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

消费税的计算方法有哪三种

法律主观:消费税,顾名思义是我国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很多东西都是需要缴纳消费税的。一、消费税计算方法有哪些1、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2、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1)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2)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3)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1)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2)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1)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2)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1)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2)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3)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7、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二、消费税税率是多少消费税共设置了11个税目,在其中的3个税目下又设置了13个子目,列举了25个征税项目。实行比例税率的有21个,实行定额税率的有4个。共有13个档次的税率,最低3%,最高56%(2008年9月1日起排气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香烟国家税务总局对烟产品消费税政策作了重大调整,甲类香烟的消费税从价税率由原来的45%调整至56%。另外,卷烟批发环节还加征了一道从价税,税率为5%,新政策从2009年5月1日起执行。三、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是怎样的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烟凡是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产品,不论使用何种辅料,均属于本税目的征收消费税范围。本税目下设甲类卷烟、乙类卷烟、雪茄烟、烟丝四个子目。化妆品化妆品是日常生活中用于修饰美化人体表面的用品。化妆品品种较多,所用原料各异,按其类别划分,可分为美容和芳香两类。美容类有香粉、口红、指甲油、胭脂、眉笔、蓝眼油、眼睫毛及成套化妆品等;芳香类有香水、香水精等。首饰珠宝玉石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种金银珠宝首饰和经采掘、打磨、加工的各种珠宝玉石。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法律客观:《 增值税 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 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 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 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 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法律依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 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 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 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 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进口消费税计算公式是什么?

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1、实行从价定率: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比例税率。2、实行从量定额: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3、实行复合计税: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应税消费品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比例税率+应税消费品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消费税(Consumptiontax/ExciseDuty)(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征收环节单一,多数在生产或进口环节缴纳。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消费税是价内税,作为产品价格的一部分存在,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消费税是国家为体现消费政策,对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消费税是对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和进口税法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间接税。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部分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对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出口应税消费品的免税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第十二条消费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由海关代征。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连同关税一并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第十三条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第十四条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消费税有几种计算公式

消费税(或:销售税)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销售税是典型的间接税。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消费税的计税方法  1、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l一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  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  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消费税应纳税额是怎样计算的?

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属于流转税范畴,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以及从价从量复合计征的方法征税。以下介绍关于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的内容,来一起了解吧。一、生产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计算1、实行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2、实行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3、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方法计征消费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中,卷烟、白酒应采用复合计算消费税的方法。二、自产自用应纳消费税的计算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征消费税的,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征消费税的,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三、委托加工应纳消费税的计算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征消费税的,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征消费税的,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四、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1、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公式当中的“关税完税价格”是指海关核定的关税计税价格。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征消费税的,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进口数量×定额税率。五、应交消费税账务处理1、计提消费税: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2、缴纳消费税: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1、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2、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7、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法律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进口消费税计算公式

1、实行从价定率: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比例税率;2、实行从量定额: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3、实行复合计税: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应税消费品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比例税率+应税消费品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包括:1、工资、薪金所得;2、劳务报酬所得;3、稿酬所得;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经营所得;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7、财产租赁所得;8、财产转让所得;9、偶然所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第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征收税额的,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但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存在避税的机会:第一,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确定,在确定时,按偏低一点的价格确定就能节省消费税,在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情况下,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从避税角度看,应当缩小成本和利润有利于节税。第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时,销售额按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价格确定,此时,委托方可协同受托方在确定价格时获取避税的机会,将价格确定作为避税手段加以运用。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率)在以上组成计税价格中,材料成本和加工费具有避税机会,委托方可取得受托方的协助,将材料成本和加工费压缩,从而节省消费税。第三,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在上面的公式中,关税和消费税税率没有避税机会,但关税的完税价格具有很强的弹性,因而具有避税机会,一般来说,关税完税价格愈小,越对避税有利,因此,要求避税者,应尽可能降低抵岸价格以及其他组成关税完税价格的因素并获取海关认可。第四,纳税人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税款或者因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发生价款和增值税税款合并收取的,应换算出不含增值税税款的销售额,换算公式为: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在上面公式中有两点值得避税者思考:一是将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作为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二是没经过避税筹划将本可压缩的含增值税的销售额直接通过公式换算。这两种情况都不利于企业节省消费税。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消费税计算公式是:1、从价计征的,应纳消费税税额=销售额(同类消费品售价、组成计税价格)乘以消费税比例税率;2、从量计征的计算公式为,应纳消费税税额=销售数量(移送使用数量、交货数量、进口数量)乘以单位税额。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根据规定,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是消费税的纳税人。消费税是国家为体现消费政策,对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消费税是对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和进口税法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间接税。【法律依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乘以比例税率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乘以定额税率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乘以比例税率+销售数量乘以定额税率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计算销售额。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第七条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除以(1-比例税率)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乘以定额税率)除以(1-比例税率)

消费税从价计征计算公式

法律主观:根据《消费税执行条例的实施细则》的规定,消费税的计算公式如下: 1、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 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b、用于其他方面的: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 消费税税率)]×适用税率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 消费税税率)]×适用税率 5、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l- 消费税税率)] ×消费税税率 6、零售金银首饰: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 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7、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法律客观:《 增值税 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 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 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 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 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法律依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 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 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 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 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征收税额的,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但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存在避税的机会:第一,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确定,在确定时,按偏低一点的价格确定就能节省消费税,在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情况下,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从避税角度看,应当缩小成本和利润有利于节税。第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时,销售额按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价格确定,此时,委托方可协同受托方在确定价格时获取避税的机会,将价格确定作为避税手段加以运用。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率)在以上组成计税价格中,材料成本和加工费具有避税机会,委托方可取得受托方的协助,将材料成本和加工费压缩,从而节省消费税。第三,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在上面的公式中,关税和消费税税率没有避税机会,但关税的完税价格具有很强的弹性,因而具有避税机会,一般来说,关税完税价格愈小,越对避税有利,因此,要求避税者,应尽可能降低抵岸价格以及其他组成关税完税价格的因素并获取海关认可。第四,纳税人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税款或者因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发生价款和增值税税款合并收取的,应换算出不含增值税税款的销售额,换算公式为: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在上面公式中有两点值得避税者思考:一是将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作为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二是没经过避税筹划将本可压缩的含增值税的销售额直接通过公式换算。这两种情况都不利于企业节省消费税。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消费税计税方法:消费税=(关税完税价+关税)*消费税率/(1-消费税率)。1、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2、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 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 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 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7、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消费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由海关代征。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连同关税一并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第十三条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第十四条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第十五条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特点:1、消费税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消费税以税法规定的特定产品为征税对象。即国家可以根据宏观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的要求,有目的地、有重点地选择一些消费品征收消费税,以适当地限制某些特殊消费品的消费需求,故可称为消费税税收调节具有特殊性;2、按不同的产品设计不同的税率,同一产品同等纳税;3、消费税是价内税,是价格的组成部分;4、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以及从价从量复合计征三种方法征税;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X适用税率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X单位税额5、消费税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6、消费税税收负担转嫁性,最终都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了五种类型的产品:第一类: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 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第二类: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化妆品等;第三类: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轿车、摩托车等;第四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第五类: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护肤护发品等。消费税共设置了15个税目,在其中的3个税目下又设置了13个子目,列举了25个征税项目。实行比例税率的有21个,实行定额税率的有4个。共有13个档次的税率,最低3%,最高56%(2008年9月1日起排气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烟产品消费税政策作了重大调整,甲类香烟的消费税从价税率由原来的45%调整至56%。另外,卷烟批发环节还加征了一道从价税,税率为5%,新政策从2009年5月1日起执行。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消费税计税方法:消费税=(关税完税价+关税)*消费税率/(1-消费税率)。1、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2、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 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 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 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7、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消费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由海关代征。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连同关税一并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第十三条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第十四条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第十五条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特点:1、消费税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消费税以税法规定的特定产品为征税对象。即国家可以根据宏观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的要求,有目的地、有重点地选择一些消费品征收消费税,以适当地限制某些特殊消费品的消费需求,故可称为消费税税收调节具有特殊性;2、按不同的产品设计不同的税率,同一产品同等纳税;3、消费税是价内税,是价格的组成部分;4、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以及从价从量复合计征三种方法征税;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X适用税率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X单位税额5、消费税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6、消费税税收负担转嫁性,最终都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了五种类型的产品:第一类: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 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第二类: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化妆品等;第三类: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轿车、摩托车等;第四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第五类: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护肤护发品等。消费税共设置了15个税目,在其中的3个税目下又设置了13个子目,列举了25个征税项目。实行比例税率的有21个,实行定额税率的有4个。共有13个档次的税率,最低3%,最高56%(2008年9月1日起排气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烟产品消费税政策作了重大调整,甲类香烟的消费税从价税率由原来的45%调整至56%。另外,卷烟批发环节还加征了一道从价税,税率为5%,新政策从2009年5月1日起执行。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消费税分为从量计征、从价计征、复合计征三种类型,计算公式如下:1、从价计征应纳税额等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乘以消费税比例税率;2、从量计征应纳税额等于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乘以单位税额。3、复合计征应纳税额等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乘以消费税比例税率加上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乘以单位税额。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消费税的征税对象主要是与居民消费相关的最终消费品和消费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五条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消费税的完整计算公式

1、消费税是价内税(计税依据中含消费税税额),增值税是价外税(计税依据中不含增值税税额);两者都是流转税。2、消费税的绝大多数应税消费品只在货物出厂销售(或委托加工、进)环节一次性征收,以后的批发零售环节不再征收。增值税是在货物生产、流通各环节道道征收。对从价征收消费税的税应税消费品计征消费税和增值税额的税基是相同的,均为含消费税而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3、消费税是增值税的配套税种,它是为适应建立以增值税为普遍调节税种,对生产经营环节实行普遍征收,辅之消费税作为特殊调剂税种,选择部分消费品(香烟,酒类,化妆品,高档轿车等),实行交叉征税的双层调节机制的流转税而设置的一个新税种。4、增值税是中央和地方共享的税种,中央收取75%,地方收取25%。但交增值税的时候是交到国税,然后由国税划拨25%给地税。消费税是中央税种,全部归中央所有。此回答由有钱花提供,有钱花是度小满金融旗下信贷平台,度小满金融将切实把国家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的号召落到实处,全面支持小微生产经营,大多数小微业主选择有钱花,满足小微经营周转需求。据悉,度小满金融的信贷用户中,有七成是小微企业主。截至目前,度小满金融携手数十家金融合作伙伴,累计为小微企业主发放数千亿元贷款,资金周转就找度小满金融,大品牌更安心。

消费税的完整计算公式

消费税计税方法:消费税=(关税完税价+关税)*消费税率/(1-消费税率)。1、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2、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 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 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 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7、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消费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由海关代征。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连同关税一并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第十三条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第十四条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第十五条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特点:1、消费税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消费税以税法规定的特定产品为征税对象。即国家可以根据宏观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的要求,有目的地、有重点地选择一些消费品征收消费税,以适当地限制某些特殊消费品的消费需求,故可称为消费税税收调节具有特殊性;2、按不同的产品设计不同的税率,同一产品同等纳税;3、消费税是价内税,是价格的组成部分;4、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以及从价从量复合计征三种方法征税;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X适用税率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X单位税额5、消费税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6、消费税税收负担转嫁性,最终都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了五种类型的产品:第一类: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 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第二类: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化妆品等;第三类: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轿车、摩托车等;第四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第五类: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护肤护发品等。消费税共设置了15个税目,在其中的3个税目下又设置了13个子目,列举了25个征税项目。实行比例税率的有21个,实行定额税率的有4个。共有13个档次的税率,最低3%,最高56%(2008年9月1日起排气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烟产品消费税政策作了重大调整,甲类香烟的消费税从价税率由原来的45%调整至56%。另外,卷烟批发环节还加征了一道从价税,税率为5%,新政策从2009年5月1日起执行。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1、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l-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   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   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 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7、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消费税计算公式是什么

消费税计算公式是:1、从价计征的,应纳消费税税额=销售额(同类消费品售价、组成计税价格)乘以消费税比例税率;2、从量计征的计算公式为,应纳消费税税额=销售数量(移送使用数量、交货数量、进口数量)乘以单位税额。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根据规定,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是消费税的纳税人。消费税是国家为体现消费政策,对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消费税是对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和进口税法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间接税。【法律依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乘以比例税率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乘以定额税率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乘以比例税率+销售数量乘以定额税率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计算销售额。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第七条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除以(1-比例税率)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乘以定额税率)除以(1-比例税率)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消费税的计算分为从量计征、从价计征、复合计征三种类型,计算公式如下:  1、从价计征:从价计征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消费税比例税率。  2、从量计征:从量计征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3、复合计征:复合计征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消费税比例税率+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消费税的设立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七条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依照本条例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纳税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一、消费税的计算公式1、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乘适用税率2、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乘适用税额标准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乘(1- 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乘适用税率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乘(1- 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乘适用税率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乘(1- 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乘消费税税率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乘(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乘(1+利润率)乘(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乘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7、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二、法律依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五条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乘比例税率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乘定额税率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乘比例税率+销售数量乘定额税率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计算销售额。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第六条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第七条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乘(1-比例税率)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乘定额税率)乘(1-比例税率)第八条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乘(l-比例税率)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乘定额税率)乘(1-比例税率)第九条进口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乘(1-消费税比例税率)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乘消费税定额税率)乘(1-消费税比例税率)

消费税计算公式是什么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1、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2、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7、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法律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进口消费税计算公式是什么?

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1、实行从价定率: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比例税率。2、实行从量定额: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3、实行复合计税: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应税消费品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比例税率+应税消费品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消费税(Consumptiontax/ExciseDuty)(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征收环节单一,多数在生产或进口环节缴纳。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消费税是价内税,作为产品价格的一部分存在,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消费税是国家为体现消费政策,对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消费税是对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和进口税法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间接税。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部分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对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出口应税消费品的免税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第十二条消费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由海关代征。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连同关税一并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第十三条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第十四条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消费税计算公式是:1、从价计征的,应纳消费税税额=销售额(同类消费品售价、组成计税价格)乘以消费税比例税率;2、从量计征的计算公式为,应纳消费税税额=销售数量(移送使用数量、交货数量、进口数量)乘以单位税额。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根据规定,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激滑铅费品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是消费税的纳税人。消费税是国家为体现消费政策,对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消费税是对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和进口税法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间接税。【法律依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乘以比例税率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乘以定额税率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乘以比例税率+销售数量乘以定额税率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计算销售额。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明好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第七条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让带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除以(1-比例税率)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乘以定额税率)除以(1-比例税率)

消费税怎么计算

一、消费税的计算公式1、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乘适用税率2、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乘适用税额标准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a、用于连哗核启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乱如格=(成本+利润)乘(1- 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姿闭格乘适用税率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氏枝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乘(1- 消逗晌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乘适用税率

消费税怎么计算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1.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2.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3.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l-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关税完税价就是指进口时计算交纳关税的价格再加所交的关税,组成了进口商品的价格,除以(1-消费税税率)是把进口价格换算成含消费税价格.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网上银行取现是登陆网上银行,选预借现金选项,再根据网页提示一一进行操作即可;电话取现是直接打电话到想要取现信用卡的银行,再根据语音提示一一进行操作即可;自动提款机取现是只要你的信用卡上有额度,就可以直接取出来。消费税(Consumptiontax/ExciseDuty)(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消费税怎么计算

消费税可按如下方式进行计算:对于实行从价定率的消费品,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对于实行从量定额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对于实行复合计税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五条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没枝计算销售额。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枯尘敏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第六条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第十条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计税价格。【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兄此

消费税怎么计算

一、消费税的计算公式1、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乘适用税率2、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乘适用税额标准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a、用于连哗核启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乱如格=(成本+利润)乘(1- 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乘适用税率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氏枝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乘(1- 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乘适用税率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消费税计算公式是:1、从价计征的,应纳消费税税额=销售额(同类消费品售价、组成计税价格)乘以消费税比例税率;2、从量计征的计算公式为,应纳消费税税额=销售数量(移送使用数量、交货数量、进口数量)乘以单位税额。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根据规定,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激滑铅费品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是消费税的纳税人。消费税是国家为体现消费政策,对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消费税是对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和进口税法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间接税。【法律依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乘以比例税率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乘以定额税率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乘以比例税率+销售数量乘以定额税率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计算销售额。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明好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第七条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让带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除以(1-比例税率)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乘以定额税率)除以(1-比例税率)

消费税定额税率怎么计算

一、消费税税率计算公式消费税(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消费税税率表:1、卷烟:每标准箱(5万支)定额税率为150元;标准条(200支)调拨价格在50元以上的卷烟税率为45%,不足50元的税率为30%;雪茄烟的税率25%;其他进口卷烟、手工卷烟等一律适用45%税率;烟丝为30%。2、酒和酒精:粮食白酒每斤税额标准为:0.5元+出厂价格×25%,薯类白酒为:0.5元+出厂价格×15%;黄酒为每吨240元;啤酒出厂价在每吨3000元以上的为每吨250元,不足3000元的,为每吨220元;其他酒税率为10%;酒精税率为5%。3、化妆品:税率为30%。4、护肤护发品:税率为8%.(5)金银首饰:税率为5% ,其他首饰和珠宝玉石:税率为10%。5、鞭炮、焰火:税率为15%。6、汽油:无铅汽油每升税额0.2元,含铅汽油每升0.28元。7、柴油:每升税额0.1元。8、汽车轮胎:税率为10%。9、摩托车:税率为10%。10、小汽车:税率分别为3%、5%、8%。二、消费税的计算公式:1、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2、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 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 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l- 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 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7、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综上所述,消费税税率计算公式在不同的行业的计算公式是不一样的,对此,我国也是有明确的法律的规定。另外,在进行计算的时候,我们还要注意,每个行业是税率也是不一样的,我们要在计算的时候注意进行区分,然后再进行计算。

进口产品的消费税如何计算

法律主观:一、自产自用的消费品如何计算消费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9号)第七条规定:“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二、消费税如何计算?(一)实行从价定率征收的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1、企业销售应税消费品企业销售应税消费品,应按其实际销售额计算纳税。这里所说的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所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应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如果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税款或者因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发生价款和增值税税款合并收取的,在计算消费税时,应当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款的销售额。其换算公式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2、上面所说的“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和手续费、包装费、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款项不包括在内:(1)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3)其他价外费用,无论是否属于纳税人的收入,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征税。3、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销售的,无论包装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此项押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和已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4、对既作价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又另外收取押金的包装物的押金,凡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予退还的,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二)企业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1、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征收消费税。2、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3、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分别采用从价和从量两种计税方法。实行从价计税办法征税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消费税的计算依据分别是采用从价和从量的两种计税方法来计算的。从价计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而想要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税时,一般都是按照每单位的重量容积以及数量等等来计算的,所以在计算消费税的时候要看是按照哪种方法来算的。法律客观:《 增值税 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 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 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 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 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法律依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 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 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 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 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进口消费税计算公式

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1、实行从价定率: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比例税率。2、实行从量定额: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3、实行复合计税: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应税消费品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比例税率+应税消费品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消费税(Consumptiontax/ExciseDuty)(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征收环节单一,多数在生产或进口环节缴纳。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消费税是价内税,作为产品价格的一部分存在,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消费税是国家为体现消费政策,对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消费税是对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和进口税法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手旁瞎一种流转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间接税。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部分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对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出口应税消费品的免税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第十二条消费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由海关代征。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连同关税一并启昌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第十三条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第十四条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毕空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消费税增值税怎么计算

消费税的计算方法:消费税是纳税人生产销售、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消费税是价内税,计算分为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从量定额计算的消费税是按销售数量计算的,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从价定率计征的消费税是按照销售额计征,公式为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部分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纳税人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根据《国务院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是消费税的纳税人。特点1、消费税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消费税以税法规定的特定产品为征税对象。即国家可以根据宏观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的要求,有目的地、有重点地选择一些消费品征收消费税,以适当地限制某些特殊消费品的消费需求,故可称为消费税税收调节具有特殊性;2、按不同的产品设计不同的税率,同一产品同等纳税;3、消费税是价内税,是价格的组成部分;4、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以及从价从量复合计征三种方法征税;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5、消费税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6、消费税税收负担转嫁性最终都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1、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2、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 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 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 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7、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消费税怎么计算

消费税可按如下方式进行计算:对于实行从价定率的消费品,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对于实行从量定额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对于实行复合计税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五条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计算销售额。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第六条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第十条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计税价格。【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消费税计算公式?

消费税计算公式是:1、从价计征的,应纳消费税税额=销售额(同类消费品售价、组成计税价格)乘以消费税比例税率;2、从量计征的计算公式为,应纳消费税税额=销售数量(移送使用数量、交货数量、进口数量)乘以单位税额。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根据规定,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是消费税的纳税人。消费税是国家为体现消费政策,对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消费税是对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和进口税法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间接税。【法律依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乘以比例税率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乘以定额税率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乘以比例税率+销售数量乘以定额税率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计算销售额。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第七条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除以(1-比例税率)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乘以定额税率)除以(1-比例税率)

白酒消费税计算方法

【法律分析】:销售粮食、白酒的消费税,是指在销售过程所征收的税额。一、粮食、白酒消费税计算公式白酒消费税是属于复合计征的。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白酒消费税定额税率为0.5元/斤,比例税率为20%。举例:某酒厂销售粮食白酒2吨,收取价款30万,那么应缴纳的消费税=1000*2*2*0.5+300000*20%=62000(元)实际中遇到的情况可能比较复杂,可能涉及需要核定计税价格、成套销售、视同销售等情况。此时以上公式仍然适用,但对于具体销售额、税率等可能需要具体定。二、核定计税价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计税价格。【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消费税的计算方法有哪三种

法律主观:我国消费税的计税为从价定率征税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即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外汇计算销售额的,应当按外汇市场价格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应当纳税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法律客观:《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法律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复合计征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一、复合消费税的计算公式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方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中,只有卷烟、白酒采用复合计算方法。二、消费税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部分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消费税是对特定货物与劳务征收的一种间接税,就其本质而言,是特种货物与劳务税,而不是特指在零售(消费)环节征收的税。消费税之“消费”,不是零售环节购买货物或劳务之“消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拓展资料消费税的计税方法1、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2、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l一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五条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计算销售额。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消费税的应纳税额怎样计算

先要确定销售额,才能根据销售额来计算消费税的应纳税额。确定销售额的方法有4种:1.从价计征来确定销售额;2.从量计征确定销售数量;3.复合计征确定销售额和销售数量;4.特殊情形下用销售额和销售数量来确定。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可以分4种:1.生产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计算:(1)实行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2)实行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3)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方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这里要特别注意只有卷烟、白酒采用复合计算方法。2.自产自用应纳消费税的计算。(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一比例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一比例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3.委托加工应纳消费税的计算。(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一比例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一比例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4.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1)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一消费税比例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公式中所称“关税完税价格”,是指海关核定的关税计税价格。(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定额税率)÷(1一消费税比例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进口数量×定额税率总之不同情况下的的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方法是不同的。

消费税计算公式及解释

消费税计算公式分为从价计税和从量计税两种情况,以及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1、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2、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税收优惠形式如下:1、减税:减税是对纳税人按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给予减征一部分的措施。国家在税收法规中规定减征,是为了给予某些纳税人以鼓励和支持。税收减征都是按税法规定进行的;税收减征的具体办法有两种,一是比例减征法,即按计算出来的应纳税额减征一定比例。例如,我国税法规定,在经济特区设立的从事服务性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超过500万美元,经营期10年以上的,可以从获利年度开始,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至第三年减半征税。二是减率减征法,即用减低税率的办法来体现减征税额。如我国税法规定,对在经济特区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经营的外国企业可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免税:免税是对纳税人按税法规定应纳的税额不予征收,也是鼓励某些纳税人或某些特定行为的一种措施。例如,我国税法规定,农业生产单位和个人销售自产初级农业产品,可以免征增值税;免税与免征额不同,所谓免征额是指从征税对象中扣除的免予征税的数额。征税对象小于免征额时,不征税;超过免征额时,只就超过部分征税。免征额不属于税收优惠,它对所有人都是一样的,不对谁形成优惠,是构成税收制度的一个要素;免税与起征点也不同,起征点是对征税对象应当征税的数量界限。征税对象达不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并超过起征点,按全部数额征税。例如,我国现行营业税条例规定,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200元至800元;按照次征收的,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50元。各地可以根据本地的情况确定本地区的起征点。不超过起征点的不课税,超过起征点的,就营业额的全额课征,不会从全额中扣除起征点。起征点看起来似乎是一种税收优惠,但实际上,是为了照顾应税收入较少的纳税人,其目的是为了使税收政策符合合理负担的原则,起征点也是税收制度的组成部分;3、出口退税:出口退税指税务部门根据税法规定,对出口企业已出口商品原来所承担的流转税予以退还的措施。其目的是为了鼓励出口。纳税人出口适用税率为零的货物,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凭证,可以按月向税务机关办理该项货物的退税;4、先征后退:先征后退是先依据税法,将纳税人应缴的税款征收上来,再由财政部门予以全额或部分返还的措施。例如,1994年税制改革后,曾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流转税超税负返还,即先根据统一的流转税法规对其征税,然后再返还其在新流转税制下的税负超过原流转税制下税负的差额。综上所述,消费税是一种重要的财政税种,主要用于调节和控制消费行为,同时也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对于消费者和商家来说,了解消费税的计算公式及规定,有助于正确处理相关税务事宜,避免违法风险和经济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所称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

如何计算消费税?

  消费的计算方法:  1、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l-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  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  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7、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征收税额的,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但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存在避税的机会:第一,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确定,在确定时,按偏低一点的价格确定就能节省消费税,在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情况下,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从避税角度看,应当缩小成本和利润有利于节税。第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时,销售额按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价格确定,此时,委托方可协同受托方在确定价格时获取避税的机会,将价格确定作为避税手段加以运用。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率)在以上组成计税价格中,材料成本和加工费具有避税机会,委托方可取得受托方的协助,将材料成本和加工费压缩,从而节省消费税。第三,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在上面的公式中,关税和消费税税率没有避税机会,但关税的完税价格具有很强的弹性,因而具有避税机会,一般来说,关税完税价格愈小,越对避税有利,因此,要求避税者,应尽可能降低抵岸价格以及其他组成关税完税价格的因素并获取海关认可。第四,纳税人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税款或者因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发生价款和增值税税款合并收取的,应换算出不含增值税税款的销售额,换算公式为: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在上面公式中有两点值得避税者思考:一是将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作为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二是没经过避税筹划将本可压缩的含增值税的销售额直接通过公式换算。这两种情况都不利于企业节省消费税。

消费税计算公式

消费税计税方法:消费税=(关税完税价+关税)*消费税率/(1-消费税率)。1、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2、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 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 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 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7、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消费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由海关代征。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连同关税一并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第十三条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第十四条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第十五条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特点:1、消费税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消费税以税法规定的特定产品为征税对象。即国家可以根据宏观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的要求,有目的地、有重点地选择一些消费品征收消费税,以适当地限制某些特殊消费品的消费需求,故可称为消费税税收调节具有特殊性;2、按不同的产品设计不同的税率,同一产品同等纳税;3、消费税是价内税,是价格的组成部分;4、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以及从价从量复合计征三种方法征税;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X适用税率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X单位税额5、消费税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6、消费税税收负担转嫁性,最终都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了五种类型的产品:第一类: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 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第二类: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化妆品等;第三类: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轿车、摩托车等;第四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第五类: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护肤护发品等。消费税共设置了15个税目,在其中的3个税目下又设置了13个子目,列举了25个征税项目。实行比例税率的有21个,实行定额税率的有4个。共有13个档次的税率,最低3%,最高56%(2008年9月1日起排气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烟产品消费税政策作了重大调整,甲类香烟的消费税从价税率由原来的45%调整至56%。另外,卷烟批发环节还加征了一道从价税,税率为5%,新政策从2009年5月1日起执行。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消费税分为从量计征、从价计征、复合计征三种类型,计算公式如下:1、从价计征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消费税比例税率。2、从量计征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单位税额。3、复合计征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消费税比例税率+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单位税额。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消费税的征税对象主要是与居民消费相关的最终消费品和消费行为。

消费税怎么计算

消费税可按如下方式进行计算:对于实行从价定率的消费品,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对于实行从量定额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对于实行复合计税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五条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计算销售额。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第六条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第十条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计税价格。【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问题。消费税的计算有从价定率、从量定额和复合计税三种方法,具体消费税的计算公式如下:1、从价定率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即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乘以比例税率,得出应交消费税。2、从量定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即不含增值税的销售数量乘以定额税率,得出应交消费税。3、复合计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的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即将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与销售数量相乘,再乘以适用的比例税率,得出应交消费税。4、需要注意的是,组成计税价格的两种情况的计算公式为:自产自用属于视同销售的情况,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委托加工的情况,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法律分析:消费税的计算公式: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l-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消费税分为从量计征、从价计征、复合计征三种类型,计算公式如下:1、从价计征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消费税比例税率。2、从量计征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单位税额。3、复合计征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消费税比例税率+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单位税额。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消费税的征税对象主要是与居民消费相关的最终消费品和消费行为。消费税分为从量计征、从价计征、复合计征三种类型,计算公式如下:1、从价计征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消费税比例税率。2、从量计征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单位税额。3、复合计征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消费税比例税率+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单位税额。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消费税的征税对象主要是与居民消费相关的最终消费品和消费行为。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消费税计算公式是:1、从价计征的,应纳消费税税额=销售额(同类消费品售价、组成计税价格)乘以消费税比例税率;2、从量计征的计算公式为,应纳消费税税额=销售数量(移送使用数量、交货数量、进口数量)乘以单位税额。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根据规定,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激滑铅费品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是消费税的纳税人。消费税是国家为体现消费政策,对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消费税是对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和进口税法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间接税。【法律依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乘以比例税率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乘以定额税率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乘以比例税率+销售数量乘以定额税率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计算销售额。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明好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第七条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让带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除以(1-比例税率)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乘以定额税率)除以(1-比例税率)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计税方法1、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2、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 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 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 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7、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消费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由海关代征。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连同关税一并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第十三条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第十四条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消费税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1、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2、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7、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法律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求消费税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消费税分为从量计征、从价计征、复合计征三种类型,计算公式如下:1、从价计征应纳税额等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乘以消费税比例税率;2、从量计征应纳税额等于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乘以单位税额。3、复合计征应纳税额等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乘以消费税比例税率加上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乘以单位税额。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消费税的征税对象主要是与居民消费相关的最终消费品和消费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五条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计算销售额。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工业总产值和工业增加值怎么计算

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中间投入,即本统计期间的工业产品的价值,有不变价和可变价两种计算方法,一般用可变价 工业增加值=净利润+所得税+利息+工资及福利+折旧和无形资产摊消+增值税,就是指本统计期间的产品创造的社会价值,是相对中间投入而言的。 中间投入就是本期产品直接投入的各种原材料和辅助材料的价值,为生产产品从外部购买的各种原材料的价值,本企业未能对此增加价值

企业增加值计算公式

企业增加值计算公式: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1、企业增加值:企业增加值指的是企业按照生产法(增加值=总产出-中间投入)或收入法(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来计算得出的增加值。2、核算企业增加值,首先应确定企业所属的国民经济行业——若企业有多种行业的经营活动,应尽可能地按产业活动单位划分归属到相应的行业,再按照生产法或收入法来计算各行业的企业增加值,加总后得全部企业的增加值。3、企业增加值一般也称工业增加值,工业增加值是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反映企业生产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4、生产法是从生产过程中创造的货物和服务价值入手,剔除生产过程中投入的中间货物和服务价值,得到增加价值的一种方法。国民经济各产业部门生产法增加值计算公式如下:增加值=总产出-中间投入。5、增加值即总产出减去中间投入后的差额,反映一定时期内各产业部门生产经营活动的最终成果。将国民经济各产业部门生产法增加值相加,得到生产法国内生产总值。6、总产出指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所有货物和服务的价值,但不包括用于自身生产过程中的固定资产以外的货物和服务,反映常住单位生产活动的总规模。总产出按生产者价格计算。7、中间投入指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过程中消耗和使用的非固定资产货物和服务的价值。中间投人不包括购置的固定资产,也不包括固定资产折旧。能够为所有者带来经济利益的研究与开发支出不作为中间投入,而应计入固定资本形成。企业增加值的考虑因素1、直接成本:除了原材料和零部件的成本外,还应考虑其他直接与生产过程相关的成本,如能源消耗、工厂设备的折旧和维护费用等。2、中间产品与服务:如果企业从其他企业购买中间产品或服务用于自己的生产过程,这些成本也应纳入企业增加值的计算中。3、工资和薪酬:除了劳动力成本外,还应考虑其他与员工相关的成本,如福利待遇、培训费用等。4、投资和固定资产:企业投资用于生产和经营的固定资产(如厂房、设备)所产生的折旧和利息成本也可以考虑在企业增加值的计算中。5、知识与创新:企业的知识产权、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也可以作为增加值的一部分纳入计算中。

买政府债券算投资么?按支出法计算国民收入总值的话

按支出法计算GDP时,购买债券不算投资,不计入GDP。计算GDP时所指的投资是 修建厂房、公路、铁路等这些实体经济活动,而不是平常所说的购买股票债券这类投资。国内生产总值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一个季度或一年),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中所生产出的全部最终产品和劳务的价值。注意看,GDP指的是最终产品或劳务。因为购买债券只是融资的一个过程,就跟你朋友向你借钱差不多,并不产生新产品或劳务。扩展资料:GDP核算有三种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支出法,三种方法从不同的角度反映国民经济生产活动成果,理论上三种方法的核算结果相同。生产法是从生产的角度衡量常住单位在核算期内新创造价值的一种方法,即从国民经济各个部门在核算期内生产的总产品价值中,扣除生产过程中投入的中间产品价值,得到增加值。核算公式为:增加值=总产出-中间投入。收入法是从生产过程创造收入的角度,根据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应得的收入份额反映最终成果的一种核算方法。按照这种核算方法,增加值由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四部分相加得到。支出法是从最终使用的角度衡量核算期内产品和服务的最终去向,包括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和货物与服务净出口三个部分。在中国的统计实践中,生产法计算GDP分为四项:GDP=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第一项为劳动者报酬。是指劳动者因从事生产活动所获得全部报酬。包括劳动者获得的各种形式的工资、奖金和津贴,既包括货币形式的,也包括实物形式的,还包括劳动者所享受的公费医疗和医药卫生费、上下班交通补贴和单位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等。第二项为生产税净额,指生产税减生产补贴后的余额。生产税指政府对生产单位生产、销售和从事经营活动,以及因从事生产活动使用某些生产要素(如固定资产、土地、劳动力)所征收的各种税、附加费和规划费。生产补贴与生产税相反,是指政府对生产单位的单方面的收入转移,因此视为负生产税,包括政策亏损补贴、粮食系统价格补贴、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等。第三项为固定资产折旧,是指一定时期内为弥补固定资产损耗按照核定的固定资产折旧率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它反映了固定资产在当期生产中的转移价值。第四项为营业盈余,是指常驻单位创造的增加值扣除劳动报酬、生产税净额和固定资产折旧后的余额。它相当于企业的营业利润加上生产补贴。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gdp

一个县的GDP怎么计算

GDP总量的核算通常有三种方法: 一是生产法,就是GDP等于一,二,三产业增加值的总和,各产业增加值的计算方法是各产业总产值减去中间消耗。二是收入法,就是用劳动者(个人)收入,国家税收(含规费)企业的利润和折旧三者的总和来核。三是支出法,即居民消费+政府消费+固定资本形成+库存增加+净出口。扩展资料:国内生产总值(GDP)指按市场价格计算的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常被公认为衡量国家经济状况的最佳指标。国内生产总值GDP是核算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综合性统计指标,也是我国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的核心指标,它反映了一国(或地区)的经济实力和市场规模。GDP并不适合衡量一个地区或城市的经济状况,因为每个城市的生产总值上缴上级或国家的量都不同,所以在每个城市留下的财富就不一样。GDP是按市场价格计算的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国内生产总值有三种表现形态,即价值形态、收入形态和产品形态。从价值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全部货物和服务价值超过同期投入的全部非固定资产货物和服务价值的差额,即所有常住单位的增加值之和;从收入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创造并分配给常住单位和非常住单位的初次收入之和,从产品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所出产的最终使用的货物和服务价值减去货物和服务进口价值。在实际核算中,国内生产总值有三种计算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种方法分别从不同方面反映国内生产总值及其构成,理论上计算结果相同。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GDP

按收入法计算国内生产总值是由(  )构成。

【答案】:C收入法(也称分配法)增加值是从生产要素收入的角度计算的增加值。即根据生产要素经过生产过程所应得到的收入额计算增加值,反映增加值的价值构成。计算公式为:增加值=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

gdp计算三种公式是什么?

gdp计算三种公式是收入法增加值=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收入法国内生产总值=所有常住单位收入法增加值之和。劳动者从事生产劳动应从单位获得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包括工资总额、福利费和其他实物形式的劳动报酬。农户和个体劳动者生产经营所获得的纯收益主要是劳动所得,也都列入劳动者报酬中。gdp的相关基础概念生产税净额一定时期内企业应向政府缴纳的生产税减去生产补贴后的差额。生产税是企业的利前税,如销售税金及附加、增值税及企业管理费中的各种税金等,但不包括所得税。营业盈余从总产出中扣除中间投入、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和生产税净额后的余额,大致相当于营业利润,但要扣除从利润中开支的工资和福利费。如果企业从政府获得生产补贴,应将补贴计入营业盈余中。支出法是从社会最终使用的角度来计算GDP,是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可供最终使用的产品价值,这些产品最终使用的去向,一是用于最终消费,二是用于投资即资本形成,三是用于出口。

计算国内生产总值支出法和收入法的原理是什么

一、它是从社会最终使用的角度计算的国内生产总值。国内生产、国民收入和国内支出反映一国范围内从生产、分配、使用的全过程,生产不仅增加了产品和劳务,还创造了出收入,收入形成支出,支出又决定了生产,三者相互联系,循环流动。所以三种方法计算指标一致。支出法国内生产总值=最终消费+资本形成总额+净出口(1)最终消费:包括居民消费和政府消费。(2)资本形成总额:包括固定资本形成和存货增加。(3)净出口:一定时期货物和服务出口总值减进口总值后的差额。如果对居民和政府的支出再分开核算,则支出法国内生产总值可以分为四个部分——居民消费支出、固定投资支出、政府购买和净出口。(4)营业盈余从总产出中扣除中间投入、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和生产税净额后的余额,大致相当于营业利润,但要扣除从利润中开支的工资和福利费。如果企业从政府获得生产补贴,应将补贴计入营业盈余项中。收入法国内生产总值反映一国或一个地区通过生产活动获得的原始收入及其初次分配项目。劳动者报酬为居民所得,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为企业、单位所得,生产税净额为政府所得。二、产出法是汇总该国的工业和生产性企业在每一生产阶段上的增加值。这些增加值之和得出按要素成本计算的国内生产总值,若再包括来自国外的财产净收入,它就能给出国民生产总值。扩展资料:投资支出通常用字母I表示,指增加或更换资本资产的支出。这里的资本资产包括了厂房、住宅、机械设备以及存货。之所以资本资产要被看做为最终产品而非中间产品是因为,中间产品在生产别的产品时全部被消耗掉,而资本物品在生产别的产品的过程中每年只是部分地被消耗掉。例如一家企业投资建设一个钢铁厂,使用年限为40年,那么每年只是消耗其部分价值,直至40年后才全部消耗完毕。资本物品由于损耗造成的价值减少称为折旧。折旧不仅包括生产中资本物品的有形磨损,还包括资本老化带来的无形磨损。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支出法国内生产总值

采用“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四项之和”来计算国内生产总值的核算方法是( )

【答案】:A本题考查国内生产总值的计算方法。国内生产总值的计算方法包括: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其中,收入法是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四项之和。

收入法工业增加值如何计算

工业增加值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生产法,即从工业生产过程中产品和劳务价值形成的角度入手,剔除生产环节中间投入的价值,从而得到新增价值的方法。公式: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工业中间投入+本期应交增值税二是收入法,即从工业生产过程中创造的原始收入初次分配的角度,对工业生产活动最终成果进行核算的一种方法。公式: 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值+营业盈余扩展资料生产者价格对工业品来说,就是出厂价格,其中包括产品销售或使用时所支付的产品税或应得到的补贴,但不包括发票单列的增值税和单独开发票的运输费用和商业费用。购买者价格是购买者在购买单位货物或服务所支付的价值,其中包括指定时间和地点提取货物所发生的运输和商业费用,不包括可扣除的增值税。生产者价格和购买者价格都是市场上买卖双方认定的成交价格即市场价格。为了保持工业增加值计算口径的一致性,工业总产值和工业中间投入一律按市场价格计算。工业总产值按生产者价格计算,工业中间投入按购买者价格计算。工业企业建立增加值统计,可以反映工业企业的投入、产出和经济效益情况,为改善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提供依据,并促进工业企业会计和统计核算的协调。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业增加值

为什么折旧算在收入法计算GDP中?

因折旧的大小不同而带来营业盈余的大小不一,从而造成增加值的波动。而如果把折旧计算在增加值中就会避免这个问题。收入法也称分配法,从生产过程形成收入的角度,对常住单位的生产活动成果进行核算。国民经济各产业部门收入法增加值由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四个部分组成。计算公式为: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国民经济各产业部门收入法增加值之和=收入法国内生产总值。收入法也称分配法,从生产过程形成收入的角度,对常住单位的生产活动成果进行核算。国民经济各产业部门收入法增加值由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四个部分组成。

增加值如何计算?是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吗?其中营业盈余是营业利润吗?

增加值有两税计算方法:一是“生产法”,即从工业生产过程中产品和劳务价值形成的角度入手,剔除生产环节中间投入的价值,从而得到新增价值的方法。公式为:工业增加值=现价工业总产值-工业中间投入+本期应交增值税。二是“分配法”,即从工业生产过程中制造的原始收入初次分配的角度,对工业生产活动最终成果进行核算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工业增加值=工资+福利费+折旧费+劳动、待业保险费+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应交增值税+营业盈余。或:工业增加值=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我一般用的是“分配法”,公式比较简单,其中营业盈余就是销售毛利。注意两税算法结果不一致的。中间投入的算法为:工业中间投入的计算方法:一是正算法:即将容易从会计报表中取得的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中属于中间投入的部分分别相加,再加上直接材料和利息支出,得出工业中间投入合计。二是倒算法,即分别用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合计减去其中属于增加值的项目(大体包括工资、福利费、折旧、劳动保险费、职工待业保险、税金等),倒算出三项费用中的中间投入,再加上直接材料和利息支出,得出工业中间投入合计。

什么是GDP的计算口径

  GDP的计算方法有三种: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  (一)生产法  生产法是从生产角度计算国内生产总值的一种方法。从国民经济各部门一定时期内生产和提供的产品和劳务的总价值中,扣除生产过程中投入的中间产品的价值,从而得到各部门的增加值,各部门增加值的总和就是国内生产总值。计算公式为:  总产出-中间投入=增加值  GDP=各行业增加值之和  1、总产出:是指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所有货物和服务的价值总和,既包括新增价值,也包括转移价值,反映一定范围内各部门生产经营活动的总规模,也叫总产值。总产出按生产者价格计算。各主要部门总产出的计算方法如下:  农林牧渔业总产出就是农业总产值,按产品法计算,即以核算期农产品产量乘单位产品价格求得,其中农产品产量包括生产者自产自用的农产品产量。  工业总产出采用工厂法计算,即以工业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按企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来计算,同一企业内部产品价值不允许重复计算。它包括核算期内生产的成品价值、工业性作业价值和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在实行增值税后,工业总产出等于工业总产值加销项税额。  建筑业总产出就是建筑业总产值,指建筑企业或自营施工企业单位在核算期内自行完成的工程价值。具体包括建筑工程产值、机器设备安装工程产值、房屋、构筑物修理产值、非标准设备制造价值。建筑业总产出一般按完成工程实物量或进度乘预算单价计算。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总产出等于其营业收入,是核算期内各种运输邮电业务的总收入。具体包括公路、水路、航空、铁路、管道等运输总收入,电话、电报和传送邮件等邮电业务营业收入。  批发和零售业总产出等于商业附加费,也就是商品的销售收入净额减去商品销售成本,即通常所说的毛利。为了避免流通过程中的重复计算,保持商品购进价格的一致性,需要扣除对外支付的运输费和装卸搬运费。  住宿和餐饮业总产出等于其营业收入。  银行业总产出等于金融媒介服务活动的虚拟服务收入加实际服务费收入。  保险业总产出等于保费收入与理赔支出之差加其他营业收入。  房地产总产出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总产出、物业管理总产出、房地产中介服务总产出和居民自有住房服务总产出。  其他服务业总产出,按营利性单位和非营利性单位两种情况分别计算。营利单位的总产出就是其营业(业务)收入,如社会服务业的营业收入。非营利单位主要是事业、行政单位和社会团体,一般没有经营收入,或有少量的经营收入但抵补不了支出,这些部门的总产出就是核算期内为社会提供服务发生的费用,按经常性业务支出加虚拟固定资产折旧,不计算营业盈余。  2、中间投入:是常住单位一定时期内在生产过程中,消费和使用的非固定资产货物如原材料、燃料、动力和各种服务的价值。计算中间投入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与总产出的计算口径范围保持一致,即计算与总产出相对应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所消耗的中间产品的价值。因此,各部门中间投入的计算方法是与其总产出的计算方法相对应的,如工业总产出按工厂法计算,工厂内部不允许重复计算,那么其中间投入就应该按生产中消耗的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和对外支付的服务费用计算;农业总产出按产品法计算,其中间投入既包括外购的也包括自产自用的中间产品(如种籽、饲料)的价值。二是一般为本期一次性使用的,即本期消耗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非耐用品;低值易耗品则按本期摊销的部分计算。  3、增加值:是总产出减去中间投入后的余额,是生产单位生产的物质产品和服务的价值超过了在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中间投入价值后的差额部分。反映一定时期内各部门、各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最终成果。  (二)收入法  收入法是从生产过程中各生产要素创造收入的角度计算GDP的一种方法。即各常住单位的增加值等于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和营业盈余四项之和。这四项在投入产出中也称最初投入价值。各常住单位增加值的总和就是GDP。计算公式为:  GDP(国内生产总值)=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  1、劳动者报酬:是指劳动者从事生产活动而从生产单位得到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包括劳动者通过各种渠道从生产单位获得的一切货币形式和实物形式的收入和个体劳动者通过劳动而获得的收入。主要有四种形式:一是工资,二是福利,三是从利润或成本中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相当于工资性质的劳动报酬,四是实物性收入,指农民自产并用于个人消费的农副产品的价值,以及劳动者免费或以低于市场价格从单位得到的实物的价值。  2、固定资产折旧:是常住单位在核算期内生产活动中所消耗固定资产而提取的价值。固定资产折旧并非本期生产活动新创造的价值,而是生产中消耗的固定资产的价值,是属于转移价值。GDP之所以包括这部分转移价值,是由于固定资产折旧是从固定资产中游离出来作为折旧进入成本,记入成本中的折旧也作为折旧基金被提出来用于新的固定资产投资,进入企业的资金循环运动,而不是像其他成本一样消耗完毕,从这个角度讲,它类似于增加值的劳动者报酬和营业盈余。另外,从收入的角度考虑,把折旧计算在增加值中,可以避免由于把折旧计算在中间投入中,因折旧的大小不同而带来营业盈余的大小不一,从而造成增加值的波动。而如果把折旧计算在增加值中就会避免这个问题。因此,如果把折旧计算在增加值中,既可以提高GDP计算的准确性和一致性,也可以增强GDP的可比性。  3、生产税净额:是指各部门向政府缴纳的生产税与政府向各部门支付的生产补贴相抵后的差额。生产税是政府向各部门征收的有关生产、销售、购买、使用货物和服务的税金。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销售税金,二是进成本的税,指国家对生产单位从事生产活动而征收的税金,但有的行业把这部分税统一作销售税金处理。三是各种附加和规费。生产补贴是政府为控制价格又要扶持生产而支付给某些部门的补贴,包括粮食企业的价格补贴和企业政策性亏损补贴。实行增值税后,生产税中还要包括本期应交增值税(产品销项税额与购买货物、服务进项税额之差)。  4、营业盈余:是指总产出扣除中间投入、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后的剩余部分,它是常住单位所创造的增加值在对固定资产进行了补偿,对劳动者进行了分配和上缴国家税金以后所余下的份额。  (三)支出法  支出法是从最终使用的角度来计算GDP及其使用去向的一种方法。GDP的最终使用包括货物和服务的最终消费、资本形成总额和净出口三部分。计算公式为:  GDP(国内生产总值)=最终消费+资本形成总额+净出口  1、最终消费:是指常住单位在核算期内用于货物和服务的最终消费支出,包括居民消费和政府消费。其中,居民消费是常住单位居民在核算期内满足个人最终消费需求而购买的全部物质产品和服务,包括商品性消费、文化生活服务消费、住房及水电气消费;政府消费是社会公共服务部门为了满足公共的需要而向全社会提供的服务,以及企业为了满足企业职工的公共需要而向他们提供的服务。  2、资本形成总额:是指常住单位在核算期内投资支出的合计,分为固定资本形成和库存增加两项。固定资本形成是指常住单位在核算期内购置、建造的固定资产的价值,包括各种有形的固定资产和无形的固定资产。库存增加是指常住单位在核算期末与期初存货变动的价值。  资本形成总额=固定资本形成+库存增加  库存增加=期末库存额-期初库存额  3、货物和服务的净出口:是指出口总额减去进口总额的差额,如进口总额大于出口则用负数表示。出口是指常住单位向非常住单位出售及无偿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总值;进口是指常住单位从非常住单位购买及无偿得到的货物和服务总值。地区净出口还包括流入和流出。  净出口=货物和服务出口总额-货物和服务进口总额  从理论讲,通过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这三种不同方法计算出的GDP是相等的,即生产法计算的GDP等于收入法计算的GDP,也等于支出法计算的GDP,称为三面等值。也就是社会最终产品的生产及收入分配的结果与最终使用应是相等的,因此必须保持三种方法的计算口径一致。但在实际计算中,由于资料来源不同,计算结果会出现一些差异,称为统计误差,是正常的。三种方法各有特点,相互补充。

工业增加值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计算工业增加值通常采用两种方法。一是生产法,即从工业生产过程中产品和劳务价值形成的角度入手,剔除生产环节中间投入的价值,从而得到新增价值的方法。公式为:工业增加值=现价工业总产值-工业中间投入+本期应交增值税。二是分配法,即从工业生产过程中制造的原始收入初次分配的角度,对工业生产活动最终成果进行核算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工业增加值=工资+福利费+折旧费+劳动、待业保险费+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应交增值税+营业盈余。或:工业增加值=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那么,如何用生产法和分配法计算企业的工业增加值?本文将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作一些探讨。  一、按生产法计算:  此种方法是目前最常用、绝大多数工业企业采用的方法,从上面的公式反映出,用生产法计算工业增加值涉及到三个要素:一是现价工业总产值,二是工业中间投入,三是本期应交增值税。  1、现价工业总产值如何计算:  (1)概念:现价工业总产值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工业最终产品或提供工业性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  (2)计算原则:计算工业总产值要遵循三条基本原则。  工业生产的原则:即凡是企业在报告期生产的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不管是否在报告期销售,均应包括在内,反之,凡不是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均不计入本企业的工业总产值中。  最终产品的原则:即凡是计入工业总产值的产品必须是本企业生产的经检验合格,不需再进行任何加工的最终产品,如果企业有中间产品(半成品)对外销售,那对外销售的中间产品也应视为企业的最终产品。  工厂法原则:即工业总产值是以工业企业作为基本计算(核算)单位,即按企业的最终产品计算工业总产值,按这种方法计算的工业总产值,不允许同一产品价值在企业内部重复计算,但允许企业间的重复计算。  (3)计算方法:工业总产值包括本期生产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在制品半成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三部分。  ①本期生产成品价值:是指企业本期生产,并在报告期内不再进行加工,经检验包装入库的全部工业成品(半成品)价值合计,包括企业生产的自制设备及提供给本企业在建工程,其他非工业部门和生产福利部门等单位使用的成品价值,本期生产成品价值按自备原材料生产的产品的数量乘以本期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产品实际销售平均单价计算;会计核算中按成本价格转账的自制设备和自产自用的成品,按成本价格计算生产成品价值,生产成品价值中不包括用定货者来料加工的成品(半成品)价值。针对企业的具体情况,可以作这样的处理:首先由各个成品生产分厂的统计人员分别报送本期(报告期,一般按一个月结算一次)品产合格入库量(按各种规格明细分类报出),然后由销售部门的统计人员报送按品种规格的销售单价,再将产品产量和产品销售单价按品种规格对应相乘得出本期生产成品价值。  ②对外加工费收入:是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完成的对外承接的工业品加工(包括用定货者来料加工产品)的加工费收入和对外工业修理作业所取得的加工费收入,对外加工费收入按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③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是企业报告期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减期初的差额价值。  2、工业中间投入如何计算:  (1)概念:指企业在报告期内用于工业生产活动所一次性消耗的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及其他实物产品和对外支付的服务费用。  (2)计算原则:计算工业中间投入有三个原则。  A、必须是从企业外部购入的产品和服务的价值,不包括生产过程中回收的废料以及自制品的价值;  B、必须是本期投入生产,并一次性消耗的产品和服务的价值,不包括固定资产转移价值;  C、中间投入的计算口径必须与工业总产值的计算口径一致,即计入工业中间投入的产品和服务价值必须已经计入工业总产产值中。  工业中间投入按照具体内容分为直接材料、制造费用中的中间投入、管理费用中的中间投入、销售费用中的中间投入和利息支出五大项。具体计算过程:①利用会计决算报告中的制造费用明细表可以计算出制造费用中的中间投入,即将属于中间投入的运输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劳动保护费、差旅费、保险费、水电费、办公费、劳务费、绿化费、排污费、机物料消耗、修理费等等项目相加而得。②利用销售费用明细表可以计算出销售费用中的中间投入,即将属于中间投入的差旅费、办公费、机物料消耗、装卸费、广告费、业务招待费、修理费、运输费、代理费等等项目相加而得。  ③利用管理费用明细表可以计算出管理费用中的中间投入,即将属于中间投入的修理费、办公费、差旅费、机物料消耗、水电费、业务招待费、低值易耗品摊销、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租赁费、绿化费、土地使用费等等项目相加而得。  ④利用财务费用表可以计算出利息收支净额。  ⑤利用生产成本明细表可计算出直接材料,即将属于直接材料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等项目相加而得。需要注意的是,应将回收的原材料从成本中扣除。  但在日常统计中,有些项目资料的取得比较困难,因此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总结出下面二种工业中间投入的计算方法:一是正算法:即将容易从会计报表中取得的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中属于中间投入的部分分别相加,再加上直接材料和利息支出,得出工业中间投入合计。二是倒算法,即分别用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合计减去其中属于增加值的项目(大体包括工资、福利费、折旧、劳动保险费、职工待业保险、税金等),倒算出三项费用中的中间投入,再加上直接材料和利息支出,得出工业中间投入合计。涉及到的财务报表有:企业产品成本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等明细表。  3、本期应交增值税如何计算:  本期应交增值税是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应缴纳的增值税额。其计算公式:本期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数-进项税额。这些资料取自会计核算资料应交税金及附加费明细表。  以上对构成工业增加值三要素的计算方法、计算依据、计算过程作了详细说明,再根据生产法计算公式(工业增加值=现价工业总产值-工业中间投入+本期应交增值税)就能够得出某厂的工业增加值了。  二、按分配法计算:此种方法涉及到七个要素――工资、福利费、折旧费、劳动及待业保险费、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应交增值税、营业盈余。目前,有的部门归结为四大要素,即: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其内容都大同小异。  1、工资:从人力部劳动工资报表或会计核算损益表中取得,对应的人数为单位从业人员。  2、福利费:从会计核算损益表中取得。  3、折旧费:从会计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科目中取得。  4、劳动、待业保险费:从会计管理费用明细表中取得  5、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从会计损益表中产品销售收入科目中取得。  6、本期应交增值税:从会计应交税金及附加费明细表中取得。(计算公式同上)  7、营业盈余:是指工业企业创造的增加值扣除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和固定资产折旧后的余额。它相当于企业的营业利润加上生产补贴,但要扣除从利润中开支的工资和福利以及税后利润中提取的公益金等。计算公式为:营业盈余=营业利润+生产补贴-从利润中开支的工资和福利-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公益金。  将以上这七个要素直接相加就得出工业增加值。  以上就如何用生产法和分配法计算企业的工业增加值作了详细论述,但两种方法计算企业工业增加值的结果有一定差异。.请各位高手帮个忙

软件开发企业产值怎么计算

1、GDP的核算有3种方法第一种:GDP的概念是产值与服务一方面,产值而言,计入GDP的是最终产值,因此要看你的企业类型,如果你是加工商,或者原材料制造的企业,可以这样说,你所生产的产品都不会计入GDP,而是由最终环节的制造商生产出来的商品计入GDP另一方面,如果你是某一种商品的最终制造商,也不能单单看利润来核算GDP,因为是最终产值,所以你的企业生产了多少,就计多少,无论是销售收入,还是存货,因此,GDP与利润无关第二种:收入法,就是按照会计科目算的,工资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企业的GDP=企业当期创造的增加值营业盈余是区别于营业利润的哈,利润是针对于销售环节而言的,而盈余是针对产出环节,因此计入企业增加值的是盈余不是利润哈楼主应该是做会计的吧,下面是我在网上找的,粘贴给你(二)收入法收入法是从生产过程中各生产要素创造收入的角度计算GDP的一种方法即各常住单位的增加值等于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和营业盈余四项之和这四项在投入产出中也称最初投入价值各常住单位增加值的总和就是GDP计算公式为:GDP(国内生产总值)=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1、劳动者报酬:是指劳动者从事生产活动而从生产单位得到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包括劳动者通过各种渠道从生产单位获得的一切货币形式和实物形式的收入和个体劳动者通过劳动而获得的收入主要有四种形式:一是工资,二是福利,三是从利润或成本中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相当于工资性质的劳动报酬,四是实物性收入,指农民自产并用于个人消费的农副产品的价值,以及劳动者免费或以低于市场价格从单位得到的实物的价值2、固定资产折旧:是常住单位在核算期内生产活动中所消耗固定资产而提取的价值固定资产折旧并非本期生产活动新创造的价值,而是生产中消耗的固定资产的价值,是属于转移价值GDP之所以包括这部分转移价值,是由于固定资产折旧是从固定资产中游离出来作为折旧进入成本,记入成本中的折旧也作为折旧基金被提出来用于新的固定资产投资,进入企业的资金循环运动,而不是像其他成本一样消耗完毕,从这个角度讲,它类似于增加值的劳动者报酬和营业盈余另外,从收入的角度考虑,把折旧计算在增加值中,可以避免由于把折旧计算在中间投入中,因折旧的大小不同而带来营业盈余的大小不一,从而造成增加值的波动而如果把折旧计算在增加值中就会避免这个问题因此,如果把折旧计算在增加值中,既可以提高GDP计算的准确性和一致性,也可以增强GDP的可比性3、生产税净额:是指各部门向政府缴纳的生产税与政府向各部门支付的生产补贴相抵后的差额生产税是政府向各部门征收的有关生产、销售、购买、使用货物和服务的税金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销售税金,二是进成本的税,指国家对生产单位从事生产活动而征收的税金,但有的行业把这部分税统一作销售税金处理三是各种附加和规费生产补贴是政府为控制价格又要扶持生产而支付给某些部门的补贴,包括粮食企业的价格补贴和企业政策性亏损补贴实行增值税后,生产税中还要包括本期应交增值税(产品销项税额与购买货物、服务进项税额之差)4、营业盈余:是指总产出扣除中间投入、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后的剩余部分,它是常住单位所创造的增加值在对固定资产进行了补偿,对劳动者进行了分配和上缴国家税金以后所余下的份额

收入法计算服务业增加值,营业盈余是净利润吗? 生产税净额是什么税,企业所得税还是其他的税?

在《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月报表》中,工业增加值=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其中:生产税净额=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本年应交税金及上交的各种专项费用+排污费—补贴收入 营业盈余=营业利润+40%工会经费+坏帐准备+存货跌价准备+50%利息支出+汇兑损失+补贴收入 +上交管理费扩展资料:营业盈余指一定时期内本国产业生产者的增加值超过雇员报酬、固定资本消耗及间接税净额后的余额。营业盈余只产生于产业部门,只有产业部门才能取得营业盈余。生产者的增加值是由雇员报酬、营业盈余、固定资本消耗和间接税超过津贴部分所组成的,相当于企业利润,是企业可支配使用的净收 益。营业盈余又具体分为业主收入和财产收入两部分。财产收入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收入。如一经济机构使用其所有的金融资产、土地及版权和专利权等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实际的或估计的收入。业主收入等于营业盈余超过财产收入的部分。营业盈余是企业一定时期内的经营成果,是一定时期的总产业与中间消耗之间的差额。这部分数额的多少、大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发展前途,影响企业的投资方向。概念营业盈余有两种概念,通常所指的是不包含固定资本消耗的“净营业盈余”,“净营业盈余”与固定资本消耗之和就是“总营业盈余”。与营业利润的差异营业盈余与会计上的营业利润有三个方面的差异:一是营业盈余不包括企业库存货物由于价格变化带来的持有收益或损失;二是由于固定资产折旧含义的不同带来的影响;三是计算范围不同产生的影响。营业盈余是从当期生产的货物和服务价值出发,不管它们是否被销售,扣除有关成本费用等支出得到的,而营业利润是从当期销售收入出发,扣除有关成本费用等支出得到的。尽管如此,从现实可操作性出发,营业盈余可通过调整营业利润近似计算,即在营业利润的基础上,加上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但属于营业盈余的支出如管理费用中的呆坏账损失、绿化费等,减去由利润开支的劳动者报酬。企业所得税应该属于营业盈余内,至于个人所得税究竟属于劳动者报酬还是营业盈余,则很难断定。请参考

营业盈余,如何计算?

营业盈余 指常住单位创造的增加值扣除劳动者报酬、中间消耗、生产税净额和固定资产折旧后的余额。它相当于企业的营业利润加上生产补贴,但要扣除从利润中开支的工资、福利等。   营业盈余与营业利润的差异 营业盈余与会计上的营业利润有三个方面的差异: 一是营业盈余不包括企业库存货物由于价格变化带来的持有收益或损失; 二是由于固定资产折旧含义的不同带来的影响; 三是计算范围不同产生的影响。营业盈余是从当期生产的货物和服务价值出发,不管它们是否被销售,扣除有关成本费用等支出得到的,而营业利润是从当期销售收入出发,扣除有关成本费用等支出得到的。 尽管如此,从现实可操作性出发,营业盈余可通过调整营业利润近似计算,即在营业利润的基础上,加上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但属于营业盈余的支出如管理费用中的呆坏账损失、绿化费等,减去由利润开支的劳动者报酬。

营业盈余,如何计算?

营业盈余指常住单位创造的增加值扣除劳动者报酬、中间消耗、生产税净额和固定资产折旧后的余额。它相当于企业的营业利润加上生产补贴,但要扣除从利润中开支的工资、福利等。 营业盈余与营业利润的差异营业盈余与会计上的营业利润有三个方面的差异:一是营业盈余不包括企业库存货物由于价格变化带来的持有收益或损失;二是由于固定资产折旧含义的不同带来的影响;三是计算范围不同产生的影响。营业盈余是从当期生产的货物和服务价值出发,不管它们是否被销售,扣除有关成本费用等支出得到的,而营业利润是从当期销售收入出发,扣除有关成本费用等支出得到的。尽管如此,从现实可操作性出发,营业盈余可通过调整营业利润近似计算,即在营业利润的基础上,加上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但属于营业盈余的支出如管理费用中的呆坏账损失、绿化费等,减去由利润开支的劳动者报酬。

营业盈余包含几部分 计算公式是什么

【导读】营业盈余相当于是公司营业利润和生产补贴之和,当然员工工资和福利需要扣除,营业盈余包含两部分,分别是所有者收入和财产收入,接下来我们就来具体看看营业盈计算公式是什么?希望对于财会人员能有所帮助。营业盈余的计算公式为营业盈余=营业利润+生产补贴-从利润中开支的工资和福利-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公益金。营业盈余指常住单位创造的增加值扣除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和固定资产折旧后的余额。它相当于企业的营业利润加上生产补贴,但要扣除从利润中开支的工资和福利等。营业盈余具体分为两部分:所有者收入和财产收入。财产性收入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收入。如一个经济机构使用其所有无形资产,如金融资产、土地、版权和专利所产生的实际或估计收入。所有者收入等于营业盈余超过财产收入的部分。营业盈余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经营成果,是一定时期内总产业和中间消耗的差额。这部分的金额和规模直接关系到企业的未来发展,影响企业的投资方向。关于营业盈计算公式的相关内容,就给大家介绍到这里了,更多财会相关资讯,大家可以持续关注,或者查阅相关文章。

营业盈余计算公式

营业盈余计算公式为,营业盈余的计算公式为营业盈余=营业利润+生产补贴-从利润中开支的工资和福利-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公益金。营业盈余指常住单位创造的增加值扣除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和固定资产折旧后的余额。它相当于企业的营业利润加上生产补贴,但要扣除从利润中开支的工资和福利等。营业盈余具体分为两部分:所有者收入和财产收入。财产性收入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收入。如一个经济机构使用其所有无形资产,如金融资产、土地、版权和专利所产生的实际或估计收入。所有者收入等于营业盈余超过财产收入的部分。营业盈余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经营成果,是一定时期内总产业和中间消耗的差额。这部分的金额和规模直接关系到企业的未来发展,影响企业的投资方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十六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资产减值损失要计算到营业盈余里面吗?

要计算,营业盈余大致相当于营业利润,但要扣除从利润开支的工资和福利费。营业盈余可通过调整营业利润近似计算,即在营业利润的基础上,加上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但属于营业盈余的支出如管理费用中的坏账损失、绿化费等,减去由利润开支的劳动者报酬。营业盈余与会计上的营业利润有三个方面的差异:1、营业盈余不包括企业库存货物由于价格变化带来的持有收益或损失;2、由于固定资产折旧含义的不同带来的影响;3、计算范围不同产生的影响。营业盈余是从当期生产的货物和服务价值出发,不管它们是否被销售,扣除有关成本费用等支出得到的,而营业利润是从当期销售收入出发,扣除有关成本费用等支出得到的。营业利润计算公式: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投资收益(-投资损失)+资产处置收益(-资产处置损失)+其他收益

营业盈余怎么计算公式

营业盈余计算方法:营业盈余只产生于产业部门,只有产业部门才能取得营业盈余。营业盈余=本国产业生产者的增加值—雇员报酬、固定资本消耗—间接税。营业盈余是指一定时期内本国产业生产者的增加值超过雇员报酬、固定资本消耗及间接税净额后的余额。营业盈余只产生于产业部门,只有产业部门才能取得营业盈余。营业盈余只产生于产业部门,只有产业部门才能取得营业盈余。生产者的增加值是由雇员报酬、营业盈余、固定资本消耗和间接税超过津贴部分所组成的,相当于企业利润,是企业可支配使用的净收益。营业盈余又具体分为业主收入和财产收入两部分。财产收入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收入。如一经济机构使用其所有的金融资产、土地及版权和专利权等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实际的或估计的收入。业主收入等于营业盈余超过财产收入的部分。营业盈余是企业一定时期内的经营成果,是一定时期的总产业与中间消耗之间的差额。这部分数额的多少、大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发展前途,影响企业的投资方向。与营业利润的差异营业盈余与会计上的营业利润有三个方面的差异:一是营业盈余不包括企业库存货物由于价格变化带来的持有收益或损失;二是由于固定资产折旧含义的不同带来的影响;三是计算范围不同产生的影响。营业盈余是从当期生产的货物和服务价值出发,不管它们是否被销售,扣除有关成本费用等支出得到的,而营业利润是从当期销售收入出发,扣除有关成本费用等支出得到的。尽管如此,从现实可操作性出发,营业盈余可通过调整营业利润近似计算,即在营业利润的基础上,加上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但属于营业盈余的支出如管理费用中的呆坏账损失、绿化费等,减去由利润开支的劳动者报酬。企业所得税应该属于营业盈余内,至于个人所得税究竟属于劳动者报酬还是营业盈余,则很难断定。

收入法计算GDP,其中生产税净额减去生产补贴 ,营业盈余加上生产补贴,如何理解,貌似重复计算,谢谢

我认为没有重复计算的可能性,在生产税净额中是要将生产补贴扣除,这样才符合生产税净额的定义即指企业向政府缴纳的生产税与政府向企业支付的生产补贴相抵后的差额。计算营业盈余时,生产补贴是其一个增加项。 前者减少,后者增加,没有重复,仅为了归类核算准确性。

买政府债券算投资么?按支出法计算国民收入总值的话

按支出法计算GDP时,购买债券不算投资,不计入GDP。计算GDP时所指的投资是修建厂房、公路、铁路等这些实体经济活动,而不是平常所说的购买股票债券这类投资。国内生产总值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一个季度或一年),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中所生产出的全部最终产品和劳务的价值。注意看,GDP指的是最终产品或劳务。因为购买债券只是融资的一个过程,就跟你朋友向你借钱差不多,并不产生新产品或劳务。扩展资料:GDP核算有三种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支出法,三种方法从不同的角度反映国民经济生产活动成果,理论上三种方法的核算结果相同。生产法是从生产的角度衡量常住单位在核算期内新创造价值的一种方法,即从国民经济各个部门在核算期内生产的总产品价值中,扣除生产过程中投入的中间产品价值,得到增加值。核算公式为:增加值=总产出-中间投入。收入法是从生产过程创造收入的角度,根据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应得的收入份额反映最终成果的一种核算方法。按照这种核算方法,增加值由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四部分相加得到。支出法是从最终使用的角度衡量核算期内产品和服务的最终去向,包括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和货物与服务净出口三个部分。在中国的统计实践中,生产法计算GDP分为四项:GDP=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第一项为劳动者报酬。是指劳动者因从事生产活动所获得全部报酬。包括劳动者获得的各种形式的工资、奖金和津贴,既包括货币形式的,也包括实物形式的,还包括劳动者所享受的公费医疗和医药卫生费、上下班交通补贴和单位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等。第二项为生产税净额,指生产税减生产补贴后的余额。生产税指政府对生产单位生产、销售和从事经营活动,以及因从事生产活动使用某些生产要素(如固定资产、土地、劳动力)所征收的各种税、附加费和规划费。生产补贴与生产税相反,是指政府对生产单位的单方面的收入转移,因此视为负生产税,包括政策亏损补贴、粮食系统价格补贴、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等。第三项为固定资产折旧,是指一定时期内为弥补固定资产损耗按照核定的固定资产折旧率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它反映了固定资产在当期生产中的转移价值。第四项为营业盈余,是指常驻单位创造的增加值扣除劳动报酬、生产税净额和固定资产折旧后的余额。它相当于企业的营业利润加上生产补贴。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gdp

各单位按收入法计算的增加值应包括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 )和营业盈余。

【答案】:D收入法是从生产过程中创造原始收入的角度计算的国内生产总值。各单位的增加值等于一定时期内的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四项之和。所有单位增加值之和就是国内生产总值。

收入法工业增加值如何计算?

工业增加值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生产法,即从工业生产过程中产品和劳务价值形成的角度入手,剔除生产环节中间投入的价值,从而得到新增价值的方法。公式: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工业中间投入+本期应交增值税二是收入法,即从工业生产过程中创造的原始收入初次分配的角度,对工业生产活动最终成果进行核算的一种方法。公式: 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值+营业盈余扩展资料生产者价格对工业品来说,就是出厂价格,其中包括产品销售或使用时所支付的产品税或应得到的补贴,但不包括发票单列的增值税和单独开发票的运输费用和商业费用。购买者价格是购买者在购买单位货物或服务所支付的价值,其中包括指定时间和地点提取货物所发生的运输和商业费用,不包括可扣除的增值税。生产者价格和购买者价格都是市场上买卖双方认定的成交价格即市场价格。为了保持工业增加值计算口径的一致性,工业总产值和工业中间投入一律按市场价格计算。工业总产值按生产者价格计算,工业中间投入按购买者价格计算。工业企业建立增加值统计,可以反映工业企业的投入、产出和经济效益情况,为改善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提供依据,并促进工业企业会计和统计核算的协调。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业增加值

按收入法计算的增加值不包括什么

用收入法计算工业增加值时, (A)不应包括在计算公式里。 A 工业总产值 B 生产税净额 C 劳动者报酬 D 固定资产折旧。收入法增加值的计算:增加值=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增加值:反映企业生产过程中产出超过这一过程中间投入的价值,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规定按收入法计算,增加值为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四个部分之和。劳动者报酬:指劳动者为企业提供服务获得的全部报酬。主要包括本年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的工资(薪金)所得、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公益金以及其他各种费用中含有和列支的个人报酬部分。收入法介绍:收入法又称要素支付法,是指通过把参加生产过程的所有生产要素的所有者的收入相加来获得国内生产总值数据的一种计算方法。这些收入包括:劳动者的工资、资本所有者的利息、土地所有者的地租、企业利润等。在实际应用中,将上述四项收入加总起来的数据并不是国内生产总值,还应该再加上企业间接税和折旧,这样就获得了用收入法计算的国内生产总值。计算公式为: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国民经济各产业部门收入法增加值之和=收入法国内生产总值。

计算国内生产总值支出法和收入法的原理是什么

一、它是从社会最终使用的角度计算的国内生产总值。国内生产、国民收入和国内支出反映一国范围内从生产、分配、使用的全过程,生产不仅增加了产品和劳务,还创造了出收入,收入形成支出,支出又决定了生产,三者相互联系,循环流动。所以三种方法计算指标一致。支出法国内生产总值=最终消费+资本形成总额+净出口(1)最终消费:包括居民消费和政府消费。(2)资本形成总额:包括固定资本形成和存货增加。(3)净出口:一定时期货物和服务出口总值减进口总值后的差额。如果对居民和政府的支出再分开核算,则支出法国内生产总值可以分为四个部分——居民消费支出、固定投资支出、政府购买和净出口。(4)营业盈余从总产出中扣除中间投入、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和生产税净额后的余额,大致相当于营业利润,但要扣除从利润中开支的工资和福利费。如果企业从政府获得生产补贴,应将补贴计入营业盈余项中。收入法国内生产总值反映一国或一个地区通过生产活动获得的原始收入及其初次分配项目。劳动者报酬为居民所得,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为企业、单位所得,生产税净额为政府所得。二、产出法是汇总该国的工业和生产性企业在每一生产阶段上的增加值。这些增加值之和得出按要素成本计算的国内生产总值,若再包括来自国外的财产净收入,它就能给出国民生产总值。扩展资料:投资支出通常用字母I表示,指增加或更换资本资产的支出。这里的资本资产包括了厂房、住宅、机械设备以及存货。之所以资本资产要被看做为最终产品而非中间产品是因为,中间产品在生产别的产品时全部被消耗掉,而资本物品在生产别的产品的过程中每年只是部分地被消耗掉。例如一家企业投资建设一个钢铁厂,使用年限为40年,那么每年只是消耗其部分价值,直至40年后才全部消耗完毕。资本物品由于损耗造成的价值减少称为折旧。折旧不仅包括生产中资本物品的有形磨损,还包括资本老化带来的无形磨损。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支出法国内生产总值

GDP怎么计算?

GDP核算有三种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种方法从不同的角度反映国民经济生产活动成果。生产法是从生产的角度衡量常住单位在核算期内新创造价值的一种方法,即从国民经济各个部门在核算期内生产的总产品价值中,扣除生产过程中投入的中间产品价值,得到增加值。核算公式为:增加值=总产出-中间投入。收入法是从生产过程创造收入的角度,根据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应得的收入份额反映最终成果的一种核算方法。按照这种核算方法,增加值由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四部分相加得到。扩展资料GDP(国内生产总值):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全部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的总和,常被认为是衡量国家(或地区)经济状况的指标。GDP是国民经济核算的核心指标,也是衡量一个国家的总体经济状况重要指标,但不适合衡量一个地区或城市的经济状况,因为每个城市的生产总值上缴上级或国家的量都不同,所以在每个城市留下的财富就不一样。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国内生产总值

收入法工业增加值如何计算?

工业增加值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生产法,即从工业生产过程中产品和劳务价值形成的角度入手,剔除生产环节中间投入的价值,从而得到新增价值的方法。公式: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工业中间投入+本期应交增值税二是收入法,即从工业生产过程中创造的原始收入初次分配的角度,对工业生产活动最终成果进行核算的一种方法。公式: 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值+营业盈余扩展资料生产者价格对工业品来说,就是出厂价格,其中包括产品销售或使用时所支付的产品税或应得到的补贴,但不包括发票单列的增值税和单独开发票的运输费用和商业费用。购买者价格是购买者在购买单位货物或服务所支付的价值,其中包括指定时间和地点提取货物所发生的运输和商业费用,不包括可扣除的增值税。生产者价格和购买者价格都是市场上买卖双方认定的成交价格即市场价格。为了保持工业增加值计算口径的一致性,工业总产值和工业中间投入一律按市场价格计算。工业总产值按生产者价格计算,工业中间投入按购买者价格计算。工业企业建立增加值统计,可以反映工业企业的投入、产出和经济效益情况,为改善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提供依据,并促进工业企业会计和统计核算的协调。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业增加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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