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

下列关于直接融资的表述,错误的是( )。

【答案】:D直接融资中也有金融机构的参与,如通过股票融资,发行股票时就需要投资银行等的参与。所以选D选项。

下列关于直接融资的表述,错误的是(  )。

【答案】:D直接融资中也有金融机构的参与,如通过股票融资,发行股票时就需要投资银行等的参与。

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优缺点

一、直接融资优点1、资金供求双方联系紧密,有利于资金快速合理配置和使用效益的提高。2、筹资的成本较低而投资收益较大。缺点1、直接融资双方在资金数量、期限、利率等方面受到的限制多。2、直接融资使用的金融工具其流通性较间接融资的要弱,兑现能力较低。3、直接融资的风险较大。二、间接融资优点1、银行等金融机构网点多,吸收存款的起点低,能够广泛筹集社会各方面闲散资金,积少成多,形成巨额资金。2、在直接融资中,融资的风险由债权人独自承担。而在间接融资中,由于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是多样化的,融资风险便可由多样化的资产和负债结构分散承担,从而安全性较高。3、降低融资成本。因为金融机构的出现是专业化分工协作的结果,它具有了解和掌握借款者有关信息的专长,而不需要每个资金盈余者自己去搜集资金赤字者的有关信息,因而降低了整个社会的融资成本。4、有助于解决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引起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缺点间接融资的局限性,主要是由于资金供给者与需求者之间加入金融机构为中介,隔断了资金供求双方的直接联系,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投资者对投资对象经营状况的关注和筹资者在资金使用方面的压力。扩展资料银行信用以及其他金融机构以货币形式向客户提供的信用,它是以银行作为中介金融机构所进行的资金融通形式。 1、间接性。在间接融资中,资金需求者和资金初始供应者之间不发生直接借贷关系;资金需求者和初始供应者之间由金融中介发挥桥梁作用。资金初始供应者与资金需求者只是与金融中介机构发生融资关系。2、相对的集中性。间接融资通过金融中介机构进行。在多数情况下,金融中介并非是对某一个资金供应者与某一个资金需求者之间一对一的对应性中介;而是一方面面对资金供应者群体,另一方面面对资金需求者群体的综合性中介,由此可以看出,在间接融资中,金融机构具有融资中心的地位和作用。3、信誉的差异性较小。由于间接融资相对集中于金融机构,世界各国对于金融机构的管理一般都较严格,金融机构自身的经营也多受到相应稳健性经营管理原则的约束,加上一些国家还实行了存款保险制度,因此,相对于直接融资来说,间接融资的信誉程度较高,风险性也相对较小,融资的稳定性较强。4、全部具有可逆性。通过金融中介的间接融资均属于借贷性融资,到期均必须返还,并支付利息,具有可逆性。5、融资的主动权主要掌握在金融中介手中。在间接融资中,资金主要集中于金融机构,资金贷给谁不贷给谁由金融中介决定。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直接融资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间接融资

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优缺点是什么?

在企业融资过程中,融资方式可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两种。两者有着相对的概念、不同的特点,那它们的优缺点分别有哪些呢?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优缺点直接融资的优点1、资金供求关系密切,有利于资金快速合理配置,提高使用效率。2、融资成本低,投资收益大。直接融资的缺点1、直接融资方在资金数量、期限和利率方面受到许多限制。2、直接融资使用的金融工具流动性弱于间接融资,变现能力较低。3、直接融资风险较大。间接融资的优点1、银行等金融机构网点多,存款起点低。可以从社会各个方面广泛筹集闲置资金,积累并形成巨额资金。2、在直接融资中,融资风险由债权人独自承担,而在间接融资中,由于金融机构的资产和负债是多元化的,融资风险可以通过多元化的资产和负债结构来承担,因此安全性较高。3、降低融资成本。由于金融机构的出现是专业分工与合作的结果,它有专门知识来了解和掌握借款人的相关信息,不需要每次资本盈余来收集资本赤字的相关信息,从而降低整个社会的融资成本。4、有助于解决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间接融资的缺点因为金融机构是资金供求双方之间的中介机构,这就分离了资金供需双方的直接联系,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投资者对投资对象经营状况的关注,降低了集资者对资金使用的压力。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种类直接融资的种类有:1、商业信用商业信用是指企业提供的与商品交易直接相关的融资形式,其主要表现为两类:一类是提供商品的,另一类是提供货币的。2、国家信用国家信用是以国家为主体的资金融通活动,其主要表现形式为:国家通过发行政府债券的方式筹措资金。3、消费信用消费信用指的是企业、金融机构对于个人以商品或货币形式提供的信用。4、民间个人信用它指的是民间个人之间的资金融通活动,一般称为民间信用或者个人信用。间接融资的种类有:1、银行信用银行信用是以银行作为中介金融机构、以其他金融机构、以货币形式向客户提供的信用一种的资金融通形式。2、消费信用消费信用主要指的是银行为消费者提供的购买住房或耐用消费品的贷款。

什么是直接融资市场和间接融资市场

间接融资方式和直接融资方式(一)融资方式 1、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含义:(1)直接融资:盈余部门直接把资金贷给赤字部门使用,即赤字部门通过出售(发行)自己的债务凭证融入资金,而盈余部门则通过购买这些凭证向赤字部门提供资金(直接证券)。(2)间接融资:盈余部门和赤字部门以金融机构为中介而进行的融资。金融机构作为资金的需求者,出售间接证券融入资金,盈余部门则买入间接证券。作为供给者,买进赤字部门的直接债券融出资金,而赤字部门则卖出直接证券,融入资金。 2、二者的联系和区别:联系:(1)都是资金的融通活动。(2)相互渗透、相互支持。区别:(1)金融机构所起的作用不同:在间接融资方式中,商业银行是核心中介机构。资金赢余者——银行——资金短缺者。在直接融资方式中,以证券公司为核心。资金赢余者——证券公司甲=证券公司乙——资金短缺者。(2)特点不同:间接融资比直接融资的风险小、成本低、流动性好等优点 3、二者的优缺点比较:(1)间接融资的优缺点:优点:(1)社会安全性较强;(2)授信额度可以使企业的流动资金需要及时方便地获得解决;(3)保密性较强。缺点:(1)社会资金运行和资源配置的效率较多地依赖于金融机构的素质;(2)监管和控制比较严格和保守,对新兴产业、高风险项目的融资要求一般难以及时、足量满足。(2)直接融资的优缺点:优点:(1)筹资规模和风险度可以不受金融中介机构资产规模及风险管理的约束;(2)具有较强的公开性;(3)受公平原则的约束,有助于市场竞争,资源优化配置。缺点:(1)直接凭自己的资信度筹资,风险度较大;(2)一般逐次进行,缺乏管理的灵活性;(3)公开性的要求,有时与企业保守商业秘密的需求相冲突。(二)金融证券化对融资方式及其结构的影响 1、金融证券化:指把银行贷款和其他资产转换成可在金融市场上出售和流通的有价证券,即资产证券化。 2、资产证券化的背景:银行加强风险管理和业务创新。 3、资产证券化的最初形式是将期限和利率大致相同的同质住宅抵押贷款等金融资产集聚成一个集合基金,然后发行以集合基金直接担保的抵押担保证券。 4、资产证券化的积极意义:(1)资产证券化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加速了资金周转,增加了收益;(2)资产证券化使间接融资方式和直接融资方式变得界限模糊,使银行贷款证券化后的持有人与抵押资产有了直接联系;(3)资产证券化还将银行借贷市场与证券市场、抵押市场、资产管理市场等有机的连接起来,对金融市场各个局部和整体的深化发展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4)资产证券化也刺激了投资银行在发展国内业务的同时, 企业间接融资是指企业通过金融机构充当信用媒介获取资金的行为.主要包括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融资方式. 1.间接融资特点 (1)贷款条件高.需要较硬的抵押条件(土地证,固定资产). (2)审批程序复杂.国有银行正在改制成为股份制商业银行."嫌贫爱富"是其经营理念,对贷款的风险控制正成为终身责任制,导致许多银行"惜贷"现象较严重. (3)融资风险大.当企业经营不善时,到期不能还本付息的风险必然导致企业变卖资产以至破产,企业难以借助改善 融资结构分散风险和转移风险负担. (4)融资成本刚性化.企业通过银行贷款使金融成本"钉死"在银行贷款利息上,企业金融成本的高低主要取决于银行调整利率政策,特别在银行紧缩银根,利率提高的情况下,就会使企业的融资成本刚性上涨. (5)资金使用受限制.通常银行为了保证银行贷款的及时归还,对贷款用途有明确的规定.如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等,使企业难以灵活运用资金. (6)难以享受银行的国民待遇.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扶持具有政治风险.银行中长期贷款主要支持产品有市场,效益好有还款能力的国有大中型企业以及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对中小企业贷款主要是流动资金贷款.

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的方式有哪些

直接融资是指不经过任何金融中介机构,而由资金短缺的单位直接与资金盈余的单位协商进行借贷,或通过有价证券及合资等方式进行的资金融通,如企业债券、股票、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内部融资等。 间接融资是指通过金融机构为媒介进行的融资活动,如银行信贷、非银行金融机构信贷、委托贷款、融资租赁、项目融资贷款等。拓展资料:间接融资是指资金盈余单位与资金短缺单位之间不发生直接关系,而是分别与金融机构发生一笔独立的交易,即资金盈余单位通过存款,或者购买银行、信托、保险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有价证券,将其暂时闲置的资金先行提供给这些金融中介机构,然后再由这些金融机构以贷款、贴现等形式,或通过购买需要资金的单位发行的有价证券,把资金提供给这些单位使用,从而实现资金融通的过程。间接融资的优点在于:①银行等金融机构网点多,吸收存款的起点低,能够广泛筹集社会各方面闲散资金,积少成多,形成巨额资金。②在直接融资中,融资的风险由债权人独自承担。而在间接融资中,由于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是多样化的,融资风险便可由多样化的资产和负债结构分散承担,从而安全性较高。③降低融资成本。因为金融机构的出现是专业化分工协作的结果,它具有了解和掌握借款者有关信息的专长,而不需要每个资金盈余者自己去搜集资金赤字者的有关信息,因而降低了整个社会的融资成本。④有助于解决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引起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间接融资的局限性,主要是由于资金供给者与需求者之间加入金融机构为中介,隔断了资金供求双方的直接联系,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投资者对投资对象经营状况的关注和筹资者在资金使用方面的压力。直接融资是不经金融机构的媒介,由政府、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直接以最后借款人的身份向最后贷款人进行的融资活动,其融通的资金直接用于生产、投资和消费,最典型的直接融资就是公司上市。间接融资是通过金融机构的媒介,由最后借款人向最后贷款人进行的融资活动,如企业向银行、信托公司进行融资等等。直接融资是间接融资的对称。没有金融中介机构介入的资金融通方式。在这种融资方式下,在一定时期内,资金盈余单位通过直接与资金需求单位协议,或在金融市场上购买资金需求单位所发行的有价证券,将货币资金提供给需求单位使用。商业信用、企业发行股票和债券,以及企业之间、个人之间的直接借贷,均属于直接融资。直接融资是资金直供方式,与间接金融相比,投融资双方都有较多的选择自由。而且,对投资者来说收益较高,对筹资者来说成本却又比较低。但由于筹资人资信程度很不一样,造成了债权人承担的风险程度很不相同,且部分直接金融资金具有不可逆性。

直接融资是资金供求双方直接进行交易,没有任何金融机构为之服务?

金融市场是指资金供应者和资金需求者双方借助于信用工具进行交易而融通资金的场所。金融市场有两个基本特征:第一,金融市场是以资金为交易对象的市场。第二,金融市场可以是有形的市场,也可以是无形的市场。金融市场的构成要素通常认为有三个:资金供应者和资金需求者;信用工具;调节融资活动的市场机制。 2005年:建立健全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1994年:实行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 1985年-1993年:官方牌价与外汇调剂价格并存,挂牌式单一汇率再度向事实上的复汇率回归。 1979-1984年:人民币经历了从单一汇率到复汇率再到单一汇率的变迁。 1994年,中国建立了全国统一的银行间外汇市场,根本改变了原来地区分割、价格各异的分散市场格局,使外汇资源得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分配,同时确立了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中国的外汇市场有以下几个特点:银行与客户之间的交易以具备真实有效的商业背景为基础,以外汇管理开放程度为交易自由度的限度;银行间外汇市场采用电子竞价交易系统,会员通过现场或远程交易终端自主报价,交易系统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撮合成交;价格形成采用订单驱动机制,银行间外汇市场产生的加权平均汇率,经人民银行公布成为商业银行制定对客户结售汇挂牌汇价的基准汇率;银行间外汇市场实行“T+1”和集中清算方式,由交易中心统一为会员办理成交后的本币与外币资金清算交割。10年来,中国外汇市场逐步发展不断完善,对促进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对中国的改革开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与国际上成熟发达的外汇市场相比,中国目前外汇市场发展尚不充分,突出表现在: (1)外汇市场深度和广度有限。市场主体单一,截至2003年末,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共345家,外汇指定银行在其中占96.23%,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形式的市场参与者很少;交易过于集中。四大国有银行的交易量占银行间市场交易的95%以上。交易品种较少,交易币种仅限于人民币对美元、欧元、港币和日元四种货币,其中美元交易占98%,除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可以向客户提供一年期以内远期交易外,期货、期权和掉期等衍生产品交易均未进行;市场交易规模较小,2003年我国外汇交易量约为7100亿美元,占中国8500多亿美元贸易总量的84%,而全球外汇市场一天的交易量约为1.2万亿美元(据BIS2001年统计),为全球全年贸易总量的1/10,全年的交易量则相当于贸易总量的25倍。 (2)市场功能还未能充分发挥。一般来说市场应具备三大功能:价格发现、资源配置和避险服务。自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以来,中国承担了人民币币值稳定的责任,人民币汇率波幅收窄,基本维持在8.2770元人民币/美元左右,长期稳定,汇率缺乏灵活性;银行与客户间及银行间的交易行为仍受到较多管制,经常项目下交易须符合真实性要求,资本项目下交易须经过一定形式的审批,银行和客户还不能完全按自身的意愿自由买卖外汇,外汇供求有一定的扭曲,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受到影响;外汇市场所提供的避险产品匮乏,企业规避风险的要求不能充分得到满足;同时一些企业风险意识不强,避险需求不强烈。 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1)市场的微观基础不健全。企业及投资者是活跃市场、发展市场的基础,但目前中国现代化的企业和专业化的投资者不足,相当部分微观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未能完全市场化,自我约束机制薄弱,风险的意识不强,对汇率波动的承受能力有限,对市场创新的要求也不强烈。(2)制度的约束。如:强制结售汇制度、实需交易原则、资本交易的管制等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外汇供求,交易集中于商业用途,金融和资本性交易较少,而在国际外汇市场金融性交易占70%,因而我们的市场流动性不足,交易不够活跃。(3)汇率、利率、金融体制改革的进程对外汇市场的发展至关重要。汇率缺乏灵活性限制了市场功能的作用,固定的汇率隐含着政府担保,弱化了产品创新的需求和动力,非市场化的利率不能给出外汇衍生产品的合理定价,限制了复杂产品的设计和推广,金融机构风险管理水平则直接决定了市场整体抗风险能力,而这必须通过加快金融体系改革来实现。(4)外汇市场自身运行机制也有待于完善。如交易模式的单一、清算风险的集中、市场管理的行政化,市场信息的全面及时公开及制度化不足等都对不利于外汇市场的发展。 其次,关于发展和

哪些金融机构是直接融资方式,哪些是间接融资方式

直接融资是指不经过任何金融中介机构,而由资金短缺的单位直接与资金盈余的单位协商进行借贷,或通过有价证券及合资等方式进行的资金融通,如企业债券、股票、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内部融资等。 间接融资是指通过金融机构为媒介进行的融资活动,如银行信贷、非银行金融机构信贷、委托贷款、融资租赁、项目融资贷款等。 直接融资是“间接融资”的对称。没有金融机构作为中介的融通资金的方式。需要融入资金的单位与融出资金单位双方通过直接协议后进行货币资金的转移。直接融资的形式有:买卖有价证券,预付定金和赊销商品,不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货币借贷等。 直接融资是以股票、债券为主要金融工具的一种融资机制。这种资金供给者与资金需求者通过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直接融通资金的场所,即为直接融资市场,也称证券市场。直接融资能最大可能地吸收社会游资,直接投资于企业生产经营之中,从而弥补了间接融资的不足。 直接融资的工具:主要有商业票据和直接借贷凭证、股票、债券。 间接融资 间接融资是指拥有暂时闲置货币资金的单位通过存款的形式,或者购买银行、信托、保险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有价证券,将其暂时闲置的资金先行提供给这些金融中介机构,然后再由这些金融机构以贷款、贴现等形式,或通过购买需要资金的单位发行的有价证券,把资金提供给这些单位使用,从而实现资金融通的过程。间接融资的种类 间接融资主要包括如下种类: (1)银行信用。银行信用以及其他金融机构以货币形式向客户提供的信用,它是以银行作为中介金融机构所进行的资金融通形式。 (2)消费信用。主要指的是银行向消费者个人提供用于购买住房或者耐用消费品的贷款。 间接融资的基本特点是资金融通通过金融中介机构来进行,它由金融机构筹集资金和运用资金两个环节构成。由金融机构所发行的证券,称为间接证券。

商业银行为什么不属于直接融资性金融机构

商业银行的概念是区分于中央银行和投资银行的,是一个以营利为目的,以多种金融负债筹集资金,多种金融资产为经营对象,具有信用创造功能的金融机构。一般的商业银行没有货币的发行权,传统的商业银行的业务主要集中在经营存款和贷款(放款)业务,即以较低的利率借入存款,以较高的利率放出贷款,存贷款之间的利差就是商业银行的主要利润。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吸收公众、企业及机构的存款、发放贷款、票据贴现及中间业务等。它是储蓄机构而不是投资机构。直接融资是以股票、债券为主要金融工具的一种融资机制,这种资金供给者与资金需求者通过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直接融通资金的场所,即为直接融资市场,也称证券市场,直接融资能最大可能地吸收社会游资,直接投资于企业生产经营之中,从而弥补了间接融资的不足。 直接融资是资金供求双方通过一定的金融工具直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融资形式。 直接融资的工具:主要有商业票据和直接借贷凭证、股票、债券。

在间接融资中 银行向资金短缺者提供资金的方式有 (3分) A: 各种贷款 B 发行金?

金融机构是指所有从事各类金融活动的组织,实现资金从盈余者向短缺者的融通。包括直接融资领域中的金融机构和间接融资领域中的金融机构。直接融资领域中的金融机构职能是充当投资者和筹资者之间的经纪人。间接融资领域中的金融机构职能是作为资金余缺双方进行货币借贷交易的媒介。金融机构的种类按融资方式不同分直接金融机构与间接金融机构。直接金融机构是在直接融资领域,为投资者和筹资者提供中介服务的金融机构。主要直接金融机构有:投资银行或证券公司等。间接金融机构是它一方面以债务人的身份从资金盈余者的手中筹集资金,一方面又以债权人的身份向资金的短缺者提供资金,以间接融资为特征的金融机构。商业银行是典型的间接金融机构。两类金融机构最明显的区别:直接金融机构一般不发行以自己为债务人的融资工具;而间接金融机构发行自己为债务人的融资工具来筹集资金。

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本质区别是在于有没有金融机构参与

说法错误。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区别主要在于融资过程中资金的需求者与资金的供给者是否直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在有金融中介机构参与的情况下,判断是否直接融资的标志在于该中介机构在这次融资行为中是否与资金的需求者和资金的供给者分别形成了各自独立的债权债务关系。

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主要优缺点

一、直接融资优点1、资金供求双方联系紧密,有利于资金快速合理配置和使用效益的提高。2、筹资的成本较低而投资收益较大。缺点1、直接融资双方在资金数量、期限、利率等方面受到的限制多。2、直接融资使用的金融工具其流通性较间接融资的要弱,兑现能力较低。3、直接融资的风险较大二、间接融资优点1、银行等金融机构网点多,吸收存款的起点低,能够广泛筹集社会各方面闲散资金,积少成多,形成巨额资金。2、在直接融资中,融资的风险由债权人独自承担。而在间接融资中,由于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是多样化的,融资风险便可由多样化的资产和负债结构分散承担,从而安全性较高。3、降低融资成本。因为金融机构的出现是专业化分工协作的结果,它具有了解和掌握借款者有关信息的专长,而不需要每个资金盈余者自己去搜集资金赤字者的有关信息,因而降低了整个社会的融资成本。4、有助于解决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引起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缺点主要是由于资金供给者与需求者之间加入金融机构为中介,隔断了资金供求双方的直接联系,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投资者对投资对象经营状况的关注和筹资者在资金使用方面的压力。扩展资料投融资申请方式1、投融资行为的介入程度:直接投资,间接投资。2、投融资申请投入领域:生产性投融资申请,非生产性投融资申请。3、投融资申请方式:对内投融资申请,对外投融资申请。4、投融资办理内容:固定资产投融资申请,无形资产投融资办理,流动资产投融资申请,房地产投融资申请,保险投融资办理,信托投融资办理等。办理流程1、投融资办理企业向审批机关提交董事会决议和董事长签署的申请书等文件。2、审批机关在接到投融资办理申请文件后,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3、审批机关进行投融资申请审核。4、经审批机关审核同意后,投融资办理企业按照变更登记的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机关申请变更登记。5、投融资办理完成。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直接融资百度百科——间接融资百度百科——融资渠道

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主要区别是什么?

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是两个相对的概念,直接融资是一种没有金融中介机构介入的资金融通方式,而间接融资包括公开债务融资和非公开债务融资。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区别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区别主要在于融资过程中资金的需求者与资金的供给者是否直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在有金融中介机构参与的情况下,判断是否直接融资的标志在于该中介机构在这次融资行为中是否与资金的需求者和资金的供给者分别形成了各自独立的债权债务关系。一般认为,直接融资活动从时间上早于间接融资。直接融资是间接融资的基础。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并行发展,相互促进。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比例关系,既反映一国的金融结构,也反映一国中两种金融组织方式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和贡献程度。直接融资市场通常是指资金需求者直接从资金所有者那里融通资金的市场,一般指的是通过发行债券和股票方式在金融市场上筹集资金的场所。直接融资的典型代表是投资银行。间接融资是盈余方和赤字方以金融机构为中介而进行的融资活动。间接融资典型代表是商业银行。间接融资有什么特点?(1)资金获得的间接性,即资金需求者与资金初始供应者之间不发生直接信贷关系,而是由金融中介机构起桥梁作用,二者只与金融机构发生债权债务关系。(2)融资的相对集中性。(3)融资信誉的差异性相对较小。(4)全部具有可逆性(即可返还性)。通过金融中介的融资均属借贷融资,到期必须归还并支付利息。(5)融资的主动权主要掌握在金融中介机构手中。由于间接融资的资金集中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资金贷给谁不贷给谁,并非由资金的初始供应者决定,而是由商业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决定。

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有什么区别?

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是一对相对的概念,直接融资的对称是间接融资,但无论是直接融资还是间接融资,都是融资方式的一种,那么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区别有哪些?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区别直接融资是指双方的的借贷不经过任何的金融机构完成,或者通过有价证券或合资的方式进行融资。间接融资是指资金盈余单位与资金短缺单位之间没有直接关系,而是只与金融机构发生的交易。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种类直接融资的种类有:1、商业信用商业信用是指企业提供的与商品交易直接相关的融资形式,其主要表现为两类:一类是提供商品的,另一类是提供货币的。2、国家信用国家信用是以国家为主体的资金融通活动,其主要表现形式为:国家通过发行政府债券的方式筹措资金。3、消费信用消费信用指的是企业、金融机构对于个人以商品或货币形式提供的信用。4、民间个人信用它指的是民间个人之间的资金融通活动,一般称为民间信用或者个人信用。间接融资的种类有:1、银行信用银行信用是以银行作为中介金融机构、以其他金融机构、以货币形式向客户提供的信用一种的资金融通形式。2、消费信用消费信用主要指的是银行为消费者提供的购买住房或耐用消费品的贷款。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特点直接融资的特点1、直接性资金的供应者和资金的需求者之间建立的是一种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2、分散性直接融资是在无数企业之间、政府与企业与个人之间、个人与个人之间、企业与个人之间进行的。融资活动分散于各种场合,具有一定的分散性。3、差异性较大由于直接融资是在企业之间、个人之间或企业与个人之间进行的,因此不同企业或个人的声誉存在很大差异。债权人往往很难深入了解债务人的声誉,因此融资声誉会有很大差异。4、部分不可逆性在直接融资中,通过发行股票所取得的资金,是不需要返还的。5、相对较强的自主性在直接融资中,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融资的对象和数量融资者可以自行决定。间接融资的特点1、间接性在间接融资中,资金需求者和资金初始供应者之间不发生直接借贷关系。2、相对的集中性间接融资通过金融中介机构进行。在大多数情况下,金融中介不是基金供给者和基金需求者之间一对一的对应中介,而是一方面面向基金供给者群体,另一方面面向基金需求者群体的综合中介。3、信誉的差异性较小由于间接融资相对集中于金融机构,世界各国普遍对金融机构有严格的管理,金融机构自身的运作也受到相应经营管理原则的约束。因此,与直接融资相比,间接融资具有较高的声誉、相对较小的风险和较强的融资稳定性。4、可逆性通过金融中介的间接融资均属于借贷性融资,必须在到期时返还,并支付利息,利息是可逆的。5、融资的主动权掌握在金融中介手中间接融资中的资金主要集中在金融机构。

按照融资方式的不同,金融机构可分为( )。

【答案】A【答案解析】按照融资方式的不同,金融机构可分为直接金融机构和间接金融机构。直接金融机构是指在直接融资领域,为投资者和筹资者提供中介服务的金融机构。间接金融机构是指一方面以债务人的身份从资金盈余者的手中筹集资金,一方面又以债权人的身份向资金短缺者提供资金,以间接融资为特征的金融机构。

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本质区别是没有金融机构参与

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区别主要在于融资过程中资金的需求者与资金的供给者是否直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在有金融中介机构参与的情况下,判断是否直接融资的标志在于该中介机构在这次融资行为中是否与资金的需求者和资金的供给者分别形成了各自独立的债权债务关系。

直接融资中,金融机构所担当的角色是代理人还是中介人

直接融资中金融机构所担当的角色是代理人。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直接融资方式:资金短缺者或借款者通过在金融市场上出售证券,直接从资金盈余者手中获取资金。

哪些金融机构是直接融资方式,哪些是间接融资方式

在我国,直接融资主要指资本市场融资,主要是发行股票,还有就是通过产权市场出让股权融资。间接融资主要指通过银行融资,包括民间借贷,本质上是通过银行这一中介将储蓄的钱借过来,由于多了银行这一环节,所以称为间接。

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下,以下哪些金融机构通过直接融资获得资金(  )。

【答案】:A,B,C,D,E本题应当注意的是C项。间接融资是通过银行进行的,但不代表商业银行不能直接融资,银行筹集自己所需的资金时就是直接融资。直接融资是“间接融资”的对称,是一种没有金融机构作为中介的融通资金的方式。需要融入资金的单位与融出资金的单位双方通过直接协议后进行货币资金的转移。直接融资的形式有:买卖有价证券,预付定金和赊销商品,不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货币借贷等。

哪些金融机构是直接融资方式,哪些是间接融资方式

直接融资是指不经过任何金融中介机构,而由资金短缺的单位直接与资金盈余的单位协商进行借贷,或通过有价证券及合资等方式进行的资金融通,如企业债券、股票、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内部融资等。 间接融资是指通过金融机构为媒介进行的融资活动,如银行信贷、非银行金融机构信贷、委托贷款、融资租赁、项目融资贷款等。 直接融资是“间接融资”的对称。没有金融机构作为中介的融通资金的方式。需要融入资金的单位与融出资金单位双方通过直接协议后进行货币资金的转移。直接融资的形式有:买卖有价证券,预付定金和赊销商品,不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货币借贷等。 直接融资是以股票、债券为主要金融工具的一种融资机制。这种资金供给者与资金需求者通过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直接融通资金的场所,即为直接融资市场,也称证券市场。直接融资能最大可能地吸收社会游资,直接投资于企业生产经营之中,从而弥补了间接融资的不足。 直接融资的工具:主要有商业票据和直接借贷凭证、股票、债券。 间接融资 间接融资是指拥有暂时闲置货币资金的单位通过存款的形式,或者购买银行、信托、保险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有价证券,将其暂时闲置的资金先行提供给这些金融中介机构,然后再由这些金融机构以贷款、贴现等形式,或通过购买需要资金的单位发行的有价证券,把资金提供给这些单位使用,从而实现资金融通的过程。间接融资的种类 间接融资主要包括如下种类: (1)银行信用。银行信用以及其他金融机构以货币形式向客户提供的信用,它是以银行作为中介金融机构所进行的资金融通形式。 (2)消费信用。主要指的是银行向消费者个人提供用于购买住房或者耐用消费品的贷款。 间接融资的基本特点是资金融通通过金融中介机构来进行,它由金融机构筹集资金和运用资金两个环节构成。由金融机构所发行的证券,称为间接证券。

金融机构包括什么,融资租赁公司是金融机构吗

银行系的融资租赁公司属于金融机构。非银行系的融资租赁公司不属于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本身是否是金融机构,完全由公司的股东背景和公司依照市场准入标准的相关法规取得的经营范围来确定。如果其股东背景为银行、保险、信托、证券等金融机构并达到一定的持股比例,或公司是依据金融主管部门颁布的市场准入的相关法规设立,除从事融资租赁业务以外,还可以从事吸收存款、贷款、同业拆借等其他金融业务,那么这个融资租赁公司就是金融机构性质的租赁资产投资和管理机构。如果其股东背景是制造商或是一般工商企业、非金融的投资机构设立的专门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融资租赁公司,企业经营范围也不介入吸取存款等其他金融业务,那么,这个融资租赁公司显然不应界定为金融机构。金融机构的类型1、按地位和功能分为四大类:第一类,中央银行,中国的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第二类,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第三类,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国有及股份制的保险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证券公司(投资银行)、财务公司、第三方理财公司等。第四类,在中国境内开办的外资、侨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2、按照金融机构的管理地位,可划分为金融监管机构与接受监管的金融企业。例如,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是代表国家行使金融监管权力的机构,其他的所有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等金融企业都必须接受其监督和管理。3、按照是否能够接受公众存款,可划分为存款性金融机构与非存款性金融机构。存款性金融机构主要通过存款形式向公众举债而获得其资金来源,如商业银行、储蓄贷款协会、合作储蓄银行和信用合作社等,非存款性金融机构则不得吸收公众的储蓄存款,如保险公司、信托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以及各类证券公司、财务公司等。4、按照是否担负国家政策性融资任务,可划分为政策性金融机构和非政策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金融机构是指由政府投资创办、按照政府意图与计划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非政策性金融机构则不承担国家的政策性融资任务。5、按照是否属于银行系统,可划分为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按照出资的国别属性,又可划分为内资金融机构、外资金融机构和合资金融机构;按照所属的国家,还可划分为本国金融机构、外国金融机构和国际金融机构。

融资租赁公司是否属于金融机构?

银行系的融资租赁公司属于金融机构。非银行系的融资租赁公司不属于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本身是否是金融机构,完全由公司的股东背景和公司依照市场准入标准的相关法规取得的经营范围来确定。如果其股东背景为银行、保险、信托、证券等金融机构并达到一定的持股比例,或公司是依据金融主管部门颁布的市场准入的相关法规设立,除从事融资租赁业务以外,还可以从事吸收存款、贷款、同业拆借等其他金融业务,那么这个融资租赁公司就是金融机构性质的租赁资产投资和管理机构。如果其股东背景是制造商或是一般工商企业、非金融的投资机构设立的专门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融资租赁公司,企业经营范围也不介入吸取存款等其他金融业务,那么,这个融资租赁公司显然不应界定为金融机构。扩展资料:按照不同的标准,金融机构可划分为不同的类型:1、按地位和功能分为四大类:第一类,中央银行,中国的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第二类,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第三类,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国有及股份制的保险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证券公司(投资银行)、财务公司、第三方理财公司等。第四类,在中国境内开办的外资、侨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2、按照金融机构的管理地位,可划分为金融监管机构与接受监管的金融企业。例如,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是代表国家行使金融监管权力的机构,其他的所有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等金融企业都必须接受其监督和管理。3、按照是否能够接受公众存款,可划分为存款性金融机构与非存款性金融机构。存款性金融机构主要通过存款形式向公众举债而获得其资金来源,如商业银行、储蓄贷款协会、合作储蓄银行和信用合作社等,非存款性金融机构则不得吸收公众的储蓄存款,如保险公司、信托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以及各类证券公司、财务公司等。4、按照是否担负国家政策性融资任务,可划分为政策性金融机构和非政策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金融机构是指由政府投资创办、按照政府意图与计划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非政策性金融机构则不承担国家的政策性融资任务。5、按照是否属于银行系统,可划分为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按照出资的国别属性,又可划分为内资金融机构、外资金融机构和合资金融机构;按照所属的国家,还可划分为本国金融机构、外国金融机构和国际金融机构。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金融机构

安徽省国有金融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待遇怎么样

待遇好。安徽省国有金融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6月,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经营范围包括: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等。该公司待遇好,员工工资在五千元以上,有节假日,公司还会发放福利和补贴。

如何认识金融资本与gdp之间的相互关系

近年来中国金融业在GDP占比持续维持在8%左右,高于新世纪初前几年近4个百分点,也高于这几年美国、英国等金融强国1个百分点左右,更高于日本、德国等金融结构相似的经济体。现阶段中国无疑已成为全球金融大国,但众所周知金融发展水平其实并不高,离金融强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金融行业的GDP占比为何如此之高,此问题需要正本清源,深入分析  金融服务热潮的乱象对经济发展存在负面效应  无庸置疑,中国金融行业GDP增速高于国民经济增速,处于牌照垄断地位的金融行业平均利润率高于一般工商业,非金融行业特别是互联网企业兴起了从事或开办金融服务的热潮。但在产融结合的持续冲动中,市场利率并没有因金融服务新主体的加入而下降,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获得融资难的问题也没有得到有效缓解,通过调控释放的多数货币之水进入实体经济的传导机制常常被阻滞或阻断,相反多数从事金融服务的主体不同程度地加入了资金在金融体系空转的不良循环圈,即脱实向虚,甚至可以用自娱自乐来描述,特别是容易获得央行融资便利的大型金融机构,更乐于在同业间从事资金批发与零售游戏的套利交易。在创新表外业务的幌子下,在刚性兑付的幻觉中,资产管理、银行理财、同业交易存在杠杆过高、链条过长、关联过于复杂、结构无序镶嵌等乱象,非法集资屡禁不衰,P2P跑路和金融诈骗事件频发。  造成此类乱象的原因较多,如实体经济投资回报低于金融投资回报,社会上存在对多种融资渠道的需求,规避表内金融活动监管开展基于非利息收入的表外金融活动创新,新技术、新业态、新机构进入金融服务领域等。  从金融行业形成的GDP占比过高的角度看,40年来GDP有向金融行业密集的走向,国民经济产业结构存在发展不平衡的现象。但中国金融市场长期以间接融资为主和货币超发现象,利息支出和利息收入占比自然高于许多发达经济体,在特殊的金融结构和发展条件下,经济过度金融化一说又似是而非。  1。中国社会融资中债务性融资占比高,股权融资和其他直接融资占比低,其中债务性融资中又以银行信贷为主,利息收入自然在金融服务收入中占比较高。  2。非银行信贷融资如金融理财、资产管理存在链条长,中间环节多,创新的金融服务运行效率不高导致运营成本较高。  3。市场利率居高不下。债券形式的直接融资服务同样链条较长,难以较大降低总体成本。民间借贷、基于网络的直接融资的成本往往高于基础利率1倍以上,且许多筹资主体如缺少资金创业的民间主体、国企、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业对利率敏感度不高。  金融肿胀的内在原因  从经济货币化的角度看,中国商品经济已发展到了新的历史高度,所需要的货币媒介屡屡创出历史峰值不足为奇,但M2/GDP超过3倍,在全球各经济体发展过程中并不常见,显然属于货币化过度,使得通胀预期长期存在,加之全社会投资热度持续高涨,货币进入实体经济的渠道又不很通畅,市场利率居高不下。  中国宏观经济杠杆过高,经济增长的债务依赖度或货币密集度高,与美国次贷危机后刺激性投资计划和没有管住货币总闸门有关。过去以GDP论政绩,国民经济增速调控重视刺激内需,中央与地方通过举债扩大基建投资拉动内需增长,典型的事例是4万亿刺激和地方配套的10万亿跟进投资,而社会投资往往又缺少硬性预算约束,在路径依赖的作用下,地方显性与隐性债务快速增长,政府部门的杠杆增长过快。国有企业往往享有更多的融资便利,占用社会大量信贷资源,债务资金使用效率总体不高,利息开支大造成盈利水平不高。由于房价周期性的持续上涨,居民的杠杆也持续增长,同时消耗大量的储蓄存款,造成银行信贷发放赖以依托的传统储蓄存款增速放缓成为新常态。金融部门特别是银行在此过程中,仅承担着货币投入或流动性的渠道作用,在资本约束和宏观谨慎监管下,其表内信贷的杠杆一直稳定在资本监管许可的倍数之内。为开发非利息收入来源、维持业绩增长,在监管部门的默认之下,往往规避资本约束在表外投融资领域进行“灰色”创新,这部分金融活动才是助推其他部门杠杆率上升的“元凶”。持续近十年的货币信用过度投放,企业和地方债务增长太快,导致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前国民经济出现了结构性杠杆过高的问题,至今还有不少企业和地方政府的债务积重难返。  从经济证券化的角度看,中国股市总值/GDP不到0.8倍,近两年还存在下降的苗头。中国股权融资占社会融资比重不高,有些年份还周期性下降,特别需要关注的是上市企业分红现象不普遍,经济证券(股票)化明显严重不足甚至倒退。另一个需要特别关注的现象是债券市场打破了刚性兑付传统,不少企业债券到期无法兑付,地方债券或债务被逼展期。  社会各界都认识到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特别是股权融资的重要性,并投入了巨大的支持资源,但收效并不明显。这与整体诚信水平有待提升相关,引入信托契约机制可能是更有效的制度安排,同时应大力提高证券信息的披露透明度。

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管理办法

为加强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管理,及时、全面、准确反映国有金融资本变动与分布情况,实现对国有产权变动的全链条动态穿透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25号)、《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192号),制定本办法。法律依据:《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有金融资本,是指国家及其授权投资主体直接或间接对金融机构出资所形成的资本和应享有的权益。凭借国家权力和信用支持的金融机构所形成的资本和应享有的权益,纳入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办法所称金融机构,包括依法设立的获得金融业务许可证的各类金融企业,主权财富基金、金融控股公司、金融投资运营公司以及金融基础设施等实质性开展金融业务的其他企业或机构。本办法所称产权登记是指财政部门对占有国有金融资本的金融机构产权及其分布状况、变动情况进行登记管理的行为。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设立的占有国有金融资本的金融机构(以下统称金融机构),应按本办法规定办理产权登记。国有控股金融机构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境内外各级企业及前述企业投资参股的企业(以下统称所属企业),应当纳入产权登记范围,所属企业包括非金融企业。前款所称国有控股金融机构是指国家控股或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其他安排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金融机构(包括国有独资金融机构、国有全资金融机构)。第四条本办法将金融机构的实收资本按出资来源分为以下五类:(一)国家资本,是指国家及其授权投资主体直接对金融机构的出资,以及凭借国家权力和信用支持的金融机构所形成的资本(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国有出资,由国家及其授权投资主体、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单独或者共同出资设立的企业出资所形成的资本;(三)国有绝对控股出资,由国家及其授权投资主体和国有出资人直接或者间接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0%不足100%的企业出资所形成的资本;(四)国有实际控制出资,以上三类资本的出资人直接或者间接合计持股比例未超过50%但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或通过股东协议、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企业行为的企业出资所形成的资本;(五)其他出资,以上四类出资人以外的企业、自然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出资所形成的资本。(一)、(二)、(三)、(四)类资本的出资人统称为国有控制出资人。

受托人管理国有金融资本的主要义务有哪些

法律分析:受托人管理国有金融资本的主要义务有: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择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机构管理运营企业年金;2、建立对管理运营机构的动态考核评价机制,根据评估情况调整管理运营机构;3、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报告企业年金管理、运营情况。法律依据:《国有金融企业年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国有金融企业应当监督受托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择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机构管理运营企业年金,明确与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运营机构的职责及运作规则。国有金融企业应当要求和监督受托人建立对管理运营机构的动态考核评价机制,根据评估情况调整管理运营机构。有关运营管理机构包括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托管人等。第二十六条 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人应当于年度结束后60日内,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报告企业年金管理、运营情况。国有金融企业应当于年度结束后90日内,按照国有金融资本分级管理的原则,将年度企业年金的运作情况向财政部门报告。

国有金融资本受托管理机构是指

指由国家授权,担负管理国有金融资本的责任,进行国有金融企业的资产管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风险管理等工作的机构。这种机构一般由行业主管部门或者国有控股金融企业负责组建,根据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的实际情况,国有金融资本受托管理机构可能会具有一些不同的特点和职能,比如在中国,由于国有金融企业数量众多,国资委设立了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央企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等机构,进行国有金融资本的管理、运营和资产配置等工作。国有金融资本受托管理机构承担着保护国有金融资本安全、优化国有金融企业资产配置、推动国有金融企业改革等重要职责,为有效提升国有金融企业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

《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的内容如下:为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明确出资人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本规定所称国有金融资本是指国家及其授权投资主体直接或间接对金融机构出资所形成的资本和应享有的权益。前款所称金融机构包括依法设立的获得金融业务许可证的各类金融企业,主权财富基金、金融控股公司、金融投资运营公司以及金融基础设施等实质性开展金融业务的其他企业或机构。国有金融资本的介绍国有金融资本是指国家及其授权投资主体直接或间接对金融机构出资所形成的资本和应享有的权益。凭借国家权力和信用支持的金融机构所形成的资本和应享有的权益,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一并纳入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同时,金融机构包括依法设立的获得金融业务许可证的各类金融企业,主权财富基金、金融控股公司、金融投资运营公司以及金融基础设施等实质性开展金融业务的其他企业或机构。财政部门是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的代表机构,财政部门也可以根据需要可以分级分类委托其他部门、机构管理国有金融资本,发挥国有金融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作用。

金融资本是由什么融合在一起而形成的一种垄断资本

金融是产业垄断资本和银行垄断资本融合形成的一种垄断资本。银行垄断资本和产业垄断资本通过金融联结、资本参与和人员参与紧密结合,产生了一种新型的垄断资本,即金融资本。 这种融合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产业资本在扩张过程中与银行资本相结合;二是产业资本在多元化的产业延伸过程中与银行资本相结合;第三,产业资本在收购、兼并、重组过程中与银行资本相结合。产业资本和银行资本在其循环过程中的整合是现代资本运营的必然。它体现了货币在市场经济中的本质及其重要作用。

国有金融资本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受托人管理国有金融资本的主要义务有: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择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机构管理运营企业年金;2、建立对管理运营机构的动态考核评价机制,根据评估情况调整管理运营机构;3、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报告企业年金管理、运营情况。【法律依据】《国有金融企业年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国有金融企业应当监督受托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择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机构管理运营企业年金,明确与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运营机构的职责及运作规则。国有金融企业应当要求和监督受托人建立对管理运营机构的动态考核评价机制,根据评估情况调整管理运营机构。有关运营管理机构包括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托管人等。第二十六条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人应当于年度结束后60日内,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报告企业年金管理、运营情况。国有金融企业应当于年度结束后90日内,按照国有金融资本分级管理的原则,将年度企业年金的运作情况向财政部门报告。

大连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待遇

大连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待遇是三险一金,八小时工作制,一周两次休假。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目前国有企业的福利待遇都很好,给员工上缴三险一金,保护员工的权利,实行八小时工作制,节假期间的加班费用是平时的三倍,每周两天的休息,调整好最好的状态,提高效率。

金融资本是由什么融合在一起而形成的一种垄断资本

金融是产业垄断资本和银行垄断资本融合形成的一种垄断资本。银行垄断资本和产业垄断资本通过金融联结、资本参与和人员参与紧密结合,产生了一种新型的垄断资本,即金融资本。这种融合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产业资本在扩张过程中与银行资本相结合;二是产业资本在多元化的产业延伸过程中与银行资本相结合;第三,产业资本在收购、兼并、重组过程中与银行资本相结合。产业资本和银行资本在其循环过程中的整合是现代资本运营的必然。它体现了货币在市场经济中的本质及其重要作用。

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是什么意思

、《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条例》全文共 67 条,是对国有金融资本的监管和管理的具体规定。2、该条例的出台原因在于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不规范和混乱,需要建立更加科学合理、透明有序、风险可控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以保障国有金融资本的安全、稳定和增值。3、该条例的具体内容包括:国有金融资本的产生、获取、运营和退出等方面,以及国有金融资本的监管机构的职责、国有金融企业的经营行为、国有金融资本的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规定。4、通过该条例的实施,可以更好地规范国有金融资本的管理和运作,促进国有资本市场化和法制化的转型,为国有资本的健康发展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大连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运营公司待遇

好。1、首先公司薪资高,待遇好,上班时间短,节假日休息时间多。2、其次公司发展前景好,发展迅速。3、最后晋升通道广,晋升快,领导管理层经验丰富。

河南省财政厅国有金融资本运营评价中心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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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本运营的金融资本运营的原则

1、实行组合经营,分散投资风险在资本运营过程中,收益和风险是紧密相关的。在风险已定的情况下使投资报酬最高,或在报酬已定的情况下使风险最小,这是金融资本运营的基本原则。根据这一原则,在金融资本运营过程中,企业要尽力保护本金,增加收益,减少损失。2、明确经营目标,完善投资计划要使企业的金融资本运营取得成效,首先应该确定一个清晰而明确的目标,以避免投资经营的盲目性。同时,还应制定一项完善的投资计划,以指导整个金融资本运营活动的顺利开展。3、勿存任何侥幸心理企业在实施金融资本运营过程中,一定要力求稳妥、可靠、合理,绝对不能像赌徒在赌桌上那样孤注一掷。一名成功的投资决策者,必须具有丰富的知识、长期的经验、熟练的技巧、高度的智慧和当机立断的决心,存有任何侥幸心理所做的决定都是危险的。投资者千万不能在没有明确投资经营的前途之前就慌忙采取行动,仓促的行动往往会导致投资活动的失败。4、依据自己的判断,理智地进行投资在金融资本运营的交易市场上,谣言常常是最多的。例如企业的投资决策者缺乏准确的判断能力,人云亦云,受谣言所干扰,那就必定会失去方向。因此,进行金融资本运营活动,投资者一定要冷静、慎重、理智,善于控制自己的情绪,对各种类型的经营方式要作认真的比较,最后再选择最适合的运作对象和方式。5、把握时机,当机立断金融资本运营的机会是稍纵即逝的,如果企业投资者经过详细的研究分析,认为这时是购入或者卖出有价证券的有利时机,那么就应该把握住机会,及时地下单买入或者卖出。如果一直犹豫不决,希望等出现更好的机会再采取行动,那么很可能就会错过经营交易的最佳时机。因此,当投资者做出成熟的决策时就应该及时加以贯彻,迟疑不决只会贻误时机,失去已到手的利益。6、投资决策者要有一定的能力金融资本运作是一项需要高度智慧性劳动的复杂工作,因而投资决策者必须具有坚实的相关理论知识以及一定的经营能力。而理论知识的积累和能力的培养,又要求投资决策者必须不断地学习以及更多地参与金融资本运营活动的实践,以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实际经营能力。

金融资本运营的概述

企业在从事金融资本运营活动时,自身并没有参加直接的生产经营活动,而只是通过买卖有价证券或者期货合约等来进行资本的运作。因此,企业金融资本营运活动的收益上要来自有价证券的价格波动以及其本身的固定报酬,如股息、红利等所形成的获益。它不是依靠企业自身的产品生产、销售行为来获利的。企业从事金融资本运营,其主要目的并不是为了控制自己所投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权。它只是以金融资本的买卖活动为手段和途径,力图通过一定的运作方法和技巧,使自身所持有的各种类型的金融资本升值,从而达到资本增值的目的。经营所需的资本额可以相对少一些。金融资本运营没有如此苛刻的要求,只要企业交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或购买一定数量的有价证券(这一数量往往都是很低的,大多数企业都能承受) ,企业就可以从事金融资本运营活动.资金流动性较强,企业的变现能力较大。一旦企业觉察形势有变或者有了新的经营意图,它可以较方便地将资产变现或者转移出来,以及时满足企业的需要。经营效果不稳定,收益波动性大。金融资本运营活动容易受到不确定因素的干扰,导致收益呈现出波动性。而且,金融资本运营的收益主要是依靠有价证券价格的变动来获取的,由于证券交易市场上价格的频繁变化,企业收益发生波动也就是必然的了。

大连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待遇怎么样

待遇好。大连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快速通畅的晋升通道,还能享受七险二金、年终奖及带薪年假、高温假,还能为符合条件的同学提供安家费,是一家待遇非常好的公司。大连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08月08日,注册资本为1000000万元,注册地位于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园区黄浦路533号海创国际产业大厦28层01-02单元,法定代表人为张兵。

省财政厅国有金融资本运营评价中心怎么样

很好。省财政厅国有金融资本运营评价中心。挺不错的。省财政,国有金融资本运营评价中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的直属单位,承担着宏观经济金融数据信息收集研究。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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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的融资骗局叫什么

您想了解的可能是庞氏骗局。庞氏骗局是对金融领域投资诈骗的称呼,金字塔骗局(Pyramid scheme)的始祖,很多非法的传销集团就是用这一招聚敛钱财的,这种骗术是一个名叫查尔斯·庞兹的投机商人“发明”的。庞氏骗局在中国又称“拆东墙补西墙”,“空手套白狼”。简言之就是利用新投资人的钱来向老投资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报,以制造赚钱的假象进而骗取更多的投资。查尔斯·庞兹(Charles Ponzi)是一位生活在19、20世纪的意大利裔投机商,1903年移民到美国,1919年他开始策划一个阴谋,骗子向一个事实上子虚乌有的企业投资,许诺投资者将在三个月内得到40%的利润回报,然后,狡猾的庞兹把新投资者的钱作为快速盈利付给最初投资的人,以诱使更多的人上当。由于前期投资的人回报丰厚,庞兹成功地在七个月内吸引了三万名投资者,这场阴谋持续了一年之久,才让被利益冲昏头脑的人们清醒过来,后人称之为“庞氏骗局”。

金融资本和金融寡头是什么

金融资本一般指由各种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资本获得迅速发展,相互渗透、溶为一体从而形成的最高形态的垄断资本,金融资本的主要组织形式是金融资本集团;金融寡头指西方国家中掌握着经济、政治统治权的大金融资本家或集团,以总公司的名义把它作为母公司,然后利用母公司的资本来购买其他企业的股票,掌握股票控制额,从而把它们变成自己的子公司,各个子公司再以相同的方式控制更多的公司,即孙公司,金融寡头在经济领域中的统治主要是通过参与制来实现的。拓展资料金融(FINANCE或FINAUNCE) 就是对现有资源进行重新整合之后,实现价值和利润的等效流通。(专业的说法是:实行从储蓄到投资的过程,狭义的可以理解为金融是动态的货币经济学。)金融是人们在不确定环境中进行资源跨期的最优配置决策的行为。金融的构成要素有5点:金融对象:货币(资金)。由货币制度所规范的货币流通具有垫支性、周转性和增值性;金融方式:以借贷为主的信用方式为代表。金融市场上交易的对象,一般是信用关系的书面证明、债权债务的契约文书等;包括直接融资:无中介机构介入;间接融资:通过中介机构的媒介作用来实现的金融。金融机构:通常区分为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场所:即金融市场,包括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外汇市场、保险市场、衍生性金融工具市场等等;制度和调控机制:对金融活动进行监督和调控等。各要素间关系:总体讲各要素是既相对独立、而又相互关联的,金融对象、金融场所为金融体系硬件要素,金融方式、制度和调控机制为金融体系软件要素,金融机构为其综合要素;具体讲金融活动一般以信用工具为载体,并通过信用工具的交易,在金融市场中发挥作用来实现货币资金使用权的转移,金融制度和调控机制在其中发挥监督和调控作用。金融稳定欧洲中央银行有关金融稳定的定义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其表述为:金融稳定是指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市场基础设施运行良好,抵御各种冲击而不会降低储蓄向投资转化效率的一种状态。美国经济学家米什金(Mishkin,1998)认为,金融稳定源于建立在稳固的基础上、能有效提供储蓄向投资转化的机会而不会产生大的动荡的金融体系。国际清算银行前任总经理克罗克特认为,金融稳定可包括:金融体系中关键性的金融机构保持稳定,因为公众有充分信心认为这些机构能履行合同义务而无需干预或外部支持;关键性的市场保持稳定,经济主体能以反映市场基本因素的价格进行交易,并且该价格在基本面没有变化时短期内不会大幅波动。大多数的观点是将金融稳定看作金融机构的稳定、主要是银行的稳定,或者可以理解为金融系统中主要和绝大部分的金融机构经营稳健而不影响市场信心。金融不稳定往往以金融中介的脆弱性或资产价格的异常波动为表现,这也正是监控金融稳定状况的主要依据。金融稳定是一个具有丰富内涵、动态的概念,它反映的是一种金融运行的状态,体现了资源配置不断优化的要求,服务于金融发展的根本目标。

为什么去杠杆化会导致股票,债券等金融资产价格下跌?

你只有五十万本金,但是你为了利润更多就以这五十万担保借了五十万,这就叫杠杆,去杠杆就是还钱,还钱就只有把手里的金融资产卖了,大家都卖的时候当然会导致金融资产价格的下跌,当然这个金融资产价格的下跌有很多因素,这只是其总之一而已!

用于度量各种金融资产之间收益相互关联程度的统计指标是( )。

D答案解析:[解析]A项期望收益率用于衡量单一金融资产或由若干金融资产构成的投资组合的预期收益;BC两项中标准差和方差用于衡量单一金融资产或由若干金融资产构成的投资组合的风险。

【企业的融资方式】 企业融资的10种方法

  中小企业融资难一直是一个世界性、长久性的问题,尤其是在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已经成为我国社会各方面关注的焦点。下面我就为大家解开企业的融资方式,希望能帮到你。   企业的融资方式   融资方式,即企业融资的渠道。它可以分为两类:债务性融资和权益性融资。   债务性融资包括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和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后者主要指股票融资。债务性融资构成负债,企业要按期偿还约定的本息,债权人一般不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对资金的运用也没有决策权。   债务融资可分为营运资本融资与资本性支出融资,其优点是借入资金并在有还款能力的适当时候偿还给债权人。债务融资的主要渠道有朋友、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营运资本负债融资(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一般是借入短期负债,购买存货支付应付账款,如果特许人必须通过增加存货和给员工加薪来实现更高的销售和利润,这种融资方式往往就十分合适和必要。   营运资本负债融资一般是从银行贷款、商业信用社或信用合作社获得,它是短期的。资本性支出融资(土地、建筑、设备及固定资产),是通过签订长期债务合同获得。在特许企业启动市场扩张或重组时,尤其要进行资本性支出融资。资本性支出融资的主要渠道有商业银行、风险资本、制造商、寿险公司及其他商业贷款人。债务融资通常有银行贷款、股票融资、债ā融资及融资租赁等方式。较适合目前国内特许企业进行债务融资的是银行定期(质押)贷款和融资租赁。特许人可根据种类和要求的不同,来取得改善经营或拓展市场所需的资金。   1.银行定期贷款   银行是特许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按资金性质,可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和专项贷款三类。专项贷款通常有特定的用途,其贷款利率一般比较优惠,贷款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其中,定期(质押)贷款是银行与特许人签定的一种正式合同,约定特许人在特定时期(贷款期限)内使用一定量的资本(本金)并支付既定比例的利息。这种贷款一般要求按月归还部分本金和利息,或允许采用贷款偿还方式付款,即贷款期间仅偿还部分本金,到期时偿还一笔金额较大的贷款。通常,这种贷款一般要求提供抵押物(土地、建筑不动产、设备或其它固定资产),如果特许人不能按规定还贷,银行将没收这些抵押物。   2.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又称金融租赁,是一种新的产品营销和资产管理的运作模式,也是一种资产性资金融通方式。它是所有权与使用权之间的一种借贷关系,即出租人(所有者)在一定期间内将租赁物租给承租人(使用者)使用,承租人则按租约规定分期付给一定的租赁费,到期取得该租赁物的所有权。融资租赁实际上是以融物的形式达到融资的目的。对于中小型特许经营企业来说,融资租赁是融资与融物的结合,集贸易、金融、租借为一体,运作比较灵活、简单,对提高企业的筹资融资效益是十分有效的融资方式。常使用的有营业租赁、金融租赁或者分期付款、售后租回等方式。   权益融资是指向其他投资者出售公司的所有权,即用所有者的权益来交换资金。这将涉及到公司的合伙人、所有者和投资者间分派公司的经营和管理责任。权益融资可以让企业创办人不必用现金回报其它投资者,而是与它们分享企业利润并承担管理责任,投资者以红利形式分得企业利润。权益资本的主要渠道有自有资本、朋友和亲人或风险投资公司。为了改善经营或进行扩张,特许人可以利用多种权益融资方式获得需的所资本。   风险投资   当一个发展中的特许人需要额外的资本来使他的经营计划获得成功,但却缺少抵押品或者相关能力和资历来还付本息时,或者特许人想从一家商业银行进行传统的债务融资而特许人又需要证明他自己能够还付本息时,该特许人可认真考虑风险投资本为公司融资的来源之一。但特许人需要面对的现实问题是:由于特许人需要资本来弥补“软成本”—包括人员成本和市场营销成本,特许人可能较难获得债务融资。不过,随着特许经营已成为国内企业发展的成功商业模式,越来越多的私人投资者和风险投资机构愿意向特许人提供资本了。比如:国内的火锅餐饮连锁品牌小肥羊和经济型连锁酒店品牌如家,刚刚在2006年度获得风险投资机构的资金。   但是,风险基金的要求也非常苛刻,他们总是在努力寻求那些勇于进取、生活和经营方式都积极向上并富有进取精神的企业家。   此外,风险基金往往要求持有特许经营企业一定的股权,要求参与董事会,要求特许人提供详细的报告,列明企业发展计划、财务规划、产品特征、管理层的能力等。在股本结构上,还要求企业管理层必须投入一定比例的资金,一般在25#M~T^02左右,以约束管理层对企业的承诺。   2.合伙   这是特许人在发展初期融资常用的渠道之一。合伙企业成立的一个前提是:合伙人愿意一起合作并同意投入一定的初始资金用于预期的费用支出。当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时,各合伙人均应承但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各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同等权利。这种合伙形式,根据合伙法规定,合伙企业只能按无限合伙方式设立,所有合伙人都必须对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责任,由此所有合伙人只能作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负连带责任,除非不投资或介入其他经济活动。根据规定,经营决策要经过全体合伙人的同意。任何普通合伙人都可以成为特许经营体系的加盟商。所有合伙人对企业的所有债务负全责,并承诺积极参于管理企业,并按所得利润分别纳税。   另一种合伙方式是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仅以投资额为限承担企业债务或承担约定的风险,得到的好处是可以分享企业利润并享受个人税收优惠。如果有限合伙人确实参于企业管理,则此合伙人自行转为普通合伙人。   企业的融资动因   一般而言,公司融资的动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为设立、创建公司任何公司的设立是以充分的资金准备为基本前提的。首先必须筹集资本金,进行公司的设立、登记,才能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我国的公司法对公司设立必须具备的资本金的最低限额作了严格规定。   (二)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必须不断发展壮大才能求得生存。公司的发展集中表现为扩大收入,扩大收入的根本途径是扩大销售的数量,提高产品的质量,增加新的品种。这就要求不断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更新设备和进行技术改造,合理调整企业的生产经营结构,并不断提高各种人员的素质。而无论是扩大生产经营规模,还是进行技术改造,都需要进行资金筹集。   (三)偿还债务公司为了获得杠杆收益往往进行负债经营。当债务到期时,公司必须通过一定的方式筹集资金,满足偿还到期债务的需要。   (四)调整资本结构。资本结构是指公司各种资本的构成及其比例关系,它是由公司采用各种筹资方式及其不同的组合而形成的。当公司的资本结构不合理时,可以采用不同的筹资方式筹集资金,人为地调整资本结构使其趋于合理。如当企业发现其负债率偏高时.可发行股票筹集一部分资金偿还债务,或当权益资本比重过小时可以适当举债,加大分红,从而使资本结构达到公司所期望的目标。   (五)适应外部环境变化公司的生存和发展是以一定的外部环境为条件的;外部环境对公司筹集资金有着重要的影响。外部环境的每一变化都会影响到公司的生产和经营。比如,在通货膨胀的情况下,不仅会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造成资金占用量的大量增加,还会引起公司利润虚增而造成公司资金流失等。这些都会增加公司的资金需求,公司必须筹集资金满足这些原因引起的资金需求。   企业的融资模式   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中,企业的融资模式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以美国为代表的证券市场占主导地位的保持距离型融资模式,银企关系相对不密切;企业融资日益游离于银行体系,银行对企业的约束主要是依靠退出机制而不是对企业经营活动的直接监督;二是以日本为代表的关系型融资模式,在这种融资模式中,银企关系密切,企业通常与一家银行有着长期稳定的交易关系,从那里获得资金救助和业务指导,银行通过对企业产权的适度集中而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实施有效的直接控制。   保持距离型   1.保持距离型融资模式——以美国为例。美国是典型的自由主义的市场经济国家,具有发达的资本市场和高度竞争的商业银行体系,这使企业可以同时利用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两条渠道。由于企业自有资金的比率较高、商业银行间的高度竞争、发达的直接融资体系、禁止商业银行持有企业的股票以及银行活动本身受到严格监督,所以企业与银行间保持一种松散的商业型融资关系,即“保持距离型的融资”。在保持距离型的融资模式下,证券市场是企业获得外部长期资金的主渠道。企业主要通过发行债券和股票的方式从资本市场上筹措资金。从股权控制的角度看,美国企业十分分散的股权结构对治理结构具有重大影响:对经营者的约束主要来自市场。这些市场包括股票市场、商品市场和经理市场等,其中股票市场具有很重要的作用:一是股东“用脚投票”的约束。由于股票市场具有充分的流动性和方便交易性,当股东普遍对企业的经营状况不满意或对现任管理者不信任时,就会在股票市场上大量抛售股票,这就是所谓的“用脚投票”。它会引起该企业股票价格下跌,导致企业面临一系列的困难和危机。二是股票市场“接管”的风险。股票市场运作方便灵活促进了企业并购,特别是杠杆收购和敌意收购的兴起与发展,一旦企业经营善,就存在被接管的可能,经营者就可能被撤换。市场对企业经营者形成强有力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企业治理结构能够形成较为完整的权利制衡机制,外部治理结构与内部治理结构彼此独立存在且相互制衡,所有权、控制权、经营权的分布与配置有着较为稳固和规范的制度安排。   关系型   2.关系型融资模式——以日本为例。日本富有政府干预色彩的经济体制内在地要求建立一种不同于保持距离型融资模式的企业融资模式——关系型融资模式,以满足不平衡发展战略对资金的非均衡配置和对大企业给予特殊扶植的目的。长期以来日本处于一种金融压抑的体制之下:主要商业银行直接或间接地受到政府的严格控制;长期人为执行低利率政策;政府影响贷款规模和方向,重点支持优先发展部门和企业;资本市场不发达,银行贷款是企业融资的主要方式。在这种金融压抑的体制下形成了富有日本特色的主银行制度。主银行制度包括互相补充的三个部分:银行和企业订立关系型契约、银行之间形成特殊关系以及金融监管当局采取一套特别的管制措施,如市场准入管制、金融约束、存款提保及对民间融资的限制等。与此相对的是,日本企业在证券融资中,形成了独特的法人相互持股的股权结构。企业通过这种持股方式集结起来,容易形成“企业集团”,有助于建立长期稳定的交易关系,也有利于加强经营者对企业的自主控制。因此,在日本的主银行体制和法人之间的相互持股基础上形成的日本企业治理结构:一方面,日本企业经营者拥有作出经营决策的极大自主权,由于法人之间具有持股关系,很少干预对方的经营活动;另一方面,企业经营者又会受到银行特别是主银行的监督。主银行既是企业的主要贷款者或贷款银团的组织者,又是企业的主要持股者。主银行与企业具有两方面的关系:(1)作为企业的股东,在盈利情况良好的条件下,银行并不对这些企业的经营实施直接控制;(2)如果企业利润开始下降,主银行由于所处的特殊地位,能够较早地察觉出问题。如果情况继续恶化,主银行就可以通过召开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来更换企业的最高领导层。   企业直投   对申请融资的企业进行资质审核、实地考察,筛选出具有投资价值的优质项目在网站上向投资者公开;并提供在线投资的交易平台,实时为投资者生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借贷合同;监督企业的项目经营,管理风险保障金,确保投资者资金安全。爱投资创造的融资方式是让专业的机构做专业的事。一方面利用互联网公开的优势、开放性的优势,同时结合传统的金融机构在风险控制、信贷审核等等方面的专业度。爱投资作为一个投融资的平台,处在中间的结合的地位,两边是投资者和有融资需求的需求方,但是又和第三方的担保机构进行密切合作。具有多年的专业的风控能力,并且都是亿级以上的资金,对用户的投资进行专业性的担保。同时还和像信用评级机构、资产管理机构合作,为用户的投资信息提供全方面的解读,以及对资产处置后续提供保障

融资融券与杠杆的关系是怎样的?

我们先引用一句最常听到的,但是是错误的话:“杠杆越大风险越大”。实际上杠杆的目的是让你用较少的资金实现交易的可能。风险大小的决定因素不是杠杆,而是交易的数量。杠杆影响的不是风险,而是占用保证金的数额多少。例如你在1:100的情况下交易1标准手(下称手),那么占用保证金是1000美元,市场每波动1个点,你的资本净值就会随之产生10美元的盈利或者亏损。如果是 1:500 的杠杆呢。你同样交易1手,那么保证金占用是200 美元,可是市场每波动1个点,你的资本波动依然是10美元。风险并没有变化。所以杠杆和风险的关系应该这样描述:“杠杆越大,允许承担的风险就越大”。就是说大杠杆给了你承担更大风险的自由,同样的钱在高杠杆作用下允许交易更多的数量,如果交易更多的数量,当然就承担了更大的风险。有人说承担更大的风险有什么意义呢,一个永恒的真理是:“潜在风险与潜在利润成正比。”允许承担的风险大了,就意味着可能的潜在获利更大了。有很多交易者为了获得暴利而使用大杠杆重仓交易,这显然是十分危险的行为。下面一个问题就讨论这件事。

杠杆融资的主要模式

杠杆收购融资,是一种十分灵活的融资方式,采用不同的操作技巧,可以设计不同的财务模式。常见的杠杆收购融资财务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 典型的杠杆收购融资模式。即筹资企业采用普通的杠杆收购方式,主要通过借款来筹集资金,以达到收购目标企业的目的。在这种模式下,筹资企业一般期望通过几年的投资,获得较高的年投资报酬率。(2) 杠杆收购资本结构调整模式。既由筹资企业评价自己的资本价值,分析负债能力,再采用典型的杠杆收购融资模式,以购回部分本公司股份的一种财务模式。(3) 杠杆收购控股模式。即企业不是把自己当作杠杆收购的对象来考虑,而是以拥有多种资本构成的杠杆收购公司的身份出现。具体的做法为:先对公司有关部门和其子公司的资产价值及其负债能力进行评价,然后以杠杆收购方式筹资,所筹资金由母公司用于购回股份,收购企业等,母公司仍对子公司拥有控制权。

什么叫做融资杠杆

融资杠杆指的是某一企业在拟收购其他企业调整结构以及重组资产的时候,用被收购企业的资产和未来的收益能力作为抵押,从银行集和一部分资金,用于收购的一种财务管理活动。而且,一般来说,融资杠杆借入的资金占收购资金总额的70%左右,剩下的一部分作为自有资金。另外,通过融资杠杆的方法进行收购并重组的公司,其总负债率往往在85%以上,其中,绝大部分的负债是向银行进行借贷的。扩展资料:在融资杠杆中,融资保证金比例可以用来控制投资人投资初始资金的放大倍数,投资人在进行融资或者融券交易的时候,所支付的保证金都会满足保证金比例,当保证金金额达到一定比例的时候,越高的保证金比例,证券公司向投资人融资或者融券的规模也就越少,因此,财务的杠杆效应也会变得越低。

协议收购卖方需要融资吗?

1、杠杆收购杠杆收购是指通过增加并购企业的财务杠杆去完成并购交易的一种并购方式。实质上是并购企业主要以借债方式购买被收购企业的产权,继而以被收购企业的资产或现金流来偿还债务的方式。按目标公司经理层是否参与本公司的收购划分,杠杆收购可分为经理层收购(MBO )和非经理层收购。经理层收购是指股权投资者与经理层一起组成一个收购集团,与目标公司或目标公司董事会在友好的气氛下洽商收购条款,达成后即实施杠杆收购。在经理层收购中,担任发起人的多为投资银行或投资公司,他们承担着融资、策划和交易谈判等工作。成功的经理层收购有赖于目标公司经理层与投资银行的友好合作。2、卖方融资企业并购中一般都是买方融资,但当买方没有条件从贷款机构获得抵押贷款时,或市场利率太高,买方不愿意按市场利率获得贷款时,而卖方为了出售资产也可能愿意以低于市场利率为买方提供所需资金。买方在完全付清贷款以后才得到该资产的全部产权,如果买方无力支付贷款,则卖方可以收回该资产。比较常见的卖方融资是在分期付款条件下以或有支付方式购买目标企业,即双方完成并购交易后,购买方不全额支付并购价款,而只是支付其中的一部分,在并购后若干年内再分期支付余额。但分期支付的款项是根据被收购企业未来若干年内的实际经营业绩而定,业绩越好,所支付的款项则越高。现越来越多的换股并购交易采用或有支付方式,因为这种方式一方面可以减少并购企业当期的融资需求量,另一方面在避免股权价值稀释问题上也起到了重要作用。

如何利用自身资源并购融资?

  一、我国企业并购的主要融资方式  并购融资是指并购企业为了兼并或收购目标企业而进行的融资活动。根据融资获得资金的来源,我国企业并购融资方式可分为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两种融资方式在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等方面存在着显著的差异。这对企业并购活动中选择融资方式有着直接影响。  (一)内源融资  内源融资是指企业通过自身生产经营活动获利并积累所得的资金。内源融资主要指企业提取的折旧基金、无形资产摊销和企业的留存收益。内源融资是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并留存在企业内可供使用的“免费”资金,资金成本低,但是内部供给的资金金额有限,很难满足企业并购所需大额资金。  (二)外源融资  外源融资是指企业通过一定方式从企业外部筹集所需的资金,外源融资根据资金性质又分为债务融资和权益融资。  1.债务融资  债务融资是指企业为取得所需资金通过对外举债方式获得的资金。债务融资包括商业银行贷款和发行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务融资相对于权益性融资来说,债务融资不会稀释股权,不会威胁控股股东的控制权,债务融资还具有财务杠杆效益,但债务融资具有还本付息的刚性约束,具有很高的财务风险,风险控制不好会直接影响企业生存。在债务融资方式中,商业银行贷款是我国企业并购时获取资金的主要方式,这主要是由于我国金融市场不发达,其他融资渠道不畅或融资成本太高,此外,并购活动也往往是政府“引导”下的市场行为,解决国有企业产权问题,比较容易获取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  2.权益融资  权益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吸收直接投资、发行普通股、优先股等方式取得的资金。权益性融资具有资金可供长期使用,不存在还本付息的压力,但权益融资容易稀释股权,威胁控股股东控制权,而且以税后收益支付投资者利润,融资成本较高。  二、我国企业并购融资方式选择的影响因素  企业并购融资方式对并购成功与否有直接影响,在融资方式的选择上需要综合考虑,主要有以下因素:  (一)融资成本高低  资金的取得、使用都是有成本的,即使是自有资金,资金的使用也绝不是“免费的午餐”。企业并购融资成本的高低将会影响到企业并购融资的取得和使用。企业并购活动应选择融资成本低的资金来源,否则,并购活动的目的将违背并购的根本目标,损害企业价值。西方优序融资理论从融资成本考虑了融资顺序,该理论认为,企业融资应先内源融资,后外源融资,在外源融资中优先考虑债务融资,不足时再考虑股权融资。因此,企业并购融资方式选择时应首先选择资金成本低的内源资金,再选择资金成本较高的外源资金,在外源资金选择时,优先选择具有财务杠杆效应的债务资金,后选择权益资金。  (二)融资风险大小  融资风险是企业并购融资过程中不可忽视的因素。并购融资风险可划分为并购前融资风险和并购后融资风险,前者是指企业能否在并购活动开始前筹集到足额的资金保证并购顺利进行;后者是指并购完成后,企业债务性融资面临着还本付息的压力,债务性融资金额越多,企业负债率越高,财务风险就越大,同时,企业并购融资后,该项投资收益率是否能弥补融资成本,如果企业并购后,投资收益率小于融资成本,则并购活动只会损害企业价值。因此,我国企业在谋划并购活动时,必须考虑融资风险。我国对企业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都有相关的法律和法规规定,比如国家规定,银行信贷资金主要是补充企业流动资金和固定资金的不足,没有进行并购的信贷项目,因此,企业要从商业银行获取并购信贷资金首先面临着法律和法规约束。我国对发行股票融资要求也较为苛刻,《证券法》、《公司法》等对首次发行股票、配股、增发等制定了严格的规定,“上市资格”比较稀缺,不是所有公司都能符合条件可以发行股票募资完成并购。  (三)融资方式对企业资本结构的影响  资本结构是企业各种资金来源中长期债务与所有者权益之间的比例关系。企业并购融资方式会影响到企业的资本结构,并购融资方式会通过资本结构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因而并购企业可通过一定的融资方式达到较好的资本结构,实现股权与债权的合理配置,优化公司治理结构,降低委托代理成本,保障企业在并购活动完成后能够增加企业价值。因此,企业并购融资时必须考虑融资方式给企业资本结构带来的影响,根据企业实力和股权偏好来选择合适的融资方式。  (四)融资时间长短  融资时间长短也会影响到企业并购成败。在面对有利的并购机会时,企业能及时获取并购资金,容易和便捷地快速获取并购资金有利于保证并购成功进行;反之,融资时间较长,会使并购企业失去最佳并购机会,导致不得不放弃并购。在我国,通常获取商业银行信贷时间比较短,而发行股票融资面临着严格的资格审查和上市审批程序,所需时间超长。因此,我国企业在选择融资方式时要考虑融资时间问题。  三、我国企业并购融资方式的创新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深化,我国企业并购活动呈现出如火如荼的发展趋势,我国企业并购活动不仅发生在国内,不少国内大型企业还主动参与国际间企业并购,企业并购资金金额更是呈几何级基数增加。而我国企业现有的并购融资方式显得滞后,难以适应所需巨额资金的国内或国际间并购活动需要,借鉴国外企业并购融资方式创新,我国并购融资方式势在必行。  (一)杠杆收购融资  杠杆收购(LeveragedBuy-Outs,简称LBO)是指并购企业以目标公司的资产作抵押,向银行或投资者融资来对目标公司进行收购,待收购成功后再以目标公司的未来收益或出售目标公司部分资产偿还本息。杠杆收购融资不同于其它负债融资方式,杠杆收购融资主要依靠目标公司被并购后产生的经营收益或者出售部分资产进行偿还负债,而其它负债融资主要由并购企业的自有资金或其他资产偿还。通常,并购企业用于并购活动的自有资金只占并购总价的15%左右,其余大部分资金通过银行贷款及发行债券解决,因此,杠杆收购具有高杠杆性和高风险性特征。杠杆收购融资对缺乏大量并购资金的企业来说,可以借助于外部融资,通过达到“双赢”促成企业完成并购。  (二)信托融资  信托融资并购是由信托机构向投资者融资购买并购企业能够产生现金流的信托财产,并购企业则用该信托资金完成对目标公司的收购。信托融资具有筹资能力强和筹资成本较低的特点。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02年发布的《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信托公司筹集的信托资金总余额上限可达30亿元人民币,从而可以很好地解决融资主体对资金的大量需求。由于信托机构所提供的信用服务,降低了融资企业的前期筹资费用,信托融资降低了融资企业的资本成本,信托融资就有利于并购企业完成收购目标公司。  (三)换股并购融资  换股并购是指并购企业将目标公司的股票按照一定比例换成并购企业的股票,目标公司被终止或成为并购公司的子公司。换股并购通常分为三种情况:增资换股、库存股换股、母公司与子公司交叉持股。换股并购融资对并购企业来说不需要支付大量现金,不会挤占公司的营运资金,相对于现金并购支付而言成本也有所降低。换股并购对我国上市公司实现并购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四)认股权证融资  认股权证是一种衍生金融产品,它是由上市公司发行的,能够在有效期内(通常为3-10年)赋予持有者按事先确定的价格购买该公司发行一定数量新股权利的证明文件。通常,上市公司发行认股权证时将其与股票、债券等一起发行,通过给予原流通股股东的一定补偿,提高了股票、债券等融资工具对投资者的吸引力,这样有助于顺利实现上市公司融资的目的。因此,发行认股权证对需要大量融资的并购企业来说可成功达到筹资的目标。  我国资本市场在1992年就尝试应用权证,比如飞乐和宝安等公司发行了配股权证。但由于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不合理,一股独大,个别机构操纵市场,市场投机现象严重,权证交易不得不被停止。但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各项法规、制度以及监管政策的到位,我国推出认股权证的条件逐渐成熟,相信认股权证融资终究会成为我国企业并购融资的重要方式。  上市公司并购的4中模式及案例  企业开展对外并购投资时,往往更关注对投资标的的选择、投资价格的谈判、交易结构的设计等,这些是并购过程中非常关键的环节,但有一个环节往往被拟开展并购的公司所忽略,即并购主体的选择与设计。而实际上,选择什么并购主体开展并购对公司的并购规模、并购节奏、并购后的管理、及相配套的资本运作行动均有十分重大的影响。  当前很多上市公司面临主营业务规模较小,盈利能力不高的问题,作为上市公司,面临着来自资本市场上众多利益相关方对公司业绩要求的压力,在展开对外并购时,公司管理层不得不考虑的问题就是并购风险:“并过来的项目或团队能否很好的整合到公司平台上贡献利润?如果被并购公司不能与上市公司形成协同效应怎么办?被并购公司管理层丧失积极性怎么办?公司的市值规模和资金实力能否支撑公司持续的展开并购式成长?”等等都是企业在展开并购前需考虑的问题,但其实这些问题可以通过并购主体的选择与结构设计得以解决,而不同的主体选择与结构设计又会拉动后续不同资本经营行动的跟进,从而提高公司并购的成功率。  根据对上市公司并购模式的研究结果,以及在为客户提供并购服务时对并购主体选择进行的研究探讨,总结出上市公司在开展投资并购时,在并购主体的选择上至少有4种可能方案:  (1)以上市公司作为投资主体直接展开投资并购;  (2)由大股东成立子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展开投资并购,配套资产注入行动;  (3)由大股东出资成立产业并购基金作为投资主体展开投资并购;  (4)由上市公司出资成立产业并购基金作为投资主体展开投资并购,未来配套资产注入等行动。  这四种并购主体选择各有优劣,现总结如下:  模式一:由上市公司作为投资主体直接展开投资并购。  优势:可以直接由上市公司进行股权并购,无需使用现金作为支付对价;利润可以直接在上市公司报表中反映。  劣势:在企业市值低时,对股权稀释比例较高;上市公司作为主体直接展开并购,牵扯上市公司的决策流程、公司治理、保密性、风险承受、财务损益等因素,比较麻烦;并购后业务利润未按预期释放,影响上市公司利润。  案例:蓝色光标的并购整合成长之路  以上市公司作为投资主体直接展开投资并购是最传统的并购模式,也是最直接有效驱动业绩增长的方式,如2012-2013年资本市场表现抢眼的蓝色光标,自2010年上市以来,其净利润从6200万元增长至13年的4.83亿元,4年时间利润增长约7倍,而在将近5亿元的盈利中,有一半以上的利润来自并购。  蓝色光标能够长期通过并购模式展开扩张,形成利润增长与市值增长双轮驱动的良性循环,主要原因如下:  1.营销传播行业的行业属性适合以并购方式实现成长,并购后易产生协同,实现利润增长。  与技术型行业不同,营销传播行业是轻资产行业,核心资源是客户,并购时的主要并购目的有两项:一是拓展不同行业领域的公司和客户,二是整合不同的营销传播产品。通过并购不断扩大客户群体,再深入挖掘客户需求,将不同公司的不同业务和产品嫁接到同一客户上,从而可以有效扩大公司的收入规模,提升盈利能力。因此,这样的行业属性使得蓝色光标并购后,因投后管理或并购后整合能力不足导致并购失败,被收购公司业绩无法得到释放的可能性较小。  2.由于我国并购市场和二级市场存在较大估值差异,蓝色光标的快速并购扩张带来资本市场对其未来业绩增长的高预期,从而带动股价的上涨,市值的跃升。市值的增长使蓝色光标在并购时更具主动权,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讲,高市值意味着上市公司拥有资本市场发钞权。  3.利用上市超募资金迅速且密集展开行业内并购,将募集资金“转化为”高市值,再以发行股票的方式继续展开后续并购与配套融资。  从蓝色光标上市后的并购支付方式可以看出,上市时,蓝色光标共募集资金6.2亿元,公司账面现金充裕,因此,公司上市后的并购几乎都是以募集资金直接作为对价支付,2012年末至2013年初,超募资金基本使用完毕,而此时,公司市值已近百亿,百亿市值为蓝色光标在后续并购中带来了更多主动权,从2013年起,蓝色光标的并购标的规模进一步扩大,而公司凭借其高估值溢价多采用定增方式进行收购。  模式二:由大股东成立子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展开投资并购,待子业务成熟后注入上市公司。  优势:不直接在股份公司层面稀释股权;未来如果子业务发展势头良好,可将资产注入至股份公司;通过此结构在控股股东旗下设立一个项目“蓄水池”,公司可根据资本市场周期、股份公司业绩情况以及子业务经营情况有选择的将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更具主动权;可以在子公司层面上开放股权,对被并购企业的管理团队而言,未来如果经营良好,可以将资产注入上市公司,从而实现股权增值或直接在上市公司层面持股,实现上市,具有较高的激励效果。  劣势:规模有限,如成立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则需要大股东出资较大金额,如非控股则大股东丧失控制权;子公司或项目业绩不能纳入股份公司合并报表,使得并购后不能对上市公司报表产生积极影响;公司需成立专门的并购团队开展项目扫描、并购谈判、交易结构设计等,对公司投资并购能力和人才储备要求较高。  模式三:由大股东出资成立产业投资基金作为投资主体展开投资并购,待子业务成熟后注入上市公司。  除模式二所列优势外,还具有以下优势:  优势:大股东只需出资一部分,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或政府资本展开产业投资并购;可以通过与专业的投资管理公司合作解决并购能力问题、投后管理问题等;可以通过基金结构设计实现与基金管理人共同决策,或掌握更多的决策权。  劣势:大股东品牌力、信誉、影响力等较弱,可募集资金额规模可能受限;前期需要大股东出资启动,对大股东的出资有一定的要求。  案例:思科和红杉资本的协同并购  思科堪称硅谷新经济中的传奇,过去20多年,其在互联网领域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思科在其进入的每一个领域都成为市场的领导者。反观思科的成长,几乎可以视为一部高科技行业并购史的缩影,而其并购成长模式离不开另一家伟大的公司:红杉资本。  思科1984年创立于斯坦福大学,创始人夫妇一个是商学院计算机中心主任,一个是计算机系计算机中心主任,两人最初的想法只是想让两个计算机中心联网,1986年生产出第一台路由器,让不同类型的网络可以互相联接,由此掀起了一场通信革命。1999年思科在纳斯达克上市。市值一度达到5500亿美元,超过微软,雄踞全球第一。  红杉资本创始于1972年,是全球最大的VC,曾成功投资了苹果、思科、甲骨文、雅虎、Google、Paypal等著名公司。红杉累计投资了数百家公司,其投资的公司,总市值超过纳斯达克市场总价值的10%。红杉资本早期投资了思科,在很长时间里是思科的大股东。被称为互联网之王的思科CEO钱伯斯就是当时红杉委派的管理层。  思科真正的强势崛起,是在上市之后开始的;而并购重组正是它神话般崛起的基本路线。(思科在2001年之前就进行了260起技术并购)。在IT行业,技术创新日新月异、新团队新公司层出不穷。作为全球领先的网络硬件公司,思科最担心的并不是朗讯、贝尔、华为、中兴、北电、新桥、阿尔卡特等网络公司的正面竞争,而是颠覆性网络技术的出现。颠覆性技术一旦出现,自己的帝国就可能会在一夜之间土崩瓦解。因此思科把地毯式地扫描和并购这些新技术新公司,作为自己的竞争战略和成长路径。  然而新技术新应用在哪里?颠覆性的技术在哪里?它可能在任何地方,可能藏在全球各地的创业公司、实验室、甚至某个疯狂创业者的家中(正如思科自己的创业背景)。因此,思科必须建立自己的“行业雷达”与“风险投资”功能,高度警惕,保持对新技术的获悉。  但在实际操作中,对于大量出现的新技术应用,作为上市公司,思科并不适合扮演VC角色,因为这牵扯上市公司的决策流程、公司治理、保密性、风险承受、财务损益等因素。因此,思科需要一家VC与自己配合,共同来完成这个工作任务。  于是,风险基金红杉,扮演起风投和孵化的角色,与思科形成战略联盟、结伴成长的关系。一方面,思科利用自己的技术眼光、产业眼光和全球网络,扫描发现新技术公司,对项目进行技术上和产业上的判断,把项目推荐给红杉投资。另一方面,红杉对项目进行投资后,联手思科对项目进行孵化和培育。若孵化失败,就当风险投资的风险。若孵化成功,企业成长到一定阶段,就溢价卖给思科,变现回收投资,或换成思科的股票,让投资变相“上市”。  上述过程常态性地进行,在全行业里地毯式地展开,思科将行业内的创新技术和人才,一个个地整合进来,企业神话般崛起,直取全球第一。而红杉成了VC大王,名震IT行业,获取了丰厚收益。  在这一模式中,各方各得其利,对于新技术公司而言:获得了VC投资,赢得了存活和成长;而卖给思科,创业者实现了财富梦想,而思科的大平台也更有利于自己技术的创新和广泛应用;对于红杉:依靠思科的技术眼光和全球网络,源源不断地发现并投资好项目。一旦孵化成功,能够顺利高价卖出,获得高额回报,消化投资风险;对于思科:充分利用自己的上市地位,用现金或股票支付,在全社会范围整合了技术和人才,强化了自己的技术领先优势,造就了产业和市值上的王者地位;而对于华尔街市场:思科的技术领先和高速成长,成了明星股和大蓝筹,拉动了资金的流入和交易的活跃,促进了纳斯达克市场的繁荣。红杉的选项和投资管理能力得到了业绩的证明,资本市场持续地向红杉供给资本。  模式四:由上市公司出资成立产业投资基金作为投资主体展开投资并购,待子业务成长成熟后注入上市公司。  除具备模式二、模式三的优势外,还具备以下优势:  优势:可以利用上市公司的品牌力、影响力、信誉等撬动更多社会资本与政府资本,更容易募集资金;上市公司的资金比较充裕,便于启动基金;不直接在股份公司层面稀释股权;可以通过股权比例和结构设计将投资的子公司业绩纳入股份公司合并报表。  劣势:由于我国资本市场环境与国外有很大不同,上市公司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很少是基金投资人,因此能够依托大股东力量与上市公司形成模式三中所述产融互动模式的公司非常少。而伴随我国私募基金以及并购市场的不断发展壮大成熟,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选择与私募基金合作成立并购基金展开对外投资和收购,由并购基金扮演上市公司产业孵化器的角色,提前锁定具有战略意义的优质资源,待培育成熟后再注入上市公司。  案例:大康牧业携手天堂硅谷,成立产业并购基金  2011年8月,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天堂硅谷股权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成立专门为公司产业并购服务的并购基金,双方合作后,自2012年至今 ,已先后与武汉和祥畜牧发展有限公司、湖南富华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武汉登峰海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慈溪市富农生猪养殖有限公司达成收购及共同管理协议,主要合作模式为:由天堂硅谷和大康牧业共同管理被投资公司,其中天堂硅谷主要负责公司战略规划、行业研究分析、资源整合优化等方面;大康牧业负责经营方案及其日常经营和管理等内容,派驻专业管理团队。  上市公司以这种方式展开并购,一方面扩大了可调用资金规模,大康牧业仅用3000万元即撬动3亿元现金用于自己的产业并购;第二,由并购基金直接收购被投公司股权无需经过证监会行政审批,极大的提高了并购效率;第三,通过与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合作,在战略研究、资源整合等方面与上市公司形成互补;第四,在并购基金投资期间上市公司即介入经营管理,降低了并购后整合阶段可能给公司带来的利润无法如其释放的风险。  综上所述,我国并购市场即将进入爆发成长期,上市公司必将成为其中一股非常重要的参与力量,上市公司应将并购主体的选择作为整个并购结构设计中的重要一环,综合评估自身资产、市值等情况,标的企业盈利能力、成长性、估值等情况,选择、设计合适的并购主体开展并购,打开公司并购成长的通路。

如何实现并购融资?

    并购融资是任何企业要进行生产经营活动都需要有适量的资金,而通过各种途径和相应手段取得这些资金的过程称之为融资。  (一)杠杆收购融资  杠杆收购。并购企业以目标公司的资产作抵押,向银行或投资者融资来对目标公司进行收购,待收购成功后再以目标公司的未来收益或出售目标公司部分资产偿还本息。杠杆收购融资不同于其它负债融资方式,杠杆收购融资主要依靠目标公司被并购后产生的经营收益或者出售部分资产进行偿还负债,而其它负债融资主要由并购企业的自有资金或其他资产偿还。通常,并购企业用于并购活动的自有资金只占并购总价的15%左右,其余大部分资金通过银行贷款及发行债券解决,因此,杠杆收购具有高杠杆性和高风险性特征。杠杆收购融资对缺乏大量并购资金的企业来说,可以借助于外部融资,通过达到“双赢”促成企业完成并购。  (二)信托融资  信托融资并购是由信托机构向投资者融资购买并购企业能够产生现金流的信托财产,并购企业则用该信托资金完成对目标公司的收购。信托融资具有筹资能力强和筹资成本较低的特点。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02年发布的《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信托公司筹集的信托资金总余额上限可达30亿元人民币,从而可以很好地解决融资主体对资金的大量需求。由于信托机构所提供的信用服务,降低了融资企业的前期筹资费用,信托融资降低了融资企业的资本成本,信托融资就有利于并购企业完成收购目标公司。  (三)换股并购融资  换股并购是指并购企业将目标公司的股票按照一定比例换成并购企业的股票,目标公司被终止或成为并购公司的子公司。换股并购通常分为三种情况:增资换股、库存股换股、母公司与子公司交叉持股。换股并购融资对并购企业来说不需要支付大量现金,不会挤占公司的营运资金,相对于现金并购支付而言成本也有所降低。换股并购对我国上市公司实现并购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四)认股权证融资  认股权证是一种衍生金融产品,它是由上市公司发行的,能够在有效期内(通常为3-10年)赋予持有者按事先确定的价格购买该公司发行一定数量新股权利的证明文件。通常,上市公司发行认股权证时将其与股票、债券等一起发行,通过给予原流通股股东的一定补偿,提高了股票、债券等融资工具对投资者的吸引力,这样有助于顺利实现上市公司融资的目的。因此,发行认股权证对需要大量融资的并购企业来说可成功达到筹资的目标。

杠杆融资效应的杠杆融资(LEVERAGED LOANS)效应概述

杠杆收购融资较之传统的企业融资方式而言,具有不少自身的特点和优势:一是筹资企业只需要投入少量的资金便可以获得较大金额的银行贷款以用于收购目标企业,即杠杆收购融资的财务杠杆比率非常高,十分适合资金不足又急于扩大生产规模的企业进行融资;二是以杠杆融资方式进行企业兼并、改组,有助于促进企业的优胜劣汰,进行企业兼并、改组,是迅速淘汰经营不良、效益低下的企业的一种有效途径,同时效益好的企业通过收购、兼并其他企业能壮大自身的实力,进一步增强竞争能力;三是对于银行而言,由于有拟收购企业的资产和将来的收益能力做抵押,因而其贷款的安全性有较大的保障,银行乐意提供这种贷款;四是筹资企业利用杠杆收购融资有时还可以得到意外的收益,这种收益主要来源于所收购企业的资产增值,因为在收购活动中,为使交易成功,被收购企业资产的出售价格一般都低于资产的实际价值;五是杠杆收购由于有企业经营管理者参股,因而可以充分调动参股者的积极性,提高投资者的收益能力。

杠杆收购融资的杠杆收购融资的主要模式

杠杆收购融资,是一种十分灵活的融资方式,采用不同的操作技巧,可以设计不同的财务模式。常见的杠杆收购融资财务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典型的杠杆收购融资模式。即筹资企业采用普通的杠杆收购方式,主要通过借款来筹集资金,已达到收购目标企业的目的。在这种模式下,筹资企业一般期望通过几年的投资,获得较高的年投资报酬率。2、杠杆收购资本结构调整模式。既由筹资企业评价自己的资本价值,分析负债能力,再采用典型的杠杆收购融资模式,以购回部分本公司股份的一种财务模式。3、杠杆收购控股模式。即企业不是把自己当作杠杆收购的对象来考虑,而是以拥有多种资本构成的杠杆收购公司的身份出现。具体的做法为:先对公司有关部门和其子公司的资产价值及其负债能力进行评价,然后以杠杆收购方式筹资,所筹资金由母公司用于购回股份,收购企业和投资等,母公司仍对子公司拥有控制权。企业以杠杆收购融资方式完成收购活动后,需要按规模经济原则进行统一的经营管理,以便尽快取得较高的经济效益,在企业运营期间,企业应尽量做到用所收购企业创造的收益偿还银行的杠杆贷款,偿还方式与偿还办法按贷款合同执行,同时还要做到有一定的盈利。

杠杆收购融资的杠杆收购融资的特点与优势

杠杆收购融资较之传统的企业融资方式而言,具有不少自身的特点和优势:一是筹资企业只需要投入少量的资金便可以获得较大金额的银行贷款以用于收购目标企业,即杠杆收购融资的财务杠杆比率非常高,十分适合资金不足又急于扩大生产规模的企业进行融资;二是以杠杆融资方式进行企业兼并、改组,有助于促进企业的优胜劣汰,进行企业兼并、改组,是迅速淘汰经营不良、效益低下的企业的一种有效途径,同时效益好的企业通过收购、兼并其他企业能壮大自身的实力,进一步增强竞争能力;三是对于银行而言,由于有拟收购企业的资产和将来的收益能力做抵押,因而其贷款的安全性有较大的保障,银行乐意提供这种贷款;四是筹资企业利用杠杆收购融资有时还可以得到意外的收益,这种收益主要来源于所收购企业的资产增值,因为在收购活动中,为使交易成功,被收购企业资产的出售价格一般都低于资产的实际价值;五是杠杆收购由于有企业经营管理者参股,因而可以充分调动参股者的积极性,提高投资者的收益能力。

杠杆收购融资的条件有哪些

杠杆收购融资的条件杠杆收购中绝大多数资金来源于银行贷款,因此银行会对筹资企业的条件进行严格审核。第一,收购方资本运作能力与经营管理能力良好,能顺利获得融资和偿还债务且在收购后顺利重组;第二,经营稳定,获利能力高,偿债能力强;第三,经营管理水平高,并有合理健全的企业长期发展计划;第四,具有明显的市场竞争优势;第五,财务状况良好,负债率低,资产流动性好。同时,理想的目标公司也需要具备一些基本条件:第一,被收购公司的公司价值被市场低估;第二,稳定连续的现金流量,这要求目标公司的产品具有稳固的需求和市场,也要求企业偿还负债期间企业资产没有更新改造,以争取债权人的合作;第三,被收购前的资产负债率低。只有如此,目标公司可抵押资产才较多,债权的安全性提升,收购方才可能获得较大的借贷空间;第四,具有较大的成本降低空间,有足够能力缓解偿债压力;第五,具有稳定和经验丰富的管理层,可增加债权的安全性,有利于借款的获得;第六,拥有易于出售的非核心产业,可增强对贷款方的吸引力;第七,与收购方的主营业务或未来战略相关,且资源和能力两方互补。

常见的杠杆收购融资财务模式

常见的杠杆收购融资财务模式包括:1、典型的杠杆收购融资模式。筹资企业采用普通的杠杆收购方式,主要通过借款筹集资金,达到收购目标企业的目的。筹资企业一般期望通过几年的投资,获得较高的年投资报酬率;2、杠杆收购资本结构调整模式。由筹资企业评价自己的资本价值,分析负债能力,再采用典型的杠杆收购融资模式,购回部分本公司股份;3、杠杆收购控股模式。企业先对公司有关部门和其子公司的资产价值、负债能力进行评价,然后以杠杆收购方式筹资,所筹资金由母公司用于购回股份、收购企业和投资等,母公司仍对子公司拥有控制权。

杠杆收购中融资体系的特征有哪些

杠杆收购融资较之传统的企业融资方式而言,具有不少自身的特点和优势:一是筹资企业只需要投入少量的资金便可以获得较大金额的银行贷款以用于收购目标企业,即杠杆收购融资的财务杠杆比率非常高,十分适合资金不足又急于扩大生产规模的企业进行融资;二是以杠杆融资方式进行企业兼并、改组,有助于促进企业的优胜劣汰,进行企业兼并、改组,是迅速淘汰经营不良、效益低下的企业的一种有效途径,同时效益好的企业通过收购、兼并其他企业能壮大自身的实力,进一步增强竞争能力;三是对于银行而言,由于有拟收购企业的资产和将来的收益能力做抵押,因而其贷款的安全性有较大的保障,银行乐意提供这种贷款;四是筹资企业利用杠杆收购融资有时还可以得到意外的收益,这种收益主要来源于所收购企业的资产增值,因为在收购活动中,为使交易成功,被收购企业资产的出售价格一般都低于资产的实际价值;五是杠杆收购由于有企业经营管理者参股,因而可以充分调动参股者的积极性,提高投资者的收益能力。

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获准注册是利好吗

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获准注册是利好。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2]DFI39号)。《接受注册通知书》中明确: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注册自通知书落款之日(2022年10月31日)起2年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等产品,也可定向发行相关产品。每期发行时应确定当期主承销商、发行产品、发行规模、发行期限等要素。

会计财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什么情况下属于债务工具,什么情况下属于权益工具?

报考ACCA需要缴纳的费用有哪些?报名时间在什么时候?ACCA作为一项国际考试,并不像国内考试只单单缴纳报名费就行,ACCA考试除了报名费外,涉及需要缴纳的费用可以说非常多,那么,具体需要缴纳的费用有哪些?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吧。1、注册费众所周知,在报名之前,考生必须要注册成为ACCA的会员才能够报名以及学习当中的课程。而大家在注册过程中,就需要缴纳一定的注册费用。ACCA的注册费用依然是79英镑,而这项费用也只是对首次注册的考生进行收取,对于已经注册的学员,可以忽略这项。2、会员的年费考生注册成为了ACCA学员后,每年都需要缴纳一定的年费,关于年费缴纳的时间,ACCA协会也有所规定。对于每年5月8日前注册的考试,在注册过程中就需要缴纳当年的年费。而对于在5月8日之后注册的考生,在第二年的1月1日进行缴纳年费。关于年费的收费标准,根据往年的情况,每年的年费都会有所不同,根据ACCA官方发出的消息,ACCA会员年费为112英镑。3、考试费用除了年费、注册费外,ACCA也需要考生缴纳考试费用,ACCA每年都会安排有4次的考试,通常来说,提前报名和常规时间段报名,其考试费用也会相对低一点。相反,报名时间越往后那么ACCA费用就会越高,所以对于比较注重金钱的考生,建议大家最好选择比较靠前的时间段来进行报考。报名时间在什么时候?关于ACCA报名时间,根据官方安排分为了几个阶段:对于6月份的ACCA考试,提前报名截止时间为2月10日,常规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27日,后期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4日。对于9月份ACCA考试,提前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10日,常规报名截止时间为10月26日,后期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2日。对于12月份ACCA考试,提前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10日,常规报名截止时间为10月26日,后期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2日。

企业短期融资券的几个问题(2)

企业短期融资券的几个问题   二是有利于改善股票市场与公司债券市场发展不平衡。在资本市场中,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是企业融资的两种不同方式,与之相适应,我国的资本市场主要包括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两个市场的发展并不是平衡的。与股权融资相比,债权融资规模很低,并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后,出现了逐年下滑的趋势,2000年企业债发行额只相当于A股筹资额的8.48%.短期融资券属于固定收益类证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流通,对于促进债券市场的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从而有利于协调股票市场与公司债券市场的发展。   三是有利于改善政府债券市场与非政府债券市场发展不平衡。目前,我国的债券分类,大致可分为政府债券、金融机构债券和企业债券。政府债券都是由国家财政担保的,是无信用风险债券,企业债是金融机构担保的,不利于企业债券市场的长远发展。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有助于壮大企业债券市场的规模,促进企业债券的发展,从而有利于协调政府债券和非政府债券市场的平衡发展。   四是有利于改善金融市场参与者结构不均衡。我国的金融市场参与者主要是国有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中介机构。国有银行和大型保险公司垄断金融资源,在金融市场有很强的垄断力量,而货币市场基金等新兴机构投资人的进入可以提高金融市场的竞争性。短期融资券的发行为货币市场基金增加了投资品种,有助于促进金融市场参与主体之间的竞争,协调他们之间的平衡发展。   五是有利于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的协调发展。短期融资券作为企业的主动负债工具,为企业进入货币市场融资提供了渠道。与一般企业相比,好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相对完善、信息披露相对透明,具有成为短期融资券发行主体的优势。优质上市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能够有效地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财务成本、提高经营效益,还可以通过合格机构投资人市场强化对上市公司的外部约束,有利于改善上市公司作为资本市场微观基础的素质,有利于资本市场的长远发展。在证券公司已被批准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基础上,新兴的企业短期融资券市场拓宽了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为证券公司开展新业务,提高盈利能力创造了良好条件。短期融资券还为基金等新兴机构投资人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环境,基金规模的扩大就是资本市场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与此同时,在银行间市场引入短期融资券丰富了货币市场工具,将改变直接债务融资市场中,长短期工具发展不协调的问题,改变政府债券市场与非政府债券市场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引入短期融资券有利于逐步改变一系列制约金融发展的制度安排日本和韩国的经验表明,短期融资券市场发展之后可以使社会融资格局发生明显变化:高信用等级的大型企业更多地通过CP市场直接融资,迫使商业银行去发现和培育中小企业客户,这将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同时,由于市场直接融资效率的提高,企业整体融资成本降低,可以增强企业的竞争力。此外,在货币市场领域率先突破企业债券市场过度管制,有利于促进减少管制的市场化改革。   短期融资券市场的框架设计和运作管理   面向银行间市场机构投资人发行的短期融资券实质上就是发达国家货币市场中的融资性商业票据(Com鄄mercialPapers)。融资性商业票据是一种以融资为目的、直接向货币市场投资者发行的无担保的本票。在美国,商业票据已成为高信用等级公司筹集短期资金的重要方式,其属性十分类似于债券,只是在期限上比我们通常说的债券要短。目前美国有超过1700家企业发行商业票据,主要是高信用等级的大型公司。随着CP市场的快速发展,美国货币市场发生了重大变革,大额存单(CD)市场已经逐渐消失,短期国库券(T-bill)市场也退居次位,市场未清偿商业票据总额已占货币市场待偿还票据总额的66%,一跃成为当今美国货币市场上最主要的工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引入短期融资券,有发达国家货币市场的成熟经验可资借鉴。   既往经验表明,在货币市场建设中什么时候坚持了市场化改革取向,货币市场就能快速健康发展;什么时候违背了市场化改革取向,货币市场的发展就会遭遇挫折和困难。在设计短期融资券市场框架中,首要的问题是坚持市场化取向的原则,并将此原则贯穿在市场运作管理的各个环节。   首先,在市场准入方面坚持市场化取向。短期融资券发行准入的市场化集中体现在弱化行政干预,市场能解决的问题一定要交给市场解决。把风险识别和风险承担交给投资者,把信息揭示交给专业评级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坚决让行政部门从对发行人的实质判断中摆脱出来,防止把间接融资体系下集中到银行的信用风险转而变成直接融资体系下的政府风险。   其次,在发行方式方面坚持市场化取向。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既可以采用企业债、可转债等证券的承销发行方式,也可以采用国债、政策性金融债招标发行方式,其核心原则是通过市场化方式定价,消除价格管制,完善不同期限、不同信用等级的收益率曲线,也有利于利率市场化。   第三,在规范中介服务方面坚持市场化取向。为短期融资券发行和投资提供专业化服务的中介机构包括承销商、注册会计师、律师、信用评级机构,今后随着市场的发展还可能有资产评估机构、信用担保机构等专业机构进入。此外,交易平台和托管结算机构也是重要的中介服务机构。专业化服务也要进行市场竞争,建立基于市场选择的扶优限劣机制,通过市场竞争、优胜劣汰,形成的市场化的专业服务机构,避免通过行政垄断或行政认可方式来“扶持”一家或数家垄断中介机构。   第四,在市场发展进程方面坚持市场化取向。超越常规、加快发展是发展短期融资券市场的基本思路,但这并不意味着短期融资券市场的发展能一蹴而就。坚持市场化的发展方向,认真分析货币市场的发展现状,找准发展的立足点和法律支撑点,按照市场要素发展的内在逻辑,选择突破口,通过强力推动,打破市场发展的瓶颈制约,打开市场的发展空间。在短期融资券市场发展进程方面,重点是引导和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尊重市场发展的"客观规律,因势利导、循序渐进,按照市场化的原则发展市场。   信用评级和信息披露问题   在发行短期融资券需要进行信用评级的问题上,管理部门和市场参与者的意见十分一致,但是在如何进行信用评级的问题上,存在诸多见解。   有的观点认为,目前国内评级机构的公信力难以得到市场认可,由于发行人通常是商业银行的优质客户,商业银行可以将内部评级对外公布,从而替代评级机构的外部评级。有的观点认为,目前由发行人聘请评级机构进行评级的做法很难保证评级结果的客观公正,应该引入承销团成员协商确定评级机构和评级办法的机制。有的观点认为,可以将发行人在海外发行债券的评级结果直接作为发行短期融资券的信用评级,豁免重复的信用评级。   由于我国非政府债券市场发展滞后,目前在信用评级领域缺乏市场化的实践和统一的认识,存在不同观点是正常的,应该允许通过实践去检验各种观点。在《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中,只规定了发行短期融资券应当进行信用评级并公布评级结果这个最基本的原则。只要市场认可、投资人接受的评级办法都允许试验,待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后再拟订规范性文件,逐步推广在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   与信用评级一样,对发行人进行信息披露监管也是减少金融市场信息不对称的重要手段。《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在人民银行统一监督管理下的信息披露规则,其内容包括发行信息披露、持续信息披露、重大事项临时公告、超比例投资公告、违约事实公告在内的整套信息披露制度,并逐一落实了监管责任、信息披露媒体和操作流程,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可以很便捷地获取发行人披露的信息并进行分析。对于披露虚假信息的行为,《管理办法》制定了非常严厉的处置措施,将不讲诚信的机构坚决清除出场。   市场培育与市场风险问题   中国正处于经济转轨过程中,金融市场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是要培育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所没有的、为市场经济服务的机构,要建立相应的法规体系。金融市场发展要面对大量机构成长不到位的难题:比如,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等金融机构自身的成长不足,机构投资者的成长是促进资本市场发展和金融产品发展的必要环节;再比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和评级机构的发展,是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需要花很长的时间,需要将自身培育和对外开放相结合;还比如,破产法的演进和执法问题,需要立法、司法、行政方面改革,没有好的破产法和破产程序,就意味着差的信贷环境和偏高的不良贷款水平;此外,金融风险管理的市场缺失,风险转移、规避和定价的市场机制不完善。   由此可见,对于短期融资券市场的发展我们不能作过于理想化的判断,其发展过程中必然面临若干风险。只有在确保市场整体安全平稳运行的基础上,才能谈市场的改革和发展。风险问题逐步解决的过程实质上就是以产品创新带动市场发展的过程。在如何正确看待和防范风险的问题上,需要厘清几个基本问题:   对于短期融资券的风险,应该静态地分析还是应该动态地比较有的观点认为,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有信用风险,其信用风险比国债、政策性金融债要大,允许这样的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可能会影响银行间市场的平稳运行。   笔者认为,关于市场培育与市场风险的关系有一个辩证认识的问题。有人说目前我们的市场主体不成熟,识别承担风险的能力比较差,现在大力发展市场,风险太大。但如果我们反问,为什么市场主体不成熟?反观金融市场发展的经历,实际上从制度设计到市场管理,我们一直就没有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一个真正的市场环境。市场上现有的产品,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实际上是没有信用风险的,企业债券的风险稍高,但管理上要求国有银行担保,几乎也没有信用风险。没有风险的市场环境,如何让市场参与者在市场竞争中锻炼成熟?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确存在信用风险,也可能出现部分企业违约的情况。但是,评估一个新的金融产品的风险时,不应该仅仅静态地看它有没有风险(实际上没有信用风险的金融产品很少),而应该比较它与原来的金融产品哪个风险更大,新产品是否带来了新的风险。   企业的短期流动资金目前主要通过贷款满足,贷款也存在坏账的可能性。短期融资券实行余额管理,单一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规模目前远小于商业银行对该企业的总授信额。因此,引入短期融资券并没有增加社会总体的信用风险。而且,短期融资券与贷款相比,投资人分散,透明度高,短期融资券的违约行为将立刻被市场周知,其声誉损失远远大于对单一银行出现贷款坏账时的声誉损失。因此,发行人在短期融资券违约方面将会面临更强的市场约束。   在风险自担的原则下,集中风险更好还是分散风险更好有的观点认为,流动资金贷款是“一对一”的交易,交易双方风险自担,即使出现违约也是一个“点”上的问题;而短期融资券面向多个机构投资人,一旦出现违约是一个“面”的问题,其市场影响可能较大。   贷款违约是一个“点”的问题,但对于承担风险的机构是违约金额100%的损失;短期债务工具是一个“面”的问题,但对于承担风险的机构只是违约金额十几分之一或者几十分之一的损失。更为重要的是,贷款风险集中于商业银行体系,短期融资券的投资者可以是货币市场基金、保险公司、社会保障基金、集合投资等多样化的机构投资人,客观上能分散目前集中于商业银行体系的信用风险。   防范信用风险,是应该坚持行政审批还是应该坚持市场约束有的观点认为,企业良莠不齐,为了防范信用风险,应该对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定比较高的准入门槛,允许“好企业”发行、不允许“差企业”发行。   笔者认为,扶优限劣、优胜劣汰是市场竞争的基本目的,企业的确存在很大的信用风险差异。但是,在防范风险和识别发行人的优劣上,究竟是政府的行政审批更有效、还是在信息披露基础上的市场约束更有效?从近年市场建设的实践中发现,无论行政审批如何严格、行政审批的人员如何负责任,都不可能完全清楚地了解申请人的现实状况。而且,行政审批依据申请人过去的经营状况作出的判断,很可能因为经营环境的变化而变得毫无意义。相比之下,持续的信息披露将在很大程度上加强市场约束机制的作用:一方面,机构投资人只要有足够的信息,是完全能够自行判断投资风险的;另一方面,由于信息公开透明,作为债务人的证券公司也必须十分审慎地维护其信用记录。在信息披露基础上的市场约束机制,应该比行政审批更有效地甄别发行人的优劣。市场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之一是加强信息披露监督管理工作,不断继续完善信息披露的规范和监测分析机制。 ;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方式

买卖供应。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由于是需要进行买卖的,因此其承销方式是买卖供应。企业是指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绿色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都有什么要求

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对募集资金用途有较为严格的要求,募集资金须专项用于绿色项目的建设、运营及补充绿色项目配套流动资金,或偿还绿色贷款,绿色贷款应是为绿色项目提供的银行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借款。交易商协会鼓励第三方认证机构对企业发行的绿色债务融资工具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意见并披露相关信息。此外,对发行主体信用评级、发行期限和发行方式均没有限制,发行人可自主选择公开发行或者定向发行等方式。

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必须要银行来承销吗

银行间债融资工具必须由金融机构承销,并不一定只是银行,可自主选择主承销商。需要组织承销团的,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为进一步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管理,促进非金融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经2008年3月14日第5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4月15日起施行。管理办法如下: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管理,促进非金融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债务融资工具),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第三条 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与交易应遵循诚信、自律原则。第四条 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应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注册。第五条 债务融资工具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登记、托管、结算。第六条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同业拆借中心)为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提供服务。第七条 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应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披露信息。信息披露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第八条 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应由金融机构承销。企业可自主选择主承销商。需要组织承销团的,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第九条 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应由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具备债券评级资质的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第十条 为债务融资工具提供服务的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注册会计师、律师等专业机构和人员应勤勉尽责,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按规定和约定履行义务。上述专业机构和人员所出具的文件含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应当就其负有责任的部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十一条 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利率、发行价格和所涉费率以市场化方式确定,任何商业机构不得以欺诈、操纵市场等行为获取不正当利益。第十二条 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应自行判断和承担投资风险。第十三条 交易商协会依据本办法及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对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与交易实施自律管理。交易商协会应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关自律管理规则,并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第十四条 同业拆借中心负责债务融资工具交易的日常监测,每月汇总债务融资工具交易情况向交易商协会报送。第十五条 中央结算公司负责债务融资工具登记、托管、结算的日常监测,每月汇总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登记、托管、结算、兑付等情况向交易商协会报送。第十六条 交易商协会应每月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汇总情况、自律管理工作情况、市场运行情况及自律管理规则执行情况。第十七条 交易商协会对违反自律管理规则的机构和人员,可采取警告、诫勉谈话、公开谴责等措施进行处理。第十八条 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交易商协会、同业拆借中心和中央结算公司进行监督管理。交易商协会、同业拆借中心和中央结算公司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要求,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和交易等有关的信息。第十九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机构和人员,中国人民银行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条 短期融资券适用本办法。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8年4月15日起施行。《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2号)、《短期融资券承销规程》和《短期融资券信息披露规程》(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10号)同时终止执行。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管理,促进非金融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债务融资工具),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第三条 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与交易应遵循诚信、自律原则。第四条 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应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注册。第五条 债务融资工具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登记、托管、结算。第六条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同业拆借中心)为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提供服务。第七条 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应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披露信息。信息披露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第八条 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应由金融机构承销。企业可自主选择主承销商。需要组织承销团的,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第九条 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应由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具备债券评级资质的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第十条 为债务融资工具提供服务的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注册会计师、律师等专业机构和人员应勤勉尽责,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按规定和约定履行义务。  上述专业机构和人员所出具的文件含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应当就其负有责任的部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十一条 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利率、发行价格和所涉费率以市场化方式确定,任何商业机构不得以欺诈、操纵市场等行为获取不正当利益。第十二条 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应自行判断和承担投资风险。第十三条 交易商协会依据本办法及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对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与交易实施自律管理。交易商协会应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关自律管理规则,并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第十四条 同业拆借中心负责债务融资工具交易的日常监测,每月汇总债务融资工具交易情况向交易商协会报送。第十五条 中央结算公司负责债务融资工具登记、托管、结算的日常监测,每月汇总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登记、托管、结算、兑付等情况向交易商协会报送。第十六条 交易商协会应每月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汇总情况、自律管理工作情况、市场运行情况及自律管理规则执行情况。第十七条 交易商协会对违反自律管理规则的机构和人员,可采取警告、诫勉谈话、公开谴责等措施进行处理。第十八条 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交易商协会、同业拆借中心和中央结算公司进行监督管理。  交易商协会、同业拆借中心和中央结算公司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要求,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和交易等有关的信息。第十九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机构和人员,中国人民银行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条 短期融资券适用本办法。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8年4月15日起施行。《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2号)、《短期融资券承销规程》和《短期融资券信息披露规程》(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10号)同时终止执行。

属于银保监会监管的债务融资工具包括

我国目前的债券品种划分为五种类型:财政部负责监管的国债及地方政府债券、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银保监会监管的金融债券、国家发改委监管的企业债券、中国证监会监管的公司债券、中国人民银行监管的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不属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有哪些

公司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而公司债物,不属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要包括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超级短期融资券、非公开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票据等类型。

债务融资工具跨年怎么算

融资期限两年总数乘以两年总天数等于利息。根据查询相关公开资料显示,平均融资期限计算公式:融资资金x融资天数x融资利率/2年总天数=该收取的利息。

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都有哪些

银行净值理财2级风险能买吗?可以买,银行净值理财2级风险比较低,它属于稳健型理财,目的在于保证资产安全,主要投资于定期存款、同业存放、短期债券等波动较低的金融产品,比较适合风险承受能力为保守型和稳健型投资者进行购买,激进型投资者也可以进行配置。目前理财根据投资标的将理财风险分为5个等级,风险从小到大为R1-R5,R1属于低风险,R2属于中低等风险,R3属于中低风险,R4属于中高等风险,R5属于高等风险。投资者可以根据自身承受能力选择合适的产品。净值型理财是理财产品中的一种类型,它是以净值计算收益的理财,比如投资者买入理财时的净值为1,而理财当前的净值为1.1,那么投资者每一份理财赚取0.1的差价,净值型理财流动性比较好。

如何成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商

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应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债务融资工具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登记、托管、结算。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同业拆借中心)为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提供服务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应由金融机构承销。企业可自主选择主承销商。需要组织承销团的,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应由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具备债券评级资质的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发行法式。一次注册,一次发行。市场定价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目前主要包括短期融资券(短融,CP)、中期票据(中票,MTN)、中小企业集合票据(SMECN)、超级短期融资券(超短融,SCP)、非公开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工具(PPN)、资产支持票据(ABN)等类型。

永续债是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吗

永续债不是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永续债虽然属于债券,但不计入负债而是计入权益,因此不会提高企业的负债率。永续债的发行期限以3+N和5+N为主,主要是为了满足企业的长期融资需求。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是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目前主要包括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超级短期融资券、非公开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票据等类型。扩展资料:注意事项:企业发行的永续债,适用股息、红利企业所得税政策,按照现在政策执行口径,投资方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企业发行的永续债,按照债券利息适用企业所得税政策,按照现在政策执行口径,投资方需要缴纳增值税。企业发行永续债,应当将其适用的税收处理方法在证券交易所、银行间债券市场等发行市场的发行文件中向投资方予以披露。企业发行永续债,应当判断将适用的税收处理方法,并在证券交易所、银行间债券市场等发行市场的发行文件中向投资方予以披露。发行永续债的企业对每一永续债产品的税收处理方法一经确定,不得变更,但对不同永续债产品的税收处理方法可以不一致。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永续债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债务融资工具管理有哪些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管理,促进非金融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管理,促进非金融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称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债务融资工具),是指具有法人资质的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偿还本息的有价证券.第三条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和交易应遵循诚实、自律的原则.第四条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应当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登记.第五条债务融资工具在中央国债注册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注册、管理、结算.第六条全国银行间同行拆借中心(以下简称同行拆借中心)为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提供服务.第七条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应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信息.信息披露应遵循诚信原则,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第八条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应由金融机构销售.企业可以自主选择主承销商.需要组织销售团的,由主销售团组织销售团.

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

一、产品定义 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向银行间市场特定机构投资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并在特定机构投资人范围内流通转让的行为。 又叫私募中票。 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以非公开定向发行方式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称为 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PPN,private placement note) 二、PPN的要素 1、监管机构: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2、行业限制: (1)国家鼓励扶持的行业优先 (2)国有房地产行业主体放开,但需用于保障房项目(个地方政府名单上的保障房项目) (3)有明显瑕疵的企业暂不受理 3、发行对象: (1)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有协会界定的银行间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认购 (2)定向投资人投资定向工具应向交易商协会出具书面确认函 (3)发行定向工具前,企业应与拟投资该期定向工具的定向投资人达成《定向发行协议》 4、交易流通: 不限于初始投资人,可在签订《定向发行协议》的投资人之间转让 5、发行期限: 未做特别限制,可由发行人、主承销商和投资者商定 6、融资成本: 协会不做利率指导,发行利率由主承销商、发行人和投资者商定,不受贷款利率管制。发行利率略高于同资质同期限公募中票。 7、发行规模: 突破“累计发行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的限制。 8、资金用途: 未做严格限定,用于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并在注册文件中予以明确。 9、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要求简化,只需向债券投资者进行披露,不需公开披露。 10、登记托管: 上海清算所 11、其他规定: (1)注册有效期为2年,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6个月内完成。 (2)企业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主承销商或变更注册金额的,应重新注册。 (3)发行人在定向工具发行完成后的次一工作日,通过主承销商向交易商协会做书面报告 (4)《接受注册通知书》发出后,已注册的《定向发行协议》不得修改,否则自动失效。 (5)发行人应严格按照《定向发行协议》约定的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如存续期内需要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提前披露,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6)合格投资者:注册资本金要达到1000万元以上,或者经审计的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的法人或授资组织。 三、PPN特点 1、程序便捷。定向工具采取注册制,在协会现有中期票据注册规则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注册程序。申报材料简化,同时仅作要件审核,审批过程进一步加快。 2、产品结构灵活。定向工具产品结构灵活,可以由发行人与定向投资者协商,根据双方特定需求灵活制定个性化产品。 3、信息披露较少。定向工具发行人的全部信息仅在定向投资者间披露,信息披露的具体要求由发行人和定向投资者协商确定,可豁免信用评级。 4、融资成本或高于公开发行。定向工具只能在定向投资人范围内流通,相对公开发行其流通范围较小,因此定向工具流动性稍弱,发行利率高于公开发行的中期票据。 5、突破净资产40%的限制。定向工具不受企业净资产40%的限制,企业直接债务融资的空间增长潜力巨大。 四、PPN与公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比较 1、公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与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1)注册要求 A、经交易商协会统一注册,在注册额度有效期内分期发行,注册周期一般为2-3个月 B、经交易商协会统一注册,在注册额度有效期内分期发行,但注册程序相对简单,注册周期为1个月左右 (2)注册材料 A、包括募集说明书、审计报告、评级报告等,注册材料相对复杂 B、注册材料较公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申报材料简单,在银行间市场发行过交易商协会管辖的融资工具的发行人与初始投资者协商一致可豁免信用评级 (3)投资人范围 A、除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外的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B、投资人限定为签署《定向发行协议》的定向投资者,每只定向工具的投资人不能超过200家 (4)发行额度 A、不超过发行人净资产的40% B、发行额度不受发行人净资产40%的限制 (5)定价原则 A、交易商协会每周一设定指导利率下限,通过市场公开招标或簿籍来确定发行利率 B、在监管要求范围内由发行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由于定向工具流动性弱于公募产品,发行利率高于公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6)流通转让 A、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流通 B、在定向投资者之间流通转让 五、发行流程 1、选聘主承销商 2、准备注册文件,设计产品,落实认购投资者 3、主承销商将材料报送至交易商协会注册办公室 4、协会对形式不完备的非公开定向发行注册材料通过主承销商一次性书面告知发行人予以补正 5、复核人认定非公开定向发行注册材料形式完备,召开注册会议,确定是否接受发行注册 6、交易商协会向接受注册的企业出具《接受注册通知书》 7、向定向投资者进行非公开的信息披露,实施定向发行 8、向交易商协会书面报告发行情况 9、按协会要求向债券持有人进行后续信息披露 六、注册申报材料 1、主承销商:非公开定向发行注册信息表 2、发行人:非公开定向发行注册材料报送函 3、发行人:内部有权机构决议 4、发行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同等效力文件 5、主承销商:非公开定向发行注册推荐函 6、主承销商:承销协议 7、承销团成员:承销团邀请函、回函及承销团成员资质文件 8、发行人: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9、发行人及投资人和其他相关方:定向发行协议 10、律师事务所:非公开定向发行法律意见书 11、投资人:定向工具投资人确认函 12、其他机构:相关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资质证明 七、发行方案建议 1、发行规模: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额度不受净资产40%的限制(《证券法》中仅对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百分之四十”的限定,对非公开发行债券并无明确规定,因此定向工具规模可突破净资产40%的限制),理论上,公司可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发行任意规模。 但是考虑监管层的态度以及成功发行的案例,不建议发行过大规模,可保持在40%上下。 2、发行期限: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对发行期限没有明确要求,根据市场情况以及建管层态度,主流发行期限集中在1年、2-3年期品种,部分5年期。 3、发行期次:可以申请一次注册,分期发行,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6个月内完成。首期发行规模不低于总规模的50%,剩余数量可在24个月内发行完毕。 4、担保方式:发行情况来看,已发行产品均为无担保债券,投资者对于债券担保并没有硬性要求。 5、付息方式:固定利率品种。 6、含权方式:可以设计含权条款,如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权,但不常见。 7、发行利率:略高于公开发行债券融资工具,还要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和债券级别等确定。 8、申报周期:申报后1-2月可获得批文。 9、资金用途:未做严格限定,用于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并在注册文件中予以明确。 补充:银行间市场债券产品: SCP 超短期融资券  Super&Short-term Commercial Paper CP 短期融资券(短融) Commercial Paper MTN 中期票据(中票) Medium Term Note PPN 定向工具(私募券)Private Placement Note ABN 资产支持票据  Asset-Backed Medium-term Notes PRN 项目收益票据  Project Revenue Note SMECN 中小企业集合票据   中小企业融资工具

永续债是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吗

永续债不是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永续债虽然属于债券,但不计入负债而是计入权益,因此不会提高企业的负债率。永续债的发行期限以3+N和5+N为主,主要是为了满足企业的长期融资需求。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是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目前主要包括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超级短期融资券、非公开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票据等类型。扩展资料:注意事项:企业发行的永续债,适用股息、红利企业所得税政策,按照现在政策执行口径,投资方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企业发行的永续债,按照债券利息适用企业所得税政策,按照现在政策执行口径,投资方需要缴纳增值税。企业发行永续债,应当将其适用的税收处理方法在证券交易所、银行间债券市场等发行市场的发行文件中向投资方予以披露。企业发行永续债,应当判断将适用的税收处理方法,并在证券交易所、银行间债券市场等发行市场的发行文件中向投资方予以披露。发行永续债的企业对每一永续债产品的税收处理方法一经确定,不得变更,但对不同永续债产品的税收处理方法可以不一致。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永续债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哪种债务融资工具可以补充资本金

像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因为期限比较短,所以企业发行这两类债券,资金用途一般也就两个: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借款。其余中期票据、定向工具、资产支持票据,期限可以比较长,所以资金用途自然就有三类: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借款及项目建设。项目收益票据,是专门针对于项目,所以资金用途就一类,项目建设。永续债因为理论上可以无期限,严格意义不完全属于债务性的资金。因此在符合一定的条件下可以作为项目资本金。定向工具,1年以下的和短期融资券一样,1年以上的和中期票据一样。问题还没解决?你也可以在线咨询~哪种债务融资工具的用途可以用于补充资本金答主1对1在线解答问题5分钟内响应 | 万名专业答主马上提问40345人对答主服务作出评价回答切中要害 老师态度很好 回答专业迅速 回答很耐心认真 大平台保障,服务好 回答切中要害 老师态度很好 回答专业迅速 回答很耐心认真 大平台保障,服务好抢首赞分享评论翡翠原石别买亏了!缅甸一手货源直供,真的很便宜00:49恒木珠宝广告11月20日采割鹿茸中,东北鹿乡鲜鹿茸一克才这个价格乐乐鹿场广告— 你看完啦,以下内容更有趣 —违规使用公安技术侦查手段

什么叫做权益工具和债务工具,还有什么叫做衍生金融资产和非衍生有什么区别?

  1.衍生工具是一种其价值是衍生自待敲资产的金融工具。例如:凭  单的价值取决于待敲股票(或母股)的价值,或者黄金期货合同的价  值是来自黄金的现价。衍生工具有两种:期权和期货。  期权有两种:买进期权(或看涨期权)和沽出期权(或看跌期权  )。买进期权给予权利,而非强制约束,持有人以固定价格,称为转  换价(凭单实质上是买进期权)来购买股票。  沽出期权则给予权利,而非强制约束,持有人以固定价格卖出股  票。  如果你认为某家公司的股价会上涨,一个谋利的方法就是吸购有  关股票;如果估计错误,股价反而下跌了,你将会蒙受损失。亏损程  度将取决于价格的跌幅。不过,在这之前是非常难预测的。这个不明  确因素可能阻挠你凭直觉行动。  2 套期工具,一般我们会用在套期保值上比较多.  套期保值是指把期货市场当作转移价格风险的场所,利用期货合约作为将来在现货市场上买卖商品的临时替代物,对其现在买进准备以后售出商品或对将来需要买进商品的价格进行保险的交易活动。  1)套期保值的基本特征:  套期保值的基本作法是,在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对同一种类的商品同时进行数量相等但方向相反的买卖活动,即在买进或卖出实货的同时,在期货市场上卖出或买进同等数量的期货,经过一段时间,当价格变动使现货买卖上出现的盈亏时,可由期货交易上的亏盈得到抵消或弥补。从而在“现”与“期”之间、近期和远期之间建立一种对冲机制,以使价格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剖析主流资金真实目的,发现最佳获利机会!)  2)套期保值的逻辑原理:  套期之所以能够保值,是因为同一种特定商品的期货和现货的主要差异在于交货日期前后不一,而它们的价格,则受相同的经济因素和非经济因素影响和制约,而且,期货合约到期必须进行实货交割的规定性,使现货价格与期货价格还具有趋合性,即当期货合约临近到期日时,两者价格的差异接近于零,否则就有套利的机会,因而,在到期日前,期货和现货价格具有高度的相关性。

理财直融工具和债务融资工具的区别

理财直接融资工具,是由商业银行作为发起管理人设立、直接以单一企业的债权融资为资金投向、在指定的登记托管结算机构统一托管、由合格的投资者进行投资交易、在指定渠道进行公开信息披露的标准化投资载体。理财直融被视为可交易、份额化的贷款,通过形式上的标准化、份额化,实现由理财计划作为投资者进行一级市场购买、二级市场交易。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简称债务融资工具)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债务融资工具采用市场化操作以及规范化的发行流程,要求众多中介机构参与对发行企业的评估和审计,并出具相关专业报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后续计量

一般情况下,摊余成本等于其账面价值,但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则有点特殊,因为摊余成本不包括暂时性的公允价值变动,即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来说,如果期末公允价值发生了变动但不需计提减值的时候,计算摊余成本时不考虑由于公允价值的暂时变动的影响;而当资产发生了减值,计提了资产减值损失时,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就应考虑在内.

为什么可供出售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中属于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减值损失是不能通过损益转回的的,属于债务工具

无论是债务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还是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变动,都应计入资本公积,因为资本公积是与企业收益无关而与资本相关的贷项。资本公积是指投资者或者他人投入到企业、所有权归属于投资者、并且投入金额上超过法定资本部分的资本。因为债务工具可以准确预测未来现金流,所以减值迹象消失是能够取得合理可靠证据的;而权益工具的未来现金流量本身就有较大不确定性,是否减值消失不能有充足证据支持,所以国家为了防止上市公司违规操纵利润掩饰报表,禁止权益性工具的减值通过损益转回,而是要计入资本公积,待处置时计入损益。扩展资料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如债券投资),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应在原确认的减值损失范围内按已恢复的金额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会计处理如下: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贷:资产减值损失可供出售权益工具(股票投资)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转回时计入资本公积。会计处理如下: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债务融资工具能否归还隐债

债务融资工具能归还隐债。财政部广东监管局2月24日在财政部网站刊发《学习贯彻全国监管局工作会议精神,突出重点扎实推进财政监管工作》一文(下称“文章”),披露了部分细节。文章表示,对用于置换隐性债务的再融资债券资金拨付、使用进行全流程跟踪,确保资金全部用于化解隐性债务。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是什么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是指一种有价证券,主要包括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发行对象为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发行参与方为主承销商、评级公司。【法律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第二条本规则所称中介服务是指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信用增进机构等中介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为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所提供的专业服务。债务融资工具登记、托管、交易、清算、结算等机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开展相关业务,并定期向交易商协会报送债务融资工具有关发行、登记、托管、交易、清算、结算、兑付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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