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间

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的历史数据

2013年6月20日,隔夜Shibor利率创下了历史最高点13.444%2015年1月4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显示,所有期限品种全线上涨,其中隔夜品种上涨11.20个基点,至3.6400%;7天期上涨24.40个基点,至4.8830%;14天期上涨21.50个基点,至5.5940%。与此同时,银行间质押式回购利率在开盘后却普遍走低。

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 shibor

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简称Shibor,是由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自主报出的人民币同业拆出利率计算确定的算术平均利率,是单利、无担保、批发性利率。对社会公布的Shibor品种包括隔夜、1周、2周、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及1年。拓展资料:Shibor报价银行团现由18家商业银行组成。报价银行是公开市场一级交易商或外汇市场做市商,在中国货币市场上人民币交易相对活跃、信息披露比较充分的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成立Shibor工作小组,依据《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实施准则》确定和调整报价银行团成员、监督和管理Shibor运行、规范报价行与指定发布人行为。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简称Shibor,从2007年1月4日开始正式运行,是由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组成报价团自主报出的人民币同业拆出利率计算确定的算术平均利率,是单利、无担保、批发性利率。中国人民银行成立Shibor工作小组,依据《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实施准则》确定和调整报价银行团成员、监督和管理Shibor运行、规范报价行与指定发布人行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Shibor的报价计算和信息发布。Shibor促进了货币市场的快速发展。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简称Shibor是由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自主报出的人民币同业拆出利率计算确定的算术平均利率,是单利、无担保、批发性利率。对社会公布的Shibor品种包括隔夜、1周、2周、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及1年。 Shibor在市场化产品定价中得到广泛运用。 1.一是Shibor对债券产品定价的指导性持续增强。2007年共发行以Shibor为基准的浮息债券990亿元、短期融资券1376亿元,分别占市场发行总量的18%、41%和97%。 2.二是以Shibor为基准的金融创新产品成交活跃。利率互换285亿元、远期利率协议10.5亿元,同业借款、同业存款和理财产品等约1300亿元。 3.三是票据转贴现、回购业务初步建立了以Shibor为基准的市场化定价机制。 4.四是报价行的内部资金转移价格已经不同程度的与Shibor结合。金融市场正在形成以Shibor为基准的定价群,各种利率之间的比价关系日趋合理、清晰。

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是以16家报价行的报价为基础,提出一定比例的最高价和最低价后得到的( )。

【答案】:BB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是以16家报价为基础,提出一定比例的最高价和最低价后得到的算术平均数。故选B。

关于shibor和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的区别

shibor和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的区别如下:一、范围不同shibor是指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anghaiInterbankOfferedRate,简称Shibor)。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则范围较广,包含世界个地的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也属于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的范畴,也包括LIBOR等。二、组成银行不同Shibor报价银行团现由16家商业银行组成。报价银行是公开市场一级交易商或外汇市场做市商,在中国货币市场上人民币交易相对活跃、信息披露比较充分的银行。对于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不同国家的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组成由相关国家地区的金融监管部门决定。三、监督机构不同Shibor由中国人民银行监管,中国人民银行成立Shibor工作小组,依据《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实施准则》确定和调整报价银行团成员、监督和管理Shibor运行、规范报价行与指定发布人行为。其他地方的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由其相关的金融监管部门监管。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SHIBOR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银行同业拆借利率

目前公布的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品种中,期限最长的是( )

【答案】:C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申(Shibor)是由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自主报出的人民币同业拆出利申计算确定的算术平均利申,是单利、无担保、批发性利率。目前,对社会公布的Shibor品种包括隔夜、1周、2周、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及1年。

我国目前正在推行的货币指标体系——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的英文缩写为(  )。

【答案】:D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从2007年1月4日起正式运行,为我国金融市场提供给了一年以内产品的定价基准,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关于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不正确的表述是( )。

【答案】:BSHIBOR是由报价团报价后剔除最高价和最低价后经算数平均计算二来,不是由公开市场一级交易商之间通过交易形成。

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不包括(  )。

【答案】:C[答案解析]同业拆借表明是短期的资金融通。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是我国目前正在推行的货币指标体系。英文缩写为Shibor.其品种包括:隔夜,一周,两周,一个月,三个月,六个月,九个月及一年。

我国目前正在推行的货币指标体系——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的英文缩写为(  )。

【答案】:A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的英文全拼是Shanghai Interbank Offered Rate,缩写是SHIBOR。LIBOR是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的英文缩写。故选A。

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的特点有( )。

【答案】:A、D、E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是由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组成报价团自主报出的人民币同业拆出利率计算确定的算术平均利率,是单利、无担保、批发性利率。

关于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的说法,正确的是()。

【答案】:A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是由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组成报价团自主报出的人民币同业拆出利率计算确定的算术平均利率,是单利、无担保、批发性利率。

我国目前正在推行的货币指标体系—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的英文缩写为(  )。

【答案】:DLIBOR是指伦敦银行同业拆放率。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的英文缩写为Shibor。其品种包括:隔夜,一周,两周,一个月,三个月,六个月,九个月及一年。

关于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的说法,正确的是(  )。

【答案】:B在利率市场化进程中,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条件和机制建设。ABD三项,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是由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组成报价团自主报出的人民币同业拆出利率计算确定的算术平均利率,是单利、无担保、批发性利率;C项,目前,对社会公布的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品种包括隔夜、1周、2周、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及1年。

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从2014年3月17日起,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的人民币兑美元交易价格浮动幅度由百分之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决定扩大外汇市场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浮动幅度。自2014年3月17日起,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人民币兑美元交易价浮动幅度由1%扩大至2%,即每日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人民币兑美元的交易价可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对外公布的当日人民币兑美元中间价上下2%的幅度内浮动。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推出的超短期融资券的最长融资期限是(  )

【答案】:C超短期融资券是指具有法人资格、信用评级较高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期限在270天以内的短期融资券。选项C正确

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待遇

好。1、工资方面。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工资为9000元,而其他协会员工的工资为8000元。相比之下,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工资水平更高,待遇更好。2、休息方面。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员工的休息时间为上5休2,而其他协会的休息时间为上6休1日。所以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休息时间更多,更好。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向接受其短期融资券注册的企业出具《接受注册通知书》,注册有效期为( )。

【答案】:A交易商协会向接受注册的企业出具《接受注册通知书》,注册有效期为2年。故本题选A选项。

中国人民银行(央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秘书长是多大官职?

楼主理解有错误,并不是所有组织都是政府组织,也并不具有政府职能。你所说的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是银行间债券市场、拆借市场、票据市场、外汇市场和黄金市场参与者共同的自律组织,协会业务主管单位为中国人民银行。协会经国务院同意、民政部批准于2007年9月3日成立,为全国性的 非 营 利 性 社 会 团 体 法人,其业务主管部门为中国人民银行。所以,这个协会不具备政府职能,也就不能衡量协会秘书长的官职大小O(∩_∩)O~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介绍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是由市场参与者自愿组成的,包括银行间债券市场、同业拆借市场、外汇市场、票据市场和黄金市场在内的银行间市场的自律组织,会址设在北京。协会英文名称为National Association of Financial Market Institutional Investors,缩写为NAFMII。

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是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吗

  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是银行间债券市场、拆借市场、票据市场、外汇市场和黄金市场参与者共同的自律组织,协会业务主管单位为中国人民银行。协会经国务院同意、民政部批准于2007年9月3日成立,为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其业务主管部门为中国人民银行。协会会员包括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银行间债券市场、拆借市场、外汇市场、票据市场和黄金市场的参与者、中介机构及相关领域的从业人员和专家学者均可自愿申请成为协会会员。  协会单位会员将涵盖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投资基金、财务公司、信用评级公司、大中型工商企业等各类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发展历史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是银行间债券市场、拆借市场、票据市场、外汇市场和黄金市场参与者共同的自律组织,协会业务主管单位为中国人民银行。协会经国务院同意、民政部批准于2007年9月3日成立,为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其业务主管部门为中国人民银行。协会会员包括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银行间债券市场、拆借市场、外汇市场、票据市场和黄金市场的参与者、中介机构及相关领域的从业人员和专家学者均可自愿申请成为协会会员。协会单位会员将涵盖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投资基金、财务公司、信用评级公司、大中型工商企业等各类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经过10年发展,中国银行间市场已成为一个以合格机构投资者为主要参与者,以一对一询价为主要交易方式,囊括债券、拆借、票据、黄金、外汇等子市场在内的多板块、有层次的市场体系,市场规模稳步增长。 据介绍,从国外银行间市场发展经验看,全美证券交易商协会、日本证券交易商协会、韩国证券交易商协会等自律组织在推动市场创新和发展、规范市场行为、维护行业利益、防范市场风险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所在国金融市场管理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承销商名单

分别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拓展资料】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必须由金融机构承销,不一定由银行承销,可以自主选择主承销商。需要组织承销团的,主承销商应当组织承销团。为进一步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管理,促进非金融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管理办法,2008年3月14日第五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4月15日起施行。管理办法如下: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管理,促进非金融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制定本办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债务融资工具),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发行的证券。并同意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 第三条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和交易应当遵循诚信自律的原则。 第四条 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企业应当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登记。 第五条 债务融资工具应当在中央政府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登记、委托和结算。 第六条全国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同业拆借中心)为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务融资工具交易提供服务。 第七条 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应当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披露信息。信息披露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八条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由金融机构承销。企业可自主选择主承销商。需要组织承销团的,主承销商应当组织承销团。 第九条 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企业应当由在中国注册的评级机构进行评级,并具有债券评级资格。 第十条承销机构、资信评级机构、注册会计师、律师等专业机构和为债务融资工具提供服务的人员应当勤勉尽责,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按照《债务融资工具》的规定履行义务。条款和协议。 上述专业机构和人员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应当对其负责的部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十一条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利率、发行价格及相关利率应当市场化确定,任何商业机构不得通过欺诈、市场操纵等行为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二条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者应当自行判断并承担投资风险。第十三条交易商协会应当按照本办法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对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和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经销商协会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关自律管理制度,并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第十四条同业拆借中心负责债务融资工具交易的日常监控,每月汇总债务融资工具的交易情况,并提交交易商协会。 第十五条 中央结算公司负责对债务融资工具的登记、托管和结算进行日常监控,每月汇总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登记、托管、结算和兑现情况,并报交易商协会。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对债务评级是怎么定义的,是否有对scp,ppn等进行评级呢?

超短融须有有主体评级,但是不强制要求债项评级;定向融资工具ppn,不强制要求有债项评级和主体评级。具体看一下这张表格就清楚了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资产管理

1、协会的经费来源:会费,接受资助和捐赠,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利息; 其他合法收入。2、 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会员收取会费。3、协会经费必须用于符合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在会员中分配。4、 协会应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5、 协会应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离岗位时,必须与继任人员办清交接手续。6、 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监事会和国家财政部门的监督。7、协会接受捐赠、资助的资产,应按捐赠、资助人的要求使用并报告使用情况。8、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民政部组织的财务审计。10、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11、 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保险和福利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12、协会秘书处定期向理事会、监事会和会员代表大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协会领导协会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秘书长负责制。会长、副会长及监事长由上届常务理事会提名,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理事会和监事会分别选举产生;秘书长为协会法定代表人,负责协会的日常组织和管理工作,由中国人民银行推荐提名,理事会选举产生。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成立意义

尽快成立以市场参与者为主体的自律组织,加强对银行间市场的自律性管理,约束市场参与者行为,保护市场参与者正当利益,对促进我国银行间市场乃至整个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1)设立市场自律组织,有利于加强市场自律管理,营造良好的市场发展环境。建立和完善符合OTC市场规律和特点的自律管理体系,在相当程度上可以为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可以通过自律组织的自律管理和会员的诚信守法、合规经营,营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自律的市场环境。(2)设立市场自律组织,有利于促进市场和政府的双向沟通,有效维护投资者权益,有力促进市场发展。自律组织既是市场参与者的民意代表,又在与政府部门的沟通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紧密联系市场和政府,在促进二者有效双向沟通方面能够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市场自律组织既可向市场宣传政府部门的相关政策,又可向立法机构、政府部门反映市场情况以及会员的意见和呼声,充分发挥沟通会员与立法机构、政府部门之间,以及协调会员之间关系的作用。(3)设立市场自律组织,有利于促进市场专业化水平的提高。协会可以通过组织会员加强银行间市场业务方面的交流与培训,来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促进市场参与者专业水平的提高。设立市场自律组织,有利于银行间市场的长远健康发展。市场自律组织的自律管理更加贴近市场需求,可充分激发市场的自主创新性,又可使市场主管部门能集中精力作好市场的长远规划和监督管理,有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 。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管理办法

条件:(一)拥护协会章程;(二)有加入协会的意愿;(三)单位会员应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需经法人许可),并经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批准或备案进入银行间市场从事相关业务;(四)个人会员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为银行间市场的从业人员或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 (五)协会要求的其他条件。程序:(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三)由理事会授权协会秘书处发给会员资格证书。权利:(一)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要求协会维护其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的权利;(三)通过协会向有关部门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权利;(四)按照协会自律管理规定开发新产品和从事新业务的权利;(五)参加协会举办的培训、会议和获得协会其他服务的权利;(六)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八)会员代表大会决议规定的其他权利。会员义务(一)遵守协会的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二)执行协会决议;(三)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四)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五)向协会反映情况,按规定提供有关资料;(六)按规定交纳会费;(七)会员代表大会决议规定的其他义务。会员退会会员自愿退会应书面通知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书。会员如果一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取消会员资格。 单位会员设单位代表一名,代表其在协会履行职责。单位会员更换单位代表,须向协会书面报告,经常务理事会确认后生效,继任单位代表将自动继任前单位代表在协会的职务。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组织机构

会员代表大会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章程》,协会的组织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监事会和秘书处。第十七条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的产生办法由上届常务理事会决定(第一届会员代表的产生办法由协会筹备组决定)。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半数以上的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会员代表大会每四年召开一次;理事会认为必要或由三分之一以上会员代表联名提议时,可召开临时会员代表大会。特殊情况下,会员代表大会可采用通讯方式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中国人民银行审查同意并经民政部核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理事会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四年。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常务理事会认为必要或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可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特殊情况下,理事会会议可采用通讯方式召开。 理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半数以上的理事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在会员中具有代表性;(二)能正常行使会员权利、履行会员义务;(三)支持协会工作;(四)会员代表大会要求的其他条件。理事会的职责是:(一)负责召集会员代表大会;(二)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三)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四)审议协会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五)选举和任免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六)选举和任免协会常务理事;(七)决定会员资格的授予或解除;(八)审议和颁布协会的自律规则、行业标准及业务规范;(九)表彰、奖励、处分会员;(十)决定协会专业委员会和内部机构的设置;(十一)审议协会的重要规章制度;(十二)决定协会的其他重大事项。常务理事会协会设常务理事会,对理事会负责。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职责。 常务理事由理事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常务理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协会负责人认为必要或三分之一以上常务理事联名提议时亦可召开。监事长列席常务理事会会议。特殊情况下,常务理事会会议可采用通讯方式召开。常务理事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半数以上的常务理事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常务理事会的职责:(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二)组织实施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三)制定协会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决算方案;(四)审议协会内部的日常规章制度;(五)向理事会提议协会专业委员会的设置;(六)聘任副秘书长;(七)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理事会第一、三、七、八、九、十、十一及本章程其他条款规定的理事会的其他职权;(八)承办业务主管部门授权或委托的其他工作。监事会协会设监事会,由全体监事组成。监事会是协会工作的监督机构。监事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四年。监事的任职条件参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理事的任职条件。协会的理事、监事不得相互兼任。监事会的职责:(一)监督协会章程、会员代表大会各项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二)列席理事会会议,监督理事会的工作;(三)选举和罢免监事长;(四)审查协会财务报告并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审查结果。协会负责人协会设会长一名,执行副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会长、副会长由上届常务理事会提名(第一届会长、副会长由协会筹备组提名),理事会选举产生,并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方可任职。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会长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执行副会长代其履行职责。 协会设专职秘书长一名(系常务理事、执行副会长当然人选),专职副秘书长若干名。秘书长由中国人民银行推荐,理事会选举产生。协会日常办事机构为秘书处,秘书处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置若干内设部门。秘书长为协会法定代表人。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会长、副会长、监事长每届任期为两年,可连选连任,但一般不超过两届。协会会长、副会长、监事长、秘书长如超过70周岁的,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中国人民银行审查同意并经民政部核准后方可任职。协会会长、副会长、监事长、秘书长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二)在银行间市场相关领域内有一定的专业水平和良好声望;(三)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从事金融工作五年以上或其他经济工作八年以上;(四)年龄不超过70周岁;(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六)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七)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八)符合民政部关于社团组织主要负责人的任职基本条件;(九)会员代表大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规定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涉及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规定包括:第四条 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应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注册。第十三条 交易商协会依据本办法及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对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与交易实施自律管理。交易商协会应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关自律管理规则,并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第十六条 交易商协会应每月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汇总情况、自律管理工作情况、市场运行情况及自律管理规则执行情况。第十七条 交易商协会对违反自律管理规则的机构和人员,可采取警告、诫勉谈话、公开谴责等措施进行处理。第十八条 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交易商协会、同业拆借中心和中央结算公司进行监督管理。交易商协会、同业拆借中心和中央结算公司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要求,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和交易等有关的信息。协会第一届领导班子名单会 长:中国银行行长 李礼辉监事长:交通银行行长 李军副会长:中国工商银行行长 杨凯生副会长:中国农业银行行长 项俊波副会长:中国建设银行行长 张建国副会长: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 高坚副会长: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司长 穆怀朋副会长: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总经理 杨超副会长:中信证券股份公司董事长 王东明副会长: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黄永达副会长:外汇交易中心总裁 谢多副会长: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总经理 吕世蕴副会长:上海黄金交易所理事长 沈祥荣执行副会长兼秘书长:时文朝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制定行业自律规则、业务规范和职业道德规范,并负责监督实施;(二)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代表会员向主管部门、立法机关等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在业务活动中的问题、建议和要求;(三)教育和督促会员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协会制定的准则、规范和规则,监督、检查会员的执业行为,对违反章程及自律规则的会员给予纪律处分,维护市场秩序;(四)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五)组织从业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和执业水平;(六)组织会员进行业务研究、开展业务交流,根据会员需求,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管理适合银行间市场特性的产品研发,推动会员业务管理和业务规范;(七)收集、整理和发布有关市场信息,为会员提供服务;(八)对市场发展有关问题进行研究,为会员业务拓展及主管部门推动市场发展献计献策;(九)开展为实现协会宗旨的其他工作;(十)会员代表大会决定的和中国人民银行赋予的其他职责。会员管理协会的会员种类有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中小非金融企业发行集合票据,应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可以一次注册、多次发行。( )

【答案】:B解析:企业发行集合票据应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规则》在交易商协会注册,一次注册、一次发行。

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承销商名单

分别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拓展资料】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必须由金融机构承销,不一定由银行承销,可以自主选择主承销商。需要组织承销团的,主承销商应当组织承销团。为进一步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管理,促进非金融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管理办法,2008年3月14日第五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4月15日起施行。管理办法如下: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管理,促进非金融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制定本办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债务融资工具),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发行的证券。并同意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 第三条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和交易应当遵循诚信自律的原则。 第四条 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企业应当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登记。 第五条 债务融资工具应当在中央政府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登记、委托和结算。 第六条全国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同业拆借中心)为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务融资工具交易提供服务。 第七条 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应当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披露信息。信息披露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八条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由金融机构承销。企业可自主选择主承销商。需要组织承销团的,主承销商应当组织承销团。 第九条 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企业应当由在中国注册的评级机构进行评级,并具有债券评级资格。 第十条承销机构、资信评级机构、注册会计师、律师等专业机构和为债务融资工具提供服务的人员应当勤勉尽责,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按照《债务融资工具》的规定履行义务。条款和协议。 上述专业机构和人员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应当对其负责的部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十一条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利率、发行价格及相关利率应当市场化确定,任何商业机构不得通过欺诈、市场操纵等行为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二条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者应当自行判断并承担投资风险。第十三条交易商协会应当按照本办法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对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和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经销商协会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关自律管理制度,并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第十四条同业拆借中心负责债务融资工具交易的日常监控,每月汇总债务融资工具的交易情况,并提交交易商协会。 第十五条 中央结算公司负责对债务融资工具的登记、托管和结算进行日常监控,每月汇总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登记、托管、结算和兑现情况,并报交易商协会。

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是利好吗

理解有错误,并不是所有组织都是政府组织,也并不具有政府职能。你所说的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是银行间债券市场、拆借市场、票据市场、外汇市场和黄金市场参与者共同的自律组织,协会业务主管单位为中国人民银行。协会经国务院同意、民政部批准于2007年9月3日成立,为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其业务主管部门为中国人民银行。所以,这个协会不具备政府职能,也就不能衡量协会秘书长的官职大小O∩_∩O~。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是事业单位吗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是事业单位。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资金充足,薪水待遇高,工作环境好,上班时间为周一到周五早上九点-下午5点,加班情况少,是事业单位。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登记托管结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债券登记、托管和结算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债券登记、托管和结算秩序,促进债券市场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以下简称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登记、托管和结算适用本办法。  商业银行柜台记账式国债的登记、托管和结算适用《商业银行柜台记账式国债交易管理办法》。第三条 债券登记、托管和结算业务遵循安全、高效的原则,采取全国统一的运营管理模式。第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和债券登记、托管和结算业务进行监督管理。第二章 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是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专门办理债券登记、托管和结算业务的法人。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第六条 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承担债券中央登记、一级托管及结算职能;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柜台交易承办银行承担商业银行柜台记账式国债的二级托管职能。第七条 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在债券登记、托管和结算业务中履行下列职能:  (一)设立和管理债券账户;  (二)债券登记;  (三)债券托管;  (四)债券结算;  (五)代理拨付债券兑付本息和相关收益资金;  (六)跨市场交易流通债券的总托管;  (七)提供债券等质押物的管理服务;  (八)代理债券持有人向债券发行人依法行使债券权利;  (九)依法提供与债券登记、托管和结算相关的信息、查询、咨询、培训服务;  (十)监督柜台交易承办银行的二级托管业务;  (十一)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职能。第八条 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应当采取下列措施保证业务的正常开展:  (一)具有专用的债券登记、托管、结算系统和设备,强化技术手段以保障数据安全;  (二)建立系统故障应急处理机制和灾难备份机制;  (三)完善公司治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定期对登记、托管和结算情况进行内部稽核和检查;  (四)制定债券登记、托管和结算相关业务规则与操作规程,加强对关键岗位的管理。第九条 下列事项,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应当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一)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并购、合并、重组、分立等重大事项;  (二)内部控制制度、风险管理制度、业务规则以及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改;  (三)开展新业务,变更登记、托管和结算业务模式;  (四)与境内外其他市场中介机构有关债券登记、托管和结算的业务合作;  (五)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事项。第十条 下列事项,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应当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一)制定和修改中长期业务发展规划;  (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  (三)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事项。第十一条 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应当妥善保存债券登记、托管和结算的原始凭证及债券账务数据等有关文件和资料,其保存时间至少为债券到期后20年。第十二条 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编制并定期发布债券登记、托管和结算业务相关信息。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向其他组织和个人提供上述信息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第十三条 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对债券持有人有关债券登记、托管和结算的数据和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但有下列情形的,应当依法予以办理:  (一)债券持有人查询本人的债券账务资料;  (二)受托人持债券持有人的书面委托查询有关债券账务资料;  (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依照法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查询和取证;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应当方便债券持有人及时获得其债券账户记录。第十四条 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应当公开与债券登记、托管和结算业务相关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制定或者调整收费项目和标准时,应当充分征求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债券发行人和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将征求意见的情况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机构如何获得银行间市场交易权限

获得银行间市场交易员资格证。银行间市场交易员资格证是市场交易等相关岗位需要的必备条件,获得这个资格证可以银行间市场成员推荐,并参加考试。银行间市场,由同业拆借市场,票据市场,债券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等构成。银行间市场,有调节货币流通和货币供应量,调节银行之间的货币余缺以及金融机构货币保值增值的作用。我国还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是由市场参与者自愿组成的。

银行间所进行的票据转让是

银行间所进行的票据转让是转贴现。根据今日头条资料,票据转让是指持票人可以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即转贴现。转贴现是指办理贴现的银行将其贴进的未到期票据,再向其他银行或贴现机构进行贴现的票据转让行为。

银行间债券交易市场种类?

银行间债券市场是指依托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简称同业中心)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简称中央登记公司)的,包括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债券买卖和回购的市场。经过近几年的迅速发展,银行间债券市场目前已成为我国债券市场的主体部分。记账式国债的大部分、政策性金融债券都在该市场发行并上市交易。按发行主体分国债--是指由国家中央政府发行的债券。与其它类型债券相比较,国债的发行主体是国家中央政府,具有极高的信用度,被誉为"金边债券"。政策性金融债--是指我国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筹集信贷资金,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采用市场化发行方式,向中资商业银行、商业保险公司、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联社以及邮政储汇局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债券。中信债--是指由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发行的债券。至2007年,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中信债共有2期。按付息方式划分零息票债券--指债券合约未规定利息支付的债券。这类债券通常以低于面值的价格发行和交易,投资者通过以债券面值的折扣价买入来获利。附息债券--是指在债券券面上附有息票的债券,或是按照债券票面载明的利率及支付方式支付利息的债券。息票累积债券--和附息债权类似,规定了票面利率,但是只有在债券到期时债券持有人才能一次性获得本息,债券的存续期内不进行利息支付。按利率是否固定分固定利率债券--固定利率债券具有固定利息率和固定的偿还期,是一种比较传统的债券。这种债券在市场利率相对稳定的情况下比较流行,但在利率急剧变化时风险较大。浮动利率债券--浮动利率债券是根据市场利率定期调整的中、长期债券。利率按标准利率(同业拆放利率或银行优惠利率)加减一定利率基点确定。浮动利率债券有利于投资人防范利率风险。债券交易类型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交易包括债券的现货交易和债券回购,其中债券回购分为质押式回购交易和买断式回购交易两种。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是指融资方(正回购方、卖出回购方、资金融入方)在将债券质押给融券方(逆回购方、买入反售方、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指定日期,由融资方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资金额向融券方返回资金,融券方向融资方返回原出质债券的融资行为。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亦称"开放式回购",简称"买断式回购"),是指债券持有人(正回购方)将一笔债券卖给债券购买方(逆回购方)的同时,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再由卖方(正回购方)以约定的价格从买方(逆回购方)购回相等数量同种债券的交易行为。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以询价方式与自己选定的交易对手逐笔达成交易,这与我国沪深交易所的交易方式不同。交易所进行的债券交易与股票交易一样,是由众多投资者共同竞价并经精算机构配合磋商成交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回购的债券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政府债券、中央银行债券和金融债券等记账式债券。------------地方政府债券(Local Treasury Bonds) ,指某一国家中有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地方公共机构发行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一般用于交通、通讯、住宅、教育、医院和污水处理系统等地方性公共设施的建设。地方政府债券一般也是以当地政府的税收能力作为还本付息的担保。地方发债有两种模式,第一种为地方政府直接发债;第二种是中央发行国债,再转贷给地方,也就是中央发国债之后给地方用。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地方政府债券又被称为"市政债券"(Municipal Securities)。由中央批准。中央政府债券亦称国债,是一国中央政府为弥补财政赤字或筹措建设资金而发行的债券。它是公债中的一种主要形式。国债不仅是一种特殊的债券而且还是国家财政分配的一种方式。由全国人大批准。

银行间债券市场的问题分析

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银行间债券市场在市场规模上有了质的飞跃,但是在市场结构、制度建设等方面仍然存在明显的制约因素,影响银行间债券市场流动性和运作效率的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缺乏适当的市场分层从成熟市场来看,债券二级市场一般分为两个层次,即交易商间市场(Inter-dealermarket)和交易商和客户间市场(Dealer toCustomer market),交易商为客户提供报价维持市场流动性,然后通过交易商间市场调整债券头寸,管理存货变动,交易商作为流动性中心有效联系两个市场,在市场组织上发挥着核心作用。反观我国银行间市场,这种合理分层的市场结构还没有形成,无论是否具有做市商资格都可以提供报价,大大挫伤了做市商提供市场流动性的积极性,也导致了市场价格信号的混乱。此外,至2011年,银行间市场缺乏专业的经纪商,特别是做市商之间的经纪商,做市商难以实现匿名交易,影响了做市商对外报价的信心。(二)债券类型结构失衡,主要集中在政府信用债券目前银行间债券市场中以商业信用为基础的债券发展还相当滞后,从当前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存量来看,截至2005年12月底,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存量为72172亿元,其中,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和央行票据为68966亿元,商业银行次级债券、证券公司债以及企业债、融资券等以商业信用为基础的债券只有3206多亿元,占整个债券存量的比例不到5%。这种状况对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发展乃至金融结构的发展都是不利的。一是不利于企业融资渠道的畅通,影响资源配置效率。在当前银行主导的金融体系下,我国迫切需要加快发展以商业信用为基础的债券市场,以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同时也分散银行的风险。二是不利于投资者的培育。如果债券市场只是政府债券和准政府债券,就容易误以为这是一个零信用风险的市场,投资者风险意识和风险防范的能力就得不到培养和提高,也难以建立投资者对债券发行者的有效监督约束机制。三是不利于各类投资者调整投资组合的需要。机构投资者需要不同风险——收益的债券资产来满足其资产组合的需要,以商业信用为基础的债券需要占有相当比重。(三)做市商制度尚没有真正发挥作用这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做市权利义务不平等,做市商缺乏做市内在动力。做市商在不享受任何政策优惠的情况下却要承担真实连续报价义务,这就不可避免地影响了做市商积极性与主动性。2.做市商的价格发现功能不够显著。从境外成熟市场来看,做市商报价能有效提高价格透明性,市场其他成员在进行相关券种交易时,主要参考做市商报价。目前,我国做市商报价往往价差过大,大部分都是在被动报价,未能显示价格的形成机制。3.现有做市商机构类型难以满足市场要求。目前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主要为商业银行。近年来由于存款快速增长。商业银行需要配置大量的债券资产。因此主要采用“买入——持有”的投资策略。而没有发挥中介的职能。做市商功能的发挥需要引入更广泛的机构类型。(四)市场缺乏利率风险管理工具,影响市场的进一步发展随着债券市场的快速发展,以及市场规模的急剧扩大,债券资产在各市场参与者资产结构的比重不断上升,这隐藏着巨大的利率风险。在成熟市场中,市场参与者可以通过利率期货、期权、互换等衍生品种规避、管理利率风险,但是在我国目前尚缺乏利率风险管理的工具,一旦市场利率上升,债券价格将大幅下跌,债券投资者将被迫承担利率风险。利率风险管理工具的缺乏也影响了做市商的积极性,由于做市商的存货风险都是敝口的,其必然压缩存货规模,影响了做市商为市场提供流动性的能力。(五)目前实行的会计制度隐藏着较大的系统风险由于银行间市场还不存在广泛认可的价格发现机制,因此目前银行间市场基本采用成本法计价。这意味着,投资者的账面资产可以不受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市场参与者也因此缺乏二级市场交易的动力。这种会计处理方式隐藏者较大的系统风险,它使得金融机构的债券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可能存在较大的偏差,这种风险是一个行业性和系统性的风险。根据国际会计准则,金融资产全部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进行估值,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公允价值为交易双方在公平交易中可接受的资产或债权价值”,一旦我国会计制度与国际接轨,金融机构在银行间市场持有的大量债券需要进行重估,可能对市场参与者的资产负债表形成很大冲击。

什么叫做银行间市场上存下借

当分支机构有剩余资金时,可以将这些剩余资金存入总行资金中心;当分支机构缺资金时,可以向总行资金中心申请资金,这就是典型的差额管理模式下的上存下借资金业务。银行-分支机构,交易中心-总行资金中心。

和银行间的主动交易是什么意思?

和银行间的主动交易是说由客户主动发起的交易,比如存款取款转账、买理财产品等等,不是系统扣费结息等交易。例如工资,工资是公司和银行的业务往来,是银行给你打的钱,就不属于主动交易。无主动交易就是指没有存取款的业务。如果收到短信提示无主动交易,将暂停账号的话,很有可能是你信用卡使用出现的问题,最好联系信用卡客服中心咨询一下。银行卡开户半年无交易若被中止非柜面业务,需要本人携带有效的开户证件原件和银行卡前往任一招行网点办理解除。【拓展资料】主动付款是指付款方可以向开户银行交付转账支票,要求开户银行直接将资金划入收款方开户银行。在没有收款方在转账支票背书和进账单无收款人签章的情况下,办理的理论依据是付款方背书印鉴,表示承付。银行主动收款功能:1、收款客户可通过主动收款功能向已在中行开立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的非查询版客户发起收款指令并进行指令管理。所谓收款客户是指在发生借款或交易过程中借款给付款客户的一方,付款客户即需要对收款方偿还或支付金额的一方。目前主动收款针对个人理财版和贵宾版客户。收款指令目前没有条数限制。2、主动收款有四个主要功能分别是“主动收款”、“收款指令管理”、“付款指令管理”、“付款人管理”。其中“主动收款”和“收款指令管理”用于收款方发起主动收款业务并对已发起的主动收款业务进行查询和撤销。而“付款指令管理”和“付款人管理”则用于付款方对已发布的主动收款存单进行偿还,以及对已有常用付款人进行查询、修改和撤销。3、付款客户可通过此功能对其未付款的付款指令进行付款。

银行与银行间的会议叫什么

行务会。银行与银行间的会议叫行务会,即行务会议,是各个银行的总行组织旗下各支行、分行行长参加的会议。

银行间本币交易员含金量

是比较高的。本币交易员从业资格考试到网上报名,然后按照规定的考试时间到考场进行考试,考试通过后就能领取证书。 主要是考得分数不同。通过本币交易员培训结业考试后,证书有三种成绩,均是有效的证件,成绩在60分到70分的是通过的,70-90的是合格的,90分以上的是优秀的。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了2013年度银行间本币市场评优结果的公告,继2012年后,苏州银行再度荣获了机构奖项2013年度“银行间本币市场优秀交易成员”, 以及个人奖项“优秀交易主管”和“优秀交易员”。本次评优结果由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根据机构和个人的交易成绩、恪守信用以及对市场建设的支持情况综合评定。 申报条件: 外汇交易员初级 1、中等学历或财经类大中专和本科以上学历; 2、从事相关工作2年以上; 3、具有一定金融知识,对贵金属投资交易感兴趣的有识之士。 (具备上述条件之一均可参加职业培训) 所以说,银行的管理者或者是行业的从业员,都是比较辛苦的,平常看他们的工作是比较轻松的,但是他们的工作是比较辛苦的,所以我们平时对待他们的态度,应该是比较好的才行,应该互相理解,互相体谅一下,只有这样,才能让双方都是比较好的相互方式。 银行的敢给也是不一样的,有的是柜台工作人员,有的是行政管理人员,有的是经理,每个职位其实都是不容易的,每个岗位的职责也是不一样的,所以不管我们身处何职,我们都应该知道我们的职责是什么,我们应该怎么去对待客户或者是消费者,应该用自己的微笑去服务每一个人,然后看到对方有疑惑的话,也是可以进行及时的解答的,因为我们是服务行业,就应该做到如此的态度。

简述银行间外汇交易程序。

【答案】:银行同业间的外汇交易程序通常按如下过程进行:(1)询价行进入交易系统。询价行叫通对方银行的电话、 电传或在路透社等交易系统终端机上输入自己的终端密码并输入对方银行的代码进行呼叫,接通后要说明自己的行号。(2)询价行询价(asking)。询价内容包括买卖货币的名称、 交易金额和交割日等并要求报价行报价。 询价行的买入价就是报价行的卖出价,反之亦然。(3)报价行报价(quotation)。报价行要根据询价行的要求快速报出某种货币的买入价与卖出价。 对于无法直接给出,需要进行简单的计算得出的报价,报价行可以要求询价行稍候,但时间不宜过长。报价行买入价就是询价行卖出价,反之亦然。(4)成交(done)。询价行先表示买入或卖出某种货币的价位和金额,然后报价行接受询价行的要求并做出承诺,即表示成交。(5)证实(confirmation)。交易成交后,需要得到双方的证实确认,一般的方法是报价行复述询价行要求买入或卖出某种货币的汇价、金额、交割日期和提出资金清算指示,同时询价行也向报价行提出自己的资金清算指示。(6)交割(delivery)或结算(settlement)。即交易双方各自按照对方的要求,将卖出货币的金额及时准确解入对方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上。

银行间债券市场特点有哪些

1、银行间债券市场是机构投资者市场。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中,有银行类机构、证券公司、保险类机构、基金类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信用社、企业等其他机构。银行间债券市场己经不仅是银行间的市场,同时还是金融机构间的市场和机构投资者市场。2、银行间债券市场是产品多元化的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产品固定收益类的为主。由于机构投资者比个人投资的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较强强,所以就方便了不同风险等级的债券和金融产品的引入。只要是投资者对产品认可就可以利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平台。银行间的债券交易产品可以是无风险的政府债券、高风险的企业债券、纯固定收益类债券和附属资本类债券;既可以是原生产品也可以是衍生产品,产品比较出多元化。3、银行间债券市场是多层次的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大概有四个层次的投资者市场:做市商和结算代理人,自营交易金融机构,中小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法人,个人投资者。4、银行间债券市场是场外市场。场外市场交易就是是通过场外询价如交易系统询价,电话询价,传真询价等,然后逐笔成交,成交后进行债券的清算。

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是什么

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是指银行同业之间的短期资金借贷利率,分为两个利率,其中拆进利率表示银行愿意借款的利率;拆出利率表示银行愿意贷款的利率。一般情况下,银行同业拆借的交易期限较短,属临时性的资金融通。由于银行拆借利率是金融市场的重要内容,因此按规定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应及时向市场公布利率、交易量、重大异常交易等市场信息和统计数据。我国规定,同业拆借期限最长不超过4个月。同业拆借的资金主要用于弥补银行短期资金的不足,票据清算的差额以及解决临时性资金短缺的需要,是金融机构之间进行短期、临时性头寸调剂的市场。

银行间债券市场在哪里

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简称同业中心)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简称中央结算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是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基础上建立起来的重要的场外交易市场。

银行间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和协议存款有什么不同?最大的区别是什么?

银行间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和协议存款有什么不同?最大的区别是什么?银行间存款业务根据金融机构存款和存款的不同方向,称为同业存款或同业存款。这类业务是离线的,来自不同机构的交易员(银行称为账户经理)每天进行查询并匹配交易(通过微信、电子邮件、电话等相互联系)。一般来说,如果双方的价格相匹配,交易必须在同一天完成,也就是说,价格达到双方签订合同的当天,存款人必须提款,存款人要开一张存款证。此存款的期限不确定,请参阅吸收存款方并决定的头寸要求(此类小常数已完成45天,70天)。提问者说协议保证金……小恒不知道他是否在谈论保险协会。肖恒认为,这种存款本质上是吸收存款方需要吸引高息(以高价吸收一般存款)。例如,今天,银行间吸收存款的价格大多为每年3%,但一些城市商业银行、农业商业银行可以发行每年3.7%的协议存款。这种协议存款通常需要找一个渠道方吸收存款方开立账户(渠道大多是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现在也有证券资产管理、期货资产管理和基金子公司做),这个账户的名称通常是一个特殊账户,但该渠道背后的资金实际上是从主要金融机构中节省下来的。目前,贷款存款比率已被取消,因此协议存款市场将变得越来越小。许多银行在评估中未将此类协议存款算作一般存款。同业存单与同业存款的最大区别在于,同业存单是可转让票据,而同业存款因其实名性质而不能转让。这一消息可以解释为中国人民银行正在考虑恢复1997年暂停的大额可转让存款证(CDS)的可行性。银行间存款: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将资金存入另一家银行,通常用于清算和投资目的。事实上,这种方法几乎与银行的普通单位存款相同。它也分为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和通知,但定期存款的利率通常由双方商定。值得注意的是,同一行业的定期存款是用存款证而不是存单进行的。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制度的是(  )。

【答案】:C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制度:1.公开市场一级交易商制度;2.做市商制度;3.结算代理制度

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特点?(简述题)

银行同业拆借市场具有五大特点:1、只允许经批准的金融机构进入市场;2、融资期限较短,最常见的是隔夜拆借,甚至出现日内拆借,一般最长不超过1年;3、交易金额较大,而且不需要担保或抵押,完全是凭信用交易;4、交易手续简便,一般通过电话洽谈;5、利率由双方协商决定,随行就市。扩展资料:这种交易活动一般没有固定的场所,主要通过电讯手段成交。期限按日计算,有1日、2日、5日不等,一般不超过1个月,最长期限为120天,期限最短的甚至只有半日。拆借的利息叫“拆息”,其利率由交易双方自定,通常高于银行的筹资成本。拆息变动频繁,灵敏地反映资金供求状况。同业拆借每笔交易的数额较大,以适应银行经营活动的需要。日拆一般无抵押品,单凭银行间的信誉。

债券市场中的银行间交易是什么意思

就是在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之间进行债券交易。l997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出通知,决定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开办银行间债券交易业务。由此,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建立起来。在随后的几年里,这一市场有了较快的发展。一方面,在它的一级市场上,债券发行规模不断扩大,发行市场化程度提高;另一方面,在它的二级市场上,交易主体逐步扩大,交易量增加,流动性提高。目前,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参与者有境内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可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国银行分行等。主要的交易方式包括债券现货交易和债券回购。其中的债券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用于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中央银行债券等记账式债券。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为参与者的债券报价、交易提供中介及信息服务。债券交易采用询价交易方式,包括自主报价、格式化询价、确认成交三个交易步骤。自主报价又可以分为公开报价和对话报价两类;公开报价再分为单边报价和双边报价两种。另外,2002年6月,商业银行的债券柜台市场开始运作,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得以机构投资者为主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通过柜台交易面向全社会各类投资者扩展。

柜台市场和银行间市场到底有什么区别

1、监管部门不一样柜台市场由银监会审批和监管,并规定只有他们审批设立的租赁公司才可冠以“金融”二字。而银行间市场从金融市场拆借(短期)资金不涉及信贷规模问题, 而但涉及公众存款的资金或信用,因此租赁交易额(为了防止短期资金长用带来的系统风险)要纳入信贷规模严格管理。从而把租赁公司作为放款部门监管。2、影响因素不同柜台市场是直接影响市场容量大小的重要因素。而银行间市场一方面受制于宏观经济状况的影响,另一方面受国家收入分配政策、消费政策的影响,银行间市场直接决定消费者购买力水平。3、认股权证和股份期权不同柜台市场等的行权价格低于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时,应当考虑其稀释性。 计算统账结合,作为分子的净利润金额不变;而银行间市场的调整项目为按照本准则第十条中规定的公式所计算的增加的普通股股数,同时还应考虑时间权数。 当期发行认股权证或股份期权的,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应当自认股权证或股份期权的发行日起计算。扩展资料:银行间市场组成结构:1、票据市场:票据市场(paper market )指的是在商品交易和资金往来过程中产生的以汇票、本票和支票的发行、担保、承兑、贴现、转贴现、再贴现来实现短期资金融通的市场。2、债券市场:债券市场是发行和买卖债券的场所,是金融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债券市场是一国金融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一个统一、成熟的债券市场可以为全社会的投资者和筹资者提供低风险的投融资工具;债券的收益率曲线是社会经济中一切金融商品收益水平的基准,因此债券市场也是传导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重要载体。3、外汇市场:银行间外汇市场是指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可以经营外汇业务的境内金融机构(包括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外资金融机构)之间通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进行人民币与外币之间的交易市场。银行间外汇市场正处于逐步发展与完善之中。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银行间市场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柜台市场

银行间存款情况怎么填

银行间存款是指银行之间的存款交易,通常是指大型银行之间的交易。填写银行间存款情况需要填写以下信息:1. 存款方银行的名称和账号:填写存款方银行的全称和账号,确保账号正确无误。2. 收款方银行的名称和账号:填写收款方银行的全称和账号,确保账号正确无误。3. 存款金额:填写存款的具体金额,确保金额正确无误。4. 存款日期:填写存款的具体日期,确保日期正确无误。5. 存款期限:填写存款的具体期限,例如3个月、6个月等,确保期限正确无误。6. 利率:填写存款的利率,确保利率正确无误。7. 存款用途:填写存款的具体用途,例如资金调度、结算等。以上是填写银行间存款情况的详细信息,填写时需要注意各项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银行间存款是属于敏感信息,需要妥善保密。

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方式

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以询价方式与自己选定的交易对手逐笔达成交易,这与我国沪深交易所的交易方式不同。交易所进行的债券交易与股票交易一样,是由众多投资者共同竞价并经精算机构配合磋商成交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回购的债券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政府债券、中央银行债券和金融债券等记账式债券。

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的区别

两者的职能是不一样的,银行间债券市场其主要职能是:提供银行间外汇交易、人民币同业拆借、债券交易系统并组织市场交易;提供外汇市场、债券市场和货币市场的信息服务等。 交易所市场是进行交易某种信息及物品等的信息平台。拓展资料:债券市场是发行和买卖债券的场所,是(金融市场)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债券市场是一国金融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一个统一、成熟的债券市场可以为全社会的投资者和筹资者提供低风险的投融资工具;债券的收益率曲线是社会经济中一切金融商品收益水平的基准,因此债券市场也是传导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重要载体。可以说,统一、成熟的债券市场构成了一个国家金融市场的基础。可将债券市场分为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债券发行市场,又称一级市场、是发行单位初次出售新债券的市场。债券发行市场的作用 是将政府、金融机构以及工商企业等为筹集资金向社会发行的债券,分散发行到投资者手中。债券流通市场,又称二级市场,指已发行债券买卖转让的市场。债券一经认购,即确立了一定期限的债权债务关系,但通过债券流通市场,投资者可以转让债权。把债券变现。债券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相辅相成,是互相依存的整体。发行市场是整个债券市场的源头,是债券流通中场的前提和基础。发达的流通市场是发行市场的重要支撑,流通市场的发达是发行市场扩大的必要条件。债券流通市场可进一步分为场内交易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是专门进行证券买卖的场所,如我国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证券交易所内买卖债券所形成的市场,就是场内交易市场,这种市场组织形式是债券流通市场的较为规范的形式,交易所作为债券交易的组织者,本身不参加债券的买卖和价格的决定。只是为债券买卖双方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并进行监管。

银行间市场业务有哪些

如果没有猜错,是想问“银行之间的市场业务”吧? 概念区别于银行内部市场业务意义。银行间也就是同业间。主要是指商业银行同业金融业务,以金融同业客户为服务与合作对象,以同业资金融通为核心的各项业务,包括:代理同业资金清算、同业存放、债券投资、同业拆借、外汇买卖、衍生产品交易、代客资金交易和债券投资、同业资产买卖回购、票据转贴现和再贴现等业务。基本就是这些。

请问:银行间市场算是场外市场吗?

OTC(场外交易市场,又称柜台交易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完全不同,OTC没有固定的场所,没有规定的成员资格,没有严格可控的规则制度,没有规定的交易产品和限制,主要是交易对手通过私下协商进行的一对一的交易。场外交易主要在金融业,特别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十分发达的国家。 现时最大的OTC市场在新加坡,除了提供各类外汇,指数和期货交易外,还有摩根斯坦利的台湾,香港等参考指数以供投资。在欧洲的OTC交易,比传统交易所的交易发展更为蓬勃,成为现代的投资新宠儿。OTC方式与撮合方式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一是信用基础不同,OTC方式以交易双方的信用为基础,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信用风险,需要建立双边授信后才可进行交易,而撮合方式中各交易主体均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为交易对手方,交易中心集中承担了市场交易者的信用风险;二是价格形成机制不同,OTC方式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而撮合方式通过计算机撮合成交形成交易价格;三是清算安排不同,OTC方式由交易双方自行安排资金清算,而撮合方式由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负责集中清算。

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变动带来哪些影响

一、影响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1、人民银行的基准利率。2、各银行的流动资金是否充沛。3、短期内金融市场需要的流动资金量。二、同业拆借利率:是以中央银行再贷款利率和再贴现率为基准,再根据社会资金的松紧程度和供求关系由拆借双方自由议定的。由于拆借双方都是商业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其信誉比一般工商企业要高,拆借风险较小,加之拆借期限较短,因而利率水平较低。拓展资料:一、银行间隔夜拆借利率定义银行间拆借利率是A银行到B银行贷款一天的利率,如果是个人就叫借款。如果是银行就叫拆借.。它的意思就是各银行间进行短期的相互借贷所适用的利率,通常是隔夜拆借或者1—7天内拆借,它是发达货币市场上最基本和最核心的利率。二、拆借目的1、拆借交易不仅仅发生在银行之间,还扩展到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从拆借目的看,已不仅仅限于补足存款准备和轧平票据交换头寸,金融机构如在经营过程中出现暂时的、临时性的资金短缺,也可进行拆借。2、更重要的是同业拆借已成为银行实施资产负债管理的有效工具。3、由于同业拆借的期限较短,风险较小,许多银行都把短期闲置资金投放于该市场,以利于及时调整资产负债结构,保持资产的流动性。4、特别是那些市场份额有限,承受经营风险能力脆弱的中小银行,更是把同业拆借市场作为短期资金经常性运用的场所,力图通过这种作法提高资产质量,降低经营风险,增加利息收入.。5、在银行头寸充足的情况下,拆借市场对银行难以形成较大的影响,但现在的情况不同,前段时间,央行刚刚提高了存款准备金率,造成银行头寸非常紧张,此种情况下,拆借市场利率必然会对商业银行的日常运作形成很大的影响。三、拆借利率的相关规定1、行业约定及国银行拆借利率由交易双方自定,通常以伦敦同业拆借利率为基准利率。2、银行间的拆借利率:目前我国银行间拆借利率用的是SHIBOR利率,即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3、计算方法:每个交易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根据各报价行的报价,剔除最高、最低各2家报价,对其余报价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后,得出每一期限品种的SHIBOR,并于11:30对外发布。目前对社会公布的SHIBOR品种有隔夜、一周、两周、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和一年。SHIBOR报价银行团现由16家商业银行组成,首批16家报价行名单中包括工、农、中、建4家国有商业银行,交行、招商、光大、中信、兴业、浦发6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南京银行3家城市商业银行和“德意志上海”、“汇丰上海”、“渣打上海”3家外资银行,此16家银行是公开市场一级交易商或外汇市场做市商,在中国货币市场上人民币交易相对活跃、信息披露比较充分的银行。四、银行间拆借利率就是各银行间进行短期的相互借贷所适用的利率,通常是隔夜拆借或者1-7天内拆借,它是发达货币市场上最基本和最核心的利率,许多其他利率都要直接或间接地受到银行间拆借利率变动的影响,甚至其变动的国际影响也很剧烈,所以银行间拆借利率通常可以作为一国利率市场化程度的重要参考。一般来说,流动性强,利率就低;流动性差,利率就高。五、拆借有两种情况:一是商业银行之间的相互拆借;另一种是商业银行对证券市场经纪人的拆借(通知放款)。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是干什么的?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是中国人民银行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提供银行间外汇交易、人民币同业拆借、债券交易系统并组织市场交易;办理外汇交易的资金清算、交割,提供人民币同业拆借及债券交易的清算提示服务;提供网上票据报价系统;提供外汇市场、债券市场和货币市场的信息服务;开展经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的机构。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六条同业拆借,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禁止利用拆入资金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或者用于投资。拆出资金限于交足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和归还中国人民银行到期贷款之后的闲置资金。拆入资金用于弥补票据结算、联行汇差头寸的不足和解决临时性周转资金的需要。第四十七条商业银行不得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利率以及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什么是银行间货币市场

货币市场是进行短期资金融通的市场,具有风险性低和流动性高的特征。货币市场包括:同业拆借市场,商业票据市场,国库券市场,大额克转让定期存单市场,回购协议市场。其主要功能:保持金融资产的流动性,以随时转任为现实的货币。一方面可以满足借款者的短期资金需要,另一方面也为暂时闲置的资金找到了出路。货币信用工具有很强变现性和流动性。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是指依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简称同业中心)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简称中央登记公司)的,包括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债券买卖和回购的市场,成立于1997年6月6日。经过近几年的迅速发展,银行间债券市场目前已成为我国债券市场的主体部分。记账式国债的大部分、政策性金融债券都在该市场发行并上市交易。银行间债券市场基本常识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是指依托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简称同业中心)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简称中央登记公司)的,包括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债券买卖和回购的市场,其主要职能是:提供银行间外汇交易、人民币同业拆借、债券交易系统并组织市场交易;办理外汇交易的资金清算、交割,负责人民币同业拆借及债券交易的清算监督;提供网上票据报价系统;提供外汇市场、债券市场和货币市场的信息服务等;成立于1997年6月6日。经过近几年的迅速发展,银行间债券市场目前已成为我国债券市场的主体部分。记账式国债的大部分、政策性金融债券都在该市场发行并上市交易。  1. 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品种  (1)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品种有不同的划分方式,按发行主体分为:  国债——是指由国家发行的债券。与其它类型债券相比较,国债的发行主体是国家,具有极高的信用度,被誉为“金边债券”。  政策性金融债——是指我国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筹集信贷资金,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采用市场化发行方式,向中资商业银行、商业保险公司、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联社以及邮政储汇局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债券。  中信债——是指由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发行的债券。目前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中信债共有2期。  (2)按付息方式划分为:  贴现债券----是指低于面值(一般为百元面值)发行的,期限为一年期以内,到期时按面值偿还的债券。  零息票债券(也称利随本清债券)-----是指在发行时明确债券的票面利率和期限等要素,到期时一次偿还全部本金和利息的债券。   附息票债券----是指在发行时明确债券的票面利率和付息频率(如按年付息)及付息日,到期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并偿付全部本金的债券。  (3)按利率是否固定分为:  固定利率债券----固定利率债券具有固定利息率和固定的偿还期,是一种比较传统的债券。这种债券在市场利率相对稳定的情况下比较流行,但在利率急剧变化时风险较大。  浮动利率债券----浮动利率债券是根据市场利率定期调整的中、长期债券。利率按标准利率(同业拆放利率或银行优惠利率)加减一定利率基点确定。浮动利率债券有利于投资人防范利率风险。  2. 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交易类型   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交易包括债券回购和现券买卖两种。  债券回购是交易双方进行的以债券为权利质押的短期资金融通业务,是指资金融入方(正回购方)在将债券出质给资金融出方(逆回购方)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日期由正回购方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资金额向逆回购方返还资金,逆回购方向正回购方返还原出质债券的融资行为。  现券买卖是指交易双方以约定的价格转让债券所有权的交易行为。  3. 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交易方式  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以询价方式与自己选定的交易对手逐笔达成交易,这与我国沪深交易所的交易方式不同。交易所进行的债券交易与股票交易一样,是由众多投资者共同竞价并经计算机撮合成交的。  4. 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中介机构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市场参与者提供债券托管、结算和信息服务;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为市场参与者的报价、交易提供中介及信息服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同业中心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可披露市场有关信息。

下列机构中,属于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参与者的有()。

【答案】:A、E同业拆借指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相互借贷,以调剂资金余缺。选项B、C、D不属于金融机构。

银行间债券市场都有哪些业务?

银行间债券市场都有哪些业务?1、买股票的心态不要急,不要只想买到最低价,这是不现实的。真正拉升的股票你就是高点价买入也是不错的,所以买股票宁可错过,不可过错,不能盲目买卖股票,最好买对个股盘面熟悉的股票。2、你若不熟悉,可先模拟买卖,熟悉股性,最好是先跟一两天,熟悉操作手法,你才能掌握好的买入点。3、重视必要的技术分析,关注成交量的变化及盘面语言(盘面买卖单的情况)。4、尽量选择热点及合适的买入点,做到当天买入后股价能上涨脱离成本区。三人和:买入的多,人气旺,股价涨,反之就跌。这时需要的是个人的看盘能力了,能否及时的发现热点。这是短线成败的关键。股市里操作短线要的是心狠手快,心态要稳,最好能正确的买入后股价上涨脱离成本,但一旦判断错误,碰到调整下跌就要及时的卖出止损,可参考前贴:胜在止损,这里就不重复了。四卖股票的技巧:股票不可能是一直上涨的,涨到一定程度就会有调整,那短线操作就要及时卖出了,一般说来股票赚钱时,随时卖都是对的。也不要想卖到最高价,但为了利益最大话,在股票卖出上还是有技巧的,我就本人的经验介绍一下(不一定是最好的):1、已有一定大的涨幅,而股票又是放量在快速拉升到涨停板而没有封死涨停的股票可考虑卖出,特别是留有长上影线的。2、60分钟或日线中放巨量滞涨或带长上影线的股票,一般第二天没继续放量上冲,很容易形成短期顶部,可考虑卖出了。

银行间本币市场的介绍

银行间本币市场目前由拆借市场和债券市场组成。通过信用拆借、债券回购(包括质押式回购和买断式回购)、债券买卖、债券远期交易等途径,金融机构利用银行间市场管理资金头寸、调整资产负债结构和进行投资理财。

什么是银行间市场利率

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anghai Interbank Offered Rate,简称Shibor),从2007年1月4日开始正式运行,标志着中国货币市场基准利率培育工作全面启动。Shibor的建设有利于进一步促进金融机构提高自主定价能力,指导货币市场定价,完善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推进利率市场化。 以位于上海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为技术平台计算、发布并命名,是由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组成报价团自主报出的人民币同业拆出利率计算确定的算术平均利率,是单利、无担保、批发性利率。目前,对社会公布的Shibor品种包括隔夜、1周、2周、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及1年。  Shibor报价银行团现由16家商业银行组成。报价银行是公开市场一级交易商或外汇市场做市商,在中国货币市场上人民币交易相对活跃、信息披露比较充分的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成立Shibor工作小组,依据《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实施准则》确定和调整报价银行团成员、监督和管理Shibor运行、规范报价行与指定发布人行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权Shibor的报价计算和信息发布。每个交易日根据各报价行的报价,剔除最高、最低各2家报价,对其余报价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后,得出每一期限品种的Shibor,并于11:30对外发布。

什么是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什么是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是指: (1)“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是一个松散的场外交易场所,该市场交易的证券都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登记托管。 (2)参与该市场的投资者都是机构投资者,都要直接或间接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开立账户。按照参与交易的方式,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账户。 中国的银行间债券市场是指: (1)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是中国的一个重要的场外交易市场。 (2)它的参与者主要是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主要有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 (3)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依托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下文简称“交易中心”)进行交易。 (4)交易中心为中国人民银行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提供银行间外汇交易、人民币同业拆借、债券交易系统并组织市场交易; (5)办理外汇交易的资金清算、交割,负责人民币同业拆借及债券交易的清算监督;提供网上票据报价系统;提供外汇市场、债券市场和货币市场的资讯服务;开展经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者问题 除了银行外,保险、基金、券商、财务公司和投资公司也都是可以参与的。 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者有哪些 主要以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基金等机构为主,三类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托管量占比达到85%左右,其中商业银行就达到了70%。 近年来,我国债券市场平稳较快发展,市场规模已居于世界前列,形成了以银行间市场为主、交易所市场及商业银行柜台市场为辅、互联互通、分工合理的市场格局,有90%以上的债券托管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的跨越式发展,使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凸显,在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优化社会融资结构、完善金融巨集观调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快速发展与商业银行关系密切。在1997年银行间债券市场成立之初,商业银行即作为首批市场成员进行债券现券和回购交易。目前,商业银行是银行间债券市场主要的做市商机构,是央行公开市场业务的一级交易商,是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的核心成员,也是国债承销团的主要成员,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去年以来,商业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主导地位遭到市场个别人士的质疑,一种观点认为,商业银行持债比重高,单一的投资者结构使得债券市场成为买方市场;还有观点认为,商业银行持有债券与贷款一样仍属于间接融资,银行体系存在较高的系统性风险。上述观点明显混淆了债券与贷款间的差别,漠视近年来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者结构所发生的深刻变化,同时也忽视了我国是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这一现实。 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者结构 已日趋多样化 尽管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展初期,商业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居主导地位,但随着市场发展,近年来商业银行“独大”的局面已有所改变,一是银行间本币市场成员中商业银行绝对数量增加,但相对数量下降。2008年年末银行间本币市场成员1857家,其中商业银行361家,占比19%。至2015年5月末,银行间本币市场成员数总计8366家,其中商业银行832家,占比降至不足10%,表明银行间债券市场已经成为以众多合格机构投资者为主、专业化程度较高的机构间市场。 二是商业银行在银行间现券市场交易占比呈下降趋势,非银行金融机构已成为信用债市场中的主要参与者。据统计,2011年至2014年,商业银行参与的现券交易市场占比在64%~68%之间,低于2007年至2010年的71%~75%。分市场看,在利率债市场,2007年至2014年商业银行交易市场占比在72%~81%之间,在信用债市场,交易比重在49%~64%之间,表明非银行金融机构已成为左右信用债市场的主要参与者。 三是商业银行债券持有量比重呈下降趋势,在信用债市场占比已不足五成。2009年年末商业银行的债券持有量为12万亿元,市场占比接近70%,至2014年年末,商业银行债券持有量升至20万亿元,但市场占比已不足60%。分市场看,2009年年末,商业银行国债持有量为30740亿元,占国债未偿余额的58%,2014年年末这一比例升至70%。2009年年末,商业银行国开债持有量为24126亿元,占国开债未偿余额的75%,2014年年末这一比例大体保持不变。商业银行持有较多的利率债,一方面满足了银行的资产配置需求;另一方面也为银行开展流动性管理,参与央行公开市场操作等提供了便利。在信用债市场,2010年年末商业银行持有企业债4964亿元,占企业债未偿余额的34%,至2014年年末这一比重已降至23%;2010年年末,商业银行持有短融及中期票据的比重均超过50%,但至2014年年末均已不足50%。 商业银行深度参与 银行间债券市场意义重大 尽管商业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持债比重呈下降走势,但总体规模依然较高,这与我国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有关。以资产规模计算,截至2014年年末,商业银行总资产达134.8万亿元,虽然2014年商业银行债券投资余额仅占商业银行总资产的15.2%,但庞大的资产规模使得商业银行仍是债券市场主要的持有者。 作为我国金融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商业银行深度参与银行间债市,对于优化社会融资结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推动利率市场化程序等均具有积极意义。央行资料显示,2014年我国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为16万亿元,其中企业债券融资规模占比14.7%,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规模占比为2.6%。从存量资料看,截至2015年一季度末,我国社会融资规模存量为127.6万亿元,其中企业债券存量为12.1万亿元,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存量为3.9万亿元。资料表明,债券市场已成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的决定性力量。 这其中,商业银行作为以间接融资业务为主的金融中介,通过将部分资产配置于债券,既实现了风险的分散化,又客观上提高了我国直接融资比重,那种将银行持有债券简单地等同于贷款的观点是不准确的。 一是与贷款相比,债券作为标准化产品具有较好的流动性,银行可随时转让。二是银行可通过债券远期、利率互换等衍生品对债券投资进行风险管理,因此与单独持有贷款相比,银行的抗风险能力更高。三是信用债发行人往往面临较高的资讯披露要求,其所面临的外部约束明显高于银行贷款。四是银行开展债券投资,不仅有助于债券顺利发行与转让,也有助于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银行将一部分资金配置于利率债及信用债,不是增加而是降低了银行体系风险。 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银行间债券市场仍是主战场 尽管债券市场发展迅速,但总体来看我国直接融资比重依然偏低,为进一步提高我国直接融资比重,降低银行系统风险,银行间债券市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大力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自2005年开始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启动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以来,相关制度已初步建立,产品发行和交易已开始采用备案制和注册制,目前我国已迎来资产证券化发展的大好时期。未来,我国应遵循国际金融市场一般发展规律,立足银行间债券市场,推动以合格机构投资者为主的资产证券化市场平稳有序健康发展。 二是积极推动信用衍生品市场发展。在银行面临的各种风险中,信用风险相对比较突出,但风险对冲工具匮乏。虽然2010年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启了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的试点,但由于种种原因其交易极不活跃,风险管理功能无从发挥。有关主管部门应打破利益藩篱,携手推动场外信用衍生品市场的发展。基于前期信用风险缓释工具试点,可考虑先在银行间市场推出以经济主体为参考标的的单名信用违约互换,适时推出总收益互换、信用联结票据以及信用违约互换指数等其他信用衍生产品,以为市场提供多样化的产品选择。 三是进一步优化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者结构。近年来,在人民银行的推动下,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者结构持续优化,多层次债券市场体系基本成形。年初至今,人民银行又推动私募投资基金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并将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入市申请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额度管理同时取消。未来可考虑将养老金、住房公积金等长线投资者直接引入银行间债券市场,以进一步扩大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主体范围。 个人投资者 能否进入 银行间债券市场 银行间债券市场只有银行类金融机构可以进入,一般的企业都不可以,别说个人了。 个人投资债券可以买国债(通过银行),或者通过证券公司在证券交易所的场内交易买企业债和公司债,这个和买股票差不多。你用一般的股票软体都能看到这些债券的交易资讯的,比如大智慧。 什么是银行间债券市场 银行间债券市场是机构投资者进行大宗批发交易的场外市场,大部分记账式国债和全部政策性银行债券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 :pbc.gov./jinrongshichang/yinhangjianzhaiquanshichang/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指的是? 符合规定的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机构 什么是"银行间债券市场"? 让银行可以交易债券的专用市场,部分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也可以参与,普通人就无法参与了 企业怎么加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你好,我来试着回答你的问题。 首先要明白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职能。 简单的来说,银行间债券市场是一级市场(发行市场)和二级(交易市场)的综合,并且占据债券发行交易的绝对市场。与银行间债券交易市场相对的有,沪深交易所市场,商业银行柜台银行(个人办理凭证式国债到商业银行开户)。 这样你的问题就涉及2块内容了: 1. 企业如何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券 2. 企业如何参与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债券交易 问题1: 因为债券要求的收益稳定性(这就是为什么债券又叫固定收益),所以债券的上市的稽核比股票IPO有过之而无不及。股票的好坏看公司的基本面,债券的优劣则主要看债券发行人的信用等级。 所以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券的难易与途径,就与其自身的信用等级密切相关。楼主并没有定义是什么企业,那么我就说下容易混淆的两种情况吧: 一类叫公司债。是由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规定的公司,而且注意,目前处于试点阶段,仅仅限于上市公司。若公司未上市,就不用考虑了。如果是上市公司,那过程就跟股票IPO一样,经过中介证券公司,而后上市。 另一类,叫企业债,其实是中央直属企业经过发改委批准后发行的债券。注意和公司债的不同。这类债券,因为央企的信用等级高,所以发行容易,发行的重点即在于获得发改委的审批。 问题2: 企业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交易。 目前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交易的机构主要是: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 或楼主所指企业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直接进行债券买卖交易。若企业为非金融机构,则通过结算代理进入银行间市场,并且这类公司投资绝大数为央行票据,为了是进行流动性管理。 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概况? · 1.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主体问题,请百度文库“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产品”文章中第一页中查询。 :wenku.baidu./view/e345650d763231126edb1195. 2.交易规则,请百度文库“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规则”中查阅。 :wenku.baidu./view/990d0a83bceb19e8b8f6bae5. 3.监管条例,请阅读百度文库”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 “。 :wenku.baidu./view/d12f3207de80d4d8d15a4f81. 4.各交易主体如何盈利,请百度文库“ 银行间市场债券交易业务介绍 ”第三章中专门介绍了盈利的模式。 :wenku.baidu./view/83786a1afad6195f312ba691. 什么叫银行间债券市场 1.进行交易的人主要是银行等金融机构。 2.交易的物件不是超市的商品,而是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等。这些机构拿钱买债券,等债券表明的期限到了以后再卖给原来那个卖债券的(当然会卖的贵点,贵多少,看债券上标明的利率) 3.由来:97年以前,银行买债券在证券交易所里,97年后,国家下了个通知,禁止银行在交易所买卖债券,而必须在同业拆借中心进行买卖(成为场外交易,交易所叫场内),这样就成立了银行间债券市场。 4.例子。没法举例,人家是一个内部市场,非金融机构、个人都没法参与,所以举不出我们熟悉的例子。就好象我们小区内部的跳蚤市场,别的小区的人都无法参与。不过那些企业债、公司债最后可能被银行打包成理财产品卖给我们了,如果你买过理财产品,那么你的钱很可能就被拿去购买那些债券了。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银行间外汇市场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和发展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维护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银行间外汇市场(以下简称外汇市场)是指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可以经营外汇业务的境内金融机构(包括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外资金融机构)之间通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进行人民币与外币之间的交易市场。  任何境内金融机构之间不得在交易中心之外进行人民币与外汇之间的交易。第三条 外汇市场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国家外汇管理局进行监管。第四条 交易中心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监管下,负责外汇市场的组织和日常业务管理。第五条 从事外汇交易,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二章 市场组织机构的设立与监管第六条 交易中心是中国人民银行领导下的独立核算、非盈利性的事业法人。第七条 交易中心的主要职能是:  (一)提供并维护银行间外汇交易系统;  (二)组织外汇交易币种、品种的买卖;  (三)办理外汇交易的清算交割;  (四)提供外汇市场信息服务;  (五)国家外汇管理局授权的其他职能。第八条 根据业务需要,交易中心可以设立分中心,分中心的设立或撤销须报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第九条 交易中心实行会员制,只有会员才能参与外汇市场的交易。第十条 会员大会是交易中心的最高权力机构,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由交易中心理事会负责召集。第十一条 交易中心设立理事会,为会员大会闭会期间会员大会的常设机构。第十二条 理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九人,其中非会员理事人数不得少于理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会员理事中中资机构会员人数不得少于理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理事会每届任期二年,每位会员理事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第十三条 会员理事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非会员理事由国家外汇管理局提名,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第十四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一人,由非会员理事担任,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提名,理事会选举产生;副理事长三人,其中非会员理事长一人,会员理事长二人,由理事会选举产生。第三章 对会员的管理第十五条 境内金融机构提出申请,经交易中心理事会批准、并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后,可成为交易中心的会员;会员申请退会的,亦须经交易中心理事会批准并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第十六条 会员选派的交易员必须经过交易中心培训并颁发许可证方可上岗参加交易。第十七条 会员须按规定向交易中心缴纳席位费。第十八条 会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外汇管理法规,接受交易中心的管理。第四章 对交易行为的监管第十九条 会员之间的外汇交易必须通过交易中心进行,非会员的外汇交易必须通过有代理资格的会员进行。  交易中心自身不得从事外汇交易。第二十条 会员代理非会员的外汇交易的资格应当得到交易中心的批准。第二十一条 交易价格采用直接标价法。第二十二条 市场交易中的下列事项,应当报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  (一)交易方式;  (二)交易时间;  (三)交易币种及品种;  (四)清算方式;  (五)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其它事项。第二十三条 交易中心和会员单位应当保证用于清算的外汇和人民币资金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交割入帐。第二十四条 交易中心可以向交易双方收取手续费,收取手续费的标准须报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第二十五条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和调整每日外汇市场交易价格的最大浮动幅度。第二十六条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外汇市场形成的价格,公布当日人民币市场汇率,外汇交易应当根据当日市场汇率并在规定的每日最大浮动幅度内进行。第二十七条 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根据货币政策的要求,在外汇市场内买卖外汇,调节外汇供求,平抑外汇市场价格。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八条 会员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交易中心章程和业务规则的,国家外汇管理局有权对其处以通报批评、暂停交易或取消会员资格,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会员承担。第二十九条 交易员若违反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交易中心有权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交易资格等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民事责任,经济损失由其会员单位承担。

什么是银行间市场?能讲形象一些吗?我查看了百度百科但还是看不懂!!非常感谢

银行间市场就是指市场上的主体是银行,不管是“买方”还是“卖方”都是银行。银行间市场主要有同业拆借、票据贴现、债券回购等一些业务,是银行为了解决自身的暂时的资金周转问题而向其他银行采取的短期借款、票据再贴现、债券回购和发行金融债券等行为。这些市场行为都是发生且仅发生在银行跟银行之间的,所以成为银行间市场。

债券如何交易-银行间债券交易规则

  债券如何交易?有哪些交易规则?下面我为大家整理了银行间债券交易规则,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债券交易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银行间债券交易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回购业务暂行规定》、《关于各商业银行停止在证券交易所证券回购及现券交易的通知》、《关于开办银行间债券现券交易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下列名词在本规则中具有以下含义:   (一)债券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交易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和中央银行融资券以及其他债券。   (二)交易成员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进入全国同业拆借市场可进行债券交易的金融机构。   (三)债券交易指债券买卖和债券回购。   债券买卖是指交易成员以商定的价格买卖一定金额的债券并在规定的结算时间内办理券款交割的交易。   债券回购是指债券持有人(正回购方)在卖出债券给债券购买人(逆回购方)时,买卖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指定日期以约定的价格,由正回购方向逆回购方买回相等数量的同品种债券的交易行为。   正回购方是指在债券回购的首次买卖中卖出债券的一方,逆回购方是指在债券回购的首次买卖中买入债券的一方。   (四)交易系统是指由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拆借中心”)管理运作的计算机处理系统、数据通讯系统和通讯网络。   第三条 交易成员在债券交易中要遵循自愿、诚信、自律的原则,交易成员自主报价、自选对手、自行清算、自担风险。   第四条 拆借中心为交易成员的债券交易提供服务,并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   第二章 交易基本规则   第五条 交易系统的营业日为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第六条回购期限最短为1天,最长为1年。交易成员可在此区间内自由选择回购期限,不得展期。   第七条拆借中心根据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提供的交易券种要素公告交易券种的挂牌日、摘牌日和交易的起止日期。   第八条 债券交易数额最小为债券面额十万元,交易单位为债券面额一万元。   第三章 交易程序   第九条 债券交易采用询价交易方式,包括自主报价、格式化询价、确认成交三个交易步骤。   第十条 交易成员的自主报价分为两类:公开报价和对话报价。   公开报价是指交易成员为得到其他交易成员的询价,对市场作出的不可确认成交的报价。   对话报价是指交易成员在询价中向交易对手作出的对方确认即可成交的报价。   第十一条 格式化询价是指交易成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化内容填报自己的交易意向。未按规定所作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第十二条 确认成交须经过“对话报价--确认”的过程,即一方发送的对话报价,由对手方确认后成交,交易系统及时反馈成交。   第十三条交易成交前,进入对话报价的双方可在规定的次数内轮替向对手方报价。超过规定的次数仍未成交的对话,须进入另一次询价过程。   第十四条 交易成员在确认交易成交前可对报价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交易一经确认成交即生效,交易成员不得再作修改或撤销。   第十五条债券交易成交确认后,由成交双方根据交易系统的成交回报各自打印成交通知单。   债券买卖成交通知单的内容包括:成交日期、成交编号、交易员代码、交易双方名称、债券种类(券种代码与简称)、成交价格、券面总额、成交金额、交割日、对手方债券托管帐户和人民币资金账户等。   债券回购成交通知单的内容包括:成交日期、成交编号、交易员代码、交易双方名称、债券种类(券种代码与简称)、回购利率、回购期限、券面总额、成交金额、到期还款金额、首次划付日、到期划付日、对手方债券托管账户和人民币资金账户等。   第十六条 债券买卖成交通知单是确认债券买卖交易生效的合同文件。债券回购成交通知单与交易成员签署的.《银行间债券回购主协议》是确认债券回购交易生效的合同文件。若交易成员对成交通知单的内容有疑问或歧义时,以交易系统的成交记录为准。   第十七条 债券结算和资金清算的时间采用“T+0”或“T+1”的方式,交易成员双方自行决定债券结算和资金清算的时间,银行间债券交易中“T+0”指交易成员于债券交易成交日进行债券结算和资金清算,“T+1”指交易成员于债券交易成交日之后的第一个营业日进行债券结算和资金清算。债券回购的债券结算和资金清算必须在同一日进行。债券结算按《银行间债券交易结算规则》(试行)办理,资金清算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章 交易信息   第十八条 拆借中心向交易成员发布以下信息:   (一)按券种公布前一交易日债券买卖的收盘价、加权平均价、当日交易的开盘价、最高、最低、最新成交价、加权平均价、成交量和成交金额;   (二)按各期限公布前一交易日债券回购的加权平均利率、收盘利率、当天债券回购的开盘利率、最高、最低、最新成交利率、加权平均利率以及成交量和成交金额;   (三)交易成员的市场公告;   (四)交易成员授权公开的信息;   (五)交易成员违规情况的通告;   (六)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公布的其他市场信息。   第十九条 拆借中心按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及时上报有关交易成员债券交易的资料。   第五章 违规处罚   第二十条 本规则认定的交易成员违规行为有:   (一)违反操作规程,破坏交易系统;   (二)扰乱交易秩序,影响交易正常进行;   (三)不按规定缴纳服务费用;   (四)其他经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违规行为。   第二十一条为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拆借中心可根据交易成员违规行为情节轻重程度,给予警告、通报处理,并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第二十二条 对违规行为严重的交易成员和直接责任人,拆借中心除按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外,还须将有关情况上报中国人民银行,并通报中央结算公司。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可以暂停交易成员资格和取消交易成员资格。   第二十三条 凡交易成员违反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的行为,拆借中心将及时上报中国人民银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交易成员应按规定缴纳服务费用,具体方式和标准由拆借中心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五条 如遇不可抗力或特殊情况,交易成员须依照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银行间债券交易应急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 本规则自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之日起实行。

下列机构中,属于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参与者的有( )。

【答案】:A、E同业拆借指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相互借贷,以调剂资金余缺。选项B、C、D不属于金融机构。

柜台市场和银行间市场到底有什么区别

1、监管部门不一样柜台市场由银监会审批和监管,并规定只有他们审批设立的租赁公司才可冠以“金融”二字。2、影响因素不同柜台市场是直接影响市场容量大小的重要因素。而银行间市场一方面受制于宏观经济状况的影响。3、认股权证和股份期权不同柜台市场等的行权价格低于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时,应当考虑其稀释性。 计算统账结合,作为分子的净利润金额不变。拓展资料:银行间市场,由同业拆借市场、票据市场、债券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等构成。银行间市场,有调节货币流通和货币供应量,调节银行之间的货币余缺以及金融机构货币保值增值的作用。同业拆借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及经法人授权的非法人金融机构分支机构之间进行短期资金融通的行为,目的在于调剂头寸和临时性资金余缺。金融机构在日常经营中,由于存、放款的变化,汇兑的收支增减等原因,会在一个营业日终了时,出现资金收支不平衡的情况,一些金融机构收大于支,另一些金融机构支大于收,资金不足者要向资金多余者融入资金以平衡收支于是,产生了金融机构之间进行短期资金相互拆借的需要。资金不足者向资金多余者借入款项,称为资金拆入;资金多余者向资金不足者借出资金,称为资金拆出。资金拆入大于资金拆出称之为净拆入;反之,称之为净拆出。这种金融机构之间进行资金拆借活动的市场被称为同业拆借市场,简称拆借市场。票据市场(paper market )指的是在商品交易和资金往来过程中产生的以汇票、本票和支票的发行、担保、承兑、贴现、转贴现、再贴现来实现短期资金融通的市场。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的票据市场是指:记录在全国商业银行的业务中发生承兑的贴现、转贴现的实际数之和,并有余额和累计发生额的具体信息。常见的票据市场是指: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领导的,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中国银行业资金拆借中心其发行"中央银行票据"和"企业短期融资劵"的中心交易场所和各商业银行之间经常操作票据交易并交割的场所。另外商业汇票的贴现是一个比较活跃的票据市场,由于汇票通过背书在市场当中流转,具备了一定的支付功能,随之而来的变现需求就催生了直贴、转帖市场的活跃。

银行间的即期外汇交易的详细过程?

即期外汇交易(Spot Exchange),也称现汇交易,是指在外汇市场上交易双方当即成交,原则于当日或两个营业日内办理交割的外汇交易。 大多数的外汇交易都是即时完成交易,即在2个营业日后完成交割。这是给予交易双方最短的时间,可以让他们完成交割细节的准备,以及因应时差问题等等;但大多数交易的交割日仍在2个营业日之后。例:周一成交的交易其交割日在周三。 如果交易货币之一方或两者所属的国家碰到假日,则交割日往后延一天,在本例就是延至星期四。 银行间的即期外汇交易 根据报价,确定交易金额后进行即期同时进行账户划拨(交割),如果交割有时间差,一般是小银行(或信誉相对差一些的银行)先划出货币。

什么是银行间进行的票据转让?

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票据转让是指持票人可以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银行,是依法成立的经营货币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是商品货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下列机构中,属于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参与者的有( )。

【答案】:A,E同业拆借指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相互借贷,以调剂资金余缺。选项B、C、D不属于金融机构。

在我国,负责监督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是( )。

【答案】:A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有 :(1)发布与履行其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2)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3)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4)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5)实施外汇管理,监督管理银行间外汇市场;(6)监督管理黄金市场;(7)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8)经理国库;(9)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10)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11)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12)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1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贷款利率

2021年11月22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85%,5年期以上LPR为4.65%。以上LPR在下一次发布LPR之前有效。一,拆借是短期贷款业务之一。出借人在短期 (一般是一两天) 内把资金放出,借款人在解决临时头寸短缺急需后,立即按期归还。资本主义国家的交易所经纪人常用这种方式向商业银行借款。这种短期贷款一般需有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作抵押,并在放款者通知还款的次日立即还清,否则,银行有权处理所押担保品二,拆借是一种按天计算的借款。又称拆放、拆款。拆借通常以1~2天为限,多则1~2周,或事先约定期限,借款人可随时归还,放款人也可随时通知借款人归还,但最多一般不超过一个月。三,拆借有两种情况:一是商业银行之间的相互拆借;另一种是商业银行对证券市场经纪人的拆借(通知放款)。商业银行之间的拆借,主要是互相买卖它们在中央银行的超额准备金存款余额:各金融机构在一天营业结束后,可能形成资金的多余或不足,不足者不能保证第二天正常营业,多余者资金闲置,因此有必要临时性资金调剂即拆借。四,资金拆借的方式,一般由拆入资金的银行开给拆出资金的银行一张本票,拆出资金的银行则开给拆入资金的银行一张它在中央银行存款的支票(或用电话、电报通知),这样就可以将其超额准备金动用起来。归还时,从拆入者帐户转帐划给拆出者帐户。由于银行同业间拆借资金具有灵活、及时的特点,因而可以减少整个准备金数额,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银行间的债券市场指的是什么?

银行间债券市场基本常识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是指依托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简称同业中心)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简称中央登记公司)的,包括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债券买卖和回购的市场,其主要职能是:提供银行间外汇交易、人民币同业拆借、债券交易系统并组织市场交易;办理外汇交易的资金清算、交割,负责人民币同业拆借及债券交易的清算监督;提供网上票据报价系统;提供外汇市场、债券市场和货币市场的信息服务等;成立于1997年6月6日。经过近几年的迅速发展,银行间债券市场目前已成为我国债券市场的主体部分。记账式国债的大部分、政策性金融债券都在该市场发行并上市交易。 1. 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品种 (1)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品种有不同的划分方式,按发行主体分为: 国债——是指由国家发行的债券。与其它类型债券相比较,国债的发行主体是国家,具有极高的信用度,被誉为“金边债券”。 政策性金融债——是指我国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筹集信贷资金,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采用市场化发行方式,向中资商业银行、商业保险公司、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联社以及邮政储汇局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债券。 中信债——是指由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发行的债券。目前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中信债共有2期。 (2)按付息方式划分为: 贴现债券----是指低于面值(一般为百元面值)发行的,期限为一年期以内,到期时按面值偿还的债券。 零息票债券(也称利随本清债券)-----是指在发行时明确债券的票面利率和期限等要素,到期时一次偿还全部本金和利息的债券。 附息票债券----是指在发行时明确债券的票面利率和付息频率(如按年付息)及付息日,到期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并偿付全部本金的债券。 (3)按利率是否固定分为: 固定利率债券----固定利率债券具有固定利息率和固定的偿还期,是一种比较传统的债券。这种债券在市场利率相对稳定的情况下比较流行,但在利率急剧变化时风险较大。 浮动利率债券----浮动利率债券是根据市场利率定期调整的中、长期债券。利率按标准利率(同业拆放利率或银行优惠利率)加减一定利率基点确定。浮动利率债券有利于投资人防范利率风险。 2. 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交易类型 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交易包括债券回购和现券买卖两种。 债券回购是交易双方进行的以债券为权利质押的短期资金融通业务,是指资金融入方(正回购方)在将债券出质给资金融出方(逆回购方)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日期由正回购方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资金额向逆回购方返还资金,逆回购方向正回购方返还原出质债券的融资行为。 现券买卖是指交易双方以约定的价格转让债券所有权的交易行为。 3. 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交易方式 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以询价方式与自己选定的交易对手逐笔达成交易,这与我国沪深交易所的交易方式不同。交易所进行的债券交易与股票交易一样,是由众多投资者共同竞价并经计算机撮合成交的。 4. 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中介机构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市场参与者提供债券托管、结算和信息服务;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为市场参与者的报价、交易提供中介及信息服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同业中心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可披露市场有关信息。

什么是银行间债券市场

银行间债券市场是指依托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简称同业中心)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简称中央结算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清算所)的,包括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债券买卖和回购的市场。经过近几年的迅速发展,银行间债券市场目前已成为我国债券市场的主体部分。记账式国债的大部分、政策性金融债券都在该市场发行并上市交易。

什么叫银行间债券市场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是指依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简称同业中心)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简称中央登记公司)的,包括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债券买卖和回购的市场,成立于1997年6月6日。经过近几年的迅速发展,银行间债券市场目前已成为我国债券市场的主体部分。记账式国债的大部分、政策性金融债券都在该市场发行并上市交易。扩展资料: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以询价方式与自己选定的交易对手逐笔达成交易,这与我国沪深交易所的交易方式不同。交易所进行的债券交易与股票交易一样,是由众多投资者共同竞价并经计算机撮合成交的。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市场参与者提供债券托管、结算和信息服务;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为市场参与者的报价、交易提供中介及信息服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同业中心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可披露市场有关信息。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银行间债券市场

什么是银行间所进行的票据转让。

银行间所进行的票据转让是指持票人可以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银行是依法成立的经营货币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是商品货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其下进行的票据转让具体是将持票人的票据权利进行部分或全部的转让。票据转让过程中,出票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该票据不得转让;背书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也不得再背书转让的。背书人以背书进行票据转让后,即承担保证其后手所持票据承兑和付款的责任。背书人在票据得不到承兑或者付款时,应当向持票人清偿《票据法》规定的金额和费用。

银行间为什么要进行同业拆借

  银行间的同业拆借是银行获取短期资金的简便方法。通常,同业拆借要在会员银行之间通过银行间资金拆借系统完成。  银行在日常的经营中有时会有暂时的资金闲置,有时又会发生临时陛的资金不足,同业拆借资金市场恰好满足了资金供求双方的需要:临时发生流动性不足的银行通过同业拆借获取资金;而临时有资金闲置的银行通过拆借方式使资金得以运用。在西方国家,由于对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中央银行不付利息,同时,商业银行对一部分活期存款也不支付利息,这就更加刺激了商业银行将闲置的资金头寸投放到同业拆借市场以获取盈利。我国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准备金支付存款利息,商业银行对种类存款也支付相应的利息,因此,银行间的同业拆借主要目的是补充准备金的不足和保持银行资金的流动性。只有当拆借资金的投资所得高于中央银行存款准备金利率时,拆借用于投资才合算。  同业拆借的利率一般由拆出行和拆人行共同协商确定。我国的同业拆借利率也已实现了市场化,基本体现了市场对资金的供求关系。参与银行间同业拆借的金融机构由原来的若干家银行扩展到有非银行金融机构参与的较大范围。近来,保险公司也成为同业拆借市场的一员。  在同业拆借市场上,主要的拆借方式有隔夜拆借和定期拆借两种。前者是指拆借资金必须在次日偿还,一般不需要抵押。后者是指拆借时间较长,可以是几日、几星期或几个月,一般有书面协议。

银行间债券市场与银行间货币市场的区别

一、作用不同:1、银行间债券市场:有调节货币流通和货币供应量,调节银行之间的货币余缺以及金融机构货币保值增值的作用。2、银行间货币市场:提供银行间外汇交易、人民币同业拆借、债券交易系统并组织市场交易;提供外汇市场、债券市场和货币市场的信息服务等。二、交易方式不同1、银行间债券市场:以询价方式与自己选定的交易对手逐笔达成交易;2、银行间货币市场:以定期存款单、商业票据,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进行流通交易。扩展资料银行间债券市场目前已成为我国债券市场的主体部分。记账式国债的大部分、政策性金融债券都在该市场发行并上市交易。完善银行间市场的债券交易和结算代理制度,积极推动开展对尚未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中小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机构的代理业务,有利于扩大银行间债券市场的覆盖面.票据市场作为货币市场的一个子市场,在整个货币体系中票据市场是最基础、交易主体中最广泛的组成部分。票据市场可以把“无形”的信用变为“有形”,把不能流动的挂账信用变为具有高度流动性的票据信用。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银行间债券市场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银行间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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