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物折价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按哪一些顺序清偿

抵押 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实现 抵押权 的费用; (二)主债权的利息; (三)主债权。 《 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条,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 债务人 清偿。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抵押物的价款按哪一些顺序清偿

抵押 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实现 抵押权 的费用; (二)主债权的利息; (三)主债权。 《 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条,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 债务人 清偿。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按哪一些顺序清偿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下列顺序清偿:(一)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二)主债权的利息;(三)主债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民法中讲到,在实现抵押权时,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照实现

  在实现抵押权时,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照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主债权的利息、主债权顺序清偿。  参照《民法通则》  第八十九条 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采用下列方式担保债务的履行:  (一)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三)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四)按照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抵押物折价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抵押权折价是指之间就抵押物以折价的方式清偿债权达成协议,并由抵押权人取得抵押物的所有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抵押物的价款按哪一些顺序清偿

抵押 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实现 抵押权 的费用; (二)主债权的利息; (三)主债权。 《 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条,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 债务人 清偿。

民法中讲到,在实现抵押权时,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照实现

  在实现抵押权时,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照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主债权的利息、主债权顺序清偿。  参照《民法通则》  第八十九条 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采用下列方式担保债务的履行:  (一)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三)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四)按照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抵押物折价、拍卖、变卖的区别

折价:抵押物以一定价格顶给债权人。拍卖:通过法院、拍卖公司将抵押物公开拍卖,债权人在债的范围内获得其中款项。变卖:直接以一定的价格将抵押物卖掉,以款偿还债权人。 纵横法律网-山西雅德律师事务所-魏海渊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