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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播电视技术中心是经 广东省委、省政府批准成立的财政核拨副厅级事业单位,隶属于广东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本中心管理着分布于全省各地的电视发射和转播台、调频广播发射和转播台、中波广播发射和转播台、广播电视卫星地球站、广播电视微波站,主要任务是负责中央和省级广播电视节目在全省的发射、转播、传输与覆盖。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政府第139号令)和实际工作需要,广东省广播电视技术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笔试、面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岗位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的工作岗位,详见附件一:《广东省广播电视技术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非所在岗位属地常住户口(生源)报考者需具备入户当地的相关条件。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
招聘对象为面向具有相关岗位要求对口专业的大学专科或以上的应届毕业生(2012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2011、2010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人员),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并具有相应专业工作经验的社会人员。报名时须按招聘对象类别对应报考。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修养;
3.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专业基础扎实,实际动手能力较强;
4. 身体健康,符合工作岗位要求;
5.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 热爱广播电视事业,有强烈责任心和吃苦精神,团队合作意识强;
7. 年龄在18周岁至32周岁之间(1980年4月30日至1994年4月30日期间出生);
8. 其它条件详见《广东省广播电视技术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 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做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4. 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 在本次招聘考试中,以虚假信息应聘的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
6.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8. 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
以上所列处分期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时间截止日。
五、薪酬待遇
被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执行国家和属地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薪酬待遇。受聘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根据岗位需求,经单位聘任后,副高职称的聘为专业技术七级、中级职称的聘用为十级;博士生聘用为专业技术十级、硕士研究生聘用为十一级、本科生聘用为十二级、大专生聘用为十三级。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广东人事网(http://www.gdrst.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发布时间:2012年5月25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信函、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考者可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www.gdrst.gov.cn下 载并认真详细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请将个人简历(附近期大一寸照片或电子版照片)、所在学校出具的政审材料(社会人员可以由档案人事代理单位出具)、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大学英语等级成绩单、获奖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复印件 (或扫描件)邮寄到广州市人民北路686号广东省广播电视技术中心人事科或发送到电子邮箱rsk_zp@126.com。邮寄简历的请在信封注明“应聘”字样;用电子邮件发送的,请将邮件主题命名为“拟应聘岗位代码+姓名+专业+学历”。
2、报名时间:2012年6月8日至6月12日。
3、报名要求:
⑴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能等同于报考专业。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⑵ 报名填写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⑶ 每位应聘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资格审查
1.初审
由我单位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者,我单位将发出考试通知,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和考试时间地点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予以公布。
2.复审
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须在考试前1个工作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政审材料、资格证等有关个人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等相关报名材料到广东省广播电视技术中心人事科(地址:广州市人民北路686号五楼)进行现场审核。不参加报名资格现场审核者视为放弃报考。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报名者要确保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凡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考务工作由广东省广播电视技术中心组织和承担。
1、笔试
笔试成绩作为确定面试人选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笔试范围包括公共知识和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技能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笔试时间、地点、考场规则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凭有效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笔试结束后三天内在考区公布成绩,向进入面试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并于1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布各人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如有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的,则依实际人数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安排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评委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且为奇数。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内容按照“以用设考”、“考用一致”的原则和所设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
全部人员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以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面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人员方有资格进入体检范围,每个招聘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五)体检
体检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如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
(六)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在面试成绩70分以上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人选。
(八)公示与聘用
报名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择优聘用。拟招聘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和本单位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七、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者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对于招聘中出现空缺的岗位,如本人愿意,可从面试合格的、符合该岗位要求且服从调剂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中进行调剂。
(二)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三)广东省广播电视技术中心人事科地址:广州市人民北路686号广东省广播电视技术中心人事科;邮政编码:510012。
咨询电话: 020-36235187
联系人:陈生、邓生
监督投诉电话:020-36237807、26184833
联系人:张生
附件:1.广东省广播电视技术中心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广东省广播电视技术中心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