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吗?
是的。金枫酒业是一家黄酒生产商,公司主要从事黄酒的研发、酿造、生产与销售,公司旗下拥有石库门、金色年华、惠泉、美圣世家等品牌。更多同行分析,上企知道了解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吗?
是的。创业环保是一家污水处理服务提供商,公司主要从事污水处理业务,并向污泥固废、新能源利用、大气治理、土壤修复等领域发展。更多同行分析,上企知道了解
十堰市上市公司有几个
有六家。截止2023年2月22日,十堰实质上已拥有六家上市企业:分别是华昌达泰祥股份华阳变速恒进感应美尚生态和万润新能源等六家上市公司。十堰市,是湖北省地级市,十堰地处中国华中地区、湖北省西北部,地处秦巴山区东部、汉江中上游地区,中国中央山地。
生产工业机器人的上市公司
生产工业机器人的上市公司有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汽车及工程机械行业成套自动化生产设备的总承包商,专业设计、制造总装车间、涂装车间、焊装车间全套设备,主要产品有各类成套焊装、涂装、总装自动化生产设备,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工程机械、零部件、军工、风力发电等行业。作为一家业内领先的成套自动化生产系统集成供应商,近年先后为东风公司、郑州日产、湖南长丰、东风本田、上海大众、华泰汽车、江铃汽车、重庆宗申、青年汽车、越南成功等国内外知名汽车厂家设计制造了自动化生产系统,并实现了大型成套自动化生产装备的批量出口。工业机器人特征由于机器人技术发展迅速,与传统工业设备相比,不仅产品的价格差距越来越小,而且产品的个性化程度高,因此在一些工艺复杂的产品制造过程中,可以让工业机器人替代传统设备,这样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经济效率。工业生产中焊接机器人系统不仅能实现空间焊缝的自动实时跟踪,而且还能实现焊接参数的在线调整和焊缝质量的实时控制,可以满足技术产品复杂的焊接工艺及其焊接质量、效率的迫切要求。另外随着人类探索空间的扩展,在极端环境如太空、深水以及核环境下,工业机器人也能利用其智能将任务顺利完成。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吗?
是的。华昌达是一家智能制造设备及系统集成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要业务包括工业4。0、机器人集成自动化、输送及物流仓储自动化、航空航天装备、动力总成产品等。主要产品有各类成套焊装、涂装、总装自动化生产设备,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工程机械、军工、风力发电等行业。更多同行分析,上企知道了解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吗?
是的。三钢闽光是一家钢铁材料生产商,产品分为建筑用材、金属制品材、中厚板材、机械制造用材四大系列,主要产品包括合金结构钢、碳素结构钢、易切削钢、钢筋混凝土用钢筋、建筑用结构钢、低碳钢热轧圆盘条等。更多同行分析,上企知道了解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吗?
是的。哈空调是一家电站空冷系统设备制造商,主要产品有石化空冷器、电站空冷器、空调暖通设备及换热元件等,广泛应用在石油化工、电力能源、钢铁冶金等行业;此外公司还拥有国家能源局设立的电站空冷系统研发中心。更多同行分析,上企知道了解
鼻喷新冠疫苗的上市公司
万泰生物。12月6日,万泰生物联合厦门大学、香港大学合作研发的鼻喷流感病毒载体新冠肺炎疫苗(简称“鼻喷新冠疫苗”)获得国家药监局组织论证的同意,紧急投入使用。这款鼻喷新冠疫苗对于奥密克戎的突变株感染导致的COVID-19均可以产生良好的保护效力,对60岁以上人群保护效力不弱于18-59岁人群,同时,也具有很好的安全性。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吗?
是的。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隶属于养生堂有限公司,是从事生物诊断试剂与疫苗研发及生产的高新技术企业,以“科学为本,关注健康”为理念,以“质量求生存,科技创新求发展”为宗旨,以“为人类的健康事业做出贡献”为追求,将生物技术成果转化为优质产品服务于社会大众。更多同行分析,上企知道了解
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有可能买到控股为止吗
你好,买不到控股的。新股网上竞价发行的具体程序如下: 1、新股竞价发行,须由主乘销商持中国证监会的批复文件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经审核后组织实施。发行人至少应在竞价实施前2—5个工作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及当地报刊上按规定要求公布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 2、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买卖股票者外,凡持有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的个人或者机构投资者,均可参与新股竞买。尚未办理股票账户的投资者可通过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及各地登记代理机构预先办理登记,开设股票账户,并在委托竞价申购前在经批准开办股票交易业务的证券营业部存入足够的申购资金。 3、投资者在规定的竞价发行日的营业时间办理新股竞价申购的委托买入,其办法类似普通的股票委托买入办法。申购价格不得低于公司确定的发行底价,申购量不得超过发行公告中规定的限额,且每一股票账户只能申报一次。 4、新股竞价发行申报时,主承销商为唯一的卖方,其申报数为新股实际发行数,卖出价格为发行底价。 5、新股竞价发行的成交(即认购确定)原则为集合竞价方式。即对买入申报按价格优先、同价位时间优先原则排列,当某申报买入价位以上的累计有效申购量达到申报卖出数量(即新股实际发行数)时,此价位即为发行价。当该申报价位的买入申报不能全部满足时,按时间优先原则成交。累计有效申报数量未达到新股实际发行数量时,则所有有效申报均按发行底价成交。申报认购的余数,按主承销商与发行人订立的承销协议中的规定处理。 6、电脑主机撮合成交产生实际发行价格后,即刻通过行情传输系统向社会公布,并即时向各证券营业部发送成交(认购)回报数据。 7、新股竞价发行结束后的资金交收,纳入日常清算交割系统,由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将认购款项从各证券公司的清算账户中划入主承销商的清算账户;同时,各证券营业部根据成交回报打印“成交过户交割凭单”同投资者(认购者)办理交割手续。 8、竞价发行完成后的新股股权登记由电脑主机在竞价结束后自动完成,并由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以软盘形式交与主承销商和发行人。投资者如有疑义,可持有效证件及有关单据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及其代理机构查询。 9、采用新股竞价发行,投资人仅按规定交付委托手续费,不必支付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其他任何费用。 10、参与新股竞价发行的证券营业部,可按实际成交(认购额)的3.5‰的比例向主承销商收取承销手续费,由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每日负责拨付。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吗?
是的。东吴证券是一家证券经纪公司,形成了以证券经纪、投资银行、证券投资、资产管理及固定收益等为基本架构的业务体系,面向用户提供证券承销保荐、自营、资产管理、投资基金代销等服务,同时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更多同行分析,上企知道了解
万国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吗?
是的。成立于2006年12月,万国数据是中国领先的高可用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和服务提供商之一。xa0xa0公司能提供从数据中心设计、建设和运营,到数据中心托管,IT管理运营外包,业务连续性管理及灾难恢复的整合解决方案、咨询服务和培训。更多同行分析,上企知道了解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吗?
是的。菲菱科思是一家数据通信类产品研发商,主要产品包括以太网交换机、路由器、无线终端、EoC、PON等,可应用于政府办公、教育、金融、交通、企业、电力能源、酒店场馆、互联网系统、电信运营商及广电运营商等行业和领域。更多同行分析,上企知道了解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吗?
是的。四创电子是一个电子信息行业科研服务平台,以雷达为主业,集民用雷达、集成电路、数字通信与广播电视设备、信息系统工程的设计、开发、生产为一体,产品涉及气象电子、微波通讯、广播电视、系统集成等多个领域。更多同行分析,上企知道了解
上市公司股票解禁需要提前几天发公告
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前必须发布解禁公告,解禁时间以上市公司解禁公告所披露的时间为准。 主要根据是深交所《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16号——解除限售》的规定,办理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公司其董事会应及时在深交所同意给予办理其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及时按《上市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格式指引》披露相关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吗?
是的。茂硕电源是一家电源研发生产及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集产品研发、制造、销售及服务于一体,主营业务涉及开关电源、LED智能驱动、光伏逆变器、智能充电桩、新能源光伏电站等领域。更多同行分析,上企知道了解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吗?
是的。金洲管道是一家管道研发商,该公司的产品分为石油工业用管道和民用管道两大类,具体包括ERW直缝焊石油天然气钢管、双面埋弧螺旋钢管、螺旋焊管、镀锌无缝钢管、高频焊管等,同时公司为用户提供管道修建等相关服务。更多同行分析,上企知道了解
63家上市公司披露全年业绩预告 逾八成预喜
数据显示,截至12月5日,63家A股公司披露了2021年全年业绩预告,52家公司预喜,占比达82.54%。高景气产业赛道相关上市公司新产能逐步投产是业绩增长的重要原因。 52家公司预喜 在上述预喜的52家公司中,26家公司略增,2家公司扭亏,6家公司续盈,18家公司预增。 从预计净利润规模看,分众传媒、歌尔股份、双星新材、海力风电、延安必康、劲嘉股份、恩华药业、华塑股份、怡亚通9家公司预计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限均超过5亿元。 分众传媒暂列“盈利王”。公司预计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60.2亿元至62亿元,同比增长50.36%至54.85%。对于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公司表示,广告行业较2020年有一定程度复苏,公司在消费品领域保持持续稳定的增长态势,同时受益于基数效应,公司2021年经营业绩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 从预计净利润增幅看,剔除扭亏公司,32家公司预计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幅下限超过10%,12家公司预计超过50%,怡亚通、炬芯 科技 -U、华兰股份、普冉股份4家公司预计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幅下限超过100%。 怡亚通暂列“增长王”。公司预计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亿元至5.5亿元,同比增长313.16%至345.56%。对于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公司表示,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同时大力推进业务结构调整,品牌运营及营销业务占比不断提升。公司2021年7月完成非公开发行新股,优化了融资结构,有效降低了融资成本。 积极扩产 约六成公司披露三季报时预测了全年业绩,业绩预喜的公司多延续前三季度高景气态势。有的公司在首发上市材料中对全年业绩进行了预告。新产能逐步投产是上市公司业绩增长的重要原因。 双星新材预计,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55亿元至14.05亿元,同比增长88%至95%。对于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公司表示,新材料业务占比不断提升,应用领域不断拓展,下游需求保持较高的景气度。同时,公司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客户结构,随着新产线的不断投产,缓解了之前产能受限的情况,头部客户数量及份额稳步增加。通过一系列的新品研发、技术进步,稳步提升单位产品毛利率。 此外,双星新材在12月3日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中指出,公司积极抓好项目建设,稳步推进新产线安装、调试、投产,自2021年4月开始产线陆续投产,目前新上五条产线运行情况良好。产线投产之后测试了设备,完成了产品定向开发,基本达到年度计划的预期,现在处于逐步提速、增产的过程。 海力风电、万祥 科技 等公司均表示,积极扩产对全年业绩将产生正向影响。 海力风电预计,2021年营业收入约为52.52亿元至54.63亿元,同比增长33.67%至39.0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96亿元至11.40亿元,同比增长78.13%至85.22%。公司表示,受益于风电产业政策支持,下游客户投资建设速度加快。同时,公司提升自身竞争力,订单获取能力增强,产能持续扩大,营业收入及利润保持良好的增长态势。 万祥 科技 提到,得益于笔记本电脑需求量上升及公司产销规模扩大带来的规模效应,公司预计2021年实现的营业收入区间为12.6亿元至15.4亿元,同比增长13.42%至38.62%;预计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区间为16650万元至20350万元,同比增长76.73%至116.01%。 挖掘投资机会 前海开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认为,白酒、医药和食品饮料等消费领域白马股盈利能力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并具有较好的品牌价值,具备较高的配置价值,消费股具备穿越牛熊的优势。另外,2021年新能源 汽车 、光伏、风电和氢能源赛道龙头股表现突出,预计2022年新能源行业仍是投资主线之一。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吗?
是的。云意电气是一家汽车零部件生产商,专注于车用整流器和调节器等汽车电子产品的研发与生产。其产品还包括智能电源控制器、雨刷系统和电机电控,现产品可用于轿车、客车、SUV等车辆设备中。更多同行分析,上企知道了解
生产草甘膦的最大上市公司
丰乐种业000713:公司2020年实现净利润5040万,同比增长-11.92%,近五年复合增长为23.91%;每股收益0.1149元。公司农化产品主要产品有除草剂23%烟嘧?莠去津油悬浮剂、41%草甘膦异丙胺盐水剂、52%烟嘧?莠去津可湿粉、10%苯磺隆可湿粉等。11月26日收盘消息,丰乐种业5日内股价下跌2.56%,今年来涨幅上涨3.33%,最新报9元,跌0.99%,市盈率为78.33。【拓展资料】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以合肥市种子公司为独家发起人,以其主要生产经营性净资产9689862400元折股为6300 万股国家股,作为发起股本,并向社会公开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2500 万元整。简介:2010年种子行业发展面临良好机遇:国家政策对种业高度重视,未来有望推出一系列行业扶持政策。具体表现在:(一)前期中央提出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其中就包括生物育种,国家未来将投入240亿元用于生物育种产业;(二)国家主管部门将2010年确定为“种子行业执法年”,大力整顿行业竞争秩序,打击假冒伪劣种子;(三)一号文件已经公布,诸多惠农支农政策正在实施,良种补贴范围扩大,补贴金额继续提高;(四)延续2009年良好形势,种子行业供过于求的情况继续缓解;(五)温和通胀环境下,伴随着农药、化肥等农资的上涨,种子价格,尤其是良种的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国家政策的支持,行业竞争秩序的改善,产品价格的上涨,这些有利因素将为种子公司的经营带来良好的机遇。公司作为种子行业的龙头公司之一,抓住大好形势壮大自身力量,拟定向增发拟定向增发,发行价格不低于11.14元/股。公司表示,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投产后,公司主营收入和盈利水平均将大幅提升,同时优化了资本结构。公司资产规模将显著扩大,资本实力增强,将极大地受益于行业环境的改善。年报显示,公司2009年利润同比增长157%,同时多家机构入驻,筹码进一步集中,彰显了对公司后市发展前景的看好。
上市公司推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存在机会主义择时吗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布以来,我国越来越多上市公布实施股权激励,并有逐年增加的趋势,我国上市公司股票期权预案公告前后是否存在时点的机会主义选择择时、围绕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后的信息披露择时和盈余管理机会主义择时,以及机会主义择时行为的具体方式如何在一个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过程中被组合运用,和机会主义择时与激励草案内容之间到底有何关系。这些问题越来越得到政府和学术界的关注。 本文以2010年1月1日-2014年6月31日首次披露股票期权激励草案的324家上市公司作为总体样本,对以上几个方面进行了实证研究。本文... 展开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布以来,我国越来越多上市公布实施股权激励,并有逐年增加的趋势,我国上市公司股票期权预案公告前后是否存在时点的机会主义选择择时、围绕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后的信息披露择时和盈余管理机会主义择时,以及机会主义择时行为的具体方式如何在一个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过程中被组合运用,和机会主义择时与激励草案内容之间到底有何关系。这些问题越来越得到政府和学术界的关注。 本文以2010年1月1日-2014年6月31日首次披露股票期权激励草案的324家上市公司作为总体样本,对以上几个方面进行了实证研究。本文先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点的机会主义选择择时、以及围绕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后的信息披露择时和盈余管理机会主义择时这三个方面来进行研究出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推出前后管理层机会主义择时行为,然后用这三个方面的择时加权综合来得出整体择时,并且进一步研究出各类择时和期权激励草案公告内容之间的关系。 研究发现,有63.88%的企业是存在公告时点的机会主义选择择时,61.11%的企业是存在信息披露择时58.33%的企业是存在盈余管理择时的,均超过了一半。同时通过加权综合,得到有企业有77.78%存在整体的机会主义择时,可见我国的企业的择时情况较为严重,委托代理问题矛盾突出,我国的期权激励制度的设计存在一定的缺陷,最后通过实证研究4个择时和股票期权激励草案公告内容指标之间的关系,得出发行激励总数占总股本比例(%),在四个择时中都是显著的;预留权益总数占发行激励总数比例(%),在整体择时、公告时点择时和盈余管理择时模型中是显著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它在整体择时和公告时点择时模型中不显著,但在信息披露择时和盈余管理择时模型中是显著的;激励期权能够行权的有效期,它在公告时点择时、信息披露择时、盈余管理择时模型中是显著的;首次授予高管权益比例,它在四个模型中都是显著的。 通过上述研究,一方面证明了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进行股票期权激励时管理层进行了一种或多种机会主义择时,另一方面本文的研究也为政府和企业就如何完善激励计划制度,进一步抑制管理层择时提供了一定的政策依据。获取更多股市资讯就在老钱庄股市直播(www.lqz.cn)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吗?
是的。福建国航是一个以航运为主的综合性企业,该公司以干散货运输为主,主要运输电煤、煤炭、粮食、矿砂、化肥、钢材等产品,同时公司的业务还涉及船舶管理、船员服务、融资租赁、燃料贸易等领域。更多同行分析,上企知道了解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吗?
是的。飞力达是一家IT制造业的现代物流服务商,专注于IT、通讯、汽车、精密仪器产业的进出口报关报检、海陆空货运代理等,通过市场定位与业务规划设计、业务流程设计、信息系统设计、组织设计、硬件规划等方面,为用户提供一站式物流解决方案。更多同行分析,上企知道了解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吗?
是的。中创物流是一家综合性物流服务提供商,主要提供覆盖中国沿海及内陆主要口岸的综合物流服务,业务涵盖货运代理、场站服务、船舶代理、沿海运输、项目物流、大宗商品物流等领域。更多同行分析,上企知道了解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吗?
是的。海汽集团是一家道路运输综合服务提供商,业务领域涵盖班线客运、旅游客运、出租车客运、物流快递、汽车维修等。旗下拥有网约车平台“海汽e行”,主要经营网约专车、定制化租包车经营的线上服务,重点以汽车客运站、机场、码头、火车站等主要交通枢纽为依托,辐射定安、文昌、澄迈等周边市县。更多同行分析,上企知道了解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吗?
是的。中远航运是一家特殊品物流服务商,主营特种船,包括半潜船、多用途重吊船、汽车船、木材船和沥青船等各类型船舶,为用户提供钻井平台、挖泥船、舰艇、火车头、风车、桥吊、成套设备等远洋运输市场不适箱以及有特殊运载、装卸要求的货载运输。更多同行分析,上企知道了解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吗?
是的。中远海能是一家能源运输服务提供商,专注于油品和天然气等能源运输,以服务大型石化企业和战略合作伙伴的全球化经营战略为目标,致力于为全球用户提供全程能源运输解决方案,业务包括油品运输、LNG运输等。更多同行分析,上企知道了解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吗?
是的。海晨股份是电子产品生产型企业和服务贸易的物流供应商,以用户需求为导向、技术创新为手段,致力为用户提供智能运输、仓储管理、关务服务、系统集成、国际货运代理等一体化物流解决方案。更多同行分析,上企知道了解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吗?
是的。天箭科技是一家微波固态功率放大器研发商,专注于从事高波段、大功率固态微波前端研发、生产和销售服务,为用户提供弹载固态发射机、新型相控阵天线及其他固态发射机等产品,广泛应用于导弹精确制导系统、其他雷达系统、卫星通信和电子对抗等场景。更多同行分析,上企知道了解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吗?
是的。华林证券是一家综合性证券公司,致力于为个人及企业用户提供一站式证券投资理财解决方案。其主营业务涵盖证券经纪、投资银行、资产管理、投资管理等领域,具体包括股票、期货期权、融资债券等产品,并可为用户的资金流向及风险提供保障。更多同行分析,上企知道了解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吗?
是的。中成股份是一家成套设备及技术进出口服务提供商,主要提供成套设备出口和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包括国际工程承包、境外实业经营、对外贸易业务等,涉及工业、农业、电力、交通、基建、卫生等领域。更多同行分析,上企知道了解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吗?
是的。江山股份是一家农药生产商,以农药产业为主线,主要从事农药、氯碱、精细化工、高分子材料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有除草剂、杀虫剂、杀菌剂等农药,通用树脂、特种树脂等化工材料,多聚甲醛、四羟基吡啶、甘氨酸等基础化工原料。更多同行分析,上企知道了解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吗?
是的。三峡新能源是一家能源服务提供商。业务包括陆上风电、光伏发电,大力开发海上风电,以及中小水电业务,并推进光热、增量配网、燃气分布式能源、风电制氢等新业务。服务范围覆盖全国3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更多同行分析,上企知道了解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吗?
是的。康泰生物是深圳市首批高新技术企业之一,主要从事生物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康泰生物拥有疫苗行业专业技术的团队,在新疫苗研究与开发中已取得重要突破。生产线从国际著名制药公司默克公司引进,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得到了有力保证,产品已覆盖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更多同行分析,上企知道了解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吗?
是的。星华反光是一家反光材料及产品生产商,公司的产品包括反光印花布、反光雨衣和棉衣、反光背心、反光晶格带、反光热贴膜以及弹性反光带等,产品可广泛应用于汽车交通以及安防产品等领域。更多同行分析,上企知道了解
远盟康健是上市公司吗?
远盟康健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是外国法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而目前除b股市场的闽灿坤外,国内a股市场还没有外资控股企业成功上市的先例。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吗?
是的。闽灿坤B是一家智能小家电研发商,专注于从事家用电器的研发与设计,旗下主要产品包括加热破壁营养料理机、高压咖啡机、电熨斗、多功能研磨机、滴漏式咖啡机、华夫饼机等。此外,还提供售后支持。更多同行分析,上企知道了解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吗?
是的。金鹰重工是一家铁路工程机械研发制造商,拥有全路自轮运转特种设备驾驶培训考试基地,其产品包括重型轨道车、电气化铁路施工维修检测设备、大中型养路机械、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车辆、物流装备等五大系列。更多同行分析,上企知道了解
购买股票之后可以找到上市公司配股吗?
购买股票配股行权之日是有资格自动获得配股的,假如在新村日期之后,买入是没有资格进行配股,这找到公司也没有用。
为什么上市公司都喜欢高转送股票?
A股市场里有一些现象是非常有意思的,上市公司的高送转就是其中的一种。从实质上看,上市公司的高送转行为并没有给股东、投资者带来实质性的分红回报,而仅仅是一种“粥浓了掺水”的行为。但是,从A股历史上的行情走势看,上市公司高送转的行为往往会给公司的股价带来意外的刺激。在A股相关退市新规出台之前,上市公司高送转行为,往往会带来市场资金对该公司股价的炒作。从股价上看,高送转行为增加了公司的总股本,压低了公司股票的单价,但公司的总体市值并没有因为这个行为发生变化。高送转的操作,实际上给该公司构成的影响,无非是让公司总市值由“8乘8”变成了“4乘16”,并没有对公司的市值构成实质上的增加。但是,市场上的投资者,会认为该公司的股价,变得比高送转之前更便宜,存在继续上涨的空间。这种心理,就使得A股中不少发生过高送转的公司股价走出了“填权行情”。这种现象,在A股退市新规出台后大幅减少。一方面,公司的股价在高送转执行之后变得更低,而不少资质不佳的上市公司股价可能出现长期低迷。一旦这类公司的股价跌破1元每股,则公司存在交易类退市风险。这种规定,就使得不少资质平庸的公司在高送转操作前,变得更为谨慎。另一方面,监管层在实践中对高送转操作的门槛进行了抬高,不少持续盈利能力较差的公司达不到监管层设置的门槛。此外,市场上的活跃资金不再盲目追捧“高送转概念股”,相应的盈利效应减弱,这种现象也使得不少投资者对“高送转概念股”变得更加理性。总体而言,上市公司喜欢大规模高送转的阶段已经结束。投资有风险,买卖需谨慎。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吗?
是的。吉电股份是一家热电服务提供商,公司为用户提供搭建电线、热力线路改造等服务,目前公司将新能源和供热作为战略的主攻方向,致力于构建新能源、供热、煤电、综合能源供应、电站服务业新产业格局。更多同行分析,上企知道了解
送转股对上市公司有什么作用?
具有转送行为的股票叫做转送股,转送是一种分配形式,是送红股的意思。只有公司有利润了才能送股,而增股则是用公积金来增加总股本。转增股本则是指公司将资本公积转化为股本,转增股本并没有改变股东的权益,但却增加了股本的规模,因而客观结果与送股相似。 转增股本与送红股的本质区别在于,红股来自公司的年度税后利润,只有在公司有盈余的情况下,才能向股东送红股;而转增股本却来自于资本公积,它可以不受公司本年度可分配利润的多少及时间的限制,只要将公司帐面上的资本公积减少~些,增加相应的注册资本金就可以了,因此,转增股本严格地说并不是对股东的分红回报。 送股是上市公司将本年的利润留在公司里,发放股票作为红利,从而将利润转化为股本。送股后,公司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的总额结构并没有发生改变,但总股本增大了,同时每股净资产降低了。 比如:10送2股是在公司获得盈利的情况下,对股东的一种分红回报。 10转增6.6股则是公司不管有没有盈利,它使用公积金转赠股本,对股东来说,并没有实质的进行分红回报。
中小微企业的上市公司名单
东阿阿胶、兰花科创、水井坊、广电运通,桂林三金等。中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中小上市公司有盐湖股份、山西汾酒、金地集团、东阿阿胶、兰花科创、首开股份、川投能源、山东高速、吉林敖东、世茂股份、新和成、海斯克、酒鬼酒、盛达矿业、沱牌舍得、水井坊、广电运通,桂林三金等。
魔线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吗?
是的。魔线科技是一家社交营销及推广服务提供商,专注于通过社交媒体帮助商家进行业务宣传并加快业务发展,并通过使用魔线用户活动数据库中汇总的用户行为数据,促进用户和合作商家的互动,旗下拥有“魔线+”移动社交营销平台。更多同行分析,上企知道了解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吗?
是的。爱迪尔珠宝是一个珠宝首饰品牌,主要面向都市女性群体,涉及黄金、钻石、铂金、18K金等材质珠宝产品,涵盖戒指、手镯、项链等品类,同时提供珠宝知识、防伪查询等服务,用户可通过线下门店及京东等渠道进行售卖。更多同行分析,上企知道了解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吗?
是的。纳尔股份是一家数码薄膜类喷印材料研发商,产品涵盖背胶、涂层喷印材料等十一个系列,广泛应用于数码喷绘打印、装饰美饰、户内外广告装饰等领域;旗下拥有“英飞莱斯”、“纳尔”、“百纳”系列品牌。更多同行分析,上企知道了解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吗?
是的。青海华鼎是一家车床制造商,为用户提供数控重型卧式车床系列产品、轧辊车床系列产品、铁路专用车床系列产品、立卧式加工中心系列产品、数控铣床系列产品、精密电梯零部件、食品机械等产品,同时还为用户LED灯具、涡旋压缩机及健康产业和替代材料等领域服务。更多同行分析,上企知道了解
中山华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吗?
是的。华利实业是一家总部位于广东中山的,运动鞋专业制造商。致力于鞋履制造业务,以香港、中山为贸易中心,以越南、中国、缅甸、多米尼加为加工制造中心,可为用户提供研发、设计、生产经营各种鞋底、鞋材、鞋类产品。更多同行分析,上企知道了解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吗?
是的。潮宏基是一个珠宝及女包品牌,旗下拥有珠宝品牌CHJ潮宏基、VENTI梵迪和女包品牌FION菲安妮三个品牌,为用户提供吊坠、项链、手链、戒指、耳钉、串珠等产品,同时提供高端商务礼品、纪念收藏品、黄金珠宝首饰、企业礼品定制等服务。更多同行分析,上企知道了解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吗?
是的。五芳斋是一个江南粽子品牌,产品以粽子为主导,涵盖米制品、卤味制品、蛋制品等品类,原料采用白糯、后腿瘦肉、徽州伏箬等食材,提供粽子定制服务,用户可通过线上商城及线下连锁店进行购买。更多同行分析,上企知道了解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吗?
是的。际华集团是一家军需轻工生产制造企业。公司是国内统一着装部门和行业以及其他职业装着装单位的主要生产供应商,是国内少数几个面向国际军需品市场的销售、加工基地之一。公司主营业务为服装鞋帽、轻纺印染、制革装具、橡胶制品的生产和销售;医药、化工、资源开发的投资与管理;实业投资与管理;商贸、物流项目的投资与管理;进出口业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及管理咨询。更多同行分析,上企知道了解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吗?
是的。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12-28,经营范围包括铁路机车车辆(含动车组)、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工程机械、各类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及零部件、电子电器及环保设备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修理、销售、租赁与技术服务;信息咨询;实业投资与管理;资产管理;进出口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更多同行分析,上企知道了解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吗?
是的。太极集团是一家综合类药品生产商,主要从事中成药、西药、健康食品等品类的生产和销售,同时从事中草药种植、医疗包装制品加工、医疗器械销售等业务,产品包括太极藿香正气液、太极通天口服液、太极乌发露、太极水等。更多同行分析,上企知道了解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吗?
是的。亚盛集团是一家农作物种植加工商,公司主要从事农业生产,包括农产品种植、加工、生产、销售与农资服务等,公司主要产品有啤酒花、马铃薯、牧草、果品、食葵等。更多同行分析,上企知道了解
生产双氧水的上市公司
生产双氧水的上市公司有华尔泰、柳化股份、六国化工、华泰股份、闰土股份等。1、华尔泰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12月31日,在池州市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吴李杰,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生产和销售硝酸、硝酸钠、亚硝酸钠、碳酸氢铵等。2、柳化股份柳化股份一般指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3月6日由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柳州凤山糖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柳州钢铁(集团)公司等六家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3、六国化工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安徽省政府批准,省体改委批复,由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铜陵通源投资服务有限公司、铜陵三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铜陵精达铜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华工程公司共同出资发起设立,于2000年12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4、华泰股份华泰股份一般指华泰集团有限公司。华泰集团有限公司是集造纸、化工、印刷、热电、林业、物流、商贸服务于一体的企业。2020年9月10日,2020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榜单发布,华泰集团有限公司名列第95位。5、闰土股份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创建于1986年,是一家专业生产和经营分散、活性、阳离子、还原、硫化、酸性等系列染料及化工中间体、纺织印染助剂、保险粉、硫酸的大型企业。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柳州上市公司全部名单
1、两面针:主营生产和销售牙膏、香皂、牙具、日用洗涤用品、化妆品、卫生巾、尿巾、及其他家庭卫生用品品,实际控制人是柳州国资委。2、柳钢股份:主营焦化、烧结、铁、钢冶炼及钢板、型材等钢压延加工业务,实际控制人是广西国资委,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北区北雀路。3、*ST柳化:主营化工产品及化学肥料的生产与销售,实际控制人是柳州国资委,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北区北雀路67号。4、柳工:主营装载机、挖掘机等工程机械及配件的生产、销售及服务,实际控制人是广西国资委,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南区柳太路1号。5、柳药股份:主营药械的批发与零售业务,实际控制人是朱朝阳,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鹿寨县官塘大道68号。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吗?
是的。ST柳化是一家化工产品生产商,该公司主要从事化肥和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业务,旗下主要产品有硝酸铵、硝酸、氮肥、纯碱、硝酸钠等。更多同行分析,上企知道了解
奥开头得上市公司有哪些
奥开头的上市公司有3家: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奥飞娱乐(002292)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奥克股份(300082)奥康国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简称奥康国际(603007)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吗?
是的。奥康国际是一个皮鞋品牌提供商,旗下拥有奥康、康龙、美丽佳人、红火鸟四个自有品牌;集商务、休闲、运动、时尚等多种风格于一体,涵盖鞋、服装、皮具、箱包等产品线,主要为用户提供时尚商务鞋、休闲鞋、优雅女鞋等产品。更多同行分析,上企知道了解
上海滩昔日首富,混混起家干到400亿,曾控制4家上市公司
上海滩,是个资本和财富汇集的地方。在这儿,有人一战成名,有人叱咤风云,也有人淹没在潮水之中。 曾今,这儿出了个首富,周正毅。 他从小混混起家,与背后的女人毛玉萍,叱咤资本市场十余年。二人辗转日本、内地、香港三地,集聚400亿资产,纵横商政两界。 然而周正毅终因操纵证券交易、虚拟注册资本、行贿、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挪用资金罪两度“两度进宫”,周正毅已在狱中度过16年漫长岁月。 十余载如白驹过隙,曾经的上海首富是否已出狱?昔日资本大佬背后的“农凯系”上市公司今又何在? “高调”的上海前首富 1980年代中后期,靠着走私“章光101”生发剂,周正毅赚到人生的第一桶金。 1989年回国后遇到了志趣相投的毛玉萍,两人一起在上海开了“阿毛炖品”餐馆,成为当时有名的“公关食堂”,依靠“阿毛炖品”周正毅、毛玉萍夫妇赚得4000万元以上总资产。 90年代中期,周正毅与毛玉萍开始进军房地产和股市。 在房地产上,以廉价的土地及银行资本撬动房地产市场,先收购大量烂尾楼,包装后转手卖出,轻松赚取翻倍利润。 在股市上,则以个体户名义从国企员工手里大量收购还未上市公司的股票,在这些公司成功上市后,周正毅赚的盆满钵满。 为打通证券和房地产两条完整的资金通路,周正毅开始构建更大的商业帝国。 1998年10月,农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当时上海农业投资公司是其大股东。到2001年底,周正毅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集团账面资产总额23.25亿元,农凯集团成为周正毅操作资本的核心阵地。 鼎盛时期,周正毅“农凯系”下囊括4家上市公司: 英雄股份、海鸟发展、上海商贸及上海地产,前两家为A股上市公司,后两家则在港股上市,四家上市企业被称为“英雄问世、海鸟欲飞、商贸开路、地产为王”。 加上周正毅、毛玉萍夫妇在香港投资活跃、豪掷千金,与香港知名富豪刘銮雄做邻居,朋友圈都是成龙、郑裕彤、何柱国等知名人物,港媒描述其为“花花公子”、“暴发户”,与女明星的八卦绯闻也成为大众谈资。 凭借着旗下4家上市公司,周正毅的财富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加上夫妻两庞大、圆融的人际关系,周正毅在上海、香港两地声名鹊起,成为通吃内地和香港股市、地产的“大佬人物”。 2000年,《福布斯》对估算周正毅的财产有0.66亿美元,但被周正毅彻底否决。周正毅公开表示, “不止这么多!我家族全资拥有的上海农凯发展,在上海以发展房地产及基建为主,总资产近150亿元人民币。” 2003年,《新财富》预估周正毅的资产为25.8亿,几天后周正毅再次澄清自己总资产已达400亿! 但好景不长,2003年5月,周正毅因操纵证券交易、虚拟注册资本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2006年5月,周正毅刑满释放,仅出来半年又再次“二进宫”,被判16年有期徒刑。 与此同时,“农凯系”4家上市公司纷纷与周正毅“割席分坐”。 2003年6月“英雄股份”和“海鸟发展”先后发表澄清公告,称前二大股东均已发生变更;8月周正毅持有的“上海商贸”股权被“农凯系”股东全部卖出;上海地产向周正毅、毛玉萍展开法律诉讼,称发现多笔款项被转移要求索赔…… 至此,一代上海首富周正毅的传奇故事画上了休止符。 “农凯系”消失的20年 离开周正毅的掌控,这四家公司后来各自发展得如何呢? 英雄股份,也是如今的丹化 科技 (600844.SH),最初走上A股的时候是国内大名鼎鼎的“英雄牌”钢笔生产销售商。 2001年底,英雄股份第一次资产重组,周正毅通过农凯集团控制的上海市农业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华信集团控股英雄股份,并为其打造了现代农业概念,从此英雄股份主营业务从制笔转向农业、房地产业。 2003年2月,“英雄股份”改名“大盈股份”,由于业绩亏损,公司股票于2005年5月暂停上市。2005年ST大盈通过出售房产实现盈利,公司股票于2006年1月恢复上市。 直到2007年,ST大盈完成重大资产重组,改名为“ST丹科”,同年“脱帽”变为“丹化 科技 ”,公司主营业务转向煤化工领域,第一大股东是江苏丹化集团,实际控制人是丹阳市人民政府。 2019年6月,斯尔邦拟作价110亿元借壳丹化 科技 ,如果交易完成,盛虹石化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缪汉根、朱红梅夫妇。但这一交易因丹化 科技 2019年财报数据过了有效期,丹化 科技 向证监会申请中止重大资产重组审核。 从英雄钢笔到煤化工企业,丹化 科技 经历了两次重大重组及主业变更,可“重生”后的丹化 科技 业绩表现并不如意,连续三年半年报业绩亏损。 最新数据显示,丹化 科技 2020上半年实现营业总收入4.8亿,同比下降6.3%,降幅较去年同期收窄;实现归母净利润-1.4亿,上年同期为-1.1亿元,亏损幅度进一步扩大。 另一家公司海鸟发展,也是农凯集团收购最早的一家企业,如今变成了A股市场上的*ST富控(600634.SH)。 2000年10月,海鸟发展当时还是“海鸟电子”,上海东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受让“海鸟电子”第一大股东上海华成无线电厂持有的26%股权,成为“海鸟电子”第一大股东,公司主营业务也从电子产品变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及物业管理,而东宏投资的实际控制人就是周正毅的“农凯系”。 周正毅入狱后,海鸟发展陷入经营困境,主营房地产业务因资金流断裂陷停滞状态。海鸟发展自2008年起三度启动重组均以失败告终。 2010年5月,海鸟发展发布实控人变更提示公告,称东宏实业与自然人鲍宗宪签署《股权收购协议》,将控制权转让给鲍崇宪。 2011年,海鸟发展更名为上海澄海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房地产经营及建材、钢材贸易。 2013年,海鸟发展现任实控人颜静刚入主,并于2017年3月更名为“上海富控互动 娱乐 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富控互动”。至此,这家老牌上市公司主业已变更为 游戏 研发和运营。 流水的大股东,铁打的证券代码。颜静刚入主 *ST富控后,进行了一系列资本“骚操作”,目前颜静刚已出逃海外,由于 *ST富控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对*ST富控给予警告及60万元罚款处分,对颜静刚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如今的*ST富控一地鸡毛,仅留下一个被掏空的空壳。 网络配图 经过近20年的资本洗礼,“农凯系”原本四大金刚如今已面目全非。 至于上海商贸、上海地产两家港股上市公司,在周正毅被判刑时,已经分别将股权全数抵押给银行等金融机构。 还能带领“农凯系”东山再起吗? 在“农凯系”消失的19年,周正毅此前投资的财富并没有停止,甚至还在以一种惊人的速度增长。 据媒体消息,即使身处囹圄,周正毅入狱前购买的豪宅,让他在狱中轻松“躺赚”30亿。 如今,周正毅一手创建的上海农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仍处于存续状态,公司主营业务为农业及相关产业的实业投资与股权投资,华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周正明作为农凯集团两大股东分别持股53.00%及47.00%。 农凯集团是一个家族化管理非常明显的公司, 农凯系公司中周正毅的亲属盘根错节。周正明正是周正毅的亲哥哥,也是农凯系四大领军人物(周正明、唐海根、毛伟平与毛和平)之一,在周正毅入狱后支撑起公司资产的运营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周正毅入狱之后,除农凯集团控股,周正毅和哥哥周正明明下的公司几乎全部吊销。 据公开资料,农凯集团控股的企业共计37家,目前旗下仍在运行的骨干企业包括华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申藤畜禽有限公司、上海高纯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名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高校重点实验室有限公司、上海高校 科技 产品推广有限公司、上海高校 科技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高校 科技 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高校 科技 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及上海高校 科技 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昔日传奇资本大佬,已是耄耋老人。只留给江湖,一个传奇故事。
上市公司 破产清算重组相关问题
600757,每股净资产-3.54元,累计亏损19.5亿!比很多中小板、创业板股票的总市值还多。这还是总负债-账面资产后得到的结果,实际拍卖资产的话,总亏损恐绝对要超过20亿了。全中国人民一人出一块钱都还不清他的债务!中国股票不会破产是因为没有适用的破产法,而且不破产的话,银行借他的负债就不会全变为坏账。在国外,这种股票,几年前就该破产了。实际上,退市永不上市就等于破产,有什么区别呢?20年来中国股市总共发行股票2534个,现存股票2074个,去掉因为合并等原因退市的股票,实际因为业绩亏损导致退市的股票近450个,而在三板市场恢复交易的股票只有几十个。也就是说中国股市里上市至今近400个股票永远得不存在了,平均20个股票里就有3个!请认清事实,理性投资。少碰亏损股。
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吗?
是的。深圳云天励飞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8月,致力于通过AI技术进行物理世界的结构化,打造数字孪生城市。公司依托一流的国际化专家团队和“全栈式”AI技术平台,打造了面向公共安全、城市治理、新商业、AIoT等领域的产品和解决方案,以深圳先行示范区——粤港澳大湾区的双区驱动为基点,以青岛、成都、长沙、南京、杭州、上海、北京等城市为灯塔,业务辐射国内外100多个城市。更多同行分析,上企知道了解
石拐明阳新能源是上市公司吗
是。明阳新能源材料科技(包头)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明阳集团下北方区域内最大的陆上叶片生产基地,也是明阳新材首个高标准自动化灯塔示范建设工厂。
水门桥投资方有哪些上市公司
有云南景鸿影业、北京天使颂、北京晓浩影业、上海绎四个公司,他们的份额都是真实的。【拓展资料】投资流程:一、了解电影项目,选择题材(查看广电局备案,有则为真,没有为假)二、了解影视公司资质(查看营业执照,拍摄许可,没有为假)三、向影视公司对公账户汇款,发起申购(对公账户需和电影出品方一致)四、影视公司确定收到认投份额的资金之后,然后给投资者邮寄纸质合同(一式两份,签订完将其中一份邮寄回影视公司)五、等待电影上映,期间可以通过各渠道或者对接人了解电影进程。六 、电影上映,一般电影上映周期是三个月之内,电影下线之后,结算票房收益,按投资者投资比例进行分红。七、投资完成。中国电影市场的2021年以472.58亿元票房收官了。灯塔研究院和灯塔专业版联合发布的《2021中国电影市场年度报告》显示,作为疫情稳定后的第一年,2021年中国电影总票房达到472.58亿元,恢复至疫前2019年的74%;在内容供给上,全年上映影片共697部,创历史新高;在内容市场方面,“中国叙事”成为过去一年的核心主题。《2021中国电影市场年度报告》显示,2021年的进口片票房在大盘中占比20%,不到2016年占比的1/2(当年高达45%);另一面,由主旋律题材引领的国产电影,继续在这一年获得稳定发展。其中,电影《长津湖》以57.7亿票房打破影史纪录。由于全球疫情并未稳定,近两年国外的大片较往年更少地进入国内。对此,成都电影集团影院版块负责人柏翮认为:“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没有进口片,短期看对大盘市场有一定影响。但从长远看,这其实也是给了国产电影弯道超车的机会。在疫情前,国家为了保护国产电影,对进口片进行了一定的限制。现在反倒不用限制了,正好可以等待国产片发展。”疫情后的第二年,影院逐渐走出了阴霾,习惯了和疫情共存。柏翮所在的影院近期正在求变。一方面是减少人力成本,一方面在观影体验上有所创新。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吗?
是的。北元化工是一家化工制品生产商,该公司主要从事聚氯乙烯、烧碱等产品的生产销售业务,旗下主要产品有树脂、液氯、聚氯乙烯、烧碱等。更多同行分析,上企知道了解
上市公司内部员工可以购买本公司股票吗?
1、可以,上市公司员工是可以购买自己公司的股票的。2、可以但是有一些限制条件,《公司法》第142条对任期内减持股票比例的限制。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票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票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票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拓展资料:一、股票基本特征:1、不可偿还性。股票是一种无偿还期限的有价证券,投资者认购了股票后,就不能再要求退股,只能到二级市场卖给第三者。2、参与性。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选举公司董事会,参与公司重大决策。3、收益性。股东凭其持有的股票,有权从公司领取股息或红利,获取投资的收益。4、流通性。股票的流通性是指股票在不同投资者之间的可交易性。二、相关规定(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1、 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3、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的;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2)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前款转让比例的限制。(3)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2、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4、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市公司重组并购流程是什么?
流程如下:1、收购方的内部决策程序公司章程是公司存续期间的纲领性文件,是约束公司及股东的基本依据,对外投资既涉及到公司的利益,也涉及到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法对公司对外投资没有强制性的规定,授权公司按公司章程执行。。2、出售方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其他股东的意见出售方转让目标公司的股权,实质是收回其对外投资,这既涉及出售方的利益,也涉及到目标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3、国有资产及外资的报批程序收购国有控股公司,按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的有关规定向控股股东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报批手续。4、以增资扩股方式进行公司收购的,目标公司应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由股东会决议,三分之二通过。拓展资料: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这种公司到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须经过批准外,还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公司法》、《证券法》修订后,有利于更多的企业成为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上市要求1、股票经国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上市公司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上市程序公司上市程序根据《证券法》与《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程序如下: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股票上市申请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必须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授权证券交易所根据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核准公司股票上市申请。接受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报送的申请股票上市的材料,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审查,符合条件的,对申请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缺少所要求的文件的,可以限期要求补交;预期不补交的,驳回申请。向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提出上市申请股票上市申请经过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核准文件以及下列文件:1、上市报告书;2、申请上市的股东大会决定;3、公司章程;4、公司营业执照;5、经法定验证机构验证的公司最近三年的或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告;6、法律意见书和证券公司的推荐书;7、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8、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市公司大股东承诺收购一定量的股票有没有法律效力
如果有书面公开承诺的话,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证券法》第九十六条: 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三十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但是,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免除发出要约的除外。 收购人依照前款规定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应当遵守本法第八十九条至第九十三条的规定。《证券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依照本法的原则制定上市公司收购的具体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收购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的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符合本办法第六章规定情形的,收购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免除发出要约。收购人拟通过协议方式收购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超过30%的,超过30%的部分,应当改以要约方式进行;但符合本办法第六章规定情形的,收购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免除发出要约。收购人在取得中国证监会豁免后,履行其收购协议;未取得中国证监会豁免且拟继续履行其收购协议的,或者不申请豁免的,在履行其收购协议前,应当发出全面要约。《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 以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超过30%,收购人拟依据本办法第六章的规定申请豁免的,应当在与上市公司股东达成收购协议之日起3日内编制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提交豁免申请及本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相关文件,委托财务顾问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同时抄报派出机构,通知被收购公司,并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派出机构收到书面报告后通报上市公司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 收购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应当向该公司所有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收购人预计无法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在前述30日内促使其控制的股东将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减持至30%或者30%以下,并自减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其后收购人或者其控制的股东拟继续增持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拟依据本办法第六章的规定申请豁免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办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 符合本办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下列豁免事项:(一)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二)存在主体资格、股份种类限制或者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的,可以申请免于向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未取得豁免的,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将其或者其控制的股东所持有的被收购公司股份减持到30%或者30%以下;拟以要约以外的方式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发出全面要约。《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收购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申请:(一)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转让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二)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在该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三)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收购人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拥有权益的股份,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收购人免于发出要约;(四)中国证监会为适应证券市场发展变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需要而认定的其他情形。收购人报送的豁免申请文件符合规定,并且已经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的,中国证监会予以受理;不符合规定或者未履行报告、公告义务的,中国证监会不予受理。中国证监会在受理豁免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就收购人所申请的具体事项做出是否予以豁免的决定;取得豁免的,收购人可以继续增持股份。《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以简易程序免除发出要约:(一)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30%;(二)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加其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三)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0%的,继续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四)因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确定价格向特定股东回购股份而减少股本,导致当事人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五)证券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依法从事承销、贷款等业务导致其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超过30%,没有实际控制该公司的行为或者意图,并且提出在合理期限内向非关联方转让相关股份的解决方案;(六)因继承导致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七)中国证监会为适应证券市场发展变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需要而认定的其他情形。中国证监会自收到符合规定的申请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相关投资者可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中国证监会不同意其以简易程序申请的,相关投资者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提出申请。
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股份回购有什么限制?
有以下四点限制:1、是严格遵守股份回购的条件。实施股份回购原则上应当符合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的条件。上市公司为维护本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而回购股份的,适用《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第三条的规定,并应当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实施完毕。2、是规范信息披露和决策程序。为减资而回购股份的,应当按照《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回购办法》)、《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有关决策程序。因其他情形回购股份的,信息披露和有关程序参照适用《回购办法》和《补充规定》。3、是按照规定的方式回购股份。为减资而回购股份的,应当采取集中竞价、要约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者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而回购股份的,应当采取集中竞价或要约的方式。4、是依法依规管理已回购的股份。上市公司回购的股份应登记在按规定开立的专用账户中,该账户中的股份依法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配股、质押等权利。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或者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而回购的股份,应当在三年内按照依法披露的用途进行转让,未按照披露用途转让的,应当在三年期限届满前注销。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而回购的股份,可以按照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履行预披露义务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三年内未依法转让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注销。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新规2020
法律分析:为防范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大规模减持冲击市场,并依法保障其转让股份的权利,证监会7日发布《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证监会上市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按时间推算,2月份之前不会有大股东通过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上市公司的大股东的股票可以卖吗
上市公司的大股东的股票是可以进行售卖的,但是在其抛售股票时,会导致该股票的股价下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三十七条 证券交易当事人依法买卖的证券,必须是依法发行并交付的证券。非依法发行的证券,不得买卖。第三十八条 依法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法律对其转让期限有限制性规定的,在限定的期限内不得买卖。第三十九条 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七条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的大股东的股票可以卖吗
上市公司的大股东的股票是可以进行售卖的,但是在其抛售股票时,会导致该股票的股价下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三十七条 证券交易当事人依法买卖的证券,必须是依法发行并交付的证券。非依法发行的证券,不得买卖。第三十八条 依法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法律对其转让期限有限制性规定的,在限定的期限内不得买卖。第三十九条 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七条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一家上市公司高管拿到股权后怎么办
高管人员可以合法买卖本公司股票,但是有严格的限制。根据关于发布《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的通知:第十三条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二)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四)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扩展资料:根据关于发布《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的通知:第四条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的;(四)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五条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前款转让比例的限制。第六条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上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发行的股份为基数,计算其中可转让股份的数量。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述可转让股份数量范围内转让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还应遵守本规则第四条的规定。第七条 因上市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二级市场购买、可转债转股、行权、协议受让等各种年内新增股份,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因上市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导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所持本公司股份增加的,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关于发布《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二、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个人所持股份,如何出售?1、公司法142条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做出其他限制性规定。”2、证券法47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如果违背了规定,公司董事会应当向交易所报告并披露:(一)相关人员违规买卖股票的情况;(二)公司采取的补救措施;(三)收益的计算方法和董事会收回收益的具体情况;(四)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项。3、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中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注:包括持股5%以上股东)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二)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四)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按照该管理规则,交易所颁布的《创业板规范指引》中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前述人员的配偶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 日起至最终公告日;(二)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 日内;(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 个交易日内;(四)本所规定的其他期间。”供参考。三、企业高管持有的本公司的股票是怎么买上的.高管持有的股票当然不是申购的,而是公司上市之前内部发行的原始股。至于多少比例就要看公司的发行比例是多少,每个公司都不一样。四、有关公司法中上市公司高管持股转让的规定?《公司法》《证券法》只规定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的25%,但对基数没有明确说明。对此,证监会2007年出台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弥补了这一漏洞。原则是:在当年没有新增股份的情况下,计算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数量公式为可减持股份数量=上年末持有股份数量X25% 该高管只要不离职、不增持,自06年1月1日起解除股份的一般锁定,但在年内他只能转让所持全部股份的25%,即2500股。假设他06年把能减的份额都减掉了,那么,07年全年能减持的则是7500*25%.此外,还有几点供你参考。(1)对当年新增股份的处理 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当年新增股票:因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形式进行权益分派导致所持股票增加的,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减持的数量。因其他原因新增股票的,新增无限售条件股票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票不能减持,但计入次年可转让股票基数。(2)对当年可转让未转让股份的处理 当年虽可减持但未减持的股份次年不再能自由减持,即应按当年末持有股票数量为基数重新计算可转让股份数量。五、高管买卖自己公司的股票怎么是竞价交易可以买自己公司的股票,买了之后要公告的,但根据交易所的规定,该帐户该公司的股票是要被冻结的。六、拟上市公司高管 如何购原始股公司高管可通过股东转让进行申购原始股。原始股认购途径 1、通过其发行进行收购。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公司发起人认购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由于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三年内不得转让,社会上出售的所谓原始股通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份。2、通过其转让进行申购。公司发起人持有的股票为记名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一年之后的转让应该在规定的证券交易场所之内进行,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对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无记名股票的转让则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转让。一些违规的股权交易大多数是以投资咨询公司的名义进行的,而投资咨询机构并不具备代理买卖股权的资质。原始股 原始股是公司上市之前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原始股”一向是赢利和发财的代名词。在中国股市初期,在股票一级市场上以发行价向社会公开发行的企业股票,投资者若购得数百股,日后上市,涨至数十元,可发一笔小财,若购得数千股,可发一笔大财,若是资金实力雄厚,购得数万股,数十万股,日后上市,利润便是数以百万计了。这便是中国股市的第一桶金。
现行法律法规对于“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有何规定
财政部2001年有个文件,专门针对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做了具体规定,主要条款:一是用于质押股权不得超过股东持有的股权总额50%;二是须经董事会批准;三是报上级主管财政(现为国资)部门备案;四是办理质押登记。另外,公司法、担保法对股权质押亦有所规定,但相对宽泛,对于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质押按照上面财政部的文件办理,就不会违规。
公司被上市公司收购后,原来公司的原始股票怎么处理
公司被上市公司收购后,公司原股份怎么处理由收购协议而定,如果是全资收购的一般向被收购公司的股东支付资金,收购股东的股份。《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 收购人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时,应当提交以下备查文件:(一)中国公民的身份证明,或者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二)基于收购人的实力和从业经验对上市公司后续发展计划可行性的说明,收购人拟修改公司章程、改选公司董事会、改变或者调整公司主营业务的,还应当补充其具备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的管理能力的说明;(三)收购人及其关联方与被收购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应提供避免同业竞争等利益冲突、保持被收购公司经营独立性的说明;(四)收购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2年未变更的说明;(五)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说明;收购人或其实际控制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还应当提供其持股5%以上的上市公司以及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说明;(六)财务顾问关于收购人最近3年的诚信记录、收购资金来源合法性、收购人具备履行相关承诺的能力以及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核查意见;收购人成立未满3年的,财务顾问还应当提供其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最近3年诚信记录的核查意见。境外法人或者境外其他组织进行上市公司收购的,除应当提交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文件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文件:(一)财务顾问出具的收购人符合对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的条件、具有收购上市公司的能力的核查意见;(二)收购人接受中国司法、仲裁管辖的声明。扩展资料原始股的认购对有意购买原始股的朋友来说,一个途径是通过其发行进行收购。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公司发起人认购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由于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一年内不得转让,社会上出售的所谓原始股通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份。另外一个途径即通过其转让进行申购。公司发起人持有的股票为记名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一年之后的转让应该在规定的证券交易场所之内进行,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对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无记名股票的转让则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转让。一些违规的股权交易大多数是以投资咨询公司的名义进行的,而投资咨询机构并不具备代理买卖股权的资质。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限制有什么规定?
非 上市公司 在我国的法律上是不允许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私自售卖转让公司的股权。那样就会造成违反的行为,会在我国法律上构成 罪名 。但是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股权通常是流动的。为了避免非上市公司造成犯罪的行为,所以我国法律对于非上市公司 股权转让 有了限制。那么我国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限制都有哪些? 一、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限制有什么规定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因司法 强制执行 、 继承 、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5%)。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短线交易: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二、非上市股权的限制的情况 1、应当核实转让人准备转让的股权是否被有关国家机关冻结,其上是否设定有 质押 权等。如果要转让的股权存在上述法律事实,那么即使签订 股权转让协议 ,也不能完成股权转让的过程。凭相关资料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变更登记时,登记机关会拒绝办理,无法达成合同的目的。 2、这种无法办理的情况是可以防止的,因为股权的法律状态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只要发生了上述法律事实,就可以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登记中查到。因此,在受让股权前,应当要求转让人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拟出让股权法律状态的证明,以判断是否存在上述法律问题。 从上述我们不难看出,非上市股权转让限制是有着我国法律的严格说明和法律解释的。并且在我国法律的相关条例中,对于股权转让的流程和人物关系已经解释的非常清楚。通过法律了解了股权转让的限制情况,公司的管理层就可以通过这种方式为公司争取到更多的利益。
关于发布《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的通知的管理规则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统称“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规则。第三条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第四条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的;(四)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五条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前款转让比例的限制。第六条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上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发行的股份为基数,计算其中可转让股份的数量。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述可转让股份数量范围内转让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还应遵守本规则第四条的规定。第七条 因上市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二级市场购买、可转债转股、行权、协议受让等各种年内新增股份,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因上市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导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所持本公司股份增加的,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第八条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当年可转让但未转让的本公司股份,应当计入当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总数,该总数作为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第九条 上市公司章程可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规定比本规则更长的禁止转让期间、更低的可转让股份比例或者附加其它限制转让条件。第十条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下列时点或期间内委托上市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网站申报其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职务、身份证号、证券账户、离任职时间等):(一)新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申请股票初始登记时;(二)新任董事、监事在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职事项、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三)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已申报的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后的2个交易日内;(四)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五)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时间。第十一条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上市公司报告并由上市公司在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包括:(一)上年末所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二)上年末至本次变动前每次股份变动的日期、数量、价格;(三)本次变动前持股数量;(四)本次股份变动的日期、数量、价格;(五)变动后的持股数量;(六)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项。第十二条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违反该规定将其所持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的,由此所得收益归该上市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上述“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是指最后一笔买入时点起算6个月内卖出的;“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是指最后一笔卖出时点起算6个月内又买入的。第十三条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二)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四)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第十四条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本人申报数据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第十五条 上市公司应当制定专项制度,加强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与监督。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及所持本公司股份的数据和信息,统一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办理个人信息的网上申报,并定期检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披露情况。第十六条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违反本规则,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第十七条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买卖股票的,参照本规则第十二条规定执行。第十八条 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行为,监督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规定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正常秩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和相关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以下简称持股变动),是指通过在证券交易所的股份转让活动,投资者持有的一个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变化的情形;或者持股数量虽未发生变化,但通过在证券交易所的股份转让活动以外的其他合法途径,投资者控制的一个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变化的情形。第三条 持股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其所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他知情人员,在有关持股变动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相关信息。第四条 任何人不得利用持股变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任何人不得利用持股变动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或者其他欺诈活动。第五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法对持股变动的信息披露行为实行监督管理。 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赋予的职责及其业务规则,对持股变动信息披露行为实行日常监督管理。第二章 持股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持股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持有、控制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变化达到规定比例,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股份持有人、股份控制人和一致行动人。第七条 股份持有人是指在上市公司股东名册上登记在册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第八条 股份控制人是指股份未登记在其名下,通过在证券交易所股份转让活动以外的股权控制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等合法途径,控制由他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第九条 一致行动人是指通过协议、合作、关联方关系等合法途径扩大其对一个上市公司股份的控制比例,或者巩固其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地位,在行使上市公司表决权时采取相同意思表示的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前款所称采取相同意思表示的情形包括共同提案、共同推荐董事、委托行使未注明投票意向的表决权等情形;但是公开征集投票代理权的除外。第十条 一致行动人自一致行动关系形成之日起,应当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临时保管各自持有、控制的该公司的全部股票,临时保管期不得少于六个月。第十一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合并计算其所持有、控制的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持有、控制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换期间,应当将其有权转换部分与其所持有、控制的同一上市公司的股份合并计算。第三章 持股变动报告书及公告第十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照本办法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持股变动报告书)。 前款义务人在提交持股变动报告书的同时,应当报送中国证监会,抄报上市公司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通知上市公司,并做出公告。 持股变动报告书的内容与格式由中国证监会另行规定。第十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多人的,可以以书面形式约定由其中一人负责统一编制持股变动报告书,但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持股变动报告书上签字盖章。 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对持股变动报告书中涉及其自身的信息承担责任;对持股变动报告书中涉及的与多个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的信息,各信息披露义务人对相关部分承担连带责任。第十四条 持股变动报告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名称、住所; (二)上市公司名称;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股份的变动情况; (四)持股变动方式;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就该上市公司股份所进行的交易; (六)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要求予以载明的其他事项。第十五条 投资者持有、控制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时,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交持股变动报告书。 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该投资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上市公司高管买卖股票规定
1.有关上市公司高管买卖股票的规定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百八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买卖该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 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第一百八十九条 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该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买卖该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有哪些法律对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作出了规定
有限制。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都有限制条件,具体分析如下一、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还存在优先购买权《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没有股东同意的限制,但有其他条件限制《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第一百三十九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第一百四十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一百四十一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第一百四十二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