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退税计算方法
法律主观:为了增强本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各国都会实行出口退税政策。一、出口退税方式详解1、生产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货物,计算免、抵、退税的基本公式为: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退税率)-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征税率-退税率)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税额)-上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2、增值税的核算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用扣税法,即将当期销项税客抵扣进项税客后的余客为应纳税额,故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这就是说,增值税的核算是一种负债核算,具有代收代缴性质,并且增值税会计核算方法是由增值税的特点、政策和计算方法决定的。3、核算企业需要预计应交税金的各种税金,在提取或预先收取税金时,计入该科目的贷方,缴纳时计入该科目的借方,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企业就交而末交的税金,若期末余额在借方,则表示本期企业多交了税金,或者,反映其他规定,如上期末抵扣完的进项项税额等。4、出口退税公式(1)当出口货物的征税率与退税率一致时应退税额=购进货物的进项金额×出口退税率=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2)当出口货物的征税率与退税率不一致时应退税额=购进货物的进项金额×出口退税率=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出口货物不与退税的税额。二、出口退税的条件(1)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之所以必须具备这一条件,是因为出口货物退(免)税只能对已经征收过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其已纳税额和应纳税额。未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包括国家规定免税的货物)不能退税,以充分体现"未征不退"的原则。(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口,它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两种形式。区别货物是否报关离境出口,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凡在国内销售、不报关离境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汇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出口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对在境内销售收取外汇的货物,如宾馆、饭店等收取外汇的货物等等,因其不符合离境出口条件,均不能给予退(免)税。(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出口货物只有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后,才能办理退(免)税。也就是说,出口退(免)税的规定只适用于贸易性的出口货物,而对非贸易性的出口货物,如捐赠的礼品、在国内个人购买并自带出境的货物(另有规定者除外)、样品、展品、邮寄品等等,因其一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处理,故按照现行规定不能退(免)税。(4)必须是已收汇并经核销的货物。按照现行规定,出口企业申请办理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必须是已收外汇并经外汇管理部门核销的货物。国家规定外贸企业出口的货物必须要同时具备以上4个条件。生产企业(包括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生产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下同)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必须增加一个条件,即申请退(免)税的货物必须是生产企业的自产货物或视同自产货物才能办理退(免)税。三、出口退税的一般程序1、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2、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3、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4、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当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法律客观:《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主管海关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期限内出具确认意见的,应当向减免税申请人说明理由:(二)需要对货物进行化验、鉴定等,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有关进出口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有本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主管海关应当自情形消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具进出口货物征税、减税或者免税的确认意见,并制发《征免税确认通知书》。
为什么要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出口环节免税且退还以前纳税环节的已纳税款。为什么要出口退税?国家为了增加国内收入,鼓励国内盈余产品出口,所以采取了出口不征税的方法,为出口产品在国际贸易中赢得价格优势。利用好出口退税政策,对需要出口的企业来说,有利于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增强自身内循环,让企业更有底气地“走出去”。
出口退税人民币结算退税
法律主观:为了增强本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各国都会实行出口退税政策。一、出口退税方式详解1、生产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货物,计算免、抵、退税的基本公式为: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退税率)-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征税率-退税率)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税额)-上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2、增值税的核算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用扣税法,即将当期销项税客抵扣进项税客后的余客为应纳税额,故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这就是说,增值税的核算是一种负债核算,具有代收代缴性质,并且增值税会计核算方法是由增值税的特点、政策和计算方法决定的。3、核算企业需要预计应交税金的各种税金,在提取或预先收取税金时,计入该科目的贷方,缴纳时计入该科目的借方,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企业就交而末交的税金,若期末余额在借方,则表示本期企业多交了税金,或者,反映其他规定,如上期末抵扣完的进项项税额等。4、出口退税公式(1)当出口货物的征税率与退税率一致时应退税额=购进货物的进项金额×出口退税率=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2)当出口货物的征税率与退税率不一致时应退税额=购进货物的进项金额×出口退税率=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出口货物不与退税的税额。二、出口退税的条件(1)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之所以必须具备这一条件,是因为出口货物退(免)税只能对已经征收过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其已纳税额和应纳税额。未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包括国家规定免税的货物)不能退税,以充分体现"未征不退"的原则。(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口,它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两种形式。区别货物是否报关离境出口,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凡在国内销售、不报关离境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汇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出口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对在境内销售收取外汇的货物,如宾馆、饭店等收取外汇的货物等等,因其不符合离境出口条件,均不能给予退(免)税。(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出口货物只有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后,才能办理退(免)税。也就是说,出口退(免)税的规定只适用于贸易性的出口货物,而对非贸易性的出口货物,如捐赠的礼品、在国内个人购买并自带出境的货物(另有规定者除外)、样品、展品、邮寄品等等,因其一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处理,故按照现行规定不能退(免)税。(4)必须是已收汇并经核销的货物。按照现行规定,出口企业申请办理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必须是已收外汇并经外汇管理部门核销的货物。国家规定外贸企业出口的货物必须要同时具备以上4个条件。生产企业(包括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生产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下同)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必须增加一个条件,即申请退(免)税的货物必须是生产企业的自产货物或视同自产货物才能办理退(免)税。三、出口退税的一般程序1、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2、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3、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4、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当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申请退还关税,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海关说明理由,提供原缴款凭证及相关资料: (一)已征进口关税的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 (二)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进境,并已重新缴纳因出口而退还的国内环节有关税收的; (三)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故未装运出口,申报退关的。 海关应当自受理退税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通知纳税义务人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有关退税手续。 按照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退还关税的,海关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退税。
出口货物退税额的计算
法律主观:一、出口货物的退税计算方法(一)内资生产企业(含新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免、抵、退"税的计算:1、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2、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增值税税率-退税率)。当生产企业本季度出口销售额占本企业同期全部货物销售额50%及以上,且季度末应纳税额出现负数时,按下列公式计算应退税额:1、当应纳税额为负数且绝对值≥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时:当期应退税额=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2、当应纳税额为负数且绝对值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时:应退税额=应纳税额的绝对值(二)生产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的,按如下公式计算"免、抵、退"税:1、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税率-退税率)-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征税税率-退税率)公式所列的"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原则上以核销时海关计算免征增值税的价格掌握。2、其余"免、抵、退"税公式按前述公式执行。上述公式中的"本期"是指"本半年(季、月)"或"本年","上期"是指"上半年(季、月)"或"上年"。(三)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1、出口货物不予退税部分=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税率-退税税率)2、当期累计外销货物的进项税额=当期累计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累计外销货物销售额÷当期累计全部货物销售额)当期累计外销货物的应退税额=当期累计外销货物的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不予退税部分)(四)对外修理修配的出口退税计算(外贸企业)应退税额=修理修配金额×退税率。(五)出口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收回后报关出口的货物退税计算:应退税额=(购买加工货物的原材料等发票进项金额+工缴费发票金额)×退税率(六)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应退消费税的计算应退消费税税款=出口货物的工厂销售额(出口数量)×税率(单位税额)(七)凡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特准退税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二、个人所得税申请退税后多久可以到账一般情况下是1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可能会延长至一个月。线上使用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退税的,如果显示退税已完成表示已完成退税的申报,此时如果申报记录提示是税务审核中则表示需要等待税务审核,税务审核通过后,等待退款即可。三、退税流程出口退税的一般程序及附送资料出口退税登记的一般程序:(一)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二)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三)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四)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当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法律客观:《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 第二条出口商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可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做销售核算后,凭有关凭证报送所在地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税务机关)批准退还或免征其增值税、消费税。 上述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经商务部及其授权单位赋予出口经营资格的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其中,个人(包括外国人)是指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 上述特定退(免)税的企业和人员是指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以申请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企业和人员。 第三条出口货物的退(免)税范围、退税率和退(免)税方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税务机关应当按照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程序,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管理、申报受理、初审、复审、调查、审批、退库和调库等相应工作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因人员少需要一人多岗的,人员设置必须遵循岗位监督制约机制。
出口退税新政策
法律主观:中国出口退税政策:出口退税是指对出口商品已征收的国内税部分或全部退还给出口商的一种措施,这也是国际惯例。1994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增值税 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出口商品的 增值税税率 为零,对于出口商品,不但在出口环节不征税,而且税务机关还要退还该商品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已负担的税款,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货物出口后,税务部门应按照出口商品的进项税额为企业办理退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十五条纳税人出口货物适用退(免)税规定的,应当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在规定的出口退(免)税申报期内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退(免)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的,纳税人应当依法补缴已退的税款。 增值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法律客观:《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主管海关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期限内出具确认意见的,应当向减免税申请人说明理由:(二)需要对货物进行化验、鉴定等,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有关进出口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有本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主管海关应当自情形消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具进出口货物征税、减税或者免税的确认意见,并制发《征免税确认通知书》。
什么是出口退税
1、出口退税制度,是指国家为了体现税收鼓励出口的政策,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以提高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依法对在国内已征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产品(除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税的产品外),在其出口时将已征税款予以退还的制度。它是中国特定税收政策的产物。2、我国颁布了《出口产品退税审批管理办法》等相应的法规。1988年1月开始实行全面彻底退税,属于产品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产品,按核定的综合退税率计算退税,并对出口的应退税款一律由国家预算收入退付。1991年开始实行外贸体制改革,重申出口退税政策不变,但改由中央和地方共同负担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时间规定
法律主观:中国出口退税政策:出口退税是指对出口商品已征收的国内税部分或全部退还给出口商的一种措施,这也是国际惯例。1994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增值税 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出口商品的 增值税税率 为零,对于出口商品,不但在出口环节不征税,而且税务机关还要退还该商品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已负担的税款,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货物出口后,税务部门应按照出口商品的进项税额为企业办理退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十五条纳税人出口货物适用退(免)税规定的,应当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在规定的出口退(免)税申报期内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退(免)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的,纳税人应当依法补缴已退的税款。 增值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法律客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4号)第三条规定:出口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90日内,向退税部门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逾期不申报的,除另有规定者和确有特殊原因经地市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者外,不再受理该笔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申报。
进口货物复出口是怎样退税的?
复出口是指外国商品进口以后未经加工制造又出口,也就是再出口。对于进口货物复出口的业务,应如何办理退税手续?进口货物复出口如何退税?进口货物已经缴纳进口关税的,在境内经过加工、制造或修理后又重新出口的,海关退还全部或部分原来已缴纳的关税税额。国际上很早就普遍采用复出口退税制的管理制度,对于不具备有效的保税条件、又不易管理的分散加工的进口料件,可以保证严密监管。防止借进口货物加工的名义偷税逃税。但是有关加工企业要先行支付税款,因资金被占用,加工企业在加工期间的利息成本会增加。我国目前适用此规定的仅对曾有违反海关法行为或长期不履行核销义务的加工企业的进料加工合同项下进口的原材料、辅料、零部件等。那么复出口退税要怎么办理呢?原纳税人要向原征税海关申请办理有关货物办理复出口手续,办理完成后,海关根据实际出口货物所消耗的货物数量,核定可以退还的关税税额,并填发收人退还书给原纳税人。纳税人带齐资料向指定银行办理退税手续即可。相关规定:《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文件1.外贸企业购进按简易办法征税的出口货物、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的出口货物,其退税率分别为简易办法实际执行的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上述出口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退税率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税率和出口货物退税率孰低的原则确定。2.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除外)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出口货物退税如何理解?出口货物退税是对报关出口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已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主要是增值税)。它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对出口货物免征国内或区内生产、流通环节的间接税,或退还出口货物在国内或区内生产、流通环节已缴纳的间接税的一种税收制度。实施出口退税制度的目的是使出口货物以不含国内间接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避免对跨国流动货物重复征收国内税,促进出口国的对外贸易。它是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用并为各国接受的、目的在于鼓励各国出口货物公平竞争的一种税收措施。
出口退税是中央负担50%吗
出口退税不是中央负担50%。中国政府实施出口退税政策的时候,确实有一部分资金是由中央负担的,但是中央负担的比例并非固定不变的50%,而是根据政策调整变化。过去,中国实行的出口退税政策中,中央财政对出口退税资金负担了较大的比例,但是近年来政策进行了调整,中央财政负担比例逐年降低。具体的中央财政负担比例是随时会调整变化的。通常情况下,出口退税资金是由地方和中央财政共同承担的。
关于退税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增值税期末退税政策实施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14号为支持小微企业、制造业等行业发展,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现就进一步加强增值税期末退税实施工作的有关政策公告如下:1.加大增值税期末小微企业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增量增值税留抵税额按月全额返还政策范围扩大到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一次性返还小微企业留抵税额。(一)自2023年4月起,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税额。2023年12月31日前,退税条件按照本公告第三条执行。(2)自2023年4月起,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补贴;符合条件的小企业可从2023年5月的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股票津贴。二。加大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下简称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扩大先进制造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按月全额返还政策范围,符合条件的,(一)自2023年4月起,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免税额。(2)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自2023年7月起,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免税额;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可从2023年10月申报纳税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补贴。三。适用本公告政策的纳税人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B级;(二)申请退税前36个月,不存在骗取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情况;(三)申请退税前36个月内未因偷税受到税务机关两次以上处罚;(四)自2019年4月1日起,本人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退)政策。四。本公告所称增量免税额应根据以下情况确定:(1)纳税人在获得一次性存量退税前,增量免税额为当期期末较2019年3月31日新增的免税额。(2)纳税人取得股票留抵一次性退税后,留抵税额增量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5.本公告所称股票留存和信用额度,应当根据下列情况确定:(一)纳税人在取得股票留抵一次性退税前,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或者等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为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若当期期末免税额小于2019年3月31日当期期末免税额,则股票免税额为当期期末免税额。(2)纳税人取得股票留存一次性退税后,股票留存税额为零。不及物动词本公告所称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发〔2011〕300号)和《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中的营业收入指标和总资产指标确定。其中,总资产指标根据纳税人上一个会计年度的年末值确定。营业收入指标根据纳税人上一会计年度的增值税销售额确定;不到一个财政年度,根据以下公式计算本公告所称增值税销售包括纳税申报销售、查补销售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适用增值税差别化税收政策的,按差别化后的销售额确定。对工业和信息化部[2011]300号、银发[2015]309号文件所列行业以外的纳税人,工业和信息化部[2011]300号文件所列行业的纳税人,但未采用营业收入指标或总资产指标确定类型的,微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小企业的标准是增值税销售额(年)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中型企业的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亿元以下(不含1亿元)。本公告所称大型企业是指除上述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七。本公告所称制造业等行业企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年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对应的增值税销售额,占全部增值税销售额的50%以上。上述销售额比例按照纳税人申请退税前连续12个月的销售额计算确定;退税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但超过3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计算确定。8.适用本公告政策的纳税人应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可退税额:允许的增量税额=增量税额投入比例100%允许的库存余量=库存余量投入比例100%进项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纳税期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数字化电子发票和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环节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纳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为同期全部入账。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九、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应先办理免抵退税。免抵退税办理完毕后,仍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退还留抵税额;适用免退税办法的,相关进项税额不得用于退还留抵税额。十、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取得留抵退税款的,不得再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纳税人可以在2023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取得的留抵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可以在2023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退还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退还留抵税额。十一、纳税人可以选择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留抵退税,也可以选择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纳税人应在纳税申报期内,完成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申请留抵退税。2023年4月至6月的留抵退税申请时间,延长至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纳税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同时申请增量留抵退税和存量留抵退税。同时符合本公告第一条和第二条相关留抵退税政策的纳税人,可任意选择申请适用上述留抵退税政策。十二、纳税人取得退还的留抵税额后,应相应调减当期留抵税额。如果发现纳税人存在留抵退税政策适用有误的情形,纳税人应在下个纳税申报期结束前缴回相关留抵退税款。以虚增进项、虚假申报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留抵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十三、适用本公告规定留抵退税政策的纳税人办理留抵退税的税收管理事项,继续按照现行规定执行。十四、除上述纳税人以外的其他纳税人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的规定,继续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执行,其中,第八条第三款关于“进项构成比例”的相关规定,按照本公告第八条规定执行。十五、各级财政和税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留抵退税工作,摸清底数、周密筹划、加强宣传、密切协作、统筹推进,并分别于2023年4月30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1日前,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集中退还微型、小型、中型、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税务部门结合纳税人留抵退税申请情况,规范高效便捷地为纳税人办理留抵退税。十六、本公告自2023年4月1日施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号)第六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5号)同时废止。特此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2023年3月21日相关问答:退税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需要满足条件有:1、必须你年度内预扣预缴过个人所得税。如果你没有预扣预缴过个人所得税,也就不存在退税问题。退税是因为通过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汇算清缴计算的应纳税额小于预扣预缴税额 也就是说平时预扣预缴申报多缴了税款。2、申报的数据必须真实。就是你在汇算清缴时要按规定将自己的信息补充完整。比如年度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以及其他扣除项目、免税收入数据必须真实,不能为了退税随意填报。因为税务机关通过后台计算机审核和人工审核发现疑点会核查清楚,发现问题也就不会审核同意退税。3、必须在个人所得税APP系统提出退税申请。完成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后,如果有退税应在系统提交退税申请。4、以前年度不能有欠税情况。如果以前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有欠税 必须按规定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后,才可能提交退税申请。法律依据:《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因此,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条件
法律主观:做出口贸易的生意都需要办理出口退税的流程,而根据不同的行业来办理外贸业务手续。一、生产企业出口退税流程1、税款的退还税务局得到出口退税的批复之后,将数据上传到税网,同时系统自动发送电子邮件。生产企业点击某条批复的数据,显示注意事项。点击“下一步”,会显示“生产企业出口货物税收退还申请书”的内容,企业应仔细核对开户行与账号否准确,打印3份。根据注意事项的相关内容,在打印出的表单中盖章,交到退税部门,由退税机关办理退库。2、查看退税最新通知和最新政策登录出口退税网,点击通知公告,可以查看退税发布的最新通知。点击最新政策,可以查看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相关出口退税政策规定。生产企业如有问题,还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功能,给退税部门或税务公司发送邮件。另外,可以通过在线交流论坛,讨论相关出口退税中遇到的问题。二、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算法出口美元*当月汇率=人民币销售额;没有销项税额的昂;人民币销售额*出口退税率=免抵退税额进项按原来一样正常操作,但要减去出口销售额的征退税率之差。借:主营口业务成本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然后查一下当月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月未有无留抵税额如无留抵税额次月作如下分录:借:出口产品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如有留抵税额则与当月免抵退税额比一下那个大按小的金额在次月作如下分录借:应收出口退税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以上就是生产企业出口退税怎么办理的介绍。出口货物的零税率,在税法上有两层涵义:一层是对本道环节的生产或销售不征增值税、消费税,二是对销售的出口货物前道环节所含的进项税额进行退付,即出口货物退税。
我国现行出口退税率主要有几档
法律主观:出口退税是指对出口商品已征收的国内税部分或全部退还给出口商的一种措施,这也是国际惯例。一、出口退税率是多少到2000年我国形成了17%、15%、13%、6%、5%共5档增值税退税率。目前执行的出口货物增值税退税率规定如下:(1)机械及设备、电器及电子产品、运输工具、仪器仪表四大类机电产品,服装、棉纱、棉布退税率为17%;(2)四大类机电产品以外的其他机电产品和服装、棉纱、棉布以外的纺织原料以及法定征税率为17%,且1999年7月1日前退税率为13%或11%的出口货物退税率为15%;(3)法定征税率为17%的其他货物、农产品以外法定征税率为13%的货物以及煤炭、棉花的退税率为13%;(4)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出口的货物,除农产品(不包括棉花)外为6%;(5)棉花以外的农产品出口退税率为5%。出口企业出口的国家高新技术产品,若退税率未达到征税率的,按征税率计算出口退税额。但是,在外贸出口快速增长的同时,出口退税机制不合理的问题日益突出,出口欠退税问题越来越严重。欠退税的不断扩大,对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明显的负面影响:一是影响出口企业尤其是外贸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二是给财政和经济运行带来隐患;三是有损于政府的信誉,不利于改善投资环境和吸引外商投资。对此,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国务院于2003年10月13日发布了关于改革现行出口退税机制的决定。本着“适度、积极、稳妥”的原则,对出口退税率进行结构性调整,区别不同产品调整退税率:对国家鼓励出口的产品退税率不降或少降,对一般性出口产品适当降低,对国家限制出口的产品和一些资源性产品多降或取消退税,这样出口退税率平均下调3个百分点左右。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为17%、13%、11%、8%、5%五档,从2004年1月1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执行。具体方案是:(1)保持现行出口退税率不变,包括:现行出口退税率为5%和13%的农产品;现行出口退税率为13%的以农产品为原料加工生产的部分工业品;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增值税征税税率为17%、退税税率为13%的部分货物;船舶、汽车及其关键件零部件、航空航天器、数控机床、加工中心、印刷电路、铁道机车等现行出口退税率为17%的货物。(2)调高部分产品退税率,小麦粉、玉米粉、分割鸭、分割兔等货物的出口退税率由5%调高到13%。(3)取消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取消原油、木材、纸浆、山羊绒、鳗鱼苗、稀土金属矿、磷矿石、天然石墨等货物的出口退税政策。对其中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也相应取消出口退(免)消费税政策。(4)调低出口退税率的产品,汽油(商品代码27101110)、未锻轧锌(商品代码7901)的出口退税率调低到11%;未锻轧铝、黄磷及其他磷、未锻轧镍、铁合金、钼矿砂及其精矿等货物的出口退税率调低到8%;焦炭、半焦炭、炼焦煤、轻重烧镁、莹石、滑石、冻石等货物的出口退税率调低到5%;(5)除上述已列明的货物外,凡现行出口退税率为17%和15%的货物,其出口退税率一律调低到13%;凡现行征税率和退税率均为13%的货物,其出口退税率一律调低到11%。同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3]238号《关于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补充通知》对部分特殊货物的退税率进行了明确,主要有:(1)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和委托出口的货物,继续执行免税政策,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或退税。出口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出口准予退税的,凡财税[2003]222号文件规定出口退税率为5%的货物,按5%的退税率执行;凡财税[2003]222号文件规定出口退税率高于5%的货物一律按6%的退税率执行。(2)出口《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2003年版)内的产品统一按财税[2003]222号文件规定的退税率执行。(3)计算机软件出口(海关出口商品码9803)实行免税,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或退税。(4)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外交代表购买中国产物品和劳务、外商投资企业采购符合退税条件的国产设备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65号)文件第九条规定的利用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采用国际招标方式国内企业中标的机电产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洋工程结构物增值税实行退税的通知》(财税[2003]46号)规定的生产企业向国内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销售的海洋工程结构物,继续按原政策规定办理退税或“免抵退”税。二、出口退税具体怎么算的1、一般贸易(1)出口退税计算公式: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应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税率(2)以上出口退税计算公式的有关说明:①当期进项税额包括当期全部国内购料、水电费、允许抵扣的运输费、当期海关代征增值税等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②外汇人民币牌价应按财务制度规定的两种办法确定,即国家公布的当日牌价或月初、月末牌价的平均价。计算方法一旦确定,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更改。③企业实际销售收入与出口货物报送但、外汇核销单上记载的金额不一致时,税务机关按金额大的征税,按出口货物报关单上记载的金额退税。④应纳税额小于零的,结转下期抵减应交税额。出口退税计算的举例说明:例1、某鞋厂2000年3月出口鞋30000打,其中:(1)28000打以FOB价成交,每打200美元,人民币外汇牌价为1:8.2836元;(2)2000打以CIF价格成交,每打240美元,并每打支付运费20元、保险费10元、佣金2元,人民币外汇牌价为1:8.2836元。当期实现内销鞋19400打,销售收入34920000元,销项税额为5936400元,当月可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0800000元,鞋的退税率为13%。用“先征后退”方法计算应交税额和应退税额。计算出口自产货物销售收入:出口自产货物销售收入=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到岸价格-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外汇人民币牌=28000×200×8.2836+2000×(240-20-10-2)×8.2836=49834137.60(元)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当期全部进项税额=5936400+49834137.60×17%-10800000=3608203.39(元)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税率-49834137.60×13%=6478437.89(元)。三、降低出口退税率有什么影响呢高盛认为,相比真正的人民币升值2%,减少出口退税率的做法对于调整中国外部不均衡的作用甚微。因为不相应地减少进口关税率,会扭曲相关的进出口价格。这种做法不会增加中国的进口需求,并且也不会减少通胀压力。首先,减少出口货物增值税退税率等同于在出口商品上给国内的出口商加税,在没有相配套的进口关税降低的情况下,产生的效应等同于人民币名义汇率升值再加上进口关税增加,只会使社会财富流失。单方面减少出口退税只能降低出口需求,并不会增加进口需求。与之相比,提高人民币名义汇率能够同时调整进出口两方面的需求,在减少出口需求的同时增加进口需求,可以更有效地帮助中国减少贸易顺差。人民币名义汇率的升值也可以减少国内的通胀压力,升值以后金融环境立即得到紧缩。而且目前尚没有任何一个市场存在对税率的对冲机制,如果税率经常发生变化的话,将造成额外的效率损失,并使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减弱。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能给大家解答心中的疑问。他们一天24小时在线,能随时为大家解答法律疑惑。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条 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必须通过设立海关的地点进境或者出境。在特殊情况下,需要经过未设立海关的地点临时进境或者出境的,必须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批准,并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海关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九条 进出口货物,除另有规定的外,可以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自行办理报关纳税手续,也可以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委托报关企业办理报关纳税手续。 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可以自行办理报关纳税手续,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报关纳税手续。
先征后退和出口退税的不同之处
“先征后退”是指对生产企业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的当期先按增值税有关规定征税,然后由企业凭有关退税单证按月报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国家出口退税政策的规定办理退税。先征后退和出口退税有什么不一样的呢?先征后退和出口退税的不同之处首先,是定义上的不同先征后退是指税务机关将增值税收入入库以后,按照税收优惠政策规定并由财政机关审核并返还已缴纳的增值税对按税法规定缴纳的税款。先征后退与即征即退差不多,企业必须凭有关退税单证按月上报主管税务机关,税务机关按照出口退税优惠政策给予退税。即征即退是指税务机关将增值税税收收入入库后,立刻退还,要由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审核后才可退税,它的实质是一种特殊的减免税款的方式。其次,是适用范围的不同先征后返主要适用于缴纳流转税的纳税人和个别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先征后退适用于外贸企业以及实行外贸企业财务制度的工贸企业收购货物后出口即征即退适用于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家禽加工企业和冷藏冷冻企业加工销售禽肉产品的纳税人,并减免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退税时间和退税程序的区别即征即退:指税务机关将应征的增值税征收入库后,即时退还,由税务机关退还税款先征后退:与即征即退差不多先征后返:指税务机关正常将增值税征收入库,审核后,由财政机关退还税款。其他减免增值税的含义1、直接免征:直接免征增值税,纳税人不必缴纳。如销售残疾人专用品;2、直接减征:按应征税款的一定比例征收,目前除了对简易征税的旧货规定了减半征收外,多是采用降低税率或按简易办法征收的方式给予优惠,还没有按比例减征的规定;账务处理:①对于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贷:补贴收入②对于企业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增值税借:银行存款贷:补贴收入直接减免增值税的账务处理:①、销售免税货物时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②、将进项税额在免税销售额与应税销售额之是分配,计算出免征的增值税额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贷:补贴收入(年末将补贴收入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3年退税条件
2023年退税条件包括进口增值税留抵税额超过200万元、出口退税额超过500万元、研究开发费用支出超过3%等条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相关配套政策,2023年企业的退税条件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 进口增值税留抵税额超过200万元:进口商品的增值税可以进行抵扣,在企业缴纳其他税费后留下未使用的部分,即为留抵税额。如果企业进口商品增值税留抵税额超过200万元,则可以申请退税。2. 出口退税额超过500万元:出口商品可以享受退税政策,即将企业生产销售出口的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等税款予以退还。如果企业的出口退税额超过500万元,则可以申请退税。3. 研究开发费用支出超过3%:企业在研发方面的支出可以从收入中扣除,并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开发费用支出超过企业营业收入的3%时,则可以申请退税。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申请退税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报,材料齐全,否则会影响退税的申请和审核。如果企业无法满足退税条件,是否有其他税收政策可以享受?是的。在《企业所得税法》和相关配套政策中,还有一些其他的税收优惠政策,如科技型中小企业税收优惠、创业投资企业税收优惠等。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税收政策。企业退税作为一项重要的财务管理手段,对于企业的经营发展和利益保障具有重要意义。2023年企业的退税条件主要包括进口增值税留抵税额超过200万元、出口退税额超过500万元、研究开发费用支出超过3%等条件。企业需要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退税政策,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报,材料齐全,以确保退税的成功申请和审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 出口货物、应税劳务和服务,允许退还增值税和消费税。依照国家规定享受出口退税的,退税比例为出口货物、应税劳务和服务实际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合计额的百分之十七。
出口贸易退税流程
法律主观:在我国对输出境外的货物是免征税费的,即使没有免征也可以申请退还,减少企业国际贸易的负担,能够最大限度鼓励出口货物进行公平竞争。一、贸易出口退税操作流程1、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2、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3、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4.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当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二、贸易出口退税申请条件1、必须经营出口产品业务,这是企业申办出口退税登记最基本的条件。2、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简称,是企业或组织是合法经营权的凭证。3、必须是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单位,具有法人地位,有完整的会计工作体系,独立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和资金平衡表,并在银行开设独立帐户,可以对外办理购销业务和货款结算。凡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企业单位,一般不予以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三、贸易出口退税的申请范围我国出口的产品,凡属于已征或应征产品税、增值税和特别消费税的产品,除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还已征税款或免征应征税款。出口产品,一般应具备以下的4个条件:1、必须是属于产品税、增值税和特别消费税范围的产品。2、必须报关离境。所谓出口,即是输出关口。这是区分产品是否属于应退税出口产品的主要标准之一,以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报关单和出口销售发票为准。3、必须在财务上做出口销售。4、必须是出口创汇并已核销的货物。一般的说,出口产品只有在同时具备上述4个条件的情况下才予以退税。但是国家对退税的产品也做了特殊规定,特准某些产品视同出口产品予以退税。特准的产品主要有:1、外轮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货轮和海员的产品;2、对外修理、修配业务中所使用的零配件和原材料。3、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购买国内企业生产的,专门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机械设备和原材料,在运出境外后,凭承包单位出具的购货发票、报关单办理退税;4、国际招标、国内中标的机电产品。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贸易出口退税需要先将证件送验,然后再进行登记表的领取,之后到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等。法律客观:《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第十条,出口商报送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资料及纸质凭证齐全的,除另有规定者外,在规定申报期限结束前,税务机关不得以无相关电子信息或电子信息核对不符等原因,拒不受理出口商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
进出口退税怎么算
法律主观:出口退税是指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进行退税,一般退的是增值税和消费税,当事人事先需要先对增值税与消费者进行缴纳,之后再根据申报单进行退税。一、出口退税额怎么计算出口货物的消费税应退税额的计税依据,按购进出口货物的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和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确定。属于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为已征且未在内销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中抵扣的购进出口货物金额;属于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为已征且未在内销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中抵扣的购进出口货物数量;属于复合计征消费税的,按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的计税依据分别确定。消费税应退税额=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退税计税依据×比例税率+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退税计税依据×定额税率。二、出口退税的条件(1)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之所以必须具备这一条件,是因为出口货物退(免)税只能对已经征收过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其已纳税额和应纳税额。未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包括国家规定免税的货物)不能退税,以充分体现"未征不退"的原则。(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口,它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两种形式。区别货物是否报关离境出口,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凡在国内销售、不报关离境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汇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出口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对在境内销售收取外汇的货物,如宾馆、饭店等收取外汇的货物等等,因其不符合离境出口条件,均不能给予退(免)税。(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出口货物只有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后,才能办理退(免)税。也就是说,出口退(免)税的规定只适用于贸易性的出口货物,而对非贸易性的出口货物,如捐赠的礼品、在国内个人购买并自带出境的货物(另有规定者除外)、样品、展品、邮寄品等等,因其一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处理,故按照现行规定不能退(免)税。(4)必须是已收汇并经核销的货物。按照现行规定,出口企业申请办理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必须是已收外汇并经外汇管理部门核销的货物。国家规定外贸企业出口的货物必须要同时具备以上4个条件。生产企业(包括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生产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下同)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必须增加一个条件,即申请退(免)税的货物必须是生产企业的自产货物或视同自产货物才能办理退(免)税。三、出口退税的特点我国的出口货物退(免)税制度是参考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在多年实践基础上形成的、自成体系的专项税收制度。这项新的税收制度与其他税收制度比较,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1、收入退付行为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参与国民收入中剩余产品分配的一种形式。出口货物退(免)税作为一项具体的税收制度,其目的与其他税收制度不同。它是在货物出口后,国家将出口货物已在国内征收的流转税退还给企业的一种收入退付或减免税收的行为,这与其他税收制度筹集财政资金的目的显然是不同的。2、调节职能的单一性我国对出口货物实行退(免)税,意在使企业的出口货物以不含税的价格参与国际市场竞争。这是提高企业产品竞争力的一项政策性措施。与其他税收制度鼓励与限制并存、收入与减免并存的双向调节职能比较,出口货物退(免)税具有调节职能单一性的特点。3、间接税范畴内的一种国际惯例世界上有很多国家实行间接税制度,虽然其具体的间接税政策各不相同,但就间接税制度中对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而言,各国都是一致的。为奉行出口货物间接税的“零税率”原则,有的国家实行免税制度,有的国家实行退税制度,有的国家则退、免税制度同时并行,其目的都是对出口货物退还或免征间接税,以使企业的出口产品能以不含间接的价格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与各国的征税制度是密切相关的,脱离了征税制度,出口货物退(免)税便将失去具体的依据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出口退税后是有一个额度的,该额度可以通过计算得出,一般按购进出口货物的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和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确定。法律客观:《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主管海关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期限内出具确认意见的,应当向减免税申请人说明理由:(二)需要对货物进行化验、鉴定等,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有关进出口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有本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主管海关应当自情形消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具进出口货物征税、减税或者免税的确认意见,并制发《征免税确认通知书》。
出口退税中的免抵税额是什么意思
法律主观:出口退税,从狭义上说,就是将出口货物在国内生产和流通过程中已经缴纳的间接税予以退还的政府行为;而从广义上说,出口退税还包括通过免税或抵税等诸多形式使出口货物所含间接税趋于零的政府行为。出口退税,对外贸公司的一种补贴政策,按照出口货物的成本价格的13%给予回扣。我国出口的产品,凡属于已征或应征产品税、增值税和特别消费税的产品,除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还已征税款或免征应征税款。法律客观:《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第八条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1.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出口免抵退税办法
法律主观:根据“免、抵、退”税政策规定,按 纳税 申报计算出生产企业当月的应免抵税额、应退税额以及留抵税额的几种情况的账务处理。 一、当期免抵退税额小于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根据例1资料:假若上期留抵税额20万元, 增值税 申报表20栏本月留抵税额为3175万元。 则:当期不予抵扣的税额=135×(17%-15%)=27万元 当期应纳增值税额=95×17%-(20+306-27)=-31.75万元 即期末留抵税额=31.75万元 当期免、抵、退税额=135×15%=20.25万元<31.75万元 当期应退税额=20.25万元 当期出口货物免、抵税额=31.75-20.25=-11.5<0即没有免抵税额。; 会计分录如下: ①———⑥同上例1 ⑦申报 出口退税 的记账凭证: 借:应收补贴款20.25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20.25 二、当期免抵退税额大于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例 1:某具有自营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当期购入原材料180万元,进项税额30.6万元,材料验收入库。当期发生内销收入95万元(不含税),出口货物销售折算人民币收入135万元。(增值税率17%,退税率15%) 则:当期不予抵扣的税额=135×(17%-15%)=2.7万元 当期应纳增值税额=95×17%-(30.6-2.7)=-11.75万元 即期末留抵税额=11.75万元 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当期期末留抵税额20栏计算出本月留抵税额11.75万元 当期免、抵、退税额=135×15%=20.25万元 当期应退税额=11.75万元 当期出口货物免、抵税额=20.25-11.75=8.5万元 会计分录如下:(单位:万元) ①购入材料支付货款时的记账凭证: 借:商品采购210.6 贷:银行存款210.6 ②货物验收入库时的记账凭证: 借:库存商品18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06 贷:商品采购210.6 ③内销货物时的记账凭证: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111.15 贷:主营业务收入95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615 ④自营出口货物时免税的记账凭证: 借:应收外汇账款———××客户135 贷:主营业务收入135 ⑤收到外汇款时的记账凭证: 借:银行存款135 贷:应收外汇账款———××客户135 ⑥当期不予免征抵扣的税额转出时的记账凭证: 借:主营业务成本2.7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7 ⑦当期出口货物免抵税额的记账凭证: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税额)85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8.5 ⑧申报出口退税时的记账凭证: 借:应收补贴款11.75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1.75 三、当期免抵退税额等于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根据例1资料:假若上期留抵税额85万元,增值税申报表20栏本月留抵税额为2025万元。 则:当期不予抵扣的税额=135×(17%-15%)=2.7万元 当期应纳增值税额=95×17%-(85+30.6-27)=-20.25万元 即期末留抵税额=2025万元 当期免、抵、退税额=135×15%=20.25万元 当期应退税额=20.25万元 当期出口货物免、抵税额=20.25-20.25=0即没有免抵税额。 会计分录如下: ①———⑥同上例1 ⑦申报出口退税的记账凭证: 借:应收补贴款20.25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20.25 四、只有免、抵额,没有出口退税额,期末应纳税额等于零 例2:某具有自营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当期购入原材料200万元,进项税额34万元,材料验收入库。当期发生内销收入250万元(不含税),出口货物销售折算人民币收入80万元。(增值税率17%,退税率15%)期初留抵税额10.1万元则:当期不予抵扣的税额=80×(17%-15%)=1.6万元 当期应纳增值税额=250×17%-(10.1+34-16)=0万元 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当期期末既无留抵税额也无应纳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80×15%=12万元 当期应退税额=0万元 当期出口货物免、抵税额=12万元 会计分录如下:(单位:万元) ①购入材料支付货款时的记账凭证: 借:商品采购234 贷:银行存款234 ②货物验收入库时的记账凭证: 借:库存商品2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 贷:商品采购234 ③内销货物时的记账凭证: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292.5 贷:主营业务收入25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2.5 ④自营出口货物时的记账凭证: 借:应收外汇账款———××客户80 贷:主营业务收入80 ⑤收到外汇款时的记账凭证: 借:银行存款80 贷:应收外汇账款———××客户80 ⑥当期不予免征抵扣的税额转出时的记账凭证: 借:主营业务成本1.6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6 ⑦当期出口货物免抵税额的记账凭证: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税额)12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2 五、只有免、抵额,没有出口退税额,期末有应纳税额 根据例2资料:假若上期留抵税额等于零,增值税申报表19栏本月应纳税额为101万元。 则:当期不予抵扣的税额=80×(17%-15%)=1.6万元 当期应纳增值税额=250×17%-(34-1.6)=101万元 当期免、抵、退税额=80×15%=12万元 当期应退税额=0万元 当期出口货物免、抵税额=12万元 会计分录如下: ①———⑥同上例2 ⑦当期出口货物免抵税额的记账凭证: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税额)12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2 ⑧月末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余额结转记账凭证: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01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10.1 ⑨次月缴纳税金的记账凭证: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10.1 贷:银行存款10.1 如果新设立的企业,政策规定: 自首 笔业务发生之日起12个月内发生的应退税额,不实行按月退税办法,而是采取结转下期继续抵顶内销货物应纳税款。也采取相当于上期留抵税额本期进行抵扣。当然,在实务操作中,除了以上账户处理外,还要结合两张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表,正确填列数据,做账表一致。
出口退税认定如何办理?
为了鼓励企业走出去,以及在国际上更好的和其他企业进行竞争,在企业出口环节时,退还产品增值税以及消费税,并且企业出口货物增值税实行免抵退税优惠政策,那么出口退税认定如何办理呢?出口退税认定认定如何申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规定,出口企业应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或签订首份委托出口协议之日起30日内,提供下列资料到公司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所需资料:1、《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和电子数据资料需要打印出纸质;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资料需要取得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资料;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4、银行开户许可证;5、未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有发生委托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不需要提供第1、2项资料,仅需要提供委托代理出口协议;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一般情况下,若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来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实行出口免税政策,除来料加工贸易之外的方式出口实行出口退税的政策;若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那么则适用出口后实行出口免税的政策。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可以从“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上下载,也可从主管税务机关取得。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13.0_sp1版本是供生产企业使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15.0_sp1版本是供外贸企业使用。目前,在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出口退税资格认定的简化操作步骤如下:通过操作系统,点击界面右上角“向导”——界面左边出现“申报系统操作向导”操作栏——选择“认定向导”一一资格认定明细采集——退(免)税认定申请录入,录入企业相关资料,核对无误后保存一一然后,对录入信息进行“生成资格认定申报”,生成资格认定相关数据一一录入申报所属期,导出数据(注意导出的数据必须放在单独新建文件夹)——最后,打印资格认定报表一一打印出来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出口企业应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或签订首份委托出口协议之日起30日内,到出口公司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并同时提供上述资料。出口退税会计分录怎么做1、结转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结转当期免抵税额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3、结转当期应退税额借:应收补贴款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外贸企业或者生产企业出口货物时,满足一定的条件可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对于出口退税,具体如何做会计处理?出口退税的会计处理怎么做?1.货物出口并确认收入实现时,根据出口销售额(FOB价)做如下会计处理: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等)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等)2.根据《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计算出的“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借: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等)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月末根据《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计算出的“应退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借: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4.月末根据《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计算出的“免抵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5.收到退税款时的会计处理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出口退税是什么意思?出口退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出口环节免税且退还以前纳税环节的已纳税款。作为国际通行惯例,出口退税可以使出口货物的整体税负归零,有效避免国际双重课税。一般分为两种:一是退还进口税,即出口产品企业用进口原料或半成品,加工制成产品出口时,退还其已纳的进口税;二是退还已纳的国内税款,即企业在商品报关出口时,退还其生产该商品已纳的国内税金。出口退税,有利于增强本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为世界各国所采用。出口退税需具备什么条件?(1)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之所以必须具备这一条件,是因为出口货物退(免)税只能对已经征收过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其已纳税额和应纳税额。未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包括国家规定免税的货物)不能退税,以充分体现未征不退的原则。(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口,它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两种形式。区别货物是否报关离境出口,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凡在国内销售、不报关离境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汇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出口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对在境内销售收取外汇的货物,如宾馆、饭店等收取外汇的货物等等,因其不符合离境出口条件,均不能给予退(免)税。(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出口货物只有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后,才能办理退(免)税。也就是说,出口退(免)税的规定只适用于贸易性的出口货物,而对非贸易性的出口货物,如捐赠的礼品、在国内个人购买并自带出境的货物(另有规定者除外)、样品、展品、邮寄品等等,因其一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处理,故按照现行规定不能退(免)税。(4)必须是已收汇并经核销的货物。按照现行规定,出口企业申请办理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必须是已收外汇并经外汇管理部门核销的货物。国家规定外贸企业出口的货物必须要同时具备以上4个条件。生产企业(包括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生产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必须增加一个条件,即申请退(免)税的货物必须是生产企业的自产货物或视同自产货物才能办理退(免)税。
出口退税属于什么优惠政策
法律主观:一转眼2019年已经到来,根据我国对于出口这块是非常重视,在过去2018年里面,就多次对于出口退税进行相关政策的调整,也是加快的出口退税制度的完善。一、出口退税新政策对企业有哪些影响适当调整出口退税率是加快产业结构升级转型的重要手段。自今年来,美国通过加征部分进口商品关税致使我国出口商品受到冲击,为缓解出口企业生存压力,继续保持外贸经济的平稳发展,国家及时运用财税政策,上调了部分行业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对于“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的“两高一资”企业,国家规定出口退税率维持不变。这无疑增加了此类企业出口负担;再加上国内化工行业的原材料及劳动力成本较高,逐渐失去了国际市场。对信用评级高、纳税记录好的出口企业,简化手续、缩短退税时间,全面推行无纸化退税申报,提高退税审核效率。国家为优质企业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支持外贸发展,此类企业的利润空间得到提升,降低了美国加征关税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此次调整,有利于引导我国出口企业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地方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稳住当前外贸出口的良好态势,为保持国内经济可持续发展注入了新动力。二、出口退税新政策取消了生产企业零申报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16号)第三条: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在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时,不再报送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也就是说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改变了免抵退税申报的相关控制处理,企业不再需要进行出口退税的“零申报”。举个例子,某单位曾经有过出口免抵退税申报,但该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未有出口免抵退税申报业务,则该企业不需要再做出口免抵税“零申报”了。三、出口退税的特点1、收入退付行为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参与国民收入中剩余产品分配的一种形式。出口货物退(免)税作为一项具体的税收制度,其目的与其他税收制度不同。它是在货物出口后,国家将出口货物已在国内征收的流转税退还给企业的一种收入退付或减免税收的行为,这与其他税收制度筹集财政资金的目的显然是不同的。2、调节职能的单一性我国对出口货物实行退(免)税,意在使企业的出口货物以不含税的价格参与国际市场竞争。这是提高企业产品竞争力的一项政策性措施。与其他税收制度鼓励与限制并存、收入与减免并存的双向调节职能比较,出口货物退(免)税具有调节职能单一性的特点。3、间接税范畴内的一种国际惯例世界上有很多国家实行间接税制度,虽然其具体的间接税政策各不相同,但就间接税制度中对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而言,各国都是一致的。为奉行出口货物间接税的“零税率”原则,有的国家实行免税制度,有的国家实行退税制度,有的国家则退、免税制度同时并行,其目的都是对出口货物退还或免征间接税,以使企业的出口产品能以不含间接的价格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与各国的征税制度是密切相关的,脱离了征税制度,出口货物退(免)税便将失去具体的依据。希望上文的出口退税新政策对企业有哪些影响、出口退税新政策取消了生产企业零申报吗以及出口退税的特点的内容会有所帮助。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出口退税的会计处理?
出口退税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外贸企业或者生产企业出口货物时,满足一定的条件可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对于出口退税,具体如何做会计处理?出口退税的会计处理怎么做?1.货物出口并确认收入实现时,根据出口销售额(FOB价)做如下会计处理: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等)2.根据《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计算出的“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借: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月末根据《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计算出的“应退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借: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4.月末根据《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计算出的“免抵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5.收到退税款时的会计处理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出口退税是什么意思?出口退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出口环节免税且退还以前纳税环节的已纳税款。作为国际通行惯例,出口退税可以使出口货物的整体税负归零,有效避免国际双重课税。一般分为两种:一是退还进口税,即出口产品企业用进口原料或半成品,加工制成产品出口时,退还其已纳的进口税;二是退还已纳的国内税款,即企业在商品报关出口时,退还其生产该商品已纳的国内税金。出口退税,有利于增强本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为世界各国所采用。出口退税需具备什么条件?(1)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之所以必须具备这一条件,是因为出口货物退(免)税只能对已经征收过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其已纳税额和应纳税额。未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包括国家规定免税的货物)不能退税,以充分体现未征不退的原则。(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口,它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两种形式。区别货物是否报关离境出口,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凡在国内销售、不报关离境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汇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出口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对在境内销售收取外汇的货物,如宾馆、饭店等收取外汇的货物等等,因其不符合离境出口条件,均不能给予退(免)税。(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出口货物只有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后,才能办理退(免)税。也就是说,出口退(免)税的规定只适用于贸易性的出口货物,而对非贸易性的出口货物,如捐赠的礼品、在国内个人购买并自带出境的货物(另有规定者除外)、样品、展品、邮寄品等等,因其一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处理,故按照现行规定不能退(免)税。(4)必须是已收汇并经核销的货物。按照现行规定,出口企业申请办理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必须是已收外汇并经外汇管理部门核销的货物。国家规定外贸企业出口的货物必须要同时具备以上4个条件。生产企业(包括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生产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必须增加一个条件,即申请退(免)税的货物必须是生产企业的自产货物或视同自产货物才能办理退(免)税。
出口退税政策
一、正面回答出口退税三大政策指的是:1、出口免税并退税政策又免又退,是对本道出口销售环节免税,对出口前道采购环节的进项税额进行退还,即对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国家遵循征多少退多少;2、出口免税但不退税政策只免不退,就是免征出口销售环节增值税,但是对购进环节的进项税额不再退税;3、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政策不免不退,就是出口环节视同内销,照常征税,也叫出口征税政策,适用于国家限制或禁止出口的货物。二、分析出口退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出口环节免税且退还以前纳税环节的已纳税款,作为国际通行惯例,出口退税可以使出口货物的整体税负归零,有效避免国际双重课税。三、为什么要出口退税?出口退税是对出口产品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和特别消费税。出口产品退税制度,是一个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出口退税主要是通过退还出口产品的国内已纳税款来平衡国内产品的税收负担,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与国外产品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竞争,从而增强竞争能力,扩大出口创汇。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相关政策规定
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生产企业是指独立核算,经主管国税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具有实际生产能力的企业和企业集团。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自产货物实行免征增值税的办法。 视同自产货物包括以下4种:一是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且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的产品;二是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配套出口的产品;三是收购经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认可的集团公司(或总厂)成员企业(或分厂)的产品;四是委托加工收囚的产品。对上述4类视同自产货物的界定,现行规定是:①生产企业出口外购的产品,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视同自产货物办理退税: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或外商提供给本企业使用的商标;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货物的外商。②生产企业外购的与本企业生产的产品配套出口的产品,若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货物的外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视同自产货物办理退税:用于维修本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的工具、零部件、配件;不经过本企业加工或组装,出口后能直接与本企业自产货物组合成成套产品的。③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可认定为集团成员,集团公司(或总厂)收购成员企业(或分厂)生产的货物,可视同自产货物办理退(免)税:经县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为集团公司成员的企业,或由集团公司控股的生产企业;集团公司及其成员企业均实行生产企业财务会计制度;集团公司必须将有关成员企业的证明材料报送给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④生产企业委托加工收回的货物,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视同自产货物办理退(免)税:必须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或者是用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再委托深加工收回的货物;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货物的外商;委托方执行的是生产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委托方与受托方必须签订委托加工协议,主要原材料必须由委托方提供,受托方不垫付资金,只收取加工费,开具加工费(含代垫的辅助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生产企业正式投产前委托加工的产品与正式技产后自产产品属于同类产品,收回后出口,并且是首次出口的,不受"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的条件的限制。出口的上述产品,若同时满足其他条件,主管税务机关在严格审核的前提下,准予视同自产产品办理出口退(免)税。 新发生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自发生首笔出口业务之日起12个月内的出口业务,在审核期期间出口的货物应按统一的按月计算免、抵、退税的办法分别计算免抵税额和应退税额。税务机关对审核无误的免抵税额可按现行规定办理调库手续,对审核无误的应退税额暂不办理退库,可在退税审核期期满后的当月将上述各月的审核无误的应退税额一次性退给企业。对新发生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的两项例外规定是:一是注册开业时间在一年以上的新发生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小型出口企业除外),经地市税务机关核实确有生产能力并无偷税行为及走私、逃套汇等违法行为的,可实行统一的按月计算办理免、抵、退税的办法;二是新成立的内外销销售额之和超过500万元(含)人民币,且外销销售额占其全部销售额的比例超过509毛(含)的生产企业,如自成立之日起12个月内不办理退税确有困难的,在从严掌握的基础上,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批准,可实行统一的按月计算办理免、抵、退税的办法。 退税审核期为12个月的小型出口企业,在审核期期间出口的货物,应按统一的按月计算免、抵、退税的办法分别计算免抵税额和应退税额,税务机关对审核无误的免抵税额可按现行规定办理调库手续,对审核无误的应退税额暂不办理退库,各月累计的应退税款可在次年1月一次性办理退税。小型出口企业的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根据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的内外销销售额之和在2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含)以下的幅度内,按照本地的实际情况确定统一的标准。
进料加工出口退税政策
一、对进料加工出口产品退税,应剔除产品所含进口料、件免税税款。凡没有执行这一规定的地区,要立即对1-10月份的退税进行清理,多退的税款要如数补缴入库。进料加工产品的出口退税一律按统一的计算公式办理。进料加工退税计算公式为:应退税款=当月出口产品的“购进产品金额”×退税税率-当月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的免税金额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的免税金额按海关《进料加工登记手册》的当月进口料、件实际免税数额为准,在当月(或当期)退税时一次扣除。二、对来料加工、来件装配的出口产品(包括来料加工、各做各价、对口合同出口产品),不论外商与企业或外贸与企业采取何种方式结算,一律在生产环节免征产品税、增值税,出口后不再退税。来料加工、来件装配的出口产品转为内销的,应由销售企业照章补交上述税款。三、对出口的农林牧水产品,应扣除其在加工、调拨环节实际发生的费用和利润后计算退税;其他出口产品一律按出口企业购进产品时生产企业开具的发货票所列的价格和货款计算退税。对不能提供生产企业发货票开列的价格和货款的,以及出口企业从外贸、商业等部门收购的出口产品,一律按购进成本扣除15%的进货费用后计算退税。四、对出口的农副产品(包括简单加工的其它食品和其他工业品),应按出口企业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征免税规定确定是否退税,出口企业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不征税的,出口时一律不退税;出口企业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税的,按出口产品的实际税收负担率计算退税,实际税收负担率不清的,按5%的税率计算退税。五、对出口企业以作价加工方式收回产品后出口的,由于加工企业在缴纳增值税时是按出口企业的拨交价抵扣原材料税金的,因此,凡出口企业向生产企业销售原材料的,均应扣除原材料拨交价与购进价的差额后计算退税。计算公式为:应退税款=出口产品“购进产品金额”×退税率-(原材料做价加工拨交价-原材料购进价)×原材料适用税率六、出口无税或未税产品以及工业企业直接出口的产品一律不退3%的营业税。七、出口企业在申报出口产品退税申请表时,经与海关总署研究,应随附海关签印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对出口量大、报关次数多的企业,可将报关单按出口时序编订成册,以备税务机关随时审核。八、来料加工、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的数量、时间、价格等情况,由进口企业按月向当地负责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提供。出口企业在退税申请表中要列明扣除进口料、件免税的数额,提供有关的资料。企业拒不提供情况或有意少报、瞒报进口料件数量和价格的,按偷税处理。负责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应与海关及有关部门、企业及时取得联系、掌握情况、堵塞漏洞。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是个人所得税如果存在重复缴纳情况之下可以申请退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上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规定:“年度汇算的退税、补税1、纳税人申请年度汇算退税,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税务机关按规定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在本公告第九条确定的接受年度汇算申报的税务机关所在地(即汇算清缴地)就地办理税款退库。纳税人未提供本人有效银行账户,或者提供的信息资料有误的,税务机关将通知纳税人更正,纳税人按要求更正后依法办理退税。2、为方便纳税人获取退税,纳税人上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税务机关在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软件)提供便捷退税功能,纳税人可以在2020年3月1日至6月31日期间,通过简易申报表办理年度汇算退税。3、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补税的,可以通过网上银行、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等方式缴纳。再投资退税是国家为了鼓励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取得的利润用于在中国境内再投资而制定的一项优惠政策。具体内容是:1.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从该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者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可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税款的40%。再投资不满5年撤出的,应当缴回已退的税款。2.外国投资者将其从企业分得的利润在中国境内直接再投资举办、扩建产品出口企业或者先进技术企业,以及外国投资者将从海南经济特区内的企业分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海南经济特区内的基础设施项目和农业开发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可以全部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再投资不满5年撤出的,应当缴回已退的税款。3.再投资退税额的计算公式为:退税额=再投资额÷(1-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地方所得税税率)×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退税比例 [3] 溢征退税纳税人缴纳关税后,海关或纳税人发现应征税额少于实征税额,即构成溢征。海关将实征税额大于应征税额的部分追还给纳税人的行政行为,即称为溢征退税。根据中国现行海关法的规定,下列造成溢征关税的,情况属溢征退税范围:1、海关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错误或不适当。2、海关计征关税中有技术性错误。3、海关核准免验进口货物,税后发现有短卸(包括装船时短装)事情。4、进口货物征收关税后海关放行前,发现国外运输或起卸过程中遭受损坏或损失,并不再补偿进口;起卸后因不可抗力遭受损坏或损失;以及海关查验时发现非因仓库管理人员或货物所有人保管不当而致货物破漏。损坏、腐烂。5、海关放行后发现货物不符合规定标准,索赔后不再补偿进口者。6、已征出口税因故未能装运出口,申报退关者。7、依法可以享受减免关税优惠,但申报时未能缴验有关证明,征税后补交有关证明,经海关同意者。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出口退税最新政策
法律分析:一、出口企业销售原材料、零配件(包括进料加工项下进口的原材料、零部件)等给生产企业加工,并将加工产品购回后出口的,对销售原材料、零部件的亏损,按我局国税发(1991)075号文件规定执行。对销售原材料、零部件的盈利,如出口产品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按原材料的增值税扣除税率计算应抵扣的税款;如出口产品属于产品税征税范围并按综合退税率退税的,按出口产品的综合退税率减去规定税率后的差率计算扣除税款;如出口产品属产品税征税范围且按产品税规定税率退税的,销售原材料的盈利,不再扣除税款。二、对外承包工程公司用于国外承包工程的施工机械,报关出口后可以退税,运回国内的要照章全额补税。对外承包工程公司、对外修理修配企业和外轮供应公司出口产品的退税,属于中央企业的,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其他的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出口退税相关政策
法律主观:出口退税政策的程序如下: 1、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 3、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 4、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当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出口退税规范1.0
法律主观:为了增强本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各国都会实行出口退税政策。一、出口退税方式详解1、生产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货物,计算免、抵、退税的基本公式为: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退税率)-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征税率-退税率)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税额)-上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2、增值税的核算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用扣税法,即将当期销项税客抵扣进项税客后的余客为应纳税额,故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这就是说,增值税的核算是一种负债核算,具有代收代缴性质,并且增值税会计核算方法是由增值税的特点、政策和计算方法决定的。3、核算企业需要预计应交税金的各种税金,在提取或预先收取税金时,计入该科目的贷方,缴纳时计入该科目的借方,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企业就交而末交的税金,若期末余额在借方,则表示本期企业多交了税金,或者,反映其他规定,如上期末抵扣完的进项项税额等。4、出口退税公式(1)当出口货物的征税率与退税率一致时应退税额=购进货物的进项金额×出口退税率=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2)当出口货物的征税率与退税率不一致时应退税额=购进货物的进项金额×出口退税率=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出口货物不与退税的税额。二、出口退税的条件(1)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之所以必须具备这一条件,是因为出口货物退(免)税只能对已经征收过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其已纳税额和应纳税额。未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包括国家规定免税的货物)不能退税,以充分体现"未征不退"的原则。(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口,它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两种形式。区别货物是否报关离境出口,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凡在国内销售、不报关离境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汇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出口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对在境内销售收取外汇的货物,如宾馆、饭店等收取外汇的货物等等,因其不符合离境出口条件,均不能给予退(免)税。(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出口货物只有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后,才能办理退(免)税。也就是说,出口退(免)税的规定只适用于贸易性的出口货物,而对非贸易性的出口货物,如捐赠的礼品、在国内个人购买并自带出境的货物(另有规定者除外)、样品、展品、邮寄品等等,因其一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处理,故按照现行规定不能退(免)税。(4)必须是已收汇并经核销的货物。按照现行规定,出口企业申请办理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必须是已收外汇并经外汇管理部门核销的货物。国家规定外贸企业出口的货物必须要同时具备以上4个条件。生产企业(包括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生产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下同)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必须增加一个条件,即申请退(免)税的货物必须是生产企业的自产货物或视同自产货物才能办理退(免)税。三、出口退税的一般程序1、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2、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3、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4、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当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出口退税的三个基本条件
出口退税的基本条件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商品需要出口:只有真正出口的商品才能享受退税政策。具体而言,需要符合海关出口货物的规定,包括出口目的地、出口方式、运输方式、运输工具等要求。同时,需要保证出口商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2、商品需要属于退税范围:退税范围是指国家规定的可以享受退税政策的商品范围。一般来说,国家会根据出口商品的种类、行业、关键技术等因素制定退税政策,企业需要了解退税范围,确保所出口的商品符合退税政策规定;3、企业需要办理退税手续:企业需要向海关申请退税,提交相关的申报资料和证明材料,海关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企业可以获得退税款项。退税手续一般包括申报、审核、核销等环节,企业需要遵循相关规定和流程,确保申请流程顺利进行。出口退税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准备材料:企业在办理出口退税申请前,需要准备好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出口货物报关单、发票、合同、外汇收汇核销单等证明材料;2、申报退税:企业可以通过电子关区或者海关现场申报退税,填写相关表格,提交申请材料,并缴纳相关的服务费用。海关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批通过后,企业可以获得退税资格;3、税款核销:企业需要在开具发票后,及时向银行办理外汇收汇核销,获取核销凭证。企业可以通过电子关区或者海关现场进行税款核销,核销通过后,海关会将退税款项划拨至企业指定的银行账户;4、领取退税:企业可以通过银行网点或者网银等方式查询退税到账情况,确保退税资金到账后,及时前往银行领取退税汇款。综上所述,不同的退税方式和具体情况下,退税流程和办理要求有所不同,企业需要根据海关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办理,确保退税流程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此外,退税申请和办理过程中,还需要注意退税政策的实时变化和调整,及时掌握最新政策和规定,以避免因政策不符合规定而导致的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八条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要求退还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纳税人退还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多缴税款退税,不包括依法预缴税款形成的结算退税、出口退税和各种减免退税。退税利息按照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当天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我国出口退税的具体政策是怎样的?请详细回答
一、适用主体 1、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2、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未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委托出口货物的生产企业。二、政策内容 1、对符合条件的出口货物劳务,实行免征和退还增值税[以下称增值税退(免)税]政策:(1)免抵退税办法。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及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列名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额(不包括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应纳增值税额),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还。 (2)免退税办法。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外贸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 2、出口企业出口或视同出口适用增值税退(免)税的货物,如果属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如果属于购进出口的货物,退还前一环节对其已征的消费税。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政策
法律主观:我国的出口退税制度参照了外国的制度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操作而形成的。一、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如何计算一般来说,出口货物应退税额等于计税依据乘以退税率,当期(次)应退税额等于当期(次)各出口货物应退税额的总和。但对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由于进口料件给予了免税,因此应计算抵减部分退税额。有关计算公式如下:1.一般贸易、加工补偿贸易和易货贸易出口货物应退税额=计税依据×适用退税率2.委托加工收回后出口的货物应退税额=原材料金额×退税率+工缴费金额×14%3.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应退税额=计税依据×退税率-销售进口料件应抵减退税额销售进口料应抵减退税额=销售进口料件金额×退税率-海关对进口料件实征增值税税额出口退税计算的关键是,正确确定出口货物的计税依据和退税率。对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销售进口料件应抵减退税额,由于加工后的货物是分次出口的,核销期很长,很难具体确定哪一次出口货物该抵减多少退税额。因此,一般由主管出口退税的国税机关在开具"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后,从企业应退税款中扣除。二、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如何计算1.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2.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3.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4.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当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三、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所需材料1.报关单。报关单是货物进口或出口时进出口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以便海关凭此查验和验放而填具的单据。2.出口销售发票。这是出口企业根据与出口购货方签订的销售合同填开的单证,是外商购货的主要凭证,也是出口企业财会部门凭此记帐做出口产品销售收入的依据。3.进货发票。提供进货发票主要是为了确定出口产品的供货单位、产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是否是生产企业的销售价格,以便划分和计算确定其进货费用等。4.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5.属于生产企业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自制产品,凡以到岸价CIF结算的,还应附送出口货物运单和出口保险单。6.有进料加工复出口产品业务的企业,还应向税务机关报送进口料、件的合同编号、日期、进口料件名称、数量、复出口产品名称,进料成本金额和实纳各种税金额等。7.产品征税证明。8.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9.与出口退税有关的其他材料。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出口退税政策
法律分析:1、不合法。2、退税最基本的条件就是要有增值税发票,在国家出口操作中,如果要想拿退税,那么从工厂买货时就要让工厂开出增值税发票。如果没有增值税发票就没有任何办法能享受到退税的,也就是说没有增值税发票是不可以报退税的。3、这里要求的增值税发片应该是真实交易产生的,买单属于违法产生单据,故不能予以退税。法律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第二条 增值税退(免)税办法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按照下列规定实行增值税免抵退税或免退税办法。(一)免抵退税办法。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视同自产货物的具体范围见附件4)及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列名生产企业(具体范围见附件5)出口非自产货物,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额(不包括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应纳增值税额),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还。(二)免退税办法。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以下称外贸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第四条 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出口货物劳务的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按出口货物劳务的出口发票(外销发票)、其他普通发票或购进出口货物劳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确定。
进出口退税政策
进出口退税政策如下:1、出口免税并退税。出口免税是指对货物在出口销售环节不征增值税,出口退税是指对货物在出口前实际承担的税收负担,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后予以退还。2、出口免税不退税。出口不退税是指适用这个政策的出口货物因在前一道生产、销售环节或进口环节是免税的,因此,出口时该货物的价格中本身就不含税,也无须退税。3、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对国家限制或禁止出口的某些货物的出口环节视同内销环节,照常征税,也不退还出口前其所负担的税款。以下出口货物可以退税:1、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按照现行规定,目前的出口退税只适用于贸易性的出口货物;2、属于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3、其他可以退税的出口货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申请退还关税,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海关说明理由,提供原缴款凭证及相关资料:(一)已征进口关税的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二)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进境,并已重新缴纳因出口而退还的国内环节有关税收的;(三)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故未装运出口,申报退关的。海关应当自受理退税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通知纳税义务人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有关退税手续。按照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退还关税的,海关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退税。
出口退税是什么
1、出口退税制度,是指国家为了体现税收鼓励出口的政策,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以提高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依法对在国内已征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产品(除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税的产品外),在其出口时将已征税款予以退还的制度。它是中国特定税收政策的产物。2、我国颁布了《出口产品退税审批管理办法》等相应的法规。1988年1月开始实行全面彻底退税,属于产品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产品,按核定的综合退税率计算退税,并对出口的应退税款一律由国家预算收入退付。1991年开始实行外贸体制改革,重申出口退税政策不变,但改由中央和地方共同负担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的标准是什么
法律主观:出口退税,从狭义上说,就是将出口货物在国内生产和流通过程中已经缴纳的间接税予以退还的政府行为;而从广义上说,出口退税还包括通过免税或抵税等诸多形式使出口货物所含间接税趋于零的政府行为。出口退税,对外贸公司的一种补贴政策,按照出口货物的成本价格的13%给予回扣。我国出口的产品,凡属于已征或应征产品税、增值税和特别消费税的产品,除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还已征税款或免征应征税款。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申请退还关税,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海关说明理由,提供原缴款凭证及相关资料: (一)已征进口关税的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 (二)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进境,并已重新缴纳因出口而退还的国内环节有关税收的; (三)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故未装运出口,申报退关的。 海关应当自受理退税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通知纳税义务人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有关退税手续。 按照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退还关税的,海关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退税。
出口退税政策
法律分析:出口退税政策是适用17%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7%的出口货物,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6%。原适用11%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1%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0%;外贸企业2018年7月31日前出口的第四条所涉货物、销售的第四条所涉跨境应税行为,购进时已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购进时已按调整后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出口退税是指国家运用税收杠杆奖励出口的一种措施。一般分为两种:退还进口税,即出口产品企业用进口原料或半成品,加工制成产品出口时,退还其已纳的进口税;退还已纳的国内税款,即企业在商品报关出口时,退还其生产该商品已纳的国内税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条 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 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要求退还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纳税人退还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
先退税后核销什么意思
法律主观:我国对部分出口船舶、大型成套机电设备企业试行“先退税后核销”的管理办法,以帮助出口企业渡过国际金融危机这一难关。“先退税后核销”,即出口企业发生出口业务后,主管 出口退税 的税务机关可以先凭海关出口报关单电子信息或企业账面实现的出口销售额按照现行规定计算应退税款后即先行办理退库手续,出口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收齐申报退税所需要的凭证后再办理正式退税申报手续,审核通过的应退税款冲减核销已退税款。由于相关文件没有明确规定预退税款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在实际操作中,企业都是按照正常出口退税进行账务处理。如果“先退税后核销”企业也按照正常出口退税进行账务处理,就会存在一些问题。 预退税款越多应退税款就越少 企业按照产品完工进度测算确定销售额,并据此计算预退税款,收到 国税 部门预退税款通知书后,按照正常出口退税进行账务处理,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 增值税 (出口退税)”科目,同时在增值税 纳税 申报表“免抵退税货物应退税额”中进行反映。这样进行账务处理的结果是预退税款即时冲减了“应交税费”科目,使企业的留抵税额减少,而货物出口后进行实际结算时,是以该货物申报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不剔除预退税部分)与企业的留抵税额进行比对,分别确定免抵税额和应退税额。由于企业的留抵税额中已剔除了预退税款部分,而结算时出口货物中计算的免抵退税额中没有剔除预退税款部分,比对口径不一致,必然造成预退税款越多,实际出口结算时,应退税款越少,甚至为零,形成多预退税款现象。 预退税款在会计上得不到反映 “先退税后核销”的预退税款,并不是国家的实际退税款,对企业来讲,是企业对国家的一种负债,在会计科目核算中应有所反映,如按正常出口退税进行账务处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这一会计科目核算的内容无法满足这一要求。 应退税款减少加重企业地方税负担 由于“先退税后核销”的预退税款直接冲减了企业增值税的留抵税款,而正式出口退税申报时是以该货物申报出口货物免抵退款额(不剔除预退税款部分)与企业的留抵税额进行比对,分别确定免抵税款和应退税款。由于比对口径不一致,比对结果是减少了应退税款,而加大了免抵税款。根据相关文件,免抵税额是缴纳 城建税 、 教育 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依据,实际上加重了企业缴纳地方税款的负担。 下面举例说明按照正常出口退税进行账务处理给“先退税后核销”企业和未实行“先退税后核销”企业带来的退税款差别和影响。 假设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2009年8月发生如下业务: 1.本期外购原材料8556624.29元,已验收入库,取得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1454626.13元,上期留抵税额12507829.03元。 2.本期内销货物销售额143530.25元(税率为17%)。 3.该企业是“先退税后核销”试点企业,按完工进度测算销售额,确定本月应退税款9300000元,且已经收到其主管国税机关出具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通知书》1份,应退税款于当月办理了退库。 4.9月进行出口退税正式申报,出口销售额为84069270.00元,征税率和退税率都为17%,实际分配率28.57%。据此计算确定该批出口货物的实际免抵税额为10208615.53元,已收到国税部门的出口退税批复。 第一,实行“先退税后核销”企业的账户处理: 1.购进货物 借:原材料8556624.2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454626.13 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10011250.42。 2.内销货物的销售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167930.39 贷:主营业务收入———内销143530.2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4400.14。 3.预退税款 ①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93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9300000。 ②借:银行存款9300000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9300000。 ③同时在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中反映。 4.确定该批货物报关出口正式退税申报时的应退税款和免抵税款 ①计算该企业的期末留抵税额为4638055.02元。 ②确定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应退税额为4638055.02元,免抵税额为5570560.51元。 ③账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4638055.0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增值税)5570560.51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0208615.53。 ④国税部门多预退税款为4661944.98元(9300000-4638055.02)。 正式申报后要重新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中所填金额,对免抵税额, 地税 部门要征收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第二,未实行“先退税后核销”企业的账务处理: 第1项、第2项会计分录相同,没有第3项所列会计分录,应退税款和免抵退税额的确定和正常企业退税申报相同。 ①计算该企业的期末留抵税额为13938055.02元。 ②确定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应退税额为10208615.53元,免抵税额为0。 ③结算补退税款为908615.53元(10208615.53-9300000)。 通过上述案例可见,“先退税后核销”企业和未实行“先退税后核销”企业计算的应退税额大相径庭。笔者认为,从理论上讲应该是相同的(在不考虑企业有内销的情况下),其差异的原因在于对“先退税后核销”预退税款的账务处理方法有待商榷,此类企业如果按正常出口退税进行账务处理,有可能加重多承担的地方税款的负担,且预退税款越多,正式申报时实际退税额越少,免抵税额越大,缴纳的地方税款负担越重。 笔者建议,“先退税后核销”企业账务处理为:第1项、第2项会计分录相同。 3.预退税款 ①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9300000 贷:其他应付款———预退税款9300000。 ②借:银行存款9300000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9300000。 4.确定该批货物报关出口正式退税申报时的应退税款和免抵税款 ①计算该企业的期末留抵税额为13938055.02元。 ②确定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应退税额为10208615.53元,免抵税额为0。 ③账务处理 A:冲回原“先退税后核销”所作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9300000(红字) 贷:其他应付款———预退税款9300000(红字)。 B:根据国税主管部门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通知书》上批准的应退税额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10208615.53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0208615.53。 C:正式申报结算该批“先退税后核销”货物的税款908615.53元(10208615.53-9300000),同时按照审批通知书上批准的应退税额填列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为10208615.53元。
留抵退税政策
留抵退税就是对现在还不能抵扣、留着将来才能抵扣的”进项”增值税,予以提前全额退还,其政策2019年3月2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其中提到,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所谓的留抵税额,简单可理解为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即出现了留抵税额。进项税指的是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等时候支付的增值税额。而销项税,则指销售时收取的增值税额。一般而言,形成留抵税额的原因有很多,比如集中投资、货物生产周期较长等。 法律依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第八条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1.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二)本公告所称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三)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四)纳税人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五)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办理免抵退税后,仍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退还留抵税额;适用免退税办法的,相关进项税额不得用于退还留抵税额。(六)纳税人取得退还的留抵税额后,应相应调减当期留抵税额。按照本条规定再次满足退税条件的,可以继续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但本条第(一)项第1点规定的连续期间,不得重复计算。(七)以虚增进项、虚假申报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留抵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八)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中央、地方分担机制另行通知。
留抵税额退税怎么做分录
提交留抵退税申请时:借:其他应收款-应收退税款,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收到退税款时: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应收退税款。如果在申请的当月收到退税款,也可以将以上二笔分录合并,直接做:借:银行存款,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收到留抵退税账务处理申报表填写:纳税人应在收到税务机关准予留抵退税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当期,以税务机关核准的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冲减期末留抵税额,并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相应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2栏“上期留抵税额退税”。
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享受条件
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享受条件如下:1、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2、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4、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优惠内容如下:1、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2、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3、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4、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6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5、符合条件的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6、符合条件的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综上所述,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以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抵减应纳税额至零。未抵减完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结转下期继续抵减。【法律依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第八条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1.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二)本公告所称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三)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乘以进项构成比例乘以60%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四)纳税人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五)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办理免抵退税后,仍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退还留抵税额;适用免退税办法的,相关进项税额不得用于退还留抵税额。(六)纳税人取得退还的留抵税额后,应相应调减当期留抵税额。按照本条规定再次满足退税条件的,可以继续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但本条第(一)项第1点规定的连续期间,不得重复计算。(七)以虚增进项、虚假申报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留抵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八)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中央、地方分担机制另行通知。
留抵退税是退的什么税
法律主观:留抵退税的意思是指,当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等时候支付的增值税额大于销售时收取的增值税额时,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的一种法律制度。法律客观:《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第八条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1.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留抵退税通俗理解
一、正面回答留抵退税,全名也可以叫做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优惠,其实就是对当下还不可以抵税、存着在未来才可以抵税的进项增值税,给予的提前全额退回。说的简单点,留抵税额,就是指当进项税超过销项税额时,就会产生留抵税额。进项税指的是经营者在购入货品、无形资产摊销或是房产等时候,在付款环节产生的增值税额。二、分析详情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政策的。三、留抵退税的5个条件分别是什么1、自2019年4月税金所属期开始,连续半年的增量留抵税额超过0,到第六个月的时候的增量留抵税额需要高于5万;2、纳税信用等级处于A等级或者B等级;3、纳税人在申请退税前三年内未发生过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者虚假开出增值税专票情况的;4、纳税人在申请退税之前三年里没有发生过偷漏税而受到税务机构处罚等情况;5、从2019年4月1日开始没有享受到立即征收立即退费、先征收税之后退款这方面的政策。
留抵退税啥意思
所谓的留抵税额,简单可理解为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即出现了留抵税额。进项税指的是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等时候支付的增值税额。而销项税,则指销售时收取的增值税额。一般而言,形成留抵税额的原因有很多,比如集中投资、货物生产周期较长等。现在由于政策的变化试行增值税留抵退税的范围非常明确,即国家重点鼓励的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内,将部分符合条件的企业以及电网企业纳入留抵退税试点范围,对其在一定时期形成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一次性予以退还,以减轻这些企业资金压力,支持企业扩大投资,实现技术装备升级。2022年从2022年4月1日开始办理微型企业存量和其他行业增量留抵退税以来,截至2022年4月28日已办理退税6256亿元。2022年4月,河南省已有404.4亿元退税款退到3.73万户纳税人账户,由中央和我省各负担50%。各类市场主体享受到政策红利,进一步提振发展信心。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5月10日公布数据显示,自2022年4月1日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实施以来,4月1日至30日全国已有8015亿元增值税留抵退税款退到145.2万户纳税人账户。加上一季度继续实施老的留抵退税政策退税1233亿元,2022年1至4月,全国共有9248亿元退税款退到纳税人账户。
2022年留抵退税的会计分录?
2022年留抵退税会计分录:进项税额留抵在账务上体现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的借方余额,分录:借:银行存款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若账务上已经结转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分录:借:银行存款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留抵退税哪些企业可以申请:1、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2、制造业等行业企业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另外,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会计考试章节知识点归纳,祝你轻松取证。移动端题库:http://m.hqwx.com/tiku/kjz/?utm_campaign=baiduhehuorenPC端题库:http://hqwx.com/tiku/kjz/?utm_campaign=baiduhehuoren
留抵退税名词解释
留抵退税名词解释:留抵退税就是把增值税期末未抵扣完的税额退还给纳税人。增值税实行链条抵扣机制,以纳税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其中,销项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进项税额是指购进原材料等所负担的增值税额。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会形成留抵税额。个税退税的条件如下:1、上一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2、上一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综上所述,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留抵退税缴回怎么处理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留抵退税全称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优惠,是对现在还不能抵扣、留着将来才能抵扣的进项增值税,予以提前全额退还。留抵税额可以简单理解为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出现的税额。一、申请留底退税的条件:1、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2、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4、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二、留底退税有什么影响:1、减少企业资金占用,降低企业的资金成本,直接提高企业的获得感,提高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尤其在经济下行期,资金和现金流很大程度上直接决定了企业的存续性;2、有促进企业扩大投资和技术设备升级,实现稳投资和高质量发展的作用;3、有利于推动科技创新。尤其是初创型科技创新企业的特点是先期投入了大量资金,存在大量的进项税,但是短期内没有投产和销售,缺乏销项税。此种情况下,如果能够实施留抵退税,将极大促进科技创新企业研发的积极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留抵退税本期扣除额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留抵退税指的是在现在不可以抵扣的税,可以留着在将来进行抵扣的进项增值税,予以提前全部退还。简单来说就是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的时候,就会出现所谓的留抵税额。而本期扣除额指的是符合优惠减免政策的销售额,就是本期实际可以抵扣的一个金额。纳税人申请办理留抵退税,应于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次月起,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完成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退(抵)税申请表》。申请办理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应当按期申报免抵退税。当期可申报免抵退税的出口销售额为零的,应办理免抵退税零申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留抵退税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即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优,就是对现在还不能抵扣、留着将来才能抵扣的”进项”增值税,予以提前全额退还。法律依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八、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1、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二)本公告所称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三)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四)纳税人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五)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办理免抵退税后,仍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退还留抵税额;适用免退税办法的,相关进项税额不得用于退还留抵税额。(六)纳税人取得退还的留抵税额后,应相应调减当期留抵税额。按照本条规定再次满足退税条件的,可以继续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但本条第(一)项第1点规定的连续期间,不得重复计算。(七)以虚增进项、虚假申报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留抵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八)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中央、地方分担机制另行通知。
收到留抵退税款怎么做会计分录
第一步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准予留抵退税时,按税务机关核准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做如下会计分录第二步在实际收到留抵退税款项时,按收到留抵退税款项的金额做如下会计分录即可。留抵退税会计分录进项税额留抵在账务上:借:银行存款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若账务上已经结转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分录:借:银行存款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退还计算公式: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留抵退税概念留抵退税学名叫”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优惠”,就是对现在还不能抵扣、留着将来才能抵扣的”进项”增值税,予以提前全额退还。所谓的留抵税额,简单可理解为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即出现了留抵税额。进项税指的是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等时候支付的增值税额。而销项税,则指销售时收取的增值税额。一般而言,形成留抵税额的原因有很多,比如集中投资、货物生产周期较长等
留抵退税最新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2022年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综合考虑为企业提供现金流支持、促进消费投资、大力改进增值税留抵退税制度,今年对留抵税额实行大规模退税。优先安排小微企业,对小微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于6月底前一次性全部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足额退还。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至300万元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由10%降至5%。延续实施扶持制造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减税降费政策,并提高减免幅度、扩大适用范围。留抵退税,其学名叫”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优惠”,就是对现在还不能抵扣、留着将来才能抵扣的”进项”增值税,予以提前全额退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企业所得税退税留抵怎么处理
进项税额留抵在账务上体现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的借方余额,收到退税款对应留抵减少,对应科目进项税额减少。在财政部没有明确规定之前,个人建议账务处理如下,在申请时暂不做账务处理,申请获得税务机关增值税留抵退税正在文书后,账务处理如下,借,其他应收款,增值税留抵退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收到税务机关退还的增值税留抵税额时,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增值税留抵退税。增值税是价外税,增值税留抵退税实际上减少的是增值税进项税额,相当于进行了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就好像国家帮你公司把一笔暂时不用的闲置资产转换为了等额的货币资金。它不同于增值税即征即退和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优惠。会计考试章节知识点归纳,祝你轻松取证。移动端题库:http://m.hqwx.com/tiku/kjz/?utm_campaign=baiduhehuorenPC端题库:http://hqwx.com/tiku/kjz/?utm_campaign=baiduhehuoren
收到税局退回的进项留抵退税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进项税额留抵在账务上体现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的借方余额,收到退税款对应留抵减少,对应科目进项税额减少。在财政部没有明确规定之前,个人建议账务处理如下,在申请时暂不做账务处理,申请获得税务机关增值税留抵退税正在文书后,账务处理如下,借,其他应收款,增值税留抵退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收到税务机关退还的增值税留抵税额时,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增值税留抵退税。增值税是价外税,增值税留抵退税实际上减少的是增值税进项税额,相当于进行了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就好像国家帮你公司把一笔暂时不用的闲置资产转换为了等额的货币资金。它不同于增值税即征即退和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优惠。会计考试章节知识点归纳,祝你轻松取证。移动端题库:http://m.hqwx.com/tiku/kjz/?utm_campaign=baiduhehuorenPC端题库:http://hqwx.com/tiku/kjz/?utm_campaign=baiduhehuoren
增值税留抵退税通俗理解
留抵退税,是属于一个经济术语,学名叫做“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优惠”,意思就是对现在还不能够抵扣、留着将来才能够抵扣的“进项”增值税,予以提前全额退还。简单来说,留抵税额就是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会出现的。留抵退税就是将增值税期末未抵扣完的税额退还给纳税人。增值税是实行链条抵扣机制,以纳税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额。其中,销项税额指的是按照销售额与适用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进项税额指的是购进原材料等所负担的增值税额。因此,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就会形成留抵税额。留抵退税是属于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的重要举措。实施留抵退税政策,有助于缓解部分地区企业的资金压力,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企业扩大投资,同时促进了技术装备升级,可以更有效地激发市场活力,从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享受期末留抵退税的条件
享受期末留抵退税的条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1、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留抵退税,其学名叫”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优惠”,就是对现在还不能抵扣、留着将来才能抵扣的”进项”增值税,予以提前全额退还。所谓的留抵税额,简单可理解为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即出现了留抵税额。进项税指的是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等时候支付的增值税额。而销项税,则指销售时收取的增值税额。一般而言,形成留抵税额的原因有很多,比如集中投资、货物生产周期较长等。优惠内容如下:1、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2、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3、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4、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6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5、符合条件的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6、符合条件的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综上所述,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以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抵减应纳税额至零。未抵减完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结转下期继续抵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留抵退税的条件
增值税留抵退税基本条件2022年留抵退税新政延续了先进制造业增量留抵退税政策的基本退税条件,即需要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1)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2)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4)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这里需要说明三个问题:第一,这四项条件对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政策和制造业等行业留抵退税政策同样适用;第二,这四项条件对增量留抵退税和存量留抵退税同样适用;第三,新政出台后,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的普遍性留抵退税政策,即老政策继续实施,相较于新政策,老政策除需同时符合这四项条件外,仍需要满足“连续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且第六个月不低于50万元”的退税门槛要求。存量留抵税额,是指留抵退税制度实施前纳税人形成的留抵税额。在确定存量留抵税额时,以纳税人2019年3月底的期末留抵税额为标准值。如果纳税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2019年3月底的期末留抵税额,以2019年3月底数为存量留抵税额。拓展资料:纳入进项构成比例计算的扣税凭证中,增加了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和纳入进项抵扣凭证范围的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作为进项构成比例计算公式的分子,且这一调整也同样适用于继续实施的老政策。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留抵退税条件
留抵退税的条件如下:1、从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6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或先征后返(退)政策。留抵退税,其学名叫”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优惠”,就是对现在还不能抵扣、留着将来才能抵扣的”进项”增值税,予以提前全额退还。所谓的留抵税额,简单可理解为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即出现了留抵税额。进项税指的是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等时候支付的增值税额。销项税指销售时收取的增值税额。形成留抵税额的原因有很多,比如集中投资、货物生产周期较长等。纳税人出口业务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可以在同一申报期内,既申报免抵退税又申请办理留抵退税。纳税人在同一申报期既申报免抵退税又申请办理留抵退税的,或者在纳税人申请办理留抵退税时存在尚未经税务机关核准的免抵退税应退税额的,应待税务机关核准免抵退税应退税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六条 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第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留抵退税是退现金吗
一、正面回答留底退税退的是现金。留抵退税指的是现在还不能抵扣、留着将来才能抵扣的进项增值税,予以提前全额退还。留税退税就是把增值税期末,没有抵押的税额全部退还给纳税人。二、分析留抵退税,是属于一个经济术语,学名叫做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优惠,意思就是对现在还不能够抵扣、留着将来才能够抵扣的进项增值税,予以提前全额退还。三、留底退税的形成因素?一般是由于纳税人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在时间上不一致造成的,比如集中采购原材料与存货,但尚未全部实现销售;或者投资期间没有收入等等。除此之外,在多档税率并存的情况下,销售适用税率低于进项适用税率时,也会形成留抵税额。
留底税不退税怎么写说明
写说明流程:1.可以直接问专管员要模版,麻烦他拍照给你;2.先写抬头,然后把企业名称、税号、成立时间、为期末留抵退税金额、企业放弃退税,最后写上公司名称、时间,打印出来,盖上公章就行了。纳税人可以选择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留抵退税,也可以选择结转下期继续抵扣。所以,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企业可以不申请退税,选择继续抵扣。只是各地税务局在征管中有不同的处理,比如西安税务局明确须在电子税务局提交留抵退税申请时,写明不申请留抵退税的原因。留抵退税的实质不是减免税,只是递延纳税,类似一笔无息贷款。正确认识留抵退税的实质,对正确选择,非常重要。纳税人取得退还的留抵税额后,应相应调减当期留抵税额。根据相关规定,因申请留抵退税取得的税款,以后还要缴回去。也就是说因增值税留抵退税被退还的增值税,最后还要一分不少地缴回去。留抵退税并不是减免税,只是类似给了纳税人一笔无息贷款。选择留抵退税的情况1、长期留抵,如果预计未来会长期留抵,不会产生应纳税额,选择留抵退税。由于增值税有13%、9%、6%三档税率,如果纳税人计算进项税适用高税率,计算销项税适用低税率,可能导致制度性的长期留抵,则应选择留抵退税;2、利息高于税款,由于留抵退税类似一笔无息贷款,可以节省一笔利息支出,如果节省的这笔利息支出,高于今后先征后返的税款,则应选择留抵退税。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第一条:纳税人申请留抵退税,应在规定的留抵退税申请期间,完成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退(抵)税申请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第二条:在计算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的进项构成比例时,纳税人在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无需从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中扣减。
留抵退税满足什么条件
法律主观:可以退税的条件: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代扣、代收税款已按期缴纳入库后,税版务机关按照规定权应给付扣缴义务人的代扣、代收手续费;征收过程中形成的汇算清缴退税、结算退税、减免退税及调整政策和调整税率退税;由于工作疏忽,发生技术性差错而造成多缴或误缴税款;其他。法律客观:《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留抵退税退的是什么
法律主观:留抵退税的意思是指,当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等时候支付的增值税额大于销售时收取的增值税额时,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的一种法律制度。法律客观:《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第八条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1.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企业留抵退税会计分录怎么做?
2022年留抵退税会计分录:进项税额留抵在账务上体现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的借方余额,分录:借:银行存款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若账务上已经结转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分录:借:银行存款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留抵退税哪些企业可以申请:1、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2、制造业等行业企业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另外,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会计考试章节知识点归纳,祝你轻松取证。移动端题库:http://m.hqwx.com/tiku/kjz/?utm_campaign=baiduhehuorenPC端题库:http://hqwx.com/tiku/kjz/?utm_campaign=baiduhehuoren
留抵退税2023年还会有吗
一、正面回答留抵税额退税延期到2022年12月31日,留抵退税就是把增值税期末未抵扣完的税额退还给纳税人。增值税实行链条抵扣机制,以纳税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其中,销项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进项税额是指购进原材料等所负担的增值税额。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会形成留抵税额。二、分析详情所谓的留抵税额,简单可理解为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即出现了留抵税额。进项税指的是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等时候支付的增值税额。而销项税,则指销售时收取的增值税额。一般而言,形成留抵税额的原因有很多,比如集中投资、货物生产周期较长等。三、国际上对于留抵税额的处理方式国际上对于留抵税额的处理方式是允许纳税人结转下期继续抵扣或申请当期退还。同时,允许退还的国家或地区,也会相应设置较为严格的退税条件,如留抵税额必须达到一定数额。每年或一段时期内只能申请一次退税。只允许特定行业申请退税等。留抵退税主要是纳税人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在时间上不一致造成的,如集中采购原材料和存货,尚未全部实现销售。投资期间没有收入等。此外,在多档税率并存的情况下,销售适用税率低于进项适用税率,也会形成留抵税额。
免抵退税和留抵退税的区别
当期免抵退税额,也就是按照免抵退政策计算的当期应抵顶的进项税额,也可以理解为按企业当期出口额以所适用的名义退税率计算的名义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就是可以留待下期抵扣的进项税额,也就是本期没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应纳税额
留抵退税退附加税吗
一、正面回答纳税人产生留抵税额,可自主选择是否申请退还。纳税人如果不申请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附加税费如何计算,答案比较清晰。这种情况下,其当期留抵税额可继续抵扣以后纳税期产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直到某期的销项税额大于当期应抵扣税额时,才需就差额部分,确认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并计算缴纳附加税费。二、分析现行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规定,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基于此,当某期的销项税额大于当期进项税额时,其差额部分就成为当期需要缴纳的应纳税额。若当期进项税额大于当期销项税额,差额部分就成为结转至下期继续抵扣的留抵税额。有留抵税额的,当期应抵扣税额则包含了留抵税额和当期进项税额。三、什么是附加税?附加税指随正税按照一定比例征收的税。其纳税义务人与独立税相同,但是税率另有规定。附加税以正税的存在和征收为前提和依据。附加税包括根据正税的征收同时而加征的某个税种;以及在正税征收的同时,再对正税额外加征的一部分税收。
留抵退税通俗理解
留抵退税,是属于一个经济术语,学名叫做“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优惠”,意思就是对现在还不能够抵扣、留着将来才能够抵扣的“进项”增值税,予以提前全额退还。留抵退税指的是对于暂时未能进行抵扣的增值税,但是将来可以抵扣”进项”增值税进行提前退还,这种情况出现是因为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留抵税额处理方式有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以及申请当期退还两种。一、留抵退税是什么意思留抵退税,其学名叫”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优惠”,就是对现在还不能抵扣、留着将来才能抵扣的”进项”增值税,予以提前全额退还。留抵税额,简单可理解为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即出现了留抵税额。进项税指的是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等时候支付的增值税额。而销项税,则指销售时收取的增值税额。一般而言,形成留抵税额的原因有很多,比如集中投资、货物生产周期较长等。二、留抵税额处理方式国际上对于留抵税额一般有两种处理方式:允许纳税人结转下期继续抵扣或申请当期退还。同时,允许退还的国家或地区,也会相应设置较为严格的退税条件,如留抵税额必须达到一定数额;每年或一段时期内只能申请一次退税;只允许特定行业申请退税等。
留抵退税政策是什么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以下称留抵退税)制度。一、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以下称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二)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三)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四)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五)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二、 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 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 额的比重。三、 纳税人申请办理留抵退税,应于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次月起,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以下称申报期)内,完成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退(抵)税申请表》(见附件)。四、 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可以在同一申报期内,既申报免抵退税又申请办理留抵退税。五、 申请办理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应当按期申报免抵退税。当期可申报免抵退税的出口销售额为零的,应办理免抵退税零申报。六、 纳税人既申报免抵退税又申请办理留抵退税的,税务机关应先办理免抵退税。办理免抵退税后,纳税人仍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再办理留抵退税。七、 税务机关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原则办理留抵退税。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是否符合留抵退税条件、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等进行审核确认,并将审核结果告知纳税人。八、 纳税人符合留抵退税条件且不存在本公告第十二条所列情形的,税务机关应自受理留抵退税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向纳税人出具准予留抵退税的《税务事项通知书》。纳税人发生本公告第九条第二项所列情形的,上述10个工作日,自免抵退税应退税额核准之日起计算。九、 纳税人在办理留抵退税期间发生下列情形的,按照以下规定确定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一)因纳税申报、稽查查补和评估调整等原因,造成期末留抵税额发生变化的,按最近一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期末留抵税额确定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二)纳税人在同一申报期既申报免抵退税又申请办理留抵退税的,或者在纳税人申请办理留抵退税时存在尚未经税务机关核准的免抵退税应退税额的,应待税务机关核准免抵退税应退税额后,按最近一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期末留抵税额,扣减税务机关核准的免抵退税应退税额后的余额确定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税务机关核准的免抵退税应退税额,是指税务机关当期已核准,但纳税人尚未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15栏“免、抵、退应退税额”中填报的免抵退税应退税额。(三)纳税人既有增值税欠税,又有期末留抵税额的,按最近一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期末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后的余额确定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十、 在纳税人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和免抵退税申报后、税务机关核准其免抵退税应退税额前,核准其前期留抵退税的,以最近一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期末留抵税额,扣减税务机关核准的留抵退税额后的余额,计算当期免抵退税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税务机关核准的留抵退税额,是指税务机关当期已核准,但纳税人尚未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2栏“上期留抵税额退税”填报的留抵退税额。十一、 纳税人不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不予留抵退税。税务机关应自受理留抵退税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向纳税人出具不予留抵退税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十二、 税务机关在办理留抵退税期间,发现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纳税人存在以下情形,暂停为其办理留抵退税:(一)存在增值税涉税风险疑点的;(二)被税务稽查立案且未结案的;(三)增值税申报比对异常未处理的;(四)取得增值税异常扣税凭证未处理的;(五)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十三、 本公告第十二条列举的增值税涉税风险疑点等情形已排除,且相关事项处理完毕后,按以下规定办理:(一)纳税人仍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税务机关继续为其办理留抵退税,并自增值税涉税风险疑点等情形排除且相关事项处理完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向纳税人出具准予留抵退税的《税务事项通知书》。(二)纳税人不再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不予留抵退税。税务机关应自增值税涉税风险疑点等情形排除且相关事项处理完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向纳税人出具不予留抵退税的《税务事项通知书》。税务机关对发现的增值税涉税风险疑点进行排查的具体处理时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确定。十四、 税务机关对增值税涉税风险疑点进行排查时,发现纳税人涉嫌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增值税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的,终止为其办理留抵退税,并自作出终止办理留抵退税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纳税人出具终止办理留抵退税的《税务事项通知书》。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涉嫌增值税重大税收违法行为核查处理完毕后,纳税人仍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可按照本公告的规定重新申请办理留抵退税。十五、 纳税人应在收到税务机关准予留抵退税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当期,以税务机关核准的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冲减期末留抵税额,并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相应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2栏“上期留抵税额退税”。十六、 纳税人以虚增进项、虚假申报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留抵退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十七、 本公告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留抵退税吗
增值税留抵退税仅仅限于一般纳税人,而且是期末留抵税额大于0的一般纳税人,自然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不存在增值税留抵退税。具体的适用对象包括:1、小微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中的营业收入指标、资产总额指标确定。上述规定所列行业企业中未采用营业收入指标或资产总额指标的以及未列明的行业企业,微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小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2、制造业等6大行业制造业等行业纳税人,是指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业务相应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占全部增值税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需要说明的是,如果一个纳税人从事上述多项业务,以相关业务增值税销售额加总计算销售额占比,从而确定是否属于制造业等行业纳税人。3、在判断你公司能否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的时候,首先看看你是否属于小微企业?若不是小微企业,再看看你是否属于制造业等6大行业。然后在看看是否符合留抵退税的4个条件:按照14号公告规定办理留抵退税的小微企业、制造业等行业纳税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一)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二)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三)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四)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法律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8条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的,前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为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计税依据是销售额,而一般纳税人的计税依据是销项税额扣除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计税方法不同,使得这两类纳税人的增值额相同而增值税税负不同,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明显高于一般纳税人。
如何申请留抵退税
纳税人申请办理留抵退税,应于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次月起,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完成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退(抵)税申请表》。留抵退税指的是在现在不可以抵扣的税,可以留着在将来进行抵扣的进项增值税,予以提前全部退还。简单来说就是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的时候,就会出现所谓的留抵税额。而本期扣除额指的是符合优惠减免政策的销售额,就是本期实际可以抵扣的一个金额。纳税人申请办理留抵退税,应于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次月起,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完成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退(抵)税申请表》。申请办理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应当按期申报免抵退税。当期可申报免抵退税的出口销售额为零的,应办理免抵退税零申报。一、办理退税的流程如下:1、由纳税人携带有关证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登记表;2、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申报;3、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4、批准后,核发给企业退税登记。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二、个税退税的条件如下:1、上一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2、上一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五十一条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增值税留抵退税是怎么回事
留抵退税就是把增值税期末未抵扣完的税额退还给纳税人。增值税实行链条抵扣机制,以纳税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其中,销项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进项税额是指购进原材料等所负担的增值税额。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会形成留抵税额。企业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报退合一”功能办理,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只需通过电子税务局“报退合一”模块即可完成增值税纳税申报和增量期末留抵退税申请。纳税人申请办理留抵退税,应于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次月起,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完成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退(抵)税申请表。现在由于政策的变化试行增值税留抵退税的范围非常明确,即国家重点鼓励的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内,将部分符合条件的企业以及电网企业纳入留抵退税试点范围,对其在一定时期形成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一次性予以退还,以减轻这些企业资金压力,支持企业扩大投资,实现技术装备升级。三种增值税据以计算的增值额即税基可用公式初略地表示方法:生产型增值税的增值额= 销售额- 外购非固定资产商品- 外购劳务收入型增值税的增值额= 销售额- 外购非固定资产商品- 外购劳务- 外购固定资产折旧额消费型增值税的增值额= 销售额- 外购非固定资产商品- 外购劳务- 外购固定资产法律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留抵退税政策
【法律分析】:留抵退税,其学名叫”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优惠”,就是对现在还不能抵扣、留着将来才能抵扣的”进项”增值税,予以提前全额退还。【法律依据】:根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第八条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1.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二)本公告所称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三)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四)纳税人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五)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办理免抵退税后,仍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退还留抵税额;适用免退税办法的,相关进项税额不得用于退还留抵税额。(六)纳税人取得退还的留抵税额后,应相应调减当期留抵税额。按照本条规定再次满足退税条件的,可以继续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但本条第(一)项第1点规定的连续期间,不得重复计算。(七)以虚增进项、虚假申报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留抵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八)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中央、地方分担机制另行通知。【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2021年留抵退税政策
退税减费政策操作指南3354 2023年增值税期末退税政策一个适用对象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下简称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批发零售业。修理及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下简称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二政策内容(一)自2023年4月起,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税额。(2)自2023年4月起,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补贴;符合条件的小企业可从2023年5月的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股票津贴。(三)自2023年4月起,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免税额。(4)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自2023年5月申报纳税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津贴;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可从2023年6月申报纳税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补贴。(五)自2023年7月起,符合条件的批发零售企业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免税额。(六)符合条件的批发零售企业,自2023年7月起,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货免税额。三操作过程(一)享受方式纳税人申请退税应提交《退(抵)税申请表》。(二)办理渠道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和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站可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办税服务”栏目查询。(3)申报要求1.纳税人应在纳税申报期内完成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申请退税。2023年4月至7月,停留抵退税申请时间延长至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2.纳税人出口货物和劳务以及发生跨境应税行为属于免税、退税范围的,可以在同一申报期内申请免税、退税以及留抵退税。3.申请退(留)税的纳税人,出口货物和服务及跨境应税活动申请退(免)税的纳税人,应当按期申报退(免)税。当期可申报免退税的出口销售额为零的,实行免退税零申报。4.纳税人申报免税、退税并申请退税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办理免税、退税。免税、退税后,纳税人仍符合减税、退税条件的,再申请减税、退税。5.退税期间,因纳税申报、检查、评估、调整等原因导致最终免税额发生变化的,按照最新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最终免税额确定允许退税的最终免税额。6.纳税人在同一申报期内申请免抵退税和申请留抵退税的,或者在纳税人申请留抵退税时存在未被税务机关核定的免抵退税金额的,在税务机关核定免抵退税金额后,通过扣除最近一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期末的免抵退税金额,确定允许的增抵税额。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可抵扣应退税额,是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可抵扣应退税额”第15栏中,纳税人当期已核定但尚未申报的可抵扣应退税额。7.纳税人既有增值税欠费又有期末抵税额的,按照最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期末抵税额扣除增值税欠费后的余额确定允许的增量抵税额。8.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和免抵退税申报后,在税务机关批准免抵退税前,批准上期退税的,以最近一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期末扣除税务机关批准免抵退税后的余额计算本期免抵退税。经税务机关核定的退税额,是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上期退税”第22栏中纳税人本期已核定但尚未申报的退税额。9.纳税人在收到税务机关批准退税的本期《税务事项通知书》后,用税务机关批准的抵扣进项税额抵减最终抵扣税额,并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2栏填写“上期抵扣税额退税”。10.纳税人如需申请退还全部已退税款,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缴回留抵退税申请表》。纳税人已全部退还已退税款后,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纳税人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上期退税”第22栏填写负数,可继续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四)相关规定1.申请退税时必须同时满足的条件。信用等级为A级或B级;申请退税前36个月没有骗取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申请退税前36个月内没有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以上;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退款)政策。2.提高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2019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税额。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3.存量留抵税额存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或等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存量留抵税额为零。4.划型标准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中的营业收入指标、资产总额指标确定。资产总额指标按照纳税人上一会计年度年末值确定。营业收入指标按照纳税人上一会计年度增值税销售额确定;不满一个会计年度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增值税销售额(年)=上一会计年度企业实际存续期间增值税销售额/企业实际存续月数×12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对于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银发〔2015〕309号文件所列行业以外的纳税人,以及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所列行业但未采用营业收入指标或资产总额指标划型确定的纳税人,微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小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中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亿元以下(不含1亿元)。除上述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外的其他企业,属于大型企业。按照2023年第14号公告第六条规定适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时,纳税人的行业归属,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关于以主要经济活动确定行业归属的原则,以上一会计年度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应业务增值税销售额占全部增值税销售额比重最高的行业确定。5.行业标准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是指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业务相应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占全部增值税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上述销售额比重根据纳税人申请退税前连续12个月的销售额计算确定;申请退税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但满3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计算确定。6.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确定: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允许退还的存量留抵税额=存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在计算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的进项构成比例时,纳税人在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无需从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中扣减。7.出口退税与留抵退税的衔接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应先办理免抵退税。免抵退税办理完毕后,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退还留抵税额;适用免退税办法的,相关进项税额不得用于退还留抵税额。8.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与留抵退税的衔接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取得留抵退税款的,不得再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纳税人可以在2023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取得的留抵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可以在2023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退还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退还留抵税额。9.纳税信用评价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个体工商户,可自《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4号)发布之日起,自愿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参照企业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参加评价,并在以后的存续期内适用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管理相关规定。对于已按照省税务机关公布的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参加纳税信用评价的,也可选择沿用原纳税信用级别,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办理留抵退税。10.其他规定纳税人可以选择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留抵退税,也可以选择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纳税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同时申请增量留抵退税和存量留抵退税。同时符合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相关留抵退税政策的纳税人,可任意选择申请适用其中一项留抵退税政策。四相关文件(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3年第14号)(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2023年第17号)(三)《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持续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2023年第19号)(四)《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2023年第21号)(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20号)(六)《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4号)(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1号)(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2023年7月份增值税留抵退税申请时间的公告》(2023年第15号)相关问答:退税怎么申请 一、退税怎么申请1、退税申请方法如下:(1)企业进行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2)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按规定填写,加盖公章报送税务机关;(3)税务机关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企业进行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纳税人出口货物适用退(免)税规定的,应当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在规定的出口退(免)税申报期内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退(免)税;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服务和无形资产适用退(免)税规定的,应当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退(免)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的,纳税人应当依法补缴已退的税款。二、出口退税申报流程操作是什么1、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2、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的工商登记证明后,于30日内办理退税登记;3、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5、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
留抵退税怎么做账务处理
进项税额留抵在账务上体现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的借方余额,收到退税款对应留抵减少,对应科目进项税额减少。在财政部没有明确规定之前,个人建议账务处理如下,在申请时暂不做账务处理,申请获得税务机关增值税留抵退税正在文书后,账务处理如下,借,其他应收款,增值税留抵退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收到税务机关退还的增值税留抵税额时,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增值税留抵退税。增值税是价外税,增值税留抵退税实际上减少的是增值税进项税额,相当于进行了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就好像国家帮你公司把一笔暂时不用的闲置资产转换为了等额的货币资金。它不同于增值税即征即退和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优惠。会计考试章节知识点归纳,祝你轻松取证。移动端题库:http://m.hqwx.com/tiku/kjz/?utm_campaign=baiduhehuorenPC端题库:http://hqwx.com/tiku/kjz/?utm_campaign=baiduhehuoren
留抵退税如何做账务处理分录
留抵退税做账务处理分录的做法如下:1、进项税额留抵在账务上:借:银行存款。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若账务上已经结转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分录:借:银行存款。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出现留抵退税的原因增值税实行链条抵扣机制,以纳税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其中,销项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进项税额是指购进原材料等所负担的增值税额。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会形成留抵税额。留抵税额主要是纳税人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在时间上不一致造成的,如集中采购原材料和存货,尚未全部实现销售;投资期间没有收入等。此外,在多档税率并存的情况下,销售适用税率低于进项适用税率,也会形成留抵税额。在取得退还留抵税额后,就应该相应地调减当期的留抵税额,而且要在申报表和会计核算中有所反映。
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法律分析:留抵退税,其学名叫”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优惠”,就是对现在还不能抵扣、留着将来才能抵扣的”进项”增值税,予以提前全额退还。所谓的留抵税额,简单可理解为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即出现了留抵税额。进项税指的是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等时候支付的增值税额。留抵退税就是把增值税期末未抵扣完的税额退还给纳税人。增值税实行链条抵扣机制,以纳税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其中,销项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进项税额是指购进原材料等所负担的增值税额。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会形成留抵税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第七十九条 税务机关、税务人员查封、扣押纳税人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的,责令退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留抵退税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留抵退税就是把增值税期末未抵扣完的税额退还给纳税人。增值税实行链条抵扣机制,以纳税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其中,销项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进项税额是指购进原材料等所负担的增值税额。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会形成留抵税额。企业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报退合一”功能办理,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只需通过电子税务局“报退合一”模块即可完成增值税纳税申报和增量期末留抵退税申请。纳税人申请办理留抵退税,应于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次月起,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完成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退(抵)税申请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第二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
留抵退税啥意思
留抵退税是当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等时候支付的增值税额大于销售时收取的增值税额时,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的一种法律制度。【【法律依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第八条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1.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什么叫留抵退税
留抵退税,其学名叫”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优惠”,就是对现在还不能抵扣、留着将来才能抵扣的”进项”增值税,予以提前全额退还。所谓的留抵税额,简单可理解为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即出现了留抵税额。进项税指的是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等时候支付的增值税额。而销项税,则指销售时收取的增值税额。一般而言,形成留抵税额的原因有很多,比如集中投资、货物生产周期较长等。政策2019年3月21日晚间,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其中提到,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实施2018年,山东在实施一次性留抵退税71亿元基础上,2019年按照国家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有关规定,建立起常态化留抵退税制度。2019年10月,绝大部分纳税人迎来第一个留抵退税期,山东全省共有509户企业申请退税,退还税款39亿元。退税企业主要集中在建筑、制造和房地产三个行业,分别获得退税款14.24亿元、9.59亿元、9.45亿元。其中,有124户先进制造业企业获得退税款2.39亿元。
留抵退税是什么意思
所谓的留抵税额,简单可理解为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即出现了留抵税额。进项税指的是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等时候支付的增值税额。而销项税,则指销售时收取的增值税额。一般是由于纳税人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在时间上不一致造成的,比如集中采购原材料与存货,但尚未全部实现销售;或者投资期间没有收入等等。除此之外,在多档税率并存的情况下,销售适用税率低于进项适用税率时,也会形成留抵税额。留抵退税就是把增值税期末未抵扣完的税额退还给纳税人。增值税实行链条抵扣机制,以纳税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其中,销项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进项税额是指购进原材料等所负担的增值税额。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会形成留抵税额。留抵退税是属于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的重要举措。实施留抵退税政策,有助于缓解部分地区企业的资金压力,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企业扩大投资,同时促进了技术装备升级,可以更有效地激发市场活力,从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法律依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八、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1、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二)本公告所称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三)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四)纳税人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五)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办理免抵退税后,仍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退还留抵税额;适用免退税办法的,相关进项税额不得用于退还留抵税额。(六)纳税人取得退还的留抵税额后,应相应调减当期留抵税额。按照本条规定再次满足退税条件的,可以继续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但本条第(一)项第1点规定的连续期间,不得重复计算。(七)以虚增进项、虚假申报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留抵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八)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中央、地方分担机制另行通知。
留抵退税通俗理解
留抵退税,是属于一个经济术语,学名叫做“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优惠”,意思就是对现在还不能够抵扣、留着将来才能够抵扣的“进项”增值税,予以提前全额退还。留抵退税指的是对于暂时未能进行抵扣的增值税,但是将来可以抵扣”进项”增值税进行提前退还,这种情况出现是因为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留抵税额处理方式有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以及申请当期退还两种。一、留抵退税是什么意思留抵退税,其学名叫”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优惠”,就是对现在还不能抵扣、留着将来才能抵扣的”进项”增值税,予以提前全额退还。留抵税额,简单可理解为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即出现了留抵税额。进项税指的是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等时候支付的增值税额。而销项税,则指销售时收取的增值税额。一般而言,形成留抵税额的原因有很多,比如集中投资、货物生产周期较长等。二、留抵税额处理方式国际上对于留抵税额一般有两种处理方式:允许纳税人结转下期继续抵扣或申请当期退还。同时,允许退还的国家或地区,也会相应设置较为严格的退税条件,如留抵税额必须达到一定数额;每年或一段时期内只能申请一次退税;只允许特定行业申请退税等。主要是纳税人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在时间上不一致造成的,如集中采购原材料和存货,尚未全部实现销售;投资期间没有收入等。法律快车提示,在多档税率并存的情况下,销售适用税率低于进项适用税率,也会形成留抵税额。三、办理退税流程是怎么样的办理退税流程: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 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当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
2022留抵退税的5个条件
一、办理条件 按照规定办理留抵退税的小微企业、制造业等行业纳税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2、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4、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二、办理对象 1、小微企业以及制造业 2、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4、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对于小微企业,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微型企业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小型企业从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对于符合条件的六个行业,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中型企业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大型企业自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