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融资的利息在哪看到
兴业证券融资的利息在兴业证券官方网站可以看到。兴业证券融资的业务公告中利率与税费调整宜兰中可以查询。
海通证券融资可以持有多久
不超过12个月。海通证券融资交易所规定券商与客户约定的融资融券期限不能超过6个月,不过符合展期条件的融资合约可在到期前一个月内申请展期,展期时间是6个月,意味着申请到展期的投资者,可以把融资融券的期限延长到12个月。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HaitongSecuritiesCompanyLimitedSH:600837)是国内成立最早、综合实力最强的证券公司之一,拥有一体化的业务平台、庞大的营销网络以及雄厚的客户基础,经纪、投行和资产管理等传统业务位居行业前茅,融资融券、股指期货和PE投资等创新业务领先行业。
天津北创集团高学刚借ppp项目变相融资9.8亿出逃加拿大怎样追回我们的血汗钱?
天津北创集团高学刚PPP民间融资逃亡加拿大温哥华中国政府无法逮捕 公司正常运行,刑侦和政府只对受害者进行驱逐,刑侦把Ppp融资民间列为非法集资,不把公司进行查封 ,因为高学刚曾是天津市两届的政协委员 有政府撑腰
信贷融资意思是什么?
您好,信贷融资是企业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主要方式,如果您有小额贷款的需求,推荐您使用有钱花,“有钱花”是原百度金融信贷服务品牌(原名:百度有钱花,2018年6月更名为“有钱花”),具有申请简便、放款快、借还灵活、息费透明、安全性强等特点。申请材料简单,最快30秒审批,最快3分钟放款。
发行短期融资券为什么不能稀释每股收益
因为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前提是在有潜在普通股的前提下,短期融资券没有潜在股,所以它根本不算稀释每股收益。
短期融资券和融资票据有什么区别
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1年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哪些公司可以办理融资融券业务?
目前有25家证券公司可以办理融资融券,宏源证券是所有证券公司条件最优惠的,开户满6个月即可申请,别的公司要18个月,佣金也是最优惠的,可先开深圳账户满6个月即可申请。 “融资融券”(securities margin trading)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或保证金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证券(融资交易)或借入证券并卖出(融券交易)的行为。包括券商对投资者的融资、融券和金融机构对券商的融资、融券。从世界范围来看,融资融券制度是一项基本的信用交易制度。 2010年3月30日,上交所、深交所分别发布公告,将于2010年3月31日起正式开通融资融券交易系统,开始接受试点会员融资融券交易申报。融资融券业务正式启动。
简析债券市场产品及利用:企业如何利用债券市场进行融资
【摘 要】 从2010年四季度央行三次上调贷款利率、六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后,央行一直采取稳健的货币政策。2011年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非公开定向发行规则》,活跃了融资市场交易,推动了债券市场的发展,进一步促进了银行间债券市场需求的差异化、多样化。文章简单介绍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券、非公开定向工具等目前债券市场主要融资产品的优缺点及其在目前货币政策下的作用。 【关键词】 银行间债券市场; 融资产品; 短期融资券 一、短期融资券 短期融资券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1年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2005年5月人行公布《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及配套规程,这标志着短期融资券正式步入债券市场。这些年来短期融资券在国内发展非常迅速,其优缺点主要表现为: (一)产品优点 1.短期融资券的筹资成本较低。 2.短期融资券属于无担保信用债券,企业以自己的名字在银行间市场发券融资,直接面对投资者,可以提高企业信誉和知名度。 3.短期融资券企业只需一次性注册融资总额度,注册有效期两年,有效期内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状况,在总额度内灵活确定每次发行额度,分次发行时仅履行备案程序。 4.募集资金可以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二)产品缺点 1.短期融资券存在额度限制,累计融资债券待偿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2.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限较短。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并购、证券投资、期货投资。 二、中期票据 中期票据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期限一般3或5年,以5年为主。中期票据属于非金融机构的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在监管等各方面都吸取了短期融资券产品发展的经验,鼓励市场主体的自律管理,继续发挥市场的约束激励机制。它是一种广义的融资性票据,它是一种经监管当局一次注册批准后、在注册期限内连续发行的公募形式的债务证券,是货币市场上一种较为特殊的债务融资工具。 (一)产品优点 1.中期票据筹资成本较低。 2.资金用途不限,可广泛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包括项目建设资金、营运资金等。 3.企业只需一次性注册融资总额度,注册有效期两年,有效期内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状况,在总额度内灵活确定每次发行额度,可灵活设计各期票据的利率形式、期限结构等要素。分次发行时仅履行备案程序。 (二)产品缺点 1.中期票据发行存在额度限制,累计融资债券待偿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2.发行人资质和信用状况:资质越好,信用评级越高,利率水平越低;反之,资质越差,信用评级越低,利率水平越高。 3.市场利率水平:市场利率(一般以同等期限的掉期利率或国债收益率为基准)越高,发行利率越高。预计中期票据发行利率与同期贷款利率相比存在1%~2%利差(视不同评级而定)。 4.银行间市场流动性:发行时银行间市场资金充裕,则发行利率较低;发行时银行间市场资金缺乏,则发行利率较高。 5.与承销商的定价能力有关:承销商定价能力越强则发行利率越低。 三、企业债券 企业债券是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公开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包括按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和其他企业发行的企业债券。 (一)产品优点 发行企业债券募集资金期限较一般融资产品长(可达7—10年),发行利率相对同期银行利率较低。 (二)产品缺点 1.企业债券发行存在额度限制,累计融资债券待偿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2.企业债券由国家发改委核准发行,发债必须对应具体项目,并且对项目手续审查比较严格,审批时间较长,且须在批准文件印发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发行。 3.企业债券发行条件较高,对固定资产投资、收购产权(股权)、补充营运资金均有比例限制,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四、非公开定向工具 非公开定向工具,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以非公开定向发行方式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非公开定向发行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向银行间市场特定机构投资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并在特定机构投资人范围内流通转让的行为。 (一)产品优点 1.融资额度不受“累计融资债券待偿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限制。 2.非公开定向工具注册效率较高,申报材料简单,注册速度快。信息披露要求低,相关信息只向定向投资人披露,无需在市场上公开披露。 3.投融资双方协商确定融资期限,融资期限灵活。 (二)产品缺点 发行利率略高于同期限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 五、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作用及发展 截至2011年12月,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年度新发行量、累计发行规模、存量规模分别达到了1.84万亿、5.67万亿、3.03万亿。由此可以看出,债务融资工具发展已经成为解决以往融资过度依赖银行贷款、资金结构单一、融资成本过高的弊病,拓宽企业经济融资渠道增加融资总量,提升直接融资比重改善融资结构的重要融资工具。 我国目前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实现跨越式发展,债券市场发行主体从政府、大型国企、金融机构拓展到民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外资企业。投资主体已涵盖银行、证券、基金、保险、信用社、企业等各类机构,已初步形成面向机构投资者、场外大宗交易的银行间市场为主体的债券市场架构。虽然债务融资工具已具备一定的规模,但仍具有非常大的发展空间和潜力,从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出台和即将出台的政策,以及各级政府、企业对债务融资工具的重视程度,应从以下几方面积极推动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工作: 1.结合各地经济发展基础、产业特色,在支柱产业和“地标企业”上着力,对不同规模、不同发展阶段、不同信用等级企业制定不同的融资方案,突出企业融资优势。 2.发挥地市人民银行债务融资工具市场管理者的职能,组织、做好债务融资工具宣传培训工作,使更多的企业了解、掌握债务融资工具的相关知识。同时,要做好已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后续服务和管理工作。 3.各级金融机构应进一步重视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结合企业实际加强承销业务的拓展,强化债务融资工具相关的理财业务、结算业务、账户管理业务等,使企业一体化地了解掌握债权融资工具。 4.加大债务融资工具的创新,提高直接融资比例,降低银行系统的风险,进一步提高储蓄向投资转化的效力,帮助企业优化财务机构,降低融资成本,丰富投资人投资渠道。
招商港口为什么要超短期融资券
有短期资金需求。企业有短期资金需求,节约资金使用成本。故发行超短期融资债券是合适的,发行长期融债券,一个是债券期限长利率高,要负担的利息更多,其次是企业的短期资金需求完毕后,大量资金不能发挥作用,对企业也是浪费,发行超短期融资债券是合理的选择。
根据《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答案】:DACD三项,《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证券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实行余额管理,待偿还短期融资券余额不超过净资本的60%。在此范围内,证券公司自主确定每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规模。中国人民银行根据证监会提供的证券公司净资本情况,每半年调整1次发行人的待偿还短期融资券余额上限,并将该余额上限情况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示。中国人民银行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发行人的情况,对证券公司待偿还短期融资券余额与该证券公司净资本的比例上限进行调整。B项,第5条规定,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只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
发行融资券是向谁发行的?
基金公司
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优势是可以待企业拿到注册通知书后参团?
超短期融资劵入的发行优势,可以以企业拿人注册通知书后参团的。
现代企业短期融资券的特点有哪些?
企业筹措短期(1年以内)资金,是一种直接融资方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
关于短期融资券的主要风险包括哪些
(一)信用风险 由于公司治理结构不规范,违规成本低,与企业财务状况紧密相连的风险提示处于空白状态。部分企业为了达到低成本融资的目的,对披露的财务数据、经营业绩进行一定的修饰,隐藏了一定的信用风险。如果现有制度安排中隐藏的信用风险得不到及时发现和披露,一旦市场扩容,或经济环境变化,都会使信用风险迅速扩大。少数企业违约的信用风险有可能通过市场传导为系统风险,甚至影响到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 (二)滚动发行机制隐含“短债长用”的投资风险 按现行规定,人民银行对企业发行融资券实行余额管理,监管部门只需控制融资券待偿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即可。这就使部分企业有可能绕过中长期企业债的限制,通过滚动发行短期融资券进行长期融资。由于监管缺失,难以避免企业将通过短期债融入的资金用作长期投资。任何中长期投资项目都面临市场、技术、产品等方面的风险,随着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的扩大,其隐含的投资风险将不断加大。 (三)短期融资券风险可能向银行转移 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隐性担保的潜在风险。短期融资券是无担保信用债券,不少企业将银行授信额度作为提高偿债能力的条件,主承销银行出于自身利益,心甘情愿地提供隐性担保。一旦出现违约风险,企业的信用风险就可能向银行转移和积聚。二是银行自销、自买短期融资券,容易产生泡沫,造成短期融资券异常“火爆”的假象。一旦个别企业出现兑付风险,必然引发投资者对相同信用等级短期融资券产生质疑,可能引发大范围抛售,金融机构持有的短期融资券价值将迅速下降。如果银行将短期融资券作为流动性的重要工具,必然导致银行体系流动性风险的爆发。三是银行竞相承销短期融资券,互相挖客户,容易产生道德风险和违规风险。 (四)信用评级不成熟,道德风险加大 突出表现在评级缺乏时效,使短期融资券发行时的评级出现终身化倾向;评级手段落后,大多采用长期债券的评级方法,没有短期债券的特性;评级标准不统一;监管主体缺位,至今没有明确评级机构的监管部门,有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为了促进短期融资券市场的健康发展,防范风险要建立健全发行体财务会计指标的披露制度,加强风险提示,也要提高机构投资者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确定购买短期融资券的限定比例。望采纳,谢谢!
获准短期融资券是什么意思
短期融资券指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即由国内各金融机构购买不向社会发行)和交易并约定在一年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短期融资券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依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短期融资券是由企业发行的无担保短期本票。在中国,短期融资券是指企业依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是企业筹措短期(1年以内)资金的直接融资方式。获准[gain;obtain permission] 获得许可 获准离境。指得到准许。
超短期融资券怎么会计核算
甲公司购买乙公司发行的短期融资券,预计将持有至到期,可在债权投资科目中核算,报表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这与甲公司自身是否发行短期融资券无关,因为没有证据表明这两者存在关联。子公司向母公司融资的利率高于市场利率,母公司应将高于市场利率的利息部分确认为投资的收回,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相应借记资本公积。除此之外,等于市场利率部分的利息收入确认为投资收益。
短期融资券注册是什么意思?
短期融资券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依照《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引入短期融资券是金融市场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举措。短期融资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有利于改变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比例失调的状况,有利于完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有利于维护金融整体稳定,有利于促进金融市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发行对象:融资券不对社会公众发行,只对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人发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发行方式:融资券发行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承销,企业自主选择主承销商,企业变更主承销商需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需要组织承销团的,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企业不得自行销售融资券。承销方式及相关费用由企业和承销机构协商确定。发行价格:融资券发行利率或发行价格由企业和承销机构协商确定。发行期限:融资券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65天,发行融资券的企业可在上述最长期限内自主确定每期融资券的期限。发行规模:企业发行的融资券将实行余额管理,即待偿还融资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投资风险:融资券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融资券采用实名记账方式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登记托管,中央结算公司负责提供有关服务。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融资券的发行、交易、登记、托管、结算、兑付进行监督管理。与其他融资方式相比,短期融资券具有三大优势。 一是成本优势。根据目前债券收益率结构,1年期短期融资券与短期贷款利率相比,具有约2个百分点的成本优势。二是短期融资券灵活性较强。比如,采取备案制,发行手续相对简单,发行周期明显缩短;余额管理制则使发行人可根据市场利率、供求情况和自身融资需要、现金流特点,灵活决定产品的发行时机和产品期限结构;银行间市场聚集了市场上最主要的机构投资者,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基金等,它们资金规模大,有利于发行人在短期内完成融资。三是有利于建立市场信誉。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定期披露财务信息,企业可在资本市场上树立良好的信用形象,为持续融资和进行长期债券融资以及股权融资打下信用基础。 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引入短期融资券的政策背景当前是中国金融市场发展的重要机遇期,也是中国货币市场发展的重要机遇期。货币市场的发展对于改变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比例失调、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防止广义货币供应量过快增长、维护金融整体稳定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如何抓住重要机遇期,促进货币市场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是关系金融整体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中国货币市场发展面临的主要挑战是发展不均衡的挑战。这包括两个方面的不均衡:一是货币市场各子市场发展不均衡。同业拆借和债券回购市场规模相对较大,短期国债和短期政策性金融债券存量相对较小,融资性商业本票和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尚不存在。二是货币市场产品、参与者、中介机构和市场规则体系发展不均衡。货币市场各子市场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大多数根源于货币市场发展的不均衡,如果仅针对这些问题采取局部性的改革措施,将很难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有的时候甚至会带来新的问题。货币市场参与者、货币市场产品和货币市场运行规则,这三个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的要素之间的矛盾运动是货币市场发展的原动力。货币市场的全面均衡发展表现为:参与者市场化程度提高、金融产品日益丰富、运行规则不断完善。但是,货币市场三要素的发展不可能“齐步走”,在特定的阶段,某方面要素的发展必然要快于其他要素,并且带动其他要素的发展。我国货币市场的发展现状表明,产品创新是推进我国金融市场整体发展的重要突破口。通过加快金融产品创新步伐,带动市场规则体系完善,促使参与者市场化程度提高,是现阶段发展我国货币市场的重要发展政策。面向银行间市场机构投资人发行的短期融资券是一种货币市场工具。目前,在银行间市场引入短期融资券的条件基本具备,面向合格机构投资人发行短期融资券是以货币市场发展促进金融整体改革的重要政策措施。 发展短期融资券市场有利于完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按照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理论,货币政策的传导既有通过银行信贷渠道的传导,也有通过市场利率变化的传导。目前,我国以银行间接融资为主的融资结构决定了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还主要是依靠信贷传导途径,货币政策传导受商业银行行为的影响很大。完善商业银行治理结构、提高经营水平,使其行为对货币政策操作产生正反馈效应,是加强货币政策传导的重要手段,但实现这种转变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 目前比较现实的做法是加强货币政策的市场传导效能,即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市场,使企业融资更多地通过市场进行。中央银行可以通过调节货币市场资金供求来影响货币市场利率,从而直接影响企业融资成本及投资行为。在保持货币政策信贷传导机制不变的同时,增强市场传导机制的效能。发展短期融资券市场有利于维护金融整体稳定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相比,具有市场透明度高、风险分散、有利于金融稳定的特点。债务人违约是市场经济的常态,是市场竞争优胜劣汰的必然结果。当企业违约时,贷款由于透明度很低,难以对企业形成有效的市场压力,企业风险直接转化为银行风险,不良贷款累积转化成金融体系的风险,最后需要由中央银行来处置。短期融资券与短期贷款相比,一是信息透明度高,发行过程及债券完全兑付前有严格的信息披露、信用评级贯穿始终,违约事实也会公之于众,市场约束力较强,有利于减少约束不足导致道德风险的恶意违约,减少企业风险向银行风险转化的概率;二是风险分散,短期融资券的投资者众多,风险责任分散,加上短期融资券可以在二级市场流通,发行人信用状况的变化可以通过二级市场价格变化和债券在不同投资者间转手由较多的时间和较多投资者加以消化,降低了单一投资者的风险,减少了风险积聚并向系统风险转化的可能性,有利于金融稳定。发展短期融资券市场有利于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的协调发展短期融资券作为企业的主动负债工具,为企业进入货币市场融资提供了渠道。与一般企业相比,好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相对完善、信息披露相对透明,具有成为短期融资券发行主体的优势。优质上市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能够有效地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财务成本、提高经营效益,还可以通过合格机构投资人市场强化对上市公司的外部约束,有利于改善上市公司作为资本市场微观基础的素质,有利于资本市场的长远发展。在证券公司已被批准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基础上,新兴的企业短期融资券市场拓宽了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为证券公司开展新业务,提高盈利能力创造了良好条件。短期融资券还为基金等新兴机构投资人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环境,基金规模的扩大就是资本市场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与此同时,在银行间市场引入短期融资券丰富了货币市场工具,将改变直接债务融资市场中,长短期工具发展不协调的问题,改变政府债券市场与非政府债券市场发展不平衡的问题。综上所述,发展短期融资券市场有利于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的协调发展。《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属于人民银行部门规章,主要规定短期融资券管理的基本原则、监管框架、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核心规范、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主要监督管理措施等内容。《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的主要规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明确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和交易进行监督管理,发行短期融资券须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二是明确短期融资券只对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人发行,不对社会公众发行。三是规定短期融资券采取备案发行的方式。四是规定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规模实行余额管理,期限实行上限管理,发行利率不受管制,短期融资券在中央结算公司无纸化集中登记托管。五是规定发行人应进行信用评级,应聘请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应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六是明确了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规范。短期融资券市场框架的设计如何体现市场化原则在促进短期融资券市场发展过程中,首要的问题是坚持市场化取向的原则,并将此原则贯穿在促进市场发展的各个环节。在市场准入方面,坚持弱化行政干预,市场能解决的问题一定要交给市场解决,把风险识别和风险承担的职责交给投资者,把信息揭示的职责交给专业评级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坚决让行政部门从对发行人的实质判断中摆脱出来。在发行方式上,坚持采用代销、包销、招标等市场化发行方式,发行利率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在市场发展进程方面,坚持市场发展必须遵循客观规律,注意循序渐进。《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对发行人信息披露要求《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在人民银行统一监督管理下的信息披露规则,明确规定了包括发行信息披露、持续信息披露、重大事项临时公告、超比例投资公告、违约事实公告在内的整套信息披露制度,并逐一落实了监管责任、信息披露媒体和操作流程。信息披露行为在人民银行的统一监管之下,重要信息在“中国货币网”和“中国债券信息网”同时公布,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可以很便捷地获取发行人披露的信息并进行分析。对于披露虚假信息的行为,《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停止发行人发行短期融资券、停止中介机构从事相关中介业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等多种处理措施。2002年以来,人民银行已经在部分进入同业拆借市场的证券公司和财务公司中进行了统一信息披露规范的工作,取得了在银行间市场进行信息披露工作的经验。人民银行将严格按照《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和相关文件的规定,继续加强信息披露监督管理工作,改进信息披露内容要求,继续完善信息披露的监测分析工作机制。如何正确看待短期融资券的信用风险问题信用风险是短期融资券市场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核心问题,必须正确看待和处理。首先,我们应该认识到信用风险的客观性,要发展非政府债券市场,信用风险问题就不可回避。因此,不能期待短期融资券是一个没有信用风险的金融产品。如果信用评级机构已经给出了正确的标识、投资者有承受的能力和准备,发行时并不违反发行规则,那么出现部分短期融资券违约的风险就是正常的,是市场允许的。在直接融资方式下,这种风险是在公开、公正、公平的情况下由众多投资者分担,而不是集中到银行体系,不透明,形成潜在的金融风险。 其次,信用风险应主要通过市场化手段由市场加以消化和解决。如果短期融资券采用行政审批的方式,主要依靠管理层对发行人资质的严格审查来防范,就会抑制市场的发展。第三,引导不同性质投资者以不同方式应对信用风险。市场中有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前者风险意识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对较强,后者在风险判断、风险承受能力上较弱。管理层在投资人市场准入上应区别对待,将信用风险的冲击减少到最小,先期只允许合格的机构投资者参与短期融资券,对个人投资者鼓励其通过基金、集合理财产品等间接投资短期融资券市场。短期融资券对银行总体而言是“利空”,道理很明显,优质客户本来就是银行贷款发放最为信赖的对象,现在却有部分客户的融资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来解决了。一般而言,企业有一家基本开户行和多家普通开户行。通过担任主承销人,原来游走于合作边缘的普通开户行加深了与发行人的关系,乘机拓展业务范围,甚至有可能实现身份由次到主的转变。从本质上讲,短期融资券的推出有利于商业银行改变现有的运作模式,提高市场化运作水平,是以外部力量推动商业银行改革。而如果没有在短期贷款利率方面进一步改革的“内部力量”,商业银行的盈利模式创新,金融创新也会面临诸多困难。
海南省企业短期融资券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促进资金横向融通,解决企业流动资金不足,维护融资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人民银行总行有关规定,结合海南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参与发行、转让企业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融资券)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融资券的管理机关是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第四条 凡是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经济效益好,资金周转快的工商企业均可向管理机关申请发行融资券。未经管理机关批准,不得擅自发行融资券。第五条 融资券的发行,必须有信誉较高的金融机构担保兑付;同时,发行融资券的企业要向担保金融机构提供有效的资产抵押或反担保。第六条 发行融资券须向管理机关报送下列文件: (一)申请报告书; (二)可行性报告; (三)发行章程; (四)代表其法人资格的批准文件或营业执照; (五)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签证的上两个年度和最近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 (六)不可撤销担保书; (七)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第七条 申请发行融资券的总数不得超过其自有资产净值。第八条 融资券须载明下列要素: (一)发行单位名称; (二)发行章程; (三)票面金额; (四)编号; (五)法人代表签名或法人印章; (六)其它事项。第九条 融资券的票面格式须报经管理机关认可,并到指定的印刷厂印制。第十条 融资券的发行分为公开发行和定向发行两种方式。 公开发行的融资券须经海南省企业信用评级委员会评级,并向管理机关出具信用等级证明。 定向发行的融资券只能向特定对象发行,不得擅自扩大发行范围。第十一条 融资券按面值发行。第十二条 融资券的期限分为三个月、六个月和九个月三个档次,最长不得超过九个月。第十三条 融资券的利率上限为在套算的同期居民储蓄利率基础上浮20%。第十四条 企业发行融资券所筹得资金,只能用于解决企业临时性、季节性流动资金不足,不得用于企业资金的长期周转和固定资产投资。第十五条 发行融资券应贯彻自愿认购原则,企事业单位购买融资券只限于使用国家规定有权支配的自有资金。第十六条 发行单位可自行发行融资券或委托金融机构代理发行融资券。代理发行单位可按《海南省证券业务收费暂行规定》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第十七条 融资券发行后,可以上市转让,也可办理抵押和贴现,但不得作为货币流通。第十八条 发行单位应在发行期满十五天向管理机关报送发行报告。第十九条 管理机关有权对发行企业的资金运用和认购单位的资金来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二十条 对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第十条规定者,给予以下处罚: (一)责令其停止非法发行; (二)没收其非法所得资金; (三)处以违法活动所涉金额万分之五以下的罚款。 以上处罚,可以并处。第二十一条 对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者,给予以下处罚: (一)责令其退还所筹资金; (二)取消其发行资格。 以上处罚,可以并处。第二十二条 对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者,给予以下处罚: (一)责令其退还所筹资金; (二)没收非法所得; (三)处以所涉金额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 (四)取消其发行资格。 以上处罚,可以并处。第二十三条 对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者,按国家有关利率管理规定给予处罚。第二十四条 对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者,给予以下处罚: (一)限期纠正; (二)处以所涉金额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 (三)冻结所筹资金。 以上处罚,可以并处。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管理机关负责解释,修订。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短期融资券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 )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答案】:B本题目考察短期融资券知识点短期融资券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1年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超短期融资券是指具有法人资格、信用评级较高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期限在270天以内的短期融资券。
短期融资券最高发行期限
1年。短期融资券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证券公司自主确定每期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中国人民银行对证券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实施宏观管理,可根据货币市场流动性和金融市场运行情况,调整证券公司发行的短期融资券余额与净资本比例上限和最长期限。
短期融资券的注册规模
与市场需求、宏观经济环境以及发行人信用等因素有关。在市场需求旺盛的情况下,短期融资券的注册规模可能会增加;而在宏观经济环境不稳定、发行人信用受到质疑的情况下,注册规模可能会减少。短期融资券的注册规模并不代表其实际发行规模,发行人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资金需求的变化适时调整发行规模,甚至可以取消发行。
CP的短期融资券与美国商业票据的区别
CP发行人多为金融公司,融资券以非金融企业为主通常,人有信用佳、评级高的公司或外国政府才发行CP。截至2013一级CP余额占到美国CP市场余额的约90%。金融公司是CP发行的绝对主力,分为三类——企业附属金融公司、银行相关的金融公司以及独立金融公司。发行CP的非金融公司包括公用事业、制造业和服务业公司。截至2005年5月末,美国CP市场余额为15034.7亿美元,其中金融公司CP约占90%。国内《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仅适用于非金融企业发行融资券,截至2013年6月15日,共有6家公司发行8只融资券,总金额为129亿元。根据《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国泰君安证券公司于2013年4月发行了6亿元9l天期融资券,截至2013这是市场上唯一一只证券公司融资券。企业融资券在发行频率和规模上遥遥领先,主要是由于较高银行贷款利率与较低货币市场利率之间产生的套利机会。如“中国五矿”一年期融资券发行利率为2.923%,而同期限银行贷款利率为5.58%,发行量15亿元人民币,不考虑承销费等发行成本,共可为企业节约利息费用3900多万元。CP平均期限30天左右,融资券大多为一年期CP期限要求一般为一年内。但在美国,为了避免证券注册引起的成本,CP期限一般不超过270天。再者,美联储贴现窗要求,用做抵押的CP余期不能超过90天。因此90天以内的CP更受市场欢迎。事实上,大部分CP期限在1—45天之间,平均期限在30—35天。发行人通过短期CP的滚动发行,来满足自身对融资期限的实际需求。我国规定,融资券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65天,截至2005年6月15日,已发行的8只融资券中,有5只选择了一年期的上限,一年期融资券发行量占到总发行量的86%。主要原因在于:1.企业“借短用长”倾向。国内企业债发行实行审批制和年度规模管理,大多数企业难以通过发行中长期债券满足资金需求。融资券市场为企业提供了相对宽松的低成本融资渠道,因此企业倾向于发行较长期限融资券,以部分弥补长期资金需求。2.投资者“饥不择食”。国内货币市场工具种类较少,融资券供不应求。投资者对投资的短期偏好在卖方市场中表现并不明显,融资券期限完全取决于发行人的要求。3.发行人基于收益率曲线形状的理性选择。如果认为货币市场收益率曲线未来会变陡,则发行较长期限更有利;反之,应选择较短期限滚动发行。当前收益率曲线近端较为平坦,加息预期的存在可能促使发行人选择发行一年期融资券。CP须提供流动性备付,融资券尚未有此项要求大多数CP在到期后都会继续滚动发行,以新还旧,如果公司状况或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使得发行人难以维持滚动发行,就出现所谓“滚动风险”,将可能导致该CP违约。为降低滚动风险,信用评级公司要求发行人必须提供证据表明有足够的短期流动性以偿付到期CP,否则不予评级。为获得必要的评级,几乎所有的CP都运用银行信用额度作为流动性备付。银行信用额度有多种形式,最常见的是银行向发行人提供循环信用额度,在一定期限内,发行人可以按事先约定的利率在额度内自由使用,以便需要时获得银行资金支持。我国融资券市场刚处于起步阶段,尚未出现滚动发行的情况。国内评级公司对发行人短期流动性的评估,侧重于现金流状况和资产变现能力的分析,并未将滚动发行作为一种还款来源考虑,因此没有考察其滚动风险,也没有提出流动性备付要求。信用增级在CP市场中得到运用,融资券风险主要取决于发行人信用信用较差公司为了能低成本发行CP,经常通过第三方担保获得信用增级。信用增级方法包括银行备用信用证、母公司担保、保险公司赔付合约等。其中备用信用证最为常用,该信用证约定,当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款时,由开证行保证CP的偿付。与用于流动性增强的信用额度不同,用于信用增级的备用信用证是不可撤消的。银行开立备用信用证为企业融资券担保,需要承担较大的信用风险,因此会收取比信用额度更高的费用。因此,只有当信用增级后所节约的融资成本超过该费用时,发行人才会选择信用增级。截至6月15日,国内仅有六家企业发行融资券,其中四家被国内评级机构评为最高短期信用等级,两家被标准普尔评为BBB+,因此信用增级的需求不大。资产支持CP增长迅猛,资产证券化在国内尚处于试点阶段普通CP的信用级别取决于公司整体的经营和财务风险,资产支持CP(Asset-backed Commercial Paper,以下简称“ABCP”)则独立于公司而由特定资产的信用水平决定,通过ABCP融资可以获得较高的CP评级,从而降低融资成本。ABCP得到迅猛发展,至2004年底,ABCP余额达到7443.89亿美元,占美国CP市场总额的54%。资产支持证券在国内尚处于探索阶段。2013年初,国务院同意由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分别进行信贷资产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试点,4月20日人民银行、银监会又共同颁布实施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国开行ABS和建行MBS有望年内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推出,资产支持融资券尚无先例。经过上述比较,可见短期融资券与美国CP尽管形式有相似之处,但在许多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学习和借鉴美国CP市场发展经验,结合国情进行创新对于推动融资券市场健康发展将大有裨益。
可以融资融券的股票需要什么条件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客户融资买入、融券卖出的证券,不得超出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范围。《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第3.2条规定,标的证券为股票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在本所上市交易超过3个月;(二)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三)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四)在过去3个月内没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1、日均换手率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的15%,且日均成交金额小于5000万元;2、日均涨跌幅平均值与基准指数涨跌幅平均值的偏离值超过4%;3、波动幅度达到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5倍以上。扩展资料: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第五条 证券公司申请融资融券业务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经营证券经纪业务已满3年;(二)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有效,能有效识别、控制和防范业务经营风险和内部管理风险;(三)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年内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且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正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的情形;(四)财务状况良好。(五)客户资产安全、完整,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有效实施,客户资料完整真实;(六)已建立完善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能够及时、妥善处理与客户之间的纠纷;(七)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1年未发生因公司管理问题导致的重大事故,融资融券业务技术系统已通过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组织的测试;(八)有拟负责融资融券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适当数量的专业人员,融资融券业务方案和内部管理制度已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的专业评价;(九)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六条 证券公司申请融资融券业务资格,应当向证监会提交下列材料,同时抄报注册地证监会派出机构:(一)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申请书;(二)股东会(股东大会)关于经营融资融券业务的决议;(三)融资融券业务方案、内部管理制度文本和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制定的选择客户的标准;(四)负责融资融券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与业务人员的名册及资格证明文件;(五)中国证券业协会出具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方案和内部管理制度已通过专业评价的证明文件;(六)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出具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技术系统已通过测试的证明文件;(七)证监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证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经营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在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申请书上签字,承诺申请材料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申请材料中存在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七条 证监会派出机构应当自收到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二)、(四)、(五)、(六)项规定以及其信息系统的运行状况进行现场核查,向证监会出具是否同意申请人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书面意见。证监会依照法定程序和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第八条 获得批准的证券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业务范围的变更登记,向证监会申请换发《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取得证监会换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后,证券公司方可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融资融券交易
各大券商对于个人投资者设立的融资融券门槛现在都是多少?(最新门槛)
最低五十万,还要有一年以上你所在的有融资融券资格券商的开户记录,交易所规定是6个月,但是一般券商都要求要大于一年的。目前开通融资融券的券商共计也没有几家。如果需要更详细了解,可以加我好友。
中国中冶股票的超短期融资券怎样购买?
开通融资融券后用信用账户买入
超短期融资券的期限最长
不超过九个月。超短期融资券期限最短为7天,也可以此类推为14天、21天,最长期限不超过九个月。短期融资券(CommercialPaper,简称“CP”)指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即由国内各金融机构购买不向社会发行)和交易并约定在一年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长春市企业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促进资金横向融通,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季节性、临时性短期流动资金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企业短期融资券是指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企业债券。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全民、集体、合资、合作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均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中国人民银行长春市分行(以下简称市人民银行)是我市企业短期融资券的管理部门。负责企业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审批和发行后的管理等工作。第四条 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要贯彻自愿认购的原则。第五条 企业短期融资券面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发行。 企事业单位认购企业短期融资券应当使用自行支配的自有资金。第六条 企业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必须向市人民银行提报如下文件资料: (一)发行融资券申请报告; (二)发行融资券章程; (三)营业执照副本; (四)开户银行审查意见; (五)上年末和上年度(月)会计报表; (六)其他必要的资料。 在申请报告中应注明融资用途、总额、期限、利率等内容。第七条 为保证短期融资券按期还本付息,发行单位要由具有法人资格和偿付能力的经济实体提供经济担保,并办理公证。发行单位如不能按期还本付息,担保单位要代为偿还。第八条 企业短期融资券发售期分为限期和不限期两种。限期是指在限定的期间内售完(不得超过十五天),统一起息和还本付息;不限期是指不限定发售期限,发售额满为止,以券收讫日期为起息日,期满随时还本付息。第九条 企业短期融资券的期限分为三个月、六个月、九个月三个档次。利率按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第十条 企业短期融资券可由经批准的企业自办发行,也可以委托金融机构代理发行。第十一条 金融机构受理企业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及还本付息,可以收取发行融资券总额千分之二以内的手续费。第十二条 融资券票面及格式要按照市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由发行企业到指定的印刷厂印刷,并向市人民银行提供样张备案,也可以使用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短期融资券。第十三条 发行短期融资券筹集的资金,只能用于解决企业临时性、季节性流动资金不足,不得用于企业资金的长期周转和转作固定资产投资。第十四条 企业短期融资券发行后,凡持有融资券的单位和个人,均可以到经人民银行批准的证券交易机构办理转让,但不得在市场上流通。第十五条 市人民银行要对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所筹集资金的使用进行情况监督检查。发行短期融资券的企业由申请发行至偿还本息期间,要在发行之日次月起逐月将融资券有关发售、返还、余额的情况上报市人民银行。第十六条 对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十三条规定的企业,由市人民银行处以所涉及融资(资金)总额百分之五以内的罚款。 对擅自发行短期融资券的,除给予上款处理外,要同时没收全部融资金额。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市人民银行组织实施。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的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发展货币市场,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规范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和交易,保护短期融资券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境内发行的短期融资券。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融资券),是指企业依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第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融资券的发行、交易、登记、托管、结算、兑付进行监督管理。第五条 发行融资券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第六条 融资券对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人发行,只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融资券不对社会公众发行。第七条 融资券的发行和交易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自律的原则。第八条 发行融资券的企业应当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第九条 融资券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第十条 企业申请发行融资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二)具有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三)流动性良好,具有较强的到期偿债能力;(四)发行融资券募集的资金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五)近三年没有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六)近三年发行的融资券没有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七)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和募集资金的使用偿付管理制度;(八)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一条 企业发行融资券,均应经过在中国境内工商注册且具备债券评级能力的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并将评级结果向银行间债券市场公示。近三年内进行过信用评级并有跟踪评级安排的上市公司可以豁免信用评级。第十二条 对企业发行融资券实行余额管理。待偿还融资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第十三条 融资券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65天。发行融资券的企业可在上述最长期限内自主确定每期融资券的期限。第十四条 融资券发行利率或发行价格由企业和承销机构协商确定。第十五条 企业申请发行融资券应当通过主承销商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下列备案材料:(一)发行融资券的备案报告;(二)董事会同意发行融资券的决议或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的文件;(三)主承销商推荐函(附尽职调查报告);(四)融资券募集说明书(附发行方案);(五)信用评级报告全文及跟踪评级安排的说明;(六)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意见全文;(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附律师工作报告);(八)偿债计划及保障措施的专项报告;(九)关于支付融资券本息的现金流分析报告;(十)承销协议及承销团协议;(十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十二)中国人民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第十六条 中国人民银行自受理符合要求的备案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根据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企业下达备案通知书,并核定该企业发行融资券的最高余额。第十七条 融资券发行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承销,企业自主选择主承销商,企业变更主承销商需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需要组织承销团的,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企业不得自行销售融资券。承销方式及相关费用由企业和承销机构协商确定。第十八条 企业应在每期融资券发行日前5个工作日,将当期融资券的相关发行材料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第十九条 企业应在融资券发行日前3个工作日,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中国债券信息网公布当期融资券的募集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必须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募集说明书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详细约定融资券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条 融资券采用实名记账方式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登记托管,中央结算公司负责提供有关服务。第二十一条 融资券发行结束后,发行融资券的企业(以下简称发行人)应在完成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中国债券信息网向市场公告当期融资券的实际发行规模、实际发行利率、期限等发行情况。中央结算公司应定期汇总发行公告,并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融资券的发行情况。第二十二条 主承销商应当在每期融资券发行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融资券发行情况书面报告中国人民银行。 第二十三条 融资券在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人之间流通转让。第二十四条 融资券的结算应通过中央结算公司或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机构进行。第二十五条 发行人应当按期兑付融资券本息,不得违反合同约定变更兑付日期。第二十六条 发行人应当在融资券本息兑付日5个工作日前,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中国债券信息网公布本金兑付和付息事项。第二十七条 发行人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期限,将兑付资金及时足额划入代理兑付机构指定的资金账户。代理兑付机构应及时足额向融资券投资人划付资金。发行人未按期向指定的资金账户足额划付兑付资金,代理兑付机构应在融资券本息兑付日,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中国债券信息网及时向投资人公告发行人的违约事实。第二十八条 主承销商应当在融资券兑付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融资券兑付情况书面报告中国人民银行。 第二十九条 发行人应按有关规定向银行间债券市场披露信息。第三十条 发行人的董事或法定代表人应当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第三十一条 发行人应当在融资券存续期间按要求定期披露财务信息。同业拆借中心应将发行人披露的信息电子版妥善保存,并向融资券投资人提供信息查询服务。第三十二条 在融资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发生可能影响融资券投资人实现其债权的重大事项时,发行人应当及时向市场公开披露。下列情况为前款所称重大事项:(一)发行人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二)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三)发行人发生超过净资产百分之十以上的重大损失;(四)发行人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五)涉及发行人的重大诉讼;(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 发行人未按照有关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停止该企业继续发行融资券,并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对发行人披露虚假信息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处罚。主承销商未履行督促协助企业披露信息义务的,暂停其承销业务。第三十四条 承销机构未按规定履行义务的,停止该承销机构从事融资券业务。第三十五条 为融资券的发行、交易提供专业化服务的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注册会计师、律师等专业机构和人员所出具的文件含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其将不能再为融资券的发行和交易提供专业化服务;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就其负有责任的部分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第三十六条 中央结算公司应于每个交易日,及时向市场披露上一交易日日终,单一投资人持有融资券的数量超过该期融资券总托管量30%的投资人名单和持有比例。第三十七条 同业拆借中心负责融资券交易的日常监测,中央结算公司负责融资券结算的日常监测。同业拆借中心和中央结算公司发现异常交易和结算情况应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第三十八条 融资券交易除应遵守本办法外,还应遵守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其它有关规定。融资券交易参与者违反本办法和其它有关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处罚。 第三十九条 金融机构发行短期融资券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第四十条 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短期融资券是什么意思
短期融资券(Commercial Paper,简称“CP”)指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即由国内各金融机构购买不向社会发行)和交易并约定在一年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短期融资券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依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短期融资券是由企业发行的无担保短期本票。在中国,短期融资券是指企业依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是企业筹措短期(1年以内)资金的直接融资方式。
我想了解中国银行对公短期融资券办理材料
您需提交交易商协会要求的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需报送材料,包括:公司有权决策机构相关决议、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红头发文、公司章程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承诺函、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和近三年及一期年度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等。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中国银行对公短期融资券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需提交交易商协会要求的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需报送材料,包括:公司有权决策机构相关决议、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红头发文、公司章程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承诺函、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和近三年及一期年度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等。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华为融资券怎么买
可以通过中国工商银行或者中国农业银行进行购买。华为拟发行30亿元180天无担保超短期融资券,这也是华为虎年首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本次债券发行主要适合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合作,所有人可以通过以上两种平台进行购买。
我想了解中国银行对公短期融资券办理条件
申办条件:申办企业需符合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交易商协会)颁布的有关管理规定,满足下列条件:1、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2、具有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3、流动性良好,具有较强的到期偿债能力。4、发行融资券募集的资金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5、近三年没有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6、近三年发行的融资券没有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7、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和募集资金的使用偿付管理制度。8、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诚邀您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中银跨境GO APP办理相关业务。
上市公司发行融资券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短期融资券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依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短期融资券是由企业发行的无担保短期本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八十八条 证券公司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提供服务时,应当按照规定充分了解投资者的基本情况、财产状况、金融资产状况、投资知识和经验、专业能力等相关信息;如实说明证券、服务的重要内容,充分揭示投资风险;销售、提供与投资者上述状况相匹配的证券、服务。投资者在购买证券或者接受服务时,应当按照证券公司明示的要求提供前款所列真实信息。拒绝提供或者未按照要求提供信息的,证券公司应当告知其后果,并按照规定拒绝向其销售证券、提供服务。证券公司违反第一款规定导致投资者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什么叫可融资券?
融资券一般为短期的,短期融资券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依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短期融资券是由企业发行的无担保短期本票。在中国,短期融资券是指企业依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是企业筹措短期(1年以内)资金的直接融资方式。
中国银行对公短期融资券适用哪些客户
适用客户:境内有贸易融资、短期流动资金需求、希望降低短期资金融资成本、弥补日常运营资金缺口的企业,且该企业持续三年营业,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诚邀您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中银跨境GO APP办理相关业务。
短期融资券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答记者问今天,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的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问:什么是短期融资券?答:短期融资券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依照《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引入短期融资券是金融市场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举措。短期融资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有利于改变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比例失调的状况,有利于完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有利于维护金融整体稳定,有利于促进金融市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问: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引入短期融资券的政策背景是什么?答:当前是中国金融市场发展的重要机遇期,也是中国货币市场发展的重要机遇期。货币市场的发展对于改变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比例失调、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防止广义货币供应量过快增长、维护金融整体稳定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如何抓住重要机遇期,促进货币市场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是关系金融整体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中国货币市场发展面临的主要挑战是发展不均衡的挑战。这包括两个方面的不均衡:一是货币市场各子市场发展不均衡。同业拆借和债券回购市场规模相对较大,短期国债和短期政策性金融债券存量相对较小,融资性商业本票和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尚不存在。二是货币市场产品、参与者、中介机构和市场规则体系发展不均衡。货币市场各子市场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大多数根源于货币市场发展的不均衡,如果仅针对这些问题采取局部性的改革措施,将很难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有的时候甚至会带来新的问题。货币市场参与者、货币市场产品和货币市场运行规则,这三个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的要素之间的矛盾运动是货币市场发展的原动力。货币市场的全面均衡发展表现为:参与者市场化程度提高、金融产品日益丰富、运行规则不断完善。但是,货币市场三要素的发展不可能“齐步走”,在特定的阶段,某方面要素的发展必然要快于其他要素,并且带动其他要素的发展。我国货币市场的发展现状表明,产品创新是推进我国金融市场整体发展的重要突破口。通过加快金融产品创新步伐,带动市场规则体系完善,促使参与者市场化程度提高,是现阶段发展我国货币市场的重要发展政策。面向银行间市场机构投资人发行的短期融资券是一种货币市场工具。目前,在银行间市场引入短期融资券的条件基本具备,面向合格机构投资人发行短期融资券是以货币市场发展促进金融整体改革的重要政策措施。问:为什么说发展短期融资券市场有利于完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答:按照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理论,货币政策的传导既有通过银行信贷渠道的传导,也有通过市场利率变化的传导。目前,我国以银行间接融资为主的融资结构决定了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还主要是依靠信贷传导途径,货币政策传导受商业银行行为的影响很大。完善商业银行治理结构、提高经营水平,使其行为对货币政策操作产生正反馈效应,是加强货币政策传导的重要手段,但实现这种转变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目前比较现实的做法是加强货币政策的市场传导效能,即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市场,使企业融资更多地通过市场进行。中央银行可以通过调节货币市场资金供求来影响货币市场利率,从而直接影响企业融资成本及投资行为。在保持货币政策信贷传导机制不变的同时,增强市场传导机制的效能。问:为什么说发展短期融资券市场有利于维护金融整体稳定?答: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相比,具有市场透明度高、风险分散、有利于金融稳定的特点。债务人违约是市场经济的常态,是市场竞争优胜劣汰的必然结果。当企业违约时,贷款由于透明度很低,难以对企业形成有效的市场压力,企业风险直接转化为银行风险,不良贷款累积转化成金融体系的风险,最后需要由中央银行来处置。短期融资券与短期贷款相比,一是信息透明度高,发行过程及债券完全兑付前有严格的信息披露、信用评级贯穿始终,违约事实也会公之于众,市场约束力较强,有利于减少约束不足导致道德风险的恶意违约,减少企业风险向银行风险转化的概率;二是风险分散,短期融资券的投资者众多,风险责任分散,加上短期融资券可以在二级市场流通,发行人信用状况的变化可以通过二级市场价格变化和债券在不同投资者间转手由较多的时间和较多投资者加以消化,降低了单一投资者的风险,减少了风险积聚并向系统风险转化的可能性,有利于金融稳定。问:为什么说发展短期融资券市场有利于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的协调发展?答:短期融资券作为企业的主动负债工具,为企业进入货币市场融资提供了渠道。与一般企业相比,好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相对完善、信息披露相对透明,具有成为短期融资券发行主体的优势。优质上市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能够有效地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财务成本、提高经营效益,还可以通过合格机构投资人市场强化对上市公司的外部约束,有利于改善上市公司作为资本市场微观基础的素质,有利于资本市场的长远发展。在证券公司已被批准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基础上,新兴的企业短期融资券市场拓宽了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为证券公司开展新业务,提高盈利能力创造了良好条件。短期融资券还为基金等新兴机构投资人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环境,基金规模的扩大就是资本市场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与此同时,在银行间市场引入短期融资券丰富了货币市场工具,将改变直接债务融资市场中,长短期工具发展不协调的问题,改变政府债券市场与非政府债券市场发展不平衡的问题。综上所述,发展短期融资券市场有利于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的协调发展。问:《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答:《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属于人民银行部门规章,主要规定短期融资券管理的基本原则、监管框架、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核心规范、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主要监督管理措施等内容。《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的主要规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明确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和交易进行监督管理,发行短期融资券须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二是明确短期融资券只对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人发行,不对社会公众发行。三是规定短期融资券采取备案发行的方式。四是规定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规模实行余额管理,期限实行上限管理,发行利率不受管制,短期融资券在中央结算公司无纸化集中登记托管。五是规定发行人应进行信用评级,应聘请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应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六是明确了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规范。问:短期融资券市场框架的设计如何体现市场化原则?答:在促进短期融资券市场发展过程中,首要的问题是坚持市场化取向的原则,并将此原则贯穿在促进市场发展的各个环节。在市场准入方面,坚持弱化行政干预,市场能解决的问题一定要交给市场解决,把风险识别和风险承担的职责交给投资者,把信息揭示的职责交给专业评级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坚决让行政部门从对发行人的实质判断中摆脱出来。在发行方式上,坚持采用代销、包销、招标等市场化发行方式,发行利率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在市场发展进程方面,坚持市场发展必须遵循客观规律,注意循序渐进。问:《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对发行人有哪些信息披露要求?答:《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在人民银行统一监督管理下的信息披露规则,明确规定了包括发行信息披露、持续信息披露、重大事项临时公告、超比例投资公告、违约事实公告在内的整套信息披露制度,并逐一落实了监管责任、信息披露媒体和操作流程。信息披露行为在人民银行的统一监管之下,重要信息在“中国货币网”和“中国债券信息网”同时公布,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可以很便捷地获取发行人披露的信息并进行分析。对于披露虚假信息的行为,《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停止发行人发行短期融资券、停止中介机构从事相关中介业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等多种处理措施。2002年以来,人民银行已经在部分进入同业拆借市场的证券公司和财务公司中进行了统一信息披露规范的工作,取得了在银行间市场进行信息披露工作的经验。人民银行将严格按照《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和相关文件的规定,继续加强信息披露监督管理工作,改进信息披露内容要求,继续完善信息披露的监测分析工作机制。问:如何正确看待短期融资券的信用风险问题?答:信用风险是短期融资券市场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核心问题,必须正确看待和处理。首先,我们应该认识到信用风险的客观性,要发展非政府债券市场,信用风险问题就不可回避。因此,不能期待短期融资券是一个没有信用风险的金融产品。如果信用评级机构已经给出了正确的标识、投资者有承受的能力和准备,发行时并不违反发行规则,那么出现部分短期融资券违约的风险就是正常的,是市场允许的。在直接融资方式下,这种风险是在公开、公正、公平的情况下由众多投资者分担,而不是集中到银行体系,不透明,形成潜在的金融风险。其次,信用风险应主要通过市场化手段由市场加以消化和解决。如果短期融资券采用行政审批的方式,主要依靠管理层对发行人资质的严格审查来防范,就会抑制市场的发展。第三,引导不同性质投资者以不同方式应对信用风险。市场中有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前者风险意识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对较强,后者在风险判断、风险承受能力上较弱。管理层在投资人市场准入上应区别对待,将信用风险的冲击减少到最小,先期只允许合格的机构投资者参与短期融资券,对个人投资者鼓励其通过基金、集合理财产品等间接投资短期融资券市场。
短期融资券的申请条件
(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二)具有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三)流动性良好,具有较强的到期偿债能力;(四)发行融资券募集的资金用于该企业生产经营;(五)近三年没有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六)近三年发行的融资券没有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七)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和募集资金的使用偿付管理制度;(八)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发展货币市场,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规范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和交易,保护短期融资券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境内发行的短期融资券。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融资券),是指企业依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第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融资券的发行、交易、登记、托管、结算、兑付进行监督管理。第五条 发行融资券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第六条 融资券对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人发行,只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融资券不对社会公众发行。第七条 融资券的发行和交易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自律的原则。第八条 发行融资券的企业应当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第九条 融资券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第二章 发行、登记、托管第十条 企业申请发行融资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二)具有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 (三)流动性良好,具有较强的到期偿债能力; (四)发行融资券募集的资金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 (五)近三年没有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 (六)近三年发行的融资券没有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 (七)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和募集资金的使用偿付管理制度; (八)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一条 企业发行融资券,均应经过在中国境内工商注册且具备债券评级能力的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并将评级结果向银行间债券市场公示。 近三年内进行过信用评级并有跟踪评级安排的上市公司可以豁免信用评级。第十二条 对企业发行融资券实行余额管理。待偿还融资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第十三条 融资券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65天。发行融资券的企业可在上述最长期限内自主确定每期融资券的期限。第十四条 融资券发行利率或发行价格由企业和承销机构协商确定。第十五条 企业申请发行融资券应当通过主承销商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下列备案材料: (一)发行融资券的备案报告; (二)董事会同意发行融资券的决议或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的文件; (三)主承销商推荐函(附尽职调查报告); (四)融资券募集说明书(附发行方案); (五)信用评级报告全文及跟踪评级安排的说明; (六)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意见全文;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附律师工作报告); (八)偿债计划及保障措施的专项报告; (九)关于支付融资券本息的现金流分析报告; (十)承销协议及承销团协议; (十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十二)中国人民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第十六条 中国人民银行自受理符合要求的备案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根据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企业下达备案通知书,并核定该企业发行融资券的最高余额。第十七条 融资券发行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承销,企业自主选择主承销商,企业变更主承销商需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需要组织承销团的,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企业不得自行销售融资券。承销方式及相关费用由企业和承销机构协商确定。第十八条 企业应在每期融资券发行日前5个工作日,将当期融资券的相关发行材料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第十九条 企业应在融资券发行日前3个工作日,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中国债券信息网公布当期融资券的募集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必须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募集说明书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详细约定融资券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条 融资券采用实名记账方式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登记托管,中央结算公司负责提供有关服务。第二十一条 融资券发行结束后,发行融资券的企业(以下简称发行人)应在完成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中国债券信息网向市场公告当期融资券的实际发行规模、实际发行利率、期限等发行情况。中央结算公司应定期汇总发行公告,并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融资券的发行情况。
短期融资券的种类有哪些
1、按发行方式分类,可将短期融资券分为经纪人代销的融资券和直接销售的融资券。2、按发行人的不同分类,可将短期融资券分为金融企业的融资券和非金融企业的融资券。3、按融资券的发行和流通范围分类,可将短期融资券分为国内融资券和国际融资券。
什么是短期融资券?
短期融资券是由企业发行的无担保短期本票。在我国,短期融资券是指企业依照《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是企业筹措短期(1年以内)资金的直接融资方式。1、按发行方式分类,可将短期融资券分为经纪人代销的融资券和直接销售的融资券。 2、按发行人的不同分类,可将短期融资券分为金融企业的融资券和非金融企业的融资券。 3、按融资券的发行和流通范围分类,可将短期融资券分为国内融资券和国际融资券。1、公司做出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决策; 2、办理发行短期融资券的信用评级; 3、向有关审批机构提出发行申请; 4、审批机关对企业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查和批准; 5、正式发行短期融资券,取得资金。
股市有个融资券的说法是什么意思啊?
融资券一般为短期的,短期融资券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依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短期融资券是由企业发行的无担保短期本票。在中国,短期融资券是指企业依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是企业筹措短期(1年以内)资金的直接融资方式。
国家开发银行发行的融资券属于
短期融资券。国家开发银行发行的融资券属于短期融资券,国家开发银行是三大政策性银行之一。短期融资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有利于改变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比例失调的状况,有利于完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有利于维护金融整体稳定,有利于促进金融市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中国银行对公短期融资券介绍
短期融资券承销是指银行承销企业发行的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依照《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发行期限不超过365天。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诚邀您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中银跨境GO APP办理相关业务。
什么是短期融资券
短期融资券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依照《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引入短期融资券是金融市场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举措。短期融资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有利于改变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比例失调的状况,有利于完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有利于维护金融整体稳定,有利于促进金融市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发行对象:融资券不对社会公众发行,只对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人发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 发行方式:融资券发行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承销,企业自主选择主承销商,企业变更主承销商需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需要组织承销团的,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企业不得自行销售融资券。承销方式及相关费用由企业和承销机构协商确定。 发行价格:融资券发行利率或发行价格由企业和承销机构协商确定。 发行期限:融资券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65天,发行融资券的企业可在上述最长期限内自主确定每期融资券的期限。 发行规模:企业发行的融资券将实行余额管理,即待偿还融资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投资风险:融资券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融资券采用实名记账方式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登记托管,中央结算公司负责提供有关服务。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融资券的发行、交易、登记、托管、结算、兑付进行监督管理。 与其他融资方式相比,短期融资券具有三大优势。 一是成本优势。根据目前债券收益率结构,1年期短期融资券与短期贷款利率相比,具有约2个百分点的成本优势。 二是短期融资券灵活性较强。比如,采取备案制,发行手续相对简单,发行周期明显缩短;余额管理制则使发行人可根据市场利率、供求情况和自身融资需要、现金流特点,灵活决定产品的发行时机和产品期限结构;银行间市场聚集了市场上最主要的机构投资者,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基金等,它们资金规模大,有利于发行人在短期内完成融资。 三是有利于建立市场信誉。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定期披露财务信息,企业可在资本市场上树立良好的信用形象,为持续融资和进行长期债券融资以及股权融资打下信用基础。 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引入短期融资券的政策背景是什么 当前是中国金融市场发展的重要机遇期,也是中国货币市场发展的重要机遇期。货币市场的发展对于改变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比例失调、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防止广义货币供应量过快增长、维护金融整体稳定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如何抓住重要机遇期,促进货币市场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是关系金融整体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 中国货币市场发展面临的主要挑战是发展不均衡的挑战。这包括两个方面的不均衡:一是货币市场各子市场发展不均衡。同业拆借和债券回购市场规模相对较大,短期国债和短期政策性金融债券存量相对较小,融资性商业本票和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尚不存在。二是货币市场产品、参与者、中介机构和市场规则体系发展不均衡。货币市场各子市场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大多数根源于货币市场发展的不均衡,如果仅针对这些问题采取局部性的改革措施,将很难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有的时候甚至会带来新的问题。 货币市场参与者、货币市场产品和货币市场运行规则,这三个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的要素之间的矛盾运动是货币市场发展的原动力。货币市场的全面均衡发展表现为:参与者市场化程度提高、金融产品日益丰富、运行规则不断完善。但是,货币市场三要素的发展不可能“齐步走”,在特定的阶段,某方面要素的发展必然要快于其他要素,并且带动其他要素的发展。我国货币市场的发展现状表明,产品创新是推进我国金融市场整体发展的重要突破口。通过加快金融产品创新步伐,带动市场规则体系完善,促使参与者市场化程度提高,是现阶段发展我国货币市场的重要发展政策。面向银行间市场机构投资人发行的短期融资券是一种货币市场工具。目前,在银行间市场引入短期融资券的条件基本具备,面向合格机构投资人发行短期融资券是以货币市场发展促进金融整体改革的重要政策措施。 为什么说发展短期融资券市场有利于完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 按照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理论,货币政策的传导既有通过银行信贷渠道的传导,也有通过市场利率变化的传导。目前,我国以银行间接融资为主的融资结构决定了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还主要是依靠信贷传导途径,货币政策传导受商业银行行为的影响很大。完善商业银行治理结构、提高经营水平,使其行为对货币政策操作产生正反馈效应,是加强货币政策传导的重要手段,但实现这种转变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 目前比较现实的做法是加强货币政策的市场传导效能,即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市场,使企业融资更多地通过市场进行。中央银行可以通过调节货币市场资金供求来影响货币市场利率,从而直接影响企业融资成本及投资行为。在保持货币政策信贷传导机制不变的同时,增强市场传导机制的效能。 为什么说发展短期融资券市场有利于维护金融整体稳定 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相比,具有市场透明度高、风险分散、有利于金融稳定的特点。债务人违约是市场经济的常态,是市场竞争优胜劣汰的必然结果。当企业违约时,贷款由于透明度很低,难以对企业形成有效的市场压力,企业风险直接转化为银行风险,不良贷款累积转化成金融体系的风险,最后需要由中央银行来处置。 短期融资券与短期贷款相比,一是信息透明度高,发行过程及债券完全兑付前有严格的信息披露、信用评级贯穿始终,违约事实也会公之于众,市场约束力较强,有利于减少约束不足导致道德风险的恶意违约,减少企业风险向银行风险转化的概率;二是风险分散,短期融资券的投资者众多,风险责任分散,加上短期融资券可以在二级市场流通,发行人信用状况的变化可以通过二级市场价格变化和债券在不同投资者间转手由较多的时间和较多投资者加以消化,降低了单一投资者的风险,减少了风险积聚并向系统风险转化的可能性,有利于金融稳定。
滁州银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待遇怎么样
好。1、工资方面。滁州银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工资为9000元,而其他公司的工资为8000元。相比之下,滁州银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工资水平更高,待遇更好。2、休息方面。滁州银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员工的休息时间为上5休2,而其他公司时间为上6休1日。所以滁州银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休息时间更多,更好。
国内券商能为香港上市企业办股票质押融资吗
肯定不可以啊,没有香港金融牌照的券商是没有资格替香港上市公司融资的,更别提押股了。
股权债权融资
法律主观:股权融资是指企业的股东愿意让出部分企业所有权,通过企业增资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的融资方式。股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无须还本付息,但新股东将与老股东同样分享企业的赢利与增长。企业如果仅需要百万元人民币级别的融资,不建议花精力寻求基金的股权投资,而应该寻求个人借贷、个人天使投资、银行贷款、甚至是民间高息借款。债权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借钱的方式进行融资,债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首先要承担资金的利息,另外在借款到期后要向债权人偿还资金的本金。债权融资的特点决定了其用途主要是解决企业营运资金短缺的问题,而不是用于资本项下的开支。下面首先让我们来看看两者之间的区别之处:1、风险对企业而言,股权融资的风险通常小于债权融资的风险,股票投资者对股息的收益通常是由企业的盈利水平和发展的需要而定,与发展公司债券相比,公司没有固定的付息压力,且普通股也没有固定的到期期日,因而也不存在还本付息的融资风险,而企业发行债券,则必须承担按期付息和到期还本的义务,此种义务是公司必须承担的,与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无关,当公司经营不善时,有可能面临巨大的付息和还债压力导致资金链破裂而破产,因此,企业发行债券面临的财务风险高。2、融资成本股权融资的成本一般高于负债融资,从两方面来说,一、从投资者的角度讲,投资于普通股的风险较高,要求的投资报酬率也会较高;二、对于筹资公司来讲,股利从税后利润中支付,不具备抵税作用,而且股票的发行费用一般也高于其他证券,而债务性资金的利息费用在税前列支,具有抵税的作用。因此,股权融资的成本一般要高于债务融资成本。3、对控制权的影响与股权融资相比,债权融资除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可能带来债权人对企业的控制和干预问题,一般不会产生对企业的控制权问题。债券融资虽然会增加企业的财务风险能力,但它不会削减股东对企业的控制权力;相反,进行股权融资会稀释企业的控制权,因此,企业一般不愿意进行发行新股融资,而且,随着新股的发行,流通在外面的普通股数目必将增加,从而导致每股收益和股价下跌,进而对现有股东产生不利的影响。4、对企业的信誉作用发行普通股是公司的永久性资本,是公司正常经营和抵御风险的基础,主权资本增多有利于增加公司的信用价值,增强公司的信誉,可以为企业发行更多的债务融资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企业发行债券可以获得资金的杠杆收益,无论企业盈利多少,企业只需要支付给债权人事先约好的利息和到期还本的义务,而且利息可以作为成本费用在税前列支,具有抵税作用,当企业盈利增加时,企业发行债券可以获得更大的资本杠杆收益,而且企业还可以发行可转换债券和可赎回债券,以便更加灵活主动的调整公司的资本结构,是其资本结构趋向合理。面对两者之间各自的优缺点,企业会做出怎样的选择呢?就我国目前上市公司再融资情况来看,我国上市公司偏好于股权融资。主要因为:1、股本没有固定的到期日,无需偿还。与债权融资相比,股票融资不存在到期还本付息的压力,尤其在中国目前还没有建立有效的兼并破产机制的情况下,上市公司一般不用过分考虑被摘牌和被兼并的风险。由此,股权资金的长期无偿占用几乎被认定是无风险的,是公司永久性资本,在公司持续经营期内都无需偿还,除非公司解散。2、没有固定的股利负担。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运作还不规范,上市公司在股利分配形式上广泛采用除现金股利以外的送股、配股、暂不分配等形式,使股权融资成本息得较低。公司有盈利,并认为适合分配股利,就可以分给股东;公司盈利较少或虽有盈利但现金短缺或有更有利的投资机会,也可以少付或不付股利。3、筹资风险小。目前我国证券市场规模较小,可供投资的对象很少,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又非常大,进行股票投资的热情也较高,这使我国股票市场的市盈率和股价长时间维持在较高的水平,非常有利于上市公司及时足额的募集资金。并且由于普通股股本没有固定的到期日,一般也不用支付固定的股利,不存在还本付息的风险。4、普通股筹资形成权益性资本,能增强公司信誉。普通股股本以及由此产生的资本公积金和盈余公积金等,是公司对外负债的基础,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公司融资渠道,提高公司的融资能力,降低融资风险。而对于我国非上市的公司,采取股权质押融资、股权交易增值融资、股权增资扩股融资和股权的私募融资等方式,也是中小企业利用股权实现融资的常用方式。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三条本法所称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怎样融资炒股
融资炒股的步骤详细介绍: 1、掌握杠杆并明确项目合作; 者在申请办理杠杆前,应最先对杠杆的实际操作方法(应用出资人帐户)、限定(不能重仓股过夜)及其风险性(杠杆比例再变大)开展全方位的掌握。 自此,者必须挑选杠杆比例并决策杠杆额。杠杆比例并不是越大越高,者理应依据具体必须挑选杠杆比例,杠杆比例越高,市场行情向不好方位发展趋势时对您自筹资金的伤害也越大。当您明确了杠杆比例及其杠杆额后,就能够联络在线客服工作人员为您提前准备期货资产合作合同了。 2、签定期货资产合作合同; 接到合作合同后,请您尽量认真阅读协议书条文,特别是在是有关帐户风险性监控器实施方案的条文。正确认识风险性监控器实施方案针对杠杆者是尤为重要的,如您对这些内容存有疑惑,请尽量在协议书签定前与在线客服工作人员联络。 3、存进风险性担保金; 帐户检查准确无误后,者按合同规定额度及账户付款风险性担保金。 4、宣布刚开始; 确定到款后,帐户宣布交由者开展。
股票融资是什么意思
股票融资是指资金不通过金融中介机构,借助股票这一载体直接从资金盈余部门流向资金短缺部门,资金供给者作为所有者(股东)享有对企业控制权的融资方式,它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广大投资者增加融资渠道,它的优点是筹资风险小。这种控制权是一种综合权利,如参加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参与公司重大决策,收取股息,分享红利等。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长期性。股权融资筹措的资金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2)不可逆性。企业采用股权融资勿须还本,投资人欲收回本金,需借助于流通市场。(3)无负担性。股权融资没有固定的股利负担,股利的支付与否和支付多少视公司的经营需要而定。扩展资料股票融资优点(1)筹资风险小。由于普通股票没有固定的到期日,不用支付固定的利息,不存在不能还本付息的风险。(2)股票融资可以提高企业知名度,为企业带来良好的声誉。发行股票筹集的是主权资金。普通股本和留存收益构成公司借入一切债务的基础。有了较多的主权资金,就可为债权人提供较大的损失保障。因而,发行股票筹资既可以提高公司的信用程度,又可为使用更多的债务资金提供有力的支持。(3)股票融资所筹资金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在公司持续经营期间可长期使用,能充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4)没有固定的利息负担。公司有盈余,并且认为适合分配股利,就可以分给股东;公司盈余少,或虽有盈余但资金短缺或者有有利的投资机会,就可以少支付或不支付股利。(5)股票融资有利于帮助企业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股票融资缺点(1)资本成本较高。首先,从投资者的角度讲,投资于普通股风险较高,相应地要求有较高的投资报酬率。其次,对筹资来讲,普通股股利从税后利润中支付,不具有抵税作用。另外,普通股的发行费用也较高。(2)股票融资上市时间跨度长,竞争激烈,无法满足企业紧迫的融资需求。(3)容易分散控制权。当企业发行新股时,出售新股票,引进新股东,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分散。(4)新股东分享公司未发行新股前积累的盈余,会降低普通股的净收益,从而可能引起股价的下跌。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票融资
怎样分配融资股份
公司的成长需要不断引进资金,每次拿到投资者的钱都会给股票,所以股票比例随着公司的融资和扩大而变化.那么,如何分配融资股票呢?创业是a公司的工程师小王和b公司的工程师小何发明了创新的IT技术,但该技术与公司的核心业务无关,必须通过专利申请和各种模拟实验证明该技术的数量级性能变化创新性.两人通过渠道寻求项目的实施发展,但不理想.通过找到天使投资者洞察技术的独特之处,如何将该技术转化为商业计划,另一个熟悉商业的人李先生制定商业计划,加入共同开发市场,首次出现股票分配.以前两人各占未来公司50%的股票和投票权.之后,李先生制定了可行的商业计划书,获得了20%的所有权,产生了初期的所有权分配. 初期股票分配产生天使投资通过评估后,协商融资价格,占股票的20%.同时,天使投资提出一系列相关要求后,公司注册股票数量,内部计算每股价格.同时,所有股东的股票只占总量的75%左右,创业公司没有相应的资金和技术作为抵押,剩下的25%部分用于1、创始人根据贡献获得部分股票作为补偿2、公司未来的发展需要向员工发行股票期权
融资股票是什么投资?
融资股票简单说就是向券商借钱买入股票,赚到钱了平仓,还给券商本金。融资可以放大投资者的操作规模,如果当投资者看好某只股票想大举介入而手中钱又不多时就可以向券商借钱买股票,当股票上涨到目标价后,投资者可以卖出股票清偿借款,从而放大自己的收益。反之如果亏损,也会扩大亏损程度,投资者需要合理把握。
股票怎么融资买股票
一、个人融资购买股票的方式 1、通过融资业务来购买股票,要求业务客户有充足的抵押,其中抵押物多为股票或理财产品或现金资产。 2、以股权抵押回购方式进行融资,这个方法是针对于上市公司股东,以这样方式融得的资金,不仅可以用于投资股票,也可以转出股票帐户用于来常的企业经营。 3、会员制。当你有好的项目却没有资金投入,又不愿意向亲朋好友借钱的情况下就可以用这种方式。能采取这种方式融资的,都是有比较好无形资产的人,而且人品还不错的人,毕竟是以个人信用为基础! 4、向银行贷款。 二、个人融资买入股票的条件 1、在所在证券公司开户满18个月; 2、证券账户时点资产在50万以上(含股票和现金)。 如果上述两个条件你都满足,就能够向证券公司请求处理融资融券。 现在买卖所规定融资融券的保证金份额不得低于50%,也就是说如果你的保证金有100万,那可融资或融券买卖的金额就是200万,把你的资金扩大了一倍。只需你的维持担保份额在150%以上,就是正常状况,如果低于130%,就要被告诉追加保证金,否则要被强行平仓。 比如你有100万资产,融资买了200万股票,那就有100万是负债,这时的维持担保份额是200/100=200%,那200万的股票只需亏本不超越 50万,就算正常状况;如果亏本超越50万,就是戒备状况,收到证券公司发给你的危险提示;如果亏本达到或超越70万,就要被告诉在两个买卖日内追加保证金,否则就会被强行平仓,证券公司会把你的100万负债和期间的利息费用扣除,剩下财物返还给你。
融资股是什么意思
1、融资股是指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或者出借证券供其卖出的业务。2、特点:以抵押保证金的形式从证券公司借取资金或证券进行市场交易。如在证券价格低位时缴纳保证金从证券公司借入资金买入证券,以便在证券价格走高之后卖出,在归还证券公司借入资金的同时赚取差价;在证券价格高位时缴纳保证金从证券公司借入证券卖出,以便在证券价格走低之后低价买回同种证券,在归还证券公司借入证券的同时赚取差价。因此,融资融券从本质上来说,应该属于保证金杠杆交易模式,投资者既可以从事做多交易,也可以进行做空交易。
乔氏集团融资合法吗
乔氏集团的融资合法,有国家的金融经营许可证。乔氏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前海, 深圳金融创新试验区,该集团致力于为投资者和企业提供一体化金融解决方案,深圳乔氏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正规的乔氏和乔氏金融控股集团是中国曾经的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提供商。一、乔氏集团融资合法深圳乔氏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15年02月15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乔守辉,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金融信息咨询,提供金融中介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外包服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金融软件的技术开发;股权投资;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及发行基金、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及发行基金管理业务)。二、业务实践角度财富管理行业之所以对人群进行资产规模的划分,主要是为了掌握客户痛点,并总结出有代表性、独特性的客户群体,以便于今后更好地为同类客户服务,但是若财富管理行业仅通过资产规模的划分去对资产进行配置还不够严谨。每个人的可投资金量、可投久期,包括投资目标、风险偏好都是不同的。例如,1000万—1亿的资产在进行资产配置时有一些共性。综上所述,乔氏集团聚焦金融业整体布局,集团形成了集股权投资、房地产金融、基金管理、商业保理、融资租赁等为一体的专业金融产业集团。拥有高瞻远瞩的战略规划、系统化的产业链、丰富的资源储备和良好的品牌口碑。
融资租赁合同在什么网站可以查询
去融租之家的网上看看吧,上面可能会有。目前我也就只看到业内这个门户网站。
厦门象屿融资正规吗
正规。厦门象屿融资是指厦门象屿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查询公司官方公告显示,该公司是经工商局审核通过的正规靠谱公司,公司位于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
最近看网上出来一个互惠汽车金融,感觉他们的业务对于有车一族来说融资特别不错。有人了解这个公司吗?
互惠汽车金融是一家提供融资租赁业务的服务商,旗下有一款叫车秒贷的产品对有车一族来说是非常不错的,为全国有融资需求的存量车车主提供一套完整的融租服务。
仲利国际租赁 融资租赁业务提成是多少?整个融资租赁行业提成怎么样?
提出多少不知道,但是肯定很高,一个项目都是大资金的,就是一个点都够吃了。但是难度肯定也很大,不然人家不会放出来的,自己人都能做完何必找第三方呢。----参考自融租之家。
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有法律效力吗
有的,----第三十四条 融资租赁企业如违反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办法相关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这里就明确告诉了大家,不安规矩玩得受处分。参考自融租之家。
融资租赁企业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应当以什么租赁物为载体
这个主要看的是承租企业是需要什么机械设备的,然后融资租赁企业再出资帮忙购买,并没有固定是哪种切确的租赁物的。当然了,融资租赁企业一般都是有明确的设备提供范围的,并不是每种类型的设备都是参加。----参考自融租之家。
融资租赁的回租赁是怎么回事,卖掉后再租回来,这样的话肯定会增加总的花费的,而且这样降低了公司的资产
并不能单纯的这样认定,首企业卖掉资产:首先回流了现金,等于在一定的时期内减轻了资金方面的压力,注入了新的活力;第二,资产被卖掉了虽然在资产负债表上资产减少了,但是现金会增加,负债会减少,其实是没多大变化的,而且资产负债表会好看很多。第三,回租的资产并不用再缴纳某些税费的,费用并没有想象的那么高。总的来说,企业的回租行为在一定的程度上让企业减轻了来自自购设备的资金压力,盘活了企业的现金流。增强了企业的竞争力。----参考自融租之家
平安融资租赁公司的融租宝、任意租是什么?
融租宝、任意租是平安租赁专门为产险量身定制的微租赁产品,向平安产险财产险客户提供50至300万的中小额融资,是租赁有史以来与产险契合度最高的两款产品。
融资租赁的回租赁是怎么回事,卖掉后再租回来,这样的话肯定会增加总的花费的,而且这样降低了公司的资产
融资租赁是现代化大生产条件下产生的实物信用与银行信用相结合的新型金融服务形式,是集金融、贸易、服务为一体的跨领域、跨部门的交叉行业。大力推进融资租赁发展,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对于加快商品流通、扩大内需、促进技术更新、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积极发展融资租赁业,是我国现代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未来五年,融资租赁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将越来越重要,融资租赁业在中国经济中的分量将越来越大。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依托越来越强大的中国实体经济,未来融资租赁业必将成为我国服务业中的主流业态。而随着经营水平和能力的不断提升,将有一批租赁公司能够脱颖而出而跻身中国乃至世界一流企业行列。与传统租赁的区别融资租赁和传统租赁一个本质的区别就是:传统租赁以承租人租赁使用物件的时间计算租金,而融资租赁以承租人占用融资成本的时间计算租金。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一种适应性较强的融资方式,是20世纪50年代产生于美国的一种新型交易方式,由于它适应了现代经济发展的要求,所以在20世纪60~70年代迅速在全世界发展起来,当今已成为企业更新设备的主要融资手段之一,被誉为“朝阳产业”。我国20世纪80年代初引进这种业务方式后,二十多年来也得到迅速发展,但比起发达国家来,租赁的优势还远未发挥出来,市场潜力很大。与分期付款的区别(1)分期付款是一种买卖交易,买者不仅获得了所交易物品的使用权,而且获得了物品的所有权。而融资租赁则是一种租赁行为,尽管承租人实际上承担了由租赁物引起的成本与风险,但从法律上讲,租赁物所有权名义上仍归出租人所有。(2)融资租赁和分期付款在会计处理上也有所不同。融资租赁中租赁物所有权属出租人所有,租赁物作为长期应收款;承租方计入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分期付款购买的物品归买主所有,因而列入买方的资产负债表并由买方负责摊提折旧。(3)上面两条导致两者在税务待遇上也有区别。融资租赁中的出租人可将摊提的折旧从应计收入中扣除,而承租人则可将摊提的折旧费从应纳税收入中扣除,在分期付款交易中则是买方可将摊提的折旧费从应纳税收入中扣除,买者还能将所花费的利息成本从应纳税收入中扣除,此外,购买某些固定资产在某些西方国家还能享受投资免税优惠。(4)在期限上,分期付款的付款期限往往低于交易物品的经济寿命期限,而融资租赁的租赁期限则往往和租赁物品的经济寿命相当。因此,同样的物品采用融资租赁方式较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所获得的信贷期限要长。(5)分期付款不是全额信贷,买方通常要即期支付贷款的—部分;而融资租赁则是一种全额信贷,它对租赁物价款的全部甚至运输、保险、安装等附加费用都提供资金融通。虽然融资租赁通常也要在租赁开始时支付一定的保证金,但这笔费用一般较分期付款交易所需的即期付款额要少得多(例如在进出口贸易中买方至少需现款支付15%的贷款)。因此,同样一件物品,采用融资租赁方式提供的信贷总额一般比分期付款交易方式所能够提供的要大。(6)融资租赁与分期付款交易在付款时间上也有差别。后者一般在每期期末,通常在分期付款之前还有一宽限期,融资租赁一般没有宽限期,租赁开始后就需支付租金,因此,租金支付通常在每期期初。(7)融资租赁期满时租赁物通常留有残值,承租人一般不能对租赁物任意处理,需办理交换手续或购买等手续。而分期付款交易的买者在规定的分期付款后即拥有了所交易物品,可任意处理之。(8)融资租赁的对象一般是寿命较长、价值较高的物品,如机械设备等。 发展历程编辑起源 现代融资租赁产生于二战之后的美国。二战以后,美国工业化生产出现过剩,生产厂商为了推销自己生产的设备,开始为用户提供金融服务,即:以分期付款、寄售、赊销等方式销售自己的设备。由于所有权和使用权同时转移,资金回收的风险比较大。于是有人开始借用传统租赁的做法,将销售的物件所有权保留在销售方,购买人只享有使用权,直到出租人融通的资金全部以租金的方式收回后,才将所有权以象征性的价格转移给购买人。这种方式被称为“融资租赁”,1952年美国成立了世界第一家融资租赁公司——美国租赁公司(现更名为美国国际租赁公司),开创了现代租赁的先河。 中国发展 企业数量和注册资金的狂热聚集,使得融资租赁行业成为了2012年最受瞩目的“蒙头赚大钱”的行业,融资租赁将成为未来金融发展的新的亮点,发展空间较大,因为不管是从融资租赁在GDP所占比重还是渗透率来看,我国现阶段和国际社会都有较大的差距,未来提升空间较大。融资租赁在各个国家GDP中占比不断波动,整体来看,发达国家占比都较高,金砖四国的占比在1%左右波动,但是中国的占比一直在1%以下,未来的发展潜力较高。 发展现状 随着融资租赁行业规模的扩大,各类融资租赁企业间竞争日趋激烈,国内优秀的融资租赁企业愈来愈重视对行业市场的研究,特别是对企业发展环境和客户需求趋势变化的深入研究。正因为如此,一大批国内优秀的融资租赁企业迅速崛起,逐渐成为融资租赁行业中的翘楚!金融机构类的租赁公司在很多国家成为租赁组织体系中的主导。不过[2] 明确指出“与那些由银行或全能金融机构提供租赁服务的国家相比,在由单独的租赁公司运作大部分业务的国家中,租赁的渗透率(租赁在投资性融资中所占比例)更高。其原因在于,后者的相关技能得到了更大的发挥,对市场更为关注。然而在某些市场中,比起那些有机会获得低成本存款资金的银行,租赁公司可能处于劣势,如果在专业租赁公司的市场渗透率达到5%—10%之前,银行便开始竞争,情况更是如此了。租赁公司是极为有限的银行竞争对手的一个,它与银行的竞争有益于租赁业的发展,而当租赁公司受到银行控制时,这一好处便消失了。”在中国的现行管理体制下,融资租赁公司作为租赁资产的购置、投资和管理机构,可以是金融机构,也可以是非金融机构。融资租赁业务本身确实具有融资服务和贸易服务的两种市场功能。以融资租赁业务具备的市场功能来界定融资租赁公司是从事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还是从事促进租赁物流通销售的非金融的贸易机构,显然都不太合适。融资租赁公司从事的债权投资业务对承租人来说就是融资服务,具有金融服务的性质。但是并不是提供金融服务的机构就一定是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本身是否是金融机构完全由公司的股东背景和公司依照市场准入标准的相关法规取得的经营范围来确定。 如果其股东背景为银行、保险、信托、证券等金融机构并达到一定的持股比例,或是公司是依据金融主管部门颁布的市场准入的相关法规设立,除从事融资租赁业务以外,还可以从事吸收存款、贷款、同业拆借等其他金融业务,那么这个融资租赁公司就是金融机构性质的租赁资产投资和管理机构。 如果其股东背景是制造商或是一般工商企业、非金融的投资机构设立的专门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融资租赁公司,企业经营范围也不介入吸收存款等其他金融业务,那么这个融资租赁公司显然不应界定为金融机构。2015年9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全面系统部署加快发展融资租赁业。《意见》提出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支持相结合、发展与规范相结合、融资与融物相结合、国内与国外相结合的基本原则,提出到2020年融资租赁业市场规模和竞争力水平位居世界前列的发展目标。《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为更好地发挥融资租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指明了方向。《意见》指出,到2020年,融资租赁业务领域覆盖面不断扩大,融资租赁市场渗透率显著提高,成为企业设备投资和技术更新的重要手段。《意见》明确,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研究出台融资租赁行业专门立法;完善财税政策,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鼓励地方政府探索通过风险补偿、奖励、贴息等政策工具,引导融资租赁公司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积极鼓励融资租赁公司通过债券市场募集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和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筹措资金。[3] 《2015年前三季度中国融资租赁业发展报告》显示,我国融资租赁业高速增长,截至今年9月末,全国融资租赁合同余额约为39800亿元,比上年底的32000亿元增加7800亿元,增幅为24.4%。今年前三季度,我国融资租赁业的企业数量、注册资金和业务总量都在大幅增长。截至9月底,全国融资租赁企业总数约为3742家,比去年底的2202家增加1540家;行业注册资金统一按人民币计算,约合12167亿元。预测,2015年和整个“十三五”时期,我国融资租赁业有望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态势,预计到2016年第一季度,全国融资租赁业务总量即可达到或超过5万亿元。
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谈谈融资租赁对中小企业有何意义
一、融资租赁对中小企业具有金融支持优势融资租赁作为一种融资和融物相结合的融资方式,相对于银行信贷等其他融资方式更适合中小企业的发展需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融资租赁有助于中小企业及时完成设备的更新换代和技术进步2.融资租赁对企业资信和担保的要求相对较低3.融资租赁的程序简单、租约灵活4.采用融资租赁方式可以使中小企业很好地利用国家的优惠政策5.实现表外融资,维护信用额度二、融资租赁尤其是中小企业创业阶段融资的重要手段---参考自融租之家
融资租赁的企业资料要在哪里查?融租之家这个网站可以查到吗?
你好,融资租赁公司资料目前比较齐全的网站就是融租之家了,行业的最新动态、融资租赁企业的档案、融资租赁的知识都能在里面查到,是国内比较正规的网站了。希望能帮到你,望采纳
风电行业融资租赁手续费比例
一般按照合同的6%收取。你好,这边可以看出第一年初的现金流是800-80%2B48=768万,中间每个月是256862元,最后一期收回保证金,也就是最后一期是256862-800000,那么用IRR模型进行测算,可以得出每个月融租租赁费率是0.58%,那么一年就是6.96%
我国融资租赁业的成本较高如何解决?不通过政府的法律手段
降低成本的手段,本身就有两种,一种是宏观层面的,一种是企业微观层面的。 宏观层面: 降低融资成本自经济下行压力以来,一直是宏观经济决策的中心。比如利率市场化和市场化形成机制,创新金融体系,引入创新金融公司和民营资本进入金融业和融资租赁业。这就是从宏观环境层面为融资租赁业务降低成本创造条件。 这种条件要看: 1、新进入该领域金融主体和融资租赁公司的规模,即新进入者从数量规模上对传统融资租赁业务造成压力,使得融资租赁业务通过价格机制和改善服务来服务承租方市场。 2、传统金融机构融资租赁业务发展模式的创新 通常该情况下,有一定的周期性,其市场化效果及周期较长。 微观层面: 主要是企业主体运营和话语权两个方面。运营还好说点,就是在现有承租价格体系下,通过精细化和现代化管理等等一系列手段,通过流程效益、管理效益、市场效益对冲承租成本。不仅仅是人才。 最主要的是融资租赁融资成本,这一块。就是谈判的话语权,当前情况下,融资成本高主要是出租人掌握定价的话语权,承租人话语权相对较弱一点。 两种解决办法: 一、谈判能力,可以借助融租租赁市场开放,不将谈判对象定在一家出租方。(融资租赁业务市场主体还是比较多,可以借助利率市场化的机会)。 注:其他谈判能力更突显企业家的专业力和谈判力,个人能力和团队能力方面也要重视一下。 二、寻找多途径融资方式,及优化资本结构,通过财务杠杆将运营成本。 三、商业模式的市场空间,提升对上游出租方的议价能力。 等等。
融资租赁和按揭贷款的区别在哪里?
融资租赁,通俗的解释就和你买房按揭贷款,有点类似。按揭贷款:银行借钱你买房,你还房贷,房子归你住,贷款还完后房子归你。融资租赁其实说白点,就是通过融物的形式实现融资。比如你需要买一台设备,但是没有足够的钱,于是可以找到做融资租赁的公司,他们会帮你买你需要的设备,然后你支付一定的首付后就可以拥有设备的使用权和收益权,每期还一定的利息。区别在于:按揭房,房子所有权归借款人;而融租租赁,租赁物所有权名义上归出租人所有。(租赁期满后,所有权按合同确定归属)拓展资料:融资租赁(financial lease)是国际上最普遍、最基本的非银行金融形式。它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用户)的请求,与第三方(供货商)订立供货合同,根据此合同,出租人出资向供货商购买承租人选定的设备。同时,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一项租赁合同,将设备出租给承租人,并向承租人收取一定的租金。与传统租赁的区别融资租赁和传统租赁一个本质的区别就是:传统租赁以承租人租赁使用物件的时间计算租金,而融资租赁以承租人占用融资成本的时间计算租金。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一种适应性较强的融资方式,是20世纪50年代产生于美国的一种新型交易方式,由于它适应了现代经济发展的要求,所以在20世纪60~70年代迅速在全世界发展起来,当今已成为企业更新设备的主要融资手段之一,被誉为“朝阳产业”。我国20世纪80年代初引进这种业务方式后,三十多年来也得到迅速发展,但比起发达国家来,租赁的优势还远未发挥出来,市场潜力很大。
融资租赁和买车有什么区别?
融资租赁,通俗的解释就和你买房按揭贷款,有点类似。按揭贷款:银行借钱你买房,你还房贷,房子归你住,贷款还完后房子归你。融资租赁其实说白点,就是通过融物的形式实现融资。比如你需要买一台设备,但是没有足够的钱,于是可以找到做融资租赁的公司,他们会帮你买你需要的设备,然后你支付一定的首付后就可以拥有设备的使用权和收益权,每期还一定的利息。区别在于:按揭房,房子所有权归借款人;而融租租赁,租赁物所有权名义上归出租人所有。(租赁期满后,所有权按合同确定归属)拓展资料:融资租赁(financial lease)是国际上最普遍、最基本的非银行金融形式。它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用户)的请求,与第三方(供货商)订立供货合同,根据此合同,出租人出资向供货商购买承租人选定的设备。同时,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一项租赁合同,将设备出租给承租人,并向承租人收取一定的租金。与传统租赁的区别融资租赁和传统租赁一个本质的区别就是:传统租赁以承租人租赁使用物件的时间计算租金,而融资租赁以承租人占用融资成本的时间计算租金。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一种适应性较强的融资方式,是20世纪50年代产生于美国的一种新型交易方式,由于它适应了现代经济发展的要求,所以在20世纪60~70年代迅速在全世界发展起来,当今已成为企业更新设备的主要融资手段之一,被誉为“朝阳产业”。我国20世纪80年代初引进这种业务方式后,三十多年来也得到迅速发展,但比起发达国家来,租赁的优势还远未发挥出来,市场潜力很大。
融资租赁和按揭的差别?
融资租赁,通俗的解释就和你买房按揭贷款,有点类似。按揭贷款:银行借钱你买房,你还房贷,房子归你住,贷款还完后房子归你。融资租赁其实说白点,就是通过融物的形式实现融资。比如你需要买一台设备,但是没有足够的钱,于是可以找到做融资租赁的公司,他们会帮你买你需要的设备,然后你支付一定的首付后就可以拥有设备的使用权和收益权,每期还一定的利息。区别在于:按揭房,房子所有权归借款人;而融租租赁,租赁物所有权名义上归出租人所有。(租赁期满后,所有权按合同确定归属)拓展资料:融资租赁(financial lease)是国际上最普遍、最基本的非银行金融形式。它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用户)的请求,与第三方(供货商)订立供货合同,根据此合同,出租人出资向供货商购买承租人选定的设备。同时,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一项租赁合同,将设备出租给承租人,并向承租人收取一定的租金。与传统租赁的区别融资租赁和传统租赁一个本质的区别就是:传统租赁以承租人租赁使用物件的时间计算租金,而融资租赁以承租人占用融资成本的时间计算租金。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一种适应性较强的融资方式,是20世纪50年代产生于美国的一种新型交易方式,由于它适应了现代经济发展的要求,所以在20世纪60~70年代迅速在全世界发展起来,当今已成为企业更新设备的主要融资手段之一,被誉为“朝阳产业”。我国20世纪80年代初引进这种业务方式后,三十多年来也得到迅速发展,但比起发达国家来,租赁的优势还远未发挥出来,市场潜力很大。
汽车融资租赁跟汽车贷款有什么区别
1、登记主体不同:汽车贷款是登记在购买人的名下,付首付以后申请按揭还款,在付清贷款以后解除抵押取回登记证。融资租赁是登记在租赁公司名下,合同约定租金和期限,按照约定还完月供后才能过户到购买人名下。2、前期费用不同。贷款买车需要首付,税费,上牌费用等。融资租赁的前期费用不需要这么多。3、成本不同。融资租赁是以时间换空间,自然付出的总成本要高于贷款买车。扩展资料:汽车融资租赁的优点主要有方式灵活、融资期限长、还款方式灵活、压力小。但也存在资金成本较高、不能享有设备残值、固定的租金支付构成一定的负担、相对于银行信贷而言风险因素较多的缺点。汽车贷款这种方式银行审批较为严格,一般需要提供房产证明或是需要提供房产作为抵押,它的利率较高,一般为基准利率,或是上浮10%。但是它的可贷款额度较高,一般可达到汽车价格的7成,还有部分银行的这类贷款金额可达100~150万,贷款的长期限为5年。不过有的银行规定长只能贷3年,比如建设银行、民生银行。参考资料:人民网——汽车金融风控为何这么难?
融资租赁和按揭贷款有什么不同呢?
融资租赁,通俗的解释就和你买房按揭贷款,有点类似。按揭贷款:银行借钱你买房,你还房贷,房子归你住,贷款还完后房子归你。融资租赁其实说白点,就是通过融物的形式实现融资。比如你需要买一台设备,但是没有足够的钱,于是可以找到做融资租赁的公司,他们会帮你买你需要的设备,然后你支付一定的首付后就可以拥有设备的使用权和收益权,每期还一定的利息。区别在于:按揭房,房子所有权归借款人;而融租租赁,租赁物所有权名义上归出租人所有。(租赁期满后,所有权按合同确定归属)拓展资料:融资租赁(financial lease)是国际上最普遍、最基本的非银行金融形式。它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用户)的请求,与第三方(供货商)订立供货合同,根据此合同,出租人出资向供货商购买承租人选定的设备。同时,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一项租赁合同,将设备出租给承租人,并向承租人收取一定的租金。与传统租赁的区别融资租赁和传统租赁一个本质的区别就是:传统租赁以承租人租赁使用物件的时间计算租金,而融资租赁以承租人占用融资成本的时间计算租金。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一种适应性较强的融资方式,是20世纪50年代产生于美国的一种新型交易方式,由于它适应了现代经济发展的要求,所以在20世纪60~70年代迅速在全世界发展起来,当今已成为企业更新设备的主要融资手段之一,被誉为“朝阳产业”。我国20世纪80年代初引进这种业务方式后,三十多年来也得到迅速发展,但比起发达国家来,租赁的优势还远未发挥出来,市场潜力很大。
汽车融资租赁是什么意思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融资租赁是集金融、贸易、服务为一体的跨领域、跨部门的交叉行业。大力推进融资租赁发展,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对于加快商品流通、扩大内需、促进技术更新、缓解企业融资困难、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积极发展融资租赁业,是我国现代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未来五年,融资租赁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将越来越重要,融资租赁业在中国经济中的分量将越来越大。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依托越来越强大的中国实体经济,未来融资租赁业必将成为我国服务业中的主流业态。扩展资料现代融资租赁产生于二战之后的美国。二战以后,美国工业化生产出现过剩,生产厂商为了推销自己生产的设备,开始为用户提供金融服务,即:以分期付款、寄售、赊销等方式销售自己的设备。由于所有权和使用权同时转移,资金回收的风险比较大。于是有人开始借用传统租赁的做法,将销售的物件所有权保留在销售方,购买人只享有使用权,直到出租人融通的资金全部以租金的方式收回后,才将所有权以象征性的价格转移给购买人。这种方式被称为“融资租赁”,1952年美国成立了世界第一家融资租赁公司——美国租赁公司(现更名为美国国际租赁公司),开创了现代租赁的先河。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的车还不起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既然还不起车贷了,那就默认这车你不要了。这种情况下,切记:第一时间跟平台公司联系,第一时间跟平台公司联系,第一时间跟平台公司联系,告知你的困境,千万不要置之不理或者随便私下找个人接盘,这样平台公司监控到以后,会把你列为高风险客户,启动一系列贷后手段,最常用的是收车,一旦被收车,合同约定的违约成本、收车成本都有可能会通过诉讼转移到你头上,甚至黑掉征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融资租赁公司怎样经营?办理条件是?
融资租赁公司办理条件: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 2、外资投资企业总资产不低于500万美元,需提供审计报告、资信证明、公证文书等材料;3、至少有2名以上不少于三年融资租赁相关行业的从业经验。 建议在上海自贸区注册,有返税政策。时间:需要1个半月。
象屿融资租赁靠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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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审批通过了,是不是就可以放款了?
一般情况下是这样的只要审批通过了就可以放款的
重庆鑫源融资租赁app在哪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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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行业前景怎么样?
就最近市场发展来看,车辆融租打开了融资租赁行业的一扇大门,正处于蓬勃发展的阶段,今后,融资租赁若要继续保持高歌猛进的态势,就要适应经济的高速增长,有必要从以下几点进行调整:一、 业务发展方向一是实现由偏重速度向偏重质量的转变。二是实现由盈利至上向风控至上的转变。三是实现由追求短期盈利向可持续发展模式的转变。二、业务发展思路一是市场拓展理念的提档升级。二是市场拓展技术的提档升级。三是市场拓展模式的提档升级。三、业务发展重点一是提高国企业务比例。二是提高中小企业抵押保障。三是提高个人业务比例。四是提高信息化和智能化技术对业务发展的贡献比例。五是提高主动营销业务的比例。六是提高员工业务拓展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其实,从融资租赁软件供应商的销量数据也能看出近期行业的发展,比如北京互融云软件公司有实时的签约数据分析,不难看出融资租赁业一直处于高速发展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