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

比较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下的固定资产

我国固定资产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比较研究 我国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包括1个基本会计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基本涵盖了目前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大部分内容。《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是在充分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简称IAS-16)的基础上进行修订的。笔者将从固定资产的规范范围、确认、初始计量、后续计量、处置以及其披露几个方面进行比较,说明我国新固定资产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之间的异同。 一、固定资产准则规范范围的比较 IAS-16规范的范围与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准则规范的范围大致相同,即均不包括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建筑物和生产性生物资产。 二、固定资产确认的比较 我国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的定义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IAS-16中,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定义指符合下列条件的有形资产:(1)企业为了在生产或供应商品或劳务时使用,出租给其他人,或为了管理的目的而持有;(2)预期能在不只一个的期间内使用。 可以看出,IAS-16中并没有给出固定资产的具体使用年限和价值标准,只是规定固定资产的使用期限应超过一个经营周期或会计期间。我国对于固定资产寿命的描述则是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定义不是很严谨。 对于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是基本一致的:(1)该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三、固定资产初始计量的比较 (一)外购固定资产 我国固定资产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增值税、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场地整理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确定固定资产成本时,应当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在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范围上,我国会计准则与IAS-16基本相同。 我国会计准则规定:“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IAS-16对延期支付超过正常赊销期限情况做出规定,即在这种情况下应以现销价格作为其成本,该项金额与总支付金额之间和差额除符合利息资本化的条件之外,均应视为赊销期内的利息费用。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 我国固定资产准则规定,企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应按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入账价值。IAS-16规定,自建资产成本按购置资产成本的确定方法确定或用与所售资产的生产成本一致的方法确认。 可以看出,我国会计准则将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的工程物资,减去保险公司、过失人赔偿部分之后的差额,工程项目尚未完工的,计入或冲减所建工程项目的成本,工程己经完工的,计入当期营业外收支。而IAS-16要求不把自建过程中浪费的材料、人工或其他资源等不正常损失计入资产的初始成本。国际会计准则的作法更利于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防止资源的浪费,并从更真实客观的角度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 (三)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新会计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这与国际会计准则基本相同。 (四)非货币性交易取得的固定资产 IAS-16规定,主体应采用公允价值计量非货币性交易取得的资产,除非交换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 我国新会计准则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满足具有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两条件时,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由此可见,新会计准则在这一问题上已经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 四、固定资产后续计量的比较 (一)折旧 1.折旧范围 国际会计准则要求,对于固定资产的每一重要部分都要单独计提折旧,各种组成部分的判断是以各组成部分成本相对于总成本而言是否重大为标准。而我国固定资产准则没有明确规定。 2.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国际准则中允许采用的折旧方法包括:直线法、余额递减法和单位合计法。其中,单位合计法与我国的工作量法相对应。我国准则中允许采用的折旧方法为年限平均法(或称直线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以及年数总和法等四种。 3.固定资产开始或停止折旧时间 增加或减少的固定资产应从何时开始或停止计提折旧,在国际会计准则及许多国家的会计准则中都没有明确规定。 我国会计准则中规定: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时,以月初应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依据,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或者停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仍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相比之下,我国的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更加精确,有利于实际操作。 (二)期末计量比较 我国会计准则中,资产的计量以历史成本为主,注重资产的账面价值,期末按成本和可收回金额较低者确认账面价值。 IAS-16要求,主体应选择成本模式或重估价模式作为会计政策,并将其运用于整个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类别。成本模式,是指确认为资产后,不动产、厂房和设备项目的账面金额应为其成本扣减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损失后的余额。重估价模式,是指确认为资产后,如果不动产、厂房和设备项目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则其账面金额应为重估金额,即该资产在重估日的公允价值减去随后发生的减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损失后的余额。相比之下,我国的固定资产准则更加遵循谨慎性原则,而国际会计准则更侧重于真实性原则。 (三)减值转回处理比较 国际会计准则规定,商誉以外的资产的减值损失的转回而增加的资产账面金额,不应高于资产以前年度没有确认减值损失的账面金额(初始确认成本减去折旧),而并未限定减值转回不能超过己提减值准备。 我国新会计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这比原会计准则更加谨慎,确保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更加真实、可靠,避免了利用资产减值进行盈余管理,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但这一规定扩大了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在减值处理上的差异。 (四)后续支出比较 我国新固定资产准则与IAS-16都要求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应当满足“相关的未来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可以看出,我国新固定资产准则与IAS-16实现了“趋同”。但是,2006年8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解释(征求意见稿)》指出:固定资产的大修理费用和日常修理费用,通常不符合规定的确认条件,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管理费用,不得采用预提或待摊方式处理。因此,我国新固定资产准则与IAS-16在固定资产的大修费资本化方面仍存在差异。 五、固定资产处置的比较 我国的固定资产准则规定:固定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予以终止确认:(1)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2)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该规定与改进后的IAS-16的要求基本一致。 六、固定资产信息披露的比较 我国会计准则要求,会计主体披露的固定资产的会计信息内容是:(1)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分类、计量基础和折旧方法;(2)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率;(3)各类固定资产的期初和期末原价、累计折旧额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4)当期确认的折旧费用;(5)对固定资产所有权的限制及其金额和用于担保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6)准备处置的固定资产名称、账面价值、公允价值、预计处置费用和预计处置时间等。 IAS-16要求,对固定资产信息披露的内容除了我国会计准则要求披露的全部内容外,还包括:(1)主体应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第8号》,披露当期或者与其对以后期间产生影响的会计估计变更的性质和影响;(2)如果按重估金额列示不动产、厂场和设备项目的,还应披露有效重估价值相关的信息及其会计报表的影响;(3)采用成本模式时,如果不动产、厂场和设备的公允价值与资产的账面金额相差较大的话,还应披露不动产、厂场和设备公允价值,并鼓励主体披露这些金额等。 通过比较可以看出,IAS-16在信息披露方面比较详尽、全面,我国新固定资产准则要求批露的内容要略少一些,我国会计准则可以参考和借鉴这些内容。 从以上六个方面的分析可以看出:除几个实质性差异外,我国固定资产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IAS-16已经逐步趋同。对于存在的差异,要分析差异存在的合理性,吸收和借鉴国际会计准则中先进的东西,把握国际会计准则的发展趋势,结合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实现我国会计准则的进一步完善和创新。

企业用政府补助购建固定资产的涉税会计处理,还有专项应付款的核算,如何判断政府补助和专项应付款

判断方法:判断政府拨付的一笔款项是政府补助还是专项应付款,关键看政府是否是作为企业的所有者。1、政府补助《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明确,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指出,政府补助是无偿的、有条件的。政府向企业提供补助具有无偿性的特点。政府并不因此而享有企业的所有权,企业未来也不需要以提供服务、转让资产等方式偿还。  政府补助通常附有一定的条件,主要包括:  (1)政策条件。企业只有符合政府补助政策的规定,才有资格申请政府补助。符合政策规定不一定都能够取得政府补助;不符合政策规定、不具备申请政府补助资格的,不能取得政府补助。  (2)使用条件。企业已获批准取得政府补助的,应当按照政府规定的用途使用。2、专项应付款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指出,专项应付款科目核算企业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  本科目可按资本性投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收到或应收的资本性拨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将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拨款用于工程项目,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工程项目完工形成长期资产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对未形成长期资产需要核销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等科目;拨款结余需要返还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上述资本溢价转增实收资本或股本,借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  可见,政府补助是企业从政府无偿但是有条件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不是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最终是要计入当期损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除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明确规定的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原则上均应在取得时计入当期收入总额计征企业所得税;而专项应付款是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是货币性资产,用于形成长期资产的部分,记入资本公积,可以转增实收资本或股本,对拨款有结余是需要返还的。  因此判断政府拨付的一笔款项是政府补助还是专项应付款,关键看政府是否是作为企业的所有者。

专项应付款怎样转入固定资产?

一、省财政给予20万元用于我场修路。借:银行存款20万贷:专项应付款20万现在路修好了付修路款,借:固定资产 20万贷:银行存款 20万然后:借:专项应付款 20万贷:资本公积 20万二、企业收到资本性拨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将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拨款用于工程项目,借记“在建工程”、“公益性生物资产“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工程项目完工,形成固定资产或公益性生物资产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对未形成固定资产需要核销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等科目;拨款结余需要返还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扩展资料:固定资产处置,包括固定资产的出售、转让、报废和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一、固定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固定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予以终止确认:(1)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2)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二、固定资产处置的处理(1)企业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应当对其预计净残值进行调整。(2)企业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发生固定资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是固定资产成本扣减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3)企业将发生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应当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有哪些

固定资产折旧是企业会计核算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它能够使企业合理地计提资产贬值,保证企业资产处于良好的运作状态,减少企业税负,提高企业盈利能力。目前有以下几种折旧方法:直线法、减损余价法、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1. 直线法直线法是固定资产折旧中应用最为广泛的方法。其核心原理是将固定资产的成本线性分摊到它的预期使用寿命内。具体而言,就是将原值减去残值后,再除以预计使用年限,得出每年的折旧额。这种方法简单易行、计算方便、处理起来也比较容易理解,但是缺点是不能反映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尤其是在最初的使用期内,因为资产的维修费用和折旧额并未达到预期水平,从而导致实际折旧额与线性分摊不一致。2. 减损余价法减损余价法是一种针对高低值资产的折旧方法。该方法认为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度应该与其实际价值减损的程度相关,也就是说折旧额每年应该与资产实际价值的下降幅度相同。具体而言,该方法要求每年计算资产折旧额时,先确定其实际价值,计算出当年的减值额度,然后再将减值额加到上一年的折旧额中,得出当前年份的折旧额。该方法能够更好地反映资产价值的减损情况,适用于那些资产价值较高、寿命较长的情况。3. 年数总和法年数总和法也称为双倍余额递减法,该方法认为资产的折旧应该与其使用寿命的递减程度相关。具体而言,该方法规定每年的折旧额为(2/预计使用年限)*残值。也就是说,在资产使用寿命的最初阶段,折旧额度会比较高,随着时间的推移,折旧额会逐渐减少。这种方法适用于那些寿命较短的资产,能够更好地反映资产的使用实际情况,但是计算较为繁琐。4. 双倍余额递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比较类似,也是一种高低值资产的折旧方法。该方法认为资产的折旧额应该与其价值的余额相关,也就是说每年的折旧额都应该是上一年折旧额的两倍,直到折旧额等于固定资产的残值。该方法适用于固定资产价值高,寿命较长的情况,但是因为计算较为繁琐,使用较少。总之,不同的折旧方法适用于不同的企业和不同的固定资产情况。企业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折旧方法,保证折旧的计算准确性。

什么是固定资产折旧?

1、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损耗而转移到商品或费用中去的那部分价值,也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使用固定资产而在其使用年限内分摊的固定资产耗费。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范围是计提折旧的前提。2、设备维修所产生的费用不算在折旧范围内。固定资产的一个主要特征是能够连续在若干个生产周期内发挥作用并保持其原有的实物形态,而其价值则是随着固定资产的磨损逐渐地转移到所生产的产品中去,这部分转移到产品中的固定资产价值,就是固定资产折旧。特殊情况:一、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如果尚未办理竣工决算,应当按照估计价值暂估入帐,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当期计提的折旧作为当期的成本、费用处理。二、处于更新改造过程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将其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不再计提折旧。更新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为固定资产后,再按照重新确定的折旧方法和该项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寿命计提折旧。三、因进行大修理而停用的固定资产,应当照提折旧,计提的折旧额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扩展资料:固定资产的特点:1、固定资产的价值一般比较大,使用时间比较长,能长期地、重复地参加生产过程。2、在生产过程中虽然发生磨损,但是并不改变其本身的实物形态,而是根据其磨损程度,逐步地将其价值转移到产品中去,其价值转移部分回收后形成折旧基金。固定资金作为固定资产的货币表现,也有以下特点:1、固定资金的循环期比较长,它不是取决于产品的生产周期,而是取决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2、固定资金的价值补偿和实物更新是分别进行的,前者是随着固定资产折旧逐步完成的,后者是在固定资产不能使用或不宜使用时,用平时积累的折旧基金来实现的。3、在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时,需要支付相当数量的货币资金,这种投资是一次性的,但投资的回收是通过固定资产折旧分期进行的。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最长年限

法律分析:所得税相关法律中对固定资产折旧最长年限没有限制,但是对固定资产折旧最低年限进行了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1、房屋、建筑物,为20年;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5、电子设备,为3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五)电子设备,为3年。

电脑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是多少

三年年限。扩展资料:原外资税法实施细则规定,电子设备的最低折旧年限为5年,考虑到现在科技日新月异,技术更新换代较快、电子设备的使用年限相对缩短等各种现实因素,本条将电子设备的最低折旧年限从5年改为3年,使企业的折旧扣除额向前提前。本条所称的电子设备,是指由集成电路、晶体管、电子管等电子元器件组成,应用电子技术(包括软件)发挥作用的设备,包括电子计算机以及由电子计算机控制的机器人、数控或者程控系统等。虽然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长短,只是涉及缴纳税款的时序问题,但是国家每年财政收入的要求、通货膨胀或者紧缩等经济情况的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决定了,若不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一个基本要求,仍然会影响到国家的税收利益。所以,国家需要根据不同类型的固定资产的共有特性,对不同类别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一个最基本的强制规定,以避免国家税收利益受到大的冲击。原内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并未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直接的规定,而是笼统的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参照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原外资税法实施细则则对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作了规定: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短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业务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本条基本沿用了外资税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但也作了小幅度的调整:首先,增加授予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可以作除外规定的权力;其次,将飞机的折旧年限从5年改为10年;再其次,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的最低折旧年限从5年改为4年;最后,将电子设备的最低折旧年限从5年改为3年。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有哪些?如何计算?

  (四)固定资产折旧方法x0dx0a  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x0dx0a  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x0dx0a  1.年限平均法x0dx0a  年折旧额=(原价-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x0dx0a  = 原价×(1-预计净残值/原价)÷预计使用年限x0dx0a  = 原价×年折旧率x0dx0a  2.工作量法x0dx0a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x0dx0a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x0dx0a  3.双倍余额递减法x0dx0a  年折旧额=期初固定资产净值×2/预计使用年限x0dx0a  最后两年改为年限平均法x0dx0a  4.年数总和法x0dx0a  年折旧额=(原价-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x0dx0a  年折旧率用一递减分数来表示,将逐期年数相加作为递减分数的分母,将逐期年数倒转顺序分别作为各年递减分数的分子。x0dx0a  (五)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处理x0dx0a  借:制造费用(生产车间计提折旧)x0dx0a  管理费用 (企业管理部门、未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x0dx0a  销售费用 (企业专设销售部门计提折旧)x0dx0a  其他业务成本(企业出租固定资产计提折旧)x0dx0a  研发支出 (企业研发无形资产时使用固定资产计提折旧)x0dx0a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中使用固定资产计提折旧)x0dx0a  贷:累计折旧

什么是固定资产折旧?

1、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损耗而转移到商品或费用中去的那部分价值,也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使用固定资产而在其使用年限内分摊的固定资产耗费。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范围是计提折旧的前提。2、设备维修所产生的费用不算在折旧范围内。固定资产的一个主要特征是能够连续在若干个生产周期内发挥作用并保持其原有的实物形态,而其价值则是随着固定资产的磨损逐渐地转移到所生产的产品中去,这部分转移到产品中的固定资产价值,就是固定资产折旧。特殊情况:一、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如果尚未办理竣工决算,应当按照估计价值暂估入帐,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当期计提的折旧作为当期的成本、费用处理。二、处于更新改造过程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将其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不再计提折旧。更新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为固定资产后,再按照重新确定的折旧方法和该项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寿命计提折旧。三、因进行大修理而停用的固定资产,应当照提折旧,计提的折旧额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扩展资料:固定资产的特点:1、固定资产的价值一般比较大,使用时间比较长,能长期地、重复地参加生产过程。2、在生产过程中虽然发生磨损,但是并不改变其本身的实物形态,而是根据其磨损程度,逐步地将其价值转移到产品中去,其价值转移部分回收后形成折旧基金。固定资金作为固定资产的货币表现,也有以下特点:1、固定资金的循环期比较长,它不是取决于产品的生产周期,而是取决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2、固定资金的价值补偿和实物更新是分别进行的,前者是随着固定资产折旧逐步完成的,后者是在固定资产不能使用或不宜使用时,用平时积累的折旧基金来实现的。3、在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时,需要支付相当数量的货币资金,这种投资是一次性的,但投资的回收是通过固定资产折旧分期进行的。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为什么要折旧?折旧是固定资产的价值转为费用了么?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只要入了固定资产科目的固定资产都需要计提折旧哦也可以说折旧就是企业的一个费用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固定资产而使其损耗导致价值减少仅余一定残值,其原值与残值之差在其使用年限内分摊,是固定资产折旧。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范围是计提折旧的前提。[1]在所考察的时期中,资本所消耗掉的价值的货币估计值。在国民收入账户中也称为资本消耗补偿(capital consumption allowance)。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使用寿命是指固定资产的预计寿命,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应计折旧额是指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固定资产折旧计入什么费用

固定资产需要按使用部门来计提折旧,具体如下:企业基本生产车间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折旧计入制造费用。管理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折旧计入管理费用。销售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折旧计入销售费用。自行建造固定资产过程中使用的固定资产,其折旧计入在建工程成本。经营租出的固定资产,其折旧计入其他业务成本。未使用的固定资产,其折旧计入管理费用。企业研发无形资产时使用的固定资产,其折旧计入研发支出。企业将自有的房屋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其折旧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

计提本月固定资产折旧费计入什么科目

计提本月固定资产折旧费计入科目有以下情况:1、计提折旧时: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销售费用贷:累计折旧2、若固定资产发生减值,要计提减值准备借:资产减值损失--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扩展资料:固定资产折旧费的税务处理基数计算折旧的基数为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1)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3)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4)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5)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6)改建的固定资产:除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以及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外,以改建过程中发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计税基础。范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下列7类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1)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3)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4)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5)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6)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7)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起止时间《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合理预计净残值《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固定资产折旧费

固定资产从什么时候开始计提折旧

按新准则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开始提折旧。已达到预定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按照估计价值确定成本。并计提折旧。待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的成本来调整已计提的折旧额。本题从05年7月开始提折旧.05年7月-06年6月,即第一年的折旧额是:(730-10)*5/15=240万元,06年1-6月的折旧额:240/2=120万元06年7月-07年6月,即第二年的折旧额:(730-10)*4/15=192万元06年7-12月的折旧额:192/2=96万元06年全年折旧额:120+96=216万元扩展资料: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注意问题1.注意计提折旧的范围,按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a.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b.按照规定单独计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c.处于更新改造过程中的固定资产。2.未使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工具器具、季节性停用也要计提折旧。3.注意再计提固定资产这就是应考虑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注意折旧期间跨年度时年折旧额的确定。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1)房屋建筑物;(2)在用的机器设备、食品仪表、运输车辆、工具器具;(3)季节性停用及修理停用的设备;(4)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和以融资租赁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2)以前年度已经估价单独入账的土地;(3)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4)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的作用是什么?

折旧的作用:为了保证再生产的正常进行,需要把转移到新产品上去的固定资本价值,从销售商品的收入中及时地提取并积累起来,以备将来更新和恢复固定资本之用。折旧是按照固定资本耗损的程度而为它的更新提取准备金的办法。它是资本保全的一种方式。折旧是在税前提,可以省点税。折旧的核算是一个成本分摊过程,其目的在于将固定资产的所得成本按合理而系统的方式,在它的估计有效使用期内进行摊销。而不同折旧方法使每期摊销额不同,从而影响企业的应税所得,影响企业的所得税税负。扩展资料: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是用来生产产品的,也是有成本的。它的价值,就是他的成本,需要计入到产品的成本中去。需要摊销。这就是固定资产为什么要计提折旧的原因。但是,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他的成本摊销的期限不应该仅仅是一年,而是他的使用期限。因此需要合理估计每个期限要摊销的成本,这就是每年的折旧额和摊销额。如果在购买时直接全部摊销,则当年费用很高,利润减少,而以后年度利润高估。这都是会计所不允许的。固定资产的一个主要特征是能够连续在若干个生产周期内发挥作用并保持其原有的实物形态,而其价值则是随着固定资产的磨损逐渐地转移到所生产的产品中去,这部分转移到产品中的固定资产价值,就是固定资产折旧。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是什么意思呢?

1、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损耗而转移到商品或费用中去的那部分价值,也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使用固定资产而在其使用年限内分摊的固定资产耗费。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范围是计提折旧的前提。2、设备维修所产生的费用不算在折旧范围内。固定资产的一个主要特征是能够连续在若干个生产周期内发挥作用并保持其原有的实物形态,而其价值则是随着固定资产的磨损逐渐地转移到所生产的产品中去,这部分转移到产品中的固定资产价值,就是固定资产折旧。特殊情况:一、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如果尚未办理竣工决算,应当按照估计价值暂估入帐,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当期计提的折旧作为当期的成本、费用处理。二、处于更新改造过程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将其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不再计提折旧。更新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为固定资产后,再按照重新确定的折旧方法和该项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寿命计提折旧。三、因进行大修理而停用的固定资产,应当照提折旧,计提的折旧额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扩展资料:固定资产的特点:1、固定资产的价值一般比较大,使用时间比较长,能长期地、重复地参加生产过程。2、在生产过程中虽然发生磨损,但是并不改变其本身的实物形态,而是根据其磨损程度,逐步地将其价值转移到产品中去,其价值转移部分回收后形成折旧基金。固定资金作为固定资产的货币表现,也有以下特点:1、固定资金的循环期比较长,它不是取决于产品的生产周期,而是取决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2、固定资金的价值补偿和实物更新是分别进行的,前者是随着固定资产折旧逐步完成的,后者是在固定资产不能使用或不宜使用时,用平时积累的折旧基金来实现的。3、在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时,需要支付相当数量的货币资金,这种投资是一次性的,但投资的回收是通过固定资产折旧分期进行的。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是什么意思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固定资产而使其损耗导致价值减少仅余一定残值,其原值与残值之差在其使用年限内分摊,是固定资产折旧。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范围是计提折旧的前提。[1]在所考察的时期中,资本所消耗掉的价值的货币估计值。在国民收入账户中也称为资本消耗补偿(capital consumption allowance)。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使用寿命是指固定资产的预计寿命,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应计折旧额是指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固定资产折旧是怎么做账务处理的?

固定资产折旧的账务处理方法如下:1.将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结转到——固定资产清理:借: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贷:固定资产。2.收到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和税款时:借:银行存款。贷:固定资产清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支付清理费用时:借:固定资产清理。贷:银行存款。4.收到保险公司或其责任人理赔款项时:借:银行存款。贷:固定资产清理。5.结转报废固定资产发生的净损失(收益)时:借: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贷:固定资产清理。借:固定资产清理。贷:营业外收入—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固定资产折旧怎么做帐

做账如下:借:管理费用-折旧 171.53贷:累计折旧 171.53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注意问题1.注意计提折旧的范围,按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a.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b.按照规定单独计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c.处于更新改造过程中的固定资产。2.未使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工具器具、季节性停用也要计提折旧。3.注意再计提固定资产这就是应考虑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扩展资料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1)房屋建筑物;(2)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车辆、工具器具;(3)季节性停用及修理停用的设备;(4)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和以融资租赁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2)以前年度已经估价单独入账的土地;(3)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4)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计算公式分为:1.年限平均法:年折旧额=(原价-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原价×(1-预计净残值/原价)÷预计使用年限=原价×年折旧率。2.工作量法: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3.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折旧额=期初固定资产净值×2/预计使用年。4.年数总和法:年折旧额=(原价-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固定资产的特点  1、固定资产的价值一般比较大,使用时间比较长,能长期地、重复地参加生产过程。  2、在生产过程中虽然发生磨损,但是并不改变其本身的实物形态,而是根据其磨损程度,逐步地将其价值转移到产品中去,其价值转移部分回收后形成折旧基金。固定资金作为固定资产的货币表现,也有以下特点:  1、固定资金的循环期比较长,它不是取决于产品的生产周期,而是取决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  2、固定资金的价值补偿和实物更新是分别进行的,前者是随着固定资产折旧逐步完成的,后者是在固定资产不能使用或不宜使用时,用平时积累的折旧基金来实现的。  3、在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时,需要支付相当数量的货币资金,这种投资是一次性的,但投资的回收是通过固定资产折旧分期进行的。根据税法的规定,销售固定资产本身可能涉及的税收主要是增值税或者营业税。连带的还有所得税、城建税等。  对于不同的固定资产,如房屋建筑物,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其他固定资产,征收税款的规定各有不同。法律依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 第二十七条纳税人可扣除的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采取直线折旧法。 第三十一条纳税人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如有关固定资产尚未提足折旧,可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如有关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可作为递延费用,在不短于5年的期间内平均摊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修理,应视为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一)发生的修理支出达到固定资产原值20%以上;(二)经过修理后有关资产的经济使用寿命延长二年以上;(三)经过修理后的固定资产被用于新的或不同的用途。

固定资产折旧等于残值吗

固定资产的折旧和残值是领个不同的概念,自然折旧不等于残值;固定资产折旧指一定时期内为弥补固定资产损耗按照核定的固定资产折旧率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或按国民经济核算统一规定的折旧率虚拟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它反映了固定资产在当期生产中的转移价值。各类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实际计提并计入成本费中的折旧费;不计提折旧的政府机关、非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居民住房的固定资产折旧是按照统一规定的折旧率和固定资产原值计算的虚拟折旧。固定资产残值是指固定资产报废时回收的残料价值。主要是在固定资产丧失使用价值以后,经过拆除清理所残留的、可供出售或利用的零部件、废旧材料等的价值。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有哪些

  (四)固定资产折旧方法x0dx0a  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x0dx0a  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x0dx0a  1.年限平均法x0dx0a  年折旧额=(原价-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x0dx0a  = 原价×(1-预计净残值/原价)÷预计使用年限x0dx0a  = 原价×年折旧率x0dx0a  2.工作量法x0dx0a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x0dx0a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x0dx0a  3.双倍余额递减法x0dx0a  年折旧额=期初固定资产净值×2/预计使用年限x0dx0a  最后两年改为年限平均法x0dx0a  4.年数总和法x0dx0a  年折旧额=(原价-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x0dx0a  年折旧率用一递减分数来表示,将逐期年数相加作为递减分数的分母,将逐期年数倒转顺序分别作为各年递减分数的分子。x0dx0a  (五)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处理x0dx0a  借:制造费用(生产车间计提折旧)x0dx0a  管理费用 (企业管理部门、未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x0dx0a  销售费用 (企业专设销售部门计提折旧)x0dx0a  其他业务成本(企业出租固定资产计提折旧)x0dx0a  研发支出 (企业研发无形资产时使用固定资产计提折旧)x0dx0a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中使用固定资产计提折旧)x0dx0a  贷: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是如何规定的?

  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规定2008-12-23 16:18《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生产性生物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预计净残值。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  (三)提取折旧的依据和方法  1.纳税人的固定资产,应当从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提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从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2.固定资产在计算折旧前,应当估计残值,从固定资产原价中减除,残值比例在原价的5%以内,由企业自行确定;由于情况特殊,需调整残值比例的,应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固定资产金额多少可以一次性计入折旧

法律主观:在实际生活过程中,我们可能听说过“折旧”这一个概念,很多人会存在困惑。其实我国对于固定资产的折旧进行计算,主要分为税法折旧和会计折旧。在对固定资产折旧的过程中,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是至关重要的。一、固定资产的税法折旧年限是多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五)电子设备,为3年。本条的规定,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来理解。(一)房屋、建筑物的最低折旧年限为20年。房屋和建筑物作为最主要的固定资产,其构造、属性等方面相对较为特殊,使用寿命相对较长,价值相对较高,其使用价值的体现也是一个相对较长的过程,根据收入与支出配比原则等要求,其折旧年限也应相对较长,所以本条规定,房屋、建筑物的最低折旧年限为20年,这基本能反映房屋、建筑物的现实使用情况。本条所说的房屋、建筑物,是指供生产、经营使用和为职工生活、福利服务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其中:房屋,包括厂房、营业用房、办公用房、库房、住宿用房、食堂及其他房屋等;建筑物,包括塔、池、槽、井、架、棚(不包括临时工棚、车棚等简易设施)、场、路、桥、平台、码头、船坞、涵洞、加油站以及独立于房屋和机器设备之外的管道、烟囱、围墙等;房屋、建筑物的附属设施,是指同房屋、建筑物不可分割的、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通气、通水、通油管道,通信、输电线路,电梯,卫生设备等。(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飞机、火车、轮船作为交通工具,与其他交通工具相比,其性能较强,价值较高,使用期限相对较长,折旧年限也相应较长;机器、机械及其他生产设备等,也具有使用年限较长等特性,折旧年限也应相对较长。所以本条规定,此类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其中:火车,包括各种机车、客车、货车以及不单独计算价值的车上配套设施;轮船,包括各种机动船舶以及不单独计算价值的船上配套设施;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包括各种机器、机械、机组、生产线及其配套设备,各种动力、输送、传导设备等。(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最低折旧年限为5年。此类固定资产,是除机械、机器和其他生产设备之外,但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即不是直接的生产工具,而是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起到辅助作用的器具、工具、家具等,它们的使用寿命相对较短,其最低折旧年限为5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除了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其他运输工具,相对而言价值较低、使用年限较短,其折旧年限也就应相应较短,所以本条规定,此类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此类固定资产包括汽车、电车、拖拉机、摩托车(艇)、机帆船、帆船以及其他运输工具。(五)电子设备,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原外资税法实施细则规定,电子设备的最低折旧年限为5年,考虑到现在科技日新月异,技术更新换代较快、电子设备的使用年限相对缩短等各种现实因素,本条将电子设备的最低折旧年限从5年改为3年,使企业的折旧扣除额向前提前。本条所称的电子设备,是指由集成电路、晶体管、电子管等电子元器件组成,应用电子技术(包括软件)发挥作用的设备,包括电子计算机以及由电子计算机控制的机器人、数控或者程控系统等。二、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如果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不一致,应如何处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的规定:“固定资产折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一)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如果短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其按会计折旧年限计提的折旧高于按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计提的折旧部分,应调增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已期满且会计折旧已提足,但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尚未到期且税收折旧尚未足额扣除,其未足额扣除的部分准予在剩余的税收折旧年限继续按规定扣除。(二)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如果长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其折旧应按会计折旧年限计算扣除,税法另有规定除外。房屋最低折旧期为二十年,飞机等为十年,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四年,家具等为五年,电子设备为三年等等。法律客观:《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六十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五)电子设备,为3年。

如何正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是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对外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固定资产折旧的实质是一种价值转移过程和资金形态的变化过程,正确提取折旧,不但有利于正确计算产品成本,而且保证了固定资产再生产的资金来源。 固定资产提取的折旧额大小受计提折旧基数、净残值、折旧年限、折旧方法等因素的影响,《企业会计准则》(简称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简称税法)分别对固定资产折旧的提取作了相应规定。只有把握固定资产计提旧的因素,才能保证计提的折旧额正确,纳税不受影响。现就影响固定资产折旧额的各因素分别从准则、税法作以比较。 一、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 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 税法规定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准则规定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远比税法规定的范围宽。 二、计提折旧基数 企业的固定资产有不同的来源,有的是外购,有的是自建,现从不同来源的资产说明其计提折旧的基数。 (1)外购的固定资产 准则规定外购的固定资产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税法则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 准则规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税法则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3)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 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承租人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税法规定: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 (4)投资取得的固定资产 准则规定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税法则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5)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固定资产 准则规定:企业在按照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成本的情况下,发生补价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支付补价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收到补价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收到的补价并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税法则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6)债务重组取得的固定资产 准则、税法均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提折旧基数。 (7)改建的固定资产 准则规定: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满足“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以、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两个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如有被替换的部分,应扣除其账面价值。 税法规定除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外,以改建过程中发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计税基础。 (8)盘盈的固定资产 准则规定固定资产盘盈应作为前期差错处理,盘盈时,首先确定盘盈固定资产的原值、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净值,所以盘盈的固定资产根据取得时应确认的价值作为计提折旧基数。 税法则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 从以上各来源的固定资产看,外购的、自行建造的、投资取得的、债务重组取得的固定资产,准则、税法规定的其折旧基数是基本一致的。 三、折旧方法 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但是,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税法规定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才准予扣除。但是,税法也规定“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企业确需对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加速折旧方法的,应在取得该固定资产后一个月内,向其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资料备案。 会计对于折旧方法的选择,给予了企业较宽的职业判断权,而税法限制允许加速折旧的范围。 四、净残值、折旧年限 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但是,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 税法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房屋、建筑物,为20年;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电子设备,为3年。但是允许企业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对其购置的新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的60%;若为购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其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剩余年限的60%,最低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一般不得变更。 对于预计净残值,准则与税法都给予了企业较大的职业判断权。但准则规定预计净残值是可以调整的,而税法规定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企业选择超过税法规定最低年限,只要符合合理性原则,不涉及纳税调整;企业选择低于税法规定最低年限,则需要进行相应的纳税调整。 固定资产净残值、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需会计人员做出职业判断,才能保证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合理。不同的固定资产应当允许估计并采用不同的净残值率,如机器设备的净残值率一般可以高于电子设备的净残值率等。当然,同一种类的固定资产其净残值率原则上应当保持一致。为了使净残值率的估计做到统一、规范,企业应根据自身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按种类确定净残值率,并在固定资产的使用期间按一贯性原则加以执行。估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时需要考虑很多因素,例如,工作班次,工作环境,维修保养的计划安排,与企业固定资产有关的技术进步或生产工艺改进的未来预测等,企业估计的折旧年限应符合正常的经营常规,即体现合理性原则。 全面把握影响固定资产折旧的因素,能保证计提的折旧额正确,但企业在实际生产经营中,还会遇到一些例外情况,现从以下几种情况来说明如何计提折旧。 一、估价入账的固定资产折旧计提 会计准则规定,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215号)规定,电信企业因按实际竣工决算价值调整原暂估价或发现原计价有错误等原因调整固定资产价值,并按规定补提以前年度少提的折旧,不允许在补提年度扣除,应相应调整原所属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相应多缴纳税额可抵顶以后年度应缴的所得税。也就是说,税法要求固定资产的价值确定后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暂估价值,并按规定补提(冲提)以前年度少提(多提)的折旧,应相应调整原所属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二、计提资产减值后折旧的计提 生产经营中固定资产市价在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和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下降,从而导致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等情况,依据准则规定,上述情况应判断固定资产发生减值,需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后固定资产应按照会计估计变更处理,即按未来适用法计提折旧。而税法规定按照会计准则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发生实质性损害前不得扣除,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以后会计计提的折旧小于税法计提的折旧时,应相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三、折旧年限、净残值调整后折旧的计提 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净残值的预计由于仅仅是估计,因而带有很大的不准确性,有时偏离度还会很大。根据准则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调整。修正后采用的会计估计比修正前更合理,更能准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企业应当调整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净残值,按未来适用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但根据税法的规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折旧年限也不能低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 四、资产评估增值后折旧的计提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077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字[1998]050号)的规定: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应相应调整账户,所发生的固定资产评估增值可以计提折旧,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企业在办理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将有关计算资料一并附送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在计算申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下述方法进行调整:①据实逐年调整。企业因进行股份制改造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每一纳税年度通过折旧,摊销等方式实际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的数额,在年度纳税申报的成本项目,费用项目中予以调整,相应调增当期应纳税所得额。②综合调整。对资产评估增值额不分资产项目,均额在以后年度纳税申报的成本,费用项目中予以调整,相应调增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调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年。所以,资产评估增值后计提的折旧是不允许税前扣除的。 五、企业取得已使用的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原值折旧年限认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3]1095号)”规定,对于企业取得的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当根据适当证据(包括新旧磨损程度、使用情况以及是否进行改良等因素)确定折旧程度,再乘以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确定该固定资产的预计最低折旧年限。也就是说,企业取得已经使用过的旧的固定资产,一般可以按其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可根据资产的磨损程度、使用状况合理确定。取得的固定资产在原企业即使已提足折旧了,仍可以按新的计税基础在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怎么计算

一、直线折旧法1、年限平均法年限平均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定使用寿命内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相等。计算公式如下:年折旧率 =(1 -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使用寿命(年)*100%月折旧率 = 年折旧率 / 12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月折旧率2、工作量法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应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1 -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总工作量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 = 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 *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二、加速折旧法1、年数总和法年数总和法也称合计年限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以各年年初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做分子,以预计使用年限逐年数字之和做分母的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年折旧率 =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100%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n*(n+1)/2月折旧率 = 年折旧率 / 12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2、双倍余额递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余额(即固定资产净值)和双倍的直线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寿命(年)*100%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净值*月折旧率由于每年年初固定资产净值没扣除预计净残值,因此,在应用这种方法计算折旧额时必须注意不能使固定资产的净值降低到其预计净残值以下,即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通常在其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分摊。扩展资料影响因素1、计提折旧基数计提折旧基数是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或账面价值。现行会计制度规定,一般以固定资产的原价作为计提依据,但选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企业,以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作为计提依据.2、折旧年限折旧年限的长短直接关系到折旧率的高低,是影响折旧额的关键因素.3、折旧方法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折旧方法。我国会计准则中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4、净残值净残值,是指预计固定资产清理报废时可收回的残值扣除清理费用后的数额。企业应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方式,合理估计固定资产的净残值。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固定资产折旧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怎么算

固定资产折旧计算公式分为:1.年限平均法:年折旧额=(原价-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原价×(1-预计净残值/原价)÷预计使用年限=原价×年折旧率。2.工作量法: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3.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折旧额=期初固定资产净值×2/预计使用年。4.年数总和法:年折旧额=(原价-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固定资产的特点  1、固定资产的价值一般比较大,使用时间比较长,能长期地、重复地参加生产过程。  2、在生产过程中虽然发生磨损,但是并不改变其本身的实物形态,而是根据其磨损程度,逐步地将其价值转移到产品中去,其价值转移部分回收后形成折旧基金。固定资金作为固定资产的货币表现,也有以下特点:  1、固定资金的循环期比较长,它不是取决于产品的生产周期,而是取决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  2、固定资金的价值补偿和实物更新是分别进行的,前者是随着固定资产折旧逐步完成的,后者是在固定资产不能使用或不宜使用时,用平时积累的折旧基金来实现的。  3、在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时,需要支付相当数量的货币资金,这种投资是一次性的,但投资的回收是通过固定资产折旧分期进行的。根据税法的规定,销售固定资产本身可能涉及的税收主要是增值税或者营业税。连带的还有所得税、城建税等。  对于不同的固定资产,如房屋建筑物,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其他固定资产,征收税款的规定各有不同。法律依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 第二十七条纳税人可扣除的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采取直线折旧法。 第三十一条纳税人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如有关固定资产尚未提足折旧,可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如有关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可作为递延费用,在不短于5年的期间内平均摊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修理,应视为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一)发生的修理支出达到固定资产原值20%以上;(二)经过修理后有关资产的经济使用寿命延长二年以上;(三)经过修理后的固定资产被用于新的或不同的用途。

固定资产折旧完了要怎么处理

固定资产折旧折完了继续使用的,会计上不用做任何处理。按会计准则规定,已经提足折旧,仍在使用的固定资产,帐务上不再计提折旧,也不做其他任何处理。到该固定资产报废清理或处置时,连同累计折旧,再转入固定资产清理里面。账面转出固定资产:借: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收到钱以后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贷:固定资产清理结转清理净收益借:固定资产清理贷:营业外收入扩展资料折旧范围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1)房屋建筑物;(2)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车辆、工具器具;(3)季节性停用及修理停用的设备;(4)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和以融资租赁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2)以前年度已经估价单独入账的土地;(3)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4)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应记什么科目

固定资产折旧计入一下会计科目:1、企业基本生产车间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折旧计入制造费用;2、管理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折旧计入管理费用;3、销售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折旧计入销售费用;4、自行建造固定资产过程中使用的固定资产,其折旧计入在建工程成本;5、经营租出的固定资产,其折旧计入其他业务成本;6、未使用的固定资产,其折旧计入管理费用;7、企业研发无形资产时使用的固定资产,其折旧计入研发支出;8.、企业将自有的房屋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其折旧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对应的分录:借: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在建工程/其他业务成本/管理费用/研发支出/应付职工薪酬(按前面1-8的序号列的借方科目)贷:累计折旧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使用寿命是指固定资产的预计寿命,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应计折旧额是指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折旧仅仅是成本分析,折旧不是对资产进行计价,其本身既不是资金来源,也不是资金运用,因此,固定资产折旧并不承担固定资产的更新。但是,由于折旧方法会影响企业的所得税,从而也会对现金流量产生一定影响。可折旧固定资产并不是所有固定资产都计提折旧,可折旧固定资产应具备条件是:使用年限有限而且可以合理估计,也就是说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会被逐渐损耗直到没有使用价值。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有哪些?

对于固定资产的计提有很多种折旧方法,会计利润以及纳税差异方面产生的影响不同折旧方法也会不同,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有哪些?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1、年限平均法年限平均法又称直线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均相等。年折旧额=(原价-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原价×(1-预计净残值/原价)÷预计使用年限=原价×年折旧率月折旧额=年折旧额/122、工作量法工作量法下每年的折旧额会随资产的工作量而不断变化。一般资产在不同年度工作量差别较大的,适于采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比如汽车等应按照工作量法计提折旧。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实际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特点:不是每一个会计期间的折旧额都是相等的。3、双倍余额递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是用直线法折旧率的两倍作为固定的折旧率乘以逐年递减的固定资产期初净值,得出各年应提折旧额的方法。年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不考虑净残值)×2/预计使用年限注意:最后两年将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4、年数总和法年数总和法又称折旧年限积数法或级数递减法,是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的一种。它是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确定固定资产折旧额的一种方法。逐年递减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之总和,假定使用年限为n年,分母即为1+2+3++n=n(n+1)÷2,相关计算公式如下:年折旧额=(原价-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100%提取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1、纳税人的固定资产,应当从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提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从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2、纳税人可扣除的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原则上采用直线折旧法。在计算折旧前,应当估计残值,从固定资产原价中减除;残值比例在原价的5%以内,由企业自行确定;由于情况特殊,需调整残值比例的,应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3、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年限,按财政部制定的分行业财务制度的规定执行。

固定资产折旧是什么意思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损耗而转移到商品或费用中去的那部分价值,也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使用固定资产而在其使用年限内分摊的固定资产耗费。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范围是计提折旧的前提。在所考察的时期中,资本所消耗掉的价值的货币估计值。在国民收入账户中也称为资本消耗补偿。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使用寿命是指固定资产的预计寿命,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应计折旧额是指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固定资产提取的折旧额大小受计提折旧基数、净残值、折旧年限、折旧方法等因素的影响,《企业会计准则》(简称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简称税法)分别对固定资产折旧的提取作了相应规定。只有把握固定资产计提旧的因素,才能保证计提的折旧额正确,纳税不受影响。现就影响固定资产折旧额的各因素分别从准则、税法作以比较。

什么是固定资产折旧?

1、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损耗而转移到商品或费用中去的那部分价值,也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使用固定资产而在其使用年限内分摊的固定资产耗费。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范围是计提折旧的前提。2、设备维修所产生的费用不算在折旧范围内。固定资产的一个主要特征是能够连续在若干个生产周期内发挥作用并保持其原有的实物形态,而其价值则是随着固定资产的磨损逐渐地转移到所生产的产品中去,这部分转移到产品中的固定资产价值,就是固定资产折旧。特殊情况:一、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如果尚未办理竣工决算,应当按照估计价值暂估入帐,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当期计提的折旧作为当期的成本、费用处理。二、处于更新改造过程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将其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不再计提折旧。更新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为固定资产后,再按照重新确定的折旧方法和该项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寿命计提折旧。三、因进行大修理而停用的固定资产,应当照提折旧,计提的折旧额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扩展资料:固定资产的特点:1、固定资产的价值一般比较大,使用时间比较长,能长期地、重复地参加生产过程。2、在生产过程中虽然发生磨损,但是并不改变其本身的实物形态,而是根据其磨损程度,逐步地将其价值转移到产品中去,其价值转移部分回收后形成折旧基金。固定资金作为固定资产的货币表现,也有以下特点:1、固定资金的循环期比较长,它不是取决于产品的生产周期,而是取决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2、固定资金的价值补偿和实物更新是分别进行的,前者是随着固定资产折旧逐步完成的,后者是在固定资产不能使用或不宜使用时,用平时积累的折旧基金来实现的。3、在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时,需要支付相当数量的货币资金,这种投资是一次性的,但投资的回收是通过固定资产折旧分期进行的。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如下:1.年限平均法年限平均法又称直线法,是总资产折旧当中最常见的折旧方法。其计算方法也最为简便。由于认为固定资产价值是随时间转移的,与使用情况无关,因此,固定资产的折旧额都是固定的。在直线法下,折旧金额和时间呈现线性函数。2.产量法产量法是根据固定资产的产出量分配其成本的方法。产量法的依据是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主要的是受其使用量影响。3.工作量法工作量法是一种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折旧的方法。它基于资产价值的减少是资产使用的一个函数这样一个事实。因此,折旧是根据企业的经营活动或设备的使用情况计提的。4.双倍余额递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是一种加速折旧的方法,主要针对电子生产企业、造船企业、汽车制造企业、化工生产企业、医药生产企业以及其他经财政部批准的特殊行业的企业,其机器设备只能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什么是资产折旧:资产折旧是指固定资产因使用而损耗逐渐减少的那部分价值。固定资产的损失分为有形损失和无形损失。有形损耗是指使用造成的机械磨损和自然力作用造成的自然损耗。无形损失是指由于科学进步和劳动生产率提高而造成的固定资产价值的损失。

固定资产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是不是可以不预计净残值?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 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企业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企业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因此,税法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应当采取直线法计提折旧。至于是否考虑净残值,由企业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对于企业的房屋、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应当确定预计净残值的。扩展资料:预计净残值算法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预计净残值是在减少或者处置固定资产时确定的预计净残值率与原值的乘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内资企业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率统一为5%,;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外资企业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率一般为10%。此项数据系统会根据选定的固定资产类别, 按类别中预定的预计净残值率计算。 净值是指固定资产减去累计折旧后的余值。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固定资产折旧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百度百科-预计净残值

8.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不得提取旧的固定资产是

答案是b c d。早已经实施企业所得税法了。怎么还是《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对此有明确规定---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折旧: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各法又称加速折旧法,其特点有1、初期使用提供的经济效益较高,因此,折旧费用也应较高,符合收支配比原则;2、因当今科技发展快,采用此方法可以使资产成本在较短的时间内收回,避免了无形损耗对固定资产的损失,可以加快固定资产的更新能力和提高企业技术水平;3、随着资产的使用,其相应的维护、修理也会逐年增加,采用加速折旧法可以使成本在使用寿命内比较均衡。折旧计算方法如下:年数总和=1+2+3+4+5=15 第一年折旧 =(1000000-4000)*5/15 = 332000 第二年折旧 =(1000000-4000)*4/15 = 265600 第三年折旧 =(1000000-4000)*3/15 = 199200 第四年和第五年=(1000000-4000-之前三年计提的折旧总和)/2 = 99600

某项固定资产原值40000元,预计净残值2000元,折旧年限为4年。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则第三年的折旧额

第一年 原值减去净残值40000-2000=38000年折旧率=4/(1+2+3+4)=0.4第一年折旧额=38000*0.4=15200第二年年折旧率=3/10=0.3第二年折旧额=38000*0.3=11400按此方案第三年折旧额为7600。下面一道题双倍余额递减法是不考虑净残值的,年折旧率=2/8=0.25第一年折旧为250000*0.25=62500第二年折旧额为(250000-62500)*0.25=46875

固定资产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怎么确定尚可使用年限

  固定资产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确定尚可使用年限:  年限的确定在确定折旧方法的时候就要确定,年限确定后就可算出尚可使用年限。年数总和法的公式是第n年折旧额=(原值-残值)*[(预计使用年限+1-n)/(1+2+。。。+预计使用年限)]式子中的预计使用年限不是根据时间变化的,在计算折旧的时候一直是按照最开始的估计,也就是“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不变,变化的只有n。  年数总和法.是将固定资产原值减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的分数计算年折旧额,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固定资产使用年数的序数之和。如使用年限10年,则分母为:10+9+8+7+6+5+4+3+2+1=55,第一年分子为10,第二年分子为9以此类推。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年数总和法怎么做

年数总和法又称年限合计法,是以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净额为基数,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这个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每代表使用年限的逐年数字合计。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 =尚可使用年限/(除以)预使用年限的逐年数字合计 或 年折旧率 =(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除以)预计使用年限X(预计使用年限+1)/2 年折旧额 =(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X年折旧率。

固定资产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怎么确定尚可使用年限

年数总和法是指按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总额和某年尚可使用年数占各年尚可使用年数总和的比重(即年折旧率)计提折旧的方法。各年尚可使用年数总和(简称年数总和),是一个以预计使用年限为通项,初项和公差为1的等差数列。其年折旧率和年折旧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该年尚可使用年数/各年尚可使用年数总和=(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数)/[预计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1)÷2]  年折旧额=应计提折旧总额×年折旧率  [例]某企业某项固定资产原值为60000元,预计净残值为3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该项固定资产按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该项固定资产的年数总和为:  年数总和=5+4+3+2+1=15或=5×(5+1)÷2=15  各年折旧率和折旧额计算详见图表  折旧计算表  (年数总和法)  年份应计提折旧总额年折旧率年折旧额累计折旧  160000-3000=570005/151900019000  2570004/151520034200  3570003/151140045600  4570002/15760053200  5570001/15380057000  http://www.chinaacc.com/new/403/404/410/2007/1/lu6819757331811700215048-0.htm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数总和法,年折旧率计算公式是什么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数/年数总和×100%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残值)×年折旧率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 月折旧率例有一台设备,原值78000元,预计残值2000元,预计可用4年,试用年数总和法计算每年折旧额。 年数总和=1+2+3+4=10 第一年=(78000-2000)×(4/10)=30400 第二年=(78000-2000)×(3/10)=22800 第三年=(78000-2000)×(2/10)=15200 第四年=(78000-2000)×(1/10)=7600

固定资产折旧年数总和法折旧怎么计算

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公式为:年折旧率=该年尚可使用年数/各年尚可使用年数总和=(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数)/[预计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1)÷2]。年数总和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

固定资产折旧计算公式

企业一般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他是根据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残值后的余额,固定资产残值一般按固定资产的原值的5%预计,(也可根据实际使用年限预计残值)一般建筑类使用20年,设备类使用15年。公式如下: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净残值/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年折旧额除以12=月折旧额当期应提取的坏帐准备应按以下公式计提:当期应提取的坏帐准备=当期按应收帐款项计算应计提坏帐准备金额减(或者加)本科目的贷方余额(或借方余额).当期按应收帐款计算应提取的坏帐准备金额大于科目的贷方余额,应按其差额提取坏帐准备的金额小于本科目的贷方余额,应按其差额冲减已计提的坏帐准备,如果当期按应收帐款计算应提的坏帐准备的金额为0,应将本科目的余额全部冲回。增值税计算过程:增值税就是指我国境内销售货物、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增值税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增值税的核算方法:当期销售销项税额-当期购货进项税额(加上期留抵税额)=本月实际要缴纳的增值税。

如何计算固定资产的净现值

净现值=未来报酬总现值-建设投资总额,即NPV=A*(P/A,i,n)+F(P/F,i ,n )-P=每年相等的现金净流量*年金现值系数+残值收入*复利现值指数-原始投资额在项目计算期内,按行业基准折现率或其他设定的折现率计算的各年净现金流量现值的代数和。净现值=∑(各期现金流入量*贴现系数)-∑(各期现金流出量*贴现系数)净现值是指投资方案所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以资金成本为贴现率折现之后与原始投资额现值的差额。净现值法就是按净现值大小来评价方案优劣的一种方法。净现值大于零则方案可行,且净现值越大,方案越优,投资效益越好。可以通过该项目未来报酬的总现值减去当前投资的现值,也就是初始投资现值,所得到的就是项目的净现值。通过项目净现值的这个指标,就能够进一步判断该项目是否能够获利,以及项目的获利能力。因此对于投资者来说,可以通过该项目来判断项目的投资价值,对于项目的运营团队来说,也可以通过该项目的净现值表现情况来做出进一步的项目决策。扩展资料净现值(NPV)=未来现金净流量现值一原始投资额现值计算净现值时,要按预定的贴现率对投资项目的未来现金流量进行贴现,预定贴现率是投资者所期望的最低投资报酬率。净现值为正,方案可行,说明方案的实际报酬率高于所要求的报酬率;净现值为负,方案不可取,说明方案的实际投资报酬率低于所要求的报酬率。当净现值为零时,说明方案的投资报酬刚好达到所要求的投资报酬。所以,净现值的经济实质是投资方案报酬超过基本报酬后的剩余收益。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净现值

如何计算固定资产的净现值

净现值=未来报酬总现值-建设投资总额,即NPV=A*(P/A,i,n)+F(P/F,i ,n )-P=每年相等的现金净流量*年金现值系数+残值收入*复利现值指数-原始投资额在项目计算期内,按行业基准折现率或其他设定的折现率计算的各年净现金流量现值的代数和。净现值=∑(各期现金流入量*贴现系数)-∑(各期现金流出量*贴现系数)净现值是指投资方案所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以资金成本为贴现率折现之后与原始投资额现值的差额。净现值法就是按净现值大小来评价方案优劣的一种方法。净现值大于零则方案可行,且净现值越大,方案越优,投资效益越好。可以通过该项目未来报酬的总现值减去当前投资的现值,也就是初始投资现值,所得到的就是项目的净现值。通过项目净现值的这个指标,就能够进一步判断该项目是否能够获利,以及项目的获利能力。因此对于投资者来说,可以通过该项目来判断项目的投资价值,对于项目的运营团队来说,也可以通过该项目的净现值表现情况来做出进一步的项目决策。扩展资料净现值(NPV)=未来现金净流量现值一原始投资额现值计算净现值时,要按预定的贴现率对投资项目的未来现金流量进行贴现,预定贴现率是投资者所期望的最低投资报酬率。净现值为正,方案可行,说明方案的实际报酬率高于所要求的报酬率;净现值为负,方案不可取,说明方案的实际投资报酬率低于所要求的报酬率。当净现值为零时,说明方案的投资报酬刚好达到所要求的投资报酬。所以,净现值的经济实质是投资方案报酬超过基本报酬后的剩余收益。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净现值

请问固定资产一般分几年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按年摊销还是按月摊销?

装饰费用按长期待摊费用,年限最长可按五年摊销,其实按照相关规定来,传销没有明确的规定,不低于5年摊销企业的话不低于三年,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支出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种费用。另外长期待摊的费用不能全部计入当年的生意,而是在以后的年度内分期摊销。

固定资产折旧应该 借:制造费用 还是 管理费用

根据固定资产的不同用途,计提的折旧费用相应地计入不同的会计科目借: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在建工程其他业务成本研发支出应付职工薪酬贷:累计折旧扩展资料: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会发生磨损,消耗,其价值会逐渐减少,这种价值的减少就是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价值发生减少,就应该把这种价值的减少计算出来(即计提折旧)。并在账户中予以记录。固定资产价值的减少同时引起费用的增加,所以,从理论上讲,计提折旧时,应该根据使用该固定资产的受益对象计入折旧费用,采用谁受益谁负担原则。借:生产成本—X产品 (如果机器专为生产某种产品,可直接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机器为生产多种产品,先入制造费用,再按比例分配到生产成本)管理费用(机器为管理部门使用)销售费用(销售门市部或独立销售机构使用)贷:累计折旧折旧计提后,累计折旧科目余额在贷方,作为固定资产科目的抵减项目。折旧提完时,固定资产项目在报表中仅反映为“净残值”,该残值在报废时或变买时,转入“固定资产清理”,清理变卖的净损失为“营业外支出”。但是如果这样进行记录,“固定资产”账户的金额会随着折旧的计提而逐渐减少,其余额反映的是固定资产的净值,固定资产的原值在账户中就无法反映出来,折旧的累计数额也在账户中得不到反映。为解决这个问题,就专门设置“累计折旧”账户,在计提折旧反映固定资产价值减少时,用“累计折旧”账户来代替“固定资产”账户,计入“累计折旧”账户的贷方。分录为:借:管理费用等贷:累计折旧所以,折旧意味着固定资产价值的减少,计提折旧后,累计折旧增加了,固定资产的净值减少了。贷记“累计折旧”账户只是形式,其实质是贷记“固定资产”账户。因此,累计折旧增加即固定资产价值减少,计入资产类账户(“累计折旧” 账户)的贷方,反之,累计折旧减少,计入资产类账户的借方。这在实质上与资产类账户的结构是一致的。设置“累计折旧”账户后,计提折旧时,不减少“固定资产”账户的金额,“固定资产”账户始终反映固定资产的原值。同时,“累计折旧”账户的贷方余额可以反映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数额。此外,“固定资产”账户的借方余额减去“累计折旧”账户的贷方余额可以得到固定资产的净值。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累积折旧

听说新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不能再计入制造费用,而是计入管理费用。求详细操作解释。

是的,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下,用于生产车间的固定资产资产维修费计入管理费用,不计入制造费用!借:管理费用—维修费贷:原材料(现金、银行存款)《企业会计准则讲解》第74-75页:与固定资产有关的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在发生时计入当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 一般情况下,固定资产投入使用之后,由于固定资产磨损、各组成部分耐用程度不同,可能导致固定资产的局部损坏,为了维护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转和使用,充分发挥其使用效能,企业将对固定资产进行必要的维护。固定资产的日常修理费用、大修理费用等支出只是确保固定资产的正常工作状况,一般不产生未来的经济利益。因此,通常不符合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在发生时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计入“管理费用”;企业专设销售部门的,其发生的与专设销售机构相关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计入“销售费用”。对于处于修理、更新改造过程而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如其修理、更新改造支出不满足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在发生时也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因此,车间发生的大修费用,会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之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一、外购固定资产   企业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外购固定资产是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判断。如果购入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购入后即可发挥作用,因此,购入后即可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如果购入需安装的固定资产,只有安装调试后达到设计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标准,该项固定资产才可发挥作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可能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资产。如果这些资产均符合固定资产的定义,并满足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则应将各项资产单独确认为固定资产,并按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如果以一笔款项购入的多项资产中还包括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也应按类似的方法予以处理。   (例5-1)甲公司为一家制造企业。20×7年4月,为降低采购成本,向乙公司一次购入三套不同型号且不同生产能力的A、B和C三种设备。甲公司为该批设备共支付货款7 800 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1 326 000元,包装费42 000元,全部以银行存款支付;假定A、B和C设备分别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公允价值分别为2 926 000元、3 594 800元和1 839 200元;甲公司实际支付的货款等于计税价格,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   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1)确定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包括购买价款、包装费及增值税进项税额等,即: 7 800 000+1 326 000+42 000=9 168 000(元)   (2)确定A、B和C的价值分配比例   A设备应分配的固定资产价值比例为:   2 926 000/(2 926 000+3 594 800+1 839 200)=35%   B设备应分配的固定资产价值比例为:   3 594 800/(2 926 000+3 594 800+1 839 200)=43%   C设备应分配的固定资产价值比例为:   1 839 200/(2 926 000+3 594 800+1 839 200)=22%   (3)确定A、B和C设备各自的成本   A设备的成本=9 168 000×35%=3 208 000(元)   B设备的成本=9 168 000×43%=3 942 240(元)   C设备的成本=9 168 000×22%=2 016 960(元)   (4)进行如下账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A 3 208 000    ——B 3 942 240    ——C 2 016 960    贷:银行存款 9 168 000   企业购买固定资产通常在正常信用条件期限内付款,但也会发生超过正常信用条件购买固定资产的经济业务事项,如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买资产,且在合同中规定的付款期限比较长,超过了正常信用条件。在这种情况下,该类购货合同实质上具有融资租赁性质,购入资产的成本不能以各期付款额之和确定,而应以各期付款额的现值之和确定。购入固定资产时,按购买价款的现值,借记“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科目;按应支付的金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固定资产购买价款的现值,应当按照各期支付的购买价款选择恰当的折现率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延期付款债务特定风险的利率。该折现率实质上是供货企业的必要报酬率。各期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中规定的资本化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其余部分应当在信用期间内确认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例5-2)20×7年1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项购货合同,甲公司从乙公司购入一台需要安装的大型机器设备。合同约定,甲公司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价款。该设备价款共计900000元,首期款项150000元于20×7年1月1日支付,其余款项在20×7年至2×11年的5年期间平均支付,每年的付款日期为当年12月31日。   20×7年1月1日,设备如期运抵甲公司并开始安装,发生运杂费和相关税费160000元,已用银行存款付讫。20×4年12月31日,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发生安装费40000元,巳用银行存款付讫。

小企业会计准则讲解固定资产

  【准则原文】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是指小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1年的有形资产。   小企业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设备、器具、工具等。   【解读】本条是关于固定资产定义和内容的规定。   固定资产是小企业非流动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小企业重要的劳动手段,它以实物形态加入到生产过程,可连续参加多个生产周期,但不构成产品实体,其价值是逐渐地、部分地转移到它所生产的产品成本中。固定资产是小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必要条件,代表着小企业的生产能力,一个小企业拥有的固定资产的规模、质量、先进程度,决定着该企业产品的质量以及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相关链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本条有关固定资产的定义与企业会计准则、企业所得税法相一致。   一、固定资产的特征   从固定资产的定义看,固定资产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一)小企业持有固定资产的目的是为了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   也就是说,固定资产是小企业的劳动工具或手段,而不像商品一样为了对外出售。这一特征是固定资产区别于商品等流动资产的重要标志。需要说明的是,小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也属于固定资产,这不同于大中型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需将其单独划分为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   (二)小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期限较长,使用寿命一般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也就是说,固定资产的收益期超过一年,能在一年以上的时间里为小企业创造经济利益。这一特征表明固定资产属于非流动资产,随着使用和磨损,通过计提折旧方式逐渐减少账面价值。因此,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是对固定资产进行后续计量的重要内容。   (三)固定资产具有实物特征   这一特征将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区别开来。有些无形资产可能同时符合固定资产的其他特征,如无形资产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而持有,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但是,由于其没有实物形态,所以不属于固定资产。工业企业所持有的工具、用具、备品备件、维修设备等资产,施工企业所持有的模板、挡板、架料等周转材料,以及地质勘探企业所持有的管材等资产,尽管该类资产具有固定资产的某些特征,如,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也能够带来经济利益,但由于数量多,单价低,考虑到成本效益原则,在实务中,通常确认为存货。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   小企业的固定资产种类繁多、规格不一,为加强管理,便于组织会计核算,有必要对其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类。根据不同的管理需要和核算要求以及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对固定资产进行不同的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分类方法:   (一)按经济用途分类   按固定资产的经济用途分类,可分为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和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是指直接服务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的各种固定资产,如生产经营用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器具、工具等。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是指不直接服务于生产、经营过程的各种固定资产,如职工宿舍等使用的房屋、设备和其他固定资产等。   按照固定资产的经济用途分类,可以归类反映和监督小企业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和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之间,以及生产经营用各类固定资产之间的组成和变化情况,借以考核和分析小企业固定资产的利用情况,促使小企业合理地配备固定资产,充分发挥其效用。   (二)综合分类   按固定资产的经济用途和使用情况等综合分类,可把小企业的固定资产划分为七大类:(1)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2)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3)租出固定资产 (指在经营租赁方式下出租给外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4)不需用固定资产;(5)未使用固定资产;(6)土地(指过去已经估价单独入账的土地。因征地而支付的补偿费,应计入与土地有关的房屋、建筑物的价值内,不单独作为土地价值入账。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作为无形资产管理,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7)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指企业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在租赁期内,应视同自有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本条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小企业应当根据本条的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设置“1601固定资产”等会计科目。   【准则原文】第二十八条 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计量。   (一)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费等,但不含按照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各项固定资产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二)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在竣工决算前发生的支出(含相关的借款费用)构成。   小企业在建工程在试运转过程中形成的产品、副产品或试车收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   (三)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评估价值和相关税费确定。   (四)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等确定。   (五)盘盈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同类或者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扣除按照该项固定资产新旧程度估计的折旧后的余额确定。   【解读】本条是关于取得固定资产成本确定的规定。   【相关链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一)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三)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入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四)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五)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为了简化核算,便于小企业实务操作,减轻纳税调整负担,满足汇算清缴的需要,本条有关固定资产取得成本的规定与企业所得税法基本一致,从而,小企业固定资产的初始入账成本与其计税基础尽可能一致。   国税函【2010】79号第五条关于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计税基础确定问题: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   与企业会计准则存在的差异:一是取消关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相关支出(包括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时点以固定资产竣工决算为准;二是简化延期付款或分期付款购买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不考虑其中内含的融资费用;三是简化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资本化金额按照资本化期间内借款费用的实际发生额计算确定,也就是说,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确定,仅限定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起止时点(包括暂停资本化的情况),而不考虑购建支出的进度,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确定不与资产支出挂钩;四是简化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统一按租赁付款额及相关费用确定固定资产成本,由于有合同参照,不需要确定折现率和计算现值,因此这种处理更为直观、简单。   一、固定资产计量的基本原则   本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计量,以取得固定资产发生的全部相关支出作为成本。但是,对于不同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构成不尽相同。小企业取得固定资产方式主要有五种:外购、自行建造、投资者投入、融资租入和盘盈。   二、外购固定资产成本的确定   本准则规定,小企业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三部分:   1.购买价款,这是外购固定资产成本的主体构成部分,是指小企业为购买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直接对价物。   2.相关税费,包括小企业为购买固定资产而缴纳的税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如购买车辆而支付的车辆购置税、签订购买合同而缴纳的印花税等,但不包括按照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3.相关的其他支出,是指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的其他支出,如购买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有时,小企业可能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则应当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市场价格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如果以一笔款项购入的多项资产中还包括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也应按类似的方法予以处理。   三、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成本的确定   小企业的固定资产,有些是直接从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购买的,而有些则是小企业自己建造的,如小企业自己建造的厂房、办公楼、机器、设备等。与外购的固定资产不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对于小企业来说,它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其取得成本的确定相对较为复杂。本准则规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在竣工决算前发生的支出构成,包括建造固定资产所需的原材料费用、人工费、管理费、缴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等等。只要是固定资产竣工决算之前所发生的,为建造固定资产所必须的、与固定资产的形成具有直接关系的支出,都应作为固定资产成本的组成部分。此外,小企业在建工程在试运转过程中形成的产品、副产品或试车收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借款费用资本化的问题。借款费用是小企业因借入资金所付出的代价,主要包括小企业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资金发生的利息、借款过程中发生的手续费或佣金等辅助费用、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小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此,需要重点把握以下几点:   (一)这里的借款包括各种借款,长期借款和短期借款,银行借款与向第三方借款等。   (二)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限定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这些资产通常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建造或生产过程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   (三)借款费用是指小企业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包括:借款利息、辅助费用、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四)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发生时至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包括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开始发生时:取得借款支付的辅助费用、应付日应支付的利息、期末汇兑差额、符合资本化条件后。停止资本化时点:竣工决算前、达到预定用途、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前。   (五)利息支出要符合下列条件:   1.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2.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六)相关借款所发生的存款利息,停止资本化之前,应冲减资产成本。   (七)房地产开发企业借款计入存货成本。   四、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成本的确定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投资者既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资,并且应当评估作价,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其中,实物可能构成了接受投资方的固定资产。因此,遵照公司法的规定,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评估价值确定其成本。如果涉及相关税费,还应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五、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成本的确定   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虽然融资租赁状态下,融资租赁物的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但是租赁人实际上负担了租赁物的绝大部分风险,是租赁物实质上的所有人,与租赁人所有的其他资产的性质类似。   因此,本条采取了简化的处理方式,即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成本,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等确定。这里,付款总额是指租赁合同中承租人与出租人双方协议约定的付款总额。相关税费包括承租人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印花税、增值税、营业税等税费;另外,承租人为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佣金、律师费、差旅费、谈判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也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六、盘盈固定资产成本的确定   盘盈的固定资产是指盘点中发现的账外固定资产。由于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较高、使用时限较长,对于管理规范的小企业而言,盘盈固定资产的情况应当比较少见。一旦发现,应当立即补登会计账簿。由于盘盈的固定资产往往在小企业以前的会计账簿上没有记载或者记载的相关资料不全等原因,无法有效确定其历史成本,所以本条规定盘盈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同类或者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扣除按照该项固定资产新旧程度估计的折旧后的余额确定,相当于采用重置成本计量。   有关市场价格和评估价值的确定参见前述十二条。   本条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小企业应当根据本条的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设置“1601固定资产”、“1604在建工程”和“1605 T程物资”等3个会计科目。   本条规定应用举例   [例2-27]2013年2月3日,甲公司购入1台不需要安装即可投入使用的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设备价款为3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5 100元,另支付运输费300元,包装费400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假设甲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进项税额不纳入固定资产成本核算。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30 7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 100   贷:银行存款 35 800   [例2-28]2013年3月6日,甲公司用银行存款购入1台需要安装的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设备买价为200 000元,增值税额为34 000元,支付运输费 10000元,支付安装费30000元,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进项税额不纳入固定资产成本核算。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1)购入进行安装时:   借:在建工程 21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000   贷:银行存款 244 000   (2)支付安装费时:   借:在建工程 30 000   贷:银行存款 30 000   (3)设备安装完毕交付使用时:   借:固定资产 240000   贷:在建工程 240000   【例2-29】2013年4月5日,甲公司自建办公楼,购入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 500000元,支付的增值税额为85 000元,全部用于工程建设。领用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一批,实际成本为80000元,税务部门确定的计税价格为100000元,增值税税率 17%;工程人员应计工资100 000元,支付的其他费用30000元。当年,工程完工并办理竣工决算。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1)购入工程物资时:   借:工程物资 585 000   贷:银行存款 585 000   (2)工程领用工程物资时:   借:在建工程 585 000   贷:工程物资 585 000   (3)工程领用本公司生产的产品时:   借:在建工程 97 000   贷:库存商品 8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000   (4)分配工程人员工资时:   借:在建工程 100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100000   (5)支付工程发生的其他费用时:   借:在建工程 30000   贷:银行存款 30000   (6)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585 000+97 000+100 000+30 000=812 000 (元)。   借:固定资产 812000   贷:在建工程 812 000   【准则原文】第二十九条 小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不得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的折旧费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前款所称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成本)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预计净残值,是指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小企业从该项固定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已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   【解读】本条是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定义、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折旧费分配的规定。   固定资产的一个重要属性就是使用期限长,其经济利益的流入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次性实现其效益的,也就是说固定资产的成本是逐期分摊、逐步转移到它所生产的产品或者提供的劳务中去。因此,固定资产需要按照规定计提折旧,以确定企业所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   【相关链接】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关于折旧的定义,会计与税法不存在差异。本条有关固定资产折旧定义的规定与企业会计准则、企业所得税法相一致。   关于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会计与税法有着不同的出发点。会计上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是要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损耗过程,这种价值损耗既包括固定资产在使用中发生磨损或暴露于自然环境受到侵蚀而引起的有形损耗,也包括由于新技术的出现而使现有的资产技术水平相对较旧、市场需求变化而使产品过时导致的无形损耗。在技术日新月异、市场瞬息万变的今天,无形损耗有可能是决定固定资产价值损耗的主要因素。因此,会计上要求固定资产不论是否投入使用、是否与经营活动相关,均应当计提折旧,这从一方面也有助于促使企业充分利用固定资产、及时处置不需用的固定资产。而税收上允许固定资产折旧扣除,则要考虑相关费用的发生是否有助于应税收入的形成,因此,规定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不得扣除。本条从会计原则出发,规定小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与企业所得税法存在的差异: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在会计上也应计提折旧。   一、折旧的定义   小企业应当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   影响折旧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固定资产原价,是指固定资产的成本。   2.预计净残值,是指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小企业从该项固定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3.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指小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   二、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   小企业所有固定资产均应计提折旧,但两种情况除外:   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所谓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   2.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   三、折旧的会计处理   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应当记入“累计折旧”科目,并根据固定资产的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小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过程中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基本生产车间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制造费用;管理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管理费用;销售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销售费用;经营租出的固定资产,其应提的折旧额应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本条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小企业应当根据本条的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设置“1602累计折113"u2019等会计科目。   本条规定应用举例   【例2-30】2013年,甲公司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1 200 000元,其中计入制造费用900000元,管理费用300000元。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制造费用 900 000   管理费用 300 000   贷:累计折旧 1 200 000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理账务处理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理账务处理: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属于非流动资产,可长期使用并保持原有实物形态。为了反应取得、计提、处置等方面,需设置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等科目进行账务处理。具体的账务处理过程如下:  一、固定资产的取得  (1)购入固定资产扣留质量保证金的会计处理  事业单位购入固定资产扣留质量保证金的,应当在取得固定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按照确定的固定资产成本)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①如果取得固定资产全款发票,应当同时按照构成资产成本的全部支出金额  借:事业支出等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按照实际支付金额)  其他应付款[扣留期在1年以内(含1年)]  或:长期应付款(扣留期超过1年)  质保期满支付质量保证金时  借: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  ②取得的发票金额不包括质量保证金的,应当同时按照不包括质量保证金的支出金额 借:事业支出等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  (2)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事业单位以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租赁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确定。  融资租入时:  借:固定资产(按照确定的成本)  贷:长期应付款(按照租赁协议或合同确定的租赁价款)  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差额)  同时,按照实际支付的相关税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  借: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  定期支付租金时:  借: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  借:长期应付款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的处置  固定资产的处置具体包括固定资产的出售、无偿调出、对外捐赠、盘亏、报废、毁损等。 固定资产转入待处置资产时,事业单位应将其账面余额和相关的累计折旧转入“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实际报经批准处置时,将相关的非流动资产基金余额转入“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处置过程中取得的收入、发生的相关费用通过“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核算,处置净收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三、固定资产的计提折旧  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应当按月计提,按照实际计提金额,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为什么固定资产要以成本为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固定资产的成本,是指企业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这些支出包括直接发生的价款、运杂费、包装费和安装成本等,也包括间接发生的,如应承担的借款利息、外币借款折算差额以及应分摊的其他间接费用。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是原则。参考资料:baidu.com//http://www.dongao.com/zckjs/kj/201406/164848.shtml

固定资产会计政策分析应侧重哪几个方面

固定资产计价及折旧。  企业必须在会计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选择会计政策,同时要考虑诸如商法、税法、公司法、证券法、银行法等经济法规的影响,尤其要考虑因会计政策对企业税负的影响;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也会影响企业的会计政策,如国家支持的新兴产业往往会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这将直接影响到固定资产折旧政策、研究与开发会计政策的选择。参考:http://www.dongao.com/zjzcgl/zjkjsw/201505/235651.shtml

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在现在社会,我们使用报告的情况越来越多,报告中涉及到专业性术语要解释清楚。其实写报告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报告1   在上级邮政局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固定资产清查要求,我单位开展了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现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已圆满结束,有关清查工作报告如下:    一、固定资产基本情况   我单位的固定资产主要为车辆以及空调、计算机、打印机等,分布在各部门使用。固定资产原值万元,净值万元。我单位平时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夯实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健全固定资产管理机制、保障固定资产的完整和安全。   各部门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效益,在固定资产管理上取得了较好成绩。    二、固定资产清查的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组织得力,认真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本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把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务必取得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圆满成功。为此,成立由单位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固定资产清查领导小组,负责对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组织实施,并对各部门固定资产清查工作进行了明确分工。领导小组对固定资产清查工作进行了精心部署、仔细安排,强调工作纪律,落实工作任务,要求切实按照上级部门精神,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地完成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二)加强宣传,确保落实,布置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为搞好本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我单位加强宣传,确保落实,召开了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会议。会议对清查人员就固定资产清查范围、清查内容、领导机构分工、时间安排、工作要求等做了明确规定,对固定资产清查表、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明细账的填写提出了详细的要求,并做了示范。通过这次会议,全体清查人员提高了思想认识,明确了自己的清查工作任务,掌握了清查工作的方法与步骤,为圆满完成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三)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我单位本次清查工作共分为准备、清查、总结和验收四个阶段。准备阶段主要工作是成立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组,工作组分为实物清查工作组、财务帐册工作组、使用台帐工作组、资料整理工作组,明确规定各工作组的责任人、组员、分工范围等。要求各工作小组认真做好每个阶段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确保完成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任务。本次固定资产清查的重点工作为清查阶段和总结阶段。清查阶段主要工作是各清查小组对单位的所有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落实资产存放地点、资产状况等,如实填写固定资产清查登记表。对清查中发现的需要报废、报损或作其他处置的固定资产,要求查清原因,提出处理建议。总结阶段是由帐册工作组与使用台帐工作组将各自的帐、卡与实物清查工作组提供的固定资产盘点清单进行核对,对有异议的项目再次清点确认,确认后由资料整理工作组根据盘点结果详细填写“固定资产盘点报告表”,各清查工作组对“固定资产盘点报告表”进行相互复核确认,连同清查工作总结交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审阅。    三、固定资产清查取得的主要成果   我单位领导与各部门负责人高度重视本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该项工作的落实。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每周针对清查工作召开一次工作碰头会,一方面掌握清查工作的进度,另一方面就清查中出现的疑点、难点问题进行沟通解决。本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主要取得了以下成果:   (一)全面落实了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的各项基础信息   本次固定资产清查全面落实了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的各项基础信息,特别是针对一些实物信息与资产下转资料不相符的情况,以现场实物盘点为依据,对相关信息进行了补充、修改。   (二)完善了财务固定资产卡片信息登记工作   本次固定资产清查进一步完善了财务固定资产卡片以及使用部门的使用台帐的信息登记,做到帐实、帐卡、帐帐相符。   (三)查清了全部固定资产   经过本次固定资产清查,我单位查清了全部固定资产。截止20xx年月底,我单位共有各类车辆辆,价值万元;空调、计算机、打印机等共计件,价值万元。    四、今后固定资产管理的工作思路   (一)建立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我单位将根据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的新要求,制定适合我单位实际、便于操作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要制定“购置资产、调拨部门、报废资产”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固定资产管理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建立统一要求、分级管理、各尽所能,各负其责的新机制,切实用制度管理好固定资产。   (二)加强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工作   一是把固定资产管理作为财务管理和固定资产使用、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日常工作,常抓不懈,规范程序,把好出入关,健全账、证、卡,加强核算,确保资金账、实物账一致。其中要严格做好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工作,固定资产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财务部门建立分门别类金额总账,记录固定资产情况;办公室建立分类明细和固定资产登记卡,并同时建立使用部门物品使用登记卡,标明财产编号,使用部门可以随时掌握本部门的物品领用情况。二是加强固定资产调拨处理工作。固定资产发生调拨时,严格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办理,由使用单位填写调拨申请单及调拨设备清单,经单位领导签章有效,使用部门不得自行处理。三是加强固定资产领用与报废的处理工作。固定资产在领用时应填写领料单,并在登记卡上签名,标明该设备已由其保管使用。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应由使用部门填写报废、报损申请单,经逐级领导审批后,方可核销。   (三)落实好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是重点做好日常管理和制度落实工作,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在加强日常管理的同时,抓好各项制度落实的督促检查,搞好协调、衔接,督导各部门抓好落实,努力把我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二是严格检查。各部门对各自管理的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必须整改到位,切实保管、使用好固定资产。我单位对于各部门保管、使用固定资产的违规情况进行通报。   我单位认真努力工作,虽然在本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但是与上级领导部门的要求和希望相比,还是存在一定的不足与差距,需要继续努力和提高。今后,我单位要继续加强学习,深化管理,按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以创新发展的工作思路,奋发努力,认真工作,把各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切实管好、使用好固定资产,发挥固定资产的最大效用,为促进我单位经济业务工作发展做出应有的努力与贡献。 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报告2   5月12日下午,学校在科技楼第六会议室召开了xx年资产清查工作动员大会。会议由院长助理、办公室主任史伟奇主持,院领导林少菊、谢军、陈庆祥出席会议,校属各二级机构一把手、部门资产管理员(内勤兼)及校资产清查办公室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国资处处长胡晓光同志宣读了《湖南警察学院xx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湘警院通《xx年学院国有资产规模虽然取得了较好的增值保值,但也存在重钱轻物、重配置轻管理等等问题,要求:一是以清查为契机,明确责任,加强管理;二是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实行责任和责任追究制;三是实行专人管理负责制,定期做好资产管理人员培训;四是推进信息化管理,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享;五是建立根据市局关于开展全市地税系统固定资产自查的通知要求,调兵山市地税局xx年2月25日至4月 8日进行了本年度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清查工作已圆满结束,现对本次清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局资产管理,夯实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健全管理机制、保障国有资产的完整和安全,彻底摸清家底,最大程度发挥固定资产的效益,根据省局、市局的要求,我局精心组织了全局性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二、清查的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组织得力。局领导高度重视本次清查工作,把清查工作作为三季度局的重点工作之一。成立由局长赵东光同志任组长,办公室主任王英俊为副组长,办公室、人事监察科相关同志为组员的固定资产清查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局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组织实施,并要求局其他部门对清查工作全程给予配合支持。   (二)提高认识,宣传到位。为更好地达到清查效果,我局召开了清查领导小组及局机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传达了开展上级地税系统固定资产自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就清查范围、清查内容、领导机构分工、时间安排、工作要求等做了明确规定。局清查领导小组专门组织召开了清查动员会议,对清查开展情况及时宣传,使每一位职工对清查工作都有一个较高的认识,积极配合清查工作。   (三)分工明确,责任清晰。清查工作共分为准备、清查、总结和验收四个阶段。准备阶段主要工作是成立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组,明确分工,准备清查的相关资料。对工作任务量大、责任重的实物清查工作又安排各相关部门专人予以配合。   (四)合理安排,重点突破。本次清查的重点工作落在清查阶段和总结阶段上。清查阶段主要工作是清查人员对全局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落实资产存放地点、资产状况等,并同财务软件中相关信息相核对。对清查中发现的需要报废、报损或作其他处臵的固定资产,要求查清原因,提出处理建议。总结阶段是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按照帐实相符的原则对有关信息进行维护,并形成清查工作总结交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审阅。   三、清查的主要成果   局领导和各部门都能高度重视清查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该项工作的落实。清查工作领导小组针对清查工作定期召开作碰头会,一方面掌握清查工作的进度,另一方面就清查中出现的疑点、难点问题进行沟通解决。   经过此次清查,我局主要取得了以下成果:一是全面落实了局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的各项基础信息,特别是针对一些实物信息与资产资料不相符的情况,我局以现场实物盘点为依据,对相关信息进行了补充、修改、调整,对卡片信息不齐全的按市局财务便函要求一一核对,填写齐全。二是进一步完善了财务固定资产卡片以及使用部门的使用台帐的信息登记,做到帐实、帐卡、帐帐相符。   四、下一步资产管理的工作思路   (一)完善制度。今后我局将根据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的新要求,制定适合我局实际、便于操作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二)明确职责。进一步明确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同实物使用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建立统一要求、分级管理、各尽所能,各负其责的新机制。对核对准确的固定资产,使用人和部门负责人双重签字确认,   从而增强资产管理人员的责任心。   (三)加强管理。把固定资产管理作为财务管理和固定资产使用、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日常工作,常抓不懈,规范程序,把好出入关,健全账、证、卡,加强核算,确保资金账、实物账一致。   (四)严格检查。各部门对各自管理的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自查,对于违规情况进行通报。   (五)抓好落实。重点做好日常管理和制度落实工作,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在加强日常管理的同时,抓好各项制度落实的督促检查,搞好协调、衔接,督导各部门抓好落实,努力把我局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搞得更好。健全奖惩制度,把国资管理工作好坏纳入评先评优、晋升晋级考核范围。 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报告3   晋江市清查办:   根据财政部和我市资产清查工作的相关制度、政策和要求,我单位已全面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20xx年12月31日;   (二)资产清查范围:根据清查方案的要求,纳入本单位清查范围涉及的具体资产占有使用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停产企业等;   (三)资产清查工作具体实施情况:各单位如何组织分工,实施资产清查、测量、固定资产重估(无账面原值)、折价(或按规定计提折旧)和对资产产权异议的处置填报等;   (四)资产清查工作取得的成效。   总体概况:清查前资产、负债、净资产状况;清查后资产净损益和账面固定资产折价减值额;(净损益和折价减值)经申报处理后,本单位资产、负债、净资产状况(不包括已使用未转房屋建筑物)。具体包括:   1、土地基本情况:清查前、后金额、数量,土地来源,性质及产权证办理情况等;   2、建筑物基本情况:清查前、后金额、数量,产权证办理情况等;   3、其他重要固定资产情况。   1、资产损益情况:盘盈、损失资产总量、具体项目数量和金额(具体见××明细表),并进行原因分析;   2、固定资产折价:固定资产折价后,原账面值、折价后金额(报表账面值)、减值额情况。   3、损益和折价减值处理意见:根据损益原因及行政事业财务制度,单位对盘盈资产、损失资产和资产折价减值额提出处理和账务调整意见。   (三)单位非转经资产状况:出租、出借等资产数额、年收益及收缴情况,对处投资金额、股比、年收益及收缴情况等。   (四)产权异议资产情况:数额、形成原因、现使用状况、单位处置意见。   (五)已使用未转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清查结果、工程完成时间、结(决)算情况、未转原因等。   单位分别就资产清查暴露出来的资产和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    主管部门(公章) ××单位(公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主要负责人签字: (经审核,同意转报) (清查结果属实,同意报送)   ×年×月×日 ×年×月×日    学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根据《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的紧急通知》(琼国税发〔20xx〕235号)文件要求,我局对全局固定资产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经过全面清理检查,截至20xx年9月30日,我局拥有固定资产共计13969745.85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土地、房屋及构筑物类资产总建筑面积9697.18平方米,价款总额10005705.78元。   (二)通用设备类资产总额3447143.52元,其中:台式计算机74台,金额363560元;便携式计算机26台,金额182542元;汽车类8辆,金额1254411元;打印机56台,金额213076元;空调设备41台,金额为220656元;扫描仪38部(包括手持扫描枪),金额104044元;摩托车34辆,金额20xx20元;电动自行车1辆,金额4550元。   (三)专用设备类资产总额44154.67元,其中:体育设备 6台,金额37794.67元;其他专用设备1台,金额6360元。   (四)办公家具、用具类资产总额472741.88元,其中:文件柜3组,金额2150元;保险柜2个,金额11600元;厨房用具5套,金额7520元;沙发31套,金额69503元;台、桌类98张,金额205160元;椅凳类56张,金额31230元;其他固定资产3件,金额12372.88元。   (一)成立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为扎实开展此次固定资产清理检查工作,我局迅速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财务的局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信息中心、监察室等部门有关人员为成员的"资产清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联合清理工作方案,确保清理工作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   (二)仔细核对相关账证。清理过程中,工作小组成员认真检查各类固定资产登记卡、登记台账等账证资料,核对资产管理卡片与会计账簿,收集与资产清理有关的数据,按卡片、会计凭证、原始凭证有序规整,核实账、卡是否一致。   (三)扎实开展实地核查。为重点做好实物清点工作,我局工作组的成员深入各部门,逐一对照固定资产台账进行实物清点,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台账、卡片登记有出入的地方进行修改,对未做登记的固定资产进行补登记,确保帐实相符。   (四)核查资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在清理过程中,我局重点对固定资产的采购、领用、移交和报废等工作进行自查,检查固定资产卡片是否及时制作,各部门、人员领用固定资产的手续是否完备,报废是否按照规定手续进行处理。   通过此次清理检查工作,我局进一步加强了固定资产的管理,同时也发现了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信息更新不及时。主要是人员岗位变动时,有的部门未能履行移交手续或及时告知资产管理部门,导致资产卡片信息更新不及时。   (二)资产调拨手续不完备。主要为省局与我局之间调拨资产的口子多,调拨手续不完备,导致部分资产部无法登记入账,容易造成资产管理上的漏洞。   (三)资产报废处置不及时。由于固定资产管理员更换较频,前后工作脱节,导致许多达到报废年限标准或严重损害且无修复价值的固定资产,没有及时处置,致使我局资产账面价值大,但资产实际使用率不高。   (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针对目前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建立使用台账,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管理职责;加大对闲置房产的管理力度,定期开展巡查与清扫工作,谨防出现安全隐患。   (二)加强固定资产的跟踪管理。及时掌握固定资产的存量、增量以及入账情况,认真做好资产登记管理工作,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核对账、卡、物,确保账账、账卡、账物相符。   (三)及时处置报废资产。根据清理检查结果,对达到使用年限标准且损毁无用的资产,严格履行资产报废审批手续,依法依规进行处置,进一步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报告4    一、清查范围:   我校管理和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教学仪器、电教设备、图书、车辆、办公事物及家具、文体设备等。    二、清查基准日: 20xx年7月1日。    三、清查内容:   1、我校资产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   2、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情况。   3、帐、物、卡相符情况。    四、清查工作具体实施情况:   我校领导对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十分重视,为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首先成立了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分管领导任组长,总务主任、学校总管理员、部门管理员和教师代表为成员。并指定总务主任为固定资产清查专门负责人;其次,组织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学习资产清查工作的相关制度、政策,明确资产清查工作要求;第三,在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总务处对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各项任务进行分解到人。部门管理员打印出《固定资产清查表》,逐一核对,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做好记录。第四,清查工作小组对部门管理员的清查数据进行抽查,逐类审核、验收。第五,在对部门管理员清查数据审核验收的基础上,确认资产清查最终结果,并填好《固定资产清查报表》上报。   我校固定资产清查小组从7月初开始,克服炎热酷暑,按照有关要求,逐笔核对每项资产,经过二十多天地努力,终于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    五、资产清查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通过本次资产清查,我校资产管理制度比较完善,各项制度落实到位。至清查基准日,我校没有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情况。各类固定资产帐、物、卡相符。   我校的固定资产管理规范有效。清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部分资产标签脱落,部分破损的课桌凳已无法使用,须进行报废处理,部分电子产品由于更新换代属于已经淘汰产品,也需履行正常资产报废手续。这些问题未及时处理,暴露出我校在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着一些不细致的地方,显示了日常管理工作不够扎实。    六、对资产清查发现问题的改进措施   我校将以本次资产清查作为提高学校资产管理水平的一个契机,进一步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加强实物管理,对于清理出来的有问题资产,及时报批并进行账务处理。针对资产清查工作发现的问题,作进一步地分析,在分清是管理责任,还是制度漏洞的基础上,完善相关制度,确保更有效地管理、维护、利用学校的固定资产。整改措施如下:   1、组织各管理员认真学习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认识对固定资产管理和保护的重要性,引起各管理员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视。   2、进一步加强对资产的管理,认真做好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建立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工作流程,做到程序化,规范化,提高其使用率。   3、固定资产的管理严格实行责任制:每一件物品落实到每一个具体使用与维护人名下,由负责该固定资产物品的保管人管理好,防止物品的损坏和遗失。   4、要求各管理员定期(每个月)对学校的固定资产清查一次,如发现有固定资产的流失和损坏现象,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否则应负相关责任。   5、校领导加强监督工作,将不定期对学校的固定资产进行抽查,以更有效地管理、保护学校资产。 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报告5   办公室:   一、资产清查基本情况   (一)本单位成立于 年 月,属于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是 ,法定代表人是 ,法定地址为东莞市 ,人员编制 人,在编干部职工 人,实有人员(含临工) 人。单位主要职能为 。   (二)工作基准日: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是20xx年12月31日。   (三)资产清查工作范围   本次资产清查的工作范围是:本单位及未单独核算、与本单位合并填报报表的单位 个,分别为 。   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由本单位填报有关数据单位 个,分别为 。    (四)清产核资工作具体实施情况   1、本次清产核资工作的主要内容为:基本情况清理、帐务清理、财产清查、完善制度。   2、资产清查的组织工作。本单位成立了资产清查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小组成员包括:组长: ,副组长: ,成员: 。   3、资产清查工作程序:(1)制定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组织学习有关政策,研究工作报表,做好人员分工;(2)对本单位户数、编制和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时间安排:3月 日至 月 日;(3)进行帐务清理、财产清查,时间安排: 月 日至 月 日,组织人员输入固定资产电子卡并进行核对,时间安排: 月 日至 月 日;(4)导入资产清查报表,分析资产清查结果;   (5)撰写资产清查工作报告,上报有关数据;(6)工作总结和完善单位资产管理方向制度。   4、其他工作情况    二、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一)资产清查结果   通过对本单位20xx年12月31日会计报表及资产损益情况的清查,本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值为 元,清查值为 元:负债总额账面值为 元,清查值为 元:净资产总额账面值为 元,清查值为 元。    (二)会计差错调整情况   截至20xx年12月31日,本单位会计账中资产总额账面值为 元,资产清查报表中资产总额账面值为 元,差额 元,属于会计差错调整。具体情况为: 。    三、重要事项说明    (一)资产损益及资金挂账情况;   本单位此次资产清查中,资产损失 元,占资产账面值的 %。主要包括流动资产损失 元、固定资产损失 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损失 元、无形资产损失 元、其他资产损失及资金挂账等 元;具体损失原因分别为 。    (二)资产盘盈情况;   本单位此次资产清查中,资产盘盈 元,占资产账面值的 %。主要包括流动资产盘盈 元、固定资产盘盈 元、无形资产盘盈 元、其他资产盘盈等 元;具体盘盈原因及入账、计价情况分别为 。    (三)关于土地使用权情况的说明;    (四)单位申报处理的资产损益。   本单位在此次资产清查中共申报处理资产损失 元,申报处理的损失资产占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值的 %。其中流动资产损失 元,固定资产损失 元,对外投资损失 元,无形资产损失 元,其他资产损失 元。

中级会计实务第三章固定资产未确认融资费用怎么计算

其实未确认融资费用可以理解为未来应付利息,长期应付款可以理解为未来应付本金和利息。所以应付的本金余额=长期应付款余额-期初未确认融资费用余额。所以未确认融资费用摊销=期初应付本金余额*实际利率=(期初长期应付款余额-期初未确认融资费用余额)*实际利率。1.未确认融资费用=购买固定资产总价款- 购买价款的现值。2.未确认融资费用摊销额=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3.期初摊余成本=期初长期应付款余额-期初未确认融资费用余额。拓展资料未确认融资费用的账务处理? (一)企业购入有关资产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价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按购买价款的现值,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研发支出"等科目,按应支付的金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本科目. 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当期的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企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在租赁期开始日,按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加上初始直接费用),借记"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科目,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本科目. 采用实际利率法分期摊销未确认融资费用,借记"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未确认融资费用账户所反映的内容,是融资租入资产(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长期借款所发生的应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摊的未实现的融资费用,换一个角度,我们可将其理解为由于融资而应承担的利息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分摊。也可视为承租方必须向出租方支付的因融资而产生的利息,因为融资租赁本身就包含了融资的目的。

固定资产未确认融资费用怎么算

固定资产未确认融资费用怎么算答:未确认融资费用,是因为融资租入资产和长期借款等,在租赁各期内分摊的未实现的融资费用,也可以说是由于融资而应承担的利息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分摊.它是长期应付款的备抵科目.企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在租赁期开始日,按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加上初始直接费用).借: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未确认融资费用(差额)贷:长期应付款(按最低租赁付款额)银行存款(初始直接费用)未确认融资费用在各个租赁期进行分摊.按照实际利率法:借:财务费用贷:未确认融资费用未确认融资费用的账务处理?(一)企业购入有关资产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价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按购买价款的现值,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研发支出"等科目,按应支付的金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本科目.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当期的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二)企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在租赁期开始日,按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加上初始直接费用),借记"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科目,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本科目.采用实际利率法分期摊销未确认融资费用,借记"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固定资产“未确认融资费用”的计算

1、现值:800+1000*(P/F,r,3) 未确认融资费用800+1000*(P/F,r,3)-38002、现值:2000*(P/F,r,3)+300000*(P/A,r,3) 未确认融资费用的确首先需要将公允价值60000000与现值相比较取较小者为“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未确认融资费用=6000000+300000-"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区别在于担保余值。计算现值时不考虑残值

固定资产“未确认融资费用”的计算

未确认融资费用计算公式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经营收入-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出租房屋净收入、出租其他资产净收入和自有住房折算净租金等。财产净收入不包括转让资产所有权的溢价所得。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率= (报告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0%。扩展资料:未确认融资费用的作用:1、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确定销售目标及预算2、根据销售目标和预算制定销售计划及相应的销售策略3、根据销售计划和策略配备相关的资源(包括:建立销售组织并对销售人员进行培训)等4、把公司的整体的销售目标和预算进行分解进而制定销售人员的个人销售指标5、销售人员根据自己的目标、预算以及公司的销售策略制定自己的销售计划6、对销售计划的成效及销售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未确认融资费用

固定资产汇兑损益问题

一、只有外币性债权、债务和外币性货币资金账户,需要按期末的汇率进行调整而产生的汇兑损益。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都不需要进行了汇率调整。故在建工程建设、安装期间的外币长期借款汇率调整计入在建工程;从在建工程转到固定资产时是按在建工程的人民币金额转即可;转为固定资产后,长期借款的汇兑损益,计入财务费用。二、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当企业为购建固定资产所借入的专门借款为外币借款时,其所产生的汇兑差额在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内,应予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成本。此期间外,作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具体到公司,在形成固定资产前(即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借:长期借款贷:在建工程或相反分录。在形成固定资产后,借:长期借款贷:财务费用—汇兑损益或相反分录。扩展资料:对于交易损益来说,由于它是随着外币业务的产生而产生的,而外币业务由通常对应着一定的货币兑换行为,所以交易损益会真正发生,即交易损益的产生会最终影响企业的现金流入流出量。因此,交易损益应当计入企业的损益表,影响企业的应税收益。对于换算损益来说,它只是换算外币财务报表的过程中,由于使用的汇率不一致而产生的一个差额数字,它是永远不会真正产生的,即换算损益的产生不会直接影响企业的现金流入、流出量。因此,换算损益不应当计入公司的损益表而对企业的应税收益产生影响,它应当在资产负债表的“股东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换算损益”进行反映。从处理的时间来看,可以分为两种方法:一种是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会计报表,进行立即认定,一种是根据各种不同的规则进行递延处理。对于“已清算交易的汇兑损益”,应当计入清算当期的损益表,影响当期的损益;而“未清算交易的汇兑损益”项目,则应递延至其发生,即递延至交易实际清算时,再列入损益表。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汇兑损益

固定资产汇兑损益问题

一、只有外币性债权、债务和外币性货币资金账户,需要按期末的汇率进行调整而产生的汇兑损益。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都不需要进行了汇率调整。故在建工程建设、安装期间的外币长期借款汇率调整计入在建工程;从在建工程转到固定资产时是按在建工程的人民币金额转即可;转为固定资产后,长期借款的汇兑损益,计入财务费用。二、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当企业为购建固定资产所借入的专门借款为外币借款时,其所产生的汇兑差额在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内,应予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成本。此期间外,作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具体到公司,在形成固定资产前(即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借:长期借款贷:在建工程或相反分录。在形成固定资产后,借:长期借款贷:财务费用—汇兑损益或相反分录。扩展资料:对于交易损益来说,由于它是随着外币业务的产生而产生的,而外币业务由通常对应着一定的货币兑换行为,所以交易损益会真正发生,即交易损益的产生会最终影响企业的现金流入流出量。因此,交易损益应当计入企业的损益表,影响企业的应税收益。对于换算损益来说,它只是换算外币财务报表的过程中,由于使用的汇率不一致而产生的一个差额数字,它是永远不会真正产生的,即换算损益的产生不会直接影响企业的现金流入、流出量。因此,换算损益不应当计入公司的损益表而对企业的应税收益产生影响,它应当在资产负债表的“股东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换算损益”进行反映。从处理的时间来看,可以分为两种方法:一种是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会计报表,进行立即认定,一种是根据各种不同的规则进行递延处理。对于“已清算交易的汇兑损益”,应当计入清算当期的损益表,影响当期的损益;而“未清算交易的汇兑损益”项目,则应递延至其发生,即递延至交易实际清算时,再列入损益表。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汇兑损益

经费支出包含固定资产和折旧吗

经费支出不包含固定资产和折旧。固定资产折旧费不会产生现金流出或流入,不能算每月需开支多少费,固定资产是一种特殊资源,其使用价值是逐渐转移到产品价格中的,而其实物形态没有改变,不像存货等流动资产,一旦售出,其实物形态也就没有了。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税率是多少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四、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三)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本通知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根据上述规定,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允许抵扣进项税额,销售时,按照适用税率17%计算交纳增值税。转型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当时按政策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按照简易办法计算交纳增值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第(二)项和第(三)项中“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也就是说,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的,“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何缴纳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2008年购入固定资产时,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现在销售应按照什么税率缴纳增值税?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财税〔2008〕170号文件规定,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国税函〔2009〕90号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根据财税〔2008〕170号文件和财税〔2009〕9号文件等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财税〔2014〕57号文件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财税〔2008〕170号文件第四条第(二)项和第(三)项中“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因此,自2014年7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一般纳税人2009年购入固定资产时,已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现在销售应如何缴纳增值税?  财税〔2008〕170号文件规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因此,购买时已经认证抵扣过的固定资产,再销售时按17%适用税率征收。2、 一般纳税人最近销售其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但购进该固定资产时是小规模纳税人,因此没有抵扣过增值税进项税额,销售时按照什么税率缴纳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规定,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这种情况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中“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修改为“可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因此,自2014年7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购进该固定资产时是小规模纳税人,没有抵扣过进项税额的,现在销售应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第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四、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三)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本通知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第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二、下列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一)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的规定执行。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第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和财税〔2009〕9号文件等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第四,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可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本公告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发生并已经征税的事项,不再调整;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按本公告规定执行。第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六、纳税人适用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销售额×2%第六,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二、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一、营改增试点期间,试点纳税人[指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称《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十四)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旧货相关增值税政策执行。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符合《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并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第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四、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三)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本通知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第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二、下列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一)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的规定执行。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第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和财税〔2009〕9号文件等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第四,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可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本公告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发生并已经征税的事项,不再调整;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按本公告规定执行。第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六、纳税人适用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销售额×2%第六,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二、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一、营改增试点期间,试点纳税人[指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称《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十四)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旧货相关增值税政策执行。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符合《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并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本年度计提固定资产折旧2万元,会计分录怎么做

计提固定资产折旧2万元会计分录如下: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制造费用) 20000贷:累计折旧 20000

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多了,怎么冲减

如果是在当年度就发现的,直接红字冲销多计提的折旧就可以了。如果是以前年度多计提的,则需要区分企业执行的《小企业会计准则》还是《企业会计准则》。执行的是《小企业会计准则》,在发现当期更正就行,还是红字冲销;执行的是《企业会计准则》的,则需要追溯调整。如果是以前年度多计提的,企业所得税申报就可能错误了,税前多扣除折旧。因此,除了会计核算需要更正外,还需要对企业所得税申报进行更正申报。拓展资料: 将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应当记入“累计折旧”科目,并根据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过程中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基本生产车间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制造费用;管理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管理费用;销售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销售费用;经营租出的固定资产,其应提的折旧额应计入其他业务成本。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账务处理: 借:制造费用(用于生产车间)管理费用(用于行政管理部门)销售费用(用于销售部门)在建工程(用于工程建设)研发支出(用于项目研发)其他业务成本(用于经营出租)贷: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会计分录

(一)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借:固定资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等。(二)购入需要安装等的固定资产: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借:在建工程。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借:固定资产。贷:在建工程。(三)分期付款购买固定资产,具有融资性质: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借:固定资产(购买价款现值)。未确认融资费用(未付的利息)。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长期应付款(未付的本息和)。银行存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摊销:借:财务费用。贷:未确认融资费用。扩展资料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并根据其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管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的会计分录

固定资产的分录一般包括,固定资产的取得,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盘盈盘亏,固定资产处置等。不同的业务,涉及的分录不同,1、固定资产取得,借:固定资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等。2、固定资产折旧,借:管理费用—折旧费等,贷:累计折旧。3、固定资产盘盈等,借:固定资产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4、固定资产处置,分录为,借: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贷:固定资产。

管理部门固定资产折旧费会计分录是什么?

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会发生磨损,消耗,其价值会逐渐减少,这种价值的减少就是固定资产折旧。对于管理部门的固定资产折旧,应该如何编制会计分录?行政管理部门折旧的账务处理1.计提本月行政管理部门的固定资产折旧费,应当编制以下的会计分录:借:管理费用贷:累计折旧累计折旧的科目介绍“累计折旧”账户属于资产类的备抵调整账户,其结构与一般资产账户的结构刚好相反,累计折旧是贷方登记增加,借方登记减少,余额在贷方。固定资产折旧费用根据固定资产的原值和规定的折旧率计算确定,按照一定的标准分摊记入各期的间接费用和期间费用。生产车间用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的折旧,作为间接费用,计入制造费用账户。厂部行政用办公房屋的,计入管理费用账户,由当期收入负担。折旧合计数计入“累计折旧”账户的贷方。固定资产价值发生减少,就应该把这种价值的减少计算出来(即计提折旧),并在账户中予以记录。折旧意味着固定资产价值的减少,计提折旧后,累计折旧增加了,固定资产的净值减少了。因此,累计折旧增加即固定资产价值减少,计入资产类账户(“累计折旧”账户)的贷方,反之,累计折旧减少,计入资产类账户的借方。这在实质上与资产类账户的结构是一致的。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会计分录

基础分录借:管理费用-累计折旧,贷:累计折旧-XX。会计上根据预计使用寿命判断。但是税务有最低年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五)电子设备,为3年。

计提固定资产本月折旧的会计分录怎么做啊

根据固定资产的原值、使用年限、净残值、折旧方法算出固定资产的月折旧额,再按固定资产用途借记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贷记累计折旧:1、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过程中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在建工程成本。2、基本生产车间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制造费用。3、管理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管理费用。4、销售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销售费用。5、经营租出的固定资产,其应提的折旧额应计入其他业务成本。扩展资料:注意计提折旧的范围,按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2.按照规定单独计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3.处于更新改造过程中的固定资产。注:未使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工具器具、季节性停用也要计提折旧。参考资料:固定资产折旧-百度百科

计提本月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月末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会计分录怎么做?企业购入的固定资产,可以进行折旧处理。月末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一般根据固定资产的用途,分别计入不同成本费用进行会计核算,具体的分录应如何编制?月末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分录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生产成本 贷:累计折旧固定资产折旧时,应注意的事项:1、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开始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开始不计提折旧。2、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无论是否可以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若是提前报废的,也不再补提折旧。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3、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原已计提的折旧额无需再调整。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主要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1、年限平均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在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进行均衡分摊,使用该方法计算得出的每期折旧额相等。2、工作量法是指按照实际工作量对每期应计提折旧额进行计算。3、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应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到期前两年内,对“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净值”进行平均分摊。4、年数总和法是指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与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分子为各年年初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母为预计使用年限逐年数字之和)相乘,计算得出每年的折旧额。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会计分录怎么写?对于企业的固定资产,随着年限的增加都需要计提一定的折旧,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一般会涉及到制造费用科目,累计折旧科目,相关的会计分录是什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分录借:制造费用(生产车间计提折旧)管理费用(企业管理部门、未使用的固定资计提折旧)销售费用(企业专设销售部门计提折旧)其他业务成本(企业出租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研发支出(企业研发无形资产时使用固定资计提折旧)在建工程(在建工程中使用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贷:累计折旧什么是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什么是固定资产折旧?1、按确定的方法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对其应计折旧额进行的系统分摊就是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如已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就是应计折旧额2、固定资产折旧摊销的起止时间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五)电子设备,为3年。

12月31日,计提本月固定资产折旧20420,会计分录

计提12月折旧:借:制造费用- 一车间折旧费 6000借:制造费用- 二车间折旧费 6200借:管理费用-折旧费 8220 贷:累计折旧 20420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会计分录怎么做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第24条规定:“行政单位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业单位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事业单位在2013年1月1日后执行的是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分录为: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基金,贷:累计折旧。

会计分录里固定资产提折旧的对应科目

财务部固定资产对应折旧科目折旧”科目。该科目属于资产类的备抵调整账户,其贷方登记折旧额的增加,借方登记折旧额的减少,余额一般在贷方,表示累计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金额。财务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借:管理费用——折旧费(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贷:累计折旧财务部进行固定资产清理,结转累计折旧时:借:累计折旧固定资产清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贷:固定资产期末,结转本年利润时:借:本年利润贷:管理费用——折旧费(根据所属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会计分录1、企业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时:借:管理费用——折旧费(根据折旧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贷:累计折旧2、固定资产清理时,结转累计折旧:借: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已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贷: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科目是指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的系统分摊,属于资产类的备抵调整账户,其贷方登记折旧额的增加,借方登记折旧额的减少,余额一般在贷方,表示累计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金额。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处理固定资产的折旧应该怎么进行会计处理?这部分内容应该是会计人都会遇到的,如果你还不了解这部分内容,那就和深空网一起来学习吧。固定资产折旧相关的会计分录1、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过程中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借:在建工程贷:累计折旧2、基本生产车间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制造费用借:制造费用贷:累计折旧3、未使用的固定资产和管理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管理费用借:管理费用(影响当期损益)贷:累计折旧4、销售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销售费用借:销售费用(影响当期损益)贷:累计折旧5、营租出的固定资产,其应提的折旧额应计入其他业务成本借:其他业务成本(影响当期损益)贷:累计折旧6、取得出租收入借:银行存款贷:其他业务收入(影响当期损益)7、计提行政管理部门固定资产折旧借:管理费用贷:累计折旧8、计提生产车间固定资产折旧借:制造费用贷:累计折旧9、计提专设销售机构固定资产折旧借:销售费用贷:累计折旧10、计提自建工程使用的固定资产折旧借:在建工程贷: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该怎么计算?申报时要注意什么?

没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怎样做会计分录?

当月新增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次月计提。分录一般按使用部门计提折旧:如管理部门:借:管理费用(可以有明细)贷:累计折旧

修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等)贷:累计折旧最终报废:借:固定资产清理-累积折旧贷:固定资产要调整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这是属于会计的估计变更,它实用的调整方法是未来适用法,也就是说如果实行了变更,则不需要对前期与此事项有关的事项进行追溯,只对未来发生的事项,按调整后的方法进行处理即可。要进行年限变更,必须要在税务机关申请备案的,因其变更会影响企业的利润,进而影响企业的所得税。所以应去申请备案。要讲明申请变更的主客砚方面的原因。扩展资料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固定资产折旧变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不需要调整以前计提的折旧。在会计处理上,如果期满处置该固定资产,净残值也就是固定资产原值和累计折旧,都应该转到固定资产清理,如果计提了减值准备,处理方法和累计折旧一样,结转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处置过程中支付费用计入固定资产清理,变价收入计入固定资产清理,固定资产清理余额转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但如果固定资产还在继续使用,就不用再提折旧也不用做帐务处理,只有在报废或变卖时才对固定资产折余价值进行上述帐务处理。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固定资产折旧

计提本月固定资产折旧费80000元,其中生产用设备折旧50000元,办公用房折旧30000元,编制会计分录?

如下:借:管理费用-折旧费-房屋 30000制造费用-折旧费-生产设备50000贷:累计折旧 80000简介:会计分录亦称“记账公式”。简称“分录”。它根据复式记账原理的要求,对每笔经济业务列出相对应的双方账户及其金额的一种记录。在登记账户前,通过记账凭证编制会计分录,能够清楚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归类情况,有利于保证账户记录的正确和便于事后检查。每项会计分录主要包括记账符号,有关账户名称、摘要和金额。会计分录分为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两种。简单分录也称“单项分录”。是指以一个账户的借方和另一个账户的贷方相对应的会计分录。复合分录亦称“多项分录”。是指以一个账户的借方与几个账户的贷方,或者以一个账户的贷方与几个账户的借方相对应的会计分录。

企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的会计分录如何处理

企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的会计分录,借:管理费用-折旧费,借:销售费用-折旧费,借:制造费用-折旧费等,贷:累计折旧,累计折旧指的是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产生损耗继而转移到商品或费用中去的那部分价值,也是固定资产在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而在其使用年限内分摊的固定资产耗费。确定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范围是计提折旧的前提。

固定资产购买和折旧的会计分录

企业购买的固定资产,如果需要安装的,先计入到在建工程进行核算,完工后再转入固定资产,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的,还应该确认对应的进项税额,其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XX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等。 折旧的时候,根据使用部门计入对应科目,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折旧费, 贷:累计折旧。
 1 2 3 4 5 6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