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收结算的定义是什么?
托收结算是指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购货单位收取货款,购货单位根据合同对单或对证验货后,向银行承认付款的一种结算方式;托收承付结算的划分;托收结算款项的划分方法,分邮寄和电报两种,由收款人选用。因而相应地托收承付结算凭证也分为邮划托收承付结算凭证和电划托收承付结算凭证两种;邮划托收承付结算凭证一式五联:第一联(回单)是收款单位开户银行给收款单位的回单;第二联(委托收款凭证)是收款单位委托开户银行办理托收款项后的收款凭证;第三联(支款凭证)是付款单位向开户银行支付贷款的支款凭证;第四联(收账通知)是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在款项收妥后给收款单位的收账通知;第五联(承付支款通知)是付款单位开户银行通知付款单位按期承付货款的承付(支款)通知;托收结算的适用范围及条件 :使用该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办理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款项。代销、寄销、赊销商品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结算适用条件上。《支付结算办法》规定,办理托收承付,除符合以上2个条件外,还必须3.具备以下三个前提条件:收付双方使用托收承付结算必须签有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购销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使用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收款人办理托收,必须具有商品确已发运的证件;收付双方办理托收承付结算,必须重合同、守信誉;根据《支付结算办法》规定,若收款人对同一付款人发货托收累计三次收不回货款的,收款人开户银行应暂停收款人向付款人办理托收;付款人累计三次提出无理拒付的,付款人开户银行应暂停其向外办理托收;对于下列情况,如果没有发运证件的,可凭有关证件办理托收手续:商业、供销、外贸部门系统内及相互之间,国家物资局、粮食、其他商业(如水产、农机等)系统内的商品调拨、自备运输工具发送或自提的;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的商品。以及电、石油、天然气等必须使用专用工具或线路、管道运输的,可凭付款单位确已收到商品的证明(粮食部门可凭提货单及发货明细表);铁道部门的材料厂向铁道系统供应专用器材,可凭其签发的注明车辆号码和发运日期的证明;军队使用军列整车装运物资,可凭注明车辆号码和发运日期的单据;军用仓库对军内发货,可凭总后勤部签发的提货单副本,各大军区、省军区也可比照办理;收款单位承造或大修理船舶、锅炉或大型机器等,生产周期长,合同订明按工程进度分次结算的,可凭工程进度完工证明书;付款单位购进的商品,在收款单位所在地转厂加工、配套的,可凭付款单位和承担加工、配套单位的书面证明;合同订明商品由收款单位暂时代为保管的,可凭寄存证及付款单位委托保管商品的证明;使用铁路集装箱或零担凑整车发运商品的,由于铁路只签发一张运单,可凭待有发运证件单位出具的证明;外贸部门进口商品,可凭国外发来的账单、进口公司开出的结算账单;托收结算的流程:假定企业A发出货物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企业B办理托收承付的结算方式;异地托收承付结算的程序如下:收款人发出商品;收款人委托银行收款;收款人开户行将托收凭证传递给付款人开户行;付款人开户行通过付款人承付;付款人承认付款;银行间划拨款项;通知收款人货款收妥入账。
员工辞职结算工资,会计分录怎么做?
1、支付辞职人员工资会计分录: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工资贷:应付职工薪酬2、支付工资做: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3、辞退工人的工资,如果不是劳动赔偿性工资,就是其原来的劳动所得,因此完全应该归集到产品成本或费用科目,无需另设管理费用-辞退福利科目。如果是劳动赔偿性工资借:营业外支出贷:库存现金扩展资料:一、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下列情况处理:(一)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二)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三)上述(一)和(二)之外的其他职工薪酬,计入当期损益。二、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并按照准则第四条的规定处理。三、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预计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一)企业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该计划或建议应当包括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职工所在部门、职位及数量;根据有关规定按工作类别或职位确定的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补偿金额;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时间。(二)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付职工薪酬
银行卡和银行结算账户有什么区别
银行卡和银行结算账户有什么区别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表现形式(即载体或体现形式)分为:存摺和银行卡。银行卡卡属于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一种。 1、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在经办银行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 2、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不同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2003年9月1日以后,个人活期账户将分为个人结算账户和储蓄账户两种,分别具有不同的功能。如果需要通过存摺办理现金存取款、银行卡、转账、扣款、投资、汇入及汇出汇款等多种银行业务,选择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 只通过存摺在柜台办理存取款业务的账户作为储蓄账户。由上可见,存摺分为两种存摺:个人结算账户存摺和储蓄账户存摺。而在实际工作中,很少人选择储蓄账户存摺,所以银行在给你开户的时候,只要你没有特别说明直接就开成个人结算账户存摺,也就是说目前社会上使用的存摺绝大部分就是个人结算账户存摺。而个人银行卡是个人个人结算账户的另外一种表现形式,根本性质和个人结算账户存摺是一致的,只不过一个载体是纸质存摺,一个是卡片。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单位银行卡账户有什么区别? 2003年9月1日以后,个人活期账户将分为个人结算账户和储蓄账户两种,分别具有不同的功能。如果需要通过存摺办理现金存取款、银行卡、转账、扣款、投资、汇入及汇出汇款等多种银行业务,选择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只通过存摺在柜台办理存取款业务的账户作为储蓄账户。由上可见,存摺分为两种存摺:个人结算账户存摺和储蓄账户存摺。而在实际工作中,很少人选择储蓄账户存摺,所以银行在给你开户的时候,只要你没有特别说明直接就开成个人结算账户存摺,也就是说目前社会上使用的存摺绝大部分就是个人结算账户存摺。而个人银行卡是个人个人结算账户的另外一种表现形式,根本性质和个人结算账户存摺是一致的,只不过一个载体是纸质存摺,一个是卡片。综上,就你的问题而言,答案应该是: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表现形式(即载体或体现形式)分为:存摺和银行卡。 银行账户和银行结算账户有什么区别 个人银行账户分为个人储蓄账户和个人结算账户。 简单地说,个人储蓄账户不支援转账支出交易。 银行卡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区别 存摺分为两种存摺:“个人结算账户存摺”和“储蓄账户存摺”。 1、而在实际工作中,很少人选择储蓄账户存摺,所以银行在给您开户的时候,只要没有特别说明直接就开成个人结算账户存摺,也就是说目前社会上使用的存摺绝大部分就是个人结算账户存摺。 2、而个人银行卡是个人个人结算账户的另外一种表现形式,根本性质和个人结算账户存摺是一致的,只不过一个载体是纸质存摺,一个是卡片。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与储蓄账户有什么区别;?? 1、简单讲,无论你去信用社或银行,只要你开户时申请了借记卡的,都是结算账户, 2、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是个人可以使用票据信用卡进行货币给付及资金清算的帐户,可办理个人转帐收付和现金存取,必须恪守信用,管理比较严格. 3、而储蓄账户则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业务,要求没那么高 4、一般情况下,银行或信用社也只会给你开结算账户,因为用途比较广泛,除非你提出只开储蓄账户 初学会计,请问银行结算账户和科目账户有什么区别? 银行结算账户是我们在银行开的账户,比如公司的一般账户、基本账户,科目账户是会计记账的专用术语,就是会计科目 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和备案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关系和区别? 1、核准类账户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方可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核准类账户主要有: (1)基本存款账户; (2)临时存款账户(因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资开立的除外); (3)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4)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专用存款账户。 2、通过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向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备案即可,不需要通过中国人民银行稽核。 备案类账户主要有: (1)一般存款账户; (2)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3)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各种银行结算账户的区别 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不同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1)基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一个单位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存款单位的现金支取,只能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一个单位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同时开立多个基本存款账户。 (2)一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借款或者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业务。 (3)临时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有设立临时机构、异地临时经营活动、注册验资情况的,可以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 (4)专用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有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就是银行卡吗 对了一部分,比如存摺、卡等只要开通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都是,个人结算账户是具有转账功能。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包括哪些种类?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1,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可以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它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以及工资、奖金的支取,都应通过该账户办理;2,存款人因借款和其他结算需要,可以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存款人可以通过该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3,存款人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需要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的,可以开立专用存款账户,该类账户主要用于办理各项专用资金的收付,支取现金按照有关规定办理;4,临时机构或存款人因临时性经营活动的需要,可以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用于办理临时机构以及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此类账户可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支取现金。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已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开立、变更或撤销其他三类账户,必须凭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办理相关的手续。由此,体现了基本存款账户在四类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中处于统驭地位,它是单位开立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前提,其他三类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则作为其功能和作用的有益补充。根据具体问题类型,进行步骤拆解/原因原理分析/内容拓展等。具体步骤如下:/导致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
单位结算卡的作用有哪些?
一:在银行柜面办理结算业务时,凭结算卡和密码直接办理存款、取款、转账、电汇等业务。不用购买与填写支票、电汇凭证,不用查验印鉴、核对单证。二:使用结算卡可以在银行ATM等自助终端办理现金存取、转账、查询,不受作息时间和节假日的限制。三:企业在一家银行不同网点开立的活期、定期、保证金账户和理财账户进行关联,可以就近办理业务,统一账户与财务管理。也可以是“一户多卡”,也就是在主卡之外配发多个副卡,按照职级、岗位对持卡者设置不一样的支付权限。扩展资料单位结算卡是为提升企业客户支付结算便利而推出的创新借记卡产品。面向企业客户发行,与企业的银行结算账户相关联,具备账户查询、转账汇款、现金存取、消费及投资理财等多种金融功能。该卡支持企业多账户管理,通过境内银联网络的所有渠道,企业客户可以全天候办理支付结算业务,极大地提升了企业资金结算及财务管理效率,并助推商业银行公司及零售业务资源的整合。
结算账户是基本户还是一般户?
基本户是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主办账户,经营活动的日常资金收付以及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均可通过该账户办理。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是开立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前提。基本户是每个公司必须要开的,不知道你在什么地方?找个人不太多的银行开户吧 像工行永远都人多,排队很郁闷。一般户概念:即一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用于基本账户之外的银行借款转存与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开立存款的账户。本账户可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但不能办理现金支取。区别在于它们的个数以及能否存取现金:1、基本户一般是在公司设立时即开立的公司基本存款账户,一个公司只能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也是唯一能存取现金的存款户。除了存取现金也可以办理转账汇款等业务,可以说这个户是公司的万能存款户。2、而一般户是公司开立的专门用于转账汇款业务的银行存款户,可以开立多个一般户,不能存取现金。一般来讲,凡是涉及到现金存取、纳税款、社会保险款及缴纳政府部门的款项等都在基本户,而与其他公司及个人之间的转账可以在一般户进行。
单位结算卡怎么使用?
单位结算卡的使用方法为:1.存款取现,可以在ATM机或者银行柜台存取现金,ATM机每日可取2万。2.转账,通过自助服务终端和ATM转账,转出限额每日不超过2万。3.消费,可以直接用该卡消费,消费的钱会从单位结算账户里扣,限额每日不超过10万。4.账户查询,通过自助服务终端,可以查询到账户的信息,交易记录等。拓展资料基本内容中国银联2014年05月05日前在京发布 单位结算卡,是 银联卡首次涉足企业账户体系,成为企业金融服务创新的重要标志。银联单位结算卡是为提升企业客户支付结算便利而推出的创新借记卡产品。面向企业客户发行,与企业的银行结算账户相关联,具备账户查询、转账汇款、现金存取、消费及投资理财等多种金融功能。该卡支持企业多账户管理,通过境内银联网络的所有渠道,企业客户可以全天候办理支付结算业务,极大地提升了企业资金结算及财务管理效率,并助推商业银行公司及零售业务资源的整合。银联董事长苏宁表示,此次银联单位结算卡的推出,标志着银联正式迈入企业金融服务领域,将为支持商业银行业务创新发展,满足企业客户便捷、高效的支付结算需求,带来全新的服务体验。单位结算卡并不是对公账户,但与对公账户有关联。首先单位结算卡是和公司对公账户绑定在一起的,通过单位结算卡发生的交易,都会记录在对公账户里。另外单位结算卡算是对公账户结算功能的补充,它的使用范围更广,对公账户只是一个共同使用的账户而已。单位结算卡是可以取现的,该卡与个人银行卡一样,具有账户查询、现金存取、转账汇款、消费等功能,只要有密码,单位结算卡就可以在ATM机或银行柜台前取现。在ATM机上取现,每日取现金额限额为2万元。另外该卡可以自助办理公司业务,避免排队浪费时间。单位结算卡还可以利用银联迷你付读卡器,进行在线采购、支付。单位结算卡可以转账给个人,但是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向个人账户支付款项单笔超过5万元人民币时,付款单位需要在付款用途栏或备注栏注明事由,或者另行出具付款依据,付款单位应对支付款项事由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医院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需要什么资料
医院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需要以下资料: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2、政府批文或董事会决议。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如为代理人还需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单位公章、法人章、预留印鉴。6、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7、卫生行政部门审批文件。
单位结算卡和公户的账号是一样的吗?
单位结算卡和公户账号是不一样的。主要有以下区别:(一)使用不同:结算卡号是在公司基本账户的基础上开通的,是和基本账户绑定的,具有在ATM机上现金存取和自助办理业务的功能,不受银行营业时间的限制。结算卡号和对公账号是绑在一起的,通过结算卡号发生的交易全部都记录在单位对公账户上。 (二)功能不同:结算卡号是面向企业客户发行,与企业的银行结算账户相关联,具备账户查询、转账汇款、现金存取、消费及投资理财等金融功能。结算卡号它是对公账号结算功能的补充,具有身份识别、现金存取款、转账、信息查询、POS消费等功能。(三)不同的使用方式:公司办理“单位结算卡”后,在银行柜台办理结算业务时,可以自由盖章和填写单据,并可以用单位结算卡办理存取款业务。在签订合同时,各单位结算卡可以设置取款、转账、消费的权限或限额,以保证单位结算的安全方便。【拓展资料】单位结算卡是为提高企业客户支付结算便利性而推出的创新借记卡产品,具有账户查询、转账汇款、现金存取、消费、投资和财务管理等多种财务功能,为企业客户发行,与企业的银行结算账户关联。该卡支持企业多账户管理。通过国内银联网络的各种渠道,企业客户可以全天候办理支付结算业务,大大提高了企业资金结算和财务管理的效率,促进了商业银行公司和零售公司业务资源的整合。单位结算卡的作用: (一)免盖章,凭卡结算。企业在银行柜台办理结算业务时,直接用结算卡和密码办理存取款、转账、电汇等业务。不需要购买和填写支票和电汇凭证。无需验封验单,大大简化了银行和企业的繁琐手续,加快了结算效率。特别是为没有专职会计人员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了方便,可以有效避免人工操作失误,保证资金的安全。 (二)突破时空限制,拓宽结算渠道。使用单位结算卡,您可以在银行自动取款机等自助终端办理现金存取款、转账查询,不受工作时间和节假日限制,实现7*24支付结算业务,突破了银行传统交易结算的时间和空间限制,企业可以购买办公用品,公务消费或差旅费可以通过直接刷卡进行结算,不使用现金支票或转账支票,用信用卡支付。
收单结算账户是什么
银行结算账户。收单结算服务是指签约银行向商户提供的本外币资金结算服务。收单结算账户是特约商户的收单银行结算账户应当为其同名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或其指定的、与其存在合法资金管理关系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
工行对公结算账户印鉴挂失需要那些资料?
企业预留印鉴变更(含丢失),应以正式公函的形式向开户行提交变更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单位有权人身份证明;2.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编号)、营业执照正本;3.在新预留印鉴卡背面加盖原预留印鉴;(1)无法提供原预留公章或财务专用章:需出具司法部门等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需说明原因);(2)无法提供原预留个人签章:需提供原个人签章所有人出具的书面申请,以及原个人签章所有人的身份证件;如无法提供原个人签章所有人签字及身份证件的,需在公函中说明原因。4.交回所有已加盖原预留印鉴的空白重要凭证,并在公函中注明凭证的种类、数量、编号等信息。温馨提示:全国范围的企业客户已取消开户许可证,以基本存款账户编号替代。(作答时间:2020年3月19日,如遇业务变化请以实际为准。)
资本金,美元结算户,待查账户,有什么用途和区别
外汇账户分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和资本项目外汇账户。资本金属于资本项目账户,只能用于收取投资款。美元结算户,待查账户属于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但待查账户资金不能结汇,只能等资金确认为经常项目资金后才能划转或结汇。经常项目账户,是指为本国与外国进行经济交易而经常发生的项目而开设的账户,经常项目是国际收支平衡表中最主要的项目,包括对外贸易收支(就是进出口业务)、非贸易往来和无偿转让三个项目。资本项目账户,指为资本的输出、输入而开设的账户,资本项目所反映的是本国和外国之间以货币表示的债权、债务的变动,按期限分为长期资本往来和短期资本往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收入范围为经常项目外汇收入,支出范围为经常项目外汇支出和经外汇局核准的资本项目外汇支出。
个人结算账户是什么
个人结算账户是指个人专门的账户用来办理转账汇款、刷卡消费、投资、贷款等各项支付结算业务。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是指个人客户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开立的,用于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按人民银行统一规定,个人结算账户没有个数限制,您可以根据您的实际需要在本地或异地开立多个结算账户。扩展资料《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第十五条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是自然人因投资、消费、结算等而开立的可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存款账户。有下列情况的,可以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一)使用支票、信用卡等信用支付工具的。(二)办理汇兑、定期借记、定期贷记、借记卡等结算业务的。自然人可根据需要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也可以在已开立的储蓄账户中选择并向开户银行申请确认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第十六条存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异地开立有关银行结算账户:(一)营业执照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跨省、市、县)需要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二)办理异地借款和其他结算需要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三)存款人因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汇缴或业务支出需要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四)异地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五)自然人根据需要在异地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第十七条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一)企业法人,应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二)非法人企业,应出具企业营业执照正本。(三)机关和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出具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和财政部门同意其开户的证明;非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出具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四)军队、武警团级(含)以上单位以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应出具军队军级以上单位财务部门、武警总队财务部门的开户证明。(五)社会团体,应出具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宗教组织还应出具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批文或证明。(六)民办非企业组织,应出具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七)外地常设机构,应出具其驻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批文。(八)外国驻华机构,应出具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外资企业驻华代表处、办事处应出具国家登记机关颁发的登记证。(九)个体工商户,应出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十)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应出具其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十一)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应出具其主管部门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和批文。(十二)其他组织,应出具政府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本条中的存款人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纳税人的,还应出具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个人结算账户
单位结算卡和对公账户的区别是什么?
单位结算卡和对公账户使用时间不同,功能不同,使用方式也不相同。1、使用时间不同单位结算卡是在公司基本账户的基础上开通的,是和基本账户绑定的,具有在ATM机上现金存取和自助办理业务的功能,不受银行营业时间的限制。单位结算卡和对公账号是绑在一起的,通过单位结算卡发生的交易全部都记录在单位对公账户上。2、功能不同(1)单位结算卡是面向企业客户发行,与企业的银行结算账户相关联,具备账户查询、转账汇款、现金存取、消费及投资理财等金融功能。(2)是对公账号结算功能的补充,具有身份识别、现金存取款、转账、信息查询、POS消费等功能。3、使用方式不同单位办理“单位结算卡”后,在银行柜面办理结算业务时免盖印章、免填单据,凭单位结算卡即可办理存取款等业务。每张单位结算卡签约时均可设定取款、转账、消费的权限或限额。
银行结算账户是什么?银行结算账户相关介绍
银行结算账户是什么意思银行结算账户是存款人在经办银行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以单位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凭个人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邮政储蓄机构办理银行卡业务开立的账户纳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偷逃税款、逃废债务、套取现金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银行账户是什么银行账户,是指金融机构和机构内协议客户之间的财政账户,也是客户在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贷款账户、往来账户的总称。银行账户类型按存款人不同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类型分为以下:基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只能开立一个;一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借款或者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专用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有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银行账号是什么银行账号又称为银行卡号,是银行为客户在银行开立的账户的编号代码,各个商业银行之间的业务号段有统一的规定。卡号的前6位数字代表发卡行标识代码,也称为BIN号,不同的BIN号代表了不同的银行卡组织和卡片级别。银行卡是指经批准由商业银行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银行卡减少了现金和支票的流通。在我国按照规定,凡国家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及企事业单位,均须在银行开立账户。
结算性同业银行结算账户是指用于什么等支付结算业务的账户
什么是结算账户结算账户是用于核算和监督会计主体与其他单位或个人之间发生的债权、债务结算状况的账户,其实质是通过反映和监督企业债权债务的结算状况,以确保企业债权债务变动情况及实有数额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从而促进企业结算管理体系的完善。由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结算业务具有不同的性质,同时结算账户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而兼具不同的用途和结构,因此按照结算账户的具体用途和结构可以将其分为债权结算账户、债务结算账户和债权债务结算账户。银行结算账户是什么意思银行结算账户是存款人在经办银行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以单位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凭个人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邮政储蓄机构办理银行卡业务开立的账户纳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偷逃税款、逃废债务、套取现金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结算账户的内容主要包括>1、债权结算账户:其内容包含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等账户。2、债务结算账户:其内容包含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等账户。3、债权债务结算账户:即具有其他往来性质的账户。结算账户是用于核算和监督会计主体与其他单位或个人之间发生的债权、债务结算状况的账户,其实质是通过反映和监督企业债权债务的结算状况,以确保企业债权债务变动情况及实有数额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从而促进企业结算管理体系的完善。
单位结算卡和公账账号有什么区别
1、功能不同单位结算卡是公司使用的,与企业的银行结算账户相关联,具备账户查询、转账汇款、现金存取、消费及投资理财等多种金融功能。公账账号是公司公共使用的,仅有转账功能。2、联系不同单位结算卡和对公账户是绑在一起的,通过单位结算卡发生的交易全部都记录在单位对公账户上。即单位结算卡的流水都纪录在公账账户上。3、使用范围不同单位结算卡的使用范围更广,功能更多,而公账账户仅仅是一个共使用的账户而已。扩展资料公司对公帐户分为四类:基本账户、一般账户、临时账户及专用账户。1、基本存款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一个企业事业单位只能在一家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基本账户办理。2、一般存款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该账户可以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3、专用存款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各项专用资金的收付,允许支取现金的专用存款账户,须经批准同意。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财政预算外资金、粮、棉、油收购资金、单位银行卡备用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及其他按规定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可以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4、临时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临时机构以及存款人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临时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范围:设立临时机构、异地临时经营活动、注册验资。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对公账户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单位结算卡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种类
银行结算账户分为哪几类银行结算账户分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在经办银行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银行结算账户具有什么特点?银行结算账户具有办理人民币业务、办理资金收付结算业务和是活期存款账户。办理人民币业务是指银行结算账户与外币存款账户不同,外币存款账户办理的是外币业务,其开立和使用要遵守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有关规定。资金收付结算业务是指银行结算账户与储蓄账户的明显区别。储蓄的基本功能是存取本金和支取利息,但是不能办理资金的收付。活期存款账户是指银行结算账户与单位的定期存款账户不同,单位的定期存款账户不具有结算功能。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情形有哪些?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情形有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其他原因需要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内容包括什么?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内容包括存款人更改名称,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及账号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申请,并出具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发生变更时,应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有关证明。银行接到存款人变更通知后,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并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银行账户类型国《银行账户管理办法》,银行账户一般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1、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企业的工资、资金等现金的支出,只能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2、一般存款账户:该账户是企业在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银行借款转存,与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开立的账户。3、临时存款账户:该账户是企业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企业可以通过该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4、专用存款账户:该账户是企业对特定用途的资金,由存款人向工户行出具相应证明即可开立的账户。
待核查账户于结算账户使用及区别?
1、意思不同待核查账户也就是等待被核实的账户。企业贸易项下出口收汇,应当先进入出口收汇待核查账户,凭相关材料并由银行进行联网核查后办理结汇或者划出手续。结算账户是用以核算和监督本会计主体同其他单位或个人之间发生的债权、债务结算情况的账户。用来反映和监督企业与其他单位或个人之间的债权债务的结算情况。2、用途不同待核查账户里的钱,只有三种用途:核查后转结算户;核查后直接结汇;外管批准后退汇。结算户里的钱,一般是已经过核查或无需核查可以正常使用的资金。到结算户不表示自动结汇。3、范围不同待核查账户收入范围限于企业出口收汇。待核查账户支出须经银行联网核查后方可办理,其支出范围包括经银行联网核查后结汇划入该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以及经外汇局批准的退汇等其他外汇支出。待核查账户之间不得划转。账户余额按活期存款计息。结算账户的适用对象为中国境内需要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统称“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待核查账户百度百科-结算账户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包括哪些种类?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1)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可以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它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以及工资、奖金的支取,都应通过该账户办理;(2) 存款人因借款和其他结算需要,可以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存款人可以通过该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3)存款人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需要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的,可以开立专用存款账户,该类账户主要用于办理各项专用资金的收付,支取现金按照有关规定办理;(4)临时机构或存款人因临时性经营活动的需要,可以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用于办理临时机构以及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此类账户可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支取现金。临时存款账户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个体工商户账户纳入单位账户管理,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资金专用账户,必须报经人民银行核准。
结算账户是什么
结算账户是用于核算和监督会计主体与其他单位或个人之间发生的债权、债务结算状况的账户,其实质是通过反映和监督企业债权债务的结算状况,以确保企业债权债务变动情况及实有数额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从而促进企业结算管理体系的完善。债权结算账户是专门用来核算、监督企业同各个债务单位或个人之间的债权结算的账户。这类账户的借方登记债权的增加数,贷方登记债权的减少数,其余额一般在借方,表示期末尚未收回的债权。债务结算账户是专门用来核算和监督企业同各个债权单位或个人之间的结算业务的账户。这类账户的贷方登记债务的增加数,借方登记债务的减少数,其余额一般在贷方,表示尚未偿还的债务的实有数。属于债务结算账户的主要有:"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预收账款"等。债权债务结算账户是用来核算、监督企业同其他单位或个人之间的往来结算业务的账户。某些与企业经常发生业务往来的单位,有时是企业的债权人,有时是企业的债务人。
结算账户的内容主要包括什么
结算账户是用以核算和监督本会计主体同其他单位或个人之间发生的债权、债务结算情况的账户。用来反映和监督企业与其他单位或个人之间的债权债务的结算情况。结算账户中有的属债权结算账户,如“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等账户;有的属债务结算账户,如“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应付工资”等账户;有的属债权债务结算账户,如“其他往来”账户等。结算账户的适用对象为中国境内需要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统称“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债权结算账户是专门用来核算、监督企业同各个债务单位或个人之间的债权结算的账户。这类账户的借方登记债权的增加数,贷方登记债权的减少数,其余额一般在借方,表示期末尚未收回的债权。债务结算账户是专门用来核算和监督企业同各个债权单位或个人之间的结算业务的账户。这类账户的贷方登记债务的增加数,借方登记债务的减少数,其余额一般在贷方,表示尚未偿还的债务的实有数。属于债务结算账户的主要有:"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预收账款"等。债权债务结算账户是用来核算、监督企业同其他单位或个人之间的往来结算业务的账户。某些与企业经常发生业务往来的单位,有时是企业的债权人,有时是企业的债务人。
结算账户是什么意思
结算账户(SettlementAccounts)是用以核算和监督本会计主体同其他单位或个人之间发生的债权、债务结算情况的账户。用来反映和监督企业与其他单位或个人之间的债权债务的结算情况。结算账户中有的属债权结算账户,如“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等账户;有的属债务结算账户,如“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应付工资”等账户;有的属债权债务结算账户,如“其他往来”账户等。结算账户只提代货币指标,而且均按发生结算业务的对应单位或个人设明细分类账户,以便及时进行结算和核对账目。由于结算业务的性质不同,因而结算账户又具有不同的用途和结构。
结算账户包括哪些
结算账户包括债权结算账户,债务结算账户和债权债务结算账户。1、债权结算账户:其内容包含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等账户。2、债务结算账户:其内容包含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等账户。3、债权债务结算账户:即具有其他往来性质的账户。结算账户是用于核算和监督会计主体与其他单位或个人之间发生的债权、债务结算状况的账户,其实质是通过反映和监督企业债权债务的结算状况,以确保企业债权债务变动情况及实有数额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从而促进企业结算管理体系的完善。结算账户介绍:结算账户(Settlement Accounts)是用以核算和监督本会计主体同其他单位或个人之间发生的债权、债务结算情况的账户。用来反映和监督企业与其他单位或个人之间的债权债务的结算情况。结算账户中有的属债权结算账户,如“应收账款”、“应收票据”、 “其他应收款”等账户;有的属债务结算账户,如“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应付工资”等账户;有的属债权债务结算账户,如“其他往来”账户等。结算账户只提代货币指标,而且均按发生结算业务的对应单位或个人设明细分类账户,以便及时进行结算和核对账目。由于结算业务的性质不同,因而结算账户又具有不同的用途和结构。
结算账户的内容主要包括什么
结算账户是用以核算和监督本会计主体同其他单位或个人之间发生的债权、债务结算情况的账户。用来反映和监督企业与其他单位或个人之间的债权债务的结算情况。 结算账户中有的属债权结算账户,如“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等账户;有的属债务结算账户,如“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应付工资”等账户;有的属债权债务结算账户,如“其他往来”账户等。 结算账户的适用对象为中国境内需要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统称“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 债权结算账户是专门用来核算、监督企业同各个债务单位或个人之间的债权结算的账户。这类账户的借方登记债权的增加数,贷方登记债权的减少数,其余额一般在借方,表示期末尚未收回的债权。 债务结算账户是专门用来核算和监督企业同各个债权单位或个人之间的结算业务的账户。这类账户的贷方登记债务的增加数,借方登记债务的减少数,其余额一般在贷方,表示尚未偿还的债务的实有数。属于债务结算账户的主要有:"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预收账款"等。 债权债务结算账户是用来核算、监督企业同其他单位或个人之间的往来结算业务的账户。某些与企业经常发生业务往来的单位,有时是企业的债权人,有时是企业的债务人。
公司一般结算户和基本户有什么区别
区别在于它们的个数以及能否存取现金:1、基本户一般是在公司设立时即开立的公司基本存款账户,一个公司只能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也是唯一能存取现金的存款户。除了存取现金也可以办理转账汇款等业务,可以说这个户是公司的万能存款户。2、而一般户是公司开立的专门用于转账汇款业务的银行存款户,可以开立多个一般户,不能存取现金。一般来讲,凡是涉及到现金存取、纳税款、社会保险款及缴纳政府部门的款项等都在基本户,而与其他公司及个人之间的转账可以在一般户进行。拓展资料(关于一般结算户和基本户的相关资料介绍):一般结算户指的保证金户是一个专用帐户,只能存不能取,需开立网银。一般结算户: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比如异地工程建设)需要的材料是: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开户申请(银行提供)、网银操作员身份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无法来办理的,还需写法定授权委托书。基本户:基本户是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主办账户,经营活动的日常资金收付以及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均可通过该账户办理。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是开立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前提。参考链接:百度百科:基本户百度百科:一般结算户
结算类账户的内容
债权结算账户债权结算账户(又称资产结算账户)是用来核算和监督企业与国家、其他单位或个人之间发生的债权结算业务的账户。债权结算账户的借方登记债权的增加数,贷方登记债权的减少数,期末余额一般在借方,表示债权的实有数。属于债权结算账户的有“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债务结算账户债务结算账户(又称负债结算账户)是用来核算和监督企业与国家、其他单位或个人之间发生的债务结算业务的账户。债务结算账户的贷方登记债务的增加数,借方登记债务的减少数,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表示债务的实有数。属于债务结算账户的有“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其他应收款”、“预收账款”、“应付股利”、“应付利息”、“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债券”、“应交税费”、“短期借款”、“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债权债务结算账户债权债务结算账户(又称资产负债结算账户)是用来核算和监督企业与国家、其他单位或个人之间发生的债权和债务结算业务的账户。如果企业之间相互往来的经济活动经常发生变动,那么对同一个企业来讲有时是债权人,而有时是债务人。在这种情况下,按照简化核算的原则,可以设置债权债务核算账户,同时核算债权和债务,因此债权债务结算账户是一个具有双重性质的账户。债权债务结算账户的借方登记债权的增加数和债务的减少数,贷方登记债权的减少数和债务的增加数,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企业的债权的实有数,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企业的债务的实有数。债权债务结算账户中,总分类账户的余额是债权和债务的相互抵减后的结果,因此该账户的余额不能明确反映出企业与其他单位债权债务的实际就算情况。所以,期末一般需要根据总分类账户所属的明细分类账户的余额方向来判断账户的性质。同时将其数额分别列示在资产负债表的资产类和负债类的对应项目中。
中行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分为几种类别?
中行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1、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2、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单位客户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不得为其开立一般存款账户。3、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4、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诚邀您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中银跨境GO APP办理相关业务。
个人的结算账户和非结算账户的区别是什么?
非结算账户只可在同户名账户间进行转账,而结算账户可对他人进行转账。结算账户是指结算使用账户,其支出方式是转账,不能提取现金,一般许多公司或单位用于结算医疗、养老、财产水电结帐、电话、施工资金和其他费用不需要提取现金。结算账户存款是用于支付上述目的的存款。非结算账户是指储蓄账户,储蓄账户只能进行基本取款,且只能在开户网点开立,不能从不同地方进入,别人不能把钱汇到你的账户,也不能做收取、分配业务,如支付工资、支付水电费等。扩展资料:结算账户中有的属债权结算账户,如“应收账款”、“应收票据”、 “其他应收款”等账户;有的属债务结算账户,如“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应付工资”等账户;有的属债权债务结算账户,如“其他往来”账户等。结算账户只提代货币指标,而且均按发生结算业务的对应单位或个人设明细分类账户,以便及时进行结算和核对账目。由于结算业务的性质不同,因而结算账户又具有不同的用途和结构。人民币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是自然人因投资、消费、结算等开立的可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人民币个人活期存款账户。开户时由储蓄机构发给存折,客户可自愿申办牡丹灵通卡,客户凭存折或卡随时存取,每次存取金额不限的一种储蓄形式。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结算账户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储蓄账户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包括哪些种类?其相互关系如何?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四种类型,这四类存款账户设立的目的及账户的使用各不相同,具体归纳为:存款人因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可以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它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以及工资、奖金的支取,都应通过该账户办理;存款人因借款和其他结算需要,如为享受不同银行的特色服务或分散在一家银行开立账户可能出现的资金风险,可以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没有数量限制,存款人可以通过该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存款人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需要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的,可以开立专用存款账户,该账户主要用于办理各项专用资金的收付,支取现金应按照《办法》的具体规定办理;临时机构或存款人因临时性经营活动的需要,可以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用于办理临时机构以及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此类账户可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支取现金。由于临时存款账户与基本存款账户在功能上具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为体现临时机构和临时经营活动所独有的临时性特点,与基本存款账户加以有效区别,《办法》规定,对临时存款账户实行有效期管理,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从《办法》的具体规定来看,四类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已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开立、变更或撤销其他三类账户,必须凭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办理相关手续,并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上进行相应登记,以便于全面反映的控制存款人的各类银行结算账户开、销户情况,加强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由此,体现了基本存款账户在四类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中处于统驭地位,它是单位开立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前提,其他三类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则作为其功能和作用的有益补充。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种类有哪些
1、基本存款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是建立在基本存款账户基础上的账户管理体系。2、一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一般存款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3、专用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特定用途资金主要包括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等需要专户管理的资金。4、临时存款账户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对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遵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是存款人以单位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扩展资料注意问题企业重大事项变更应及时报请其开户银行。主要包括:1、企业名称更改,但开户银行及账号不改变的,应及时向开户银行提出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申请,并出具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2、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发生变更时,及时通知开户银行。3、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应申请开户银行。一般包括下列情况:一是企业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二是企业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三是企业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四是其他原因需要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单位结算账户
基本结算账户怎么开
1、在银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首先需要向银行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2)组织机构代码证;(3)税务登记证;(4)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5)授权书。2、准备好资料后到银行申请开户,银行在为公司办理开户业务前,会安排客户经理上门核查,与法定代表人合影,对经营场所进行拍照。并调查了解公司开户的目的、门牌号码是否与营业执照相符、租赁合同是否真实、经营范围、上下游企业等情况。银行认为企业符合开户条件的,办理开户业务。3、开立基本户后,银行一般不会即时为企业开通网上银行,待对公账户交易正常发生过若干笔业务后,网上银行业务才会开通。因此,公司的收入与支出,要从对公结算账户进行结算,才可快速的开通网银。基本结算账户是存款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它是各独立结算单位或实行独立核算企业在银行开立的主要账户。按照规定是每一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结算账户。主要用于办理日常的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企、事业单位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此账户办理。
结算性同业银行结算账户是指用于什么等支付结算业务的账户
代理现金解缴、代理支付结算业务。结算账户是用以核算和监督本会计主体同其他单位或个人之间发生的债权、债务结算情况的账户。结算性同业银行结算账户,是指用于代理现金解缴、代理支付结算业务等支付结算业务的账户。
结算账户是什么意思 什么是结算账户
结算账户是指对会计主体与其他单位或个人之间发生的债权、债务清算进行监督并对其进行核对计算的账户。主要是用来对企业与其他单位或个人之间的债权债务结算进行监督。以上就是结算账户是什么意思相关内容。 结算账户的类型 1 、债权:债权结算账户是专门用于核对计算并监督企业与个别债务单位或个人之间的债权结算的账户。此种账户借方记录债权的增多的数量,贷方登记的债权的减少的数量,其余额一般在借项,表示期末未收回的债权; 2 、债务:债务结算账户是一种对企业和个别债权单位或个人之间结账业务进行监督和核算的账户。这种账户的贷方登记债务增的数量,借方登记债务减的数量,其余额一般在贷方,表示未偿还债务的实际数; 3 、债权债务:这种账户主要是监督企业与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结算和交易的账户。 本文主要写的是结算账户是什么意思有关知识点,内容仅作参考。
结算账户是什么意思?
结算账户(SettlementAccounts)是用以核算和监督本会计主体同其他单位或个人之间发生的债权、债务结算情况的账户。用来反映和监督企业与其他单位或个人之间的债权债务的结算情况。结算账户中有的属债权结算账户,如“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等账户;有的属债务结算账户,如“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应付工资”等账户;有的属债权债务结算账户,如“其他往来”账户等。结算账户只提代货币指标,而且均按发生结算业务的对应单位或个人设明细分类账户,以便及时进行结算和核对账目。由于结算业务的性质不同,因而结算账户又具有不同的用途和结构。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法律生活常识全知道系列丛书》
什么是结算账户
结算账户是用于核算和监督会计主体与其他单位或个人之间发生的债权、债务结算状况的账户,其实质是通过反映和监督企业债权债务的结算状况,以确保企业债权债务变动情况及实有数额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从而促进企业结算管理体系的完善。由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结算业务具有不同的性质,同时结算账户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而兼具不同的用途和结构,因此按照结算账户的具体用途和结构可以将其分为债权结算账户、债务结算账户和债权债务结算账户。
结算户和待核查账户有什么区别?是不是到结算户就自动结汇了呢?
1、意思不同待核查账户也就是等待被核实的账户。企业贸易项下出口收汇,应当先进入出口收汇待核查账户,凭相关材料并由银行进行联网核查后办理结汇或者划出手续。结算账户是用以核算和监督本会计主体同其他单位或个人之间发生的债权、债务结算情况的账户。用来反映和监督企业与其他单位或个人之间的债权债务的结算情况。2、用途不同待核查账户里的钱,只有三种用途:核查后转结算户;核查后直接结汇;外管批准后退汇。结算户里的钱,一般是已经过核查或无需核查可以正常使用的资金。到结算户不表示自动结汇。3、范围不同待核查账户收入范围限于企业出口收汇。待核查账户支出须经银行联网核查后方可办理,其支出范围包括经银行联网核查后结汇划入该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以及经外汇局批准的退汇等其他外汇支出。待核查账户之间不得划转。账户余额按活期存款计息。结算账户的适用对象为中国境内需要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统称“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结算户里的钱,一般是已经过核查或无需核查可以正常使用的资金。到结算户不表示自动结汇。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结算账户百度百科-待核查账户
结算账户是什么意思
结算账户是用以核算和监督本会计主体同其他单位或个人之间发生的债权、债务结算情况的账户。用来反映和监督企业与其他单位或个人之间的债权债务的结算情况。结算账户的适用对象为中国境内需要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统称“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按照账户的具体用途和结构,结算账户又可以分为债权结算账户、债务结算账户和债权债务结算账户三类。债权结算账户是专门用来核算、监督企业同各个债务单位或个人之间的债权结算的账户。这类账户的借方登记债权的增加数,贷方登记债权的减少数,其余额一般在借方,表示期末尚未收回的债权。债务结算账户是专门用来核算和监督企业同各个债权单位或个人之间的结算业务的账户。这类账户的贷方登记债务的增加数,借方登记债务的减少数,其余额一般在贷方,表示尚未偿还的债务的实有数。属于债务结算账户的主要有:“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预收账款”等。债权债务结算账户是用来核算、监督企业同其他单位或个人之间的往来结算业务的账户。某些与企业经常发生业务往来的单位,有时是企业的债权人,有时是企业的债务人。
结算账户是什么意思呢?
是根据会计科目设置的,具有一定格式和结构,用于反映会计要素的增减变动情况及其结果的载体。每一个账户都有一个名称,用以说明该账户核算的经济内容。账户是根据会计科目设置的,因此账户的名称必须与会计科目一致。会计科目的名称就是账户的名称,会计科目规定的核算内容就是账户应记录反映的经济内容,因而账户应该根据会计科目的分类相应地设置。如企业要开设资产类账户、负债类账户、所有者权益类账户、成本类账户、损益类账户;从需要和科目的特点出发,根据总分类科目、二级科目和明细分类科目开设相应的账户,以便于分类、归集、总括和具体、详细地核算数据。
结算账户分为哪三类
结算帐户可分为债权结算帐户,债务结算帐户,债权债务结算帐户三类。债权结算帐户是用于核算和监督企业同各个债务单位或个人之间结算业务的帐户。债务结算帐户是用于核算和监督企业同各个债权单位或个人之间债务结算业务的帐户。债权债务结算帐户是用于核算和监督企业与某一单位或个人之间发生的债权和债务往来结算的帐户。扩展资料结算帐户指核算和监督本单位与其他单位、个人或所属单位之间的债权债务等结算业务而设置的帐户。结算帐户又可分为资产结算帐户、负债结算帐户和资产负债结算帐户三类。反映资产结算帐户有“应收销货款”、“其他应收款”、“备用金”等帐户,债权的增加数借(或增) 记各该帐户,减少数贷(或减)记各帐户,余额在借方,表示尚未收回债权的实有数。反映负债结算帐户有:“应付购货款”、“其他应付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等帐户,债务的增加数贷(或增)记各该帐户,减少数借(或减)记各该帐户,余额在贷方,表示尚未返还的债务实有 数。反映资产负债结算帐户有“其他往来”、“供应单位往来”、“购买单位往来”等帐户,采用借贷记帐法时,可设置同时反映债权债务的结算帐户,债权的增加或债务的减少数借记各该帐户,债务的增加或债权的减少数贷记各该帐户,债权的余额在借方,债务的余额在贷方。
跟单信用证的主要当事人有哪些国际结算
跟单信用证的主要当事人包括:开证申请人、开证行、通知行、议付行和受益人。有时还会有保兑行、偿付行。
专利转让费用是多少呀?又怎么结算专利转让的费呢?
纽乐康知识产权专业为您解答:专利转让费用可分为三部分:1、国家部门收取的规费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250元。2、专利权的转让费用根据专利的类型、技术等方面来考虑,几千到几十万的都有,需要您和对方协商的。3、机构代理费代理费是代理机构为委托人提供各项服务收取的费用。代理机构有自己的规定和算法,代理费主要包含了提供咨询、准备申请文件、以及从专利局受理申请到最终授权或者驳回过程中的一些事务处理,通常都是在委托时一次性收取的,当然,根据委托人及内容的不同,金额和付款方式双方还是可以协商的,具体的可以双方签订代理协议来约定。一般来说,代理费用大约在300--3000元左右。另外,专利评价报告的费用大致在3000元左右。专利转让费如何结算呢?纽乐康知识产权来告诉您:专利转让费的结算方式,一般有三种:1、一次性结算。一次性结算是指签定转让合同后,按合同所定的价格,由被许可方(受让方)一次性向许可方(专利权人)支付转让费。2、提成。分固定提成和滑动提成两种。(1)固定提成就是把合同产品的生产数量或者净销售额人为地固定在某一个数字上(不管实际的生产数量或净销售额是多是少),在提成所限内每年按这个数字提成;(2)滑动提成就是按照每年实际生产出来的产品数量或实际的净销售额提成。3、定与提成相结合。(1)“固定”的部分叫初付费,也叫“入门费”,这部分费用在合同生效后就要立即支付;(2)“提成”部分要在项目投产后在合同约定的年限内支付,方法同“提成”。以上答案很详细的,希望对您有帮助!
专利转让费用是多少,该如何结算
法律主观:专利转让 费用分为三部分: 1、国家部门收取的规费。向国家 知识产权 局提交《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250元。 2、 专利权 的转让费用根据 专利 的类型、技术等方面来考虑,几千到几十万的都有,需要双方协商。 3、机构 代理 费代理费是代理机构为委托人提供各项服务收取的费用。 各个代理机构有自己的规定和算法,代理费主要包含了提供咨询、准备申请文件、以及从专利局受理申请到最终授权或者驳回过程中的一些事务处理,通常都是在委托时一次性收取的,当然,根据委托人及内容的不同,金额和付款方式双方还是可以协商的,具体的可以双方签订代理协议来约定。 一般来说,代理费用大约在300--3000元左右。另外,专利评价报告的费用大致在3000元左右。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专利法 》第十条 专利申请 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 的规定办理手续。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十五条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简答题 国际贸易中主要使用的货款结算方式有哪些?它们有什么不同点?
国际贸易的几种结算方式: 汇付风险 (1)汇付定义:remittance,又称汇款,是最简单的国际贸易货款结算方式。采用汇付方式结算货款时,买方将货物发运给对方后,有关货运单据由卖方自行寄送买方,而买方则径自通过银行将货款交给卖方。 (2)汇付风险表现形式: ①赊销(O/AOpenAccount):是出口商将货物发送给进口商,在没有得到付款或付款承诺的情况下,就将货物运输单据交给进口商,让进口商提取货物的一种结算方式。这种先货后款的方式是一种给了进口商较大信用、较长融资时间的结算方式。在这种情况下,出口商能否得到货款,完全依赖于进口商的信誉,一旦进口商违约,就会出现钱货两空的局面。而进口商则在没有支付任何货款的情况下得到了货物,并且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处理货物。 ②货到付款:出口商先行将货物出运,在进口商收到货物后再将货款汇付给出口商。货到付款具体又可以分为寄售和售定两种,在付款时间点上两者有细微的差别,但是都是出口商向进口商提供的单方融资渠道,并且出口商还要承担进口商拒付的风险。在国际贸易实务中,多用售定方式,即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在进口商收到货物后立即将全部货款以电汇的形式付给出口商。 ③预付货款:进口商先将货款汇交出口商,出口商在收到货款后再发货给进口商的方式,多见方式为预付定金。 (3)汇付风险的防范: ①对客户进行有效的资信调查,弄清对方的资信情况,仅和那些资信可靠、经营作风正派的贸易商采用汇付结算方式。 ②在预付货款的交易中,进口人为了减少预付风险,采用凭单付汇的做法。进口人将货款汇付给汇入行,并指示汇入行凭出口人提供的某些指定的单据和装运单据付款给出口人。因此对进口人来说,比一般的汇付方式多了一层保障,对出口人来说,只要按时交货交单就可以拿到全部货款。 对于预付定金,一般为合同总值的25-30%,或者以起运地到目的港所需运输费用的两倍或者略高一点。这样做,首先预付金并不算多,如果是有一定信用的进口商,这种方式并不会触及其根本利益,从而体谅出口商的苦衷而给予配合;其次,进口商预付了货款,就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牵制,即使日后想毁约,也会考虑其预付金而勉强履约。退一步而言,就算进口商到时真的不提货、不付款,出口商还可以降价销售或用其他办法处理,其损失的部分可用进口商的预付金来补偿,最坏结果也可以将货物全部运回。 2 托收 (1)托收定义:collection,根据《托收统一规则》,托收定义如下:托收是指由接到委托指示的银行处理金融单据和/或商业单据以便取得承兑或者付款,或者凭承兑或者付款交出商业单据,或凭其他条件交出单据。 (2)托收风险的表现形式: ①进口商的信用风险和代收行银行风险。在市场行情不好的情况下,进口商会找借口拒收货物拒付货款;还有可能与代收行串通,或者伪造代收行骗取提货单据。 ②进口国的政治风险。进口商可能会因为进口国的战争骚乱、罢工、未能取得出口许可证、进口国的外汇管理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付款。这些都属于出口商需要考虑的进口商所处国家的政治风险。 ③财务风险。一旦进口商拒绝付款收汇失败,出口商即使在掌握物权的情况下,也不得不独自承担相关的财务损失。如:货物转售的价格损失;目的港的仓储、提取和保险费等,货物存储时间过长还可能腐败变质;实在不能转售,还不得不承担往返的运费等等。 (3)托收风险的防范: ①加强对进口商和进口商银行的信用审查。详细调查客户的信用状况及代收行银行的可靠程度。 ②投保出口信用险以转嫁出口收汇风险。出口信用保险是一国政府为鼓励和扩大出口而以财政资金做后盾,由专门保险机构向出口商提供的保证其收汇安全的一种政策性风险保障制度,是一种政策性保险业务,它所保障的风险是一般商业保险公司不愿或不能承保的境外商业信用风险或政治风险等。 ③多种结算方式结合,预收部分货款以降低收汇风险。根据委托代理理论的观点,为使代理人有足够的激励去自动选择有利于委托人的行动,就必须在合同的设计中让代理人也承担一部分不确定的风险,并从这种风险承担中获得相应的补偿。所以,为了确保托收方式下的收汇安全,出口商可以预收一定的预付金,余额用D/P即期的方式收汇。预付金的比例和汇付一样,一般为合同总值的25-30%为宜。 3 信用证 (1)信用证的定义:letter of credit,即由一家银行依照客户的要求和指示或自身的名义,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向第三者或其指定人付款,或承兑并付受益人出具的汇票;或授权另一家银行进行该项付款、或承兑并支付该汇票;或授权另一家银行议付。? (2)信用证风险的表现: ①开证行信用风险。信用证虽然是银行信用,但是也不是绝对安全的。在一些国家银行的成立不像中国这样严格,并且需要有注册资本的限制,国外银行的所有权也大多是私有性质的,在这种情况下,银行的资信非常重要。进口商会同一小银行或者根本不存在的银行联合进行诈骗是完全可能的。 ②信用证硬条款风险。在信用证的规定格式中,有许多的硬性条款,这些构成信用证的基本要素,如受益人、有效期、装运期、交单期、议付行等,任何一个条款的细微变化都可能给出口商带来麻烦。 ③信用证软条款风险。在信用证业务中,进口商或开证行有可能利用信用证只关注单据这一特点设置“陷阱条款”,或称为信用证软条款。 ④单据风险。信用证是一种单据买卖,实行的是凭单付款的原则。首先,银行审单只要“单单一致,单证一致”就会把货款付给出口方而不管实际货物是否符合进口方的要求。其次,如果单证可能完全做到一致,就会出现单据不符。对于单据不符包括两种情况,UCP500也有明确的规定:一是无关紧要的不符;二是名符其实的不符。无关紧要的不符是指虽然单据表面与信用证不符,却可以视为相符的不符点,这种不符点单据仍可为银行所接受。名符其实的不符,即构成可以拒收拒付的单证不符。包括单据不符合信用证条款的规定;单据不符合 UCP500 的规定;单据之间相互矛盾三种情况。该类型不符点单据的后果是开证行解除了单证相符条件下的付款责任,将银行信用证转为商业信用证,也就给进口商提供了拒付的理由。
托收结算方式是什么意思
作为单证员必须对托收结算方式有所了解,在进行托收(collection)结算时,卖方开具汇票并将其交给当地银行(托收行),并提出托收申请,委托该行通过它在进口地的代理行(代收行),代向进口商收款。 一、托收结算方式的定义 在托收结算过程中,资金的传递方向与货权的传递方向是相反的,因此托收属于逆汇法,是出口商或债权人向进口商或债务人的催收,这点与汇款是不同的。 二、托收结算方式的当事人及其关系 (一)托收业务的当事人主要有四个: 1、委托人(Consignor或Principal) 它是委托一家银行办理托收业务的当事人。 在国际贸易活动当中,出口商(exporter)或卖方(seller)充当委托人的角色;国际结算业务中的出票人(drawer)和托运人(consignor)指的也是委托人。委托人需填写托收申请书、并连同托收跟单汇票一并交给银行委托托收。 2、托收行(Remitting Bank) 托收行是接受委托人的委托,转委国外银行代为收款的出口地银行。 由于托收行需将托收汇票和单据发送给代收行并委托其收款,因此也称作寄单行和委托行。在托收业务当中,托收行将开出托收指示(collection advice),委托代收行代为收款。 3、代收行(Collecting Bank) 代收行是接受托收银行的委托,代向付款人收款的进口地银行,它是托收汇票的被背书人或收款人,也叫受托行。 4、付款人(Drawee) 付款人是进口商(importer)、买方(seller),是指在委托人提供合格单据的情况下,根据合同规定付款的人,也叫受票人(drawee)。 上述四个当事人是托收业务当中的.最主要的当事人,除此之外,国际商会《托收统一规则》(Uniform Rules for Collection)还增加了一个当事人,即提示行(Presenting Bank),指向付款人提示汇票和单据的银行,代收行可自己任提示行,也可委托与付款人有往来账户关系的银行作提示行。 (二)托收当事人之间关系及托收的基本程序 1、委托人与付款人的关系 委托人与付款人的关系是以他们所订立的契约为基础的债权债务关系。 2、委托人与托收行的关系 委托人与托收行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依据是委托人给托收银行的托收申请书(Collection Application)确定的。 3、托收行与代收行之间的关系 托收行与代收行之间也是委托代理关系,依据是托收行给代收行签发的托收指示(Collection Advice)。 4、代收行与付款人的关系 代收行与付款人之间并不存在契约关系。付款人对于代收行应否付款,并非根据他对代收行应负的责任,而是根据付款人与委托人之间订立的契约中所承担的债务,即对托收票据或凭证的付款责任。 托收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及托收基本程序: (1)委托人(出口商)按合同规定向付款人(进口商)发货。 (2)委托人备齐单据、开立汇票,向托收行(出口地银行)发出委托申请书,委托其代为收款。 (3)托收行接受委托后,再向代收行(进口地银行)寄出托收指示和跟单汇票,委托其代为收款。 (4)代收行(或提示行)向付款人(进口商)提示单据、汇票,要求其付款(或承兑)。 (5)付款人(进口商)验单、付款或承兑汇票后,取得货运单据并凭单提货。 (6)代收行收款后根据托收行的指示汇出货款,通常是贷记托收行账户后,向托收行发出收妥贷记通知。 (7)托收行收款后将款项付给委托人(出口商)。
简述不同结算方式下制单的主要依据
制作和审核出口单据的主要依据是买卖合同、信用证、有关商品的原始资料和国际惯例。(1) 买卖合同有销售确定书、形式发票、客户订单等多种形式。无论采用何种形式,买卖合同都应表明买卖双方主要交易条件或条款。买卖合同是进口商申请开立信用证的基础。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买卖合同是出口商凭以制单的依据。(2) 在信用证操作实务中,信用证取代买卖合同成为主要的制单依据。如果信用证条款与买卖合同不一致或相互矛盾,单证人员应联系经办业务员,或者以信用证条款为准(在此情况下,信用证已对合同条款进行变更),确保单证一致;或者以合同条款为准,要求出口商修改信用证。(3) 有关商品的原始资料,主要来自生产单位提供的交货单和装箱单以及根据海关的相关规定确定的商品编码和贸易方式等内容。实务操作中,经办业务员通常将上述内容编制成一份详细的出运货物明细单,提示单证操作人员注意事项。这份明细单是单证操作人员制作单证的主要依据。(4) 此外,国际贸易中有关的国际惯例,如国际商会《UCP600》、国际标准银行实务(ISBP),第522号出版物《托收统一规则》等文件,也是正确处理一些单证问题的依据。
国际结算中常用的国际惯例有哪些
1.UCP600: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2.URC522: 国际商会托收统一规则3.URR525: 跟单信用证项下银行间偿付统一规则I4.SP98: 备用信用证惯例5.ISBP: 关于审核跟单信用证项下单据的国际标准银行实务6.国际保理通则
国际结算的案例
案例1 D/P远期付款方式的掌握案情X月X日,我国公司同南美客商B公司签订合同,由A公司向B公司出口货物一批,双方商定采用跟单托收结算方式了结贸易项下款项的结算。我方的托收行是A′银行,南美代收行是B′银行,具体付款方式是D/P 90天。但是到了规定的付款日,对方毫无付款的动静。更有甚者,全部单据已由B公司承兑汇票后,由当地代收行B′银行放单给B公司。于是A公司在A′银行的配合下,聘请了当地较有声望的律师对代收行B′银行,因其将D/P 远期作为D/A方式承兑放单的责任,向法院提出起诉。当地法院以惯例为依据,主动请求我方撤诉,以调解方式解决该案例。经过双方多次谈判,该案终以双方互相让步而得以妥善解决。分析托收方式是一种以商业信用为基础的结算方式,这种结算方式显然对一方有利,对另一方不利。鉴于当今世界是个买方市场这一情况,作为出口商的我方想通过支付方式给予对方优惠来开拓市场。增加出口,这一做法本无可厚非,问题是在采用此种结算方式时,我们除了要了解客户的资信以外,还应掌握当地的习惯做法。 在这一案例中托收统一规则《URC522》与南美习惯做法是有抵触的。据《URC522》第7条a款:托收不应含有凭付款交付商业单据指示的远期汇票;b款:如果托收含有远期付款的汇票,托收指示书应注明商业单据是凭承兑交付款人(D/A)还是凭付款交付款人(D/P)如果无此项注明,商业单据仅能凭付款交单,代收行对因迟单据产生的任何后果不付责任;c款:如果托收含有远期付款汇票,且托收指示书注明凭付款交付商业单据,则单据只能凭付款交付,代收行对于因任何迟交单据引起的后果不负任何责任。 从中不难看出,国际商会托收统一规则,首先不主张使用D/P远期付款方式,但是没有把D/P远期从《URC522》中绝对排除。倘若使用该方式,根据《URC522》规则,B′银行必须在B银行90天付款后,才能将全套单据交付给B公司。故B′银行在B公司承兑汇票后即行放单的做法是违背《URC522》规则的。 但从南美的习惯做法看,南美客商认为,托收方式既然是种对进口商有利的结算方式,就应体现其优越性。D/P远期本意是出口商给进口商的资金融通。而现在的情况是货到南美后,若按D/P远期的做法,进口商既不能提货,又要承担因货压港而产生的滞迟费。若进口商想避免此种情况的发生,则必须提早付款从而提早提货,那么这D/P远期还有什么意义?故南美的做法是所有的D/P远期均视作D/A对待。在此情况下,B′银行在B公司承兑后放单给B公司的做法也就顺理成章了。 此案给我们的启示是:在处理跟单托收业务时,原则上我们应严格遵守《URC522》。托收行在其托收指示中应明确表明按《URC522》办理,这样若遇有当地习惯做法与《URC522》有抵触时,可按《URC522》办理。当然我们在具体操作时,也应尊重当地的习惯做法。将来凡货运南美地区的托收业务,我们可采用D/P即期或D/A的付款方式,避免使用D/P远期,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倘若非用D/P远期不可,则远期的掌握应该从起运地到目的地运输所耗费的时间为准。案例2 代收行对托收指示的态度案情 1995年11月,荷兰A银行通过国内B银行向C公司托收贷款,B银行收到单据后,将远期汇票提示给付款人承兑。据付款人称,出票人已告知,货物已抵达香港,必须承兑汇票后,出票人才肯交货。付款人为尽快取得货物,遂承兑了汇票。1996年1月,B银行收到已承兑的汇票后,遂对外发出承兑电,称汇票业经付款人承兑,到期我行将按贵行指示付款。 1996年5月,汇票到期,B银行要求付款人(C公司)付款,C公司称,由于未完全收到货物,不同意付款,B银行就此电告A银行,付款人不同意付款。 几天后,A银行回电称:在我行的托收指示中,我们要求贵行:⑴承兑交单(汇票期限为出票后180天);⑵承兑的汇票由贵行担保;⑶如果已承兑的汇票没有由贵行担保,请不要放单。贵行1996年1月来电通知,客户已承兑汇票,到期时,将按我行指示付款。因此,请贵行立即安排付款。分析B银行收到A银行寄交的托收单据,必须按托收指示中的指示和国际商会522号出版物《托收统一规则》行事,对不能履行或不愿履行的指示,必须毫无延误地通知寄单行。国际商会522号出版物《托收统一规则》第一条C款规定:“无论处于何种原因,如果银行决定不办理它收到的托收或任何有关指示,它必须无延误地以电信或在不可能采用电信方式的情况下,以其他快捷的方式通知向其他发出托收指示的一方”。B银行收到A银行寄交的托收单据,既没有执行托收指示中的指示,又没有将不执行的决定及时通知寄单行,这种做法是不对的。 案例3 提示行能否根据付款人(受票人)的授权部分付款交单?案情 1995年4月,香港某公司委托当地A银行通过内地B银行向某进出口公司托收货款。B银行收到单据后向某进出口公司(付款人)提示,要求其按托收金额USD205020.00付款。同年12月,付款人通知B银行,该公司已将USD165020.00直接汇给出票人,授权B银行将剩余的货款USD40000.00通过A银行付给出票人。付款人在支付了余款后,B银行遂将单据交给了付款人。 1996年5月,香港某公司(出票人)致函B银行称,这种做法严重伤害了该公司的正当权益,违背了国际惯例及《URC522》准则。分析国际商会《URC522》第19条第6款规定:“跟单托收时,部分付款只有在托收指示特别授权时才被接受。然而,除非另有指示,提示行只有在全部款项收讫时才能把单据交予受票人”。本案例中,托收指示没有授权指示行(代收行)可部分付款交单,提示行也没有征得委托人的同意,而是根据付款人的授权执行部分付款交单,这种做法是错误的。案例4 过量保险案情某日,I银行开立一张不可撤销可转让信用证,该信用证以M为受益人,A银行为该证的通知行。接到此证后,A银行将该证通知给了M。M即要求A银行将该证部分转移给第二受益人X。为履行《UCP600》第38条的规定,A银行转让了此证,并将此情况通知给了开证行I银行。于是,在信用证规定的时间内,第二受益人X将金额为USD376155.00的全套单据向A银行提示。经审核,A银行注意到X提示的单据中缺少内容为在48小时内将装运详情以电传.电报.传真形式通知申请人的证明书,并将此不符点及时通知了X。由于第二受益人X无法更正此不符点,他即与第一受益人M联系,M直接与开证申请人协商,要求其修改信用证关于此条的规定。同时M又告诉申请人出运的货物重量为585吨,而非信用证要求的600吨。在开证申请人的要求下,I银行对信用证做了如下修改:1. 取消要求提供在48小时内将装运详情以电传.电报.传真形式通知申请人的证明书条款。2. 原信用证金额减少USD14130.00,新信用证金额为USD387270.00。3. 单价降低为每吨USD662.00。4. 展效期。A银行将此修改通知给了第一受益人M。M将其金额为USD387270.00的发票代替了X金额为USD376155.00的发票。随即,A银行将USD376155.00入X之账,并且把两张发票间的差额USD11115.00支付给了第一受益人M。A银行将全套单据寄给了I银行(除了第二受益人X的发票,该发票在A行留档保存)。 I银行收到单据审核后认为:A银行提供的保险单金额为USD430509.00,该金额超过信用证的规定(信用证规定保险金额应为发票金额的110%)。超过部分为USD4512.40,为此I银行将保留单据,听候处理。A银行认为I银行的拒付理由不成立。因为在第二受益人X交单时,第一受益人M已与申请人联系,要求其接受第二受益人X已提示的单据(为参考起见,提供第二受益人原保险单一份,该保险单上的保险金额是以原单价。原金额为计算依据的)。过量保险的不符点是由于修改信用证而引起的,而在信用证修改时,货物早已装毕,保险也早已落实,故不可能再对保险作更动。况且1.17%的过量保险并不会给申请人增加任何非用。I银行坚持自己的观点,认为保险的金额应为110%发票金额,不能有任何伸缩。分析该案的关键在于对保险过量的认识问题。一般以为保险少保不好,多保尤其是少量多保既不增加开证申请人负担,也不会给任何一方带来害处,因此在实务操作中一般不将少量多保视为不符点。问题是在本案中,信用证中明确表示保险金额为发票的110%,这就意味着保险金额为发票金额的110%,不多也不能少。由于该证是转让信用证,能不能援引《UCP600》第38条g款的规定?《UCP600》第38条g款规定:信用证只能按原证规定的条款转让,但下列除外:信用证金额.所列单价.到期日.交单最后日期.装运期,上列任何一项或全部可以减少或缩短。保险加保比例可以增加,以便维持原证或本条文规定的保额。 按《UCP600》第38条g款规定,似乎投保比例扩大不构成不符点。但g款的此项规定是为了使保险单的保险金额达到原证的要求。该条款不适用本案。因为本案的保险金额以超过原证规定的1.17%,而决非是为了达到原证保险金额而增加投保比例。所以该不符点成立。由本案引申出的零疑问提示如何通盘考虑的问题。第一受益人在第二受益人提示全套单据并出现不符点的情况下,通知申请人修改原证,原证修改后虽然消除了原有的不符点,但由于金额的变动,致使保险额也应相应变动,但受益人,议付行均忽视了这一点,于是出现了新的不符点。案例5 信用证指示不明确,不完整案情欧洲某银行开立一张不可撤销议付信用证,该信用证要求受益人提供“Certificate of Origin:E.E.C.Countries”(标明产地为欧共体国家的原产地证明书)。该证经通知行通知后,在信用证规定的时间内受益人交来了全套单据。在受益人交来的单据中,商业发票上关于产地描述为“Country of Origin:E.E.C.”,产地证则表明“Country of Origin:E.E.C.Countries”。议付行审核受益人提交的全套单据后认为,单单,单证完全一致,于是该行对受益人付款,同时向开证行索汇。开证行在收到议付行交来的全套单据后,认为单单,单证不符:1 发票上产地一栏标明:E.E.C.,而信用证要求为E.E.C.Countries。2 产地证上产地一栏标明E.E.C.Countries,与发票产地标明E.E.C.开证行明确表明拒付,并且保留单据听候处理。收到开证行拒付通知后,议付行拒理力争:信用证对于发票并未要求提供产地证明,况且发票上的产地系与产地证一致。故议付行认为不能接受拒付,要求开证行立即付款。分析该案的争议源于信用证条款的不完整,不明确,在开证行开列的信用证中,开证行对产地的要求为E.E.C.Countries,而并未具体要求哪一国。在此情况下,受益人提供的单据中涉及产地一栏时既可笼统表示为欧共体国家,也可具体指明某一特定国家(只要该国是欧共体成员国即可)。倘若开证行认为不符合其规定,它应在开证时将产地国予以明确表示。《UCP600》规定:开立信用证的指示,信用证本身,修改信用证的指示以及修改书本身必须完整,明确。既然开证行开立的信用证指示不明确,它将自己承受此后果。故在此案中开证行的拒付是不成立的。此案中给我们的启示是:1. 作为开证行在开立信用证是必须完整,明确。2. 议付行在收到不明确,不完整的指示时,应及时与对方联系,以免不必要的纠纷。3. 受益人必须严格按照信用证条款行事。对于非信用证所要求的千万别画蛇添足。在本案中既然商业发票中不必显示产地,虽然商业发票中显示产地是许多国家的习惯做法,但为避免麻烦也不应该出现原产地。案例6 保兑责任的延伸案情I银行开立一张以M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并且要求通知行A加保。A银行对信用证加保后通知了M,在信用证到期日两天之前,M将全套单据交A行议付。A行发现全套单据有两处不符:其一是提单抬头做成了托运人抬头并空白背书,而信用证的要求是提单做成买方抬头;其二是信用证超支USD10000.00,考虑到信用证即将到期,A行立即将此情况通知M,M要求A行立即电传开证行I银行要求其授权付款。开证行在接到A行的电文后与其开证申请人协商,在后者的同意下,I银行授权A行议付提示的单据。在I银行电告A银行对不符单据付款后,I行国内的政局开始动荡,政变使政府行将倒台,结果使I银行营业中断。有鉴于此,A行通知M:尽管它已收到I行同意对不符单据付款的指示,A行不准备照办,因为I行的资金账户已被冻结。如果A行对M付款,它将无处取得偿付。受益人于是求助于其律师,律师称既然A行已对该证进行了保兑,根据<UCP600>规定在未征得受益人同意的情况下,该行不得撤销保兑,故A行必须付款.而A行则认为:保兑只是在提交单单.单证严格一致的情况下有效.鉴于受益人提供的单据已有两处不符,故该保兑已自动终止.受益人律师答复到:A行既然已无条件同意与I行联系,要求后者授权对提示的不符单据付款,这一行为以构成A行同意付款的承诺.因此,受益人要求A行支付信用证的全部款项外加I行同意付款之日起至A行实际付款之日间的利息,以及处理这一事件过程中的一些费用支出.分析此案涉及到的是保兑行的保兑责任问题.<UPC600>第8条规定:另一家银行(保兑行)经开证行授权或应其请求对不可撤销信用证加以保兑,即构成开证行以外的保兑行的确定责任,但以向保兑行或被指定的银行提交规定的单据并符合信用证条款为条件.第10条b款:开证行自发出修改书之日起,即对该修改书负有不可撤销的义务.保兑行可将其保兑扩大至修改书,并自通知该修改书之日起负有不可撤销的义务.但是,保兑行可以选择不扩大其保兑而将修改书通知受益人,如果保兑行这样做,它必须不延误地将此情况通知开证行及受益人. 第8条论述了保兑行的责任.如果一张信用证除了开证行的付款保证之外,还有另一家银行作了付款保证,那么这个信用证就是保兑信用证.信用证加以保兑后,即构成保兑行在开证行承诺以外的确认承诺,对受益人承担必须付款或议付的责任.保兑行不是以开证行的代理身份,而是以独立的"本人"身份,对受益人独立负责,并对受益人负首先付款责任,受益人不必先向开证行要求付款,碰壁后再找保兑行.在首先付款责任这一点上,保兑行对于开证行的关系,正好相当于开证行对进口商的关系.保兑行有必须议付或代付之责,在已经议付和代付后,不论开证行倒闭或无理拒付,都不能向受益人追索,它的责任同开证行的责任相同.保兑行对信用证加保兑后,它担负的责任相当于其本身开证,不论开证行发生什么变化,它不能片面撤销其保兑.联系此案,A行作为保兑行即负担起与I行的同等责任.但A行的保兑责任仅限于M行提供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鉴于M提供的单据不符合信用证要求,可以认为A行的保兑责任就此终止。但问题是A银行无条件的同意请求I银行授权对不符单据议付,这事实上等于是A银行请求I银行修改信用证,而I银行同意授权付款则意味着该修改成立,那么A行自然而然地将其保兑之责扩展到了修改。所以A行应该对受益人M付款。其实,根据《UCP600》的规定,保兑行可以接受修改,也可以拒绝修改,若拒绝修改的话,保兑责任只对原证有效而绝不扩展至新证。在此案中,作为保兑行的A行完全可以采取自我保护的做法。那就是它可以替受益人与开证行接洽要求其授权对不符单据议付,但同时声明其保兑责任就此终止。它也可以通知受益人直接与开证申请人联系,要求申请人说服开证行接受单据并指示议付行付款。倘若A行这样做的话,它完全可以使自己处于有利地位。案例7 接受已拒绝的不符单据案情 某日,B银行开立一张不可撤消保兑信用证,该证的保兑行与通知行均为A银行。受益人在接到A银行通知后,即刻备货装运,且将全套单据送A行议付。A行审核单据后,发现有两处不符:其一是迟装,其二是单据晚提示。于是A行与受益人电话联系,征求受益人意见。受益人要求A行单寄开证行并授权议付。 受到议付行寄来的不符单句,B行认为其不能接受此两不符点,并且将次情况通知了开证申请人。开证申请人也认为单据严重不符,拒绝付款。于是B行电告A行:“由于货物迟装运以及单据晚提示的原因,金额为XXX的第X号信用证项下的款项被拒付。我们掌握单据听候你们方便处理。我们已与申请人联系,据告他们回直接与受益人协商,请指示。” A行受到B行电传即告受益人。受益人要求A行电告B行单据交由B行掌握并等待受益人的进一步指示。遵受益人指示,A行即电告B行上述内容。 收到A行要求单据交由其掌握,听候受益人进一步指示的电传后,B行与申请人取得了联系。由于申请人迫切希望得到这批货物,他随即指示B行付款。于是B行电传A行道:“你方要求单据交由你方掌握,进一步听候受益人知识的电传已收到,经进一步与申请人联系,他已同意接受不符的单据,并且授权付款FFrXXX,请即对受益人付款,并借记我方开在你处的账户外加所有的银行费用。” 收到B银行电传指示,A行打电话通知受益人。受益人认为他们不能接受。因为在得到申请人拒付的信息后,货物市价突然上涨,他们已将货物以更高的价格转卖给了另一买主。况且在对方拒付,他们毫不延迟地作出决定:单据交由A行掌握,听候处理。得此信息后,A银行给B银行发了一则电传:“由于你方拒绝接受我方的不符单据,,在此情况下,受益人已将货物转卖给另一客商。因此他们不能接受你方在拒绝不符单据后再次接受该单据的做法。此外,据受益人称,申请人已掌握了代表货物所有权的正本提单。我们认为未经我方许可,你方擅自放单的做法是严重违反《UCP600》的规定。” B银行电告A银行称申请人与其关系极好。该行的放单纯粹是为了有利于争端的解决。B行认为由于收益人提供的单据与信用严重不符,据其估计该笔业务只能以跟单托收的方法进行。既然申请人随后接受了单据并且支付了货款,B行在次情况下将提单背书给买方,即将货物所有权转至买方,故B行也无需再将全套单据退A行掌握。 如何妥善解决次案?分析 此案中开证行B行的做法显然是严重违反了《UCP600》的规定。根据《UCP600》规定:⑴如果开证行及/或保兑行(如已保兑)或代表他们的被指定银行决定拒收单据,则其必须在不迟于自收到单据之日起第5个银行营业日结束前,不延误地以电讯,如不可能则以其他快捷方式,发出通知。该通知应发至从其处收到单据的银行,如直接从受益人处收到单据,则将通知发至受益人。⑵通知必须叙明原因之而拒收单据的所有不符点,并还必须说明银行是否留存单据听候处理,或已将单据退还交单人。开证行及/或保兑行(如已保兑)未能按本条规定办理,及/或未能留存单据等待处理或将单据退还交单人,开证行及/或(如已保兑)则无权宣称单据不符合信用证条款。 由于受益人提供的单据存有严重不符,在此情况下B银行拒绝付款本无可厚非,但错就错在各方尚未对此事达成协议前,B行将此单据放给了申请人。这就严重违反了规定,若其不能遵守单据条款,它就根本无权宣称单据不符合信用证条款。A行既未指示也未提示按托收办理。如果B行想以托收方式进行此项业务的话,它根本就无需电告A行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拒收单据。无论如何B行不能随意地将此业务改为托收,这样做会使人误以为该项业务已受《URC522》的约束,而非《UCP600》,随之而来的是受益人的权利得不到UCP的保护。 很显然B行的正确做法是要么接受不符单据,若拒受则应保留单据听候处理。 事至如此,如何才能解决这一争端呢?笔者认为应说服受益人仍然将货销售给申请人,对于差额部分(受益人转售给另一买方的价格超过前售给申请人价格的部分),则由B行与申请人均分。案例8 对正本单据的理解案情 有一信用证的开证行开立了一张不可撤销保兑信用证,该证中有一条款规定“必须提供全套3/3正本洁净已装船提单”。而受益人提供的全套单据中包括了一套3/3洁净已装船提单,每一份均经有承运人手签,且分别表明“original”、“duplicate”、“triplicate”。通知行审核了受益人交来的单据,认为完全符合信用证规定,于是即对受益人付款,并单寄开证行索偿。开证行收到单据后认为有一处不符。全套三份正本提单上并没有如《UCP600》第20条a款的规定全部标上“original”字样。所以该行拒绝付款并持有单据听候处理。 议付行则认为一套三份提单全是正本单据,均经由承运人手签。该正本单据的制作符合《UCP600》的其他相关规定。此外,议付行认为《UCP600》第20条a款的规定并不适用于运输单据。各份正本提单上的“original”、 “duplicate”、“triplicate”字样并非“正本”、“第二联副本”、“第三联副本”之意,而应理解为“original,original”,“duplicate,original”,“triplicate,original”,即“第一联,正本”,“第二联,正本”,“第三联,正本”。这一做法已为国际银行界和运输界所普遍接受。开证行坚持认为《UCP600》第20条a款非常清楚地规定了单据如何制作、如何签署。既然全套单据中的另两份提单明确写明“duplicate”(第二联)、“triplicate”(第三联),那么就不能认为该两份单据是正本提单。有鉴于此,开证行认为其拒绝付款有效。分析 信用证要求提供全套3/3正本提单,每份正本提单都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因此不管是否标有“original”字样,是否其他各联标明“duplicate”、“triplicate”字样,都应视作为符合信用证提供正本海运提单的规定。运输单据中的“duplicate”、“triplicate”字样不能被认为是副本。《UCP600》第20条a款的规定不适用于此案。《UCP600》17条c款: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银行还将接受下述方法或从表面上看是用下述方法制作的单据作为正本单据。(1)影印、自动处理或计算机处理。(2)复写。但条件是上述方法制作的单据必须加注“正本”字样,并且如有必要,在表面上签署。单据可以手签、传真、打透花字、印戳、用符号或用任何其他机械或电子证实方法制成。因此,标有“duplicate”、“triplicate”字样的提单不能因为未标有“original”字样而被拒绝,这已是公认的习惯做法。此案给我们的启示是:在处理信用证业务中固然要严格遵守《UCP600》的规定,但对于《UCP600》的规定,我们必须深刻领会,同时我们必须牢记公认的一些习惯做法。虽然此案最终是以受益人的胜诉而告终,但是倘若我方是作为出口方的银行,笔者则认为,我们应劝阻受益人的这种做法,在每张正本提单上还是标上“ original”为好,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案例9 对有关单据的认识问题案情 I银行开立了一张不可撤销信用证,经由通知行A通知给了受益人。该信用证对单据方面的要求如下:1、 商业发票;2、 装箱单;3、 由SSS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书;4、 海运提单表明货物从PPP港运至DDD港,提单做成开证行抬头。受益人在货物出运后将全套单据送至A行议付,A行审单后指出下列不符点:1、 检验证书的出单日期迟于货物装运日,并且未能指明具体货物的检验日期。2、 装箱单上端末印有受益人公司、地址等文字,且装箱单未经受益人签署。3、 提示了运输行收据而不是信用证上所要求的提单。A行将上述不符点通知受益人,受益人要求其电传I行求其授权付款。I行与申请人联系后,申请人不愿取消此不符点。因为他不能确定该批货物是否确已适当检验过?货物是否已出运?除非授权其在货到后检验货物,检验结果表明货物完好无损,否则他将拒绝付款。I行告诉A行其决定拒绝付款的决定,并保留单据听候指示。分析A行提出的不符点中,除了装箱单以外,其他均是正确的。根据《UCP600》第34条:银行对任何单据的形式、充分性、准确性、内容真实性、虚假性或法律效力或对单据中规定或添加的一般或特殊条件,概不负责。如果信用证中没有特别规定,只要提交的单据上内容与任何其他提交的所规定单据内容无矛盾,则银行将接受这类单据。由于信用证根本未指明装箱单由哪方开立,只要装箱单上内容与其他单据不矛盾,理当接受。此外,除非信用证明确规定装箱单要签署,否则未经签署的装箱单也是可以接受的。以《UCP600》第34条的标准来判断,似乎检验证书也符合规定。但是常识告诉我们商品检验应先于货物装运前,就像保险应先于货物装运前一样,所以检验证书的出单日应先于或等于货物装运日。有运输行承运人签发的单据,如运输行收据(Forwarder"s Certificate of Receipt. FCR)不是运输单据,因此它不属于《UCP600》所划定的运输单据的范畴。若信用证要求提供海运提单,运输行收据当然不会为银行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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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1、错 我国的本票均为见票即付的本票,不承认远期本票的效力,但与支票相比,法律对本票提示期间所作的限制比支票要小得多。汇票符合上述条件。 2、错 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开证行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 3、错 中国《票据法》规定,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两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而《日内瓦统一法》和英国《票据法》都规定票据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4、题目是不是参加承兑是……?如果是的话,答案是对。 参加承兑是指当汇票不能获得承兑或付款人、承兑人死亡,逃避或其他原因无法向其作承兑指示或付款人承兑人被宣告破产时,为了防止追索权的行使,由第三人以参加承兑人的身份加入票据关系的行为,即参加承兑行为须以不获承兑,并作为决绝证书为前提。 5、错。 假远期信用证是信用证支付方式的一种,它是指开证银行应进口企业请求,在开出信用证中规定受益人开立远期汇票,由付款行进行贴现,并规定一切利息和费用由进口企业承担的信用证,即远期汇票即期付款,并由进口企业向融资银行支付贴现费用。虽说是即期付款,但是假远期信用证不是即期信用证,这是两个概念。 6、错。 保证是指汇票的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以担保特定的汇票债务人承担汇票付款为目的,在汇票上签章及记载必要事项的行为。 案例题答案是: 1、信用证中如果没有明确注明“可撤销”或“不可撤销”,根据《UCP600》的规定,该信用证默认为“不可撤销信用证”。所以该题答案是不可撤销。 2、采用信用证付款方式,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除非信用证中规定货物数量不得增减外,在支取金额不超过信用证金额的情况下,货物数量允许有5%的机动幅度。如果信用证金额不受限制的话,受益人发货最大数量是1000*(1+5%)=1050件,最少量是950件。 3、装运期(time of shipment)或最迟装运期(latest date for shipment):即卖方将全部货物装上运输工具或交付给承运人的期限或最迟日期。(提单的出单日期即开船日不得迟于信用证上规定的此日期,若未规定此日期,则装运日期不得迟于信用证的到期日)由于该信用证是5月9号开的,最迟装运日应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即最迟为6月9日之前装运。 4、交单期(Date for presentation of document):即运输单据出单日期后必须向信用证指定的银行提交单据要求付款、承兑或议付的特定期限。(信用证中如有规定,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交单;如没有规定,则最迟于运输单据日期21天内交单;但两种情况下,单据还不得迟于信用证的到期日提交) 所以也是最迟为6月9日之前交单。 5、有,装运日不在信用证有效期内。 简答题答案: 1、 (1)《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INCOTERMS 2000》),即国际商会第460号出版物,于2000年起在全世界实行。 (2)《托收统一规则》(Uniform Rules for Collections),即国际商会第522号出版物,简称《URC 522》,于1996年1月1日起在全世界实行。 (3)《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s),即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简称《UCP500》,于1994年1月1日起在全世界实行。 (4)《跟单信用证下银行间偿付统一规则》(Uniform Rules for Bank to Bank Reimbursement under Documentary Credits),即国际商会第525号出版物,于1996年7月1日起在全世界实行。 (5)《合约保函统一规则》(Uniform Rules for Contract Guarantees),即国际商会第325号出版物,于1978年1月1日起在全世界实行。 (6)《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Uniform Rules for On-Demand Guarantees),即国际商会第458号出版物,简称《URDG458》,于1992年1月1日起在全世界实行。 (7)《国际备用信用证实务》(International Standby Practices 98),即国际商会第590号出版物,简称《ISP98》,于1998年1月1日起在全世界实行。 其他有关的国际惯例:票据方面的《英国票据法》、《日内瓦统一票据法》;单据方面的《海牙规则》、《汉堡规则》、《伦敦保险协会货物保险条款》等 3、信用证项下的贸易融资 出口融资:指出口银行对出口商(信用证受益人)的融资。 信用证打包放款;出口押汇;卖方远期信用证融资 进口融资:指银行对进口商的融资。 开证授信额度;进口押汇;提货担保;买方远期信用证融资 5、福费廷和国际保理的区别: (1)forfaiting没有追索权, factoring有追索权 (2)forfaiting可做短期、中期和长期, factoring只能是短期。 (3)forfaiting贴现的主要是汇票或本票, factoring是对发票或应收帐款的融资。 (4)forfaiting是银行风险, factoring是商业风险。 (5)forfaiting是全额贴现, factoring为部分贴现。 (6)forfaiting的服务对象主要为大型资本货物交易, factoring的服务对象多为普通商品交易。 (7)forfaiting只为客户的一项交易提供一项融资服务, factoring提供的是综合金融服务。 大哥,您的题目也太多了吧,花费了姐姐至少半小时多才做了这么多,剩下的没有办法了,自己看着做吧,呵呵。
国际贸易结算的结算形式
国际贸易结算的结算形式:1、汇付,又称汇款,是最简单的国际贸易货款结算方式。采用汇付方式结算货款时,卖方将货物发运给对方后,有关货运单据由卖方自行寄送买方,而买方则径自通过银行将货款交给卖方。2、托收,是指由接到委托指示的银行处理金融单据和/或商业单据以便取得承兑或者付款,或者凭承兑或者付款交出商业单据,或凭其他条件交出单据。3、信用证,即由一家银行依照客户的要求和指示或自身的名义,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向第三者或其指定人付款,或承兑并付受益人出具的汇票;或授权另一家银行进行该项付款、或承兑并支付该汇票;或授权另一家银行议付。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应答时间:2021-11-29,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下列会计凭证中,属于汇总原始凭证的是()。A差旅费报销单 B限额领料单 C增值税专用发票 D工资结算单
D工资结算单 因为B是在一定的限额内领料都记录在一张凭证上,是汇总的原始凭证。
多少万元的大宗商品中的远期交易的市场客户交易结算
20万元起的大宗商品中的远期交易的市场客户交易结算。远期交易(Forward Transaction)是指买卖双方签订远期合同,规定在未来某一时期进行交易的一种交易方式。外汇市场中的远期交易通常被表达为高于(升水)或低于(贴水)即期汇率的差价。如要获得实际远期外汇价格,只需将差价与即期汇率相加即可。在外汇市场上,远期业务的工具是一份有固定格式和约束力的合同,按照合同,投资人同意在将来某日期购入或售出一笔商定数额的另一币种货币。交易价格的计算以即期汇率为基础,再按合同生效至交易完成时之间的利率走势作一个调整。远期交易对于需要特殊交易的投资人是好的,但有不足之处,因为远期交易不能转让。远期外汇交易又称期汇交易,是预约购买与预约出卖的外汇业务,亦即买卖双方先行签订合同,规定买卖外汇的币种、金额、汇率和将来交割的时间,到规定的交割日期,再按照合同规定,卖方交汇,买方付款的外汇业务。
工程结算可以直接转入主营业务收入吗?
工程结算是可以直接转入主营业务收入的。一、主营业务收入包括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它主要包括下列内容:⑴固定资产盘盈⑵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⑶非货币性交易收益⑷出售无形资产收益⑸罚款净收入⑹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账款⑺教育费附加返还款。主营业务收入也包括企业除商品销售以外的其他销售及其他业务所取得的收入。它包括材料销售、技术转让、代购代销、固定资产出租、包装物出租、运输等非工业性劳务收入。因此工程结算是可以直接转入主营业务收入的。二、建筑装饰业的工程结算收入就是和主营业务收入是同类的,就是你行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如果工程结算款断断续续收到,而没有开票。借:银行存款贷:预收账款若现开票了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工程结算金额是由工程统计报量人员报的数。不需要自己确认完工百分比,说白了就是完工产值。扩展资料:企业销售收入的确定,应遵循权责发生制的原则,企业应当在发生商品、提供劳务,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⑴采取交款提货销售方式,无论产品(商品)是否发出,只要货款已经收到,发票账单和提货单已经交于购货方,即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⑵采取预收货款销售方式,在收到购货单位的预收货款。产品(商品)已经发出时,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⑶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销售方式,以本期实际收到的价款或以合同约定的本期应收价款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⑷采取托收承付或委托银行收款销售方式,在发出产品(商品)并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⑸采取委托代销方式,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加⑸ 采取委托代销方式 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买断代销,应当有和代销商签订相关凭证后计入该企业的收入;另一种按代销商的业绩会费的,才是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⑹采取商业汇票结算销售方式,以收到购货方开出并承兑的商业汇票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⑺采取自营出口销售方式,陆运以取得承运货物收据或铁路运单;海运以取得出口装船提单;空运以取得运单,并向银行办理出口账单后,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⑻采取委托外贸代理出口销售方式,以收到外贸企业代办的运单和银行账单凭证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⑼采取为其他单位加工、制造大型机器设备、船舶和提供劳务的销售方式,持续时间在1年以上的,按完工进度或实际完成工程量,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⑽企业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也应按规定作为应税销售收入处理。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主营业务收入
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收款方收到银行的托收凭证回单是什么意思?
收款方收到银行的托收凭证回单,证明款项已经到达收款方账面,可以在银行存款账上入账了。
银行的利息多长时间结算一次?
活期利息按季度结算,每个季度结算四次,每年的3,6,9,12月的21日分别结息一次。定期到期结息,贷款短期按月结息,中长期按季,按揭贷款按贷款合同规定结息。活期利息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的方法计息公式为: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数计息法按照实际天数计算利息。零存整取的余额是逐日递增的,因而我们不能简单地采用整存整取的计算利息的方式,只能用单利年金方式计算,公式如下:SN =A(1+R)+A(1+2R)+…+A(1+NR)=NA+1/2 N(N+1)AR其中,A表示每期存入的本金,SN是N期后的本利和,SN又可称为单利年金终值。上式中,NA是所储蓄的本金的总额,1/2 N(N十1)AR 是所获得的利息的总数额。零存整取有另外一种计算利息的方法,这就是定额计息法。所谓定额计息法,就是用积数法计算出每元的利息化为定额息,再以每元的定额息乘以到期结存余额,就得到利息额。每元定额息 =1/2 N(N+1)NAR÷NA=1/2(N十1)R拓展资料:利率结构是指利率与期限之间的变化关系。至今在存款利率中,各种不同期限利率档次的设计基本上是按照期限原则,并考虑复利因素形成的。以中国1999年6月10日开始执行的存款利率为例,定期一年储蓄存款的利率为2.25%,定期三年储蓄存款的利率为2.79%。若某人有一笔现金1000元,按一年期存入银行,到期后取出本息之和再存入银行,仍存一年期,到期后再取出本息,仍全数存入银行(一年期),这样,三年后的本利和如下。第一年:本利和=1000*(1+2.25%)=1022.50(元)第二年:本利和=1022.50*(1+2.25%)=1045.50(元)第三年:本利和=1045.50*(1+2.25%)=1069.03(元)按这种考虑复利因素的存款方式,三年后他可获得本金和利息1069.03元。但是,如果第一年他就以三年期存入银行,三年后得到的本利和为:1000* (1+2.79%*3)=1083.7(元)与第一种存款方式相比,可多获利17.02元。这就是说,银行在设计利率档次时,是充分考虑了复利因素的。确定贷款的期限利率也基本上遵循这一原则。参考资料:利息_百度百科
农商银行结算账户是什么意思
农商银行结算账户就是在农商银行开办的可以办理资金收付的活期存款账户。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在经办银行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不同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以单位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以个人名义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三条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一)存款人以单位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二)存款人凭个人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邮政储蓄机构办理银行卡业务开立的账户纳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第四条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中行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种类有哪些?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单位结算卡和对公账户的区别是什么?
单位结算卡和对公账户使用时间不同,功能不同,使用方式也不相同。1、使用时间不同单位结算卡是在公司基本账户的基础上开通的,是和基本账户绑定的,具有在ATM机上现金存取和自助办理业务的功能,不受银行营业时间的限制。单位结算卡和对公账号是绑在一起的,通过单位结算卡发生的交易全部都记录在单位对公账户上。2、功能不同(1)单位结算卡是面向企业客户发行,与企业的银行结算账户相关联,具备账户查询、转账汇款、现金存取、消费及投资理财等金融功能。(2)是对公账号结算功能的补充,具有身份识别、现金存取款、转账、信息查询、POS消费等功能。3、使用方式不同单位办理“单位结算卡”后,在银行柜面办理结算业务时免盖印章、免填单据,凭单位结算卡即可办理存取款等业务。每张单位结算卡签约时均可设定取款、转账、消费的权限或限额。拓展资料什么是单位结算卡?单位结算卡是为提高企业客户支付结算便利性而推出的创新借记卡产品,具有账户查询、转账汇款、现金存取、消费、投资和财务管理等多种财务功能,为企业客户发行,与企业的银行结算账户关联。该卡支持企业多账户管理。通过国内银联网络的各种渠道,企业客户可以全天候办理支付结算业务,大大提高了企业资金结算和财务管理的效率,促进了商业银行公司和零售公司业务资源的整合。单位结算卡的作用:1、免盖章,凭卡结算。企业在银行柜台办理结算业务时,直接用结算卡和密码办理存取款、转账、电汇等业务。不需要购买和填写支票和电汇凭证。无需验封验单,大大简化了银行和企业的繁琐手续,加快了结算效率。特别是为没有专职会计人员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了方便,可以有效避免人工操作失误,保证资金的安全。2、突破时空限制,拓宽结算渠道。使用单位结算卡,您可以在银行自动取款机等自助终端办理现金存取款、转账查询,不受工作时间和节假日限制,实现7*24支付结算业务,突破了银行传统交易结算的时间和空间限制,企业可以购买办公用品,公务消费或差旅费可以通过直接刷卡进行结算,不使用现金支票或转账支票,用信用卡支付。
银行结算账户一般分为( )。
【答案】:A,C,D银行结算账户的类别有:①基本存款账户;②一般存款账户;③专用存款账户;④临时存款账户;⑤个人银行结算账户;⑥异地银行结算账户。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包括哪些种类?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1)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可以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它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以及工资、奖金的支取,都应通过该账户办理;(2)存款人因借款和其他结算需要,可以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存款人可以通过该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3)存款人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需要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的,可以开立专用存款账户,该类账户主要用于办理各项专用资金的收付,支取现金按照有关规定办理;(4)临时机构或存款人因临时性经营活动的需要,可以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用于办理临时机构以及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此类账户可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支取现金。临时存款账户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个体工商户账户纳入单位账户管理,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资金专用账户,必须报经人民银行核准。
结算账户是基本户还是一般户
法律主观:基本户: 基本户是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主办账户,经营活动的日常资金收付以及 工资 、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均可通过该账户办理。 一般户: 即一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本账户可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但一般存款账户。 基本户一般是在 公司设立 时即开立的公司基本存款账户,一个公司只能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也是唯一能存取现金的存款户,除了存取现金也可以办理转账汇款等业务,可以说这个户是公司的万能存款户。 而一般户是公司开立的专门用于转账汇款业务的银行存款户,可以开立多个一般户,不能存取现金。 一般来讲,凡是涉及到现金存取、纳税款、 社会保险 款及缴纳政府部门的款项等都在基本户,而与其他公司及个人之间的转账可以在一般户进行。法律客观:《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付款业务。 但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和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除外。 第三十九条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个人转账收付和现金存取。 下列款项可以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一)工资、奖金收入。 (二)稿费、演出费等劳务收入。 (三)债券、期货、信托等投资的本金和收益。 (四)个人债权或产权转让收益。 (五) 个人贷款 转存。 (六)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和期货交易 保证金 。 (七) 继承 、赠与款项。 (八)保险理赔、保费退还等款项。 (九)纳税退还。 (十)农、副、矿产品销售收入。 (十一)其他合法款项。
中行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是什么?
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单位客户在中国银行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诚邀您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中银跨境GO APP办理相关业务。
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分为哪几类?
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等。1、基本存款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是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主办账户,经营活动的日常资金收付以及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均可通过该账户办理。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是开立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前提。2、一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3、专用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各项专用资金的收付,适用于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财政预算外资金,粮、棉、油收购资金等。4、临时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因异地临时经营活动需要时,可以申请开立异地临时存款账户,用于资金的收付。5、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以单位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什么是结算帐户
个人结算账户是指个人专门的账户用来办理转账汇款、刷卡消费、投资、贷款等各项支付结算业务。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是指个人客户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开立的,用于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按人民银行统一规定,个人结算账户没有个数限制,您可以根据您的实际需要在本地或异地开立多个结算账户。 存款人以单位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也称对公结算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单位结算卡和对公账户有联系吗
单位结算卡和对公账户有联系,与企业的银行结算账户相关联。拓展知识:一、单位结算卡银联单位结算卡是为提升企业客户支付结算便利而推出的创新借记卡产品。面向企业客户发行,与企业的银行结算账户相关联,具备账户查询、转账汇款、现金存取、消费及投资理财等多种金融功能。该卡支持企业多账户管理,通过境内银联网络的所有渠道,企业客户可以全天候办理支付结算业务,极大地提升了企业资金结算及财务管理效率,并助推商业银行公司及零售业务资源的整合。二、对公账户存款类别基本存款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一个企业事业单位只能在一家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基本账户办理。一般存款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该账户可以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专用存款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各项专用资金的收付,允许支取现金的专用存款账户,须经批准同意。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财政预算外资金、粮、棉、油收购资金、单位银行卡备用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及其他按规定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可以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临时机构以及存款人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临时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范围:设立临时机构、异地临时经营活动、注册验资。
银行结算账户的四大类型
银行账户的四种类型如下:1、结算类型;2、盘存类型;3、资本类型;4、调整类型。银行账户是客户在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贷款账户、往来账户的总称。银行账户可分为存款账户、信用卡,或金融机构提供的其他类型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是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主办账户,经营活动的日常资金收付以及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均可通过该账户办理。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是开立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前提。按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一家单位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申请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银行账户是客户在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贷款账户、往来账户的总称。在我国,按规定,凡国家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及企事业单位,均须在银行开立账户。按照用途的不同,银行账户可分为基本账户、专用账户和辅助账户三类。在银行会计核算的账务组织中,为了保证账簿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正确性,而设置的明细分类账户和总分类账户,是对银行业务及财务活动所引起的资金来源与资金运用进行明细和汇总的分类记录和反映。每一个账户都有一个名称,用以说明该账户核算的经济内容。账户是根据会计科目设置的,因此账户的名称必须与会计科目一致。会计科目的名称就是账户的名称,会计科目规定的核算内容就是账户应记录反映的经济内容,因而账户应该根据会计科目的分类相应地设置。如企业要开设资产类账户、负债类账户、所有者权益类账户、成本类账户、损益类账户;从需要和科目的特点出发,根据总分类科目、二级科目和明细分类科目开设相应的账户,以便于分类、归集、总括和具体、详细地核算数据。法律依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三条 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一)存款人以单位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二)存款人凭个人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邮政储蓄机构办理银行卡业务开立的账户纳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开立个人人民币储蓄账户或结算账户银行应注意什么?
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存款人凭个人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邮政储蓄机构办理银行卡业务开立的账户纳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第十五条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是自然人因投资、消费、结算等而开立的可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存款账户。有下列情况的,可以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一)使用支票、信用卡等信用支付工具的。 (二)办理汇兑、定期借记、定期贷记、借记卡等结算业务的。 自然人可根据需要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也可以在已开立的储蓄账户中选择并向开户银行申请确认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银行结算账户的种类有哪些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四种类型,这四类存款账户设立的目的及账户的使用各不相同,具体归纳为:存款人因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可以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它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以及工资、奖金的支取,都应通过该账户办理;存款人因借款和其他结算需要,如为享受不同银行的特色服务或分散在一家银行开立账户可能出现的资金风险,可以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没有数量限制,存款人可以通过该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存款人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需要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的,可以开立专用存款账户,该账户主要用于办理各项专用资金的收付,支取现金应按照《办法》的具体规定办理;临时机构或存款人因临时性经营活动的需要,可以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用于办理临时机构以及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此类账户可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支取现金。由于临时存款账户与基本存款账户在功能上具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为体现临时机构和临时经营活动所独有的临时性特点,与基本存款账户加以有效区别,《办法》规定,对临时存款账户实行有效期管理,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从《办法》的具体规定来看,四类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已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开立、变更或撤销其他三类账户,必须凭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办理相关手续,并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上进行相应登记,以便于全面反映的控制存款人的各类银行结算账户开、销户情况,加强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由此,体现了基本存款账户在四类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中处于统驭地位,它是单位开立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前提,其他三类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则作为其功能和作用的有益补充。
银行结算账户的主要类型
企业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有4类,包括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各类企业银行结算账户开立与使用的具体要求:(一)基本存款账户1.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2.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一个单位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3.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4.开户主体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1)企业法人;(2)非法人企业;(3)机关、事业单位;(4)团级(含)以上军队、武警部队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5)社会团体;(6)民办非企业组织;(7)异地常设机构;(8)外国驻华机构;(9)个体工商户;(10)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11)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如食堂、招待所、幼儿园);(12)其他组织(如业主委员会、村民小组等);(13)境外机构。(二)一般存款账户1.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2.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3.一般存款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三)专用存款账户1.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依法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2.具体使用要求(1)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和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2)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账户需要支取现金的,应在开户时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批准;(开立时经批准可取现)(3)收入汇缴账户除向其基本存款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用存款户划缴款项外,只收不付,不得支取现金;(4)业务支出账户除从其基本存款账户拨入款项外,只付不收,可以依法支取现金。(四)临时存款账户1.临时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2.适用范围(1)设立临时机构,例如工程指挥部、筹备领导小组、摄制组等;(2)异地临时经营活动,例如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等在异地的临时经营活动;(3)注册(增资)验资;(4)军队、武警单位承担基本建设或者异地执行作战、演习、抢险救灾、应对突发事件等临时任务。3.临时存款账户应根据有关开户证明文件确定的期限或存款人的需要确定其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4.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其他临时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依法办理。法律依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四条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第五条存款人应在注册地或住所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符合本办法规定可以在异地(跨省、市、县)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除外。第七条存款人可以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存款人到指定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第八条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偷逃税款、逃废债务、套取现金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第九条银行应依法为存款人的银行结算账户信息保密。对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和有关资料,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对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和有关资料,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外,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
中国银行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种类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1)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2)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单位客户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不得为其开立一般存款账户。(3)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4)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最新业务变动请以中行官网公布为准。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银行承兑汇票结算账户账号是什么意思
银行结算账户是什么意思银行结算账户是存款人在经办银行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以单位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凭个人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邮政储蓄机构办理银行卡业务开立的账户纳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偷逃税款、逃废债务、套取现金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银行卡久悬账户是什么意思?久悬账户指的是一年以上没有发生过收付活动的单位以和个人结算账户还有个人活期储蓄账户,银行业也称久悬账户为长期不动户或者睡眠户,造成久悬账户的原因如下:1、用户因为账户里的余额比较少,销户程序比较麻烦,所以不去银行进行销户;2、银行因为用户变更或者用户信息变更,所以没有办法通知用户销户;3、银行开户管理不够严格;4、银行的账户管理方式比较落后。 收款账户是什么意思?收款账户的意思是指收款人是个人账户的,那么收款账户是收款人当初开户的名称,如果收款账户是公司账户,则收款账户是该公司的全称。客户开立账户之后,可以在任何一个相关的综合网点对该账户进行资金的存取操作,资金收款很快就可以完成。客户办理通存业务时,收款人必须在工行开户。办理通兑业务时,付款人必须在工行开户,并已与工行签订通兑协议,且其所开出的即时通付款凭证必须使用支付密码。若要实现即时到账,则收、付款单位双方都必须在工行开户。
中银单位结算卡账户关联办理规定是什么?
中行中银单位结算卡账户关联办理规定:1、单位结算卡关联的账户应为正常状态的单位结算账户,包括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及其他具有结算功能的单位账户,NRA账户、财政零余额账户不得关联单位结算卡。2、如单位结算卡关联的账户发生冻结,单位结算卡不能对冻结的账户进行操作。3、单位结算卡关联的账户为法人透支账户时,通过单位结算卡办理的账户支付业务以账户可用余额与单位结算卡限额孰低原则处理。4、在中行开立单位结算账户的单位客户均可申请办理单位结算卡。因各地区业务存在差异,详细信息请您与中行对公开户行联系咨询。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诚邀您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中银跨境GO APP办理相关业务。
单位结算卡跟公户账号一样吗
单位结算卡卡号和账号不一定是一致的.首先单位结算卡是和公司对公账户绑定在一起的,通过单位结算卡发生的交易,都会记录在对公账户里.另外单位结算卡算是对公账户结算功能的补充,它的使用范围更广,对公账户只是一个共同使用的账户而已.拓展资料:如果将公司的对公账户进行细分,那么对公账户还可以分为:基本账户、一般账户、临时账户、专用账户.基本账户一个公司只能开一个.其他的例如:一般账户,一个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开立多个,没有数量限制.人民银行的账户管理规定:一个企业只能开立一个基本账户,但是可以开立多个一般账户,如果另外还要开一个可以取款的账户,而且资金方有一定的专门用处,那么你可以在该行申请办理一个专用账户也是可以取款的.单位结算卡和对公账户有什么区别?1、使用时间不同单位结算卡是在公司基本帐户的基础上开通的,是和基本帐户绑定的,具有在ATM机上现金存取和自助办理业务的功能,不受银行营业时间的限制.单位结算卡和对公账账号是绑在一起的,通过单位结算卡发生的交易全部都记录在单位对公账户上.2、功能不同(1)单位结算卡是为提升企业客户支付结算便利而推出的创新借记卡产品.面向企业客户发行,与企业的银行结算账户相关联,具备账户查询、转账汇款、现金存取、消费及投资理财等多种金融功能.(2)是对公账账号结算功能的补充,具有身份识别、现金存取款、转账、信息查询、POS消费等功能.3、使用方式不同单位办理"单位结算卡"后,在银行柜面办理结算业务时免盖印章、免填单据,凭单位结算卡即可办理存取款等业务.每张单位结算卡签约时均可设定取款、转帐、消费的权限或限额,确保单位结算安全、便捷.单位结算卡卡号和账号是一致的吗?在这里肯定的是单位结算卡卡号和账号不一定是一致的.单位结算卡卡号和公司的账号虽同属于一个企业,但是它有可能是企业的两个结算账户,就如同我们有两张或几张不同的银行储蓄卡一样.
银行结算号是什么
问题一:什么是结算号 结算方式,指你是通过什么方式与银行结算的,如:支票、汇票、本票等; 结算号,指具体结算单据的顺序编号。 1、银行结算方式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汇兑、委托收款、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等七种。 2、不同的结算方式,对应着不同的结算号。如:转账支票的结算号就是支票的号码,通常在记账的时候,银行存款的支票号写:支票号码的后四位数字。 问题二:金蝶软件中结算号是什么银行回单上哪个号 如果是支票,则是支票号码 如果是汇票,则是汇票号码 如果是电汇,则是电汇单号码 如果是网银,则是交易结算号码 。。。 。。。 问题三:银行卡和银行结算账户有什么区别 银行卡和银行结算账户是两个概念。结算账户是能够办理转账汇款和接收转账汇款的账户。银行卡是一种泛称包括银行的各种卡,卡是一种介质,卡下都有一个子账户,这个子账户一般都是结算账户。 问题四:结算日期是什么意思呢? 结算日(SettlementDate):证券买卖交易完成后,客人向经纪/交易商支付所购入证券的资金或向经纪收取卖。 使商品交易和结算业务能正常进行,中国的结算制度中规定办理结算必须遵循以下三条原则:①钱货两清。即卖方要按期发货,买方要按规定付款,不得拖欠货款和无理拒付货款。②维护收付双方的正当权益。收付双方要严格履行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结算制度的规定。银行组织结算工作,要从整体利益出发,不得偏袒任何一方。③银行不予垫款。银行为企业提供结算服务,只负责把款项从付款者账户转入收款者账户,不能代垫款项。企业委托银行付款时,必须在银行账上备有足够的资金;委托银行收款时,必须等待款项收妥后才能支用。 问题五:结算帐号,结算帐户名称,开户银行,是啥? 就是助学贷款的, 都填什么! 结算帐号是你在银行开立的个人银行结算帐户的帐号在存折上都有打印的卡片的话是卡面的号码,结算帐户名称是你帐户的户名也就是你的名字,开户银行就是你开立帐户的银行名称比如:工商银行某某支行某某分理处 问题六:银行账号与银行卡号有区别么? 你手里的要是活期存折的话 存折首页有一个最长的账号 那就是账号 如果你手里的是银行卡 那个最长的凸起的长的卡号就是账号 问题七:银行的年度结算日是什么时间? 你好,银行的年度结算日是12月31日12时。 问题八:各大银行结算日 有的银行是随即生成的,有的银行是按照你的生日的几号就是几号 问题九: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结算方式中的类指的是什么 结算类型是指分现金支票和转支票而言的,应该是这样 问题十:什么是结算号 结算方式,指你是通过什么方式与银行结算的,如:支票、汇票、本票等; 结算号,指具体结算单据的顺序编号。 1、银行结算方式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汇兑、委托收款、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等七种。 2、不同的结算方式,对应着不同的结算号。如:转账支票的结算号就是支票的号码,通常在记账的时候,银行存款的支票号写:支票号码的后四位数字。
一般存款账户可以办理转账结算吗
一般存款账户可以办理转账结算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使用范围1,一般存款账户主要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2,一般存款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一般存款账户的开户要求:存款人开立一般存款账户没有数量限制,存款人可自主选择不同经营理念的银行,既能享受不同银行的特色服务,又可以分散在一家银行开立账户可能出现的资金风险。但是,需要明确的是,一般存款账户不能在存款人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指同一营业机构)开立。存款人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应二进制开户申请书,并向开户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1.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2.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3.存款人因向银行借款需要,应出具借款合同;4.存款人因资金结算需要,应出具有关证明。根据《账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存款人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时,应填制开户申请书,提供规定的证明文件;银行应对存款人的开户申请书填写的事项和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认真审查,符合一般存款账户条件的,银行应办理开户手续,同时应在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上登记账户名称,账号,账户性质,开户银行,开户日期,并签章,于开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自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其基本存款账户开启银行。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实行备案制,无需中国人民银行核准。
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分为哪几类
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不同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两类。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有关银行的内容如下:1、银行,是依法成立的经营货币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是商品货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2、银行是金融机构之一,银行按类型分为:中央银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世界银行,其职责各不相同;3、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职责:执行货币政策,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对金融机构乃至金融业进行监督管理的特殊的金融机构;4、政策性银行,包括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职责:参股或保证的,不以营利为目的,专门为贯彻、配合政府社会经济政策或意图,在特定的业务领域内,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政策性融资活动,充当政府发展经济、促进社会进步、进行宏观经济管理工具的金融机构;5、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等。职责:通过存款、贷款、汇兑、储蓄等业务,承担信用中介的金融机构。商业银行是金融机构之一,而且是最主要的金融机构,商业主要的业务范围有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办理票据贴现等;6、投资银行,包括高盛集团、摩根士丹利、花旗集团、富国银行、法国兴业银行等。职责:从事证券发行、承销、交易、企业重组、兼并与收购、投资分析、风险投资、项目融资等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7、世界银行,用于资助国家克服穷困,各机构在减轻贫困和提高生活水平的使命中发挥独特的作用。
各种银行结算账户的区别
基金从业考试准考证打印流程,附学习策略与其它考试一样,参加基金从业资格考试除了个人有效身份证外,还需凭纸质准考证才可进入考场,关于基金从业准考证打印流程,有很多小伙伴是不太清楚的,下面我们来看看吧。基金从业考试准考证打印步骤1、首先进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网,选择导航的从业人员管理——考试平台——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全国统考入口/预约考试入口。2、输入报名注册的帐号密码登录报名主页。3、点击导航上的转考证打印——预览确认个人信息无误——点击打印。4、考生如果没有完成报名缴费,则意味着报名没有成功,不能打印准考证。5、没有在规定时间内选择退考的考生,不得以未参加考试等理由要求退还报名费。基金从业考试学习方法分享1、精读教材,注重典型例题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一比较容易掌握,科目二难度是最大的,科目三偏向于文科,难度适中。考生备考过程中,深空网建议理解的基础上掌握知识点,将各个知识点相互联系起来,精读教材,注重典型例题,多总结历年考试重点,划重点复习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2、结合网课视频看讲义,做模拟考试题巩固知识多数考生都会采用网课的方式学习基金从业的知识,建议考生结合网课视频看讲义,将老师讲到的重点内容及时掌握。通过做模拟练习题巩固所学知识,查漏补缺。基金从业考试要过几门基金从业资格考试需要通过两门科目考试成绩合格,才具备基金从业资格注册条件。考试设置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科目二《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及科目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三门考试,考生可以选择报考科目一和科目二,或选择报考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考试方式,单科考试时长为120分钟,考试题型均为选择题,考试题量为100题,每题分值1分,满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会计中级职称考试去哪报名会计中级职称考试的报名地址为:全国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官网,考生在当年度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官网填写相关信息完成报名即可。会计中级职称考试报名流程1.登录中级会计报名入口;2.点击阅读报考人员必读事项,选择报名;3.已经注册的考生可以直接登录,没有注册的考生请第一时间进行注册;4.登录后跳转至如下页面,请大家仔细阅读报考承诺,选择“完全同意”,然后阅读刑法、等相关内容,点击“我已阅知上述条款”再点击下一步;5.详细阅读中级会计报名流程,进入下一步;6.选择报考省份,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省份报考,一旦选择报考省份,不能自行更改;7.系统自动调取基本信息,但是要手动选择自己符合的报名条件,然后点击下一步;8.填写报考信息;9.支付考试费用;10.保存好报名注册号。会计中级职称考试的报名条件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5.具备博士学位;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需要注意的是以上6个条件考生满足一项即可。中级会计报名后的审核办法有些地区要求考生在报名后,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财政局指定地点,进行相关资料的审核,也有些地区是在考试科目全部合格后审核,所以考生在报名完成后,一定要注意报名所在地区的审核是考前和考后具体是哪种方式,一般审核需要的资料就是身份证以及学历证书,但是每个地区的要求不一样,所以考生要以当地财政局通知为准。
各种银行结算账户的区别
银行结算账户分为哪几类银行结算账户分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在经办银行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银行结算账户具有什么特点?银行结算账户具有办理人民币业务、办理资金收付结算业务和是活期存款账户。办理人民币业务是指银行结算账户与外币存款账户不同,外币存款账户办理的是外币业务,其开立和使用要遵守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有关规定。资金收付结算业务是指银行结算账户与储蓄账户的明显区别。储蓄的基本功能是存取本金和支取利息,但是不能办理资金的收付。活期存款账户是指银行结算账户与单位的定期存款账户不同,单位的定期存款账户不具有结算功能。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情形有哪些?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情形有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其他原因需要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内容包括什么?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内容包括存款人更改名称,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及账号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申请,并出具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发生变更时,应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有关证明。银行接到存款人变更通知后,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并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银行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的区别1、使用范围不同,银行汇票主要用于异地结算;而银行承兑汇票只能用于同地。2、付款银行不一样,银行汇票的付款行通常是本系统和它系统的异地其他银行;而银行承兑汇票谁开谁付。3、开票原因不一,银行汇票是存款人先把钱存入银行,银行帮助其汇款,属于中间业务;而银行承兑汇票是银行对收款人或持票人的负债。本质不同,银行汇票是银行开的;而银行承兑汇票是企业开的。4、出票人不同,银行汇票的出票人是银行,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是商业主体。“银行汇票”与“商业汇票”是相互关联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与商业承兑汇票。
银行结算账户和银行储蓄账户的区别是什么。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以下简称银行结算账户),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用于办理现金存取、转账结算等资金收付活动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它是存款人办理存、贷款和资金收付活动的基础。按照存款人的不同,可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以单位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凭个人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个人因使用借记卡、贷记卡在银行或邮政储蓄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 个人储蓄帐户是指自然人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在邮政储蓄机构开立的办理资金存取业务的人民币储蓄存款帐户。个人储蓄帐户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得办理转帐结算,不得加办邮政储蓄卡
银行结算账户的含义是什么
银行结算账户的意思是指存款人在经办银行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不同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以单位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是自然人以身份证或是相应的证件,因投资、消费、结算等而开立的可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银行结算帐户。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在经办银行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这里的存款人是指在中国境内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银行是指在中国境内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支付结算业务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含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银行结算账户的特点:1、办理人民币业务。这与外币存款账户不同,外币存款账户办理的是外币业务,其开立和使用要遵守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有关规定。2、办理资金收付结算业务。这是与储蓄账户的明显区别。储蓄的基本功能是存取本金和支取利息,但是不能办理资金的收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