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

什么是专门从事对工商业股票与证券承销和投资代理包销并为企业提供长期信贷业

一、证券承销业务的概念与种类  证券承销是指证券公司代理证券发行人发行证券的行为。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同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证券承销业务可以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  证券包销是指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前者为全额包销,后者为余额包销。  证券代销是指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  我国《证券法》还规定了承销团的承销方式。按照《证券法》的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承销团由主承销商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  证券承销业务的种类。根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我国证券承销业务分为代销和包销两种方式。  1、证券代销,又称代理发行,是指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对发行人而言,这种承销方式风险较大,但承销费用相对较低。  2、证券包销,是指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包销又可分为全额包销和余额包销两种形式。证券包销合同签订后,发行人将证券的所有权转移给证券承销人。因此,证券销售不出去的风险由承销人承担。但其费用高于代销的费用。  二、证券承销方式  根据证券经营机构在承销过程中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的不同,承销又可分为包销、投标承购、代销、赞助推销四种方式。  包销是指发行人与承销机构签订合同,由承销机构买下全部或销售剩余部分的证券,承担全部销售风险。适用于那些资金需求量大、社会知名度低而且缺乏证券发行经验的企业。  投标承购通常是在投资银行处于被动竞争较强的情况下进行的。采用这种形式发行的证券通常信用较高,受到投资者欢迎的证券。  代销一般是由投资银行认为该证券的信用等级较低,承销风险大而形成的。这时投资银行只接受发行者的委托,代理其销售证券,如在规定的期限计划内发行的证券没有全部销售出去,则将剩余部分返回证券发行者,发行风险由发行者自己承担。  赞助推销是指当发行公司增资扩股时,其主要对象是现在股东,但又不能确保现有股东均认购其证券,为防止难以及时筹集到所需资金,甚至引起本公司股票价格下跌,发行公司一般都要委托投资银行办理对先有股东发行新股的工作,从而将风险转嫁给投资银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签订承销协议。承销包括包销和代销两种方式,承销协议中应当载明承销方,承销期满,尚未售出的股票按照承销协议约定的包销或者代销方式分别处理。  三、证券承销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证券发行与承销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发行人在境内发行股票或者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统称证券)、证券公司在境内承销证券,以及投资者认购境内发行的证券,适用本办法。  发行人、证券公司和投资者参与证券发行,还应当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的其他规定,以及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业务规则。证券公司承销证券,还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有关保荐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为证券发行出具相关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应当按照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对其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第四条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证券发行和承销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证券承销业务的概念与种类的相关解答,大家可以仔细阅读本文,并结合自己的实际,做出明智的判断,小编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找法网平台的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证券公司可以发询证函吗

法律分析:为规范办理企业询证函函证事项操作,提高本公司函证服务效率,现将申请办理企业询证函函证事项的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1、证券公司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尽职调查机构(以下简称审计机构)拟对证券公司与本公司往来账项进行询证的,适用本通知。2、证券公司或其聘用的审计机构应按照本公司制定的企业往来询证函格式(见附件),填列具体询证信息。如存在询证函格式中预印的询证事项以外的事项,请于“其他事项”栏目中填列。3、询证信息应避免手工书写,如对填写信息进行手写增加、删除或修改等调整,请在调整处加盖公司公章。4、审计机构进行书面函证的,应将企业询证函加盖证券公司公章,并邮寄至本公司;由审计机构指定经办人办理现场询证的,须在企业询证函中注明经办人员具体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十二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应当自受理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作出予以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发行人根据要求补充、修改发行申请文件的时间不计算在内。不予注册的,应当说明理由。第二十三条 证券发行申请经注册后,发行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证券公开发行前公告公开发行募集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发行证券的信息依法公开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发行人不得在公告公开发行募集文件前发行证券。  第二十四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对已作出的证券发行注册的决定,发现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法定程序,尚未发行证券的,应当予以撤销,停止发行。已经发行尚未上市的,撤销发行注册决定,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证券持有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股票的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等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已经发行并上市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责令发行人回购证券,或者责令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回证券。第二十五条 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第二十六条 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同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证券承销业务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证券代销是指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证券包销是指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证券承销商在证券包销过程中的收入是指

股票承销商的收入为承销手续费及收到投资人申购价到退件期间的利息收入。股票承销商主要办理上市股票的分散股权销售,包括包销股票、代销股票两种。在代销制下,股票承销商只负责代销手续,并不保证股票全部售出。在包销制下,股票承销商则必须担负完全出售股票的责任,股票承销商的收入为承销手续费及收到投资人申购价到退件期间的利息收入。

证券的包销和保荐是怎么回事?

包销:就是比如一定公司要上市,他发行的股票证券公司全买进来,再卖给社会投资者,这种行为现在不存在了,因为新股都是赚钱的保荐:这是2005年新出的规定,上市公司要股改,要上市都要有保荐人保荐,说白了就是保证举荐,走走场子罢了.

证券公司从事证券承销业务的具体方式有

证券公司从事证券承销业务的具体方式有代销或者包销。证券承销是指证券公司代理证券发行人发行证券的行为。证券承销业务可以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其中,证券包销是指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证券代销是指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

1.证券公司承销一共有几种方式?各自的含义是什么?发行风险各自由谁承担?

证券的发行与承销涉及三方当事人,一是发行人,二是承销商即证券公司,三是投资者,即购买证券的人或机构。  承销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代销,另一种是包销。  1.代销  代销是证券代理销售的一种形式,由发行人与证券公司签订代销协议,按照协议条件,在约定的期限内销售所发行的证券,到约定的期限,部分未售的证券退还发行人,证券公司不承担责任。代销实际上是发行人与承销商的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因承销商不承担销售风险,因此代销的佣金较低。  2.包销  包销又分两种,一种是全额包销,一种是余额包销。  全额包销,是指由承销商与发行人签订协议,由承销商按约定价格买下约定的全部证券,然后以稍高的价格向社会公众出售,即承销商低价买进高价售出,赚取的中间差额为承销商的利润。全额包销如果证券销售不出去;风险由承销商自负,故风险较大,但是其收益要比代销的佣金高。  余额包销,是指承销商与发行人签订协议,在约定的期限内发行证券,并收取佣金,到约定的销售期满,售后剩余的证券,由承销商按协议价格全部认购。余额包销实际上是先代理后包销。

证券包销与代销有何区别

(一)证券代销x0dx0a所谓证券代销,是指承销商代理发售证券,并发售期结束后,将未出售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x0dx0a证券代销的特点是:x0dx0a(1)发行人与承销商之间建立的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 。代销过程中,未售出证券的所有权属于发行人 ,承销商仅是受委托办理证券销售事务;x0dx0a(2)承销商作为发行人的推销者,不垫资金 ,对不能售出的证券不负任何责任,证券发行的风险基本上是由发行人自己承担;x0dx0a(3)由于承销商不承担主要风险 ,相对包销而言,所得收入(手续费)也少。x0dx0a(二)证券包销x0dx0a所谓证券包销是指在证券发行时,承销商以自己的资金购买计划发行的全部或部分证券,然后再向公众出售,承销期满时未销出部分仍由承销商自己持有的一种承销方式。x0dx0a证券包销又分两种方式:一种全额包销,一种是定额包销。全额包销是承销商承购发行的全部证券,承销商将按合同约定支付给发行人证券的资金总额。定额包销是承销商承购发行人发行的部分证券。无论是全额包销,还是定额包销,发行人与承销商之间形成的关系都是证券买卖关系。在承销过程中未售出的证券,其所有权属于承销商。

证券包销业务与代销业务的区别

(一)证券代销x0dx0a所谓证券代销,是指承销商代理发售证券,并发售期结束后,将未出售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x0dx0a证券代销的特点是:x0dx0a(1)发行人与承销商之间建立的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 。代销过程中,未售出证券的所有权属于发行人 ,承销商仅是受委托办理证券销售事务;x0dx0a(2)承销商作为发行人的推销者,不垫资金 ,对不能售出的证券不负任何责任,证券发行的风险基本上是由发行人自己承担;x0dx0a(3)由于承销商不承担主要风险 ,相对包销而言,所得收入(手续费)也少。x0dx0a(二)证券包销x0dx0a所谓证券包销是指在证券发行时,承销商以自己的资金购买计划发行的全部或部分证券,然后再向公众出售,承销期满时未销出部分仍由承销商自己持有的一种承销方式。x0dx0a证券包销又分两种方式:一种全额包销,一种是定额包销。全额包销是承销商承购发行的全部证券,承销商将按合同约定支付给发行人证券的资金总额。定额包销是承销商承购发行人发行的部分证券。无论是全额包销,还是定额包销,发行人与承销商之间形成的关系都是证券买卖关系。在承销过程中未售出的证券,其所有权属于承销商。

证券包销业务与代销业务的区别是什么?

(一)证券代销x0dx0a所谓证券代销,是指承销商代理发售证券,并发售期结束后,将未出售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x0dx0a证券代销的特点是:x0dx0a(1)发行人与承销商之间建立的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 。代销过程中,未售出证券的所有权属于发行人 ,承销商仅是受委托办理证券销售事务;x0dx0a(2)承销商作为发行人的推销者,不垫资金 ,对不能售出的证券不负任何责任,证券发行的风险基本上是由发行人自己承担;x0dx0a(3)由于承销商不承担主要风险 ,相对包销而言,所得收入(手续费)也少。x0dx0a(二)证券包销x0dx0a所谓证券包销是指在证券发行时,承销商以自己的资金购买计划发行的全部或部分证券,然后再向公众出售,承销期满时未销出部分仍由承销商自己持有的一种承销方式。x0dx0a证券包销又分两种方式:一种全额包销,一种是定额包销。全额包销是承销商承购发行的全部证券,承销商将按合同约定支付给发行人证券的资金总额。定额包销是承销商承购发行人发行的部分证券。无论是全额包销,还是定额包销,发行人与承销商之间形成的关系都是证券买卖关系。在承销过程中未售出的证券,其所有权属于承销商。

证券的代销包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90天。《证券法》第33条规定:证券的代销、包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九十日。证券公司在代销、包销期内,对所代销、包销的证券应当保证先行出售给认购人,证券公司不得为本公司预留所代销的证券和预先购入并留存所包销的证券。

证券的包销 代销最长不得超过多少天

  根据我国《证券法》规定,证券的包销、代销最长不得超过90天。  1、证券包销  证券包销是指证券发行人与承销机构签订合同,由承销机构买下全部或销售剩余部分的证券,承担全部销售风险。对发行人来说,包销不必承担证券销售不出去的风险,而且可以迅速筹集资金,因而适用于那些资金需求量大、社会知名度低而且缺乏证券发行经验的企业。与代销相比,包销的成本也相应较高。包销在实际操作中有全额包销和余额包销之分。  (1)全额包销是指发行人与承销机构签订承购合同,由承销机构按一定价格买下全部证券,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价款一次付给发行公司,然后承销机构以略高的价格向社会公众出售。在全额包销过程中,承销机构与证券发行人并非委托代理关系,而是买卖关系,即承销机构将证券低价买进然后高价卖出,赚取中间的差额。对发行人来说,采用全额包销方式既能保证如期得到所需要的资金,又无须承担发行过程中价格变动的风险,因此全额包销是西方成熟证券市场中最常见、使用最广泛的方式。  (2)余额包销是指发行人委托承销机构在约定期限内发行证券,到销售截止日期,未售出的余额由承销商按协议价格认购。余额包销实际上是先代理发行,后全额包销,是代销和全额包销的结合。  证券包销的特点:  ①是证券的所有权发生转移。  ②是发行人可以迅速、可靠地获得证券价款。  ③是承销人要承担全部发行风险。  ④是包销的费用比较高。  2、证券代销  证券代销是指证券发行人委托承担承销业务的证券经营机构(又称为承销机构或承销商)代为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承销商按照规定的发行条件,在约定的期限内尽力推销,到销售截止日期,证券如果没有全部售出,那么未售出部分退还给发行人,承销商不承担任何发行风险。  在代销过程中,承销机构与发行人之间是代理委托关系,承销机构不承担销售风险,因此代销佣金很低,代销发行比较适合于那些信誉好、知名度高的大中型企业,它们的证券容易被社会公众所接受,用代销方式可以降低发行成本。  证券代销的特点:  ①发行人与承销商之间建立的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 。代销过程中,未售出证券的所有权属于发行人 ,承销商仅是受委托办理证券销售事务。  ②承销商作为发行人的推销者,不垫资金 ,对不能售出的证券不负任何责任,证券发行的风险基本上是由发行人自己承担。  ③由于承销商不承担主要风险 ,相对包销而言,所得收入(手续费)也少。

证券包销协议的必备条款包括

1、发行人和承销商的基本信息:包括发行人和承销商的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2、证券发行的基本情况:包括证券种类、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方式等基本情况。3、承销商的承销义务:包括承销商的承销数量、承销价格、承销期限等承销义务。4、发行人的保证和承诺:包括发行人对发行证券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的保证和承诺,以及对承销商的承销义务的履行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等。5、发行人和承销商的违约责任:包括双方违约的责任和违约后的赔偿责任等。6、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包括协议的法律适用、争议解决方式等。

证券代销与证券包销有哪些区别?

(一)证券代销 所谓证券代销,是指承销商代理发售证券,并发售期结束后,将未出售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 证券代销的特点是: (1)发行人与承销商之间建立的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 。代销过程中,未售出证券的所有权属于发行人 ,承销商仅是受委托办理证券销售事务; (2)承销商作为发行人的推销者,不垫资金 ,对不能售出的证券不负任何责任,证券发行的风险基本上是由发行人自己承担; (3)由于承销商不承担主要风险 ,相对包销而言,所得收入(手续费)也少。 三)证券包销 所谓证券包销是指在证券发行时,承销商以自己的资金购买计划发行的全部或部分证券,然后再向公众出售,承销期满时未销出部分仍由承销商自己持有的一种承销方式。 证券包销又分两种方式:一种全额包销,一种是定额包销。全额包销是承销商承购发行的全部证券,承销商将按合同约定支付给发行人证券的资金总额。定额包销是承销商承购发行人发行的部分证券。无论是全额包销,还是定额包销,发行人与承销商之间形成的关系都是证券买卖关系。在承销过程中未售出的证券,其所有权属于承销商。

证券公司从事证券承销业务的具体方式为( )。A.直接发行B.包销C.代销

【答案】:BC证券承销是指证券公司代理证券发行人发行证券的行为。证券承销业务可以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其中,证券包销是指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人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证券代销是指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

证券公司的经营范围有哪些

 一、什么是证券公司?  答:证券公司是证券市场的主要中介机构,在证券市场运行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一方面,证券公司是证券市场投融资服务的提供者,为证券发行人和投资者提供专业化的中介服务,如证券经纪、投资咨询、保荐与承销等;另一方面,证券公司本身也是证券市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  二、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有哪些?  答: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证券自营业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融资融券业务、证券公司中间介绍(IB)业务及直接投资业务等。  三、什么是证券经纪业务?  答:证券经纪业务又称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代客户买卖有价证券的业务。在证券经纪业务中,证券公司只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作为业务收入。  目前,我国公开发行并上市的股票、公司债券及权证等证券,在交易所以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证券公司从事经纪业务以通过证券交易所代理客户买卖证券为主。  四、什么是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答: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是指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及其咨询人员为证券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等直接或者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  五、问:什么是证券承销业务?  答:证券承销是指证券公司代理证券发行人发行证券的行为。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同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证券承销业务可以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  证券包销是指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前者为全额包销,后者为余额包销。  证券代销是指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  我国《证券法》还规定了承销团的承销方式。按照《证券法》的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承销团由主承销商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  六、什么是证券自营业务?  答:证券自营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以自有资金或者依法筹集的资金,为本公司买卖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在境内银行间市场交易的政府债券、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央行票据、金融债券、短期融资券、公司债券。

证券公司代理证券发行人发行证券的行为称为

证券公司代理证券发行人发行证券的行为称为证券承销。证券承销是指证券公司代理证券发行人发行证券的行为;证券包销是指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人,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前者为全额包销,后者为余额包销。证券承销是指证券公司代理证券发行人发行证券的行为。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同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证券经纪业务又称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代客户买卖有价证券的行为。证券公司代理证券发行人发行证券的行为称为(B)A.募集资金 B.证券承销 C.证券发行 D.证券包销拓展资料:一、证券承销业务的种类 证券承销业务的种类。根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我国证券承销业务分为代销和包销两种方式。 1、证券代销,又称代理发行,是指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对发行人而言,这种承销方式风险较大,但承销费用相对较低。 2、证券包销,是指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包销又可分为全额包销和余额包销两种形式。证券包销合同签订后,发行人将证券的所有权转移给证券承销人。因此,证券销售不出去的风险由承销人承担。但其费用高于代销的费用。 二、证券承销的承销方式 根据证券经营机构在承销过程中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的不同,承销又可分为包销、投标承购、代销、赞助推销四种方式。 1.包销是指发行人与承销机构签订合同,由承销机构买下全部或销售剩余部分的证券,承担全部销售风险。适用于那些资金需求量大、社会知名度低而且缺乏证券发行经验的企业。投标承购通常是在投资银行处于被动竞争较强的情况下进行的。采用这种形式发行的证券通常信用较高,受到投资者欢迎的证券。 2.代销一般是由投资银行认为该证券的信用等级较低,承销风险大而形成的。这时投资银行只接受发行者的委托,代理其销售证券,如在规定的期限计划内发行的证券没有全部销售出去,则将剩余部分返回证券发行者,发行风险由发行者自己承担。 3.赞助推销是指当发行公司增资扩股时,其主要对象是现在股东,但又不能确保现有股东均认购其证券,为防止难以及时筹集到所需资金,甚至引起本公司股票价格下跌,发行公司一般都要委托投资银行办理对先有股东发行新股的工作,从而将风险转嫁给投资银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签订承销协议。承销包括包销和代销两种方式,承销协议中应当载明承销方,承销期满,尚未售出的股票按照承销协议约定的包销或者代销方式分别处理。

证券中的承销、包销与分销是什么概念?

当一家发行人通过证券市场筹集资金时,就要聘请证券经营机构来帮助它销售证券。证券经营机构借助自己在证券市场上的信誉和营业网点,在规定的发行有效期限内将证券销售出去,这一过程称为承销。它是证券经营机构的基本职能之一。 根据证券经营机构在承销过程中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的不同,承销又可分为代销和包销两种形式。� 1、证券代销,又称代理发行,是指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 2、证券包销,是指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包销又可分为全额包销和余额包销两种形式。

证券包销业务与代销业务的区别是什么?

(一)证券代销x0dx0a所谓证券代销,是指承销商代理发售证券,并发售期结束后,将未出售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x0dx0a证券代销的特点是:x0dx0a(1)发行人与承销商之间建立的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 。代销过程中,未售出证券的所有权属于发行人 ,承销商仅是受委托办理证券销售事务;x0dx0a(2)承销商作为发行人的推销者,不垫资金 ,对不能售出的证券不负任何责任,证券发行的风险基本上是由发行人自己承担;x0dx0a(3)由于承销商不承担主要风险 ,相对包销而言,所得收入(手续费)也少。x0dx0a(二)证券包销x0dx0a所谓证券包销是指在证券发行时,承销商以自己的资金购买计划发行的全部或部分证券,然后再向公众出售,承销期满时未销出部分仍由承销商自己持有的一种承销方式。x0dx0a证券包销又分两种方式:一种全额包销,一种是定额包销。全额包销是承销商承购发行的全部证券,承销商将按合同约定支付给发行人证券的资金总额。定额包销是承销商承购发行人发行的部分证券。无论是全额包销,还是定额包销,发行人与承销商之间形成的关系都是证券买卖关系。在承销过程中未售出的证券,其所有权属于承销商。

简述证券承销与保荐

承销就是证券发行的时候,券商和证券发行人签署协议负责销售,分为包销和代销。保荐就是证券发行的时候,需要有专门的保荐机构,对证券的发行和上市进行推荐。  证券承销方式如下:1、包销是指发行人与承销机构签订合同,由承销机构买下全部或销售剩余部分的证券,承担全部销售风险。适用于那些资金需求量大、社会知名度低而且缺乏证券发行经验的企业。2、投标承购通常是在投资银行处于被动竞争较强的情况下进行的。采用这种形式发行的证券通常信用较高,受到投资者欢迎的证券。3、代销一般是由投资银行认为该证券的信用等级较低,承销风险大而形成的。这时投资银行只接受发行者的委托,代理其销售证券,如在规定的期限计划内发行的证券没有全部销售出去,则将剩余部分返回证券发行者,发行风险由发行者自己承担。4、赞助推销是指当发行公司增资扩股时,其主要对象是现在股东,但又不能确保现有股东均认购其证券,为防止难以及时筹集到所需资金,甚至引起本公司股票价格下跌,发行公司一般都要委托投资银行办理对先有股东发行新股的工作,从而将风险转嫁给投资银行。法律依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当签订承销协议,在承销协议中界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约定明确的承销基数。采用包销方式的,应当明确包销责任;采用代销方式的,应当约定发行失败后的处理措施。证券发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由承销团承销的,组成承销团的承销商应当签订承销团协议,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承销工作。证券发行由两家以上证券公司联合主承销的,所有担任主承销商的证券公司应当共同承担主承销责任,履行相关义务。承销团由3家以上承销商组成的,可以设副主承销商,协助主承销商组织承销活动。承销团成员应当按照承销团协议及承销协议的规定进行承销活动,不得进行虚假承销。

证券包销合约是什么

法律分析:证券包销分两种方式:一种全额包销,一种是定额包销。全额包销是承销商承购发行的全部证券,承销商将按合同约定支付给发行人证券的资金总额。定额包销是承销商承购发行人发行的部分证券。无论是全额包销,还是定额包销,发行人与承销商之间形成的关系都是证券买卖关系。在承销过程中未售出的证券,其所有权属于承销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八条 发行人依法申请公开发行证券所报送的申请文件的格式、报送方式,由依法负责注册的机构或者部门规定。第十九条 发行人报送的证券发行申请文件,应当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为证券发行出具有关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必须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第二十条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在提交申请文件后,应当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预先披露有关申请文件。

证券包销是指什么

证券包销是指券商负责新股的发行过程中,最后没卖出的新股都由券商买入。

什么是证券包销??

包销是指证券发行人与承销机构签订合同,由承销机构买下全部或销售剩余部分的证券,承担全部销售风险。对发行人来说,包销不必承担证券销售不出去的风险,而且可以迅速筹集资金,因而适用于那些资金需求量大、社会知名度低而且缺乏证券发行经验的企业。与代销相比,包销的成本也相应较高。包销在实际操作中有全额包销和余额包销之分。 全额包销是指发行人与承销机构签订承购合同,由承销机构按一定价格买下全部证券,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价款一次付给发行公司,然后承销机构以略高的价格向社会公众出售。在全额包销过程中,承销机构与证券发行人并非委托代理关系,而是买卖关系,即承销机构将证券低价买进然后高价卖出,赚取中间的差额。对发行人来说,采用全额包销方式既能保证如期得到所需要的资金,又无须承担发行过程中价格变动的风险,因此全额包销是西方成熟证券市场中最常见、使用最广泛的方式。 余额包销是指发行人委托承销机构在约定期限内发行证券,到销售截止日期,未售出的余额由承销商按协议价格认购。余额包销实际上是先代理发行,后全额包销,是代销和全额包销的结合。 证券包销的特点 ①是证券的所有权发生转移。 ②是发行人可以迅速、可靠地获得证券价款。 ③是承销人要承担全部发行风险。 ④是包销的费用比较高。

证券包销业务与代销业务的区别是什么?

(一)证券代销x0dx0a所谓证券代销,是指承销商代理发售证券,并发售期结束后,将未出售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x0dx0a证券代销的特点是:x0dx0a(1)发行人与承销商之间建立的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 。代销过程中,未售出证券的所有权属于发行人 ,承销商仅是受委托办理证券销售事务;x0dx0a(2)承销商作为发行人的推销者,不垫资金 ,对不能售出的证券不负任何责任,证券发行的风险基本上是由发行人自己承担;x0dx0a(3)由于承销商不承担主要风险 ,相对包销而言,所得收入(手续费)也少。x0dx0a(二)证券包销x0dx0a所谓证券包销是指在证券发行时,承销商以自己的资金购买计划发行的全部或部分证券,然后再向公众出售,承销期满时未销出部分仍由承销商自己持有的一种承销方式。x0dx0a证券包销又分两种方式:一种全额包销,一种是定额包销。全额包销是承销商承购发行的全部证券,承销商将按合同约定支付给发行人证券的资金总额。定额包销是承销商承购发行人发行的部分证券。无论是全额包销,还是定额包销,发行人与承销商之间形成的关系都是证券买卖关系。在承销过程中未售出的证券,其所有权属于承销商。

“票据债权人受领了票据金额后,将票据交换债务人属于票据的缴回证券特征。”这句话是否正确?

整句话是正确的。是属于票据的缴回证券特征,属于票据特征的第六点,下面是票据的证据,也发给楼主您了。票据的特征  1.票据是设权证券  票据权利的发生必须首先作成票据。票据的签发,不是为了证明已经存在的权利,而是为了创设一种权利。无票据即无票据权利。  2.票据是要式证券  票据必须具备法定格式才能有效。除票据法另有规定者外,不具备法定格式的,不发生票据的效力。票据格式表现为票据的必须记载的事项、票据用纸、书写方法、书写用具及墨水颜色等。法定的必须记载的事项不齐备而又被票据法所不容许的,票据无效;票据用纸、书写等不符合规定,票据无效。  3.票据是文义证券  票据是一切权利与义务,必须严格依照票据上记载的文义而定。不得以票据以外的任何事由变更其效力。例如,票据上记载的发票日与实际发票日不一致时,以票据上记载的为准。  4.票据是无因证券  无因证券是指证券效力与作成证券的原因完全分离,证券权利的存在和行使,不以作为证券的原因为要件。票据的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时,不必证明其取得票据的原因,以及票据权利发生的原因。这些原因存在与否、有效与否,与票据权利原则上互不影响。票据的持票人仅依票据上所载文义就可以请求给付一定金额的货币。  5.票据是流通证券  票据的转让可以依背书和交付的简单程序进行,而不必通知债务人。  6.票据是缴回证券  票据债权人受领了票据金额后,必须将票据交还债务人,转移票据所有权,使票据关系消灭。还债务人,转移票据所有权,使票据关系消灭。希望能帮到朋友您!!!

实施新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对新老投资者实行什么措施

区别对待,新老划断。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及相关实施显示,现有投资者参与证券期货交易按原有的制度安排,新规将充分考虑这一现实情况,实行“区别对待,新老划断”的措施。证券投资者是资金供给者,也是金融工具的购买者。

结合新证券法谈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资本市场重要的基础性制度。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新证券法)第88条规定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内容,这是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首次出现在证券法中。从此,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有了法律层面的制度保障。结合新证券法的规定,我们一起来了解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核心要点。第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证券公司全面评估投资者。证券公司需要履行合理审慎的评估义务,对投资者有全方位的了解,也就是“了解你的客户”(Know Your Customer)原则,明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新证券法第88条规定:“证券公司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提供服务时,应当按照规定充分了解投资者的基本情况、财产状况、金融资产状况、投资知识和经验、专业能力等相关信息。”这是要求证券公司全面评估投资者的体现。第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证券公司评估投资产品、服务的潜在风险并向投资者如实告知。根据新证券法第88条的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向投资者“如实说明证券、服务的重要内容,充分揭示投资风险。”不过证券公司如实说明及充分揭示风险要达到什么程度呢?新证券法并没有明示。对此,可参考《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简称纪要)的相关规定来予以理解。根据纪要第7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产品、投资活动的风险和金融消费者的实际情况,综合理性人能够理解的客观标准和金融消费者能够理解的主观标准来确定卖方机构是否已经履行了告知说明义务。卖方机构简单地以金融消费者手写了诸如‘本人明确知悉可能存在本金损失风险"等内容主张其已经履行了告知说明义务,不能提供其他相关证据的,人民法院对其抗辩理由不予支持。”该规定明晰了告知说明义务的相应标准,体现了目前司法实践强化金融机构履行告知说明义务,倾向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第三,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证券公司将合适的产品、服务提供给合适的投资者,否则将承担不利后果。新证券法第88条要求证券公司“销售、提供与投资者相匹配的证券、服务。如果证券公司违反规定导致投资者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证券公司如果违反投资者适当性义务造成投资者损失,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不过是否履行投资者适当性义务应由哪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呢?应由证券公司承担。根据纪要第75条的规定,“金融消费者应当对购买产品(或者接受服务)、遭受的损失等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卖方机构对其是否履行了适当性义务承担举证责任。”如此规定,主要是为了弥补投资者因信息不对称及专业知识所限等因素而导致的举证能力不足。第四,投资者也应当提供真实信息。根据新证券法第88条的规定,“投资者在购买证券或者接受服务时,应当按照证券公司明示的要求提供真实信息。投资者拒绝提供或者未按照要求提供信息的,证券公司应当告知其后果,并按照规定拒绝向其销售证券、提供服务。”虽然说证券公司有义务了解自己的客户并将适当的产品、服务卖给适当的投资者,但投资者的真实信息是实现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重要前提,否则一切将化为泡影。“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并非一句空话。新证券法规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目的就是为了强化源头管理,加强对投资者的事前保护,让投资者做出恰如其分的选择,购买合适的产品。

证券公司投资者适当性义务民事责任要点

证券公司投资者适当性义务民事责任要点   投资者适当性义务是指金融中介机构所提供的金融产品或服务与客户的财务状况、投资目标、风险承受水平、财务需求、知识和经验之间的契合程度,即“适合的投资者购买恰当的产品”。下面我为大家整理的证券公司投资者适当性义务民事责任要点,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一、证券公司是否承担民事责任   在民事责任体系内,依据“义务违反—责任认定”的路径,对约定义务的违反产生违约责任,对法定义务的违反产生侵权责任或缔约过失责任。   (一)违约责任   其一,合同中未约定适当性义务。   如果投资者与证券公司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证券公司应承担适当性义务,当证券公司没有履行或履行存在瑕疵,投资者就可以依据合同的约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但是由于券商与投资者签订的开户协议等合同通常是证券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文本,而监管规则并未明确要求证券公司必须将适当性义务作为开户协议必备条款,因此各家证券公司并未在其格式合同中为自己课以投资者适当性义务,由此我们可以排除投资者以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追究对方证券公司民事责任的可能性。   其二,适当性义务并非合同附随义务   证券公司违反适当性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的另一个理由是即使在证券公司与投资者签订的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适当性义务,但因适当性义务属于合同附随义务,违反了合同附随义务也应承担违约责任。合同附随义务,相对于合同主义务而言,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基于诚信原则产生的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负有的以保护他人之人身和财产利益为目的的通知、保密、保护等义务。我国《合同法》中关于附随义务的规定是第60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投资者适当性义务是否属于合同附随义务,实质在于合同履行过程中,证券公司是否应持续关注和监督投资者信息和证券产品或服务的变化情况,确保产品或服务始终适合于投资者。本文认为,适当性义务对投资者的保护并不是为其完全规避风险,而是避免证券公司利用自身优势地位对投资者提供不适合产品和服务。在证券公司为投资者提供产品或服务签订双方合同之际,证券公司确保产品或服务符合适当性要求就已经履行完毕适当性义务,对于后来发生的正常的市场风险带来的产品或服务的变化以及投资者自身原因(如其风险测评显示其从投资激进型客户调整为保守型客户),证券公司只需提示投资者其与所投资的产品或服务不匹配,不能将适当性义务认定为附随义务要求证券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二)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缔约之际,一方当事人违反基于诚信原则产生的先合同义务而导致交易相对方信赖利益受损而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先合同义务是当事人为缔约而相互磋商之时,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的协助、告知、通知、保密等义务,适当性义务作为证券公司交易合同订立时的入口义务,其发生时点与先合同义务一致,而且二者又都是诚信原则的具体延伸。根据现行投资者适当性规则,与金融机构相关的先合同义务主要是告知和说明义务,《合同法》第42条将之称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在证券公司与投资者缔结合同的过程中,如果出现由于证券公司未履行缔约之际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和投资者适当性原则应尽的"告知、说明等义务的原因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那么证券公司就需要对客户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证券公司在缔结合同过程中违反应尽的告知风险、合理注意说明等适当性义务,如为不符合创业板开户条件的客户开立创业板,向风险承受能力低的客户提供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的产品或服务的,如果客户在合同签订后已经开始了创业板股票交易、已经购买了高风险的金融产品或服务,证券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已经成立生效并实际履行,是否适用缔约过失责任,即缔约过失责任是否适用于合同成立生效的情形,目前理论界和司法判例有不同的观点。本文认为,依据我国《合同法》第42、43条规定,缔约过失责任不以合同有效成立为条件,而是以当事人之间真实存在的交易为基础,以缔结合同过程中的诚实信用义务为前提,合同关系是否存在与缔约过失责任并无必然的联系。   (三)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四要件包括行为违法性、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过错,目前来说关于证券公司违反投资者适当性义务是否承担侵权责任的主要争论点在于行为违法性这一要件,即目前法律法规中对于证券公司的适当性规则之规定是否属于证券公司法定义务。第一种认为,侵权责任是民事责任的形式之一,而民事责任是以民事义务的存在为前提的,论证侵权责任是否成立的途径不是“法律义务—民事责任”,正确的应该是“民事义务—民事责任”。我国现行证券监管法规体系中虽存在着大量适当性规范对证券公司课以义务,但这些监管规则都是从金融监管视角要求加强证券公司加强客户管理工作,从法律后果上仅规定了行政处罚、自律措施等监管责任,并没有确定适当性规则在民法上的义务,更没有规定证券公司违反该义务应当对投资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另一种观点认为:适当性义务是法定义务,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我们认为:首先,从对法律渊源的解释,对法定义务的“法”的理解不应局限于“法律”,应包括所有的法律渊源,证券监管部门发布的监管规则自然包括在内。其次,从法律制度的内涵理解,对法定义务的理解不能局限于“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应探究法律制度的内涵和法律条文制定的出发点。如现行的《证券法》虽然没有明确规定“投资者适当性义务或规则”,但从《证券法》第一条规定的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立法宗旨,从证券公司从事经纪业务与自营业务的利益冲突禁止、禁止全权委托、禁止利益承诺等方式间接体现了投资者适当性原则的精神,以及证券发行交易活动遵循三公原则、遵守诚实信用原则、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欺诈等行为、《证券法》第79条第(五)、(六)、(七)等,都与投资者适当性原则有共通之处,都反应了投资者适当性原则的精神。再次,《民法通则》第6条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可见,存在于行政法规、规章中的投资者适当性义务也属于民事义务,应当遵守。最后,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杨临萍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商事审判工作中的若干具体问题》明确指出,“相关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中对银行理财产品、保险投资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券商集合理财计划、杠杆基金份额等高风险金融产品的销售作出的规定,与法律、行政法规等法律规范不相抵触的,如果部门规范性文件是限制卖方机构权利或增加卖方机构义务,可以适用部门规范性文件”,表明了金融机构违反规范性文件不但要承担责任,而且直接指出了责任的类型——侵权责任。   二、民事责任比例的分配   鉴于违约责任难以得到支持,缔约过失责任保护的是当事人信赖利益的损失,而信赖利益损失难以衡量计算,因此实践中大多数投资者以侵权责任为由,认为证券公司履行投资者适当性义务瑕疵(如未进行风险揭示、非现场开立创业板交易权限、未进行客户回访等)要求证券公司对其账户损失的责任承担赔偿责任。关于责任比例分配的问题:   首先,我们应当知晓证券公司为投资者提供产品和服务可以分为两种:主动型和被动型。主动型指证券公司主动为投资者提供产品和服务,如推荐理财产品、资产管理业务等;另一种被动型,也可称为通道服务,是指证券公司仅仅为客户提供和证券交易所对接的服务通道,如证券经纪业务。在主动型业务中,证券公司的专业能力和推荐对投资者的决策有较大影响力,也对损失的发生有直接决定作用。如证券公司向风险承受能力低的客户推荐风险系数高的产品或服务,客户基于相信金融机构的专业能力而决定购买,若该产品或服务导致了客户的损失,证券公司应承担主要责任;而在被动型业务中,证券公司仅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对客户的投资选择起不到决定或影响的作用,投资指令完全由客户自己自主操作和选择,那么这时证券公司未尽到“适当性”义务投资者的损失证券公司也只需承担一定而不是全部责任。   其次,应当注意区分投资者的损失是一次决策行为导致还是多次决策行为导致。一次决策行为导致的损失如投资者听取证券公司推荐购买了理财产品,投资者购买之后该理财产品盈亏不在其掌握之中;多次决策行为导致的损失如投资者在开立证券账户、开通创业板和融资融券交易权限,虽在开通过程证券公司有过错,但证券公司开通证券账户和开通创业板交易行为本身不必然导致损失,真正导致损失发生的是投资者后面的账户操作行为(即股票交易行为,为多次决策行为)。   最后,还需对适当性义务的具体内容进行区别对待,如证券公司为客户非现场开户(非现场开户放开之前)、未做风险测评等,这些义务的违反并不实质影响到客户是否能成功开立证券账户进行证券交易;而若证券公司未进行资格审查而为不符合创业板交易资格的客户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该义务的违反直接影响到客户能否开通创业板,对客户创业板交易损失的影响更直接,因此承担的责任也较其他适当性义务违反的责任更大。   综上,本文认为,证券公司违反投资者适当性义务应当根据证券公司行为与投资者损失之间影响的大小承担相应的按份责任。   三、证券公司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无救济则无保护”,当行政监管层面的监管规则无法满足保护投资者利益的价值目标时,民事上的救济成为对投资者最好的保障。对于证券公司而言,应当认识到其违反适当性义务除了要面临监管处罚外,还可能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016年9月9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就〈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即将出台,这将对证券公司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提出更多更高要求。为落实监管工作要求,减少和防范法律和合规风险,证券公司应当切实加强适当性管理。   (一)关于留痕管理。   留痕既是证券公司履行监管要求的有效证明,更可以作为法庭上保护自身的证据。加强留痕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积极推行“双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二十八条规定,经营机构通过营业网点向普通投资者进行的告知、警示应当全程录音或者录像。深圳证监局2016年9月29日发布了《关于辖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开展风险揭示“双录”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在金融产品销售业务中对履行客户服务、告知和信息公示业务的过程和内容予以全面、有效的留痕,对个人客户现场销售复杂或高风险的金融产品,实施风险揭示同步录音录像,同时鼓励对互联网销售金融产品以及在融资融券、新三板开户或者其他高风险业务领域等推行“双录”。从严规范证券公司在各个环节适当性义务的履行,加强留痕的监管趋势已确立,对风险揭示、告知、警示等进行双录是大势所趋。各家券商可以从深圳辖区营业部作为试点,提前做好“双录”的准备工作,如业务流程的修订、双录环节的确定、标准话术的制定、双录资料的存储管理、分支机构的培训等。另外,注重客户回访留痕。通过回访客户进一步履行客户身份确认、风险提示、重要事项提醒等义务。为保障回访及时性、规范性、有效性和独立性,建议监管和适当性管理要求的相关回访由证券公司总部或分公司集中完成,其他服务性回访可由营业部完成,同时建立问题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回访发现的问题得到及时整改。   (二)关于现场开户问题   依据监管要求和业务特点,证券公司可以对不同业务是否非现场开户实施区别管理:对于创业板首次开通,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和《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业务操作指南》规定,除年龄超过70周岁、身体残疾等特殊情况客户证券公司可视需要安排工作人员上门与其签署风险揭示书(应当在风险揭示书上载明原因及具体签署地点)外,首次开通创业板的客户必须要求投资者在营业部场所进行现场开立;对于融资融券账户,《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规定了证券公司应当向客户讲解业务规则和合同内容、告知权利义务和违约处置的风险控制安排、将风险揭示书交由客户书面确认等,且两融业务风险较高,业务规则较为复杂,股市异常波动下客户投诉频发,近年来多个券商因未能落实适当性管理要求被监管处罚,因此虽然监管规则未直接要求在营业部现场开立两融账户,但结合两融业务特点,建议各家券商尽量不要非现场为客户开立融资融券账户;对于普通账户开立,因现在监管已经放开非现场开户,各家券商应着重于非现场开户的留痕管理工作,所有开户文件、风险提示、身份确认、客户回访等都要做到有留痕。   (三)关于风险揭示工作   首先,风险揭示一定要注重避免流于形式。目前各券商的《风险揭示书》和《业务规则知晓声明》的签订大多“走过场,应付监管,流于形式”,只是让客户在指定位置签字以求免责,证券公司营业部风险揭示工作应向客户就风险揭示书及业务规则进行告知并讲解,充分揭示风险,确保客户知晓业务规则及面临的风险;其次就是风险揭示一定要注重留痕,抄写、签字,并将整个讲解过程进行录音录像留痕;最后,要求风险揭示的人员岗位与营业部其他岗位进行分离,对有条件的营业部则要求由专员专职风险揭示工作,防止与业务、业绩挂钩。   (四)关于持续适当性管理。   多数证券公司在对营业部日常检查发现监管要求的每两年一次的持续风险测评有大量客户未主动完成,一些客户在开通创业板和两融账户时符合条件,但在两年后的风险测评时结果显示为保守型客户等不符合开通创业板和两融账户开通条件的,各券商首先要做到提示客户持续风险测评并留痕;其次,对于融资融券客户,一旦持续风险测评后不符合条件则合约到期后不为其办理展期,对于一旦风险测评后不符合创业板条件的则提醒其不符合创业板交易条件注意创业板投资风险并留痕;再次,《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关于客户持续性管理的要求更加明确和严格,如要求证券机构建立投资者评估数据库并每年更新,根据投资者和产品或者服务信息变情况,及时调整投资者分类、产品或者服务分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并主动告知投资者。可见客户持续性管理工作必须依赖系统和大数据才能有效开展,证券公司总部应尽快做技术准备。   (五)其他问题   一是高龄客户管理:对老年投资者的适当性义务和适当性服务较其他投资者的要求有一定程度提高,首先,营业部在为老年投资者开户时,对风险揭示和业务规则讲解等开户过程确保做到录音录像;其次,提高对高龄客户的回访频率,随时发现风险;再次,对于高风险的产品和服务,提高其开通门槛;最后,在系统中将老年投资者单独列示并进行定期排查,通过电话回访、现场走访等方式予以重点关注。二是提示客户注意密码保护以使证券公司自身免责。在合同条款设置提示客户注意保护密码,并规定任何使用客户密码进行的操作均视为客户自身行为,由于密码失密造成的损失客户自行承担,并在客户回访时提示客户注意密码保护。三是关于档案管理。现实中有营业部保存客户档案资料中《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丢失是导致营业部最终承担赔偿责任的先例,证券公司应当明确要求各营业部必须要有专门场所、专员保管客户档案,并在对营业部检查中将档案管理和保存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之一。 ;

证券投资基金有哪些种类

证券公司是专门从事有价证券买卖的法人企业。从证券经营公司的功能分,可分为证券经纪商、证券自营商和证券承销商。1、证券经纪商。即证券经纪公司。代理买卖证券的证券机构,接受投资人委托、代为买卖证券,并收取一定手续费即佣金。2、证券自营商。即综合型证券公司,除了证券经纪公司的权限外,还可以自行买卖证券的证券机构,它们资金雄厚,可直接进入交易所为自己买卖股票。如国泰君安证券。3、证券承销商。以包销或代销形式帮助发行人发售证券的机构。实际上,许多证券公司是兼营这 3 种业务的。按照各国现行的做法,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公司均可在交易市场进行自营买卖,但专门以自营买卖为主的证券公司为数极少。

证券投资基金风险的目的与意义是什么?

【定义】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定义,证券投资基金指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方式,即通过发行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投资。国际经验表明,基金对引导储蓄资金转化为投资、稳定和活跃证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的比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金融结构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历程也表明,基金的发展与壮大,推动了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和金融体系的健全完善,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   证券投资基金的种类繁多,可按不同的方式进行分类。根据基金受益单位能否随时认购或赎回及转让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开放型基金和封闭型基金;根据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的不同,可分为公司型基金与契约型基金;根据投资基金投资对象的不同,可分为货币基金、债券基金、股票基金等等。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开始于1998年3月,在较短的时间内就成功地实现了从封闭式基金到开放式基金、从资本市场到货币市场、从内资基金管理公司到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从境内投资到境外理财的几大历史性的跨越,走过了发达国家几十年上百年走过的历程,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证券投资基金目前已经具有了相当规模,成为我国证券市场的最重要机构投资力量和广大投资者的最重要投资工具之一。   1999年底,中国基金业的资产规模只有577亿元人民币,到2006年底,基金资产已达到了6220亿份、8564亿元的规模。截至2006年12月31日,包括53只封闭式基金在内,我国已有53家基金管理公司旗下的321只基金可供投资者选择。开放式基金自2001年推出以来,取得了飞速的发展,截至2006年底,开放式基金占全部基金资产净值的比重已超过80%。从基金品种看,我国推出了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还迅速发展了ETF、LOF等品种,并且在尝试QFII、QDII方面也迈出了很大的步子。   随着中国基金业的快速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在中国资本市场中的地位与影响力不断提高,其对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积极作用也正在逐步显示出来。 证券投资基金在美国称为“共同基金”,英国和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称为“单位信托基金”,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则称“证券投资信托基金”等。   我国在1998年3月颁布了"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对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起设立募集上市管理等方面都作了详细的规定。 【分类】(1)根据基金基金规模和基金存续期限的可变性划分,分为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开放式基金是一种发行额可变,基金份额(单位)总数可随时增减,投资者可按基金的报价在基金管理人指定的营业场所申购或赎回的基金。封闭式基金:封闭式基金事先确定发行总额,在封闭期内基金份额单位)总数不变,发行结束后可以上市交易,投资者可通过证券商买卖基金份额。(2)根据基金的组织形式划分,分为公司型基金和契约型基金;契约型基金:契约型投资基金是根据信托法组建的,也就是由委托者、受托者和受益者三方订立信托投资契约,由基金经理公司根据契约运用信托财产,由受托者(信托公司或银行)负责保管信托财产,而投资成果则由投资者(受益者)享有的一种基金。公司型基金:公司型基金是按照《公司法》组建的投资基金,投资者购买公司股份成为股东,由股东大会选出董事、监事,再由董事、监事投票委任某一投资管理公司来管理公司的资产。这种基金股份的出售一般都委托专门的承销公司来进行。(3)根据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划分,分为成长型、平衡型和收入型;(4)根据基金的投资对象或投资范围划分,分为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期货基金、期权基金、认股权证基金、基金中的基金和混合基金等;(5)根据基金的资金来源和用途划分,分为在岸基金和离岸基金。(6)根据基金的募集方式划分,分为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特点】1、 专家理财是基金投资的重要特色。基金管理公司配备的投资专家,一般都具有深厚的投资分析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以科学的方法研究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组合投资,规避风险。相应地,每年基金管理公司会从基金资产中提取管理费,用于支付公司的运营成本。另一方面,基金托管人也会从基金资产中提取托管费。此外,开放式基金持有人需要直接支付的有申购费、赎回费以及转换费。上市封闭式基金和上市开放式基金的持有人在进行基金单位买卖时要支付交易佣金。2、 组合投资,分散风险。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汇集众多中小投资者的资金,形成雄厚的实力,可以同时分散投资于很多种股票,分散了对个股集中投资的风险。3、 方便投资,流动性强。证券投资基金最低投资量起点要求一般较低,可以满足小额投资者对于证券投资的需求,投资者可根据自身财力决定对基金的投资量。证券投资基金大多有较强的变现能力,使得投资者收回投资时非常便利。我国对百姓的基金投资收益还给予免税政策。

(2020年真题)基金的资金来源和用途看,在本国募集资金并投资于本国证券市场的基金是( )

【答案】:A在岸基金是指在本国募集资金并投资于本国证券市场的基金,在岸基金的投资人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他当事人均在本国境内,因此监管比较容易。

证券投资基金一共可分为哪几种?

(1)从基金的运作方式来看,根据基金份额是否可增加或减少,司分为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设立后,投资者可以随时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因此基金规模不固定;封闭式基金的规模在发行前已确定,在发行完毕后的规定期限内,基金规模固定不变。(2)根据组织形态的不同,证券投资基金主要分为公司型基金和契约型基金。公司型基金依据公司章程设立,基金投资者是公司的股东,按照其所持股份分享投资收益,承担有限责任。公司型基金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一般设有董事会,代表投资者的利益行使职权。公司型基金虽在形式上类{以一般的股份公司,但不设经营管理层,而委托投资顾问(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基金资产;契约型基金依据投资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之间所签署的基金合同而设立,基金投资者的权利主要体现在基金合同的条款上。(3)根据投资对象的不同,基金可分为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混合基金等。股票基金是指主要以股票为投资对象的投资基金;债券基金是指主要以债券为投资对象的投资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是指以国库券、大额银行可转让存单、商业票据、公司债券等货币市场短期有价证券为投资对象的投资基金;混合基金是指同时投资股票、债券或者其他投资品种的基金。(4)按照投资理念的不同,基金可分为主动型基金和被动型基金。主动型基金是力图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基金;被动型基金则不主动寻求超越市场的表现,一般选取特定的指数作为跟踪的对象,通过试图复制指数来跟踪市场的表现,因此通常被称为指数型基金。(5)按照基金的资金来源和用途的不同,可将基金分为在岸基金和离岸基金。在岸基金是指在本国募集资金并投资于本国证券市场的基金,在岸基金的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他当事人均在本国境内,因此监管比较容易。离岸基金是指在一国发行基金,并将募集的基金投资于其他国家市场的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的分类标准有哪些?

  由于基金产品的不断创新,基金的分类也日益复杂。根据不同标准可将证券投资基金划分为不同的种类。  (1)从基金的运作方式来看,根据基金份额是否可增加或减少,司分为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设立后,投资者可以随时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因此基金规模不固定;封闭式基金的规模在发行前已确定,在发行完毕后的规定期限内,基金规模固定不变。  (2)根据组织形态的不同,证券投资基金主要分为公司型基金和契约型基金。公司型基金依据公司章程设立,基金投资者是公司的股东,按照其所持股份分享投资收益,承担有限责任。公司型基金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一般设有董事会,代表投资者的利益行使职权。公司型基金虽在形式上类{以一般的股份公司,但不设经营管理层,而委托投资顾问(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基金资产;契约型基金依据投资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之间所签署的基金合同而设立,基金投资者的权利主要体现在基金合同的条款上。  (3)根据投资对象的不同,基金可分为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混合基金等。股票基金是指主要以股票为投资对象的投资基金;债券基金是指主要以债券为投资对象的投资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是指以国库券、大额银行可转让存单、商业票据、公司债券等货币市场短期有价证券为投资对象的投资基金;混合基金是指同时投资股票、债券或者其他投资品种的基金。  (4)按照投资理念的不同,基金可分为主动型基金和被动型基金。主动型基金是力图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基金;被动型基金则不主动寻求超越市场的表现,一般选取特定的指数作为跟踪的对象,通过试图复制指数来跟踪市场的表现,因此通常被称为指数型基金。  (5)按照基金的资金来源和用途的不同,可将基金分为在岸基金和离岸基金。在岸基金是指在本国募集资金并投资于本国证券市场的基金,在岸基金的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他当事人均在本国境内,因此监管比较容易。离岸基金是指在一国发行基金,并将募集的基金投资于其他国家市场的基金。

盈透证券验资费是什么

盈透证券验资费是是指会计师事务所对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这一项服务的收费。验资费是在公司筹建期间发生的,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验资就是验证资本或验证企业资本,是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计单位的实收资本及其相关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的审验。盈透证券简称IB,于1979年由ThomasPeterffy创建。IB实现了内部交易处理的全部自动化,由此降低了交易佣金。客户可以根据自己的交易活动选择固定费率或成本相加价格结构,来享受最低的成本。IB获得Barron杂志4.5星的低成本经纪商评级。在过去7年来,IB一直被授予4星或以上。

平安证券几点支持隔夜委托呀

平安证券目前暂时不支持隔夜委托。只有以下家具支持。1、西部证券:23:30 2、中信建投证券:20:00 3、方正证券:21:00 4、招商证券:16:45 5、华泰证券:20:00 6、国泰君安:16:00 7、国信证券:18:30 8、海通证券:23:00 9、安信证券:16:30-18:00,22:00-24:00 10、太平洋证券:21:00

中信证券当日委托什么时候生效??

中信证券当日委托当日生效,可以在头天下午16:00以后委托第二天的。拓展资料:1、中信证券成立于1995年10月,2003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2011年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是中国第一家A+H股上市的证券公司。中信证券第一大股东为中国中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6.68%。2、中信证券业务范围涵盖证券、基金、期货、直接投资、产业基金和大宗商品等多个领域,通过全牌照综合经营,全方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为境内外超7.5万家企业客户与1000余万个人客户提供各类金融服务解决方案。目前拥有7家主要一级子公司,分支机构遍布全球13个国家,中国境内分支机构400余家,华夏基金、中信期货、金石投资等主要子公司都在各自行业中保持领先地位。3、中信证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4684亿元,实现净利润1580亿元,累计向股东分红562亿元。中信证券收入和净利润连续十余年排名行业前列;净资本、净资产和总资产等规模优势显著;各项业务保持市场领先地位,在国内市场积累了广泛的声誉和品牌优势。多年来获得亚洲货币、英国金融时报、福布斯、沪深证券交易所等境内外机构颁发的各类奖项。4、中信证券以践行国家战略、服务实体经济、为社会创造更大价值为己任,以成为全球客户最为信赖的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中国投资银行为愿景,从客户服务、员工发展、环境友好及社区义务等方面,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2019年,中信证券进一步审视企业社会责任理念,并识别每个维度相关的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积极采取行动,助力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

证券中的当日委托是什么意思

当日委托是指今天发出的买卖委托指令。

证券中提到的pe值是什么

PE = PRICE / EARNING PER SHARE PE是指股票的本益比,也称为“利润收益率”。本益比是某种股票普通股每股市价与每股盈利的比率。所以它也称为股价收益比率或市价盈利比率(市盈率)市盈率把股价和利润连系起来,反映了企业的近期表现。如果股价上升,但利润没有变化,甚至下降,则市盈率将会上升。一般来说,市盈率水平为:0-13 - 即价值被低估14-20 - 即正常水平21-28 - 即价值被高估28+ - 反映股市出现投机性泡沫股市的市盈率股息收益率上市公司通常会把部份盈利派发给股东作为股息。上一年度的每股股息除以股票现价,是为现行股息收益率。如果股价为50元,去年股息为每股5元,则股息收益率为10%,此数字一般来说属于偏高,反映市盈率偏低,股票价值被低估。一般来说,市盈率极高(如大于100倍)的股票,其股息收益率为零。因为当市盈率大于100倍,表示投资者要超过100年的时间才能回本,股票价值被高估,没有股息派发。

如何评价英大证券李大霄?

先说观点:网络红人,流量保证,分析不靠谱。 李大霄的事迹大家都应该十分的熟悉;其作为英大证券研究所的所长,以在网上各种不靠谱的预测出名,他不断创造各种关于底部的新名词吸引眼球。为什么他的预测不靠谱但受到关注, 因为多数散户都被套,被套散户的心理事希望看到股市向上的观点也预期, 恰恰李大霄的预测迎合了很多散户的心理预期,不管股价会不会真的上涨,至少心里舒坦。 对待李大霄或者李大霄一类人的观点其实很简单,网红分析师看也就是看个乐子,炒股千万不能参考他们的预测。 最近曝光的上海警方抓获12名分析师的事件在网上传的沸沸扬扬,其幕后的老板更是操纵股价,在节目中推荐股票,却在节目之前先买入股票让散户给抬轿子,自己在高位套现,散户亏损。 有一点请大家一定要明白:李大霄作为证券从业者,根据我国法规是不能够炒股的。也就是不论他喊多少次底部,他多么信誓旦旦他都不会买入任何一支股票。 炒股首先应该建立正确的交易观; 1,要对自己的账户负责,天上不会掉馅饼;你见过有谁靠着分析师的评论在股市中长期稳定的盈利。 中国有1.5亿证券账户,99%以上的都是散户,绝大多数散户进场之前都没有经过专业的学习,培训和练习。散户在股市中两眼一抹黑;分析师的出现迎合了绝大多数散户需求。 2;股市无常,行情不可预测。炒股靠的不是预测而是交易模型,交易系统和执行力。 试想一下如果你是分析师,你能够看准行情,你是自己买上股票赚钱,还是在网上分享交易观点赚钱,一目了然,你说呢? 总结:对于李大霄和这一类分析师大家当个笑话看吧,当真你就输了。康得新15.6万股民的惨剧 烧脑的钟玉犯罪集团猜想 ---哈佛商学院博士生答卷 【猜想一】钟玉集团涉嫌犯罪:5月12日张家港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康得新实际控制人钟玉,因涉嫌犯罪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7月16日仲恺(钟玉之子)称“没有见律师出入监视住地”。37天后没有钟玉被捕消息,却得知可以自由见人,俨然像是加了岗哨的办公室。从证监会初步调查结论讲,只提造假,不提挪用或侵占,也为钟玉无罪辩护间接提供了依据。此案结局可能令人唏嘘。 【强烈建议】本案应该定为重大经济集团犯罪,因为仅凭钟玉一人实施不了百亿大案,本案前有帮凶,后有“保护伞”,其真相不容雪藏。 【猜想二】犯罪动机: 钟玉集团利用KDX上市平台在资本市场大肆圈钱,上市后,一边发布假增持、假收购、假战投、讲故事(裸眼3D)等手段推拉股价,一边大肆圈钱:2015年12月增发30亿,2016年10月增发48亿,一直是发债、抵押、圈钱。 【猜想三】犯罪手段: 1.明修栈道,暗渡陈仓---钟玉手段高明之处就是没有在二级市场去减持,而是到银行、证券和债市去融资套现,市值吹到近千亿时,将自己8.7亿股99.5%质押贷款,套现一百多亿元。这样做既不会引起KDX股票因减持大跌,又不失去对KDX的控制权,可谓一举两得。 2.萝卜两头切,吃人不吐骨---利用既是KDX实际控制人,也是康得集团法人之便,无所不用其极地玩弄左右手对倒。注册空壳公司(如香港一元公司)低价购进设备或原材料,再高价出售给KDX;利用一纸分成协议,将产品低价代理,高价出售,牢牢掌控采购和销售两个终端,两头吃差价,掏空了上市公司,然后弥天大谎地造假,嫁祸上市公司,证监会依据这些假数据得出假结论,办成铁冤案。 3.勾结银行,归集大法—为了侵占KDX资金而又不被发现,他就勾结by签订归集协议,钟玉成了协议所有关联公司的操刀手。在银行的协助下,罪恶的资本潘多拉盒子被打开了。子公司账上可以交替闪烁显示0或122亿。查询显示122亿余额(瑞华得到的对账单就是这样),实际使用余额显示却为0。钟玉集团利用万能的归集障眼法,不仅吸干了KDX,而且把KDX置于风险而不顾,违规为康得集团贷款抵押担保,然后急流勇退,推荐肖猴接管烂摊子,为其搽屁股。 4.【巧取豪夺到执火抢劫】也就是在by的协助下,甚至可以指鹿为马—1.4亿元利息一会是收入,一会就改为支出。那么也完全有可能散户寄希望最后的救命稻草---122亿存款变成贷款!!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不可能。钟玉终于彻底撕下了假面具,露出其狰狞真面目。钟玉集团主动承认造假抽逃投资,更奇葩地一并把上市公司开除出碳谷。就在钟玉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仍能遥控指挥抢走中安信公章,继续侵害公司,继续作案。 【猜想四】巨额资金去向:钟玉集团是有组织、有预谋策划了一起中国资本市场惊天大案,涉案资金超过300亿,换成现钞,需要10节火车皮才够装运。几百亿资金既没有投向碳谷,又没有收购项目,去向一直成迷,可能通过集团海外公司、P2P抱财网、香港一元公司或地下钱庄逃往海外.钟玉一人扛罪,幸福子孙万代。 【猜想五】预判结果: 结果一:目前证监会初步结论导致强制退市,是钟玉及其犯罪集团所追求的结果,几百亿所得跟几十万罚款比,沧海一粟。退市破产钟玉不用还钱,造假结论不构成犯罪,甚至免除钟玉赔偿责任。最终处罚结果一出,公安结案,钟恢复自由;帮凶免责,瑞华无辜,“保护伞”被保护;国库多了罚金、当地多了几十亿税收,众办案人员归队填报补助。钟玉犯罪集团换个马甲继续侵害中国资本市场,被围猎而殉葬的却是15.6万个散户家庭!!如果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保护中小投资者将成为笑话!大股东侵害上市公司的闹剧在中国资本市场不断上演。难道县长贪腐,要全县人民为其退赃吗 我想了好久,该怎样评价大霄老师呢,很多年前因为工作关系就认识他,那时候他已经去了英大证券,担任研究所所长。挺热情一个人,在他家门口请我们吃了寿司,还跟我们讲了很多港股的研究心得,他是一个坚定的价值投资者。 后来不知道怎么就有了很微妙的变化,先是一群空头跟他对着干,大霄微博看多,空头就留言看空,并在市场上做空,打脸。再后来是跟各种人骂战,越发看不懂了,跟杨东辉骂战2132点钻石

证券市场上类似“327国债期货事件”的重大事件有哪些,或者一些大公司或者个人在关于证券投资上的失败事件

1、最著名的逼仓典型——327国债 国债期货最早由上海证券交易于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推出,只向证券商自营开放,后来才向公众开放。进入一九九年、一九九五年达到其鼎盛期。也在其鼎盛期出现两个风险事件,“314”、 “ 327”国债期货事件,最引人注目的是“327”事件,有关当事人至今还在押中   随“327”国债贴息消息明朗及一九九五年二月二十三日财政部新债发行量消息公开,全国各地国债期货市场出现向上突破行情,上证所327合约空方主力在封盘失败后蓄意违规,十六点二十二分开始空方主力大量透支交易,将价格打压至147.50元收盘,327合约暴跌3.8元,当日开仓多头全线爆仓。事后有关方面宣布这个时段交易无效,并将蓄意违规者管金生逮捕入狱。国债期货严重透支交易是期货市场违规操纵最极端表现,是对整个市场的愚弄,为市场各方不难容忍,有关人员为此失出了沉重代价。 助长327事件发生的客观原因主要有两条: 一、泛用保证金制度,国债期货收取的保证金率仅为1%,过低的保证金助长了投机气氛也使每日无负债制度难于维持,市场结算风险骤然增大。 二、国债市场不具备开发期货品种的条件,市场化程度不够,没有利率市场化使期货成为竞猜贴补率的游戏,价格发现套期保值无从谈起。327事件直接触发监管者的神经,整个市场掀起加强风险管理之风,各项制度措施纷纷出台。 2. 顺势逼仓典型——粳米事件 粳米事件发生于一九九四年七月至十月间。当时粳米期货在上海粮油商品交易所上市交易,市场双方围绕国家宏观平抑粮价与自然灾害影响认识不同产生了严重的判断分歧,双方持仓不断扩大,出现期货价格上涨和多逼空迹象。   其间交易所出台过停市、限制持仓、强制性减仓等措施,但无法抑制因灾情加重带来的粮价上涨,当然交易所较宽松的最高价限制也助长了期价上涨。与其前采取措施带来的回落价相比,八月份粳米期货价格大多上涨200元/吨,以9503合约为例已上涨2400元/吨,而这年春节前后价格不过1900元/吨而已。九月初有关部门召开一系列平抑粮价会议,粳米期货曾出现价格连续四天跌板行情来,但上海粮交所公布缩小涨跌停板额至10元及取消最高限价消息下,粳米期价又出现连续涨停板现象。十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暂停粳米期货请示,粳米期价终于停盘,随即退出历史舞台。   粳米期货逼仓表面上看有基本面支持如灾情加重带来减产预期,但这种观点在当时并不得到认同,人们看到的是一种不切实际的预期上涨心理,这种心理助涨期货价也助涨了现货价,为了抑制这种心理漫延保持粮价在宏观调控下的稳定,有关方面采取关停措施。 3、一个并非例外的逼仓事件——棕榈油空逼多   历史上中国风险事件大多以多逼空方式出现,现货供应紧张及投机资本庞大常促使多逼仓局面形成,但是多逼仓又多以失败方式出现,原因在于中国是一个从计划经济转型到市场经济的国家,国家常运用其它手段对价格进行干预,使得多逼空容易遭遇政策风险。一九九五年发生的棕榈油事件却以空逼多的方式出现,决定这种逼仓形成的主要原因当然是现货供应充足及投机资本过小。   一九九五年三月,某券商资金凭一已之力与力量庞大的进口商在中商M506合约上展开对峙。当时基本面条件对多头是十分不利的,先不说国内外棕榈油市场行情有所回落,国内期货监管工作也以抑制通货膨胀、抑制过度投机为重点,在政策风险及不利的现货市场面前,多头只有一条路——平仓离场,现货套利优势及投机打压使得多头离场之途难上加难,以连续跌和扩大跌停方式使市场价格很快从9300元/吨下跌至7200元/吨。棕榈油506是空逼多典型。   这种局面形成的原因很多,有基本面方面的,也有市场主体结构单一方面的,仅靠一个投机大户是难于承提现货市场价格下跌带来的风险的,逆势操纵使风险累积加大,使自已不能全身而退,一个纯进口产品不利于期货市场正常运行也是重要原因。 4、开处罚市场操纵者先例——“籼米事件”   籼米事件也称“金创”事件,将风险事件与期货经纪公司联系在一起,正突出事件的特殊性。“籼米事件”发生于一九九五年广联交易所。受国家宏观调控、夏粮丰收及交易所临时保证金政策影响,九五年十月,广联籼米9511合约回落至2750元/吨附近,市场多头不甘于被套,10月中旬,以广东金创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为主的多头,利用注册仓单较少的消息,强拉籼米9511合约期价,三个涨停板之后,期价又重回到至3050元/吨附近,持仓量剧增,随后受现货保值商抛压,期货在高位振荡,十月十九日市场价格仍维持在相对高位,且持仓量巨大,当天收盘交易所作出处罚多头三家违规会员的决定,此后行情逆转。十月二十四日广联所协议平仓,十一月二十日9511合约摘牌,收盘价为2301元/吨。   这次籼米事件开创了中国期货交易所在合约仍在交易中对违规操纵者进行处罚的先例。十月十九日交易所作出处罚决定,十一月三日中国证监会吊销广东金创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营业资格,它表明人们对市场操纵行为已经深恶痛绝。 在合约交易还在进行中对市场操纵作处罚,这对交易所的要求是很高的,既需要有勇气也需要有明确的判断方法,好在当时作出这种判断并不难,价格异动是一个重要指标,短时间上涨猛且缺乏基本面支持,其次多头持仓高度集中,有明目张胆操纵之表现。这次处罚正面影响是对市场操纵者造成威慑作用,整顿了市场秩序,但市场操纵也从显在走向隐蔽,集中操纵转向分仓操纵,查处难度有所加强。 5、成为逼仓经典的“天津红”   天津红于一九九四年九月在天津联合交易所上市。逼仓事件发生于507合约上,当时乘价格回落至3800元/吨附近之时,多头策划一轮逼仓行情,一方面大量收购现货,另一方面在期货上大量买入,一九九五年五月中旬507合约成交量、持仓量明显放大,六月初多头主力强拉价格,出现两个涨停板,价格涨至5151元/吨,随即交易所提高保证金以抑制过度投机,但仍然难于控制局面,最后只有通过终端停机和停市方式要求双方平仓来解决问题。   “天津红507事件”其典型性表现在几个方面,一、逼仓事件与国际市场逼仓定义完全一致,国际市场定义逼仓在可交割的现货较少的情况下,市场主力控制了现货,又在期货市场上大量买入,从而达到操纵期货谋取暴利目的,这种逼仓行为在国际市场上是违法的。天律红小豆逼仓手法与国际市场逼仓是一样的,而天律红小豆属于小品种,逼仓很容易发生。二、逼仓行为造成的价格异动十分明显,不考虑基本面影响的情形下出现两个涨停板,时间短获利空间大,显示出时间与空间不对称性,“逼”的意义突出,人们称这种逼仓为硬逼仓。或者因为这个特征表现具有严重的负面性,交易所采取强硬措施加以制止,从而导致后来逼仓行为特征发生变化,后来的逼仓显得温和些,不急迫的时间与空间尽可能对称,人们把后来逼仓叫做软逼仓,近期沪胶0407事件市场就视其为软逼仓,而有关方面却因为没有出现连续涨跌停否定其逼仓性质,不过需要指出的是不论硬逼仓还是软逼仓,其实质都是一样的,都是一种市场操纵、扭曲价格、谋取暴利的行为,多以符合国际市场逼仓定义为基本特征。   小品种特征加上交割交易制度不完善使红小豆逼仓事件接连不断发生。苏州商品交易所一九九五年六月一日推出红小豆期货,现货市场低迷及交割标准过低原因致使期货市场连创新低。但在苏交所宣布严禁陈豆、新豆掺杂交割及公布实际库存数量较少的情况下,期货出现了大涨,以9602合约为例在十二月仅一个月时间期货从3690元/吨涨至5325元/吨,不少空头套保者遭遇了爆仓命运。一九九六年一月在中国证监会要求头寸减仓和不得开出新仓的政策干预下及苏交所强行平仓政策作用下,期货发生逆转。三月八日证监会停止苏交所红小豆期货合约交易。 苏州红小豆事件使库存向天津转移。这时天联所却规定最大交割量为6万吨的政策。期价超跌和限量交割政策为另一轮逼仓行情创造了条件,九六年第一季度天津红小豆9609事件发生并立即受到中国证监会查处。

证券公司esop靠谱吗

靠谱。证券公司esop靠谱。根据查询证券公司esop官网显示,证券公司esop是一家正规公司,其经营范围也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

股票有哪些基本性质,与固定收益证券有何差异?

(1)收益性。收益性是股票最基本的特征,它是指股票可能为持有人带来收益的特性。(2)风险性。股票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或者说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之间可能存在偏离。投资者在买入股票时,对其未来收益会有一个预期,但真正实现的收益可能会高于或低于原先的预期,也可能产生亏损。(3)流动性。股票可以通过依法转让而变现,即在本金保持相对稳定、变现交易成本较小的条件下,股票很容易变现。(4)永久性。股票所载权利的有效性是始终不变的,因为它是一种无期限的法律凭证。股票的有效期与股份公司的存续期间相联系,二者是并存的关系。(5)参与性。股票持有人作为股份公司的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行使对公司经营决策的参与权。

财信证券的转股回售在哪里

打开手机中的财信证券交易软件,在“普通”页面中找到“债券回售”,输入回售代码(无专门回售代码的,输入可转债代码),委托单位为1张或1张的整数倍,如上市公司公告中有特别规定的,则以公告为准。转股回售是指上市公司将已发行的可转债买回来。转股回售包括两种,一是股民在规定期限内可对自己拥有的转债进行全部或部分的回售委托,二是上市公司的强制回售。在以上两种回售中,前者是为了保护投资者,即当正股价格当一定时间内有一定时间低于转股价的一定程度,投资者便可以要求上市公司以票面金额加一定利息的方式强制回购可转债;后者是为了保护上市公司的利益,例如:30个交易日内,只要有15个交易日正股的股价大于转股价的130%,那么发行人就可以按照一定价格将可转债赎回。我们在投资可转债的时候,需要注意上市公司可转债的强制回售风险。

怎样用华泰证券的软件看股指期货的持仓量,说具体点,怎样看?

一.华泰证券的软件是证券交易软件,包括股票、基金、债券,但是不包括期货;二.华泰证券的软件也有内置期货行情模块的菜单,你要点击“期货”,然后会有提示,你再下载一个期货行情模块,以后你就可以点击期货菜单进入期货软件看期货行情了。三.股指期货的持仓量查看,你得登陆你的期货账号,进去之后你就会操作了。你现在最主要的是下载期货模块软件,如果实在不懂,就让你的客户经理去帮你弄吧!很多证券公司的客户经理服务还是很周到的。 希望能够帮助你解决问题!

证券保证金帐户里的资金可以取出吗

可以取出,用户通过银证转账,把资金转入银行卡上取出即可。  所谓保证金,在现实的证券市场中,是指客户为进行场内交易,在开立的指定交易账户内存入的一定数量的资金,作为证券商和交易员代理其买卖证券的担保。保证金的实质是客户向证券商承诺其拥有足以供证券商代理其买卖证券的资金,并且由其在该保证金范围内承担因其指定交易而产生的不利后果,因此它本质上是一种以资金额度为表现形式的信用担保。银证转账是指将股民在银行开立的个人结算存款账户(或借记卡)与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建立对应关系,通过银行的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网点自助设备和证券公司的电话、网上交易系统及证券公司营业部的自助设备将资金在银行和证券公司之间划转,为股民存取款提供便利。银证转账业务是券商电子商务发展的前提和基础,银证转账业务的开展大大促进了券商电子商务的发展。保证金比率越高,信用规模越小。在中央银行认为证券投机过度,证券价格过高时,提高保证金比率就可以抑制市场需求,使价格回落。反之,在证券市场低迷时则降低保证金比率。保证金账户,亦作:透支账户;信用账户。投资者在证券公司开设的一种账户形式。通过该账户,投资者可以用股票作抵押,按账户资产总市值的一定比例借用证券公司资金进行投资。交易保证金是指结算会员存入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中确保合约履约的资金,是已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其金额按合约总价值的一定比例来计算。当买卖双方成交后,交易所按公布标准向买卖双方、按买入和卖出的持仓量分别收取交易保证金。

证券保证金帐户和资金帐户有什么区别

资金账户是指一般的银行帐户,可以自由提取现金。保证金帐户用来存入买卖股票的资金。保证金帐户卡是券商为管理投资者资金发放的,只能在开户的证券营业部使用,目前,一些券商给投资者发放了保证金帐户卡,一些券商没有,发放保证金帐户卡的券商一般要求投资者在提取现金或转托管时须与证券帐户卡、身份证同时使用,即所谓的”验三证”

广发证券信用保证金怎样取消

广发证券信用保证金怎样取消:操作工具以iPhone11(14.8.1_ios系统)手机为例:打开广发证券App(9.9.5_ios系统)保证金取出路径:点击交易-普通-银证转账,选择证券转银行,输入资金密码和金额。银证转账时间:交易日8:30-16:00,(周末、节假日等非交易日不可转账),个别银行会提前截止,建议您在交易日15:00前转账。普通开放式基金赎回成功后,资金一般是T+3~5个交易日到账可取的, 具体以实际资金到账时间为准。详情建议您联系我司客服或者基金公司客服。拓展资料:一.广发证券怎样转出资金?卖出股票,由银证转账转入银行,由于股票是t+1制度,所以当天卖出成功后要第二天才能转入银行。二.将股票资金转入银行里的方法如下:1.下载安装好对应证券公司股票交易软件2.利用资金账号登陆进去输入账号,密码登陆成功。3.在线交易系统里面,银证转帐选项里面操作。4.选择证券转银行选项,输入转账金额和密码即可。注意事项:银证转账一般周一至周五在上午9点到下午4点之间,其他时间不能转账。三.银证转帐的注意事项:1.证券保证金自助转账服务时间为交易所开市时间。2.转账成功系统会有语音提示,转账资金及时到账,客户可在券商处直接进入电话委托或自助终端查询保证金余额,也可以通过电话银行电话或到网点客户服务终端打印存折查询。3.客户如变更资料、终止自助转账服务必须提供书面申请。4.转账金额超出证券营业部规定的最高限额,转账无效。5.客户必须注意资料的保密任何以客户证券保证金账户密码为根据而发生的资金转移行为均视为客户根据自己的意愿主动进行的行为。四.什么叫做保证金账户?保证金账户,亦作:透支账户;信用账户。投资者在证券公司开设的一种账户形式。通过该账户,投资者可以用股票作抵押,按账户资产总市值的一定比例借用证券公司资金进行投资。交易保证金是指结算会员存入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中确保合约履约的资金,是已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其金额按合约总价值的一定比例来计算。当买卖双方成交后,交易所按公布标准向买卖双方、按买入和卖出的持仓量分别收取交易保证金

证券保证金计入什么账户

保证金账户是属于透支账户,是投资者在证券公司开设的一种账户形式。保证金属于存款,是金融机构为客户提供具有结算功能的信用工具。通过该账户,投资者可以用股票作抵押,按账户资产总市值的一定比例借用证券公司资金进行投资。

证券交易中的“政策性停牌”、“技术性停牌”、“临时停市”和“休市”的区别?

  上市公司因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停牌的事项而停牌即政策性停牌。  因突发性事件而影响证券交易的正常进行时,证券交易所采取停牌的措施,是技术性停牌。  因不可抗力的突发性事件或者为维护证券交易的正常秩序,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临时停市;(证券交易所采取技术性停牌或者决定临时停市,必须及时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因法定假如而停市叫休市。  所谓技术性停牌,是指上市公司的股票临时停牌、中止交易的行为。  证券交易所可以视情况和上市公司的申请予以技术性停牌,包括:上市公司计划进行重组的;上市公司计划换发新票券的;上市公司计划供股集资的;上市公司计划派发特别股息的;上市公司计划将上市证券拆细或合并的等。  因不可抗力的突发性事件或者为维护证券交易的正常秩序,证券交易所还可以决定临时停市。所谓停市,是指证券交易所在其例行交易时间内停止所有证券交易的行为。在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须在规定的交易时间内进行,方才有效,其结果才受到法律的保护。  证券交易所无论是采取技术性停牌还是决定临时停市,均须及时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本次《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修订以后 ,哪些证券品种实行当日回转交易?

根据《关于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3.1.4条的通知》(深证会〔2019〕23号),本次交易规则修订以后,在本所上市交易的下列证券品种实行当日回转交易:(1)债券;(2)债券交易型开放式基金;(3)上市交易的货币市场基金;(4)黄金交易型开放式基金;(5)跨境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和跨境上市开放式基金;(6)商品期货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前款所述的跨境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和跨境上市开放式基金仅限于所跟踪指数成份证券或投资标的实施当日回转交易的开放式基金。B股实行次交易日起回转交易。经证监会批准,本所可以调整实行回转交易的证券品种和回转方式。

什么是证券回转交易?

您好,证券的回转交易是指投资者买入的证券,经确认成交后,在交收前全部或部分卖出。根据《关于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3.1.4条的通知》(深证会〔2019〕23号),本次交易规则修订以后,在深交所上市交易的下列证券品种实行当日回转交易:(1)债券;(2)债券交易型开放式基金;(3)上市交易的货币市场基金;(4)黄金交易型开放式基金;(5)跨境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和跨境上市开放式基金;(6)商品期货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前款所述的跨境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和跨境上市开放式基金仅限于所跟踪指数成份证券或投资标的实施当日回转交易的开放式基金。B股实行次交易日起回转交易。经证监会批准,深交所所可以调整实行回转交易的证券品种和回转方式。

目前哪些证券可以实现回转交易

你好,根据《关于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3.1.4条的通知》(深证会〔2019〕23号),本次交易规则修订以后,在深交所上市交易的下列证券品种实行当日回转交易:(1)债券;(2)债券交易型开放式基金;(3)上市交易的货币市场基金;(4)黄金交易型开放式基金;(5)跨境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和跨境上市开放式基金;(6)商品期货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前款所述的跨境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和跨境上市开放式基金仅限于所跟踪指数成份证券或投资标的实施当日回转交易的开放式基金。B股实行次交易日起回转交易。经证监会批准,交易所可以调整实行回转交易的证券品种和回转方式。

什么是"T+1"交易和"T+0"回转交易?国泰君安和其它证券公司的规定是一样的吗?

"T"指的是"当天交易日","T+1"指的是"当天交易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目前,沪深A股清算交收制度采用的是"T+1"方式,投资者当天买入的股票不能在当天卖出。在资金使用上,当天卖出股票后的资金可以用来买股票,但提取现金要到第二天。证券的回转交易是指投资者买入的证券,经确认成交后,在清算交收前全部或部分卖出。当前,B股实行"T+3"清算交收和"T+1"回转交易,股票买入后第二天才能卖出。债券、权证实行"T+0"回转交易,即买入的债券和权证可以当天卖出。

什么是"T+1"交易和"T+0"回转交易?国泰君安和其它证券公司的规定是一样的吗?

你好,规定都是一样的。“T+1”交易和“T+0”回转交易的区别:   “T”指的是“当天交易日”,“T+1”指的是“当天交易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目前,沪深A股交收制度采用的是“T+1”方式,投资者当天的不能在当天。在资金使用上,当天卖出股票后的资金可以用来买股票,但提取现金要到第二天。   证券的回转交易是指投资者买入的证券,经确认成交后,在清算交收前全部或部分卖出。   当前,B股实行“T+3”清算交收和“T+1”回转交易,股票买入后第二天才能卖出。   债券、权证实行“T+0”回转交易,即买入的债券和权证可以当天卖出。   市价和现价委托的区别委托可以用限价委托或市价委托两种方式买卖证券。   限价委托是指客户委托证券公司按其限定的价格买卖证券,证券公司必须按限定的价格或低于限定的价格申报买入证券;按限定的价格或高于限定的价格申报卖出证券。   市价委托是指客户委托证券公司按市场价格买卖证券。)

目前,深交所哪些证券品种实行当日回转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3.1.4条,,在本所上市交易的下列证券品种实行当日回转交易:(1)债券;(2)债券交易型开放式基金;(3)上市交易的货币市场基金;(4)黄金交易型开放式基金;(5)跨境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和跨境上市开放式基金;(6)商品期货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前款所述的跨境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和跨境上市开放式基金仅限于所跟踪指数成份证券或投资标的实施当日回转交易的开放式基金。B股实行次交易日起回转交易。本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因政策类问题存在时效性,有关回答请以官网发布最新内容为准。

什么是证券中的回转交易?什么叫交收?请举例说明?

  国库券的回购交易就是指券商在国库券回购市场上所进行的交易,回购表示券商在卖出一种国库券时,附加一定的协议条件,规定在一定期间后以定好的价格或收益,再将这种国库券原量买回的一种交易方式。如果是先买回后卖出,则称之为反回购交易。回购交易也包括场内回购和场外回购两种方式。场内回购是在证券交易所进行的回购交易,目前我国开展回购业务的交易所有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武汉国债交易中心、STAQ系统(全国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和天津证券交易中心等。这项业务最早是1993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始运作的。  “T+0”、“T+1”和“T+3”是投资者经常会遇到的概念,它们涉及到证券的交收制度。证券的交收是指证券的交付和收取,它是证券结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证券结算是指在一笔证券交易成交之后的后续处理,包括清算和交收两项内容,是证券市场交易持续进行的基础和保证。  “T+0”交收制度是指证券交易双方在交易成功的当天完成与交易有关的证券、款项的收付,即买方收到证券、卖方收到款项。在操作上,投资者当天买入的股票当天即可以卖出,而当天卖出股票返回的资金也可以当天再买进股票。“T+0”交收制度的优点是操作方便,成交活跃,但缺点也很明显:它不能有效控制交易频率,过高的换手率会导致过度投机和市场的虚假繁荣,买空、卖空难以控制;另外, 对交易所主机系统处理能力的要求也比较高,因而风险较大。我国沪、 深证券交易所历史上均实行过“T+0”的交收制度,但因投机性过强而被停止使用。  目前我国沪、深证券交易所的A股、基金和债券交易实行的是“T+1”的交收制度。“T+1”交收制度是指证券交易双方在成交之后的第二天(或成交当日收盘之后) 完成与交易有关的证券、款项收付工作,买方收到证券、卖方收到款项。 在实际操作上,投资者当天买入的股票将被暂时冻结,当日不能卖出,只有到第二天方可卖出; 当天卖出股票的投资者,其委托一旦成交,成交的资金将会马上回到投资者的资金账户上,投资者即可再买入股票,而不用等到第二天, 但是投资者若想要从资金账户上提取当天卖出股票返回的资金,就必须等到“T+1”交收完成后, 也就是第二天才能提取。  而“T+3”是指当天买的股票必须等到第四天才能卖出;当天卖出的股票也必须等到第三天资金才能返回投资者的资金账户上;目前我国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B 股实行“T+3”交收制度。

什么是证券回转交易?

你好,证券回转交易:证券的回转交易是指投资者买入的证券,经确认成交后,在交收前全部或部分卖出。根据我国现行有关交易制度,债券和权证实行当日回转交易,A股及B股实行次交易日起回转交易。投资者买入的证券,在交收前不得卖出,但回转交易中,投资者买入的证券,经确认成交后,在交收完成前全部或部分卖出。(1)A股实行T+1交收制度。指T日买入的A股可于T+1卖出。(2)B股实行T+1回转交易,T+1回转交易是指客户T日买入的B股,可于T+1日操作卖出;(3)B股实行T+3交收制度。在达成交易后的第三个交易日完成资金和股份的正式交收,在此之前,投资者不能提取卖出股票款和进行买入股票的转托管。①资金可用:客户T日卖出B股的资金,会即时显示在客户账户可用里。②资金可取:客户T日卖出B股的资金,T+3日可取,可于T+3日转出到银行。(4)债券、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的货币市场基金竞价交易实行当日回转交易。

买卖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中连续竞价阶段的有效申报价格怎么确定?

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连续竞价阶段的有效申报价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申报价格不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价格的110%且不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价格的90%;同时不高于上述最高申报价与最低申报价平均数的130%且不低于该平均数的70%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对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的涨跌幅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创业板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认定的创业板股票其他无涨跌幅限制情形,仅上市首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投资者需注意,自按照《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发行上市的首只股票上市首日起,非注册制创业板股票涨跌幅比例将由原10%同步调整至20%。本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因政策类问题存在时效性,有关回答请以官网发布最新内容为准。

在证券交易中交收跟交割有什么区别如题 谢谢了

达成买卖的协议,就算是交易了,而在交易的基础上,将货、钱或相到手,才算交收到。 交割是结算过程中,投资者与证券商之间的资金结算。沪深两市除B股外的上市交易证券(A股、基金、债券),都实行T+1交割制度。T+1制度是指当日买入的股票不能在当日卖出,资金收付与证券交割只能在成交日的下一个营业日进行,不能在当日从帐户中提取现金。 应注意的是,T+1制度当日买入的证券当日不能卖出,而当日卖出的股票是可以买入的。

中国十大证券公司

中国十大证券公司排名2022如下: 1、中信证券(国内口碑最好的证券公司,国内领先水平,多次获得行业内第一)。2、国泰君安(中国最好的证券公司之一,上具有很高的信誉)。3、华泰证券(国内领先的证券公司,全国具有多家子公司)。4、招商证券(一家国有大型综合证券企业)。5、广发证券(全国十大证券公司之一)。6、中金CICC(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的证券企业)。7、中信建设(连续十年被评为A类AA级证券公司)。8、海通证券(主要以证券为主要核心)。9、申万宏源(申银万国证券和宏远证券合并的一家国有证券公司)。10、银河证券(中国排名前十的证券公司之一)。证券公司(Securities Company)是专门从事有价证券买卖的法人企业,分为证券经营公司和证券登记公司。狭义的证券公司是指证券经营公司,是经主管机关批准并到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营业执照后专门经营证券业务的机构。它具有证券交易所的会员资格,可以承销发行、自营买卖或自营兼代理买卖证券。普通投资人的证券投资都要通过证券商来进行。

该证券账号未指定是什么意思

该证券帐号未指定的意思是该股票交易帐户未办理指定交易。目前上海的证券账户是需要进行指定交易的。一般T日新开户,T+1日系统会自动指定,如果指定不成功,可能是因为你的证券账户并非新开,而是已经指定在其他席位(即其他券商营业部)上。详情建议你联系你的开户券商营业部。 指定交易是指在在交易所市场进行证券交易的投资者,必须先指定交易所市场某一交易参与人,作为证券交易的唯一受托人,并有交易参与人通过特定的参与者交易业务单元参与交易所证券交易的制度。

如果我持有上交所的股票,想换证券公司怎么换?要办哪些手续?

转户=销户+开户销户:就是注销在券商的资金账号,同时第3方存管也注销。销户要结算利息什么的,手续时间大概要2天。2、撤销指定交易:是保留在券商的资金账号,只是把资金账号和股东卡的绑定关系解除,第3方存管也保留,手续一般很快就可以当场办理完毕。销户=撤销指定交易+注销资金账号+注销第3方存管南京证券股票万六权证万二 有意的找我

该证券账号未指定是什么意思

  该证券帐号未指定的意思是该股票交易帐户未办理指定交易。目前上海的证券账户是需要进行指定交易的。一般T日新开户,T+1日系统会自动指定,如果指定不成功,可能是因为你的证券账户并非新开,而是已经指定在其他席位(即其他券商营业部)上。详情建议你联系你的开户券商营业部。   指定交易是指在在交易所市场进行证券交易的投资者,必须先指定交易所市场某一交易参与人,作为证券交易的唯一受托人,并有交易参与人通过特定的参与者交易业务单元参与交易所证券交易的制度。

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交易实施细则

(2015年修订)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指定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证券交易秩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其他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所市场交易参与人以及交易参与人的客户(投资者)均应遵守本细则。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指定交易是指,凡在本所市场进行证券交易的投资者,必须事先指定本所市场交易参与人,作为其证券交易的受托人,并由该交易参与人通过其特定的参与者交易业务单元(以下简称“交易单元”)参与本所市场证券交易的制度。每一个证券账户只能指定一个交易参与人。第四条 投资者在办理指定交易时,须通过其委托的交易参与人向本所交易系统申报证券账户的指定交易指令。申报经本所交易系统确认后即时生效。第五条 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证券账户,根据需要可以变更指定交易。第六条 办理指定交易变更手续时,投资者须向其原指定交易的交易参与人提出撤销指定交易的申请,并由原交易参与人完成向本所交易系统撤销指定交易的指令申报。申报一经确认,其撤销即刻生效。证券账户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参与人不得为其申报撤销指定交易:(一)撤销当日有交易行为的;(二)撤销当日有申报的;(三)新股申购未到期的;(四)因回购或其他事项未了结的;(五)相关机构未允许撤销的。第七条 撤销指定交易的证券账户,在撤销指定交易的手续办妥后,必须按本细则规定另行选择一个交易参与人重新办理指定交易申请后,方可进行交易。第八条 对拥有两个或以上交易单元的交易参与人,可以办理所属交易单元的联通手续。第九条 本所将根据交易单元以及指定交易实施情况,及时对本细则予以修订补充。第十条 本细则由本所负责解释。第十一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所2007年5月14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交易实施细则》(上证交字〔2007〕5号)同时废止。

平安证券 提示没有指定交易, 不允许交易

  上海的指定交易,要在开户办理指定交易后,第二天才能使用。  所谓指定交易,是指投资者可以指定某一证券营业部为自己买卖证券的唯一的交易营业部。目前,这一概念是针对上海证券市场的交易方式而言的。  办理指定交易一般可分为以下四个步骤:  1.投资者应选择一家证券营业部为全面指定交易的代理机构。  2.投资者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前往已选定的全面指定交易代理机构,经证券营业部审核同意后,与该机构签订《指定交易协议书》。  3.投资者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须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电脑交易主机申报证券账户的指定交易指令;在经证券营业部审核同意后,投资者也可通过证券营业部的电脑自助申报系统自行完成证券账户的指定交易申报。  在申报的过程中,证券账户指定交易具体如下:代码为“799999”、数量为“1”,买卖方向为“买入”,价格为“1”。需要指出的是,无论投资者采用上述哪种申报方式,都必须与指定交易所属证券营业部签署《指定交易协议书》,以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关系。  4.上海证券交易所电脑交易主机接受证券账户的指定交易指令,指定交易即刻生效。

国信证券新开户当天可以购买吗?

国信证券新开户当天可以购买深市股票,不能购买沪市股票。开户当天可以买卖深圳的股票,上海股票要做好指定交易,第二天才能买卖。指定交易简介:投资者一旦采用指定交易方式,便只能在指定的证券商处办理有关的委托交易,而不能再在其他地方进行证券的买卖。指定交易的好处:(1)有助于防止投资者股票被盗卖;(2)自动领取红利。一旦投资者办理了指定交易,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结算系统自动将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无须申领;(3)可按月按季度收到证券经营机构提供的对帐服务。

国金证券与腾讯“佣金宝”是什么?佣金宝怎么开户?

      佣金宝是国金证券与腾讯战略合作之后,证券行业首个“1+1+1”互联网证券服务产品。通过个人电脑终端及手机终端为投资者7x24小时网上开户 ,落地国金证券上海西藏中路营业部(佣金宝客户业务可在全国营业部办理),成功开户后享受“万分之二点五”(含股票交易规费)沪深A股、基金交易佣金率;为投资者的股票账户保证金余额提供理财服务;同时为佣金宝客户打造高价值咨询产品,提供股票等产品的投资建议,帮助客户在股市获取投资预期年化预期收益。      若选择中国银行、农业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 资金 研报]、上海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中任意一家为三方存管银行,请准备好本人名下的对应银行卡。      若选择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任意一家为三方存管银行,请开通对应银行的网上银行功能。      根据开户系统提示,完成三方存管签约后,再登录银行方的网上银行功能,自助完成三方存管手续。 佣金宝具体怎么开户?      可选择两种方式:1、通过网上系统完成开户,再至原证券公司办理上海撤销指定交易。如持有深市股票,还需办理转托管。(转入券商:上海西藏中路证券营业部。席位号:394232。)      开户过程中三方存管签约,最好选择与原三方存管不同银行卡或不同银行。      原证券公司撤销指定交易后,请自行登录网上交易PC端,在“股票-其他交易-指定交易”进行指定交易操作。2、至原证券公司办理上海撤销指定交易。如持有深市股票,办理转托管后,通过国金证券[ 资金 研报]公司网上系统完成开户。      建议在原证券公司办理取消三方存管签约,方便继续使用同一张银行卡在国金证券公司开户系统完成三方存管签约。      如果没在原证券公司取消三方存管签约,需换新卡或选择不同银行完成三方存管签约。      办理中如有疑问,请致电客服热线4001600109。      (1)选择马上开户(此前从未在证券营业部开户者),输入手机号码,以下按提示操作      登录腾讯股票频道      点击“国金万二交易”      进入佣金宝主页      点击“网上开户”      (2)选择马上转户(已经在其他证券营业部开户者),输入手机号码,以下按提示操作      开户之后,切忌不要一下投入太多资金,先用少量资金慢慢炒,在实战中好好学习,用牛股宝进行看盘和交易,牛股宝支持全国大多数券商,而且看盘功能非常强大,对你炒股会很有帮助的。

平安证券手机开户,购买时提示没有指定交易, 不允许交易?

在上海指定的交易只能在开立第二天的账户之后进行指定的交易。所谓指定交易,是指投资者可以为自己的证券交易指定证券交易业务。目前,这一概念针对的是上海股票市场的交易模式。一般来说,处理指定交易有四个步骤。1,投资者应选择证券营业部作为完全指定交易的代理人。2,投资者应将自己的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带到选定的综合指定交易机构,并经证券营业部批准后与中介机构签订指定交易协议。,投资者指定的证券营业部必须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电脑交易主机申报指定的交易指示。证券营业部批准后,投资者也可在证券营业部完成证券账户上的指定交易申报。在申报过程中,证券账户的指定交易如下:代码为“799999”,号码为“1”,销售方向为“买入”,价格为“1”。必须指出,无论投资者采用何种声明,必须与指定证券交易所的营业部签订指定的交易协议,以澄清双方之间的关系。4,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电脑交易主机接受证券账户的指定交易命令,指定交易将立即生效。拓展资料在上海指定的交易只能在开立第二天的账户之后进行指定的交易。所谓指定交易,是指投资者可以为自己的证券交易指定证券交易业务。目前,这一概念针对的是上海股票市场的交易模式。一般来说,处理指定交易有四个步骤。1,投资者应选择证券营业部作为完全指定交易的代理人。2,投资者应将自己的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带到选定的综合指定交易机构,并经证券营业部批准后与中介机构签订指定交易协议。,投资者指定的证券营业部必须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电脑交易主机申报指定的交易指示。证券营业部批准后,投资者也可在证券营业部完成证券账户上的指定交易申报。在申报过程中,证券账户的指定交易如下:代码为“799999”,号码为“1”,销售方向为“买入”,价格为“1”。必须指出,无论投资者采用何种声明,必须与指定证券交易所的营业部签订指定的交易协议,以澄清双方之间的关系。4,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电脑交易主机接受证券账户的指定交易命令,指定交易将立即生效。

该证券账号未指定是什么意思

该证券帐号未指定的意思是该股票交易帐户未办理指定交易。目前上海的证券账户是需要进行指定交易的。一般T日新开户,T+1日系统会自动指定,如果指定不成功,可能是因为你的证券账户并非新开,而是已经指定在其他席位(即其他券商营业部)上。详情建议你联系你的开户券商营业部。 指定交易是指在在交易所市场进行证券交易的投资者,必须先指定交易所市场某一交易参与人,作为证券交易的唯一受托人,并有交易参与人通过特定的参与者交易业务单元参与交易所证券交易的制度。

我在平安证券网上开了户,三方转账也可以转,但是买股票的时候显示没有指定交易,买不了股票,什么股都买

没有制定交易,就是你的股票资金账号没有和证券账户相关联。当天新开的股票账户,当天不能买卖股票,需要等到下个交易日,才可以买卖股票。

如何查询我账户的指定交易或托管证券公司营业部?

1.上海证券账户:1)如果您记得证券账户号,您可以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指定交易情况2)如果您忘了证券账户号,您可以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至券商营业部柜台或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柜台,查询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指定交易证券公司营业部2.深圳证券账户: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证券账户卡至券商营业部柜台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柜台办理查询

新证券帐户交易时出现没有指定交易,是什么原因?

新证券帐户交易时出现没有指定交易,是因为账户开通没有成功,因此指定交易没有办理好,所以导致在进行交易的时候会出现没有指定交易,办理指定交易一般可分为以下四个步骤:1.投资者应选择一家证券营业部为全面指定交易的代理机构;2.投资者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前往已选定的全面指定交易代理机构,经证券营业部审核同意后,与该机构签订《指定交易协议书》;3.投资者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须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电脑交易主机申报证券账户的指定交易指令;在经证券营业部审核同意后,投资者也可通过证券营业部的电脑自助申报系统自行完成证券账户的指定交易申报。

新开上海证券账户,何时可以指定交易?

1、T日开A股账户,T+1日起可办理指定交易,办理指定交易成功当日起可交易。2、境内投资者,T日开户得到的B股股东卡,T日可办理指定交易,T+1日起可交易;境外投资者,T日开户,无需办理指定交易,T+1日起可交易。3、上海A股和B股账户重新指定当日,不显示持仓证券,但持仓证券是可以卖出的,客户成功卖出后,持仓会显示为负数,当晚清算后就会显示实际持仓。4、不同券商之间,T日撤指成功,T日可再指定并交易,但广发系统内,T日在原营业部办理撤指,需T+1日起才可以到新营业部做指定交易。5、上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也需办理指定交易后才可进行交易,该账户可以与上海A股证券账户指定在同一家营业部也可以分开指定。两者指定交易流程相同,T日开户,T+1日起可办理指定交易,办理指定交易成功当日起可交易。6、上交所有竞价平台(就是最常见的交易股票、债券等的平台)和综合业务平台,竞价平台的指定信息要T+1才同步到综合业务平台,所以在综合业务平台交易要T+1才行,比如实时申赎货币基金是在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进行交易的,要在股东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指定成功的T+1日才能交易。T日指定,T+1日可以申购实时申赎货币基金,也可以查看到原持有的实时申赎货币基金的份额并可进行赎回。

请问证券沪A必须指定交易是什么时候开始实行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交易实施细则(2007年5月)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指定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证券交易秩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其他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所市场交易参与人以及交易参与人的客户(投资者)均应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指定交易是指,凡在本所市场进行证券交易的投资者,必须事先指定本所市场某一交易参与人,作为其证券交易的唯一受托人,并由该交易参与人通过其特定的参与者交易业务单元(以下简称“交易单元”)参与本所市场证券交易的制度。  第四条 投资者在办理指定交易时,须通过其委托的交易参与人向本所交易系统申报证券帐户的指定交易指令。申报经本所交易系统确认后即时生效。  第五条 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根据需要可以变更指定交易。  第六条 办理指定交易变更手续时,投资者须向其原指定交易的交易参与人提出撤销指定交易的申请,并由原交易参与人完成向本所交易系统撤销指定交易的指令申报。申报一经确认,其撤销即刻生效。  投资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参与人不得为其申报撤销指定交易:  (一)撤销当日有交易行为的;  (二)撤销当日有申报;  (三)新股申购未到期的;  (四)因回购或其他事项未了结的;  (五)相关机构未允许撤销的。  第七条 撤销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在撤销指定交易的手续办妥后,必须按本细则规定另行选择一个交易参与人重新办理指定交易申请后,方可进行交易。  第八条 对拥有两个或以上交易单元的交易参与人,可以办理所属交易单元的联通手续。  第九条 本所将根据交易单元实施情况,及时对本细则予以修订补充。  第十条 本细则由本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细则自二○○七年五月十五日起实施。一九九七年七月二十八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全面指定交易制度试行办法》同时废止。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七年五月十四日

新证券帐户交易时出现没有指定交易,是什么原因?

新证券帐户交易时出现没有指定交易,是因为账户开通没有成功,因此指定交易没有办理好,所以导致在进行交易的时候会出现没有指定交易,办理指定交易一般可分为以下四个步骤:1.投资者应选择一家证券营业部为全面指定交易的代理机构;2.投资者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前往已选定的全面指定交易代理机构,经证券营业部审核同意后,与该机构签订《指定交易协议书》;3.投资者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须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电脑交易主机申报证券账户的指定交易指令;在经证券营业部审核同意后,投资者也可通过证券营业部的电脑自助申报系统自行完成证券账户的指定交易申报。

平安证券手机开户,购买时提示没有指定交易, 不允许交易?

在上海指定的交易只能在开立第二天的账户之后进行指定的交易。所谓指定交易,是指投资者可以为自己的证券交易指定证券交易业务。目前,这一概念针对的是上海股票市场的交易模式。一般来说,处理指定交易有四个步骤。1,投资者应选择证券营业部作为完全指定交易的代理人。2,投资者应将自己的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带到选定的综合指定交易机构,并经证券营业部批准后与中介机构签订指定交易协议。,投资者指定的证券营业部必须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电脑交易主机申报指定的交易指示。证券营业部批准后,投资者也可在证券营业部完成证券账户上的指定交易申报。在申报过程中,证券账户的指定交易如下:代码为“799999”,号码为“1”,销售方向为“买入”,价格为“1”。必须指出,无论投资者采用何种声明,必须与指定证券交易所的营业部签订指定的交易协议,以澄清双方之间的关系。4,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电脑交易主机接受证券账户的指定交易命令,指定交易将立即生效。拓展资料在上海指定的交易只能在开立第二天的账户之后进行指定的交易。所谓指定交易,是指投资者可以为自己的证券交易指定证券交易业务。目前,这一概念针对的是上海股票市场的交易模式。一般来说,处理指定交易有四个步骤。1,投资者应选择证券营业部作为完全指定交易的代理人。2,投资者应将自己的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带到选定的综合指定交易机构,并经证券营业部批准后与中介机构签订指定交易协议。,投资者指定的证券营业部必须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电脑交易主机申报指定的交易指示。证券营业部批准后,投资者也可在证券营业部完成证券账户上的指定交易申报。在申报过程中,证券账户的指定交易如下:代码为“799999”,号码为“1”,销售方向为“买入”,价格为“1”。必须指出,无论投资者采用何种声明,必须与指定证券交易所的营业部签订指定的交易协议,以澄清双方之间的关系。4,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电脑交易主机接受证券账户的指定交易命令,指定交易将立即生效。

证券公司里有哪些职业 请详细举例

银河证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在收购原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证券经纪业务、投行业务及相关资产的基础上,由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北京清源德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4家国内投资者,于2007年1月26日共同发起设立的全国性综合类证券公司。

证券是什么

在广义上讲,证券是多种经济权益凭证的统称。是用来证明券票持有人享有的某种特定权益的法律凭证。证券可以被分为资本证券、货币证券和商品证券等。而狭义上的证券指的是证券市场中的证券产品。其中包括产权市场产品如股票,债权市场产品如债券,衍生市场产品如股票期货、期权、利率期货等。证券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1)证券是财产性权利凭证。持有证券,就意味着证券持有人对于证券所代表的财产有控制权。但这份控制权不是直接控制权,而是间接控制权。(2)证券是流通性权利凭证。将民事权利证券化,就意味着将民事权利分成品质相同的若干相等份额,造就出一种“规格一律的商品”。让民事权利的转让更加方便和容易。由于证券可以多次转让就造就了证券的流通。证券的流通性是证券制度能够顺利发展的基础。(3)证券是收益性权利凭证。证券持有人的最终目的是获得收益。一方面,证券持有人可通过行使证券代表的财产权获得收益。比如股票的股息和债券的利息等。另一方面,证券持有人可以通过转让证券获得收益,就是通过买进和卖出之间的差价获得收益。(4)证券是风险性权利凭证。在实际的市场交易中,任何证券投资活动都存在风险,完全回避风险的投资是不存在的。

什么是证券、证券是指什么?什么是股票,股票是指什么?请大家指点一下。

证券的定义:从一般意义上来说,证券是指用以证明或设定权利所做成的书面凭证,它表明证券持有人或第三者有权取得该证券拥有的特定权益,或证明其曾经发生过的行为。证券按其性质不同,可分为凭证证券和有价证券。凭证证券又称无价证券,是指本身不能使持有人或第三者取得一定收入的证券。证券具备两个最基本的特征:一是法律特征,即它反映的是某种法律行为的结果,本身必须具有合法性。二是书面特征,即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或与书面形式有同等效力的形式,并且必须按照特定的格式进行书写或制作,载明有关法规规定的全部必要事项。股票的定义:股票是有价证券的一种主要形式,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股票有三个基本要素:发行主体、股份、持有人。股票的性质:1、 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2、 股票是一种要式证券,股票应记载一定的事项,其内容应全面真实,这些事项往往通过法律形式加以规定。3、 股票是一种证权证券,证权证券是指证券是权利的一种物化的外在形式,它是权利的载体,权利是已经存在的。4、 股票是一种资本证券,股份公司发行股票是一种吸引认购者投资以筹措公司自有资本手段,对于认购股票的人来说,购买股票就是一种投资行为。5、 股票是一种综合权利证券,股票持有者作为股份公司的股东享有独立的股东权利。股东权是一种综合权利,包括出席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分配股息和红利等。股票的特征:股票具有以下六个方面的特征:1、 收益性,收益性是股票是最基本的特征,它是指持有股票可以为持有人带来收益的特性。2、 风险性,风险性是指股票可能产生经济利益损失的特性。持有股票要承担一定的风险。3、 流动性,是指股票可以自由地进行交易。4、 永久性,是指股票所载有权利的有效性是始终不变的,因为它是一种无期限的法律凭证。5、 参与性,是指股票持有人有权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特性。6、 波动性,是指股票交易价格经常性变化,或者说与股票票面价值经常不一致。债券的含义:股票是证券的一种,股票作为产权或股权的凭证,是股份的证券表现,代表股东对发行股票的公司所拥有的一定权责期货分商品期货和股票期货,目前我们国内没有股票期货。我就解释一下商品期货。期货是相对现货而言的。他们的交割方式不同。现货是现钱现货,期货是合同交易,也就是合同的相互转让。期货的交割是有期限的,在到期以前是合同交易,而到期日却是要兑现合同进行现货交割的。所以,期货的大户机构往往是现货和期货都做的,既可以套期保值也可以价格投机。普通投资人往往不能做到期的交割,只好是纯粹投机,而商品的投机价值往往和现货走势以及商品的期限等因素有关。开户很简单,找一家期货公司开户就可以了,签订一份合同,缴纳一定的保证金就可以进场交易了。期货交易是合同交易,每次交易你只需付出相应商品实价的定金——保证金——就可以了。具体的保证金比例有期货交易所根据市场情况定,各期货公司也会有所调整。例如,你买进商品A的期货,他的保证金比例是1:10,他的交易价格是每单位一万元。那你只需付出1000元就可以买A商品一各单位了。如果A商品的价格涨了10%,那你就翻番了,你的1000变成2000。如果A商品的价格跌了10%,你就赔光了,你此刻要是平仓你的1000就变成了0,要想继续持仓,就必须追加保证金。许多人往往因为不服市场,不断追加保证金,最后家破人亡。国内目前有公司代理做期货的外盘交易,但风险很大

中国有名的几大证券公司有哪些?

  据最新消息显示,券商板块稳步走高,华林证券(002945)股价大涨5%,长城证券(002939)、XD天风证(601162)以及华创阳安(600155)等个股也有不错的表现。那么,中国十大证券公司有哪些呢?  证券公司排名市场份额前10名的证券公司分别是:华泰证券、国泰君安、中信证券、中国银河、海通证券、申万宏源、广发证券、招商证券、国信证券、中信建投。千层金证券配资  中国证券公司:  1 中信证券(上市公司,国内规模最大的证券公司之一,中国证监会核准的第一批综合类证券公司之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广发证券(中国市场最具影响力的证券公司之一,上市公司,国内资本实力最雄厚的证券公司之一,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海通证券(于1988年,中国最早成立的证券公司之一,国内行业资本规模最大的综合性证券公司之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 国泰君安(国内规模最大、经营范围最宽、网点分布最广的证券公司之一,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 招商证券(百年招商局旗下的金融证券领域龙头企业,上市公司,拥有国内首个多媒体客户服务中心,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 华泰证券(全国最早获得创新试点资格的券商之一,具有较强市场竞争能力的综合金融服务提供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 国信证券(大型综合类证券公司,源起于中国证券市场最早的三家营业部之一的深圳国投证券业务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 银河证券(联合4家国内投资者发起设立的全国性综合类证券公司,国内金融政权行业领先地位,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 申银万国(国内最早的一家股份制证券公司,国内规模最大/营业网点分布广泛的综合类证券公司之一,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 中信建投(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全国性大型综合证券公司,第一批取得创新试点资格的证券公司之一,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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