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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行发动机投资股票代码 中航动控(sz000738).航空动力(600893).中航重机(600765) 那个是太行发动机?

2023-06-24 07:06:52
小白

果断是600893.航空动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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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发动机概念股票有哪些

航空发动机概念股票:中航动控(000738)、成发科技(600391)、山东矿机(002526)和钢研高纳(300034)。  1.中航动控(000738):公司成为目前国内唯一的航空发动机控制系统的研制、生产和试验基地,主营业务定位为航空发动机控制系统的研制与生产,同时不同程度地从事公司产品的维修业务,在本专业领域中的地位、经验和知名度方面具有领先优势;此外,由于航空市场的特殊性,公司产品的技术发展基本取决于发动机整机厂家的需求,基于长期与国内航空发动机整机生产厂家形成的定点配套合作关系。2012年1-6月,公司发动机控制系统及部件业务实现营业收入71429.90万元,同比增长4.55%。  2.成发科技(600391):公司主营航空发动机和燃气轮机的主要零部件,坚定“做世界级航空发动机零部件供应商”的发展目标。合作伙伴除GE、RR、P&W等国际主要航空发动机公司外,又新开发了斯奈克玛、霍尼韦尔、西门子、斯伦贝谢等新客户。通过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公司2011年度外贸航空产品收入再创新高,是公司外贸产业继金融危机后首次突破一亿美元大关。外贸转包生产从单一的低端航空零部件制造逐步向产业链高端的单元体交付过渡,正向成为航空发动机和燃气轮机零部件世界级供应商的目标迈进。2012年期间,公司现已成为霍尼韦尔中国区战略发展供应商、GE能源压气机叶片免检供应商。  3.山东矿机(002526):2012年11月,公司对无人机发动机相关技术及产品进行了初步的研发和试制,现已经完成了一款小型涡喷发动机实验样机的试产;此项目现仅处于前期技术、生产、工艺的试制阶段,截止到目前尚未进行大规模的投资,且该项目的投资规划也未制定;公司现已经掌握但仅限实验样机机型的发动机制造的相关技术。  4.钢研高纳(300034):公司主要产品高温合金是制造航空航天发动机热端部件的关键材料,能够应用于航空航天发动机、地面燃机、发电机组等动力装置的核心部件。公司的变形高温合金产品主要为批量小、结构复杂,公司生产的一些变形高温合金产品,是部分合作伙伴不具备生产技术的产品,同时生产线柔性强,很容易满足客户的订制需求。在新型高温合金材料系列产品上,公司粉末高温合金制品、ODS合金和Ti-Al系金属间化合物等产品多为国内最早开发和生产,部分产品独家供货,在该领域技术储备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2023-06-23 11:53:424

航空发动机概念股票有哪些

  国家高度重视航空发动机行业,预计投入规模将会大幅增长:被誉为“中国心”的航空发动机项目,2015年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预计后续会获得重大专项的扶持政策。重大专项将达到千亿规模,投资周期在十年以内,将驱动航空发动机行业迎来黄金的十年发展期。到2025年,中国的航空发动机装备有较大把握取得突破,实现与世界航空动力强者同台竞技。  发动机板块个股将成为最主要受益标的;重点推荐关注成发科技、中航动力、中航动控、海特高新。  成发科技:  (1)重点型号发动机有望量产,将带动公司业绩高速发展;  (2)有较大概率完成某新型号国家立项,并有望获得巨额技改费用,提升企业竞争力;  (3)公司为国内航空发动机领域重要研制单位,有较大可能性获得发动机专项资金支持,且相对受益弹性更大;  (4)公司是中航工业发动机技术最早实现专业化整合的企业,长期专注于提高发动机叶片、机匣、轴承、钣金等发动机重要零部件的技术实力,近年在内、外贸均取得重大突破。  中航动力:  (1)国内最重要的航空发动机龙头上市企业,负责我国重要军机发动机型号的研发和制造。  (2)公司成立中航精铸,进行旗下专业化整合,并着力突破国内航空发动机关键制造技术。  (3)发动机专项主要受益标的之一。  中航动控:  (1)国内航空发动机动力控制系统龙头。  (2)体外资产614 所承担国内重要军机、舰船、导弹等型号的动力控制和其它机电一体化产品的研制和生产任务,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  (3)公司民品涉足天然气加注集成控制、汽车自动变速、无级驱动、分布式新能源领域,市场空间巨大,近年进入快速发展期。  (4)动力控制系统是新型号发动机的重要系统部件,公司为发动机专项主要受益标的之一。  海特高新:  (1)公司为国内重要民参军企业,业务范围由传统飞机、航空发动机维修,扩展到航空动力控制系统研制与生产,具备较强的技术核心竞争力,公司现有的维修服务与控制系统部件研制具备优秀的盈利能力。  (2)公司与中电29 所合作,进入二代、三代高端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领域,在国防信息安全领域具有极高的战略价值和市场空间。
2023-06-23 11:54:142

中国领先的高端制造业股票

中国高端制造业龙头股包括:航空动力(600893)、成发科技(600391)、中航动控(000738)、中航重机(600765)、中国卫星(600118)、合众思壮(002383)、中国中车(6001766)、徐继电气(000400)、中国重工(6001989)、振华重工(600320)中国高端制造业的龙头股票是什么?1.航空装备行业股票:航空动力(600893)、成发科技(600391)、中航动控(00738)、中航重机(600765)、中航光电(002179)、中航精机、东安黑豹(60076)。2、卫星制造与使用股票:中国卫星(600118)、合众思壮(002383)、北斗星通(002151)。3.轨道交通装备行业股票:中车(601766)、徐继电气(000400)、国电南自(600268)、晋西轴(600495)、时代新材料(600458)、特瑞德(300001)。4.海洋工程设备股:中国重工(601989)、振华重工(600320)、海油工程(600583)、中海油服(601808)、中集团(00039)、中国船舶(600150)。5.智能制造设备股:昆明机床(600806)、沈阳机床(000410)、汉中精机(002158)、华东数控(002248)、法因数控(002270)、机器人(300024)、陕鼓动力(601369)。
2023-06-23 11:54:221

无人机概念股有哪些

A股市场上无人机概念股有:航天通信 、洪都航空 、北方导航 、中航机电 、山河智能 。1、航天通信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H:600677),经营范围:航空器部件的维修、停车业务(限下属分支机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通信产业投资;企业资产管理;通信产品开发,通信工程、通信设备代维,计算机网络服务(不含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经营)等。2、洪都航空中航工业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航工业洪都)是新中国第一架飞机的诞生地,原名为南昌飞机制造公司,前身为国营洪都机械厂。2000年12月,“洪都航空”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600316),这是我国第一家以飞机整机作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3、北方导航北方导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导航集团)隶属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600435),开展惯性器件及惯导系统、卫星定位及导航系统、航空炸弹、通信系统的工程化研制,开展制导火箭、制导航弹、灵巧弹药、智能化弹药和无人机、无人车等无人平台等领域的研发与市场开拓。4、中航机电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原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名称:中航机电,股票代码:002013)是中航工业旗下航空机电系统业务的专业化整合和产业化发展平台。5、山河智能山河智能[002097]是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一支股票。所属板块:机械行业板块,预亏预减板块,智能机器板块,无人机板块,湖南板块,长株潭板块。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北方导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航机电[002013]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山河智能[002097]
2023-06-23 11:54:504

制造业股票有哪些龙头股

高端制造业的股票龙头有:航空动力、成发科技、AVIC动态控制、AVIC重型机械、中国卫星、合众思壮、CRRC、姬旭电气公司、中国重工、振华重工等。传统制造业中,加工制造利润最低。想要提高利润,最重要的是提高技术含量。只有提高技术含量,才能产生高附加值。以前中国的制造业大多是劳动密集型的,所以利润不高。这是由于低端制造业,门槛低,工艺简单,人人都能生产。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中国已经不能满足生产劳动密集型产品的需要,制造业的改革势在必行。只有做到高端,才能提高利润和竞争力。即使很多高端技术不如国外,但中国制造业越来越强,很多核心技术都实现了突破性发展。提高产业竞争力、引进产业优秀人才、加大RD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是高端制造业发展的基础。企业也是高端加工制造业的主体。培育民族核心企业,重视中小企业的发展,对于整个加工制造业的升级具有积极意义。
2023-06-23 11:55:141

刘志新主要经历

刘志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中文名:刘志新国籍:中国民族:汉出生地:山东出生日期:1963年1月职业:教师毕业院校: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清华大学代表作品:《证券市场有效性理论与实证》、《期权投资学》职称:教授人物介绍刘志新:男,1963年1月出生。上市公司航空动力股份有限公司(600893)独立董事。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学学士学位;清华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担任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委员、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理事。在投资规划、项目评估、项目融资、并购与管理者收购、管理层股票期权等方面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及实践经验。2007年1月至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研究领域公司融投资决策、实物期权理论、资本运作、金融市场分析、金融工具定价。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中国证券市场有效性研究》,《完工效益会计方法及应用究》,《基于鞅测度的期货定价模型研究》;航空基础科学基金课题《不确定性下投资项目决策的期权方法及在航空企业中的应用研究》,《制约因素理论在飞机研制费用控制中的应用研究》;主持:横向课题《中国国际航空公司投资战略及发展规划研究》,《我国公务航空市场分析及进入策略研究》,《加入WTO后唐山市提高传统工业产业国际竞争力的对策研究》,《江信证券投资决策咨询系统》,《投资项目后评估研究》等。著有《证券市场有效性理论与实证》、《期权投资学》等专著,在核心期刊发表30余篇有关证券市场、企业融投资决策方面的文章。主持的项目“实物期权方法及在企业投资决策、经营管理中的应用研究”获2000年航空系统部级管理成果二等奖。管理咨询工作为中国国际航空公司、海南海口港集团公司、唐山市政府、AMECO、永安保险公司提供投资项目决策、项目评估、并购与管理者收购等方面的投资管理咨询工作。教学工作主讲《公司理财》、《投资学》、《管理会计》、《金融机构经营与管理》,相关内容公司内训讲座近百余场。
2023-06-23 11:55:211

中国股市:军工板块已经具备了中线投资的价值,高景气度可以看到五年以上!

原文章标题:中国股票市场:军工股票早已具有了中心线项目投资的使用价值,高形势度能够见到五年之上!提到军工股票,过去给人的印像全是花心男版块,延续性差,销售业绩不全透明不稳定等众多抨击。现如今,军工股票早已显著发生改变,昔日花心男现如今早已具有了中心线项目投资的本质逻辑性。近三个月的_间里,中证军工指数值上涨幅度贴近40%!变成除三大关键跑道版块以后上涨幅度较大的版块。对比于一季度报表的醒目销售业绩,大家针对新能源行业的形势度还拥有猜疑心态,因而销售市场反映不够,而伴随着半年报的逐渐公布,内场资产逐渐逐渐认同其将来优良的形势度,这一变化我还在以前文章内容中早已深入分析过:半年报以后军工股票可能变成资产关心的聚焦点!截止到上星期,军工股票企业中现有14家上市企业公布2021上半年度汇报,在其中12家上市企业归母净利润均完成同比增加或扭亏为盈。一共有73家企业公布了2021上半年度业绩预增,在其中有49家预估纯利润预估完成同比增加,5家预估完成同期相比减亏,另15家企业上半年度预估很有可能发生亏本。5家企业预估纯利润同比增加超出100%。从股票基本面看来,军用商品的交货早已创出历史时间最好是水准,而且初次在上半年度完成了:_间一半以上,交货一半以上的高形势度。从现行政策面看来,我国明确提出的“大国务必强国发展战略,经费的提高,国际性自然环境的转变这些,都促使新能源行业迈入了史无前例的机会。在我国的强国总体目标已升高至新的发展战略高宽比,中国军队将在国防安全发展战略转型发展下加快“赔偿式发展趋势,新能源行业已具有中远期比较明确的提高基本。伴随着一季度报表和半年报关键股票销售业绩高提高慢慢兑付,预估第三季度可能变成认证军工股票逻辑性转换的关键连接点,因而,全部版块早已具有了不错的升高室内空间和边际贡献率,中心线投资价值早已显出。从投资价值看来,尽管最近军工股票拥有非常好的涨幅,可是因为早期调节较深,再加上新能源行业将来的高形势度,因此公司估值仍在有效范畴以内。从项目投资方位看来,几个方位是关心的关键:汽车厂家:增涨的逻辑性关键取决于全产业链转变的预估。在目前的军用全产业链中,最后进行武器生产制造的企业大多数为军工集团内的汽车厂家,与此同时,在生产过程中,服务器生产厂家与上中下游公司中间有市场销售与购置的连带关系,倘若将来需求者将物资采购权授予服务器生产厂家得话,那_服务器生产厂家的底位又会进一步提高。上下游原料:最近受欢迎的锂电池版块让大家观念到上下游原料端必要性,而针对新能源行业而言,上下游原料的要求逻辑性是一样的,而且会更为的关键。由于军用商品针对上下游原料端要求通常全是高档原材料,包含特殊钢材,高档铝合金、碳纤维材料及复合材质超导体等。信息化管理和智能化:在现如今的信息化管理、智能化系统发展趋势时期下,将来军用产业链逻辑性可能逐渐由“生产制造向“智能制造转型发展,人工智能技术、云计算技术、高档集成ic等可能普遍应用于雷达探测,网络信息安全,激光武器等。这在其中军工用MLCC、光学部件、红外线探测器等电子器件获益较大。上市企业中,振华科技、鸿远电子和火炬电子是电子器件国内生产制造的的行业龙头。光学部件层面,中航光电、航天电器、全信股份等企业具备不错的成长型。红外线探测器层面,睿创微纳和高德红外在业界处在领先水平。国防智能化系统以网络安全技术抵抗和无人飞机为意味着。网络战争,高精密武器装备和无人飞机可能变成现代化战争的关键一部分。现阶段,军工股票10年PE-TTM历史时间分位为58.07%,充分考虑近年来高形势产生的迅速公司估值转换,现阶段版块公司估值尚处在负相关,伴随着军工股票形势度持续提高,组织资产可能逐渐配备有关高品质标底。半年报市场行情表明,组织针对军用中远期跑道的寡头垄断市场公司早已合理布局。未来五年,航天军工行业景气指数可能踏入加快提高的周期时间。八月初带大伙儿合理布局的成都华阳股权上涨幅度37%和美锦能源上涨幅度60%!那_8月中下旬的机遇又在哪儿呢?我花时间优选了一只短期内翻番发展潜力大神,中国一流行业龙头,等着翻番!1、现阶段主力军资金净流入,移动平均线呈均线多头排列,发展趋势很好2、底端主力资金单峰聚集集中精力且上边无一切套闹盘,将提升3年的底端横盘整理环节3、量价齐升底位廉价政策利好,归属于近期的热点题材股,有翻番的特质,想紧跟的盆友能够在大伙儿常见的某信上找到我:,会有了你要想的回答!军工股票有关标底:汽车厂家:中航沈飞、航发动力、中航中航飞机,洪都航空航发上下游:抚顺特钢、钢研高纳、中航重机;人体原材料:中航高科、西部超导,钢研高纳,西部材料信息化管理:七一二、中科星图;被动元器件:中航光电,航天电器,全信股份集成电路芯片:睿创微纳、紫光国微。电子元件-火炬电子、新雷能,振华科技,宏远电子航发原材料-图南股权、航宇高新科技、派克新材、航亚高新科技;专业设备-云帆数控机床;专用型器械-天秦武器装备红外线探测器:高德红外电子器件整编74师:航天发展无人飞机:航天彩虹直升飞机:中直股份机电工程:中航机电北斗导航系统:北斗星通2021Q1基金重仓持股前十个股为:紫光国微、中航光电、振华科技、中航沈飞、航发动力、睿创微纳、中航机电、中航高科、高德红外、鸿远电子。相关资料仅作参考。回到搜狐网,点击查看
2023-06-23 11:55:281

大飞机概念股有哪些

  飞机制造概念股  编者按:珠海航展公司副总杨贤钢5日表示,下周二在珠海开幕的第九届中国航展将迎来近650家中外航空航天厂商,航展期间将举行通用航空论坛及订单签约仪式等多项活动近60场,预计总签约金额将超越上届的92亿美元。展会期间多场采购签约仪式,涉及机型包括中航工业生产的L15和新舟60、中国商飞的C919等,涉及上述订单产品生产的上市公司有洪都航空 、西飞国际 等;同时,展会期间举办的多场通用航空发展论坛或再次提振低空开放概念个股,如中信海直 (000099基金吧,行情,资讯,重仓股)、哈飞股份 等。  新款发动机“点亮”珠海航展  即将于11月12日拉开帷幕的第九届中国珠海航展,再次引爆业界对于航空发动机研发、国产大飞机制造、通用航空等的热情。据悉,本届航展共吸引了来自世界39个国家和地区的650家航空航天厂商参展,较上届增加4个国家和50家厂商,将成为历届来规模最大的一次航空盛会。  除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际华集团 等国内兵工企业将首次参展外,中航工业集团、航天科技 集团、航天科工集团等今年的参展阵容将更为强大,新款发动机、国产大飞机等将悉数亮相,展示我国飞机制造的最新实力。与此同时,包括“中航工业系”成员单位在内的近30家通用航空类企业也将粉墨登场,成为本届航展的一个新亮点。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国产飞机发动机立项政策出台预期渐浓,加上“岷山”、“九寨”发动机以及新舟600、ARJ21-700、C919等国产飞机的轮番登场,发动机、飞机制造相关概念个股行情或被引燃;而今年通航企业的大规模参展以及航展上为数众多的通航活动,或许也将刺激通用航空板块上市公司的一轮爆发。  航空动力 发动机平台重组预期犹存  作为我国航空发动机领域的龙头企业,航空动力 主营航空发动机批量制造、航空发动机零部件外贸转包生产及非航空产品生产业务。由于各种原因,公司去年作为中航工业航空发动机整合平台进行的重组被迫中止。但业内人士预计,明年公司仍可能再次启动资产重组。  据上证报报道,航空发动机是我国产业升级的重要方向。国家对航空工业和发动机产业的投资力度和重视程度也逐步加大。研究机构普遍认为,作为我国航空发动机领域的龙头企业,航空动力将成为航空发动机重大专项推进的最直接受益者,公司整体研发和产业实力有望更上一台阶。  目前公司的主营产品二代发动机和三代发动机正处于产品过渡期。新产品方面,公司负责三代发动机WS-10近三分之一的零部件量。  华泰证券 认为,新一代发动机产品目前未实现批量生产,收入短期内可能面临增速放缓。但长期看,发动机国产化是大势所趋,公司将成为最大受益者。  国海证券 认为,第三季度公司航空发动机业务已实现恢复性增长,并成为公司第三季度业绩的主要贡献点。经综合测算,预计2012年公司航空发动机产业将保持稳定增长,增速约为12.7%。  航空动力 :产品结构调整,将获国家重大专项支持  招商证券 撰写时间: 2012-10-28  2012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1亿元,同比微增0.4%,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9亿元,同比上升6.1%,每股收益0.18元,基本符合分析师预期。考虑到国家拟对航空发动机产业进行专项资金支持以及公司未来资产重组的重启,维持公司审慎推荐评级。  产品结构调整,仍处转型过渡期。公司目前生产的航空发动机主要是二代发动机等老产品,增长空间有限,而三代发动机等新产品尚未形成批量化,分析师预计今年公司航空发动机业务与去年相比基本持平。受宏观经济影响,预计公司非航产品收入今年将出现同比大幅下滑,而出口转包业务今年将触底回升,预计全年将小幅增长。  毛利率保持稳定,期间费用率下降。公司第三季度综合毛利率为13.5%,环比基本保持稳定,同比下降1.3个百分点,公司航空发动机产品正处于升级换代过渡期,未来三代产品批量化生产后,毛利率将会有所提高。三季度公司期间费用率为8.2%,环比下降1个百分点,同比下降近2个百分点,主要是公司三季度偿还了大量借款,导致公司当期财务费用率环比显著下降1.1个百分点。  预收账款余额处于近三年最低水平。公司三季度末预收账款余额为1.5亿元,环比上季度末减少1000万元,与年初相比大幅减少54%,显示公司老产品订单正逐步萎缩而新产品订单尚未明显好转。  存货维持稳定,现金流改善仍需等四季度。截至三季度末,公司存货余额为20.9亿元,环比上半年末略微减少,总体保持稳定。前三季度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净流出4.6亿元,公司每年前三季度都是负现金流,最后一个季度回款,这主要与军工行业的特殊属性有关。  航空发动机入选重大科技专项为产业发展带来机遇。航空发动机是一项独立复杂的系统工程,由于其研制周期长、难度大、投资多、风险高,而为了满足飞机的研制进度,发动机则必须先行立项才能赶上飞机设计制造的进度要求。而这些都将需要在前期对航空发动机产业进行大量的资金投入,目前航空发动机已经入选我国重大科技专项,未来国家将出台专项资金给予资金及政策上的支持,为我国航空发动机产业带来发展机遇。  公司股价的催化剂:(1)国家拟对航空发动机产业进行专项支持,优先予以重点发展;(2)三代航空发动机进入批量化生产;(3)资产重组的重新启动。  维持“审慎推荐-A”投资评级:继上次下调了公司全年业绩预测后,分析师维持公司12-14年EPS至0.25、0.32、0.40元,对应PE为44、34、27倍。公司作为中航工业集团唯一的发动机整机业务上市平台,重组工作的暂时中止并不改变中航工业发动机业务长期整合趋势。分析师预计中航工业集团仍将继续注入贵州黎阳和南方公司两家发动机企业资产,根据测算这将使公司利润规模提升35%-40%。在此基础上,未来仍有望注入沈阳黎明等优质资产,届时公司利润规模将增长一倍以上。公司作为A股唯一的航空发动机主机生产企业,将受益于国家即将出台的专项资金支持,维持审慎推荐评级。  中航动控 :军民结合,互通互惠  东兴证券 撰写时间: 2012-08-25  航空发动机控制系统领域内的龙头企业。公司主营业务包括航空发动机控制系统、航空产品转包代工以及部分民品业务。航空发动机控制系统作为航空发动机的“大脑”是保证飞机飞行速度、稳定性、载重力、机动性等性能的关键核心部件。公司具备生产航空发动机控制系统十大部件的能力,产品涵盖了大、中、小推力,包括涡桨、涡喷、涡扇、涡轴全系列航空发动机控制系统产品。  航空发动机控制系统需求量大。根据英国罗罗公司最新预测预计,未来20年间,全球航空发动机的市场总需求约为21050亿元,平均每年需求量在1000亿元以上。如果按照航空发动机控制系统占发动机价格的15%-20%计算,动控系统市场空间将在3158-4210亿元之间。  内部结构调整基本完成,打造第五大产业基地。公司已经基本完成了对于同质或相似业务的合并与撤销,不仅简化了流程也节省了费用,位于西安、长春、贵州和北京的四大航空发动机控制系统生产基地也进入稳定的收获期。现阶段公司正在江苏省打造第五个产业基地,在这里公司计划利用自身军品业务方面的技术优势,开拓汽车电控系统、新能源控制系统等一系列民用产品,进一步丰富公司自身的产品结构,实现军民结合的发展模式。  参照海外成功案例配比军民业务。公司计划逐步增加民品业务收入占比,此次计划定向增发2.5亿股,募集29亿元左右,重点打造民品业务。预计项目达产后可增加公司年均营业收入34.2亿元,年均净利润4.8亿元。  盈利预测。分析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的特殊性、自身的竞争优势,以及新业务未来的发展潜能,认为公司2012-2014年EPS分别为0.24元、0.33元和0.40元,对应公司2012-08-24日8.39元收盘价,动态PE分别为34.7倍、25.6倍和21.1倍,首次给予公司“推荐”评级。  中航重机 :受益于航空发动机大发展  银河证券 撰写时间: 2012-11-05  1.事件  近期航空发动机发展到市场普遍关注,分析师认为,我国航空发动机未来将加速发展,国家可能加大研发投入,发动机制造和原料加工等领域面临较大的发展机会,中航重机将是重要受益者之一。  2.分析师的分析与判断  (一)航空原材料加工是公司主要利润来源  航空锻铸业务占公司收入的70%左右,也是公司最主要的利润来源,其中为发动机和飞机制造提供锻铸件占据该业务板块的主要部分,在航空工业产业链中属于前端的原料加工环节。  公司的锻铸板块上半年实现利润总额1.15亿元,约为中航重机利润总额5270万元的220%。前3季度锻铸板块收入和利润的增长略低于预期,主要原因在于设备检修以及下游主机厂减库存的影响,第4季度上述问题都基本解决,公司的生产任务较多,分析师预计该板块4季度将呈现较高盈利水平,明年将持续增长。  中长期来看,航空发动机的突破和发展离不开原材料加工的升级和发展,公司作为中航工业体系中原料加工领域的主要平台,增长空间广阔。  (二)公司的其他业务明年将明显好转  公司的液压今年增长动力不足、新能源目前处于低谷阶段,对前3季度业绩形成不利影响,不过明年这两项业务都将有明显好转:液压板块随着苏州基地和力锐公司的投产,产品进入高端领域,形成新的增长点;新能源板块中,惠腾今年以来持续减亏,还有几块较大的不良资产已经陆续处理,明年公司新板块的减亏效果将明显好于今年。  公司培育的新兴产业,包括激光成型、高端战略金属再生、高端装备等,预计在明年将开始贡献盈利,不但能增厚公司的收益,更重要的是将明显提高公司的成长预期和估值倍数。  3.投资建议  分析师预计2012年-2013年公司的每股收益为0.38元和0.37元,维持“推荐”评级。  股价催化剂:如果发动机行业的发展规划出台,或公司的新兴产业项目有突破,将提升公司的价值预期。 钢研高纳 :小非减持压力渐弱,受益航母航空大发展  民生证券 撰写时间: 2012-11-06  一、事件概述  近期,我国首艘航母下海服役,同时8架最新一代战机歼-10抵达珠海参加航空展。  预示我国航母舰队和航空事业在未来将得到大力政策扶植,步入快速发展期。  二、分析与判断  公司是航母舰队和国产航空发动机制造用高温合金主供商  公司是保障海空装备战力持续提升的关键一环。动力系统是军舰和战机核心系统之一,其中最关键的部件是涡轮机(由涡轮盘和叶片等构成)。专家介绍,公司目前是航母编队战列舰和驱逐舰动力系统中大变形涡轮盘的主生产商。同时国产军机发动机制造用的多数高温合金以及进一步加工的部件毛坯也主要由公司提供,如三代战机等先进机型发动机涡轮盘和其上配套的叶片生产用母合金。同时未来国内大飞机国产化进程中,公司也将是国产发动机发展必不可少的一环。  预计小非获利40%以上,减持暂告一段落  2012年Q2-Q3期间,国信弘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解禁股已经减持约215万股,尚持有约385万股,但分析师估算国信已经获利40%以上(国信创投项目,参与之初股价低),预计减持暂时告一段落。  航空设备制造业步入高频政策扶持期,过千亿航空发动机专项望形成利好  根据分析师统计,始于2000年,航空扶持政策频繁出台。相关高端材料也开始步入快速发展期,各种专项补贴不断投入。特别是在先进航空发动机和其制造用材料被国外实施技术封锁后,国家对国内公司的扶持力度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近期预计出台投资超过千亿的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专项,公司作为航空发动机制造用高温合金材料国内龙头企业,有望实质受益。  股权激励和募投项目有望助公司未来5-10年保证年均20%左右的盈利增速  公司出台了股权激励预案,根据股票期权授予和行权条件,净利润年均18%的增速和管理层的积极反应,有望形成业绩增长底线。若公司10年股权激励计划期间,保持上述业绩增速,最终公司EPS将达到约1.6元。而近期募投项目的逐步投产,保守预计能够帮助公司2012-2013年期间盈利保持年均20-30%的增长。  三、盈利预测与投资建议  公司作为海空军备制造不可或缺一环,能联动军工,提升估值。充分受益行业景气、政策扶持和扩产,5-10年盈利年均增速预计保持约20%。给出“强烈推荐”评级。  成发科技  公司半年报显示,2012年度,公司秉承“成为航空发动机和燃气轮机零部件世界级供应商”的公司战略,积极贯彻中航工业“质量效益年”相关要求,将提升经济运行质量和改善经济效益水平作为年度工作的目标。2012年,公司继续调整产业结构,整合优势资源,注重完善基础管理,着力打造比较优势,力求为公司的下一步发展打下良好的基10年盈利年均增速预计保持约20%。给出“强烈推荐”评级。  2012年上半年由于内贸航空产品订单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降低,内贸航空产品收入大幅下降,致使上半年利润水平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降低。与此同时,外贸产品克服宏观经济环境的不利影响,逆市上扬,实现了收入和利润的同比上升。  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1,701.91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6,953.40万元,降幅19.12%;实现营业利润2,157.19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4,009.25万元,降幅65.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4.11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了4,441.27万元,降幅81.56%。  下半年工作重点:  (1)坚持“成为航空发动机和燃气轮机零部件世界级供应商”的经营目标,持续开展产业结构调整,通过对客户、市场、技术等优势资源的整合,确保外贸产品的持续、稳定增长。  (2)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速做好专业化中心项目建设,提升公司核心竞争能力。  (3)按照中航工业“质量效益年”实施要求及综合平衡计分卡全面绩效考核要求,加强成本管理,严格控制非经营性开支;加强存货管理,提高存货周转速度,提高资产经营效率;密切关注汇率变动,继续采用应收帐款保理、远期外汇交易、海外代付以期实现外汇的保值,降低汇率损失。  (4)加快新产品试制,推动试制产品尽快进入批产阶段,为公司业绩的稳定增长提供动力。  际华集团:优化调整效果显现  601718[际华集团]纺织和服饰行业  研究机构:国都证券 分析师: 李韵  1、业绩符合预期,军品毛利率下降拖累盈利水平 公司2011 年实现营业收入195.06 亿元、净利润6.23 亿元,分别增长22.38%和20.76%, EPS0.16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EPS 为0.12 元。公司军品业务收入63 亿元,同比上升21%,由于军品采购价格的特殊性,毛利率有所降低;民品业务收入65 亿元,下降31%,主要原因是公司针对市场变化果断调整了产品结构,但在主动压缩低端产品规模的同时,毛利率水平提升了3.31 个百分点。在 “强二进三”的战略下,公司较好地发挥了行业龙头的议价能力及下游客户的紧密合作关系,去年服务贸易业务收入达61 亿元,增长221%,另外国际业务实现收入5.78 亿元,保持了较高增速,公司今年将继续加大开拓力度,国际业务有望保持这一势头。  2、做强传统业务 积极布局新兴产业 公司一方面巩固升级传统业务, 同时在新业务领域的布局也逐渐展开,公司通过收购激素中间体和原料药企业,掌握此类产品核心技术,与现有业务形成上下游产业链关系, 有效了增强医药板块竞争力。公司将于今年投资建设天津新能源产业园,覆盖光伏发电产品研发生产、系统集成、工程咨询等业务,风光互补移动电源设备已经开始在部队投入验证,这一板块符合绿色经济发展趋势,且有望凭借与部队紧密关系打开市场。特种装备和特种车辆业务产业园基建已经完成,公司南京环保材料业务今年将发挥效益。  3、2012 年一季度开局良好 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60.92 亿元,同比增长15.42%,净利润2.14 亿元同比增长9.17%,均大幅超过央企平均水平,充分说明公司应对措施及时有效。核心企业通过维护传统基础客户, 积极争取新品订单,并在海外市场取得突破,保证了一季度的增长势头, 今年各业务板块将更加注重研发和营销手段的运用,增强市场竞争力。  投资评级:今年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同时国际市场需求下降明显,将导致国内市场竞争更为激烈,公司将面临更为严峻的经济环境,在人力成本上升和资源约束的双重压力下,必将迫使公司加快产业升级,深入开展精细化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加大新产品开发和国内外市场开拓力度。今年军费开支继续保持两位数增长,保证公司军品业务规模稳步提升,当前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的挑战不断上升,军品业务优势地位中长期看将不断巩固,公司业务结构将更趋合理,预计2012-2013 年EPS 为0.21 元和0.27 元,PE 分别为17 倍和13 倍。鉴于公司的军工背景和强大资源整合实力,维持公司“短期_推荐,长期_A”的评级。  风险因素:人力成本上升、原料价格波动及内需不振。  航天科技三季报点评:短期业绩下滑,看好车联网业务  000901[航天科技]交运设备行业  研究机构:国海证券 分析师: 马金良  3季报主要内容.2012年10月25日,公司发布2012年三季报,营业收入6.657亿元,同比下降11.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13.8万元,同比下降68.85%,EPS0.0527元。  公司整体经营状况略低于预期,利润下滑的主因是汽车电子亏损。公司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汽车电子业务在三季度伴随着整车销售不畅产生亏损,该业务对个别整车厂商依赖较重,客户业务的快速下滑导致公司汽车电子销售快速下滑,公司汽车电子70%的收入来自一汽集团的自主品牌,自主品牌汽车的下滑幅度较大,2012年三季度,公司汽车电子产生亏损,预计四季度公司仍将布局汽车电子产业向车联网设备业务拓展,车联网的推进情况和四季度自主品牌汽车的销售将直接影响到公司汽车电子的全年表现。  军品业务季节性交付可能会影响今年业绩,预计部分业务的确认将会体现在明年。公司军品业务是目前公司主要收入和利润的来源,占总营收和利润的比例约为35-40%,今年增速出现恢复性增长,但是增速较慢,为个位数增长,增速较慢的原因是军品季节性交付带来的收入确认延迟和高毛利的服务业务下降,预计部分军品业务的收入和利润将会拖延到明年确认,全年军品业务对业绩增长贡献较低。  环保产品高速增长收益于“十二五”期间国家环保产业高投入和环保产品进口替代,公司环保产品取得了较高的增速,根据目前公司经营现状和短期发展趋势,预计公司环保产品全年将保持高速增长,增速为40%左右。  车联网行业高速发展,看好公司车联网业务发展前景.2012年国内车联网与智慧交通产业高速发展,省级总包项目陆续出台,国内外车联网产业具有非常广阔的发展空间,公司顺应航天科工集团发展战略及国内车联网产业即将爆发的趋势,积极开拓车联网业务,预计公司今年在车辆网项目中会取得突破性进展,同时,我们看好车联网业务的快速复制性,预计未来将复制到其他省份,目前国内省级车联网项目的规模在20-30亿左右,车联网项目的突破将给公司的业绩带来巨大的贡献,今年车联网项目对公司的贡献取决于车联网项目实施的进度,车联网项目推进的速度对公司业绩的影响较大。  下调盈利预测,维持买入评级。基于公司主营产品目前经营现状和未来销售预测,我们下调了公司盈利预测;公司股价自去年大幅度下跌,已经充分释放了公司业绩下滑的预期,目前公司布局车联网项目,而且公司在2011年年报和2012年中报提到要大力发展资本运营工作,通过兼并购手段推动产业升级,由此我们推断公司在2012年存在收并购带来的外延式增长的可能,所以,我们坚定看好公司未来发展,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突出。综上所述,维持买入评级。
2023-06-23 11:55:394

中航电子股票交易价多少

中航系股票一览表:中国航空工业集团上市公司有:中直股份(600038),洪都航空(600316),中航电子(600372),成发科技(600391),中航黑豹(600760),中航动控(000738),中航飞机(000768),中航重机(000765),航空动力(600893),中航机电(002013),贵航股份(600523),成飞集成(002190),中航光电(002179),中航三鑫(002163),中航电测(300114),中航资本(600705),中航地产(000043)等。拓展资料:一、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旗下上市公司中航电子、中航机电、中航飞机8月11日晚间分别公告,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2015年8月12日起停牌。中航工业旗下另一家上市公司中航资本已经于2015你那8月7日起停牌。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是本轮国企改革的军工龙头,形成“中航系”概念。中航工业下属23家上市公司,其中20家A股上市,3家H股,是军工集团中资产证券化率最高的一家,约53%。中航工业在内部形成了一大批专业化业务板块,其中飞机业务、直升机业务、发动机业务、系统业务、航电业务、通用飞机业务等已形成规模和体系。二、1、股票价格的运动归根结底是一种资金行为。由于卖出的人数和资金超过了买入的人数与资金,因此股票价格持续下跌。2、一般而言,有大资金意图获利了结,或者外围市场传来利空,股票价格受到刺激,形成下跌。 我国股市采取涨跌停板制度,即为了遏制过度投机风潮,监管层对股票每天上涨和下跌额度进行限制,一般控制在10%左右。当股票下跌数额超过当天开盘价的百分之十时,股票触发跌停,停止继续下跌,但交易并不停止。而股票交易是一种双向的行为,有一方卖出,如果想要发生交易行为,则必须有对应的一方进行买入,才能完成交易。3、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市场上的所有卖方形成合力将股票价格砸低至跌停,此时市场上卖单数量远远超过买单数量,导致股票持有者“惜买”的心态出现,股票的成交量在股票购买者的减少与惜买心态的共同影响下显著下降,而股票卖出者的买入意愿持续上升。因此,如果要在这样的情形下做完一笔交易,则必须要由买方来主动完成交易,这样形成了“一卖一买”的交易行为,实现了股票的换手,交易活动完成。在这种情况下,跌停可以卖出,但必须等待买入方主动成交。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2023-06-23 11:55:581

请推荐航天军工板块和通讯板块业绩好的股票?

1、航空工业:中国正大力发展大飞机、发动机项目,将在未来的10 年带动相关零部件企业发展。中长期存在投资机会。  航空动力:短期估值高,中长期外延、内生增长空间大,未来将成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发动机的资产整合平台,未来将分享垄断利润。另一方面将在承接航空产业转移带来的外包业务的快速成长。短期估值压力大,但长期看好。  哈飞:中国直升机整合的平台,未来的成长空间大,如果中国通用航空开放,其市场空间巨大,推荐。  西飞国际:目前整合了大量民机资产,进一步整合的空间巨大。短期估值高,中长期看好。  昌河汽车:公司已成为航空零部件企业,目前军工行业估值偏低,股价仍有上涨空间,未来仍有资产注入预期。  东安动力:重组预期明确,如果重组成为汽车股,投资机会有限。如果成为其它航空零部件整合平台,空间大。 2、航天科技与航天科工集团  两大集团未来都将启动大规模的资产整合。  航天通信:在融资启动困难的情况下,公司可能逐渐用贷款或自由资金启动军工业务,扩大产能,09年业绩依然低迷,但是未来的资产注入预期明确。并且公司有大量土地未来可能变现,变现后净资产将上升到5元以上,有较高的安全边际。短期股价有上涨空间,看好。  中国卫星:卫星应用空间大,目前对应的市值较小。短期估值高,长期看好。  火箭股份:估值较低,具备安全边际。但进攻性不足。具备配置价值。  3、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及中国兵器装备集团  中兵光电:通过资产重组,公司具有远程控制技术、稳定技术、火控技术、惯导与光学控制技术等四大军品。目前公司规模下,成长潜力大,看好其未来较长时间的增速。
2023-06-23 11:56:211

高技术制造业股票有哪些

制造业股票有哪些,制造业概念股票一览:汽车:上汽集团、福耀玻璃、华域汽车 、潍柴动力 、三一重工、恒力液压、航空装备业的股票。 目前业务上涉及到过航空装备业的上市公司有: 航空动力、中航重机(600765)、成发科技(600391)、中航动控(000738)、中航光电(002179)、中航精机、东安黑豹(60076)。 卫星制造与应用的股票业务上有涉及到卫星制造与应用的上市公司目前还不多,主要有: 国腾电子、合众思壮(002383)、中国卫星(600118)、北斗星通(002151)。 (1)、中炬高新( 600872): 从近五年总资产收益率来看,近五年总资产收益率均值为11.89%。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993年应运而生,并于1995年率先在全国53个国家级高新区中上市,其发展受到了各级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二十五年来,中炬高新凭借珠三角地区突出的区位优势,集中了中山火炬开发区的优质资源,求实以固本,创新以发展,在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国家级开发区招商两大领域取得了持续和稳健的发展。 (2)、伟星新材( 002372): 从近五年总资产收益率来看,近五年总资产收益率均值为15.96%,过去五年总资产收益率最低为2020年的7.39%,最高为2016年的23.46%。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创建于1999年,专业研发、制造、销售各类高质量、高附加值新型塑料管道,是国内PP-R管道的领跑企业,同时也是国内塑料管道行业为数不多的上市公司之一,研发实力雄厚,检测中心荣获“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并拥有省级高新技术研发中心,生产经营PP-R管道、PE管道、HDPE双壁波纹管道、PB管道等主要产品,产品种类齐全,产品线丰富,广泛应用于给水、排水、排污、燃气、采暖、矿山等领域,并成功应用于国家体育馆鸟巢、国家游泳中心水立方等奥运工程及世博会场馆建设。伟星新材秉持“以品牌统领营销、以服务支撑品牌、以品牌提升价值”的经营理念,逐步建立遍布全国的营销网络,着力打造诚信共赢的市场服务体系,传播“健康、可靠、喜悦”的品牌文化。拓展资料:制造业股票不同的类型占的所属比例也不同,主要分为纺织业,资源加工业,机械电子业,其主要具体的意思为以下几点:1. 一类是纺织业,包括烟草加工、服装、食品、饮料、纺织、皮革、家具、印刷、木材加工等,占中国制造业的百分之三十点二; 2. 一类是资源加工业,包括石化工业、医药制造业、橡化纤工业、胶、塑料、黑色金属等,占百分之三十三; 3. 另一类是机械电子制造,其中包括机床、运输工具、特种设备、机械设备、电子通讯设备和仪器,约占百分之三十五点五。
2023-06-23 11:56:301

光伏新能源股票有哪些

天威保变(600550)形成太阳能原材料、电池组件的全产业布局;小天鹅(000418)大股东参股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岷江水电(600131)参股华冠科技涉足太阳能产业生益科技(600183)控股的东海硅微粉公司是国内最大硅微粉生产企业维科精华(600152)成立的宁波维科能源公司专业生产各种动力、太阳能电池安泰科技(000969)与德国ODERSUN公司合作薄膜太阳能电池产业长城电工(600192)参股长城绿阳太阳能公司涉足太阳能领域乐山电力(600644)参股四川新光硅业主要生产多晶硅太阳能硅片华东科技(000727)国内最大的太阳能真空集热管生产商?春兰股份(600854)大股东计划投资30亿开发新能源威远生化(600803)实际控股股东新奥集团从事太阳能等新能源产品生产力诺太阳(600885)太阳能热水器的原材料供应商:西藏药业(600211)发起股东之一为西藏科光太阳能工程技术公司新华光(600184)太阳能特种光玻基板特变电工(600089)控股的新疆新能源从事太阳能光伏组件制造航天机电(600151)控股的上海太阳能科技电池组件产能迅速提升南玻A (000012)05年10月拟首期2亿元建设年产能30兆瓦太阳能光伏电池生产线。交大南洋(600661)控股的交大泰阳从事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杉杉股份(600884)参股尤利卡太阳能,掌握单晶硅太阳能硅片核心技术王府井(600859)全资子公司深圳王府井联合了中国最大的太阳能专业研究开发机构-- 北京太阳能研究所成立了北京桑普光电技术公司风帆股份(600482)投巨资参与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航空动力(600893)太阳能发电机、风能发电机乐凯胶片(600135)太阳能电池背板生产金晶科技(600586)太阳能组件玻璃
2023-06-23 11:56:563

军工股票龙头股排名前十

十大军工股票:哈飞股份、洪都航空、中航电子、成发科技、中航黑豹、中航动力、中航飞机、中航重机、航空动力、中航机电。拓展资料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权的一部分,也是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股票是资本市场的长期信用工具,可以转让,买卖,股东凭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润,但也要承担公司运作错误所带来的风险。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构成部分,可以转让、买卖,是资本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交易时间大多数股票的交易时间是:交易时间4小时,分两个时段,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上午9:15开始,投资人就可以下单,委托价格限于前一个营业日收盘价的加减百分之十,即在当日的涨跌停板之间。9:25前委托的单子,在上午9:25时撮合,得出的价格便是所谓“开盘价”。9:25到9:30之间委托的单子,在9:30才开始处理。如果你委托的价格无法在当个交易日成交的话,隔一个交易日则必须重新挂单。休息日:周六、周日和上证所公告的休市日不交易。(一般为五一国际劳动节、十一国庆节、春节、元旦、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交易费用股票买进和卖出都要收佣金(手续费),买进和卖出的佣金由各证券商自定(最高为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三,最低没有限制,越低越好),一般为:成交金额的0.05%,佣金不足5元按5元收。卖出股票时收印花税: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以前为3‰,2008年印花税下调,单边收取千分之一)。2015年8月1日起,深市、沪市股票的买进和卖出都要照成交金额0.02‰收取过户费。以上费用,小于1分钱的部分,按四舍五入收取。还有一个很少时间发生的费用:批量利息归本。相当于股民把钱交给了券商,券商在一定时间内,返回给股民一定的活期利息。
2023-06-23 11:57:071

航空动力为什么停牌

(600893)航空动力:公告  关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  西安航空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9日收到通知,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将于近日召开工作会议, 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4月10日起停牌,待公司公告审核结果后复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3-06-23 11:57:211

股票代码不同,名称相同是怎么回事

600893是航空动力 343才是航天动力两者涉及的范围有交集 不过航空动力有航母概念 航天动力则是 航天军工
2023-06-23 11:57:324

新能源股票有哪些

002056 横店东磁 000521 美菱电器000930 丰原生化 000049 德赛电池002221 东华能源600192 长城电工000969 安泰科技 002163 中航三鑫000009 中国宝安002218 拓日新能600406 国电南瑞600027 华电国际600803 威远生化600110 XD中科英002201 九鼎新材002012 凯恩股份000055 方大集团600644 乐山电力 000533 万 家 乐600590 泰豪科技600295 鄂尔多斯600206 有研硅股000012 南 玻A300014 亿纬锂能600605 汇通能源002211 宏达新材600578 京能热电000836 鑫茂科技 600299 *ST新材002083 孚日股份600482 风帆股份 600416 湘电股份 600151 航天机电 000777 中核科技 600438 通威股份600629 棱光实业 000627 天茂集团 600478 科力远 002077 大港股份 600661 新南洋 600290 华仪电气 600580 卧龙电气 600893 航空动力 600674 川投能源 002129 中环股份 002035 华帝股份 000899 赣能股份 002227 奥 特 迅 600872 中炬高新 000786 北新建材 600884 杉杉股份 002239 金 飞 达 002060 粤 水 电 600131 *ST岷电 000683 远兴能源 002080 中材科技 000625 长安汽车 600184 新华光 600089 特变电工 600396 金山股份 600653 申华控股 600885 *ST力阳 600642 申能股份 600538 北海国发 600220 江苏阳光 000690 宝新能源 600112 长征电气 000862 银星能源 000767 漳泽电力 601727 上海电气 002074 东源电器 000539 粤电力A600550 天威保变 000967 上风高科000839 中信国安
2023-06-23 11:57:411

航天军工股票有哪些

中国重工,航空动力,中船股份.中航精机.股市有句话说:“选势不如选股。”一般而言,好的股票不只是要在涨势中保持着上涨的势头,更重要的是要在跌势中具有抗跌性,能够逆势上升。我国目前有两千多只股票,而且还不断有新股上市。面对这么多的股票,怎样才能选到最值得我们投资的股票呢?根据我国股市的实际情况,选股时可主要考虑这几条标准: 一、业绩优良的股票; 二、成长性好,业绩递增或从谷底中回升的股票; 三、行业的潜在龙头、题材独特或国家重点扶持的股票; 四、公司规模小,每股公积金较高,具有扩盘能力的股票; 五、价位与其内在价值相比或通过横向比较,有潜在的升值空间; 六、适当考虑股票的技术走势,均线含苞待放形态的股票形成主升的概率最大。 选好了股票之后你还得认真地分析买卖点,考虑控制风险的相关措施,再想些资金管理的策略,这样你做起股票来就不会被卷入被套的狂潮了。
2023-06-23 11:58:002

航空发动机概念股龙头有哪些

航空发动机概念股票:中航动控(000738)、成发科技(600391)、山东矿机(002526)和钢研高纳(300034)。  1.中航动控(000738):公司成为目前国内唯一的航空发动机控制系统的研制、生产和试验基地,主营业务定位为航空发动机控制系统的研制与生产,同时不同程度地从事公司产品的维修业务,在本专业领域中的地位、经验和知名度方面具有领先优势;此外,由于航空市场的特殊性,公司产品的技术发展基本取决于发动机整机厂家的需求,基于长期与国内航空发动机整机生产厂家形成的定点配套合作关系。2012年1-6月,公司发动机控制系统及部件业务实现营业收入71429.90万元,同比增长4.55%。  2.成发科技(600391):公司主营航空发动机和燃气轮机的主要零部件,坚定“做世界级航空发动机零部件供应商”的发展目标。合作伙伴除GE、RR、P&W等国际主要航空发动机公司外,又新开发了斯奈克玛、霍尼韦尔、西门子、斯伦贝谢等新客户。通过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公司2011年度外贸航空产品收入再创新高,是公司外贸产业继金融危机后首次突破一亿美元大关。外贸转包生产从单一的低端航空零部件制造逐步向产业链高端的单元体交付过渡,正向成为航空发动机和燃气轮机零部件世界级供应商的目标迈进。2012年期间,公司现已成为霍尼韦尔中国区战略发展供应商、GE能源压气机叶片免检供应商。  3.山东矿机(002526):2012年11月,公司对无人机发动机相关技术及产品进行了初步的研发和试制,现已经完成了一款小型涡喷发动机实验样机的试产;此项目现仅处于前期技术、生产、工艺的试制阶段,截止到目前尚未进行大规模的投资,且该项目的投资规划也未制定;公司现已经掌握但仅限实验样机机型的发动机制造的相关技术。  4.钢研高纳(300034):公司主要产品高温合金是制造航空航天发动机热端部件的关键材料,能够应用于航空航天发动机、地面燃机、发电机组等动力装置的核心部件。公司的变形高温合金产品主要为批量小、结构复杂,公司生产的一些变形高温合金产品,是部分合作伙伴不具备生产技术的产品,同时生产线柔性强,很容易满足客户的订制需求。在新型高温合金材料系列产品上,公司粉末高温合金制品、ODS合金和Ti-Al系金属间化合物等产品多为国内最早开发和生产,部分产品独家供货,在该领域技术储备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2023-06-23 11:58:274

中国飞机合并概念股

  飞机制造概念股  编者按:珠海航展公司副总杨贤钢5日表示,下周二在珠海开幕的第九届中国航展将迎来近650家中外航空航天厂商,航展期间将举行通用航空论坛及订单签约仪式等多项活动近60场,预计总签约金额将超越上届的92亿美元。展会期间多场采购签约仪式,涉及机型包括中航工业生产的L15和新舟60、中国商飞的C919等,涉及上述订单产品生产的上市公司有洪都航空 、西飞国际 等;同时,展会期间举办的多场通用航空发展论坛或再次提振低空开放概念个股,如中信海直 (000099基金吧,行情,资讯,重仓股)、哈飞股份 等。  新款发动机“点亮”珠海航展  即将于11月12日拉开帷幕的第九届中国珠海航展,再次引爆业界对于航空发动机研发、国产大飞机制造、通用航空等的热情。据悉,本届航展共吸引了来自世界39个国家和地区的650家航空航天厂商参展,较上届增加4个国家和50家厂商,将成为历届来规模最大的一次航空盛会。  除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际华集团 等国内兵工企业将首次参展外,中航工业集团、航天科技 集团、航天科工集团等今年的参展阵容将更为强大,新款发动机、国产大飞机等将悉数亮相,展示我国飞机制造的最新实力。与此同时,包括“中航工业系”成员单位在内的近30家通用航空类企业也将粉墨登场,成为本届航展的一个新亮点。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国产飞机发动机立项政策出台预期渐浓,加上“岷山”、“九寨”发动机以及新舟600、ARJ21-700、C919等国产飞机的轮番登场,发动机、飞机制造相关概念个股行情或被引燃;而今年通航企业的大规模参展以及航展上为数众多的通航活动,或许也将刺激通用航空板块上市公司的一轮爆发。  航空动力 发动机平台重组预期犹存  作为我国航空发动机领域的龙头企业,航空动力 主营航空发动机批量制造、航空发动机零部件外贸转包生产及非航空产品生产业务。由于各种原因,公司去年作为中航工业航空发动机整合平台进行的重组被迫中止。但业内人士预计,明年公司仍可能再次启动资产重组。  据上证报报道,航空发动机是我国产业升级的重要方向。国家对航空工业和发动机产业的投资力度和重视程度也逐步加大。研究机构普遍认为,作为我国航空发动机领域的龙头企业,航空动力将成为航空发动机重大专项推进的最直接受益者,公司整体研发和产业实力有望更上一台阶。  目前公司的主营产品二代发动机和三代发动机正处于产品过渡期。新产品方面,公司负责三代发动机WS-10近三分之一的零部件量。  华泰证券 认为,新一代发动机产品目前未实现批量生产,收入短期内可能面临增速放缓。但长期看,发动机国产化是大势所趋,公司将成为最大受益者。  国海证券 认为,第三季度公司航空发动机业务已实现恢复性增长,并成为公司第三季度业绩的主要贡献点。经综合测算,预计2012年公司航空发动机产业将保持稳定增长,增速约为12.7%。  航空动力 :产品结构调整,将获国家重大专项支持  招商证券 撰写时间: 2012-10-28  2012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1亿元,同比微增0.4%,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9亿元,同比上升6.1%,每股收益0.18元,基本符合分析师预期。考虑到国家拟对航空发动机产业进行专项资金支持以及公司未来资产重组的重启,维持公司审慎推荐评级。  产品结构调整,仍处转型过渡期。公司目前生产的航空发动机主要是二代发动机等老产品,增长空间有限,而三代发动机等新产品尚未形成批量化,分析师预计今年公司航空发动机业务与去年相比基本持平。受宏观经济影响,预计公司非航产品收入今年将出现同比大幅下滑,而出口转包业务今年将触底回升,预计全年将小幅增长。  毛利率保持稳定,期间费用率下降。公司第三季度综合毛利率为13.5%,环比基本保持稳定,同比下降1.3个百分点,公司航空发动机产品正处于升级换代过渡期,未来三代产品批量化生产后,毛利率将会有所提高。三季度公司期间费用率为8.2%,环比下降1个百分点,同比下降近2个百分点,主要是公司三季度偿还了大量借款,导致公司当期财务费用率环比显著下降1.1个百分点。  预收账款余额处于近三年最低水平。公司三季度末预收账款余额为1.5亿元,环比上季度末减少1000万元,与年初相比大幅减少54%,显示公司老产品订单正逐步萎缩而新产品订单尚未明显好转。  存货维持稳定,现金流改善仍需等四季度。截至三季度末,公司存货余额为20.9亿元,环比上半年末略微减少,总体保持稳定。前三季度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净流出4.6亿元,公司每年前三季度都是负现金流,最后一个季度回款,这主要与军工行业的特殊属性有关。  航空发动机入选重大科技专项为产业发展带来机遇。航空发动机是一项独立复杂的系统工程,由于其研制周期长、难度大、投资多、风险高,而为了满足飞机的研制进度,发动机则必须先行立项才能赶上飞机设计制造的进度要求。而这些都将需要在前期对航空发动机产业进行大量的资金投入,目前航空发动机已经入选我国重大科技专项,未来国家将出台专项资金给予资金及政策上的支持,为我国航空发动机产业带来发展机遇。  公司股价的催化剂:(1)国家拟对航空发动机产业进行专项支持,优先予以重点发展;(2)三代航空发动机进入批量化生产;(3)资产重组的重新启动。  维持“审慎推荐-A”投资评级:继上次下调了公司全年业绩预测后,分析师维持公司12-14年EPS至0.25、0.32、0.40元,对应PE为44、34、27倍。公司作为中航工业集团唯一的发动机整机业务上市平台,重组工作的暂时中止并不改变中航工业发动机业务长期整合趋势。分析师预计中航工业集团仍将继续注入贵州黎阳和南方公司两家发动机企业资产,根据测算这将使公司利润规模提升35%-40%。在此基础上,未来仍有望注入沈阳黎明等优质资产,届时公司利润规模将增长一倍以上。公司作为A股唯一的航空发动机主机生产企业,将受益于国家即将出台的专项资金支持,维持审慎推荐评级。  中航动控 :军民结合,互通互惠  东兴证券 撰写时间: 2012-08-25  航空发动机控制系统领域内的龙头企业。公司主营业务包括航空发动机控制系统、航空产品转包代工以及部分民品业务。航空发动机控制系统作为航空发动机的“大脑”是保证飞机飞行速度、稳定性、载重力、机动性等性能的关键核心部件。公司具备生产航空发动机控制系统十大部件的能力,产品涵盖了大、中、小推力,包括涡桨、涡喷、涡扇、涡轴全系列航空发动机控制系统产品。  航空发动机控制系统需求量大。根据英国罗罗公司最新预测预计,未来20年间,全球航空发动机的市场总需求约为21050亿元,平均每年需求量在1000亿元以上。如果按照航空发动机控制系统占发动机价格的15%-20%计算,动控系统市场空间将在3158-4210亿元之间。  内部结构调整基本完成,打造第五大产业基地。公司已经基本完成了对于同质或相似业务的合并与撤销,不仅简化了流程也节省了费用,位于西安、长春、贵州和北京的四大航空发动机控制系统生产基地也进入稳定的收获期。现阶段公司正在江苏省打造第五个产业基地,在这里公司计划利用自身军品业务方面的技术优势,开拓汽车电控系统、新能源控制系统等一系列民用产品,进一步丰富公司自身的产品结构,实现军民结合的发展模式。  参照海外成功案例配比军民业务。公司计划逐步增加民品业务收入占比,此次计划定向增发2.5亿股,募集29亿元左右,重点打造民品业务。预计项目达产后可增加公司年均营业收入34.2亿元,年均净利润4.8亿元。  盈利预测。分析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的特殊性、自身的竞争优势,以及新业务未来的发展潜能,认为公司2012-2014年EPS分别为0.24元、0.33元和0.40元,对应公司2012-08-24日8.39元收盘价,动态PE分别为34.7倍、25.6倍和21.1倍,首次给予公司“推荐”评级。  中航重机 :受益于航空发动机大发展  银河证券 撰写时间: 2012-11-05  1.事件  近期航空发动机发展到市场普遍关注,分析师认为,我国航空发动机未来将加速发展,国家可能加大研发投入,发动机制造和原料加工等领域面临较大的发展机会,中航重机将是重要受益者之一。  2.分析师的分析与判断  (一)航空原材料加工是公司主要利润来源  航空锻铸业务占公司收入的70%左右,也是公司最主要的利润来源,其中为发动机和飞机制造提供锻铸件占据该业务板块的主要部分,在航空工业产业链中属于前端的原料加工环节。  公司的锻铸板块上半年实现利润总额1.15亿元,约为中航重机利润总额5270万元的220%。前3季度锻铸板块收入和利润的增长略低于预期,主要原因在于设备检修以及下游主机厂减库存的影响,第4季度上述问题都基本解决,公司的生产任务较多,分析师预计该板块4季度将呈现较高盈利水平,明年将持续增长。  中长期来看,航空发动机的突破和发展离不开原材料加工的升级和发展,公司作为中航工业体系中原料加工领域的主要平台,增长空间广阔。  (二)公司的其他业务明年将明显好转  公司的液压今年增长动力不足、新能源目前处于低谷阶段,对前3季度业绩形成不利影响,不过明年这两项业务都将有明显好转:液压板块随着苏州基地和力锐公司的投产,产品进入高端领域,形成新的增长点;新能源板块中,惠腾今年以来持续减亏,还有几块较大的不良资产已经陆续处理,明年公司新板块的减亏效果将明显好于今年。  公司培育的新兴产业,包括激光成型、高端战略金属再生、高端装备等,预计在明年将开始贡献盈利,不但能增厚公司的收益,更重要的是将明显提高公司的成长预期和估值倍数。  3.投资建议  分析师预计2012年-2013年公司的每股收益为0.38元和0.37元,维持“推荐”评级。  股价催化剂:如果发动机行业的发展规划出台,或公司的新兴产业项目有突破,将提升公司的价值预期。 钢研高纳 :小非减持压力渐弱,受益航母航空大发展  民生证券 撰写时间: 2012-11-06  一、事件概述  近期,我国首艘航母下海服役,同时8架最新一代战机歼-10抵达珠海参加航空展。  预示我国航母舰队和航空事业在未来将得到大力政策扶植,步入快速发展期。  二、分析与判断  公司是航母舰队和国产航空发动机制造用高温合金主供商  公司是保障海空装备战力持续提升的关键一环。动力系统是军舰和战机核心系统之一,其中最关键的部件是涡轮机(由涡轮盘和叶片等构成)。专家介绍,公司目前是航母编队战列舰和驱逐舰动力系统中大变形涡轮盘的主生产商。同时国产军机发动机制造用的多数高温合金以及进一步加工的部件毛坯也主要由公司提供,如三代战机等先进机型发动机涡轮盘和其上配套的叶片生产用母合金。同时未来国内大飞机国产化进程中,公司也将是国产发动机发展必不可少的一环。  预计小非获利40%以上,减持暂告一段落  2012年Q2-Q3期间,国信弘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解禁股已经减持约215万股,尚持有约385万股,但分析师估算国信已经获利40%以上(国信创投项目,参与之初股价低),预计减持暂时告一段落。  航空设备制造业步入高频政策扶持期,过千亿航空发动机专项望形成利好  根据分析师统计,始于2000年,航空扶持政策频繁出台。相关高端材料也开始步入快速发展期,各种专项补贴不断投入。特别是在先进航空发动机和其制造用材料被国外实施技术封锁后,国家对国内公司的扶持力度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近期预计出台投资超过千亿的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专项,公司作为航空发动机制造用高温合金材料国内龙头企业,有望实质受益。  股权激励和募投项目有望助公司未来5-10年保证年均20%左右的盈利增速  公司出台了股权激励预案,根据股票期权授予和行权条件,净利润年均18%的增速和管理层的积极反应,有望形成业绩增长底线。若公司10年股权激励计划期间,保持上述业绩增速,最终公司EPS将达到约1.6元。而近期募投项目的逐步投产,保守预计能够帮助公司2012-2013年期间盈利保持年均20-30%的增长。  三、盈利预测与投资建议  公司作为海空军备制造不可或缺一环,能联动军工,提升估值。充分受益行业景气、政策扶持和扩产,5-10年盈利年均增速预计保持约20%。给出“强烈推荐”评级。  成发科技  公司半年报显示,2012年度,公司秉承“成为航空发动机和燃气轮机零部件世界级供应商”的公司战略,积极贯彻中航工业“质量效益年”相关要求,将提升经济运行质量和改善经济效益水平作为年度工作的目标。2012年,公司继续调整产业结构,整合优势资源,注重完善基础管理,着力打造比较优势,力求为公司的下一步发展打下良好的基10年盈利年均增速预计保持约20%。给出“强烈推荐”评级。  2012年上半年由于内贸航空产品订单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降低,内贸航空产品收入大幅下降,致使上半年利润水平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降低。与此同时,外贸产品克服宏观经济环境的不利影响,逆市上扬,实现了收入和利润的同比上升。  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1,701.91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6,953.40万元,降幅19.12%;实现营业利润2,157.19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4,009.25万元,降幅65.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4.11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了4,441.27万元,降幅81.56%。  下半年工作重点:  (1)坚持“成为航空发动机和燃气轮机零部件世界级供应商”的经营目标,持续开展产业结构调整,通过对客户、市场、技术等优势资源的整合,确保外贸产品的持续、稳定增长。  (2)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速做好专业化中心项目建设,提升公司核心竞争能力。  (3)按照中航工业“质量效益年”实施要求及综合平衡计分卡全面绩效考核要求,加强成本管理,严格控制非经营性开支;加强存货管理,提高存货周转速度,提高资产经营效率;密切关注汇率变动,继续采用应收帐款保理、远期外汇交易、海外代付以期实现外汇的保值,降低汇率损失。  (4)加快新产品试制,推动试制产品尽快进入批产阶段,为公司业绩的稳定增长提供动力。  际华集团:优化调整效果显现  601718[际华集团]纺织和服饰行业  研究机构:国都证券 分析师: 李韵  1、业绩符合预期,军品毛利率下降拖累盈利水平 公司2011 年实现营业收入195.06 亿元、净利润6.23 亿元,分别增长22.38%和20.76%, EPS0.16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EPS 为0.12 元。公司军品业务收入63 亿元,同比上升21%,由于军品采购价格的特殊性,毛利率有所降低;民品业务收入65 亿元,下降31%,主要原因是公司针对市场变化果断调整了产品结构,但在主动压缩低端产品规模的同时,毛利率水平提升了3.31 个百分点。在 “强二进三”的战略下,公司较好地发挥了行业龙头的议价能力及下游客户的紧密合作关系,去年服务贸易业务收入达61 亿元,增长221%,另外国际业务实现收入5.78 亿元,保持了较高增速,公司今年将继续加大开拓力度,国际业务有望保持这一势头。  2、做强传统业务 积极布局新兴产业 公司一方面巩固升级传统业务, 同时在新业务领域的布局也逐渐展开,公司通过收购激素中间体和原料药企业,掌握此类产品核心技术,与现有业务形成上下游产业链关系, 有效了增强医药板块竞争力。公司将于今年投资建设天津新能源产业园,覆盖光伏发电产品研发生产、系统集成、工程咨询等业务,风光互补移动电源设备已经开始在部队投入验证,这一板块符合绿色经济发展趋势,且有望凭借与部队紧密关系打开市场。特种装备和特种车辆业务产业园基建已经完成,公司南京环保材料业务今年将发挥效益。  3、2012 年一季度开局良好 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60.92 亿元,同比增长15.42%,净利润2.14 亿元同比增长9.17%,均大幅超过央企平均水平,充分说明公司应对措施及时有效。核心企业通过维护传统基础客户, 积极争取新品订单,并在海外市场取得突破,保证了一季度的增长势头, 今年各业务板块将更加注重研发和营销手段的运用,增强市场竞争力。  投资评级:今年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同时国际市场需求下降明显,将导致国内市场竞争更为激烈,公司将面临更为严峻的经济环境,在人力成本上升和资源约束的双重压力下,必将迫使公司加快产业升级,深入开展精细化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加大新产品开发和国内外市场开拓力度。今年军费开支继续保持两位数增长,保证公司军品业务规模稳步提升,当前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的挑战不断上升,军品业务优势地位中长期看将不断巩固,公司业务结构将更趋合理,预计2012-2013 年EPS 为0.21 元和0.27 元,PE 分别为17 倍和13 倍。鉴于公司的军工背景和强大资源整合实力,维持公司“短期_推荐,长期_A”的评级。  风险因素:人力成本上升、原料价格波动及内需不振。  航天科技三季报点评:短期业绩下滑,看好车联网业务  000901[航天科技]交运设备行业  研究机构:国海证券 分析师: 马金良  3季报主要内容.2012年10月25日,公司发布2012年三季报,营业收入6.657亿元,同比下降11.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13.8万元,同比下降68.85%,EPS0.0527元。  公司整体经营状况略低于预期,利润下滑的主因是汽车电子亏损。公司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汽车电子业务在三季度伴随着整车销售不畅产生亏损,该业务对个别整车厂商依赖较重,客户业务的快速下滑导致公司汽车电子销售快速下滑,公司汽车电子70%的收入来自一汽集团的自主品牌,自主品牌汽车的下滑幅度较大,2012年三季度,公司汽车电子产生亏损,预计四季度公司仍将布局汽车电子产业向车联网设备业务拓展,车联网的推进情况和四季度自主品牌汽车的销售将直接影响到公司汽车电子的全年表现。  军品业务季节性交付可能会影响今年业绩,预计部分业务的确认将会体现在明年。公司军品业务是目前公司主要收入和利润的来源,占总营收和利润的比例约为35-40%,今年增速出现恢复性增长,但是增速较慢,为个位数增长,增速较慢的原因是军品季节性交付带来的收入确认延迟和高毛利的服务业务下降,预计部分军品业务的收入和利润将会拖延到明年确认,全年军品业务对业绩增长贡献较低。  环保产品高速增长收益于“十二五”期间国家环保产业高投入和环保产品进口替代,公司环保产品取得了较高的增速,根据目前公司经营现状和短期发展趋势,预计公司环保产品全年将保持高速增长,增速为40%左右。  车联网行业高速发展,看好公司车联网业务发展前景.2012年国内车联网与智慧交通产业高速发展,省级总包项目陆续出台,国内外车联网产业具有非常广阔的发展空间,公司顺应航天科工集团发展战略及国内车联网产业即将爆发的趋势,积极开拓车联网业务,预计公司今年在车辆网项目中会取得突破性进展,同时,我们看好车联网业务的快速复制性,预计未来将复制到其他省份,目前国内省级车联网项目的规模在20-30亿左右,车联网项目的突破将给公司的业绩带来巨大的贡献,今年车联网项目对公司的贡献取决于车联网项目实施的进度,车联网项目推进的速度对公司业绩的影响较大。  下调盈利预测,维持买入评级。基于公司主营产品目前经营现状和未来销售预测,我们下调了公司盈利预测;公司股价自去年大幅度下跌,已经充分释放了公司业绩下滑的预期,目前公司布局车联网项目,而且公司在2011年年报和2012年中报提到要大力发展资本运营工作,通过兼并购手段推动产业升级,由此我们推断公司在2012年存在收并购带来的外延式增长的可能,所以,我们坚定看好公司未来发展,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突出。综上所述,维持买入评级。
2023-06-23 11:59:343

2015年航空动力股票何时解禁

中航动力2015年7月1日限售股解禁。解禁数量27891.98万股,占总股本14.31%,股份类型:定向增发机构配售股份
2023-06-23 11:59:431

中科航空动力(株洲)装备制造研究院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吗

是。根据查询资料显示,中科航空动力株洲装备制造研究院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中科航空动力株洲装备制造研究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中科航空成员,位于湖南省株洲市,是一家以从事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上市企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2023-06-23 12:01:441

军工板块有哪些还要重组股票

截止到2015年8月,我国已进入军事体系整体变革的新阶段,看好军工板块投资机会,建议重点关注中直股份(600038)、闽福发A、中航机电(002013)、中航光电(002179)、航天科技(000901)、通光线缆(300265)、光电股份(600184)、海格通信(002465)等。  军工重组概念股一览  中航电子(600372)、中航机电、航空动力、中国卫星(600118)、航天动力(600343)、航天电子(600879)、航天长峰(600855)、航天科技、中国重工(601989)、中国船舶(600150)。  军工重组概念股解析  中航机电  公司为中航工业旗下航空机电系统业务专业化和产业化发展的唯一平台, 近年加速推进系统内资产整合,随着事业单位改制工作的整体推进,未来也有望注入上市公司。  分析指出,受益于我国航空产业快速发展,公司航空机电业务快速增长,随着我国航空工业整体实力的不断提升,公司在巩固军机市场主导地位的同时,未来有望进一步切入民机机电系统市场,成长空间极其广阔。  海通证券(600837)研报表示,随着我国军机采购提速,公司机电产品有望继续保持快速增长。预计未来20年中国军机、民机需求约6万亿元,按机电系统占整机价值的15-20%估算,市场空间近万亿。随着我国航空工业整体实力的不断提升,公司在巩固军机市场主导地位的同时,未来有望进一步切入民机机电系统市场,成长空间极其广阔。  中航光电  公司是国内规模最大、同时具备光电、线缆组件连接器产品研制生产能力、军民兼备的专业化企业。考虑到公司在军民品业务上的开拓能力、军工集团雄厚的背景以及并购整合的行业大趋势,长期看好公司的发展前景。  另一方面则是近几年公司不断进行着外部并购,与国际连接器知名厂商泰科电子开始战略合作,国企改革大环境下的业务整合和激励机制改革也不断深入,提升公司未来的盈利水平和发展空间。  闽福发A  海通证券研报指出,以科研院所编制为主的航天系军工集团具有巨大的潜在资产证券化空间,随着军工科研院所改革不断提速,公司未来有望成为集团相关资产进一步注入平台。截止2014年底,公司账面现金及类现金资产约25亿,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大背景下,公司有望继续通过收购整合进一步做大做强军工业务。  安信证券表示,公司与南京长峰资产重组进展顺利,航天科工入主闽福发A的审批程序在进行中,按照以前案例估计在4月能获批。同时公司已经剥离了非军工主业资产,未来将持续聚焦军工主业,通过实施收购军工资产或投资核心军工产业计划,未来将成为重庆金美、欧地安、南京长峰三位一体的军工信息化平台。  中航动力  公司是中航工业集团旗下唯一一家航空发动机整机制造上市平台。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实施高端装备、航空发动机、燃气轮机等重大项目,把一批新兴产业培育成主导产业。分析指出,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将航空发动机与燃气轮机地位提升至与其它产业同级,体现国家空前重视程度,此举或意味航空发动机重大专项将呼之欲出。
2023-06-23 12:02:073

航母概念股的受益行业

航母编队作为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包括航母、舰载机、辅助舰艇等作战单元,这意味着航母编队市场蛋糕巨大,有证券分析人士保守测算建设一支完整的航母编队约需百亿美元。中国在未来的20-30年内为兴建4-6个类似于美制航母战斗群将进行大量投资。航母编队投资的千亿投资里包含了诸多的投资机会,整个产业链在船舶工业、飞机、发动机、武器装备、复合材料、卫星导航通信等领域都将迎来巨大的发展机遇。按照受益程度来看,船舶制造、飞机及发动机制造是受益于航母最大、上市公司价值提升最明显的板块。航母及编队舰艇占航母产业链价值的2/3,航母建造主要是由国家的两大船舶集团来完成,因此船舶工业的国家队受益空间巨大。舰载战斗机、直升机、教练机等的需求将使飞机制造工业受益,战斗机的需求数量相对较大,不过与上市公司关联较小;直升机和教练机与上市公司的关联较大,但预计航母编队对其需求数量相对有限。航母编队的发动机包括舰艇发动机和舰载机发动机两个方面,舰艇发动机可能以国产的燃气轮机为主,航空发动机的需求数量取决于国产舰载机的占比,需求空间很大。武器装备、复合材料、卫星导航通信也是受益于航母的领域,不过由于受益的价值量相对较小,或者由于受益的资产集中于集团层面,与上市公司关联较小,因此这些领域的上市公司受益于航母的程度有限。投资者可将整个产业链按照装备制造、动力系统、高端材料、电子系统四个大方向进行拆分,挖掘其中的投资机会。 装备制造——打造航母编队基础相关个股:中国重工、中国船舶、广船国际、中船股份等。装备制造业是打造航母编队的基础工业,也是航母编队大规模投资的直接受益者。舰体、舰载机和武器装备的制造都将直接受益于航母编队建设。以下将分别介绍三类产业链涉及的上市公司。舰体制造产业链涉及公司:中国重工、中船股份从产业布局角度看,目前我国主要的造船企业分南北两大集团——中国船舶工业集团(中船集团CSSC)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中船重工CSIC),我们认为未来两大集团将成为打造航母编队的核心力量;从受益程度看,中国重工和中船股份将分别成为南北两大集团建造航母编队的受益程度最大的上市公司。相关公司简析:中国重工-布局航母编队建造全产业链1) 公司控股股东中船重工集团(CSIC)是我国海军舰船装备的主要研制和供应商,占据我国海军舰船装备市场约80%以上的份额,其下属大船集团、渤船集团是我国唯一生产大型水面水下战略舰艇的军工企业;2) 随着大股东军工类资产的注入,公司舰船配套和舰船装备价值量占整体舰船造价的比例将提升至50%以上;3) 当前公司正着力打造从海军舰船装备制造到海军船舶制造、舰船配套、船舶修理等业务的全产业链布局,未来将成为航母编队舰体建造领域的最大受益者。中船股份-专攻航母编队建造之核心配套加工中心1) 公司大股东江南造船集团现已正式入驻中船江南长兴造船基地,该基地占地面积约580 万平方米,岸线长度约为3800 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四座大坞、17 座舾装码头,规划民用船舶年造船能力450 万吨,未来有望成为航母舰艇编队建设的重要平台;2) 公司作为该基地的核心配套加工中心,未来将直接受益于航母编队大规模建设。舰载机产业链涉及公司:西飞国际、哈飞股份、洪都航空西飞国际:我国大中型军民用飞机的研制生产基地,先后研制生产了30余种型号的军民用飞机,下游客户是空军和海军,未来大型运输机(可用作舰载预警机、加油机、电子战机、侦察机等舰载机的改装平台)的总装单位。哈飞股份:哈飞是中国两大直升机制造企业之一,承担着国内主要的军民用直升机生产任务;主要军机为Z9系列武装直升机,其机载设备、火控系统、信息化程度基本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是目前现役国产直升机的佼佼者。洪都航空:国内专业生产教练飞机和通用飞机的企业,主营产品K8飞机具有先进技术性能和众多创新技术,出口型猎鹰L-15教练机是未来主要发展产品,有望改进用于首艘航母舰载机训练。武器装备涉及上市公司:中兵光电:国内第一家军工光电防务资产整体上市的公司,主要产品包括远程压制、航空稳瞄、武器火控、制导与控制等四大核心业务和以场景观测平台产品、智能机器人、稳瞄系列、温控技术、惯导、低成本导引头为代表的六大核心技术;在便携式导弹制造、火箭弹控制系统、精确制导武器等领域有较强实力。中航光电:国内专业致力于光、电连接器技术企业,并全面提供整套连接器应用解决方案的知名军工企业;是空军装备部认定的航空武器装备一级承制单位,拥有高密度圆形电连接器、圆形线簧电连接器、矩形线簧结构电连接器、光纤光缆连接器四条国军标生产线,GJB599系列型谱被列入总装科研项目。航天电子:是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旗下从事航天电子测控、航天电子对抗、航天制导的高科技公司,产品被广泛地应用于各类型号卫星、火箭运载工具、相应的地面通信测量与控制设备及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中;公司通过增发收购了控股股东所属激光惯导项目等资产,产品涵盖了激光惯导、特种电子装配等航天军工高端产品。华工科技:主要从事激光器、激光加工设备及成套设备、激光全息综合防伪标识及包装材料、敏感电子元器件、光通信器件与模块等业务;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未来有望参与到激光武器制造产业链等环节。 动力系统——航母编队的心脏相关个股:航空动力、风帆股份、中航精机、中航动控等动力系统是航母编队的心脏,也是我国军工科技领域亟待突破的难点;在当前航母编队建造的特殊时点上,基于国家发展航母的坚定决心及动力之于航母的关键作用。发动机产业链涉及公司:航空动力航空动力:公司是中航工业集团发动机整机领域唯一上市平台,凭借航空发动机的优势成为国内海军舰船燃汽轮机供应商,未来航母编队中护航舰艇采用航空动力的燃汽轮机,概率很大。蓄电池产业链涉及公司:风帆股份在水面舰艇的供电系统中,蓄电池作为后备电源起着重要作用,在潜艇中也有无可替代的作用。风帆股份:公司控股股东中船重工集团(CSIC)是我国海军舰船装备的主要研制和供应商,占据我国海军舰船装备市场约80%以上的份额,其下属的大船集团、渤船集团是我国唯一生产大型水面水下战略舰艇的军工企业;未来航母编队的大规模建设,将对铅酸蓄电池形成巨大增量需求,公司作为中船重工下属唯一电池上市供应企业,有注入大股东旗下481厂潜艇等电池资产,从而成为航母编队蓄电池领域的主要供应商。 高端材料——建造航母编队的基石相关个股:宝钛股份、中航三鑫、中航重机、宝钢股份、方大特钢等。钛及钛合金等高端材料是建造航母编队的基石;航母编队的建造为实现高端材料的技术升级和进口替代提供了难得的历史契机,合金钢、钛合金、复合材料等有望借着航母建设的军品订单实现技术升级继而转民用。高端材料产业链涉及公司:中国铝业-铝合金:公司一直是我国航空航天用铝材的主要供应商,旗下的西南铝业公司08 年开工建设铝合金厚板生产线,用于制造国产大飞机;铝合金厚板是航空等领域的重要材料,目前只有美国、日本、德国和俄罗斯等少数国家能够实现规模化生产,国内使用的铝合金厚板基本依赖进口。哈飞股份-复合材料:1) 目前世界碳纤维产量达到4 万吨/年以上,全世界只有少数企业掌握了碳纤维生产的核心技术,并且有规模化大生产。2) 目前在中国大陆还没有一个年产100t的规模化碳纤维工厂,国内哈飞空客复合材料制造中心是国内唯一商用飞机复合材料生产能力的厂家,初步具备提供一定复合材料的能力。宝钛股份-钛合金:中国最大的钛及钛合金生产、科研基地,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专业从事钛加工业务,目前已经发展成为国内规模最大钛材加工企业,产量占全国总量的40%左右。钢研高钠-高温合金:由于技术、成本等方面的原因,发动机制造企业将部分生产难度较大的精铸件委托给公司,目前在航天发动机用精铸件的市场占有率维持在90%以上。二重重装-大型锻压件:中国二重正在为大飞机项目建造8 万吨级大型模锻压机,投产之后,将成为国内唯一有能力生产飞机用大型模锻件的企业。中航重机-一般锻压件:公司是航空铸锻件的行业龙头,几乎垄断了国内航空高端锻造市场,锻造产品占主营业务的66%,是公司主要收入来源。 电子系统——航母编队的神经中枢相关个股:四创电子、华东电脑、航天电子、中航电子等。信息系统作为航母编队的大脑和神经中枢,整合各作战单元并使之成为一个规模庞大的有机整体。航母编队的建成将为电子信息系统的改进升级提供最佳的实战平台,并与北斗导航体系结为一体。电子通信与指挥系统产业链涉及公司:湘电股份:电机制造是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是国家级军用电机研发制造基地及国防船舰电力推进及发电成套装备唯一的制造基地;在军用电机电控大型成套装备制造方面处于国内领先地位,掌握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国防装备技术成果;舰船用特种电机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未来将逐步由军用转向民用领域,这将打开长期成长空间。海兰信:公司作为我国海军的合格供应商之一,未来将军品确定为三大战略业务模块之一,并设立独立事业部,加强军品研发及市场开拓;在舰艇电子集成系统领域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包括导航子系统、通讯子系统、船岸管理子系统等。四创电子:公司主营产品为雷达及配套产品,其中一二次雷达等用于军工装备;大股东中电38所是国内特种雷达的重点生产企业,其用在预警机上的远程雷达制造技术位居国际先进水平,未来存在注入预期。光电股份:公司防务产品包含精确制导武器系统、精确制导导引头系列、航空显控信息装备系列产品、地面显控信息装备等四大系列,占总数入一半以上,为公司主导产品。奥普光电:公司是国内国防用光电测控仪器设备(对于提高武器系统的精确打击能力起关键作用)的主要生产厂家,在军用电视测角仪、光电经纬仪光机分系统等国防用光电测控仪器设备产品研发和生产上处于国内优势地位,拥有绝对领先的市场占有率。卫星导航系统产业链涉及公司:中国卫星:公司主营小卫星制造及卫星应用,为客户提供独有的“卫星-应用平台-应用终端-运营服务”的天地一体化的综合服务;公司在北斗导航用芯片领域实力雄厚,未来有望成为北斗导航系统大发展的主要受益者。国腾电子:公司业务围绕北斗卫星导航应用的“元器件-终端-系统”产业链提供产品和服务,主要产品包括北斗卫星导航应用关键元器件、特种行业高性能集成电路、北斗卫星导航终端及北斗卫星导航定位应用系统,是北斗导航系统大发展的主要受益者。北斗星通:公司从事卫星导航定位产品、基于位置的信息系统应用和基于位置的运营服务业务,是经北斗系统主管部门授权许可、专门从事北斗卫星导航定位系统运营服务业务的运营机构;公司在军事指挥控制应用领域的市场份额领先,未来将直接受益于北斗导航系统建设。
2023-06-23 12:02:371

太行发动机股票代码

太行发动机由航空动力(600893)研制生产,中航动控(000738)提供控制系统配套部件。涡扇20可装备C919 成未来国产特种军机大心脏 国产发动机概念股C919的发动机,采用美法合资的CFM国际公司的LEAP-X,先进归先进,却无法用于军机。拓展资料: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是股份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发行的股份凭证,代表着其持有者(即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股票是股份证书的简称,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构成部分,可以转让、买卖或作价抵押,是资金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股票至今已有将近400年的历史,它伴随着股份公司的出现而出现。随着企业经营规模扩大与资本需求不足要求一种方式来让公司获得大量的资本金。于是产生了以股份公司形态出现的,股东共同出资经营的企业组织。股份公司的变化和发展产生了股票形态的融资活动;股票融资的发展产生了股票交易的需求;股票的交易需求促成了股票市场的形成和发展;而股票市场的发展最终又促进了股票融资活动和股份公司的完善和发展。股票的特性:不返还性,股票一旦发售,持有者不能把股票退回给公司,只能通过证券市场上出售而收回本金。股票发行公司不仅可以回购甚至全部回购已发行的股票,从股票交易所退出,而且可以重新回到非上市企业。购买股票是一种风险投资。股票作为一种资本证券,是一种灵活有效的集资工具和有价证券,可以在证券市场上通过自由买卖、自由转让进行流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1)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该股份有限公司应自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在3年以上。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公开发行股票。(2)发行人应当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发行人的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在独立性方面不得有其他严重缺陷。(3)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4)发行人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量正常。(5)募集资金应当有明确的使用方向,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
2023-06-23 12:03:421

航天电子股票为什么不涨

1.没有资金就有好的业绩。有些股票业绩很好,盈利能力很强,但这只股票缺乏人气和资金推动。2.没有题材的好表现。股市要炒作、促涨、推高股价,一般需要题材和热点才能。3.好的业绩好比一些大象蓝筹股。业绩真的很好,盈利能力很强,市盈率很低,严重。4.股市环境太差了。股票市场环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单个股票市场。当股市环境良好时候个股肯定会好。拓展资料1、事实上,自去年以来,军工集团整体上市已成为市场热议的话题。去年6月,中航一号党组书记、总经理林作明表示,中航一号原则上必须实现整体上市,但在具体实施中,可以先上市一批专业化企业。一家军工企业分析,由于军工企业业务比较特殊,涉及面广,不太可能将所有资产整体打包上市。未来军工企业整体上市概念的可能性是,一方面以资产证券化率来衡量,即上市企业市值与总资产之比,军工集团资产证券化率达到70%至80%,实际上可以视为整体上市;另一方面是其企业的专业化整体上市,也就是将相关行业的资产打包上市,也是整体上市的一种。2、航天电子(600879)航天时代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电子)是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旗下的高科技上市公司,专业从事航天电子测控、航天电子对抗、航天制导和航天电子元件。中航动力控制(000738)中航动力控制(000738)由中国南方航空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家发起人,以其所属摩托车齿轮厂、发动机制造厂、黑铸车间、压铸车间、销售公司、运输公司、摩托车设计院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以及其在株洲南方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及其募集资金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75%的股权重组。公司现已形成6大系列、30多个型号的摩托车及其发动机产品。洪都航空汇(600316)洪都航空工业集团(以下简称洪都航空)是以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都航空)为核心企业的大型企业集团。它的前身是南昌飞机制造公司,前身是国有洪都机械厂。始建于1951年,是国家第一个五年计划的156个重点项目之一,是我国教练机、攻击机、农林飞机、海防产品、片梭织机、摩托车和发动机的生产基地,是集航空产品、机电产品科研、生产、经营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集团。
2023-06-23 12:04:391

航天发展在股票中是军工股吗

航天发展在股票中应该是属于军工股的。在恋爱中,欲擒故纵是一种很常用的方法,不管是男生对女生还是女生对男生,其实这招用的好了效果都会非常好,下面就一起来学学欲擒故纵的恋爱技巧吧。欲擒故纵对男生有用吗用的好是有用的。欲擒故纵适合那种恋爱很多年的情侣,至少应该在半年以上,刚谈恋爱的男女不适合使用欲擒故纵这个方法。刚恋爱的男女如果使用欲擒故纵,这很可能让别人认为你对对方没有什么兴趣,这很可能会使你们之间的感情破裂,最终会走到分手的地步了。其实对于恋爱很久的男女,也不能经常使用欲擒故纵这个方法,偶尔使用效果还是很好的,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女人对男人欲擒故纵的方法怎么对付男人的欲擒故纵1、要他追你:去刺激男人狩猎本能虽然这个年代是男女平等,但要成功掳住他,是要令他主动追求你,因为男人是有狩猎本能,越是千辛万苦才捕猎得到的,便越会珍惜。而且男人的内心也常有想追求的女人,每当得不到便会出尽法宝,要捉住他们这种心理,不要那么快地去接受他,要他慢慢等待,这样一定可捕获男人的心。2、赞赏:找他的长处去称赞他男人受到赞赏时,心里会很受用,能捉住这点去称赞男人的女人便能战无不胜,但要注意的是,不是每位男人都爱当众受人称赞,不同的男人要用上不同的赞美方法,大多数男人在驾车方面被赞会很开心。当然并不是随便的去赞赏,可以观察生活中他的举动,自然的去赞赏,小小的赞美可令他提起劲来。自由放任:束缚不如给他小小自由才是良策3、恋爱常用的手段便是给男人某种程度的自由和放任。本来男人是想得到自由的,所以如有什么束缚下,反而使其逃走,为何给男人自由的女人会吸引到他们呢?因为在某程度上这些女人量度比较大,有如母性般包容自己,男人会因这种魅力而变软弱最终也回来你身边,但并不胡乱的给他们自由,而是无论遇到什么事都不要慌张沉着实干的去应付才是良策。4、使其高涨:一齐跨越困难,一同分享感动的事物要令男人的心情高涨便要令恋爱得以升华,正如烧牛扒般最初用强火去烧好两面,然后转为弱火去慢慢烧透中心,其实男人的心也是一样,如大家所遇到事情和经验都一样,又或大家能共同应付痛苦达成志愿,男人的心往往会因这些患难而有强烈的反应,对恋爱也会有改变。5、撒骄:激发对方的自尊心使其变得开心正所谓撒娇能手便是恋爱高手,懂得如何操纵男人心。被一个成熟的女人撒娇,就算怎样的男人也难以抵抗,女人温柔的称呼是很有效的,尤其懂得利用对方的某长处,随这事与对方交谈,不要老在对方面前表现得很强很能干的样子,是会令男人对你更千依百顺的。6、令其焦急:令他着紧,使自己在对方的心中价值提高如能令男人紧张焦急,可以在恋爱上有好的进步,正所谓一次钓上来的鱼不会好味,即是说如果你令他觉得和你一起是理所当然的话,便不会得到他的重视,适当的时候令对方着急,你便可以保持自己在他心目中的价值。例如初约会应先以女性朋友为首选,长时间的约会一个月一至二次,短时间为一周一次,使其有种饥饿感和令他有种想与你一起的感觉。
2023-06-23 12:04:544

短号,是加入集团网还是家庭网?

如果只有两个人,用短号家庭网(原欢乐在线)吧,就是号码是551、552那个,一个人5块,省内通用。如果是短号集群网的话,好像只能是同一个地级市?反正短号家庭网和集群网不冲突,以后公司要求加集群网了可以再加
2023-06-23 11:59:161

诸葛亮北伐没有取得成绩,为何还要坚持北伐?

诸葛亮坚持北伐的原因有三,一:为了解决蜀汉内部矛盾;二:拖延曹魏发育的时间;三:为蜀汉博一线可能。01、诸葛亮五次北伐皆未取得什么成绩。夷陵之战后,蜀汉元气大伤只能龟缩在川蜀之地,但诸葛亮十余年的励精图治下,蜀汉总算恢复元气了。蜀汉恢复元气后,诸葛亮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北伐。当时曹丕刚刚去世没多久,年轻的曹叡继位显然无法一下掌握曹魏朝政,诸葛亮认为这是个机会于是决定北伐。诸葛亮的第一次北伐是机会最大的,诸葛亮第一次北伐是曹魏没有想到的,诸葛亮当时兵分两路让赵云邓芝带一路,自己则带一队人马。赵云与邓芝负责牵制曹真,诸葛亮负责进攻祁山。本来是一片优势,只是因为马谡纸上谈兵没有守住街亭,导致诸葛亮第一次北伐失败。第一次北伐失败后,诸葛亮又进行四次北伐,但皆没有取得比较好的成绩,诸葛亮自己也病逝在北伐的路上,一代将星就此陨落。诸葛亮自己其实知道北伐不会取得什么成绩,但他依然选择一直北伐,这也是有他自己的原因。02、北伐为了蜀汉内部团结。刘备创立的蜀汉集团最开始是由三股势力组成,一方是刘备带领的荆州集团,一方是益州刘璋旧部,另一方是益州本土士族。这三方其实是有矛盾的,比如当时关羽就看不起刘璋旧部的魏延。特别是在刘备去世后,三方矛盾越来越尖锐。刘备去世后,诸葛亮接手蜀汉,他实行依法治国,这三方才安稳下来,但这也只是治标不治本。随着时间的退役刘璋旧部与荆州集团慢慢同化成为一方,这时候矛盾主要就是益州本土士族与蜀汉集团(荆州集团与刘璋旧部)。双方矛盾是越来越尖锐,甚至达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益州本土士族认为蜀汉集团的人无作为,不是曹魏的对手。甚至一些激进的益州本土士族散布投降曹魏的言论,眼看蜀汉就要内斗,诸葛亮决定北伐。北伐可以让益州士族闭嘴,现在蜀汉已经在攻打曹魏了,那些士族自然没什么好说的了。还有就是战争可以让蜀汉内部团结起来,战争是有凝聚力的,它可以让人们团结起来一致对外,这也可以说是诸葛亮的主要目的。03、拖延曹魏的发育,为蜀汉博一线可能。诸葛亮北伐的第二个原因就是拖延曹魏的发育,蜀汉的大敌永远都是曹魏,这也一直是刘备的主张。在夷陵之战后,蜀汉将荆州割给东吴,让双方重修于好,蜀汉自己只能呆在川蜀,而当时的曹魏则雄踞北方占据中原。川蜀与中原是有区别的,川蜀虽然富庶,但论发展前途远不及中原。中原是华夏的文化聚集地,论富庶比川蜀更甚,而且中原地大物博,培养人才的能力也比川蜀要强的多。长期下去,蜀汉必然不敌曹魏,最后只能被曹魏灭掉。诸葛亮北伐就是为了拖延曹魏的发展,这是一种自损一千损敌八百的策略,这对于曹魏和蜀汉来说都不是什么好事,但诸葛亮只能这么做。诸葛亮北伐的第三个原因,为蜀汉博一线生机。前面已经说了蜀汉与曹魏长期下去,蜀汉必将被曹魏所灭。既然未来要被灭,不如现在与其争斗,如果侥幸赢了,那么对于蜀汉又是另一番新的天地。
2023-06-23 11:59:244

会计学基础课作业,老师要求:从网上找出上市公司会计造假案的具体案例,分析会计造假的根本动机

  科龙事件  根据科龙公布的年报显示,2000 年科龙全年巨亏达8.3 亿元,2001 年更是达到14.76 亿元,转眼到了2002 年居然实现净利1亿元。如此巨大的反差之下,隐藏的是并不少见的利润大清洗的财务手段,即2002 年的扭亏的巨大“贡献”来自于2001 年的巨亏。科龙2001 年费用总额21 亿元之巨,2002 年仅为9 亿元,扭亏之术可见一斑。当然,如此扭亏为盈是建立在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的大幅变化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的变化。  2006年7月16日,中国证监会对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责任人的证券违法违规行为做出行政处罚与市场永久性禁入决定。这是新的《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自2006年7月10日施行以来,证监会做出的第一个市场禁入处罚。本文拟通过分析科龙电器违法违规行为中的会计审计问题,讨论其带给我们的思考和启示。  (一)科龙财务舞弊手法分析  事实证明,顾雏军收购科龙后,公司的经营状况并无明显改善,净利润的大起大落属于人为调控,扭亏神话原来靠的是做假账。  1.利用会计政策,调节减值准备,实现“扭亏”  科龙舞弊手法之一:虚构主营业务收入、少计坏账准备、少计诉讼赔偿金等编造虚假财务报告。经查,在2002年至2004年的3年间,科龙共在其年报中虚增利润3.87亿元(其中,2002年虚增利润1.1996亿元,2003年虚增利润1.1847亿元,2004年虚增利润1.4875亿元)。  仔细分析,科龙2001中报实现收入27.9亿元,净利1975万元,可是到了年报,则实现收入47.2亿元,净亏15.56亿元。科龙2001年下半年出现近16亿元巨额亏损的主要原因之一是计提减值准备6.35亿元。2001年的科龙年报被审计师出具了拒绝表示意见。到了2002年,科龙转回各项减值准备,对当年利润的影响是3.5亿元。可有什么证据能够证明其巨额资产减值计提及转回都是“公允”的?如果2001年没有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和广告费用,科龙电器2002年的扭亏为盈将不可能;如果没有2001年的计提和2002年的转回,科龙电器在2003年也不会盈利。按照现有的退市规则,如果科龙电器业绩没有经过上述财务处理,早就被“披星戴帽”甚至退市处理了。可见,科龙电器2002年和2003年根本没有盈利,ST科龙扭亏只是一种会计数字游戏的结果。  2.虚增收入和收益  科龙舞弊手法之二:使用不正当的收入确认方法,虚构收入,虚增利润,粉饰财务报表。经查,2002年科龙年报中共虚增收入4.033亿元,虚增利润近1.2亿元。其具体手法主要是通过对未出库销售的存货开具发票或销售出库单并确认为收入,以虚增年报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根据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的报告,科龙电器2004年第四季度有高达4.27亿元的销售收入没有得到验证,其中向一个不知名的新客户销售就达2.97亿元,而且到2005年4月28日审计时仍然没有收回。此后的2003年和2004年,同样是在顾雏军和格林柯尔的操纵下,科龙年报又分别虚增收入3.048亿元和5.127亿元,虚增利润8935万元和1.2亿元。这意味着在顾雏军入主科龙之后所出具过的3份公司年报都存在财务造假,将不曾实现的销售确认为当期收入。  3.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资金  科龙舞弊手法之三: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资金。经查,科龙电器2002年至2004年未披露与格林柯尔公司共同投资、关联采购等关联交易事项,2000年至2001年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关联交易,2003年、2004年科龙公司年报也均未披露使用关联方巨额资产的事项。  顾雏军入主科龙不久便开始在各地疯狂收购或新设控股子公司,通过收购打造的“科龙系”主要由数家上市公司和各地子公司构成。到案发时,科龙已有37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28家分公司。由顾雏军等在境内外设立的私人公司所组成的“格林柯尔系”在国内亦拥有12家公司或分支机构。此间”科龙”与”格林柯尔”公司之间发生资金的频繁转换,共同投资和关联交易也相当多。科龙公司在银行设有500多个账户都被用来转移资金。在不到4年的时间里,格林柯尔系有关公司涉嫌侵占和挪用科龙电器财产的累计发生额为34.85亿元。  如此看来,对于格林柯尔而言,科龙只是一个跳板,它要做的是借科龙横向并购,利用科龙的营销网络赚取利润。顾雏军把国内上市公司科龙当作“提款机”.一方面以科龙系列公司和格林柯尔系列公司打造融资和拓展平台为由.通过众多银行账户,频繁转移资金,满足不断扩张的资本需求,采用资本运作通过错综复杂的关联交易对科龙进行盘剥,掏空上市公司,另一方面又通过财务造假维持科龙的利润增长。  (二)科龙审计报告透视  科龙财务造假该打谁的板子?为其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自然难脱干系。2002年之前,科龙的审计机构是安达信,2001年,ST科龙全年净亏15亿元多,当时的安达信“由于无法执行满意的审计程序以获得合理的保证来确定所有重大交易均已被正确记录并充分披露”给出了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002年,安达信因安然事件颠覆后,其在我国内地和香港的业务并入普华永道,普华永道对格林柯尔和科龙这两个“烫手山芋”采取了请辞之举。之后,德勤走马上任,为科龙审计了2002年至2004年的年报。在对ST科龙2002年年报进行审计时,德勤认为“未能从公司管理层获得合理的声明及可信赖的证据作为其审计的基础,报表的上年数与本年数也不具有可比性”,所以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此前安达信曾给出过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在2001年年末科龙整体资产价值不确定的情况下,德勤2002年给出“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显得有些牵强。在此基础上,2003年德勤对科龙2003年的年报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04年德勤对科龙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尽管在2004年年报披露之后德勤也宣布辞去科龙的审计业务,但它此前为科龙2003年年报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为2002年、2004年年报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并没有撤回,也没有要求公司进行报表重述。既然科龙被证实有重大错报事实,德勤显然难以免责。据媒体透露,证监会基本完成了对德勤的调查,德勤对科龙审计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审计程序不充分、不适当,未发现科龙现金流量表重大差错等。  第一,在执行审计程序等方面,德勤的确出现了严重纰漏,对科龙电器的审计并没有尽职。例如,证监会委托毕马威所作的调查显示:2001年10月1日至2005年7月31日期间,科龙电器及其29家主要附属公司与格林柯尔系公司或疑似格林柯尔系公司之间进行的不正常重大现金流出总额约为40.71亿元,不正常的重大现金流入总额约为34.79亿元,共计75.5亿元。而这些在德勤3年的审计报告中均未反映。《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规定,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必须按照执业准则、规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出具报告。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条件之一,即须认为会计报表公允地反映了企业的现金流量。根据《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一一审计报告》第18条规定,意味着德勤认为科龙2002、2003、2004年度的现金流量表是公允的。  第二、德勤对科龙电器各期存货及主营业务成本进行审计时,直接按照科龙电器期末存货盘点数量和各期平均单位成本确定存货期末余额,并推算出科龙电器各期主营业务成本。在未对产成品进行有效测试和充分抽样盘点的情况下,德勤通过上述审计程序对存货和主营业务成本进行审计并予以确认,其审计方法和审计程序均不合理。  第三、德勤在存货抽样盘点过程中缺乏必要的职业谨慎,确定的抽样盘点范围不适当,审计程序不充分。德勤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实施抽样盘点程序时,未能确定充分有效的抽样盘点范围,导致其未能发现科龙电器通过压库方式确认虚假销售收入的问题。存货监盘也是一项重要的审计程序,如果进行账实相符核查,科龙虚增的主营业务利润其实并不难发现。  第四、科龙销售收入确认问题,体现出德勤未能恰当地解释和应用会计准则,同时这也说明德勤未能收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收入的确认应该以货物的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为标准,一般来说仅以“出库开票”确认收入明显不符合会计准则。如果一项销售行为不符合收入确认原则,就不应确认为收入。未曾实现的销售确认为当期收入必然导致利润虚增。对较敏感的“销售退回”这一块,德勤也没有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致使科龙通过关联交易利用销售退回大做文章,转移资产,虚增利润,这也是德勤所不能回避的错误。  第五、德勤审计科龙电器分公司时,没有对各年未进行现场审计的分公司执行其他必要审计程序,无法有效确认其主营业务收入实现的真实性及应收账款等资产的真实性。科龙有很多分公司、子公司,组织结构相当复杂。按照审计准则,会计师事务所应根据审计风险,即审计重要性水平来确认每年对哪些分公司进行现场审计。  (三)思考与启示  对于科龙财务造假,中国证监会已做出处罚决定,但其引发的相关问题令人深思,主要有:  1.科龙财务造假根源何在  科龙财务造假的根源仍然是公司治理结构问题。2001年,科龙实施产权制度改革,通过股权转让引入“格林柯尔”实现了民营化重组,其初衷是希望民营资本的介入能够打开产权之结,改善公司治理。现在看来,在顾雏军的把持下,科龙的内部人控制现象不但没有改善,反倒被强化了。几年来公司的会计数字游戏、关联交易以及公司资金被”掏空”等一系列恶性事件,再次凸显其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从表面上看,科龙已形成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之间的权力制衡机制。但实质上公司治理仍存在严重缺陷。顾雏军利用其对公司的超强控制力,以其他股东的利益为代价为格林柯尔谋利,导致科龙陷入新的危机。公司的独立董事制度也是名存实亡。当科龙为种种“疑云”笼罩,投资者蒙受巨额损失之时,科龙的独立董事始终未能发表有助于广大中小股东揭晓“疑云”的独立意见,难怪科龙的中小股东发起震撼中国股市的要求罢免其独立董事的“独立运动”。当然,公司治理不仅包括内部治理,还包括外部治理,否则治理的重任难以完成。那么,外部治理的关键又是什么?是法制的完善和监管的有效性。有法不依,任何公司治理、监管制度和企业的社会责任都可能失去存在的基础和保障。虽然市场主体为了使自身利益最大化会与制度博弈,而法律法规就是为了约束和防范这种试图突破制度的行为而设置的。若缺乏有效监管,这种企图突破法律制度的活动将会变本加厉。要约束公司行为,保障其内外部治理的实现,必须落实监管的有效性,最终使公司问题通过监管而得到及时发现、制止和惩戒。  2.强化市场监管是维护市场秩序的保证  证监会是对证券市场行为进行全程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机构。顾雏军涉嫌多项证券违法违规问题,证监会决定对其进行查处是完全必要的。事实上,2002年以来科龙的经营业绩出现剧烈波动,已经引起公众的普遍关注和质疑,现已查实公司所披露的财务报告与事实存在严重不符,但它居然能够利用财务数字游戏在中国证券市场上”混”了近5年。可以说,科龙是”自我曝光”在前,公众质疑在先,证监会立案调查滞后。作为市场监管者的证监会没有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的苗头,进行有效监管,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投资者,反映出当前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效率有待提高。  此外,从证监会立案调查科龙事件,到顾雏军等人被拘捕,投资者未能及时从相关方面获取案情进展情况,即使案情细节不便披露,对于科龙问题的严重性或复杂程度也应有个交代。相比之下,创维事件发生后,香港廉政公署立即发布包括涉案人员、案件主要内容在内的详尽信息的做法,不能不让人感到目前投资者应有的知情权依然欠缺。  3.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问题  如果说良好的公司治理是提高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的第一道防线,那么独立审计是防范会计信息失真和舞弊行为的另一道重要关卡。拥有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金字招牌的德勤没有把好这道关,反而深陷“科龙门”,由此可以发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大陆执业也存在一些问题。  问题一:审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操守  自从我国会计审计服务市场对外开放以来,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以其独有的品牌优势、人才优势和先进的管理制度占据了国内审计服务的高端市场,业务收入和利润率遥遥领先于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国际资本市场的磨砺和实力赋予了其极高的品牌价值,为其带来巨大的商誉和业务机会。所以,德勤作为科龙的审计机构.其专业胜任能力毋庸置疑。而科龙聘请国际“四大”之一的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来做审计,也相信其审计报告的公信力能够吸引更多的投资者。然而,事实证明,如果审计师缺乏应有的职业谨慎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就可能成为问题公司粉饰其经营业绩的“挡箭牌”,并给事务所带来一连串麻烦。鉴于德勤在科龙审计中的表现,难怪有人怀疑德勤在中国大陆是否存在“双重执业标准”。否则,审计师完全可以发现科龙的问题和顾雏军的犯罪事实。所以,审计师在出现错误时,简单地将其归结为“某些固有局限”所致,或是被审计公司管理层的造假责任等,会使社会公众对审计行业产生不信任感,对整个行业的发展也极为不利。反观目前审计行业的现状,审计师职业道德缺失已导致大量的审计失败,审计师知情而不据实发表意见和预警信息,不仅是失职,还有渎职嫌疑,不但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也损害了事务所和国家的长远利益。  当然,审计师身陷问题公司,制度环境也是制约因素之一。人们习惯称审计师为“经济警察”,实际上夸大了外部独立审计的作用。审计师没有司法或行政权力,因此可能无法获得能与行政或司法机构比肩的信息。此外,会计师事务所和客户之间的关系十分微妙,现在许多审计师身陷问题公司,主要因为上市公司能够左右会计师事务所的饭碗。而且,道德审判意识不强且违规成本又低,因而在利益的诱惑和驱使下,对于造假企业,审计师仍有可能铤而走险。  问题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超国民待遇”  近年来,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在我国内地的业务发展迅速,与此同时,国际会计师事务所陷入财务丑闻的事件也开始出现。一向以质量精湛、执业独立而占据国内大部分审计市场的四大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开始成为被告。“科龙一德勤”事件中受指责的问题是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目前在我国享受”超国民待遇”,主要问题是对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能否建立和执行统一的监管标准。诚信制度面前应当“人人平等”,有关监管部门应当给予国内外会计师事务所平等竞争的平台,使公平公正原则得到充分体现。  4.审计风险防范  德勤对科龙审计失败,再次说明了事务所审计风险防范的重要性。目前审计师面临的审计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一方面企业组织形式纷繁复杂和经营活动多元化,要求审计师们提高自身的风险防范能力,事务所要强化审计质量控制;另一方面.会计师事务所在证券民事赔偿方面的法律责任进一步明确。无论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失败是否受到行政处罚,只要虚假陈述行为存在,就可以作为被告,适用于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其向法庭自我证明清白,或承责或免责,这样一来审计师的责任更为重大。  面对目前独立审计行业的系统性高风险,无论国际所还是国内所均难幸免。财务丑闻中不能排除有审计人员参与或协助造假,或有审计质量问题,但也不能否认审计人员也会成为造假公司的受害者。导致上市公司审计失败的原因很复杂,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就曾总结过其中最重要的十大因素。但审计失败最主要的原因:一是审计结果是错误或者不恰当的;二是审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没有遵循独立审计的原则,或者审计过程中存在着明显的过错甚至欺诈行为。因此.增强风险意识,通过完善制度.提高质量来推动独立审计的良性发展,是化解审计风险之根本。
2023-06-23 11:59:263

论述贷款主体规则

一、金融法的概念 金融法是调整金融关系的法律总称。金融关系包括金融监管关系与金融交易关系。所谓“金融监管关系”,主要是指政府金融主管机关对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产品及金融交易的监督管理的关系。所谓“金融交易关系”,主要是指在货币市场、证券市场、保险市场和外汇市场等各种金融市场,金融机构之间,金融机构与大众之间,大众之间进行的各种金融交易的关系。 在金融法总称下面,可以将有关金融监管与金融交易关系的法律分为银行法、证券法、期货法、票据法、保险法、外汇管理法等具体类别。金融信托属於金融法的范畴,而普通的、一般性的信托,属於民法范畴。 在我国没有以“金融法”来命名的单独的某个法律。涉及金融类的具体法律,通常用它涉及的金融行业的名称来命名。例如,中国人民银行法和商业银行法等。目前,我国已经颁布的金融法律与法规相当多,截止到2000年底,由全国人大颁布的金融法律有1部,即中国人民银行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金融法律8部,包括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票据法、担保法等。由国务院颁布的金融法规142部。由国务院各机构颁布的金融类规章3523部。由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金融类司法解释39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8部。上述总计3721部。 上述的金融法律、法规等都是具体的规范,但是,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它们都直接调整金融关系。而其他法律,如民法等,可能也调整金融关系,但不是直接调整,而是间接调整。所以,在研究金融法律问题时,如果将它们综合在一起,进行系统性研究,才符合金融本身系统化的特点。金融关系的特点,决定了金融法以下三个主要特点。 二、金融法的特点 (一)金融法的系统性 传统的商业关系是“一对一”的关系,例如,消费者到一家商店买东西,他们之间是买卖关系。如果这家商店关门了,消费者就会到另一家商店去买东西。而且,当一家商店关门时,另一家商店的生意还可能更兴旺。但是,银行与存款人的关系就不同了。如果一家银行倒闭了,可能会引起整个银行业的不安。这就是金融界所称“连锁反应”。因为存款人对所有银行的支付能力开始怀疑。於是,民众对其他银行开始挤提,结果许多银行都可能倒闭。 金融法调整的关系不是“一对一”的关系,而是“一对多”和“多对一”的关系。由於金融业有“连锁反应”的特点,所以,金融法对金融业有“牵一发动全身”的系统作用。例如,我国在制定与执行商业银行法时,不仅考虑商业银行法的问题,还要考虑与证券法的关系问题。过去,不允许银行资金进入证券市场,证券市场会因资金来源不充足而萎缩。现在,允许银行接受股票抵押贷款,股市资金来源比过去更充足,股市就会膨胀。再如,银行存款利息提高时,证券市场交易量,通常会相应减少;反之,便会增加。在金融领域看来,银行与证券市场就好像两个互相连通的“水库”,资金就像水库中的“水”。当一个金融市场的压力升高时,“水”就会从一个“水库”流向另一个“水库”。除了银行与证券市场之外,其他各金融市场也像互相连在一起的“水库”,资金之“水”可从银行信贷市场流向证券市场;也可以从证券市场流向保险市场;可以从证券投资基金市场流向证券市场,也可以流向外汇市场或银行储蓄市场等。 明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国内金融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将在更大程度上接轨。所以,国际金融之“水”与国内金融之“水”,将在一定程度上互相流通。到那时,金融法的系统性不但在国内法中表现出来,而且,也会在国际金融法中表现出来,就像现在的美元加息,港股就会有不同程度的下跌一样。 (二)金融法的宏观调控性 金融法是调整金融交易与金融监管关系的法律,所以,比较其他商法和民法,具有更明显的宏观调控性。金融法对金融关系的四大要素进行规范,这四大要素是:市场准入、经营范围、利率及汇率和资格审查。由於上述因素对国民经济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所以,金融法对宏观经济的调控作用,比其他法律更加明显。 金融法的宏观调控性还表现在国际层面上。金融法本来具有国别性或地域性,不同国家的金融法存在许多不同。但是,由於金融全球化的发展趋势,由於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和世界贸易组织(WTO)等国际组织积极推行全球金融服务贸易与金融市场开放政策,以及金融自由化,世界上许多国家,特别是亚洲一些国家的金融法,也越来越多的受到金融全球化的影响,使得许多国家的金融法表现出更多的国际性。 金融法的宏观调控性还涉及国际金融市场的问题,例如,国际金融系统安全、国际反洗钱行动的合作、国际金融服务贸易市场开放、国际金融结算、国际金融市场交易、国际融资活动、国际汇率协议与同盟、外资银行分行所在东道国与其总行所在国政府间信息交换与合作、国际金融电子化与数字化联网,都将金融法从国内的法律发展为国际合作性的法律。 (三)关注资金流通的效率性 人们常说“时间就是金钱”,“寸金难买寸光阴”。这两句话都将时间与金钱联系在一起,也反映出金融业中资金融通及效率的重要性。所以,调整金融关系的法律,也要求特别关注资金融通效率,也就是特别关注金融关系中的时间因素。假如,如果我国某公司欠日本某公司,用美元计帐的债务,由於不同时间美元对日元的汇率不同,要付的钱就会相差很大。金融交易关系对时间特别敏感,所以,采用金融法调整金融关系时,也要特别关注资金流通的效率性。 三、金融法的主要内容 (一)金融监管法的主要内容 1、关於金融市场准入问题 政府金融主管部门规定设立金融机构的标准,也称为金融市场的准入资格。由於金融市场风险较大,而且属於系统性风险,各国政府对金融市场准入资格,都进行严格审查,都规定了较高的准入资格。 我国的金融市场准入资格,与国际平均水平相比又是比较高的。例如,设立商业银行的条件有5项:有符合商业银行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有符合商业银行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行长)、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其中,注册资本要求的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城市合作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相比之下,外国商业银行注册资本最低要求是我国规定的40%或者更低。 在我国,设立证券公司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审查批准,设立综合类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亿元人民币,设立经纪类证券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 在我国,设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批准,它的自有资金应该不少於2亿元人民币。在我国,设立保险公司需要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额为人民币2亿元。 如果将上述条件与其他非金融公司相比,其他公司设立条件要低得多。例如,在我国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只需要2人以上50人以下的股东参加,最低注册资本,根据公司经营行业不同,分别为(咨询、服务业)10万元、(商业零售业)30万元和(生产经营业)50万元不等。还没有超过100万的要求,但是,金融机构最低限额也要5000万或者1亿元人民币,可见两类公司准入条件差别之大。 我国的市场准入对外资金融机构还有特殊规定:在我国设立外资银行、合资银行需要经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其最低注册资本额为3亿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外资财务公司、合资财务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外国银行在我国设立分行时,也要经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该外国总行在提出申请前1年年末的总资产不得少於200亿美元,同时,它要无偿拨给不少於1亿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作为设在中国境内分行的营运资金。 除了上述注册资本要求之外,准入审查还包括,审查申请设立金融机构者的产权结构、经营计划、经营制度、内部组织结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设立金融机构者的财务状况与经营前景预测、审查申请人关联公司情况以及业务并表情况。在批准设立金融机构后,还要审查金融机构的经营范围、股权转让情况、重大投资与收购情况等。 不但我国金融主管机构严格审查准入资格,而且,欧洲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建立的国际银行监管机构“巴塞尔协会”也在其《核心原则》(1997年9月)中,提出了相似的审查要求。 2、金融机构经营范围问题 金融机构允许在什麼范围内开展业务也是法律要规定的一个重要问题。如果规定的经营范围越大,金融机构获利的机会就越大,同时,风险也越大。反之,金融经营的范围越窄,金融机构获利的机会也越小,风险也相应减少。 国际金融领域,一直有“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两种模式。欧洲大陆国家的金融机构,多采取混业经营模式。美国从1933年格拉斯u2027迪格尔法案颁布后,采取分业经营模式。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和证券法的规定,我国采取分业经营的模式。 1986年,英国开始金融体制改革,将金融监管机构合并为一个机构,金融机构业务可以混业经营。 1996年日本效仿英国,提出了日本版本的金融体制改革,其中也包括混业经营的改革。日本金融改革法案,在2000年1月1日开始陆续施行。 1999年11月,美国克林顿总统签署《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将实行了66年之久的格拉斯u2027迪格尔法废除。新法案放弃了分业经营限制,允许金融业的混业经营。 我国目前还是采取金融业分业经营的国家。例如,我国商业银行经营范围还限於传统业务,而不允许经营证券投资与信托业务。我国对经营范围的限制是非常严格的:“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不得投资於非自用的不动产。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 同样,证券公司的经营范围也是按照分业经营来制定的。我国证券公司分为综合类证券公司和经纪类证券公司。前者的业务范围比较宽,可经营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业务、证券承销业务等。经纪类证券公司只允许专门从事证券经纪业务,不能做自营业务。为了防止其他资金流入证券市场,法律还禁止“银行资金违规流入股市”,同时,法律还规定了“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控股的企业,不得炒作上市交易的股票”。 目前,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在具体实践中,进行了一些证券市场资金渠道多元化探索,采取了放宽的政策。现在,政府允许保险资金通过证券投资基金的形式,间接进入股市,也允许银行资金通过股票抵押方式,对证券公司提供融资。还允许包括国有企业和国家控股企业的资金,通过投资基金的方式,间接进行证券投资。 “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反映出金融业发展的不同阶段,也反映出各国政府对金融风险的不同处理哲学:分业经营的哲学是避免风险,而混业经营的哲学是管理风险。如何对待风险,除了政府之外,还要依靠金融机构的自律机制,金融机构监管人员的监管经验,金融市场投资者的理性与成熟程度。分业经营对金融机构的自律机制、监管人员经验、投资者理性程度的要求低一些。而后者的要求条件似乎更高。 我国金融业将来是否能够搞“混业经营”,要看条件是否具备?条件成熟时,再提出改革并不晚。 3、金融机构自律问题 金融资产大部分是以负债形式取得的,在债权意义上金融资产是属於“别人的钱”;这个行业的风险非常大,而且属於系统性的风险,一家金融机构出现问题后,容易引起连锁反应,导致整个金融系统出现危机。所以,金融机构的自律机制是非常必要的。 自律机制表现为三个层次:第一是金融机构内部的自律机制;第二是金融同业之间的自律机制;第三是金融市场中的客户对金融机构的监督机制。 我国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制定本行的业务规则,建立、健全本行的业务管理、现金管理和安全防范制度”。同时,“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健全本行对存款、贷款、结算、呆帐等各项情况的稽核、检查制度。商业银行对分支机构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稽核和检查监督”。 我国证券业组成同业协会,它的职责包括:协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教育和组织会员执行证券法律、行政法规;制定会员应遵守的规则;监督、检查会员行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协会章程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等。 我国商业银行的同业协会是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证券公司的同业协会、保险业的同业协会也已依法成立。 各种金融机构的同业协会在法律的基础上,制定更为严格的行为守则,并对本行业的营业者的日常经营行为进行监管,以便维护在行业市场上的公平竞争和市场秩序。 4、存款人和大众投资者保护问题 在金融法律调整的金融交易关系中,法律更多地关注保护存款人或投资人的利益。这是金融法与普通合同法的不同。金融机构更多的是利用“别人的钱”在经营。如果经营失败,而存款人或基金的投资人又没有参与经营,让存款人和基金的投资人再承担责任,显然是过重了。所以,金融法更多地保护存款人和基金投资人。具体表现在: (1)商业银行法设专章对存款人进行保护。保护的内容主要是:其一,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其二,拒绝法律授权以外对个人储蓄存款查询、冻结、扣划;其三,拒绝法律和法规授权以外,对单位存款查询、冻结、扣划;其四,保证存款本金与利息的支付,不得拖延、拒绝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其五,为了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商业银行还要向中国人民银行交存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其六,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上下限,确定存款利率,并且公告。 (2)证券法也对投资人的利益进行保护。主要内容分为两类,其一,是对证券发行要求信息充分披露与政府主管部门核准及发行后的持续披露。其二,是规定禁止交易行为,保护证券市场上的公平交易。例如,禁止内幕交易行为,禁止通过单独或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禁止与他人串通,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互相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互相买卖并不持有的证券,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以自己为交易对像,进行不转移所有权的自买自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禁止国家工作人员、新闻媒体从业人员等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严重影响证券交易;禁止证券交易及中介结构从业人员,在证券交易中做出虚假陈述或信息误导;禁止证券公司及从业人员从事法律认定的各种欺诈客户利益的行为等。(二)金融交易法的主要内容 金融市场发展,主要体现在金融交易发展上。金融交易关系从形式上看,属於合同关系的一种。由於这种合同涉及的内容是金融交易,所以,金融法调整金融交易关系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 1、对金融市场的宏观调控 金融交易合同,无论是贷款合同,还是证券交易合同,从合同法的角度来看,都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从金融法的角度来看,金融交易合同不仅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而且,还是受到政府宏观调控的合同。 我们可以举目前正在流行的“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为例子(以下简称“个贷”),来说明政府宏观调控的情况。从1998年开始,我国商业银行开始举办“个人住房担保贷款”。到2000年底,全国商业银行发放的城镇居民住房贷款达3991亿元人民币,占今年新增贷款的40%。 上述表面看,“个贷”是借款人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合同关系。但是,这种借贷关系从产生、发展到最终结束,都将受到政府的宏观调控。这种调控在金融法及有关法规中都有规定。 对“个贷”宏观调控开始於1997年,首先是政府转变观念,城市居民住房从非商品化转变为商品化。然后,政府金融主管机关批准商业银行在个别城市,进行“个贷”业务试点。接著,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这项贷款业务,整个房地产市场与金融贷款市场开始被调理好转。全国城市空置5000多万平米房产,以及被房产占压银行大约几千亿元贷款资金,重新流动起来。又间接带动了大约40多个相关行业发展,解决了一批城市下岗职工再就业,还为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新的就业机会。从“个贷”例子中,可以看到政府宏观调控对金融业和与金融有关的其他行业的影响之大。 2、维护金融市场秩序 由於我国处於资金供不应求的情况,所以,在金融法制允许的范围之外,不时会出现金融市场禁止的情况,例如,在银行领域,出现的资金“体外循环”,“乱集资”,“高息揽存”,“资金地方保护主义”和“抵押执行难”,“暴力抢劫银行现金”,“伤害银行工作人员和保安人员”,“非法制造、贩运假钞假币”,“非法设立假银行”,“伪造银行汇票和印鋻”,“制造假存单”,“伪造信用卡”,等等情况。在外汇管理领域,出现的“外汇黑市”;在证券市场出现的“非法设立证券交易场所进行私下交易”和“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等情况;在保险市场出现的“保险诈骗”等情况。所以,必须加强金融法制建设,降低与预防上述金融领域的违法犯罪现像。为此:一,在金融立法时,就要考虑针对该领域犯罪的解决方案;二,在金融市场各种交易中,事先进行规范性程序设计,采用规范程序与制度建设,辅助技术措施,预防违法与犯罪;三,对金融从业人员,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进行金融法制教育,增强金融法制观念与金融职业操守的自律。 3、建立金融信用机制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以信用为基础,信用依靠交易记录来积累与评价。个人在金融支付与结算中的记录,早在100多年前的美国与欧洲的金融市场上,就被业内管理系统作为信用记录与评价的参考因素。在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建立完善的金融信用制度十分重要。这种信用关系需要金融法来建立,并加以维护。 4、规范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 在世界贸易组织(WTO)一揽子框架协议中,有服务贸易的一揽子协议(GATS)。服务贸易协议框架中,包括了金融服务贸易协议(FSA)。该协议已於1997年12月13日签署,1999年1月1日生效。现有102个WTO成员国,作出了开放本国金融市场的承诺。 我国在加入WTO后,也面临是否承诺接受金融服务贸易协议以及开放本国金融服务市场的时间问题。我国金融法律界要加紧研究有关法律文件,比较我国金融业发展情况,预先作好立法准备工作。 我们还面临金融革命的另一挑战,这就是金融电子化与信息化。金融电子化与信息化将对我国传统金融业形成另一冲击。在国际上,金融业电子化与信息化,正在改变著金融机构外在的形式和内在的内容。银行营业门市数量正在减少,取而代之的是自动提款机(ATM),甚至是安装在笔记本电脑中的网络银行服务系统(ONLINE-BANKING)。 证券交易的网上运行,将股票交易大厅变成了新股上市的仪式场所,实际交易完全可采用“无场所化”运作。“将大户室搬到家里”和使用电话委托买卖证券,基本实现股票交易“无纸化”和“无场所化”。这种电子化与信息科技在金融市场中运用,将金融交易正在转化成为金融信息数据处理。未来的金融机构将演变成为金融数据信息处理与服务公司。 诸如这些变化,必将产生新的法律问题,对我国现有的金融法提出难题。由於我国金融法立法中积累的经验,主要是在“有纸化”和“有场化”金融交易与监管基础上形成的。对於金融电子化与信息化还有待於实践,它将给金融立法带来什麼问题,现在还看不清,但是,金融法律界的研究人员应该从现在起,迅速开展研究,准备新的立法设计方案。
2023-06-23 11:59:331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简介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全国性人寿保险公司。公司于2009年6月3日正式开业,总部选址大连。公司注册资本16.6亿元人民币,由融达投资、大连港集团、新光集团、一方地产等14家股东构成。强大的股东背景、良好的法人治理结构以及优秀的管理团队为百年人寿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百年人寿秉承“创新百年,关爱永恒”的企业文化理念吸引了众多业内精英的加盟。百年人寿积极汲取业内先进经营管理经验,在公司运营管理、财务与投资管理、产品设计、信息技术以及客户服务等方面积极进行多元化创新,不断推出具有百年人寿特色的、差异化的产品和服务以及灵活的作业流程,以实现客户价值的最大化。“一保通”是百年人寿在中国保险业创造的全新保险概念,借助共享集中化、标准化、电子化的服务平台,通过客户专属号码实现全方位家庭保障的服务功能。致力于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结合销售渠道的特征,在产品开发过程中遵循市场性原则、创新和差异化原则、稳健性原则、盈利性原则以及合规性原则进行产品的开发,以适合市场、满足客户个性化保险产品需求。截至2012年4月,百年人寿已成功开设大连、湖北、河北、辽宁、北京、河南、黑龙江、安徽、山东、江苏、四川、福建、陕西、内蒙古、吉林等十五家分公司。
2023-06-23 12:00:021

经济法学中的名词解释

三、名词解释1、中国经济法P11确立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其他经济实体的经济法律地位,以及调整它们在经济管理过程中和经营协调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统一体。2、经济关系P7是指在一定的生产方式的基础上所产生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各种关系的总称。3、经济法律关系P25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其他经济实体在参加经济管理过程中和经营协调活动中发生的,由经济法、法规所确认和调整的,并且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存在和运行的经济权利、经济义务相互统一的关系。4、经济职权P32也称经济权力,也就是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以及它们的领导人员、法定代表人等在组织管理经济活动中所依法享有的与本身职务相连的一种特殊的经济权利。5、工业企业法P47有关确立工业企业的法律地位,以及调整由工业企业参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经营协调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6、企业变更P49企业组织结构上的调整(改组)和其他登记事项的变动。7、集体所有制企业P74是指生产资料为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实行共同劳动,在分配方式上以按劳分配为主的商品经济组织。8、乡镇企业P83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投资为主,在乡镇(包括所辖村)举办的承担支援农业义务的各类企业。9、私营企业法P96确认私营企业的法律地位,调整国家机关对私营企业的宏观调控关系以及私营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市场运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0、合伙企业P104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个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11、个人独资企业P113-114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受到法律保护,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12、外商投资企业法P124是指调整外商投资企业在设立、经营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P126是指中国合营者与外国合营者依照中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并且按照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以及亏损的企业。1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P127是指调整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经济管理关系和经济合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5、中外合作经营企业P140是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同中国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依照合作企业法,用书面合同规定权利和义务,在中国境内共同举办的经济组织。16、外资企业P145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17、股份有限公司P157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18、有限责任公司P157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19、国有独资公司P169-170等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并且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20、上市公司P175指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的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21、公司债券P177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22、可转换债券P179是上市公司发行的,可依照一定的条件转换为股票的债券。 23、债权人会议P195债权人依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或者公告而组成的一个行使债权、破产参与权和决议权的机构。24、和解P196债务人和债权人会议就企业延迟清偿债务的期限、企业进行整顿的方案、内容、计划等问题达成的和解协议。25、计划法P206计划法是关于规定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其他经济实体在计划管理体系中的地位,以及调整它们在计划编制、审批、执行、检查和监督过程中所发生的计划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6、指令性指标P208国家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或者项目中需要由国家调拨、分配的部分和关系到经济全局的重大经济活动,以法律形式下达的,必须执行的计划指标。27、指导性指标P208国家为了指导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活动能够,对除指令性指标以外的其他重要产品,项目和经济活动所下达的,主要靠经济手段保证其实施的计划指标。28、固定资产投资法P209确认和调整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之间在实施固定资产投资的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29、固定资产投资关系P209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在实施固定资产投资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30、固定资产投资财政拨款P212建设项目的资金由财政部门以预算支出的方式拨付给建设单位无偿使用。31、财政P218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参与部分社会产品的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所形成的一种特殊的分配关系。32、财政法P218调整财政分配和财政管理活动中所形成的财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33、财政管理体制P220划分中央同地方各级政权之间以及国家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之间的财政管理职权、财政收支范围等内容的法律制度。34、预算P221经过法定程序批准的国家各级人民政府和实行预算管理的各部门、各单位一定期间的财政或者财务收支计划。35、预算管理职权P222确定和支配国家预算的权利以及对于国家预算的编制、审查、批准、执行、调整、监督权利的总称。36、国债法P229国家在借款和发行、使用、兑付、流通政府债券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37、财政转移支付法P231调整在财政转移支付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38、政府采购P237政府为了维持政府正常运转所需物品的采买与购置。39、政府采购当事人P239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任何参与政府采购的人,它除了采购方和供应商之外,还包括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40、国有资产P244国家依法取得和认定的资产以及国家以各种形式对企业投资和投资收益形成的资产,以及国家向行政事业单位拨款等形成的资产。41、资产评估法P246确定资产评估的组织管理、机构、人员、范围、程序、方法以及调整资产评估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系统。42、产权交易P250交易双方当事人依照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通过购买、出售、兼并、拍卖等方式,将一方当事人所享有的企业产权转让给另一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43、税收征收管理P290税务机关对纳税人依法纳税和进行税务监督管理的总称。44、税收P259是以实现国家职能为目的,基于政治权力和法律规定,由政府专门机构向居民和非居民就其财产和特定行为所实施的强制、非罚与不直接偿还的国家征收行为,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45、法定增值额P263是指一国政府根据各自的国情,政策的需要,就其增值税法中明确规定的增值额。46、出口退(免)税制度P269货物报关出口销售后,将其国内所缴纳的税收退还给货物出口企业或者对出口企业给予免税的一种制度。47、中国金融法P307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生活中因为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48、商业银行P314依照商业银行法和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49、中间业务P317商业银行不需要运用自有资金,只代替客户承办交付、收取和其他委托事项而收取手续费的业务。50、银行业监督管理P320也就是银行业监管,是指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设立、业务经营以及其他活动所进行的监督管理。51、债券P330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52、股票交易P331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核准上市的公司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活动。53、债券交易P33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公司所发行的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活动。54、内幕交易P334知悉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的活动。55、虚假陈述和信息误导行为P335国家工作人员、新闻传播媒介从业人员和有关人员编造并且传播虚假信息,严重影响证券交易的行为。56、价格法P347与价格制定、运行和调控、监督检查有关的各种关系。57、政府指导价P350政府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制定经营者制定的价格。58、价格体系P348价格的种类和各种价格形式之间的相互关系的总称。59、会计关系P360国家在管理会计过程中和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60、会计监督P366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照法律的规定,通过会计手续对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的一种监督。61、审计P370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依照法律的规定,对政府及其各个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依照审计法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全面审查,并将审计结果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62、审计关系P370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依法对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对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其他国家资产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63、自然资源法P381调整人们在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保护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64、土地所有权P383土地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占有、使用和处分土地,并从土地上获得利益的权利。65、土地使用权P383土地使用权人依照法律的规定,对占有的土地进行合理利用的权利。66、森林法P387调整人们在森林的管理、养护、营造、合理利用和林业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67、草原法P391调整人们在草原资源的管理、保护、建设和合理开发利用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68、环境保护法P409规定和调整人们在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止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以及有关确立环境监督管理体制的所有法律规范的总称。69、“三同时”制度P411它要求一切建设项目的防止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70、对外贸易P422一国的对外贸易经营者等主体为一方,同世界上其他国家和地区进行货物、技术和服务交换的一种经济活动。71、对外贸易法P424调整对外贸易活动中所形成的对外贸易管理关系和对外贸易合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72、对外贸易法律关系主体P427依法参加对外贸易管理和合作活动,享有对外贸易权利,承担对外贸易义务的当事人。73、对外贸易经营者P429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依照对外贸易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74、对外贸易调查P435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为了维护对外贸易秩序,对有关事项予以查证的过程。75、竞争法P449国家在协调经济运行中调整市场竞争关系和市场竞争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
2023-06-23 12:00:052

谈谈当前形式下证券市场对我国经济有那些促进做用

挥证券市场对经济的促进作用中共云南省委党校 杨宇白中共昆明市五华区委 杨林森中国股市从10年前的100点起步,到2000年7月19日,实现了2000年2000点的历史性跨越,股市价格的涨幅名列全球之首。2000年上半年,我国GDP增长8 2%,再次名列世界经济增长前列。全国税收收入累计完成5972 5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增收997 18亿元,是1993年税制改革以来增收最多、增幅最大、进度最快的一年。其中海关代征进口税收和证券交易印花税收入增长突出,增收额320亿元,约占总增收额的32.1%。而证券交易印花税完成267.7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7 7%,增收159 65亿元。这足以说明我国经济强劲的增长势头促进了股市的繁荣。而证券市场的繁荣对中国经济的发展也凸现出其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变化1 从“老八股”的成长看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我国证券市场在上海悄然萌芽。1990年12月19日,“上交所”开始交易,12月29日并正式开业,挂牌交易的仅有8支股票,人称“老八股”,而深市只有6家上市公司挂牌。沪市8家公司的股本规模小得可怜,也不具有行业和产业的代表性,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关联度十分微弱,有的干脆就是“街道企业”,或是名不见经传的“试点”公司。同任何新生事物一样,我国证券市场是在一片“姓资姓社”的争论中磕磕碰碰地成长的。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解除了人们的思想束缚,我国证券市场才进入了加快发展的初创阶段。1992年5月21日上海股市股价波动限制的取消,是这个阶段开始的标志。如果说1992年5月以前我国证券市场属于试验阶段的“小打小闹”的话,那么其后的飞速发展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引起国人的重视。证券市场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大大提高。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期。股市的健康发展不仅对国有企业筹资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优化资源配置起到重要作用,而且促进了产业结构的提升。截止到1999年底,当年沪市的8家公司总股本已达592950 16万股,是上市之初的16 69倍。在规模扩张的同时,8家公司借助证券市场的筹资和资源配置功能,实现了产业的升级,获得了持续发展能力。中国证券市场10年的发展变化,在“老八股”成长变化上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2 从上市公司规范发展的历程看1992年以前,以试点方式运作的中国证券市场,对上市公司的运作要求也只能是一种试点探索。虽然有从境外成熟市场引进吸收的一部分规范制度,但沪深两市14家大部分是由集体、联营、行政性企业改制过来的上市公司,其行为规范很大程度上仍依赖于自身的认知和自律。1992年起,随着上市公司的批量上市,上市公司与证券市场间的纽带关系趋向紧密,加之运作要求更高的B股公司的诞生,上市公司已初步意识到“股东老板”的权益所在。5月间,《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的颁布,为招股改制后股份制企业的运作作了较详细的规定。1993年5月,《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出台;6月,第一套“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准则”发布。与此相应,以各地“证管办”建立为标志的监管体系初具雏形。从1996年开始,我国上市公司的规范化建设迈进了一个新的时期。期间,在“法制、监管、自律、规范”八字方针的指引下,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制度、股东大会制度、公司检查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改制辅导制度、市场禁入制度及中介组织行为规范等相继建成并得到完备。证券交易所初步完善了对上市公司的一线监管体系,管理层同时也加大了对公司不规范行为的处罚力度。通过“规范年”和“风险防范年”的教育,推崇基本面业绩成为市场投资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长达6年的不断修订,1999年7月,《证券法》终于正式颁布实施,这是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体系迈上新台阶的标志,是证券市场10年发展的里程碑。我国股市由此进入了有法可依的良性发展轨道。2000年7月,中国证监会出台了旨在规范上市公司资产重组行为,支持其通过重组提高资产质量的新政策,使重大资产重组有章可循;8月,又发布《法人配售发行方式指引》,给法人配售新股定规立矩。我国的上市公司目前正在规范化的道路上谋求更大的发展与创新。3 从证券市场及上市公司的内部机制变化上看中国的上市公司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在自身规范发展道路上执着地向前走。2000年7月6日,我国沪深两市上市公司总数已经超越千家。我国证券市场站在了新的高度,具备了向更远目标迈进的基础。这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它将载入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史册。从1990年沪深交易所成立时的14家,发展到今天的1000多家,跃居世界前十名,上市股票1086支,开户投资者超过5000万户。网上交易量已占交易总量的1%。目前,在全国84家证券公司中,已有10家证券公司的资金超过15亿元。沪深股票市值增加为4万多亿元,日成交量最高达900多亿元。2000年上半年,沪深两市A股成交总金额就突破了34700亿元,这比1999年全年的成交额还多一成。除台湾省外,其他省、市、自治区都能见到挺进沪深的上市公司的身影。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几乎遍布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自1993年以来,我国先后4次下达发行额度,1993年50亿元,1995年55亿元,1996年150亿元,1997年300亿元。直到2000年取消额度限制,仅上半年就发行新股66只,筹资823亿元。10年间,千家上市公司累计筹资近4000亿元,极大缓解了企业资本金不足的矛盾,优化了资产负债结构,开发了新的产品,增强了发展后劲,提升了企业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新旧体制交汇碰撞,传统国企“凤凰涅”。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经理层,股份公司的这种管理架构很好地解决了过去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的政企不分、所有权与经营权不分的弊病。上市公司责权明晰,管理科学;来自广大投资者、各类中介机构、社会舆论、交易所和证监会等层面组成的监督机制,也促使上市公司信息透明,运作规范,决策风险降低。尤其是净资产收益率必须连续3年达到10%(现改为年均6%)以上,才可获准配股筹资的激励机制,促使上市公司奋力向前,投资者择良木而栖,社会资本源源不断地向优势企业和朝阳产业集中,催生了一批行业巨人。社会资源优化配置,资产重组大戏连台。上市公司挟机制、资金之优势,采起资产剥离、资产置换、收购兼并、资本运营等新形式,充分发挥了资本市场配置社会资源的功能。追逐高科技股,已成为一种新的投资理念。总之,我国证券市场用10年时间走过了发达国家和地区证券市场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发展历程。总的看,我国证券业呈现出的是一种健康、良性的发展趋势。4 从证券市场对经济的影响力来看经过10年的发展,我国证券市场正进入一个全面的转型期,证券市场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已呈现出越来越大的趋势。特别是1999年以来,管理层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机构投资者发展、改革新股发行制度的举措,更使市场呈现出了新面貌。首先,股市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出现重要转折。从整个经济运行看,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加快科技创新、实施西部开发战略等都需要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证券市场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承担着如此重大的任务。我国证券市场正展现一个全新的发展图景。从具体指标上看,国民经济证券化率从1993年的10 2%上升到目前的51%,国内市场总市值相当于GDP一半左右。随着股市规模的扩大,股市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还在不断上升。其次,证券市场主体正发生质的变化。在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允许保险资金、“三类企业”入市等政策的推动下,机构投资者越来越多。1997年末,两地市场机构投资者开户数仅占开户总数的0 3%,到2000年上半年,这一比例已提高到4 5%。同时,上市公司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上市公司的规模越来越大。在政府大力鼓励企业从事高科技的背景下,大量的上市公司涉足高科技产业,有些甚至完全改变主营业务。第三,以市场化、国际化、规范化为基础的政策创新全面展开。更为重要的是,在证券市场发生一系列积极变化的情况下,证券市场的投资理念出现重要转变。以新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成为市场上新的主导力量。在它们的带动下,投资者从纯粹的投机转为以成长性为核心的中长期投资,这一转变为推进市场化进程创造了有利条件;专业的市场研究,使得证券投资专业化倾向越来越明显;面对加入WTO的压力,国内投资者开始转变思路,从局部到放眼全局,研究新对策。这些变化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全面转型期已经到来。在这个转型期内,在政策态度上表现为坚决支持股市发展;在管理思路上,将更多依靠市场管理市场;在发展环境上,表现为坚持发展不断开放;在投资者结构上,表现为机构投资者比例越来越大,从而为证券市场的发展培育了一个良好的投资群体;在证券市场的地位上,表现为证券市场在国民经济中各项指标全面提升,并成为影响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一些问题我国证券市场作为一个新兴市场,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我国股票市场尚未成熟,还有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第一,股票市场处于一种被分割的状态。目前我国上市的股份按投资主体的不同分为国有股、法人股、社会公众股、内部职工股、外资股(B股)等五种股权,只有占总股本30%左右的社会公众股和B股可以上市流通,70%左右的国有股和法人股没有上市交易,股市变成了单纯筹资的工具;我国的股票又分为A股、B股以及在海外发行上市的H股、N股等,不同类型的股票在不同的、互相封闭的市场上流通。一个公司可以同时有A股、B股或H股,但一个公司不能同时将全部募集股份在一个市场上上市。另外,一个公司不能同时在沪深两个交易所上市,造成市场之间具有有很强的排斥性。第二,上市公司质量不高,规模不大。上市公司质量不高是当前我国股市很大的不稳定因素,主要表现在: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差,亏损家数不断增多,净资产收益率呈逐年下降趋势,每股收益不断降低,审计报告中出具保留意见的公司也不断增多。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恶化并非由发行股票和上市本身造成,其根本原因在于现行的股份制改造没有真正从产权关系、责权利制度等根本性问题上进行改造,这跟上市公司基本上沿袭了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有关。第三,中国证券市场非理性,不成熟,投机气氛浓。股票ST、PT等本来是警告信号,然而这些股票价格却节节攀升,这说明市场惩罚在当前的中国证券市场上作用不是很大。股市过度投机的原因主要是机构投资者比例仍然很小、发行机制不合理、股息红利不按规矩分配等助长股市的投机行为。第四,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难如人意。如迟来的公告,含糊其辞的内容,自相矛盾的事情接二连三,甚至把内容大相径庭的草稿当成定期报告正文发了出来。规定“至少应披露以下内容”的多个“至少”是上市公司应该披露的底线,但仍有一些公司远离这个最低要求。第五,证券市场监管机制尚不健全。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的交响乐章中,人们也不时听到一些极不和谐的音符,面对一些“掺水产品”,中小投资者投资利益得不到保障。此外,政府行为与市场相对立。在对违法违规券商及上市公司的处理过程中,各种政府行为层出不穷,地方保护主义和利益集团保护主义盛行。政府的尴尬在于:一方面政府既是市场的监管者,又是市场的经营者。我国不少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政府任命,政府控制董事会,干涉公司经营、给予差别性的补贴和优惠政策等,这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市场规则,但同时政府又必须保障市场规则的实行。另一方面政府缺乏对其法人代理的有效监控机制,当代理人利益与公司利益相冲突时,代理人往往倾向自身,损害政府及其他投东的利益,而且可以长期不露,直至无法收拾。第六,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时受到侵害。维护投资者权益离不开管理层的大力监管,离不开公司的自律,也离不开投资者股东意识的自觉提高。证券市场的违规行为虽然大大减少,但透支买卖,挪用客户保证金,挪用客户股票违规行为并没有完全消除。大股东把上市公司当成“提款机”把上市公司“掏空”;这种状况持续下其后果不堪设想。受害最深的除了上市公司之外就是广大中小股东。进一步发挥证券市场推动经济发展的对策据英国《经济学家》刊载,截至2000年底,主要新兴市场的上市公司总数已由1990年的8920家上升为26314家,市价总值达3 07万亿美元,约占全球股市的8 5%。中国内地市场的上市公司数在印度和埃及之后,名列第三,其股价指数上涨了近50%。但是,要使我国证券市场的大好形势得到持续发展,还必须制定相应对策,使证券市场在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方面发挥更大作用。第一,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加强行业职业道德教育,加快培养我国高级证券从业人才。有关各方应始终把握住发展这一主题,有关举措都要有利于发展,一定要避免和防止出现因追求短期行为或局部利益而导致证券市场发展方向受到歪曲。应坚决取消“特殊待遇”,为各种所有制企业提供平等的融资环境,最大限度地提高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同时,应在证券行业开展以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通过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提高监管队伍素质,推动证券市场改革创新和规范发展。培养和造就“政治过硬、业务优良、作风清正、纪律严明”的证券监管队伍,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高度重视人才的选拔、引进和培养,根据“用事业留人、用感情留人、用适当的待遇留人”的工作原则,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证券监管干部队伍。据统计,目前,我国证券从业人员超过10万人,约有70%从事承销、经纪、自营和研究开发业务,35%左右分布在上海、北京、广州和深圳四个地区。我国证券从业人员总体特点是从业人员年轻,学历整齐,但硕士以上的高学历人员数量较少,从业时间短,人才结构有待调整。在从业人员中,大专以上学历的占75%,其中8 5%具有硕士以上学位。高学历人员大多集中在1000人以上的大公司中,主要从事投资银行、经纪、自营和研究开发等业务;而在500人以下的中小公司中,具有硕士学位的人数较少,有的公司甚至没有。业务人员中40岁以上的占7%左右,30~40之间的占35%,30岁以下的从业人员占58%左右。在从业人员的结构方面,经纪业务人员占60%,从事承销、自营、研究开发的人员分别占总人数的5%、2%、5%,从事国际业务的人数更少,不到1%。管理人员占总人数的11%左右,其中高级管理人员占1 13%,中层管理人员占11 6%,营业部经理占5 9%。管理人员中70%以上具有中级以上职称,60%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40岁以下的占71%,从业5年以上的占63%。因此,为适应证券市场发展的需要,应加强证券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设立证券从业人员培训中心和培训基地,培训证券高中级管理干部及高中级专业人员。第二,强化和完善证券监管机制。一是要树立中国证监会在证券市场的权威性、独立性和对证券监管的惟一性,改革证券监管机关的工作方法,提高证券监管效率;二是规范各级政府行为,政府应与证券市场保持一定的距离,因为证券市场是一个高度市场化的市场,有其运作的基本规律,它不会认同反规律的政府行为;三是严格执行《证券法》中规定的各类券商成立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逐步建立起国际通行的动态的资本充足率监管体系,因为没有充足的资本,券商是不畏惧市场惩罚的;四是应对现有券商进行股份制改造,并在条件成熟时上市,使其接受资本市场的约束与监督,以利于市场惩罚机制的形成和发挥作用;五是完善政府法人代理机制。一方面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权利制衡;另一方面建立代理人选择、行为管理、考评等一系列制度;六是发挥中介机构的监督作用。中介机构监督程度取决于行为的规范性和市场规范性;七是增加机构投资者的数量。机构投资者具有监督公司的人才和实力,但当其数量很少时,由于其具有较散户更强的资金和信息优势,因此相互之间竞争少,联合对抗散户多。只有当市场投资主体以机构投资者为主并开展有序竞争时,对上市公司监督作用才能更好发挥。八是要建立健全证券公司内控机制,防范金融风险。要理顺证券公司的资金来源与资金运作关系,既要开辟证券公司正常的融资渠道,又要加强对证券公司融入资金作用的管理;九是逐步消除证券业的过度竞争问题,调整证券公司设置的地方性色彩,培育和支持全国性的证券公司,以适应中国加入WTO的国际竞争要求。此外,对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应制定具有国外投资银行专业水准的业务操作程序与工作规范要求。加强对证券公司违规性风险的管理,包括对利用内幕消息进行股票自营活动的监管、对挪用客户保证金进行透支活动的监管、对证券公司以代客理财形式变相融资活动的监管、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时、虚假陈述、恶意进行题材配合炒作股票交易的监管等。只有对违规行为的严厉处罚,才能逐步消除各种违规性风险。第三,采取有力措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要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就必须实施“公开、公开、再公开”,最大限度地杜绝“黑箱操作”。对某家公司的上市申请,把投票的具体情况和每位委员的意见发表出来,让投资人对即将发行上市的公司有一个比较真实和全面的了解。证券业界需要的是证券分析师,可我国的证券分析师总让人想起股评人士。在这方面可大胆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建立企业业绩评估体系,用动态市盈率衡量。建立上市公司和行业风险指数,按期公布。这一体系可向投资人揭示风险,考察各咨询机构的研究实力。应扩编咨询人员队伍,将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与社会上的注册会计师、律师资格甚至是高教自考并轨,去掉一切不必要的条条框框。增加咨询人员队伍的新鲜血液,净化咨询队伍,形成竞争,使证券咨询人员努力工作,把有价值的研究成果贡献给投资人。要严格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建立对大股东的制衡机制。权力没有了制衡,就肯定会产生腐败。上市公司的“大股东行为”也存在这个问题。要想保护中小投资人利益,就必须建立大股东制衡机制。现今有些上市公司的高层,仍然只是大股东掌权,而大多数持股人却无缘过问公司的管理。如果对公司管理层进行一下改造,让一些普通投资者———“小股民”———进入管理层,上市公司恐怕会净化许多。可建立和推行独立董事制度,引进来自西方成熟市场的正式名词———“独立董事”。何谓独立董事?国际上普遍的观点是:独立董事必须与执行董事、管理层以及任职公司都没有任何业务或其它重要的关系;与执行董事不同,独立董事不受制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公司管理层,非但如此,他还可以监督公司管理层,从而制约控股股东在董事会内“独断专行”,利用其控制地位做出对公司和普通中小投资者不利的行为。据说,目前各国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比例,美国为62%,英国为34%,法国29%,而在美国公司1000强中,董事会的平均规模为11人,其中独立董事就达到9人,执行董事只有2人。目前支撑着中国证券市场的是几千万中小投资者。假如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屡屡受损而得不到有力的保护,假如这种状况长期得不到改变,投资者就会失去投资信心和热情。对中国证券市场而言,信心比资金更重要,有信心就有资金。投资者的信心是证券市场稳定的基本保证。只有能够真正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市场,才能给投资者以安全感和信心,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保障市场的持久健康发展。可以这么说,哪个国家或地区的证券市场对投资者的权益保护得越好,它的市场效率就越高,市场发展也就越健康。因此,除了继续加强监管部门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外,应当建立一个专门机构,即投资者权益保障机构。它集中代表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投资者在权益受损时能投诉有门,及时获得法律援助,能够对种种违反法定义务的侵权行为提起民事诉讼,督促、监督上市公司和券商切实履行勤勉义务和受托人诚信义务,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广大中小投资者是市场的弱者,对他们的保护说到底是法律的保护。我国现行的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法律规定主要有《公司法》、《证券法》和《民法通则》中的少数条款。而且,这些条款的规定不是过于原则,就是缺乏明确清晰的界定,可操作性不强,难以起到真正保护投资者利益的作用。在这方面我们应该向西方一些证券市场发展成熟的国家学习,他们不但有专门的《证券投资人保护法》,而且规定明确,易于操作。因此,我们在强调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的时候,除了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的范围内加大执法力度外,更应加强和完善与证券市场相关的立法。第四,进一步提高市场规范化程度,积极推进证券市场的市场化改革。主要措施是,按市场化原则管理证券业,提高市场透明度。按照《证券法》要求,积极推进中国证券市场的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加强信息披露监管,同时要加强证券市场各参与主体的责任制,充分发挥自律组织的功能,继续完善法律法规制度。加紧制定《证券法》的配套法规和实施细则,着手制定《基金法》、《期货法》,建立比较完善的证券市场法规体系,加快证券发行、上市与交易制度的改革与创新,在股票发行方面,研究加强交易所一线审核责任,简化上市程序和手续;在上市交易制度方面,研究增加交易时间的可行性,建立高效、公正、均衡的证券管理体制,提高监管效率。应强化市场机制的作用,坚决按市场经济的原则管理市场,市场能够决定的事就让市场做出选择;如果存在障碍,就应设法清除,积极培育市场,为市场功能的发挥创造条件。还应改革带有较重计划经济色彩的股票发行制度。发行核准制替代行政审批制,成立独立决策的专家发行审核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已不再对发行数量、价格进行调控,行政干预让位于市场选择。还有,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扩大上网发行和法人配售相结合的适用范围,证券投资基金按市场方式参与申购而不再享受单独优惠,要用市场的手段来解决市场自身的问题。还应大力发展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保险基金、养老基金在内的机构投资者,以此拓展市场的广度和深度,引导理性投资,强化市场机制。要积极推出开放式基金,在基金设立、发行上要由审批制过渡到注册制,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可参与发起设立基金,支持基金管理公司与国外专业机构合作。同时,应建立二板市场,按国际惯例运作和管理,把它作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在转配股上市流通的问题上,一定要保证股市平稳、健康发展。还要完善证券市场结构,推进金融创新,形成我国多层次的市场体系,逐步开放保值性产品市场,并提高证券市场的国际化程度。通过引入外部竞争和参与国际竞争,促进国内证券业各类结构及市场组织的发展、壮大和规范化。鼓励境外企业在国内市场上市,试行允许中外合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在国内市场上市,研究向合格的外国机构投资者有限度地开放国内股票市场。加强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建设,切实防范技术风险,保障系统安全,提高系统效率。简言之,要加快我国证券市场的市场化进程,加大一级市场、二级市场、监管制度的市场化改革力度,加速培育机构投资者,尽快实现我国证券业制度环境与国际市场接轨;加快金融品种创新,尽快推出指数期货与期权等金融新品种,为我国券商提供更广阔的市场空间、更多的交易品种与避险工具;尝试从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培育我国自己的金融界“巨无霸”,允许券商引进国外战略投资者,鼓励一部分有实力的券商走出国门,在国际证券市场上经受锻炼,壮大自己。
2023-06-23 12:00:152

2020国考中国证监会法律类专业考试大纲?

一、考试目的考查考生是否具备证券期货监管工作所必需的法律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的应用能力。二、考试内容与试卷结构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报考法律类职位的考生参加本类别的专业科目考试。法律类专业科目考试试题由以下两部分组成:(一)证券期货基础知识1、单项选择40题2、多项选择15题3、不定项选择5题(二)专业知识—法律1、单项选择40题2、多项选择15题3、不定项选择5题三、答题要求考试均采用客观性试题,要求考生从每题所给的选项中选择答案。考生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在试题本或其他位置作答一律无效。四、样题(一)单项选择(每题给四个备选项,其中只有一个选项是正确的,应试人员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并按要求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涂,多选或不选均不得分)1、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面哪种情况不是公民获得物质帮助权的条件( )?A:公民在年老时B:公民在疾病时C:公民在遭受自然灾害时D:公民在丧失劳动能力时答:(C)(二)多项选择(每题给四个备选项,其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选项是正确的,应试人员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并按要求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涂,多选、少选或不选均不得分)1、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面哪种情况是公民获得物质帮助权的条件( )?A:公民在年老时B:公民在疾病时C:公民在遭受自然灾害时D:公民在丧失劳动能力时答:(ABD)(三)不定项选择(每题给四个备选项,其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选项是正确的,应试人员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并按要求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涂,多选、少选或不选均不得分)1、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面哪种情况是公民获得物质帮助权的条件( )?A:公民在年老时B:公民在疾病时C:公民在遭受自然灾害时D:公民在丧失劳动能力时答:(ABD)五、考查知识点考生应掌握证券期货基础知识(可参考财金类考试大纲)和以下法律专业知识:(一)证券期货法律1、证券法(1)证券法的适用范围及基本原则(2)证券发行的条件、方式(3)证券上市和暂停、终止交易(4)证券交易的信息公开和禁止行为(5)上市公司收购的方式和程序(6)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证券业协会(7)证券公司的组织形式、设立条件、业务范围和基本业务规则(8)证券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及监管(9)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性质、职责、权限(10)证券违法的法律责任及市场禁入制度2、基金法(1)证券投资基金的种类、特征、组织形式及基金财产的性质(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3)基金的组织形式(4)公募基金的募集及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交易(5)公募基金的运作和信息披露(6)公募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7)公募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及行使(8)私募基金3、期货条例(1)期货的概念、特征及其种类(2)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期货业协会(3)期货交易的基本规则(二)公司企业法律1、公司法(1)公司的概念、特征和种类(2)公司的设立、登记、章程、资本及股东出资(3)股东及其权利、义务和股东代表诉讼制度(4)公司的组织机构、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5)股份发行及股权、股份的转让(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义务(7)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度(8)公司债券(9)公司的变更、合并、分立(10)公司的解散、清算2、合伙企业法(1)合伙企业的概念、特征和种类(2)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3、企业破产法(1)破产的概念、破产原因和破产案件管辖(2)破产的申请和受理、债务人财产、破产费用、共益债务(3)破产重整、和解及破产清算(4)上市公司破产重组的相关司法政策(三)民事经济法律1、民法(1)民事权利和义务、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2)民事法律行为、代理的概念和特征、诉讼时效与期限(3)债的发生原因、债的分类和履行、债的保全和担保、债的移转和消灭2、合同法(1)合同的概念、特征和分类(2)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3)合同的变更、转让、终止和违约责任3、物权法(1)物权的概念、效力、类型、物权变动和物权的保护(2)所有权、用益物权的概念、特征和内容(3)担保物权的概念、特征、种类和内容(4)占有的概念、性质、种类、取得和消灭4、侵权责任法(1)侵权行为和归责原则(2)侵权责任的概念、构成、方式与适用(3)侵权责任的免责和减轻(4)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各类侵权行为与责任(5)虚假陈述民事赔偿的相关司法解释5、金融法律(1)商业银行业务及基本规则、对存款人的保护(2)保险的概念、保险合同的分类、订立和履行(3)票据的概念、种类和特征、票据权利的取得、消灭和行使(4)信托设立、信托财产、信托当事人(5)反洗钱制度的概念、基本原则和金融机构的反洗钱义务6、其他经济法律(1)市场竞争原则、限制竞争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2)垄断行为及其认定规则、调查程序(3)劳动者的权利、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劳动争议(四)行政刑事法律1、行政法(1)行政许可的设定、实施机关、实施程序、费用及行政许可的撤销、注销(2)行政强制的种类、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程序(3)行政处罚的种类与设定、实施机关、管辖及行政处罚的决定、执行程序(4)行政复议范围、行政复议的申请、受理和决定(5)国家赔偿的范围、请求人、义务机关及赔偿程序、方式、计算标准(6)监察机关及其职责、监察范围和管辖、监察权限和监察程序2、刑法(1)犯罪的概念和分类、犯罪构成、犯罪排除事由(2)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3)共同犯罪、单位犯罪和罪数形态(4)刑罚种类、裁量、执行和消灭(5)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及其追诉标准、相关司法解释(6)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诈骗罪及其追诉标准、相关司法解释(7)贪污贿赂罪、渎职罪(8)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五)诉讼法律和其他法律制度1、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主管与管辖、当事人、民事证据、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起诉和审判2、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管辖、审判、执行以及证券行政处罚案件的相关司法政策3、刑事诉讼的管辖、回避、辩护、强制措施、立案、侦查、审判和附带民事诉讼4、仲裁的概念和特点、仲裁机构和仲裁协议、仲裁程序5、人民调解的概念和原则、调解程序、调解协议6、国家的基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国家机构7、立法体制、立法权限和立法程序8、信访渠道、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督办9、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和程序
2023-06-23 12:00:251

根据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 不得从事哪些活动

根据证券从业人员的执业规范,从业人员不得从事以下活动:(一)从事内幕交易或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活动,泄露利用工作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或其他未公开信息,或明示、暗示他人从事内幕交易活动;(二)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和信息优势,单独或者合谋串通,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交易量,误导和干扰市场;(三)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做出虚假陈述或信息误导,扰乱证券市场;(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所在机构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五)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有利益冲突的业务;(六)接受利益相关方的贿赂或对其进行贿赂,如接受或赠送礼物、回扣、补偿或报酬等,或从事可能导致与投资者或所在机构之间产生利益冲突的活动;(七)买卖法律明文禁止买卖的证券;(八)利用工作之便向任何机构和个人输送利益,损害客户和所在机构利益;(九)违规向客户做出投资不受损失或保证最低收益的承诺;(十)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交易记录;(十一)中国证监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2023-06-23 12:00:352

沈阳百科集团是国企吗

沈阳百科集团是国企。辽宁百科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是一个股份制企业,主要经营电子、通讯、半导体材料类技术及产品,信息技术类产品等,是国企。
2023-06-23 12:00:411

破产的最新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2013年7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6次会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结合审判实践,就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中认定债务人财产相关的法律适用问题,制定本规定。第一条 除债务人所有的货币、实物外,债务人依法享有的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用益物权等财产和财产权益,人民法院均应认定为债务人财产。第二条 下列财产不应认定为债务人财产:(一)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承揽、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合同或者其他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二)债务人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三)所有权专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的财产;(四)其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第三条 债务人已依法设定担保物权的特定财产,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债务人财产。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在担保物权消灭或者实现担保物权后的剩余部分,在破产程序中可用以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和其他破产债权。第四条 债务人对按份享有所有权的共有财产的相关份额,或者共同享有所有权的共有财产的相应财产权利,以及依法分割共有财产所得部分,人民法院均应认定为债务人财产。人民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清算,属于共有财产分割的法定事由。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或者和解的,共有财产的分割应当依据物权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基于重整或者和解的需要必须分割共有财产,管理人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因分割共有财产导致其他共有人损害产生的债务,其他共有人请求作为共益债务清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五条 破产申请受理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执行程序未依照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中止的,采取执行措施的相关单位应当依法予以纠正。依法执行回转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债务人财产。第六条 破产申请受理后,对于可能因有关利益相关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影响破产程序依法进行的,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管理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债务人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第七条 对债务人财产已采取保全措施的相关单位,在知悉人民法院已裁定受理有关债务人的破产申请后,应当依照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及时解除对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第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裁定驳回破产申请,或者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应当及时通知原已采取保全措施并已依法解除保全措施的单位按照原保全顺位恢复相关保全措施。在已依法解除保全的单位恢复保全措施或者表示不再恢复之前,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不得解除对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第九条 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涉及债务人财产的相关行为并由相对人返还债务人财产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管理人因过错未依法行使撤销权导致债务人财产不当减损,债权人提起诉讼主张管理人对其损失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十条 债务人经过行政清理程序转入破产程序的,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可撤销行为的起算点,为行政监管机构作出撤销决定之日。债务人经过强制清算程序转入破产程序的,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可撤销行为的起算点,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强制清算申请之日。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根据管理人的请求撤销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进行的交易的,买卖双方应当依法返还从对方获取的财产或者价款。因撤销该交易,对于债务人应返还受让人已支付价款所产生的债务,受让人请求作为共益债务清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十二条 破产申请受理前一年内债务人提前清偿的未到期债务,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已经到期,管理人请求撤销该清偿行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该清偿行为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六个月内且债务人有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除外。第十三条 破产申请受理后,管理人未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请求撤销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价格交易、放弃债权行为的,债权人依据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等规定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债务人上述行为并将因此追回的财产归入债务人财产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相对人以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范围超出债权人的债权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十四条 债务人对以自有财产设定担保物权的债权进行的个别清偿,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债务清偿时担保财产的价值低于债权额的除外。第十五条 债务人经诉讼、仲裁、执行程序对债权人进行的个别清偿,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债务人与债权人恶意串通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除外。第十六条 债务人对债权人进行的以下个别清偿,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债务人为维系基本生产需要而支付水费、电费等的;(二)债务人支付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金的;(三)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其他个别清偿。第十七条 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提起诉讼,主张被隐匿、转移财产的实际占有人返还债务人财产,或者主张债务人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债务的行为无效并返还债务人财产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十八条 管理人代表债务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以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对所涉债务人财产的相关行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债务人财产损失为由提起诉讼,主张上述责任人员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十九条 债务人对外享有债权的诉讼时效,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中断。债务人无正当理由未对其到期债权及时行使权利,导致其对外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前一年内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上述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第二十条 管理人代表债务人提起诉讼,主张出资人向债务人依法缴付未履行的出资或者返还抽逃的出资本息,出资人以认缴出资尚未届至公司章程规定的缴纳期限或者违反出资义务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管理人依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代表债务人提起诉讼,主张公司的发起人和负有监督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等,对股东违反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承担相应责任,并将财产归入债务人财产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二十一条 破产申请受理前,债权人就债务人财产提起下列诉讼,破产申请受理时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一)主张次债务人代替债务人直接向其偿还债务的;(二)主张债务人的出资人、发起人和负有监督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等直接向其承担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责任的;(三)以债务人的股东与债务人法人人格严重混同为由,主张债务人的股东直接向其偿还债务人对其所负债务的;(四)其他就债务人财产提起的个别清偿诉讼。债务人破产宣告后,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判决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但是,债权人一审中变更其诉讼请求为追收的相关财产归入债务人财产的除外。债务人破产宣告前,人民法院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十二条或者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裁定驳回破产申请或者终结破产程序的,上述中止审理的案件应当依法恢复审理。第二十二条 破产申请受理前,债权人就债务人财产向人民法院提起本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所列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生效民事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但尚未执行完毕的,破产申请受理后,相关执行行为应当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中止,债权人应当依法向管理人申报相关债权。第二十三条 破产申请受理后,债权人就债务人财产向人民法院提起本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所列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债权人通过债权人会议或者债权人委员会,要求管理人依法向次债务人、债务人的出资人等追收债务人财产,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拒绝追收,债权人会议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管理人不予追收,个别债权人代表全体债权人提起相关诉讼,主张次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出资人等向债务人清偿或者返还债务人财产,或者依法申请合并破产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第二十四条 债务人有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时,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获取的以下收入,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企业破产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非正常收入:(一)绩效奖金;(二)普遍拖欠职工工资情况下获取的工资性收入;(三)其他非正常收入。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拒不向管理人返还上述债务人财产,管理人主张上述人员予以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返还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非正常收入形成的债权,可以作为普通破产债权清偿。因返还第一款第(二)项非正常收入形成的债权,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按照该企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的部分作为拖欠职工工资清偿;高出该企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的部分,可以作为普通破产债权清偿。第二十五条 管理人拟通过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取回质物、留置物,或者与质权人、留置权人协议以质物、留置物折价清偿债务等方式,进行对债权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财产处分行为的,应当及时报告债权人委员会。未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的,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人民法院。第二十六条 权利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行使取回权,应当在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或者和解协议、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前向管理人提出。权利人在上述期限后主张取回相关财产的,应当承担延迟行使取回权增加的相关费用。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向管理人主张取回相关财产,管理人不予认可,权利人以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行使取回权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权利人依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的相关生效法律文书向管理人主张取回所涉争议财产,管理人以生效法律文书错误为由拒绝其行使取回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二十八条 权利人行使取回权时未依法向管理人支付相关的加工费、保管费、托运费、委托费、代销费等费用,管理人拒绝其取回相关财产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二十九条 对债务人占有的权属不清的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财产或者不及时变现价值将严重贬损的财产,管理人及时变价并提存变价款后,有关权利人就该变价款行使取回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十条 债务人占有的他人财产被违法转让给第三人,依据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第三人已善意取得财产所有权,原权利人无法取回该财产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处理:(一)转让行为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前的,原权利人因财产损失形成的债权,作为普通破产债权清偿;(二)转让行为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后的,因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导致原权利人损害产生的债务,作为共益债务清偿。第三十一条 债务人占有的他人财产被违法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已向债务人支付了转让价款,但依据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未取得财产所有权,原权利人依法追回转让财产的,对因第三人已支付对价而产生的债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处理:(一)转让行为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前的,作为普通破产债权清偿;(二)转让行为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后的,作为共益债务清偿。第三十二条 债务人占有的他人财产毁损、灭失,因此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代偿物尚未交付给债务人,或者代偿物虽已交付给债务人但能与债务人财产予以区分的,权利人主张取回就此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代偿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保险金、赔偿金已经交付给债务人,或者代偿物已经交付给债务人且不能与债务人财产予以区分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处理:(一)财产毁损、灭失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前的,权利人因财产损失形成的债权,作为普通破产债权清偿;(二)财产毁损、灭失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后的,因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导致权利人损害产生的债务,作为共益债务清偿。债务人占有的他人财产毁损、灭失,没有获得相应的保险金、赔偿金、代偿物,或者保险金、赔偿物、代偿物不足以弥补其损失的部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第三十三条 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不当转让他人财产或者造成他人财产毁损、灭失,导致他人损害产生的债务作为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不足弥补损失,权利人向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主张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上述债务作为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后,债权人以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不当导致债务人财产减少给其造成损失为由提起诉讼,主张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十四条 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标的物所有权保留,在标的物所有权未依法转移给买受人前,一方当事人破产的,该买卖合同属于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管理人有权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第三十五条 出卖人破产,其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应当按照原买卖合同的约定支付价款或者履行其他义务。买受人未依约支付价款或者履行完毕其他义务,或者将标的物出卖、出质或者作出其他不当处分,给出卖人造成损害,出卖人管理人依法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买受人已经支付标的物总价款百分之七十五以上或者第三人善意取得标的物所有权或者其他物权的除外。因本条第二款规定未能取回标的物,出卖人管理人依法主张买受人继续支付价款、履行完毕其他义务,以及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十六条 出卖人破产,其管理人决定解除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并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要求买受人向其交付买卖标的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买受人以其不存在未依约支付价款或者履行完毕其他义务,或者将标的物出卖、出质或者作出其他不当处分情形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买受人依法履行合同义务并依据本条第一款将买卖标的物交付出卖人管理人后,买受人已支付价款损失形成的债权作为共益债务清偿。但是,买受人违反合同约定,出卖人管理人主张上述债权作为普通破产债权清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十七条 买受人破产,其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的,原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买受人支付价款或者履行其他义务的期限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买受人管理人应当及时向出卖人支付价款或者履行其他义务。买受人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及时支付价款或者履行完毕其他义务,或者将标的物出卖、出质或者作出其他不当处分,给出卖人造成损害,出卖人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等规定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买受人已支付标的物总价款百分之七十五以上或者第三人善意取得标的物所有权或者其他物权的除外。因本条第二款规定未能取回标的物,出卖人依法主张买受人继续支付价款、履行完毕其他义务,以及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因买受人未支付价款或者未履行完毕其他义务,以及买受人管理人将标的物出卖、出质或者作出其他不当处分导致出卖人损害产生的债务,出卖人主张作为共益债务清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十八条 买受人破产,其管理人决定解除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出卖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主张取回买卖标的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出卖人取回买卖标的物,买受人管理人主张出卖人返还已支付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取回的标的物价值明显减少给出卖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可从买受人已支付价款中优先予以抵扣后,将剩余部分返还给买受人;对买受人已支付价款不足以弥补出卖人标的物价值减损损失形成的债权,出卖人主张作为共益债务清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十九条 出卖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通过通知承运人或者实际占有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等方式,对在运途中标的物主张了取回权但未能实现,或者在货物未达管理人前已向管理人主张取回在运途中标的物,在买卖标的物到达管理人后,出卖人向管理人主张取回的,管理人应予准许。出卖人对在运途中标的物未及时行使取回权,在买卖标的物到达管理人后向管理人行使在运途中标的物取回权的,管理人不应准许。第四十条 债务人重整期间,权利人要求取回债务人合法占有的权利人的财产,不符合双方事先约定条件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因管理人或者自行管理的债务人违反约定,可能导致取回物被转让、毁损、灭失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除外。第四十一条 债权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行使抵销权,应当向管理人提出抵销主张。管理人不得主动抵销债务人与债权人的互负债务,但抵销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第四十二条 管理人收到债权人提出的主张债务抵销的通知后,经审查无异议的,抵销自管理人收到通知之日起生效。管理人对抵销主张有异议的,应当在约定的异议期限内或者自收到主张债务抵销的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无正当理由逾期提起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判决驳回管理人提起的抵销无效诉讼请求的,该抵销自管理人收到主张债务抵销的通知之日起生效。第四十三条 债权人主张抵销,管理人以下列理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破产申请受理时,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有的债务尚未到期;(二)破产申请受理时,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的债务尚未到期;(三)双方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同。第四十四条 破产申请受理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债务人与个别债权人以抵销方式对个别债权人清偿,其抵销的债权债务属于企业破产法第四十条第(二)、(三)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管理人在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该抵销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四十五条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条所列不得抵销情形的债权人,主张以其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与债务人对其不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抵销,债务人管理人以抵销存在企业破产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用以抵销的债权大于债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财产价值的除外。第四十六条 债务人的股东主张以下列债务与债务人对其负有的债务抵销,债务人管理人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债务人股东因欠缴债务人的出资或者抽逃出资对债务人所负的债务;(二)债务人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或者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对债务人所负的债务。第四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当事人提起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案件,应当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由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的有关债务人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由上级人民法院提审,或者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后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如对有关债务人的海事纠纷、专利纠纷、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纠纷等案件不能行使管辖权的,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第四十八条 本规定施行前本院发布的有关企业破产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相抵触的,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不再适用。
2023-06-23 12:00: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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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3 12:00: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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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一)严格按法律来确认借款人的主体资格。按《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可以签订借款合同的借款人必须为具有签约主体资格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目前我国企业集团公司分公司较多,有一部分是没有法人资格的,有一部分的经营活动是在集团公司授权下进行的,所以,确认合同主体资格非常重要。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提起诉讼首先必须要有明确的被告。而借贷合同签订后,合同主体常常发生变化,是把签订合同的一方主体列为被告,还是把已经变化的主体列为被告,或是把其他主体列为被告,就成了诉讼方式解决借贷合同纠纷的首要问题。如果不能明确诉讼主体,错列或漏列被告,都有可能造成诉讼失败,如诉讼驳回、原判被撤销、发回重审、再审等。(二)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合同,防止理解纠纷。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借款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正意识的表示,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内容、条款达成合意的,借款合同即告成立。而银行合同一般都是格式合同,《民法典》规定:第四百九十六条__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第四百九十八条__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所以,借款合同应由借款人填写,可以让借款人熟悉、了解、理解合同内容、条款,填写过程也是熟悉理解过程。对合同的填写应工整规范,不得错填、漏填、留有空白,合同主体应写全称,主从合同内容相互对应,不能矛盾。防止合同填写漏项,防止出现经济纠纷时,因合同理解分歧,对贷款人带来不利的影响。(三)明确借款用途。 借款用来干什么需要在借款协议中明确,因为如果债务人将款项用于违法犯罪,债权人明知或应当知道的情况下还借钱出去的,不仅无法主张债权,还有可能承担法律责任,而司法实践中对于明知或应当知道的认定是比较困难的。(四)严格借款合同履约规定1、在现在市场中,普遍存在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的情况,如果借款人提前还本,属于提前履行合同。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提前归还借款实质上是不按照合同履行的行为,将影响到银行资金的利息收入计划。借款人应经贷款方同意并附一定的补偿金才能提前还款。在实践中,是否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本及支付补偿金,贷款方可以根据贷款的具体情况来决定,至于支付补偿金的问题,根据中国银行业“关于加强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管理的有关规定”精神,借款人提前还本时,贷款行向借款人收取补偿金应是一个总体原则,但可根据具体项目及借款人的实际情况予以适当减免。银行借款合同虽然是格式合同,但借款人提前还款并需支付补偿金的条款,在法律上将约束借款人、贷款人严格履行借款合同。2、银行借款合同中明确借款人违约的责任。贷款行在与借款人签定借款合同时应尽量争取按银行借款合同格式文本规定,不宜片面满足借款人的要求而随意更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第四百九十八条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第五百二十八条 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023-06-23 11:59:081

审计工作底稿有法律效力吗

审计工作底稿不具备法律效力,它是得出审计结论的内部材料,审计证明材料需要被审计单位盖章、签字确认,才具有证明力和法律效力。
2023-06-23 11:59:055

2021年谁会重组欧浦智网

2021年欧浦智网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目前无人接手重组,欧浦智网因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违规担保、内控失效等因素导致公司陷入严重的债务危机。2021年6月2日起,欧浦智网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的期限为三十个交易日。一、欧浦智网的违规违法行为经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查明,欧浦智网涉嫌违法的主要事实有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欧浦智网向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陈礼豪本人及其控制的银行账户转入向第三方所借入资金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实质构成关联人对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系应当及时披露的关联交易,欧浦智网未及时披露。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欧浦智网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各处以罚款。二、相关规定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关于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的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及其中介机构等因虚假陈述等的证券欺诈行为导致证券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由于欧浦智网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为维护证券投资者合法权益,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欧浦智网案的索赔条件为:2016年11月1日至2019年2月25日间买入欧浦智网股票或债券等证券市场公开发行产品,并在2019年2月26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登记。
2023-06-23 11:58:541

雾隐雷藏是日本战国时期哪一方的武士集团首领?

不是雾隐才藏吗。。。甲贺流
2023-06-23 11:58:506

股东在证券民事诉讼中的地位?

股东在诉讼中因法律地位的不同分为“股东直接诉讼”和“股东派生诉讼”。两者在法律地位、权利义务的承担等方面都有所不同。股东直接诉讼是指股东纯为维护自身利益而基于股份所有人的地位而向公司或董事等提起的诉讼。其情形除了前述的虚假陈述、会议效力纠纷等诉讼以外,主要还有:请求支付已经合法宣布的股利的诉讼;要求保护新股认购优先权的诉讼;对股东转让股份侵犯自己合法权益提起的诉讼;内幕交易的诉讼等。股东还可以针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提起诉讼诉讼。股东派生诉讼相对于股东直接诉讼而言的,是指公司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而公司怠于或拒绝追究侵害人的责任时,股东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替代公司对侵害人提起的诉讼,又称股东代表诉讼。之所以会产生股东派生诉讼,是因为在某些情况下,当公司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公司无法做出起诉的决策。比如,当加害者是公司董事或控股股东时,由于公司的经营权, 包括提起诉讼的权力,都控制在公司董事(或控股股东)手中, 所以,他们自然不会为公司作出对他们自己提起诉讼的决定。在这种情形之下,股东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股东派生诉讼的情形主要包括有:第一、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违法越权行为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诉讼,如收受贿赂、侵占公司财产、挪用公司资金、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的公司同类的营业活动;第二、对上述人员违反对公司所负的诚信义务或因此产生的损害赔偿诉讼,如严重的玩忽职守、浪费公司资产、出卖公司控制权、关联交易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诉讼;第三、对公司外部人侵害公司合法权益提起的诉讼等。【案例链接】—— 泰山石油遭小股东起诉2007年1月30日,泰山石油董事会通过决议,拟向江苏永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所持S鲁润5028万股股份,转让价格按S鲁润2006年三季报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值1.992元确定,转让总价为10015.776万元。2月26日,泰山石油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向江苏永泰出让鲁润股份法人股的提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转让相关事宜的提案》。泰山石油以每股1.992元的价格卖掉S鲁润5028万股法人股的股东大会议案,遭到了小股东的强烈反对。该公司流通股股东陈冬梅以这次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保护股东权益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为由,将公司告上了法庭。泰山石油流通股股东陈冬梅的诉讼请求是,请求法院撤销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实际上,在泰山石油董事会通过此项决议时,公司流通股股东就开始了“狙击”行动。当时有卢广文、伍严、李斌3名小股东发表了致泰山石油全体股东书,呼吁其他股东否决此次股权转让,并罢免公司3名现任独立董事。3名小股东指出,根据公司公告,2001年3月7日,泰山石油以每股2.16元(较S鲁润每股净资产溢价三成左右)的价格,受让了泰安鲁浩公司持有的S鲁润5028万股法人股,支付了10860.48万元转让款。但是,泰山石油董事会却通过决议,拟以比购入时更低的价格,将S鲁润股权“贱卖给民营企业(指受让方江苏永泰地产)”。同样根据公司公告,2005年11月17日,S鲁润第二大股东泰安鲁浩公司受让山东童海集团公司所持S鲁润法人股1725万股,转让价格为每股3.5元。当时,S鲁润截至2005年9月30日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为1.854元,转让溢价达89%。3名小股东称,民营企业永泰地产低价从泰山石油那里购入S鲁润股权后,通过股改取得流通权,无疑将获利不菲,而这本应属于国家和泰山石油流通股股东的利益。他们认为,公司3名现任独立董事没有尽到监督公司经营,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职能,因此,特向公司其他股东征集罢免这3名独董的提案权和投票权。他们还指出,此次股权转让还违反了泰山石油的公司章程:涉及该股权转让的临时股东大会,从公告到召开只有26天,不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2007-08-21日,该公司公告称,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公司胜诉,驳回原告请求。评析:该诉讼虽然以小股东败诉告终,但投资者的维权意识仍值得肯定。从公告的情况看,不能说中小股东的维权没有道理,但其制定的诉讼策略也许有问题。其诉讼请求是要求撤销股东大会决议,但从该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集表决结果均没有违规之处,所以该诉求不被法院支持也就不意外了。实际上,在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方面没有达到维权目的后,应该寻找其他的方法维权。笔者认为,如果投资者以公司贱卖公司资产为由提起股东代位诉讼,也许会是另外一种结局。
2023-06-23 11:58:461

misrepresentation的定义是什么?从商务合同法的角度解释。

1. 虚假陈述2. 误述3.虚报例1. 虚假陈述 Misrepresentation is different from warranty in the contract law. 虚假陈述侵权与契约法上的担保制度不同。 Study on the Scope and Computational Method of the Compensation for Misrepresentation in the Securities Market 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损害赔偿范围及计算方法研究 Secondly, it discussed the essential factor of misrepresentation; 其次,论述了虚假陈述的内在要素,即虚假陈述以其内容的重大性为前提。 Legal Principle Analysis on Deficiency in Civil System of Misrepresentation 虚假陈述民事制度供给不足的法理分析 On the Action Form of Civil Case of Misrepresentation 论虚假陈述民事案件的诉讼方式例2. 误述 Discussion on the misrepresentation of charter party and its legal effect 论租船合同中的误述及其法律后果 In practice of chartering market, a lot of disputes arise because the misrepresentation made by one party caused the loss or damage of the opposite. 租船合同中 ,通常会因为一方当事人的误述导致对方的损失 ,因此产生的争议时有发生。例3 虚报 Misrepresentation of the Registered Capital 虚报注册资本罪探微其余“misrepresentation”译为未确定词的双语例句 Experimental Study on the Information Misrepresentation in Social Decision Making 社会决策中信息错误表征的实验研究 The system is tha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and laws the insurer appoints the auditor to audit the financial reports of the insured, and undertakes the responsibility for compensation to third parties" losses suffered as result of misrepresentation in financial reports. 财务报表保险制度,指的是根据投保公司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由保险公司负责委托审计师对投保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依法承担投保公司过失造成财务报表陈述不实,导致的第三者经济损失赔偿责任。 The beginning of the article has drawn the conception of the pure economic loss through several concrete cases, and point out that the research range of this article is relational economic loss and the pure economic loss caused by negligent misrepresentation of experts. 文初通过几个具体的案例引出了纯经济损失的概念,通过契约法和侵权法对该问题处理机制的评析,作者将本文论述的核心——第三人纯经济损失问题提取出来,即相关经济损失和第三人由于专业人士过失不实陈述导致的纯经济损失。 The content of the second part incorporates the liability incurred on lawyers for securities misrepresentation in USA, the job difference between accountants and lawyers in securities issuing and trading must be cleared to differentiate their liabilities. 第二部分介绍美国证券法上律师在信息披露中因为不实陈述对投资者承担的民事责任,律师在证券发行和交易过程中辅助发行人的工作与会计师并不相同,律师和会计师因为各自工作所要承担的责任应该分清,另外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是要认清法律上认定的陈述作出者才是责任的真正承担者; Insurer can only revoke the insurance contract when the insured makes misrepresentations instead of finding clues of misrepresentation in order to terminate the contract. 笔者认为,因投保人不如实告知订立的保险合同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属于可以撤销的合同,而非可以解除之保险合同。 保险人因此只享有保险合同的撤销权。
2023-06-23 11:58:231

一战中两大对立集团最终胜利的是哪一方

第一次 世界大战以协约国的胜利告终。就是英.法.美等国。
2023-06-23 11:58:232

关联企业关联交易的主要表现形式有那些

关联企业是一个双向的、与单一企业或独立企业相对应的概念,是指与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或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业,是根据这种关系可能转移资产和利润并从中获取利益的企业。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完善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迅速推广,关联企业逐渐盛行,且有迅猛发展之势。关联企业以及关联交易的发展,给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和监管当局的风险监管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一、关联企业的形式  (一)企业集团。企业集团是典型的关联企业形式。就典型的现代企业集团而言,其组织结构可以分为四个不同层次:  1、核心企业,是现代企业集团组织结构的第一个层次。核心企业主要通过资产纽带(其方式主要是控股和参股)将企业集团中的其他企业联系起来。核心企业是整个企业集团的决策中心、资本经营中心和控制协调中心,它通常被称为母公司(能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业的企业)。母公司大多数为控股公司,又可以分为纯粹型控股公司和混合型控股公司。前者是指那些只从事资本经营而不兼生产经营的控股公司;后者是指那些不仅从事资本经营,而且从事生产经营的控股公司。  2、紧密层企业,是现代企业集团组织结构的第二个层次。紧密层企业是受集团核心企业直接控制的从属企业,通常称为子公司(被母公司控制的企业),包括全资子公司(母公司持有其全部股份)和非全资子公司(母公司持有其50%以上的有表决权资本或虽然母公司持有表决权资本不足50%,但持股量大大超过其他股东,以致对公司具有控制能力)。这些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是企业集团所依托的主要生产经营主体。作为核心企业的子公司,在被允许的范围内,同样可以出资形成它所控制的子公司(即核心企业的孙公司)。  3、半紧密层企业,是现代企业集团组织结构的第三个层次。半紧密层企业是集团核心企业的参股企业。核心企业对其参股企业所持有的股份均低于50%以下,并不足以达到控制水平。这些参股企业不仅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而且通常只受集团核心企业的影响,不受核心企业的控制。  4、松散层企业,是现代企业集团组织结构的第四个层次。松散层企业是集团核心企业的协议企业。这些协议企业一般与核心企业订有较长期的经济合同,存在较稳定的协作关系。它们虽然与企业集团内部的其他组成成员之间不存在资产联系,但在经济上往往会与企业集团共进退,因此也被视为企业集团的组成成员,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关联企业。  (二)合营企业。合营企业是指按合同规定,经营活动由投资双方或若干方共同控制的企业。这种共同控制一般也是按照投资比例确定表决权比例。合营企业属于“控制”型的关联企业。  (三)联营企业。联营企业是指投资者对企业有重大影响,但不是投资者的子公司或合营企业的企业。联营企业属于“影响”型关联企业。  (四)关联企业不一定是公司法人。按我国目前法律规定,企业既包括公司,也包括非公司的法人企业等,因此,关联企业不一定都是公司的组织形式。非公司法人以及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法人企业只要对其他企业具有控制或重大影响等关系,也可以成为关联企业。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关联企业的各方都是法人,从关联企业的定义出发,能对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以及施加重大影响的不仅仅是法人,一些特定的自然人也能做到,这些自然人可称为关联方,一是主要投资者个人,即直接或间接地控制一个企业10%或以上表决权资本的个人投资者;二是关键管理人员,即有权力并负责进行计划、指挥和控制企业活动的人员,如董事、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主管各项事务的副总经理,以及行使类似政策职能的人员等;三是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即在处理与企业的交易时有可能影响主要投资者个人或关键管理人员的家庭成员。我们在研究关联企业的形式时,不可不关注关联方问题。  二、关联企业对债权人的挑战  关联企业的出现,打破了传统的单个的企业与债权人原来的关系和借贷秩序,对债权人的利益提出了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从属公司利益不当受损给债权人带来的损害。关联企业中被控制的企业(以下称从属公司),在法律上具备法人资格,是独立的民事主体,能够独立地借贷,并且能以自有的全部资产作为其债务的保证。但是,在存在控制公司的情况下,从属公司在法律上的独立地位,往往会因控制公司的不当控制而丧失部分的或全部的自主性,在这种情况下,从属公司的债权人或因从属公司资产的不当减少而架空债权保证,或因从属公司的经营利润不当减少而降低偿债能力,或因控制公司转嫁的经营风险而意外受损等等。对于债权人来说,关联企业中从属公司方面给自己带来的风险,是风险的主要来源。  (二)关联企业相互投资给债权人带来的损害。  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投资,会出现资本虚增问题。关联企业转投资出现虚增资本的弊端,可能使债权人误以为公司资本雄厚,从而给贷款带来风险。  (三)控制公司与从属公司抵消债权给债权人带来的损害。  如果控制公司和从属公司同时享有对方的债权,按照一般民法规定,控制公司可以主张抵消。但是,由于两公司之间存在控制与从属关系,控制公司很容易运用其控制力,制造虚假债权并以此抵消从属公司的真实债权,使从属公司的资产减少,从而给债权人带来损害。  (四)不当增加从属公司负债给债权人带来的损害。  在关联企业中,控制公司有可能利用其控制力,凭空制造从属公司对控制公司的负债,从而尽量压低从属公司的资本。一旦从属公司破产,可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或增加破产财产分配份额,或规避自己应承担的责任,最终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  (五)关联企业相互担保给债权人带来的损害。  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尤其是同一债权人的关联企业相互提供担保,将使该担保形同虚设,从而给债权人带来损害。  三、债权人防范关联企业风险的对策  (一)认真研读关联企业的财务报告。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和关联方交易的披露》,具体规定了关联企业应当在会计报告中应披露的内容,债权人应:  1、详细阅读关联企业的会计报告,从中获得必要的信息。  2、缜密考察关联企业会计报告的真实性,防止遗漏信息和虚假信息的误导。  3、认真分析关联企业会计报告中有关内容的相关性,从中发现不正常的现象,以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二)关注关联企业投资和转投资情况。鉴于关联企业之间的投资有可能使一方获得对另一方的控制权,从而改变企业之间的地位,导致改变有关各方与债权人的关系;另外,关联企业之间转投资往往会出现虚增资本的弊端,给债权人带来损害,因此,债权人要特别关注关联企业之间投资或转投资的情况,搞清关联企业之间关系地位的变化,以及这种变化给资产和负债带来的变化,以便保护自己的权益。  (三)关注关联企业的表决权结构。在关联企业中,控制公司和从属公司间常有相互投资、交叉持股或循环持股现象,从而出现表决权资本和表决权的交叉,使从属公司表决权的行使受控制公司的指挥。因此,债权人要关注关联企业表决权的结构,如发现有交叉表决权的情况,应给予高度注意。  (四)严格审查关联企业的贷款申请和授信。各商业银行在处理关联企业的贷款申请或对关联企业授信时,应要求其提供所有关联企业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财务状况、担保情况及关联交易等信息,并严格审查其真实性和合规性。要从整体上把握贷款或授信在关联企业中的分布,确定对关联企业的总体最高贷款或授信额度。要切实掌握关联企业在本行系统内贷款或授信额度的执行情况及在他行的贷款或授信情况,关联企业中的交叉担保情况,防止关联企业多头取得贷款或授信以及互相担保的风险。  (五)债权人受到侵害的请求对象。债权人在受到侵害而寻求法律保护时,要注意请求对象的全面性。  1、在控制公司操纵从属公司,直接或间接地使其进行不符合常规的经营,损害了从属公司的利益,进而损害了从属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时,请求对象应包括从属公司的控制公司。  控制公司利用从属公司为其自身经济目的服务,主要是借助了从属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在这种情况下,控制公司不须亲自介入交易,由从属公司独立与第三人进行交易并承担交易产生的法律后果,这样一来,就为控制公司谋求法外利益创造了机会。为规制控股公司这种滥用“公司法人格”的行为,保护债权人利益,美国法院采用并发展了“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即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的独立人格及其有限责任,直接追诉控制公司对从属公司债权人的责任。我国虽然尚无上述法律规定,但有追诉控制公司责任的道理。  2、控制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等负责人如果指使从属公司从事不符合常规的经营,损害了从属公司的利益,进而损害了从属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时,债权人应请求公司负责人一并承担连带责任。  3、如果控制公司使从属公司从事不符合常规的经营,损害了从属公司的利益,进而损害了从属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而受益人是关联企业中的其他从属公司时,债权人应增加该受益公司为请求对象。  (六)债权人寻求法律保护时应强调的几个问题。  1、如果债权人发现控制公司有恶意抵消与从属公司债权的行为而受到损害时,应在搞清情况的基础上,请求限制控制公司的债权债务抵消权。  2、如果债权人发现关联企业中,控制公司有利用其控制力,凭空制造对从属公司的债权或债权担保,尽量压低从属公司的资本,参与从属公司破产财产的分配,而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应请求在从属公司的清算、和解或重整等程序中,控制公司对从属公司的某些债权,不论其有无约定,均应次于从属公司的其他债权受清偿。这是英美法系的国家中普遍实行的“债权居次规则”。  四、关于关联交易  关联企业必然发生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是指关联企业之间发生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购买或销售商品。这是关联企业较常见的交易事项。  (二)购买或销售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例如,母公司出售给其子公司设备或建筑物等。  (三)提供或接受劳务。例如,甲、乙两公司是关联企业,甲公司专门从事设备维修服务,乙公司的所有设备均由甲公司维修,并全额支付维修费用,甲、乙公司之间的这种交易也是关联交易。  (四)代理。关联企业的一方依据合同,为另一方代理某些事务,如代理销售货物、代理签订合同等。  (五)租赁。租赁包括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关联企业一方与另一方有租赁合同,存在租赁关系。  (六)提供资金。例如,企业从其关联方获得现金,或实物形式提供的资金,或权益性资金的变动等。  (七)担保和抵押。关联企业一方为另一方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提供保证、抵押等。  (八)管理方面的合同。企业与某一企业或个人签订管理企业或某一项目的合同,按照合同的约定,由一方管理另一方企业或项目的财务或日常经营。  (九)研究或开发项目的转移。在存在关联关系时,有时某一企业研究或开发的项目会因控制企业的要求,或是放弃,或是转移给另一企业继续实施。  (十)许可协议。例如,当企业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时,关联方可能达成协议,允许另一方使用自己的商标等。  (十一)关键管理人员报酬。以上所举例子是关联交易的基本形式,当然,判断关联交易是否存在应当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目前,一些城市商业银行在增资扩股时,吸收了大量的企业资本加入,有些还出现了控股的局面,形成了银企之间的关联关系。其中个别地方发生了控股企业操纵银行高级管理层并进行恶意关联交易的事件,这就提醒我们,不但要关心商业银行客户中的关联企业和关联交易,还要关心商业银行自身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以切实防范金融风险。
2023-06-23 11:58:041

关联企业间的控制关系主要表现为哪些情形

关联企业是一个双向的、与单一企业或独立企业相对应的概念,是指与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或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业,是根据这种关系可能转移资产和利润并从中获取利益的企业。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完善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迅速推广,关联企业逐渐盛行,且有迅猛发展之势。关联企业以及关联交易的发展,给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和监管当局的风险监管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一、关联企业的形式  (一)企业集团。企业集团是典型的关联企业形式。就典型的现代企业集团而言,其组织结构可以分为四个不同层次:  1、核心企业,是现代企业集团组织结构的第一个层次。核心企业主要通过资产纽带(其方式主要是控股和参股)将企业集团中的其他企业联系起来。核心企业是整个企业集团的决策中心、资本经营中心和控制协调中心,它通常被称为母公司(能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业的企业)。母公司大多数为控股公司,又可以分为纯粹型控股公司和混合型控股公司。前者是指那些只从事资本经营而不兼生产经营的控股公司;后者是指那些不仅从事资本经营,而且从事生产经营的控股公司。  2、紧密层企业,是现代企业集团组织结构的第二个层次。紧密层企业是受集团核心企业直接控制的从属企业,通常称为子公司(被母公司控制的企业),包括全资子公司(母公司持有其全部股份)和非全资子公司(母公司持有其50%以上的有表决权资本或虽然母公司持有表决权资本不足50%,但持股量大大超过其他股东,以致对公司具有控制能力)。这些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是企业集团所依托的主要生产经营主体。作为核心企业的子公司,在被允许的范围内,同样可以出资形成它所控制的子公司(即核心企业的孙公司)。  3、半紧密层企业,是现代企业集团组织结构的第三个层次。半紧密层企业是集团核心企业的参股企业。核心企业对其参股企业所持有的股份均低于50%以下,并不足以达到控制水平。这些参股企业不仅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而且通常只受集团核心企业的影响,不受核心企业的控制。  4、松散层企业,是现代企业集团组织结构的第四个层次。松散层企业是集团核心企业的协议企业。这些协议企业一般与核心企业订有较长期的经济合同,存在较稳定的协作关系。它们虽然与企业集团内部的其他组成成员之间不存在资产联系,但在经济上往往会与企业集团共进退,因此也被视为企业集团的组成成员,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关联企业。  (二)合营企业。合营企业是指按合同规定,经营活动由投资双方或若干方共同控制的企业。这种共同控制一般也是按照投资比例确定表决权比例。合营企业属于“控制”型的关联企业。  (三)联营企业。联营企业是指投资者对企业有重大影响,但不是投资者的子公司或合营企业的企业。联营企业属于“影响”型关联企业。  (四)关联企业不一定是公司法人。按我国目前法律规定,企业既包括公司,也包括非公司的法人企业等,因此,关联企业不一定都是公司的组织形式。非公司法人以及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法人企业只要对其他企业具有控制或重大影响等关系,也可以成为关联企业。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关联企业的各方都是法人,从关联企业的定义出发,能对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以及施加重大影响的不仅仅是法人,一些特定的自然人也能做到,这些自然人可称为关联方,一是主要投资者个人,即直接或间接地控制一个企业10%或以上表决权资本的个人投资者;二是关键管理人员,即有权力并负责进行计划、指挥和控制企业活动的人员,如董事、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主管各项事务的副总经理,以及行使类似政策职能的人员等;三是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即在处理与企业的交易时有可能影响主要投资者个人或关键管理人员的家庭成员。我们在研究关联企业的形式时,不可不关注关联方问题。  二、关联企业对债权人的挑战  关联企业的出现,打破了传统的单个的企业与债权人原来的关系和借贷秩序,对债权人的利益提出了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从属公司利益不当受损给债权人带来的损害。关联企业中被控制的企业(以下称从属公司),在法律上具备法人资格,是独立的民事主体,能够独立地借贷,并且能以自有的全部资产作为其债务的保证。但是,在存在控制公司的情况下,从属公司在法律上的独立地位,往往会因控制公司的不当控制而丧失部分的或全部的自主性,在这种情况下,从属公司的债权人或因从属公司资产的不当减少而架空债权保证,或因从属公司的经营利润不当减少而降低偿债能力,或因控制公司转嫁的经营风险而意外受损等等。对于债权人来说,关联企业中从属公司方面给自己带来的风险,是风险的主要来源。  (二)关联企业相互投资给债权人带来的损害。  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投资,会出现资本虚增问题。关联企业转投资出现虚增资本的弊端,可能使债权人误以为公司资本雄厚,从而给贷款带来风险。  (三)控制公司与从属公司抵消债权给债权人带来的损害。  如果控制公司和从属公司同时享有对方的债权,按照一般民法规定,控制公司可以主张抵消。但是,由于两公司之间存在控制与从属关系,控制公司很容易运用其控制力,制造虚假债权并以此抵消从属公司的真实债权,使从属公司的资产减少,从而给债权人带来损害。  (四)不当增加从属公司负债给债权人带来的损害。  在关联企业中,控制公司有可能利用其控制力,凭空制造从属公司对控制公司的负债,从而尽量压低从属公司的资本。一旦从属公司破产,可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或增加破产财产分配份额,或规避自己应承担的责任,最终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  (五)关联企业相互担保给债权人带来的损害。  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尤其是同一债权人的关联企业相互提供担保,将使该担保形同虚设,从而给债权人带来损害。  三、债权人防范关联企业风险的对策  (一)认真研读关联企业的财务报告。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和关联方交易的披露》,具体规定了关联企业应当在会计报告中应披露的内容,债权人应:  1、详细阅读关联企业的会计报告,从中获得必要的信息。  2、缜密考察关联企业会计报告的真实性,防止遗漏信息和虚假信息的误导。  3、认真分析关联企业会计报告中有关内容的相关性,从中发现不正常的现象,以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二)关注关联企业投资和转投资情况。鉴于关联企业之间的投资有可能使一方获得对另一方的控制权,从而改变企业之间的地位,导致改变有关各方与债权人的关系;另外,关联企业之间转投资往往会出现虚增资本的弊端,给债权人带来损害,因此,债权人要特别关注关联企业之间投资或转投资的情况,搞清关联企业之间关系地位的变化,以及这种变化给资产和负债带来的变化,以便保护自己的权益。  (三)关注关联企业的表决权结构。在关联企业中,控制公司和从属公司间常有相互投资、交叉持股或循环持股现象,从而出现表决权资本和表决权的交叉,使从属公司表决权的行使受控制公司的指挥。因此,债权人要关注关联企业表决权的结构,如发现有交叉表决权的情况,应给予高度注意。  (四)严格审查关联企业的贷款申请和授信。各商业银行在处理关联企业的贷款申请或对关联企业授信时,应要求其提供所有关联企业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财务状况、担保情况及关联交易等信息,并严格审查其真实性和合规性。要从整体上把握贷款或授信在关联企业中的分布,确定对关联企业的总体最高贷款或授信额度。要切实掌握关联企业在本行系统内贷款或授信额度的执行情况及在他行的贷款或授信情况,关联企业中的交叉担保情况,防止关联企业多头取得贷款或授信以及互相担保的风险。  (五)债权人受到侵害的请求对象。债权人在受到侵害而寻求法律保护时,要注意请求对象的全面性。  1、在控制公司操纵从属公司,直接或间接地使其进行不符合常规的经营,损害了从属公司的利益,进而损害了从属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时,请求对象应包括从属公司的控制公司。  控制公司利用从属公司为其自身经济目的服务,主要是借助了从属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在这种情况下,控制公司不须亲自介入交易,由从属公司独立与第三人进行交易并承担交易产生的法律后果,这样一来,就为控制公司谋求法外利益创造了机会。为规制控股公司这种滥用“公司法人格”的行为,保护债权人利益,美国法院采用并发展了“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即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的独立人格及其有限责任,直接追诉控制公司对从属公司债权人的责任。我国虽然尚无上述法律规定,但有追诉控制公司责任的道理。  2、控制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等负责人如果指使从属公司从事不符合常规的经营,损害了从属公司的利益,进而损害了从属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时,债权人应请求公司负责人一并承担连带责任。  3、如果控制公司使从属公司从事不符合常规的经营,损害了从属公司的利益,进而损害了从属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而受益人是关联企业中的其他从属公司时,债权人应增加该受益公司为请求对象。  (六)债权人寻求法律保护时应强调的几个问题。  1、如果债权人发现控制公司有恶意抵消与从属公司债权的行为而受到损害时,应在搞清情况的基础上,请求限制控制公司的债权债务抵消权。  2、如果债权人发现关联企业中,控制公司有利用其控制力,凭空制造对从属公司的债权或债权担保,尽量压低从属公司的资本,参与从属公司破产财产的分配,而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应请求在从属公司的清算、和解或重整等程序中,控制公司对从属公司的某些债权,不论其有无约定,均应次于从属公司的其他债权受清偿。这是英美法系的国家中普遍实行的“债权居次规则”。  四、关于关联交易  关联企业必然发生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是指关联企业之间发生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购买或销售商品。这是关联企业较常见的交易事项。  (二)购买或销售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例如,母公司出售给其子公司设备或建筑物等。  (三)提供或接受劳务。例如,甲、乙两公司是关联企业,甲公司专门从事设备维修服务,乙公司的所有设备均由甲公司维修,并全额支付维修费用,甲、乙公司之间的这种交易也是关联交易。  (四)代理。关联企业的一方依据合同,为另一方代理某些事务,如代理销售货物、代理签订合同等。  (五)租赁。租赁包括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关联企业一方与另一方有租赁合同,存在租赁关系。  (六)提供资金。例如,企业从其关联方获得现金,或实物形式提供的资金,或权益性资金的变动等。  (七)担保和抵押。关联企业一方为另一方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提供保证、抵押等。  (八)管理方面的合同。企业与某一企业或个人签订管理企业或某一项目的合同,按照合同的约定,由一方管理另一方企业或项目的财务或日常经营。  (九)研究或开发项目的转移。在存在关联关系时,有时某一企业研究或开发的项目会因控制企业的要求,或是放弃,或是转移给另一企业继续实施。  (十)许可协议。例如,当企业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时,关联方可能达成协议,允许另一方使用自己的商标等。  (十一)关键管理人员报酬。以上所举例子是关联交易的基本形式,当然,判断关联交易是否存在应当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目前,一些城市商业银行在增资扩股时,吸收了大量的企业资本加入,有些还出现了控股的局面,形成了银企之间的关联关系。其中个别地方发生了控股企业操纵银行高级管理层并进行恶意关联交易的事件,这就提醒我们,不但要关心商业银行客户中的关联企业和关联交易,还要关心商业银行自身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以切实防范金融风险。
2023-06-23 11:57:554

乐视财务造假十年,贾跃亭和乐视双被罚,股民如何拿回投资损失?

股民拿不回任何投资损失。首先,我先来废话一下。贾跃亭,他是乐视的创始人。贾跃亭是乐视的创始人,也是乐视汽车、乐视手机等等等乐视生态链的创始人。贾跃亭在2017年的时候所持乐视网的股份全部冻结,随后贾跃亭被列为失信执行人名单,并且贾跃亭开始被冻结资产,但不知道怎么回事贾跃亭突然出国至今没回来,所以在网上也流传出了一个“下周回国”的梗。贾跃亭一直在国外逍遥自在,拿着FF法拉第一直招摇撞骗,但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在2021年贾跃亭又被禁止终身进入证劵市场。乐视,它是一个网站。乐视创立于2004年,率先网络打造了视频产业、内容、智能终端、应用等一套完整的生态系统,在外界被称为“乐视系统”。在随着乐视的发展,乐视旗下包含了互联网视频、影视制作、智能终端、应用市场、电子商务、互联网智能电动汽车、乐视网、乐视影业、乐视控股、乐视投资管理、乐视移动智能等。好了,我的废话完毕。对于标题中的问题,我有以下回答。一、股民如何拿回投资损失?我觉得根本拿不回,因为贾跃亭不是罗锤子。像投资这种东西,有挣就有赔,买股票的应该愿赌服输,虽然贾跃亭不道德吧,但我在投资上不认为贾跃亭有错。目前的乐视网还没有退市,股民如果想拿回投资损失只能及时止损或者等。二、我的看法。贾跃亭一般不坑穷人,坑的都是商业大佬和各大明星。像刘涛、邓超孙俪、郭德纲、黄晓明等这些明星大佬,所以我觉得贾跃亭算有本事和能力,但就是不往正道上走。贾跃亭十年财务造假,这其中必定敏感,我也不敢说。
2023-06-23 11:57:497

关联企业关联交易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关联企业是一个双向的、与单一企业或独立企业相对应的概念,是指与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或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业,是根据这种关系可能转移资产和利润并从中获取利益的企业。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完善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迅速推广,关联企业逐渐盛行,且有迅猛发展之势。关联企业以及关联交易的发展,给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和监管当局的风险监管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一、关联企业的形式  (一)企业集团。企业集团是典型的关联企业形式。就典型的现代企业集团而言,其组织结构可以分为四个不同层次:  1、核心企业,是现代企业集团组织结构的第一个层次。核心企业主要通过资产纽带(其方式主要是控股和参股)将企业集团中的其他企业联系起来。核心企业是整个企业集团的决策中心、资本经营中心和控制协调中心,它通常被称为母公司(能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业的企业)。母公司大多数为控股公司,又可以分为纯粹型控股公司和混合型控股公司。前者是指那些只从事资本经营而不兼生产经营的控股公司;后者是指那些不仅从事资本经营,而且从事生产经营的控股公司。  2、紧密层企业,是现代企业集团组织结构的第二个层次。紧密层企业是受集团核心企业直接控制的从属企业,通常称为子公司(被母公司控制的企业),包括全资子公司(母公司持有其全部股份)和非全资子公司(母公司持有其50%以上的有表决权资本或虽然母公司持有表决权资本不足50%,但持股量大大超过其他股东,以致对公司具有控制能力)。这些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是企业集团所依托的主要生产经营主体。作为核心企业的子公司,在被允许的范围内,同样可以出资形成它所控制的子公司(即核心企业的孙公司)。  3、半紧密层企业,是现代企业集团组织结构的第三个层次。半紧密层企业是集团核心企业的参股企业。核心企业对其参股企业所持有的股份均低于50%以下,并不足以达到控制水平。这些参股企业不仅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而且通常只受集团核心企业的影响,不受核心企业的控制。  4、松散层企业,是现代企业集团组织结构的第四个层次。松散层企业是集团核心企业的协议企业。这些协议企业一般与核心企业订有较长期的经济合同,存在较稳定的协作关系。它们虽然与企业集团内部的其他组成成员之间不存在资产联系,但在经济上往往会与企业集团共进退,因此也被视为企业集团的组成成员,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关联企业。  (二)合营企业。合营企业是指按合同规定,经营活动由投资双方或若干方共同控制的企业。这种共同控制一般也是按照投资比例确定表决权比例。合营企业属于“控制”型的关联企业。  (三)联营企业。联营企业是指投资者对企业有重大影响,但不是投资者的子公司或合营企业的企业。联营企业属于“影响”型关联企业。  (四)关联企业不一定是公司法人。按我国目前法律规定,企业既包括公司,也包括非公司的法人企业等,因此,关联企业不一定都是公司的组织形式。非公司法人以及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法人企业只要对其他企业具有控制或重大影响等关系,也可以成为关联企业。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关联企业的各方都是法人,从关联企业的定义出发,能对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以及施加重大影响的不仅仅是法人,一些特定的自然人也能做到,这些自然人可称为关联方,一是主要投资者个人,即直接或间接地控制一个企业10%或以上表决权资本的个人投资者;二是关键管理人员,即有权力并负责进行计划、指挥和控制企业活动的人员,如董事、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主管各项事务的副总经理,以及行使类似政策职能的人员等;三是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即在处理与企业的交易时有可能影响主要投资者个人或关键管理人员的家庭成员。我们在研究关联企业的形式时,不可不关注关联方问题。  二、关联企业对债权人的挑战  关联企业的出现,打破了传统的单个的企业与债权人原来的关系和借贷秩序,对债权人的利益提出了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从属公司利益不当受损给债权人带来的损害。关联企业中被控制的企业(以下称从属公司),在法律上具备法人资格,是独立的民事主体,能够独立地借贷,并且能以自有的全部资产作为其债务的保证。但是,在存在控制公司的情况下,从属公司在法律上的独立地位,往往会因控制公司的不当控制而丧失部分的或全部的自主性,在这种情况下,从属公司的债权人或因从属公司资产的不当减少而架空债权保证,或因从属公司的经营利润不当减少而降低偿债能力,或因控制公司转嫁的经营风险而意外受损等等。对于债权人来说,关联企业中从属公司方面给自己带来的风险,是风险的主要来源。  (二)关联企业相互投资给债权人带来的损害。  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投资,会出现资本虚增问题。关联企业转投资出现虚增资本的弊端,可能使债权人误以为公司资本雄厚,从而给贷款带来风险。  (三)控制公司与从属公司抵消债权给债权人带来的损害。  如果控制公司和从属公司同时享有对方的债权,按照一般民法规定,控制公司可以主张抵消。但是,由于两公司之间存在控制与从属关系,控制公司很容易运用其控制力,制造虚假债权并以此抵消从属公司的真实债权,使从属公司的资产减少,从而给债权人带来损害。  (四)不当增加从属公司负债给债权人带来的损害。  在关联企业中,控制公司有可能利用其控制力,凭空制造从属公司对控制公司的负债,从而尽量压低从属公司的资本。一旦从属公司破产,可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或增加破产财产分配份额,或规避自己应承担的责任,最终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  (五)关联企业相互担保给债权人带来的损害。  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尤其是同一债权人的关联企业相互提供担保,将使该担保形同虚设,从而给债权人带来损害。  三、债权人防范关联企业风险的对策  (一)认真研读关联企业的财务报告。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和关联方交易的披露》,具体规定了关联企业应当在会计报告中应披露的内容,债权人应:  1、详细阅读关联企业的会计报告,从中获得必要的信息。  2、缜密考察关联企业会计报告的真实性,防止遗漏信息和虚假信息的误导。  3、认真分析关联企业会计报告中有关内容的相关性,从中发现不正常的现象,以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二)关注关联企业投资和转投资情况。鉴于关联企业之间的投资有可能使一方获得对另一方的控制权,从而改变企业之间的地位,导致改变有关各方与债权人的关系;另外,关联企业之间转投资往往会出现虚增资本的弊端,给债权人带来损害,因此,债权人要特别关注关联企业之间投资或转投资的情况,搞清关联企业之间关系地位的变化,以及这种变化给资产和负债带来的变化,以便保护自己的权益。  (三)关注关联企业的表决权结构。在关联企业中,控制公司和从属公司间常有相互投资、交叉持股或循环持股现象,从而出现表决权资本和表决权的交叉,使从属公司表决权的行使受控制公司的指挥。因此,债权人要关注关联企业表决权的结构,如发现有交叉表决权的情况,应给予高度注意。  (四)严格审查关联企业的贷款申请和授信。各商业银行在处理关联企业的贷款申请或对关联企业授信时,应要求其提供所有关联企业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财务状况、担保情况及关联交易等信息,并严格审查其真实性和合规性。要从整体上把握贷款或授信在关联企业中的分布,确定对关联企业的总体最高贷款或授信额度。要切实掌握关联企业在本行系统内贷款或授信额度的执行情况及在他行的贷款或授信情况,关联企业中的交叉担保情况,防止关联企业多头取得贷款或授信以及互相担保的风险。  (五)债权人受到侵害的请求对象。债权人在受到侵害而寻求法律保护时,要注意请求对象的全面性。  1、在控制公司操纵从属公司,直接或间接地使其进行不符合常规的经营,损害了从属公司的利益,进而损害了从属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时,请求对象应包括从属公司的控制公司。  控制公司利用从属公司为其自身经济目的服务,主要是借助了从属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在这种情况下,控制公司不须亲自介入交易,由从属公司独立与第三人进行交易并承担交易产生的法律后果,这样一来,就为控制公司谋求法外利益创造了机会。为规制控股公司这种滥用“公司法人格”的行为,保护债权人利益,美国法院采用并发展了“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即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的独立人格及其有限责任,直接追诉控制公司对从属公司债权人的责任。我国虽然尚无上述法律规定,但有追诉控制公司责任的道理。  2、控制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等负责人如果指使从属公司从事不符合常规的经营,损害了从属公司的利益,进而损害了从属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时,债权人应请求公司负责人一并承担连带责任。  3、如果控制公司使从属公司从事不符合常规的经营,损害了从属公司的利益,进而损害了从属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而受益人是关联企业中的其他从属公司时,债权人应增加该受益公司为请求对象。  (六)债权人寻求法律保护时应强调的几个问题。  1、如果债权人发现控制公司有恶意抵消与从属公司债权的行为而受到损害时,应在搞清情况的基础上,请求限制控制公司的债权债务抵消权。  2、如果债权人发现关联企业中,控制公司有利用其控制力,凭空制造对从属公司的债权或债权担保,尽量压低从属公司的资本,参与从属公司破产财产的分配,而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应请求在从属公司的清算、和解或重整等程序中,控制公司对从属公司的某些债权,不论其有无约定,均应次于从属公司的其他债权受清偿。这是英美法系的国家中普遍实行的“债权居次规则”。  四、关于关联交易  关联企业必然发生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是指关联企业之间发生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购买或销售商品。这是关联企业较常见的交易事项。  (二)购买或销售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例如,母公司出售给其子公司设备或建筑物等。  (三)提供或接受劳务。例如,甲、乙两公司是关联企业,甲公司专门从事设备维修服务,乙公司的所有设备均由甲公司维修,并全额支付维修费用,甲、乙公司之间的这种交易也是关联交易。  (四)代理。关联企业的一方依据合同,为另一方代理某些事务,如代理销售货物、代理签订合同等。  (五)租赁。租赁包括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关联企业一方与另一方有租赁合同,存在租赁关系。  (六)提供资金。例如,企业从其关联方获得现金,或实物形式提供的资金,或权益性资金的变动等。  (七)担保和抵押。关联企业一方为另一方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提供保证、抵押等。  (八)管理方面的合同。企业与某一企业或个人签订管理企业或某一项目的合同,按照合同的约定,由一方管理另一方企业或项目的财务或日常经营。  (九)研究或开发项目的转移。在存在关联关系时,有时某一企业研究或开发的项目会因控制企业的要求,或是放弃,或是转移给另一企业继续实施。  (十)许可协议。例如,当企业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时,关联方可能达成协议,允许另一方使用自己的商标等。  (十一)关键管理人员报酬。以上所举例子是关联交易的基本形式,当然,判断关联交易是否存在应当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目前,一些城市商业银行在增资扩股时,吸收了大量的企业资本加入,有些还出现了控股的局面,形成了银企之间的关联关系。其中个别地方发生了控股企业操纵银行高级管理层并进行恶意关联交易的事件,这就提醒我们,不但要关心商业银行客户中的关联企业和关联交易,还要关心商业银行自身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以切实防范金融风险。
2023-06-23 11:57:421

关联企业关联交易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关联企业是一个双向的、与单一企业或独立企业相对应的概念,是指与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或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业,是根据这种关系可能转移资产和利润并从中获取利益的企业。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完善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迅速推广,关联企业逐渐盛行,且有迅猛发展之势。关联企业以及关联交易的发展,给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和监管当局的风险监管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一、关联企业的形式(一)企业集团。企业集团是典型的关联企业形式。就典型的现代企业集团而言,其组织结构可以分为四个不同层次:1、核心企业,是现代企业集团组织结构的第一个层次。核心企业主要通过资产纽带(其方式主要是控股和参股)将企业集团中的其他企业联系起来。核心企业是整个企业集团的决策中心、资本经营中心和控制协调中心,它通常被称为母公司(能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业的企业)。母公司大多数为控股公司,又可以分为纯粹型控股公司和混合型控股公司。前者是指那些只从事资本经营而不兼生产经营的控股公司;后者是指那些不仅从事资本经营,而且从事生产经营的控股公司。2、紧密层企业,是现代企业集团组织结构的第二个层次。紧密层企业是受集团核心企业直接控制的从属企业,通常称为子公司(被母公司控制的企业),包括全资子公司(母公司持有其全部股份)和非全资子公司(母公司持有其50%以上的有表决权资本或虽然母公司持有表决权资本不足50%,但持股量大大超过其他股东,以致对公司具有控制能力)。这些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是企业集团所依托的主要生产经营主体。作为核心企业的子公司,在被允许的范围内,同样可以出资形成它所控制的子公司(即核心企业的孙公司)。3、半紧密层企业,是现代企业集团组织结构的第三个层次。半紧密层企业是集团核心企业的参股企业。核心企业对其参股企业所持有的股份均低于50%以下,并不足以达到控制水平。这些参股企业不仅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而且通常只受集团核心企业的影响,不受核心企业的控制。4、松散层企业,是现代企业集团组织结构的第四个层次。松散层企业是集团核心企业的协议企业。这些协议企业一般与核心企业订有较长期的经济合同,存在较稳定的协作关系。它们虽然与企业集团内部的其他组成成员之间不存在资产联系,但在经济上往往会与企业集团共进退,因此也被视为企业集团的组成成员,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关联企业。(二)合营企业。合营企业是指按合同规定,经营活动由投资双方或若干方共同控制的企业。这种共同控制一般也是按照投资比例确定表决权比例。合营企业属于“控制”型的关联企业。(三)联营企业。联营企业是指投资者对企业有重大影响,但不是投资者的子公司或合营企业的企业。联营企业属于“影响”型关联企业。(四)关联企业不一定是公司法人。按我国目前法律规定,企业既包括公司,也包括非公司的法人企业等,因此,关联企业不一定都是公司的组织形式。非公司法人以及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法人企业只要对其他企业具有控制或重大影响等关系,也可以成为关联企业。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关联企业的各方都是法人,从关联企业的定义出发,能对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以及施加重大影响的不仅仅是法人,一些特定的自然人也能做到,这些自然人可称为关联方,一是主要投资者个人,即直接或间接地控制一个企业10%或以上表决权资本的个人投资者;二是关键管理人员,即有权力并负责进行计划、指挥和控制企业活动的人员,如董事、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主管各项事务的副总经理,以及行使类似政策职能的人员等;三是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即在处理与企业的交易时有可能影响主要投资者个人或关键管理人员的家庭成员。我们在研究关联企业的形式时,不可不关注关联方问题。二、关联企业对债权人的挑战关联企业的出现,打破了传统的单个的企业与债权人原来的关系和借贷秩序,对债权人的利益提出了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从属公司利益不当受损给债权人带来的损害。关联企业中被控制的企业(以下称从属公司),在法律上具备法人资格,是独立的民事主体,能够独立地借贷,并且能以自有的全部资产作为其债务的保证。但是,在存在控制公司的情况下,从属公司在法律上的独立地位,往往会因控制公司的不当控制而丧失部分的或全部的自主性,在这种情况下,从属公司的债权人或因从属公司资产的不当减少而架空债权保证,或因从属公司的经营利润不当减少而降低偿债能力,或因控制公司转嫁的经营风险而意外受损等等。对于债权人来说,关联企业中从属公司方面给自己带来的风险,是风险的主要来源。(二)关联企业相互投资给债权人带来的损害。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投资,会出现资本虚增问题。关联企业转投资出现虚增资本的弊端,可能使债权人误以为公司资本雄厚,从而给贷款带来风险。(三)控制公司与从属公司抵消债权给债权人带来的损害。如果控制公司和从属公司同时享有对方的债权,按照一般民法规定,控制公司可以主张抵消。但是,由于两公司之间存在控制与从属关系,控制公司很容易运用其控制力,制造虚假债权并以此抵消从属公司的真实债权,使从属公司的资产减少,从而给债权人带来损害。(四)不当增加从属公司负债给债权人带来的损害。在关联企业中,控制公司有可能利用其控制力,凭空制造从属公司对控制公司的负债,从而尽量压低从属公司的资本。一旦从属公司破产,可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或增加破产财产分配份额,或规避自己应承担的责任,最终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五)关联企业相互担保给债权人带来的损害。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尤其是同一债权人的关联企业相互提供担保,将使该担保形同虚设,从而给债权人带来损害。三、债权人防范关联企业风险的对策(一)认真研读关联企业的财务报告。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和关联方交易的披露》,具体规定了关联企业应当在会计报告中应披露的内容,债权人应:1、详细阅读关联企业的会计报告,从中获得必要的信息。2、缜密考察关联企业会计报告的真实性,防止遗漏信息和虚假信息的误导。3、认真分析关联企业会计报告中有关内容的相关性,从中发现不正常的现象,以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二)关注关联企业投资和转投资情况。鉴于关联企业之间的投资有可能使一方获得对另一方的控制权,从而改变企业之间的地位,导致改变有关各方与债权人的关系;另外,关联企业之间转投资往往会出现虚增资本的弊端,给债权人带来损害,因此,债权人要特别关注关联企业之间投资或转投资的情况,搞清关联企业之间关系地位的变化,以及这种变化给资产和负债带来的变化,以便保护自己的权益。(三)关注关联企业的表决权结构。在关联企业中,控制公司和从属公司间常有相互投资、交叉持股或循环持股现象,从而出现表决权资本和表决权的交叉,使从属公司表决权的行使受控制公司的指挥。因此,债权人要关注关联企业表决权的结构,如发现有交叉表决权的情况,应给予高度注意。(四)严格审查关联企业的贷款申请和授信。各商业银行在处理关联企业的贷款申请或对关联企业授信时,应要求其提供所有关联企业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财务状况、担保情况及关联交易等信息,并严格审查其真实性和合规性。要从整体上把握贷款或授信在关联企业中的分布,确定对关联企业的总体最高贷款或授信额度。要切实掌握关联企业在本行系统内贷款或授信额度的执行情况及在他行的贷款或授信情况,关联企业中的交叉担保情况,防止关联企业多头取得贷款或授信以及互相担保的风险。(五)债权人受到侵害的请求对象。债权人在受到侵害而寻求法律保护时,要注意请求对象的全面性。1、在控制公司操纵从属公司,直接或间接地使其进行不符合常规的经营,损害了从属公司的利益,进而损害了从属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时,请求对象应包括从属公司的控制公司。控制公司利用从属公司为其自身经济目的服务,主要是借助了从属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在这种情况下,控制公司不须亲自介入交易,由从属公司独立与第三人进行交易并承担交易产生的法律后果,这样一来,就为控制公司谋求法外利益创造了机会。为规制控股公司这种滥用“公司法人格”的行为,保护债权人利益,美国法院采用并发展了“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即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的独立人格及其有限责任,直接追诉控制公司对从属公司债权人的责任。我国虽然尚无上述法律规定,但有追诉控制公司责任的道理。2、控制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等负责人如果指使从属公司从事不符合常规的经营,损害了从属公司的利益,进而损害了从属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时,债权人应请求公司负责人一并承担连带责任。3、如果控制公司使从属公司从事不符合常规的经营,损害了从属公司的利益,进而损害了从属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而受益人是关联企业中的其他从属公司时,债权人应增加该受益公司为请求对象。(六)债权人寻求法律保护时应强调的几个问题。1、如果债权人发现控制公司有恶意抵消与从属公司债权的行为而受到损害时,应在搞清情况的基础上,请求限制控制公司的债权债务抵消权。2、如果债权人发现关联企业中,控制公司有利用其控制力,凭空制造对从属公司的债权或债权担保,尽量压低从属公司的资本,参与从属公司破产财产的分配,而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应请求在从属公司的清算、和解或重整等程序中,控制公司对从属公司的某些债权,不论其有无约定,均应次于从属公司的其他债权受清偿。这是英美法系的国家中普遍实行的“债权居次规则”。四、关于关联交易关联企业必然发生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是指关联企业之间发生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购买或销售商品。这是关联企业较常见的交易事项。(二)购买或销售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例如,母公司出售给其子公司设备或建筑物等。(三)提供或接受劳务。例如,甲、乙两公司是关联企业,甲公司专门从事设备维修服务,乙公司的所有设备均由甲公司维修,并全额支付维修费用,甲、乙公司之间的这种交易也是关联交易。(四)代理。关联企业的一方依据合同,为另一方代理某些事务,如代理销售货物、代理签订合同等。(五)租赁。租赁包括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关联企业一方与另一方有租赁合同,存在租赁关系。(六)提供资金。例如,企业从其关联方获得现金,或实物形式提供的资金,或权益性资金的变动等。(七)担保和抵押。关联企业一方为另一方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提供保证、抵押等。(八)管理方面的合同。企业与某一企业或个人签订管理企业或某一项目的合同,按照合同的约定,由一方管理另一方企业或项目的财务或日常经营。(九)研究或开发项目的转移。在存在关联关系时,有时某一企业研究或开发的项目会因控制企业的要求,或是放弃,或是转移给另一企业继续实施。(十)许可协议。例如,当企业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时,关联方可能达成协议,允许另一方使用自己的商标等。(十一)关键管理人员报酬。以上所举例子是关联交易的基本形式,当然,判断关联交易是否存在应当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目前,一些城市商业银行在增资扩股时,吸收了大量的企业资本加入,有些还出现了控股的局面,形成了银企之间的关联关系。其中个别地方发生了控股企业操纵银行高级管理层并进行恶意关联交易的事件,这就提醒我们,不但要关心商业银行客户中的关联企业和关联交易,还要关心商业银行自身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以切实防范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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