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

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金流程

办理公司增加注册资金的程序: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内容应当包括:增加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增加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日期;5、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内容应当包括:增加注册资本的数额和出资方式、出资日期(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内容应当包括:增加注册资本的数额和出资方式、出资日期。6、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7、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8、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0、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扩展资料:增加资本是指股份有限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增加公司的股份总数(简称增资)。增资的原因一般有筹措资金、扩大营业规模、增加项目投资等。公司增资的方式很多,常见的有发行新股,还有增加每股面值、公司债转换为公司股份、公积金转增资本、公司股东增资补充资本等等。以公司发行新股方式增资的,应当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参考资料:注册资本-百度百科

工商注册:公司注册资金增资的意义

在公司注册的时候,工商局都会要求登记公司注册资金,也规定了公司在正常运行期间必须保证公司资产多余注册资金的金额,减低公司的风险。在到了公司发展的成熟期,可能就需要公司注册资金增资。曼德企服就带大家了解一下公司注册资金增资的意义。公司注册资金增资有两种情况:1、被动增资:公司注册时资本先实缴一部分,在注册后再补齐剩下部分。2、主动增资:公司实到资本和注册资本一致,通过后期增资扩大注册资本。增资意义:1、筹集运营资金有利于公司开拓新的投资项目,扩大经营规模。2、增强公司实力,提高公司信用,获得法定资质,在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3、调整股东机构和持股比例,吸收新股东改变股东成分和机构。4、让公司取得更高的利益。增加注册公司的资本需要经过会计事务所的验资,并依法修改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及股东认缴出资的条款,在增资后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以上就是关于公司注册资金增资的意义,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公司核名找曼德企服,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上亿云端数据支持,公司注册查名就上曼德企服

公司要增加注册资金怎么办理

办理公司增加注册资金的程序: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内容应当包括:增加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增加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日期;5、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内容应当包括:增加注册资本的数额和出资方式、出资日期(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内容应当包括:增加注册资本的数额和出资方式、出资日期。6、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7、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8、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0、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扩展资料:增加资本是指股份有限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增加公司的股份总数(简称增资)。增资的原因一般有筹措资金、扩大营业规模、增加项目投资等。公司增资的方式很多,常见的有发行新股,还有增加每股面值、公司债转换为公司股份、公积金转增资本、公司股东增资补充资本等等。以公司发行新股方式增资的,应当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参考资料:注册资本-百度百科

公司增加注册资金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一、召开股东大会。二、形成各股东同意变更注册资金的股东会决议。三、修改或补充增资章程或者制定公司新章程。四、投入增资资金。五、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六、办理工商、税务等系列变更登记。需要提交下列材料: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5.公司章程修正案。6.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7.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8.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注册资金增资操作流程

法律主观:公司注册资金 增资操作流程如下: 1、开立股东会。股东同意此次公司增资,并出具 股东会决议 、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2、开立验资账户。 3、增资资本进账询证。 4、由公司章程规定各股东的出资额; 5、股东进行认缴或实缴; 6、会计公司对公司注册资金进行审计; 7、出具验资报告。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注册资金怎么增资

答:变更注册资本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认购新股,应当分别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发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新股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公司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验资证明应当载明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x0dx0a 增资流程如下。x0dx0a 提供资料->制作增资所需材料->开验资户->现金入账->银行快递询证函给会计事务所->会计事务所提供验资报告->提交工商制作营业执照x0dx0a需要5个工作日。x0dx0a你可以咨询一下上海复宝软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其是复旦软件园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的运营商,做的很不错,不到半年就招了100多家企业入驻,主要提供公司注册、写字楼出租、上海居住证及户口办理、专项资金申请等相关服务,非常专业和周到。我的用户名就是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资金增资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主观:一、公司注册资金增资手续1、公司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2、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3、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按照所认购股数缴纳股款;4、办理变更登记。二、公司增加注册资金的作用1、增强公司的实力,提高公司信用。注册资本越高,说明公司的资产实力和经营规模越大,能提高公司的商业信用,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2、增加公司的运营资本有利于公司开拓新的投资项目,扩大公司现有的经营规模。3、调整股东结构和持股比例,改变公司管理机构的组成。吸收新的股东可以改变股东成分和结构。在现有股东范围内的增资,通过认购新股的比例的安排,则可以调整现有股东相互间的持股比例,大股东可因增资而成为小股东。而在股东结构和持股比例变更之后,公司将可实现其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的重新安排和调整,包括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的更换等。4、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有利于企业在申报项目,招投标入围等工作都有好处,注册资本越多,公司承担责任能力也自然增多,在生意中才会越让别人放心。三、公司注册资金要实缴吗现在一般公司在设立时已经无需事先实缴资本,只需认缴资本即可。《公司法》已经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要增加注册资金如何去做

办理公司增加注册资金的程序: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内容应当包括:增加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增加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日期;5、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内容应当包括:增加注册资本的数额和出资方式、出资日期(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内容应当包括:增加注册资本的数额和出资方式、出资日期。6、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7、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8、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0、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扩展资料:增加资本是指股份有限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增加公司的股份总数(简称增资)。增资的原因一般有筹措资金、扩大营业规模、增加项目投资等。公司增资的方式很多,常见的有发行新股,还有增加每股面值、公司债转换为公司股份、公积金转增资本、公司股东增资补充资本等等。以公司发行新股方式增资的,应当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参考资料:注册资本-百度百科

7月杠杆资金新动向:爆买食品饮料 多只科创股融券规模超融资

  两融杠杆资金向来被视作市场风向标。那么七月以来它们都在买入什么股呢?在新开的科创板方面,两融资金又有什么新变化呢?   Choice数据显示,7月以来,两融资金既青睐食品饮料、农林牧渔等白马消费股,也看好电子、国防军工等科技成长股。   具体板块方面,申万28个一级行业中,7月以来大部分板块遭杠杆资金融资净卖出;但食品饮料、农林牧渔、电子、国防军工、纺织服装、休闲服务6大板块被融资客净买入,其中食品饮料融资净买额超15亿元,可谓是一枝独秀;农林牧渔、电子、国防军工净买入额也均超2亿元。   净卖出方面,有色金属、银行、计算机、房地产、非银金融、医药生物、通信、汽车等板块净卖出额超10亿元,其中有色金属净卖出额高达27亿元。   个股方面,Choice数据显示,7月至今,融资客即买入金融、食品领域的白马股,比如中信证券融资净买入25亿元,五粮液净买入20亿元,贵州茅台净买入15亿元;   又买入中兴通讯、信维通信、二三四五、浪潮信息等科技成长股。    科创板两融力量旗鼓相当   而科创板自7月22日开通以来,融资客又偏好哪些股呢?Choice数据显示,自科创板上市五个交易日以来,中国通号、澜起科技、中微公司、南微医学、乐鑫科技最受杠杆资金青睐,融资净买入额均超1亿元。   最为值得关注的是,与老板市场不同,科创板的两融力量对比更加平衡。   比如截至最新,沪深两市融资余额为8979亿元,融券余额为13亿元,而科创板融资余额为17.97亿元,融券余额为13.50亿元,两边基本呈现势均力敌的态势。   而心脉医疗、安集科技、嘉元科技、光峰科技、华兴源创、瀚川智能等6只科创板股融券余额甚至高于融资余额,这在以往的A股堪称罕见。    融券渠道更多样化   之所以出现上述变化,有分析认为,源于科创板融资融券更为市场化,上市首日便能融券,且融券券源供给更为充足。   《科创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实施细则》规定,符合条件的公募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等机构投资者以及参与科创板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可以作为出借人,通过约定申报和非约定申报方式参与科创板证券出借。   比如7月22日科创板上市首日,公募基金转融通出借交易也同步放开,南方、博时、易方达、华安、华夏等多家大型公募基金试水转融通。   上海证券报引述机构人士的话称,科创板开市当天,部分公募产品的确成为科创板股票融券的重要来源,而监管也鼓励更多公募产品参与转融通业务,为市场贡献券源。   有券商表示,对资本市场而言,公募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扩大了转融通业务的券源,提升了转融通业务整体市场体量,有助于市场形成多空平衡的生态,提升市场的价格发现效率和交易活跃度,进而有利于资本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   对于战略投资者,上交所还发出通知指出,战略投资者应当严格遵守《科创板转融通细则》第九条的规定,在承诺持有期限内原则上不得与关联方进行约定申报,但通过约定申报方式将获配股票出借给证券公司、仅供该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除外。   而在以往,市场上的融券券源相对不足,很多券商囿于资金实力,仅储备少量券种,导致在融资融券模式下,融券力量相对缺失,做空功能也未能充分体现。   相关报道>>>   25只科创板股后市谁能继续上行?龙虎榜、融资、大单等资金透端倪   科创板首周战绩:25只股票平均涨140%!后市将如何演绎? (文章来源:研究中心) 郑重声明: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

炒外汇最低要多少资金?

第一不计盈利后果的理论交易,那么炒外汇只要是杠杆足够高比如1000倍,那么1美金就可以,所以市场上才会出现许多小平台提供10美金外汇交易甚至5美金外汇交易。这种情况下把风险这一块给忽略了,也就是说只有在百分之百的盈利保证下在可以赚钱,很显然,外汇市场不是这样的,因此只有较多的资金才可以扛得住外汇交易风险,从中安全盈利。第二就是在安全盈利状况下炒外汇最少要多少钱,首先需要明确一个概念,就是目前FSA监管局仅让旗下的外汇平台提供不超过200倍的杠杆,而众所周知,凡是不受FSA监管的平台均不能称之为正规平台;因此在100倍的杠杆下,最低交易是0.1手也就是占用100美金,因此利用100美金炒外汇显然是无法赚钱的,因此如果需要扛得住400个点的话那么炒外汇需要500美金,才可以保证投资者安全盈利,并且至少是500美金。当然越多的话抗的风险就越大。

有没有能看股票资金流向的软件?

能看到资金流向的软件很多。1、 比如大智慧(华为P40HarmonyOs2.0.0.168,大智慧版本9.41)、同花顺(华为P40HarmonyOs2.0.0.168,同花顺版本 v10.38.04-3322)、益盟操盘手(华为P40HarmonyOs2.0.0.168,益盟操盘手3.6.6)等等都可以看到资金流向的。 2、 推荐《指南针全赢博弈软件》(华为P40HarmonyOs2.0.0.168,指南针股票版本7.1.37),这是一款专门针对股票交易市场的行情软件,该软件不仅能看到资金流向,还包含有股市资讯,股市天气预报,大盘热点排序,主力资金进出场买卖点显示。在资金流向方面,既有个股主力即时流入和流出状态,也有5、10、20、30日净流入或净流出状态,主力持股筹码分布,等等。信息比较全、比较细、比较及时。 3、 该软件有免费版本,360元使用2年版本,19800元使用一年的版本,不同的版本有不同的服务内容,收费越高的版本,服务内容越多越详细越准准及时。一般散户使用360元2年的版本,也有大盘和个股的资金流向,相对更经济实惠一些。该软件有免费版本,360元使用2年版本,19800元使用一年的版本,不同的版本有不同的服务内容,收费越高的版本,服务内容越多越详细越准准及时。一般散户使用360元2年的版本,也有大盘和个股的资金流向,相对更经济实惠一些。拓展资料:如何分析股票资金流向:1、首先分析股票资金流向首先看十大流通股股东,确定是券商还是基金在里边坐庄;2、看持有这支股票得所有人数是多了还是少了,通过这个可以知道庄家是在吸筹还是在抛售; 3、就是看成交量,有巨量那一定是庄家在做动作,结合k线分析,低价巨量收阳,庄家最后吸筹试盘,准备拉升,低价巨量收阴,庄家认为有进一步打压股价的需要,高价巨量收阳,行情暂时还不会结束,这是庄家在边拉升边出货的常用手段,高价巨量收阴、或收长上影线的十字星,是庄家在出货,立刻离场; 4、看股票的分时线,很多庄家为了不引起股价大的波动会在2.30---3.00这个时间段进行吸筹操作,所以如果在这个时间段成交量比前边的大很多,那就是庄家在吸筹;庄家的大部分时间用在了吸筹、振荡上,拉升只是一两周的时间。

郑州400万资金炒股开户股票开户佣金手续费最低多少

郑州400万资金炒股开户股票开户佣金手续费最低是低于万分之二的。至于最低多少,这个不一定,每家券商都可能不一样,每家券商的每个营业厅都会有不同。

乐享源新农业智能商城是资金盘吗

我觉得不是的,根据报道来看,符合当前的经济模式,发展前景也很不错,乐享源新农业智能商城携手合作伙伴一起推进了“助农增收促农消费”的实现机制建设,推动了农业农村产业带经济数智化升级,改善了农村消费环境,增强农民消费的意愿,共同推动了乡村振兴。效果还是不错的。近两年,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商务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的指导意见》之后成效显著,从而在驱动我国农业农村经济,朝着现代化新农业电商方向蓬勃发展,起到了巨大作用。2020年,全国网上零售额达11.76万亿元,同比增长10.9%,其中,全国农村网络零售额达1.79万亿元,同比增长8.9%,贫困县网络零售额达3017.5亿元,同比增长26%,有效拉动了贫困地区的经济增长。其中,国家级贫困县农产品网络零售额为406.6亿元,同比增长43.5%,增速较2019年提高14.6个百分点,更多农民将线下农产品转向线上销售,借助电子商务平台拓宽销售渠道,助力农户拓展增收空间,农产品电商市场进一步激活。电商助农成效显著,县域电子商务得到蓬勃发展,各种电商新模式不断涌现,农产品也得益于电商拓宽其销售渠道,更好的服务居民消费升级的需求。农民有好东西卖不出好价钱,城市居民找不到好农产、消费信任度差等农产品零售行业痛点已经得到了明显改观。乐享源新农业智能商城积极相应国家提出要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总战略;率先积极推动助农计划,助力农业全链精准新发展,为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同各产业深度融合,促进助农电商平台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乐享源新农业智能商城强势推出助农新电商模式,作为一个全新的S2B2C+O2O电子商务平台,致力打造为全国最大的农副产品网上交易平台﹐实现全民参股的农产品网络新零售全链条智能超巿。主要目的是让更多的特色、无公害、有机农副产品生产厂商入驻网上商城,让农民再没有卖不出去的产品;让消费者放心、安全购物。此网上商城产品以绿色、助农、至诚、共赢的理念﹐将超巿搬到网络上来,让会员以更低的价格、方便快捷地购买到高品质的农副产品﹐培养会员的消费习惯﹔严把产品质量关,提升商品品质,树立企业品牌"的项目。形成“买放心农产品、上乐享源商城”的商务形态。构建从田园到餐桌的绿色通道。乐享源新农业智能商城创新应用,解锁农资营销新玩法,首创农业盲盒拼团新应用APP。消费者可以会员方式,通过分享团购信息邀请好友加入团购,平台智能拼团系统自动匹配成团,拼团可选择3人、5人、10及20人等不同规模。成功开团后仅一名竞购成功者,将以较优惠的价格获得对应产品,竞购失败者将退回参团金额并获得相应的平台推广补贴。时下,购买盲盒是当下年轻人的潮流文化之一。盲盒作为以随机抽选为主要特征的一种销售模式,是指消费者不能提前得知具体产品款式的玩具盒子,具有随机属性。乐享源向消费者推出此盲盒,可谓是趣味社交促销神器,不仅让会员可以拼单成团,还可以喊友砍价,真正是流量裂变转化利器。拓展资料:资金盘是指以资金流通形式,拆东墙补西墙,用后加入会员的钱支付给前面会员的网络传销形式。资金盘最核心的特点就是用高额返利,吸引玩家拉人头。这类项目就是击鼓传花游戏,永远都是后加入者“接盘”,并存在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的风险。

北向资金单日净流入42.28亿!加仓这些板块

统计数据显示,7月29日北向资金合计净流入42.28亿元。其中沪股通净流出18.27亿元,深股通净流入60.55亿元。北向资金成交金额达到1552.05亿元,占A股当日总成交金额比重为12.42%。 从个股来看,东方雨虹、比亚迪、先导智能、中国平安等个股获北向资金增持规模居前,增持市值分别达到7.55亿元、7.53亿元、7.36亿元、6.56亿元。三安光电、中远海控、格林美、万华化学等获北向资金减持规模居前,减持市值分别为4.80亿元、4.27亿元、2.87亿元、2.87亿元。另外,传音控股、博瑞医药、道通 科技 、中国国贸等连续3天获得北向资金增持。 据e公司测算,增减持变动1000万元以上的个股中,中海达、云南锗业、易成新能、华力创通等获北向资金大幅增持,分别为242.68%、223.27%、187.25%、178.52%。而聚飞光电、强力新材、上海瀚讯、易事特等减持幅度较大,分别减持51.13%、42.70%、42.00%、38.19%。 从行业来看,本期医药生物(12.31亿元)、 汽车 (9.64亿元)、机械设备(7.45亿元)等行业板块获北上资金偏好,资金净买入较为明显。 (此稿由证券时报e公司写稿机器人“快手小e”完成。)

北向资金单日净流入11.03亿!加仓这些板块

统计数据显示,6月1日北向资金合计净流入11.03亿元。其中沪股通净流入4.39亿元,深股通净流入6.64亿元。北向资金成交金额达到1080.55亿元,占A股当日总成交金额比重为10.32%。 从个股来看,东方雨虹、美的集团、三一重工、韦尔股份等个股获北向资金增持规模居前,增持市值分别达到7.63亿元、4.25亿元、4.01亿元、3.87亿元。酒鬼酒、东方财富、泸州老窖、兴业银行等获北向资金减持规模居前,减持市值分别为6.04亿元、3.85亿元、2.37亿元、1.32亿元。另外,上海机场、宝钢股份、南方航空、北方稀土等连续3天获得北向资金增持。 据e公司测算,增减持变动1000万元以上的个股中,北信源、姚记 科技 、辉隆股份、丽尚国潮等获北向资金大幅增持,分别为109.84%、100.08%、89.60%、80.25%。而高伟达、博晖创新、英唐智控、云南锗业等减持幅度较大,分别减持68.53%、64.59%、45.67%、32.81%。 从行业来看,本期电子(7.74亿元)、建筑材料(7.71亿元)、化工(7.37亿元)等行业板块获北上资金偏好,资金净买入较为明显。 (此稿由证券时报e公司写稿机器人“快手小e”完成。)

600010资金流向,000100资金流向查询,如何分析个股资金流向呢?

资金流向查询主要看很多方面,要仔细分析,在网上看到的这篇文章写得很清楚~可以看看一、资金流向理论介绍1.“资”本主义投资者进行股票分析时经常使用的是三个基本指标,价格、成交量和时间。大部分投资者都会在以上三个指标的基础上进行衍生、归纳,根据自己的性格和习惯和喜好,总结出适合自己的一套方法,加上对所投资企业的基本面和整个市场环境变化的分析,从而最终对一只股票做出自己的投资评价。但对大部分投资者来说,大多数时候,股价的涨跌规律超出了他们可以判断、理解和把握的范围。大盘指数涨了,为什么我的股票还不涨?手里的股票该持有到什么时候?什么时候进场才稳妥?如果没有丰富的经验和正确的投资理念,这些都是一个个诱人亏损的陷阱。聪明的投资者们发明了各类分析方法,目的都是希望能尽力看清股价变动的本质,探求股价变动的内在动因,以期达到提前预判股价的走势的目的。“道可道,非常道”。可以说清楚讲明白的,往往不是真正的大道理。常用的证券技术分析方法存在着较大的局限性。无论是价格K线,还是成交量,或是结合了对时间因素考虑,都无法真正揭示股价涨跌的秘密。在基础指标中,成交量被普遍认为是其中最重要的变量因素。因为从主力资金运作的角度来看,成交量的变化比价格变化的成本要高,就是说成交量的变化比价格的变化更能真实的反映股票运行的轨迹。每一笔成交量的背后都是真金白银的交换,股价涨跌的下面,掩盖着的是资金的滚滚洪流。资金,才是影响股价波动的最主要原因!在对明细分笔成交数据进行统计的基础上观察资金的流向,才能发掘股价涨跌的内在动因并提高对未来预测的准确性。2.揭密资金流向简单的说,资金流向就是股市中的资金主动选择的方向。从量的角度去分析资金的流向,即观察成交量和成交金额,成交量和成交金额在实际操作中是有方向性的,买入或卖出。传统分析软件中的总成交量和内外盘之比由于仅仅是简单的买卖盘汇总,粒度太粗,很难据此看出资金的流向,更无法看出机构资金的动向。对资金流向的分析,首先要区分出各类成交资金的性质和意图,即首先是判别出它是买、是卖还是对敲;其次量化其属性,区分出它是属于支配性的主导资金,还是从属性跟随资金。因此,在实际的分析过程中,将买单和卖单加以区分,并根据单笔成交量的大小将主力资金和散户资金加以区分,就可以很好的将机构资金的动向展示给投资者。根据目前中国沪深交易所提供的成交数据,将主动性买盘视为资金流入,在任何一个股票软件的分笔成交数据中,用红色的B来表示。主动性买盘代表有场外资金愿意以比当时成交价更高的价格来买入股票。将主动性卖盘视为资金流出,用绿色的S来表示。主动性卖盘代表有场内资金愿意以比当时成交价更低的价格来卖出股票。部分交易指令的价格正好同时匹配时,这部分成交量没有买卖标识,可视为中性盘。中性盘在总成交量中仅占很小的比例。将一只股票每日的主动性买盘以及中性盘之和,视为资金流入,将主动性卖盘的汇总之和视为此股票当日的资金流出。但这样的统计方式也存在着误差。一是开盘前的集合竞价和收盘前的集合竞价都汇总成一笔来显示、因此成交量数值相对较大。二是除了上交所的LEVEL 2行情之外,目前上交所和深交所提供的分时成交数据属于快照式的报价,提供的是以6秒为单位的行情快照、6秒前这一时刻的委买和委卖前5档、以及6秒切片之间的最后一笔成交价和6秒钟内总的成交量。每笔分时成交里面,实际上是几笔甚至几十笔成交的累加。这在显示交易细节方面明显存在不足。并不能完全精确的反应场内外资金力量的博弈。LEVEL 2数据的购买和使用存在着很高的资金壁垒,因此目前即使使用LEVEL 2行情,其精细的成交数据也主要是用来进行即时的盘口分析。由于资金流向分析是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一种分析方式,因此对于普通的行情数据,只要采取科学的统计方法进行计算和归纳,所得到的分析结果放在某一天或者更长的一段时间内整体来看,并不会影响对资金流向方向的判断,因此可以作为投资的重要参考因素。资金流向的判断无论对于分析股市大盘走势还是对于个股操作上,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影响和决定市场趋势和股价涨跌的不可获缺的必要条件之一。 从每日两市的机构资金净流量数据中,可以获知当日大资金是净流入还是流出。假如大资金一直在持续流入,拿稳股票,等着享受坐轿的快乐。如果多日来大资金流入不断减少或者持续流出,意味着好日子到头了,该适当了结离场了。因此,从两市的大资金进出状况,投资者即可以决定自己的投资策略,当资金稳定流入时,短中长皆宜,差别只是个股涨幅大小而已,当资金开始有撤退迹象时,中长线开始止赢,短线交易最好快进快出。在证券市场中,每次中级以上行情的启动与逆转,都存在着一些不争的事实和前兆规律。以大盘阶段性底部反转启动为例,就存在着一条比较清晰的资金运作的主线。 机构资金开始流入的时间,是市场新一轮行情启动的起点,而机构资金开始流出的时间又是市场反转的起点。只有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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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600010资金流向问题,主要介绍几个资金流向的判断方法,一、资金流向理论介绍1.“资”本主义投资者进行股票分析时经常使用的是三个基本指标,价格、成交量和时间。大部分投资者都会在以上三个指标的基础上进行衍生、归纳,根据自己的性格和习惯和喜好,总结出适合自己的一套方法,加上对所投资企业的基本面和整个市场环境变化的分析,从而最终对一只股票做出自己的投资评价。但对大部分投资者来说,大多数时候,股价的涨跌规律超出了他们可以判断、理解和把握的范围。大盘指数涨了,为什么我的股票还不涨?手里的股票该持有到什么时候?什么时候进场才稳妥?如果没有丰富的经验和正确的投资理念,这些都是一个个诱人亏损的陷阱。聪明的投资者们发明了各类分析方法,目的都是希望能尽力看清股价变动的本质,探求股价变动的内在动因,以期达到提前预判股价的走势的目的。当然还有更多的可以去把网址换成财库股票网 查看更多分析技巧

歌尔股份股票基本面?歌尔股份财务指标分析?歌尔股份叉牛诊股资金?

近年来,蓝牙耳机等消费电子产品不断盛行,在年轻一代中尤其受欢迎。今天我们就来的探究一番科技行业中,歌尔股份这家在消费电子领域的龙头公司。在还没有正式分析歌尔股份前,我整理好的消费电子行业龙头股名单分享给大家,想要了解的话点击下文:宝藏资料:消费电子行业龙头股一览表一、从公司角度来看公司介绍:歌尔股份是国内消费电子行业数一数二的企业,精密零组件业务、智能声学整机业务和智能硬件业务,这三项业务便是其主营业务。主营产品包括微型麦克风、扬声器、无线耳机等。对歌尔股份的公司情况有了简单的了解后,我们来看下歌尔股份公司有什么亮点,是否值得我们入手?亮点一:在创新制造能力和人才队伍等方面的优势突出公司的一大优势就是优秀的精密制造和智能制造能力,还有很好的良好的口碑和品牌影响力;慢慢实现提升加工精度和良率水平的目标,将比较先进的工艺技术应用到生产中,在高端产品规模化生产中独具一格。同时,公司积极探索智能制造模式,通过对国际领先实践经验的借鉴,使生产制造与智能化能够更好的融合;持续引进在国际上都占有一定地位的专业技术和核心装备,自动化生产能力也相应地在变高。 此外,公司还一直在到处引进那些很优秀的人才,将多种技术融合在一起的产品研发平台,现已经成立,且通过集成跨领域技术供应系统化整体解决方案。同时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与众多国内外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他们会携手开发跨平台的创新产品,给予用户更优质的体验。亮点二:卓越的战略创新转型能力和优质的客户资源另外,对于公司来说坚持战略创新转型和稳固优质客户资源是很重要的。然而面对国内外的宏观经济形势以及行业趋势,不断度德量力,不断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而且还紧握住了消费电子行业中新兴产业的创新机遇,利用全球优质客户资源,以市场和技术为导向,立足于客户需求、不断拓展战略领域新的业务增长点并继续巩固、深耕领先客户资源。由于篇幅固定,有关歌尔股份具体的深度报告和风险提示,我都整理出来放到这篇研报中了,可以自行查看:【深度研报】歌尔股份点评,建议收藏! 二、从行业角度来看电子消费市场之所以得以扩容,就是因为需求的增长,就行业趋势来观察的话,短期看智能手机的复苏、中期看TWS的快速增长、长期看5G手机更新换代的历史机遇。另外,智能手机之后的消费电子热点有望在AirPods、 可穿戴式设备等产品身上重现;耳机渗透率提升与功能加成会使得歌尔股份的附加值增加也让歌尔股份的成长更为迅猛。而且由于5G换机潮、射频升级等需求增加、无线充电渗透率提升等因素的存在,将会进一步的驱动歌尔股份的业绩向好。全球 AR/VR 产品的供应商中该公司的地位最高,在行业中的地位越来越高,市场占有率也在不断提升,作为消费电子行业的领头羊,前程似锦。整体来看,我看来歌尔股份作为国内消费电子行业的龙头,随着行业变革时代的来临,公司有望在实现爆发式发展。但是文章存在一些滞后性,对歌尔股份未来行情感兴趣的朋友,点击这个链接就可以了,会为你配置专业的投顾来诊股,看下歌尔股份现在行情是否到买入或卖出的好时机:【免费】测一测歌尔股份还有机会吗?应答时间:2021-12-09,最新业务变化以文中链接内展示的数据为准,请点击查看

股票,债券,基金投资各有哪几种形式? 最少需要多少资金?

股票,债券,基金投资各有哪几种形式? 最少需要多少资金? 我讲得俗点儿吧:1.股票,现在常用的是去证券公司开个户(沪市一个,深市一个),领个证券公司的交易号,下载软件直接网上交易,也可以开通电话交易或去交易大厅交易,后两者一般是老股民及老年人才选择的方法.股票最低一笔得买入100股,最低的手续费是5元,交易每笔收大约千分之一到千分之三的手续费,再有印花税千分之三卖出股票最低可以卖10股(有的证券公司也要求最低卖50股的)股票现在每股最低的就是场内交易的封闭式基金,0.6元/股吧几年前曾喊消灭5元以下的股票,近几年曾喊消灭20元以下的股票,都未果,但一般股价集中在20元/股上下,另有中国船舶贵州茅台等几百元的高价股,后者也就几只而已2.债券,看买卖方式,像场内交易的债券,有的最低1000元就可以,如现在卖的储蓄式三年期国债,代码我忘了,就是1000元起。但有些要求1万元起。银行柜台买卖的债券一般是1万元起。有的公司债要求100手,一手100股或10股不等3.基金。分场外和场内基金。场外基金,即到基金公司交易就好,不需要办股东证,一般1000元起。定期投资的话,大多基金底限是200元-500元/月,少数基金也要求1000元/月场内基金交易与买股票相同,最低100股,但不用交印花税,最低交易手续费5元。所以你买少了赚不回来5元手续费。汇报完毕,纯属个人经验,仅供参考。

问下:现在国家对利用秸秆生产生物燃气系新能源方面有哪些财政、资金、政策扶持?高手来!!急急急!

每个省和每个省不同,刚帮你响朋友要了一个江苏省的文件,看看可不可以,实在不行,你去政府网站查查。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苏政办发〔2009〕13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划(2010-2015年)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委员会制订的《江苏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划(2010-2015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为切实做好规划实施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农作物秸秆(以下简称秸秆)综合利用,是控制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迫切需要,是提高秸秆利用水平、增强耕地地力的有效途径,是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措施。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把秸秆综合利用作为发展现代农业、推进节能减排、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分解落实任务,强化检查考核,确保取得实效。发展改革、农业、农机、科技、环保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共同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二、多渠道利用秸秆。各地要根据规划要求,紧密结合当地农业生产特点、秸秆资源状况等,统筹规划,多策并举,大力推进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积极发展秸秆能源化、原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等多形式利用,不断拓展秸秆利用渠道,提高综合利用水平。三、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扶持力度。各级财政部门要将秸秆综合利用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对秸秆还田、秸秆能源化、秸秆饲料化、秸秆工业原料化利用等给予扶持。金融机构要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对利用秸秆发电、加工板材等综合利用的企业,税务等有关部门要根据秸秆实际利用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税收、电价补贴等优惠政策。四、强化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要大力宣传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提高全社会综合利用秸秆的自觉性。要根据规定,抓紧划定并向社会公布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区域。在夏秋收种的关键时段,各级政府要组织环保、农业等部门加强巡查,依法监管,及时制止露天焚烧秸秆的违规行为。要采取卫星遥感、实地考察、综合分析等方式,加强检查考核,确保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实效。二○○九年十二月二日江苏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划(2010—2015年)江苏既是经济大省,也是农业大省。随着我省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业连年丰产,秸秆产生量越来越大,目前全省秸秆年产量达4000万吨左右。为切实加大秸秆转化力度,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近年来我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特别是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08〕105号)下发后,我省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省政府常务会议作了专题研究。2009年5月20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在全国率先制定了秸秆综合利用地方性法规。5月21日,省政府召开全省秸秆综合利用推进工作会议,对贯彻《决定》、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办发〔2008〕105号文件和《决定》规定,促进资源节约,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公共安全,促进农民增收,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和弃置问题,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关于印发编制秸秆综合利用规划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09〕378号)精神,制定本规划。一、秸秆资源潜力与综合利用现状我省地处东部沿海地区,耕地面积7100万亩。长江、淮河贯穿江苏南北,境内河湖众多,水网密布,四季分明,平原广阔,土壤类型以潮土、水稻土为主,适宜多种农作物生长。全省分太湖、沿江、丘陵、里下河、沿海和徐淮六大农区,以种植水稻、小麦、油菜、玉米为主,是我国重要的农业产区。(一)全省秸秆资源潜力。江苏秸秆资源总量较大、品种多样,但主要类型以稻麦黄色秸秆为主,可利用潜力巨大。1.资源总量。近年来,全省年产秸秆量基本稳定在4000万吨左右,资源量位居全国第四。2008年,全省农作物播种总面积11369万亩,秸秆资源总量4011万吨,利用量2366万吨,综合利用率59%,尚有1645万吨未合理利用。2.全省秸秆以水稻、小麦、油菜、玉米秸秆为主,占秸秆资源总量的80%以上。其中,水稻秸秆1836.83万吨,占总量的45.8%;小麦秸秆1015.62万吨,占25.3%;油菜秸秆299.1万吨,占7.5%;玉米秸秆198.14万吨,占4.9%。3.全省秸秆资源量总体呈由南向北逐步递增,苏南、苏中、苏北地区分别占全省总量的15.1%、27.2%和57.7%。4.全省农作物收获峰段主要集中在夏、秋两季。小麦、油菜等收获期由南向北从5月下旬开始历时一个月,水稻、玉米、棉花、大豆等收获期由北向南从9月下旬开始历时一个半月。夏季主要农作物(小麦、油菜)秸秆量1314.72万吨,占全省总量的32.8%;秋季主要农作物(水稻、玉米、棉花、大豆)秸秆量2235.62万吨,占全省总量的55.7%。5.近年来全省秸秆产量持平略增、总体稳定。从变化趋势看,一方面随着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和高效设施农业投入力度加大,大田农作物种植面积有所减少,秸秆总量将呈略减态势;另一方面农业科技进步将使单位面积农作物产量增加,秸秆量随之增加。综合考虑增减两方面因素,预计今后一段时期,全省秸秆量将在3900—4100万吨之间小幅波动。(二)秸秆综合利用现状。我省高度重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特别是近年来从政策引导、技术推广、宣传教育、执法监管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手抓秸秆禁烧,一手抓多形式利用,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在全国率先制定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地方性法规,从执法监管、目标任务、政策制定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二是形成了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加强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明确市、县人民政府是责任主体,把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发展改革、环保、农业、农机等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初步建立,省市县乡村秸秆禁烧监管网络逐步完善。三是试点示范、以点带面的工作成效已经显现,为在面上推开、实现整体突破创造了较好条件。四是上下联动、多策并举的政策体系逐步形成,财政投入逐步加大,市场化发展机制进一步完善,综合利用领域不断拓宽,已初步形成了多领域、多形式秸秆综合利用格局。 2008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量2366万吨,综合利用率59%,其中秸秆肥料化占23%、能源化占20%、工业原料化占8%、饲料化占5%、基料化占3%。1.秸秆肥料化利用。包括秸秆直接还田和加工商品有机肥。秸秆直接还田主要包括机械化还田、覆盖还田、快速腐熟还田、稻麦双套还田、堆沤还田等。2008年,全省秸秆肥料化利用量920万吨,约占秸秆资源总量的23%,其中秸秆直接还田利用率22.5%,商品有机肥利用率0.5%。苏南、苏中、苏北肥料化利用率分别为31.1%、22%、21.2%。秸秆直接还田是当前我省秸秆肥料化利用最主要的途径,也是最现实、最易于推广操作的秸秆利用方式,有利于农业可持续发展。苏南地区农业机械化水平高,投入力度大,机械更新较快,机械化还田率较高,接近50%;苏中、苏北地区机械更新速度较慢,机械化还田率仅为20%。近年来,先后组织实施10个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县、5个试点县和30个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乡镇建设,启动秸秆还田财政补贴试点工程,要求示范县稻麦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面积达到50%以上,为在全省全面推行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奠定了良好基础。快速腐熟还田、覆盖还田、稻麦双套还田、堆沤还田等非机械化还田利用方式近几年来也呈上升趋势。秸秆有机肥加快发展,对改善土壤性质、提高肥力具有良好效果。全省现有28家秸秆有机肥定点生产企业,生产商品有机肥约50万吨。2.秸秆能源化利用。包括农村直接生活燃料、秸秆发电、沼气、气化、固化成型和炭化。随着近年来秸秆发电步伐的加快,秸秆能源化利用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凸显。2008年,全省秸秆能源化利用近800万吨,占秸秆资源总量的20%,其中农村直接生活燃料利用占16.5%,发电、沼气、气化、固化成型和炭化利用等占3.5%。各种利用方式中,秸秆直接用作生活燃料的比例在下降,苏南地区下降较快,苏中、苏北地区虽呈下降趋势,但仍约占18%左右;秸秆发电的比例呈快速上升趋势,秸秆沼气和秸秆气化加快推广,秸秆固化和炭化已步入实用阶段。秸秆发电。据测算,每2吨秸秆的热值相当于1吨标准煤的热值,其平均含硫量仅0.38%,远低于煤1%的含硫量,且秸秆焚烧后的灰烬含有丰富的钾、镁、磷和钙等成分,可用作高效肥料。秸秆发电分直燃发电、混燃发电和气化后发电三种方式,我省以直燃方式为主。直燃发电是通过在高温高压锅炉中直接燃烧经过预加工的秸秆产生热能,再进一步转化为电能。目前,用于直燃发电的秸秆主要有两类:第一类为黄色秸秆,主要是玉米、小麦、稻草等秸秆,具有体积大、重量轻、密度小等特点,为保证单位时间内的上料量,需将秸秆按一定的规格打捆后输送至炉膛内燃烧;第二类为灰色秸秆,主要是棉花秸秆、树枝、木材下脚料等密度较大的木本类植物,需破碎加工后输送至炉膛内燃烧。两类秸秆的化学和物理特性有所不同,收集、贮运、处理难度和燃烧特性差异明显,用黄色秸秆作原料发电比灰色秸秆技术难度大、成本高,而我省秸秆发电又以黄色秸秆为主,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秸秆发电企业的秸秆资源利用量。截至2008年底,全省已核准28家秸秆发电企业,有7家企业已并网发电。秸秆沼气。我省农村沼气起步早、发展快,是提供农村清洁能源的有效途径。截至2008年底,全省累计建成户用沼气池50.9万个。随着技术的逐步完善和推广应用,秸秆沼气发展步伐加快,全省已有1万多户使用秸秆沼气,利用量1万吨左右,不仅为农村沼气拓展了发展空间,而且为秸秆利用开辟了新途径。随着农村居民集中点建设步伐加快,秸秆沼气集中供气正在逐步推广,目前金坛等地已开展试点工作。秸秆气化。秸秆通过热解气化将低值的秸秆资源转化为高值的燃气,提高了农村生活用能质量和效率,方便了农民群众生活。近年来,我省部分地区开始推行秸秆气化集中供气试点工作,以村为单位实行集中供气。每个供气300户的秸秆气化站(必要基础设施、1台机组、500立方米储气柜、300户管道及灶具配件、2名维护人员)总投资在120—150万元,正常运行年消耗秸秆量为280吨,每公斤秸秆可产气2立方米,每个农户每天需用气5立方米。截至2008年底,全省已建成秸秆气化站72处,年利用秸秆量约2万吨。已建成的秸秆气化站主要分布在南京、徐州、连云港等地,占全省的50%以上。秸秆固化成型燃料和炭化。秸秆固化成型是在机械设备的压力作用下,将秸秆压缩为成型燃料,可以替代木柴、原煤、燃气等燃料,广泛用于取暖、生活炉灶、锅炉、生物质发电厂等,是高效利用秸秆资源的有效途径。目前,我省秸秆固化成型燃料规模还不大,但发展前景广阔,江宁、丹阳、泗阳等地已开始试生产,苏州已开发出水稻秸秆压块成型技术。高邮市积极推进秸秆固化成型,市财政投入1000万元,在20个乡镇各建立一个秸秆固化加工厂,建成100个收贮点,进行企业化运作。秸秆固化成型后再经炭化,单位热值提高,取用方便,在国外已广泛应用于家用取暖炉、供暖锅炉、工业锅炉及秸秆发电等方面,目前在我省尚处于起步阶段,泰兴、溧水、溧阳等地秸秆炭化开始试点,已生产出燃料块、蜂窝碳、碳粉、机制木炭等。3.秸秆工业原料化利用。秸秆作为工业原料,目前主要应用于板材加工、造纸、建材、编织、化工等领域,全省年利用量已达320万吨,占秸秆资源总量的8%左右。苏南、苏中、苏北秸秆工业原料化利用率分别为4.8%、5.6%、9.2%。秸秆板材、造纸、编织等行业发展较快,已初步形成产业化规模,形成了一批规模化企业。苏北地区秸秆资源丰富,工业原料化利用规模较大,走在全省前列,特别是秸秆制板产量已占全国的1/5。灌南县大盛板业有限公司引进英国核心技术,用麦秸秆生产“均质板”装潢材料,新型、环保,附加值高,市场前景广阔。秸秆造纸主要以江苏新大纸业为主,年秸秆用量已近20万吨,并通过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发展势头较好,其规划的扩能增产项目投产后年秸秆用量预计将达80万吨。秸秆编织发展势头良好,目前已形成一批秸秆编织专业村、专业镇,赣榆县草帘编织年利用秸秆量突破100万吨,销售收入3亿元,产品远销山东、河北、东北等20多个地区,还出口到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家;张家港市一家企业以稻草为原料生产榻榻米出口,年利用秸秆超过5万吨。其他地区在秸秆工业原料化利用方面也进行了积极探索,涌现出一批秸秆用量较大的特色企业,部分地区还利用秸秆制作工艺品、花盆等。秸秆新型建材、秸秆化工等新领域开始起步并加快发展,为秸秆深度利用拓展了新空间。利用秸秆生产秸秆墙体材料、秸秆彩瓦、秸秆防火板、秸秆装饰材料等新型建材势头较好,市场规模逐步扩大。秸秆化工实现突破,世界上最大的酶发酵基地落户苏州太仓,利用国际先进的酶技术生产第二代燃料乙醇,2010年将投入规模化生产。另外,利用秸秆还可提取焦油、木醋酸、木糖醇等物质,徐州市苏能秸秆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已开始生产。4.秸秆饲料化利用。主要指通过氨化、青贮、微贮、揉搓丝化等处理技术,增加秸秆饲料的营养价值,提高秸秆转化率,秸秆饲料化已成为发展节粮型畜牧业的重要途径。2008年,全省饲料化利用秸秆量210万吨,约占秸秆资源总量的5%左右。苏南、苏中、苏北地区饲料化利用率分别为5.5%、4.7%、5.2%。近年来,随着规模化养殖业发展和饲料出口带动,日本、韩国每年从我国进口饲料高达2000多万吨,推动了秸秆饲料加工业的快速发展。我省秸秆饲料产业也呈加快发展势头,龙头企业示范作用明显,张家港市格瑞恩饲料公司已研制出秸秆高能饲料,并成为我省奶牛养殖主要饲草饲料来源;灌南、赣榆等地大力推广秸秆氨化养畜技术;泰兴市利用秸秆调制技术,有效解决了山羊冬季饲草问题;东台市利用青贮、微贮和氨化处理秸秆量约占全市秸秆资源总量的12%。5.秸秆基料化利用。包括食用菌基料和育苗基料、花木基料、草坪基料等,目前主要以食用菌基料为主。秸秆作为良好的食用菌基料,搭配必要的培养基生产食用菌,原料来源丰富、价格低廉,生产食用菌后的基料富含营养,既能加工成饲料实现过腹还田,也可作为优质有机肥直接还田,是延长农业产业链和发展生态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全省食用菌生产发展很快,部分地区已形成规模化、产业化利用格局。除用作食用菌基料外,秸秆还用作育苗基料、花木基料、草坪基料等,虽处于起步阶段,秸秆利用量不大,但呈加快发展趋势。2008年,全省秸秆食用菌基料利用量110多万吨,约占秸秆资源总量的3%。苏南、苏中、苏北地区秸秆基料化利用率分别为4%、1.8%、3%。高淳、金坛、沭阳、丰县等地采用“龙头企业+基地”、“公司+农户”等产业化模式,带动秸秆基料化的快速发展,在当地秸秆综合利用中占有重要地位。高淳县是全国知名的食用菌生产基地,年利用秸秆量超过10万吨,约占全县秸秆总量的40%。(三)存在问题。总体上看,我省秸秆综合利用步伐虽然较快,但仍以传统利用方式为主,秸秆的资源化、商品化步伐还不快,产业链较短,利用结构与布局有待进一步优化,比较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综合利用率有待进一步提升,秸秆露天焚烧和弃置现象短期内难以完全禁止。1.农民积极性问题。秸秆综合利用事关千家万户,农民是利益主体,从利益引导、政策激励、技术支撑等方面着手,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是解决秸秆综合利用问题的关键。2.关键技术问题。现有秸秆综合利用方式中还存在许多技术瓶颈,严重制约利用水平的提高。一方面,一些秸秆综合利用关键技术尚未突破或不成熟。例如,秸秆还田相关配套技术与配套机具的研发力度仍然不足,缺乏适应小地块、便于操作的还田、打捆机具;秸秆发电直燃锅炉腐蚀、结焦问题严重;秸秆气化供气管网焦油清除难、系统负荷率低;秸秆固化与炭化生产设备配套率低、耗能高;秸秆饲料转化率、消化率不高。另一方面,新技术应用规模较小,适宜农户分散经营的小型化、实用化技术缺乏,技术集成组合不够。3.收集贮运体系问题。秸秆收集贮运体系是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秸秆量大、分散、体积蓬松、密度较低、收获季节性强,收割、捡拾、打捆等配套设施缺乏,造成秸秆的收集、贮运难度大、成本高,加上服务体系不健全,秸秆收集贮运问题已成为制约秸秆产业化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4.产业化带动问题。秸秆规模化利用有赖于产业化发展的拉动。目前,社会资本投资秸秆开发利用的积极性不高,秸秆利用的龙头型、骨干型企业不多,年利用量超过20万吨的规模化企业仅有江苏新大纸业一家,除秸秆发电厂以外,大多数规模企业年实际利用秸秆量仅为2万吨左右,投入产出效率较低,仍处于小规模、低层次水平。5.政策激励机制问题。目前,各地虽然制订了一些秸秆综合利用优惠政策,但政策的覆盖面不够宽、系统性不完备、利益纽带不紧密。(四)基本结论。根据秸秆资源量、利用现状和存在问题,全省秸秆综合利用总体呈现以下特征:1.综合利用水平中等偏上。2008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接近60%,在全国处于中等偏上水平,与秸秆资源量相近的山东、安徽等省大体相当。2.秸秆肥料化、能源化、工业原料化利用占主导地位。2008年肥料化和能源化利用量占全省的71%,在秸秆综合利用中起着主导作用;工业化利用率目前虽仅为8%,但发展势头快、产业化程度高、未来增长空间大,地位日益突出。秸秆饲料化、基料化利用在全省秸秆综合利用中仅起着辅助性作用。因此,今后一段时期全省秸秆综合利用应突出抓好“秸秆还田、秸秆能源化、秸秆工业原料化利用”,结合秸秆饲料化和秸秆基料化利用方式,引导各地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加以鼓励和扶持。3.区域特色初步形成。苏北和苏中地区秸秆能源化、工业原料化利用率相对较高,苏南地区秸秆肥料化利用率相对突出。2008年,全省能源化利用秸秆量达百万吨以上的是盐城、徐州、南通市;工业原料化利用量居前三位的是盐城、徐州、淮安市,系苏北和苏中地区。苏南地区秸秆还田等肥料化利用水平领先全省,无锡市达50%,镇江市达41%,苏州市达33%左右,大大高于全省平均水平。4.各地发展不平衡。一是从综合利用率看,苏南地区最高,苏北、苏中次之。综合利用率最高的苏州市、无锡市已达78%,最低的扬州市仅为44%,相差30个百分点以上。二是从未利用秸秆量来看,盐城、南通、淮安三市未利用秸秆量合计达760万吨,占全省近46%。因此,突出抓好苏北和苏中地区的秸秆综合利用具有重要意义。5.瓶颈制约尚未突破。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利益激励机制不健全,长效机制尚未形成;二是“综合利用技术、收集贮运体系”两大关键环节支撑力度不够,制约了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的发展。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政策取向,通过技术创新、政策创新、制度创新,构建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形成多途径、多层次的秸秆综合利用格局,有效解决秸秆焚烧、弃置问题,促进低碳经济发展,带动农民增收,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二)基本原则。1.突出重点、多元利用。根据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的总体特征,重点抓好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与能源化、工业化利用,实现秸秆还田与其他非农领域利用方式的共生组合,形成特色鲜明、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格局。2.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根据各地秸秆资源的数量、品种、分布特征和综合利用现状,着力引导各地选择符合本地生产条件和经济发展状况的秸秆综合利用结构与方式。在依法划定的秸秆禁烧范围内优先安排规模化秸秆利用项目,确保实现全面禁烧。3.远近结合、分步实施。既要立足当前,努力实现秸秆禁烧的目标,大力推进秸秆还田等成熟适用的利用方式,又要着眼长远,充分把握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发展趋势,大力研发新技术,努力拓展新领域,推动秸秆利用向产业化程度高、循环链条长的深层次领域发展,实现秸秆资源利用价值的最大化。

关于哈尔滨南岗区房产交易所二手房资金监管问题

资金监管必须满足购房的需求,这样才能显示公平。如果只放部分自己监管,卖方是不会同意的。如果买方认可,自然没有问题。

哈尔滨房管政策允许二手房交易可以不通过房管部门进行资金划付吗

龙头新闻记者 袁成亮记者日前从哈尔滨市住建局了解到,按照哈尔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此次整治工作中加强二手房交易双方资金安全是工作重点之一,但许多有二手房购销需求的买卖双方,仍然存在交易资金如何划转给对方、想监管交易资金的如何监管、到哪里去监管等一系列问题。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哈尔滨市住建局有关人士,对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有关问题为大家答疑解惑。二手房交易资金划转分四种形式 房产中介公司无权干涉目前,哈尔滨市二手房交易中的交易资金主要包括定金、首付款、购房款等几种类型。有些市民认为,除了买卖双方自行交易资金划转外,只能通过房产中介公司做“中间人”代为划转交易资金,其实这是一个理解误区。据了解,二手房交易资金的划转主要可分为四种形式:一是交易双方不通过房产中介公司自行划转,也就是买方在一定时间点将交易资金直接付给卖方;二是买卖双方可以用银行提供的专用账户进行监管;三是到不动产登记部门的资金监管窗口进行监管;四是买卖双方约定由房产中介公司代收代付客户交易资金,须将交易资金存入房产中介公司在银行开立的“存量房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户”,按照买卖双方和房产中介公司在银行签订的“资金监管协议”,满足划转条件时由银行划转给应得方。需要提醒市民注意的是,四种交易资金划转方式均是在买卖双方约定基础上实现的,选择哪种方式,均需要表达买卖双方的真实意愿,房产中介公司无权干涉。约定由中介代收代付交易资金 内容须写入《居间服务合同》如果买卖双方约定由房产中介公司代收代付客户交易资金时,该如何具体操作呢?首先,要查看房产中介公司是否有《哈尔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其次,要查看房产中介公司是否开展代收代付客户交易资金业务,如果不开展代收代付客户交易资金业务,买卖双方切勿约定将任何交易资金交给中介公司保管,否则交易资金很可能面临风险。第三,要查看开展代收代付客户交易资金的房产中介公司“资金监管”公示板中监管账户信息,要记准开户行、账户名称和账号,房产中介公司的“监管账户”不是企业一般账户,更不是个人账户,其账户名称会有“存量房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户”的后缀,交易双方应仔细辨别。以上这些信息也可到哈尔滨市住建局网站的“房地产经纪网上管理和服务平台”中查询比对。另外,买卖双方与房产中介公司签订《居间服务合同》,约定选择由房产中介公司代收代付客户交易资金时,一定要写明存入经比对的“监管账户”内,此举可保障买卖双方权益,有效规避交易资金安全风险。约定由中介代收代付交易资金 须到银行签“资金监管协议”买卖双方通过约定由房产中介公司代收代付交易资金后,一定要到房产中介公司开立“监管账户”的银行签订由买卖双方、中介公司、银行共同订立的《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协议中约定资金监管数额、存入的账户信息、划转标准等信息。当交易资金存入“监管账户”后,买卖双方应仔细核对银行反馈的存款凭证,比对凭证中的账户名称、账号是否与之前比对记录一致,进一步确保约定房产中介公司代收代付的交易资金真正存入了其在银行开立的“监管账户”中。发现中介有违规经营行为 可以向行业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据龙头新闻记者了解,哈尔滨市将进一步做好对中介机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查处工作。市民如果发现房产中介公司在经营场所公示的“监管账户”等信息,与哈尔滨市住建局网站“房地产经纪网上管理和服务平台”中公示信息不一致,或者未按要求使用《黑龙江省房地产经纪居间服务合同》等,可以向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红星发展历史最高纪录?红星发展资金流向个股行情?红星发展放量大涨一度逼近涨停?

随着疫情的慢慢平缓,全国的生产工作已经逐步开展,经济也有了明显的好转。化学原料行业作为中国制造业的代表之一,在经济恢复后市场对化学原料的需求也逐渐增长,而且相关板块的企业也逐渐回暖。 作为投资者我们该如何把握这次难得一遇的机会?今天不妨跟大家聊聊相关行业的上市公司--红星发展! 在开始分析红星发展之前,我整理好的化学原料行业龙头股名单分享给大家,点击就可以领取:宝藏资料:化学原料行业龙头股一览表 一、从公司角度来看 公司介绍:红星发展成立于1999年5月2日,并于2001年3月20日在上交所挂牌上市。公司主要所从事的业务范围,就是钡盐、锶盐和锰系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通过一直以来的努力经营,获得了"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贵州省高新技术企业"、"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等荣誉。对红星发展的公司情况有一定了解后,接下来给大家科普一下红星发展公司有什么亮点,值不值得我们投资? 亮点一:产品规模与品质优势 目前阶段,红星发展的碳酸钡总体产能和产量在全球同行业中排名第一,同时,公司还陆续开发应用于电子元器件行业、硫酸钡行业、特殊玻璃行业、水环境治理等领域的专用品种,借着稳定的供货能力和品质保障能力,就在市场占有率、盈利能力和品牌影响力方面,实现了更进一步的提高。 此外,公司高纯硫酸锰产品借助于这么多年的优质质量,也在下游三元正极行业里面,具有着稳定的品质优势,对公司的未来发展以及业务不断提升起到保障作用。 亮点二:产品结构优势 红星发展在碳酸钡生产系统的助力下,开发了一系列硫酸钡、高纯碳酸钡、氯化钡、硝酸钡产品,各类产品有可以被分成多品种和多规格。公司的锶盐产品组成了碳酸锶、氢氧化锶等产品种类,锰系产品里面包含着电解二氧化锰和高纯硫酸锰,一次电池和锂离子二次电池正极材料里面都能够应用到。 我觉得,该产品结构优势能够帮助公司获得更多客户满意度,通过更好地满足客户不同需求,使得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为提升综合竞争能力提供了有力保障。由于篇幅受限,更多关于红星发展的深度报告和风险提示,我整理在这篇研报当中,点击即可查看:【深度研报】红星发展点评,建议收藏! 二、从行业角度来看 跟发达国家对比,我国的化工原料行业的上升空间依旧很大。同时,伴随着我国稳定增长经济、不断深入的工业化及信息化进程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特别是国家对化学原料行业看得很重,我国化学原料行业有望迎来新的机遇和更为广阔的市场。 总结可得出,随着工业以及新能源汽车较为快速的发展,红星发展利用自身优势,它将有很高的机会成为多个细分领域的优胜者的,它同样也是一家很优质的上市公司。但是文章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如果想更准确地知道红星发展行情,直接点击链接,有专业的投顾帮你诊股,看下红星发展现在行情是否到买入或卖出的好时机:【免费】测一测红星发展还有机会吗?应答时间:2021-12-08,最新业务变化以文中链接内展示的数据为准,请点击查看

股票可用资金怎么转换成可取资金?

卖掉股票资金进入股票账户,就变成了可取资金。可用资金是股票账户内可以用来购买股票的资金,可取资金是股票卖出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可以从股票账户转到银行卡里的资金。股票里的资金都是第三方存管,券商并不直接接触投资者的资金,而是由银行接管,保证资金的安全,所以股票账户里的资金转出需要时间。扩展资料:注意事项:当天卖出股票的资金,只能用于继续交易,如果要提前需要等待下一个交易日。下一个交易可用资金会成为资金余额,这时候只要在交易日就可以进行提取操作了。债券逆回购当天到期的资金为可用资金,这笔资金同样只能用于交易,要取出必须等到下一个交易日。开通了理财项目设置,资金会变为可用不可取的状态,修改理财设置的保留金额,这样可用资金就可以取出了。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可用资金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你肯定不知道除了买股票,股票账户还可以干这些事

000898鞍钢股份配股可以只配一部分吗?资金不够了?怎么办?

可以的,不配股也行,配股是原股东的权力,也可以放弃这个权力,配多少都是自愿的。

000898鞍钢股份配股可以只配一部分吗?资金不够,除权后是不是就等于亏了?

可以只配一部分.增发配股后不会除权.你只是放弃了部分配股权,不会影响到你原有股票收益的,放心吧.我刚参加了600755的增发配股,就是这样的.

义乌小商品批发市场加盟(去义乌进货需要准备多少资金?)

这里是义乌小商品批发市场加盟,去义乌进货需要准备多少资金?的问题,今天我们就来给你解答一下本站小编回答:2万元基本可以搞定。坐车要300元左右。建议你买货的时候不要一次买太多,那样压成本,样品要多备货要少点毕竟刚开张不知道你的地点适应那种货物。义乌的小商品饰品类才是强行,衣服可以到宾王市场A区看看。拓展资料:义乌小商品批发市场义乌小商品批发市场浙江中部义乌市,是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精心构建的为义乌中国小商品城市场提供信息化服务和网络营销服务的大型电子商务平台,是义乌小商品市场官方网站。创建于1982年,是我国最早创办的专业市场之一。20多年来,经历四次搬迁八次扩建,义乌小商品批发市场现拥有营业面积260多万平方米,商位50000余个,从业人员20万,日客流量20多万人次。2013年市场总成交额达683.02亿元,被国家质检总局授予“重质量、守信誉”市场荣誉称号,是国际小商品的流通、研发、展示中心,我国最大的小商品出口基地。义乌购隶属于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义乌小商品批发市场官方网站。网站依托实体市场,以诚信为根本,将7万家网上商铺与实体商铺一一对应绑定,为采购商和经营户提供可控、可信、可溯源的交易保证。以此为基础,公司推出直面全国各地零售商的采购平台——合众平台缩短生产制造到终端销售的距离,为零售商提供优质价廉有竞争力的商品,助力终端销售。义乌小商品批发市场由中国义乌国际商贸城、篁园市场两个市场簇群组成,市场拥有43个行业、1900个大类、170万种商品,几乎囊括了工艺品、饰品、小五金、日用百货、雨具、电子电器、玩具、化妆品、文体、袜业、副食品、钟表、线带、针棉、纺织品、领带、服装等所有日用工业品。其中,饰品、袜子、玩具产销量占全国市场1/3强。物美价廉,应有尽有的特色鲜明,在国际上具有极强的竞争力义乌小商品市场两三千块钱能进多少货主要看你进什么,如果进那些几毛钱的东西,两三千块钱可以进很大一批,如果要进大件,也就买不了几件了,别人也不会以批发价买给你的。1.义乌小商品城坐落于浙江省义乌市,创建于1982年,拥有营业面积470余万平方米,商位7万个,从业人员21万多,日客流量21万余次,经营16个大类、4202个种类、33217个细类、170万个单品。是国际性的小商品流通、信息、展示中心。被联合国、世界银行与摩根士丹利等权威机构称为“全球最大的小商品批发市场”。义乌商小品城的官方网站于2020年10月21日正式上线。2.2013年,义乌小商品城成交额683.0235亿元,连续23年登上全国专业市场“头把交椅”。经过五易其址、十次扩建,义乌已形成以中国小商品城为核心,11个专业市场、14条专业街相支撑,运输、产权、劳动力等要素市场相配套的市场体系。3.义乌小商品批发市场由中国义乌国际商贸城、篁园市场、宾王市场三个市场簇群组成。是小商品的流通、研发、展示中心,我国最大的小商品出口基地。义乌小商品批发市场物流发达,是浙江省三大物流中心之一。进货渠道:第一,去当地小商品批发市场考察一下;第二,在义乌的网站上进货;第三,在当地的大型批发市场,他们的批发店里有这样的商品。进一些服饰、饰品、五金类货物会比较受欢迎。例如:1、部分文具,这里的文具,像笔、本子、便签等设计的比较新颖一些,受到了学生的欢迎,所以小商品店内文具也是比较好卖的。2、小玩具、小摆件,这个是为家庭增添趣味的,3、小饰品,这个是非常受女孩子欢迎的,4、小五金,这类小物件,比如指甲剪、钥匙扣、螺丝刀、小剪刀、钳子等等,拓展资料:1)义乌是目前全球最大的小商品集散地。被联合国、世界银行等国际权威机构认定为全球最大的市场。全球最大的小商品市场——中国义乌小商品市场,现在大部分市场和专业街已迁至义乌国际商贸城。很多人从小商品开始了解义乌。在国内做小商品的人都知道,义乌可以买到最全、最便宜的小商品。可以说,小商品让十年前名不见经传的县级市义乌名扬海内外。与以往相比,义乌的小商品市场越来越火爆;昔日破败的老街、小巷、民房也焕然一新。义乌越来越注重商贸城市的特色。她以全新的形象迎接世界各地的商业伙伴。义乌的小商品早在乾隆年间,义乌农民就开始了“鸡毛换糖”的经营活动。当时义乌人用鸡毛换红糖制作鸡毛掸子。他们在农历新年和节日期间在街上兜售它们。这就是义乌商品管理的开始。2)义乌的小商品名扬海内外,从针、线头、鞋带、纽扣、锁具、牙签到精美的礼品、饰品;从鞋袜、围巾、帽子、服装到毛织品;从玩具和打火机到电视、红木家具、五金工具和电子产品。人们能想到的生活用品中没有什么不是这里卖的。用小商品来界定义乌的商品范围并不全面。应该说,生活和生产的所有商品在义乌都可以低价买到。服装企业最重要的是要有一个好的进货和推广渠道,让更多的买手了解他们经营的商品,为自己赢得更多的消费群体和财富。中国义乌国际商贸城一区一楼经营花类、玩具;二楼经营饰品;三楼经营工艺礼品;四楼开办了中小生产企业直销中心、台商馆,东铺房为外贸企业采购服务中心。中国义乌国际商贸城二区一至三楼经营五金,电器,箱包,电子,钟表,雨具中国义乌国际商贸城三区一至三楼经营文化用品,体育休闲用品,化妆品,眼睛,拉链,服装辅料等二期和三期的四至五楼是生产俄企业的直销中心和,特色馆和外贸机构拓展资料:中国较大的批发市场有哪些?1.全球最大的批发市场--义乌:在中国凡是做小商品生意的人都知道在义乌能找到品种最全、价格最便宜的小商品。2.郑州纺织大世界:由原来的寥寥几家商户,发展到年交易额15亿元,上交利税千万元短短几年,郑州纺织大世界已发展成为中原地区最大的纺织品交易市场,跻身于全国十大批发市场之列。3.临沂摩托车及配件交易中心:临沂自古就是商家、兵家必争之地,改革开放以来,临沂又成为全国批发市场最密集的商贸城市。著名的临沂批发城年成交额达250亿元,居全国十大批发市场第三位4.湖南常德桥南市场:始建于1992年,整个市场长约4公里、宽约2.5公里,占地面积3000亩,拥有工贸、家电、轻纺、副食、水产、建材等12个专业市场,摊位门面约三万多个,是一个年成交额近百亿元的超大型批发市场,是全国十大批发市场之一.5.江苏东方丝绸市场:已确立为全国化纤薄型织物的集散中心和价格形成中心,在国内外丝绸纺织销售领域拥有举足轻重地位。荣获全国十大批发市场称号。6.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三条集贸批发市场:全国十大批发市场之一,世界的南三条: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南三条现在成为一个包含二十多个专业市场,集商业贸易、饮食服务、交通运输、通讯信息、住宿仓储、金融信贷为一体的国家级大型综合贸易市场,总营业面积40多万平方米,经营商户1.2万户,从业人员3万余人,日客流量25万人次,经营商品达20大类8万多个花色品种,辐射全国32个省、市、自治区及东欧、非洲、中亚的20多个国家和地区。已初步形成了买卖天下、沟通南北的商品集散格局,成为北方地区最大的小商品集散中心。7.湖北武汉汉正街:服装辅料家居饰品皮具小百货鞋类家电厨具塑料制品儿童用品日化用品副食文体用品工艺礼品玩具布匹。8.株洲市芦淞批发市场9.河北景县景州橡朔胶管基地;销售胶管。金属软管。高压,低压胶管。补裳器等。挺方便的。主要的公共交通有:14路。周边有地铁,出行较为便利。周围公交线路倒是有,但不多,高峰期出行有点挤,适合开车出行。总之对于上班族来说还是早点比较好,否则容易迟到。拓展资料:如何逛义乌小商品批发市?1、首先要知道义乌有很多小商品城,最著名的是在稠城街道福田路范围的。这里有五个区,每个区都有5层楼,每个楼层都很大,如果不做好规划,盲目的逛,是非常消耗时间跟精力的。2、了解每个区分别是售卖哪种商品是非常有必要的。在逛得时候,首先记住你心仪店铺的街区位置,否则再等回头来找是基本不可能找的到得了。A、商贸城一区:花类、饰品类,无论是头上戴的,脖上挂的,还是脚上缠的,应有尽有。包括玉石类,当然有真有假,眼睛要放亮一点。还有各类玩具。这个楼主年纪大了,没去逛过,哈哈。四楼开办了中小生产企业直销中心、台商馆,东铺房为外贸企业采购服务中心。B、商贸城二区:五金类和箱包类。从门锁,锅碗瓢盆,还有各类家电用品,不胜枚举。箱包品种繁多,从小钱包到手提包,旅游包等等等等。还有卖帐篷的,伞的、灯具C、商品城三区:笔墨用品、纸制品和眼镜;办公学习用品和体育休闲用品运动器材;化妆品、拉链纽扣_服装辅料;四楼为生产企业直销中心;五楼经营画业D、商贸城四区:袜类、日用百货、手套、帽类、内衣文胸、围巾等,其五楼是生产企业直销中心,旅游购物中心。E、商贸城五区:主营进口商品、床上用品、纺织品、针织原材料、汽车用品及配件等行业好啦,五个区买什么基本都介绍完了,实战经验告诉你,找准目标逛,否则你是逛不下来的。零售很少!一般翻三倍价格售卖。3、爱买衣服的妹子可以去篁园市场,那里是服装批发市场,男装女装童装,都有!不过店家一般会瞎喊价,你需要直接在他喊价的基础上除以2,甚至可以再低,磨磨嘴皮子,会卖给你的。当然,我说过这里是批发市场,需要当机立断一点,否则店家没有耐心理你,他要接待别的来批发的人群。实战经验分享:需要淘货,还是有好质量的衣服,楼主冬天去的,性价比很高。大衣三楼,都很漂亮。裤子一楼。义乌宾王市场主要经营服装、针织内衣、领带、毛线、毛巾、皮革、纺织品、花边、床上用品、副食、干果、糖果、炒货、杂货、出版物等16个行业的商品。

在重庆合川区开个茶楼,有4、5个包间,里面是机麻,外面有几张斗地主喝茶的。需要多少资金,面积要多大?

120平就差不多5万左右

请问朋友,我想在达州城区开个茶楼前景怎么样?要投资多少资金?

一般的 300平米 的要20W 但是前景不行 主要是看社交好才行 社交不好的 别上

如何准备充足的餐饮开业资金预算

做餐饮,有钱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如果预算不够充足,最好把兜里的钱捂紧了,别匆忙投了进去,否则基本上是站着进去、躺着出来。 一、开业预算的内容 笼统地说,餐饮开业预算指开业筹备期和开业初期预计所需运行资金的总和,主要包括:1、筹备期和开业初期的房租费及物管费、水电费等;2、装修装饰工程费用;3、开业所需各种物资采购费用;4、人事招聘和培训费用;5、筹备期员工工资和福利费用;6、市场调研和菜品开发费用;7、开业前后的宣传推广和促销费用;8、筹备期和开业初期的办公费用;9、开业所需的各项开办费用;10、开业初期的周转资金;11、有的酒楼会涉及管道煤气和动力电的接入和改造费用;12、应该充分考虑到餐饮经营的风险性,不能盲目乐观地认为一开业就能经营良好,在做预算时最少得考虑三个月到半年的亏损期,所以应预留一部分资金来弥补这可能出现的亏损。 二、餐饮开业预算的误区及失败案例 我们有的餐饮创业者或投资者可能会存在着这样的思想:尽量少投一点,只要能对付着开业就行了,有些不必要花的钱就不花,有些可以以后补的,待开业以后通过经营回收一部份资金后再补上。 站在投资人的角度,似乎是合情合理的,但认真探究一下的话,其实并不然:首先,哪些钱该省哪些钱不该省,或者省多少合适,投资人的考虑不一定是合理和周全的,最容易被他们忽视的,往往是那些虽不能立竿见影、但却事关重大的方面,直接导致开业筹备工作的效果大打折扣,给将来的经营留下很多隐患;其次,抱着稳赚不赔的投机心理做企业,是经受不起市场风险考验的,如果酒楼开业顺利当然是阿弥陀佛,但如果开业初期不能迅速赚钱,那很快就会掉进恶性循环的财务泥沼,要么追加更多的投入,要么关门大吉。 下面我们就来分享几个因开业资金预算不足导致餐饮经营失败的案例:(一)“节俭、高效的投资原则”导致的失败 成都西门的某酒楼,在投资人节俭、高效的投资原则下,经理人编制的开业预算一改再改,从180万调至160万、再调到140万,最后投资人干脆摊牌,我只投100万,你看着办吧。好了,布草预算减去1/3,餐具预算直接减半,招聘和培训费用减半,市场调研和菜品开发费用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开业前后的宣传推广和促销费用由20多万直接减到只剩下零头……结果可想而知,开业后知名度打不开,人气和收入上不去,顾客对菜品、对餐具、对就餐环境颇有微辞……眼看生意与料想的相差甚远,投资人急了,开业不到3个月,连换三任总经理,又追加投入,但无力回天了。(二)“无视专业的建议,先将就”导致的失败 宜昌某酒楼,是一家茶楼改造而成,在制定改造方案的时候经理人就指出,原厨房传菜位置和传菜路径无法满足专业酒楼的运行需要,提出了改造意见,但是需要增加约10万元的费用,投资人考虑再三后,给出一句“咱们先将就原来的吧,如果开业后确实需要,我们再改”。开业后,上菜速度慢成了顾客抱怨最多的弊端,致使客源流失严重,为此投资人还对经理人和厨师长大光其火。能怨谁呢?就算把经理和厨师长都开了,能挽回什么呢?(三)“只为节约投资,不顾经理人的反对”导致的失败 案例一:成都府南河边某酒楼原本是一家陈旧的宾馆,在筹备之初做装修规划时,经理人的意见是,为了确保包房具有一定的舒适度和美观性,将原标准间二合一或者三合一打通作为酒楼的包房使用,而为了节约投资,投资人完全不顾经理人的反对,维持原宾馆标准间的格局,只是在室内做点简单的装饰改造。结果,每个包房都很小,除了一间能安得下1.8m的桌面,其它都只能安1.6m甚至1.4m的小桌面。开业后顾客普遍不满的反映证实,投资人的决策是彻底错误的。这家酒楼只经营了四个月就关门歇业。 三、餐饮开业资金预算表 开业费用说明表 序号 项目 说明1 店租 首期或第一年需要支付的租金。2 设备和用品 开业时为满足经营需要而必须采购的设备和用品之金额。3 装修 开业前必须完成的室内外装修的费用。4 原料 至少够用三天至一周的可以保存的主料、辅料、调味品、燃料、酒类、烟、茶、饮料等等的金额。5 工资 至正常营业前需要支付员工的若干月工资的总和。6 周转金 需当日采购的原料(如各种鲜货、蔬菜等)和应急购买物品的采购费,一般为预计日流水的3-5倍。7 宣传或促销费 若要迅速打开经营局面,通过一定方式进行宣传和促销是必不可少的手段,这块资金弹性较大,必须通过制定合理的宣传促销方案来确定。8 不可预见费 为正常预算之外的或因外界条件变化 、突发事件等引起的必须支付的应急金额。根据资金的情况,一般在前6项总和的5%~30%之间选取 将这几项进行合计,就可以大致计算出你所要准备的资金。而你准备的资金一定要比预算多一些,才能在启动后从容不迫。预算应尽可能的详细,至少必备的主要设备要全部包括在内。 做完预算后,还需要根据预算制定一个完善的投资计划,主要目的是要明确什么时间要花多少钱去做什么事,以使投资和筹备工作有条有理地进行。分各分项目计划实施细刚、工资预算、每天基本销售保本点、预期投资回收期限等各项都需要例出详细的计划表,这样可以使经营的目标更加准确明了。

开一下茶馆大概需要多少资金?

茶馆主要是一个爱茶者们喝茶的地方,现在也成为了人们娱乐休闲的地方,茶馆在我国历史悠久,据考古统计已经有上千多年的历史,古代就开始就有茶馆,现代依然有茶馆,而且茶馆也成为了很多人创业赚钱的选择,成为了人们打发时间的地方,既然开个茶馆能赚钱,开个茶馆需要多少钱呢?1、门面费用开个茶馆自然离不开场地,我们这里就不说露天茶馆,说的是有门店的茶馆,一般茶馆的人流量多,而且对场地的面积需求也高,如果开一个小规模的茶馆100平米左右,中规模的茶馆在200—300平米左右,说到大规模的茶楼,面积要求就更大了,而且几层楼的都有,我们这里就只考虑中小型的茶楼,茶楼的租金的价格在一线城市、二线城市也是不一样的,就取一个平均值,来便于大家参考,小型茶馆的月租金在5000元左右,中规模是茶馆租金在8000—20000元左右。2、装修费用茶馆的装修费用取决于茶楼的面积大小与装修档次,我觉得装修没有必要太过于奢华,毕竟门面是租用的,太过于奢华,让人们觉得很价格也高,虽然说现在的经济很发达,也不是人人都是有钱人,每天都来消费的,对于茶馆的装修风格简约,整洁,有情调就足够了,建议在灯光和窗户上面下一些功夫,这些直接影响到人们的感受。这样算下来装修费用在8—15万元左右。3、茶馆的设备开茶馆是离不开桌子板凳、茶具、杯具这些基础设备,除了这些基础设备,还需要采购一些古董,墙纸壁画有象征意义的东西,这样不但能彰显出茶楼的格调感,还能带动气氛,让人们观赏评论,卖一些茶具、茶叶、壁画也能提高茶馆的收入。对于这类的支出主要取决于创业者的资金,可多可少,一般在5—15万元左右。4、流动资金流动资金是创业者必备的资金之一,开茶馆的前几个月几乎是不可能回本的,开茶馆需要请到工作人员,还要购买茶叶,所以需要有10万左右的流动资金,才能保证茶馆能够顺利的开业。

开个茶艺馆要多少资金呢?

开茶艺馆不说要说要多少钱,主要是不赚钱呀。现在会品茶的人真的太少了。还是去做其他的项目吧。前天邻居说要做一个新东西,可以让我们实现手机遥控生活!一个号码,可以查快递,水电煤气费,和邻居聊天,还可以联系小区周边所有商家,如疏通开锁,送餐送水……功能很强大,很实用,我敢肯定以后会火起来!你赶快查一下你那个城市签了没有,叫湖南小区助手!

我准备开一家茶楼或者台球厅 由于资金不足我准备找几个朋友一起合伙 我是主要负责和管理的 到时候分红怎么

如果你觉得你占主要股权,那么你就多分点咯,这个还是看出钱多少来站股份了,现在随便的,稍微好一点的球房都要80,100万这样,如果你一个人出50万,你另外几个朋友一人出个10来万,这样的话你当然是最大的股东了,到时候就按这样的比例来分钱

我在长沙经商,现在想开个茶楼需要投资40万左右,还缺一部分资金可以向你们银行贷款吗?

根据你的已投资金额和所缺金额,已经项目类型,大小,和理想贷款额,贷款年限来决定。一般是都没有问题的。只要合规,材料齐全。

开一个茶馆要多少钱?开茶楼需要多少资金?

以一个200平左右的店面为例(二三线城市),茶楼前期投资主要包括:简单的装修大概10-12万元左右,每个月的店租在6000-12000元左右,首批铺货金额需要50000元左右,另外,还要配备一个店长几个店员,每个月的员工薪资约在15000元左右,其他水电物业什么的大概也需要2000多块,此外还需要一些备用资金大约是30000元左右。这些就是开一家小型茶楼大致需要的花费,根据所处区域城市经济水平的不同会存在一定差异,但费用的构成基本相似。深圳彩虹之滇茶业有限公司:茶馆加盟即享有全新茶馆经营模式,全程开店扶持、营销指导,我们只求互利!帮你降低开店成本

开一下茶馆大概需要多少资金?

茶馆主要是一个爱茶者们喝茶的地方,现在也成为了人们娱乐休闲的地方,茶馆在我国历史悠久,据考古统计已经有上千多年的历史,古代就开始就有茶馆,现代依然有茶馆,而且茶馆也成为了很多人创业赚钱的选择,成为了人们打发时间的地方,既然开个茶馆能赚钱,开个茶馆需要多少钱呢?1、门面费用开个茶馆自然离不开场地,我们这里就不说露天茶馆,说的是有门店的茶馆,一般茶馆的人流量多,而且对场地的面积需求也高,如果开一个小规模的茶馆100平米左右,中规模的茶馆在200—300平米左右,说到大规模的茶楼,面积要求就更大了,而且几层楼的都有,我们这里就只考虑中小型的茶楼,茶楼的租金的价格在一线城市、二线城市也是不一样的,就取一个平均值,来便于大家参考,小型茶馆的月租金在5000元左右,中规模是茶馆租金在8000—20000元左右。2、装修费用茶馆的装修费用取决于茶楼的面积大小与装修档次,我觉得装修没有必要太过于奢华,毕竟门面是租用的,太过于奢华,让人们觉得很价格也高,虽然说现在的经济很发达,也不是人人都是有钱人,每天都来消费的,对于茶馆的装修风格简约,整洁,有情调就足够了,建议在灯光和窗户上面下一些功夫,这些直接影响到人们的感受。这样算下来装修费用在8—15万元左右。3、茶馆的设备开茶馆是离不开桌子板凳、茶具、杯具这些基础设备,除了这些基础设备,还需要采购一些古董,墙纸壁画有象征意义的东西,这样不但能彰显出茶楼的格调感,还能带动气氛,让人们观赏评论,卖一些茶具、茶叶、壁画也能提高茶馆的收入。对于这类的支出主要取决于创业者的资金,可多可少,一般在5—15万元左右。4、流动资金流动资金是创业者必备的资金之一,开茶馆的前几个月几乎是不可能回本的,开茶馆需要请到工作人员,还要购买茶叶,所以需要有10万左右的流动资金,才能保证茶馆能够顺利的开业。

做假账挪用合伙人资金,请问涉及什么罪?

合伙企业中如果有合伙人作假帐,从中捞取资金,属于侵犯财产罪,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具体的刑罚按犯罪情节、数额和案情判定。侵犯财产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攫取公私财物,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法律分析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挪用资金罪有哪些行为表现

(一)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这是较轻的一种挪用行为。其构成特征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上主管、经手本单位资金的便利条件而挪用本单位资金,具用途主要是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但未用于从事不正当的经济活动,而且挪用数额较大,且时间上超过三个月而未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 公司法 受贿 、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挪用本单位资金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这种行为没有挪用时间是否超过三个月以及超过三个月是否退还的限制,只要数额较大,且进行营利活动。所谓“营利活动”主要是指进行经商、投资、购买股票或债券等活动。这里的“数额较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是指挪用本单位资金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三)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这种行为没有挪用时间是否超过三个月以及超过三个月是否退还的限制,也没有数额较大的限制,只要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了非法活动,就构成了本罪。所谓“非法活动”。就是指将挪用来的资金用来进行走私、赌博等活动。 挪用的资金数额越大,法律所给予的量刑也就越重。同时,量刑的具体标准还会根据 挪用资金 的用途来决定,如果挪用资金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则接受的处罚更重,如果达到一定数额的,当事人将不能申请 缓刑 。

挪用公司资金7000,公司报案的话我会被判刑吗

  挪用公司资金7000元涉嫌了挪用公款罪,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前述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的内涵、外延基本相同。同样具有特定性和公务(职务)性。  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l998年5月9日施行)的规定,对挪用公款案量刑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或者给他人使用。  挪用公款给私有公司、私有企业使用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2、挪用正在生息或者需要支付利息的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但在案发前全部归还本金的,可以从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给国家、集体造成的利息损失应予追缴。挪用公款数额巨大,超过三个月,案发前全部归还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3、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挪用时间和是否归还的限制。在案发前部分或者全部归还本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   挪用公款存入银行、用于集资、购买股票、国债等,属于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所获取的利息、收益等违法所得,应当追缴,但不计人挪用公款的数额。   4、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赌博、走私等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数额较大和挪用时间的限制。   5、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末还的,以挪用公款一万元至三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以挪用公款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挪用公款情节严重,是指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或者数额虽未达到巨大,但挪用公款手段恶劣;多次挪用公款;因挪用公款严重影响生产、经营,造成严重损失等情形。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以挪用公款五千元至一万元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起点。挪用公款五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截留资金多少犯罪

截留资金算挪用资金罪吗据具体情况而定。根据我国《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一般来说,专项资金是要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的。如果挪用专项资金或者擅自改变专项资金的用途,都是违法的,截留资金视情节可能涉嫌职务侵占罪、挪用公款罪。【相关知识】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标准挪用资金超过3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为拘役刑;数额为5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为拘役刑;数额为2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挪用资金30万元或挪用资金3万元未退还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资金数额8500元或未退还数额每增加4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挪用资金10万元进行非法活动的或挪用资金1.5万元进行非法活动且未退还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资金数额5000元或未退还数额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无论是定罪还是量刑,都会充分考虑挪用资金罪的具体犯罪数额,对于不同的挪用资金行为,法律规定的数额标准是不同的。都是视具体情况而定的。

挪用个人独资企业资金够罪吗

法律分析:如果是独资企业,老总挪用自己的钱,不犯法,但如果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犯抽逃注册资金罪果是合伙企业,挪用数额达到立案标准的,犯挪用资金罪,具体量刑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公司员工挪用资金罪应如何处罚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犯有挪用资金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应答时间:2021-02-04,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挪用资金罪诉讼期限是多久? 挪用资金罪追诉时效期限

一、公挪用资金罪诉讼期限是多久? 挪用资金罪的追诉时效为十年。 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标准 挪用资金超过3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为拘役刑;数额为5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为拘役刑;数额为2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挪用资金30万元或挪用资金3万元未退还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资金数额8500元或未退还数额每增加4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挪用资金10万元进行非法活动的或挪用资金1.5万元进行非法活动且未退还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资金数额5000元或未退还数额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刑法关于追诉时效,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 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中国刑法还规定,在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后,逃避侦查或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末经客户的委托,买卖、挪用、出借客户帐户上的证券或者将客户的证券用于质押的,或者挪用客户帐户上的资金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责令关闭或者吊销责任人员的从业资格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挪用资金的规定是什么? 董事、监事、经理利用职权收贿赂、其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公司财产的,没收违法所得,责令退还公司财产,由公司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末经客户的委托,买卖、挪用、出借客户帐户上的证券或者将客户的证券用于质押的,或者挪用客户帐户上的资金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责令关闭或者吊销责任人员的从业资格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当代的社会存在挪用公司资金等相关情况,如果挪用的时间比较长或者说是挪用的资金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的话,必然是需要按照我们国家《刑法》当中的规定对此进行一定的处罚,也就是追究相对应的刑事责任,这是属于非常明确的一种法律规定。

刑事律师解析罪名之挪用资金罪案例

一、刑法条款103010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自己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给他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违法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前身是1995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刑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公司、企业人员挪用单位资金罪。二。犯罪构成主观方面:本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挪用或者借用本单位的资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但仍故意为之。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给他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超过三个月未还,但数额较大,从事营利性活动或者违法活动。具体而言,它包括以下行为:1.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这是轻微挪用。其特征是行为人利用主管职务、处理本单位资金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目的主要是自用或借给他人,但不用于从事不正当的经济活动。而且挪用金额较大,超过三个月还不上。2.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给他人使用,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用于营利活动或者违法活动的。这种行为对于挪用时间是否超过三个月,三个月后是否归还都没有限制。只要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性或违法活动,就构成犯罪。所谓“营利性活动”,主要是指从事经营、投资、购买股票或者债券等活动。所谓“非法活动”。是指利用挪用的资金进行走私、赌博等活动。只要行为人有上述行为之一,就可以构成本罪,但不需要两者都有。上述挪用资金的行为必须是利用职务之便。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负有管理、经营或者处理财物等职责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的经理、厂长、会计、买卖人。利用管理、调拨、使用、处理自有资金的便利条件,将自有资金挪作他用。主体: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包括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2)上述公司员工是指公司除董事、监事以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及其他一般员工。上述董事、监事和员工不得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三)上述企业以外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职工,包括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股份公司、企业中不具有国家职工身份的其他所有职工,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非国家职工。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只能成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资金用益物权,客体是本单位的资金。所谓单位的资本,是指单位拥有或者实际控制的全部货币形式的财产。第三,st(二)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的,进行营利性活动;(三)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以上至二万元以下进行违法活动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第3360条规定的“自用”(一)单位资金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二)以个人名义将本单位的资金用于其他单位;(三)个人决定以本单位的名义将本单位的资金用于其他单位,谋取个人利益。根据《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第十一条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侵占罪中“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是本解释关于受贿罪、侵占罪所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公款罪中“数额较大”、“数额巨大”、“违法行为”的数额起点,应当是本解释中“数额较大”、“情节严重”、“违法行为”数额标准的两倍。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中“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第七条第一款、第八条规定的受贿罪数额标准的两倍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国家出资企业职务犯罪案件具体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0〕49号),国家出资企业的工作人员在公司、企业改制过程中为购买公司、企业股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司、企业的资金或者金融凭证、有价证券等用于个人贷款担保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或者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资金罪或者挪用公款罪定罪处罚。行为人在改制前的国家出资企业持有股份的,不影响挪用数额的认定,但量刑时应当酌情考虑。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国家出资企业的工作人员为购买改制公司、企业股份实施前款行为的,可以视具体情况不作为犯罪处理。四、量刑标准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8号),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挪用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款物归个人使用,构成犯罪的,以挪用资金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五、案例解读2009年11月至2010年12月,被告人龚某在任某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中心支公司三原营销服务部(简称泰康保险公司)业务员期间,将2006年至2008年曾经在其手中办理过保险的客户王某、代某、李某、陆某、张某五人所交的六份保险费共计23589.4元未向保险公司上交,个人占用,案发时仍有12006.4元未上交。2007年至2009年,陈某、代某、刘某、阎某等15户经被告人龚某手在三原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徐木信用社贷款,期满后,龚某将代收的15户归还的贷款本金123200元,用于家庭开支、或给自己购买保险或为自己代办的保险业务垫付保险费等,案发时仍有89114.4元未归还。另查,案发后,被告人龚某共退回赃款15000元。审理中,被告人龚某退回赃款86120.8元。三原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龚某在任某人寿三原营销部代办员、徐木信用社信贷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代收的保险费、信贷资金146789.40元归个人使用,从事营利性活动或超过三个月未归还,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之规定,构成挪用资金罪。其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在庭审中认罪态度尚好,有悔罪表现,积极退赃,系初犯、偶犯,请求从轻处罚的意见符合本案事实,对其辩护意见予以采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龚某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限为三年六个月。解读: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从本案看,被告人龚登辉利用职务之便,将代收的保险费、信贷资金146789.40元归个人使用,从事营利性活动或超过三个月未归还,其行为符合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应以挪用资金罪定罪为宜。六、律师解析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行为,有一般的挪用本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和挪用本单位资金的犯罪行为之分。区分二者之间的界限,我们认为,主要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分析:其一,挪用本资金的数额。这是衡量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一个重要方面,对于挪用单位资金罪中“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这两种情形来说,“数额较大”是构成犯罪的必备要件。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是否达到“数额较大”,就成为区分一般的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和挪用单位资金罪的重要标准之一。对于挪用单位资金罪中“进行非法活动的”这种情况,虽然本法并未规定数额上的要求,但是,从有关的司法解释的精神看,挪用数额很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并不作为犯罪,而只是作为一般的违法违纪行为处理。其二,挪用本单位资金的时间。这是衡量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对于本罪中“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这种情况而言,“超过3个月未还”就是构成挪用资金罪的必备要件。在这种情况下,挪用本单位资金是否超过3个月未还就成为区分一般的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和挪用资金罪的界限的重要标准之一。对于挪用资金罪中“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进行非法活动的”这两种情况,虽然本法中并无时间长短的要求,但是,如果挪用的时间很短,造成的社会危害性不大,可以作为本法第13条规定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况,不认为是犯罪,作为一般的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处理。1.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的界限:二者侵犯的客体和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所有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既包货币形态的资金和有价证券等,也包括实物形态的公司财产,如物资、设备等。在客观表现不同。挪用资金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职务侵占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挪用资金罪的行为方式是挪用,即未经合法批准或许可而擅自挪归自己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职务侵占罪的行为方式是侵占,即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并不要求“数额较大”即可构成犯罪;职务侵占罪只有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才能构成。在主观上不同。挪用资金罪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资金的使用权,但并不企图永久非法占有,而是准备用后归还;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财物的所有权,而并非暂时使用。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不退还的,这里所说的不退还,是指在挪用本单位资金案发后,人民检察院起诉前不退还。一般认为,在实际生活中,挪用本单位资金不退还的,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主观上想退还,但客观上无能力退还,另一种是客观上虽有能力退还,但主观上已发生变化,先前的挪用本单位资金的故意已经转化为侵占该资金的故意。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行为人在挪用本单位资金后,确属犯罪故意发生转变,不再想退还,而是企图永久非法占为己有,在客观上有能力退还而不退还的,因为属于刑法中的转化犯,仍应根据处理转化犯的原则,直接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2.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的界限:在主观上二者都有挪用的故意,有时犯罪对象也可能都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但是,这两种犯罪也有以下主要区别: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其中,既包括国有或者集体所有的资金,也包括公民个人所有、外商所有的资金。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款的使用权和国家机关的威信、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等,既有侵犯财产的性质,又有严重的渎职的性质,因此,本法将挪用公款罪规定本法分则第八章的贪污贿赂罪专章中,而不是“侵犯财产罪”专章中。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对象限于公款,其中主要是国有财产和国家投资、参股的单位财产,即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所有的款项。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对象不同,客体不同,社会危害性程度也有较大的差别。本法第384条规定的挪用公款罪在客观上的三种不同情形的排列顺序,与本条第1款规定的挪用资金罪在客观上的三种不同情形的排列顺序不同,也说明立法者对这两种犯罪打击的重点的不同。在处罚上挪用公款罪也比挪用资金罪严厉得多。犯罪主体不同。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但国家工作人员除外。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因此,本条第2款明确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有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的,依照本法第384条关于挪用公款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总之,科学地界定挪用资金罪,依法打击挪用资金的犯罪活动,对于平等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卢潇然律师个人简介:男,1991年出生,硕士学位,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先后实习于办事处、法院、检察院,积累了丰厚的基层法律工作经验。现任河南泰豫恒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高级合伙人、破产事务部负责人。专业方向为公司、合同类纠纷。担任多家国有企业及大型民营企业法律顾问,以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以其为核心的团队分为诉讼与非诉两个方向。诉讼团队主要负责民间借贷、建筑合同施工合同、股权转让、买卖合同、交通事故等纠纷以及执行程序中相关法律问题;非诉团队主要负责公司企业法律顾问、破产重整、尽职调查等相关非诉业务。推荐阅读: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背景下 也谈如何请到“靠谱”刑事律师相关问答:挪用资金怎么定罪? 挪用资金定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是挪用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资金罪定罪量刑的标准在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是怎么规定的?

问:挪用资金罪定罪量刑的标准在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是怎么规定的?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挪用资金罪的刑罚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挪用公司资金130万,退还80万,剩余50万无能力退还,能判多少年?

如果挪用公司资金130万元,退还80万元,剩余50万元无能力退还,涉嫌挪用资金罪,达到了数额巨大的标准,挪用资金罪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海南省挪用资金罪的标准

挪用资金罪的立案追诉追诉标准及量刑标准立案追诉标准: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法立案追诉标准为6万元;挪用资金进行营利活动或者三个月未还的立案追诉标准为10万元。量刑标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挪用资金罪立案追诉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挪用资金罪立案追诉标准: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应予立案追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八十五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二)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三)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归个人使用”:(一)将本单位资金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二)以个人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的;(三)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

公司法人挪用资金罪量刑标准

法律主观: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 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法律客观:1、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以上行为的,依照挪用公款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3、有第1项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挪用资金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

一、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1、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如下:(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二、挪用资金罪有什么情节的不适用缓刑挪用资金罪有以下情节的不适用缓刑:1、挪用资金数额40万元以上或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15万元以上的;2、未全部退赃的;3、共同犯罪的主犯,且犯罪情节严重的;4、在本市影响较大,社会反应强烈的。

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

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如下: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一、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1、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如下:(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二、挪用资金罪有什么情节的不适用缓刑挪用资金罪有以下情节的不适用缓刑:1、挪用资金数额40万元以上或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15万元以上的;2、未全部退赃的;3、共同犯罪的主犯,且犯罪情节严重的;4、在本市影响较大,社会反应强烈的。

挪用公司资金罪立案标准

挪用公司资金罪立案标准为: 1、挪用单位资金用于营利活动与非法活动以外的活动的,如用于消费娱乐活动等,必须数额较大,并且超过3个月未还。 2、挪用单位资金进行营利活动的,只要求数额较大,不要求超过3个月未还。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3、挪用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不问挪用数额与时间,均认定为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而仍故意为之。挪用资金罪量刑标准如下: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资金怎么定罪?

挪用资金定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是挪用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山东省挪用资金罪立案标准

1、 挪用资金罪 的量刑标准已经于2016年4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司法解释的形式作出规定。该司法解释的全称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 贪污 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 挪用资金 ,进行非法活动的,入罪起点数额是六万元;挪用淘金归个人使用或者进行营利活动的,入罪起点是十万元。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 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 挪用公款罪 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法人挪用公司资金罪立案标准

法人挪用公司资金罪的立案标准为:1、挪用公司资金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2、挪用公司资金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3、挪用公司资金5000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标准:1、挪用资金超过3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为拘役刑;数额为5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2、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1点5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为拘役刑;数额为2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3、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1)挪用资金30万元或挪用资金3万元未退还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资金数额8500元或未退还数额每增加4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2)挪用资金10万元进行非法活动的或挪用资金1点5万元进行非法活动且未退还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资金数额5000元或未退还数额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4、缓刑适用限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1)挪用资金数额40万元以上或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15万元以上的;(2)未全部退赃的;(3)共同犯罪的主犯,且犯罪情节严重的;(4)在本市影响较大,社会反应强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上海市挪用资金罪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上海市挪用资金罪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挪用资金罪的判刑标准和犯罪情节相关,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从重处罚。 《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三、挪用资金罪侦查结束后审查起诉的内容有哪些?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四、构成挪用资金罪可以开除员工吗? 构成挪用资金罪,公司可以开除员工。根据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法定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综上所述,挪用资金罪的判刑标准并不是固定的,事实上,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也不能一概而论,要看当事人挪用资金的具体原因,如果进行非法活动,挪用资金数额在5000元到2万元以上的就构成犯罪,进行营利活动的,立案标准是挪用资金数额在1万元到3万元以上。

2023挪用资金罪量刑标准立案标准认定

法律主观:挪用资金用于非法活动或经营活动的立案标准是六万元,个人使用,没有用于非法活动和经营活动,但超过三个月未还的,立案标准是十万元。法律客观:《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标准2022

法律主观:2022年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标准是:1.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3.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其立案追诉的情形有: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三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挪用资金罪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进行非法活动”情形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情节严重”以及“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标准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标准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挪用资金怎么定罪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准刑参照点挪用资金超过3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为拘役刑;数额为5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为拘役刑。法律分析: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准刑参照点挪用资金超过3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为拘役刑;数额为5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为拘役刑。一、挪用资金罪数额的认定标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千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二、挪用资金最新量刑标准是怎样的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挪用资金超过3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数额为5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数额为2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2、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挪用资金30万元或挪用资金3万元未退还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资金数额8500元或未退还数额每增加4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挪用资金10万元进行非法活动的或挪用资金1.5万元进行非法活动且未退还的,挪用资金罪量刑。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资金数额5000元或未退还数额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1)挪用资金数额40万元以上或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15万元以上的;(2)未全部退赃的;(3)共同犯罪的主犯,且犯罪情节严重的;(4)在本市影响较大,社会反应强烈的。我们要注意的是,“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进行非法活动的”这两种情况,虽然本法中并无时间长短的要求,但是,如果挪用的时间很短,造成的社会危害性不大,可以作为本法第13条规定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况,不认为是犯罪,作为一般的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挪用资金罪】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2年挪用资金罪量刑标准

一般是三万元以上。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挪用资金罪浙江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挪用资金罪浙江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标准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挪用资金案的处理流程有哪些? 1、报案。 2、公安初查。 3、符合立案条件的,公安机关立案后案件进入侦查阶段。 4、侦查工作结束,公安机关提交《起诉意见书》,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5、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 6、审判阶段。 三、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四、涉嫌挪用资金罪立案后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认定的案件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各地法院需要根据挪用资金案件的详细案情确定量刑的标准,影响量刑标准的除了犯罪嫌疑人挪用资金的数额之外,挪用资金给公司造成的影响,当事人挪用资金的目的,退赃退赔情况等,都和犯罪嫌疑人会被判处的刑罚相关。

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

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如下: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应当以挪用资金罪追究刑事责任:1、归个人使用包括,供本人、亲友或其他自然人使用;2、以个人名义供其他单位使用;3、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挪用资金罪量刑标准如下: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准刑参照点挪用资金超过3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为拘役刑;数额为5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为拘役刑;数额为2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2、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挪用资金30万元或挪用资金3万元未退还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资金数额8500元或未退还数额每增加4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挪用资金10万元进行非法活动的或挪用资金15万元进行非法活动且未退还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资金数额5000元或未退还数额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挪用资金罪构成要件如下: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所谓本单位的资金,是指由单位所有或实际控制使用的一切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财产。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而仍故意为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十一条第二款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进行非法活动”情形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情节严重”以及“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

2022挪用资金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 挪用资金罪量刑标准 根据《 刑法 》中的规定,犯有 挪用资金罪 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 缓刑 : (1) 挪用资金 数额40万元以上或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15万元以上的; (2)未全部退赃的; (3) 共同犯罪 的 主犯 ,且犯罪情节严重的; (4)在本市影响较大,社会反应强烈的。 二、挪用资金罪数额的认定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 贪污 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进行非法活动”情形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 挪用公款罪 “数额较大”“情节严重”以及“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第六条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我们要注意的是,“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进行非法活动的”这两种情况,虽然本法中并无时间长短的要求,但是,如果挪用的时间很短,造成的社会危害性不大,可以作为本法第13条规定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况,不认为是犯罪,作为一般的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处理。

挪用资金罪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一、 挪用资金罪 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犯有挪用资金罪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 挪用资金 超过3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数额为5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数额为2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2、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 挪用资金30万元或挪用资金3万元未退还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资金数额8500元或未退还数额每增加4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挪用资金10万元进行非法活动的或挪用资金1.5万元进行非法活动且未退还的,挪用资金罪量刑。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资金数额5000元或未退还数额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 缓刑 : (1)挪用资金数额40万元以上或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15万元以上的; (2)未全部退赃的; (3) 共同犯罪 的 主犯 ,且犯罪情节严重的; (4)在本市影响较大,社会反应强烈的。 二、挪用资金罪数额的认定标准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千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我们要注意的是,“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进行非法活动的”这两种情况,虽然本法中并无时间长短的要求,但是,如果挪用的时间很短,造成的社会危害性不大,可以作为本法第13条规定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况,不认为是犯罪,作为一般的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处理。

挪用资金罪量刑标准2022

挪用资金罪量刑标准,由涉案的数额大小确定。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参照挪用公款罪数额标准的二倍执行。我国《刑法》第272条对挪用资金罪作出了规定:【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一、挪用公款罪的数额的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标准应从涉案的数额进行确认。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进行非法活动”情形的数额起点,按照司法解释关于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情节严重”以及“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一)挪用资金的数额规定挪用资金罪关于数额的认定,同挪用公款罪一样,需要根据挪用款项的用途确定定罪量刑的数额标准。1、挪用款项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因此,犯挪用资金罪,款项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其关于数额的认定应当为:数额达六万元以上的,是“数额较大”;数额达六百万以上的,是“数额巨大”。2、挪用款项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因此,犯挪用资金罪,挪用款项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其关于数额的认定应当为:数额达十万元以上的,是数额较大;数额达一千万以上的,是数额巨大。二、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标准1、犯挪用资金罪,挪用款项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达六万元以上的,是“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达六百万以上的,是“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2、因此,犯挪用资金罪,挪用款项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数额达十万元以上的,是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达一千万以上的,是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3、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挪用资金量刑标准2022

挪用资金罪量刑标准如下:1、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1)挪用资金超过3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为拘役刑;数额为5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2)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为拘役刑;数额为2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2、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挪用资金30万元或挪用资金3万元未退还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资金数额8500元或未退还数额每增加4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2)挪用资金10万元进行非法活动的或挪用资金1。5万元进行非法活动且未退还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资金数额5000元或未退还数额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3、缓刑适用限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1)挪用资金数额40万元以上或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15万元以上的;(2)未全部退赃的;(3)共同犯罪的主犯,且犯罪情节严重的;(4)在本市影响较大,社会反应强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挪用资金罪】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挪用公款罪】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前款规定中的非国有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挪用资金量刑标准2023

法律主观: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标准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标准2022

法律主观:2022挪用资金罪量刑标准如下: (一)挪用资金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挪用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挪用资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应予立案追诉: (一)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二)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三)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三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归个人使用”: (一)将本单位资金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 (二)以个人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的; (三)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法律客观:《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犯挪用资金罪逃跑被抓后会判刑吗

一、犯挪用资金罪逃跑被抓后会判刑吗 会的,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行为人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挪用相关单位的资金,挪用资金罪侵犯了挪用的单位资金的使用权而非所有权,无论其目的最终是自己使用还是转手借贷给其他人使用,只要是到达一定期限未归还给单位或用于营利活动或用于非法用途,可根据数额和挪用时间处三年以下至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资金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特征 侵犯的直接客体为公私财产所有权。本罪侵犯的对象是行为人所在单位的资金,主要是该单位的处于货币形态的财产,如人民币、外币以及股票、支票、国库券、债券等有价证券。 2、客观特征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3、主体特征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4、主观特征 本罪行为人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目的是为了非法取得本单位资金的使用权,而不是企图永久占有。至于挪用资金的行为动机,则可能是多种多样的。譬如为了经营办企业,有的是为了解决家庭困难,有的是为了从事非法活动,等等。 认定为挪资金罪会判刑,是按照挪用资金的数额决定的,一共有三种量刑标准,分别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三到七年有期徒刑,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属于特殊主体,需要是企业或者公司的工作人员,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行为。

职务侵占与挪用资金量刑的区别

法律主观:职务侵占与挪用资金侵犯的都是公司的财产,而且都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但是两种罪名仍然存在很大的区别,特别是在主观方面。一、职务侵占与挪用资金罪有什么区别1、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所有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2、客观表现不同挪用资金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职位侵占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挪用资金罪的行为方式是挪用,即未经合法批准或许可而擅自挪用归自己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职务侵占罪的行为方式是侵占,即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并不要求“数额较大”即可构成犯罪;职务侵占罪只有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才能构成。3、主观目的不同挪用资金罪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资金的使用权,但不并不企图永久占有,而是准备用后归还;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财物的所有权,而非暂时使用。二、挪用资金罪与非罪的界限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行为,有一般的挪用本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和挪用本单位资金的犯罪行为之分。区分二者之间的界限,我们认为,主要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分析:其一,挪用本资金的数额。这是衡量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一个重要方面,对于挪用单位资金罪中“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这两种情形来说,“数额较大”是构成犯罪的必备要件。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是否达到“数额较大”,就成为区分一般的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和挪用单位资金罪的重要标准之一。对于挪用单位资金罪中“进行非法活动的”这种情况,虽然本法并未规定数额上的要求,但是,从有关的司法解释的精神看,挪用数额很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并不作为犯罪,而只是作为一般的违法违纪行为处理。其二,挪用本单位资金的时间。这是衡量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对于本罪中“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这种情况而言,“超过3个月未还”就是构成挪用资金罪的必备要件。在这种情况下,挪用本单位资金是否超过3个月未还就成为区分一般的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和挪用资金罪的界限的重要标准之一。对于挪用资金罪中“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进行非法活动的”这两种情况,虽然本法中并无时间长短的要求,但是,如果挪用的时间很短,造成的社会危害性不大,可以作为本法第13条规定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况,不认为是犯罪,作为一般的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处理。三、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标准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犯有挪用资金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职务侵占与挪用资金罪的区别在于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客观表现不同、主观目的不同。法律客观:《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九次修订对挪用资金罪最新量刑标准

  以下是挪用资金罪的最新量刑标准,供参考:  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山东省挪用资金罪立案标准?

1、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标准已经于2016年4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司法解释的形式作出规定。该司法解释的全称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入罪起点数额是六万元;挪用淘金归个人使用或者进行营利活动的,入罪起点是十万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2019年挪用资金罪量刑标准,挪用资金罪包括哪几种情形

  挪用资金罪量刑标准   挪用资金超过3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为拘役刑;数额为5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为拘役刑;数额为2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挪用资金30万元或挪用资金3万元未退还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资金数额8500元或未退还数额每增加4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挪用资金10万元进行非法活动的或挪用资金1.5万元进行非法活动且未退还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资金数额5000元或未退还数额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缓刑适用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挪用资金数额40万元以上或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15万元以上的;   (二)未全部退赃的;   (三)共同犯罪的主犯,且犯罪情节严重的;   (四)在本市影响较大,社会反应强烈的。   挪用资金罪如何认定?   挪用资金罪,根据我国《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本罪的前身是1995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中第11条所规定的公司、企业人员挪用单位资金罪。挪用资金罪的认定如下: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行为,有一般的挪用本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和挪用本单位资金的犯罪行为之分。区分二者之间的界限,我们认为,主要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分析:其一,挪用本资金的数额。这是衡量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一个重要方面,对于挪用单位资金罪中“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这两种情形来说,“数额较大”是构成犯罪的必备要件。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是否达到“数额较大”,就成为区分一般的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和挪用单位资金罪的重要标准之一。对于挪用单位资金罪中“进行非法活动的”这种情况,虽然本法并未规定数额上的要求,但是,从有关的司法解释的精神看,挪用数额很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并不作为犯罪,而只是作为一般的违法违纪行为处理。其二,挪用本单位资金的时间。这是衡量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对于本罪中“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这种情况而言,“超过3个月未还”就是构成挪用资金罪的必备要件。在这种情况下,挪用本单位资金是否超过3个月未还就成为区分一般的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和挪用资金罪的界限的重要标准之一。对于挪用资金罪中“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进行非法活动的”这两种情况,虽然本法中并无时间长短的要求,但是,如果挪用的时间很短,造成的社会危害性不大,可以作为本法第13条规定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况,不认为是犯罪,作为一般的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处理。   二、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的界限   这两种犯罪有以下几点明显的区别:   (一)侵犯的客体和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所有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既包货币形态的资金和有价证券等,也包括实物形态的公司财产,如物资、设备等。   (二)在客观表现不同。挪用资金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职务侵占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挪用资金罪的行为方式是挪用,即未经合法批准或许可而擅自挪归自己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职务侵占罪的行为方式是侵占,即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法占有本单位财物。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并不要求“数额较大”即可构成犯罪;职务侵占罪只有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才能构成。   (三)在主观上不同。挪用资金罪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资金的使用权,但并不企图永久非法占有,而是准备用后归还;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财物的所有权,而并非暂时使用。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不退还的,这里所说的不退还,是指在挪用本单位资金案发后,人民检察院起诉前不退还。一般认为,在实际生活中,挪用本单位资金不退还的,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主观上想退还,但客观上无能力退还,另一种是客观上虽有能力退还,但主观上已发生变化,先前的挪用本单位资金的故意已经转化为侵占该资金的故意。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行为人在挪用本单位资金后,确属犯罪故意发生转变,不再想退还,而是企图永久非法占为己有,在客观上有能力退还而不退还的,因为属于刑法中的转化犯,仍应根据处理转化犯的原则,直接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   三、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的界限   根据本法第384条的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在客观上都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资金的行为,在主观上都是挪用的故意,有时犯罪对象也可能都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但是,这两种犯罪也有以下主要区别:   (一)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其中,既包括国有或者集体所有的资金,也包括公民个人所有、外商所有的资金。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款的使用权和国家机关的威信、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等,既有侵犯财产的性质,又有严重的渎职的性质,因此,本法将挪用公款罪规定本法分则第八章的贪污贿赂罪专章中,而不是“侵犯财产罪”专章中。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对象限于公款,其中主要是国有财产和国家投资、参股的单位财产,即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所有的款项。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对象不同,客体不同,社会危害性程度也有较大的差别。本法第384条规定的挪用公款罪在客观上的三种不同情形的排列顺序,与本条第1款规定的挪用资金罪在客观上的三种不同情形的排列顺厉不同,也说明立法者对这两种犯罪打击的重点的不同。在处罚上挪用公款罪也比挪用资金罪严厉得多。   (二)犯罪主体不同。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但国家工作人员除外。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氏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因此,本条第2款明确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有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的,依照本法典第384条关于挪用公款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四、挪用资金罪与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界限   根据本法第273条的规定,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   挪用资金罪和挪用特定款物罪都是挪用性质的犯罪,有以下明显的区别:   (一)侵犯的客体和对象不问。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挪用特定款物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扰、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专款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和公共财物的使用权,对象是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的特定物款,既包括用于上述用途的由国家预算安排的民政事业经费,也包括临时调拨的专款物,还包括其他由国家、集体或者人民群众募捐的用于上述用途的特定款物等。   (二)在客观上的表现不同。挪用资金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挪用特定款物罪表现为,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挪用资金罪中行为人挪用的资金,可以归个人使用,也可以借贷给他人,挪用特定款物罪是行为人未经合法批准,利用特定的职权,将特定款物非法调拨、使用于其他方面,如修建楼堂馆所、购买小汽年及办公设备,进行生产、经营性的投资等,不能用于个人。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前述特定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以挪用公款罪从重处罚。   (三)犯罪主体不同。挪用单位资金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包括国家工作人员。挪用特定款物罪的主体是在国家机关等单位支配、管理特定款物的主管人员等直接责任人员。   (四)主观上不同,挪用资金罪中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是,明知是其所在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意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挪用特定款物罪中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是,明知是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专用,却挪作他用。   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有哪些?   挪用资金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二是上述公司的工作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工。上述的董事、监事和职工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三是上述企业以外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职工,包括集体性质的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另外在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其他职工以及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只能成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   相关知识:挪用资金罪的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挪用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擅自动用单位资金归本人或他人使用,但准备日后退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在职务上主管、经管或经手单位资金的方便条件,例如单位领导人利用主管财务的职务,出纳员利用保管现金的职务,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利用经手单位资金的便利条件。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不可能挪用单位资金,也不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所谓挪用单位资金归个人适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根据2000年6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理解刑法第272条规定的“挪用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问题的批复》,挪用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本人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或者挪用人以个人名义将挪用的资金借给其他自然人和单位的行为。根据2010年5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85条的规定,“归个人使用”,包括将本单位资金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适用的,以个人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适用的,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   具体地说,它包含以下三种行为:   (一)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这是较轻的一种挪用行为。其构成特征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上主管、经手本单位资金的便利条件而挪用本单位资金,具用途主要是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但未用于从事不正当的经济活动,而且挪用数额较大,且时间上超过三个月而未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挪用本单位资金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这种行为没有挪用时间是否超过三个月以及超过三个月是否退还的限制,只要数额较大,且进行营利活动。所谓“营利活动”主要是指进行经商、投资、购买股票或债券等活动。这里的“数额较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是指挪用本单位资金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三)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这种行为没有挪用时间是否超过三个月以及超过三个月是否退还的限制,也没有数额较大的限制,只要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了非法活动,就构成了本罪。所谓“非法活动”。就是指将挪用来的资金用来进行走私、赌博等活动。   行为人只要具备上述三种行为中的一种就可以构成本罪,而不需要同时具备,上述挪用资金行为必须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具有管理、经营或者经手财物职责的经理、厂长、财会人员、购销人员等,利用其具有的管理、调配、使用、经手本单位资金的便利条件,将资金挪作他用。

挪用公司资金会怎么判刑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犯有挪用资金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挪用资金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而仍故意为之。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行为,有一般的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和挪用本单位资金的犯罪行为之分。需要区分二者之间的界限。扩展资料:违规挪用资金并非个案华西证券分析师蒋竞松表示,在沪深上市公司中,大股东违规挪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并非个案。特别是一些上市公司在IPO募集资金时出现超募时,有大量资金闲置,在缺乏制约机制下,大股东很可能违规挪用上市公司的资金。2013年7月11日,闽东电力便曾发布《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弥补挪用的募集资金的核查意见》。成都中豪律师集团岑朗律师表示,目前何某具体涉案数额无法确定,暂时很难断定具体量刑标准。但如果涉案金额巨大,可能会按照最高标准量刑。即使挪用人后期将挪用资金归还,但已构成犯罪行为,还是会被追究。不过在量刑时,通常会酌情处罚。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挪用资金罪

河南挪用资金罪量刑数额标准?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将本应打入监管账户的购房款转入股东个人账户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罪

是的。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分三款规定了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四个罪名定罪量刑的适用标准。

截留资金多少犯罪

截留资金算挪用资金罪吗据具体情况而定。根据我国《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一般来说,专项资金是要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的。如果挪用专项资金或者擅自改变专项资金的用途,都是违法的,截留资金视情节可能涉嫌职务侵占罪、挪用公款罪。【相关知识】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标准挪用资金超过3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为拘役刑;数额为5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为拘役刑;数额为2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挪用资金30万元或挪用资金3万元未退还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资金数额8500元或未退还数额每增加4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挪用资金10万元进行非法活动的或挪用资金1.5万元进行非法活动且未退还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资金数额5000元或未退还数额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无论是定罪还是量刑,都会充分考虑挪用资金罪的具体犯罪数额,对于不同的挪用资金行为,法律规定的数额标准是不同的。都是视具体情况而定的。

刑法挪用资金罪中,数额较大指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这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该怎么理解?

刑法挪用资金罪中,数额较大指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这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指的是以1万作为起刑点,1-3万作为一个量刑档次;3万以上又是一个量刑档次。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2020年《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条将刑法第272条修改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272条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挪用过大的数额,或者挪用过大的数额进行非法活动,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就可以进行定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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