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交换债

公司债、可转债、可分离债、可交换债的区别?

1、发债主体和偿债主体不同:可交换债券是上市公司的股东;可分离债、公司债和可转债券是上市公司本身。2、发债目的不同:发行公司债是企业为筹措长期资金而向一般大众举借款项,承诺于指定到期日向债权人无条件支付票面金额,并于固定期间按期依据约定利率支付利息;发行可转债用于特定的投资项目;发行可分离债是为了债券和权证分开,债券认购人可以无偿获得一定数额的认股权证;发行可交换债券的目的具有特殊性,通常并不为具体的投资项目,其发债目的包括股权结构调整、投资退出(减持股份)、市值管理、资产流动性管理等。3、所换股份的来源不同:公司债所换的是大众的举借款项;可转债券是发行人本身未来发行的新股;可分离债是发行人公司的股份;可交换债券是发行人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份。4、 对公司股本的影响不同:公司债会使得公司股份更加分散;可分离债是不会使得公司总股扩大;可转债券转股会使发行人的总股本扩大,摊薄每股收益;可交换债券换股不会导致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化,也无摊薄收益的影响。扩展资料:债券尽管种类多种多样,但是在内容上都要包含一些基本的要素。这些要素是指发行的债券上必须载明的基本内容,这是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权利与义务的主要约定,具体包括:1.债券面值债券面值是指债券的票面价值,是发行人对债券持有人在债券到期后应偿还的本金数额,也是企业向债券持有人按期支付利息的计算依据。债券的面值与债券实际的发行价格并不一定是一致的,发行价格大于面值称为溢价发行,小于面值称为折价发行,等价发行称为平价发行。2.偿还期债券偿还期是指企业债券上载明的偿还债券本金的期限,即债券发行日至到期日之间的时间间隔。公司要结合自身资金周转状况及外部资本市场的各种影响因素来确定公司债券的偿还期。3.付息期债券的付息期是指企业发行债券后的利息支付的时间。它可以是到期一次支付,或1年、半年或者3个月支付一次。在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和通货膨胀因素的情况下,付息期对债券投资者的实际收益有很大影响。到期一次付息的债券,其利息通常是按单利计算的;而年内分期付息的债券,其利息是按复利计算的。4.票面利率债券的票面利率是指债券利息与债券面值的比率,是发行人承诺以后一定时期支付给债券持有人报酬的计算标准。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主要受到银行利率、发行者的资信状况、偿还期限和利息计算方法以及当时资金市场上资金供求情况等因素的影响。5.发行人名称发行人名称指明债券的债务主体,为债权人到期追回本金和利息提供依据。上述要素是债券票面的基本要素,但在发行时并不一定全部在票面印制出来,例如,在很多情况下,债券发行者是以公告或条例形式向社会公布债券的期限和利率。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债劵

可转债及可交换债申购是什么意思

1、可转债从定义上来看,可转债全称为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其它债券一样,可转债也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但和一般债券作为区分的一点便是,可转债可以在特定的条件下转换为股票。不考虑转换,可转债单纯看作债券具有纯债价值或直接价值。如直接转换为股票,可转债的价值称为转换价值。可转债全称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债申购是一个低风险高收益的投资机会,可转债申购又是一个特别吸引投资者关注的投资机会。在国内市场,就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被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债券。可转债具有债权和期权的双重属性,其持有人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获取公司还本付息;也可以选择在约定的时间内转换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资本增值。可转债对投资者而言是保证本金的股票。在计算时,转换价值等于对应股票的价格乘以转股比例。比如,某可转债的转股比例为10,当对应股票价格为12元时,转换价值为120元;当股票价格为8元时,转换价值就是80元。可转债申购成功之后,其收益也有30%左右,是非常让投资者动心的收益。投资者可以一边申购新股一边进行可转债申购。一举两得,互不影响。转债申购,就是和新股打新一个概念。2、可交换债券(baiExchangeable Bonds),是指上市公司du股东将其持有的股票抵押给托管机构(或登记结算公司)之后发行的公司债券,该债券的持有人在将来的某个时期内,能够按照约定的条件以持有的公司债券交换获取股东发债时抵押的上市公司股权。可交换公司债券是指上市公司的股东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券。扩展资料:可转债债券转换:1、当债券持有人将转换成股票时,有两种会计处理方法可供选择:账面价值法和市价法。2、采用账面价值法,将被转换债券的账面价值作为换发股票价值,不确认转换损益。赞同这种做法的人认为,公司不能因为发行证券而产生损益,即使有也应作为(或冲抵)资本公积或留存损益。再者,发行可转换债券旨在把债券换成股票,发行股票与转换债券两种为完整的一笔交易,而非两笔分别独立的交易,转换时不应确认损益。3、在市价法下,换得股票的价值基础是其市价或被转换债券的市价中较可靠者,并确认转换损益。采用市价法的理由是,债券转换成股票是公司重要股票活动,且市价相当可靠,根据相关性和可靠性这两个信息质量要求,应单独确认转换损益。再者,采用市价法,股东权益的确认也符合历史成本原则。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可转换债券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可交换债券

可转债及可交换债申购是什么意思

1、可转债从定义上来看,可转债全称为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其它债券一样,可转债也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但和一般债券作为区分的一点便是,可转债可以在特定的条件下转换为股票。不考虑转换,可转债单纯看作债券具有纯债价值或直接价值。如直接转换为股票,可转债的价值称为转换价值。可转债全称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债申购是一个低风险高收益的投资机会,可转债申购又是一个特别吸引投资者关注的投资机会。在国内市场,就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被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债券。可转债具有债权和期权的双重属性,其持有人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获取公司还本付息;也可以选择在约定的时间内转换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资本增值。可转债对投资者而言是保证本金的股票。在计算时,转换价值等于对应股票的价格乘以转股比例。比如,某可转债的转股比例为10,当对应股票价格为12元时,转换价值为120元;当股票价格为8元时,转换价值就是80元。可转债申购成功之后,其收益也有30%左右,是非常让投资者动心的收益。投资者可以一边申购新股一边进行可转债申购。一举两得,互不影响。转债申购,就是和新股打新一个概念。2、可交换债券(baiExchangeableBonds),是指上市公司du股东将其持有的股票抵押给托管机构(或登记结算公司)之后发行的公司债券,该债券的持有人在将来的某个时期内,能够按照约定的条件以持有的公司债券交换获取股东发债时抵押的上市公司股权。可交换公司债券是指上市公司的股东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券。扩展资料:可转债债券转换:1、当债券持有人将转换成股票时,有两种会计处理方法可供选择:账面价值法和市价法。2、采用账面价值法,将被转换债券的账面价值作为换发股票价值,不确认转换损益。赞同这种做法的人认为,公司不能因为发行证券而产生损益,即使有也应作为(或冲抵)资本公积或留存损益。再者,发行可转换债券旨在把债券换成股票,发行股票与转换债券两种为完整的一笔交易,而非两笔分别独立的交易,转换时不应确认损益。3、在市价法下,换得股票的价值基础是其市价或被转换债券的市价中较可靠者,并确认转换损益。采用市价法的理由是,债券转换成股票是公司重要股票活动,且市价相当可靠,根据相关性和可靠性这两个信息质量要求,应单独确认转换损益。再者,采用市价法,股东权益的确认也符合历史成本原则。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可转换债券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可交换债券

兖州煤业发行可交换债券的时机选择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8 年 3 月22 日接到控股股东兖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兖矿集团”)通知,兖矿集团拟发行的“兖矿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18 兖 01EB”,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采用股票担保形式,即兖矿集团将以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 A 股股票作为担保并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以保障本期债券持有人交换标的股票和本期债券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可交换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细则》: 1、兖矿集团与本期可交换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署了《担保及信托合同》,双方约定预备用于交换的本公司部分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标的股票”)及其孳息为担保及信托财产; 2、兖矿集团与中信证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可交换公司债券担保及信托专用证券账户(以下简称“担保及信托专户”),账户名为“兖矿集团-中信证券-18 兖 01EB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 3、兖矿集团与中信证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在本期债券发行前办理初始数量标的股票的担保及信托登记,兖矿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4500 万股 A 股股票自其证券账户划入兖矿集团与中信证券开立的担保及信托专户。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 A 股及 H 股股票共计 2,475,662,151股,占公司总股本 4,912,016,000 股的 50.40%。本次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的股数为 4500 万股 A 股股票,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 0.92%。本次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的本公司 A 股股票不超过兖矿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