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洵做什么行业的?新华文轩监事
赵洵:男,1988年4月生,现任成都市华盛(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投资运营部总监。曾于2013年4月至2015年3月先后任垠旺精密股份有限公司(MICONPreciseCorporation)专员、业务部科长。于2015年4月起任成都市华盛(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投资运营部总监。赵先生持有台湾淡江大学社会科学学士学位及IndianaUniversityofPennsylvania公共事务硕士学位。
李超年收入多少?金一文化监事
李超先生:197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在北京银行从事综合柜员、客户经理、公司部经理和行长助理工作;曾在北京鑫泰小额贷款股份公司及北京海汇典当有限公司工作,先后担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职务。北京市劳动模范(首都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称号。
潘宇龙是什么人?江苏国泰监事
潘宇龙:男,1980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中级会计师职称。2002年7月至2009年2月曾任苏州浩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助理会计;中粮东海粮油工业(张家港)有限公司财务会计;天宇羊毛工业(张家港保税区)有限公司总账会计;上海华加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张家港分公司财务经理。2009年3月至今历任张家港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办事员、科长助理、副科长。2015年11月起兼任张家港市金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张家港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沈卫彬年收入多少?江苏国泰监事
沈卫彬:男,1969年9月生,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国际商务师。1992年至今历任张家港市纺织品进出口公司业务员、科长助理、副科长、副总经理、总经理,期间2003年3月至2015年6月先后兼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监事、副总经理(副总裁)、董事。现任本公司监事。沈卫彬先生现兼任江苏国泰力天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张家港市国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马超是哪个公司的?江苏国泰职工监事
马超:男,1977年12月生,本科学历。2003年3月至2016年12月历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亚瑞分公司业务员、科长、分公司经理。2017年1月--2019年4月任江苏国泰亿盛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9年至今任江苏国泰亿盛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职工监事。马超先生现兼任江苏国泰亿盛实业有限公司下属张家港保税区瑞信泰贸易有限公司、香港利美服饰有限公司两家子公司法人代表。
尤明奇是什么职务?国恒退监事
尤明奇女士:中国国籍,1963年出生,本科学历。1982年4月至2013年5月,任湖南常德市鼎城信用联社会计师。2020年5月担任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范奇晖是哪里的?国盾量子监事
范奇晖:男,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恒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并购部高级经理,光彩四十九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高级总监,联想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经理、投资副总裁、总监,中国和谐新能源汽车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3836.HK)非执行董事。现任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公司监事。
宋旭东是谁?海格通信职工监事
宋旭东:男,197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现任公司副总工程师。曾任公司研发中心主任助理、研发中心主任、研究所副总工程师、短波通信产品部总工程师、数据通信事业部总工程师、科技管理中心总监、联合通信公司总工程师、联合通信公司副总经理、研究院副院长等职务。
薛涛多少岁了?通宝能源职工监事
薛涛:女,1981年生,法学硕士。现任公司证券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曾在公司证券部工作,任证券部副经理。2009年10月起任公司六届至九届监事会监事。薛涛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克权哪年出生的?康泰医学监事
陈克权: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9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1997年加入康泰医学,历任公司销售工程师、主任、大区经理;2007年11月至今任公司销售总监;2014年6月至今任公司监事;2012年3月至今任康泰投资董事长。
高瑞斌多少岁了?康泰医学监事
高瑞斌: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6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获河北省劳动模范称号。1997年加入康泰医学,2006年10月至今任公司研发中心副总监;2014年6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高敏是哪里的?信维通信监事
高敏:女,1981年出生,武汉大学法学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获得律师从业资格证。2003年7月至2012年4月,任深圳赛格三星股份有限公司法务处长;2012年6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法务总监。
周进军哪年出生的?信维通信监事
周进军:男,1982年出生,大学学历。2003年3月至2006年6月任山一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担任品质高级主任,2006年7月至2017年2月任广濑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任大中华区采购经理。自2017年3月担任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连接器事业部总经理。
陈吉靠哪年出生的?兰花科创职工监事
陈吉靠:1968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政工师,1989年12月到2003年3月在晋城钢铁有限公司工作,先后任党办干事、党工部主办干事、党办副主任、党办主任、炼钢分厂党总支书记兼第一副厂长;2003年4月到2010年9月在兰花集团公司工作,先后任兰花集团纪委办公室主任、监察处副处长、监察处处长、兰花集团纪委副书记,2009年7月兼任兰花科创田悦化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现任兰花科创田悦化肥分公司党委书记、经理。
李旭是什么职称?丰乐种业职工监事
李旭女士:1975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政工师。1993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政务中心主任助理、副主任、主任,现任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纪委委员,协助工会主席工作,合肥市青联九届委员。
孙岳是哪里人?天邦股份职工监事
孙岳:1974年11月出生,男,专科学历。1996年7月-2008年7月就职于皖西恒大饲料厂历任采购经理、生产经理、副厂长。自2008年8月加入安徽天邦饲料科技有限公司,历任销售区域经理、总助、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公司子公司安徽天邦饲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安徽天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方成多少岁了?S佳通职工监事
方成先生:1975年生,MBA,现任本公司销售部经理。曾任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销售业务代表、业务监理等。
董民做什么行业的?S佳通监事
董民先生:1972年生,中国国籍,经济学硕士。曾任中国外交部非洲司--津巴布韦与赞比亚事务主管、中国证监会培训中心北京培训中心项目组长助理等职。自2006年5月起进入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历任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物流部总经理、内审部总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等职。2014年1月至2017年5月任职于银川佳通轮胎有限公司,历任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2017年6月至2018年4月任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及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5月至2019年6月任上海驾捷乐实业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2019年7月起任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与综合管理总经理。
牛清海是什么职称?安彩高科职工监事
牛清海:男,1965年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彩玻一厂品质保证部部长助理、公司品质保证部副部长、工程管理部部长。现任公司职工监事、企业策划部部长、河南安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河南安彩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张静是谁?美晨生态职工监事
张静女士:1983年0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7年至今在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人力资源部经理。
李书生是什么人?邯郸钢铁职工监事
李书生:男,1950年生,大专文化,中共党员,高级政工师。曾任邯钢集团公司运输部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集团公司工会常务副主席。现任邯钢集团公司离退休管理部部长。李先生是公司第一届、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赵世龙是哪里人?驰宏锌锗职工监事
赵世龙:男,汉族,1976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助理政工师,1995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公司会泽锌厂电解车间党支部副书记、氧化车间党支部副书记,公司党委会泽生产区工作部组织科副科长(主持工作),公司会泽冶炼厂机关党总支副书记(主持工作),公司会泽冶炼厂动力分厂二车间党支部书记,公司组织人力资源部组织室组织主管,公司会泽冶炼分公司铅厂党总支副书记(主持工作)、锌厂党总支书记,公司会泽冶炼分公司纪检审计监察部部长兼职能部门第四党支部书记。现任公司会泽冶炼分公司纪检监察部部长。
罗刚年收入多少?驰宏锌锗监事
罗刚:女,汉族,1976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会计硕士,高级会计师,1998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云南云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监审处副主任科员、基建财务科科长;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检审计监察部审计处副处长、处长、副部长。现任中国铜业有限公司审计部(监事会办公室)副总经理、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杨青是什么职称?天齐锂业监事
杨青:女,生于1965年,汉族,大学学历,曾经先后在四川省滨江建筑工程公司和成都天齐五矿机械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工作。2003年至今在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作,2011年8月至今任该公司总经理。2007年12月25日至今任公司监事,负责监督董事及监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
佘仕福是什么人?天齐锂业职工监事
佘仕福:男,生于1953年7月,汉族,大专学历,经济师。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四川长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作;2010年10月起在公司工作,任审计部经理,2011年7月至2018年8月任上海航天电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14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负责监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
监事会议事规则由谁通过
法律分析:监事会议事规则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董事会议审议通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是由监事会向股东大会提案吗?
是的。因为我国公司法上没有提名权,由公司章程自行约定。所以对于监事的提名权在章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董事会、监事会、股东都有提名权。及股东代表监事的提案监事会、董事会和股东都有权向股东会提起。董事会也无权干涉监事会的运作,因为依法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是章程是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会有提案权,可以召开股东会修改监事会的议事规则,但须过半数通过(或者章程规定的比例)。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6、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百度百科-股东监事
监事与监事会的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
一,什么是监事(supervisor ) 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又称“监察人”,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 在中国,由监事组成的监督机构称为监事会,是公司必备的法定的监督机关。监事通常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且不得兼任董事或经理。 监事:外文名-supervisor-别称监察人 组成: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 目的:由于公司股东分散,专业知识和能力差别很大,为了防止董事会、经理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就需要在股东大会上选出这种专门监督机关,代表股东大会行使监督职能。 二,监事会需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监事会拥有以下权限: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四,监事会组织、职责和议事规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明监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监事会的组织、职责和议事规则,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管理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织形式第二条 人员组成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3名股东代表,2名职工代表监事。第三条 监事的任期及产生 监事每届任期一~三年,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或更换,监事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第四条 监事会主席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1名,由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选举产生。 第三章 监事会职责 第五条 监事会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履行职责的合法合理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第六条 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规行使下列职权:(一)审核权 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二)检查权 检查公司财务状况,审阅公司财务账簿及其它会计资料,审查公司财务活动情况,包括检查公司的资金筹集、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等资产、对外投资、担保、公司的成本、费用情况、营业收入、利润及其分配、外币业务等。通过审查公司的财务报告,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指标进行分析评价等,对其真实性与合法性进行检查;(三)监督权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四)告诫权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五)提议权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监事会或者监事在履行监督职责中,发现公司经营中有违法违规情况,需召开股东临时会议时,在1/3以上监事提议下,监事会有权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由董事长主持。若董事长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职责时,由监事会或监事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大会;(六)提案权 就监事会或监事职权范围内的事情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建议股东大会列入会议议程,进行审议并作出相应的决议;(七)诉讼权 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八)知情权 监事有权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的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公司应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九)调查权 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第四章 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七条 会议方式 监事会议事方式包括监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临时会议两种形式。第八条 会议时间 监事每3个或6个月召开一次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临时会议视工作需要召开。 第九条 会议通知形式 监事会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10日前以书面形式送达全体监事。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以书面形式通知,形成决议或审核问题可在5日前告知;非形成决议的在3日前告知。第十条 会议主持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监事会主席有事不能出席,可委托一名监事召集并主持会议。监事会主席因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半数以上监事推举1名监事担任会议主持人。第十一条 临时会议条件 当公司出现以下情况时,监事会主席应在5个工作日内召集监事会临时会议:(一)监事会主席认为必要时;(二)半数以上监事联名提议时;(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二条 会议通知内容 会议的时间、地点;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监事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监事应当亲自出席会议的要求;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第十三条 出席会议规则 监事会会议应当由监事本人出席,监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监事未出席监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十四条 表决形式 监事会的表决采用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方式,每一监事有一票表决权。监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 第十五条: 其他规定 监事会认为有必要时,可以邀请董事长、总经理、全体董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及外部审计人员列席监事会会议,回答所关注的问题。第十六条: 会议记录 监事会应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议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和记录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监事会的监督记录以及进行财务或专项检查的结果应成为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监事有权要求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某种说明性记载。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或专人保存。第十七,条会议决议的披露(一)监事会会议决议经会议通过或提请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披露;(二)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第十八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 本规则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第二十条 ,本规则由公司监事会负责解释 二十一,从公司治理的角度来讲,监事不可以担任董事、高管,因为监事会的职责就是监督董事、高管履行职责的,所以肯定不能是公司的二把手,一般是企业工会的负责人或者上级单位委派的人员担任。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而监事会成员为公司的监督人员,不是高管。
监事会议事规则由谁制定
法律分析:监事会议事规则有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董事会议审议通过。1、监事会的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应当由有召集主持权的人召集和主持。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议。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时,还可以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2、监事会会议的表决方式,监事会决议是多数通过原则,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监事会表决事项实行“一人一票”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高淑军是什么职称?山东钢铁职工监事
高淑军:男,汉族,山东莱芜人,1966年11月出生,1984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现任山钢股份莱芜分公司工会副主席。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有什么功能和不同,它们的权力大小如何排序?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三十条 股东的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第三十三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三十四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第三十五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三十六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二节 组织机构 第三十七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三十八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三十九条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 第四十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四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二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四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四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四十六条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四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九条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五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五十一条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五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五十三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第五十四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五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五十六条 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五十七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三节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五十八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十九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十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第六十一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第六十二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六十四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保险公司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第三条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第四条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第五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第六条董事会应当在本规则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召集股东大会。第七条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公告。第八条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议的变更,应当征得监事会的同意。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未作出书面反馈的,视为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监事会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第九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未作出反馈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第十条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应当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监事会和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第十一条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应予配合。董事会应当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董事会未提供股东名册的,召集人可以持召集股东大会通知的相关公告,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获取。召集人所获取的股东名册不得用于除召开股东大会以外的其他用途。第十二条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会议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第十三条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第十四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除前款规定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规则第十三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第十五条召集人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第十六条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具体内容,以及为使股东对拟讨论的事项作出合理判断所需的全部资料或解释。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出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应当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第十七条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充分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二)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三)披露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四)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外,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出。第十八条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列明会议时间、地点,并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7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第十九条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不得延期或取消,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得取消。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的情形,召集人应当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第二十条公司应当在公司住所地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地点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和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第二十一条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以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第二十二条董事会和其他召集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第二十三条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公司和召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优先股股东不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股份没有表决权,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通知优先股股东,并遵循《公司法》及公司章程通知普通股股东的规定程序。优先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时,有权与普通股股东分类表决,其所持每一优先股有一表决权,但公司持有的本公司优先股没有表决权:(一)修改公司章程中与优先股相关的内容;(二)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百分之十;(三)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四)发行优先股;(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上述事项的决议,除须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之外,还须经出席会议的优先股股东(不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二十四条股东应当持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第二十五条召集人和律师应当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股东名册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第二十六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出席会议,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会议。第二十七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监事会副主席主持;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公司应当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第二十八条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报告。第二十九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大会上应就股东的质询作出解释和说明。第三十条会议主持人应当在表决前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以会议登记为准。第三十一条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第三十二条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普通股(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第三十三条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大会对所有提案应当逐项表决。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应当按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外,股东大会不得对提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股东大会就发行优先股进行审议,应当就下列事项逐项进行表决:(一)本次发行优先股的种类和数量;(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三)票面金额、发行价格或定价区间及其确定原则;(四)优先股股东参与分配利润的方式,包括:股息率及其确定原则、股息发放的条件、股息支付方式、股息是否累积、是否可以参与剩余利润分配等;(五)回购条款,包括回购的条件、期间、价格及其确定原则、回购选择权的行使主体等(如有);(六)募集资金用途;(七)公司与相应发行对象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八)决议的有效期;(九)公司章程关于优先股股东和普通股股东利润分配政策相关条款的修订方案;(十)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十一)其他事项。第三十四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时,不得对提案进行修改,否则,有关变更应当被视为一个新的提案,不得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第三十五条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第三十六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沪港通股票的名义持有人,按照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进行申报的除外。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第三十七条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查验自己的投票结果。第三十八条股东大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现场宣布每一提案的表决情况和结果,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提案是否通过。在正式公布表决结果前,股东大会现场、网络及其他表决方式中所涉及的公司、计票人、监票人、主要股东、网络服务方等相关各方对表决情况均负有保密义务。第三十九条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及时公告,公告中应列明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表决方式、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和通过的各项决议的详细内容。发行优先股的公司就本规则第二十三条第二款所列情形进行表决的,应当对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和优先股股东(不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出席会议及表决的情况分别统计并公告。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的公司,应当对内资股股东和外资股股东出席会议及表决情况分别统计并公告。第四十条提案未获通过,或者本次股东大会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应当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作特别提示。第四十一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应记载以下内容:(一)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姓名或名称;(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姓名;(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四)对每一提案的审议经过、发言要点和表决结果;(五)股东的质询意见或建议以及相应的答复或说明;(六)律师及计票人、监票人姓名;(七)公司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并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会议记录应当与现场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网络及其他方式表决情况的有效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第四十二条召集人应当保证股东大会连续举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的,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恢复召开股东大会或直接终止本次股东大会,并及时公告。同时,召集人应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报告。第四十三条股东大会通过有关董事、监事选举提案的,新任董事、监事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就任。第四十四条股东大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第四十五条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公开发行优先股,以及以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为支付手段向公司特定股东回购普通股的,股东大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应当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后的次日公告该决议。第四十六条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限制或者阻挠中小投资者依法行使投票权,不得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第四十七条在本规则规定期限内,上市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大会的,证券交易所有权对该公司挂牌交易的股票及衍生品种予以停牌,并要求董事会作出解释并公告。第四十八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相关信息披露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程要求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有权责令公司或相关责任人限期改正,并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第四十九条董事、监事或董事会秘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切实履行职责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有权责令其改正,并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对于情节严重或不予改正的,中国证监会可对相关人员实施证券市场禁入。第五十条对发行外资股的公司的股东大会,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或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五十一条本规则所称公告或通知,是指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刊登有关信息披露内容。公告或通知篇幅较长的,公司可以选择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对有关内容作摘要性披露,但全文应当同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上公布。本规则所称的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应当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指定报刊上公告。第五十二条本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第五十三条本规则由中国证监会负责解释。第五十四条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证监发〔2006〕21号)同时废止。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监事能不能要求出席或列席股东会?股东会能不能拒绝监事出席或列席股东会?
监事在被股东会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出席或列席股东会,如果股东会没有要求监事参加,监事也可以要求出席或列席。法律分析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又称“监察人”,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在中国,由监事组成的监督机构称为监事会,是公司必备的法定的监督机关。监事通常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且不得兼任董事或经理。由于公司股东分散,专业知识和能力差别很大,为了防止董事会、经理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就需要在股东大会上选出这种专门监督机关,代表股东大会行使监督职能。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 本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五十二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余萍是什么人?中信海直职工监事
余萍:女,1980年1月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余萍女士曾任公司采购部职员、公司团委书记;现任公司采购部职员、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兼机关分会主席、公司监事。
黄来胜做什么行业的?平高电气职工监事
黄来胜:男,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高级教师,河南大学中文本科。历任郑州市第三十九中学教师,平顶山高压开关厂子弟学校教师、政教主任,平顶山天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办秘书、副主任,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平高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纪委副书记、思想政治工作部副部长、监察审计部副部长,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现任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机关党委书记,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刘金莲哪年出生的?湖南黄金监事
刘金莲:女,1974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财务部副经理。现任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高级业务经理,兼任株洲国投智慧城市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毛华来是哪里的?方大特钢监事
毛华来:男,1971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历任乌兰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处长、财务副总监,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毛华来未持有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李玉辉做什么行业的?时代新材监事
李玉辉:女,1973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会计主管、财务资产部预算主管会计师、审计与风险管理部部长等职,现任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兼财务中心总监。
刘礼志年收入多少?明星电力监事
刘礼志:男,汉族,1968年8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1989年9月—1993年7月,长沙水电师范学院会计学专业大学本科学习;1993年7月—2001年3月,四川电力调度局财务处会计核算专责;2001年3月—2007年9月,四川省电力公司财务部专责;2007年9月—2009年11月,四川省电力公司本部工作部财务处处长;2009年11月—2011年9月,四川省电力公司机关工作部财务处处长;2011年9月—2012年6月,四川省电力公司审计部审计二处处长;2012年6月—2013年6月,四川省电力公司审计部投资审计处处长;2013年6月—2017年10月,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审计部投资审计处处长;2017年10月—2019年3月,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综合服务中心审计中心三级职员;2015年8月至今,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3月至今,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综合服务中心审计中心副主任。
陶明是哪里人?明星电力职工监事
陶明:男,汉族,1970年6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高级政工师。1990年9月—1992年7月,成都体育学院体育教育专业学习;1992年8月—1993年1月,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供电所工作;1993年1月—1997年11月,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遂北供电所团支部书记、党群办主任;(其间:1994年8月—1996年12月,四川省委党校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习);1997年11月—2000年12月,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遂南供电所工会主席;2000年12月—2003年2月,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遂南供电所党支部书记、副所长、工会主席;2003年2月—2003年5月,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遂南供电所党总支书记、副所长、工会主席;2003年5月—2006年7月,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兼机关党总支书记;2006年7月至今,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其间:2007年9月—2010年7月,中共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学习)。
刘冬雪是什么职称?滨化股份监事
刘冬雪:女,出生于1987年,内蒙古通辽人,本科学历,北京师范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工作简历:2009.07—2015.12北京市好家庭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部门经理;2016.01—2017.11北京金丰元六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2017.12—北京工研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高立辉是哪里的?滨化股份职工监事
高立辉:男,1977年生,籍贯山东省博兴县。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历任山东滨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办公室宣传、组织干事,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团委副书记、企业文化部主管、企业文化部经理助理、企业文化部副经理。现任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文化部经理。
高立智是哪里人?新华保险监事
高立智女士:197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高立智女士现任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保险板块董事总经理。高女士于2016年加入复星集团。在此之前,高立智女士自2007年3月至2016年3月任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副处长,自2000年7月至2007年3月任职于北京海关。高女士于2000年获得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于2004年获得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王小忠是哪里的?上海天洋职工监事
王小忠:男,1981年11月出生,专科学历,曾任上海爱普香料有限公司质检员,现任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应用分析经理。
许燕做什么行业的?上海天洋监事
许燕:女,1980年1月出生,曾任达方电子有限公司采购助理、上海高尔热熔胶有限公司销售助理,现任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外贸单证。
汤建华年收入多少?*ST华菱监事
汤建华:男,汉族,1968年10月出生,湖南益阳人,200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8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工程师,历任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生产部部长、市场部部长、销售部部长、管理创新部部长。现任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与企业管理部部长、董监事办公室主任、组织部长,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蒋德阳哪年出生的?*ST华菱职工监事
蒋德阳:男,汉族,1965年8月14日出生,重庆市梁平人,本科学历,重庆大学钢铁冶金专业。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7月至1992年5月在四川涪陵钢铁厂工作。1992年6月进入华菱湘钢,历任第二炼钢厂连铸车间副书记兼副主任,第二炼钢厂连铸车间支部书记兼第一副主任、连铸车间主任,第二炼钢厂总工程师、副厂长,第二炼钢厂党委书记兼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副厂长,渣钢回收加工厂党委书记兼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副厂长,渣钢回收加工厂厂长,宽厚板厂党委书记兼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副厂长。现任华菱湘钢工会副主席,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韦俊峥哪年出生的?聚光科技监事
韦俊峥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2年11月至今任职于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担任聚光科技供应链中心总经理。
朱贺敏是什么人?奥翔药业监事
朱贺敏: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7年出生,硕士,工程师。2013年进入本公司工作,现任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分析总监。
余官能是哪里人?奥翔药业监事
余官能: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7年出生,硕士。2013年进入本公司工作,现任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研究院副院长。
陈东扬是哪里的?广东榕泰职工监事
陈东扬:中国籍,男,大学学历。2008年获揭阳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2012年被揭阳市青年企业家协会授予首届十佳青年岗位能手称号;参与制定氨基模塑料的国家标准;曾任揭阳市轻工进出口公司业务员,单证部经理。2002年9月至2004年7月参加汕头大学商学院产业经济学在职研究生班学习。2000年7月至2012年12月任公司供销部经理。2012年12月至现在任公司监事兼供销部经理。
朱少鹏是谁?广东榕泰职工监事
朱少鹏:中国籍,男,中专学历。2003年至2012年12月任公司生产管理部经理。2012年12月至现在任公司监事兼生产管理部经理。
张然是哪里人?新兴铸管监事
张然女士: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2011年参加工作,2011年7月-2015年12月任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秘书,2016年1月起任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助理,2016年12月起任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
孙敏做什么行业的?建投能源监事
孙敏:女,汉族,中共党员,1967年生,硕士,正高级工程师。1989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任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现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能源项目处、能交项目部、能源分公司项目经理、经理助理;2004年2月至2009年10月任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投资发展部副经理;2009年10月至2013年3月任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发展部副部长;2013年3月至2018年11月任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考核评价部总经理;2018年11月至今任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考核部总经理。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宁增根做什么行业的?杭萧钢构监事会召集人
宁增根:男,1975年出生,在职研究生,高级工程师、国际焊接质检师。曾任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质管部经理、管理者代表、战略发展中心副总经理、总裁助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会召集人、运营管理中心副总经理。
李文祥是哪个公司的?顺鑫农业职工监事
李文祥:男,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91年参加工作,历任北京鲲鹏食品集团公司检疫科段长、生产科副科长、科长;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鹏程食品分公司副经理、常务副经理;现任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鹏程食品分公司党委委员、副经理。
曾淑萍是什么职称?顺鑫农业监事
曾淑萍:女,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会计师。2000年参加工作,历任顺鑫农业牛栏山酒厂财务一部副部长。现任顺鑫农业牛栏山酒厂财务助理、财务一部部长。
孙霖是什么人?千方科技监事
孙霖:男,1972年5月生,本科。曾先后任北京市崇文区园林市政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国家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交流处副处长、处长、办公室主任;2009年3月至2015年6月历任北京千方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办主任、行政总监、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15年7月至2017年7月任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监;2017年8月至2018年4月任北京千方城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5月至2019年3月任北京中交兴路车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4月至今任北京中交慧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谢昀是什么职称?千方科技职工监事
谢昀:女,1975年3月生,本科,高级项目经理。2002年5月至2019年5月就职于北京北大千方科技有限公司,2009年3月至2019年5月任北京北大千方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5月至2020年2月任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人力资源总监,2020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流程与IT管理部流程变革总监,2014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刘纯凯哪年出生的?物产中大监事长
刘纯凯:男,1961年5月出生,1979年11月参加工作,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永嘉县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主任,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永嘉县建设局局长、党委书记,温州市高教园区建设委员会工程建设处处长,浙江温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会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2016年2月起任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监事长)。
甄建敏是什么人?物产中大监事
甄建敏:男,1969年7月出生,1990年8月参加工作,经济学硕士。曾任浙江省国资委人事处主任科员、产权管理处主任科员、产权管理处副调研员、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副调研员、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处级)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厅级)党群工作部临时负责人;现任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资产运营部总经理、职工董事,兼任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凯喜雅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杨晓明做什么行业的?朗玛信息监事
杨晓明:女,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曾任北京市第二商贸局万方商贸文员。2006年10月就职贵阳朗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历任北京分公司客服部客服、陕西分公司行政主管、北京分公司游戏客服部主管、内蒙古分公司行政主管、天津分公司行政主管、北京分公司对外合作部业务主管,2015年12月至今任公司北京分公司财务行政部经理,2020年3月起任公司监事。
李娟年收入多少?朗玛信息职工监事
李娟:女,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中级会计师。2000年11月就职贵阳朗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历任行政秘书、财务部出纳、会计、副经理,2018年5月至今任公司内审部经理,2019年1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龚勇多少岁了?新筑股份职工监事
龚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生,本科学历,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注册会计师。2007年12月到2010年2月,就职于四川久大盐业集团公司,任专项审计监察。2010年3月至今,就职于新筑股份,历任审计员、审计一室主任、审计监察部部长助理等职务,现任新筑股份监事、审计风控部部长、上海奥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安徽新筑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监事。
金圣是谁?新筑股份监事
金圣: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生,硕士研究生。2011年至今,就职于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现任四川发展国瑞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新筑股份监事。
李雁宾是哪里人?创业黑马职工监事
李雁宾女士: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就职于北京平治东方科技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财务部会计。
吴佳怡多少岁了?欧浦智网职工监事
吴佳怡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1992年起,先后在美的集团、顺德指日工作。2005年至今在公司担任行政专员。现任公司监事。
詹惠做什么行业的?新媒股份监事
詹惠:女,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2008年7月至2012年7月,任浙江上风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2年10月至2019年2月,任达华智能投资管理部部长;2019年2月至今任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16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付强是哪个公司的?九洲电气监事
付强:男,中国国籍,1986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士学位。2006至2009就读于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2012至2014就读于哈尔滨工程大学电气工程及自动化获得学士学位,2009.1至2009.7中国石化上海分公司炼油事业部技术员,2009.7至2010.9阿城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贝格分厂任高低压结构设计员(负责高低压供电配电设备结构的研发与设计),2009.10至2010.04浙江省慈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外派培训学习,2010.9至今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任职,2010.9至2014.5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电气成套事业部高低压设计员,2010.09至2014.5至2015.5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电力行业部经理,2015.05至今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电气成套事业部副总监(协管部门日常工作,主抓产品报价与市场管理)。2010.9至今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3项(第一发明人)。
汤平是哪个公司的?文峰股份监事
汤平:男,中国国籍,1980年5月生,本科学历。曾任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江苏沃得机电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部长、江苏长丰集团财务总监。现任南通文峰置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江苏文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2019年3月至今任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续彦生哪年出生的?靖远煤电监事
续彦生:男,1962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曾任甘肃煤炭第二工程处机修厂劳资科干事、团委副书记,甘肃煤炭第二工程公司审计科长、监察科长、纪委副书记,甘肃煤炭第二工程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经理兼党委书记,甘肃华能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经理兼党委书记,董事长、经理,靖煤集团公司煤炭运销公司副经理,经理,本公司煤炭运销公司经理、甘肃晶虹储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济师、规划发展部部长。现任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本公司董事。
古育明是什么职称?乐通股份职工监事
古育明:男,1962年8月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荣获2010年珠海市劳动模范称号,任2012年珠海市劳动模范协会第三届理事,2013年珠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旁代表。自1996年珠海市乐通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以来一致担任生产部班助长、车间主任、经理助理等职务。在油墨生产工艺及现场管理等方便具有比较丰富的经验。现任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生产部生产主管,公司监事。
优先股可以做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管吗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依照《公司法》,在一般规定的普通种类股份之外,另行规定的其他种类股份,其股份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 在分配股息上,《征求意见稿》规定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票面股息率,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公司应当以现金的形式向优先股股东支付股息,在完全支付约定的股息之前,不得向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股息率分配股息后,有权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的,公司章程应明确优先股股东参与剩余利润分配的比例、条件等事项。在享有优先权利的同时,优先股股东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务没有表决权,仅在与之利益密切相关的特定事项上享有表决权,优先股股东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力要小于普通股股东。优先股股东在两种情况下具有表决权。一是公司对与优先股股东利益切身相关的重大事项进行表决时,优先股股东享有表决权,而且与普通股分类表决,即优先股股东“固有的表决权”。以下五种事项除须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之外,还须经出席会议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修改公司章程中与优先股相关的内容;(2)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百分之十;(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4)发行优先股;(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二是由于公司长期未按约定分配股息,优先股股东恢复到与普通股股东同样的表决权,可以参与公司经营决策,与普通股一同参加投票,即优先股“恢复的表决权”。根据规定,公司累计3个会计年度或连续2个会计年度未按约定支付优先股股息的,优先股股东可以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权。当公司全额支付所欠优先股股息时,优先股股东将不再享有这类表决权。根据我的了解,当前优先股股东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也就是无法被选举成为董事、监事等。
陈洪是谁?华宏科技监事
陈洪:男,197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程师,大专学历。陈洪先生曾在华宏集团工作;2004年起在华宏科技工作,现任华宏科技总工程师。
李霞萍是什么人?浙江龙盛监事
李霞萍:女,1986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09年7月至今在公司证券部工作,现任公司证券事务助理。
郭军多少岁了?长春燃气职工监事
郭军:男,汉族,1973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公司团委书记、东郊煤气厂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现任公司工会副主席、党委工作部部长、职工监事。
刘亚军是什么职务?梦网荣信职工监事
刘亚军:男,中国国籍,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2000年6月至2002年10月任职于珠海市亚强电子有限公司,任研发工程师。2003年1月至今任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任研发部副经理,现任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产品及交付中心副总经理。2016年4月至今任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朱武祥是哪里人?光大证券外部监事
朱武祥:男,1965年出生,毕业于清华大学,获得工学学士学位、工学硕士学位及经济学博士学位。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设(控股)有限公司、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曾任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独立董事。
张翔哪年出生的?兴发集团监事
张翔:男,汉族,1961年4月出生,工程师。1981年11月参加工作,先后在湖北红旗电缆厂、兴山县城关变电站、湘坪变电站、兴山县水电专业公司、兴山县天星水电集团、兴发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值班长、生产技术科长、办公室主任等职,现任公司纪委副书记。2015年3月起任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王仙美是什么职务?嘉凯城职工监事
王仙美:女,1971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国际内部审计师、风险管理师。历任浙江万邦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本公司审计中心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审计中心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