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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在全国有几家都在什么城市

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在全国有多少分行?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履行职责需要设立分支机构,并对分支机构统一领导和管理。目前,中国人民银行的分职机构有:天津、上海,沈阳、南京、济南、武汉、广州、成都、西安九个分行。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和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339个中心支行,1766个县支行。这些分支机构作为中国人民银行的派出机构,根据总行的授权,依法维护本辖区的金融稳定,承办有关业务。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为国务院组成部门,总部位于北京。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为:拟订金融业改革、开放和发展规划,承担综合研究并协调解决金融运行中的重大问题、促进金融业协调健康发展的责任。牵头国家金融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牵头建立宏观审慎管理框架,拟订金融业重大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审慎监管基本制度,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基本制度。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信贷政策,完善货币政策调控体系,负责宏观审慎管理。牵头负责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负责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和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基本规则制定、监测分析和并表监管,视情责成有关监管部门采取相应监管措施,并在必要时经国务院批准对金融机构进行检查监督,牵头组织制定实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恢复和处置计划。承担最后贷款人责任,负责对因化解金融风险而使用中央银行资金机构的行为进行检查监督。监督管理银行间债券市场、货币市场、外汇市场、票据市场、黄金市场及上述市场有关场外衍生产品;牵头负责跨市场跨业态跨区域金融风险识别、预警和处置,负责交叉性金融业务的监测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统一的资产管理产品和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及其衍生产品市场基本规则。负责制定和实施人民币汇率政策,推动人民币跨境使用和国际使用,维护国际收支平衡,实施外汇管理,负责国际国内金融市场跟踪监测和风险预警,监测和管理跨境资本流动,持有、管理和经营国家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牵头负责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统筹实施监管,推进金融基础设施改革与互联互通,统筹互联网金融监管工作。统筹金融业综合统计,牵头制定统一的金融业综合统计基础标准和工作机制,建设国家金融基础数据库,履行金融统计调查相关工作职责。组织制定金融业信息化发展规划,负责金融标准化组织管理协调和金融科技相关工作,指导金融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统筹国家支付体系建设并实施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支付结算业务规则,负责全国支付、清算系统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经理国库。承担全国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涉嫌洗钱及恐怖活动的资金监测。管理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参与和中国人民银行业务有关的全球经济金融治理,开展国际金融合作。按照有关规定从事金融业务活动。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职能转变。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围绕党和国家金融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加强和优化金融管理职能,增强货币政策、宏观审慎政策、金融监管政策的协调性,强化宏观审慎管理和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职责,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职能转变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金融市场改革,着力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效果。继续完善金融法律制度体系,做好“放管服”改革的制度保障,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有力支撑,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内设哪些机构,有哪些分行,在什么地方办公厅条法司货币政策司金融市场司金融稳定局调查统计司会计财务司支付结算司科技司货币金银局国库局国际司内审司人事司研究局征信管理局反洗钱局党委宣传部下属分行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设立分支机构,并对分支机构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目前,中国人民银行设立有上海总部,天津、沈阳、南京、济南、武汉、广州、成都、西安8个分行,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和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20个省会城市中心支行,5个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6个分行营业管理部,308个市中心支行,1766个县支行。这些分支机构作为人民银行的派出机构,根据总行的授权,依法维护本辖区的金融稳定,承办有关业务。单位名称上海总部,天津分行,沈阳分行.南京分行.济南分行.武汉分行.广州分行.成都分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重庆营业管理部.石家庄中心支行.太原中心支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长春中心支行.哈尔滨中心支行.杭州中心支行.福州中心支行.合肥中心支行.郑州中心支行.南昌中心支行.长沙中心支行.南宁中心支行.海口中心支行.贵阳中心支行.昆明中心支行.拉萨中心支行.兰州中心支行.西宁中心支行.银川中心支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大连市中心支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厦门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中国人民银行在全国有几个分行?分别是哪些??是九个么?人民银行的机构不光是分行,还有管理部,还有新成立的人总行上海总部。九个分行、两个营业管理部,一共是十一个。上海分行、沈阳、天津、济南、西安、南京、成都、武汉、广州九个分行,还有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重庆营业管理部。天津分行、沈阳分行、上海分行、南京分行、济南分行、武汉分行、广州分行、成都分行、西安分行和北京、重庆两家营业管理部,分行行长的行政级别是正局级。拓展资料中国人民银行,简称央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为国务院组成部门[1]。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1948年12月1日,在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合并组成中国人民银行。1983年9月,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国国家中央银行职能。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至此,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以法律形式被确定下来。[2]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主要职能中国人民银行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为:拟订金融业改革、开放和发展规划,承担综合研究并协调解决金融运行中的重大问题、促进金融业协调健康发展的责任。牵头国家金融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牵头建立宏观审慎管理框架,拟订金融业重大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审慎监管基本制度,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基本制度。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信贷政策,完善货币政策调控体系,负责宏观审慎管理。牵头负责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负责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和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基本规则制定、监测分析和并表监管,视情责成有关监管部门采取相应监管措施,并在必要时经国务院批准对金融机构进行检查监督,牵头组织制定实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恢复和处置计划。承担最后贷款人责任,负责对因化解金融风险而使用中央银行资金机构的行为进行检查监督。监督管理银行间债券市场、货币市场、外汇市场、票据市场、黄金市场及上述市场有关场外衍生产品;牵头负责跨市场跨业态跨区域金融风险识别、预警和处置,负责交叉性金融业务的监测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统一的资产管理产品和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及其衍生产品市场基本规则。负责制定和实施人民币汇率政策,推动人民币跨境使用和国际使用,维护国际收支平衡,实施外汇管理,负责国际国内金融市场跟踪监测和风险预警,监测和管理跨境资本流动,持有、管理和经营国家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牵头负责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统筹实施监管,推进金融基础设施改革与互联互通,统筹互联网金融监管工作。统筹金融业综合统计,牵头制定统一的金融业综合统计基础标准和工作机制,建设国家金融基础数据库,履行金融统计调查相关工作职责。组织制定金融业信息化发展规划,负责金融标准化组织管理协调和金融科技相关工作,指导金融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统筹国家支付体系建设并实施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支付结算业务规则,负责全国支付、清算系统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经理国库。承担全国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涉嫌洗钱及恐怖活动的资金监测。管理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参与和中国人民银行业务有关的全球经济金融治理,开展国际金融合作。按照有关规定从事金融业务活动。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职能转变。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围绕党和国家金融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加强和优化金融管理职能,增强货币政策、宏观审慎政策、金融监管政策的协调性,强化宏观审慎管理和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职责,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职能转变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金融市场改革,着力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效果。继续完善金融法律制度体系,做好“放管服”改革的制度保障,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有力支撑,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9]主要业务货币政策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是中国人民银行制定货币政策的咨询议事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国务院颁布的《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条例》,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于1997年7月成立。2003年12月27日新修订的《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二条明确指出:“中国人民银行设立货币政策委员会。货币政策委员会的职责、组成和工作程序,由国务院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应当在国家宏观调控、货币政策制定和调整中,发挥重要作用”。[10]货币政策的主要工具有:公开市场业务、存款准备金、中央银行贷款、利率政策、常备借贷便利。监督稽核人民币人民币银行法是进行银行监管的法律基础。银行监管的目的在于确保银行体系的活力,通过监视各银行机构的信用和流动性,保护存款人利益。另外,中国人民银行在中国的金融改革中起着特别重要的作用。中国人民银行通过分析定期报告和现场稽核对金融机构进行监管。跟银行监管密切相关的是对支付系统的监管,中央银行有责任维护国家支付、清算和结算系统的正常运行,中国人民银行一直致力于开发它拥有的支付系统,并跟其他银行机构密切合作,使这些金融机构运行的支付系统更加高效和更加安全可靠。中国人民银行正在改善其在支付系统中密切监视各银行日间头寸的能力。支付体系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国支付体系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监督者,中国人民银行肩负“维护支付、清算系统正常运行”等法定职责,建设运行了第二代支付系统、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境内外币支付系统等重要业务系统,为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公共清算平台,加速了社会资金周转,推动了经济金融较快发展。[11]中国人民银行现行支付系统中国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为商业银行各级分支机构提供结算帐户服务。此外,还为一些政府机关、事业团体开设结算帐户,提供支付服务。例如,邮政储汇局也在人民银行开立结算帐户。中国人民银行不允许帐户出现隔夜透支,因为大多数交易采用批处理方式在日终结算,所以日间透支的概念实际上不适用。但电子联行系统除外,在此系统中,支付指令发出之前,其帐户内必须有足够支付的资金。除了结算通过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办理的支付交易以外,结算帐户还用来结算其它支付系统产生的净额头寸,如商业银行系统的电子资金汇兑系统。中国人民银行为了其维护支付、清算和结算系统的正常运行,除了履行一般监督作用以外,还为广大银行机构提供资金转帐网络,即中国2000多家同城票据交换所、中国手工联行系统和中国电子联行系统。这些支付系统对银行机构之间的竞争起着中立作用。中国人民银行对于各商业银行提供的支付服务通过业务条款、处理程序、借记和贷记条款以及收费政策施加一定影响。信贷服务信贷政策是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要求,对金融机构信贷总量和投向实施引导、调控和监督,促使信贷投向不断优化,实现信贷资金优化配置并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制定和实施信贷政策是中国人民银行的重要职责。[12]经理国库央行经理国库始于1985年。1985年颁布的《国家金库条例》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具体经理国库。组织管理国库工作是人民银行的一项重要职责。”从此,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库管理中的基本定位得到了科学的、准确的表达。此后,相继体现在随后颁布的《国家金库条例实施细则》,《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国人民银行法》以及“中编办”历次部门职责调整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中。根据这一基本定位,确立了中国中央银行经理国库体制。[13]征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征信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履行对征信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责。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在总行的授权范围内,履行对辖区内征信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责。[14]2008年5月,征信中心正式在上海举行了挂牌仪式,注册地为上海市浦东新区。2013年3月15日施行的《征信业管理条例》,明确了征信系统是由国家设立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定位。征信中心在全国31个省和5个计划单列市设有征信分中心。1997年,人民银行开始筹建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自2004年至2006年,人民银行组织金融机构建成全国集中统一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截至2015年4月底,征信系统收录自然人8.6亿多,收录企业及其他组织近2068万户。征信系统全面收集企业和个人的信息。中国人民银行在哪总行在北京,地级市以上城市都有分支机构,每个地方都只有一个办公地点,除北京以外,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管理的副部级单位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分支局合署办公,很多县里面也有分支机构。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务院25个部委之一,和中国银行不是一个单位,很多人会搞混,不过中国人民银行也不归所在地地方政府管,中国人民银行是政府部门里面比较特殊的一个,只有它的总行归中央政府管理外,其分支机构实行一条线垂直管理,地方政府无权管理,也无权干预其工作,所以很多时候它的名气与它的实力不相匹配,很多人都搞不懂它是干什么的,简单一点来说,中国人民银行就是负责人民币的发行、经理国库、国家外汇管理、商业银行支付结算管理、货币政策的制定和贯彻执行以及维护中国的金融稳定等。中国人民银行总部在上海还是北京中国人民银行有2个总部,一个在北京,一个在上海。上海总部将设立在上海浦东新区陆家嘴中心区域,先期在浦东新区陆家嘴路18号的现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大楼办公。中国人民银行北京总部设在北京市西城区成方街32号。拓展资料:中国人民银行,简称央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为国务院组成部门。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在统一的计划体制中,自上而下的人民银行体制,成为国家吸收、动员、集中和分配信贷资金的基本手段。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加快,私营金融业纳入了公私合营银行轨道,形成了集中统一的金融体制,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国家金融管理和货币发行的机构,既是管理金融的国家机关又是全面经营银行业务的国家银行。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是中国人民银行制定货币政策的咨询议事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条例》,经批准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于1997年7月成立。2003年12月27日新修订的《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二条明确指出:"中国人民银行设立货币政策委员会。货币政策委员会的职责、组成和工作程序,由国务院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应当在国家宏观调控、货币政策制定和调整中,发挥重要作用"。银行法是进行银行监管的法律基础。银行监管的目人民币的在于确保银行体系的活力,通过监视各银行机构的信用和流动性,保护存款人利益。另外,中国人民银行在中国的金融改革中起着特别重要的作用。中国人民银行通过分析定期报告和现场稽核对金融机构进行监管。跟银行监管密切相关的是对支付系统的监管,中央银行有责任维护国家支付、清算和结算系统的正常运行,中国人民银行一直致力于开发它拥有的支付系统,并跟其他银行机构密切合作,使这些金融机构运行的支付系统更加高效和更加安全可靠。

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于什么颁布

2003年12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官方信息显示,《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于2003年12月24日正式颁布,截止2023年6月23日,已经颁布了二十年了。《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是一部部门规章,其制定目的是为了维护人民币信誉,保护国家财产安全和人民币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人民币正常流通,制定本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是什么

中国央行职能有哪些?中国央行是中国的中央银行,它负责管理的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它的职能包括: 1.货币政策制定中国央行负责制定货币政策,以维护的货币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它可以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贷款利率、货币供应量等政策工具来调节货币市场,以维护的货币稳定。 2.货币发行中国央行负责发行货币,确保货币的流通性和稳定性。它可以通过发行货币来调节货币市场,维护的货币稳定。 3.管理外汇中国央行负责管理的外汇储备,确保外汇市场的稳定。它可以通过调整外汇汇率、购买外汇等政策工具来调节外汇市场,以维护的外汇稳定。 4.监督银行中国央行负责监督和管理银行业,确保银行业的稳定发展。它可以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贷款利率、货币供应量等政策工具来调节银行业,以维护的金融稳定。 5.发行国债中国央行负责发行国债,以筹集资金来支持政府的财政支出。它可以通过发行国债来调节国债市场,以维护的财政稳定。 6.维护金融稳定中国央行负责维护金融稳定,以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它可以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贷款利率、货币供应量等政策工具来调节金融市场,以维护的金融稳定。中国央行是中国的中央银行,它负责管理的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它的职能包括货币政策制定、货币发行、管理外汇、监督银行、发行国债和维护金融稳定等。货币政策制定是中国央行的重要职能之一,它可以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贷款利率、货币供应量等政策工具来调节货币市场,以维护的货币稳定。货币发行也是中国央行的重要职能之一,它可以通过发行货币来调节货币市场,维护的货币稳定。管理外汇是中国央行的重要职能之一,它可以通过调整外汇汇率、购买外汇等政策工具来调节外汇市场,以维护的外汇稳定。监督银行也是中国央行的重要职能之一,它可以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贷款利率、货币供应量等政策工具来调节银行业,以维护的金融稳定。发行国债是中国央行的重要职能之一,它可以通过发行国债来调节国债市场,以维护的财政稳定。维护金融稳定也是中国央行的重要职能之一,它可以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贷款利率、货币供应量等政策工具来调节金融市场,以维护的金融稳定。中国央行的职能是负责管理的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它的职能包括货币政策制定、货币发行、管理外汇、监督银行、发行国债和维护金融稳定等。中国央行的职能是至关重要的,它可以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贷款利率、货币供应量等政策工具来调节货币市场、外汇市场、银行业和国债市场,以维护的货币稳定、外汇稳定、金融稳定和财政稳定。

中国人民银行是否可以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担保

不可以。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扩展资料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就年度货币供应量、利率、汇率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重要事项作出的决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就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有关货币政策事项作出决定后,即予执行,并报国务院备案。中国人民银行就年度货币供应量、利率、汇率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重要事项作出的决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就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有关货币政策事项作出决定后,即予执行,并报国务院备案。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根据《中国人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有()

【答案】:A、B、C、E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和2008年7月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银行的“三定”规定,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包括:(1)拟订金融业改革和发展战略规划,承担综合研究并协调解决金融运行中的重大问题、促进金融业协调健康发展的责任,参与评估重大金融并购活动对国家金融安全的影响并提出政策建议,促进金融业有序开放。(2)起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草案,完善有关金融机构运行规则,发布与履行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3)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制定和实施宏观信贷指导政策。(4)完善金融宏观调控体系,负责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稳定与安全。(5)负责制定和实施人民币汇率政策,不断完善汇率形成机制,维护国际收支平衡,实施外汇管理,负责对国际金融市场的跟踪监测和风险预警,监测和管理跨境资本流动,持有、管理和经营国家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6)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银行间票据市场银行间外汇市场和黄金市场及上述市场的有关行生产品交易。(7)负责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制定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规则和交叉性金融业务的标准、规范,负责金融控股公司和交叉性金融工具的监测。(8)承担最后贷款人的责任,负责对因化解金融风险而使用中央银行资金机构的行为进行检查监督。(9)制定和组织实施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负责数据汇总和宏观经济分析与预测,统一编制全国金融统计数据报表,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10)组织制定金融业信息化发展规划,负责金融标准化的组织管理协调工作,指导金融业信息安全工作。(11)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12)制定全国支付体系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全国支付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支付结算规则,负责全国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13)经理国库。(14)承担全国反洗钱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涉嫌洗钱及恐怖活动的资金监测。(15)管理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16)从事与中国人民银行业务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17)按照有关规定从事金融业务活动。(18)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国人民银行是否可以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不可以。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扩展资料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就年度货币供应量、利率、汇率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重要事项作出的决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就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有关货币政策事项作出决定后,即予执行,并报国务院备案。中国人民银行就年度货币供应量、利率、汇率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重要事项作出的决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就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有关货币政策事项作出决定后,即予执行,并报国务院备案。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中国人民银行有时会上调或下调存款准备金率,其中上调存款准备金率,有可能是为了:

【答案】:D本题考查宏观经济政策知识。存款准备金是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是缴存在中央银行的存款,中央银行要求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总额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备金率。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即中央银行要求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总额的比例提高,这是为了防止中国经济过热,有效减缓通货膨胀

人民银行是什么编制

人民银行是国务院组成部门,属于中央政府编制,负责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监管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维护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人民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务院组成部门,属于中央政府编制,是我国的中央银行。人民银行的职责主要包括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监管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发行货币、管理外汇储备、维护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等。人民银行是我国的最高金融管理机构,它的主要任务是保持货币稳定,维护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人民银行通过调整货币供应量、利率水平等手段,控制市场流动性,防范通货膨胀和经济波动等风险。在金融监管方面,人民银行积极监管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确保金融活动的合法性,防范金融系统风险,并保障金融机构和消费者的权益。人民银行的组织机构是什么样的?人民银行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行长、副行长、总会计师等领导机构,还有货币政策委员会、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等决策机构,以及机关部门、营业管理部门、开发性金融机构等职能机构。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是如何实施的?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主要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存款准备金率、利率、汇率等工具进行实施,以调控市场流动性和保持货币稳定为目标。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负责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监管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维护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条,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中国人民银行发行2023年贺岁纪念币2020年人民银行纪念币发行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发行2023年贺岁纪念币中国人民银行定于2022年12月22日起陆续发行2023年贺岁纪念币一套。该套纪念币共3枚,其中金质纪念币1枚,银质纪念币1枚,双色铜合金纪念币1枚,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一、金银纪念币纪念币图案。1.正面图案该套金银纪念币正面图案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并刊国名、年号“2023”。2.背面图案。该套金银纪念币背面图案均为“福”字、舞狮造型等组合设计,并刊面额。纪念币规格和发行量。1克圆形金质纪念币为普制币,含纯金1克,直径10毫米,面额10元,成色99.9%,最大发行量100000枚。8克圆形银质纪念币为普制币,含纯银8克,直径25毫米,面额3元,成色99.9%,最大发行量1500000枚。铸造单位及销售渠道。该套金银纪念币由深圳国宝造币有限公司铸造,中国金币集团有限公司总经销。销售渠道详见:中国金币网或“中国金币”微信公众号。二、双色铜合金纪念币纪念币图案。1.正面图案。正面图案为“中国人民银行”、“10元”字样,汉语拼音字母“SHIYUAN”及年号“2023”,底纹衬以团花图案。2.背面图案。背面主景图案为中国传统剪纸艺术与装饰年画元素相结合的兔子形象,衬景图案为花灯和桂枝、桂花,币面右侧刊“癸卯”字样。纪念币面额、规格、材质和发行量。双色铜合金纪念币面额为10元,直径为27毫米,材质为双色铜合金,发行量1.2亿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双色铜合金纪念币分配数量如下:发行方式。双色铜合金纪念币采取预约兑换方式发行。具体发行工作安排如下:1.承办预约兑换工作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华夏银行、浦发银行、平安银行、徽商银行、长沙银行、陕西省农村信用联合社共同承担2023年贺岁双色铜合金纪念币的预约兑换工作。各地区具体安排如下:2.各地预约分配数量公布2022年12月26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将向社会公告当地2023年贺岁双色铜合金纪念币的分配数量等信息;承办银行将在其官方网站公布2023年贺岁双色铜合金纪念币预约兑换网点和每个网点的可预约数量等信息。3.预约安排承办银行于2022年12月27日至29日办理2023年贺岁双色铜合金纪念币的预约业务。公众可通过预约承办银行官方网站等线上渠道或在营业时间内前往承办银行公布的预约兑换网点进行预约登记。4.预约核实期安排2023年1月3日至4日为预约核实期。预约核实期内,未通过核查的公众可持预约登记使用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前往预约登记的承办银行网点办理撤销重复预约记录及保留兑换资格业务。具体办理流程见《中国人民银行公告》。公众如代他人办理撤销重复预约记录及保留兑换资格业务,须提供代办人和被代办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5.兑换安排承办银行于2023年1月5日至11日办理2023年贺岁双色铜合金纪念币兑换业务。公众可按照约定的时间,持在预约系统中登记的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前往约定的承办银行网点办理预约兑换业务。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可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对当地兑换时间进行调整或延长并另行公告。6.身份证件要求2023年贺岁双色铜合金纪念币预约、兑换的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由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遗失、未成年人未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原因,无法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可以使用户口簿、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公众在预约承办银行网点办理现场预约或兑换的,须持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代他人办理的,须提供代办人和被代办人的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且被代办人数不超过5人。7.预约兑换限额2023年贺岁双色铜合金纪念币每人预约、兑换限额为20枚。8.预约兑换信息公布中国人民银行、承办银行将在2023年贺岁双色铜合金纪念币预约和兑换期的每个工作日,在其官方网站公布全国各地区网上预约、现场预约及预约兑换进度。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将在2023年贺岁双色铜合金纪念币预约和兑换期的每个工作日,在其官方网站公布辖区各地市网上预约、现场预约及预约兑换进度,在2023年贺岁双色铜合金纪念币发行期间公布全国各省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公众查询并监督。双色铜合金纪念币公众防伪特征。1.双金属结构和内芯复合材料硬币外环为黄铜合金,内芯为具有独特机读性能的镍带复合白铜材料。2.斜全齿间隔半齿硬币外缘分布有交替排列的斜全齿与半齿。3.隐形图文将硬币倾斜适当角度,可在正面面额数字“10”的轮廓线内,观察到两组由3个“10”和“RMB”构成的隐形图文。4.微缩文字在硬币正面面额数字“10”的底端,可观察到“RMB10YUAN”的微缩文字。双色铜合金纪念币与现行流通人民币职能相同,与同面额人民币等值流通。中国人民银行2022年12月19日

简述中国人民银行的性质及法律地位

中国央行的职能与作用中国央行是中国的中央银行,它负责管理的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它是中国经济的重要支柱,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将介绍中国央行的职能和作用。 中国央行的职能中国央行的职能主要包括:管理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等。1. 管理货币政策。中国央行负责制定和实施的货币政策,包括货币供应量、利率、汇率等,以维护的货币稳定。2. 维护金融稳定。中国央行负责监督和管理金融市场,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防止金融风险的发生。3. 促进经济发展。中国央行通过实施货币政策,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促进社会的繁荣稳定。 中国央行的作用中国央行的作用主要有:管理货币、维护金融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等。1. 管理货币。中国央行负责管理的货币,包括货币的发行、流通、收回等,以维护货币的稳定。2. 维护金融稳定。中国央行负责监督和管理金融市场,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防止金融风险的发生。3. 促进经济发展。中国央行通过实施货币政策,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促进社会的繁荣稳定。4. 发行国债。中国央行负责发行国债,以筹集资金,支持政府的财政支出。5. 执行外汇管理政策。中国央行负责执行的外汇管理政策,维护外汇市场的稳定。 结论中国央行是中国经济的重要支柱,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负责管理的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发行国债,执行外汇管理政策等。中国央行的职能和作用对于维护金融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中国银行的概述中国银行是受中央管理的大型国有银行之一以及受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国有金融机构,具有一定的国际化和多元化。与其他大型国有银行一样,中国银行的业务范围涵盖了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和保险领域,主要负责商业银行的相关业务,其中包括公司金融业务、个人金融业务、资金存款贷款业务以及金融机构业务等项目。中国银行的旗下设有中银香港、中银国际、中银保险等控股金融机构,机构设立的目的是在全球范围内为个人和公司客户提供全面和优质的金融服务。中国央行职能有哪些?中国央行是中国的中央银行,它负责管理的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它的职能包括: 1.货币政策制定中国央行负责制定货币政策,以维护的货币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它可以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贷款利率、货币供应量等政策工具来调节货币市场,以维护的货币稳定。 2.货币发行中国央行负责发行货币,确保货币的流通性和稳定性。它可以通过发行货币来调节货币市场,维护的货币稳定。 3.管理外汇中国央行负责管理的外汇储备,确保外汇市场的稳定。它可以通过调整外汇汇率、购买外汇等政策工具来调节外汇市场,以维护的外汇稳定。 4.监督银行中国央行负责监督和管理银行业,确保银行业的稳定发展。它可以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贷款利率、货币供应量等政策工具来调节银行业,以维护的金融稳定。 5.发行国债中国央行负责发行国债,以筹集资金来支持政府的财政支出。它可以通过发行国债来调节国债市场,以维护的财政稳定。 6.维护金融稳定中国央行负责维护金融稳定,以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它可以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贷款利率、货币供应量等政策工具来调节金融市场,以维护的金融稳定。中国央行是中国的中央银行,它负责管理的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它的职能包括货币政策制定、货币发行、管理外汇、监督银行、发行国债和维护金融稳定等。货币政策制定是中国央行的重要职能之一,它可以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贷款利率、货币供应量等政策工具来调节货币市场,以维护的货币稳定。货币发行也是中国央行的重要职能之一,它可以通过发行货币来调节货币市场,维护的货币稳定。管理外汇是中国央行的重要职能之一,它可以通过调整外汇汇率、购买外汇等政策工具来调节外汇市场,以维护的外汇稳定。监督银行也是中国央行的重要职能之一,它可以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贷款利率、货币供应量等政策工具来调节银行业,以维护的金融稳定。发行国债是中国央行的重要职能之一,它可以通过发行国债来调节国债市场,以维护的财政稳定。维护金融稳定也是中国央行的重要职能之一,它可以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贷款利率、货币供应量等政策工具来调节金融市场,以维护的金融稳定。中国央行的职能是负责管理的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它的职能包括货币政策制定、货币发行、管理外汇、监督银行、发行国债和维护金融稳定等。中国央行的职能是至关重要的,它可以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贷款利率、货币供应量等政策工具来调节货币市场、外汇市场、银行业和国债市场,以维护的货币稳定、外汇稳定、金融稳定和财政稳定。

中国人民银行是否可以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不可以。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扩展资料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就年度货币供应量、利率、汇率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重要事项作出的决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就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有关货币政策事项作出决定后,即予执行,并报国务院备案。中国人民银行就年度货币供应量、利率、汇率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重要事项作出的决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就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有关货币政策事项作出决定后,即予执行,并报国务院备案。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中国人民银行的股票是中国银行吗

不是,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家机构,管印多少钞票,黄金储备之类的中国银行属于第三产业,中国银行股就是中国银行发行上市的股票

法院要查银行账户是通过具体银行去查?还是通过人民银行去查?

人民法院与全国40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网络对接,可直接通过网络方式查询。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和中国银行(601988,股吧)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行在2015年12月底前通过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之间的专线完成本单位与最高人民法院的网络对接工作,2016年2月底前网络查控功能上线。这意味着2016年2月底以后,人民法院将与全国40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网络对接,对被执行人在全国任何一家银行的账户、银行卡、存款及其他金融资产,执行法院可直接通过网络方式采取查询、冻结、扣划等执行措施。根据《人民法院、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络执行查控工作规范》,人民法院和金融机构将通过网络方式发送电子法律文书,接收金融机构查询、冻结、扣划、处置等的结果数据和电子回执。执行法官鼠标一点就能对被执行人,在全国40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金融财产查得到、冻得住、扣得了。此举从根本上减轻了一线执行人员和银行员工的工作量和工作压力,大大提高执行工作效率,降低执行成本,也让被执行人的金融资产无处遁形。这是最高人民法院执行信息化建设和执行联动机制的又一重要成果。扩展资料:据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4年10月联合下发《关于人民法院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网络执行查控和联合信用惩戒工作的意见》,同时与21家全国性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了“总对总”的网络查控机制,并陆续为全国30多个省份的3083家法院正式开通了该系统,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有效缓解了执行难。为了继续推广“总对总”网络查控机制,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再次下发通知并制定了查控工作技术规范。参考资料来源:闽南网-法院将与全国银行对接 被执行人存款无处藏身

法院要查银行账户是通过具体银行去查?还是通过人民银行去查?

人民法院与全国40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网络对接,可直接通过网络方式查询。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和中国银行(601988,股吧)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行在2015年12月底前通过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之间的专线完成本单位与最高人民法院的网络对接工作,2016年2月底前网络查控功能上线。这意味着2016年2月底以后,人民法院将与全国40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网络对接,对被执行人在全国任何一家银行的账户、银行卡、存款及其他金融资产,执行法院可直接通过网络方式采取查询、冻结、扣划等执行措施。根据《人民法院、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络执行查控工作规范》,人民法院和金融机构将通过网络方式发送电子法律文书,接收金融机构查询、冻结、扣划、处置等的结果数据和电子回执。执行法官鼠标一点就能对被执行人,在全国40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金融财产查得到、冻得住、扣得了。此举从根本上减轻了一线执行人员和银行员工的工作量和工作压力,大大提高执行工作效率,降低执行成本,也让被执行人的金融资产无处遁形。这是最高人民法院执行信息化建设和执行联动机制的又一重要成果。扩展资料:据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4年10月联合下发《关于人民法院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网络执行查控和联合信用惩戒工作的意见》,同时与21家全国性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了“总对总”的网络查控机制,并陆续为全国30多个省份的3083家法院正式开通了该系统,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有效缓解了执行难。为了继续推广“总对总”网络查控机制,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再次下发通知并制定了查控工作技术规范。参考资料来源:闽南网-法院将与全国银行对接 被执行人存款无处藏身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的内设机构

1、办公室:组织协调本行日常办公,组织重要工作会议,承办有关文秘、信息综合、档案、保密、信访、法律事务、外事、新闻报道等工作。2、货币信贷管理处:负责在辖区内贯彻落实总行制定的各项货币、信贷政策,负责银行间同业拆借、债券等金融市场的管理。3、金融稳定处:负责与深圳市金融监管机构及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监测、评估深圳市金融系统风险,研究实施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政策措施,根据上级行有关规定,参与有关风险的处理和其他涉及金融稳定的事项。研究制订深圳市金融业整体发展规划,领导和推动金融业改革与创新,监测、评估深圳市金融稳定状况,处置相关金融风险。4、统计研究处:负责深圳市经济金融信息的搜集、统计和分析,对金融系统综合统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协调金融机构的统计工作,向当地政府和金融机构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负责组织实施工业企业经济景气调查、企业商品交易价格调查、汇率改革对进出口企业经营影响调查和银行家问卷调查,及相关数据采集、录入、汇总、上报和分析报告工作;负责围绕货币政策决策,对深圳市经济增长及运行进行分析预测,对货币政策等各项政策执行情况及经济金融运行中的深层次、重大问题进行跟踪研究,提供决策建议,推动本地区金融研究工作的开展。5、会计财务处:负责本行会计财务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办本行的财务、基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6、支付结算处:负责深圳市支付结算、票据交换和银行账户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监督检查;负责会计核算管理和建设现代化支付系统,维护支付清算秩序;负责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制度的实施及反洗钱案件的协查工作。7、科技处:负责本行的科技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系统、业务应用系统的规划、建设、维护等技术服务工作;协调银行卡联网通用工作。8、货币发行处:负责深圳市货币发行、货币流通管理、反假货币工作。9、金银管理处:负责深圳市金银管理、金银配售工作。10、国库处:管理深圳市各级国库业务,经理所在地国库;监督管理代理行国库业务。11、人事处:负责本行的干部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员工培训、党的组织工作等,承担本行保险统筹的相关工作;负责本行内审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对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公务及执行金融法规和财务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人员的处理提出建议,承办本行主要负责人的离任审计工作。12、征信管理处:负责信贷征信管理工作及有关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向当地政府和金融机构提供信息咨询服务。13、外汇综合处:组织协调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的日常工作,承办分局局长办公会、局务会以及重要工作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综合、文秘、信息、宣传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安全、档案、信访、保密等工作,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负责外汇管理政策法规的咨询、解释,配合、协助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人民银行内审部门对业务开展审计工作,管理分局财务收支工作。14、国际收支处:负责深圳市国际收支、外汇收支统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深圳市国际收支和外汇收支状况进行监测、预警和分析,负责对深圳市外汇指定银行结售汇业务、银行间外汇市场运行和人民币汇价实施情况进行管理,负责对境内外币清算业务进行监管。15、经常项目管理处:负责本辖区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工作。负责对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收益、经常转移项目所涉及的外汇收支及结汇、购汇行为进行监测和核查;负责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工作;承办规定由外汇管理部门办理的其它经常项目外汇管理业务。16、资本项目管理处:负责深圳市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工作,依法管理资本项目下的交易和外汇的汇入、汇出及兑付,管理深圳市机构借用国外商业性债务性资本、发行外币债券、对外担保以及对外发生债权等资本交易和汇兑进行管理,对外债和对外担保进行登记和统计监测,对还本付息进行审核,对境外直接投资的外汇进行风险审查,对境内机构在境外发行、上市外币股票的汇兑事务进行审核。17、外汇检查处:依法对深圳市涉及外汇收支活动的机构执行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反外汇管理法规的活动,协助有关司法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调查处理涉及外汇的违法案件。18、事后监督中心:对本行的会计、发行、国库、外汇等核算业务进行监督。19、反洗钱处:负责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制度的实施及反洗钱案件的调查工作。对金融机构执行反洗钱法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反洗钱法的行为进行处罚;对本外币大额和可疑交易信息的进行监测;对可疑交易信息进行核实和行政调查,发现涉嫌犯罪的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移交;协助深圳市公安、司法等机关调查涉嫌洗钱的案件;组织开展反洗钱宣传工作;大额现金存取管理职责;总行部署的其他反洗钱工作。20、保卫处:负责本行机关安全保卫工作。21、离退休干部处:负责本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22、宣传群工部:负责辖区内人民银行系统宣传、工会、共青团、群众和机关党务工作。工会、共青团依据各自的章程设置。设宣传部、机关党委办公室、工会办公室、团委,四个机构合署办公,统称为宣传群工部。23、纪委监察办公室:负责辖区内人民银行系统纪检监察工作。24、营业部:负责办理资金汇划与清算、账务核算、业务库现金收付业务。25、后勤服务中心:负责本单位的后勤保障。

中国人民银行机关服务中心级别

为什么我不能向捷信贷贷款?可能是以下原因:1,你之前有不良的信用记录。如果以前有过贷款还款逾期的记录,并且被计入到了个人信用记录里了,那么申请捷信手机分期贷款就会被拒绝。2,月收入过低,低于2000元的月工资捷信分期是不能放款的。3,进入小额贷款的黑名单,短时间是不能申请捷信分期贷款。拓展资料正规网贷前十名:有钱花、借呗、网商贷、微粒贷、京东白条和金条、小米金融贷款、陆金服、拍拍贷、宜人贷、小赢网金。现在人们对于现金贷款需求变高,我们日常使用的软件也推出了无抵押现金贷款服务,在有小额资金需求,想随时借款随时还款可以选择这些平台,下面我们来说说网贷前10名分别是哪些?1、有钱花,是由度小满金融推出的无抵押贷款,可以直接在有钱花APP上授信申请,最高能够贷30万元,贷款日利率区间为0.01%-0.05%。有三种产品能够满足用户需求,分别是小期贷、满易贷以及尊享贷。2、借呗,是蚂蚁金服为支付宝用户推出的无抵押信用贷款,直接在支付宝上找到“借呗”,进入后即可看到自己的贷款额度,最高能贷30万元,贷款日利率区间是0.02%-0.06%,需要有600芝麻信用分。3、网商贷,是网商银行推出的信用贷款,主要是针对淘宝店主的贷款,最高能贷款100万元,贷款条件较高。4、微粒贷,由腾讯微众银行为微信和手机QQ用户推出的信用贷款,最高可以借到30万元,每笔最多只能借4万元,贷款日利率区间是0.02%-0.05%,符合条件的用户才可以申请。5、京东白条和金条,白条属于消费额度,在京东商城购物可以使用,金条可以用来取现,取现后利息按天收,日利率在0.02%-0.05%不等。6、小米金融贷款,是小米科技旗下的金融公司推出的借款,最高能借到20万元,在小米金融APP完成身份验证后即可看到借款额度,贷款日利率区间是0.02%-0.05%。7、陆金服,是陆金所独立运营的借款服务平台,由中国平安集团控股,平安银行提供资金托管。8、拍拍贷,是上海的一家线上无抵押贷款平台,在纽交所上市。9、宜人贷,属于宜信集团旗下的贷款平台,在美国纽交所上市,能够提供资金管理、现金借贷服务。10、小赢网金,连续三年获得了周大福、新华联国际、银泰集团的三轮融资。

2011年中国人民银行民间借贷利率

一、央行利率的概念 央行利率,也叫做中央银行利率,是指中央银行定价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基准利率,它具有普遍的影响力,是调节货币供应和流通的重要工具。二、央行利率的作用央行利率的主要作用是调节市场利率,调节社会资金流动,调节经济发展,调节货币供应量,控制通货膨胀,维持社会经济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改善社会福祉。三、央行利率的影响央行利率的变动会影响市场利率,从而影响投资者投资行为,从而影响资金流动,从而影响社会资金的流动,从而影响社会经济的发展,从而影响社会福祉的改善。四、央行利率的改革央行利率改革的主要内容有:加强央行利率市场化改革,改革央行利率框架,改革央行利率决策机制,改革央行利率管理机制,改革央行利率政策实施机制,改革央行利率行为准则等。五、央行利率的调整央行利率的调整是根据经济运行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稳定性、金融市场稳定性、实体经济发展需求等因素,在把握住货币政策的灵活性、可操作性、有效性等原则的基础上,科学综合决策,确定央行利率水平。六、央行利率的运用央行利率可以运用在财政政策中,以降低财政支出,增加政府收入;运用在宏观调控政策中,以调节货币流通和信贷;运用在金融机构管理政策中,以调整金融机构的贷款行为;运用在企业管理政策中,以控制企业的贷款成本;运用在个人理财政策中,以帮助个人理财。一、什么是房贷基准利率房贷基准利率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宏观经济和金融形势,对金融机构发放住房贷款的利率进行调整,以此为基准,建立一套住房贷款利率体系。二、房贷基准利率的计算方式房贷基准利率的计算方式是按照当前基准利率的基础上,按照客户的收入、负债情况、贷款期限等因素,根据不同银行的贷款审批要求,调整后的利率会有所不同。三、房贷基准利率的优势房贷基准利率的优势在于,它能够使金融机构更好地控制房贷贷款的风险,并且能够更好地保护客户的权益。由于基准利率是统一规定的,因此客户可以节省贷款成本,也更有保障。四、房贷基准利率的使用场景房贷基准利率的使用场景主要是指金融机构发放住房贷款时,可以根据客户的负债情况、收入水平等因素,按照基准利率进行调整,从而确定客户的贷款利率。五、房贷基准利率的影响房贷基准利率的调整会对房地产市场产生重大影响,一方面可以控制房地产价格,另一方面也可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六、如何使用房贷基准利率房贷基准利率的使用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直接使用基准利率,即金融机构发放住房贷款时,直接按照基准利率的规定,给客户收取利息;另一种是按照客户的收入情况、负债情况等因素,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调整后的利率,给客户收取利息。

郑州人民银行打人事件的始末是怎样的?哪些细节值得关注?

贺某回家拿了菜刀返回银行,在大厅内将一名保安劫持。目前,贺某已被警方带回调查,无群众受伤,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郑州人民银行打人事件引发热议,此事背后哪些问题值得关注?

郑州银行打人事件引发了很多网友的广泛关注,在这件事的背后也有很多问题需要人们关注。从这件事情上我们能看出还是有部分人是不文明的,也有很多问题需要我们去反思。世界上难免会发生一些很不公平的事情,在遇见这些事情的时候,我们要保持冷静,不应该通过暴力来解决问题。这次事件的打人者是完全没有同理心的,如果能通过沟通协商来解决问题,当然要比施暴更加好。很多人在遇见事情的时候,一言不合就开始大打出手。这是非常不文明,也是不道德的行为。此次郑州银行打人事件的主要起因是因为一个人插队引起了其他人的不满与愤怒。这个世界能看出,在任何情况下我们的社会秩序都不能被破坏,不管是什么人什么事,都应该要遵循这个社会上应有的社会规则。如果想要自身能够更好的发展,这个社会能够更好的发展,就应该自己主动去遵守社会规则。在任何时候冲动都会引起很多不好的后果,所以在遇见任何事情的时候,我们都要冷静的去处理,要根据实际情况根据社会规则来处理问题。身为这个社会的一个公民,我们每个人应当做的都是要维护,这个社会要做一个文明尊敬守法的群众。如果碰到一些很让人愤怒的事情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或者是用法律等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暴力是解决不了事情的。虽然此次郑州银行打人事件的施暴者的行为是一种非常可耻的行为,但是我们也要去看它的原因,引起施暴者不满的原因是插队那么插队也是一种非常可耻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要维护我们所处在的社会,这样才能有利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的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包括各部门名称及基本职责)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内设机构26个,包括: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包括法律事务办公室)、货币信贷管理处、金融稳定处、调查统计处、会计财务处、支付结算处、反洗钱处、科技处、货币金银处、国库处、内审处、人事处(党委组织部)、金融研究处、征信管理处、国际收支处、外汇管理处、事后监督中心、保卫处、离退休干部处、纪检监察办公室、宣传群工部(机关党委办公室)、工会办公室、营业部、清算中心、后勤服务中心、钞票处理中心。其中:职能处室19个,党群工作机构3个,直属单位4个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包括法律事务办公室):组织协调机关办公,建立正常办公秩序,保证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上级行有关精神和行领导意见,负责收集、整理、组织起草全行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工作会议报告及有关综合材料;负责全行各类会议的筹备及会议材料的组织工作,负责行长例会及行务会、行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做好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以及督查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根据公文处理办法,负责机关的公文核稿;及时批阅收文,呈送行领导和有关处室传阅办理;负责上级机关和地方党政部门要求办理(包括文件、会议、领导批示)和本行决定事项、金融机构请示报告的督查督办;负责机要保密工作,根据保密规章制度,组织开展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和检查;及时掌握和综合反映金融工作中的重要情况与信息,参与辖内金融政策的制定和重要调研题目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文书处理、档案管理、行政及党委印章和保密设备的使用保管工作,负责机要通信、公文传输和文印工作。负责金融宣传工作,及时反映行内的工作动态;编发《金融简报》、《金融信息》;负责总、分行刊物、资料在全省的发行代办工作;负责机关报刊订阅,信函、电文的收发工作;负责机关的书刊购置及管理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负责机关的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负责对机关各处室综合岗和县(市)支行办公室业务的检查指导;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组织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金融工作的建议和提案;负责组织对各中心支行金融服务等工作以及辖内分支行目标责任制的审核、检查和考评工作;负责全行的外事工作;负责《金融时报》山西记者站的日常管理工作;领导法律事务办公室工作;承办有关法律事务;负责全省人民银行金融债权的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党委各部门的日常办公,保证党委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行;负责上级行党委和地方党委部门要求办理和本行党委决定事项及下级行党组请示报告的督查督办;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货币信贷管理处:监测货币供应量,分析货币信贷政策执行情况;负责全省经济金融形势分析;监测和反馈信贷政策贯彻执行情况;反映货币信用总量特别是贷款有效需求的变化;提出相应的政策调整建议;贯彻实施信贷政策,加强信贷管理;落实总行发布的信贷政策及实施意见,及时反映信贷政策执行情况;监测辖区内金融机构信贷资金运行状况,并进行分析与指导;加强信贷政策管理,维护正常信贷秩序;运用分行授权的货币政策工具,对辖区货币信用总量和结构进行适时调控,负责辖区内短期再贷款、再贴现的管理工作,在分行授权范围内办理再贷款、再贴现业务;监测辖区内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的缴存情况,严格管理和审批辖区农村信用社动用存款准备金;负责辖区银行间同业拆借、债券等金融市场的管理;负责辖区金融机构的利率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涉及货币信贷政策和其他工作,积极承办分行和本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金融稳定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金融方针政策,负责全省金融稳定的各项事宜;加强与辖区及全省各金融监管机构、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监测、评估全省金融系统风险,研究实施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政策措施;对出现风险的金融机构进行处置;根据总行有关规定,参与对出现风险的金融机构的救助、处置、市场退出、破产清算和其他涉及金融稳定的事项;对出现风险的银行类金融机构进行处置,对出现系统性风险的金融机构特别是对法人机制的风险,负责制定救助和化解措施;对市场退出和实施破产的金融机构,具体组织清算工作;建立一整套有关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及时向上级行反映本省金融风险情况,并指导、协调解决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调查统计处:按照总行统一要求,采集、汇总金融统计数据,及时上报总行,同时抄报所属分行;根据《金融统计制度》编制金融统计报表;定期公布金融统计数据;组织金融统计标准化、现代化建设及总行金融统计软件的推广、培训和维护;组织贯彻全国综合金融统计制度,根据本省情况拟写具体实施细则;积累、加工、整理、汇编全省金融统计资料;统一管理报表,向行领导和按规定向地方有关部门提供金融统计资料;对金融系统综合统计制度执行监督检查,管理协调金融机构统计工作;向当地政府和金融机构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按期搜集、汇总工业景气、千户企业、物价、银行家调查等方面的统计调查数据,完成总行布置的问卷调查及快速调查,准确、及时上报;分析生产、价格的变化,并综合研究分析其对信贷的影响,就突出问题及时开展专题调查;负责全省及辖区经济金融运行分析、预测;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完成总行、分行交办的调研课题;承担经济金融动态反映工作,完成动态反映工作任务。会计财务处:负责全省人民银行各项会计财务制度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安排全省人民银行会计年终决算工作;编制、汇总、分析、上报会计报表;负责全省人民银行财务收支管理工作,编制财务收支预算,上报财务报表和财务分析;负责全省人民银行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查、上报和监督管理;负责全省人民银行固定资产的管理;负责全省人民银行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的制定和组织实施。支付结算处:负责全省支付结算、支付清算和会计核算工作。分别为负责全省支付结算、同城票据交换的法律法规、制度办法的贯彻执行;负责制定全省支付结算和联行清算制度、办法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会计核算和现代化支付系统的建设与管理,维护支付清算秩序;负责全省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及《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执行和监督检查;负责全省支付清算和联行清算工作的监管,实施现场和非现场的监督检查,处罚违反《支付结算办法》的行为,维护支付结算秩序;负责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全省联行清算的改进和完善,并对其运行实施管理;负责全省同城票据交换的改进和完善,并对其实施管理和组织本市的运行;负责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重要支付结算业务市场准入、退出的审查,组织管理金融机构间的支付结算业务的代理工作;负责全省支付结算及联行清算业务工作的宣传、培训、组织和协调,调解、处理清算纠纷;负责组织全省重要空白凭证的印制和联行结算印章的刻制;负责对全省票据凭证、结算凭证、结算印章、联行印章、联行密押、银行汇票密押、支付密码、数字签名等安全措施的管理;负责全省支付结算和联行清算数据的统计、汇总和上报,调查反映支付结算工作的情况及问题;负责辖区内各金融机构开户管理;代理辖区内各企业在金融机构的账户管理;负责全省银行卡产业发展的组织和管理。反洗钱处:负责组织协调山西省辖内的反洗钱工作;指导、管理山西省人民银行系统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资金监测;对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反洗钱调查和案件协查;开展反洗钱调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科技处:组织制定省内人民银行电子化发展计划和电子化建设工作,包括上报电子化项目计划,落实项目资金,组织项目实施;负责并组织计算机通信网络的建设、运行、管理和技术支持;负责省内计算机业务处理系统、管理信息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的推广应用和技术支持;管理电子化资金,按要求合理安排资金用途,定期检查资金运用情况,把好资金运用关,确保专款专用;负责省内电子化设备的管理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负责对全行干部职工进行计算机知识的普及培训;负责制定开展科技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运行;协调银行卡联网通用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货币金银处:调查研究货币发行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分析辖内经济运行和货币投放、回笼的新情况新问题,为领导部门制定货币发行政策、调节货币流通提供可靠依据;根据国家货币政策和全省经济发展情况,认真及时编制全省发行基金需要计划,上报总行核准后,组织实施;根据总行颁发的有关货币发行、出纳管理制度、法规,结合全省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和具体规定,下发全省执行;办理人民币发行基金的保管、调运、销毁及账务核算业务;根据上级行规定,具体组织办理新版人民币的发行和旧版人民币的回收工作;根据全省市场货币流通状况和上级行要求,编制全省损伤人民币销毁计划,报总行核准后,组织实施;科学调拨发行基金,保证全省各经济部门合理的现金需要;组织调查全省市场流通券别需要情况,合理调节市场货币流通券别结构,并组织办理现金收付业务的金融机构办理票币兑换和挑剔业务;办理同级商业银行存取现金业务;办理全省及辖区内的现金管理业务;负责全省及辖区内的反假人民币工作;代管山西省、太原市钱币学会。国库处:组织管理全省国库工作;组织全省辖区国库贯彻执行国家金库条例及实施细则;办理全省地方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报解和预算支出的拨付、退库;管理全省中央预算收入的收纳、报解,防止挤占、截留;检查和监督全省各级预算收入,按规定的预算级次、预算科目进行收纳、划分、报解,维护各级财政机关的正当权利;组织管理全省国家债券的发行、兑付工作;组织管理和检查指导全省国库工作,组织各级国库加强监管,确保国库资金安全;向上级国库和同级财政机关反映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办理国家交办的同国库有关的其他工作。内审处:监督和检查本中心支行各职能部门、辖区各县(市)支行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情况;监督和检查本中心支行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公务等情况;对分支机构和重要业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离任审计;对内审监督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及其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负责组织、指导辖区各县(市)支行的内审工作;完成总行、分行内审部门和本行领导交办的其他内审事项。人事处(党委组织部):负责对本行机关部门领导和所辖县(市)支行领导班子及成员的考察、考核工作,并办理具体任免手续;按照国家的政策和上级规定,负责行员的招收、考核、任免、调整、奖惩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人事档案和专业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做好人事信息的开发运用,为人才管理科学化服务;负责行员专业技术职称、工人技术等级的考评、聘任、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管理辖内劳动工资,编制、上报和下达劳动工资计划;负责辖内员工确定工资、调资、转正定级、晋级以及福利、奖金的管理等工作;做好人事、劳资、教育统计资料的积累、整理、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准确、全面的报送各类报表;管理辖内的机构,根据上级行的要求负责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制定工作;负责省内养老保险基金预决算和养老保险基金的提留、离退休费用的支付工作,管理本行职工养老保险基金账户和档案;负责制定辖内在职职工教育规划、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学历教育、短期培训、金融英语专业证书等报名和组织考试工作;根据国务院颁布的职工奖惩条例,加强劳动纪律管理,严格考勤制度,做好考勤及奖惩工作;根据党的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的要求和总、分行的安排,结合实际,制定组织工作计划,并组织贯彻落实;负责辖内人民银行系统统战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金融研究处:围绕货币政策决策,按月对全省及辖区经济金融运行进行监测,按季进行分析;预测全省及辖区经济金融运行趋势,预测主要经济金融指标及其相互关系;对货币政策实施效果进行分析研究,并及时反馈;对货币信贷等各项政策执行情况及经济金融运行中的深层次、重大问题进行跟踪研究,提供决策建议;对本省及辖区内金融稳定、金融服务等问题进行跟踪研究,提供建议;对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进行研究,为地方党政提供建议;主动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完成总行、分行交办的调研课题。征信管理处:负责全省征信管理工作和宣传普及工作;负责征信机构的检查、管理、监督;负责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个人征信系统的建立和推广;负责运用系统资源开展分析,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提供各类报表进行信贷结构和风险预测的分析;负责开展信用制度建设宣传和信用评级。国际收支处:执行国家外汇管理方针、政策、法规;制定本省实行的相关业务实施细则、操作规程等有关制度;制定工作计划和专业培训计划,并实施;组织全省外汇管理中心支局长会议和省内相关会议,承办上级组织的会议、活动;起草分局工作汇报、总结、安排、局长报告;组织、考核全省外汇管理政务信息工作,办好《山西外汇管理》,承办《中国外汇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文告》在本省的发行工作;通报、分析、预测全省外汇、外债、国际收支形势;指导、培训、考核、评比中心支局工作及工作人员;分析全省银行结售汇情况,编发《山西外汇收支形势报告》;审核、批准太原市辖区银行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工作;负责对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外汇金融监管报表;负责对金融机构外汇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年检工作;负责日常外汇检查、专项检查工作;负责外汇案件举报受理、立案、调查、处理、执行工作;复审、复议中心支局行政处罚案件;负责全省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工作,完成数据申报的统计、汇总、上报;对全省国际收支进行情况分析、形势预测;核查、处罚违反国际收支申报行为;维护全省外汇管理系统计算机正常运行;及时在全省外汇管理系统推行各项计算机软件;做好对全省外汇管理计算机人员培训;做好山西省分局计算机软件、硬件的维护、保养工作;完成本中支(分局)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外汇管理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经常项目外汇管理相关政策法规,组织、指导、管理、监督、检查辖内中心支局资本项目、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工作,监管辖内外汇指定银行资本项目、经常项目外汇业务运行。管理辖内外商直接投资和境外投资项下外汇资金流入、流出、汇兑及外商投资企业验资询证,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外汇)和境外投资联合年检;管理辖内机构借用国外商业性债务性资本、发行外币债券、对外担保、对外发生债权等资本交易及其外汇资金的流入、流出、汇兑;负责投资、外债项下业务登记备案和统计监测;负责对境内机构在境外发行、上市外币股票的登记和汇兑管理;负责对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市场准入及其外汇资金的流入、流出、汇兑的管理;管理辖内资本项下外汇账户;管理辖内个人资产对外转移等业务。管理监督辖内机构和个人经常项目下外汇业务汇兑行为;对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对超过规定范围的经常项目下售付汇行为进行真实性审查;负责办理进出口收付汇核销;负责对辖内机构经常项目下境内外外汇账户的管理,对外汇资金的流动进行监控;负责外币现钞使用与携带的管理;负责对辖内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的统计、监测与分析;负责对辖内保险公司经营外汇业务的市场准入、退出、外汇业务经营的管理;依法对辖内涉及经常项目下外汇收支活动的机构和个人执行外汇管理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事后监督中心:负责所在行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业务的事后监督;负责所在行各级国库会计核算业务的事后监督(省国库,市中心支库,各县、市支库);负责所在行货币发行核算业务的事后监督(省发行库,市中心支库,各县、市发行库);负责所在行外汇核算业务的事后监督;负责所在行各个核算业务已用凭证及报表的装订和档案管理。保卫处: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山西省(以下简称全省)人行系统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指导全省人行各级发行库的守卫安全管理和发行基金、有价证券、金银、残损人民币销毁的武装押运工作;负责全省人行系统安全技术防范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负责全省人行系统枪支弹药管理;组织全省人行系统安全保卫工作检查及保卫干部和守押人员的业务培训;协调和配合公安司法机关对全省人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金融诈骗、盗窃、抢劫、涉枪案件的协查工作;协调山西省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保卫工作;协调落实省综合治理委员会部署的当地人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安全保卫工作有关的事项;负责太原中心支行发行库安全守卫工作的协调和发行基金调运押运任务;负责太原中心支行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和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协调公安部门、武警部队等单位与人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安全保卫工作有关的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离退休干部处:负责贯彻党和国家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方针、政策、法规;根据上级行出台的制度规定,制定本单位的有关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经领导审核通过后具体组织实施;定期对离退休干部工作进行小结或总结;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管理和服务于机关离退休人员,具体承办一切有关事宜;对辖区内各县(市)支行的离退休干部工作实施指导;负责与上级行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省市老干部局保持经常联系,按要求报送各种材料,做好上传下达工作;负责辖区内离退休干部数据统计、汇总、上报工作;负责辖区内离退休人员来信来访的接待、解释、回复工作和意见建议的收集、记录及转送工作;负责做好人民银行系统外地来并离退休干部的接待工作;承办上级行和本行领导交办的其它离退休干部工作事宜。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对人民银行系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和金融政策、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查处人民银行县级支行行级干部和中心支行机关处级以下(含处级)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及重大经济案件;负责查处上级交办的案件;根据《党章》和《行政监察法》的规定,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处分程序,办理人民银行系统违纪人员的处分手续;负责人民银行系统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及经济案件的统计、分析和案情通报;负责组织辖内人民银行系统的执法监察工作;负责人民银行系统纪检监察有关情况的收集、统计和综合等工作;负责全辖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责任制落实和考核工作;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及信访举报的统计、分析等管理工作;承办纪委、纪检办、监察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宣传群工部(机关党委办公室):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上级党组织关于党员思想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双文明”建设的决议;总结和推广做好党的宣传工作的经验和先进典型;指导所辖党组织开展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及形势教育工作;协助中心支行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的制订和学习情况的整理上报工作,对辖内县(市)支行党组学习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指导辖区基层组织,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群团工作领导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条例;认真落实共青团和青年工作计划,组织创建“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等活动;承办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加强基层群团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各级群团组织在本单位管理中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负责机关党委会和召开党员大会的准备工作,抓好机关党的“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做好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培训管理等工作,负责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与有关部门合作,做好机关职工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搞好精神文明建设,协调机关群团组织,支持他们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工会办公室: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保障和维护职工权益;指导辖区基层组织,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工作领导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条例;加强组织建设,落实职代会制度,充分发挥各级工会组织在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组织领导辖区人行系统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竞赛、业务比赛、知识竞赛等创优争先评选表彰活动;组织召开辖区人行系统工会、女职工工作等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并组织实施;以创建“双文明单位”、“职工之家”为载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负责中支机关计划生育工作;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岗位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完成党委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营业部:负责辖区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的资金汇划和准备金账户管理;办理再贴现、再贷款业务。负责辖区财政、税务、海关等征收机关征收的中央级、省级、市级的预算收入的入库、退库和市级预算收入的拨付工作;负责对太原辖区4个县支库、10个代理支库和1个中心经收处的业务进行管理、检查、指导;负责组织辖区商业银行国债发行、兑付业务及代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管理、检查、指导。负责太原辖区发行基金的调运、保管、投放、回笼、销毁及账务核算工作,确保现金供应;代理货币金银处办理全省各市中心支行流通券清分、残币复点、销毁的出入库业务;依法对人民币收付业务、反假货币和现金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太原辖区经济、金融信息的收集、统计与分析、调研工作;依法对太原辖区金融机构执行统计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罚。负责营业部内部财产的管理工作;配合做好鼓楼办公区水、电、暖等公用设施的运行、维护、保养工作和公用场所的清洁保洁工作。承办太原中支交办的其他工作。清算中心:负责支付系统城市处理中心的日常业务运行和系统运行维护;负责本省(市、区)内与支付系统连接的中央会计核算系统(ABS)、国库综合业务系统(TBS)和商业银行前置机(MBFE)等系统接入条件的保障和改善;负责本省(市、区)内支付系统运行维护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对各支付系统参与者提供必要的运行维护方面的指导;根据清算总中心要求,承担有关系统监控和维护服务工作。后勤服务中心:负责机关各项开支的账务处理和财务报销工作;负责全行各项财产的管理、清理和登记工作;负责各类会议人员的安排接待等工作;负责机关办公楼的日常管理、维护和保养,确保办公楼的正常运转和冬季取暖、夏季空调的及时开放;负责职工宿舍的绿化、保洁、日常维护和安全保卫等工作,为职工提供优质的后勤服务和后勤保障,每日在两个办公区和一个宿舍区为职工提供餐饮服务和商品供给服务;负责办理机关办公楼、职工宿舍楼的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职工公积金、售房款、住房调整、分配等管理工作以及管理各项房屋档案等工作;负责机关车辆管理、车辆上户、车辆派遣及对驾驶员的管理等工作;为全行职工提供医保服务和职工体检等工作;完成中支机关布置的各项工作并对顿村培训中心、五台山干休所的实行监督管理。钞票处理中心:在总行和中支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国家金融货币政策,认真执行货币金银政策、法律、法规;完成总行核定的清分、销毁工作任务;完成太原市及部分地市的残损人民币复点、抽查、再抽查工作;负责钞票处理子系统的畅通;负责回笼现金清分、残损人民币复点及销毁数据的汇总统计和上报;负责清分、销毁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安全管理;负责员工的岗位培训和其它业务培训;负责内部的日常管理,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和完善内部各项规章制度。

谁知道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外汇综合处的电话?

应该是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综合业务处电话:025-84790052国际收支处电话:025-84790313经常项目管理处电话:025-84790277资本项目管理处电话:025-84790401外汇检查处电话:025-84790049举报电话:025-84790049地址:南京市建邺路88号邮编:210004

南京哪里有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就在中山东路南京图书馆斜对面的延龄巷,有武警站岗的就是。我最近刚去过那里。

金融机构的一名反洗钱工作人员在协助人民银行进行反洗钱 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金融机构的一名反洗钱工作人员在协助人民银行进行反洗钱,可以采取要求客户出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十六条 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金融机构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者为客户提供规定金额以上的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付等一次性金融服务时,应当要求客户出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客户由他人代理办理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同时对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与客户建立人身保险、信托等业务关系,合同的受益人不是客户本人的,金融机构还应当对受益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金融机构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或者假名账户。金融机构对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或者完整性有疑问的,应当重新识别客户身份。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与金融机构建立业务关系或者要求金融机构为其提供一次性金融服务时,都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二十六条 经调查仍不能排除洗钱嫌疑的,应当立即向有管辖权的侦查机关报案。客户要求将调查所涉及的账户资金转往境外的,经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采取临时冻结措施。侦查机关接到报案后,对已依照前款规定临时冻结的资金,应当及时决定是否继续冻结。侦查机关认为需要继续冻结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采取冻结措施;认为不需要继续冻结的,应当立即通知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立即通知金融机构解除冻结。临时冻结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金融机构在按照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采取临时冻结措施后四十八小时内,未接到侦查机关继续冻结通知的,应当立即解除冻结。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请问上海世博会彩银纪念币(5枚装)面值10元收藏证书编号003038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吗?

不是。世博会金银币总共发行二组第一组,2009年发行,1枚金币(1/3oz),2枚银币(2*1oz)第二组,2010年4月发行,2枚金币:1/3oz 1枚、5oz 1枚;2枚银币(2*1oz)

中国人民银行是什么时候成立的?

中国人民银行在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合并组成的 1948年12月1日成立,它标着中共全国统一的金融体系基本形成!

中国人民银行是不是金融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是金融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是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的宏观调控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是1948年12月1日在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合并组成的。1983年9月,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国家中央银行职能。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至此,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以法律形式被确定下来。  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包括: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按照规定审批、监督管理金融机构;  按照规定监督管理金融市场;发布有关金融监督管理的业务的命令和规章;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经理国库;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依法从事有关的金融业务活动;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根据国务院规定,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设在北京。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内设13个职能司(厅),包括:办公厅、条法司、货币政策司、银行监管一司、银行监管二司、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司、合作金融机构监司、统计司、会计财务司、支付科技司、国际司、内审司、人事教育司。为保证中国人民银行能科学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有效实行金融监管,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还设立了研究局、货币金银局、国库局、保卫局、培训中心,作为支持服务体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下设2个营业管理部,9个分行,326个中心支行,1827个县(市)支行。中国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是总行的派出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总行的授权,主要负责本辖区的金融监管。此外,中国人民银行还设立了印制总公司、清算中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等直属企事业单位及驻外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就是央行吧?

  是。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是1948年12月1日在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合并组成的。1983年9月,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国家中央银行职能。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至此,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以法律形式被确定下来。  人民银行的历史,可以追溯到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1931年11月7日,在江西瑞金召开的“全国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上,通过决议成立“中共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简称苏维埃国家银行),并发行货币。从土地革命到抗日战争时期一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前夕,人民政权被分割成彼此不能连接的区域。各根据地建立了相对独立、分散管理的根据地银行,并各自发行在本根据地内流通的货币。1948年12月1日,以华北银行为基础,合并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在河北省石家庄市组建了中国人民银行,并发行人民币,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中央银行和法定本位币。  中国人民银行成立至今的五十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体制、职能、地位、作用等方面,都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革。  一、中国人民银行的创建与国家银行体系的建立(1948--1952年)  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宣布成立。华北人民政府当天发出布告,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人民币在华北、华东、西北三区的统一流通,所有公私款项收付及一切交易,均以人民币为本位货币。1949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由石家庄市迁入北平。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把中国人民银行纳入政务院的直属单位系列,接受财政经济委员会指导,与财政部保持密切联系,赋予其国家银行职能,承担发行国家货币、经理国家金库、管理国家金融、稳定金融市场、支持经济恢复和国家重建的任务。  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中国人民银行在中央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着手建立统一的国家银行体系:一是建立独立统一的货币体系,使人民币成为境内流通的本位币,与各经济部门协同治理通货膨胀;二是迅速普建分支机构,形成国家银行体系,接管官僚资本银行,整顿私营金融业;三是实行金融管理,疏导游资,打击金银外币黑市,取消在华外商银行的特权,禁止外国货币流通,统一管理外汇;四是开展存款、放款、汇兑和外汇业务,促进城乡物资交流,为迎接经济建设做准备。到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终结时,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人民共和国的国家银行,建立了全国垂直领导的组织机构体系;统一了人民币发行,逐步收兑了解放区发行的货币,全部清楚并限期兑换了国民党政府发行的货币,很快使人民币成为全国统一的货币;对各类金融机构实行了统一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充分运用货币发行和货币政策,实行现金管理,开展“收存款、建金库、灵活调拨”,运用折实储蓄和存放款利率等手段调控市场货币供求,扭转了新中国成立初期金融市场混乱的状况,终于制止了国民党政府遗留下来的长达二十年之久的恶性通货膨胀。同时,按照“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政策,配合工商业的调整,灵活调度资金,支持了国营经济的快速成长,适度地增加了对私营经济和个体经济的贷款;便利了城乡物资交流,为人民币币值的稳定和国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二、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的国家银行(1953--1978年)  在统一的计划体制中,自上而下的人民银行体制,成为国家吸收、动员、集中和分配信贷资金的基本手段。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加快,私营金融业纳入了公私合营银行轨道,形成了集中统一的金融体制,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国家金融管理和货币发行的机构,既是管理金融的国家机关又是全面经营银行业务的国家银行。  与高度集中的银行体制相适应,从1953年开始建立了集中统一的综合信贷计划管理体制,即全国的信贷资金,不论是资金来源还是资金运用,都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统一掌握,实行“统存统贷”的管理办法银行信贷计划纳入国家经济计划,成为国家管理经济的重要手段。高度集中的国家银行体制,为大规模的经济建设进行全面的金融监督和服务。  中国人民银行担负着组织和调节货币流通的职能,统一经营各项信贷业务,在国家计划实施中具有综合反映和货币监督功能。银行对国有企业提供超定额流动资金贷款、季节性贷款和少量的大修理贷款,对城乡集体经济、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提供部分生产流动资金贷款,对农村中的贫困农民提供生产贷款、口粮贷款和其他生活贷款。这种长期资金归财政、短期资金归银行,无偿资金归财政、有偿资金归银行,定额资金归财政、超定额资金归银行的体制,一直延续到1978年,期间虽有几次变动,基本格局变化不大。  三、从国家银行过渡到中央银行体制(1979--1992年)  1979年1月,为了加强对农村经济的扶植,恢复了中国农业银行。同年3月,适应对外开放和国际金融业务发展的新形势,改革了中国银行的体制,中国银行成为国家指定的外汇专业银行;同时设立了国家外汇管理局。以后,又恢复了国内保险业务,重新建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各地还相继组建了信托投资公司和城市信用合作社,出现了金融机构多元化和金融业务多样化的局面。  日益发展的经济和金融机构的增加,迫切需要加强金融业的统一管理和综合协调,由中国人民银行来专门承担中央银行职责,成为完善金融体制、更好发展金融业的紧迫议题。1982年7月,国务院批转中国人民银行的报告,进一步强调“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是国务院领导下统一管理全国金融的国家机关”,以此为起点开始了组建专门的中央银行体制的准备工作。  1983年9月17日,国务院作出决定,由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并具体规定了人民银行的10项职责。从1984年1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开始专门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集中力量研究和实施全国金融的宏观决策,加强信贷总量的控制和金融机构的资金调节,以保持货币稳定;同时新设中国工商银行,人民银行过去承担的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由中国工商银行专业经营;人民银行分支行的业务实行垂直领导;设立中国人民银行理事会,作为协调决策机构;建立存款准备金制度和中央银行对专业银行的贷款制度,初步确定了中央银行制度的基本框架。  人民银行在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初期,随着全国经济体制改革深化和经济高速发展,为适应多种金融机构,多种融资渠道和多种信用工具不断涌现的需要,中国人民银行不断改革机制,搞活金融,发展金融市场,促进金融制度创新。中国人民银行努力探索和改进宏观调控的手段和方式,在改进计划调控手段的基础上,逐步运用利率、存款准备金率、中央银行贷款等手段来控制信贷和货币的供给,以求达到“宏观管住、微观搞活、稳中求活”的效果,在制止“信贷膨胀”、“经济过热”、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过程中,初步培育了运用货币政策调节经济的能力。

中国人民银行各地支行对私吗

你好!中国人民银行为国务院组成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是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的宏观调控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人民共和国的国家银行,建立了全国垂直领导的组织机构体系。人民银行分支行的业务实行垂直领导;设立中国人民银行理事会,作为协调决策机构;建立存款准备金制度和中央银行对专业银行的贷款制度,初步确定了中央银行制度的基本框架。1998年,按照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的部署,改革人民银行管理体制,撤销省级分行,设立跨省区分行,同时,成立人民银行系统党委,对党的关系实行垂直领导,干部垂直管理。  “银监会”和“中国银联”两者不是隶属关系也不是并列关系,银监会对银联进行监管。中国银联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由八十多家国内金融机构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制金融服务机构。银监会也是一个机构,它是对银行的一个监管机构。中国银联的监管管辖范围:一、预防性监管二、最后贷款人责任及中央银行救助三、存款保险制度银监会管辖和适用:银监会对下列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一)银监会直接监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二)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违法行为。(三)银监会认为应当由其直接查处的其他违法行为。第十条 银监会派出机构负责对辖区内的下列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一)所监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二)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隶属于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和美联储分别是中美两国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财政部的关系)与(美联储和美国财政部的关系)是相同的。 没有隶属关系,是平级的机构。中央银行负责制定、执行货币政策,比如决定利率,决定市场上有多少钞票在流通等。财政部负责管理财政收支、制定预算、决算。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央人民政府的组成部分,但是英格兰银行不是联合王国政府的组成部分中国人民银行是政府机关性质,英格兰银行是公司法人性质中国人民银行监管中国的所有的金融行业英国的金融系统使用金融管理局管理没有隶属关系,都是独立的法人。人民银行属于行业管理部门,代表国家对各专业银行的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管理。各专业银行根据人民银行发布的各项金融政策开展业务经营活动,服从人民银行在业务上的指导,接受人民银行的法规监管。中国人民银行各地支行之间的隶属关系是什么? - …… 你好!中国人民银行为国务院组成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是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的宏观调控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人民共和国的国家银行,建立了全国垂直领导的组织机构体系.人民银行分支行的业务实行垂直领导;设立中国人民银行理事会,作为协调决策机构;建立存款准备金制度和中央银行对专业银行的贷款制度,初步确定了中央银行制度的基本框架.1998年,按照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的部署,改革人民银行管理体制,撤销省级分行,设立跨省区分行,同时,成立人民银行系统党委,对党的关系实行垂直领导,干部垂直管理.中国人民银行的隶属关系 - …… 中国人民银行隶属于国务院.人民银行内部上下级隶属关系 - …… 行政隶属关系,人民银行属于政府机关,不是普通的商业银行性质的公司.中国人民银行各地支行的单位属性是什么? - …… 属于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隶属关系? - …… 国务院是中国最高行政机关,统管中国所有行政机关,你下面列出的都是它的统管范围.财政部 人行 还有你说的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都是国务院直接领导的部门最高机构. 财政部和人行属于国务院全体会议成员机构,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九大分行及其辖区? - …… 一、1998年12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正式挂牌.天津分行负责监管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和内蒙古自治区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下设分行营业管理部及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3个金融监管办事处,3个省会城市中心支行,32个地市级...银行分支行隶属关系的证明文件有哪些? - …… 不太明白这个问题所指的是什么,试着回答一下吧.内部文件有筹建机构时向上级机构呈报的请示文件、上级批复同意筹建文件(这个文件会注明隶属关系、机构级别等).外部文件有向当地银监呈报的筹建请示文件、银监批复的同意筹建文件、银监的同意开业文件等等.中国人民银行和专业银行的隶属关系 - …… 没关系...银行支行 分行 总行隶属关系支行和分行在一个地区如何分…… 总行就是总行啊,比如农业银行总行,那就是农行的最核心银行,是老大.分行是各个地区的小头目.比如农行洛阳市分行,那么洛阳市下面的其他农行网点都归这个分行管理,办的卡只要不出分行管理范围就不算跨地区.支行就是各个网点,营业部和支行是同等级别.人行,银联,银行,这三者之间是什么关系 - …… 中国银行是商业银行,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合称中国的四大行.传统说的四大国有银行就是这四个.人民银行是央行,执行对银行的管理,货币政策的制定,同时也是各商业银行的清算银行.银联,本质上是一个公司,虽然他一开始说自己是非盈利机构,但现在很盈利.银联最初是各家商业银行出资成立,用于跨行银行卡交易清算的.现在,可以算是中国的发卡机构,类似国外的VISA一样,只是,做得比较烂.简单的说,就是用银行卡(包括信用卡)基本上都进行清算,比如消费的时候.

中国人民银行的历史沿革

人民银行的历史,可以追溯到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1931年11月7日,在江西瑞金召开的“全国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上,通过决议成立“中共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简称苏维埃国家银行),并发行货币。从土地革命到抗日战争时期一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前夕,人民政权被分割成彼此不能连接的区域。各根据地建立了相对独立、分散管理的根据地银行,并各自发行在本根据地内流通的货币。1948年12月1日,以华北银行为基础,合并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在河北石家庄组建了中国人民银行,并发行人民币,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中央银行和法定本位币。中国人民银行成立至今,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体制、职能、地位、作用等方面,都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革。一、中国人民银行的创建与国家银行体系的建立(1948至1952年)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宣布成立。华北人民政府当天发出布告,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人民币在华北、华东、西北三区的统一流通,所有公私款项收付及一切交易,均以人民币为本位货币。 1949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由石家庄市迁入北平。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把中国人民银行纳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的直属单位系列,接受财政经济委员会指导,与财政部保持密切联系,赋予其国家银行职能,承担发行国家货币、经理国家金库、管理国家金融、稳定金融市场、支持经济恢复和国家重建的任务。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中国人民银行在中央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着手建立统一的国家银行体系:一是建立独立统一的货币体系,使人民币成为境内流通的本位币,与各经济部门协同治理通货膨胀;二是迅速普建分支机构,形成国家银行体系,接管官僚资本银行,整顿私营金融业;三是实行金融管理,疏导游资,打击金银外币黑市,取消在华外商银行的特权,禁止外国货币流通,统一管理外汇;四是开展存款、放款、汇兑和外汇业务,促进城乡物资交流,为迎接国家经济建设做准备。到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终结时,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人民共和国的国家银行,建立了全国垂直领导的组织机构体系;统一了人民币发行,逐步收兑了解放区发行的货币,全部清楚并限期兑换了国民党政府发行的货币,很快使人民币成为全国统一的货币;对各类金融机构实行了统一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充分运用货币发行和货币政策,实行现金管理,开展“收存款、建金库、灵活调拨”,运用折实储蓄和存放款利率等手段调控市场货币供求,扭转了新中国成立初期金融市场混乱的状况,终于制止了国民党政府遗留下来的长达二十年之久的恶性通货膨胀。同时,按照“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政策,配合工商业的调整,灵活调度资金,支持了国营经济的快速成长,适度地增加了对私营经济和个体经济的贷款;便利了城乡物资交流,为人民币币值的稳定和国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二、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的国家银行(1953至1978年)在统一的计划体制中,自上而下的人民银行体制,成为国家吸收、动员、集中和分配信贷资金的基本手段。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加快,私营金融业纳入了公私合营银行轨道,形成了集中统一的金融体制,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国家金融管理和货币发行的机构,既是管理金融的国家机关又是全面经营银行业务的国家银行。与高度集中的银行体制相适应,从1953年开始建立了集中统一的综合信贷计划管理体制,即全国的信贷资金,不论是资金来源还是资金运用,都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统一掌握,实行“统存统贷”的管理办法银行信贷计划纳入国家经济计划,成为国家管理经济的重要手段。高度集中的国家银行体制,为国家大规模的经济建设进行全面的金融监督和服务。中国人民银行担负着组织和调节货币流通的职能,统一经营各项信贷业务,在国家计划实施中具有综合反映和货币监督功能。银行对国有企业提供超定额流动资金贷款、季节性贷款和少量的大修理贷款,对城乡集体经济、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提供部分生产流动资金贷款,对农村中的贫困农民提供生产贷款、口粮贷款和其他生活贷款。这种长期资金归财政、短期资金归银行,无偿资金归财政、有偿资金归银行,定额资金归财政、超定额资金归银行的体制,一直延续到1978年,期间虽有几次变动,基本格局变化不大。三、从国家银行过渡到中央银行体制(1979至1992年)1979年1月,为了加强对农村经济的扶植,恢复了中国农业银行。同年3月,适应对外开放和国际金融业务发展的新形势,改革了中国银行的体制,中国银行成为国家指定的外汇专业银行;同时设立了国家外汇管理局。以后,又恢复了国内保险业务,重新建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各地还相继组建了信托投资公司和城市信用合作社,出现了金融机构多元化和金融业务多样化的局面。日益发展的经济和金融机构的增加,迫切需要加强金融业的统一管理和综合协调,由中国人民银行来专门承担中国中央银行职责,成为完善金融体制、更好发展金融业的紧迫议题。1982年7月,国务院批转中国人民银行的报告,进一步强调“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是国务院领导下统一管理全国金融的国家机关”,以此为起点开始了组建专门的中央银行体制的准备工作。1983年9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作出决定,由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并具体规定了人民银行的10项职责。从1984年1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开始专门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集中力量研究和实施全国金融的宏观决策,加强信贷总量的控制和金融机构的资金调节,以保持货币稳定;同时新设中国工商银行,人民银行过去承担的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由中国工商银行专业经营;人民银行分支行的业务实行垂直领导;设立中国人民银行理事会,作为协调决策机构;建立存款准备金制度和中央银行对专业银行的贷款制度,初步确定了中央银行制度的基本框架。人民银行在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初期,随着全国经济体制改革深化和经济高速发展,为适应多种金融机构,多种融资渠道和多种信用工具不断涌现的需要,中国人民银行不断改革机制,搞活金融,发展金融市场,促进金融制度创新。中国人民银行努力探索和改进宏观调控的手段和方式,在改进计划调控手段的基础上,逐步运用利率、存款准备金率、中央银行贷款等手段来控制信贷和货币的供给,以求达到“宏观管住、微观搞活、稳中求活”的效果,在制止“信贷膨胀”、“经济过热”、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过程中,初步培育了运用货币政策调节经济的能力。四、逐步强化和完善现代中央银行制度(1993年至今)1993年,按照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国人民银行进一步强化金融调控、金融监管和金融服务职责,划转政策性业务和商业银行业务。1995年3月1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首次以国家立法形式确立了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的地位,标志着中央银行体制走向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是中央银行制度建设的重要里程碑。1998年,按照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的部署,改革人民银行管理体制,撤销省级分行,设立跨省区分行,同时,成立人民银行系统党委,对党的关系实行垂直领导,干部垂直管理。2003年,按照党的十六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意见》和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中国人民银行对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能分离出来,并和中央金融工委的相关职能进行整合,成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同年9月,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正式批准人民银行的“三定”调整意见。12月27日,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正案)》。有关金融监管职责调整后,人民银行新的职能正式表述为“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同时,明确界定:“中国人民银行为国务院组成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是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的宏观调控部门。”这种职能的变化集中表现为“一个强化、一个转换和两个增加”。“一个强化”,即强化与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有关的职能。人民银行要大力提高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水平,灵活运用利率、汇率等各种货币政策工具实施宏观调控;加强对货币市场规则的研究和制定,加强对货币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等金融市场的监督与监测,密切关注货币市场与房地产市场、证券市场、保险市场之间的关联渠道、有关政策和风险控制措施,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一个转换”,即转换实施对金融业宏观调控和防范与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方式。由过去主要是通过对金融机构的设立审批、业务审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和监管指导等直接调控方式,转变为对金融业的整体风险、金融控股公司以及交叉性金融工具的风险进行监测和评估,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转变为综合研究制定金融业的有关改革发展规划和对外开放战略,按照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促进银行、证券、保险三大行业的协调发展和开放,提高中国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维护国家利益;转变为加强与外汇管理相配套的政策的研究与制订工作,防范国际资本流动的冲击。“两个增加”,即增加反洗钱和管理信贷征信业两项职能。由人民银行组织协调全国的反洗钱工作,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承担反洗钱的资金监测职责,并参与有关的国际反洗钱合作。由人民银行管理信贷征信业,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新的变化,进一步强化了人民银行作为中国的中央银行在实施金融宏观调控、保持币值稳定、促进经济可持续增长和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中的重要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在宏观调控体系中的作用将更加突出。

今日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对港币汇率

今日汇率:1港元=0.8438人民币元数据仅供参考,交易时以银行柜台成交价为准 更新时间:2016-01-18 11:23

中国国民银行属于什么银行

中国国民银行(China CITIC Bank)是一家总部位于中国北京的银行,是中信集团控股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也是中国五大国有商业银行之一。该银行成立于1987年,是中国第一批开展个人银行业务的银行之一,经营范围包括个人银行业务、公司银行业务和金融市场业务等。

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工具有哪些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是通过对货币供应量/流通量的调节来实现的,这就需要运用特定的工具,称为货币政策工具,它是实现货币政策的手段。中国人民银行作为我国的中央银行,可以采用的货币政策工具包括:存款准备金、中央银行基准利率、再贴现、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以及通过公开市场业务买卖国债和外汇等。【拓展资料】  1.存款准备金存款准备金制度,是指商业银行按照中央银行规定的比例,将其吸收的存款总额的一定比例款额,缴存中央银行指定的账户。缴存中央银行指定账户的款额,称为存款准备金。这部分款额与商业银行吸收的存款总额的比例,称为存款准备金率。存款准备金作为货币政策工具的作用是:调节市场货币流通量,从而达到紧缩或放松货币供应量的目的。当存款准备金比例提高时,存入中央银行账户的款额就增加,市场上流通的货币量就会减少;反之,该比例降低时,市场上的货币流通量就会增加。近年来,我国外汇顺差的迅速扩大导致人民币流动性过剩,中央银行不断提高存款准备金率,至2007年12月,存款准备金率已达到14.5%。2。中央银行基准利率中央银行贷款给商业银行的利率,称为基准利率。它通常是整个社会利率体系中处于最低水平、同时也是最核心地位的利率。商业银行给客户的贷款利率受基准利率的影响。我国从1984年开始将原来的统一分配资金的作法,改为由中央银行借贷给商业银行资金,因此中央银行可以使用基准利率来调节市场的货币流通量。当中央银行的基准利率提高时,商业银行对客户的商业贷款利率也会相应提高,商业银行贷出的款项就会减少,市场上的货币流通量就会减少;反之,基准利率下调时,商业贷款利率也相应下降,市场上的货币流通量也会随之增加。另一方面,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市场基准利率也初现端倪。2007年1月4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开始运行。这是以位于上海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为技术平台计算、发布并命名的一种单利、无担保、批发性利率。首先由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组成一个报价团,自主报出人民币同业拆出利率,然后在这些报价的基础上计算出一个算术平均利率。它体现了市场主体对利率水平的认识和预期。以Shibor为基础建立我国的货币市场基准利率,不仅培育了金融机构的自主定价能力,也有助于中国人民银行合理确定中央银行基准利率水平,完善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3.再贴现率再贴现率也是中央银行影响商业银行利率水平、进而影响全社会货币供应量的一种形式。贴现,是指票据持有人在票据到期前,以票据为质押,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的活动。商业银行办理票据贴现,是对票据持有人提供贷款的一种方式。当商业银行自身需要资金周转,而贴现取得的票据尚未到期时,它可以持票据向中央银行申请贴现,取得贷款,这种贴现就称为再贴现。中央银行根据一定的比率从票据全款中扣取自贴现日至票据到期日的利息,这一比率即为再贴现率。它反映了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提供贴现贷款的利率。当中央银行调低再贴现率时,会刺激商业银行通过贴现向中央银行借入资金,扩大信贷规模,市场上的货币流通量就增加了;反之,央行提高再贴现率,就会抑制商业银行再贴现的积极性,进而影响商业银行对客户的贷款,市场货币流动量也就相应缩减了。4.公开市场业务中央银行与一般政府部门的一个区别就在于它可以在金融市场上从事买卖业务。中央银行从事这种业务的目的不是为了营利,而是为了调节市场货币供应量或汇率等指标,这种业务称为公开市场业务。例如,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在上海开设了公开市场操作室,由它下达买卖的指令,通过一级交易商在二级市场上买卖国债、其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或外汇。公开市场业务调节市场供应量的机理为:当市场中人民币太多时,中央银行就卖出国债或者外汇,从金融机构手中回收人民币,从而减少市场中人民币的供应量;当人民币短缺时,中央银行则买回国债或外汇,投放出人民币,从而增加市场中的货币。与其他货币政策工具相比,中央银行运用公开市场业务对市场中的货币供应量的调节在时间上、方向上都比较灵活,而且能够直接控制调节量的大小。

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是中国人民银行培育的一种基准利率。该利率属于( )。

【答案】:A、C、E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是由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组成报价团自主报出的人民币同业拆出利率计算确定的算术平均利率,是单利、无担保、批发性利率。

中国银行跟中国人民银行有什么区别

1、营利性质不同:中国银行属于商业银行,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中国人民银行主要任务是支持我国产业的发展,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2、服务群体不同:中国银行面对群体主要是居民;中国人民银行面对的群体主要是社会大众、各个商业银行。3、职能不同:中国银行主营业务包括存取贷、投资、保险等金融业务;中国人民银行属于国家机构,是制定一系列货币政策,维护金融市场稳定的银行。

中国银行和中国人民银行都有什么区别

中国银行和中国人民银行的区别有以下三点:1、银行性质不同:中国银行属于商业银行,而中国人民银行属于中央银行。2、银行作用不同:中国银行是一家国有企业的商业银行,而它主要的作用自然而然也就体现在“商业”二字当中,其业务范围涉及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和航空租赁;旗下有中银香港,中银国际、中银保险等控股金融机构,在全球范围内为个人和公司客户提供金融服务。而作为国务院组成部分的中国人民银行,其最大的作用就是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依法独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并且不受地方政府,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3、银行服务方向不同:中国银行的服务方向为商业、市场方向,中国人民银行的服务方向为社会经济、民生方向。

中国银行是中国人民银行吗有人知道吗

不是,区别主要体现在银行性质、作用这两个方面。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主要职能是维护金融稳定发展、宏观经济调控、负责货币的发行。我们生活中使用的货币、纪念币都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中国银行作为商业银行,其主要服务对象为企业、个人以及其他金融机构。为用户提供存取款、贷款、代发工资、生活缴费、理财等业务的办理。

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的区别是什么

1.法律地位不同: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国的中央银行,是国务院的重要组成部门之一,它可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中国银行是国有商业银行之一,与建行、农行、工行、交行并列为国有五大行,它是中央财政部直属的大型国有银行,是我国重要的国有金融机构之一。2.职能范围不同:中国人民银行是发币银行,主要负责调节货币供应量与稳定币值。它也集中保管各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也可组织全国范围内的清算。它可代理国库,同时负责保管国有外汇和黄金储备,代表政府从事国际金融活动。中国银行是商业银行,业务范围有存款、贷款、基金、保险、航空租赁等。它主要有个人存取款和个人借款,还有企业贷款、企业核算服务等。3.营利性质不同:中国人民银行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支持我国的产业发展。中国银行是商业银行,是以银行利润为主要经营目标的企业法人,其性质是特殊的企业。

中国银行和中国人民银行的区别

很多朋友都很好奇中国银行和中国人民银行的区别,那么,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中国银行和中国人民银行的区别1、性质不同:中国银行为商业银行,中国人民银行为中央银行。2、作用不同:中国银行是一家国有的商业银行,它作用的重点自然而然也就体现在“商业”二字,其业务范围涉及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和航空租赁;旗下有中银香港,中银国际、中银保险等控股金融机构,在全球范围内为个人和公司客户提供金融服务。而作为国务院组成部分的中国人民银行,其最大的作用就是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依法独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并且不受地方政府,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3、服务方向不同:中国银行的服务方向为商业、市场方向,中国人民银行的服务方向为社会经济、民生方向。央行与其他金融机构所从事的业务的根本区别在于,中国人民银行属于行政单位,它的主要工作是发行货币、制定金融政策、发布对银行的一些指导性的通告等,是非营利的。而中国银行是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它们属于商业实体,有成本核算和利润体现,通俗一点说就是做买卖的。

中国银行和中国人民银行的区别是什么

1、性质不同。中国银行是国有商业银行,主要经营商业性业务,而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央银行,不经营商业性业务,他是管理各大商业银行的,也就是说中国人民银行是所有商业银行的上司。2、成立时间不同。中国银行成立时间是1912年,中国人民银行成立时间是1948年。

对假币收缴有异议多少工作日向人民银行申诉

60个工作日内。《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持有人对金融机构作出的有关收缴或鉴定假币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异议,可在收到《假币收缴凭证》或《货币真伪鉴定书》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向直接监管该金融机构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一、假币假钞,亦称伪钞,是指伪造、变造的货币,伪造的货币是指仿照真币图案、形状、色彩等,采用各种手段制作的假币,变造的货币是指在真币的基础上,利用挖补、揭层、涂改、拼凑、移位、重印等多种方法制作,改变真币原形态的假币。2011年8月,以TJ55、AZ88、WL15、YX86开头的新版假钞开始在全国部分地区出现。2013年4月,PL078574开头的百元假钞出现,6月23日山东省首次发现C1F9开头的高仿百元假币。之后,宁波、北京相继也出现这种假币,号码分别为“C1F9605156”、“C1F9605159”和“C1F9605162”。2014年09月03日,浙江台州警方查获800多万元M3W96开头的假币。据报道,北京、山东、广州、辽宁等多地都出现了这种假币 。二、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英文简称PBOC),简称央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为国务院组成部门。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1948年12月1日,在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合并组成中国人民银行。1983年9月,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国国家中央银行职能。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至此,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以法律形式被确定下来。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金融机构在假币收缴管理过程中出现哪些行为,由中国人民银行给予警告,罚款

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 [2003]第4号令)第十七条规定第十七条 金融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但尚未构成犯罪的,由中国人民银行给予警告、罚款,同时,责成金融机构对相关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纪律处分:(一)发现假币而不收缴的;(二)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收缴假币的;(三)应向人民银行和公安机关报告而不报告的;(四)截留或私自处理收缴的假币,或使已收缴的假币重新流入市场的。上述行为涉及假人民币的,对金融机构处以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涉及假外币的,对金融机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假钞,亦称伪钞,是指伪造、变造的货币,伪造的货币是指仿照真币图案、形状、色彩等,采用各种手段制作的假币,变造的货币是指在真币的基础上,利用挖补、揭层、涂改、拼凑、移位、重印等多种方法制作,改变真币原形态的假币。2011年8月,以TJ55、AZ88、WL15、YX86开头的新版假钞开始在全国部分地区出现。2013年4月,PL078574开头的百元假钞出现,6月23日山东省首次发现C1F9开头的高仿百元假币。之后,宁波、北京相继也出现这种假币,号码分别为“C1F9605156”、“C1F9605159”和“C1F9605162”。2014年09月03日,浙江台州警方查获800多万元M3W96开头的假币。据报道,北京、山东、广州、辽宁等多地都出现了这种假币 。假币制造,最原始的方法是用扫描器扫描,再用打印机印出来,或用彩色影印机影印,印出来之后是整版的钞票,然后用剪子剪开,由于大部份打印机和影印机都不支持双面打印,所以伪钞通常是用两张纸分别印两边,然后用胶水粘合。有些伪钞还配上金属线和假浮水印,增加像真度。

人民银行acs与金融机构的关系

可以提升金融机构的综合金融服务能力。ACS与支付系统、国库系统、公开市场操作、会计综合等重要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对于优化中央银行金融服务供给方式、提升综合金融服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吉大正元作为中国PKI领域的领跑者,以及人民银行PKI体系的建设者,在ACS系统建设之初便参与进来,并在技术支持、定制开发、联调测试、建设实施各个方面给予支持。

2023年兔年贺岁纪念币中国人民银行发行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定于2022年12月22日起陆续发行2023年贺岁纪念币一套。该套纪念币共3枚,其中金质纪念币1枚,银质纪念币1枚,双色铜合金纪念币1枚,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一、金银纪念币纪念币图案。1.正面图案该套金银纪念币正面图案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并刊国名、年号“2023”。2.背面图案。该套金银纪念币背面图案均为“福”字、舞狮造型等组合设计,并刊面额。纪念币规格和发行量。1克圆形金质纪念币为普制币,含纯金1克,直径10毫米,面额10元,成色99.9%,最大发行量100000枚。8克圆形银质纪念币为普制币,含纯银8克,直径25毫米,面额3元,成色99.9%,最大发行量1500000枚。铸造单位及销售渠道。该套金银纪念币由深圳国宝造币有限公司铸造,中国金币集团有限公司总经销。销售渠道详见:中国金币网或“中国金币”微信公众号。二、双色铜合金纪念币纪念币图案。1.正面图案。正面图案为“中国人民银行”、“10元”字样,汉语拼音字母“SHIYUAN”及年号“2023”,底纹衬以团花图案。2.背面图案。背面主景图案为中国传统剪纸艺术与装饰年画元素相结合的兔子形象,衬景图案为花灯和桂枝、桂花,币面左侧刊“癸卯”字样。纪念币面额、规格、材质和发行量。双色铜合金纪念币面额为10元,直径为27毫米,材质为双色铜合金,发行量1.2亿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双色铜合金纪念币分配数量如下:发行方式。双色铜合金纪念币采取预约兑换方式发行。具体发行工作安排如下:1.承办预约兑换工作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华夏银行、浦发银行、平安银行、徽商银行、长沙银行、陕西省农村信用联合社共同承担2023年贺岁双色铜合金纪念币的预约兑换工作。各地区具体安排如下:2.各地预约分配数量公布2022年12月26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将向社会公告当地2023年贺岁双色铜合金纪念币的分配数量等信息;承办银行将在其官方网站公布2023年贺岁双色铜合金纪念币预约兑换网点和每个网点的可预约数量等信息。3.预约安排承办银行于2022年12月27日至29日办理2023年贺岁双色铜合金纪念币的预约业务。公众可通过预约承办银行官方网站等线上渠道或在营业时间内前往承办银行公布的预约兑换网点进行预约登记。4.预约核实期安排2023年1月3日至4日为预约核实期。预约核实期内,未通过核查的公众可持预约登记使用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前往预约登记的承办银行网点办理撤销重复预约记录及保留兑换资格业务。具体办理流程见《中国人民银行公告》。公众如代他人办理撤销重复预约记录及保留兑换资格业务,须提供代办人和被代办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5.兑换安排承办银行于2023年1月5日至11日办理2023年贺岁双色铜合金纪念币兑换业务。公众可按照约定的时间,持在预约系统中登记的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前往约定的承办银行网点办理预约兑换业务。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可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对当地兑换时间进行调整或延长并另行公告。6.身份证件要求2023年贺岁双色铜合金纪念币预约、兑换的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由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遗失、未成年人未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原因,无法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可以使用户口簿、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公众在预约承办银行网点办理现场预约或兑换的,须持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代他人办理的,须提供代办人和被代办人的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且被代办人数不超过5人。7.预约兑换限额2023年贺岁双色铜合金纪念币每人预约、兑换限额为20枚。8.预约兑换信息公布中国人民银行、承办银行将在2023年贺岁双色铜合金纪念币预约和兑换期的每个工作日,在其官方网站公布全国各地区网上预约、现场预约及预约兑换进度。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将在2023年贺岁双色铜合金纪念币预约和兑换期的每个工作日,在其官方网站公布辖区各地市网上预约、现场预约及预约兑换进度,在2023年贺岁双色铜合金纪念币发行期间公布全国各省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公众查询并监督。双色铜合金纪念币公众防伪特征。1、双金属结构和内芯复合材料硬币外环为黄铜合金,内芯为具有独特机读性能的镍带复合白铜材料。2、斜全齿间隔半齿硬币外缘分布有交替排列的斜全齿与半齿。3、隐形图文将硬币倾斜适当角度,可在正面面额数字“10”的轮廓线内,观察到两组由3个“10”和“RMB”构成的隐形图文。4、微缩文字在硬币正面面额数字“10”的底端,可观察到“RMB10YUAN”的微缩文字。双色铜合金纪念币与现行流通人民币职能相同,与同面额人民币等值流通。中国人民银行2022年12月19日

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从2014年3月17日起,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的人民币兑美元交易价格浮动幅度由百分之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决定扩大外汇市场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浮动幅度。自2014年3月17日起,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人民币兑美元交易价浮动幅度由1%扩大至2%,即每日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人民币兑美元的交易价可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对外公布的当日人民币兑美元中间价上下2%的幅度内浮动。

1000元港币等于多少人民币,印有中国人民银行(香港)分行的?

港币是在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所流通的法定货币。因为香港的是实行的一国两制的特殊政治地位,所以港币的发行是由中国人民银行香港分行,渣打银行以及汇丰银行三家共同发行的。在需要使用港币进行其他国家及地区的货币兑换时,三家发行的港币都是相同地位的法定货币。那么根据2020年10月17日的港币兑换人民币的汇率,不论题主用人民银行还是渣打汇丰发行的1000港币,都可以兑换到大概864元人民币

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一览表2022

各项存款利率 利率活期存款 0.35整存整取定期存款 利率三个月 1.10半年 1.30一年 1.50二年 2.10三年 2.75各项贷款 利率一年以上(含一年) 4.35一至五年(含五年) 4.75五年以上 4.90公积金贷款 利率五年以下(含五年) 2.75五年以上 3.25拓展资料:中国人民银行(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英文简称PBOC,中文简称央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为国务院组成部门,总部位于北京。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货币政策司研究、拟订货币政策调控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货币政策中介目标并组织执行;研究提出各种货币政策工具选择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外币存款准备金政策、本外币利率政策、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及相关管理办法;拟定中央银行本外币公开市场操作方案和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拟订货币政策战略,研究改进货币政策框架的政策措施,健全货币政策调控体系;承办宏观调控部门协调机制的相关工作。货币政策二司研究、拟订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改革方案;跟踪监测全球金融市场汇率变化;研究、监测国际资本流动;研究人民币境外使用有关问题;拟订人民币跨境业务相关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与有关经济体货币当局开展货币合作方案,并协调组织实施;协助有关方面提出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政策建议;跟踪研究分析主要国家货币政策状况、取向及影响;承办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日常工作。金融市场司拟订金融市场发展规划,协调金融市场发展,推动金融产品创新;监督和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银行间票据市场、银行间外汇市场和黄金市场以及上述市场的有关衍生产品交易;分析金融市场发展对货币政策和金融稳定的影响并提出政策建议;拟订宏观信贷指导政策,承办国务院决定的信贷结构调节管理工作。金融稳定局综合分析和评估系统性金融风险,提出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政策建议;评估重大金融并购活动对国家金融安全的影响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会同有关方面研究拟订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规则和交叉性金融业务的标准、规范的工作;负责金融控股公司和交叉性金融工具的监测;承办涉及运用中央银行最终支付手段的金融企业重组方案的论证和审查工作;管理中国人民银行与金融风险处置或金融重组有关的资产;承担对因化解金融风险而使用中央银行资金机构的行为的检查监督工作,参与有关机构市场退出的清算或机构重组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一览表2022

各项存款利率 利率活期存款 0.35整存整取定期存款 利率三个月 1.10半年 1.30一年 1.50二年 2.10三年 2.75各项贷款 利率一年以上(含一年) 4.35一至五年(含五年) 4.75五年以上 4.90公积金贷款 利率五年以下(含五年) 2.75五年以上 3.25拓展资料:中国人民银行(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英文简称PBOC,中文简称央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为国务院组成部门,总部位于北京。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货币政策司研究、拟订货币政策调控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货币政策中介目标并组织执行;研究提出各种货币政策工具选择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外币存款准备金政策、本外币利率政策、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及相关管理办法;拟定中央银行本外币公开市场操作方案和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拟订货币政策战略,研究改进货币政策框架的政策措施,健全货币政策调控体系;承办宏观调控部门协调机制的相关工作。货币政策二司研究、拟订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改革方案;跟踪监测全球金融市场汇率变化;研究、监测国际资本流动;研究人民币境外使用有关问题;拟订人民币跨境业务相关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与有关经济体货币当局开展货币合作方案,并协调组织实施;协助有关方面提出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政策建议;跟踪研究分析主要国家货币政策状况、取向及影响;承办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日常工作。金融市场司拟订金融市场发展规划,协调金融市场发展,推动金融产品创新;监督和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银行间票据市场、银行间外汇市场和黄金市场以及上述市场的有关衍生产品交易;分析金融市场发展对货币政策和金融稳定的影响并提出政策建议;拟订宏观信贷指导政策,承办国务院决定的信贷结构调节管理工作。金融稳定局综合分析和评估系统性金融风险,提出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政策建议;评估重大金融并购活动对国家金融安全的影响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会同有关方面研究拟订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规则和交叉性金融业务的标准、规范的工作;负责金融控股公司和交叉性金融工具的监测;承办涉及运用中央银行最终支付手段的金融企业重组方案的论证和审查工作;管理中国人民银行与金融风险处置或金融重组有关的资产;承担对因化解金融风险而使用中央银行资金机构的行为的检查监督工作,参与有关机构市场退出的清算或机构重组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公布的汇率一样吗?如果不一样,以哪个为准?谢谢

是不一样的,以中国人民银行为准的基准汇率 和各银行的具体情况制定各银行的汇率,各银行每6秒变动一次的汇率。

中国人民银行汇率查询

查询方法:1、登陆中国银行官方网站。2、进入后下拉可以看到金融数据中中国银行外汇牌价,点击进入。3、进入后就可以查寻历史汇率了(起始时间、结束时间和牌价选择确认后,点击查询即可)。注意事项:外汇牌价采取以人民币直接标价方法,即以一定数量的外币折合多少人民币挂牌公布。每一种外币都公布4种牌价,即现汇买入价、现汇卖出价、现钞买入价、现钞卖出价。卖出价是银行将外币卖给客户的牌价,也就是客户到银行购汇时的牌价;而买入价则是银行向客户买入外汇或外币时的牌价,它分为现钞买入价和现汇买入价两种。现汇买入价是银行买入现汇时的牌价,而现钞买入价则是银行买入外币现钞时的牌价。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外汇交易中心汇率主要用于什么

人民币与外币的兑换。汇率指是由央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主要用于国内市场的人民币与外币的兑换。在大陆市场是不允许美元流通的,再加上外汇管制,人民币汇率并不能反映真实的市场需求。

中国人民银行汇率查询哪儿有

www.boc.cn

2012年12月31日美元对港币汇率是多少?还有,,,在中国人民银行网站上那里查?

这个要自己折算:2012/12/31 美元对人民币6.2855 港币对人民币 0.81085

中国人民银行汇率网址?

中国银行汇率网址:http://www.boc.cn/sourcedb/whpj/1、登陆“中国银行”官网,点击“金融数据”中“中国银行外汇牌价 ”。2、在“起始时间”,“结束时间”,“牌价选择”,选择所查询起始时间,结束时间,牌价选择,即可查询。

中国人民银行官网汇率怎么查

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官网查询,具体如下。1、登录中国银行官方网站,点击首页中间右侧的“金融数据”“中国银行外汇牌价”。2、选择“起止日期”“货币”进行查询外汇汇率。

中国人民银行汇率查询

查询方法:1、登陆中国银行官方网站。2、进入后下拉可以看到金融数据中中国银行外汇牌价,点击进入。3、进入后就可以查寻历史汇率了(起始时间、结束时间和牌价选择确认后,点击查询即可)。注意事项:外汇牌价采取以人民币直接标价方法,即以一定数量的外币折合多少人民币挂牌公布。每一种外币都公布4种牌价,即现汇买入价、现汇卖出价、现钞买入价、现钞卖出价。卖出价是银行将外币卖给客户的牌价,也就是客户到银行购汇时的牌价;而买入价则是银行向客户买入外汇或外币时的牌价,它分为现钞买入价和现汇买入价两种。现汇买入价是银行买入现汇时的牌价,而现钞买入价则是银行买入外币现钞时的牌价。

中国人民银行官网汇率怎么查

1、首先打开手机或者是电脑等相关互联网设备。2、其次登录中国银行官网。3、最后在中国银行官网搜索栏内输入汇率二字可以查看到最近的汇率相关信息。

中国人民银行的各阶段发展史?

中国人民银行是1948年12月1日在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合并组成的。1983年9月,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国家中央银行职能。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至此,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以法律形式被确定下来。  人民银行的历史,可以追溯到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1931年11月7日,在江西瑞金召开的“全国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上,通过决议成立“中共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简称苏维埃国家银行),并发行货币。从土地革命到抗日战争时期一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前夕,人民政权被分割成彼此不能连接的区域。各根据地建立了相对独立、分散管理的根据地银行,并各自发行在本根据地内流通的货币。1948年12月1日,以华北银行为基础,合并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在河北省石家庄市组建了中国人民银行,并发行人民币,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中央银行和法定本位币。   中国人民银行成立至今的五十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体制、职能、地位、作用等方面,都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革。   一、中国人民银行的创建与国家银行体系的建立(1948--1952年)   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宣布成立。华北人民政府当天发出布告,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人民币在华北、华东、西北三区的统一流通,所有公私款项收付及一切交易,均以人民币为本位货币。1949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由石家庄市迁入北平。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把中国人民银行纳入政务院的直属单位系列,接受财政经济委员会指导,与财政部保持密切联系,赋予其国家银行职能,承担发行国家货币、经理国家金库、管理国家金融、稳定金融市场、支持经济恢复和国家重建的任务。   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中国人民银行在中央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着手建立统一的国家银行体系:一是建立独立统一的货币体系,使人民币成为境内流通的本位币,与各经济部门协同治理通货膨胀;二是迅速普建分支机构,形成国家银行体系,接管官僚资本银行,整顿私营金融业;三是实行金融管理,疏导游资,打击金银外币黑市,取消在华外商银行的特权,禁止外国货币流通,统一管理外汇;四是开展存款、放款、汇兑和外汇业务,促进城乡物资交流,为迎接经济建设做准备。到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终结时,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人民共和国的国家银行,建立了全国垂直领导的组织机构体系;统一了人民币发行,逐步收兑了解放区发行的货币,全部清楚并限期兑换了国民党政府发行的货币,很快使人民币成为全国统一的货币;对各类金融机构实行了统一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充分运用货币发行和货币政策,实行现金管理,开展“收存款、建金库、灵活调拨”,运用折实储蓄和存放款利率等手段调控市场货币供求,扭转了新中国成立初期金融市场混乱的状况,终于制止了国民党政府遗留下来的长达二十年之久的恶性通货膨胀。同时,按照“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政策,配合工商业的调整,灵活调度资金,支持了国营经济的快速成长,适度地增加了对私营经济和个体经济的贷款;便利了城乡物资交流,为人民币币值的稳定和国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二、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的国家银行(1953--1978年)   在统一的计划体制中,自上而下的人民银行体制,成为国家吸收、动员、集中和分配信贷资金的基本手段。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加快,私营金融业纳入了公私合营银行轨道,形成了集中统一的金融体制,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国家金融管理和货币发行的机构,既是管理金融的国家机关又是全面经营银行业务的国家银行。   与高度集中的银行体制相适应,从1953年开始建立了集中统一的综合信贷计划管理体制,即全国的信贷资金,不论是资金来源还是资金运用,都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统一掌握,实行“统存统贷”的管理办法银行信贷计划纳入国家经济计划,成为国家管理经济的重要手段。高度集中的国家银行体制,为大规模的经济建设进行全面的金融监督和服务。   中国人民银行担负着组织和调节货币流通的职能,统一经营各项信贷业务,在国家计划实施中具有综合反映和货币监督功能。银行对国有企业提供超定额流动资金贷款、季节性贷款和少量的大修理贷款,对城乡集体经济、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提供部分生产流动资金贷款,对农村中的贫困农民提供生产贷款、口粮贷款和其他生活贷款。这种长期资金归财政、短期资金归银行,无偿资金归财政、有偿资金归银行,定额资金归财政、超定额资金归银行的体制,一直延续到1978年,期间虽有几次变动,基本格局变化不大。   三、从国家银行过渡到中央银行体制(1979--1992年)   1979年1月,为了加强对农村经济的扶植,恢复了中国农业银行。同年3月,适应对外开放和国际金融业务发展的新形势,改革了中国银行的体制,中国银行成为国家指定的外汇专业银行;同时设立了国家外汇管理局。以后,又恢复了国内保险业务,重新建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各地还相继组建了信托投资公司和城市信用合作社,出现了金融机构多元化和金融业务多样化的局面。   日益发展的经济和金融机构的增加,迫切需要加强金融业的统一管理和综合协调,由中国人民银行来专门承担中央银行职责,成为完善金融体制、更好发展金融业的紧迫议题。1982年7月,国务院批转中国人民银行的报告,进一步强调“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是国务院领导下统一管理全国金融的国家机关”,以此为起点开始了组建专门的中央银行体制的准备工作。   1983年9月17日,国务院作出决定,由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并具体规定了人民银行的10项职责。从1984年1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开始专门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集中力量研究和实施全国金融的宏观决策,加强信贷总量的控制和金融机构的资金调节,以保持货币稳定;同时新设中国工商银行,人民银行过去承担的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由中国工商银行专业经营;人民银行分支行的业务实行垂直领导;设立中国人民银行理事会,作为协调决策机构;建立存款准备金制度和中央银行对专业银行的贷款制度,初步确定了中央银行制度的基本框架。   人民银行在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初期,随着全国经济体制改革深化和经济高速发展,为适应多种金融机构,多种融资渠道和多种信用工具不断涌现的需要,中国人民银行不断改革机制,搞活金融,发展金融市场,促进金融制度创新。中国人民银行努力探索和改进宏观调控的手段和方式,在改进计划调控手段的基础上,逐步运用利率、存款准备金率、中央银行贷款等手段来控制信贷和货币的供给,以求达到“宏观管住、微观搞活、稳中求活”的效果,在制止“信贷膨胀”、“经济过热”、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过程中,初步培育了运用货币政策调节经济的能力。   四、逐步强化和完善现代中央银行制度(1993年至今)   1993年,按照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国人民银行进一步强化金融调控、金融监管和金融服务职责,划转政策性业务和商业银行业务。   1995年3月1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首次以国家立法形式确立了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的地位,标志着中央银行体制走向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是中央银行制度建设的重要里程碑。   1998年,按照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的部署,改革人民银行管理体制,撤销省级分行,设立跨省区分行,同时,成立人民银行系统党委,对党的关系实行垂直领导,干部垂直管理。   2003年,按照党的十六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意见》和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中国人民银行对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能分离出来,并和中央金融工委的相关职能进行整合,成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同年9月,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正式批准人民银行的“三定”调整意见。12月27日,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正案)》。   有关金融监管职责调整后,人民银行新的职能正式表述为“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同时,明确界定:“中国人民银行为国务院组成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是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的宏观调控部门。”这种职能的变化集中表现为“一个强化、一个转换和两个增加”。   “一个强化”,即强化与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有关的职能。人民银行要大力提高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水平,灵活运用利率、汇率等各种货币政策工具实施宏观调控;加强对货币市场规则的研究和制定,加强对货币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等金融市场的监督与监测,密切关注货币市场与房地产市场、证券市场、保险市场之间的关联渠道、有关政策和风险控制措施,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   “一个转换”,即转换实施对金融业宏观调控和防范与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方式。由过去主要是通过对金融机构的设立审批、业务审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和监管指导等直接调控方式,转变为对金融业的整体风险、金融控股公司以及交叉性金融工具的风险进行监测和评估,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转变为综合研究制定金融业的有关改革发展规划和对外开放战略,按照我国加入WTO的承诺,促进银行、证券、保险三大行业的协调发展和开放,提高我国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维护国家利益;转变为加强与外汇管理相配套的政策的研究与制订工作,防范国际资本流动的冲击。   “两个增加”,即增加反洗钱和管理信贷征信业两项职能。今后将由人民银行组织协调全国的反洗钱工作,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承担反洗钱的资金监测职责,并参与有关的国际反洗钱合作。由人民银行管理信贷征信业,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这些新的变化,进一步强化了人民银行作为我国的中央银行在实施金融宏观调控、保持币值稳定、促进经济可持续增长和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中的重要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在宏观调控体系中的作用将更加突出。面对更加艰巨的任务和更加重大的责任,中央银行在履行新的职责过程中,视野要更广,思路要更宽,立足点要更高。特别是要大力强化与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有关的职能,不仅要加强对货币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等金融市场的规范、监督与监测,还要从金融市场体系有机关联的角度,密切关注其他各类金融市场的运行情况和风险状况,综合、灵活运用利率、汇率等各种货币政策工具实施金融宏观调控。要从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实现和维护国家利益的高度,研究、规划关系到我国整个金融业改革、发展、稳定方面的重大战略问题。目前,我国经济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货币政策决策面临的环境日趋复杂,金融业长期积累的金融风险仍然较重、改革与重组任务十分艰巨。在此情况下,中央银行要更善于擅于准确把握影响经济金融发展全局的因素,注意研究新情况、开发新工具、探索新方法、解决新问题,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做到识大局、讲宏观、懂技术、胆识兼备,充分发挥中央银行在宏观调控中的突出作用。  根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规定,将中国人民银行对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能分离出来,并和中央金融工委的相关职能进行整合,成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在宏观调控体系中的作用将更加突出。根据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为:  (一)起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完善有关金融机构运行规则;发布与履行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  (二)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三)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  (四)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稳定。  (五)确定人民币汇率政策;维护合理的人民币汇率水平;实施外汇管理;持有、管理和经营国家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  (六)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七)经理国库。  (八)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支付结算规则,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九)制定和组织实施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负责数据汇总和宏观经济分析与预测。  (十)组织协调国家反洗钱工作,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承担反洗钱的资金监测职责。  (十一)管理信贷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十二)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国际金融活动。  (十三)按照有关规定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十四)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国人民银行是不是企业?

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家的一个部门。不是企业。下面是中国人民银行的简介。中国人民银行是1948年12月1日在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合并组成的。1983年9月,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国家中央银行职能。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至此,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以法律形式被确定下来。  根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规定,将中国人民银行对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能分离出来,并和中央金融工委的相关职能进行整合,成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在宏观调控体系中的作用将更加突出。根据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为:  (一)起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完善有关金融机构运行规则;发布与履行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  (二)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三)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  (四)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稳定。  (五)确定人民币汇率政策;维护合理的人民币汇率水平;实施外汇管理;持有、管理和经营国家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  (六)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七)经理国库。  (八)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支付结算规则,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九)制定和组织实施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负责数据汇总和宏观经济分析与预测。  (十)组织协调国家反洗钱工作,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承担反洗钱的资金监测职责。  (十一)管理信贷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十二)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国际金融活动。  (十三)按照有关规定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十四)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国人民银行是干什么的

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为:1、拟订金融业改革和发展战略规划,承担综合研究并协调解决金融运行中的重大问题、促进金融业协调健康发展的责任,参与评估重大金融并购活动对国家金融安全的影响并提出政策建议,促进金融业有序开放。2、起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草案,完善有关金融机构运行规则,发布与履行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3、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制定和实施宏观信贷指导政策。4、完善金融宏观调控体系,负责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稳定与安全。5、负责制定和实施人民币汇率政策,不断完善汇率形成机制,维护国际收支平衡,实施外汇管理,负责对国际金融市场的跟踪监测和风险预警,监测和管理跨境资本流动,持有、管理和经营国家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6、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银行间票据市场、银行间外汇市场和黄金市场及上述市场的有关衍生产品交易。7、负责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制定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规则和交叉性金融业务的标准、规范,负责金融控股公司和交叉性金融工具的监测。8、承担最后贷款人的责任,负责对因化解金融风险而使用中央银行资金机构的行为进行检查监督。9、制定和组织实施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负责数据汇总和宏观经济分析与预测,统一编制全国金融统计数据、报表,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10、组织制定金融业信息化发展规划,负责金融标准化的组织管理协调工作,指导金融业信息安全工作。11、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12、制定全国支付体系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全国支付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支付结算规则,负责全国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13、经理国库。14、承担全国反洗钱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涉嫌洗钱及恐怖活动的资金监测。15、管理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16、从事与中国人民银行业务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17、按照有关规定从事金融业务活动。18、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拓展资料中国人民银行(简称人民银行、人行或央行;英语:People"s Bank of China),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组成部门之一,总行位于北京。中国人民银行成立于1948年12月1日,由原华北银行、北海银行和西北农民银行合并而成,设立时总行设在石家庄,1949年迁往北京。2005年8月10日,在上海设立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1948年12月1日,在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合并组成中国人民银行。1983年9月,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国国家中央银行职能。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至此,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以法律形式被确定下来。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中国人民银行法》对中国中央银行的性质及法律地位作了明确规定:1.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2.中国人民银行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货币政策情况和金融监管情况的工作报告。3.中国人民银行就年度货币供应量、利率、汇率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重要事项作出的决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就其他有关货币政策事项作出决定后,即予执行,并报国务院备案。4.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具有相对的独立性。5.中国人民银行实行行长负责制。行长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由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中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任免;副行长由国务院总理任免。6.中国人民银行实行独立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但应当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接受国务院审计机关和财政部门依法分别进行的审计和监督。参考自:中国人民银行-百度百科

中国人民银行成立是哪一年成立的

1948年12月1日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在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合并组成。该行计划逐步把各解放区银行改组为区行、分行,总行先设石家庄、后移北京。它的成立标志着中共全国统一的金融体系基本形成,中国人民银行已辖东北区行、华北区行、西北区行、中南区行及它们所属的省市行署分行及县支行,成为中共全国金融的领导中心。发行中国人民银行券(简称人民币)作为华北、华东、西北3区的本位币,并计划按不同比价逐步收回各解放区原来所发的各种货币,使人民币基本上成为全国解放区统一流通的货币。从开始发行到1955年5月10日停止流通使用的人民币为第一套人民币。以下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职能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为:(一)拟订金融业改革和发展战略规划,承担综合研究并协调解决金融运行中的重大问题、促进金融业协调健康发展的责任,参与评估重大金融并购活动对国家金融安全的影响并提出政策建议,促进金融业有序开放。(二)起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草案,完善有关金融机构运行规则,发布与履行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三)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制定和实施宏观信贷指导政策。(四)完善金融宏观调控体系,负责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稳定与安全。(五)负责制定和实施人民币汇率政策,不断完善汇率形成机制,维护国际收支平衡,实施外汇管理,负责对国际金融市场的跟踪监测和风险预警,监测和管理跨境资本流动,持有、管理和经营国家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六)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银行间票据市场、银行间外汇市场和黄金市场及上述市场的有关衍生产品交易。(七)负责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制定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规则和交叉性金融业务的标准、规范,负责金融控股公司和交叉性金融工具的监测。(八)承担最后贷款人的责任,负责对因化解金融风险而使用中央银行资金机构的行为进行检查监督。(九)制定和组织实施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负责数据汇总和宏观经济分析与预测,统一编制全国金融统计数据、报表,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十)组织制定金融业信息化发展规划,负责金融标准化的组织管理协调工作,指导金融业信息安全工作。(十一)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十二)制定全国支付体系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全国支付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支付结算规则,负责全国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十三)经理国库。(十四)承担全国反洗钱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涉嫌洗钱及恐怖活动的资金监测。(十五)管理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十六)从事与中国人民银行业务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十七)按照有关规定从事金融业务活动。(十八)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是什么?

  一、按照中央银行承担的任务来划分,中央银行的职能可分为:  (一)发行的银行,只中央银行独占货币发行权、统一全国货币发行;  (二)政府的银行,中央银行经理国家金库业务,向政府提供信用,贯彻执行国家金融政策,监督金融机构,代表国家参加国际金融活动,并管理国家的黄金和外汇储备。中央银行承担政府的银行职能时,它主要执行的职责:  1、政府的财政金融顾问。  2、中央银行服务于国家财政,代理国库。  3、直接向政府贷款,中央银行直接给政府无息或者低息贷款。  4、代表政府进行黄金与外汇的交易,并负责管理国家外汇、黄金储备。  5、代表政府参加国际金融组织和各种国际金融活动。  (三)银行的银行,他的业务对象一般仅限于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和政府机构,他不经营一般商业银行业务,不与企业或居民直接发生关系。  1、中央银行作为银行的银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银行的最后贷款者。如果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生资金短缺时,可以将持有的票据向中央银行进行再贴现或要求抵押贷款,得到自己所需的资金。  (2)银行存款准备金的保管者,中央银行根据银行法的规定要求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根据其存款的种类与金额,按一定比例提取存款准备金,无息存入中央银行的“准备金帐户”此项准备金不能由银行动用,而由中央银行集中保存,并根据扩张和紧缩银根的需要,通过对存款准备金率的提高或降低的幅度缩减或者扩大自己的信贷规模,影响商业银行的投资和贷款。  (3)全国票据清算中心,商业银行间每日彼此应收应付的票据,由票据交换所清理以后相互抵账,其应收应付的差额,通过中央银行划拨转账。  2、作为银行的银行,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能:  (1)为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存款账户,接受他们的法定准备存款和超额准备金存款。  (2)为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办理融通资金业务,成为银行的最后贷款人。  (3)主持全国的清算事宜。  二、按照中央银行的性质来划分,中央银行的职能三类:  一是服务职能,中央银行作为一个银行,首先就是以一个银行的身份提供金融服务。  二是监管职能,主要是指中央银行的金融行政管理。  三是调控职能,中央银行是国家宏观经济调控体系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有哪些

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确立中国人民银行的地位和职责,保证国家货币政策的正确制定和执行,建立和完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体系,加强对金融业的监督管理,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   第三条 货币政策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   第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二)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三)按照规定审批、监督管理金融机构;   (四)按照规定监督管理金融市场;   (五)发布有关金融监督管理和业务的命令和规章;   (六)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   (七)经理国库;   (八)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九)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   (十)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   (十一)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   中国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可以依照本法第四章的有关规定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第五条 中国人民银行就年度货币供应量、利率、汇率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重要事项作出的决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中国人民银行就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有关货币政策事项作出决定后,即予执行,并报国务院备案。   第六条 中国人民银行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提出有关货币政策情况和金融监督管理情况的工作报告。   第七条 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八条 中国人民银行的全部资本由国家出资,属于国家所有。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中国人民银行设行长一人,副行长若干人。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任免。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由国务院总理任免。   第十条 中国人民银行实行行长负责制。行长领导中国人民银行的工作,副行长协助行长工作。   第十一条 中国人民银行设立货币政策委员会。货币政策委员会的职责、组成和工作程序,由国务院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二条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作为中国人民银行的派出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对分支机构实行集中统一领导和管理。   中国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授权,负责本辖区的金融监督管理,承办有关业务。   第十三条 中国人民银行的行长、副行长及其他工作人员应当恪尽职守,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不得在任何金融机构、企业、基金会兼职。   第十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的行长、副行长及其他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并有责任为其监督管理的金融机构及有关当事人保守秘密。 第三章 人 民 币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第十六条 人民币的单位为元,人民币辅币单位为角、分。   第十七条 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刷、发行。   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新版人民币,应当将发行时间、面额、图案、式样、规格予以公告。   第十八条 禁止伪造、变造人民币。禁止出售、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   禁止运输、持有、使用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   第二十条 残缺、污损的人民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兑换,并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收回、销毁。   第二十一条 中国人民银行设立人民币发行库,在其分支机构设立分支库。   分支库调拨人民币发行基金,应当按照上级库的调拨命令办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动用发行基金。 第四章 业 务   第二十二条 中国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可以运用下列货币政策工具:   (一)要求金融机构按照规定的比例交存存款准备金;   (二)确定中央银行基准利率;   (三)为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帐户的金融机构办理再贴现;   (四)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   (五)在公开市场上买卖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及外汇;   (六)国务院确定的其他货币政策工具。   中国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运用前款所列货币政策工具时,可以规定具体的条件和程序。   第二十三条 中国人民银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理国库。   第二十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可以代理国务院财政部门向各金融机构组织发行、兑付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   第二十五条 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根据需要,为金融机构开立帐户,但不得对金融机构的帐户透支。   第二十六条 中国人民银行应当组织或者协助组织金融机构相互之间的清算系统,协调金融机构相互之间的清算事项,提供清算服务。具体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   第二十七条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执行货币政策的需要,可以决定对商业银行贷款的数额、期限、利率和方式,但贷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二十八条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   第二十九条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提供贷款,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贷款,但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向特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的除外。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第五章 金融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 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金融机构及其业务实施监督管理,维护金融业的合法、稳健运行。   第三十一条 中国人民银行按照规定审批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其业务范围。   第三十二条 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对金融机构的存款、贷款、结算、呆帐等情况随时进行稽核、检查监督。   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对金融机构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存款利率、贷款利率的行为进行检查监督。   第三十三条 中国人民银行有权要求金融机构按照规定报送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以及其他财务会计报表和资料。   第三十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金融统计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   第三十五条 中国人民银行对国家政策性银行的金融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三十六条 中国人民银行应当建立、健全本系统的稽核、检查制度,加强内部的监督管理。 第六章 财务会计   第三十七条 中国人民银行实行独立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中国人民银行的预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后,纳入中央预算,接受国务院财政部门的预算执行监督。   第三十八条 中国人民银行每一会计年度的收入减除该年度支出,并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核定的比例提取总准备金后的净利润,全部上缴中央财政。   中国人民银行的亏损由中央财政拨款弥补。   第三十九条 中国人民银行的财务收支和会计事务,应当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国务院审计机关和财政部门依法分别进行的审计和监督。   第四十条 中国人民银行应当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三个月内,编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相关的财务会计报表,并编制年度报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   中国人民银行的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伪造人民币、出售伪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人民币而运输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变造人民币、出售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变造的人民币而运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 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 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改正,并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 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五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关金融监督管理规定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   第四十七条 中国人民银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本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提供贷款的;   (二)对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的;   (三)擅自动用发行基金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造成损失的,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责任。   第四十八条 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强令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提供贷款或者担保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 中国人民银行的工作人员泄露国家秘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条 中国人民银行的工作人员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人民银行能办卡吗

中国人民银行,简称央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是国家最高的货币金融管理机构,是非盈利机构。它是不办卡的银行。拓展资料中国人民银行(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英文简称PBOC),简称央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1948年12月1日,在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合并组成中国人民银行。1983年9月,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国国家中央银行职能。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至此,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以法律形式被确定下来。

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是啥?

1.“发行银行”是指中央银行对货币发行的垄断,是中国唯一有权发行货币的机构。2.“银行的银行”是指中央银行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包括:集中保管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作为商业银行的最后贷款人;组织全国商业银行之间的清算。3.“政府的银行”的具体职能包括:代理国库的收支;代理发行国家债券;向政府提供信贷;代表政府管理金融活动,制定、发布与金融监管和业务有关的命令和规则并监督实施,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持有、管理和运营国家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代表政府参加国际金融组织的活动,开展国际金融合作。扩展信息:中国人民银行(PBOC)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是国务院的一部分,总部设在北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主要业务货币政策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是中国人民银行制定货币政策的咨询议事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国务院颁布的《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条例》,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于1997年7月成立。2003年12月27日新修订的《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设立货币政策委员会。货币委员会的职责、组成和工作程序由国务院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应当在国家宏观调控和货币政策制定与调整中发挥重要作用”。货币政策的主要工具有:公开市场业务、存款准备金、央行贷款、利率政策、常备借贷便利。监督和审计法律是银行监管的法律基础。银行监管的目的是通过监控各类银行机构的信用和流动性,确保银行体系的活力,保护存款人的利益。此外,中国人民银行在中国金融改革中发挥着特别重要的作用。中国人民银行通过分析定期报告和现场审计来监督金融机构。与银行监管密切相关的是对支付系统的监管。中央银行有责任维护全国支付、清算和结算系统的正常运行。中国人民银行一直致力于开发自己的支付系统,并与其他银行机构密切合作,以使这些金融机构运营的支付系统更加高效、安全和可靠。中国人民银行正在提高其密切监测支付系统中银行日间头寸的能力。付酬制度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国支付体系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监督者,肩负着“维护支付结算系统正常运行”的法定职责,建设并运行了第二代支付系统、央行会计数据集中系统、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本外币支付系统等重要业务系统,为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提供了低成本、高效率的公共结算平台,加快了社会资金周转,促进了经济金融快速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工作总结

以下是 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工作总结的文章,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金融部门认真贯彻货币信贷政策、切实改进金融服务。在结构调整力度加大、经济下行趋势明显、银行体系统流动性偏紧等不利情况下,仍然保持了较快的信贷投放,以全省市州第一的速度有力地支持了“两个中心”和“四个襄阳”建设。 一、金融工作基本情况 (一)金融工作运行情况 2013年,面对宏观经济环境趋紧,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货币政策向常态回归和金融改革不断深化的复杂形势,我市金融部门凝心聚力、开拓创新、务实工作,全面推进各项金融业务,金融发展继续保持稳步上升的态势,并呈现出“四增两降”、“四优化”和“三个覆盖”的良好格局。 1.各项业务持续推进,主要指标实现“四增两降” 一是存贷款持续快速增长,增量均创历史新高。截至2013年末,我市银行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为2181.96亿元,比年初增加366.84亿元,增长20.21%,同比多增75.24亿元。银行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为1244.79亿元,比年初增加245.53亿元,同比多增66.58亿元,增长24.57%。增量再创历史新高,并继续保持在全省地市州第二的位次,增幅分别高于全省和宜昌 8.8和4.76个百分点。新增贷款占全省的比重同比提高1.57个百分点至8.18%,贷存比同比提高2个百分点至57.05%。 二是社会融资规模增长迅猛,企业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2013年,为化解企业融资瓶颈,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我市金融部门除发放贷款外,还通过大量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融资租赁、信托等方式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了大量的资金支持,形成了表内、表外两大渠道共同支持市场主体的合力,有效放大了社会融资总规模。截至2013年末全市银行机构表外融资达到474.86亿元,比年初增加207.71亿元,增长77.75%,高于贷款增幅53.18个百分点。全市社会融资规模达到506.53亿元,比同期多165.78亿元,增长48.65%。 三是经营效益稳步提升,财税贡献不断加大。2013年,我市银行机构实现利润42.7亿元,比上年同期多盈利12.61亿元,增长41.9%。同时,银行机构上缴税收也大幅度增加。据统计,2013年,全市金融部门共上缴地方性税收10.71亿元,同比增长48.95%。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上缴税收6.13亿元,比上年多缴1.62亿元,增长35.92%;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上缴所得税达1.75亿元,同比增长117.17%。 四是不良资产实现双降,金融风险得到控制。截至2013年末,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为24.73亿元,比年初下降3.86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99%,比年初下降0.88个百分点,总体风险处于可控状态。 2.宏观调控取得突破,贷款结构实现“四优化”。 一是短期、中长期贷款共同发力,贷款期限结构得以优化。截至2013年末,全市短期贷款余额为636.61亿元,比年初增加140.64亿元,同比多增37.59亿元。其中短期单位经营贷款增加80.44亿元,同比多增47.31亿元。中长期贷款余额为595.77亿元,比年初增加99.56亿元,同比多增19.27亿元。特别是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增加了49.87亿元,同比多增12.77亿元。 二是涉农XX县域贷款投放增多,贷款区域结构得以优化。截至2013年末,全市涉农贷款余额为526.44亿元,比年初增加107.23亿元,占全部新增贷款的比重达到43.7%。截至2013年末全市县域贷款余额为395.4亿元,比年初增加70.47亿元,同比多增16.26亿元,增幅为21.69%,同比提高1.69个百分点。 三是制造业及中小企业贷款投放最多,贷款投向结构得以优化。截至2013年末,全市制造业贷款余额为287.61亿元,比年初增加64.88亿元,增量位居各行业之首,占全部行业新增贷款的41.32%。中小微型企业贷款余额为698.37亿元,比年初增加165.75亿元,增长31.12%,高于各项贷款增速6.55个百分点。其中小微企业贷款增加了75.77亿元,占全部企业新增贷款的半壁江山。 四是差异化竞争格局逐步形成,主体市场结构得以优化。截至2013年末,农发行贷款增加18.03亿元,占全市新增贷款的7.34%;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增加贷款80.27亿元,占全市新增贷款的32.69%;新引进的10家股份制银行贷款增加83.37亿元,占全市新增贷款的33.95%;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和邮储行贷款净增63.85亿元,占全市新增贷款的26%。 3.金融支撑作用增强,金融服务实现“三个覆盖” 一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现地区全覆盖,全辖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襄阳市已连续10年获得湖北省“金融信用市州”称号,辖内7个纳入省政府综合考核的县市区全部进入“金融信用县(市、区)”行列,实现了信用县市的全覆盖。襄阳市还作为全省一家城市被武汉分行推荐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先进城市。 二是有效需求主体实现信贷支持全覆盖,企业信贷支持面进一步扩大。为满足不同层次市场主体的信贷资金需求,我们不断强化金融改革创新,先后引进和创新的金融产品230余种,发放创新类贷款270多亿元,有效扩大了信贷支持面。截至2013年末全市银行法人信贷客户达6802户,同比增加1885户,增长38.34%。除此之外,我们还专门针对不够准入条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股东发放大量的“个人经营贷款”和“大额信用卡”用于生产经营。据我们最近一次调查显示,我市个人经营性贷款客户(不含消费贷款)总数达到15933个,比年初增加1489个,增长10.31%;发放授信额在10万元以上的贷记卡7840张,比年初增加934个,增长13.52%。 三是普惠金融服务实现各领域全覆盖,企业居民生产生活服务更加便利。2013年,全市新增金融机构网点19个,小额贷款公司14家,新安装atm机182台, pos机2370个。新开立中小微企业账户9985个,同比增长13.05%;新发放贷款卡1330张,同比增长45.6%;办理贷款卡年检5472张,同比增长61.9%;全市跨境收支总额达11.6亿美元,同比增长7.27%;银行结售汇总额12.7亿美元,同比增长39.28%。新办理跨境人民币贸易结算总额7.16亿元;新办理民品、民贸贷款贴息1264万元,同比增长31.19%。新发放下岗失业小额贷款3.01亿元,助学贷款1048万元,也均比同期有较大幅度增加。 (二)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经验做法 2013年以来,全市金融部门全力跟进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抢抓机遇、主动作为,全力支持“两个中心”和“四个襄阳”建设,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积极开展窗口指导,确保金融工作逆势而进。针对今年政府换届后各地迫切要求加快发展的新情况,人民银行襄阳市中心支行提前准备、早做谋划,在农历年前就组织召开了全市金融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金融联席会议,认真分析了今年金融工作面临的形势,拟定了全年的工作目标,并对各项金融工作做出了细致安排,为我市信贷业务发展奠定了基础。为发挥金融支持城镇化建设的作用,人民银行制定了《金融支持襄阳市新型城填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保障房建设XX县域基础设施项目的投入;为更好地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人民银行与发改委联合建立了重点项目对接统计、通报制度,引导金融机构超前介入、主动对接全市重点项目。此外,人民银行襄阳市中心支行在全国流动性紧张的情况下,积极向上争取政策与资金,支持辖内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先后为11家商业银行发放再贷款1.7亿元、再贴现3亿元,为7家法人金融机构、4家农行三农事业部争取到下调存款准备金率的优惠政策,增加金融机构基础货币十多亿元,由此带动信贷投放数十亿元。 2.认真组织信贷营销,努力消除“信息不对称”。2013年3月,人民银行会同发改委对全市182个省市重点项目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共收集了88个有信贷需求的在建和新建项目,统计信贷需求175.81亿元。并与发改委联合组织召开了专项督办落实会进行督办落实。4月份,人行与经信委联合举办了工业企业专题产融对接会,向15家工业企业授信近30亿元,目前已落实贷款17亿元。6月份,举行了金融支持河谷组群发展暨政银企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字仪式,与河谷两地政府签订了226亿元授信的战略合作协议,与17家企业签订了22.95亿元授信协议。在人民银行的鼓励和指导下各行纷纷根据自身特点,主动开展特色营销。如中行与佳海工业园、光彩物流园等园区签订“立业通”合作协议,为进入园区的企业提供信贷支持;汉口银行先后与市女企业家协会、高新区创业中心、福建商会和浙江商会开展专题银企对接活动,农信社通过“政银企联谊”等活动,积极寻找信贷投放切入点。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各金融机构已累计与企业签约达数百亿元。 3.开展金融产品创新,化解企业抵押瓶颈。为化解小微企业和“三农”领域的担保、抵押难问题,人民银行襄阳市中心支行着力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产品创新。农总行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放到了襄阳,目前该行已为2户农户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400万元,计划年内达到1亿元。老河口村镇银行创新蔬菜大棚抵押方式,为3户种植大户贷款75万元。汉口银行为科瑞杰公司发放专利权质押贷款300万元。建行、民生银行积极转变抵押担保理念,不再强调足值抵押,而是通过股东无限责任担保+政府基金保证等方式放大企业抵押品的价值,可发放抵押物价值2.5倍的贷款。2013年以来两行在老河口推出了该项产品“助保贷”,为三个产业链10户小微企业贷款6000万元。 4.加大县域信贷投入,积极支持城镇化建设。在人民银行襄阳市中心支行的推动下,各行抢抓城镇化建设的大力推进的有利时机,将原来不符合银行信贷准入条件的县域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房建设等开发类项目以城镇化项目向上级行审报,有效加大对县域的信贷投入。工行为谷城天成房地产开发公司成功发放城镇化建设贷款1亿元,建行为金海鑫城棚户区改造项目成功申报贷款0.8亿元,正为楚都鑫城旧城改造项目申报贷款0.8亿元。 5.加强金融生态建设,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深入开展了以“四大信用”工程、农村金融全覆盖、金融消费者保护、金融ic卡等为主要内容的金融生态环境创建工作,切实提高了辖内的金融信用意识,改进了金融服务水平,襄阳市连续第十年获得湖北省“金融信用市州”称号,并已被湖北省推荐为全省一个全国信用体系建设先进市州。 6.积极推进金融改革,促进了金融业发展。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推动全市跨境人民币业务快速发展。积极推介中票、企业债等多种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引导金融机构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如“产业链融资”模式、政府引导型“中小微企业产业发展基金”合作模式、政府担保“过桥贷款基金”模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专利权质押贷款试点等,努力化解小微企业和“三农”领域贷款难。自主研究开发“外汇主体监管信息分析平台”,制定《货物贸易外汇管理业务复审内控管理办法》,积极宣传货物贸易改革和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促进涉外企业享受到外汇改革红利。监测掌握农村信用社改制、农行三农事业部改革进展情况,对老河口、谷城两家三农金融事业部组织开展了现场评估,推进了农村金融改革试点的顺利进行。积极协助市政府金融办完成了8家小额贷款的资料审批手续。截至9月末,全市共设立小贷公司43家,在全省市州名列第一。 7.扎实做好金融稳定与管理工作,确保了一方金融平安。截止9月末,对辖内农商行、工商银行2家机构开展了综合检查,收到、办理金融机构开业管理申请17起,重大事项报告37起,对14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了综合评价。在全省率先出台了《金融管理规范化操作指引》,提升了金融管理的效能和水平,增强了维护辖区金融稳定的能力。拟定了《中国人民银行襄阳市中心支行证券期货合作监管试点实施方案》,积极争取证券期货监管合作试点。组织开展了重点领域的风险监测和排查,完成了《襄阳市金融稳定报告(2012)》。分行在襄阳召开了金融稳定与管理工作座谈会,对中支金融稳定与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8.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提高了中央银行金融服务水平。一是积极创新经理国库模式。通过组织开展“3.15”国债宣传周、国债“一下三进”、收款单“催兑”等活动,促进了国债工作的顺利开展。推进国库直接支付常态化。在全省率先出台了《银行业金融机构代理国库业务主体监管方案》,提升了代理库的业务管理和服务水平。二是不断提升支付结算服务质量。加强银行卡收单市场管理,率先出台了支付机构备案公告管理等相关监管办法,探索“由机构到业务”的非金融支付管理新路。继续开展“襄阳市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示范乡镇”创建和助农取款“村村通”工作,实现助农取款便民服务对襄阳市辖内行政村的全覆盖。三是全力推进金融ic卡多领域应用工作。截止9月底,辖内16家商业银行中已有11家开始发行金融ic卡,全市累计发行金融ic卡124.4万张,比年初增加109万张,增幅为708%。 武汉分行批复同意将襄阳市纳入湖北省金融ic卡非接触小额支付商圈建设试点地区。市政府正式决定开展以金融ic卡为载体的市民卡项目建设工作,争取年底前实现发卡。分行赵以邗副行长对中支推进金融ic卡应用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亲临襄阳指导。四是创新了征信宣传与管理服务方式。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台“政协论坛”、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等深度媒介进行了互动式宣传,有效提高了征信知识传播的广度、深度和热度。在全省率先推动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建立现代征信制度、开展信用评级,全市88家融资性担保公司、小贷公司中的39家已经与中支签订了信用报告委托查询协议。在全省率先探索实行了贷款卡业务商业银行预审核制度,择优选择建设银行两个营业网点设立了襄城、樊城贷款卡业务服务部,为企业提供了便利服务。五是创造性地推进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通过完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制度体系,增强保护工作的规范性;通过探索金融消费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加强跨部门协作,拓展金融消费纠纷处置手段,及时、高效处理金融消费纠纷。全年共接到金融消费投诉98起,受理、办结56起,通过跨部门合作机制移送相关部门23起,通过调解打消投诉19起,办结率和满意率达到100%。显著提升了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树立了央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权威和形象。分行赵军副行长亲临中支对襄阳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进行了指导,分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处向全辖转发、推介了中支《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评价办法(试行)》,并向总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呈报了中支《关于开展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诉调对接工作的指导意见》。六是积极推进了人民币管理工作。加大小面额货币投放和回笼力度,探索建立了金融机构小面额现金供应主办行、主办网点新制度,全市共建立7家主办行,151家主办网点,有力提高了小面额货币供应服务质量。在全省率先启动了商业银行代理发行库试点工作和“现金服务直通车”活动,被武汉分行确定为年度重点工作项目,目前进展顺利,得到分行领导高度评价。 二、2014年金融工作思路 即将召开的xx届xx全会将出台关于金融改革的重大政策,肯定将对襄阳市的经济发展和信贷投放造成一定的影响。但不管政策如何变化,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却是永恒的。作为传导国家货币政策基层央行,人民银行襄阳市中心支行将继续发挥窗口指导作用,引导辖内金融机构积极贯彻落实国家货币政策和信贷政策,为 “两个中心”、“四个襄阳”建设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具体工作目标是:力争存款比年初增加300亿元,贷款比年初增加280亿元;积极向上级行申请支农再贷款3亿元,再贴现1亿元;继续深化和巩固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与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改革,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积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实现pos刷卡缴税费在全市的推广应用;推动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可持续发展,加强偏远行政村支付服务,切实提高电子机具使用率;继续推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和信用创建,保持“a级信用市州”的地区评级;保证发行基金的总量供应和流通中现金的结构合理。 具体工作措施有: (一)促进信贷投放。一是能动贯彻货币政策,积极引导金融机构盘活存量,优化增量,促进全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二是推动各金融机构不遗余力争取授权授信,促进信贷资源向襄阳聚集。三是进一步加强窗口指导,引导金融机构向县域经济、三农、小微企业及产业链融资等方面倾斜,力争达到省、市政府提出的新增信用总量占全省1/6的目标,并促进信贷增幅名列全省前列。四是积极推动各金融机构做好向其总行、分行的汇报,争取其总行、分行在襄阳进行金融产品的创新试点。 (二)多渠道发展直接融资工作,显著扩大社会融资总量。一是组织专业团队,研究企业债、私募债、金融租赁、保险投资等新型融资渠道和融资工具,选择有实力的企业和项目,详细制订可操作的路线图,推动企业多元化融资。二是抓住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成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业银行、融资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的有利时机,加快我市金融改革的步伐,力争在引进和创办民营银行、融资性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方面取得突破。三是加快培育襄阳自己的投资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融资机构,努力打造直接融资领域的襄阳品牌,构建基于经济发展所需的,分层次全方位的资金支持体系。四是充分发挥小贷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等民间金融组织的作用。在规范操作的基础上加强上述组织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有效化解信贷规模限制、信息不对称对企业融资的影响,显著做大社会融资总量。五是大力引进和发展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引进全国、全省排名靠前的投资公司、租赁公司、私募股权基金落户襄阳,大力推动市内实力企业牵头成立财务公司、私募股权基金等。 (三)进一步密切政银企关系,努力搭建金融合作平台。一是进一步加强金融部门与经济主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完善人民银行与发改委、经信委签署的两个《合作备忘录》的内容和方式,在金融部门建立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服务专班制度。明确服务的工作机制和内容,了解项目到资情况、投资人财务状况与需求,方便为其提供相应的支付结算服务和真实全面的掌握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财务信息,为授权、授信争取时间,提高企业用信的进度。二是搭建服务中小企业融资的平台。建议由各行业协会、产业办牵头分行业、产业链组织银行存量授信较多的龙头企业与金融部门签订应付货款代付协议,为其上下游配套企业办理贷款、保理等融资服务提供便利。三是充分发挥《襄阳金融网——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平台》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机制,扩大范围,使之成为一个中小微企业与银行常态化的对接平台。 (四)着力推进金融创新。一是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创新信贷品种,进一步增强金融产品供给能力,努力满足中小企业客户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更好地服务中小企业。二是推广融资租赁、境外资金融资、理财产品股权融资等新型融资产品,扩大资金来源。三是推动银行创新信贷担保模式,推广知识产权质押、林权质押、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等新型担保模式。四是进一步推广中小企业区域集优债模式,做大区域集优债规模。五是突破保险资金融资,为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五)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一是进一步加快农村产权改革,搭建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交易平台,为涉农主体贷款提供便利。二是建议市政府进一步完善《信贷投放考核制度》和《政府财政性资金存放办法》,增加《政府财政性资金存放办法》执行的透明度,确保政府财政性资金存放过程的公开、透明,更好地体现正向激励机制的公平、公正。三是大力推动“企业、农村、社区、区域”四大信用工程建设和农村金融服务全覆盖工作,保持襄阳金融信用市称号。四是加快非银行业金融机构接入征信系统步伐,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及进防范民间金融风险。五是积极协助市政府建立襄阳自己的“征信数据中心”。为解决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襄阳市将建立自己的信用信息数据库,搭建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对此,人民银行襄阳市中心支行将携手辖内各金融机构积极参与,着力推动具有襄阳特色的征信数据库建设。 (六)进一步推动金融权益保护,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是新时期人总行为密切银企关系,改进金融服务推出的一项重要工程,2014年我们要按照上级行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构建“央行牵头协调处理、金融机构主动处理、监管部门监督处理、司法部门对接处理、行业协会自律处理”的金融消费纠纷解决机制,重点查处以贷搭票、强迫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和乱收手续费等违规行为,为企业贷款融资和居民办理金融业务提供公正、优质的便捷服务。

中国人民银行法的主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95年3月18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6号公布,历经2003年一次修正,共八章节五十三条。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确立中国人民银行的地位,明确其职责,保证国家货币政策的正确制定和执行,建立和完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体系,维护金融稳定,制定本法。第二条 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第三条 货币政策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第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履行下列职责:(一)发布与履行其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二)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三)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四)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五)实施外汇管理,监督管理银行间外汇市场;(六)监督管理黄金市场;(七)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八)经理国库;(九)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十)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十一)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十二)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十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中国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可以依照本法第四章的有关规定从事金融业务活动。第五条 中国人民银行就年度货币供应量、利率、汇率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重要事项作出的决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就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有关货币政策事项作出决定后,即予执行,并报国务院备案。第六条 中国人民银行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货币政策情况和金融业运行情况的工作报告。第七条 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八条 中国人民银行的全部资本由国家出资,属于国家所有。第九条 国务院建立金融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十条 中国人民银行设行长一人,副行长若干人。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任免。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由国务院总理任免。第十一条 中国人民银行实行行长负责制。行长领导中国人民银行的工作,副行长协助行长工作。第十二条 中国人民银行设立货币政策委员会。货币政策委员会的职责、组成和工作程序,由国务院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应当在国家宏观调控、货币政策制定和调整中,发挥重要作用。第十三条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作为中国人民银行的派出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对分支机构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中国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授权,维护本辖区的金融稳定,承办有关业务。第十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的行长、副行长及其他工作人员应当恪尽职守,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不得在任何金融机构、企业、基金会兼职。第十五条 中国人民银行的行长、副行长及其他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并有责任为与履行其职责有关的金融机构及当事人保守秘密。第三章 人民币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第十七条 人民币的单位为元,人民币辅币单位为角、分。第十八条 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发行。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新版人民币,应当将发行时间、面额、图案、式样、规格予以公告。第十九条 禁止伪造、变造人民币。禁止出售、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运输、持有、使用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

请问中国人民银行指的是什么,它包括哪些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央银行,没有储蓄业务的。其业务主要包括管理国库、发行和管理人民币、制定货币政策和宏观调控等

中国人民银行(央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秘书长是多大官职?

楼主理解有错误,并不是所有组织都是政府组织,也并不具有政府职能。你所说的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是银行间债券市场、拆借市场、票据市场、外汇市场和黄金市场参与者共同的自律组织,协会业务主管单位为中国人民银行。协会经国务院同意、民政部批准于2007年9月3日成立,为全国性的 非 营 利 性 社 会 团 体 法人,其业务主管部门为中国人民银行。所以,这个协会不具备政府职能,也就不能衡量协会秘书长的官职大小O(∩_∩)O~

义乌市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目前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网络覆盖全国各地,无论在哪里,申请人都可以到所在地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查询。每人每年有2次免费查询个人征信的机会。一、查询点查询:根据《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本人信用报告查询业务规程》(银征信中心〔2013〕97号)规定:个人查询到就近的人民银行查询信用报告的,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供查验,同时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二、网上查询:通过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的官方网站进行用户注册;再提交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申请,第二天就可以获取查询结果和电子版报告。三、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对个人信用报告主要有三个版本,包含信息各有不同,分别为:1、个人版:供消费者了解自己信用状况,主要展示了信息主体的信贷信息和公共信息等。包括个人版和个人明细版。2、银行版:主要供商业银行查询,在信用交易信息中,该报告不展示除查询机构外的其他贷款银行或授信机构的名称,目的是保护商业秘密,维护公平竞争。3、社会版:供消费者开立股指期货账户,此版本展示了您的信用汇总信息,主要包括个人的执业资格记录、行政奖励和处罚记录、法院诉讼和强制执行记录、欠税记录、社会保险记录、住房公积金记录以及信用交易记录。

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改革创新

(一)深化认识、转变观念,切实提高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金融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责任感和大局意识,切实改变经营和服务理念。要把改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扩大中小企业信贷投放作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信贷经营业务的重要战略,确保小企业信贷投放的增速要高于全部贷款增速,增量要高于上年。(二)改造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确保符合贷款条件的中小企业获得方便、快捷的信贷服务。各金融机构要对中小企业设立独立的审批和信贷准入标准,压缩中小企业贷款审批流程,切实提升贷款审批效率。鼓励有条件的银行为中小企业开办一站式金融服务。积极推广灵活高效的贷款审批模式。研究推动小企业贷款网络在线审批,建立审批信息网络共享平台。(三)坚持有保有压、明确支持重点,积极推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优先满足中小企业符合国家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要求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兴业态项目资金需求,加大对具有自主知识产品、自主品牌和高附加值拳头产品中小企业的支持,提升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严格控制过剩产能和“两高一资”行业贷款,鼓励对纳入环境保护、节能节水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投资项目的支持,促进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东部地区先进中小企业通过收购、兼并、重组、联营等多种形式,加强与中西部地区中小企业的合作,有序实现产业转移。加快推动发展文化创意、服务外包以及其他就业吸纳能力强、市场需求大的服务业中小企业发展。(四)实施小企业金融服务差异化监管。银监会派出机构要因地制宜制定科学、审慎的小金融机构市场准入细则,实行分类监管、差异化监管,不断提高监管技术和监管有效性。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要进一步落实小企业金融服务“四单”原则,既单列信贷计划、单独配置人力资源和财务资源、单独客户认定与信贷评审、单独会计核算,构建专业化的经营与考核体系。各金融机构要增强风险管理意识,针对小企业客户风险状况,制定风险管理业务规则,培养熟悉小企业业务的风险管理经理,逐步建立与小企业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完善、可靠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对小企业授信工作的相关规定,制定小企业信贷人员尽职免责机制,切实做到尽职者免责,失职者问责。(五)推动适合中小企业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信贷模式创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基础上,推动动产、知识产权、股权、林权、保函、出口退税池等质押贷款业务,发展保理、福费廷、票据贴现、供应链融资等金融产品。探索开展依托行业协会、农村专业经济组织、社会中介等适合中小企业需求特点的信贷模式创新。加大电子银行业务宣传,引导和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提高电子商业汇票在中小企业客户中的使用率。鼓励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开展同业合作,稳步发展贷款转让业务,合理调剂信贷资源,增加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支持。二、 建立健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多层次金融组织体系(六)提高大型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服务意识和能力。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要继续推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建设。大型银行在已建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基础上,要进一步向下延伸服务网点,切实做到单独统计和调控,完善评审机制,使专营机构充分发挥作用,实现中小企业尤其是小企业金融业务的针对性服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要加快改造机构网点,完善小额贷款功能,创新信贷产品,提升对微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重点客户的金融服务。(七)积极发挥中小商业银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中小商业银行要准确把握“立足地方、服务中小”的市场定位,把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支持中小企业、私人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作为工作重点,努力打造自身“服务中小企业”品牌。充分发挥中小商业银行的地缘优势,挖掘企业信用信息,为降低中小企业融资门槛创造良好环境。建立稳定的信贷员队伍,以适应中小企业特点为标准,探索提供延伸服务,较好满足中小企业的特殊金融服务需求。取消符合条件的中小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准入数量限制,鼓励其优先到西部和东北地区等金融机构较少、金融服务相对薄弱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八)推动服务县域中小企业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稳步发展。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到金融服务空白乡镇开设村镇银行和贷款公司。坚持小额贷款公司风险防范和规范发展并重,支持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转为村镇银行。大中型商业银行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为小额贷款公司提供批发资金业务,但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可获得融资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三、拓宽符合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特点的多元化融资渠道(九)完善中小企业股权融资机制,发挥资本市场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发展的积极作用。鼓励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基金等设立创业投资企业,逐步建立以政府资金为引导、民间资本为主体的创业资本筹集机制和市场化的创业资本运作机制,完善创业投资退出机制,促进风险投资健康发展。加大中小企业上市前期辅导培育力度,支持自主创新和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发行上市。积极发展中小板市场,加快发展创业板市场,努力扩大中小企业上市规模。建立和完善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再融资及并购制度,完善中小企业上市育成机制。积极推进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适时将试点扩大到其他具备条件的国家级高新技术园区,完善监管和交易制度,改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十)逐步扩大中小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模。积极推进完善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集合票据的试点工作,适当简化审批手续,对中小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实行绿色通道。对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中小企业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鼓励中介机构适当降低收费,减轻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负担。培育银行间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为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市场创造条件。进一步完善风险控制、信用增进等相关配套机制,为优质中小企业在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阶段提供信用增进服务。(十一)大力发展融资租赁业务。扎实推进扩大商业银行设立金融租赁公司试点工作。支持金融租赁公司按照“商业持续”原则,开展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业务创新。完善融资租赁公示登记系统,加强融资租赁公示系统宣传,提高租赁物登记公信力和取回效率,为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业务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加强对融资租赁业务的指导监督,促进融资租赁行业规范化,管理统一化,合同统一化,在规避风险的同时保证融资租赁有序、规范发展。四、大力发展中小企业信用增强体系(十二)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日常监管。督促融资性担保公司依法合规审慎经营,严格控制风险集中度和关联方担保。指导融资性担保公司加强资本金管理和内控机制建设,不断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将担保机构经营情况纳入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实施统一管理。推动地方政府建立各类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融资担保基金、非营利性小企业再担保公司、贷款奖励基金,合理分担小企业贷款风险。贯彻落实担保行业各项法规,完善规章制度建设,尽快形成以出资人自我约束为监管基础,以地方政府部门为监管主体,全国统一规范运营的担保体系,提高融资性担保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十三) 完善创新适合中小企业需求特点的保险产品。继续推动科技保险发展,为高新技术型中小企业提供创新创业风险保障。积极发展信用保险和短期抵押贷款保证保险等新型保险产品,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开发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保险产品。科学合理地厘定针对中小企业的保险费率,提高保险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保险服务的积极性。继续落实对中小商贸企业投保国内贸易信用险给予保费补助政策。(十四)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中小企业信用宣传,增强中小企业信用意识。多渠道采集中小企业信息,扩大、丰富中小企业信用档案信息,结合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高对中小企业的信用信息服务水平。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建立多层次的中小企业信用评估体系,发挥信用担保、信用评级和信用调查等信用中介的作用,增进中小企业信用。开展信用培植、延伸金融服务,提高中小企业融资机会。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探索建立中小企业征信系统。(十五)建立健全信息沟通机制,创造良好生态环境。鼓励举办多种银企对接活动,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提供交流合作的机会。向中小企业提供融资辅导和咨询服务,帮助和支持中小企业健全企业制度,强化内部管理,提高生产经营信息的透明度,有效减少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增强中小企业市场融资能力。建立合作平台,发挥行业协会、民间商会、工商联等在银企对接中的桥梁作用,争取在信息搜集、客户筛选、风险防范等方面取得成效。五、多举措支持中小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十六)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出口信用保险的作用,加大优惠出口信贷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在跨境贸易试点地区使用人民币进行计价结算。鼓励金融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帮助中小企业降低成本,拓展业务。(十七)改进中小企业外汇管理,为中小企业提供便利。减少中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在借用外债政策方面的差别,允许有借款能力和资金需求的各类中资企业对外借款以满足其境外资金需求。支持中小企业购汇对外投资。六、加强部门协作和监测评估机制建设(十八)各级金融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督促和指导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在政策规划、机构建设、人员培训、宣传服务等方面加强合作交流,建立信息共享和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定期通报制度。要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制度,将中小企业贷款纳入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内容,对中小企业信贷业务设立单独的考核指标,定期公布考核结果并上报人民银行总行,督促金融机构提高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要加强中小企业信贷统计监测与分析,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大中小型企业贷款专项统计制度和国家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切实提高数据报送质量,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贷款统计制度。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会同所在省(区、市)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将本意见联合转发至辖区内金融机构,并协调做好本意见的贯彻实施工作。中国人民银行银 监 会证 监 会保 监 会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一日

人民银行账户管理办法2022

人民银行账户管理办法2022对账户开立、使用、管理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强化了账户风险防范和反洗钱和反恐融资措施。《人民银行账户管理办法(2022)》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一项法规,主要对账户开立、账户使用以及账户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该办法的发布满足了现代金融业快速发展的需求,旨在管控金融市场、防范金融风险,促进金融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办法明确规定了账户开立、使用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如开立新账户需核对身份信息、对账户使用人的身份资料进行管理等。此外,办法还对账户转移、账户冻结、账户注销制度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增加了账户风险防范措施。另外,为了应对当前金融领域中存在的洗钱、恐怖融资等问题,办法还提出了反洗钱和反恐融资措施,明确金融机构要建立完善的客户身份识别和风险评估制度,并进行相应监管。总之,人民银行账户管理办法2022的发布将有利于加强金融行业的管理监督,保障账户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提高金融行业的安全稳定发展水平。人民银行账户管理办法是否适用于所有账户?人民银行账户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在我国境内开立的账户,无论是银行卡账户、存折账户,还是电子支付账户等都适用。该办法对银行、支付机构等金融机构都有具体的监管规范,旨在规范金融业市场秩序,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人民银行账户管理办法2022作为一项重要的金融行业法规,对规范账户开立、使用和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在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等方面也提出了相关措施,强化了账户风险防范。因此,金融机构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做好账户管理工作,保障账户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的良性发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金融机构应当在开立账户前对账户使用人及其代表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资料进行核查,并留存有关资料。

金融机构编码规范是银监的还是人民银行的

人民银行。2014年9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发布《金融机构编码规范》金融行业标准。《金融机构编码规范》经过充分调研、素材整理、标准研制、专家评审、广泛征求意见等环节最终形成。《金融机构编码规范》规定了金融机构代码的编码对象、编码结构和表示形式,涵盖银行业、证券期货业、保险业、交易及结算类金融机构以及金融控股公司等多类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金融机构编码规范》的通知银发(2009 )363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为统一金融机构编码的方式与方法,加强信息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提高信息共享的效率,规范中国人民银行及金融机构在新建、开发、升级、改造信息系统、数据仓库中使用的金融机构编码,确保金融机构编码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中国人民银行编制了《金融机构编码规范》,现印发你们。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的有关金融机构。附件:金融机构编码规范中国人民银行二00九年十一月三十日附件金融机构编码规范(略)

中国人民银行分行工作人员是公务员的身份吗

  中国人民银行分行工作人员不是公务员的身份。  人民银行总行员工是公务员,分支机构既非公务员,也非事业单位编制,而是特殊的行员制,但参照公务员管理。  中国人民银行是银行不是事业单位,但它是具有国家机关性质的中央银行,它和外交部、国防部等部委一样属于国务院25个组成部门之一,正部级单位。  银行行员制是以银行从业人员为对象的人事管理制度。依照《中国人民银行行员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行员制的主要内容:①录用制。银行人事管理部门根据需要,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有关的规定和程序,通过笔试、面试、考核以及心理测验等方法,把符合条件的录用为行员。②科学的职位分类制。坚持因事设岗、高效精干、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做到分工明确,相互协调。

平安普惠经过了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正规合法吗?

是合法的。平安普惠是平安普惠金融业务集群的简称,隶属于中国平安集团。秉承“每一个客户都是值得信赖的”品牌理念,以创新的科技和卓越客户体验向社会传递“普惠精神”。为广大小微型企业和个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贷款服务,打造全球贷款客户信赖的消费金融品牌。2015年11月3日平安普惠获 “中国最佳互联网金融服务品牌”,由中央电视台证券频道、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亚太卫视等联合主办的“2015中国金融风云榜”颁发。扩展资料贷款产品平安普惠提供多种贷款,您可根据需求进行选择。如:1.小额度:可申请i贷,通过审核后最快3分钟放款,额度最高30000元。2.大额度:可申请宅e经营贷,需要办理房产抵押,审核通过后最快当天放款,额度15万-500万。3.无抵押:可申请氧气贷,全程在线申请,额度最高50万元。还有更多无抵押贷款产品可联系您当地平安普惠门店办理,也可以拨打10100000咨询办理,额度1万-50万。参考资料来源:平安惠普-贷款产品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平安普惠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银行间外汇市场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和发展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维护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银行间外汇市场(以下简称外汇市场)是指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可以经营外汇业务的境内金融机构(包括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外资金融机构)之间通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进行人民币与外币之间的交易市场。  任何境内金融机构之间不得在交易中心之外进行人民币与外汇之间的交易。第三条 外汇市场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国家外汇管理局进行监管。第四条 交易中心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监管下,负责外汇市场的组织和日常业务管理。第五条 从事外汇交易,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二章 市场组织机构的设立与监管第六条 交易中心是中国人民银行领导下的独立核算、非盈利性的事业法人。第七条 交易中心的主要职能是:  (一)提供并维护银行间外汇交易系统;  (二)组织外汇交易币种、品种的买卖;  (三)办理外汇交易的清算交割;  (四)提供外汇市场信息服务;  (五)国家外汇管理局授权的其他职能。第八条 根据业务需要,交易中心可以设立分中心,分中心的设立或撤销须报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第九条 交易中心实行会员制,只有会员才能参与外汇市场的交易。第十条 会员大会是交易中心的最高权力机构,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由交易中心理事会负责召集。第十一条 交易中心设立理事会,为会员大会闭会期间会员大会的常设机构。第十二条 理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九人,其中非会员理事人数不得少于理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会员理事中中资机构会员人数不得少于理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理事会每届任期二年,每位会员理事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第十三条 会员理事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非会员理事由国家外汇管理局提名,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第十四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一人,由非会员理事担任,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提名,理事会选举产生;副理事长三人,其中非会员理事长一人,会员理事长二人,由理事会选举产生。第三章 对会员的管理第十五条 境内金融机构提出申请,经交易中心理事会批准、并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后,可成为交易中心的会员;会员申请退会的,亦须经交易中心理事会批准并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第十六条 会员选派的交易员必须经过交易中心培训并颁发许可证方可上岗参加交易。第十七条 会员须按规定向交易中心缴纳席位费。第十八条 会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外汇管理法规,接受交易中心的管理。第四章 对交易行为的监管第十九条 会员之间的外汇交易必须通过交易中心进行,非会员的外汇交易必须通过有代理资格的会员进行。  交易中心自身不得从事外汇交易。第二十条 会员代理非会员的外汇交易的资格应当得到交易中心的批准。第二十一条 交易价格采用直接标价法。第二十二条 市场交易中的下列事项,应当报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  (一)交易方式;  (二)交易时间;  (三)交易币种及品种;  (四)清算方式;  (五)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其它事项。第二十三条 交易中心和会员单位应当保证用于清算的外汇和人民币资金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交割入帐。第二十四条 交易中心可以向交易双方收取手续费,收取手续费的标准须报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第二十五条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和调整每日外汇市场交易价格的最大浮动幅度。第二十六条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外汇市场形成的价格,公布当日人民币市场汇率,外汇交易应当根据当日市场汇率并在规定的每日最大浮动幅度内进行。第二十七条 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根据货币政策的要求,在外汇市场内买卖外汇,调节外汇供求,平抑外汇市场价格。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八条 会员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交易中心章程和业务规则的,国家外汇管理局有权对其处以通报批评、暂停交易或取消会员资格,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会员承担。第二十九条 交易员若违反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交易中心有权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交易资格等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民事责任,经济损失由其会员单位承担。

2011年6月19日是中国人民银行“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一周年。2010年6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

(1)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已累计上涨5.5%,意味着100单位外币可以兑换更少的人民币,人民币汇率升高。(3分)(2)①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的内涵是,对内保持物价总水平稳定,对外保持人民币汇率稳定。(3分)②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对人民生活安定、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对世界金融的稳定、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4分) 试题分析:该题考查外汇和汇率,第(1)考查汇率的变动,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已累计上涨5.5%,说明人民币升值,美元贬值,人民币汇率升高,美元汇率跌落。第(2)问:考查保持人民币币值稳定的内涵和意义,这一问属于教材知识点,考生只要能够熟悉教材再现教材即可,内涵:对内保持物价总水平稳定,对外保持人民币汇率稳定,意义可以从对人民生活、经济发展、世界金融的稳定、世界经济的发展等几个角度进行作答。

外汇业务采用当月一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间价折合人民币记账

以5月1日的美元中间价为准。不管4.30日的也不管5.4日的

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汇率是实际有效汇率么

不是,中国人民银行每日早间9点15分公布的人民币兑外币汇率是当日汇率的中间价。中国央行规定人民币兑外币每日汇率波动区间不得超过上下2%,中间价是一个锚,但是实际交易汇率一般都不会超过这个区间,因为除非出现黑天鹅,一般当日汇率波动不会有这么高。

如何在中国人民银行网站上查远期汇率

远期汇率只能参考人民币期货的价格, 可以查香港交易所推出的人民币期货汇率价格,找对应时间的期货合约。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上只能查看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每日中间价。 这个是即期汇率。 官方认可的。

“汇率以中国人民银行2011年2月21日美元对人民币中间价6.5705计算”翻译成英文,在线等待

The exchange rate is the middle rate released by People"s Bank of China on Feb 21,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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