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汇算清缴申请退税有时间限制吗
法律主观: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规定时期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所得税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程序流程: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等法律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汇算清缴期限企业缴纳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纳税人应当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报表、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和纳税人发生的应由税务机关审批或备案的有关税务事项;年度终了后四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决算报表和所得税申报表,在年度终了后五个月内结清应补缴的税款。预缴税款超过应缴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予以及时办理退税,或者抵缴下一年度应缴纳的税款。应注意的是:1、实行按月或按季预缴所得税的纳税人,其纳税年度最后一个预缴期的税款应于年度终了后15日内申报和预缴,不得推延至汇算清缴时一并缴纳。2、若纳税人已按规定预缴税款,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的,则应在申报期限内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后,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3、若纳税人因不可抗力而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主管税务机关经查明事实后,予以核准。4、纳税人在纳税年度中间破产或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自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申报,60日内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并依法计算清算期间的企业所得税,结清应缴税款。5、纳税人在纳税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的,依据税收法规的规定合并、分立后其纳税人地位发生变化的,应在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之前办理企业所得税申报,及时进行汇算清缴,并结清税款;其纳税人的地位不变的,纳税年度可以连续计算。(二)汇算清缴程序1、填写纳税申报表并附送相关材料纳税人于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以财务报表为基础,自行进行税收纳税调整并填写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包括销售(营业)收入及其他收入明细表、成本费用明细表、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纳税调整增加项目明细表、纳税调整减少项目明细表、税前弥补亏损明细表、免税所得及减免税明细表、捐赠支出明细表、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明细表、境外所得税抵扣计算明细表广告费支出明细表、工资薪金和工会经费等三项经费明细表资产折旧、摊销明细表、坏账损失明细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项目明细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项目明细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纳税人除提供上述所得税申报及其附表外,并应当附送以下相关资料:(1)财务、会计年度决算报表及其说明材料。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有关财务资料;(2)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3)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4)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5)纳税人发生的应由税务机关审批或备案事项的相关资料;(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2、税务机关受理申请,并审核所报送材料(1)主管税务机关接到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报送的纳税申报表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后,经审核其名称、电话、地址、银行账号等基本资料后,若发现应由主管税务机关管理的内容有变化的,将要求纳税人提供变更依据;如变更内容属其他部门管理范围的,则将敦促纳税人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并将变更依据复印件移交主管税务机关。(2)主管税务机关对申报内容进行审核,主要审核税目、税率和计税依据填写是否完整、正确,税额计算是否准确,附送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逻辑关系、是否进行纳税调整等。审核中如发现纳税人的申报有计算错误或有漏项,将及时通知纳税人进行调整、补充、修改或限期重新申报。纳税人应按税务机关的通知作出相应的修正。(3)主管税务机关经审核确认无误后,确定企业当年度应纳所得税额及应当补缴的企业所得税款,或者对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加以退还或抵顶下年度企业所得税。3、主动纠正申报错误纳税人于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办理了年度纳税申报后,如果发现申报出现了错误,根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纳税人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后,在汇缴期内税务机关检查之前自行检查发现申报不实的,可以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向税务机关主动申报纠正错误,税务机关据此调整其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及应补、应退税额。4、结清税款纳税人根据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及应补、应退税额,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清缴税款。纳税人预缴的税款少于全年应缴税款的,在4月底以前将应补缴的税款缴入国库;预缴税款超过全年应缴税款的,办理抵顶或退税手续。5、办理延期缴纳税款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纳税人因有下列特殊困难:(1)水、火、风、雷、海潮、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者可供纳税的现金、支票以及其他财产等遭遇偷盗、抢劫等意外事故,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纳税人应提供灾情报告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事故证明;(2)因国家调整经济政策的直接影响,或者短期货款拖欠,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应提供有关政策调整的依据或提供货款拖欠情况证明和货款拖欠方不能按期付款的证明材料。从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一般各地主管税务机关均规定应当在期限届满前15日内提出,具体请参见各地税务局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材料: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及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资产负债表、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支出预算等。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或者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税务机关将在自收到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若不被批准,从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纳税人将被加收滞纳金。法律客观:《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FOB利润怎么算?外贸退税计算方式?
退税收入=含税价/(1+增税税率)*退税率即:退税收入=11700/1.17*13%=1300元毛利=销售收入+退税收入-工厂成本即:毛利=15000+1300-11700=4600元思路是对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整合出口退税信息系统「出口退税政策」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积极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按照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要求,税务总局将金税三期工程系统和出口退税管理系统进行了整合,在金税三期工程系统中开发了出口退税管理模块。本次系统整合工作,坚持为民便民,以优化执法服务、办好惠民实事为导向,大幅简并优化了出口退(免)税申报、报送资料、办税程序、证明开具和分类管理等措施,增加了便捷服务功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取消部分出口退(免)税申报事项(一)纳税人因申报出口退(免)税的出口报关单、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委托出口货物证明、增值税进货凭证没有电子信息或凭证内容与电子信息不符,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退(免)税或者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取消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停止报送《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表》。待收齐退(免)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后,即可申报办理退(免)税。(二)纳税人因未收齐出口退(免)税相关单证,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退(免)税或者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取消出口退(免)税延期申报,停止报送《出口退(免)税延期申报申请表》及相关举证资料。待收齐退(免)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后,即可申报办理退(免)税。二、简化出口退(免)税报送资料(一)纳税人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时,停止报送《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二)纳税人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变更时,在《出口退(免)税备案表》中仅需填报变更的内容。该备案表由《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16号)发布。(三)生产企业办理增值税免抵退税申报时,报送简并优化后的《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附件1)和《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附件2),停止报送《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附表》《免抵退税申报资料情况表》《生产企业出口货物扣除国内免税原材料申请表》;办理消费税退税申报时,报送简并优化后的《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消费税退税申报表》(附件3)。(四)生产企业办理年度进料加工业务核销时,报送简并优化后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附件4)。企业获取的主管税务机关反馈数据与实际业务不一致的,报送简并优化后的《已核销手册(账册)海关数据调整表》(附件5)。主管税务机关确认核销后,生产企业应根据《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确认的应调整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在首次纳税申报时申报调整。(五)外贸企业以及横琴、平潭(以下简称区内)购买企业办理出口退(免)税申报时,报送简并优化后的《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附件6)和《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附件7),停止报送《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区内企业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区内企业退税入区货物明细申报表》《区内企业退税汇总申报表》。(六)纳税人办理已使用过且未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设备的出口退(免)税申报时,报送简并优化后的《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退税申报表》(附件8),停止报送《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折旧情况确认表》。(七)纳税人办理购买水电气、采购国产设备退税时,报送简并优化后的《购进自用货物退税申报表》(附件9),停止报送《购进水电气退税申报表》。(八)纳税人办理跨境应税行为免抵退税申报时,报送简并优化后的《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停止报送《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附表》。其中,办理国际运输(港澳台运输)免抵退税申报时,报送简并优化后的《国际运输(港澳台运输)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附件10);办理其他跨境应税行为免抵退税申报时,报送简并优化后的《跨境应税行为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附件11)和《跨境应税行为收讫营业款明细清单》(附件12)。(九)纳税人办理航天运输服务或在轨交付空间飞行器及相关货物免退税申报时,报送简并优化后的《航天发射业务免退税申报明细表》(附件13);办理其他跨境应税行为免退税申报时,报送简并优化后的《跨境应税行为免退税申报明细表》(附件14),停止报送《外贸企业外购应税服务出口明细申报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三、优化出口退(免)税办税程序(一)纳税人办理出口退(免)税申报时,根据现行规定应在申报表中填写业务类型的,按照优化后的《业务类型代码表》(附件15)填写。(二)纳税人发现已申报、但尚未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的出口退(免)税申报数据有误的,应报送《企业撤回退(免)税申报申请表》(附件16),主管税务机关未发现存在不予退税情形的,即可撤回该批次(所属期)申报数据。纳税人自愿放弃已申报、但尚未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的出口退(免)税的,应报送《企业撤回退(免)税申报申请表》,主管税务机关未发现存在不予退税情形或者因涉嫌骗取出口退税被税务机关稽查部门立案查处未结案的,即可撤回该笔申报数据。已撤回申报数据涉及的相关单证,不得重新用于办理出口退(免)税申报。(三)国家计划内出口的免税卷烟,因指定口岸海关职能变化不办理报关出口业务,而由其下属海关办理卷烟报关出口业务的,自海关职能变化之日起,下属海关视为指定口岸海关。从上述下属海关出口的免税卷烟,可按规定办理免税核销手续。已实施通关一体化的地区,自本地区通关一体化实施之日起,从任意海关报关出口的免税卷烟,均可按规定办理免税核销手续。四、简化出口退(免)税证明开具(一)纳税人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时,报送简并优化后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申请表》(附件17),停止报送纸质的《委托出口货物证明》。(二)纳税人发生退运或者需要修改、撤销出口货物报关单时,报送简并优化后的《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附件18),停止报送《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表》。主管税务机关按照下列规定在《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上填写核实结果并反馈纳税人。1.出口货物未申报出口退(免)税的,核实结果填写“未退税”。2.已申报但尚未办理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适用免抵退税方式的,待纳税人撤销免抵退税申报后,或者向纳税人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其在本月或次月申报免抵退税时以负数冲减原申报数据后,核实结果分别填写“未退税”“已补税”;适用免退税方式的,待纳税人撤销出口退(免)税申报后,核实结果填写“未退税”。3.已办理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适用免抵退税方式的,待向纳税人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其在本月或次月申报免抵退税时以负数冲减原申报数据后,核实结果填写“已补税”;适用免退税方式的,待纳税人补缴已退税款后,核实结果填写“已补税”。纳税人委托出口货物发生退运或者需要修改、撤销出口货物报关单时,应由委托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转交受托方,受托方凭该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纳税人未按规定负数冲减原免抵退税申报数据的,在冲减数据前不得再次申报退(免)税。(三)纳税人需要作废出口退(免)税相关证明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交回原出具的纸质证明。五、完善出口退(免)税分类管理(一)将《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6号发布,2018年第31号修改)第六条中“评定时纳税信用级别为C级,或尚未评价纳税信用级别”调整为“评定时纳税信用级别为C级、M级或尚未评价纳税信用级别”。(二)年度评定结果于评定完成后的次月1日起生效,动态调整和复评于评定完成后的次日起生效。新的管理类别生效前,已申报的出口退(免)税,仍按原类别办理。(三)《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中的“外贸综合服务业务”,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35号)中关于代办退税业务的规定。六、增加出口退(免)税便捷服务(一)为便于纳税人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事项,本次系统整合提供了电子税务局、标准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税离线申报工具三种免费申报渠道,供纳税人选用。(二)为便于纳税人办理下列出口退(免)税事项,上述三种免费申报渠道中增加了便捷服务功能,纳税人可通过上述申报渠道,提出相关申请。1.出口退(免)税备案撤回;2.已办结退税的出口货物免退税申报,发现申报数据有误而作申报调整;3.将申请出口退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用途改为申报抵扣;4.出口退(免)税相关证明作废;5.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调整。七、本公告未明确的其他出口退(免)税事项,按照现行出口退(免)税相关规定执行。八、施行时间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中,江苏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自本地区金税三期工程系统出口退税管理模块上线之日起施行。《废止的文件条款目录》(附件19)中列明的条款相应停止施行。特此公告。原文地址:
机场那个退税是什么个意思?
购物退税是指对境外游客在退税定点商店购买的随身携运出境的退税物品,按规定退税的政策。购物退税制度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初的瑞典。根据各国实践,主要可分为零售出口计划、游客退税计划、中央退税机构等三种模式。2010年12月27日上午,海南省开展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在海口举行,境外旅客离境退税政策将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在海南试点运行。我国此次在海南试点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扩展资料主要程序退税部门办理出口货物退税必须的工作流程,它包括应退税款的申请、审核、审批三个环节。1、退税申请出口货物的退税申请。出口货物在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做销售处理以及经过退税机关的退税鉴定的基础上,出口企业按退税期限自行计算填制《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实行计算机管理的出口企业,可按照“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的要求生成《出口货物退税进货凭证申报表》、《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明细表》、并填写《出口货物退税汇总申报表》,连同有关退税凭证及申报数据,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退税。2、货物审核出口货物审核。分为外经贸部门稽核和基层税务机关审核。外经贸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出口退税业务量的情况,设置出口退税稽核组或专职稽核员,负责监督检查出口企业执行退税政策规定的情况。基层税务机关审核,是在经贸部门审核的基础之上,对企业退税请的审核、核实工作。3、审批出口退税的审批和税款的退付。地市以上的国家税务局具有出口退税审批权,其将出口企业申报表的内容录入出口退税计算机审核系统,与报关单、外汇核销单、专用税票等电子数据进行计算机交叉稽核,对稽核通过的数据,在国家下达的计划指标内,填开“收入退还书”,送达所在地金库,据以办理税款退库手续,将税款从当地金库的中央收入中退付给企业。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退税
出口单证备案不齐被追补出口退税款知识
一、基本案情: 1.案件起因 国税稽查局于2012年4月17日至2015年2月4日对外贸公司2009年1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期间纳税情况进行检查,经向海运提单开具单位调查核实,取得了相关货代和船公司出具的书面证明,证实外贸公司提供的备案单证(海运提单)中有45份为虚假海运提单。 2.外贸公司举证 外贸公司分别于2013年10月18日和2014年4月21日出具两份申诉说明,并向市国税稽查局提供了蛇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和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于2013年10月15日开具的两份证明,用于证明本案所涉的45份海运提单对应的货柜已经从上述两码头出口。 3.税务机关检查处理结果 根据检查情况,市国税稽查局于2015年5月8日作出常国税稽处[2015]34号税务处理决定书,其中第二条认定常州外贸公司提供的备案单证(海运提单)有45份为虚假海运提单,据此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99号,以下简称[2005]199号文)第六条规定,追缴外贸公司已取得的出口退税3362650.43元。 4.外贸公司不服提起诉讼 外贸公司认为市国税稽查局的处理依据不充分且认定有误,于2015年6月18日向市国税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国税局于2015年8月13日作出常国税复字决字[2015]1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了市国税稽查局作出的上述税务处理决定。外贸公司不服,于2015年9月9日诉至原审法院,认为常国税稽处[2015]34号税务处理决定第二条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请求法院撤销该税务处理决定第二条,并退还已追缴的出口退税款。 二、法院审理观点 (一)一审法院观点 1.关于认定海运提单虚假的证据是否充分的问题 市国税稽查局在稽查过程中获取了马鲁巴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出具的书面证明,证明本案所涉45份海运提单并非上述五家公司开具。 对取证做了一些说明:这五家公司还提供了详细的海运提单查询清单,并对部分提单中单号形式不符、营业时间不符、起运港口不符以及不具备开具海运提单资格等问题进行了说明,进一步证明了海运提单虚假的事实。 对此外贸公司虽持有异议,但在税务稽查和本案审理过程中均未能提供相应的反证,而其提供的货物离港证明也只能证明相应的货物已经从港口起运的事实,并不能证明上述45份海运提单的真实性。因此,市国税稽查局在作出税务处理决定时根据上述五公司出具的证明,可以确认本案所涉的45份海运提单是虚假的这一事实。 2.关于税务处理决定适用法律依据是否正确的问题 首先,按照[2005]199号文第一条的规定,海运提单属于应备案的单证。本案中所涉的45份海运提单确系外贸公司提供,且被证明是虚假的,属于[2005]199号文第六条“出口企业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情形,市国税稽查局依照[2005]199号文第六条的规定作出及时追回已退(免)税款的税务处理决定并无不妥。 其次,关于外贸公司主张其并无提供海运提单义务一节。因外贸公司涉案业务的价格条款为FOB,货物的船运环节并不受其掌控,故外贸公司主张应适用《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税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以下简称[2013]12号文)第五条第(八)款之规定,即”因出口货物的成交方式特性,企业没有有关备案单证的情况除外”,免除其涉案FOB条款下的单证备案义务。对此原审法院认为,FOB的成交方式并未被明示免除单证备案义务,且本案所涉出口业务均为2010年发生,当时税务部门按照旧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外贸公司提供单证备案并无不妥,而外贸公司也确实对相应的海运提单进行了备案,并未出现”没有有关备案单证的情况”。(笔者注:企业只要备案了,无论真假,就可以证明其知晓该政策,并实施了动作) 第三,关于[2005]199号文第六条被废止后能否适用的问题。在溯及力方面,我国的法律体系遵循的是”从旧兼从轻”的溯及既往原则。《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税收规范性文件不得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税务行政相对人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2005]199号文是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和发布的一份规范性文件,其中第六条在2012年被《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国税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以下简称[2012]24号文)的《废止文件目录》废止。同时,[2012]24号文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出口企业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税收征管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处罚。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以下简称财税39号文)第七条第(一)款第4项和第九条第(二)款第5项规定,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货物,不适用增值税退(免)税和免税政策;发生增值税、消费税不应退税或免税但已实际退税或免税的,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应当补缴已退或已免税款。可见,依据财税39号文和[2012]24号文的规定,出口企业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仍要补缴已退税款,同时应按照《税收征管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处罚,并不存在”为了更好地保护税务行政相对人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可以说,财税39号文和[2012]24号文的规定实际上是对[2005]199号文第六条的一种完善和细化,同时并没有”减轻”的条款,在溯及既往时只能”从旧”。 第四,税务机关追缴出口退税的行为实际上是一种恢复征税的行政行为,并不属于行政处罚的范畴。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出口退税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因此,[2005]199号文第六条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在授权范围内作出的具体实施性规定,并不存在违反上位法的情形。 第五,关于过罚相适应的问题。按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案税务处理决定仅追缴了外贸公司已取得的出口退税款,并未对外贸公司进行处罚,实际上已经体现了处理上的差别。 一审结论:外贸公司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二)二审法院观点 1.备案义务的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第199号)第一条规定,出口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属于退(免)增值税或消费税的货物,最迟应在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后15天内,将下列出口货物单证在企业财务部门备案,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备案单证指:(一)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一笔购销合同下签定的补充合同等;(二)出口货物明细单;(三)出口货物装货单;(四)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收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收据),该通知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此后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文件虽然对出口货物退(免)税单证备案管理制度进行了简化,但并未免除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将出口货物运输单据作为备案单证之一存放企业的义务,税务机关有权在退税审核发现疑点以及退税评估、退税日常检查时,向出口企业调取备案单证进行检查。 2.原未按规定备案的处罚 《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第199号)第六条规定,出口企业提供虚假备案单证、不如实反映情况,或者不能提供备案单证的,税务机关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七十条的规定处罚外,应及时追回已退(免)税款,未办理退(免)税的,不再办理退(免)税,并视同内销货物征税,此条款至2012年7月方废止。 3.现行未按规定备案处罚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第五条第(八)项规定,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单证备案(因出口货物的成交方式特性,企业没有有关备案单证的"情况除外)的出口货物,不得申报退(免)税,适用免税政策。已申报退(免)税的,应用负数申报冲减原申报。该条款中所陈述的例外情况一般指自提、边贸等极为特殊的交付方式。况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管理制度的补充通知》,对于出口企业确实无法提供与通知规定一致的备案单证名称的,可以提供具有相似内容或作用的单证作为备案单证,但出口企业在进行首次单证备案前,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理由并提供有关单证的样式。而案涉业务成交方式与上述规定不符,且外贸公司并未按上述规定履行事前报告义务。 4.提单备案的特殊性 随着货运行业的发展,FOB价格条款下的贸易越来越多的由买方直接与船公司签约,演变为买方直接指定货运代理公司,但这种交易模式,并不完全导致出口公司无法取得原始的货代提单,外贸公司上诉认为案涉货代提单均由他人掌控且被更改信息,但既无证据证明,也不能提供真实的海运提单,故该上诉理由本院不予采纳。 三、法院终审结论 1.法院结论 综上所述,市国税稽查局作出的常国税稽处[2015]34号税务处理决定第二条关于追缴外贸公司已取得的出口退税3362650.43元的决定并无不当,市国税局依法受理外贸公司的行政复议申请后,经审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程序合法。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2.对出口企业提醒 出口企业必须要按规定做好单证备案,对于没有统一格式要求的,需要做好备案。特别是财务部门一定要与企业负责人说清楚备案政策规定,与外贸部等建立良好的单证沟通机制,切忌伪造单证。 3.对税务机关建议 出口退税管理人员要注意对单证备案政策的宣传,特别对在按照规定履行检查时要注意单证备案的查看,及时督促企业完善。对于发现存在明显问题的单证,建议进一步核查,避免涉嫌渎职。对于需要备案的单证,建议税务、海关等部门联合作出规范,使得单证有一个规范操作的标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65号 有没有废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24号公告),本文自2012年7月1日起全文失效。
第一次退税,税务局要上门核查,需要给钱吗?
不需要。【拓展资料】1、问:首次申报出口退税,主管税务机关需要实地核查吗?答:是的。根据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申报出口退(免)税的出口企业首次申报出口退(免)税的,在其申报的退(免)税审核通过前,进行实地核查。2、问:核查什么内容哪?答:核查的主要内容包括:1、企业基本情况,是否与出口退(免)税备案内容相符。企业注册地址或经营地址应与实地核查的地址一致,不一致的需要提前变更。2.经营场所、设备、人员等情况,是否具备与企业申报退(免)业务相匹配的经营条件。3.对企业申请采用免抵退税办法申报退(免)税的,重点核查其是否具有生产能力。4.企业财务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按照相应企业类型进行财务核算。5.企业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出口退(免)税单证备案。单证备案内容包括:①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一笔购销合同下签订的补充合同等;②出口货物装货单;③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单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单据,以及出口企业承付运费的国内运输单证)。若有无法取得上述原始单证情况的,出口企业可用具有相似内容或作用的其他单证进行单证备案。除另有规定外,备案单证由出口企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保存期为5年。单证备案通俗点理解就是企业的“货物流”证据链,货物是怎么输送到国外的,货物流一定要完整,单证备案实际核查时不仅限于上述内容!实际核查时一定要与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前联系好,按照要求准备资料。3、问:老师,上面的我基本看明白了,有一个备案单证不太清楚,出口货物装货单就是装箱单“parking list”吗?答:非也非也!出口货物装货单是国际货物托运中的一张重要单据,它既是托运人向船方(或陆路运输单位)交货的凭证,也是海关凭以验关放行的证件。装货单又称为“关单”。随着通关无纸化的实施,企业已经无法取得场站收据了,可以直接用《通关无纸化海关放行通知书》来代替。《通关无纸化通知书》从何而来哪?问报关行要!给你一份“压箱底”的装货单瞅瞅。4、问:如果单证备案不齐,可以退税吗?有没有什么处罚?3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第12号公告)第五条规定,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单证备案(因出口货物的成交方式特性,企业没有有关备案单证的情况除外)的出口货物,不得申报退(免)税,适用免税政策。另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24号公告)第十三条规定,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予以处罚:2、未按规定装订、存放和保管备案单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2、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或者保管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的;5、问:业务员已经离职,有一票报关单对应的海运提单复印件找不到了,我可以PS一张吗?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七条规定,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是指:4、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货物。另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24号公告)第十三条规定,出口企业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6、问:老师那我还是按照规定来吧,别偷鸡不成蚀把米,本来遇到税务局的工作人员就有点哆嗦!答:实地核查主管税务机关主要核查业务的真实性,不用过于担心,准备好上述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资料即可!
出口单证备案不齐被追补出口退税款知识
出口单证备案不齐被追补出口退税款知识 对于出口企业如果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单证备案,有可能存在出口退税款被追缴的风险,而且可能仅仅因为单证备案出现问题而无法获得退税款,甚至更严重的可能涉嫌骗税的调查。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出口单证备案不齐被追补出口退税款知识,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一、基本案情: 1.案件起因 国税稽查局于2012年4月17日至2015年2月4日对外贸公司2009年1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期间纳税情况进行检查,经向海运提单开具单位调查核实,取得了相关货代和船公司出具的书面证明,证实外贸公司提供的备案单证(海运提单)中有45份为虚假海运提单。 2.外贸公司举证 外贸公司分别于2013年10月18日和2014年4月21日出具两份申诉说明,并向市国税稽查局提供了蛇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和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于2013年10月15日开具的两份证明,用于证明本案所涉的45份海运提单对应的货柜已经从上述两码头出口。 3.税务机关检查处理结果 根据检查情况,市国税稽查局于2015年5月8日作出常国税稽处[2015]34号税务处理决定书,其中第二条认定常州外贸公司提供的备案单证(海运提单)有45份为虚假海运提单,据此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99号,以下简称[2005]199号文)第六条规定,追缴外贸公司已取得的出口退税3362650.43元。 4.外贸公司不服提起诉讼 外贸公司认为市国税稽查局的处理依据不充分且认定有误,于2015年6月18日向市国税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国税局于2015年8月13日作出常国税复字决字[2015]1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了市国税稽查局作出的上述税务处理决定。外贸公司不服,于2015年9月9日诉至原审法院,认为常国税稽处[2015]34号税务处理决定第二条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请求法院撤销该税务处理决定第二条,并退还已追缴的出口退税款。 二、法院审理观点 (一)一审法院观点 1.关于认定海运提单虚假的证据是否充分的问题 市国税稽查局在稽查过程中获取了马鲁巴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出具的书面证明,证明本案所涉45份海运提单并非上述五家公司开具。 对取证做了一些说明:这五家公司还提供了详细的海运提单查询清单,并对部分提单中单号形式不符、营业时间不符、起运港口不符以及不具备开具海运提单资格等问题进行了说明,进一步证明了海运提单虚假的事实。 对此外贸公司虽持有异议,但在税务稽查和本案审理过程中均未能提供相应的反证,而其提供的货物离港证明也只能证明相应的货物已经从港口起运的事实,并不能证明上述45份海运提单的真实性。因此,市国税稽查局在作出税务处理决定时根据上述五公司出具的证明,可以确认本案所涉的45份海运提单是虚假的这一事实。 2.关于税务处理决定适用法律依据是否正确的问题 首先,按照[2005]199号文第一条的规定,海运提单属于应备案的单证。本案中所涉的45份海运提单确系外贸公司提供,且被证明是虚假的,属于[2005]199号文第六条“出口企业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情形,市国税稽查局依照[2005]199号文第六条的规定作出及时追回已退(免)税款的税务处理决定并无不妥。 其次,关于外贸公司主张其并无提供海运提单义务一节。因外贸公司涉案业务的价格条款为FOB,货物的船运环节并不受其掌控,故外贸公司主张应适用《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税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以下简称[2013]12号文)第五条第(八)款之规定,即”因出口货物的成交方式特性,企业没有有关备案单证的情况除外”,免除其涉案FOB条款下的单证备案义务。对此原审法院认为,FOB的成交方式并未被明示免除单证备案义务,且本案所涉出口业务均为2010年发生,当时税务部门按照旧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外贸公司提供单证备案并无不妥,而外贸公司也确实对相应的海运提单进行了备案,并未出现”没有有关备案单证的情况”。(笔者注:企业只要备案了,无论真假,就可以证明其知晓该政策,并实施了动作) 第三,关于[2005]199号文第六条被废止后能否适用的问题。在溯及力方面,我国的法律体系遵循的是”从旧兼从轻”的溯及既往原则。《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税收规范性文件不得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税务行政相对人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2005]199号文是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和发布的一份规范性文件,其中第六条在2012年被《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国税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以下简称[2012]24号文)的《废止文件目录》废止。同时,[2012]24号文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出口企业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税收征管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处罚。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以下简称财税39号文)第七条第(一)款第4项和第九条第(二)款第5项规定,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货物,不适用增值税退(免)税和免税政策;发生增值税、消费税不应退税或免税但已实际退税或免税的,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应当补缴已退或已免税款。可见,依据财税39号文和[2012]24号文的规定,出口企业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仍要补缴已退税款,同时应按照《税收征管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处罚,并不存在”为了更好地保护税务行政相对人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可以说,财税39号文和[2012]24号文的规定实际上是对[2005]199号文第六条的一种完善和细化,同时并没有”减轻”的条款,在溯及既往时只能”从旧”。 第四,税务机关追缴出口退税的行为实际上是一种恢复征税的行政行为,并不属于行政处罚的范畴。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出口退税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因此,[2005]199号文第六条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在授权范围内作出的具体实施性规定,并不存在违反上位法的情形。 第五,关于过罚相适应的问题。按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案税务处理决定仅追缴了外贸公司已取得的出口退税款,并未对外贸公司进行处罚,实际上已经体现了处理上的"差别。 一审结论:外贸公司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二)二审法院观点 1.备案义务的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第199号)第一条规定,出口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属于退(免)增值税或消费税的货物,最迟应在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后15天内,将下列出口货物单证在企业财务部门备案,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备案单证指:(一)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一笔购销合同下签定的补充合同等;(二)出口货物明细单;(三)出口货物装货单;(四)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收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收据),该通知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此后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文件虽然对出口货物退(免)税单证备案管理制度进行了简化,但并未免除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将出口货物运输单据作为备案单证之一存放企业的义务,税务机关有权在退税审核发现疑点以及退税评估、退税日常检查时,向出口企业调取备案单证进行检查。 2.原未按规定备案的处罚 《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第199号)第六条规定,出口企业提供虚假备案单证、不如实反映情况,或者不能提供备案单证的,税务机关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七十条的规定处罚外,应及时追回已退(免)税款,未办理退(免)税的,不再办理退(免)税,并视同内销货物征税,此条款至2012年7月方废止。 3.现行未按规定备案处罚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第五条第(八)项规定,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单证备案(因出口货物的成交方式特性,企业没有有关备案单证的情况除外)的出口货物,不得申报退(免)税,适用免税政策。已申报退(免)税的,应用负数申报冲减原申报。该条款中所陈述的例外情况一般指自提、边贸等极为特殊的交付方式。况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管理制度的补充通知》,对于出口企业确实无法提供与通知规定一致的备案单证名称的,可以提供具有相似内容或作用的单证作为备案单证,但出口企业在进行首次单证备案前,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理由并提供有关单证的样式。而案涉业务成交方式与上述规定不符,且外贸公司并未按上述规定履行事前报告义务。 4.提单备案的特殊性 随着货运行业的发展,FOB价格条款下的贸易越来越多的由买方直接与船公司签约,演变为买方直接指定货运代理公司,但这种交易模式,并不完全导致出口公司无法取得原始的货代提单,外贸公司上诉认为案涉货代提单均由他人掌控且被更改信息,但既无证据证明,也不能提供真实的海运提单,故该上诉理由本院不予采纳。 三、法院终审结论 1.法院结论 综上所述,市国税稽查局作出的常国税稽处[2015]34号税务处理决定第二条关于追缴外贸公司已取得的出口退税3362650.43元的决定并无不当,市国税局依法受理外贸公司的行政复议申请后,经审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程序合法。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2.对出口企业提醒 出口企业必须要按规定做好单证备案,对于没有统一格式要求的,需要做好备案。特别是财务部门一定要与企业负责人说清楚备案政策规定,与外贸部等建立良好的单证沟通机制,切忌伪造单证。 3.对税务机关建议 出口退税管理人员要注意对单证备案政策的宣传,特别对在按照规定履行检查时要注意单证备案的查看,及时督促企业完善。对于发现存在明显问题的单证,建议进一步核查,避免涉嫌渎职。对于需要备案的单证,建议税务、海关等部门联合作出规范,使得单证有一个规范操作的标准。 ;
申报退税期限从报关单申报日期算起还是出口日期算起
很多企业在进行出口退税申报时,都无法正确理解报关单中的出口日期与退税申报截止日期的关系,以至无法根据企业自身的业务情况,而在出口退税申报时限内,及时的进行出口退税相关业务申报。与出口日期相关的出口退税申报业务有以下几种:出口货物、劳务(含视同出口业务)一、生产企业申报免抵退税的期限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四条第(一)项第二款: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的出口日期为准,下同)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税及消费税退税。二、外贸企业申报免退税的期限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五条第(一)项第二款: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免退税申报。三、视同出口货物及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退(免)税申报期限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六条第二款:其他视同出口货物和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属于报关出口的,为报关出口之日起,属于非报关出口销售的,为出口发票或普通发票开具之日起,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应在次月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申报退(免)税。四、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退税申报期限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七条第(一)项: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由购买水电气的特殊区域内的生产企业申报退税。企业应在购进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退税。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退税。五、出口旧设备退税申报期限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七条第(三)项第二款: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单独申报退税。逾期的,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不得申报退税。
当月免抵税额可以在次月申请退税吗?
生产型企业出口退税是当月申报,次月才可退《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规定:“企业当月出口的货物须在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免抵退税相关申报及消费税免税申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退(免)税申报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1号)调整了免抵退税相关申报及消费税免税申报的规定,免抵退税申报是单证信息齐全了后才进行。免抵退税额=出口销售额*汇率*退税率,这个不要你做账务处理,你需要做账务处理的是当期应退税额和当期免抵税额,这两个金额都可以从退税汇总表找到,分录分别为:借:应收补贴款等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另外要注意的是这两个金额在做帐时的所属期填的是上个月退税汇总表的数据,例如现在做9月份的账务,那么这两个金额应该是汇总表8月份的数据
出口物流园区的货物退税需要提供出口备案清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规定: (一)出口企业应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或签订首份委托出口协议之日起30日内,填报《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提供下列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 1.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3.银行开户许可证; 4.未办理备案登记发生委托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提供委托代理出口协议,不需提供第1、2项资料;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其他单位应在发生出口货物劳务业务之前,填报《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规定: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时,除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规定的资料外,还应提供《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电子数据。”
现在出口退税时间变了吗? 不是三个月了吗?
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出口退税政策调整新旧衔接的几个问题一、追溯适用调整后的政策规定 按以前规定,已适用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如果按照追溯适用调整后的政策规定,能够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的,出口企业应当冲减以前已经按照规定,计提的销项税额和应纳消费税额,并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 按以前规定已适用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如果按照追溯适用调整后的政策规定,能够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的,出口企业应当冲减以前计提的销项税额和应纳消费税额,应当同时冲减免税出口货物劳务相应的进项税额。 二、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执行的政策 下列政策规定,应当以出口货物报关单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执行,也就是说,如果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是2012年7月1日以后,就应当按照新政策规定执行;否则就应当依照以前的政策规定执行。 (一)出口企业退(免)税申报后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期限的政策; (二)外贸企业进口货物直接出口退(免)税的政策; (三)扩大生产企业视同自产产品范围的政策; (四)外贸企业购进按简易办法征税货物适用出口退税率的政策; (五)外贸企业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购进按简易办法征税货物出口退税率孰低原则适用的政策; (六)外贸企业委托加工出口退税计算依据和退税率适用的政策; (七)除追溯适用以外新增的出口货物劳务免税范围的政策; (八)出口免税卷烟相应进项税额计算的政策。 三、不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执行的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24号公告规定,本办法其他规定自2012年7月1日开始执行。起始日期:属于向海关报关出口的货物劳务,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属于非报关出口销售的货物,以出口发票(外销发票)或普通发票的开具时间为准;属于保税区内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的货物以及经保税区出口的货物,以货物离境时海关出具的出境货物备案清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但是下列规定却不能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第24号公告规定的起始日期为准来执行,只能从2012年7月以后的退(免)税申报期开始执行。 (一)除追溯适用退(免)税申报期限的规定以外的其他出口退(免)税办法和要求; (二)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管理办法; (三)生产企业免退税申报数据调整办法; (四)取消新办生产企业和小型出口企业12个月退税审核期的规定; (五)生产企业集团公司及其成员企业的认定; 对于生产企业集团公司及其成员企业的认定,在2012年7月退(免)税申报期限内不能办理完成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适当予以延长。 四、进料加工贸易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政策 (一)执行时间问题 新政策对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采取用出口货物离岸价扣减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的余额后再计算销项税额的方法,而以前却采取按照征收率计算应纳增值税的方法,不同的方法将使出口企业承担不同的税收负担。 需要明确的是,出口企业2011年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货物,如果未依照规定申报免税应当视同内销征税的,那么依照规定,其不属于追溯适用调整后新政策的范围。如果允许适用新政策规定,那么出口企业2011年度出口货物未按期申报出口退(免)税,如果已经视同内销征税的,就将会按新政策规定进行调整,这样对同笔出口业务,同样视同内销征税就必然会采取不同的计算方法,这样就必然违反追溯适用政策的规定。 由于财税[2012]39号文件规定从7月1日起执行,同时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24号公告对执行起始日期的确定标准作了明确规定。据此,出口企业2012年6月30日以前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报关出口货物,如果未依照规定申报免税,应当按照以前视同内销征税的规定执行;只有2012年7月1日以后报关出口货物,如果未依照规定申报免税,才应当按照目前视同内销征税的规定执行。 (二)执行范围问题 虽然生产企业能够准确分别核算内销货物和增值税征税的出口货物的生产成本、主营业务成本,但并不是说,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的范围就仅限于生产企业。外贸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货物,其报关出口的离岸价均包括保税进口料件的金额,因此财税[2012]39号文件规定,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的适用范围是一般纳税人,就包括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与生产企业不同的是,外贸企业未分别核算内销货物和增值税征税的出口货物的生产成本、主营业务成本的,其相应的生产成本、主营业务成本,应当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 (三)耗用国内购进无进项税额且不计提进项税额的免税原材料生产的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 财税[2012]39号文件规定,生产企业国内购进无进项税额且不计提进项税额的免税原材料加工后出口的货物计算免抵退税额的依据,按出口货物的离岸价(FOB)扣除出口货物所含的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的金额后确定。那么出口货物适用征收增值税政策是否应当从离岸价中扣除耗用的国内购进无进项税额且不计提进项税额的免税原材料金额呢? 对此,财税[2012]39号文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按照内销货物征收增值税的规定,生产企业国内购进无进项税额且不计提进项税额的免税原材料,不能计提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同时也不得从内销货物的销售额中扣减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的金额。因此,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如果适用征收增值税政策,那么不得从离岸价中扣除耗用的国内购进无进项税额且不计提进项税额的免税原材料金额。 五、出口退(免)税申报后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问题 依照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24号公告的规定,属于退(免)税申报后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出口企业,如果在2012年6月30日前出口货物,其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的期限是出口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210天以内;如果在2012年7月1日以后出口货物,其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的期限是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之内。 对于以上两种情况,依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2年第1号的规定,如果出口企业在2012年7月31日以前报关出口货物且在规定收汇期限内未收汇核销的,则不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例如出口企业2012年5月份报关出口货物,其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期限为出口报关之日起210日以内,如果企业7月31日以前未收汇核销,那么在2012年8月1日以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后,就不需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如果出口企业在2012年7月31日以前已逾期未收汇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收汇核销的,则应当依照以前的有关规定办理。例如出口企业2012年7月1日报关出口货物,其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的期限就是2012年4月30日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限内,如果企业在7月份已经收汇核销,那么在2012年8月1日以后,出口企业申报办理退(免)税后,就应当依照规定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
没有报关单可以退税吗
法律主观:出口退税申报资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规定:“五、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免退税的申报(二)申报资料:1.《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见附件15);2.《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见附件16);3.《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见附件17);4.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5.下列原始凭证(1)出口货物报关单;(2)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出口退税进货分批申报单、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提供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还需同时提供进口货物报关单,下同);(3)出口收汇核销单;(此条已废止)(4)委托出口的货物,还应提供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以及代理出口协议副本;(5)属应税消费品的,还应提供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分割单、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提供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的,还需同时提供进口货物报关单,下同);(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报关单遗失如何退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规定:”十、有关单证证明的办理(四)补办出口报关单证明及补办。丢失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出口企业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补办出口报关单证明。申请开具补办出口报关单证明的,应填报《补办出口货物报关单申请表》(见附件36),提供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及下列资料:(1)出口货物报关单(其他联次或通过口岸电子执法系统打印的报关单信息页面);(2)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丢失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出口企业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补办出口报关单证明。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条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必须通过设立海关的地点进境或者出境。在特殊情况下,需要经过未设立海关的地点临时进境或者出境的,必须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批准,并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海关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九条进出口货物,除另有规定的外,可以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自行办理报关纳税手续,也可以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委托报关企业办理报关纳税手续。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可以自行办理报关纳税手续,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报关纳税手续。
满足契税退税三个政策
1、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契税;2、如果直接跟开发商购买房子,而开发商已收取了3%的契税,并已代缴,而你又符合家庭唯一住房契税减免政策,根据退契税的条件可按不同情况分别办理退契税;3、对于个人购买单套建筑面积在144_以下或者套内建筑面积120_以下的住房(“别墅”除外),只要该住房是购房人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的唯一住房,均可享受契税退税政策。购房契税减半政策1、购房契税减半政策是真的,虽然我国《契税法》明确规定契税税率为3%-5%,但契税法基本延续了契税暂行条例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如果符合一定的条件是可享受购房契税减半政策的。一般情况下,如果所购房是个人的普通住房,并且是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那么实际征收的契税税率会在法定税率基础上减半征收。2、购房契税减半政策具体契税征收标准如下:(1)、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2)、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3)、购房契税减半政策需要注意的是,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暂不实行上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契税优惠政策。3、购房契税减半政策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
房屋契税退税优惠时间
法律主观:房屋变更登记时交纳的契税可退。购房时适用税率错误,经税务窗口工作人员验证通过的可以申请退税;购房合同房屋面积大于房屋产权证面积,凭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开发商退款证明可以申请退税;房屋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拆迁,享受拆迁优惠的可以申请退税。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八条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要求退还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纳税人退还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多缴税款退税,不包括依法预缴税款形成的结算退税、出口退税和各种减免退税。退税利息按照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当天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2023年契税退税政策是什么
2023年契税退税政策是什么引言2023年契税退税政策将是重要的税收政策调整之一,该政策对于房地产市场有着重要的意义。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政府将出台更为宽松的契税退税政策,旨在支持房地产交易和市场的发展。政策调整据相关消息人士透露,2023年契税退税政策将有较大的调整,目的是增加购房者的利益和鼓励他们更加积极地参与市场。政府将大力降低契税收取的门槛,进一步扩大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政策实施2023年契税退税政策的具体实施将分为两个方面其中一个是购房人可以申请减免部分契税。政府对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将减免一定比例的契税,从而降低购房者的负担,让更多的购房者愿意进入市场。另一个方面是政府将为符合条件的购房人提供契税退税,从而直接返还购房者的契税金额。政府将为购房人减轻契税负担,鼓励他们更加积极地参与市场,带动市场的繁荣发展。优惠政策适用范围在2023年契税退税政策实施的过程中,政府明确了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政府将鼓励购买首次购房者、二手房,以及改善型置业者等人群的参与。政府将优先考虑购房人是否为首次购房、是否为自住房等条件,减免或退回相应的契税金额。政策前景2023年契税退税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增加市场的流动性和活力。政策调整后,将有更多购房者积极参与市场,提高市场的繁荣程度,推动居民消费、投资氛围的改善,有助于稳定住房市场结论2023年契税退税政策的出台是国家加强调控房地产市场的一个举措,是对积极参与市场的购房者的支持和激励。政策调整后,有望进一步缓解城市住房紧张的现象,减少购房者的负担,增加市场的活力,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为经济稳定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买房契税退税政策时间什么情况可以退契税
每个人都希望能够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但是对于买房子的相关事项是有很多的,除了要准备好首付款之外,也应该要知道相关税费的缴纳问题,契税就是其中的一个税种,可能很多人因为不了解相关的政策,所以都不知道买房契税退税政策时间以及什么情况可以退契税,以下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相关的介绍吧。买房契税退税政策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自9月1日起施行增加了退税规定,根据契税法规定,契税税率为3%~5%。此前,我国施行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其中明确规定,契税税率为3%~5%,也就是说,此次法定税率并没有调整。根据小编了解,契税征收具体为: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含)平方米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90(含)平方米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3套及以上住房,不计面积,按4%缴纳契税。什么情况可以退契税1、契税计税依据错误的这种情形出现于购买一手新建房的购房人。简单来说,年5月1日全面推行营改增后,契税的计税价格为不含增值税成交价格。2、购房后又退房的有的购房人在买房后已经缴纳了契税,但之后又由于种种原因(比如说按揭贷款审批不通过等等)而将房产退回给卖方,这种情形您就需要注意了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已纳契税;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退房的,不予退还已纳契税。3、未享受优惠而多缴契税的个人购买首套房或二套房可以享受契税优惠税率,是较常见的购房契税优惠。4、实测面积减小的购房人已按预售面积、预售房款缴纳契税,但办理房产证时,发现实测面积与预售面积有误差,导致房款发生变化,也就是如果契税的计税价格减少了的话,致使多缴了税款的,可以申请退税。大家都只知道买房子必须要缴纳契税,但是对于退税的相关政策是否已经认识呢,如果能够退税自然也是能够缓解买房子人员的一些压力,对于买房契税退税政策时间和什么情况可以退契税。上面也给您做出了相关介绍,如果符合了相关的条件是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退取费用的。
买房契税退税政策
买房契税退税不是所有人都可以退的,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退税。根据规定个人购买的房屋建筑面积低于144平,或套内建筑面积120平以下的,并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契税减半,按1.5%税率征收;若购买的房屋是首套房,并且面积低于90平,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契税按1%征收;符合以上条件的,都可以享受契税优惠政策,不符合条件的,应该按法定税率3%征收,符合条件但未享受契税优惠的,可以申请退税。买房契税谁来承担?买房子的契税一般都是由买家来承担的,无论是购买的新房还是二手房,买家都要承担这个费用,不过契税的征收比例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要根据房屋的实际面积来决定最终的比例。一般情况下,契税的征收税率是在1%到3%之间,如果房子的面积不超过90平米,那税率就是1%。如果房子的面积在90平米以上,但在140平米以下,那么税率就是1.5%,如果房子的面积已经超过了140平米或者是购买的第2套住宅房,税率就是3%。买房都需要交哪些税费?需要缴纳契税,营业税,房产税,个税,印花税,工本费,登记费等等。如果是首套房那么就不需要缴纳营业税,房产税,这也是国家给的优惠政策,其他的税是必须要交的。契税一般是90平方以下的房子只要缴纳1%的税费,90到140平方的房子一般是缴纳1.5%的税费,140平以上的房子是缴纳3%的税费。另外买房子除了这些费用以外还有物业费和房屋维修基金需要缴纳,物业费是给物业的,维修基金是交给当地政府房管部门的。
契税可以退吗满足契税退税三个政策
现在,买房的人越来越多,买房自然要涉及到缴纳契税,契税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有的朋友听说买房契税方面可以减免。那么,契税可以退吗,满足契税退税三个政策具体是什么呢?赶快通过本文了解一下相关内容吧!契税可以退吗根据规定,购买90平以内的唯一家庭住房是可以享受首套房契税减免优惠政策。所谓的首套房得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买房人年满18周岁,买的房子是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购房人现在名下没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购买的住房。目前,契税实行3%-5%的幅度税率。实行幅度税率是考虑到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各地经济差别较大的实际情况。因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在3%至5%的幅度税率规定范围内,按照该地区的实际情况决定。但是首套房契税是有减免优惠政策的,如果想要按照购买首套房享受各种税费减免和贷款优惠,必须由购房人本人提出申请,凭购房合同和身份证件,到所购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申请。各交易中心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出具首次购房证明。满足契税退税三个政策1、满足契税退税三个政策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管理法》规定,退契税的条件2021年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契税;2、满足契税退税三个政策二:如果房子是你直接跟开发商购买,而开发商已收取了3%的契税,并已代缴,而你又符合家庭唯一住房契税减免政策,根据退契税的条件2021年可按不同情况分别办理退契税;3、满足契税退税三个政策三:对于个人购买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或者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别墅”除外),只要该住房是购房人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的唯一住房,均可享受契税减率征收的优惠政策...以上就是关于,契税可以退吗,满足契税退税三个政策全部内容介绍。
买房契税退税政策
买房契税退税不是所有人都可以退的,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退税。根据规定个人购买的房屋建筑面积低于144平,或套内建筑面积120平以下的,并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契税减半,按1.5%税率征收;若购买的房屋是首套房,并且面积低于90平,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契税按1%征收;符合以上条件的,都可以享受契税优惠政策,不符合条件的,应该按法定税率3%征收,符合条件但未享受契税优惠的,可以申请退税。买房契税谁来承担?买房子的契税一般都是由买家来承担的,无论是购买的新房还是二手房,买家都要承担这个费用,不过契税的征收比例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要根据房屋的实际面积来决定最终的比例。一般情况下,契税的征收税率是在1%到3%之间,如果房子的面积不超过90平米,那税率就是1%。如果房子的面积在90平米以上,但在140平米以下,那么税率就是1.5%,如果房子的面积已经超过了140平米或者是购买的第2套住宅房,税率就是3%。买房都需要交哪些税费?需要缴纳契税,营业税,房产税,个税,印花税,工本费,登记费等等。如果是首套房那么就不需要缴纳营业税,房产税,这也是国家给的优惠政策,其他的税是必须要交的。契税一般是90平方以下的房子只要缴纳1%的税费,90到140平方的房子一般是缴纳1.5%的税费,140平以上的房子是缴纳3%的税费。另外买房子除了这些费用以外还有物业费和房屋维修基金需要缴纳,物业费是给物业的,维修基金是交给当地政府房管部门的。
房产契税退税政策
法律分析:契税退税政策: 1.符合契税退税三项政策的人可以享受退税政策。根据相关文件,个人购房时(别墅除外,下同)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或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于家庭(成员主要包括购房者、配偶、未成年子女,下同),契税减免1.5%征收。2.其中,对于购买单套建筑面积90平方米及以下房屋的个人,且该房屋属于家庭罕见房屋的,契税减免1%征收。个人买房,和.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并按法定税率征收契税。法定税率为3%。3.符合上述条件但不享受契税优惠的,已按法定税率3%缴纳契税后,已取得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可向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多缴契税。 购房契税一般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买方需要在开发商交房前缴纳房屋契税。第二种情况是,在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后,买方应在10天内向房屋管理局缴纳房屋契税。在最后一种情况下,买方必须在房屋交付使用后一年内完成房屋契税的缴纳,否则会产生滞纳金,这也是目前更常见的房屋契税缴纳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第二条 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一)土地使用权出让;(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退税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什么
法律分析:个人所得税退税,前面有应交纳税额,这是按照年度清算时应交税款的总额。后面还有应退税款,说明预缴时交多了,可以退税。应纳税所得额指的是应当计入个人所得税计算的金额,是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本次申报已退税额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个人所得税租房退税规定是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之下,可以申请退税办理,纳税人应当在取得综合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年度汇算。如果是属于需要退税的,是否办理年度汇算申请退税是当事人的权利,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也就是可以放弃退税。如果放弃退税,可以不用办理年度汇算。以下7种情况个税可申请退款:1、上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情形。2、上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扣除的情形。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情形。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情形。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情形。6、预缴税款时,未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情形。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个人所得税退税是什么意思
个人所得税退税是什么意思?税退税的全称是“个税年度汇算”。年度汇算是指一个居民个人在一个自然年内,把他的所有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收入做一次清算,在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个人所得税额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需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依据税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一)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二)综合所得收入全年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纳税人在2020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一)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二)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三)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退税的。
个人所得税退税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意思就是在税务局汇算清缴后,有纳税义务人多交个人所得税的,会依法退回。法律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七十八条 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要求退还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纳税人退还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多缴税款退税,不包括依法预缴税款形成的结算退税、出口退税和各种减免退税。退税利息按照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当天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退税是什么意思?
退税是指国家按规定对纳税人已纳税款的退还,优惠退税是税收支出的一种形式,即国家为鼓励纳税人从事或扩大某种经济活动而给予的税款退还.通常包括出口退税和再投资退税两种形式.退税要遵守一定的程序: 1.通过金库办理退税。对于税法规定范围内允许办理的退税,应由纳税人向原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原征收机关审核并报请上级(县、市)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后,由纳税人持“收入退还书”向代理金库的银行办理退税手续。 2.基层税务所办理的退税,可以经原征收税务所所氏审查批准后,在自收税款中退还。 3.对于票证审核过程种发现的多征税款,纳税人可凭审核通知书办理退税,而不另作申请,纳税人申请退税的期限;一般从缴纳之日起一个月内为限,逾期申请退税者,税务机关可以不予受理,已经批准的退税,自批准通知书到达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逾期不再办理退税手续
退税是什么,哪类人群可以退税?
退税就是将以前所缴纳的税款退掉一部分,只要自己之前缴的税,在年度汇总中发现有多的部分,那么都是可以通申请退税的。而退税的税种中很大的一部分就是个人所得税,这样的话不管是自己在公司里面打工还是说个体经营都是可以申请退税的。而且如果说自己有专项附加扣除的话,那么可以通过这些方式来进行扣税。只要能够及时的去申请,那么都是可以在每一年年度汇算的时候去进行的。退税的范围退税的范围比较的广泛,而且受益的群体有很多,如果说自己全年的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但是已经预交了个人所得税,可以通过专项扣除子女教育来进行退税。或者说自己为慈善事业有一定的捐赠的话,那么也可以通过这个来进行退税。当然每个月公司所缴的个人所得税都属于预缴款,再一年度的汇总中,通过自己年总收入来计算,所应该缴的税之后也可以实现退税的。如果说自己平时还会收一些稿费,这种知识型产品的话,刚开始交税都是比较高的,等到年度汇算的时候也可以进行退税。而且如果自己是残疾人的话,提交残疾人证明都是可以退税的。退税的工具就是自己缴纳税款的个税查询工具,而且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税务缴纳税务缴纳的重要性是非常高的,就个人而言就是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增值税在平时买商品的时候就会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自己的收入水平来进行划分。企业的话还有企业的经营税等相关的税款,每年的税务都是有变化的,而且会根据特殊的情况给予一定的优惠补贴。只要自己能够及时的关注,也能够合法合理的进行缴税。总结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完全可以通过多了解相关的知识,从而避免出现税负较大的麻烦,而且也可以让自己的钱财更加的明晰。
退税是什么意思退钱吗
法律主观:以下情况下会退税: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代扣、代收税款已按期缴纳入库后,税务机关按照规定应给付扣缴义务人的代扣、代收手续费;征收过袭程中形成的汇算清缴退税、结算退税、减免退税及调整政策和调整税率退税;由于工作疏忽,发生技术性差错而造成多缴或误缴税款。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工资退税是什么意思
工资退税是指个人在进行自然人个税汇算清缴时,根据本年度实际取得的收入,减去各项可以扣除的部分,比如五险一金等,不属于应税项目的部分,可以专项扣除的部分后,计算本年度实际应纳税额,如果实际应纳税额小于个人实际缴纳的部分,则由税务局对多收的部分进行退税。
退税是什么意思 具体解释一下
退税是国家对外贸企业鼓励出口的一种措施,每种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是不一样的,如国家鼓励出口的高科技商品如医疗仪器等退税率就高17%,而国家不鼓励出口的如木制品退税0%,如石材6%。当你按照规定的海关编码报关后,就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去税务局申请退税,这样可以增加了国内产品的出口竞争力。
退税是什么意思?
退税是指因某种原因或特殊情况,税务机关将已征税款按规定的程序和手续退还给原纳税人的一项税收业务。那么退税是什么意思? 退税是国家为鼓励纳税人从事或扩大某种经济活动而给予的税款退还。退税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误收退税。由于计征工作差错而发生的多征需要办理的退税。 (2)政策性退税。因税收政策变动所涉及原已征税款需要办理的退税。 (3)其他退税。由于其他某些特殊原因需要办理的退税。办理退税的基本程序和规定为: 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税务机关审批后,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办理。
退税抵扣是什么意思
法律主观:留抵退税的意思是指,当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等时候支付的增值税额大于销售时收取的增值税额时,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的一种法律制度。法律客观:《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第八条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1.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退税费是什么意思
退税费是指因某种原因,税务机关将已征税款按规定程序,退给原纳税人。税费是指税收和费用税收,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依据其社会职能,按照法律规定,强制地、无偿地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一种形式。税费是指国家机关向有关当事人提供某种特定劳务或服务,按规定收取的一种费用。税收是指国家为了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满足社会共同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强制、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规范形式。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也是衡量税负轻重的重要标志。中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比例税率、超额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和定额税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第五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 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国税局退税是什么意思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办理退税是什么意思
办理退税是国家为鼓励纳税人从事或扩大某种经济活动而给予的税款退还。退税从字面意思上来说就是退回税款,退税是指在缴纳税款后,由于一些款项可以不用缴纳税款,导致个人所缴纳税税款多了,后续再进行结算时,会将这些多缴纳的税款退回到纳税账户。退税通常包括出口退税和再投资退税两种形式。误征退税,即在征税过程中因错用税率而多征税款引起的退税,政策性退税,即按照政策规定向纳税人办理的退税。如在对外贸易中,为鼓励出口,对外贸企业和其他单位出口的已税产品,除原油和成品油外,在报关出口后,应将所征的增值税等税款退还出口企业。财政部特案批准的退税,即财政部特别批准的退税。其他退税,即上述原因以外的退税。个人所得税可以申请退回的情形包括:1、上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2、上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综上所述,退税是国家按规定对纳税人已纳税款的退还,优惠退税是税收支出的一种形式,即国家为鼓励纳税人从事或扩大某种经济活动而给予的税款退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税务局退税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意思就是针对当事人多交的一部分个税,税务机关按照法定程序退回给纳税义务人,过去是当事人在核算过程当中发现有多交了个人所得税的话,到税务机关提出申请,此次退税的制度采用的是汇算清缴,纳税义务人可在网上税务局申请退税。个人所得税退税的含义不难理解,对于国家税务机关来讲,发现有少交的税款的会通知当事人补交。同样的道理,如果多交了个人所得税,多交的部分自然应该退给纳税义务人。但国家税务机关规定了汇算清缴的期限,纳税人一定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采用伪造或重复使用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等手段骗取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优惠的,应将纳税人发生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纳税期内按本通知已享受到的退税全额追缴入库,并自发现当月起36个月内停止其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四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衍生问题:失业人员可以申请退税吗?退税是根据在职员工月收入和存在的情况来定的,若未缴税,不存在退税。符合领取失业金的职工,可携带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等向参保地市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部分城市可以通过网上或APP申请,建议联系当地社保局确认。失业人员经过失业登记和培训之后方能领取到失业金。离职人员存在以下情形的就可以申请个人所得税退税:1、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 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2、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3、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4、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5、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等。
个人所得税退税什么意思?
一、正面回答1、每个月的累计收入减去累计扣除项目之后是负值,可选择将奖金并入综合所得;2、每个月的累计收入减去累计扣除项目之后是正值,并预缴了税款,可选择将奖金单独计税;3、每个月的累计收入正好与累计扣除项目金额相等,则两者都可以选。二、分析详情退税是指因某种原因,税务机关将已征税款按规定程序,退给原纳税人。主要包括,由于工作差错而发生的多征、政策性退税、因税收政策变动、由于其他原因的退税、退税程序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税务机关审批后,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办理。三、什么情况需要退税?1、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2、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扣除;3、年终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导致前后税收优惠政策不一样;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通过年度汇算半个各种税前扣除;5、年度中间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使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6、预缴税款时,为享受或者未组合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等。
退税是什么意思
退税是指因某种原因或特殊情况,税务机关将已征税款按规定的程序和手续退还给原纳税人的一项税收业务。主要包括:(1)误收退税。由于计征工作差错而发生的多征需要办理的退税。(2)政策性退税。因税收政策变动所涉及原已征税款需要办理的退税。(3)其他退税。由于其他某些特殊原因需要办理的退税。办理退税的基本程序和规定为: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税务机关审批后,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办理。务院正式颁发了《关于批转财政部〈关于对进出口产品征、退产品税或增值税的规定〉的通知》,规定从1985年4月1日起实行对出口产品退税政策。1994年1月1日起,随着国家税制的改革,中国改革了已有退还产品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出口退税管理办法,建立了以新的增值税、消费税制度为基础的出口货物退(免)税制度。【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可申请退税额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申报退税额是指出口企业向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要求退还出口产品已纳税款的一种法定手续,也是税务机关据以审核批准应退税额的重要环节。出口企业申请出口退税,不仅要如实填报出口产品退税申请表,还要附送有关资料。纳税人因为平时扣除不足或未申请扣除等原因导致多预缴了税款,无论收入高低,无论退税额多少,纳税人都可以申请退税。但是纳税少的,还要进行补税。个税退税的意思是去年多交的个人所得税可以依法退回,可以申请退税的情形是:1、上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2、上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房贷退税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房贷退税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1、首先必须缴纳过个人所得税,只有先缴税(起征点5000元),才会有退税;2、一定是首套房贷利息才可扣除;3、夫妻双方一起买下的房子,那只能抵扣一方的个税。选择后纳税的一个年度之间不能做出更改;4、如果买了房,但还在租房的,“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两者只能选其一;5、首次还贷月开始满1年为一个申请退税周期,满一年的次月起3个月内申请,未申请的自动作废(比如开始还贷时间为2021年2月,刚好满1年)。个税房贷退税怎么填写资料1、填写个人资料,用户进入进入个人所得税APP首页,然后找到“住房贷款利息”一栏就可以进行材料填写。一般会有窗口提示,这里就不多赘述;2、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房贷信息,个人信息会自动调取注册时候的信息,房贷信息需要自己根据房子的买卖合同上面的填写。3、填写更加详细的房贷信息。包括扣除年度、房子贷款方式,选择贷款方式后,会要求填写贷款方式详细信息,比如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根据公积金贷款合同填写。这些资料都是可以在贷款合同中找到的;4、填写配偶信息,如果用户还没有结婚,可以直接跳过;5、选择申报方式,有两种: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和综合年度所得自行申报。他们的区别就是,扣缴义务人申报是单位负责申报,每个月发工资都会代扣代缴,如果选择这项会填报单位信息。房贷退税是什么意思房贷退税的意思是根据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进行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时,如果符合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要求,是可以申请房贷退税的。们在申请房贷退税时,首先要满足个人符合缴纳个税的标准,只有缴纳了个税才能申请退税。其次购房者需通过贷款购买首套住宅才可享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七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退税是怎么回事?
一、正面回答退税退到银行卡的步骤:1、打开个人所得税手机客户端,找到个人界面;2、在弹出的银行卡界面,里面绑定的银行卡就是退税收款账户;3、打开手机上的中国银行手机客户端;4、在弹出的界面中,点击如图所示的账户管理;5、在账户管理界面点击绑定在个税手机客户端上的中国银行卡,查找个人所得税的退款到账记录。二、分析退税是指因某种原因,税务机关将已征税款按规定程序,退给原纳税人。出口退税主要是通过退还出口产品的国内已纳税款来平衡国内产品的税收负担,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与国外产品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竞争,从而增强竞争能力,扩大出口创汇。三、退税需要满足什么条件?1、由于工作疏忽,发生技术性差错而造成多缴或误缴税款;2、征收过程中形成的汇算清缴退税、结算退税、减免退税及调整政策和调整税率退税;3、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专收税款属义务,代扣、代收税款已按期缴纳入库后,税务机关按照规定应给付扣缴义务人的代扣、代收手续费。
退税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是指因某种原因,税务机关将已征税款按规定程序,退给原纳税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个人所得税不需要退税是什么意思
法律主观:个人所得税不退税后果为视为放弃退税。也就是没有退税金了。申请退税是权利,可以放弃退税,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但若纳税人需要补税,未依法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法律客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再投资退税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八十条 第二款 外国投资者在申请再投资退税时,应提供能够确认其用于再投资利润所属年度的证明。凡不能提供证明的,税务机关可就外国投资者再投资前的企业帐面应付股利、或未分配利润中属于外国投资者应取得的部分,从最早年度依次往以后年度推算再投资利润的所属年度,并据以计算应退还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个税退税是什么意思?
个税退税是个人所得税多交了退还多交的税钱。具体操作如下:手机下载个税APP,登录后在首页【常用业务】中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进入年度汇算页面。一、如果系统判断在2022年度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末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税款,那么在汇算期间将提供简易申报方式退 税。按以下步骤操作:第一步,确认“个人基础信息”“汇算地”和“已缴税款”信息,无误后选择【下一步】。注:系统自动填入日常申报数据,可以点击【查看收入纳税数据】查询明细。第二步,点击【申请退 税】第三步,勾选“退 税银 行卡“,点击【提交】即可。二、按一般申报方式退 税步骤:第一步,推荐选择【申报表预填服务】-【开始申报】。第二步,核对”个人基础信息“”汇算地“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第三步,点击”红色提示文字“进入【工资薪金】确认。在标准申报中,如果有全年一次性奖金,系统将提醒存在待确认事项。第四步,在年度汇算申报时,可重新选择将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也可以选其中一笔奖金单独计税。选择“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点击【确定】温馨提醒:可以在未提交申报前尝试不同选择,查看计税结果后,比较选择最优方式。第五步,确认‘收入和税前扣除"相关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第六步,确认‘税款计算"相关信息,确认无误点击【下一步】。第七步,点击【申请退 税】。第八步,勾选“退 税银 行卡“,点击【提交】。温馨提醒:申请退 税时应核对并勾选有效银 行账 号。
退税是什么意思
退税指的是对已经征收汇入国库的税款,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法定程序再退还给原先纳税的机关单位或个人。退税多发生在税务机关对各项税款进行汇算清缴时,发现有纳税人多缴纳了相关税费,按照规定,税务机关必须采取相关措施,退还多缴纳的税费给到纳税人或单位。 税收有什么作用 1 、 是 国家财政收入的 主要来源 和工具: 因为税收带有强制性和无偿性,所以国家从多方面收税,筹措财政资金; 2 、是调节经济的重要杠杆:国家 采用不同税种对应不同税率,是为了稳定社会的生产与发展,调节经济的平衡状态; 3 、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国家 不定时会 调整税率 ,向社会大众传递相关信息,说明 国家支持什么、限制什么 ,从中维护国家的政权; 4 、监督经济活动的作用: 国家让税务机关对各项活动进行征收税费,便于国家行使监督管理权,好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报税退税是什么意思
法律主观:报税就是向税务部门申报并办理有关纳税手续。 报税流程主要是: 1、当事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 身份证 明及其复印件、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等材料; 2、领取、填报《 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认定书》; 3、核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4、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不齐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书》的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受理税务机关应当场通知其补正或重新填报; 5、对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务机关应通知申请人并退回所有申请资料。 《 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 法规 定缴纳 个人所得税 。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法律客观:《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请问退税是什么意思? ?
您好,房产退税主要指的是在购房者购买房屋之后的某一段时间,可以获得上年度每月工资薪金等等说得而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退还。以下这种情况可以免征或者是可以进行退税:1、符合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或者是持有本地居住证,并且在本市工作的购房人新购住房。2、持有居住证满三年,并且在本市工作的购房人新购房住房。3、家庭中有子女成年之后,由于婚姻等相关原因,需要首次新购住房。4、在新购住房后一年之内,该居民家庭原有的唯一住房可以按照相应的房产税来进行计算退还。希望能帮到您。
个人所得税退税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一、个人所得税改革后,实行按年征收、按月预缴、次年汇算清缴,所以就可能出现全年预缴的税款大于或小于全年应缴的税额。次年汇算清缴时,如果全年预缴的税款数额大于全年应缴的税额,就形成多缴税额,应该给纳税人退税;如果全年预缴税额小于应缴税额,就形成少缴税额,那么纳税人就应当补税。二、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意思就是在税务局汇算清缴后,有纳税义务人多交个人所得税的,会依法退回,个人所得税可以申请退回的情形包括:1、上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2、上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个人工资退税全额退了什么意思
工资退税是指个人在进行自然人个税汇算清缴时,根据本年度实际取得的收入,减去各项可以扣除的部分,比如五险一金等,不属于应税项目的部分,可以专项扣除的部分后,计算本年度实际应纳税额,如果实际应纳税额小于个人实际缴纳的部分,则由税务局对多收的部分进行退税。
公司退税是什么意思
法律主观:可以退税的情况:征收过程中形成的汇算清缴退税、结算退税、减免退税及调整政策和调整税率退税;由于工作疏忽,发生技术性差错而造成多缴或误缴税款;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代扣、代收税款已按期缴纳入库后,税务机关按照规定应给付扣缴义务人的代扣、代收手续费;其他。法律客观:《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个人所得税申报退税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意思就是在税务局进行汇算清缴的过程当中,发现有一部分人多交个人所得税的话,在当事人提出退税申请的情况下,税务机关会依法退回多交的个人所得税,因为很多可以专项扣除的费用都是在年底的时候统一进行汇算清缴的。办理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方式主要有:(一)自行办理年度汇算。(二)通过取得工资薪金或连续性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出代办要求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由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在4月30日前与扣缴义务人进行书面确认,补充提供其上年度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三)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以下称“受托人”)办理,受托人需与纳税人签订授权书。扣缴义务人或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发现申报信息存在错误的,可以要求扣缴义务人或受托人办理更正申报,也可自行办理更正申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个税汇算退税什么意思
一、 正面回答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意思就是在税务局进行汇算清缴的过程当中,发现有一部分人多交个人所得税的话,在当事人提出退税申请的情况下,税务机关会依法退回多交的个人所得税,因为很多可以专项扣除的费用都是在年底的时候统一进行汇算清缴的。二、分析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意思就是在税务局汇算清缴后,有纳税义务人多交个人所得税的,会依法退回,但不是所有人的个人所得税都可以退,其中可以申请退回的情形包括:上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上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等。三、个人所得税具体的减免项目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给予免税;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给予免税;3、按照国家规定发给的津贴、补贴给予免税。这个津贴、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给予免税。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救济金是指国家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5、保险赔款给予免税;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给予免税;7、 按照国家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给予免税;8、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给予免税;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以及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给予免税;10、对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或经县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有机构,有章程的见义勇为基金会或类似性质的组织,奖励见义勇为者的奖金或奖品,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免征个人所得税。
工资有退税是什么意思
法律主观:可以退税的情况:征收过程中形成的汇算清缴退税、结算退税、减免退税及调整政策和调整税率退税;由于工作疏忽,发生技术性差错而造成多缴或误缴税款;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代扣、代收税款已按期缴纳入库后,税务机关按照规定应给付扣缴义务人的代扣、代收手续费;其他。法律客观:《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个人所得税退税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退税是指因某种原因或特殊情况,税务机关将已征税款按规定的程序和手续退还给原纳税人的一项税收业务。主要包括: (1) 误收退税。由于计征工作差错而发生的多征需要办理的退税。(2) 政策性退税。因税收政策变动所涉及原已征税款需要办理的退税。(3) 其他退税。由于其他某些特殊原因需要办理的退税。办理退税的基本程序和规定为: 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税务机关审批后,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办理。务院正式颁发了《关于批转财政部〈关于对进出口产品征、退产品税或增值税的规定〉的通知》,规定从1985年4月1日起实行对出口产品退税政策。1994年1月1日起,随着国家税制的改革,中国改革了已有退还产品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出口退税管理办法,建立了以新的增值税、消费税制度为基础的出口货物退(免)税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五、稿酬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退税是什么意思
退税是指国家按规定对纳税人已纳税款的退还,优惠退税是税收支出的一种形式,具体程序如下:1、通过金库办理退税。对于税法规定范围内允许办理的退税,应由纳税人向原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原征收机关审核并报请上级(县、市)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后,由纳税人持“收入退还书”向代理金库的银行办理退税手续;2、基层税务所办理的退税,可以经原征收税务所所氏审查批准后,在自收税款中退还;3、对于票证审核过程种发现的多征税款,纳税人可凭审核通知**退税,而不另作申请,纳税人申请退税的期限;一般从缴纳之日起一个月内为限,逾期申请退税者,税务机关可以不予受理,已经批准的退税,自批准通知书到达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逾期不再办理退税手续。什么时候可以退税可以退税的条件:1、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2、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4、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5、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个税怎么减税合理规避个人所得税的方式具体如下:1、积极利用通讯费、交通费、差旅费、误餐费发票进行避税我国税法规定:凡是以现金形式发放通讯补贴、交通费补贴、误餐补贴的,视为工资薪金所得,计入计税基础,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2、利用年终奖金实现避税,将年终双薪计入年终奖计征个税可节税;3、巧用公积金避个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工薪阶层个人每月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从税前扣除的,也就是说按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不用纳税的。同时,职工又是可以缴纳补充公积金的。所以,一般职工提高公积金缴存还是有一定空间的,工薪纳税人巧用公积金避税是合理可行的;4、职工离职有个税法优惠,员工领取的离职补偿金在当地员工年平均工资三倍以内的免个所税;5、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报销形式可以不计税,随工资发要交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第五条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个人所得税退税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一、个人所得税改革后,实行按年征收、按月预缴、次年汇算清缴,所以就可能出现全年预缴的税款大于或小于全年应缴的税额。次年汇算清缴时,如果全年预缴的税款数额大于全年应缴的税额,就形成多缴税额,应该给纳税人退税;如果全年预缴税额小于应缴税额,就形成少缴税额,那么纳税人就应当补税。二、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意思就是在税务局汇算清缴后,有纳税义务人多交个人所得税的,会依法退回,个人所得税可以申请退回的情形包括:1、上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2、上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退税是什么意思?
退税是指因某种原因,税务机关将已征税款按规定程序,退给原纳税人。 退税是指因某种原因,税务机关将已征税款按规定程序,退给原纳税人。不同的国家、税收政策与税收种类,有关退税的举措也不尽相同。退税就是有一些国家的消费品向本国的购买的这个产品需要征收商业税,这个税款也是在商品中单价出现。不是本国的国民没有缴纳税款的义务,所以这个国家应该做好退税的工作,这就是为了将这个产品更好的销售到国外去,每个税收的政策都不一样,退税的款项,要看各个国家的政策要求的。 退税流程是什么?商家写着能够退税的,才能够买。在购买货物之后就向商家索取退税单子,后面应该有详细的信息进行填写,并且需要提供护照和信用卡的担保。这个信封就能够给你。退税卡为退现金或者信用卡这种。在完成退税之后就能够在回国之前去海关那里加盖海关放行章,然后带好物品前往,这个时候海关会检查你的退税物品。海关在确认这个事情之后会加盖放心章,这个时候就能退税成功。要是给现金,在机场就能拿到钱,要是信用卡的话就是将退税单放在你给商家的信封里面,等到机场内专门的退税途径处理就行了。 这一点在国外尤其要注意。
退税是什么意思
退税是指国家按规定对纳税人已纳税款的退还,优惠退税是税收支出的一种形式,具体程序如下:1、通过金库办理退税。对于税法规定范围内允许办理的退税,应由纳税人向原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原征收机关审核并报请上级(县、市)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后,由纳税人持“收入退还书”向代理金库的银行办理退税手续;2、基层税务所办理的退税,可以经原征收税务所所氏审查批准后,在自收税款中退还;3、对于票证审核过程种发现的多征税款,纳税人可凭审核通知**退税,而不另作申请,纳税人申请退税的期限;一般从缴纳之日起一个月内为限,逾期申请退税者,税务机关可以不予受理,已经批准的退税,自批准通知书到达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逾期不再办理退税手续。什么时候可以退税可以退税的条件:1、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2、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4、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5、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个税怎么减税合理规避个人所得税的方式具体如下:1、积极利用通讯费、交通费、差旅费、误餐费发票进行避税我国税法规定:凡是以现金形式发放通讯补贴、交通费补贴、误餐补贴的,视为工资薪金所得,计入计税基础,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2、利用年终奖金实现避税,将年终双薪计入年终奖计征个税可节税;3、巧用公积金避个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工薪阶层个人每月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从税前扣除的,也就是说按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不用纳税的。同时,职工又是可以缴纳补充公积金的。所以,一般职工提高公积金缴存还是有一定空间的,工薪纳税人巧用公积金避税是合理可行的;4、职工离职有个税法优惠,员工领取的离职补偿金在当地员工年平均工资三倍以内的免个所税;5、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报销形式可以不计税,随工资发要交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第五条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退税是什么意思
退税意思:指因某种原因,税务机关将已征税款按规定程序,退给原纳税人。退税内容:由于工作差错而发生的多征。政策性退税。因税收政策变动。由于其他原因的退税。退税程序: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税务机关审批后,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办理。退税的条件为以下几条:1、由于工作疏忽,发生技术性差错而造成多缴或误缴税款;2、征收过程中形成的汇算清缴退税、结算退税、减免退税及调整政策和调整税率退税;3、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代扣、代收税款已按期缴纳入库后,税版务机关按照规定权应给付扣缴义务人的代扣、代收手续费;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退税是指因某种原因,税务机关将已征税款按规定程序,退给原纳税人。税费的缴纳时强制性的义务,如果不履行就属于违反法律规定,那么自然是要接受相应的处罚的,具体包括罚款,甚至可能因此触犯刑法的规定,但是如果补缴了之后,就可以免予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退税是什么意思
你好,退税是指每一年度的个税重新核算,核算后多缴纳的税费退回。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以进行个税申报及退税。于应用市场或者国家税务总局官网上下载“个人所得税”App登录app注册登记并验证个人信息,包括实名认证、任职受雇信息,居住信息等,注意,一定要如实填写,填写内容影响是否能办理成功。选择办税,然后选择“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选择申报年度,按指引填写并上传资料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退税是什么意思
退税是指因某种原因,税务机关将已征税款按规定程序,退给原纳税人。退税是指因某种原因,税务机关将已征税款按规定程序,退给原纳税人。不同的国家、税收政策与税收种类,有关退税的举措也不尽相同。退税就是有一些国家的消费品向本国的购买的这个产品需要征收商业税,这个税款也是在商品中单价出现。不是本国的国民没有缴纳税款的义务,所以这个国家应该做好退税的工作,这就是为了将这个产品更好的销售到国外去,每个税收的政策都不一样,退税的款项,要看各个国家的政策要求的。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退税流程是什么?商家写着能够退税的,才能够买。在购买货物之后就向商家索取退税单子,后面应该有详细的信息进行填写,并且需要提供护照和信用卡的担保。这个信封就能够给你。退税卡为退现金或者信用卡这种。在完成退税之后就能够在回国之前去海关那里加盖海关放行章,然后带好物品前往,这个时候海关会检查你的退税物品。海关在确认这个事情之后会加盖放心章,这个时候就能退税成功。要是给现金,在机场就能拿到钱,要是信用卡的话就是将退税单放在你给商家的信封里面,等到机场内专门的退税途径处理就行了。
退税是什么意思
退税是指国家按规定对纳税人已纳税款的退还,优惠退税是税收支出的一种形式,具体程序如下:1、通过金库办理退税。对于税法规定范围内允许办理的退税,应由纳税人向原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原征收机关审核并报请上级(县、市)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后,由纳税人持“收入退还书”向代理金库的银行办理退税手续;2、基层税务所办理的退税,可以经原征收税务所所氏审查批准后,在自收税款中退还;3、对于票证审核过程种发现的多征税款,纳税人可凭审核通知退税,而不另作申请,纳税人申请退税的期限;一般从缴纳之日起一个月内为限,逾期申请退税者,税务机关可以不予受理,已经批准的退税,自批准通知书到达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逾期不再办理退税手续。退税的条件有:1、由于工作疏忽,发生技术性差错而造成多缴或误缴税款;2、征收过程中形成的汇算清缴退税、结算退税、减免退税及调整政策和调整税率退税;3、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代扣、代收税款已按期缴纳入库后,税版务机关按照规定权应给付扣缴义务人的代扣、代收手续费;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退税是指因某种原因,税务机关将已征税款按规定程序,退给原纳税人。税费的缴纳时强制性的义务,如果不履行就属于违反法律规定,那么自然是要接受相应的处罚的,具体包括罚款,甚至可能因此触犯刑法的规定,但是如果补缴了之后,就可以免予处罚。综上所述,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税务机关审批后,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第五条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退税是什么意思
退税是指告正在缴纳税款后,由于一些款项可以不用缴纳税款,导致个人所缴纳税税款多了,后续再进行结算时,会将这些多缴纳的税款退回到纳税账户,用于下次纳税周期抵扣税款。用于下次纳税周期抵扣税款。退税从字面意思上来说就是退回税款,并不是每一次纳税都恰好符合所需缴纳的实际税收,出现一些政策原因或者个人原因容易导致实际纳税和所需纳税不符,对于纳税不够的部分,就需要进行补税,对于多缴纳的税款,就可以袭亩申请退税。还有一种退税是所有人都可以进行的,将以前每一年缴纳的税款全部退回。不过这里有个条件必须是用于教育或者其他教育事业的支出才能够办理退税。国家大力支持教育,如果夫妻的子女正在就读学校,就可以以作为教育支出申请退税。
退税是什么意思
退税是指因某种原因或特殊情况,税务机关将已征税款按规定的程序和手续退还给原纳税人的一项税收业务。主要包括:(1)误收退税。由于计征工作差错而发生的多征需要办理的退税。(2)政策性退税。因税收政策变动所涉及原已征税款需要办理的退税。(3)其他退税。由于其他某些特殊原因需要办理的退税。办理退税的基本程序和规定为: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税务机关审批后,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办理。务院正式颁发了《关于批转财政部〈关于对进出口产品征、退产品税或增值税的规定〉的通知》,规定从1985年4月1日起实行对出口产品退税政策。1994年1月1日起,随着国家税制的改革,中国改革了已有退还产品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出口退税管理办法,建立了以新的增值税、消费税制度为基础的出口货物退(免)税制度。
退税是什么意思?
退税是指税务机关按规定对纳税人已纳税款的退还。资料扩展:税务机关向纳税人退税的情况一般有:税务机关误征或多征的税款,如税务机关不应征收或错误多征收的税款;纳税人多缴纳的税款,如纳税人源泉扣缴的预提税或分期预缴的税款超过纳税人应纳税额的税款;零税率商品的已纳国内流转税款;符合国家退税奖励条件的已纳税款。退税主要是让税务机关退还纳税人符合国家退税奖励条件的已纳税款。比如,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格再投资,允许退还已纳企业所得税的40%,就是一种奖励性的退税。
退税是什么意思
退税意思:指因某种原因,税务机关将已征税款按规定程序,退给原纳税人。退税内容:由于工作差错而发生的多征。政策性退税。因税收政策变动。由于其他原因的退税。退税程序: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税务机关审批后,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办理。退税的条件为以下几条:1、由于工作疏忽,发生技术性差错而造成多缴或误缴税款;2、征收过程中形成的汇算清缴退税、结算退税、减免退税及调整政策和调整税率退税;3、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代扣、代收税款已按期缴纳入库后,税版务机关按照规定权应给付扣缴义务人的代扣、代收手续费;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退税是指因某种原因,税务机关将已征税款按规定程序,退给原纳税人。税费的缴纳时强制性的义务,如果不履行就属于违反法律规定,那么自然是要接受相应的处罚的,具体包括罚款,甚至可能因此触犯刑法的规定,但是如果补缴了之后,就可以免予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退税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意思就是针对当事人多交的一部分个税,税务机关按照法定程序退回给纳税义务人,过去是当事人在核算过程当中发现有多交了个人所得税的话,到税务机关提出申请,此次退税的制度采用的是汇算清缴,纳税义务人可在网上税务局申请退税。个人所得税退税的含义不难理解,对于国家税务机关来讲,发现有少交的税款的会通知当事人补交。同样的道理,如果多交了个人所得税,多交的部分自然应该退给纳税义务人。但国家税务机关规定了汇算清缴的期限,纳税人一定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四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增值税,出口退税是什么意思?
一、出口退税有哪几种形式出口退税是指国家运用税收杠杆奖励出口的一种措施。一般分为两种:1.退还进口税,即出口产品企业用进口原料或半成品,加工制成产品出口时,退还其已纳的进口税;2.退还已纳的国内税款,即企业在商品报关出口时,退还其生产该商品已纳的国内税金。二、什么样的货物可以出口退税1.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口,它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两种形式。区别货物是否报关离境出口,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凡在国内销售、不报关离境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汇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出口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对在境内销售收取外汇的货物,如宾馆、饭店等收取外汇的货物等等,因其不符合离境出口条件,均不能给予退(免)税。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出口货物只有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后,才能办理退(免)税。也就是说,出口退(免)税的规定只适用于贸易性的出口货物,而对非贸易性的出口货物,如捐赠的礼品、在国内个人购买并自带出境的货物(另有规定者除外)、样品、展品、邮寄品等等,因其一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处理,故按照现行规定不能退(免)税。4.必须是已收汇并经核销的货物。按照现行规定,出口企业申请办理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必须是已收外汇并经外汇管理部门核销的货物。国家规定外贸企业出口的货物必须要同时具备以上4个条件。生产企业(包括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生产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下同)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必须增加一个条件,即申请退(免)税的货物必须是生产企业的自产货物或视同自产货物才能办理退(免)税。三、出口退税的范围(一)下列企业出口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货物可办理出口退(免)税,除另有规定外,给予免税并退税:1.有出口经营权的内(外)资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2.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收购后直接出口或委托其他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3.生产企业(无进出口权)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4.保税区内企业从区外有进出口权的企业购进直接出口或加工后再出口的货物;5.下列特定企业(不限于是否有出口经营权)出口的货物:(1)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2)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修理修配的货物;(3)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而收取外汇的货物;(4)企业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货物;(5)援外企业利用中国政府的援外优惠贷款和合资合作项目基金方式下出口的货物;(6)外商投资企业特定投资项目采购的部分国产设备;(7)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国外政府贷款,采用国际招标方式,由国内企业中标销售的机电产品;(8)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企业的出境设备、原材料及散件;(9)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外交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官员购买的中国产物品。以上“出口”是指报关离境,退(免)税是指退(免)增值税、消费税,对无进出口权的商贸公司,借权、挂靠企业不予退(免)税。上述“除另有规定外”是指出口的货物属于税法列举规定的免税货物或限制、禁止出口的货物。(二)下列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1.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即原材料进口免税,加工自制的货物出口不退税;2.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内销免税,出口也免税;3.出口卷烟:有出口卷烟,在生产环节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出口环节不办理退税。其他非计划内出口的卷烟照章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出口一律不退税;4.军品以及军队系统企业出口军需工厂生产或军需部门调拨的货物免税。5.国家现行税收优惠政策中享受免税的货物,如饲料、农药等货物出口不予退税。6、一般物资援助项下实行实报实销结算的援外出口货物;(三)下列企业出口的货物,除另有规定外,给予免税,但不予退税1.属于生产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2.外贸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普通发票的货物出口,免税但不予退税。但对下列出口货物考虑其占出口比重较大及其生产、采购的特殊因素,特准退税:抽纱、工艺品、香料油、山货、草柳竹藤制品、渔网渔具、松香、五倍子、生漆、鬃尾、山羊板皮、纸制品。3.外贸企业直接购进国家规定的免税货物(包括免税农产品)出口的,免税但不予退税。4.外贸企业自非生产企业、非市县外贸企业、非农业产品收购单位、非基层供销社和非成机电设备供应公司收购出口的货物。国家规定不予退税的出口货物,应按照出口货物取得的销售收入征收增值税。(四)贸易方式与出口退(免)税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的贸易方式主要有一般贸易、进料加工、易货贸易、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来样加工)补偿贸易(现已取消),对一般贸易、进料加工、易货贸易、补偿贸易可以按规定办理退(免)税,易货贸易与补偿贸易与一般贸易计算方式一致;来料加工免税。
五险一金退税是什么意思
个税是扣除五险一金后才缴纳,所以五险一金需要退税的。
退税是什么意思
退税是指因某种原因或特殊情况,税务机关将已征税款按规定的程序和手续退还给原纳税人的一项税收业务。主要包括:(1)误收退税。由于计征工作差错而发生的多征需要办理的退税。(2)政策性退税。因税收政策变动所涉及原已征税款需要办理的退税。(3)其他退税。由于其他某些特殊原因需要办理的退税。办理退税的基本程序和规定为: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税务机关审批后,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办理。务院正式颁发了《关于批转财政部〈关于对进出口产品征、退产品税或增值税的规定〉的通知》,规定从1985年4月1日起实行对出口产品退税政策。1994年1月1日起,随着国家税制的改革,中国改革了已有退还产品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出口退税管理办法,建立了以新的增值税、消费税制度为基础的出口货物退(免)税制度。【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机场退税指的是什么?哪些东西要办退税?
离境退税政策,是指对境外游客在退税定点商店购买的随身携运出境的退税物品,按规定退税的政策。可享受退税政策的物品范围包括:服装、鞋帽、化妆品、钟表、首饰、电器、医疗保健及美容器材、厨卫用具、家具、空调、电冰箱、洗衣设备、电视机、摄影(像)设备、计算机、自行车、文具、体育用品等,共21个大类324种食品、饮料、水果、烟、酒、汽车、摩托车等不能享受退税。扩展资料:退税条件(1)在退税定点商店购买退税物品,购物金额达到起退点,并且按规定取得退税申请单等退税凭证。(2)在离境口岸办理离境手续,离境前退税物品尚未启用或消费。(3)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 。(4)所购退税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带或托运出境。(5)所购退税物品经海关验核并在退税申请单上签章。(6)在指定的退税代理机构办理退税。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离境退税
出口退税是什么意思
1、出口退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出口环节免税且退还以前纳税环节的已纳税款。2、作为国际通行惯例,出口退税可以使出口货物的整体税负归零,有效避免国际双重课税。3、一般分为两种:一是退还进口税,即出口产品企业用进口原料或半成品,加工制成产品出口时,退还其已纳的进口税;二是退还已纳的国内税款,即企业在商品报关出口时,退还其生产该商品已纳的国内税金。出口退税,有利于增强本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为世界各国所采用。
已退税额是什么意思
法律主观:留抵退税的意思是指,当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等时候支付的增值税额大于销售时收取的增值税额时,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的一种法律制度。法律客观:《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第八条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1.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出口退税是什么意思,举例说明
出口退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出口环节免税且退还以前纳税环节的已纳税款。例如:A外贸公司出口了10万个塑料桶,假设0.9美金一个,含税进价6元。出口了以后,外汇收进来了。大约20-30天,运输代理把之前提交的收汇核销单和报关单退税联和核销联退回给外贸公司。外贸公司会计拿了这些和供货商开的增值税发票去国税局办理退税。这就是出口退税。国家规定外贸企业出口的货物必须要同时具备以上4个条件。生产企业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必须增加一个条件,即申请退(免)税的货物必须是生产企业的自产货物或视同自产货物才能办理退(免)税。一、办理退税的流程如下:1、由纳税人携带有关证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登记表;2、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申报;3、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4、批准后,核发给企业退税登记。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二、个税退税的条件如下:1、上一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2、上一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法律依据:《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第三条 出口货物的退(免)税范围、退税率和退(免)税方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四条 税务机关应当按照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程序,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管理、申报受理、初审、复审、调查、审批、退库和调库等相应工作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因人员少需要一人多岗的,人员设置必须遵循岗位监督制约机制。
出国购物时退税和免税什么意思?请简单点说。
1、免税商品:就是购买的物品国家本应该征收一定的税点,但国家再进行征收了,购买的时候商品的价格就是没有税的价格。2、退税物品:是在购买商品的时候,上面的价格是有税点的。在购买过以后可以凭着票据进行退税(一般在机场进行),征收上去后又给你还回来,但是会有限额的,澳洲那边是没张票据的价格在300刀。扩展资料:根据中国现行海关法的规定,下列造成溢征关税的,情况属溢征退税范围:1、海关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错误或不适当。2、海关计征关税中有技术性错误。3、海关核准免验进口货物,税后发现有短卸(包括装船时短装)事情。4、进口货物征收关税后海关放行前,发现国外运输或起卸过程中遭受损坏或损失,并不再补偿进口;起卸后因不可抗力遭受损坏或损失;以及海关查验时发现非因仓库管理人员或货物所有人保管不当而致货物破漏。损坏、腐烂。5、海关放行后发现货物不符合规定标准,索赔后不再补偿进口者。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退税
退税减税是什么意思
一、正面回答退税从字面意思上来说就是退回税款,退税是指在缴纳税款后,由于一些款项可以不用缴纳税款,导致个人所缴纳税税款多了,后续再进行结算时,会将这些多缴纳的税款退回到纳税账户,用于下次纳税周期抵扣税款。二、分析详情退税可分为三种方式:1、又免又退。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既有销项税,又有进项税,若为把税负归零,自然是把销项税免除,把进项税退还,又免又退。2、只免不退。如果出口的货物没有进项税,自然只免销项税,进项税没有就不用退了。比如小规模纳税人、免税产品,都是没有进项税的情况。只免不退,就已达到税负归零的目的。3、不免不退。针对的是国家不鼓励出口或限制出口的货物。比如原油,自己都不够用,还得进口,更别说那些禁止出口的货物。三、退税申报流程第一步,做免税申报。1、开外销发票。可以让货代把报关单传真给我们,按传真件开具外销发票。或等报关单和核销单全部退给企业后按报关单开具,这样似乎不符合税法里销售的确认方法,但这样一般比较直接和简单。2、在出口退税软件中按我们开的外销发票录入每一条出口信息。3、打印免税清单4、生成免税文件,存在自己能找到的路径。5、在国税增值税申报的时候添加上述的免税文件。第二步,做退税预申报。1、同样在出口退税软件中录入每一条出口信息。2、增值税申报情况填写,必须按照国税申报时候的申报表填写准确。3、打印退税申报表4、生成退税申报文件。5、在出口退税网上申报系统中上传预申报退税文件。
员工退税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退税是指因某种原因或特殊情况,税务机关将已征税款按规定的程序和手续退还给原纳税人的一项税收业务。主要包括: (1) 误收退税。由于计征工作差错而发生的多征需要办理的退税。(2) 政策性退税。因税收政策变动所涉及原已征税款需要办理的退税。(3) 其他退税。由于其他某些特殊原因需要办理的退税。办理退税的基本程序和规定为: 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税务机关审批后,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办理。务院正式颁发了《关于批转财政部〈关于对进出口产品征、退产品税或增值税的规定〉的通知》,规定从1985年4月1日起实行对出口产品退税政策。1994年1月1日起,随着国家税制的改革,中国改革了已有退还产品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出口退税管理办法,建立了以新的增值税、消费税制度为基础的出口货物退(免)税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七十八条 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要求退还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纳税人退还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
汇算退税是什么意思
汇算退税指的是在年度汇算结束后,对多缴纳的税款进行退还。汇算清缴的意思是在合并本年度收入以后,对需要缴纳的税款进行计算并减去已经预先缴纳的税款,最后得到的税款再向税务机关申报,如果多了就申请税务机关退还,少了就要向税务机关进行补缴。退税的原因1、个人未及时申报专项附加扣除费,可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本年度个人总收入低于6万,但个人所得税在一个月内申报缴纳;3、因离职等原因,个人在今年的某些月份没有工资;4、个人属于自由职业者,以稿费等作为劳动报酬,在预缴个税时的税率可能会高于工资,在汇算后会产生退税;5、个人今年进行了公益捐款,捐款金额可以扣除个人所得税,但个人忘记向税务机关报告,导致退税。汇算清缴退税操作流程:1、首先下载安装个人所得税,登录后点击【办税】;2、接下来在办税界面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3、最后选择要汇算的年度,点击【开始申报】即可操作汇算退税。退税需要满足条件如下:1、上年度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不足6万,但平时预缴个人所得税的;2、上年度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扣除的;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导致前后税收优惠政策不一致;4、没有任何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汇算清缴办理各项税前扣除。综上所述,汇算退税指的是结算后将已征收入库的税款退还给纳税人或者纳税单位,对多缴纳的税款进行退还。税费指税收和费用税收,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依据其社会职能,按照法律规定,强制地、无偿地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一种形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四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国内退税是什么意思
法律主观:可以退税的情况:征收过程中形成的汇算清缴退税、结算退税、减免退税及调整政策和调整税率退税;由于工作疏忽,发生技术性差错而造成多缴或误缴税款;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代扣、代收税款已按期缴纳入库后,税务机关按照规定应给付扣缴义务人的代扣、代收手续费;其他。法律客观:《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出口退税是什么意思呢
【法律分析】出口货物退税,简称出口退税,其基本含义是指对出口货物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特别消费税。出口货物退税制度,是一个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出口退税主要是通过退还出口货物的国内已纳税款来平衡国内产品的税收负担,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与国外产品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竞争,从而增强竞争能力,扩大出口创汇。作为国际通行惯例,出口退税可以使出口货物的整体税负归零,有效避免国际双重课税。 一般分为两种: 一是退还进口税,即出口产品企业用进口原料或半成品,加工制成产品出口时,退还其已纳的进口税;二是退还已纳的国内税款,即企业在商品报关出口时,退还其生产该商品已纳的国内税金。出口退税,有利于增强本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为世界各国所采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