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

应付账款周转天数算不算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周转天数算应付票据。出票人出票,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票据的持票人,它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在我国,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为12个月。因而应付票据即短期应付票据。应付票据按是否带息分为带息应付票据和不带息应付票据两种。应付票据是企业出具的、承诺在将来某一时日支付一定款项给持票人的书面凭证。凡期限在一年或一个经营期内的应付票据,称为短期应付票据,属于流动负债期限在一年中一个经营期以上的应付票据,称为长期应付票据,属于长期负债。扩展资料:应付票据的核算方法:应付票据是指由企业出具的,允诺在短期内支付一定金额给持票人的一种书面凭证。在我国,应付票据是用来核算企业在商品购销活动中由于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而发生的、用来明确债权债务关系、具有法律效果的商业汇票。商业汇票依照承兑人的不同,可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商业汇票依照其是否带有利息,可分为带息应付票据和不带息应付票据两种。商业汇票的承兑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无论是带息的票据还是不带息的票据,核算时一般均以面值对应付票据进行计价。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为企业的开户银行。股份制企业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时,首先持汇票和购货合同向开户银行申请承兑。如果购货单位在票据到期日存款不足、无力支付,则承兑银行负有向收款人或收款人的贴现银行即持票人无条件支付票款的责任,银行将支付的金额看做是企业的短期借款,执行扣款并按日加收罚息。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付票据

同业拆借市场与银行间质押式回购市场什么关系?并列还是包含关系?同业拆借网上的银行间质押式回购与票据

债券回购:是以债券为抵押品向他人借入短期资金,规定时间后,再把抵押出去的债券购回,同时支付利息(理解为一种有担保的资金融通)。以银行间市场每天上午九时至十一时回购交易利率为基础,同时借鉴国际经验编制而成基准性利率指标,回购定盘利率可为银行间市场开展利率互换、远期利率协议、短期利率期货等利率衍生品提供重要的参考。债券回购利率是根据银行间隔夜、7天、14天、1个月、2个月、3个月、4个月、4个月回购交易在每个交易日固定交易时间产生的全部成交利率的中位数计算得出。银行间7天期回购协议通常是银行间回购市场交投最为活跃的合约。银行间回购定盘利率每天上午十一时起由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对外发布,对于一段时间内没有交易和当日出现利率调整等重大事件的情况需要做出异常情况处理。为银行间市场开展利率互换、远期利率协议、短期利率期货等利率衍生品提供重要的参考。同业拆借:是金融机构之间(通常是商业银行)进行的短期(期限最短为1天,最长为一年)资金融通的行为,是一种信用拆借行为。法律限制在“弥补票据结算、联行汇差头寸的不足和解决临时性周转资金的需要”。①同业拆借双方必须于中央银行有存款;②单利、无担保、批发利率;③期限短(最短只有半天); ④目的主要是解决银行临时资金周转的,主要用于维持资金正常运转、调节余缺。同业拆借利率是由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自主报出的人民币同业拆出利率计算确定的算术平均利率,是单利、无担保、批发性利率[1] 。目前,对社会公布的Shibor品种包括隔夜、1周、2周、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及1年。Shibor报价银行团现由18家商业银行组成。报价银行是公开市场一级交易商或外汇市场做市商,在中国货币市场上人民币交易相对活跃、信息披露比较充分的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成立Shibor工作小组,依据《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实施准则》确定和调整报价银行团成员、监督和管理Shibor运行、规范报价行与指定发布人行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权Shibor的报价计算和信息发布。每个交易日根据各报价行的报价,剔除最高、最低各4家报价,对其余报价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后,得出每一期限品种的Shibor,并于11:30对外发布。区别:1、不同主体。同业拆借主体是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及经法人授权的金融分支机构;债券回购由执有国债的金融机构与执有多余资金的金融机构组成。2、不同信用。同业拆借是一种金融信用行为,有一定风险;债券回购是一种国债质押,没有风险。3、不同利率。债券回购与同业拆借这种无抵押的信用方式相比,回购返售有约定的标的作为资产,因此一般情况下,利率相对低一点。实际意义:金融机构当配置的债券(用以回购)不足以覆盖资金缺口的时候,一般会用信用拆借作为辅助融入工具。而且从机构内部资金分配角度出发,可能回购借不到的钱,信用拆借反而能借到。4、不同期限。同业拆借期限比较长,从数天到一年不等是一天至一年;债券回购是一种短期行为。5、不同作用。同业拆借利率是货币市场的核心利率,也是整个金融市场上具有代表性的利率,它能够及时、灵敏、准确地反映货币市场乃至整个金融市场短期资金供求关系。当同业拆借利率持续上升时,反映资金需求大于供给,预示市场流动性可能下降,当同业拆借利率下降时,情况相反。

工会经费报销需要提供票据吗

工会经费报销需要提供票据吗工会经费报销凭证包括:发票、呈批件及其他附件等.一、发票(一)公司工会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索取发票时,应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通用机打发票、电子发票等;(二)发票必须填写付款单位名称,公司工会的单位名称为"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公司工会委员会",不得简写;(三)发票所记载的经济业务必须符合财经纪律及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工会经费使用的开支范围,不得开具虚假发票.(四)发票填写内容应与实际经济业务内容相一致.凡单张1000元(含)以上的发票,应由经办人提供税务局网站的发票真伪验证单,随同发票一同报销.二、呈批件工会经费支出项目单笔金额在3000元(含)以上的业务,需通过信息平台呈报相关请示,报销时附呈批件.(一)工会经费使用单位通过信息平台公文流转呈报请示时,需重点说明请示的内容、活动时间、地点、参与人数、费用项目预算等;(二)呈报的请示需经各分工会主席、工会办公室主任、工会财务等职能部门核批后呈报公司工会主席签批同意,方可开展活动、会议、培训等事项,不得在呈批件流转结束前提前开展相关事项.三、其他附件(一)参加上级或外单位组织的相关活动时,需附活动通知,通知需经工会主席确认参加活动人员.(二)公司工会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时,需附经费项目预算方案、工会经费项目签到表等附件.(三)公司工会组织各项活动并发放奖励或纪念品时,需附经费项目预算方案、工会经费项目发放签收表等附件.(四)公司工会组织开展培训时,需附经费项目预算方案、培训通知、工会经费项目签到表,若请授课人员讲课,还需附讲课费签收单.(五)公司工会开展慰问职工时,需附工会慰问职工申请表、工会慰问职工领取签字表、凭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等附件.工会经费的税前扣除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2010年第24号)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30号)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在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的地区,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也可凭合法、有效的工会经费代收凭据依法在税前扣除.也就是说,企业向工会拨缴工会经费,并取得《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或者工会经费代收凭据,税务处理已经完成.而若未实际拨缴,或者未取得上述凭证之一,则无法税前扣除.财务部门在进行工会经费报销时,需要附发票、批件及其他附件等凭证,对于工会经费报销需要提供票据吗这一问题上述文章已经为大家作了梳理解读.工会经费的处理不仅涉及到会计、还涉及到税务,实务中处理不慎可能会造成报表错误列报、产生税务风险,大家一定要注意.

通行费电子票据汇总单可以作为发票报销吗?

企业有员工拿了一份通行费电子票据汇总单来财务进行报销,没有发票。请问,电子票据汇总单可以代替发票使用报销吗?答:取得的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票据汇总单只是辅助证明资料,不能代替发票进行使用报销。根据《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档案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票据开具汇总等有关事项的公告》(第24号)规定,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票据汇总单,是作为已开具通行费电子票据的汇总信息证明材料;通行费电子票据(通行费电子发票、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才是单位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政策参考: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档案局公告第24号二、通行费电子票据分类(二)收费公路通行费财政票据(电子)(以下简称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客户通行政府还贷公路,由经营管理者开具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先行选择部分地区进行试点。试点期间,非试点地区暂时开具不征税发票。试点完成后,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行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通行费电子发票、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统称为通行费电子票据。针对收费公路分段建设、经营管理者多元等特性,为便利通行费电子票据财务处理,根据客户需求,通行费电子票据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可按一次或多次行程为单位,在汇总通行费电子发票和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信息基础上,统一生成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票据汇总单(以下简称电子汇总单),作为已开具通行费电子票据的汇总信息证明材料。电子汇总单的汇总信息发生变更的,应重新开具电子汇总单,原电子汇总单自动作废失效,电子汇总单可通过服务平台查询。

票据出票日期大写格式

以日期2015年11月20日为例,大写格式为贰零壹伍年壹拾壹月零贰拾日。支票的日期填写方法:逢10日,20日,30日,都要在前面加零,如零壹拾日,零贰拾日,零叁拾日,因为不这样写,这些日子后面还可以填数字,有可能造成人为漏洞,而导致支票无法兑付,银行也会提醒客户补填或直接退票。支票是委付证券,但支票的付款人比较特殊,必须是有支票存款业务资格的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我国的支票只有即期支票,支票无承兑制度。扩展资料:支票填明的收款人名称是否为该收款人,收款人是否在支票背面“收款人签章”处签章,其签章是否与收款人名称一致。出票人的签章是否符合规定,并折角核对其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是否相符,使用支付密码的,其密码是否正确;支票的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支票必须记载的事项是否齐全,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其他记载事项的更改是否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票据出票日期大写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银行一定不予受理

法律主观:支票的日期很重要,日期书写不正确或不够规范有时会给我们带来严重的后果,比如说将会影响单位当天的收支。一、支票日期的填写规范1、日期添写必须是大写,大写数字是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零。2、日期添写体现唯一性原则。就是说不能有更改的可能。譬如,月份一,二月必须写成零壹月,零贰月。日的写法也一样,1至9号添写必须加零字。整日子10,20,30号大写前也必须加零。举例,2016年9月20日,应添写为贰零壹陆年零玖月零贰拾日。2016年10月25日应添写为贰零壹陆年零壹拾月贰拾伍日。二、支票适用1、转帐支票可以背书转让;现金支票不得背书转让。2、支票提示付款期为十天(从签发支票的当日起,到期日遇例假顺延)。3、支票签发的日期、大小写金额和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其它内容有误,可以划线更正,并加盖预留银行印鉴之一证明。4、支票发生遗失,可以向付款银行申请挂失止付;挂失前已经支付,银行不予受理。5、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印章与银行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银行除将支票做退票处理外,还要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6、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银发【1997】393号)“第一百二十五条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印章与银行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地区,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银行应予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对于屡次签发的,银行应停止其签发支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签发空头支票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114号)“第(一)实施处罚的主体资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实施对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银行欠账不符的支票的出票人的行政处罚。《支付结算办法》第125条、239条规定停止执行。”适用范围同城票据交换地区内的单位和个人之间的一切款项结算,均可使用支票。自2007年6月25日起支票实现了全国通用,异城之间也可使用支票进行支付,结算。申办程序1、开立支票存款帐户,申请人必须使用其本名,并提交证明其身份的合法证件;2、开立支票存款帐户,申请人应当预留其本人的签名式样和印鉴;3、开立支票存款帐户和领用支票,应当有可靠的资信,并存入一定的资金。挂失已经签发的普通支票和现金支票。如因遗失,被盗等原因而丧失,应立即向银行申请挂失。(1)出票人将已经签发内容齐备的可以直接支取现金的支票遗失或被盗等,应当出具公函或有关证明,填写两联挂失申请书(可以用进账单代替),加盖预留银行的签名式样和印鉴,向开户银行申请挂失止付。银行查明该支票确未支付,经收取一定的挂失手续费后受理挂失,在挂失人账户中用红笔注明支票号码及挂失的日期。(2)收款人将收受的可以直接支取现金的支票遗失或被盗等,也应当出具公函或有关证明,填写两联挂失止付申请书,经付款人签章证明后,到收款人开户银行申请挂失止付。其他有关手续同上。同时,依据《票据法》第15条第3款规定:“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月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的待票人在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时,须以书面形式向票据支付地(即付款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公示催告申请。在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申请书上,应写明票据类别、票面金额、出票人、付款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并说明票据丧失的情形,同时提出有关证据,以证明自己确属丧失的票据的持票人,有权提出申请。失票人在向付款人挂失止付之前,或失票人在申请公示催告以前,票据已经由付款人善意付款的,失票人不得再提出公示催告的申请,付款银行也不再承担付款的责任。由此给支票权利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失票人自行负责。按照规定,已经签发的转账支票遗失或被盗等,由于这种支票可以直接待票购买商品,银行不受理挂失,所以,失票人不能向银行申请挂失止付。但可以请求收款人及其开户银行协助防范。如果丧失的支票超过有效期或者挂失之前已经由付款银行支付票款的,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应由失票人自行负责。

支票票据日期的填写是怎样的

据《人民银行票据填写规范》规定,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为防止变造票据的出禀日期,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抬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加“壹”。如1月15日,应写成零壹月壹拾伍日。再如10月20日,应写成零壹拾月零贰拾日。即:1-10日,20日、30日前面加零,1月、2月、10月前面加零。

票据业务银行托收是什么意思

  就是说票据到期后由公司委托银行进行票款收回。  按照《托收统一规则》(国际商会第522号出版物)第2条的规定,可对托收作如下定义:托收是指由接到委托指示的银行处理金融单据或商业单据以便取得承兑或付款,或凭承兑或付款交出商业单据,或凭其他条件交出单据。  托收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两种。光票托收是指金融单据不附带商业单据的托收,即仅把金融单据委托银行代为收款。跟单托收是指金融单据附带商业单据或不用金融单据的商业单据的托收。

票据托收具体是什么?

就是说票据到期后由公司委托银行进行票款收回。按照《托收统一规则》(国际商会第522号出版物)第2条的规定,可对托收作如下定义:托收是指由接到委托指示的银行处理金融单据或商业单据以便取得承兑或付款,或凭承兑或付款交出商业单据,或凭其他条件交出单据。

银行承兑汇票托收凭证上汇票票据号码漏写一位但已经递交给银行了该怎么办?

1、付款银行一般不会认真审核托收凭证上的汇票号码的,他们会认真的审核汇票,防止假票、克隆票,核对托收凭证与汇票金额,然后按托收凭证上收款人信息付款。所以,这个失误银行基本上是看不出来的。2、如果付款银行看出来了,可能会退票,你会收到退票,然后再重新填一份托收凭证寄过去就OK了。

哪些财政票据可以作为税前扣除的凭证?

哪些财政票据可以作为税前扣除的凭证?目前财政票据分三类,分别是非税收入类票据、结算类票据和其他财政票据。非税收入类票据包括: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指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通用凭证;非税收入专用票据,指特定的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特定的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专用凭证,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政府性基金票据、国有资源(资产)收入票据、罚没票据等;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行政事业单位收缴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通用凭证。结算类票据仅为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发生暂收、代收和单位内部资金往来结算时开具的凭证。其他财政票据包括:公益事业捐赠票据,指国家机关、公益性事业单位、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其他公益性组织依法接受公益性捐赠时开具的凭证;医疗收费票据,指非营利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服务取得医疗收入时开具的凭证;社会团体会费票据,指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向会员收取会费时开具的凭证;其他应当由财政部门管理的票据。实务操作有讲究在实务操作中,财政票据中出现涉税问题,集中反映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上,很多企业将该票据作为税前扣除凭据。为了减少由此带来的税前扣除风险,纳税人有必要了解该种票据的使用范围和不得开具行为。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使用范围为:一是行政事业单位暂收款项。由行政事业单位暂时收取,在经济活动结束后需退还原付款单位或个人,不构成本单位收入的款项,如押金、定金、保证金及其他暂时收取的各种款项等。二是行政事业单位代收款项。由行政事业单位代为收取,在经济活动结束后需付给其他收款单位或个人,不构成本单位收入的款项,如代收教材费、体检费、水电费、供暖费、电话费等。三是单位内部各部门之间、单位与个人之间发生的其他资金往来且不构成本单位收入的款项。四是财政部门认定的不作为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的其他资金往来行为。不得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行为如下:1、信息咨询、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成果转让和技术服务收费;2、法律法规和国务院部门规章规定强制进行的培训业务以外,由有关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培训、会议的收费;3、组织短期出国培训,为来华工作的外国人员提供境内服务等收取的国际交流服务费;4、组织展览、展销会收取的展位费等服务费;5、创办刊物、出版书籍并向订购单位和个人收取的费用;6、开展演出活动,提供录音录像服务收取的费用;7、复印费、打字费、资料费;8、其他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提供上列服务,其收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应当依法使用在税务机关领购的相关发票。综上所述,企业发生非应税项目支出时,应取得相应的扣除凭证,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企业缴纳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税前扣除凭证。企业缴纳的可在税前扣除的各类税金:以完税证明为税前扣除凭证。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以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为税前扣除凭证。企业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税前扣除凭证。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税前扣除凭证。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以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印制并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公益性捐赠票据,或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联,为税前扣除凭证。企业支付社会组织会员费:以该组织开具的《全国性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为税前扣除凭证。企业发生行业协会自律性经济处罚支出:以《行业协会自律性经济处罚专用收据》为税前扣除凭证。企业支付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以《专用收据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专用收据》为税前扣除凭证。企业根据法院判决、调解、仲裁等发生的支出:以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可由人民法院执行的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和付款单据为税前扣除凭证。财政票据可以报销吗?财政机关监制的财政专用收据,是合法的原始票据,可以作为报销单据的原始凭证(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条例第六条所称符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凭证(以下统称合法有效凭证),是指:(一)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者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二)支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政府性基金,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三)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部门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北京市财政票据管理系统怎么添加项目分组

步骤如下:1、使用工具栏中的“增加”。2、录入信息,有分组编码、分组名称、对应票据、收费项目、其他一、其他二、其他三。3、信息录入后完成,点击确定后即可保存。4、选择要修改的项目分组后,可以点击修改工具进行修改。5、选中项目分组的删除,即可删除指定的分组。

什么票据需要划线

支票需要划线。划线支票与一般支票不同。一般支票可委托银行收款入账。而划线支票只能委托银行代收票款入账。使用划线支票的目的是为了在支票遗失,被人冒领时,还可能通过银行代收的线索追回票款。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能支取现金。如果普通划线支票的付款人将票据款项支付给了非银行的任何人,或者特别划线支票的付款人将票据款项支付给了非划线内银行的任何人,而该收款人不是真正的权利人,则付款银行须对真正的付款人承担责任。但赔偿金额不能超过票据上的金额。付款人的这种赔偿责任以付款人有过错为前提,如果付款人的付款是无过失的,则可免除责任。相关信息:划线支票又分为一般划线支票和特别划线支票两种:一般划线支票(GENERALLYCROSSEDCHEQUE)的形式有五种:①出票人、收款人或代收行在支票上划两道平行线。②在平行线中加列“公司”(ANDCOMPANY)字样。此种划线近年来很少使用。③在平行线中加列“不可流通”(NOTNEGOTIABLE)字样。以上三种划线支票可由持票人委托任何银行收取票款。④在平行线中加列“请收收款人帐户”(ACCOUNTPAYEE)字样。⑤在平行线中加列“不可流通,请收收款人帐户”(NOTNEGOTIABLEACCOUNTPAYEE)字样。以上两种划线支票,只能由支票收款人委托其往来银行收款入帐。

什么票据需要划线

支票需要划线。划线支票与一般支票不同。一般支票可委托银行收款入账。而划线支票只能委托银行代收票款入账。使用划线支票的目的是为了在支票遗失,被人冒领时,还可能通过银行代收的线索追回票款。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能支取现金。如果普通划线支票的付款人将票据款项支付给了非银行的任何人,或者特别划线支票的付款人将票据款项支付给了非划线内银行的任何人,而该收款人不是真正的权利人,则付款银行须对真正的付款人承担责任。但赔偿金额不能超过票据上的金额。付款人的这种赔偿责任以付款人有过错为前提,如果付款人的付款是无过失的,则可免除责任。相关信息:划线支票又分为一般划线支票和特别划线支票两种:一般划线支票(GENERALLYCROSSEDCHEQUE)的形式有五种:①出票人、收款人或代收行在支票上划两道平行线。②在平行线中加列“公司”(ANDCOMPANY)字样。此种划线近年来很少使用。③在平行线中加列“不可流通”(NOTNEGOTIABLE)字样。以上三种划线支票可由持票人委托任何银行收取票款。④在平行线中加列“请收收款人帐户”(ACCOUNTPAYEE)字样。⑤在平行线中加列“不可流通,请收收款人帐户”(NOTNEGOTIABLEACCOUNTPAYEE)字样。以上两种划线支票,只能由支票收款人委托其往来银行收款入帐。

什么票据需要划线

支票需要划线。划线支票与一般支票不同。一般支票可委托银行收款入账。而划线支票只能委托银行代收票款入账。使用划线支票的目的是为了在支票遗失,被人冒领时,还可能通过银行代收的线索追回票款。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能支取现金。如果普通划线支票的付款人将票据款项支付给了非银行的任何人,或者特别划线支票的付款人将票据款项支付给了非划线内银行的任何人,而该收款人不是真正的权利人,则付款银行须对真正的付款人承担责任。但赔偿金额不能超过票据上的金额。付款人的这种赔偿责任以付款人有过错为前提,如果付款人的付款是无过失的,则可免除责任。相关信息:划线支票又分为一般划线支票和特别划线支票两种:一般划线支票(GENERALLYCROSSEDCHEQUE)的形式有五种:①出票人、收款人或代收行在支票上划两道平行线。②在平行线中加列“公司”(ANDCOMPANY)字样。此种划线近年来很少使用。③在平行线中加列“不可流通”(NOTNEGOTIABLE)字样。以上三种划线支票可由持票人委托任何银行收取票款。④在平行线中加列“请收收款人帐户”(ACCOUNTPAYEE)字样。⑤在平行线中加列“不可流通,请收收款人帐户”(NOTNEGOTIABLEACCOUNTPAYEE)字样。以上两种划线支票,只能由支票收款人委托其往来银行收款入帐。

怎么计算票据贴现利息

实付贴现金额是指汇票金额(即贴现金额)减去应付贴现利息后的净额,即汇票持有人办理贴现后实际得到的款项金额。按照规定,贴现利息应根据贴现金额、贴现天数(自银行向贴现单位支付贴现票款日起至汇票到期日前一天止的天数)和贴现率计算求得。用公式表示即为:贴现利息=贴现金额×贴现天数×日贴现率日贴现率=月贴现率÷30或者年贴现率÷360实际付款金额=票面金额-贴现利息凡是承兑人在异地的,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的期限以及贴现利息的计算应另加3天的划款时间。

票据贴现的贴现天数是如何计算的?

票据贴现期即从贴现日到到期日的时间间隔。贴现天数=贴现日到票据到期日实际天数-1 。如果票据期限按日表示,应从出票日起按实际 经历天数计算。通常出票日和到期日,只计算其中的一天,即“算头不算尾”或“算尾不算头”。票据期限按月表示时,票据的期限不考虑各月份的实际天数多少,应以到期月份中与出票日(承兑日)相同的那一天为到期日。拓展资料:票据贴现:票据贴现是经济学概念,分为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票据贴现是银行一项授信业务,指票据(例如银行承兑汇票)持有人将未到期的票据提前向银行贴现筹措资金,相应的,银行扣除贴现利息获得收益。1.对持票人来说,贴现是将未到期的票据卖给银行获得流动性的行为,这样可提前收回垫支于商业信用的资本。2.对银行或贴现公司来说,贴现是与商业信用结合的放款业务。是指资金的需求者,将自己手中未到期的商业票据、银行承兑票据或短期债券向银行或贴现公司要求变成现款,银行或贴现公司(融资公司)收进这些未到期的票据或短期债券,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至到期日的利息后付给现款,到票据到期时再向出票人收款。票据具有支付和融资双重功能,在服务实体经济,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分类1.行承兑票贴现银行承兑票贴现是指当中小企业有资金需求时,持银承兑票到行按一定贴现率申请提前兑现,以获取资金的一种融资业务。在行承兑票到期时,行则向承兑人提示付款,行对贴现申请人保留追索权。特点:行承兑票贴现以银的信用为基础的融资,是客户较为容易取得的融资方式,操作灵活、简便。贴现利率市场化程度高,资金成本较低,有助于中小企业降低财务费用。2.商业承兑票贴现商业承兑票贴现是指当中小企业有资金需求时,持商业承票到行按一定贴现率申请提前兑现,以获取资金的一种融资业务。在商业承兑票到期时,银则向承兑人提示付款,当承兑人未给予偿付时,银行对贴现申请人保留追索权。特点:商业承兑票的贴现是以企业信用为基础的融资,如果承兑企业的资信非常好,相对较容易取得贴现融资。对中小企业来说以票据贴现方式融资,手续简单、融资成本较低。3.协议付息票据贴现协议付息商业票贴现是指卖方企业在销售商品后持买方企业交付的商业票(行承兑票或商业承兑票)到行申请办理贴现,由买卖双方按照贴现付息协议约定的比例向行支付贴现利息后行为卖方提供的票据融资业务。该类票据贴现除贴现时利息按照买卖双方贴现付息协议约定的比例向银支付外,与一般的票据贴现业务处理完全一样。

票据贴现的计算公式

公式:贴现利息=票据到期价值×贴现率×贴现期实得金额=票据到期价值-贴现利息注:每30天为一月,不足30天,按一月计算。本题:贴现利息=60000x6%x2/12=600元实得金额=60000-600=59400元。选B。扩展资料:一般而言,票据贴现可以分为三种,分别是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1、贴现是指客户(持票人)将没有到期的票据出卖给贴现银行,以便提前取得现款。一般工商企业向银行办理的票据贴现就属于这一种;2、转贴现是指银行以贴现购得的没有到期的票据向其他商业银行所作的票据转让,转贴现一般是商业银行间相互拆借资金的一种方式;3、再贴现是指贴现银行持未到期的已贴现汇票向人民银行的贴现,通过转让汇票取得人民银行再贷款的行为。再贴现是中央银行的一种信用业务,是中央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而运用的一种货币政策工具。贴现市场的交易种类大致可分为两类,1、票据持有人向商业银行或贴现公司要求贴现换取现金的交易,这种交易占贴现市场业务的大部分;2、是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或贴现公司已贴现过的票据再次进行贴现,为银行和贴现公司融通资金。再贴现是中央银行控制金融与信用规程的一个重要手段。票据贴现的种类还可以根据票据的不同分为银行票据贴现、商业票据贴现、债券及国库券贴现三种。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票据贴现

带息票据到期值的计算公式

票据贴现利息的计算分两种情况:1)不带息票据贴现贴现利息=票据面值x贴现率x贴现期(2)带息票据的贴现贴现利息=票据到期值x贴现率x贴现天数/360贴现天数=贴现日到票据到期日实际天数-1贴现利息公式 用公式表示即为:贴现利息=贴现金额×贴现天数×日贴现率日贴现率=月贴现率÷30实际付款金额=票面金额-贴现利息扩展资料举例:汇票金额10000元,到期日2006年7月20日,持票人于4月21日向银行申请贴现,银行年贴现利率3.6%,则贴现利息=10000x90x3.6%/360=90元,银行在贴现当日付给持票人9910元,扣除的90元就是贴现利息。(注意:年利率折算成日利率时一年一般按360天计算,故要除以360)贴现利率一般要比贷款利率低得多,而且贴现的办理手续比贷款简单,能满足企业资金急需时的融资要求,汇票也具有较高的流通性,银行也比较愿意办理贴现业务。计算天数如下:一公司于8月15日拿一张银行承兑汇票申请贴现 面值1000000贴现率2.62%,签发于上年的12月30日,到期日为10月29日,贴现息如何计算。贴现天数,为从贴现日起至到期日的天数,算头不算尾,算尾不算头的,如果是异地的话要再加3天,碰上休假要顺延。16(16-31日)+30(9月)+29(1-29日)=75天也可17(15-31日)+30(9月)+28(1-28日)=75天贴现息=75x1000000x(2.62%/360)=5458.33(例〕2004年3月23日,企业销售商品收到一张面值为10000元,票面利率为6%,期限为6个月的商业汇票。5月2日,企业将上述票据到银行贴现,银行贴现率为8%。假定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则票据贴现利息计算如下:票据到期值=10 000 x(1+6% /2)=10 300(元)该应收票据到期日为9月23日,其贴现天数应为144天(30 +30 +31+31+23-1)票据贴现利息=票据到期值x贴现率x贴现天数/360=103 00 x 8% x144/360=329.60(元)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带息票据

票据贴现利息计算?

贴现是一个商业术语,指收款人将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后转让给受让人,银行按票面金额扣去自贴现日至汇票到期日的利息以将剩余金额支付给持票人(出让人)。 一、按贴现利息支付方式1、卖方付息:即贴现利息由卖方支付的票据贴现行为。贴现申请人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我行申请办理贴现时,贴现利息由我行直接从拟支付给贴现申请人的贴现款项中一次性扣收。2、买方付息:即贴现利息由买方支付的票据贴现行为。贴现申请人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我行申请办理贴现时,贴现利息由我行向买方收取,并将全额贴现票款支付给贴现申请人。3、协议付息:即贴现利息由买卖双方协商,分担支付据贴现利息的票据贴现行为。贴现申请人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我行申请办理贴现时,我行收取应由买方支付的贴现利息,再从拟支付给贴现申请人的贴现款项中一次性扣收应由卖方支付的贴现利息后,将贴现票款支付给贴现申请人。二、贴现需要满足的条件银行承兑汇票可不是到任意一家银行,就可以随意贴现的。要想完成贴现,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票据具有真实性,符合支付结算业务的规定;2、持票企业与前一家支付企业存在商品交易等合法关系;3、申请贴现银行承兑汇票的企业,应满足银行规定的汇票贴现授信条件;4、持票企业与银行签定贴现回购业务;5、持票企业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满足以上条件,企业才可以去银行进行相应的贴现业务。三、贴现的计算方法汇票面值-汇票面值*贴现率*(汇票到期日-贴现日)/360假设你有一张100万的汇票,今天是6月5日,汇票到期日是8月20日,则你贴现后得到的金额如下:100-100*3.24%*76/360=99.316万有的银行按月率计算,则:100-100*3.24%*3/12=99.19万

票据贴现利息怎么计算

年息月息计算方式:年利率方式:票面金额*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月利率方式:票面金额*月利率/30天*计息天数。票据贴现:票据贴现是指在持票人需要资金时,将持有的未到期商业汇票,通过背书的方式转让给银行、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贴现既是一种票据转让行为,又是一种授信行为;金融机构通过接受汇票而给持票人短期贷款,汇票到期时,银行无条件兑现汇票,金融机构就能通过收回汇票金额而冲销贷款。

票据贴现日期的计算

贴现期即从贴现日到到期日的时间间隔。如果票据期限按日表示,应从出票日起按实际 经历天数计算。通常出票日和到期日,只计算其中的一天,即“算头不算尾”或“算尾不算头”。票据期限按月表示时,票据的期限不考虑各月份的实际天数多少,应以到期月份中与出票日(承兑日)相同的那一天为到期日。比如,出票日为3月15,到期日为6月30,那么贴现天数可以这么计算:31-15+30+31+30=107扩展资料:应收票据贴现利息与贴现实得金额的计算公式为:贴现利息=票据到期价值×贴现率×贴现期实得金额=票据到期价值-贴现利息一般而言,票据贴现可以分为三种,分别是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贴现是指客户(持票人)将没有到期的票据出卖给贴现银行,以便提前取得现款。一般工商企业向银行办理的票据贴现就属于这一种;转贴现是指银行以贴现购得的没有到期的票据向其他商业银行所作的票据转让,转贴现一般是商业银行间相互拆借资金的一种方式;再贴现是指贴现银行持未到期的已贴现汇票向人民银行的贴现,通过转让汇票取得人民银行再贷款的行为。再贴现是中央银行的一种信用业务,是中央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而运用的一种货币政策工具。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票据贴现

票据贴现计算公式是什么呢?

贴现金额计算公式为:贴现金额=贴现利息/(贴现天数×月贴现率/30)或贴现利息/(贴现天数×年贴现率/360)。贴现利息一般是指汇票的收款人在票据到期前为获取票款向所贴现银行所支付的利息,贴现金额就是收款人之前与银行商议好的具体预借金额。拓展资料:贴现是一个商业术语,指付款人开具并经承兑人承兑的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后转让给受让人(持票人),受让人(持票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出申请将票据变现,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票面金额扣去自贴现日至汇票到期日的利息,将剩余金额支付给持票人(收款人)。商业汇票到期,最终持票人凭票向该汇票的承兑人收取款项。远期汇票经开具后,汇票持有人在汇票尚未到期前在贴现市场上转让,受让人扣除贴现息后将票款付给出让人的行为或银行购买未到期票据的业务。一般而言,票据贴现可以分为三种,分别是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贴现:指商业票据的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日前,为了取得资金,贴付一定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银行的票据行为,是持票人向银行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转贴现:指商业银行在资金临时不足时,将已经贴现但仍未到期的票据,交给其他商业银行或贴现机构给予贴现,以取得资金融通。再贴现:指中央银行通过买进商业银行持有的已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商业银行提供融资支持的行为。贴现的性质:贴现是银行的一项资产业务,汇票的支付人对银行负债,银行实际上是与付款人有一种间接贷款关系。贴现的利率:在人民银行现行的再贴现利率的基础上进行上浮,贴现的利率是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但最高不能超过现行的贷款利率。贴现利息的计算:贴现利息是汇票的收款人在票据到期前为获取票款向贴现银行支付的利息,计算方式是:贴现利息=贴现金额×贴现率×贴现期限我国的票据市场通过票据的签发承兑、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等业务把企业、商业银行、中央银行有机地联系在一起,从而有效地传导货币政策。

票据贴现的计算公式

公式:贴现利息=票据到期价值×贴现率×贴现期实得金额=票据到期价值-贴现利息注:每30天为一月,不足30天,按一月计算。本题:贴现利息=60000x6%x2/12=600元实得金额=60000-600=59400元。选B。扩展资料:贴现利息的计算公式为:贴现利息=贴现金额×贴现天数×月贴现率/30,或者为贴现利息=贴现金额×贴现天数×年贴现率/360。在贴现率的计算公式下,实际付款金额=票面金额-贴现利息,贴心利息是指汇票持有人向银行申请票面金额而付给银行的利息。一般而言,票据贴现可以分为三种,分别是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贴现是指客户(持票人)将没有到期的票据出卖给贴现银行,以便提前取得现款。一般工商企业向银行办理的票据贴现就属于这一种;转贴现是指银行以贴现购得的没有到期的票据向其他商业银行所作的票据转让,转贴现一般是商业银行间相互拆借资金的一种方式;再贴现是指贴现银行持未到期的已贴现汇票向人民银行的贴现,通过转让汇票取得人民银行再贷款的行为。再贴现是中央银行的一种信用业务,是中央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而运用的一种货币政策工具。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向银行办理贴现业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二)与出票人或者直接前手具有真实的商业交易关系(三)提供与其直接前手之间的增值税发票和商品发运单据复印件。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票据贴现

在企业流动负债中,商业信用包括( )。A.预收账款B.应付票据C.预付账款

【答案】:ABE商业信用是产生于商品交换之中的,是一种“自然性融资”,在流动负债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商业信用的具体形式包括:①应付账款;②应付票据;③预收账款。CD两项属于企业的流动资产。

怎么解决支票及银行票据打印

1银行票据指由银行签发或由银行承担付款义务的票据。主要包括银行本票、银行汇票、银行签发的支票等。2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出票人一般为企业。3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出票人为银行。4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银行票据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票据打印机

你好!票据打印机当然可以打印现金支票,也可以打印机增值税发票。打印现金支票的软件是否要收费要看你所用的软件。打印的现金支票银行是要的。每台票据打印机都能打印现金支票。打印现金支票的打印机都要用针式打印机的。希望可以帮到你。

怎么用爱普生lq-635k票据打印机打印支票

LQ-635K最大可支持打印7联的复写纸,最大可支持打印内容的宽度为20.3CM。可支持的自定义纸张范围,宽度为9-25.7cm高度为7-55.88cm,可支持的纸张厚度范围为单页纸0.065-0.14mm多层复写纸0.12-0.53mm连续纸0.065-0.53mm。如果您需要打印的纸张和内容在以上范围内就可以打印的。1.自定义纸张:如果您使用的电脑是WindowsXP系统:电脑左下角点击“开始”->“打印机和传真机”->“文件”->“服务器属性”,勾选“创建新格式”,在“表格名”中输入自定义尺寸的名称(如:1234),根据纸张的实际尺寸分别输入“宽度”和“高度”(高度=连续纸孔数*0.5*2.54CM)。“打印机区域边距”无需修改,点击“保存格式”完成纸张自定义。如果您使用的电脑是Windows7系统:电脑左下角点击“开始”->“设备和打印机”,鼠标左键点击所使用的打印机图标,在上方菜单栏选择“服务器属性”,勾选“创建新表单”,在“表单名”中为输入自定义尺寸的名称(如:1234),根据纸张的实际尺寸分别输入“宽度”和“高度”(高度=连续孔数*0.5*2.54CM)。“打印机区域边距”无需修改,点击“保存格式”完成纸张自定义。2.驱动设置:鼠标右键点击所使用的打印机图标选择“打印首选项”->“布局”->“高级”,在“纸张规格”中选择自定义尺寸的名称“1234”3.应用软件设置:请在您所使用的应用软件中,也需要把您自定义的纸张规格选择出来。若以上方案仍无法解决您的问题,请您登陆爱普生官网的“在线工程师”:http://219.232.55.146/portal/epson,实时与爱普生工程师在线交流,以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爱普生“在线工程师”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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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怎样通过票据买入返售消规模

财新的《票据风暴眼》里这样报道:很多银行认为转贴现等同业票据业务是“低风险”业务,风险由承兑行承担,从而放松管理,通过抽屉协议、代理代持、资管转移等方式腾挪贷款规模,虚增存贷款规模、减少资本占有的问题非常严重。比如银行通过各种方式利用票据转贴现业务转移信贷规模、消减资本占用。在2015年1月末,浦发银行大连分行向甘肃某银行卖断17亿元银城票据,到2月份浦发大连分行又从甘肃某银行将这批票据买断,这一来二去甘肃某银行却没有将这笔票据业务计入买入返售科目,于是信贷资产实现双双出表。

银行票据业务有哪些

问题一:银行票据业务是什么内容? 银行票据业务主要是指银行汇票的签发、承兑、贴现等汇票业务,以及各类支票的行所交换、转账等。 汇票业务因其具有较高的风险性,很多银行只能在县支行以上级的营业部办理。营业网点通常会把柜台划分为储蓄、联行等。票据业务归属联行上的。 呵呵,不够专业,只能说这么多了。 问题二:什么是银行票据业务?有什么操作要点? 票据业务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贴现、转贴现业务。银行承兑汇票是指在承兑银行(开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向开发银行申请并经开发银行审查同意承兑,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产品功能包括:1、银行承兑汇票具有远期付款功能,降低企业对营运资金的占用;2、票据持有人在汇票到期前若急需资金可以申请贴现;3、银行承兑汇票在到期日前可以背书转让。产品特点包括:1、对于卖方(收款人)来说,对现有或新的客户提供远期付款方式,可以增加销售额,提高市场竞争力;2、对于买方(出票人)来说,利用远期付款,以有限的资本购进更多货物,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营运资金的占用与需求,有利于扩大生产规模;3、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手续费低(票面金额的万分之五),操作简便。适用对象为具有真实贸易背景的、有延期付款需求的各类生产和经营活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条件包括:1、依法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2、在开发银行开立人民币存款账户,并与开发银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3、经营管理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并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4、真实合法的交易合同,且在合同上载明以银行承兑汇票作为结算工具和支付方式;5、能够按照规定交付足额保证金或提供有效担保;6、无逾期贷款、欠息等不良信用记录,没有未决重大诉讼事项或其他被 *** 机关、监管机构严重谴责事项。所需材料包括: 1、基础资料(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签字样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签字样本(原件)、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2)近三年度和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对于缴纳100%保证金的承兑申请人,只要求提供上年度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3)经过年检的有效贷款证(或贷款卡);(4)若申请人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合作企业或承包企业等,如公司章程有相关规定的,应提供公司章程和其有权机构同意申请承兑的决议或授权文件。2、承兑业务资料(1)银行承兑汇票申请书;(2)申请承兑所依据的真实的交易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且交易合同上载明以银行承兑汇票作为结算工具和支付方式。3、担保资料按规定需要提供担保手续的,提交保证人有关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或法人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前三年度和当期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或抵(质)押物的有关资料等(包括权属证明、评估报告等)。4、开发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商业汇票贴现是指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在票据到期日前,为取得资金而贴付一定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开发银行的票据行为,是开发银行向持票人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商业汇票贴现包括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商业汇票贴现期限从贴现之日起至汇票到期日止,最长不超过6个月。产品种类包括:1、买方付息票据贴现业务;2、卖方付息票据贴现业务。产品功能为:汇票合法持有人提前回收应收票据款项,解决企业运营流动资金需求。产品特点包括:1、为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提供新的融资渠道;2、贴现业务较短期贷款而言操作简便;3、减少企业应收票据,增加企业现金流;4、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减少企业财务费用;5、提高企业资金周转速度和资金使用效率。适用对象为:凡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合法持有商业汇票的持有人,在需要资金周转时,均可向开发银行申请办理票据贴现业务。申请条件包括:1、银行承兑汇票向国家开发银行企业局、各分行申请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 问题三:银行的票据业务是什么? 商业银行票据业务经营活动答题可分为票据承兑、票据买入、票据保管、票据卖出和票据托收五个过程。这五个过程基本涵盖了一张商业票据从诞生到消亡可能经过的全过程。 1、 票据承兑是指商业银行根据在本行开户客户提出的承兑申请,对客户的资信情况、交易背景情况、担保情况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承兑的过程。票据承兑业务一般归类于信贷业务,通过商业银行的承兑,商业信用就转化为银行信用,通常由商业银行的信贷部门负责。 2、 票据买入是指商业银行根据持票人的申请,通过对票据承兑人、票据本身、跟单资料以及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决定是否买进并实施的过程,可分为贴现买入、转贴现买入和买入返售三种形式。 ----贴现买入:是指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在汇票到期前,为了取得资金,贴付一定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银行的票据行为,是银行向持票人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 ----转贴现买入:原贴现人将已贴现而未到期的票据转让给银行,按照汇票金额扣除一定利息后提前取得票款的资金融通行为。 ----买入返售(逆回购)是指银行在购买交易对手所持有的尚未到期的已贴现或者已转贴现的汇票的同时,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由交易对手购回原汇票的业务行为。 3、 票据卖出是指根据自身经营需要以及市场价格等情况决定是否卖出并实施的过程,可分为转贴现卖出、卖出回购和再贴现三种形式。 ----转贴现卖出:是指银行将已贴现而未到期的票据转让给其他银行、贴现公司或其他原已垫付资金的人,按照汇票金额扣除一定利息后提前取得票款的资金融通行为。 ----卖出回购:银行在卖出尚未到期的已贴现或者已转贴现的汇票的同时,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购回原汇票的业务行为。 ----再贴现:又称‘"重贴现‘"是商业银行以未到期的合格票据再向中央银行贴现。对商业银行而言,再贴现是卖出票据,获得资金。 4、 票据保管是指商业银行对所买入未到期票据在持有期间的妥善管理过程。 5、 票据托收是指商业银行以持有的将要到期票据要求承兑人按期承付票款并回收票款的过程。是票据市场的附属业务,都归属于结算业务,由银行的会计结算部门负责。 问题四:什么是票据业务,银行票据业务有哪些岗位,票据业务员是干什么的,如何开展业务,需要总出差吗??? 银行的票据业务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票据质押贷款等,最近这几年还产生了票据业务相关的商票保贴、票据融资这些新业务。票据业务员是银行票据中心办理具体业务的人员,属于后台管理人员,有些股份制银行不单独设立票据中心,票据业务员一般由公司业务部或者计划财务部的人员兼任。如何开展业务这个话题有点大了,一句两句说不清,总之要受银行表外风险资产额度和银行的业务发展策略约束,票据业务员一般不需要出差。信贷员是过去的叫法了,现在统一的称呼是客户经理(或信贷客户经理)。能够办理信贷业务的客户经理需要通过信贷上岗考试取得上岗资格才能主办信贷业务。而且你说的票据业务就包含在信贷业务中了,像银承属于表外信贷业务,贴现属于表内信贷业务。比较这两种职位哪个好,我个人倾向于客户经理。做的好的客户经理(做到高级客客户经理级别的),收入比支行行长都高,一年几十万,缺点是工作压力比较大,应酬多,出差多,要接受业绩考核。做票据业务员,收入相对低(好点的股份制银行年收入平均12万――20万吧,看行员级别而定),其他方面的工作压力也不小,但是没有业绩考核,坐办公室时间多。对自己有信心的话还是挑战一下客户经理吧 :) 还有专门做票据业务的客户经理??我们这里4大国有和交行招商华夏中信浦发光大都木有专门做票据的客户经理。民生兴业不知道有木有。 问题五:银行之间有票据业务吗 5分 这是肯定有的,银行之间可以有支票,本票,汇票等票据业务。 希望对你有帮助。 问题六:银行同业票据业务都有哪些内容?每项科目的具体操作流程是怎么样的? 同业的票据业务只有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操作流程大体上是客户拿票来银行,银行核对承兑汇票的真偿有效性之后扣除贴现利息支付给客户相应金额。对银行来说属于特别授信业务,因为这是银行信用而非商业信用。属于银行表内业务,占用银行的信贷规模。再具体就要看各家银行的制度和操作规程了。 问题七:银行票据的种类,以及票据的介绍 一、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出票行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为银行汇票的付款人。 二、银行本票 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付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通常说的同城)需要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均可以使用银行本票。 银行本票可以用以转帐,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 银行本票见票即付,可以用来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帐,但银行本票仅限于在同城范围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及其他款项结算。 三、定额银行本票 定额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票面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通常说的同城)需要支付各种款项的,均可以使用定额银行本票。 目前,定额银行本票只在一些地区(如上海、广州等)使用。 定额银行本票的面额只有1千元、5千元、1万元和5万元四种。 四、普通支票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支票上印有“转帐”字样的为转帐支票,转帐支票只能用于转帐;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的为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支票上未印有 “现金”或“转帐”字样的为普通支票,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帐,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帐,不得支取现金。 五、现金支票 现金支票是专门制作的用于支取现金的一种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 六、转帐支票 转帐偿票是专门制作的只能用于转帐的支票,转帐支票不得用以支取现金。 七、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由银行承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法人以及其它组织; (二)与承兑银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 (三)资信状况良好,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八、商业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九、银行本票申请书 单位、个人需要使用银行本票进行结算,可以向银行申请签发银行本票。申请人必须先填写银行本票申请书。 银行本票申请书一式三联,第一联为申请人回单,第二联为银行借方凭证,第三联为贷方凭证。申请人交现金办本票的,第二联注销。 十、银行汇票申请书 单位、个人需要使用银行汇票进行结算的,可以向银行申请签发银行汇票。申请人必须先填写银行汇票申请书。 银行汇票申请书一式三联,第一联为申请人回单,第二联为银行借方凭证,第三联为贷方凭证。申请人交现金办汇票的,第二联注销。 十一、票据和结算凭证领用单 单位和个人在办理票据结算过程中,必须使用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因此,在使用票据和结算凭证前,必须先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领用单。 十二、银行进帐单 银行进帐单是持票人或收款人将票据款项存入收款人在银行帐户的凭证,也是银行将票据款项记入收款人帐户的凭证。银行进帐单分为三联式银行进帐单和二联式银行进帐单。不同的持票人应按照规定使用不同的银行进帐单。 二联式银行进帐单的第一联为......>> 问题八: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包括哪些 银行承兑汇票都盖有银行汇票专用章,一般为6个月到期,到期由出票银行无条件支付.如果不等钱用,最笨的办法把银行承兑汇票放在保险箱里.等到期(一般不要超期,最好提前几天)由自己的开户银行向出票银行托收;急着用钱的话,把承兑汇票拿到开户银行贴现,要付点钱,银行近来贴现率大约3.6%左右;最好的办法背书转让给供货商或还欠款.背书:汇票背面盖上你们的银行预留印鉴,如背面已敲满印,可以加贴粘单,粘单处要盖上骑缝章. 至出票银行核实真实性.如果等钱用可以贴现,支付一定的贴息;到期不会自动到你账上,要到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最好在到期前一二天办理手续,过期了要出证明;背书转让注意点1\收到时注意看前手的印鉴章是否清晰2\被背书人单位名称应填写无误3\粘贴单只能有二格的,三格的银行会拒绝承兑. 问题九:银行票据业务是怎么消规模的? 从作为中间点的县联社和村镇银行的角度来说明吧。 县联社和村镇银行的上下游对手方均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他们以买断式转贴现的方式接受上游对手方的银承票据,再以回购式转贴现的方式,向下游对手方转让其手中的票据。由于他们在会计处理上不区分票据买断式转贴现和回购式转贴现,所以他们先从上游对手方那里接受了贷款规模,然后再通过将票据以回购式转贴现给下游交易对手方,从而将贷款规模从自己的资产负债表内移出,但又未进入下游交易对手方的资产负债表,从而将这部分贷款规模从整个金融系统的资产负债表中移除。 问题十:银行承兑汇票的种类有哪些? 汇票从不同的角度可分为以下几种: 1、按照出票人的不同,汇票可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1)银行汇票是指出票人是银行,受票人也是银行的汇票。 (2)商业汇票是指出票人是商号或个人,付款人可以是商号、个人,也可以是银行的汇票。 2、按照有无随附商业单据,汇票可分为光票和跟单汇票。 (1)光票是指不附带商业单据的汇票。银行汇票多是光票。 (2)跟单汇票是指附带有商业单据的汇票。商业汇票一般为跟单汇票。 3、按照付款时间不同,汇票可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 (1)即期汇票是指在提示或见票时立即付款的汇票。 (2)远期汇票是指在一定期限或特定日期付款的汇票。 远期汇票的付款时间,有以下几种规定办法: (1)见票后若干天付款 (2)出票或若干天付款 (3)提单签发日后若干天付款 (4)指定日期付款 4、按承兑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是企业或个人承兑的远期汇票,托收中使用的远期汇票即属于此种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是银行承兑的远期汇票,信用证中使用的远期汇票即属于此种汇票。 一张汇票往往可以同时具备几种性质。例如一张商业汇票同时又可以是即期的跟单汇票;一张远期的商业跟单汇票,同时又是银行承兑汇票(银承宝回答) 满意请采纳

请帮我解释一下票据法里的返售方,谢谢

  商业汇票买入返售(即回购):是指甲方对乙方合法持有的未到期票据实施限时购买,乙方按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将票据赎回的交易行为。其中,甲方是买入返售方,乙方是卖出回购方,卖出回购方为票据的托收人。回购是金融机构间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  办理买入返售业务时,交易对手是票款第一支付人,须把交易对手作为授信对象,如果交易对手未作授信或授信额度已满,则无论所回购票据承兑人是否经过授信,一律不应买入。由此,办理买入返售业务时,对承兑人的资格不作限制,而是要对交易对手进行资格限定。  银行承兑汇票买入返售业务中,银行应审查的交易文件包括:银行承兑汇票的正反面复印件、银行承兑汇票查询查复书原件或复印件、买入返售贴现凭证,第一手贴现凭证及最后一手转贴现凭证。买入返售业务到期日一般最晚控制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前2天。  根据业务需要和人民银行规定,可在必要时要求交易客户提供证明真实贸易背景的相关资料。  已办理买入返售交易的商业汇票不得再办理买入返售,以确保回购到期后能够顺利赎回票据。但上级行或指定机构在辖区内以买入返售形式统一收集下级行以贴现或转贴现形式买入的商业汇票后,再办理买入返售业务的,不受此限制。

纸质票据存根的保存期限一般为几年

纸质票据存根的保存期限一般为5年。支票存根指的是支票开出之后所留下的底子,其内容与支票等相同,留存备查。付款方可以让收款方在支票存根签字盖章,之后作为原始凭证登记会计分录,然后装订成会计凭证。现金支票存根是出纳对银行存款支出的一个重要证明,很多人利用对现金支票存根做手脚达到贪污的目的,因此,对丢失了现金支票存根,不只是会计做帐的问题,一定要有事后的弥补措施。应由银行出具证明(或单位写说明,加盖银行章),祥细写明被遗失支票的号码、用途、支付日期、金额、经办人等,如有条件,最好将此支票存根对应的支票原件复印后作附件(这要请银行职员协助处理),银行对帐单出来后复印件也同时作附件。总之,要能反映出此支票确实已正常使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存根联”是什么意思,是存有票据吗?

  存根联是一种票据凭证,属于原始凭证(自己记账凭证),与发票联、抵扣联、记账联组合成为四联发票。  从用途上讲,存根联一般是指已开具的发票用来存档的,发票联是给对方用来做账的,抵扣联是给对方用来抵扣进项税额的,记账联是自己开完发票后用来记账的。  存根联放入记账凭证里,按规定是不应该另外保存,应由单独保管备查。

中国工商银行现金支票存根属于什么票据类型

1、未开具的和作废的现金支票不属于原始凭证  2、已开具的现金支票属于银行付款的原始凭证  3、已开具的现金支票的存根,属于开出支票单位的原始凭证,以此做账。

转账支票存根属于什么票据类型

转账支票存根属于转账票据类型我国《票据法》规定的票据有三种,汇票、本票和支票。支票又分为普通支票、转账支票和现金支票。所以,转账支票是票据的一种。

请教中期票据、企业债、政府债的区别?

中期票据:是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期限1-3年,为备案制,在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备案即可,一般为无担保,由银行承销;企业债:可以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也可以在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为审批制,由国家发改委审批,一般为无担保,期限较长,3-10年,由券商承销;政府债:目前我国只有中央政府能发债,就是国债,国债可以在银行间市场或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国债发行由中央政府提议,人大批。地方政府不能发债,但地方政府可以通过政府融资平台发债,就是城投债。城投债一般在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由券商承销,审批机关为中国证监会。有点乱,主要不同有:审批制不同,审批机关不同,期限不同,承销商不同,交易市场不同,利率不同等。

什么是信用联结票据与信用互换?怎么流通交易?

信用联结票据(Credit-linked Note)是基础信用衍生产品的证券化形式,它将信用衍生产品内置于固定收益证券中,最普遍的信用联结票据是内置信用违约互换的中期票据,投资信用联结票据的投资者收到定期支付的基准利率附加若干基点,基点数是投资者承担信用风险的补偿,体现了发行人和参照资产的信用质量。

信用联结票据的基本简介

信用联系票据的购买者提供信用保护。一旦信用联系票据的目标资产出现违约问题,信用联系票据的购买者就要承担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信用联系票据的发行者则相当于保护的购买者,他向信用联系票据的购买者支付一定的利率。如果违约情况未发生,他还有义务在信用联系票据到期的时候归还全部本金;如果违约情况发生,则只须支付信用资产的残留价值。银行可以利用信用联系票据来对冲公司贷款的信用风险。同时,它还可以作为一种融资手段,因为它还为其发行银行带来的现金收入。从某种意义上说,信用联系票据是对银行资产的一种重组。但是,同其他信用衍生产品一样,贷款本身还保留在银行的账户上。随着信用联系票据的发展,出现了专门从事信用联系票据业务的金融机构。这些金融机构通常以特殊目的公司SPV(Special Purpose Vehicles)的形式发行信用联系票据,发行SPV所得的收入用于购买安全性较高的资产,例如国库券或者货币市场资产。有信用风险对冲需求的机构可以同SPV 的发行者签订一种“纯粹”的信用互换合约。当违约事件发生时, SPV的发行者负责向购买者赔偿违约资产的损失,这一支付过程由发行SPV所购买的安全性资产所保证。对于SPV的发行者而言,这一交易过程不存在什么风险,它实质上是位于信用保护的需求者(例如,有信用风险对冲需求的银行)和信用保护的提供者中间的中介机构。SPV的购买者是信用保护的提供者,其收入就是安全性资产的利息以及SPV发行者从信用风险对冲机构那里收取的一部分费用。

以下属于信用类衍生产品的有( )。①信用联结票据②信用债③信用违约互换④信用风险缓释凭证

【答案】:C信用类衍生品包含信用风险缓释合约、信用风险缓释凭证、信用违约互换以及信用联结票据。

企业应收票据如何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票据不得计提坏账准备,在有证据表明不再具有应收票据性质时,应将应收票据转为应收账款,再计提坏账。企业不应对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但有确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时,应将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拓展资料:坏账准备是指企业的应收款项(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计提的,是备抵账户企业对坏账损失的核算,采用备抵法,在备抵法下,企业每期未要估计坏账损失,设置坏账准备“账户备抵法是指采用一定的方法按期(至少每年末)估计坏账损失,提取坏账准备并转作当期费用;实际发生坏账时,直接冲减已计提坏账准备,同时转销相应的应收账款余额的一种处理方法,企业应设置坏账准备”会计科目,用以核算企业提取的坏账准备。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年度终了,对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检查,预计各项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坏账,对于没有把握收回的应收款项,应当计提坏账准备,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企业应当列出目录,具体注明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提取方法、账龄的划分和提取比例,按照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 似机构批准,并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有关各方备案,并备置于公司所在地,以供投资者查阅,坏账准备提取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仍然应按上述程序,经批准后报送有关各方备案,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企业在确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时,应当根据企业以往的经验、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的情况,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合理地计。除有确凿证据表明该项应收款项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外(如债务单位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 等,以及应收款项逾期3年以上)。

宾馆帐务需要哪些票据

  一、应收工作程序  1.每日营业收入传票的编制  编制收入传票的依据是每日销售总结报告表和试算平衡表。  收入凭证的编制方法是:  借:应收账款——客账  应收账款——街账——明细  应收账款——团队  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付账款—电话费  2.街账、客账分配表统计  街账、客账包含外单位宴会挂账、员工私人账、优惠卡及应回而未回账单等内容,收入核数员每天要填写街账、客账统计表,进行分配。及时准备将费用记录到每一账户中。作到日清月结,为月末填写街账、客账汇总表做准备。  3.客人清算应收款后账务处理  客人接到宾馆催款通知后,规定在30天之内向宾馆结算应收账款。当客人付款时,宾馆应开正式收据呈交客人,作为结算凭证。收入核数员便根据客人付款内容及金额,每天进行账务处理:在编制记账凭证前,首先查明该公司账号、账项参考号码及付款内容,并填写在每日现金收入记录表中。  4.超60天应收款挂账催款  根据月结应收款对账单记录及账项,分析报告内容。对凡是超60天以上应收款挂账客户,进行再次催款,催款前首先了解尚未付款的账项具体内容,并将情况向财务经理汇报。由财务经理签发催款信,连同缴款通知副本寄给客人;对客人提出的问题要及时给予答复,协商解决办法,为尽快清算应收账款排除障碍。  5.负责将编制的记账凭证输入财务电脑系统  二、成本及应付款组工作程序  成本及应付款组是用好资金、管好资金的重要机关。加强资金的管理与监督,是成本核算员的重要职责之一,每一名核算员要了解并掌握资金的来龙去脉,控制成本费用开支标准,使资金得以正常周转及运用。其工作的主要内容有:  (一)支票领用及结账  采购员根据当天所采购的具体内容,由采购部主管批准后,将购货发票、及验货单送往财务部办理结账手续。结账时,成本核算员要检查发票的五大要素:A.发票签发日期;B.购货品名;C.购货数量及单价;D.大小金额是否一致;E.持票单位公章。检查验货凭证与发票金额是否一致,经办人、验货人、收货人签字是否齐全,并注销采购单。经审核无误后,将金额及购货内容填写在支票领取登记簿上,即可转入每日银行支出统计。  (二)每日银行支出数统计  支出出纳员要将每天各银行支出金额提供给收入出纳编制银行日报表。在统计前,首先按支票号码顺序及转账承付单发生时间,填写支出登记簿,注明银行支出日期,付款单位名称,付款金额及购货内容。按结账程序复核无误后,即可编制各银行支出表。统计表一式两联,一联交收入出纳作为编制银行日报表的依据,另一联作为复核及备查之用。统计表内各银行支出额,要与每天填写支出登记簿金额一致。  (三)支出凭证编制程序  支出凭证按照权责发生制的会计核算原则,及会计科目使用说明,准确无误地反映在账户中,支出凭证编制程序为:  1.填写付款单位名称;  2.填写付款日期;  3.填写经济业务内容摘要;  4.填写会计科目及账号;  5.填写经济业务发生额。  (1)资产类  ①现金  每项现金分人民币和外汇两类。  核算酒店库存现金,找数备用金和零用金备用金。  设置“现金日记账”,根据收付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登记。  ②银行存款  核算酒店存入银行的各种存款。  “根据人民币、外币(主要折为美元)等不同货币存入不同银行,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收、付凭证日逐笔登记,结出余数。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单位,对美元或其他外币存款,在登记外币金额的同时,按当日银行汇率折合人民币登记。  ③应收账款  核算酒店商业大楼、公寓住宅大楼、餐馆、商场及其附属项目的营业收入中对方的欠款。  分旅行社、公司、单位、客账、信用卡、租户、街账等不同类项,按团体或个人设分账户。  设立专人负责催收账款,对不能收回的账款必须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并取得有关证明。报财务总监和总经理批准,转为坏账损失。  ④其他应收款  核算应收账款不包括的其他应收款,包括按金,应付保险赔偿等。按不同货币和债务人每月编制明细表进行核算。  ⑤待摊费用  核算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时期分别负担的各项费用,如持摊保险费等。对支付金额较少,不超过人民币多少(由酒店定)以下的费用,不入本科目。每项待摊费用一般在12个月内分摊完毕。  ⑥存货  核算餐厅制作食品用的原材料、油味料、半成品、烟、酒、饮品等库存商品和存入仓库暂未领用的物料、用品及为包装销售食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  存货按不同类别仓库设专人管理,按品名设明细账登记,定期盘点。  ⑦其他流动资产  不属于以上六个科目的流动资产属于本科目核算。  根据不同类型或项目,每月编制明细表进行核算。  ⑧固定资产  核算所有固定资产的原价。  所谓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或单价在人民币多少(由酒店定)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和其他设备。  第一批购入的营业性设备,如布草、瓷器玻璃器皿、金银器等,虽在人民币多少(由酒店定)以下,也属于固定资产。  ⑨累计折旧  核算固定资产的提取固定资产折旧额标准,按项目提取折旧额,并设置登记卡登记。  根据合作经营合同的精神,每月提取的折旧额,优先用于归还资本。  ⑩开办费(指新建酒店)  核算为筹办企业而支付的费用。本科目在开业后多少个月摊销由酒店定。每月分摊所得资金优先用于归还投资者。  11.其他递延费用  核算一次支付金额较大、收效时间较长、不应作本期全部负担的费用,如设备保养费、广告费、在未还清本息前的固定资产更新等。  每项金额通常需要超过人民币10万元以上或由酒店定。  按项目根据收效时间按期转入费用。  (2)负债类  ①应付账款  核算购入的设备、用品、餐厅用的食品原材料、饮品及接受劳务供应而拖欠的款项。  对往来款项较大及往来次数频密的单位,按不同货币和单位户名分别设立明细账。  ②应付工资  核算本期应付给员工的各种工资,包括固定工资、浮动工资、奖金和补贴等。  按应付工资的明细账核算。  ③应付税金  核算应付的各种税金,如工商统一税、所得税、牌照税等。按税金种类设明细账登记。  ④其他应付账及税金  核算应付账款、应付税金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款,包括应付手续费、应付赔偿费、存入保证金、各种暂收预收款等。  按不同类别,不同货币和债权人每月编制明细表进行核算。  ⑤预提费用  核算预提计入成本、费用而实际尚未支付的一宗一次支付人民币多少钱范围内的各项支出。超过范围须经职权单位或人员批准。按费用性质设明细账。  ⑥社会劳动保险基金  核算按规定提取的社会劳动保险基金。此科目要专款专用。  ⑦待还投资  此科目为贷款科目,为核算本年应归还的投资数,其金额应汇而尚未汇出之数。  (3)资本类  ①实收资本  核算资本总额。  按投资者户名设明细账。  ②归还资本  本科目为借方科目,以每年未分配利润加固定资产折旧及推销开办费之同数量资金,拨作归还资本之用,累积金额即为归还总数。  ③本年利润  核算本年内实现的利润(或亏损)总额。  年度结算时将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费用、汇兑损益和营业外收支等各科目的余额分别转入本科目,在本科目内出本年实现的利润(或亏损)、最后将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④分配利润  核算酒店利润的分配和历年利润分配后的结存金  (4)损益类  ①营业收入  核算酒店经营范围内的各项业务收入。  营业收入分为:  酒店收入:客房、餐 饮、出租汽车、 洗衣、舞厅、游戏机、音乐茶座、电话、电传、健身房、 桑拿浴室、桌球、网球、保龄球、音乐厅、美容中心。  住宅大楼收入:出租高级公寓租金及大楼其他收入。  商业大楼收入:出租写字楼及大楼其他收入。  商场收入:自营商场收入、出租商场租金及商场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不属于上列收入的划为其他收入。  ②营业税金  根据各项营业收入的不同税率,核算本期应负担的工商统一税、土地使用费及其他费用和税金。根据各项营业税分别列账登记。  ③营业部门直接成本。  核算营业过程中支付的直接成本支出。  ④营业部门直接费用  核算能够划分各部门发生的各项费用。根据营业收入的各部门划分作为本科目的子目和细目。各部门直接费用中除“薪金及有关费用”子目外,其余子目根据各部门或各项业务的不同性质及需要分别命名。  ⑤非营业部门费用  薪金及有关费用:凡所有属于行政及一般部门,如市场推广(公共关系“销售”)部,物业操作及保养部的薪金及有关费用划归此项目。  其他间接费用:如行政及一般费用、市场推广费、物业操作及保养费、能源供应费。  上述四类费用的子目将根据不同性质及需要分别命名。  ⑥营业外收支  汇兑损益:核算因汇率差异而发生的汇兑损益、并以实现数为。记账汇率的变动,有关外币各账户的账面余额均不作调整。  保险费、借款利息:房屋和内部保险的各种费用及正常经营所需的利息的支出(可用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冲减本科目)。  售卖资产损益:核算提前报废或出售的单价在人民币多少钱(由酒店定)以上固定资产的变价净收入与该项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  ⑦推销开办费  核算筹备开业而发生的开办费按月分摊。酒店经营活动中提出的摊销开办费资金用于归还投资资本。  ⑧固定资产折旧  核算固定资产按月提取的折旧费。提取的折旧资金通常用于归还投资资本。  ⑨投资利息  根据投资总额按期核算应付利息。提取利息金额用于归还资本的利息。

应付票据保证金是金融资产吗

应付票据保证金是金融资产吗应付票据保证金是指企业向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时,作为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按照自己在开户行(承兑行)信用等级的不同所需缴纳的保证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承付的资金.交存保证金时:借: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银行--账户贷:银行存款--银行--账户《企业会计准则指南-主要科目和账务处理》规定:1012其他货币资金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的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其他货币资金.1221其他应收款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除存出保证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银行承兑保证金是企业申请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时,按照要求存一部分资金在银行作为签发汇票的保证.根据上述规定,银行承兑保证金应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应付票据的主要账务处理1、企业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或以承兑商业汇票抵付货款、应付账款等,借记"材料采购"、"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2、支付银行承兑汇票的手续费,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支付票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3、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企业无力支付票款的,按应付票据的票面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短期借款"科目.应付票据保证金是金融资产吗?根据我们上面文章中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应付票据涉及到的账务处理可以参考我们上面文章中的介绍,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涉及到的保证金的账务处理,大家也可以参考我们上面的介绍.

票据贴现的计算

贴息、贴现净额计算方法: ①票据有不带利息的,也有些是带利息的。因此,票据的贴现也分为无息票据贴现和有息票据贴现。 ②无息票据贴现适用以下公式: 贴现天数=贴现日至票据到期日天数 贴现息=票面金额×(贴现天数÷360)×贴现率 贴现净额=票面金额-贴现息 ③有息票据贴现适用以下公式: 贴现天数=贴现日至票据到期日天数 票据到期值=票面金额+票面到期累积利息 贴现息=票面到期值×(贴现天数÷360)×贴现率 贴现净额=票据到期值-贴现息

在工行办理票据贴现的贴现利息和实付贴现金额如何计算?

计算票据贴现的利息和金额计算公式:  贴现利息=汇票面值╳实际贴现天数╳年贴现利率/360  实付贴现金额=汇票面额-贴现利息  按照规定,贴现利息应根据贴现金额、贴现天数(自银行向贴现单位支付贴现票款日起至汇票到期日前一天止的天数)和贴现率计算求得。  票据贴现利息的计算分两种情况:  (1)不带息票据贴现  贴现利息=票据面值x贴现率x贴现期  (2)带息票据的贴现  贴现利息=票据到期值x贴现率x贴现天数/360  贴现天数=贴现日到票据到期日实际天数-1  贴现利息公式  用公式表示即为:  贴现利息=贴现金额×贴现天数×日贴现率  日贴现率=月贴现率÷30  实际付款金额=票面金额-贴现利息  举例:汇票金额10000元,到期日2006年7月20日,持票人于4月21日向银行申请贴现,银行年贴现利率3.6%,则贴现利息=10000*90*3.6%/360=90元,银行在贴现当日付给持票人9910元,扣除的90元就是贴现利息。(注意:年利率折算成日利率时一年一般按360天计算,故要除以360)

流动负债为什么要大于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的合计

流动负债要大于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的合计原因如下:是账簿登录错误;是资产负债表编制错误。按以下步骤就可以查出资产负债表不平的具体原因:第一步、先检查总帐会计科目月末余额。

支票与票据有什么区别,

票据是指所有的单据、凭证应付票据里票据是指所有的用银行存款马上支付或延后支付的单、证支票是票据的一种支票包含在票据中。

什么叫票据融资?都有哪些?

票据融资,是指票据持有人在资金不足时,将商业票据转让给银行,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支付给收款人的一项银行授信业务,是企业为加快资金周转促进商品交易而向银行提出的金融需求。票据一经贴现便归贴现银行所有,贴现银行到期可凭票直接向承兑银行收取票款。票据贴现融资的种类及各自特点1、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是指当中小企业有资金需求时,持银行承兑汇票到银行按一定贴现率申请提前兑现,以获取资金的一种融资业务。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时,银行则向承兑人提示付款,当承兑人未予偿付时,银行对贴现申请人保留追索权。特点: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是以承兑银行的信用为基础的融资,是客户较为容易取得的融资方式,操作上也较一般融资业务灵活、简便。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中贴现利率市场化程度高,资金成本较低,有助于中小企业降低财务费用。2、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是指当中小企业有资金需求时,持商业承兑汇票到银行按一定贴现率申请提前兑现,以获取资金的一种融资业务。在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时,银行则向承兑人提示付款,当承兑人未予偿付时,银行对贴现申请人保留追索权。特点:商业承兑汇票的贴现是以企业信用为基础的融资,如果承兑企业的资信非常好,相对较容易取得贴现融资。对中小企业来说以票据贴现方式融资,手续简单、融资成本较低。3、协议付息票据贴现协议付息商业汇票贴现是指卖方企业在销售商品后持买方企业交付的 商业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到银行申请办理贴现,由买卖 双方按照贴现付息协议约定的比例向银行支付贴现利息后银行为卖方提供 的票据融资业务。特点:票据贴现利息一般由贴现申请人(贸易的卖方)完全承担,而协议付息票据在贴现利息的承担上有相当的灵活性,既可以是卖方又可以是买方,也可以双方共同承担。与一般的票据相比,协议付息票据中贸易 双方可以根据谈判力量以及各自的财务情况决定贴现利息的承担主体以及分担比例,从而达成双方最为满意的销售条款。扩展资料票据贴现的申办条件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规定签发的有效汇票,基本要素齐全;2、单张汇票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3、汇票的签发和取得必须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并以真实合法的交易 关系和债务关系为基础;4、承兑行具有银行认可的承兑人资格;5、承兑人及贴现申请人资信良好;6、汇票是以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7、汇票的出票、背书、承兑、保证等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贴现申请人所需提供的资料:1、贴现申请书;2、未到期的承兑汇票,贴现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及有关法律文件;3、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4、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董事会决议及公司章程;5、贴现申请人与出票人之间的商品交易合同及合同项下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6、贴现申请人的近期财务报表。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票据融资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会计分录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会计分录应收票据本身不计提坏账准备,当应收票据的可收回性不确定时,应当转入应收账款后再计提坏账准备.企业应设置"坏账准备"会计科目,用以核算企业提取的坏账准备.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年度终了,对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检查,预计各项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坏账,对于没有把握收回的应收款项,应当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的账务处理怎么做?计提坏账准备金是通过"坏账准备"账户进行核算的,企业在年度终了时,应对应收账款进行全面检查,预计各项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应当计提坏账准备.其账务处理如下:1.企业在提取坏账准备时,应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账户;贷记"坏账准备"账户.(1)如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大于坏账准备账面余额的,应当按其差额计提?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账户;贷记"坏账准备"账户.(2)如应提取的坏账准备金额小于"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应按其差额作相反会计分录,借记"坏账准备"账户;贷记"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账户.2.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坏账处理,转销应收款项,借记"坏账准备"账户;贷记"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账户.3.已确认坏账损失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全部或部分收回时,应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账户;贷记"坏账准备"账户,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等账户;贷记"应收账款"等账户.应收票据坏账准备会计分录怎么处理?

票据贴现利息

贴现利息=面值*贴现利息率*贴现天数所以,贴现利息额=117000*(9%/12)*4=3510元.所得贴现金额=117000-3510=113490元。启航公司的会计分录为:借:活期存款113490利息支出——贴现利息支出3510贷:商业汇票117000

票据贴现利率

票据贴现利率它是票据贴现者获得资金的价格。票据贴现是应收和应付票据的贴现。企业筹措资金的一种方式。企业在应收票据到期之前,将票据背书后交银行贴现,银行将票据的到期价值,扣除按照贴现利率计算的从贴现日至到期日的利息(贴现折价)后的余款付与企业,称为应收票据贴现。应收票据贴现利息与贴现实得金额的计算公式为:贴现利息=票据到期价值×贴现率。贴现率又称门槛比率或资本机会成本,是指商业银行办理票据贴现业务时,按一定的利率计算利息,这种利率即为贴现率。

票据贴现利息怎么计算的呢?

贴现金额计算公式为:贴现金额=贴现利息/(贴现天数×月贴现率/30)或贴现利息/(贴现天数×年贴现率/360)。贴现利息一般是指汇票的收款人在票据到期前为获取票款向所贴现银行所支付的利息,贴现金额就是收款人之前与银行商议好的具体预借金额。拓展资料:贴现是一个商业术语,指付款人开具并经承兑人承兑的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后转让给受让人(持票人),受让人(持票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出申请将票据变现,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票面金额扣去自贴现日至汇票到期日的利息,将剩余金额支付给持票人(收款人)。商业汇票到期,最终持票人凭票向该汇票的承兑人收取款项。远期汇票经开具后,汇票持有人在汇票尚未到期前在贴现市场上转让,受让人扣除贴现息后将票款付给出让人的行为或银行购买未到期票据的业务。一般而言,票据贴现可以分为三种,分别是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贴现:指商业票据的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日前,为了取得资金,贴付一定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银行的票据行为,是持票人向银行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转贴现:指商业银行在资金临时不足时,将已经贴现但仍未到期的票据,交给其他商业银行或贴现机构给予贴现,以取得资金融通。再贴现:指中央银行通过买进商业银行持有的已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商业银行提供融资支持的行为。贴现的性质:贴现是银行的一项资产业务,汇票的支付人对银行负债,银行实际上是与付款人有一种间接贷款关系。贴现的利率:在人民银行现行的再贴现利率的基础上进行上浮,贴现的利率是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但最高不能超过现行的贷款利率。贴现利息的计算:贴现利息是汇票的收款人在票据到期前为获取票款向贴现银行支付的利息,计算方式是:贴现利息=贴现金额×贴现率×贴现期限我国的票据市场通过票据的签发承兑、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等业务把企业、商业银行、中央银行有机地联系在一起,从而有效地传导货币政策。

票据贴现的“贴息”是什么意思?

“贴息”是“贴现利息”的简称,是指汇票持有人向银行申请贴现面额付给银行的贴现利息。贴息的计算方法:贴现利息=贴现金额×贴现天数×日贴现率日贴现率=月贴现率÷30实际付款金额=票面金额-贴现利息贴息分为住房贴息、贷款贴息、存款贴息三种。住房贴息:全称为“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性贴息业务”,商业银行给发放贷款,贴息额是以能享受贴息的贷款额度为基础,用公积金贷款利率和商业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出的利息差额,这部分差额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付给个人;贷款贴息:贴息贷款是公积金管理中心与有关的商业银行合作,对商业银行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凡符合管理中心贴息条件的借款人,由管理中心根据借款人可以申请的贴息额度,按照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息差进行贴息;存款贴息:就是根据贴现率扣除的负的存款利息,例如你有一张三个月后到期的承兑汇票或者定期存单,而你现在需要用现款,如果用它来换现金用,接受他的人则损失三个月的利息,就需在给你的现款里把利息损失扣除掉,这个扣掉的利息就是存款贴息。

票据贴现利息的科目是什么?

票据是企业结算中比较常用的一种工具,其促进了商品的生产和流通,企业取得票据时,可以选择将未到期的票据进行贴现,一般需要收取一定的贴现息,那么贴现息计入什么科目核算?票据贴现利息的科目应收票据贴现息应计入财务费用科目进行核算。企业贴现时怎么做账务处理?企业持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即减去贴现息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贴现息部分,借记“财务费用“等科目,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符合金融资产转移准则规定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的)或“短期借款“科目。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因承兑人的银行存款账户不足支付,申请贴现的企业收到银行退回的商业承兑汇票时,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申请贴现企业的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不足,银行作逾期贷款处理,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短期借款“科目。票据是什么?票据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票据包括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如发票、股票、企业债券、提单等;狭义上的票据,即我国《票据法》中规定的“票据”,包括汇票、银行本票、支票,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票据的有效期是多久?我国现行的银行结算办法规定,银行汇票的付款期为1个月(不分大月、小月,统按次月对日计算;到期日遇例假日顺延)商业汇票承兑期由交易双方商定,最长不超过6个月;银行本票的付款期为1个月;支票的付款期为5天(试行背书转让地区的转帐支票,付款期为10天定额支票结算期,由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根据需要确定。

应收票据贴现时, 实际贴现天数怎么计算,老算不对?

应收票据贴现时, 实际贴现天数怎么计算:举例说明这个问题:如公司持有一张票面额为40,000元的不带息商业汇票,出票日3月1日,到期日6月1日.企业于4月1日向银行贴现.年贴现率为12%,贴现时间 = 30 + 31 + 1 - 1 = 61天 1.其中,4月30天、5月31天、6月1天。2.贴现息 = 40 000 * (12% / 360) * 61 = 813.33元3.贴现额 = 40 000 - 813.33 = 39 186.67元4.会计处理借:银行存款 39 186.67元借:财务费用 813.33元贷:应收票据 40 000.00元关于补充问题:商业汇票持票人持尚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贴现以提早收取款项,而贴现银行为此垫支了该票款并承担了一定的风险,应当收取一定的费用。所以,银行在办理贴现业务时,需要向申请贴现人收取(从贴现额中扣除)贴现息。

票据贴现利息怎么计算?带息的票据贴现利息怎么计算?

票据贴现利息的计算分为不带息票据贴现和带息票据贴现两种情况,下面是两者的计算方式:(1)不带息票据贴现:贴现利息=票据面值×贴现率×贴现期(2)带息票据的贴现贴现利息=票据到期值×贴现率×贴现天数÷360贴现天数=贴现日到票据到期日实际天数-1例:2008年3月23日,某企业某销售商品收到一张面值为10,000元,票面利率为6%,期限为6个月的商业汇票。5月2日,该企业将上述票据到银行贴现,银行贴现率为8%,假定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则票据贴现利息计算如下:票据到期值=10000×(1+6%/2)=10300(元)该应收票据到期日为9月23日,由其贴现天数应为144天(30+30+31+31+23-1)票据贴现利息=票据到期值×贴现率×贴现天数/360=10300×8%×144/360=329.60(元)拓展资料:1、票据贴现是应收和应付票据的贴现。企业筹措资金的一种方式。企业在应收票据到期之前,将票据背书后交银行贴现,银行将票据的到期价值,扣除按照贴现利率计算的从贴现日至到期日的利息(贴现折价)后的余款付与企业,称为应收票据贴现。2、应收票据贴现利息与贴现实得金额的计算公式为:贴现利息=票据到期价值×贴现率×贴现期实得金额=票据到期价值-贴现利息在出票人向银行偿付已贴现的票据前,贴现应收票据是企业的或有负债。企业开出本身的票据向银行贴现,银行将票据面值扣除贴现利息后的余额付与企业,称为应付票据贴现。应付票据贴现折价和实得款额的计算类似于应收票据贴现。3、对应付票据贴现折价要设立“应付票据贴现折价”帐户核算,它是“应付票据”的抵减帐户。应付票据贴现折价要按期摊配,转为利息费用。

票据的关系人有那些?

所谓票据关系是指由于票据行为而产生的有关各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这种权利义务关系中,具有如下三个基本的当事人: (l)发票人。发票人是指在票据上签名并发出票据的人,或者说是签发票据的人。 (2)付款人。付款人是受发票人委托付款的人,有的情况下,发票人也是付款人,如本票。 (3)受款人。受款人是指从发票人那里接受票据并有权向付款人请求付款的人。 除了三个基本当事人以外,票据还有如下一些非基本当事人。非基本当事人的情况较为复杂,不同的票据行为产生不同的票据非基本当事人,如由于背书行为而产生的背书人和被背书人,由于保证行为产生保证人和被保证人,由于参加行为产生参加人和被参加人等。 从地位上看,票据关系当事人可分为票据权利人(债权人)和票据义务人(债务人)。票据权利人是指持有票据,可依法向票据义务人主张票据权利即要求对方付款的人,又称持票人。票据债务人是指因为作了某种票据行为而依法应当负责或履行票据义务,即按规定向权利人付款的人。票据债务人有主债务人(又称第一债务人)和从债务人(又称第二债务人)之分。主债务人是指发票时的债务人,如汇票的发票人(承兑后为承兑人)、本票和支票的发票人。从债务人指非基本当事人中的债务人,如背书后的背书人等。主债务人和从债务人在履行票据义务(主要是向权利人付款)的次序是不同的。权利人首先应向主债务人请求付款,只有当主债务人拒绝承兑或付款时才向从债务人追索款项。 从票据流通中的相应位置来划分,票据当事人又可以分为前手和后手。背书在前的为前手,背书在后的为后手。比如甲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乙,乙再将其转让给丙,那么就甲和乙来说,甲为前手,乙为后手;就乙和丙来说,乙为前手,丙为后手。

票据背书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后手在背书转让,则转让无效 这句话对错啊

是错误的。 《票据法》第34条规定,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可见,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并不导致背书转让无效,只是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新的持票人的票据权利是有意义的,新的持票人可以所持汇票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扩展资料: 一、票据关系是因为票据的签发、转让、承兑、保证等形成的以金钱利益为内容的财产关系。票据关系是财产关系,具有私法上财产关系的基本特点,理应受私法调整。然而,票据关系又具备私法上物权关系、一般债权关系所不能有的特点,难以用物权法、债权法加以规范。为有效保障票据的使用和流通,保护票据关系当事人合法利益,促进经济发展,国家制定票据法专门调整票据关系。票据法是调整票据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括性称谓。 二、《票据法》中关于背书的条例: 第二十七条 持票人可以将汇票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 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 持票人行使第一款规定的权利时,应当背书并交付汇票。 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 第二十八条 票据凭证不能满足背书人记载事项的需要,可以加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 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汇票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 第二十九条 背书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 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 第三十条 汇票以背书转让或者以背书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时,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 第三十一条 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汇票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汇票的,依法举证,证明其汇票权利。 前款所称背书连续,是指在票据转让中,转让汇票的背书人与受让汇票的被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 第三十二条 以背书转让的汇票,后手应当对其直接前手背书的真实性负责。 后手是指在票据签章人之后签章的其他票据债务人。 第三十三条 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二人以上的背书无效。 第三十四条 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十五条 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的,被背书人有权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汇票权利。但是,被背书人不得再以背书转让汇票权利。 汇票可以设定质押;质押时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被背书人依法实现其质权时,可以行使汇票权利。 第三十六条 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 第三十七条 背书人以背书转让汇票后,即承担保证其后手所持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背书人在汇票得不到承兑或者付款时,应当向持票人清偿本法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规定的金额和费用。

中国银行票据背书是什么?

中国银行票据背书:1、定义: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2、背书的相关规定:(1)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2)持票人委托银行收款或以票据质押的,在背书人栏记载“委托收款”或“质押”字样。记载“委托收款”字样的,被背书人有权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票据权利。但是,被背书人不得再以背书转让票据权利。(3)票据可以背书转让,但现金银行汇票、现金银行本票和现金支票不得背书转让。出票人在票据正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不得转让。(4)区域性银行汇票仅限于在本区域内背书转让。银行本票、支票仅限于在其票据交换区域内背书转让。(5)票据背书转让时,由背书人在票据背面签章、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和背书日期。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票据到期日前背书。(6)通过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票据权利。特别说明:背书连续,是指票据第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是票据上记载的收款人,前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依次前后衔接,最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票据的最后持票人。3、粘单:背书人应当在票据背面的背书栏依次背书。票据凭证不能满足背书人记载事项的需要,可以加附统一格式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规定的粘接处。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票据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诚邀您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中银跨境GO APP办理相关业务。

什么票据的背书转让

问题一:什么是票据的背书转让? 背书转让是通过在银行票据后加盖印章并指明接收单位,将票据转让给第三方的事项。 银行票据的持有人转让票据,应在票据背面“背书”栏内背书,加盖本单位预留银行印鉴,在“被背书人”栏内填写受票单位名称,之后将银行票据直接交给被背书单位,同时向被背书单位交验有关证件,以便被背书单位查验。 被背书单位对收受的银行票据应认真进行审查,其审查内容与收款单位审查内容相同。 银行票据的背书必须连续,也就是说银行票据上的任意一个被背书人就是紧随其后的背书人,并连续不断。如果票据的签发人在票据的正面注有“不准转让”字佯,则该票据不得背书转让;背书人也可以在背书时注明“不准转让”,以禁止票据背书转让后再转让。 问题二:票据背书和转让有什么区别? 票据背书就是在票据背面书写下一家接手票据的单位名称并加盖本单位印鉴章的行为,转让是把票据转交给下一家的行为。背书的目的是确定转让和承接的对象,转让是背书的下一环节。 问题三:哪些票据不得背书转让 除了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不能背书转让外,其他票据均可以背书转让。 望楼主采纳 沈阳金蝶财务为您解答 问题四:哪些票据不得背书转让? 凡填明“现金”字样的汇票、本票和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 问题五: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是什么意思 背书是一种票据行为,是票据转让的一种重要方式。背书是由持票人在汇票背面签上自己的名字,并将汇票交付给受让人的行为。这里的持票人称为背书人,受让人称为被背书人。(银承宝) 问题六:哪些票据不得背书转让? 除了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不能背书转让外,其他票据均可以背书转让。 问题七:哪些票据可以背书转让?会计专业人士进! 1,转账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 以上票据可以背书转让 2,凡填明“现金”字样的汇票、本票和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不得背书转让 3,任何商业票据,单证都能背书转让,除非在开出票据时,额外在上面打上不可背书转让的字样。 一般常见的有: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本票 背面有背书字样的票据都可以。 追问: 恩,你回答的很好。这么看来,不是所有的支票都可以背书转让了,见票即付的商业汇票性质与支票有些相似,都可以背书转票吗? 回答: 当然不是所有的支票都可以背书转让了 见票即付的商业汇票可以背书转票,因为性质与支票有些相似。你说的没错 追问: 普通支票可以转账也可以用来支取现金该是不能背书的吧。顺便再请教你银行本票和汇票的问题: 1.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的本质区别在什么? 2.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而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这两个“银行”有区别吗? 3.银行汇票按“实际结算金额”支付,这跟银行本票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有什么区别? 4.银行汇票的出票人是银行,只有银行本票的出票人和付款人同时都是出票银行,那么银行汇票的付款人是谁?如果说银行是代开户企业付款,付款是企业而非银行,那么银行本票的付款人是出票银行又作何讲? 这几个关于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的区别我自学会计几年来一直没搞清楚,所有的教材和辅导书都一笔带过或者含含糊糊的,请高手指教。 回答: 普通支票不能背书,转帐的可以 1,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银行本票也是银行签发的,商业汇票和支票都是由出票人签发的 2,出票银行是银行汇票的出票人,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办理银行汇票业务的银行。 3,银行本票是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 人。这句话就是银行汇票的定义,支付结算办法53条; 银行本票无实际结算金额的概念; 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均为商业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 4,这句话的意思,银行汇票的付款地为代理付款人或出票人所在地,银行 本票的付款地为出票人所在地,商业汇票的付款地为承兑人所在地,支票 的付款地为付款人所在地。 5,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的区别,详细的,银行会计学里有: 1、证券的性质不同 汇票与支票都是委托他人付款的证券,故属于委托支付证券;而本票是由出票人自己付款的票据,故属自付证券或承诺证券。 2、到期日不同 支票为见票即付;而汇票和本票除见票即付外,还可作出不同日期的记载。在国际货款结算中使用的跟单汇票,还有运输单据出单日期后定期付款的记载。 3、是否需要承兑不同 远期汇票需要付款人履行承兑手续。本票由于出票时出票人就负有担保付款的责任而无需承兑。支票均为即期,故也无需承兑。 满意请采纳 问题八:票据的背书转让与民法上的一般债权转让有什么不同? 票据背书转让与民法上的一般债权转让不同,各有其自身的特点: (1)票据背书转让是单方法律行为,即仅依背书人的意思和背书记载就可成立票据行为;一般债权转让是合同行为,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2)票据背书转让是要式行为;一般的债权转让无一定方式,只要转让人和受让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是一种非要式行为。 (3)票据转让后,转让人(背书人)即成为票据债务人之一,一般债权转让,债权人在转让债权后即脱离债权债务关系。 (4)票据背书转让后,票据债务人不得以对抗出票人、持票人前手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而一般债权转让可以对抗。 (5)票据转让中,对受让人无限制,可以回头背书;而一般债权转让,只能转让给第三人,如果将债权转让给债务人,债权债务关系即因混同而消灭。 (6)票据转让有各种限制。如不得部分转让,不得附有条件。而一般债权转让,可以进行部分的转让,可以附条件。 问题九:银行承兑汇票怎样背书转让 你好,在背书人处加盖单位的银行预留印鉴,在被背书人处写上你要转让的公司名称就可以了,被背书人要用签字笔填写,注意承兑汇票的背书必须连续

票据背书转让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企业取得商业汇票、银行汇票等票据,将票据进行背书转让时,会计人员一般将转让的票据计入应收票据、应交税费。银行存款等科目进行核算,相关的会计分录如何编制?票据背书转让的会计分录借:原材料等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收票据银行存款(也可能在借方)背书转让是什么?转让背书是指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的背书行为。票据法规定,持票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应当背书并交付票据。所以,当持票人为了转让票据权利,而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就是在进行背书转让。背书转让一经成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产生票据权利移转的效力、票据权利的证明效力和票据责任的担保效力等背书效力。应收票据是什么?应收票据是由付款人或收款人签发、由付款人承兑、到期无条件付款的一种书面凭证。应收票据按承兑人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应交税费是什么?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对其经营所得依法缴纳的各种税费。这些应缴税费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确认、计提,在尚未缴纳之前暂时留在企业,形成一项负债(应该上缴国家暂未上缴国家的税费)。企业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总括反映各种税费的缴纳情况,并按照应交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借方登记已交纳的各种税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

票据的背书有什么效力?

背书是指持票人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而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行为。背书按照目的不同分为转让背书和非转让背书,转让背书是以持票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为目的;非转让背书是将特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包括委托收款背书和质押背书。无论何种目的,都应当记载背书事项并交付票据。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将汇票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二人以上的背书背书无效。汇票被拒绝付款或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不得再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票据责任。背书应当记载在票据的背面或者粘单上,而不得记载在票据的正面。背书栏不敷背书的,可以使用统一格式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规定的粘接处。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票据和粘单粘贴处签章(骑缝章)。如果背书记载在票据的正面,背书无效。因为背书记载在票据正面,将无法确定背书人的签章究竟是背书行为,还是承兑行为,还是保证行为,因而也不能确认该签章的效力。

票据背书分为几种

3种,票据背书有完全背书、空白背书、委托收款背书。完全背书是当今票据转让中最常见的正规背书。空白背书是转让背书的一种,流通票据背书栏中的被背书人一栏为空白,背书人签章上已作了完整的表述,即加盖了企业公章和企业有权人的署名章的现象常称为空白背书。委托收款背书也是非转让背书的一种,背书上记载委托收款字样的,被背书人有权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票据权利,但是被背书人不得再以背书转让汇票权利。 一、转账支票背书要求有哪些  背书连续是指票据第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是票据上记载的收款人,前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依次前后衔接,最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票据的最后持票人。  票据的背书人应当在票据背面的背书栏依次背书。背书栏不敷背书的,可以使用统一格式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规定的粘接处。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票据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  二、转账支票背面怎么填写  转账支票的背面记载的是支票的背书事项,如果转账支票没有发生背书的情况是不用填写的。背书是票据的收款人或持有人在转让票据时,在票据背面签名或书写文句的手续。因此转账支票的背面填写应注意:  1、票据凭证不能满足背书人记载事项的需要,可以加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转账支票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  2、背书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转账支票到期日前背书。  3、转账支票以背书转让或者以背书将一定的转账支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时,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  4、以背书转让的转账支票,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转账支票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转账支票的,依法举证,证明其转账支票权利。背书连续,是指在票据转让中,转让转账支票的背书人与受让转账支票的被背书人在转账支票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  5、以背书转让的转账支票,后手应当对其直接前手背书的真实性负责。后手是指在票据签章人之后签章的其他票据债务人。  6、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转账支票上的效力。将转账支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者将转账支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二人以上的背书无效。  7、背书人在转账支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8、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的,被背书人有权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转账支票权利。但是,被背书人不得再以背书转让转账支票权利。转账支票可以设定质押;质押时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被背书人依法实现其质权时,可以行使转账支票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二十七条持票人可以将汇票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持票人行使第一款规定的权利时,应当背书并交付汇票。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

如果票据上记载了“不得转让”的字样,持票人能否转让?

如果票据上记载了“不得转让”的字样,持票人不能转让。不得转让有以下两种情况:1、将票据关系限定在出票人和收款人之间,即出票人在签发票据时,在票据上明确标明不得转让字样,这种票据无法流通;2、当票据流通到某一环节,取得票据的持有人,在其背书转让时,于票据上明确记载不得转让字样,这是对票据继续流通加以禁止,由背书人在背书中加以限制。不得转让属于出票人的权利,如果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该记载具有票据法上的效力,对被背书人具有约束力。不得转让并不影响确定的票据权利,背书人并未增加或减少出票人于该汇票上设定的权利,合法持有不得转让汇票的被背书人,完全可以依照票据所载金额获得付款请求权和追偿权。对于票据上明确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被背书人违反背书人的记载,仍然转让该票据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也即原背书人对从直接后手取得票据的持票人,不承担该汇票的保证承兑或付款的责任,该票据责任由违反规定背书转让的一方承担。票据具有以下几种功能:1、支付功能;2、汇兑功能指一国货币所具有的购买外国货币的能力;3、信用功能,即票据当事人可以凭借自己的信誉,将未来才能获得的金钱作为现在的金钱来使用;4、结算功能,即债务抵消功能;5、融资功能,即融通资金或调度资金。票据的融资功能是通过票据的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实现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八十一条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 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票据的背书转让方法是怎样的?

贴现是将远期汇票转让获得资金的行为,背书转让是出于某些原因转让票据所有权的行为。贴现是指远期汇票经承兑后,汇票持有人在汇票尚未到期前在贴现市场上转让,受让人扣除贴现息后将票款付给出让人的行为或银行购买未到期票据的业务。贴现的性质:贴现是银行的一项资产业务,汇票的支付人对银行负债,银行实际上是与付款人有一种间接贷款关系。贴现的利率:在人民银行现行的再贴现利率的基础上进行上浮,贴现的利率是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但最高不能超过现行的贷款利率。背书转让是指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的背书行为。票据法规定,持票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应当背书并交付票据。所以,当持票人为了转让票据权利,而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就是在进行背书转让。背书转让一经成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产生票据权利移转的效力、票据权利的证明效力和票据责任的担保效力等背书效力。通常在票据的背面,都事先印制好若干背书栏的位置,载明表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被背书人的文句,而留出背书人及被背书人的空白,供背书人进行背书时填写。票据法一般并不限制进行背书的次数,在背书栏或票据背面写满时,可以在票据上粘贴“粘单”进行背书。背书应当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如果未记载背书日期,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而且背书也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转让限制:(1)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其后手在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2)汇票须完整转让,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2人以上的背书无效。(3)背书不得附有条件,票据法规定,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4)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的,被背书人有权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汇票权利。(5)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

哪些票据可以背书转让?会计专业人士进!

1,转账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 以上票据可以背书转让 2,凡填明“现金”字样的汇票、本票和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不得背书转让 3,任何商业票据,单证都能背书转让,除非在开出票据时,额外在上面打上不可背书转让的字样。 一般常见的有: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本票 背面有背书字样的票据都可以。 追问: 恩,你回答的很好。这么看来,不是所有的支票都可以背书转让了,见票即付的商业汇票性质与支票有些相似,都可以背书转票吗? 回答: 当然不是所有的支票都可以背书转让了 见票即付的商业汇票可以背书转票,因为性质与支票有些相似。你说的没错 追问: 普通支票可以转账也可以用来支取现金该是不能背书的吧。顺便再请教你银行本票和汇票的问题: 1.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的本质区别在什么? 2.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而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这两个“银行”有区别吗? 3.银行汇票按“实际结算金额”支付,这跟银行本票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有什么区别? 4.银行汇票的出票人是银行,只有银行本票的出票人和付款人同时都是出票银行,那么银行汇票的付款人是谁?如果说银行是代开户企业付款,付款是企业而非银行,那么银行本票的付款人是出票银行又作何讲? 这几个关于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的区别我自学会计几年来一直没搞清楚,所有的教材和辅导书都一笔带过或者含含糊糊的,请高手指教。 回答: 普通支票不能背书,转帐的可以 1,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银行本票也是银行签发的,商业汇票和支票都是由出票人签发的 2,出票银行是银行汇票的出票人,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办理银行汇票业务的银行。 3,银行本票是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 人。这句话就是银行汇票的定义,支付结算办法53条; 银行本票无实际结算金额的概念; 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均为商业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 4,这句话的意思,银行汇票的付款地为代理付款人或出票人所在地,银行 本票的付款地为出票人所在地,商业汇票的付款地为承兑人所在地,支票 的付款地为付款人所在地。 5,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的区别,详细的,银行会计学里有: 1、证券的性质不同 汇票与支票都是委托他人付款的证券,故属于委托支付证券;而本票是由出票人自己付款的票据,故属自付证券或承诺证券。 2、到期日不同 支票为见票即付;而汇票和本票除见票即付外,还可作出不同日期的记载。在国际货款结算中使用的跟单汇票,还有运输单据出单日期后定期付款的记载。 3、是否需要承兑不同 远期汇票需要付款人履行承兑手续。本票由于出票时出票人就负有担保付款的责任而无需承兑。支票均为即期,故也无需承兑。满意请采纳

票据背书!可以将票据金额分别转让给两人以上的背书这种方法可行吗?

  不可以将票据金额分别给两人以上进行背书。票据法规定:  1、票据背书将票据金额分别转让给两人以上的背书无效;  2、将票据金额转让给一个人的背书有效;  3、出票人记载“不得转让”的,其后手再背书转让,有效。  3.1 A背书给B 载明不得转让,B再背书给C,有效。  3.2 C无法承兑时,只能找B追索,不得找A追索。  (如不载明不得转让,C可以找A也可以找B追索);  4、背书时附有条件,背书有效,条件无效。

票据法关于背书转让的规定

法律主观:支票和本票都可以背书转让,汇票有一些限制,具体如下:一、法定禁止背书(从行为的法律形式考虑)(1)汇票已经被拒绝承兑;(2)汇票已经被拒绝付款;(3)超过付款提示期限,其票据权利中的付款请求权已经丧失的。二、任意禁止背书(从行为的法律后果考虑)(1)“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该转让不发生票据法上的效力,而只具有普通债权让与的效力,出票人对受让人不承担“票据责任”。(2)“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其直接被背书人以后通过背书方式取得汇票的一切当事人,不负担保责任。三、质权人取得的汇票(质押背书)(1)质押背书确立的是一种担保关系,而不是票据权利的转让与被转让的关系。因此,质权人并不享有票据权利,不得将其转让。(2)如果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票据责任,但不影响出票人、承兑人以及原背书人之前手的票据责任。(3)以汇票设定质押时,出质人在汇票上只记载了“质押”字样而未在票据上签章的,或者出质人未在汇票上记载“质押”字样而另行签订质押合同、质押条款的,不构成汇票质押。四、委托收款代理人取得的汇票(委托收款背书)(1)背书人仍是票据权利人,被背书人只是代理人(可以行使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未取得票据权利,因此不能转让。(2)如果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票据责任,但不影响出票人、承兑人以及原背书人之前手的票据责任。前面两种是从普通背书的形式考虑,后面两种是不能转让的特殊背书,如果直接划分,不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有如下:1、已经被拒绝承兑的汇票2、已经被拒绝付款的的汇票3、后手取得的“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4、质权人取得的汇票5、委托收款代理人取得的汇票。法律客观:不能背书转让的票据有哪些出票人或票据持有人明确限制转让的汇票、本票、支票等都不得转让。《票据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根据这一规定,法定禁止背书的情形有以下三种。1、被拒绝承兑的汇票被拒绝承兑的汇票是指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而遭拒绝的汇票。汇票上的付款人只有在汇票承兑后,才是汇票上的主债务人。如果付款人对汇票拒绝承兑的,就不具有汇票上债务人的地位,不承担支付票据金额的责任。因此,收款人或持票人虽然在汇票成立时即已取得付款请求权,但因付款人拒绝承兑,该付款请求权也就无法确定,当然也就不能将这种付款请求权再背书转让。在付款人拒绝承兑的情况下,收款人或持票人只能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取得票据金额;如果其将这种票据转让的,受让人取得该汇票时,也只能通过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取得票据金额。2、被拒绝付款的汇票被拒绝付款的汇票是指对不需承兑的汇票或者已经付款人承兑的汇票,持票人于汇票到期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而被拒绝的汇票。被拒绝付款的汇票,付款人即使对汇票已作承兑,负有于汇票到期日无条件付款的责任,但是,付款人在汇票到期日拒绝付款的,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付款请求权也不能得到实现。如果持票人将该种汇票再行转让,受让人尽管也可以取得付款请求权,但实现的可能性极小。因此,《票据法》便禁止将该种票据再行背书转让,如果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承担汇票责任,受让人有权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3、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汇票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汇票是指持票人未在法定付款提示期间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的汇票。法定付款提示期间是法律规定的由收款人或者持票人行使付款请求权的期限。收款人或者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起至法定提示期间届满前行使付款请求权,如果收款人或持票人未在此期间内行使付款请求权的,即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因此,《票据法》便规定不允许将该种汇票再行转让,否则,受让人的利益就可能受到损害。背书人以背书将该种票据进行转让,应该承担汇票责任。

应收票据背书转让什么意思

在票据上背书转让给他人。意思就是应收票据的背书转让是指应收票据到期前,持票人将其作为其他交易如购买商品或偿还债务等的结算凭证,可在票据上背书转让给他人。应收票据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应收票据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

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有哪些

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有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本票,背面有背书字样的票据。背书转让是指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的背书行为。票据法规定,持票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应当背书并交付票据。所以,当持票人为了转让票据权利,而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就是在进行背书转让。背书转让一经成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产生票据权利移转的效力、票据权利的证明效力和票据责任的担保效力等背书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二十七条持票人可以将汇票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持票人行使第一款规定的权利时,应当背书并交付汇票。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票据背书转让流程是什么1、汇票正面填写日期、收款单位名称、金额;2、背面写开户行名称,盖本公司财务章、法人章,并注明委托收款字样,标明日期即可;3、如果是委托银行收款也要背书的,背书人就应填收款银行的名称;4、或在背书的地方写上被背书公司的名字,然后在下面的方框里盖上公司预留银行的印鉴章即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基本当事人的是(  )。

【答案】: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规定,属于基本当事人的是出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规定,下列有关银行汇票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答案】:B金额属于银行汇票的绝对记载事项,未记载汇票金额的,票据无效。

[单选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规定,下列有关银行汇票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答案】B 【解析】A不可以补记;C不可以背书转让;D不可以挂失支付。

票据管理包括哪些内容

法律分析:一、为加强票据管理,规范票据业务,明确管理责任,特制定本制度。二、财务票据包括银行票据和非银行票据。银行票据包括支票、贷记凭证等;非银行票据包括收据、各种税票、社保票据等。三、财务票据的领购、保管、核销业务由专人分工负责。出纳担任银行票据的保管业务,经财务总监指定的会计人员负责非银行票据的保管。非银行票据领用后由领用人保管,领用的收据由出纳包管。四、财务票据应存放于保险箱内,有专人妥善保管。财务印章与银行票据应由财务总监与出纳分别保管。非银行票据的保管使用两分开原则,不得由一人兼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四条 票据出票人制作票据,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据上签章,并出示票据。其他票据债务人在票据上签章的,按照票据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 本法所称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本法所称票据责任,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第五条 票据当事人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在票据上签章,并应当在票据上表明其代理关系。没有代理权而以代理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应当由签章人承担票据责任;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的,应当就其超越权限的部分承担票据责任。

票据提示付款期限过了怎么办

法律主观:本票本票是一项书面的无条件的支付承诺,由一个人作成,并交给另一人,经制票人签名承诺,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支付一定数目的金钱给一个特定的人或其指定人或来人。我国《票据法》对本票的定义,指的是银行本票,指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国外票据法,允许企业和个人签发本票,称为一般本票。但在国际贸易中使用的本票,均为银行本票。银行本票都是即期的。一般本票可以是即期的或远期的。而狭义的外汇的本票仅指银行本票,不包括商业本票,个人本票。本票的出票人必须具有支付本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并保证支付。本票特征(1)本票是票据的一种,具有一切票据所共有的性质,是无因证券、设权证券、文义证券、要式证券、金钱债权证券、流通证券等。(2)本票是自付证券,它是由出票人自己对收款人支付并承担绝对付款责任的票据。这是本票和汇票、支票最重要的区别。在本票法律关系中,基本当事人只有出票人和收款人,债权债务关系相对简单。(3)无须承兑。本票在很多方面可以适用汇票法律制度。但是由于本票是由出票人本人承担付款责任,无须委托他人付款,所以,本票无须承兑就能保证付款。银行本票提示付款期限是多久银行本票是指由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本票分为不定额本票和定额本票两种。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申请人使用银行本票,应向银行填写《银行本票申请书》,填明收款人名称、申请人名称、支付金额、申请日期等事项并签章。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持票人向开户银行提示付款时,应在银行本票背面"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签章"处签章,签章须与预留银行签章相同,并将银行本票、进账单送交开户银行。银行审查无误后办理转账。小编提醒您,本票背书、保证、付款行为和追索权的行使,除票据法本票一章规定的外,适用该法有关汇票的规定。以上就是为您总结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优秀的法律咨询平台,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进入律师咨询。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九十一条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十日内提示付款;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八十一条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票据被称为无因证券,其含义是指( )。

【答案】:C票据是一种无因证券。票据的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时,无须说明其取得票据的原因,只要占有票据就可以行使票据权利。

中国银行汇票票据状态是提示付款已拒付,(不可进行拒付追索)

1.已拒付的常见原因有:过了提示付款期限、汇票要素有误、假的汇票、已止付等,不可追索,则不能向上家要求赔偿。最好联系开户行,查明汇票看下。2.如何应对?1)当该电子承兑汇票依然处于未到期状态时,持票人不要再次操作提示付款;2)承兑人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待票据到期后再次提示付款;通俗来说,自电子承兑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重新操作提示付款;3)提前整理好相应的拒付追索的资料,为保障自己的票据权益做好准备。拓展资料: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付款人拒付电子商业承兑的,持票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使追索权向背书人、出票人追讨款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六十一条指出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1.汇票被拒绝承兑的;2.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3.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依照票据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票据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汇票、支票超过提示付款期限后,票据持有人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以背书人为被告行使追索权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第四条持票人不先行使付款请求权而先行使追索权遭拒绝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除有票据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和本规定第三条所列情形外,持票人只能在首先向付款人行使付款请求权而得不到付款时,才可以行使追索权。

不得挂失止付的票据有哪些

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五条 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扩展资料:在《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及《支付结算办法》中均规定了失票人挂失止付应当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如《票据实施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失票人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挂失止付时,应当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并签章。《支付结算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允许挂失止付的票据丧失,失票人需要挂失止付的,应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并簦章。同时《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在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前,已经依法向持票人付款的,不再接受挂失止付。《支付结算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挂失止付通知书)欠缺上述记载事项之一的,银行不予受理。依据以上规定,显然可以认为不经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就不产生失票人期望的止付的效果。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即将票据交付他人的,该票据无效。(_

无效。无签章无法确定其背书的意思表示,日期不明的有导致时间上混乱的缺陷,故无效。背书人是背书前的收款人。 背书人是背书后的收款人。 即背书人将收款权转让给被背书人。 背书是持票人在汇票背面签上姓名并将汇票交付给受让人的行为。 在这里,持有人(原收款人)称为背书人,受让人称为被背书人(背书后的收款人)。背书人是债务人,需要签字。 被背书人是债权人。 他不签字。 他用钢笔写。 具体来说,在汇票上,在背书人签名样本上加盖印章的背书人即为背书人,即转让汇票权利的债务人。拓展资料一、票据被背书人名称补记合法有效吗1、两张承兑汇票在形式上是否合法有效。 涉及的两张银行承兑汇票形式齐全,必要的记录齐全,没有遗漏影响票据有效性的必要记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视为有效票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汇票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持票人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本法规定的汇票的,不享有汇票权。”本案当事人曲沃农业银行在取得汇票前,即贴现前,已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商业汇票承兑、贴现、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执行。 《支付结算办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票据持有人申请贴现时,应当提交贴现申请书及其背书的未到期商业票据,以及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和双方之间的商品交易合同。持票人与出票人或其在先当事人”已按照汇票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形式审查义务,并已向侯马银行查询汇票真伪。收到肯定的书面答复后,即可办理相关折扣手续。3、 汇票是一种有价证券,汇票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必须根据法律规定的有关记录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三十条规定:“票据背书转让或者背书委托他人行使一定票据权利时,其名称为必须记录被背书人”。

票据到期前不能行使追索权

追索权,即指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或其他法定原因出现时,持票人获得请求其前手偿还汇票金额及有关损失和费用的权利。追索权是在票据权利人的付款请求权得不到满足时,法律赋予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进行追偿的权利。其是用弥补付款请求权对保护持票人票据权利的实现所带来的局限性的一种制度。在金融活动和票据流通过程中,票据持有人在付款人拒绝付款时,向票据的背书人和出票人索回票款的权利。在票据流通过程中,持有到期票据者,在向应付款者索要票款、兑现票据时,如果付款人拒绝付款,即可向付款人所在地的法院(或其他法定出证人)申请出具付款人拒绝付款的证书,然后凭证书向票据背书人索要票款,金额为票据金额加利息加作拒绝证书费用。被追索人付清款项后可以向他的前手再追索,直至追索到出票人。票据背书人如要避免承担这种责任,可在背书时注明不受追索。持票人在行使追索权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1、追索权的行使必须在票据法规定的期限内,并且只有在获得拒绝证明后才能行使。2、商业承兑汇票被拒绝承兑或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拓展资料:票据追索权有什么限制?持票人为汇票背书人的,对其后手无追索权。在持票人为出票人时,因为出票人是票据债务的最终债务人,所以如果票据出票人持票,则其不享有票据的追索权。因为根据票据法中的一般原理,只有后手可以向前手要求行使追索权,而其前手是不能向后手要求行使追索权的,所以由于出票人是一般的票据债务人前手,则其不能够再次行使票据的追索权了。如此类推,如果持票人的背书人的,则背书人对于其后手是没有追索权的。因为背书人的后手没有承担对其前手的承兑和保证付款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六十一条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一)汇票被拒绝承兑的;(二)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三)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第六十二条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应当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持票人提示承兑或者提示付款被拒绝的,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必须出具拒绝证明,或者出具退票理由书。未出具拒绝证明或者退票理由书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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