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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特估是什么:
基金净值指的是一份基金的净资产价值;基金估值指的是根据公允价格对基金的资产价值进行计算和评估,是对基金净值的一种预测,从而让基金购买者有更好的购买参考。
基金净值计算公式为:(基金的总资产-基金的总负债)÷总发行基金份额总数。例如,基金的总资产为4亿元,总负债为0.4亿元,总发行份额3亿份,那么这个基金的净值为1.2元。
拓展资料:
基金单位净值即每份基金单位的净资产价值,等于基金的总资产减去总负债后的余额再除以基金全部发行的单位份额总数。
基金估值是指按照公允价格对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进行计算、评估,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重要性
由于基金份额净值是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金额的计算基础,直接关系到基金投资者的利益,这就要求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必须准确。
基金份额净值必须是公允的。
重点因素
一、估值频率
即多长的时间间隔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
我国的开放式基金于每个交易日估值,并于次日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封闭式基金每周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但每个交易日也进行估值。
二、注意事项
1、交易活跃证券;交易不活跃证券
2、估值要慎重,其中证券资产的流动性是非常关键的因素
3 、价格操纵及滥估问题
4 、估值方法的一致性及公开性
估值方法
估值方法的一致性是指基金在进行资产估值时均采取同样的估值方法,遵守同样的估值规则。估值方法的公开性是指基金采用的估值方法需要在法律规定的募集文件中公开披露。假若基金变更了估值方法,也需要及时进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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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净值估值是什么意思
基金净值是指一份基金的净资产价值,基金的净值=(基金总资产-基金总负债)总发行基金份额总数。通常情况下,投资者购买基金的时间点不同,那么基金净值的计算也是不一样的。若是在交易日15:00前买入,那么是按照当天基金收盘时净值计算;若是在交易日15:00后交易,则基金净值是按照下一个交易日收盘时基金净值计算。基金估值则是根据公允价格对基金的资产价值进行评估,是属于对基金净值的一种预测。通常情况下,投资者会把基金估值当成购买基金的一个参考要素。2023-08-04 06:13:431
基金净值估算是什么意思
基金净值指的是一份基金的净资产价值,计算公式为:(基金的总资产-基金的总负债)÷总发行基金份额总数;基金估值指的是根据公允价格对基金的资产价值进行计算和评估,是对基金净值的一种预测,从而让基金购买者有更好的购买参考。拓展资料:第一步明白什么是基金说白了,基金就是你投出的一部分钱交给基金公司,基金公司的操盘手再用你的钱去投资,一般都是股票的形式。也相当于你花钱请专业人士替你炒股。所以选择好的基金公司非常重要!只有基金公司赚了钱,你才有钱赚。从广义上说,基金是机构投资者的统称,包括信托投资基金、单位信托基金、公积金、保险基金、退休基金,各种基金会的基金。在现有的证券市场上的基金,包括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具有收益性功能和增值潜能的特点。从会计角度透析,基金是一个狭义的概念,意指具有特定目的和用途的资金。因为政府和事业单位的出资者不要求投资回报和投资收回,但要求按法律规定或出资者的意愿把资金用在指定的用途上,而形成了基金。第二步关于盈利和亏损如何计算就是说,基金公司赚了会按你买的股数、当天的单位净值和赎回日期的净值差给你相应的红利。赔了,你同样要以所购股数和净值差分摊损失。第三步其他费用购买的时候会收取一定的手续费,一般是0.012每股,赎回的时候手续费是0.005,打个比方,如果你购买当天的单位净值是1元,你买了10000股(一共是一万元),你一共需要交170元的手续费。如果用网上银行购买,会有相应的折价,大概手续费是110左右。各个银行的手续费不一样。第四步基金时期一般分为认购期、运作期(封闭期)、申购期三个阶段。刚开始的时候是认购期,一般是半个月左右,在这半个月里你只能购买不能赎回(卖出),买入价一般是1元。然后进入运作期(封闭期),在这段时间里基金公司拿你的钱去建仓,也可以说是一个准备期,一般不超过三个月,打开之后大部分基金会有所涨幅,也有部分会回落变成0.9*或者更低,这个时候不要以为你赔了,因为你的投资才刚刚开始。接下来进入申购期,此时你已经可以自由买卖了。2023-08-04 06:14:102
基金的估值你了解吗?
基金跟股票一样都是存在很大的风险送的,因此现在很多人都打算利用手中的钱来购买合适的基金,对于大家来说也是一个不错的投资选择。基金的估值你真的了解吗?一、什么是基金的估值大家进入到基金市场之中,必须要了解到关于基金的相关产品,那么这个时候你就必须要学会对基金进行估值,只有这样才能够选择一个合适的产品,才会获得比较好的收益,否则的话风险性还是比较大的。基金估值其实就是根据公司的价格对于基金的资产价值进行的计算和评估。这是对基金净值的一种预测,对基金进行估值是为了帮助投资者进行参考。二、如何进行基金估值基金净值其实就是只一份基金的净资产价值,首先大家如果想要对资金进行估值的话,就必须要查看基金的常见的估值指标,必须要对这些估值指标进行学习。要了解到这些进行估值的相关指标,这样的话才能够进行后续的操作。一般来说,大家了解了基金的估值指标之后,那么这些指标就可以帮助大家进行参考。这个时候你就能够通过估值的方式来判断在股票市场上资金是发生了上涨还是下跌,这个时候进行买入的话,价格是贵还是便宜,大家都希望自己买入基金的时候是用一个比较便宜的价格买,然后一个比较高的价格卖出。三、为什么要基金估值一般来说,大家都能够找到基金估值,然后我们通过资金的指数估值就可以了解到在股票市场上各个行业的指数情况,然后我们就能够对这些情况进行一个参考,来判断在股票市场上这个行业是不是处于被低估的状态,那么这样的话我们就能够进行一个合适的选择。2023-08-04 06:14:495
请问大家净值估算怎么看涨跌?
基金净值估值是根据近期基金季报中显示的持仓信息和一些修改后的计算方法,结合当时的股市情况,实时计算出的基金净值。它让投资者大致了解他们在基金中投资的损益。例如,如果基金净值的预计增长为正,则意味着基金在同一天上涨,投资者购买基金在同一天获利。如果基金净值预计增长为负数,则意味着基金在同一天下跌,投资者在同一天买入基金并蒙受损失。同时,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净值估值趋势图预测基金后期的净值估值趋势,进行投资策略的制定。例如,当基金净值估值趋势图继续向右上方运行时,投资者可以继续持有基金。当基金净值估计趋势图趋于右下方时,投资者可以考虑将基金出售手中。需要注意的是,估值收益仅供参考,实际涨跌以基金净值为准。估计净值基于当日市场的整体上涨以及基金历史上持有的部分股票的涨跌。这是由他们的特殊算法估计的。有两种情况。活跃资金的估计。对活跃基金的估计几乎是不准确的。如果有准确的估计,那纯粹是巧合。一般而言,活跃资金的估算没有参考依据。被动指数基金的估值相对准确。由于被动指数基金,它跟踪的指数成分是公开的。每日基金平台可以根据该指数基金成份股的整体涨跌来预测该指数基金的上涨。由于基金的净值计算要等到下午3点收盘后才能进行,因此不可能知道当天净值的变化,因此需要进行净值估算。它基于指数的实时涨跌来估计涨跌对基金净值的影响。然而,由于所有的基金跟踪指数都有一定的误差,这个数字只是一个娱乐的“估计”。该基金通常投资于多元化投资,如股票和债券。由于股票市场价格每天涨跌不停,不断变化,我们必须每天重新计算基金的单位资产净值,以便及时反映基金的投资价值。通常,我们的日内实时净值是根据最近季度或年度报告中公布的重仓和基金的过往表现以及当日市场的涨跌情况进行估算的。基金投资不仅是一种长期投资方式,而且适合于长期投资。不建议频繁操作。当然,没有必要实时关注基金的兴衰。一般来说,如果坚持投资一只基金,可以每月关注一次基金的净值。没有必要每天都看,更不用说一直看了。因此,无需知道基金的估计净值。2023-08-04 06:16:136
基金如何估值
基金净值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基金份额净值=基金资产净值÷基金总份额;基金资产净值=基金资产总值-基金负债。基金净值是指基金份额净值,是计算单位基金资产净值的关键。由于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的各种投资工具(包括股票、债券等),市场价格是不断变动的,所以每日对基金净值重新计算,才能够及时反映基金的投资价值。我国的开放式基金于每个交易日估值,并于次日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封闭式基金每周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但每个交易日也都进行估值。拓展资料:基金,英文是fund,广义是指为了某种目的而设立的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主要包括信托投资基金、公积金、保险基金、退休基金,各种基金会的基金。从会计角度透析,基金是一个狭义的概念,意指具有特定目的和用途的资金。我们提到的基金主要是指证券投资基金。根据不同标准,可以将证券投资基金划分为不同的种类:(1)根据基金单位是否可增加或赎回,可分为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不上市交易(这要看情况),通过银行、券商、基金公司申购和赎回,基金规模不固定;封闭式基金有固定的存续期,一般在证券交易场所上市交易,投资者通过二级市场买卖基金单位。(2)根据组织形态的不同,可分为公司型基金和契约型基金。基金通过发行基金股份成立投资基金公司的形式设立,通常称为公司型基金;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投资人三方通过基金契约设立,通常称为契约型基金。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均为契约型基金。(3)根据投资风险与收益的不同,可分为成长型、收入型和平衡型基金。(4)根据投资对象的不同,可分为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期货基金等。操作技巧第一:先观后市再操作基金投资的收益来自未来,比如要赎回股票型基金,就可先看一下股票市场未来发展是牛市还是熊市。再决定是否赎回,在时机上做一个选择。如果是牛市,那就可以再持用一段时间,使收益最大化。如果是熊市就是提前赎回,落袋为安。第二:转换成其他产品把高风险的基金产品转换成低风险的基金产品,也是一种赎回,比如:把股票型基金转换成货币基金。这样做可以降低成本,转换费一般低于赎回费,而货币基金风险低,相当于现金,收益又比活期利息高。因此,转换也是一种赎回的思路。第三:定期定额赎回与定期投资一样,定期定额赎回,可以做了日常的现金管理,又可以平抑市场的波动。定期定额赎回是配合定期定额投资的一种赎回方法。2023-08-04 06:16:511
基金净值到2左右可以买吗 需要分析不同方面
用户在投资基金时都会关注基金净值,希望在基金净值低的位置介入,那么基金净值到2左右可以买吗?你在投资基金时有没有注意呢?下面就给大家详细的介绍下,让你在投资基金时多加的注意。基金净值到2左右可以买,不过在买入之前需要对基金进行详细的分析,判断基金在未来会不会继续上涨,通常需要分析基金规模大小、基金成立时间、基金历年分红、基金持仓情况、基金经理能力等,只有这样才能较为准确的预测基金净值走势。以上基金关注的点有尤其要注意基金的持仓情况,通过分析基金持有的股票,可以预测股票在未来的走势,后续股票上涨后基金净值也会上涨,这样就可以为投资者带来不错的收益,值得注意的是,基金经理会不段的调整基金持仓股票。同时对于一只基金来说,基金规模不是越大越好,因为基金规模过大时会给基金经理管理基金带来一定的难度,而且基金规模越大配置的资产越多,这对基金经理判断资产的优质带来新的考验,如果发生错误,将会给基金带来一定的损失。用户在投资基金时可以采用定投的方法,在净值低的位置介入,后续不断的买入基金可以有效降低基金持有的成本,后续基金上涨后就可以卖出获利。值得注意的是,基金定投需要坚持较长的时间,而且基金定投不能保证一定会盈利。最后就是基金在投资时一定要坚持长期持有,短期内投资基金是很难获得较高收益的。不过在基金投资时不能保证一定会盈利,可能会出现亏损的情况。2023-08-04 06:17:101
为什么基金要估值?
一般在基金第三方网站上查看一只基金,会有当天的基金估值,简单来说,基金估值就是一个预测,预测今晚将公布的基金净值会是多少。而且基金估值是根据市场情况随时变化的,所以基金估值的意义就是让基民对于如何操作有个参考,对于基金的走势心中有数。基金估值并不是真正的基金净值,基金净值以基金公司公布的为准,基金估值就是早于基金公司公布,随时可以让基民参考的一个数据。所以基民可以根据基金估值在当天的交易时间内进行操作,不过所操作的基金份额还是由最后基金公司公布的基金净值来决定。2023-08-04 06:17:171
在你看来基金业绩怎样评估呢?
如何评估基金业绩,无论是炒股还是买基金,业绩是理性投资的出发点。怎么评估基金的业绩呢。 1、首先,需要了解基金的净值增长率和分红比率。大家知道,选择基金的主要依据不是基金净值的高低,而是基金净值未来的成长性。但是未来是不可知的,所以,我们只能根据它过往的收益情况来预测它未来的业绩。而基金的投资收益是由两方面来体现的:一是净值增长率,二是分红比率。 2、其次,要将基金收益与股票大盘走势(一般以上证综合指数为参考依据)作比较,看它是否能跑赢大盘。如果一只股票型基金自成立以来,在大多数时间内的表现都比大盘指数好,这只基金的业绩就不错,说明该基金的管理人有着出色的选股和择时能力。 3、再次,还需将基金收益与其他同类基金的收益进行比较,可以以一个季度、半年、一年等比较长的时间段来进行分析对比,短期数据可以忽视,长期数据才有说服力,从中找出适合自己预期收益的基金来。买的基金净值下跌了,要不要抛?笔者认为,如果基金公司出现异动,短期内又没有改善的迹象,可以考虑赎回,如果市场形势发生变化,投资者又急需用这笔钱,可以考虑卖出,不过,一般情况下,基民应该以平和的心态对待市场的短期波动,通过相对长时间的投资,来追求资金的稳定增值。开放式基金的另一个风险一般不为新基民们所知,即买卖基金的"未知价"风险。在一个正常的交易日里,基金净值是按照当日下午3点时的收盘价计算,3点钟之前买卖基金价格按照当日收市价计算,3点后买卖基金价格则按照下一个交易日的收市价计算,基民在当日进行申购,赎回时,所参考的基金净值是前一个交易日的数据,而对当天的净值无法预知。不过,为了降低这种无法预知的风险,投资者可以选择在交易日的下午2点50到3点之间进行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因为那个时候大盘一天的走势基本确立,通过前一交易日股市收盘价和基金净值情况,基本能够预测当日净值价格了!2023-08-04 06:17:252
支付宝基金净值估算是什么意思
支付宝基金净值估算即基金净值预测,根据基金公布的持仓的股票走势来估算基金的净值波动,基金估值并不是真正的基金净值。基金估值只是一个在基金公司正式公布基金净值之前,作为参考的数据,真正的基金净值还是以基金公司最后公布的为准。基金估值的意义在于,基民通过了解对基金进行估值,对自己所购买或即将购买的基金如何进行下一步的操作有个参考。2023-08-04 06:18:041
如果某基金净值很低买入几十年后会不会涨很多
基金投资是随市场变化波动的,涨或跌都有可能的。平安银行代销多种基金,每种基金的规定是不一样的,您可以登录平安口袋银行APP-首页-更多-基金,搜索对应的基金名称进行了解。温馨提示:投资需有风险,入市需谨慎。您在做任何投资之前,应确保自己完全明白该产品的投资性质和所涉及的风险,详细了解和谨慎评估产品后,再自身判断是否参与交易。应答时间:2021-01-22,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2023-08-04 06:18:172
基金净值估算什么意思
基金的估算净值:是一些网站根据最近基金季报中所显示的持仓信息以及一些修正的计算方法,结合当时股市情况所实施计算出来的基金净值。估算的基金净值只能当做参考,几乎是不可能准确的。因为基金净值估算所根据的基金持仓情况是不可能准确无误。首先,基金季报都是上个季度末的情况,且公布时间一般是在一个季度过后的一个月左右时间公布,数据早已经是1个月之前的情况了。其次,一般的基金是主动出借型,也就是基金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以及自己的分析判断随时对基金资产进行调整,调仓换股。被动管理型基金的估算净值参考性要强,因被动管理型基金——也就是指数型基金的任务就是尽可能缩小差异的跟踪目标指数涨跌。从这个角度上讲,指数基金也无需看估算净值了,看跟踪的目标指数即可大概知道基金实时涨跌的情况。拓展资料:什么是基金单位净值我们先来看看基金净值的意思是怎样的。基金净值又叫基金单位净值,是指每份基金单位的净价值。其关系到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时的价格,也是关系到出借人是否盈利的关键,如基金净值大于1,减去1之后的部分就是自己的盈利;反之则是亏损。我们再来看看什么是基金单位净值?基金单位净值可根据以下公式计算而来,基金净值=(基金总资产-总负债)/基金发行份数。基金单位净值决定着每日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价格的高低,当日交易截止后交易所对基金单位总数进行统计,并利用公式计算出当日基金单位净值,于次日开盘前公布。基金净值估算具体原则如下:1、上市股票、债券型基金按当日收市价计算,该日无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市价计算。2、未上市的股票以成本价计。3、未上市国债及未到期定期存款,以本金加计至估值日的应计利息额计算。4、如遇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有权按相关规定办理。参考资料:净值估算 -百度百科2023-08-04 06:18:362
基金净值越低越好吗?
其实将基金份额净值的高低作为投资的依据是基金投资的误区。很多投资者误以为基金净值高的就不容易涨,净值低的就容易涨。扩展资料:一般来说,投资者应该选择净值高的基金。因为一支基金如果净值很高,第一说明它的成立时间比较长了,第二说明基金经理的管理水平比较高,它过去的投资业绩比较好。这些基金净值比较高的基金,反而可能是我们可以优先去投资的优秀基金,所以千万不要被误区所误导了。举个例子:一只基金净值是1元,另一只基金净值是3元,但是经过一年的时间,第一只基金从1元只涨到了2元,但是另一只基金从3元涨到了10元,你说哪一个更好呢?虽然,基金净值变化是不可预测的,存在走高或走低的可能性。但是当前单位净值高的基金是基金历史业绩的一种反映,起码说明了基金经理的管理水平高,为投资者创造的收益多。我们购买基金时,要考虑的应该是基金经理业绩,基金平均表现和持有标的,而不需要考虑单位净值的高低。2023-08-04 06:18:581
支付宝基金写着估值大涨,是不是意味第二天也会涨?
支付宝估值基金大涨的意思是对基金的资产价值估值过高。基金估值指的是根据公允价格对基金的资产价值进行计算和评估,是对基金净值的一种预测,从而让基金购买者有更好的购买参考。股市是工作日早上九点半到下午三点开市,所以基金的估值也是这个时间段内提供估值 。扩展资料:基金估值原则:(一)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如估值日有市价,应采用市价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市价,但2013年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必须采用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二)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如估值日无市价,且2013年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使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应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三)当投资品种不再存在活跃市场,且其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应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2023-08-04 06:19:322
基金准备赎回,问题是不知道今天的净值 怎么估算
一、1。基金净值是要在股市闭市以后,才能根据基金所持有的证券来计算出来的,不可能随时公布。封闭基金的价格是市场形成的,就是和股票一样随时变化的。 2。货币基金赎回,资金一般是在T+2日到帐;而股票基金一般要T+5左右呢。 3。基金赎回,是按T日,就是赎回当天的“未知价”计算的。赎回当时并不知道净值,所以赎回只按份额赎回,而不按金额赎回。 二、交易时间进行操作的话,是按照当天的净值来计算的。如果是收盘之后进行的委托操作,一般是按照下一个交易日的净值来计算。详情烦请咨询银行工作人员。2023-08-04 06:19:483
基金的实时估值有用吗?
有用,实时估值是基金交易时间内更新的净值估算,系统会按照基金持仓和指数的走势进行净值估算,净值估算就是基金当天估算的走势情况,不一定是实际净值,但不会和实际净值相差太大,实际净值以基金公司公布的为准(基金净值一般在股票清算后更新)。基金交易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法定节假日不交易。拓展资料基金产品的五个风险等级R1和R2级R1和R2的投资范围基本相同, R1级别投资低风险部分的比例会更高,一般属于保本保预期收益的产品,R2一般属于浮动预期收益类产品,不会承诺保证本金。这两个等级的投资方向基本相同,一般是银行拆借,企业或国家债券等较低风险产品。R3级R3产品一般是将R1,R2的部分投资产品与一些股票、商品、外汇等高波动性金融产品相结合,做资产配置,且高风险产品的所占比例不超过30%。该级别不保证本金,结构性产品的本金保障比例一般在90%以上,预期收益浮动且有一定波动。R4级R4级的产品一般投资于股票、黄金、外汇等高波动性金融产品,且比例可超过30%,不保证本金,风险和预期收益都较大,预期收益波动性也较高,受到各类因素影响,亏损的可能性较高。R5级该级别产品可以完全投资于股票、外汇、黄金等高风险的金融产品,并可采用衍生工具,杠杆放大的方式进行投资。本金风险极大,同时预期收益浮动和预期预期收益也很高。基金,英文是fund,广义是指为了某种目的而设立的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主要包括信托投资基金、公积金、保险基金、退休基金,各种基金会的基金。从会计角度透析,基金是一个狭义的概念,意指具有特定目的和用途的资金。我们提到的基金主要是指证券投资基金。分类根据不同标准,可以将证券投资基金划分为不同的种类:(1)根据基金单位是否可增加或赎回,可分为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不上市交易(这要看情况),通过银行、券商、基金公司申购和赎回,基金规模不固定;封闭式基金有固定的存续期,一般在证券交易场所上市交易,投资者通过二级市场买卖基金单位。(2)根据组织形态的不同,可分为公司型基金和契约型基金。基金通过发行基金股份成立投资基金公司的形式设立,通常称为公司型基金;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投资人三方通过基金契约设立,通常称为契约型基金。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均为契约型基金。(3)根据投资风险与收益的不同,可分为成长型、收入型和平衡型基金。(4)根据投资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债券基金、股票基金、货币基金和混合型基金四大类。2023-08-04 06:19:551
基金估值的原则是什么?
基金估值的原则 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规定,基金估值应遵循以下原则: 1.任何上市流通的有价证券,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平均价或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估值。 2.未上市的股票应区分以下情况处理: (1)配股和增发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估值; (2)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按成本估值。 3.配股权证,从配股除权日起到配股确认日止,按市价高于配股价的差额估值;如果市价低于配股价,估值为零。 4.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基金管理公司应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5.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基金估值的程序及估值日的规定 (一)估值的程序 纵观世界各国的基金估值程序,主要有以下方式: 1.由基金管理人独立完成基金的估值并对外公告单位基金资产净值,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估值差错的责任; 2.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交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告单位基金资产净值,双方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3.由基金管理人委托托管人或专业机构进行估值,托管人或专业机构将估值结果通知管理人,由管理人对外公告单位基金资产净值。托管人或专业机构承担全部估值差错的责任。2023-08-04 06:20:295
买基金需要看估值吗?
基金估值是什么?基金估值,其实是预测当天公布的基金净值会是多少?基金净值是在交易日收盘后才能计算,而基金估值就不一样。基金估值跟股票一样,在交易时间段内数据是实时更新的。基金估值的算法比较复杂估值平台会根据基金定期公布的年报、半年报、季报,行业信息,股票持仓比例等因素来构建估值模型,对基金进行估值计算。由于每家平台使用的算法不一样,所以它们得出来的估值数据也会有差异。而且,既然是估算,数据就不完全准确,单纯拿基金估值来挑选基金是有局限性的。另外,基金估值还存在时间上的滞后性。季报、半年报、年报是定期公布的,报告出来大多晚了半个月以上,时间不及时。要是基金经理此时调仓换股,这些变动又拉低了数据的准确性。不过,对于基金持仓数量、比例相对稳定的指数型基金和ETF基金来说,基金估值偏离的程度也会减小。所以,估值和净值只作为参考,不作为选基的依据。要是大家发现在一段时间里,基金的估值和净值总是相差很远,说明这个估值数据不太准确,此时参考的意义不大。换句话说,我们不能像炒股一样炒基金,看一只基金是否值得投资,还要结合基金的投资方向,基金经理的实力,市场环境等等综合判断。问题就来了,既然净值和估值是两码事,并且都有各自的局限性,那么我们要如何参考着两个数据呢?1、根据估值确定买卖时机。已经选定好要投资某只基金后,可以观察该基金的估值来确定买卖的时间节点。当估值跌了,价格便宜了,就可以抓住时机买入申购;当估值大涨,价格贵了,我们就可以考虑卖出去,赎回基金了。2、通过估值的变化来观察基金经理是否进行了调仓。如果盘中估值与实际净值一直相差不大,我们可以推断基金仓位没有发生太多变化。如果盘中估值与实际净值差异较大,说明基金经理可能进行了调仓。举个栗子,某只基金上个季末重仓了科技股,当科技股大跌时,基金净值变化不大,由此可以推断基金经理大概率已经减仓了科技股。一般来说,在季报、半年报、年报公布后的一段时间内,基金估值的参考价值会比较高。2023-08-04 06:20:437
买基金有风险吗
买基金是有风险的。投资者买基金主要面临的风险是:管理风险和基金波动风险。管理风险就是指基金经理的管理水平,管理水平体现是基金经理选股、择股的能力,如果选入的股票不好,面临的管理风险就会越大。买基金是指投资者将资金交给信任的基金经理去买股票、买债券,而基金经理的能力有高低,并且买股票和债券时操作手法不同,而在操作过程中所面临的风险都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共同承担;基金波动风险就是指导致基金波动是因素,如:上市公司经营状况、货币政策变化、经济周期、地质灾害等因素都会引起基金波动。当基金投资的标的股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有重大消息公布时,基金持有人就会跟随赚钱;而如果标的股盈利能力下降,有负面消息出台就会导致基金净值下跌,投资者就会亏损。拓展资料:一.资金的净值和估值的意思:基金净值是指一份基金的净资产价值,计算公式为:(基金的总资产-基金的总负债)÷总发行基金份额总数;基金估值是指根据公允价格对基金的资产价值进行计算和评估,是对基金净值的一种预测,从而让基金购买者有更好的购买参考。二.基金a类和c类的区别是什么:1.基金a类和c类最主要的区别有四点:第一,基金a类无销售服务费,c类有服务费。第二,基金a类会收取认购费,基金c类不收认购费。第三,基金a类会收取申购费,基金c类不收取申购费。第四,基金a类持有两年内赎回都是有赎回费的,超过两年就没有赎回费。而基金c类则是在三十日内赎回有赎回费,超过三十日就没有赎回费。2.若是投资者打算获得长期的收益,即打算持有两年以上,那么操作上最好是选择a类基金。若是投资者打算获得短期的收益,即快进快出,那么操作上最好是选择c类基金,c类基金能有效地减少我们的手续费损耗。另外要注意的是,a类基金一般风险程度比c类要小,所以我们可以根据个人风险水平进行购买。2023-08-04 06:21:111
查看基金当天的涨跌 这个时间点后才能看
在买入或者卖出基金时并不能查看当天的确定净值,那么查看当天的涨跌怎么查看呢?其实基金净值当天的涨跌一般需要在晚上10点左右公布,这时就可以知道自己买入的基金是上涨了还是下跌,一般在基金下跌时买入,在基金上涨时卖出。不过在投资基金时可以通过基金估值预测当天基金净值的走势,一般基金估值上涨时,基金净值也会出现上涨,在基金估值下跌时基金净值也会出现下跌,不过基金估值和基金净值也可能出现相差较大的情况,主要因为基金经理调仓了。用户日常投资基金时不要太在意短期的涨跌,一般投资的基金需要长期持有,只有长期持有才会获得不错的盈利。而且在投资股票时一定要选择在股市低迷时介入,在股市上涨到高点时直接卖出,这样才能获得不错的盈利。用户在平时投资基金时要关注基金投资的资产、基金管理人、基金经理人、基金托管人、成立来分红、管理费率、托管费率等,其中基金持仓情况是投资者关注的重点,因为通过持仓可以分期股票未来的走势,进而判断基金净值走势。资一只基金时还要注意这只基金的规模,一般不要选择规模较大的基金,因为这样的基金需要配置较多的资产,对基金经理的能力要求较高,而且规模大的基金需要留出较多的现金,预防出现较大规模的赎回。在基金投资时可以使用定投方法,定投时可以根据基金净值的高低选择多买或者少买。一般在基金净值较高的位置时少买入,在基金低的位置多买入,这样能够有效降低持有成本,后续上涨后让用户赚到更多的钱。值得注意的是,基金定投后期摊薄成本的效果不明显。2023-08-04 06:21:191
基金净值越高越好还是越低越好
1.理论上来说,净值越低,上涨的空间越大,净值越高未来上涨的空间有限,并可能有回调的风险。2.基金净值的高低只是一个相对概念,主要还是根据基金经理的过往业绩、投资回报能力、标的物所处的位置、行业等分析。比方说:A基金的净值高,但A基金主要投资的标的是科技股,近段时间科技股表现佳,所以,基金净值高也很正常。而B基金净值虽然低,但近段时间投资的标的主要是消费股,所以B基金净值低也正常。那这时候就要看A基金和B基金的标的股是否会继续延续之前的走势。若A基金继续上涨,那么净值高也可以继续买,若A基金开始回调,那么此时买B基金就很划算,因为越跌反弹的概率越大。所以基金净值不是越低越好也不是越高越好,有些基金经理投资回报能力一般,基金净值常年低且变化不大也没有投资意义。3.很多新手都喜欢买净值低的基金,主要有两大原因:1)他们认为净值低的基金会比净值高的基金涨得多,跌得少。2)他们觉得同样的投资金额,净值低的基金买到的份额更多,收益也会也越高。拓展资料:基金单位净值的计算公式基金的单位净值 = 基金净资产 / 基金总份额数,单位净值可以理解为1份额基金的价格,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单价”。比如:A基金目前总份额100份,基金净资产是100元现金,基金单位净值就是1元/份(100元 / 100份)。假设基金总份额保持不变,基金管理人将100元现金拿去投资赚了20元,基金净资产变为120元,基金单位净值变为 1.2元 / 份(120元/100份)因此基金净值未来上涨还是下跌,主要依赖于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能力。管理人投资能力越强,投资赚钱越多,基金净值也会随着不断上涨。2023-08-04 06:21:381
怎么看基金曲线图
基金曲线图我们只看三个位置:1、是基金曲线图上的波峰,基金的波峰是它的一次高估区域,因而我们在持股基金涨到它历史这个位置的时候要注意出局。2、是基金的波谷,每一次基金的波谷都象征着市场在这个位置回踩到位,短期难以继续下跌。3、是基金的趋势,基金的走势不同于股票,它常常会维持一段比较长时间的上涨或者下跌行情。该基金的图表视图相对简单。基本上,我们把它的运行周期延长到每周或每月的水平,然后看看它是否处于低谷。如果是这样,我们可以购买。如果没有,我们可以适当地等待。当然,我们在操作中也可以注意基金的波峰和波谷的中轴线。如果目前基金低于中轴,可以进入市场进行固定投资。如果高于中轴,我们可以分批停止盈利。基金的报表里面主要就是关注一下它投资哪些板块,这些板块的投资价值如何,曲线图意义不大,也就是评价它的表现,是否跑赢大盘,在同类基金里面排行如何。长期投资的话,买华夏基金或者指数型基金,分批买。1、红色数字是代表上涨,左边是价格,右边是百分比。2、中间的横线是代表前一天的价格。3、蓝线是代表当时的适时价格,黑线是代表当天的平均价格。基金曲线图主要是指基金单位净值的趋势图和基金累计收益率的趋势图。投资者可以根据净值趋势图预测基金的未来走势。当基金单位净值趋势图处于下行通道时,基金净值可能会继续下跌。相反,当单位基金净值趋势图处于上行通道时,基金净值可能继续上升,当单位基金净值高于投资者购买净值时,投资者盈利,反之,投资者亏损。2023-08-04 06:21:473
债券卖出为什么比实际金额少?
碰到债券卖出比实际金额少,有以下两种情况:1.可能卖出时显示的是债券卖出的份额而不是金额。买入卖出都是以份额形式显示的,所以卖出的是份额,不是金额,要知道金额就用,卖出的份额乘以当天交易时间的净值就等于金额。2.债券收益取决于发债公司的信用而不是市场波动。一些债券在发行时规定了发行人可提前收回债券的条款,这就有可能发生债券在一个不利于债权人的时刻被债务人收回的风险。市场利率一旦低于债券利率时,收回债券对发行公司有利,这种状况使债券持有人面临着不对称风险,也即在债券价格下降时承担了利率升高的所有负担,但在利率降低,债券价格升高时却没能享受到价格升高的好处,所以在债券卖出时的价格会低于实际价格。拓展资料:一、有些债券有提前赎回或清偿的条款,这是对债券发行人(借款人)一种保障条款,当利率下跌时,债券价格上升,发行人有权以一事先设定的高于面额的价格购回,或者以面额提前清偿。这种权利对发行人来说有如债券的买入选择权。但对债券的投资者来说,会面临以下风险:1.债券现金流量将不确定,期限可能缩短。2.再投资风险。3.价格压缩,即受到赎回价格的限制。二、债券价格受市场利率变动影响程度受到下列因素的影响:1.到期期限:到期日越长,利率风险越高。2.票面利率:票面利率越低(表示存续期间长,回收期较长),利率风险越高,零息债券利率风险最高。3.是否存在隐含选择权:如可赎回债券,价格不会超过赎回价格,所以价格就比较确定。4.到期收益率:到期收益率越低,利率风险越大。债券价格与到期收益率的关系为一凸度,因此到期收益率下跌时价格上升的幅度与到期收益率上升时价格下跌的幅度并不相同。2023-08-04 06:22:014
基金低估值什么意思
基金低估是指基金净值处于低估值区间,而基金高估是指基金净值处于高估值区间,一般认为pe百分位低于20%的时候,表示它处于低估状态,当其百分位高于80%时,表示它处于高估状态;百分位处于20%到80%之间,为合理区间。在低估状态说明基金具有长期投资价值,投资者购买它获利的概率较大,而在高估状态,说明基金存在较大的泡沫性,其风险性较大,投资者购买它可能会亏损、被套。拓展资料:基金单位净值,是指当前的基金总净资产除以基金总份额。其计算公式为:基金单位净值=总净资产/基金份额。开放式基金的申购和赎回都以这个价格进行。封闭式基金的交易价格是买卖行为发生时已确知的市场价格;与此不同,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单位交易价格则取决于申购、赎回行为发生时尚未确知(但当日收市后即可计算并于下一交易日公告)的单位基金资产净值。开放式基金的单位总数每天都不同,必须在当日交易截止后进行统计,并与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相除得出当日的单位资产净值,以此作为投资者申购赎回的依据。基金的申购和赎回每天都会发生,所以作为交易依据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必须在每天的收市后进行计算,并于次日公布。基金单位净值的估值是指对基金的资产净值按照一定的价格进行估算。它是计算单位基金资产净值的关键,基金往往分散投资于证券市场的各种投资工具,如股票、债券等,由于这些资产的市场价格是不断变动的,因此,只有每日对单位基金资产净值重新计算,才能及时反映基金的投资价值。基金资产的估值原则如下:1、上市股票和债券按照计算日的收市价计算,该日无交易的,按照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市价计算。2、未上市的股票以其成本价计算。3、未上市国债及未到期定期存款,以本金加计至估值日的应计利息额计算。4、如遇特殊情况而无法或不宜以上述规定确定资产价值时,基金管理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无论哪一种基金,在初次发行时即将基金总额分成若干个等额的整数份,每一份即为一“基金单位”。在基金的运作过程中,基金单位价格会随着基金资产值和收益的变化而变化。为了比较准确地对基金进行计价和报价,使基金价格能较准确地反映基金的真实价值,就必须对某个时点上每基金单位实际代表的价值予以估算,并将估值结果以资产净值公布。2023-08-04 06:22:161
老三板怎么开通
老三板的股票不需要开户,只要有股票账户后,将股转系统的权限开通,就可以买卖老三板的股票了。一般来说,开通股转系统权限不需要去证券公司,直接在证券公司的APP上就能开通。只是老三板的股票交易并不活跃,买入后可能会出现无法脱手的情况。股票退市后,就会转移到老三板交易,在老三板交易投资者需要知道的规则如下:一、股转系统的交易时间、申报数量依然和主板市场一样,都是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申报买入时以100的整数倍委托,数量不足100股时应一次性卖出。二、股转系统的股票实施±5%的涨跌幅限制。三、净资产为负的公司每周一三五交易;净资产为正的公司一周交易5次;不能按时披露年报的公司只能周五交易一次。一般股票名称后的数字就表示可交易的次数,比如说乐视3,就表示一周交易三次。【拓展资料】老三板怎么交易?老三板股票的代码以400开头,涨跌幅限制为5%。老三板按交易频率分为三类:一、不能按时披露年报的公司,每周只能在周五交易1次,其股票名称末尾加个“1”字,如400072众和1;二、净资产为负的公司每周交易三次(周一、三、五),其股票名称末尾加个“3”字,如400083龙力3;三、净资产为正的公司每周交易五次(每个交易日皆可交易),其股票名称末尾加个“5”字,如400069吉恩5。与普通A股不同,退市三板是集合竞价一次成交,在交易日的10:30、11:30、14:00揭示一次可能的成交价格,最后一个小时即14:00后每十分钟揭示一次可能的成交价格,最后十分钟即14:50后每分钟揭示一次可能的成交价格,收盘(15:00)时一次性撮合成交。说实话,老三板虽然门槛低(基本无门槛),但不适合大多数投资者玩。在里面的老玩家,一般是ST玩家过渡过去的。而且风险也是很大的,想要玩的话一定要有风险意识。2023-08-04 06:14:061
股转系统跟新三板是什么关系
股转系统包含新三板,新三板只是股转系统内的一种,其中还包含了两网A股退市,B股退市股票2023-08-04 06:14:194
新三板权限怎么开通
需要开通新三板交易权限后才可以交易。自然人投资者开通新三板交易权限的要求如下: 1、一类投资者(可交易基础层、创新层及精选层股票):(1)申请权限开通前10个交易日,本人名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200万元以上(不含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且前30个交易日中有5个交易日(含)以上日终资产不低于200万。(2)具有《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投资经历、工作经历或任职经历。 2、二类投资者(可交易创新层及精选层股票):(1)申请权限开通前10个交易日,本人名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150万元以上(不含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且前30个交易日中有5个交易日(含)以上日终资产不低于150万。(2)具有《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投资经历、工作经历或任职经历。 3、三类投资者(仅可交易精选层股票):(1)申请权限开通前10个交易日,本人名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100万元以上(不含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且前30个交易日中有5个交易日(含)以上日终资产不低于100万。(2)具有《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投资经历、工作经历或任职经历。 注:自然人投资者投资/工作/任职经历要求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投资经历;(2)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3)具有《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以及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经历。(属于《证券法》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不得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 发行与交易) 2019年12月27日之前已开通新三板合格投资者权限的投资者,无需做任何操作,默认具备“一类投资者”权限。2023-08-04 06:14:3010
天交所是全国股转系统吗
天交所是全国股转系统。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全国股转系统”,俗称“新三板”)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证券法设立的继上交所、深交所之后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也是我国第一家公司制运营的证券交易场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全国股转公司”)为其运营机构,于2012年9月20日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2013年1月16日正式揭牌运营,注册资本30亿元。全国股转公司主要职能包括,提供证券交易的技术系统和设施,制定和修改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接受并审查股票挂牌及其他相关业务申请,安排符合条件的公司股票挂牌,组织、监督证券交易及相关活动,对挂牌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进行监管,对主办券商等全国股转系统参与人进行监管,管理和公布全国股转系统相关信息,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职能。公司建立了党委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形成了党委领导下的“三会一层”的治理结构,内设16个部门。2023-08-04 06:15:071
如果我买了一个公司的股票,然后过几天公司被退市了,我的钱是不是就没有了??
不是没有了。退市股票经过退市整理期后,一般会进入全国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交易。退市整理期的时长都是30个交易日,涨跌幅限制均为10%。不同的是,对于主板和中小板,交易所规定是终止上市决定后5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进入退市整理期。而对于创业板,交易所规定是在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15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进入退市整理期。沪市两市都是在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沪市股票在摘牌之日起45个交易日内进入股转系统,深市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45个交易日内进入股转系统。个人投资者买入退市整理股票的,应当具备2年以上的股票交易经历,且以本人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扩展资料:退市制度的股份转让:上市公司的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应当选择并申请将股票转入全国性的场外交易市场、其他符合条件的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或者本所设立的退市公司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公司不申请的,本所安排其股票在本所退市公司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本所设立退市公司股份转让系统,为退市公司股份转让和信息披露等提供相应的服务,该系统实施适应退市公司特点的股份转让安排。采取严格的股份转让限制措施、市场监控措施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措施,并要求公司通过公司网站、中国证监会指定的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平台或其他公开媒体公告其重大信息。对于2012年被实施暂停上市的公司,如公司在发布2012年年报后的规定期限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并被本所受理。本所将在受理其申请之日后的30个交易日内对其股票作出恢复上市或者终止上市的决定。本所要求公司提供补充材料的,公司应当在累计不超过30个交易日的期限内提供有关材料。公司提供补充材料的期限不计入本所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内。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2年年度报告的,本所对其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退市制度2023-08-04 06:15:171
被投资企业境内IPO市场包括( ) I.主板 II.中小企业板 III.创业板 IV.全国股转系统
【答案】:B本题考查上市转让退出概述中的境内上市。上市主要包括境内上市和境外上市,境内IPO市场包括主板、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2023-08-04 06:15:251
新三板股转系统怎么查询是否股权质押
股权质押的确认步骤 1.非自然人股东向公司的股权确权工作人员提交符合要求的确权资料,提交截至日期为2016年1月5日。 2.自然人股东在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股权确权,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如下(股权确权人员的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股权确权人员联系表》):中国证券业协会日前向各家证券公司下发了《证券公司开展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指引(试行)》的征求意见稿,包括在新三板等场外市场挂牌的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有望被纳入证券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的标的券范围。业内人士认为,开展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融资业务,在为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的同时,也将进一步提升新三板等场外市场的估值水平和流动性,并进一步助推券商融资类业务的再扩张,提升证券公司经营业绩。 股权质押是证券公司去年6月上线的创新业务,自开闸以来发展迅猛。数据显示,包括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融资融券等在内的类贷款业务已然成为券商业务增长的最重要砝码。其中,19家上市券商上半年净利息收入对券商新增收入的贡献度近两成。 所以你要问具体的关于这块需要的资料,可以问券商。 “新三板”市场原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代办股份系统进行转让试点,因挂牌企业均为高科技企业而不同于原转让系统内的退市企业及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故形象地称为“新三板”。新三板的意义主要是针对公司的,会给该企业,公司带来很大的好处。10月8日消息,证监会全面支持新三板市场发展的文件即将公布,将包括分层等制度安排。这将是证监会首次对新三板发展做出全面部署2023-08-04 06:15:381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否就是新三板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全称,新三板是简称,都是一样的。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NEEQ,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为其运营管理机构。历史沿革:2006年1月16日,根据国务院的决定,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试点。2009年7月,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开始。2011年5月,新三板进入会签程序。2012年8月,试点园区扩容至天津、上海、武汉。2013年1月16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成立。2013年6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全国股转系统扩容至全国。新三板名称由来:老三板指的是2001年为解决原STAQ系统和NET系统(简称“两网系统”)股票公司股份转让遗留问题,而由证监会授权中国证券业协会设立的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该系统后来还承接了沪深交易所退市公司的股份转让职责。2006年1月,为落实国家资助创新战略,国务院决定在原有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内增设中关村科技园区股份报价转让试点,中关村股转系统后经国务院批准改组为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为与老三板只能相区分,故又称之为新三板。2023-08-04 06:15:482
股转系统里面的协议转让是什么意思
股权转让协议是以股权转让为内容的合同,股权转让是合同项下债的履行。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与股权转让生效时间是不一致的,股权转让生效是在协议生效之后。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就是转让股权,实质是处分其所有的股权。公司法第35条是对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作出了限制,这是对股东处分股权作了限制。 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协议转让的股份数及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2.转让股份的每股个及股权转让金总额。 3.转让股份的交割日(股权转让让协议正式生效后方可进行)。 4.股权转让金支付方式。 5.出让方的义务; 6.受让方的义务; 7.协议的生效日; 8.出让方的陈述与保证; 9.股权转让完成后,双方对上市公司的变动计划; 10股权转让协议的解除条款; 11保密条款; 12争议解决方式; 13.违约责任; 14.附则。2023-08-04 06:15:582
全国股转系统挂牌流程主要分为( )阶段Ⅰ.决策改制阶段Ⅱ.材料制作阶段Ⅲ.反馈审核阶段Ⅳ.登记挂牌阶段
【答案】:B全国股转系统挂牌流程主要分为四个阶段:决策改制阶段、材料制作阶段、反馈审核阶段、登记挂牌阶段。2023-08-04 06:16:201
股转系统挂牌是什么意思
股转系统全称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即三板市场,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股转公司指在股转系统挂牌交易的公司。2023-08-04 06:16:303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定向发行指南
为了规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和申请挂牌公司(以下合称发行人)股票定向发行工作流程,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众公司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定向发行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4 号——定向发行申请文件》(以下简称《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4 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以下简称《定向发行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一、原则性规定(一)适用范围发行人根据《定向发行规则》等有关规则,实施以下股票发行行为,适用本指南的规定: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不超过 200 人的;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超过 200 人的;13.申请其股票挂牌同时定向发行股票的。(二)200 人计算标准本指南规定的“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不超过 200 人”是指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中确定或预计的新增股东人数(或新增股东人数上限)与本次发行前现有股东(包括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的普通股、优先股以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之和不超过 200 人。现有股东是指审议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规定的股权登记日(以下简称股权登记日)的在册股东。发行人按照《定向发行规则》第三十二条授权定向发行股票的,现有股东是指审议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董事会召开日的在册股东。(三)连续十二个月发行股份及融资总额计算标准发行人根据《公众公司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发行股票的十二个月内普通股定向发行的股份数与本次发行股份数之和不超过本次发行董事会召开当日普通股总股本的 10%,且十二个月内普通股定向发行的融资总额与本次发行融资总额之和不超过 2000 万元。前款规定的十二个月内发行的股份数及融资总额是指以审议本次定向发行有关事项的董事会召开日为起始日(不含当日),向前推算十二个月,在该期间内披露新增股票挂牌交易2公告的普通股定向发行累计发行的股份数及融资总额。(四)定向发行事项重大调整认定标准《定向发行规则》规定的对定向发行事项作出重大调整,是指发行对象或对象范围、发行价格或价格区间、认购方式、发行股票总数或股票总数上限、单个发行对象认购数量或数量上限、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办法的调整、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其他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影响的调整。(五)审计、评估报告有效期定向发行涉及非现金资产认购的,非现金资产的审计报告在审计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特殊情况下,可以申请延期,延长期至多不超过一个月;非现金资产的评估报告在评估基准日后一年内有效。(六)连续发行认定标准发行人董事会审议定向发行有关事项时,应当不存在尚未完成的普通股发行、优先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重大资产重组和股份回购事宜,不违反《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关于协议收购过渡期的相关规定。前款规定的普通股发行、优先股发行尚未完成是指尚未披露新增股票挂牌交易公告;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尚未完成是指发行人尚未披露债券发行结果公告;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的3标准按照《挂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问答》第十二条规定执行;股份回购事宜尚未完成是指发行人回购股份用于注销的,尚未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有关要求完成股份注销手续,或发行人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情形的,尚未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有关规定披露回购结果公告。(七)电子化报送要求挂牌公司定向发行业务应当通过业务支持平台统一门户定向发行系统(以下简称业务系统)办理。主办券商应当在挂牌公司披露相关文件的次日 9:00 前,在业务系统中完成公告关联等业务操作。申请挂牌公司定向发行业务应当通过挂牌审核系统(以下简称业务系统)办理。全国股转公司实行电子化审查,申请、受理、反馈、回复等事项通过业务系统办理。定向发行申请文件所有需要签名处,均应为签名人亲笔签名,不得以名章、签名章等代替。二、发行后股东累计不超过 200 人定向发行业务流程(一)董事会审议环节1.发行人应按照《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4对定向发行有关事项作出决议。2.发行人董事会决议时发行对象确定的,董事参与认购或者与发行对象存在关联关系,董事会就定向发行事项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未回避表决的,发行人应当按照回避表决要求重新召开董事会进行审议。发行人董事会决议时发行对象未确定的,最终认购对象为发行人的董事或者与董事存在关联关系,且董事会审议时相关董事未回避表决的,发行人应当按照回避表决要求重新召开董事会进行审议。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当将有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发行人应当与发行对象签订股票认购合同。认购合同应当载明该发行对象拟认购股票的数量或数量区间、认购价格、限售期、发行终止后的退款及补偿安排、纠纷解决机制等。董事会决议时发行对象确定的,应当在认购合同中约定,本合同在本次定向发行经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生效。前款规定的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生效,是指取得全国股转公司关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无异议函后生效。4.发行人应当按照《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规定,在董事会审议股票定向发行等事项后的两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会决议5及定向发行说明书等相关公告。发行人应当于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前披露审议股票定向发行有关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不计算在内。发行对象以非现金资产认购的,发行人应当最晚与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一并披露标的资产涉及的审计报告或评估报告。5.发行人董事会不得以临时提案的方式将股票定向发行有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二)股东大会审议环节1.发行人应按照《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对定向发行有关事项作出决议。2.董事会决议时发行对象确定的,现有股东参与认购或者与发行对象存在关联关系,股东大会就定向发行事项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未回避表决的,发行人应当按照回避表决要求重新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发行人董事会决议时发行对象未确定的,最终认购对象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在 5%以上的股东、持股董事或者与前述主体存在关联关系,且股东大会审议时前述主体未回避表决的,发行人应当按照回避表决要求重新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股东大会审议股票发行有关事项时,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6股东均拟参与认购或者与拟发行对象均存在关联关系的,可以不再执行表决权回避制度。3.发行人应当按照《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规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票定向发行有关事项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股东大会决议等相关公告。4.发行人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时,应当明确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发行有关事项的有效期,前述有效期至多不超过十二个月,期满后仍决定继续发行股票的,应当将定向发行说明书等发行相关事项重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三)中介机构出具专项意见主办券商、律师事务所原则上应当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定向发行有关事项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分别按照《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等相关规定,出具主办券商定向发行推荐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发行人应当及时予以披露。有特殊情况的,主办券商、律师事务所可以通过业务系统申请延期出具专项意见。(四)提交发行申请文件1.发行人应当在披露中介机构专项意见后十个交易日内,按照《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4 号》等相关规定,委托主办券商向全国股转公司报送定向发行申请文件(附件 1-1、附件 2-1),其中,最近一期财务报告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一个月。72.全国股转公司收到申请文件后,对申请文件的齐备性进行核对。申请文件齐备的,出具受理通知;申请文件不齐备的,告知发行人需要补正的事项。申请文件一经受理,未经全国股转公司同意,发行人不得增加、撤回或变更。3.发行人应当在取得受理通知书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关于收到全国股转公司股票定向发行受理通知书的公告。(五)发行申请文件审查1.全国股转公司对发行申请文件进行自律审查,需要反馈的,通过业务系统向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发出反馈意见。2.发行人及其主办券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原则上应当在十个交易日内按照反馈意见要求进行必要的补充核查,及时、逐项回复反馈意见,补充或者修改申请文件。有特殊情况的,发行人等相关主体可以通过业务系统申请延期回复。发行人及其主办券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对全国股转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是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发行人及其主办券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应当保证回复的真实、准确、完整。3.经全国股转公司反馈,发行人及其主办券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他证券服务机构修改申请文件的,发行人应当在全国股转公司出具无异议函后,及时更新披露修改后8的定向发行说明书、主办券商定向发行推荐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六)出具自律审查意见1.全国股转公司应当在受理后二十个交易日内形成审查意见,审查期限不包含发行人及其主办券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回复全国股转公司反馈意见的时间。2.全国股转公司根据审查情况可以出具无异议函,或者按照《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规定作出终止自律审查决定。无异议函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发行人取得无异议函后,应当在十二个月内完成缴款验资。3.发行人应当在取得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无异议函或作出中止自律审查、终止自律审查决定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公告。(七)认购与缴款1.董事会决议时发行对象确定的,全国股转公司出具无异议函后,发行人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安排发行对象认购缴款:(1)发行人最迟应当于缴款起始日前两个交易日披露定向发行认购公告。认购公告中应当包括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发行对象名称、认购数量、认购价格、认购方式、缴款账户、缴款时间等内容。9(2)发行对象应当依据认购公告安排,在缴款期内向缴款账户缴款认购。如需延长缴款期的,发行人最迟应当于原缴款截止日披露延期认购公告。(3)发行人最迟应当于缴款期限届满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认购结果公告。认购结果公告中应当包括最终认购对象名称、认购数量、认购价格、认购金额、募集资金总额等内容。2.董事会决议时发行对象未确定的,发行人在全国股转公司出具无异议函后应当及时确定具体发行对象,并在确定发行对象后按照以下流程办理:(1)发行人应当及时更新定向发行说明书。主办券商和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等相关规定,对发行对象、认购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合法合规性发表专项核查意见。(2)发行人应当及时将更新后的定向发行说明书和中介机构专项核查意见一并披露。(3)全国股转公司对更新后的定向发行说明书和中介机构专项核查意见进行审查。发行人在披露更新后的定向发行说明书和中介机构专项核查意见后五个交易日内未收到反馈的,可以按照关于董事会决议时发行对象确定情形的认购缴款要求安排认购事宜。发行人在披露相关文件后五个交易日内收到反馈的,发行10人及其主办券商、律师事务所原则上应当在十个交易日内按照反馈意见要求进行必要的补充核查,及时、逐项回复反馈意见,补充或者修改相关文件。发行人及其主办券商、律师事务所应当保证回复的真实、准确、完整。发行人在回复全国股转公司反馈意见后三个交易日内未再次收到反馈的,应当根据反馈意见更新信息披露文件,并可以按照关于董事会决议时发行对象确定情形的认购缴款要求安排认购事宜。(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与验资1.发行人应当在认购结束后,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附件 4)。2.发行人应当在认购结束后十个交易日内,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完成验资。3.发行人在验资完成且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后,符合《定向发行规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可以使用募集资金。(九)办理股票登记手续并披露相关公告1.发行人应当在验资完成且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后十个交易日内,通过业务系统上传股票登记明细表(附件5-1)、验资报告、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发行情况报告书、自愿限售申请材料(如有)(附件 6)以及重大事项确认函(附件 7-1)等文件。全国股转公司核实无误后,将股票登记相关信息送达中国11结算北京分公司,并通知发行人和主办券商办理股票登记手续。2.全国股转公司向发行人送达办理股票登记手续通知后,主办券商应当协助发行人按照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办理新增股票登记,与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协商确定新增股票挂牌并公开交易日期,并按照相关要求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文件。发行对象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需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应当及时予以披露。三、发行后股东累计超过 200 人的定向发行业务流程(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环节发行人应当按照《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对股票定向发行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并披露相关公告。具体业务流程适用本指南发行后股东人数累计不超过 200人定向发行业务流程中关于董事会审议环节和股东大会审议环节的规定,发行人与发行对象签订股票认购合同应当同时适用以下特别规定:董事会决议时发行对象确定的,应当在认购合同中约定,本合同在本次定向发行经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生效。前款规定的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生效,是指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核准文件后生效。(二)中介机构出具专项意见12主办券商、律师事务所应当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定向发行有关事项后,分别按照《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等相关规定出具中介机构专项意见。具体业务流程适用本指南发行后股东人数累计不超过 200 人定向发行业务流程中关于中介机构出具专项意见的规定。(三)申请出具自律监管意见与申请核准1.发行人披露中介机构专项意见后,应当按照《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4 号》等相关规定,委托主办券商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申请出具自律监管意见的相关文件(附件 1-1、附件 2-1)。具体业务流程适用本指南发行后股东累计不超过 200 人定向发行业务流程中关于提交发行申请文件的规定。2.全国股转公司对相关文件审查的具体业务流程适用本指南发行后股东累计不超过 200 人定向发行业务流程中关于发行申请文件审查的规定。3.全国股转公司应当在收到相关文件后二十个交易日内出具自律监管意见,前述期限不包含发行人及其主办券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回复全国股转公司反馈意见的时间。4.全国股转公司出具自律监管意见后,根据发行人委托(附件 3-1),将自律监管意见、发行人申请文件及相关审查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人出现《定向发行规则》第五13十五条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终止自律审查决定。5.中国证监会在核准过程中对发行人及其主办券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他证券服务机构提出反馈意见的,全国股转公司将反馈意见告知发行人及其主办券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他证券服务机构,相关主体回复的具体要求适用本指南发行后股东累计不超过 200 人定向发行业务流程中关于发行申请文件审查的相关规定。6.经中国证监会反馈,发行人及其主办券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他证券服务机构修改申请文件的,发行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作出核准决定后,及时更新披露修改后的定向发行说明书、主办券商定向发行推荐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7.发行人应当在全国股转公司作出中止自律审查、终止自律审查决定以及中国证监会作出中止审核、终止审核、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公告。(四)认购与缴款等程序中国证监会作出核准决定后,发行人应当按照本指南股东不超过 200 人定向发行业务流程中关于认购与缴款等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安排认购缴款、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验资、办理股票登记手续等事宜。14四、申请挂牌公司定向发行业务流程(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环节1.发行人应当按照《定向发行规则》的规定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对股票定向发行等事项作出决议。董事会应当审议确定本次股票发行后股东累计是否超过 200 人。2.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议适用本指南关于挂牌公司发行后股东累计不超过 200 人定向发行业务流程中关于回避表决的规定。发行人董事会不得以临时提案的方式将股票定向发行有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发行人应当与发行对象签订股票认购合同,认购合同的内容、生效条件应当符合本指南关于挂牌公司与发行对象签订认购合同的相关要求。4.发行人董事会决议时发行对象未确定的,(1)定向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不超过 200 人的,发行人在取得全国股转公司同意挂牌及发行的函后应当及时确定具体发行对象;(2)定向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超过 200 人的,发行人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后应当及时确定具体发行对象。5.发行人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时,应当明确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发行有关事项的有效期,前述有效期至多不超过十二个月,期满后仍决定继续发行股票的,应当将定向发行说明书等发行15有关事项重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二)中介机构出具专项意见主办券商、律师事务所应当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定向发行有关事项后,按照《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等规定,针对本次发行事项发表专项意见,相关专项意见应当分别纳入主办券商的挂牌推荐报告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挂牌的法律意见书。(三)提交发行申请文件1.定向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不超过 200 人的,发行人应当委托主办券商在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挂牌申请文件时一并提交发行申请文件(附件 1-3、附件 2-3)。2.定向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超过 200 人的,发行人应当按照《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4 号》等规定,委托主办券商在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挂牌公开转让申请文件时一并提交发行申请文件。3.发行人应当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对发行事项进行专章披露,主要包括定向发行的审议程序、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等内容的简要介绍。发行申请文件中由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申请电子文件与预留文件一致的鉴证意见》应当与挂牌申请文件中《申请挂牌公司、主办券商对电子文件与书面文件保持一致的声明》合并提交。4.全国股转公司收到申请文件后,对申请文件的齐备性进16行核对。申请文件齐备的,出具受理通知;申请文件不齐备的,告知发行人需要补正的事项。申请文件一经受理,发行人应当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予以披露,未经全国股转公司同意,不得增加、撤回或变更。(四)发行申请文件审查1.全国股转公司对发行申请文件进行自律审查,需要反馈的,通过业务系统向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发出反馈意见。2.发行人及其主办券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原则上应当在十个交易日内按照反馈意见要求进行必要的补充核查,及时、逐项回复反馈意见,补充或者修改相关文件。有特殊情况的,发行人等相关主体可以通过业务系统申请延期回复。发行人及其主办券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对全国股转公司反馈意见的回复是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发行人及其主办券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应当保证回复的真实、准确、完整。3.经全国股转公司反馈,发行人及其主办券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他证券服务机构修改定向发行说明书、主办券商推荐报告、法律意见书等申请文件的,应当将修改后的申请文件上传至业务系统。发行人应当在取得全国股转公司同意挂牌及发行的函或同意挂牌的函(以下统称同意函)后,17及时披露修改后的申请文件。(五)出具自律审查意见及与核准程序的衔接1.经全国股转公司自律审查,发行人符合挂牌条件及《定向发行规则》要求的,根据定向发行后股东累计是否超过 200人区分处理:(1)定向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不超过 200 人的,全国股转公司出具同意挂牌及发行的函。发行人董事会决议时发行对象确定的,发行人取得同意挂牌及发行的函后即可安排认购与缴款事项;发行人董事会决议时发行对象未确定的,发行对象确定后,发行人应当按照《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等规定更新定向发行说明书,主办券商和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等规定对发行对象、认购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合法合规性分别出具专项核查意见。更新后的定向发行说明书以及主办券商的补充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应当通过业务系统一并提交,经全国股转公司确认后由发行人披露。(2)定向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超过 200 人的,全国股转2023-08-04 06:16:501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 定向发行规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和申请挂牌公司(以下合称发行人)的股票定向发行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众公司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本规则规定的股票定向发行,是指发行人向符合《公众公司办法》规定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发行过程中,发行人可以向特定对象推介股票。第三条 发行人定向发行后股东累计不超过 200 人的,由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自律审查。发行人定向发行后股东累计超过 200 人的,应当在取得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自律监管意见后,报中国证券监督管1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第四条 发行人定向发行所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发行人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主办券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及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全面配合相关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和其他相关工作。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对象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发行人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全面配合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得要求或者协助发行人隐瞒应当披露的信息。第五条 主办券商应当对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文件和申请文件进行全面核查,独立作出专业判断,并对定向发行说明书及其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应当审慎履行职责,作出专业判断,并对定向发行说明书中与其专业职责有关的内容及其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2第六条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办券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勤勉尽责,不得利用定向发行谋取不正当利益,禁止泄露内幕信息、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或者操纵股票交易价格。第七条 全国股转公司对定向发行相关文件进行自律审查,通过反馈、问询等方式要求发行人及相关主体对有关事项进行解释、说明或者补充披露。第八条 全国股转公司对定向发行事项出具的自律审查意见不表明对申请文件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对发行人股票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一节 发行的基本要求第九条 发行人定向发行应当符合《公众公司办法》关于合法规范经营、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发行对象等方面的规定。3发行人存在违规对外担保、资金占用或者其他权益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情形的,应当在相关情形已经解除或者消除影响后进行定向发行。第十条 发行人、主办券商选择发行对象、确定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价格区间,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原则,维护发行人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第十一条 发行对象可以用现金或者非现金资产认购定向发行的股票。以非现金资产认购的,所涉及的资产应当权属清晰、定价公允,且本次交易应当有利于提升发行人资产质量和持续经营能力。第十二条 发行人应当按照《公众公司办法》的规定,在股东大会决议中明确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第十三条 发行对象承诺对其认购股票进行限售的,应当按照其承诺办理自愿限售,并予以披露。第十四条 发行人董事会审议定向发行有关事项时,应当不存在尚未完成的股票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重大资产重组和股份回购事宜。第十五条 发行人按照《公众公司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发行股票的,应当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的相关规定,履行内部决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无需提供主办券商出具的推荐文件以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4见书。发行人对定向发行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发行人的持续督导券商负责协助披露发行相关公告,并对募集资金存管与使用的规范性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第十六条 全国股转公司受理发行人申请文件至新增股票挂牌交易前,出现不符合本规则第九条规定或者其他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事项时,发行人及主办券商应当及时向全国股转公司报告;主办券商及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应当持续履行尽职调查职责,提交书面核查意见。第十七条 发行人在定向发行前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应当在定向发行说明书等文件中充分披露并特别提示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具体设置和运行情况。第十八条 由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导致定向发行相关信息确实不便披露的,发行人可以不予披露,但应当在发行相关公告中说明未按照规定进行披露的原因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认为需要披露的,发行人应当披露。第二节 募集资金管理第十九条 发行人应当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监管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5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防控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第二十条 发行人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第二十一条 发行人募集资金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及相关业务领域,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以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债权投资或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营业务的公司,不得用于股票及其他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得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第二十二条 发行人在验资完成且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后可以使用募集资金;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新增股票完成登记前不得使用募集资金:(一)发行人未在规定期限或者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二)最近十二个月内,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行政处罚,被全国股转公司采取书面形式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因违法行为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等;6(三)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三条 发行人应当按照定向发行说明书中披露的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变更资金用途的,应当经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公告。第二十四条 发行人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定向发行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的,可以在募集资金能够使用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置换事项应当经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主办券商应当就发行人前期资金投入的具体情况或安排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意见。发行人应当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置换公告及主办券商专项意见。第二十五条 发行人董事会应当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出具核查报告,并在披露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时一并披露。主办券商应当每年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一次现场核查,出具核查报告,并在发行人披露年度报告时一并披露。第三章 挂牌公司定向发行第一节 发行后股东累计不超过 200 人的发行第二十六条 发行人董事会应当就定向发行有关事项7作出决议,并及时披露董事会决议公告和董事会批准的定向发行说明书。董事会作出定向发行决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发行对象确定的,董事会决议应当明确具体发行对象(是否为关联方)及其认购价格、认购数量或数量上限、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等事项;(二)发行对象未确定的,董事会决议应当明确发行对象的范围、发行价格或发行价格区间、发行对象及发行价格确定办法、发行数量上限和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等事项;(三)发行对象以非现金资产认购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应当明确交易对手(是否为关联方)、标的资产、作价原则及审计、评估等事项;(四)董事会应当说明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用途,并对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说明。第二十七条 发行人应当与发行对象签订股票认购合同。认购合同应当载明该发行对象拟认购股票的数量或数量区间、认购价格、限售期、发行终止后的退款及补偿安排、纠纷解决机制等。董事会决议时发行对象确定的,应当在认购合同中约定,本合同在本次定向发行经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生效。8第二十八条 发行对象以非现金资产认购定向发行股票的,资产涉及的审计报告或评估报告最晚应当于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时一并披露。第二十九条 发行人股东大会就定向发行事项作出决议,应当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发行人应当及时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股东大会决议应当明确授权董事会办理定向发行有关事项的有效期。有效期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期满后发行人决定继续发行股票的,应当重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第三十条 发行人董事会决议时发行对象确定的,董事、股东参与认购或者与发行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就定向发行事项表决时,关联董事或者关联股东应当回避。发行人董事会决议时发行对象未确定的,最终认购对象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持有发行人股票比例在 5%以上的股东或者与前述主体存在关联关系的,且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时相关董事、股东未回避表决的发行人应当按照回避表决要求重新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定向发行有关事项时,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股东均拟参与认购或者与拟发行对象均存在关9联关系的,可以不再执行表决权回避制度。第三十一条 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定向发行说明书后,董事会决议作出重大调整的,发行人应当重新召开股东大会并按照本规则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的规定进行审议。第三十二条 发行人年度股东大会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授权董事会在规定的融资总额范围内定向发行股票,该项授权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第三十三条 主办券商和律师事务所应当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定向发行事项后,按照相关规定出具书面意见,发行人及时予以披露。第三十四条 发行人应当在披露主办券商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书面意见后,按照相关规定向全国股转公司报送定向发行申请材料。全国股转公司对报送材料进行自律审查,并在二十个交易日内根据审查结果出具无异议函或者作出终止自律审查决定。第三十五条 发行人董事会决议时发行对象确定的,发行人应当在取得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无异议函后,披露认购公告,并依据认购公告安排发行对象缴款。发行人董事会决议时发行对象未确定的,发行人可以在取得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无异议函后确定具体发行对象10发行对象确定后,主办券商和律师事务所应当对发行对象认购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合法合规性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发行人应当将更新后的定向发行说明书和中介机构专项核查意见一并披露,经全国股转公司审查后,发行人披露认购公告,并依据认购公告安排发行对象缴款。认购结束后,发行人应当及时披露认购结果公告。第三十六条 发行人应当在认购结束后及时办理验资手续,验资报告应当由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发行人应当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第三十七条 发行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新增股票挂牌手续,并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文件。第二节 发行后股东累计超过 200 人的发行第三十八条 发行人应当参照本章第一节除第三十二条之外的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就定向发行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并聘请主办券商、律师事务所分别对本次定向发行的合法合规性出具书面意见。第三十九条 中介机构书面意见披露后,发行人及其主办券商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的相关规定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出具自律监管意见,并及时披露相关11文件和进展公告。第四十条 全国股转公司在收到发行人申请出具自律监管意见的相关文件后,于二十个交易日内出具自律监管意见,并依据发行人的委托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发行申请文件。第四十一条 发行人董事会决议时发行对象确定的,发行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作出核准决定后,参照本章第一节的相关规定安排缴款认购。发行人董事会决议时发行对象未确定的,发行人可以在中国证监会作出核准决定后确定具体发行对象。发行对象确定后,发行人、主办券商和律师事务所应当参照本章第一节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第四章 申请挂牌公司定向发行第四十二条 发行人在申请其股票挂牌的同时,可以申请定向发行股票。发行人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或全国股转公司同意挂牌及发行的函后,履行缴款验资程序,并将本次发行前后的股票一并登记、挂牌。第四十三条 发行人申请挂牌同时定向发行,应当符合全国股转系统股票挂牌条件和本规则第九条规定,且不得导致发行人控制权变动。发行对象应当以现金认购申请挂牌公司定向发行的股12票。第四十四条 发行人应当在申请挂牌前完成定向发行事项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将挂牌同时定向发行的申请文件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第四十五条 发行人申请挂牌同时定向发行,应当披露无法挂牌对本次定向发行的影响及后续安排。第四十六条 股票定向发行后股东累计不超过 200 人的,全国股转公司对发行人挂牌与发行相关文件一并进行自律审查,审查无异议的,出具同意挂牌及发行的函。发行人应当在取得同意挂牌及发行的函后,按照本规则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股票定向发行后股东累计超过 200 人的,发行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的规定,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出具挂牌及定向发行的自律监管意见。全国股转公司出具自律监管意见后,根据发行人的委托,将自律监管意见发行人申请文件及相关审查资料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人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后,按照本规则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第四十七条 发行人申请挂牌同时定向发行的,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主体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票应当参照执行全国股转公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挂牌前持有股票限售的规定。13第四十八条 发行人申请挂牌同时定向发行的,不得在股票挂牌前使用募集资金。第四十九条 发行人申请挂牌同时定向发行并进入创新层的,发行对象应当为《公众公司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二项的投资者以及符合基础层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投资者。发行人按照前款规定完成发行后不符合创新层进入条件的,应当按照认购合同的约定终止发行或作出其他安排。第五十条 申请挂牌公司就定向发行事项未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或全国股转公司同意的自律审查意见,但符合挂牌条件的,其股票可以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第五十一条 发行人申请挂牌同时定向发行,本章未作规定的,适用本规则除第十五条、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二条之外的其他规定。第五章 中止自律审查与终止自律审查第五十二条 全国股转公司对发行人的定向发行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审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行人、主办券商及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全国股转公司,全国股转公司将中止自律审查,通知发行人及其主办券商:14(一)主办券商、其他证券服务机构被中国证监会依法采取限制业务活动、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或者接管等监管措施,尚未解除;(二)主办券商、其他证券服务机构或相关签字人员被中国证监会依法采取市场禁入、限制证券从业资格等监管措施,尚未解除;(三)主办券商、其他证券服务机构或相关签字人员被全国股转公司采取暂不受理其出具文件的自律监管措施尚未解除;(四)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五)发行人主动要求中止自律审查,理由正当并经全国股转公司同意的;(六)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出现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所列情形,发行人、主办券商和其他证券服务机构未及时告知全国股转公司,全国股转公司经核实符合中止自律审查情形的,将直接中止自律审查。第五十三条 因本规则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中止自律审查后,发行人根据规定更换主办券商或者其他证券服务机构的,更换后的机构应当自中止自律审查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尽职调查,重新出具相关文件,并对15原机构出具的文件进行核查,出具核查意见,对差异情况作出说明。因本规则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中止自律审查后,主办券商或其他证券服务机构更换相关签字人员的,更换后的签字人员自中止自律审查之日起一个月内,对原签字人员的文件进行核查,出具核查意见,对差异情况作出说明。主办券商或者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应当及时向全国股转公司出具核查报告。因本规则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六项中止自律审查的,发行人应当在中止自律审查后三个月内补充提交有效文件或者消除主动要求中止自律审查的相关情形。第五十四条 本规则第五十二条第一款所列中止自律审查的情形消除后,发行人、主办券商可以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恢复审查。第五十五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全国股转公司将终止自律审查,通知发行人及其主办券商:(一)发行人不符合本规则第九条规定的;(二)发行人主动撤回定向发行申请或主办券商主动撤销推荐的;(三)发行人因发生解散、清算或宣告破产等事项依法终止的;(四)本规则第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中止自律审查16情形未能在三个月内消除,或者未能在本规则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相关事项;(五)发行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期定期报告;(六)以非现金资产认购定向发行股票的,非现金资产不符合本规则相关要求;(七)发行人申请挂牌同时定向发行,不符合挂牌条件的;(八)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第五十六条 发行人对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的终止自律审查决定存在异议的,可以在收到相关决定之日起的五个交易日内,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复核。第六章 监管措施与违规处分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规则,全国股转公司可以视情节轻重采取以下自律监管措施:(一)口头警示;(二)约见谈话;(三)要求提交书面承诺;(四)出具警示函;(五)责令改正;17(六)要求公开更正、澄清或说明;(七)要求公开致歉;(八)要求限期参加培训或考试;(九)要求限期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十)暂停解除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票限售;(十一)建议发行人更换相关任职人员;(十二)暂不受理相关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或其相关人员出具的文件;(十三)暂停证券账户交易;(十四)限制证券账户交易;(十五)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自律监管措施。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规则,全国股转公司可以视情节轻重采取以下纪律处分:(一)通报批评;(二)公开谴责;(三)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四)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纪律处分。第五十九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全国股转公司可以视情节轻重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一)编制或披露的发行申请文件不符合要求,或者18擅自改动定向发行说明书等文件;(二)发行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存在重大缺陷,严重影响投资者理解和全国股转公司自律审查;(三)发行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未做到真实、准确、完整,但未达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程度;(四)发行人未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发行程序或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五)发行申请文件前后存在实质性差异且无合理理由;(六)募集资金存管与使用不符合要求;(七)未及时向全国股转公司报告重大事项或者未及时披露;(八)未在规定期限内回复全国股转公司反馈意见,且未说明理由;(九)以不正当手段干扰全国股转公司自律审查工作;(十)发行人等相关主体无合理理由拒不配合主办券商及其他证券服务机构相关工作;(十一)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第六十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全国股转公司可以视情节轻重采取纪律处分:(一)发行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被认定存在虚假19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二)未经全国股转公司自律审查或未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擅自发行股票;(三)伪造、变造发行申请文件中的签字、盖章;(四)发行人按照本规则第十五条定向发行,发行人或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或相关证明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五)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第六十一条 全国股转公司发现相关主体涉嫌违反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第七章 附则第六十二条 发行人发行优先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第六十三2023-08-04 06:16:581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审查工作指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股票挂牌审查流程,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以下简称《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分层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引。第二条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对以下申请事项的审查,适用本指引:(一)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二)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同时定向发行股票。第三条 全国股转公司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全国股转系统相关业务规则,对申请公司是否满足股票挂牌条件、是否符合信息披露要求、是否符合定向发行要求进行审查,并出具自律审查意见。1全国股转公司的审查工作,并不表明对申请公司的股票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公司股票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第四条 全国股转公司审查工作遵循公开透明、专业高效、严控风险、集体决策的工作原则。第二章 申请与受理第五条 股东人数不超过 200 人的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公司、主办券商和其他相关中介机构应当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申请文件内容与格式指引》(以下简称《挂牌申请文件内容与格式指引》)等要求制作申请文件,并提交全国股转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的公司申请股票挂牌公开转让的,申请公司、主办券商和其他相关中介机构应当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 号—公开转让说明书》《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公开转让股票申请文件》等要求制作申请文件,并提交全国股转公司。相关主体应当一并提交《挂牌申请文件内容与格式指引》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挂牌同时定向发行股票的,申请公司、主办券商和其他相关中介机构应当按照《定向发行规则》等要求制作发行申2请文件,并在提交挂牌申请文件时一并提交全国股转公司。第六条 申请挂牌同时定向发行股票并进入创新层的,申请公司应当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其符合创新层进入条件的相关信息,主办券商应当在推荐报告中就申请公司是否符合创新层条件发表意见。申请公司适用《分层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条件的,营业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应当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计算依据。第七条 设置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公司申请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应当符合挂牌公司表决权差异安排的设置条件与监管要求。 申请公司应于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申请人符合相关要求的情况。中介机构应就申请公司及其产品、服务是否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申请公司是否满足设置表决权差异安排的财务指标要求,申请公司是否履行表决权差异安排的设立程序,表决权差异安排运行情况是否规范等发表意见。 第八条 公司申请文件所引用的财务报表应当由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 6 个月内有效。特殊情况下,申请公司可申请延长有效期,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1 个月。 提交申请挂牌文件时,财务报表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 2 个月。第九条 全国股转公司在收到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文件后,2 个交易日内完成受理程序。3第十条 申请文件正式受理当日,公开转让说明书(申报稿)、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主办券商推荐报告、定向发行说明书(如有)、设置表决权差异安排的股东大会决议(如有)等文件应当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申请文件受理后,未经中国证监会或全国股转公司同意,不得擅自改动。发生重大事项的,申请公司、主办券商和其他中介机构应当及时向全国股转公司报告,并按要求更新申请文件。 第三章 审查程序第十一条 全国股转公司审查职能部门依据相关规则对申请公司进行审查,并在自受理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出具首轮反馈意见;无需出具反馈意见的,提请召开审查职能部门质控会进行审议。第十二条 申请公司、主办券商和其他中介机构应当逐一落实反馈意见,并在反馈意见要求的时间内(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提交书面回复文件。对反馈意见有疑问的,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审查职能部门进行沟通。如需延期回复的,应在回复截止日前提交延期申请,说明延期原因并明确回复时间,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30 日。第十三条 申请公司、主办券商和其他中介机构提交书面4回复文件后,审查职能部门召开质控会审议项目情况,经质控会审议认为仍需继续反馈的,在收到反馈回复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发出;经质控会审议认为无需继续反馈的,在履行全国股转公司内部程序后出具自律审查意见。第十四条 股东人数不超过 200 人的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全国股转公司审查同意的,出具同意挂牌的函。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的公司申请股票挂牌公开转让,全国股转公司审查同意的,出具同意挂牌公开转让的自律监管意见,并根据申请公司的委托,将自律监管意见、相关审查文件和公司申请文件报送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的挂牌公开转让申请作出核准决定后,全国股转公司出具同意挂牌的函。全国股转公司审查不同意的,作出终止审查的决定。第十五条 公司申请挂牌同时定向发行股票,且发行后股东累计不超过 200 人的,全国股转公司经审查同意,出具同意挂牌及发行的函。公司申请挂牌同时定向发行股票,且发行后股东人数累计超过 200 人的,全国股转公司经审查同意,出具同意挂牌公开转让及发行的自律监管意见,并根据申请公司的委托,将自律监管意见、相关审查文件和公司申请文件报送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的挂牌公开转让和发行申请作出核准决定后,全国股转公司出具同意挂牌的函。5第十六条 中国证监会在核准过程中对申请公司、主办券商和其他中介机构提出反馈意见的,由全国股转公司发出,相关主体应当自收到反馈意见 5 个交易日内提交书面回复文件。反馈意见涉及要求修改披露文件的,相关主体应当更新相关文件。第十七条 申请挂牌同时定向发行股票的,公司应当在取得全国股转公司同意挂牌及发行的函后,或在中国证监会作出核准决定且取得全国股转公司同意挂牌的函后,按照《定向发行规则》等规定安排认购、缴款、验资等事项。第十八条 全国股转公司出具同意挂牌的函或同意挂牌及发行的函后,主办券商应当及时协助申请公司完成项目归档和首次信息披露。第十九条 申请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股本情况编制和提交股票初始登记申请表,完成股票登记及挂牌手续。申请公司定向发行的,应当按照本次发行前和本次发行的股份情况编制股票初始登记申请表,并完成相关手续。公司申请股票挂牌同时定向发行的,应当在提交股票初始登记申请表的同时提交验资报告、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自愿限售申请(如有)、定向发行重大事项确认函等文件,并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主办券商关于公司是否符合创新层条件的专项意见(如有)。主办券商应当在专项意见中说明公司进入创新层所依据的《分层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具体标准;6公司符合多项标准的,应当对符合的各项标准均予以说明。申请公司应当在主办券商出具公司是否符合创新层条件的专项意见之前,按照《分层管理办法》的规定,披露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承诺管理制度以及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第二十条 审查过程中的反馈意见、反馈意见回复、进度等信息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披露,接受社会监督。申请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或者严重损害申请公司利益的,申请公司可以不予披露,但应当在申请文件中说明未按照规定进行披露的原因。全国股转公司认为需要披露的,申请公司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披露。第二十一条 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同意挂牌的函或同意挂牌及发行的函自出具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申请公司应在有效期内完成股票定向发行(如有)及股票挂牌。第四章 特殊事项规定第二十二条 申请公司财务报表已超过有效期仍未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全国股转公司同意函的,允许补充审计一次,7补充审计后的财务报表剩余有效期应符合本指引第八条的规定。第二十三条 申请公司存在因不符合挂牌条件情形被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终止审查的决定,或被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核准决定的,自决定作出之日起 6 个月内,全国股转公司不受理其提交的挂牌申请。第二十四条 自受理至出具自律审查意见期间,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全国股转公司自确认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予以中止审查:(一)申请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二)与本次申请股票挂牌相关的主办券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签字人员因业务涉嫌违法违规且对市场有重大影响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侦查,尚未结案的;(三)申请公司的主办券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被中国证监会依法采取限制业务活动、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等监管措施,尚未解除的;(四)申请公司的主办券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及与本次申请股票挂牌相关的中介机构签字人员被中国证监会依法采取市场禁入、限制证券从业资格等监管措施,尚未解除的;(五)申请公司的主办券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8等中介机构和与本次申请股票挂牌相关的中介机构签字人员被全国股转公司实施暂不受理其出具的文件的自律监管措施,或被全国股转公司实施限制、暂停或终止从事相关业务的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六)申请文件记载的财务报表已超过有效期的;(七)申请公司或主办券商主动申请中止审查的;(八)因上级主管部门监管要求等政策性原因需中止审查的;(九)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五条 中止审查情形消失后,申请公司和中介机构应当及时向全国股转公司报告,并提交恢复审查申请,全国股转公司自确认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予以恢复审查。第二十六条 自受理至出具自律审查意见期间,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全国股转公司确认后予以终止审查:(一)申请公司法人资格终止的;(二)申请公司或主办券商主动申请终止审查的;(三) 申请公司财务报表已超过有效期且逾期达 6 个月的,但因政策性原因中止审查的情形除外;(四)经全国股转公司认定不符合挂牌条件的情形的;(五)申请文件被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六)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终止审查决定后,申请公司存在异议的9可以在收到相关决定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按照相关规定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复核。第二十七条 申请公司出现中止或终止发行审查相关情形的,全国股转公司按照《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规定处理发行审查事项。相关事项属于中止或终止发行审查情形但不属于本指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情形的,不影响全国股转公司对申请公司挂牌申请的审查。证监会对申请公司定向发行事项作出不予核准或终止审核决定的,申请公司应按照证监会或全国股转公司对挂牌公开转让事项的审核结果履行相应程序。第二十八条 自受理至股票挂牌期间,全国股转公司收到与申请公司挂牌、股票定向发行相关的投诉举报的,可以出具反馈意见要求申请公司和中介机构就投诉举报涉及的事项进行说明、核查。自受理至股票挂牌期间,申请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可能导致其不符合挂牌条件、不符合创新层进入条件或影响其定向发行的,申请公司及中介机构应及时向全国股转公司报告,全国股转公司可以通过出具反馈意见要求主办券商和其他相关中介机构进行核查。第二十九条 自全国股转公司受理至出具自律审查意见期间,申请公司更换中介机构及签字人员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更换主办券商的,申请公司应撤回申请;(二)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10中介机构的,无需中止审查。更换后的中介机构完成尽职调查并重新出具专业意见后,对原中介机构出具的文件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意见,并对差异情况作出说明。更换手续完成前,原中介机构继续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三)更换中介机构签字人员的,无需中止审查。更换后的签字人员完成尽职调查并出具专业意见后,对原签字的文件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意见,并对差异情况作出说明。更换手续完成前,原签字人员继续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五章 附 则第三十条 本指引由全国股转公司负责解释。第三十一条 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12023-08-04 06:17:051
股票中常说的新三板是什么?为什么退市的股票都到新三板去了
你好,新三板全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股转系统”或“北交所”,股转系统是中国证监会监管下的全国性证券市场,也是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后第三个证券交易场所,券商为企业提供推荐挂牌、定向股权发行、债券融资、股票交易、并购重组、持续督导等综合性金融服务。2023-08-04 06:13:432
什么是全国股转系统
你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全国股转系统”,俗称“新三板”)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证券法设立的继上交所、深交所之后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也是我国第一家公司制运营的证券交易场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全国股转公司”)为其运营机构,于2012年9月20日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2013年1月16日正式揭牌运营,注册资本30亿元。全国股转公司主要职能包括:提供证券交易的技术系统和设施;制定和修改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接受并审查股票挂牌及其他相关业务申请,安排符合条件的公司股票挂牌;组织、监督证券交易及相关活动;对挂牌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进行监管;对主办券商等全国股转系统参与人进行监管;管理和公布全国股转系统相关信息;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职能。公司建立了党委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形成了党委领导下的“三会一层”的治理结构,内设16个部门。2023-08-04 06:13:332
全国股转系统的交易日为多少号?
每周一至周五,一、 交易时间交易时间为每周一到周五,遇法定节假日和全国股转公司公告的休市日,全国股转系统休市。做市和竞价交易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15至11:30,13:00至15:00。交易时间内因故停市,交易时间不作顺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全国股转公司可以调整交易时间。二、股市挂牌规则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股票的交易,适用本规则。第三条股票交易及相关活动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禁止证券欺诈、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第四条主办券商、投资者等市场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全国股转系统有关业务规则,遵循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拓展资料:1、股票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权的一部分,也是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股票是资本市场的长期信用工具,可以转让,买卖,股东凭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润,但也要承担公司运作错误所带来的风险。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构成部分,可以转让、买卖,是资本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2、市场简介一级市场(Primary Market)也称为发行市场(Issuance Market),它是指公司直接或通过中介机构向投资者出售新发行的股票的市场。所谓新发行的股票包括初次发行和再发行的股票,前者是公司第一次向投资者出售的原始股,后者是在原始股的基础上增加新的份额。2023-08-04 06:13:231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条件及程序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条件及程序 你知道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条件及程序是怎样的吗?你对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条件及程序了解吗?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条件及程序的"知识,欢迎阅读。 一、股票挂牌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股转系统挂牌,不受股东所有制性质的限制,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五)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六)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一般股票挂牌流程 目前,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还未拥有独立的交易系统,在独立交易系统上线之前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业务操作指南(试行)》(股转系统公告〔2013〕31号),一般股票挂牌流程如下图所示。 ;2023-08-04 06:13:161
股转系统上班具体时间
9:00-15:00。 市场股票交易时间与主板交易时间一致。 为周一至周五:9:30——11:30、13:00——15:00;遇到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开市。2023-08-04 06:13:061
关于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基本要求,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答案】:B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不受股东所有制性质的限制,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2023-08-04 06:12:581
如何添加全国股转系统账户标识
添加全国股转系统账户标识:1、对于存量参与过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证券登记以及已开通全国股转系统交易权限的深市证券账户,统一账户平台对其统一添加‘全国股转系统账户标识"。2、对于新开立深市证券账户并拟办理全国股转系统相关业务的自然人及普通机构投资者,在新开账户时,应主动向证券公司提出新增‘全国股转系统账户标识"申请,提交《证券账户开立申请表》(附件1),并勾选‘全国股转系统账户标识"。对于新开立深市账户并拟办理全国股转系统相关业务的特殊机构投资者,需在中国结算北京、上海或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后,再向证券公司提出‘全国股转系统账户标识"申请,提交《证券账户业务申请表》(附件2),并勾选全国股转系统账户标识。3、对于已开立深市账户的自然人或机构投资者(包括特殊机构投资者),拟新增办理全国股转系统相关业务时,应主动向证券公司提出新增全国股转系统账户标识申请,提交《证券账户业务申请表》(附件2),并勾选全国股转系统账户标识。2023-08-04 06:12:511
股转系统的股票如何买
1、股转系统的股票可以用证券账户购买。但前提是要开通股转股票交易权限。目前股转系统主要分为三个层次,即基础层、创新层和精选层,开通交易权限需要有两年以上的股票投资经验,且在开通各层次前1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的日均资产不低于200万/150万/100万元。2、对于股转系统新股上市。投资者也可以通过网下申购的方式来参与投资,网下申购股转系统股票的门槛更高,投资者需要有1000万元的资产才可以开户。3、实际上股转系统就是我们常说的新三板。我国实行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制度,股票板块有主板、创业板、科创板、新三板等。2023-08-04 06:12:281
股转系统干什么的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为其运营管理机构。经营范围是:组织安排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的公开转让;为非上市股份公司融资、并购等相关业务提供服务;为市场参与人提供信息、技术和培训服务。股转系统与股票二者的区别在哪里?简单说,股转系统交易的是非上市公司的股票,沪深交易所交易的是上市公司的股票。2023-08-04 06:12:191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什么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全国股转系统”,俗称“新三板”。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证券法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是全国股转系统的运营机构,它为新三板市场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新三板市场的具体运营,监督和管理新三板市场。全国股转公司主要职能包括建立、维护和完善股票交易相关技术系统和设施;制定和修改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接受并审查股票挂牌及其他相关业务申请,安排符合条件的公司股票挂牌;组织、监督股票交易及相关活动;对主办券商等全国股转系统参与人进行监管;对挂牌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进行监管;管理和公布全国股转系统相关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职能。2023-08-04 06:12:121
股转系统是什么意思
股转系统是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为其运营管理机构。2012年9月20日,公司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成立,经营范围包括组织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公开转让。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期货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组织安排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的公开转让;为非上市股份公司融资、并购相关业务提供服务;为市场参与组织安排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的公开转让;为非上市股份公司融资、并购相关业务提供服务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职能包括建立、维护和完善股票转让相关技术系统和设施;管理和公布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信息;组织、监督股票转让及相关活动;对主办券商等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参与人进行监管等。2023-08-04 06:12:041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什么意思
摘要: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什么意思?全国股转系统指的是为非上市的股份公司做股票公开转让和融资的市场平台,能够为中小企业提供交易股票、发行融资以及并购重组等服务。股转系统是新三板吗?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就是新三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国家级高新技术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代办股份转让的平台。一、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什么意思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定位于非上市股份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和发行融资的市场平台,为公司提供股票交易、发行融资、并购重组等相关服务,为市场参与人提供信息、技术和培训服务。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与交易所市场在法律地位上无区别,主要区别在于服务对象、交易制度和投资者适当管理制度三方面。服务对象方面,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主要为创新型、创业型和成长型中小微企业提供资本市场服务,而交易所市场主要服务于成熟企业。交易制度方面,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设计了优化的协议转让、做市转让及竞价转让等灵活多样的方式,交易所市场主要提供竞价转让和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标准化的方式,投资者准入方面,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实行比交易所市场更为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二、股转系统是新三板吗是。1、“新三板”是相对于主板、创业板而言,特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代办股份系统进行转让试点,因为挂牌企业均为高科技企业而不同于原转让系统内的退市企业及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故形象地称为“新三板”。2、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为其运营管理机构。经营范围是:组织安排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的公开转让;为非上市股份公司融资、并购等相关业务提供服务;为市场参与人提供信息、技术和培训服务。2023-08-04 06:11:551
股转系统是什么意思
股转系统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为其运营管理机构。主要是做非上市公司的融资。股票是属于上市公司发行。交易时间、方式都不同。简单说,股转系统交易的是非上市的公众公司的股票。沪深交易所交易的是上市公司的股票。在股转系统里挂牌的企业,没有IPO环境,不叫发行股票。在深圳和上海上市的是股票。股票开户佣金万三。NEEQ(NationalEquitiesExchangeandQuotations),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为其运营管理机构。2012年9月20日,公司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30亿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期货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为公司股东单位。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丁26号。2023-08-04 06:11:4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