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怎么算?
一、计税基础:1、 城建税依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第五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纳税环节、奖罚等事项,比照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有关规定办理。2、教育费附加依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教育费附加税,是对在城市和县城凡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实际缴纳的三种税税额征收的一种附加。二、征收率:1、城建税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基础按照法定比例缴纳,市区7%、县城和镇5%、其他地区1%。2、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基础按照3%缴纳三、计算公式:1、城建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征收率2、 教育费附加==(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征收率拓展资料:缴纳方法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后改为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3%,分别与产品税(后改为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凡缴纳产品税(后改为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国务院关于筹措农村学校办学经费的通知》的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都应当缴纳教育费附加。申报方法申报期限:教育费附加随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规定的申报时间向当地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期限:同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三税"的纳税期限一致,在缴纳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同时缴纳教育费附加。
企业理财收益如何计算纳税
企业在日常的经营之外,通常还会进行一些投资理财活动,例如购买理财产品,炒股,购买基金债券等.那么从税务的角度上来看,企业理财收入如何纳税呢?这就要根据企业投资理财产品的性质来决定了,如果是国债利息收入,是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的,如果是其他投资收益需要缴纳所得税。扩展资料:公司理财收入是否纳税,是由投资的理财产品的性质决定:一、国债利息收入《关于企业国债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6号)规定:企业从发行者直接投资购买的国债持有至到期,其从发行者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全额免征企业所得税.二、投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保本保息理财对于投资保本产品收取固定利息的理财模式,即在此类理财模式中,企业不承担投资风险,只收取固定利润,这一模式应缴纳增值税.公司取得投资收益,应该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投资所分的利润、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投资收益在税收上是作为企业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应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二)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28号)的规定,对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暂不征收印花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买卖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继续予以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04]173号)的规定,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买卖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免征印花税.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分担亏损份额超过长期股权投资而冲减长期权益账面价值的,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发生亏损的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企业计算的应享有的份额,如有未确认投资损失的,应先弥补未确认的投资损失,弥补损失后仍有余额的,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贷记本科目。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普通发票一张最多可以开多少金额
根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申领有关事项的公告》(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2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设定为一万元和十万元。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按需申请调整增值税普通发票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个体工商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设定为一万元。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五条:专用发票实行最高开票限额管理。最高开票限额,是指单份专用发票开具的销售额合计数不得达到的上限额度。最高开票限额由一般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依法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十万元及以下的,由区县级税务机关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一百万元的,由地市级税务机关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一千万元及以上的,由省级税务机关审批。防伪税控系统的具体发行工作由区县级税务机关负责。税务机关审批最高开票限额应进行实地核查。批准使用最高开票限额为十万元及以下的,由区县级税务机关派人实地核查。批准使用最高开票限额为一百万元的,由地市级税务机关派人实地核查;批准使用最高开票限额为一千万元及以上的,由地市级税务机关派人实地核查后将核查资料报省级税务机关审核。扩展资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发票发售,防止发生骗购(一)确保发票申领者身份合法。在办理税务登记时,要充分利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注册登记信息查询系统。以及公安部门的公民身份信息查询系统,做好税务登记法定代表人身份核对工作,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假身份、假证件注册登记,骗购发票。(二)分类进行发票初始核定。要根据分类管理的要求,在核定纳税人适用的票种、版别、数量前,分行业、分项目、分规模对纳税人进行相关调查测算。并以此作为依据,在纳税人申请领购发票时,结合其经营行业、经营项目、经营规模,对其申请领购的发票票种、版别、数量认真进行核对和确认。(三)合理控制发票发售数量。对初次申请领购发票或者一年内有违章记录的纳税人,其领购发票的数量应控制在1个月使用量范围内。使用发票比较规范且无发票违章记录的纳税人。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3个月的使用量;企业冠名发票的审批印制数量控制在不超过1年使用量范围内;对定期定额户应供应小面额发票,并及时根据使用情况调整供应量和纳税定额。(四)规范定额发票的供应。对不在税控收款机推行范围内或开票量及开票金额较小,又不适合使用机具开票的纳税人可提供定额发票。定额发票的供票数量根据纳税人经营额、纳税额确定。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法律主观:为深入贯彻落实 海南 省委《关于加强投资环境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进一步优化 纳税 服务,创新纳税服务方式,构建和谐税收环境,省 地税 局日前专门为纳税人捧出了纳税服务“大餐”:《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40条措施》。该措施的最大亮点是在优化办税服务、创新服务方式上有实实在在的内容。 “套餐”服务内容广泛 据介绍,近年来,海南地税机关以便民、公开、公平、效率为出发点,建立纳税服务长效机制,针对纳税人反映办税手续繁琐、提供资料过多的问题,该局全面简化办税手续,同时,整合、拓展了原先的纳税服务内容,“40条”尤如纳税服务“套餐”。 据了解,在优化办税服务方面,该局规定:前移服务平台,对有投资意向的创业者,及时提供多种形式的政策咨询与纳税辅导;实行办税服务厅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合理设置办税窗口,规范各窗口、各岗位的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和业务衔接,统一服务标识、统一设施配置、统一服务内容,为纳税人营造一流的办税服务环境;在 城区 实行“一窗式”服务,在农村实行“一站式”服务,使纳税人避免“多头办理”纳税事宜。实行国、地税联合办理 税务登记证 制度。对国、地税共同管理的纳税人只核发一份盖有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印章的税务登记证件,减轻纳税人的办证负担,降低纳税人的办证成本;加快信息化建设,积极创造条件,为纳税人提供可供选择的上门申报、邮寄申报、划卡申报、电话申报、网上申报和银行网点申报等多种申报与缴款方式,降低纳税人的纳税成本;进一步优化办税流程,精简表、证、单、书。对定期定额纳税人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 推出“限时制”根治“慢性病” “遇事等等看,有事慢慢办”。这是过去老百姓到行政机关 办事 时常遇到的情景。这种“慢性病”不仅降低了办事效率,损坏了机关形象,也与海南省委提出的“改善投资环境建设”极不相称。为了根治这种顽症,海南地税机关借“优化纳税服务,改善投资环境”的东风,在“40条”中适时推出了纳税服务“限时制”。“限时制”在税务登记、验证换证方面明确规定:纳税人办理开业税务登记、验证换证,符合条件的,当日办结;办理税务登记变更,在城区(含县城)的,7个工作日内办结;在乡镇的,10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理 注销登记 ,在缴销发票、结清税款后,在城区的3个工作日内办结;在乡镇的,10个工作日内办结;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办理停业登记,在缴销发票、结清应纳税款后,1个工作日内办结。 “限时制”还规定: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延期申报,2个工作日内办结;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延期缴纳税款,15个工作日内办结;受理减、免税审批,税前扣除项目审核审批,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告知纳税人;地税机关发现多征纳税人税款的,自发现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办结全部手续;纳税人发现多征税款要求退税的,从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办结全部手续;非营运车辆资格认定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纳税人申请自印冠名发票,符合条件的,3个工作日内办结;核销、缴销发票,1个工作日内办结;纳税人申请开具、核销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资料合法齐全,符合条件的,1个工作日内办结。 创新纳税服务无止尽 据省地税局的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该局在创新服务方式上捧出了实实在在的“大餐”:实行首问责任制。凡纳税人到地税部门办理涉税事项时,第一个接受问询的地税干部必须引导办理相关事项,严禁相互推诿。 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地税工作人员在受理纳税人办理涉税审批(许可)事项时,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报送的全部资料及其它事项。 推行假日预约服务。纳税人以函、电方式联系需要在 节假日 办理涉税事项时,地税人员应认真做好记录和登记,承诺并兑现在约定的节假日内给予办理。 推行延时服务。地税干部在为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时,临近或者达到下班时间,没有办理完结的,必须延时直至办理完毕。 建立领导接待日制度。将地税管理员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服务事宜、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印制成纳税服务联系卡,免费发放给纳税人,方便纳税人联系办税事宜。 提供即时受理、即时办结服务。内容包括: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复业申请;申领发票资格的审核;申请代开发票、续购发票;受理纳税人咨询、辅导纳税人填写各种表格等涉税事项。
什么是冠名发票纳税人
冠名发票纳税人。冠名发票是指直接在发票上印制有使用单位名称的发票,纳税人需要印制冠名发票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财务和发票管理制度健全。发票使用量较大,且统一发票式样不能满足其业务需要,冠名发票是指直接在发票上印制有使用单位名称的发票。具备条件的纳税人需要印制冠名发票的,应先根据本单位的业务需要设计票样即冠名发票式样,填写企业冠名发票印制申请审批表,随同票样一并报县市以上地方税务机关发票管理职能部门审批。地方税务机关发票管理职能部门受理后,经审批同意印制的,填制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和发票印制通知单书,交发票定点印刷企业印制不同意印制的,应制作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及时告知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怎么算
计算方法见下面:如果单位被批准的是核定征收的方式应交所得税税额=收入不含税部门批准的税收×所得税税率核定比例=1000×税务机关×25%,如果单位是查账征收方式应交企业所得税=利润总额x所得税进行税率。
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如何计算?
计算方法见下面:如果单位被批准的是核定征收的方式应交所得税税额=收入不含税部门批准的税收×所得税税率核定比例=1000×税务机关×25%,如果单位是查账征收方式应交企业所得税=利润总额x所得税进行税率。
企业半年税收计算和纳税申报流程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期已到,这是执行旧《企业所得税法》的最后一个汇算清缴期,为了使您能够按规定正确地进行年度纳税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提醒您注意以下涉税问题:一、年度纳税申报(一)申报期限根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税发〔2005〕200号)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对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期限规定如下:1.查账征收企业、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企业(包括采取成本费用支出额倒求应税所得额征收的“三来一补”企业)申报期为2008年4月30日前。2.委托中介机构出具汇算清缴查账报告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期可延长至2008年5月31日前,但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办理延期申报,并预缴税款。3.定额征收企业不需进行年度申报。纳税人应在上述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办理税款补、抵、退手续。(二)报送资料1.查账征收纳税人(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共1张主表13张附表,附表九《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额明细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补充规定已取消使用,无论是否发生该业务,均不需要填报。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类型纳税人所报送的附表略有不同。其中,适用《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填报附表一(1)、附表二(1)、附表十四(1),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报送附表一(3)、附表二(3),其他附表相同。(2)企业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事业单位报送各类收支与节余情况、资产负债情况、人员与工资情况及财政部门规定的年度会计决算应上报的其他内容。(3)发生的涉税审批(备案)事项的相关资料。(4)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已委托中介机构出具鉴证报告的纳税人报送)。(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2.核定征收企业(不含“三来一补”企业)(1)《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核定征收企业);(2)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如会计报表等。3.核定征收的“三来一补”企业(1)《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核定征收企业);(2)《“三来一补”企业自查表》;(3)所得税汇算清缴查账报告(已委托中介机构出具查账报告的纳税人报送);(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如会计报表等。4.如有退税或抵缴税款情况的,请于年度申报时一并提出退税或抵税申请。(三)申报方式1.网上申报通过互联网登陆东莞地税局(或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网站的网上办税大厅,按提示步骤进行申报。目前,我局正在大力推广应用网上申报,如您有意向使用该方式申报,可向主管地税分局申请并参加培训。2.上门申报今年使用的年度纳税申报表需要填报的内容多,逻辑关系复杂,为方便纳税人填报,我们专门设计了申报表的电子表格,您可以登陆东莞地税网站下载(栏目:纳税辅导下载专区表证单书内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或到主管地税分局征收大厅索取。建议您上门申报时尽量提交电子表格,一方面可以避免填报错误,另一方面可以减少您上门申报时的等候时间。(四)其他需要注意问题1.核定征收企业适用税率为33%、 18%、27%。2.房地产企业实行为查账征收,为促进房地产企业完善会计核算,要求房地产企业年度申报时必须出具中介机构的查账报告。二、有关审批(备案)涉税事项的申请(报备)纳税人的有关涉税事项,如减免税、税前扣除项目等,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备案),超过规定期限的申请(备案),主管税务机关将不予受理,未经申请或备案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或税前扣除。主要涉税事项的申请(报备)规定如下:(一)需审批的减免税纳税人应于年度终了后两个月前(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申请。具体减免税项目需要报送的资料可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二)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纳税人应于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或年审合格证明文件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证书或文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三)财产损失1.纳税人发生的各项需要审批的财产损失应在
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不分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之分,增值税计算方法可分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下面具体介绍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应纳税所得额为:按照税法实施细则分别按制造业、商业、服务业和其他行业。(一)制造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属于制造业企业的,其应纳税所得额可以按下列计算公式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净额-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税金-(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产品销售净额=产品销售总额-(销货退回+销货折让)产品销售成本=本期产品成本+期初产品盘存-期末产品盘存本期产品成本=本期生产成本+期初半成品、在产品盘存-期末半成品、在产品盘存本期生产成本=本期生产耗用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制造费用(二)商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属于商业企业的,其应纳税所得额可以按下列计算公式计算:应纳税所得额=销货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销货利润=销货净额-销货成本-销货税金 -(销货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货净额=销货总额-(销货退回+销货折让)销货成本=期初商品盘存+[本期进货-(进货退出+进货折让)+进货费用]-期末商品盘存(三)服务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属于服务企业的,其应纳税所得额可以按下列计算公式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业务收入净额+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业务收入净额=业务收入总额-(业务收入税金+业务支出+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四)其他行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属于制造业、商业、服务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的,其应纳税所得额可参照以上公式计算。三、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纳税人经营下列业务的收入可以分期计算,并据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1)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产品或者商品的,可以按照交货开出发票的日期确定销售收入的实现,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购买入应当付款的日期确定销售收入实现;(2)建筑、安装、装配工程和提供劳务,持续时间超过1年的,可以按照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3)为其他企业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等,持续时间超过1年的,可以按照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中外合作经营企业采取产品分成方式的,合作者分得产品时即为取得收入,其收入额应当按照卖给第三方的销售价格或者参照当时的市场价格计算。2、税率:扩展资料:小规模纳税人的预缴及汇算清缴所得税的计算:(1)计算征收办法:实行按年计征、分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办法。(2)按月(季)预缴所得税的计算方法。纳税人预缴所得税时,应当按纳税期限内应纳税所得额的实际数预缴;按实际数预缴有困难的,可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12或1/4预缴,或者经当地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分期预缴所得税。计算公式为:应纳所得税额=月(季)应纳税所得额× 25%或=上年应纳税所得额×1/12(或1/4)×25%(3)年终汇算清缴的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25%多退少补所得税额=全年应纳所得税额—月(季)已预缴所得税额企业所得税税款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若所得为外国货币的,应当按照国家外汇管理机关公布的外汇汇率折合人民币缴纳。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纳所得税额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怎么算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不分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之分,增值税计算方法可分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下面具体介绍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应纳税所得额为:按照税法实施细则分别按制造业、商业、服务业和其他行业。(一)制造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属于制造业企业的,其应纳税所得额可以按下列计算公式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净额-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税金-(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产品销售净额=产品销售总额-(销货退回+销货折让)产品销售成本=本期产品成本+期初产品盘存-期末产品盘存本期产品成本=本期生产成本+期初半成品、在产品盘存-期末半成品、在产品盘存本期生产成本=本期生产耗用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制造费用(二)商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属于商业企业的,其应纳税所得额可以按下列计算公式计算:应纳税所得额=销货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销货利润=销货净额-销货成本-销货税金 -(销货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货净额=销货总额-(销货退回+销货折让)销货成本=期初商品盘存+[本期进货-(进货退出+进货折让)+进货费用]-期末商品盘存(三)服务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属于服务企业的,其应纳税所得额可以按下列计算公式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业务收入净额+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业务收入净额=业务收入总额-(业务收入税金+业务支出+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四)其他行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属于制造业、商业、服务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的,其应纳税所得额可参照以上公式计算。三、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纳税人经营下列业务的收入可以分期计算,并据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1)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产品或者商品的,可以按照交货开出发票的日期确定销售收入的实现,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购买入应当付款的日期确定销售收入实现;(2)建筑、安装、装配工程和提供劳务,持续时间超过1年的,可以按照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3)为其他企业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等,持续时间超过1年的,可以按照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中外合作经营企业采取产品分成方式的,合作者分得产品时即为取得收入,其收入额应当按照卖给第三方的销售价格或者参照当时的市场价格计算。2、税率:扩展资料:小规模纳税人的预缴及汇算清缴所得税的计算:(1)计算征收办法:实行按年计征、分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办法。(2)按月(季)预缴所得税的计算方法。纳税人预缴所得税时,应当按纳税期限内应纳税所得额的实际数预缴;按实际数预缴有困难的,可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12或1/4预缴,或者经当地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分期预缴所得税。计算公式为:应纳所得税额=月(季)应纳税所得额× 25%或=上年应纳税所得额×1/12(或1/4)×25%(3)年终汇算清缴的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25%多退少补所得税额=全年应纳所得税额—月(季)已预缴所得税额企业所得税税款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若所得为外国货币的,应当按照国家外汇管理机关公布的外汇汇率折合人民币缴纳。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纳所得税额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小规模纳税人
分公司可以独立核算纳税吗
一、分公司可以独立核算纳税吗1、分公司不能独立纳税。分公司所属总公司应当按照税务局的规定,在分公司驻地办理税务登记,申报纳税。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末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财务会计报告】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第十四条【分公司与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能签合同吗可以签订合同的;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签订合同的主体可以是法人、公民和其他组织。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其中包括法人依法设立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这些分支机构和设立者之间存在着一种通过设定划分经营责任而形成的授权关系。分公司是依法登记成立的经济组织,并在其核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合法经营活动,它可以作为签订合同的主体,亦无须总公司授权。
分公司能独立纳税吗
司不是独立纳税人。因为我国法律规定,独立纳税人是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者组织,而分公司仅仅只是作为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法人的资格,无法独立的对外承担法律责任,也不能独立纳税。分公司的纳税行为均由总公司代为完成,因此分公司不是独立纳税人。营业税或者增值税等流转税种在当地缴纳,但如果公司跨地区设立了总分机构,所得税应当由总公司汇总计算,分公司按比例当地预交。基于所得税汇总缴纳,肯定要汇总整个公司的报表,但是同时也要分开核算,能够区分分公司的收入,工资,资产。总公司收不收取管理费用仅是公司内部的利润分配计算方式,因所得税要汇总计算,不会对整个公司所得税产生影响。总公司收取管理费用的分录建议做管理费用的内部冲销,或者挂其他应收应付等往来科目,总公司最好不要确定收入,否则又要多交一道流转税。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如何纳税(一)分支机构资格界定1、分公司是否界定为所得税纳税人还是要根据三个方面来界定:① 银行开设结算账户② 建立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独立计算盈亏。以上就是独立核算的要求,只要符合三个条件,税务一律按照独立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来对待,不符合三个条件的分公司,才可以统一核算。③ 公司如果符合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三个条件,应该独立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符合减免政策的,可按规定的程序办理。2、分公司一般是非独立核算的,所得税要由总公司统一缴纳。一般是办理了分公司手续后,总公司持总公司和分公司的税务登记证件到总公司的主管税务机关去开汇总纳税证明,将证明交分公司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即可。(二)独立核算分公司的税务处理1、对于分公司等分支机构,只要符合独立核算的条件,应单独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经营所在地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计税时,分公司和总公司应分别适用所在经营地的适用税率。3、分公司作为独立纳税人,经营期间形成的年度亏损在确定总公司的年度应税所得时不能抵减,其注销前形成的累计经营亏损在总公司账面反映为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或应收账款4、总机构、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征收区域的商业企业,不论其何时开业,一律按属地原则征税。跨征收区域的商品调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视同销售”处理。同一征收区域内的总机构、分支机构可以汇总纳税,也可分别纳税。(三)关于分公司的撤消1、如果不是独立核算的话,不用注销,直接并入总公司,毕竟不独立核算的,只有现金、银行存款、票据的进出,涉及费用,不涉及成本、利润。2、独立核算的,先提交国税局审查增值税及所得税,缴销发票,国税局出具报告后,提交地税局审查营业税、附加税、个税,缴销发票,地税局出具报告,以上该补交税金的补交,完成后,注销开户行,持这三项注销存根联去工商,进行工商注销,上缴公章。以后就是公安上缴法人章、财务章,质量监督局注销代码证。综合上面所说的,有总公司才能有分公司的存在,一般分公司的所有活动都必须要总公司批准才可以,因此,分公司可不可以独立那么就全看总公司是怎么按排的,所以,一个好的公司要看怎么运营,这样才能使一个公司可以发展的更好。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能签合同吗可以签订合同的;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签订合同的主体可以是法人、公民和其他组织。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其中包括法人依法设立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这些分支机构和设立者之间存在着一种通过设定划分经营责任而形成的授权关系。分公司是依法登记成立的经济组织,并在其核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合法经营活动,它可以作为签订合同的主体,亦无须总公司授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分公司与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分公司可以独立核算纳税吗
法对于现代的企业来说几乎都有一个共同的策略,那就是从事连锁经营,那就避免不了开分公司,而分公司如何纳税就是一个问题。一、分支机构资格界定1、分公司是否界定为所得税纳税人还是要根据三个方面来界定:① 银行开设结算账户② 立建立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独立计算盈亏。以上就是独立核算的要求,只要符合三个条件,税务一律按照独立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来对待,不符合三个条件的分公司,才可以统一核算。③ 公司如果符合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三个条件,应该独立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符合减免政策的,可按规定的程序办理。2、分公司一般是非独立核算的,所得税要由总公司统一缴纳。一般是办理了分公司手续后,总公司持总公司和分公司的税务登记证件到总公司的主管税务机关去开汇总纳税证明,将证明交分公司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即可。【拓展资料】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怎么算 报税实操教程 会计报税实操培训 快速上手查看详情>>广告二、独立核算分公司的税务处理1、对于分公司等分支机构,只要符合独立核算的条件,应单独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经营所在地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计税时,分公司和总公司应分别适用所在经营地的适用税率。3、分公司作为独立纳税人,经营期间形成的年度亏损在确定总公司的年度应税所得时不能抵减,其注销前形成的累计经营亏损在总公司账面反映为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或应收账款4、总机构、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征收区域的商业企业,不论其何时开业,一律按属地原则征税。跨征收区域的商品调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视同销售”处理。同一征收区域内的总机构、分支机构可以汇总纳税,也可分别纳税。三、关于分公司的撤消1、如果不是独立核算的话,不用注销,直接并入总公司,毕竟不独立核算的,只有现金、银行存款、票据的进出,涉及费用,不涉及成本、利润。2、独立核算的,先提交国税局审查增值税及所得税,缴销发票,国税局出具报告后,提交地税局审查营业税、附加税、个税,缴销发票,地税局出具报告,以上该补交税金的补交,完成后,注销开户行,持这三项注销存根联去工商,进行工商注销,上缴公章。以后就是公安上缴法人章、财务章,质量监督局注销代码证。
独立核算分公司如何纳税申报
法律分析:分公司独立核算的,独立核算是指对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过程及其成果进行全面、系统的会计核算。 分公司不属于独立核算的纳税人,财务并入总公司统一核算管理,是否要建立有关辅助帐、明细帐,可由总公司确定。分公司与总公司经营的业务相同,分公司实行报帐制度,在所属地办理相关证照。 国税这块,经总公司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后,分公司实行增值税预征,然后由总公司统一抵扣;营业税按公司所属地分别缴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分公司可以独立核算纳税吗
分公司是不是独立核算由公司自由决定。分公司不是独立纳税人。因为我国法律规定,独立纳税人是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者组织,而分公司仅仅只是作为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法人的资格,无法独立的对外承担法律责任,也不能独立纳税。分公司的纳税行为均由总公司代为完成,因此分公司不是独立纳税人。营业税或者增值税等流转税种在当地缴纳,但如果公司跨地区设立了总分机构,所得税应当由总公司汇总计算,分公司按比例当地预交。基于所得税汇总缴纳,肯定要汇总整个公司的报表,但是同时也要分开核算,能够区分分公司的收入,工资,资产。总公司收不收取管理费用仅是公司内部的利润分配计算方式,因所得税要汇总计算,不会对整个公司所得税产生影响。总公司收取管理费用的分录建议做管理费用的内部冲销,或者挂其他应收应付等往来科目,总公司最好不要确定收入,否则又要多交一道流转税。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如何纳税(一)分支机构资格界定1、分公司是否界定为所得税纳税人还是要根据三个方面来界定:① 银行开设结算账户② 建立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独立计算盈亏。以上就是独立核算的要求,只要符合三个条件,税务一律按照独立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来对待,不符合三个条件的分公司,才可以统一核算。③ 公司如果符合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三个条件,应该独立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符合减免政策的,可按规定的程序办理。2、分公司一般是非独立核算的,所得税要由总公司统一缴纳。一般是办理了分公司手续后,总公司持总公司和分公司的税务登记证件到总公司的主管税务机关去开汇总纳税证明,将证明交分公司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即可。(二)独立核算分公司的税务处理1、对于分公司等分支机构,只要符合独立核算的条件,应单独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经营所在地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计税时,分公司和总公司应分别适用所在经营地的适用税率。3、分公司作为独立纳税人,经营期间形成的年度亏损在确定总公司的年度应税所得时不能抵减,其注销前形成的累计经营亏损在总公司账面反映为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或应收账款4、总机构、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征收区域的商业企业,不论其何时开业,一律按属地原则征税。跨征收区域的商品调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视同销售”处理。同一征收区域内的总机构、分支机构可以汇总纳税,也可分别纳税。(三)关于分公司的撤消1、如果不是独立核算的话,不用注销,直接并入总公司,毕竟不独立核算的,只有现金、银行存款、票据的进出,涉及费用,不涉及成本、利润。2、独立核算的,先提交国税局审查增值税及所得税,缴销发票,国税局出具报告后,提交地税局审查营业税、附加税、个税,缴销发票,地税局出具报告,以上该补交税金的补交,完成后,注销开户行,持这三项注销存根联去工商,进行工商注销,上缴公章。以后就是公安上缴法人章、财务章,质量监督局注销代码证。综合上面所说的,有总公司才能有分公司的存在,一般分公司的所有活动都必须要总公司批准才可以,因此,分公司可不可以独立那么就全看总公司是怎么按排的,所以,一个好的公司要看怎么运营,这样才能使一个公司可以发展的更好。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能签合同吗可以签订合同的;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签订合同的主体可以是法人、公民和其他组织。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其中包括法人依法设立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这些分支机构和设立者之间存在着一种通过设定划分经营责任而形成的授权关系。分公司是依法登记成立的经济组织,并在其核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合法经营活动,它可以作为签订合同的主体,亦无须总公司授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分公司与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一百六十四条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分公司可以独立核算纳税吗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分公司可以独立核算纳税。分公司是不可能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但可以独立核算财务,所有收支单独记帐,单独在当地报税,总公司期末汇总分公司报表。总公司收取分公司的管理费:由公司懂事会会议或公司章程来确定。总公司收不收取管理费用仅是你们公司内部的利润分配计算方式,因所得税要汇总计算,不会对整个公司所得税产生影响。
分公司可以独立核算纳税吗
一、分公司可以独立核算纳税吗1、分公司不能独立纳税。分公司所属总公司应当按照税务局的规定,在分公司驻地办理税务登记,申报纳税。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末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财务会计报告】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第十四条【分公司与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能签合同吗可以签订合同的;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签订合同的主体可以是法人、公民和其他组织。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其中包括法人依法设立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这些分支机构和设立者之间存在着一种通过设定划分经营责任而形成的授权关系。分公司是依法登记成立的经济组织,并在其核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合法经营活动,它可以作为签订合同的主体,亦无须总公司授权。
一般纳税人开给小规模纳税人的普通发票税率是多少
一般纳税人开给小规模纳税人的普通发 票税率分三种情况:1、免征增值税项目税率为0;2、增值税应税项目,按照正常税率;3、简易计税项目,按照征收率3%(转让不动产、不动产租赁按照5%的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电子普票税率
法律主观:一、一般纳税人开普通票的税率是多少增值税发票分两种:一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二是增值税普通发票。目前,根据行业不同,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7%、13%、11%、6%,无论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增值税普通发票,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不变。二、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票据方面的区别1、一般纳税人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票,而小规模只能开增值说普通发票.专票,也就是一般纳税人,可以为公司抵扣一部分税率.而小规模不能进项抵扣。2、小规模还是一般纳税人,每年都是需要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如果公司没有票据的话,只有收入,没有支出,那这样就容易造成利润高的现象,那按照25%的交企业所得税,那对于小规模来说,那可能会有点吃不消。3、小规模企业,25%的交企业所得税,小规模企业,如果月销售额度不超过3万,季度不超过9万的,可以免收增值税和其他附加税,但一般纳税人就没有减免。4、公司刚成立,选择小规模还是一般纳税人,这个需要根据自身实际需求来定,一般纳税人对于塑造开发客户有优势,但是需要注意,一旦从小规模转为一般纳税人就无法再转回来.也就是一般纳税人无法转为小规模。三、一般纳税人开普票可以用进项抵扣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普通发票税额,当然可以用进项税额抵扣。但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以及选择简易计税项目,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进项税额转出(简化公式),也就是说,无论一般纳税人企业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增值税普通发票,都要按既定税率计征增值税(销项税);同时,一般纳税人采购物资、获得劳务过程中,只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才可以抵扣进项税,取得普通发票,不得用以抵扣。所以说,企业对外销售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影响销项税计提,更不影响增值税进项抵扣核算。通常说得普通发票和增值税发票都是增值税发票,区别是增值税普通发票是不可以抵扣税款的,而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款。发票为什么能抵税是基于中国不重复征税和在流转中征税的税收政策.增值税是流转税,在流转的每个环节征收,那么在后一征收环节就会有该货物在前一环节已征收的税金,那么基于政策就要抵减已税款。
一般纳税人普通发票税率是多少
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普通发票,普通发票的税率与专用发票的税率是相同的。大多数一般纳税人的税率是17%,有少数的一般纳税人的税率是13%,根据销售的产品税率而定,自来水公司可以开具税率为6%的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只能使用普通发票,不能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货物与一般纳税人相同,可以收普通发票也能收增值税专用发票,二者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帐务处理不同。一般纳税人按价款部分入成本,税款部分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帐户;小规模纳税人则按全额进入成本。扩展资料: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一般纳税人申请资料: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并提供下列资料:1.《税务登记证》副本;2.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3.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一般纳税人
2023年一般纳税人开普票税率
法律主观:一、一般纳税人开普通票的税率是多少增值税发票分两种:一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二是增值税普通发票。目前,根据行业不同,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7%、13%、11%、6%,无论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增值税普通发票,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不变。二、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票据方面的区别1、一般纳税人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票,而小规模只能开增值说普通发票.专票,也就是一般纳税人,可以为公司抵扣一部分税率.而小规模不能进项抵扣。2、小规模还是一般纳税人,每年都是需要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如果公司没有票据的话,只有收入,没有支出,那这样就容易造成利润高的现象,那按照25%的交企业所得税,那对于小规模来说,那可能会有点吃不消。3、小规模企业,25%的交企业所得税,小规模企业,如果月销售额度不超过3万,季度不超过9万的,可以免收增值税和其他附加税,但一般纳税人就没有减免。4、公司刚成立,选择小规模还是一般纳税人,这个需要根据自身实际需求来定,一般纳税人对于塑造开发客户有优势,但是需要注意,一旦从小规模转为一般纳税人就无法再转回来.也就是一般纳税人无法转为小规模。三、一般纳税人开普票可以用进项抵扣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普通发票税额,当然可以用进项税额抵扣。但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以及选择简易计税项目,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进项税额转出(简化公式),也就是说,无论一般纳税人企业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增值税普通发票,都要按既定税率计征增值税(销项税);同时,一般纳税人采购物资、获得劳务过程中,只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才可以抵扣进项税,取得普通发票,不得用以抵扣。所以说,企业对外销售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影响销项税计提,更不影响增值税进项抵扣核算。通常说得普通发票和增值税发票都是增值税发票,区别是增值税普通发票是不可以抵扣税款的,而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款。发票为什么能抵税是基于中国不重复征税和在流转中征税的税收政策.增值税是流转税,在流转的每个环节征收,那么在后一征收环节就会有该货物在前一环节已征收的税金,那么基于政策就要抵减已税款。法律客观:《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三、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
一般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的税率
一般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率是一样的,专票是多少税率,普票就按多少税率来开具,同时都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一般纳税人开具的普通发票是货物,税率是16%,同时需要按照16%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如果一般纳税人开具的普通发票是服务,税率是6%,同时需要按照6%缴纳增值税。如果一般纳税人开具的普通发票是租赁,税率是5%,同时需要按照5%缴纳租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通常只能开具普通发票,同时小规模纳税人享受月10万以下的增值税免税政策,但是一般纳税人就算开具的是普通发票,也不能享受小规模的增值税免税政策。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之后,需要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样,按时申报缴纳增值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税率:(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普通发票的税率是多少
一般纳税人的征收税率有3%、5%、6%、9%、10% 、13%。详情如下:一、允许适用简易计税方式计税的一般纳税人:1、征收率3% :一般纳税人发生按规定适用或者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特定应税行为,但适用5%征收率的除外。2、征收率5% :销售不动产,符合条件的经营租赁不动产(土地使用权) ,转让营改增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符合条件的不动产融资租赁,选择差额纳税的劳务派遣、安全保护服务,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3、征收率5%减按1.5% :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4、征收率3%减按2% :纳税人销售旧货,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二、一般纳税人:1、税率13% :销售或者进口货物(另有列举的货物除外) ,销售劳务。2、税率9% :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三、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扣除率:1、9%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2、10%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四、一般纳税人从事营改增项目:1、税率 13% :现代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2、税率 9% :交通运输服务: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含航天运输服务)和管道服务、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邮政服务: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其他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基础电信服务;建筑服务: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 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所有权;现代服务: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3、税率6% :电信服务: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上;现代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其他现代服务;生活服务: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其他生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转让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使用权或所有权。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率
一般纳税人普通发票交多少税点
法律主观:普通发票是财务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和税务检查的重要依据,可以直接入账。一、一般纳税人普通发票税率是多少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普通发票,普通发票的税率与专用发票的税率是相同的。大多数一般纳税人的税率是17%,有少数的一般纳税人的税率是13%,根据销售的产品税率而定,自来水公司可以开具税率为6%的专用发票。二、虚开普通发票算犯罪吗结合金额、后果定性追责,违法行为不一定构成犯罪,但数额较大且后果严重的情况下,可以由违法行为转化为刑事犯罪。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虚开税款数额1万元以上,应当依法定罪处罚;虚开税款数额10万元以上,属于“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虚开税款数额50万元以上,属于“虚开的数额巨大”。三、普通发票如何鉴别真假1、审查发票版式。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发票版式,如果发现逾期使用旧版发票报销的,应查清原因,看是否存在问题。要看发票印制是否清晰,有无错漏,辨明真伪。2、审查发票笔迹。看发票台照、日期、品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的字迹、笔体、笔画的精细、压痕是否一致。有无用药剂退色、用橡皮擦、小刀刮等涂改痕迹。3、审查发票复写。看复写的字迹颜色是否相同。发票的正面和反面都应仔细看一看,本应一式多份复写的是否符合复写的实际情况。背面有无局部复写的痕迹。发票的第二联如果不是复写的而是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的,就说明存在问题。4、审查发票填写位移。税务机关指定的企业在印制装订发票时,各联次的纵横行列都是对齐的,有固定位置。如果发票各联次填写的字迹有不正常的位移,就可能存在问题。5、审查发票填写内容。看发票报销联的时间、台照、单价、数量、金额是否填写齐全;看发票物品名称是否具体、正确、清楚,如写的类别名称——生产用品、办公用品、交电、百货、日杂、土产,且金额较大,对这种情况不论付款是现金还是转账支票,都可能存在问题。6、审查发票经销范围。如家电维修部、加工门市的发票,物品名称却是煤炭,显然存在问题。7、审查发票单位同发货单位、收款单位的名称是否相符。8、审查发票台照写的购货单位同实际收货单位、付款单位的名称是否相符。9、审查同一供货单位,特别是个体工商户,是否使用了不同单位的发票。10、审查发票号码。看同一单位的发票,是否多次在某单位报销,而其发票号码却顺序相联,时间颠倒。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 (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
一般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税率是多少
一般纳税人开普通发 票税率分三种情况:1、免征增值税项目税率为0;2、增值税应税项目,按照正常税率;3、简易计税项目,按照征收率3%(转让不动产、不动产租赁按照5%的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开具普票税率是多少
法律主观:一、一般纳税人开普通票的税率是多少增值税发票分两种:一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二是增值税普通发票。目前,根据行业不同,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7%、13%、11%、6%,无论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增值税普通发票,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不变。二、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票据方面的区别1、一般纳税人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票,而小规模只能开增值说普通发票.专票,也就是一般纳税人,可以为公司抵扣一部分税率.而小规模不能进项抵扣。2、小规模还是一般纳税人,每年都是需要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如果公司没有票据的话,只有收入,没有支出,那这样就容易造成利润高的现象,那按照25%的交企业所得税,那对于小规模来说,那可能会有点吃不消。3、小规模企业,25%的交企业所得税,小规模企业,如果月销售额度不超过3万,季度不超过9万的,可以免收增值税和其他附加税,但一般纳税人就没有减免。4、公司刚成立,选择小规模还是一般纳税人,这个需要根据自身实际需求来定,一般纳税人对于塑造开发客户有优势,但是需要注意,一旦从小规模转为一般纳税人就无法再转回来.也就是一般纳税人无法转为小规模。三、一般纳税人开普票可以用进项抵扣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普通发票税额,当然可以用进项税额抵扣。但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以及选择简易计税项目,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进项税额转出(简化公式),也就是说,无论一般纳税人企业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增值税普通发票,都要按既定税率计征增值税(销项税);同时,一般纳税人采购物资、获得劳务过程中,只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才可以抵扣进项税,取得普通发票,不得用以抵扣。所以说,企业对外销售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影响销项税计提,更不影响增值税进项抵扣核算。通常说得普通发票和增值税发票都是增值税发票,区别是增值税普通发票是不可以抵扣税款的,而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款。发票为什么能抵税是基于中国不重复征税和在流转中征税的税收政策.增值税是流转税,在流转的每个环节征收,那么在后一征收环节就会有该货物在前一环节已征收的税金,那么基于政策就要抵减已税款。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条 发票应当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式样和发票版面印刷的要求,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发票监制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制作。禁止伪造发票监制章。发票实行不定期换版制度。
一般纳税人的普通发票税率
法律主观:普通发票是财务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和税务检查的重要依据,可以直接入账。一、一般纳税人普通发票税率是多少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普通发票,普通发票的税率与专用发票的税率是相同的。大多数一般纳税人的税率是17%,有少数的一般纳税人的税率是13%,根据销售的产品税率而定,自来水公司可以开具税率为6%的专用发票。二、虚开普通发票算犯罪吗结合金额、后果定性追责,违法行为不一定构成犯罪,但数额较大且后果严重的情况下,可以由违法行为转化为刑事犯罪。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虚开税款数额1万元以上,应当依法定罪处罚;虚开税款数额10万元以上,属于“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虚开税款数额50万元以上,属于“虚开的数额巨大”。三、普通发票如何鉴别真假1、审查发票版式。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发票版式,如果发现逾期使用旧版发票报销的,应查清原因,看是否存在问题。要看发票印制是否清晰,有无错漏,辨明真伪。2、审查发票笔迹。看发票台照、日期、品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的字迹、笔体、笔画的精细、压痕是否一致。有无用药剂退色、用橡皮擦、小刀刮等涂改痕迹。3、审查发票复写。看复写的字迹颜色是否相同。发票的正面和反面都应仔细看一看,本应一式多份复写的是否符合复写的实际情况。背面有无局部复写的痕迹。发票的第二联如果不是复写的而是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的,就说明存在问题。4、审查发票填写位移。税务机关指定的企业在印制装订发票时,各联次的纵横行列都是对齐的,有固定位置。如果发票各联次填写的字迹有不正常的位移,就可能存在问题。5、审查发票填写内容。看发票报销联的时间、台照、单价、数量、金额是否填写齐全;看发票物品名称是否具体、正确、清楚,如写的类别名称——生产用品、办公用品、交电、百货、日杂、土产,且金额较大,对这种情况不论付款是现金还是转账支票,都可能存在问题。6、审查发票经销范围。如家电维修部、加工门市的发票,物品名称却是煤炭,显然存在问题。7、审查发票单位同发货单位、收款单位的名称是否相符。8、审查发票台照写的购货单位同实际收货单位、付款单位的名称是否相符。9、审查同一供货单位,特别是个体工商户,是否使用了不同单位的发票。10、审查发票号码。看同一单位的发票,是否多次在某单位报销,而其发票号码却顺序相联,时间颠倒。法律客观:《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一般纳税人开普票税率是多少
法律分析:一般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率是一样的,专票是多少税率,普票就按多少税率来开具,同时都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一般纳税人开具的普通发票是货物,税率是16%,同时需要按照16%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如果一般纳税人开具的普通发票是服务,税率是6%,同时需要按照6%缴纳增值税。如果一般纳税人开具的普通发票是租赁,税率是5%,同时需要按照5%缴纳租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通常只能开具普通发票,同时小规模纳税人享受月10万以下的增值税免税政策,但是一般纳税人就算开具的是普通发票,也不能享受小规模的增值税免税政策。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之后,需要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样,按时申报缴纳增值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税率:(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一般纳税人开普票税率是多少
一般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的税率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率是一样的,业务性质不同,对应的税率不同,商贸企业、制造业等行业税率为17%,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的税率为11%;服务行业税率为6%,出口货物税率为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一般纳税人普通发票的税率
法律主观:我们都知道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一、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增值税的计算方法与开具发票的种类无关,是由增值税纳税类型决定的(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只要取得收入无论开具的是普通发票、增值税发票还是不开具发票,都按不含增值税收入(不含增值税收入=含增值税收入/[1+17%或13%])依增值税税率(17%、13%)计算销项税额,在减去进项税额就是应纳增值税税额。小规模纳税人按不含增值税收入(不含增值税收入=含增值税收入/6%或4%)依6%(工业、加工和修理修配行为)或4%(商业)的征收率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发票代码1、10位数代码第1-4位代表各省;第5-6位代表制版年度;第7位代表印制批次;第8位代表发票种类,普通发票用“6”表示;第9位代表几联版,普通发票二联版用“2”表示,普通发票五联版用“5”表示;第10位代表金额版本号“0”表示电脑版。2、12位数代码2017年12月,税务总局发布公告,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发票代码从现行的10位到12位。第1位为0,第2-5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第6-7位代表年度,第8-10位代表批次,第11-12位代表票种和联次,其中04代表二联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05代表五联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一般纳税人,只要取得收入无论开具的是普通发票、增值税发票还是不开具发票,都按不含增值税收入(不含增值税收入=含增值税收入/[1+17%或13%])依增值税税率(17%、13%)计算销项税额,在减去进项税额就是应纳增值税税额。以上就是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法律客观:《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一般纳税人开普通发票税率是多少
一、一般纳税人开普通发票税率分别为13%、9%、6%和零税率。适用范围分别如下:(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适用9%税率、6%税率、零税率外,税率为13%.(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9%: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适用13%税率、9%税率、零税率外,税率为6%。(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境内单位和个人跨 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二、增值税的计算,公式: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售额X适用税率—购进货物或服务支付的增值税税额或,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留抵税额+进项转出
一般纳税人开具的普通发票税率是多少
一般纳税人开具的普通发票税率有13%、9%、6%和零税率。增值税应税销售项目包括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适用税率如下:(一)13%1、销售、进口一般货物(另有规定除外)2、销售劳务(加工、修理修配)3、有形动产租赁服务(营改增之前购入有形动产租赁可以简易计税,适用3%征收率)(二)9%1、销售、进口下列货物:(1)农产品(含粮食等)、食用植物油、食用盐;(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 务 院规定的其他货物。2、销售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基础电信服务、建筑服务、不动产(含土地使用权)租赁服务(营改增老项目可以简易计税,适用5%征收率)3、销售土地使用权(营改增老项目可以简易计税,适用5%征收率)4、销售不动产(营改增老项目可以简易计税,适用5%征收率)(三)6%1、电信服务(不含基础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不含租赁服务)、生活服务2、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不含土地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四)零税率1、出口货物(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2、跨境销售服务3、跨境销售无形资产
简述纳税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区别和联系。
纳税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区别有: 1、纳税会计与财务会计目标不同。财务会计的目标是客观、公正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资金变动情况,纳税会计的目标是在税法的规范下为企业筹划纳税形式,并实施纳税筹划、计算、申纳税款等税务活动。 2、纳税会计与财务会计的依据不同。财务会计的依据是《会计法》及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纳税会计的依据是在遵守会计原则的基础上,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款。 3、纳税会计与财务会计对稳健性原则的态度不同。财务会计鼓励运用稳健性原则,纳税会计一般不对未来的损失和费用进行预计。纳税会计与财务会计的联系有: 1、二者都必须遵守会计准则,运用会计的基本原理与方法对资金运动加以核算、反映和监督。 2、会计年度一样。 3、二者所反映的内容也紧密联系,纳税会计的税款筹划、计算和缴纳,在税法的规范下都不能脱离企业的资金运动,要借助和结合企业财务会计的计帐方法,运用会计原理进行税款的筹划、计算和缴纳税款。 纳税会计是以税收法律法规为依据,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运用会计学的理论及其专门方法,核算和监督纳税人的纳税事务,参与纳税人的预测、决策,达到既依法纳税又合理减轻税负的一个会计分支。 纳税会计的对象主要有三个方面: 1、计税收入,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指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因此,正确地反映、监督纳税人的计税收入,是纳税会计的重要内容。 2、计税成本(费用),指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税法准予扣除的生产资料价值以及劳动者为自己创造的价值等。一般情况下,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与计税成本(费用)不相等,前者大于后者。因此,正确反映与监督纳税人的计税成本(费用),是纳税会计的重要内容。 3、计税利润,即纳税人的应税所得额,它是以企业会计利润总额为基础,加减税收调整项目金额后的数额。
个体户需要纳税吗
需要交,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体工商户缴税流程:1、一般情况下,办完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当月就要申报纳税了,没有收入的也要零申报。2、个体工商户有定期定额征收,由当地税务机关核定,期限是按季,半年,年,不能超过一年。3、个体工商户按经营所得纳税的,如果有税控开票系统,对已开具的发票信息完成远程抄报税就可以了,使用“增值税税控系统”网上完成抄报税操作,没有的就携带税控盘或金税盘到所属办税服务厅自助机办理。4、抄报税后,登录所属省国税网上办税服务厅,登录,按“填写顺序”“填写要求”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上报,大概3分钟完成上报处理结果。5、如果有签订三方协议,可以在网站上直接扣款缴费,没有就要到窗口。6、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在税前不得扣除,分不清个人家庭费用的,实际经营的40%视为经营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7、个体工商户每月不超过3万,季度不超过9万,免税,条文见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个体工商户缴税标准:1、销售商品的缴纳3%增值税,提供服务的缴纳5%营业税。2、同时按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3、还有就是缴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了。4、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第七条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十五条 个体工商户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一)个人所得税税款;(二)税收滞纳金;(三)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四)不符合扣除规定的捐赠支出;(五)赞助支出;(六)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七)与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八)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准扣除的支出。第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
个体工商户需要纳税多少
1、销售商品的缴纳3%增值税,提供服务的缴纳5%营业税。2、同时按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3、还有就是缴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了。4、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5、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也就说会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给你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核定征收的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也就是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给你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开具发票金额小于定额的,按定额缴纳税收,开具发票超过定额的,超过部分按规定补缴税款。如果达不到增值税起征点的(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各省有所不同),可以免征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个体户也就是个体工商户,是一个特定的登记类型,其实是属于无限公司。个体户是核定征收的,国税的起征点分两个情况定,分加工/修理和销售两种,简单说就是你的主营项目是什么。加工/修理的起征点为3000元/月,销售的起征点为5000元/月。还有一种情况是服务行业,例如餐饮,发廊,那就是纯地税,不用交国税,但相对地税也会交多一些。《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第七条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体户纳税标准
个体工商户的税收标准:其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其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1、销售商品的缴纳3%增值税,提供服务的缴纳5%营业税。2、同时按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3、还有就是缴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了。4、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核定征收的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也就是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给你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开具发票金额小于定额的,按定额缴纳税收,开具发票超过定额的,超过部分按规定补缴税款。如果达不到增值税起征点的(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各省有所不同),可以免征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个体户交税的最新标准1、增值税:销售商品的个体户需缴纳3%增值税,提供服务的个体户需要缴纳5%营业税;2、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与此同时,按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的数额缴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3、个人所得税:缴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4、免征: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个体户,享受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的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第七条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十四条 个体工商户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个体户纳税标准是多少
个体工商户税收标准分为查账征收和定额核定征收:月收入5000元以下免征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缴纳2%;增值税缴纳3%;营业税缴纳5%。个体工商户纳税是指个体工商户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正确建立账簿,准确进行核算。对账证健全、核算准确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查账征收的税款;对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定期定额征收;具有一定情形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实行核定征收。《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个体户纳税标准是多少
个体工商户税收标准分为查账征收和定额核定征收:月收入5000元以下免征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缴纳2%;增值税缴纳3%;营业税缴纳5%。个体工商户纳税是指个体工商户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正确建立账簿,准确进行核算。对账证健全、核算准确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查账征收的税款;对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定期定额征收;具有一定情形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实行核定征收。
个体工商户纳税标准是什么?要交哪些税?
最近,深空网在后台收到了粉丝的提问,称自己不清楚个体工商户需要交哪些税,其纳税标准是什么。对此,深空网给大家进行详细解答。相关法规个体户一般为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办法由税务确定:一、查账征收的1、按营业收入交5%的营业税(营业税已进入历史,不再征收)2、附加税费(1)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的7%缴纳;(2)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3%缴纳;(3)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1%缴纳;(4)按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实行5%-35%的的超额累进税率。二、个体工商户纳税标准1、销售商品的缴纳3%增值税,提供服务的缴纳5%营业税。2、同时按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3、还有就是缴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了。4、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三、核定征收的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也就是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给你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开具发票金额小于定额的,按定额缴纳税收,开具发票超过定额的,超过部分按规定补缴税款。如果达不到增值税起征点的(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各省有所不同),可以免征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个体工商户纳税是什么意思?个体工商户纳税是指个体工商户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正确建立账簿,准确进行核算。对账证健全、核算准确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查账征收的税款;对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定期定额征收;具有一定情形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实行核定征收。
个体工商户的纳税标准是什么?
个体工商户 纳税采用三种税收制度:查账征收的税款;定期定额征收;核定征收。 一、查账征收的1、按营业收入交5%的营业税2、附加税费(1)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的7%缴纳;(2) 教育费附加 按缴纳的营业税的3%缴纳;(3)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1%缴纳;(4)按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缴纳 个人所得税 ,实行5%-35%的的超额累进税率。二、个体工商户纳税标准1、销售商品的缴纳3%增值税,提供服务的缴纳5%营业税。2、同时按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3、还有就是缴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了。4、个体工商户月营业额超过3万元才需 缴纳营业税 。以下的,是 免征增值税 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
个体户纳税标准
个体工商户交税标准如下:1、一般个体工商户都是以销售商品为主,缴纳税款要按销售收入3%缴纳增值税;2、城市建设税和附加教育费按照已缴纳的增值税缴纳,城建税根据个体户所在地有所差别,城镇的一般的税率为7%,县、镇的一般的税率为5%,在农村的,税率一般为1%。教育费的缴纳税率一般为3%。另外还有要缴纳大约2%的个人所得税;3、月收入不足5000元的,免征增值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税和其他教育费。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第七条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十五条个体工商户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一)个人所得税税款;(二)税收滞纳金;(三)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四)不符合扣除规定的捐赠支出;(五)赞助支出;(六)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七)与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八)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准扣除的支出。个体工商户开增值税票的方式是什么1、税务代开。当部分法人单位或个人没有开发票的资格,可以前往税务局开具发票,这就是税务代开。主管税务机关代开时,要求现场缴税,如果发票作废,税款退回流程复杂、周期长;2、自行开票。当企业注册完成后,就可以申请税控和发票,拥有开发票的资格。之后公司再配备电脑和针式打印机设备,就可以开始自行开票。
个体户需要纳税吗
需要交,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体工商户缴税流程:1、一般情况下,办完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当月就要申报纳税了,没有收入的也要零申报。2、个体工商户有定期定额征收,由当地税务机关核定,期限是按季,半年,年,不能超过一年。3、个体工商户按经营所得纳税的,如果有税控开票系统,对已开具的发票信息完成远程抄报税就可以了,使用“增值税税控系统”网上完成抄报税操作,没有的就携带税控盘或金税盘到所属办税服务厅自助机办理。4、抄报税后,登录所属省国税网上办税服务厅,登录,按“填写顺序”“填写要求”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上报,大概3分钟完成上报处理结果。5、如果有签订三方协议,可以在网站上直接扣款缴费,没有就要到窗口。6、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在税前不得扣除,分不清个人家庭费用的,实际经营的40%视为经营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7、个体工商户每月不超过3万,季度不超过9万,免税,条文见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个体工商户缴税标准:1、销售商品的缴纳3%增值税,提供服务的缴纳5%营业税。2、同时按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3、还有就是缴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了。4、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第七条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十五条 个体工商户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一)个人所得税税款;(二)税收滞纳金;(三)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四)不符合扣除规定的捐赠支出;(五)赞助支出;(六)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七)与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八)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准扣除的支出。第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
个体户纳税标准
法律分析:个体工商户税收标准分为查账征收和定额核定征收:月收入5000元以下免征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缴纳2%;增值税缴纳3%;营业税缴纳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个体工商户和公司的纳税标准
法律主观:个体工商户 纳税采用三种税收制度:查账征收的税款;定期定额征收;核定征收。 一、查账征收的1、按营业收入交5%的营业税2、附加税费(1)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的7%缴纳;(2) 教育费附加 按缴纳的营业税的3%缴纳;(3)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1%缴纳;(4)按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缴纳 个人所得税 ,实行5%-35%的的超额累进税率。二、个体工商户纳税标准1、销售商品的缴纳3%增值税,提供服务的缴纳5%营业税。2、同时按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3、还有就是缴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了。4、个体工商户月营业额超过3万元才需 缴纳营业税 。以下的,是 免征增值税 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
个体户纳税标准
【法律分析】:1、增值税:销售商品的个体户需缴纳3%增值税,提供服务的个体户需要缴纳5%营业税;2、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与此同时,按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的数额缴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3、个人所得税:缴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4、免征: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个体户,享受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的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第七条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十四条 个体工商户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个体经营户纳税有什么标准
个体经营户纳税有什么标准一、个体经营户纳税有什么标准1、2万元以下免税,指的是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税种是增值税、营业税。对于个体户来讲,适用起征点的规定;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5000-20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300-5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2、个体工商户还会涉及个人所得税,适用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如果查账征收,若是亏损,则不用缴纳;如果核定征收,则依税务机关核定定额缴纳,与实际盈亏无关(既然没有账目,也就反映不出实际盈亏)。3、如果营业税达不到起征点,则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附征税费一并减免。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4、如果经营场地自有,则会涉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如果租赁,则会涉及印花税。5、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也就说会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给你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二、个体工商户纳税优惠政策1、残疾人员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经批准可免征营业税。2、对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本人从事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报经市县地方税务局批准,给予减征50%-90%个人所得税的照顾。3、个体工商户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点损失的,其生产经营所得,经市县地方税务局确定,可在1-3年内给予适当减征个人所得税的照顾。4、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从事个体工商经营、家庭手工业的,经地税部门审核批准,可免征个人所得税1年。城镇集体企业的下岗职工可以比照执行。5、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享受的具体税收优惠政策:(1)社区居民服务业的具体内容,按照中发10号文件的规定,包括以下八项内容:家庭清洁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婴幼儿看护和教育服务;残疾儿童教育训练和寄托服务;养老服务;病人看护和幼儿、学生接送服务(不包括出租车接送);避孕节育咨询;优生优育优教咨询。(2)营业税: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取得的营业收入,个人自其持下岗证明在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之日起、个体工商户自其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3)个人所得税:对在社区内从事家政、环境卫生、交通安全、治安保障等服务业和非生产经营活动的,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4)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随营业税一同免征,免征手续按有关规定办理。6、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的,比照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退役士兵须持当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部门核发的自谋职业证明材料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按规定办理减免税手续。7、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体所得税。8、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经营的,凭职工下岗证,经核实经营执照、身份证后,可免收办(换)税务登记证工本费。9、凡个人开办的、经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国家承认学员学历的各类全日制普通学校,个人举办的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婚姻介绍所免征营业税;个人举办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10、个人投资建立的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并按高教系统统一收费标准收取租金的学生公寓,其取得的租金收入,3年内免征营业税。11、个人经营的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其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至3年内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12、其他具体细项可咨询当地工商部门。
个体户的纳税标准是怎样的?
个体户的纳税标准是什么?关于这个问题,一定有小伙伴不是特别清楚吧,因为在很多企业上班也接触不到个体户的信息,但是多掌握点总是好的,那么,今天我们就来一起了解一下吧。个体户纳税标准个体工商户涉及的主要税种包括增值税、城市建设维护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1、增值税,征收税率为3%;2、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所在地在城市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1%;3、教育费附加税率为3%,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为2%;4、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业户实行查账征收的,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体户如何申报个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个体工商户包括哪些?个体工商户包括依法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办学、医疗、咨询等有偿服务活动的个人及其他从事个体生产、经营的个人。个体工商户哪些支出不得扣除?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税款,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税收滞纳金,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赞助支出,与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不符合扣除规定的捐赠支出,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准扣除的支出不得扣除。
个体户纳税标准是多少
个体工商户税收标准分为查账征收和定额核定征收:月收入5000元以下免征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缴纳2%;增值税缴纳3%;营业税缴纳5%。个体工商户纳税是指个体工商户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正确建立账簿,准确进行核算。对账证健全、核算准确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查账征收的税款;对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定期定额征收;具有一定情形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实行核定征收。
年度财务报表纳税申报明细表怎么填写
年度财务报表纳税申报明细表填写:除了新改版的,其他的填写方式跟原来一样。 一、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 将表A105060名称修改为“《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 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 (一)将“108采用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2018年版)”修改为“108采用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2019年版)”。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等文件,对《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表进行更新。纳税人根据新规的格式编制财务报表的,选择“是”,其他选择“否”。 如图符合红色边框内的企业《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基础信息表》108选“是”。 (二)新增了填报“208软件、集成电路企业类型”的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8号)规定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延续。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一)修改了第10行“营业利润”的填报说明。第10行“营业利润”填报纳税人当期的营业利润。这一行的填报有一点需要注意,已执行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8〕36号的纳税人,根据《利润表》对应项目填列,不执行本行计算规则。 (二)第14行优化了填报说明,将“境外所得”的口径明确为须已计入利润总额,且已按照税法相关规定已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进行纳税调整。 四、《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第23行“佣金和手续费支出” 调整了填报说明。修订前这一行是由企业直接填报;修订后保险企业不再直接填报本行,而是由A105060附表带入数据,其他企业仍然按照原口径直接填报。 第30行“其他”调整了填报说明。明确了企业将货物、资产、劳务用于捐赠、广告等用途时,进行视同销售纳税调整后,对应支出的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有差异需纳税调整的金额填报在本行。 增加了第42行“发行永续债利息支出”。本行填报企业发行永续债采取的税收处理办法与会计核算方式不一致时的纳税调整情况。 五、《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 新增一列“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填报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会计处理、税收规定,以及跨年度纳税调整情况。 六、《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新增第3行“其中:扶贫捐赠”:填报纳税人发生的可全额税前扣除的扶贫公益性捐赠支出。 新增附列资料“2015年度至本年发生的公益性扶贫捐赠合计金额”:填报企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49号)规定,企业在2015年1月1日至本年度发生的可全额税前扣除的扶贫公益性捐赠支出合计金额。 七、《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本表增加了第4行“1.一般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填写A107011)”,请特别注意该行不含持有H股、创新企业CDR、永续债取得的投资收益,按表A107011第9行第17列金额填报。 新增第7行“4.居民企业持有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填写A107011)”,用于填报居民企业持有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新增第8行“符合条件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用于填报持有永续债利息收入免税收入金额。 新增第24.1行“1.取得的社区家庭服务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填报纳税人根据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社区养老、托育、家政相关服务的收入乘以10%的金额。 新增第24.2行“2.其他”:填报纳税人享受的本表未列明的其他减计收入的税收优惠事项名称、减免税代码及减计收入金额。 删除了原表单当中的第7行、8行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大学科技园非营利组织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上述两项优惠政策已于2018年12月31日到期。 八、《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优惠明细表》 在第3列投资性质选择项中增加了创新企业CDR和永续债。在附列资料中新增了3个行次,新增第9行“直接投资或非H股票投资”、第12行“创新企业CDR”、第13行“永续债”。 九、《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 规范第19、20行优惠项目名称,新增了28.1行用于填报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调整优惠项目,将第30.1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第30.2行“高校毕业生就业”修改为“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扣减企业所得税”和“企业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扣减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纳税标准
个人独资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个人所得税,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具体对应税率如下:①、全年收入所得额不超过15000,税率5%;②、全年收入所得额超过15000-30000的部分,税率10%;③、全年收入所得额超过30000-60000的部分,税率20%④、全年收入所得额超过60000-100000的部分,税率30% ;⑤、全年收入所得额超过100000的部分,税率35%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适合比例税率,税率为2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个人独资企业纳税标准
1、个人独资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按收入所得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两种计算方法。2、收入所得:个人独资企业的收入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具体对应税率如下:①、全年收入所得额不超过15000,税率5%;②、全年收入所得额超过15000-30000的部分,税率10%;③、全年收入所得额超过30000-60000的部分,税率20%④、全年收入所得额超过60000-100000的部分,税率30%;⑤、全年收入所得额超过100000的部分,税率35%;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独资企业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适合比例税率,税率为20%。
独资企业可以是一般纳税人吗
法律主观:个人独资企业的税收规定主要有如下:个人独资企业的收入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人独资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按收入所得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两种计算方法;个人独资企业只要有业务发生就要交增值税,若满足了一般纳税人的条件,可以申请为一般纳税人。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一般纳税人怎么交税
法律主观:个人独资企业的税收规定主要有如下:个人独资企业的收入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人独资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按收入所得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两种计算方法;个人独资企业只要有业务发生就要交增值税,若满足了一般纳税人的条件,可以申请为一般纳税人。
个人独资企业收到投资分红如何缴纳税款
企业的红利不应该计入企业的收入,而应该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第四条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前款所称收入总额,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第五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企业分配给投资者个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扩展资料:根据《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应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一)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二)企业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三)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第十一条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所得额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前款所称关联企业,其认定条件及税务机关调整其价款、费用的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条投资者应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投资者从合伙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由合伙企业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并将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抄送投资者。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应分别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时,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处理:(一)投资者兴办的企业全部是个人独资性质的,分别向各企业的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依所有企业的经营所得总额确定适用税率,以本企业的经营所得为基础,计算应缴税款,办理汇算清缴;(二)投资者兴办的企业中含有合伙性质的,投资者应向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办理汇算清缴,但经常居住地与其兴办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不一致的。应选定其参与兴办的某一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为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所在地,并在5年内不得变更。5年后需要变更的,须经原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个人独资企业纳税申报
法律主观:个人独资企业是指那些个人独立出资的企业,对于个人独资企业来说,个人独资企业是一种比较特殊的企业形式,在申报地税的时候,也需要按照地税的申报流程去进行申报。一、个人独资企业如何申报地税合伙企业按照“先分后税”的原则确定每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合伙企业投资者分配企业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三个原则确定:有合伙协议约定的按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协商不成的,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1、个人独资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缴纳个人所得税。参见《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二款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而适用《个人所税法》,按《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二款“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2、税务机关对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法有二种,一种是查账征收适用于会计核算比较齐全的,另一种是核定征收。具体采用哪种征收方法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3、采用查账征收方法的,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根据个人所得税确定的税率表中对应的税率计算应纳税款。4、采用核定征收方法的。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采用按企业销售收入乘上应税所得率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根据个人所得税确定的税率表中对应的税率计算应纳税款。二、怎么查纳税人信用等级1、打开税局官网;2、点击页面左上方的【登录】;3、点击【登录】后,输入用户名、密码、滑动验证条,点击【登录】;4、再次点击【登录】后,选择企业名称,点击【企业进入】;5、点击【企业进入】后,页面进入到系统主界面,点击【涉税查询】;6、点击【涉税查询】后,点击页面左边的【纳税信用查询】;7、点击页面左边的【纳税信用查询】后,右边会弹出选择框,点击【纳税信用明细查询】;8、点击【纳税信用明细查询】后,选择需要查询信用等级的年度,示例为2016年;9、选择需要查询信用等级的年度后,点击页面右边的【查询】;10、点击页面右边的【查询】后,就可以看到企业的信用等级为几级了。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个人独资企业是一般纳税人吗
法律主观:个人独资企业的税收规定主要有如下:个人独资企业的收入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人独资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按收入所得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两种计算方法;个人独资企业只要有业务发生就要交增值税,若满足了一般纳税人的条件,可以申请为一般纳税人。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纳税人子女教育每月按多少扣除
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扣除比例:1、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2、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前款所称学前教育包括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教育。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受教育子女的父母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经父母约定,也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要求规定:1、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年4800元(每月400元)定额扣除。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按照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2、个人接受同一学历教育事项,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该项教育支出可以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支出扣除,也可以由本人按照继续教育支出扣除,但不得同时扣除。3、一个纳税年度内,在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包括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和医保目录范围外的自费部分)由个人负担超过15000元的医药费用支出部分,为大病医疗支出,可以按照每年60000元标准限额据实扣除。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五条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进项税怎么计算
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计算扣除的方法:1、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2、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百分之三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百分之九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3、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百分之九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4、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百分之十三率货物的农产品,以农产品买价和百分之十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当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限于下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和按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1、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从销货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2、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所支付给农业生产者或小规模纳税人的价款,取得经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按百分之十抵扣进项税额;3、购进中国粮食购销企业的免税粮食,可以按取得的普通发票金额按百分之十抵扣进项税额;4、纳税人外购货物和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费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按运费结算单据所列运费和基金金额按百分之七抵扣进项税额;5、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免税废旧物资,可按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有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百分之十计算抵扣进项税额;6、企业购置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可凭借购货所取得的专用发票所注明的税额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综上所述,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法律依据】:《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四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方法(一)试点纳税人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货物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可按照以下方法核定:1、投入产出法:参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包括行业公认标准和行业平均耗用值)确定销售单位数量货物耗用外购农产品的数量(以下称农产品单耗数量)。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依据农产品单耗数量、当期销售货物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含税,下同)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率(以下简称“扣除率”)计算。公式为: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扣除率)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当期销售货物数量(不含采购除农产品以外的半成品生产的货物数量)*农产品单耗数量对以单一农产品原料生产多种货物或者多种农产品原料生产多种货物的,在核算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和平均购买单价时,应依据合理的方法归集和分配。平均购买单价是指购买农产品期末平均买价,不包括买价之外单独支付的运费和入库前的整理费用。期末平均买价计算公式:期末平均买价=(期初库存农产品数量*期初平均买价+当期购进农产品数量*当期买价)/(期初库存农产品数量+当期购进农产品数量)
初级农产品加工企业,一般纳税人,投入产出法核定扣除进项税,收到专票怎么处理?
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增值税,勾选认证抵扣即可,无需额外计算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是指纳税人按税务机关确定的方法和审定的扣除标准计算当期允许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而不再凭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投入产出法:纳税人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货物的,适用投入产出法进行核定扣除。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扣除率)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当期销售货物数量×农产品单耗数量其中,扣除率为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目的是为了体现增值税对增值额征税的特点,使得最终产品销项计算税率和它的原料进项计算税率相一致。农产品单耗数量是参照国 家标准、行业标准确定的,不是纳税人的个别标准。
一般纳税人购入货物支付的增值税,均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进行核算。这说法正确吗?
错误。一般纳税人购入的货物,如果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不能抵扣的项目,其税金应计入货物成本。
如何查询企业是否是一般纳税人?
方法1、对于三证合一的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是证明企业是一般纳税人的依据。对于未三证合一,依然使用税务登记证的企业,如果其税务登记证件上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印鉴,那么证明其是一般纳税人。方法2、通过税务局网站查询。登录企业所在的省、市国税局网站输入纳税人识别号或企业名称,如果可以查询出结果,说明是一般纳税人;提示找不到相关信息的不是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湖南电子税务局税务注销流程及时间
一,纳税人登录湖南省电子税务局,通过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状态信息报告-注销税务登记路径进入。二,点击新增信息(即办预检)按钮,弹出信息提示“请选择注销类型”,分“一般注销”和“承诺注销”两种类型。首先点击“承诺注销”,系统会自动进行“即办预检”的检索。三,符合即办注销条件,系统弹出提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文件的规定,经过预检,您符合税务登记注销即办流程,您是否选择即时办理程序”。1,选择“是”,系统自动跳转“新增注销税务登记信息(即办注销)”页面。2,选择“否,按一般程序办理”,则系统跳转“新增注销税务登记信息(一般注销)”页面。四,符合承诺注销条件,系统弹出提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文件的规定,经过预检,您符合税务登记注销“承诺制”容缺办理条件,您是否选择“承诺制”容缺即时办理程序。”1,选择“是”,系统弹出提示“《承诺书》原则上需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共同现场签署,提交承诺书。允许容缺承诺,即财务负责人可以容缺(法定代表人必须承诺)。若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承诺,签署人将纳入D类管理以及相关部门的“联合惩戒”,是否继续”,点击“继续”,系统自动跳出“即办《清税证明》承诺书”页面。点击“不继续”,系统退出注销页面。小规模纳税人公司注销时间一般是六个月左右,其中登报45天,国税注销受理45天,地税受理也是45天。注销登记申请保存提交后,系统将出现提示:“你符合承诺注销条件,系统将进行承诺注销,请您三个工作日内携带公章及相关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签署‘即办《清税证明》承诺书",‘承诺书"签署后税务机关将为您开具《清税证明》。税务机关有权对预检结果进行复检,复检不通过的,我们将为您转为一般程序办理”。注意事项:1,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金税盘,税控盘和报税盘,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2,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应在办理注销登记前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按照相关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变更登记处理,但因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需要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在迁达地重新办理税务登记后,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予以保留,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允许继续抵扣。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应认真核实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迁移进项税额转移单》。4,不符合即办注销(包括承诺后注销)条件和不符合清税证明免办服务的纳税人,其注销税务登记仍通过原一般注销流程办理。5,系统依定时任务配置时间,在承诺期内对已办结了承诺事项的纳税人,批量进行注销处理。承诺到期仍未办结所有事项的纳税人,系统自动恢复纳税人为正常状态,且将信用评价等级认定为D级。6,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办理税务注销时,若资料不齐的,可在其作出承诺后,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若资料齐全的,则可以即时办结注销,出具清税文书。
湖南 一般纳税人查询
法律主观:在我国,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一、一般纳税人怎么查1、首先登陆国家税务局网站,例如可以在网页中搜索【北京市国家税局】。2、进入【国税局网站后】将鼠标指针放于【办税服务】页面弹出具体事务处理点击【涉税查询】。3、在弹出的新【涉税查询】网页中点击左侧的【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出现右侧的查询页面。4、输入【纳税人识别号】或【企业名称】及验证码,点击查询,要查询的企业信息就出来了。5、点击上图中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就会弹出我们需要的【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信息】。6、因为现在企业都已经完成五证合一,没有了税务登记证,在营业执照上又不体现一般纳税人资格,所以当我们需要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的时候可以在税务局的网站上打印出来加盖我们公司的公章,对外提供就可以了。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认定标准1、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小规模纳税人资格认定。需符合以下条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不予认定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1、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2、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3、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4、非企业性单位5、销售免税货物的企业认定程序1、纳税人提交申请2、税务机关核对申请资料3、税务机关实地查验,出具查验报告4、税务机关认定申请资料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并提供下列资料:1、《税务登记证》副本;2、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3、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特殊规定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对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纳税申报纳税人应按月进行纳税申报,申报期为次月1日起至15日止,遇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1日;在每月1日至10日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湖南一般纳税人查询
法律主观:在我国,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一、一般纳税人怎么查1、首先登陆国家税务局网站,例如可以在网页中搜索【北京市国家税局】。2、进入【国税局网站后】将鼠标指针放于【办税服务】页面弹出具体事务处理点击【涉税查询】。3、在弹出的新【涉税查询】网页中点击左侧的【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出现右侧的查询页面。4、输入【纳税人识别号】或【企业名称】及验证码,点击查询,要查询的企业信息就出来了。5、点击上图中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就会弹出我们需要的【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信息】。6、因为现在企业都已经完成五证合一,没有了税务登记证,在营业执照上又不体现一般纳税人资格,所以当我们需要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的时候可以在税务局的网站上打印出来加盖我们公司的公章,对外提供就可以了。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认定标准1、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小规模纳税人资格认定。需符合以下条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不予认定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1、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2、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3、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4、非企业性单位5、销售免税货物的企业认定程序1、纳税人提交申请2、税务机关核对申请资料3、税务机关实地查验,出具查验报告4、税务机关认定申请资料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并提供下列资料:1、《税务登记证》副本;2、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3、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特殊规定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对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纳税申报纳税人应按月进行纳税申报,申报期为次月1日起至15日止,遇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1日;在每月1日至10日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湖南一般纳税人查询入口
法律主观:在我国,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一、一般纳税人怎么查1、首先登陆国家税务局网站,例如可以在网页中搜索【北京市国家税局】。2、进入【国税局网站后】将鼠标指针放于【办税服务】页面弹出具体事务处理点击【涉税查询】。3、在弹出的新【涉税查询】网页中点击左侧的【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出现右侧的查询页面。4、输入【纳税人识别号】或【企业名称】及验证码,点击查询,要查询的企业信息就出来了。5、点击上图中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就会弹出我们需要的【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信息】。6、因为现在企业都已经完成五证合一,没有了税务登记证,在营业执照上又不体现一般纳税人资格,所以当我们需要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的时候可以在税务局的网站上打印出来加盖我们公司的公章,对外提供就可以了。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认定标准1、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小规模纳税人资格认定。需符合以下条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不予认定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1、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2、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3、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4、非企业性单位5、销售免税货物的企业认定程序1、纳税人提交申请2、税务机关核对申请资料3、税务机关实地查验,出具查验报告4、税务机关认定申请资料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并提供下列资料:1、《税务登记证》副本;2、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3、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特殊规定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对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纳税申报纳税人应按月进行纳税申报,申报期为次月1日起至15日止,遇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1日;在每月1日至10日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一般纳税出售不动产缴纳哪些税?
一般纳税出售不动产缴纳哪些税?1、2016年转让企业房产需要缴纳的税费有增值税(5月1日以后)、城市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2016年5月1日以后营业税改缴增值税.2、政策计税依据:(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让2015年4月30日以前购的,按5%征收率计算缴纳,5月1日以后购入按11%税率计算缴纳.小规模纳税人按5%征收率计算缴纳.(2)城市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分别按应缴增值税额的7%、3%和2%计算缴纳.(3)印花税,购销金额0.3‰贴花.(4)土地增值税,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增值额大于20%未超过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200%的部分,则要按60%的税率进行征税.(5)企业所得税,转计房产所得合并入企业利润一起征税.3、法规参考:(1)《增值税暂行条例》.(2)《城市建设税暂行条例》.(3)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管理办法.(4)印花税暂行条例.(5)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6)企业所得税法.企业的增值税税率是多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一般纳税出售不动产缴纳哪些税?整体上来说,其实通过小编老师在上文中整理的那些政策依据的资料,完全相信你们知道需要申报那些税种的,因此小编老师就不在一一累述啦,如果你们对此上文提及到的不动产收益缴纳的税种处理资料感兴趣,欢迎你们来本网站上进行搜索,这里有很多免费会计知识是可以学习的.
一般纳税人出售不动产如何计算增值税?
法律主观:很多人在有钱的时候都会选择多买一些不动产作为投资,在经济紧张的时候就可以转让掉解决资金问题。一、一般纳税人不动产转让增值税如何缴纳《关于发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一)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二)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三)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四)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5%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五)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六)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5月1日后自建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5%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二、动产与不动产的区别1、定义不同动产,是指能够移动而不损害其经济用途和经济价值的物,一般指金钱、器物等。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如移动即会损害其经济效用和经济价值的物,如土地及固定在土地上的建筑物、桥梁、树木等。与动产相对。2、是否能移动动产是指能够移动而不损害其价值或用途的物。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若移动则损害其价值或用途的物。3、在法律上区分不同得失变更上,动产是交付主义,不动产需登记。诉讼管辖及涉外法律适用上,动产是属人主义,不动产是属物主义。三、不动产有什么特性自然特性:不动产作为自然物的特性有:1、不可移动性:又称位置固定性,即地理位置固定。2、个别性:也称独特性、异质性、独一无二,包括位置差异、利用程度差异、权利差异。3、耐久性:又称寿命长久,土地不因使用或放置而损耗、毁灭,且增值。我国土地有使用年限。4、数量有限性:又称供给有限,土地总量固定有限,经济供给有弹性。5、保值增值性:相对于其他财产所具有的特性。社会经济特性:体现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的特性。1、价值量大:与一般物品相比,不动产不仅单价高,而且总价大。2、用途多样性:也称用途的竞争、转化及并存的可能性,主要指空地所具有的特性。从经济角度土地利用的优先顺序:商业、办公、居住、工业、耕地、牧场、放牧地、森林、不毛荒地。3、涉及广泛性:又称相互影响,不动产涉及社会多方面,容易对外界产生影响。在经济学中称为外部性,分为正的外部性、负的外部性。4、权益受限性:由涉及广泛性引起。政府主要通过设置管制权、征收权、征税权和充公权四种特权进行管理。5、难以变现性:也称为变现力弱、流动性差,主要由价值高、不可移动、易受限制性等造成。影响变现的因素主要有不动产的通用性、独立使用性、价值量、可分割性、开发程度、区位市场状况等。6、保值增值性:增值指不动产由于面积不能增加、交通等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人口增加等,其价值随着时间推移而增加。保值是指不动产能抵御通货膨胀。综上所述,一般纳税人不动产转让增值税缴纳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分析,2016年4月30日前后的是不一样的,自建的非自建的又是不一样的等等
纳税人转让不动产的税率是多少?
纳税人转让不动产的税率是多少?纳税人转让不动产的增值税税率是5%转让不动产分为自建和非自建,简易计税(老项目)和一般计税一般纳税人1.非自建简易计税和一般计税相同:不同区预缴都是差额预缴,预缴增值税=差额/1.05*5%不同:简易计税是差额征收,税率5%,纳税申报增值税=差额/1.05*5%-预缴(实际申报是为0,已预缴)一般计税是全额征收,税率9%,纳税申报增值税=全额/1.09*9%-预缴2.自建简易计税和一般计税相同:不同区预缴都是全额预缴,预缴增值税=全额/1.05*5%计税都是全额征收不同:简易计税是全额征收,税率5%,纳税申报增值税=差额/1.05*5%-预缴(实际申报是为0,已预缴)一般计税是全额征收,税率9%,纳税申报增值税=全额/1.09*9%-预缴备注:自建和非自建一般计税:预缴是不一样,非自建是差额,自建是全额自建和非自建简易计税:计税依据不一样,非自建都是差额,自建都是全额差额=全部价格和价外费用-不动产购买原件,和财务是否有折旧无关.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取得哪些凭证可以差额扣除?(一)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其中,如果属于2016年4月30日之前的,应当取得营业税发票;如果属于2016年4月30日之后的,应当取得增值税发票(二)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三)如因丢失等原因无法提供取得不动产时的发票,可向税务机关提供其他能证明契税计税金额的完税凭证等资料,进行差额扣除.纳税人以契税计税金额进行差额扣除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1、2016年4月30日及以前缴纳契税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全部交易价格(含增值税)-契税计税金额(含营业税)]÷(1+5%)×5%2、2016年5月1日及以后缴纳契税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全部交易价格(含增值税)÷(1+5%)-契税计税金额(不含增值税)]×5%纳税人同时保留取得不动产时的发票和其他能证明契税计税金额的完税凭证等资料的,应当凭发票进行差额扣除.(四)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凭证.
国家税务总局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票的时候怎么修改纳税人银行信息?
要修改纳税人银行信息,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在国家税务总局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上进行操作:登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使用您的账户信息登录到国家税务总局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进入纳税人信息管理页面: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主界面或菜单中,找到与纳税人信息管理相关的选项。一般情况下,该选项可能被命名为“纳税人信息”、“企业信息”或类似的名称。点击该选项进入纳税人信息管理页面。修改纳税人银行信息:在纳税人信息管理页面中,查找与银行信息相关的选项,通常会有一个名为“银行信息”、“开户行信息”或类似的选项。点击该选项以进行修改。填写新的银行信息:根据需要,填写新的银行信息,包括银行名称、开户行地址、银行账号等。确保准确填写信息,以便将来的开票过程中能够正确显示您的银行信息。提交修改申请:完成银行信息的修改后,点击提交或保存按钮来提交修改申请。系统可能会要求您进行身份验证或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审核和生效:您的修改申请将提交给税务部门进行审核。一旦审核通过,您的新银行信息将会生效,并在将来的开票过程中体现出来。
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第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四、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三)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本通知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第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二、下列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一)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的规定执行。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第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和财税〔2009〕9号文件等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第四,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可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本公告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发生并已经征税的事项,不再调整;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按本公告规定执行。第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六、纳税人适用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销售额×2%第六,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二、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一、营改增试点期间,试点纳税人[指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称《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十四)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旧货相关增值税政策执行。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符合《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并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营改增后个人保险代理人如何纳税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5号,以下简称45号公告),对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后,个人保险代理人、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相关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以及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1、个人代理(经纪)人及佣金的定义个人保险代理人,指根据保险企业的委托,在保险企业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自然人,不包括个体工商户。证券经纪人,指接受证券企业的委托,代理其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的证券企业以外的自然人。佣金,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给予为其提供服务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间人的劳务报酬。提示:合法取得佣金的个人代理(经纪)人,与接受其代理服务的单位签订的是委托代理合同而非劳动雇佣合同,两者之间不构成任何雇佣劳动关系。个人代理(经纪)人不具有被代理企业任何类别的员工身份,其取得的报酬是向委托方提供独立的代理、经纪服务后取得的个人劳务报酬,而非工资、薪金等劳动报酬。2、营改增后增值税及附加的征缴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有偿提供服务(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除外)的个人属于增值税纳税人之一,应当缴纳增值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经纪代理服务,指各类经纪、中介、代理服务。因此,前述个人代理(经纪)人以任何支付方式取得的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相关收入(所有货币和非货币收入及其他经济利益),应按提供经纪代理服务依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还应缴纳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如果个人代理(经纪)人取得的月销售额未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9万元)的,按规定免征增值税。鉴于个人代理人数量多、金额小、流动性强等因素,45号公告规定,国税机关、地税机关可按规定分别委托支付佣金的企业代征增值税和地方税费。3、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特别规定45号公告规定,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企业,向个人代理(经纪)人支付佣金费用时,可代其统一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述企业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发票,应向主管国税机关出具个人代理(经纪)人相关信息的详细清单,并同时作为代开增值税发票的清单,随发票入账。提示:45号公告规定个人代理(经纪)人取得佣金可以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符合条件的其他个人出售、出租不动产可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后的又一个重大突破。享受免征增值税的纳税人,不得开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企业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不管个人代理(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是多少,都不能免征增值税。如果要享受免税,只能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4、对两类特定业务规定扣除展业成本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个人从事代理业务和经纪业务取得的收入,应当按“劳务报酬”缴纳个人所得税。支付佣金的单位为法定扣缴义务人,在支付佣金时应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54号)规定,从2006年6月开始,对保险营销员取得的佣金中的展业成本(暂定40%)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5号)规定,自2012年10月起,对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中的展业成本(暂定40%)不征收个人所得税。45号公告规定,个人保险代理人和证券经纪人以其取得的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相关收入(不含增值税)减去地方税费附加及展业成本(佣金收入减去地方税费附加余额的40%),按照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同时规定,对个人保险代理人和证券经纪人以外的个人代理人取得的佣金,不执行扣除展业成本后计缴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扩展资料全面实施营改增,一方面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基本消除了重复征税,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了社会分工协作,有力地支持了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另一方面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比较完整地实现了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有利于扩大企业投资,增强企业经营活力。有利于完善和延伸二三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此外,营改增有利于增加就业岗位,有利于建立货物和劳务领域的增值税出口退税制度,全面改善我国的出口税收环境。参考资料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局
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第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四、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三)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本通知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第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二、下列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一)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的规定执行。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第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和财税〔2009〕9号文件等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第四,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可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本公告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发生并已经征税的事项,不再调整;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按本公告规定执行。第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六、纳税人适用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销售额×2%第六,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二、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一、营改增试点期间,试点纳税人[指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称《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十四)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旧货相关增值税政策执行。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符合《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并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税收政策,进一步精简办税资料,减轻办税负担,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解读如下:一、有关背景2022年以来,财政部联合我局及相关部门出台了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企业创新发展等多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如下:(一)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3号),延续小型微利企业判定标准,并对年应纳税所得额100-300万元的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二)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一是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字》(2022年第16号),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二是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28号),现行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75%的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三)促进中小微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升级一是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2号),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二是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28号),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四)支持我国基础研究发展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32号),对企业出资给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实际发生额在税前扣除,并可按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对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接收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机构基础研究资金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五)支持广州南沙深化粤港澳全面合作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州南沙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2〕40号),对设在南沙先行启动区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六)支持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税收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3号),区分设立基础设施REITs前和基础设施REITs设立阶段,明确企业所得税试点政策。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要修订内容(一)《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28号),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第四季度(10月-12月)购置单价500万元以下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第四季度(10月-12月)购置单价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中小微企业购置单价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等事项,供中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填报设备器具扣除相关优惠政策。(二)《企业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00)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税收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3号),在《企业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00)中增加“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部分,供纳税人填报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税收政策有关情况。同时,调整《企业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00)与上级表单《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的表间关系。(三)《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一是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32号),增加第16.1行“取得的基础研究资金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第30.1行“企业投入基础研究支出加计扣除”,供纳税人填报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二是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28号),将第28行中的“加计扣除比例____%”调整为“加计扣除比例及计算方法:____”,并相应增加创意设计活动加计扣除比例及计算方法代码表,供纳税人根据相关政策选择填报适用的加计扣除比例和计算方法;增加第28.1行“第四季度相关费用加计扣除”和第28.2行“前三季度相关费用加计扣除”,供纳税人填报2022年第四季度和前三季度创意设计活动相关费用加计扣除金额。三是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28号),增加第30.2行“高新技术企业设备器具加计扣除”,供高新技术企业填报2022年第四季度(10月-12月)新购置设备器具加计扣除金额。(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28号),将第50行“加计扣除比例”调整为“加计扣除比例及计算方法”,并相应增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及计算方法代码表,供纳税人根据相关政策选择填报适用的加计扣除比例和计算方法;增加第L1行“本年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总额”、第L1.1行“第四季度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金额”、第L1.2行“前三季度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金额”,供纳税人填报2022年第四季度和前三季度研发费用金额。(五)《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2〕1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州南沙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2〕40号)等规定,在第24行下增加明细行次,对区域性优惠政策进一步细分,供纳税人分别填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南沙先行启动区相关优惠政策。三、企业政策性搬迁事项附报资料的处理为精简办税资料,减轻企业办税负担,发生政策性搬迁事宜的企业在搬迁完成当年,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时,不再填写和报送《企业政策性搬迁清算损益表》。四、实施时间《公告》适用于2022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今后如出台新政策,按照新政策相关规定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相关规则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不追溯调整。纳税人调整以前年度涉税事项的,按照相应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相关规则调整。
企业计提未付的工会经费本期支付是否需要纳税调减
09年预提未付的工会经费,因为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已做了纳税调整,属于税后提取项目,实际应该作为税后利润结转利润分配,不应再作为“其他应交款——工会经费”处理,10年实际支付的工会经费也就不应从预提的项目中支付,应该直接计入管理费用。至于是否做纳税调减,我建议不要这样处理,因为没有相关规定,税务可能不允许。我国从2008年起,有关费用规定据实列支,不再预提。
快讯!税务总局明确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税收政策,进一步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现就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和填报说明进行修订,具体如下:对《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企业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0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的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进行修订;对《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的填报说明进行修订。二、企业搬迁完成当年,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时,不再报送《企业政策性搬迁清算损益表》。三、本公告适用于2022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的公告》(2017年第5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2018年第5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2020年第2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4号)中的上述表单和填报说明同时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2012年第40号)第二十五条关于“应同时报送《企业政策性搬迁清算损益表》(表样附后)”的规定和附件《企业政策性搬迁清算损益表》同时废止。特此公告。
什么情况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只能开具普通发票?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条规定: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扩展资料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一般纳税人
国税地税合并 看看将给纳税人带来哪些利好
答:税务总局制定了《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征管业务工作方案》,随着省、市、县三级新税务机构逐级对外挂牌,届时税务系统将实现“六个统一”,即国税地税业务“一厅通办”、国税地税业务“一网通办”、12366“一键咨询”、实名信息一次采集、统一税务检查、统一税收执法标准。税务总局明确,新机构挂牌后,为便利纳税人办税,绝大部分办税服务厅保持现有办税服务场所、地点不变。另外一个直接变化是,纳税人将减少报送办税资料。各省份税务机关梳理原国税地税相同业务的事项清单,整合报送资料,统一资料归档,实现纳税人同一资料只报送一套、同一涉税事项只需申请一次。此外,纳税人还可以“一厅通办”所有涉税事项。目前全国已有9365个办税服务厅实现了“一厅通办”。步长制药公司财务人员 赵晓刚表示,“一厅通办”不仅避免了“来回跑”,还进一步统一、简并、规范了涉税资料报送,简化、优化了办税流程,降低了纳税成本。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 李万甫说,顺利推进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必将全面提高税收征管能力建设水平,为国家财政收入的可持续增长奠定良好的体制机制基础,为进一步深化税制改革提供强有力的征管保障。
烟叶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烟叶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购烟叶的当天。自2018年7月1日之后,烟叶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购烟叶的当日。烟叶税的纳税义务时间是纳税人收购烟叶的当天,烟叶税是以纳税人收购烟叶的收购金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
烟叶税纳税人包括个人吗
烟叶税纳税人不包括个人。具体如下:1、烟叶税的纳税人仅限于单位,不包括个人。2、烟叶税实行比例税率,税率为20%。且只征收晾晒烟叶、烤烟叶,烟叶税应当向烟叶收购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烟叶税的主要内容:1、烟叶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烟叶收购的单位;2、烟叶税的征收环节为烟叶收购环节;3、烟叶税的税率,为20%的比例税率;4、烟叶税的计税依据为烟叶的收购金额;5、烟叶税的征收机关为地方税务机关。开征烟叶税不会增加农民的负担。这主要是因为,原烟叶特产农业税是在烟叶收购环节由烟草收购公司缴纳的。另外,烟叶税的税率与原烟叶特产农业税的税率相同,也是20%,税率没有改变。因此,征收烟叶税不会增加农民负担。烟叶税的计税依据为:1、纳税人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纳税人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包括纳税人支付给烟叶生产销售单位和个人的烟叶收购价款和价外补贴。其中,价外补贴统一按烟叶收购价款的10%计算。2、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收购价款+价外补贴=收购价款*(1+10%)(统一规定的价外补贴)烟叶税是以纳税人收购烟叶的收购金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我国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无个人)。征税对象:烤烟叶、晾晒烟叶。综上所述,烟叶税是以纳税人收购烟叶的收购金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烟叶税的应纳税额按照纳税人收购烟叶的收购金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烟叶税实行比例税率,税率为20%。烟叶税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第三条烟叶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烟叶税的税率为百分之二十。烟叶税的应纳税额按照纳税人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乘以税率计算。烟叶税由税务机关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征收管理。纳税人应当向烟叶收购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烟叶税。烟叶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购烟叶的当日。烟叶税按月计征,纳税人应当于纳税义务发生月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
如何计算烟叶税的应纳税额
烟叶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收购烟叶的收购金额,具体包括纳税人支付给烟叶销售者的烟叶收购价款和价外补贴。收购金额的计算公式为:收购金额=收购价款×(1+10%)。烟叶税应纳税额=收购金额×税率=收购价款×(1+10%)×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