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同行异地转账要手续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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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同行异地ATM转账,需要手续费吗?收费标准是多少?
自2017年1月1日起暂免个人本行行内转账汇款手续费。实际收费以中国当地分行为准,您可致电中行客服热线95566或信用卡客服热线4006695566查询。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诚邀您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中银跨境GO APP办理相关业务。
用中国银行的 master card 信用卡在海外网站付款 因为Billing address 错误所以无法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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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谁知道美国银行卡 bank of america 如何修改billing address。
1.去柜台,让服务员帮你改。2.给BOA打电话,在电话中改。3.上网改。例如用联想V14,十代酷睿笔记本电脑的WINDOWS 10系统,到BOA的网上,LOGIN 你的账户.里面有个customer service,在那找your profile,里面有一个Update street address and/or phone number 的选项,按要求做就可以了。扩展资料:怎样才能申请到美国银行卡美国 BOA 银行开户copy账户管理费用:1、支票账户(Checking),最低存款 1500 美金免管理费用,低于 1500 美金,12 美金/月2、储蓄账户(Saving),(相当于大陆的定期存款账号,可不开),最低存款 500 美金免管理费用,低于 500 美金,8 美金/月3、转账手续费,美国百境内转账一般每笔 3 美金,国际汇款一般每笔 26 美金左右,(汇款分为两小时 内到账,当天到账,三天到账,汇款方式不同,手续费用不同),收款要看打款方如何处理手续 费,境内收款一般免费,国际收款一般是汇款方选择谁付手续费或者平摊办理流程和资料度1、护照,彩色扫描件2、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注:开户不用出国,不用美国签证)账号类型支票账户(Checking)+储蓄账户(Saving)+网上银行(online banking)+ VISA 储蓄卡+VISA 信用卡贷款与信用该项服务共设有抵押(Mortgages)、信用卡(Credit Card)和消费信贷(Consumer and Home Equity Loans)等3个服务产品。其中,抵押服务是指美洲银行为客户提供购房助理(Purchase)和重新筹措资金(Refinance)两项业务;信用卡服务是对美洲银行发行的信用卡进行系统的描述和介绍,同时对不同种类信用卡的服务条款等内容作了简介和分析。消费贷款主要包括汽车贷款、房产抵押贷款、抵押、个人信用透支和学生贷款等多项业务。一般地,客户当需要申请消费贷款时,需要先通过电话等方式与美洲银行客户服务中心联系,然后就可以进行操作了。
中国银行可以把越南币换成人民币吗?
在中国银行不可以把越南币换成人民币,如果想要将越南币兑换成人民币,需要先将越南币兑换成美元,之后可以在中国银行兑换成人民币,在中国银行用美元兑换人民币:x0dx0a 1、如果是用现金兑换必须到银行柜台方可办理,需要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柜台填写结汇申请书方可兑换。x0dx0a 2、如果钱在卡里,则可以先在ATM机上自助兑换,之后到银行柜台直接取现即可。x0dx0a 3、网银兑换:登录网银,选择投资理财,点击结售汇,选择人民币结汇即可操作,然后到银行即可取现。
中国银行与中国人民银行的区别
不是的,您可在我行门户网站的首页 > 关于中行 > 中行概况(http://www.boc.cn/aboutboc/ab1/200809/t20080901_985.html)查看中国银行简介。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诚邀您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中银跨境GO APP办理相关业务。
央行是中国银行吗
不是。央行和中国银行是两家银行,央行是中国人民银行的简称。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务院组成部门,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业务有货币政策、监督稽核、信贷服务、经理国库等等。而中国银行成立于1912年2月5日,是中央管理的大型国有银行,和农行、工行、建行、交行共同组成我国五大银行,属于商业银行,从事商业行为。拓展资料:中国人民银行(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英文简称PBOC),简称央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为国务院组成部门。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1948年12月1日,在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合并组成中国人民银行。1983年9月,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国国家中央银行职能。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至此,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以法律形式被确定下来。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银行的历史,可以追溯到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1931年11月7日,在江西瑞金召开的“全国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上,通过决议成立“中共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简称苏维埃国家银行),并发行货币。从土地革命到抗日战争时期一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前夕,人民政权被分割成彼此不能连接的区域。各根据地建立了相对独立、分散管理的根据地银行,并各自发行在本根据地内流通的货币。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是中国人民银行制定货币政策的咨询议事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国务院颁布的《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条例》,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于1997年7月成立。2003年12月27日新修订的《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二条明确指出:“中国人民银行设立货币政策委员会。货币政策委员会的职责、组成和工作程序,由国务院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应当在国家宏观调控、货币政策制定和调整中,发挥重要作用”。
中国银行、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的区别是什么?
中行是中央管理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是中国全球化和综合化程度最高的银行,在中国内地和60余个国家和地区设有机构,拥有比较完善的全球服务网络,形成了公司金融、个人金融和金融市场等商业银行业务为主体,涵盖投资银行、直接投资、证券、保险、基金、飞机租赁、资产管理、金融科技等多个领域的综合服务平台,为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中央银行。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诚邀您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中银跨境GO APP办理相关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是一家银行吗?央行是哪家银行?
中行是中央管理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是中国全球化和综合化程度最高的银行,在中国内地和60余个国家和地区设有机构,拥有比较完善的全球服务网络,形成了公司金融、个人金融和金融市场等商业银行业务为主体,涵盖投资银行、直接投资、证券、保险、基金、飞机租赁、资产管理、金融科技等多个领域的综合服务平台,为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中央银行。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诚邀您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中银跨境GO APP办理相关业务。
金融危机背景下对完善我国银行监管法律制度的思考
“法相宜则事有成”。加强监管法规建设,是银行业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重要保障。银监会成立以后,我们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升银行业竞争力和监管有效性为目标,积极推动银行业监管法律体系建设,基本确立了适应市场化要求的商业银行体制,建立了现代公司治理机制,有力推进了流程银行建设,风险管理能力显著提高,金融服务水准全面提升。可以说,法制建设的现实成就,直接服务、催生并保障了银行业改革开放的宝贵成果。 伴随我国改革开放新形势和银行业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国银行(3.57,0.07,2.00%)业法制建设先后经历草创、成型、定型和完善四个阶段。经过银行业监管者和法制工作者的持续努力,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以中央立法机关和中央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决议和命令为依托,以《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商业银行法》为核心,以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外资银行管理等方面的行政法规为基础,以部门规章和大量规范性文件为主体,以及相关金融司法解释为补充的现代银行业监管法律体系。这一体系的层次框架包括:法律与相关法律20多部;行政法规与相关行政法规10余部;规章20多部;规范性文件500余件;相关司法解释70多件;银行业监管国际协定20余件,等等。银行业监管规则的体系化建设,既为监管工作的有序推进提供了较为完整的法律规则依据,也为银行业的稳健发展和长足发展提供了最为牢靠的制度保障。 银行业监管法律体系现代化建设 立足银行业监管实践,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我们这些年采取科学而得力的立法举措,有效推进了银行业监管法律体系的现代化建设。 接轨WTO规则——市场准入监管立法以“透明度”和“审慎性”原则为先导。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为全面履行入世承诺,进一步推进银行业的对外开放,银监会制定了一系列规章,改革和优化准入监管方式:取消一批商业银行业务和高管人员市场准入的审批项目,简化了审批程序;规定了境外金融机构可以向中资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突破长期以来我国对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的禁止性规定;取消对外资银行的所有非审慎性限制,鼓励外国银行设立或将境内分行转制为在中国注册的法人银行,放宽外资银行机构市场准入的标准,取消了外资银行增设分行的时间间隔要求,简化了独资、合资银行中国境内分行营运资金的档次,并相应地降低了最低营运资金限额要求;梳理整合各类市场准入管理法规,依据《行政许可法》,系统制定了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及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具体实施办法。 借鉴国际银行业监管经验——持续监管立法以“风险为本、审慎监管”为指南。2006年,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把资本充足性要求、监管审查机制和市场约束作为实现有效监管的三大支柱,同时修订的《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25条原则中,13条属于银行审慎监管原则,这些都体现了银行监管思想和方式的重大进步。 参照国际标准并借鉴欧美等发达国家金融监管当局的最佳做法,银监会提出了“管法人、管风险、管内控和提高透明度”的新监管理念,先后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金融监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等,初步形成了以各项审慎经营规则为主要内容的风险监管规则体系。 适应银行业改革开放需要——全面监管立法以“适度管制、引导改制、促进创新”为特色。银监会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在适度管制基础上兼顾有效审慎监管:部分降低银行业务和高管人员准入要求,放宽了对部分新业务的准入限制,取消了高管人员平调任职资格审核和部分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限制等;开始放松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通过与发改委联合发布相关规则,实施国家指导价与商业银行自主定价相结合的服务定价方法,拓展了商业银行服务定价的自主空间。同时,银监会加强了对银行业的风险监管指引和规范。在现行银行业监管规则中,有160余件监管规则主要针对银行业审慎经营与风险管理,从而建立了较为系统、完整的风险监管规则体系。 此外,为适应2003年以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现实需要,着力解决长期以来国有银行出资人缺位、政企不分和有效的公司治理缺失等问题,银监会积极推动国有银行完善公司治理,在国务院再次注资支持财务重组的基础上,积极鼓励引进具有先进管理技术的境外战略投资者,同时发布了《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及相关监管指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促使商业银行建立有效的内部制衡机制,使商业银行所有者及各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得到均衡的制度安排。为促进金融业的机构调整、产品和业务创新,银监会还出台《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指引》等规定;制定和修改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信托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管理办法;起草规范组织和行为的管理暂行规定,加快推进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发布6项管理规定和工作指引,规范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三类新型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准入与经营管理,填补农村不发达地区金融服务空缺点,丰富国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类型。 银行业监管法律体系建设中应正确处理的重要关系 构建银行业监管法律体系,实际上是一个深刻认识并处理市场主体、经营行为、调控监管及外部环境建设相互关系的过程。作为监管部门,银监会始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处理好其中的各对矛盾与相互关系。 完善监管规则与促进市场发展的关系。事实证明,没有规则的市场只会引起交易成本的上升,并最终造成交易无法持续。回顾我国改革开放30年的历程,曾经积聚的金融风险无不是规则约束不强所造成的后果。当前由于我国银行业与国外成熟市场仍有很大差距,如果规制建设跟不上,必然滋生普遍违约和行为失范,引发新的金融风险。因此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要通过改革,以科学的新规则替代不适应新形势变化的旧规则。这样,“变法图强”就成为银行业法律制定的重要出发点。与此同时,也要把握好监管尺度和重点,分清主次,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有所为有所不为,避免管制过严影响金融效率。 借鉴国外经验与总结国内实践的关系。作为后发现代化国家,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要以宽广的世界眼光和战略思维,研究和借鉴国际银行业监管立法经验。而学习国外,归根到底是为了形成和创造有自身特色的实践。也只有这样,规制建设才会有生命力和前瞻性。一方面,我们要积极借鉴巴塞尔委员会制定的相关文件,认真研究各国银行监管的法律法规,吸取各方监管精华为我所用。另一方面,制定的相关法规又要立足国内银行业经营发展阶段,以及目前国家政治体制、法律制度和银行监管现状,不能不顾国情甚至超越现实发展阶段而“东施效颦”。 原则性监管与规制性监管的关系。随着金融市场竞争的加剧、监管法规体系的逐步完善和银行风险管控能力的增强,我们要适时把监管思路逐步转向以原则为基础的监管。按照这一要求和方向,今后要更加关注改善银行业运行效率,更加注重银行业竞争力建设。在出台监管规制方面多一些指导性要求、少一些约束性细则,多一些原则性导向、少一些非审慎限制。在研究采取监管措施方面,要更加注重有效与有力,用好各类审慎监管手段和市场手段,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防范与自查自纠,下大力气进行综合整改,有效督促标本兼治。 树立监管权威和规范行使权力的关系。监管者是银行业监管法律体系的制定者和执行者,要树立监管权威,确保令行禁止。现代行政机关的权力必须受到法律制约,否则不当行使权力必然侵犯银行合法利益,消解监管权威。所以,一方面法规要对监管者充分授权,确保监管执行力;另一方面,又要对监管者进行有效制约,确保权力行使的严肃性。基于上述考虑,规范行使权力的相关规范已成为银行监管法律体系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 促进金融创新和确保金融稳定的关系。金融创新是金融发展的源泉和动力。但是金融创新活动不能脱离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必须使之符合金融机构本身的发展战略、专业能力和风险管控能力,要求对创新活动审慎监管跟进。我们金融市场仍处于起步阶段,市场主体各种不规范的行为时有发生,在此背景下的金融创新必须以严格的审慎监管为基础,要通过监管立法促使金融机构内控提升和市场纪律的建立,以更好地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 进一步完善银行业监管法律体系的相关思路 我们正处于一个金融市场迅速创新、竞争不断加剧的年代。这对我国银行业的发展和银行业法规建设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监管部门应当审时度势,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明确相关政策法律改革调整思路,进一步完善银行业监管法律体系。 完善调整金融市场主体关系的主导性法律制度。首当其冲的即是对我国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相关法律制度的调整。这些年,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和银行业改革取得了重要进展,不仅为国有商业银行补充资本金、剥离不良资产,也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在风险控制、财务管理、薪酬激励等方面进行了改革,但由于进行市场主体制度设计过程中主要按照政府意志展开改革,而未按照私法原理明确主体权利与义务,导致体制和机制等深层次问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改革在许多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深化。未来几年,法律需要在商业银行产权制度、出资人制度、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行为约束、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在深刻理清社会关系的基础上,作出科学明晰的规定,在私法层面明确银行在市场中的商事主体地位,保护其自治权利,维护市场对于市场主体的选择和对于金融资源的配置。 建设开放性市场准入制度,培育多层次金融市场主体。银行业是有限持牌的行业,我国银行业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这是完全必要和合理的。但过高的准入门槛也容易导致市场垄断,我国现有金融机构之间在服务方式上、组织构架上、经营模式上、服务对象上、产品设计上、业务流程上都具有惊人的相似性,同质化情况严重,供给动力不足。因此,如何实现经济的平等性是今后中国银行业法律制度完善的重要方面。作为国际政府管理的长期趋势,放松管制对于银行业发展至关重要。一方面,金融机构的丰富可以使优质资本进入银行业,提高中国银行业的发展实力;另一方面,各类金融机构可以提供不同的产品,实现服务多样化,从而解决金融市场供需矛盾。 借鉴国际银行监管先进做法,不断改进风险监管法规。本着“提高战略性、前瞻性、实效性”的原则,我们要密切关注国际上监管法规发展的新动向,重视借鉴国际银行业监管和立法的良好实践,逐步推行国际最佳做法。例如,世界各国实施《统一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修订框架》的情况将会对我们形成很大的影响。中国要从自身国情考虑,进一步研究如何创造条件逐步实施新协议。又如,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公布了《国际会计准则39号》,这个准则对全世界各行各业都会产生震动和影响,尤其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计算、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计提和资产证券化的影响更加明显,这对我国银行业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再比如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和OECD公司治理原则的修改,都与银行业监管和改革的发展趋势密切相关。另外,还有国际社会在反洗钱、反恐融资方面的法规建设,都需要及时跟踪。 认真总结美国金融危机教训,完善我国法律政策。2008年以来,美国次贷危机的影响进一步显现,并演化为波及世界范围内的金融危机,在经营理念、业务创新、风险管理、危险征兆、市场约束、金融监管、危机反映、救助机制等诸多方面都带来深刻的教训,值得我们密切跟踪和研究,我们必须及时发现我国银行业监管政策和法律制度中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争取或寻求最佳有利时机,尽早作出补救和预防。
请问中国银行对公授信开立进口信用证的办理条件有哪些?
中国银行对公授信开立进口信用证办理条件:1、具备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性和经营范围的有效证明文件;2、具备进出口经营资格;3、主营业务突出,履约能力强,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付款能力和付款意愿;4、客户资信良好,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无不良授信记录和恶意逃废债行为,在外汇局、海关、税务等其他机关无重大违规记录;5、基础交易背景真实,客户、交易对手及业务相关人员、收付款银行及中转银行、交易背景等符合中行业务合规审查要求;6、已有开立信用证所需的授信额度或单笔授信;7、业务资料完整有效。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诚邀您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中银跨境GO APP办理相关业务。
中国银行对公国内信用证是什么业务
1、信用证是指由银行(开证行)依照客户(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动,凭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支付的付款承诺,即凭规定单据1、 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的人进行付款,或承兑和(或)支付受益人开立的汇票;2、授权另一家银行进行该项付款,或承兑和支付汇票;3、 授权另一家银行议付。4、 简言之,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5、 国内信用证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6、 国内信用证以中文办理。7、 国内信用证只限于转账结算,不得支取现金。2、国内信用证是指开证行依照申请人的申请开出的,凭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支付的付款承诺。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诚邀您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中银跨境GO APP办理相关业务。
一千六百万存中国银行定期一年利息多少
离职后公积金多久封存离职后住房公积金一般一个月内会封存。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是指职工因为各种原因导致住房公积金缴存中断,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无法转移且又不符合销户条件时所处的一种状态。封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规定为封存户。公积金封存之后在办理贷款是有要求的,因为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基本要求是公积金缴存时长已满1年以上,一旦公积金账户被封存,也就是处于停止的状态,那么是不符合要求的。公积金账户被封存后,需再次启封重新恢复正常,但是缴纳的时间是重新计算的,只有在缴纳满1年便可申请贷款。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360借条不注销有影响吗360借条使用后不注销不会有影响,如果不注销用户要确定自己的360借条没有未还清的欠款,避免欠款不还而产生较多的罚息。而且在欠款发生逾期后会影响个人征信,征信变不良影响各种贷款的办理。如果用户担心360借条不注销会对个人产生不利,可以在360借条APP进行注销的操作,想要顺利注销也必须确保没有欠费。用户在360借条上借款时要注意收取的利息,如果收取的利息比较多,会给用户归还贷款产生负担,后续还款出现逾期的几率非常大。而且在借款时还要衡量自己的收入,知道自己用什么收入归还欠款。网上借款的途径非常多,用户在借款之前最好进行对比,然后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不同的平台给出的借款额度和借款利率都是不一样的,通常选择借款利率低的,不过借款时还要注意平台的正规性,避免从非正规平台借款。360借条是360数科(原360金融)旗下个人及小微信贷平台,上线于2016年9月,基于360大数据对客户信用进行评估,并在此基础上提供即时到账的消费贷款。版本信息:以360借条1.9.54版本、苹果13(IOS15.4.1系统)、华为mate40(HarmonyOS2系统)为例。考下CMA证书有什么用处?含金量怎么样?考下CMA证书用处大,主要包括含金量高,发展空间大,是外企招聘财务经理、总监岗位的优先录用条件;实用性强,CMA考点包含着分析财务报表、宏观财务状况、参与管理企业决策等实用性知识,对职场中人士带来很大的帮助。一、含金量高,发展空间大CMA是国家认可的国际财务领域资格认证,备受国有企业及世界500强企业雇主推崇。CMA是国家紧缺人才培养项目,是外企招聘财务经理、总监岗位的优先录用条件,是CEO、CFO职位的强有力“敲门砖”。二、实用性强虽说CMA考试课程仅仅只有两门科目,但是其所学的内容知识却几乎涵盖了整个财会界领域,可以说学习CMA,可以给个人综合能力提升不少。特别对于财务界人士,考取CMA证书会给自身价值以及核心竞争力带来非常大的优势。CMA当中的课程由于大部分包含着分析财务报表、宏观财务状况、参与管理企业决策等实用性知识,因此,也会给职场中人士带来很大的帮助。而在薪资方面,根据历年的数据统计显示,CMA持证者的薪资会比非持证者该出70%左右,除了薪资以外,像企业中的财务经理、财务总监等高层职位,企业也会将CMA证书作为优先录用的首要条件。三、职业前景广阔CMA是新一代财务管理者的国际认证。据有关权威方面的统计,自2009年CMA引进中国以来,CMA在中国持证人数已经超1万人次,会员人数超过3万人次,他们活跃在各行各业,肩负着财务管理的重任,成为企业价值创造的中坚力量。并且随着国内经济的不断发展,全行业对管理会计师的需求量仍在加大。四、企业优势CMA课程知识内容基本是围绕决策、金融市场分析、经济风险评估等方面去学习,而这些内容恰恰正是企业所需要的,因此会给企业在行业竞争力、整体业务运营、发展模式等方面带来相当大的作用。
巴塞尔协议三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
浅析新巴塞尔协议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及对策 李萌 黄建新 1.(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河北,066004;)2。湖北省汉川市建行,湖北,431600 [摘要]巴塞尔协议是关于商业银行资本监管的协议。1988年7月版的巴塞尔协议,首次规范了银行业的资本,为世界各国商业银行的竞争制定了统一的游戏规则。随着金融创新和风险管理难度的加深,巴塞尔协议也在不断改进。2004年6月《新资本协议》正式出台,在2006年底实施。其内容主要包括最低资本要求、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市场约束等。新巴塞尔协议的产生代表着国际银行资本监管的不断发展与完善。实施新资本协议会给各国银行业带来不同程度的冲击和影响,而我国作为国际清算国成员之一,必然会给我国银行业提供诸多的新理念和科学操作方法,同时还会给我国银行业提出许多紧迫性的改革任务,这是本文的分析重点。 [关键词] 新巴塞尔协议 资本充足率 信息披露 银行监管 风险管理 一、引言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1988年7月公布了《统一资本计量与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简称《巴塞尔协议》,统一了国际银行业的资本充足性标准。它将资本分为了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两个部分。其中核心资本主要由其实收资本和公开储备两部分构成。实收资本包括已发行和缴足的普通股和永性非累积性优先股。附属资本主要包括未公开储备、资产重估储备、普通准备金或一般贷款损失准备等。在对商业银行资本进行分类的基础上,《巴塞尔协议》规定了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性管制。所谓资本充足性就是指商业银行的资本资产比率不得低于8%,其中核心资本至少达到4%的标准,附属资本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总额。首次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国际通用的以加权方式衡量银行表内与表外业务风险的资本充足率标准,成为各国金融当局有效进行银行监管的重要依据.该协议的逐步推广对防范与化解各国金融风险,维护银行体系的稳定曾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近几年来,面对层出不穷的金融创新和新的风险管理技术,原协议日益显得乏力和滞后。尤其是在1997年东南亚爆发的金融危机中,巴塞尔协议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在这种背景下,巴塞尔委员会于1998年开始着手制定新协议。1999年巴塞尔委员会公布了关于新协议的征求意见稿,并在全球范围内广泛征求银行界和监管部门的意见;2001年初巴塞尔委员会公布了新资本协议草案的第二稿;2003年公布新资本协议草案的第三稿。经过几次的意见反馈和修改,2004年6月正式定稿.新巴塞尔协议覆盖三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包含三大支柱(最低资本要求、外部监管和市场约束)的新资本协议,并规定2006年底正式在全世界范围内实施该协议,以取代1988年的旧巴塞尔协议。毫无疑问,新协议的制定和实施将对全球的银行业产生深远的影响,而作为刚刚入世的中国银行业,受到的影响更为显著。 二、新巴塞尔协议的基本框架 新协议比 1988的资本协议更为复杂、详尽,更加具有风险敏感性,原因是新协议在原来的基础上增添了三大支柱,分别是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监管当局的监管和市场约束。 1.支柱一:最低资本要求 新巴塞尔协议认为最低资本要求仍然包括三个基本要素,即监管资本的定义、风险加权资产和资本对风险加权资产的最低比率。其中,资本的定义和最低资本充足比率仍保留1988年巴塞尔协议的资本定义和比率不变,但是计算资本充足率的公式有所不同。新协议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明确了应考虑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因素,其表达式为:资本充足率=资本金÷(风险加权资产+12.5*市场风险所需的资本+12.5*操作风险所需的资本)二者相比较可以看出,两种计算方法虽然分子完全相同,但是在新协议中,分母由原来单纯反映信用风险的加权资产加上了反映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内容,使资本水平更真实的反映银行风险。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继承了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监管思路,但是,新协议的资本要求已经发生了极为重大的变化: ①拓展了风险范畴,强调全面风险管理。所谓全面风险管理,就是不仅要计算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而且还要考虑操作风险。根据全面风险权重计算出的最低资产充足率依然为8%。新协议提高了信贷损失风险资本框架的敏感度,要求对风险高的借款人采用更高的资本,低风险则低资本,还提出了计算信用风险的内部评级法;强调应对包括利率风险、股票风险、外汇风险、商品风险和期权价格风险等在内的市场风险加以特别关注;银行在风险控制时还应当注意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当或失败的内部程序、人员和系统或外部事件(如自然灾害)导致损失的风险。 ②改进了风险的计量方法,提出了标准法和内部评级法两类风险评估方法。标准法需要借助外部评级机构确定资产风险权重,计算最低资本要求;同部评级法采用银行内部评级,确定资本要求。 ③扩大了资本约束范围。新协议对诸如金融组织形式、交易工具等的创新提出了相应的资本约束对策。对于以商业银行业务为主的金融控股公司以及证券化的资产,则重新制定了资本金要求,要求银行提取足够的各类资产的最低资本金;此外,还充分考虑到了控制公司下不同机构的并表问题。 2.支柱二: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外部监管作为新资本协议的一个重要支柱,对于资本充足性的监管约束而言,可以说是第一次被纳入资本的框架.其基本原则是要求监管机构应根据银行的风险状况和外部经营环境,要求银行保持高于最低水平的资本充足率,对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进行严格的控制,确保银行有严格的内部体制,从而有效管理自己的资本.新巴塞尔协议强调了各国金融监管当局的职责,提出了较为详尽的配套措施。巴塞尔委员会希望各国监管部门担当起三大职责。 3.支柱三:市场约束 新协议首次引入市场约束机制。新协议更多的是从公司的角度来看待和对待银行的。强调以市场的力量来约束银行,认为市场是一股强大的推动银行合理、有效配置资源并全面控制经营风险的外在力量,具有内部改善经营、外部加强监管所无法替代的作用。作为公众公司的银行,只有像其他公司一样,建立起了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理顺了委托代理关系、确立了内部制衡和约束机制,才能真正建立风险资产与资本的良性配比关系,在接受市场约束的同时,才能赢得市场。 三、新协议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 1、 新协议对我国银行资本充足状况的影响 按照新协议的要求计算资本充足率,会使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状况下降,资本充足率水平偏低是我国银行长期面临的一个难题。至于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问题,2004年国家动用450亿美元国际储备向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补充资本金后,其资本充足率分别达16.5%和14.14%。2005年4月,国家动用150亿美元外汇储备向中国工商银行补充资本金使其资本充足率达到6%。可以预见,通过国家注资和其他方式,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将达到《巴塞尔协议》的要求,其抗风险能力将得到增强。 但是,新协议的实施会拉大国内商业银行与国际银行资本充足性的差距,新协议允许银行根据自身的情况采用不同的方法来计算风险加权资产,即内部评级法和标准法。内部评级法是新协议所倡导的方法,也是用来计量银行风险方法的发展趋势.一般而言,根据内部评级法可将同一家银行的风险资产规模较原计算方法减少2%-3%.对于经营状况较好的大银行,这种下降幅度更为明显。据英国《银行家》2000年7月的世界前1000家银行排名结果,位居榜首的美国花旗银行核心资本充足率为6.65%,如果按内部评级法计算,其核心资本充足率会达到10%以上。众所周知,内部评级法要求较高,也比较复杂,一般只有发达国家才有条件采用.这就会相应降低发达国家资本要求,而相对的提高了发展中国家的资本要求。最为典型的实例是,在新兴市场国家中,有能力采用内部评级法的是一些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较强的外资银行.这些银行通过采用内部评级法,能够以低廉的价格向新兴市场国家的优质客户提供各种金融产品,使新兴市场国家的银行在竞争中陷入被动.原因在于新兴的市场国家中,当地的优质客户如果用内部评级法可以获得较低的风险权重;但如果采用标准方法,由于其中的许多客户没有获得外部评级,风险权重往往达到100%。入世后的中国银行业,无论在地域还是在业务范围都逐步对外开放一些实力雄厚的外资银行相继入驻内地,由于计量方法的差异导致国内银行与外资银行监管资本的差别,拉大了国内商业银行与国际商业银行在资本充足上的差距,使国内银行在国际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新资本协议仍然把最低资本量问题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为了与新协议接轨,与国际银行相竞争,我国银行目前面临的就是如何在新协议下提高资本充足率的问题。一方面,资本充足率的提高依赖于银行资本的补充和积累。而现在我国银行资本补充渠道又很狭窄,因此通过发行上市,无疑是增加资本的良策。 2、新巴塞尔协议给我国银行风险管理带来的问题 ①.我国大多数银行忽略对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管理 考虑到金融市场的发展和金融创新的不断涌现,现代商业经营中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在银行管理中日益突出。而我们对于风险资产及资本充足的监管,主要是考虑信用风险,基本上没有考虑市场风险、汇率风险、价格风险以及在操作和技术等方面的风险。随着中国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利率波动得更为频繁,利率风险会逐渐明显。新协议也突出强调了利率风险在银行风险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另外,银行业务操作环节不断增多,技术性和复杂性不断增强,对于电脑的依赖程度加大,由于电子技术的漏洞而造成的操作风险给银行带来巨大的潜在损失。由于操作风险的增大,新协议将其纳入资本监管的框架中。所以,要真实反映银行风险状况,就必须考虑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我国银行必须由单一信用风险管理转向实行全面风险管理.如果忽略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管理,就会加大银行风险程度,势必要配置更高水平的资本金,那样就会使银行在竞争中失去有利位置。实行全面风险管理要求银行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实行统一的风险计量、控制和报告,需要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基础上开展统一协调的管理工作。目前,我国大多数商业银行还达不到这一要求,难以实现有效的全面风险管理。 ②.社会信用评级制度不发达 由于我国整个社会信用制度欠发达,国内的信用市场尚处于发展阶段。一方面中介性的信用评级机构很少。目前主要有中诚信和大公信用评级两家,参与信用评级的企业主要是为了发行债券,评级企业只有200家左右.由于国际化程度不高,我国企业获得国际承认的外部评级数目就更少了。那么在目前的信用评级条件下,如果按照新协议采用的标准法,我国商业银行的大多数资产都是未评级的,风险权重达到100%。对于BB级以下企业的资产,风险权重为150%,那么信用较差的企业将会倾向于未评级一组,这样在标准法下对银行的风险管理是不利的。另一方面,由于社会的信用文化缺乏,企业的财务数据真实性不高,加上信用评级未完全在贷款决策、贷款定价中起到核心作用。而基层信贷人员对评级体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积极去核准企业财务数据,导致评级体系中的财务数据不够准确全面,风险得不到真实反映,以至于信用评级的结果与企业的实际风险登记并不匹配。为接近标准法的要求,招商银行、建行、中行等部分中资银行聘请国外的评级机构进行风险评级,尽管花费不菲,但对方还是因为对情况不了解,而无法做出准确、全面的评定.由此可见,信用评级己成为我国银行业参与国际竞争的一个瓶颈。 ③.银行的内部基础数据严重缺乏,评级技术落后,风险模型难以建立 ④.风险评级方法过于简单,缺乏科学性,风险揭示严重不足 3、新巴塞尔协议对我国银行监管的影响 作为国际银行业监管的“神圣公约”,巴塞尔协议为各国的金融监管提供了统一的标准,也为国际银行的竞争制定了统一的游戏规则。按照新资本协议要求,监管当局必须在强化合理性监管的同时,重视安全性监管,逐步硬化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约束,力求把资本充足率与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有机的结合在一起,以反映银行业风险管理的最新方面,以及监管实践的最新变化。新协议的第二支柱在给予各国监管当局更大决策自主权时,也对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再加上我国的监管水平较发达国家有一定的差距,因此实施新协议的难度很大,具体来说主要面临的困难有如下几方面: ①.银行监管机制不灵活 新协议在银行监管方面特别强调了监管制度的灵活性和针对性,因为不同国家不同银行的经营状况、风险管理能力以及技术水平等方面是不尽相同的,所以对银行进行监管时,要充分考虑这些差异,区别对待,避免整齐划一。因此我们要根据各银行所处的具体情况,提出针对性强、灵活性大的方案,进行分类监管,这必然会增强银行监管工作的难度和复杂性。这也是新协议对今后我国银行监管工作提出的重大改革之处. ②.银行监管指标不够全面合理 新协议综合考虑了银行面临的各种风险,并提出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进行全面管理.因此监管当局制定的监管指标也必须覆盖所有可能面临的风险。目前我国对商业银行的监管指标包括监控性指标和监测性指标。其中监控性指标包括资本充足率指标、存贷款比例指标、中长期贷款比例指标、流动性指标、单个贷款比例指标和贷款质量指标。监测性指标包括,风险加权资产比例指标、外汇资产比例指标、利息回收率、资本利润率和资产利润率。由以上指标可以看出,目前我国银行监管指标在风险管理方面是以信用风险为主的,对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考虑的很少。例如,监管当局并没有对利率敏感性比例(利率敏感性资产与利率敏感性负债的比率)做出详细规定。而事实上,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的进程,由利率敏感性资产或利率敏感性负债带来的风险日益突出,利率风险是不容忽视的。另外,由于银行业务的创新和复杂程度的增加,因计算机或人员操作不当而发生的风险在我国银行业中也不断增多。新资本协议正是考虑了这些实际情况,尤其强调了利率风险和操作风险在银行风险管理中的重要地位.然而,我国现行的银行监管指标几乎没有涉及以上因素带来的风险,这样监管指标在某些领域内就失去了应有的效力,不能使银行的风险得到全面的控制。新协议的实施就要求中国监管当局充分考虑各种可能的风险,制定出全面、合理并具有预见性的银行监管指标。这也就意味着在新巴塞尔协议实施的前提下,我国银行监管当局即将面临重新修订监管指标的紧迫任务。 ③.银行监管理念落后,监管方式、技术手段和人员素质不适应监管的要求 目前世界各国通行的监管理念早己超越了行政管制的时代,由政府直接管理和提供隐性保证转变为市场主导和银行自担风险。而我国的监管理念基本上还停留在政府管制和保护阶段。在监管方式上主要依靠现场检查,特别是“突击”性的“大检查”,非现场检查和持续性跟踪研究还远远不够。在检查内容上,侧重于业务合规性检查,而忽视银行整体经营的安全性、盈利性、流动性和风险控制能力。在监管技术手段方面,国外一些成熟的和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尚未引入,电脑系统和有关软件的开发严重滞后.此外,监管人员素质不高,知 识结构落后,特别是法律财务知识欠缺,能看懂外资银行报表和熟悉非信贷业务监管的专业人才严重不足。由于存在这些方面的缺陷,就会影响我国监管当局的监管能力,不能达到新协议所要求的监管水平。所以说,新协议的实施对监管当局的监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④.监管机构之间协调性不够,监管效率不高 四.对策及建议 1、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 保持充足的资本水平是巴塞尔协议的要求,也是银行防范金融风险的物质基础。长期以来,由于资产增长很快,盈利空间有限,又缺乏有效的注资渠道,我国银行资本充足率一直偏低。据测算1985-2001年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资产年平均增长率为20%,但资本的补充远远没有跟上资产的发展。因此,迫切需要采取多种方式,优化资本结构,多渠道多途径的补充资本金,迎接新资本协议给我国银行业带来的挑战。 2、 降低银行的风险资产权重 无论是增加银行的核心资本还是附属资本,都是从外部直接起作用。但是在银行内控机制不完善、经营效率不理想的情况下,单靠大量资金投入是无法满足需要的。因此在外部补充资本金的同时,商业银行应该努力降低风险资产权重,优化资产质量.资本充足率是资本金与风险加权资产的比例,只有提高资产质量,降低资产的风险性,减少风险加权资产总量,扭转不良资产过多和资产质量不高的局面,才能实现资本充足率和资本收益水平的良性循环。具体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a.适当控制信贷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 b.提高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 c.加强信用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建设和沟通 d.信息技术的创新与提高 e.完善对商业银行的监督管理工作 新巴塞尔协议在第二支柱— 监管者的监管—当中,明确了监管者对银行业的监管原则,并强调了监管者的监管责任。在世界银行体系日益复杂和多样化的背景下,加强银行监督管理是十分必要的。2003年4月28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实现了银行监督管理的职能从中国人民银行中分离。银监会将整合中国人民银行、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能和中央金融工委的相关职能。作为国务院直属的正部级事业单位,银监会的主要职能是拟定有关银行业监管的政策法规,负责市场准入和运行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银监会的成立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中国对银行业监管的进步。然而银监会的成立仅仅是提高我国银行监管工作的开端,面对新巴塞尔协议在银行监管方面给我国提出的挑战,我们还需做出一系列的切实改进。新巴塞尔协议无疑是对旧巴塞尔协议的一次具有创新意义的扬弃,也是国际银行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它比旧协议更复杂、更全面、更具有灵活性和敏感性。以最低资本要求、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市场纪律三大支柱为特点的新协议代表了国际银行业资本监管的最新、最科学合理的发展趋势和方向。新协议的实施不仅会带来许多新理念、新方法,还会触动许多传统银行体制和经营习惯,这必然会对整个银行业产生深远的影响,而作为入世后面临国际竞争压力的中国银行业,受到新协议的影响颇为显著。因此,我们应该在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水平、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监管当局的监管以及银行的盈利能力等方面多投入、多付出、实施积极的改进措施,才能造就出现代化的中国银行业,才能以强大的实力来迎接新巴塞尔协议的挑战,从而使入世后的中国银行业在国际竞争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草案(2001年、2003年) 2. 任有泉“商业银行资本金优化方式和补充渠道分析”,《国际金融研究》,2003年2期 3. 叶艺良“商业银行资本充足性的管制的紧缩效应探讨”,《金融研究》,2002年9期 4. 谢伏瞻,《金融监管与金融改革》 5. 巴曙松,“从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看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的建立”,国研网,2003年3月 6. 陈燕玲,“新巴塞尔协议及其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2年9期 7.朱新蓉,《金融学》中国金融出版社 2005年6月第1版 8.彭兴韵,《金融学原理》三联书店经济学教材 2005年4月北京第2版 作者简介:李萌,女,辽宁省吉林市人,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在职研究生。 邮编:066004。E-mail:roseflower1225@yahoo.com.cn 黄建新,男,湖北省汉川市人,高级经营师,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在职研究生。 邮编;431600 E-mail:jhhuangjx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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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与中国人民银行有啥区别
中国银行和中国人民银行有两个字的差别,但二者之间的区别可大了,具体如下:1、主体不同。中国人民银行也就是央行,央行是国务院旗下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政府机构;而中国银行虽然是国有银行之一,但是以营利为目的。2、地位&性质不同。我国的金融监管部门可以划分为:国务院领导下的“一行三会”,也就是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这四家(近日银监会和保监已合并)。“一行三会”构成了中国金融业分业监管的格局,均实行垂直管理。其中,“一行”即中国人民银行,简称央行,全国仅此一家。而中国银行,是“三会”中银监会领导下的国有银行之一。很明显,作为监管部门之一的中国人民银行,地位远远高于作为商业银行之一的中国银行。3、职能不同。央行负责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发行货币、管理货币、主要作用是维护货币市场稳定,维护金融秩序,它主要管理各大商业银行,所以央行也叫做银行的银行;而中国银行主要进行一些存贷业务,接待的群体是各种存贷业务的储户。比如说:逆回购投放、货币政策变化、头寸、监管商业银行等事宜都属于央行的职责;而中国银行只对群众进行存款、贷款、理财等业务。可以看出,中国人民银行主要的职能是监管和调控,而中国银行的职能主要是金融服务。4、服务对象不同。中国人民银行——又被称作“银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发行的银行”,所以中国人民银行的服务对象(或者说是监管对象)是银行、政府和社会,因此中国银行从属于中国人民银行。刚刚提到中国银行归银监会所管,为什么这里又从属于中国人民银行?可以简单理解为银监会管的是人,中国人民银行管的是钱。比如所有的商业银行都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指示上交存款准备金,中国人民银行集存这笔钱后能更有效地维护银行监管安全。中国银行——因其商务性质,以盈利为目的,对接的就是咱普通老百姓和企业,比如去银行办卡、申请房贷车贷、企业贷款等。
我国银行业发展面临怎样的机遇和挑战
当前,我国经济金融形势都出现了新的态势,在这种新形势下,银行开始主动或被动地进行转型。正如中国建设银行副行长杨文升所言,正处在经济换挡期、结构调整振动期和前期政策消化期的中国银行业,依靠传统和规模、高速扩张的经营方式是走不下去的。再加上新巴塞尔协议对资本的约束,商业银行现在必须研究如何尽快从外延式发展方式过渡到内涵式的发展方式。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和互联网技术逐步深入金融行业,外部环境要求银行业必须改变。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士余在论坛上表示,我们正处在稳增长、调结构的关键时期,特别是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的任务相当艰巨,局部地区企业由于结构单一,一些企业的治理结构不规范,加上市场需求的变化,使不少大型企业陷入困境。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破产逐步进入人们的视野,大家也应该接受这个概念。与此同时,一些地方银行不良资产比例有所上升,许多企业处于僵尸状态且占用了大量信贷资源。债权人不主动申请破产,债务人也不申请破产保护,不管是对哪种债券而言都存在潜在的损失。所以,破产法在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还需要得到充分的重视和运用,这样才能盘活存量,保护好生产力,着力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着力于法治经济建设。 中国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对当下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他指出,这是一个复杂而广泛的问题,不可能依靠单一渠道来解决。解决融资问题,必须要多管齐下、疏通血脉。 从银行的角度来看,要为那些有市场竞争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的企业提供融资需求,而不是没有标准的“搞次贷”。各家银行要在加强风险管理、加强风险管控的情况下,更多地改善对企业的金融服务、简化对贷款的审批,更好地关注企业自身的风险和财务信用状况基础,来提高对企业支持的力度和便利。 从监管层提出的问题中可以看出,银行业何去何从无疑将是未来金融业的一个重要变革方向,也是全社会都非常关注的一个焦点。对于改革,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杨再平将其归纳为存量改革与增量改革。他强调,中国银行业的存量实际上是30年改革的一个积累,深化改革,“应当是在存量的基础上,是存量的延续”。随着几十年的发展改革,银行业取得了不小的进步,但同时也有着普惠程度不高、服务同质化、创新不足等问题。他认为,这些矛盾主要存在于存量里面,所以,只有不断地改革存量,才能够使新的增量不存在制度上的路径依赖。 而作为从业者,7位来自银行的高管也认同以差异化战略服务实体经济是未来银行发展的不二法门。中国工商银行行长易会满认为,银行创新有助于改革,但这种创新必须抓住不变的内核、内在经营规律,在服务实体经济、管理风险、稳健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创新。中国银行行长陈四清也表示,服务客户是银行永恒的主题,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全国小微企业贷款覆盖率仅有21.6%,也就是说,还有78.4%的小微客户得不到银行资金的支持。这表明银行服务覆盖的广度、深度还远远不够,还存在巨大的服务空间。 目前,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中国经济增速放缓、结构调整加快、化解产能过剩和金融改革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之下,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和风险,已经获得了大家的共识。未来,在看清现实的基础上,必须马上行动,推动改革。正如刘士余所讲到的,“关于金融改革的一些动作,以前都讲了,现在该行动了”。
中国银行业面临怎样的机遇和挑战
当前,我国经济金融形势都出现了新的态势,在这种新形势下,银行开始主动或被动地进行转型。正如中国建设银行副行长杨文升所言,正处在经济换挡期、结构调整振动期和前期政策消化期的中国银行业,依靠传统和规模、高速扩张的经营方式是走不下去的。再加上新巴塞尔协议对资本的约束,商业银行现在必须研究如何尽快从外延式发展方式过渡到内涵式的发展方式。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和互联网技术逐步深入金融行业,外部环境要求银行业必须改变。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士余在论坛上表示,我们正处在稳增长、调结构的关键时期,特别是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的任务相当艰巨,局部地区企业由于结构单一,一些企业的治理结构不规范,加上市场需求的变化,使不少大型企业陷入困境。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破产逐步进入人们的视野,大家也应该接受这个概念。与此同时,一些地方银行不良资产比例有所上升,许多企业处于僵尸状态且占用了大量信贷资源。债权人不主动申请破产,债务人也不申请破产保护,不管是对哪种债券而言都存在潜在的损失。所以,破产法在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还需要得到充分的重视和运用,这样才能盘活存量,保护好生产力,着力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着力于法治经济建设。 中国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对当下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他指出,这是一个复杂而广泛的问题,不可能依靠单一渠道来解决。解决融资问题,必须要多管齐下、疏通血脉。 从银行的角度来看,要为那些有市场竞争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的企业提供融资需求,而不是没有标准的“搞次贷”。各家银行要在加强风险管理、加强风险管控的情况下,更多地改善对企业的金融服务、简化对贷款的审批,更好地关注企业自身的风险和财务信用状况基础,来提高对企业支持的力度和便利。 从监管层提出的问题中可以看出,银行业何去何从无疑将是未来金融业的一个重要变革方向,也是全社会都非常关注的一个焦点。对于改革,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杨再平将其归纳为存量改革与增量改革。他强调,中国银行业的存量实际上是30年改革的一个积累,深化改革,“应当是在存量的基础上,是存量的延续”。随着几十年的发展改革,银行业取得了不小的进步,但同时也有着普惠程度不高、服务同质化、创新不足等问题。他认为,这些矛盾主要存在于存量里面,所以,只有不断地改革存量,才能够使新的增量不存在制度上的路径依赖。 而作为从业者,7位来自银行的高管也认同以差异化战略服务实体经济是未来银行发展的不二法门。中国工商银行行长易会满认为,银行创新有助于改革,但这种创新必须抓住不变的内核、内在经营规律,在服务实体经济、管理风险、稳健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创新。中国银行行长陈四清也表示,服务客户是银行永恒的主题,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全国小微企业贷款覆盖率仅有21.6%,也就是说,还有78.4%的小微客户得不到银行资金的支持。这表明银行服务覆盖的广度、深度还远远不够,还存在巨大的服务空间。 目前,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中国经济增速放缓、结构调整加快、化解产能过剩和金融改革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之下,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和风险,已经获得了大家的共识。未来,在看清现实的基础上,必须马上行动,推动改革。正如刘士余所讲到的,“关于金融改革的一些动作,以前都讲了,现在该行动了”。
中国银监会主席
银监会领导:主席 刘明康 刘明康,男,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委员;现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党委书记;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能源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 银监会国际咨询委员会主席。 副主席 蔡鄂生 蔡鄂生,男,1951年出生于湖北,大学,现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党委委员。 副主席 周慕冰 周慕冰,男,1957年生于重庆,研究生,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党委委员。
目前中国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是多少?
我帮您查了一下,目前中国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是0.30%,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中国银行卖哪些金融产品
1、存贷款、基金、理财产品、保险、国债、外汇宝、黄金宝、国内结算、国际结算等等。 2、金融产品(FinancialProducts)指资金融通过程的各种载体,它包括货币、黄金、外汇、有价证券等。就是说,这些金融产品就是金融市场的买卖对象,供求双方通过市场竞争原则形成金融产品价格,如利率或收益率,最终完成交易,达到融通资金的目的。如股票、期货、期权、保单等就是金融资产(FinancialAssets),也叫金融工具(FinancialInstruments),也叫有价证券(Securities)。 3、中国银行是中国国际化和多元化程度最高的银行,在中国内地、香港、澳门、台湾及37个国家为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
中国银行卖哪些金融产品
1、存贷款、基金、理财产品、保险、国债、外汇宝、黄金宝、国内结算、国际结算等等。 2、金融产品(Financial Products)指资金融通过程的各种载体,它包括货币、黄金、外汇、有价证券等。就是说,这些金融产品就是金融市场的买卖对象,供求双方通过市场竞争原则形成金融产品价格,如利率或收益率,最终完成交易,达到融通资金的目的。如股票、期货、期权、保单等就是金融资产(Financial Assets),也叫金融工具(Financial Instruments),也叫有价证券(Securities)。 3、中国银行是中国国际化和多元化程度最高的银行,在中国内地、香港、澳门、台湾及37个国家为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
2022年中国银行最新贷款利率是多少
2022年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是多少根据中央银行的公告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1)短期贷款:一年以内(含一年)调整后利率为4.35。(2)中长期贷款:一至五年(含五年)调整后利率为4.75;五年以上调整后利率为4.90。(3)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五年以下(含五年)调整后利率为2.75;五年以上调整后利率为3.25。拓展资料:贷款利率,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时向借款人收取利息的利率。主要分为三类: 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 商业银行对客户的贷款利率; 同业拆借利率。银行贷款利息的确定因素有: 1、银行成本。任何经济活动都要进行成本-收益比较。银行成本有两类: 借入成本-借入资金预付息; 追加成本-正常业务所耗费用。2、平均利润率。利息是利润的再分割,利息必须小于利润率,平均利润率是利息的最高界限。3、借贷货币资金供求状况。供大于求,贷款利率必然下降,反之亦然。另外,贷款利率还须考虑物价变动因素、有价证券收益因素、政治因素等。不过,有的学者认为利息率的最高界限应是资金的边际收益率。将约束利息率的因素看成企业借入银行贷款后的利润增加额与借款量的比率同贷款利率间比较。只要前者不小于后者,企业就可能向银行贷款。银行贷款利率是指借款期限内利息数额与本金额的比例。我国的利率由央行统一管理。银行贷款利率参照央行行制定的基准利率,实际合同利率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下一定范围内浮动。贷款利率是指借款期限内利息数额与本金额的比例。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出借人的借款合同的利率确定,当事人只能在央行规定的利率上下限的范围内进行协商。贷款利率高,则借款期限后借款方还款金额提高,反之,则降低。贷款利率是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计算借款利息的主要依据,贷款利率条款是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出借人的借款合同的利率的确定,当事人只能在央行规定的利率上下限范围内进行协商。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贷款利率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利率的上限,则超出部分无效;如果当事人约定的利率低于央行规定的利率下限,应当以央行规定的最低利率为准。此外,如果贷款人违反了央行规定,在计收利息之外收取任何其他费用的,应当由央行进行处罚。贷款利率,一般情况下比存款利率高,两者之差是银行利润的主要来源。
中国银行个人外汇结算账户介绍
中国银行个人外汇结算账户是指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个体工商户等按照规定开立的用以办理经常项目项下经营性外汇收支的账户。(作答时间:2023年8月2日)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诚邀您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中银跨境GOAPP办理相关业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资金结算由双方协商的是哪些机构
银行政策。11月10日央行宣布,农行网上银行,11月16日起上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11月19日央行又再次宣布,从11月29日再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9天内两度宣布上调存款准备金率,间隔时间为历史最短;11月23日,央行副行长胡晓炼明确指出,要控制好今年最后两个月信贷投放的节奏和力度,中国民生银行网上银行。现在货币政策从宽松转向稳健,央行已发出明确信息,希望在信贷规模上要有所控制。在这种情况下,银行放贷要考虑下一步政策的影响,考虑拔备、存贷比等复杂问题,<?XML:NAMESPACE PREFIX = O /> 12月份收紧信贷了,很多的银行放贷难都会不同情况的出现。很多的银行现在只有客户还了一笔贷款,空出一点额度,才能放出一点,新增贷款是没可能了。但是如果放款也需要占用明年的额度。事实上,在放贷额度用尽后,现在开始为明年放贷做准备的银行不在少数。12月虽然未停止对公业务贷款,但“按照惯例”,这批申请者需要占用2011年的额度。 不过,对于部分股份制银行,尽管客户贷款需求仍然很旺,但放贷冲动已经抑制。银行是早投放早收益,在正常情况下放贷要计提1%的拨备,这意味着如果在12月放贷,收到的利息还不够拨备,肯定亏损,所以没有放贷冲动。因为11月上调存款准备金而收缩放贷规模,交行。本身存款足够,所以存款准备金上调没有影响银行的放贷量。 事实上影响银行最后一个月放贷的两大原因是:存贷比超标和7.5万亿元的新增贷款额度将告罄,存款下降,使得银行原本在安全线内的存贷比开始变得危险,部分银行机构不但不敢再放贷,同时还要想尽办法揽储。 总之,每年的年底将是银行对于申请新曾贷款客户的难点。客户不光审贷难,放贷更难。相关的主题文章:入园第一日记录 生活篇 盛夏VS宝宝 ( 7月4号 九月..无语 我的世界好安静,是否还有人记得我的存在! 梦境 我要做个下载软件,名字叫掩耳。因为迅雷不及掩耳。 降温咯 追女孩子的方法,超搞笑呦~
中国银行票据背书是什么?
中国银行票据背书:1、定义: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2、背书的相关规定:(1)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2)持票人委托银行收款或以票据质押的,在背书人栏记载“委托收款”或“质押”字样。记载“委托收款”字样的,被背书人有权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票据权利。但是,被背书人不得再以背书转让票据权利。(3)票据可以背书转让,但现金银行汇票、现金银行本票和现金支票不得背书转让。出票人在票据正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不得转让。(4)区域性银行汇票仅限于在本区域内背书转让。银行本票、支票仅限于在其票据交换区域内背书转让。(5)票据背书转让时,由背书人在票据背面签章、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和背书日期。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票据到期日前背书。(6)通过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票据权利。特别说明:背书连续,是指票据第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是票据上记载的收款人,前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依次前后衔接,最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票据的最后持票人。3、粘单:背书人应当在票据背面的背书栏依次背书。票据凭证不能满足背书人记载事项的需要,可以加附统一格式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规定的粘接处。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票据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诚邀您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中银跨境GO APP办理相关业务。
中国银行企业网银电子承兑怎么转让
请您使用经办人的U盾登录企业网银后,在汇票服务—电票背书—背书申请页面,选择需要背书转让的电票,在页面下方填写被背书人账号、被背书人名称、被背书人开户行名称、被背书人开户行行号信息后,点击提交,然后退出企业网银,使用授权人的U盾登录后,在汇票服务—电票授权页面对提交的背书申请进行授权。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诚邀您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中银跨境GO APP办理相关业务。
中国银行电子承兑汇票背书怎样转让?
请您使用经办人的U盾登录企业网银(PC官方版 v19.3.27.0)后,在汇票服务—电票背书—背书申请页面,选择需要背书转让的电票,在页面下方填写被背书人账号、被背书人名称、被背书人开户行名称、被背书人开户行行号信息后,点击提交,然后退出企业网银,使用授权人的U盾登录后,在汇票服务—电票授权页面对提交的背书申请进行授权。中国银行电子承兑汇票如何背书转让具体步骤:1、当企业收到票据后,网银经办操作员可在“汇票服务”——“电票背书”——“背书申请”下,进行票据的背书(转让)操作;2、经办人员勾选需要背书(转让)的票据,填写“被背书人”信息(账号、名称、开户行),完成后点“提交”;3、再由授权人员登录网银进行授权操作,操作完成后将发送对方企业。拓展资料:一、电票与纸票的区别其实,电票和纸票在票据权利方面没有区别,区别在于票据存在形式和流通的形式:电票:数据电文形式;电子签章;网络传输纸票:纸质实物票据;实体签章;人工传递二、相对于纸票,电票有哪些优势1、交易效率更高了开票方面:纸票的申请必须到柜台办理,但电票不一样,企业通过网银就能申请电票的签发,时间缩短了1-2天。收款方面:电子汇票都是以人民银行系统登记信息为准,所以无需审验票面信息,票友也无需炼就一副火眼金睛去辨别票据真假了。背书方面:电票采用电子签章的方式,这样就能避免出现以往纸票背书的书写不规范、盖章错误、印章不清楚等问题。2、交易成本变更低了纸票的交易会受到地域限制,但是电票可以不出户就能完成交易。不需再承担纸票的因邮递、查票等而产生的费用,节省传递成本、查询成本、在途资金和时间成本。3、交易风险更低因为电票以数据电文的形式存在,电票的信息全部存储在ECDS(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中进行集中登记处理。ECDS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建设的全国性商业汇票系统,具备金融级的系统安全及信息灾备保障,能保证票据安全性,彻底杜绝假票和克隆票,规避票据遗失、损坏的风险。
中国银行汇票票据状态是提示付款已拒付,(不可进行拒付追索)
1.已拒付的常见原因有:过了提示付款期限、汇票要素有误、假的汇票、已止付等,不可追索,则不能向上家要求赔偿。最好联系开户行,查明汇票看下。2.如何应对?1)当该电子承兑汇票依然处于未到期状态时,持票人不要再次操作提示付款;2)承兑人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待票据到期后再次提示付款;通俗来说,自电子承兑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重新操作提示付款;3)提前整理好相应的拒付追索的资料,为保障自己的票据权益做好准备。拓展资料: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付款人拒付电子商业承兑的,持票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使追索权向背书人、出票人追讨款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六十一条指出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1.汇票被拒绝承兑的;2.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3.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依照票据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票据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汇票、支票超过提示付款期限后,票据持有人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以背书人为被告行使追索权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第四条持票人不先行使付款请求权而先行使追索权遭拒绝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除有票据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和本规定第三条所列情形外,持票人只能在首先向付款人行使付款请求权而得不到付款时,才可以行使追索权。
中国银行 个人定期存单 是什么
定期存单是指存款人将资金存入金融机构一定时期,金融机构所发给存款人的存款证明。定期存单必须载明金额、起讫日期、利率。金融机构于到期时,连同本金、利息偿还给存款人。定期存单可分为可转让定期存单与不可转让定期存单两种。定期存单的分类1、可转让定期存单。简称定期存单,指银行发行对持有人偿付具有可转让性质的定期存款凭证。凭证上载有发行的金额及利率,还有偿还日期和方法。如果存单期限超过1 年,则可在期中支付利息。在纽约货币市场,通常以面值为100万美元为定期存单的单位,有30 天到5 年或7 年不等的期限,通常期限为1—3 个月。一律于期满日付款。2、不可转让定期存单。不可转让定期存单是金融机构所发行的定期存单,此定期存单不具有转让的性质。若持有人于期中需要资金时,惟有解约或再质押借款。扩展资料:存单与存款的区别从本质上看,存单仍然是银行的定期存款。但存单与存款也有不同:1、定期存款是记名的,是不能转让的,不能在金融市场上流通,而存单是不记名的,可以在金融市场上转让。2、定期存款的金额是不固定的,有大有小,有整有零,存单的金额则是固定的,而且是大额整数,至少为50 万美元,在市场上交易单位为100万美元。3、定期存款虽然有固定期限,但在没到期之前可以提前支取,不过损失了应得的较高利息;存单则只能到期支取,不能提前支取。4、定期存款的期限多为长期的;定期存单的期限多为短期的,由14天到1 年不等,超过1 年的比较少。5、定期存款的利率大多是固定的;存单的利率有固定的也有浮动的,即使是固定的利率,在次级市场上转让时,还是要按当时市场利率计算。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定期存单
中国银行个人定期存单是什么,能支取吗
定期存单是指存款人将资金存入金融机构一定时期,金融机构所发给存款人的存款证明。定期存单必须载明金额、起讫日期、利率。金融机构于到期时,连同本金、利息偿还给存款人。定期存单可分为可转让定期存单与不可转让定期存单两种。定期存单的分类1、可转让定期存单。简称定期存单,指银行发行对持有人偿付具有可转让性质的定期存款凭证。凭证上载有发行的金额及利率,还有偿还日期和方法。如果存单期限超过1 年,则可在期中支付利息。在纽约货币市场,通常以面值为100万美元为定期存单的单位,有30 天到5 年或7 年不等的期限,通常期限为1—3 个月。一律于期满日付款。2、不可转让定期存单。不可转让定期存单是金融机构所发行的定期存单,此定期存单不具有转让的性质。若持有人于期中需要资金时,惟有解约或再质押借款。扩展资料:存单与存款的区别从本质上看,存单仍然是银行的定期存款。但存单与存款也有不同:1、定期存款是记名的,是不能转让的,不能在金融市场上流通,而存单是不记名的,可以在金融市场上转让。2、定期存款的金额是不固定的,有大有小,有整有零,存单的金额则是固定的,而且是大额整数,至少为50 万美元,在市场上交易单位为100万美元。3、定期存款虽然有固定期限,但在没到期之前可以提前支取,不过损失了应得的较高利息;存单则只能到期支取,不能提前支取。4、定期存款的期限多为长期的;定期存单的期限多为短期的,由14天到1 年不等,超过1 年的比较少。5、定期存款的利率大多是固定的;存单的利率有固定的也有浮动的,即使是固定的利率,在次级市场上转让时,还是要按当时市场利率计算。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定期存单
中国银行定期存款条单丢失如何挂失???
带上自己的有效证件,分别在中国银行和农业银行去办理挂失就可以。七工作日去挂失办理行补办新存单再做交易。但是由于不同地区银行政策不同时间上会有些许差异,建议拨打官方客服咨询当地的确切时间,以防万一。还要注意提供确切的定期存单要素。如要素齐全、准确,银行就会很快找到底卡,从而控制住这笔存款不被人冒领。若要素提供不全或有错误,银行在大量的底卡中找不到您所要的底卡,存款就得不到有效的控制。扩展资料如果存单期限超过1 年,则可在期中支付利息。在纽约货币市场,通常以面值为100万美元为定期存单的单位,有30 天到5 年或7 年不等的期限,通常期限为1—3 个月。一律于期满日付款。不可转让定期存单(Non-Negotiable Certificate of Deposit)。不可转让定期存单是金融机构所发行的定期存单,此定期存单不具有转让的性质。若持有人于期中需要资金时,惟有解约或再质押借款。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定期存款单
中国银行 个人定期存单 是什么
定期存单是指存款人将资金存入金融机构一定时期,金融机构所发给存款人的存款证明。定期存单必须载明金额、起讫日期、利率。金融机构于到期时,连同本金、利息偿还给存款人。定期存单可分为可转让定期存单与不可转让定期存单两种。定期存单的分类1、可转让定期存单。简称定期存单,指银行发行对持有人偿付具有可转让性质的定期存款凭证。凭证上载有发行的金额及利率,还有偿还日期和方法。如果存单期限超过1 年,则可在期中支付利息。在纽约货币市场,通常以面值为100万美元为定期存单的单位,有30 天到5 年或7 年不等的期限,通常期限为1—3 个月。一律于期满日付款。2、不可转让定期存单。不可转让定期存单是金融机构所发行的定期存单,此定期存单不具有转让的性质。若持有人于期中需要资金时,惟有解约或再质押借款。扩展资料:存单与存款的区别从本质上看,存单仍然是银行的定期存款。但存单与存款也有不同:1、定期存款是记名的,是不能转让的,不能在金融市场上流通,而存单是不记名的,可以在金融市场上转让。2、定期存款的金额是不固定的,有大有小,有整有零,存单的金额则是固定的,而且是大额整数,至少为50 万美元,在市场上交易单位为100万美元。3、定期存款虽然有固定期限,但在没到期之前可以提前支取,不过损失了应得的较高利息;存单则只能到期支取,不能提前支取。4、定期存款的期限多为长期的;定期存单的期限多为短期的,由14天到1 年不等,超过1 年的比较少。5、定期存款的利率大多是固定的;存单的利率有固定的也有浮动的,即使是固定的利率,在次级市场上转让时,还是要按当时市场利率计算。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定期存单
中国银行个人定期存款质押贷款担保是什么?
中国银行个人定期存款质押贷款担保:1、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个人存款质押贷款,必须以中国银行开具的个人定期存款作质押担保。个人定期存款质押贷款可接受的质押品为本人名下中行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存款,产品种类包括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和存本取息定期存款,可质押定期存款的权利凭证包括中行开具的定期一本通存折、活期一本通存折、借记卡、整存整取定期存单等。经办机构可以受理以非本机构开立的定期存款作为质押品的贷款申请。2、通过中行个人网上银行/个人手机银行办理的业务,可供质押的定期存款种类仅限本人名下中行定期一本通账户(账户关联介质可为定期一本通存折或借记卡)下已办理自动转存的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存款须为借款人本人名下,且该定期一本通已关联至中行个人网上银行/个人手机银行。3、中行个人定期存款质押贷款的定期存单不得存在任何形式的冻结,包括借方全额冻结(禁止出账交易)、借贷方冻结(禁止出入账交易)、金额冻结(禁止账户余额少于约定冻结金额)等。4、通过经办机构办理的业务,出质人应将用于质押的定期存款的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个人大额存单无实物权利凭证,无需提供)。通过中行个人网上银行/个人手机银行办理的业务,贷款人将冻结出质人用于质押的定期存款,出质人无须交付权利凭证。5、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出质人签订适用的贷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并办理冻结止付手续。通过中行个人网上银行/个人手机银行办理的业务,中行个人网上银行/个人手机银行将展示贷款合同,借款人通过安全认证工具确认的方式完成签署,质物将由系统自动冻结。质押期间,质押的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存期内按正常存款利率计息,质押的存本取息定期存款存期内正常计息,但停止取息。因个别地区业务存在差异,详细信息请您咨询中行受理网点或者致电中行客服热线95566(海外及港澳台地区请致电+8610-95566)进行咨询。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诚邀您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中银跨境GO APP办理相关业务。
中国银行个人定期存款质押贷款要用什么做担保
中国银行个人定期存款质押贷款担保:1、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中行个人存款质押贷款,必须以中国银行开具的个人定期存款作质押担保。中行个人定期存款质押贷款可接受的质押品为本人名下中行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存款,产品种类包括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和存本取息定期存款,可质押定期存款的权利凭证包括中行开具的定期一本通存折、活期一本通存折、借记卡、整存整取定期存单等。经办机构可以受理以非本机构开立的定期存款作为质押品的贷款申请。2、通过中行个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办理的业务,可供质押的定期存款种类仅限本人名下定期一本通账户(账户关联介质可为定期一本通存折或借记卡)下已办理自动转存的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存款须为借款人本人名下,且该定期一本通已关联至中行个人银行/手机银行。3、中行个人定期存款质押贷款的定期存单不得存在任何形式的冻结,包括借方全额冻结(禁止出账交易)、借贷方冻结(禁止出入账交易)、金额冻结(禁止账户余额少于约定冻结金额)等。4、通过经办机构办理的业务,出质人应将用于质押的定期存款的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个人大额存单无实物权利凭证,无需提供)。通过中行个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办理的业务,贷款人将冻结出质人用于质押的定期存款,出质人无须交付权利凭证。5、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出质人签订适用的贷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并办理冻结止付手续。通过中行个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办理的业务,中行个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将展示贷款合同,借款人通过安全认证工具确认的方式完成签署,质物将由系统自动冻结。质押期间,质押的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存期内按正常存款利率计息,质押的存本取息定期存款存期内正常计息,但停止取息。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诚邀您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中银跨境GO APP办理相关业务。
中国银行个人商业用房贷款如何办理担保?
中国银行个人商业用房贷款的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保证担保。中行个人商业用房贷款必须进行抵押担保,贷款人可根据借款人的具体情况决定在此基础上是否追加质押担保、保证担保。1、以抵押方式申请贷款的,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物、抵押合同和抵押权的设立应符合《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抵押物应是抵押人所购商业用房,抵押人所拥有的其他商业用房不能用于抵押。2、以质押方式申请贷款的,质押方式可以是动产质押或权利质押,质权人和出质人必须签订质押合同。采取权利质押的,质物只限于债券和存单,其它权利包括股权等暂不接受质押。质物、质押合同和质权的设立应符合《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贷款人应及时要求出质人交付质物和办理质押登记手续,以确保贷款人质权的有效设立。贷款人认为需要公证的,借款人(或出质人)应当办理公证。出质人应将质物或确认后的权利凭证交贷款人执管。质押期间,出质人未经质权人同意,不得转移、重复质押已被质押的财产,不得以任何理由挂失。3、以所购商业用房进行抵押的,抵押率不得超过抵押物价值的50%;以存单和凭证式国债作为质押的,质押率不得超过90%;以其他债券作为质押的,质押率需视质物价值从严确定。4、以保证方式申请贷款的,借款人应提供贷款人可接受的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第三方提供的保证为不可撤销的承担连带责任的全额有效担保,且必须符合《担保法》的规定。采取保证方式的,保证人和债权人必须签订由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合同。保证人发生变更时,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办理变更担保手续,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因个别地区业务存在差异,详细信息请您咨询中行受理网点或者致电中行客服热线95566(海外及港澳台地区请致电+8610-95566)进行咨询。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诚邀您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中银跨境GO APP办理相关业务。
中国银行个人商业用房贷款的担保方式有几种?
中国银行个人商业用房贷款的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保证担保。中行个人商业用房贷款必须进行抵押担保,贷款人可根据借款人的具体情况决定在此基础上是否追加质押担保、保证担保。1、以抵押方式申请贷款的,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物、抵押合同和抵押权的设立应符合《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抵押物应是抵押人所购商业用房,抵押人所拥有的其他商业用房不能用于抵押。2、以质押方式申请贷款的,质押方式可以是动产质押或权利质押,质权人和出质人必须签订质押合同。采取权利质押的,质物只限于债券和存单,其它权利包括股权等暂不接受质押。质物、质押合同和质权的设立应符合《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贷款人应及时要求出质人交付质物和办理质押登记手续,以确保贷款人质权的有效设立。贷款人认为需要公证的,借款人(或出质人)应当办理公证。出质人应将质物或确认后的权利凭证交贷款人执管。质押期间,出质人未经质权人同意,不得转移、重复质押已被质押的财产,不得以任何理由挂失。3、以所购商业用房进行抵押的,抵押率不得超过抵押物价值的50%;以存单和凭证式国债作为质押的,质押率不得超过90%;以其他债券作为质押的,质押率需视质物价值从严确定。4、以保证方式申请贷款的,借款人应提供贷款人可接受的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第三方提供的保证为不可撤销的承担连带责任的全额有效担保,且必须符合《担保法》的规定。采取保证方式的,保证人和债权人必须签订由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合同。保证人发生变更时,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办理变更担保手续,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因个别地区业务存在差异,详细信息请您咨询中行受理网点或者致电中行客服热线95566(海外及港澳台地区请致电+8610-95566)进行咨询。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诚邀您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中银跨境GO APP办理相关业务。
谁有《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银行保理融资业务管
商业银行保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ue004第一条 为规范商业银行保理业务经营行为,加强保理业务审慎经营管理,促进保理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经营保理业务,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商业银行开办保理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第四条 商业银行开办保理业务应当妥善处理业务发展与风险管理的关系。第五条 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本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对商业银行保理业务实施监督管理。第二章 定义和分类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保理业务是以债权人转让其应收账款为前提,集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坏账担保及融资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债权人将其应收账款转让给商业银行,由商业银行向其提供下列服务中至少一项的,即为保理业务:(一)应收账款催收:商业银行根据应收账款账期,主动或应债权人要求,采取电话、函件、上门等方式或运用法律手段等对债务人进行催收。(二)应收账款管理:商业银行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向其提供关于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逾期账款情况、对账单等财务和统计报表,协助其进行应收账款管理。(三)坏账担保:商业银行与债权人签订保理协议后,为债务人核定信用额度,并在核准额度内,对债权人无商业纠纷的应收账款,提供约定的付款担保。(四)保理融资:以应收账款合法、有效转让为前提的银行融资服务。以应收账款为质押的贷款,不属于保理业务范围。第七条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权属确定,转让明责”的原则,严格审核并确认债权的真实性,确保应收账款初始权属清晰确定、历次转让凭证完整、权责无争议。第八条 本办法所称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提供商品、服务或者出租资产而形成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但不包括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第九条 本办法所指应收账款的转让,是指与应收账款相关的全部权利及权益的让渡。第十条 保理业务分类:(一)国内保理和国际保理按照基础交易的性质和债权人、债务人所在地,分为国际保理和国内保理。国内保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均在境内的保理业务。国际保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中至少有一方在境外(包括保税区、自贸区、境内关外等)的保理业务。(二)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按照商业银行在债务人破产、无理拖欠或无法偿付应收账款时,是否可以向债权人反转让应收账款、要求债权人回购应收账款或归还融资,分为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有追索权保理是指在应收账款到期无法从债务人处收回时,商业银行可以向债权人反转让应收账款、要求债权人回购应收账款或归还融资。有追索权保理又称回购型保理。无追索权保理是指应收账款在无商业纠纷等情况下无法得到清偿的,由商业银行承担应收账款的坏账风险。无追索权保理又称买断型保理。(三)单保理和双保理按照参与保理服务的保理机构个数,分为单保理和双保理。单保理是由一家保理机构单独为买卖双方提供保理服务。双保理是由两家保理机构分别向买卖双方提供保理服务。买卖双方保理机构为同一银行不同分支机构的,原则上可视作双保理。商业银行应当在相关业务管理办法中同时明确作为买方保理机构和卖方保理机构的职责。有保险公司承保买方信用风险的银保合作,视同双保理。第三章 保理融资业务管理第十一条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本办法对具体保理融资产品进行定义,根据自身情况确定适当的业务范围,制定保理融资客户准入标准。第十二条 双保理业务中,商业银行应当对合格买方保理机构制定准入标准,对于买方保理机构为非银行机构的,应当采取名单制管理,并制定严格的准入准出标准与程序。第十三条 商业银行应当根据自身内部控制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制定适合叙做保理融资业务的应收账款标准,规范应收账款范围。商业银行不得基于不合法基础交易合同、寄售合同、未来应收账款、权属不清的应收账款、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等开展保理融资业务。未来应收账款是指合同项下卖方义务未履行完毕的预期应收账款。权属不清的应收账款是指权属具有不确定性的应收账款,包括但不限于已在其他银行或商业保理公司等第三方办理出质或转让的应收账款。获得质权人书面同意解押并放弃抵质押权利和获得受让人书面同意转让应收账款权属的除外。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是指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的持票人无需持有票据或有价证券产生的基础交易应收账款单据,仅依据票据或有价证券本身即可向票据或有价证券主债务人请求按票据或有价证券上记载的金额付款的权利。第十四条 商业银行受理保理融资业务时,应当严格审核卖方和/或买方的资信、经营及财务状况,分析拟做保理融资的应收账款情况,包括是否出质、转让以及账龄结构等,合理判断买方的付款意愿、付款能力以及卖方的回购能力,审查买卖合同等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对因提供服务、承接工程或其他非销售商品原因所产生的应收账款,或买卖双方为关联企业的应收账款,应当从严审查交易背景真实性和定价的合理性。第十五条 商业银行应当对客户和交易等相关情况进行有效的尽职调查,重点对交易对手、交易商品及贸易习惯等内容进行审核,并通过审核单据原件或银行认可的电子贸易信息等方式,确认相关交易行为真实合理存在,避免客户通过虚开发票或伪造贸易合同、物流、回款等手段恶意骗取融资。第十六条 单保理融资中,商业银行除应当严格审核基础交易的真实性外,还需确定卖方或买方一方比照流动资金贷款进行授信管理,严格实施受理与调查、风险评估与评价、支付和监测等全流程控制。第十七条 商业银行办理单保理业务时,应当在保理合同中原则上要求卖方开立用于应收账款回笼的保理专户等相关账户。商业银行应当指定专人对保理专户资金进出情况进行监控,确保资金首先用于归还银行融资。第十八条 商业银行应当充分考虑融资利息、保理手续费、现金折扣、历史收款记录、行业特点等应收账款稀释因素,合理确定保理业务融资比例。第十九条 商业银行开展保理融资业务,应当根据应收账款的付款期限等因素合理确定融资期限。商业银行可将应收账款到期日与融资到期日间的时间期限设置为宽限期。宽限期应当根据买卖双方历史交易记录、行业惯例等因素合理确定。第二十条 商业银行提供保理融资时,有追索权保理按融资金额计入债权人征信信息;无追索权保理不计入债权人及债务人征信信息。商业银行进行担保付款或垫款时,应当按保理业务的风险实质,决定计入债权人或债务人的征信信息。第四章 保理业务风险管理第二十一条 商业银行应当科学审慎制定贸易融资业务发展战略,并纳入全行统一战略规划,建立科学有效的贸易融资业务决策程序和激励约束机制,有效防范与控制保理业务风险。第二十二条 商业银行应当制定详细规范的保理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明确业务范围、相关部门职能分工、授信和融资制度、业务操作流程以及风险管控、监测和处置等政策。第二十三条 商业银行应当定期评估保理业务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加强内部审计监督,确保业务稳健运行。第二十四条 保理业务规模较大、复杂度较高的商业银行,必须设立专门的保理业务部门或团队,配备专业的从业人员,负责产品研发、业务操作、日常管理和风险控制等工作。第二十五条 商业银行应当直接开展保理业务,不得将应收账款的催收、管理等业务外包给第三方机构。第二十六条 商业银行应当将保理业务纳入统一授信管理,明确各类保理业务涉及的风险类别,对卖方融资风险、买方付款风险、保理机构风险分别进行专项管理。第二十七条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全行统一的保理业务授权管理体系,由总行自上而下实施授权管理,不得办理未经授权或超授权的保理业务。第二十八条 商业银行应当针对保理业务建立完整的前中后台管理流程,前中后台应当职责明晰并相对独立。第二十九条 商业银行应当将保理业务的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动态关注卖方或买方经营、管理、财务及资金流向等风险信息,定期与卖方或买方对账,有效管控保理业务风险。第三十条 商业银行应当加强保理业务IT系统建设。保理业务规模较大、复杂程度较高的银行应当建立电子化业务操作和管理系统,对授信额度、交易数据和业务流程等方面进行实时监控,并做好数据存储及备份工作。第三十一条 当发生买方信用风险,保理银行履行垫付款义务后,应当将垫款计入表内,列为不良贷款进行管理。第三十二条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按保理业务的风险实质,计量风险加权资产,并计提资本。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 商业银行违反本办法规定经营保理业务的,由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监管措施:(一)未按要求制定保理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即开展保理业务的;(二)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十六条规定叙做保理业务的;(三)业务审查、融资管理、风险处置等流程未尽职的。第三十四条 商业银行经营保理业务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除按本办法第三十三条采取监管措施外,还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第四十八条实施处罚:(一)因保理业务经营管理不当发生信用风险重大损失、出现严重操作风险损失事件的;(二)通过非公允关联交易或变相降低标准违规办理保理业务的;(三)未真实准确对垫款等进行会计记录或以虚假会计处理掩盖保理业务风险实质的;(四)严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五条 政策性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财务公司等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保理业务的,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十六条 中国银行业协会应当充分发挥自律、协调、规范职能,建立并持续完善银行保理业务的行业自律机制。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中国银监会负责解释。
中国银行对公现金管理的投融资管理是什么业务?
中国央行职能有哪些?中国央行是中国的中央银行,它负责管理的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它的职能包括: 1.货币政策制定中国央行负责制定货币政策,以维护的货币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它可以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贷款利率、货币供应量等政策工具来调节货币市场,以维护的货币稳定。 2.货币发行中国央行负责发行货币,确保货币的流通性和稳定性。它可以通过发行货币来调节货币市场,维护的货币稳定。 3.管理外汇中国央行负责管理的外汇储备,确保外汇市场的稳定。它可以通过调整外汇汇率、购买外汇等政策工具来调节外汇市场,以维护的外汇稳定。 4.监督银行中国央行负责监督和管理银行业,确保银行业的稳定发展。它可以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贷款利率、货币供应量等政策工具来调节银行业,以维护的金融稳定。 5.发行国债中国央行负责发行国债,以筹集资金来支持政府的财政支出。它可以通过发行国债来调节国债市场,以维护的财政稳定。 6.维护金融稳定中国央行负责维护金融稳定,以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它可以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贷款利率、货币供应量等政策工具来调节金融市场,以维护的金融稳定。中国央行是中国的中央银行,它负责管理的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它的职能包括货币政策制定、货币发行、管理外汇、监督银行、发行国债和维护金融稳定等。货币政策制定是中国央行的重要职能之一,它可以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贷款利率、货币供应量等政策工具来调节货币市场,以维护的货币稳定。货币发行也是中国央行的重要职能之一,它可以通过发行货币来调节货币市场,维护的货币稳定。管理外汇是中国央行的重要职能之一,它可以通过调整外汇汇率、购买外汇等政策工具来调节外汇市场,以维护的外汇稳定。监督银行也是中国央行的重要职能之一,它可以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贷款利率、货币供应量等政策工具来调节银行业,以维护的金融稳定。发行国债是中国央行的重要职能之一,它可以通过发行国债来调节国债市场,以维护的财政稳定。维护金融稳定也是中国央行的重要职能之一,它可以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贷款利率、货币供应量等政策工具来调节金融市场,以维护的金融稳定。中国央行的职能是负责管理的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它的职能包括货币政策制定、货币发行、管理外汇、监督银行、发行国债和维护金融稳定等。中国央行的职能是至关重要的,它可以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贷款利率、货币供应量等政策工具来调节货币市场、外汇市场、银行业和国债市场,以维护的货币稳定、外汇稳定、金融稳定和财政稳定。
中国银行对公现金管理的投融资管理是什么业务?
中国银行对公现金管理的投融资管理是指按照客户需求,适当增加现金池内账户可用支付额度,进一步延展企业资金的短期流动性,避免流动性风险。投融资管理产品包括:支付便利、法人账户透支、理财产品等。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诚邀您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中银跨境GO APP办理相关业务。
中国银行全球现金管理业务的投融资管理是什么
投融资管理是指按照客户需求,适当增加现金池内账户可用支付额度,进一步延展企业资金的短期流动性,避免流动性风险。投融资管理产品包括:支付便利、法人账户透支、理财产品等。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诚邀您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中银跨境GO APP办理相关业务。
中国银行怎么在网上贷款
目前境内部分地区的客户可以通过中行个人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在线申请贷款。在线申请贷款支持微型企业贷款、一手住房贷款、二手住房贷款、商业助学贷款、外汇留学贷款、消费汽车贷款、个人经营贷款及军人/武警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同地区支持贷款种类不尽相同,具体请您在下拉菜单中进行选择。使用个人网上银行,可在贷款管理-新业务申请-更多贷款申请中操作。使用手机银行,可以在首页-贷款-更多贷款申请中操作。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诚邀您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中银跨境GO APP办理相关业务。
对外经贸大学金融学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CCBP考试简介
对外经贸大学金融学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CCBP考试简介? 1.什么是CCBP: CCBP是“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CertificationofChinaBankingProfessional的英文缩写。 2.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包括哪些环节: 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由四个基本的环节组成,即资格标准、考试制度、资格审核和继续教育。 3.为什么要建立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 建立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目的是建立中国银行业从业标准和用人规范,确立银行业从业人员从业的起点标准,为银行机构和银行客户鉴别从业者的从业能力提供识别标杆,同时也为银行业从业人员提供继续教育支持。 4、什么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实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5、通过什么途径可以了解到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情况: 可通过中国银行业协会网站 6、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采取的什么样方式: 计算机考试,考题形式为单选、多选和判断。 7、报名网站地址问题: 报名网站地址: 8、具备什么条件可以报考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 (一)年满18岁;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注意:网上报名时不需要提供任何证明,考生如实填写即可。填报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所填资料若与事实不符,一经发现,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办公室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考研政策不清晰?同等学力在职申硕有困惑?院校专业不好选?点击底部官网,有专业老师为你答疑解惑,211/985名校研究生硕士/博士开放网申报名中:https://www.87dh.com/yjs2/
简述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业务中回购和买断业务的区别
质押式回购是交易双方以债券为权利质押所进行的短期资金融通业务。在质押式回购交易中,资金融入方(正回购方)在将债券出质给资金融出方(逆回购方)融入 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日期由正回购方向逆回购方返还本金和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利息,逆回购方向正回购方返还原出质债券。 买断式回购业务(亦称开放式回购,以下简称“买断式回购”)是指正回购方 (资金融入方)将债券卖给逆回购方(资金融出方)的同时,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由正回购方再以约定价格从逆回购方买回相等数量同种债券的融通交易行为。 买断式回购与质押式回购的主要区别在于标的券的所有权归属不同,买断式逆回购方获得协议期间债券的所有权,在资金周转过程中还可将标的券另行正回购以便进行再融资;其次,买断式融资金额由期初买价决定,质押式融资金额由标准券折算比例决定;再次,买断式融资成本由期末卖价决定,质押式融资成本由回购利率决定。 买断式回购与质押式回购的比较研究 □ 杨丽彬 陈晓萍 摘要:本文通过对买断式回购和质押式回购存在的差异进行比较,认为买断式回购的会计处理不明确,又具有许多风险以及现行的财务制度规定的缺陷造成买断式回购的交易量与交易活跃程度远远低于质押式回购。 自2004年5月19日国债市场推出买断式回购以来,其交易活跃程度始终不尽人意。以2005年全年的回购交易数据为例,2005年债券买断式回购达成交易1562笔,累计成交金额2222.83亿元,日均成交8.86亿元;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2005年质押式回购共达成交易47217笔,累计成交金额为156784.32亿元,日均成交624.64亿元。可见买断式回购的交易量与交易活跃程度远远低于质押式回购。这似乎与管理层的最初设想不一致。本文希望通过对这两种交易方式的各个层面进行比较,对这一现象提出相应的解释。 一、买断式回购与质押式回购的差异分析 债券买断式回购是指债券持有人(正回购方)将债券卖给债券购买方(逆回购方)的同时,与买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由卖方再以约定价格从买方买回相等数量同种债券的交易行为。债券质押式回购是指债券持有人(正回购方)将债券质押给资金融出方的同时,与买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以约定的价格从资金融出方买回该债券。二者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交易的目的和债券所有权归属不同 质押回购卖方的债券在交易过程中被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冻结,在质押期内,债券所有权并不发生变化,买方不能动用,逆回购方只获得拆出资金的利息收入,并没得到债券的所有权,同时正回购方用债券做抵押,拆入一笔资金并付出相应利息,在得到资金使用权的同时还拥有出质债券的所有权及利息收入,所以质押式回购是以短期融资为主为目的。而买断式回购的逆回购方在期初买入债券后享有再行回购或另行卖出债券的完整权利,所以在此还有融券的目的。 (二)资金清算价格不同 质押式回购首期资金清算金额=首期交易全价×回购债券数量/100,质押式回购到期资金清算金额=首期资金清算金额×(1+回购利率×回购天数/365),主要计算的是回购期间的回购利率。而买断式回购首期资金清算金额=(首期交易净价+首期结算日应计利息)×回购债券数量/100,买断式回购到期资金清算金额=(到期交易净价+到期结算日应计利息)×回购债券数量/100,主要计算的是价格,可见买断式回购计价方式根现券交易计价方法一致,买断式回购与现行质押式回购交易最重要的差别就在于债券的所有权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了一定期限的转移,即伴随着一次现券的卖出和一次现券的赎回,实际是两次现券交易的组合。一般认为买断式回购不仅同时具有融资、融券及远期价格发现的功能,而且为债券市场提供了利用做空和做多交易组合获得盈利的机会。 (三)法律关系的差异 从现有的定义和规定看,质押回购实际是质押贷款;买断式回购是包含两次结算的一次交易行为,由一个买断式回购合同约束。与质押式回购不同的是,在买断式回购中,债权所有权发生两次转移,不体现为质押形成,逆回购方取得的不是债券的质押权,而是债券的所有权,在回购期间可对回购债券进行处置,只不过回购到期时必须将这种权利交还给正回购方并相应收回融出的资金。 (四)会计政策的差异 由于质押回购实际是一笔质押贷款,所以其会计处理相对简单。而从债券买断式回购的定义可以看出,与目前国内债市通行的封闭式回购(又称质押式回购)相比,买断式回购(又称开放式回购)的最大特点是,在买断式回购中,债券所有权发生两次转移,而不体现为质押形式,逆回购方在回购期间拥有债券的所有权,可对持有债券进行处理。从形式上看,债券买断式回购中包含了回购和债券所有权转移两个基本事项。对于回购事项的处理,买断式回购与基金现行的封闭式回购相比并无特殊之处,争论的焦点及主要的风险点集中在债券所有权的转移上。即回购首期和到期两次债券所有权的转移应该怎样处理?为此我国的买断式回购在会计处理上可有以下两种选择:一是按准现货交易方式处理;一是按融资方式处理。 1)按准现货交易方式处理 在会计处理上将买断式回购作为两次现货交易,回购首期和到期均按现货交易的处理在交易双方的资产负债表内反映回购相应资金和债券的变动情况,但在报表附注中对回购相应的资金或债券给予注释。这样处理的结果是,买断式回购交易双方的首期和到期的资产负债表内会计处理基本与现货交易相同,只是需要在报表说明内容中应注释买断式回购情况。这样处理的好处是:1)资产负债表如实反映债券所有权的转移情况,会计处理简单明了;2)回购期间回购债券发生的利息支付便于处理;不足之处:1)以现货交易形式表现买断式回购,其融通的经济现实体现不明显;2)资金和债券在回购期内都是可以流动的,表内难以直接体现回购规模,会计注释随意性较大; 2)按融资方式处理 将买断式回购在会计处理上视为一次融资交易,而不是两次现货交易。进行买断式回购时,交易双方的资产负债表内只反映回购相应的资金运动,不反映债券运动,不反映债券运动,回购债券留在正回购方资产负债表,但要在报表说明中给予注释。这样处理的结果是,买断式回购参与者的首期和到期的资产负债表内会计处理基本与质押式回购相同,只是在具体的报表注释内容和要求上有所不同;期间如发生回购债券利息支付,试同为正回购方先部分偿还回购融入资金。这样处理的优点:(1)体现买断式回购的融通形式,由于逆回购方买入债券必须要反售,买断是形式,融通是实质,尽管法律所有权发生转移,但经济所有权实质上并未转移,正回购方仍然承担债券的价格波动风险,因此从反映经济意义出发,对于回购参与者而言,买断式回购的会计处理应视为融资方式;(2)有利于税务部门理解,避免对买断式回购按现货交易进行会计处理而导致不合理征税;不合理之处:会计处理较烦乱。 (五)税收政策 买断式回购的税收政策实际上是与会计处理紧密,只要会计处理方法确定,税收政策基本也就确定。如采用现货交易方式进行会计处理,则可能会将回购收益视为两次交易的买卖差价征税;如采用融资方式进行会计处理,则往往会将回购收益视为融资利息征税。买断式回购的本质是包含两次结算的一次融通交易,而不是两次现货交易,因此不宜按现货交易征收买卖价差税(营业税),而应按融资交易对融资利息征收营业税。质押式回购由于实质是质押贷款因此不牵扯直接的征税问题。 (六)风险问题 质押式回购的主要风险是:正回购方破产或陷入经济纠纷案中时,逆回购方面临的本金流动性风险或质押权可能无法行使;正回购方到期不履行债券购回义务时,逆回购方行使质押权追偿资金存在时间上的不确定性。买断式回购面临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 通过新交易模式获得更大的收益都是建立在市场预期充分正确的基础上,一旦预期错误,新交易模式的风险放大也是很明显,比如预计利率上升,债券价格将下降,想通过卖空在低位时再融入债券,以获得差价收入。若实际情况恰恰相反,市场利率下降了,债券价格不降反升,就会迫使回购方在高价位买回债券用于返售到期回购质押券,从而造成低卖高买的价差损失,特别是在循环卖空交易中,如果债市整体下滑,交易链中的每一笔回购交易都面临着债券贬值,保证金不足的风险,这将迫使投资者卖出债券以补充保证金的不足,大量的抛售债券又会进一步引发债券贬值,加剧保证金不足的压力。如果交易链中最终偿付资金不足,就会引发资金断裂,导致整条交易链的崩溃,最终引发杠杆做空交易的风险。 2)信用风险 当债券市场价格剧烈波动时,回购交易的正逆交易双方可能因不履行回购协议而获利。这时正逆回购双方就可能出现拒绝回购协议的行为——对逆回购方而言,如果回购到期时,相应债券出现预期大幅上涨,且价格远远高于事先约定的返售价格,按低于市场的价格将债券返售给正回购方就会失去价差交易的机会,从而逆回购方就可能选择不按初始回购价格履行返售质押券的义务;反之,对正回购方而言,如果回购到期时相应债券的价格大幅下跌,并且价格远远低于事先约定的购回价格,按高于市场的价格购回质押券就会多支付购券成本,正回购方就可能选择不按初始购回价格履行购回义务,从而减少融资成本获利。 3)清算风险 当市场债券价格趋于下跌,投资者就会选择买断式回购交易中的卖空抛补套利交易模式获利,但若回购到期时市场回购债券短缺,投资者无法在市场上融回卖空的债券拥有返售清偿,就会构成清算违约风险。 二、结论 通过上面的对比我们看出,买断式风险虽然相对质押式回购来说,既有融资功能,又有融券功能,但它仍然存在下列问题使其的交易量和交易活跃程度远远低于人们最初的预期。主要表现在: 首先,会计处理不明确影响市场参与者参与的积极性。买断式回购的会计处理和税收问题是市场参与者都关心的问题,也是影响买断式回购业务发展关键因素之一。在会计处理上是按现券买卖处理还是按资金融通处理,现在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参与者的积极性。 其次,买断式回购本身具有许多风险,这意味着会加大市场风险。买断式回购为资金融出方引入了一种卖空机制,一旦市场价格出现了与预期相反的变动,就会给已出售了质押债券的逆回购方带来相应的损失。 再次,在债券回购现行的财务制度安排下,利率和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时,市场成员做空的动力不足。在市场价格不断下跌中,债券持有者并不愿意出售持有的债券,这是因为一旦出售债券就会转化为现实的损失,如果将债券持有到期,至少并不会形成账面上的亏损。这就是近几年回购交易量萎缩的原因。 最后,由于买断式回购的最长期限只能达到91天,这样,在买断式回购中,逆回购方要在回购期卖出债券,然后再买回相应债券保证返售阶段的履约,就面临着非常大的市场风险。 作者单位:华中电网有限公司 武汉烽火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中,全国银行间市场买断式回购以竞价交易,全价结算,是什么意思?
全价=净价+债券在回购期间的利息。竞价交易指报价中的回购金额仅指标的债券的价值;而全价结算则指在回购交易的资金交割时,正回购方融入的资金包括竞价时的报价加上标的债券在回购期间的利息,因此称为“全价”以区别于报价时的“净价”。
办理中国银行对公商业汇票双向买断、双买需要哪些材料
1、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金融机构许可证(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5、申请办理转贴现的汇票清单;6、转贴现凭证(以贴现凭证代替,申请人应在第一联处加盖人行预留印鉴); 7、买断式转入须提供经申请行背书的商业汇票,及其背书完整的正反两面复印件;回购式转入须提供经申请行质押背书的商业汇票,及其背书完整的正反两面复印件; 8、申请转贴现商业汇票的前手贴现凭证或转贴现凭证第一联复印件(加盖转讫章), 汇票查询查复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业务公章)。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诚邀您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中银跨境GO APP办理相关业务。
全国银行间市场买断式回购的方式是( )。A.全价交易、全价结算B.净价交易、净价结算
【答案】:C全国银行间市场买断式回购是以净价交易、全价结算方式进行的。
全国银行间市场买断式回购的方式是( )。A.全价交易、全价结算B.净价交易、净价结算
【答案】:C全国银行间市场买新式回购是以净价交易、全价结算方式进行的。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买断式回购业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促进债券市场进一步发展,规范债券买断式回购业务,防范市场风险,维护市场参与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债券买断式回购业务(以下简称买断式回购)是指债券持有人(正回购方)将债券卖给债券购买方(逆回购方)的同时,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正回购方再以约定价格从逆回购方买回相等数量同种债券的交易行为。第三条 买断式回购的债券券种范围与用于现券买卖的相同。第四条 买断式回购遵循公平、诚信、自律、风险自担的原则。 市场参与者应建立、健全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 本规定所称市场参与者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中的市场参与者含义相同。第五条 市场参与者进行买断式回购应签订买断式回购主协议,该主协议须具有履约保证条款,以保证买断式回购合同的切实履行。第六条 市场参与者进行每笔买断式回购均应订立书面形式的合同,其书面形式包括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同业中心)交易系统生成的成交单,或者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形式。 买断式回购主协议和上述书面形式的合同构成买断式回购的完整合同。交易双方认为必要时,可签订补充协议。第七条 买断式回购期间,交易双方不得换券、现金交割和提前赎回。第八条 进行买断式回购,交割时应有足额的债券和资金。第九条 买断式回购以净价交易,全价结算。第十条 买断式回购的首期交易净价、到期交易净价和回购债券数量由交易双方确定,但到期交易净价加债券在回购期间的新增应计利息应大于首期交易净价。第十一条 买断式回购的期限由交易双方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91天。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延长回购期限。第十二条 买断式回购首期结算金额与回购债券面额的比例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第十三条 进行买断式回购,交易双方可以按照交易对手的信用状况协商设定保证金或保证券。设定保证券时,回购期间保证券应在交易双方中的提供方托管账户冻结。第十四条 进行买断式回购,任何一家市场参与者单只券种的待返售债券余额应小于该只债券流通量的20%,任何一家市场参与者待返售债券总余额应小于其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托管的自营债券总量的200%。第十五条 买断式回购发生违约,对违约事实或违约责任存在争议的,交易双方可以协议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将最终仲裁或诉讼结果报告同业中心和中央结算公司,同业中心和中央结算公司应在接到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将最终结果予以公告。第十六条 同业中心和中央结算公司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和授权,及时向市场披露上一交易日单只券种买断式回购待返售债券总余额占该券种流通量的比例等有关买断式回购信息。第十七条 同业中心负责买断式回购交易的日常监测工作,中央结算公司负责买断式回购结算的日常监测工作;发现异常交易、结算情况应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第十八条 同业中心和中央结算公司应依据本规定制定相应的买断式回购的交易、结算规则。第十九条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对辖区内市场参与者的买断式回购进行日常监督。第二十条 进行买断式回购除应遵守本规定外,还应遵守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其他有关规定。第二十一条 市场参与者以及同业中心和中央结算公司违反本规定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市场参与者进行买断式回购违反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其他有关规定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六的规定予以处罚。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2004年5月20日起施行。
中国银行有个人大额定期存单和个人大额定期可转让存单吗? 其中中国银行的个人大额定期存单可以背书转让吗
1、个人大额存单只允许在个人客户之间进行转让,且只允许全额转让,不允许部分转让。2、每张个人大额存单在有效存续期内允许转让一次,账户处于止付状态的、存单已到期的、存单已逾期的以及其他账户状态不正常的个人大额存单均不允许转让。3、转让交易需由出让方及受让方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亲自到场办理,不允许代办。4、转让时需先行对受让方指定的个人活期存款账户进行签约。5、出、受让双方的签约活期账户均需为个人活期结算账户,如一方为个人活期储蓄账户,则无法转让。6、由我行提供转让价格区间,出、受让双方在该价格区间内协商确定合理公允的转让价格。7、已开具存款证明的个人大额存单,需在存款证明收回后方可转让。转让后的大额存单仍可开具存款证明。如需进一步咨询,请您直接致电中国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66(大陆地区);+86(区号)95566(海外及港澳台地区),信用卡热线:40066-95566(大陆地区);+8610-66085566(海外及港澳台地区),工作人员会为您提供帮助。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诚邀您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中银跨境GO APP办理相关业务。
中国银行有没有“负利率”?
中国银行没有“负利率”所谓负利率:是指通货膨胀率高过银行存款利率。这种情形下,如果只把钱存在银行里,会发现财富不但没有增加,反而随着物价的上涨缩水了。2011年8月9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7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6.5%,而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仅为3.5%。我国的负利率已持续近17个月,老百姓的资产价值正随着物价上涨而相对贬值。
结合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理论,论述我国银行应该怎样进行管理
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理论的发展经过了资产管理理论、负债管理理论与资产负债综合管理理论三个阶段。资产管理理论是最早产生的一种银行经营管理理论,它的发展分为三种观点,即商业性贷款理论、转移理论与预期收入理论。负债管理理论是在金融创新中产生的一种银行管理理论,认为银行可以通过主动负债以增强其流动性。资产负债综合管理理论兼顾了银行的资产与负债结构,强调资产与负债两者之间的规模与期限搭配协调,在利率波动的情况下实现利润最大化。各国在资产负债综合管理理论付诸实践的基础上建立起一系列模型,主要包括线性规划模型、财务规划模型、利率敏感性缺口管理与存续期间缺口管理模型等。
中国银行卡号 帐号 用户名分别是什么 有啥区别
卡号,就是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的卡号。账号:就是账户号,根据你的存款种类不同,可以是活期账号、定期账号、零存整取账号等等。用户名:是指你办理中国银行某些服务,比如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获得的用于使用该服务所必须的。初始用户名一般打印在你申请开立该种业务的回单上,你需要将初始用户名更改成自己的用户名。
中国银行中间业务分类
1 )支付结算类中间业务 支票 汇票 本票 2 )银行卡业务 3 )代理类中间业务 代理政策性银行业务 代理中国人民银行业务 代理商业银行业务 代收代付业务 代理证券业务 代理保险业务 4 )担保类中间业务 银行承兑汇票 备用信用证 商业信用证 各类保函业务 5 )承诺类中间业务 贷款额度 票据发信便利 6 )交易类中间业务 远期 期货 期权 互换 7 )基金托管业务 8 )咨询顾问类业务 企业信息咨询业务 资产管理顾问业务 财务顾问业务 现金管理业务 9 )其他类中间业务 其他类中间业务包括保管箱业务以及其他不能归入以上八大类的业务
中国银行的嘉实货币基金和余额宝谁好
两个性质一样的都是货币理财基金目前收益都差不多没有太大区别余额宝相对买入赎回方便一点
存在中国银行的钱莫名其妙地被取了1000元,卡和折都放我这,家人也没取,找银行一直无果,请问我该怎么办
让银行给你拉个详细的流水清单,看看你的钱时在什么地方取来的,然后在去给银行告知,还有就是如果你的存折和卡都在你身上,如果你的卡没有被复制的话,那么他取你的钱没法刷卡或刷存折,那么肯定有人授权才能取出来,所以你去中行查凭证肯定可以查询出是那个柜员取来的,那个经理授权来的。到时候自然就明白了撒。 还有,你开通网银了没? 如果开通网银,密码措施没保护好的话,有可能被人盗号取钱了。
中国银行的理财产品可靠吗?还是有点小钱就存银行定期呢?不知怎么理财好
定期存款和银行理财产品在收益率、风险等级、投资期限等方面均有差异,需根据您的理财规划以及风险偏好确定。如需进一步了解,请您详询中行当地网点。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诚邀您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中银跨境GO APP办理相关业务。
中国银行积存金手续费
1.要收的,业务交易时不收手续费,赎回时会收取手续费,赎回价格=基准价格-赎回手续费。赎回手续费标准根据赎回成本和市场情况确定,不是固定的。黄金积存又称为黄金定投,是指商业银行客户在商业银行开立黄金积存账户,按商业银行标的黄金产品的固定重量或固定金额进行积存,银行根据客户的申请每月自动在其账户上扣除相应款项。客户也可以采取主动投资的方式在某个时间点进行一次性申购。对于积存账户内的黄金余额,客户可以选择赎回获得货币资金或按商业银行相应黄金产品的实有规格提取黄金实物。2.买积存金靠谱么:靠谱,现在美元升值,金价跌下,适合入手黄金投资。积存金本质上就是纸黄金和黄金定投的组合,但纸黄金有被套的风险,而黄金定投只能拿黄金,积存金既可以变现也可以拿黄金,并且投资方式和基金定投类似,可以按天平均起来,这样平均成本,盈亏很小,未来金价上涨,则有利可图。中国银行全称是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BOC),成立于1912年2月5日,总行位于北京复兴门内大街1,是五大国有商业银行之一。业务范围涵盖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和航空租赁,旗下有中银香港、中银国际、中银保险等控股金融机构,在全球范围内为个人和公司客户提供金融服务。拓展资料:1.积利金与积存金的区别:只是一些比较基本的内容。如果从积利金与积存金的本质上分析的话,中国银行积利金更像是股票投资,它的业务起点为1克,投资时购买的是黄金,但是退出时可以在账户资金与实物金之间转换。而工商银行积存金更像一款普通的理财产品,虽然投资者购入的是积存金这一与黄金市场挂钩的产品,但是投资者本身不需要了解黄金市场,因为工商银行会安排贵金属理财专家团队来购入黄金,买卖交易。购买中国银行积利金,需要投资者本身对贵金属市场有一定认识,因为需要自己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现货的请假来判断。而工商银行的积存金投资者把钱交给工商银行,然后工商银行的贵金属团队来操刀黄金市场的交易,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分散风险。
中国银行每个月固定日期扣300的那个理财是什么啊
楼主你好!叫基金定投。 基金定投是定期定额投资基金的简称,指的是投资者在固定的时间以固定的金额投资到指定的开放式基金中,类似于银行的零存整取的方式。简单通俗的说,就是你跟银行或者基金公司约定,每月固定的某一天,银行会从你的银行卡上扣除相应的钱,去购买某只基金。前提要跟他们约好扣多少,每月几号扣。还要保证卡上每个月有那么多钱在账上。它的起点低、方式简单,因此有“小额投资计划”或“懒人理财”之称。 基金定投,是个长期理财产品,做基金定投起码要有三四年的心理准备,甚至十几、二十年的。正是因为这样的长期性特点,所以它能规避市场风险。其实,对大多数人来说,每月扣除500元,对自己的生活其实没有多大影响,但是5年或者10年定投结束后。你会发现自己帐号上有一大笔钱,那时候你可就富裕了。
请问如何查询中国银行的网上银行能够进行哪些基金的基金转换操作?
你好,你的提问分类错了,建议修改到基金板块基金转换一般只能在基金公司查询比较方便,银行比较繁琐,因为银行只是代销机构,代销机构销售那些基金公司的哪些产品,费率是否有优惠,是否开通定投,是否可以转换,哪些基金可以转换,是全部70多家基金公司和数十家大小银行分别签约的。而且签约后基金公司都要公告,一般银行好像不公告的,所以在银行查比较繁琐。但有的银行比如建行的操作页面就有买,卖,定投,转换按钮,如果转换按钮被激活,则可以转换该公司在建行代消的其他基金,你可看下中行的操作界面。再就是观察下哪家公司在中行代消的品种很多,货币型,债券型,混合型,股票型都有的话则开通转换可能性很高,只销售几只产品的开通转换可能性很小,再打个电话到该公司克服电话确认一下就可以了码字不易,如有帮助还请采纳为满意答案,谢谢。百度知道基金总排名第三csdx7504
在中国银行怎么买基金
虽然你已开通了网上银行,但不能说明你开通了基金帐户,所以,你应该再到银行柜台去办理开通基金帐户后就可以自己在网上银行买基金了。基金有两种收费方式:一是前端收费,默认的就是这种,就是在每月买入时就要按比例交手续费的,增加了定投的成本。如果在银行柜台买,手续费是1.5%,在网上银行买,手续费,是六-八折,在基金公司网站上买,手续费最低是四折。赎回时还有0.25-0.5%不等的赎回费。还有一种是后端收费,就是在每月买入时没有手续费,但持有时间要达到基金公司所规定的时间(3-10年不等)后再赎回,也没有手续费,长期下来可以省去一笔不少的手续费。所以,定投基金最好选择有后端收费的基金。不是所有的基金都有后端的。二是,把现金分红更改为红利再投资,这样如果基金公司分红,所是的现金会自动再买入该基金,买入的这部分基金也没有手续费。三是,如果你这个月没有钱定投或者大盘涨的很高,基金价格也很高,你也可以停投一到两个月,不影响以后定投,但不要连续停投三个月,如果是连续停投三个月,定投就会自动停止。四是,股市在牛市时,基金也涨的多,这时可以适当减少投资,若股市在熊市,可以适当增加投资,以增加基金份额。以上这几点掌握了,定投基金还是有不错的收益的。
中国银行基金怎么退
您可登录中行个人网上银行,在基金—我的基金—基金持仓页面,点击“赎回”后,选择赎回资金到账账户,填写赎回份额,选择赎回方式后,点击下一步,页面显示赎回的信息,包括 “资金账户”、基金名称、赎回份额、预计赎回到账日期等信息,点击确认后,基金卖出申请提交成功。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诚邀您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中银跨境GO APP办理相关业务。
中国银行个人网上银行如何申请基金定投?
请您使用个人网银用户名登录中行个人网银,在基金—行情查询与购买—基金行情页面选择您需要购买的基金产品,在操作中点击定期定额申购,根据页面显示信息进行操作即可。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诚邀您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中银跨境GO APP办理相关业务。
中国银行的定期定投的基金有风险吗?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需进一步了解,请您详询中行网点,或咨询基金公司。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诚邀您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中银跨境GO APP办理相关业务。
中国银行手机办理定期存款为什么说要我开通投资理财,不开通就办不了?
中行手机银行/个人网银中办理存款管理下的大额存单、整存整取、通知存款的时候需要开通投资理财开关。通过手机银行-我的-安全与设置可进行投资理财的开通/关闭。个人网上银行:在个人设定菜单下,也可进行投资理财的开通/关闭。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诚邀您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中银跨境GO APP办理相关业务。
前久在中国银行买了两个定投基金,扣款成功了,但是不知道怎么查他的份额,有知道的说下,谢谢了!
1、登录中国银行网银进行查询。2、登录你定投基金所属的基金管理公司官网注册后进行查询。3、到中国银行营业厅人工查询。
中国银行手机银行上赎回基金定期定额怎么操作?
中行个人手机银行定期定额基金赎回:您可在中行个人手机银行基金—右上角三个点—基金持仓—选择对应基金—赎回,点击“定期定额赎回”按钮,页面显示此笔交易的详细信息,您需要填写资金账户、每次赎回份额、每月/每周赎回日期、发生巨额赎回时的处理方式,点击下一步页面会显示您要赎回的基金及您刚才设置的信息,再次确认后,页面显示成功。温馨提示:1、基金定期定额赎回支持每月1-28日,每周一至周五任意一天。2、支持7×24小时提交。3、若当期扣款失败,当期定投申请取消,下期的定投申请将继续执行。连续三次扣款交易失败,则此基金的定投申请自动取消。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诚邀您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中银跨境GO APP办理相关业务。
中国银行有没有基金定投的业务?
1. 有,但中行的手续费没有打折。 除了手续费有小小差别,哪个银行的定投都差不多。 2. 关于定投扣款,各个银行的规定是不一样的: (交行)当你有个月帐里没钱时,当期定期定额申购申请失败,即使扣款日后账户内有足够余额,当期也不再补扣,如连续三期申请失败,该定期定额申购申请自动终止。 (工行)基金定投扣款时间如下: (1)在基金交易时间内签订基金定投何时扣款? 如协议当日生效,且余额充足,则当时扣款(余额不足则延迟扣款)。 (2)在非基金交易时间的15:01-24:00签订基金定投何时扣款? 如协议当日生效,则下个基金交易日进行扣款、申购。 (3)如果设置了参加定投时间,且该天不是签订当天,何时扣款? 协议生效日的下个基金交易日进行扣款、申购。 基金定投首次生效可由您选择扣款时间,生效次月起每月第一个工作日自动扣款。 定投要求账户内留够余额。代销银行对定投的规定不一,扣款日不尽相同,要提防资金不足造成的定投失败或被终止。 比如交行和建行,在约定日子或遇到节假日顺延后的划款日,如果账户余额不足扣款不成功,就算违约一次,连续3个月划账不成功,将自动终止该定投计划。 工行则不同,定投业务一般在每月的第一个交易日划账,如果余额不足,系统会自动扫描,在规定的月份中不管哪一天,只要账户里资金足额,扣款都会自动进行。同样要注意,连续3个月没划成功即违约3次,该投资计划就会被终止。所以要保证帐户有钱。 根据工商银行的相关公告,定投规则如下: 1、不指定具体扣款日期,一般扣款日期为当月的第一个交易日; 2、客户当天15:00点前办理定投,当天扣款,15:00点后办理定投的,次日扣款; 3、如当日法定交易时间内投资人指定的资金账户余额不足,银行系统会自动于次日继续扣款,并按实际扣款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确认份额; 4、扣款账户余额不足,违约次数达到三次,系统将自动终止投资人的基金定投业务; 另外,投资者应该了解违约的计算规则:若投资人本期内的资金账户余额不足,则本期扣款申购不成功,违约次数加一。在下一期次内,系统不仅要补扣上期申购款,还要扣取本期申购款,若补扣申购和本期扣款申购两者都成功,违约次数减一;若补扣申购成功且本期扣款申购不成功,违约次数不变;若补扣申购和本期扣款申购两者都不成功,违约次数再加一;依此类推。
中国银行网上银行购买基金,信用不匹配怎么办
如果您尚未在中国银行签约基金服务,可通过中行个人网银/手机银行的“基金-账户管理”功能签约基金服务,勾选阅读并确认相关协议后,选择一张关联的长城电子借记卡作为默认资金账户,并通过安全认证,即可完成基金服务签约。2、如果您曾经通过中国银行以外的其它机构开立过某家基金公司的基金TA账户,则在买入此公司的基金之前,还需在基金TA账户中登记此账户。3、您可通过行情查询服务选择要购买的基金,可通过我的持仓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也可通过定投服务进行基金产品的定期购买或者赎回操作。
如何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停止基金定投
您可登录中行手机银行,在基金模块首页-定投专区-定投计划或持仓列表页-我的定投计划中撤销已经设置的定投计划。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诚邀您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中银跨境GO APP办理相关业务。
中国银行基金定投会收取哪些费用?
我国法律规定,申购费率不得超过申购金额的5%。目前国内的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费率一般为申购金额的1%~2%,并且设多档费率,申购金额大的适用的费率也较低。,我国法律规定,赎回费率不得超过赎回金额的3%,赎回费收入在扣除基本手续费后,余额应当归基金所有。目前国内开放式基金的赎回费率一般在1%以下。基金运作费用是为维持基金的运作,从基金资产中扣除的费用,不由投资者直接支付,具体包括:(1)基金管理费:是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的费用,以负担管理基金发生的成本。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年费率一般在1%~3%之间,我国目前一般为1.5%。(2)基金托管费:是支付给基金托管行的费用,以负担保管基金资产等发生的支出。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年费率一般在0.25%左右。(3)其他费用:主要包括投资交易费用、基金信息披露费用、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持有人大会费等,这些费用也作为基金的运营成本直接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麻烦问一下想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上申购基金定期定额要怎么操作?
中行个人手机银行基金定期定额申购:请您登录中行个人手机银行客户端,在理财—基金页面选择您所需购买的基金产品,若此产品支持定投,点击产品详情页面左下方的定投按钮,根据页面显示信息进行操作即可。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诚邀您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中银跨境GO APP办理相关业务。
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上购买基金定投的步骤是什么?
中行个人手机银行基金定期定额申购:请您登录中行个人手机银行客户端,在理财—基金页面选择您所需购买的基金产品,若此产品支持定投,点击产品详情页面左下方的定投按钮,根据页面显示信息进行操作即可。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诚邀您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中银跨境GO APP办理相关业务。
在中国银行做了个基金定投,可以随时中止嘛,如果中止了,那可以把里面先前存的钱拿出来嘛
您可在中行手机银行/个人网上银行,在基金—基金定投管理-有效定投申请页面,选择需要撤销的基金,点击“撤销”按钮操作。如需要赎回持有的基金产品,在“基金”功能申购的产品,在手机银行中点“基金”,在页面上方点“总资产”会显示基金持有金额,您可进行赎回操作。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诚邀您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中银跨境GO APP办理相关业务。
怎样取消中国银行的基金定投呀???
基金定投是随时都可以进行,也可以随时终止。基金分定投分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两种,前者申购费是1.5%,赎回费是0.5%左右,后者赎回费在2%左右,那是按年递减收取的,一般持有超过2年是免赎回费的,中途终止定投,只要你不需要用钱,可以继续放着,也可以选择赎回,有2%左右。东莞理财就找柯洛平(东莞理财网创办人),或者找一间“第三方理财”公司做规划建议。比如:财智财富理财顾问有限公司——大中华地区最大的第三方理财顾问公司。全国拥有20多家分支机构,东莞分公司目前是东莞唯一持理财牌照的独立理财公司,拥有十多年财富管理经验,是东莞理财规划师最理想的终身职业,东莞家庭理财最优先选择的公司。扩展资料:适合长期投资:由于定期定额是分批进场投资,当股市在盘整或是下跌的时候,由于定期定额是分批承接,因此反而可以越买越便宜,股市回升后的投资报酬率也胜过单笔投资。对于中国股市而言,长期看应是震荡上升的趋势,因此定期定额非常适合长期投资理财计划。对台湾投资者的调研结果显示,约有30%的投资者选择定期定额投资基金的方式。尤其是31-40岁的壮年族群,有高达36%的比例从事这项投资。投资者对投资工具的满意度调查显示,买卖台湾股票投资者的满意度为39.5%,单笔购买台湾基金者满意度达55%,单笔投资海外基金者满意度达52.5%,而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者的满意度则高达53.2%,进一步说明投资者对波动性较低、追求中长线稳定增值投资理财较为青睐。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基金定投
中国银行的基金定投好吗?有什么介绍,我是一个初手~~
中国银行的定投一般在规制上没问题,但是投资的风险自担。一般来说,基金的投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单笔投资,另外一种就是定期定额,也就是基金定投。基金定投每次投入的资金少,但是长期之后将获取较大的利益。一般定投是指数基金,指数基金投资呢有两种方法:一是短期获利走人;二是长期持有。如果短期获利走人,则我们要把握好时间的买点,即市盈率不能太高,一般12倍以下市盈率则有可能享受由市盈率上涨和基金背后公司净利润增长所带来的戴维斯双击,但股市的疯狂及不可预测性给短期的收益带来了很多不确定性;如果长期持有,则无需考虑太多,在合适时点直接全部买入就好,我个人建议对于我们普通投资者而言都应该选择长期视角,因为以长期视角的另一个好处就是你不会因为短期资金需求而被迫在不好的时点卖出,你卖出的时点一定会是在牛市或者特大牛市中,根据中国股市牛短熊长的特点,你不经可以长期定投,还可能会出现即使去年你15-20倍市盈率买入的指数基金,今年就有可能获得30-40倍市盈率卖出机会,直接翻倍(长期视角并非表示我们必须要持有10年以上,而是我们的资金是长期的,这样我们在后续就有更多选择的可能)。指数基金年化收益率是站在长期视角而言,即以现在为时点投资的一笔资金在10年后可能达到的年华收益率,所以你的每笔定投资金考虑的年华收益率都应该在10年以上。基金定投的好处在于①降低投资人的承受风险;②我们普通人的主要收入来源为工资收入,每个月在做好工资分配后,将剩余的资金定投到指数基金里是非常好的选择。在牛市到来时你的每一笔定投资金都一定能实现年华12%甚至更高的收益率,不要小看这年华12%的收益率,后面我会给大家分享年华12%收益率在长期复利下所带来的巨大威力,让你想不富有都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