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保,福利费税前扣除的问题急
1、福利费主要用于职工的医药费、医护人员工资、医务经费、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的工资的费用;2、根据最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不用每月按照14%计提福利费,只是在实际发生的时候作为当期损益或者成本处理,而根据税法的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能扣除;3、福利费的列支必须符合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和税法的规定,福利费的支付应当凭据真实、合法、有效的凭证,同时并非所有符合规定的福利费支出都可全额在税前扣除,只准予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比例内据实扣除,因此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的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和企业实际账务处理时还是有些区别。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福利费税前扣除比例是多少
法律主观:《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 工资 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这一规定改变了之前福利费按照可在税前扣除的工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的规定,将预提扣除改为了据实扣除。 税收方面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主要包括: (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 社会保险 费、 住房公积金 、劳务费等。 (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 医疗费用 、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3)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 探亲假 路费等。
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2020
职工福利费可以按比例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扩展资料:企业职工福利费是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但根据国家有关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是多少?
职工福利费可以按比例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企业职工福利费企业职工福利费,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但根据国家有关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
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规定,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如下: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第四十一条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第四十二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2022
一.职工福利费的列支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具体有:(1)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2)企业尚未坦型橡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3)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4)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5)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以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没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条款项目中的其他支出租卖2.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是什么?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按标准扣除,未超过标准的按实际数扣除,超过标准的只能按标准扣除,超出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也不得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让旁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更具我国有关法律可得,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总结:主要由各项现金补贴和各种的非货币性的集体福利构成职工可以根据自身所遇到的各种情况,来去企业要求支付职工福利费法律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3条第5款规定:“社会保险费的费基、费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执行。”目前,对于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和费率的规定,体现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失业保险条例》,虽然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缴费费率各不相同,但缴费基数均统一为职工工资总额。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指出:“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劳动法》等相关法律中,对劳动者的权益是作出了较多保障的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2022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按标准扣除,未超过标准的按实际数扣除,超过标准的只能按标准扣除,超出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也不得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实际发生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1、税金,即销售税金及附加2、其他支出,是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合伙企业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
法律主观:《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 工资 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这一规定改变了之前福利费按照可在税前扣除的工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的规定,将预提扣除改为了据实扣除。 税收方面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主要包括: (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 社会保险 费、 住房公积金 、劳务费等。 (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 医疗费用 、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3)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 探亲假 路费等。
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是多少
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是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主要用于职工的医药费,医护人员工资,医务经费,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的工资的费用。在企业实操过程中,企业可以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来计提福利费,按实际消费的金额来计入到对应的科目。但是在企业汇算清缴的时候,有两点需要注意,一是企业的福利费,在工资总额的14%以内可以税前扣除,超过部分,不能扣除。二是,对于只是计提,但是没有实际支付的部分,不能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按标准扣除,未超过标准的按实际数扣除,超过标准的只能按标准扣除,超出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也不得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实际发生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1、税金,即销售税金及附加(1)六税一费:已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出口关税及教育费附加;(2)增值税为价外税,不包含在计税中,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时不得扣除。(3)企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已经计入管理费中扣除的,不再作为销售税金单独扣除。2、其他支出,是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拓展资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3、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是多少
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是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主要用于职工的医药费,医护人员工资,医务经费,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的工资的费用。在企业实操过程中,企业可以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来计提福利费,按实际消费的金额来计入到对应的科目。但是在企业汇算清缴的时候,有两点需要注意,一是企业的福利费,在工资总额的14%以内可以税前扣除,超过部分,不能扣除。二是,对于只是计提,但是没有实际支付的部分,不能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按标准扣除,未超过标准的按实际数扣除,超过标准的只能按标准扣除,超出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也不得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实际发生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1、税金,即销售税金及附加(1)六税一费:已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出口关税及教育费附加;(2)增值税为价外税,不包含在计税中,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时不得扣除。(3)企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已经计入管理费中扣除的,不再作为销售税金单独扣除。2、其他支出,是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拓展资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3、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是什么?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这一规定改变了之前福利费按照可在税前扣除的工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的规定,将预提扣除改为了据实扣除。税收方面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主要包括:(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3)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是多少?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扩展资料: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是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关于职工福利费的相关知识内容小编今天就为大家整理这么多了,如果大家看完这些内容还有关于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不了解的知识点,欢迎关注我们了解更多会计实操内容,并且咨询我们右方在线客服能够领取更多免费试听课程,全面提高自己会计实操能力,从此升职加薪不是梦。
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
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有如下:1、职工福利费支出中不超过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百分之十四的部分,准予扣除;2、企业拨付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百分之二的部分,应当扣减;3、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机关另有规定以外,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中不超百分之二点五的部分,准予扣除;超出百分之二点五的部分可以累计结转,在以后纳税年度扣除。企业职工福利费是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 第四十条 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包括哪些内容?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按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那么福利费支出税前扣除主要包括什么内容?哪些职工福利费允许税前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文件规定,《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职工福利费账务处理现金福利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贷:库存现金借:管理费用——福利费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购物卡福利借:其他应收款——购物卡贷:银行存款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贷:其他应收款——购物卡实物福利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贷:银行存款借:管理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
法律主观: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 工资 、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按标准扣除,未超过标准的按实际数扣除,超过标准的只能按标准扣除,超出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也不得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工会经费的来源:(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四)人民政府的补助;(五)其他收入。前款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2%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2%的部分,准予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工会经费的来源:(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四)人民政府的补助;(五)其他收入。前款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
一、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1、要区分情况,有些是不计入工资薪金的,有些是要合并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1)由公司统一支出的,有合法票据的福利费、例如:探亲路费、食堂购入食品的发票等等,这个是不计入个人工资的;(2)直接以现金形式发放的,除了独生子女费、个人取得的福利费生活补助费、抚恤金、救济金生活困难补助费是免税的;(3)其他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例如:中秋节发的月饼,都是要并入工资薪金交税的。防止单位通过少计工资,多计福利费帮助个人避税;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也不得结转以后年度扣除;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的标准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实际发生的支出相关,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一)税金,即销售税金及附加;(二)六税一费:已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出口关税及教育费附加;(三)增值税为价外税,不包含在计税中,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时不得扣除;(四)企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已经计入管理费中扣除的,不再作为销售税金单独扣除;(五)其他支出,是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二、职工福利费列支的范围是怎样的职工福利费列支的范围包括:1、职工困难补助费;2、职工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的医药费等;3、本单位职工食堂、浴室工作人员的工资和食堂炊事用具的购买.修理费用等;4、本单位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的工资、费用,以及托儿所、幼儿园设备的购置和修理等费用;5、职工个人福利补贴;6、企业为职工向商业机构购买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7、企业自办农副业生产的开办费和亏损补贴。
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是多少?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扩展资料: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是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关于职工福利费的相关知识内容小编今天就为大家整理这么多了,如果大家看完这些内容还有关于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不了解的知识点,欢迎关注我们了解更多会计实操内容,并且咨询我们右方在线客服能够领取更多免费试听课程,全面提高自己会计实操能力,从此升职加薪不是梦。
福利费税前扣除比例
14%。职工福利费可以按比例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发生职工薪酬及其相关的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工会经费支出等纳税调整项目,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为加强企业职工薪酬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比对分析,职工薪酬项目不需纳税调整的企业,也需填报本表。具体来说是,在第3行“职工福利费支出”的第1列“账载金额”栏目中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福利费的金额。在第2列“税收规定扣除率”填报税法规定的扣除比例(14%)。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第四十二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职工福利费的扣除标准_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是什么
uf0b7 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是什么? 解答: 企业所得税法 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从2008年起,企业不再提取福利费,按实际发生额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以内扣除。即低于14%按实际扣除,高于14%的部分,年终汇算时要进行纳税调整。 http://www.wanrm.com 福利费是指企业职工在职期间应在卫生保健、生活困难补助、集体福利设施,以及不列入工资发放范围的各项补贴等方面享受的待遇和权益,这是根据国家规定,为满足企业职工的共同需要和特殊需要而建立的制度。职工福利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从企业提出的职工福利费和住房补助基金。 职工福利费列支的范围:职工困难补助费;职工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的医药费,本单位医疗部门的全体医务工作人员工资和医务经费,职工因工负伤就医路费等;本单位职工食堂、浴室工作人员的工资和食堂炊事用具的购买、修理费用等;本单位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的工资、费用,以及托儿所、幼儿园设备的购置和修理等费用;企业自办农副业生产的开办费和亏损补贴;结余的职工福利基金可用于维修宿舍(包括集体宿舍和家属宿舍);职工健康检查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职工福利基金开支的其他支出。 职工个人福利补贴 ;职工个人福利补贴是指为解决职工某些带有特殊性的生活困难,由企业以货币形式提供给个人的一种补充收入;职工个人福利补贴一般有职工探亲假,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上下班交通费补贴;职工冬季宿舍取暖补贴以及其他一些补贴。 职工食堂工作人员工资应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食堂作为企业的福利部门,只能为企业职工就餐提供服务,而不能无偿为职工提供午餐。企业职工的餐费属于个人消费支出,应由职工个人承担。正确的做法的是,企业职工自行向食堂购置餐票或直接用现金购买午餐,食堂自收自支,单独建立收支账,与企业损益无关。对于食堂招待客人的费用,应由企业承担,在“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科目列支。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44条规定,“纳税人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提供能证明真实性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不能提供的,不得在税前扣除。” 据此,企业可以编制自制凭证入账,自制凭证需要注明招待客人的所在单位、姓名、日期以及招待的时间等等。 不属于职工福利费的开支: 1,退休职工的费用 2,被辞退职工的补偿金 3,职工劳动保护费 4,职工在病假、生育假、探亲假期间领取到补助 5,职工的学习费 6,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包括职工在企业的午餐补助和出差期间的伙食补助)。 以前年度节余的福利费余额的处理: 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扣除。企业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已在税前扣除,属于职工权益,如果改变用途的,应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扣除范围究竟应该如何把握?国税函〔2009〕3号文对《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含的内容从3个方面做了较详细的说明,但是,《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人民出版社出版)对职工福利费范围的解释是:“职工福利费,主要包括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以及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支出。” 因为税法与会计准则对职工福利费范围的界定存在差异,且税法界定的范围比会计准则界定的范围要明确和具体。所以,企业今后在涉及职工福利支出的问题上,只要是实际发生的符合税法规定范围而且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职工福利费,最好直接列作职工福利费支出,用足税收政策。 但必须指出的是,国税函〔2009〕3号文第三条对界定的职工福利费的内容究竟是全列举还是非全列举的问题没有明确。 如果是全列举,则该文没有列举的即使从情理上分析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支出的内容都不能作为职工福利费在税前扣除(即使在工资薪金总额14%的范围内),如该文没有列举的许多企业都存在的逢年过节发放给职工的各种货币性福利和非货币性福利,或者平时以各种名目为职工提供的衣、食、住、行、玩乐、健康等各方面的待遇等。如果是非全列举,则没有列举的其他从情理上分析应该作为职工福利费的支出又如何把握?如上述逢年过节发放给职工的各种福利和以各种名目为职工提供的各方面的待遇等。 因此,对于上述扣除范围的问题还有待税务部门予以进一步明确。但笔者认为,在没有明确之前,企业对合乎情理的职工福利支出可以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按照惯例和常规自行判断是否应计入职工福利费。 还需特别说明的是,对于国税函〔2009〕3号文已经明确属于职工福利费范围的支出在进行涉税处理时必须列入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的范畴,而不应再列入其他范围。如对国税函〔2009〕3号文已经明确规定的“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等,即使企业已经按照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的规定直接计入了企业的生产成本或费用,但也应该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税前扣除是否都需要发票或收据?税法对允许扣除的支出有合理性的要求。但要体现“合理性”,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取得合法和适当的报销凭据,即主要是企业从外部取得的发票、收据等。因此,企业对发生的从外部购进或由外部提供的用于职工福利的支出,均应取得必要的发票和收据等凭据,而不应再认为职工福利费支出可以不需要这些报销凭据。 但是,企业在日常列支和核算职工福利费时,往往无法取得发票、收据等外部凭据,如企业以货币形式发放给职工的各项补贴、救济费、安家费等。对于这部分福利性支出,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主要审查此类支出的合理性和真实性,只要是合乎经营常规和会计惯例,属于必要、正常且合乎情理、事理和法理的支出,就应该给予报销,而不应拘泥于凭据的形式。 另外,对于企业已经在当年度职工福利费中列支、但至次年度才能取得相关支出报销凭据是否可以税前扣除的问题,尽管国税函〔2009〕3号文没有明确,但笔者认为,只要是在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前取得了相关报销凭据就可以在当年度扣除,否则就需进行纳税调整。
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是什么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该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没有单独设置账册准确核算的,税务机关应责令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税务机关可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进行核定。
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
法律主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 工资 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客观:《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 企业在货币交易中,以及纳税年度终了时将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性资产、负债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时产生的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外,准予扣除。 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
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具体如下:1、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是指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2、超过部分,不得扣除,也不得结转以后年度扣除。职工福利费的范围:1、 企业内设的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含职工食堂 、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所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工资薪金、 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发生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职工因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交通补贴等;3、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 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企业职工福利费: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综上所述,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是指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是指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也不得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2023
法律主观:《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 工资 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这一规定改变了之前福利费按照可在税前扣除的工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的规定,将预提扣除改为了据实扣除。 税收方面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主要包括: (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 社会保险 费、 住房公积金 、劳务费等。 (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 医疗费用 、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3)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 探亲假 路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