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庞博借壳上市真假
真的。中宏庞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注册地位于北京市,根据查询该公司官网相关资料显示,该公司上市是真的,通过股权收购得到另一家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然后将资产注入到这家上市公司,进而实现上市,该公司是一家以从事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为主的企业。
中宏庞博借壳上市真假
真的。中宏庞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注册地位于北京市,根据查询该公司官网相关资料显示,该公司上市是真的,通过股权收购得到另一家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然后将资产注入到这家上市公司,进而实现上市,该公司是一家以从事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为主的企业。
股票上市后,每股能卖多少钱啊?谢谢
股票上市后,每股能卖多少钱是和发行价有关系的。一、股票发行价格的含义股票发行价格是指发行公司将股票出售给投资人时的价格。股票发行价格的确定对发行人是至关重要的。发行价格越高,公司的发行收入就越高,发行成本也相应降低。但发行价格定得太高,可能会使投资人望而生畏,导致发行失败; 但发行价格过低也不行,这将无法满足发行人的资金需求,并损害原有股东的利益。股票发行价格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出售新股票的价格。在确定股票发行价格时,可以按票面金额确定,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确定,但不得以低于票面金额的价格发行。二、本体因素就是发行人内部经营管理对发行价格制定的影响因素。一般而言,发行价格随发行人的实质经营状况而定。这些因素包括公司当前的盈利水平及未来的盈利前景、财务状况、生产技术水平、成本控制、员工素质、管理水平等,其中最为关键的是利润水平。在正常状况下,发行价格是盈利水平的线性函数,承销商在确定发行价格时,应以利润为核心,并从主营业务入手对利润进行分析和预测。主营业务的利润及其增长率,是反映企业的实际盈利状况及其对投资者提供报酬水平的基础,利润水平与投资意愿有着正相关的关系,而发行价格则与投资意愿有着负相关的关系。在其他条件既定时,利润水平越高,发行价格越高,而此时投资者也有较强的投资购买欲望。当然,未来的利润增长预期也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因为买股票就是买未来。因此,为了制定合理的价格,必须对未来的盈利能力做出合理预期。在制定发行价格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利润进行理性估测。
中宏庞博集团是上市公司吗?股票代码多少?
中宏庞博集团是上市公司股票代码91110114MA04BQPQ3H;中宏庞博(北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06月17日,注册地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西大街9号院3号楼10层1111,法定代表人为刘传义。
公司上市为什么要券商承销
因国家规定。据查询百度百科,国家规定的,公司上市必须有一个保荐机构,有承销商来进行证券承销,国家规定证券公司才有资格申请作为保荐机构。券商承销,是指发行人委托证券经营机构向社会公开销售证券的行为。
上市公司原始股解禁流通后是否会对A股有影响?
上市公司原始股解禁流通后是会对A股有影响; (非流通股 non-tradable share) 非是指非流通股,即限售股,或叫限售A股。小:即小部分。小非:即小部分禁止上市流通的股票(即股改后,对股改前占比例较小的非流通股.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比例小于5%,在股改一年后方可流通,一年以后也不是大规模的抛售,而是有限度的抛售一小部分,为的是不对二级市场造成大的冲击。而相对较多的一部分就是大非。)。反之叫大非(即股改后,对股改前占比例较大的非流通股.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5%以上者在股改两年以上方可流通,因为大非一般都是公司的大股东,战略投资者。一般不会抛;)。 解禁: 由于股改使非流通股可以流通,即解禁(解除禁止)。“大小非”解禁:增加市场的流通股数,非流通股完全变成了流通股。 非流通股可以流通后,他们就会抛出来套现,就叫减持。通常来说大小非解禁股价应下跌,因为会增加卖盘打压股价;但假如大小非解禁之后,其解禁的股份不一定会立刻抛出来而且如果市场上的资金非常充裕,那么某只股票有大量解禁股票抛出,反而会吸引部分资金的关注。
限售股将解禁上市是怎么回事?
简单来说,限售股一般是公司设立早期的一些投资人等所拥有的股份,这些股份的成本当时是很低的,基本上全部都远远低于市价,所以这些股票一解禁,大部分人都会想立即抛售,换现,这样当然会对股价造成冲击,使其走低。
北交所新股上市设不设涨跌幅限制吗?
北京证券交易所新股上市不设涨跌幅限制,上市次日起涨跌幅限制为30%。拓展资料设立北交所的意义一是将更好发挥资源配置功能,增强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精准度。资本市场,特别是交易所,对科技创新催化作用强劲,可通过资金募集、并购重组和交易估值等功能,有效降低创新发展风险,疏通资本退出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科技创新资源配置,并能够辐射吸引高端产业,引入顶尖科创人才和风险资本,加速创新成果产业化。经过八年多发展,新三板已形成一套服务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特色市场体系,在精选层基础上设立北交所将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加精准有效的资本市场服务,提升市场要素资源配置水平,形成深度服务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和创新发展的专业化平台。二是将更好发挥市场约束功能,增强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规范度。一直以来,新三板坚持兼顾资本市场公开披露要求与中小企业实际承受能力,引导企业以规范强发展、以发展促规范。在精选层基础上设立北交所,一方面将通过北交所对新三板的示范引领,推动广大中小企业尽早熟悉和进入资本市场,培育公司治理文化和信息披露意识,夯实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另一方面将同步试点注册制,在推动注册制改革红利更多惠及中小企业的同时,引导发行人“说清楚”,督促中介机构“核清楚”,确保投资者“看清楚”,厚植企业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土壤文化。三是将更好发挥市场品牌效应,增强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活跃度。本次改革后,精选层从证券交易场所的一个市场层次转变为证券交易所、精选层挂牌公司由非上市公众公司升级为上市公司,法律地位将显著提升,配套政策更加全面到位。中小企业将有机会吸引到更多的市场主体对其关注,更多的市场资源为其服务,创新发展的积极性将得到提升。同时,投资者、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的参与度和获得感也将进一步增强,围绕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特色生态圈将进一步优化。
股票中的解禁上市是什么意思?
解禁的股票分为大小非和限售股。大小非是股改产生的,限售股是公司增发的股份。这些股票都在以前购买这些股票的人的手中。解禁只是一个时间窗口,意义就是解禁当日开始,解禁的股票就就可以交易了。大小非解禁的成本基本都是1元,限售股解禁的成本就是其增发价格。非是指非流通股,由于股改使非流通股可以流通,即解禁。持股低于5%的非流通股叫小非,大于5%的叫大非。非流通股可以流通后,他们就会抛出来套现,就叫减持。这等于大幅增加股票市场的股票供给量,改变股票的供求关系,若大小非解禁后采取减持,将促使股价下行。扩展资料股票解禁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大小非;一是限售股。大小非主要是因为在2005年9月4日证监会颁布了《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办法》的规定,进行改革之后,公司的中的远非流通股份从改革方案实施之后的十二月后可以进行交易和转让;持有超过5%之上的股票在满足前项之后,在十二个月内在证券交易所卖出的股份不能超过5%,二十四个月内不能超过10%。正式因为对于非流通股股东的5%的规定,出现了大小非。小非是持股量小于5%的非流通股东;大非则是超过5%的股东。到现在已经超过了之前的规定期限,因此这些股东没有限制了,不再是解禁,进行抛出便成为股东减持了。股票解禁对于股价的影响股票解禁实际上就是增加了二级市场中股票交易的供给量,改变了股票原有的供求关系,在解禁后出现了股票减持对于股票本身来说就是一种利空消息,多数情况下约到解禁的个股股价会出现下跌。无论股东何时进行抛售,市场投资者认为迟早有一天可以卖出,卖空的力量在原本的市场中出现的变动,卖方力量的增强,对于股价就会产生向下的压力。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票解禁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证券发行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上市公司申请在境内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证券品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可以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也可以向特定对象发行。第四条 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应当符合《证券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和相关信息披露要求,依法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但因依法实行股权激励、公积金转为增加公司资本、分配股票股利的除外。第五条 上市公司应当诚实守信,依法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所披露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市公司应当按照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要求,依法向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会计资料和其他资料,配合相关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和其他相关工作。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配合相关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和其他相关工作,不得要求或者协助上市公司隐瞒应当提供的资料或者应当披露的信息。第六条 保荐人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的要求,充分了解上市公司经营情况和风险,对注册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全面核查验证,对上市公司是否符合发行条件独立作出专业判断,审慎作出保荐决定,并对募集说明书、发行情况报告书或者其他信息披露文件及其所出具的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第七条 证券服务机构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制定的监管规则、业务规则和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建立并保持有效的质量控制体系,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审慎履行职责,作出专业判断与认定,并对募集说明书、发行情况报告书或者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与其专业职责有关的内容及其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执业人员应当对与本专业相关的业务事项履行特别注意义务,对其他业务事项履行普通注意义务,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证券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从事证券服务应当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监督管理,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报送或披露相关资料、信息,并保证其提供、报送或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证券服务机构应当妥善保存客户委托文件、核查和验证资料、工作底稿以及与质量控制、内部管理、业务经营有关的信息和资料。第八条 对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予以注册,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对该证券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也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对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第二章 发行条件第九条 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独立、稳定经营能力,不存在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三)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未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已经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除外。 (四)合法规范经营,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第十条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一)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二)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一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北交所公开谴责;或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三)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 (四)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情形尚未消除。 (五)上市公司利益严重受损的其他情形。
维科控股集团上市了吗
上市了。截止到2022年12月22日,维科控股集团达到了上市的标准,已经上市了,主要经营范围: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批发(在许可证件有效期限内经营)。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
阿里翁神马集团到纳斯达克上市的市值是多少?
2314亿美元阿里巴巴集团在美国纽约证卷交易所正式上市,开盘股价为68美元,当日收盘价格是98美元,整体市值达到2314亿美元
江苏神马集团上市了吗
该集团已经上市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信息,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发布《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表明正式该公司正式上市。经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6月21日核发的《关于核准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44,490股,并于2019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鞍钢求变:集团与上市公司业绩分化 董事长频向宝武取经
钢铁业结束巨额盈利时代,鞍钢何去何从? 鞍钢集团旗下上市公司鞍钢股份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实现归母净利润17.22亿元,同比减少74.88%。 目前,鞍钢正在把注意力转向钒钛等新兴产业,并在第二届进博会上举办了“新时代钒钛新材料解决方案”论坛。而在人事上,鞍钢集团近期发生一把手调整,曾任大连市长的谭成旭履新鞍钢董事长。 行业形势遇冷 鞍钢集团官网介绍,鞍钢集团于2010年5月由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和攀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重组而成,是新中国第一个恢复建设的大型钢铁联合企业和最早建成的钢铁生产基地。 鞍钢官网披露,10月29日下午,鞍钢召开2019年1-9月经营活动分析会。鞍钢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谭成旭指出,通过与行业对标分析,鞍钢集团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对照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仍有差距,对此要保持清醒认识。 鞍钢集团总经理戴志浩强调,要增强风险防控意识,不折不扣完成降杠杆减负债任务,加强资金风险防范工作,树立长期过“紧日子”思想,严控投资项目风险。 近年来,鞍钢这一共和国工业长子业绩强势增长。 2018年,鞍钢集团实现营业收入2157.7亿元,首次突破2000亿元;在处理各项 历史 遗留问题112亿元基础上,实现报表利润20.7亿元,同比增利68亿元,两者均创 历史 最好水平。 当年,鞍钢品牌价值635.28亿元,比上年增值64.73亿元,位列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第55位;位列2018《财富》世界500强第428位,实现 历史 最好排名。 鞍钢股份方面,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51亿元,比上年增加14.70%;净利润79.52亿元,比上年增加19.80%。 步入2019年,行业急转直下。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数据显示,1-9月份,会员企业销售收入3.18万亿元,同比增长11.6%;实现利润总额1466亿元,同比下降32.0%;销售利润率4.6%,较上年同期下降3个百分点。 据兰格钢铁云商平台监测数据显示,2019年11月1日,国内十大重点城市三级螺纹钢(Φ25mm)平均价格为3805元/吨,毛利仅为349元/吨,较去年同期的利润空间收缩了68.5%。 鞍钢股份2019年半年报显示,鞍钢股份实现营业收入510.74亿元,同比增长仅0.42%,实现归母净利润14.25亿元,同比下滑67.91%。 前三季度,鞍钢股份实现营业收入776.23亿元,同比出现下滑0.24%,实现归母净利润17.22亿元,同比减少74.88%。 鞍钢股份在半年报中称,钢铁产能过剩基本面没有根本改变,国内供需矛盾仍突出,市场竞争激烈。钢铁行业原燃材料价格上涨、环保运行成本上升,给钢铁企业带来的成本压力不断增加。 中钢协指出,今年以来受巴西淡水河谷矿山溃坝和澳大利亚港口飓风影响,进口铁矿石价格大幅上涨,由年初的69.03美元/吨上涨到7月份的119.51美元/吨;加上废钢、焦煤价格上涨以及环保成本、物流成本上升,钢铁企业成本大幅度上升,制造成本上升8%-10%,致使大部分企业效益同比下降。 押注钒钛 行业形势急转直下,鞍钢加速转型。 其中,激发“三个动力”,即资本推动、改革牵动、 科技 驱动。构筑“三大事业”,即做强做精材料事业、持续升级矿产资源事业、择优发展工业服务事业。实施“六项工程”,即党建工程、品牌工程、人才工程、绿色工程、智慧工程、幸福工程。 鞍钢转型的一大重点即钒钛产业。 11月6日,鞍钢集团在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举办“新时代钒钛新材料解决方案”主题论坛。攀钢有关领导表示,将借助钒钛产品巨大的市场空间、广阔的应用前景和巨大的产业发展潜力的优势,坚定推进钒产业升级、钛化工升级、钛金属升级、钒钛绿色制造。 据介绍,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拥有以五氧化二钒、高钒铁、钒氮合金、钒铝合金为代表的钒系列产品,是世界最大的钒制品供应商,中国最大的钛原料供应商,中国最大的钛渣生产企业,产品广泛应用于钢铁工业、电子工业、有色金属及涂料油墨、航空航天、国防军工等领域,畅销国内外市场。 攀钢钒钛2019年半年报显示,攀钢钒钛今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67.71亿元,同比增长7.19%,实现归母净利润11.50亿元,同比增长4.31%。半年报称,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上涨主要是主营业务产品的销量和原辅材料价格较上年同期上涨所致。 但是,攀钢钒钛2019年三季报显示,攀钢钒钛今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03.79亿元,同比减少2.69%,实现归母净利润14.10亿元,同比减少31.1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95亿元,同比增长58.42%。 其中,攀钢钒钛2019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同比下滑19.85%,归母净利润同比下滑76.57%。 鞍钢集团官网显示,10月25日下午,鞍钢集团有限公司召开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大会,谭成旭同志任鞍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免去其辽宁省大连市市长职务;免去姚林同志的鞍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职务,另有任用。 上任之后,谭成旭密集前往多家单位考察。今年10月30日,鞍钢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谭成旭到攀钢调研。 谭成旭强调,在新形势下,攀钢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市场意识,对标世界一流企业找差距,持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实力。 与宝武再生交集 前往攀钢调研的谭成旭,刚刚上任鞍钢集团董事长不久。 官网显示,10月26日,履职第二天的谭成旭第一时间深入生产现场,先后来到鞍钢矿业齐大山铁矿采场、鞍钢化学 科技 公司针状焦生产车间、鞍钢股份炼铁总厂新2号高炉现场调研。 10月28日上午,谭成旭到鞍山钢铁调研,先后来到鞍钢股份炼钢总厂四分厂、热轧带钢厂2150生产线、冷轧厂2130生产线、鞍神高强 汽车 钢生产线、冷轧厂1号3号镀锌生产线、大型厂高速重轨生产线等生产现场,实地了解生产工艺流程、质量控制措施、产品市场开拓等情况。10月28日下午,谭成旭到鞍钢矿业开展调研,听取该公司关于生产经营情况的汇报,并深入生产现场,实地了解矿山生产工艺、安全运行等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上任方才十多天的谭成旭,在本月初还前往位于上海的宝武集团,同中国宝武董事长、党委书记陈德荣,中国宝武总经理胡望明进行座谈。 官方发布的消息显示,双方围绕推动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和增进企业间交流合作等内容展开交流,一致表示,在钢铁行业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鞍钢集团与中国宝武要不断深化交流合作,互相学习借鉴,共同谋求多领域携手发展,实现互惠共赢。 宝武钢铁集团号称我国最大、世界第一大钢铁集团,其由原宝钢和武钢联合重组而成,产能规模7000万吨。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规模不如宝武,但鞍钢同他一样均为国资委下属的中央企业,且是目前为数不多的以钢铁为主营业务的央企,而宝武近年来正在对国有钢铁企业展开大局的横向整合。 2018年初,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宁吉喆曾表示,鼓励钢铁、煤炭、电力企业兼并重组,尽快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骨干企业集团,优化结构布局。 官方消息显示,姚林表示,希望通过此次开放式的对标交流,把“真经”取回去,认真审视自身的问题和不足,真正把学习体会转化为战略规划,转化为工作举措,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 姚林还称,希望把此次交流作为双方深化合作的新起点,进一步加强多领域、多层面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应对国际国内复杂多变的危机和挑战,实现携手共赢。 公开信息显示,2018年11月,鞍钢集团召开领导班子扩大会议,中组部干部局负责同志宣布,戴志浩将出任鞍钢集团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同时免去他中国宝武钢铁集团党委常委职务。 戴志浩是一名“老宝钢”人,曾担任宝钢国贸规划部副部长、宝钢股份副总经理、宝钢集团副总经理等职务。2017年2月,戴志浩任宝钢股份董事长,直到调任鞍钢方才卸任这一职务。
天元集团是上市公司吗
天元集团是上市公司。因为天元集团公司是国内比较著名的一家大型国企,享有很高的知名度和受欢迎度,企业内部的人才都是社会界高精尖型技术人才,同时,企业以资金雄厚作为后盾, 对每位员工发放的福利待遇都是极其优厚的。所以,天元集团是上市公司。
绿源乐骑03上市时间
答案:绿源乐骑03已于2021年6月16日正式上市。解释:绿源乐骑03是一款新型的电动自行车,其动力系统采用了绿源电动自行车最新的核心技术,具备了更高的续航能力和更强的性能表现。此外,该车还拥有一系列先进的智能配置,如智能防盗、智能充电等,为用户带来更加便捷的使用体验。拓展:绿源电动自行车成立于2007年,是一家专注于研发、生产和销售电动自行车的企业,其产品已覆盖了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等多个领域。随着消费者对环保出行方式的需求不断增加,电动自行车市场也呈现出了蓬勃的发展态势,绿源电动自行车也在不断地推出创新产品,满足用户的需求。
绿源金牛什么时候上市的
正在香港冲刺上市11月23日港交所消息,绿源集团控股(开曼)有限公司已正式递交港股主板上市申请。招股书显示,绿源主要从事电动两轮车的生产销售,包括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资料,目前,国内约有100家电动两轮车制造商,前九大制造商占市场份额约80.3%。以2021年的电动两轮车销量计,绿源是中国排名第六的电动两轮车生产商,市场占有率为3.9%。目前,绿源在浙江、山东及广西设有3个生产基地。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电动两轮车年产能约210万台。截至2022年6月30日,其经销商数量为1086个,终端门店数量超过9200个。绿源称,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是中国拥有最多发明专利的电动两轮车生产商。记者了解到,绿源2019年营收为24.9亿元。到2021年,其营收已达34.2亿元,复合年增长率达到17.1%。今年上半年,绿源控股营收为19.98亿元。虽然收入规模持续扩大,但绿源盈利水平显然未能与之保持一致。2019年,绿源归母净利润6963.4万元。2021年,在营收大幅增长的情况下,其归母净利润仅5926万元,相比2019年盈利减少1000万元。同时,绿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也由2019年的2.7亿元,减少至2021年的1.4亿元,近乎腰斩。除盈利、现金流下滑外,绿源存货周转周期也在不断变长。2019年、2020年及2021年以及2022年上半年,其存货周转天数分别为23.7天、30.0天、35.9天及40.9天。本次IPO,绿源拟将募集资金用于研发工作以保持技术优势;加强销售及分销渠道,以及用于品牌及营销活动以提升品牌知名度;加强产能,主要涉及建设新的生产设施以及为浙江工厂、山东工厂及广西工厂升级生产设备及机器;用作营运资金及其他一般企业用途
绿源电动车为什么不上市
原因是不具备上市调节。绿源电动车前期企图通过以价换量上市的绿源,但不具备上市调节的先行条件,不符合上市标准,因此公司经营良好公司不上市。绿源电动车是浙江绿源电动车有限公司旗下电动车品牌,创立于1997年,是电动车行业标准参与制定者。
前锋热水器25一T301是那年上市的
前锋热水器25一T301应该是2019年上市的。具体的可以咨询官方客服。前锋是我国最早研制和生产电子仪器的大型军工骨干企业,为我国的国防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大量装备和服务。如今的前锋集团不但是中国最大的电子仪器生产基地之一,而且是我国最大的三大类型热水器(快速式、容积式、壁挂炉)生产厂家之一。“前锋”是中国西部唯一荣获“中国名牌”的热水器、灶具品牌,并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前锋已全面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拥有进出口业务经营权,是成都市高新技术企业和省、市重点优势企业,已发展成为拥有七个子公司的企业集团。
前锋集团上市了吗
上市了。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1996年在上交所上市,为企业营造了更好的资本环境和发展空间。成都前锋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前锋电子公司)是中国西部最大的集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为一体的厨电产品高新技术企业。
嘉陵125一27e是哪年上市的
2016年。2016年3月15日,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发布了嘉陵125一27e上市公告。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拟通过公开征集方式协议转让所持公司全部股份,正式上市,嘉陵前身为清政府曾国藩、李鸿章在洋务运动中创办的江南制造总局,于1875年在上海龙华镇创办龙华制造分局。至今已经有140多年的历史。
嘉陵红公鸡摩托车什么时候上市
2020年11月。中国嘉陵集团是以摩托车及其发动机、特种装备制造、通用机械、光电产品等为主导产业的国家级大型企业集团,其中的红公鸡型号于2020年11月发布,发售后有很多人进行购买。
万向企业是上市公司吗?
万向集团不是上市公司,该集团旗下有四家上市公司1。万向钱潮(000559) 控股股东是万向集团。2。万向德农(600371) 控股股东是万向三农有限公司。3。顺发恒业(000631) 控股股东是万向资源有限公司。4。承德露露(000848) 控股股东是万向三农有限公司。1。万向主业为汽车零部件业,经历了从零件到部件,再到系统模块供应的发展轨迹。现有专万向集团公司业制造企业32家,在国内形成了4平方公里制造基地,拥有国家级技术中心、国家级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万向集团在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联合发布的2006年度中国企业500强排名中名列第一百一十九,2007年度中国企业500强排名中名列第一百二十七。
万向企业是上市公司吗?
万向集团不是上市公司,该集团旗下有四家上市公司1。万向钱潮(000559) 控股股东是万向集团。2。万向德农(600371) 控股股东是万向三农有限公司。3。顺发恒业(000631) 控股股东是万向资源有限公司。4。承德露露(000848) 控股股东是万向三农有限公司。1。万向主业为汽车零部件业,经历了从零件到部件,再到系统模块供应的发展轨迹。现有专万向集团公司业制造企业32家,在国内形成了4平方公里制造基地,拥有国家级技术中心、国家级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万向集团在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联合发布的2006年度中国企业500强排名中名列第一百一十九,2007年度中国企业500强排名中名列第一百二十七。
浙江万向集团公司是不是上市公司
万象集团并不是上市公司,该集团旗下有三家上市公司,分别是000559万向钱潮,1994-1-10上市600371万向德农,2002-9-16上市000848承德露露,1997-11-13上市
华大九天最快什么时候上市
华大九天成立于2009年,致力于面向半导体行业提供一站式EDA及相关服务,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技术实力最强的EDA龙头企业。华大九天于2009年中国华大集成电路设计集团的EDA部门独立出来,专门从事EDA业务。至于华大九天的上市时间,目前还未得知。据了解,华大九天第一大股东为中国电子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6.54%;第二大股东为北京九创汇新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22.04%。另外,申通地铁间接持有华大九天9.67%的股权。另外,爱建集团、隧道股份也间接持有华大九天的股权。从财务指标来看,2018-2020年,华大九天营业收入分别为1.51亿元、2.57亿元和4.15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65.86%;同期净利润分别为4851.94万元、5715.77万元和1.04亿元。不过各期税收优惠和来自政府的补助收入占净利润的比例均在60%以上。市场竞争方面,2020年国内EDA市场约80%份额由新思科技、楷登电子和西门子EDA国际三巨头占据,国内EDA供应商目前所占市场份额较小,其中华大九天占国内EDA市场约6%的市场份额,位列本土EDA企业第一位。坚定不移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具体举措包括:一是进一步推动资本市场制度性开放,落实合格境外投资者新规,便利境外投资者配置人民币资产,制定交易所熊猫债管理办法,扩大商品和金融期货对外开放,探索多元化开放路径;深化境内外资本市场互联互通,完善拓展沪伦通机制;健全境外主体境内发行制度,完善企业境外上市监管制度。二是进一步发挥香港在资本市场中的开放作用。证监会将支持香港和内地开展全方位务实合作,完善沪港通机制,丰富沪深港通标的,稳妥做好在香港市场推出A股指数期货的各项准备工作,支持境内企业赴港上市。三是进一步加强开放下的监管能力,加强对跨境投资行为的监测和分析研判,防范资金大进大出风险;加强跨境监管合作,维持跨境投融资环境的秩序。
华大集团是上市公司吗
是股份制企业。上市代码:华大基因(300676) 华大,成立于1999年,是世界领先的生命科学前沿机构。华大秉承“健康美丽、引领生活时代”的愿景,
北方五环上市公司有哪些
北方五环上市公司主要指的是注册地在北京五环以内的上市公司。根据公开披露的信息,目前在北方五环上市的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中煤能源、格力电器、北方华创、京东方A、金隅股份、华夏幸福等。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公司的上市地点并不一定与注册地相同,所以还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
跟荣盛石化合作的上市公司有哪些
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神通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跟荣盛石化合作的上市公司有很多,分别有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神通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具体位置分别是江苏省苏州市市场东路,江苏省启东市南阳工业区、苏州市工业园区唯新路。上市企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荣盛石化合作上市公司有哪些
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神通机电股份有限公司。1、与荣盛石化合作的上市公司有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神通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荣盛石化合作的上市公司有哪些
1、荣盛石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493):荣盛石化集团是荣盛石化的控股子公司,也是一家上市公司,主要从事石油化工、新材料、环保等领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301):东方盛虹是一家化工企业,主要从事石油化工、化学品、新材料等领域的生产和销售,荣盛石化持有东方盛虹的股份。
安信证券上市后,中纺投资股票如何处理
中纺投资重组后已更名为安信证券,原持有中纺投资的股票转换成安信证券的股票,如何转换现还没有公布。 2015年7月14日公告,中纺投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公司名称由“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经中纺投资申请,自2015年7月17日起,公司证券简称变更为“国投安信”,证券代码不变,仍为“600061”。
内地证监会处罚会不会影响香港上市
7 月 20 日,证监会网站发布了一项对微医集团 ( 浙江 ) 有限公司及其法人代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 " 微医集团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未依法及时披露在易联众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所披露的持股变动情况有误导性陈述 ",证监会责令微医集团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创立于 2010 年、以挂号网起家的微医,无疑是互联网医疗健康行业明星企业,2015 年推出的国内首家互联网医院 " 乌镇互联网医院 ",开创了互联网医院新业态,是 " 中国最大的数字医疗服务平台 "。从创立之初至今,微医经历过多轮融资,最近的一次融资发生在 6 月底 7 月初,由一家国有产业投资基金领投,超过 10 亿元。此次融资后,微医并未公布最新的估值。2021 年 2 月份的 Pre-IPO 融资后,微医的估值接近 70 亿美元。2021 年 4 月,微医向港交所递交上市申请,早在 2019 年就传出上市消息的微医,在 IPO 上迈出实质的一步。然而不料遭遇了低迷市场行情,递交招股书半年后,2021 年 10 月份,微医放任了其招股书进入 " 暂时失效 " 状态。新一轮融资无疑提振了微医再次 IPO 的信心,但证监会的一纸罚单,让行业关注到:在互联网医疗市场回暖之际,行政处罚会否成为微医上市的不确定因素?微医如何翻过这座前行路上的 " 山丘 "?" 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并不会成为上市的决定性障碍。" 北京一家熟识港交所上市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表示,在港股规则下要做好对历史事宜的披露。" 但不管是为了上市,还是为了以后的发展,微医都需要进一步精细化管理、完善管理制度。"为何能获得国资青睐?被业内认为具备行业战略判断力的微医,从创业之初就备受资本青睐。2012 年,成立两年的挂号网(微医前身)获得了由风和资本、五源资本领投的总额达 2200 万美元的 A 轮融资;2014 年,腾讯、复星集团加入股东名单,完成了总额超过 1 亿美元的 B 轮融资。2015 年,微医完成更名,当年就完成了 3.94 亿美元的 C 轮融资;三年后的 2018 年 5 月,微医完成 5 亿美元的 Pre-IPO 轮融资,估值来到 55 亿美元,成为了大号独角兽。2021 年 2 月的 Pre-IPO 融资 4 亿美元。据媒体报道,微医于今年 7 月份获得的超 10 亿元融资,领投方为来自山东省的国有产业投资基金。山东本就是微医重点进行业务布局的省份之一。2019 年,微医与山东泰安政府开展战略合作,共建泰安市数字健共体和全国首家慢病互联网医院,即泰山慢病互联网医院。数字健共体内,泰山慢病互联网医院与当地多家实体医疗机构共同组建慢病互联网医联体,为患者提供线上线下、院内院外融合的全流程管理,也为医联体建设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实现事前、事中、事后闭环监管。2020 年 4 月,山东省医保局整合省内外多方资源、推动建设的山东省互联网大健康服务平台投用,由微医主要建设并运营。2020 年 7 月,全国首个省际中药(材)采购联盟成立,配套项目山东互联网中药(材)交易中心由微医旗下厦门海西医药交易中心建设运营。媒体公开报道显示,目前,微医以数字健共体为核心的业务正在向山东 16 个地市推广,建设了 50 余家慢病服务中心,累计服务参保人 1800 万次,在线问诊人数超 800 万,服务慢病人群近 200 万人次。有业内人士认为,微医牵手国资,后者看重的是微医的数字健共体业务在多地的成功探索," 国家层面在推进完善医联体管理,构建数字社会、发展数字经济也是各省的重要战略 "。此前,微医建设的健共体 " 天津样板 " 被全国深化医改经验推广会评为 " 推进医改服务百姓健康十大新举措 "。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副会长、国家医保研究院副院长应亚珍,曾与世界卫生组织专家一同到天津实地调研后感慨 " 他们的一些设计、一些实践出乎我们意料 "。应亚珍在分享中指出,作为数字健共体的牵头单位和医院,微医还开展了体制机制上的创新探索,让基层医生能力提升的同时,收入待遇也合理合法地得到了提升。被誉为 " 全国医改排头兵 " 的福建三明,2018 年引入微医,探索落地全国首个 " 三医联动 " 平台。在推动 " 三明医改再出发 " 的新时期,三明市正在通过微医搭建全市统一的 " 医院互联网数字服务平台 " 和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全面覆盖全市 12 家总医院(医联体)及下辖乡镇卫生院,为构筑三明市数字健共体并实现新时代全民健康管护体系打好基础。如上述业内人士所言,微医牵手国资后,与地方政府的合作更加密切。7 月 16 日,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微医签署合作协议,双方将以数字化联动医疗、医药、医保,着力打造互联网大健康平台、互联网中药交易平台 " 双平台 ",助力医疗健康产业的数字化升级。危机同样是转机美国耶鲁大学教授 William Kissick 曾提出 " 不可能三角 " 理论:在既定的约束条件下,一个国家的医疗系统很难同时兼顾 "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增加医疗服务可及性和降低医疗服务的价格 "。反映在我国的医疗环境中," 看病难、看病贵 ",以及层出不穷的医患矛盾,是 " 不可能三角 " 理论的具体表现。安信证券研报曾分析指出,针对传统医疗体系的 " 不可能三角 ",唯有引入新的技术增量和模式增量才能彻底打破困局。由微医们开创的数字医疗、互联网医疗,被认为是破解 " 医疗不可能三角 " 的 " 创新处方 "。对于渴求便捷寻医就诊、拿药康复的患者来说,理想状态是通过手机、电脑就能完成大多数疾病的线上问诊、复诊、寄药到家,甚至线上医保支付,而不必烦恼于挂号难、见医生难。互联网医疗创业者最初也循着这种理想状态讲了不少好故事,但一个商业故事能够延续,需要的是清晰的盈利模式。然而,从 2012 年开始备受资本喜爱的互联网医疗,并未给创业者们带来可观的盈利。至今,互联网医疗上市公司与头部的几家未上市企业,都尚未在医疗服务上获得持续盈利,几家营收不错的上市公司,其主要营收也多来自于在线售药。从历经几年的投资热,与新冠疫情带来的短暂行业红利后,2021 年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即开始变得冷清,直到今年年中前后才开始回暖,但上市公司市值、一级市场融资规模与高峰期相比,早已不可同日而语。医疗行业,本就是重资产、重投入的行业,投资后盈利短则 5-8 年,长达 10 年以后;带着 " 连接一切 " 属性的互联网医疗,虽不像传统医疗那般需要一家一家建医院、招医生、买设备,但也同样需要大量的前期投入。尤其对于微医的数字健共体模式而言,需要在每个地方自建至少一家医院,然后搭建基础设施连接当地医疗机构、对接医保。此前频繁的融资,支撑起微医的数字健共体模式在多地复制,延续了创始人廖杰远对资本、市场、合作方的承诺。如何继续讲好微医的故事?上述业内人士坦言:" 需要做好两件事:把既有的运营模式做得更实,实现营收规模化;完成 IPO 上市,获得资本市场的持续支持。"对于前者,国有产业投资基金的进驻或许带来转机。从国资基金的角度,不仅能完成招商、留下产值、带来税收,还能借助商业化公司完善医联体、满足就医这一民生服务,带来投资回报;对于微医来说,与地方国资平台的合作能进一步联通地方医疗资源,前期的大量投入也可由微医与地方政府共同分担。而对于后者,2021 年开始冲击 IPO 的微医,在此次监管利空出清和市场回暖的情况下,或许正是二次冲击的时机
银河证券上市了没
上市。中国银河证券于2013年在香港上市,股票名称为中国银河。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在收购原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证券经纪业务、投行业务及相关资产的基础上,由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北京清源德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4家国内投资者,于2007年1月26日共同发起设立的全国性综合类证券公司。公司注册资本金为60亿元人民币。公司的注册地址是: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法定代表人为顾伟国,董事长陈有安。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以下哪一证券交易分析软件是作为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产品?
同花顺证券交易分析软件是作为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产品。同花顺,是一款功能非常强大的免费网上股票证券交易分析软件,投资者炒股的必备工具,同花顺股票软件是一个提供行情显示、行情分析和行情交易的股票软件,它分为免费PC产品,付费PC产品,电脑平板产品,手机产品等适用性强的多个版本。
怎样可以看到上市公司的年报?
一般的股票网站都会提供的.比如说证券之星吧:网址http://www.stockstar.com/home.htm在行情搜索处输入股票代码,比如000061,进入http://quote.stockstar.com/stock/external_quote.asp?code=szag000061在左手边个股基本资料里面什么都有
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最低要多少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依据《证券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为不少于三千万人民币,原文如下:一、《证券法》第五十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发行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二)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三)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四)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五)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拓展资料: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是指所公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谓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新股中签后上市如何操作?
根据历史经验,新股中签后上市最好在交易时间卖出,以后几个交易日里上涨的概率很低. 1、新股上市时,先将股价炒过头,然后慢慢下滑,待回落到与其它股票的实质价位相配,再跟着市场趋势强弱,供需状况进行交易。 2、新股上市时,股价调整到合理价位后进行横盘整理,这种调整方式有涨有跌,一旦大盘拐头向上,股票回到原来的合理价位,可使申购股票中签的投资者在反复卖与买中获益。 3、新股上市后,股价先调整到合理价位,在低位整理,此种调整方式,使得恐惧或心理承受能力较差的投资者交出筹码,而富有股市实践经验的投资者吸足筹码而盈利。
上市公司有哪些高科技的新股
高科技概念板块股票有哪些?与高科技相关上市公司一览通俗的理解,就是高科技必须进行产业化,才能形成产业规模效益!并且高科技无国界!需要全球高科技产业联合应对人类共同的命运问题!除此之外,高科技也不同于一般科技意义上的所谓“经验的积累”。它不是什么积累起来的经验,而是基于科学的发现或创造而产生的科技。高科技并不神秘,高科技其实就在你身边。高科技以人为本,高科技是人类智慧的展现。扑面而来的高科技浪潮冲击着、改变着人类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也冲击着、震撼着每个人的心。高科技关注每一个人,每一个人关注高科技。在最近的行情中,高科技概念板块引领市场新热点。已连续上涨近两周的新三板概念股再次突现凌厉走势,张江高科(600895)、海泰发展(600082)、苏州高新(600736)、东湖高新(600133)和鲁信高新(600783)等都纷纷涨停。高科技概念股及上市公司将会成为游资爆炒对象。高科技概念股及高科技上市公司一览1、网络股:网盛科技(002095):公司主要经营中国化工网、全球化工网和中国纺织网,目前主要商务模式为“会员+广告”。综艺股份(600770):公司拥有“龙芯”系列微处理器芯片、国内正版软件零售市场30%的份额以及国内最大的软件销售门户网站。2、传媒股:歌华有线(600037):公司为数字电视龙头企业,具较大的垄断性。2008年奥运会是公司发展的大好机会,为业绩的高速增长奠定了基础。东方明珠(600832):全国唯一“三网合一”试点的高新科技企业,经营管理的上海有线电视网是全球最大的城市局域电视网;同时,公司参与上海市地铁电视、公交电视投资开发。3、通信股:中兴通讯(000063):3G牌照发放最受益公司之一。公司的五大龙头产品集无线通讯设备、手机、有线交换和接入、光通讯和数据通讯以及软件系统服务类产品在市场中占有重要的地位。4、软件股:中国软件(600536):公司主营软件与信息产品开发、行业应用及系统集成服务、欧美及日本地区的软件外包与服务;产品范围覆盖了系统软件、支撑软件和行业应用软件三大领域。5、军工股:西飞国际(000768):我国航天军工龙头股之一。公司拥有国内最先进的大型数控设备,是国产运七系列、新舟60等型号飞机主体零部件的唯一供应商,还是美国波音公司在亚洲的唯一指定生产商。6、电子股:生益科技(600183):国内覆铜箔板的龙头企业。公司在电子元器件行业中显示出较强的产业优势,发展前景逐渐向好。7、新能源:天威保变(600550):公司是新能源板块的绝对龙头。公司拥有的天威英利股权、新光硅业的股权以及风机整机设备项目,都具有较好的实际与预期效益。8、生物股:天坛生物(600161):国内生物科技的龙头企业。公司主要从事疫苗、血液制剂、诊断用品、培养基因等生物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能够生产200余种产品。新三板高科技概念股:从主营业务分析,每家包含科技园及高科技概念的公司受益新三板扩容的程度有所不同。信龙数据统计显示,新三板关联A股中主营与科技园和高科技最密切的有张江高科(600895)、海泰发展(600082)、苏州高新(600736)、东湖高新(600133)和中关村(000931)等。张江高科:园区业务占比88.03%,其中,张江高科(600895)主业是与科技园区发展紧密相关的房地产开发经营和股权投资,园区租赁和销售业务占营业收入比达88.03%。2010年公司分别投资21%和12.715%的嘉事堂(002462,股吧)(002462)和微创医疗(00853)分别在中小板和香港上市,旗下子公司“张江汉世纪”参股的超日太阳(002506,股吧)(002506)也首发高涨。海泰发展:土地方面独具优势.海泰发展(600082)主营为工业房地产,并致力于孵化高新技术成果和投资创新科技企业,大股东海泰集团是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区国有资产运营者,作为集团下属唯一A股上市公司,公司是园区建设的主要力量。海泰集团将出25-30平方公里的面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土地储备达37平方公里,优势明显。公司2010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2.49%,但由于同期基数较大和投资损益的损失,公司净利润同比下降24.86%。苏州高新(600736):斩获房地产净利大增,苏州高新是苏州商业地产行业龙头,大股东苏高新集团是苏州高新区的开发、融资和经营主体,总资产规模230亿元。公开资料显示公司大股东已经切入到参与扩区10倍后的高新区城区土地开发,为公司低价获取土地的能力提供保障。新三板高科技概念股一览代码 公司名称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600783 鲁信高新 9.45 0.55 686 东北证券 10.21 0.52 786 北新建材 10.62 0.45 783 长江证券 10.18 0.44 600895 张江高科 8.2 0.31 9 中国宝安 10.45 0.23 600736 苏州高新 5.08 0.15 938 紫光股份 3.54 0.13 600846 同济科技 5.23 0.12 600635 大众公用 5.09 0.10 600630 龙头股份 2.09 0.07 600133 东湖高新 3.6 0.07 600082 海泰发展 2.57 0.07 532 力合股份 2.96 0.06 931 中关村 3.71 0.04 600624 复旦复华 2.29 0.04
谁有美国会计准则和上市规则?
美国会计准则采用的是国际通用会计准则 上市规则供参考 美国股票市场上市规则摘要纽约证券交易所 最低投资者数目 5000名,每名持有100股或以上股份 最低公众持股量 250万股(全球) 公众股份的总市值 1亿美元(全球) 最低招股价 不适用 市场庄家 不适用 营运历史 不适用 资产状况 不适用 税前盈利 1亿美元(过去三个财政年度累计计算) 公司管治 需要 纳斯达克全国市场 准则一(市场规则4420(a)) 最低投资者数目 400名,每名持有者100股或以上股份 最低公众持股量 110万股 公众股份的总市值 800万美元 最低招股价 5美元 市场庄家 3名 营运历史 不适用 资产状况 股东权益达1500万美元 税前盈利 100万美元 公司管治 需要 准则二(市场规则4420(b)) 最低投资者数目 400名,每名持有者100股或以上股份 最低公众持股量 110万股 公众股份的总市值 1800万美元 最低招股价 5美元 市场庄家 3名 营运历史 2年 资产状况 股东权益达3000万美元 税前盈利 不适用 公司管治 需要 准则三(市场规则4420(c)) 最低投资者数目 400名,每名持有者100股或以上股份 最低公众持股量 110万股 公众股份的总市值 2000万美元 最低招股价 5美元 市场庄家 4名 营运历史 不适用 资产状况 不适用 税前盈利 7500万美元(或总收入和总资产分别达到7500万美元) 公司管治 需要 美国证券交易所 最低投资者数目 800名,若公众持股数量超过100万股,则为400名 最低公众持股量 50万股 公众股份的总市值 300万美元 最低招股价 3美元 市场庄家 不适用 营运历史 不适用 资产状况 股东权益达400万美元 税前盈利 75万美元(最近1个财政年度或最近3个财政年度其中的两年) 公司管治 需要 纳斯达克小型资本市场 最低投资者数目 300名,每名持有100股或以上股份 最低公众持股量 100万股 公众股份的总市值 500万美元 最低招股价 4美元 市场庄家 3名 营运历史 1年;若少于1年,市值至少要达到5000万美元 资产状况 股东权益达500万美元;或上市股票市值达5000万美元;或持续经营的业务利润达75万美元(在最近1个财政年度或最近3个财政年度中的2年) 税前盈利 参阅上文资产状况规定 公司管治 需要 附注:上述规定适用于非美国公司在美国作首次上市。其他证券的上市规定会有所不同。 中国公司在美上市指南美国的证券市场概况 美国最大的全国性证券交易所当数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交易中,购买和出售的订单传达到中心,由中心的专业人士通过维护系统以使买卖的订单匹配,从而实现交易。在场外交易市场,买卖是通过券商之间连接的计算机终端和报价单来完成的。最著名的场外交易市场就是纳斯达克(NASDAQ),券商作为中介代理人匹配客户之间的订单,或是直接以自己的名义介入证券交易。 纽约证券交易所是世界上最大的股票市场,其筹集的资金居股市之首。纽约证券交易所有将近2800多个上市公司,在2003年,包括了来自51个国家的470个外国公司。2003年,在纽约证交所上市的中国公司为15家,市值达到89亿美元;亚太地区共有82家公司,市值达728亿美元。广泛的市场参与者,包括公司、个人投资人、机构投资人和成员公司,构成了这一交易市场。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已经满足了最严格的上市标准,其范围包括从最大、最著名的蓝筹公司到许多世界顶级的技术公司和年轻、成长迅猛及私有化的非美国公司。 在美国,大概有35000个公司的股票在场外市场交易。纳斯达克是一个全国范围内的电子询价系统,存储和提供每秒更新的来自全国联网券商的场外报价。有6000多个公司的证券在该系统上询价,现有包括搜狐、新浪、网易三大中国门户网站在内的十几家中国公司在纳斯达克上市。当今的纳斯达克市场已成为纽约证券交易所的竞争对手,许多符合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标准的大公司已选择了纳斯达克,如著名的微软、英特尔、苹果电脑和升阳公司等。纳斯达克市场分为两个部分:纳斯达克全国市场和纳斯达克小型市场。在全国市场的上市标准更严格,证券更具折现性。对于更小的公司而言,纳斯达克提供了一个“场外交易电子版”,但其并不是纳斯达克市场的一部分,而只是为券商们提供的通过计算机网络查询和估价的途径。最小的公司则可以列于“粉红单”上。 在美上市的优势 中国公司在美国上市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市场的稳定性以及其代表的雄厚的资金来源为企业融资提供最大空间。对于包括中国公司在内的境外公司来说,对美国资本市场趋之若鹜的最大理由无不在于这一市场所容纳的雄厚资金。由于比较健全的法律制度和行之有效的市场运营,不仅是庞大的投资机构,就是零散的个人投资者也能通过很多方式将资金聚集起来,占据着资本市场的重要一隅,使美国成为全球规模最大和最有效的资本市场。美国投资者对非美国公司的股票的投资大约占这些投资人所拥有的资金总额的12%。 第二,有助于提高公司的全球知名度和良好声誉。公司良好的知名度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公司的价值,而通过上市在美国的资本市场亮相,借助路演等方式以及媒体的曝光,取得类似促销的效应,能够提高企业的声誉。通常,股市分析师会跟踪公司的业绩,并定期预测公司前景,积极有利的报告将有助于提高公司股票的价格。 第三,强化公司的购并手段。上市使公司的价值能通过具有很高的折现性的美国股市的股票得以体现,而在美国上市的公司的股票往往被认可为购并的支付手段,买家往往更有可能接受股票作为支付工具。 第四,进一步促进中国公司的内部改革和提高公司治理的水平。美国市场更为严格的披露和公司治理要求,也将成为中国公司进行改革和实施广泛重组、提高在行业内竞争力的契机。 上市的方式 通常而言,中国公司进入美国的资本市场可以采取以下4种方式: 1.普通股的首次公开发行(Initial Public Offerings,IPOs) 上一世纪30年代初期的股市灾难导致外国公司的股票在美国股市一落千丈,美国的投资人瞬间失去了数以亿计的投资,这一历史事件促使1933年的美国证券法正式实施。此后,美国证券法对境外公司在美国的普通股首次公开发行的监管与本土公司别无二致。毫无例外,该公司必须进行注册。根据公司的规模以及以前在美国的披露情况,美国证监会还制定了不同的表格,以供外国公司注册使用。 基本上,境外公司与美国公司一样,必须以同样的格式向美国证券委员会(SEC)和投资人披露同等的信息。对于许多境外公司来说,美国证券市场的披露制度是令人深感不适的。美国的财务披露和会计准则比许多国家的更加详细和严格,例如,其要求对公司的市场竞争性地位和管理阶层对前景预测的强制性披露,便是一个令外国公司头痛的例证,但是为了力争在这个浩瀚的资本市场上拥有一个位置,境外公司也只能入乡随俗了。为了软化此不适,美国证监会许可境外公司将其财务报表调节至符合美国的会计原则,并不一定要实际地按照美国标准来制作。 此外,境外公司的股票一旦公开交易,该公司还必须按照美国证券交易法的规定定期向SEC报告。 2.美国存托股证挂牌(American Depositary Receipts, ADRs)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12月17日、18日分别在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和香港联交所正式挂牌交易。作为第一家两地同步上市的中国国有金融企业,其获得了25倍的超额认购倍数,共发行65亿股,募集资金35亿美元,创该年度全球资本市场IPO筹资额最高记录,取得了海外上市的成功。中国人寿保险就是中国企业通过ADR成功上市的例证。 美国证券业创造了这种将外国证券移植到美国的机制,存托股证交易提供了把境外证券转换为易交易、以美元为支付手段的证券。迄今为止,还有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中石化等公司通过此方式在美国上市。 典型的ADR是如此运作的: (1)美国银行与一境外公司签订协议,约定由这一美国银行担任境外公司证券的存托人。 (2)美国的存托人签发存托股证给美国的投资人。每一张存托股证代表一定数目的境外公司的证券,该凭证可自由交易。 (3)美国存托人收购相应数量的境外公司的证券,一般该证券由境外的托管银行保管。 (4)发行存托股证后,美国存托银行作为该股证持有人的付款代理人。该银行收取股利并转化为美元,然后将其分配给股证持有人。 (5)存托银行作为存托股证的转让代理人,对该股证在美国的投资人的交易进行记录。该银行也时刻准备着把该股证转换为相应的境外证券。 美国证监会把ADR以及其所代表的境外证券区别对待。同时,ADR的发行也涉及到证券的公开发行。因此,发行ADR的美国银行也需要注册,而该境外公司则须履行定期报告的义务。 但是,履行全面的注册和报告是特别昂贵和负累的。鉴于此,美国证监会根据境外公司在美国证券市场的状况,制定了不同的ADR计划和相应的不同披露要求: 一级ADR SEC对一级ADR的监管是最轻的。美国银行通过注册F-6表格,并附具存托协议和ADR凭证,便可建立一级ADR。 如果境外公司每年向美国证监会提交其在自己的国家所披露和公开的资料清单,其在美国的定期报告义务可免除。一级ADR可以在代理商和批发商的粉红单上报价,但是不能在证券交易市场交易或纳斯达克上报价。这一级ADR主要是为美国投资人提供对现成的境外公司的股票的通道,但是,不能用于筹集资金。 建立一级ADR的成本比较小,平均为25000美元,境外公司的获益是很大的,通常股价会上升4-6%。 二级ADR 二级ADR可以在美国证券市场交易。美国银行须利用F-6表格注册,境外公司须定期报告。为能在证券交易市场或是纳斯达克交易,境外公司还需要进行20-F表格注册。但如一级ADR一样,二级ADR不能作为筹集资金的手段。 适用二级ADR的境外公司无一例外地发现,美国证券交易法所要求的披露要求比自己国家的法律规定更细节、更深入。最重要的是,境外公司的财务必须符合美国的一般会计准则,例如:美国一般会计准则要求分类披露公司的运营情况,还有一些敏感(有时是令人尴尬)的资料,包括主要财产、任何重大的正在进行的诉讼或政府对公司的调查、10%股东的身份、管理层薪酬总和、公司及子公司或执行官之间的交易,等等。公司还必须每年更新20-F表格。 建立二级ADR的成本是巨大的,平均超过100万美元。但是带来的成效也是巨大的,其为境外发行公司所铺设的通向美国投资人的通道以及以美国一般会计准则为标准的披露,通常会促使公司股价上升10-15%。 三级ADR 境外发行公司将自己的证券向美国投资人作公开发行。这一级ADR的注册书必须本质上包括二级ADR的20-F年度报告所要求的内容。三级ADR是唯一的允许境外公司在美国融资的ADR形式,建立三级ADR必须按照类似于普通股首次公开发行的程序来进行。在美国的普通股公开发行一般成本超过150万美元。但是对于许多需要大量资金的境外公司来说,即使成本很高,三级ADR也是值得一试的,因为美国的公众资本市场提供了一个无可比拟的融资基地。 全球存托股证(GDR s) 境外发行人也可以通过发行以美元为计价单位、全球发行的存托股证来促进其证券的交易。全球存托股证与美国存托股证的原理是一样的,唯一的区别在于全球存托股证是部分或全部在美国以外的区域运作。不论冠之以全球存托股证或美国存托股证,适用在美国的部分的法律是一样的。 3.私募资金和美国证券法144A条例 私募资金是一种避免美国证券法要求的注册,而又能在美国出售证券的做法。但是,美国证券法规对于出售私募证券有很多限制。美国证监会1990年采纳的144 A条例允许将某些符合条件的证券出售给合格机构投资人,而不需履行证券法的披露义务。但与144 A条例关联的交易必须符合基本条件:(1)该证券必须只能出售给合格机构投资人;(2)证券发行时,该证券不能与在美国的任一证交所交易或是在如纳斯达克的券商询价系统报价的证券属同一种类;(3)卖家和未来的买家必须有权利获得发行公司的一些从公众渠道尚未得知的信息;(4)卖家必须确认,买家知道卖家可以依据144 A条例来免除证券法的登记要求。144A条例还规定了合格机构投资人的条件。合格机构投资人通常包括美国银行、信用社和注册券商。 4.反向兼并 近年来,中国民营企业通过反向兼并(Reverse Merger)方式在美国上市方兴未艾。反向兼并,也称Reverse Takeover(RTO),俗称借壳上市,是一种简化快捷的上市方式,是指一家私人公司通过与一家没有业务、资产和负债的上市公司合并,该私人公司反向并入该上市公司,该上市公司成为一个全新的实体。该上市公司也称为壳公司。私人公司并入上市公司后持有多数股权(通常是90%)。 与IPO相比,反向收购具有上市成本明显降低、所需时间少以及成功率高等优势:一旦成为上市公司,公司的前景颇为可观;上市公司的市场价值通常远远高于同等行业、同等结构的私人公司;上市公司更易于筹集资金,因为其股票有市场价值而且可以交易;可以利用股票收购,因为公开交易的股票通常视为购并的现金工具。 但是,反向兼并并非一蹴而就的获取资金的捷径,其只是募集资金的间接途径。所以,这一方式仅适宜于那些对资金的需求并不是特别急切,将要经历很长时间才能达到上市公司的规模和水平的公司,有助于其实现融资的长期目标。 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标准 对于已决定在纽约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中国公司来说,除了可依据供美国公司适用的上市标准之外,还可选择一套专供外国公司适用的标准。美国公司标准较外国公司标准而言,更加灵活。 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标准包括两个部分:发行标准和财务标准。 发行规模标准如下: 1.美国公司标准 (1)股东数量:a.2000个持100股以上的美国股东;或者b.共有2200个股东,最近6个月的月平均交易量为10万股;或者c.共有500个股东,最近12个月的月平均交易量达100万股; (2)公众持股数量:在北美有110万股; (3)公开交易的股票的市场值总和为6000万美元。 2.非美国公司标准 (1)股东数量:全球范围内有5000个持100股以上的股东; (2)公众持股数量:全球有250万股; (3)公开交易的股票的市场值总和为,全球范围内达1亿美元。 财务标准如下(可任选其一): 1.美国公司标准 (1)税前收入标准:在最近3年的总和为1000万美元,其中最近两年的年税前收入为200万美元,第三年必须盈利; (2)现金流量标准:对于全球市场总额不低于5亿美元、最近一年收入不少于1亿美元的公司,最近3年的现金流量总和为2500万美元(3年报告均为正数); (3)纯评估值标准:最近一个财政年度的收入至少为7500万美元,全球市场总额达7.5亿美元; (4)关联公司标准:拥有至少5亿美元的市场资本;发行公司至少有12个月的营运历史。 2.非美国公司标准: (1)税前收入标准:在最近3年的总和为1亿美元,其中最近两年中的每一年达到2500万美元; (2)现金流量标准:对于全球市场总额不低于5亿美元、最近一年收入不少于1亿美元的公司,最近3年累计1亿美元,其中最近两年中的每一年达到2500万美元; (3)纯评估值标准:同美国公司标准; (4)关联公司标准:同美国公司标准。 纳斯达克的上市标准 相比之下,纳斯达克的上市标准比其他的全国性的交易市场更为宽松。对于规模稍小、缺乏深厚的营运历史和财力,尚不能达到全国交易市场的上市标准的外国公司来说,这一点是很重要的。对于首次发行的公司,根据纳斯达克的标准,必须满足以下3个初始上市标准中的一个,且必须满足该标准的全部要求;并且,这一公司必须持续满足其中之一的标准才能保持其上市地位。以下简要介绍纳斯达克的全国性市场的初始上市标准。 标准一: (1)股东权益达1500万美元; (2)最近一个财政年度或者最近3年中的两年中拥有100万美元的税前收入; (3)110万的公众持股量; (4)公众持股的价值达800万美元; (5)每股买价至少为5美元; (6)至少有400个持100股以上的股东; (7)3个做市商; (8)须满足公司治理要求。 标准二: (1)股东权益达3000万美元; (2)110万股公众持股; (3)公众持股的市场价值达1800万美元; (4)每股买价至少为5美元; (5)至少有400个持100股以上的股东; (6)3个做市商; (7)两年的营运历史; (8)须满足公司治理要求。 标准三: (1)市场总值为7500万美元;或者,资产总额达及收益总额达分别达7500万美元; (2)110万的公众持股量; (3)公众持股的市场价值至少达到2000万美元; (4)每股买价至少为5美元; (5)至少有400个持100股以上的股东; (6)4个做市商; (7)须满足公司治理要求。 上市的程序 首次公开发行的过程是富有挑战性、激动人心的过程,大胆的决定、上市团队的卓越表现和良好的市场状况,“天时、地利、人和”的协调实现,将会展现立足美国资本市场的中国公司的成功者的风采和形象。 1.组建上市顾问团队 公司得以在美国最终上市,往往是一个有效的上市顾问团队成功运作的结果。除了公司本身,尤其是公司的管理高层,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外,公司须组成一个包括投资银行、法律顾问、会计师在内的上市顾问团队。其中,投资银行将牵头领导整个交易和承销的过程。在考虑投资银行的人选时,公司应充分了解投资银行是否具有曾经协助过该行业的其它公司上市的经验以及其销售能力。公司选择的法律顾问必须具有美国的执业资格,同样,公司应考虑其是否有证券业务方面的丰富经验。会计师事务所应将根据美国一般会计准则独立审查公司的财务状况。会计师事务所也应对中国的会计准则有全面地了解,以便调节若干数据以符合美国会计准则的报表要求。 2.尽职调查 公司将在上市顾问团队的协助下进行公司的管理运营、财务和法务方面的全方位、深入的尽职调查。尽职调查将为公司起草注册说明书、招股书、路演促销等奠定基础。为了更好地把握和了解发行公司的经营业务状况,以便于起草精确和有吸引力的招股书,主承销商、主承销商的法律顾问以及发行公司的法律顾问将对发行公司的财产和有关合同协议作广泛的审查,包括所有的贷款协议、重要的合同以及政府的许可,等等。此外,他们还将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和审计人员等进行讨论。同时,主承销商往往要求公司的法律顾问和会计师提供有关在注册说明书中的事件的意见。承销协议书将约定由公司的法律顾问出具有关公司的合法成立及运营、发行证券的有效性、其他法律事件的法律意见。此外,承销协议还将要求公司法律顾问出具关于注册说明书是否充分披露的意见。最后,发行公司还要被要求提供一封“告慰信”,即由其独立的注册会计师确认注册说明书中的各种财务数据。 3.注册和审批 美国证券法要求,证券在公开发行之前必须向美国证监会注册登记,并且向大众投资人提供一份详尽的招股书。注册审批是上市的核心阶段。公司、公司选任的法律顾问和独立审计师将共同准备注册说明书的初稿,因此,法律顾问的能力和经验在此阶段会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注册说明书应包括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包含招股书,第二部分包括补充信息、签字和附件。招股书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必须符合美国证监会的要求,以及必须真实地披露相关表格要求的信息。通常,对境外公司的披露要求与美国本土公司是一致的,包括公司过去5年的业务、风险因素、财务状况、管理层的薪酬和持股、主要股东、关联交易、资金用途和财务审计报告等。此外,招股书也是促销手册,招股书必须描述发行公司的“亮点”,以吸引投资人。 承销商及其法律顾问将对初稿进行认真地审查,并作出评论。当注册说明书准备好后,将递送到美国证监会。在注册说明书递交证监会后、该文件尚未被宣告有效之前,包含在说明书中的初步招股书将由投资银行送给潜在投资人传阅。在此期间,可以书面招股,但是不能承诺出售股份。在此期间,承销银行将安排路演(以下详述)。 美国证监会在30天内审查注册说明书。审查完毕后,证监会向公司发出一封信,要求提供补充信息或更详尽的披露,主要涉及披露和会计问题。公司即按照该意见进行修改并将修改意见递交证监会。证监会再次进行审查。如是首次注册的公司,证监会往往会要求多次的修改。 美国证监会审查批准注册说明书的最后一稿后,将宣布注册说明书生效。对第一次的注册人来说,从第一次递送到宣布生效,需花4到8个星期的时间。 4.促销和路演 注册登记之后,公司便可以在投资银行的协助下进行促销,其中包括巡回路演。路演是指证券发行公司通过一系列的对潜在投资人、分析师或资金管理人所作的报告会,激发投资兴趣,通常持续一至二个星期。届时公司管理层在投资银行的安排下,到各地巡回演说,展示其商业计划。管理层在路演上的表现对证券发行的成功与否也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在美国,重要的路演城市包括纽约、旧金山、波士顿、芝加哥和洛杉矶。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伦敦和香港也往往会包括在路演的行程中。 一旦路演结束,最终的招股书将印发给投资人,公司的管理层将在投资银行的协助下确定最终的发行价格和数量。投资银行往往会基于投资者的需求和市场状况,提出一个建议价格。 一旦发行价确定,投资者收到正式招股书两天后,首次公开发行便可宣告生效,上市交易便拉开了序幕。主承销商将负责保障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最初的关键几天的顺利交易。至此,首次公开发行即告成功。 【作者简介:白云(Vivien Bai),毕业于纽约大学法学院和西南政法大学,持美国纽约州及中国律师执业资格,现执业于美国Todtman ,Nachamie,Spizz&Johns,P.C.律师事务所,专长于证券、公司法和国际商事交易。曾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法律顾问。现兼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调解员、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 Todtman,Nachamie,Spizz&Johns,P.C.总部设在美国纽约,在法国巴黎和意大利米兰设有分所,并在亚太地地区建立了关联律师事务所,该所也是著名的国际律师联盟(Lawyers Associated Worldwide,简称LAW)的缔造者之一。】 参考资料: 中国法律网 西安技术产权交易中心
东方证券股票在哪个交易所上市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综合类证券公司,其前身是成立于1998年3月的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现有注册资本金为32.93亿元人民币(含1500万美元),员工1000余人。公司资产质量优良,业务品种齐全,涵盖了证券承销、自营买卖、交易代理、投资咨询、财务顾问、企业并购、基金和资产管理等众多领域。
上海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的必要和问题
上海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光明乳业 上市日期:2002年8月28日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总股本:651,182,850股 可流通股本:150,000,000股 上市推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沪市股票代码:600597 深市代理股票代码:003597 本次上市流通股本:150,000,000股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上海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发行人”)董事会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全体董事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2002年8月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第二节 概 览 股票简称:光明乳业 沪市股票代码:600597 深市代理股票代码:003597 总股本: 651,182,850股 可流通股本: 150,000,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股本: 150,000,000股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02年8月28日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上市推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2〗80号《关于核准上海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本公司的国家股、国有法人股、其他法人股暂不上市流通。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并列第一大股东上海牛奶(集团)有限公司、上实食品控股有限公司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 第三节 绪 言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7号--股票上市公告书》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本公司的基本情况和本次股票上市的有关资料。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2〗80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02年8月14日以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的方式成功发行1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50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2002〗 143号文批准,本公司公开发行15,000万股社会公众股将于2002年8月2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简称”光明乳业”,沪市股票代码为”600597”,深市代理股票代码为”003597”。 本公司已于2002年8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了《招股说明书摘要》,招股说明书正文及其附录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距今不足三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第四节 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中文名称:上海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英文名称:SHANGHAI BRIGHT DAIRY & FOOD CO.,LTD. 法定代表人:王佳芬 设立日期:2000年11月17日 住 所:上海市吴中路578号(邮政编码:201103) 经营范围:开发、加工和生产乳和乳制品、冰淇淋、非碳酸饮料、饮用水、相关食品、饲料和添加剂、公牛精液、胚胎、良种牛,销售自产产品并从事相关产业的技术、人员培训和牧业技术服务(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主营业务:从事生产、开发乳和乳制品、冰淇淋、国产品牌的非碳酸饮料、饮用水及相关食品,销售自产产品。 所属行业:食品加工业 电话号码:021-54584520 传真号码:021-64655033 互联网网址:www.brightdairy.com 电子信箱:600597@brightdairy.com 董事会秘书:朱建毅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一)公司历史沿革 本公司前身是1996年9月,经外资委沪外资委批字(96)第1178号文《关于设立沪港合资经营”上海光明乳业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由牛奶集团(中方)和上实资产(外方)共同投资成立的沪港合资企业。公司注册资本2,950万美元,合资双方分别出资1,475万美元,各占50%,1996年10月在工商局登记注册。 1996年11月,经外资委沪外资委批字(96)第1378号文《关于上海光明乳业有限公司增资及转股的批复》批准,公司注册资本由2,950万美元增至5,900万美元,由原投资方按原投资比例出资,同时,原港方股东上实资产将其在合资公司的全部股权(50%股权)转让给上实食品,1997年4月在工商局登记注册。 2000年4月21日,经外经贸部以〖2000〗外经贸资二函字第301号批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7400万美元,在营业执照变更后120天内按期缴付,但因投资双方未实施上述增资计划。公司于2000年8月向外资委提出申请注册资本调回5900万美元,2000年9月18日该申请获得外经贸部以〖2000〗外经贸资二函字第677号文批准同意。 2000年11月13日,经外经贸部〖2000〗外经贸资二函字第822号文批准,上海光明乳业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为上海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截止2000年6月30日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德师报(审)字(00)第P0474号《审计报告》审计的净资产额(总计501,182,851元)中的501,182,850元按1:1的比例折合股本,每股面值1元,由有限公司原六家股东按原比例分别持有,另外1元计入资本公积金。公司于2000年11月17日在上海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董事会和管理层未发生变化。有限公司原执行《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变更为股份公司后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因此公司会计政策发生了变化,在股份公司设立后的会计年度公司都将计提八项准备,该项政策会影响公司的财务数据。但对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无重大负面影响。 (二)股权转让 1996年11月,原港方股东上实资产将其在光明乳业的全部股权(50%股权)转让给上实食品。本次转让经外资委沪外资委批字(96)第1378号文批准。 2000年10月,上实食品将其持有的5%、2.5%、2.5%的股权,分别转让给大众交通、国资公司和达能亚洲;牛奶集团将其持有的5%、2.5%、2.5%的股权,分别转让给东方希望、国资公司和达能亚洲。转让后,各股东的出资比例为:牛奶集团和上实食品各占注册资本的40%,国资公司、大众交通、东方希望和达能亚洲各占注册资本的5%。本次转让经外经贸部〖2000〗外经贸资二函字第822号文批准。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陈绍昌、杨国平、唐勇、秦鹏进入董事会,公司其他经营管理层未发生变化,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2〗80号文核准,本公司已于2002年8月14日采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方式成功发行1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50元。本公司于2002年8月21日办理验资手续,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的总股本为651,182,850股。 三、发行人主要经营情况 (一)公司主要业务及生产经营管理概况 公司经营范围为开发、加工、生产乳和乳制品、冰淇淋、非碳酸饮料、饮用水等相关食品,饲料和添加剂、公牛精液、胚胎、良种牛,销售自产产品并从事相关产业的技术、人员培训业务和牧业技术服务。本公司主要从事乳和乳制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奶牛和公牛的饲养、培育,物流配送,营养保健食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坚持以乳品为主的产业链一体化发展模式,建立了完善的产业结构: 1)乳品是公司目前核心业务。公司目前拥有牛奶、酸奶、奶粉、干酪、果汁五大产品系列,主导产品液态奶占总销售额的60%以上。主导产品具有高盈利能力,充分保证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竞争优势。2)牧业是公司基础性配套产业。公司拥有一流的牧场技术和管理专家团队,建立了专业的、多种形式的(网络,地区部、技术服务站)的客户服务平台,面向牧场及追求高产、高效、优质的奶农,提供专项牧场产品。3)物流是公司嫁接生产商和销售商的桥梁。光明物流始终衬托主营产品的畅通,冷链物流具有承运人管理、效率优先、成本优先、运作区域化、物流资源网络多元化的特色。光明冷链不断加大IT网络、配送中心、运输投资的力度。4)商业连锁是公司新型商业业态。公司旗下的可的便利店在上海地区已有500多家分店,服务区辐射杭州、无锡、苏州等城市区域。商业连锁不仅带给公司充裕的现金流,而且强化通道经济的竞争力。 在经营管理模式上,公司已建立总部战略管控及建立事业部为利润中心的管理机制。设有保鲜事业部、常温事业部、瓶袋奶事业部、黄油干酪事业部、工业奶粉事业部、奶牛事业部、物流事业部和可的便利事业部。其中保鲜事业部、常温事业部、瓶袋奶事业部、黄油干酪事业部、工业奶粉事业部是以产品类别划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生产和销售。奶牛事业部着重进行奶源的开发和牛的育种、饲养;物流事业部着重进行冷链建设和产品配送;可的便利事业部着重进行便利店的建设以适应新型商业液态的发展,同时作为公司产品的重要销售通路。另外公司设有技术中心,进行新品开发和新生产工艺的研究,以高科技为手段保持自身的竞争优势。 公司已在上海、南京、无锡、北京、西安、武汉等重点区域中心城市建有保鲜产品及瓶袋产品生产基地,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生奶资源,就地生产就地销售,建立保鲜产品生产基地贴近消费市场的科学产、供、销模式,不但节约运输成本,且确保保鲜产品的质量,有效地拓展保鲜产品市场,巩固公司在保鲜产品的龙头地位。在黑龙江松鹤和内蒙呼伦贝尔等奶源丰富且成本低的地区建立常温产品生产基地(常温产品保质期长、面向全国市场销售),降低产品制造成本,增强竞争优势,扩大公司常温产品在全国的市场占有率。 (二)主要产品的市场销售情况 公司在拓展市场的经营和拓展市场的策略坚持以牛饲养、加工、物流配送、销售为产业链,同时以高科技和服务构筑产业链,用全国资源做全国市场,在全国布局奶源基地、销售基地和生产基地;实施品牌的发展战略。同时公司在全国28个省及直辖市的重点城市均设有销售公司和经销点,并借助物流事业部的配送和可的便利事业部的销售通路,共同拓展产品销售,不断提高公司的产品销量。 从需求角度来看,由于受到乳制品的储藏条件(冷链)和人们生活水平等因素的影响,目前主要销售市场集中在国内大中型城市,上海、广州、北京、天津、深圳、南京、杭州、武汉、大连、大庆、青岛、成都等十六大城市占居全国乳制品市场容量的45%以上,全国目前已形成三大消费区域带:以上海市为中心的长江中下游消费带、以北京市、天津市为核心的华北带、以广州市为中心的珠江三角洲区域带。公司推行立足华东、拓展全国、品牌推动、提升销售的营销策略,已在上海以外设立9个销售大区,建立了辐射20多个中心城市的销售网络,在华东地区已直销至县一级,在华东外围地区建立了经销网络,销售渠道主要为大卖场、超市,为”光明牌”乳制品销售全国奠定了基础。公司于2000年5月成立了上海邀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建立了www.net1717.com网络平台和62171717电话呼叫中心,以公司营业部送奶上门服务为基础,利用光明乳业在上海几十年的网络优势和物流优势,扩展送货上门业务。 主要产品全国市场份额变动的情况及趋势 产 品 2001年 2000年 1999年 市场占有率 名次 市场占有率 名次 市场占有率 名次 液态奶 26.50% 1 28.37% 1 33.35% 1 酸奶 15.73% 1 12.72% 1 12.35% 1 奶粉 2.25% 11 2.14% 14 2.57% 10 前三年公司主要产品及产量 单位:吨 产 品 2001年 2000年 1999年 液态奶 496,468 349,331 225,891 奶粉 11,757 4,865 2,584 果汁 2,086 2,029 1,512 黄油和奶酪 876 576 269 (三) 公司的竞争优势与劣势 作为国内乳品行业综合实力排名第一的企业,公司的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 1、管理优势。地处中国经济最发达的华东地区,深得改革开放的影响。特别是在企业管理体制方面,自1996年年底组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来,获得了快速的发展。2000年11月,公司引入新的股东,改制成为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了以多元投资结构体制和职业经理人管理体制为主要内涵的现代企业制度。2000年底,公司正式启动ERP(企业资源管理)系统,对企业内部资源进行优化管理,重组业务流程,全面提高了各部门的管理水平。2001年4月,公司开始推行总部战略管控和事业部损益中心的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内部运行管理体制。 2、人才优势。体制的优势也带来了人才的优势,公司在科研、生产、销售、管理各个环节上都聚集了国内一流的人才,并以职业化、市场化为原则建立了新型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3、品牌优势。公司拥有的”光明牌”乳制品商标属上海市著名商标,1999年被国家主管商标的最高机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世纪之交,公司凭借在国内同行中的良好信誉、企业的雄厚实力以及地处上海国际大都市等得天独厚的条件,取得了兴建中国乳业第一座博物馆--中国乳业博物馆的主办权,从而进一步确立了公司在中国乳业中的领先地位,更好地提升了公司的企业形象。 4、技术优势。公司特别注重产品的科技含量,着力建设”高科技的光明”。公司拥有先进的乳品加工工艺、技术和设备,具有国内一流水平的奶牛育种和饲养技术,为产品生产提供优质的奶源;公司拥有目前国内规模最大、最为完善的奶牛生产性能测定系统(DHI),每月对头胎牛进行体型外貌鉴定。公司采用先进的动物模型BLUP的方法进行育种值的计算,保证公牛后裔测定的准确性,培育的优秀公牛的冻精畅销全国30多个省市。公司成立了市级乳业技术中心,加快科研开发,提升产品的科技含量。 5、规模优势。公司是全国最大规模的生产销售乳制品的企业,除上海地区以外,在全国重点地区设厂布点,内蒙、黑龙江两个奶源基地型合资企业以及北京、西安、武汉、无锡、南京、杭州等产销地型城市保鲜奶生产基地,形成了光明乳业在全国范围的加工实力,实现了”用全国资源做全国市场”的目标。 从未来发展的要求来看,公司还在一些环节上存在不足。 1、市场相对集中在上海和华东地区。光明乳业目前80%以上的销售集中在华东地区,华东以外的市场还有待进一步开拓。 2、公司的原料来源主要是华东地区,原料的数量和价格都不能支持公司的进一步增长。必须加大开拓华东以外地区的原料供应。 3、与公司每年快速增长相比较,公司运营资金略显欠缺,获得资金的渠道有限。 (四) 乳制品市场容量 世界乳品行业规模巨大,同时地域性又很强。1999年全球乳品产量约5.6亿吨,但其中只有6%进入世界贸易,世界20家最大的乳制品企业2000年销售额达到1,002亿美元,其中排名第一的雀巢销售额达130亿美元。 世界乳品的需求每年按2%的速度在增长。发达国家的增长率大约是1%,而发展中国家则快得多,尤其是亚洲和拉美国家。中国属于世界上乳品市场增长最快的国家之一。1995年乳制品制造业的产值为90亿元,2000年达210亿元,扣除价格因素,5年增长110%,年增长20%。根据目前的发展势头,行家们普遍预测在未来五年内乳制品市场的年增长率将在15%左右。 (五)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 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财务会计资料”部分。 (六)知识产权 1、主要技术情况 公司拥有的技术主要有两方面——牧业与乳制品加工。牧业方面在引种、规模化、高产技术方面拥有核心技术;乳品方面主要集中在保鲜、发酵乳方面。另外公司的冷连技术水平也可称为核心技术。上述的核心技术在国内绝对领先,与国际水平相当。 例如牧业中的奶牛产量:公司牧场的单产平均水平已达到8吨,是全国平均的2倍。同时公司技术服务遍及全国,从奶牛的饲养、饲料的配置到疾病的预防等等都形成自己独特的技术体系。 乳品以保鲜奶为例,公司在1994年全国第一家推出该产品。在发酵乳方面,是全国首家拥有大批量生产搅拌型酸奶的技术,公司为国内首家推出果粒酸奶的公司、第一家将酸奶灌装到保鲜屋的公司,同时公司将对人体健康有益的益生菌应用到酸奶中去,又在积极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益生菌。 2、知识产权 专利 公司已把知识产权的保护列为重点工作之一,逐步开始申请专利,目前已有六项外观设计专利和一项发明专利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尚未取得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专利名称 申请号 专利属性 液态奶包装盒 01311913.3 外观设计专利 液态奶包装盒 01311908.7 外观设计专利 液态奶包装盒 01311912.5 外观设计专利 液态奶包装盒 01311910.9 外观设计专利 液态奶包装盒 01311909.5 外观设计专利 液态奶包装盒 01311911.7 外观设计专利 益菌奶及其制造方法 01112799.6 发明专利 商标 公司拥有”光明”、”三岛”、”SDC”、”可的”等71个注册商标。 商标许可使用情况 公司为进一步开拓市场,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更好地利用品牌优势,许可被许可人使用”光明”等商标,许可商标的使用期限为10年,每一年的许可使用费为许可商品当年经审计净销售额的2.5%(牛奶集团为免费使用),由被许可人在每一年度结束以后三个月内向本公司一次性支付。详细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七)财政税收优惠政策 本公司是在上海老市区设立的生产性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率为27%,并从获利年度起执行”两免三减”的税收优惠政策,即1997年度、1998年度处于免税期。1999年度、2000年度、2001年度处于所得税减半期,适用税率为13.5%。从2002年起,公司将不再享受税收减半优惠,适用税率为27%,子公司所得税税率均为33%。公司将继续享受自产鲜奶和饲料销售免征增值税返还而形成补贴收入的优惠政策,其他产品均按销售收入的17%或13%计算销项税,并按抵扣进项税后的余额缴纳。 第五节 股票发行与股本结构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 记名式人民币普通股 2、每股面值: 1.00元 3、发行股数: 150,000,000股 发行后总股本: 651,182,850股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23.04% 4、每股发行价: 6.50元 5、发行市盈率: 20倍 6、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1.13元(截至2002年6月30日经审计数)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2.33元 7、发行方式: 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 8、配售比例: 100% 8、发行对象: 于招股说明书摘要刊登当日2002年8 月9 日(T-3日)持有上证所或深交所已上市流通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收盘市值总和(包括可流通但暂时锁定的股份市值)不少于10,000元的投资者。 9、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余额包销方式 10、实收募股资金:954,037,500元 11、发行费用:本次公开发行的发行费用总额预计为2,870万元,其中包括承销费用、审计费用、验资费用、路演费用、律师费用、上网发行费用等。 12、每股发行费用:0.19 二、本次股票上市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承销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的15,000万股社会公众股的配号总数为87554391,中签率为0.17132208 %。其中二级市场投资者认购148,649,741 股,其余1,350,259股由主承销商包销。 三、本次上市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股资金的验资报告 验 资 报 告 德师报(验)字(02)第031号 上海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截至2002年8月20日止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 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1,182,850元,根据贵公司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0,000元。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2〗80号文核准,同意贵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0,000,000股。经我们审验,截至2002年8月20日止,贵公司已收到社会公众股股东以货币认缴的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0,000元。 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1,182,850元,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前称:”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00年11月13日出具了德师报(验)字(00)第059号验资报告。截至2002年8月20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651,182,850元。 本验资报告仅供贵公司申请变更登记时使用,不应将其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及注册资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2.验资事项说明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前称:”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 顾红雨 中国·上海 吴辉 四、本次募股资金入帐情况 入帐时间:2002年8月20日 入帐金额:954,037,500元 入帐帐号:工行徐汇支行建分处 1001220719016215222 民生银行浦东支行 144923-0418000078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徐汇支行建分处 民生银行浦东支行 五、本公司上市前股权结构及各类股东的持股情况 1、本次上市前股权结构 股份类别 股数(万股) 比例(%) 发起人股 501,182,850 76.96% 社会公众股 150,000,000 23.04% 2、本次上市前十大股东情况 股份类型 股 东 股份数量(股) 所占比例(%) 国有法人股 上海牛奶(集团)有限公司 200,473,141 30.78 社会法人股 上实食品控股有限公司 200,473,141 30.78 国家股 上海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25,059,142 3.85 社会法人股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5,059,142 3.85 社会法人股 东方希望投资有限公司 25,059,142 3.85 社会法人股 达能亚洲有限公司 25,059,142 3.85 流通股 东方证券有限公司 1,350,259 0.21 流通股 天华证券投资基金 27,900 0.004 流通股 华夏成长基金 27,600 0.004 流通股 同盛基金 27,300 0.004 其中上实食品控股有限公司、达能亚洲有限公司为境外法人。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 1、王佳芬,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女,1951年10月生,大学毕业,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被评为全国优秀企业家、上海市劳动模范。现任牛奶集团董事,曾任上海市星火农场五七连党支部副书记、副指导员,上海市星火农场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上海市芦潮港农场场长、党委副书记,上海市农场局工业外经处处长,牛奶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等职。 2、周 杰,本公司副董事长,男,1967年12月生,中共党员。现任上海实业医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实控股有限公司副行政总裁、上海盛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获硕士学位。曾任上海万国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上实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等职。 3、叶观年,男,1950年1月生,中共党员,经济师。现任上海市农工商(集团)总公司总经济师,牛奶集团董事长等职。毕业于上海农学院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干部专修班。曾任上海市芦潮港农场党委书记、副场长、上海市农场管理局计财处处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部部长等职。 4、陈宝祥,男,1947年3月生,中共党员,高级政工师。现任牛奶集团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大学毕业,曾任上海乳品用品厂党支部副书记、上海乳品二厂厂长、牛奶集团董事、副总经理等职。 5、沈伟家,男,1953年8月27日生,中共党员。现任上海三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获复旦大学管理学院经济学博士学位、比利时鲁汶大学工商管理硕士。获授副教授职称。曾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院长助理、MBA项目主任,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三联发展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等职。 6、季建忠,男,45岁。现任上实控股上海代表处财务总监,上实管
上交所上市公司的数量是多少?
上海交易所上市公司有1144家。相关内容如下:1、这1144家上市公司是一大批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企业、重点企业、基础产业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通过上市筹集发展资金,改变经营机制。2、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为前市,电话拍卖时间为9:15 - 9:25,连续拍卖时间为9:30 - 11:30。下午为售后市场,连续竞价时间为13:00 - 15:00。市场在周六、周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宣布的休市日休市。3、简介:上海证券交易所是中国证监会直接管理的非营利性法人。其主要功能包括:为证券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制定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受理上市申请,安排证券上市;组织、监督证券交易;监督会员及上市公司;管理和发布市场信息。拓展资料1.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采用电子竞价交易方式。所有上市证券的交易必须通过计算机主机进行公开申报和竞争,主机将根据价格优先级和时间优先级的原则自动匹配交易。2009年11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升级后的新一代交易系统,订单处理能力达到80000交易高峰/ s,和每日双边交易系统的容量是不少于1.2亿,相当于1.2万亿元人民币的每日交易规模在一个单一市场中。上海证券交易所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国际组织成员,也是亚洲济南扬州交易所联合会和世界交易所联合会的成员。经过多年的不断发展,上海证券市场已成为中国大陆的领先市场。2.其中,上市公司数量、上市股票数量、总市值、流通市值、证券总交易量、股票交易量、国债交易量排名第一。2013年3月11日,上交所共有上市公司954家,上市证券2214只,总市值为16075071亿元。上市公司累计融资25万亿元;一大批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企业、重点企业、基础产业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通过上市筹集发展资金,改变经营机制。
国联证券上市能涨多少
股票价格的涨跌,长期来说是由上市公司为股东创造的利润决定的,而短期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而影响供求关系的因素则包括人们对该公司的盈利预期、大户的人为炒作、市场资金的多少、政策性因素等。一般情况下,股票涨跌最主要的因素就是股票的供求关系。在股票市场上,当股票供不应求时,其股票价格就可能上涨到价值以上;而当股票供过于求时,其股票价格就会下降到价值以下。同时,价格的变化会反过来调整和改变市场的供求关系,使得价格不断围绕着价值上下波动。总之市场的变化,股市的涨跌都不是绝对的,股市时刻都处在变动当中,所以投资者在投资股票时一定要密切关注市场动向,也要关注相关政策的出台所带来的影响,紧跟市场趋势。温馨提示:1、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任何建议;2、入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您在做任何投资之前,应确保自己完全明白该产品的投资性质和所涉及的风险,详细了解和谨慎评估产品后,再自身判断是否参与交易。应答时间:2022-01-27,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国联证券上市能涨多少
股票价格的涨跌,长期来说是由上市公司为股东创造的利润决定的,而短期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而影响供求关系的因素则包括人们对该公司的盈利预期、大户的人为炒作、市场资金的多少、政策性因素等。一般情况下,股票涨跌最主要的因素就是股票的供求关系。在股票市场上,当股票供不应求时,其股票价格就可能上涨到价值以上;而当股票供过于求时,其股票价格就会下降到价值以下。同时,价格的变化会反过来调整和改变市场的供求关系,使得价格不断围绕着价值上下波动。总之市场的变化,股市的涨跌都不是绝对的,股市时刻都处在变动当中,所以投资者在投资股票时一定要密切关注市场动向,也要关注相关政策的出台所带来的影响,紧跟市场趋势。温馨提示:1、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任何建议;2、入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您在做任何投资之前,应确保自己完全明白该产品的投资性质和所涉及的风险,详细了解和谨慎评估产品后,再自身判断是否参与交易。应答时间:2022-01-27,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谁知道下面世界十大证券交易所的组织形式,上市公司总数,上市证券总数,证券总市值,交易制度以及开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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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银或考虑只在美国上市ARM
软银或考虑只在美国上市ARM 软银或考虑只在美国上市ARM,为了能让Arm在伦敦上市,或者至少部分在伦敦上市,约翰逊曾亲自游说Arm的股东方软银亿万富翁创始人孙正义。软银或考虑只在美国上市ARM。 软银或考虑只在美国上市ARM1 由于英国出现动荡,日本软银集团决定搁置英国芯片设计子公司Arm在伦敦上市的计划,而是可能直接前往美国进行首次公开募股(IPO)。 英国首相鲍里斯·约翰逊(Boris Johnson)曾亲自游说软银创始人孙正义,希望Arm至少能在伦敦证交所部分上市。但随着约翰逊政府下台,多位主导此事的官员离职,Arm上市谈判陷入僵局。 过去,企业始终回避两地上市模式,因为同时在两地进行IPO成本更高,过程也更为复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英国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FCA)都需要其提供招股说明书,并附有其他监管要求。 两名熟悉软银想法的人士表示,计划在伦敦上市的工作实际上已经在公司内部停止。与过去相比,在伦敦上市的可能性已经变得微乎其微。 接近软银的银行家警告称,该集团之所以考虑在伦敦上市,是因为英国政府提供了更有吸引力的激励措施。英国政府已要求官员们制定合适的上市条件,承诺让Arm成为英国科技行业中的全国性领军企业。 不过伦敦对快速增长的公司依然缺乏吸引力,因为赴美上市可能获得更高估值和更多融资。孙正义曾在6月份告诉股东,他支持在美国上市,因为Arm的大多数客户都在美国。 据知情人士透露,英国数字、文化、媒体和体育部以及商业、能源和工业战略部的官员仍在制定方案,希望吸引Arm在伦敦上市。伦敦证交所的高管们也仍努力游说Arm高管。 据悉,Arm在英国IPO的准备工作已达到“成熟”阶段。此举意味着,Arm可能同时被两个市场纳入指数,这将增加可能投资于该公司的基金数量,并帮助该公司快速进入富时100指数(FTSE 100)。 英国银行家表示,Arm在两地上市的想法并不“疯狂”。他们说:“Arm在英国的股价过去有很大的溢价,它在英国上市将获得更大的支持。作为同时进入富时100指数和标准普尔500指数的首家成份股公司,你能想象孙正义会有多兴奋吗?” Arm的.一种选择是在IPO中包括向散户发行股票,以吸引那些年纪较大、较为富有的私人投资者,这些人还记得该公司早期从剑桥Acorn计算机公司分拆出来时的场景。 软银最近投资了PrimaryBid,该公司为散户投资者提供购买IPO股票的平台。分析人士表示,这可能会被用作吸引私人投资者投资Arm的手段。 2016年,软银斥资320亿美元收购了Arm,并在四年后达成了一笔重磅交易,将其出售给英伟达。然而,由于监管阻碍,这笔交易被搁置。 软银和Arm均拒绝置评。Arm此前曾表示,无论在哪里上市,该公司都计划将总部继续留在英国。 软银或考虑只在美国上市ARM2 由于英国政府动荡,软银搁置了英国芯片企业Arm在伦敦的首次公开募股计划。 7月18日,英国《金融时报》报道称,在约翰逊辞去英国首相,投资部长格里·格里姆斯通和数字部长克里斯·菲尔普辞职的大背景下,软银已经暂停了明年Arm在英国上市的讨论。 《金融时报》称,为了能让Arm在伦敦上市,或者至少部分在伦敦上市,约翰逊曾亲自游说Arm的股东方软银亿万富翁创始人孙正义。原本的投资部长格里姆斯通和数字经济部长菲尔普也都在与软银的谈判中发挥了主导作用。 根据Arm之前对外释放的消息,孙正义希望把Arm放在美国上市。而这次英国动荡可能为软银寻求更直接的美国上市铺平道路。 由于必须同时进行两次IPO的成本和复杂性,以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都需要招股说明书和其他监管要求,公司过去一直避开这种方法。 两位熟悉软银想法的人士表示,IPO伦敦方面的工作实际上已在公司内部停止。其中一位人士补充说,伦敦上市的可能性看起来比过去要小。 鉴于在美国有更高估值和更深投资者现金池的潜力,伦敦一直被批评为对快速增长的公司没有吸引力。 报道称,据一位熟悉政府努力的人士称,数字、文化、媒体和体育部以及商业、能源和工业战略部的官员仍在制定一揽子计划,以吸引Arm上市。伦敦证券交易所的高管们仍在努力让软银相信英国的优点。 软银和Arm拒绝置评。Arm此前曾表示,无论它在哪里上市,它都计划将其总部保留在英国。 2月8日,由于交易遭遇监管挑战,英伟达正式宣布终止收购Arm。软银随后表示,Arm准备在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财政年度内进行公开募股。 Arm于1990年在英国剑桥成立,一直专注于开发低功耗的芯片。高通、联发科、华为、苹果等企业均采用Arm芯片架构开发芯片,其产品最初用在在智能手机领域,现在延伸至电脑、车联网设备等众多领域。 软银或考虑只在美国上市ARM3 据国外媒体报道,由于英国政府出现动荡,软银暂停让旗下芯片设计公司 ARM 在伦敦上市的计划,可能会考虑只在美国上市。 外媒援引知情人士的话报道称,曾在与软银的谈判中发挥主导作用的英国投资部长格里 · 格林斯通(Lord Gerry Grimstone)和数字部长克里斯 · 菲尔普(Chris Philp)宣布辞职,导致软银暂停了让 ARM 明年在英国上市的讨论。 据悉,软银集团是在 2016 年以 320 亿美元的价格收购 ARM 的,这笔交易是软银当时有史以来最大的一笔收购交易。 2020 年 9 月 13 日,软银集团宣布,将把 ARM 出售给英伟达,交易价值为 400 亿美元。然而,由于监管方面的重大挑战以及竞争对手的反对,这一交易最终以失败告终。 今年 2 月 7 日,软银集团正式宣布,它与英伟达同意终止双方此前达成的 ARM 出售协议,并为 ARM 启动首次公开募股(IPO)做准备。 今年 2 月 9 日,软银集团 CEO 孙正义表示,ARM 很可能选择在纳斯达克而非英国本土上市。然而,6 月中旬,知情人士透露,软银集团也正计划让其所持部分 ARM 股份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 如今,刚刚过去一个月,事情又发生了变化,软银集团暂时暂停了 ARM 在伦敦上市的谈判。 Arm 将其技术授权给世界上许多著名的半导体、软件和 OEM 厂商,全世界超过 95% 的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都采用 Arm 架构。
哪里能找到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的年报?
上公司的官方网站,会向所有股东披露的年报数据;或者上bloomberg系统(要求专用终端)或者reuters系统查询最新市场数据。Financial Times上面也有。
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
分类: 商业/理财 >> 金融 问题描述: 有人向我推荐在伦敦上市的企业,请问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具体规则是什么?谢谢 解析: 哪里都不用去了.专家在这里! 在伦敦和其他的证券市场不同,那里是保荐人制度,也就是说当保荐人推荐你上市,你就能够上市,但股票的分销时要找好的分销商(如果不是保荐人承销). 具体机构:1,企业身边的财务顾问 2,保荐人、主理行 3,境外律师,为公司服务 4,境外律师,为保荐人服务,新加坡可不需要 5,中国律师,出具中国法律意见书 6,开曼或BVI律师,处理上市公司注册地法务 7,审计和申报,各上市地要求有差异,国际所 上市地、行业要求有差异,新加坡可不需要 8,公关公司协助ROADSHOW 9,股票承销/经纪,可能和保荐人为同一家 我在今年3月已经帮助一家公司成功伦敦上市,也许能帮助你
以下属于伦敦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板块的为( )。①高级上市②标准上市③高成长板块上市④普通上市
【答案】:A本题主要考查伦敦证券交易所的主板市场。主板上市分为高级上市(Premium)、标准上市(Standard)和高成长板块上市
美林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美林(Merrill Lynch),(NYSE:MER, TYO: 8675), 世界最著名的证券零售商和投资银行之一,总部位于美国纽约。作为世界的最大的金融管理咨询公司之一,它在财务世界里响叮当名字里占有一席之地。该公司在曼哈顿四号世界金融中心大厦占据了整个34层楼。历史公司创办于1914 年1月7日,当时美瑞尔(Charles E. Merrill)正在纽约市华尔街7号开始他的事业。几个月后,美瑞尔的朋友,林区(Edmund C. Lynch)加入公司,于是在1915年公司正式更名为美林 。1920年代,美林公司纽约办公室坐落于百老汇120号,并且它在底特律、芝加哥、丹佛、洛杉矶和都伯林都有办公室。其他资料美林证券 (Merrill Lynch)美林证券成立于1885年,是全世界最大的全球性综合投资银行。其资本额高达235亿美元,在《财富》杂志全球500家大公司排名中,位列证券业第一。美林公司的业务涵盖投资银行的所有方面,包括债券及股票的承销(1997年以总融资额2480亿美元的成绩雄踞全球承销市场之首)、二级市场经纪及自营业务、资产管理、投融资咨询及财务顾问(目前美林客户所拥有的资产总额已超过1.2万亿美元),以及宏观经济、行业、公司的调研。自1988年起,美林连续10年成为全球最大的债券及股券承销商。美林集团在纽约交易所、伦敦交易所和其他许多股票交易市场的股票交易额均名列首位。美林集团拥有阵容强大、范围全面的调研分析队伍。在《机构投资者》杂志每年的“全美最佳研究小组”评选中,美林集团连续三年获得全球最强研究实力这一最高荣誉奖。1997年11月24日,美林集团以53亿美元收购英国水星资产管理公司,使美林资产管理公司成为全球最大资产管理机构之一,兼并后所管理的资产已超过5000亿美元。1998年2月,它收购了日本山一证券公司在日本的大部分业务,并据此建立了美林日本证券公司。至1998年底,美林受委托管理的客户资产已逾14000亿美元,并以平均每天接近4亿美元的速度在增加。但由于美林在银行、经贸和资产管理等方面的不景气,该行2001年第二季度盈利暴跌41%,当季盈利5.41亿美元,每股收益56美分;美林今年第一季度的盈利为9.21亿美元,每股收益1.01美元。美林首席财务官称:“目前市场行情表明,美林还没有改善这种不利状况的迹象,在未来的第三季度,美林可能比第二季度还糟。”美林是首家获邀在中国开设办事处的美资投资银行。1993年,美林在上海的办事处正式开业。几年来,美林通过首次公开上市和债券发行等形式参与的中国政府和企业融资项目数量超过任何其他投资银行,总和接近100亿美元。近年来,美林完成的中国融资项目包括:美林作为上海石化上市招股的全球协调人及主承销商,成功完成的首宗在纽约及香港交易所两地同时上市的招股项目;1994年美林集团被我国财政部委任为国家信用评级工作的顾问,并独家主承销首批中国10亿美元全球债券,至今已为财政部发行了6笔债券,最近一笔是为财政部发行的5亿美元的全球债;中国首笔1亿美元强制性可转换债券(庆铃汽车)、深圳高速公路2.13亿美元首次公开招股、吉林化工2亿美元首次公开招股、江西铜矿2.1亿美元及天津发展1.55亿美元首次公开招股。今天,这个跨国公司在世界超过40个国家经营,管理客户资产超过美金1.8兆。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五家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中证网、中国证券网、证券时报网、中国资本证券网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1、董事长兼总经理王飘扬承诺: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或转让。2、王飘扬家族其他成员承诺: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或转让。于其所持公司股份,其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或转让。第二节股票上市情况一、公司股票上市审批情况(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年9月修订)》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发行人”或“万邦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二)股票发行核准部门、批文及其主要内容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95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200万股的人民币普通股。本公司本次共发行2,200万股新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数量为44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0%;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数量为1,76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发行价格为65.69元/股。(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在创业板上市文件的主要内容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0]61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万邦达”,股票代码“300055”;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1,760万股股票将于2010年2月26日起上市交易。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资讯网、中证网、中国证券网、证券时报网、中国资本证券网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二、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一)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二)上市时间:2010年2月26日(三)股票简称:万邦达(四)股票代码:300055(五)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8,800万股(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2,200万股(七)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八)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期限及其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1、董事长兼总经理王飘扬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王飘扬家族其他成员承诺:对于其所持公司股份,其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前所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3、董事兼副总经理刘建斌、董事兼副总经理黄祁、董事兼财务总监袁玉兰、监事刘英、监事范飞、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石晶波、副总经理王大鸣承诺:同上承诺4、朱俊、王冬梅、宫正、张珊珊、徐春来、陆剑锋、罗华霖、仲夏、战广林、冯国雁、许欣、孟翠鸣、葛慧艳、王安朴、王启瑞、魏淑芸、魏淑芳、刘文义、王微波、张标等20名股东承诺:同上(九)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中股票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的股票440万股自本次社会公众股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三个月。(十)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1,760万股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十一)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占首次公开发所持股份数量行后总股本比可上市交易日期(非交易项目股东名称 (万股) 例(%)日顺延)王飘扬 2,722.50 30.94 2013年2月26日胡安君 1,188.00 13.5 2013年2月26日王婷婷 792 9 2013年2月26日王安朴 198 2.25 2013年2月26日王冬梅 198 2.25 2013年2月26日朱俊 198 2.25 2013年2月26日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刘建斌 165 1.88 2013年2月26日发行的股份王启瑞 132 1.5 2013年2月26日魏淑芸 132 1.5 2013年2月26日魏淑芳 132 1.5 2013年2月26日石晶波 102.96 1.17 2013年2月26日范飞 99 1.13 2013年2月26日王凯龙 79.2 0.9 2013年2月26日黄祁 79.2 0.9 2013年2月26日王微波 66 0.75 2013年2月26日张标 66 0.75 2013年2月26日刘文义 66 0.75 2013年2月26日张珊珊 3.96 0.05 2013年2月26日徐春来 3.96 0.05 2013年2月26日陆剑锋 3.96 0.05 2013年2月26日罗华霖 3.96 0.05 2013年2月26日仲夏 3.96 0.05 2013年2月26日宫正 33 0.37 2013年2月26日战广林 33 0.37 2013年2月26日袁玉兰 29.7 0.34 2013年2月26日王大鸣 19.8 0.23 2013年2月26日冯国雁 13.2 0.14 2013年2月26日王蕾 6.6 0.07 2013年2月26日刘英 6.6 0.07 2013年2月26日许欣 6.6 0.07 2013年2月26日孟翠鸣 6.6 0.07 2013年2月26日王长荣 6.6 0.07 2013年2月26日葛慧艳 2.64 0.03 2013年2月26日小计 6,600.00 75 —网下配售股份 440 5 2010年5月26日首次公开网上定价发行股 1,760.00 20 2010年2月26日发行的股份份小计 2,200.00 25 —合计 8,800.00 100 —(十二)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十三)上市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可以在哪家网站上看到?
1、打开证监会网站,可以百度搜索。2、在左侧打开上市部选项,如图。3、下拉打开打开“并购重组行政许可核准”并点击打开。4、打开“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情况”栏。5、在打开的网页拉到最下方,下载最下方的审核进度表,该表格为word形式,并在每周五收市后跟新。
财务类退市重新上市
03010适用于深交所主板(含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此次修订借鉴了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的经验,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了退市指标、退市程序、风险提示和退市相关交易安排,主要涉及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优化退市标准,畅通退出渠道。较低的扣非前后净利润为负值、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市值低于3亿元、信息披露或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重大违法财务造假、退市风险警示股票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等。并完善了面值退市指标的相关表述,对现有的财务、交易、标准化、重大违规四类强制退市指标体系进行了全面优化。其中,特别强调交叉运用财务指标,加快清理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空壳僵尸”企业。二是简化退市流程,提高退市效率。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大大缩短了退市流程。重大违法退市连续停牌的时点从“知道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者作出司法判决”移到“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者司法判决生效”,同时简化了上海市委的审议程序。退市期限由30个交易日缩减至15个交易日,同时放开首日涨跌幅限制,减少了炒作空间。此外,本次修订考虑到可转债兼具股票属性,同步取消可转债暂停上市,不再规定其终止标准。明确公司股票终止的,可转债同时终止。三是加强风险预警,引导理性投资。根据新增的行政处罚决定,确定了财务退市风险警示(*ST)和持续经营能力存疑、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等其他两类风险警示(ST)情形,收紧了违规担保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量化标准,扩大了资金占用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主体范围。设立包括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股票的风险警示板,并在另一个板披露风险警示股票。同时,优化风险警示股票的适当性管理和交易机制,加强风险揭示和投资者保护。深交所表示,此前的创业板退市制度改革基本贯彻了本轮改革的总体思路。此次修订进一步细化完善了退市指标,优化了退市实施程序。退市指标方面,一是增加了依据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财务退市风险警示情形,进一步优化了营业收入的确认和扣除机制;第二,增加重大违法财务造假的组合标准,从净利润、利润总额、资产三个方面判断公司是否触及重大违法退市;三是半数以上新增董事不能忠实于年报或半年报的标准退市指标,进一步明确公司在信息披露或规范运作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包括公司失去了信息披露的联系渠道,公司拒绝披露应当披露的重要信息,公司严重扰乱信息披露秩序并造成不良影响,以及事务所认为公司在信息披露或规范运作方面存在重大缺陷的其他情形;第四,完善面值退市指标的表述。在退市程序方面,上市委员会在重大违法终止上市程序中的两次审核将调整为一次审核,即由交易所判断公司股票是否已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深交所表示,为确保退市制度改革稳步推进,维护市场稳定运行,本次对新规实施前股票已停牌、已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司设置了过渡期安排:对股票已停牌的公司,在2020年年报披露后, 仍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3010的相关规定判断其股票是否符合恢复上市条件或符合终止上市标准,并按前述规则规定的程序实施恢复和终止。对于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司,其股票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将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根据2020年年报披露,有以下四种处理方式:一是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其股票根据新规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二是不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但触及《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暂停上市标准的,不暂停上市,对其股票进行其他风险警示。2021年年报披露后,按新规执行。不触及新规其他风险提示的,撤销其他风险提示;三是未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未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暂停上市标准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四是未触及新规中其他风险提示的,撤销其他风险提示。相关问答:创业板股票,中小板,退市直接退市吗?不会ST吗?是的,创业板股票不会被ST。直接退市。如果您的问题得到解决,请给与采纳,谢谢!
以下系创业板上市公司需暂停上市情形的有()
【答案】:B《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1.1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可以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①最近3年连续亏损(以最近3年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依据);②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要的前期差错或者虚假记载,对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最近3年连续亏损;③最近1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当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④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要的前期差错或者虚假记载,对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最近1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⑤最近2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⑥因本规则12.4条或者12.6条所述情形财务会计报告被中国证监会或者本所责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改正后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并在规定期限届满之日起4个月内仍未改正;⑦在法定披露期限届满之日起2个月内仍未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⑧因欺诈发行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欺诈发行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⑨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⑩因本规则12.11条或者12.12条所述情形,公司股权分布或者股东人数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在本所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了股权分布或者股东人数问题的解决方案并实施,但公司股票被复牌后的6个月内其股权分布或者股东人数仍不具备上市条件;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本所规定期限内仍未达到上市条件的;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资者咨询,主板和中小板上市公司因连续两年亏损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具体起始时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十三章第二节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因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或者因追溯重述导致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连续为负值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于年度报告或者财务会计报告更正公告披露当日停牌一天。公告日为非交易日的,于次一交易日停牌一天。自复牌日起,本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本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因政策类问题存在时效性,有关回答请以官网发布最新内容为准。
投资者咨询,创业板上市公司因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其股票被暂停上市后能否恢复上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2.2条规定:上市公司因最近三年连续亏损(以最近三年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依据)其股票被暂停上市的,在法定披露期限内披露经审计的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且同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值的,可以在公司披露首个年度报告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出恢复股票上市的书面申请。
创业板上市公司出现多项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情形的, 如何适用退市规则?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0.1.5条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情形的,其股票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上市公司同时存在两项以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的,须满足全部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的撤销条件,方可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已满足撤销条件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不再适用其对应的终止上市程序。公司虽满足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条件,但还存在其他的风险警示情形的,深交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相应的风险警示。本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因政策类问题存在时效性,有关回答请以官网发布最新内容为准。
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公司申请在创业板转板上市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向创业板转板上市办法(试行)》第十一至第十三条规定,转板公司申请转板上市,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应当在全国股转系统精选层连续挂牌一年以上,且最近一年内不存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应当调出精选层的情形。二是应当符合:(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发行条件;(二)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受到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谴责等情形;(三)股本总额不低于 3000 万元;(四)股东人数不少于 1000 人;(五)社会公众持有的公司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4 亿元的,社会公众持股的比例达到 10%以上;(六)董事会审议通过转板上市相关事宜决议公告日前六十个交易日(不包括股票停牌日)通过精选层竞价交易方式实现的股票累计成交量不低于 1000 万股;(七)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标准,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转板公司申请转板上市,表决权差异安排应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八)深交所规定的其他上市条件。转板公司所选的上市标准涉及市值指标的,以向深交所提交转板上市申请日前二十个、六十个和一百二十个交易日(不包括股票停牌日)收盘市值算术平均值的孰低值为准。三是应当符合《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的创业板定位。本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因政策类问题存在时效性,有关回答请以官网发布最新内容为准。
创业板上市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其股票是否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创业板上市公司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0.5.2条、第10.5.3条规定情形的,应当在知悉相关行政机关向其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者知悉人民法院作出有罪裁判的当日向本所报告,及时对外披露,并就其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进行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于公告日停牌一天,公告日为非交易日的,于次一交易日停牌一天。本所自复牌之日起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上市公司因前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应当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相关事项进展并就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进行特别风险提示。本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因政策类问题存在时效性,有关回答请以官网发布最新内容为准。
深交所暂停上市股票复牌的规定(涨幅规定)
报讯 记者贾伟报道:为防范恢复上市和股改方案实施复牌首日股票交易风险,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深交所日前发布《关于加强恢复上市和股改方案实施复牌首日股票交易风险控制的通知》,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知规定,当股票盘中涨幅与开盘涨幅之差首次达到+100%或—100%时,深交所对其实施临时停牌30分钟;盘中涨幅与开盘涨幅之差达到+200%或—200%时,交易所对其实施临时停牌至14:57后恢复收盘集合竞价。盘中涨幅是指盘中成交价格较股票暂停上市前或股改停牌前收盘价格的涨幅,开盘涨幅是指开盘价格较股票暂停上市前或股改停牌前收盘价格的涨幅。 通知称,临时停牌30分钟跨越收盘集合竞价开始时间14:57的,交易所于14:57将其复牌,恢复收盘集合竞价。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继续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 深交所将对恢复上市和股改方案实施复牌首日股票交易实施重点监控,对涉嫌蓄意操纵交易价格的有关账户采取限制交易等处理措施,并上报中国证监会查处。 深交所要求,各会员单位应严格做好相关规则和制度的宣传和风险教育工作。
主板(含中小板)上市公司净利润、净资产等财务指标触及哪些情形的,深交所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3.1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深交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表明公司已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该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实际已触及本条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五)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情形。前款第(一)项所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准,所述营业收入应当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负值的,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负责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就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是否符合前述规定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公司未按本条第二款规定扣除相关收入的,深交所可以要求公司扣除,并按照扣除后营业收入决定是否对公司实施退市风险警示。需注意的是,本条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情形以2020年度为第一个会计年度起算。本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因政策类问题存在时效性,有关回答请以官网发布最新内容为准。
上市公司半年度业绩变动超过50%怎么预告?
上交所上市公司中报增长超50%不需要公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含创业板):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度,半年度,前三季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净利润为负值。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实现扭亏为盈。扩展资料:注意事项:三季报的预约时间是26号,参照2016年各季度业绩增速的话,三季度应该是略少于年中的,而2017年的中报扣非净利增长为66.08%,那么预计三季报的增长应该在60%左右。如果三季报业绩增长55%以上,2017年度扣非净利增长是大概率能够达到年初公司的目标,扣非净利增长60%的。如果三季度的增长超过70%,那么今年的业绩基本上就会超预期。绝大部分券商的预期是55%——60%。根据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公司预计第一季度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知悉后的第一时间在年度报告摘要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第一季度业绩预告:(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负值;(二)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 50%以上;(三)与上年同期相比实现扭亏为盈。比较基数较小的公司(即上一年第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 0.02 元人民币)预计出现本款第(二)项情形且净利润变动的金额较小的情况除外。《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1 号》: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 3 月 31 日之前的,应当最晚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下一年度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 4 月份的,应当在 4 月 10 日之前披露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公司应当在 7 月 15 日之前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在 10 月 15 日之前披露第三季度业绩预告,在 1 月 31 日之前披露年度业绩预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1.3.1 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预计中期和第三季度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业绩预告:(一)净利润为负值;(二)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三)实现扭亏为盈。
主板(含中小板)公司出现哪些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的,深交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2.1 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深交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在深交所仅发行 A 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连续一百二十个交易日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 500 万股;(二)在深交所仅发行 B 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连续一百二十个交易日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 100 万股;(三)在深交所既发行 A 股股票又发行 B 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连续一百二十个交易日其 A 股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 500 万股且其 B股股票累计成交量同时低于 100 万股;(四)在深交所仅发行 A 股股票或者仅发行 B 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五)在深交所既发行 A 股股票又发行 B 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 A 股、B 股每日股票收盘价同时均低于 1 元;(六)公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在深交所的股票收盘市值均低于 3 亿元;(七)公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东人数均少于 2000 人;(八)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情形。前款规定的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日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的二十个交易日。本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因政策类问题存在时效性,有关回答请以官网发布最新内容为准。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创业板上市应该满足的条件: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等。
在上市期间,股票停牌时候的申报问题,上交所和深交所的规则是什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内容基本相同。 参考: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八章 停牌、复牌 8.1 上市公司可以以本所认为合理的理由向本所申请停牌与复牌。 8.2 本所可根据实际情况或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决定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停牌与复牌。 8.3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例行停牌与复牌: (一)上市公司于交易日公布中期报告或年度报告,当日上午停牌,下午开市时复牌; (二)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会议期间为本所开市时间的,自股东大会召开当日起停牌,直至公告股东大会决议当日上午开市时复牌;如果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的内容涉及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直至公告股东大会决议当日下午开市时复牌;公告日为非交易日,则公告后第一个交易日复牌; (三)上市公司于交易日公布董事会关于权益分派、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决议,当日上午停牌,下午开市时复牌。 8.4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本所对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予以停牌与复牌: (一) 在公共传播媒介中出现上市公司尚未披露的消息,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产生较大影响,本所对该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直至上市公司对该消息作出公告的当日下午开市时复牌; (二) 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本所可以对其停牌,直至有披露义务的当事人作出公告的当日下午开市时复牌。 8.5 上市公司于交易日公布临时报告的,应当向本所申请停牌,本所根据情况决定停牌与复牌时间。 8.6 临时报告披露不够充分、完整或可能误导公众,上市公司拒不按照本所要求作出修改的,本所可以对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直至上市公司作出补充或更正公告的当日下午开市时复牌。 8.7 本所审核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时,要求上市公司就有关内容进行解释说明或补充公告,公司不按本所要求办理的,本所可以视具体情况对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直至公司作出解释说明或补充公告的当日下午开市时复牌。 8.8 上市公司未在《证券法》规定的法定期限内公布定期报告的,本所对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直至其定期报告披露的当日下午开市时复牌;公告日为非交易日,则公告后第一个交易日复牌。 8.9 上市公司在公司运作和信息披露方面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本所业务规则,情节严重的,在被有关部门调查期间,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本所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待有关处理决定公告后另行决定复牌时间。 8.10 上市公司监事会按《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职权所作出的可能对股票的交易产生较大影响的决议于交易日公告,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当日上午停牌,下午开市时复牌;情况特殊的,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停牌与复牌时间。 8.11 上市公司严重违反本规则且在规定期限内仍不予改正的,本所对其股票停牌,直至改正后复牌。 8.12 上市公司因某种原因使本所失去有效信息来源时,本所可以对该公司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直至本所恢复有效信息来源后复牌。 8.13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直至导致停牌的原因消除后复牌: (一) 投资者发出收购该上市公司股票的公开要约; (二) 中国证监会依法作出暂停股票交易的决定; (三) 本所认为必要时。 8.14 上市公司出现异常状况,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行特别处理的,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按本规则第九章的规定停牌。 8.15上市公司出现10.1.1条规定的情况之一或发生重大事件而影响公司上市资格的,本所按第十章的规定对该公司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 8.16 上市公司在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或股权、债务重组过程中,股价出现异常波动或董事会预计将会导致股价出现异常波动的,如果出现下列情形且无法按照4.9条规定进行分阶段披露的,董事会应当向本所提出停牌申请: (一)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或股权、债务重组行为不能确定结果; (二)相关信息在市场上已有传播但仍需报请政府批准; (三)董事会预计相关信息无法保密的。 8.17 公司申请的停牌期限不超过30天的,本所根据公司的股票交易情况作出决定;超过30天(包括30天)的,由本所提出处理意见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应当在停牌申请获准后的次一个工作日公告停牌的信息。 8.18 在停牌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两周披露一次重大收购、出售、债务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 停牌期间,相关事项的不确定性已经消除的,公司应在二个工作日内向本所申请复牌并公告;停牌期满,该等事项的不确定性没有消除的,公司应在期满时提前二个工作日向本所申请延长停牌时间,经本所同意或报经证监会批准后,公司应及时予以公告。 8.19 公司就同一不确定事项累计停牌已达到90天,公司未向本所申请复牌的,自累计停牌满三个月之日起,本所对其股票强制复牌,并对其股票采取以下交易方式: (一)投资者在本所另行规定的开市时间内申报交易委托; (二)申报价格不得超过上一次收市价格的5%,不设下限; (三)在本条第(一)项规定时间收市后对有效申报按集合竞价方法进行撮合成交。
上市公司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把其证券及股份于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公众人士可根据各个交易所的规则下,自由买卖相关证券及股份,买入股份的公众人士即成为该公司之股东,享有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总结:第一,必须是我国境内合法经营的股份有限公司;第二,需要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第三,其发行的股票需要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
深交所可以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程度和监管需要采取哪些措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相关规定,本所可以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程度和监管需要,采取下列措施:(1)要求创业板上市公司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要求创业板上市公司停牌核查并披露核查公告;(3)向市场提示异常波动股票投资风险;(4)深交所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本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因政策类问题存在时效性,有关回答请以官网发布最新内容为准。
持有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是否有锁定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规定,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发行人向本所提出其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申请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人应当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上市公司若触及了市值退市情形收到深交所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后可申请听证或提出异议的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可以在收到或者本所公告送达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之日(以在先者为准,下同)起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所提出听证要求,并载明具体事项及理由。公司对终止上市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或本所公告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相关书面陈述和申辩,并提交相关文件。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要求、书面陈述和申辩的,视为放弃相应权利。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要求的,由本所上市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召开听证会。本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因政策类问题存在时效性,有关回答请以官网发布最新内容为准。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原始股锁定期是如何规定的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我们给予如下解答: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普通股东上市起一年内不得转让:——5.1.5 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也是《证券法》规定的)2、大股东三年内不得转让:——5.1.6 发行人向本所提出其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申请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3、上报证监会前半年内增资的新股东特殊规定:——5.1.7如发行人在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前六个月内(以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日为基准日)进行过增资扩股的,新增股份的持有人除需遵守5.1.5条的规定外,还需在发行人向本所提出其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申请时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上述新增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该新增股份总额的50%。4、董监高特殊规定:——3.1.11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份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本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一年锁定期满后,拟在任职期间买卖本公司股份的,应当按有关规定提前报本所备案。(董监高的规定还要看公司法的规定,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得超过25%;另外深交所近日颁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防止高管离职套现,新增锁定的规定)如仍有疑问,欢迎向国泰君安证券上海分公司企业知道平台提问。
主板(含中小板)上市公司出现哪些情形的,深交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深交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一)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二)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三)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四)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五)公司向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 担保且情形严重的;(六)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 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七)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情形。需注意的是,判断公司是否触及本条第13.3条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时,以2020年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以2018年至2020年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本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因政策类问题存在时效性,有关回答请以官网发布最新内容为准。
创业板上市公司出现哪些交易类情形的,深交所将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0.2.1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深交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1)连续一百二十个交易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现的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200 万股;(2)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3)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市值均低于 3 亿元;(4)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公司股东人数均少于 400 人;(5)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情形。前款规定的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日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的二十个交易日。本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因政策类问题存在时效性,有关回答请以官网发布最新内容为准。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若要向深交所申请重新上市,需满足什么条件?
公司在其股票终止上市后,其终止上市情形已消除,且同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请重新上市:(一)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二)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以上;(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四)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五)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正值且累计超过人民币三千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六)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或者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七)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正值;(八)公司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九)公司最近三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十)公司最近三年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十一)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十二)具备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且运作规范;(十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影响其任职的情形;(十四)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前款第十三项所称“影响其任职的情形”,包括: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本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因政策类问题存在时效性,有关回答请以官网发布最新内容为准。
创业板上市公司出现哪些情形的,深交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9.4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深交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一)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二)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三)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四)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五)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六)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七)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情形。本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因政策类问题存在时效性,有关回答请以官网发布最新内容为准。
持有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是否有锁定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规定,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发行人向本所提出其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申请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人应当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因政策类问题存在时效性,有关回答请以官网发布最新内容为准。
上市公司若触及了市值退市情形收到深交所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后可申请听证或提出异议的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可以在收到或者本所公告送达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之日(以在先者为准,下同)起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所提出听证要求,并载明具体事项及理由。公司对终止上市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或本所公告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相关书面陈述和申辩,并提交相关文件。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要求、书面陈述和申辩的,视为放弃相应权利。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要求的,由本所上市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召开听证会。本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因政策类问题存在时效性,有关回答请以官网发布最新内容为准。
上市公司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五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四)公司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无虚假记载。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二条 申请股票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下列文件:(一)上市报告书;(二)申请股票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三)公司章程;(四)公司营业执照;(五)财务会计报告(六)法律意见书和上市保荐书;(七)一次的招股说明书;(八)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文件。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市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一章 总则1.1 为规范公司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品种(以下统称“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上市行为,以及发行人、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章程》,制定本规则。1.2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创业板上市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适用本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权证等衍生品种、境外公司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上市、信息披露、停牌等事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3 发行人申请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在本所创业板上市,应当经本所审核同意,并在上市前与本所签订上市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有关事项。1.4 发行人、创业板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各方等自然人、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以及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和本所发布的细则、指引、通知、办法、备忘录等相关规定(以下简称“本所其他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1.5 本所依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本所其他相关规定和上市协议、声明与承诺,对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各方等自然人、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以及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等进行监管。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及一般规定2.1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以及本所其他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2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能保证披露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2.3 本规则所称真实,是指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以客观事实或者具有事实基础的判断和意见为依据,如实反映客观情况,不得有虚假记载和不实陈述。2.4 本规则所称准确,是指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使用明确、贴切的语言和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文字,内容应易于理解,不得含有任何宣传、广告、恭维或者夸大等性质的词句,不得有误导性陈述。公司披露预测性信息及其他涉及公司未来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信息时,应当合理、谨慎、客观。2.5 本规则所称完整,是指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内容完整、文件齐备,格式符合规定要求,不得有重大遗漏。2.6 本规则所称及时,是指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本规则规定的期限内披露重大信息。2.7 本规则所称公平,是指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平等地获取同一信息,不得私下提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透露或者泄露。公司通过年度报告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等方式与投资者就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其他事项进行沟通时,不得透露或者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并应当进行网上直播,使所有投资者均有机会参与。机构投资者、分析师、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沟通时,公司应当合理、妥善地安排参观过程,避免参观者有机会获取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因特殊情况需要向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银行、税务、统计部门、中介机构、商务谈判对手方等报送文件和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时,应当及时向本所报告,依据本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还应当要求中介机构、商务谈判对手方等签署保密协议,保证不对外泄漏有关信息,并承诺在有关信息公告前不买卖且不建议他人买卖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2.8 上市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并严格执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公司应当将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时报送本所备案并在本所指定网站上披露。2.9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和其他知情人在信息披露前,应当将该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不得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者配合他人操纵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一旦出现未公开重大信息泄漏、市场传闻或者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报告本所并立即公告。2.10 上市公司应当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的行为规范,明确未经公司董事会许可不得对外发布的情形。2.11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主动配合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告知公司已发生或者拟发生的重大事件,并严格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特别注意筹划阶段重大事项的保密工作。公共媒体上出现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有关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报道或者传闻,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及时就有关报道或者传闻所涉及的事项准确告知公司,并积极主动配合公司的调查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2.12 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在第一时间报送本所,报送的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应当符合本所的要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报送的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应当采用中文文本。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2.13 本所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以及本所其他相关规定,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进行形式审核,对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责任。本所对定期报告实行事前登记、事后审核;对临时报告依不同情况实行事前审核或者事前登记、事后审核。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出现任何错误、遗漏或者误导,本所可以要求公司作出说明并公告,公司应当按照本所要求办理。2.14 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经本所登记后应当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和公司网站上披露。定期报告提示性公告还应当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披露。公司未能按照既定时间披露,或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文件内容与报送本所登记的文件内容不一致的,应当立即向本所报告。2.15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其他公共媒体发布重大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在指定媒体公告之前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其他方式透露、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并促使公司遵守前述规定。2.16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关注公共媒体关于公司的报道,以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情况,及时向有关方面了解真实情况。公司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如实回复本所就相关事项提出的问询,并按照本规则的规定和本所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就相关情况作出公告,不得以有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或者需要保密等为由不履行报告、公告和回复本所问询的义务。2.17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回复本所问询,或者未按照本规则的规定和本所的要求进行公告,或者本所认为必要的,本所可以采取交易所公告等形式,向市场说明有关情况。2.18 上市公司应当将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和相关备查文件等信息披露文件在公告的同时备置于公司住所地,供公众查阅。2.19 上市公司应当配备信息披露所必要的通讯设备,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设立专门的投资者咨询电话并对外公告,如有变更应当及时进行公告并在公司网站上公布。公司应当保证咨询电话线路畅通,并保证在工作时间有专人负责接听。如遇重大事件或者其他必要时候,公司应当开通多部电话回答投资者咨询。公司应当在公司网站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定期举行与投资者见面活动,及时答复公众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2.20 上市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或者本所认可的其他情形,及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公司可以向本所提出暂缓披露申请,说明暂缓披露的理由和期限:(一) 拟披露的信息未泄漏;(二) 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已书面承诺保密;(三)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经本所同意,公司可以暂缓披露相关信息。暂缓披露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两个月。暂缓披露申请未获本所同意、暂缓披露的原因已经消除或者暂缓披露的期限届满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2.21 上市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本所认可的其他情况,按本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导致其违反国家有关保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豁免按本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2.22 上市公司发生的或者与之有关的事件没有达到本规则规定的披露标准,或者本规则没有具体规定,但本所或者公司董事会认为该事件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司应当比照本规则及时披露。2.23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对本规则的具体规定有疑问的,应当向本所咨询。2.24 本所根据本规则及本所其他相关规定和监管需要,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进行现场检查,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前款所述现场检查,是指本所在上市公司及所属企业和机构(以下简称“检查对象”)的生产、经营、管理场所以及其他相关场所,采取查阅、复制文件和资料、查看实物、谈话及询问等方式,对检查对象的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等规范运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行为。2.25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为发行人、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证券业务活动制作、出具上市保荐书、持续督导意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财务顾问报告、资信评级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应当勤勉尽责,对所制作、出具的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其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26 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应当及时制作工作底稿,完整保存发行人、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证券业务活动记录及相关资料。本所可以根据监管需要调阅、检查工作底稿、证券业务活动记录及相关资料。第三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第一节 声明与承诺3.1.1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公司股票首次上市前,新任董事、监事应当在股东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命后一个月内,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董事会通过其任命后一个月内,签署一式三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并报本所和公司董事会备案。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在公司股票首次上市前签署一式三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并报本所和公司董事会备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新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在其完成变更的一个月内完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的签署和备案工作。前述机构和个人签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时,应当由律师见证,并由律师解释该文件的内容,前述机构和个人在充分理解后签字盖章。董事会秘书应当督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时签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并按本所规定的途径和方式提交书面文件和电子文件。3.1.2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声明:(一) 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情况;(二) 有无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或者本所其他相关规定受查处的情况;(三) 参加证券业务培训的情况;(四) 其他任职情况和最近五年的工作经历;(五) 拥有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国籍、长期居留权的情况;(六) 本所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情况。3.1.3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声明事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3.1.4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含续任)期间声明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该等事项发生变化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和公司董事会提交有关该等事项的最新资料。3.1.5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承诺:(一) 遵守并促使上市公司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二) 遵守并促使上市公司遵守本规则和本所其他相关规定,接受本所监管;(三) 遵守并促使上市公司遵守公司章程;(四) 本所认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和应当作出的其他承诺。监事还应当承诺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其承诺。高级管理人员还应当承诺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有关公司经营或者财务方面出现的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3.1.6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中声明:(一) 直接和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二) 有无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或者本所其他相关规定受查处的情况;(三) 关联人基本情况;(四) 本所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情况。3.1.7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并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承诺:(一) 遵守并促使上市公司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二) 遵守并促使上市公司遵守本规则和本所其他相关规定,接受本所监管;(三) 遵守并促使上市公司遵守公司章程;(四) 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滥用控制权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包括但不限于:1.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要求上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2.不通过非公允性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等任何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不利用上市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谋取利益,不以任何方式泄漏有关上市公司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不从事内幕交易、短线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4.保证上市公司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不以任何方式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五) 严格履行作出的公开声明和各项承诺,不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六)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11 —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积极主动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告知上市公司已发生或者拟发生的重大事件,并如实回答本所的相关问询;(七) 本所认为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和应当作出的其他承诺。3.1.8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保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中声明事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该等事项发生变化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和公司董事会提交有关该等事项的最新资料。3.1.9 上市公司董事应当履行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包括:(一) 原则上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以正常合理的谨慎态度勤勉行事并对所议事项表达明确意见,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的,应当审慎地选择受托人;(二) 认真阅读公司的各项商务、财务报告和公共媒体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了解并持续关注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和公司已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重大事件及其影响,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不得以不直接从事经营管理或者不知悉为由推卸责任;(三) 在履行职责时诚实守信,在职权范围内以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为出发点行使权利,避免事实上及潜在的利益和职务冲突;(四) 《公司法》《证券法》规定的及社会公认的其他忠实和勤勉义务。3.1.10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公司股票上市前、任命生效时、新增持有公司股份及离职申请生效时,按照本所的有关规定申报并申请锁定其所持的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所持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因公司派发股票股利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导致的变动除外),应当及时向公司报告并由公司在本所指定网站公告。3.1.11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份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本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 12 —3.1.12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3.1.13 上市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应当将所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报送本所备案。独立董事选举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同时报送董事会的书面意见。3.1.14 本所在收到前条所述材料的五个交易日内,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对于本所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上市公司不得将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在召开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被本所提出异议等情况进行说明。3.1.15 上市公司应当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提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在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者隐瞒,不得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3.1.16 本所建立独立董事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对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记录,并通过本所网站或者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开独立董事诚信档案的相关信息。3.1.17 上市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第二节 董事会秘书3.2.1 上市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本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公司应当设立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3.2.2 董事会秘书对上市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行以下职责:— 13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二)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三)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确认;(四)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出现泄露时,及时向本所报告并公告;(五)关注公共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本所所有问询;(六)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本规则及本所其他相关规定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权利和义务;(七)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证券法律法规、本规则、本所其他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地向本所报告;(八)《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3.2.3 上市公司应当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相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在信息披露方面的工作。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或者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本所报告。3.2.4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本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14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三)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四)本公司现任监事;(五)本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3.2.5 上市公司应当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或者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3.2.6 上市公司应当在有关拟聘任董事会秘书的会议召开五个交易日之前将该董事会秘书的有关资料报送本所,本所自收到有关资料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董事会可以按照法定程序予以聘任。3.2.7 上市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之前应当向本所报送下列资料:(一) 董事会推荐书,包括被推荐人符合本规则任职资格的说明、职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
为贯彻落实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的《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市场化、常态化退出机制,净化资本市场生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深交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以下简称原规则)进行了修订,形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新规)。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