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

蜀道集团上市了吗

没有上市。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1年05月26日,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截止到2023年1月7日,该公司没有到达上市的条件,因此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并没有上市。

广州金控是上市公司吗

不是。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州金控”),原名广州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2月,注册资本77.68亿人民币,是市政府整合市属金融产业的企业,不是上市企业。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位于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中石化大厦。

在哪里可以下载上市公司财报?

你可以去一些财经证券大网站下载上市公司的财报,比如东方财富网,中国证券网,金融街等等,很多的。这些网站里都有一个财报版块,你进去选择就可以了,一般有:季度报,中期预报,年度财报等。你下载也可以,复制粘帖出来打印就可以了,很全面的。

用招商证券软件怎么查询一行业有多少间上市公司?

一般来讲 有多少只股票就大概知道多少家上市公司。我不知招商证券软件的具体用法,或者说是它的软件是什么版本 〔查看“帮助”栏 应有软件快捷操作键提示吧〕 像同花顺的94就有板块所属各股排行,即便不开市的也有其排行在其中,给你力荐通达信的排行我最喜欢 其中有其他软件稍有的资讯统计排序。想知道准确权威数字恐怕最好通过证监会或证券业协会的统计资料,不过会稍有滞后。仅供参考

山河集团是不是上市公司

不是上市公司

谁有中国上市公司的全部名单?

列1—10名的公司概况(按收入) 公司中文名称 收入(人民币百万元) 净利润(人民币百万元)市值(人民币百万元) 上市地 1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322,932.00 19,004.00 104,607.00香港、上海、纽约、伦敦 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41,992.00 55,231.00 242,391.27香港、纽约 3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64,984.00 18,027.00 840,450.98香港、纽约 4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30,940.00 2,992.10 67,815.04上海 5联想集团有限公司28,868.70 912.15 39,049.61 香港、纽约 6中国联通股份有限公司23,692.46 3,234.05 158,014.89香港、纽约 7中国石化镇海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1,689.96 420.78 2,837.30香港 8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9,918.87 856.51 25,157.43香港、纽约、上海 9华润创业有限公司17,828.95 1,757.13 20,987.59 香港 10中信泰富有限公司16,978.08 3,637.86 64,399.00 香港 排名11—20名 (按收入)公司中文名称收入(人民币百万元) 净利润(人民币百万元) 市值 (人民币百万元)上市地 11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5,378. 50 647.75 12,815.00香港、纽约 12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15 ,178.32 501.77 8,494.68香港、纽约 13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13,396.25 -835.99 16,762.23香港、纽约、深圳 14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12,553.25 2,515.83 22,499.35香港、纽约 15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11,916.58 758.73 26,033.70深圳 16五矿龙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749.70 207.73 10,814.26上海 17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11,200.06 175.53 20,517.57香港、纽约、上海 18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10,707.21 274.24 26,576.52上海 19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9,767.60 4 91.40 9,268.67香港、深圳 20中石化冠德控股有限公司9,143.63 192.65 648.80香港 排名21—30名 (按收入)公司中文名称收入(人民币百万元)净利润(人民币百万元)市值(人民币百万元)上市地 21TCL国际控股有限公司9,088.49 453.69 4,541.46香港 22锦州石化股份有限公司9,063.54 65.93 5,047.88深圳 24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9,014.47 840.23 19,093.87香港、上海 25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954.27 461.97 6,636.56深圳 26广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805.24 303.16 6,492.67深圳 27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8,185.69 102.30 19,050.06香港、上海 28中国石化北京燕化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7,824.55 347.76 2,789.59香港、纽约 29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7,767.29 226.28 6,648.06上海 30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7,713.90 378.62 15,203.99上海 排名31—40名 (按收入)公司中文名称收入(人民币百万元)净利润(人民币百万元)市值(人民币百万元)上市地 31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7,587.67 461.05 7,429.16深圳 32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7,208.43 147.29 7,944.00上海 33中国石化齐鲁股份有限公司7,155.51 434.82 11,895.00上海 34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6,993.59 349.81 6,604.87深圳 35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6,946.62 592. 54 10,830.64深圳 36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6,925.28 706.89 13,211.83上海 37山东国际电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6,862.55 1,339.23 6,856.76香港 38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6815.57 147.65 6,863.84深圳 39中国海外发展有限公司6,601.49 284 .32 5,824.58深圳 40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521.68 72.08 3,848.39上海 排名41—50名 (按收入)公司中文名称收入(人民币百万元)净利润(人民币百万元)市值(人民币百万元)上市地 41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444.46 228.06 6,221.87上海 42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384.76 230.17 3,239.33香港 43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6,342.59 254.87 5,519.74深圳 44华晨中国汽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6,306.43 958.63 7,866.75香港 45湖南华菱管线股份有限公司6,193.38 364.23 10,801.09深圳 46邯郸钢铁股份有限公司5,856.68 752.62 11,788.37上海 47石家庄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5,766.36 -207.74 6,892.03深圳 4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710.41 957.90 50,007.50上海 49北京大唐发电股份有限公司5694.20 1,375.30 11,088. 33香港、伦敦 50中化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5,682.75 130.60 6,521.38上海 榜单篇 中国上市公司百强排行榜(50—100位) 排名(按收入)公司中文名称 51北京控股有限公司 52上海华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3粤海投资有限公司 54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55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56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57青岛海尔电冰箱股份有限公司 58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59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60天津汽车夏利股份有限公司 61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62深圳市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63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64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65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66上海市第一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67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68中信嘉华银行有限公司 69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70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71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72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73深圳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4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75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76上海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7上海上菱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78上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79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80越秀投资有限公司 81江西铅业股份有限公司 82天津渤海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3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4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85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86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87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88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89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90北汽福田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91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92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3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94华源凯马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95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96上海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97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98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9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00 哈尔滨动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开元物产集团是上市公司吗

杭州开元物产集团不是上市公司。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城厢街道市心中路818号十六层的杭州开元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属于责任有限公司,没有股份不属于上市公司。

四川开元集团上市了吗

开元项目之源,2016年在国内重组成功上市

为什么很多公司都在纽交所上市?

引言:经济发展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公司融资成功开始上市,但是中国国内很多的公司都会选择在纽约交易所上市,而不选择在国内。纽约交易所的股份能面向全世界,只要能联网就能开户交易,在中国上市只能由中国人购买,而在美国上市可以由全世界购买。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为什么很多公司都在纽约交易所上市?一、纽交所去美国纽约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受到的监管约束更加严格,经营和信息披露必须透明规范。同时也能给他们带来不少的好处,能够在全球范围内得以扩展知名度,融资更加便宜,市场资本庞大,且提供丰富多样的融资途径和工具,在潜移默化中可以提升自身公司管理水平,实现经营理念与国际接轨,在纽约交易所上市更接近纽约华尔街金融中心,利于挖掘人才。二、市场美国为了履行让中国加入WTO的承诺,给予很多优惠条件,最值得说的一条就是在美国上市中股份可以不提供给公司数据和报表给美国证监会理由是国家机密,或者类似中国法律不允许这样的理由,基本上中国股份财务造假,业绩造假都可以以这个理由不被审查,那么股东就可以任意散布正面消息,操纵股价大赚一笔。三、本土环境在美国本土企业没有不接受证监会审查的,国内互联网行业发展初期非常缺资金,银行也不给贷款,所以主要的资金来源是天使投资家风险投资,这些投资一般以境外为主,像我们熟知的互联网企业,基本上从设立之初绝大多数就是中外合资的。但我国法律有规定,境外资金投资电信相关企业互联网在内,有非常严格的限制,合资企业基本上是不可能获批的。

股票代码sz开头的也是上市公司吗?

股票代码前面带有:SZ开头的股票,是表示这只股票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也就是已经上市的公司。中国目前有三大证券交易所,分别为: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字母代码:SZ。【上海证券交易所】:字母代码:SH。【香港证券交易所】:字母代码:HK。

北京证券交易所来了!哪些医疗器械企业能满足上市条件?

北京证券交易所试行的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交易规则出炉! 9月5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规则、交易规则和会员管理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起草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等业务规则。 【点击“阅读原文”即可获取】 企业到北交所上市要符合哪些条件?医疗器械企业能否借政策东风分一杯羹?从北交所公布的四条标准来看,这一制度安排更适合盈利能力相对稳定且具备一定经营杠杆的成长型企业。 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显示, 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并上市,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 (一)预计市值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 (二)预计市值不低于4亿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1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最7近一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 (三)预计市值不低于8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占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合计比例不低于8%; (四)预计市值不低于15亿元,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不低于5000万元。 此外,《上市规则》还提出在全国股转系统(新三板)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可以申请到北交所上市。 而从近日举办的2021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全球服务贸易峰会上发布的信息看,国家将继续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 百家械企上市,科创板为首选 上世纪九十年代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陆续成立,为改革开放初期的中国资本市场迎来活跃开放的新篇章。北京证券交易所横空出世,是“十四五”时期中国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改革进程之中的最新举措,也将标示着我国资本市场将形成“三足鼎立”的平稳格局。 一直以来,我国医疗器械行业的发展紧随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脚步,企业创立年份均在二十年以内。在产业发展初期,威高、迈瑞、鱼跃、微创、稳健以及乐普等国内头一批医疗器械企业涌现市场,现如今不少成为众多上市企业当中的佼佼者。 据众成医械大数据平台统计,截至今年8月31日,国内共有126家医疗器械企业上市,其中A股主板24家、创业板38家、科创板38家、港股24家、美股2家。 值得注意的是,科创板在2019年正式开市后,对重研发的医疗器械行业开放了多条上市“便利通道”,成为近年来医疗器械企业IPO的首选板块,短短2年已成功上市38家医械企业,成为开市时间最短、上市企业数量最多的板块之一,并且38家企业上市以来股价都实现了不同程度的上涨。 科创板的成立担负着推动研发成为产业价值链的使命。相比其他主板上市条件,科创板更看重企业研发投入,允许未盈利的企业进行上市注册申请,而在发明专利以及技术创新等科创属性评价当中有着“严把关”标准,从而形成了“大而强”和“小而美”并存独特属性。 目前,我国医疗器械行业所属企业大多处在发展初期的中小企业。不过,许多企业全身心专注于产业链领域尖端,在技术创新上达到全球领先的地步。 7月19日,工信部公布了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从已公布的三批企业名单来看,上榜的医疗器械企业共31家,包括先健 科技 、傅利叶智能、锦波生物以及微创心通等细分领域龙头。 “三足鼎立”成型,差异化服务“小专精” 中小企业作为医疗器械产业发展的“主力军”,在促进产业经济发展以及技术创新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但相对于大型企业、成熟企业而言,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实现仍是薄弱环节。北交所的设立,不仅可以承载更大的融资规模,畅通资本流通机制,让创新创业公司更多喘息空间。 证监会表示,为实现与沪深交易所错位发展,北京证券交易所将聚焦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一是市场功能方面,服务对象更早、更小、更新;二是在制度安排方面,制定契合中小企业的制度,坚持向沪深交易所的转板机制;三是在市场运行方面,以合格投资者为主,投资者结构会与沪深交易所有差异。 与科创板相比,无论是研发投入占比还是研发成果要求方面,北交所对企业上市的接纳程度更高。 对比来看,科创板在对企业研发投入占比标准上,要求企业最近3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比不低于15%,而北交所只需在最近两年内不低于8%,并且在研发成果等科创属性标准上,北交所门槛较低,更适合中小型初创企业。 目前,我国医疗器械产业除了头部企业外,具有核心技术的企业并不多,北交所的设立鼓励中小企业练出自己的“看家本领”,提高市场核心竞争力。 此外,对于大多正处于攻克核心技术的中小企业来说,北交所为“小专精”企业提供了新的便利资本运作平台,鼓励企业腾出更多资源集中在技术创新当中,让企业把“钱花在刀刃上”,加快企业技术研发的成长速度,推动产业实现源源不断的创新发展。 例如,对现金分红比例不作硬性要求,鼓励公司根据自身实际“量力而为”;对于股权激励,允许在充分披露并履行相应程序的前提下,合理设置低于股票市价的期权行权价格,以增强激励功效。 结语 北交所通过特色差异化市场定位与制度安排来打造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形成京、沪、深三地交易所功能互补、各显优势的国内证券市场新格局,实现与沪深交易所错位发展。 对于医疗器械产业来说,北交所的设立将普惠众多基层创新中小企业,强化产业链底线作用;且受疫情影响今年不少“专精特新”中小医疗器械企业面临IPO折戟,北交所的设立将给企业提供更广阔的上市选择空间。未来,北交所有望成为继科创板后医疗器械领域另一个主力板块之一。 参考文章: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李云舒 管筱璞《有了新三板为什么还要设立北交所》

翰博高新经过几轮融资上市

翰博高新经过B2轮融资上市。瀚博半导体获16亿B1、B2轮融资芯片设计独角兽企业「瀚博半导体」获16亿人民币的B-1和B-2轮融资,由阿里巴巴集团、人保资本、经纬创投和五源资本联合领投。2015年11月,翰博高新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2020年7月,翰博高新入精选层。2021年11月15日北京证券交易所设立,翰博高新身份转换为北交所上市公司。

生产硅的上市公司龙头是哪个

生产硅的上市公司有G天威、特变电工、乐山电力。1、保定天威集团有限公司隶属于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前身为保定变压器厂。始建于1958年。1995年6月,保定天威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国务院设立的100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中第一家按照公司法改制经营的企业集团, 2007年9月成为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成员企业。集团拥有15家控股(全资)子公司,数万名员工,是国家重大装备制造业的骨干企业和大型支柱企业集团在河北省。2、特变电工是国家大型能源改造及装备制造企业,拥有员工6万余人。是国家高端能源改造与装备制造企业,代码为“新疆高技术改造与装备”,成功培育出拥有6万余名员工的新能源改造与装备制造企业新特能源(股票代码:hk1799) ) 是三间上市公司。 2019年9月23日,被教育部等四部门认定为首批国家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 2021年2月25日,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3、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经乐山市乐府函(1988)12号批准,于1988年3月由峨眉铁合金厂等9家单位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人民政府。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5111001800015,注册资本为24933.64万元,注册住所为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46号,法定代表人刘虎亭先生。主要从事地方电力开发运营、电力调度和房地产开发;输变电设备、电气设备、交流电机、载波通信系统设备等的销售。成立21年来,乐山电力以“专注电力,建设公用事业”为宗旨,积极发挥人才、技术、管理优势,以科学观统领全局 发展,促进了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 公司大力发展电力供应,加强电网建设和运营管理,加强燃气、自来水、煤炭、酒店等行业的市场拓展和优质服务。

北京证券交易所来了!谁能上市?怎么上市?投资者门槛多高?

当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消息曝出之后,整个资本市场甚至连新闻都在刷屏,毕竟这个消息可谓是振奋了整个交易市场。那么,投资这门最关心的大概就是在北京证券交易所谁能上市?怎么上市?投资者门槛多高?下面根据目前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已经有的消息给大家做一个简单的总结。北京证券交易所谁能上市?怎么上市?关于谁能上市这个问题,北京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标准平移精选层的4套准入标准。这一制度安排更适合盈利能力相对稳定且具备一定经营杠杆的成长型企业。目前,在精选层现有66家公司中,上述4套标准均有覆盖。其中,以第一套标准进入精选层的公司占绝大多数。根据《上市规则》,在全国股转系统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可以申请到北交所上市。目前,不管是创新层,还是基础层,符合上述4套标准中财务条件的挂牌公司数量比较充足。怎么上市方面,目前还在征求意见中,目前准备构建的包括上市制度,试点注册发行制等。投资者的门槛有多高?根据目前新三板的投资门槛,基础层、创新层、精选层的投资门槛分别为200万元、150万元和100万元,那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后,投资者的门槛是否将在精选层基础上进一步降低槛呢?对此,证监会只是表示北京证券交易所将继续坚持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并将会在实践基础上不断完善,形成与北京证券交易所服务的中小企业特点以及与北交所投资者定位相适应的适当性安排。所以,具体的投资者门槛还需要等后续各项政策颁布之后才能知道。其他已经透露的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一、实行30%的价格涨跌幅限制,这将给予市场充分的价格博弈空间,保障价格发现效率。二、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实施临时停牌机制。三、连续竞价期间,对限价申报设置基准价格上下5%的申报有效价格范围,对市价申报采取限价保护措施。四、买卖申报的最低数量为100股,每笔申报可以1股为单位递增。五、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成交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可以进行大宗交易。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意义在我国上海、深圳两所证券交易所诞生之后,近年来希望能够设立新的证券交易所的呼声越来越高,而本次新的交易所落地北京,对于整个中国的投资市场都是非常有意义的。通过设立新的交易所,北京可以结合资本和科技,打造中国的“硅谷”,推动企业和城市的金融功能,带动更多的企业发展、融资,为将来金融中心的建立奠定扎实的基础。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

北交所IPO上市条件共分为4套标准。北交所IPO的时间分为“前期整改准备+申报材料准备+在会审核+发行上市”四个阶段。此外,北交所IPO实行注册制,即北交所审核+证监会注册,时间上看,北交所审核两个月。从理论上计算,想要在北交所上市,从申报到上市的时间大概率在6-8个月之间。市值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二、市值不低于4亿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1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最近一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市值不低于8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占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合计比例不低于8%;四、市值不低于15亿元,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不低于5000万元。据相关报道,去重后,满足上述4套标准的新三板企业创新层企业一共有661家。而去掉营收和净利润下滑的企业,上半年业绩正增长的有393家。此外,根据月成交额大于10万的标准,最终有46家入围。上市规则方面,北交所与证券交易所保荐督导保持一致,不再实行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制度。设立北交所有何意义?北京证券交易所是以现有的新三板精选层为基础而组建,是新形势下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举措。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核心目的便是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打通直接融资渠道,让广大的投资者拥有投资参与分享创新型中小企业快速成长的红利。北交所将与上交所、深交所形成行业与企业发展阶段上的差异互补,以及良性竞争。同时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设立,意味着我国境内“北-中-南”三家证券交易所的竞争格局初步形成,有助于强化京津冀区域乃至整个北方地区的金融发展水平,将更加强有力地支撑中小企业的发展。目前新三板存在与沪深两个交易所之间关系、定位不清晰的问题,且投资门槛过高,导致其融资功能羸弱,投资效益不佳,也制约了板块的发展。在新三板提升为北交所之后,其层级将上升为与沪深两个交易所持平,这些问题则有望得到解决。

湖南中天建设集团在香港还能不能上市

已经上市。根据查询湖南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显示:该公司已于2023年3月30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湖南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新华东路1197号,于1979年3月1日正式成立。

建龙集团是上市公司吗

建龙集团不是上市公司。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建龙集团")是一家集资源、钢铁、船运、机电等新产业于一体的大型企业集团。集团经营的产业涵盖多种资源勘探、开采、选矿、冶炼、加工、机电产品制造等完整产业链条,目前拥有1800万吨矿石(铁、铜、钼、钒、煤、磷矿等)的开采和选矿能力,1500万吨粗钢冶炼和轧材能力、350万载重吨造船能力、80万载重吨远洋运输能力、1500万千瓦防爆电机和风力电机制造能力、5万吨阴极铜和6000吨钴的冶炼能力(目前国内最大),以及1.5万吨五氧化二钒的冶炼能力、30万吨煤化工等。扩展资料:在国家大力推进新能源产业和装备制造业发展的宏观背景下,集团抓住发展机遇,在天津先后注册成立了捷威动力工业有限公司、祥威传动设备有限公司和天津市茂联科技有限公司。其中捷威动力核心业务将围绕新能源动力汽车的核心部件-动力锂离子电池来展开;祥威传动以风电齿轮箱和齿轮、工业齿轮箱为核心产品,计划通过五年时间在国内风电及工业齿轮箱市场占有5%的份额;茂联科技采用从非洲国家进口的钴铜矿、钴铜合金、氢氧化钴等生产并经营钴、铜等相关系列产品等。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龙集团

建龙集团是上市公司吗

建龙集团不是上市公司。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建龙集团")是一家集资源、钢铁、船运、机电等新产业于一体的大型企业集团。集团经营的产业涵盖多种资源勘探、开采、选矿、冶炼、加工、机电产品制造等完整产业链条,目前拥有1800万吨矿石(铁、铜、钼、钒、煤、磷矿等)的开采和选矿能力,1500万吨粗钢冶炼和轧材能力、350万载重吨造船能力、80万载重吨远洋运输能力、1500万千瓦防爆电机和风力电机制造能力、5万吨阴极铜和6000吨钴的冶炼能力(目前国内最大),以及1.5万吨五氧化二钒的冶炼能力、30万吨煤化工等。扩展资料:在国家大力推进新能源产业和装备制造业发展的宏观背景下,集团抓住发展机遇,在天津先后注册成立了捷威动力工业有限公司、祥威传动设备有限公司和天津市茂联科技有限公司。其中捷威动力核心业务将围绕新能源动力汽车的核心部件-动力锂离子电池来展开;祥威传动以风电齿轮箱和齿轮、工业齿轮箱为核心产品,计划通过五年时间在国内风电及工业齿轮箱市场占有5%的份额;茂联科技采用从非洲国家进口的钴铜矿、钴铜合金、氢氧化钴等生产并经营钴、铜等相关系列产品等。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龙集团

新股公布中签号后多少天上市

  中签后什么时候上市,没有固定说几天后必需上市,上市时间由公司和交易所决定。一般是4~7天。  以3个股票为参照:  300343,联创节能,7月20日申购,8月1日上市,离中签公布是7天。  300344,太空板业,也是7月20日申购,8月1日上市,离中签公布是7天。  300345,红宇新材,7月24日申购,8月1日上市,离中签公布是4天。  下面是兴业银行上市的信息,可以参考一下  新股发行:兴业银行(601166)  网下配售日:1月22日-23日,网上申购日:1月23日,发行方式:战略配售、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定价发行,发行数量:不超过133300万股,保荐人(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  本次发行重要时间安排  交易日日期发行安排  1月15日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发行安排及初  T-6(星期一)步询价公告》,初步询价起始日  1月16日向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  T-5(星期二)  1月17日向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  T-4(星期三)  1月18日向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  T-3(星期四)初步询价截止日  1月19日确定价格区间,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2(星期五)  1月22日刊登《初步询价结果及发行价格区间公告》、  T-1(星期一)《网下发行公告》、《网上发行公告》,网  下配售起始日,网上路演  1月23日网上资金申购日,网下申购缴款截止日  T(星期二)  1月24日确定发行价格,冻结网上资金  T+1(星期三)  1月25日确定是否启动网上网下回拨机制,确定回拨  T+2(星期四)后(如有)的网上/网下发行数量,验资,配号  T+31月26日刊登《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  (星期五)告》,网下申购资金退款  1月29日刊登《网上资金申购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T+4(星期一)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由上可知,新股申购后到新股上市大概需要8-15天的时间。

淄博建龙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了吗

没有上市。根据天眼查信息得知,该公司是小微企业,没有上市。山东建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位于山东省淄博市,是一家以从事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为主的企业。

国泰君安入驻我公司的话,我公司就一定能上市吗

您好,企业上市有一套严格的规定和流程,国泰君安入驻你公司只是前期券商辅导期,不一定能够上市。国泰君安是国内规模最大、经营范围最广、机构分布最广、服务客户最多的证券公司之一,旗下有5家子公司,在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设有26家分公司、193个证券营业部。国泰君安率先在业内建立了领先的财富俱乐部——君弘财富俱乐部,只要您的资产达到要求,即可申请加入成为金卡会员、银卡会员,会员会享受更多优质的VIP服务。国泰君安提供的软件齐全,有锐智、大智慧、钱龙等,君弘会员还有专业的“优+”、“惠+”专业投资软件,集资讯、分析、行情、交易于一体。国泰君安还推出了专业的手机交易软件——易阳指,集股票、期货、基金、国债、融资融券等于一体,方便快捷,上班族也可以投资理财。国泰君安提供各种理财产品,现金管家、天汇宝、君得利、君得惠等供客户选择,满足客户的各种需求。国泰君安还有各种服务体系,短信资讯、QQ投资交流群、客户经理一对一服务、投资顾问君弘服务等,达到资产的客户还可以申请加入君弘财富俱乐部。国泰君安全国各营业部还有定期、不定期的投资报告会,投资者交流会,培训等,满足投资者的学习需求。湖北国泰君安证券股票开户预约方式: 湖北官网:http://www.gtja.com/hubei/khzx.jsp?id=7 网上预约:http://www.gtja.com/ikh.jsp?mid=009074&id=7 电话预约:158-7149-3897(湖北通用)或者027-59207706【QQ931-970-210】您预约之后我公司会尽快安排当地客户经理跟您联系,方便接待您办理开户手续以及提供后续理财指导服务!

利达华信上市了么

没有。截止2023年3月18日通过查询北京利达华信电子有限公司网站显示,北京利达华信电子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所以利达华信没有上市。北京利达华信电子有限公司是与全球500强企业之一美国联合技术公司UTC合资成立,以生产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为主导产品的高新技术企业。

金盆地集团是不是在准备股票上市

没有。根据金盆地集团官方资料,截止2023年3月11日,还没有准备股票上市。企业现在还是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因此集团还没有准备股票上市。四川金盆地(集团)有限公司地处中国四川盆地腹心地带,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全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最大的传统白酒原酒生产基地崇州。

股票南北车不是要合并吗?为什么不先统一换成中国中车再上市?

要一步一步走,这才出了预案预案换股比例和换股价格 本次合并中,中国南车和中国北车的A股和H股拟采用同一换股比例进行换股,以使同一公司的所有A股股东和H股股东获得公平对待,从而同一公司的不同类别股东持有股比的相对比例在合并前后保持不变。本次合并的具体换股比例为1:1.10,即每1股中国北车A股股票可以换取1.10股中国南车将发行的中国南车A股股票,每1股中国北车H股股票可以换取1.10股中国南车将发行的中国南车H股股票。 上述换股比例系由双方在以相关股票于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中国南车和中国北车审议本次合并相关事宜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下同)前20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历史股价、经营业绩、市值规模等因素,经公平协商而定。具体而言,中国南车A股和H股的市场参考价分别为人民币5.63元/股和港币7.32元/股;中国北车A股和H股的市场参考价分别为人民币5.92元/股和港币7.21元/股;根据该等参考价并结合前述换股比例,中国南车的A股股票换股价格和H股股票换股价格分别确定为人民币5.63元/股和港币7.32元/股,中国北车的A股股票换股价格和H股股票换股价格分别确定为人民币6.19元/股和港币8.05元/股。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应当说明市场参考价的选择依据。换股吸收合并涉及上市公司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定价及发行按照前述规定执行。 据此,中国南车可供选择的市场参考价如下: 股份类别 前20个交易日均价 前60个交易日均价 前120个交易日均价 A股 人民币5.63元/股 人民币5.44元/股 人民币5.12元/股 H股 港币7.32元/股 港币7.19元/股 港币6.59元/股 中国北车可供选择的市场参考价如下: 股份类别 前20个交易日均价 前60个交易日均价 前120个交易日均价 A股 人民币5.92元/股 人民币5.50元/股 人民币5.21元/股 H股 港币7.21元/股 港币6.91元/股 - 在本次合并中,中国南车和中国北车之所以选择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作为参考价,主要的考虑是,就这三个可供选择的市场参考价而言,前20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最能反映市场的最新情况,特别是体现了近期展现的高铁行业的发展现状和前景,因此能够较好地体现双方股东的权益并维护双方股东的利益。 中国北车换股股东取得的中国南车A股股票或H股股票应当为整数,如其所持有的中国北车A股股票按换股比例可获得的中国南车A股股票的数额不是整数,则按照其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每一位A股换股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换股数与计划发行股数一致。如遇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时则采取计算机系统随机发放的方式,直至实际换股数与计划发行股数一致。H股换股的零碎股处理方法与前述A股换股的零碎股处理方法相同。

中信钛业上市时间

2020年8月21日。中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拟A股IPO,已于2020年8月21日与国元证券、中信证券签订了上市辅导协议,并于9月1日进行了辅导备案。中信钛业谋划上市由来已久。2011年4月,锦州钛业董事长齐牧在2010年股东会暨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通报了公司上市筹备情况;2012年5月31日,锦州钛业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董事会希望锦进一步加强企业规范化运营,为公司“择机上市”做好各项准备。2019年7月,中信钛业与国元证券签署上市辅导协议后在辽宁证监局完成首次备案,今年7月15日,国元证券还公示了中信钛业第四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在此背景下,9月2日晚间,辽宁证监局又公示了公司最新的辅导备案情况,中信钛业新增中信证券作为第二保荐机构。中信钛业前身为锦州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始建于上世纪80年代,于2006年并入中信集团,并于2018年正式变更为现名。公司创建了我国第一条氯化法钛白粉生产线,自主研发的CR系列钛白粉结束了我国高档钛白粉完全依赖进口的历史。公司现有氯化法钛白粉产能6万吨/年,是同行业中唯一同时掌握沸腾氯化和熔盐氯化全流程生产工艺的企业。产品广泛应用于涂料、造纸、油墨、塑料型材等领域,已在国内14个区域建立了代理销售机制,销售网络遍布国内20多个省市以及欧美、东南亚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主要客户均为上述行业中全球排名前十的龙头企业。拓展资料公司上市的条件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宁国8家上市公司名单

名单如下。1、迎驾贡酒。2015年5月28日,在上交所A股主板上市。安徽省霍山县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霍山县位于大别山腹地,是“国家生态示范县”,森林覆盖率75%以上。大别山的生态资源和生态原料,为迎驾贡酒的酿造提供了优越的生态产区环境。2、鸿路钢构,2022年3月17日,在海股权交易托管中心上市。是中国较大的钢结构企业集团之一,拥有安徽合肥、湖北武汉、江西南昌三大生产基地。已具备强大的生产能力。3、国元证券,2007年10月30日,以股权分置改革为契机,借壳北京化二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元证券)为顺应信证分业、行业重组的发展趋势,由原安徽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和原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作为主发起人,于2001年8月设立。4、马钢股份,1994年01月06日上市。是我国特大型钢铁联合企业,安徽省最大的工业企业,现由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监管。5、淮北矿,2022年10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坐落在安徽省淮北市,是以煤炭和煤化工产品生产为主,集电力、建筑建材、医药、机械制造、农林养殖、商贸旅游为一体,多种经营、综合发展的大型企业集团。6、铜陵有色,1996年11月上市。是一家集铜金属采选,冶炼,加工,贸易为一体的上市公司,公司坐落于素有"中国古铜都"之誉的安徽省铜陵市,是新中国最早建立起来的铜工业基地。7、华安证券,2016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立于1994年,是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民营股份制企业,是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8、元江淮汽车,2001年08月24日上市。成立于1964年,总部位于安徽省合肥市。江淮汽车主要生产轿车、SUV、MPV、卡车等多种类型的汽车,是中国汽车行业的重要参与者之一。

融信集团是国企吗?是上市公司吗

民营企业,非上市公司

中信证券是借壳上市吗

是的。中信泰富(00267.HK),向母公司中信股份收购资产2269.3亿元人民币(约2865亿港元),中信集团将借此实现在港整体上市。完成交易后,中信泰富将改名为中国中信。一、长江证券分析师刘俊表示,中信集团借壳海外整体上市有助于提升公司国际影响力,而控股的中信证券(600030.SH/06030.HK)将进一步整合扩张其在港业务,有望扩大跨国并购、承销保荐国内公司海外上市等国际投行业务规模。二、对于为何不通过IPO实现香港上市,中信集团董事长常振明昨天在香港表示,目前整个中信股份下面已经有很多上市公司,如果再去IPO,投资者会感觉非常困惑,目前方案对中信泰富、中信股份都是双赢的局面。三、据中信泰富公告,中信泰富向母公司收购资产,其中以现金支付499.2亿元人民币,其余1770.13亿人民币以发行股份支付,每股售价13.48港元,需发行股份约165.79亿股,为保持公众持股量不低于25%水平,中信泰富需要再配发约46.75亿股。四、中信股份是中信集团在2011年成立的大型综合性跨国企业集团。收购完成后,中信股份将由中信泰富控股股东变身中信泰富全资公司,而中信股份拥有众多上市平台,其直接和间接控股的A股公司包括中信国安(000839.SZ)、中信海直(00099.SZ)、中信证券、中信银行(601998.SH/06198.HK)、中信重工(601608.SH)等。截至2013年12月31日,集团的总资产为39657.03亿元人民币。一、 券商概念主要有三类:一是直接的券商股,如中信证券、宏源证券等。二是控股券商的个股,如陕国投、爱建股份等。三是参股券商的个股,如辽宁成大、通程控股等。 受券商大会影响最大的个股无疑是直接的券商股。因为如果有利好消息传出,对于此类个股的主营业务将会产生积极影响。中信证券等个股也的确需要新业务来拓展新的利润增长点;对于宏源证券而言,目前最需要的是如何解决其所持有的st祥龙、st龙科等上市公司的股权,因为此项股权解决得好,将远远大于直接发债的影响。道理很简单,发债毕竟是有成本的,而通过处理法人股,不仅解决了资产流动性问题,而且还会获得一笔可观的现金流。 券商重仓股受到的影响则各异。因为券商重仓股的形成动因不同,归根结底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主动性投资形成。这与基金一样,从二级市场寻觅战机然后伺机介入,属于券商的自营业务。另一类是被动性投资形成。这又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包销而来,新股包销与配股或增发包销;还有一种是合并而来,因为有些券商是各信托投资公司的营业部以及各小券商合并成大券商的,如此一来,这些前身的重仓股也带到了新的券商中,这就是被动无奈的投资

齐鲁证券通达信中的预埋单怎么用?比如说明天有新上市的股票,今晚我可不可以先买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国泰君安上海分公司给予如下解答 国泰君安是支持隔夜委托的,包抱新股。 希望我们国泰君安证券上海分公司的回答可以让您满意! 回答人员:国泰君安证券客户经理朱经理 国泰君安证券——百度知道企业平台乐意为您服务!如仍有疑问,欢迎向国泰君安证券上海分公司官网或企业知道平台提问。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配股需缴付一定费用,但( )免收费用。 A.职工股B.国有股

【答案】:BC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交易所和证券公司分别按认购金额的3.5%o和1.5‰收取配股手续费,国有股、法人股免收手续费。

贝达药业IPO上市选择艾德证券怎么样?

我觉得非常好,因为艾德证券现在非常广泛,很多上市公司都会使用。

广药集团上市的动机是什么?

1、改善财政状况。通过股票上市得到的资金是不必在一定限期内偿还的,另一方面,这些资金能够立即改善公司的资本结构,这样就可以允许公司借利息较低的贷款。2、利用股票来收购其他公司。上市公司通常通过其股票市场上的频繁买进卖出为这些股东提供了灵活性。需要时,他们可以很容易地出卖股票,或用股票做抵押来借贷。股票市场也会使估计股份价格方便许多。如果股票公开交易,公司的价值则由股票的市场价格来决定。3、利用股票激励员工。上市公司股票对于员工有更大的吸引力,因为股票市场能够独立地确定股票价格从而保证了员工利益的兑现。提高公司声望,公开上市可以帮助公司提高其在社会上的知名度。广药集团一般指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是广州市政府授权经营管理国有资产的国有独资公司,主要从事中西药品、大健康产品、医疗器械、生物医药、医疗服务等与医药整体相关的产品研制开发、生产销售以及医疗健康养生服务的提供。

广州医药和白云山合并后上市股票叫什么

核心提示:广州药业换股吸收合并白云山,同时向广药集团发行A股,收购广药集团拥有或有权处置的房屋建筑物、商标、保联拓展100%股权、百特医疗12.50%股权。21世纪网 3月28日,广州药业(600332SH,00874.HK)和白云山A(000522,SZ)同时发布了《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白云山和广州药业都是在2011年11月7日停牌,并将在2012年3月28日起齐齐复牌。此次披露的重组预案包括两项交易:(1)广州药业换股吸收合并白云山;(2)广州药业向广药集团发行A股股份作为支付对价,收购广药集团拥有或有权处置的房屋建筑物、商标、保联拓展100%股权、百特医疗12.50%股权。两项交易不可分割、互为前提。重组完成后,广州药业作为广药集团下属唯一的医药主业上市公司,将变更公司名称。换股吸收合并广州药业和白云山都是广药集团旗下上市公司,广药集团持有35.58%的白云山A,另外持有48.2%的广州药业,此次重组后广州药业的控股股东仍为广药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广州市国资委。根据广州药业和白云山公布公告的重组预案,广州药业以新增A股股份换股方式吸收合并白云山,广州药业换股价格为12.20元/股,白云山换股价格为11.55元/股,白云山与广州药业的换股比例为1:0.95,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白云山将注销独立法人资格。广州药业在3月27日晚间的公告中透露,此次拟购买资产以2011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预估值为人民币4.82 亿元,拟作价人民币 4.38 亿元,准备向广药集团发行0.36亿股。发行的股份作为支付对价购买其拥有或有权处置的房屋建筑物、商标、保联拓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广州百特医疗用品有限公司12.50%股权。而白云山A和广州药业是在2011年11月7日开始停牌,停牌前的收盘价分别为12.16元/股和13.14元/股,也就是说按换股价格计,分别每股要折价0.61元和0.94元。不过就目前的股价来看,价格已经不是主要的障碍。此前,曾有市场人士表示,两家公司进行换股合并,需要两家公司股价达到平衡,或者广州药业高于白云山A。这样,广药集团整合的成本也相对便宜,而现在刚好达到降低成本的条件。根据换股价格及2011年度每股收益测算,广州药业和白云山市盈率分别为34.47倍和20.75倍。换股吸收合并后,原白云山股东持有的白云山股票将转换为广州药业股票,市盈率将上升。不过由于白云山A和广州药业都在2011年进行分红,所以如果重组实施前,若广州药业、白云山股票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则换股价格和换股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对应的广州药业换股价格为12.10元/股,白云山换股价格为11.495元/股,白云山与广州药业的换股比例仍为1:0.95。而广州药业得非公开发行价格将调整为12.10元/股,发行股数将进行相应调整。同时,白云山A表示,为充分保护被吸并方白云山股东的利益,白云山除广药集团及其关联企业以外的全体股东享有现金选择权。行使该权利的白云山股东,可在现金选择权实施日,就其有效申报的每一股白云山的股份获得现金对价11.55元,若行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为11.495元/股。而广州药业同时表示异议股东享有收购请求权,可以再股东会正式表决时投出有效反对票,并持续保留股票至广州药业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实施日,就其有效申报期的每一股广州药业股份获得现金对价12.20元/股(A股,人民币),H股港币5.54元/股。除权除息后对应调A股价格为人民币12.10元/股,5.54-每股股利港币额。按目前预案预估的情况,交易完成后广药集团持有45.29%的广州药业,其他股东持有54.71%。广药集团表示,此次重组实施后广州药业保持上市地位;同时广药集团保持控股地位且持股比例低于 45.72%;三要确保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或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及其一致行动人对广州药业的合计持股比例低于30%。商标之争截至目前,广州药业拥有合营企业3家,其中持有广州医药有限公司50%股权,持有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48.05%,持有广州诺诚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50%而此次换股合并,除“王老吉”系列25项商标及广药集团许可王老吉药业在一定条件下独家使用的其他4项商标(共计29项)外,其余388项商标纳入拟购买资产范围。 广药集团持有的医药主业资产中,29项商标因“王老吉”商标法律纠纷问题未纳入拟购买资产范围;广州医药研究总院因现为全民所有制企业需完成改制后方可转让未纳入拟购买资产范围。“王老吉”未纳入购买范围主要是因为注册证号为626155的“王老吉”商标的许可使用存在法律纠纷,目前正等待仲裁机构的裁决,转让给广州药业存在法律障碍。对于未注入资产,广药集团承诺:(1)待“王老吉”商标法律纠纷解决,可转让之日起两年内,广药集团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将“王老吉”系列商标及广药集团许可王老吉药业一定条件下独家使用的其他4项商标依法转让给广州药业;(2)待广州医药研究总院完成公司制改建、股权可转让之日起两年内,广药集团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择机依法转让给广州药业。广药集团拟注入上市公司的境内商标中,277项为联合性商标或防御性商标,仅代表集团形象、发挥防御作用、历史演进或衍生注册产生,未对产品收益产生直接影响或产生直接的商标使用收益,其相对价值较小,预评估价值仅为注册成本,作价为零。广药集团已授权广州药业使用的商标中,54项具有较高的知名度,评估值较高,包括“陈李济”、“潘高寿”、“星群”、“中一”、“奇星”、“敬修堂”六大系列。2009-2011年,广州药业营业收入分别为388,193.85万元、448,606.73万元和543,961.16万元,年复合增长率达18.3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1,098.89万元、26,711.19万元和28,753.10万元,年复合增长率达16.74%。重组后,广州药业总资产将由48.51亿元上升至84.31亿元,净资产收益率(摊薄)将由7.60%提升至10.15%,每股收益(摊薄)将由0.3550元提升至0.4353元。不过广州药业和白云山也表示,考虑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复杂性,审计、评估及盈利预测工作、相关股东沟通工作、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进度均可能对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时间进度产生重大影响。

广药集团整体上市的模式

广州药业以换股吸收合并的方式吸收合并白云山。这次广药集团整体上市的方式应该是:广州药业以换股吸收合并的方式吸收合并白云山,同时出让白云山壳资源给国资委,从而实现广药集团在香港和内地同时上市。广州医药有限公司成立于1951年,是国内较大的中外合资医药流通企业,是“大南药”领军企业“广药集团”商业板块的重点企业。

装备制造业上市公司有哪些

中集集团、北方创业等。装备制造业的上市公司,中集集团、北方创业等的上市优势在于:1、中集集团。中集集团有集装箱50%的占有率。主要产品为集装箱、登机桥。2、北方创业。2006年铁道部招标中标主要产品有铁路车辆。

深圳的上市公司有哪些公司

比亚迪、汇川技术、中集集团等。深圳的上市公司有比亚迪、汇川技术、中集集团等,这些公司都是深圳的上市公司,主要经营范围都是关于车辆的,整体实力较为强劲。截至2022年12月份,深圳一共有278家上市公司,涉及芯片的有71家,涉及5G技术的有61家,涉及新能源的有61家,涉及电池的有54家,涉及半导体的有46家,涉及光伏的有32家,涉及通信的有24家。

在纳什达克上市企业需要什么条件

  美国股票市场上市规则摘要纽约证券交易所  最低投资者数目 5000名,每名持有100股或以上股份  最低公众持股量 250万股(全球)  公众股份的总市值 1亿美元(全球)  最低招股价 不适用  市场庄家 不适用  营运历史 不适用  资产状况 不适用  税前盈利 1亿美元(过去三个财政年度累计计算)  公司管治 需要  纳斯达克全国市场  准则一(市场规则4420(a))  最低投资者数目 400名,每名持有者100股或以上股份  最低公众持股量 110万股  公众股份的总市值 800万美元  最低招股价 5美元  市场庄家 3名  营运历史 不适用  资产状况 股东权益达1500万美元  税前盈利 100万美元  公司管治 需要  准则二(市场规则4420(b))  最低投资者数目 400名,每名持有者100股或以上股份  最低公众持股量 110万股  公众股份的总市值 1800万美元  最低招股价 5美元  市场庄家 3名  营运历史 2年  资产状况 股东权益达3000万美元  税前盈利 不适用  公司管治 需要  准则三(市场规则4420(c))  最低投资者数目 400名,每名持有者100股或以上股份  最低公众持股量 110万股  公众股份的总市值 2000万美元  最低招股价 5美元  市场庄家 4名  营运历史 不适用  资产状况 不适用  税前盈利 7500万美元(或总收入和总资产分别达到7500万美元)  公司管治 需要  美国证券交易所  最低投资者数目 800名,若公众持股数量超过100万股,则为400名  最低公众持股量 50万股  公众股份的总市值 300万美元  最低招股价 3美元  市场庄家 不适用  营运历史 不适用  资产状况 股东权益达400万美元  税前盈利 75万美元(最近1个财政年度或最近3个财政年度其中的两年)  公司管治 需要  纳斯达克小型资本市场  最低投资者数目 300名,每名持有100股或以上股份  最低公众持股量 100万股  公众股份的总市值 500万美元  最低招股价 4美元  市场庄家 3名  营运历史 1年;若少于1年,市值至少要达到5000万美元  资产状况 股东权益达500万美元;或上市股票市值达5000万美元;或持续经营的业务利润达75万美元(在最近1个财政年度或最近3个财政年度中的2年)  税前盈利 参阅上文资产状况规定  公司管治 需要  附注:上述规定适用于非美国公司在美国作首次上市。其他证券的上市规定会有所不同。  中国公司在美上市指南美国的证券市场概况  美国最大的全国性证券交易所当数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交易中,购买和出售的订单传达到中心,由中心的专业人士通过维护系统以使买卖的订单匹配,从而实现交易。在场外交易市场,买卖是通过券商之间连接的计算机终端和报价单来完成的。最著名的场外交易市场就是纳斯达克(NASDAQ),券商作为中介代理人匹配客户之间的订单,或是直接以自己的名义介入证券交易。  纽约证券交易所是世界上最大的股票市场,其筹集的资金居股市之首。纽约证券交易所有将近2800多个上市公司,在2003年,包括了来自51个国家的470个外国公司。2003年,在纽约证交所上市的中国公司为15家,市值达到89亿美元;亚太地区共有82家公司,市值达728亿美元。广泛的市场参与者,包括公司、个人投资人、机构投资人和成员公司,构成了这一交易市场。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已经满足了最严格的上市标准,其范围包括从最大、最著名的蓝筹公司到许多世界顶级的技术公司和年轻、成长迅猛及私有化的非美国公司。  在美国,大概有35000个公司的股票在场外市场交易。纳斯达克是一个全国范围内的电子询价系统,存储和提供每秒更新的来自全国联网券商的场外报价。有6000多个公司的证券在该系统上询价,现有包括搜狐、新浪、网易三大中国门户网站在内的十几家中国公司在纳斯达克上市。当今的纳斯达克市场已成为纽约证券交易所的竞争对手,许多符合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标准的大公司已选择了纳斯达克,如著名的微软、英特尔、苹果电脑和升阳公司等。纳斯达克市场分为两个部分:纳斯达克全国市场和纳斯达克小型市场。在全国市场的上市标准更严格,证券更具折现性。对于更小的公司而言,纳斯达克提供了一个“场外交易电子版”,但其并不是纳斯达克市场的一部分,而只是为券商们提供的通过计算机网络查询和估价的途径。最小的公司则可以列于“粉红单”上。  在美上市的优势  中国公司在美国上市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市场的稳定性以及其代表的雄厚的资金来源为企业融资提供最大空间。对于包括中国公司在内的境外公司来说,对美国资本市场趋之若鹜的最大理由无不在于这一市场所容纳的雄厚资金。由于比较健全的法律制度和行之有效的市场运营,不仅是庞大的投资机构,就是零散的个人投资者也能通过很多方式将资金聚集起来,占据着资本市场的重要一隅,使美国成为全球规模最大和最有效的资本市场。美国投资者对非美国公司的股票的投资大约占这些投资人所拥有的资金总额的12%。  第二,有助于提高公司的全球知名度和良好声誉。公司良好的知名度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公司的价值,而通过上市在美国的资本市场亮相,借助路演等方式以及媒体的曝光,取得类似促销的效应,能够提高企业的声誉。通常,股市分析师会跟踪公司的业绩,并定期预测公司前景,积极有利的报告将有助于提高公司股票的价格。  第三,强化公司的购并手段。上市使公司的价值能通过具有很高的折现性的美国股市的股票得以体现,而在美国上市的公司的股票往往被认可为购并的支付手段,买家往往更有可能接受股票作为支付工具。  第四,进一步促进中国公司的内部改革和提高公司治理的水平。美国市场更为严格的披露和公司治理要求,也将成为中国公司进行改革和实施广泛重组、提高在行业内竞争力的契机。  上市的方式  通常而言,中国公司进入美国的资本市场可以采取以下4种方式:  1.普通股的首次公开发行(Initial Public Offerings,IPOs)  上一世纪30年代初期的股市灾难导致外国公司的股票在美国股市一落千丈,美国的投资人瞬间失去了数以亿计的投资,这一历史事件促使1933年的美国证券法正式实施。此后,美国证券法对境外公司在美国的普通股首次公开发行的监管与本土公司别无二致。毫无例外,该公司必须进行注册。根据公司的规模以及以前在美国的披露情况,美国证监会还制定了不同的表格,以供外国公司注册使用。  基本上,境外公司与美国公司一样,必须以同样的格式向美国证券委员会(SEC)和投资人披露同等的信息。对于许多境外公司来说,美国证券市场的披露制度是令人深感不适的。美国的财务披露和会计准则比许多国家的更加详细和严格,例如,其要求对公司的市场竞争性地位和管理阶层对前景预测的强制性披露,便是一个令外国公司头痛的例证,但是为了力争在这个浩瀚的资本市场上拥有一个位置,境外公司也只能入乡随俗了。为了软化此不适,美国证监会许可境外公司将其财务报表调节至符合美国的会计原则,并不一定要实际地按照美国标准来制作。  此外,境外公司的股票一旦公开交易,该公司还必须按照美国证券交易法的规定定期向SEC报告。  2.美国存托股证挂牌(American Depositary Receipts, ADRs)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12月17日、18日分别在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和香港联交所正式挂牌交易。作为第一家两地同步上市的中国国有金融企业,其获得了25倍的超额认购倍数,共发行65亿股,募集资金35亿美元,创该年度全球资本市场IPO筹资额最高记录,取得了海外上市的成功。中国人寿保险就是中国企业通过ADR成功上市的例证。  美国证券业创造了这种将外国证券移植到美国的机制,存托股证交易提供了把境外证券转换为易交易、以美元为支付手段的证券。迄今为止,还有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中石化等公司通过此方式在美国上市。  典型的ADR是如此运作的:  (1)美国银行与一境外公司签订协议,约定由这一美国银行担任境外公司证券的存托人。  (2)美国的存托人签发存托股证给美国的投资人。每一张存托股证代表一定数目的境外公司的证券,该凭证可自由交易。  (3)美国存托人收购相应数量的境外公司的证券,一般该证券由境外的托管银行保管。  (4)发行存托股证后,美国存托银行作为该股证持有人的付款代理人。该银行收取股利并转化为美元,然后将其分配给股证持有人。  (5)存托银行作为存托股证的转让代理人,对该股证在美国的投资人的交易进行记录。该银行也时刻准备着把该股证转换为相应的境外证券。  美国证监会把ADR以及其所代表的境外证券区别对待。同时,ADR的发行也涉及到证券的公开发行。因此,发行ADR的美国银行也需要注册,而该境外公司则须履行定期报告的义务。  但是,履行全面的注册和报告是特别昂贵和负累的。鉴于此,美国证监会根据境外公司在美国证券市场的状况,制定了不同的ADR计划和相应的不同披露要求:  一级ADR  SEC对一级ADR的监管是最轻的。美国银行通过注册F-6表格,并附具存托协议和ADR凭证,便可建立一级ADR。  如果境外公司每年向美国证监会提交其在自己的国家所披露和公开的资料清单,其在美国的定期报告义务可免除。一级ADR可以在代理商和批发商的粉红单上报价,但是不能在证券交易市场交易或纳斯达克上报价。这一级ADR主要是为美国投资人提供对现成的境外公司的股票的通道,但是,不能用于筹集资金。  建立一级ADR的成本比较小,平均为25000美元,境外公司的获益是很大的,通常股价会上升4-6%。  二级ADR  二级ADR可以在美国证券市场交易。美国银行须利用F-6表格注册,境外公司须定期报告。为能在证券交易市场或是纳斯达克交易,境外公司还需要进行20-F表格注册。但如一级ADR一样,二级ADR不能作为筹集资金的手段。  适用二级ADR的境外公司无一例外地发现,美国证券交易法所要求的披露要求比自己国家的法律规定更细节、更深入。最重要的是,境外公司的财务必须符合美国的一般会计准则,例如:美国一般会计准则要求分类披露公司的运营情况,还有一些敏感(有时是令人尴尬)的资料,包括主要财产、任何重大的正在进行的诉讼或政府对公司的调查、10%股东的身份、管理层薪酬总和、公司及子公司或执行官之间的交易,等等。公司还必须每年更新20-F表格。  建立二级ADR的成本是巨大的,平均超过100万美元。但是带来的成效也是巨大的,其为境外发行公司所铺设的通向美国投资人的通道以及以美国一般会计准则为标准的披露,通常会促使公司股价上升10-15%。  三级ADR  境外发行公司将自己的证券向美国投资人作公开发行。这一级ADR的注册书必须本质上包括二级ADR的20-F年度报告所要求的内容。三级ADR是唯一的允许境外公司在美国融资的ADR形式,建立三级ADR必须按照类似于普通股首次公开发行的程序来进行。在美国的普通股公开发行一般成本超过150万美元。但是对于许多需要大量资金的境外公司来说,即使成本很高,三级ADR也是值得一试的,因为美国的公众资本市场提供了一个无可比拟的融资基地。  全球存托股证(GDR s)  境外发行人也可以通过发行以美元为计价单位、全球发行的存托股证来促进其证券的交易。全球存托股证与美国存托股证的原理是一样的,唯一的区别在于全球存托股证是部分或全部在美国以外的区域运作。不论冠之以全球存托股证或美国存托股证,适用在美国的部分的法律是一样的。  3.私募资金和美国证券法144A条例  私募资金是一种避免美国证券法要求的注册,而又能在美国出售证券的做法。但是,美国证券法规对于出售私募证券有很多限制。美国证监会1990年采纳的144 A条例允许将某些符合条件的证券出售给合格机构投资人,而不需履行证券法的披露义务。但与144 A条例关联的交易必须符合基本条件:(1)该证券必须只能出售给合格机构投资人;(2)证券发行时,该证券不能与在美国的任一证交所交易或是在如纳斯达克的券商询价系统报价的证券属同一种类;(3)卖家和未来的买家必须有权利获得发行公司的一些从公众渠道尚未得知的信息;(4)卖家必须确认,买家知道卖家可以依据144 A条例来免除证券法的登记要求。144A条例还规定了合格机构投资人的条件。合格机构投资人通常包括美国银行、信用社和注册券商。  4.反向兼并  近年来,中国民营企业通过反向兼并(Reverse Merger)方式在美国上市方兴未艾。反向兼并,也称Reverse Takeover(RTO),俗称借壳上市,是一种简化快捷的上市方式,是指一家私人公司通过与一家没有业务、资产和负债的上市公司合并,该私人公司反向并入该上市公司,该上市公司成为一个全新的实体。该上市公司也称为壳公司。私人公司并入上市公司后持有多数股权(通常是90%)。  与IPO相比,反向收购具有上市成本明显降低、所需时间少以及成功率高等优势:一旦成为上市公司,公司的前景颇为可观;上市公司的市场价值通常远远高于同等行业、同等结构的私人公司;上市公司更易于筹集资金,因为其股票有市场价值而且可以交易;可以利用股票收购,因为公开交易的股票通常视为购并的现金工具。  但是,反向兼并并非一蹴而就的获取资金的捷径,其只是募集资金的间接途径。所以,这一方式仅适宜于那些对资金的需求并不是特别急切,将要经历很长时间才能达到上市公司的规模和水平的公司,有助于其实现融资的长期目标。  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标准  对于已决定在纽约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中国公司来说,除了可依据供美国公司适用的上市标准之外,还可选择一套专供外国公司适用的标准。美国公司标准较外国公司标准而言,更加灵活。  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标准包括两个部分:发行标准和财务标准。  发行规模标准如下:  1.美国公司标准  (1)股东数量:a.2000个持100股以上的美国股东;或者b.共有2200个股东,最近6个月的月平均交易量为10万股;或者c.共有500个股东,最近12个月的月平均交易量达100万股;  (2)公众持股数量:在北美有110万股;  (3)公开交易的股票的市场值总和为6000万美元。  2.非美国公司标准  (1)股东数量:全球范围内有5000个持100股以上的股东;  (2)公众持股数量:全球有250万股;  (3)公开交易的股票的市场值总和为,全球范围内达1亿美元。  财务标准如下(可任选其一):  1.美国公司标准  (1)税前收入标准:在最近3年的总和为1000万美元,其中最近两年的年税前收入为200万美元,第三年必须盈利;  (2)现金流量标准:对于全球市场总额不低于5亿美元、最近一年收入不少于1亿美元的公司,最近3年的现金流量总和为2500万美元(3年报告均为正数);  (3)纯评估值标准:最近一个财政年度的收入至少为7500万美元,全球市场总额达7.5亿美元;  (4)关联公司标准:拥有至少5亿美元的市场资本;发行公司至少有12个月的营运历史。  2.非美国公司标准:  (1)税前收入标准:在最近3年的总和为1亿美元,其中最近两年中的每一年达到2500万美元;  (2)现金流量标准:对于全球市场总额不低于5亿美元、最近一年收入不少于1亿美元的公司,最近3年累计1亿美元,其中最近两年中的每一年达到2500万美元;  (3)纯评估值标准:同美国公司标准;  (4)关联公司标准:同美国公司标准。  纳斯达克的上市标准  相比之下,纳斯达克的上市标准比其他的全国性的交易市场更为宽松。对于规模稍小、缺乏深厚的营运历史和财力,尚不能达到全国交易市场的上市标准的外国公司来说,这一点是很重要的。对于首次发行的公司,根据纳斯达克的标准,必须满足以下3个初始上市标准中的一个,且必须满足该标准的全部要求;并且,这一公司必须持续满足其中之一的标准才能保持其上市地位。以下简要介绍纳斯达克的全国性市场的初始上市标准。  标准一:  (1)股东权益达1500万美元;  (2)最近一个财政年度或者最近3年中的两年中拥有100万美元的税前收入;  (3)110万的公众持股量;  (4)公众持股的价值达800万美元;  (5)每股买价至少为5美元;  (6)至少有400个持100股以上的股东;  (7)3个做市商;  (8)须满足公司治理要求。  标准二:  (1)股东权益达3000万美元;  (2)110万股公众持股;  (3)公众持股的市场价值达1800万美元;  (4)每股买价至少为5美元;  (5)至少有400个持100股以上的股东;  (6)3个做市商;  (7)两年的营运历史;  (8)须满足公司治理要求。  标准三:  (1)市场总值为7500万美元;或者,资产总额达及收益总额达分别达7500万美元;  (2)110万的公众持股量;  (3)公众持股的市场价值至少达到2000万美元;  (4)每股买价至少为5美元;  (5)至少有400个持100股以上的股东;  (6)4个做市商;  (7)须满足公司治理要求。  上市的程序  首次公开发行的过程是富有挑战性、激动人心的过程,大胆的决定、上市团队的卓越表现和良好的市场状况,“天时、地利、人和”的协调实现,将会展现立足美国资本市场的中国公司的成功者的风采和形象。  1.组建上市顾问团队  公司得以在美国最终上市,往往是一个有效的上市顾问团队成功运作的结果。除了公司本身,尤其是公司的管理高层,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外,公司须组成一个包括投资银行、法律顾问、会计师在内的上市顾问团队。其中,投资银行将牵头领导整个交易和承销的过程。在考虑投资银行的人选时,公司应充分了解投资银行是否具有曾经协助过该行业的其它公司上市的经验以及其销售能力。公司选择的法律顾问必须具有美国的执业资格,同样,公司应考虑其是否有证券业务方面的丰富经验。会计师事务所应将根据美国一般会计准则独立审查公司的财务状况。会计师事务所也应对中国的会计准则有全面地了解,以便调节若干数据以符合美国会计准则的报表要求。  2.尽职调查  公司将在上市顾问团队的协助下进行公司的管理运营、财务和法务方面的全方位、深入的尽职调查。尽职调查将为公司起草注册说明书、招股书、路演促销等奠定基础。为了更好地把握和了解发行公司的经营业务状况,以便于起草精确和有吸引力的招股书,主承销商、主承销商的法律顾问以及发行公司的法律顾问将对发行公司的财产和有关合同协议作广泛的审查,包括所有的贷款协议、重要的合同以及政府的许可,等等。此外,他们还将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和审计人员等进行讨论。同时,主承销商往往要求公司的法律顾问和会计师提供有关在注册说明书中的事件的意见。承销协议书将约定由公司的法律顾问出具有关公司的合法成立及运营、发行证券的有效性、其他法律事件的法律意见。此外,承销协议还将要求公司法律顾问出具关于注册说明书是否充分披露的意见。最后,发行公司还要被要求提供一封“告慰信”,即由其独立的注册会计师确认注册说明书中的各种财务数据。  3.注册和审批  美国证券法要求,证券在公开发行之前必须向美国证监会注册登记,并且向大众投资人提供一份详尽的招股书。注册审批是上市的核心阶段。公司、公司选任的法律顾问和独立审计师将共同准备注册说明书的初稿,因此,法律顾问的能力和经验在此阶段会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注册说明书应包括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包含招股书,第二部分包括补充信息、签字和附件。招股书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必须符合美国证监会的要求,以及必须真实地披露相关表格要求的信息。通常,对境外公司的披露要求与美国本土公司是一致的,包括公司过去5年的业务、风险因素、财务状况、管理层的薪酬和持股、主要股东、关联交易、资金用途和财务审计报告等。此外,招股书也是促销手册,招股书必须描述发行公司的“亮点”,以吸引投资人。  承销商及其法律顾问将对初稿进行认真地审查,并作出评论。当注册说明书准备好后,将递送到美国证监会。在注册说明书递交证监会后、该文件尚未被宣告有效之前,包含在说明书中的初步招股书将由投资银行送给潜在投资人传阅。在此期间,可以书面招股,但是不能承诺出售股份。在此期间,承销银行将安排路演(以下详述)。  美国证监会在30天内审查注册说明书。审查完毕后,证监会向公司发出一封信,要求提供补充信息或更详尽的披露,主要涉及披露和会计问题。公司即按照该意见进行修改并将修改意见递交证监会。证监会再次进行审查。如是首次注册的公司,证监会往往会要求多次的修改。  美国证监会审查批准注册说明书的最后一稿后,将宣布注册说明书生效。对第一次的注册人来说,从第一次递送到宣布生效,需花4到8个星期的时间。  4.促销和路演  注册登记之后,公司便可以在投资银行的协助下进行促销,其中包括巡回路演。路演是指证券发行公司通过一系列的对潜在投资人、分析师或资金管理人所作的报告会,激发投资兴趣,通常持续一至二个星期。届时公司管理层在投资银行的安排下,到各地巡回演说,展示其商业计划。管理层在路演上的表现对证券发行的成功与否也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在美国,重要的路演城市包括纽约、旧金山、波士顿、芝加哥和洛杉矶。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伦敦和香港也往往会包括在路演的行程中。  一旦路演结束,最终的招股书将印发给投资人,公司的管理层将在投资银行的协助下确定最终的发行价格和数量。投资银行往往会基于投资者的需求和市场状况,提出一个建议价格。  一旦发行价确定,投资者收到正式招股书两天后,首次公开发行便可宣告生效,上市交易便拉开了序幕。主承销商将负责保障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最初的关键几天的顺利交易。至此,首次公开发行即告成功。  【作者简介:白云(Vivien Bai),毕业于纽约大学法学院和西南政法大学,持美国纽约州及中国律师执业资格,现执业于美国Todtman ,Nachamie,Spizz&Johns,P.C.律师事务所,专长于证券、公司法和国际商事交易。曾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法律顾问。现兼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调解员、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  Todtman,Nachamie,Spizz&Johns,P.C.总部设在美国纽约,在法国巴黎和意大利米兰设有分所,并在亚太地地区建立了关联律师事务所,该所也是著名的国际律师联盟(Lawyers Associated Worldwide,简称LAW)的缔造者之一。】  参考资料: 中国法律网 西安技术产权交易中心

公司具备什么条件才能在纳斯达克上市

2000年全美市场(NNM)的上市条件选项一:600万美元净资产,100万美元税前利润,400个持股人,3个做市商。选项二:1800万美元净资产,2年营运历史,400个持股人,3个做市商。选项三:7500万美元总资产或7500万美元总收益,400个持股人,4个做市商。

一间美国本土的公司在纳斯达克上市需要具备哪些指标?

获美证交会批准,部分企业反对涨价 本报综合报道 美国纳斯达克证券交易市场已经获监管机构批准,提高企业上市收费标准,并向全部股票在电子交易系统中交易的3200家企业提供更多服务内容。纳斯达克在6日的声明中称,提高收费标准从今年的1月1日起执行。这项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做出的决定,也使纳斯达克能免费为企业提供新闻发布和互联网广播。 企业上市费用占纳斯达克总销售收入的10%以上。此次调价也伤害到部分企业的利益,包括赛灵思XilinxInc.与InternationalSpeed-way Corp.在内的30多家公司要求证交会驳回纳斯达克的涨价计划。但美证交会认为纳斯达克这一举措是合理的。美证交会在批准公告中指出:“委员会认为目前对公司上市竞争正逐渐激烈,而在此类竞争中,应该保障那些对新股上市有竞争力的公司的合理收费。” 根据纳斯达克递交的涨价计划,在外流通股数超过1.5亿股的公司涨价幅度最大。年费将从75000美元调高至95000美元,相较纽约证交所类似规模的公司挂牌年费则至少需要139500美元。至于在外流通股数介于5000万股至7500万股的企业,涨幅最小,涨价后的年费45000美元,涨幅约1.2%,而纽约证交所为46500美元。 纳斯达克已经在全球很多地方设立分支结构,并在吸引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到纳斯达克来上市。 美国股票市场上市规则摘要纽约证券交易所 最低投资者数目 5000名,每名持有100股或以上股份 最低公众持股量 250万股(全球) 公众股份的总市值 1亿美元(全球) 最低招股价 不适用 市场庄家 不适用 营运历史 不适用 资产状况 不适用 税前盈利 1亿美元(过去三个财政年度累计计算) 公司管治 需要 纳斯达克全国市场 准则一(市场规则4420(a)) 最低投资者数目 400名,每名持有者100股或以上股份 最低公众持股量 110万股 公众股份的总市值 800万美元 最低招股价 5美元 市场庄家 3名 营运历史 不适用 资产状况 股东权益达1500万美元 税前盈利 100万美元 公司管治 需要 准则二(市场规则4420(b)) 最低投资者数目 400名,每名持有者100股或以上股份 最低公众持股量 110万股 公众股份的总市值 1800万美元 最低招股价 5美元 市场庄家 3名 营运历史 2年 资产状况 股东权益达3000万美元 税前盈利 不适用 公司管治 需要 准则三(市场规则4420(c)) 最低投资者数目 400名,每名持有者100股或以上股份 最低公众持股量 110万股 公众股份的总市值 2000万美元 最低招股价 5美元 市场庄家 4名 营运历史 不适用 资产状况 不适用 税前盈利 7500万美元(或总收入和总资产分别达到7500万美元) 公司管治 需要 美国证券交易所 最低投资者数目 800名,若公众持股数量超过100万股,则为400名 最低公众持股量 50万股 公众股份的总市值 300万美元 最低招股价 3美元 市场庄家 不适用 营运历史 不适用 资产状况 股东权益达400万美元 税前盈利 75万美元(最近1个财政年度或最近3个财政年度其中的两年) 公司管治 需要 纳斯达克小型资本市场 最低投资者数目 300名,每名持有100股或以上股份 最低公众持股量 100万股 公众股份的总市值 500万美元 最低招股价 4美元 市场庄家 3名 营运历史 1年;若少于1年,市值至少要达到5000万美元 资产状况 股东权益达500万美元;或上市股票市值达5000万美元;或持续经营的业务利润达75万美元(在最近1个财政年度或最近3个财政年度中的2年) 税前盈利 参阅上文资产状况规定 公司管治 需要 附注:上述规定适用于非美国公司在美国作首次上市。其他证券的上市规定会有所不同。 中国公司在美上市指南美国的证券市场概况 美国最大的全国性证券交易所当数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交易中,购买和出售的订单传达到中心,由中心的专业人士通过维护系统以使买卖的订单匹配,从而实现交易。在场外交易市场,买卖是通过券商之间连接的计算机终端和报价单来完成的。最著名的场外交易市场就是纳斯达克(NASDAQ),券商作为中介代理人匹配客户之间的订单,或是直接以自己的名义介入证券交易。 纽约证券交易所是世界上最大的股票市场,其筹集的资金居股市之首。纽约证券交易所有将近2800多个上市公司,在2003年,包括了来自51个国家的470个外国公司。2003年,在纽约证交所上市的中国公司为15家,市值达到89亿美元;亚太地区共有82家公司,市值达728亿美元。广泛的市场参与者,包括公司、个人投资人、机构投资人和成员公司,构成了这一交易市场。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已经满足了最严格的上市标准,其范围包括从最大、最著名的蓝筹公司到许多世界顶级的技术公司和年轻、成长迅猛及私有化的非美国公司。 在美国,大概有35000个公司的股票在场外市场交易。纳斯达克是一个全国范围内的电子询价系统,存储和提供每秒更新的来自全国联网券商的场外报价。有6000多个公司的证券在该系统上询价,现有包括搜狐、新浪、网易三大中国门户网站在内的十几家中国公司在纳斯达克上市。当今的纳斯达克市场已成为纽约证券交易所的竞争对手,许多符合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标准的大公司已选择了纳斯达克,如著名的微软、英特尔、苹果电脑和升阳公司等。纳斯达克市场分为两个部分:纳斯达克全国市场和纳斯达克小型市场。在全国市场的上市标准更严格,证券更具折现性。对于更小的公司而言,纳斯达克提供了一个“场外交易电子版”,但其并不是纳斯达克市场的一部分,而只是为券商们提供的通过计算机网络查询和估价的途径。最小的公司则可以列于“粉红单”上。 在美上市的优势 中国公司在美国上市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市场的稳定性以及其代表的雄厚的资金来源为企业融资提供最大空间。对于包括中国公司在内的境外公司来说,对美国资本市场趋之若鹜的最大理由无不在于这一市场所容纳的雄厚资金。由于比较健全的法律制度和行之有效的市场运营,不仅是庞大的投资机构,就是零散的个人投资者也能通过很多方式将资金聚集起来,占据着资本市场的重要一隅,使美国成为全球规模最大和最有效的资本市场。美国投资者对非美国公司的股票的投资大约占这些投资人所拥有的资金总额的12%。 第二,有助于提高公司的全球知名度和良好声誉。公司良好的知名度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公司的价值,而通过上市在美国的资本市场亮相,借助路演等方式以及媒体的曝光,取得类似促销的效应,能够提高企业的声誉。通常,股市分析师会跟踪公司的业绩,并定期预测公司前景,积极有利的报告将有助于提高公司股票的价格。 第三,强化公司的购并手段。上市使公司的价值能通过具有很高的折现性的美国股市的股票得以体现,而在美国上市的公司的股票往往被认可为购并的支付手段,买家往往更有可能接受股票作为支付工具。 第四,进一步促进中国公司的内部改革和提高公司治理的水平。美国市场更为严格的披露和公司治理要求,也将成为中国公司进行改革和实施广泛重组、提高在行业内竞争力的契机。 上市的方式 通常而言,中国公司进入美国的资本市场可以采取以下4种方式: 1.普通股的首次公开发行(Initial Public Offerings,IPOs) 上一世纪30年代初期的股市灾难导致外国公司的股票在美国股市一落千丈,美国的投资人瞬间失去了数以亿计的投资,这一历史事件促使1933年的美国证券法正式实施。此后,美国证券法对境外公司在美国的普通股首次公开发行的监管与本土公司别无二致。毫无例外,该公司必须进行注册。根据公司的规模以及以前在美国的披露情况,美国证监会还制定了不同的表格,以供外国公司注册使用。 基本上,境外公司与美国公司一样,必须以同样的格式向美国证券委员会(SEC)和投资人披露同等的信息。对于许多境外公司来说,美国证券市场的披露制度是令人深感不适的。美国的财务披露和会计准则比许多国家的更加详细和严格,例如,其要求对公司的市场竞争性地位和管理阶层对前景预测的强制性披露,便是一个令外国公司头痛的例证,但是为了力争在这个浩瀚的资本市场上拥有一个位置,境外公司也只能入乡随俗了。为了软化此不适,美国证监会许可境外公司将其财务报表调节至符合美国的会计原则,并不一定要实际地按照美国标准来制作。 此外,境外公司的股票一旦公开交易,该公司还必须按照美国证券交易法的规定定期向SEC报告。 2.美国存托股证挂牌(American Depositary Receipts, ADRs)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12月17日、18日分别在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和香港联交所正式挂牌交易。作为第一家两地同步上市的中国国有金融企业,其获得了25倍的超额认购倍数,共发行65亿股,募集资金35亿美元,创该年度全球资本市场IPO筹资额最高记录,取得了海外上市的成功。中国人寿保险就是中国企业通过ADR成功上市的例证。 美国证券业创造了这种将外国证券移植到美国的机制,存托股证交易提供了把境外证券转换为易交易、以美元为支付手段的证券。迄今为止,还有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中石化等公司通过此方式在美国上市。 典型的ADR是如此运作的: (1)美国银行与一境外公司签订协议,约定由这一美国银行担任境外公司证券的存托人。 (2)美国的存托人签发存托股证给美国的投资人。每一张存托股证代表一定数目的境外公司的证券,该凭证可自由交易。 (3)美国存托人收购相应数量的境外公司的证券,一般该证券由境外的托管银行保管。 (4)发行存托股证后,美国存托银行作为该股证持有人的付款代理人。该银行收取股利并转化为美元,然后将其分配给股证持有人。 (5)存托银行作为存托股证的转让代理人,对该股证在美国的投资人的交易进行记录。该银行也时刻准备着把该股证转换为相应的境外证券。 美国证监会把ADR以及其所代表的境外证券区别对待。同时,ADR的发行也涉及到证券的公开发行。因此,发行ADR的美国银行也需要注册,而该境外公司则须履行定期报告的义务。 但是,履行全面的注册和报告是特别昂贵和负累的。鉴于此,美国证监会根据境外公司在美国证券市场的状况,制定了不同的ADR计划和相应的不同披露要求: 一级ADR SEC对一级ADR的监管是最轻的。美国银行通过注册F-6表格,并附具存托协议和ADR凭证,便可建立一级ADR。 如果境外公司每年向美国证监会提交其在自己的国家所披露和公开的资料清单,其在美国的定期报告义务可免除。一级ADR可以在代理商和批发商的粉红单上报价,但是不能在证券交易市场交易或纳斯达克上报价。这一级ADR主要是为美国投资人提供对现成的境外公司的股票的通道,但是,不能用于筹集资金。 建立一级ADR的成本比较小,平均为25000美元,境外公司的获益是很大的,通常股价会上升4-6%。 二级ADR 二级ADR可以在美国证券市场交易。美国银行须利用F-6表格注册,境外公司须定期报告。为能在证券交易市场或是纳斯达克交易,境外公司还需要进行20-F表格注册。但如一级ADR一样,二级ADR不能作为筹集资金的手段。 适用二级ADR的境外公司无一例外地发现,美国证券交易法所要求的披露要求比自己国家的法律规定更细节、更深入。最重要的是,境外公司的财务必须符合美国的一般会计准则,例如:美国一般会计准则要求分类披露公司的运营情况,还有一些敏感(有时是令人尴尬)的资料,包括主要财产、任何重大的正在进行的诉讼或政府对公司的调查、10%股东的身份、管理层薪酬总和、公司及子公司或执行官之间的交易,等等。公司还必须每年更新20-F表格。 建立二级ADR的成本是巨大的,平均超过100万美元。但是带来的成效也是巨大的,其为境外发行公司所铺设的通向美国投资人的通道以及以美国一般会计准则为标准的披露,通常会促使公司股价上升10-15%。 三级ADR 境外发行公司将自己的证券向美国投资人作公开发行。这一级ADR的注册书必须本质上包括二级ADR的20-F年度报告所要求的内容。三级ADR是唯一的允许境外公司在美国融资的ADR形式,建立三级ADR必须按照类似于普通股首次公开发行的程序来进行。在美国的普通股公开发行一般成本超过150万美元。但是对于许多需要大量资金的境外公司来说,即使成本很高,三级ADR也是值得一试的,因为美国的公众资本市场提供了一个无可比拟的融资基地。 全球存托股证(GDR s) 境外发行人也可以通过发行以美元为计价单位、全球发行的存托股证来促进其证券的交易。全球存托股证与美国存托股证的原理是一样的,唯一的区别在于全球存托股证是部分或全部在美国以外的区域运作。不论冠之以全球存托股证或美国存托股证,适用在美国的部分的法律是一样的。 3.私募资金和美国证券法144A条例 私募资金是一种避免美国证券法要求的注册,而又能在美国出售证券的做法。但是,美国证券法规对于出售私募证券有很多限制。美国证监会1990年采纳的144 A条例允许将某些符合条件的证券出售给合格机构投资人,而不需履行证券法的披露义务。但与144 A条例关联的交易必须符合基本条件:(1)该证券必须只能出售给合格机构投资人;(2)证券发行时,该证券不能与在美国的任一证交所交易或是在如纳斯达克的券商询价系统报价的证券属同一种类;(3)卖家和未来的买家必须有权利获得发行公司的一些从公众渠道尚未得知的信息;(4)卖家必须确认,买家知道卖家可以依据144 A条例来免除证券法的登记要求。144A条例还规定了合格机构投资人的条件。合格机构投资人通常包括美国银行、信用社和注册券商。 4.反向兼并 近年来,中国民营企业通过反向兼并(Reverse Merger)方式在美国上市方兴未艾。反向兼并,也称Reverse Takeover(RTO),俗称借壳上市,是一种简化快捷的上市方式,是指一家私人公司通过与一家没有业务、资产和负债的上市公司合并,该私人公司反向并入该上市公司,该上市公司成为一个全新的实体。该上市公司也称为壳公司。私人公司并入上市公司后持有多数股权(通常是90%)。 与IPO相比,反向收购具有上市成本明显降低、所需时间少以及成功率高等优势:一旦成为上市公司,公司的前景颇为可观;上市公司的市场价值通常远远高于同等行业、同等结构的私人公司;上市公司更易于筹集资金,因为其股票有市场价值而且可以交易;可以利用股票收购,因为公开交易的股票通常视为购并的现金工具。 但是,反向兼并并非一蹴而就的获取资金的捷径,其只是募集资金的间接途径。所以,这一方式仅适宜于那些对资金的需求并不是特别急切,将要经历很长时间才能达到上市公司的规模和水平的公司,有助于其实现融资的长期目标。 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标准 对于已决定在纽约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中国公司来说,除了可依据供美国公司适用的上市标准之外,还可选择一套专供外国公司适用的标准。美国公司标准较外国公司标准而言,更加灵活。 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标准包括两个部分:发行标准和财务标准。 发行规模标准如下: 1.美国公司标准 (1)股东数量:a.2000个持100股以上的美国股东;或者b.共有2200个股东,最近6个月的月平均交易量为10万股;或者c.共有500个股东,最近12个月的月平均交易量达100万股; (2)公众持股数量:在北美有110万股; (3)公开交易的股票的市场值总和为6000万美元。 2.非美国公司标准 (1)股东数量:全球范围内有5000个持100股以上的股东; (2)公众持股数量:全球有250万股; (3)公开交易的股票的市场值总和为,全球范围内达1亿美元。 财务标准如下(可任选其一): 1.美国公司标准 (1)税前收入标准:在最近3年的总和为1000万美元,其中最近两年的年税前收入为200万美元,第三年必须盈利; (2)现金流量标准:对于全球市场总额不低于5亿美元、最近一年收入不少于1亿美元的公司,最近3年的现金流量总和为2500万美元(3年报告均为正数); (3)纯评估值标准:最近一个财政年度的收入至少为7500万美元,全球市场总额达7.5亿美元; (4)关联公司标准:拥有至少5亿美元的市场资本;发行公司至少有12个月的营运历史。 2.非美国公司标准: (1)税前收入标准:在最近3年的总和为1亿美元,其中最近两年中的每一年达到2500万美元; (2)现金流量标准:对于全球市场总额不低于5亿美元、最近一年收入不少于1亿美元的公司,最近3年累计1亿美元,其中最近两年中的每一年达到2500万美元; (3)纯评估值标准:同美国公司标准; (4)关联公司标准:同美国公司标准。 纳斯达克的上市标准 相比之下,纳斯达克的上市标准比其他的全国性的交易市场更为宽松。对于规模稍小、缺乏深厚的营运历史和财力,尚不能达到全国交易市场的上市标准的外国公司来说,这一点是很重要的。对于首次发行的公司,根据纳斯达克的标准,必须满足以下3个初始上市标准中的一个,且必须满足该标准的全部要求;并且,这一公司必须持续满足其中之一的标准才能保持其上市地位。以下简要介绍纳斯达克的全国性市场的初始上市标准。 标准一: (1)股东权益达1500万美元; (2)最近一个财政年度或者最近3年中的两年中拥有100万美元的税前收入; (3)110万的公众持股量; (4)公众持股的价值达800万美元; (5)每股买价至少为5美元; (6)至少有400个持100股以上的股东; (7)3个做市商; (8)须满足公司治理要求。 标准二: (1)股东权益达3000万美元; (2)110万股公众持股; (3)公众持股的市场价值达1800万美元; (4)每股买价至少为5美元; (5)至少有400个持100股以上的股东; (6)3个做市商; (7)两年的营运历史; (8)须满足公司治理要求。 标准三: (1)市场总值为7500万美元;或者,资产总额达及收益总额达分别达7500万美元; (2)110万的公众持股量; (3)公众持股的市场价值至少达到2000万美元; (4)每股买价至少为5美元; (5)至少有400个持100股以上的股东; (6)4个做市商; (7)须满足公司治理要求。 上市的程序 首次公开发行的过程是富有挑战性、激动人心的过程,大胆的决定、上市团队的卓越表现和良好的市场状况,“天时、地利、人和”的协调实现,将会展现立足美国资本市场的中国公司的成功者的风采和形象。 1.组建上市顾问团队 公司得以在美国最终上市,往往是一个有效的上市顾问团队成功运作的结果。除了公司本身,尤其是公司的管理高层,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外,公司须组成一个包括投资银行、法律顾问、会计师在内的上市顾问团队。其中,投资银行将牵头领导整个交易和承销的过程。在考虑投资银行的人选时,公司应充分了解投资银行是否具有曾经协助过该行业的其它公司上市的经验以及其销售能力。公司选择的法律顾问必须具有美国的执业资格,同样,公司应考虑其是否有证券业务方面的丰富经验。会计师事务所应将根据美国一般会计准则独立审查公司的财务状况。会计师事务所也应对中国的会计准则有全面地了解,以便调节若干数据以符合美国会计准则的报表要求。 2.尽职调查 公司将在上市顾问团队的协助下进行公司的管理运营、财务和法务方面的全方位、深入的尽职调查。尽职调查将为公司起草注册说明书、招股书、路演促销等奠定基础。为了更好地把握和了解发行公司的经营业务状况,以便于起草精确和有吸引力的招股书,主承销商、主承销商的法律顾问以及发行公司的法律顾问将对发行公司的财产和有关合同协议作广泛的审查,包括所有的贷款协议、重要的合同以及政府的许可,等等。此外,他们还将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和审计人员等进行讨论。同时,主承销商往往要求公司的法律顾问和会计师提供有关在注册说明书中的事件的意见。承销协议书将约定由公司的法律顾问出具有关公司的合法成立及运营、发行证券的有效性、其他法律事件的法律意见。此外,承销协议还将要求公司法律顾问出具关于注册说明书是否充分披露的意见。最后,发行公司还要被要求提供一封“告慰信”,即由其独立的注册会计师确认注册说明书中的各种财务数据。 3.注册和审批 美国证券法要求,证券在公开发行之前必须向美国证监会注册登记,并且向大众投资人提供一份详尽的招股书。注册审批是上市的核心阶段。公司、公司选任的法律顾问和独立审计师将共同准备注册说明书的初稿,因此,法律顾问的能力和经验在此阶段会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注册说明书应包括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包含招股书,第二部分包括补充信息、签字和附件。招股书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必须符合美国证监会的要求,以及必须真实地披露相关表格要求的信息。通常,对境外公司的披露要求与美国本土公司是一致的,包括公司过去5年的业务、风险因素、财务状况、管理层的薪酬和持股、主要股东、关联交易、资金用途和财务审计报告等。此外,招股书也是促销手册,招股书必须描述发行公司的“亮点”,以吸引投资人。 承销商及其法律顾问将对初稿进行认真地审查,并作出评论。当注册说明书准备好后,将递送到美国证监会。在注册说明书递交证监会后、该文件尚未被宣告有效之前,包含在说明书中的初步招股书将由投资银行送给潜在投资人传阅。在此期间,可以书面招股,但是不能承诺出售股份。在此期间,承销银行将安排路演(以下详述)。 美国证监会在30天内审查注册说明书。审查完毕后,证监会向公司发出一封信,要求提供补充信息或更详尽的披露,主要涉及披露和会计问题。公司即按照该意见进行修改并将修改意见递交证监会。证监会再次进行审查。如是首次注册的公司,证监会往往会要求多次的修改。 美国证监会审查批准注册说明书的最后一稿后,将宣布注册说明书生效。对第一次的注册人来说,从第一次递送到宣布生效,需花4到8个星期的时间。 4.促销和路演 注册登记之后,公司便可以在投资银行的协助下进行促销,其中包括巡回路演。路演是指证券发行公司通过一系列的对潜在投资人、分析师或资金管理人所作的报告会,激发投资兴趣,通常持续一至二个星期。届时公司管理层在投资银行的安排下,到各地巡回演说,展示其商业计划。管理层在路演上的表现对证券发行的成功与否也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在美国,重要的路演城市包括纽约、旧金山、波士顿、芝加哥和洛杉矶。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伦敦和香港也往往会包括在路演的行程中。 一旦路演结束,最终的招股书将印发给投资人,公司的管理层将在投资银行的协助下确定最终的发行价格和数量。投资银行往往会基于投资者的需求和市场状况,提出一个建议价格。 一旦发行价确定,投资者收到正式招股书两天后,首次公开发行便可宣告生效,上市交易便拉开了序幕。主承销商将负责保障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最初的关键几天的顺利交易。至此,首次公开发行即告成功。

中国公司在美国上市需要什么程序

公司在美国上市的程序:  1、组建上市顾问团队  除了公司本身,尤其是公司的管理高层,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外,公司须组成一个包括投资银行、法律顾问、会计师在内的上市顾问团队。其中,投资银行将牵头领导整个交易和承销的过程。  在考虑投资银行的人选时,公司应充分了解投资银行是否具有曾经协助过该行业的其它公司上市的经验以及其销售能力。公司选择的法律顾问必须具有美国的执业资格,同样,公司应考虑其是否有证券业务方面的丰富经验。会计师事务所应将根据美国一般会计准则独立审查公司的财务状况。会计师事务所也应对中国的会计准则有全面地了解,以便调节若干数据以符合美国会计准则的报表要求。  2、尽职调查  公司将在上市顾问团队的协助下进行公司的管理运营、财务和法务方面的全方位、深入的尽职调查。尽职调查将为公司起草注册说明书、招股书、路演促销等奠定基础。为了更好地把握和了解发行公司的经营业务状况,以便于起草精确和有吸引力的招股书,主承销商、主承销商的法律顾问以及发行公司的法律顾问将对发行公司的财产和有关合同协议作广泛的审查,包括所有的贷款协议、重要的合同以及政府的许可,等等。  此外,他们还将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和审计人员等进行讨论。同时,主承销商往往要求公司的法律顾问和会计师提供有关在注册说明书中的事件的意见。承销协议书将约定由公司的法律顾问出具有关公司的合法成立及运营、发行证券的有效性、其他法律事件的法律意见。此外,承销协议还将要求公司法律顾问出具关于注册说明书是否充分披露的意见。最后,发行公司还要被要求提供一封“告慰信”,即由其独立的注册会计师确认注册说明书中的各种财务数据。  3、注册和审批  美国证券法要求,证券在公开发行之前必须向美国证监会注册登记,并且向大众投资人提供一份详尽的招股书。注册审批是上市的核心阶段。公司、公司选任的法律顾问和独立审计师将共同准备注册说明书的初稿,因此,法律顾问的能力和经验在此阶段会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  注册说明书应包括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包含招股书,第二部分包括补充信息、签字和附件。  招股书必须符合美国证监会的要求,以及必须真实地披露相关表格要求的信息。通常,对境外公司的披露要求与美国本土公司是一致的,包括公司过去5年的业务、风险因素、财务状况、管理层的薪酬和持股、主要股东、关联交易、资金用途和财务审计报告等。此外,招股书也是促销手册,招股书必须描述发行公司的“亮点”,以吸引投资人。  承销商及其法律顾问将对初稿进行认真地审查,并作出评论。当注册说明书准备好后,将递送到美国证监会。在注册说明书递交证监会后、该文件尚未被宣告有效之前,包含在说明书中的初步招股书将由投资银行送给潜在投资人传阅。在此期间,可以书面招股,但是不能承诺出售股份。在此期间,承销银行将安排路演(以下详述)。  美国证监会在30天内审查注册说明书。审查完毕后,证监会向公司发出一封信,要求提供补充信息或更详尽的披露,主要涉及披露和会计问题。公司即按照该意见进行修改并将修改意见递交证监会。证监会再次进行审查。如是首次注册的公司,证监会往往会要求多次的修改。  美国证监会审查批准注册说明书的最后一稿后,将宣布注册说明书生效。对第一次的注册人来说,从第一次递送到宣布生效,需花4到8个星期的时间。  4、促销和路演  注册登记之后,公司便可以在投资银行的协助下进行促销,其中包括巡回路演。  路演是指证券发行公司通过一系列的对潜在投资人、分析师或资金管理人所作的报告会,激发投资兴趣,通常持续一至二个星期。届时公司管理层在投资银行的安排下,到各地巡回演说,展示其商业计划。管理层在路演上的表现对证券发行的成功与否也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在美国,重要的路演城市包括纽约、旧金山、波士顿、芝加哥和洛杉矶。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伦敦和香港也往往会包括在路演的行程中。  一旦路演结束,最终的招股书将印发给投资人,公司的管理层将在投资银行的协助下确定最终的发行价格和数量。投资银行往往会基于投资者的需求和市场状况,提出一个建议价格。  一旦发行价确定,投资者收到正式招股书两天后,首次公开发行便可宣告生效,上市交易便拉开了序幕。主承销商将负责保障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最初的关键几天的顺利交易。至此,首次公开发行即告成功。

美国法律强制上市的条件

没有强制上市的说法,公司上市与否,自己决定美国股票市场上市规则摘要纽约证券交易所  最低投资者数目 5000名,每名持有100股或以上股份  最低公众持股量 250万股(全球)  公众股份的总市值 1亿美元(全球)  最低招股价 不适用  市场庄家 不适用  营运历史 不适用  资产状况 不适用  税前盈利 1亿美元(过去三个财政年度累计计算)  公司管治 需要  纳斯达克全国市场  准则一(市场规则4420(a))  最低投资者数目 400名,每名持有者100股或以上股份  最低公众持股量 110万股  公众股份的总市值 800万美元  最低招股价 5美元  市场庄家 3名  营运历史 不适用  资产状况 股东权益达1500万美元  税前盈利 100万美元  公司管治 需要  准则二(市场规则4420(b))  最低投资者数目 400名,每名持有者100股或以上股份  最低公众持股量 110万股  公众股份的总市值 1800万美元  最低招股价 5美元  市场庄家 3名  营运历史 2年  资产状况 股东权益达3000万美元  税前盈利 不适用  公司管治 需要  准则三(市场规则4420(c))  最低投资者数目 400名,每名持有者100股或以上股份  最低公众持股量 110万股  公众股份的总市值 2000万美元  最低招股价 5美元  市场庄家 4名  营运历史 不适用  资产状况 不适用  税前盈利 7500万美元(或总收入和总资产分别达到7500万美元)  公司管治 需要  美国证券交易所  最低投资者数目 800名,若公众持股数量超过100万股,则为400名  最低公众持股量 50万股  公众股份的总市值 300万美元  最低招股价 3美元  市场庄家 不适用  营运历史 不适用  资产状况 股东权益达400万美元  税前盈利 75万美元(最近1个财政年度或最近3个财政年度其中的两年)  公司管治 需要  纳斯达克小型资本市场  最低投资者数目 300名,每名持有100股或以上股份  最低公众持股量 100万股  公众股份的总市值 500万美元  最低招股价 4美元  市场庄家 3名  营运历史 1年;若少于1年,市值至少要达到5000万美元  资产状况 股东权益达500万美元;或上市股票市值达5000万美元;或持续经营的业务利润达75万美元(在最近1个财政年度或最近3个财政年度中的2年)  税前盈利 参阅上文资产状况规定  公司管治 需要  附注:上述规定适用于非美国公司在美国作首次上市。其他证券的上市规定会有所不同。  中国公司在美上市指南美国的证券市场概况  美国最大的全国性证券交易所当数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交易中,购买和出售的订单传达到中心,由中心的专业人士通过维护系统以使买卖的订单匹配,从而实现交易。在场外交易市场,买卖是通过券商之间连接的计算机终端和报价单来完成的。最著名的场外交易市场就是纳斯达克(NASDAQ),券商作为中介代理人匹配客户之间的订单,或是直接以自己的名义介入证券交易。  纽约证券交易所是世界上最大的股票市场,其筹集的资金居股市之首。纽约证券交易所有将近2800多个上市公司,在2003年,包括了来自51个国家的470个外国公司。2003年,在纽约证交所上市的中国公司为15家,市值达到89亿美元;亚太地区共有82家公司,市值达728亿美元。广泛的市场参与者,包括公司、个人投资人、机构投资人和成员公司,构成了这一交易市场。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已经满足了最严格的上市标准,其范围包括从最大、最著名的蓝筹公司到许多世界顶级的技术公司和年轻、成长迅猛及私有化的非美国公司。  在美国,大概有35000个公司的股票在场外市场交易。纳斯达克是一个全国范围内的电子询价系统,存储和提供每秒更新的来自全国联网券商的场外报价。有6000多个公司的证券在该系统上询价,现有包括搜狐、新浪、网易三大中国门户网站在内的十几家中国公司在纳斯达克上市。当今的纳斯达克市场已成为纽约证券交易所的竞争对手,许多符合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标准的大公司已选择了纳斯达克,如著名的微软、英特尔、苹果电脑和升阳公司等。纳斯达克市场分为两个部分:纳斯达克全国市场和纳斯达克小型市场。在全国市场的上市标准更严格,证券更具折现性。对于更小的公司而言,纳斯达克提供了一个“场外交易电子版”,但其并不是纳斯达克市场的一部分,而只是为券商们提供的通过计算机网络查询和估价的途径。最小的公司则可以列于“粉红单”上。  在美上市的优势  中国公司在美国上市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市场的稳定性以及其代表的雄厚的资金来源为企业融资提供最大空间。对于包括中国公司在内的境外公司来说,对美国资本市场趋之若鹜的最大理由无不在于这一市场所容纳的雄厚资金。由于比较健全的法律制度和行之有效的市场运营,不仅是庞大的投资机构,就是零散的个人投资者也能通过很多方式将资金聚集起来,占据着资本市场的重要一隅,使美国成为全球规模最大和最有效的资本市场。美国投资者对非美国公司的股票的投资大约占这些投资人所拥有的资金总额的12%。  第二,有助于提高公司的全球知名度和良好声誉。公司良好的知名度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公司的价值,而通过上市在美国的资本市场亮相,借助路演等方式以及媒体的曝光,取得类似促销的效应,能够提高企业的声誉。通常,股市分析师会跟踪公司的业绩,并定期预测公司前景,积极有利的报告将有助于提高公司股票的价格。  第三,强化公司的购并手段。上市使公司的价值能通过具有很高的折现性的美国股市的股票得以体现,而在美国上市的公司的股票往往被认可为购并的支付手段,买家往往更有可能接受股票作为支付工具。  第四,进一步促进中国公司的内部改革和提高公司治理的水平。美国市场更为严格的披露和公司治理要求,也将成为中国公司进行改革和实施广泛重组、提高在行业内竞争力的契机。  上市的方式  通常而言,中国公司进入美国的资本市场可以采取以下4种方式:  1.普通股的首次公开发行(Initial Public Offerings,IPOs)  上一世纪30年代初期的股市灾难导致外国公司的股票在美国股市一落千丈,美国的投资人瞬间失去了数以亿计的投资,这一历史事件促使1933年的美国证券法正式实施。此后,美国证券法对境外公司在美国的普通股首次公开发行的监管与本土公司别无二致。毫无例外,该公司必须进行注册。根据公司的规模以及以前在美国的披露情况,美国证监会还制定了不同的表格,以供外国公司注册使用。  基本上,境外公司与美国公司一样,必须以同样的格式向美国证券委员会(SEC)和投资人披露同等的信息。对于许多境外公司来说,美国证券市场的披露制度是令人深感不适的。美国的财务披露和会计准则比许多国家的更加详细和严格,例如,其要求对公司的市场竞争性地位和管理阶层对前景预测的强制性披露,便是一个令外国公司头痛的例证,但是为了力争在这个浩瀚的资本市场上拥有一个位置,境外公司也只能入乡随俗了。为了软化此不适,美国证监会许可境外公司将其财务报表调节至符合美国的会计原则,并不一定要实际地按照美国标准来制作。  此外,境外公司的股票一旦公开交易,该公司还必须按照美国证券交易法的规定定期向SEC报告。  2.美国存托股证挂牌(American Depositary Receipts, ADRs)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12月17日、18日分别在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和香港联交所正式挂牌交易。作为第一家两地同步上市的中国国有金融企业,其获得了25倍的超额认购倍数,共发行65亿股,募集资金35亿美元,创该年度全球资本市场IPO筹资额最高记录,取得了海外上市的成功。中国人寿保险就是中国企业通过ADR成功上市的例证。  美国证券业创造了这种将外国证券移植到美国的机制,存托股证交易提供了把境外证券转换为易交易、以美元为支付手段的证券。迄今为止,还有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中石化等公司通过此方式在美国上市。  典型的ADR是如此运作的:  (1)美国银行与一境外公司签订协议,约定由这一美国银行担任境外公司证券的存托人。  (2)美国的存托人签发存托股证给美国的投资人。每一张存托股证代表一定数目的境外公司的证券,该凭证可自由交易。  (3)美国存托人收购相应数量的境外公司的证券,一般该证券由境外的托管银行保管。  (4)发行存托股证后,美国存托银行作为该股证持有人的付款代理人。该银行收取股利并转化为美元,然后将其分配给股证持有人。  (5)存托银行作为存托股证的转让代理人,对该股证在美国的投资人的交易进行记录。该银行也时刻准备着把该股证转换为相应的境外证券。  美国证监会把ADR以及其所代表的境外证券区别对待。同时,ADR的发行也涉及到证券的公开发行。因此,发行ADR的美国银行也需要注册,而该境外公司则须履行定期报告的义务。  但是,履行全面的注册和报告是特别昂贵和负累的。鉴于此,美国证监会根据境外公司在美国证券市场的状况,制定了不同的ADR计划和相应的不同披露要求:  一级ADR  SEC对一级ADR的监管是最轻的。美国银行通过注册F-6表格,并附具存托协议和ADR凭证,便可建立一级ADR。  如果境外公司每年向美国证监会提交其在自己的国家所披露和公开的资料清单,其在美国的定期报告义务可免除。一级ADR可以在代理商和批发商的粉红单上报价,但是不能在证券交易市场交易或纳斯达克上报价。这一级ADR主要是为美国投资人提供对现成的境外公司的股票的通道,但是,不能用于筹集资金。  建立一级ADR的成本比较小,平均为25000美元,境外公司的获益是很大的,通常股价会上升4-6%。  二级ADR  二级ADR可以在美国证券市场交易。美国银行须利用F-6表格注册,境外公司须定期报告。为能在证券交易市场或是纳斯达克交易,境外公司还需要进行20-F表格注册。但如一级ADR一样,二级ADR不能作为筹集资金的手段。  适用二级ADR的境外公司无一例外地发现,美国证券交易法所要求的披露要求比自己国家的法律规定更细节、更深入。最重要的是,境外公司的财务必须符合美国的一般会计准则,例如:美国一般会计准则要求分类披露公司的运营情况,还有一些敏感(有时是令人尴尬)的资料,包括主要财产、任何重大的正在进行的诉讼或政府对公司的调查、10%股东的身份、管理层薪酬总和、公司及子公司或执行官之间的交易,等等。公司还必须每年更新20-F表格。  建立二级ADR的成本是巨大的,平均超过100万美元。但是带来的成效也是巨大的,其为境外发行公司所铺设的通向美国投资人的通道以及以美国一般会计准则为标准的披露,通常会促使公司股价上升10-15%。  三级ADR  境外发行公司将自己的证券向美国投资人作公开发行。这一级ADR的注册书必须本质上包括二级ADR的20-F年度报告所要求的内容。三级ADR是唯一的允许境外公司在美国融资的ADR形式,建立三级ADR必须按照类似于普通股首次公开发行的程序来进行。在美国的普通股公开发行一般成本超过150万美元。但是对于许多需要大量资金的境外公司来说,即使成本很高,三级ADR也是值得一试的,因为美国的公众资本市场提供了一个无可比拟的融资基地。  全球存托股证(GDR s)  境外发行人也可以通过发行以美元为计价单位、全球发行的存托股证来促进其证券的交易。全球存托股证与美国存托股证的原理是一样的,唯一的区别在于全球存托股证是部分或全部在美国以外的区域运作。不论冠之以全球存托股证或美国存托股证,适用在美国的部分的法律是一样的。  3.私募资金和美国证券法144A条例  私募资金是一种避免美国证券法要求的注册,而又能在美国出售证券的做法。但是,美国证券法规对于出售私募证券有很多限制。美国证监会1990年采纳的144 A条例允许将某些符合条件的证券出售给合格机构投资人,而不需履行证券法的披露义务。但与144 A条例关联的交易必须符合基本条件:(1)该证券必须只能出售给合格机构投资人;(2)证券发行时,该证券不能与在美国的任一证交所交易或是在如纳斯达克的券商询价系统报价的证券属同一种类;(3)卖家和未来的买家必须有权利获得发行公司的一些从公众渠道尚未得知的信息;(4)卖家必须确认,买家知道卖家可以依据144 A条例来免除证券法的登记要求。144A条例还规定了合格机构投资人的条件。合格机构投资人通常包括美国银行、信用社和注册券商。  4.反向兼并  近年来,中国民营企业通过反向兼并(Reverse Merger)方式在美国上市方兴未艾。反向兼并,也称Reverse Takeover(RTO),俗称借壳上市,是一种简化快捷的上市方式,是指一家私人公司通过与一家没有业务、资产和负债的上市公司合并,该私人公司反向并入该上市公司,该上市公司成为一个全新的实体。该上市公司也称为壳公司。私人公司并入上市公司后持有多数股权(通常是90%)。  与IPO相比,反向收购具有上市成本明显降低、所需时间少以及成功率高等优势:一旦成为上市公司,公司的前景颇为可观;上市公司的市场价值通常远远高于同等行业、同等结构的私人公司;上市公司更易于筹集资金,因为其股票有市场价值而且可以交易;可以利用股票收购,因为公开交易的股票通常视为购并的现金工具。  但是,反向兼并并非一蹴而就的获取资金的捷径,其只是募集资金的间接途径。所以,这一方式仅适宜于那些对资金的需求并不是特别急切,将要经历很长时间才能达到上市公司的规模和水平的公司,有助于其实现融资的长期目标。  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标准  对于已决定在纽约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中国公司来说,除了可依据供美国公司适用的上市标准之外,还可选择一套专供外国公司适用的标准。美国公司标准较外国公司标准而言,更加灵活。  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标准包括两个部分:发行标准和财务标准。  发行规模标准如下:  1.美国公司标准  (1)股东数量:a.2000个持100股以上的美国股东;或者b.共有2200个股东,最近6个月的月平均交易量为10万股;或者c.共有500个股东,最近12个月的月平均交易量达100万股;  (2)公众持股数量:在北美有110万股;  (3)公开交易的股票的市场值总和为6000万美元。  2.非美国公司标准  (1)股东数量:全球范围内有5000个持100股以上的股东;  (2)公众持股数量:全球有250万股;  (3)公开交易的股票的市场值总和为,全球范围内达1亿美元。  财务标准如下(可任选其一):  1.美国公司标准  (1)税前收入标准:在最近3年的总和为1000万美元,其中最近两年的年税前收入为200万美元,第三年必须盈利;  (2)现金流量标准:对于全球市场总额不低于5亿美元、最近一年收入不少于1亿美元的公司,最近3年的现金流量总和为2500万美元(3年报告均为正数);  (3)纯评估值标准:最近一个财政年度的收入至少为7500万美元,全球市场总额达7.5亿美元;  (4)关联公司标准:拥有至少5亿美元的市场资本;发行公司至少有12个月的营运历史。  2.非美国公司标准:  (1)税前收入标准:在最近3年的总和为1亿美元,其中最近两年中的每一年达到2500万美元;  (2)现金流量标准:对于全球市场总额不低于5亿美元、最近一年收入不少于1亿美元的公司,最近3年累计1亿美元,其中最近两年中的每一年达到2500万美元;  (3)纯评估值标准:同美国公司标准;  (4)关联公司标准:同美国公司标准。  纳斯达克的上市标准  相比之下,纳斯达克的上市标准比其他的全国性的交易市场更为宽松。对于规模稍小、缺乏深厚的营运历史和财力,尚不能达到全国交易市场的上市标准的外国公司来说,这一点是很重要的。对于首次发行的公司,根据纳斯达克的标准,必须满足以下3个初始上市标准中的一个,且必须满足该标准的全部要求;并且,这一公司必须持续满足其中之一的标准才能保持其上市地位。以下简要介绍纳斯达克的全国性市场的初始上市标准。  标准一:  (1)股东权益达1500万美元;  (2)最近一个财政年度或者最近3年中的两年中拥有100万美元的税前收入;  (3)110万的公众持股量;  (4)公众持股的价值达800万美元;  (5)每股买价至少为5美元;  (6)至少有400个持100股以上的股东;  (7)3个做市商;  (8)须满足公司治理要求。  标准二:  (1)股东权益达3000万美元;  (2)110万股公众持股;  (3)公众持股的市场价值达1800万美元;  (4)每股买价至少为5美元;  (5)至少有400个持100股以上的股东;  (6)3个做市商;  (7)两年的营运历史;  (8)须满足公司治理要求。  标准三:  (1)市场总值为7500万美元;或者,资产总额达及收益总额达分别达7500万美元;  (2)110万的公众持股量;  (3)公众持股的市场价值至少达到2000万美元;  (4)每股买价至少为5美元;  (5)至少有400个持100股以上的股东;  (6)4个做市商;  (7)须满足公司治理要求。  上市的程序  首次公开发行的过程是富有挑战性、激动人心的过程,大胆的决定、上市团队的卓越表现和良好的市场状况,“天时、地利、人和”的协调实现,将会展现立足美国资本市场的中国公司的成功者的风采和形象。  1.组建上市顾问团队  公司得以在美国最终上市,往往是一个有效的上市顾问团队成功运作的结果。除了公司本身,尤其是公司的管理高层,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外,公司须组成一个包括投资银行、法律顾问、会计师在内的上市顾问团队。其中,投资银行将牵头领导整个交易和承销的过程。在考虑投资银行的人选时,公司应充分了解投资银行是否具有曾经协助过该行业的其它公司上市的经验以及其销售能力。公司选择的法律顾问必须具有美国的执业资格,同样,公司应考虑其是否有证券业务方面的丰富经验。会计师事务所应将根据美国一般会计准则独立审查公司的财务状况。会计师事务所也应对中国的会计准则有全面地了解,以便调节若干数据以符合美国会计准则的报表要求。  2.尽职调查  公司将在上市顾问团队的协助下进行公司的管理运营、财务和法务方面的全方位、深入的尽职调查。尽职调查将为公司起草注册说明书、招股书、路演促销等奠定基础。为了更好地把握和了解发行公司的经营业务状况,以便于起草精确和有吸引力的招股书,主承销商、主承销商的法律顾问以及发行公司的法律顾问将对发行公司的财产和有关合同协议作广泛的审查,包括所有的贷款协议、重要的合同以及政府的许可,等等。此外,他们还将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和审计人员等进行讨论。同时,主承销商往往要求公司的法律顾问和会计师提供有关在注册说明书中的事件的意见。承销协议书将约定由公司的法律顾问出具有关公司的合法成立及运营、发行证券的有效性、其他法律事件的法律意见。此外,承销协议还将要求公司法律顾问出具关于注册说明书是否充分披露的意见。最后,发行公司还要被要求提供一封“告慰信”,即由其独立的注册会计师确认注册说明书中的各种财务数据。  3.注册和审批  美国证券法要求,证券在公开发行之前必须向美国证监会注册登记,并且向大众投资人提供一份详尽的招股书。注册审批是上市的核心阶段。公司、公司选任的法律顾问和独立审计师将共同准备注册说明书的初稿,因此,法律顾问的能力和经验在此阶段会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注册说明书应包括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包含招股书,第二部分包括补充信息、签字和附件。招股书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必须符合美国证监会的要求,以及必须真实地披露相关表格要求的信息。通常,对境外公司的披露要求与美国本土公司是一致的,包括公司过去5年的业务、风险因素、财务状况、管理层的薪酬和持股、主要股东、关联交易、资金用途和财务审计报告等。此外,招股书也是促销手册,招股书必须描述发行公司的“亮点”,以吸引投资人。  承销商及其法律顾问将对初稿进行认真地审查,并作出评论。当注册说明书准备好后,将递送到美国证监会。在注册说明书递交证监会后、该文件尚未被宣告有效之前,包含在说明书中的初步招股书将由投资银行送给潜在投资人传阅。在此期间,可以书面招股,但是不能承诺出售股份。在此期间,承销银行将安排路演(以下详述)。  美国证监会在30天内审查注册说明书。审查完毕后,证监会向公司发出一封信,要求提供补充信息或更详尽的披露,主要涉及披露和会计问题。公司即按照该意见进行修改并将修改意见递交证监会。证监会再次进行审查。如是首次注册的公司,证监会往往会要求多次的修改。  美国证监会审查批准注册说明书的最后一稿后,将宣布注册说明书生效。对第一次的注册人来说,从第一次递送到宣布生效,需花4到8个星期的时间。  4.促销和路演  注册登记之后,公司便可以在投资银行的协助下进行促销,其中包括巡回路演。路演是指证券发行公司通过一系列的对潜在投资人、分析师或资金管理人所作的报告会,激发投资兴趣,通常持续一至二个星期。届时公司管理层在投资银行的安排下,到各地巡回演说,展示其商业计划。管理层在路演上的表现对证券发行的成功与否也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在美国,重要的路演城市包括纽约、旧金山、波士顿、芝加哥和洛杉矶。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伦敦和香港也往往会包括在路演的行程中。  一旦路演结束,最终的招股书将印发给投资人,公司的管理层将在投资银行的协助下确定最终的发行价格和数量。投资银行往往会基于投资者的需求和市场状况,提出一个建议价格。  一旦发行价确定,投资者收到正式招股书两天后,首次公开发行便可宣告生效,上市交易便拉开了序幕。主承销商将负责保障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最初的关键几天的顺利交易。至此,首次公开发行即告成功。

在美国的企业如果想上市需符合哪些条件?

美国股票市场上市规则摘要纽约证券交易所  最低投资者数目 5000名,每名持有100股或以上股份  最低公众持股量 250万股(全球)  公众股份的总市值 1亿美元(全球)  最低招股价 不适用  市场庄家 不适用  营运历史 不适用  资产状况 不适用  税前盈利 1亿美元(过去三个财政年度累计计算)  公司管治 需要  纳斯达克全国市场  准则一(市场规则4420(a))  最低投资者数目 400名,每名持有者100股或以上股份  最低公众持股量 110万股  公众股份的总市值 800万美元  最低招股价 5美元  市场庄家 3名  营运历史 不适用  资产状况 股东权益达1500万美元  税前盈利 100万美元  公司管治 需要  准则二(市场规则4420(b))  最低投资者数目 400名,每名持有者100股或以上股份  最低公众持股量 110万股  公众股份的总市值 1800万美元  最低招股价 5美元  市场庄家 3名  营运历史 2年  资产状况 股东权益达3000万美元  税前盈利 不适用  公司管治 需要  准则三(市场规则4420(c))  最低投资者数目 400名,每名持有者100股或以上股份  最低公众持股量 110万股  公众股份的总市值 2000万美元  最低招股价 5美元  市场庄家 4名  营运历史 不适用  资产状况 不适用  税前盈利 7500万美元(或总收入和总资产分别达到7500万美元)  公司管治 需要  美国证券交易所  最低投资者数目 800名,若公众持股数量超过100万股,则为400名  最低公众持股量 50万股  公众股份的总市值 300万美元  最低招股价 3美元  市场庄家 不适用  营运历史 不适用  资产状况 股东权益达400万美元  税前盈利 75万美元(最近1个财政年度或最近3个财政年度其中的两年)  公司管治 需要  纳斯达克小型资本市场  最低投资者数目 300名,每名持有100股或以上股份  最低公众持股量 100万股  公众股份的总市值 500万美元  最低招股价 4美元  市场庄家 3名  营运历史 1年;若少于1年,市值至少要达到5000万美元  资产状况 股东权益达500万美元;或上市股票市值达5000万美元;或持续经营的业务利润达75万美元(在最近1个财政年度或最近3个财政年度中的2年)  税前盈利 参阅上文资产状况规定  公司管治 需要  附注:上述规定适用于非美国公司在美国作首次上市。其他证券的上市规定会有所不同。 美国上市的方式  通常而言,中国公司进入美国的资本市场可以采取以下4种方式:  1.普通股的首次公开发行(Initial Public Offerings,IPOs)  上一世纪30年代初期的股市灾难导致外国公司的股票在美国股市一落千丈,美国的投资人瞬间失去了数以亿计的投资,这一历史事件促使1933年的美国证券法正式实施。此后,美国证券法对境外公司在美国的普通股首次公开发行的监管与本土公司别无二致。毫无例外,该公司必须进行注册。根据公司的规模以及以前在美国的披露情况,美国证监会还制定了不同的表格,以供外国公司注册使用。  基本上,境外公司与美国公司一样,必须以同样的格式向美国证券委员会(SEC)和投资人披露同等的信息。对于许多境外公司来说,美国证券市场的披露制度是令人深感不适的。美国的财务披露和会计准则比许多国家的更加详细和严格,例如,其要求对公司的市场竞争性地位和管理阶层对前景预测的强制性披露,便是一个令外国公司头痛的例证,但是为了力争在这个浩瀚的资本市场上拥有一个位置,境外公司也只能入乡随俗了。为了软化此不适,美国证监会许可境外公司将其财务报表调节至符合美国的会计原则,并不一定要实际地按照美国标准来制作。  此外,境外公司的股票一旦公开交易,该公司还必须按照美国证券交易法的规定定期向SEC报告。  2.美国存托股证挂牌(American Depositary Receipts, ADRs)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12月17日、18日分别在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和香港联交所正式挂牌交易。作为第一家两地同步上市的中国国有金融企业,其获得了25倍的超额认购倍数,共发行65亿股,募集资金35亿美元,创该年度全球资本市场IPO筹资额最高记录,取得了海外上市的成功。中国人寿保险就是中国企业通过ADR成功上市的例证。  美国证券业创造了这种将外国证券移植到美国的机制,存托股证交易提供了把境外证券转换为易交易、以美元为支付手段的证券。迄今为止,还有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中石化等公司通过此方式在美国上市。  典型的ADR是如此运作的:  (1)美国银行与一境外公司签订协议,约定由这一美国银行担任境外公司证券的存托人。  (2)美国的存托人签发存托股证给美国的投资人。每一张存托股证代表一定数目的境外公司的证券,该凭证可自由交易。  (3)美国存托人收购相应数量的境外公司的证券,一般该证券由境外的托管银行保管。  (4)发行存托股证后,美国存托银行作为该股证持有人的付款代理人。该银行收取股利并转化为美元,然后将其分配给股证持有人。  (5)存托银行作为存托股证的转让代理人,对该股证在美国的投资人的交易进行记录。该银行也时刻准备着把该股证转换为相应的境外证券。  美国证监会把ADR以及其所代表的境外证券区别对待。同时,ADR的发行也涉及到证券的公开发行。因此,发行ADR的美国银行也需要注册,而该境外公司则须履行定期报告的义务。  但是,履行全面的注册和报告是特别昂贵和负累的。鉴于此,美国证监会根据境外公司在美国证券市场的状况,制定了不同的ADR计划和相应的不同披露要求:  一级ADR  SEC对一级ADR的监管是最轻的。美国银行通过注册F-6表格,并附具存托协议和ADR凭证,便可建立一级ADR。  如果境外公司每年向美国证监会提交其在自己的国家所披露和公开的资料清单,其在美国的定期报告义务可免除。一级ADR可以在代理商和批发商的粉红单上报价,但是不能在证券交易市场交易或纳斯达克上报价。这一级ADR主要是为美国投资人提供对现成的境外公司的股票的通道,但是,不能用于筹集资金。  建立一级ADR的成本比较小,平均为25000美元,境外公司的获益是很大的,通常股价会上升4-6%。  二级ADR  二级ADR可以在美国证券市场交易。美国银行须利用F-6表格注册,境外公司须定期报告。为能在证券交易市场或是纳斯达克交易,境外公司还需要进行20-F表格注册。但如一级ADR一样,二级ADR不能作为筹集资金的手段。  适用二级ADR的境外公司无一例外地发现,美国证券交易法所要求的披露要求比自己国家的法律规定更细节、更深入。最重要的是,境外公司的财务必须符合美国的一般会计准则,例如:美国一般会计准则要求分类披露公司的运营情况,还有一些敏感(有时是令人尴尬)的资料,包括主要财产、任何重大的正在进行的诉讼或政府对公司的调查、10%股东的身份、管理层薪酬总和、公司及子公司或执行官之间的交易,等等。公司还必须每年更新20-F表格。  建立二级ADR的成本是巨大的,平均超过100万美元。但是带来的成效也是巨大的,其为境外发行公司所铺设的通向美国投资人的通道以及以美国一般会计准则为标准的披露,通常会促使公司股价上升10-15%。  三级ADR  境外发行公司将自己的证券向美国投资人作公开发行。这一级ADR的注册书必须本质上包括二级ADR的20-F年度报告所要求的内容。三级ADR是唯一的允许境外公司在美国融资的ADR形式,建立三级ADR必须按照类似于普通股首次公开发行的程序来进行。在美国的普通股公开发行一般成本超过150万美元。但是对于许多需要大量资金的境外公司来说,即使成本很高,三级ADR也是值得一试的,因为美国的公众资本市场提供了一个无可比拟的融资基地。  全球存托股证(GDR s)  境外发行人也可以通过发行以美元为计价单位、全球发行的存托股证来促进其证券的交易。全球存托股证与美国存托股证的原理是一样的,唯一的区别在于全球存托股证是部分或全部在美国以外的区域运作。不论冠之以全球存托股证或美国存托股证,适用在美国的部分的法律是一样的。  3.私募资金和美国证券法144A条例  私募资金是一种避免美国证券法要求的注册,而又能在美国出售证券的做法。但是,美国证券法规对于出售私募证券有很多限制。美国证监会1990年采纳的144 A条例允许将某些符合条件的证券出售给合格机构投资人,而不需履行证券法的披露义务。但与144 A条例关联的交易必须符合基本条件:(1)该证券必须只能出售给合格机构投资人;(2)证券发行时,该证券不能与在美国的任一证交所交易或是在如纳斯达克的券商询价系统报价的证券属同一种类;(3)卖家和未来的买家必须有权利获得发行公司的一些从公众渠道尚未得知的信息;(4)卖家必须确认,买家知道卖家可以依据144 A条例来免除证券法的登记要求。144A条例还规定了合格机构投资人的条件。合格机构投资人通常包括美国银行、信用社和注册券商。  4.反向兼并  近年来,中国民营企业通过反向兼并(Reverse Merger)方式在美国上市方兴未艾。反向兼并,也称Reverse Takeover(RTO),俗称借壳上市,是一种简化快捷的上市方式,是指一家私人公司通过与一家没有业务、资产和负债的上市公司合并,该私人公司反向并入该上市公司,该上市公司成为一个全新的实体。该上市公司也称为壳公司。私人公司并入上市公司后持有多数股权(通常是90%)。  与IPO相比,反向收购具有上市成本明显降低、所需时间少以及成功率高等优势:一旦成为上市公司,公司的前景颇为可观;上市公司的市场价值通常远远高于同等行业、同等结构的私人公司;上市公司更易于筹集资金,因为其股票有市场价值而且可以交易;可以利用股票收购,因为公开交易的股票通常视为购并的现金工具。  但是,反向兼并并非一蹴而就的获取资金的捷径,其只是募集资金的间接途径。所以,这一方式仅适宜于那些对资金的需求并不是特别急切,将要经历很长时间才能达到上市公司的规模和水平的公司,有助于其实现融资的长期目标。  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标准  对于已决定在纽约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中国公司来说,除了可依据供美国公司适用的上市标准之外,还可选择一套专供外国公司适用的标准。美国公司标准较外国公司标准而言,更加灵活。  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标准包括两个部分:发行标准和财务标准。

纳斯达克上市和挂牌有什么区别?先挂牌还是先上市?

纳斯达克(NASDAQ),全称为美国全国证券交易商协会自动报价表(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ecurities Dealers Automated Quotations),是美国的一个电子证券交易机构,是由纳斯达克股票市场公司所拥有与操作的。NASDAQ是全国证券业协会行情自动传报系统的缩写,创立于1971年,迄今已成为世界最大的股票市场之一。纳斯达克股票市场是世界上主要的股票市场中成长速度最快的市场,而且它是首家电子化的股票市场,上市和挂牌是先后必走的两个程序,上市是前提,挂牌是结果。应答时间:2021-10-14,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迄今为止上市的证券公司都有哪些?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国泰君安上海分公司给予如下解答目前沪深交易所上市证券公司有:宏源证券000562,东北证券000686,国元证券000728,国海证券000750,广发证券000776,长江证券000783,山西证券002500,西部证券002673,中信证券600030,国金证券600109,西南证券600369,海通证券600837,招商证券600999,太平洋601099,兴业证券601377,东吴证券601555,华泰证券601688,光大证券601788,方正证券601901希望我们的回答可以让您满意!回答人员:国泰君安证券薛经理(员工工号007013)如仍有疑问,欢迎向国泰君安证券上海分公司企业知道平台提问。

东方证券在哪里上市的?

我帮您查了一下,东方证券于2015-03-23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代码是600958,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这几天有哪些新股上市,代码和价格是多少

发行日期 股票简称 2006-09-29 青岛软控 2006-09-25 德棉股份 2006-09-25 东源电器 2006-09-22 江苏宏宝 2006-09-21 众和股份 新股认购通过两种方式: 1、一级市场网上认购 网上认购必须在发行当日(即T日)委托买入,代码、价格和申购上限必须以报纸公布的信息为准。T+3日,查询认购配号(上海、深圳配号在信息公告栏张贴)。T+4日,在信息公告栏公布中签账号。 2、向二级市场配售 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是指在新股发行时,将一定比例的新股由上网公开发行改为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投资者根据其持有上市流通证券的市值和折算的申购限量,自愿申购新股。 投资者同时持有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证券的,分别计算市值;各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只根据持有本所上市流通证券的市值配售新股。

中化农业借谁的壳上市

中化农业借的是早前已上市的中国中化,也就是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3月,中化农业并购了中国中化旗下的农药业务,之后在中国中化的基础上更名为中化农业,并计划通过借壳上市的方式,进一步扩大公司规模和发展空间。于是,中化农业选择借用中国化工的上市平台,实现了其于2019年1月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计划。

中信证券炒股软件年度评级一家上市公司多家证券公司买入的数准确吗

准确,买入评级是指一些机构通过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管理能力等其他方面的分析,对一些具有升值空间的公司,给出买入意见的行为。买入评级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机构比较看好个股,认为个股后期会出现上涨的情况,是一种利好消息,会推动股价上涨,但是出现一些特殊的情况,会导致个股在买入评级时,股价却出现下跌的情况

000728增发股票什么时间上市

沪市、深市、香港创业板上市各有什么条件?

创业板与中小企业板还不同,目前沪市和深市还没有创业板,深交所的创业板目前正在酝酿中。2004年5月起深交所在主板市场内设立中小企业板块。有说法认为,深圳的中小企业板,就是以后的创业板。中小企业板的服务对象明确为中小企业。相对于现有的主板市场,中小企业板在交易、信息披露、指数设立等方面,都将保持一定的独立性。一般而言,主板市场对上市公司股本规模起点要求较高,并且有连续盈利(如3年)的要求,而创业板作为主要服务于高新技术企业的市场,在这些方面的要求相对较低。可以预见,中小企业板作为创业板的一个过渡形式,在创立初期可能更接近于主板市场,并逐渐向创业板市场靠拢。 创立中小企业板,可以为中小企业搭建直接融资的平台,有效解决其融资难的问题,从而为中小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拓展空间。中小企业板也将使我国沪深两个证券交易所第一次有相对明确的功能定位,即上海证券交易所侧重于大型企业,深圳证券交易所侧重于中小企业,这有利于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创业板设立目的是:(1)为高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渠道。(2)通过市场机制,有效评价创业资产价值,促进知识与资本的结合,推动知识经济的发展。(3)为风险投资基金提供“出口”,分散风险投资的风险,促进高科技投资的良性循环,提高高科技投资资源的流动和使用效率。(4)增加创新企业股份的流动性,便于企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鼓励员工参与企业价值创造。(5)促进企业规范动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香港创业板上市要求: · 主场的目的:目的众多,包括为较大型、基础较佳以及具有盈利纪录的公司筹集资金。 · 主线业务:必须从事单一业务,但允许有围绕该单一业务的周边业务活动 · 业务纪录及盈利要求:不设最低溢利要求。但公司须有24个月从事“活跃业务纪录”(如营业额、总资产或上市时市值超过5亿港元,发行人可以申请将“活跃业务纪录”减至12个月) · 业务目标声明:须申请人的整体业务目标,并解释公司如何计划于上市那一个财政年度的余下时间及其后两个财政年度内达致该等目标 · 最低市值:无具体规定,但实际上在上市时不能少于4,600万港元 · 最低公众持股量:3,000万港元或已发行股本的25%(如市值超过40亿港元,最低公众持股量可减至20%) · 管理层、公司拥有权:在“活跃业务纪录”期间,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 主要股东的售股限制:受到限制 · 信息披露:一按季披露,中期报和年报中必须列示实际经营业绩与经营目标的比较。 · 包销安排:无硬性包销规定,但如发行人要筹集新资金,新股只可以在招股章程所列的最低认购额达到时方可上市

投资者咨询,创业板上市公司因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其股票何时会被暂停上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1.6条规定:本所自公司股票披露年度报告之日起,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其股票上市的决定。公司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应当披露股票将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创业板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的,是否需要及时披露?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8.6.4条规定,上市公司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者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披露。本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因政策类问题存在时效性,有关回答请以官网发布最新内容为准。

创业板企业和中小板企业上市的条件是什么?

  创业板企业上市条件:  一、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创业板上市条件  (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二、发行人注册资本、经营业务  (一)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二)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  (三)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三、发行人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四)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五)发行人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六)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四、发行人纳税、股权、治理结构  (一)发行人依法纳税,享受的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二)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三)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四)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五)发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六)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七)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八)发行人具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九)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十)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五、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二)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五)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  (六)发行人募集资金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并有明确的用途。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应当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发行人应当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中小板企业上市条件:  ⒈股本条件:  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中小企业板块交易特别规定  ⒉财务条件:  最新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最新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最新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近一期末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深圳证券交易所2004年5月20日公布了《中小企业板块交易特别规定》、 《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和《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与主板市场同样受约束于 《证券法》、《公司法》。

创业板2022退市后恢复上市新规定是什么

2022年创业板退市后,如果企业符合条件,可以恢复上市。具体的规定如下:1. 企业需在退市后3年内完成重组上市或者资产重组等重大变革,达到上市条件。2. 企业需在退市前2年,连续报告期净利润为正,且合计净利润不少于1000万元。3. 企业需在退市前2年,连续报告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正,且合计不少于1000万元。4. 企业需在恢复上市前,连续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这些规定的出台,旨在鼓励退市企业积极调整经营战略,加强内部管控,努力恢复上市资格。同时,对于投资者而言,可以更好地保护利益,减少不必要的风险。对于想要恢复上市的企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 积极调整经营战略,加强内部管控,提高企业整体运营效率。2. 加强财务管理,保证净利润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稳步增长。3. 健全法律制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避免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4. 如果需要,可以考虑通过资产重组或者并购等方式,实现企业的重大变革。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是什么意思?

1.募集资金是指上市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股票、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单独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和非公开发行证券,但不包括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募集资金的存放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应在银行设立专门账户存储募集资金,并与银行签订专门账户管理协议。 2.上市公司筹集资金的过程: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08年6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08年1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1.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数 1个专用账户(存储在专用账户中):专用账户数≤募投项目数。原则:专户数量≤募投项目数量。 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单独设立专门的融资账户。 经交易所批准,可以增加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数量。原则:专项账户数≤募集项目数。 超募资金也要存入专户。 有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单独设立募集资金账户。 2.募集资金到账后签署三方协议的期限。 两周内(新协议应在到期或变更终止后两周内签订)和一个月内(新协议应在沪深中小企业到期或变更终止后一个月内签订)。 3.至少包括三方协议拟包含的内容(协议签署后,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布协议主要内容)。 (一)上市公司应将募集资金存入专门账户。 (二)专用账号、涉及的集资项目、存款金额和期限; (3)商业银行每月向上市公司出具银行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 (四)保荐机构可随时在商业银行查询专用账户信息; (五)上市公司、商业银行和保荐机构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创业板上市的特殊要求

一、强调披露创业板公司的成长性信息高成长性是创业板公司的特点。一般来说,上主板市场的公司是比较成熟的公司,有稳定的现金流,业绩较好。相比之下,上创业板的公司通常营利现状不太理想,但成长潜力较大,同时公司的风险也大。但为了减少风险,必须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与发展前景进行披露。二、讲究信息的实效性信息的实效性规定了创业板公司风险的大小,直接影响到投资者的信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送审稿)要求上市公司每季度披露信息等。这一点主板市场是没有的。这是因为主板公司是比较成熟公司,而创业板公司是成长性公司,由于处在成长期,变化因素很多,所以直接影响到公司未来的发展。这就要求公司上市之前缩短信息披露时间,提高信息披露的实效性。三、应重视对风险的披露风险是创业板公司信息披露的焦点。在主板市场,上市公司的产品、技术、市场走势比较确定,公司的风险主要来自竞争对手的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市场争夺。 因此,《主板公司招股说明书》对上市公司风险只须常规披露。但由于创板公司行业不确定性、技术不确定性等因素,《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送审稿)》对拟上 市公司的风险,除了要求进行常规的定性分析外,还要求尽可能定量分析。同时要求拟上市公司对行业前景、竞争状况、市场容量、投入产出、技术水平等发展趋 势,核心技术来源,是否拥有核心技术的所有权等进行披露。另外,还要求拟上市公司应当披露可以连续计算的至少24个月的业务发展情况,主要产品或服务的研 究开发简要历程;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性能、质量水平、核心技术的取得方式;市场开发和拓展情况;主要产品或服务的销售方式等。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例解析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例解析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是资本市场的基石,也是资本市场稳健发展的前提和基础。那么,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例解析,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一、概况   信息披露主要是指公众公司以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以及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形式,把公司及与公司相关的信息,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公开披露的行为。持续向市场披露其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是上市公司从证券市场筹集资金所产生的一个最基本义务。投资者通过阅读公司披露的文件,可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作出投资选择。充分、及时而有效的信息披露能够防止证券市场的欺诈和不公平的现象,增强投资者信心。在法制健全的证券市场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市场监管者全面沟通信息的桥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会必须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则将面临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处罚。   综观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的法律法规,《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都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情形进行了相应的规定。主要包括如下种类:   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分类   (一)信息披露不真实、准确、完整   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原则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首要原则。真实性要求发行人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必须是客观真实的,而且披露的信息必须与客观发生的事实相一致,发行人要确保所披露的重要事件和财务会计资料有充分的依据;准确性原则要求所披露信息能够准确表达其含义,不得使用广告性、恭维性的语句;完整性原则又可称作充分性原则,要求所披露的信息在数量上和性质上能够保证投资者形成足够的投资判断意识。   1、相关法规   《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发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六十九条 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 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根据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规则》,真实是指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以客观事实或者具有事实基础的判断和意见为依据,如实反映客观情况,不得有虚假记载和不实陈述。准确是指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使用明确、贴切的语言和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文字,内容应易于理解,不得含有任何宣传、广告、恭维或者夸大等性质的词句,不得有误导性陈述。完整是指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内容完整、文件齐备,格式符合规定要求,不得有重大遗漏。   2、经典案例   (1)欣泰电气定期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   2013年12月至2014年12月,欣泰电气在上市后继续通过外部借款或者伪造银行单据的方式虚构应收账款的收回,在年末、半年末等会计期末冲减应收款项(大部分在下一会计期期初冲回),导致其披露的相关年度和半年度报告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欣泰电气披露的2013年年度报告、2014年半年度报告、2014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有关“发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所述“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行为。   (2)欣泰电器重大遗漏   回查证监会[2016]8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丹东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温德乙、刘明胜等18名责任人员),欣泰电器违法事实为:上市后披露的定期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欣泰电气实际控制人温德乙以员工名义从公司借款供其个人使用,截至2014年12月31日,占用欣泰电气6,388万元。欣泰电气在《2014年年度报告》中未披露该关联交易事项,导致《2014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即发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行为。最终,证监会对欣泰电器及公司董事长、总会计师等人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的上述行为分别做出责令改正、警告和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   (二)信息披露不及时   1、相关规定   《证券法》第六十七条 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根据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及时性原则,在规定的`期限内披露重大信息,不得延迟披露,不得有意选择披露时点强化或者淡化信息披露效果,造成实际上的不公平。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第六十一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处罚。   2、典型案例   内蒙发展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控制公司情况发生变化的事实   合慧伟业商贸(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慧伟业)持有内蒙发展12.43%股份,为内蒙发展的第一大股东。合慧伟业的法定代表人为马雅。马雅和其丈夫赵伟分别持有合慧伟业50%的股权。自2013年10月8日起,马雅和赵伟通过与上海灵狮投资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乙方,授权代表王某钊)签订了投融资服务协议,与王某钊签订《个人借款合同》、《股权转让协议》等行为,将两人所持有的内蒙发展第一大股东合慧伟业100%股权出让给王某钊,但是内蒙发展并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变化这一事实。   内蒙发展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八)项和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情形。2016年6月30日,证监会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对内蒙发展作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和处以4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对赵伟、马雅作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三)信息披露不公平   1、相关法规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不得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临时报告义务。   根据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平是指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平等地获取同一信息,不得私下提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透露或者泄露。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其他公共媒体发布重大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在指定媒体公告之前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其他方式透露、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根据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严格遵循公平信息披露的原则进行信息披露,不得实行差别对待政策,不得有选择性地、私下地向特定对象披露、透露或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2、经典案例   2016年7月21日,深圳证监局出具关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监管关注函,认为公司提交的《关于提请查处钜盛华及其控制的相关资管计划违法违规行为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信息发布不规范,即未按规定健全对外发布信息的申请、审核机制,导致相关信息被部分非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提前公布。对此,深圳证监局对公司提出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梳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方面的问题,完善信息披露内部管理制度的监管要求。   与此同时,公司于7月21日收到深圳证劵交易所公司监管部的监管函,监管函认为根据万科于7月20日披露的《报告》,公司确于7月18日和19日通过电子邮件、现场提交和邮寄快件等方式,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提交了《报告》,但是公司于19日向指定媒体透露了《报告》的全文这一未公开重大信息。万科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采取发出监管函、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管谈话等措施。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答案】:AA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第24问规定,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超过4个月的,在刊登招股说明书前,应当参照《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披露指引》规定,提供经审阅的期间季度的财务报表,并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经审阅的财务报表截止日为最近一个季度末。B项,第26问规定,第三方回款通常是指发行人收到的销售回款的支付方(如银行汇款的汇款方、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方或背书转让方)与签订经济合同的往来客户不一致的情况。企业在正常经营活动中存在的第三方回款,通常情况下应考虑是否符合以下条件:①与自身经营模式相关,符合行业经营特点,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②第三方回款的付款方不是发行人的关联方;③第三方回款与相关销售收入勾稽一致,具有可验证性,不影响销售循环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申报会计师已对第三方回款及销售确认相关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明确核查意见;④能够合理区分不同类别的第三方回款,相关金额及比例处于合理可控范围。C项,第28问规定,报告期内发行人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应保持一致性,不得随意变更,若有变更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D项,第32问规定,针对部分申请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尚未盈利或最近一期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情形,在信息披露方面需要披露影响分析。E项,第28问规定,首发材料申报后,如因会计基础薄弱、内控重大缺陷、盈余操纵、未及时进行审计调整的重大会计核算疏漏、滥用会计政策或者会计估计以及恶意隐瞒或舞弊行为,导致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应视为发行人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相关内控方面不符合发行条件。

中小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得用于哪些投资?

你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6.3.2条规定,上市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者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四大看点

看点一:有利于遏制“三高”发行。创业板推出之初,其“高成长”定位被炒作成了诞生类似微软、苹果等创新企业的孵化园。在各路炒家的热捧之下,创业板公司发行市盈率不断攀高,平均市盈率在60倍以上,最高的新研股份达到150倍,创业板成了“三高股”的孵化园。退市制度推出后,各路炒家就要掂量掂量询价时抬高创业板市盈率的风险了。退市制度将使创业板估值水平趋于合理,使“三高股”回归其实际价值。看点二:让财务报表造假和包装上市者闻风而退。创业板的业绩变脸公司可谓层出不穷,而此番退市制度明确规定:上市公司粉饰财务报表做假账,在规定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仍未改正的,将被终止上市。对于那些包装上市痕迹明显的公司来说,倘若不整改扭亏,将难逃退市厄运。看点三:有利于遏制小盘题材股炒作。由于创业板上市公司都是小盘股,所以一直都是投机资金猎取的对象。创业板新退市制度在“暂停上市情形”的规定中,将原“连续两年净资产为负”改为“最近一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当年审计净资产为负”,缩短了创业板退市时间。这将使那些以赌博心态炒作净资产为负的小盘题材股的行为得以收敛。同时,退市制度优胜劣汰的价值取向,有利于重塑市场的价值投资风气。看点四:为主板退市制度的推出铺平了道路。A股主板市场成立至今,退市制度形同虚设,大批连续亏损的垃圾股由于拥有“壳资源”和重组后“乌鸦变凤凰”的预期,被投机资金炒来炒去。创业板退市制度完善了恢复上市的审核标准,明确表示不支持通过“借壳”恢复上市。希望这一规定也能在主板的退市机制中得以体现,从而使主板炒作“壳资源”及ST股之风有所收敛。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过程有哪些?

  相关法律法规x0dx0a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08年6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08年1月)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2月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x0dx0a  1、募集资金专户数量x0dx0a  一个专户(存放于专户) 专户数量 ≤ 募投项目个数 原则:专户数量 ≤ 募投项目个数x0dx0a  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独立设置募集资金专户x0dx0a  经交易所同意可以增加募集资金专户数量 原则:专户数量 ≤ 募投项目个数x0dx0a  超募资金也应存放于专户[wing1]x0dx0a  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x0dx0a  2、募集资金到账后签订三方协议时限x0dx0a  两周内(期满或变更终止后新协议也要在两周内签署) 一个月内(沪深中小创业期满或变更终止后新协议也要在一个月内签署)x0dx0a  3、三方协议至少要包括的内容(协议签订后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协议主要内容)x0dx0a  (一)上市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二)专户账号、涉及的募集资金项目、存放金额和期限;(三)商业银行每月向上市公司出具银行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四)保荐机构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专户资料;(五)上市公司、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x0dx0a  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出金额的通知触发时点(口径统一为募集资金净额)x0dx0a  上市公司一次或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且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上市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该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该专户总额的20%的,上市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上市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上市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人; 上市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10%的,上市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x0dx0a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出具银行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保荐机构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保荐机构或者上市公司均可单方面终止协议,上市公司可在终止协议后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x0dx0a  4、募集资金的禁止性行为x0dx0a  1、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x0dx0a  2、上市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进行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x0dx0a  3、防止募集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占用或挪用,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关联人利用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x0dx0a  5、募集资金年度实际使用与投资计划当年度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过30%的处理x0dx0a  无规定 1、应当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x0dx0a  2、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现投资计划,实际投资进度,投资计划变化的原因等 1、应当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x0dx0a  2、并在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原、现投资计划,实际投资进度,投资计划变化的原因等x0dx0a  6、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x0dx0a  (1)发行申请文件中未披露,金额不确定x0dx0a  应当参照变更募投项目履行相应程序及披露义务 1、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x0dx0a  2、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x0dx0a  3、董事会审议通过 1、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x0dx0a  2、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x0dx0a  3、董事会审议通过x0dx0a  4、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x0dx0a  5、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x0dx0a  6、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x0dx0a  (2)发行申请文件已披露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且预先投入金额确定的x0dx0a  1、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x0dx0a  2、保荐人发表意见后,x0dx0a  3、董事会审议通过x0dx0a  置换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本所公告。 不用走程序x0dx0ax0dx0a  无明确报告规定 不用走程序x0dx0ax0dx0a  应当在完成置换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本所并公告。x0dx0a  7、上市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应符合如下要求:x0dx0a  (一)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x0dx0a  (二)单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得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x0dx0a  (三)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x0dx0a  (四)已归还已到期的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如适用)。x0dx0a  程序:x0dx0a  1、董事会审议通过x0dx0a  2、独立董事发表意见x0dx0a  3、保荐人发表意见x0dx0a  4、监事会发表意见x0dx0a  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 (一)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二)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x0dx0a  (深主板没有相关规定)x0dx0ax0dx0a  (三)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x0dx0a  (深主板没有相关规定)x0dx0a  (四)仅限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x0dx0a  程序:x0dx0a  1、董事会审议通过x0dx0a  2、独立董事明确同意的意见x0dx0a  3、保荐机构明确同意的意见。x0dx0a  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 (一)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二)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x0dx0a  (三)单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得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x0dx0a  (四)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x0dx0a  (五)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如适用)x0dx0a  程序:x0dx0a  1、董事会审议通过x0dx0a  2、独立董事明确同意的意见x0dx0a  3、保荐人明确同意的意见。x0dx0a  4、监事会明确同意的意见x0dx0a  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 (一)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x0dx0a  (二)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x0dx0a  (创业板没有相关规定)x0dx0ax0dx0a  (三)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x0dx0a  (四)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如适用);x0dx0a  (五)保荐机构、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明确同意的意见。x0dx0a  (六)仅限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x0dx0a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在2 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x0dx0a  8、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x0dx0a  (1)用于其他募投项目x0dx0a  1、董事会审议通过,x0dx0a  2、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x0dx0a  3、保荐人发表意见后x0dx0a  4、监事会发表意见后x0dx0a  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的,免于程序,年报披露。 无规定 1、董事会审议通过、x0dx0ax0dx0a  2、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x0dx0ax0dx0a  低于 50万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1%的,免于程序,年报披露。 单个或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少量节余资金用作其他用途应当履行以下程序:x0dx0a  (一)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x0dx0a  (二)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x0dx0a  (三)董事会审议通过。x0dx0a  (2)用于非募投项目x0dx0a  参照变更募投项目履行相应程序及披露义务。 无规定 参照变更募投项目履行相应程序及披露义务。 同上:创业板不区分结余用于募投还是非募投,也不区分结余资金大小x0dx0a  9、募集资金结余x0dx0a  第十三条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在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的,上市公司应当经后方可使用节余募集资金x0dx0a  (一)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后x0dx0a  (二)保荐人发表意见x0dx0a  (三)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x0dx0a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0%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保荐人、监事会发表意见后方可使用。x0dx0a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的,免于程序,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披露。 无规定 第二十八条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在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的,上市公司使用节余资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x0dx0a  (一)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x0dx0a  (二)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x0dx0a  (三)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x0dx0a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募集资金净额 10%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后方可使用。x0dx0a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300万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 1%的可以豁免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同上x0dx0a  10-1募投项目变更的程序和原则x0dx0a  上市公司募投项目发生变更的,应当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投资于主营业务。x0dx0a  10-2 视同募投项目变更的情形:x0dx0a  (一)取消原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新项目;x0dx0a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x0dx0a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x0dx0a  (四)募投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未在发行文件中披露的)x0dx0a  (五)上市公司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非募投项目(包括补充流动资金)的 (一)取消原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新项目;x0dx0a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x0dx0a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x0dx0a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x0dx0a  (五)实际投资金额与计划投资金额的差额超过计划金额的30%; 同上证所的规定 (一)取消原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新项目;x0dx0a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x0dx0a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x0dx0a  10-3募投项目变更—仅变更地点x0dx0a  可以免于履行前款程序,但应当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及保荐人的意见。 深圳此款较为严格,视同募投项目变更 同上证所的规定 应当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及保荐人的意见。x0dx0a  11-1上市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检查频率x0dx0a  每半年度 每季度x0dx0a  11-2上市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检查机构x0dx0a  董事会 内部审计部门x0dx0a  11-3上市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处理x0dx0a  1、全面核查募投项目《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x0dx0a  2、报告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x0dx0a  3、2个交易日内报告本所并公告。 1、至少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检查一次,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x0dx0ax0dx0a  2、审计委员会认为违规向董事会报告x0dx0a  3、董事会2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报告并公告x0dx0a  11-4上市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年度检查x0dx0a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董事会《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半年度) 1、董事会应当对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说明x0dx0a  2、会计师事务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专项审核报告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x0dx0a  12-1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检查频率x0dx0a  每半年度一次现场调查 每个季度一次现场调查 无明确约定x0dx0a  12-2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检查处理x0dx0a  无要求 保荐机构发现募集资金管理存在违规情形的,应当及时向本所报告。x0dx0a  12-3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年度处理x0dx0a  保荐人直接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于上市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向本所提交。 1、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董事会的专项说明及会计师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x0dx0a  2、披露年度报告同时向本所提交。 1、保荐人应当在鉴证报告披露后的 10个交易日内对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出具专项核查报告x0dx0ax0dx0a  2、上市公司应当在收到核查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本所并公告。x0dx0a  13、其他机构监督权x0dx0a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出具专项审核报告。x0dx0a  2、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注册会计师专项审核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报告并公告。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x0dx0ax0dx0a  u2022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方法及其过程?

  相关法律法规x0dx0a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08年6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08年1月)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2月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x0dx0a  1、募集资金专户数量x0dx0a  一个专户(存放于专户) 专户数量 ≤ 募投项目个数 原则:专户数量 ≤ 募投项目个数x0dx0a  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独立设置募集资金专户x0dx0a  经交易所同意可以增加募集资金专户数量 原则:专户数量 ≤ 募投项目个数x0dx0a  超募资金也应存放于专户[wing1]x0dx0a  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x0dx0a  2、募集资金到账后签订三方协议时限x0dx0a  两周内(期满或变更终止后新协议也要在两周内签署) 一个月内(沪深中小创业期满或变更终止后新协议也要在一个月内签署)x0dx0a  3、三方协议至少要包括的内容(协议签订后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协议主要内容)x0dx0a  (一)上市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二)专户账号、涉及的募集资金项目、存放金额和期限;(三)商业银行每月向上市公司出具银行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四)保荐机构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专户资料;(五)上市公司、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x0dx0a  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出金额的通知触发时点(口径统一为募集资金净额)x0dx0a  上市公司一次或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且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上市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该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该专户总额的20%的,上市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上市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上市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人; 上市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10%的,上市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x0dx0a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出具银行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保荐机构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保荐机构或者上市公司均可单方面终止协议,上市公司可在终止协议后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x0dx0a  4、募集资金的禁止性行为x0dx0a  1、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x0dx0a  2、上市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进行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x0dx0a  3、防止募集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占用或挪用,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关联人利用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x0dx0a  5、募集资金年度实际使用与投资计划当年度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过30%的处理x0dx0a  无规定 1、应当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x0dx0a  2、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现投资计划,实际投资进度,投资计划变化的原因等 1、应当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x0dx0a  2、并在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原、现投资计划,实际投资进度,投资计划变化的原因等x0dx0a  6、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x0dx0a  (1)发行申请文件中未披露,金额不确定x0dx0a  应当参照变更募投项目履行相应程序及披露义务 1、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x0dx0a  2、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x0dx0a  3、董事会审议通过 1、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x0dx0a  2、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x0dx0a  3、董事会审议通过x0dx0a  4、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x0dx0a  5、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x0dx0a  6、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x0dx0a  (2)发行申请文件已披露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且预先投入金额确定的x0dx0a  1、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x0dx0a  2、保荐人发表意见后,x0dx0a  3、董事会审议通过x0dx0a  置换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本所公告。 不用走程序x0dx0ax0dx0a  无明确报告规定 不用走程序x0dx0ax0dx0a  应当在完成置换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本所并公告。x0dx0a  7、上市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应符合如下要求:x0dx0a  (一)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x0dx0a  (二)单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得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x0dx0a  (三)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x0dx0a  (四)已归还已到期的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如适用)。x0dx0a  程序:x0dx0a  1、董事会审议通过x0dx0a  2、独立董事发表意见x0dx0a  3、保荐人发表意见x0dx0a  4、监事会发表意见x0dx0a  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 (一)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二)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x0dx0a  (深主板没有相关规定)x0dx0ax0dx0a  (三)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x0dx0a  (深主板没有相关规定)x0dx0a  (四)仅限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x0dx0a  程序:x0dx0a  1、董事会审议通过x0dx0a  2、独立董事明确同意的意见x0dx0a  3、保荐机构明确同意的意见。x0dx0a  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 (一)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二)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x0dx0a  (三)单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得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x0dx0a  (四)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x0dx0a  (五)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如适用)x0dx0a  程序:x0dx0a  1、董事会审议通过x0dx0a  2、独立董事明确同意的意见x0dx0a  3、保荐人明确同意的意见。x0dx0a  4、监事会明确同意的意见x0dx0a  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 (一)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x0dx0a  (二)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x0dx0a  (创业板没有相关规定)x0dx0ax0dx0a  (三)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x0dx0a  (四)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如适用);x0dx0a  (五)保荐机构、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明确同意的意见。x0dx0a  (六)仅限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x0dx0a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在2 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x0dx0a  8、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x0dx0a  (1)用于其他募投项目x0dx0a  1、董事会审议通过,x0dx0a  2、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x0dx0a  3、保荐人发表意见后x0dx0a  4、监事会发表意见后x0dx0a  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的,免于程序,年报披露。 无规定 1、董事会审议通过、x0dx0ax0dx0a  2、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x0dx0ax0dx0a  低于 50万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1%的,免于程序,年报披露。 单个或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少量节余资金用作其他用途应当履行以下程序:x0dx0a  (一)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x0dx0a  (二)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x0dx0a  (三)董事会审议通过。x0dx0a  (2)用于非募投项目x0dx0a  参照变更募投项目履行相应程序及披露义务。 无规定 参照变更募投项目履行相应程序及披露义务。 同上:创业板不区分结余用于募投还是非募投,也不区分结余资金大小x0dx0a  9、募集资金结余x0dx0a  第十三条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在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的,上市公司应当经后方可使用节余募集资金x0dx0a  (一)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后x0dx0a  (二)保荐人发表意见x0dx0a  (三)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x0dx0a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0%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保荐人、监事会发表意见后方可使用。x0dx0a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的,免于程序,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披露。 无规定 第二十八条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在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的,上市公司使用节余资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x0dx0a  (一)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x0dx0a  (二)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x0dx0a  (三)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x0dx0a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募集资金净额 10%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后方可使用。x0dx0a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300万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 1%的可以豁免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同上x0dx0a  10-1募投项目变更的程序和原则x0dx0a  上市公司募投项目发生变更的,应当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投资于主营业务。x0dx0a  10-2 视同募投项目变更的情形:x0dx0a  (一)取消原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新项目;x0dx0a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x0dx0a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x0dx0a  (四)募投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未在发行文件中披露的)x0dx0a  (五)上市公司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非募投项目(包括补充流动资金)的 (一)取消原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新项目;x0dx0a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x0dx0a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x0dx0a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x0dx0a  (五)实际投资金额与计划投资金额的差额超过计划金额的30%; 同上证所的规定 (一)取消原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新项目;x0dx0a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x0dx0a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x0dx0a  10-3募投项目变更—仅变更地点x0dx0a  可以免于履行前款程序,但应当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及保荐人的意见。 深圳此款较为严格,视同募投项目变更 同上证所的规定 应当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及保荐人的意见。x0dx0a  11-1上市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检查频率x0dx0a  每半年度 每季度x0dx0a  11-2上市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检查机构x0dx0a  董事会 内部审计部门x0dx0a  11-3上市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处理x0dx0a  1、全面核查募投项目《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x0dx0a  2、报告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x0dx0a  3、2个交易日内报告本所并公告。 1、至少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检查一次,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x0dx0ax0dx0a  2、审计委员会认为违规向董事会报告x0dx0a  3、董事会2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报告并公告x0dx0a  11-4上市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年度检查x0dx0a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董事会《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半年度) 1、董事会应当对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说明x0dx0a  2、会计师事务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专项审核报告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x0dx0a  12-1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检查频率x0dx0a  每半年度一次现场调查 每个季度一次现场调查 无明确约定x0dx0a  12-2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检查处理x0dx0a  无要求 保荐机构发现募集资金管理存在违规情形的,应当及时向本所报告。x0dx0a  12-3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年度处理x0dx0a  保荐人直接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于上市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向本所提交。 1、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董事会的专项说明及会计师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x0dx0a  2、披露年度报告同时向本所提交。 1、保荐人应当在鉴证报告披露后的 10个交易日内对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出具专项核查报告x0dx0ax0dx0a  2、上市公司应当在收到核查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本所并公告。x0dx0a  13、其他机构监督权x0dx0a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出具专项审核报告。x0dx0a  2、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注册会计师专项审核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报告并公告。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x0dx0ax0dx0a  u2022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过程及去向

  相关法律法规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08年6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08年1月)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2月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1、募集资金专户数量  一个专户(存放于专户) 专户数量 ≤ 募投项目个数 原则:专户数量 ≤ 募投项目个数  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独立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经交易所同意可以增加募集资金专户数量 原则:专户数量 ≤ 募投项目个数  超募资金也应存放于专户[wing1]  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2、募集资金到账后签订三方协议时限  两周内(期满或变更终止后新协议也要在两周内签署) 一个月内(沪深中小创业期满或变更终止后新协议也要在一个月内签署)  3、三方协议至少要包括的内容(协议签订后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协议主要内容)  (一)上市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二)专户账号、涉及的募集资金项目、存放金额和期限;(三)商业银行每月向上市公司出具银行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四)保荐机构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专户资料;(五)上市公司、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出金额的通知触发时点(口径统一为募集资金净额)  上市公司一次或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且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上市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该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该专户总额的20%的,上市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上市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上市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人; 上市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10%的,上市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出具银行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保荐机构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保荐机构或者上市公司均可单方面终止协议,上市公司可在终止协议后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  4、募集资金的禁止性行为  1、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2、上市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进行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  3、防止募集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占用或挪用,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关联人利用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5、募集资金年度实际使用与投资计划当年度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过30%的处理  无规定 1、应当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2、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现投资计划,实际投资进度,投资计划变化的原因等 1、应当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2、并在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原、现投资计划,实际投资进度,投资计划变化的原因等  6、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  (1)发行申请文件中未披露,金额不确定  应当参照变更募投项目履行相应程序及披露义务 1、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  2、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3、董事会审议通过 1、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  2、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3、董事会审议通过  4、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5、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6、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2)发行申请文件已披露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且预先投入金额确定的  1、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  2、保荐人发表意见后,  3、董事会审议通过  置换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本所公告。 不用走程序  无明确报告规定 不用走程序  应当在完成置换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本所并公告。  7、上市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应符合如下要求:  (一)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二)单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得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  (三)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四)已归还已到期的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如适用)。  程序:  1、董事会审议通过  2、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3、保荐人发表意见  4、监事会发表意见  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 (一)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二)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深主板没有相关规定)  (三)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深主板没有相关规定)  (四)仅限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程序:  1、董事会审议通过  2、独立董事明确同意的意见  3、保荐机构明确同意的意见。  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 (一)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二)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三)单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得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  (四)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五)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如适用)  程序:  1、董事会审议通过  2、独立董事明确同意的意见  3、保荐人明确同意的意见。  4、监事会明确同意的意见  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 (一)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二)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创业板没有相关规定)  (三)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四)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如适用);  (五)保荐机构、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明确同意的意见。  (六)仅限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在2 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  8、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  (1)用于其他募投项目  1、董事会审议通过,  2、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  3、保荐人发表意见后  4、监事会发表意见后  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的,免于程序,年报披露。 无规定 1、董事会审议通过、  2、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  低于 50万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1%的,免于程序,年报披露。 单个或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少量节余资金用作其他用途应当履行以下程序:  (一)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二)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三)董事会审议通过。  (2)用于非募投项目  参照变更募投项目履行相应程序及披露义务。 无规定 参照变更募投项目履行相应程序及披露义务。 同上:创业板不区分结余用于募投还是非募投,也不区分结余资金大小  9、募集资金结余  第十三条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在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的,上市公司应当经后方可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一)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后  (二)保荐人发表意见  (三)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0%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保荐人、监事会发表意见后方可使用。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的,免于程序,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披露。 无规定 第二十八条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在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的,上市公司使用节余资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  (二)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  (三)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募集资金净额 10%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后方可使用。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300万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 1%的可以豁免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同上  10-1募投项目变更的程序和原则  上市公司募投项目发生变更的,应当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投资于主营业务。  10-2 视同募投项目变更的情形:  (一)取消原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新项目;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四)募投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未在发行文件中披露的)  (五)上市公司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非募投项目(包括补充流动资金)的 (一)取消原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新项目;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五)实际投资金额与计划投资金额的差额超过计划金额的30%; 同上证所的规定 (一)取消原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新项目;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10-3募投项目变更—仅变更地点  可以免于履行前款程序,但应当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及保荐人的意见。 深圳此款较为严格,视同募投项目变更 同上证所的规定 应当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及保荐人的意见。  11-1上市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检查频率  每半年度 每季度  11-2上市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检查机构  董事会 内部审计部门  11-3上市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处理  1、全面核查募投项目《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报告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  3、2个交易日内报告本所并公告。 1、至少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检查一次,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2、审计委员会认为违规向董事会报告  3、董事会2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报告并公告  11-4上市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年度检查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董事会《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半年度) 1、董事会应当对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说明  2、会计师事务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专项审核报告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12-1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检查频率  每半年度一次现场调查 每个季度一次现场调查 无明确约定  12-2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检查处理  无要求 保荐机构发现募集资金管理存在违规情形的,应当及时向本所报告。  12-3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年度处理  保荐人直接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于上市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向本所提交。 1、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董事会的专项说明及会计师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  2、披露年度报告同时向本所提交。 1、保荐人应当在鉴证报告披露后的 10个交易日内对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出具专项核查报告  2、上市公司应当在收到核查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本所并公告。  13、其他机构监督权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2、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注册会计师专项审核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报告并公告。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u2022

上市公司拟筹划控制权变更一般多久

每个公司不一样,基本都是一个月左右。  11月1日,华灿光电发布关于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财经网讯 11月1日,华灿光电发布关于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公告显示,华灿光电近日收到控股股东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华实控股”)出具的《关于筹划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的告知函》,获悉其拟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的相关事项,具体方案拟包括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特定对象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特定对象将获得公司20%-30%的股份,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同时,该事项涉及有权部门的事前审批。  经华灿光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2年10月31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  公告显示,截至11月1日,华灿光电与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动本次重大事项的各项工作。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停复牌》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2年11月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交易日。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0.4.1条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可以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一)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此后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二)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此后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改正;(三)因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被本所责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此后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改正;(四)因公司股本总额或者股权分布发生变化,导致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不再符合上市条件,在规定期限内仍未解决;(五)公司可能被依法强制解散;(六)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申请;(七)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前款规定的第三项情形,由本所提请上市委员会审议,并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认定。本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因政策类问题存在时效性,有关回答请以官网发布最新内容为准。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是什么意思?

1.募集资金是指上市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股票、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单独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和非公开发行证券,但不包括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募集资金的存放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应在银行设立专门账户存储募集资金,并与银行签订专门账户管理协议。 2.上市公司筹集资金的过程: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08年6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08年1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1.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数 1个专用账户(存储在专用账户中):专用账户数≤募投项目数。原则:专户数量≤募投项目数量。 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单独设立专门的融资账户。 经交易所批准,可以增加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数量。原则:专项账户数≤募集项目数。 超募资金也要存入专户。 有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单独设立募集资金账户。 2.募集资金到账后签署三方协议的期限。 两周内(新协议应在到期或变更终止后两周内签订)和一个月内(新协议应在沪深中小企业到期或变更终止后一个月内签订)。 3.至少包括三方协议拟包含的内容(协议签署后,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布协议主要内容)。 (一)上市公司应将募集资金存入专门账户。 (二)专用账号、涉及的集资项目、存款金额和期限; (3)商业银行每月向上市公司出具银行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 (四)保荐机构可随时在商业银行查询专用账户信息; (五)上市公司、商业银行和保荐机构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上市公司的董事任用规则是怎样的?

相信关注股票的朋友们会发现,上市公司们在每次的定期报告中(指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以及年报这四个报告)总有一栏叫做公司董事、监事、独立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而这些公司的董事们往往都有着非常光鲜的履历,在该公司也是兢兢业业工作了很久。但除此之外,上市公司作为全中国数百万个企业中的翘楚,其中肯定有不少这样的员工,为什么偏偏会选中他们做了董事呢?其中对于董事们的任用规则又是怎样的呢?今天啊,我们就来好好地聊一聊关于上市公司董事任用方面的规则。其实,我们的各项行政法规以及交易所出台的规则里面,都有对董事任免的具体要求,涉及到的法律法规就有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等。从任用人选的基本条件来看,无非是需要候选人无任何犯罪记录尤其是没有证券方面的犯罪行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身上没有背负什么巨额的债务或者是欠款;没有担任过任何破产公司或工厂的主要负责人。但任用的决议程序就比较复杂了,上市公司作为一家公众公司需要对所有的投资人负责,所以上述如此重大的人员任用都需要通过公司的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在股东大会前,上市公司会将候选人的履历、承诺等情况放在交易所网站上供股民查阅,让他们作出最公证的判断。

上市公司能否炒股?为什么?

  国家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经贸委做出规定,严禁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炒股。1.国有企业不得炒作股票,不得提供资金给其他机构炒作股票,也不得动用国家银行信贷资金买卖股票。2.上市公司不得动用银行信贷资金买卖股票,不得用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炒作股票,也不得提供资金给其他机构炒作股票。3.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为长期投资而持有已上市流通股票(在国务院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以上),应向证券交易所报告,交易所应采取措施,加强管理,监督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遵守本规定。4.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只能在交易所开设一个股票账户(A股),必须用本企业(法人)的名称。严禁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以个人名义开设股票账户或者为个人买卖股票提供资金。5.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清算机构和证券经营机构,应对已开设的股票账户、资金账户进行检查,如发现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炒作股票,或者以个人名义开设股票账户以及为个人股票提供资金的,应及时纠正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为什么不能?  答:中国股市有一个不应忘却的历史教训:股市涨起来,公司上市所募集的资金,往往会回到股市,用于炒作股票。  过去数年间,这种现象其实一直存在。上市公司在股票市场募集资金后,原先计划中的投资项目变来变去,迟迟落不到实处,实际上,它们已经将大把的资金投入股市。当年甚至有这样的事:承销商在股票承销之际,就已经和上市公司约定,融资后将其中多少资金交与证券商投资。显然,在股市火爆之时,以股票投资获取收益,远比实业投资容易得多。  不过,上市公司如果将融入资金购买地产或是股票,对国家整体经济将是重大伤害。它不仅会使市场泡沫横飞,而且同时会削弱一个经济大国赖以维系健康的实业基础,从而加剧经济的泡沫化、空心化。  2001年中国股市进入前一轮熊市之后,很多上市公司因为“委托理财”而身陷困境,有些甚至走到了崩溃的边缘。这一事实,充分说明我们的担心绝非杞人忧天。尽管当年那种方式的“委托理财”尚未开闸,但谁能确保上市公司的融资一定会用于实业发展?  况且,通过股票投资“洗钱”也是十分方便的途径,这使得过去的中国股市几乎变成了一个上市公司的“洗钱场”。股票投资亏了,上市公司背着;赚了,在上市公司的报表中不体现或少体现,差额落入个人腰包。  上世纪90年代中期,为了托市,有关政策法规对于实业公司购买证券资产予以解禁。而且迄今为止,上市公司在股市上进行投资,几乎没有任何防火墙。  鉴于上述原因,在中国股市IPO和再融资重新启动之时,我们发出“谨防融资泡沫”之语,希望能够引起监管当局的重视。  当然,准许上市公司购买股票,有利于中国上市公司之间的兼并收购。但如何兴利避害,在利弊之间找到平衡,却是考验监管部门智慧的问题。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过程有哪些?

  相关法律法规x0dx0a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08年6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08年1月)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2月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x0dx0a  1、募集资金专户数量x0dx0a  一个专户(存放于专户) 专户数量 ≤ 募投项目个数 原则:专户数量 ≤ 募投项目个数x0dx0a  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独立设置募集资金专户x0dx0a  经交易所同意可以增加募集资金专户数量 原则:专户数量 ≤ 募投项目个数x0dx0a  超募资金也应存放于专户[wing1]x0dx0a  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x0dx0a  2、募集资金到账后签订三方协议时限x0dx0a  两周内(期满或变更终止后新协议也要在两周内签署) 一个月内(沪深中小创业期满或变更终止后新协议也要在一个月内签署)x0dx0a  3、三方协议至少要包括的内容(协议签订后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协议主要内容)x0dx0a  (一)上市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二)专户账号、涉及的募集资金项目、存放金额和期限;(三)商业银行每月向上市公司出具银行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四)保荐机构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专户资料;(五)上市公司、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x0dx0a  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出金额的通知触发时点(口径统一为募集资金净额)x0dx0a  上市公司一次或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且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上市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该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该专户总额的20%的,上市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上市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上市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人; 上市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10%的,上市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x0dx0a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出具银行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保荐机构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保荐机构或者上市公司均可单方面终止协议,上市公司可在终止协议后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x0dx0a  4、募集资金的禁止性行为x0dx0a  1、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x0dx0a  2、上市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进行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x0dx0a  3、防止募集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占用或挪用,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关联人利用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x0dx0a  5、募集资金年度实际使用与投资计划当年度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过30%的处理x0dx0a  无规定 1、应当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x0dx0a  2、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现投资计划,实际投资进度,投资计划变化的原因等 1、应当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x0dx0a  2、并在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原、现投资计划,实际投资进度,投资计划变化的原因等x0dx0a  6、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x0dx0a  (1)发行申请文件中未披露,金额不确定x0dx0a  应当参照变更募投项目履行相应程序及披露义务 1、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x0dx0a  2、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x0dx0a  3、董事会审议通过 1、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x0dx0a  2、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x0dx0a  3、董事会审议通过x0dx0a  4、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x0dx0a  5、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x0dx0a  6、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x0dx0a  (2)发行申请文件已披露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且预先投入金额确定的x0dx0a  1、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x0dx0a  2、保荐人发表意见后,x0dx0a  3、董事会审议通过x0dx0a  置换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本所公告。 不用走程序x0dx0ax0dx0a  无明确报告规定 不用走程序x0dx0ax0dx0a  应当在完成置换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本所并公告。x0dx0a  7、上市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应符合如下要求:x0dx0a  (一)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x0dx0a  (二)单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得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x0dx0a  (三)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x0dx0a  (四)已归还已到期的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如适用)。x0dx0a  程序:x0dx0a  1、董事会审议通过x0dx0a  2、独立董事发表意见x0dx0a  3、保荐人发表意见x0dx0a  4、监事会发表意见x0dx0a  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 (一)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二)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x0dx0a  (深主板没有相关规定)x0dx0ax0dx0a  (三)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x0dx0a  (深主板没有相关规定)x0dx0a  (四)仅限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x0dx0a  程序:x0dx0a  1、董事会审议通过x0dx0a  2、独立董事明确同意的意见x0dx0a  3、保荐机构明确同意的意见。x0dx0a  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 (一)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二)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x0dx0a  (三)单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得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x0dx0a  (四)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x0dx0a  (五)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如适用)x0dx0a  程序:x0dx0a  1、董事会审议通过x0dx0a  2、独立董事明确同意的意见x0dx0a  3、保荐人明确同意的意见。x0dx0a  4、监事会明确同意的意见x0dx0a  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 (一)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x0dx0a  (二)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x0dx0a  (创业板没有相关规定)x0dx0ax0dx0a  (三)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x0dx0a  (四)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如适用);x0dx0a  (五)保荐机构、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明确同意的意见。x0dx0a  (六)仅限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x0dx0a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在2 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x0dx0a  8、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x0dx0a  (1)用于其他募投项目x0dx0a  1、董事会审议通过,x0dx0a  2、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x0dx0a  3、保荐人发表意见后x0dx0a  4、监事会发表意见后x0dx0a  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的,免于程序,年报披露。 无规定 1、董事会审议通过、x0dx0ax0dx0a  2、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x0dx0ax0dx0a  低于 50万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1%的,免于程序,年报披露。 单个或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少量节余资金用作其他用途应当履行以下程序:x0dx0a  (一)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x0dx0a  (二)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x0dx0a  (三)董事会审议通过。x0dx0a  (2)用于非募投项目x0dx0a  参照变更募投项目履行相应程序及披露义务。 无规定 参照变更募投项目履行相应程序及披露义务。 同上:创业板不区分结余用于募投还是非募投,也不区分结余资金大小x0dx0a  9、募集资金结余x0dx0a  第十三条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在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的,上市公司应当经后方可使用节余募集资金x0dx0a  (一)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后x0dx0a  (二)保荐人发表意见x0dx0a  (三)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x0dx0a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0%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保荐人、监事会发表意见后方可使用。x0dx0a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的,免于程序,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披露。 无规定 第二十八条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在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的,上市公司使用节余资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x0dx0a  (一)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x0dx0a  (二)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x0dx0a  (三)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x0dx0a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募集资金净额 10%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后方可使用。x0dx0a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300万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 1%的可以豁免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同上x0dx0a  10-1募投项目变更的程序和原则x0dx0a  上市公司募投项目发生变更的,应当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投资于主营业务。x0dx0a  10-2 视同募投项目变更的情形:x0dx0a  (一)取消原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新项目;x0dx0a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x0dx0a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x0dx0a  (四)募投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未在发行文件中披露的)x0dx0a  (五)上市公司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非募投项目(包括补充流动资金)的 (一)取消原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新项目;x0dx0a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x0dx0a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x0dx0a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x0dx0a  (五)实际投资金额与计划投资金额的差额超过计划金额的30%; 同上证所的规定 (一)取消原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新项目;x0dx0a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x0dx0a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x0dx0a  10-3募投项目变更—仅变更地点x0dx0a  可以免于履行前款程序,但应当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及保荐人的意见。 深圳此款较为严格,视同募投项目变更 同上证所的规定 应当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及保荐人的意见。x0dx0a  11-1上市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检查频率x0dx0a  每半年度 每季度x0dx0a  11-2上市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检查机构x0dx0a  董事会 内部审计部门x0dx0a  11-3上市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处理x0dx0a  1、全面核查募投项目《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x0dx0a  2、报告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x0dx0a  3、2个交易日内报告本所并公告。 1、至少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检查一次,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x0dx0ax0dx0a  2、审计委员会认为违规向董事会报告x0dx0a  3、董事会2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报告并公告x0dx0a  11-4上市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年度检查x0dx0a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董事会《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半年度) 1、董事会应当对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说明x0dx0a  2、会计师事务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专项审核报告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x0dx0a  12-1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检查频率x0dx0a  每半年度一次现场调查 每个季度一次现场调查 无明确约定x0dx0a  12-2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检查处理x0dx0a  无要求 保荐机构发现募集资金管理存在违规情形的,应当及时向本所报告。x0dx0a  12-3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年度处理x0dx0a  保荐人直接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于上市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向本所提交。 1、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董事会的专项说明及会计师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x0dx0a  2、披露年度报告同时向本所提交。 1、保荐人应当在鉴证报告披露后的 10个交易日内对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出具专项核查报告x0dx0ax0dx0a  2、上市公司应当在收到核查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本所并公告。x0dx0a  13、其他机构监督权x0dx0a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出具专项审核报告。x0dx0a  2、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注册会计师专项审核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报告并公告。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x0dx0ax0dx0a  •

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有无涨停板限制?

  京东方A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上市时间为2009年6月10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于2009年6月10日不设涨跌幅限制,B股股票涨跌幅限制仍为10%。  京东方A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公告  发行股票数量:5,00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票价格:2.40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12,000,000,000.00元  募集资金净额:11,783,308,831.30元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上市时间为2009年6月10日。  其中合肥鑫城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认购625,000,000股, 合肥蓝科投资有限公司认购625,000,000股, 合计1,250,000,000股京东方A股股票预计36个月后经申请可以解除限售。  其中柯希平认购700,000,000股, 上海诺达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认购700,000,000股,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认购583,333,334股, 北京智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认购410,000,000股,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购400,000,000股, 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认购352,500,000股,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购312,500,000股,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购291,666,666股,合计3,750,000,000股京东方A股股票预计12个月后经申请可以解除限售。  本次发行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  公司新增股份上市时间为2009年6月10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于2009年6月10日不设涨跌幅限制,B股股票涨跌幅限制仍为10%。

武汉金龙集团养殖是上市公司吗

没有上市。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息,武汉金龙集团养殖未挂牌上市,截止到2022年12月30日也未公布过要上市的消息。武汉金龙畜禽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是一家专业养猪公司,农业产业化国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2家国家核心育种场、农业部标准化示范场。

非上市公司收购协议的程序是什么

协议收购的具体程序 1.收购双方协商收购事宜尽管收购协议的当事人是收购方以及目标公司的股东。但是通常情况下,收购方进行收购之前会与目标公司董事会提出收购意向,双方就收购事项进行磋商和谈判,最终就收购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些工作是在收购方与目标公司之间秘密进行的。所以协议收购一般都是善意收购。关于收购协议内容的协商和谈判的注意事项,参见本书关于非上市企业并购的兼并协议部分内容。 2.征得被收购股权所有人或其代表的同意,以及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转让依据《 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第16条的规定,涉及国家授权机构持有的股份的转让,或者须经行政审批方可进行的股份转让的,协议收购相关当事人应当在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履行收购协议。所以,如果 股权转让协议 涉及国家股或者(国有法人股),必须向相应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提出报告,申请批准。另外有些特殊股份的转让还必须征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例如,在转让股份为外资股的情况下,必须获得外资管理部门的批准;如果上市公司为金融类公司,那么还必须获得中国人们银行总行的批准。如果出让的股份为非国有性质,那么股份持有人即为其所有人,只需征得持股股东的同意即可。 3.收购方与拟被收购的股权人签订收购协议股权转让协议是上市公司收购中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协议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协议中约定收购股份的数量、价格和履行方式、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股权收购协议实行的是有限的意思自治原则,即协议双方只能在证券法律规范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自由的协商。如果双方的协议内容超出了有关证券法的强制性内容,那么这些条款是无效的。我国法律对于上市公司协议收购的限制性规定包括: (1)在上市公司的收购中,如果已经采取了要约收购方式进行收购,收购人在收购要约期限内,不能采取协议收购的方式进行收购。这是收购要约法律效力的必然要求。否则,一方面收购人对广大股民发出收购要约,同时又和控股股东进行协议收购的话,则很可能损害到中小股东的利益。这是股东权一律平等的要求。 (2)发起人所持的股份在公司成立后3年内不得转让。股份一经发行,原则是可以自由转让的,但是法律对发起人自由转让其持有的股份的期限,是为了维持公司财产的稳定,同时避免发起人利用手中掌握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损害其他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3)以协议收购方式进行上市公司收购,相关当事人应当委托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临时保管拟转让的股票,并将用于支付的现金存放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这就是法律对于股权收购协议中关于协议涉及的股份和对价的支付方式的强制性要求。 (4)通过协议收购方式获取 被收购公司 股份并将该公司撤销的,属于公司合并,被撤销公司的原有股票由收购人依法更换。 (5)与要约收购一样,在上市公司协议收购中,收购人对所持有的被收购的 上市公司股票 ,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得转让。这也是为了防止内幕交易,维护证券市场的稳定、保护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利益而设定的。 4.收购方以及目标公司必须履行的法定报告、公告义务收购方以及目标公司在协议收购股权的过程中,双方签订收购协议以后必须履行法定的报告、公告义务,这实际上是信息披露制度在协议收购程序的要求。信息披露制度是证券法的一项基本制度。它始于1845年英国公司法关于公司章程的公开以及招股章程所载内容披露的规定,其目的在于使投资者在购买股票之前能充分了解发行公司的有关信息,然后自行决定是否购买。英国公司法中的公开制度被美国1933年证券法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采纳,目前已被各国接纳为证券法的一项基本原则,该原则在体现为与上市公司收购有关的重要信息均应充分披露,使面临收购的目标公司股东能够自行作出有根据的决定。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切实消除上市公司收购中的信息垄断,防止内幕交易和证券欺诈行为的发生,从而真正保护所有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收购方应当依法履行相应的报告、公告义务收购方依法履行相应的报告、公告义务实际上是信息披露制度中关于收购协议和收购意图的披露。收购者收购要约的具体内容和收购意图是目标公司股东作出投资判断(保有或卖出股份)的主要依据,因此,为保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防止有关人士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股权交易,各国的上市公司收购立法都对此做出了相当严格的规定。这也是保障股东平等待遇原则得以贯彻的基本前提。我国对此也有相应的立法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89条规定:“以协议方式 收购上市公司 时,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三日内将该收购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予公告;在未作出公告前不得履行收购协议。”这一点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12条有更为详细的规定,以协议收购方式进行上市公司收购的,必须做的以下几点: 1)收购人在提出股份转让申请的次日,应当就转让协议事宜以及接受委托的证券公司名称做出公告,并通知该上市公司; 2)收购人应当在达成收购协议的次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3)收购人应当同时将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抄报上市公司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抄送证券交易所,通知被收购公司; 4)收购人还应当就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做出提示性公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82条关于要约收购中收购人的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披露内容的规定,在协议收购中,收购人有关证券监管机构报送、抄送的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收购人的名称、住所;(二)收购人关于收购的决定;(三)被收购的上市公司名称;(四)收购目的;(五)收购股份的详细名称和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六)收购的期限、收购的价格;(七)收购所需资金额及资金保证;(八)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时所持有被收购公司股份数占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2)目标公司的公告义务这实际上是信息披露制度要求目标公司董事会对收购所持意见及理由进行披露。在上市公司收购中,虽然收购实际上是收购者与目标公司股东之间的股份交易,与目标公司的董事无关,但由于上市公司收购会导致目标公司控制权的转移,而控制权转移的后果则往往意味公司经营者的更换和公司经营策略的变化,这对目标公司原经营者的利益、目标公司股东的利益都至关紧要。实践中目标公司的董事为了维护自己的或公司的利益,常常利用自己经营公司的权力促成收购或采取各种措施来挫败收购,无论是哪一种情况都直接关系到目标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而且目标公司股东在决定是否接受收购要约之际,目标公司经营者的态度,往往是一项重要的参考。因此,信息披露制度要求目标公司董事会公开其对收购所持的意见和理由,这是防止 董事会成员 谋取私利的一种有效措施,也是对董事会成员的一种强有力的监督方式。目标公司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15条的规定要做到以下几点: 1)被收购公司收到收购人的通知后,其董事会应当及时就收购可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发表意见,并附上理由;意见书中必须注明董事会是否与收购者就此次协议收购或行使目标公司表决权事项达成任何合意或谅解等情况;持有目标公司股份的董事是否应此次收购而计划售出或不售出其股份。 2)独立董事在参与形成董事会意见的同时还应当单独发表意见; 3)被收购公司董事会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为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等专业机构提供咨询意见。 4)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意见、独立董事意见和专业机构意见应当一并予以公告。另外需要注意两点: 1)如果是管理层、员工进行上市公司收购的,被收购公司的独立董事应当就收购可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发表意见。独立董事应当要求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等专业机构提供咨询意见,咨询意见与独立董事意见一并予以公告;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其他实际控制人在转让其对一个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时,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存在其 损害公司利益 的其他情形的,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为公司聘请审计机构就有关事项进行专项核查并出具核查报告,要求该控股股东和其他实际控制人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被收购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应当就其解决方案是否切实可行分别发表意见。被收购公司应当将核查报告、解决方案与董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一并予以公告。如果控股股东和其他实际控制人拒不提出解决方案的,董事会、独立董事应当采取充分有效的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利益。由于上市公司收购事宜的策划乃至确定,与信息披露的日期之间往往有一个较长的时间跨度,我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在有关信息披露之前,收购事项属于内幕信息,有关当事人必须严格保密,并不得进行内幕交易,违反法律义务者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国证监会在收到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后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收购人可以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履行收购协议。 5.协议收购双方履行收购协议, 办理股权转让 过户等相关手续协议收购相关当事人完成上述程序之后,进入协议履行阶段。双方应当按照协议中约定的关于拟转让的股份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规定履行收购协议。当事人还应当按照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业务规则和要求,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1)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后,相关当事人应当委托证券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接受委托的证券公司应当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拟收购部分股份的暂停交易和临时保管;予以暂停交易和临时保管的,应当做出公告;证券交易所可以根据证券市场管理的需要,做出被收购公司挂牌交易股票暂停交易的决定;证券交易所在收到股份转让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所申请的股份转让做出予以确认或者不予确认的决定。 (2)证券交易所对所申请的股份转让予以确认的,由接受委托的证券公司代表转让双方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受让人在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二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证券交易所不予确认的,接受委托的证券公司应当在收到证券交易所通知的当日,将不予确认的决定通知转让双方和被收购公司,并代表转让双方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解除对该部分股票的临时保管;出让人应当在获悉不予确认决定后二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3)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由接受委托的证券公司代表受让人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解除该部分股票的临时保管,受让人在提出解除保管申请后的二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该部分股票在证券交易所恢复交易。三、协议收购的特别情况上述五个阶段即为一般协议收购所应当遵循的法定程序。但是在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下,其中可能还包括强制要约收购的程序。所谓强制要约收购,是指当一持股者持股比例达到法定数额时,强制其向目标公司同类股票的全体股东发出公开收购要约的法律制度。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13条、第14条的规定,在协议收购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以下两种情况,那么收购方应当以要约收购方式向该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 1.以协议收购方式进行上市公司收购,收购人所持有、控制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百分之三十时,继续增持股份或者增加控制的; 2.以协议收购方式进行上市公司收购,收购人拟持有、控制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百分之三十的。这一制度的理论依据在于:在当今上市公司股权日益分散的情况下,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百分之三十股权的股东,已基本上取得了该公司的控制权。该股东不但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自由选派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作出决定,而且在市场上进一步购买该公司的股票以达到绝对控股地位,也并不是一件难事。小股东因此被剥夺了应享有的权利,实际上处于任人支配的地位。从公平的角度说,小股东有权享有将其持有的股票以合理的价格卖给大股东的权利。所以,要求持股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大股东,以合理价格作出全面收购要约,是完全必要的,可以保护小股东的利益。 1999年之前,上市公司国有股、法人股的协议转让比例基本上不受限制,往往在30%以上,并都获准豁免全面要约收购义务。从1999年开始,股份转让的比例有所下降,通常在30%以下。究其原因,不仅与收购成本上升有关,更主要的是全面要约收购豁免限制强化所致。前些年,便连续发生了几起因未获准豁免全面要约收购义务而导致股权转让告吹的案例。例如,2000年5月由于亚都股份豁免全面要约收购义务的申请未获得批准,与华源集团达成的受让浙江凤凰41%的法人股协议告吹;河北华玉原拟将占总股本51%的国家股转让给军神集团,最终只转让了29.95%的股份。但是如果收购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额达不到百分之三十,则无法掌握该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收购失去意义;然而,如果达到百分之三十并且想继续收购或者超过百分之三十,就不可避免进入强制要约收购程序,那么对于收购方来说即使抛开要约收购程序的高额成本不说,仅仅是收购剩余那些必须收购的股份,也是极为沉重的财务负担。这样一来,很可能会成为上市公司收购的绊脚石。基于鼓励上市公司收购进行搞活市场的角度出发,2002年9月12日颁布《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48条、第49条、第51规定,收购人在法定情形下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下列豁免事项:(一)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二)免于向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三)免于要约收购被收购公司的全部股份。收购人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申请: 1.上市 公司股份转让 在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股份转让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且受让人承诺履行发起人义务的; 2.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为挽救该公司而进行收购,且提出切实可行的重组方案的; 3.市公司根据 股东大会决议 发行新股,导致收购人持有、控制该公司股份比例超过百分之三十的; 4.于法院裁决申请办理股份转让手续,导致收购人持有、控制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超过百分之三十的; 5.中国证监会为适应证券市场发展变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需要而认定的其他情形。

远东控股集团上市了吗

上市了。远东控股集团早在1973年就就在中国香港挂牌了,所以上市了。远东控股集团前身为宜兴市范道仪表仪器厂。

公司上市流程的流程是怎样的?

上市流程大致分为“改制阶段”“辅导阶段”“申报阶段”和“股票发行及上市阶段x0dx0a上市前的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x0dx0ax0dx0a第一是要选择好中介机构。具体来说就是要委托合适的投资银行(包括财务顾问、上市保荐人、主承销商等)、律师事务所、会计师(审计)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共同完成上市工作任务,这是上市前的准备工作中首先必须完成的主要环节。x0dx0ax0dx0a选择保荐人的标准大致有:一是要看保荐人是否与其他知名中介机构有良好的合作记录;二是要看保荐人是否拥有自己的发行渠道和分销网络;三是要看保荐人是否熟悉拟上市企业所从事的行业领域。x0dx0ax0dx0a选择其他中介机构的标准主要有:一是必须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二是准备参与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精通证券上市业务的相关规定,并在该方面拥有丰富的工作经验;三是该中介机构规模要大;四是熟悉拟上市民营企业所属的行业业务。x0dx0ax0dx0a民营企业在创业板上市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作为上市保荐人,居于该系统工程的枢纽地位,具有纲举目张、统领全局之功能。从内部关系来讲,要做好发行人(公司)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和资产评估事务所之间的相互协调配合及各中介机构之间的相互协调配合关系;从外部关系来讲,要做好发行人与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管部门的相互关系。x0dx0ax0dx0a应当明确的是,对民营企业而言,中介机构并不是妙手回春的“神医”,而是助其上市冲刺的“教练”。民营企业与各中介机构之间是合作关系而并非雇佣关系。x0dx0ax0dx0a第二是进行公司上市规划。该项工作应由各中介机构在保荐人的统筹安排下对公司进行详细的尽职调查后进行。尽职调查(亦称细节调查)是由保荐人在正式开展上市工作之前,依据本行业公认的执业标准和职业谨慎、职业道德,从法律、财务的角度对一切与公司有关的事项进行现场调查和资料审查。其目的是对企业进行全面的诊断,找出与上市条件所存在的差距。x0dx0ax0dx0a其中,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有:公司成立及历史沿革,组织和人事状况,公司的生产和产品状况,销售网络及市场拓展状况,售后服务情况,所属行业与竞争状况,重大资产及其证明,公司财务状况,公司的发展规划和资本安排等。x0dx0ax0dx0a由保荐人会同公司上市工作小组、律师、注册会计师、评估师在进行上述尽职调查的基础上,集思广益,认真分析拟上市企业目前存在的问题,找出解决的思路与方法,进而制定公司的上市规划。x0dx0ax0dx0a上市规划的主要内容有:公司目前现状分析;公司改制和重组的目标、股权结构的调整、资产重组的原则和内容、重组中应当注意的问题;公司上市操作的相关事宜;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组织实施及职责划分等。x0dx0ax0dx0a第三是改制与重组。由于多种原因,民营企业大多数原以非公司制的形式存在,所以在上市前需要进行股份制改造,通过资产重组成立股份有限公司,使其做到主营业务突出、成长性强并严格按现代企业制度管理。其目的一是为了明晰产权,二是为了规范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满足上市所需的条件。x0dx0ax0dx0a在制定改制与重组方案时,应遵循以下一些基本原则:(1)重组过程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2)重组过程应当考虑经营业绩的连续计算问题,如原企业在近2年内,以现金方式增资扩股,且资金使用效果良好的,可能允许连续计算经营业绩;(3)剥离非经营性资产的同时,要注入优质资产,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4)重组后应保证母公司拥有控股权;(5)重组后公司应具有独立的运营能力,做到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和财务独立;(6)重组后企业主营业务突出、单一,效益良好,有较高的成长潜力;(7)募集资金最大化、资金投向合理化;(8)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根据上述原则,为了满足创业板上市的条件,在制定改制与重组方案过程中,应由保荐人和主承销商对业务重组、资产重组、债务重组、股权重组、人员重组和管理重组等方面做出全面统一安排,保证改制重组工作顺利推进、完成。x0dx0ax0dx0a基于创业板偏好“原装上市的公司”,关注并警惕“包装上市”,打击“伪装上市”。因此,改制重组工作应当始终围绕创业板上市的条件(注:中国证监会于二零零八年三月发布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一是将发行人的条件界定为“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二是在财务指标方面则明确规定:(1)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2)发行前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3)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4)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和上市公司的治理要求而展开。值得一提的是,改制重组工作是一项非常繁杂的工作,从方案的制定到实施,需要不断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变更,即使最终确定后,在运作检验过程中,通常仍然需要由上市保荐人和律师事务所进行辅导。x0dx0ax0dx0a第四是要规划拟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拟上市企业要根据创业板上市的规则要求检查是否符合公司治理结构的要求并进行调整。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营管理层各方应当职责明确,各项议事规则(制度)应当健全,并做好记录,同时做到及时归档。x0dx0ax0dx0a而企业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必须要有一个优秀的经营管理团队,而且还得有比较优秀的盈利模式,同时要具备持续增长的潜力和成长性。当今时代是一个创新时代,其发展的根本动力在于如何让人的创新能力得到充分发挥,如何将知识转化为人力资本。上市不仅仅是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一条融资渠道,更重要的是要让企业掌握如何吸引和留住企业发展所必需的人才,以构筑优秀的经营管理团队,也就是所谓的“融智”。那么,如何吸引并留住人才呢?股权激励制度无疑是一条十分有效的途径。国外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内容之一即是实施股权激励。而在我国,除了公司自身条件所限外,目前《公司法》和《证券法》的限制性规定使得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难度较大。创业板市场在实行长期激励方面虽然具有相对于主板市场的先天优势,但这方面的制度设计尚在酝酿中。因此,拟上市的民营企业在进行股权激励设计时应保持慎重。

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什么时候上市

1973年。远东控股集团前身为宜兴市范道仪表仪器厂,远东控股集团于1973年在中国香港挂牌上市。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创建于1985年,前身为宜兴市范道仪表仪器厂,现为亚洲品牌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最佳雇主企业。

我国股市上市制度

  证券发行审核制度是各国对证券发行实行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是证券进入市场的第一个也是最重要的门槛,是国家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对发行人利用证券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的有关申报资料进行审查的制度。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证券审核在我国经历了几个阶段的发展,证券发行制度的改革逐渐成为证券市场制度建设的重中之重。  审核原则编辑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即三公原则是证券法的基本原则《证券法》。贯穿于证券发行、交易、管理以及证券监管立法、执法和司法活动的始终。证券发行审核作为对企业的证券发行行为所进行的监管,同样也要遵循这三条基本的法律原则。  (一)公开原则公开原则是证券法的基本原则,也是证券发行审核的原则。包括两个方面:  (1)证券发行人向公众披露有关信息资料,即证券发行人应及时、真实、充分和完整地向社会公开能够影响投资者决定的一切信息资料;  (2)监管者的监管标准公开,处罚结果向社会公布。证券发行人的信息披露制度是信息公开原则的基础。坚持公开原则最典型的当属于美国。美国对证券发行实行注册制,其基本的理念是信息公开主义,这是美国1933 年《证券法》确立的基本原则。该法规定,初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必须登记注册,并使用招股说明书。在实行证券发行核准制的国家,监管机构虽然对证券发行人进行实质审查,但同样也重视信息公开原则,只不过是在信息公开之外又加上一道政府审核的关口,形成对投资者利益的双重保险。  (二)公平原则公平有不同的内涵,在证券法律中,公平的价值判断标准是应该向投资者倾斜。这是因为在投资者和证券发行人这进行交易的双方,存在着事实上的不平等,由于发行在占有信息、财力、人力等其他资源方面具有比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更多的优势,因此这两者的交易地位或交易能力是不平等的,正是这种不平等的存在,所以才又必要运用公平原则,来平衡发行人与投资者之间的差距。在证券法上尤其是在证券发行行为中,表现为对发行人课以更多的义务,如信息披露义务、禁止欺诈等,而对投资者除了交纳股款义务外,几乎没有什么其他义务。  (三)公正原则对于什么是证券法中的公正原则,理论界争议颇大。从一般意义上说,法律上讲的公正可以从两个角度来理解:其一,实体公正,是社会各种资源、社会合作的利益和负担的分配正义问题;其二,程序公正(诉讼正义),是社会争端和冲突的解决的正义问题。

公司上市后持股如何股份变化?

1、 上市的股票,挂牌满一年以后或者两年以后是可以转让其中原始股的三分之一的,想要变成股票,只需要将其挂牌在交易所进行交易就好,并且所持股份也是可以转让或者赠送给他人的,要变成股票也是有要求的。2、 公司内部相关股东离职半年,股票不得转让。同时主板上市公司实际控股人持有的股票应当要三十六个月以后再参与买卖交易;本公司的股份股票在上市不满一年期间也不得转让,除上述这些之外,其余的不受限制。3、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如果已经持股一年,那么只要股票上市就可以自由转让。拓展资料:第一条 为规范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行为,监督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规定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正常秩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和相关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以下简称持股变动),是指通过在证券交易所的股份转让活动,投资者持有的一个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变化的情形;或者持股数量虽未发生变化,但通过在证券交易所的股份转让活动以外的其他合法途径,投资者控制的一个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变化的情形。 第三条 持股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其所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他知情人员,在有关持股变动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相关信息。

怎么查到上市公司大股东间接持股情况?

  查询方法:以同花顺软件为例,按f10,查询股东研究和股本结构 只能查大股东的变化情况。还可以查询股东户数和人均持股情况。  持有一定股份。当持有股份达到30%,持股可以称为控股,如果是最大股东还可以称为相对控股,当持股超过50%,持股可以称为绝对控股。  对于筹码的持股分布判断是股市操作的基本前提,如果判断准确,成功的希望就增加了许多。判断持股分布主要有以下几个途径:  1、通过上市公司的报表,如果上市公司股本结构简单,只有国家股和流通股,则前10名持股者中大多是持有流通股,有两种判断方法:一将前10名中所持的流通股累加起来,看掌握了多少,这种情况适合分析机构的介入程度。二是推测10名以后的情况,有人认为假如最后一名持股量不低于0.5%则可判断该股筹码集中度较为集中,但庄家有时亦可做假,他们保留前若干名股东的筹码,如此以来,就难以看出变化,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假如第10名持股占流通股低于0.2%,则后面更低,则可判断集中度低。  2、通过公开信息制度,股市每天都公布当日涨跌幅超过7%的个股的成交信息,主要是前五个成交金额最大的营业部或席位的名称和成交金额数,如果某股出现放量上涨,则公布的大都是集中购买者。如果放量下跌,则公布大都是集中抛售者。这些资料可在电脑里查到,或于报上见到。假如这些营业部席位的成交金额也占到总成交金额的40%,即可判断有庄进出。  3、通过盘口和盘面来看,盘面是指K线图和成交量柱状图,盘口是指即时行情成交窗口,主力建仓有两种:低吸建仓和拉高建仓。低吸建仓每日成交量低,盘面上看不出,但可从盘口的外盘大于内盘看出。拉高建仓导致放量上涨,可从盘面上看出,庄家出货时,股价往往萎靡不振,或形态刚好就又跌下来,一般是下跌时都有量,可明显看出。  4、如果某只股票在一两周内突然放量上行,累计换手率超过100%,则大多是庄家拉高建仓,对新股来说,如果上市首日换手率超过70%或第一周成交量超过100%,则一般都有新庄入驻。  5、如果某只股票长时间低位徘徊,成交量不断放大,或间断性放量,而且底部被不断抬高,则可判断庄家已逐步将筹码在低位收集。应注意的是,徘徊的时间越长越好,这说明庄家将来可赢利的筹码越多,其志在长远。

上市公司大股东持有股票多久不能卖

首发原股东限售股指开始发行前原有股东限制流通的股份,一般限售期长达三年。所以大股东持有的股票要上市三年后才能卖。上市公司的股东通常被称为“大股东和小非股东”。“大中小非股东”是指股权分置改革产生的限制性股份。“小非流通股”是指持股低于5%的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股份,“大非流通股”是指持股超过5%的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股份除了股权分置改革带来的限制性股票外,a股市场也因首次公开发行和增发而充斥着限制性股票。其中,新股发行限售股分为两种类型:原股东限售股和初始战略配股。扩展资料:大多数股票的交易时间是:交易时间4小时,分两个时段,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上午9:15开始,投资人就可以下单,委托价格限于前一个营业日收盘价的加减百分之十,即在当日的涨跌停板之间。9:25前委托的单子,在上午9:25时撮合,得出的价格便是所谓“开盘价”。9:25到9:30之间委托的单子,在9:30才开始处理。如果你委托的价格无法在当个交易日成交的话,隔一个交易日则必须重新挂单。休息日:周六、周日和上证所公告的休市日不交易。(一般为五一国际劳动节、十一国庆节、春节、元旦、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票

中国的金融类上市公司有哪些?

000001 深发展A 4.61 x0dx0a000562 宏源证券 27.20 x0dx0a000563 陕国投A 61.70 x0dx0a000686 东北证券 17.70 x0dx0a000728 国元证券 60.16 x0dx0a000776 广发证券 20.22 x0dx0a000783 长江证券 30.58 x0dx0a002142 宁波银行 4.74 x0dx0a002500 山西证券 25.87 x0dx0a600000 浦发银行 5.61 x0dx0a600015 华夏银行 3.41 x0dx0a600016 民生银行 5.71 x0dx0a600030 中信证券 45.98 x0dx0a600036 招商银行 5.58 x0dx0a600109 国金证券 31.35 x0dx0a600369 西南证券 48.83 x0dx0a600643 爱建股份 67.74 x0dx0a600816 安信信托 47.98 x0dx0a600837 海通证券 39.57 x0dx0a600999 招商证券 28.56 x0dx0a601009 南京银行 6.91 x0dx0a601099 太平洋 39.58 x0dx0a601166 兴业银行 4.97 x0dx0a601169 北京银行 5.80 x0dx0a601288 农业银行 160.66 x0dx0a601318 中国平安 9.56 x0dx0a601328 交通银行 5.64 x0dx0a601377 兴业证券 27.49 x0dx0a601398 工商银行 23.72 x0dx0a601601 中国太保 16.88 x0dx0a601628 中国人寿 14.80 x0dx0a601688 华泰证券 32.02 x0dx0a601788 光大证券 41.06 x0dx0a601818 光大银行 5.36 x0dx0a601939 建设银行 85.99 x0dx0a601988 中国银行 140.08 x0dx0a601998 中信银行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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