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

新三板上市公司新股发行费用可以从溢价中冲减吗

可以。新股发行涉及的财务顾问费、验资费、律师服务费、新股登记费都可以归集为发行费用,在资本公积中冲减。

上市委员会通过后多久上市

发审委过会了的话,基本上6个月之内就会上市,一般两三个月。【拓展资料】上市流程大致分为“改制阶段”“辅导阶段”“申报阶段”和“股票发行及上市阶段上市前的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选择好中介机构。具体来说就是要委托合适的投资银行(包括财务顾问、上市保荐人、主承销商等)、律师事务所、会计师(审计)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共同完成上市工作任务,这是上市前的准备工作中首先必须完成的主要环节。2.进行公司上市规划。该项工作应由各中介机构在保荐人的统筹安排下对公司进行详细的尽职调查后进行。尽职调查(亦称细节调查)是由保荐人在正式开展上市工作之前,依据本行业公认的执业标准和职业谨慎、职业道德,从法律、财务的角度对一切与公司有关的事项进行现场调查和资料审查。其目的是对企业进行全面的诊断,找出与上市条件所存在的差距。其中,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有:公司成立及历史沿革,组织和人事状况,公司的生产和产品状况,销售网络及市场拓展状况,售后服务情况,所属行业与竞争状况,重大资产及其证明,公司财务状况,公司的发展规划和资本安排等。3.改制与重组。由于多种原因,民营企业大多数原以非公司制的形式存在,所以在上市前需要进行股份制改造,通过资产重组成立股份有限公司,使其做到主营业务突出、成长性强并严格按现代企业制度管理。其目的一是为了明晰产权,二是为了规范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满足上市所需的条件。4.要规划拟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拟上市企业要根据创业板上市的规则要求检查是否符合公司治理结构的要求并进行调整。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营管理层各方应当职责明确,各项议事规则(制度)应当健全,并做好记录,同时做到及时归档。

关于上市公司持有股票的股东能否开同业工厂的问题

你这个案例,主要看他的行为是否构成同业竞争,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相关法规有: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发行人的业务独立。发行人的业务应当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2、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第二十七条 上市公司业务应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及其下属的其他单位不应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控股股东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同业竞争。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的公告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十一)如果收购资产后,可能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的,应披露规避的方法或其他安排(包括有关协议或承诺等)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十一条规定:“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同业竞争判断:同业竞争主体的判断,应从实际控制角度来划分,第一类包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通过协议或公司章程等对企业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实际控制权力的股东、可以控制公司董事会的股东、与其他股东联合可以共同控制公司的股东;第二类包括上述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也就是拟上市公司的并行子公司。同业竞争内容的判断,不仅局限于从经营范围上做出判断,而应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从业务的性质、业务的客户对象、产品或劳务的可替代性、市场差别等方面进行判断,同时应充分考虑对拟上市企业及其股东的客观影响。你这个描述可断定,他所为在内容上已经构成同业竞争。主要看他主体上是否构成。也就是看他是否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通过协议或公司章程等对企业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实际控制权力的股东、可以控制公司董事会的股东、与其他股东联合可以共同控制公司的股东;第二类包括上述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也就是拟上市公司的并行子公司。是否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另外根据《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证监发[2001]37号)》的规定,公司发行上市审核中同业竞争的考察范围包括持有拟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企业和持有拟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控制的企业,以及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的直系亲属所控制的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 董事、经理具有竞业禁止的义务。在拟上市公司审核过程中,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核心技术人员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其他人)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经营或控制的其他企业也属于同业竞争考察的范围。也就是再看他持股是否超过5%,是否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核心技术人员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其他人。基本上就这些了,只要他属于上述主体的一员,其行为便构成了同业竞争,当然就是违法了。

以下是创业板上市公司必须设置的有(  )。Ⅰ审计委员会Ⅱ提名委员会Ⅲ独立董事Ⅳ董事会秘书

【答案】:D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可以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Ⅰ项正确、Ⅱ项错误)Ⅲ项正确,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二十八条,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及文件保管、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工作等事宜。Ⅳ项正确,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三十四条上市公司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不得在上市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综上所述,D项正确。

上市企业在独立性方面要达到哪些要求?

上市公司上市公司(The listed company)是指所公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谓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这种公司到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须经过批准外,还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公司法》、《证券法》修订后,有利于更多的企业成为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上市要求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上市公司缺乏独立性,会带来许多问题,包括关联交易频繁,经营业绩失真,业务不稳定,大股东侵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严重危害到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针对投资者十分关注的上市公司独立性问题。2002年1月,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发[2002]1号),也要求上市公司实行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的“五分开”。2003年9月,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票首次发行上市有关工作的通知》,对拟上市公司“五分开”提出了可量化的标准。2006年5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2号)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9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2006年修订)》(证监发行字[2006] 6号)对此作了新的规定。企业在上市辅导过程中,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辅导机构的指导下,采取措施提高独立性。企业的“五分开”主要是相对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下同)来说的,一般包括以下要求:(1)人员独立。企业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必须完全独立。董事长原则上不应由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兼任;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不得在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不得在股东单位领取薪水;财务人员不能在关联公司兼职。(2)资产完整。企业应具有开展生产经营所必备的资产。企业改制时,主要由企业使用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资产必须全部进入发行上市主体。企业在向证监会提交发行上市申请时的最近1年和最近1期,以承包、委托经营、租赁或其他类似方式,依赖控股股东及其全资或控股企业的资产进行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收入,均不超过其主营业务收入的30%;企业不得以公司资产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提供担保。(3)财务独立。企业应设置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独立核算,独立在银行开户,不得与其控股股东共用银行账户,依法独立纳税。企业的财务决策和资金使用不受控股股东干预。(4)机构独立。企业的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内部机构应独立运作。控股股东及其职能部门与企业及其职能部门之间没有上下级关系。控股股东及其下属机构不得向企业及其下属机构下达任何有关企业经营的计划和指令,也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影响其经营管理的独立性。(5)业务独立。企业应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属于生产经营企业的,应具备独立的产、供、销系统,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必须遵循市场公正、公平的原则。在向证监会提交发行上市申请时的最近1年和最近1期,拟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全资或控股企业,在产品(或服务)销售或原材料(或服务)采购方面的交易额,占拟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外购原材料(或服务)金额的比例都应不超过30%;委托控股股东及其全资或控股企业,进行产品(或服务)销售或原材料(或服务)采购的金额,占拟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外购原材料(或服务)金额的比例都应不超过30%.企业与控股股东及其全资或控股企业不应存在同业竞争。

新三板上市条件有哪些

新三板上市条件:1、满足新三板存续满两年的条件;2、新三板主营业务突出,具有持续经营记录;3、新三板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运作条件规范;4、新三板上市公司股份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5、新三板上市公司注册地址在试点国家高新园区;6、地方政府出具新三板上市挂牌试点资格确认函。新三板上市需要满足的要求:1、主体资格上市要求:新三板上市公司必须是非上市股份公司。2、经营年限要求:存续期必须满两年。3、新三板上市公司盈利要求:必须具有稳定的,持续经营的能力。4、资产要求:无限制。5、主营业务要求:主营的业务必须要突出。6、成长性及创新能力要求: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即将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到其他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新三板变迁:1、新三板上市公司必须是在北京,上海,天津,武汉四个城市的高新园区企业。2、新三板上市公司净利润最好在1000万以上。3、新三板上市公司最好有自己的发明专利,最好是两高六新类公司。4、在北京中关村上市的公司叫新三板上市公司。在武汉,天津,上海的新三板上市公司叫做场外交易市场。

为什么融券交易有助于治理上市公司财务造假

当市场上某些股票价格因为投资者过度追捧或是恶意炒作而变得虚高时,敏感的投机者会及时地察觉这种现象,通过借入股票来卖空融券。财务造假是指造假行为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采取采用各种欺诈手段在会计账务中进行弄虚作假,伪造、变造会计事项,掩盖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与现金流量情况的行为。

生产铬盐的上市公司

一、振华股份:总股本4.99万股,流通A股4.31万股,每股收益0.3500元。公司通过收购民丰化工,已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铬盐生产企业,维生素K3产能居全球首位,公司产业链布局齐全,可提供铬盐产业链全序列产品。二、兄弟科技:总股本10.63万股,流通A股5.85万股,每股收益0.0300元。公司是国内主要维生素K3生产商之一,已形成维生素K维生素B维生素B3和维生素B5四大维生素产品平台。【拓展资料】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一个特定组成部分,它公开发行股票,达到相当规模,经依法核准其股票进入证券集中交易市场进行交易。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有关文件。证券交易所依照本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决定是否接受其股票上市交易。上市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完善公司治理制度规则,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界限和法律责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要履行诚信义务,维护上市公司独立性,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要依法合规运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要忠实勤勉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事会作用。建立董事会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机制,健全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渠道和方式。科学界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相关方的权责,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机制。严格执行上市公司内控制度,加快推行内控规范体系,提升内控有效性。强化上市公司治理底线要求,倡导最佳实践,加强治理状况信息披露,促进提升决策管理的科学性。开展公司治理专项行动,通过公司自查、现场检查、督促整改,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银保监会等单位负责)。

论述: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制度

1. 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的引入 独立董事制度是英美公司法上“一元化”治理结构的产物,作为上市公司董事会体制改革、强化监督功能、优化治理机制的重要标志,它于90年代以来在市场高度自由化、法治化的英美发达国家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与完善。与此同时,独立董事制度也受到其他国家和地区的重视与引用,这其中包括我国。所谓独立董事通常是指“外部董事(即非执行董事,是指在公司里不担任经营管理职务的董事)中非公司股东单位派出的、并与公司(管理层)无经济利益与亲属关系的独立社会人士,”⑴他们往往由企业家、银行界人士、专家学者以及政府退休官员等组成。 我国《公司法》并未规定独立董事制度,但该制度率先在我国海外上市公司中试点,最早开始探索设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兖州煤业、中国联通、中国石油等公司。在国内A股上市公司中,也有不少公司聘请社会知名人士和专业人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有些公司独立董事的比例高达50%(如内蒙古包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据统计,2001年8月中国正式推行独立董事制度之前,已有201家A股公司的董事会引入了独立董事,截止2002年6月30日,在1187家上市公司中,已有1124家上市公司共选聘了2414名独立董事,其中80%的公司聘任了2名独立董事。”⑵由上观之,虽然独立董事制度只在上市公司实践尚未被普及推广,但已呈方兴未艾之势。而与此相应的立法则稍显滞后,但从1997年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的选择性条款“可以设立独立董事”到2002年中国证监会与国家经贸委联合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的强制性条款“应当设立独立董事制度”,足以体现出中国有关证券监管层积极推行独立董事制度的鲜明立场和观点。然而对于独立董事制度应否被引入的理论争辩不但并未因此而停止,反而愈演愈烈:以社科院刘俊海博士为代表的积极肯定者有之⑶,以北京大学张维迎教授为代表的全盘否定者有之。究其原因主要是学者们在没有统一公司立法的情况下,对这一制度的评价褒贬不一,甚至大相径庭。 制度移植话题是当今社会转型时期法学讨论的焦点之一。“从法学研究的视角来看,独立董事制度的引入是一种制度的移植。”而制度移植首先遇到的一个问题是需考虑植入环境是否有利于本土化的条件之生成、之实现。换言之,中国有无独立董事制度生存的土壤,是否有必要引入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制度的推行是否难逃“南橘北枳”的命运……这些均需要在法理上作进一步的分析。总体说来,独立董事制度在中国上市公司的引入,尚处于萌芽、探索阶段,体现了“摸着石头过河”的逻辑进路和与国际接轨的必然趋势。因此,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本土化过程中遭遇的种种问题和困惑,更加迫切呼唤法律制度的创新和理论的跟进。 2. 独立董事制度的合理性分析 独立性是独立董事最重要的品格之一,也是其在董事会中发挥不可替代作用的原因之一,它往往会使董事会的决策和利益选择更具有公正性和公平性,正是基于此,独立董事制度的作用才得以发挥。 首先,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公司治理监督机制的完善,进一步防止“内部人控制”,从而实现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较之内部董事,独立董事对CEO和高级管理人员方面的监督更加超然和有力。Weisbach的经验研究证明,“独立董事占主导地位的董事会,比之于内部董事占主导地位的董事会更易在公司业绩滑坡时更换经理”。独立董事制度的这一优越性具体表现在:由于独立董事在财产、人格、利益和运作上都具有独立性,并且有相应的制度保障,因而其可以比较公正和独立地参与董事会的活动,并对董事会和经理层进行客观的评价;由于独立董事出任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公司中各种核心权力机构的主席或主要成员,因而其权力基础比较稳固,行使权力的空间也比较大;由于公司的财务报告必须经独立董事进行审计,公司的关联交易必须经独立董事签字后方能生效,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一些重大决策中具有否决权,因而可以在制度上保证公司具有良好的道德操守和持证经营;由于两名以上的独立董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可以直接向股东大会、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因而在董事会的内部制衡与股东大会的财产制衡和证监会的社会制衡之间建立起有机的联系,进而形成了内外结合的、立体的和交叉的制衡体系,如在解除不称职的高级经理、建立“奖勤罚懒”的激励约束机制、限制对股东不利的公司收购等方面,保护了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当前,我国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的一系列措施也正在向纵深推进。在采取诸如减持国有股、严格公司审计制度、对扭亏无望的PT公司摘牌退市,强化证券监管杜绝或限制以圈钱为目的的增资扩股等措施外,加强公司监督机制建设为重中之重,”⑷而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对此无疑是有着重要作用的。 其次,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公司的专业化运作。在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的商业环境中,具备专业特长的独立董事是公司决策的“外脑”资源,因为独立董事一般都是技术、法律、财务或经营管理方面的专家,他们可以利用其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战略、投资、项目计划等提出客观的意见和建议,为公司的发展带来新知识、新技能和新经验,协助管理层改善经营,发挥其智囊团的作用,从而有利于公司提高决策水平和经营绩效;此外,独立董事的加盟还可以提高公司决策的民主化、透明化、公开化程度,最终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 我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的思路是建立权力分立和制衡的机制,其结果是把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权全部交给经理层,然而在中国还没有形成一个足够成熟的企业家阶层和真正的职业经理人市场,许多企业尤其是大部分国有企业的经理并没有经过系统的培养和专业的训练,对经营管理之道知之甚少。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途径固然要靠提高经理层本身的素质和能力,但独立董事们的顾问和参谋作用也不可小视,从这一角度来说,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对我国有着更多的现实意义。 再次,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有助于提高一国的宏观经济水平。独立董事在一定程度上扮演了经济警察的角色,它通过对公司内部利益冲突问题的解决,使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更加完善,公司业绩得以保障、竞争力随之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因而提高,从而使资本市场健康运作,国家的金融体制更加扎实、防范风险的能力更加坚强,最终实现社会整体经济水平的提升。 资本是衡量一个公司经济实力的重要指标,在有了一定的原始资本的前提下,融资渠道对公司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从而获取高额利润则至关重要,而融资渠道是否畅通无阻又取决于公司在证券市场上的良好声誉和发展潜力。在我国目前存在严重信用危机的证券市场上,独立董事的加盟能极大改善公司声誉,推进经营活动,因为他们能搭建起公司经营层与外部投资者、乃至社会公众之间的对话、互动桥梁,或者直接成了公司的形象代言人,信息披露的天堂里的使者,从而提高公司价值,这对众目睽睽之下的公众公司而言,无疑是个无价之宝。从这一角度来说,独立董事制度已不仅有助于公司顺畅融资,同时还有利于我国现阶段整个证券市场规范、健康的发展。 最后,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有助于我国公司提高国际竞争力。对于进入国际资本市场尤其在美国上市的我国企业来说,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是公司治理完善的一大“国际标志”,也是公司走向世界,实现现代化、国际化的重要一环。 正是由于独立董事制度的上述作用,使得其被各国普遍采纳,也掀起了一场风靡全球的运动,成为各国公司治理专家及政客、媒体聚焦的热点和完善公司治理的重点以及投资者的追捧点;而一朝有事,如安然事件的东窗事发和国内一些上市公司不成功的实践,独立董事制度又成了锋芒所向之处。对独立董事制度的评价之所以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是因为我们对这一制度缺乏全面、客观的认识,和所有制度一样,独立董事制度在拥有优越性的同时也有其自身的局限性。 3. 独立董事制度的局限性分析 美国著名公司法专家克拉克在指出独立董事制度具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的同时,更多地分析了它的缺陷,指出它并非完美的控制力量。而在现有的法律和政策框架内,其对完善中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的作用更是十分有限。 首先,独立董事制度解决不了上市公司治理所存在的重大缺陷。独立董事制度除了能在某种程度上减少“内部人控制”的影响和非公允关联交易的发生,增强董事会的独立性外,对于国有股权虚置,股权结构过于集中,公司控制权市场难以形成以及经理层缺乏长期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等问题,基本上是无能为力的,这些问题的解决要靠公司治理这一系统工程的完善。 其次,独立董事制度与监事会制度的融和可能存在问题。独立董事制度起源于英美并不设有监事会的“单一董事会”制度的国家,而我国目前的公司治理结构是类似于德国、日本的设有监事会的“双层董事会”制度,所以就要求我们对独立董事和监事各自的权责加以严格的界定,否则极易导致权力的重叠和职责的混乱等一系列问题。而我国目前又没有这方面的统一立法,自然会有许多问题产生,这也是许多人对独立董事制度大加否定的原因之一。 最后,独立董事作用的发挥存在障碍。独立董事发挥作用除了受到时间(独立董事们身兼数职,很少有时间详细了解公司及市场的经济状况)、信息不对称、预算拨款、自身知识能力的限制外,还受制于这样一些因素:一是对独立董事的选任机制。我国目前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等均无相关的法律规定,实践中,独立董事往往由控股股东任命,这样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公正性和业务素质等就大打折扣。二是对独立董事的激励约束机制。实践中,相当一批独立董事从上市公司取得的报酬大大低于内部董事,甚至仅具有象征意义,有的独立董事除了“车马费”外分文不取,调动独立董事为公司经营献计献力的动力源仅仅由良心提供是不够的;同时对独立董事因为过错而使公司利益受损的行为也没有相应的法律责任追究机制,道义上的责任对独立董事的约束显然是不够的。三是社会和文化环境的因素。在我国普遍缺乏诚信意识的社会环境下,荣誉感并不足以使独立董事产生对上市公司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因而它也就缺乏足够的压力和动力为公司尽责;在我国人际关系浓厚的文化氛围下,许多独立董事在参与公司事务中碍于情面而难以坚持自己的立场,“董事会议的社交氛围崇尚友善和互助,对内部执行人员的批准不肯支持,采取敌对态度,或者提出并追问敏锐的问题都是不友好的。” ⑸ 以上所说的独立董事制度的局限性,有的是其固有的缺陷,无法改变;有的是在引入过程中遭遇“水土不服”或相关的配套制度不健全而产生的,这是可以通过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共同努力来逐步解决的。 4. 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公司治理中作用的发挥 由上可知,独立董事制度既不是完美无缺,也不是一无是处,我们既不能因其在西方国家的成功实践而“盲目跟进”,也不能因其在国内一些不成功的例子而“全线撤退”。独立董事制度的功效到底如何,不能抽象地空谈,需要结合市场经济的充分发展、健全的法律法规和公正的司法制度,以及良好的公司治理文化环境、条件来予分析。“经验研究表明,仅仅改变公司治理机制本身如引入独立董事制度,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对企业的发展有积极的影响,还要看独立董事制度自身是否完善,企业的内部和外部环境是否具备以及独立董事发挥作用的条件和与此相关的互动、实现机制如何。”⑹美国著名现代化问题研究专家英格尔斯曾指出,“没有人的心理、观念、素质的现代化,引进再先进的技术设备在传统人那里也是一堆废纸”。⑺ 独立董事制度是地道的舶来品,在我国欲成功地推行还有赖于其运作的相关条件和制度的完善,基于以上对独立董事制度的合理性和局限性的分析,笔者认为,要想使这一制度在我国公司治理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应至少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 第一,正确处理独立董事制度与监事会制度在监控功能上的优势互补关系。首先,要区别独立董事和监事在公司中不同的角色和地位。前者属于公司权力枢纽机关董事会之组成部分,其出任人员多来源于有社会名望或技术专长、管理经验的“精英阶层”;而后者作为专门监督机关的组成人员,其任职资格范围更为宽泛,而且往往有群众基础及职工参与,因而使公司的权力更趋民主化。其次,要区别独立董事和监事不同的监督内容和性质。前者主要是对董事会所有重大决策的公正性与科学性进行监督,而后者的监督重心应放在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会规范运作和遵守信息披露原则、监督董事和经理经济行为合法性等方面。最后,要区别独立董事制度和监事会制度不同的监督特点。前者具有事前监督、内部监督和与决策过程监督紧密结合的特点;而后者具有事后监督、外部监督和经常性监督的特点。在对二者有了明确分工的前提下,还要使二者的合力最大化,使它们相得益彰、相辅相成,共同促进公司整体目标的实现。 第二,健全独立董事发挥作用的相关制度。首先,建立科学的、适合国情的独立董事选任机制。其中包括要以宽严相济相结合的原则,细化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之规定;要建立合理的独立董事选任程序;要明确董事会次级委员会的组成,适当提高独立董事的比例。其次,健全独立董事的激励机制。其中包括声誉激励机制和报酬激励机制。最后,建立独立董事的义务和责任追究机制。主要包括对其最低工作时间、兼职、任期等的要求和违法后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 综上,笔者对独立董事制度坚持“有限肯定说”立场,我们应当尽快在公司立法上对这一制度加以确认,但不能夸大其作用;我们应当使这一制度本土化,而不是全盘照抄。基于独立董事制度利弊两方面的辨证分析,可以看出,它在我国从制度设计到发挥作用,如何趋利弊害、扬长避短,有很长的路要走。虽然目前我国引入独立董事制度的初衷远未实现,它的许多优势因为种种原因还未显露出来,但随着我国经济环境和法制环境的日趋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会日渐突出。

集团管控体系下,央企集团公司法人治理与单体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有何区别,如何实现?

央企现在一直在推进这个法人治理建设的相关工作,这块也是,现在有很多的消息也是都不相同,最多的不同肯定是薪资结构,肯定上市公司有相关的要求,第二个还是保留54个央企吧,对于关键岗位是54个,大部分的董事会和下属的关键岗位还是有任免权的,另外外部董事与独立董事的区别,央企这一块,要求外部董事要占到一半以上,这个可能跟上市公司有很多的区别,这两个有一定的相类似性。

中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公司治理对公司绩效的影响的研究成果

[]陈柳钦:“西方新资本结构理论综述”,《甘肃理论学刊》,2010年第2期[]丁跃武:“基于控制权利益的中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与融资方式研究”2008年博士论文[]李科、徐龙炳:“融资约束、债务能力与公司业绩”,《经济研究》,2011年第5期[]缪丹:“中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和控制权研究”2005年博士论文[]肖作平:《中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影响因素研究:——理论和证据》,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年版[]张红波、王国顺:“基于经理人过度投资行为的控制权配置机制设计”,《当代经济科学》,2011年第5期[]张立达:《上市公司资本结构与公司治理绩效关系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王忠文、冯涛:“国外资本结构综述及我国上市企业资本结构问题分析”,《学术论坛》,2007年第9期

水治理行业上市公司有哪些?

  水治理概念股2022年有:1、聚光科技 2、启迪环境3、美晨生态4、中环装备拓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五节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The listed company)是指所公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谓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这种公司到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须经过批准外,还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公司法》、《证券法》修订后,有利于更多的企业成为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基本类型股票型上市公司(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3](3)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比例10%以上;(4)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5)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6)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债券型上市公司(1)已经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一年以上;(3)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4)公司申请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债券发行的条件之一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第八十一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

如何防止集团公司对上市公司的恶意控制中小股东的利益如何得到保证?如何在制度上规范上市公司的治理行为

上市公司在上市之前与集团公司之间的关系就存在问题,而上市后,两者间并没有实质的改进,当然其中有一定的利益集团.另外一个原因,监管的不到位,也滋生了腐败.上市公司的治理和法律法规等及社会环境都有关系,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2015年1月有哪些新股上市 2015年1月新股上市一览表

1月份目前只有申购,还没有确定上市日期,共有20只股票可以申购。宁波高发、春秋航空、晨光文具、龙马环卫、永艺股份、健盛集团、苏试试验、火炬电子、诺力股份、再升科技、西部黄金、南华仪器、伊之密、中文在线、爱迪尔、万达院线、利民股份、昆仑万维、快乐购

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图是什么?

如下

新三板上市前可不可以申购新股

新三板新股不能进行申购,新三板是没有新股申购的。一、新三板交易方式:目前为协议转让和做市转让。二、参与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的投资者需要满足的条件:1.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或实缴出资总额5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2.集合信托计划、证券投资基金、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以及由金融机构或者相关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机构管理的金融产品或资产;3.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500 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

上市公司一定要有党组织吗

上市公司一定需要有党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第十九条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五条规定:在上市公司中,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上市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根据《公司法》和有关规定,结合企业股权结构、经营管理等实际,把党建工作有关要求写入公司章程。扩展资料:《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五十一条规定:在企业、农村、学校和部队中的党的基层组织,应当领导和监督本单位的行政机构和群众组织积极地实现上级党组织和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不断地改进本单位的工作。在机关中的党的基层组织,由于机关工作的特殊条件,不能领导和监督机关的工作,但是应当对于机关中每一个党员(包括行政负责人)的思想政治情况进行监督,并且应当经常关心机关工作的改进,加强工作纪律,同官僚主义作斗争,及时地把机关工作的缺点通知本机关的行政负责人和报告党的上级组织。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百度百科——中国共产党章程(1956)

上市公司作为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最高形态,

A.从第一句话就可以看出,重点就是股权激励如何实施的问题。实施的好,就能带来后面的好处,解决后面提到的问题。所以本题答案就是强调要恰当地实施股权激励。

新股上市时间一览表

新股上市当日可以卖出。达到认购情况的投资者,可以通过股票账户进行认购,中签以后缴纳账款,发售以后,投资者可以卖出。一般来说,股票申购进行后,8-14个交易日才发售交易。发售当日卖出或是过几天卖出,都要求投资者融合股票具体情况及其市场走势进行综合分析。当新股上市在发售当日遇上市场走垫不景气的情况,销售市场上唱空意向比较强,影响中答投资者的心态,在新上市股票当日,抛出手上股票,造成股价开启股票涨停板,则投资者可以乘势而上,抛出去手里的股票,落袋为安。在新上市股票当日,市场走势不错,投资比较活跃性,看久意向比较强,很有可能会造成新股上市再次发生股票涨停板的状况,则投资者可以再次拥有,等新股开板时,再卖出。假如股票具有被虚高,即新股上市发行价格远超过其使用价值时,这时候新股上市的泡沫塑料性较高,或是,股票销售业绩较弱,不可以保持新股上市中后期再次上涨,则投资者可以借新上市股票当日高开走强的机遇,抛出手里的股票。【拓展资料】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权的一部分,也是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股票是资本市场的长期信用工具,可以转让,买卖,股东凭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润,但也要承担公司运作错误所带来的风险。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构成部分,可以转让、买卖,是资本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

请说明资本市场对上市公司公司治理会产生什么积极效应?

资本市场的监管者和投资者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会要求上市公司做好治理,这就是资本市场各主体归位尽责的体现

公司治理是否都是上市公司

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又名公司管治、企业管治和企业管理,源于19世纪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规定了公司的各个参与者的责任和权力。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良好的公司治理是公司上市审核的一项重要而基本的要求,但公司治理不仅限于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也可以通过良好的公司治理实现公司的良性运行,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管理层所构成的权力协调机制,为所有者(主要是股东)提供良好的监督与制衡机制,协调公司与所有利益相关者(股东、债权人、供应者、雇员、政府、社区)之间的利益关系。

治理雾霾的上市公司有哪些?

1、龙净环保。2、菲达环保。3、创业环保。4、龙头股份。5、中电环保。

鼎泰高科上市时间

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鼎泰高科(301377)是一家专业为PCB、数控精密机件等领域的企业提供工具、材料、装备等一体化解决方案,具有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产品主要包括钻针、铣刀、刷磨轮、数控刀具、PCB特殊刀具、自动化设备、功能性膜产品等,主要面向的客户群是 PCB、数控精密机件制造企业。公司目前是国内 PCB 刀具生产规模最大的企业之一,与健鼎科技、方正科技、华通电脑、瀚宇博德、胜宏科技、深南电路、景旺电子、崇达技术等国内外知名 PCB 生产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在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 2021 年刀具类专用材料企业中营收排名第 1 位;根据 Prismark 数据,2020 年公司在全球 PCB 钻针销量市场占有率约为 19%,排名第 1 位。本次上市,鼎泰高科(301377)发行股份数量为5,000.0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12.20%。募集资金拟用于PCB微型钻针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精密刀具类产品扩产等项目。

请具体解释下在一个上市公司治理层指哪些人?管理层又是指哪些人?

治理层是指对被审计单位战略方向以及管理层履行经营管理责任负有监督责任的人员或组织,治理层的责任包括对财务报告过程的监督。治理层一般是指公司的董事会(包括董事长)、监事会。管理层是指对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的执行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或组织,管理层负责编制财务报表,并受到治理层的监督。包括总经理、中层管理人员、销售总监、财务总监等。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十四条是否已废止

应该是废止了,请参考120号文的最后一段话:(四)《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0]61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中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查看原帖>>

上市公司如何治理?

9月24日,由中国网财经携手同花顺、鸿箭文化联合举办的“榜样力量——第一届中国上市公司发展论坛暨中国上市公司百强榜评选启动仪式”在北京举行。中国网副总编辑薛立胜、同花顺执行总裁吴强、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吴晓求、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银河证券前首席经济学家左小蕾等嘉宾亮相启动仪式,共同建言资本市场与上市公司健康发展。  目前,中国上市公司在经济中的比重高达三分之一,“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上市公司已经是我国资本市场最重要的主体,市场运行必须以上市公司的完善治理、积极有序参与为基础。启动仪式上,中国网副总编辑薛立胜表示,如何界定优质上市公司、发现最具成长型上市公司、挖掘最具潜力的上市公司、打造标杆型的榜样上市公司,不仅是我国经济发展与转型升级中的重大议题,更是资本市场发展的根基所在。著名经济学家、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吴晓求在启动仪式上指出,资本市场主要由四方面构成,其中最重要的两方面是投资者和上市公司,投资者是资本市场发展最重要的动力,上市公司提供资产供投资者来买卖,是资本市场发展的基石,二者构成了中国资本市场的灵魂。在谈及中国上市公司如何成为榜样时,吴晓求认为应该从四个方面入手,首先必须充分合适及时的披露信息,这是上市公司摆在第一位的义务;其次应该要为投资者负责,不能藐视投资者和股东存在;再者为投资者财富负责,不是为公司管理层的奖金和控股股东的利益最大化负责;另外须调整上市规则,最重要的是上市标准调整。当下的资本市场,部分上市公司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银河证券前首席经济学家左小蕾认为,“上市公司之所以没有做好,主要有三个方面”,具体包括制度性问题,投资者问题以及上市公司自身的问题。左小蕾建言上市公司健康成长时表示,“市场经济的两个基本原则是非常重要的”,一是要有利润导向的淘汰机制,企业自己进入的时候就要进去,因为当利润没有的时候,一定会被淘汰掉,因为没有竞争力;而是企业要主动调整,这才是生存之道。左小蕾强调,应从三方面入手做好上市公司,第一要发展一级市场,做好IPO,让好企业上市;第二让不好的上市公司退市;第三要发挥场外三板市场孵化器的作用,培育更多的上市公司,从源头上做起。另外,新三板市场是一个孵化器,不是一个交易市场,它实际上是要为上市公司去更好地从源头开始,所以要发展三板市场。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第五章

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第一节 董事、监事、经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第六十九条 上市公司应建立公正透明的董事、监事和经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第七十条 董事和经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或其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独立董事、监事的评价应采取自我评价与相互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第七十一条 董事报酬的数额和方式由董事会提出方案报请股东大会决定。在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第七十二条 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向股东大会报告董事、监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予以披露。第二节 经理人员的聘任第七十三条 上市公司经理人员的聘任,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公司经理人员的正常选聘程序。第七十四条 上市公司应尽可能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从境内外人才市场选聘经理人员,并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第七十五条 上市公司应和经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第七十六条 经理的任免应履行法定的程序,并向社会公告。第三节 经理人员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第七十七条 上市公司应建立经理人员的薪酬与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相联系的激励机制,以吸引人才,保持经理人员的稳定。第七十八条 上市公司对经理人员的绩效评价应当成为确定经理人员薪酬以及其他激励方式的依据。第七十九条 经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应获得董事会的批准,向股东大会说明,并予以披露。第八十条 上市公司应在公司章程中明确经理人员的职责。经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董事会应积极采取措施追究其法律责任。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第七章

信息披露与透明度第一节 上市公司的持续信息披露第八十七条 持续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的责任。上市公司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第八十八条 上市公司除按照强制性规定披露信息外,应主动、及时地披露所有可能对股东和其它利益相关者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信息,并保证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第八十九条 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当便于理解。上市公司应保证使用者能够通过经济、便捷的方式(如互联网)获得信息。第九十条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项,包括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接待来访、回答咨询、联系股东,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公开披露的资料等。董事会及经理人员应对董事会秘书的工作予以积极支持。任何机构及个人不得干预董事会秘书的工作。第二节 公司治理信息的披露第九十一条 上市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披露公司治理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1)董事会、监事会的人员及构成;(2)董事会、监事会的工作及评价;(3)独立董事工作情况及评价,包括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及对关联交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等事项的意见;(4)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及工作情况;(5)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及与本准则存在的差异及其原因;(6)改进公司治理的具体计划和措施。第三节 股东权益的披露第九十二条 上市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较大的股东以及一致行动时可以实际控制公司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详细资料。第九十三条 上市公司应及时了解并披露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以及其他可能引起股份变动的重要事项。第九十四条 当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减持或质押公司股份或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转移时,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应及时、准确地向全体股东披露有关信息。

上市公司治理理念分为哪几种?

为推动上市公司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上市公司运作,促进我国证券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确定的基本原则,并参照国外公司治理实践中普遍认同的标准,制定本准则。本准则阐明了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投资者权利保护的实现方式,以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所应当遵循的基本的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等内容。本准则适用于中国境内的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改善公司治理,应当贯彻本准则所阐述的精神。上市公司制定或者修改公司章程及治理细则,应当体现本准则所列明的内容。本准则是评判上市公司是否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的主要衡量标准,对公司治理存在重大问题的上市公司,证券监管机构将责令其按照本准则的要求进行整改。第一章股东与股东大会第一节 股东权利第一条股东作为公司的所有者,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上市公司应建立能够确保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的公司治理结构。第二条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应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享有平等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第三条股东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重大事项,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上市公司应建立和股东沟通的有效渠道。第四条股东有权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通过民事诉讼或其他法律手段保护其合法权利。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侵犯股东合法权益,股东有权依法提起要求停止上述违法行为或侵害行为的诉讼。董事、监事、经理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股东有权要求公司依法提起要求赔偿的诉讼。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规范第五条上市公司应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包括通知、登记、提案的审议、投票、计票、表决结果的宣布、会议决议的形成、会议记录及其签署、公告等。第六条董事会应认真审议并安排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股东大会应给予每个提案合理的讨论时间。第七条上市公司应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原则,授权内容应明确具体。第八条上市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扩大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比例。股东大会时间、地点的选择应有利于让尽可能多的股东参加会议。第九条股东既可以亲自到股东大会现场投票,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两者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第十条上市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有关条件的股东可向上市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投票权征集应采取无偿的方式进行,并应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信息。第十一条机构投资者应在公司董事选任、经营者激励与监督、重大事项决策等方面发挥作用。第三节 关联交易第十二条上市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公司应将该协议的订立、变更、终止及履行情况等事项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披露。第十三条上市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关联人以垄断采购和销售业务渠道等方式干预公司的经营,损害公司利益。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商业原则, 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公司应对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予以充分披露。第十四条上市公司的资产属于公司所有。上市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各种形式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上市公司不得为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第二章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第一节 控股股东行为的规范第十五条控股股东对拟上市公司改制重组时应遵循先改制、后上市的原则,并注重建立合理制衡的股权结构。第十六条控股股东对拟上市公司改制重组时应分离其社会职能,剥离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机构、福利性机构及其设施不得进入上市公司。第十七条控股股东为上市公司主业服务的存续企业或机构可以按照专业化、市场化的原则改组为专业化公司,并根据商业原则与上市公司签订有关协议。从事其他业务的存续企业应增强其独立发展的能力。无继续经营能力的存续企业,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实施破产等途径退出市场。企业重组时具备一定条件的,可以一次性分离其社会职能及分流富余人员,不保留存续企业。第十八条控股股东应支持上市公司深化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转换经营管理机制,建立管理人员竞聘上岗、能上能下,职工择优录用、能进能出,收入分配能增能减、有效激励的各项制度。第十九条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对其所控股的上市公司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资产重组等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特殊地位谋取额外的利益。第二十条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应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监督能力。控股股东不得对股东大会人事选举决议和董事会人事聘任决议履行任何批准手续;不得越过股东大会、董事会任免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第二十一条上市公司的重大决策应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依法作出。控股股东不得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及依法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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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份目前只有申购,还没有确定上市日期,共有20只股票可以申购。宁波高发、春秋航空、晨光文具、龙马环卫、永艺股份、健盛集团、苏试试验、火炬电子、诺力股份、再升科技、西部黄金、南华仪器、伊之密、中文在线、爱迪尔、万达院线、利民股份、昆仑万维、快乐购

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设计的特殊要求有

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设计的特殊要求有董事会秘书,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制度。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特殊要求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设计,应当充分反映其公众性。其特殊之处主要表现在建立独立董事制度。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设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应独立于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独立董事不得在上市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独立董事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2.中国上市公司更接近哪种公司治理模式?为什么?

英美的市场监控模式。中国上市公司采用英美法系的国家,如英国美国的公司治理模式,所以中国上市公司更接近英美的市场监控模式。

上市前企业内部规范化治理方案怎么做?

市公司治理水平、打造优质上市公司集群、解决上市公司突出问题、强化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工作合力、完善保障激励措施等五方面出台十六项措施。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意见》首先就提出要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并具体分为规范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以及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两方面。规范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上,要求完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制度规则,规范民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执业行为。开展公司治理专项行动,支持各类上市公司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人才,充分调动上市公司员工积极性。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上,上市公司、股东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要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并做到信息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打造优质上市公司集群《意见》显示,重庆要大力培育上市后备资源,支持优质企业上市,支持市场化并购重组,推动上市公司引领产业升级。在支持优质企业上市方面,加强对拟上市企业的培育和辅导,提升拟上市企业规范化水平。鼓励和支持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企业上市。鼓励中央企业在渝法人实体首发上市、重组上市、拆分上市。支持承接国家和全市重要战略任务的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等开发区内的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在科创板、创业板上市,鼓励优质红筹企业回归A股。在支持市场化并购重组方面,我市鼓励上市公司围绕主业及产业链上下游实施并购重组,盘活存量、提质增效、转型发展。支持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外省市、境外优质资产,探索引入符合条件的境内外机构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提升我市上市公司综合竞争力。解决上市公司突出问题《意见》明确,要依法做好退市处置工作,化解股票质押和债券违约风险。同时严肃处置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加强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政策支持力度。《意见》指出,重庆市将严厉打击通过财务造假、利益输送、操纵市场等方式恶意规避退市行为,将缺乏持续经营能力、严重违法违规扰乱市场秩序的公司及时清出市场,加大对违法违规主体的责任追究力度。支持上市公司通过主动退市、企业合并、重组上市、破产重整等多元化渠道依法退出、出清。若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等重大突发事件,对上市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的,《意见》明确有关单位

关于国有上市公司内部审计的几个问题

当前上市公司治理是全球金融市场最热门的话题,我国政府和金融界对此极为重视,党的十五大以来共出台了200多部法规条文。其中:《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重大法规的出台,对上市公司提升治理水平起到了根本性的推动作用。但是,我国上市公司内部审计还相当薄弱,内部审计制度尚需完善;内部审计独立性受到影响;内部审计行为不够规范;内部审计机制不够灵活;内部审计体制值得研究;内部审计环境急需改善。 一、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基本要求 国有企业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使企业成为适应市场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 推进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是缘于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第一、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和科学技术进步的飞跃发展,经济结构调整的速度不断加快,产品生命周期日益缩短。我们亲眼目睹了一批企业成长壮大,另一批企业走向衰落。这种剧烈多变的环境要求企业自身不断做出调整。没有健康的现代企业制度,一个公司无论如何都难以适应现在及今后充满风云变幻的经济环境。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在很大程度上也与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密切相关。 第二、随着我国加入WTO,企业间竞争已突破了传统的地域限制,我国企业要面对严峻的挑战,特别是来自国外企业在人才、市场和资本方面的竞争,这也对我国的公司治理提出更高的要求。尽早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是迎接WTO挑战和加入国际竞争的迫切需要。 第三、公司治理结构是近十年来被国际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1999年5月经合组织(OECD)根据公司治理经验和研究成果,制定了《OECD公司治理结构原则》。为增强本国企业的竞争力,许多国家目前都在参照这一原则抓紧构建本国的公司治理结构体系,我国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虽然起步晚一些,但我们的进展速度很快,而且重视程度很高。 目前,上市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政企不分。有些上市公司缺乏独立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由于“政企不分”或改制不彻底,上市公司不能真正独立经营,或独立于其大股东,上市公司被大股东或一些行政部门过度干预,严重影响了上市公司的经营自主性。有些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不合理,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财务、资产、机构、业务上没有实现真正分开,与控股股东之间关联交易不规范,导致上市公司被大股东操纵; 二是一股独大。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国有股东“缺位”情况普遍,对公司经理人员缺乏有效约束,“内部人控制”严重,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司治理缺陷,即“内部人控制”下的一股独大; 三是缺乏诚信。有些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没有发挥应有的决策和监督功能,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缺乏诚信意识; 四是监督不力。有些上市公司缺乏对董事、监事和经理层的长期激励和约束机制等等。 二、关于上市公司内部审计的作用 1.提升审计层次。审计委员会的职能和责任明确,并由董事会批准、发布及定期修改。审计委员会需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其活动、观察结果以及建议措施。审计委员会成员是由董事会或由一个独立组织提名产生的(包括成员的续任及其他)。审计委员会领导是根据其商业经验、财务领域的领导才能和沟通技巧等方面的资历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的活动和成绩至少每两年由全体董事会评估一次。 2.扩大信息资源。通过相关行业和财务信息以及其他渠道,审计委员会的知识和技能将得以扩大和提高,它们包括:管理层的定期财务简报;经营部门就风险、漏洞所做的定期报告;财务报表准则的定期更新。 3.组织事前评价。审计委员会领导在召开正式会议之前与财务总监、主管内部审计的董事及外部审计师就有关事项进行事先商议。审计委员会在会议期间(仅限成员参加)将审核财务总监和其他管理人员相关的工作业绩。 4.强化内控管理。审计委员会帮助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确保财务报告的质量。审计委员会在制定内部审计计划时,已充分了解内部及外部审计人员评价风险的程序。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和批准内部审计计划时,并关注其随后的变化和重要的审计及商业风险。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评价公司内部审计结构设置的有效性或疏漏。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了解和评价公司发现问题的能力,并评价重大财务报表错项的风险以及未遵从相关法律法规的风险。审计委员会负责监控公司的运作程序是否遵从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是否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审计委员会审核内部与外部审计人员的重大发现及对其提出的建议,审核其是否符合管理层的行动步骤。 5.注重协调关系。审计委员会注重与内部审计人员和外部审计人员进行双方面沟通。审计委员会负责了解和评价审计范围的界限和管理层是否充分合作。审计委员会定期与内部审计、外部审计人员举行正式会议。审计委员会负责外部审计师的选择或重新指定及审计费用的确定。审计委员会审核和批准内部审计章程和内部审计主管的变更。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人员的职责,应当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这些规定从法律上确立了内部审计在上市公司中的地位。第一,内部审计是上市公司经营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二,审计委员会由董事组成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第三,内部审计负责人直接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按照规定上市公司内部审计的主要职能是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但我国的上市公司很大部分是改制上市,上市之后不可避免地要与母公司产生各种联系,因此,可以说改制上市的过程同时也是关联交易的过程。企业改制上市至少产生以下四种关系:以股权为纽带,形成控股关系;以购销为纽带,形成购销依赖关系;以资金为纽带,形成资金借贷或担保关系;以人事为纽带,形成人事交叉关系。这些关系应当引起审计人员的高度重视。 (一)关联交易审计的重点和难点。在上市公司资产重组中,发生关联交易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由于历史原因,不少国企负债率高、冗员多,社会包袱重,有的生产经营状况较好的企业也往往达不到整体上市的条件,因此上市之前实施重组成为国企进行股份制改组上市的一个重要前提,由此产生了若干关联交易的关系。二是上市之后,不少公司为实现战略目标的转换,更多的公司则由于经营业绩欠佳、保10%净资产收益率的压力等原因,而急于立竿见影地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而实施了大规模的资产重组行为。实际工作中,对会计报表公允性产生重大影响的典型重组行为主要有资产置换、资产托管模式,这属于企业会计准则指南中“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及“管理方面的合同”两种关联交易类型。由于这些交易行为主要在关联方之间发生,且容易违反市场经济的基本交易规则而成为“不当交易”,理应引起审计人员的高度重视,以正确识别和充分披露关联方及其交易行为。

上市公司治理层

董事会作为股东会的直属权利机构,通过其下设的一些执行委员会(如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等),来实施相关的监督与治理活动,确保上市公司管理层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开展必要和合理的经济业务活动,并定期按照相关法规及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供股东使用。因此,这一层级的机构也被称作“治理层”。

上市公司财务风险分析毕业论文 [基于公司治理的上市公司财务风险分析]

  财务风险是企业财务活动中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使企业财务收益与预期发生偏离而蒙受损失的可能。财务风险是由于企业资本结构的变动而引发的一种与经营风险不同而却又会相互影响的风险,他贯穿于企业财务活动的全过程。因此,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如何管理和控制企业在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财务管理活动中的财务风险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内在要求。公司治理是用以处理不同利益相关者即股东、贷款人、管理人员和职工之间的关系的一整套制度安排,包括如何让配置和行使控制权,如何监督和评价董事会、经理层和职工、如何设立和实施激励机制。现代企业理论认为,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和治理结构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绩效,控制企业经营风险,从而降低财务危机发生的可能性。   一、董事会特征对公司财务风险的影响   (一)董事会规模与企业财务风险 对于董事会规模,不同的学者得出了不同的实证结果,Denis和Sarin(1999)指出董事会规模越大,企业价值越高。Mahajan和Sharma通过对破产公司案例的研究发现,破产率和董事会规模成反比,即董事会规模越大,破产的可能性越小。持这一观点的学者认为,公司董事会规模越大,经理层对董事会的控制越大,董事会对经理层的监督相对更加有效。持相反观点的,如Yermack(1996)检验了董事会规模与公司绩效的关系,得到的实证结果是公司绩效与董事会规模成负相关。他们认为董事会规模越大,可能会存在搭便车效应,董事之间沟通和达成一致意见的时间和成本增加。   还有学者认为,董事会规模与公司绩效没有影响。于福生等(2008)通过对我国2002年~2005年的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发现,公司治理结构中的董事会规模、高管薪酬与企业财务风险之间不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在目前我国存在强势股东大会的情况下,董事会在很多时候只是一个形式化的决策程序。,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于东智和池国华(2004)用平均资产收益率和平均主营业务利润率作为衡量公司业绩的指标,对我国2000年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进行回归分析,得出的结果表明董事会规模与公司绩效呈U型曲线关系,并且董事会人数在9个附近达到公司绩效的最大化。我国《公司法》中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5至19人。这说明我国《公司法》对董事会规模做出了限制。因为过大或者过小的董事会规模都不利于董事会权利的行使和作用的发挥。   (二)独立董事制度与企业财务风险 2001年5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强制性的要求上市公司建立和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并且要求董事会成员中有三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应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这说明政策制定者认识到并肯定了独立董事制度在规范上市公司董事会决策,保护中股东权益方面的积极作用。于福生等的研究表明,独立董事的比例与财务风险之间呈负相关关系,即独立董事的比例越高,财务风险越低。这说明我国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制度发挥了应有作用。但是也有许多学者认为独立董事并不像期待的那样能够对公司的经营决策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一是独立董事是有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因此控股股东就有可能控制独立董事的选举,进而影响到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二是独立董事不在上市公司任职,因此很难深入了解上市公司的真实情况,从而影响其做出判断的科学行和有效性。三是独立董事缺乏相应的监督。相关的法律缺失使得独立董事的失职得不到应有的惩戒。   二、管理层特征与企业财务风险   (一)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设立情况与企业财务风险 许多上市公司中存在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现象。对于此现象,一种观点认为,董事长和总经理两职合一有利于提高董事会与总经理沟通效率。因为董事长即是总经理,所以能够更好的领会和执行董事会的决议。另一种观点认为两职合一会影响到董事会的独立性,使得不称职的总经理难以被更换,会使许多监督机制形同虚设,从而会加大企业的财务风险。同时,由于董事长即是总经理,使得董事会的其他成员会迫于董事长的压力而不敢对管理层提出意见。目前,由于我国国情特殊,以及资本市场和法律监管不完善,董事长和总经理两职合一的情况应当是弊大于利的。如果董事长或总经理的权利得不到相应的监督,由于董事长或总经理在公司中处于较高的地位和权威,很容易凌驾于公司的 规章制度 之上,一人说了算。因此由其做出的经营决策和财务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就会受到影响,进而放大了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一些学者的实证研究也证明董事长和总经理两职合一的企业财务风险和破产的风险更大。   (二)管理层持股与企业财务风险 从“经济人”假设角度讲,人都是趋利的。因此管理层持有公司股份能够提高经理人的积极性和对企业的贡献程度。因为企业的效益越好,股价越高,经理人所获得的报酬越多。李维安(2006)、于福生(2008)的实证研究得出的结论都认为高管的持股比例与公司业绩之间存在着显著的相关性。这说明管理层持股对经理人发挥了激励作用,使得经理人更好的为企业工作,从而使得企业的经验决策和财务决策更趋合理,有利于降低企业的财务风险。但是也有学者持相反的观点,孙永祥(2000)的研究认为,高管的持股比例与公司绩效无显著相关性。   三、股权结构与企业财务风险   (一)股权集中度与企业财务风险 当上市公司股权高度集中,存在控股股东时,控股股东往往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大股东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往往会阻拦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同时在我国,由于流通股等中小股东高度分散,持股比率较低,参与股东大会和公司经营决策的积极性也很小。因此在我国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的现象比较普遍。而大股东为了自身利益,利用上市公司圈钱、违规为自己提供担保等都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增加企业的财务风险。当上市公司股权高度分散时,一方面,股东之间的力量相对均衡,不容易形成控制话语权的控股股东,防止大股东与管理层合谋侵害小股东利益。另一方面,由于股权分散,股东对于管理层的监督成本增加,存在搭便车的现象,容易使控制权落入管理层手中,形成内部人控制。当股权相对集中且存在控股股东时,由于股东持股数量相对较大,参与股东会和公司经营决策的积极性相对较高,对于管理层的监督也更加积极。股东之间基于自身利益的博弈也更加有利于制定正确科学的决策。因此有利于降低企业的财务风险。

公司治理结构最好的上市公司

公司治理结构最好的上市公司是蓝思科技。2022年12月28日,蓝思科技在2022年中国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峰会暨中国投资基金群星峰会上获评“最佳内部治理上市公司”,所以公司治理结构最好的上市公司是蓝思科技。

怎样解决我国国有上市公司“一股独大”所造成的控股股东主导型内部人控制问题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很多的不足,上市前大部分是由国企转制而来的,在公司治理结构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企业增强竞争力、保持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是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和发展的核心问题之一。针对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完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建议。1我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1.1股权结构存在“一股独占、一股独大”的问题在国有股“一股独占、一股独大”的情况下,董事会是由第一大股东所控制的,第一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越多,其所占有的董事会席位也越多,而这第一大股东一般是国家股或受政府控制股的法人。在此股权结构下,在董事会中形成了代表国家股或政府控制的法人股的“关键人”控制局面,这就很难建立起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而现在的上市公司虽然吸收了一些非国有股份,但其中不少公司由于国有股所占份额仍然过大,非控股股东在董事会中的发言权很小,他们的利益住在难以保证。1.2上市公司“内部人控制问题”目前我国的上市公司绝大部分是由国企改制而来,由国有资本相对或绝对控股。国有上市公司作为名义上的现代股份公司,虽然都设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所组成的企业组织管理机构,但其中大部分公司的董事会和经理层成员儿乎是由原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原班人马组成,绝大多数公司的监事会主席都是工会主席或党委领导。在这种存有明显缺陷的组织结构下,经理层受不到严格有效的制约和监督,上市公司“内部人控制”的产生和当前,我国的国企上市公司已成为国有经济的骨干力量,但国企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还不完善,在公司控制权配置方面存在着诸多问题。本文认为,要处理好国企上市公司控制权配置的问题,首先应抓好股权控制结构这一重要环节,进而不断完善国企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增强国有经济的实力。国企上市公司股权控制过程中存在的弊端及后果(一)内部人控制我国的国企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既不同于英美式的股权分散模式,也不同于德日式的法人间交叉持股的股权集中模式,而是“一股独大”式的国有股权高度集中,并进而出现内部人控制现象。国有股“一股独大”的现象,为公司领导层形成内部人控制提供了土壤。由于我国的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化改造时大多采取了剥离非经营性资产、以原国有企业作为唯一发起人组建股份有限公司的办法,国家在大多数国企上市公司中拥有高度集中的股权。在这种情况下,原国有企业作为上市公司的唯一发起人或绝对控股股东,在“资本多数表决制”的规则下,很容易控制董事会的选举权。董事会中除少数董事由其他人担任外,大部分成员都是原企业的领导,董事长大多为原企业的厂长或经理。有的公司董事会成员则是由政府部门指派。政府部门除了向公司派董事、董事长外,甚至还向公司派(总)经理、副(总)经理,打乱了公司控制权的配置规则。一般来说,国有股、法人股越集中,内部人控制就越强。通过观察沪深股市可以发现,经过股权分置改革,中国股票市场进人全流通时代后,上市公司股本被人为地割裂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解决,但是,全流通市场环境并未改变国企上市公司国有股“一股独大”的局面,尤其是在股权分置改革

电力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怎么样

逐步变好。根据查询国家能源集团官网得知,低位能供热技术节能改造后,供热面积新增1100万平方米,机组供电煤耗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每年节约标煤2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51.35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1746吨,减少氮氧化物排放量1540吨,提升企业供热能力的同时,为节能环保事业做出了贡献。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11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是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由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和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重组而成的中央骨干能源企业,是集央企联合重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示范企业“四个试点”于一身的中央企业,拥有煤炭、电力、运输、化工等全产业链业务,产业分布在全国31个省区市以及美国、加拿大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是全球规模最大的煤炭生产公司、火力发电公司、风力发电公司和煤制油煤化工公司。

公司治理李维安怎样解决我国国有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的问题

李维安教授在研究公司治理时,提出了一些解决我国国有上市公司一股独大问题的策略。1. 多元化股权结构:通过引入其他股东,如机构投资者、战略投资者,以平衡大股东的权力,从而减少一股独大的影响。2. 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包括加强内部审计、建立内部控制评价机制、强化内部控制意识等,以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透明度。3. 加强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职责:通过加强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职责,使其能够更加独立、有效地监督和管理公司,降低一股独大的影响。4. 推行独立董事制度:通过聘请独立董事,增强董事会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从而更好地保护小股东的利益。5. 加强信息披露和透明度:通过加强信息披露和透明度,提高公司的透明度,使股东能够更好地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从而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以上这些都是李维安教授提出的一些解决国有上市公司一股独大问题的方法,这些方法的应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

我国资本市场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模式属于

董事治理模式。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国内的上市公司逐步从单一的公司法律制度向与国际接轨的公司治理制度方向发展,不断完善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模式,以提高上市公司的规范性和稳定性,在2023年为董事的治理模式。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效力

1、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主要作用是确保公司经营活动合法、透明、公正,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强公司竞争能力,提高公司价值,为国家经济发展注入稳定因素。2、指导企业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绩效。 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效率。

上市公司作为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最高形态如何实施

您好,很高兴为你解答,关于您的问题“39.上市公司作为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最高形态,如何实施股权激励,解决上市公司+”答案是:第一步-授予:授予是指公司根据期权计划与员工签署期权授予协议,约定员工取得期权的基本条件,包括授予日期、授予数量、行权价格、行权条件、特殊情形的期权处理等。第二步-成熟:成熟是指员工满足期权授予协议中约定的条件,如服务期限或工作业绩指标。成熟条件中的服务期限通常的约定为分四年成熟,至于该四年内逐年/逐月具体的成熟规划,需要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管理思路具体建议。第三步-行权:行权是指员工按照期权授予协议的约定向企业支付行权价款购买相应数量的公司股份,从而完成从期权变成股份的跨越。

审计委员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一、 对公司治理的理解 对公司治理的正确理解对内审人员是非常重要的。只有正确理解公司治理的定义,才有可能在这个定义的基础上架构企业控制的框架,并在这一框架中重新设计新的内审模式,使内部审计为企业的增值活动作出贡献。 1、公司治理的定义。所谓公司治理,广义地讲是指有关公司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分配的一整套法律、文化和制度性安排,这些安排决定公司的目标、谁在什么状态下实施控制、风险和收益如何在不同的企业成员之间分配这样一些问题。 2、公司内部控制的框架。早期公司治理的指导性意见来源于美国和加拿大,它们对公司治理理论的研究和实践的开展有极大的影响。代表意义的是由COSO提出的内部控制整体框架。在COSO的报告中,内部控制程序被定义为受组织内部董事、管理层和其他人影响的,为合理确保以下目标的过程:即经营的有效性和效率,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对法律法规的遵守。 这个模型,其革命性的突破就是将风险评估列为公司内部控制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一个有效的公司内部控制系统对风险的关注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风险实现的必备条件;风险的性质和何种程度的风险是企业能接受的;这些潜在风险如变成现实将对企业造成的危害;企业降低风险发生的措施和抵御风险的能力;相关风险控制的成本与收益。 二、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作用 1、审计委员会可以提高财务信息的可信度。我国上市公司目前普遍存在着“一股独大”,国有股股权过大,缺少监督和制衡问题。大部分公司的管理层、董事会均由大股东派出的少数人控制,形成“内部人控制”的不正常现象。部分上市公司未能实行“三分开”。由于在人、财、物上分不开,一些大股东侵占了小股东的利益。正是这些乱象促成审计委员会的诞生。 审计委员会是联系外部审计师与公司股东的有效渠道。审计委员会通过检查内控程序、内部审计的作用、会计政策、管理信息、年度财务报告和复查外部审计师的检查结果,以确保审计师审计的有效性、效率和独立性,并达成以下的目标:增强社会公众对公司财务信息可靠性的信心;协助公司董事(尤其是独立董事)更好地履行他们在财务报告中的责任;提供一条新的沟通渠道,以增强外部审计师的独立性。此外设置审计委员会还有以下好处:提高管理会计信息的质量,促使董事、外部审计和管理层更好地沟通。 2、审计委员会指导内部审计监控风险为企业的增值活动作出贡献。审计委员会通过推荐外部审计师和与审计师充分沟通等方式来提高对外披露财务信息的可信度,同时它通过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实现对风险的监控,以保证企业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内部审计人员通过熟悉公司业务流程的风险特点,准确判断审计的切入点;对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和排序,进而安排审计计划;将审计的重点放在对风险的防范和控制上;进行风险细分,根据不同经济业务风险,对风险的控制手段和程序进行审计,以查验其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内部审计进行监督,并对内部审计的章程、预算、人事、工作计划和审计结果等进行指导和复核,提高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以实现对公司经营各主要风险的监控,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具有特殊的控制地位。

有没有哪个上市公司适合研究公司治理问题?

有很多上市公司值得研究其公司治理问题,以下列举几个例子供参考:1. 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是一家中国互联网巨头,拥有强大的公司治理结构,管理层稳定,业务多元化分布,全球排名第六。2. 微软公司:全球排名第五的技术公司,公开披露了公司治理原则,实行独立董事制度,开展了反腐败审计,是公司治理方面的领导者之一。3. 通用电气公司:这是一家全球知名的多元化制造商,其公司治理结构十分完善,设有独立的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以及透明化的财务报告。4. Apple公司:这家全球排名第二的科技巨头,设有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采用了独立董事选举制度。5. 贝莱德集团:这是一家全球领先的金融服务公司,拥有专业的股东关系管理工具和流程,落实了严格的内部控制程序和法规合规流程,是公司治理方面的领导者之一。以上仅是示例,建议通过了解不同行业和公司特点,结合上述方面的公司治理标准和最佳实践,对具体公司进行研究。

上市公司财务治理问题及对策 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治理问题及对策研究

  【摘 要】建立健全的公司财务治理结构是提高上市公司财务决策效率,提升企业生产经营效率的重要手段。本文以当前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治理中的现存问题为依据,从财务主体的界定、公司激励与约束制度的构建等多个角度探讨了了完善公司财务治理的途径。   【关键词】上市公司 财务治理 对策      一 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治理存在的问题   公司财务治理是基于财务收支管理、财务剩余索取、财务监督,以及财务人员配置等结构性问题的制度安排,是现代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产物,其要求对企业财权进行合理配置,强调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并形成有效的财务激励与约束机制,实现多层次财务决策科学化等一系列程序、制度和行为设计与规范。由于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时期,不少上市公司由国有企业改制发展而来,公司财务治理尚不完善,具体表现有:第一,部分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缺乏多元化股权有效制衡机制。由于我国资本市场是在公有制下产生的,国家拥有高度集中的股权,是公司最大的控股股东,这容易使董事会受大股东委派的董事控制,造成董事会结构不健全、公司财务治理制衡功能失效、“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第二,国有控股公司行政干预过度。表现在分别由国家有关行政部门等行使与国有股权密切相关的投资、经营、组织人事、利润分配等重大决策权。第三,控股股东违规控制上市公司财务。不少上市公司与母公司仅在名义上分开,控股母公司凭借其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将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等转移至控股公司或下属企业,造成上市公司财务治理失效。第四,债权人在公司财务治理方面的积极作用未得到充分体现。第五,虚拟财务利润,会计信息披露失真。会计信息披露是广大利益相关者了解公司情况,进行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完善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可以满足投资者对经营者的有效监管。第六,缺少职业经理人。第七,企业缺乏风险管理,具体表现有:一是对风险管理认识不全面,风险管理观念淡薄,表现为重经营轻管理,导致企业风险管理基础工作薄弱。二是风险管理程序不科学,风险责任不明确。公司权力机构间缺乏有效制衡,缺乏系统化、科学化的风险管理制度,风险管理手段简单,制度得不到真正或有效地执行。三是缺乏风险管理统一控制标准、资源调剂和资本核算机制,导致风险信息得不到有效利用。四是缺少健全的风险管理组织机构。管理过程中监管缺失,企业风险管理过程中缺乏有效的激励或严格的惩罚。五是风险管理理论研究与应用相对滞后。六是风险管理专业人才缺乏。风险管理职能得不到有效发挥,致使企业遭受经济损失或增加风险成本。   二 完善我国公司财务治理的对策   1.清晰界定财务主体,完善股权结构   公司财务治理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完善公司财务治理是企业经营、管理和规范运作的首要任务。企业应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班子等治理机构,制定和完善《公司章程》及相关的工作规则,使其各司其职,建立良好的治理机制,实现财权合理配置并有效制衡。要完善公司财务治理必须清晰界定企业的财务主体。财务主体指独立或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集团,一般具有独立的经济利益、独立的经营权和财权。要界定清晰的财务主体必须做好以下两方面:一是政企分开。政府是整个市场经济的管理者,它通过宏观调控手段,按照社会福利最大化原则来推进整个经济的平衡有序运行。二是积极推进股权主体多元化。对上市公司而言,产权改革就是合理配置股权结构的过程。完善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既要保证出资人到位,又要保持公司经营的独立性;既要实现全体股东利益,又要防止控股股东的不当干预,避免“内部人控制”、大股东损害小股东利益。   2.科学配置企业财权,促进利益相关者价值最大化   传统观点认为,公司财务治理主要是股东和经营者的内部财权配置。但随着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公司治理理论的发展,企业被认为是一个专用性投资的资产和人员相机治理的集合,公司财务治理中的财权配置不仅仅是股东和经营者的内部财权配置,更扩展到包括所有利益相关者在内的为保证实现利益相关者价值最大化的财权配置的相关治理机制。良好的相机治理机制应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出资者的财务治理。当企业出现经营危机或经理层产生侵害出资者利益的行为时,公司股东可通过监事会加以制止,通过股东会更换管理层,转移股权或抛售股票退出企业的方式,实现财权配置与财务治理的主导作用。   第二,债权人的财务治理。债权人可对企业财务建立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的相机治理机制。即:事前与企业签订约束性条款,消除企业逆向选择行为;事中通过中介机构等进行监督,防范经营管理的高风险行为;事后通过破产法庭及接管市场来更换管理层或进行财务和解及清算重组等监督,以确保债权人利益。   第三,政府的财务治理。政府一般通过立法等方式对公司财务行为进行监督和约束,如制定会计法规、准则及财务制度等,加强上市资格审查,增强公司信息披露,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罚等。   第四,员工的财务治理。员工可通过建立员工董事制度和广大员工积极参与的企业文化控制机制影响财务决策权。   第五,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财务治理。其他利益相关者,如顾客、合作者和社区等的财务治理主要是通过财务监控权的市场分享体系等外部市场来实现,顾客拒绝购买公司产品,合作者中止进一步合作,社区通过法律提出环保要求等,均可以对公司财务治理和企业的发展产生影响。   3.构建有效的财务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职业经理人管理水平   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是公司财务治理的重要内容。公司财务有效激励的核心是使经营者对个人效用的追求转化为对企业最大化利润的追求。   第一,建立财务评价机制,促进对公司高管人员的激励。公司可以在董事会下设立由独立董事组成的报酬委员会,该委员会可就管理高层尤其是总经理的年薪、激励酬金、期权计划、绩效衡量等细节制定方案,及时披露并认真执行对经营者的财务评价。   第二,完善公司高管人员特别是CFO的产生机制。目前,部分国有企业开始探索党管干部原则与企业经营者配置市场化相结合的用人途径,加快了用人制度改革。这种方式可以促使高级管理者在经营过程中把本人声誉、利益与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前景紧密联系起来,做到自我和制度双向约束,使管理者才能和企业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具体而言,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设计应重点关注的方面包括( )。

具体而言,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设计应重点关注的方面包括:董事会的独立性和有效性、股东权益保护、高层管理团队激励与约束机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独立审计和监管机构的作用、企业社会责任、合规与合法运营等。1、董事会的独立性和有效性:确保董事会成员的独立性,减少利益冲突,并且董事会能够有效地监督和指导公司的管理。2、股东权益保护:确保股东在公司决策中的充分参与,包括透明度和信息披露,以及股东投票权利的保护。3、高层管理团队激励与约束机制:建立合理的高层管理团队薪酬激励和约束机制,以确保高层管理团队与股东利益一致,并且能够为公司长期发展贡献价值。4、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确保公司的运营和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并防范内部和外部风险。5、独立审计和监管机构的作用:加强对上市公司的审计和监管,确保公司的财务报告符合相关法规和准则,并保护各方利益。6、企业社会责任:关注公司的社会和环境影响,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维护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声誉。7、合规与合法运营:确保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规范进行运营,遵守各项合同和协议。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设计注意事项1、法律和监管要求: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包括公司法、证券法、证券交易所规则等。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设计符合当地法律和监管机构的要求。2、公司的特点和规模:考虑公司自身的特点和规模,制定适合的治理结构。不同公司可能需要不同的治理机制,以适应其所处行业、发展阶段和治理风险。3、董事会的独立性和多样性:确保董事会成员的独立性,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同时,倡导董事会的多样性,包括性别、文化背景和专业知识等方面的多样性。4、董事会成员的选择和培养:选择具备适当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的董事会成员。为董事会成员提供培训和发展机会,确保他们能够履行监督和决策的职责。5、有效的委员会制度:设立独立委员会,例如财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等,以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公司决策和风险管理的监督。6、薪酬和激励机制:制定合理的薪酬和激励机制,与公司绩效和股东利益挂钩。确保薪酬机制公平、透明,并避免过度支付和激励失衡。7、信息披露和透明度: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准确地向投资者和市场披露重要信息。确保公司决策和财务状况的透明度,提升投资者信心。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第一条股东作为公司所有人,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上市公司应当建立能够确保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的公司治理结构。第二条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应当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股东享有平等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第三条股东有权了解和参与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重大事项。上市公司应当建立与股东沟通的有效渠道。第四条股东有权通过民事诉讼或者其他法律手段保护其合法权利。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侵犯股东的合法权益,股东有权依法提起停止上述违法行为或者侵权行为的诉讼。董事、监事、经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对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股东有权要求公司依法提起赔偿诉讼。第五条上市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包括通知、登记、提案审议、投票、计票、表决结果公告、会议决议形成、会议记录及其签署、公告等。第六条董事会应当认真审议并安排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应当给予合理的讨论时间。第七条上市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原则,第八条上市公司应当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扩大股东参加股东大会的比例。选择股东大会的时间和地点应有利于让尽可能多的股东参加会议。第九条股东可以亲自到股东大会现场投票,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条上市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有关条件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上向上市公司股东征集投票权。投票权征集应免费进行,信息应充分披露给被征集人。第十一条机构投资者应当在董事选拔、经营者激励监督、重大决策等方面发挥作用。什么是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是指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有关管理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公司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谓未上市公司,是指未上市公司的股份有限公司。有两种类型的上市公司,一种是股票型上市公司,另一种是证券型上市公司。股票型上市公司上市条件如下:1.经国务院或有关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公司股份可向社会投资者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3.公司公开发行的股份占整个公司股份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的,可以将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调整到10%以上;四、公司近三年无违法经营,财务报告无虚假记录;5、该公司开业的时间在三年之上,在该公司的业务报告中,最近的三年要持续盈利;6.证券交易所可以依法将公司的股票规定在高于股票价格规定的金额上市。

上市公司为何有些发行股价很高,有些很低

同样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价不同,这个现象十分正常,一般都是发行股票的股数来决定发行股票的价格,但是总价一般都是大相径庭。其他原因大概有三点:(1) 股票的价值和价格取决于当期盈利能力和长期盈利能力,即上市公司的成长性。(2)投资者的买卖因素。(3) 炒作因素。如果股票在成熟市场发行,发行价格与企业质量高度相关,发行价格基本能反映其市场地位和价值。如果是国内发行,基本定价权掌握在所谓的代理机构(如基金、保险公司)手中,国内发行不透明,受基金公司限制(基金业绩的好坏不不影响基金公司收取费用)会失去很多投资银行的职业道德,联手基金公司和上市公司在询价中故意抬高价格来充实自己。所以国内上市公司的价格与其基本面不符。所以这就是为什么大多数中国人害怕IPO重新开始。如果证监会不能切断股票发行黑链,中国股市永远不会好。我们不反对股市融资,但盗贼之间是有正义的。我们希望新的管理层能拿出有效的措施,让股市好,股东高兴。只有这样,股市才能健康发展,才能为国家经济腾飞做出应有的贡献。但是,令人十分遗憾的是,历届证监会领导都在回避这个根本问题,抓住了谁也不想碰的芝麻。我们不怀疑他们的智力,他们当然知道答案,但他们经常转移这个问题的方向,原因值得思考。这是中国股市的悲哀,是中国金融业的悲哀。拓展资料:1、股票代表一定数量的价值,简称“股票价值”。股票价值建立有四种主要形式。一、面值又称面值,是股票上面显示的股票价值,是确定股东所持公司所有权大小的依据,占发行股票溢价的依据, 以及登记股东账户。此外,面值确定了公司的最低资本;二、账面价值,公司净资产就是公司股份的账面价值,再减去优先股的价值,就是普通股的价值;第三,市场价值,即股票在股票市场上买卖的价格,也称为“股票市场”或有时简称为“股票价格”。对于投资者来说,股价是“生命线”,可以让他们破产,也可以让他们致富。股票价格以开盘价、收盘价、最高价、最低价和市场价的形式表示,其中最重要的是收盘价,是人们用来分析市场价格和进行股市报价的基础数据表。四、清算价值是指公司终止时资产的实际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偏差,有时偏差很大。清算价值的计算公式为:V=T/N(其中V代表股份的清算价值,T代表公司全部资产拍卖后的净收入,N代表股份数量)。2、股票价格的不确定性原理:资本价值原理的第四个隐含结论更加震撼、震撼。 “不要试图预测股价的走向!”三个环环相扣的概念:首先,股票是一种耐用品,是一种有望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持续产生收入的商品。其次,股票的价格是股票所有预期未来收益的现值,也就是说股票的当前价格是股票所有未来收益的总和。第三,股票价格的变化是人们对股票所有未来收益预期的变化。

创业板上市第一天,股票交易价格上下限制幅度多少?

上下限制幅度是20%。创业板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规则:无涨跌幅限制下,当日盘中较开盘价首次上涨和下跌达到30%、60%,各停牌10分钟,复盘时间最晚为14:57。挂单限价:买入挂单≤买一的102%,卖出挂单≥卖一的98%;新增证券标识:N代表首日上市、C代表第2-5个交易日、U代表未盈利,W表示同股不同权、V协议控制架构企业。 拓展资料:创业板新股第一天涨幅限制是多少? 没有涨幅设置,从2020年8月24日起,创业板新股上市前5个交易日则不设涨跌幅限制。A股新股第一天涨幅限制是44%,科创板、创业板前五日没有涨跌幅限制的,但是前5个交易日创业板股票有临时停牌机制。 创业板新股上市前五个交易日股票盘中交易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以及较开盘价涨跌达到或超过60%,各停牌10分钟。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当日14:57复牌。 创业板新股上市从第六个交易日开始,涨跌幅限制比例是由10%提高至20%。存量股票的涨跌幅限制也将同步提升至20%。 _ 以上即是对创业板新股第一天涨幅限制是多少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你。提醒:不设置涨幅限制,炒新股的风险会更大,投资者要慎重新股上市首日,新规。以下面为上交所《通知》全文: 一、新股上市首日,投资者的申报价格应当符合以下要求,超出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一)集合竞价阶段,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20%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80%; (二)连续竞价阶段,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44%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64%。

新股首日上市要怎么买

新股:就是指刚发行上市正常运作的股票。前些年申购(俗称“打新股”)新上市的股票是一个热点,因为当时中上了新股就如“白捡”了一笔财,新股首日上市均有近100%左右的涨幅。近两年,“打新股”热度下降,甚至出现了新股上市首日跌破发行价的现象。这也使得“估价机构”重新按照市场价值规律来为新股定价,使之更趋合理。新股申购流程  ⑴投资者申购(申购当天):投资者在申购时候内缴足申购款,进行申购委托。  ⑵资金冻结(申购后第一天):由中国结算公司将申购资金冻结。  ⑶验资及配号(申购后第二天):生意所将按照最终的有用申购总量,按每1000(深圳500股)股配一个号的法则,由系统主机自动对有效申购进行统一持续配号。  ⑷摇号抽签(申购后第三天):发布中签率,并按照总配号量和中签率组织摇号抽签,于次日发布中签率。  ⑸发布中签号、资金解冻(申购后第四天):对未中签部分的申购款予以解冻。资金打新股流程  两个市场所发布的资金申购上网定价刊行的流程基本一致。申购当日,投资者要按照发行人的公告要求按确定的价格和有效的申购数量缴足申购款,进行申购委托。  假设张三账户上有50万元现金,他想介入名为“××××”的新股的申购。申购法式如下:  1、申购  XX股票将于6月1日在上证所发行,发行价为5元/股。张三可在6月1日(T日)上午9 :30~11:30或下午1时~3时,经由委托系统用这50万元最多申购10万股XX股票。介入申购的资金将被冻结。  2、配号  申购日后的第二天(T+2日),上证所将根据有用申购总量,配售新股:  ⑴若有效申购量小于或即是本次上网刊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有用申购量认购股票;  ⑵如申购数量大于本次上网刊行量,则经由过程摇号抽签,确定有用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一个申购单元新股。申购数量往往城市跨越刊行量。  3、中签  申购日后的第三天(T+3日),将发布中签率,并按照总配号,由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功效,并于摇号抽签后的第一个工作日(T+4日)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签号码。每一个中签号可以认购1000股新股。  4、资金解冻  申购日后的第四天(T+4日),发布中签号,对未中签部分的申购款进行解冻。张三假如中了 1000股,那么,将有49.5万元的资金回到账户中,若未能中签,则50万元资金将全数回笼。投资者还应注意到,发行人可以按照申购情况进行网上发行数量与网下发行数量的回拨,最终确定对网上申购者和网下申购者的股票分派量。网上发行新股的申购法式  申购新股的资金假如未中签,将在申购日后的第四天给以解冻。具体地申购流程如下:  ·申购新股之前,应持股东代码卡到证券商开户并存进足额申购资金;  ·申购当日(T日),投资者以发行价钱委托买进该股票,券商全额冻结投资者的保证金;  ·申购日后第一天(T+1日),申购资金冻结在指定的清算银行的申购专户中;  ·申购日后第二天(T+2日),结算公司配合主承销商和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进行验资。由电脑系统自动进行持续配号,每1000股配一个申购号,并在当日收市后将申购配号传给各券商,随后发布中签率(中签率=股票发行量/有用申购量*100%);  ·申购日后第三天(T+3日),投资者在生意时候可到券商处查询申购配号。当天由主承销商组织摇号抽签,并发布中签功效。生意所按照抽签功效进行清理交割和股东挂号;券商按照该数据将未中签申购款返还给投资者。投资者的未中签申购款不才一个生意日(T+4)日可以利用。  ·申购日后第四天(T+4日),生意所对未中签的申购款予以解冻,并向各券商返还未中签申购款。新股申购组合策略   1.选中心时候段申购  按照历史经验,刚开盘或收盘时下单申购中签的概率小,最好选择中心时候段申购,如选择10∶30~11∶30和13∶00~14∶00之间的时候段下单。不外也有经验剖明在14∶30的时辰申购射中率高。  2.集中申购一只新股  因为介入新股申购,资金将被锁定一段时候,假如未来呈现一周同时刊行几只新股,那么,就要选准一只,并全仓进行申购,以前进中签率。  3.选择大盘或冷门股  盘子大的股票,刊行量大,客观上中签的机缘就越大。此外,因为巨匠都盯着好的公司申购,而一些根基面相对较差的股票,则可能被萧瑟,此时,中小资金自动申购这类较不受接待的、估量上市后涨幅较低的品种,中签率则会更高。  4.几只新股接连刊行,选择靠后者的机缘大  选择申购时候相对较晚的品种,好比今天、明天、后天各有一只新股刊行,此时,则应该申购最后一只新股,因为巨匠一般城市把钱用在申购第一和第二天的新股,而第三天时,良多资金已经用完,此时申购第三天的新股,中签率更高。  5."合资"集中申购  从事理上讲,资金越多,中签率越高。是以,中小投资者不妨像买彩票一样"合资"申购,把巨匠资金集中在一个帐号里,这样中签率要高些。不外,这种体例属于自觉形成,投资者在合作打新股,应签定好相关方面的和谈,以免发生不需要的麻烦。  打新股到底如何稳赚不赔需要坚持到底  一个不能融资的成本市场是不健全的市场,是以,此次再启动意味深长。可是,在股市刚刚确立了牛市行情,而且在股指大幅上涨的过程傍边,政策上用新股刊行来调节市场上的资金流向,证实了治理层并不想股市如一头黑牛横冲直撞,而是要平稳的成长,俗话说:"爬的越高摔的越狠",股市也一样,涨的越快跌的越狠!  暂且略往新股刊行的意义何在,我们来看看新股刊行这一段时候来给我们能够供给多大的投资机缘,当然还有响应的风险。我简单的列了一个表格,是新刊行股票公司上市的时候、响应的上市首日开盘价、最高价和收盘价,并响应的计较了一下上市当天以对应的价钱卖出所能获得的收益率。注意事项:  一、申购新股必须在发行日之前办好上海证交所或深圳证交所证券帐户。  二、投资者可以使用其所持的账户在申购日(以下简称T日)申购发行的新股,申购时间为T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三、每个帐户申购同一只新股只能申购一次(不包括基金、转债)。重复申购,只有第一次申购有效。  四、沪市规定每一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不少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次社会公众股上网发行数量或者9999.9万股。深市规定申购单位为500股,每一证券账户申购委托不少于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本次上网定价发行数量,且不超过999,999,500股。五、申购新股的委托不能撤单,新股申购期间内不能撤销指定交易。  六、申购新股每1000(或500)股配一个申购配号,同一笔申购所配号码是连续的。  七、投资者发生透支申购(即申购总额超过结算备付金余额)的情况,则透支部分确认为无效申购不予配号。  八、每个中签号只能认购1000(或500股)股。  九、新股上市日期由证券交易所批准后在指定证券报上刊登。  十、申购上网定价发行新股须全额预缴申购股款。  十一、新股在线是国内新股信息最快、最权威的新股专业网站,请进行新股申购时注意查阅上市公司在新股在线发布的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中签公告等。

新股上市首日有哪些交易规则

你好,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规则: 一、新股上市首日,投资者的申报价格应当符合以下要求,超出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一)集合竞价阶段,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20%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80%;  (二)连续竞价阶段,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44%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64%。  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取至0.01元。  集合竞价阶段未产生开盘价的,以当日第一笔成交价格作为开盘价。  二、新股上市首日连续竞价阶段,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超过10%的,本所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上涨或下跌超过20%的,本所不再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因前款规定停牌的,停牌持续时间为30分钟,如停牌持续时间达到或超过14:55,当日14:55复牌。  实施盘中临时停牌后,本所将通过官方网站和卫星传输系统,对外公告具体的停牌及复牌时间。  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规则  一、股票上市首日全日投资者的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的144%且不得低于发行价的64%,超过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取至0.01元。  二、股票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阶段有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的上下20%。  超过开盘有效竞价范围,但未超过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申报不能参加开盘集合竞价,暂存于交易主机,当连续竞价成交价波动使其进入有效竞价范围时,交易主机自动取出申报,参加连续竞价。  集合竞价阶段未产生开盘价的,以当日第一笔成交价作为开盘价。  三、股票上市首日连续竞价阶段出现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10%的,本所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临时停牌时间为30分钟。  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  盘中临时停牌具体时间以本所公告为准,临时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14︰57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  四、股票上市首日14︰57至15︰00采用收盘集合竞价,收盘价通过集合竞价的方式产生。  收盘集合竞价阶段不允许撤销申报。  五、股票上市首日连续竞价、盘中临时停牌复牌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但不得超过全日有效申报价格范围。  六、股票上市首日不接受市价申报。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科创板股票尽在上市首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是正确的吗

你好,创业板首批实施注册制的企业将于8月24日上市,而且上市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第六个交易日开始涨跌幅20%,而且所有创业板的存量个股,涨跌幅限制也都同步全部放宽至20%。一、涨跌幅限制,意味着更大的风险与收益率对于喜欢博短线打板的股民来说,意味着的确有更大的风险,当然如果能够判断正确的话,收益也将会是是更大的。以前,最差的时候,一天你的盈亏也就是20%,现在如果你选择错的话,最大可能要面临40%的亏损,如果操作不好的话,两天一半的钱也许就没有了。当然,反之你弄好的话,两天也可能就赚到了翻倍的利润。同时,交易所对应的股票指数和指数型基金也会进行同步的调整。二、股价涨跌幅波动幅度限制并不是注册制最大的影响整体来说,股价涨跌幅限制,在欧美资本市场中,包括中国香港等,都早就开放了涨跌幅的限制。随着投资人越来越成熟,更多的版块加入注册制,扩大交易范围和波动幅度的限制,也是未来也将会是A股的改革新方向吧。注册制对于上市公司最大的影响是没有了原来要求连续盈利的指标要求,这就意味着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需要投资人自己来判断的,交易所和主管机构只负责山茶发型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是否履行了信息披露的义务即可。三、创业板未来的指数波动会更加剧烈和科创板一样,创业板新股上市前5天没有涨跌幅限制,并且上市当天就开放融资融券业务,对于胆大的投资者来说,的确是比较刺激的。目前,创业板上一共有股票800多支,随着注册制的实施和20%涨跌幅的变化,未来指数波动必然会更加激烈,极端的情况下,指数涨跌超过10%可能会成为现实的。总之,创业板上市的涨跌幅限制以及注册制的执行,如果公司的梦想变成现实,则皆大欢喜的,包括股民,反之一旦时间不及预期的话,投资者将会面临更大的风险,甚至是血本无归,这就是我想分享的,谢谢

注册制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规则

规则如下全面注册制下,除了主板发行定价的市场化,主板新股交易规则也有一系列变化。其中,新股上市前五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第六个交易日开始涨跌幅限制继续保持在10%不变),并对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盘中设置涨跌幅30%、60%两档停牌指标,各停牌10分钟。

为什么小米难以在A股上市?

备受关注的小米IPO再起传闻。3月1日投资界报道称,小米IPO最终可能会敲定A+H股双行。经《财经》调查发现,小米登陆A股的可能性不大。而如果小米最终选择以离岸公司作为上市主体,高通、印度塔塔集团等海外机构都将是受益者。对于小米将在A股和港股同时上市的传闻,小米方面表示不予置评。与BAT一样,小米是一家VIE架构的公司,由离岸控股公司、香港公司和国内实体组成。所谓VIE,是指可变利益实体(Variable Interest Entities),中国公司如果想要在海外上市并符合监管规定,必须采用VIE结构。该结构由国内实体及海外离岸公司构成,海外投资者可以通过买进离岸控股公司的股份实现控制。外界普遍认为雷军持股77.8%的小米科技为国内实体公司,小米科技其余三位持股人也都来自创始团队,其中黎万强持10.12%,洪锋持10.07%,刘德持2.01%。除以上个人股东外,小米还有机构股东,所有股东的股权架构体现在离岸控股公司Xiaomi Corp.,而不是小米科技。《财经》从小米股东处的一份内部资料中获悉,小米的离岸公司Xiaomi Corp.在开曼群岛注册,通过VIE架构最终控制小米科技有限公司。同时,离岸公司持有小米香港(XiaomiH.K.Limited)100%的股权,后者通过若干家子公司协议控制小米境内实体公司。小米香港公司的作用更像一个金融平台,海外机构投资方都通过其搭建的VIE架构进行投资。截止目前,小米已经历5轮融资:A轮获4100万美元融资,投资方为IDG、顺为、晨兴等;B轮获来自IDG、高通、淡马锡、启明的9000万美元融资;C轮吸引到俄罗斯基金DST/Yuri Milner(中国)及淡马锡2.16亿美元的投资;D轮获俄罗斯基金DST/Yuri Milner(中国)投资,金额未透露;E轮获11亿美元投资,投资方包括新加坡政府投资、厚朴、云锋等。一位研究VIE的专家对《财经》表示,小米的融资路径是,创始团队通过BVI公司控制离岸公司的股份,然后稀释这些股份出让给投资人,拿到美元,再通过香港公司把美元转到国内实体。上述专家认为,如果小米要在A股上市,就要把这些联系全部切掉,要么回购这些海外投资者的股份,要么用代持的方式,代价将会很大。另一位A股分析师对《财经》表示,除非像360一样借壳上市,否则按目前A股的上市要求,至少还要排队两年,按照此前传闻,最有可能的依然是在香港上市。

华测t9上市时间

2022年5月12日。华测导航T9的上市时间在市场发布会上查询显示是2022年5月12日。华测导航T9是集成了视觉技术的一款革新型视觉放样RTK产品,卫导加惯导加视觉融合算法,替代磁罗盘方案,不受磁干扰,指示方向准。

华测导航在哪里上市的?

我帮您查了一下,华测导航于2017-03-21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华测导航什么时候上市的?

我帮您查了一下,华测导航于2017-03-21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代码是300627,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求问:公司要上市 在过会之后还要走哪些步骤?主板创业板中小企业板之间又有何区别呢?多谢!

一般情况下,公司上市后会成立一个投资部门,主要是和券商、保荐人、会计事务所、律师、财经公关等等机构对接,按照交易所的规定履行上市公司的义务。主板、创业板、中小企业板之间起源不一样、作用不一样、挂牌条件不一样。一、公司上市后还需要做什么?一般情况下,公司上市后会成立一个投资部门,主要是和券商、保荐人、会计事务所、律师、财经公关等等机构对接,按照交易所的规定履行上市公司的义务。通常这个部门会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二、主板、创业板、中小企业板之间有何区别?1、起源不一样主板的起源:该股票已被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中小板起源:2004年5月,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在主板市场设立中小企业部门。创业板起源:2012年4月2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发布了《宝石上市规则》,并于5月1日正式实施宝石退市制度方案内容,实施上市规则。2、作用不一样主板的作用:主板市场是资本市场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反映经济发展的状况,有 "国民经济晴雨表" 说。中小板的作用:中小板是主板的转型,在中国的中小板代码是002开始。创业板的作用:创业板是主板市场的重要补充,在资本市场中占有重要地位。中国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股票代码从300条开始。3、挂牌不一样主板上市条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最近三财年发行人净利润为正,累计3000多万元,最近三财年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超过5000万元,或者,过去三个财政年度的营业总收入超过3亿元人民币。中小板上市条件:发行前总股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发行后总股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最近三个财年的净利润均为正,累计金额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创业板上市条件:公司总股本不低于3000万元;公开发行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以上;公司总股本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2022年创业板有多少家上市公司?

截至20228月4日,创业板上市公司数量达1000家。

在深市、沪市、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有哪些区别?

创业板与中小企业板之比较中小板市场是中国的特殊产物,是我国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举措。中小企业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的差异在于,中小企业板主要面向已符合现有上市标准、成长性好、科技含量较高、行业覆盖面较广的各类公司。创业板市场则主要面向符合新规定的发行条件但尚未达到现有上市标准的成长型、科技型以及创新型企业。有专家认为,中国的中小板市场是为中小企业融资而设立的,显然不属于主板市场,与创业板有类似之处。一旦监管体制、上市资源改变,中小板市场很有可能转变为创业板市场。目前,一些快速成长企业就在中小板上市,说明两者的区分并不严格。创业板推出后,市场划分就会产生混乱:既按照企业规模大小划分成中小板市场与大盘股为主的沪市主板市场,又按照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划分为主板市场与创业板市场。这就带来了下一个难题,即制度与监管创新的问题。创业板需要一套与主板不同的监管系统,它与主板市场上市资源不同,而且要求效率更高、监管更严,还必须要建立严格的退市制度。如果继续实行目前的监管体制,与主板市场无异,那么效率是不能保证的,创业板也就名存实亡。并且,如果上市资源过少,另立监管系统就属于行政资源的浪费。国外的创业板就曾有失败的例子,1997年创立、2003年关闭的德国新市场倒闭的原因就在于监管与上市资源的劣质化。

好顺欧迪斯上市时间

2017年12月,经市上市办批准认定该公司成为肇庆市上市后备企业,2021年6月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广东好顺欧迪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深交所主板上市申请文件。广东好顺欧迪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02月15日成立。法定代表人卢广开,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研发、生产、销售:汽车环保节能用品、机动车辆制动液、汽车美容护理用品、精密包装用品、消毒产品、五金制品、化妆品、气雾剂产品。拓展资料:1、创业板上市公司创业板上市公司是指经申请和批准,在各国家和地区创业板市场发行和流通的股票,并接受各国和地区创业板市场制度评价和约束的公司的总称。创业板市场是地位次于主板市场的二板证券市场,以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NASDAQ)市场为代表,在中国特指深圳创业板。在上市门槛低于主板中小板,监管制度、信息披露、交易者条件、投资风险等方面和主板市场也有较大区别。2、创业板企业的特征创业板企业的两大特点即为成长与创新。关注高成长基因创业板企业的高成长性是创业板市场最大的魅力。不管是高科技催生,还是新商业模式催生,或是自主创新催生,其根本就是企业高成长的潜力及实现。聚焦强创新能力创业板企业的高成长性背后则是其强创新能力。据统计,20世纪约有 60%的重大创新都起源于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创业企业。可以说,创新能力强,是创业板企业的突出特征。3、创业板企业风险的表现形式(一)法律风险新推出的创业板市场对上市企业的法律要求相当明确,在一定程度上更加严格。而从一些创业板企业公开披露的信息来看,存在一些股份代持现象,有公司股东曾因股份代持引发纠纷而诉诸公堂。(二)经营风险刚上市的创业板企业虽属成长型的创业期企业,规模不大,其盈利模式、市场开拓都处于初级阶段,不是那么稳定,在经营上容易大起大落。(三)技术风险海外创业板市场诸多失败案例揭示了严重的技术风险摧毁企业的残酷事实。我国气体传感行业龙头老大——汉威电子,具有核心技术优势,毛利率水平也高于同类企业。

上市公司包括哪几种?创业板和新三板有什么区别

1、中国上市公司的股票有A股、B股、H股、N股、S股和等的区分。这一区分主要依据股票的上市地点和所面对的投资者而定。2、新三板和创业板主要区别为上市条件,通俗的说就是门槛不一样。1、A股的正式名称是人民币普通股票。它是由中国境内的公司发行,供境内机构、组织或个人(不含台、港、澳投资者)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2、B股的正式名称是人民币特种股票。它是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和买卖,在中国境内(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外资股。3、H股也称国企股,指注册地在内地、上市地在香港的外资股。4、N股,是指那些在中国大陆注册、在纽约上市的外资股5、S股在我国是指尚未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或者已进入改革程序但尚未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票,在股名前加S。

创业板上市公司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时间有何要求?

根据《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1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第四条规定,第一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晚于4月10日,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晚于7月15日,第三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晚于10月15日,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晚于1月31日。本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因政策类问题存在时效性,有关回答请以官网发布最新内容为准。

股票中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有什么区别?公司在申请上市时条件又有什么区别?

1、主板是指A股市场。而中小板是指中小企业板,即流通盘大约1亿以下的创业板块。创业板与主板市场相比,上市要求往往更加宽松,主要体现在成立时间,资本规模,中长期业绩等的要求上。由于新兴的二板市场上市企业大多趋向于创业型企业,所以又称为创业板。创业板市场最大的特点就是低门槛进入,严要求运作,有助于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机会。公司在申请上市时主要的条件是不同的,要根据公司的规模、资金大小而定的。2、主板市场先于创业板市场产生,二者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对创业板市场而言,主板市场是资本市场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很大程度上能够反映经济发展状况,有“国民经济晴雨表”之称。主板市场对发行人的营业期限、股本大小、盈利水平、最低市值等方面的要求标准较高,上市企业多为大型成熟企业,具有较大的资本规模以及稳定的盈利能力。中国大陆的主板市场包括上交所和深交所两个市场。

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创业板上市公司具备特征

创业板上市公司应具备以下特征:1、以信息、生物和新材料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创业板市场的首选群体,其他具有独特性行为的企业,以及传统行业与现代技术融合所派生的新兴行业中的企业,也是创业板市场的挑选对象。2、主业突出、技术独特、产品市场潜力大,是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的基本要求。3、创业板市场不应对上市公司所有制属性进行限制。4、创业板市场不仅接纳中小型创业企业,也欢迎发展潜力大的大型企业。扩展资料创业板公司平均规模较小,为满足实时信息披露要求以及适当减轻公司信息披露成本,创业板公司临时公告和定期报告经深交所登记后应当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及公司网站上披露。同时,为兼顾广大中小投资者的阅读习惯,创业板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摘要还需要在证监会指定报刊披露。创业板是一个高风险、高增长的市场,虽然创板上市规则可能并不规定企业要达到多高的增长水平,但投资者却会期望获得较高的回报。只有发展前景良好、增长潜力巨大的企业,才能为投资者所接受,如果企业上市后增长不大,则难以在创业板立足。因此,企业的市场定位必须体现出企业有较好的市场潜力,如果有现实的、优良的业绩记录当然好,如果没有这方面的业绩,企业则应通过各方面客观合理的论据让投资者相信其具有高成长的发展前景。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创业板上市公司

创业板企业和中小板企业上市的条件是什么?

创业板企业上市条件:一、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创业板上市条件(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二、发行人注册资本、经营业务(一)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二)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三)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三、发行人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下列情形(一)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二)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三)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四)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五)发行人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六)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四、发行人纳税、股权、治理结构(一)发行人依法纳税,享受的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二)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三)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四)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五)发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六)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七)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八)发行人具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九)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十)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五、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一)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二)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五)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六)发行人募集资金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并有明确的用途。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应当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发行人应当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小板企业上市条件:⒈股本条件: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中小企业板块交易特别规定⒉财务条件:最新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最新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最新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近一期末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深圳证券交易所2004年5月20日公布了《中小企业板块交易特别规定》、《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和《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与主板市场同样受约束于《证券法》、《公司法》。

创业板允许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吗?如实施回购具体有哪些要求?

创业板允许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回购股份。对实施回购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规定:第一,上市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相关事项后及时披露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时,须在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第二,上市公司须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就回购股份事宜进行尽职调查,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在股东大会召开五日前予以公告。第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三日,董事会将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及召开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在深交所网站公布。同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回购股份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另外,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不得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创业板上市公司发生重大诉讼事项是否需要进行信息披露?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1.1.1条规定:上市公司发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的,应当及时披露。未达前款标准或者没有具体涉案金额的诉讼、仲裁事项,董事会基于案件特殊性认为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或者本所认为有必要的,或者涉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申请撤销或者宣告无效的诉讼的,公司也应当及时披露。

上市公司包括哪几种?创业板和新三板有什么区别?

上市公司包括股票型上市公司和债券型上市公司两种。创业板和新三板的区别如下:1、交易方式不同:创业板是竞价方式,新三板是协议方式、做市方式、竞价方式、或证监会批准的转让方式  2、涨跌幅限制不同:创业板一般10%,对ST是5%,新三板不设涨跌幅。  3、申购数量不同:创业板是100股的整倍数,新三板是1000股的整倍数。  4、上市标准不同:创业板存续期满三年,新三板续期满两年。  5、净资产要求不同:创业板不低于2000万,新三板没有要求。 6、股本要求不同:创业板不少于3000万,新三板没有要求。扩展资料上市公司与普通公司的区别:1、上市公司相对于非上市股份公司对财务批露要求更为严格。2、上市公司的股份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中挂牌自由交易流通(全流通或部分流通,每个国家制度不同),非上市公司股份不可以在证交所交易流动。3、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之间他们的问责制度不一样。4、上市公司上市具备的条件是:股本部总额达3000万元以上。5、上市公司能取得整合社会资源的权利(如公开发行增发股票)非上市公司则没有这个权利。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市公司 

千里优选以现金股的方式上市是什么意思?

拼多多在美国上市的股票代码:PDD一、拼多多上市背景2018年7月26日,拼多多赴美上市。拼多多在上海和美国纳斯达克同时敲锤上市,这年拼多多通过美国IPO筹集了16亿美元,成为当年美国股市交易数额最大的之一。近几年中国的电商行业发展迅速,但是像拼多多这样用三年就成功上市的企业,绝对找不出第二个。为了成功上市,刘强东和京东花费了10年的时间,马云的淘宝也花费了5年,再看看拼多多,仅花费了3年。二、相关拼多多概念股票:1、德力股份:在营业总收入方面,从2017年到2020年,分别为7.96亿元、7.95亿元、8.67亿元、7.83亿元公司入驻拼多多新品牌计划,推C2M定制化产品∶根据官方公布的数据显示,入驻拼多多后的第一个月,德力销量便接近15万只。2、梦网科技:在营业总收入方面,从2017年到2020年,分别为25.5亿元、27.69亿元、32.01亿元、27.36亿元。主要客户有拼多多。3、引力传媒:在营业总收入方面,从2017年到2020年,分别为25.82亿元、31.47亿元、30亿元、55.96亿元。4、恒大高新:在营业总收入方面,从2017年到2020年,分别为2.59亿元、3.35亿元、3.78亿元、3.18亿元。并为拼多多等社交和电商产品进行推广。5、万里股份:在营业总收入方面,从2017年到2020年,分别为4.53亿元、5.81亿元、5.52亿元、5.87亿元。6、慈星股份:在营业总收入方面,从2017年到2020年,分别为14.04亿元、16.9亿元、15.21亿元、12.33亿元。7、宣亚国际:在营业总收入方面,从2017年到2020年,分别为5.05亿元、3.69亿元、3.54亿元、6.19亿元。与淘宝、拼多多等电商平台均有合作。三、美国版拼多多上市美国版的拼多多电商平台Wish在纳斯达克上市,市值118亿美元。和中国拼多多类似,Wish主要面对美国大城市以外的中下层消费者。 正如拼多多借助微信的力量崛起一样,Wish也是通过Facebook等社交媒体进行推广,已经积累了1亿的活跃用户。其实Wish已经成立近10年,其中拒绝了亚马逊和Facebook的收购,坚持了独立发展。中下层消费者的潜力是真的很巨大,不管是中国,即便如美国这样的超级大国,还是有很多讲究经济实惠的消费者存在的。

新三板上市的意义 创业板上市有什么好处

你好,在创业板上市主要有以下好处:更有利于企业成长。深交所着重服务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深交所的培育、服务和监管与民营企业的创新、成长和壮大良性互动。成长型、创业型企业也可获得资本市场的有力支持,超过六成创业板公司上市前获得创投机构投资。成立十多年来,创业板公司平均营业收入保持连续高速增长,由2009年的3.05亿元增长至2018年的17.91亿元,年复合增长率接近20%。更具多样性包容性。创业板上市公司规模灵活,很多要求都从三年降到两年,未来创业板的上市条件将适度放宽,进一步降低发行门槛,淡化持续盈利能力的实质性判断。同时,创业板没有行业限制,可以接纳更多元、更具特色的各类企业上市。更有利于企业融资。相对于主板,创业板总体的平均市盈率、换手率更高,更有利于企业首发融资、并购重组和股权转让。2019年10月18日,创业板放开重组上市限制,允许符合国家战略的高新技术和战略新兴产业在创业板重组上市。2020年2月14日,创业板进一步修订再融资制度,大幅放宽盈利、资产负债率、发行对象等发行条件。更具创新服务精神。由于地处深圳,深交所更具创新氛围和服务精神。深交所深度了解企业需求,针对企业发展所处阶段、企业特点,切实解决企业困难。创业板制定了更加适应节能环保、互联网游戏、医疗器械等10个新兴行业的特点的信息披露制度,提高信息披露有效性。

创业板上市条件 三套标准

三套标准中创业板上市条件有: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等。创业板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定位服务成长性创业企业;支持有自主创新的企业,发行前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发行后的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盈利要求: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创业板上市公司简介:创业板上市公司是指经申请和批准,在各国家和地区创业板市场发行和流通的股票,并接受各国和地区创业板市场制度评价和约束的公司的总称。创业板市场是地位次于主板市场的二板证券市场,以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NASDAQ)市场为代表,在中国特指深圳创业板。在上市门槛低于主板中小板,监管制度、信息披露、交易者条件、投资风险等方面和主板市场也有较大区别。其目的主要是扶持中小企业,尤其是高成长性、创新性企业,为风险投资建立正常的退出机制,为自主创新国家战略提供融资平台,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添砖加瓦。

四月份有什么新股上市股市训情

证监会4月2日表示,已按法定程序核准了30家企业的首发申请,其中,上交所11家: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曲美家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交所中小板2家: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17家: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莱芜金雷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浩云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企业及其承销商将分别与沪深交易所协商确定发行日程,并陆续刊登招股说明书。

全面注册制创业板上市条件

法律主观:在我国A股可以分为主板和创业板,一般来说在主板上市的条件和要求都比较高,而创业板的条件则相对低一些。一、股份有限公司在创业板上市条件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二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第十二条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二、创业板上市条件的财务准备国内外证券市场都要求准备上市的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会计报表需要经过有证券从业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创业板上市前的十大财务准备:一是股份制改造过程中的会计制度的衔接问题;二是按收入确认准则进行收入及相应税赋的调整;三是检查、完善存货管理系统及其它内控制度;四是注意新的审计结果与以前税务等部门认可结果之间的衔接问题;五是将产权关系明晰并确定关联方,并从财务账目上将关联交易划分清楚;六是技术研究开发费用资本化问题的理顺;七是无形资产的评估入账;八是财务会计机构与财务总监工作流程与规范的建立与实施;九是选择境外上市时根据国际会计准则进行相关调整;十是改制前财务策略的实施与战略的衔接。三、创业板上市与主板上市的区别1、主体资格的区别与主板市场相比较,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除了要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的相关要求外,公司章程还必须要符合创业板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2、公司组织结构的区别与主板上市公司组织结构比较,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必须包括2名以上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不得有董事会指定。独立董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的经营管理、法律或财务工作经验,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公司董事的职责。3、股本规模的区别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一般处于初创阶段,资本金规模较小,所以对其股本规模要求比主板上市公司降低,下限初定在2000万元左右,以便为企业资本规模的扩大和业绩的增长留下空间;另一方面,由于创业板上市公司成长迅速,对融资的频率要求高,因此可能缩短其再次发行的时间间隔,如取消主板市场对增资发行所需求的一年间隔期,有助于保证股本与业绩的同步良性增长。中国的创业板现在有消息传言股本规模下限可能会在3000万元。4、经营记录的区别由于营运记录对于投资者分析企业状况、预测发展前景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国内主板市场上市条件中,要求申请上市的企业有三年以上的经营记录。而创业板上市的公司通常创立时间短、营运记录有限,因此对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的经营记录为两年。5、盈利要求的区别创业板市场选择上市时更侧重于公司的发展潜力,而不同于主板市场所要求的经营现状。香港创业板对上市公司盈利没有要求,正是考虑到新兴企业在创业初期少有或几乎没有盈利的实际情况,美国NASDAQ市场虽然上市标准有三套,但总体上对盈利也基本不作要求。因此,国内创业板市场亦不会将上市公司盈利记录作为基本条件。为了保证投资者利益,降低投资者风险,中国可能会对盈利作一定的要求,估计要求两年内利润要达到一定的底线。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股份有限公司在创业板上市条件需要持续经营三年以上,且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等。

创业板要求上市公司连续盈利几年

不少于一千万元(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二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第十二条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扩展资料:申请人是否符合管理层稳定的要求,即法定代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在提出发行申请前24个月内是否曾发生重大变化。申请人是否符合主业突出和持续经营的要求,即在提出发行申请前24个月内,是否不间断地从事一种主营业务,该种主营业务是否有实质进展。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控股股东是指在行使表决权时,可以推荐半数以上的董事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股东;可以行使或者控制有表决权股份的数量超过公司股东名册上所列的第一大股东在名义上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的数量的股东;或以其他方式事实控制公司的股东。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创业板上市条件

创业板上市公司具有()特点

1、以信息、生物和新材料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创业板市场的首选群体,其他具有独特性行为的企业,以及传统行业与现代技术融合所派生的新兴行业中的企业,也是创业板市场的挑选对象。2、主业突出、技术独特、产品市场潜力大,是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的基本要求;3、创业板市场不应对上市公司所有制属性进行限制。4、创业板市场不仅接纳中小型创业企业,也欢迎发展潜力大的大型企业。5、产品市场潜力大,所以在创业板上市的股票常常是很难看到传统行业的个股,例如煤炭、石油之类的个股。拓展资料:1、创业板上市公司创业板上市公司是指经申请和批准,在各国家和地区创业板市场发行和流通的股票,并接受各国和地区创业板市场制度评价和约束的公司的总称。创业板市场是地位次于主板市场的二板证券市场,以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NASDAQ)市场为代表,在中国特指深圳创业板。在上市门槛低于主板中小板,监管制度、信息披露、交易者条件、投资风险等方面和主板市场也有较大区别。2、创业板企业的特征创业板企业的两大特点即为成长与创新。关注高成长基因创业板企业的高成长性是创业板市场最大的魅力。不管是高科技催生,还是新商业模式催生,或是自主创新催生,其根本就是企业高成长的潜力及实现。聚焦强创新能力创业板企业的高成长性背后则是其强创新能力。据统计,20世纪约有 60%的重大创新都起源于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创业企业。可以说,创新能力强,是创业板企业的突出特征。3、创业板企业风险的表现形式(一)法律风险新推出的创业板市场对上市企业的法律要求相当明确,在一定程度上更加严格。而从一些创业板企业公开披露的信息来看,存在一些股份代持现象,有公司股东曾因股份代持引发纠纷而诉诸公堂。(二)经营风险刚上市的创业板企业虽属成长型的创业期企业,规模不大,其盈利模式、市场开拓都处于初级阶段,不是那么稳定,在经营上容易大起大落。(三)技术风险海外创业板市场诸多失败案例揭示了严重的技术风险摧毁企业的残酷事实。我国气体传感行业龙头老大——汉威电子,具有核心技术优势,毛利率水平也高于同类企业。

中国现在有多少家上市公司,创业板有多少家?

上市公司(The listed company)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谓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Second-board Market)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场,是与主板市场(Main-Board Market)不同的一类证券市场,专为暂时无法在主板上市的创业型企业、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产业企业等需要进行融资和发展的企业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是对主板市场的重要补充,在资本市场有着重要的位置。在中国的创业板的市场代码是300开头的。截止至2015年06月24日在中国上市的上市公司有2755家在上海上市的有1034家在深圳上市的有1721家创业板是包含在深交所的,有485家

创业板怎么上市

创业板上市需要按照以下步骤:1、创业板上市需要由保荐机构进行保荐,因此需要找到一家合适的保荐机构进行申请;2、向保荐机构提交申请材料,保荐机构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反馈;3、完成材料审核后,保荐机构会将申请材料提交给证监会,证监会进行初步审核并安排上会审核,经过上会审核后,公司可以进行发行和上市,股票发行完成后,企业可以在创业板上市交易,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进行买卖。

创业板上市公司具备什么特征?

创业板上市公司应具备以下特征:1、以信息、生物和新材料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创业板市场的首选群体,其他具有独特性行为的企业,以及传统行业与现代技术融合所派生的新兴行业中的企业,也是创业板市场的挑选对象。2、主业突出、技术独特、产品市场潜力大,是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的基本要求。3、创业板市场不应对上市公司所有制属性进行限制。4、创业板市场不仅接纳中小型创业企业,也欢迎发展潜力大的大型企业。扩展资料创业板公司平均规模较小,为满足实时信息披露要求以及适当减轻公司信息披露成本,创业板公司临时公告和定期报告经深交所登记后应当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及公司网站上披露。同时,为兼顾广大中小投资者的阅读习惯,创业板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摘要还需要在证监会指定报刊披露。创业板是一个高风险、高增长的市场,虽然创板上市规则可能并不规定企业要达到多高的增长水平,但投资者却会期望获得较高的回报。只有发展前景良好、增长潜力巨大的企业,才能为投资者所接受,如果企业上市后增长不大,则难以在创业板立足。因此,企业的市场定位必须体现出企业有较好的市场潜力,如果有现实的、优良的业绩记录当然好,如果没有这方面的业绩,企业则应通过各方面客观合理的论据让投资者相信其具有高成长的发展前景。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创业板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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