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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人员的一般禁止行为有哪些

2023-06-16 08:4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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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性行为:

1、不得以获取投机利益为目的,利用职务之便从事证券买卖活动。证券业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获取投机利益从事证券买卖活动,不仅违背了有关法律规定,而且会侵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助长证券市场投机风气,可能会引发证券行情不正常的波动。

2、不得向客户提供证券价格上涨或下跌的肯定性意见。证券行情变幻莫测,证券业从业人员向客户提供有关价格变化的肯定性意见,一旦因预测失误给客户带来损失,很可能引起法律纠纷,在影响客户利益的同时,也影响从业人员和证券行业的声誉。

3、不得与发行公司或相关人员之间有获取不当利益的约定。这种约定不仅违反“三公”原则,也违反国家法律。由这种约定而获取的收益为不法收益,将会受到行政处罚甚至法律制裁。

4、不得劝诱客户参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是一种风险投资,未来的投资收益是不确定的,投资者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后果具备一定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是否参与证券交易,应由客户独立作出抉择。证券业从业人员劝诱客户参与证券交易但又不能代他承担相应的责任,是一种对客户很不负责的行为,这实际上是为了证券公司的小团体利益而损害客户利益,不仅败坏证券业的信誉,甚至可能导致不必要的纠纷。

5、不得接受分享利益的委托。接受客户委托,应按规定的标准收取各项费用,若在接受客户委托的同时分享收益,性质上属于参与客户投资,不仅是一种侵权行为,而且也违背了从业人员不得从事证券买卖的有关规定。

6、不得向客户保证收益。证券投资的风险就是证券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任何人都难以保证证券投资的预期收益水平。向客户作出这类保证。会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并可能导致实际收益水平与预期收益背离。显然,向客户作出这类保证,有违证券业从业人员的道德规范。

7、不得接受客户对买卖证券的种类、数量、价格及买进或卖出的全权委托。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参NiY_券投资的客户必须是完全行为能力人,能独立承担投资活动的法律责任,对其账户或以其名义进行的证券买卖负全部责任。证券业从业人员接受全权委托,性质上属于代客户投资决策,违背了上述规定。

8、不得为达到排除竞争的目的,不正当地运用自己在交易中的优越地位限制某一客户的业务活动。为在竞争中保持领先地位而在交易中利用特殊或优越条件限制某客户的业务活动,这种做法有违“三公”原则。证券业从业人员应对所有客户一视同仁,不论是大客户还是小客户,也不论是竞争伙伴还是竞争对手。

证券公司治理准则

扩展资料

保证性行为

1、热爱本职工作,准确执行客户指令,为客户保密。客户是证券业的职业对象,客户的指令代表着客户的投资决策,关系到客户的投资利益。证券业从业人员应准确、及时、完整地执行客户的指令。

客户的资金和证券是他们的合法财产,证券经营机构依法受客户委托代为保管这些财产,除非涉及违法行为,除有关法律特别规定外,证券业从业人员应就客户的投资、资金、持有证券的情况严守秘密,不得随意泄露给他人。

2、努力钻研业务,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证券业务有很强的专业性特点,又有一定的技术操作要求,同时又不断地开拓创新,推出新品种,发展新业务。

这就要求从业人员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功底和较宽的知识面,要不断地学习,钻研业务,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知识水平,以适应证券市场对从业人员提出的要求,在更好地为客户服务的同时,提高自己的竞争能力。

3、遵守国家法律和有关证券业务的各项制度。证券业是一个与国家利益、投资者利益密切相关的行业,国家的有关法律及证券管理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是各经济主体合法权益的法律保证和制度保证,也是证券业务运作的依据。证券业从业人员应该自觉遵纪守法,以此来约束和规范自己的行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证券从业人员

大鱼炖火锅

依据: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

第十一条从业人员一般性禁止行为:

(一)从事或协同他人从事欺诈、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等非法活动;

(二)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

(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所在机构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四)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有利益冲突的业务;

(五)贬损同行或以其他不正当竞争手段争揽业务;

(六)接受利益相关方的贿赂或对其进行贿赂;

(七)买卖法律明文禁止买卖的证券;

(八)违规向客户作出投资不受损失或保证最低收益的承诺;

(九)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交易记录;

(十)泄露客户资料;

(十一)中国证监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二条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特定禁止行为:

(一)代理买卖或承销法律规定不得买卖或承销的证券;

(二)违规向客户提供资金或有价证券;

(三)侵占挪用客户资产或擅自变更委托投资范围;

(四)在经纪业务中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

(五)对外透露自营买卖信息,将自营买卖的证券推荐给客户,或诱导客户买卖该种证券;

(六)中国证监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三条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和销售机构的从业人员特定禁止行为:

(一)违反有关信息披露规则,私自泄漏基金的证券买卖信息;

(二)在不同基金资产之间、基金资产和其他受托资产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三)利用基金的相关信息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四)挪用基金投资者的交易资金和基金份额;

(五)在基金销售过程中误导客户;

(六)中国证监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四条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证券资信评级机构的从业人员特定禁止行为:

(一)接受他人委托从事证券投资;

(二)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券投资收益,分担证券投资损失,或者向委托人承诺证券投资收益;

(三)依据虚假信息、内幕信息或者市场传言撰写和发布分析报告或评级报告;

(四)中国证监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可可科科

根据《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第三章内容,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禁止性行为:

1、从业人员一般性禁止行为:(一)从事或协同他人从事欺诈、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等非法活动;(二)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所在机构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四)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有利益冲突的业务;(五)贬损同行或以其它不正当竞争手段争揽业务;(六)接受利益相关方的贿赂或对其进行贿赂;(七)买卖法律明文禁止买卖的证券;(八)违规向客户作出投资不受损失或保证最低收益的承诺;(九)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交易记录;(十)泄露客户资料;(十一)中国证监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2、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特定禁止行为:(一)代理买卖或承销法律规定不得买卖或承销的证券;(二)违规向客户提供资金或有价证券;(三)侵占挪用客户资产或擅自变更委托投资范围;(四)在经纪业务中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五)对外透露自营买卖信息,将自营买卖的证券推荐给客户,或诱导客户买卖该种证券;(六)中国证监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和销售机构的从业人员特定禁止行为:(一)违反有关信息披露规则,私自泄漏基金的证券买卖信息;(二)在不同基金资产之间、基金资产和其它受托资产之间进行利益输送;(三)利用基金的相关信息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四)挪用基金投资者的交易资金和基金份额;(五)在基金销售过程中误导客户;(六)中国证监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4、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证券资信评级机构的从业人员特定禁止行为:(一)接受他人委托从事证券投资;(二)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券投资收益,分担证券投资损失,或者向委托人承诺证券投资收益;(三)依据虚假信息、内幕信息或者市场传言撰写和发布分析报告或评级报告;(四)中国证监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阿啵呲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证券从业人员禁止的行为包括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损害客户利益头等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禁止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温馨提示:以上解释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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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

第十一条从业人员一般性禁止行为:

(一)从事或协同他人从事欺诈、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等非法活动;

(二)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

(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所在机构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四)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有利益冲突的业务;

(五)贬损同行或以其他不正当竞争手段争揽业务;

(六)接受利益相关方的贿赂或对其进行贿赂;

(七)买卖法律明文禁止买卖的证券;

(八)违规向客户作出投资不受损失或保证最低收益的承诺;

(九)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交易记录;

(十)泄露客户资料;

(十一)中国证监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二条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特定禁止行为:

(一)代理买卖或承销法律规定不得买卖或承销的证券;

(二)违规向客户提供资金或有价证券;

(三)侵占挪用客户资产或擅自变更委托投资范围;

(四)在经纪业务中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

(五)对外透露自营买卖信息,将自营买卖的证券推荐给客户,或诱导客户买卖该种证券;

(六)中国证监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三条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和销售机构的从业人员特定禁止行为:

(一)违反有关信息披露规则,私自泄漏基金的证券买卖信息;

(二)在不同基金资产之间、基金资产和其他受托资产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三)利用基金的相关信息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四)挪用基金投资者的交易资金和基金份额;

(五)在基金销售过程中误导客户;

(六)中国证监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四条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证券资信评级机构的从业人员特定禁止行为:

(一)接受他人委托从事证券投资;

(二)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券投资收益,分担证券投资损失,或者向委托人承诺证券投资收益;

(三)依据虚假信息、内幕信息或者市场传言撰写和发布分析报告或评级报告;

(四)中国证监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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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6 07:05:401

个人承诺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能够利用到承诺书的场合越来越多,承诺书是承诺人对要约人的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以书面形式。写起承诺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个人承诺书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个人承诺书 篇1   ___________ ,于 _____ 年 ____月 ____日签署了《委托担保承诺书》承xxx接受,委托本人为_______提供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写)借款担保,为维护xxx的合法权益。本人愿以个人所有财产及权益,以无限连带责任的方式向xxx提供反担保。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同意对《委托担保承诺书》及今后可能发生的修改、补充条款中债务人的所有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债务人未按《委托担保承诺书》中的承诺按期足额偿还全部债务,导致xxx损失的,本人保证xxx索款通知后十五日内无条件将上述款项支付给xxx。   二、本人用于清偿债务人债务的资产和权益,包括但不限于:   1、本人家庭(或个人)财产清单所例的全部财产。   2、本人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股权、红利、财产租赁、财产转让等所取得的现金、有价证券等方式的收益以及因商标、专利等专有权所取得的许可使用费及转让费等。   3财产和权益。   三、本保证书是不可撤销的,出现下列情况,无论是否征得本人同意或是否事先通知本人,皆不影响本保证书的法律效力及继续履行:   1、本保证书所涉及的任何一方中当事人的身份、地位发生任何变化;   2、本保证书所涉及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单位担保)发生合并、分立、停业、撤销、破产或变更名称、住所、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或其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或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法律文件等事项企业性质或其上级单位   的任何指令或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法律文件等导致的变化。(个人担保)更改姓名等。   四、在任何情况下,在xxx尚未全部收回担保代偿款项之前,无论本人是否已经向xxx部分履行了代偿责任,必须待xxx代偿款项全部收回之后,才可向债务人行使债权人的权利。   五、xxx给予债务人和本人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行使《委托担保承诺书》及本保证书项下的权利,不视为xxx对本保证书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本人履行本保证书的各项义务。   六、本保证书自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xxx根据《委托担保承诺书》所提供的"担保债权被全部清偿为止。   七、本保证书一式四份,xxx与本人各执二份。   (注:合同所有页面都必须加盖担保人手印以确保其真实性)   承诺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其他证书类型及编号: ,   住所:   邮编:   家庭联系电话:   手机: , 个人承诺书 篇2   ***公司:   我承诺自己的身体没有心脏病、高血压、呼吸系统等方面的疾病,身体健康状况完全可以胜任目前的本职工作(公司办公楼保安员),如有隐瞒愿意接受公司给予的任何处理(包括辞退),在工作过程中(含夜间执勤)如出现任何由于身体疾病导致的后果,相关责任全部由我本人承担。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字:   监护人(直系亲属)签字:   监护人与承诺人关系:   年 月 日   注:(所有签字部分须本人手签并按指纹,他人不得代签) 个人承诺书 篇3   本公司及本人,就认购(受让)XX证券公司股权的相关事宜作出如下承诺,并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一、本公司在签署《认股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证券公司发起人协议》)之前,已对XX证券公司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经营能力、内部控制、公司治理、客户资产的存管现状、有无违法、违规经营等情况等进行了认真调查,并认可XX证券公司现状。在此前提下,本公司愿意认购(受让)XX证券公司股权,且不存在以信托等方式代其他单位认购(受让)XX证券公司股权的情况。   二、本公司不存在《证券公司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不得成为直接或间接持有证券公司5%及以上股权股东的情形。   三、在本公司股东资格获得证监会核准后,将按照《认股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证券公司发起人协议》)真实履行出资义务,既不代替其他股东出资,也不代表他人出资;不采取任何形式从证券公司抽逃出资;不通过股权托管、公司托管等形式变相转让对证券公司的股东权利;不挪用证券公司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不挪用客户托管的债券,不挪用客户委托证券公司管理的资产;不从事任何损害证券公司   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试行)(证监机构字[20xx]259号)、《XX证券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股东职责,督促XX证券公司守法、合规经营;如XX证券公司在今后的经营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本公司将承担股东应负的责任。   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总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关于《承诺书》的要求   1、《承诺书》适用于证券公司设立、增资扩股、股权变更等申请事项,由申请证券公司股东资格审查的单位出具。   2、凡《机构部行政许可事项申报材料汇总表》中已作要求的,有关单位必须按照范本所示的内容与格式,出具《承诺书》。 个人承诺书 篇4   为了在全校倡导文明上网,健康上网,学习上网,时政上网,远离低俗,远离毒源,营造校园网络文明、健康的环境。我向学校作出如下承诺:   1、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争做网络道德规范榜样。我们要络道德规范,增强网络道德意识,分清网上善恶美丑的界限,激发对美好网络生活的向往和追求,形成良好的网络道德行为规范。   2、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争做网络文明的使者。我们要认识网络文明的内涵,懂得崇尚科学、追求真知的道理,增强网络文明意识,使用网络文明语言,倡导网络文明新风,营造健康的网络道德环境。   3、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争做网络安全的卫士。我们要了解网络安全的重要性,合法、合理地使用网络的资源,增强网络安全意识,监督和防范不安全的隐患,维护正常的网络运行秩序,促进网络的健康发展。网络在我们面前展示了一幅全新的生活画面,同时,美好的网络生活也需要我们用自己的美德和文明共同去创造。让我们积极响应《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的号召,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自尊、自律,上文明网,文明上网。   注:本校学生学习期间禁止上网。   《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 》   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   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   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   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   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承诺人: 5月19日 个人承诺书 篇5   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在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   的新举措,按照上级党委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工作部署,学校支部认真组织,扎实推进,结合学校的工作实   际,到目前为止,完成了学习动员阶段、分析评议阶段以及“回头看”所规定的各项任务,达到计划要求。支部在第一阶   段、第二阶段和“回头看”的活动中,充分征求党员、职工群众的意见,广泛地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并对征求来的意见、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进行了认真分析和剖析,针对存在的问题支部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党支部存在的主要问题: 1、需多展示好党员的先进思想和先进事迹,在群众中树立起威信。   2、要继续调动入党积极分子的积极性,加快党员队伍壮大的速度,让更多的优秀教师早日投入到党组织的怀抱。   3、谈心活动开展不够,在了解群众真实思想,开展教师与党员的联谊活动,以及加强对于青年教师成长的教育、指   导上还需加大力度。   4、需进一步加强师德教育,进一步增强教师的服务意识。   5、支部工作还需进一步高标准,高立意,高质量地抓好,要使这支队伍在原有基础上振作精神,真正成为江宁学校   核心力量。   二、整改目标和措施:   (一)继续加强党员教育,同时以身边好党员事迹宣传,展示党员风采,教育广大党员群众。(长期目标) 整改措施: 1、本学期支部将组织党员上三次“微型党课”,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广大党员头脑,使党员对“三个   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的理解更加深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坚定性和主动性进一   步增强,使广大党员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   2、加强教育理论的学习,通过开展中心组学习和教师业务学习,提高实施课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3、加强载体建设,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党建网建设,在校报上刊载“有这样一位党员教师”栏目,及时宣传报道   党员教师的群体风貌。支部还将开展形式多样的组织生活,提高党员教育的时效性,增强党支部战斗力。 个人承诺书 篇6   为进一步强化廉政建设,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从思想源头上杜绝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树立****处人的良好形象,特向处纪委做出如下承诺,并随时随地接受监督检查。   1、认真学习并遵守党纪政纪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物资供应处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2、严格执行物资供应处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做好自己该做的事”,不让别人(特别是供应商)代替自己去做应该自己亲自做的事。   4、工作中不弄虚作假,按规定收集整理好各类基础资料,不做假帐或帐外账。   5、不利用职权上的影响和便利条件为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6、不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其他实物,不到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   7、不借出差、考察、学习之机利用公款进行旅游娱乐活动,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品馈赠或其他服务。   8、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或进行营利性活动。   9、遵守社会公德,不参加等与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   承诺人工作单位:***   承诺人签字:*** 个人承诺书 篇7   保护和使用正版软件,清理和抵制盗版软件,是保护知识产权、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内在要求,是促进软件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机关事业单位带头使用正版软件,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环境,对于树立机关事业单位良好形象,促进软件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我单位就使用正版软件郑重承诺如下:   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国家有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保证单位办公所使用的计算机软件是合法的正版软件,杜绝单位办公计算机中安装、使用未经合法授权的计算机软件。若有违反,自愿接受相应处罚及相关责任追究。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单位负责人(签字):   20xx年 月 日 个人承诺书 篇8   本人 作为 班(组)的一员,为保障本班(站)成员及他人的身体健康、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使班组全年的安全生产目标能达到,本人郑重向班组承诺,在工作中严格履行以下职责和义务:   1、认真履行岗位安全责任,为企业安全负责、为部门安全负责、为工友安全负责、为自己安全负责。   2、自觉遵守国家、行业和公司的各种安全管理法律、规章、制度、规定,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与“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大敌人做斗争,努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3、遵守生产中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操作规程、规定,不疲劳作业、不酒后作业、不将机械设备借予无资格、无公司准许的人员操作,操作机器设备时、正在检查、检修、检测中不打手机、看信息。   4、遵守消防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积极学习灭火与火场逃生知识,熟悉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逃生线路。   5、日常工作中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不盲目作业。特别是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密闭空间作业、对人体有害、对公司财物有损害等特殊环境场所作业时,必须遵守执行审批程序,设立监护人,保证作业安全。   6、自觉接受公司、部门、班组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自觉执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要求的各种安全措施,不抱侥幸心理   7、支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上级安监部门的工作,积极接受安全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对自己不安全行为的批评和建议并及时改正。不抱抵触心理、不打击、报复安全管理人员和其他指出自己不安全行为的人员。   8、及时提醒同事注意安全,主动制止同事的不安全行为,对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9、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种安全培训和安全学习、安全活动、事故应急演练,掌握作业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10、积极参与公司的安全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和谐的安全生产氛围,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和安全价值观。   11、如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其它违反安全纪律等行为,愿意接受公司处罚。   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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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基本要求

第七条 证券公司内部控制应当贯彻健全、合理、制衡、独立的原则,确保内部控制有效。(一)健全性:内部控制应当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统一;覆盖证券公司的所有业务、部门和人员,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确保不存在内部控制的空白或漏洞。(二)合理性: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与证券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风险状况及证券公司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内部控制目标。(三)制衡性:证券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前台业务运作与后台管理支持适当分离。(四)独立性:承担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职能的部门应当独立于证券公司其他部门。第八条 证券公司应当树立合法合规经营的理念和风险控制优先的意识,健全证券公司行为准则和员工道德规范,营造合规经营的制度文化环境。第九条 证券公司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杜绝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客户委托管理的资产及客户托管的证券等行为,确保客户资产的安全完整。第十条 证券公司应根据经营环境的变化,建立动态的净资本监控机制,确保净资本符合有关监管指标的要求。第十一条 证券公司应建立健全证券公司治理结构。证券公司治理结构包括科学的决策程序与议事规则,高效、严谨的业务运作系统,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以及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证券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应充分发挥监督职能,防范大股东操纵和内部人控制的风险。第十二条 证券公司应与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之间保持资产、财务、人事、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确保证券公司独立运作。第十三条 证券公司应建立清晰合理的组织结构,依据所处环境和自身经营特点设立严密有效的三道业务监控防线:即建立重要一线岗位双人、双职、双责为基础的防线,建立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制衡、监督的防线,建立独立的监督检查部门对各项业务、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岗位全面实施监控、检查和反馈的防线。第十四条 证券公司应加强法人统一管理,建立具体、明确、合理的授权、检查和逐级问责制度,明确界定部门、分支机构的目标、职责和权限,确保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经营管理职能。证券公司业务授权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第十五条 证券公司应当根据不同的工作岗位及其性质,赋予其相应的职责和权限,各个岗位应当有明确的岗位职责说明和清晰的报告关系。第十六条 证券公司主要业务部门之间应当建立健全隔离墙制度,确保经纪、自营、受托投资管理、投资银行、研究咨询等业务相对独立;电脑部门、财务部门、监督检查部门与业务部门的人员不得相互兼任,资金清算人员不得由电脑部门人员和交易部门人员兼任。第十七条 证券公司应不断完善业务、财务、人力资源等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根据自身实际加强业务运作的后台管理,完善集中清算、集中核算、客户资料集中管理等制度;提高实时预警、监控、防范风险的能力。第十八条 证券公司应建立业务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的完整体系,运用包括敏感性分析在内的多种手段,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政策法规风险和道德风险等进行持续监控,明确风险管理流程和风险化解方法。第十九条 证券公司应建立健全包括授权管理、岗位职责、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在内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对经纪、自营、投资银行、受托投资管理、研究咨询以及创新业务等制订统一的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针对业务的主要风险点和风险性质,制定明确的控制措施。第二十条 证券公司应大力加强自有资金和客户资金的风险控制,建立自有资金运用的决策、审核、批准、监控相分离的管理体系,加强资金额度控制和资金使用的日常监控,对资金异常变动和大额资金存取等行为重点监控。第二十一条 证券公司应建立畅通、高效的信息交流渠道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以及内部员工和客户的信息反馈机制,确保信息准确传递,确保董事会、监事会、经理人员及监督检查部门及时了解证券公司的经营和风险状况,确保各类投诉、可疑事件和内控缺陷得到妥善处理。第二十二条 证券公司应真实、全面、及时地记载各项业务,充分发挥会计的核算监督职能,确保信息资料的真实与完整;第二十三条 证券公司应按照专人管理、相互牵制、适当审批、严格登记的原则,加强对合同、票据、印章、密押等的管理。重要合同和票据应有连号控制、作废控制、空白凭证控制以及领用登记控制等专门措施。证券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电子印签等的保管、审批、使用等应适当分离、相互牵制。第二十四条 证券公司应当加强对各类档案包括各种会议记录与决议、经营协议、客户资料、交易记录、凭证账表、投诉与纠纷处理记录以及各类法规、制度等档案的妥善保管和分类管理。第二十五条 证券公司应建立危机处理机制和程序,制订切实有效的应急应变措施和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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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薪酬管理规范指引

互联网保险购买决策平台-多保鱼保险网是一个保险购买决策平台,提供意外险、健康险、医疗险、人寿险、重疾险评测、攻略、百科、问答知识,帮助用户科学购买合适的保险。学保险知识,选择互联网保险购买决策平台-多保鱼保险网。问:保险公司薪酬管理规范指引答:2013年1月1日起一批新法新规开始实施2012-12-3114:12:05来源:法律图书馆一批新法新规及司法解释等将伴随新年伊始正式实施。本网整理了一批自2013年1月1日起生效的相关法律文件,文件标题后的时间为对应的签发日期,点击标题即可查看文件全文。资料统计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本页资料将保持更新。一、重点关注·两大诉讼法及其配套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012-3-14)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最高人民检察院(2012-11-22)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2012-12-1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2012-12-20)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2012-12-2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012-8-3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施行时未结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2012-12-28二、人大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2-8-31)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2-10-26)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2-10-26)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2-10-26)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2-10-26)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2-10-2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2-10-26)三、国务院发布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2012-10-13)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国务院(2012-10-22)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2012-11-9)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13年关税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2012-12-10)四、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申诉复查和再审工作分工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2012-8-3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2012-12-17)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12-12-26)五、律师行业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2-10-26)律师事务所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司法部(2012-11-6)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管理办法/司法部(2012-11-2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2-12-7)六、公安部发布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2-8-13)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公安部(2012-8-18)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2012-9-12)关于印发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2012-12-13)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2012-12-19)七、其他部门发布1、小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2011-10-18)2、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6-7)3、保险公司薪酬管理规范指引(试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7-19)4、农户贷款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9-17)5、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9-19)6、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卫生部(2012-9-21)7、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9-28)8、关于香港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医疗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卫生部商务部(2012-10-22)9、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2012-10-22)10、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农业部(2012-10-22)11、人身保险公司销售误导责任追究指导意见/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10-23)12、药品和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2-11-2)13、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财政部(2012-11-5)14、宗教院校学位授予办法(试行)/国家宗教事务局(2012-11-5)15、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11-5)16、宗教院校教师资格认定和职称评审聘任办法(试行)/国家宗教事务局(2012-11-5)17、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11-6)18、彩票机构财务管理办法/财政部(2012-11-6)19、关于消费税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2-11-6)20、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11-6)21、邮政业标准化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2012-11-17)22、关于加强对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监管的暂行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12-5)23、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财政部(2012-12-6)24、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2012-12-6)25、跨省跨区电能交易基本规则(试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2012-12-7)26、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2012-12-7)27、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2012-12-11)28、国家林业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国家林业局(2012-12-11)29、电力建设工程备案管理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2012-12-14)30、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0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12-14)31、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12-11)32、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的通知/财政部教育部(2012-12-21)33、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申报文件及审核程序的监管指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12-20)34、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12-19)35、关于印发《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通知/财政部教育部(2012-12-19)36、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业务文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2012-12-18)37、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2012-11-1337、性病防治管理办法/卫生部—2012-11-2338、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12-12-2739、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政部—2012-12-19/fzdt/newshtml/fzjd/20121231141348.htm
2023-06-16 07:06:351

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2021修正)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证券公司股权管理,保护证券公司股东、客户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第三条 证券公司股权管理应当遵循分类管理、资质优良、权责明确、结构清晰、变更有序、公开透明的原则。第四条 证券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秉承长期投资理念,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证券公司应当加强对股权事务的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遵循审慎监管原则,依法对证券公司股权实施穿透式监管和分类监管。第五条 根据持股比例和对证券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证券公司股东包括以下三类:  (一)控股股东,指持有证券公司 50%以上股权的股东或者虽然持股比例不足 50%,但其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证券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二)主要股东,指持有证券公司 5%以上股权的股东;  (三)持有证券公司 5%以下股权的股东。第六条 证券公司设立时,中国证监会依照规定核准其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证券公司变更主要股东或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证券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证券公司的股权比例增至100%的,证券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依法不需办理公司变更登记的,自相关确权登记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证券公司变更注册资本、股权或者 5%以上股权的实际控制人,不涉及本条第二、三款所列情形的,应当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依法不需办理公司变更登记的,自相关确权登记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证券公司公开发行股份或者在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份转让系统)发生的股权变更,不适用本款规定。第二章 资质条件第七条 持有证券公司 5%以下股权的股东,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自身及所控制的机构信誉良好,最近 3 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重大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未逾 3 年的情形;没有因涉嫌重大违法违规正在被调查或处于整改期间;  (二)不存在长期未实际开展业务、停业、破产清算、治理结构缺失、内部控制失效等影响履行股东权利和义务的情形;不存在可能严重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仲裁或者其他重大事项;  (三)不存在股权结构不清晰,无法逐层穿透至最终权益持有人的情形;股权结构中原则不允许存在理财产品,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情形除外;  (四)自身及所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不诚信或者不合规行为引发社会重大质疑或产生严重社会负面影响且影响尚未消除的情形;不存在对所投资企业经营失败负有重大责任且经营失败未逾3年的情形;  (五)中国证监会基于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要求。 通过证券交易所、股份转让系统交易或者认购证券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取得证券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适用本条规定。第八条 证券公司的主要股东,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要求;  (二)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和杠杆水平适度,净资产不低于 5000 万元人民币,具备与证券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的持续资本补充能力;  (三)公司治理规范,管理能力达标,风险管控良好;  (四)不存在净资产低于实收资本 50%、或有负债达到净资产50%或者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形;  (五)能够为提升证券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提供支持。第九条 证券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本规定第八条规定的条件;  (二)开展金融相关业务经验与证券公司业务范围相匹配;  (三)入股证券公司与其长期战略协调一致,有利于服务其主营业务发展;  (四)对完善证券公司治理结构、推动证券公司长期发展有切实可行的计划安排;  (五)对保持证券公司经营管理的独立性和防范风险传递、不当利益输送,有明确的自我约束机制;  (六)对证券公司可能发生风险导致无法正常经营的情况,制定合理有效的风险处置预案。
2023-06-16 07:06:431

承诺书模板简单十篇

对于 承诺书 ,主要是指承诺人对要约人的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一般是以书面形式,那么大家知道承诺书应该怎么写吗?下面是我给大家带来的承诺书怎么写_承诺书模板简单十篇,以供大家参考! 篇一:承诺书模板 重庆市凉风垭信用担保公司: 因 向 申请借委托贷款 、期限 ,为维护贵公司合法权益,本人及配偶自愿以个人资产及夫妻共同财产向贵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同意对上述借款、利息及产生的其他费用承担连带责任,个人资产和夫妻共有财产在保证期间内不转让,不抵押、不处置、不转移。 二、本人用于清偿债务人债务的资产和权益,包括但不限于: 1、本人家庭全部财产; 2、本人的所有收入; 3、本人及配偶名下的财产和权益。 三、本人同意在贵公司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而进行追偿时,贵公司有权依法处置我个人资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并就处置所得优先受偿。 四、本承诺书为保证人及配偶提供,对贵公司行使权利不构成任何限制,不作为贵公司向保证人行使追偿权的唯一依据。 五、本承诺书是不可撤销的,保证期限自保证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借款人全部履行债务时止。 承诺人(签字或盖章): 居民身份证号 配偶(签字或盖章): 居民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现住址: 篇二:承诺书模板 一、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四项基本 措施 。 1、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全面监控和重点监控相结合,列为重点监控对象的,要定期向劳动保障部门报送工资支付情况;建立企业工资支付信息网络,完善监控手段。 2、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被重点监控的建筑施工企业和有过欠薪行为的企业,要缴纳一定数额的工资保证金,以保证农民工工资不因企业资金状况而被拖欠。 3、全面实施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防止一些企业以计件工资名义压低和克扣农民工工资。 4、推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规范企业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 全面推进 劳动合同 制度实施行动计划,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权利义务明确、规范的劳动关系。 二、为了保证民工工资,我公司做了多项保证措施。 1、俗话说,一份辛劳一份收获,我公司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让农民工劳有所得,也促进了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为了保证工人工资得到保障,我公司单独开设了农民工调查小组。专门调查解决农民工拖欠、纠纷等现象,一经发现公司将对其严厉处罚,做到“工程清工资清”,决不拖欠民工一分钱。 2、我公司为民工设立了绿色通道及意见箱,民工有意见或事情可以直接到公司找相关单位,并且为其大力解决难题。 3、在县建设行政主管管理部门的管理下,我公司及早与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保证民工及时拿到自己的辛苦钱,也保证了建设的顺利进展。 4、我公司设立民工工资专用帐户,预存工资款,避免了由于工程中一些复杂问题而造成资金困难,使的工资迟迟发不下去。建立专用帐户正是能保障工程在危急时候能够保证民工工资。 5、保证按月发放工资,每月5日准时发放民工工资。 6、我公司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办法,即由用人单位负责举证,企业拿不出工资发放证据就视为欠薪,解决了农民工讨薪时“举证难”的问题。在目前农民工讨薪难的大环境下,不失为一种方便农民工的行政举措。 三、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 公司在多年的市场经营中,始终坚持“保质守约、薄利重义”的企业宗旨。为认真贯彻落实各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民工工资问题的要求,我公司承诺:若有幸中标,决不拖欠民工工资。 具体措施为: 1、与所有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2、开设专门帐户,由公司财务派专人专管,保证工程款的专款专用。 3、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制订出民工工资支付计划表。 4、将民工工资的支付情况纳入项目经理部的各项考核指标中进行统一考核。 5、严格按县行政主管部门规定,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如果发生农民工资拖欠现象,无条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处罚。 特此承诺! 承诺人:___ 20_年__月__日 篇三:承诺书模板 致:___(建设单位全称) 本单位如果中标承建《__二期》楼工程,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本人__以___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 1、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农民工,执行项目施工现场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我公司保证与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建立健全职工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考勤原始记录、工资支付等,管理台账真实有效(资料非真实性愿承担经济处罚)按期上报建设单位备案,如有工程分包班组更换,将变更班组登记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应及时通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确认身份后可更换班组及人员。按规定已在承包项目所在地劳动部门已实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见附件)。 2、我公司总承包单位如有分包工程,必须使用有资质的企业,根据发包方要求严禁转包、违法分包。工程施工发、承包双方要依法签订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合同。 3、我公司总承包单位违反规定,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由我公司承包企业承担并有清偿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责任和愿承担按工程造价5%的处罚, 承包合同 作废。 4、按照"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由我公司承包单位对所承建劳务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保证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 5、我公司承包的工程项目如有分包单位雇佣农民工的,将要求分包单位按照(第1条)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农民工工资。如因我承包单位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将由我公司先行垫付欠款,我公司对分包单位清偿拖欠农民工工资负总责。 6、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本单位愿意无条件接受发包方采取的决算款10%处罚,同时愿意接受劳动等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 其它 处罚决定。特此承诺。 投标人:___(全称)(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___(签字)或被授权的代理人:___(签字) 签订承诺书日期:20__年_月_日 篇四:承诺书模板 本公司及本人,就认购(受让)__证券公司股权的相关事宜作出如下承诺,并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一、本公司在签署《认股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证券公司发起人协议》)之前,已对__证券公司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经营能力、内部控制、公司治理、客户资产的存管现状、有无违法、违规经营等情况等进行了认真调查,并认可__证券公司现状。在此前提下,本公司愿意认购(受让)__证券公司股权,且不存在以信托等方式代其他单位认购(受让)__证券公司股权的情况。 二、本公司不存在《证券公司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不得成为直接或间接持有证券公司5%及以上股权股东的情形。 三、在本公司股东资格获得证监会核准后,将按照《认股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证券公司发起人协议》)真实履行出资义务,既不代替其他股东出资,也不代表他人出资;不采取任何形式从证券公司抽逃出资;不通过股权托管、公司托管等形式变相转让对证券公司的股东权利;不挪用证券公司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不挪用客户托管的债券,不挪用客户委托证券公司管理的资产;不从事任何损害证券公司 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本公司将严格按照《 公司法 》、《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试行)(证监机构字[2003]259号)、《__证券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股东职责,督促__证券公司守法、合规经营;如__证券公司在今后的经营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本公司将承担股东应负的责任。 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总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关于《承诺书》的要求 1、《承诺书》适用于证券公司设立、增资扩股、股权变更等申请事项,由申请证券公司股东资格审查的单位出具。 2、凡《机构部行政许可事项申报材料汇总表》中已作要求的,有关单位必须按照范本所示的内容与格式,出具《承诺书》。 篇五:承诺书模板 中国移动湖州分公司: 根据贵公司开展严厉打击通信建设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我公司予以以下承诺: 1、 承诺我公司资质等级必须达到承接贵公司相关专业的要求,不超资质承 接贵公司工程,同时积极配合贵公司对公司的资质审查,及时提供资质证书、 安全生产 许可证等; 2、 保证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施工合同履行义务, 3、 承诺所有承接贵公司的工程不得转包,不得分包; 4、 承诺我公司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特种作业人员均具备相 关的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5、 承诺我公司将按照高《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 财务管理 暂行办法》 提取相关安全生产费用,并按照安全生产规定使用和管理,用于安全生产的六大方面,如下: a)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b)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c) 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d) 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e) 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f)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同时我公司接受中国移动湖州分公司对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并积极配合做好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和检查,若因违反上述规定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公司全责承担。 承诺单位:盖章 委托代理人: 承诺人:___ 20_年__月__日 >>>下一页更多关于“承诺书” ↓↓↓ var _hmt = _hmt || []; (function() { var hm = document.createElement("script"); hm.src = "https://hm.baidu.com/hm.js?1fc3c5445c1ba79cfc8b2d8178c3c5dd"; var s = document.getElementsByTagName("script")[0]; s.parentNode.insertBefore(hm, s); })();
2023-06-16 07:07:111

质量承诺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新时代,承诺书在我们的视野里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承诺书是否产生法律约束力,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你写承诺书时总是没有文字可写?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质量承诺书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质量承诺书 篇1   苏果超市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贵我双方的良好声誉,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我公司郑重承诺: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按照产品相关标准组织加工、生产和销售。   二、严格管控原辅材料,确保每批产品均经检验合格后出厂销售。   三、我公司将积极配合贵司开展生产基地审核、商品质量抽检工作,如有不符合要求,我公司同意按贵公司的要求处理。   四、在与贵公司的合作过程中,如出现产品质量不合格,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查处、媒体曝光、消费者投诉等异常情况的,我公司将在第一时间内向贵公司采购管理部门通报,并积极协调解决。   五、如果我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者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我公司愿意按照贵司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并根据贵司要求支付违约金。   单位名称: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质量承诺书 篇2   我(姓名)班组在贵公司项目工地从事楼x的工作,保证一切听从贵方管理人员的安排和指挥,本班组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人自愿接受以下相应的处罚:   一、本班组人员不够,未达到规定的节点工期时,我自愿受罚元/次;   二、工人有不听从贵方管理人员安排和指挥的,我自愿受罚元/次;   三、贵方要求夜间加班,如有工人不听从的,我自愿受罚元/次;   四、当天应完成的工作量一定通宵加班完成,否则我自愿受罚元/次;   五、后序工作必须等前部工作验收后再进行,没有经过总包、监理验收通过就抢先施工的,我自愿受罚元/次;   六、未达到规定的质量或落手清的要求,又没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好的,我自愿受罚元/次;   七、未按规范要求施工,由于工人自身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每次罚款元,且一切损失由我负责;   八、工人擅自与总包或监理人员顶撞的,每次罚款元;   九、本班工人如在生活区内出现男女混居,每人每次罚款元;   十、本班工人如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或烧水、或煮东西吃,每次罚款元。   承诺人:xxx   承诺时间:年月日 质量承诺书 篇3   本公司及本人,就认购(受让)xx证券公司股权的相关事宜作出如下承诺,并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一、本公司在签署《认股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证券公司发起人协议》)之前,已对xx证券公司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经营能力、内部控制、公司治理、客户资产的存管现状、有无违法、违规经营等情况等进行了认真调查,并认可xx证券公司现状。在此前提下,本公司愿意认购(受让)xx证券公司股权,且不存在以信托等方式代其他单位认购(受让)xx证券公司股权的情况。   二、本公司不存在《证券公司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不得成为直接或间接持有证券公司5%及以上股权股东的情形。   三、在本公司股东资格获得证监会核准后,将按照《认股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证券公司发起人协议》)真实履行出资义务,既不代替其他股东出资,也不代表他人出资;不采取任何形式从证券公司抽逃出资;不通过股权托管、公司托管等形式变相转让对证券公司的股东权利;不挪用证券公司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不挪用客户托管的债券,不挪用客户委托证券公司管理的资产;不从事任何损害证券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试行)(证监机构字[20xx]259号)、《xx证券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股东职责,督促xx证券公司守法、合规经营;如xx证券公司在今后的经营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本公司将承担股东应负的责任。 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总经理(签字)   年 月 日关于《承诺书》的要求   1、《承诺书》适用于证券公司设立、增资扩股、股权变更等申请事项,由申请证券公司股东资格审查的单位出具。   2、凡《机构部行政许可事项申报材料汇总表》中已作要求的,有关单位必须按照范本所示的内容与格式,出具《承诺书》。 质量承诺书 篇4    1、设计技术服务计划   为保证本项目勘察设计及施工的顺利进行,我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电力行业现行标准、规程、规范、技术条例进行本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设计中将按照“安全可靠、经济适用、优先满足运行需要”的电力建设方针,认真总结和学习国内有关先进工程的设计思想、设计方法,优化方案,使项目在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等方面与国内先进水平接轨,使工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同类工程先进水平。在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提供如下技术服务:   (1)按照业主单位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设计阶段的设计,并对设计资料的准确性负责;   (2)配合业主单位取得相关线路的规划和项目用地预审批复及林地征占用等协议;   (3)与中标设备厂家签订技术协议;   (4)积极参加由业主单位组织召开的相关会议,并按会议要求提供技术材料;   (5)作为该项目的技术负责单位对业主单位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   (6)协助完成勘察设计过程中工程现场的外部协调工作;   (7)编制完善的主要设备材料清册,满足业主方提前考虑设备材料招标的要求。   (8)编制完善的设备材料技术规范书并协助业主进行设备材料的技术、商务谈判。   (9)编制主要的辅助材料技术规范书并进行初步询价工作,向业主方提出细化概算,为业主方进行施工单位招标创造条件。   (10)在开工建设前向业主单位、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技术交底,介绍设计概况,解释设计意图,解答各方提出的疑问;   (11)在施工阶段派驻常驻现场工代,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并同时提出施工预算增减表;   (12)配合业主单位做好工程施工结算工作;   (13)施工结束及验收投产后及时安排工程回访工作,听取各方意见,解决遗留问题,做好后期服务工作;   (14)完成业主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2、现场技术支持   我公司技术服务的相关人为项目设计总工程师(设总)、相关专业室、工地代表。常驻现场工代由各相关专业工地代表组成,代表公司在施工现场提供技术服务。   (1)将认真贯彻电力规划设计总院编制的《电力勘察设计驻工地代表制度》,我公司派驻到现场的工地代表将认真履行工代职责,满足勘察设计合同对工代的现场服务要求,满足顾客的期望。   (2)为了使服务达到预想的结束,根据AAA服务工作程序的要求,AAA在工代的人员配置、组织领导、组织纪律、职责履行方面制定了明确的服务工作程序要求。    3、现场技术服务措施   (1)施工现场派出工代   可根据项目性质、规模、施工进展情况和建设各方要求,及时派出工代处理解决具体问题。现场有问题需要处理时,要求快速及时到达现场解决,近距离的工程要求工代当天到达现场,远距离的工程不超过48小时。不在工地时,工程设总、专业主设人应主动与业主和工程建设其他各方保持联系,多沟通、多协商,及时掌握工程信息,提供及时满意服务。   (2)工代人员的配置   根据现场施工进度要求,将派驻经验丰富、技术水平高、服务意识强的设计人员组成驻现场设计代表组(工代)。进入现场的专业人员是参加本工程初步设计、责任心强、能独立处理问题的设计人员,并且主要专业的工代将由主设人或有相当资历的专业人员担任   (3)工代人员的组织纪律   工代自觉遵守现场组织纪律,尊重现场领导,遵守工地有关制度和规定,在现场领导部门的统一指挥和安排下做好本职工作。   (4)履行工代职责   工代按电力规划设计总院的工代管理规定及我公司质量体系作业文件履行工作职责。为了使工程实施达到设计预期要求,并与施工单位一道共同保证工程建设质量、严格控制建设标准,要求所有服务人员进行规范化服务:   (a)项目开工前,为了使顾客和施工单位更深入地了解设计意图、建设标准、施工注意事项等,由项目设总带队,进行有工程设计各专业主要设计人和部分工地代表参加的设计技术交底和答疑。   (b)项目设总参加每次举行的工程调度会,及时汇报设计工作,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施工中碰到的困难。工代及时反馈现场施工进度信息,若必要,项目设总将根据这些信息调整设计计划进度,满足施工需要。   (c)按《电力勘察设计驻工地代表制度》规定,工代根据职责权限在现场积极处理设计文件和图纸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出具设计修改通知单。一般性的设计更改,在提出日的当天完成。但对涉及到重大技术原则和对投资有重大影响的技术方案,工代将及时向公司报告,公司将根据相关制度所规定的授权范围指示工代的设计修改工作,工代在现场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均应征求业主方的同意。   (d)工代在现场受理和处理由施工单位等其它分包商提出的变更设计要求,并征得业主方的同意。   (e)为了保证设计变更的正确性和控制重大设计变更引起的投资较大的变化,“设计变更通知单”由现场安排,统一签收和下发。   (f)工代对单位及时反馈现场的质量信息,供项目设计向业主方提出技术咨询意见或进行设计修改。   (g)工程投产一年后,将对工程进行回访,解决勘察设计遗留问题,认真听取用户意见,搜集信息,总结经验。    4、现场服务承诺   施工现场服务是电力勘察设计全过程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按设计文件进行施工,正确贯彻设计意图的重要措施,是提高设计质量、贯彻控制投资的重要环节。我公司十分重视现场服务工作,为做好本工程现场技术支持服务工作,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本工程项目部设立现场服务组,现场服务组归设总领导和管理,并根据工程的建设进度及要求,选派经验丰富的驻现场总代表及本工程各专业主要设计人员在现场进行技术服务。   结合在公司实行的工代制度,现场技术支持和服务承诺如下:   (1)严格执行我公司《生产室作业文件》和电力规划设计总院的《电力勘测设计驻工地代表制度》,为业主提供最好最优的工地服务,尽全力配合。   (2)对不影响现场施工的一般性问题,能在现场处理的,当天给予解决,当设计修改工作量较大时,确保按时完成。对影响施工进度或不允许延期亟待要处理的问题,将立即组织人员,进驻现场就地处理。   (3)我公司承诺凡是业主、施工、运行和监理单位相邀到现场处理问题时,我们主动做好配合工作,现场急事随叫随到。工代赴工地前做好所需的图纸、资料、计算书等一切准备工作。   (4)当工程发生较大疑难问题或业主认为问题解决不满意时,我们将由该工程的主管总工,组织有经验的专家研究解决。   (5)认真做好设计图纸施工前的确认工作。   (6)主动做好施工图纸技术交底、全面解释设计意图。   (7)根据施工进度,提前由工代长组织有关专业对即将施工的图纸进行综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作好施工图修改,将错、漏、碰、缺消灭在施工之前。   (8)工代深入工地了解掌握工程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和设计文件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并积极协助解决。   (9)积极主动协助业主进行隐蔽工程项目的验收工作,把好施工质量关。   (10)加强工代管理,制定现场服务考核奖惩制度,对工代工代人员在现场服务的态度、能力、水平进行定期考核。对于履行职责不利,违反职业道德,或业主不满意者,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的要及时予以撤换,并按工代奖惩办法给予处罚。    5、工程投产后继续服务   项目施工结束后与业主协商,及时安排工程回访工作,总结经验和教训,完善设计工作,不断提供设计水平和服务水平。工程回访工作由总工、设总及主要专业的技术人员参加,回访时应积极主动地向业主征求意见,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提出处理方案,以解决设计遗留问题,做好后期服务工作。认真配合业主完成工程竣工图和结算工作,并配合业主完成竣工验收、工程评优及工程总结工作。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云南希邦电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单位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昆明市金碧路益珑大厦B座6层A2号 成立时间:20xx年02月25日   经营期限:20xx年02月25日至20xx年02月24日   姓 名:沈卫翔 性别:男 年龄: 43职务:总经理 系云南希邦电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质量承诺书 篇5   面对目前的煤炭市场危机,我矿(厂)要高度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理念,严抓煤炭产品洗选生产和销售质量,从原煤生产、洗选加工、装车销售、质量检测和售后服务全过程提升我矿(厂)的质量管理标准化水平和产品竞争力,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1、商品煤销售合格率达到集团公司考核指标98%以上。   2、严格按照集团公司下达的商品煤质量指标组织生产,确保商品煤销售的质量指标符合用户要求。   3、做好各煤层和产品质量指标的预测工作,合理调整规划产品销售结构,力争做到结构合理化,指标优质化,效益最大化。   4、积极与用户沟通,加强重点用户的协作,了解客户需求,做好技术营销、产品营销和服务营销工作,拓宽市场销路,提高市场占有率和产品竞争力,多销煤,销好煤。    承诺人:   矿长: XXX   经营矿长:XXX   煤质科长(化验主任):XXX   运销科长:XXX 质量承诺书 篇6   1、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施工规范、标准图集、施工方案、项目部管理人员指令进行施工,严禁擅自修改设计要求,自作主张确立施工方法。   2、严格按照“三检制”要求进行质量检查:作业人员、班组首先对所施工工序质量进行自检,后通知施工管理人员进行检查,形成质检资料,向监理报验,接受监理、业主检查。   3、施工过程中发现所使用的原材料质量有问题,应立即向施工管理人员进行反映或越级向项目部反映,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4、坚持样板引路制,凡新工序开始均应施工样板,经有关单位人员检查认可后,方可全面实施。   5、凡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岗位资格证。如电焊工、对焊工、电工等。施工产品首先进行工艺检验,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6、发生质量事故或未遂质量事故,应立即向班组长或越级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杜绝质量问题重复发生。   7、凡有违犯有关规定的,自愿接受项目部处理,并承担以下违约金:   因未熟悉图纸及有关资料,盲目施工,制作绑扎成型造成材料浪费者,承担50~200元,损失另计。   随意更改设计、漏扎、错扎钢筋主筋、拉筋,每处承担10~50元,造成材料浪费者赔偿材料损失。   砼浇筑中护筋不到位,造成钢筋(主筋、板筋、负筋等)移位偏差较大的,承担50~200元。   浇筑砼时发现梁、板、墙保护层厚度不够的,钢筋严重变形的,主筋负筋位置不正确的,每处承担5~10元,并责令整改。整改不彻底的,增加50~100元,指定时间内未整改的承担100~200元,拒绝整改的承担500~1000元。   违反项目其他规定的,承担规定所约定的违约金。   重庆恒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商大学项目部   作业人签字: 质量承诺书 篇7    一、质量承诺承诺   我公司若有幸中标,我公司将按照国标gb5768—199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准》要求施工,承诺热溶涂料标线无皱纹、斑点、起泡、裂纹、脱落及表面无粘附现象,涂料的颜色一致,涂料厚度不低于2.5mm。玻璃珠外观、折射率符合要求,底涂胶喷洒均匀。擦除旧标线,先用除线机加以处理,再用打磨机反复打磨,然后再用吹风机清除干净。    二、售后服务承诺   我公司将保质、保量、保工期,按时完成任务,若业主提出质量问题,我公司接到通知四小时到达现场,交流意见,处理问题,提出解决具体方案,在限定的时间内免费进行补划。我公司将投入设备:车辆三辆、热溶釜两台、推车两台、底涂机两台、除线机一台、打磨机一台、吹风机两台。委派两个具有丰富施工经验的专业队伍,施工人员不少于16人,项目经理一名常跟现场与业主保持联系,质检员一名常跟施工现场,时时进行质量监控。   综合以上,我公司完全有能力完成此项工程。保质期一年。   (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质量承诺书 篇8   为保证工程在施工完成后达到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及工程回访、   保修等方面的要求,最大限度的达到工程的建设目的,满足建设单位要求,我公司就工程质量保修向建设单位做如下送重承诺:    1 保修期内的服务项目   1.1保修服务范围   1)保修的内容按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的规定执行。   2)对于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施工项目,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进入工程质量保修阶段。   3)由于工程设计、社会人为因素、或因甲供主材质量问题等原因造成工程缺陷,或已超出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问题,我公司按照业主认可的工程技术维修方案及费用进行修复处理。   4)因不可抗力,包括地震、洪水、50年以上一遇大风等原因对工程造成的破坏,与业主协商后确定修复办法,并按照相关规定确定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的承担范围。   1.2保修期限   根据工程性质并严格遵守工程施工合同及保修书中的规定,确定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并根据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规定执行。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体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50年。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和外墙有防渗漏,为5年。   3)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4)装修工程为2年。    2 工程保修及服务承诺   1)我单位对所提供的产品及施工自投入使用之日起,严格按照工程总承包合同有关保修的条款执行。   2)严格贯彻公司的质量方针,本着客户至上的原则,服务热情,工程合同规定所造成工程实体损坏,我公司将无条件进行保。随叫随到。   3)建立回访制,进行定期、不定期回访,每年内工程回访不少于两次,认真听取建设单位意见,并形成回访记录。   4)建立维修工程专班专人负责制,由公司工程部、技术部派人负责。   5)按照工程维修事件的紧急程度确定事故处理办法,并做到以下几点:   A、在保修期内,成品一旦出现问题,我公司免费提供所需的工作人员和材料进行维修。承诺接到业主的维修通知后2天内进入处理,并针对现场破坏程,制定相关处理方案,得到业主同意后,对工程进行维护修复工作。   B、我公司在保修期内负责对成品进行日常一般性的定期维修保养,同时提供日夜24小时随传随到的紧急维修服务。   C、在收到紧急事故招唤时,我公司在正常工作时间于4小时之内到场进行抢修工作;在非工作时间于6小时之内到场进行抢修工作。   6)工程保修原则及计划   A、工程保修原则   ①在保修期间,我方将依据工程合同,本着“对用户服务,向业主负责,让用户满意”的认真态度,以有效的制度及措施作保证,以优质迅速的维修服务维护用户利益。   ②在保修期内由于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任何损伤和损坏,我公司将对有缺陷的部位进行无偿修理与更换,并承担由此而引起对建设单位的直接损失。   B、工程保修回访计划   ①交工后三个月即进行工程回访,一年内再不定期回访一次,满一年再进行一次回访,并对存在的问题形成文字记录,制定方案,并进行彻底的整改。   ②回访期间对存在的任何质量问题进行整改,本着客户至人,服务热情的原则,及时对工程存在质量问题进行整改,直至业主满意。   ③落实保修期内和售后服务措施:每3个月进行质量回访,最终形成回访记录,做到及时的解决问题。   综上所述,我公司郑重承诺,在工程质量保修阶段,我单位将本着用户至上的原则,让业主满意。客户的满意和支持,将是我单位的生存源泉之水,在工程施工、质量保修阶段,我单位将始终如一的为业主服务。   XXXXX集团公司   年 月日 质量承诺书 篇9   本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中,严格按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增强质量意识,规范质量行为,认真落实质量责任,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自觉承担相应的质量终身责任。   工程名称: 航天水泥厂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5#楼承诺人身份证号:承诺人注册执业资格:承诺人注册执业证号:承诺人(签字):联系电话:承诺人所在单位法人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承诺人所在单位(盖章)   年月日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两份提交给工程建设单位,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提交给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竣工备案时提交给工程竣工备案管理部门,一份保存于承诺人所在单位备查。   本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中,严格按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增强质量意识,规范质量行为,认真落实质量责任,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自觉承担相应的质量终身责任。 质量承诺书 篇10   如果我公司中标,我们将成立专项项目部,统一领导和实施此次中标后的技术、质量、供货及售后服务等工作,确保中标产品保质、保量、按时交付贵方。   一、售后服务工作由售后服务中心负责,我公司对售后服务的承诺如下:   1、售后服务中心向用户提供全天候的服务,节假日及星期天均有人值班,24小时开通的联系电话为 ********传真为********* 售后服务部负责人手机号码 ********。收到用户的服务要求,我们保证在24~48小时到服务现场提供服务。   2、接到中标通知后,我公司将立即派负责工程师到现场进行前期技术服务,与桥梁设计、施工、监理人员进行交流,衔接好产品设计、制造及安装的技术要求,在施工时提供现场技术服务。在使用过程中,我公司将定期进行回访,寿命期内向用户负责提供技术服务确保产品保持优良的使用性能。   二、质量承诺如下:   1、我公司按ISO9001/GT19001质量保证模式建立了质量保证体系,编写了质量手册和相关的程序文件。我公司在制造货物过程中,将严格按照质量手册的程序文件要求和交通部颁发的标准和其它有关的国际标准执行,并留有各种质量记录以供检查。在交货时,材质报告、产品检验报告等重要资料都随货送交。对监理的检验、质量跟踪工作我公司将积极配合。   2、我公司保证按用户提供的设计图纸和技术性能要求生产所供货物。凡由我公司提供的产品均能通过权威机构的检验,完全满足设计要求,否则将无条件更换或返工。   3、我公司保证所有产品完全符合国家质量要求,凡由我公司制造的产品,自交付使用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发生产品制造质量问题时,在接到用户通知后保证在48~72小时内到达现场,确认属我公司责任的,我公司无条件免费维修或更换新产品并承担相应费用。   4、我们承诺:产品质量保证期为 从伸缩缝工程交工验收通过之日起10年 寿命期为 40 年。   投标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时 间:
2023-06-16 07:07:311

承诺书的格式

承诺书的格式   承诺书的格式, 承诺书是一种合同的类型,同样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在生活里大家比较少接触到承诺书,毕竟在很多人看来承诺书就等于军令状,一般很少人会写,一起看看承诺书的格式。   承诺书的格式1   本公司及本人,就认购(受让)XX证券公司股权的相关事宜作出如下承诺,并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一、本公司在签署《认股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证券公司发起人协议》)之前,已对XX证券公司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经营能力、内部控制、公司治理、客户资产的存管现状、有无违法、违规经营等情况等进行了认真调查,并认可XX证券公司现状。在此前提下,本公司愿意认购(受让)XX证券公司股权,且不存在以信托等方式代其他单位认购(受让)XX证券公司股权的情况。   二、本公司不存在《证券公司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不得成为直接或间接持有证券公司5%及以上股权股东的`情形。   三、在本公司股东资格获得证监会核准后,将按照《认股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证券公司发起人协议》)真实履行出资义务,既不代替其他股东出资,也不代表他人出资;不采取任何形式从证券公司抽逃出资;不通过股权托管、公司托管等形式变相转让对证券公司的股东权利;不挪用证券公司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不挪用客户托管的债券,不挪用客户委托证券公司管理的资产;不从事任何损害证券公司   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试行)(证监机构字[2003]259号)、《XX证券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股东职责,督促XX证券公司守法、合规经营;如XX证券公司在今后的经营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本公司将承担股东应负的责任。   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总经理(签字)   年月日   承诺书的格式2   感谢贵方给予我方在中铁航空港集团一公司国道205线三明市区过境段A1合同段工程共同合作的机会,现就工程中可能出现的一些问题进一步确认和承诺。并在此声明:本承诺书与施工劳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我方承诺为保证工程前期正常施工,我方将准备足够的资金进场施工,不要求甲方支付未经业主结算的已完工程费用。   2、我方承诺进场后机械设备摆放整齐,材料堆放整洁,确保工地施工区、生活区环境卫生达标。   3、我方承诺将熟悉并自觉遵守执行业主、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贵方的各项规定,严格按招标文件执行:施工技术规范标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三明市标准。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标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行业标准。   4、我方承诺发生安全事故后立即用最快捷的方式向贵方报告,并组织全力救险,保护事故现场,主动接受贵方及贵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察。   5、我方承诺组织身体健康并有相关类似工作经验的工作人员投入到本项目工程的施工。   6、我方承诺将按时足额发放下属员工的农民工工资,并及时上报有关发生资料,如未做到,愿意接受贵方所采取的相应解决措施。   7、我方承诺将做好施工场地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道路、地上附着物和地下文物、管道、电线路等保护和防护工作,我方承担相应的保护费用,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劳务合同单价中。   8、我方承诺我方与第三方签订的劳动、租赁、买卖等一切合同与贵方无关。我方在施工工地发生的合同债务、侵权责任一律由我方履行和承担责任。   9、我方承诺将负责已完工程部分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工作。   10、我方承诺严格遵守与贵方签订的《安全生产协议》。   11、我方承诺将按照贵方要求提供各类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资料,配合贵方办理交工验收。   12、我方承诺在施工过程中,若被新闻媒体爆光,产生不良影响,我方将主动采取措施,消除不利影响并承担相应发生费用。贵方有权根据事件性质的严重性处于罚款。   13、我方承诺根据业主合同工期要求,因工程进度迟缓而业主要求抢工时,我方将确保有相应的人力、物力、机械和财力投入,使工程能按质按量竣工。   14、我方承诺已了解并熟悉施工现场状态和贵公司的项目经理部管理模式,并严格遵守。   15、我方承诺将严格服从贵方指令。   (公章)   承诺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承诺书的格式3   我以个人名义郑重作出以下承诺,并愿意理解上级组织和本单位干部职工及社会各界监督。   一、严格遵守《.....章程》,自觉执行《.....党 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以及“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于律己,始终做到清正廉洁。   二、严格管好自我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打着自我旗号办私事,谋私利。   三、带头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任人唯贤,不搞任人唯亲;坚决抵制“跑官、要官”等各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四、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事项团体研究决定,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用公款报销应由本人承担的各类费用。   五、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对政法系统的廉洁勤政工作真正负起职责,确保不出问题。   六、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纪律处分条例》,自觉理解党组织和社会群众的监督。   七、认真做好本职工作,起到表率作用。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化解,进取抓好社会稳定工作,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大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造平安和谐林芝。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增进团结,抓好队伍,提高政法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行业腐败现象,清除司法腐败。   承诺人(签字):   xx年xx月xx日
2023-06-16 07:07:381

如何运用会计准则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转载以下资料,供您参考:【摘要】 近几年来,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已引起全社会的普遍关注,会计信息失真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破坏了上市公司的社会形象,挫伤了广大投资者的积极性,使信息使用者产生一种不信任的感觉。因此,如何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是一个从政府到社会公众都十分关心的问题。下面笔者就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相关问题作了具体的分析,并提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应该采取的对策。  【关键词】会计信息 质量特征 采取的对策    一、会计信息的质量及质量特征    会计信息的质量是指会计信息产品满足规定或潜在需要的特征和特性的总和。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就是会计信息所应当达到或满足的基本质量要求,即会计信息为满足规定或潜在需要而必须具备的那些特征和特性要求,它是会计系统为达到会计目标而对会计信息的约束。要想全面、正确地理解会计信息产品质量特征的本质,必须认识到会计信息质量受到信息的使用时间、使用地点、使用对象、社会环境、市场竞争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其基本本质是一个动态、变化、发展、相对的概念,而不是固定的概念,即要求内含的质量特征和特性均满足用户需要,并在一定条件下实现诸特征的最佳组和。  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是为会计目标服务的,它是联系会计目标与实现目标之间的桥梁,对财务报表所提供的信息起约束的作用,是提供信息符合会计目标的要求。在会计目标被定义为决策有用性的前提下,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就是使会计信息对决策有用的特征。投资者把资源投资于企业,目的在于未来获得更多的收益,包括股利和资本利得等,出于这一目的,投资者需要做出持有还是出售的决策,债权人需要做出是否贷款的决策,等等。这些人作为会计信息使用者都需要有用的会计信息,即有利于他们做出决策的信息,对其预测未来时会导致决策差别的信息。所以,相关性是保证会计信息对决策有用的最重要的质量特征;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经营者拥有更充分的信息,投资者和债权人等外部信息使用者可以获得的信息是不充分的,他们为了做出正确的决策需要可靠的信息,任何虚假和误导的信息都比没有信息更有害,会损害他们的利益,因此,可靠性是保证会计信息对决策有用的另一重要质量特征。会计信息的其他质量特征有:可比性、重要性、及时性。    二、新经济对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影响    美国国家商务部在1999年度报告中将新经济定义为:“新经济指在过去的15年中,由于功能强大的个人电脑、高速的电子通讯以及Internet技术的发展而不断得到改进的市场的不同名称加在一起的简称,包括‘信息经济"、‘网络经济"、‘数字经济"、‘知识社会"以及‘风险社会"等。”新经济的特征主要表现为:信息化经济;以知识决策为导向的经济;以智力为支撑的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经济;面向未来的经济。新经济对会计环境产生重大影响,从而使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受到以下两种挑战:  1.国际需求与国内需求的挑战。新经济时代,经济全球化、企业跨国化的发展造成资本和信用的跨国流动,全球经济一体化,使各国经济与企业的发展与他国紧密相连,会计信息在全球范围内交流成为必然趋势,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一方面要满足本国会计目标的需要,另一方面要满足国际经济环境和国际金融市场的需要,财务报告使用者广泛化和多样化,使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受到挑战。  2.不确定性和风险因素的挑战。新经济时代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信息不完全导致经济活动的不确定性,虽然经济主体的“有限理性”也导致不确定性,但信息不对称是导致不确定性的主要原因。信息不对称表现为事前和事后不对称,相应地带来了两种不同的后果:一种是由于信息事前不对称引起的逆向选择问题,另一种是由于信息事后不对称引起的道德风险问题。这些都使会计环境的风险加剧,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如何应对环境变化显得十分迫切。    三、关于我国构建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体系的几点设想    1.建立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将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纳入框架体系中。“概念框架”一词是在1966年由美国会计学会(AAA)在《基本会计理论报告》中提出。此后,加拿大、澳大利亚、英国以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也纷纷效仿建立了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对会计准则的发展与完善提供了一定的理论指导,提高了会计准则制订的效率。我国目前尚无完整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新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已达到较高水平,使得现有的企业会计基本准则在理论上与具体准则不匹配、不协调。因此,修订企业会计基本准则、建立概念框架显得十分迫切。在修订时应将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作为概念框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可以明确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在会计基本理论中的地位,有利于使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理论研究深入发展。  2.会计信息质量特征要符合我国的会计目标的要求。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主要取决于会计目标,由于各国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的不同,各国的会计目标也不相同。FASB在其第1号概念公告中指出:“财务报告应当提供有助于信息使用者评估报告主体预期现金收入的金额、时间和不确定性的信息”,国际会计准则也将会计目标规定为“决策有用性”,受会计目标的影响,美国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偏向于相关性,德日的会计目标定位为“受托责任观”,其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则偏向于可靠性。  我国财务会计目标目前并不十分明晰,但主要体现的是“受托责任观”,这基本符合我国现阶段的国情,但所有者缺位现象影响了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实现。笔者认为,“决策有用性”是指对信息使用者有用,信息使用者包括投资人、债权人以及委托人等相关各方,因此“决策有用观”实际涵盖了“受托责任观”。根据新经济时代的特点,我国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机遇大大增加,“决策有用性”将有利于中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因此我国会计目标应定位为“受托责任观”与“决策有用观”二者的结合,这样才能与会计信息使用者扩大到全球范围的变化相适应。  3.构建多层次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体系。我国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体系的建立可以借鉴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模式,但要考虑中国的国情。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体系应多层次化,第一层次为总体质量特征,即有用性;第二层次为主要质量特征,包括可靠性、相关性、透明度、可比性和充分性;第三层次为次要质量特征,包括如实反映、公允性、谨慎性、完整性、重要性、前瞻性和实质重于形式;会计信息的制约因素包括及时性、成本效益原则及相对性和动态性。    四、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应该采取的对策    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披露有赖于企业高质量的会计信息生产与高质量的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其中,企业会计信息生产是企业会计师在企业经营者领导下,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利用会计劳动手段,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如实反映。为此,若将经营者对企业会计工作的蓄意干扰、企业会计师的业务素质低两因素搁置不论,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很大程度上就取决于企业会计准则的质量与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由于审计问题已经成为今天的焦点,本文在此就不再赘述,本文着重从会计信息的生产方面来考虑,如何更好的生产高质量的会计信息。    (一)必须建立严格而不繁琐的会计准则  中国会计准则的制定,应该向IAS看齐,力求制定出一个通用,简约的高质量会计准则。我们可以欣喜的看到,2001年,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中期财务报告、固定资产和存货的三项会计准则,并且发布了《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财政部还正在起草《企业会计准则 每股收益》和《企业会计准则 终止经营》这两项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也先后出台了《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002年,证监会、国家经贸委颁布了《公司治理准则》,并且首次组织了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联合大检查。这些事件准则的制定正是在我们的证券市场出现各种问题的情况下及时的提出来的,同时也以较为简约的风格顺应了IAS的特点。我们国家这几年会计准则的制定、出台的速度是非常快的,跟别的国家来比较,这个速度是惊人的。另一方面从质量上看,我们目前已经非常迅速地在接近国际规范的水准,这应该说也是我们国家在这方面取得的非常大的成绩。所以世界会计师大会在中国召开,是对中国会计行业的认可。包括对会计准则制定的认可。 (二)必须保证会计准则严格执行,及时披露  由于知识经济时代和创新精神在会计界的影响,为了适应一些行业的特点,我们制定了相关的一些方法,但是由于缺乏实践,往往造成被一些套利企业所误用,这些企业最大的特点就是借着新方法手段,借以取代会计准则,这些公司无不是其财务人员在CEO的授意和逼迫下,利用自己熟悉会计制度、熟悉审计稽查的思路和方法大肆造假,大肆违规。  会计准则实质是一份“社会契约”,是企业的各外部产权主体与经营者通过谈判达成的关于通用会计规则的约定,是与企业剩余有关的各利益主体的代表进行博弈的结果。既然大家制定的游戏规则,就要求每个人都必须不折不扣的予以遵守,否则就不适合再在游戏里出现,也就是必须被“除清”。    (三)提高企业经营者和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强职业道德建设  企业经营者和会计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是防范会计信息失真的一个重要环节。首先要保持一个平衡的心态,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健全的心智结构,承担起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健康发展的责任。其次,要加强会计人员和职业人员的后续教育,使每一个经营者和会计人员努力学习掌握现代管理经营知识和手段。再者,要求每一位经营者和会计人员要有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相适应的经营理念和道德理念,一方面要增强法制意识,另一方面要增强道德自律意识,增强道德责任心和责任感,保持职业良知。    (四)改善会计人员的从业环境  重拾会计诚信必须注意到在现在所发生的很多财务事件中,尽管会计人员是很不光彩的,但是,他们中很大一部分是受到来自更高层领导的压力的。会计人员的地位一直是争论的问题,并且一直会争论下去,但是我们相信任何一个有责任心的高级管理人员,尤其是公司的最高层管理人员,从公司长久发展来考虑的话,就会给予会计人员一个没有任何压力与合理要求的会计环境,使得会计人员可以独立行使和发挥其专业作用,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更为高质量的信息。如果我们的CEO们继续为了一时的利益而大肆逼迫财务人员造假,就会如美国一样,股市暴跌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世通等一连串公司欺诈案所引发的信任危机。目前,美国投资者的普遍感受是“玩股”等于“玩火”。一些调查结果显示,近一段时间,美国投资者有的转而投资房地产,有的转向国库券,有的转向黄金市场,还有的转向投资艺术品。财务“造假”公司股价一夜之间由几十美元跌到几美分,吓走了股市投资者。从而导致公司失去血液,从而走向灭亡。为消除美国股市的信任危机,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要求945家上市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提交有本人签名的财务报告,如有不实之处,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个人负有法律责任。可见公司财务问题绝对不仅仅是CFO,而且更为重要的因素来自于CEO。尽管美国进行多方努力,以化解这场信任危机,但仍有很多分析家认为,恢复信心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目前,伴随着股市的暴跌,美元也明显贬值,美元与欧元的比价已经跌到1∶1的心理界限之下。股市和汇市的动荡互相交织,可能严重影响美国经济的发展。只有我们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我们的会计人员一道,共同营造一个高效的会计环境,才会真正提供高质量的会计信息,重拾投资者的信心,建立一个诚信的会计环境。    (五)改进与完善会计信息的披露  从可靠性谈会计信息的披露。提高会计信息披露的可靠性,首先就要建立健全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的法规法则,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其次,会计信息来自于企业日常的经济活动,如果企业能按现代企业的要求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可以大大减少操纵会计信息的行为,若年终财务报告采用企业内部公示的制度,对预防会计信息的作弊也是一种有效方式;第三,要进一步完善注册会计师的会计制度,对于不负责的注册会计师,要进行曝光,追究其法律责任,给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提供一个较好的经济和法律环境。  从相关性谈会计信息的披露。现行财务报表所提供的信息基本上与需求者相关,对决策分析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但是社会在不断地发展变化,用户的需求也在不断改变,拘泥于目前这种通用模式的财务报告必然满足不了使用者千差万别的需求。因此,必须改进和完善现行财务报告体系,突出其相关性。首先,要解决历史信息滞后性与信息需求超前性的矛盾。其次,要建立表内信息与表外信息互补的财务报告体系。第三,规范和完善分部信息的披露。    (六)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  在发达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司的治理结构由两部分组成。其一是通过竞争的市场所实施的间接控制,或称外部治理结构,包括产品市场、资本市场、经理市场、兼并市场等等。其二是为实行事前监督而设计的直接控制或称内部治理结构。它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经理组成的一个三级结构。在我国现有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中,企业外部所面临的产品市场变得激烈了,但是仍缺乏来自资本市场和经理市场的竞争,因此外部治理结构是不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方面,我国国有公司形成了六套组织机构(职工代表大会、党委会、工会等老三会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新三会),但相互之间责权界限不清,运作中出现了许多问题。会计不是兼顾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而成为经理人直接操纵反映其意图的工具。笔者认为,应采取以下措施:(1)完善公司的外部治理结构,包括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和逐步培育经理市场。这些外部市场存在激烈的竞争,构成了对经理人的威胁机制。(2)规范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要对复杂的新、老三会进行责权的明确划分,必要时可予以整合,形成有效的权力相互制约的管理机制。(3)建立和完善对经理人的绩效考评制度,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七)加大处罚力度,建立民事赔偿制度  凡是由企业经营者个人行为因素造成的会计信息失真,应由企业经营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了加大刑事处罚力度外,还应对投资者造成的损失进行民事赔偿。民事赔偿的主体应是会计信息失真的责任者即企业经营者,而不是企业法人实体,更不是会计行为主体。民事赔偿制度可以增加企业巨额潜在的诉讼风险,使得会计造假成本升高,从而遏止经营者造假。
2023-06-16 07:08:112

有关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1994年5月12日颁布2.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2001年4月28日颁布3.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1983年12月8日颁布4.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修正)  1996年5月15日颁布5.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999年8月20日颁布6.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1995年5月10日颁布7.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1995年6月30日颁布8.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1999年颁布9.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2003年12月27日颁布10.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2003年12月27日颁布11.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1988年12月29日颁布1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2002年10月28日颁布13.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1993年7月2日颁布14.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成果转化 15.经纪人管理办法 1995年10月26日颁布16.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1994年8月31日颁布17.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999年3月15日颁布18.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1994年10月27日颁布19.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1995年12月28日颁布20.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1996年7月5日颁布2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997年12月29日颁布2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1985年9月26日颁布2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1992年11月7日颁布24.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 2003年12月8日颁布2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暂行办法 2003年12月5日颁布26.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下发《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核查制度(试行)》的通知 2003年1月3日颁布2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94)28.企业效绩评价操作细则(修订) 2002年04月18日颁布29.贷款通则 1996年06月28日颁布30.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 2003年3月24日颁布31.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进出口收付汇逾期未核销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03年3月13日颁布32.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 2003年4月9日颁布33.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34.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金融争议仲裁规则 2003年4月4日颁布35.关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原由中国人民银行履行的监督管理职责的决定 2003年4月26日颁布36.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规定 2003年4月9日颁布37.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 1986年12月2日颁布38.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1993年2月22日颁布39.全民所有制小型工业企业租赁经营暂行条例 1988年5月18日颁布40.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 2003年5月26日颁布41.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2003年6月26日颁布42.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 2002年3月1日颁布43.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2003年颁布44.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2003年6月24日颁布45.有限责任公司规范意见 1992年5月15日颁布46.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47.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 2003年6月18日颁布48.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2003年颁布49.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办法(试行)50.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 2003年8月29日颁布51.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 2003年8月28日颁布52.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 2003年9月9日颁布53.边境贸易外汇管理办法 2003年9月22日颁布54.企业资产损失财务处理暂行办法 2003年09月03日颁布55.农村信用社省(自治区、直辖市)联合社管理暂行规定 2003年9月18日颁布56.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 2003年10月3日颁布57.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诚信信息管理暂行办法 2003年10月16日颁布58.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2003年10月28日颁布59.外币代兑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2003年5月28日颁布60.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1994年8月31日颁布61.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2003年11月12日颁布62.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 2003年12月01日颁布 63.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 2003年12月1日颁布 64.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 2003年9月29日颁布6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03年12月11日颁布 66.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 2003年 10月9日颁布 67.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试行) 2003年12月15日颁布 68.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 2003年12月15日颁布 69.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2003年12月27日颁布70.中国银联入网机构银行卡跨行交易收益分配办法 71.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出口采购中心管理办法 2003年9月29日颁布72.《关于设立中外合资对外贸易公司暂行办法》补充规定 2003年12月7日颁布 73.《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2003年12月7日颁布74.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2003年12月31日颁布 75.《外商投资城市规划服务企业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 2003年12月9日颁布76.《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 2003年12月9日颁布77.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2004年2月4日颁布78.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 2004年1月15日 颁布 79.世界银行技术援助项目(分项目)管理办法 2003年12月25日颁布80.保险经纪公司管理规定 2001年11月16日颁布81.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 2004年2月12日颁布82.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 2004年4月1日颁布83.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办法 2004年2月14日颁布84.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 2004年3月1日颁布85.基金会管理条例 2004年3月8日颁布86.外资银行并表监管管理办法 2004年颁布87.民航国内航空运输价格改革方案 2004年8月17日颁布88.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监测和考核暂行办法 2004年3月25日颁布89.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04年4月2日颁布90.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 2004年4月6日颁布91.企业年金试行办法 2003年12月30日颁布92.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 2004年颁布93.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 2004年2月23日颁布94.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买断式回购业务管理规定 2004年4月12日颁布95.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实施中央财政非税收入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2004年1月13日颁布96.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2004年5月13日颁布97.对外援助成套项目施工任务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办法(试行) 2004年颁布98.对外援助物资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办法(试行) 2004年颁布99.重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 2004年4月8日颁布100.境内外资银行外债管理办法 2004年5月27日颁布101.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04年6月8日颁布10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 2004年6月19日颁布103.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2004年6月14日颁布104.基金会名称管理规定 2004年6月23日颁布105.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 2004年6月11日颁布106.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2004年6月25日颁布107.商业银行次级债券发行管理办法 2004年6月17日颁布108.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2004年6月4日颁布109.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 2004年8月9日颁布110.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2004年7月27日颁布111.汽车贷款管理办法 2004年8月16日颁布112.商务部国内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2004年8月9日颁布11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2004年7月26日颁布114.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004年8月28日颁布115.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 2004年7月15日颁布116.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 2004年8月16日 颁布 117.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 2004年8月25日 颁布 118.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 2004年8月11日 颁布 119.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2004年8月11日 颁布120.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 2004年8月11日 颁布 121.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 2004年8月23日颁布 122.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 2004年8月23日颁布 123.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2004年9月5日颁布 124.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2004年9月17日颁布 125.银行业监管统计管理暂行办法 2004年9月15日颁布 126.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工作暂行办法 2004年8月30日颁布127.经纪人管理办法 2004年8月28日颁布 128.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 2004年9月15日颁布 129.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 2004年9月22日颁布 130.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 2004年9月16日颁布 131.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 2004年9月15日颁布 132.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暂行办法 2004年9月29日颁布 133.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2004年9月29日颁布 134.保险统计管理暂行规定 2004年9月29日颁布 135.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2004年10月12日颁布 136.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 2004年10月18日颁布 137.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 2004年10月9日颁布 138.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 2004年10月18日颁布 139.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 2004年9月23日颁布 140.保险统计管理暂行规定 2004年9月29日颁布 141.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 2004年11月8日颁布142.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业务办理规则 2004年10月30日颁布 143.国别投资经营障碍报告制度 2004年11月11日颁布 144.金融机构外汇存款准备金管理规定 2004年10月29日颁布 145.外汇领域反洗钱信息分类管理和核查工作管理规定 2004年10月27日颁布 146.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托管业务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规定 2004年10月30日颁布 147.拍卖管理办法 2004年12月2日颁布148.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流通审核规则 2004年12月7日颁布 149.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办法 2004年10月25日颁布 150.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2004年11月30日颁布 15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 2000年6月2日颁布 152.基层人口计生专干特困家庭救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 行) 2004年10月12日颁布 153.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 2004年12月1日颁布 154.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 2004年12月15日颁布 155.民间非营利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2004年10月19日颁布 156.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2004年11月5日颁布 157.保险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 2004年12月20日颁布 158.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2004年11月30日颁布 159.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细则 2004年12月7日颁布 160.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试行) 2004年12月15日颁布 161.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 2004年12月30日颁布 162.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2004年12月30日颁布163.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 2004年12月29日颁布 16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办法 2004年12月28日颁布165.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办法 2004年12月28日颁布 166.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 2004年12月25日颁布167.进口付汇差额核销管理办法 2004年12月3日颁布 168.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 2004年11月10日颁布 169.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 2004年12月10日颁布 170.信托投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 171.煤炭经营监管办法 2004年12月27日颁布172.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 2005年1月12日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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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薪酬管理规范指引(试行)

2013年1月1日起一批新法新规开始实施2012-12-3114:12:05来源:法律图书馆一批新法新规及司法解释等将伴随新年伊始正式实施。本网整理了一批自2013年1月1日起生效的相关法律文件,文件标题后的时间为对应的签发日期,点击标题即可查看文件全文。资料统计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本页资料将保持更新。一、重点关注·两大诉讼法及其配套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012-3-14)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最高人民检察院(2012-11-22)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2012-12-1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2012-12-20)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2012-12-2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012-8-3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施行时未结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2012-12-28二、人大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2-8-31)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2-10-26)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2-10-26)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2-10-26)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2-10-26)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2-10-2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2-10-26)三、国务院发布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2012-10-13)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国务院(2012-10-22)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2012-11-9)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13年关税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2012-12-10)四、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申诉复查和再审工作分工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2012-8-3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2012-12-17)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12-12-26)五、律师行业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2-10-26)律师事务所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司法部(2012-11-6)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管理办法/司法部(2012-11-2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2-12-7)六、公安部发布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2-8-13)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公安部(2012-8-18)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2012-9-12)关于印发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2012-12-13)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2012-12-19)七、其他部门发布1、小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2011-10-18)2、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6-7)3、保险公司薪酬管理规范指引(试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7-19)4、农户贷款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9-17)5、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9-19)6、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卫生部(2012-9-21)7、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9-28)8、关于香港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医疗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卫生部商务部(2012-10-22)9、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2012-10-22)10、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农业部(2012-10-22)11、人身保险公司销售误导责任追究指导意见/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10-23)12、药品和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2-11-2)13、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财政部(2012-11-5)14、宗教院校学位授予办法(试行)/国家宗教事务局(2012-11-5)15、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11-5)16、宗教院校教师资格认定和职称评审聘任办法(试行)/国家宗教事务局(2012-11-5)17、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11-6)18、彩票机构财务管理办法/财政部(2012-11-6)19、关于消费税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2-11-6)20、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11-6)21、邮政业标准化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2012-11-17)22、关于加强对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监管的暂行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12-5)23、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财政部(2012-12-6)24、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2012-12-6)25、跨省跨区电能交易基本规则(试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2012-12-7)26、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2012-12-7)27、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2012-12-11)28、国家林业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国家林业局(2012-12-11)29、电力建设工程备案管理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2012-12-14)30、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0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12-14)31、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12-11)32、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的通知/财政部教育部(2012-12-21)33、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申报文件及审核程序的监管指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12-20)34、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12-19)35、关于印发《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通知/财政部教育部(2012-12-19)36、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业务文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2012-12-18)37、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2012-11-1337、性病防治管理办法/卫生部—2012-11-2338、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12-12-2739、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政部—2012-12-19/fzdt/newshtml/fzjd/20121231141348.htm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2023-06-16 07:09:511

一个实体企业里可以有多少个独立董事?

(1)如果上市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审计、提名等委员会的,独立董事应当在委员会成员中占1/2以上的比例;(2)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1/3为独立董事,但管理层收购中的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比例应当达到或超过1/2。法律依据:《证券公司治理准则全文》 第四十二条 证券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应当由董事组成。专门委员会成员应当具有与专门委员会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得少于1/2,并且至少有1名独立董事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负责人应当由独立董事担任。
2023-06-16 07:10:092

保险公司薪酬管理规范指引

2013年1月1日起一批新法新规开始实施2012-12-3114:12:05来源:法律图书馆一批新法新规及司法解释等将伴随新年伊始正式实施。本网整理了一批自2013年1月1日起生效的相关法律文件,文件标题后的时间为对应的签发日期,点击标题即可查看文件全文。资料统计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本页资料将保持更新。一、重点关注·两大诉讼法及其配套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012-3-14)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最高人民检察院(2012-11-22)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2012-12-1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2012-12-20)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2012-12-2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012-8-3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施行时未结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2012-12-28二、人大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2-8-31)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2-10-26)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2-10-26)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2-10-26)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2-10-26)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2-10-2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2-10-26)三、国务院发布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2012-10-13)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国务院(2012-10-22)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2012-11-9)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13年关税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2012-12-10)四、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申诉复查和再审工作分工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2012-8-3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2012-12-17)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12-12-26)五、律师行业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2-10-26)律师事务所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司法部(2012-11-6)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管理办法/司法部(2012-11-2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2-12-7)六、公安部发布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2-8-13)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公安部(2012-8-18)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2012-9-12)关于印发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2012-12-13)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2012-12-19)七、其他部门发布1、小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2011-10-18)2、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6-7)3、保险公司薪酬管理规范指引(试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7-19)4、农户贷款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9-17)5、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9-19)6、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卫生部(2012-9-21)7、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9-28)8、关于香港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医疗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卫生部商务部(2012-10-22)9、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2012-10-22)10、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农业部(2012-10-22)11、人身保险公司销售误导责任追究指导意见/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10-23)12、药品和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2-11-2)13、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财政部(2012-11-5)14、宗教院校学位授予办法(试行)/国家宗教事务局(2012-11-5)15、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11-5)16、宗教院校教师资格认定和职称评审聘任办法(试行)/国家宗教事务局(2012-11-5)17、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11-6)18、彩票机构财务管理办法/财政部(2012-11-6)19、关于消费税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2-11-6)20、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11-6)21、邮政业标准化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2012-11-17)22、关于加强对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监管的暂行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12-5)23、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财政部(2012-12-6)24、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2012-12-6)25、跨省跨区电能交易基本规则(试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2012-12-7)26、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2012-12-7)27、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2012-12-11)28、国家林业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国家林业局(2012-12-11)29、电力建设工程备案管理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2012-12-14)30、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0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12-14)31、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12-11)32、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的通知/财政部教育部(2012-12-21)33、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申报文件及审核程序的监管指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12-20)34、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12-19)35、关于印发《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通知/财政部教育部(2012-12-19)36、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业务文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2012-12-18)37、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2012-11-1337、性病防治管理办法/卫生部—2012-11-2338、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12-12-2739、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政部—2012-12-19/fzdt/newshtml/fzjd/20121231141348.htm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2023-06-16 07:10:161

公司个人承诺书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信吧,书信是人们表达情感的一种特别方式。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书信该怎么写吗?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公司个人承诺书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个人承诺书 篇1 我承诺:   1、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履行党员义务。   2、业主党员要带头守法经营,处理好劳资关系。   3、管理层党员要加强同业主的联系和沟通,用心反映民意,发挥监督作用。   4、一般员工党员提高自身素质做好本职工作,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广大员工搞好生产经营。   承诺人:XXX   二○xx年X月X日 公司个人承诺书 篇2   本公司及本人,就认购(受让)XX证券公司股权的相关事宜作出如下承诺,并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一、本公司在签署《认股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证券公司发起人协议》之前,已对XX证券公司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经营能力、内部控制、公司治理、客户资产的存管现状、有无违法、违规经营等情况等进行了认真调查,并认可XX证券公司现状。在此前提下,本公司愿意认购(受让)XX证券公司股权,且不存在以信托等方式代其他单位认购(受让)XX证券公司股权的情况。   二、本公司不存在《证券公司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不得成为直接或间接持有证券公司5%及以上股权股东的情形。   三、在本公司股东资格获得证监会核准后,将按照《认股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证券公司发起人协议》)真实履行出资义务,既不代替其他股东出资,也不代表他人出资;不采取任何形式从证券公司抽逃出资;不通过股权托管、公司托管等形式变相转让对证券公司的股东权利;不挪用证券公司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不挪用客户托管的债券,不挪用客户委托证券公司管理的资产;不从事任何损害证券公司   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试行)(证监机构字[20xx]259号)、《XX证券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股东职责,督促XX证券公司守法、合规经营;如XX证券公司在今后的经营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本公司将承担股东应负的责任。   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总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关于《承诺书》的要求   1、《承诺书》适用于证券公司设立、增资扩股、股权变更等申请事项,由申请证券公司股东资格审查的单位出具。   2、凡《机构部行政许可事项申报材料汇总表》中已作要求的,有关单位必须按照范本所示的内容与格式,出具《承诺书》。 公司个人承诺书 篇3   为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我们在致力于快速发展企业生产的同时,将牢固树立环保优先的理念,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切实履行环保社会责任,并郑重承诺:   一、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员环保意识,设置专(兼)职的环保机构,配备专职的环保人员,以满足企业强化环境管理的迫切需要。   二、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不断强化内在自控约束机制。   三、切实加强企业环境管理,如实申报排污总量,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转,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加强企业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认真做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不私设暗管,不偷排、漏排、直排;确保在线监控设施正常运行,数据准确、传输稳定。   五、积极抢先清洁生产,努力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持续开展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工作,努力做到增产不增污。   六、定期公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近新闻媒体和公众监督,妥善处理好企业与驻地周边群众的关系,努力为我们的子孙后代留下一片绿水青山。   如违背以上承诺,我们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公司个人承诺书 篇4   为了进一步深化党内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在经济工作主战场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全局“创一流”和创省级文明单位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电力局党委立足党员责任区,向全局郑重推出党员承诺制。具体内容如下:   1、党员身边无事故。在党员责任区内,党员就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人。要带头做到安全无事故,并承诺在责任区内无人身重伤、死亡和重大责任事故、无火灾事故、无本企业同等级以上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2、党员身边无欠费。在党员责任区内,党员就是电费回收的带头人。要坚持电费回收责任点制度,发扬“三千”精神和协作精神,攻难克困积极做好用户的工作,带头完成电费回收任务,承诺在责任区内所辖区域电费上缴率为百分之百。   3、党员身边无违纪。在党员责任区内,党员就是生产、经营、管理的明白人。要带头做到文明生产、文明经营、文明管理,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承诺在责任区内无违法违纪、无封建迷信、无歪理邪说、无习惯性违章、无吃拿卡要、无以“电”谋私。   4、党员身边有温暖。在党员责任区内,党员就是职工的贴心人。要围绕企业改革,下岗分流和党工作目标任务,耐心细致地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通过为职工化解矛盾,释疑解惑,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把党组织的温暖送到职工心坎上。   5、党员身边创一流。在党员责任区内,党员就是一流创建的带头人。要围绕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和一流创建,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积极参加各种寓教于乐的文化体育活动;承诺在责任区内具备一流设备,保持一流卫生,完善一流资料,强化一流管理,提供一流服务,争创一流业绩。   党支部:承诺人:   20xx年5月*日 公司个人承诺书 篇5   认真贯彻和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实施本质安全工作,保证车辆行车安全及场务安全,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我公司郑重向社会承诺如下:   1、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明确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组织和体系,时刻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明确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带领全体员工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条例》、《安全交通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经常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查找各类安全隐患、死角,落实重大隐患的整改。   4、加强“双基”工作,加大安全管理的投入,利用GPS行驶记录仪对各类违章行车的监控,切实改善一线职工的劳动生产条件。   5、认真贯彻“五同时”的原在,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6、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主要对职业道德、法规法纪、季节行车、爱车例保等方面教育,要求每名驾驶员全年不少于60学时。   7、强化车辆出入库检验,要求车辆一日一检,持合格证出车,并按要求办理车辆保险及乘运人责任险。   8、定期召开驾驶员例会、安全例会、安委会会议,及时分析总结安全形势及经验教训,制定切合实际的工作方案,解决存在的问题。   9、加大“三品”检查力度,利用安检仪进行检查,认真填写客运安全卡,杜绝超员运行。   10、修订完善公司安全应急预案,并及时进行演练,确保预案得到有效实施。   11、深入开展各项安全活动,抓好黄金周等节日运输工作,以活动促安全。   12、完善奖惩制度,处理违章、肇事的责任人及有关人员,奖励安全生产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承诺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公司个人承诺书 篇6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东坪镇人民政府与 安监站 签订《二〇xx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承诺书》。安全生产目标承诺如下: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1、综合监管全镇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依法进行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煤气发生炉使用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全镇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6、依法监督检查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工作;   7、授权依据上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全镇安全生产情况实施依法监察。   8、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依法监察。   9、承担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拟定全镇安全生产规划,组织、指导各单位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分析和预测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工作指标   安监站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必须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采取有力防范措施,严格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并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完成以下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及时批阅和签发,重大安全生产活动亲自部署和参加。依法对分管行业领域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所属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组织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一次专项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部门、本系统安全工作。会议情况要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三)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查批准的,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不符合规定的,不得批准。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撤销原批准。对分管行业领域内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取缔或制止,并依法予以处理。   (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明确职责和工作目标,对所属单位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逐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承诺书》。   (五)对系统内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要亲力亲为,坚持下单位下车间下工地检查制度,重大节假日要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对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部署和安排,实行跟踪治理,确保整改落实。   (七)事故发生后,应当迅速组织救助,将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并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立即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要积极协助事故调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   (八)按规定参加镇党委政府、镇安委会组织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或活动。落实上级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确保政令畅通。   xx镇人民政府(章) 镇长(签字)   承诺单位(章) 负责人(签字)   二〇xx年 月 日
2023-06-16 07:10:241

哪七十二家央企高管被限薪

央企高管年薪是多少 72家央企将限薪,央企高管薪水多少:“超标”了吗?中集集团总裁年薪869万,8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此前在8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已审议《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有消息称,受新薪酬制度约束的企业将包括由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责任的53家央企,如中石油、中石化、中国移动等,以及其他金融、铁路等19家央企,共计72家企业,但截至目前中央并未披露72家企业名单。经济观察报从最终控制人为中央国家机关、中央国有企业及国资委等类型的上市企业年报发现,2013年董事长、总经理薪酬超过60万元的企业达到168家。按企业所属行业来看,金融及地产类企业高管薪酬普遍较高,且地产类企业高管持股现象较为普遍,如招商地产、华侨城和保利地产。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向经济观察报表示,金融、地产类高管普遍高于其他央企高管,中央限薪政策将首先冲击该领域高管薪酬。一位来自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业人士向经济观察报表示,企业高管薪酬以前年度计提,后续年度发放,以封补欠的确也很常见,限薪是限计提还是限发放,区别很大。此外,股权激励的部分,高管持有股票的公允价值的变化,也会体现在年报的薪酬中,其实高管没有拿到新的股票,只是股价涨,公司也要确认一块费用。所以,影响因素应该很多。72家央企高管限薪经济观察报从最终控制人为中央国家机关、中央国有企业及国资委等类型的上市企业年报发现,2013年董事长、总经理薪酬超过60万元的企业超过70家。其中年薪超过400万的有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总裁麦伯良869.7万元、副总裁赵庆生430.8万元,以及中信证券董事长王东明583.43万元、总经理程博明576.73万元。不近年薪已远超其他央企高管,这两家企业年报显示,截至2013年12月31日,麦伯良获授期权380万份,赵庆生获授150万份,以2013年12月31日,中集集团H股收盘价16.5元计算,市值分别为6270万元和2475万元。王东明持股2649750股,程博明持股1733160股,均为A股,以2013年12月31日中信证券A股收盘价12.75元,市值分别为3378万元和2209万元。“与现行政策相比,改革后多数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水平将会下降,有的下降幅度还会比较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邱小平近日对改革方案进行解读时说。据他透露,目前中央有关部门正在负责指导、监督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拟订完善薪酬管理政策,下一步还将对政策实施过程和实施结果进行监督检查。据邱小平透露,改革的适用范围确定为中央企业中由中央管理的负责人,包括由国务院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中,由中央管理的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党组书记)、总经理(总裁、行长等)、监事长(监事会主席)以及其他副职负责人。有消息称,受新薪酬制度约束的企业将包括由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责任的53家央企,如中石油、中石化、中国移动等,以及其他金融、铁路等19家央企,共计72家企业,截至目前,消息并未透露72家企业名单。金融企业高管普遍超百万2013年财报显示,A股16家上市银行共为管理层发放了4.8亿元薪酬。工、农、中、建、交五大行年报均公布了高管的固定部分薪酬,其董事长平均为103.73万元。其中建行董事长王洪章税前年薪为214万元;工行董事长姜建清薪酬为199.56万元,而中国银行董事长田国立在中行任职仅8个月拿了135.82万元,而光大银行董事长唐双宁从光大集团领取的应付报酬为49.50万元。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正赶上上市银行披露中期业绩报告。在中报业绩发布会上,建行董事长王洪章、交行董事长牛锡明、工行行长易会满、农行行长张云等均称目前尚未知悉具体方案,一旦方案细化,将会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贯彻落实。在金融领域,银行高管待遇并非是最高的。上述中信证券董事长及总经理的年薪加获授期权市值或可笑傲金融圈。光大证券董事长袁长清在2013年报告期内从股东单位光大集团领取的应付报酬总额43.56万元,总裁薛峰报告期内从公司领取的报酬总额税前243.27万元。年报进一步称,根据《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相关要求,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年薪40%以上应当采取延期支付的方式,且延期支付期限不少于3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延期支付总额为2012年度奖金尚未支付部分。在香港上市的银河证券,其董事长陈有安报告期内领取报酬总额154.5万元,总裁顾伟国为151.6万元。信达资产2013年年报显示,集团董事长及总裁的2013年薪酬低于2012年度的薪酬,2012年侯建杭税前合计195.3万元,臧景范176.6万元;2013年分别为121.5万元和113.2万元。地产高管普遍持股虽然当前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但2013年大多数房地产上市央企高管着实狠狠赚了一把。据WIND数据显示,房地产业2013年前三名董事报酬均值281.09万元,比上年增长32.6万元;前三名高管报酬均值为298.43万元,比上年增长39.93万元。不仅薪酬较高,地产高管普遍持股。WIND数据显示,招商地产、华侨城、保利地产、中国建筑等地产公司高管均持有公司股份。以保利地产和华侨城为例。保利地产董事长宋广菊2013年税前报酬为298万元,持股1419.6万股,以2013年12月31日收盘价8.25元计算,市值为11711.7万元。2013年8月,华侨城董事会换届,董事长任克雷离任,刘平春为新任董事长,侯松容被聘为新任总裁。报告期内,任克雷报酬总额为152.7万元;现任郑凡党委书记,报告期末获得报酬总额为152.7万元;现任董事长刘平春报告期末报酬总额为137.4万元;现任总裁侯松荣报告期末报酬总额为130.3万元。2013年年报显示,任克雷、刘平春、郑凡分别持股358.8156万股、335.4156万股和312.0156万股,以2013年12月31日收盘价5.3元计算,市值分别为1901万元、1777万元和1653万元。当然,并非所有地产类的上市央企都有上述几位高管的待遇。中房地产董事长沈东进报告期末所得报酬总额为54.71万元,总经理吴文德为70.2万元,且均为持有股权。上海财经大学现代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奚君羊向经济观察报指出,金融、地产行业利润本身相对较高,企业有能力维持高管高额的薪酬,且行业本身有一定的复杂性,因此要用较高的收入吸引管理层,如果高管能力有限,则对企业盈利带来不利影响。即使行业有些企业盈利不强,由于整个行业高管收入较高,因此被迫水涨船高,防止人才流失。“境外金融、地产高管收入普遍较高,因此国内高端有一个参考。但中国央企高管与国外行业高管在性质上有一定的区别,国外高管是职业经理人,而我国主要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在一定程度上是组织安排,而非市场选择。国外高管高收益与高风险对等,而国内高收益没有对应高风险,这种情况下,收入不应该参照国外。现在有些方面透露信息,现在央企高管如果降薪以后,可以放弃公务员身份,继续享受高收入。”奚君羊最后说道。适用《薪酬改革方案》的部分央企名单  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3.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4.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5.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6.鞍钢集团公司  7.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8.东风汽车公司  9.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0.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11.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12.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13.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14.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15.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16.神华集团  17.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18.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19.国家电网公司  20.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21.中国华能集团公司22.中国航空集团公司  23.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4.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5.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
2023-06-16 07:10:481

现在有关于中国股市相关的法律条例一共有哪些,分别是什么?

证券法、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暂行条例、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此外还有,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工作办法证监会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核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核工作的指导意见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9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6号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第12号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1-3号、第5-8号、第10-13号、第15号可见其层级差别也比较大,既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也有证监会的部门规定,证券交易所制定的规则,还有证监会的临时通知,如果法律层级仅仅包括法律和法规,甚至包括规章,这些法律远远不能规范公司上市、增发等的操作,因此,还需要及时关注证监会网站的证监会令、公告等最新的信息。
2023-06-16 07:11:216

公司承诺书

公司承诺书(1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需要使用承诺书的场合越来越多,承诺书是否产生法律约束力,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还是对承诺书一筹莫展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公司承诺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承诺书1   我公司郑重承诺:   一、严格执行《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依法经营,公平竞争,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廉洁、高效、优质、安全。   二、严格遵守《苏州市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及相关政府采购失信惩戒办法(试行)》。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诚实守信,严于律己,坚决杜绝严重不良行为。   三、如违反规定,在工程建设活动中有严重不良行为的,自愿按《苏州市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及相关政府采购失信惩戒办法(试行)》接受相应的惩戒处理。   承诺人单位名称(法人公章):承诺人单位地址: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20xx年x月x日 公司承诺书2   本公司就与XXXX有限公司开展委托加工合作相关事宜作出如下承诺,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一、股东方XXX XXX达成股东会决议,同意并支持公司与XXX公司开展XXXX合作,保证公司与XXX公司的合作过程中正常运营,避免权益干扰。   二、XXX同意签署个人无限责任连带担保。   三、公司与债权人达成相应和解协议,避免发生法律诉讼,避免发生权益干扰,以规避重大风险。   四、公司与XXXX部门进行沟通洽谈,争取相关支持政策落地,为双方合作提供政策保证,保证合作期间外来因素干扰最低化。   五、公司同意在合作开始阶段优先、自行处理XXX问题,确保在合作期间内不受XX影响而导致的合作终止。   六、公司对周边村民进行深入调研,建立良好的村企、民企关系,为双方合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证。   七、其他未尽事宜,如果XX公司方面有所要求,双方友好协商,制定应对措施,公司负责落实。 本承诺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XXXXXXXXXXXXXXXXX(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总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公司承诺书3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批转(清理道路旅客运输和危险品运输挂靠经营工作方案)通知》要求,对本公司申请审批的   一、严格按《清理道路旅客运输和危险品运输挂靠经营工作方案》有关规定实行公车公营,规范企业管理和经营行为。   二、主动向运管机构呈报有关资料,接受运管机构的监督检查。   三、本公司在今后经营管理活动中违反《清理道路旅客运输和危险品运输挂靠经营工作方案》有关规定,搞客运线路租赁承包车辆挂靠经营或承包经营等非公车公营的经营管理,除接受运管机构行政处罚外,自愿注销已获批准 经营资格。   企业法人代表: 公章 公司承诺书4 XXX单位或XX领导:   本人XXXX年XX月XX日开始从事专业电工工作,并取得国家XX级电工资质,到此刻已有XX年的从业经验。现本人承诺在以后的工作中坚持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然后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谨慎作业。以上承诺作为我本人在今后工作中的刚性标尺,绝不违背。请XX单位或XX领导监督。   承诺人:XXX   二○xx年X月X日 公司承诺书5   一、本人承诺在公司相关印章使用规定的要求下,保证印章使用的安全化,保障公司的利益不受到损害并提高工作效率,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二、本人保管印章数量:枚。   三、保管印章种类:□公司法定名称章□印章/印鉴□签字章□行政章   □人事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   样章:   四、领取印章日期:   五、保管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六、保管范围:日常印章使用、管理、保存等工作。   七、本人保证做到印章保管安全。将各类印章放置在指定位置,不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八、在日常使用中,保证忠于职守、在使用印章时仔细阅读用印内容、核实用印数量。用印规范,印章端正、清晰、美观。   九、保证不在在空白纸张或任何未经批准的资料上盖章,同时严格禁止他人有以上行为。对于离职人员,任何情况下均不为其加盖印章。不将印章外借,不自行或将印章交予他人带离办公区域或工作场所。   十、保证离职时或调转岗位时将所保管的印章和印章保管相关的材料一并交接给公司指定接收人。   十一、使用印章时一律依据公司负责人或公司授权各部的印章使用批准人签字确定的《印章使用申请表》或相关文书后盖章,盖章后填写好《公司印章使用登记表》,将用章情况按要求填写好,以便检查。   十二、如有特殊情况需外借印章,并将印章带离工作区域的,需有经过公司批准的书面的携带印章外出申请,申请中需列明外借的原因及归还时间。印章外出后,只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   十三、保证不利用职务未经批准私自使用印章,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公司处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本人愿意予以赔偿,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本人承担法律责任。   十四、如因印章保管故意或疏忽造成印章损毁或遗失等情况,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并采取应急措施。公司追究印章保管不利的责任时,本人愿意接受处分。   承诺人:承诺人部门负责人: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公司承诺书6   (装订于投标文件首页)   本企业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 (具体的工程项目名称)的投标;   二、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四、不与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串通投标,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以牟取中标;   六、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七、不扰乱宁国市政府招标采购市场秩序;   八、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九、中标后不得将招标文件规定不予转包、分包的项目转包、分包于他人。   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愿意接受宁国市政府招标采购监管中心、宁国市招标采购中心作出的罚没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限制交易和停止交易等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投标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投标企业(盖章):年 月 日 公司承诺书7   1、不利用自身对xx种业的大股东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控股上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2、不利用自身对xx种业的大股东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控股上市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3、不以低于市场价格的条件与xx种业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控股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4、建投集团与xx种业将依然保持各自独立的企业运营体系, 因此,能够充分保证受让人与xx种业各自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   5、为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运作,建投集团承诺在作为xx种业的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期间,与上市公司在人员、财务、机构、资产、业务等方面相互独立。   6、建投集团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xx种业《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自己的股东权利,同时也承担控股股东相应的义务。   承诺人:   20xx年x月xx日 公司承诺书8   承诺书(范本)   本公司及本人,就认购(受让)XX证券公司股权的相关事宜作出如下承诺,并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一、 本公司在签署《认股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证券公司发起人协议》)之前,已对XX证券公司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经营能力、内部控制、公司治理、客户资产的存管现状、有无违法、违规经营等情况等进行了认真调查,并认可XX证券公司现状。在此前提下,本公司愿意认购(受让)XX证券公司股权,且不存在以信托等方式代其他单位认购(受让)XX证券公司股权的情况。    二 、本公司不存在《证券公司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不得成为直接或间接持有证券公司5%及以上股权股东的情形。    三、 在本公司股东资格获得证监会核准后,将按照《认股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证券公司发起人协议》)真实履行出资义务,既不代替其他股东出资,也不代表他人出资;不采取任何形式从证券公司抽逃出资;不通过股权托管、公司托管等形式变相转让对证券公司的股东权利;不挪用证券公司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不挪用客户托管的债券,不挪用客户委托证券公司管理的资产;不从事任何损害证券公司   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试行)(证监机构字[20xx]259号)、《XX证券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股东职责,督促XX证券公司守法、合规经营;如XX证券公司在今后的经营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本公司将承担股东应负的责任。   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总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关于《承诺书》的要求   1、《承诺书》适用于证券公司设立、增资扩股、股权变更等申请事项,由申请证券公司股东资格审查的单位出具。   2、凡《机构部行政许可事项申报材料汇总表》中已作要求的`,有关单位必须按照范本所示的内容与格式,出具《承诺书》。 公司承诺书9 尊敬的先生/女士   感谢您对平安的信任和支持,保险客户服务承诺书。正是缘于千万象您一样客户的大力支持和深厚信任,平安保险才取得了今天的成绩和辉煌!   一张保单,一诺千金。在未来的日子里,您的需要及您全家人的幸福将是我们服务追求,衷心祝愿:在人生的途中,平安永远伴随您,承诺书《保险客户服务承诺书》   本人,杨森是您的保险代理人。“客户至上,服务至上”是我从业的最高操守,是我毕生追求的目标!今后在对您的服务中我将竭力做到:   1、需要服务时保证你能及时联系我,我的联系方式:xxxxxxx   2、如果我的联系方式发生变化,保证及通知您。   3、如果公司有新资讯或新险种推出,我保证你将是最有权利了解的人。   4、如果您因疏忽未能按时缴纳保费,或您通讯方式发生变化时,请及时联系我,我将为您提供相应服务。   全国客户服务专线:xxxxxxxxxxx   请相信,从现在开始,平安将长伴您左右   承诺人: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公司承诺书10   xx车辆管理所:   我单位因办理机动车相关业务需要,特向贵所申请对我单位提供的有 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经我单位授权的经办人员进行备案,我单位 现做出如下承诺:   一、我单位对备案提交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二、备案后我单位备案的经办人全权代表本单位办理授权的车管业 务,其提供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由我单位负责。   三、我单位备案的经办人若需在其他单位再次备案的,我单位将再次 提供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单位法人同意继续备案在其他单位 的授权书。   四、我单位备案的经办人违规办理机动车业务给群众造成经济损失 的,我单位将先期进行赔偿。   五、我单位备案的经办人只要代表备案单位办理机动车业务,如查实 有车管所认定的违规行为,我单位无条件取消备案,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应 责任,并在六个月内不再申请再次备案。 六、我单位已备案的经办人员离职或被我单位取消授权的,我单位将 到车管所办理注销,若未及时注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我单位承担。   七、车管所的备案政策调整后,我单位将按新规定要求重新申请备案。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公司承诺书11   为了促进企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主动承担环保保护的社会责任,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切实履行环保自律责任,我公司特制订环保自律承诺书。   一、 争当遵守环保政策法规的绿色企业,层层落实环保责任制,不做违法失   信企业;   二、 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环境保护法(20xx年修订)》和地方环保局的管理要求执行;   三、 遵守新、改、扩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等制度,不擅自增设工   序和扩大生产规模;   四、 建好、用好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不直排、不偷排、不   漏排污染物;   五、 执行污染减排政策,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削减污染负荷,并加强环境应   急工作,确保环境安全;   六、 开展环保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环保意识,建立企业发展和社会发展共存   共荣的和谐关系。   以上,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   环保责任者:   年月 日 公司承诺书12   年月日   立承诺书人因公经股份有限公司派遣出国,谨保证;   按期归国返回公司工作。国后三年内决不自动离职,如有违背原依贵公司所订之办法负责赔偿,连带保证人原负担一切连带赔偿责任,并放去先诉办权。   此致   股份有限公司台照   立承诺书人:   连带保证人:   地址:   身份证编号:   实习合约   立合约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并由甲方招收乙方为,议订条款如下:   乙方自愿遵照甲方规定细则实习技术,学徒期间与学徒期满后,愿遵守下列规定。   1·学徒期间两年,乙方如中途求去者,原返还甲方训练费用,膳宿费用及按月支支领之加用金。   2·学徒期满后乙方原在甲方继续服务两年,如违约不能履行本项规定时,原按还方两年来训练|、膳宿、及零用金等一切费用。   甲方招收乙在习技两年年期内,如因甲方组织紧宿而向乙方解约时,乙方不得拒绝,更不能提出任何要求,但甲方应放尽所有反这还一节训练等用之权利。乙方在习技期间,遇有公伤意外,甲方应比照一般员工抚恤给假。但乙方不得另行要求赔偿金或补助费。乙方愿意遵照本合约及属守公司规章公司规章。本合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证。   订约人:甲方: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乙方:学徒工盖章   乙方坚认人:盖章   乙方连带保证人盖章   住址:盖章   年月日 公司承诺书13   我是深圳市淼英辉实业有限公司(集团)部门职位,(下属公司部门职位)。现住深圳市区路花园(大厦)楼层单元的公司房屋。为保证公司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和个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我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宿舍管理暂行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宿舍文明公约》及《房屋租赁委托书》。   2、不在宿舍内吸烟、酗酒、赌博、打架斗殴和从事一切非法活动。   3、正确使用燃气和电器设备,不私自接拉电线,不违章使用明火。加强安全意识,确保消防安全。   4、不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带入宿舍。   5、加强自我防范,外出锁好门窗,谨防入室盗窃。   我恪守以上承诺,如违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本承诺书一式2份,员工和公司各执一份。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公司承诺书14 致XXXXXXX:   一、不向贵方工作人员(含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亲属等,下同)赠送任何物品(包括送钱、物、购物卡、有价证券、免费提供劳务等)。   二、不向贵方工作人员提供非正常商务宴请、联谊活动、度假、旅游以及到营业性娱乐场所(包括营业性的歌厅、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桑拿、按摩和高尔夫球等)消费。   三、不为贵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安排工作,以及支付应由其个人自付的各种费用(包括住宅装修、婚丧嫁娶、购物、学费、子女出国留学等)。   四、发现贵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承诺书行为倾向的,将及时提醒纠正并向贵方内审部门举报,同时积极配合贵方进行调查(贵方联系电话:,联系人:XXXXXX某XXX)。   五、经证实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事实,贵方有权采取集团内通报、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终止采购合作、追究相关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等措施。   六、贵方申洲集团指宁波申洲针织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单位。   七、本承诺构成我司与申洲集团之间签订的所有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合同另有约定,则以合同约定为准。    一式三份,内审、采购人员、供应商各一份留底。承诺一经作出,始终有效! 保证人(公章): xx年x月x日 公司承诺书15 xxxx装饰有限公司:   本人xx、xx,委托贵司装修xxxx装饰工程,工程总款结算金额为人民币xxx元整(大写:x佰x拾x万元整),现已支付贵司人民币xx万元整(大写:xxx万元整)尚余人民币xx万元整(大写:xxx万元整)未支付。经双方友好协商,本人郑重承诺余款按以下方式分期支付贵司:   1、20xx年xx月xx日支付人民币xx万元整(大写:壹拾万元整);   2、20xx年xx月xx日支付人民币xx万元整(大写:壹拾万元整);   3、20xx年xx月xx日支付人民币xx万元整(大写:壹拾万元整);   4、20xx年xx月xx日支付人民币xx万元整(大写:壹拾万元整);   5、20xx年xx月xx日支付人民币xx万元整(大写:玖万元整);   6、余款xx万元整办理xxxx代金卡一张。   如本人未按照以上方式准时足额支付余款,则本人按每天人民币xxxx元(大写:xx仟元整)支付贵司违约金。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字):xxx 20xx年xx月xx日
2023-06-16 07:11:481

智能炒股证券公司有什么规定?

智能炒股证券公司有什么规定?一般规定如下:第三十七条 证券交易当事人依法买卖的证券,必须是依法发行并交付的证券。非依法发行的证券,不得买卖。第三十九条 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第四十条 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应当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第四十一条 证券交易当事人买卖的证券可以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第四十二条 证券交易以现货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交易。第四十三条 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须依法转让。第四十四条 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必须依法为客户开立的账户保密。第四十五条 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六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除前款规定外,为上市公司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开后五日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第四十六条 证券交易的收费必须合理,并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证券交易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统一规定。第四十七条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证券属于资本证券,是股权凭证和债权凭证两种形式的结合,证券交易当事人的买卖可以采用纸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其他形式,但是该形式必须是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形式。以上信息由小编整理编辑。
2023-06-16 07:12:113

2021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 #证券考试# 导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关于《证券业从业人员一般从业资格考试大纲(2021)》的公告”, 我为大家整理内容如下供考生参考:   为促进证券从业人员提升执业品行和专业能力,适应资本市场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我会制定了《证券业从业人员一般从业资格考试大纲(2021)》,包括《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金融市场基础知识》两个科目,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第一节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   了解法的概念与特征;了解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种类与基本构成;熟悉证券市场法律法规体系的主要层级;了解证券市场各层级的主要法规。   第二节公司法   掌握公司的种类;熟悉公司法人财产权的概念;熟悉关于公司经营原则的规定;熟悉分公司和子公司的法律地位;了解公司的设立方式及设立登记的要求;了解公司章程的内容;熟悉公司对外投资和担保的规定;熟悉关于禁止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的规定。   了解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熟悉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制度;熟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掌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   掌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与程序;熟悉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熟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熟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相关规定及对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了解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和责任;掌握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基本要求和内容;了解公司合并、分立的种类及程序;熟悉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关系的概念。   熟悉关于虚报注册资本、欺诈取得公司登记、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另立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虚假记载等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合伙企业法   掌握合伙企业的概念;了解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掌握合伙企业的种类;掌握普通合伙人的主体适格性的限制性要求;掌握合伙协议的订立形式与基本原则。   掌握设立合伙企业的条件;熟悉合伙企业财产分割、转让以及处分的相关规定;掌握合伙企业经营中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重要事项;了解合伙企业利润分配、亏损分担的原则;了解新合伙人入伙的条件;掌握合伙人退伙、除名的情形或条件;掌握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内容。   掌握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了解有限合伙企业协议的内容;掌握有限合伙企业的出资;掌握有限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掌握有限合伙企业的特殊性;掌握有限合伙和普通合伙的转化。   了解合伙企业的解散事由;了解合伙企业的清算规则;了解合伙企业注销后的债务承担;掌握违反合伙企业法及合伙协议应当承担的主要法律责任。   第四节证券法   熟悉证券法的适用范围;掌握证券发行和交易的“三公”原则;掌握发行交易当事人的行为准则;掌握证券发行、交易活动禁止行为的规定。   掌握公开发行证券的有关规定;熟悉证券承销业务的种类、承销协议的主要内容;熟悉承销团及主承销人;熟悉证券的销售期限;熟悉代销制度。   掌握证券交易的条件及方式等一般规定;掌握证券上市的条件和终止上市交易的情形;掌握内幕交易行为;熟悉操纵证券市场行为;掌握虚假陈述、信息误导行为和损害客户利益行为。   掌握上市公司收购的方式;熟悉上市公司收购的程序和规则。   掌握信息披露制度、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相关法律责任。   掌握投资者保护制度、投资者的分类、投资者保护机构、债券持有人会议、诉讼规则及相关法律责任。   熟悉证券交易场所的组织架构、交易规则和风险基金制度。   熟悉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设立条件、职能、业务规则和证券结算风险基金。   熟悉违反证券发行规定的法律责任;熟悉违反证券交易规定的法律责任;掌握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律责任;掌握违反信息披露规则的法律责任、违反投资者保护规则的法律责任;熟悉违反证券机构管理、人员管理相关规定的法律责任及证券机构的法律责任。   第五节证券投资基金法   掌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概念、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职责;了解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条件;熟悉基金管理人的禁止行为;掌握基金财产的独立性要求;掌握基金财产债权债务独立性的意义。   熟悉基金公开募集与非公开募集的区别;了解公募基金运作的方式;了解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合格投资者的要求;了解非公开募集基金的投资范围;了解非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及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备案要求;了解相关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掌握期货的概念、特征及其种类;熟悉期货交易所的职责;了解期货交易所会员管理、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了解期货公司设立的条件;了解期货公司的业务许可制度;了解期货交易的基本规则;了解期货监督管理的基本内容;了解期货相关法律责任的规定。   第七节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熟悉证券公司依法审慎经营、履行诚信义务的规定;熟悉禁止证券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滥用权利、损害客户权益的规定;了解证券公司股东出资的规定;了解关于成为持有证券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资格的规定;掌握证券公司设立时业务范围的规定;熟悉证券公司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的规定;了解证券公司合并、分立、停业、解散或者破产的相关规定;了解证券公司及其境内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规定;熟悉有关证券公司组织机构的规定;掌握证券公司及其境内分支机构经营业务的规定;掌握证券公司为客户开立证券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熟悉关于客户资产保护的相关规定;熟悉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的规定;了解证券公司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了解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证券公司进行监督管理的主要措施(月度、年度报告、信息披露、检查、责令限期整改的情形及可采取的措施);了解证券公司主要违法违规情形及其处罚措施。   第八节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   熟悉证券公司需进行停业整顿的相关规定;熟悉证券公司被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接管的情形;掌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证券公司进行行政重组的条件、方式和期限的规定;熟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撤销证券公司业务许可的规定;掌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撤销证券公司的情形、条件及期限等相关规定;了解对是否需要动用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证券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的不同规定。   了解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在处置证券公司风险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了解证券公司风险处置过程中有关司法程序的规定;了解证券公司风险处置过程中相关机构或人员的规定。   第二章证券经营机构管理规范   第一节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   熟悉证券公司治理的基本要求;掌握证券公司股权管理的相关要求;掌握对证券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要求;熟悉证券公司与客户关系的基本原则。   熟悉证券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熟悉证券公司各类业务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了解对证券公司业务创新的相关规定;了解对证券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与评价机制。   熟悉证券公司合规、合规管理及合规风险的概念;掌握证券公司合规经营基本原则与应遵守的基本要求;熟悉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基本制度的有关内容;掌握证券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或监事、下属单位负责人的合规管理职责;掌握证券公司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和执业行为中的合规管理职责;掌握证券公司合规负责人进行合规审查、合规检查、对公司违法违规行为或合规风险隐患的处理规定;熟悉证券公司合规部门、合规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熟悉证券公司合规负责人和合规管理人员的独立性原则;了解证券公司合规报告的内容规定;了解对证券公司及有关人员违反合规管理规定的监管措施。   掌握证券公司管理敏感信息的基本原则和保密要求;熟悉各主体在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建立和执行方面的职责;掌握证券公司跨墙人员基本行为规范;熟悉证券公司观察名单、限制名单管理的基本要求。   掌握证券公司分类监管的概念;熟悉证券公司分类监管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熟悉基于分类监管要求划分的证券公司基本类别。   第二节风险管理   掌握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基本规定;了解净资本计算标准;掌握证券公司从事相关证券业务的净资本标准;掌握证券公司应持续符合的风险控制指标标准;了解证券公司编制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相关要求;了解风险控制指标相关监管措施。   掌握全面风险管理的定义;掌握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所包括的内容和覆盖范围;了解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文化的要求;掌握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责任主体;了解首席风险官及风险管理部门的履职保障;熟悉证券公司应将子公司风险管理纳入统一体系的要求;掌握证券公司风险管理的政策和机制要求;了解中国证券业协会就证券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实施自律管理可采取的措施。   掌握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的定义;掌握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目标;熟悉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应遵循的原则;了解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及职责;了解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限额管理的基本要求;了解证券公司融资管理的基本要求。   掌握信用风险的定义及业务类型;了解信用风险管理应遵循的原则;熟悉信用风险管理组织架构的要求;了解信用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的要求;了解风险监控、报告和预警的相关规定。   第三节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熟悉证券经营机构执行投资者适当性的基本原则;掌握经营机构向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应了解的投资者信息;掌握普通投资者享有特别保护的规定;熟悉专业投资者的范围;掌握确定普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的主要因素;熟悉划分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时应考虑的因素;掌握经营机构在投资者坚持购买风险等级高于其承受能力的产品时的职责;熟悉经营机构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的禁止性行为;熟悉经营机构向普通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前应告知的信息;掌握经营机构需进行现场录音录像留痕的要求;掌握对经营机构违反适当性管理规定的监管措施。   第四节证券公司反洗钱工作   掌握反洗钱的定义;掌握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与交易记录保存的基本要求;掌握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要求;掌握可疑交易报告要求及可疑交易报告后续控制措施;熟悉涉及恐怖活动资产冻结的流程及要求;掌握证券公司反洗钱保密要求;熟悉证券公司对境内外分支机构和相关附属机构的管理要求。   第五节证券公司信息技术管理   了解证券公司借助信息技术手段从事证券基金业务活动的一般规定;掌握证券公司信息技术治理中的权责分配机制;掌握证券公司信息技术合规与风险管理;掌握证券公司信息系统运行各环节的安全管理要求;熟悉证券公司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熟悉证券公司信息技术应急管理的组织架构、应急预案、应急演练、信息系统备份能力要求相关规定;熟悉委托信息技术服务机构提供信息技术服务的责任划分、管理要求、信息技术服务机构内部质量控制机制和禁止性要求、信息技术服务协议及保密协议签署要求;了解证券公司信息技术管理的监管要求及监管措施。   第三章证券公司业务规范   第一节证券经纪   了解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的主要法律法规;熟悉证券经纪业务的特点;熟悉证券公司经纪业务中营销管理的主要内容、证券经纪人制度的主要内容、账户管理、客户适当性、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三方存管、交易委托、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客户交易安全监控、佣金管理、指定交易及托管、转销户等环节的基本规则、业务风险及规范要求;掌握经纪业务的禁止行为;了解经纪业务风险防范的主要内容;熟悉监管部门对经纪业务的监管措施和自律组织对经纪业务的自律管理措施。   熟悉沪港通、深港通股票范围及主要交易规则;了解对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开展港股通相关业务内部管理和业务流程的基本要求;掌握科创板、创业板定位、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了解科创板、创业板特殊交易机制;掌握存托凭证的定义、存托人与托管人职责、投资者保护机制;掌握沪伦通的定义、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了解沪伦通与沪深港通业务模式的区别。   第二节证券投资咨询   掌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顾问、发布证券研究报告的概念和基本关系;掌握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人员从业管理要求;掌握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管理规定;掌握监管部门对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的有关规定;掌握监管部门对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的有关规定;掌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向社会公众开展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活动的有关规定;掌握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相关规定;了解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使用香港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服务的有关规定。   掌握证券投资咨询人员执业行为准则;了解监管部门和自律组织对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监管措施和自律管理措施。   第三节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了解上市公司收购以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主要法律法规;掌握财务顾问业务的业务许可情况;熟悉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的业务规则;熟悉财务顾问的监管要求和法律责任。   第四节证券承销与保荐   了解证券公司发行与承销业务的主要法律法规;熟悉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的一般规定;了解证券发行与承销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熟悉监管部门对证券发行与承销的监管措施;掌握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有关规定的法律责任。   第五节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及其他信用业务   了解证券公司信用业务的主要法律法规;掌握融资融券业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了解证券公司申请融资融券业务资格应具备的条件;掌握融资融券业务的账户体系;熟悉融资融券业务客户的申请、客户征信调查、客户的选择标准;掌握融资融券业务合同及风险揭示书的基本内容;熟悉融资融券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担保的有关规定;掌握标的证券、保证金和担保物的管理规定;了解融券业务所涉及证券的权益处理规定;掌握监管部门对融资融券业务的监管措施;了解转融通业务的基本概念及主要规则;了解转融通业务中资金和证券的来源及权益处理;了解科创板及创业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的基本概念及主要规则。   熟悉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式购回、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的主要规则;了解股票质押回购、约定式购回、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的风险管理、违约处置及异常交易处理的一般规定。   第六节证券自营   了解证券公司自营业务的主要法律法规;掌握证券公司自营业务投资范围的规定;了解证券自营业务决策与授权的要求;掌握证券自营业务相关风险控制指标;了解证券自营业务操作的基本要求;掌握自营业务的禁止性行为;了解债券交易的相关监管要求;熟悉证券自营业务的监管措施和法律责任。   第七节证券资产管理   熟悉证券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法律法规体系和基本要求;掌握资产管理业务类型。   掌握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遵循的基本原则、产品种类、适当性、内控要求、金融机构基本职责、代销要求、投资范围、资金池要求、估值要求、禁止刚性兑付要求、分级要求、通道及嵌套要求、人工智能、监管原则等。   了解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基本概念;了解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规范要求。   掌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一般性规定;掌握资产管理业务人员基本要求、合同签署及内容约定要求;掌握资产管理计划募集推广、委托资产的资产来源等要求;掌握资产管理计划成立及转让的条件;掌握资产管理业务投资者的权利与义务;掌握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交易的要求;掌握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资产管理计划的相应要求;熟悉关联交易的要求;熟悉资产管理计划应当终止的情形;熟悉资产管理业务的托管要求;掌握资产管理业务禁止行为的有关规定。   熟悉证券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主要规则;了解专项计划管理人主要职责;了解专项计划设立、运作的一般流程;了解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的相关规定;熟悉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尽职调查规定;了解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熟悉资产证券化业务基础资产负面清单。   了解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的相关监管规定。   掌握监管部门对资产管理业务的监管措施;掌握资产管理业务违反有关规定的法律责任。   第八节证券公司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及柜台市场业务   了解全国股转系统业务的主要法律法规;熟悉全国股转系统业务的一般规定;掌握全国股转系统主要业务的有关规定;熟悉监管部门对全国股转系统业务的监管措施;掌握违反全国股转系统业务有关规定的法律责任。   了解证券公司柜台交易、柜台市场的概念、基本要求;熟悉证券公司可以在柜台市场发行、销售与转让的产品种类;了解柜台市场发行、销售与转让产品可采取的方式;熟悉柜台交易合同签订、财产担保的有关要求;熟悉柜台市场账户、登记、托管、结算的有关要求;熟悉柜台市场内控制度建设、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信息披露的有关要求;了解证券公司柜台市场业务的自律管理要求。   第九节其他业务   熟悉代销金融产品的规范和禁止性行为。   熟悉证券公司中间介绍业务的业务范围;掌握证券公司开展中间介绍业务的业务规则与禁止行为;熟悉对中间介绍业务的监管措施。   了解证券公司另.类投资业务的概念及投资范围;熟悉证券公司另.类投资业务的主要业务规则;了解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开展另.类投资业务的相关规定。   了解股票期权交易的主要制度安排;熟悉证券公司开展股票期权业务的条件与主要业务规则。   熟悉证券公司金融衍生品的交易范围、种类及其备案管理。   了解证券公司参与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业务范围;熟悉证券公司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提供业务服务的相关规定;了解证券公司参与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自律管理要求。   第四章证券市场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及法律责任   第一节证券一级市场   熟悉擅自公开或变相公开发行证券的特征及其法律责任;熟悉欺诈发行证券的犯罪构成、刑事立案追诉标准及其法律责任;掌握非法集资类犯罪的犯罪构成、立案追诉标准并熟悉其法律责任;掌握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的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认定;了解擅自改变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用途的法律责任;掌握中介机构其他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及法律责任。   第二节证券二级市场   掌握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的刑事责任的认定;掌握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及行政责任的认定;掌握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的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及行政责任的认定;掌握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及行政责任的认定;掌握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作出虚假陈述或者信息误导的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及行政责任的认定;熟悉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的犯罪构成、刑事追诉标准及其法律责任。   第五章行业文化、职业道德与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第一节证券行业文化建设   掌握行业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掌握行业的文化理念;掌握行业文化建设的基本要求;熟悉行业文化建设十要素。   第二节证券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   了解廉洁从业的定义;了解证券经营机构及工作人员的范围;   了解廉洁从业的内控机制要求;掌握廉洁从业的禁止性要求;熟悉廉洁从业的行政监管措施、自律惩戒措施及相关法律责任。   第三节证券市场诚信管理   熟悉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业协会诚信管理的有关规定;掌握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实施对象、内容、期限及程序。   第四节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掌握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人员范围;熟悉证券业从业人员应当符合的要求;了解证券业从业人员登记的类别;了解证券业从业人员的登记程序;熟悉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规范及行为准则;掌握证券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准则;掌握证券业从业人员的违规处理规定及惩戒机制。   掌握证券公司从事经纪业务相关人员的要求;熟悉从事证券经纪业务相关人员不得存在的行为;了解证券公司承担技术、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职责的人员不得从事的工作;了解违反经纪业务相关规定的人员承担的法律责任。   了解证券经纪人与证券公司之间的委托关系;掌握证券经纪业务营销人员执业行为的范围、禁止性规定。   了解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人员的有关规定;了解从事代销金融产品人员的有关规定。   掌握证券投资咨询人员分类;了解证券投资咨询人员从业登记管理有关规定;掌握证券投资顾问与证券分析师的注册登记要求;熟悉证券投资咨询人员禁止性行为规定和法律责任。   熟悉保荐代表人应具备的条件;掌握保荐代表人执业行为规范;熟悉保荐代表人的权利及发行人的义务;掌握保荐代表人违反有关规定的法律责任或被采取的监管措施。   熟悉财务顾问主办人应该具备的条件;熟悉财务顾问主办人执业行为规范。   掌握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投资经理应该具备的条件;熟悉资产管理投资经理执业行为管理的有关要求。   了解证券资信评级业务人员有关规定。
2023-06-16 07:13:241

专项治理自查报告

专项治理自查报告   时间过得太快,让人不知所措,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了,在工作开展的过程中,我们看到了好的,也看了到需要改进的地方,此时此刻我们需要写一份自查报告了。大家知道自查报告的格式吗?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专项治理自查报告,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专项治理自查报告1   一、 特别提示   根据“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事项,经公司认真自查,公司治理方面存在以下有待改进的问题:   (一)公司内部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加强对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持续学习。同时中、基层管理人员及员工的培训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公司经营管理队伍和技术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与加强。   二、公司治理概况   公司自上市以来,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在法人治理结构、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得到了监管部门和广大投资者的认同。   (一)公司治理结构完善   公司目前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了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公司管理层在内的法人治理结构,其中,董事会还下设了战略决策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拥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公司各项议事规则建立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制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则和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法人治理结构运作情况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和执行情况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同时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对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在提案审议过程中,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积极听取参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负责的回答股东的提问,保证了中小股东的话语权。   2、关于董事与董事会:公司董事会成员5人,其中独立董事2人,专业背景搭配合理。专业委员会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由具有金融、财务等专业背景的人士构成,能够按照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职责,发表独立性意见。   3、关于监事与监事会:公司监事会成员3人,其中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2 名,监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任免机制合理,选聘过程严格,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能够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做到认真、诚信、勤勉、尽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4、关于公司经理层:公司经理层能够忠实的履行职务,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公司经理层实行重点工作、责任指标、基层服务打分考核应计提工资总额的考核办法;最近一年,公司已按照考核办法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考核和评价,并在职务等级和薪资水平的确定以及年度绩效奖励的发放中予以体现。公司经理层没有越权行使职权的行为,董事会与监事会能对公司经理层实施有效的监督和制约,不存在“内部控制人”倾向。   5、关于内部控制情况:公司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主要有法人治理结构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经营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这些制度在工作中能得到较好的贯彻执行。经理层通过董事会决策对公司生产经营计划、资金调度、人员配备、财务核算等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异地子公司的生产、销售、财务等数据能够及时汇总到公司总部,公司总部能够全面和及时的了解异地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专项治理自查报告2   “三套利”整治工作要求的总体原则是,资金来源于谁,谁就要承担管理责任,出了风险就要追究谁的责任;相应监管机构也要承担监管责任。   银监会主席郭树清上任一月有余,银行业迎来监管风暴。近日,一份《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业“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流出,要求银行对“三套利”自查,6月12日前报送自查报告,并在11月30日前完成问题整改。近期,银监会密集发布监管政策,分析认为,银行系统或迎来监管“大年”。   监管层防范潜在金融风险   据悉,银监会3月底下发《通知》,主要针对同业、投资、理财业务等跨市场、跨行业交叉性金融产品存在的杠杆高、嵌套多、链条长、套利多等问题。   所谓“三套利”,《通知》这样定义:“监管套利”是银行通过违反监管制度或监管指标要求来获取收益的套利行为;“空转套利”是指银行通过多种业务使资金在金融体系内流转,而未流向实体经济,或通过拉长融资链条后再流向实体经济来获取收益的套利行为;“关联套利”是指银行通过利用所掌握的`关联方或附属机构资源,通过设计交易结构、模糊关联关系和交易背景等形式,规避监管获取利益的套利行为。   “总体来说,这份文件通知体现了监管层防范潜在金融风险、打击资金空转套利的政策意图。”联讯证券研报认为,该文件更多是一种指导警示性的作用,很多条例细节可能需要下层确切执行的监管机构把握,或者进一步等待具有更多细节的详细文件出台。   “文件更多是对原有文件执行情况彻查的一个指导性纲领,银行和非银已经有所收敛,部分银行违规会受到影响,对市场更多是情绪上的打击,实际的影响有限。”   今年成银行监管大年   “空转套利”是此次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之一,具体包括理财空转、同业空转等。   对于理财“空转”,银监会要求银行自查是否存在以理财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非银机构利用委外资金进一步加杠杆、加久期、加风险,理财资金为各类监管套利提供支持,利用同业理财购买本行同业存单等现象。   《通知》明确,不得通过大量发行同业存单,甚至通过自发自购、同业存单互换等方式进行同业理财、委外、债市投资,导致期限错配,延长资金链条,使得资金空转套利,脱实向虚。 “对债券市场 杀伤力最大 便是对理财空转的监管。”联讯证券首席宏观研究员李奇霖表示。   “银行业要管好自己的员工、自己的业务和自己的资金。” 银监会强调。   在4月7日的银监会新闻发布会上,银监会主席助理兼办公厅主任杨家才明确表示:“今年是明确强监管的一年,也是监管问责的一年。”   “监管收紧只是开始,警惕更全面的协同监管政策落地。近期各监管部门政策落地速度加快,未来杠杆操作、同业扩张、监管套利等行为将受到约束。”华创债券认为。   专项治理自查报告3   自参加农村信用社工作20多年以来,我一直以一名合格的员工严格要求自己,树立“社兴我荣、爱社如家”的主人翁精神,认真学习农村信用社的有关法规和各项金融方针政策,案件专项治理自查报告。通过本次学习联社印发《xx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银监发[2005]17号)和《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银监办发[2005]77号)精神等文件,使我充分了解和明确执行规章制度、内控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现按照要求对自身在案件专项治理方面存在问题进行自查并报告如下:首先在思想上严格要求自己,不做违法乱纪之事;不参加任何邪教组织,不参加赌博、等非法行为。   认真执行好农村信用社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各种安全防范措施,按时上下班,保持社容社貌的整洁、工作态度端正,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新一天的工作。其次是在日常的工作中,和同事和睦相处,互相信任,互相督促,但不以感情代替制度。   作为xx分社一名记帐员、电脑操作员,在工作中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管理好电脑,保管好柜员卡及密码,上班时坚持“四双”制度,坚持当时记帐、帐折见面、按日轧帐、总分核对,做到“五无”、“六相符”。办理存取款、转帐业务时,能按规定进行查询操作;对领取大额现金时,要求出示证件,并及时登记,大额的按权限审批;在办理开、销户、挂失定期存款未到期支取等业务能按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实行双人复核、双人轧帐、双人临柜等制度,坚守岗位,不脱岗;实行印、证分管,管理好重要空白凭证,及时清点,认真核销;临时离岗时,印、证入箱,营业终了,认真核对帐务,重要空白凭证入库保管;按照手工帐簿,认真进行登记;管理好会计凭、会计帐簿、报表,做好会计凭证、报表等装订保管工作,确保会计凭证的真实、完整、有效。   但是,通过本次案件专项治理自查,我也从中发现了自己存在不少问题:   1、有时怕麻烦,临时离柜时电脑没有退至初始状态。   2、有时个人印章没有及时保管好。   3、办理业务时,有时较为粗心,较忙时常忘记让客户签名或签名同音不同字,致使凭证要素存在不齐全或不规范等情况。但通过这次自查,我已改正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发扬优点,努力改正缺点,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坚决不让感情代替制度,杜绝各类事件发生,以小心谨慎的态度做好每天的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案件的发生。   专项治理自查报告4   按照市作风办统一部署,结合《关于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要求,集中开展“乱收费乱罚款”、“吃拿卡要”、“懒散庸虚”、“铺张浪费”专项治理工作。我校十分重视此项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制定了我校《关于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吃拿卡要”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开展“懒散庸虚”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开展“铺张浪费”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动员大会,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今年6月以来,集中开展了四项治理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专项治理工作。   1、自查自纠。检查学校的收费项目是否按要求和标准落实,无变相收费或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等问题。   2、完善制度。认真查找在落实《意见》规定、建立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缺陷,深入分析原因,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完善各项制度措施。   (二)开展“吃拿卡要”专项治理工作   好动员教育,开展自查自纠。搞好动员部署,切实统一思想,提高全体教职工对开展“吃拿卡要”专项治理活动的认识,增强参与专项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开展“懒散庸虚”专项治理工作   搞好动员部署,每例会把开展“懒散庸虚”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方案制定和组织部署工作。方案制定要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有总体要求,有具体目标,有保障工作落实的具体措施,成立了学校督查小组,明确专门的负责机构,对决没有工作激情,精神状态差,不积极履行职责,纪律涣散,经常迟到早退,工作期间酗酒、参与赌博;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擅离职守、随意串岗脱岗;出勤不出工,出工不出力,出力不出活等问题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检查结果定期通报。本月督查小组定期检查4次,不定期检查3次。   (四)开展“铺张浪费”专项治理工作   1、加强学校车辆的使用管理,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统一保险。严格控制私人用车。   2、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规范接待程序,每次都要填写“学校公务接待申请表”,严格审批制度。尽量减少陪同、陪餐人员。
2023-06-16 07:13:431

社会责任投资的投资策略

社会责任投资者包括个人、企业、学校、医院、基金会、养老退休基金、 宗教团体及非营利组织机构等,希望在获取财务目标的同时,又可以创造一个更美好、公平及可持续发展的经济社会。在这些目标的指引下,社会责任投资可分为三类投资策略:筛选(Screening)、股东主 张(Shareholder Advocacy)和社区投资(Community Investing)。 筛选策略分为正面筛选(Positive Screening)和负面筛选(Negative Screening)两种。1)正面筛选是指社会责任投资者在选择基金产品时,希望该基金是只投资于对社会有正面贡献的公司,例如该基金只购买重视劳工关系、环境保护、产品安全品质及人权的公司股票。2)负面筛选则是该基金避免投资于对社会造成伤害的公司,如烟草公司、从事赌博事业的公司、生产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公司等。以美国为例,最常被基金筛选掉的公司前五类包括烟草公司、生产酒类的公司、不重视劳工关系的公司、不重视环保的公司及从事赌博行业的公司等。而重视人权、平等雇用机会、重视环保的公司,往往受到青睐。近年来由于公司丑闻层出不穷,公司治理、董事会组成及信息的揭露度也逐渐成为新的筛选标准。这些从事社会责任投资的基金,又称为伦理基金(Ethical Funds),可分为两种,一种是私募性质的,是由私人或投资机构,按照自身设定的社会环境筛选标准所成立的基金,其投资人包括宗教团体、政府机构、工会、基金会等。另一种是公募基金,投资对象为一般大众及机构投资人。在美国,超过九成以上的伦理基金是私募性质,目前其伦理基金总资产超过2.14兆美元,公募伦理基金数已超过200多家。 股东主张是指参予社会责任投资的投资者充分发挥其股东的权利,与公司交涉谈判,必要时采取行动,影响并纠正公司的行为,以达成公司治理、社会责任更完善的成果。公司治理方面是着重在公司的信任投票、董事会组成、董监事酬劳、遣散费用、股票选择权激励机制、公司重组等。而公司社会责任包括公司重要信息揭露,公司对环保、劳工、种族、健康与安全等政策对社会的责任。投资者可以采取与其所投资公司的管理层对话、信件沟通、提起股东决议案,乃至于用搜购委托书表决的方式,来改变公司的决策。近年来,股东主张有同时重视公司治理及公司社会责任的双目标趋势,“可持续发展的公司治理”越来越成为新的股东主张的焦点。另 外,基金、基金会及银行等社会投资机构投资人,在股东主张方面扮演越来越活跃的角色。 社会责任投资在我国目前还处于初期阶段。过去20多年全力发展经济,出现了越来越严重的环境及社会问题,人们越来越感到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性,因此政府也不断出台一些提高公司治理、保护环境、防治污染及提升社会道德的法规。“十一五”规划就特别强调打造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亚洲持续负责任投资联合会(ASRIA)2004年针对大中国地区SRI所作的调查,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中国香港地区 中国台湾地区 中国大陆地区 1支本地注册的SRI基金 尚无本地注册的SRI基金 尚无本地注册的SRI基金 有多支海外的SRI基金在香港销售 支海外的SRI基金在台湾销售 无海外的SRI基金在大陆销售 已有多支海外SRI基金对香港公司进行投资 只有少量的海外SRI基金对台湾公司进行投资 海外SRI基金只能透过香港资本市场间接对大陆公司进行投资 有众多研究机构提供有关SRI的研究报告 只有一些有限的SRI研究报告 非常有限的SRI研究报告(主要还是来自香港) 企业、金融机构及非营利组织对SRI强力的支持 企业、金融机构及非营利 组织越来越重视SRI 企业、金融机构及非营利组织对SRI还在了解阶段 社区投资受到重视 社区投资越来越受到重视 社区投资还末受重视 有关公司定期发布有关自身社会与环保的公司报告 无 无 由上表可知,SRI要发展得好,有以下几个要件:要有足够开放允许外国投资的资本市场;政府部门要设定较高的公司治理规范;较高的公司透明度;采取ISOI4001作为公司的标准;足够的慈善机构团体及非营利组织团体;社会、投资人及投资专业人员有强烈的环保及社会责任认知。 目前我国在社会责任投资方面,从基金筛选来看,还没有一支伦理基金, 同时因为人民币尚不能自由兑换,国内投资人也无法购买国外的伦理基金。此外,国内的基金市场还不成熟,资本市场上创新工具也不多,少有具有长期投资价值的标的物,投资人对社会责任认知还不够,更不用谈到筛选的问题了。在股东主张方面,主要是着重公司治理及公司社会责任,但目前国内的公司治理还在普遍改进之中,在政府的大力整顿及投资者的要求下,已逐渐改善及提高,政府公布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有关独立董事及外部监管,上海证券交易所也在策划出台上市公司治理指数等;有关公司审计报告及透明度的部分,也在不断改进中。在公司社会责任方面,有越来越多公司认识到环保问题对公司形象的重要性,开始加以注意,特别是出口导向的公司,因为要符合外国买家的要求标准,乃率先采取ISO14001及SA8000等环保认证标准,有些公司甚至在其年报中加入环保政策的部分,但总的来说,数量还是不多。在社区投资方面,我国主要还是以政府主导为主, 着重于对下岗劳工、农村贫困人口及贫穷大学生的财务补助;但民间的参予实在太少, 同时对需要创业贷款的中小企业,仍然扶持不够。另外,国内还没有对社会道德投资的本土机构,只有一些国外驻国内的分支机构像全球环境基金(Global Environment Fund),世界自然基金(World Wide Fund for Nature),世界银行(World Bank)等,更没有有关中国社会道德投资的深入报告。国内因法规限制,非政府组织(Non 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大多只着重在环保议题上,对其他社会道德议题的深入研究,往往受限及不足。相信随着经济生活环境的提高,人们对社会道德投资的重视也与日俱增。若能进一步倡导社会责任投资,以基金(特别是退休养老基金)的力量,来导正社会不良风气,改变社会贫富悬殊的现象,同时用资本的力量迫使上市公司提高公司治理,加大透明度,扩大其社会责任,重视诚信、环保,必能使资本市场及经济社会焕然一新。目前政府即将降低对QFII的门槛, 鼓励外资发挥价值型投资的理念。今后应放宽对伦理基金的限制,鼓励国外的伦理基金来国内投资。同时,政府也应鼓励社会慈善团体参予社会道德活动,并以法规及奖励等方式,提高企业的认知,唤起人民的重视,使社会道德投资的理念能深入人心,开花结果。2006年,深交所发布了《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2007年,有20多家上市公司根据《指引》自愿性地发布了社会责任报告,深圳证券信息公司也于2007年12月与泰达股份联合推出了国内资本市场第一只社会责任型投资指数———泰达环保指数。2008年,兴业社会责任基金发行了“兴业社会责任股票型基金”,是国内第一只以此为投资理念的基金,但在目前A股市场上不会有实质性的策略创新,决定基金业绩潜力的仍然是管理团队。 中国作为亚洲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随着经济发展与环境、资源的矛盾日益凸现,社会责任的履行日益成为优秀企业关注的焦点,公众对于社会责任的关注也不断升温,国内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和宣传越来越多。2006年,深交所发布了《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2007年,有20多家上市公司根据《指引》自愿性地发布了社会责任报告,深圳证券信息公司也于2007年12月与泰达股份联合推出了国内资本市场第一只社会责任型投资指数———泰达环保指数。但相对于英、美等社会责任投资较为成熟的国家,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开展在各方面都还处于初级甚至是尚未起步的阶段:一方面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方面的信息披露数量少、质量也不高;社会责任运作体系中关键的三个环节———社会责任指数、社会责任投资基金以及相关中介机构,要么刚刚起步,要么仍处于空缺状态,因此,企业社会责任投资的开展要形成一个完整而有机的运作体系,仍有很长一段路要走,需要各方面的推动和努力。 在海外,社会责任基金数十年的实践表明,企业能做到既盈利又履行社会责任。社会责任基金的投资限制并没有影响基金业绩,其长期投资报酬率优于其它基金。西方多数学者的研究表明,企业社会表现和财务绩效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正是由于良好的理念和投资业绩,使得过去30年,社会责任基金资产规模的增长率是所有其它共同基金的5倍。美国第一个也是最著名的社会责任投资指数———多米尼400社会指数,其最初运作的10年(1990年5月1日到2000年4月30日期间)的平均年收益率为20.83%,而同期标准普尔500指数的平均年收益率仅为18.7%。
2023-06-16 07:14:001

深交所董秘资格考试难吗

您好,我是财报可视化平台-财看见的财看见君,您的问题在我们微信订阅号财看见中的董秘课堂中有过分享,董秘资格考试相对简单,对于大部分有条件从事董事会秘书的人来说并不困难,以下是董秘资格考试细则: 上证所公布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管理办法》和深交所公布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均要求,上市公司聘任的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都应通过资格考试,取得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一、参加培训资格1、“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点拟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班”的报名条件:1)学员在”拟上市企业董事会秘书培训意向报名系统“所填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如果报名信息为虚假信息,本所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与证券事务资格管理办法的第二十条的要求取消董秘资格证书,并根据二十一条的要求公布上述取消资格名单。2)学员是重点拟上市公司的现任或拟任董事会秘书,每公司限报1人。(重点拟上市公司是指各项财务指标已符合发行上市条件的公司)3)学员所属公司必须在具体培训举办日前1个月完成股份制改造。2、在“拟上市企业董事会秘书培训意向报名系统”中报名的有效人数超过具体培训场所的人员数量限制,本所将根据如下原则进行优先选取(以下简称“筛选原则”):1)本身的培训意愿。学员在“拟上市企业董事会秘书培训意向报名表”的“备注”栏中,可根据我所年度的规划,选择意愿培训地点。本所在填报时间接近的基础上优先选择培训意愿在本区域的学员参加培训。2)企业的注册地点。本所各年度的培训基本分布在拟上市企业相对集中的区域,为了方便企业参加培训,也为了降低企业参训的成本,本所优先选择培训举办区域附近的企业参加培训。3)企业首次完整填报时间。在综合其他原则的基础上,根据培训意向第一次完整填报的时间顺序,本所优先选择第一次完整填报时间较早的学员参加培训。注:如学员未能入选当期培训,其在“拟上市企业董事会秘书培训意向报名表”中填报的数据依然有效。学员所有信息自动顺延到下期,本所将重新根据上述原则进行筛选。二、参加培训程序确定具体的培训日期及培训场所后,会务组将根据培训场所的接待能力,从意向报名表中按既定的原则选择相应的备选对象。1、通知方式。会务组至少在开班前两周,通过向备选对象发送电子邮件(参训学员的电子邮件信箱)发送具体的培训通知,并通过手机短信提醒。2、学员按通知的要求,填写回执并加盖公司公章或董事会推荐函,并在规定的时间传真到会务组。3、会务组将至少在开班前一周公布经确认的参加培训名单(各期参训学员以此名单为准)。经确认后,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的,必须提前3 个工作日告知会务组。三、培训时间与内容培训时间约为三天,训班拟邀请深圳证券交易所、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与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专家授课。培训的内容是:资本市场主要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股权激励、并购、企业改制上市操作实务等相关业务知识。四、培训费用培训费用包括培训期间餐费、外请专家授课费、住宿费、会议场地租赁费用与会议材料费。具体费用将根据酒店的收费标准来计算,基本原则将充分体现公益性原则与服务意识。五、考试内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获取董事会秘书资格将采取考试的方式。考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培训的内容,考试主要范围包括:1、《公司法》、《证券法》、《刑法修正案(六)》;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规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法规;3、本所《上市规则》、《股票交易规则》;4、中小企业板颁布的相关规则、指引、细则;5、证券登记结算业务的有关规定;6、其他证券金融相关法律法规。注:有待商榷。查阅上述相关文件电子版,可登陆深交所拟上市服务专区。六、考试形式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考试现场不能相互交流、查阅资料、使用电脑与无线通信设备,否则取消考试资格。培训班采取结业考试的方式,只对考试合格者颁发“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对参加培训未通过考试的学员,均可再次参加考试,但事先要与会务组联系并填写回执。希望财看见君的回答能解决您的问题,更多董秘相关知识欢迎追问交流!
2023-06-16 07:14:1815

我国在2006年颁布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后,有颁布和关联交易相关的规定或者对06年会计准进行修改吗?急求啊!

专门针对36号准则的目前只有《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第630页至635页进行了一些补充性的说明,没有进行修订。其他的主要是上市公司监管方面会有一些具体规定,按照文号在网上都能查到原文:《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7号——涉及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服务的信息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税相关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强化跨境关联交易监控和调查的通知(国税函[2009]363号)》
2023-06-16 07:14:562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2021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保障证券基金行业信息系统安全、合规运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借助信息技术手段从事证券基金业务活动,信息技术服务机构为证券基金业务活动提供信息技术服务,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证券基金经营机构,是指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在境内设立的证券公司和管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公司)。  本办法所称信息技术服务机构,是指为证券基金业务活动提供信息技术服务的机构。信息技术服务的范围如下:  (一)重要信息系统的开发、测试、集成及测评;  (二)重要信息系统的运维及日常安全管理;  (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机构统称证券基金经营与服务机构。第四条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是从事证券基金业务活动的责任主体,应当保障充足的信息技术投入,在依法合规、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完善客户服务体系、改进业务运营模式、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增强合规风控能力,持续强化现代信息技术对证券基金业务活动的支撑作用。第五条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证券基金经营与服务机构借助信息技术手段从事证券基金业务活动或提供相关服务实施监督管理。  中国证券业协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依照本办法制定和完善相关自律规则,对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借助信息技术手段从事证券基金业务活动或提供相关服务实施自律管理。  中证信息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证信息)在中国证监会指导下制定相关配套业务规则,协助开展信息技术相关备案、监测、检测和检查等工作。第二章 信息技术治理第六条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应当完善信息技术运用过程中的权责分配机制,建立健全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保障与业务活动规模及复杂程度相适应的信息技术投入水平,持续满足信息技术资源的可用性、安全性与合规性要求。第七条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会负责审议本公司的信息技术管理目标,对信息技术管理的有效性承担责任,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议信息技术战略,确保与本公司的发展战略、风险管理策略、资本实力相一致;  (二)建立信息技术人力和资金保障方案;  (三)评估年度信息技术管理工作的总体效果和效率;  (四)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信息技术管理职责。第八条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经营管理层负责落实信息技术管理目标,对信息技术管理工作承担责任,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实施董事会相关决议;  (二)建立责任明确、程序清晰的信息技术管理组织架构,明确管理职责、工作程序和协调机制;  (三)完善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  (四)公司章程规定或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信息技术管理职责。第九条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应当在公司管理层下设立信息技术治理委员会或指定专门委员会(以下统称信息技术治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信息技术战略并审议下列事项:  (一)信息技术规划,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技术建设规划、信息安全规划、数据治理规划等;  (二)信息技术投入预算及分配方案;  (三)重要信息系统建设或重大改造立项、重大变更方案;  (四)信息技术应急预案;  (五)使用信息技术手段开展相关业务活动的审查报告以及年度评估报告;  (六)信息技术治理委员会委员提请审议的事项;  (七)其他对信息技术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信息技术治理委员会应当由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合规管理部门、风险管理部门、稽核审计部门、主要业务部门、信息技术管理部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可聘请外部专业人员担任信息技术治理委员会委员或顾问。第十条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应当指定一名熟悉证券、基金业务,具有信息技术相关专业背景、任职经历、履职能力的高级管理人员为首席信息官,由其负责信息技术管理工作,并具备下列任职条件:  (一)从事信息技术相关工作十年以上,或者在证券监管机构、证券基金业自律组织任职八年以上;  (二)最近三年未被金融监管机构实施行政处罚或采取重大行政监管措施;  (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3-06-16 07:15:111

如何考取上市公司董秘资格证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获取董事会秘书资格将采取考试的方式。董秘资格考试一般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考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培训的内容,考试主要范围包括:(一)《公司法》、《证券法》、《刑法修正案(六)》;( 二)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规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法规;(三)本所《上市规则》、《股票交易规则》;( 四) 中小企业板颁布的相关规则、指引、细则;(五)证券登记结算业务的有关规定;(六)其他证券金融相关法律法规。扩展资料:董秘属于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董秘一般以公司高管的身份参与决策,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有关董秘资格考试的最新规定 2009年6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了相关管理办法,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实行资格管理和淘汰制度。办法将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上证所公布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管理办法》和深交所公布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均要求,上市公司聘任的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都应通过资格考试,取得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
2023-06-16 07:15:191

关于股票方面的法律问题

1.约定不合法。证券的代销、包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九十日。2.预留不合法。证券公司在代销、包销期内,对所代销、包销的证券应当保证先行出售给认购人,证券公司不得为本公司事先预留所代销的证券和预先购入并留存所包销的证券。3.乙公司对投资者的损失应承担责任。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证券公司承销证券,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撤销相关业务许可。给其他证券承销机构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从业资格: (一)进行虚假的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推介活动; (二)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招揽承销业务; (三)其他违反证券承销业务规定的行为。
2023-06-16 07:15:443

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九条意见

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市场宏观管理的通知》(国发〔1992〕68号)下发以来,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迅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资本市场初具规模,市场基础设施不断改善,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健全,市场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国有企业、金融市场改革和发展,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积极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的重要意义 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是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对我国实现本世纪头20年国民经济翻两番的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大程度地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将社会资金有效转化为长期投资。二是有利于国有经济的结构调整和战略性改组,加快非国有经济发展。三是有利于提高直接融资比例,完善金融市场结构,提高金融市场效率,维护金融安全。 我国资本市场是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逐步发展起来的。由于建立初期改革不配套和制度设计上的局限,资本市场还存在一些深层次问题和结构性矛盾,制约了市场功能的有效发挥。这些问题是资本市场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也只有在发展中逐步加以解决。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对资本市场发展作出了部署,为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指明了方向。要认清形势,抓住机遇,转变观念,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例,创造和培育良好的投资环境,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促进资本形成、优化资源配置、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的作用,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二、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任务 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法制、监管、自律、规范”的方针,坚持服务于国民经济全局,实现与国民经济协调发展;坚持依法治市,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坚持资本市场改革的市场化取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坚持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与市场可承受程度的统一,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处理好加快资本市场发展与防范市场风险的关系;坚持循序渐进,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任务是:以扩大直接融资、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为目标,建设透明高效、结构合理、机制健全、功能完善、运行安全的资本市场。要围绕这一目标,建立有利于各类企业筹集资金、满足多种投资需求和富有效率的资本市场体系;完善以市场为主导的产品创新机制,形成价格发现和风险管理并举、股票融资与债券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产品结构;培育诚实守信、运作规范、治理机制健全的上市公司和市场中介群体,强化市场主体约束和优胜劣汰机制;健全职责定位明确、风险控制有效、协调配合到位的市场监管体制,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发展 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需要相应的政策引导和支持。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为资本市场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完善证券发行上市核准制度。健全有利于各类优质企业平等利用资本市场的机制,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重视资本市场的投资回报。要采取切实措施,改变部分上市公司重上市、轻转制、重筹资、轻回报的状况,提高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为投资者提供分享经济增长成果、增加财富的机会。 鼓励合规资金入市。继续大力发展证券投资基金。支持保险资金以多种方式直接投资资本市场,逐步提高社会保障基金、企业补充养老基金、商业保险资金等投入资本市场的资金比例。要培养一批诚信、守法、专业的机构投资者,使基金管理公司和保险公司为主的机构投资者成为资本市场的主导力量。 拓宽证券公司融资渠道。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或发行债券筹集长期资金。完善证券公司质押贷款及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管理办法,制定证券公司收购兼并和证券承销业务贷款的审核标准,在健全风险控制机制的前提下,为证券公司使用贷款融通资金创造有利条件。稳步开展基金管理公司融资试点。 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规范上市公司非流通股份的转让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稳步解决目前上市公司股份中尚不能上市流通股份的流通问题。在解决这一问题时要尊重市场规律,有利于市场的稳定和发展,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完善资本市场税收政策。研究制定鼓励社会公众投资的税收政策,完善证券、期货公司的流转税和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对具备条件的证券、期货公司实行所得税集中征管。 四、健全资本市场体系,丰富证券投资品种 建立多层次股票市场体系。在统筹考虑资本市场合理布局和功能定位的基础上,逐步建立满足不同类型企业融资需求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研究提出相应的证券发行上市条件并建立配套的公司选择机制。继续规范和发展主板市场,逐步改善主板市场上市公司结构。分步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完善风险投资机制,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积极探索和完善统一监管下的股份转让制度。 积极稳妥发展债券市场。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筹集资金,改变债券融资发展相对滞后的状况,丰富债券市场品种,促进资本市场协调发展。制定和完善公司债券发行、交易、信息披露、信用评级等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资产抵押、信用担保等偿债保障机制。逐步建立集中监管、统一互联的债券市场。 稳步发展期货市场。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逐步推出为大宗商品生产者和消费者提供发现价格和套期保值功能的商品期货品种。 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品种创新机制。研究开发与股票和债券相关的新品种及其衍生产品。加大风险较低的固定收益类证券产品的开发力度,为投资者提供储蓄替代型证券投资品种。积极探索并开发资产证券化品种。 五、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推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上市公司的质量是证券市场投资价值的源泉。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要把股东利益最大化和不断提高盈利水平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进一步完善股票发行管理体制,推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支持竞争力强、运作规范、效益良好的公司发行上市,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鼓励已上市公司进行以市场为主导的、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的并购重组。进一步完善再融资政策,支持优质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做优做强。规范上市公司运作。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真正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制衡机制。强化董事和高管人员的诚信责任,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制度。规范控股股东行为,对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控股股东进行责任追究。强化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责任,切实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建立健全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 完善市场退出机制。要采取有效措施,结合多层次市场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在实现上市公司优胜劣汰的同时,建立对退市公司高管人员失职的责任追究机制,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促进资本市场中介服务机构规范发展,提高执业水平把证券、期货公司建设成为具有竞争力的现代金融企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健全证券、期货公司的市场准入制度。督促证券、期货公司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其股东行为,强化董事会和经理人员的诚信责任。改革证券、期货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制度,研究健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机制。严禁挪用客户资产,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证券、期货公司要完善内控机制,加强对分支机构的集中统一管理。完善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监控指标体系,督促证券、期货公司实施稳健的财务政策。鼓励证券、期货公司通过兼并重组、优化整合做优做强。建立健全证券、期货公司市场退出机制。 加强对其他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规范发展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证券资信评级机构,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的管理,提高中介机构的专业化服务水平。 七、加强法制和诚信建设,提高资本市场监管水平 健全资本市场法规体系,加强诚信建设。按照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的总体部署,健全有利于资本市场稳定发展和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法规体系。要清理阻碍市场发展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政策性文件,为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创建良好的法制环境。要按照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信用体系的要求,制定资本市场诚信准则,维护诚信秩序,对严重违法违规、严重失信的机构和个人坚决实施市场禁入措施。 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资本市场监管。按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要求,提高执法人员的自身素质和执法水平。树立与时俱进的监管理念,建立健全与资本市场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监管方式,完善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效率。进一步充实监管力量,整合监管资源,培养一支政治素质和专业素质过硬的监管队伍。通过实施有效的市场监管,努力提高市场的公正性、透明度和效率,降低市场系统风险,保障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发挥行业自律和舆论监督作用。要发挥证券期货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证券期货业协会、律师、会计师、资产评估等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作用。要引导和加强新闻媒体对证券期货市场的宣传和监督。 八、加强协调配合,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 营造良好的资本市场发展环境。资本市场的风险防范关系到国家的金融安全和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各地区、各部门都要关心和支持资本市场的规范发展,在出台涉及资本市场的政策措施时,要充分考虑资本市场的敏感性、复杂性和特殊性,并建立信息共享、沟通便捷、职责明确的协调配合机制,为市场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共同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及时纠正发起人虚假出资、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侵占上市公司资产的行为;各地区和有关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退市公司的管理,确保退市工作平稳顺利。对有重大经营风险必须退出资本市场或采取其他行政处置措施的证券、期货公司,地方人民政府、金融监管部门以及公安、司法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做好风险处置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必须建立应对资本市场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和防范化解风险的长效机制。 严厉打击证券期货市场违法活动。各地区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有关精神,严格禁止本地区非法发行证券、非法设立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非法代理证券期货买卖、非法或变相设立证券期货交易场所及其他证券期货违法活动。财政、公安、审计、工商等政府部门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大打击力度,维护资本市场秩序。 九、认真总结经验,积极稳妥地推进对外开放 严格履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关于证券服务业对外开放的承诺。鼓励具备条件的境外证券机构参股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继续试行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 积极利用境外资本市场。遵循市场规律和国际惯例,支持符合条件的内地企业到境外发行证券并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内地机构和人员到境外从事与资本市场投资相关的服务业务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认真研究合格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制度。 加强交流与合作。落实与香港、澳门更紧密经贸合作安排。进一步加强与相关国际组织及境外证券监管机构的联系与合作。 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全局和战略出发作出的重要决策,各地区、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树立全局观念,充分认识发展资本市场的重要性,坚定信心、抓住机遇、开拓创新,共同为资本市场发展创造条件,积极推动我国资本市场的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出贡献。 以上是国务院的九条意见 简称“国九条
2023-06-16 07:16:102

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的中心思想是什么

一、 调整宏观立法模式,合理构架独立董事制度体系  从立法的宏观方面看,目前我国关于独立董事制度比较明显的问题有:一是从法律效力看,这些规定大多为指引、意见、草案性质的法律文件,法律效力的层级较低 ;二是具体规范的内容仍不够完善、细致,即使是《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要求“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选举更换程序、职责等,应符合有关规定”,但由于“有关规定”并不明确或缺乏强制性,在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也不甚明确,这种规定实际作用的发挥必然大打折扣。因此,有必要仔细研究,予以完善。  二、 修改微观具体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制度的作用  1. 独立董事的资格应适当降低“能力性”标准,严格“独立性”标准  根据各国关于独立董事资格的规定,我们可以发现大都采取从积极资格和消极资格两个方面进行规定。我国借鉴了这种立法方式。  首先,在独立董事的积极资格方面。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第二条的规定,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2)具有本《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4)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它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条件。  以上规定是对独立董事的基本要求,即:(1)独立董事作为董事会成员首先必须符合我国公司法律制度对董事资格的要求;(2)对地位独立性的要求;(3)由于独立董事所肩负的特殊职责使得它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这是积极资格的核心内容。我认为对独立董事的“能力性”要求有两方面值得商榷,这主要是考虑到中国的独立董事首要任务是能坚持自己的独立判断、意见,能力是次要的。  第一,对工作经验的要求不必局限于法律、经济领域。在中国公司治理不成熟的环境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特别重视法律、经济工作方面的工作经验的做法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独立董事最重要的功能是以其独立性提高公司行为的诚信度,解决我国上市公司的信用危机。法律、经济领域的专业技术知识、经验固然有助于了解上市公司的运作情况,但独立董事的职能是多方面的,并非每一种都需要专业技术知识,相反,在保证独立董事群体基本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同时如果能够尽量使其结构多元化,更有利于增强独立性,提高上市公司的社会影响力。第二,对工作经验时间的要求可以缩短。该规定中要求是“五年以上”。当今社会经济发展速度非常快,产业的更新换代频繁,诞生很多新兴产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每个公司从事生产经营的领域中科技含量大不相同,经营管理的对象各异,要求经营管理者具有的观念、能力、经验和素质也各不相同。已有的思想、观念、经验将对新思想、新观念的形成具有一定的阻碍作用。五年的工作经验限制似乎稍长,不符合“新产品、新技术的生命周期”理论。[1]因此,可以考虑将此期限要求适当缩短,具体来说可以定为三年。  其次,在独立董事的消极资格——“独立性”标准方面。 根据2001年8月《指导意见》第三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⑴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⑵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⑶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⑷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⑸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⑹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人员;⑺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它人员。  2002年1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四十九条规定:独立董事应独立于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独立董事不得在上市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它任何职务。  当然,除此以外独立董事的消极资格还应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中已有的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相关规定。  这些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界定属于抽象性标准,吸收了国际上对该问题研究的积极成果,使标准比较明确。其中,对影响“独立性”的雇佣关系、亲属关系、服务性业务关系给予了高度重视。这是值得肯定的。但还有几个方面需要进一步考虑:  第一,“非服务性商业业务关系”应予吸收。从《指导意见》的规定看似乎只要该独立董事不存在⑴-⑸条情况即可,而与上市公司发生非服务性的其它商业活动并不受限制。那么,这样一来,它还能保持独立性吗?一般而言,各国公司法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都是比较严格的,在关联公司中任职都不允许,何况直接与公司交易。美国律师协会规定:独立董事是“与公司或经营者之间没有任何重大业务或专业关系的非执行董事。” 《CalPERS治理原则和指南》规定:独立董事“不附属于该公司主要客户或供货商”、“不附属于接受该公司重大捐助的非营利性组织”、“在近5年与公司之间没有与依据条例S-K应予以披露的业务关系”。 在这一问题上,我国的规定显然过于宽松。仅仅是上市公司及其股东或股东单位独立开来是不够的。因此,可以将“不得有任何重大业务或专业关系”、“不是或不附属于该公司主要供货商或客户”(即可能影响独立董事独立判断的其它商业关系)的内容吸收进来。  第二,一年的限制期太短,可增加至三年。一年的时间不足以使曾经与上市公司发生密切关系的人与上市公司发生较大的分离。中国是特别讲究人情世故的,其市场化程度还不够成熟,不可能做到角色变化后立即立场不同,这也许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可以做到。但即便是在美国类似情况下,对于时间的要求也长得多。《CalPERS治理原则和指南》规定:独立董事必须是“在近5年未在该公司担任执行性职务”。 我国的立法者也许是考虑到我国董事资源的缺乏,如果限制过多可能没有足够的人员以供选择。但如果选用不够独立的独立董事对改善公司治理弊端更大。因为,我国往往不是没有制度,而是制度得不到有效的执行。一旦这些不够独立的独立董事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人们对独立董事制度产生怀疑,中国证监会再用什么来树立投资者的信心呢?所以,应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适当地延长该限制期,具体地可以定为三年比较适中。  2. 促进人力资源市场化  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已经有成熟的职业经理层,他们具有良好的管理能力、丰富的专业技术经验、严格的职业道德规范。他们除了一般自觉地按照其社会角色履行其社会责任以外,甚至出现了专门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绩效进行独立评估的机构。而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时间还相当短,各种人力资源非常缺乏,特别是优秀的企业家,而独立董事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是从这些人员当中挑选出来的。因此,我国可供选择的独立董事人选是比较稀缺的。同时,成熟的社会信用体系还远未建立起来,职业经理层行为的自我约束性还较低。所以,培育独立董事首先应从职业经理层及各行业专业人士队伍的培育开始,使人力资源充分市场化 。  3. 保证独立董事在选聘中的“独立性”并有足够的影响力  首先,独立董事的提名方式应限制董事会或控股股东的深度影响。  独立董事的提名是选聘独立董事的第一步,由谁提名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有直接的影响。对该问题的设计必须与设立独立董事的主要目的保持一致性。《指导意见》第四条第1款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四条第2款规定了提名人的征询、了解义务和被提名人的公开声明义务;第四条第3款规定了董事会对被提名人的异议程序和证监会的审核权。  国外独立董事的提名均有安排地避免受到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内部董事的直接影响,这样可以使独立董事更好地代表公司总体利益。有鉴于此,从提名制度总体上看,并考虑到公司整体利益和重点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需要,《指导意见》的规定是积极可行的。但存在的问题也是明显的: 主要是直接赋予上市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权不妥。这与《指导意见》的立法本意相矛盾。因为,按《指导意见》的规定独立董事是由股东大会选举决定的,而在大股东控股的情况下,如果董事会享有直接的独立董事提名权,大股东就完全可以实现控制独立董事选聘的全过程。 对董事会的提名权可以考虑作如下修改:第一,在未设立或不设立提名委员会的上市公司,董事会不应享有独立董事提名权;第二,在设立提名委员会的上市公司,由该委员会行使独立董事提名权,当然,该委员会应具有较高的独立性(如:《指导意见》第五十二条规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其次,独立董事的选举应向中小股东倾斜。  我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五十一条仅仅原则性的规定:“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选举更换程序、职责等,应符合有关规定。”那么,独立董事的选举主要是参考《指导意见》第四条的相关内容。该规定的粗糙性将影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我国的主要问题出在“一股独大”导致的权力失衡,大股东有能力通过控制股东大会,进而控制选举结果,如果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得不到大股东所认同,该候选人就不能在股东大会上通过选举。提名委员会和中小股东的提名权失去实际意义,应对此加以限制;此外也没有明确规定选举通过的比例要求。  有两种方式可供参考:其一,规定大股东投反对票必须有合理的理由或可靠的证据,否则,应同意或视为同意该提名;其二,排除前几位大股东的投票权,因为独立董事主要不是为大股东服务的。在提名和投票的环节,决不能既给大股东(或其代表)提名权又给其投票权,必须进行限制。这样使大股东既能参与选举过程又不至于利用优势地位排挤中小股东的选举利益。此外,由各证券交易所制定规则明确投票的比例要求。  再次,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构成应有利于其作用的发挥。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需要多少人数能比较有效地发挥作用,目前国外有些相关的研究(包括实证研究),但还未形成有绝对说服力的结论。从代理理论看,独立董事应当比内部董事在监督管理层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因为,独立董事重视自身的名誉和信用,他们要利用占有的董事职位向人力资源市场传递自身价值的信号,表明他们是决策控制专家,了解分散决策控制的重要性,能够在分散的决策控制体制下作用,在关键的必要时候敢于提出不同意见甚至是撤换公司总经理的决定。Rosenstein和Wyatt在对1981-1985年间的1251次外部董事任命公告的股票价格反应进行分析后得出结论:任命一个外部董事通常对股东财富没有负面的影响。但同时他们也承认:从与外部董事任命相关的正的股票价格收益率效应推论出外部董事就比内部董事要好,“此一推论务必小心谨慎”。也有与此完全相反的研究结果。David Yermack通过研究认为,独立董事越多,公司业绩反而越差。[2]那么,是否存在一个最优大比例呢?目前还没有研究能找到这个比例。但是在美国有一个不争的事实就是:大部分公司董事会里保持有独立外部董事约60%。  美国法学会《公司治理原则》建议在大型公开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在其它公开公司董事会中至少要有3名独立董事,并认为3名独立董事是在董事会中形成一个有力的批评群体的最低要求。值得注意的是安然事件后,美国出台了一些措施来改进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最重要的是2002年6月6日纽约股票交易所及上市标准委员会向交易所董事会提交了一份报告,这份报告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核心内容之一就是要求上市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要占多数。[3]欧盟认为,“单层制”管理机关中的非执行成员“应当能够被3整除,而且大于执行成员的人数”[4]。这与美国法学会的建议很相似。实际上在大多数英美法系国家关于独立董事人数的要求一般都规定或建议“多数”或“实质性多数”。 鉴于我国虽然采取“双层制”治理模式但监督缺位严重、监事会被架空的现象,我们应更多地考虑“单层制”国家对独立董事的需求。  第四,保持目前独立董事任期的规定,但要关注任期对“独立性”的影响。《指导意见》第四条第四款规定:“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该上市公司其它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董事任期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  可以说《指导意见》关于独立董事的任期是充分考虑了美国和欧洲立法经验的。一个普遍的认识是任期的长短会影响到“独立性”的保持。因为独立董事与其它董事及经理长期共事,即使利益上没有直接联系,在思想上趋于一致的可能性是相当大的。欧盟对此过于宽松,在欧盟公司法指令中规定:“管理机关非执行成员的任命期限应予确定,但不得超过6年。任命期限届满后,他们可以连选连任。”[5]欧盟甚至没有对连任最长时间没有限制,也就是说,如果某独立董事一直可以被选任的话,他可以一直担任下去。相比之下,美国密西根州的立法就要完善一些,它规定,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不得超过三年,满三年后该董事可以作为董事留任,但失去被选聘为独立董事的资格。这一点值得我们借鉴,因为这样一方面防止独立董事由于利益固化而产生“内部化”的倾向;另一方面增强公司领导层的开放性,新的信息、知识、技术通过独立董事的更替而吸纳入公司的决策领域。  对独立董事的任期作出一定限制是正确的,我国关于独立董事任期的规定比较适中。但毕竟6年的总限制期是否能防止“独立性”被侵蚀在我国还没有研究结论,因此应予以关注,一旦不行,及时调整。  4.保障独立董事职权行使,形成既监督又合作的机制  由于独立董事的特殊地位和责任,它应当享有与一般董事所不同的职权,这是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的必要条件。通常应具备以下权力:一是监督权;二是审核权;三是否决权。  《指导意见》 在独立董事的监督权、审核权及否决权方面立法作出了积极的探索,提出了比较具体的要求。还引入了一些新的制度,如:累积投票权;公开披露制度;费用公司承担制;独立董事责任险等。为了保证独立董事职权的实现,还要求上市公司提供一些必要的条件,如:《指导意见》第七条中规定了独立董事享有以下权利:①知情权;②获得必要工作条件权;③独立行使职权权;④获得报酬权;⑤执业风险保障权等。与以往的规定和指导性文件相比,是很大的进步。  但我们也发现,这里同样存在不如人意之处。第一,偏重于独立董事的监督性职权而忽视了创造性职权; 第二,没有赋予独立董事就特殊事项的实质性否决权。除了关联交易必须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才能交董事会讨论,其它方面独立董事表示不同意见最有力的方式不过是公开声明意见。对一些特殊事项独立董事没有实质性的否决权是不够的,这种监督非常乏力;第三,在董事会不尊重或不采纳独立董事的请求、提议甚至干扰其发表独立意见时,没有相关的责任。  所以,立法在设计独立董事的职权时应:第一,根据是否设立专门委员会分别规定使独立董事更好地发挥创造性的职权;第二,就一些重大特殊事项赋予独立董事实质性否决权;第三,应增加董事会无正当理由阻碍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法律责任的规定。此外,对一些关键概念应明确,如:关联交易。  5.使独立董事的义务更为合理  独立董事的义务可以分为:一般义务和特别义务。一般义务是指独立董事作为董事所必须承担的基本义务,包括:《公司法》规定的忠实义务等。特别义务是指独立董事的独立地位决定的与其它董事所不同的义务,主要包括:①诚信义务,如:代表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地履行职责;②勤勉义务,如:原则上最多在5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③各专门委员会中的责任。诚信义务和勤勉义务都是在吸收了国外公司治理结构方面的成功经验基础上加以引进的,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实用性,尤其是在我国整个证券市场面临信用危机的今天,强调诚信和勤勉实际上是反映了道德和法治建设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内在联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是法治经济,也是诚信经济。独立董事要发挥作用,最重要的就是其高度的责任感和良心。  但是,第一,忠实、诚信义务缺乏具体标准。英美法系普遍使用的忠实和诚信义务有大量的判例可以参考进行判断,而我国是成文法国家,没有判例可以遵循,不对这种义务制定一定的判断标准在司法实践中必然会造成一定的困难;第二,对勤勉义务的外在标准规定不够合理。首先是没有工作时间的下限,仅仅规定如果独立董事连续3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可以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以独立董事是否能按时参加公司会议为考察勤勉的标准未免太低。其次是兼任上市公司的数量上限(5家)过高。我国还没有职业独立董事,大多数独立董事都是兼职的,他们都还有自己的主要工作,同时担任5家上市公司的工作难以保证必要的时间对各公司业务进行了解和研究。  建议:第一,以司法解释的方式对忠实、诚信义务的判断标准作出比较明确的规定;第二,增加独立董事为上市公司工作时间的下限要求,并将兼任公司的数量上限减为2至3家。  6.调整独立董事薪酬制度,形成激励机制  独立董事在本质上与上市公司是代理关系,为提高公司效益付出了一定的劳动,获得一定的报酬是应当的。我们不可能期待完全没有任何物质利益能够驱使独立董事自觉地为上市公司尽心尽力地工作。任何独立性都是相对的。不过,为了尽量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在确定其薪酬时会遇到难题。一方面,报酬不能没有或太低;另一方面,报酬又不能太高以至于它利益关系太大而尚失独立性。因此,在制定独立董事的薪酬时要充分考虑对对独立性的影响和激励的需要。国外一般比较灵活,有以下几种主要方式:①固定薪酬;②延期支付计划;③股票期权。[6]  我国《指导意见》仅仅规定了津贴一种薪酬形式,这种规定比较保守。 虽然目前我国法律还没有承认延期支付计划或股票期权计划的薪酬支付方式,但如何使独立董事的薪酬不应拘泥于单一的形式,而且,该项选择权应赋予各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自行决定,因为它更多的属于私权范围,法律没有必要过多地介入。最突出的问题是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提出和决定方式不够明智,容易降低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大股东既可以通过董事会控制方案的提出,也可以通过股东大会控制投票结果,等于监督者的薪酬完全由被监督者决定,导致独立董事进行行为选择时不得不更多地顾忌与大股东或其利益代表董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法律设计的技术违背了立法的宗旨。所以,应该考虑调整方式,可以采取下面的办法:第一,由监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预案交由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的方案经修改后如果大股东多次(比如规定三次为限)反对致使方案仍无法通过,则丧失该投票权,由其它股东决定;第二,在不设薪酬委员会的公司由董事会制定预案交由股东大会审议,但大股东(或前几位大股东)不参加投票。总之,不能让董事会同时拥有制定方案权和决定权,这样才能相互制约、配合,权力配置才能平衡,才能维护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7.以独立董事的民事法律责任为重点,建立合理的约束机制  任何没有监督的权力都是危险的,它可能导致权力的泛滥。独立董事在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方面拥有较大的权力并不意味着它自己可以不须受到制约,所以,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中也应对独立董事的行为有一定的约束。《指导意见》第七条第六款仅仅提到:“上市公司可以建立必要的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以降低独立董事正常履行职责可能引致的风险。”这或许是将独立董事与内部董事一视同仁,想按照一般董事的责任来约束独立董事。但这两者在公司中的地位、作用、职权等方面的差别实在是太大了,以完全同等的法律责任加以要求恐怕并不合适。  明确独立董事特定的法律责任是必要的。潜在的法律责任的威胁,可以促使独立董事投入相应的时间与精力勤勉尽职,更好地履行其经营、监管职能。 公司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但对于广大投资者而言更有效的是获得民事求偿的救济手段,包括对独立董事追偿。目前,我国更多地是采取由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方式对严重失职的独立董事进行约束。但笔者认为,过多地采用行政处罚的方式十分不妥。因为:第一,面对数量庞大的上市公司证监会没有足够的能力对所有公司的每一个独立董事的执业行为进行监管,而投资者出于对自己利益的关心更能发挥监督的作用,这可以弥补行政监管力量的不足; 第二,即使是独立董事未能尽职给公司和投资者造成了损失,也并非都需要行政力量的干预,过度干预有“越权”之嫌,是否需要追究责任更主要的是受损失当事人的权力,这是私权自治范围,证监会没有必要主动干预。另外,设立民事法律责任也要考虑到商业活动中始终存在的风险问题。这是经济规律的复杂性决定的。在责任承担方式上有些学者认为独立董事应当和其它董事承担连带责任。这既不符合法理,也不现实。独立董事报酬微薄,一旦发生错误,却要与获利丰厚的其它董事一起承担极其巨大的赔偿,显然不公平。而且,独立董事中许多人并非象其他董事一样是百万富翁甚至千万富翁,他没有能力承担连带责任。无法执行的法律是失败的法律。  有鉴于此,笔者认为:第一、应缩小独立董事行政法律责任的适用范围,将证券监管部门的处罚权严格限定在该范围之内;第二、明确独立董事的特定民事法律责任,只要独立董事在正常的情况或条件下,按照其忠实、诚信、勤勉的义务行事,即使是决策错误也不应受到追究。  三、 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制度及解决的问题  1. 使信息披露制度更好地服务于独立董事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是证券市场的基石,也是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前提条件。在与独立董事制度的协调上主要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必须严格落实公司的经营管理层的信息披露义务,确保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其中尤其要注意信息披露必须及时,不及时的信息没有市场价值;有必要进一步扩大信息披露的范围;还应强化信息披露不合法或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二,完善中介服务机构的信息披露义务,强化其法律责任,提高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使独立董事能够在信赖其披露的基础上作出正确的判断。在整个信息披露机制中,中介服务机构的服务是一个核心环节,因为社会分工决定了人们不可能完成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我们必须依赖其它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意见,一旦中介服务机构不能真实地报告信息,在整个市场中必然引起不良的连锁反应。必须从政策、法律上不断提高中介机构在信息披露方面的透明度、公开化,严格规范其服务质量。  第三, 一些机构投资者或者公司经营管理层操纵股市、散布虚假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的投机行为,应加大打击力度,同时可以允许独立董事更多地就一些非正常的信息披露发表独立意见。  2. 逐步调整股权结构,推进独立董事制度的发展  合理的股权结构是优化法人治理结构的基础,英美国家引入独立董事制度都是在公司经历了股权革命以后发生的。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是产生“内部人控制”、中小股东利益被侵犯的根本原因,也是引入独立董事的制度性障碍。虽然这一格局在短期内难以彻底改变,但作为一项战略性任务,必须高度重视并逐步加以解决。  3. 培育公司治理文化和诚实信用的基础环境
2023-06-16 07:16:201

证券公司的保荐业务指什么?

为上市公司申请上市承担推荐职责并为上市公司上市后一段时间的信息披露行为向投资者承担担保责任的证券公司。保荐人在有效保荐期限内,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 确认挂牌企业符合本所要求条件,并在挂牌企业挂牌交易后就其是否持续符合该条件向企业董事会提供意见;(二) 在挂牌企业申请股权首次挂牌交易时,协助挂牌企业处理股权挂牌交易事宜,确认所有挂牌交易申报文件符合本规则,并向本所提交《挂牌交易保荐书》;(三) 辅导和督促挂牌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本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回复挂牌企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所规则的咨询;(四) 辅导和督促挂牌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和本规则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审阅、核对挂牌企业拟公告的信息披露文件并书面确认;(五) 及时回复本所的质询;(六) 辅导和督促挂牌企业履行股权挂牌交易需履行的义务;(七)协助挂牌企业建立、健全符合法律、法规和本规则规定的挂牌企业治理结构。(八)确保有足够和合适的人员专门从事保荐业务;(九)本所规定的其他责任。扩展资料证券公司实施保荐制度应做到五点:认真学习保荐制度相关法规和知识;严格履行注册登记诚信申报的义务;切实强化责任意识;顺应变革,调整投资银行业务模式;不断改善证券公司内部管理模式,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据去年中国证监会第十八号主席令,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已于二00四年二月一日起正式实施。实施保荐制度旨在建立市场力量对证券发行上市进行约束的机制。保荐制度的有关法规对发行上市的责任体系进行了明确界定,建立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机制。保荐制度的监管安排将有力推动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树立责任自觉意识,真正做到诚实守信和勤勉尽责,进而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中国证券市场全面实施保荐制度,可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进一步加大中介机构的作用,强化市场约束机制,推动发行制度由核准制向注册制转变。与此同时,还能为证券公司创造一个良好的竞争环境,实现优胜劣汰。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保荐人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史美伦对国内证券公司实施保荐制度提出五点要求
2023-06-16 07:16:304

董事会秘书考试都有哪些科目?

考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培训的内容,考试主要范围包括:(一)《公司法》、《证券法》、《刑法修正案(六)》;( 二)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规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法规;(三)本所《上市规则》、《股票交易规则》;( 四) 中小企业板颁布的相关规则、指引、细则;(五)证券登记结算业务的有关规定;(六)其他证券金融相关法律法规。查阅上述相关文件电子版,可登陆深交所拟上市服务专区。
2023-06-16 07:16:502

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的介绍

上证所公布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管理办法》和深交所公布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均要求,上市公司聘任的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都应通过资格考试,取得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以下举个例子关于深交所的董秘考试要求及内容:一、参加培训资格1、“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点拟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班”的报名条件:1)学员在”拟上市企业董事会秘书培训意向报名系统“所填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如果报名信息为虚假信息,本所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与证券事务资格管理办法的第二十条的要求取消董秘资格证书,并根据二十一条的要求公布上述取消资格名单。 2)学员是重点拟上市公司的现任或拟任董事会秘书,每公司限报1人。(重点拟上市公司是指各项财务指标已符合发行上市条件的公司)3)学员所属公司必须在具体培训举办日前1个月完成股份制改造。2、在“拟上市企业董事会秘书培训意向报名系统”中报名的有效人数超过具体培训场所的人员数量限制,本所将根据如下原则进行优先选取(以下简称“筛选原则”):1)本身的培训意愿。学员在“拟上市企业董事会秘书培训意向报名表”的“备注”栏中,可根据我所年度的规划,选择意愿培训地点。本所在填报时间接近的基础上优先选择培训意愿在本区域的学员参加培训。2)企业的注册地点。本所各年度的培训基本分布在拟上市企业相对集中的区域,为了方便企业参加培训,也为了降低企业参训的成本,本所优先选择培训举办区域附近的企业参加培训。3)企业首次完整填报时间。在综合其他原则的基础上,根据培训意向第一次完整填报的时间顺序,本所优先选择第一次完整填报时间较早的学员参加培训。注:如学员未能入选当期培训,其在“拟上市企业董事会秘书培训意向报名表”中填报的数据依然有效。学员所有信息自动顺延到下期,本所将重新根据上述原则进行筛选。 二、参加培训程序确定具体的培训日期及培训场所后,会务组将根据培训场所的接待能力,从意向报名表中按既定的原则选择相应的备选对象。1、通知方式。会务组至少在开班前两周,通过向备选对象发送电子邮件(参训学员的电子邮件信箱)发送具体的培训通知,并通过手机短信提醒。2、学员按通知的要求,填写回执并加盖公司公章或董事会推荐函,并在规定的时间传真到会务组。3、会务组将至少在开班前一周公布经确认的参加培训名单(各期参训学员以此名单为准)。经确认后,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的,必须提前3 个工作日告知会务组。 三、培训时间与内容培训时间约为三天,训班拟邀请深圳证券交易所、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与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专家授课。培训的内容是:资本市场主要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股权激励、并购、企业改制上市操作实务等相关业务知识。四、培训费用培训费用包括培训期间餐费、外请专家授课费、住宿费、会议场地租赁费用与会议材料费。具体费用将根据酒店的收费标准来计算,基本原则将充分体现公益性原则与服务意识。五、考试内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获取董事会秘书资格将采取考试的方式。考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培训的内容,考试主要范围包括:1、《公司法》、《证券法》、《刑法修正案(六)》;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规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法规;3、本所《上市规则》、《股票交易规则》;4、中小企业板颁布的相关规则、指引、细则;5、证券登记结算业务的有关规定;6、其他证券金融相关法律法规。注:有待商榷。查阅上述相关文件电子版,可登陆深交所拟上市服务专区。六、考试形式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考试现场不能相互交流、查阅资料、使用电脑与无线通信设备,否则取消考试资格。培训班采取结业考试的方式,只对考试合格者颁发“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对参加培训未通过考试的学员,均可再次参加考试,但事先要与会务组联系并填写回执。
2023-06-16 07:16:592

证券从业人员可以买基金吗?

证券从业人员按照规定是不能开证券帐户的,也就是说不能买卖股票,但是开资金帐户做基金是可以的。根据《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连续三年不在机构从业的,由协会注销其执业证书;重新执业的,应当参加协会组织的执业培训,并重新申请执业证书。第十四条 从业人员取得执业证书后,辞职或者不为原聘用机构所聘用的,或者其他原因与原聘用机构解除劳动合同的,原聘用机构应当在上述情形发生后十日内向协会报告,由协会变更该人员执业注册登记。取得执业证书的从业人员变更聘用机构的,新聘用机构应当在上述情形发生后十日内向协会报告,由协会变更该人员执业注册登记。第十五条 机构不得聘用未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对外开展证券业务。第十六条 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违反有关证券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受到聘用机构处分的,该机构应当在处分后十日内向协会报告。第十七条 协会、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进行后续职业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第十八条 协会依据本办法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制定的从业资格考试办法、考试大纲、执业证书管理办法以及执业行为准则等,应当报中国证监会核准。第十九条 协会应当建立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数据库,进行资格公示和执业注册登记管理。扩展资料:根据《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十一条机构应当指定资格管理员负责本机构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工作。资格管理员须向协会备案,代表所在机构行使下述职责:(一)使用协会执业证书管理系统并对所在机构的系统用户进行管理;(二)组织实施所在机构执业证书申请工作;(三)负责所在机构执业证书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的初审;(四)按照协会的部署组织实施所在机构执业年检工作;(五)协助协会的检查和调查;(六)负责所在机构执业人员的备案事项;(七)为所在机构人员提供相关咨询;(八)保持与协会的日常联系。机构更换资格管理员应当向协会备案。资格管理员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代其行使职责。第十二条执业人员受到所在机构、自律组织、监管部门奖励、处分、处罚的,以及离开所在机构的,所在机构应当于每月5日前向协会备案上月发生的上述情形。第十三条执业人员从其他证券业务岗位变换从事证券投资咨询和证券资信评估业务岗位的,应当按照本细则规定,另行申请执业证书。第十四条执业人员连续三年不在机构从事证券业务的,受到刑事处罚的,被市场禁入的,因违法或违纪行为被机构开除的,以及违反职业道德的,由协会注销其执业证书。第十五条机构应妥善保管申请人的书面申请表及有关材料。第十六条执业人员应当定期参加协会或其认可单位组织的后续职业培训。第十七条受到行政处罚的执业人员,应当参加强制培训。第十八条协会建立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数据库,并通过其互联网站公告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第十九条协会建立执业人员诚信信息库,对信息进行分级管理,供机构查询或应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提供有关信息。第二十条协会每月10日前,通过其互联网站公告上月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执业证书年检情况,执业证书被注销、吊销及被暂停执业的人员。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2023-06-16 07:17:2615

新疆天康集团是国企吗待遇怎么样

新疆天康集团是国企,待遇还可以。查询相关资料显示,新疆天康生物是通过国家认定为国企的,销售员工资年薪人均15万元。
2023-06-16 07:14:091

天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是私企吗

不是。根据天眼查官网相关查询得知,天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不是私企,是上市国企。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起步于1993年,是一家集兽用生物制药、饲料原料加工、现代生猪养殖、屠宰加工等肉食品连锁配售为一体的产业化企业。
2023-06-16 07:14:181

请问下新疆天康生物制药公司待遇怎么样(本科)?

天康是兵团国企上市公司,就看你进的是天康的那个公司了,主要有食品,畜牧,生物制药,种禽,种繁,油脂,饲料,贸易房产等产业,不是农产品的产业化,也没有滴灌和棉纺,基础也不差,93年建的公司,06年上的市,发展空间很大,只要你有才,待遇很不错。
2023-06-16 07:15:421

57.反映普通股每股盈利能力的指标是( )。

正确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普通股每股收益。普通股每股收益能反映普通股每股的盈利能力.每股收益越多,说明每股盈利能力越强。
2023-06-16 07:16:191

建业股份股股票今日行情走势?建业股份股票市盈率分析?建业股份除权除息是否好事?

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行业之一就是化工行业,众多股民开始向化工行业投来了目光,其中,建业股份也让很多人留意到,在这里我就来帮大家分析一下建业股份。在讲解建业股份股票前,这里有一份化工行业龙头股名单,我已经整理好了,大家一起看看,详情请点击链接:宝藏资料!化工行业龙头股一栏表一、从公司的角度分析建业股份全名为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主营业务涵盖了低碳脂肪胺、增塑剂、电子化学品等的生产、研发和销售。简单了解公司基础概况后,下面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建业股份的优势:1、建业股份的市场优势建业股份已经积累了很多客户资源,这些客户大多都是来自医药、农药、新能源材料等下游行业,所在区域遍布华南、华东、华中以及部分海外国家和地区。拥有的这些客户群体数量众多,区域也分散,在某种程度上规避了客户集中的经营风险,为公司产品的持续畅销与市场的进一步开拓具有重要意义。2、建业股份的技术研发优势建业股份立足于低碳脂肪胺、增塑剂、醋酸酯、电子化学品等产品的研发,拥有发明专利37项,然后与浙江大学、华东理工大学等多所大学,和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等全国有声望的高等院校及研究所创建了严密的产学研合作,在技术研究这一方面,花了不少的时间和精力。 3、建业股份的成本优势建业股份已与供应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机制,使原材料能免及时有效地得到供应。还有,建业股份目前所运行的是精细管理模式,在生产的各个环节用心探索,慢慢减少了辅料和能源的消耗,从而节省生产成本。由于篇幅受限,更多关于建业股份股票的深度报告和风险提示,都整理在研报里了,直接点击链接:【深度研报】建业股份股票点评,建议收藏!二、从行业的角度分析化工行业被归类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其发展状况与国民经济形势有很大关联。在最近几年来,国家以及地方共同出台了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这方面的引导内容,对于促进化工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提高产业集中度、改善竞争环境、实现良性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找到了化工行业的快速发展的方向,一方面改善了政策环境。并且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推进,国内外市场交响呼应,逐步走向一个整体,全球生产向新兴国家尤其是中国的转移趋势渐趋明显,在中国一方面有完整的产业链布局和配套设施,另一方面有着较低的原材料和劳动成本,在国际上也是很有竞争优势的。总结来说,建业股份自身拥有市场、技术研发、成本的优势,国内外市场也让建业股份有了更大更好的的发展空间。但文章一般都是推迟于时间发布的,如果想更准确地知道建业股份股票未来行情,打开下方链接,有专业的投顾帮你诊股,看下建业股份股票估值是不是对的:【免费】测一测找建业股份股票现在是高估还是低估?应答时间:2021-12-09,最新业务变化以文中链接内展示的数据为准,请点击查看
2023-06-16 07:16:501

基本面天康生物?天康生物财务比率分析?天康生物股票诊断牛叉?

天康生物在生物制品行业的地位不用多说,放眼整个行业,称得上是数一数二了。借着今天这个机会,我们就来好好聊一聊生物制品行业的龙头公司--天康生物,来看看它是否值得长期投资。在还未开始分析天康生物之前,下面有一份我整理好的生物制品行业龙头股名单,先行分享给各位,赶紧点击领取:宝藏资料:生物制品行业龙头股一览表一、从公司角度来看天康生物是一家集兽用生物制品与动物疫病防治、现代生猪科学育种与养殖、饲料研发与生产、生猪屠宰加工配售为一体的农牧类上市公司,早在2006年12月26日,天康生物就在深交所成功上市。这些年来,天康生物跻身全国生物制药十强、养猪行业二十强、饲料行业三十强企业,荣登中国冷鲜猪肉十佳企业品牌榜。在了解到天康生物的公司情况后,现在我们再来看下天康生物有哪些出彩之处,有投资价值吗?亮点一:综合优势明显天康生物属于国家首批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这家叫做天康生物的企业是农业部在新疆唯一的在兽用生物制品方面的定点生产企业,成为了全国仅有的七家口蹄疫疫苗定点生产企业当中的一家,是农业部指定的猪瘟疫苗、猪蓝耳病疫苗、小反刍兽疫疫苗的定点生产企业,目前天康生物已经是全国兽用生物制品企业的10强之一。天康生物存在丰富的产品和技术储备,公司研发中心是国家认证的企业技术中心。亮点二:政策支持天康生物投资建设“喀什6万吨畜禽饲料生产线建设项目”,主要市场为南疆三地州,是中国贫困人口最密集的地区之一,将得到政府的重点扶持,三地州畜牧业的产值总量即将超过100亿元,工业饲料需求量在未来将远超30万吨,缺口达25万吨。由于篇幅有限制,有关于天康生物的深度报告和风险提示还非常多,放在下面这篇研报里面了,戳开就能查看了:【深度研报】天康生物股票点评,建议收藏!二、从行业角度来看就是因为新冠疫情的影响,生猪和猪肉产品的运输受到了极大的影响,随着疫情有效控制的原因,运输开始复苏,生猪出栏将逐渐正常化。近十年来,西北地区猪肉消费增速明显快于全国,占比一年高过一年,中长期来看,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城镇化建设不断推进,西北市场将依靠人口的自然增长和流入,以及因人均消费水平的提高而持续地增加,这将为新增产能提供充足的消纳空间。天康生物在国内生物行业里面是数一数二的存在,未来将会得到进一步发展,一步一步的向全国发展。总而言之,天康生物有很好的发展势头,值得长期持有。不过文章不能实时更新,假使想要搞清楚天康生物未来行情,赶紧点一下这个链接,这里有专业投顾帮你判断股票的价值,看一下天康生物估值是否过高或者过低:【免费】测一测天康生物现在是高估还是低估?应答时间:2021-12-09,最新业务变化以文中链接内展示的数据为准,请点击查看
2023-06-16 07:16:581

市盈率是怎么计算的啊?最好举个例子 我是新手。。。。谢了!!!!!

市:股票的市价,盈:该股份公司上一年度的每股净利润(或者是用本年度半年或季度的业绩预测的每股收益)。那么,市价/每股净利润=市盈率,例如:股份公司股票每股盈利1元,股价市价在15元,那么15/1=15倍。通常在国际上,股票的市盈率超过了20倍,就被认为是高风险的,比如我们熟悉的沃尔玛超市(wmt),在美国股市目前的市盈率才14倍左右,而中国的联华超市(世纪联华)在香港股市的市盈率已高达35倍,因此,目前中国股市的投机氛围很浓,不宜进行投资,投机还可以吧。
2023-06-16 07:18:226

证券经纪人管理新规出台:证券经纪人只能接受一家证券公司委托

证券经纪人管理新规出台 证券经纪人只能接受一家证券公司委托,须通过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证监会16日公布《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解决了证券经纪人法律地位、资格条件、行为规范、权益保护等问题。该规定于4月13日起施行。   证监会去年9月曾就该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相较征求意见稿,暂行规定对证券经纪人的概念进行了更清晰界定:“证券经纪人,是指接受证券公司的委托,代理其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的证券公司以外的自然人。”并规定,证券公司委托公司以外的人员的,应按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证券经纪人形式进行。这意味着以居间人等形式进行客户招揽和服务将被禁止。   暂行规定还细化了证券经纪人的执业行为规范,要求证券经纪人只能接受一家证券公司的委托。同时要求证券公司与证券经纪人签订的委托合同需载明证券经纪人服务的证券营业部和证券经纪人的执业地域范围,其执业地域范围,应当与其服务的证券公司的管理能力及证券营业部的客户管理水平和客户服务的合理区域相适应。暂行规定还对证券经纪人可从事和禁止从事的行为进行了详细列举。   暂行规定提高了证券经纪人执业的资格条件。暂行规定要求,证券经纪人应当通过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并具备规定的证券从业人员执业条件;应专门代理证券公司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证券公司应当对证券经纪人进行不少于60个小时的执业前培训,并对证券经纪人执业前培训的效果进行测试。具备上述资格的证券经纪人还应在中国证券业协会进行执业注册登记获得证券经纪人证书后方可开展业务。   暂行规定还强化了对证券经纪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明确要求证券公司与证券经纪人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应当遵守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把证券经纪人的报酬和支付方式明确在合同内。   此外,暂行规定增加了证券公司的管理责任,将证券经纪人被投诉情况以及证券公司对客户投诉、纠纷和不稳定事件的防范和处理效果,作为衡量证券公司内部管理能力和客户服务水平的重要指标,纳入其分类评价范围。   证券公司的员工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营销活动,将参照该规定执行。
2023-06-16 07:18:391

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

法律分析: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是为了加强对证券经纪人的监管,规范证券经纪人执业行为,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和《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法律依据:《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证券经纪人的监管,规范证券经纪人的执业行为,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和《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规定。
2023-06-16 07:18:481

由于经营杠杆的作用,当息税前盈余下降时,普通股每股盈余会下降得更快,是否正确?

【错误】财务杠杆系数=普通股每股收益变动率/息税前利润变动率。一般情况下,财务杠杆系数越大,主权资本收益率对于息税前利润率的弹性就越大,如果息税前利润率上升,则主权资本收益率会以更快的速度上升;如果息税前利润率下降,那么主权资本利润率会以更快的速度下降,从而风险也越大。反之,财务风险就越小。
2023-06-16 07:11:391

天虹股份市盈率是多少?

天虹股份市盈率是:16.26,可以上去炒股软件上查看的,希望帮助到你。
2023-06-16 07:11:101

股票的参数动态PE为负或为 — 表示的含义是什么?

PE就是表示的是市盈率,P代表Price,指的是股价,E代表Earning,指的是每股收益。PE即市盈率是股票的价格与该股上一年度每股税后利润之比(P/E),该指标为衡量股票投资价值的一种动态指标。 一般说来市盈率低的股票有投资价值,但是每个行业市盈率的水平不一样。比如目前A股市盈率较低的是银行股,较高的是中小板、创业板。而且单单根据市盈率来确定投资价值,在A股上可能会有些行不通,原因就有很多方面了。 不过如果同一个行业的股票,各个方面都差不多的情况下,选择市盈率低的个股相对来说还是有优势的,所以对于市盈率的了解还是有些必要公司现金流为负数,最后导致净利润为负数,然后PE Ratio自然也为负数。影响现金流为负数的原因有很多,正面的例如扩张,投资,掉期利率互换,都会影响一段时间的现金流。通常PE估计是根据12个月期限的值估算得出,然后再算出动态的PE估值。 楼上这种情况很可能是市场的动态所支撑,例如集中买单,或者对公司未来的前景普遍看好,所以市场心理预期影响下股票仍然可能涨停。市盈率求助编辑百科名片 计算公式市盈率指在一个考察期(通常为12个月的时间)内,股票的价格和每股收益的比例。投资者通常利用该比例值估量某股票的投资价值,或者用该指标在不同公司的股票之间进行比较。“P/E Ratio”表示市盈率;“Price per Share”表示每股的股价;“Earnings per Share”表示每股收益。即股票的价格与该股上一年度每股税后利润之比(P/E),该指标为衡量股票投资价值的一种动态指标。
2023-06-16 07:10:497

奥克股份股票动态市盈率是多少?谢谢

市盈(动) 12.18市盈(静) 19.56
2023-06-16 07:10:391

如何才能让配股股票盈利

股票配股,散户只要按照公司发布的配股公告,在配股缴款起止日期内的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时间内缴足配股款就可以得到配股了,请股东注意申购时间。具体操作方法是:1、打开交易软件2、委托买入:在股票代码栏输入“配股代码”,在股数栏按照配股比例输入自己的配股数,在买入价格栏输入配股股价。点击确认即可。
2023-06-16 07:09:472

为什么有些股票市盈率是负的?

只要企业的利润是负数,市盈率就是负数了。市盈率是负数的时候就不要看市盈率了,这个时候的市盈率是无意义的指标。其实对于微利企业,市盈率就已经没意义了。
2023-06-16 07:09:224

某公司发行的股票每股盈余为5元,股利支付率为40%,股权收益率为8%,年中分红已支付完毕,

首先要明白股价估值模型假设股利以恒定速率增长,股票价格p=div/(r-g)g是增长率,div是第一期期末股利(假设当期为第0期),r为必要收益率(也可称为折现率)增长率g=留存收益比率*roe在本题中,roe=8%,留存收益比率=1-40%=60%,r=15%所以g=60%*8%=4.8%div=5*40%*(1+4.8%)=2.096p=2.096/(15%-4.8%)=20.549四舍五入=20.55
2023-06-16 07:09:112

为什么有的股票市盈率高达几佰几千?

你好,这是因为该股票每股盈利极低,所以造成市盈率几百几千的局面。动态市盈率变化极快,可能上个季度还是亏损,这季度市盈率变为正数,再下季度市盈率就成了几十倍了。
2023-06-16 07:08:482

股市的平均市盈率现在是多少?怎样计算?

A股市盈率计算方法改为:(流通股数×市价)+(未流通股股数×场外转让价)/全部利润目前流行的市盈率以上年每股盈利计算,市盈率以当年预测数计算。用公式表示:流通股数×每股流通股股价市盈率=总股本数)×每股收益 根据以上公式,我国A股市盈率似乎可基本定义为:在我国股票未全流通的前提条件下,A股流通市值与该上市公司上年或当年预测利润的比率。
2023-06-16 07:08: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