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包括哪些合同
承揽合同都包括有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复制合同、测试合同、检验合同,法定其他合同等。承揽合同主要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亏昌要求完成工作,友李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好空迟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第七百七十一条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法律分析:典型的承揽合同有以下这些:1.加工合同。加工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具体要求,使用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加工制作出成品,定作人接受该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2.定作合同。定作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具体要求,使用自己的材料和技术制作出成品,定作人接受该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3.修理合同。修理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修复损坏的物品,定作肢中人为此支付报酬的合同。4.复制合同。复制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制作与定作人提供的特定物相同的成品,定作人接受该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5.测试合同。测试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利用自己的设备卖大、技术等条件,对定作人指定的项目进行测试,定作人接受测试结果并支付报酬的合同。6.检验合同。检验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利用自己条件,对定作人指定的项目进行检验,定作人接受检验结果并支付报酬的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中饥竖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房屋装饰装修合同属于建工合同还是加工承揽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可见,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是发包人(一般是业主)与承包人(一般是建设工程公司)。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所以加工承揽合同是承揽合同的一种。它的主体是定作人和承揽人。房屋装修要具体区分。一、如果房屋装修是房主与装修公司单独签订的合同,那么应该是属于加工承揽合同。即装修公司作为承揽人,对定作人即房主的毛坯房进行相应的装修工作。如果水管在装修内容中,应当适用合同纠纷,根据合同约定,或者被告所在地,进行管辖;如果水管不在装修内容中,那么装修工人将水管弄破的行为应该是侵权,那么根据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所在地进行管辖。二、如果房屋装修(比如精装修)是房地产公司与建设工程队签订的合同,而房主只与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地产公司交付的房屋应当无瑕疵。如果水管破裂,房主可以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直接起诉房地产公司。适用不动产所在地管辖。
加工承揽合同增值税税率是怎样的
加工承揽合同增值税税率以及按应交增值税7%交纳的城市建设维护税、按应交增值税3%交纳的教育费附加。按加工承揽合同金额的0.5‰交纳印花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所得税=利润总额*税率为25%(季报);(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加工承揽合同纠纷管辖地
题主是否想询问“加工承揽合同纠纷管辖地由什么原则确定”加工承揽合同纠纷管辖地由合同履行地原则、被告住所地原则、合同签订地原则、选择合同地原则来确定。1、合同履行地原则。即合同的履行地为诉讼的管辖地,因为合同的履行地是合同争议发生的地点,也是争议解决的主要地点。2、被告住所地原则。即被告的住所地为诉讼的管辖地,因为被告的住所地是其权利和义务发生的地点,也是争议解决的地点。3、合同签订地原则。即合同签订地为诉讼的管辖地,因为合同签订地是合同成立的地点,也是争议发生的主要地点。4、选择合同地原则。即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约定了管辖法院或仲裁机构的,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进行诉讼或仲裁。
什么属于承揽合同
法律主观:一、哪些属于承揽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因承揽合同的包容性极强,法律对承揽合同的规定实际上是对一大类合同的规定,这是承揽合同与其他典型合同的一大区别。要确定一个合同是否承揽合同,最基本方法是看当事人的基本权利义务类型。比如在照相合同中,顾客有支付报酬的基本义务,对方有拍摄并交付照片的基本义务,自然而然就可以认定它是承揽合同的一种了。在日常生活中,几类极为普通和常见的承揽合同有:1、加工合同。加工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具体要求,使用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加工制作出成品,定作人接受该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2、定作合同。定作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具体要求,使用自己的材料和技术制作出成品,定作人接受该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3、修理合同。修理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修复损坏的物品,定作人为此支付报酬的合同。4、复制合同。复制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制作与定作人提供的特定物相同的成品,定作人接受该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5、测试合同。测试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利用自己的设备、技术等条件,对定作人指定的项目进行测试,定作人接受测试结果并支付报酬的合同。6、检验合同。检验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利用自己条件,对定作人指定的项目进行检验,定作人接受检验结果并支付报酬的合同。二、承揽合同有哪些特征1、承揽合同是诺成、不要式合同。承揽合同的成立仅需双方就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即可,合意的表现不拘形式,书面、口头均可。订立合同后,如需交付标的物,该交付行为也不是使合同成立的行为,而是履行合同的行为,是定作人履行已经成立的合同义务的行为。2、承揽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负有完成工作并支付工作成果的义务,而定作人则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因两者的义务是相互的、对流的,所以承揽合同是双务合同;承揽合同中双方均为价性给付,一方要获得对方的给付,必须向对方为相应给付,故承揽合同又是有偿合同。3、承揽合同一般是固有继续性合同。继续性合同是与一时性合同相对应的概念,二者之间,以时间因素在合同履行中所处的地位为区分标准。继续性合同是指合同内容非一次性给付可完结,而是继续地实现的合同,其基本特色在于时间因素在合同履行上居于重要地位,总给付的内容取决于为给付时间的长短。承揽合同一般都不能即时履行,因为承揽人的工作常常需要持续一段时间,此点与雇佣合同、劳动合同、合伙合同、租赁合同、借用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一样,属于固有的继续性合同。三、签订承揽合同的注意事项1、承揽方必须具备履约能力和条件。2、定作方必须明确提出定作物的品名、数量、质量及其他特殊要求,承揽方不得擅自改变定作方的要求。3、当事人双方必须遵守《民法典》的规定,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否则,视为无效经济合同。常见的承揽合同有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复制合同和检验合同。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是买卖合同还是加工承揽合同
这是定作承榄合同。加工合同是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定作合同是用自己材料。买卖合同是出卖人把商品的所有权转移,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是直接进行的商品买卖,承揽合同的商品是再签订合同之后做的。
加工承揽合同印花税怎么算 加工承揽合同印花税咋算
加工承揽合同印花税是根据加工或承包收入的万分之五来计算的。加工承包合同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委托人提供的加工或承包收入金额。接受相关委托的一方要对原材料进行加工,并且定制合同。协议中各自记录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按照加工承包合同和产品购销合同记税。以上就是加工承揽合同印花税怎么算相关内容。 印花税的特性 1、具备凭证税行为税的特性:印花税是有关企业或是个人领取应纳税额凭证而征缴的税收,是一种凭证税。与此同时,印花税实质上体现着特殊的经济行为,是对经济行为的课税; 2、征缴范围普遍:课税对象的标准十分宽阔,只要是书立或是领取应纳税额凭证的机构或个人都需要交纳对应的印花税; 3 、征收率低且负税轻:印花税相比于别的税收来讲 ,具备低征收率以及轻负税的特性,有利于财政局展开筹资; 4 、纳税人独立交税:印花税需要纳税人独立计算、选购黏贴印花税票来进行缴税,与此同时,纳税人还需要在发票以及凭证上盖章 。 本文主要写的是加工承揽合同印花税怎么算有关知识点,内容仅作参考。
承揽合同增值税税率
法律主观:一、承揽合同需要交税吗承揽合同需要交税,比如印花税。印花税需要缴纳的税率为:按加工或者承揽收入的0.05%贴花。纳税人是立合同人。“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合同中不划分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按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之规定,加工承揽合同中,如果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金额的,该等原材料金额可不并入“加工承揽合同”的计税金额;但前述文件仅规定“原材料”金额按“购销合同”计税,并未规定加工单位自行提供的辅助材料亦可以作为“购销合同”计税。故,受托方提供辅助材料的金额,应并入“加工承揽合同”的计税金额。二、承揽合同的解除条件是什么1、合同解除有约定解除,有法定解除,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解除条件,一旦条件成就后合同就解除,如果没有约定,则按照法定解除,在以下的情况下合同可以解除:(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2、承揽合同除了以上可以解除的规定外,还规定了定做人的解除权,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三、承揽合同中定作人应履行下列义务1、定作人应协助承揽人完成工和任务。《民法典》第778条规定“承揽人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如果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的,承揽人可以顺延履行期限,超过顺延期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该条充分说明定作人履行协助义务不是自愿行为,而是法定义务。2、《民法典》第775条及其他相关条款规定,定作人应向承揽人提供材料、技术资料,协助承揽人作好前期完成工作任务的准备工作。3、按期支付报酬的义务。定作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工作报酬,如果定作人不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工作报酬,承揽人可以滞留工作成果,并要求支付延迟交付的保管费和承担由此产生的毁损、灭失的风险。定作人与承揽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报酬支付的时间或者约定不明确,应补充协议,不能达成协议的,按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或者在接受工作成果时支付。4、定作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工作成果、技术资料。综上所述,承揽合同需要缴纳税费,由订立合同的人进行缴纳,税率标准按照加工或者承揽的收入来计算。
购销合同和加工承揽合同的区别
法律主观:1、买卖合同的标的既可以是特定物,也可以是代替物。而且,在现代社会中,一般都是可替代物。但在承揽合同中,如果工作成果是有形的,其标的物则是特定物;如果工作成果是无形的,就根本不存在物的转移。而买卖合同则必须要转移物的所有权。在承揽合同中,如涉及到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如承揽人提供全部材料的情况下),这只是合同的从属义务;而在买卖合同中却是最基本的义务。,2、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既可能在合同成立时存在,也可能根本不存在;而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在合同成立时绝对不存在,只能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后方可能存在。,3、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要亲自完成主要工作或次要工作,以满足定作人的特殊需要;而在买卖合同中,卖方既可以自己生产标的物,也可以从他人处购买,或者将生产工作完全交由第三人完成,当事人并不关心标的物的特定性。,4、在买卖合同中,买方以卖方仅得请求交付符合质量要求的标的物,对卖方无检查监督的权利;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有权对承揽人的工作进行检验监督,定作人同时负协助义务,而且定作人违反协助义务后果严重的,甚至可能导致承揽方解除合同。,5、承揽合同的定作人在工作成果未完成之前,随时可以解除合同;而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并无此权利。,6、在承揽合同中,如当事人无相反约定,承揽人有留置工作成果的权利;而在买卖合同中,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无此权利。,7、承揽合同的标的物毁损、意外灭失的风险,在工作成果完成前,只能由承揽人承担;而在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意外毁损、灭失的风险,当事人可以约定自合同成立时起转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承揽合同的标的是定作人所要求的,由承揽人所完成工作成果。该工作成果既可以是体力劳动成果,也可以是脑力劳动成果;可以是物,也可以是其他财产。但其必须具有特定性,是按照定作人特定要求,只能由承揽人为满足定作人特殊需求通过自己与众不同的劳动技能而完成的。如果定作人所需的标的能够从市场上任意买到,定作人就不必通过订立承揽合同要求承揽人来完成。,(一)主体资格审查,订立加工承揽合同首先要注意了解对方履行合同的能力。尤其是对承揽方能否完成委托项目,其设计能力、设备条件、技术力量、工艺水平以及其曾经完成过何类水平的项目,都要了解清楚。即使全部符合要求,并已经承揽多年业务,也应查询清楚。,注意:当事人一方是否具备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当事人的营业执照是否过期,是否做年审,是否被吊销等,不认真进行审查就匆忙与其签合同,容易造成所签合同没有法律效力或者在发生纠纷时难以追求当事人责任。,(二)标的,加工承揽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的劳动成果,具有特定性,当事人在订立加工承揽合同时应当具体准确地写明定作物的名称或项目,不能模糊使人产生歧义(比如加工原料为10吨玉米粒,就不能写成10吨玉米)。应注意加工物是否是合法物,审查加工物是否是法律禁止物,是否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才允许加工,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法律责任。,特定的劳动成果:工作成果必须是承揽人自己通过工作完成的,而不能是其他人的工作成果。,特定性:承揽人只能以自己的设备、技术,更主要的是自己的工作,对特定的材料进行加工。,(三)原材料的供应和使用,1、订立加工承揽合同时应规定原材料的质量标准,承揽人须按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检验,承揽人隐瞒原材料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原材料而影响定作物质量时,定作人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解除加工承揽合同。,2、订立加工承揽合同时应规定原材料交付的时间、数量、质量、交接地点、方式等,承揽人对原材料应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人更换或补齐。承揽人不得擅自更换原材料,不得偷换修理物品的零件。同时还应对原材料消耗定额,以及超出定额部分材料费用的承担作出约定,以明确责任,避免履行加工承揽合同过程中出现纠纷。,原材料消耗定额:对成品大概需要多少原材料作一个大概估计,(四)定作物的质量要求及(或)技术标准,1、订立加工承揽合同时,对定作物的质量的规定应当明确具体,不能简单或者模棱两可。当事人对质量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加工承揽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质量是以样品为准,除了双方封存样品外,还应有样品质量描述的书面材料。以免样品灭失或自然毁损或对样品内部质量有异议而发生纠纷。,(五)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方法,对资料和图纸的名称、数量和编号都要注明并要经双方签字盖章进行确认。,(六)成果验收,1、承揽方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方必要的检查,但定作方不得因此妨碍承揽方的正常工作。双方对定作物和项目的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短期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可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期限内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有标准的按标准,没有标准的按双方约定的要求检验。对于检验的方式、方法和期限双方认为有必要时协商,最好注明提出异议的期限,对任何期限的约定都一定要注明期限终止的时间点。,没有注明的话,以后如果双方要打官司,时效很难确定。,(八)留置条件,揽人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及有关质量证明的名称和数量、有关说明书、装箱单、安装图纸、化验单、检验合格证等内容,加工承揽合同定作人末付清价款可作为留置条件。,(九)提取(交付)定作物的方式及费用负担,交付方式一般是通过自提或送货途径。涉及运输的方式和费用负担双方协商约定。,注意:承揽不是买卖,不得出现“带款提货”、“货到付款”的字样。,(十)交付定金的时间、数额及适用定金罚则的条件,加工承揽合同中一般约定定金,数额为总价款的20%,适用定金罚则的条件一般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单方解除合同”。,为什么要适用定金罚则呢?因为定作人有任意解除加工承揽合同的权利,一旦中途解除加工承揽合同,承揽人的损失将无法及时有效地得到赔偿。,(十一)余款的支付及支付期限,加工承揽合同一般不能约定分期付款,无论谁提供原材料,在加工过程中都转化为定作物,而定作物的所有权在加工完成时就属于定作人所有,承揽人只享有留置权,一旦交付,留置权消灭,分期付款对承揽人十分不利。,(十二)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如有约定要分别注明违约事项所适用的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加工承揽合同条例》对违约责任、违约金结付定出了比例幅度;加工承揽合同当事人应注意确定违约金的具体百分数。,注意:不要出现“按经济合同法”、这是违法无效的约定,不要出现“按合同法”、这是无意义的约定,因为有专门的。,(十三)保密条款,承揽人在订立和履行加工承揽合同过程中知悉定作人的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如:设计图纸、技术资料、专利成果甚至是定作人要求保密的姓名、名称、住所等,如果承担人泄漏或不正当使用该秘密的,将会给定作人的利益带来损害。因此,在签订加工承揽合同时,定作人应明确约定承揽人保密的内容和期限,保密的期限可以不限于加工承揽合同的履行期限,并应具体约定如承揽人违反保密的义务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十四)其它约定的事项,1、承揽方应在订立加工承揽合同时合理的预见“定作方依法随时解除加工承揽合同”、“中途变更承揽要求”所带来的损失及评估,在此基础上合理安排人力及设备组织加工。,2、定作人的协助义务,(1)作人有依据加工承揽合同提供材料、设计图纸、技术要求、样品的义务,如出现相关材料存在瑕疵的,定作人还应及时更换、补齐。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催促其履行,如果定作人仍不履行的,承揽人有权解除加工承揽合同。,(2加工承揽合同定作方应对自己提供给承揽方的图纸或技术方案予以认真审议。但加工承揽合同承揽方对图纸及技术方案提出异议时,要及时核实情况、组织论证、完善方案,切不可拖延推诿,由此将会承担承揽方产生的窝工、设备租赁、生产线闲置等相关损失。,3、在履行加工承揽合同过程中,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材料或图纸、技术要求等不符合加工承揽合同约定要求的,应及时通知定作人进行更换、补齐或采取其他的补救措施,如承揽人不及时通知或定作人怠于答复则有可能导致加工承揽合同不能按时履行或造成对方损失的。,注意:在加工承揽合同中,应当明确,如出现上述问题,加工承揽合同一方应当在几天内,通过什么方式通告对方,只要守约方在加工承揽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履行了通知的义务,则可避免相关的法律风险。,4、作为承揽人,如考虑到自身在加工承揽合同期限内有可能不能按时完成承揽工作,而必须与第三人合作才能按时交付工作成果时,则可以在签订加工承揽合同时与定作人进行协商,约定可将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这样对于促成加工承揽合同的签订以及保障加工承揽合同的顺利履行将起着积极的作用。反之,如果承揽人在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前提下,擅自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定作人有权解除加工承揽合同,这样将给承揽人带来一系列的法律风险。,加工承揽是满足特定需要的一种经济活动,通过上文的回答购销合同跟加工承包合同的区别就很明显了,加工承揽合同主体资格、标的的不合法及合同的形式不合要求等,还包括商业秘密、技术材料、留置条件、保密制度等问题,当事人应予特别注意。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加工承揽合同印花税税率
一、正面回答加工承揽合同印花税是加工或承揽收入的万分之五。加工承揽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是加工或承揽收入的金额。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仔氏数合同计税。二、分析详情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中签立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帐簿、权利许可证照等应税凭证文件为对象所课征的一个税种。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亩蚂好商户和其他个人。三、加工承揽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念首包括加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一千迅铅个人里就有一千个哈默莱特,世界上无论如何都无法找到两片完全相唤碧同的树叶,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意见和看法,对同一件事情,大家也会有不同的评判标准。我的答案或许并不是最为标准,最为正确的,但也希望能给予您一定的帮助,希望得到您的认可,谢谢!同事祝愿你在今后的生活中平平安安,一帆风顺,当遇到困难时,也可以迎难而上,取得成功,如果有什么不懂得问题,还可以继续询问,不要觉得不好意思,或者有所顾虑,我们一直都是您最坚定的朋友后台物告,现实当中遇到了不法侵害,和不顺心的事情也能够和我详聊,我们一直提供最为靠谱的司法解答,帮助,遇到困难不要害怕,只要坚持,阳光总在风雨后,困难一定可以度过去,只要你不放弃,一心一意向前寻找出路。
什么是加工定做合同?
加工定做合同为《合同法》中规定的承揽合同中的一种。它是承揽人(加工人)按照定做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做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根据《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的规定,加工定做合同是指承揽方按照定作方提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定作方接受承揽方完成的工作成果并给付约定报酬而订立的合同。提出加工任务的一方,称为定作方;接受并完成加工任务的一方,称为承揽方。备注:《加工承揽合同条例》已经废止。加工承揽合同是满足特定需要的一种经济活动,定做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存在除了其他合同订立中经常产生的问题,如主体资格、标的的不合法及合同的形式不合要求等,还包括商业秘密、技术材料、留置条件、保密制度等问题。这些问题事项在合同订立中至关重要,当事人应予足够认识。加工承揽合同除具有合同的一般特征外,还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加工承揽合同的标的是完成一定的工作,并表现为一定的劳动成果。加工承揽合同是承揽方根据定作方的要求而完成的一定工作,它的标的是工作成果而不是交付的物品或提供的劳务,如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复制、设计、翻译以及物品性能的测试、检验等,都表现为完成一定的工作,因此,可以成为加工承揽合同标的。2、加工承揽合同标的是具有特定性质的物,即特定物。加工承揽合同的特定物是根据定作方提出的特殊要求和提供的材料或待修理的物品而完成的物。它不属于大批生产的产品,不同于市场上的一般商品,不能用其他物品来代替的物。因此,它具有特定性。
民法典中哪些是属于加工承揽合同
法律分析: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主要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类型,现实生活中常见的劳务合同就属于承揽合同中的一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加工承揽合同所需材料如何供应
法律分析:1、以材料由谁提供作为区分标准。材料由付款方提供的,为承揽合同;材料由制作方提供的,为买卖合同。罗马法即采纳此种标准。2、原则上以材料由谁提供作为区分标准,但因种类物和特定物而定。合同标的物是种类物的,适用买卖合同之规定;合同标的物是特定物的,适用承揽合同之规定。德国民法典即采纳此种标准。3、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区分标准。当事人意在承揽标的物的,就是承揽合同;当事人意在买卖标的物的,就是买卖合同。奥地利民法典即采纳此种标准。4、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区别标准,但若意思不明,则以材料由谁提供为判断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第七百八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求加工承揽的框架合同范本?
附:加工承揽合同样本 加工承揽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承揽方:××县木具厂 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方:××县百货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乙方加工柜台,货架,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 —┬———┐ │品名│ 规格(长,宽,高cm)│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 │玻璃柜台 │130X40X 90 │件│ 120 ││ ├——————————┼———————————┼———┼—— —┼———┤ │塑料台面柜台 │180X100X95 │件│ 10 │其中不│ ││││ │带抽屉│ ├——————————┼———————————┼———┼—— —┼———┤ │玻璃台面柜台 │180X100X95 │件│ 20 ││ ├——————————┼———————————┼———┼—— —┼———┤ │棉布货架 │180 X40X200 │件│ 10 ││ ├——————————┼———————————┼———┼—— —┼———┤ │大百货电器货架 │180X80X 200 │件│ 5 ││ ├——————————┼———————————┼———┼—— —┼———┤ │小百货货架 │180X50X 200 │件│ 80 ││ └——————————┴———————————┴———┴—— —┴———┘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一,材种:柜台,货架一律采用水曲柳. 二,用材尺寸:按图纸所标尺寸做. 三,严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榫缝、肩角结构必须严密, 坚固、表面必须平整光滑,木材无形变,翘曲,拨缝,松榫; 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齐,四周不得有翘起,脱胶现象; 玻璃位置以图纸标示为准,保证方正,平直,安装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 由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 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条 图纸由乙方于一九八五年二月一日前送交甲方. 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 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乙方. 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 工程价款: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25000元.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厂验收, 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内必须到厂验收. 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为标准, 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双方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 由县物价局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一九八五年六月十日至六月二十五日全部交货. 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 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交货地点在乙方百货大楼,由百货公司供销科收货,验收合格, 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 每件包装费均按4元计算,共计98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运输, 每件运输费用均按2元计算,共计49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运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本合同签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给付预付款20000元(贰万元). 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 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 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十一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验收合格后, 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并在收货后十五天内通过银行付款. 第十二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 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 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 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 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 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三,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 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 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 六,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 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十三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 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 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30%的违约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 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 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 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五,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 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 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 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 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于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五日经公证生效, 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公证处,县物价局, 县建设银行各存一份. 甲方:××县木具厂(盖章) 代表人:黄华新(签名) 地址:七都镇 电话:66.8971 开户银行:××县支行七都镇营业所 帐号:104750 乙方:××县百货公司 代表人:王新法 地址:城关中山街5号 电话:33.7347 开户银行:××县支行 帐号:003485 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民法典规定加工承揽合同能否随时解除
《民法典》规定承揽合同中,定作人能随时解除承揽合同,但是,因要求终止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法律对承揽合同的定义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第七百八十七条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加工承揽合同管辖权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加工承揽合同管辖权为: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加工承揽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需要。 《 印花税 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 技术合同 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帐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由此可见, 加工承揽合同 是需要缴纳印花税的。
加工合同协议书范本包括什么内容?
一、 加工合同 协议书范本包括什么内容? 加工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合同的核心部分,条款必须完备。其主要条款包括:品名或项目,数量、质量、包装、加工方法,原材料的提供以及规格、数量和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验收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开户银行和帐号, 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等。 二、加工合同各项内容规范 1、品名或项目 加工承揽合同 的品名或项目必须准确、具体,不得含混或模棱两可,不得使用代号,必须注明全称。 2、数量、质量、包装、加工方法 加工承揽合同必须写明定作物的数量,执行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当事人不得签订没有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的合同。对于加工定作的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依据。 3、原材料的提供以及规格、数量和质量 由承揽方提供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必须依照合同规定的规格、数量和质量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的检验。 由定作方提供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也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数量、质量和规格、原材料的消耗定额以及供料日期、方式和承揽方对原材料的检验。 4、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是定作方按照合同约定向承揽方支付的代价。对于加工定作物品的价款或酬金,应当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 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当事人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交(提)定作物期限,并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对交(提)货日期的计算,按照《加工承揽合同条例》规定执行。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的计算,参照上述办法办理。 6、验收标准和方法 验收标准和方法在合同中必须明确具体规定。定作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对于在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的质量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7、结算方式、开户银行和帐号 8、违约责任 当事人双方必须在合同中明确具体规定 违约金 计算比例,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内,由双方共同确定。 9、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当事人双方依法就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充分协商达到一致意见以后,必须以书面形式予以表示,这是加工承揽 合同成立 的法定形式。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经过授权的经办人签章和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合同方能生效。其他有关技术协议书、技术资料、图纸等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争议解决方式 1、有书面合同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通过 诉讼 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 合同履行 地人民法院 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条同时规定:“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依据上述两项法律规定,加工承揽 合同纠纷 应由合同约定的履行地(比如约定安装地)或实际履行地(加工定作所在地)法院所在地管辖。 委托加工要特别注意加工方式及精度要求,特别是对于机械零件而言,误差都有一定的范围。双方要制定合理的验收标准,对于不合格的产品有合理的处理办法。产生纠纷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加工承揽合同增值税税率
法律主观:加工承揽合同 ,按加工或承揽收入(即计税金额)万分之五贴花计税。《国家税务局关于 印花税 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 购销合同 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账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2、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
加工承揽合同的印花税税率
加工承揽合同印花税税率是多少加工承揽合同印花税是加工或承揽收入的万分之五。加工承揽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是加工或承揽收入的金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加工承揽合同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区别
加工承揽合同是满足特定需要的一种经济活动,承揽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存在除了其他合同订立中经常产生的问题,如主体资格、标的的不合法及合同的形式不合要求等,还包括商业秘密、技术材料、留置条件、保密制度等问题。这些问题事项在合同订立中至关重要,当事人应予足够认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建设单位(发包方)与施工单位(承包方)之间,为完成特定的建筑安装工程任务而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基本条件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承包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总概算已经批准。2、承包工程所需的投资和统配物资已经列入国家计划。3、当事人双方均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承揽加工合同与买卖合同区别
法律分析:1、管辖地的法院不同。承揽纠纷的管辖法院优先考虑合同明确约定的管辖法院,再考虑加工行为地法院,但买卖合同纠纷优先考虑实际履行地法院,再考虑合同约定的交货地法院。综上所述,承揽合同纠纷以加工行为地为主要管辖地,而买卖合同则主要以交货地确定管辖地,合同的性质直接决定法院的管辖权。2、举证责任的分配方式不同。在承揽合同纠纷中,承揽人需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定作物的特殊性,并按要求完成了加工任务;定作人则举证证明其提供了技术资料,支付加工报酬或材料费用。而在买卖合同纠纷中,出卖人应举证其已按要求交付了货物,买受人则证明其已支付货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污泥处理服务协议是否属于加工承揽合同
您好,污泥处理服务协议并不属于加工承揽合同。污泥处理服务协议是指由污泥处理服务提供者与污泥处理服务使用者之间签订的一种协议,用于确定双方在污泥处理服务中的权利义务。该协议一般包括污泥处理服务的内容、服务费用、服务期限、服务质量等内容。而加工承揽合同是指由加工承揽人与加工承揽受托人之间签订的一种协议,用于确定双方在加工承揽活动中的权利义务。该协议一般包括加工承揽活动的内容、加工承揽费用、加工承揽期限、加工承揽质量等内容。可以看出,污泥处理服务协议与加工承揽合同有着本质的区别,不属于同一类合同。
装修合同印花税税目
法律主观:答: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88)国税地字第025号〕第一条规定,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 加工承揽合同 ”、“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合同中不划分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按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因此,对于包工包料的装饰装修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为合同应贴印花。合同中不划分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按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 购销合同印花税 税率为万分之三,“加工承揽合同”印花税的税率为万分之五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加工承揽合同违约金如何确定?
法律分析:加工承揽合同违约金根据违约情况来确定,比如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向定作人偿付违约金;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付款总额计算,向定作人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的1%偿付违约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加工承揽合同管辖权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合同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院司法解释规定:“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八条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法典加工承揽合同如何解除
法律分析:合同解除有约定解除,有法定解除。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解除条件的,一旦条件成就后合同就解除了。如果没有约定的,则按照法定解除,在以下的情况下,合同可以解除:1、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2、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1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七百七十二条 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七十八条 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
加工承揽合同解除权
法律主观:承揽合同在一方当事人严重违约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例如,如前所述,在定作人不履行协作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时,承揽人有权解除合同;在承揽人违反义务显然不能按期完成工作时,定做人有权解除合同。在有解除权的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权时,则承揽合同因解除而终止。,承揽合同可否因当事人一方的意愿而解除呢?对此有不同的看法,各国法上规定也不一致。,《民法典》原则上承认定作人可以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并规定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定作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应在合同成立生效后承揽工作完成前提出变更或者解除的请求。,(二)应及时通知承揽人。定作人不对承揽人为变更、解除通知的,不能发生变更、解除的效力。,(三)对承揽人造成损失的,应付赔偿责任。,公司和个人协商一致,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可以签订承包合同,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一般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的定义和身份关系协议的法律适用】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定义和承揽主要类型】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如果双方当事人有约定合同的解除条件限制,需要满足合同的条件才能解除,定作人的解除权会受到限制。,(一)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民法典》第787条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解除合同是导致合同终止的原因之一,合同解除是当事人提前终止合同的效力。根据合同解除制度,当事人可以协议解除,也可依法律规定而解除。法定解除的原因一是遭遇不可抗力,二是一方违约,此时法律赋予另一方解除权使得合同效力归于消灭。《民法典》规定,定作人可以根据自己需要单方解除合同权利,即所谓“随时解除”。这是由承揽合同性质所决定的。承揽是为满足定作人的特殊需要而订立的合同,当定作人在合同成立之后由于一定的事由认为这种“特殊需要”变为不必要时,允许定作人解除合同,承揽合同则终止履行。但是为防止定作人任意行使解除权,应当让定作人承担因自己解除合同给承揽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这样既尊重了定作人的合理意见,避免了给其造成浪费,又未让承揽人承担因解除合同带来的不利后果,符合公平原则。,(二)定作人行使解除权的限制,根据《民法典》和其他有关规定,定作人行使随时解除权的,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定作人应当在合同有效期内提出解除合同。虽然《民法典》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随时”不是任意绝对,实际是指合同成立生效后,合同履行完毕前的任何时间。根据解除的含义,解除是当事人在合同效力存续期间,提前终止合同效力的行为。如果承揽人已经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已经支付报酬等费用,合同已终止,定作人此时如果不需要工作成果的,不能提出解除合同。,2、定作人根据本条解除的,应当通知承揽人。解除通知到达承揽人时,解除生效,合同终止,承揽人可以不再进行承揽工作。,3、定作人根据本条解除承揽合同的,应当赔偿承揽人的损失。这些损失主要包括承揽人已经完成的工作部分所应当获得的报酬、承揽人为完成这部分工作所支出的材料费以及承揽人因合同解除而受到的其他损失。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二条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印花税加工承揽合同范围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立合同人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加工承揽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是加工或承揽收入的金额。根据委托方提供原材料还是辅助材料,其计税依据有不同之处。
承揽合同和加工承揽区别
承揽合同 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给定作人,定作人接受该工作成果并按照约定向承揽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加工承揽合同 是承揽人根据定作人要求的品种、数量、质量及规格等内容,使用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利用自己的设备、劳动为其加工特定的产品,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协议。 《 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二条 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 解除合同 。
检测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检测合同属于中介服务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加工合同所谓加工合同是由承揽方按照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半成品,根据双方约定的品种、规格、质量、数量和期限等具体要求,进行加工特定产品、并按照约定收取定作方加工费用而签订的协议。加工合同的主要特点是:由定作方提供原材料,由承揽方收取加工费。定作合同所谓定作合同是指由承揽方根据定作方提出的品种、规格、质量和数量等要求,使用自己提供的材料进行生产,为定作方加工特定产品,向定作方收取相应价款的协议。定作合同的主要特点是:产品所需原材料由承揽方提供,定作方支付相应价款。修缮合同所谓修缮合同是指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要求,为其修缮房屋、维修机器设备和其他修理工作,并向定作方收取相应报酬的协议。修缮合同的主要特点是:如果所需要的修缮材料是由定作方提供的,承揽方应收取相应酬金;如果所需修缮材料是由承揽方提供的,承揽方应向定作方收取修缮材料的价款。劳务合同所谓劳务合同是指承揽方根据定作方的委托而为其提供劳动服务,并向对方收取相应报酬的协议。承揽方提供的劳务既可以是脑力劳动服务,如设计、测试、测绘、翻译书刊资料等,也可以是体力劳动服务,如打扫卫生等。印刷合同印刷合同是印刷方按照出版方的要求,为其完成书刊印刷工作,并收取出版方相应报酬的协议。广告合同广告合同是广告专营单位或兼营单位为刊户完成一定的广告宣传工作,并取得刊户相应报酬的协议。加工承揽合同主要是指法人之间签订的加工承揽合同,除上述列举的合同以外,还有修理、测试、测绘、装配、包装、装演、印染、复制、化验、翻译、出版等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如何确定加工承揽合同履行地
合同履行 地应为合同规定义务履行的地点。 加工承揽合同 主要是以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特定要求完成加工生产任务为履约内容的,承揽方履约又是以使用自己的设备、技术,人力为前提条件的。因此,加工承揽方所在地应为合同规定义务履行的地点即合同履行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02【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 合同生效 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加工承揽合同纠纷证据有哪些
法律分析:包括证人证言、录音录像,加工承揽合同、协议、定作物完成的数量、质量和支付价款等证据、其他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民法典规定加工承揽合同主要包括哪些
民法典规定承揽合同具体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注《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合同印花税税率
法律主观:一、合同印花税税率是多少印花税税率指的是我国现行印花税采用比例和定额两种税率。比例税率,是指应纳税额与应税凭证金额的比例,共分五档,即千分之一、万分之五、万分之三、万分之零点五和万分之零点三;定额税率,是指每件应税凭证的固定税额。比例税率适用于各类经济合同及合同性质的凭证、记载资金的帐薄、产权转移书据等应税凭证。这些凭证一般都载有金额,按比例纳税,金额大的多纳,金额小的少纳,既能保证财政收入,又能体现合理负担的税收原则。定额税率适用于其他营业帐簿、权利许可证照等。这些凭证不属资金帐簿或没有金额记载,按件定额纳税,可以方便纳税和简化税收征管。二、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有哪些(一)从价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实行从价计税的凭证,以凭证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具体规定如下:1、各类经济合同,以合同上所记载的金额、收入或费用为计税依据。(1)购销合同的计税依据为购销金额,不得作任何扣除,特别是调剂合同和易货合同,均应包括调剂、易货的全额。在商品购销活动中,采用以货换货方式进行商品交易签订的合同,是反映既购又销双重经济行为的合同。对此,应按合同所载的购、销金额合计数计税贴花。合同未列明金额的。应按合同所载购、销数量,依照国家牌价或市场价格计算应纳税额。(2)加工承揽合同的计税依据是加工或承揽收入的金额。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若合同中未分别记载,则应就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对于由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或原料,受托方只提供辅助材料的加工合同,无论加工费和辅助材料金额是否分别记载,均以辅助材料与加工费的合计数,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对委托方提供的主要材料或原料金额不计税贴花。2、产权转移书据以书据中所载的金额为计税依据。3、记载资金的营业账簿,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两项合计金额为计税依据。对跨地区经营的分支机构的营业账簿在计税贴花时,为了避免对同一资金重复计税,规定上级单位记载资金的账簿,应按扣除拨给下属机构资金数额后的其余部分计算贴花。2002年1月28日,国税函[2002]104号批复规定,外国银行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分行,其境外总行须拨付规定数额的“营运资金”,分行在账户设置上不设“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账户。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外国银行分行记载由其境外总行拨付的“营运资金”账簿,应按核拨的账面资金数额计税贴花。企业执行《两则》启用新账簿后,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凡“资金账簿”在次年度的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未增加的,对其不再计算贴花。4、在确定合同计税依据时应当注意的一个问题是,有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如技术转让合同中的转让收入,是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或是按实现利润分成;财产租赁合同只是规定了月(天)租金标准而无期限。对于这类合同,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二)从量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实行从量计税的其他营业账簿和权利、许可证照,以计税数量为计税依据。三、印花税的特点有哪些1、兼有凭证税和行为税性质;2、征收范围广泛;3、税收负担比较轻;4、由纳税人自行完成纳税义务。综上所述,合同的印花税税率大概如上述所示,缴纳税收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所以每个公民要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诚实纳税缴税。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谢谢阅读。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六条印花税票应当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并由纳税人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者画销。已贴用的印花税票不得重用。第七条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
【加工承揽条例】加工承揽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加工承揽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1.加工承揽的品名或项目。品名和项目必须准确、具体,合同中不得使用代号,必须注明全称。2.数量、质量、包装、加工方法。数量是加工承揽物品或项目和计量单位;质量包括内在质量和外在质量两部分。内在质量要求是定作物的性能要求,外在质量是人的感觉器官能视察到的外在形态。包装主要指明包装采用何种包装材料以及规格等。加工方法是指采取何种方法制作以及技术上达到什么要求等。3.原材料的提供以及规格、数量、质量。加工制作定作物的原材料,可以由定做方自带,也可以由承揽方提供。因此在合同中必须写明采用何种原材料,以及规格、数量、质量要求。4.价款酬金。5.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6.验收的标准、方法和期限。在此条款中,必须写明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确定由谁验收,怎样进行验收;验收的时间、地点、处理方法等。7.结算方法、开户银行和账号。8.违约责任。9.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主要写明一旦发生纠纷,是仲裁还是向法院起诉。10.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民法典规定如何认定加工承揽合同
《民法典》规定认定加工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加工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法定承揽合同主要包括有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复制合同、测试合同、检验合同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第七百七十一条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加工承揽合同,又叫承揽合同吗?
加工承揽合同,是承揽合同的一种,两者是种属关系。加工承揽合同,是指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定作方,定作方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约定报酬的协议。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加工承揽合同费用包括什么
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承揽人和定作人的姓名、地址等身份信息;加工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支付期限、支付方法、以及违约责任等条款。【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签订承揽加工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法律分析:第一,对定作物的质量条款必须约定明确。加工承揽业务切忌对质量约定不清或口头约定质量标准;如果质量是以样品为准,除了双方封存样品之外,还应有样品质量描述的书面材料。以免样品灭失或自然毁损或对样品约定质量有异议时发生纠纷。第二,原材料提供及风险负担要约定明确。原材料可以由定作方或承揽方提供。不管哪方提供,均要对原材料的质量要求作出明确约定。特别是定作方提供原材料的情况下,承揽方更要注意对原材料的质量进行验收审核,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第三,关于留置权的约定。根据定做方或承揽方不同,可以约定在定做人未按时付款的情况下,定做人是否对定作物享有留置权。第四,交货方式。定作方提货和承揽方送货两种方式在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有很大区别,为此,双方应慎重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一条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印花税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立合同人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加工承揽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是加工或承揽收入的金额。根据委托方提供原材料还是辅助材料,其计税依据有不同之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缴纳。第五条 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的缴纳办法。为简化贴花手续,应纳税额较大或者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采取以缴款书代替贴花或者按期汇总缴纳的办法。
加工承揽合同纠纷管辖地
加工承揽合同纠纷的办法包括:1、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2、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又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购销合同履行地具体情况确定;4、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另有约定的除外;5、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纠纷的处理过程一般是怎样的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3、仲裁,合同当事人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4、起诉,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加工承揽属于买卖合同吗
加工承揽并不属于买卖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第七百七十一条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维修合同属于加工承揽合同吗
法律主观:加工承揽合同 属于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加工承揽合同,是指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定作方,定作方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约定报酬的协议。 《 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 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法律客观:《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七百七十一条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加工承揽合同印花税怎样计算?
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税率合同按加工或承揽收入0.5‰贴花,纳税人是立合同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具体有:1、立合同人,2、立据人,3、立账簿人,4、领受人,5使用人。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税,具体有五类: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查设计、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2、产权转移书据;3、营业账簿;4、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许可证照;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它凭证;征税范围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的凭证征收,没有列举的凭证不征税。具体征税范围如下:1.经济合同税目税率表中列举了10大类合同。它们是:(1)购销合同。(2)加工承揽合同。(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5)财产租赁合同。(6)货物运输合同。(7)仓储保管合同。(8)借款合同。(9)财产保险合同。(10)技术合同。2.产权转移书据产权转移即财产权利关系的变更行为,表现为产权主体发生变更。产权转移书据是在产权的买卖、交换、继承、赠与、分割等产权主体变更过程中,由产权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所订立的民事法律文书。我国印花税税目中的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共5项产权的转移书据。其中,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是指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不动产、动产所有权转移所书立的书据,包括股份制企业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因购买、继承、赠与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其他4项则属于无形资产的产权转移书据。另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3.营业账簿按照营业账簿反映的内容不同,在税目中分为记载资金的账簿(简称资金账簿)和其他营业账簿两类,以便于分别采用按金额计税和按件计税两种计税方法。(1)资金账簿。(2)其他营业账簿。印花税的税目,指印花税法明确规定的应当纳税的项目,它具体划定了印花税的征税范围。一般地说,列入税目的就要征税,未列入税目的就不征税。印花税共有13个税目。印花税的税率设计,遵循税负从轻、共同负担的原则。所以,税率比较低;凭证的当事人,即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就其所持凭证依法纳税。
承揽合同致人损害
法律主观:承揽方在承揽工作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其责任应当由自己承担或者由其合伙人与其共同承担。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条: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日常生活中,几类极为普通和常见的承揽合同有:,(一)加工合同。加工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具体要求,使用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加工制作出成品,定作人接受该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二)定作合同。定作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具体要求,使用自己的材料和技术制作出成品,定作人接受该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三)修理合同。修理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修复损坏的物品,定作人为此支付报酬的合同。,(四)复制合同。复制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制作与定作人提供的特定物相同的成品,定作人接受该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五)测试合同。测试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利用自己的设备、技术等条件,对定作人指定的项目进行测试,定作人接受测试结果并支付报酬的合同。,(六)检验合同。检验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利用自己条件,对定作人指定的项目进行检验,定作人接受检验结果并支付报酬的合同。,(一)承揽合同是诺成、不要式合同。承揽合同的成立仅需双方就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即可,合意的表现不拘形式,书面、口头均可。订立合同后,如需交付标的物,该交付行为也不是使合同成立的行为,而是履行合同的行为,是定作人履行已经成立的合同义务的行为。,(二)承揽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负有完成工作并支付工作成果的义务,而定作人则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因两者的义务是相互的、对流的,所以承揽合同是双务合同;承揽合同中双方均为价性给付,一方要获得对方的给付,必须向对方为相应给付,故承揽合同又是有偿合同。,(三)承揽合同一般是固有继续性合同。继续性合同是与一时性合同相对应的概念,二者之间,以时间因素在合同履行中所处的地位为区分标准。继续性合同是指合同内容非一次性给付可完结,而是继续地实现的合同,其基本特色在于时间因素在合同履行上居于重要地位,总给付的内容取决于为给付时间的长短。承揽合同一般都不能即时履行,因为承揽人的工作常常需要持续一段时间,此点与雇佣合同、劳动合同、合伙合同、租赁合同、借用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一样,属于固有的继续性合同。,阅读了上文的内容之后相信大家应该对此相关的问题都有所了解了吧。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在承揽合同中是谁的过错导致受伤,就由谁来负责。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加工承揽合同的管辖权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规定,因 合同纠纷 提起的 诉讼 ,有被告住所地或者 合同履行 地人民法院 管辖 。 但是何为 加工承揽合同 的“合同履行地”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条对此做出了明确规定,即“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但是在我国民事领域奉行当事人意思自由原则,因此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允许当事人协议约定以下地点之一法院对纠纷进行管辖:被个哦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所在地或标的物所在地。 综上所诉,有权管辖加工承揽合同纠纷的法院为: 1、被告所在地(此为一般 民事纠纷 所普遍遵循的); 2、加工行为地(加工承揽合同所特有); 3、纠纷当事人约定的地点。 由此,您大概已经了解了当遭遇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时,应该向哪个法院主张己方的权益。但是提醒您,应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区别对照适用。
加工承揽合同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1、合同的主体不同承揽合同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承揽人即可以是具有相应的资质的法人,也可以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定作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2、合同标的物不同3、合同订立方式不同 4、合同解除条件不同 5、违约救济方式不同六、定义不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一条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委托加工的合同范本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被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第二条 甲方责任:1、 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 产品。2、 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3、 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4、 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5、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6、 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7、 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第三条 乙方责任1、 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2、 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QB1002-97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3、 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4、 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5、 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6、 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7、 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乙方支付总货款的 30% 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第五条 验收标准: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第六条 违约责任:1、 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1%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2、 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50万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3、 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30%的违约金。4、 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经济损失。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第八条 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当地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第十条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甲方: 乙方:代表人: 代表人:日期: 日期: 简述:委 托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定 做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 托加工合同范本委 托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定 做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定做方委托委托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 加工成品 编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000产品11xxx单位100无1001产品22xxx单位100无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1.(用委托方原料完成工作的),委托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做方检验。委托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做质量时,定做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2.(用定做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做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委托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做方调换或补齐。委托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1.委托方在依照定做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做方;定做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委托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做方赔偿。2.委托方对于委托的工作,如果定做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做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3.定做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2.定做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委托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委托方应当向定做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做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做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委托方负责修复或退换。3.当事人双方对委托的定做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1.交(提)定做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做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2.交(提)定做物日期计算:委托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做物的以定做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做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做物的,以委托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委托方在发出提取定做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做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第十二条 委托方的违约责任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定做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做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委托方赔偿。二、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做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做方不再需要的,委托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三、未按合同规包装定做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做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委托方应当偿付定做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做物毁损、灭失的,由委托方赔偿损失。四、逾期交付定做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____ 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定做方同意,提前交付定做物,定做方有权拒收。五、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六、异地交付的定做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做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做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做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做物的责任。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做方调换、补齐的,由委托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十、擅自调换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做方有权拒收,委托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做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做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加工承揽合同风险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之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法律风险提示:1、质量条款必须明确具体,加工承揽业务切忌质量约定不清或口头约定质量,一旦发生纠纷,后患无穷。质量条款要约定明确仔细。2、原材料提供及风险负担,原材料可以由定作方或承揽方提供。不管哪方提供,均要约定对原材料的质量要求。
加工承揽合同纠纷证据有哪些
一、加工承揽合同纠纷证据有哪些1、加工承揽合同纠纷证据有:(1)加工承揽合同、协议、定作物和支付价款的凭证;(2)双方当事人沟通记录、证人证言、录音录像,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二、承揽合同纠纷起诉流程有哪些承揽合同纠纷起诉流程有:1、了解相关起诉的法律知识;2、到享有合同纠纷管辖权的法院起诉;3、立案后,法院的内勤将案件分到具体的承办法官;4、准备证据并注意法院的证据规则的规定;5、法院确定的开庭时间和地点;6、开庭审理;7、当事人任何一方不服一审判决的,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8、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9、申请执行。
加工承揽合同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加工承揽合同主要是以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特定要求完成加工生产任务为履约内容的,承揽方履约又是以使用自己的设备、技术,人力为前提条件的。因此,加工承揽方所在地应为合同规定义务履行的地点,即合同履行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加工承揽合同印花税税率
加工承揽合同的计税依据是加工或承揽收入的金额。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万分之五)、“购销合同”(万分之三)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若合同中未分别记载,则应就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对于由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或原料,受托方只提供辅助材料的加工合同,无论加工费和辅助材料金额是否分别记载,均以辅助材料与加工费的合计数,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对委托方提供的主要材料或原料金额不计税贴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立合同人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
定作合同和加工承揽合同区别
法律分析:二者的区别:定作合同是由承揽人根据定作人要求的品种、数量、质量及规格,使用自己的原材料、设备、劳动为定作人加工特定的产品,定作人给付相应报酬的协议;加工承揽合同,是指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定作方,定作方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约定报酬的协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怎么办
一、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怎么办1、加工承揽合同纠纷的办法包括:(1)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2)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又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购销合同履行地具体情况确定;(4)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另有约定的除外;(5)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另有约定的除外。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二、合同纠纷的处理过程一般是怎样的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3、仲裁,合同当事人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4、起诉,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
加工承揽合同管辖
加工承揽合同管辖法院一般在加工行为地,如果合同当中有约定履行地的话,那么就需要以合同约定为准。在合同纠纷当中,可以到合同的实际履行地或者是被告所在地法院进行申请起诉。一、加工承揽合同管辖法院有哪些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合同管辖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购销合同的履行地一般都为在合同当中所提及的交易地点,合同中未做规定的以实际的交易地点为准。 3.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4.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5.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6.《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书面合同中的协议,是指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者诉讼前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 7.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或者选择《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中的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确定管辖。 8.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9.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10.铁路运输合同纠纷及与铁路运输有关的侵权纠纷,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二、加工承揽合同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加工承揽合同履行地问题的函告》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如何确定加工承揽合同履行地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 合同履行地应为合同规定义务履行的地点。 加工承揽合同主要是以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特定要求完成加工生产任务为履约内容的,承揽方履约又是以使用自己的设备、技术、人力为前提条件的。因此,加工承揽方所在地应为合同规定义务履行的地点,即合同履行地。 加工承揽合同一般是指承揽方根据合同另一方的要求生产有关产品,并且达到相应的质量标准,定做方需要支付承揽方有关数额作为报酬的合同。一般承揽方在生产相关产品时,需要自己提供有关设备。
加工承揽合同制定的原则是什么
法律分析:承揽方必须具备履约能力和条件;定作方必须明确提出定作物的品名、数量、质量及其他特殊要求,承揽方不得擅自改变定作方的要求;贯彻诚实守信、公平、等价有偿的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印花税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哪些
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立合同人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加工承揽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是加工或承揽收入的金额。根据委托方提供原材料还是辅助材料,其计税依据有不同之处。印花税的税收优惠情形有哪些(一)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二)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三)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四)对商店、门市部的零星加工修理业务开具的修理单,不贴印花。(五)对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订立的租房合同,凡用于生活居住的,暂免贴印花;(六)对铁路、公路、航运、水路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印花。(七)企业与主管部门等签订的租赁承包经营合同,不属于财产租赁合同,不应贴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缴纳。第五条 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的缴纳办法。为简化贴花手续,应纳税额较大或者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采取以缴款书代替贴花或者按期汇总缴纳的办法。
承揽合同和加工承揽区别
法律分析: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给定作人,定作人接受该工作成果并按照约定向承揽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加工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根据定作人要求的品种、数量、质量及规格等内容,使用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利用自己的设备、劳动为其加工特定的产品,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协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第七百七十一条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第七百七十二条 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加工承揽合同印花税税率
一、正面回答加工承揽合同印花税是加工或承揽收入的万分之五。加工承揽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是加工或承揽收入的金额。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二、分析详情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中签立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帐簿、权利许可证照等应税凭证文件为对象所课征的一个税种。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三、加工承揽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按加工或承揽收入0.5‰贴花。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中签立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帐簿、权利许可证照等应税凭证文件为对象所课征的一个税种。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维修合同属于加工承揽合同吗
法律主观:加工承揽合同 属于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加工承揽合同,是指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定作方,定作方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约定报酬的协议。 《 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 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法律客观:《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七百七十一条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承揽加工合同与买卖合同区别
法律分析:1、管辖地的法院不同。承揽纠纷的管辖法院优先考虑合同明确约定的管辖法院,再考虑加工行为地法院,但买卖合同纠纷优先考虑实际履行地法院,再考虑合同约定的交货地法院。综上所述,承揽合同纠纷以加工行为地为主要管辖地,而买卖合同则主要以交货地确定管辖地,合同的性质直接决定法院的管辖权。2、举证责任的分配方式不同。在承揽合同纠纷中,承揽人需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定作物的特殊性,并按要求完成了加工任务;定作人则举证证明其提供了技术资料,支付加工报酬或材料费用。而在买卖合同纠纷中,出卖人应举证其已按要求交付了货物,买受人则证明其已支付货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加工承揽合同增值税税率
法律主观:加工承揽合同,按加工或承揽收入(即计税金额)万分之五贴花计税。《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二)产权转移书据;(三)营业账簿;(四)权利、许可证照;(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印花税税目税率表》2、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
企业签订加工承揽合同支付的印花税应计入加工承揽项目成本中
法律主观:加工承揽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是:加工或承揽收入的万分之五。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法律客观:《印花税法》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第二条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第五条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一)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三)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四)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
仓储合同、物流流通加工(承揽)合同、有何异同
仓储合同、物流流通加工(承揽)合同的异同:1、异:运输合同主要是运费包括装货运货卸货等环节。仓储合同主要是保管费。包括验货,保管,提货等环节。2、异:仓储合同,又称仓储保管合同,是由仓库营业人为存货人保管储存货物,存货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物流流通加工承揽合同,是指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定作方,定作方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约定报酬的协议。3、同两者都是提供物品服务的,都需要严格的签订合同,才能够生效。加工承揽合同是满足特定需要的一种经济活动,承揽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存在除了其他合同订立中经常产生的问题,如主体资格、标的的不合法及合同的形式不合要求等,还包括商业秘密、技术材料、留置条件、保密制度等问题。这些问题事项在合同订立中至关重要,当事人应予足够认识。
木材加工厂销售木材是买卖合同还是加工承揽合同
加工承揽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木材加工厂销售木材就属于加工承揽合同。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
加工承揽合同确认收入的条件
1、承揽方必须具备履约能力和条件。《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第4条规定:“承揽方应当如实提供有关设备能力、技术条件、工艺水平等情况。”第19 条规定:“加工承揽合同,应根据定作方提出的品名、项目、质量要求和承揽方的加工、定作、修缮能力签订。”承揽方在签订加工承揽合同时,必须使用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加工、定作、修缮等任务的主要部分,不得在不具备履约条件的情况下签订合同或将任务的主要部分或全部转包给第三方,否则,视为非法转包渔利。2、定作方必须明确提出定作物的品名、数量、质量及其他特殊要求,承揽方不得擅自改变定作方的要求。3、当事人双方必须遵守《经济合同法》的规定,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否则,视为无效经济合同
哪些属于加工承揽合同?
属于加工承揽合同的类型有: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缮合同、劳务合同、印刷合同、广告合同等,具体情况下是需要根据加工合同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处理的,避免造成矛盾纠纷。 一、哪些属于加工承揽合同? 1.加工合同 所谓加工合同是由承揽方按照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半成品,根据双方约定的品种、规格、质量、数量和期限等具体要求,进行加工特定产品、并按照约定收取定作方加工费用而签订的协议。加工合同的主要特点是:由定作方提供原材料,由承揽方收取加工费。 2.定作合同 所谓定作合同是指由承揽方根据定作方提出的品种、规格、质量和数量等要求,使用自己提供的材料进行生产,为定作方加工特定产品,向定作方收取相应价款的协议。定作合同的主要特点是:产品所需原材料由承揽方提供,定作方支付相应价款。 3.修缮合同 所谓修缮合同是指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要求,为其修缮房屋、维修机器设备和其他修理工作,并向定作方收取相应报酬的协议。修缮合同的主要特点是:如果所需要的修缮材料是由定作方提供的,承揽方应收取相应酬金;如果所需修缮材料是由承揽方提供的,承揽方应向定作方收取修缮材料的价款。 4.劳务合同 所谓劳务合同是指承揽方根据定作方的委托而为其提供劳动服务,并向对方收取相应报酬的协议。承揽方提供的劳务既可以是脑力劳动服务,如设计、测试、测绘、翻译书刊资料等,也可以是体力劳动服务,如打扫卫生等。 5.印刷合同 印刷合同是印刷方按照出版方的要求,为其完成书刊印刷工作,并收取出版方相应报酬的协议。 6.广告合同 广告合同是广告专营单位或兼营单位为刊户完成一定的广告宣传工作,并取得刊户相应报酬的协议。 加工承揽合同主要是指法人之间签订的加工承揽合同,除上述列举的合同以外,还有修理、测试、测绘、装配、包装、装演、印染、复制、化验、翻译、出版等合同。二、加工承揽合同的条款内容 1、品名或项目 加工承揽合同的品名或项目必须准确、具体,不得含混或模棱两可,不得使用代号,必须注明全称。 2、数量、质量、包装、加工方法 加工承揽合同必须写明定作物的数量,执行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当事人不得签订没有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的合同。对于加工定作的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依据。 3、原材料的提供以及规格、数量和质量 由承揽方提供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必须依照合同规定的规格、数量和质量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的检验。 由定作方提供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也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数量、质量和规格、原材料的消耗定额以及供料日期、方式和承揽方对原材料的检验。 4、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是定作方按照合同约定向承揽方支付的代价。对于加工定作物品的价款或酬金,应当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 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当事人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交(提)定作物期限,并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对交(提)货日期的计算,按照《加工承揽合同条例》规定执行。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的计算,参照上述办法办理。 6、验收标准和方法 验收标准和方法在合同中必须明确具体规定。定作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对于在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的质量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7、结算方式、开户银行和帐号 8、违约责任 当事人双方必须在合同中明确具体规定违约金计算比例,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内,由双方共同确定。 9、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当事人双方依法就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充分协商达到一致意见以后,必须以书面形式予以表示,这是加工承揽合同成立的法定形式。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经过授权的经办人签章和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合同方能生效。其他有关技术协议书、技术资料、图纸等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对于加工承揽合同的相关内容,是需要基于实际的加工合作的具体事项来进行认定的,特别是对于合同中应当约定不同的事项,如果一方存在违约的情况还需要追究有关违约责任,具体情况结合实际来进行合法的认定。
印花税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哪些
印花税里面的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合同。印花税根据不同征税项目,分别实行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两种征收方式。从价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从量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实行从量计税的其他营业账簿和权利、许可证照,以计税数量为计税依据。印花税以应纳税凭证所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和凭证的件数为计税依据,按照适用税率或者税额标准计算应纳税额。印花税的税收优惠情形有哪些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3、无息、贴息贷款合同;4、对商店、门市部的零星加工修理业务开具的修理单,不贴印花。5、对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订立的租房合同,凡用于生活居住的,暂免贴印花;6、对铁路、公路、航运、水路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印花。7、企业与主管部门等签订的租赁承包经营合同,不属于财产租赁合同,不应贴花。法律依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二)产权转移书据;(三)营业帐簿;(四)权利、许可证照;(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加工承揽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法律分析:加工承揽合同不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不要式合同采取不特定的形式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买卖合同 、赠与合同、承揽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都属于不要式合同。不要式合同成立、生效时间同诺成合同一样,在合意达成时合同即成立。承揽合同的成立仅需双方就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即可,合意的表现不拘形式,书面、口头均可。订立合同后,如需交付标的物,该交付行为也不是使合同成立的行为,而是履行合同的行为,是定作人履行已经成立的合同义务的行为。承揽合同符合不要式合同特征,是不要式合同的一种。并且承揽合同也是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一种,具有特定性、独立性和一定的人身性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加工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
二者的区别:一、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二、加工合同是承揽人根据定作人要求的品种、数量、质量及规格等内容,使用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利用自己的设备、劳动为其加工特定的产品,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协议,加工合同是最为常见的承揽合同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哪些
一、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哪些1、加工承揽合同包括以下内容:(1)需要定做的项目;(2)定做原材料的提供;(3)定做物的技术数据及图样、样品要求;(4)承揽人完成工作的方式,并不是合同的必备条款;(5)定作物的品质和质量要求。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第七百七十二条 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二、加工承揽合同可以随时解除吗加工承揽合同通常可以随时解除。具体如下:1、承揽人和定作人达成一致的协议;2、一方想要解除合同,但是此时如果造成了另一方的经济损失,需得赔偿。定作人不对承揽人为变更、解除通知的,不能发生变更、解除的效力。加工承揽合同的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加工承揽合同法律规定
加工承揽合同,指的是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定作方,定作方接受工作成果支付约定报酬的协议。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整理了加工承揽合同法律规定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加工承揽合同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至第七百八十七条是对加工承揽合同作出的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这些法律规定了承揽人的权利和义务、承揽工作内容、承揽合同责任承担、解除合同条件等内容。二、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加工承揽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加工承揽合同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2.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等; 3.承揽方式; 4.材料的提供; 5.履行期限及其验收标准和方法; 6.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三、签订加工承揽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订立加工承揽合同要注意对方履行合同的能力,是否具备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并且应当具体准确地写明定作物的名称或项目,不能模糊使人产生歧义。订立加工承揽合同时应规定原材料的质量标准,承揽人须按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 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加工承揽合同法律规定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加工承揽合同主要包括哪些如下:(一)加工合同所谓加工合同是由承揽方按照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半成品,根据双方约定的品种、规格、质量、数量和期限等具体要求,进行加工特定产品、并按照约定收取定作方加工费用而签订的协议。加工合同的主要特点是:由定作方提供原材料,由承揽方收取加工费。(二)定作合同所谓定作合同是指由承揽方根据定作方提出的品种、规格、质量和数量等要求,使用自己提供的材料进行生产,为定作方加工特定产品,向定作方收取相应价款的协议。定作合同的主要特点是:产品所需原材料由承揽方提供,定作方支付相应价款。(三)修缮合同所谓修缮合同是指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要求,为其修缮房屋、维修机器设备和其他修理工作,并向定作方收取相应报酬的协议。修缮合同的主要特点是:如果所需要的修缮材料是由定作方提供的,承揽方应收取相应酬金;如果所需修缮材料是由承揽方提供的,承揽方应向定作方收取修缮材料的价款。(四)劳务合同所谓劳务合同是指承揽方根据定作方的委托(要求)而为其提供劳动服务成果(如服务外包等),并向对方收取相应报酬的协议。承揽方提供的劳务既可以是脑力劳动服务,如设计、测试、测绘、翻译书刊资料等,也可以是体力劳动服务,如打扫卫生等。(五)印刷合同印刷合同是印刷方按照出版方的要求,为其完成书刊印刷工作,并收取出版方相应报酬的协议。(六)广告合同广告合同是广告专营单位或兼营单位为刊户完成一定的广告宣传工作,并取得刊户相应报酬的协议。七)其他加工承担合同除上述列举的合同以外,还有修理、测试、测绘、装配、包装、装演、印染、复制、化验、翻译、出版等合同。
承揽合同中加工合同包括
法律主观:一、加工承揽合同是什么加工承揽合同,是指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定作方,定作方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约定报酬的协议。依中国法律,承揽合同可分为一般承揽合同和基本建设工程承揽合同两类,前者如加工、修理、印刷、定作、复制等合同,后者主要包括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等合同。二、承揽合同有哪几种在日常生活中,几类极为普通和常见的承揽合同有:(一)加工合同。加工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具体要求,使用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加工制作出成品,定作人接受该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二)定作合同。定作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具体要求,使用自己的材料和技术制作出成品,定作人接受该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三)修理合同。修理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修复损坏的物品,定作人为此支付报酬的合同。(四)复制合同。复制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制作与定作人提供的特定物相同的成品,定作人接受该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五)测试合同。测试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利用自己的设备、技术等条件,对定作人指定的项目进行测试,定作人接受测试结果并支付报酬的合同。(六)检验合同。检验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利用自己条件,对定作人指定的项目进行检验,定作人接受检验结果并支付报酬的合同。三、承揽合同中定作人应履行下列义务(一)定作人应协助承揽人完成工和任务。《民法典》第778条规定“承揽人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如果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的,承揽人可以顺延履行期限,超过顺延期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该条充分说明定作人履行协助义务不是自愿行为,而是法定义务。(二)《民法典》第775条及其他相关条款规定,定作人应向承揽人提供材料、技术资料,协助承揽人作好前期完成工作任务的准备工作。(三)按期支付报酬的义务。定作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工作报酬,如果定作人不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工作报酬,承揽人可以滞留工作成果,并要求支付延迟交付的保管费和承担由此产生的毁损、灭失的风险。定作人与承揽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报酬支付的时间或者约定不明确,应补充协议,不能达成协议的,按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或者在接受工作成果时支付。(四)定作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工作成果、技术资料。综上所述,加工承揽合同属于民法典中规定的典型合同承揽合同的一种,属于特殊的合同类型。
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哪些
加工承揽合同,是指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定作方,定作方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约定报酬的协议。法律分析加工承揽合同主要包括以下条款:(1)品名或项目加工承揽合同的品名或项目必须准确、具体,不得含混或模棱两可,不得使用代号,必须注明全称。(2)有关数量、质量、包装、加工方法的约定加工承揽合同必须写明定作物的数量,执行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当事人不得签订没有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的合同。(3)有关原材料的提供以及规格、数量和质量由承揽方提供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必须依照合同规定的规格、数量和质量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的检验。(4)价款的约定(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当事人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交(提)定作物期限,并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对交(提)货日期的计算,按照相关规定执行。(6)验收标准和方法验收标准和方法在合同中必须明确具体规定。(7)结算方式、开户银行和帐号(8最后不要忘记约定违约责任。(9)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七百七十一条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第八百零八条 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承揽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八百七十八条 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对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所订立的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对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
加工承揽合同内容包括哪些
加工承揽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加工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的类型主要有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复制合同、测试合同、检验合同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第七百七十一条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加工承揽合同范围有哪些
1、品名或项目。加工承揽合同的品名或项目必须准确、具体,不得含混或模棱两可,不得使用代号,必须注明全称。2、数量、质量、包装、加工方法。加工承揽合同必须写明定作物的数量,执行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当事人不得签订没有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的合同。对于加工定作的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依据。3、原材料的提供以及规格、数量和质量。由承揽方提供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必须依照合同规定的规格、数量和质量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的检验。由定作方提供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也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数量、质量和规格、原材料的消耗定额以及供料日期、方式和承揽方对原材料的检验。4、价款或酬金。价款或酬金是定作方按照合同约定向承揽方支付的代价。对于加工定作物品的价款或酬金,应当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当事人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交(提)定作物期限,并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对交(提)货日期的计算,按照《加工承揽合同条例》规定执行。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的计算,参照上述办法办理。6、验收标准和方法。验收标准和方法在合同中必须明确具体规定。定作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于在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的质量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7、结算方式、开户银行和帐号。8、违约责任。当事人双方必须在合同中明确具体规定违约金计算比例,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内,由双方共同确定。9、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当事人双方依法就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充分协商达到一致意见以后,必须以书面形式予以表示,这是加工承揽合同成立的法定形式。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经过授权的经办人签章和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合同方能生效。其他有关技术协议书、技术资料、图纸等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法律依据:《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第四条 承揽方应当如实提供有关设备能力、技术条件、工艺水平等情况。第十九条 加工承揽合同,应根据定作方提出的品名、项目、质量要求和承揽方的加工、定作、修缮能力签订。
民法典规定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加工承揽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第一、定作项目。第二、材料的提供。第三、数据的提供。第四、承揽方式。第五、定作物的品质。第六、定作物的交付和验收。第七、转包。针对承揽人将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约定。第八、双方权利义务。就加工承揽项目的具体情况进一步明确各方应当履行的合同义务。第九、留置。若定作人未按时支付报酬,承揽人有权留置定作物。最后,就是合同违约及争议处理方式等约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哪些
加工承揽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加工承揽合同当事人的基本信息;2、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等;3、承揽方式;4、材料的提供;5、履行期限及其验收标准和方法;6、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规定: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定义和承揽主要类型]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承揽合同主要内容]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二条:[承揽工作主要完成人]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