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孳息有哪些
法定孳息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由法律关系所产生的收益,如房屋出租的租金、借贷产生的利息等。法定孳息因为是用益(用益物权和用益债权)对价,因此原则上用一般等价物来衡量。即法定孳息的物质形式原则上是货币、是种类物。天然孳息可以是种类物,也可以是特定物。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一条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的归属
法律主观: 孳息 ,可分为天然孳息及法定孳息二种,已如上述。称法定孳息者,谓利息、租金及其他因法律关系所得之收益。此之所谓法律关系,系指一切法律关系,包括法律行为及法律规定而言。所谓收益,指以原本(物或权利)供他人利用而得指对价,利息与租金最为普通常见,法律特列示之。专用 专利权 之租用费,系利用原本所给与之报酬,亦属法定孳息。在前述例题,甲之 继承人 丙将农场出租于丁,为期10年,租金每年50万,此项租金系因租赁契约而生之收益,即为法定利息。法律客观:《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一条 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第四百三十条 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孳息的归属原则
【法律分析】孳息不仅可为所有人取得,而且也可为非所有人取得。因为收益虽为所有权的一项权能,但是收益权得与所有权相分离,由非所有人享有。非所有人享有收益权时,其也就得收取孳息,而且收益权人收取孳息的权利得排斥所有人的收益权能。也就是说,一旦非所有人有权收取孳息,则所有人不能取得原物的孳息。原物孳息的收取一般是以占有原物为前提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不占有原物就不能取得原物的孳息。但是占有原物并不就有收取原物孳息的收益权。法定孳息是指依一定的法律关系由原物所生的物,是原物的所有权人进行租赁、投资等特定的民事法律活动而应当获得的合法收益。如房屋出租所得的租金,依股本金所得的股息等。在相关法律中,法定孳息被称为权利的孳息,确定法定孳息的归属,是对产生法定孳息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承认和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二十一条 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第四百一十二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第四百三十条 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第四百五十二条 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国债属于孳息吗
不属于。根据民法,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是依据物的自然性能或者物的变化规律而取得的收益。例如:母鸡生的蛋、牲畜下的幼崽,果树长出的果子,土地自然生长的粮食、草、树木等植物。法定孳息是指由法律规定产生了从属关系,物主因出让所属物一定期限内的使用权而得到的收益。例如:存款得到的利息、出租房屋或物品得到的租金。
天然孳息与法定孳息
法律主观: 孳息 ,可分为天然孳息及法定孳息二种,已如上述。称法定孳息者,谓利息、租金及其他因法律关系所得之收益。此之所谓法律关系,系指一切法律关系,包括法律行为及法律规定而言。所谓收益,指以原本(物或权利)供他人利用而得指对价,利息与租金最为普通常见,法律特列示之。专用 专利权 之租用费,系利用原本所给与之报酬,亦属法定孳息。在前述例题,甲之 继承人 丙将农场出租于丁,为期10年,租金每年50万,此项租金系因租赁契约而生之收益,即为法定利息。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条 主物转让的,从物随主物转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一条 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孳息”的概念是什么?孳息包括哪些?
指由某一特定物产生的收益。孳息可以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指根据物的自然属性而获得的收益,如树木所结的果实、母畜所生的幼畜等。法定孳息指基于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如出租人根据租赁合同收取的租金、出借人根据贷款合同取得的利息等。 孳息的产生有天然和加工之别。尤其是加工孳息,它是加以人工而获得的孳息,如经播种、灌溉、施肥等而产生的谷物、水果等,它已经包含了占有人的劳动。当加工人是善意占有人时,如果仍坚持原物和孳息一并返还,这对善意占有人很不公平。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还会对物的价值的发挥产生负面影响。因为当善意的无权占有人在不能肯定自己是否对物享有权利时,如果不保护他对该物的孳息享有权利,他便不会使该物有更大的收益。因此,无论从保护善意无权占有人利益的角度,还是从社会利益方面考虑,都应该保护善意占有人享有加工孳息的权利。当然法律并不是只保护善意占有人的加工孳息,如果天然孳息当中包含善意占有人的付出,如山中自然生长的树木,无权占有人就树木生长本身并没有加以任何外在人力,但他却一直对该树木尽了照管义务。此时,尽管孳息应随原物一并返还,但应支付善意占有人一定的报酬。当然,这只是从孳息的一种分类来谈对善意占有人的保护问题。再比如,孳息有已分离孳息和未分离孳息,前者如被风雨打下的葡萄,后者如生长在葡萄藤上的葡萄。一般情况下,未分离孳息应该和原物一并返还,此时善意占有人的劳动付出可转化为费用向所有人请求偿还。已分离的孳息如果善意占有人对该孳息的产生付出了劳动的,当然可以享有该孳息的所有权。总之,当物权人行使原物返还请求权时,其孳息的返还与否时应区别对待。恶意占有应是无条件的一并返还,善意占应以保护善意占有人的利益为原则,即如果孳息的产生跟占有人的劳动直接有关,那么该孳息应由善意占有人所有;如果孳息的产生虽与善意占有人无直接关系,但他对孳息的收获等尽了照管等义务的,孳息一般仍归原物所有人享有,但应给善意占有人适当报酬。当孳息与原物不可分时,二者应一并返还给所有人,但善意占有人付出劳动的,所有人应返还给善意占有人孳息的价款或适当的报酬。另外,当孳息是可消费物时并已被善意占有人消费了时,善意占有人不再负返还义务,当然他也不再享有向所有人要求支付劳动费用的权利。
孳息的如何计算
法律分析:法定孳息因为是用益对价,因此原则上用一般等价物来衡量。即法定孳息的物质形式原则上是货币、是种类物。天然孳息可以是种类物,也可以是特定物。前者如收获的小麦,后者如产下的一只熊猫。但天然孳息进入交易状态后,才有区分种类物和特定物的法律意义。天然孳息都是动产,法定孳息因允许当事人自由约定,故在逻辑上也可以是不动产,但笔者并未发现实务中有这样的例子。因为,不动产的价值一般较高,作为用益的对价,一般是得不偿失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二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第四百三十条 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法定孳息计算标准
法律分析:法定孳息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由法律关系所产生的收益,如房屋出租的租金、借贷产生的利息等。法定孳息是随着时间连续发生的,所以权利人在其权利存续期间可按时间计算孳息。如债权人在债务人迟延时,有索取法定利息的权利。但取得法定孳息又有严格的时限规定,所以权利人须在其权利存续期间按时计算和收取孳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二十一条 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孳息通俗解释
孳息指的是原有物品所产生的额外收益。一般情况下孳息是分为天然孳息还有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是依据物品的自然性或者是物品的变化规律而取得的收益,例如苹果树上的苹果。而法定孳息指的是法定孳息是指由法律规定产生了从属关系,具体来讲就是因为出让所属物一定期限内的使用权而得到的收益,例如将钱存进去银行得到的固定银行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一条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第四百一十二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房屋孳息指的是什么
法定孳息是指由法律规定产生了从属关系,物主因出让所属物一定期限内的使用权而得到的收益。 例如:存款得到的利息、出租房屋或物品得到的租金。也有观点认为租金属于经营性收益,不属于孳息。
利息是法定孳息吗
法律主观: 孳息 ,可分为天然孳息及法定孳息二种,已如上述。称法定孳息者,谓利息、租金及其他因法律关系所得之收益。此之所谓法律关系,系指一切法律关系,包括法律行为及法律规定而言。所谓收益,指以原本(物或权利)供他人利用而得指对价,利息与租金最为普通常见,法律特列示之。专用 专利权 之租用费,系利用原本所给与之报酬,亦属法定孳息。在前述例题,甲之 继承人 丙将农场出租于丁,为期10年,租金每年50万,此项租金系因租赁契约而生之收益,即为法定利息。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三百二十一条,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什么是自然孳息
法定孳息与天然孳息的本质上是有一定区别的,法定孳息是由于法律关系而产生得到的利息,天然孳息是由于原物质的自然生长规律而产生的,两者的产生原因和物质形式不同,法定孳息属于交易取得,而天然孳息是原物的派生之物。法律分析法定孳息与天然孳息都有孳息之名,从世界各国和地区现有的立法例看,多将其并列规定,但本质并不相同,而且分属不同领域。两者区分的基础,在于法定孳息是交易之物。天然孳息是派生之物。(一)物质形式不同:法定孳息因为是用益(用益物权和用益债权)对价,因此原则上用一般等价物来衡量。即法定孳息的物质形式原则上是货币、是种类物。天然孳息可以是种类物,也可以是特定物。前者如收获的小麦,后者如产下的一只熊猫。但天然孳息进入交易状态后,才有区分种类物和特定物的法律意义。天然孳息都是动产,法定孳息因允许当事人自由约定,故在逻辑上也可以是不动产,但笔者并未发现实务中有这样的例子。因为,不动产的价值一般较高,作为用益的对价,一般是得不偿失的。(二)“收取”的性质不同:天然孳息之收取,相关法律的规定,法定孳息之收取。法定孳息在取得前,是债权请求权;取得后(货币或其他动产占有后)是物权。对天然孳息的收取是(直接)取得物权。天然孳息,是原始取得;法定孳息,是传来取得。或者进一步说,天然孳息作为产出,是原始取得;法定孳息,作为对价是传来取得。天然孳息的法律规范,主要是静态归属规则;法定孳息的法律规范,都是动态的交易规则。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而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扣留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法定孳息,但抵押权人未通知到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二十一条 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哪些属于民法上的孳息
在民法上,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指因物的自然属性而获得的收益,比如,果树结的果实、母畜生的幼畜,母鸡与其所下的蛋。法定孳息指因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如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取得的利息,出租人根据租赁合同收取的租金等。【法律分析】孳息是民法中的一个法律概念,它指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根据民法,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孳息的法律意义体现在物权和债权两个方面:在物权方面,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或法律没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中国采母物主义;在债权方面,应特别注意买卖合同中,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孳息与交付相联系,而非与所有权相联系。 孳息指由原物所产生的收益。在民法上,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指因物的自然属性而获得的收益,比如,果树结的果实、母畜生的幼畜,母鸡与其所下的蛋。法定孳息指因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如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取得的利息,出租人根据租赁合同收取的租金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而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二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第三百二十一条 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第三百二十二条 因加工、附合、混合而产生的物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按照充分发挥物的效用以及保护无过错当事人的原则确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或者确定物的归属造成另一方当事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或者补偿。
孳息属于原始取得吗
法律主观:原物孳息的收取一般是以占有原物为前提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不占有原物就不能取得原物的孳息。但是占有原物并不就有收取原物孳息的收益权。 占有分为合法占有与非法占有。 合法占有是有权源的占有,因占有是有合法根据的,因而占有人占有标的物是合法的。合法占有依占有人的权利基础又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占有人基于债权,为履行义务的占有,例如,保管人、承租人、承运人等的占有。在这种情况下的占有,占有人虽得占有标的的物,但无权收取标的物的孳息,原物有孳息的,仍应由原物的所有人收取。另一种情况是占有人基于物权的占有,例如,承包经营人、质权人、留置权人、 土地使用人 等的占有。在这种情况下,占有人占有标的物是其物权的一项权能,不仅有权占有标的物,而且得收取标的物的孳息。 非法占有是没有权源的占有。未经权利人的同意也无法律直接规定的占有,都为非法占有。非法占有,根据占有人的主观过错可分为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 恶意占有的占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无权占有他人的标的物而仍然占有标的物,主观上是有过错的。法律不保护恶意,因而恶意占有人不能享有占有标的物的利益,恶意占有人当然也就不能享有所占有的原物的孳息的收取权。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涉及到财产方面的一些权益,大家都是非常的关注的,比如说非营利企业的财产和孳息的分配情况,实际上是可以有当事人来协商进行确定的,如果说没有办法协商于这个情况之下,也可以选择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确定分配。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三百二十一条,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为什么投入股市的收益不属于孳息?
股市收益不属于不使用原本的对价,而属于生产经营收益。股市收益和银行存款收益不一样,银行存款所有人把存款交给银行之后就不再使用原本了。而股票不同,购买了股票后取得股东身份,理论上是在用这些钱参与公司经营。所以存款属于孳息,股票收益不属于。法律词条“孳息”的意义是:孳息与原物是彼此分离的,孳息是相对于原物而言的,孳息是原物派生的,应注意法定孳息的种类。扩展资料:孳息的分类包括:1、天然孳息天然孳息(Fructus naturales)是依据物的自然性能或者物的变化规律而取得的收益。例如:母鸡生的蛋、牲畜下的幼崽,果树长出的果子(英文等拉丁文中孳息的字面意思就是果实,日文的孳息就是汉字“果_”),土地自然生长的粮食、草、树木等植物。2、法定孳息法定孳息(Fructus civiles)是指由法律规定产生了从属关系,物主因出让所属物一定期限内的使用权而得到的收益。例如:存款得到的利息、出租房屋或物品得到的租金。也有观点认为租金属于经营性收益,不属于孳息。3、孳息率孳息率也称票息(Coupon rate),指在一定时期内,由资本或本金所产生的收益占本金的百分比,通常时间以年为单位。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孳息
孳息的法律规定
孳息是与原物相对而言的,指由原物而产生的物,包括天然孳息与法定孳息:1、天然孳息的概念和归属。天然孳息是指依物的自然属性所产生的物。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一、孳息的分类根据民法,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1、天然孳息天然孳息是依据物的自然性能或者物的变化规律而取得的收益。例如:母鸡生的蛋、牲畜下的幼崽,果树长出的果子,土地自然生长的粮食、草、树木等植物。2、法定孳息法定孳息是指由法律规定产生了从属关系,物主因出让所属物一定期限内的使用权而得到的收益。例如:存款得到的利息、出租房屋或物品得到的租金。二、孳息收取权的类型1、所有权人取得。所有权人取得是一种原则,这个很容易理解的。比如说,我们种植一棵桃树,那么当桃子收获时,肯定是种植桃树的所有权人取得桃子的所有权。2、债权人取得。债权人租赁一块土地,进行种植,那么土地上所生长的植物,在正常情况下,自然要归他所有。要不然,租赁人租赁土地的目的就不能实现。3、用益物权人取得。这个类似于租赁,比如说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就是为了获得土地的孳息。4、占有人取得。这种情况比较特殊,有此国家规定,善意的自主占有人(排除上述类似的占有状况)可以取得物之孳息。三、孳息由什么组成?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包含三个要素:1、原物须为有体物;2、孳息的产生主要是自然因素;3、孳息可以与原物分离。果树产出的水果,水稻产出的稻谷,鸡生下的鸡蛋,牛产下的小牛。这些均是典型的天然孳息。法定孳息是指因财产交他人用益而产生的收益。如存款利息,股票分红,租金等。法定孳息,于收取权利存续期间,以日计算取得。天然孳息与原物是两个物之间的关系,而物的增值是一物的交换价值的增加,不涉及两个物的关系。法定孳息是用益的对价,需有他人用益的法律事实,而增值利益是该物本身的交换价值增加,并不要求有他人用益的法律事实。所以,增值利益既不是天然孳息,也不是法定孳息。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一条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
95、从物、孳息和添附
一、从物所有权的转移 主物转让的,从物随主物转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孳息 (一)天然孳息 天然孳息指原物按其自然规律产生的收益。如果树的果实、母牛下的小牛、挤出的牛乳、剪下的羊毛等。 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二)法定孳息 法定孳息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由法律关系所产生的收益,如房屋出租的租金、借贷产生的利息等。 法定孳息的归属: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三、添附取得物的归属 因加工、附合、混合等添附而产生的物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按照充分发挥物的效用以及保护无过错当事人的原则确定。 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或者确定物的归属造成另一方当事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或者补偿。
树上的果实算不算孳息呢?
按照我国民法理论,在民法上,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指因物的自然属性而获得的收益,比如,果树结的果实、母畜生的幼畜,母鸡与其所下的蛋。法定孳息指因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如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取得的利息,出租人根据租赁合同收取的租金等。 树上的果实属于孳息中的天然孳息。
射幸孳息是法定孳息吗
法律主观:一、什么是法定孳息法定孳息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由法律关系所产生的收益,如房屋出租的租金、借贷产生的利息等。法定孳息是随着时间连续发生的,所以权利人在其权利存续期间可按时间计算孳息。如债权人在债务人迟延时,有索取法定利息的权利。但取得法定孳息又有严格的时限规定,所以权利人须在其权利存续期间按时计算和收取孳息。民法典规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法定孳息,一般指因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如出租人根据 租赁合同 收取的租金、贷款人根据贷款 合同 取得的利息等。二、法定孳息的处理原则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法定孳息的处理原则是:1、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的,按约定取得;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例如房屋的租金归出租人,出租人一般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但有时也会发生出租人与所有人分离的情形,即出租人可能只是房屋的使用权人,则作为出租方的使用权人获得租金的收益。三、法定孳息与天然孳息的区别法定孳息与天然孳息都有孳息之名,从世界各国和地区现有的立法例看,多将其并列规定,但它们本质并不相同,而且分属不同领域。两者区分的基础,在于法定孳息是交易之物,天然孳息是派生之物。(一)物质形式不同法定孳息因为是用益(用益 物权 和用益债权)对价,因此原则上用一般等价物来衡量。即法定孳息的物质形式原则上是货币、是种类物。天然孳息既可以是种类物,也可以是特定物。前者如收获的小麦,后者如产下的一只熊猫。但天然孳息进入交易状态后,才有区分种类物和特定物的法律意义。天然孳息都是动产,法定孳息因允许当事人自由约定,故在逻辑上也可以是不动产,但笔者并未发现实务中有这样的例子。因为,不动产的价值一般较高,作为用益的对价,一般是得不偿失的。(二)“收取”的性质不同“就一般言,天然孳息之收取,应依物权法之规定,法定孳息之收取,应依债法之规定。”法定孳息在取得前,是债权请求权;取得后(货币或其他动产占有后)是物权。对天然孳息的收取是(直接)取得物权。天然孳息,是原始取得;法定孳息,是传来取得。或者进一步说,天然孳息作为产出,是原始取得;法定孳息,作为对价是传来取得。天然孳息的法律规范,主要是静态归属规则;法定孳息的法律规范,都是动态的交易规则。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法定孳息,一般指因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如出租人根据租赁合同收取的租金、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取得的利息等。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条主物转让的,从物随主物转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一条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孳息是什么意思
孳息是指由原物原物派生的,且与原物向分离的额外收益。且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一般是指依据物的自然性能或者物的变化规律而取得的收益。法定孳息是指由法律规定产生了从属关系,物主因出让所属物一定期限内的使用权而得到的收益。注意。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第四百一十二条【抵押权对抵押财产孳息的效力】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第四百三十条【质权人孳息收取权及孳息首要清偿用途】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刑法关于孳息的规定
法律主观:原物孳息的收取一般是以占有原物为前提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不占有原物就不能取得原物的孳息。但是占有原物并不就有收取原物孳息的收益权。 占有分为合法占有与非法占有。 合法占有是有权源的占有,因占有是有合法根据的,因而占有人占有标的物是合法的。合法占有依占有人的权利基础又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占有人基于债权,为履行义务的占有,例如,保管人、承租人、承运人等的占有。在这种情况下的占有,占有人虽得占有标的的物,但无权收取标的物的孳息,原物有孳息的,仍应由原物的所有人收取。另一种情况是占有人基于物权的占有,例如,承包经营人、质权人、留置权人、 土地使用人 等的占有。在这种情况下,占有人占有标的物是其物权的一项权能,不仅有权占有标的物,而且得收取标的物的孳息。 非法占有是没有权源的占有。未经权利人的同意也无法律直接规定的占有,都为非法占有。非法占有,根据占有人的主观过错可分为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 恶意占有的占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无权占有他人的标的物而仍然占有标的物,主观上是有过错的。法律不保护恶意,因而恶意占有人不能享有占有标的物的利益,恶意占有人当然也就不能享有所占有的原物的孳息的收取权。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涉及到财产方面的一些权益,大家都是非常的关注的,比如说非营利企业的财产和孳息的分配情况,实际上是可以有当事人来协商进行确定的,如果说没有办法协商于这个情况之下,也可以选择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确定分配。法律客观:《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一条 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第四百三十条 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哪些属于民法上的孳息
在民法上,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指因物的自然属性而获得的收益,比如,果树结的果实、母畜生的幼畜,母鸡与其所下的蛋。法定孳息指因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如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取得的利息,出租人根据租赁合同收取的租金等。法律分析孳息是民法中的一个法律概念,它指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根据民法,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孳息的法律意义体现在物权和债权两个方面:在物权方面,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或法律没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中国采母物主义;在债权方面,应特别注意买卖合同中,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孳息与交付相联系,而非与所有权相联系。 孳息指由原物所产生的收益。在民法上,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指因物的自然属性而获得的收益,比如,果树结的果实、母畜生的幼畜,母鸡与其所下的蛋。法定孳息指因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如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取得的利息,出租人根据租赁合同收取的租金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而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二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第三百二十一条 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第三百二十二条 因加工、附合、混合而产生的物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按照充分发挥物的效用以及保护无过错当事人的原则确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或者确定物的归属造成另一方当事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或者补偿。
法定孳息和天然孳息的区别和归属问题,谁知道?
天然孳息及法定孳息的区别和归属。1.天然孳息的概念和归属。天然孳息是指依物的自然属性所产生的物。天然擎息的范围非常广,主要来源于种植业和养殖业,如耕作土地获得粮食和其他出产物,种植果树产生果实,养殖牲畜获得各种子畜和奶产品等。天然孳息,自从与原物脱离后,会立即产生归属的问题。本法明确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2. 法定孳息的概念和归属。法定孳息(利息、租金等),按照一般的交易规则,利息应由债权人取得,租金应由出租人取得,但也不排除其他情形的存在。本法规定,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资料扩展:主要作用在物权法中,产生孳息的物或权利称原物,而孳息分为天然孳息与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是指按照物质的自然生长规律而产生的果实与动物的出产物,法定孳息是指因法律关系而得到的利息、租金及其他收益。该法律关系,既可因法律行为而产生,如根据租赁合同而产生的租金,也可因法律规定而产生,如迟延履行的情况下,根据违约责任产生的对迟延利息的请求权。区分原物与孳息意义在于确定孳息归属于何人所有。依据物权法的上述规定,对于天然孳息的收取权原则归原物的所有人。但是,如果存在用益物权人,那么因用益物权本身就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自然,该天然孳息应当归用益物权人取得。此外,当事人还可以特别约定天然孳息的归属。至于法定孳息的收取人,在当事人有约定时,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时,按照交易习惯取得。孳息指由原物所产生的收益。在民法上,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指因物的自然属性而获得的收益,与原物分离前,是原物的一部分。法定孳息指因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如出租人根据租赁合同收取的租金、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取得的利息等。《物权法》第116条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参考资料:慈溪-百度百科
法定孳息有哪些
法律分析:因物的自然属性而获得的收益属于自然孳息,如果树结的果实、牲畜产的幼崽,天然孳息都是动产。因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属于法定孳息,如房屋的租金,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取得的利息,储蓄人钱存银行取得的利息等。天然孳息,是原始取得;法定孳息,是传来取得。或者进一步说,天然孳息作为产出,是原始取得;法定孳息,作为对价是传来取得。天然孳息的法律规范,主要是静态归属规则;法定孳息的法律规范,都是动态的交易规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一条 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孳息怎么读什么意思
孳息的解释 繁殖生息。 晋 江统 《徙戎论》 :“始徙之时,户落百数,子孙孳息,今以千计。” 唐 白居易 《唐故虢州刺史崔公墓 志铭 》 :“先是 歙 民畜马牛而生驹犊者,官书其数,吏掾为奸。公既 下车 ,尽焚其籍,孳息货易,一 无所 问。” 《明史· 张本 传》 :“时马大孳息,畿内军民为畜牧所困。” 词语分解 孳的解释 孳 ī 〔孳孳〕同“孜孜”。 滋生,繁殖:孳生。孳乳( 动物 生子繁殖,或 指事 物生生不已)。 部首 :子; 息的解释 息 ī 呼吸时进出的气:鼻息。喘息。叹息。窒息。 瞬息 万变。 停止,歇:休息。歇息。息怒。息兵。息事宁人。息止。平息。偃旗息鼓。 繁殖,滋生:休养生息。滋息。 音信:消息。信息。 儿女:子息。 利钱:息
抵押财产的孳息
法律分析:抵押期间抵押物产生孳息的,债务人违约或者不履行债务时,孳息是归抵押权人所有的,而质押的孳息归质权人所有,但合同有规定的除外。孳息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是指,依自然规律由抵押物产生的孳息。法定孳息是指,依法律规定由抵押物产生的孳息,如存、贷款的利息、财产出租收取的租金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二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第四百三十条 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法定孳息有哪些
法律分析:法定孳息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由法律关系所产生的收益,如房屋出租的租金、借贷产生的利息等。法定孳息因为是用益(用益物权和用益债权)对价,因此原则上用一般等价物来衡量。即法定孳息的物质形式原则上是货币、是种类物。天然孳息可以是种类物,也可以是特定物。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一条 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经济法中,什么是孳息
孳息指由原物所产生的收益。在民法上,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指因物的自然属性而获得的收益,如果树结的果实、母畜生的幼畜。法定孳息指因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如出租人根据租赁合同收取的租金、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取得的利息等。《物权法》第116条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而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孳息分为哪些?
孳息是民法法律概念,指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一、孳息的分类根据民法,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1、天然孳息天然孳息是依据物的自然性能或者物的变化规律而取得的收益。例如:母鸡生的蛋、牲畜下的幼崽,果树长出的果子,土地自然生长的粮食、草、树木等植物。2、法定孳息法定孳息是指由法律规定产生了从属关系,物主因出让所属物一定期限内的使用权而得到的收益。例如:存款得到的利息、出租房屋或物品得到的租金。
孳息通俗理解
孳息是指由原物原物派生的,且与原物向分离的额外收益。法律规定第三百二十一条【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的归属】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第四百一十二条【抵押权对抵押财产孳息的效力】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孳息和利息的区别孳息主要产生于原物,分为法定孳息和天然孳息。法定孳息,一般指因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如出租人根据租赁合同收取的租金、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取得的利息等。天然孳息主要是因其自然属性而获得的收益,如树结的果实等。利息产生于资金向外借出,来源于资金借入方使用该笔资金而获得收益的一部分,如存款等。所以可以看出,利息和法定孳息有重合的部分,甚至可以说利息就是法定孳息。
什么叫孳息(经济法)?
孳息指由原物所产生的收益。在民法上,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指因物的自然属性而获得的收益,如果树结的果实、母畜生的幼畜。法定孳息指因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如出租人根据租赁合同收取的租金、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取得的利息等。《物权法》第116条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而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孳息与利息的区别
孳息与利息的区别如下:孳息主要产生于原物,分为法定孳息和天然孳息。法定孳息,一般指因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如出租人根据租赁合同收取的租金、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取得的利息等。天然孳息主要是因其自然属性而获得的收益,如树结的果实等。 利息产生于资金向外借出,来源于资金借入方使用该笔资金而获得收益的一部分,如存款等。所以可以看出,利息和法定孳息有重合的部分,甚至可以说利息就是法定孳息。
继承的遗产属于孳息吗??
不是。孳息是民法中的一个法律概念,它指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
孳息和利息 什么关系 有什么区别
关系:孳息和利息均指的额外收益。区别:1、定义在民法上,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指因物的自然属性而获得的收益,比如,果树结的果实、母畜生的幼畜,母鸡与其所下的蛋。法定孳息指因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如贷款人根利息是指货币持有者 (债权人) 因贷出货币或货币资本而从借款人 (债务人) 手中获得的报酬。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和各种债券发生的利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利息的源泉是雇佣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利息的实质是剩余价值的一种特殊的转化形式,是利润的一部分。2、法律规定《物权法》第116条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而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3、分类根据银行业务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银行应收利息和银行应付利息两种。应收利息是指银行将资金借给借款者,而从借款者手中获得的报酬;它是借贷者使用资金必须支付的代价;也是银行利润的一部分。应付利息是指银行向存款者吸收存款,而支付给存款者的报酬;它是银行吸收存款必须支付的代价,也是银行成本的一部分。扩展资料:影响利息的因素:利息取决于三个因素:本金、存期和利息率水平。利息的计算公式为:利息=本金X 利息率 X存款期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8〕826号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因此目前储蓄存款利息暂免征收利息税。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孳息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利息
以《物权法》中第116条,建房子的‘基础’算天然孳息吗?
不算天然孳息,天然孳息是指依物的自然属性所产生的物。天然擎息的范围非常广,主要来源于种植业和养殖业,如耕作土地获得粮食和其他出产物,种植果树产生果实,养殖牲畜获得各种子畜和奶产品等。天然孳息,自从与原物脱离后,会立即产生归属的问题。本法明确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应该属于法定孳息!法定孳息(利息、租金等),按照一般的交易规则,利息应由债权人取得,租金应由出租人取得,但也不排除其他情形的存在。本法规定,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孳息是什么意思?
孳息指由原物所产生的收益。在民法上,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天然孳息指因物的自然属性而获得的收益,如果树结的果实、母畜生的幼畜。法定孳息指因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如出租人根据租赁合同收取的租金、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取得的利息等。需注意的是,物之收益需与原物分离才能称之为孳息,如尚未分离,仍为原物的组成部分,不能称之为孳息,如树上未落的果实。 《物权法》第116条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而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什么是孳息?
简单的说 孳息就是原物产生的额外之物 主要分为法定孳息和自然孳息法定孳息如银行利息、股票收益等自然孳息如掉落的果实、动物产下的幼崽等
下列各项中属于孳息的是( )。
【答案】:C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孳息的认定。孳息是因物或权益两产生的收益。孳息必须在原物或权益上产生,必须与原物或权益分离独立,不是其组成部分。本题备选答案中。A项树上的果实、B项未收割的庄稼都表明孳息尚未与原物分离,即孽息尚未产生,故A项、B项不属于孳息。C项银行存款的利息,自存款计息之日起,便与原物发生分离,故C项符合试题要求。D项供热管道输送的热力并非是供热管道所产生,缺少原物,故该热力也不构成孳息。可见,本题正确选项应当为C项。
什么是孳息
孳息是从某物上获取的收益。分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是依据物的自然性能或者物的变化规律而取得的收益。法定孳息是指由法律规定产生了从属关系,物主因出让所属物一定期限内的使用权而得到的收益。
利息属于法定孳息吗
法律主观: 孳息 ,可分为天然孳息及法定孳息二种,已如上述。称法定孳息者,谓利息、租金及其他因法律关系所得之收益。此之所谓法律关系,系指一切法律关系,包括法律行为及法律规定而言。所谓收益,指以原本(物或权利)供他人利用而得指对价,利息与租金最为普通常见,法律特列示之。专用 专利权 之租用费,系利用原本所给与之报酬,亦属法定孳息。在前述例题,甲之 继承人 丙将农场出租于丁,为期10年,租金每年50万,此项租金系因租赁契约而生之收益,即为法定利息。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三百二十一条,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单选题:下列选项中,属于孳息的是:
下列选项中,属于孳息的是: A.树上的果实 B.银行存款的利息 C.未收割的庄稼 D.太阳能发电产生的电力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物权知识。 第二步,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所谓孳息,是相对于原物而存在的一种物权客体形态,意指由原物所孳生之物。孳息其产生方式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而银行存款的利息,是由金钱所有产生的法定收益,属于法定孳息。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树上的果实,为非独立或脱离原物之物体,仍附属于原物,故非孳息。A项错误。 C项:未收割的庄稼,为非独立或脱离原物之物体,仍附属于原物,故非孳息。C项错误。 D项:太阳能发电产生的电力,电力不属于太阳能产生之物,且太阳能也非民法上之物,故非孳息。D项错误。 考点 法律 民法 物权
属于法定孳息的有哪些
法律主观:法定 孳息 指因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如出租人根据 租赁合同 收取的租金、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取得的利息等。法定孳息在取得前,是债权请求权,取得后是物权。 《 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二条 债务人 不履行到期 债务 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 抵押权 的情形,致使 抵押 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法律客观:《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一条 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第四百三十条 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孳息怎么读
指由某一特定物产生的收益.孳息可以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指根据物的自然属性而获得的收益,如树木所结的果实、母畜所生的幼畜等.法定孳息指基于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如出租人根据租赁合同收取的租金、出借人根据贷款合同取得的利息等. 孳息的产生有天然和加工之别.尤其是加工孳息,它是加以人工而获得的孳息,如经播种、灌溉、施肥等而产生的谷物、水果等,它已经包含了占有人的劳动.当加工人是善意占有人时,如果仍坚持原物和孳息一并返还,这对善意占有人很不公平.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还会对物的价值的发挥产生负面影响.因为当善意的无权占有人在不能肯定自己是否对物享有权利时,如果不保护他对该物的孳息享有权利,他便不会使该物有更大的收益.因此,无论从保护善意无权占有人利益的角度,还是从社会利益方面考虑,都应该保护善意占有人享有加工孳息的权利.当然法律并不是只保护善意占有人的加工孳息,如果天然孳息当中包含善意占有人的付出,如山中自然生长的树木,无权占有人就树木生长本身并没有加以任何外在人力,但他却一直对该树木尽了照管义务.此时,尽管孳息应随原物一并返还,但应支付善意占有人一定的报酬.当然,这只是从孳息的一种分类来谈对善意占有人的保护问题.再比如,孳息有已分离孳息和未分离孳息,前者如被风雨打下的葡萄,后者如生长在葡萄藤上的葡萄.一般情况下,未分离孳息应该和原物一并返还,此时善意占有人的劳动付出可转化为费用向所有人请求偿还.已分离的孳息如果善意占有人对该孳息的产生付出了劳动的,当然可以享有该孳息的所有权.总之,当物权人行使原物返还请求权时,其孳息的返还与否时应区别对待.恶意占有应是无条件的一并返还,善意占应以保护善意占有人的利益为原则,即如果孳息的产生跟占有人的劳动直接有关,那么该孳息应由善意占有人所有;如果孳息的产生虽与善意占有人无直接关系,但他对孳息的收获等尽了照管等义务的,孳息一般仍归原物所有人享有,但应给善意占有人适当报酬.当孳息与原物不可分时,二者应一并返还给所有人,但善意占有人付出劳动的,所有人应返还给善意占有人孳息的价款或适当的报酬.另外,当孳息是可消费物时并已被善意占有人消费了时,善意占有人不再负返还义务,当然他也不再享有向所有人要求支付劳动费用的权利.
法定孳息
法律分析:法定孳息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由法律关系所产生的收益,如房屋出租的租金、借贷产生的利息等。法定孳息是随着时间连续发生的,所以权利人在其权利存续期问可按时间计算孳息。如债权人在债务人迟延时,有索取法定利息的权利。但取得法定孳息又有严格的时限规定,所以权利人须在其权利存续期间按时计算和收取孳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一条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刑法关于孳息的规定
法律主观:原物孳息的收取一般是以占有原物为前提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不占有原物就不能取得原物的孳息。但是占有原物并不就有收取原物孳息的收益权。 占有分为合法占有与非法占有。 合法占有是有权源的占有,因占有是有合法根据的,因而占有人占有标的物是合法的。合法占有依占有人的权利基础又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占有人基于债权,为履行义务的占有,例如,保管人、承租人、承运人等的占有。在这种情况下的占有,占有人虽得占有标的的物,但无权收取标的物的孳息,原物有孳息的,仍应由原物的所有人收取。另一种情况是占有人基于物权的占有,例如,承包经营人、质权人、留置权人、 土地使用人 等的占有。在这种情况下,占有人占有标的物是其物权的一项权能,不仅有权占有标的物,而且得收取标的物的孳息。 非法占有是没有权源的占有。未经权利人的同意也无法律直接规定的占有,都为非法占有。非法占有,根据占有人的主观过错可分为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 恶意占有的占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无权占有他人的标的物而仍然占有标的物,主观上是有过错的。法律不保护恶意,因而恶意占有人不能享有占有标的物的利益,恶意占有人当然也就不能享有所占有的原物的孳息的收取权。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涉及到财产方面的一些权益,大家都是非常的关注的,比如说非营利企业的财产和孳息的分配情况,实际上是可以有当事人来协商进行确定的,如果说没有办法协商于这个情况之下,也可以选择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确定分配。法律客观:《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一条 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第四百三十条 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法定孳息和天然孳息的区别是什么
一、法定孳息和天然孳息的区别是什么1、物质形式不同,法定孳息因为是用益对价,因此原则上用一般等价物来衡量。即法定孳息的物质形式原则上是货币、是种类物。天然孳息可以是种类物,也可以是特定物。但天然孳息进入交易状态后,才有区分种类物和特定物的法律意义。天然孳息都是动产,法定孳息因允许当事人自由约定,故在逻辑上也可以是不动产,不动产的价值一般较高。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一条 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二、孳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孳息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后未付出任何劳动所得的孳息,应认定为婚前财产;如果婚后付出劳动而得到的孳息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所得孳息、增值应区分不同情况处理,对存款利息,未经炒作的股票增值等婚后完全未付出劳动的,应认定为婚前财产。而对婚后付出了劳动的租金、经炒作后增值的股票等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哪些属于法定孳息,哪些属于自然孳息?
因物的自然属性而获得的收益属于自然孳息,如果树结的果实、牲畜产的幼崽,天然孳息都是动产。因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属于法定孳息,如房屋的租金,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取得的利息,储蓄人钱存银行取得的利息等。天然孳息,是原始取得;法定孳息,是传来取得。或者进一步说,天然孳息作为产出,是原始取得;法定孳息,作为对价是传来取得。天然孳息的法律规范,主要是静态归属规则;法定孳息的法律规范,都是动态的交易规则。扩展资料:法定孳息是指不使用原本所获得的对价,如银行的利息、房屋的租金等。 《物权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法定孳息指因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如出租人根据租赁合同收取的租金、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取得的利息等。《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冲抵收取孳息的费用。(二)《物权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冲抵收取孳息的费用。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法定孳息
法定孳息有哪些
法律分析:法定孳息即因租赁、借款等民事法律行为而产生的利息。法定孳息没有固定的范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一条 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第四百一十二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什么是孳息,什么是法定孳息?
孳息的原意是指:繁殖生息,法律词条“孳息”的意义是:孳息与原物是彼此分离的,孳息是相对于原物而言的,孳息是原物派生的。应注意法定孳息的种类。法定孳息(Statutory fruits)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由法律关系所产生的收益,如房屋出租的租金、借贷产生的利息等。扩展资料:货币为一般等价物,不但财产的交换价值用货币衡量,用益价值也适宜用货币衡量。法定孳息的物质形式是可以有例外的。《瑞士债法典》第275条第2款规定:(用益租赁)“租金可以由现金支付,也可以是果实一部分或者出租人参与收益分配。”用益租赁的承租人对收取的果实,取得了所有权,即用益债权人依债权取得了天然孳息的所有权。承租人用一部分果实向出租人支付,出租人取得的是法定孳息,但不是货币。
孳息是什么意思
孳息是民法中的一个法律概念,它指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根据民法,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1、天然孳息,是依据物的自然性能或者物的变化规律而取得的收益。2、法定孳息是指由法律规定产生了从属关系,物主因出让所属物一定期限内的使用权而得到的收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一条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哪些属于孳息
因物的自然属性而获得的收益属于自然孳息,如果树结的果实、牲畜产的幼崽,天然孳息都是动产。因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属于法定孳息,如房屋的租金,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取得的利息,储蓄人钱存银行取得的利息等。天然孳息,是原始取得;法定孳息,是传来取得。或者进一步说,天然孳息作为产出,是原始取得;法定孳息,作为对价是传来取得。天然孳息的法律规范,主要是静态归属规则;法定孳息的法律规范,都是动态的交易规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一条 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法定孳息有哪些
法律分析:法定孳息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由法律关系所产生的收益,如房屋出租的租金、借贷产生的利息等。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法定孳息指因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如出租人根据租赁合同收取的租金、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取得的利息等。法定孳息一般按持续的时间来收取。有收取法定孳息权利之人,按其权利存续期间内之日数,取得其孳息。天然孳息与原物是两个物之间的关系,而物的增值是一物的交换价值的增加,不涉及两个物的关系。法定孳息是用益的对价,需有他人用益的法律事实,而增值利益是该物本身的交换价值增加,并不要求有他人用益的法律事实。所以,增值利益既不是天然孳息,也不是法定孳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一条 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衍生问题: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的区别是什么?1、性质不同天然孳息指因物的自然属性而获得的收益,如果树结的果实、母畜生的幼畜。法定孳息指因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如出租人根据租赁合同收取的租金、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取得的利息等。2、孳息归属不同天然孳息的归属: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法定孳息的归属: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什么是孳息?
现实问题某村子的顾某向秦某购买一头母牛,双方约定由顾某先将母牛牵回,三天后顾某再将购牛款送至秦某家。就在顾某将母牛牵回家后两天,母牛生了一只小牛。第二天顾某送钱至秦某家时,告诉了秦某此事,秦某当即表示小牛是属于自己的,要求马上去顾某家牵小牛,但遭到了顾某的拒绝,顾某将钱交给秦某后即马上离开。律师解答母牛所生的小牛,在法律上的概念为孳息。孳息是指由原物所产生的收益。在民法上,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指因物的自然属性而获得的收益,如果树结的果实、母畜生的幼畜。法定孳息指因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如出租人根据租赁合同收取的租金、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取得的利息等。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在本案中,小牛是在秦某交付给顾某后母牛所生,所以,无论顾某是否已经将购牛款交付给秦某,该小牛依法已经属于顾某所有。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
孳息的解释
孳息是民法法律概念,指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孳息是指由原物派生的,且与原物向分离的额外收益,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具体如下:1、天然孳息一般是指依据物的自然性能或者物的变化规律而取得的收益;2、法定孳息是指由法律规定产生了从属关系,物主因出让所属物一定期限内的使用权而得到的收益。一、孳息的法律意义是什么?孳息的法律意义体现在物权法和债权法两个方面:在物权法方面,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或法律没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我国采母物主义;在债权法方面,应特别注意买卖合同中,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孳息与交付相联系,而非与所有权相联系。孳息指由原物所产生的收益。二、孳息和利息的区别是什么?1、孳息主要产生于原物,分为法定孳息和天然孳息。法定孳息,一般指因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如出租人根据租赁合同收取的租金、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取得的利息等。天然孳息主要是因其自然属性而获得的收益,如树结的果实等。2、利息产生于资金向外借出,来源于资金借入方使用该笔资金而获得收益的一部分,如存款等。所以可以看出,利息和法定孳息有重合的部分,甚至可以说利息就是法定孳息。
孳息是什么
孳息(英语:Fructus),是民法法律概念,指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根据民法,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下面由我为你介绍孳息相关 法律知识 。 孳息的含义 孳息指由原物所产生的收益。在民法上,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孳息是什么 1、天然孳息,指植物所结出的果实、动物的出产物以及其他以物的使用 方法 所获得出产物。这里应该注意的是,天然孳息为独立物,故与原物分离之前为其构成部分,不能称为孳息。对一物进行加工所产生的新物不是孳息。埋藏物,始终独立于埋藏体,不存在出产的问题,故不是孳息。 2、法定孳息,指利息、租金和其他因法律关系所得的收益。 确定原物与孳息的法律意义在于决定孳息的归属。若无相反约定,天然孳息所有权归用益物权人;无用益物权人的归原物所有人。法定孳息,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依交易习惯取得。 相关阅读: 孳息的分类 罗马法上关于孳息的分类主要有天然孳息、加工孳息和法定孳息。 1、天然孳息,指依物的本性天然而生长,不需要人力作用就能获得的孳息,如天然牧草等。 2、加工孳息,又可称为人工孳息,指需要人力加工才能获得的孳息,如 种植 收获的果实谷物等。 3、法定孳息,指物因某种法律关系所产生的收益,如租金 利息等。 此外,罗马法还据此确定了不同分类的孳息归属规则。出台世界上第一部民法典的法国,也在其民法典上作出了类似于罗马法的规定。 罗马法关于孳息的规定有三个重点:一是明确了什么是孳息;二是根据其产生的原因进行了科学的分类;三是根据产生的原因确定了不同孳息的归属。它对现实经济生活有什么意义呢?这里认为至少有以下几点:首先解释了增长的财富及其范围;其次是解释了财富的增长的原因及其分类;三是根据财富增长的原因进行了权利归属的界定。其中重要的是,对加工孳息的确认及其归属的规定,表明了后来马克思所说的财富来源于劳动的创造,肯定了劳动在人类财富增长中的重要作用。对加工孳息归属的规定,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影响尤其重要。 反观我国《物权法》,除了规定天然孳息及法定孳息外,对加工孳息只字未提。有人认为这等于无视劳动创造财富的事实,也抹杀了加工人取得孳息的可能性。根本上否认了连要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学家也认可的劳动价值论;更不要说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如法国民法典,法国民法典在其财产所有权一编中明确规定了人工孳息及其归属的规则。这怎么不引起社会公众尤其是劳动人民的广泛质疑——《物权法》究竟是保护合法财富还是非法取得而被“合法化”的财富? 孳息的法律意义 孳(zī)息的法律意义体现在物权法和债权法两个方面:在物权法方面,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或法律没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我国采母物主义;在债权法方面,应特别注意 买卖合同 中,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孳息与交付相联系,而非与所有权相联系。 孳息指由原物所产生的收益。 在民法上,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指因物的自然属性而获得的收益,比如,果树结的果实、母畜生的幼畜,母鸡与其所下的蛋。法定孳息指因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如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取得的利息,出租人根据 租赁合同 收取的租金等。 《物权法》第116条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而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孳息的主要作用 在物权法中,产生孳息的物或权利称原物,而孳息分为天然孳息与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是指按照物质的自然生长规律而产生的果实与动物的出产物,法定孳息是指因法律关系而得到的利息、租金及其他收益。该法律关系,既可因法律行为而产生,如根据租赁合同而产生的租金,也可因法律规定而产生,如迟延履行的情况下,根据违约责任产生的对迟延利息的请求权。 区分原物与孳息意义在于确定孳息归属于何人所有。依据物权法的上述规定,对于天然孳息的收取权原则归原物的所有人。但是,如果存在用益物权人,那么因用益物权本身就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自然,该天然孳息应当归用益物权人取得。此外,当事人还可以特别约定天然孳息的归属。至于法定孳息的收取人,在当事人有约定时,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时,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看过“孳息是什么”的人还看过: 1.2106年政法干警民法之物权法高频考点:原物和孳息 2. 什么是深交所 3.类比推理强化练习及答案解析 4. 众筹里常见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5. 论我国合同解除后的期待利益保护
孳息债权,债权基本事实是什么意思,有没有债权申报表填制好的范本
主债权是指动产质押所担保的主债务合同中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而利息以及其他因主债权产生的债权为孳息债权。申报人:-----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河北省保定市---- 法定代表人:王-- ,董事长 被申报人:北京-----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 法定代表人:王--,董事长 申报债权数额: 截至申报之日,本金、利息、诉讼费三项总计人民币1745847元 事实和理由: 2008年3月31日申报人与被申报人因一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北京市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双方达成的(2008)--民初字第3996号民事调解书,被申报人应向申报人支付合同项下的货款本金1500910元、利息约233892元及案件受理费11045元,合计人民币约1745847元,计算公式为:本金+利息(本金×11%×17/12)+案件受理费,申报人享有与被申报人签订的买卖合同中约定其他相应权利。 作为债权人,申报人在此申明:不放弃对被申报人的债务追偿权。 申报人将准时参加债权人会议。 此致 北京市--区人民法院 申报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自然生命靡非始于分化孳息中的靡非是什么意思?
字面意思来讲:自然生命的消亡并非开始于细胞所分化出来的繁殖体,靡应该单独作为一个字来理解
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 是什么意思?
残疾及练习不用与分配,这是一双一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这些是不能分配的
孳息的拼音怎么拼?
孳息的拼音是[ zī xī ],意思是从某物上获取的收益。分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前者如果树上结的果子;后者如银行存款的利息。与“原物”相对。拼音:[ zī xī ]释义:从某物上获取的收益。分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前者如果树上结的果子;后者如银行存款的利息。与“原物”相对。出处:晋江统《徙戎论》。反义词:原物造句:1、我国现行法律关于孳息归属的相关立法比较多,但对于实践中孳息归属的一些具体问题仍有必要进行类型化研究。2、提存期此外,在日线图及周线图上,国债孳息均显超卖。3、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4、英国及欧洲长期债券孳息微升,但美国则无变动.5、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
孳息拼音怎么拼写?
孳息的拼音是[ zī xī ],意思是从某物上获取的收益。分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前者如果树上结的果子;后者如银行存款的利息。与“原物”相对。拼音:[ zī xī ]释义:从某物上获取的收益。分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前者如果树上结的果子;后者如银行存款的利息。与“原物”相对。出处:晋江统《徙戎论》。反义词:原物造句:1、我国现行法律关于孳息归属的相关立法比较多,但对于实践中孳息归属的一些具体问题仍有必要进行类型化研究。2、提存期此外,在日线图及周线图上,国债孳息均显超卖。3、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4、英国及欧洲长期债券孳息微升,但美国则无变动.5、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
孳息的拼音是什么?
孳息的拼音是[ zī xī ],意思是从某物上获取的收益。分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前者如果树上结的果子;后者如银行存款的利息。与“原物”相对。拼音:[ zī xī ]释义:从某物上获取的收益。分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前者如果树上结的果子;后者如银行存款的利息。与“原物”相对。出处:晋江统《徙戎论》。反义词:原物造句:1、我国现行法律关于孳息归属的相关立法比较多,但对于实践中孳息归属的一些具体问题仍有必要进行类型化研究。2、提存期此外,在日线图及周线图上,国债孳息均显超卖。3、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4、英国及欧洲长期债券孳息微升,但美国则无变动.5、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
法定孳息是原始取得吗
法律主观:法定 孳息 不是继受取得。法定孳息,是非因他人的意思表示而取得的物权,属于原始取得。继受取得指的是像买卖、赠与这样,因他人的意思表示而取得的物权。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三百二十一条,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债券资本利得票息是不是孳息
是孳息。孳息分为两种类型。 1. 天然孳息,是指原物因自然规律而产生的,或按物的用法而收获的物,如母鸡生蛋、树上结果。 天然孳息可以是自然的,也可以是人工的。但是人工产生的物必须不是对出产物进行改造加工。 2. 法定孳息,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由法律关系所产生的收益,如出租房屋的租金、借贷的利息。票息是债券发行人或融资方给付持有人的利息。属于法定的。
孳息收益什么意思
法律主观:一、孳息是什么意思孳息是民法法律概念,指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根据民法,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是依据物的自然性能或者物的变化规律而取得的收益。法定孳息是指由法律规定产生了从属关系,物主因出让所属物一定期限内的使用权而得到的收益。产生孳息物的原物物主,可通过投资原物而获得孳息物。当获得的孳息物超过物主的日常开支,物主即达到财务自由的状态。这种获得孳息物的投资方法,可被视为物主的一种被动收入。二、民法典对孳息是怎么规定的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指因物的自然属性而获得的收益,比如,果树结的果实、母畜生的幼畜,母鸡与其所下的蛋。法定孳息指因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如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取得的利息,出租人根据租赁合同收取的租金等。在民法典中,产生孳息的物或权利称原物,而孳息分为天然孳息与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是指按照物质的自然生长规律而产生的果实与动物的出产物,法定孳息是指因法律关系而得到的利息、租金及其他收益。该法律关系,既可因法律行为而产生,如根据租赁合同而产生的租金,也可因法律规定而产生,如迟延履行的情况下,根据违约责任产生的对迟延利息的请求权。三、孳息归谁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21条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而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对于天然孳息的收取权原则归原物的所有人。但是,如果存在用益物权人,那么因用益物权本身就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自然,该天然孳息应当归用益物权人取得。此外,当事人还可以特别约定天然孳息的归属。至于法定孳息的收取人,在当事人有约定时,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时,按照交易习惯取得。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条主物转让的,从物随主物转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一条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什么是孳息?
孳息的拼音是[ zī xī ],意思是从某物上获取的收益。分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前者如果树上结的果子;后者如银行存款的利息。与“原物”相对。拼音:[ zī xī ]释义:从某物上获取的收益。分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前者如果树上结的果子;后者如银行存款的利息。与“原物”相对。出处:晋江统《徙戎论》。反义词:原物造句:1、我国现行法律关于孳息归属的相关立法比较多,但对于实践中孳息归属的一些具体问题仍有必要进行类型化研究。2、提存期此外,在日线图及周线图上,国债孳息均显超卖。3、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4、英国及欧洲长期债券孳息微升,但美国则无变动.5、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
孳息是什么意思
孳息的原意是指:繁殖生息,出自晋江统《徙戎论》 。法律词条“孳息”的意义是:孳息与原物是彼此分离的,孳息是相对于原物而言的,孳息是原物派生的。应注意法定孳息的种类。 《物权法》有明确解释。 出自百科,你可以去那看详解
法律上孳息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孳息指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法定孳息是指由法律规定产生了从属关系,物主因出让所属物一定期限内的使用权而得到的收益。天然孳息是依据物的自然性能或者物的变化规律而取得的收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二十一条 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收取孳息是什么意思
法律主观:孳息是指由原物原物派生的,且与原物向分离的额外收益。且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一般是指依据物的自然性能或者物的变化规律而取得的收益。法定孳息是指由法律规定产生了从属关系,物主因出让所属物一定期限内的使用权而得到的收益。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条 主物转让的,从物随主物转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一条 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民法孳息是什么意思
孳息是民法中的一个法律概念,它指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根据民法,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孳息本为原物之对称.其概念起源于罗马法时代,最初是指由土地产生的按期供人畜食用之物,例如麦子等。后来,随着法学的日渐繁荣,孳息的含义渐广,不再单指土地的出产物,还包括依原物的用途而按期产生的各种收益,不仅有植物的果实,而且牛马所生的小犊小驹,甚至是矿场的矿物等均构成孳息。《物权法》第116条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而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孳息什么意思?
问题一:孳息在婚姻法是什么意思 孳息是一个民法的概念,孳息法律意义体现在物权法和债权法两个方面:在物权法方面,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或法律没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我国采母物主义;在债权法方面,应特别注意买卖合同中,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孳息与交付相联系,而非与所有权相联系。 孳息指由原物所产生的收益。 在民法上,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指因物的自然属性而获得的收益,如果树结的果实、母畜生的幼畜,母鸡与其所下的蛋。法定孳息指因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如出租人根据租赁合同收取的租金、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取得的利息等。 婚姻法方面涉及到孳息的不是很多,如新婚姻法中所说的孳息和自然增值指的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法定孳息,属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自然增值部分,如存款利息、有价证券收益、未经共同经营管理的房屋租金等,应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问题二:孳息是什么意思? 孳息是民法中的一个法律概念,它指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根据民法,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孳息本为原物之对称.其概念起源于罗马法时代,最初是指由土地产生的按期供人畜食用之物,例如麦子等。后来,随着法学的日渐繁荣,孳息的含义渐广,不再单指土地的出产物,还包括依原物的用途而按期产生的各种收鼎,不仅有植物的果实,而且牛马所生的小犊小驹,甚至是矿场的矿物等均构成孳息。 《物权法》第116条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而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问题三:孳息属不属于从物,孳息与从物什么关系,两者有什么区别?谢谢 简单的说,留置权是指扣留别人物品来保证自身利益不受侵害的权利,比如你给别人修理电视,别人不给钱,你把电视留置。孳息就是一个物品自身产生的利润,比如存款的利息,老牛又生了一头小牛等等 问题四:孳息是啥意思?是法律概念咋? 你好 孳息的原意是指:繁殖生息,出自晋江统《徙戎论》。法律词条“孳息”的意义是:孳息与原物是彼此分离的,孳息是相对于原物而言的,孳息是原物派生的。应注意法定孳息的种类。《物权法》有明确解释。 问题五:孳息是什么意思 孳息的原意是指:繁殖生息,出自晋江统《徙戎论》 。法律词条“孳息”的意义是:孳息与原物是彼此分离的,孳息是相对于原物而言的,孳息是原物派生的。应唬意法定孳息的种类。 《物权法》有明确解释。 问题六:“孳息‘怎么读,什么意思 孳 zī 常 孳息(繁殖) 〈动〉 (1) (形声。从子,兹声。子,小孩子,是生殖的结果。本义:繁殖,生息) (2) 同本义 [multiply] 孳,汲汲生也。――《说文》 孳,蕃也。――《声类》 鸟兽孳尾。――《书u30fb尧典》。传:“乳化曰孳。” 其民孳阜无数。――《列子u30fb汤问》 (3) 又如:孳生(繁殖);孳尾(动物交配繁殖);孳牧(繁殖牧养);孳息(繁殖);孳孕(生育);孳植(滋生);孳蕃(滋生蕃衍)
孳息什么意思
繁殖生息。法律上的意思分为两种:天然孳息,是依据物的自然性能或者物的变化规律而取得的收益。法定孳息是指由法律规定产生了从属关系,物主因出让所属物一定期限内的使用权而得到的收益。概念孳息是民法中的一个法律概念,它指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根据民法,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孳息本为原物之对称.其概念起源于罗马法时代,最初是指由土地产生的按期供人畜食用之物,例如麦子等。后来,随着法学的日渐繁荣,孳息的含义渐广,不再单指土地的出产物,还包括依原物的用途而按期产生的各种收益,不仅有植物的果实,而且牛马所生的小犊小驹,甚至是矿场的矿物等均构成孳息。
“孳息‘怎么读,什么意思
孳息的拼音是[ zī xī ],意思是从某物上获取的收益。分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前者如果树上结的果子;后者如银行存款的利息。与“原物”相对。拼音:[ zī xī ]释义:从某物上获取的收益。分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前者如果树上结的果子;后者如银行存款的利息。与“原物”相对。出处:晋江统《徙戎论》。反义词:原物造句:1、我国现行法律关于孳息归属的相关立法比较多,但对于实践中孳息归属的一些具体问题仍有必要进行类型化研究。2、提存期此外,在日线图及周线图上,国债孳息均显超卖。3、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4、英国及欧洲长期债券孳息微升,但美国则无变动.5、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
孳息是什么意思
孳息的意思是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天然孳息是根据物的自然特性或是物的变化趋势而取得的盈利,如母鸡所下的蛋、家畜生的幼仔,果树长出的果子。法定孳息则指的是法律法规形成了主从关系,物主因出让所属物一定期限内的使用权而得到的盈利,如存款利息、投资分红、出租房屋的租金等。金钱存进银行有利息、买理财产品有收益、炒股可能会赚钱、公司股份有分红,这些都属于法定孳息。金银、珠宝、首饰、奢侈品、不动产、字画、古董等物品虽然随着时间会增值,这不是孳息。法定孳息,通常是指因法律行为所取得的收入,如出租方依据租赁协议征收的租金、贷款人依据贷款合同取得的利息等。天然孳息通常是以其自然特性而得到的回报,如树结的果实等。而利息产生在资金向外借出,来源于资金借入方使用该笔资金而获得收益的一部分,如存款等。所以可以看出,利息和法定孳息有重合的部分,甚至可以说利息就是法定孳息。
“孳息”是什么意思?
孳息是民法中的一个法律概念,它指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根据民法,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孳息本为原物之对称.其概念起源于罗马法时代,最初是指由土地产生的按期供人畜食用之物,例如麦子等。后来,随着法学的日渐繁荣,孳息的含义渐广,不再单指土地的出产物,还包括依原物的用途而按期产生的各种收益,不仅有植物的果实,而且牛马所生的小犊小驹,甚至是矿场的矿物等均构成孳息。《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一条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综上所述,你知道孳息是什么意思了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一条 【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的归属】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孳息什么意思 孳息解释
1、孳息的原意是指:繁殖生息。 2、出自晋江统《徙戎论》。法律词条“孳息”的意义是:孳息与原物是彼此分离的,孳息是相对于原物而言的,孳息是原物派生的。应注意法定孳息的种类。《物权法》有明确解释。 3、造句: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
孳息是什么意思?
孳息的拼音是[ zī xī ],意思是从某物上获取的收益。分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前者如果树上结的果子;后者如银行存款的利息。与“原物”相对。拼音:[ zī xī ]释义:从某物上获取的收益。分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前者如果树上结的果子;后者如银行存款的利息。与“原物”相对。出处:晋江统《徙戎论》。反义词:原物造句:1、我国现行法律关于孳息归属的相关立法比较多,但对于实践中孳息归属的一些具体问题仍有必要进行类型化研究。2、提存期此外,在日线图及周线图上,国债孳息均显超卖。3、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4、英国及欧洲长期债券孳息微升,但美国则无变动.5、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
孳息什么意思
1、孳息的原意是指:繁殖生息。2、出自晋江统《徙戎论》。法律词条“孳息”的意义是:孳息与原物是彼此分离的,孳息是相对于原物而言的,孳息是原物派生的。应注意法定孳息的种类。《物权法》有明确解释。3、造句: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
孳息是什么意思?
孳息的拼音是[ zī xī ],意思是从某物上获取的收益。分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前者如果树上结的果子;后者如银行存款的利息。与“原物”相对。拼音:[ zī xī ]释义:从某物上获取的收益。分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前者如果树上结的果子;后者如银行存款的利息。与“原物”相对。出处:晋江统《徙戎论》。反义词:原物造句:1、我国现行法律关于孳息归属的相关立法比较多,但对于实践中孳息归属的一些具体问题仍有必要进行类型化研究。2、提存期此外,在日线图及周线图上,国债孳息均显超卖。3、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4、英国及欧洲长期债券孳息微升,但美国则无变动.5、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
质权的效力及于可转让的股份,股票的法定孳息,怎么理解这句话?还有就是法律上的“及于”到底是什么意思
“及于”在法律上的表述就是“包括”,“效力达到”。先是第一句:质权的效力及于可转让的股份,股票的法定孳息。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股份份额和股票一样可以成为质权的标的。一旦你将股份或者股票出质,在你没有能力清偿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一样可以行驶对你的股份或者股票的质权从而起到清偿到期债务的作用。第二句:根据物权优先于债权原则,抵押权效力应及于租赁关系,因而相应的租赁关系将被破除。这句话的表述在我看来是错误的。民法有一个基本的规则:买卖不破除租赁。法律之所以确立这一规则的目的就是在于保护承租人应有的利益。物权优先于债权是物权法的基本原则自然不必说。但若允许租赁人随意将出租给别人的物品自行出卖而不考虑承租人的利益的话,法律的实质上的正义就很难得到维护,所以确立买卖不破除租赁这一规则的过程就是一个价值考量的过程;同理,抵押权的行使自然应该得到同样的限制:即抵押不破除租赁。以上纯属个人见解。
不足部分及孳息继续追缴是什么意思
不足部分及孳息继续追缴意思是如被告人受贿的赃款并未全部收缴,法院将继续给予追缴。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继续追缴是什么意思继续追缴意思就是如果被告人受贿的赃款并未全部收缴,法院将继续给予追缴,不足部分主要是指所退赔的金额与实际金或者是法院判决的金额有差距,不足部分继续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