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

利息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

法律主观:企业所得税调节的是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利润分配关系,是处理其他分配关系的前提和基础。一、企业所得税各项费用税前扣除的标准1、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且不得超过收入的5‰;2、广告宣传费---收入的15%,超出部分结转以后年度扣除;3、职工福利费---工资总额的14%;4、研发费---发生额的150%;5、残疾人工资---工资总额的200%;6、职工教育经费---工资总额的2.5%,超出部分结转以后年度扣除;7、公益性捐赠---利润总额的12%;8、工会经费---工资总额的2%;9、不合理支出---不予扣除。二、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流程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流程大致如下:1、先登录到国税网站(不同地区可能地方网址不同,但步骤大多类似,可电话咨询当地的税务部门);2、点击网上办税;3、输入本企业的纳税编号及密码,验证码;4、点击网上拓展;5、进入网上拓展界面,点击我要申报;6、先要申报月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7、申报成功后,再点击我要申报,在界面的左方中间位置,找到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点击我要申报,下载所得税的PDF文档;8、填写数据,点击提交。三、合伙企业所得税怎么算1、合伙企业本身不存在所得税,其所得由合伙人承担所得税纳税义务。2、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六条“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之规定,以及《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二款“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之规定,合伙企业并无所得税纳税义务,其所得由各合伙人按照相关规定申报缴纳所得税。3、有限合伙企业的法人合伙人,应就其享有的合伙企业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规定,有限合伙企业法人合伙人,应就其享有的合伙企业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5、企业法人出资设立合伙企业,对于企业法人本身而言应属于投资行为。因此,有限合伙企业中确认为企业法人享有的所得,在企业法人的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应反映为投资所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6、合伙企业的所得,无论是否分配,均应缴纳所得税,上述《通知》规定,合伙企业生产的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因此,无论合伙企业的所得是否分配至各合伙人名下,均应按各合伙人所享受的权益确定缴纳所得税。7、法人合伙人投资所得不能享受免税优惠,《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因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法》中界定的“居民企业”范畴,因此,即使其对外投资获取的权益性投资收益,法人合伙人也无法享受免税优惠。8、分配与亏损的限制,合伙人不能通过合伙协议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伙人在计算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用亏损抵减其盈利。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法律客观:《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

餐饮费税前扣除标准

法律分析:1、如果属于业务招待费,按60%税前扣除,同时不能超过收入总额的0.5%。2、属于筹办费,按照餐费票面金额60%调整,没有收入总额限制。3、职工福利费,连同其他福利费总额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4、职工教育经费,连同其他职工教育经费总额不超过工资总额的8%。5、工会经费,连同其他工会经费总额不超过工资总额的2%。6、会议费,需要留存相关的证明材料,诸如会议记录、参会名单等。7、差旅费,需要制定合理的标准。8、影视成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第四十二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第四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工费经费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

法律主观:企业所得税调节的是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利润分配关系,是处理其他分配关系的前提和基础。一、企业所得税各项费用税前扣除的标准1、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且不得超过收入的5‰;2、广告宣传费---收入的15%,超出部分结转以后年度扣除;3、职工福利费---工资总额的14%;4、研发费---发生额的150%;5、残疾人工资---工资总额的200%;6、职工教育经费---工资总额的2.5%,超出部分结转以后年度扣除;7、公益性捐赠---利润总额的12%;8、工会经费---工资总额的2%;9、不合理支出---不予扣除。二、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流程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流程大致如下:1、先登录到国税网站(不同地区可能地方网址不同,但步骤大多类似,可电话咨询当地的税务部门);2、点击网上办税;3、输入本企业的纳税编号及密码,验证码;4、点击网上拓展;5、进入网上拓展界面,点击我要申报;6、先要申报月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7、申报成功后,再点击我要申报,在界面的左方中间位置,找到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点击我要申报,下载所得税的PDF文档;8、填写数据,点击提交。三、合伙企业所得税怎么算1、合伙企业本身不存在所得税,其所得由合伙人承担所得税纳税义务。2、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六条“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之规定,以及《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二款“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之规定,合伙企业并无所得税纳税义务,其所得由各合伙人按照相关规定申报缴纳所得税。3、有限合伙企业的法人合伙人,应就其享有的合伙企业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规定,有限合伙企业法人合伙人,应就其享有的合伙企业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5、企业法人出资设立合伙企业,对于企业法人本身而言应属于投资行为。因此,有限合伙企业中确认为企业法人享有的所得,在企业法人的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应反映为投资所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6、合伙企业的所得,无论是否分配,均应缴纳所得税,上述《通知》规定,合伙企业生产的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因此,无论合伙企业的所得是否分配至各合伙人名下,均应按各合伙人所享受的权益确定缴纳所得税。7、法人合伙人投资所得不能享受免税优惠,《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因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法》中界定的“居民企业”范畴,因此,即使其对外投资获取的权益性投资收益,法人合伙人也无法享受免税优惠。8、分配与亏损的限制,合伙人不能通过合伙协议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伙人在计算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用亏损抵减其盈利。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工会经费的来源:(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四)人民政府的补助;(五)其他收入。前款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2%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2%的部分,准予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工会经费的来源:(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四)人民政府的补助;(五)其他收入。前款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辞退福利所得税扣除标准

法律主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 工资 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规定 《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 社会保险 费、 住房公积金 、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 医疗费用 、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 探亲假 路费等。 根据国税函〔2009〕3号规定的职工福利费范围来看,辞退福利并不属于职工福利费范围。因此,职工辞退福利不应作为职工福利费支出按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在税前扣除。 企业在对职工的工资基数进行计算的目的在于确定相关税率的交纳标准,但对于辞退福利一种是作为补偿性的待遇,并且一般是在离职后才可以领取,所以肯定是不会作为工资基数的项目,具体情况下应当由用人单位根据行政机关的相关规定来处理。

办公用品税前扣除标准

法律主观:企业所得税调节的是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利润分配关系,是处理其他分配关系的前提和基础。一、企业所得税各项费用税前扣除的标准1、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且不得超过收入的5‰;2、广告宣传费---收入的15%,超出部分结转以后年度扣除;3、职工福利费---工资总额的14%;4、研发费---发生额的150%;5、残疾人工资---工资总额的200%;6、职工教育经费---工资总额的2.5%,超出部分结转以后年度扣除;7、公益性捐赠---利润总额的12%;8、工会经费---工资总额的2%;9、不合理支出---不予扣除。二、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流程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流程大致如下:1、先登录到国税网站(不同地区可能地方网址不同,但步骤大多类似,可电话咨询当地的税务部门);2、点击网上办税;3、输入本企业的纳税编号及密码,验证码;4、点击网上拓展;5、进入网上拓展界面,点击我要申报;6、先要申报月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7、申报成功后,再点击我要申报,在界面的左方中间位置,找到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点击我要申报,下载所得税的PDF文档;8、填写数据,点击提交。三、合伙企业所得税怎么算1、合伙企业本身不存在所得税,其所得由合伙人承担所得税纳税义务。2、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六条“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之规定,以及《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二款“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之规定,合伙企业并无所得税纳税义务,其所得由各合伙人按照相关规定申报缴纳所得税。3、有限合伙企业的法人合伙人,应就其享有的合伙企业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规定,有限合伙企业法人合伙人,应就其享有的合伙企业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5、企业法人出资设立合伙企业,对于企业法人本身而言应属于投资行为。因此,有限合伙企业中确认为企业法人享有的所得,在企业法人的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应反映为投资所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6、合伙企业的所得,无论是否分配,均应缴纳所得税,上述《通知》规定,合伙企业生产的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因此,无论合伙企业的所得是否分配至各合伙人名下,均应按各合伙人所享受的权益确定缴纳所得税。7、法人合伙人投资所得不能享受免税优惠,《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因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法》中界定的“居民企业”范畴,因此,即使其对外投资获取的权益性投资收益,法人合伙人也无法享受免税优惠。8、分配与亏损的限制,合伙人不能通过合伙协议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伙人在计算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用亏损抵减其盈利。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

职工工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是多少

法律主观:《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 工资 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这一规定改变了之前福利费按照可在税前扣除的工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的规定,将预提扣除改为了据实扣除。 税收方面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主要包括: (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 社会保险 费、 住房公积金 、劳务费等。 (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 医疗费用 、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3)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 探亲假 路费等。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工会经费的来源:(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四)人民政府的补助;(五)其他收入。前款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2%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2%的部分,准予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工会经费的来源:(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四)人民政府的补助;(五)其他收入。前款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税法有扣除标准的费用项目有哪些

税法有扣除标准的费用项目:1、福利费:超过工资总额14%提取的范围的,不可以税前扣除。2、职工教育经费:超过工资总额2.5%提取的范围,不可以税前扣除。3、工会经费:超过工资总额2%提取的范围,不可以税前扣除。4、业务招待费:超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标准的,不可以税前扣除(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5、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不可以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6、企业发生的不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可以税前扣除。7、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超过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不可以税前扣除。8、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可以税前扣除。9、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不可以税前扣除。10、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可以税前扣除。11、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可以税前扣除。12、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不可以税前扣除。13、企业所得税法所称赞助支出,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不可以税前扣除。

工伤保险税前扣除标准是什么?

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是什么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该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没有单独设置账册准确核算的,税务机关应责令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税务机关可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进行核定。

福利费扣除标准2021

法律分析: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如下: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费按标准扣除,未超过标准的按实际发生额扣除;超出标准的只能按标准扣除;超出标准的部分按标准扣除不得扣除,也不得结转以后年度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4%的,允许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公司税前扣除项目及扣除标准

法律主观:企业所得税调节的是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利润分配关系,是处理其他分配关系的前提和基础。一、企业所得税各项费用税前扣除的标准1、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且不得超过收入的5‰;2、广告宣传费---收入的15%,超出部分结转以后年度扣除;3、职工福利费---工资总额的14%;4、研发费---发生额的150%;5、残疾人工资---工资总额的200%;6、职工教育经费---工资总额的2.5%,超出部分结转以后年度扣除;7、公益性捐赠---利润总额的12%;8、工会经费---工资总额的2%;9、不合理支出---不予扣除。二、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流程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流程大致如下:1、先登录到国税网站(不同地区可能地方网址不同,但步骤大多类似,可电话咨询当地的税务部门);2、点击网上办税;3、输入本企业的纳税编号及密码,验证码;4、点击网上拓展;5、进入网上拓展界面,点击我要申报;6、先要申报月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7、申报成功后,再点击我要申报,在界面的左方中间位置,找到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点击我要申报,下载所得税的PDF文档;8、填写数据,点击提交。三、合伙企业所得税怎么算1、合伙企业本身不存在所得税,其所得由合伙人承担所得税纳税义务。2、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六条“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之规定,以及《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二款“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之规定,合伙企业并无所得税纳税义务,其所得由各合伙人按照相关规定申报缴纳所得税。3、有限合伙企业的法人合伙人,应就其享有的合伙企业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规定,有限合伙企业法人合伙人,应就其享有的合伙企业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5、企业法人出资设立合伙企业,对于企业法人本身而言应属于投资行为。因此,有限合伙企业中确认为企业法人享有的所得,在企业法人的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应反映为投资所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6、合伙企业的所得,无论是否分配,均应缴纳所得税,上述《通知》规定,合伙企业生产的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因此,无论合伙企业的所得是否分配至各合伙人名下,均应按各合伙人所享受的权益确定缴纳所得税。7、法人合伙人投资所得不能享受免税优惠,《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因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法》中界定的“居民企业”范畴,因此,即使其对外投资获取的权益性投资收益,法人合伙人也无法享受免税优惠。8、分配与亏损的限制,合伙人不能通过合伙协议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伙人在计算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用亏损抵减其盈利。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工会经费的来源:(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四)人民政府的补助;(五)其他收入。前款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2%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2%的部分,准予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工会经费的来源:(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四)人民政府的补助;(五)其他收入。前款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14%扣除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第二十八条 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税法有扣除标准的费用项目:1、福利费:超过工资总额14%提取的范围的,不可以税前扣除。2、职工教育经费:超过工资总额2.5%提取的范围,不可以税前扣除。3、工会经费:超过工资总额2%提取的范围,不可以税前扣除。4、业务招待费:超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标准的,不可以税前扣除(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5、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不可以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6、企业发生的不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可以税前扣除。7、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超过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不可以税前扣除。8、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可以税前扣除。 9、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不可以税前扣除。10、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可以税前扣除。11、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可以税前扣除。12、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不可以税前扣除。13、企业所得税法所称赞助支出,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不可以税前扣除。

辞退福利所得税扣除标准

法律主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 工资 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规定 《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 社会保险 费、 住房公积金 、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 医疗费用 、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 探亲假 路费等。 根据国税函〔2009〕3号规定的职工福利费范围来看,辞退福利并不属于职工福利费范围。因此,职工辞退福利不应作为职工福利费支出按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在税前扣除。 企业在对职工的工资基数进行计算的目的在于确定相关税率的交纳标准,但对于辞退福利一种是作为补偿性的待遇,并且一般是在离职后才可以领取,所以肯定是不会作为工资基数的项目,具体情况下应当由用人单位根据行政机关的相关规定来处理。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标准是多少

工会经费税前扣除标准是工资薪金总额的2%;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标准是工资薪金总额的2.5%;职工福利费是工资薪金总额的14%。职工教育经费方面,为鼓励企业加强职工教育投入,《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除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注意:对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费用,应该由个人承担,如果计入职工教育经费,所得税汇算是要做纳税调增处理。员工个人该项支出的个税相关问题,参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三章第八条至第十条规定。工会经费的支出范围:《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规定,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基层工会经费支出范围包括: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资本性支出、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包括:1、上岗和转岗培训;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职工薪酬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

法律主观:企业所得税调节的是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利润分配关系,是处理其他分配关系的前提和基础。一、企业所得税各项费用税前扣除的标准1、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且不得超过收入的5‰;2、广告宣传费---收入的15%,超出部分结转以后年度扣除;3、职工福利费---工资总额的14%;4、研发费---发生额的150%;5、残疾人工资---工资总额的200%;6、职工教育经费---工资总额的2.5%,超出部分结转以后年度扣除;7、公益性捐赠---利润总额的12%;8、工会经费---工资总额的2%;9、不合理支出---不予扣除。二、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流程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流程大致如下:1、先登录到国税网站(不同地区可能地方网址不同,但步骤大多类似,可电话咨询当地的税务部门);2、点击网上办税;3、输入本企业的纳税编号及密码,验证码;4、点击网上拓展;5、进入网上拓展界面,点击我要申报;6、先要申报月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7、申报成功后,再点击我要申报,在界面的左方中间位置,找到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点击我要申报,下载所得税的PDF文档;8、填写数据,点击提交。三、合伙企业所得税怎么算1、合伙企业本身不存在所得税,其所得由合伙人承担所得税纳税义务。2、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六条“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之规定,以及《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二款“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之规定,合伙企业并无所得税纳税义务,其所得由各合伙人按照相关规定申报缴纳所得税。3、有限合伙企业的法人合伙人,应就其享有的合伙企业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规定,有限合伙企业法人合伙人,应就其享有的合伙企业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5、企业法人出资设立合伙企业,对于企业法人本身而言应属于投资行为。因此,有限合伙企业中确认为企业法人享有的所得,在企业法人的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应反映为投资所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6、合伙企业的所得,无论是否分配,均应缴纳所得税,上述《通知》规定,合伙企业生产的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因此,无论合伙企业的所得是否分配至各合伙人名下,均应按各合伙人所享受的权益确定缴纳所得税。7、法人合伙人投资所得不能享受免税优惠,《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因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法》中界定的“居民企业”范畴,因此,即使其对外投资获取的权益性投资收益,法人合伙人也无法享受免税优惠。8、分配与亏损的限制,合伙人不能通过合伙协议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伙人在计算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用亏损抵减其盈利。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法律客观:《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及标准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和规定的特殊扣除项目,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1、成本、费用(1)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2)社会保险费的税前扣除。(3)职工福利费等的税前扣除。(4)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5)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6)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利息支出准予扣除;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部分。(7)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中国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该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并合理分摊的,准予扣除。(8)企业取得的各项免税收入所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除另有规定者外,可以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2、税金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3、损失4、其他支出(1)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2)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3)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4)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5)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5、特殊扣除项目1、公益性捐赠的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3、企业在货币交易中,以及纳税年度终了时将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性资产、负债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时产生的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外,准予扣除。企业所得税不得扣除的项目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项目: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2、企业所得税税款。3、税收滞纳金。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5、国家规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以外的捐赠支出。6、赞助支出。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原则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遵循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原则。真实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反映的经济业务真实;合法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的形式、来源符合法律规定;关联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与其反映的支出相关联。企业所得税是什么?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是用企业当年的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弥补以前亏损的金额。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多少?1、25%的基本税率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2、适用20%的税率对于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汇算清缴职工福利费扣除标准

汇算清缴职工福利费扣除标准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职工福利费超过标准,超过部分不能在税前扣除,应做纳税调整.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上交个人所得税)和外商投资企业在缴纳企业(个人)所得税时,企业实际发生的福利费是在其计税工资的14%的标准内据实扣除.也就是说,如果福利费有节余,则节余部分不能在税前扣除,应做纳税调整.核算职工福利费的支出如何核算?企业不按照开支范围核算现象较为普遍,比如把应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的费用在其它会计科目中列支,像企业食堂人员工资、食堂房屋设备的修理费等直接在生产成本或管理费用中列支;企业向职工发放的交通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等费用直接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企业接送职工上下班的专用车辆的修理费、燃油费、驾驶员工资等支出直接在成本、管理费用中列支.也有把不属于职工福利费开支范围的费用作为职工福利费列支的现象,最典型的是不少企业把应该作为业务招待费支出的礼品、食品、茶叶、正常的娱乐活动、安排客户旅游产生的费用等支出,作为企业内部职工的集体福利支出,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这样只要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就能全额税前扣除,若作为业务招待费列支,则只能按实际发生额的60%限额扣除.有的企业,还把应由职工个人承担的费用如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代缴的社会保险金个人承担的部分、企业领导个人消费的费用等作为职工福利费列支.

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2020

职工福利费可以按比例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扩展资料:企业职工福利费是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但根据国家有关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职工福利费包括有哪些?扣除标准是什么?

在企业中,其实职工福利费包括这方方面面,很财会人并不清楚职工福利费具体是包括了哪些的支出,下面深空网就跟大家一一进行详解。职工福利费包括有哪些?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其中:1、职工医药费2、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是指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实际支付的定期补助和临时性补助。包括因公或非因工负伤、残废需要的生活补助3、职工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死亡待遇4、集体福利的补贴包括职工浴室、理发室、洗衣房,哺乳室、托儿所等集体福利设施支出与收入相抵后的差额的补助,以及未设托儿所的托儿费补助和发给职工的修理费等。5、其他福利待遇主要是指上下班交通补贴、计划生育补助、住院伙食费等方面的福利费开支。职工福利费扣除标准: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发生的工会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以后年度准予结转。福利费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大于预计金额的,应当补提福利费,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小于预计金额的,应当红字冲回多提的福利费,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福利费教育经费工会经费扣除标准

法律分析: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的税前扣除标准分别是:. 1、职工福利费是工资薪金总额的14%;. 2、工会经费是是工资薪金总额的2%;. 3、职工教育经费是工资薪金总额的2.5%;职工教育经费方面,为鼓励企业加强职工教育投入,《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除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基层标准表中本年新增固定资产这一项什么时候填

在增加的月份填写

工会会员缴纳会费标准

一、企业工会会员会费缴纳标准: 1、工会会员每月应向工会组织缴纳本人每月工资收入0.5%的会费,工资尾数不足十元的不计缴会费。 2、会员所得各种奖金、津贴、稿费收入以及按劳动保险条例或其他法令规定所领取的各种补助费、救济费、退休金、退职金等,均不缴纳会费。二、机关、事业单位工会会员会费缴纳标准: 按照会员本人每月工资收入的0.5%计算缴纳会费。“工资收入”具体包括: 1、机关的工会会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2、事业单位的工会会员:职务工资,等级工资;3、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人会员:岗位工资,等级工资。 会员工资收入合计尾数不足十元部分和各项津贴、补贴、奖金等收入,仍暂不计算缴纳会费。

工会会员费收取标准相关文件

【法律分析】按照会员本人每月工资收入的0.5%计算缴纳会费。“工资收入”具体包括:机关的工会会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2、事业单位的工会会员:职务工资,等级工资;3、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人会员:岗位工资,等级工资。会员工资收入合计尾数不足十元部分和各项津贴、补贴、奖金等收入,仍暂不计算缴纳会费。工会经费的来源:(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四)人民政府的补助;(五)其他收入。前款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四十二条 工会经费的来源:(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四)人民政府的补助;(五)其他收入。前款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工会会员费收费标准

企业工会会费缴纳标准:1、会员所得各种奖金、津贴、稿费收入以及按劳动保险条例或其他法令规定所领取的各种补助费、救济费、退休金、退职金等,均不缴纳会费。2、工会会员每月应向工会组织缴纳本人每月工资收入0.5%的会费,工资尾数不足十元的不计缴会费。机关、事业单位工会会费缴纳标准:按照会员本人每月工资收入的0.5%计算缴纳会费。“工资收入”具体包括:1、机关的工会会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2、事业单位的工会会员:职务工资,等级工资;3、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人会员:岗位工资,等级工资。会员工资收入合计尾数不足十元部分和各项津贴、补贴、奖金等收入,仍暂不计算缴纳会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四十二条 工会经费的来源:(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四)人民政府的补助;(五)其他收入。

厦门市直单位非在编相关岗位工资标准

厦门市直单位非在编相关岗位工资标准如下:1、岗位工资,分为1-6级,1级为最低级,1300元/月;2、工龄工资,工龄1年涨15元,每月15元;3、工作性补贴工资,一般每月360元绩效工资:每月1920元;4、基础和奖励工资,每月600元(最高不超过900);5、年终奖工资,18000元+绩效奖(12月份本月的工资)+文明奖8000元+综治奖8000元。

内控标准是什么?

1、内部控制审计和内部审计是两个概念。前者,按照您的内容所述,应该是指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的内部控制评价进过测试、评估等一系列审计程序后,出具相应的内部控制报告;后者,是企业内部的内部审计团队自行对企业的各种情况实施各种不同类型的保证或咨询业务,最终出具相应的内部审计报告或咨询报告。2、对上市公司进行内部控制审计的事务所,同样可以是对上市公司进行财务报表审计的事务所。内部控制审核和内部控制审计,简单说,前者可以理解为两种情形:1)内部控制制定时,对内部控制涉及或运作的审核,避免其中存在差错或拖沓;2)内部控制执行过程中,对内部控制过程中形成成果的审核,通常视作是对不同岗位权限的运用过程。内部控制审计,既可以由外部会计师事务所来实施,也可以由企业内部的内部审计部门来实施。只是由于外部会计师事务所比企业内部的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更强,因此在上市公司公布年报时,要求其必须提供一份由外部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标准曲线中的斜率和截距是怎么算出来的

1.若有实验数据,则用excel做图,可得出函数式。 2.数学上,可找两点(x1,y1)(x2,y2),则斜率k=(y1-y2)/(x1-x2); 截距可令x=0,带入函数中,y的值即为截距。补充:(Excel法)以浓度为横坐标,吸光度为纵坐标,在excel中做图。(1)在excel中第一行中依次输入浓度值(A1,...,F1);在第二行依次输入对应吸光度(A2,....,F2)(2)全部选定这些数据(点A1,按住shift,再点F2),工具栏中插入-->图表-->选择x,y散点图-->选择第一种散点图即可-->点“下一步”-->点“下一步”-->在图表选项中填入x,y名称-->点“完成”-->鼠标选定图中6个点中任一点,右键“添加趋势线”,选择“选项”中“显示公式”。(3)由公式可得出斜率和截距。

在财务分析中,比较分析常用的指标评价标准有哪些

财务报表分析主要的包括四方面内容分析 1、盈利能力分析 比较常用的指标有: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 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总资产 营业收入利润率=利润总额/营业收入净额 以上三个指标值越大,盈利能力越强。 2、偿债能力分析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该指标应大于1,否则企业短期偿债能力有问题,最佳值为2以上。 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其中速动资产=流动资产-存货-待摊费用,该指标大于1较好。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可与行业平均值比较。 3、资产营运能力分析 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总资产,相似可以计算流动资产周转率、固定资产周转率、净资产周转率等。 存货周转率=销货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赊销净额/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其中赊销净额常用主营业务收入代替。 周转率指标越大,说明资产周转越快,利用效率越高,营运能力越强。 4、成长能力分析 总资产增长率=本年资产增长额/年初资产总额 营业收入增长率=本期营业收入增长额/上期营业收入 注:以上指标公式中,有“平均”二字的,都是用期初数与期末数平均计算而来的。

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收费标准?

昆明理工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项目均采用周末班上课方式,主要在周六日组织学习,一般情况下隔周组织1次。学习地点设在本校,具体的校区安排另行通知,开学后新生均按规定时间报到并集中在校内相关校区面授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研究方向:1、艺术设计研究生:艺术产品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与交互。2、工程管理研究生:建设项目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工程造价与投资管理等。3、建筑学研究生:建筑设计、城市设计、建筑历史、建筑遗产保护等。4、城市规划研究生:城乡与区域规划、城市规划与设计、城市交通规划等。学校的收费标准:1、课程学费是2.4万元-6万元,工商管理执行6万元的学费标准(全程学费),其它专业大部分仅需要2.4万元学费。2、课程学习阶段完成之后准备撰写毕业论文,开始写作之前收取论文指导费,另行通知具体的费用标准及收取方式。

按国家职能为标准分类,财政支出可分为什么,什么,什么,什么和什么支出等几类支?

按财政支出与国家职能关系可将财政支出分为:经济建设费支出、社会文教费支出、行政管理费支出、其它支出。①经济建设费支出,包括基本建设支出、流动资金支出、地质勘探支出、国家物资储备支出、工业交通部门基金支出、商贸部门基金支出等;②社会文教费支出,包括科学事业费和卫生事业费支出等;③行政管理费支出,包括公检法支出、武警部队支出等;④其它支出,包括国防支出、债务支出、政策性补贴支出等。拓展资料:1、财政支出是政府分配活动的一个重要方面,财政对社会经济的影响作用主要是通过财政支出来实现的。因此财政支出的规模和结构,往往反映一国政府为实现其职能所进行的活动范围和政策选择的倾向性。所以可以从以上两大方面来理解政府为市场提供公共产品而安排支出的意义。2、财政支出,也称公共支出或政府支出,是政府为履行其自身的职能,对其从私人部门集中起来的以货币形式表示的社会资源的支配和使用。在此有必要区分“财政支出”与“财政开支”两个概念: 在财政预算意义上,财政支出是指政府可以支配的货币额,而与此相关的财政开支则是指政府在一定时期内实际花费掉的货币总额。当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时,则政府财政预算上会出现财政盈余; 反之就会出现财政赤字。3、财政补贴支出是指国家财政根据杜会生产和生活的斋要。在一定时期内,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对某些特定的产业、那门、地区、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政性补助和津贴支出。其内容包括价格补贴、企业亏损补贴和职工生活补贴。财政补贴支出是国家为保持杜会政治、经济的枪定.促进生产的发展和生产结构的调整.保护消费者利益而进行的一种特殊的财政再分配。

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

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如下:研究生学费全日制学术硕士学费通常8000元/年左右,大部分全日制专业硕士学费10000元/年,当然不同学校不同专业有差异;非全日制学费差异较大,通常几万到十几万一年都有。研究生有在职学习和全日制学习两种类型,其中在职研究生主要有同等学力、专业硕士、高级研修、中外合办几种报考方式。同等学力方式是先学习课程后申硕,课程班学费区间为1.2万元到6.68万元。比如: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儿科学、临床检验诊断学等专业课程班学费均为4.8万元,学制是3年;四川师范大学的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等专业学费均为1.2万,学制是2年;而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的心理学专业学费是6.68万,学制是2年。专业硕士方式是考试入学,学费区间在0.8万元到72.8万元。比如:西华师范大学的学前教育、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英语)等专业学费是0.8万,学制是3年;北京大学的EMBA学费是72.8万,学制是2-3年。高级研修是院校自主招生,学费区间为6000元到29.8万。中外合办是中外双方院校联合招生,学费区间为14.3万到42.8万。

职业道德标准包括哪些

职业道德规范是从业人员处理职业活动中各种关系、矛盾行为的准则,是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其主要内容有:1、爱岗敬业。就是从业者要充分地认识到自己从事职业的社会价值,认识到职业没有高低贵贱之分,都是为人民服务。职业的分工本质上是人民有组织地自己做自己的事,人们热爱自己的岗位,敬重自己的职业,做到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2、诚实守信。这是指从业人员说实话、办实事、不说谎、不欺诈、守信用、表里如一、言行一致的优良品质。诚实守信要做到既有高质量的产品,又有高质量的服务,还要严格遵纪守法。只有这样,才能取信于民,从而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3、办事公道。是指从业人员廉洁公正,不仅自己清正廉洁,办事公正,不以权谋私,还要秉公执法,做到出于公心,主持公道,不偏不倚。既不唯上、不唯权,又不唯情、不唯利。4、服务群众。是指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人民服务是职业的灵魂,在服务过程中要做到热心、耐心、虚心、真心,一切从群众的利益出发,为群众排忧解难,为群众出谋划策,提高服务质量。5、奉献社会。奉献是当一个人的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发生矛盾时,毫不犹豫地牺牲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必要时甚至献出自己的生命。

固定资产的定义及标准

固定资产的解释单位 价值 在规定限额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在长期使用中能保持 原有 物质 形态的 劳动 资料和消费资料。有生产性固定资产和非生产性固定资产。如:我厂的固定资产(机器、设备、厂房)的总额 已经 超过五百万元。 词语分解 固定的解释 使处在特定位置,不能移动把火车头固定后赶紧离开详细解释.不变动或不移动。 刘宾雁 《本报内部消息》:“人力过分固定,就要出毛病了。”.使不 改变 。如:把产品规格固定下来。 资产的解释 ∶财产 ∶企业资金和设备固定资产详细解释.资财;产业。《后汉书·崔駰传》:“葬讫,资产竭尽,因穷困,以酤酿贩鬻为业。” 唐 封演 《封氏闻见记·除蠹》:“因自诣郡,具言‘ 陈氏 豪暴日久,谨已除之

固定资产定义标准是什么 固定资产定义标准介绍

1、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对外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年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2、差异分析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的定义只是作了原则性规定,在会计实务中,每个企业需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资产特征,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制订本公司的固定资产标准,并据以确认和计量。 3、对于符合固定资产定义和确认条件的,比如企业(民用航空运输)的高价周转件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对于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的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从而适应不同的折旧率或者折旧方法,同时各组成部分实际上是以独立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因此,企业应将其各组成部分单独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例如,飞机的引擎,如果其与飞机机身具有不同的使用寿命,从而适应不同的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则企业应将其单独确认为固定资产。对于工业企业持有的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等资产,施工企业持有的模板、挡板、架料等周转材料,以及地质勘探企业持有的管材等资产,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算和管理。尽管该类资产具有固定资产的某些特征,如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也能够带来经济利益,但由于数量多,单价低,考虑到成本效益原则,在实务中,通常确认为存货。

固定资产定义标准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手段,也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从会计的角度划分,固定资产一般被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偿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等。比如你公司的电脑、办公桌、汽车、厂房、生产设备等等都属于你公司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没有确切的金额和标准,只需满足固定资产的定义即可。固定资产的价值一般比较大,使用时间比较长,能长期地、重复地参加生产过程。在生产过程中虽然发生磨损,但是并不改变其本身的实物形态,而是根据其磨损程度,逐步地将其价值转移到产品中去,其价值转移部分回收后形成折旧基金。固定资产可分为八大类,具体如下:1、房屋和建筑物,是指产权属于本企业的所有房屋和建筑物,包括办公室(楼)、会堂、宿舍、食堂、车库、仓库、油库、档案馆、活动室、锅炉房、烟囱、水塔、水井、围墙等及其附属的水、电、煤气、取暖、卫生等设施。2、一般办公设备,指企业常用的办公与事务方面的设备,如办公桌、椅、凳、橱、架、沙发、取暖和降温设备、会议室设备、家具用具等。3、专用设备,是指属于企业所有专门用于某项工作的设备。4、文物和陈列品,是指博物馆、展览馆等文化事业单位的各种文物和陈列品。5、图书,是指专业图书馆、文化馆的图书和单位的业务书籍。6、运输设备,是指后勤部门使用的各种交通运输工具,包括轿车、吉普、摩托车、面包车等。7、机械设备,主要是企业后勤部门用于自身维修的机床、动力机、工具等和备用的发电机等,以及计量仪器和医院的医疗器械设备。8、其他固定资产,是指以上各类未包括的固定资产。【法律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三条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二)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

固定资产概念、标准与分类

一、固定资产概念所谓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较长,单位价值较高,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它是地勘单位实物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它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使用期限一般超过1年(或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的物质形态不变;二是使用寿命是有限的(除土地外);三是持有的目的是为了用于生产经营活动,而不是为了转卖。《企业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的定义是:“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①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②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二、固定资产标准现行地勘单位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标准为:一是使用年限1年以上;二是单位价值在1 500元以上。即同时具备着两个条件的资产才作为固定资产。新《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均只有使用年限(使用寿命)要求,而没有价值方面要求,只是作出“单位价值较高”的原则性规定。地勘单位应根据固定资产定义,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每类或每项规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作为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的依据。地勘单位制定的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每类或每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折旧方法等,应当编制成册,并按照管理权限报经本单位办公会议审定。上述这些制度和办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地勘单位应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管理和核算,并按单位固定资产设立卡片或明细账。设立固定资产卡片,登记固定资产的价值、使用时间以及修理、转移及使用部门和承管人,并定期进行核对,做到账实相符。三、固定资产分类地勘单位的固定资产种类较多,规格不一,状态不同,为便于进行会计核算,合理分配费用和资产收益,有必要对地勘单位拥有的固定资产按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一)按固定资产的经济用途分类地勘单位的固定资产按经济用途进行分类,可以分析地勘单位生产用、非生产用、经营用固定资产的分布、组成及变化情况,用于分析和考核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促使地勘单位合理配置固定资产,提高使用效率。按其经济用途可分为:(1)生产用固定资产,是指直接用于地质勘查生产的各种固定资产,如钻探设备、物探设备、测绘设备、生产及行政用房等;(2)非生产用固定资产,是指不直接用于地勘生产,而是服务于地勘生产的各种固定资产,如生活设备、医疗器械、福利用房等;(3)经营用固定资产,是指用于多种经营的各种固定资产。(二)按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分类地勘单位的固定资产按使用情况进行分类,可以分析地勘单位拥有的固定资产的利用效果,促使地勘单位合理使用固定资产,也为正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分配折旧费提供依据。按其使用情况可分为:(1)在用固定资产,是指地勘单位正在使用的固定资产;(2)未使用固定资产,是指地勘单位已购建完成但尚未交付使用,或因无偿调入尚待安装,或因进行改扩建以及因生产任务变更等原因暂停使用的固定资产;(3)不需用固定资产,是地勘单位多余或不适用,需要调配处理的固定资产;(4)租出固定资产,是指地勘单位暂时出租外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三)按固定资产的性能分类地勘单位的固定资产按其性能进行分类,可以了解分析固定资产配置结构及其与生产经营需要的适应程度,以便通过调整,实现固定资产的优化配置,同时为分类确定折旧标准提高依据。按其性能可分为:勘探专用设备、起重运输设备、通用生产设备、传导设备、行政生活设备、房屋及建筑物、土地。地勘单位可以根据管理和核算需要选择不同的分类方式。

接待费税前扣除标准

法律主观: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投资 公司 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财会[2004]14号)的规定,投资公司主要是指从事长期 股权投资 或长期债权投资等活动的企业。 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的基本规定 对于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根据 企业所得税 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上述两条比较性规定并以孰小原则确定的业务招待费扣除原则,必须同时适用,而不能单独适用。 业务招待费扣除基数中“销售(营业)收入”如何计量 关于销售(营业)收入基数的确定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 纳税 申报表的补充通知》( 国税 函[2008]1081号)附件《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填报说明》附表一《收入明细表》填报说明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第一条规定,“销售(营业)收入合计”填报纳税人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以及根据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该行数据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 由上所述可以看出,业务招待费扣除基数中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的确认,遵从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而视同销售收入则根据税法的规定进行确认与计量,但扣除基数中不包括营业外收入(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 投资公司如何确定业务招待费扣除基数 按照财会[2004]14号文件规定,依据其科目核算和利润表结构内容,投资公司的利润构成并不复杂。对投资公司而言,其业务收益主要包括投资收益(不包括转让投资项目的 股权 所取得的净收益和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款项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利息收入、 股权转让 收益、委托管理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五部分,虽然投资公司的收入核算内容上,无税法规定业务招待费扣除基数“销售(营业)收入”,实际上对投资公司从事产业投资、股权投资与投资管理等业务取得的投资收益、利息收入、股权转让收益、委托管理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也就是其“销售(营业)收入”,为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八条关于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业务招待费计算问题中明确规定,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这里需要提醒的是,对投资公司而言,虽然国税函[2010]79号作出了相应规定,但在具体操作时,应细化理解上述政策,一是该文有关股权投资企业业务招待费计算问题是一个特殊规定,主要适用于包括股权投资与债权投资等形式在内的投资类企业,也就是说此项规定不适用于非投资类企业;二是该文虽然仅对投资公司中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作出了上述规定,但投资公司中主要从事长期债权投资、投资管理与咨询等作为取得收益的企业,其业务招待费的扣除也应可以参照执行并将其作为业务招待费扣除基数进行确认,从而保证整个行业税收政策适用上的一致性。同时,在业务招待费扣除基数的确认上,应做到会计与税法的衔接,如国税函[2008]1081号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第9行“投资收益”,要求填报纳税人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确认所取得的收益或发生的损失并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也就是说投资公司业务招待费基数所确认的投资收益包括企业按成本法与权益法所确认的投资收益。 企业筹建或开始生产经营期间而无销售(营业)收入所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不允许税前扣除 关于筹办期业务招待费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予以明确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这里的有关规定主要是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关于开(筹)办费的规定,即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也就是说,企业筹建期间,业务招待费可按比例计入开办费,并按国税函[2009]98号文件规定并按所选择的摊销方法进行税前扣除。 而企业进入正常生产经营后,其管理费用科目中所列支的业务招待费,可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扣除原则税前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因此如果生产经营当期无销售(营业)收入而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既不允许在当期税前扣除,同时也不得结转以后年度税前扣除。 这里需要提及的是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对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职工 教育 经费支出和创业投资企业的股权投资额作出了可以结转抵扣的特别规定,但对纳税人当期发生而没有或不得扣除或没有完全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不适用结转扣除规定,也不得参照执行。因而纳税人开始生产经营期间而无销售(营业)收入所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不得结转以后年度扣除,区别与上述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支出扣除规定的时间性差异,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是一项永久性差异。

小规模纳税人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

法律分析: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小规模纳税人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同样的标准。“小规模纳税人”是增值税里面的概念,增值税纳税人区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的货物用于业务招待费进项税额不能抵扣;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针对的是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项目,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区分为核定征收纳税人和查账征收纳税人,对于核定征收纳税人,直接按照成本或者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征收,或者是直接定期定额,该情况下,业务招待费不影响应纳税所得的计算,对于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业务招待费的标准是销售(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和实际发生额两者孰低原值判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衍生问题: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是多少?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招待费用。现税法规定扣除标准为: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发生额的60%扣除,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千分之五)。

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业务招待费扣除比例改变了以前分内、外资企业的不同标准。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一、所谓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它是企业生产经营中所发生的实实在在、必需的费用支出,是企业进行正常经营活动必需的一项成本费用。由于其直接影响国家的税收,因此税法对其税前扣除有限定---仅允许按一定标准扣除。 二、现税法规定: 该实施条例中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发生额的60%扣除,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千分之五)。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了联系业务或促销、处理社会关系等目的经常发生的业务,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改变了以前的扣除比例,业务招待费作为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费用,会计制度规定可以据实列支,税法规定在一定的比例范围内可在所得税前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 注:企业投资者或雇员的个人娱乐支出和业余爱好支出不得作为业务招待费申报扣除。

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是什么2020

法律分析: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如业务招待费发生额外是10万元,当年营业收入是1000万元,业务招待费的60%是6万元,收入的千分之五是5万元,因此只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5万元。另外10-5=5万元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属于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万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十七条 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机关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汇算清缴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

一、正面回答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二、扩展内容业务招待费汇算清缴怎么算:业务招待费汇算清缴按发生额的60%算,在纳税申报时,对于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首先需要确定扣除的计算基数。因此企业计算年度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应以规定的销售(营业)收入即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之和为基数计算确定。三、什么是汇算清缴:汇算清缴是指所得税和某些其他实行预缴税款办法的税种,在年度终了后的税款汇总结算清缴工作。所得税等税种,通常按纳税人的全年应税收入额为计征依据,在年度终了后,按全年的应税收入额,依据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征税。

企业所得税招待费的扣除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按照发生额的百分之六十(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例如本年业务招待费发生额是10万元,税前只能扣除6万,纳税调增4万,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1000万元的千分之五为5万元,则只能扣除5万,纳税调增5万。税法并未明确业务招待费的概念和使用范围,在实务中业务招待费一般是指企业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支付应酬费用,也是企业生产经营中所发生的一项成本费用,包括餐饮、香烟、水、食品、茶叶、礼品、正常的娱乐活动、安排客户旅游产生的费用等其他支出。例如,某企业本年发生业务招待费10万元,销售(营业)收入1000万元,根据上述规定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为6万元,允许扣除的最高限额为收入的5‰为5万元,所以实际允许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为5万元,不是10万元,也不是6万元,总之,在两个标准中就低。企业除了正常的生产经营期间,还可能会存在筹办期、清算期,那么筹办期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并不按照上述标准扣除,而是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筹办费,按有关规定税前扣除。企业清算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没有相关比例的限制,计入清算费用直接扣除。对于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来说,以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照上述规定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2022

业务招待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的列支标准是:按发生额外的60%与收入的千分之五相比较,取最小值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其他的发生额与此数的差额属于调增,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以同事拿回来的报销票据为例,其中,同事的交通费、餐费、住宿费等都属于差旅费的一部分,而招待客户的餐费和为客户购买礼物的支出等才属于业务招待费。同样,平时公司聚餐或召开会议的支出都不属于业务招待费!它们属于应付福利费用和会议费用!简单来说,只有因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招待费用才属于业务招待费,比如业务洽谈、产品推销、对外联络、公关交往、会议接待、来宾接待等所发生的费用都可算在业务招待费之内。

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是什么

业务招待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的列支标准是:按发生额外的百分之六十和收入的千分之五作比较,取最小值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其他的发生额和此数的差额属于调增,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例如:业务招待费发生额外是10万元,当年营业收入是1千万元,业务招待费的百分之六十是6万元,收入的千分之五是5万元,所以只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5万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是指什么

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是按发生额外的百分之六十和收入的千分之五作比较,取最小值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业务招待费作为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费用,会计制度规定可以据实列支,税法规定在一定的比例范围内可在所得税前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企业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提供证明真实发生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不能提供的,不得在税前扣除。其证明资料内容包括支出金额、商业目的、与被招待人的业务关系、招待的时间地点。税法规定,企业应将业务招待费与会议费严格区分,不得将业务招待费挤入会议费。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一般来讲,外购礼品用于赠送的,应作为业务招待费,但如果礼品是纳税人自行生产或经过委托加工,对企业的形象、产品有标记及宣传作用的,也可作为业务宣传费。

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2021

法律分析:(1)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招待费实际发生额为6万元,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税前扣除额为3万6千。(2)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招待费实际发生额为4万元,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税前扣除额为2万4千。(3)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招待费实际发生额为10万元,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税前扣除额为5万元。 招待费10万元,按照发生额的60%计算等于6万元,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的5‰为5万元。因此,只能在税前扣除5万元。超过5万元部分不能税前扣除。这样,发生10万元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计算等于6万元,有1万元不能税前扣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是什么

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是什么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招待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扣除标准为: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发生额的60%扣除,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千分之五).业务招待费作为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费用,会计制度规定可以据实列支,税法规定在一定的比例范围内可在所得税前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企业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提供证明真实发生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不能提供的,不得在税前扣除.其证明资料内容包括支出金额、商业目的、与被招待人的业务关系、招待的时间地点.企业投资者或雇员的个人娱乐支出和业余爱好支出不得作为业务招待费申报扣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业务招待费税务处理的扣除基数如何确定?在纳税申报时,对于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首先需要确定扣除的计算基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号)规定,广告费、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等项扣除的计算基数为申报表主表第1行"销售(营业)收入".根据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一(1),即销售(营业)收入及其他收入明细表,销售(营业)收入包括:1、主营业务收入:(1)销售商品(2)提供劳务(3)让渡资产使用权(4)建造合同;2、其他业务收入:(1)材料销售收入(2)代购代销手续费收入(3)包装物出租收入(4)其他;3、视同销售收入:(1)自产、委托加工产品视同销售的收入(2)处置非货币性资产视同销售的收入(3)其他视同销售的收入.因此企业计算年度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应以上述规定的销售(营业)收入即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之和为基数计算确定.对经税务机关查增的收入,根据规定,销售(营业)收入是纳税人的申报数,而不是税务机关检查后的确定数,税务机关查增的收入应在纳税调整增加额中填列,不能作为计算招待费的基数.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是什么?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也就是说,企业的业务招待费扣除金额是与企业的营业额相关的,但总体比例不变.大家明白了吧?

2017所得税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

2017所得税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   《实施条例》规定,不论企业的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多少,最多只能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下面是我整理的2017所得税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欢迎大家阅读!   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比例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 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 5‰。   假定某企业 2009 年的销售(营业)收入是 25 000 万元,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是 120 万元。则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所得额的调整金额计算步骤如下: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25 000×0.5%=125 万元; 实际发生额的 60%=120×60%=72 万元,低于扣除标准,所以应按实际发生额的 60%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0-72=48 万元。   业务招待费的列支范围   在业务招待费的列支范围上,不论是财务会计制度还是新旧税法都未给予准确的界定。在实践中,业务招待费列支的具体范围一般如下:   (1)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用于工作餐的开支;   (2)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   (3)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   (4)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   税法规定,企业应将业务招待费与会议费严格区分,不得将业务招待费挤入会议费。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差旅费、会议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在业务招待费用核算中要按规定的科目进行归集,如果不按规定而将属于业务招待费性质的支出隐藏在其他科目,不允许税前扣除。   一般来讲,外购礼品用于赠送的,应作为业务招待费,但如果礼品是纳税人自行生产或经过委托加工,对企业的形象、产品有标记及宣传作用的,也可作为业务宣传费。同时,要严格区分企业给客户的回扣、贿赂等非法支出,对这些支出不能作为业务招待费在税前扣除。业务招待费仅限于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招待支出,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职工福利、职工奖励、为企业销售产品而产生的佣金以及支付给个人的劳务支出也都不得列支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基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明确,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的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实施条例》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   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基数的销售(营业)收入具体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   1、主营业务收入:   是扣除其他折扣以及销售退回后的净额。纳税人经营业务中发生的现金折扣计入财务费用,其他折扣及销售退回,一律以净额反映在主营业务收入中。   2.其他业务收入:   包括按照会计制度核算的其他业务收入,以及在资本公积中反映的债务重组收益、接受捐赠资产、资产评估增值及根据税收规定应在当期确认的其他业务收入。对经税务机关查增的收入,根据规定,销售(营业)收入是纳税人的申报数,而不是税务机关检查后的确定数,税务机关查增的收入应在纳税调整增加额中填列,不能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的基数。   3.视同销售收入:   视同销售是指会计上不作为销售核算,而在税收上作为销售、确认收入计缴税金的商品或劳务的转移行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企业将资产(自制或外购)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交际应酬、职工奖励或福利、对外捐赠、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非货币性资产用于投资、分配、捐赠、抵偿债务等方面)的用途等移送他人的`情形,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因此,企业计算年度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应以上述规定的销售(营业)收入即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之和为基数计算确定。对经税务机关查增的收入,根据规定,销售(营业)收入是纳税人的申报数,而不是税务机关检查后的确定数,税务机关查增的收入应在纳税调整增加额中填列,不能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的基数。财务人员在进行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一定不可忘记视同销售收入也属于业务招待费计税收入基数的范围。   业务招待费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管理费用,是指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企业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当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业务招待费……等。《企业会计制度》要求业务招待费的会计处理应当计入“管理费用”的二级科目“业务招待费”,但这只是一般性的规定。根据“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实际成本原则”、“配比原则”等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对如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按会计制度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现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开办费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并取得营业收入时停止归集,也就是说,开办费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一次计入当月的损益。   【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10条】   1.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提醒:营业外收入不包括在内。   2.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   3.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4.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5.查补的收入属于“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中的一种,在补充申报的时候,必然会填到“销售(营业)收入合计”里,自然地作为计提业务招待费的基数。   6.房地产开发企业特殊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可以作为计提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基数,同时需要减去销售未完工产品转完工产品确认的销售收入。   开发产品完工会计核算转销售收入时,会计核算做为销售收入,属于“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计提基数”。该收入如前期属于“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已作为计提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基数已作为计提基数,为了不得重复计提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需要减去销售未完工产品转完工产品确认的销售收入(前期已属于“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的部分)。   7.不是所有的餐费都是业务招待费支出,业务招待费支出不仅仅是餐费   招待费具体范围如下(不仅以下范围):   (1)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   (2)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   (3)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和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   (4)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   (5)一些设立内部食堂的企业,在为其内部职工提供工作餐的同时,负责招待一些外部客人的费用也属于业务招待费。   正常经营中,餐费产生的原因各种各样,   (1)员工年终聚餐,午餐费、加班餐费应计入应付福利费;   (2)出差途中符合标准的餐费计入差旅费;   (3)员工培训时合规的餐费计入职工教育经费;   (4)企业管理人员在宾馆开会发生的餐费,列入会议费;   (5)企业开董事会发生的餐费,列入董事会会费;   (6)企业委托加工的,对企业的形象、产品有标记宣传作用的,作为业务宣传费;企业因业务洽谈会、展览会的餐饮住宿费用作为业务宣传费;企业在搞促销活动时赠送给顾客的礼品,作为业务宣传费。   (7)拍摄影视作品时吃饭作为道具出现(成本),都不算招待费。还比如误餐费(不需要发票)   (8)误餐费是企业职工因工作无法回企业食堂或者家中进餐而得到补偿,而业务招待费是对外接待业务企业和个人而发生的吃、喝、用等费用,它的消费主体是企业以外的个人,不是本企业的员工。   8.注意区分业务招待费和正常支出   企业外聘专家为职工进行培训,如培训费合同中包含培训费用中包含“往来机票住宿费用”,且该劳务发票中包含“往来机票住宿费用”,应当取得劳务发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按照劳务发票在税前扣除;如培训合同中包含培训费用中不包含“往来机票住宿费用”,由企业负担,则“往来机票住宿费用”可以作为企业与取得收入相关的支出,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其专家培训费支出按照劳务发票在税前扣除。   其中劳务发票由专家个人或企业去税务机关代开。   9.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业务招待费不得算在扣除标准内   即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顺序,先扣除不符合规定的发票的数额,扣除后的发生额的60%扣除和销售(营业)收入的5‰孰抵为最后税前扣除数。   10.在建工程“中”的业务招待费也要作纳税调整,由于发生时未进入损益,应该不是发生时调整,二是在将来转固后计提折旧时调整(可复杂了)。 ;

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是什么

业务招待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的列支标准是:按发生额外的60%与收入的千分之五相比较,取最小值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其他的发生额与此数的差额属于调增,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如业务招待费发生额外是10万元,当年营业收入是1000万元,业务招待费的60%是6万元,收入的千分之五是5万元,因此只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5万元。另外10-5=5万元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属于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万元。如业务招待费发生额外是10万元,当年营业收入是1500万元,业务招待费的60%是6万元,收入的千分之五是7.5万元,因此只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6万元。另外10-6=4万元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属于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注意:这里的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业务招待费扣除及如何计算所得税?如果超过了标准规定怎么算?

现税法规定:该实施条例中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发生额的60%扣除,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千分之五)。举例说明:1、企业销售(营业)收入1000万元,招待费实际发生额6万,则业务招待费发生扣除最高限额1000×5‰=5万元,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即6*60%=3.6万,3.6万<5万,那么该企业按3.6万计入招待中扣除费用。2、企业销售(营业)收入1000万元,招待费实际发生额10万,则业务招待费发生扣除最高限额1000×5‰=5万元,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即10*60%=6万,6万>5万,那么该企业按5万计入招待中扣除费用。3、超出的按超出部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第二种情况,超出1万元,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要补交1*25%=0.25万的所得税。扩展资料: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招待费用。在业务招待费的范围上,不论是财务会计制度还是新旧税法都未给予准确的界定。在税务执法实践中,招待费具体范围如下:(1)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2)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3)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和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4)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销售(营业)收入包括:1、主营业务收入:(1)销售商品(2)提供劳务(3)让渡资产使用权(4)建造合同;2、其他业务收入:(1)材料销售收入(2)代购代销手续费收入(3)包装物出租收入(4)其他;3、视同销售收入:(1)自产、委托加工产品视同销售的收入(2)处置非货币性资产视同销售的收入(3)其他视同销售的收入。

企业所得税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是多少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因此,1、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与按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孰小原则取扣除标准。假定发生额业务招待费10000元,销售收入200000元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1)按照发生额的扣除标准10000*60%=6000元(2)按照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的扣除标准200000*5%=1000元因此,(2)与(1)比较,孰小原则,取(2)为业务招待费为扣除标准1000元

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是什么

业务招待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的列支标准是:按发生额外的60%与收入的千分之五相比较,取最小值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其他的发生额与此数的差额属于调增,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如业务招待费发生额外是10万元,当年营业收入是1000万元,业务招待费的60%是6万元,收入的千分之五是5万元,因此只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5万元。另外10-5=5万元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属于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万元。如业务招待费发生额外是10万元,当年营业收入是1500万元,业务招待费的60%是6万元,收入的千分之五是7.5万元,因此只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6万元。另外10-6=4万元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属于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注意:这里的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

扣除标准:现税法规定:该实施条例中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发生额的60%扣除,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千分之五)。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了联系业务或促销、处理社会关系等目的经常发生的业务,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改变了以前的扣除比例。业务招待费作为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费用,会计制度规定可以据实列支,税法规定在一定的比例范围内可在所得税前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企业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提供证明真实发生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不能提供的,不得在税前扣除。其证明资料内容包括支出金额、商业目的、与被招待人的业务关系、招待的时间地点。企业投资者或雇员的个人娱乐支出和业余爱好支出不得作为业务招待费申报扣除。扩展资料:会计处理会计制度对业务招待费正确的会计处理应当计入“管理费用”的二级科目“业务招待费”,但这只是一般性的规定。根据“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实际成本原则”、“配比原则”等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对如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按会计制度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现行企业会计制度对开办费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取得营业收入时停止归集,并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列支范围在业务招待费的范围上,不论是财务会计制度还是新旧税法都未给予准确的界定。在税务执法实践中,招待费具体范围如下:(1)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2)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3)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和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4)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税法规定,企业应将业务招待费与会议费严格区分,不得将业务招待费挤入会议费。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在业务招待费用核算中要按规定的科目进行归集。如果不按规定而将属于业务招待费性质的支出隐藏在其他科目,不允许税前扣除。一般来讲,外购礼品用于赠送的,应作为业务招待费。但如果礼品是纳税人自行生产或经过委托加工,对企业的形象、产品有标记及宣传作用的,也可作为业务宣传费。同时要严格区分给客户的回扣、贿赂等非法支出。对此不能作为业务招待费而应直接作纳税调整。业务招待费仅限于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招待支出。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职工福利、职工奖励、为企业销售产品而产生的佣金、以及支付给个人的劳务支出都不得列支招待费。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业务招待费

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一般情况下企业的业务招待费包括两部分:1、日常性业务招待费支出,如餐饮费、住宿费、交通费等。2、重要客户的业务招待费,即除前述支出外,还有赠送给客户的礼品费、正常的娱乐活动费、安排客户旅游的费用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是什么

业务招待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的列支标准是:按发生额外的百分之六十和收入的千分之五作比较,取最小值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其他的发生额和此数的差额属于调增,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例如:业务招待费发生额外是10万元,当年营业收入是1千万元,业务招待费的百分之六十是6万元,收入的千分之五是5万元,所以只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5万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业务招待费限额扣除标准

1、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五,举例说明:如果本年的销售收入是1000万,业务招待费发生6万元。计算方法:按招待费的60%即6万*60%=36000元,但不超过收入的千分之五还需计算1000万*千万之五=5万,招待费36000元未超过收入50000元,该企业按36000计入招待中扣除费用。2、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招待费用。在本次财务制度改革以前,全国各类企业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没有统一的标准,除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中有业务招待费的支出标准外,其它各类企业基本上没有标准(1992年6月颁布的《股份制试点企业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采纳了外商投资企业的标准)。_业务招待费扣除采用“双限额”、“孰小原则”,主要是考虑到商业招待和个人消费之间难以区分的因素。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为销售(营业)收入合计=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①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销售(营业)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等主营业务收入,还包括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但是不含营业外收入(如政府补助收入、让渡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所有权收入)、投资收益(有特例)(正向列举和反向列举的都要记住)。一般情况下企业的业务招待费包括两部分:1、日常性业务招待费支出,如餐饮费、住宿费、交通费等。2、重要客户的业务招待费,即除前述支出外,还有赠送给客户的礼品费、正常的娱乐活动费、安排客户旅游的费用等。案例:如果企业10年的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招待费实际发生额为6万元,税前准予扣除为多少?如招待费实际发生额为4万元,税前准予扣除为多少?如招待费实际发生额为10万元,税前准予扣除为多少?(1)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招待费实际发生额为6万元,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税前扣除额为3万6千。(2)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招待费实际发生额为4万元,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税前扣除额为2万4千。(3)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招待费实际发生额为10万元,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税前扣除额为5万元。 招待费10万元,按照发生额的60%计算等于6万元,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的5‰为5万元。因此,只能在税前扣除5万元。超过5万元部分不能税前扣除。这样,发生10万元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计算等于6万元,有1万元不能税前扣除。在业务招待费的日常核算中,注意合理的支出明细科目分类:1、因业务开展的需要,招待客户用餐,建议“营业费用”下“招待费”;2、员工食堂就餐、活动聚餐、加班聚餐,建议“管理费用”下“职工福利费”;3、员工出差就餐,在标准内的餐费,建议“营业费用”下“差旅费”;4、企业组织员工职业培训,培训期间就餐,建议“管理费用”下“职工教育经费”;5、公司在酒店召开会议,会议期间就餐,建议“管理费用”下“会议费”;6、公司筹建期间发生的餐费,建议“管理费用”下“开办费”;7、以现金形式发放的员工餐费补贴,建议“管理费用”下“工资薪金”;8、企业召开董事会,董事会期间发生的餐费,建议“管理费用”下“董事会费”;9、工会组织员工活动,活动期间发生的餐费,建议“管理费用”下“工会经费”。另外,业务宣传费的扣除限额为营业收入的15%(特定行业30%),是业务招待费的30倍(特定行业的60倍),存在较大的限额空间。如果能够结合业务需求,合理统筹业务招待费与业务宣传费的支出,将会起到很好的节税效应。法律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第四十四条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

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招待费用。现税法规定扣除标准为: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发生额的60%扣除,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u2030(千分之五)。业务招待费作为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费用,会计制度规定可以据实列支,税法规定在一定的比例范围内可在所得税前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企业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提供证明真实发生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不能提供的,不得在税前扣除。其证明资料内容包括支出金额、商业目的、与被招待人的业务关系、招待的时间地点。企业投资者或雇员的个人娱乐支出和业余爱好支出不得作为业务招待费申报扣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u2030。

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是多少?

关于业务招待费的扣除,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是(营业)收入的0.5%。例如:公司100w销售额,A、若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10000,怎么算,B、若实际发生2000又怎么算 ?A、若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10000,其扣除标准(1)最高不得超过100w×0.5%=5000 元; (2)按实际发生额计算,即:10000×60%=6000 元。 看(1)与(2)谁低,其扣除标准就取谁,因此,其扣除标准应为5000元。 B、若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为2000,(1)最高不得超过100w×0.5%=5000 元,(2)按实际发生额计算,即:2000×60%=1200元,(1)与(2)比较,(2)最低,取(2),其费用扣除标准为1200元,按1200扣除费用,在所得税税前列支!

招待费的税前扣除比例标准是什么?

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老税法对内、外资企业业务招待费支出实行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限额扣除。考虑到商业招待和个人消费之间难以区分,为加强管理,同时借鉴国际经验,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扩展资料:在纳税申报时,对于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首先需要确定扣除的计算基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号)规定,广告费、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等项扣除的计算基数为申报表主表第1行“销售(营业)收入”。根据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一(1),即销售(营业)收入及其他收入明细表,销售(营业)收入包括:1、主营业务收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让渡资产使用权;建造合同;2、其他业务收入:材料销售收入;代购代销手续费收入;包装物出租收入;其他;3、视同销售收入:自产、委托加工产品视同销售的收入;处置非货币性资产视同销售的收入;其他视同销售的收入。因此企业计算年度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应以上述规定的销售(营业)收入即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之和为基数计算确定。对经税务机关查增的收入,根据规定,销售(营业)收入是纳税人的申报数,而不是税务机关检查后的确定数,税务机关查增的收入应在纳税调整增加额中填列,不能作为计算招待费的基数。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是多少?

企业日常经营中,会计人员处理费用时,一般要把握税前扣除的实务操作。业务招待费属于企业常见的支出费用之一,那么业务招待费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是多少?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业务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发生的而支付的应酬费用,是企业进行生活经营活动必须的一项成本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企业所得税的销售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不包括营业外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经常性的、主要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所有通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入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注意:企业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提供证明真实发生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不能提供的,不得在税前扣除。其证明资料内容包括支出金额、商业目的、与被招待人的业务关系、招待的时间地点。企业投资者或雇员的个人娱乐支出和业余爱好支出不得作为业务招待费申报扣除。业务招待费会计分录借:管理费用贷:银行存款期末:借:本年利润贷:管理费用

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

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  对于业务招待费的正确列支,应引起企业财务人员的高度重视。下面我为大家整理了年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欢迎阅读参考!  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  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比例  2008 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所得税法脊源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 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 5‰。  假定某企业 2009 年的销售(营业)收入是 25 000 万元,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是 120 万元。则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所得额的调整金额计算步骤如下: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25 000×0.5%=125 万元; 实际发生额的 60%=120×60%=72 万元,低于扣除标准,所以应按实际发生额的 60%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0-72=48 万元。  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政策应把握四重点  1. 《实施条例》规定,不论企业的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多少,最多只能按照发生额的 60%扣除。也就是说,只要企业发生业务招待费,就需要至少作 40%的纳税调整。以前,无论原《企业所得税法》还是《外资企业所得税法》都不存在这种将业务招待费先打六折, 再计算剩余部分是否可扣除的规定。  2. 在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的60%中,可扣除上限不得超过企业销售(营业)收入的 5‰。 相对于原《外商投资企业与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中按业务收入来计算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根据业务收入大小,最高可按业务收入的 1%计算扣除)而言,扣除比例大幅下降。  3. 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标准不分行业,都按统一标准执行。改变了原《外资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的区分不同行业,按不同的扣除标准计算扣除额。  4. 在现行《企业所得税法》下,企业只要发生业务招待费,就必然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为避免不必要多交的企业所得税,企业更应该作好业务招待费预算,严格控制业务招待费的支出。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

一、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是什么1、一般情况下企业的业务招待费包括两部分,一是日常性业务招待费支出,如餐饮费、住宿费、交通费等。二是重要客户的业务招待费,即除前述支出外,还有赠送给客户的礼品费、正常的娱乐活动费、安排客户旅游的费用等。2、法律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二、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及会计处理方法有哪些会计准则对业务招待费正确的会计处理应当计入“管理费用”的二级科目“业务招待费”,但这只是一般性的规定。根据“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实际成本原则”、“配比原则”等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对如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按会计准则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对开办费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取得营业收入时停止归集,并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是什么

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招待费用。现税法规定扣除标准为: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发生额的60%扣除,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千分之五)。业务招待费作为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费用,会计制度规定可以据实列支,税法规定在一定的比例范围内可在所得税前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企业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提供证明真实发生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不能提供的,不得在税前扣除。其证明资料内容包括支出金额、商业目的、与被招待人的业务关系、招待的时间地点。企业投资者或雇员的个人娱乐支出和业余爱好支出不得作为业务招待费申报扣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是什么

业务招待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的列支标准是:按发生额外的60%与收入的千分之五相比较,取最小值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其他的发生额与此数的差额属于调增,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如业务招待费发生额外是10万元,当年营业收入是1000万元,业务招待费的60%是6万元,收入的千分之五是5万元,因此只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5万元。另外10-5=5万元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属于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万元。如业务招待费发生额外是10万元,当年营业收入是1500万元,业务招待费的60%是6万元,收入的千分之五是7.5万元,因此只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6万元。另外10-6=4万元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属于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注意:这里的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

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且最高不能超过企业年销售或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在税务执法实践中,招待费具体范围如下:1、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2、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3、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和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4、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了联系业务或促销、处理社会关系等目的经常发生的业务,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改变了以前的扣除比例,业务招待费作为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费用,会计制度规定可以据实列支,税法规定在一定的比例范围内可在所得税前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企业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提供证明真实发生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不能提供的,不得在税前扣除。其证明资料内容包括支出金额、商业目的、与被招待人的业务关系、招待的时间地点。综上所述,业务招待费的发生必须基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范围包括:宴请或工作餐、赠送纪念品、旅游景点参观费及交通费、业务人员的差旅费等开支。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且最高不能超过企业年销售或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按发生额外的60%与收入的千分之五相比较,取最小值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是什么

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招待费用。现税法规定扣除标准为: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发生额的60%扣除,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千分之五)。业务招待费作为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费用,会计制度规定可以据实列支,税法规定在一定的比例范围内可在所得税前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企业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提供证明真实发生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不能提供的,不得在税前扣除。其证明资料内容包括支出金额、商业目的、与被招待人的业务关系、招待的时间地点。企业投资者或雇员的个人娱乐支出和业余爱好支出不得作为业务招待费申报扣除。

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1)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招待费实际发生额为6万元,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税前扣除额为3万6千。(2)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招待费实际发生额为4万元,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税前扣除额为2万4千。(3)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招待费实际发生额为10万元,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税前扣除额为5万元。 招待费10万元,按照发生额的60%计算等于6万元,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的5‰为5万元。因此,只能在税前扣除5万元。超过5万元部分不能税前扣除。这样,发生10万元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计算等于6万元,有1万元不能税前扣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是什么

业务招待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的列支标准是:按发生额外的60%与收入的千分之五相比较,取最小值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其他的发生额与此数的差额属于调增,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如业务招待费发生额外是10万元,当年营业收入是1000万元,业务招待费的60%是6万元,收入的千分之五是5万元,因此只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5万元。另外10-5=5万元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属于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万元。如业务招待费发生额外是10万元,当年营业收入是1500万元,业务招待费的60%是6万元,收入的千分之五是7.5万元,因此只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6万元。另外10-6=4万元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属于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注意:这里的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是什么

分不同情况按一定标准扣除(限额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1、业务招待费扣除采用“双限额”、“孰小原则”,主要是考虑到商业招待和个人消费之间难以区分的因素。【年度申报案例:A105000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2017版)及填报说明】2、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为销售(营业)收入合计=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①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②年度申报案例:A105060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2017版)及填报说明】销售(营业)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等主营业务收入,还包括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但是不含营业外收入(如政府补助收入、让渡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所有权收入)、投资收益(有特例)(正向列举和反向列举的都要记住)。一、一般情况下企业的业务招待费包括两部分:1、日常性业务招待费支出,如餐饮费、住宿费、交通费等。2、重要客户的业务招待费,即除前述支出外,还有赠送给客户的礼品费、正常的娱乐活动费、安排客户旅游的费用等。案例:如果企业10年的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招待费实际发生额为6万元,税前准予扣除为多少?如招待费实际发生额为4万元,税前准予扣除为多少?如招待费实际发生额为10万元,税前准予扣除为多少?(1)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招待费实际发生额为6万元,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税前扣除额为3万6千。(2)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招待费实际发生额为4万元,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税前扣除额为2万4千。(3)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招待费实际发生额为10万元,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税前扣除额为5万元。 招待费10万元,按照发生额的60%计算等于6万元,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的5‰为5万元。因此,只能在税前扣除5万元。超过5万元部分不能税前扣除。这样,发生10万元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计算等于6万元,有1万元不能税前扣除。在业务招待费的日常核算中,注意合理的支出明细科目分类:1、因业务开展的需要,招待客户用餐,建议“营业费用”下“招待费”;2、员工食堂就餐、活动聚餐、加班聚餐,建议“管理费用”下“职工福利费”;3、员工出差就餐,在标准内的餐费,建议“营业费用”下“差旅费”;4、企业组织员工职业培训,培训期间就餐,建议“管理费用”下“职工教育经费”;5、公司在酒店召开会议,会议期间就餐,建议“管理费用”下“会议费”;6、公司筹建期间发生的餐费,建议“管理费用”下“开办费”;7、以现金形式发放的员工餐费补贴,建议“管理费用”下“工资薪金”;8、企业召开董事会,董事会期间发生的餐费,建议“管理费用”下“董事会费”;9、工会组织员工活动,活动期间发生的餐费,建议“管理费用”下“工会经费”。另外,业务宣传费的扣除限额为营业收入的15%(特定行业30%),是业务招待费的30倍(特定行业的60倍),存在较大的限额空间。如果能够结合业务需求,合理统筹业务招待费与业务宣传费的支出,将会起到很好的节税效应。二、特殊情形下的业务招待费扣除:1、财产转让收入,会计上属于营业外收入。题目中经常单独出现财产转让收入,所以单独提出,特别强调。同时要注意: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收入、转让固定资产所有权收入,就是财产转让收入,归属营业外收入。而无形资产使用权收入(特许权使用费)和固定资产使用权收入(租赁收入),应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2、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实际上就是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所以可以按规定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

1、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五,举例说明:如果本年的销售收入是1000万,业务招待费发生6万元。计算方法:按招待费的60%即6万*60%=36000元,但不超过收入的千分之五还需计算1000万*千万之五=5万,招待费36000元未超过收入50000元,该企业按36000计入招待中扣除费用。2、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招待费用。在本次财务制度改革以前,全国各类企业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没有统一的标准,除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中有业务招待费的支出标准外,其它各类企业基本上没有标准(1992年6月颁布的《股份制试点企业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采纳了外商投资企业的标准)。_业务招待费扣除采用“双限额”、“孰小原则”,主要是考虑到商业招待和个人消费之间难以区分的因素。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为销售(营业)收入合计=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①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销售(营业)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等主营业务收入,还包括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但是不含营业外收入(如政府补助收入、让渡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所有权收入)、投资收益(有特例)(正向列举和反向列举的都要记住)。一般情况下企业的业务招待费包括两部分:1、日常性业务招待费支出,如餐饮费、住宿费、交通费等。2、重要客户的业务招待费,即除前述支出外,还有赠送给客户的礼品费、正常的娱乐活动费、安排客户旅游的费用等。案例:如果企业10年的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招待费实际发生额为6万元,税前准予扣除为多少?如招待费实际发生额为4万元,税前准予扣除为多少?如招待费实际发生额为10万元,税前准予扣除为多少?(1)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招待费实际发生额为6万元,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税前扣除额为3万6千。(2)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招待费实际发生额为4万元,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税前扣除额为2万4千。(3)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招待费实际发生额为10万元,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税前扣除额为5万元。 招待费10万元,按照发生额的60%计算等于6万元,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的5‰为5万元。因此,只能在税前扣除5万元。超过5万元部分不能税前扣除。这样,发生10万元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计算等于6万元,有1万元不能税前扣除。在业务招待费的日常核算中,注意合理的支出明细科目分类:1、因业务开展的需要,招待客户用餐,建议“营业费用”下“招待费”;2、员工食堂就餐、活动聚餐、加班聚餐,建议“管理费用”下“职工福利费”;3、员工出差就餐,在标准内的餐费,建议“营业费用”下“差旅费”;4、企业组织员工职业培训,培训期间就餐,建议“管理费用”下“职工教育经费”;5、公司在酒店召开会议,会议期间就餐,建议“管理费用”下“会议费”;6、公司筹建期间发生的餐费,建议“管理费用”下“开办费”;7、以现金形式发放的员工餐费补贴,建议“管理费用”下“工资薪金”;8、企业召开董事会,董事会期间发生的餐费,建议“管理费用”下“董事会费”;9、工会组织员工活动,活动期间发生的餐费,建议“管理费用”下“工会经费”。另外,业务宣传费的扣除限额为营业收入的15%(特定行业30%),是业务招待费的30倍(特定行业的60倍),存在较大的限额空间。如果能够结合业务需求,合理统筹业务招待费与业务宣传费的支出,将会起到很好的节税效应。法律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第四十四条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是什么

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它是企业生产经营中所发生的实实在在、必需的费用支出,是企业进行正常经营活动必要的一项成本费用。由于其直接影响国家的税收,因此税法对其税前扣除有限定——仅允许按一定标准扣除。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是,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股权投资业务企业分回的股息、红利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作为收入计算基数。法律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是,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股权投资业务企业分回的股息、红利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作为收入计算基数。

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是什么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第四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第四十五条 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第四十六条 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第四十七条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  (一)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是什么?

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为依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大不可以超出当年营业收入的5‰。例如:业务招待费发生额外是10万元,当年营业收入是1000万元,业务招待费的60%是6万元,收入的千分之五是5万元,因而只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5万元。此外10-5=5万元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是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万元。值得注意的是,只有企业合理经营所需的招待费用才是业务招待费,例如业务谈判、产品推销、对外联络、公关往来、会议接待、客人接待等等,都可以算在业务招待费之内,而合作单位的赞助不属于业务招待费。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在业务招待费的具体范围上,不论是财务会计制度还是税法都未给予清晰明确的界定,一般包括业务洽谈、产品推销、对外联络、公关交往、会议接待、来宾接待等所发生的费用,是企业进行正常经营活动所必要的一项成本费用支出。由于其直接影响国家的税收,因此税法对其税前扣除有限额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

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如下:1、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2、收入1000万,发生业务招待费支出20万,那么发生额的60%=12万,收入的5‰=5万,按5万扣除,纳税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万。定业务招待费的范围有哪些1、业务招待费的支付范围通常界定为餐饮、香烟、水果、食品、正常的娱乐活动等产生的费用支出;2、具体范围包括:因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赠送纪念品的开支、发生的景点参观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3、一外购礼品用于赠送的,应作为业务招待费。业务招待费进项税可以抵扣吗1、贷款利息不可以抵扣进项税的;2、银行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由于贷款利息支出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所以实务中一般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即可,不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票,也不可以进行进项税的抵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第四十四条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022劳务报酬扣税标准表

工资扣税标准2022: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综合所得适用)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6000元的税率(3%)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税率(10%)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的税率(20%)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的税率25%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的税率30%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的税率35%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60000元的部分的税率45%(注1: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注2: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依照本表按月换算后计算应纳税额。)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经营所得适用)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00元的税率5%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税率10%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税率20%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税率30%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00000元的部分税率35%  (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劳务费个税扣除标准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劳务报酬按次计算,800以下免税,800-4000元扣除800后20%计算,4000元以后扣除20%后再按照20%税率计算。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3、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超过20000-50000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2000;超过5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7000。《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收入畸高,是指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劳务报酬扣税标准

劳务报酬扣税标准如下:1、每次取得劳务报酬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4000元时,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元)*20%。2、每次取得劳务报酬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4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预扣率)。3、每次取得劳务报酬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30%(预扣率)-2000元(速算扣除数)。4、每次取得劳务报酬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0000元的部分,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40%(预扣率)-7000元(速算扣除数)。劳务报酬亦称“服务报酬”。根据提供服务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的劳动报酬。劳务活动的范围通常措日常生活服务、城市公用、文化、艺术、教育、卫生、保健、旅游等。这类活动是不以实物形式而以服务性劳务形式为他人提供某种使用价值的活动。尽管服务活动能满足消费者各种特殊需要,但其基本特征是非生产性的。劳务本身并不创造社会总产品和国民收入。因而,劳务报酬是从生产性劳动所创造的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中取得的,它是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一种手段和形式。个人所得税是以所得人为纳税人,而扣缴义务人可以是支付所得的单位也可以是个人。劳务费是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劳务费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在于劳务报酬是独立个人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而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企业所得税缴纳标准

一、企业所得税缴纳标准是什么1、企业所得税缴纳标准如下:(1)年度不超过三万六千元的税率为3%;(2)超过三万六千到十四万四千元的部分税率为10%;(3)超过十四万四千到三十万元的部分税率为20%;(4)超过三十万到四十二万的部分税率为25%;(5)超过四十二万到六十六万元的部分税率为30%;(6)超过六十六万到九十六万元的部分税率为35%;(7)超过九十六万元的税率为45%。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不得扣除的纳税所得额有哪些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2、企业所得税税款;3、税收滞纳金;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5、赞助支出、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6、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7、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是什么?大神们帮帮忙

一、关于罚息利率问题。 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 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五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100%。 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发[2003]251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利率杠杆的调节作用。现就有关人民币贷款利率及计结息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人民币贷款计息和结息问题。人民币各项贷款(不合个人住房贷款)的计息和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于在合同期内贷款利率的调整问题。人民币中、长期贷款利率由原来的一年一定,改为由借贷双方按商业原则确定,可在合同期间按月、按季、按年调整,也可采用固定利率的确定方式。 5年期以上档次贷款利率,由金融机构参照人民银行公布的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自主确定。 三、关于罚息利率问题。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五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100%。 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从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四、对2004年1月1日(含2004年1月1日)以后新发放的贷款按本通知执行。对2004年1月1日以前发放的未到期贷款仍按原借款合同执行,但经借贷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也可执行本通知。 五、本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此前人民银行发布的有关人民币贷款利率的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中国人民银行 二OO三年十二月十日求采纳

划分市场经济根据什么标准?市场结构有哪几种类型?

首先从所谓“市场经济”概念的源头论起。 一,所谓市场经济、计划经济 市场经济并不是我国人们的什么“理论创新”,作为一种经济制度,西方经济学早就有市场经济的概念。魏埙等著)介绍,西方经济学把经济制度分为:自给自足;计划经济;市场经济和混合经济等。而所谓的市场经济,“一般是特指生产资源私有,经济决策高度分散的自由私人企业制度。可见,市场经济作为一种经济制度的概念,在西方经济学中早就存在,而且就是指资本主义经济制度。 在西方经济学中,市场经济是与计划经济对立的,实际上是作为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对立 二,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概念的错误 市场经济、计划经济都是错误的概念。 市场经济概念的错误很多,主要是划分标准错误;把资本主义发展的两个阶段说成是两种不同的经济制度等。 1,划分标准的错误 人类社会已经有很长的历史了,经历了各种不同的经济制度,正确区分经济制度,是建立科学社会学的重要内容。而科学地确定划分社会经济形态的标准,是正确划分经济制度的前提。什么是科学划分经济制度的标准呢? 马克思主义对经济制度的分类方法,是依据人们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社会关系、根据劳动者与生产资料占有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地位、经济制度的客观现象和本质的不同加以区分。如把奴隶主占有生产资料和奴隶本身的经济制度称为奴隶制度;把封建主占有生产资料和劳动者依附于地主的农奴制度称为封建制度;把劳动者出卖劳动力的雇佣劳动制度,称为资本主义制度等等。总之,是依据生产关系的不同,划分为不同的经济制度。正如列宁说所说:“在此以前,社会学家总是难于分清错综复杂的社会现象中的主要现象与次要现象(这就是社会学中的主观主义的根源),不能找到这种划分的客观标准。唯物主义提供了一个完全客观的标准,它把‘生产关系"划为社会结构,使我们有可能把主观主义认为不能应用到社会学上来的一般科学的重复律应用到这些关系上来。当他们还局限于思想的社会关系(即通过人们的意识而形成的关系)时,始终不能发现各国社会现象中的重复性和常规性--------一分析物质的社会关系(即不通过人们意识而形成的社会关系------)立刻就有可能看出重复性和常规性,就有可能把各国制度概括为一个基本概念,即社会形态。只有这种概括才使我们有可能从记载社会现象-----进而极科学地分析社会现象,譬如说,划分出一个资本主义国家和另一个资本主义国家不同的东西,研究出一切资本主义国家所共有的东西,当劳动力成为商品,形成雇佣劳动制度时,生产关系就发生了性质的变化,就不再是一般的商品经济,而是资本主义经济了。把资本主义经济与商品经济统称为市场经济,就是混淆两种不同本质的经济制度。 西方经济学以历史唯心主义为其哲学基础,认为社会制度是人们主观选择的结果,因此,他们对经济制度的分类,也是按照什么人决定“生产什么、如何生产以及为谁生产”作为标准。依据这种标准,他们把经济制度划分为:自给自足经济;计划经济;市场经济和混合经济等。“基本上是由中央计划当局的指令性计划决定的”,就是计划经济;按照“消费者”意愿决定的(或者说由“价格机制决定”),就是“市场经济”。西方经济学者根本就不承认经济制度的发展,存在着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趋势,而且最终是由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的。所以,他们根据人们的意志,以由什么人决定“生产什么、如何生产以及为 谁生产”,作为划分经济制度的标准是错误的,因此,把一般的商品经济与资本主义经济混同,认为两种经济生产什么,都“取决于消费者的货币选票”,所以统统属于市场经济。这种划分经济制度的标准,是一系列错误的根源。 西方经济学者把历史上的经济制度,划分为自给自足、市场经济、计划经济和混合经济,但是,他们既不能说明人们为什么会选择不同的经济制度:自给自足经济、市场经济、计划经济和混合经济,也不能解释这些经济制度之间的联系、发展变化,更不用说对自给自足经济制度中,奴隶社会与封建社会的划分了。 2,把资本主义的两个阶段,划分为两种经济制度 西方经济学把商品经济与资本主义经济统称为市场经济;把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两个阶段说成是市场经济和混合经济两种经济制度,目的是掩盖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真实面貌。 a,一方面把不同性质的两种商品经济统称为市场经济,另一方面又把符合同一标准的经济,区分为两类经济制度 西方经济学划分经济制度的标准,是看由谁决定“生产什么、如何生产以及为谁生产”。按照他们的说法,市场经济与混合经济都由或者主要是由“消费者”决定,可是又划分成为两种不同的经济制度,这不是与它的划分标准相矛盾吗? 按萨谬尔森等的说法,资本主义的自由企业经济或市场经济,“最终是被两个主宰所控制的:即消费者和技术。消费者根据自己的先天的或后天的爱好,用他们的货币选票指明社会资源的最终用途------消费者是统治者。”“生产什么东西取决于消费者的货币选票”等。 b,把具有同样经济问题的制度,说成是两种不同的经济制度 自由资本主义经济与垄断资本主义经济,是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两个阶段,存在着共同的经济问题:失业、通货膨胀和周期性的经济危机等,所以说它们是同一经济制度的两个阶段,而西方经济学却说是两种不同的经济制度,显然是错误的。 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存在着失业、通货膨胀和不断发生经济危机等不可克服的问题。这些问题不仅所谓的市场经济存在,被称为混合经济的国家也存在。总之,所谓的市场经济存在着的经济问题,混合经济也都存在,怎么能把存在同样经济问题的经济制度,说成不同的经济制度呢? c,把具有同样本质的经济,说成是两种经济制度 资本主义的雇佣劳动制度,一切活动都为着资本家占有工人的剩余价值。所谓的市场经济是这样,混合经济也是如此。怎么能把具有同一本质的经济制度说成是两种不同类型的经济制度呢? 商品经济发展到劳动力也成为商品,就成为雇佣劳动制度,不再是一般的商品经济,而是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了。马克思揭示了它的本质,就是无偿占有工人的剩余价值;列宁又根据资本主义发展,把资本主义经济划分为自由资本主义与垄断资本主义(包括国家垄断资本主义),认为两者都是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度,其本质都是生产剩余价值。 马克思主义正是按照生产关系划分经济制度,才能象所列宁所说的那样,把重复律运用到社会科学中来。所谓的市场经济与混合经济的概念,根本就不科学,目的是掩盖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剥削工人剩余价值的本质。所以说,市场经济是错误的概念,根本不能运用。 总之,西方经济学混淆商品经济与资本主义经济本质的区别,把商品经济与资本主义经济混为一谈,统称为市场经济;反过来又把雇佣劳动制度的垄断资本主义,称为“混合经济”,与“市场经济”区别开来,这种分类方法显然不科学,所谓“市场经济”的概念是错误的概念,目的就是掩盖资本主义占有工人剩余价值经济制度的本质。 计划经济的概念也不科学,既不能反映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也不能全面反映社会主义经济的现象。 1,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是与雇佣劳动制度对立的公有制 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是与雇佣劳动制度对立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在公有制的条件下,劳动者是生产资料的主人,不存在顾主与“打工仔”的对立,劳动者不存在“下岗”、失业等现象。社会主义公有制还有一些现象特征,如没有两极分化的现象;劳动者的生、老、病、死都有保障;产品、商品总是供不应求;整个社会经济呈现出计划性等等。有人曾把社会主义经济称为“短缺经济”,也有人把社会主义经济说成是“平均主义”,显然都不是科学的概念。同样,正如不能把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称为“短缺经济”一样,也不能把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称为“计划经济”。因为它不能反映社会主义制度中人与人的经济关系,不能反映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本质,只是从经济现象的方面反映了社会主义的某些特征。因此,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不用计划经济的概念概括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认为这个概念模糊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本质,不是科学的概念。 2,社会主义的经济现象既有经过市场交换的商品,也有通过计划调拨的产品,把社会主义经济概括为计划经济,显然不符合实际。 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决定着它的经济活动具有一些特点,如整个社会的经济活动具有计划性,这是公有制经济本质的表现,是与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的竞争无政府状态对立的。但是,不能把社会主义经济概括为计划经济,因为,一方面社会主义经济中有按计划活动的产品,同时还存在竞争无政府状态的商品经济运动,虽然这种商品经济的运动,要受有计划的产品经济的影响,但是,社会主义经济仍然存在着竞争与无政府状态的一面。用计划经济的概念,也不能反映社会主义经济的全貌。 可见,计划经济也不是科学的概念。 三,所谓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据说我国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经济改革的目标,是马克思主义的又一发展。其核心“就是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使经济活动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适应供求关系的变化;通过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的功能,把资源配置到效益较好的环节中去”等等。 这种理论也来源于西方经济学。所谓的市场机制“配置资源”,通过“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配置资源等,就是萨谬尔森等所谓的“消费者的货币选票”决定“资源配置”;“消费者-----用他们的货币选票指明社会资源的最终用途”;“价格制度是给社会提供讯号的器具”。 现在让我们来看看实践的结果。我国经过“市场配置”以后,和一切资本主义社会一样,“配置”出大量的失业工人和农民工;“配置”出两极分化;“配置”出“内需不足”;“配置”出“结构性物价上涨”;“配置”出“经济过热”等等,总之,“配置”出了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所存在的全部问题。

标准申报中应纳税所得额是什么意思

法律主观: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它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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