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

董事监事属于高管吗

监事会成员一般而言是不属于高管的。监事会成员是由股东监事和职工代表监事组成的,负有对董事会成员、高管的监管义务,所以监事会成员是不能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公司高管受到哪些方面的约束?1、法律规定的约束,主要指高管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2、公司章程规定的约束,在《公司法》中,高管和董事、监事并列,成为公司章程规范的对象,受到公司章程的制约。3、劳动合同的约束。高管作为企业的员工,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同时受《劳动法》调整。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五十三条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王君是哪里人?赢合科技监事

王君:女,1978年出生,毕业于南开大学国际金融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历,惠州新阶联常务理事,获2019年度惠州市巾帼奖。王君女士于2008年加入研祥集团,担任总裁办助理职务;2015年加入深圳李群自动化公司,担任深圳分公司总经理职务,2017年11月加入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担任公司政研总监、总裁办主任。

谢斌哪年出生的?新钢股份监事

谢斌:男,1964年0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中级会计师。2006年6月-2010年3月,历任江西江西兴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经理、江西省康源多品种盐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2010年3月-2019年10月,历任江西省江盐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江西省江盐华康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19年10月至今任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吴妙琴哪年出生的?天原集团监事

吴妙琴:女,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1996年11月至今在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总裁办工作,现为总裁办副主任。

钟媛是哪个公司的?塔牌集团监事

钟媛:女,1985年10月出生,汉族,大专学历。2007年7月至2013年5月在本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工作。2013年5月至今在本公司任监事。

李今兴是什么人?宋都股份职工监事

李今兴:男,1975年6月出生,汉族,同济大学建筑土木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2001年7月起先后任职于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部、杭州区域公司、南京区域公司,历任公司东郡之星、时间名座项目总经理;现任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朱瑾是哪里人?宋都股份监事

朱瑾:女,1972年出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本科学历,经济师。历任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行政人事主管、副主任,现任集团行政办公室主任、集团党委副书记、集团工会主席,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李龙兵年收入多少?海欣股份监事

李龙兵: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5月出生,汉族,法律硕士,中共党员。2014年3月-2016年7月任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风险合规管理部总经理;2016年7月-2019年5月任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控总监;2017年8月-2018年5月任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副总经理;2018年5月-2020年9月任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总经理。现任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总经理、法务中心主任、集团机关第一党支部书记,兼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湖南省财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沈跃卿是谁?海欣股份职工监事

沈跃卿:男,1977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兼党委办副主任、工会副主席、安委会副主任。曾任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脑中心计算机管理、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委员会安委办主任、集团本部工会主席。

刘国平是谁?建艺集团监事

刘国平: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6年,大专学历。曾就职于深圳市洪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004年8月进入本公司,现任公司监事、机电工程部总经理。

刘瑛是哪里人?金证股份监事会召集人

刘瑛:女,本科,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系,刘瑛女士2003年任职于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2005年至今任职于金证股份,曾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召集人。

李世聪是哪个公司的?金证股份监事

李世聪:男,本科,毕业于太原机械学院。1998年加入金证股份,2006年至2010年任稽核部总经理,2011年至2015年任稽核部总经理兼华南金证总经理,2016年至今任总裁助理兼法务合规总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管敏丹是谁?今创集团职工监事

管敏丹:女,198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3月进入公司,现任财务部资金管理,2019年10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张海龙做什么行业的?凌钢股份职工监事

张海龙:男,大学学历,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曾任北票永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凌钢股份凌源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监事,凌钢集团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监事、审计监察部副经理,凌源钢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凌源钢铁集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监事,凌源傲翼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凌源红山矿业有限公司监事,凌钢股份北票钢管有限公司监事,凌源钢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监事,北京凌钢物资供销有限公司监事,沈阳凌钢钢材销售有限公司监事,凌钢(大连)钢材经销有限公司监事,凌钢锦州钢材经销有限公司监事,凌钢(山东)特钢销售有限公司监事。

侯柏英是谁?凌钢股份监事

侯柏英:男,大学学历,中共党员,高级讲师。曾任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部长,凌钢集团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凌源钢铁集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监事,凌源新凌特钢有限公司监事,凌钢集团朝阳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主任、组织部长、党委工作部部长。现任本公司监事,凌源钢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国际贸易部北京办事处副主任。

公司监事可以持股吗

法律分析:可以,监事就是股东大会选出来的。但是一旦当了监事就不能入董事会当董事,而且也不能参与经营管理,就是不能当经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三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一百五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陈楚然是什么人?宜华生活监事

陈楚然:女,1961年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79年至1993年在汕头市澄海区莲下工艺二厂工作,任财务部主管;1994年至今在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工作,现任公司监事。

王四中多少岁了?宜华生活职工监事

王四中:男,1968年出生。1989年入伍服兵役,复员后1994年在广东省澄海县澄城派出所工作,1994年进入宜华集团从事生产和采购管理工作,现任本公司监事、国外家具仓储部经理。

公司监事人数要求

法律主观:监事作为公司存在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之一,必须要起到其应有的作用,在选监事成员的时候应该再三斟酌。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人数要求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所以,董事会设3人,企业规模相对较小,可不设监事会,设置一名监事即可,若设立监事会,则至少三人。二、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的职责是什么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的职责,依照《公司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三、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1)为了维护企业、股东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完善企业内部监督机制,保证企业监事会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承担义务,依据《企业章程》,特制定本规则。(2)企业监事会是企业内部的监事机构,其工作报告由企业股东会审议批准。(3)企业监事会由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一名。监事会下设秘书处,是监事会处理日常事务的办事机构。监事会的职权与义务(1)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①随时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定期审查账册文件,并有权要求董事会向其提供情况;②审核董事会编制的提供给股东大会的各种报表,并将审核意见向股东会报告;③当董事、总经理执行企业职务时,对违反法律、法规或《企业章程》以及从事登记营业范围之外的业务,有权通知其停止行为;④当董事、总经理的行为损害企业利益时,要求董事和总经理予以纠正;⑤必要时(企业出现重大问题时)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⑥监事列席企业董事会会议;⑦当企业与董事间发生诉讼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代表企业作为诉讼一方处理有关法律事宜;⑧当董事自己或他人与本企业有交涉时,代表企业与董事进行交涉;⑨当调查企业业务及财务状况、审核账册报表时,代表企业委托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中介机构;⑩《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2)监事会必须对企业履行以下义务:①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章程》;②对企业承担不得逾越权限的义务;③监事不得从事与企业竞争或损害利益的活动。监事会会议(1)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主席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可委托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2)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应在会议召开3日前通知各监事;但遇紧急事情时,可以随时召集。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载明召集事由和开会时间、地点。(3)监事开会时,原则上监事应亲自出席。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监事可以委托其他监事代理出席。委托时应出具委托书,委托书要明确授权范围,一个代理人以受一人委托为限。(4)监事会会议实行合议制,每个监事享有一票表决权。(5)监事会议决议,应有出席监事1以上同意。赞成票与反对票相等时,会议主席可增加一票表决票。(6)监事会会议应作成议事记录。议事记录应记载会议的时间、场所、出席者姓名、决议方法、议事经过及表决结果,出席监事应于记录上签字。议事记录应在会后3天内分发给各监事。(7)议事记录应与出席会议的监事签名簿及代理出席委托书一并保存。由监事会指定专人保管,10年内任何人不得销毁。监事(1)监事的任职资格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熟悉财经法律、法规、企业管理流程;②从事经营管理工作满3年;③拥有经济、法律中级或相当于中级以上技术资格或职称;④国家公务员、企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财会人员不得兼任企业监事。(2)监事为企业监事会成员,监事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3)监事遇下列情形之一,必须解任:①任期届满;②从事危害企业利益的行为并经证实的;③监事自动辞职。(4)监事的报酬及监事会行使职权所需的日常经费由股东大会据实确定后由企业支付。附则(1)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生效。(2)本规则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办理。(3)本规则由公司监事会负责解释。综上所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人数要求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成员多规定为3人以上,具体人数一般视公司的股本规模、职工人数而定

董事会秘书和监事,哪个级别高

董事会秘书为董事会的附属机构。 而监事为监事会组成人员,在不设监事会的公司中,监事为公司的监督机关。 二者无所谓级别的高低,只是二者所行驶的职权不同而已。 如果硬说二者的级别的话,应该是监事的级别比董事会秘书的级别稍高。法律分析监事层级较多,如果是大股东委派的话一般相当于公司副总级别,但没有什么实际权力,也有职工监事,就是普通员工,而董秘则属于高管,相当于副总。国企中的职位级别从上至下依次是,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中层正职(部门经理)、中层副职(部门副经理)、经理助理、主办、干事、试用期员工、个别企业还会设监事会,领导为监事会主席,有监督权,无管理权。国资委管理的央企中,一部分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两职合一)和总经理由中组部管理任命,级别为副部级。副职领导为正厅级,由国资委企干一局研究任命;另一部分主管干部为正厅级,与本单位副职领导一起由国资委企干二局研究任命。央企党政一把手分别是董事长、党委书记和总经理,分管不同工作。董事长主管人事任免,总经理主管生产运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可以在职工代表大会上签字吗

可以。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又称监察人。

什么叫监事

1、监事又称“监察人”,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2、监事通常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且不得兼任董事或经理。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对监事的权责、产生办法做了详细的规定,内容如下:(1)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2)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4)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5)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五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4、主要职权内容有:(1)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2)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3)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4)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5、监事会的召集人多被称为监事会主席。我国《公司法》未规定监事会主席的特别职权,解释上应认为监事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其他方面的权限可由公司章程做出规定。扩展资料:1、监事卸任与免职的原因与方法与董事会基本相同,即任期届满时卸任;本人请求辞职;因原任机关罢免;因丧失任职资格而被解除等。2、在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下,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针对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诉讼。3、《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规定,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应当予以撤换。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监事

监事会召开原因

防止董事会、经理滥用职权。由于公司股东分散,专业知识和能力差别很大,为了防止董事会、经理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就需要在股东大会上选出监事会,代表股东大会行使监督职能。

董事会监事的职责

监事的权责、产生办法做了详细的规定,具体如下 [2] :第五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第五十三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第五十四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五十五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第五十六条 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五十七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国有独资公司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五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公司里的监事是做什么的承担责任么

法律分析:监事属于公司的管理层,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第五十五条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第五十五条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公司监事要承担什么责任及义务

法律分析: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三条: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五十四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里监事和法人的区别

法律分析:公司的法人是指法定代表人,是企业的负责人,享有经营管理的权利,并承担企业的法律责任。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又称监察人,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在中国,由监事组成的监督机构称为监事会,是公司必备的法定的监督机关。监事通常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但不得兼任法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公司监事有什么风险吗

法律分析:公司监事是具体有一 定风险的,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的监事通常是不需要承担一般性的法律责任,但是在特定情况之下,如果监事具有过错的确定,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通常情况下,监事是不需要承担公司的债务。司监事职权有:1.当公司的董事或者高管人员出现损害公司的利益时,监事可以要求其立刻进行改正;2、对出现违反公司章程、法律法规的董事或者高管人员,可以提出免职的建议;3、 可以对公司的财务进行检查;4、 可以向股东会会议提案;5、在董事会拒绝履行《公司法》规定的主持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时,监事可以临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6、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可以对董事或高管人员发起诉讼;7、 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且可对所议的事项提出异议和建议;8、 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监事的其他职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三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 ) 检查公司财务; (二 )对董事、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 -百五十- 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五十四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会、 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监事要承担什么责任

法律分析:(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第五十三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第五十四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五十五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第五十六条 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五十七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的监事是做什么,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监事指的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成员,又称其为监察人,主要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以及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执行情况,还有其他由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相关监察职责。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可知由监事组成的监督机构称为监事会,也是公司必备的法定监督机关。法律分析公司会有董事和监事同时也会有法定的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按照本公司制定的的章程进行选举后选出来,法定代表人的人格是被公司法人所吸收,法定代表人还可以代表本公司对外进行签订合同。公司监事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以下内容:(1)需要检查公司的财务,主要是审核查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财务会计的资料。(2)需要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和提出罢免的相关建议。(3)需要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公司利益的相关行为。(4)可以提议召开以及召集主持临时的股东会会议。(5)需要向股东会会议提出相关提案。(6)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7)公司的章程规定所要求的其他职权。监事通常需要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并且不可以兼任董事或者经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第五十二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监事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监事要承担的责任是:1、列席董事会会议,提出质询或者建议;2、调查公司的经营异常情况;3、检查公司财务;4、监督董事、高管的履职情况。提出罢免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第五十五条规定,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四条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五条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扩展资料:监事会享有哪些职权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53条的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背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会的构成人员有哪些  1、监事和监事会是监督董事会、执行董事和经理的机构。依据公司规模,公司可以设立监事会或一至二名监事。有监事会的,其中的监事必须在三人以上。监事会成员由两部分人组成。一部分是股东代表,即由股东会选出的代表。另一部分是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由公司的职工民主选举产生。选举可采取推举、投票等方式产生。监事会中的股东代表与职工代表的比例关系,可由公司自己决定,但两类代表一定要有。在公司规模较小的情况下,股东会可以自己决定是设立监事会还是一至二名监事。  2、需要注意的是,董事、经理和财务负责人不能兼任公司监事。其道理是清楚的,因为这三种人均是公司监事监督的对象,如果同时兼任监事,起不到公司内部监督的作用。

公司监事有风险吗

法律分析:公司监事是具体有一定风险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的监事通常是不需要承担一般性的法律责任,但是在特定情况之下,如果监事具有过错的确定,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通常情况下,监事是不需要承担公司的债务。司监事职权有:1、当公司的董事或者高管人员出现损害公司的利益时,监事可以要求其立刻进行改正2、对出现违反公司章程、法律法规的董事或者高管人员,可以提出免职的建议3、可以对公司的财务进行检查、可以向股东会会议提案5、在董事会拒绝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主持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时,监事可以临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可以对董事或高管人员发起诉讼7、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且可对所议的事项提出异议和建议8、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监事的其他职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三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五十四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的监事是干嘛用的

【法律分析】:监事属于公司的管理层,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第五十五条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第五十五条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公司的监事是注册会计师吗

公司的监事不一定是注册会计师。监事的职责之一是负责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会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等财务资可以公司名义委托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师帮助复审。监事的每届任期为三年。

监事会的职权是什么

法律主观: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 、 公司章程 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 公司法 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依据法律 《公司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 诉讼 ;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四条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监事会的主要作用

法律主观: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应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及时向监事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以便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评价。总裁应当根据监事会的要求,向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裁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监事会发现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反法律、 法规 或《 公司章程 》的行为,可以向董事会、股东(大)会反映。以上是关于监事会的作用 的相关回答。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三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公司法关于监事的规定

法律主观:公司法对于监事的规定是什么?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又称“监察人”,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在中国,由监事组成的监督机构称为监事会,是公司必备的法定的监督机关。监事通常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且不得兼任董事或经理。监事的构成是: 1、 有限责任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对监事的权责、产生办法做了详细的规定,具体如下[2]:第五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第五十三条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 监事会成员 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第五十四条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 公司的监事 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 股东会决议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五十五条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第五十六条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五十七条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2、 国有独资公司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五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 3、 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按照公司法的立法精神来看,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等这些都是必须要设立监事的,由不同的监事成员会组成监事会,监事会跟 公司的股东 会,董事会等这些都是属于级别比较高的会议,在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当中,一般都不设立监事会,但最起码也有1到2名的监事。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二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公司有问题监事会承担什么责任

法律主观:1.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又称“监察人”,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 2.其主要职责在于: (1)检查公司财务。 (2)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并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 股东会决议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 (3)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 损害公司利益 的行为。 (4)提议召开及召集、主持临时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法律客观:《公司法》第五十三条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会制度有哪些

法律主观:监事会是对公司经营活动、业务活动依法行使监督和检查的机构,监事会依法行使检查法人财务、执行机构成员、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监事会还可以依法行使检查公司财务的权利;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损害公司的利益的行为,可以要求予以纠正。法律客观:《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 收受贿赂 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监事是什么职位,要承担什么责任

监事长一般指的是监事会的主席。监事会主席的职责是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还要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三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公司的监事 会承担什么责任

监事会或监事的主要职责有以下几点:(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管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董事、高管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对其提起诉讼。(4)提议临时召开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监事是公司的监督机关,设置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董事会以及高管滥用职权,保护公司、股东的利益。如果监事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股东也可以对监事提起诉讼,监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三条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 检查公司财务;(二)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 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 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谁监视监事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视监事会。监事会是由股东(大)会选举的监事以及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的监事组成的,对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的法定必设和常设机构。

监事会的职责?

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列席董事会会议,对所以议事项提出质询和建议;(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九)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扩展资料:作用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应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及时向监事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以便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评价。总裁应当根据监事会的要求,向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裁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监事会发现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可以向董事会、股东(大)会反映。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的职权有

公司监事会或者不设立监事会的监事职权有:1、可以对公司的财务进行检查;2、对出现违反公司章程、【法律法规】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可以提出免职的建议;3、当公司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出现损害公司的利益时,监事会可以要求其立刻进行改正;4、在董事会拒绝履行《公司法》规定的主持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时,监事会可以临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5、可以向股东会会议提案;6、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可以对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发起诉讼;7、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且可对所议的事项提出异议和建议;8、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的其他职权。《公司法》第五十三条 【监事会或监事的职权(一)】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公司法》第五十四条 【监事会或监事的职权(二)】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监事的职责有什么

监事的职责有对于公司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行为进行监督、对公司的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等。监事的任期为三年,可以连选连任。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是不能够兼任监事的。【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九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第五十三条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公司的监事会承担什么责任

【法律分析】:公司监事会的责任:(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三条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五十四条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第五十五条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五十六条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监事会是干什么的

【法律分析】:公司监事会的作用是:1、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3、在董事会不履行职责时代为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4、其他作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三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监事会的职权

监事会职权包括如下几点: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监事会,是依照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代表公司股东和职工对公司董事会、执行董事和精经理依法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的公司内部机关。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三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会或监事的职权

法律主观:监事会的职权主要包括如下几方面:1、对公司财务的依法予以检查;2、对董监高人员的监督权、罢免建议的权利和纠正、起诉的权利;3、提议召集会议的权利;4、提案权;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三条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四条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周炎福是哪个公司的?传音控股职工监事

周炎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周炎福先生曾在安徽扬子集团、安徽博西扬制冷有限公司、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银亿集团、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任职,2014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信息管理部经理,2018年11月20日至今担任公司监事。

黎日东多少岁了?海汽集团职工监事

黎日东:男,1978年11月出生,海南儋州人,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助理政工师、助理讲师,2004年11月参加工作。2004年11月至2011年3月,历任海南省交通技工学校教师、代理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任;2011年3月至2014年3月,任海南海汽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党务管理主管、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党务管理主管;2014年3月至2020年5月,任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综合部党务管理主管、党群工作部党务管理高级主管、党群工作部副部长(主持工作);2020年5月至今,任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建工作部副部长(主持工作)。

王修奋是什么人?海汽集团监事

王修奋:男,汉族,196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87年至2017年9月,历任海南省定安县第二中学教师、定安县经济合作局科员、海南省委组织部企业组织处副主任科员、海南省企业稽察特派员管理处副主任科员、海南省国资委党委组织部(人事处)主任科员、副调研员及海南省国资委企干处调研员,海南海汽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书记、工会主席,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书记、工会主席,海南海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书记、工会主席、职工监事;2017年9月至今,任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专职副书记,海南海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专职副书记、职工监事。

刘晟是什么职称?东百集团监事

刘晟:男,1975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历任福建省亚细亚华兴购物有限公司及福州捷成贸易有限公司会计、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福州山姆会员商店主办会计、福建中联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经理,现任福建中联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总监。2018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

程立岩是谁?威胜信息职工监事

程立岩:女,196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仓储运输管理专业学士,1990年9月至2017年6月,历任银川商业储运公司仓管员、三亚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行政管理、湖南威胜电子有限公司行政管理、威胜集团有限公司物业部经理、仓储部经理、湖南威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运营副总监、监事,2017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运营副总监、湖南_创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王赜是哪里的?威胜信息监事

王赜:女,198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2007年1月至今,历任威胜集团有限公司行政中心主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湖南威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威胜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公司监事、湖南威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刘晓慧是谁?亚泰集团监事

刘晓慧:女,1969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任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永红区财政局预算会计、副局长,佳木斯市向阳区财政局副局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主任,现任长春市二道区财政局企财科科长。

陈波是什么职务?亚泰集团职工监事

陈波:男,1970年8月出生,管理学硕士,正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计控室副主任,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阿城)有限公司总经理,吉林亚泰集团建材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主任、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

冯伟杰是什么职称?亚泰集团监事

冯伟杰:男,1970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南关区人大代表、二道区第一批优秀专家、长春市劳动模范、长春市第七批有突出贡献专家,吉林省药品流通行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长春医药协会秘书长。曾任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吉林亚泰集团医药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亚泰医药集团副总裁。

陈亚春是谁?亚泰集团监事

陈亚春:男,1964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通化市二道江区人大代表,铁岭县人大代表,铁岭市人大代表,吉林市劳动模范,铁岭市劳动模范。曾任吉化水泥厂副厂长、厂长、吉林亚泰集团水泥销售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亚泰集团铁岭水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吉林亚泰集团辽宁建材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辽宁云鼎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燕京是谁?融钰集团监事

李燕京: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出生,本科学历,2004年创办北京迅网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北京迅网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2009年6月至2010年12月担任金融界(jrj.com)产品经理;2010年12月至2012年3月担任暴风影音产品总监;2012年3月至2014年11月担任联讯证券高级经理;2014年11月至2016年10月在海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投资总监;2016年10月至今担任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7年5月至今担任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吴俊豪哪年出生的?光大银行监事

吴俊豪:男,1965年6月出生,吴先生拥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经济师职称。现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太保寿险董事、太保产险董事、申能(集团)有限公司金融管理部经理。目前吴先生还担任于上交所和联交所上市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证券代码:600958,香港联交所证券代码:03958)董事、上海诚毅新能源创业投资公司董事、成都新申创业投资公司董事、上海诚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于上交所和联交所上市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证券代码:601818,香港联交所证券代码:06818)监事、上海申能租赁有限公司监事长、上海申能诚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监事长。吴先生曾任常州大学管理系教研室主任:上海新资源投资咨询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上海百利通投资公司副总经理,上海申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主管,申能(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主管、主管、高级主管,金融管理部副经理,上海久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吴先生亦曾担任于上交所和香港联交所上市的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证券代码:601607,香港联交所证券代码:02607)监事。

姜浩是什么职务?久联发展监事

姜浩:男,1968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经济师。历任中国新时代公司副总经理、中国新时代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新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中国保利集团公司企业发展部主任助理、安全监察部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现任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风险管理中心总监兼法律部部长。

违规激励监事13公司股权激励非改即停

由于激励对象包含监事,天力士股权激励方案因违背证监会近期出台的《股权激励审核备忘录2号》相关规定而中止,据统计,在第二批披露股权激励方案的上市公司中,存在这一“硬伤”的还有13家。分析人士指出,这13家公司将或者选择对其股权激励方案进行修改,或者选择放弃其股权激励方案。   本月初,中国证监会连发两道金牌对股权激励进行从严审批,天士力则成为继特变电工之后又一家中止其股权激励的公司。据天力士5月24日公告,其中止股权激励的原因正是与证监会近期出台的股权激励审核备忘录的相关规定不符。从该公司2月19日发布的股权激励草案内容来看,该公司的激励对象包括5名监事,而这正是其触及股权激励新规进而中止股权激励的“硬伤”所在。   据悉,在证监会出台的《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中明确规定:为确保上市公司监事独立性,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上市公司监事不得成为股权激励对象。   分析人士指出,由于在公司经营运作中,监事只对公司具有监督职能,并不参与公司的业务决策和具体管理,而股权激励是为了激励公司高管等进一步提高公司业绩,因此将监事排除在激励对象之外,不仅不会影响到股权激励的目的,还能够更好确保上市公司监事独立性。   但在证监会股权激励新规出台之前,上市公司制定其股权激励方案时,对于监事具有独立性这一特征并没有很大的重视。从第二批公布股权激励草案的公司来看,有13家公司都将监事包括在其股权激励对象当中。   据统计,这13家公司中,激励对象包括3名监事的共有6家,分别是金螳螂、太阳纸业、广宇集团、东华合创、万业企业与通威股份。报喜鸟、新湖中宝、獐子岛、华星化工以及新海宜等5家公司的激励对象中包含了2名监事。迪马股份激励对象中有1名监事,而新湖创业的监事对象中监事高达5名。   13家公司中,有3家公司的监事所获股票期权占计划总量的比例超过10%,分别是金螳螂的3名监事所获股票期权占计划总量的比例为10%,万业企业和新湖创业分别为12.32%和13.67%。   8家公司预留激励股份“超限”   近日中止其股权激励方案的天力士,除激励对象包含监事成为触及证监会股权激励新规的“硬伤”外,该公司预留股票期权数超过其股票期权总数的10%也成为其“违规”的另一因素。   据统计,在第二批披露股权激励草案的公司中,有8家上市公司因预留激励股份超限而与证监会股权激励新规不符,而多家公司的预留股票期权远远超过“预留比例”10%的上限。   统计数据显示,8家上市公司中有4家公司预留比例超过30%,包括新海宜和报喜鸟分别为30%和37.6%的预留股票期权比例,而中国中期和冠城大通的预留股票期权比例更是高达45.45%和54.67%。此外,还有4家上市公司的预留比例超过10%,其中包括沃尔核材、广宇集团、凤竹纺织和华星化工。   由于证监会近期出台的《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明确规定:公司如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得预留股份,确有需要预留股份的,预留比例不得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10%,因此这8家公司的股权激励方案也面临变数。   两公司激励基金购限制性股票“触规”   华菱管线和抚顺特钢两家公司,由于其股权激励方案拟通过计提激励基金来购买限制性股票而违背了证监会近期出台的股权激励新规。   华菱管线在其股权激励方案中称,在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下,公司将以该期限制性股票授予时相应业绩年度的超额净利润为基数,计提一定比例的股权激励额度(税后利润中支出),同时要求激励对象自筹资金,激励对象个人自筹资金和公司用于购股的激励额度比例为1:1。   抚顺特钢在其股权激励方案中称,将委托管理人在公司股权激励额度和激励对象自筹资金额度内,从二级市场购买公司A股股票授予激励对象。激励对象自筹资金额度等于其个人股权激励额度,即激励对象个人自筹比例为50%。   而由于《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明确规定:提取的激励基金不得用于资助激励对象购买限制性股票或者行使股票期权,因此上述两家公司股权激励方案也与新规不符。

马量是哪里的?广宇集团监事

马量:男,1975年3月出生,工学学士。中国公民,无境外居留权。曾任浙江卡森置业有限公司总建筑师,浙江物产中大金石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建筑师、建设与前期部总经理。2019年进入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公司董事长助理。

吕瑞美是哪里的?尖峰集团监事

吕瑞美:女,1971年9月出生,本科,会计师。1993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福建省金属材料总公司会计,浙江八达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及主管,金华禾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金华安泰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浙江中健会计事务所项目经理,现就职于金华市通济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监事,兼任金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秦旭平是什么人?尖峰集团职工监事

秦旭平:男,1963年2月出生,大专文化,政工师,1980年12月参加工作,先后在金华水泥厂机修车间、保卫科、浙江尖峰集团金华康诺贸易有限公司办公室、尖峰药业公司办公室、本公司政治部工作。现任本公司工会主席、党群工作部主任;本公司监事。

张丹是哪里的?川能动力职工监事

张丹:女,1976年7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经济师,历任川化永达建设工程公司团委副书记,川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团委副书记、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团委副书记,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团委副书记、群团工作部副部长、党委工作部副部长、第一党支部副书记和团委副书记。现任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工作部(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兼任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工作部副部长、第一党支部副书记和团委副书记。

汤晓红哪年出生的?皖维高新监事

汤晓红:男,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高级工程师。2008年10月起任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副部长;2011年3月起任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察审计处处长;2016年3月起任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处处长;2018年6月起任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审计处处长;2020年11月起任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副书记,审计处处长;2018年8月起任本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监事。

杨丽波是哪里的?ST云维监事

杨丽波:女,汉族,1973年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1995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云南分所项目经理,建煌(昆明)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云南分所高级项目经理,云南城投外派云南温泉山谷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云南能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监察分部副经理,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派专职监事。

徐团美做什么行业的?ST云维职工监事

徐团美:女,汉族,中共党员,1981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企业法律顾问,2004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法务工作部法律顾问,云南云维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法律顾问,现任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副部长、审计部副部长。

卢俊是哪个公司的?天茂集团职工监事

卢俊:女,1972年6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曾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国华人寿湖北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国华人寿湖北分公司总经理。

张华是谁?英特集团职工监事

张华:男,1978年出生,副主任药师、执业药师、高级经济师。1998年浙江省卫生学校,药剂专业中专毕业;200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法学学士;2006年东北财经大学,国际贸易本科毕业,经济学学士;2012年浙江工业大学,制药工程专业硕士;曾任浙江医药药材有限公司验收员、仓储管理员、质量管理员,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OTC业务员、业务主管,医院销售主管、地区副经理,营运管理部经理助理、副经理,本公司全面风险与质量管理部副经理、规划与发展部经理。现任本公司职工监事、运营管理部经理。

王政是什么人?英特集团监事

王政:男,1975年7月,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93年9月-1996年8月浙江财经学院会计系会计学专业大专毕业,2007年10月-2013年10月浙江财经大学会计系会计学专业获学士学位,曾任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资金运营中心高级主管,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资金运营中心总经理助理。现任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资金运营中心)副总经理兼任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浙江土产畜产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尹石水哪年出生的?英特集团监事

尹石水:男,1974年出生,浙江大学国际经济法系国际经济法专业毕业,获学士学位曾任浙江信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专职律师,浙江省工商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专职法律顾问,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律与风险管理部法务经理,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律与风险管理部副经理(主持工作)、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法律顾问兼审计与安全管理部经理。现任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浙江健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台州英特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绍兴英特大通医药有限公司监事。

丁超多少岁了?神雾环保监事

丁超:男,中国国籍,1975年出生,本科,注册会计师、中级审计师。2010年9月至今,在北京神雾环境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任职,历任审计主管、副部长、部长。

王凤鸣多少岁了?亚盛集团监事

王凤鸣:男,汉族,1965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审计处处长,甘肃普华甜菊糖开发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控审计部部长,本公司监事。

孟莉莉是什么职务?韶能股份监事

孟莉莉:女,本科学历。历任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宝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前海世纪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职工监事、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林东军是哪里人?韶能股份监事

林东军:男,本科学历,经济师,历任韶关市国资委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产权管理科科长,韶关市工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现任韶关市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韶关市商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广东韶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韶关市矿投矿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广东韶关国友旅游运输有限公司董事,广东雄辉货运有限公司董事,珠海市西部韶茂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珠海市西部韶发工贸有限公司经理,深圳新纺针织厂有限公司董事,韶关市粤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监事。

李怀任是谁?日照港监事

李怀任:男,汉族,1973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历任淄矿集团光正公司财务部会计、副经理;淄矿集团审计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淄矿集团审计法务部副部长。现任淄矿集团审计中心主任,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陈昭菲年收入多少?香江控股监事

陈昭菲:2004年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获双学士学位。2004年至2011年就职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经理;2011年至2013年于欢聚时代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内审经理;2013年至2018年于荟才环球企业咨询有限公司担任咨询师;2018年8月入职香江集团,现任香江集团有限公司内控部总监、香江控股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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