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销售性质中的基金首发、持续营销、封转开、基金拆分等都是什么意思?
基金首发,第一轮是基金公司为每个人建立了一个新的基金来购买。持续营销。是通过拆分、优惠待遇、分红等方式来推广一个长期成立的基金。目的是让每个人都买下它。封闭式基金以前是封闭式基金,但现在它们必须转换成开放式基金,这也可以说是促销。拆分,就是将净值较高的基金变成净值为1元的基金,同时持有人持有的股份增加,这也是一种提升!基金广义是指为了某种目的而设立的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主要包括信托投资基金、公积金、保险基金、退休基金,各种基金会的基金。从会计角度透析,基金是一个狭义的概念,意指具有特定目的和用途的资金。我们现在提到的基金主要是指证券投资基金。扩展资料:操作技巧第一:先观后市再操作基金投资的收益来自未来,比如要赎回股票型基金,就可先看一下股票市场未来发展是牛市还是熊市。再决定是否赎回,在时机上做一个选择。如果是牛市,那就可以再持用一段时间,使收益最大化。如果是熊市就是提前赎回,落袋为安。第二:转换成其他产品把高风险的基金产品转换成低风险的基金产品,也是一种赎回,比如:把股票型基金转换成货币基金。这样做可以降低成本,转换费一般低于赎回费,而货币基金风险低,相当于现金,收益又比活期利息高。因此,转换也是一种赎回的思路。第三:定期定额赎回与定期投资一样,定期定额赎回,可以做了日常的现金管理,又可以平抑市场的波动。定期定额赎回是配合定期定额投资的一种赎回方法。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基金
基金销售费用是按日计提,还是一次性的?
销售服务费自基金管理人公告的正式收取日起,每日计算,每日计提,按月支付。计算方法本基金正式收取销售服务费后,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算,H=E×N÷360H为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N为基金管理人根据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基金合同的约定、招募说明书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披露的或基金管理人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的公告确定的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扩展资料:基金销售服务费的收取,将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约定,由基金管理人选取适当的时机(但应于中国证监会发布有关收取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的通知后),经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公告后正式执行。本基金销售服务费的年费率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如果前述费率标准上限高于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相关费率标准上限的,取前述费率上限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费率标准上限孰低执行),具体费率水平详见招募说明书、最新的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基金管理人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的公告。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用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比例不低于总额的25%(如果前述比例下限低于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相关比例下限的,取前述比例下限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下限孰高执行)。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基金销售服务费
我国开放式基金销售的主要渠道有哪些
1.银行营业所柜台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五大行,以及中信、兴业、招商、光大、华夏、广发、浦发等银行都代销基金,但各家银行代销的基金不尽相同。多数基金可以在几家银行买卖。在银行买基金,应持身份证和开通了网银的银行卡在柜台先办理开户手续,然后就可立即买基金。开户与购买可同时完成。购买者需要填写(认)申购申请单,交柜台营业人员办理完后,会交给购买者一份开户单和(认)申购单据。第二次买卖就无需再开户。基金投资新手往往对上述单据特别重视,小心谨慎妥善保管,惟恐丢失了没有凭证。实际上,妥善保管有好处,至少可以作为基金投姿资料。不过,单据丢失完全不会影响你的基金投资。在卖出时根本不必出示单据,只需凭身份证和银行卡就可办理。银行的电脑记录了你的交易。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办理了(认)申购就表示交易成功,银行卡上会被扣款。,但是也有万一的交易不成功的可能。如果银行卡上没有扣款,肯定交易不成功;如果扣款了而交易不成功,钱会退回到卡上。为了确认是否交办易成功。可在买进的次日到银行要`求打一张“确认单”。对于有基金投资经验者来说,这一步骤完全可以省却。需要买出基金时,可以持身份证和银行卡到银行柜台填写“赎回单”就可完成。银行买卖基金的交易时间为每个股市交易日的9:30-15:00,这个时段以外和股市非交易日不能买卖。2.网银上买卖利用开通网上银行的卡登录银行网站,可以买进该银行代销的所有基本建设金。具体操作步骤以交行为例,点击“基金超市”,再点击“买基金”选择基金公司和所要买进的基金,填上买进的金额,然后填上交易密码和“确认”即完成。卖出时可以点击“我的基金”,在需要卖出的基金右侧点击“赎回” ,填上卖出的芬额就可。其它银行的操作也很简便,不再一一介绍。网银上买卖的时间,任何一天24小时内的任何时间都可。但是在交易日0:00-15:00办理完成的买卖按当天的净值作为计算价格,在15:00-24:00和股市非交易办理完成的买卖按下一个交易日的净值作为计算价格,例如在周五15:00后办理完成的买卖按下周一的净值作为计算价格。在五一、国庆和春节等长价期间办理完成的买卖按节后股市第一个交易日的净值作为计算价格。3.在基金公司网站上买卖凭身份证和开通网银的银行卡,打开基金公司网站,依次点击“网上交易”、“开户”,按提示填写表格,非常简便。一般新手可以在10分钟内完成开户手续。在买卖时只要打开基金公司网站,点击“网上交易”,填写你的身份证号码和交办易密码就可登录进行买卖。在基金公司网站上买卖的时间和计算净值,与网银上买卖完全相同。需要指出的是,这种交易费用最低,一般申购费可打六至八折。4.在证券公司开户买卖需要持身份证和在证公司指定的银行卡到在证公司开户,各家在证公司的开户流程大同小宜,要填一些表格,有的还需要留下影像资料。如果只是为了买卖基金,可以开基金户;如果既要买卖基金有要炒股,则需要开股票户,两者所需的开户费不同,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为例,开个人基金户为5元,个人股票户为40元。除了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中的ETF、LOF基金外,实际上没有必要在证公司开户买卖,因为手续费并不打折(少数证券公司有优惠),只是基金品种齐全。在其它渠道不能交易的基金(封闭式和ETF)在证券公司则可以方便交易。封闭式和ETF、LOF基金持有者之间以竞价方式买卖为交易,ETF、LOF基金可以申购和赎回,费用各不相同,详见“基金费用“一节。⑸各个交易渠道优缺点的比较对于初涉基金投资的新手,在银行柜台交易最为简单方便。但是有两个大缺点:①手续费没有任何优惠。②当天的买卖必须在15:00前完成,计及排队填表的时间,最晚应该在14:30前到银行,而在14:30-15:00,股市尾盘可能出现较大变化,与14:30前的行情有出入较大,致使“低买高卖“不能实现。需要注意的是,银行有推销基金的任务指标,往往会主动介绍买某只基金,不应盲从,应该买自己精心挑选的优秀基金。网银上买卖比银行柜台在手续费上有优惠,省却了走到银行排队的劳累,省时、省力,可以在电脑上盯着股市指数的涨跌,在接近14:50左右时买卖,避免因尾盘剧烈波动造成的“高买低卖”。需要注意的是,在股市大涨活暴跌之日,交易者陡然增多,可能导致网银拥堵而不能登录,解决的办法是在14:30前就登录网银,填写完成申购或赎回的表格,点击“最小化“保存,到14”50左右看股市指数没有大的变化再点击“确认”而完成交易。在基金公司网站上买卖称为“直销”,申购费最低,具有与网银上买卖同样的省时、省力的等优点,但是拥堵现象可能更严重,解决的办法同网银上买卖。在网银和基金公司网站上买卖,都要求操作能力较强,电脑要安装可靠的杀毒软件,有安全的防病毒能力,不应在网巴等公共电脑上操作,决不能泄露银行卡密码。初涉基金的新手往往对在网银和基金公司网站上的安全性有所担心,可以明确地税,只要遵循上述原则,资金安全是有保证的,即便万一有不法之徒盗码赎回了你的基金,资金会回到你的银行卡上。
鹏扬景泽一年持有期偏债混合基金销售档期是
您好,请问您想问的是鹏扬景泽一年持有期偏债混合基金销售档期是什么时候吗?鹏扬景泽一年持有期偏债混合基金销售档期是2023年2月23日至2023年5月22日。根据证券之星网查询显示,在2023年5月22日发表《鹏扬基金调研云南铜业、东方电子等5只个股》显示:鹏扬基金旗下最新募集产品为鹏扬景泽一年持有混合a,类型为混合型-偏债,集中销售期为2023年2月23日至2023年5月22日。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中国一家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成立于2016年7月6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全国性基金管理公司,总部位于北京,目前在北京、上海、深圳设有分公司。
海富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费是怎么回事
债券型、货币型基金的管理费、托管费费率较低,为了支持销售机构对这些基金的销售工作,证监会允许管理人从这些基金里单独提取销售服务费,用于维护销售机构,相对于对其做一些补偿。一般货币基金、债券基金的销售服务费在0.25%-0.2%之间。投资者看到的货币基金万份收益或者债券基金的份额净值都是已经扣除销售服务费之后的净值。还有一些债券基金,设置两个份额类别。在认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的,日常运作时不收取销售服务费,一般称A类;在认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的,日常运作时收取销售服务费,一般称C类。
华安MSCI中国A股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直销机构电子交易平台除外)分为0.9%、1.2%和1.5%三档。投资人在一天之内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单笔申购金额 申购费率M≥1000万 0.90%100万≤M<1000万 1.20%M<100万 1.50%如中国证监会对于基金电子交易费率另有新规定,从其规定。 本基金管理人已开通了本基金与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华安宝利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宏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名称 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华安创新 365天以内(含第365天) 0.5%365天-730天(含第730天) 0.3%730天-1095天(含第1095天) 0.2%1095天-1460天(含第1460天) 0.1%1460天以上 0华安中国A股 全部 0华安富利 全部 0华安宝利 365天以内(含第365天) 0.5%365天以上 0.25%华安宏利 365天以内(含第365天) 0.5%365天-730天(含第730天) 0.25%730天以上 0华安成长 一年以内(不含一年) 0.50%一年至两年(不含两年) 0.25%两年(含两年)以上 0 按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之间申购费率的差额计算收取,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 = max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0 ],即转入基金申购费率减去转出基金申购费率,如为负数则取0根据各开放式基金最新招募说明书或公告的约定基金名称 申购金额 申购费率(直销电子交易平台除外)华安创新 0≤M<100万 1.5%100万≤M<1000万 1.2%M≥1000万 1%华安中国A股 0≤M<100万 1.5%100万≤M<1000万 1.2%M≥1000万 0.9%华安富利 全部 0华安宝利 0≤M<100万 1.2%100万≤M<1000万 1.1%M≥1000万 1%华安宏利 0≤M<100万 1.5%100万≤M<1000万 1.0%M≥1000万 不超过0.6%华安成长 M<100万 1.50%100万≤M<500万 1.00%M≥500万 每笔1000元直销电子交易平台的申购费率如下:基金名称 申购费率(直销电子交易平台)华安创新 0.6%华安中国A股 0.6%华安富利 0华安宝利 0.48%华安宏利 0.6%华安成长 0.6%(固定收费除外)其他代理销售机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适用的基金转换费用将在开通时另行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视市场情况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但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3%,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低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转换费率,调低后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转换费率应在最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如在任何一份招募说明书有效期间上述费率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实施日3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投资人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基金赎回费率或基金转换费率。
我的银行卡的钱为什么被腾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无缘无故的扣款吗?
腾安基金是腾讯的一个子公司,是正规的平台,不会出现乱扣费的现象。我建议你先确认一下自己到底有没有在理财通上买基金,如果买了,显示腾安基金扣款是正常的,如果没买,你赶紧拨打电话咨询一下,看看什么情况。拓展资料一、基金定投如何收费? 基金定投所收取的费用主要包括其定投买入时的申购费用和卖出时的赎回费用,其中申购费用按照成交额收取,因为定投每次买入的金额都固定,所以其每次申购费用一样,而基金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赎回操作,导致定投卖出的基金,其持有天数需要分段计算,从而导致赎回费用也要进行分段计算。 比如,投资者在基金净值为0.8元时,第一次定投某股票型基金1000元,在基金净值为1元时,第二次定投,定投金额为1000元,在基金净值为1.25元时,第三次定投,定投金额为1000元,等到基金净值为1.5元时,一次性全卖出该基金,与第一次定投间隔为25天,与第二次定投间隔15天,与第三次定投间隔5天,该基金的赎回收费标准为:费率1.5%:0天≤持有天数_7天;费率0.5%:7天≤持有天数<365天,该基金的申购费率标准为:0≤买入金额_50万,费率为0.1%。 则投资者需要扣除的赎回费用=1000/0.8×1.5×0.5%+1000/1×1.5×0.5%+1000/1.25×1.5×1.5%=34.875元;申购费用=1000×0.1%×3=3元。二、公募基金定投扣款是指大家参与的基金定投在约定的扣款日,从大家的银行卡中扣款了。在成功扣款后,相应的基金销售平台、基金公司会通过短信等形式通知大家。 基金定投就是指在固定的时间,以固定的金额,投资到指定的基金当中,类似银行的零存整取。比如,大家通过某基金销售平台或基金公司,定投了基金A,每月500元,每月的5号扣款。那么,在每个月的5号,对方就会从大家绑定的银行卡中进行扣款,扣款金额为500元,并在成功扣款后为大家发送“公募基金定投扣款”的提示。 如果大家确信自己在相应的平台参与了基金定投,那么就不用担心,可以到相应的平台去查看详细情况。同时,大家也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随时终止公募基金定投。如果大家没有参与过公募基金定投,那么就要尽快检查自己的银行卡了,看看有没有被莫名其妙扣费,若有即使联系银行并报警。
(2017年)基金销售机构在基金销售活动中,可以采取的行为是( )。
【答案】:B诚实守信规范要求基金从业人员不得进行不正当竞争,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压低基金的收费水平,低于基金销售成本销售基金;不得采取抽奖、回扣或者赠送实物、保险、基金份额等方式销售基金。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怎么样?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是2014-09-23在上海市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10000312474467C,企业法人王翔,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基金销售,计算机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上海市,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313731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5000万以上 和 100-1000万 规模的企业中,共783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优秀。通过百度企业信用查看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资讯。
微信支付腾安基金销售(深圳)为什么要扣我的600
投资者在零钱通或者理财通里面买了基金。根据查询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官网得知,公司在微信支付中对用户金额进行扣款,是由于投资者在零钱通或者理财通里面买了基金。基金是一个狭义的概念,意指具有特定目的和用途的资金。
往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公司汇款安全吗
不安全,许多基金公司都是骗人的。深圳,简称“深”,别称鹏城,是广东省下辖的副省级市、计划单列市、超大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经济特区、全国性经济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城市。截至2018年,全市下辖9个区,总面积1997.47平方千米,建成区面积927.96平方千米,常住人口1302.66万人,城镇人口1302.66万人,城镇化率100%,是中国第一个全部城镇化的城市。深圳地处中国华南地区、广东南部、珠江口东岸,东临大亚湾和大鹏湾,西濒珠江口和伶仃洋,南隔深圳河与香港相连,也是粤港澳大湾区四大中心城市之一 、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中国三大全国性金融中心之一,并全力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深圳水陆空铁口岸俱全,是中国拥有口岸数量最多、出入境人员最多、车流量最大的口岸城市。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怎么样?
腾安基金是腾讯投资的,也可以理解成是腾讯公司的,是靠谱的基金公司。腾安基金获得了基金代销牌照,腾安基金与易方达基金、嘉实基金、富国基金、招商基金等几十家基金公司签订了基金代销协议,所以才能在微信理财、QQ理财通看到有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在销售。基金投资肯定有风险,风险大小和基金品种有关。其中,债券型基金风险不高,但有可能亏损;混合型基金既投资债券,也投资股票,风险介于债券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之间;股票型基金、指数型基金和境外型基金风险最高,亏损可能性最大。扩展资料: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权证、股指期货、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股票投资包括中证腾安价值100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等。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银河定投宝中证腾安价值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电话是多少?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公司电话0755-86013388,公司邮箱240747163@qq.com,该公司在爱企查共有7条联系方式,其中有电话号码1条。公司介绍: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是2017-01-03在广东省深圳市成立的责任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海峰,注册资本2,000万(元),目前处于开业状态。通过爱企查查看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更多经营信息和资讯。
请问中国排名前三位的基金销售网站是?
数米和天天基金都是很大的。不过我不建议在第三方购买,直销也是属于基金销售的网站。通过基金公司官网的直销购买基金,能够获得的服务更多,更全,而且赎回到账速度更快。比如货币基金T+0赎回到账,基金的转换等等服务。还有特殊的定投形式等。
基金销售性质中的基金首发、持续营销、封转开、基金拆分等都是什么意思?
基金首发,第一轮是基金公司为每个人建立了一个新的基金来购买。持续营销。是通过拆分、优惠待遇、分红等方式来推广一个长期成立的基金。目的是让每个人都买下它。封闭式基金以前是封闭式基金,但现在它们必须转换成开放式基金,这也可以说是促销。拆分,就是将净值较高的基金变成净值为1元的基金,同时持有人持有的股份增加,这也是一种提升!基金广义是指为了某种目的而设立的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主要包括信托投资基金、公积金、保险基金、退休基金,各种基金会的基金。从会计角度透析,基金是一个狭义的概念,意指具有特定目的和用途的资金。我们现在提到的基金主要是指证券投资基金。扩展资料:操作技巧第一:先观后市再操作基金投资的收益来自未来,比如要赎回股票型基金,就可先看一下股票市场未来发展是牛市还是熊市。再决定是否赎回,在时机上做一个选择。如果是牛市,那就可以再持用一段时间,使收益最大化。如果是熊市就是提前赎回,落袋为安。第二:转换成其他产品把高风险的基金产品转换成低风险的基金产品,也是一种赎回,比如:把股票型基金转换成货币基金。这样做可以降低成本,转换费一般低于赎回费,而货币基金风险低,相当于现金,收益又比活期利息高。因此,转换也是一种赎回的思路。第三:定期定额赎回与定期投资一样,定期定额赎回,可以做了日常的现金管理,又可以平抑市场的波动。定期定额赎回是配合定期定额投资的一种赎回方法。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基金
尚智逢源靠谱吗?尚智逢源这种基金销售公司怎么样?
尚智逢源靠谱。从2021年尚智逢源来看,上半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16.94亿元和2.77亿元,同比增长50%以上。其中,智能互联汽车的收入增长率达到37.23%。前10大流通股东中,归凯所管理的基金占据3个席位。此外,国内智能驾驶舱、智能驾驶龙头企业德赛西威也是上市研究中受欢迎的公司。数据显示,自今年以来,德赛西威已收到20多家机构的咨询。最近对公司的机构投资者进行了180家左右的调查,其中包括鹏华基金、招商基金、兴泉基金、华安基金、东方基金等公开发行。据调研信息显示,公司的多屏智能座舱产品已经在长城汽车、理想汽车等汽车公司上实现了大规模的配套车型,并不断获得新的项目订单。业绩公告显示,德赛西威预计上半年实现净利润3.6亿元至3.75亿元,同比增长56.8%至63.4%。从尚智逢源可以知道,业内人士指出,近年来,我国出台了《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等政策文件,随着蔚来、小鹏汽车等新生力量的逐步崛起,以及市场需求的不断释放,智能汽车已成为明确的发展趋势。根据权威预测,到2025年,中国智能汽车的数量将达到2800万辆,渗透率将达到82%;到2030年,它将达到约3800万辆,渗透率达95%。基金经理表示,当前时刻是全球智能汽车行业新一轮周期的开始,未来新需求的爆发可能超出市场预期。汽车智能是汽车未来发展的必由之路。消费者更倾向于购买新能源汽车,不是为了提高速度,而是为了驾驶更舒适、更舒适,所以智能是非常重要的。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投资界对智能汽车企业发展的预期高度一致。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智能汽车只是提供了一个大致的方向,它涉及到汽车产业链的不同环节和赛道的许多细分,公司在不同的环节上表现也存在差异。然而,当经济被认为是足够的时候,获取超额收益并不容易。业内人士明确指出,智能汽车的核心是电气和电子。电气化解决了车辆控制问题。电动汽车具有更简单的结构、更低的成本和更高的安全性,因为它们提供更少的制动反馈,使其更容易自动驾驶。转向自主驾驶可能会使燃油动力汽车的成本更高。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是什么东西
腾安信息科技公司为腾讯集团下属拟开展独立基金销售业务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7年1月3日,注册资本2000万。结合互联网IT技术,专注于为用户提供互联网基金销售和投资解决方案服务。拓展资料:1,财付通—腾安基金销售(深圳)”中的财付通是腾讯旗下的一款支付工具,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是腾讯旗下的一个理财消费平台,就是我们在微信买理财产品,买基金,都需要通过腾安基金销售购买。2,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为腾讯集团下属拟开展独立基金销售业务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7年1月3日,注册资本2000万。属于第三方的基金销售平台,类似于券商、基金平台、或者是支付宝等三方的销售,对于其费率或者其他服务方面的质量,需要投资者自己考虑。3,腾安基金销售一般指腾安基金具有基金销售牌照,具备基金业务发展的资格和条件。腾安基金的全称为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为腾讯集团下属拟开展独立基金销售业务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7年1月3日,注册资本2000万。 腾安基金目前已经与多家基金公司签订了代销协议,代销的基金超过了百只,在销售这些基金时以腾讯理财通为基础展开业务。4,目前,腾安基金已与易方达基金、嘉实基金、富国基金、招商基金等签订基金代销协议。 用户在购买基金时不同的品种面临的风险是不一样的,用户在购买基金时需要详细阅读相关的条款,知道买入后的预期收益,还有就是投资期间能不能进行赎回,有没有亏损本金的可能;了解这些信息后决定是否购买。5,基金在投资时也要把握好买入的时机,一般基金由下跌转为上涨时为最佳的买入时机,这样可以在后期获得不错的收益。还有就是基金在高点转为下跌时要及时的卖出,这样可以防止收益减少。
第三方基金销售平台有哪些
基金第三方平台有很多,例如阿里巴巴的蚂蚁聚宝,东财旗下的天天财富,凯石财富旗下的领先基金,雪球旗下的蛋卷基金,基金窝以及金斧子基金APP等等。另外,在基金交易的时候,主要涉及到申购费用、赎回费用、管理费、托管费和销售费用等费用,其中A类基金和C类基金的费用就有所不同。拓展资料:一、基金交易种类认购:在基金成立前的募集期内,投资者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申购: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转换:投资者将所持有的某只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成另一只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基金份额的转换常会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用,但与赎回基金份额后再进行基金申购相比,基金转换业务的时间成本和交易费用都较低。定投:是指在固定的时间以固定的金额投资到指定的开放式基金中,类似于银行的零存整取方式。后来逐渐演变出智能定投、定期不定额投资、定额不定期投资等方式。非交易过户:是指在继承、赠与、破产支付等非交易原因情况下发生的基金份额所有权转移的行为。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巨额赎回:指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二、基金交易规则基金的交易时间和股票交易时间相同,都是在证券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在这个时间段内,可以撤销当天的买卖申请。封闭式基金只能在证券交易所交易,交易规则和股票基本相同。我们平时在基金销售平台上看到的基本都是开放式基金。开放式基金在交易时间不会实时更新价格(专业名词叫“净值”),只有在收盘后才会陆续更新,因为买卖的时候并不知道价格,故称“未知价”交易。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的公司掌门人
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一大亮点就是允许专业人士作为股东经营基金销售服务事业。公司大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薛峰先生具有21年证券从业经验,1991年7月-1997年7月,任珠海证券上海营业部总经理;1997年8月-2006年12月,先后任联合证券经纪业务部总经理、总裁特别助理;2006年掌管众禄基金并创立了基金买卖网。 2001年9月,中国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诞生,当时的代销渠道只有银行。2002年,时任联合证券经纪业务部总经理的薛峰成功推动了中国证券公司加入了开放式基金代销渠道的行列,2004年到2005年联合证券基金销售在证券行业获得“七连冠”,成为行业标杆薛峰应邀参与了基金行业很多法规和制度的讨论,对基金行业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01年以来一直和证券行业和基金公司在基金销售与服务上保持互动。十年成功的基金销售与服务实践,让薛峰在基金投资者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2004年就提出的基金投资理念——“基金不仅要买的好,还需要得到持续优质服务”;2012年提出的基金投资新理念“多快好省”——投资收益多一点,达成目标快一点,投顾服务好一点,投资成本省一点。从证券营业部总经理、经纪业务部总经理到创办基金买卖网成为探索中国专业基金销售服务业务第一人,薛峰21年的证券从业经历,就是21年的金融零售和服务经验,与投资者互动20年,深谙基金的营销、服务、管理之道。恰逢中国金融有序开放的大好时机,薛峰将在独立基金销售服务事业上继续不懈努力,带领众禄团队实现“让更多客户拥有更多财富”的人生理想。
基金销售市场细分依据是什么
看看如下网上摘录,也许会有所了解:品牌、渠道、产品特征决定基金发行情况具体到单只基金的发行情况,我们看到,品牌、渠道、产品特征是决定新基金发行规模的最主要因素。品牌认知度。09年发行的新基金中,一线品牌基金公司发行的新基金募集规模明显高于二线基金公司;二线基金公司新基金募集规模明显高于三线基金公司。渠道作用依旧突出:新基金发行的银行渠道对于新基金募集情况仍然有重大影响。在优势银行渠道发行的新基金普遍成绩好于产品特征:选择适应市场偏好的基金产品类型是决定新基金发行成绩的另一重因素。指数基金适应投资者需求成为发行最大赢家;而创新型基金产品长盛同庆分离基金也因为准确瞄准细分市场而取得佳绩。业绩影响相对弱化:从09年新基金发行情况来看,老基金的业绩因素对基金发行的影响相对弱化。发行情况较佳的新基金,同一公司旗下基金的同期业绩并不突出(表2)。表5:09年发行情况最佳的10只新基金基金代码基金名称基金类型成立日期基金规模(亿)托管行000051华夏300股票型20090710247.72中国工商银行110020易方达300股票型20090826167.46中国建设银行160806同庆可分离股票型20090512146.87中国建设银行070018嘉实回报配置混合20090818101.04中国银行470007添富上证股票型2009070190.98中国工商银行150007同庆可分离B股票型2009051288.12中国建设银行050012博时策略配置混合2009081188.04中国建设银行270021广发聚瑞股票股票型2009061670.71中国工商银行660003农银双利配置混合2009040764.66交通银行150006同庆可分离A股票型2009051258.75中国建设银行
易方达国防军工混合基金销售机构有哪些银行
易方达国防军工混合基金代销银行(1)渤海银行(2)长安银行(3)东莞农村商业银行(4)东莞银行(5)广州农商银行(6)哈尔滨银行(7)杭州银行(8)华兴银行(9)吉林银行(10)江南农村商业银行(11)晋商银行(12)龙湾农商银行(13)洛阳银行(14)南昌银行(15)齐商银行(16)泉州银行
易方达国防军工混合基金销售机构有哪些银行
易方达国防军工混合基金(基金代码001475,中高风险,波动幅度较大,适合较积极的投资者)目前已经进入新基金封闭期,暂停申购和赎回等业务;该基金的代销银行有渤海银行,长安银行,东莞农商行,东莞银行,广州农商行,哈尔滨银行,杭州银行,华兴银行,吉林银行,江南农商行,晋商银行,洛阳银行,南昌银行,齐商银行,泉州银行,上海农商行,上海银行,浙商银行,郑州银行,重庆农商行,珠海华润银行等
基金销售属于什么行业分类
基金属于证券的一种,所以有证券投资基金一说。基金行业市场调查分析报告显示,基金是指为了某种目的而设立的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主要包括信托投资基金、公积金、保险基金、退休基金,各种基金会的基金。人们平常所说的基金主要是指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基金单位是否可增加或赎回,可分为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不上市交易(这要看情况),通过银行、券商、基金公司申购和赎回,基金规模不固定;封闭式基金有固定的存续期,一般在证券交易场所上市交易,投资者通过二级市场买卖基金单位。
中信证券基金销售形式
场内、场外。中信证券基金销售形式有场内、场外,场外基金是证券公司代销的产品,场内只能通过证券公司平台购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CITICSecuritiesCompanyLimited)是中国证监会核准的第一批综合类证券公司之一。
基金销售人员的规定有哪些?
您好,基金是指为了某种目的而设立的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主要包括信托投资基金、公积金、保险基金、退休基金,各种基金会的基金。那么对于基金销售人员的规定有哪些呢?下面一起来看看吧!x0dx0a 1、基金销售人员从业资格的要求x0dx0a 在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机构、基金销售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证券资信评估机构以及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从事证券业务的机构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人员应当取得证券业协会认可的从业资格。任何从事证券业务的机构都不得聘用未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对外开展证券业务。x0dx0a 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1)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机构中从事基金销售、研究分析、投资管理、交易、监察稽核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和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2)基金销售机构中从事基金宣传、推销、咨询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和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x0dx0a 2、基金销售人员从业资格的取得与管理x0dx0a (1)基金从业人员资格的取得x0dx0a 基金销售人员须通过参加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取得基金从业资格证,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分为两个科目:《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与《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教材为《证券投资基金》上册与下册,只有两个科目都通过才能取得基金从业资格证。x0dx0a (2)基金销售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x0dx0a ①通过证券业从业资格考试或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人员从业考试的人员满足一定的条件,可以通过受聘机构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申请执业证书。x0dx0a ②中国证券业协会建立了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数据库,对所有取得通过考试和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进行资格公示和执业注册登记管理。x0dx0a ③按照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相关规定,在执业证书年检期间,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应当参加规定学时的后续职业培训,以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x0dx0a (3)从业人员诚信信息管理x0dx0a 诚信信息记录的包括基本信息、奖励信息、警示信息、处罚处分信息等四方面的内容。x0dx0a 3、基金销售人员行为的合规监管x0dx0a 基金销售人员的行为合规监管按《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人员执业守则》中的相关条例进行监管。x0dx0a 4、基金销售人员的内部管理x0dx0a (1)基金销售人员的组织管理x0dx0a 销售人员的组织管理的本质是基金销售机构建立最优的组织结构并对销售人员进行合理化管理,使销售团队与销售机构的定位、战略营销目标协调发展。x0dx0a (2)基金销售人员的行为监督x0dx0a 对于基金销售人员的行为监督须从其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两方面进行严格要求和监督管理。基金销售人员作为专业人员,应当具备从事基金销售活动所必需的证券、金融、财务等专业知识和一定的营销技能,做到严谨务实、勤勉尽责、遵纪守法、诚实守信。x0dx0a (3)基金销售人员的培训x0dx0a 基金销售人员的培训主要包括:专业知识培训、销售技能培训和法律合规培训。
结合基金行业合规性要求!在私募基金销售过程中需要规避及注意的问题,并给出你合理化的建议。
1-根据《私募募集行为管理办法》:2-募资提示:2016年7月15日前尽快完成相关从业人员基金业务资格的获取。尽快设立管理人实体并向基金业协会申请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私募募集行为办法》正式生效之前拟任管理人从业人员进行的募资活动目前没有必须提交或完成管理人登记的要求,可以照常进行,但募集活动和推介文件应避免有上述第一条第四项所列的十二种行为(现行规则也有类似要求,新规则更加细化和严格),允许公开宣传的信息仅局限于上述第一条第五项所列的两种情况。需要确保募集的对象为特定的符合合格投资人资格者(即使是在《私募募集行为办法》正式生效之前的募集活动,也最好能按照新规的要求,在开始推介之前以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投资人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进行评估,并由其书面确认符合合格投资人资格,尤其是针对个人或者由个人组成的投资实体而非一般意义上的机构投资者),募集方式不会涉及任何公开募集或针对不特定对象的情况。3-募资提示:2016年7月15日后1. 如管理人拟自行募集,则在募集前应当在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否则不得从事私募基金的募集活动;如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进行募集,该机构必须: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以及已成为中国基金业协会会员2. 从事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的人员应当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包含原基金销售资格)。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必须拥有2名以上高管,且u2756 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其高管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等)和基金经理均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u2756 从事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至少2名高管人员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且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在此基础上,《私募募集行为办法》要求从事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的人员应当具有基金从业资格。3. 资金募集活动应当遵循特定流程,其必要阶段和文件如附件一(募集活动流程表)所示。4. 私募基金推介活动不得有下述十二种行为:(1) 公开推介或者变相公开推介;(2) 推介材料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3) 以任何方式承诺投资者资金不受损失,或者以任何方式承诺投资者最低收益,包括宣传“预期收益”、“预计收益”、“预测投资业绩”等相关内容;(4) 夸大或者片面推介基金,违规使用“安全”、“保证”、“承诺”、“保险”、“避险”、“有保障”、“高收益”、“无风险”等可能误导投资人进行风险判断的措辞;(5) 使用“欲购从速”、“申购良机”等片面强调集中营销时间限制的措辞;(6) 推介或片面节选少于6个月的过往整体业绩或过往基金产品业绩;(7) 登载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8) 采用不具有可比性、公平性、准确性、权威性的数据来源和方法进行业绩比较,任意使用“业绩最佳”、“规模最大”等相关措辞;(9) 恶意贬低同行;(10) 允许非本机构雇佣的人员进行私募基金推介;(11) 推介非本机构设立或负责募集的私募基金;(12)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5. 募集机构仅可通过合法途径公开宣传如下两类信息:(1)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品牌、发展战略、投资策略、管理团队、高管信息;以及(2) 由基金业协会公示的已备案私募基金的基本信息。
我国对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的监管主要包括有哪些?
金销售活动监管所关注的内容主要涉及以下方面:销售的基金产品是否经过核准以及销售主体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基金销售过程中是否遵循适用性原则;
基金销售迎来新规
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销售办法》迎来大幅修改,基金销售市场迎来大变革。此次《销售办法》及配套规则修订主要涉及四大内容。一是强化基金销售活动的持牌准入要求,厘清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基金服务机构职责边界。二是优化基金销售机构准入、退出机制,着力构建进退有序、良性发展的基金销售行业生态。三是夯实业务规范与机构管控,推动构建以投资者利益为核心的体制机制。四是完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监管,促进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专业合规稳健发展。《销售办法》内容非常丰富,新规首提续展机制,对新注册机构引入牌照续展制度,聚焦基础性展业条件、合规内控制度、非货基保有量等指标,进一步优化了退出机制。同时,进一步简化续展程序,不要求机构提交续展申请,由派出机构结合监管情况对符合条件的机构实施自动续展。针对行业反映的客户维护费不断攀升、侵蚀行业持续发展基础的问题,新规对尾随佣金开展了差异化安排,对其比例上限做了规定。其中,对于向个人投资者销售所形成的保有量,客户维护费占基金管理费的约定比率不得超过50%;对于向非个人投资者销售所形成的保有量,客户维护费占基金管理费的约定比率不得超过30%。这一要求,将有利于平衡基金销售机构与基金公司的长期利益。新规还调整独销机构展业范围限制,除公募基金销售外,允许独销机构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这些规定回应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借助独销机构规范销售的合理需求,也为未来独销机构销售私募股权基金预留了空间。新规还特别强调基金销售机构需要完善基金销售业务内部考核机制,将基金销售保有规模、投资人长期投资收益等纳入分支机构和基金销售人员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并加大对存量基金产品持续销售、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的激励安排,坚持了以投资者利益为核心和长期投资的理念。据悉,《销售办法》是《证券投资基金法》的基础性配套规则,于2004年首次发布,并于2011年、2013年作了两次修订。以下为《销售办法》的要点整理:1、强化基金销售持牌准入要求《销售办法》明确了基金销售业务的内涵和外延。根据《销售办法》,基金销售是指为投资人开立基金交易账户,宣传推介基金,办理基金份额发售、申购、赎回及提供基金交易账户信息查询等活动。值得注意的是,宣传推介基金也被界定成为基金销售行为。《销售办法》划清销售机构与非持牌互联网平台合作的业务边界和底线要求,支持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规范利用互联网平台拓展客户。2、适度调整独立销售机构准入条件《销售办法》充分吸纳意见建议,在此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做出调整。适当降低了5%以上股东的财务指标、从业经历等硬性要求。同时就控股股东完善独立销售机构治理机构、保持独立销售机构独立性、制定相关风险处置预案提出要求;充实股权管理要求,就股权质押问题提出明确规制等。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实施“一参一控”管理。独立基金销售机构股东以及股东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参股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其中控制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的数量不得超过1家。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3、明确独立销售机构业务范围《销售办法》发布稿明确,除证监会另有规定外,独立销售机构可从事公募基金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涵盖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私募资管计划,也包括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独立销售机构可以销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但是不得销售非标准化投资产品,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4、完善退出机制 实施牌照续展制度优化基金销售机构准入、退出机制,着力构建进退有序、良性发展的行业生态。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授权,强化停止业务、吊销牌照等制度安排;借鉴成熟监管经验,对新注册机构引入基金销售业务许可证有效期延续制度,促进基金销售机构规范有序发展。5、尾随佣金的差异化安排 最高不超50%配套规则中,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基金销售协议中约定,依据基金销售机构销售基金的保有量提取一定比例的客户维护费,用于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基金销售及客户服务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针对行业反映的客户维护费不断攀升、侵蚀行业持续发展基础的问题,对其比例上限做出差异化规定。向个人投资者销售所形成的保有量,客户维护费占基金管理费的约定比率不超过50%,对于向非个人投资者销售形成的保有量,客户维护费占基金管理费的约定比率不得超过30%。6、首提续展安排《销售办法》首提基金销售机构续展安排。新老划断,续展针对新基金销售机构。聚焦三类情形。优化程序安排,不要求机构提交续展申请,由派出机构结合监管情况对符合续展条件的机构实施自动续展。7、禁止短期业绩宣传,强调不得“饥饿营销”《销售办法》禁止短期业绩宣传,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展示的任意业绩区间均应当超过6个月。此外,规范募集上限、比例配售等安排,可以在宣传推介材料中作为风险提示事项予以说明,但是不得以不同字体、加大字号等方式进行强调,不得作为销售主题进行营销宣传。8、推动长期投资 杜绝诱导短期申赎《销售办法》要求培育以投资人利益为核心、长期投资、理性投资和基金行业生态。基金销售基金应当推动定期定额投资、养老储备投资等业务发展,促进投资人稳健投资,杜绝诱导投资人短期申赎、频繁申赎行为。此外,《销售办法》还要求基金销售机构建立健全业务内部考核机制,坚持以投资人利益为核心和长期投资的理念。9、支持规范利用互联网平台拓展客户厘清基金销售机构与非持牌互联网平台合作的业务边界和底线要求,支持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规范利用互联网平台拓展客户。10、增设“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专章《销售办法》增设“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专章,要求各类基金销售机构健全与基金销售业务匹配的内部制度。《销售办法》要求基金销售机构应当按照审慎经营的原则,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基金销售业务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制度,完善内部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基金销售业务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11、销售机构产品准入管理《销售办法》规定,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对基金管理人、基金产品进行审慎调查和风险评估,充分了解产品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 风险收益特征等,并设立产品准入委员会或者专门小组,对销售产品准入实行集中统一管理。12、过渡期相关安排 不合新规的限期整改为促进法规平稳落地施行,《实施规定》对规则实施后的部分规范事项给予了足够的过渡期。一是对基金销售机构人员配备、信息技术系统改造或销售文件调整等事项,给予1年过渡期。二是对独销机构业务范围及其他规范事项,给予2年过渡期。其中,独销机构从事法定以外产品销售业务的,在过渡期内,相关产品销售保有规模应当有序压降。
(2016年真题)《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规定,( )可以办理其募集的基金产品的销售业务。
【答案】:C2013年6月,中国证监会修订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基金管理人可以办理其募集的基金产品的销售业务。
下列对投资基金销售业务的描述正确的有( )。
【答案】:A,C,D本题考查《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中的内容。代销机构应将基金代销业务资格证明文件置备于基金网点的显著位置,不得委托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销售。基金管理人、代销机构应当在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开立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账户,并由该银行对账户内的资金进行监督。
下列对投资基金销售业务描述正确的有( )。
【答案】:A,C,D本题考查《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中的内容。代销机构应将基金代销业务资格证明文件置备于基金网点的显著位置,不得委托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销售。基金管理人、代销机构应当在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开立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账户,并由该银行对账户内的资金进行监督。
下列关于基金销售机构收取费用的表述,错误的是()。
【答案】:A根据《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销售机构应当按照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销售服务协议的约定向投资人收取销售费用,并如实核算、记账;未经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销售服务协议约定,不得向投资人收取额外费用;未经招募说明书载明并公告,不得对不同投资人适用不同费率。
(2016年)《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规定,( )可以办理其募集的基金产品的销售业务。
【答案】:CC[解析]2013年6月,中国证监会修订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基金管理人可以办理其募集的基金产品的销售业务。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的颁布令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91号《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已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8次主席办公会议于2013年2月17日修订通过,现公布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郭树清2013年3月15日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中规定,可以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包括()。
【答案】:A,B,D,E《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可以从事基金销售业务。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中,允许的行为有( )。
【答案】:BACD三项,根据《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的禁止性规定包括:不得预测基金的证券投资业绩,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登载单位或个人推荐性文字。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基础知识通关宝典的内容摘要
第一章 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大纲要求掌握证券与有价证券的概念、分类和特征;掌握证券市场的概念、特征和基本功能;掌握证券市场的分类;熟悉证券市场参与者的构成及基本特征;了解证券市场的发展历程;了解我国证券市场历史发展历程及对外开放的进程。掌握股票的概念、性质、特征和类型;熟悉股票的价值与价格;了解影响股票价格的主要因素;了解普通股票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掌握债券的概念、票面要素、性质及特征;熟悉债券的分类、债券与股票的异同点;熟悉我国债券的类别。掌握远期合约、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工具的基本概念、分类和特征;了解我国现有的金融衍生工具。熟悉证券发行、交易市场的运行方式;了解我国证券市场主要指数。掌握证券投资的收益与风险。一、核心考点(一)证券与证券市场概述1.证券是指各类记载并代表一定权利的法律凭证,可以采取纸面、电子等国家许可的形式。2.有价证券本身是无价值有价格的。有价证券是虚拟资本的一种形式。3.有价证券有广义与狭义两种概念。狭义的有价证券即指资本证券(教材中的有价证券即指的是资本证券),广义的有价证券包括商品证券、货币证券和资本证券。详细分类见表1-1、1-2。4.有价证券的特征是:期限性、收益性、流动性和风险性。详见表1-3。5.证券市场是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发行和交易的场所,证券市场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为解决资本供求矛盾和流动性而产生的市场。6.证券市场的特征:证券市场是价值直接交换的场所、财产权利直接交换的场所、风险直接交换的场所。7.证券市场的基本功能:筹资-投资功能、定价功能和资本配置功能。8.按层次结构划分,证券市场可分为发行市场和交易市场,或者分为主板市场、二板市场(创业板或高新企业板)、三板市场(代办股份转让);按品种结构划分,证券市场可分为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基金市场、衍生品市场等;按交易场所结构划分,证券市场可分为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
基金销售机构的客户资料保存15还是20年?
基金公司投研涉及内幕信息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0年 中国证监会昨日对外公布《基金管理公司开展投资、研究活动防控内幕交易指导意见》,并将于12月15日开始实施。《指导意见》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建立完善内幕信息的识别、报告、处理、检查、责任追究及合规审查、培训、考核等重要防控内幕交易制度,强化了基金管理公司相关法律责任。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指导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20份反馈意见。经认真研究,证监会相应修改、完善了《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还调整了防控内幕交易情况绩效考核的员工范围。征求意见稿规定:“公司应当将防控内幕交易情况纳入员工的绩效考核范围。”而《指导意见》明确:“基金管理公司应当结合岗位职责,将防控内幕交易情况纳入相关人员的绩效考核范围。” 此外,《指导意见》明确,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对内幕信息的识别、报告、处理、检查、责任追究和合规审查、培训、考核等防控内幕交易制度的实施情况,以及投资决策依据完整留痕。相关资料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0年。征求意见稿仅要求“相关资料应当保存10年以上”。 此外,《指导意见》明确,基金管理公司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指导意见》,未能有效建立、实施防控内幕交易机制的,中国证监会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可以暂停受理及审核其基金产品募集申请或者其他业务申请,对负有责任的人员可以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暂停履行职务等行政监管措施。征求意见稿未对暂停受理及审核基金产品的惩罚给予明确,同时监管措施中少了“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相关职务者”一项。
什么是基金销售牌照
基金销售牌照指由中国证监会所颁发的,用于证明从事基金产品销售的企业或机构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许可证,其中基金销售牌照是相关企业和机构成为基金销售机构的前提。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代理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的,应当向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申请注册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申领《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下列机构中不可以申请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是( )。
【答案】:D根据《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代理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的,应当向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申请注册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申领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商业银行申请注册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应当具备的条件不包括
商业银行申请注册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应当具备的条件不包括: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统。商业银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二)有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三)财务风险监控等监管指标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四)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低于该部门员工人数的1/2,部门负责人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并具备从事基金业务2年以上或者在金融机构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分支机构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五)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注册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财务状况良好,运作规范;(二)有与基金销售业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等设施,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信息管理平台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三)具备健全高效的业务管理和风险管理制度,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及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等制度符合法3律法规要求,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管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四)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20人;(五)最近3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重大行政处罚;最近1年没有因相近业务被采取重大行政监管措施;没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处于整改期间,或者因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不存在已经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公司正常运作的重大变更事项,或者重大诉讼、仲裁等事项。(六)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基金销售人员的禁止行为包括
法律分析:《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基金销售业务,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违规承诺收益、本金不受损失或者限定损失金额、比例 (三)预测基金投资业绩,或者宣传预期收益率 (四)误导投资人购买与其风险承担能力不相匹配的基金产品 (五)未向投资人有效揭示实际承担基金销售业务的主体、所销售的基金产品等重要信息,或者以过度包装服务平台、服务品牌等方式模糊上述重要信息 (六)采取抽奖、回扣或者送实物、保险、基金份额等方式销售基金 (七)在基金募集申请完成注册前,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向公众分发、公布基金宣传推介材料或者发售基金份额 (八)未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规定的时间销售基金,或者未按照规定公告即擅自变更基金份额的发售日期 (九)挪用基金销售结算资金或者基金份额规利用基金份额转让等形式规避基金销售结算资金闭环运作要求、损害投资人资金安全 (十)利用或者承诺利用基金资产和基金销售业务进行利益输送或者利益交换 (十一)违规泄露投资人相关信息或者基金投资运作相关非公开信息 (十二)以低于成本的费用销售基金 (十三)实施歧视性、排他性、绑定性销售安排十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基金销售业务,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违规承诺收益、本金不受损失或者限定损失金额、比例 (三)预测基金投资业绩,或者宣传预期收益率 (四)误导投资人购买与其风险承担能力不相匹配的基金产品 (五)未向投资人有效揭示实际承担基金销售业务的主体、所销售的基金产品等重要信息,或者以过度包装服务平台、服务品牌等方式模糊上述重要信息 (六)采取抽奖、回扣或者送实物、保险、基金份额等方式销售基金 (七)在基金募集申请完成注册前,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向公众分发、公布基金宣传推介材料或者发售基金份额 (八)未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规定的时间销售基金,或者未按照规定公告即擅自变更基金份额的发售日期 (九)挪用基金销售结算资金或者基金份额规利用基金份额转让等形式规避基金销售结算资金闭环运作要求、损害投资人资金安全 (十)利用或者承诺利用基金资产和基金销售业务进行利益输送或者利益交换 (十一)违规泄露投资人相关信息或者基金投资运作相关非公开信息 (十二)以低于成本的费用销售基金 (十三)实施歧视性、排他性、绑定性销售安排十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基础知识》与《证券投资基金》教材的区别
第一步明白什么是基金说白了,基金就是你投出的一部分钱交给基金公司,基金公司的操盘手再用你的钱去投资,一般都是股票的形式。也相当于你花钱请专业人士替你炒股。所以选择好的基金公司非常重要!只有基金公司赚了钱,你才有钱赚。从广义上说,基金是机构投资者的统称,包括信托投资基金、单位信托基金、公积金、保险基金、退休基金,各种基金会的基金。在现有的证券市场上的基金,包括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具有收益性功能和增值潜能的特点。从会计角度透析,基金是一个狭义的概念,意指具有特定目的和用途的资金。因为政府和事业单位的出资者不要求投资回报和投资收回,但要求按法律规定或出资者的意愿把资金用在指定的用途上,而形成了基金。第二步关于盈利和亏损如何计算就是说,基金公司赚了会按你买的股数、当天的单位净值和赎回日期的净值差给你相应的红利。赔了,你同样要以所购股数和净值差分摊损失。第三步其他费用购买的时候会收取一定的手续费,一般是0.012每股,赎回的时候手续费是0.005,打个比方,如果你购买当天的单位净值是1元,你买了10000股(一共是一万元),你一共需要交170元的手续费。如果用网上银行购买,会有相应的折价,大概手续费是110左右。各个银行的手续费不一样。第四步基金时期一般分为认购期、运作期(封闭期)、申购期三个阶段。刚开始的时候是认购期,一般是半个月左右,在这半个月里你只能购买不能赎回(卖出),买入价一般是1元。然后进入运作期(封闭期),在这段时间里基金公司拿你的钱去建仓,也可以说是一个准备期,一般不超过三个月,打开之后大部分基金会有所涨幅,也有部分会回落变成0.9*或者更低,这个时候不要以为你赔了,因为你的投资才刚刚开始。接下来进入申购期,此时你已经可以自由买卖了。第五步基金风险风险是肯定会有的,因为有挣就会有赔,主要是看你所选的公司实力和营运状况。但是客观的来说,基金投资是一项长期投资,不像炒股,赚钱赔钱都很容易。因为近半年以来股市看涨,而且良性循环,所以基本上没有一支基金是长期亏损的,前提是你投资至少半年以上。[什么是基金风险]第六步具体例子讲解打个比方,那景顺长城来说,12月7日买入的价格是1.117,12月8日开始是连续下跌,因为整个股市也是看跌,从12月11日开始持续上涨到12月15日是1.186,也就是说如果你在12月7日到11日之间赎回那么你肯定会赔钱,12月11日到13日单位净值长到1.134你能把手续费挣出来,从1.134到1.186的差就是你每股的利润。可能从12月15号后还会跌,你的利润会逐渐缩小甚至更低。推理,这就是基金的涨涨跌跌,基金的涨跌一般与股市大盘的涨跌有关,不出意外是成正比关系。由于大盘在波动的状态下持续上涨,所以基金也是缓慢上升的(近半年来)。第七步教你怎样买基金一般是银行代理,不同的银行代理的基金种类也是不同的;或是在基金公司的指定地点直接购买。在银行购买时拿本人身份证和一张存有购买金额的借记卡在窗口办理。时间是上午9点半到11点办,下午1点到3点。第八步投资基金其他问题基金再投资:就是指已经分红过后又重新回落的基金,这种基金会落后的价格一般和新发行的差不多,好处是免去了2、3个月的准备期,可以自由买卖;不利之处是往往买家要比新发行时的1元稍高一些,但不会高得太多。第九步分红问题价格回落的时候,利润已经按照你买的股数和单位净值差回报给你了,所以不用担心在分后之前的赎回时期问题。比方说你花1元买了10000股(一万元),半年之后在单位净值1.717的这天分红后又回落到1块,那么去了0.017的手续费,你每股挣0.7元即7000。这部分利润,如果打算继续投资会变为你的基金股数,如果赎回会变现。第十步结论基金不失为一种较好的理财方式,虽然有一定的风险,但是比股票来说要少的多,所以非常适合新手投资第一步可以选购基金的主要原因。但是一定要非常谨慎的选择发行公司,而且不能着急,至少要投资半年以上较为保险,总的来说和股票相比,风险小,长期持有回报率较高,(在股市正常运转的环境下)一般是净回报60%-80%。
财信证券基金销售代销收入多少
2022年6.09亿元人民币。根据财信证券2020年年报,其基金销售代销收入为6.09亿元人民币。需要注意的是,该数据仅为参考,具体数额可能会因公司经营情况、市场环境等因素而有所变化。另外,基金销售代销收入仅是财信证券的一个业务收入项目,公司的总收入还包括证券经纪业务、自营交易业务、投资银行业务等多个方面的收入。
什么是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基础知识?
第一步明白什么是基金说白了,基金就是你投出的一部分钱交给基金公司,基金公司的操盘手再用你的钱去投资,一般都是股票的形式。也相当于你花钱请专业人士替你炒股。所以选择好的基金公司非常重要!只有基金公司赚了钱,你才有钱赚。从广义上说,基金是机构投资者的统称,包括信托投资基金、单位信托基金、公积金、保险基金、退休基金,各种基金会的基金。在现有的证券市场上的基金,包括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具有收益性功能和增值潜能的特点。从会计角度透析,基金是一个狭义的概念,意指具有特定目的和用途的资金。因为政府和事业单位的出资者不要求投资回报和投资收回,但要求按法律规定或出资者的意愿把资金用在指定的用途上,而形成了基金。第二步关于盈利和亏损如何计算就是说,基金公司赚了会按你买的股数、当天的单位净值和赎回日期的净值差给你相应的红利。赔了,你同样要以所购股数和净值差分摊损失。第三步其他费用购买的时候会收取一定的手续费,一般是0.012每股,赎回的时候手续费是0.005,打个比方,如果你购买当天的单位净值是1元,你买了10000股(一共是一万元),你一共需要交170元的手续费。如果用网上银行购买,会有相应的折价,大概手续费是110左右。各个银行的手续费不一样。第四步基金时期一般分为认购期、运作期(封闭期)、申购期三个阶段。刚开始的时候是认购期,一般是半个月左右,在这半个月里你只能购买不能赎回(卖出),买入价一般是1元。然后进入运作期(封闭期),在这段时间里基金公司拿你的钱去建仓,也可以说是一个准备期,一般不超过三个月,打开之后大部分基金会有所涨幅,也有部分会回落变成0.9*或者更低,这个时候不要以为你赔了,因为你的投资才刚刚开始。接下来进入申购期,此时你已经可以自由买卖了。第五步基金风险风险是肯定会有的,因为有挣就会有赔,主要是看你所选的公司实力和营运状况。但是客观的来说,基金投资是一项长期投资,不像炒股,赚钱赔钱都很容易。因为近半年以来股市看涨,而且良性循环,所以基本上没有一支基金是长期亏损的,前提是你投资至少半年以上。[什么是基金风险]第六步具体例子讲解打个比方,那景顺长城来说,12月7日买入的价格是1.117,12月8日开始是连续下跌,因为整个股市也是看跌,从12月11日开始持续上涨到12月15日是1.186,也就是说如果你在12月7日到11日之间赎回那么你肯定会赔钱,12月11日到13日单位净值长到1.134你能把手续费挣出来,从1.134到1.186的差就是你每股的利润。可能从12月15号后还会跌,你的利润会逐渐缩小甚至更低。推理,这就是基金的涨涨跌跌,基金的涨跌一般与股市大盘的涨跌有关,不出意外是成正比关系。由于大盘在波动的状态下持续上涨,所以基金也是缓慢上升的(近半年来)。第七步教你怎样买基金一般是银行代理,不同的银行代理的基金种类也是不同的;或是在基金公司的指定地点直接购买。在银行购买时拿本人身份证和一张存有购买金额的借记卡在窗口办理。时间是上午9点半到11点办,下午1点到3点。第八步投资基金其他问题基金再投资:就是指已经分红过后又重新回落的基金,这种基金会落后的价格一般和新发行的差不多,好处是免去了2、3个月的准备期,可以自由买卖;不利之处是往往买家要比新发行时的1元稍高一些,但不会高得太多。第九步分红问题价格回落的时候,利润已经按照你买的股数和单位净值差回报给你了,所以不用担心在分后之前的赎回时期问题。比方说你花1元买了10000股(一万元),半年之后在单位净值1.717的这天分红后又回落到1块,那么去了0.017的手续费,你每股挣0.7元即7000。这部分利润,如果打算继续投资会变为你的基金股数,如果赎回会变现。第十步结论基金不失为一种较好的理财方式,虽然有一定的风险,但是比股票来说要少的多,所以非常适合新手投资第一步可以选购基金的主要原因。但是一定要非常谨慎的选择发行公司,而且不能着急,至少要投资半年以上较为保险,总的来说和股票相比,风险小,长期持有回报率较高,(在股市正常运转的环境下)一般是净回报60%-80%。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基础知识通关宝典的书籍目录
序 言 I目 录 III第一章 证券市场基础知识 1大纲要求 1一、核心考点 2二、重要图解 10三、关键名词 20四、单元测试 32五、参考答案 61第二章 证券投资基金概述 63大纲要求 63一、核心考点 64二、重要图解 66三、关键名词 68四、单元测试 70五、参考答案 76第三章 基金的类型和分析方法 77大纲要求 77一、核心考点 78二、重要图解 84三、关键名词 87四、单元测试 91五、参考答案 104第四章 基金市场的参与主体 105大纲要求 105一、核心考点 106二、重要图解 110三、关键名词 112四、单元测试 114五.参考答案 129第五章 基金的运作 130大纲要求 130一、核心考点 131二、重要图解 135三、关键名词 137四、单元测试 139五、参考答案 155第六章 基金的市场营销 156大纲要求 156一、核心考点 157二、重要图解 162三、关键名词 164四、单元测试 166五、参考答案 178第七章 基金的募集、交易与登记 179大纲要求 179一、核心考点 180二、重要图解 185三、关键名词 186四、单元测试 189五、参考答案 207第八章 基金的信息披露 208大纲要求 208一、核心考点 209二、重要图解 214三、关键名词 215四、单元测试 217五、参考答案 230第九章 基金法律制度与监督管理 231大纲要求 231一、核心考点 233二、重要图解 237三、关键名词 239四、单元测试 242五、参考答案 253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从业资格考试模拟测试题 254参考答案 280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人员从业考试常见问题 281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的介绍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经2013年2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8次主席办公会议修订通过,2013年3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91号 公布该《办法》分总则、基金销售机构、基金销售支付结算、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基金销售费用、销售业务规范、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附则8章95条,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2011年6月9日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72号)予以废止。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活动,保护基金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基金市场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基金销售相关机构从事基金销售或者相关服务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基金合同、基金销售协议的约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法律依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 基金销售相关机构从事基金销售或者相关服务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基金合同、基金销售协议的约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诚实守信,谨慎勤勉,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基金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一、修订背景 《销售办法》是《证券投资基金法》的基础性配套规则,于2004年首次发布,并于2011年、2013年作了两次修订。《销售办法》自发布实施以来,在规范基金销售业务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资本市场改革的持续深化,基金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销售办法》已不能完全适应行业发展需要,需适时予以调整。 本次修订的基本思路是,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问题和风险导向,坚守资金和交易安全、销售行为合规性底线要求,严格落实销售适当性,着力提升基金销售机构专业服务能力和合规风控水平,强化树立长期理性投资理念,积极培育基金行业良性发展生态。二、主要修订内容 (一)强化基金销售活动持牌要求,厘清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基金服务机构职责边界。明晰基金销售业务内涵外延,以及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基金服务机构的履职规范;厘清基金销售机构与非持牌互联网平台合作的业务边界和底线要求,支持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规范利用互联网平台拓展客户。 (二)优化基金销售机构准入、退出机制,着力构建进退有序、良性发展的行业生态。调整优化资格注册程序,实行“先批后筹”;整合各类金融机构注册条件,进一步完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以下简称独销机构)及其股东准入要求;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授权,强化停止业务、吊销牌照等制度安排;借鉴成熟监管经验,对新注册机构引入基金销售业务许可证有效期延续制度(以下简称牌照续展制度),促进基金销售机构规范有序发展。 (三)夯实业务规范与机构管控要求,推动构建以投资者利益为核心、促进长期理性投资的体制机制。充实完善基金销售业务规范,突出强调销售行为底线要求,细化销售费用揭示、客户持续服务等投资者保护与服务要求,推动基金销售机构构建以投资者利益为核心、促进长期理性投资的考核体系;强化私募基金销售业务规范,从产品尽调、风险揭示、利益冲突防范等方面加强风险管控;增设“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专章,要求各类基金销售机构健全与基金销售业务匹配的内部制度。 (四)完善独销机构监管,促进独销机构专业合规稳健发展。完善对独销机构股权管理与内部治理的要求,实施“一参一控”,将独销机构实际控制人纳入监管。强化展业独立性,并在合规风控、分支机构管理、展业范围、自有资金运用等方面提出针对性要求。 为明确规则实施安排,我会同时配套发布了《关于实施 的规定》。此外,为加强对基金宣传推介行为的监管,我会整合并充实原《销售办法》《关于证券投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监管事项的补充规定》(证监会公告[2008]2号)的相关监管要求,形成《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管理暂行规定》一并发布,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三、公开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126家机构和21名个人的意见。经汇总梳理,逐条研究,我会对合理意见建议均予以吸收采纳,主要涉及以下方面:一是调整独销机构展业范围限制,除公募基金销售外,允许独销机构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是调整完善独销机构5%以上股东资本实力等要求,完善独销机构控股股东公司治理等要求。三是优化牌照续展制度。对《销售办法》修订发布后新注册机构执行续展安排,并将不予续展主要限定在三类情形,包括不能满足基础展业条件、合规内控严重缺失、未实质开展公募基金销售业务。四是细化完善销售业务规范。推动构建基金销售机构长期考核机制;明确行业客户维护费收取上限,夯实行业持续发展基础。五是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取消宣传推介材料事前备案要求,改为基金销售机构内部审查并存档备查;将独销机构部分重要事项变更从事前备案调整为事后备案,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四、新规实施后的过渡安排 为促进法规平稳落地施行,《实施规定》对规则实施后的部分规范事项给予了足够的过渡期。一是对基金销售机构人员配备、信息技术系统改造或销售文件调整等事项,给予1年过渡期。二是对独销机构业务范围及其他规范事项,给予2年过渡期。其中,独销机构从事法定以外产品销售业务的,在过渡期内,相关产品销售保有规模应当有序压降。
基金销售机构包括( )。①中国证监会②商业银行③证券公司④证券投资咨询机构
【答案】:B基金销售机构是指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基金管理公司和经中国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专业基金销售机构等。
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机构名录
1、商业银行(59家)(1)全国性商业银行(17家) 编号 机构名称 联 系 地 址 核准时间 1 中国工商银行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2001年8月 2 中国农业银行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2001年12月 3 中国银行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2001年12月 4 中国建设银行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2001年7月 5 交通银行 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2001年9月 6 中信银行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2002年1月 7 深圳发展银行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2002年5月 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2002年7月 9 招商银行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2001年12月 10 兴业银行 上海市江宁路168号兴业大厦9层 2002年8月 11 中国民生银行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2002年9月 12 中国光大银行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2003年1月 13 华夏银行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 2004年11月 14 广发银行 广州市农林下路83号广发银行大厦 2005年7月 15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2006年7月 16 浙商银行 杭州市庆春路288号 2008年8月 17 渤海银行 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5号 2009年10月 (2)城市商业银行(30家) 编号 机构名称 联 系 地 址 核准时间 1 北京银行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2004年10月 2 上海银行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585号 2005年1月 3 平安银行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大厦 2006年7月 4 宁波银行 宁波市中山东路294号 2008年2月 5 青岛银行 青岛市香港中路68号 2008年5月 6 徽商银行 合肥市安庆路79号徽商银行大厦 2008年7月 7 东莞银行 东莞市城区运河东一路193号 2008年10月 8 南京银行 南京市淮海路50号 2008年10月 9 杭州银行 杭州市凤起路432号 2009年1月 10 临商银行 临沂市沂蒙路336号 2009年2月 11 温州银行 温州市车站大道温州银行大楼 2009年5月 12 汉口银行 武汉市建设大道933号 2009年6月 13 江苏银行 南京市洪武北路55号置地广场 2009年9月 14 洛阳银行 洛阳新区开元大道256号 2010年1月 15 乌鲁木齐商业银行 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8号 2010年2月 16 烟台银行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25-18号 2010年6月 17 齐商银行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105号 2010年9月 18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 浙江省温岭市三星大道168号 2010年10月 19 大连银行 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 2010年10月 20 哈尔滨银行 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160号 2010年10月 21 重庆银行 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153号 2010年11月 22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 浙江省义乌市江滨路义乌乐园东侧 2010年11月 23 天津银行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5号 2011年2月 24 河北银行 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28号 2011年5月 25 嘉兴银行 浙江省嘉兴市建国南路409号 2011年6月 26 广州银行 广州市广州大道北195号 2011年7月 27 西安银行 西安市东四路35号 2011年9月 28 长沙银行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1段433号 2011年9月 29 金华银行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光南路668号 2011年9月 30 包商银行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6号 2011年9月 (3)农村商业银行(12家) 编号 机构名称 联 系 地 址 核准时间 1 上海农商银行 上海市延安西路728号华敏翰尊国际 2008年2月 2 北京农商银行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410号 2008年4月 3 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中路66号 2009年12月 4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 深圳市深南东路3038号合作金融大厦 2010年1月 5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 东莞市城区南城路2号 2011年2月 6 常熟农村商业银行 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58号 2011年7月 7 顺德农村商业银行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城区拥翠路2号 2011年8月 8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业务网点仅限于县级支行及城市地区网点,不包括三农服务性网点) 重庆市江北区洋河东路10号 2011年8月 9 吴江农村商业银行 江苏省吴江市中山南路1777号 2011年9月 10 江南农村商业银行 江苏省常州市延陵中路668号 2011年9月 11 江阴农村商业银行 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中路1号 2011年9月 12 昆山农村商业银行 江苏省昆山市前进中路219号 2011年10月 2、证券公司(94家) 编号 机构名称 联 系 地 址 核准时间 1 国泰君安证券 上海市延平路135号 2002年7月 2 广发证券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2楼 2002年8月 3 国信证券 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26层 2002年8月 4 招商证券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9-45层 2002年8月 5 华泰联合证券 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层 2002年8月 6 中信证券 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三层 2002年8月 7 海通证券 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金钟广场19层 2002年10月 8 申银万国证券 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2002年10月 9 西南证券 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国际大厦A座22-25层 2003年1月 10 华龙证券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308号 2003年1月 11 大同证券 山西省太原市青年路8号 2003年1月 12 民生证券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16号中国人寿大厦1901 2003年1月 13 山西证券 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 2003年1月 14 长江证券 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 2003年2月 15 中信万通证券 青岛市东海西路28号 2003年2月 16 广州证券 广州市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5楼 2003年2月 17 兴业证券 上海浦东陆家嘴东路166号/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8层 2003年2月 18 华泰证券 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2003年2月 19 渤海证券 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3号 2003年2月 20 中信金通证券 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庭院商务楼A座 2003年2月 21 万联证券 广州市东风东路836号东峻广场3座34-35层 2003年2月 22 国元证券 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国元大厦 2003年2月 23 湘财证券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958号华能联合大厦5楼 2003年3月 24 东吴证券 江苏省苏州市爱河桥路28号 2003年12月 25 东方证券 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 2004年4月 26 光大证券 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6楼 2004年4月 27 上海证券 上海市九江路111号4楼 2004年5月 28 国联证券 江苏省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国联大厦6层 2004年6月 29 浙商证券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 2004年6月 30 平安证券 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八卦三路平安大厦 2004年8月 31 华安证券 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路166号A座 2004年8月 32 东北证券 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证券大厦 2004年7月 33 南京证券 南京市玄武区鼓楼大钟亭8号 2004年8月 34 长城证券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 2004年8月 35 国海证券 广西自治区南宁市滨湖路46号 2004年9月 36 财富证券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财富中心 2004年9月 37 东莞证券 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 2004年9月 38 中原证券 河南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际贸易大厦 2004年10月 39 国都证券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 2004年11月 40 恒泰证券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风路111号 2004年11月 41 中银国际证券 上海市浦东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 2004年11月 42 齐鲁证券 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28号 2004年11月 43 华西证券 成都市陕西街239号 2004年11月 44 国盛证券 江西省南昌市永叔路15号信达大厦 2004年11月 45 新时代证券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月坛大厦15层 2004年11月 46 华林证券 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6楼 2004年11月 47 中金公司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 2004年12月 48 宏源证券 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建设路2号宏源大厦 2004年12月 49 广发华福证券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157号 2005年1月 50 世纪证券 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2005年2月 51 德邦证券 上海浦东新区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6楼 2005年2月 52 金元证券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 2005年4月 53 西部证券 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232号信托大厦 2005年4月 54 东海证券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989号中达广场 2004年9月 55 中航证券 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江西教育出版大厦 2005年4月 56 第一创业证券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 2005年3月 57 中信建投证券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2005年12月 58 财通证券 浙江省杭州市解放路111号 2006年7月 59 安信证券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 2007年4月 60 银河证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2007年5月 61 华鑫证券 上海市肇嘉浜路750号 2008年1月 62 瑞银证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2008年2月 63 国金证券 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2008年3月 64 中投证券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华三路交界处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2008年3月 65 中山证券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B座 2008年3月 66 红塔证券 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红塔大厦 2008年3月 67 日信证券 北京西城区闹市口1号长安兴融中心西楼11层 2008年5月 68 西藏同信证券 上海市永和路118弄东方企业园24号 2008年5月 69 方正证券 长沙芙蓉中路二段200号 2008年6月 70 联讯证券 广东省惠州市下埔路14号 2008年6月 71 天源证券 深圳市民田路新华保险大厦18楼 2008年8月 72 江海证券 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2008年8月 73 银泰证券 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18号光大银行大厦 2008年12月 74 民族证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2008年12月 75 华宝证券 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66号未来资产大厦 2009年1月 76 厦门证券 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17楼 2009年1月 77 爱建证券 上海市南京西路758号(博爱大厦)20层-25层 2009年1月 78 英大证券 深圳市深南中路华能大厦30楼 2009年3月 79 信达证券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中商大厦10层 2009年7月 80 东兴证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2009年7月 81 华融证券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6号恒华国际商务中心A座9层 2009年9月 82 天风证券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2009年11月 83 大通证券 大连市中山区延安路1号保嘉大厦 2009年12月 84 财达证券 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35号庄家金融大厦 2009年12月 85 中天证券 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23甲 2010年1月 86 财富里昂证券 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00号城建中心15楼 2010年2月 87 五矿证券 深圳市福田区荣超经贸中心47楼 2010年4月 88 高华证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中心18楼 2010年5月 89 华创证券 贵州省贵阳市中华北路216号华创大厦 2010年6月 90 恒泰长财证券 吉林省长春市珠江路439号长财大厦 2010年7月 91 万和证券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20层西厅 2010年9月 92 中邮证券 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北路320号华弘大厦 2010年11月 93 首创证券 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号德胜尚城E座 2011年2月 94 国开证券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17层 2011年5月 3、证券投资咨询机构(1家) 编号 机构名称 联 系 地 址 核准时间 1 天相投顾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2004年7月 监督银行指定部门 监督银行联系电话 电子银行部 4、独立基金销售机构(4家) 编号 机构名称 联 系 地 址 核准时间 1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8楼 2012年2月 监督银行指定部门 监督银行联系电话 电子银行部 1.浦东分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2层2.昆山分公司:江苏省昆山市花桥经济开发区纬一路8号国际金融大厦313室3.厦门分公司: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8号国际银行大厦28楼H2单元4.天津分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35号君谊大厦2号楼401室5.武汉分公司:武汉市江汉区新世界国贸大厦建设大道568号写字楼42层08、09号6.宁波分公司:宁波市江东区百丈东路901号(18-2)(18-3)7.广州分公司:广州市环市东路371-375号世贸南塔1216室8.南京分公司:南京市玄武区洪武北路55号1901-1902室9.杭州分公司:杭州市朝晖路203号深南广场写字楼2301室10.苏州分公司:苏州工业园区苏华路2号国际大厦1704-1705单元11.青岛分公司: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36号招银大厦2208室12.北京分公司:北京市光华路1号嘉里中心北楼6层605,606,608,61513.温州分公司:温州市锦绣路锦城商务楼1001室—314.义乌分公司:义乌市宗泽路567号7楼707室 2 联 系 地 址 电话 核准时间 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25层 2012年2月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监督银行指定部门 监督银行联系地址 监督银行联系电话 资产托管部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96号 无 3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联 系 地 址 电话 核准时间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东方财富大厦2楼 2012年2月 监督银行指定部门 监督银行联系地址 监督银行联系电话 电子银行部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36号 无 4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联 系 地 址 电话 核准时间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903-906室 2012年2月 监督银行指定部门 监督银行联系地址 监督银行联系电话 电子银行部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36号 1.浦东分公司: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历届基金销售从业资格证考试的重点有哪些?
基金销售资格考试即《基金销售基础大纲》详解综述:全大纲共129个知识点,其中要求掌握的49个、熟悉的53个、了解的17个章节 主要内容 内容分类 考点编号 详细内容 要求程度第一章 证券市场基础知识 证券市场 1 证券与有价证券的概念、分类和特征 掌握2 证券市场的概念、特征和基本功能 掌握3 证券市场的分类 掌握4 证券市场参与者的构成及基本特征 熟悉5 证券市场的发展历程 了解6 我国证券市场历史发展历程及对外开放的进程 了解股票 7 股票概念、性质、特征和类型 掌握8 股票价值与价格 熟悉9 影响股票价格的主要因素 了解10 普通股票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了解债券 11 债券的概念、票面要素、性质及特征 掌握12 债券的分类 熟悉13 债券与股票的异同点 熟悉14 我国债券的类别 熟悉衍生工具 15 远期合约、期货、期权的基本概念、分类和特征 掌握16 我国现有金融衍生工具 了解其他 17 证券发行、交易市场的运行方式 熟悉18 我国证券市场主要指数 了解19 证券投资的收益与风险 掌握第二章 证券投资基金概述 概念 20 基金的基本概念、特点与分类 掌握21 基金与其他理财品种的区别 熟悉运作 22 基金的运作机制和参与主体 熟悉发展 23 基金的起源与发展 熟悉24 我国基金业的发展概况 熟悉作用 25 基金业在金融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 了解第三章 基金的类型和分析方法 股票基金 26 股票基金在投资组合中的作用 掌握27 股票基金与股票的区别 掌握28 股票基金的分类 熟悉29 股票基金的投资风险 掌握30 股票基金的分析方法 熟悉债券基金 31 债券基金在投资组合中的作用 掌握32 债券基金与债券的区别 掌握33 债券基金的分类 熟悉34 债券基金的投资风险 掌握35 债券基金的分析方法 了解货币基金 36 货币基金在投资组合中的作用 掌握37 货币基金的投资对象和投资风险 熟悉38 货币基金的分析方法 了解混合基金 39 混合基金在投资组合中的作用 掌握40 混合基金的类型 熟悉41 混合基金的风险 熟悉保本基金 42 保本基金特点和类型 熟悉43 保本基金的投资风险 掌握其他 44 ETF的特点和分析方法 掌握45 QDII基金的特点和投资风险 掌握第四章 基金市场的参与主体 投资人 46 基金投资人的地位和作用 熟悉管理人 47 基金管理人的资格条件 熟悉48 在基金运作中的作用 熟悉49 主要业务和业务管理 熟悉50 公司治理准则和内部控制要求 熟悉托管人 51 托管人的资格条件 熟悉52 基金运作中的作用 熟悉53 基金托管人的主要职责 熟悉代销机构 54 代销机构的资格条件及其职责 掌握中介 55 基金投资咨询、基金评级等基金服务机构的作用 熟悉第五章 基金的运作 运作 56 基金的运作方式 熟悉营销 57 基金营销的基本概念和作用 熟悉募捐 58 基金的募集、交易与登记的基本概念和作用 熟悉投资人 59 投资运作管理目标、实现过程及投资运作的风险控制 掌握估值 60 基金资产估值的概念及基本原则 熟悉费用 61 与基金有关的费用种类以及各种费用的计提标准及计提方式 熟悉核算 62 基金会计核算的特点 了解利润 63 基金的利润来源及分配 熟悉税收 64 针对基金作为营业主体的税收规定 熟悉65 机构法人、个人投资者投资基金的税收规定 掌握第六章 基金的市场营销 营销 66 基金市场营销的含义与特征 掌握67 基金市场营销的意义和主要内容 掌握投资者 68 基金营销的投资者分析、市场环境分析、组合设计和过程管理 掌握69 投资者分析的基本方法和各类投资者的风险收益特征以及相对应的产品选择 掌握销售与服务 70 基金的基本营销技巧 熟悉71 基金的销售渠道与促销手段 熟悉72 基金销售中客户服务的意义、内容和服务方式 熟悉73 基金持续营销的作用和特点 熟悉74 基金销售活动的规范要求和风险控制 掌握第七章 基金的募集、交易与登记 封闭式基金 75 发售和合同生效的条件 熟悉76 上市交易条件、交易账户的开立、交易规则 掌握77 交易费用 熟悉开放式基金 78 发售、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 熟悉79 认购渠道、步骤和收费模式 熟悉80 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掌握81 申购、赎回的概念 掌握82 申购、赎回的时间 掌握83 申购、赎回的原则 掌握84 收费模式与申购份额 掌握85 赎回金额款项的支付 掌握86 申购、赎回的登记 掌握87 份额的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与冻结 掌握88 定期定额业务 掌握89 巨额赎回的认定与处理方式 掌握ETF 90 份额的认购方式、份额折算的方法 了解91 交易规则、申购和赎回的原则 熟悉92 申购、赎回的对价方式与内容 了解QDII 93 募集、交易、申购与赎回的规定 掌握第八章 基金的信息披露 基金信息披露 94 基金信息披露的含义、作用以及对于基金评价和销售的重要性 熟悉95 基金信息披露的分类和基本原则 了解96 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主要披露事项及其运用 熟悉97 基金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及其应用 熟悉98 基金信息披露的重大性概念及其标准 了解99 需要进行临时信息披露的重大事件 了解100 基金澄清公告的披露 了解101 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公告披露的内容及其应用 掌握市场参与主体 102 市场参与主体的信息披露义务和披露规则 熟悉第九章 基金法律制度与监督管理 证券市场和基金市场 103 证券市场和基金市场的法规体系、监管框构 熟悉104 证券市场和基金市场监管的意义、原则、目标和行政监管的主要手段 熟悉105 证券市场的自律性管理组织 熟悉106 证券交易所的主要职 熟悉107 证券业协会的主要职能及对证券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 熟悉相关法律 108 《证券法》和《公司法》的调整对象与范围和主要内容 掌握109 《刑法》对证券犯罪的主要规定 熟悉基金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 110 我国基金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 掌握111 《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调整对象、范围以及主要内容 掌握112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对于基金的募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的有关规定 掌握113 其他法律 了解重要法律 114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对基金代销机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和销售费用、基金销售业务的行为规范的有关规定 掌握115 基金销售业务的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熟悉有关规定 116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内部控制指导意见》对基金销售机构内部控制的有关规定 掌握117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指导意见》对基金销售机构实施销售适用性原则的有关规定 掌握118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信息管理平台管理规定》对基金销售机构信息平台的有关规定 掌握119 《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人员执业守则》对基金销售人员的销售行为的有关规定 掌握
我国对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的监管主要包括有哪些?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的监管包括基金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活动。监管依据2013年2月17日修订通过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首先,对于销售机构的监管包括:具有健全的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财务状况良好,运作规范稳定;有与基金销售业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其他设施;制定了完善的资金清算流程,资金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对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其次,对于宣传推介资料的监管范围包括:公开出版资料;宣传单、手册、信函、传真、非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发的与基金销售相关的公告等面向公众的宣传资料;海报、户外广告;电视、电影、广播、互联网资料、公共网站链接广告、短信及其他音像、通讯资料;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申请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不包括( )。
【答案】:C基金销售机构的准入条件:(1)具有健全的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2)财务状况良好,运作规范稳定(A项符合);(3)有与基金销售业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其他设施(B项符合);(4)有安全、高效的办理基金发售、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技术设施,且符合中国证监会对基金销售业务信息管理平台的有关要求,基金销售业务的技术系统已与基金管理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相应的技术系统进行了联网测试,测试结果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5)制定了完善的资金清算流程,资金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对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D项符合);(6)有评价基金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产品风险等级的方法体系;(7)制定了完善的业务流程、销售人员执业操守、应急处理措施等基金销售业务管理制度,符合中国证监会对基金销售机构内部控制的有关要求;(8)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基金代销机构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基金代销机构-在职研究生网第二章 基金代销机构第七条 基金销售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办理;基金管理人可以委托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未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机构,不得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基金的销售。第八条 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专业基金销售机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第九条 商业银行申请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资本充足率符合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二)有专门负责基金代销业务的部门;(三)财务状况良好,运作规范稳定,最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四)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五)有与基金代销业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其他设施;(六)有安全、高效的办理基金发售、申购和赎回业务的技术设施,基金代销业务的技术系统已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登记机构相应的技术系统进行了联机、联网测试,测试结果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七)制定了完善的业务流程、销售人员执业操守、应急处理措施等基金代销业务管理制度;(八)公司及其主要分支机构负责基金代销业务的部门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低于该部门员工人数的二分之一,部门的管理人员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熟悉基金代销业务,并具备从事两年以上基金业务或者五年以上证券、金融业务的工作经历;(九)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条 证券公司申请基金代销业务资格,除具备本办法第九条第(二)项至第(九)项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净资本等财务风险监控指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二)最近两年没有挪用客户资产等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三)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四)没有发生已经影响或可能影响公司正常运作的重大变更事项,或者诉讼、仲裁等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一条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申请基金代销业务资格,除具备本办法第九条第(二)项至第(九)项和第十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低于两千万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二)高级管理人员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熟悉基金代销业务,并具备从事两年以上基金业务或者五年以上证券、金融业务的工作经历;(三)持续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三个以上完整会计年度;(四)最近三年没有代理投资人从事证券买卖的行为。第十二条 专业基金销售机构申请基金代销业务资格,除具备本办法第九条第(三)项至第(七)项、第十条第(三)项和第(四)项,以及第十一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规定的组织名称、组织机构和经营范围;(二)主要出资人是依法设立的持续经营三个以上完整会计年度的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三千万元人民币,财务状况良好,运作规范稳定,最近三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三)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三十人,且不低于员工人数的二分之一;(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三条 申请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机构,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期间申请材料涉及的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申请人应当自变化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更新材料。第十四条 中国证监会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受理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申请,并进行审查,做出决定。第十五条 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可以组织专家评审会对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申请进行评审。第十六条 依法须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批准文件后按照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考研政策不清晰?同等学力在职申硕有困惑?院校专业不好选?点击底部官网,有专业老师为你答疑解惑,211/985名校研究生硕士/博士开放网申报名中:https://www.87dh.com/yjs2/
以下不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规定的是( )。
【答案】:D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代理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的,应当向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申请注册基金销售业务资格。
根据2013年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基金销售机构类型包括( )。
【答案】:A、B、C、D、E《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基金管理人可以办理其募集的基金产品的销售业务。商业银行(含在华外资法人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的,应向工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进行注册并取得相应资格。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规定:( )可以办理其募集的基金产品的销售业务。
【答案】:C《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基金管理人可以办理其募集的基金产品的销售业务。
根据2013年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基金销售机构类型包括( )。
【答案】:A、B、C、D、E《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基金管理人可以办理其募集的基金产品的销售业务。商业银行(含在华外资法人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的,应向工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进行注册并取得相应资格。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2013修订)
第一章 总 则一、修改背景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监会第72号令,下称《销售办法》)自2011年10月发布实施以来,为推动基金销售机构多元化、专业化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截止目前,基金销售机构涵盖了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和独立销售机构等四类型机构,已有190家机构获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销售办法》实施以来,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参与基金销售业务的数量从原先的1家增加到了6家,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则从无发展到了现在的19家。新的基金销售机构类型的出现,带来了新的基金销售业务模式和理念,促进了基金销售机构间的差异化竞争,为行业的发展增添了活力。 然而,在实践中我们发现,随着基金行业的不断创新发展,原《销售办法》中的部分规定与新形势不相适应,需要及时调整。比如,基金销售机构类型需要进一步扩展,以满足不同类型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和机构发展需要;在监管法律法规体系愈趋完善、监管手段愈趋丰富的情况下,可以对基金销售机构准入环节的诚信合规要求进行调整,以促使更多具有专业理财产品销售和客户服务能力的机构进入基金销售领域;有一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分支机构通过多年的业务积累,从内部管控、人员配备等方面均具备独立开展基金销售的能力,但是受限于基金管理人只能与基金销售机构总部签订销售协议的规定限制,无法其贴近市场的优势以更好的为投资人服务。与此同时,新《证券投资基金法》的颁布实施、基金代销业务资格核准行政许可下放至证监会派出机构实施等,也对《销售办法》的修改提出了要求。二、修改思路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考虑对《销售办法》作出了进一步修改完善,以满足和适应行业发展需要,主要内容有: (一)将《销售办法》明确为对公开募集基金销售业务的管理规范。 (二)对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申请实行注册制,同时将基金销售业务资格注册、基金销售机构持续动态监管等事项的实施主体调整为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不再要求基金销售机构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备分支机构(网点)信息。 (三)扩大基金销售机构类型,推进期货公司、保险机构等参与基金销售业务,就其参与基金销售业务的准入条件和监管要求进行明确。 (四)对各类基金销售机构具有符合资质要求人员的数量进行明确,国有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证券公司以及保险公司等具有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30人,城商行、农商行以及期货公司等具有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20人,独立销售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保险经纪公司以及保险代理公司等具有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10人;此外,各基金销售机构还需满足开展基金销售业务的网点应有一名以上人员具备基金销售业务资质的要求。 (五)对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申请机构因受到行政处罚而被限制申请资格的判断标准进行调整,将其所受行政处罚区分为“重大处罚”和“一般处罚”,对限制申请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范围限定于“重大处罚”。具体执行中,对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申请机构所受行政处罚的“重大处罚”与“一般处罚”区分标准和实施程序为:首先依据做出处罚部门区分标准来执行;其次,若做出处罚部门无明确标准对其性质进行区分的,由申请主体提请相关部门作出书面说明;最后,若做出处罚部门既无明确标准又不做出书面说明的,则可由律师依据相关法律原则出具法律意见,就申请主体所受处罚是否属于“重大处罚”做出判断说明。 (六)将证券公司、期货公司没有挪用客户资产/保证金等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的时间要求由原先的2年提高到3年。 (七)取消对独立销售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名称、组织机构等方面的限制要求,以适应其拓展业务范围参与其他金融产品销售的需求。 (八)取消只有基金销售机构总部方可与基金管理人签订销售协议的限制,支持符合条件的基金销售机构分支机构与基金管理人签订销售协议并办理基金的销售业务。 (九)取消基金销售人员未经基金销售机构聘任不得从事基金销售活动的要求,为下一步保险机构经纪人参与基金销售业务预留政策空间。 (十)进一步加强对基金销售机构、基金销售支付结算机构等在业务开展过程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销售活动,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市场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基金销售,包括基金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活动。基金销售机构是指基金管理人以及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注册的其他机构。其他基金服务机构就其参与基金销售业务的环节适用本办法。其他基金服务机构包括为基金销售机构提供支付结算服务、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监督、份额登记等与基金销售业务相关服务的机构。第三条 基金销售机构从事基金销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基金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第四条 基金销售机构从事基金销售活动,应当遵守基金合同、基金销售协议的约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第五条 基金销售结算资金是基金投资人的交易结算资金,涉及基金销售结算专用账户开立、使用、监督的机构不得将基金销售结算资金归入其自有财产。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以任何形式挪用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相关机构破产或者清算时,基金销售结算资金不属于其破产财产或者清算财产。基金销售结算资金是指由基金销售机构、基金销售支付结算机构或者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等基金销售相关机构归集的,在基金投资人结算账户与基金财产托管账户之间划转的基金申购(认购)、赎回、现金分红等资金。第六条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基金销售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第七条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依据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对基金销售活动进行自律管理,并对基金销售人员进行资格管理。基金销售机构及基金销售服务机构可以加入基金业协会,接受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第二章 基金销售机构第八条 基金管理人可以办理其募集的基金产品的销售业务。商业银行(含在华外资法人银行,下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的,应向工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进行注册并取得相应资格。第九条 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申请注册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健全的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二)财务状况良好,运作规范稳定;(三)有与基金销售业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其他设施;(四)有安全、高效的办理基金发售、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技术设施,且符合中国证监会对基金销售业务信息管理平台的有关要求,基金销售业务的技术系统已与基金管理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相应的技术系统进行了联网测试,测试结果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五)制定了完善的资金清算流程,资金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对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六)有评价基金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产品风险等级的方法体系;(七)制定了完善的业务流程、销售人员执业操守、应急处理措施等基金销售业务管理制度,符合中国证监会对基金销售机构内部控制的有关要求;(八)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九)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条 商业银行申请基金销售业务资格,除具备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专门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二)资本充足率符合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 (三)最近3年内没有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四)公司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低于该部门员工人数的1/2,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管理人员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熟悉基金销售业务,并具备从事基金业务2年以上或者在其他金融相关机构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公司主要分支机构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均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五)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及邮政储蓄银行等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人员不少于30人;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在华外资法人银行等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人员不少于20人。第十一条 证券公司申请基金销售业务资格,除具备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专门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二)净资本等财务风险监控指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三)最近3年没有挪用客户资产等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四)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最近3年内没有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五)没有发生已经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公司正常运作的重大变更事项,或者诉讼、仲裁等其他重大事项;(六)公司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低于该部门员工人数的1/2,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管理人员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熟悉基金销售业务,并具备从事基金业务2年以上或者在其他金融相关机构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公司主要分支机构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均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七)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30人。第十二条 期货公司申请基金销售业务资格,除具备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专门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二)净资本等财务风险监控指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三)最近3年没有挪用客户保证金等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四)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最近3年内没有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五)没有发生已经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公司正常运作的重大变更事项,或者诉讼、仲裁等其他重大事项;(六)公司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低于该部门员工人数的1/2,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管理人员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熟悉基金销售业务,并具备从事基金业务2年以上或者在其他金融相关机构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公司主要分支机构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均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七)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20人。第十三条 保险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代理公司。保险公司申请基金销售业务资格,除具备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专门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二)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三)偿付能力充足率符合国务院保险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四)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最近3年内没有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五)没有发生已经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公司正常运作的重大变更或者诉讼、仲裁等重大事项;(六)公司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低于该部门员工人数的1/2,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管理人员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熟悉基金销售业务,并具备从事基金业务2年以上或者在其他金融相关机构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公司主要分支机构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均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七)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30人。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代理公司申请基金销售业务资格,除具备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专门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二)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三)公司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熟悉基金销售业务,并具备从事基金业务2年以上或者在其他金融相关机构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四)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最近3年内没有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五)没有发生已经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公司正常运作的重大变更或者诉讼、仲裁等重大事项;(六)公司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低于该部门员工人数的1/2,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管理人员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熟悉基金销售业务,并具备从事基金业务2年以上或者在其他金融相关机构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公司主要分支机构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均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七)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10人。第十四条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申请基金销售业务资格,除具备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专门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二)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三)公司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熟悉基金销售业务,并具备从事基金业务2年以上或者在其他金融相关机构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四)持续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3个以上完整会计年度;(五)最近3年没有代理投资人从事证券买卖的行为;(六)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最近3年内没有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七)没有发生已经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公司正常运作的重大变更事项,或者诉讼、仲裁等其他重大事项;(八)公司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低于该部门员工人数的1/2,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管理人员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熟悉基金销售业务,并具备从事基金业务2年以上或者其他金融相关机构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公司主要分支机构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均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九)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10人。第十五条 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可以专业从事基金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销售,其申请基金销售业务资格,除具备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为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或者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形式;(二)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三)注册资本或者出资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四)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合伙企业合伙人符合本办法规定;(五)没有发生已经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机构正常运作的重大变更事项,或者诉讼、仲裁等其他重大事项;(六)高级管理人员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熟悉基金销售业务,并具备从事基金业务2年以上或者在其他金融相关机构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七)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10人。第十六条 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的,其股东可以是企业法人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参股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持续经营3个以上完整会计年度,财务状况良好,运作规范稳定;(二)最近3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三)最近3年没有受到金融监管、行业监管、工商、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四)最近3年在自律管理、商业银行等机构无不良记录;(五)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自然人参股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从事证券、基金或者其他金融业务10年以上或者证券、基金业务部门管理5年以上或者担任证券、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3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二)最近3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三)最近3年没有受到金融监管、行业监管、工商、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四)在自律管理、商业银行等机构无不良记录;(五)无到期未清偿的数额较大的债务;(六)最近3年无其他重大不良诚信记录。第十七条 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以合伙企业形式设立的,其合伙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从事证券、基金或者其他金融业务10年以上或者证券、基金业务部门管理5年以上或者担任证券、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3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二)最近3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三)最近3年没有受到金融监管、工商、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四)在自律管理、商业银行等机构无不良记录;(五)无到期未清偿的数额较大的债务;(六)最近3年无其他重大不良诚信记录。第十八条 申请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机构,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期间申请材料涉及的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申请人应当自变化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工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交更新材料。第十九条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受理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注册申请,并进行审查,作出注册或不予注册的决定。第二十条 依法必须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批准文件后按照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二十一条 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内部控制完善,经营稳定,有较强的持续经营能力,能有效控制分支机构风险;(二)最近1年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三)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四)拟设立的分支机构有符合规定的办公场所、业务人员、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五)拟设立的分支机构有明确的职责和完善的管理制度;(六)拟设立的分支机构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2人;(七)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申请基金销售业务资格时已经设立的分支机构,应当符合上述条件。第二十二条 独立基金销售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变更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或者出资、股东或者合伙人、高级管理人员的,应当在变更前将变更方案报工商注册登记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经营期间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少于10人或者分支机构经营期间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少于2人的,应当于5个工作日内向工商注册登记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并于30个工作日内将人员调整至规定要求。独立基金销售机构按照前款规定备案后,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根据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进行持续动态监管。对于不符合基金销售机构资质条件的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予改正的,取消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第二十三条 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将机构基本信息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定期更新。第二十四条 基金销售机构合并分立,基金销售业务资格按下述原则管理:(一)基金销售机构新设合并的,新公司应当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向工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进行注册,在新公司未完成注册前,合并方基金销售业务资格部分终止,新公司6个月内仍未完成注册的,合并方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终止;(二)基金销售机构吸收合并且存续方不具备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存续方应当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向工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进行注册,在存续方完成注册前,被合并方基金销售业务部分终止,存续方6个月内仍未完成注册的,被合并方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终止;(三)基金销售机构吸收合并且被合并方不具备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在被合并方分支机构(网点)符合基金销售规范要求后,按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要求备案,同时按照基金销售信息管理平台的相关要求将系统整合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四)基金销售机构吸收合并,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均具备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合并方应当按照基金销售信息管理平台的相关要求将系统整合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五)基金销售机构分立的,新公司应当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向工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进行注册。基金销售业务资格部分终止的,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办理销户、赎回、转托管转出等业务,不得办理开户、认购、申购等业务。第三章 基金销售支付结算第二十五条 基金销售机构可以选择商业银行或者支付机构从事基金销售支付结算业务。基金销售支付结算机构应当确保基金销售结算资金安全、及时、高效的划付。第二十六条 基金销售机构应当选择具备下列条件的商业银行或者支付机构从事基金销售支付结算业务:(一)有安全、高效的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信息系统。该信息系统应当具有合法的知识产权,且与合作机构及监管机构完成联网测试,测试结果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二)制订了有效的风险控制制度;(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二十七条 从事基金销售支付结算业务的商业银行除应当具备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商业银行为基金销售机构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应当根据商业银行从事支付结算服务的价格收取相关费用。商业银行收取超出支付结算服务费用的,应当与基金销售机构签订销售协议,并提供基金销售相关服务,履行基金销售相关责任。第二十八条 从事基金销售支付结算业务的支付机构除应当具备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取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且公司基金销售支付结算业务账户应当与公司其他业务账户有效隔离。第二十九条 基金销售机构、基金销售支付结算机构、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可以在具备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或者从事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的指定商业银行开立基金销售结算专用账户。基金销售机构、基金销售支付结算机构、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开立基金销售结算专用账户时,应当就账户性质、账户功能、账户使用的具体内容、监督方式、账户异常处理等事项以监督协议的形式与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监督机构做出约定。基金销售结算专用账户是指基金销售机构、基金销售支付结算机构或者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用于归集、暂存、划转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的专用账户。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监督机构是指在基金销售结算资金流转过程中,对基金销售相关机构开立、使用销售账户的行为和基金销售结算资金划转流程承担监督职责的商业银行或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十条 基金销售结算专用账户的启用、变更和撤销应当按照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及账户开立人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第三十一条 基金销售机构应当以基金投资人的结算账户作为其申购资金的银行账户。第四章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基金宣传推介材料,是指为推介基金向公众分发或者公布,使公众可以普遍获得的书面、电子或者其他介质的信息,包括:(一)公开出版资料;(二)宣传单、手册、信函、传真、非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发的与基金销售相关的公告等面向公众的宣传资料;(三)海报、户外广告;(四)电视、电影、广播、互联网资料、公共网站链接广告、短信及其他音像、通讯资料;(五)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第三十三条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应当事先经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和督察长检查,出具合规意见书,并自向公众分发或者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其他基金销售机构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应当事先经基金销售机构负责基金销售业务和合规的高级管理人员检查,出具合规意见书,并自向公众分发或者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工商注册登记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机构备案。第三十四条 制作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的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对其内容负责,保证其内容的合规性,并确保向公众分发、公布的材料与备案的材料一致。第三十五条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与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相符,不得有下列情形:(一)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二)预测基金的证券投资业绩;(三)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四)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或者其他基金管理人募集或者管理的基金;(五)夸大或者片面宣传基金,违规使用安全、保证、承诺、保险、避险、有保障、高收益、无风险等可能使投资人认为没有风险的或者片面强调集中营销时间限制的表述;(六)登载单位或者个人的推荐性文字;(七)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六条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可以登载该基金、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过往业绩,但基金合同生效不足6个月的除外。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登载过往业绩的,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基金合同生效6个月以上但不满1年的,应当登载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的业绩;(二)基金合同生效1年以上但不满10年的,应当登载自合同生效当年开始所有完整会计年度的业绩,宣传推介材料公布日在下半年的,还应当登载当年上半年度的业绩;(三)基金合同生效10年以上的,应当登载最近10个完整会计年度的业绩;(四)业绩登载期间基金合同中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发生改变的,应当予以特别说明。第三十七条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登载该基金、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过往业绩,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行业公认的准则计算基金的业绩表现数据;(二)引用的统计数据和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并注明出处,不得引用未经核实、尚未发生或者模拟的数据;对于推介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等需要模拟历史业绩的,应当采用我国证券市场或者境外成熟证券市场具有代表性的指数,对其过往足够长时间的实际收益率进行模拟,同时注明相应的复合年平均收益率;此外,还应当说明模拟数据的来源、模拟方法及主要计算公式,并进行相应的风险提示;(三)真实、准确、合理地表述基金业绩和基金管理人的管理水平。基金业绩表现数据应当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或者摘取自基金定期报告。第三十八条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登载基金过往业绩的,应当特别声明,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第三十九条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对不同基金的业绩进行比较的,应当使用可比的数据来源、统计方法和比较期间,并且有关数据来源、统计方法应当公平、准确,具有关联性。第四十条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附有统计图表的,应当清晰、准确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全文)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活动,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市场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销售,包括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机构(以下简称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活动。第三条 基金管理人、代销机构从事基金销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第四条 基金管理人、代销机构从事基金销售活动,应当遵守基金合同、基金代销协议的约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第五条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基金销售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第六条 基金行业的协会依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自律规则,对基金销售活动进行自律管理。第二章 基金代销机构第七条 基金销售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办理;基金管理人可以委托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未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机构,不得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基金的销售。第八条 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专业基金销售机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第九条 商业银行申请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资本充足率符合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二)有专门负责基金代销业务的部门;(三)财务状况良好,运作规范稳定,最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四)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五)有与基金代销业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其他设施;(六)有安全、高效的办理基金发售、申购和赎回业务的技术设施,基金代销业务的技术系统已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登记机构相应的技术系统进行了联机、联网测试,测试结果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七)制定了完善的业务流程、销售人员执业操守、应急处理措施等基金代销业务管理制度;(八)公司及其主要分支机构负责基金代销业务的部门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低于该部门员工人数的二分之一,部门的管理人员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熟悉基金代销业务,并具备从事两年以上基金业务或者五年以上证券、金融业务的工作经历;(九)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条 证券公司申请基金代销业务资格,除具备本办法第九条第(二)项至第(九)项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净资本等财务风险监控指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二)最近两年没有挪用客户资产等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三)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四)没有发生已经影响或可能影响公司正常运作的重大变更事项,或者诉讼、仲裁等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一条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申请基金代销业务资格,除具备本办法第九条第(二)项至第(九)项和第十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低于两千万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二)高级管理人员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熟悉基金代销业务,并具备从事两年以上基金业务或者五年以上证券、金融业务的工作经历;(三)持续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三个以上完整会计年度;(四)最近三年没有代理投资人从事证券买卖的行为。第十二条 专业基金销售机构申请基金代销业务资格,除具备本办法第九条第(三)项至第(七)项、第十条第(三)项和第(四)项,以及第十一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规定的组织名称、组织机构和经营范围;(二)主要出资人是依法设立的持续经营三个以上完整会计年度的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三千万元人民币,财务状况良好,运作规范稳定,最近三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三)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三十人,且不低于员工人数的二分之一;(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三条 申请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机构,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期间申请材料涉及的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申请人应当自变化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更新材料。第十四条 中国证监会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受理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申请,并进行审查,做出决定。第十五条 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可以组织专家评审会对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申请进行评审。第十六条 依法须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批准文件后按照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三章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第十七条本办法所称基金宣传推介材料,是指为推介基金向公众分发或者公布,使公众可以普遍获得的书面、电子或其他介质的信息,包括:(一)公开出版资料;(二)宣传单、手册、信函等面向公众的宣传资料;(三)海报、户外广告;(四)电视、电影、广播、互联网资料及其他音像、通讯资料;(五)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第十八条基金管理人和基金代销机构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应当事先经基金管理人的督察长检查,出具合规意见书,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中国证监会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依法进行审查,出具是否有异议的书面意见。第十九条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与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相符,不得有下列情形:(一)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二)预测该基金的证券投资业绩;(三)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四)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基金代销机构,或者其他基金管理人募集或管理的基金;(五)夸大或者片面宣传基金,违规使用安全、保证、承诺、保险、避险、有保障、高收益、无风险等可能使投资人认为没有风险的词语;(六)登载单位或者个人的推荐性文字;(七)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第二十条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可以登载该基金、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过往业绩,但基金合同生效不足六个月的除外。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登载过往业绩,基金合同生效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的,应当登载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的业绩;基金合同生效一年以上但不满十年的,应当登载自合同生效当年开始所有完整会计年度的业绩,宣传推介材料公布日在下半年的,还应登载当年上半年度的业绩;基金合同生效十年以上的,应当登载最近十个完整会计年度的业绩。第二十一条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登载该基金、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过往业绩,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行业公认的准则计算基金的业绩表现数据;(二)引用的统计数据和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并注明出处,不得引用未经核实、尚未发生或者模拟的数据;(三)真实、准确、合理地表述基金业绩和基金管理人的管理水平;基金业绩表现数据应当经基金托管人复核。第二十二条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登载该基金、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过往业绩,基金管理人应当特别声明,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第二十三条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对不同基金的业绩进行比较,应当使用可比的数据来源、统计方法和比较期间,并且有关数据来源、统计方法应当公平、准确,具有关联性。第二十四条基金宣传推介材料附有统计图表的,应当清晰、准确;提及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价结果的,应当列明第三方专业机构的名称及评价日期。第二十五条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应当含有明确、醒目的风险提示和警示性文字,并使投资人在阅读过程中不易忽略,以提醒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了解基金的具体情况。第二十六条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含有基金获中国证监会核准内容的,应当特别声明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该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第四章 基金销售费用第二十七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收取销售费用的项目、条件和方式,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费率标准。第二十八条 基金管理人发售基金份额、募集基金,可以收取认购费,但费率不得超过认购金额的百分之五。基金管理人办理开放式基金份额的申购,可以收取申购费,但费率不得超过申购金额的百分之五。认购费和申购费可以在基金份额发售或者申购时收取,也可以在赎回时从赎回金额中扣除。第二十九条 基金管理人办理开放式基金份额的赎回,应当收取赎回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赎回费率不得超过基金份额赎回金额的百分之五,赎回费在扣除手续费后,余额不得低于赎回费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并应当归入基金财产。第三十条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投资人的认购金额、申购金额的数量适用不同的认购、申购费率标准。第三十一条基金管理人可以对选择在赎回时缴纳认购费或者申购费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其持有基金份额的期限适用不同的认购、申购费率标准。(节选)考研政策不清晰?同等学力在职申硕有困惑?院校专业不好选?点击底部官网,有专业老师为你答疑解惑,211/985名校研究生硕士/博士开放网申报名中:https://www.87dh.com/yjs2/
2019年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人员从业考试
依据 《证券法》和《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人员执业守则》的相关规则 ,"基金销售人员该当 具有 从事基金销售活动所必需的法律法规、金融、财务等专业知识和技术 ,并依据 有关规则 获得 协会认可的证券从业资格"。"基金销售人员是指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委托的基金代销机构中从事宣传推介基金、出售 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等相关活动的人员"。(以上文字援用 自“早该训练平台”) 2019年6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成立,成为与中国证券业协会平行的独立法人社团。2019年6月1日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新《基金法》)正式施行 ,规则 基金从业人员该当 具有 基金从业资格,并授权基金业协会组织基金从业人员的从业考试、资质管理和业务培养训练 。 为实在 实行 新《基金法》赋予的职责,基金业协会积极推进 各项考试准备 职业 ,于2019年7月启动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报名,8月组织考试。 基金销售是基金运作管理的主要业务环节之一,其标准 运作是扩展 基金规模、维护 投资者利益的重要保证。随着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的疾速 开展 ,基金销售渠道不时 拓展和深化,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的人员迅速添加 。基金销售人员直接与投资者接触,提供基金销售服务,其业务程度 和执业素质的提升 关系到我国基金业的全体 服务程度 的提升和基金业的持续安康 开展 。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方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则 ,从事基金宣传、推销、咨询等业务的人员,该当 首先参与 基金销售人员从业考试,获得 从业资格。 基金从业考试分数 四年有效;已经过 协会组织的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和“证券投资基金”两个科目者,视同已经过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科目考试。考生可依据 需要选择参考科目。 为进一步完善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知识框架体系,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对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品德 与业务标准 考试大纲》、科目二《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考试大纲》和科目三《股权投资基金(含创业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考试大纲》进行了修订(详见基金协会官网),现予发布。 新版教学材料 《证券投资基金》(第二版)、《股权投资基金》即日出版发行。自2019年11月份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全国统考开始,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将运用 新版教学材料 和修订后的考试大纲组织考试。这是关于 2019年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人员从业考试的解答。116
什么是基金销售代理人?
基金管理人是基金产品的募集者和基金的管理者,其最主要职责就是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负责基金资产的投资运作,在风险控制的基础上为基金投资者争取最大的投资收益。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中具有核心作用,基金产品的设计、基金份额的销售与注册登记、基金资产的管理等重要职能多半都要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选定的其他服务机构承担。在我国,基金管理人只能由依法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担任。 我国没有基金代理人这个说法,只有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代理人的概念。基金托管人。为了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资产必须由独立于基金管理人的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托管人的职责主要体现在基金资产保管、基金资金清算、会计复核以及对基金投资运作的监督等方面。在我国,基金托管人只能由依法设立并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担任。基金销售代理人是基金管理人的代理人,代表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投资人进行基金单位的买卖活动。基金销售代理人一般由银行、证券公司或者信托投资公司来担任。基金发行人这个概念也很少用到,一般的证券发行人是符合发行条件并且正在从事证券发行或者准备进行证券发行的政府组织、金融机构或者商业组织,如股票发行人是具有股票发行资格的股份有限公司,那么对应的基金发行人应当是具备基金发行资格的基金公司。以泰达荷银市值优选基金(162209)为例,泰达荷银市值优选的基金管理人为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发行人也应当是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基金销售代理人有世纪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中银国际证券,交通银行,新时代证券,中国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平安证券,广发证券,湘财证券,浦东发展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东方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华泰证券,联合证券,渤海证券,中国银河证券,东北证券,申银万国证券,深圳发展银行等。
001184基金销售机构
易方达新常态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基金代码001184,中高风险,波动幅度较大,适合较积极的投资者)将于2015年4月27日开始发行;投资者可以通过直销渠道购买,在易方达基金公司官网(电子交易平台)或者易方达基金公司直销柜台购买;代销银行有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渤海银行,长安银行,江苏银行,晋商银行,吉林银行,平安银行,上海农商行,重庆农商行等;代销券商有广发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东北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国信证券,海通证券,平安证券,齐鲁证券,山西证券,世纪证券,西部证券,西南证券,湘财证券,兴业证券,招商证券,信达证券,中金公司,中信证券等;第三方基金代销机构有好买基金网,诺亚正行,数米基金网,天天基金网,同花顺爱基金网,众禄基金网等;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活动,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市场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销售,包括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机构(以下简称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活动。第三条 基金管理人、代销机构从事基金销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第四条 基金管理人、代销机构从事基金销售活动,应当遵守基金合同、基金代销协议的约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第五条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基金销售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第六条 基金行业的协会依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自律规则,对基金销售活动进行自律管理。第二章 基金代销机构第七条 基金销售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办理;基金管理人可以委托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未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机构,不得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基金的销售。第八条 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专业基金销售机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第九条 商业银行申请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资本充足率符合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 (二)有专门负责基金代销业务的部门; (三)财务状况良好,运作规范稳定,最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四)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五)有与基金代销业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其他设施; (六)有安全、高效的办理基金发售、申购和赎回业务的技术设施,基金代销业务的技术系统已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登记机构相应的技术系统进行了联机、联网测试,测试结果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七)制定了完善的业务流程、销售人员执业操守、应急处理措施等基金代销业务管理制度; (八)公司及其主要分支机构负责基金代销业务的部门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低于该部门员工人数的二分之一,部门的管理人员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熟悉基金代销业务,并具备从事两年以上基金业务或者五年以上证券、金融业务的工作经历; (九)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条 证券公司申请基金代销业务资格,除具备本办法第九条第(二)项至第(九)项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净资本等财务风险监控指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二)最近两年没有挪用客户资产等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三)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 (四)没有发生已经影响或可能影响公司正常运作的重大变更事项,或者诉讼、仲裁等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一条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申请基金代销业务资格,除具备本办法第九条第(二)项至第(九)项和第十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两千万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二)高级管理人员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熟悉基金代销业务,并具备从事两年以上基金业务或者五年以上证券、金融业务的工作经历; (三)持续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三个以上完整会计年度; (四)最近三年没有代理投资人从事证券买卖的行为。第十二条 专业基金销售机构申请基金代销业务资格,除具备本办法第九条第(三)项至第(七)项、第十条第(三)项和第(四)项,以及第十一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组织名称、组织机构和经营范围; (二)主要出资人是依法设立的持续经营三个以上完整会计年度的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三千万元人民币,财务状况良好,运作规范稳定,最近三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三)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三十人,且不低于员工人数的二分之一;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2011修订)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活动,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市场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销售,包括基金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活动。 基金销售机构是指基金管理人以及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 基金销售相关机构就其参与基金销售业务的环节适用本办法。基金销售相关机构包括为基金销售机构提供支付结算服务、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监督、注册登记服务等与基金销售业务相关服务的机构。第三条 基金销售机构从事基金销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基金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第四条 基金销售机构从事基金销售活动,应当遵守基金合同、基金销售协议的约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第五条 基金销售结算资金是基金投资人的交易结算资金,涉及基金销售结算专用账户开立、使用、监督的机构不得将基金销售结算资金归入其自有财产。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以任何形式挪用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相关机构破产或者清算时,基金销售结算资金不属于其破产财产或者清算财产。 基金销售结算资金是指由基金销售机构、基金销售支付结算机构或者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等基金销售相关机构归集的,在基金投资人结算账户与基金财产托管账户之间划转的基金申购(认购)、赎回、现金分红等资金。第六条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基金销售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第七条 基金业协会依据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对基金销售活动进行自律管理,并对基金销售人员进行资格管理。 基金销售机构及基金销售相关机构应当加入基金业协会,接受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第二章 基金销售机构第八条 基金管理人可以办理其募集的基金产品的销售业务。商业银行(含在华外资法人银行,下同)、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第九条 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申请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健全的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二)财务状况良好,运作规范稳定; (三)有与基金销售业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其他设施; (四)有安全、高效的办理基金发售、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技术设施,且符合中国证监会对基金销售业务信息管理平台的有关要求,基金销售业务的技术系统已与基金管理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相应的技术系统进行了联网测试,测试结果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五)制定了完善的资金清算流程,资金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对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 (六)有评价基金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产品风险等级的方法体系; (七)制定了完善的业务流程、销售人员执业操守、应急处理措施等基金销售业务管理制度,符合中国证监会对基金销售机构内部控制的有关要求; (八)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 (九)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条 商业银行申请基金销售业务资格,除具备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资本充足率符合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 (二)有专门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 (三)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四)公司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低于该部门员工人数的1/2,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管理人员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熟悉基金销售业务,并具备从事基金业务2年以上或者在其他金融相关机构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公司主要分支机构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均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第十一条 证券公司申请基金销售业务资格,除具备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专门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 (二)净资本等财务风险监控指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三)最近两年没有挪用客户资产等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四)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五)没有发生已经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公司正常运作的重大变更事项,或者诉讼、仲裁等其他重大事项; (六)公司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低于该部门员工人数的1/2,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管理人员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熟悉基金销售业务,并具备从事基金业务2年以上或者在其他金融相关机构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公司主要分支机构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均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我国要求( )应获得中国证监会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成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
【答案】:A我国要求代销机构应获得中国证监会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成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
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宜信基金/宜信普泽是一家第三方基金销售服务平台,隶属于宜信集团。法定代表人:戎兵成立日期:2011-08-29注册资本:3200万元人民币所属地区:北京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82591970M经营状态:开业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英文名:CreditEase Fund Investment Consulting (Beijing) Co., Ltd.人员规模:100-500人企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经营范围:基金销售。(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乾道基金销售牌照哪一年取得
于2018年3月份。乾道金融是成立于2018年,今年3月份拿证监会基金第三方销售牌照。行业率先投出财富管理o2o模式,线上有400多财富理财师提供,股东乾道集团,是私募基金,是资产与财富管理全线布局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