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的原则.

“集合竞价规则”:集合竞价是指在每日的开盘前,即9:15—9:25这十分钟之内,投资者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价格自由地进行买卖申报,电脑交易主机系统对全部有效委托进行一次集中撮合处理过程。集合竞价规则是指在所谓集合竞价在成交时所遵守的一些原则。只有明白集合竞价规则,才能抓住集合竞价中的优质股票,依据集合竞价规则在集合竞价中选定股票是常见的一种短线操作策略。  一、集合竞价规则:三个原则  集合竞价只有满足以下三个原则,才会形成交易,也就是说这三个原则是集合竞价必须满足的三个条件。  1.可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格;  2.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的价格;  3.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的价格。  两个以上申报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仍有两个以上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其中间价为成交价格。  二、集合竞价规则:关于挂单和撤单  (一)、停牌期间不允许挂单,但停牌前的挂单可以撤销。  对于停牌一小时的股票,在停牌期间(9:30-10:30)不能挂单也不能撤单。当然也没有集合竞价,集合竞价期间的任何挂单和撤单都是无效的,这就要看十点半时谁的手快,但停牌前的挂单是有效的。  10:30开盘时,一般10:29分30秒,交易系统就已经打开了。所以如果你想抢先买入一只复牌即涨停的股票,最好在10:29分20秒挂涨停价买入,因为委单要进入证券公司系统再进行转换是需要几秒钟的时间,如果你挂早了传到上或深交所还没到10:29分30秒,交易所就把它当作废单处理,所以一定要把握好。  (二)、关于撤单问题  9:15~9:20可以挂单也可以撤单!9:20~9:25只能挂单,不接受撤单,9:25-9:30不能挂单也不能撤单,所以有些庄在9:15~9:20期间挂大单买入,引诱散户,到了9:20单子被他们偷偷撤了,这种股票很可能会跌,千万不要碰,10月26日的神马实业就是典型的例子,9:18分在11.99价位有1734手,到了9:19变成了54手且价位为11.08,明显买单被他们撤掉了,典型的引诱散户,果然当天跌幅7.65%  在非交易时间内可以挂单,也可以撤单。  9时30分前委托再撤单要当心,因为撤单失败的机率比较大。  9时5分之后不要撤单,撤单基本不会成功,9时15分之后撤单可以。  营业部的转换系统在没有连到交易所时,委托再撤单是可以成功的。  营业部在每个交易日的9时5分左右,会将营业部的转换系统打开, 这一系统负责将证券营业部客户的委托指令转换成DBF库数据发送至交易所。9时15 分准时传送至交易所电脑主机。另外还有深市的最后三分钟也是集合竞价的  三、集合竞价规则:集合竞价四个步骤  根据集合竞价规则,集合竞价分四步完成:  第一步:确定有效委托在有涨跌幅限制的情况下,有效委托是这样确定的:根据该只证券上一交易日收盘价以及确定的涨跌幅度来计算当日的最高限价、最低限价。有效价格范围就是该只证券最高限价、最低限价之间的所有价位。限价超出此范围的委托为无效委托,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第二步:选取成交价位。首先,在有效价格范围内选取使所有委托产生最大成交量的价位。如有两个以上这样的价位,则依以下规则选取成交价位:  (1) 高于选取价格的所有买委托和低于选取价格的所有卖委托能够全部成交。  (2) 与选取价格相同的委托的一方必须全部成交。如满足以上条件的价位仍有多个,则选取离昨市价最近的价位。  第三步:集中撮合处理所有的买委托按照委托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所有卖委托按委托限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依序逐笔将排在前面的买委托与卖委托配对成交,即按照“价格优先,同等价格下时间优先”的成交顺序依次成交,直至成交条件不满足为止,即不存在限价高于等于成交价的叫买委托、或不存在限价低于等于成交价的叫卖委托。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价成交。  第四步:行情揭示  (1) 如该只证券的成交量为零,则将成交价位揭示为开盘价、最近成交价、最高价、最低价,并揭示出成交量、成交金额。  (2) 剩余有效委托中,实际的最高叫买价揭示为叫买揭示价,若最高叫买价不存在,则叫买揭示价揭示为空;实际的最低叫卖价揭示为叫卖揭示价,若最低叫卖价不存在,则叫卖揭示价揭示为空。集合竞价中未能成交的委托,自动进入连续竞价。追问有一只股票首日上市交易,深市。前一天晚上下单委托买入,结果显示为 “申请买入”,第二天九点十五显示为场外撤单,我委托的价格是有效价格,为什么会这样?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的通知

上证发〔2019〕23号各市场参与人:为了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科创板股票交易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业务规则,本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以下简称《交易特别规定》,详见附件),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所每个交易日接受科创板股票大宗交易成交申报的时间为9:30至11:30、13:00至15:30。二、科创板股票大宗交易不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中关于固定价格申报相关规定。三、《交易特别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基准指数”,在科创板指数发布前为上证综指。特此通知。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二_一九年三月一日

按照我国现行证券交易规则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连续竞价的时间为()。

【答案】:D注意区分我国两个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区别: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采用竞价交易方式的,每个交易日的9:15~9:25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30~11:30、13:00~15:00为连续竞价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采用竞价交易方式的,每个交易日的9:15~9:25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30~11:30、13:00~14:57为连续竞价时间,14:57~15:00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

上海证券交易所实行的交易制度是什么?

  1、目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实行的是T+1交易,即股票买入后的第二天才能卖出,而股票卖出后才能提出价款或用这笔钱款重新进行买卖。同样,卖出股票也是如此。目前资金的使用上,是T+0,当天卖出的股票,成交后资金返回到股民帐上,股民可用来进行委托买股票,但不能提现。  2、何为T+0、T+1交易制度所谓的T+0和T+1的T,是指股票成交的当天日期。凡在股票成交当天办理好股票和价款清算交割手续的交易制度,就称为T+0交易制度;凡在成交后的第二天才办理好清算交割事宜的,就称为T+1交易制度。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参与回购交易进行委托买卖的数量规定中,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  )或其整数倍。

【答案】:D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参与回购交易进行委托买卖的数量规定为:①申报单位为手,1000元标准券为1手。②计价单位为每百元资金到期年收益。③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5元或其整数倍。④申报数量为100手或其整数倍,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不超过1万手。⑤申报价格限制按照交易规则的规定执行。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第五章 交易信息

5.1.1 本所每个交易日发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证券指数、证券交易公开信息等交易信息。5.1.2 本所及时编制反映市场成交情况的各类日报表、周报表、月报表和年报表,并予以发布。5.1.3 本所市场产生的交易信息归本所所有。未经本所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使用和传播。经本所许可使用交易信息的机构和个人,未经本所同意,不得将本所交易信息提供给其他机构和个人使用或予以传播。5.1.4 证券交易信息的管理办法由本所另行规定。 5.2.1 每个交易日9:15至9:25开盘集合竞价期间,即时行情内容包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前收盘价格、虚拟开盘参考价格、虚拟匹配量和虚拟未匹配量。5.2.2 连续竞价期间,即时行情内容包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前收盘价格、最新成交价格、当日最高成交价格、当日最低成交价格、当日累计成交数量、当日累计成交金额、实时最高五个买入申报价格和数量、实时最低五个卖出申报价格和数量。5.2.3 首次上市证券上市首日,其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格为其发行价,本所另有规定的除外。5.2.4 即时行情通过通信系统传输至各交易参与人,交易参与人应在本所许可的范围内使用。5.2.5 根据市场发展需要,本所可以调整即时行情发布的方式和内容。 5.3.1 本所编制综合指数、成份指数、分类指数等证券指数,以反映证券交易总体价格或某类证券价格的变动和走势,随即时行情发布。5.3.2 证券指数的编制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5.3.3 证券指数设置和编制的具体方法由本所另行规定。 5.4.1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封闭式基金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公布当日买入、卖出金额最大的5家会员营业部的名称及其买入、卖出金额:(一)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达到±7%的各前3只股票(基金);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的计算公式为: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单只股票(基金)涨跌幅-对应分类指数涨跌幅。(二)日价格振幅达到15%的前3只股票(基金);价格振幅的计算公式为:价格振幅=(当日最高价格-当日最低价格)/当日最低价格×100%。(三)日换手率达到20%的前3只股票(基金);换手率的计算公式为:换手率=成交股数(份额)/流通股数(份额)×100%。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价格振幅或换手率相同的,依次按成交金额和成交量选取。对应分类指数包括本所编制的上证A股指数、上证B股指数和上证基金指数等。对第3.4.13条规定的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封闭式基金,本所公布当日买入、卖出金额最大的5家会员营业部的名称及其买入、卖出金额。5.4.2 股票、封闭式基金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异常波动,本所分别公告该股票、封闭式基金交易异常波动期间累计买入、卖出金额最大5家会员营业部的名称及其买入、卖出金额:(一)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的;(二)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均换手率与前5个交易日的日均换手率的比值达到30倍,并且该股票、封闭式基金连续3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换手率达到20%的;(三)本所或证监会认定属于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异常波动指标自公告之日起重新计算。对第3.4.13条规定的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封闭式基金不纳入异常波动指标的计算。经证监会批准,本所可以调整涨跌幅偏离值的累计比例。5.4.3 本所根据第4.2.3条对证券实施特别停牌的,根据需要可以公布以下信息:(一)成交金额最大的五家会员营业部的名称及其买入、卖出数量和买入、卖出金额;(二)股份统计信息;(三)本所认为应披露的其他信息。5.4.4 证券交易公开信息涉及机构的,公布名称为“机构专用”。5.4.5 根据市场发展需要,本所可以调整证券交易公开信息的内容。

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你好 我国《证券法》规定,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应当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证券交易当事人买卖的证券可以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证券交易以现货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1)证券交易所交易原则  ①价格优先原则。价格较高的买入申报优先于价格较低的买入申报,价格较低的卖出申报优先于价格较高的卖出申报。  ②时间优先原则。同价位申报,依照申报时序决定优先顺序,即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先后顺序按证券交易所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  (2)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1)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市场交易规则。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市场的主要交易规则有:  ①交易时间。交易所有严格的交易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始和结束集中交易,以示公正。沪、深证券交易所规定,采用竞价交易方式的,每个交易日的"9:15~9:25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上海证券交易所9:30~11:30、l3:00~15:00为连续竞价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9:30~ll:30、13:00~14:57为连续竞价时间,l4:57~15:00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15:00~15:30为大宗交易时间。  ②交易单位。交易单位是交易所规定每次申报和成交的交易数量单位,以提高交易效率。一个交易单位俗称“一手”,委托买卖的数量通常为一手或 ..........望采纳祝你好运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第二章 交易市场

2.1.1 本所为证券交易提供交易场所及设施。交易场所及设施由交易主机、交易大厅、参与者交易业务单元、报盘系统及相关的通信系统等组成。2.1.2 本所设置交易大厅。本所会员(以下简称“会员”)可以通过其派驻交易大厅的交易员进行申报。除经本所特许外,仅限下列人员进入交易大厅:(一)登记在册交易员;(二)场内监管人员。 2.2.1 会员及本所认可的机构进入本所市场进行证券交易的,须向本所申请取得交易权,成为本所交易参与人。交易参与人应当通过在本所开设的参与者交易业务单元进行证券交易,并遵守本规则以及本所其他业务规则关于证券交易业务的相关规定。2.2.2 参与者交易业务单元,是指交易参与人据此可以参与本所证券交易,享有及行使相关交易权利,并接受本所相关交易业务管理的基本单位。2.2.3 参与者交易业务单元和交易权限等管理细则由本所另行规定,报证监会批准后生效。 2.3 下列证券可以在本所市场挂牌交易:(一)股票;(二)基金;(三)债券;(四)债券回购;(五)权证;(六)经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交易品种。 2.4.1 本所交易日为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假日和本所公告的休市日,本所市场休市。2.4.2 采用竞价交易方式的,每个交易日的9:15至9:25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30至11:30、13:00至15:00为连续竞价时间,开市期间停牌并复牌的证券除外。根据市场发展需要,经证监会批准,本所可以调整交易时间。2.4.3 交易时间内因故停市,交易时间不作顺延。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第六章 交易行为监督

6.1 本所对下列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异常交易行为予以重点监控:(一)可能对证券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披露前,大量买入或者卖出相关证券;(二)以同一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开立的证券账户之间,大量或者频繁进行互为对手方的交易;(三)委托、授权给同一机构或者同一个人代为从事交易的证券账户之间,大量或者频繁进行互为对手方的交易;(四)两个或两个以上固定的或涉嫌关联的证券账户之间,大量或者频繁进行互为对手方的交易;(五)大笔申报、连续申报或者密集申报,以影响证券交易价格;(六)频繁申报或频繁撤销申报,以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其他投资者的投资决定;(七)巨额申报,且申报价格明显偏离申报时的证券市场成交价格;(八)一段时期内进行大量且连续的交易;(九)在同一价位或者相近价位大量或者频繁进行回转交易;(十)大量或者频繁进行高买低卖交易;(十一)进行与自身公开发布的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相背离的证券交易;(十二)在大宗交易中进行虚假或其他扰乱市场秩序的申报;(十三)本所认为需要重点监控的其他异常交易。6.2 会员及其营业部发现投资者的证券交易出现第6.1条所列异常交易行为之一,且可能严重影响证券交易秩序的,应当予以提醒,并及时向本所报告。6.3 出现第6.1条所列异常交易行为之一,且对证券交易价格或者交易量产生重大影响的,本所可采取非现场调查和现场调查措施,要求相关会员及其营业部提供投资者开户资料、授权委托书、资金存取凭证、资金账户情况、相关交易情况等资料;如异常交易涉及投资者的,本所可以直接要求其提供有关材料。6.4 会员及其营业部、其他交易参与人以及投资者应当配合本所进行相关调查,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6.5 对情节严重的异常交易行为,本所可以视情况采取下列措施:(一)口头或书面警示;(二)约见谈话;(三)要求相关投资者提交书面承诺;(四)限制相关证券账户交易;(五)报请证监会冻结相关证券账户或资金账户;(六)上报证监会查处。如对第(四)项措施有异议的,可以向本所提出复核申请。复核期间不停止相关措施的执行。

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的细则全文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融资融券交易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融资融券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会员”)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本所上市证券或借入本所上市证券并卖出的行为。第三条 在本所进行融资融券交易,适用本细则。本细则未作规定的,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和本所其他相关规定。第二章 业务流程 第四条 本所对融资融券交易实行交易权限管理。会员申请本所融资融券交易权限的,需向本所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及以下材料:(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颁发的批准从事融资融券业务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及其他有关批准文件;(二)融资融券业务实施方案、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文件;(三)负责融资融券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与业务人员名单及其联系方式;(四)本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第五条 会员在本所从事融资融券交易,应按照有关规定开立融券专用证券账户、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融资专用资金账户及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并在开户后3个交易日内报本所备案。第六条 会员在向客户融资、融券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与客户签订融资融券合同及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并为其开立信用证券账户和信用资金账户。第七条 投资者通过会员在本所进行融资融券交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选定一家会员为其开立一个信用证券账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开立和注销,根据会员和本所指定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会员为客户开立信用证券账户时,应当申报拟指定交易的交易单元号。信用证券账户的指定交易申请由本所委托的指定登记结算机构受理。第八条 会员被取消融资融券交易权限的,应当根据约定与其客户了结有关融资融券合约,并不得发生新的融资融券交易。第九条 会员接受客户融资融券交易委托,应当按照本所规定的格式申报,申报指令应包括客户的信用证券账户号码、交易单元代码、证券代码、买卖方向、价格、数量、融资融券标识等内容。第十条 融资买入、融券卖出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第十一条 融券卖出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该证券的最新成交价;当天没有产生成交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其前收盘价。低于上述价格的申报为无效申报。融券期间,投资者通过其所有或控制的证券账户持有与融券卖出标的相同证券的,卖出该证券的价格应遵守前款规定,但超出融券数量的部分除外。第十二条 本所不接受融券卖出的市价申报。第十三条 客户融资买入证券后,可通过卖券还款或直接还款的方式向会员偿还融入资金。卖券还款是指客户通过其信用证券账户申报卖券,结算时卖出证券所得资金直接划转至会员融资专用资金账户的一种还款方式。以直接还款方式偿还融入资金的,具体操作按照会员与客户之间的约定办理。第十四条 客户融券卖出后,可通过买券还券或直接还券的方式向会员偿还融入证券。买券还券是指客户通过其信用证券账户申报买券,结算时买入证券直接划转至会员融券专用证券账户的一种还券方式。以直接还券方式偿还融入证券的,按照会员与客户之间约定以及本所指定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五条 投资者卖出信用证券账户内融资买入尚未了结合约的证券所得价款,须先偿还该投资者的融资欠款。第十六条 未了结相关融券交易前,投资者融券卖出所得价款除买券还券外不得他用。第十七条 会员与客户约定的融资、融券期限自客户实际使用资金或使用证券之日起计算,融资、融券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第十八条 会员融券专用证券账户不得用于证券买卖。第十九条 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不得买入或转入除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以外的证券,也不得用于参与定向增发、证券投资基金申购及赎回、债券回购交易等。第二十条 融资融券暂不采用大宗交易方式。第二十一条 投资者未能按期交足担保物或者到期未偿还融资融券债务的,会员应当根据约定采取强制平仓措施,处分客户担保物,不足部分可以向客户追索。第二十二条 会员根据与客户的约定采取强制平仓措施的,应按照本所规定的格式申报强制平仓指令,申报指令应包括客户的信用证券账户号码、交易单元代码、证券代码、买卖方向、价格、数量、平仓标识等内容。第三章 标的证券第二十三条 在本所上市交易的下列证券,经本所认可,可作为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的标的证券(以下简称“标的证券”):(一)符合本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股票;(二)证券投资基金;(三)债券;(四)其他证券。第二十四条 标的证券为股票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在本所上市交易超过3个月;(二)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三)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四)在过去3个月内没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1、日均换手率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的15%,且日均成交金额小于5000万元;2、日均涨跌幅平均值与基准指数涨跌幅平均值的偏离值超过4%;3、波动幅度达到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5倍以上。(五)股票发行公司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六)股票交易未被本所实行特别处理;(七)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二十五条 标的证券为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上市交易超过三个月;(二)近三个月内的日平均资产规模不低于20亿元;(三)基金持有户数不少于4000户。本所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六条 本所按照从严到宽、从少到多、逐步扩大的原则,从满足本细则规定的证券范围内选取和确定标的证券的名单,并向市场公布。本所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标的证券的选择标准和名单。第二十七条 会员向其客户公布的标的证券名单,不得超出本所公布的标的证券范围。第二十八条 标的证券暂停交易,会员与其客户可以根据双方约定了结相关融资融券合约。标的证券暂停交易,且恢复交易日在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之后的,融资融券的期限可以顺延,顺延的具体期限由会员与其客户自行约定。第二十九条 标的股票交易被实施特别处理的,本所自该股票被实施特别处理当日起将其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第三十条 标的证券进入终止上市程序的,本所自发行人作出相关公告当日起将其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第三十一条 证券被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的,在调整实施前未了结的融资融券合同仍然有效。会员与其客户可以根据双方约定提前了结相关融资融券合约。第四章 保证金和担保物第三十二条 会员向客户融资、融券,应当向客户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保证金可以标的证券以及本所认可的其他证券充抵。第三十三条 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在计算保证金金额时应当以证券市值或净值按下列折算率进行折算:(一)上证180指数成份股股票折算率最高不超过70%,其他A股股票折算率最高不超过65%,被实行特别处理和被暂停上市的A股股票的折算率为0%;(二)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0%;(三)国债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5%;(四)其他上市证券投资基金和债券折算率最高不超过80%;(五)权证折算率为0%。第三十四条 本所遵循审慎原则,审核、选取并确定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名单,并向市场公布。本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名单和折算率。第三十五条 会员公布的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名单,不得超出本所公布的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会员可以根据流动性、波动性等指标对可充抵保证金的各类证券确定不同的折算率。会员公布的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折算率,不得高于本所规定的标准。第三十六条 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时,融资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融资保证金比例是指投资者融资买入时交付的保证金与融资交易金额的比例,计算公式为:融资保证金比例=保证金/(融资买入证券数量×买入价格)×100%第三十七条 投资者融券卖出时,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融券保证金比例是指投资者融券卖出时交付的保证金与融券交易金额的比例,计算公式为:融券保证金比例=保证金/(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卖出价格)×100%第三十八条 投资者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时所使用的保证金不得超过其保证金可用余额。保证金可用余额是指投资者用于充抵保证金的现金、证券市值及融资融券交易产生的浮盈经折算后形成的保证金总额,减去投资者未了结融资融券交易已占用保证金和相关利息、费用的余额。其计算公式为:保证金可用余额=现金+∑(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市值×折算率)+∑[(融资买入证券市值-融资买入金额)×折算率]+∑[(融券卖出金额-融券卖出证券市值)×折算率]-∑融券卖出金额-∑融资买入证券金额×融资保证金比例-∑融券卖出证券市值×融券保证金比例-利息及费用公式中,融券卖出金额=融券卖出证券的数量×卖出价格,融券卖出证券市值=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市价,融券卖出证券数量指融券卖出后尚未偿还的证券数量;∑[(融资买入证券市值-融资买入金额)×折算率]、∑[(融券卖出金额-融券卖出证券市值)×折算率]中的折算率是指融资买入、融券卖出证券对应的折算率,当融资买入证券市值低于融资买入金额或融券卖出证券市值高于融券卖出金额时,折算率按100%计算。第三十九条 会员向客户收取的保证金以及客户融资买入的全部证券和融券卖出所得全部资金,整体作为客户对会员融资融券所生债务的担保物。第四十条 会员应当对客户提交的担保物进行整体监控,并计算其维持担保比例。维持担保比例是指客户担保物价值与其融资融券债务之间的比例,计算公式为:维持担保比例=(现金+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市值总和)/(融资买入金额+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当前市价+利息及费用总和)客户信用证券账户内的证券,出现被调出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被暂停交易、被实施特别处理等特殊情形或者因权益处理等产生尚未到账的在途证券,会员在计算客户维持担保比例时,可以根据与客户的约定按照公允价格或其他定价方式计算其市值。第四十一条 客户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130%。当客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30%时,会员应当通知客户在约定的期限内追加担保物。前述期限不得超过2个交易日。客户追加担保物后的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150%。第四十二条 维持担保比例超过300%时,客户可以提取保证金可用余额中的现金或充抵保证金的证券,但提取后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300%。本所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三条 本所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整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及维持担保比例的标准,并向市场公布。第四十四条 会员公布的融资保证金比例、融券保证金比例及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本所规定的标准。第四十五条 投资者不得将已设定担保或其他第三方权利及被采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的证券提交为担保物,会员不得向客户借出此类证券。第五章 信息披露和报告第四十六条 会员应当于每个交易日22:00前向本所报送当日各标的证券融资买入额、融资还款额、融资余额以及融券卖出量、融券偿还量和融券余量等数据。会员应当保证所报送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第四十七条 本所在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根据会员报送数据,向市场公布以下信息:(一)前一交易日单只标的证券融资融券交易信息,包括融资买入额、融资余额、融券卖出量、融券余量等信息;(二)前一交易日市场融资融券交易总量信息。第四十八条 会员应当在每一月份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本所报告当月融资融券业务开展情况。第六章 风险控制第四十九条 单只标的证券的融资余额达到该证券上市可流通市值的25%时,本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暂停其融资买入,并向市场公布。该标的证券的融资余额降低至20%以下时,本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恢复其融资买入,并向市场公布。第五十条 单只标的证券的融券余量达到该证券上市可流通量的25%时,本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暂停其融券卖出,并向市场公布。该标的证券的融券余量降低至20%以下时,本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恢复其融券卖出,并向市场公布。第五十一条 本所对市场融资融券交易进行监控。融资融券交易出现异常时,本所可视情况采取以下措施并向市场公布:(一)调整标的证券标准或范围;(二)调整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折算率;(三)调整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四)调整维持担保比例;(五)暂停特定标的证券的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交易;(六)暂停整个市场的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交易;(七)本所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第五十二条 融资融券交易存在异常交易行为的,本所可以视情况采取限制相关证券账户交易等措施。第五十三条 会员应当按照本所的要求,对客户的融资融券交易进行监控,并主动、及时地向本所报告其客户的异常融资融券交易行为。第五十四条 本所可根据需要,对会员与融资融券业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业务操作规范、风险管理措施、交易技术系统的安全运行状况及对本所相关业务规则的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第五十五条 会员违反本细则的,本所可依据有关规定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及给予处分,并可视情况暂停或取消其在本所进行融资或融券交易的权限。第七章 其他事项第五十六条 会员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不计入其自有股票,会员无须因该账户内股票数量的变动而履行相应的信息报告、披露或者要约收购义务。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信用证券账户合计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票及其权益的数量或者其增减变动达到规定的比例时,应当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报告、披露或者要约收购义务。第五十七条 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记录的证券,由会员以自己的名义,为客户的利益,行使对发行人的权利。会员行使对发行人的权利,应当事先征求客户的意见,并按照其意见办理。客户未表示意见的,会员不得主动行使对发行人的权利。前款所称对发行人的权利,是指请求召开证券持有人会议、参加证券持有人会议、提案、表决、配售股份的认购、请求分配投资收益等因持有证券而产生的权利。第五十八条 会员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内证券的分红、派息、配股等权益处理,按照《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和本所指定登记结算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第八章 附则第五十九条 本细则下列用语具有以下含义:(一)日均换手率,指过去3个月内标的证券或基准指数每日换手率的平均值;(二)日均涨跌幅,指过去3个月内标的证券或基准指数每日涨跌幅绝对值的平均值;(三)波动幅度,指过去3个月内标的证券或基准指数最高价与最低价之差对最高价和最低价的平均值之比;(四)基准指数,指上证综合指数;(五)异常交易行为,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异常交易行为。(六)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的上市可流通市值,是指其当日收盘价与当日清算后的份额的乘积。第六十条 投资者通过上海普通证券账户持有的深圳市场发行上海市场配售股份划转到深圳普通证券账户后,方可提交作为融资融券交易的担保物。投资者通过深圳普通证券账户持有的上海市场发行深圳市场配售股份划转到上海普通证券账户后,方可提交作为融资融券交易的担保物。第六十一条 依照本细则达成的融资融券交易,其清算交收的具体规则,依照本所指定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执行。第六十二条 本细则所称“超过”、“低于”、“少于”不含本数,“以上”、“以下”、“达到”含本数。第六十三条 本细则由本所负责解释。第六十四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参与回购交易进行委托买卖的数量规定中,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 )或其整数倍。

【答案】:D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参与回购交易进行委托买卖的数量规定为:①申报单位为手,1000元标准券为1手。②计价单位为每百元资金到期年收益。③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5元或其整数倍。④申报数量为100手或其整数倍,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不超过1万手。⑤申报价格限制按照交易规则的规定执行。

上海证券交易所实行的交易制度是什么

竞价交易制度,交易制度是个比较学术的名词,大概分为两类一是拍卖驱动或称指令性驱动制度,即由买卖双方直接报价,并根据价格优先原则进行匹配;二是报价驱动或称做市商制度。所谓做市商,是指这样一些证券交易商,他们有义务在开市的任何时间里,向前来询价的客户提供特点证券的买卖双向报价,并必须在此报价的基础上,满足可不一定限额的交易需求,即将自己的股票存货卖给客户或以自己的账户从客户那里买进股票,他们不收取佣金,二是通过买卖差价来赚取利润。不过可能名字也会有不同,上证不是做市商制度(后面好像有引入?引入做市商制度好像争论比较厉害) 总之上证和美国纳斯达克那种做市商制度不同,是依靠价格竞争匹配的。

中外股票交易规则区别?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纽约证券交易所为例

1、股票交易日股票交易日都是在周一到周五这段期间。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都是休市的。2、股票交易时间:①上海证券交易所/深证证券交易所:9:15到9:25是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30到11:30是前市,连续竞价时间;13:00到15:00是后市,连续竞价时间。其中14:57到15:00是收盘集合竞价时间。至于大宗交易时间,是15:00到15:30。上交所的不可撤单时间是9:20到9:25,深交所则是9:20到9:25,以及14:57到15:00。而申报时间,上交所是9:30到11:30和13:00到15:30,深交所是9:15到11:30和13:00到15:30。②中国香港股票:10:00到12:30是早市,14:30到16:00是午市。③美国股票:夏令是21:30开盘,一直到次日凌晨4:00收市;冬令则是22:30开盘,一直到次日凌晨5:00收市。④欧洲股票:夏令是15:00开盘,一直到23:30收盘;冬令则是16:00开盘,一直到次日凌晨0:30收盘。如需了解股票,您也可以登录平安口袋银行APP-金融-股票进行查询了解。温馨提示: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做出决策,不构成任何买卖操作。投资者应该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本理财产品蕴含风险的基础上,通过自身判断自主参与交易,并自愿承担相关风险。应答时间:2022-02-10,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18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1.1 为规范证券市场交易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章程》,制定本规则。1.2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的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以下统称证券)的交易,适用本规则。本规则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所其他有关规定。1.3 证券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1.4 证券交易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本所相关业务规则,遵循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1.5 证券交易采用无纸化的集中交易或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第二章 交易市场第一节 交易场所2.1.1 本所为证券交易提供交易场所及设施。交易场所及设施由交易主机、交易大厅、参与者交易业务单元、报盘系统及相关的通信系统等组成。2.1.2 本所设置交易大厅。本所会员(以下简称会员)可以通过其派驻交易大厅的交易员进行申报。除经本所特许外,仅限下列人员进入交易大厅:(一)登记在册交易员;(二)场内监管人员。第二节 交易参与人与交易权2.2.1 会员及本所认可的机构进入本所市场进行证券交易的,须向本所申请取得交易权,成为本所交易参与人。交易参与人应当通过在本所开设的参与者交易业务单元进行证券交易,并遵守本规则以及本所其他业务规则关于证券交易业务的相关规定。2.2.2 参与者交易业务单元,是指交易参与人据此可以参与本所证券交易,享有及行使相关交易权利,并接受本所相关交易业务管理的基本单位。2.2.3 参与者交易业务单元和交易权限等管理细则由本所另行规定,报证监会批准后生效。第三节 交易品种2.3 下列证券可以在本所市场挂牌交易:(一)股票;(二)基金;(三)债券;(四)债券回购;(五)权证;(六)经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交易品种。第四节 交易时间2.4.1 本所交易日为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假日和本所公告的休市日,本所市场休市。2.4.2 采用竞价交易方式的,除本规则另有规定外,每个交易日的9:15至9:25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30至11:30、13:00至14:57为连续竞价时间,14:57至15:00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基金、债券、债券回购交易,每个交易日的9:15至9:25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30至11:30、13:00至15:00为连续竞价时间。开市期间停牌并复牌的证券除外。根据市场发展需要,经证监会批准,本所可以调整交易时间。2.4.3 交易时间内因故停市,交易时间不作顺延。第三章 证券买卖第一节 一般规定3.1.1 会员接受投资者的买卖委托后,应当按照委托的内容向本所申报,并承担相应的交易、交收责任。会员接受投资者买卖委托达成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向会员交付其委托会员卖出的证券或其委托会员买入证券的款项,会员应当向投资者交付卖出证券所得款项或买入的证券。3.1.2 交易参与人通过其相关的报盘系统、参与者交易业务单元和报送渠道向本所交易主机发送买卖申报指令,并按本规则达成交易,交易结果及其他交易记录由本所发送至交易参与人。3.1.3 交易参与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委托和申报记录。3.1.4 投资者买入的证券,在交收前不得卖出,但实行回转交易的除外。证券的回转交易是指投资者买入的证券,经确认成交后,在交收前全部或部分卖出。3.1.5 下列品种实行当日回转交易:(一)债券;(二)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三)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四)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五)跨境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六)跨境上市开放式基金;(七)权证;(八)经证监会同意的其他品种。前款所述的跨境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和跨境上市开放式基金仅限于所跟踪指数成份证券或投资标的实施当日回转交易的开放式基金。B股实行次交易日起回转交易。  3.1.6 根据市场需要,本所可以实行一级交易商制度,具体办法由本所另行规定,报证监会批准后生效。第二节 指定交易3.2.1 本所市场证券交易实行全面指定交易制度,境外投资者从事B股交易除外。3.2.2 全面指定交易是指参与本所市场证券买卖的投资者必须事先指定一家会员作为其买卖证券的受托人,通过该会员参与本所市场证券买卖。3.2.3 投资者应当与指定交易的会员签订指定交易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指定交易协议一经签订,会员即可根据投资者的申请向本所交易主机申报办理指定交易手续。3.2.4 本所在开市期间接受指定交易申报指令,该指令被交易主机接受后即刻生效。3.2.5 投资者变更指定交易的,应当向已指定的会员提出撤销申请,由该会员申报撤销指令。对于符合撤销指定条件的,会员不得限制、阻挠或拖延其办理撤销指定手续。3.2.6 指定交易撤销后即可重新申办指定交易。3.2.7 指定交易的其他事项按照本所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三节 委托3.3.1 投资者买卖证券,应当开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并与会员签订证券交易委托协议。协议生效后,投资者即成为该会员经纪业务的客户(以下简称客户)。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按本所指定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办理。3.3.2 客户可以通过书面或电话、自助终端、互联网等自助委托方式委托会员买卖证券。电话、自助终端、互联网等自助委托应当按相关规定操作。3.3.3 客户通过自助委托方式参与证券买卖的,会员应当与其签订自助委托协议。3.3.4 除本所另有规定外,客户的委托指令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证券账户号码;(二)证券代码;(三)买卖方向;(四)委托数量;(五)委托价格;(六)本所及会员要求的其他内容。3.3.5 客户可以采用限价委托或市价委托的方式委托会员买卖证券。限价委托是指客户委托会员按其限定的价格买卖证券,会员必须按限定的价格或低于限定的价格申报买入证券;按限定的价格或高于限定的价格申报卖出证券。市价委托是指客户委托会员按市场价格买卖证券。3.3.6 客户可以撤销委托的未成交部分。3.3.7 被撤销和失效的委托,会员应当在确认后及时向客户返还相应的资金或证券。3.3.8 会员向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第四节 申报3.4.1 本所接受交易参与人竞价交易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5至 9:25、9:30至11:30 、13:00至15:00。每个交易日9:20至9:25的开盘集合竞价阶段、14:57至15:00的收盘集合竞价阶段,本所交易主机不接受撤单申报;其他接受交易申报的时间内,未成交申报可以撤销。撤销指令经本所交易主机确认方为有效。本所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整接受申报时间。3.4.2 会员应当按照客户委托的时间先后顺序及时向本所申报。3.4.3 本所接受交易参与人的限价申报和市价申报。3.4.4 根据市场需要,本所可以接受下列方式的市价申报:(一)最优5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即该申报在对手方实时最优5个价位内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逐次成交,剩余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二)最优5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即该申报在对手方实时5个最优价位内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逐次成交,剩余未成交部分按本方申报最新成交价转为限价申报;如该申报无成交的,按本方最优报价转为限价申报;如无本方申报的,该申报撤销。(三)本所规定的其他方式。3.4.5 市价申报只适用于有价格涨跌幅限制证券连续竞价期间的交易,本所另有规定的除外。3.4.6 限价申报指令应当包括证券账号、营业部代码、证券代码、买卖方向、数量、价格等内容。市价申报指令应当包括申报类型、证券账号、营业部代码、证券代码、买卖方向、数量等内容。申报指令按本所规定的格式传送。本所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整申报的内容及方式。3.4.7 通过竞价交易买入股票、基金、权证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卖出股票、基金、权证时,余额不足100股(份)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3.4.8 竞价交易中,债券交易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手或其整数倍,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手或其整数倍,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0手或其整数倍。债券交易和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以人民币1000元面值债券为1手,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以人民币1000元标准券为1手。但本所另有规定的除外。3.4.9 股票、基金、权证交易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不超过100万股(份),债券交易和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不超过10万手,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不超过5万手。根据市场需要,本所可以调整证券的单笔申报最大数量。3.4.10 不同证券的交易采用不同的计价单位。股票为“每股价格”,基金为“每份基金价格”,权证为“每份权证价格”,债券为“每百元面值债券的价格”,债券质押式回购为“每百元资金到期年收益”,债券买断式回购为“每百元面值债券的到期购回价格”。但本所另有规定的除外。3.4.11 A股、债券交易和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基金、权证交易为0.001元人民币,B股交易为0.001美元,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为0.005元。3.4.12 根据市场需要,本所可以调整各类证券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和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3.4.13 本所对股票、基金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股票、基金涨跌幅价格的计算公式为:涨跌幅价格=前收盘价×(1±涨跌幅比例)。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至价格最小变动单位。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一)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封闭式基金;(二)增发上市的股票;(三)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的股票;(四)退市后重新上市的股票;(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经证监会批准,本所可以调整证券的涨跌幅比例。3.4.14 买卖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在价格涨跌幅限制以内的申报为有效申报,超过价格涨跌幅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3.4.15 除本所另有规定外,买卖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集合竞价阶段的有效申报价格应符合下列规定:(一)股票开盘集合竞价阶段的交易申报价格不高于前收盘价格的900%,并且不低于前收盘价格的50%;(二)基金、债券开盘集合竞价阶段的交易申报价格最高不高于前收盘价格的150%,并且不低于前收盘价格的70%;(三)股票收盘集合竞价阶段的交易申报价格不高于最新成交价格的110%且不低于最新成交价格的90%。当日无交易的,前收盘价格视为最新成交价格。开盘集合竞价阶段的债券回购交易申报无价格限制。3.4.16 除本所另有规定外,买卖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连续竞价阶段、开市期间停牌阶段的有效申报价格应符合下列规定:(一)股票连续竞价阶段、开市期间停牌阶段的交易申报价格不高于最新成交价格的110%且不低于最新成交价格的90%;(二)基金、债券、债券回购连续竞价阶段的交易申报价格不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价格的110%且不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价格的90%;同时不高于上述最高申报价与最低申报价平均数的130%且不低于该平均数的70%;即时揭示中无买入申报价格的,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价格、最新成交价格中较低者视为前项最高买入价格;即时揭示中无卖出申报价格的,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价格、最新成交价格中较高者视为前项最低卖出价格。当日无交易的,前收盘价格视为最新成交价格。根据市场需要,本所可以调整申报价格限制的规定。3.4.17 申报当日有效。每笔参与竞价交易的申报不能一次全部成交时,未成交的部分继续参加当日竞价,本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节 竞价3.5.1 证券竞价交易采用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方式。集合竞价是指在规定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连续竞价是指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竞价方式。3.5.2 当前竞价交易阶段未成交的买卖申报,自动进入当日后续竞价交易阶段。第六节 成交3.6.1 证券竞价交易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撮合成交。成交时价格优先的原则为:较高价格买入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入申报,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成交时时间优先的原则为: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先后顺序按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3.6.2 集合竞价时,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为:(一)可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格;(二)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的价格;(三)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的价格。两个以上申报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仍有两个以上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其中间价为成交价格。集合竞价的所有交易以同一价格成交。3.6.3 连续竞价时,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为:(一)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与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相同,以该价格为成交价格;(二)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的,以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三)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的,以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3.6.4 按成交原则达成的价格不在最小价格变动单位范围内的,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至相应的最小价格变动单位。3.6.5 买卖申报经交易主机撮合成交后,交易即告成立。符合本规则各项规定达成的交易于成立时生效,买卖双方必须承认交易结果,履行清算交收义务。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交易系统被非法侵入等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交易,本所可以采取适当措施或认定无效。对显失公平的交易,经本所认定并经本所理事会同意,可以采取适当措施,并向证监会报告。违反本规则,严重破坏证券市场正常运行的交易,本所有权宣布取消,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违规交易者承担。3.6.6 依照本规则达成的交易,其成交结果以本所交易主机记录的成交数据为准。3.6.7 证券交易的清算交收业务,应当按照本所指定的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办理。第七节 大宗交易3.7.1 在本所进行的证券买卖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一)A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3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二)B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3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20万元美元;(三)基金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200万份,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200万元;(四)债券及债券回购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0手,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本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大宗交易的最低限额。3.7.2 本所接受下列大宗交易申报:(一)意向申报;(二)成交申报;(三)固定价格申报;(四)本所认可的其他大宗交易申报。3.7.3本所每个交易日接受大宗交易申报的时间分别为:(一)9:30至11:30、13:00至15:30接受意向申报;(二)9:30至11:30、13:00至15:30、16:00至17:00接受成交申报;(三)15:00至15:30接受固定价格申报。交易日的15:00仍处于停牌状态的证券,本所当日不再接受其大宗交易的申报。3.7.4 每个交易日9:30至15:30时段确认的成交,于当日进行清算交收。每个交易日16:00至17:00时段确认的成交,于次一交易日进行清算交收。3.7.5 意向申报指令应当包括证券账号、证券代码、买卖方向等。意向申报应当真实有效。申报方价格不明确的,视为至少愿以规定的最低价格买入或最高价格卖出;数量不明确的,视为至少愿以大宗交易单笔买卖最低申报数量成交。3.7.6 当意向申报被会员接受(包括其他会员报出比意向申报更优的价格)时,申报方应当至少与一个接受意向申报的会员进行成交申报。3.7.7 买卖双方就大宗交易达成一致后,应当委托会员通过交易业务单元向本所交易系统提出成交申报,申报指令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证券代码;(二)证券账号;(三)买卖方向;(四)成交价格;(五)成交数量;(六)本所规定的其他内容。成交申报的证券代码、成交价格和成交数量必须一致。3.7.8 买卖双方达成协议后,向本所交易系统提出成交申报,申报的交易价格和数量必须一致。除本所另有规定外,大宗交易的成交申报、成交结果一经本所确认,不得撤销或变更。买卖双方必须承认交易结果、履行清算交收义务。3.7.9 提出固定价格申报的,买卖双方可按当日竞价交易市场收盘价格或者当日全天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进行申报。固定价格申报指令应当包括证券账号、证券代码、买卖方向、交易类型、交易数量等。在接受固定价格申报期间内,固定价格申报可以撤销;申报时间结束后,本所根据时间优先的原则对固定价格申报进行匹配成交。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3.7.10 有价格涨跌幅证券的成交申报价格,由买方和卖方在当日价格涨跌幅限制范围内确定。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证券的成交申报价格,由买卖双方在前收盘价格的上下3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高、最低价格之间自行协商确定。每个交易日16:00至17:00接受的申报,适用于当日其他交易时段接受的涨跌幅价格。3.7.11 会员应当保证大宗交易参与者实际拥有与其申报相对应的证券或者资金。持有或者租用本所交易业务单元的机构参与大宗交易,应当通过持有或者租用的交易业务单元提出申报,并确保拥有与申报相对应的证券或者资金。3.7.12 本所债券大宗交易实行一级交易商制度。经本所认可的会员,可以担任一级交易商,通过本所大宗交易系统进行债券双边报价业务。3.7.13 大宗交易不纳入本所即时行情和指数的计算,成交量在大宗交易结束后计入该证券成交总量。3.7.14 本所在每个交易日结束后通过本交易所网站公布以下交易信息:(一)股票和基金的成交申报大宗交易,内容包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成交量、成交价格以及买卖双方所在会员证券营业部的名称;(二)债券和债券回购的成交申报大宗交易,内容包括:证券名称、成交价和成交量;(三)单只证券的固定价格申报的成交量、成交金额,及该证券当日买入、卖出金额最大五家会员证券营业部的名称和各自的买入、卖出金额。3.7.15 大宗交易涉及法定信息披露要求的,买卖双方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第八节 债券回购交易3.8.1 债券回购交易包括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和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等。3.8.2 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是指债券持有人将债券卖给购买方的同时,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卖方再以约定价格从买方购回相等数量同种债券的交易。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是指债券持有人在将债券质押的同时,将相应债券以标准券折算比率计算出的标准券数量为融资额度而进行的质押融资,交易双方约定在回购期满后返还资金和解除质押的交易。3.8.3 债券回购交易的期限按日历时间计算。如到期日为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结算。第四章 其他交易事项第一节 开盘价与收盘价4.1.1 证券的开盘价为当日该证券的第一笔成交价格。4.1.2 证券的开盘价通过集合竞价方式产生,不能产生开盘价的,以连续竞价方式产生。4.1.3 除本规则另有规定外,证券的收盘价通过集合竞价的方式产生。收盘集合竞价不能产生收盘价或未进行收盘集合竞价的,以当日该证券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为收盘价。基金、债券、债券买断式回购的收盘价为当日该证券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债券质押式回购的收盘价为当日该证券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小时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第二节 挂牌、摘牌、停牌与复牌4.2.1 本所对上市证券实行挂牌交易。4.2.2 证券上市期届满或依法不再具备上市条件的,本所终止其上市交易,并予以摘牌。4.2.3 本所可以对涉嫌违法违规交易的证券实施特别停牌并予以公告,相关当事人应按照本所的要求提交书面报告。特别停牌及复牌的时间和方式由本所决定。4.2.4 证券停牌时,本所发布的行情中包括该证券的信息;证券摘牌后,行情中无该证券的信息。4.2.5 证券开市期间停牌的,停牌前的申报参加当日该证券复牌后的交易;停牌期间,可以继续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集合竞价,停牌及集合竞价期间不揭示集合竞价虚拟参考价格、虚拟匹配量、虚拟未匹配量。证

关于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通知

上证发〔2020〕17号各市场参与人:为贯彻落实新《证券法》关于证券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修订条文包括《交易规则》第2.3条、第5.1.1条、第7.1条、第7.4条、第7.6条、第7.8条等,主要涉及增加存托凭证作为交易品种、完善交易异常情况和重大异常波动处置规定、明确证券即时行情实时发布等内容。二、本次修订后的《交易规则》全文重新发布(详见附件),并自2020年3月13日起实施。本所于2018年8月6日发布的《关于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通知》(上证发〔2018〕59号)和于2020年1月7日发布的《关于修改<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3.1.5条的通知》(上证发〔2020〕1号)同时废止。三、考虑到市场及会员业务技术准备情况,《交易规则》中此前暂未实施的部分内容继续暂缓实施,具体实施时间由本所另行通知。特此通知。附件:1.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0年第二次修订)2.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0年第二次修订)修订条文3.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0年第二次修订)暂缓实施条文上海证券交易所二_二_年三月十三日

厦门都有几家证券交易所,要炒股是不是要先去开户?

是的,要先去开户.然后通过电话或去官方网站上下载个交易软件进行买卖.需携带银行卡,身份证去办理.手续费有也是不多.厦门市证券业协会单位会员41个厦门证券有限公司莲前西路证券营业部厦门证券有限公司厦门东明路证券营业部厦门证券有限公司厦门湖滨西路证券营业部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厦门蜂巢山路证券营业部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厦禾路证券营业部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厦门松柏路证券营业部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厦门虎园路证券营业部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厦门嘉禾路证券营业部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厦门美湖路证券营业部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厦门鹭江道证券营业部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厦门湖东路证券营业部天元证券经纪有限公司厦门吕岭路证券营业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厦门大同路证券营业部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厦门同新路证券营业部兴业证券公司厦门厦禾路证券营业部兴业证券公司厦门兴隆路证券营业部中国科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厦门湖滨北路证券营业部福建华福证券公司厦门湖滨南路证券营业部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证券营业部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厦门湖滨一里证券营业部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厦门湖滨南路证券营业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嘉禾路证券营业部新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厦禾路证券营业部厦门证券登记公司厦门证券东明路证券营业部集美服务部天同证券松柏证券营业部同安马巷服务华夏证券大同路营业部杏林服务部兴业证券兴隆路营业部杏林服务部兴业证券兴隆路营业部海沧服务部广发华福证券湖滨南路营业部灌口服务部银河证券嘉禾路营业部集美服务部厦门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厦门首嘉律师事务所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福建天胜联盟律师事务所厦门英合律师事务所厦门天健华天会计师事务所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北京中盛联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厦门新汇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市鑫鼎盛证券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我是考出证券从业人资格考试的,请问如何进入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通过证券业协会的证券从业人员考试只是你进入证券业工作的前提条件,至于你能不能进入证券公司,更重要的是看你其他方面是否符合证券公司的要求。不要把在证券公司工作想的太简单,证券公司总部的工作岗位一般对学历和能力都要求较高,而且空岗位较少,一般只从应届毕业生中选人,在证券公司分支营业部工作的话,大多数岗位为营销人员,需要拉客户做业绩的,考核较严格。 待遇谈不上高低,收入经常和你业绩挂勾,业绩好的人收入是相当可观的,业绩不好那收入就可怜了。至于进入证券交易所会怎么样嘛,我肯定说非常好,但它是国有性质的单位,没听说过在社会上人力市场上招人,就好象进入国务院工作更是很好,但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讨论这个没意义。

昆明的证券交易所有几个?分别分布在哪?

云南省证券期货机构名录 一、证券经营机构 名 称 地 址 联系电话 传 真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昆明北京路155号附1号红塔大厦9楼 0871-3577913 0871-3577922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青年路证券营业部 昆明市青年路448号华尔顿大厦3、4楼 0871-3159198 0871-3159198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环城南路证券营业部 昆明市环城南路675号2楼 0871-4109090 0871-4137467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人民东路证券营业部 昆明市人民东路392号 0871-3373108 0871-3374440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春城路证券营业部 昆明市春城路168号 0871-3535852 0871-3540609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南屏街证券营业部 昆明南屏街4号国托大厦4楼 0871-3180535 0871-3180564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楚雄鹿城北路证券营业部 云南省楚雄市鹿城北路2号楚雄商厦2楼 0878-33997222-11 0878-3395361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理证券营业部 大理市下关建设路中段51号 0872-2119698 0872-2119530 太平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楼 0871-8885858 0871-8898100 太平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远灵泉东路证券营业部 云南省开远市灵泉东路336号建行开远支行2层 0873-8899018 0873-8899015 太平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玉溪玉兴路证券营业部 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路23号农行玉溪分行2楼-3楼 0877-8880111 0877-8880105 太平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曲靖麒麟南路证券营业部 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南路221号邮政商厦3楼 0874-8989102 0874-8989103 太平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昆明白塔路证券营业部 云南省昆明市白塔路331号云煤大厦1-2楼 0871-8020643 0871-8020649 太平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昆明金碧路证券营业部 云南省昆明市金碧路166号大德大厦四楼 0871-8020728 0871-8020744 太平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昆明翠湖西路证券营业部 云南省昆明市翠湖西路1号云南省科学技术馆2楼 0871-8020708 0871-8020720 太平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威远街证券营业部 云南省昆明市威远街166号龙园大厦2楼 0871-8020688 0871-802068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人民中路证券营业部 昆明市人民中路金牛街金牛大厦三楼、十二楼 0871-3102068 0871-318975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东风西路证券营业部 昆明东风西路162号 0871-3615557 0871-3610906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昆明白塔路证券营业部 昆明市白塔路393号星耀大厦4-5楼 0871-3174773 0871-3174771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昆明人民中路证券营业部 昆明市人民中路34号如意大厦 0871-3642200 0871-3642032 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昆明人民中路证券营业部 昆明市人民中路26号(三楼) 0871-3183887 0871-3183887 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昆明东风西路证券营业部 昆明市东风西路282-290号东风百货大楼四楼 0871-5323985 0871-5323925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昆明青年路证券营业部 昆明市护国路2号广业大厦 0871-3140616 0871-3140816 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北京路证券营业部 昆明市北京路579号 0871-5135388 0871-5135488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昆明西昌路证券营业部 昆明市西昌路692号 0871-5376826 0871-5376826 西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丹霞路证券营业部 昆明市丹霞路2号宏银大厦6楼 0871-5344600 0871-5388589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春城路证券营业部 昆明市春城路62号证券大厦3楼 0871-3115021 0871-3115022 泰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环城南路证券营业部 昆明市环城南路39号泰丽酒店附楼二楼 0871-3601029 0871-3306349 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昆明三市街证券营业部 昆明市三市街柏联广场6楼 0871-3601010 0871-3615793 中国科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昆明人民东路证券营业部 云南省昆明市人民东路115号水电科技大厦3楼 0871-3143890 0871-3189059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祥云街证券营业部 昆明市祥云街55号银佳大厦 0871-3627709 0871-3627709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昆明人民中路证券营业部 云南省昆明市人民中路丰园大厦7楼 0871-5315966 0871-532816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五一路证券营业部 昆明市五一路国防大厦3楼 0871-3646780 0871-3616055 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北京路证券营业部 云南昆明市北京路572号(原天元商厦3楼) 0871-3173320 0871-3172551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昆明东风西路证券营业部 昆明市东风西路280号文贸大厦4楼 0871-5398868 0871-5377877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安康路证券营业部 昆明市安康路9号昆房置换大厦三楼 0871―4108111 0871-4102768 二、证券服务部 名 称 地 址 联系电话 传 真 太平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玉溪玉兴路证券营业部澄江证券服务部 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县振兴路18号农村信用社2楼、3楼 0877-6913628 太平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玉溪玉兴路证券营业部通海证券服务部 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秀山镇西街33号2楼 0877-3011130 太平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曲靖麒麟南路证券营业部宣威证券服务部 云南省宣威市振兴街3号农业银行2楼 0874-7141290 太平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曲靖麒麟南路证券营业部陆良证券服务部 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同乐大道朝阳西路1号 0874-6337856 太平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昆明白塔路证券营业部保山证券服务部 云南省保山市萧祠街工行保山市分行营业部裙楼2楼 0875-8980121 太平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昆明白塔路证券营业部腾冲证券服务部 云南省腾冲县光华东路工行腾冲支行 0875-5161988 太平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昆明白塔路证券营业部北市区证券服务部 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延长线1035号金苑商厦北6楼 0871-8091196 太平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昆明金碧路证券营业部景洪证券服务部 云南省景洪市景洪东路7号商贸电子城左3楼 0691-8981188 太平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昆明金碧路证券营业部思茅证券服务部 云南省思茅市振兴南路170号劳动就业局2楼 0879-8881188 太平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昆明翠湖西路证券营业部安宁证券服务部 云南省昆明市安宁昆钢建设路工行昆钢支行 0871-8651218 太平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威远街证券营业部昭通证券服务部 云南省昭通市顺城街农业银行二楼 0870-888310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人民中路证券营业部文山证券服务部 云南文山县望华路建行大楼二楼 0876-213065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人民中路证券营业部芒市证券服务部 芒市团结大街北段建设银行1楼 0692-213804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人民中路证券营业部丽江证券服务部 丽江县民主路供销大楼3楼 0888-510709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人民中路证券营业部个旧证券服务部 个旧市金湖西路318号红河建设广场2楼 0873-2156058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昆明白塔路证券营业部官渡证券服务部 昆明市关上民航路428号(中国银行3楼) 0871-7176887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昆明白塔路证券营业部宜良证券服务部 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迎宾路127号 0871-7529290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昆明青年路证券营业部水富证券服务部 云南省昭通市水富县团结路云天化昆阳楼二楼 0870-863559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东风西路证券营业部景洪证券服务部 景洪市西双版纳州幼儿园幼教宾馆一楼 0691-213011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东风西路证券营业部香格里拉证券服务部 香格里拉祥巴林卡小区物管1楼 0887-6885903 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昆明人民中路证券营业部曲靖证券服务部 曲靖市麒麟南路57号(二楼) 0874-3129466 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昆明东风西路证券营业部思茅证券服务部 思茅市振兴路电信枢纽大楼1楼 0879-2132871 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昆明东风西路证券营业部西山证券服务部 昆明市人民西路350号中行高新支行大楼1楼 0871-8333722 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北京路证券营业部龙泉路证券服务部 昆明市龙泉路13号 0871-5137781 三、期货经营机构 名 称 地 址 联系电话 传 真 云商日盛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昆明市青年路387号华一广场17楼 0871-3186876 0871-3186876 云晨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昆明市人民东路111号 0871-3142012 0871-3142015 四、证券投资咨询机构 名 称 地 址 联系电话 传 真 云南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昆明市南屏街4号省国托大厦A座14楼 0871-3155811 0871-3138953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的通知

上证发〔2019〕46号各市场参与人:为了规范科创板股票发行承销活动,促进各参与主体归位尽责,根据《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详见附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特此通知。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二_一九年四月十六日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的通知

上证发〔2019〕21号各市场参与人:为了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本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详见附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特此通知。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二_一九年三月一日

怎么进入多伦多证券交易所

多伦多证券交易所(Toronto Stock Exchange)是加拿大主要的股票交易所之一,也是北美最大的股票交易所之一。以下是进入多伦多证券交易所的详细说明:1. 成为证券经纪人或交易员:如果想要在多伦多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首先需要成为证券经纪人或交易员。成为证券经纪人需要获得相应的执照和注册,而成为交易员则需要接受相关培训和考试,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知识。2. 加入证券经纪公司或交易公司:成为证券经纪人或交易员后,需要加入一家证券经纪公司或交易公司。这些公司通常会为交易员提供交易终端、交易软件和相关服务,帮助交易员进行股票交易和管理投资组合。3. 申请上市:如果要在多伦多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还需要进行申请。申请上市需要满足多伦多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标准和要求,包括公司规模、财务状况、管理层能力、业务模式等方面的要求。申请上市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和申请表格,经过审核和审批后才能正式上市交易。4. 遵守交易所规则和监管要求:一旦在多伦多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交易员和证券经纪公司需要遵守交易所的各项规则和监管要求。这些规则和要求包括交易时间、订单类型、市场行情等方面的规定,旨在保障交易的公开、公正和透明。综上所述,要进入多伦多证券交易所,需要成为证券经纪人或交易员,加入证券经纪公司或交易公司,申请上市,并遵守交易所的规则和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何时起施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自按照《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发行上市的首只股票上市首日起施行。本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因政策类问题存在时效性,有关回答请以官网发布最新内容为准。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

法律分析:为积极稳妥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保障市场平稳运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业务规则,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二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二)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五)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公开发行存托凭证的,应当符合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九十六条 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依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的设立、变更和解散由国务院决定。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的组织机构、管理办法等,由国务院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证券市场实行监督管理,维护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防范系统性风险,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

大连华讯: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有哪些内容?

你好,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的内容可登录深交所官网网页链接查阅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该通知附件。

常州地区各大证券交易所位置及电话

1.常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常州延陵西路证券营业部 延陵西路59号(常信大厦1、2、7、8楼) 电话号码:8129031 2.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常州延陵东路证券营业部 延陵东路750号 电话号码:8162750 3,常州东海证券:博爱路营业部 常州市博爱路129号 0519-88166222 延陵中路营业部 常州市延陵中路498号 0519-88166222 劳动西路营业部 常州市劳动西路3号 0519-88166222 戚大街营业部 常州市戚墅堰戚大街184号 0519-88166222

汉唐证券交易所官方网

http://www.ehantang.com 这就是汉唐证券的官方网站。

证券交易所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从事的事项有( )。A.以营利为目的的业务B.新闻出版业

【答案】:ABC我国的《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中,具体规定了证券交易所的职能和不得从事的事项。证券交易所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从事的事项有:①以营利为目的的业务;②新闻出版业;③发布对证券价格进行预测的文字和资料;④为他人提供担保;⑤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D项属于交易所的职能之一。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2021修订)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证券交易所的管理,促进证券交易所依法全面履行一线监管职能和服务职能,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证券交易所是指经国务院决定设立的证券交易所。第三条 证券交易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设立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交易所重大事项,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交易所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第四条 证券交易所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监督管理。第五条 证券交易所的名称,应当标明证券交易所字样。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证券交易所或者近似名称。第二章 证券交易所的职能第六条 证券交易所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施自律管理,应当遵循社会公共利益优先原则,维护市场的公平、有序、透明。第七条 证券交易所的职能包括:  (一)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设施和服务;  (二)制定和修改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三)依法审核公开发行证券申请;  (四)审核、安排证券上市交易,决定证券终止上市和重新上市;  (五)提供非公开发行证券转让服务;  (六)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  (七)对会员进行监管;  (八)对证券上市交易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进行监管;  (九)对证券服务机构为证券上市、交易等提供服务的行为进行监管;  (十)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  (十一)开展投资者教育和保护;  (十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授权或者委托的其他职能。第八条 证券交易所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从事:  (一)新闻出版业;  (二)发布对证券价格进行预测的文字和资料;  (三)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第九条 证券交易所可以根据证券市场发展的需要,创新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设立不同的市场层次。第十条 证券交易所制定或者修改业务规则,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其自律管理职责的要求。  证券交易所制定或者修改下列业务规则时,应当由证券交易所理事会或者董事会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批准:  (一)证券交易、上市、会员管理和其他有关业务规则;  (二)涉及上市新的证券交易品种或者对现有上市证券交易品种作出较大调整;  (三)以联网等方式为非本所上市的品种提供交易服务;  (四)涉及证券交易方式的重大创新或者对现有证券交易方式作出较大调整;  (五)涉及港澳台及境外机构的重大事项;  (六)中国证监会认为需要批准的其他业务规则。  对于非会员理事的反对或者弃权表决意见,证券交易所应当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请示或者报告中作出说明。第十一条 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业务规则对证券交易业务活动的各参与主体具有约束力。对违反业务规则的行为,证券交易所给予纪律处分或者采取其他自律管理措施。第十二条 证券交易所应当按照章程、协议以及业务规则的规定,对违法违规行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履行自律管理职责。第十三条 证券交易所应当在业务规则中明确自律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的具体类型、适用情形和适用程序。  证券交易所采取纪律处分的,应当依据纪律处分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纪律处分决定作出前,当事人按照业务规则的规定申请听证的,证券交易所应当组织听证。第十四条 市场参与主体对证券交易所作出的相关自律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不服的,可以按照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申请复核。  证券交易所应当设立复核委员会,依据其审核意见作出复核决定。第十五条 证券交易所应当建立风险管理和风险监测机制,依法监测、监控、预警并防范市场风险,维护证券市场安全稳定运行。  证券交易所应当以风险基金、一般风险准备等形式储备充足的风险准备资源,用于垫付或者弥补因技术故障、操作失误、不可抗力及其他风险事件造成的损失。第十六条 证券交易所应当同其他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机构、行业协会等证券期货业组织建立资源共享、相互配合的长效合作机制,联合依法监察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2001)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证券交易所的管理,明确证券交易所的职权和责任,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证券交易所。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证券交易所是指依本办法规定条件设立的,不以营利为目的,为证券的集中和有组织的交易提供场所、设施,履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职责,实行自律性管理的法人。第四条 证券交易所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监督管理。  证券交易所设立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接受证监会的监督管理。第五条 证券交易所的名称,应当标明“证券交易所”字样。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证券交易所”的名称。第二章 证券交易所的设立和解散第六条 设立证券交易所,由证监会审核,报国务院批准。第七条 申请设立证券交易所,应当向证监会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章程和主要业务规则草案;  (三)拟加入会员名单;  (四)理事会候选人名单及简历;  (五)场地、设备及资金情况说明;  (六)拟任用管理人员的情况说明;  (七)证监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第八条 证券交易所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设立目的;  (二)名称;  (三)主要办公及交易场所和设施所在地;  (四)职能范围;  (五)会员的资格和加入、退出程序;  (六)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七)对会员的纪律处分;  (八)组织机构及其职权;  (九)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任免及其职责;  (十)资本和财务事项;  (十一)解散的条件和程序;  (十二)其他需要在章程中规定的事项。第九条 解散证券交易所,经证监会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批准。第三章 证券交易所的职能第十条 证券交易所应当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保证证券市场的正常运行。第十一条 证券交易所的职能包括:  (一)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和设施;  (二)制定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三)接受上市申请、安排证券上市;  (四)组织、监督证券交易;  (五)对会员进行监管;  (六)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管;  (七)设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八)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  (九)证监会许可的其他职能。第十二条 证券交易所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从事:  (一)以营利为目的的业务;  (二)新闻出版业;  (三)发布对证券价格进行预测的文字和资料;  (四)为他人提供担保;  (五)未经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第十三条 证券交易所上市新的证券交易品种,应当报证监会批准。第十四条 证券交易所以联网等方式为非本所上市的证券交易品种提供证券交易服务,应当报证监会批准。第十五条 证券交易所应当在其职能范围内制定和修改业务规则。证券交易所制定和修改业务规则,由证券交易所理事会通过,报证监会批准。  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包括上市规则、交易规则、会员管理规则及其他与证券交易活动有关的规则。第四章 证券交易所的组织第十六条 证券交易所设会员大会、理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第十七条 会员大会为证券交易所的最高权力机构。会员大会有以下职权:  (一)制定和修改证券交易所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会员理事;  (三)审议和通过理事会、总经理的工作报告;  (四)审议和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财务预算、决算报告;  (五)决定证券交易所的其他重大事项。  章程的制定和修改经会员大会通过后,报证监会批准。第十八条 会员大会由理事会召集,每年召开1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开临时会员大会:  (一)理事人数不足本办法规定的最低人数;  (二)占会员总数1/3以上的会员请求;  (三)理事会认为必要。第十九条 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会员出席,其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过半数以上会员表决通过后方为有效。  会员大会结束后10日内,证券交易所应当将大会全部文件及有关情况报证监会备案。第二十条 理事会是证券交易所的决策机构,每届任期3年。  理事会的职责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制定、修改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三)审定总经理提出的工作计划;  (四)审定总经理提出的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五)审定对会员的接纳;  (六)审定对会员的处分;  (七)根据需要决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  (八)会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天津武清都有哪些证券交易所?具体位置在哪?

就有一个渤海证券,在泉州北路。大光明市场东门!

天津和天津开发区证券交易所的地址和电话是多少?最好是比较大,比较正规的/

序号 单位名称 地址 电话号码 更多 1 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河西区宾水道3号 28451943 查看 2 北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津西康路营业部 和平区西康路42号 23523555 查看 3 海南省证券公司天津业务部 大沽路676号 28327777 4 济南英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天津证券交易营业部 京津公路344号 86818313 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湖北路证券营业部 湖北路20号 23319222 6 天津滨海信托投资公司大沽北路证券交易营业部 大沽北路138号金融大厦B座2楼 23115229 7 辽宁信托投资公司天津证券营业部 华昌大街45号 24550088 8 大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津证券交易营业部 咸水沽镇育才里13号楼3-5门 28535635 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友谊路证券营业部 友谊路7号 28358928 10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津烟台道证券营业部 烟台道23号 23393347 11 蔚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八经路证券营业部 八经路68号 24217422 12 德阳市信托投资公司天津证券营业部 六纬路11号 24211056 13 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宾水道3号 28451943 14 中国国际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天津营业部 友谊路10号深发展大厦8层乙区 28351497 15 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解放南路351号 28241469 16 天津华诚证券交易业务部 金纬路孚泰公寓1号楼底商 26356504 17 天津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东路营业部 广东路408号 28227687 18 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天津证券交易营业部 赤峰道11号 23393306 19 中国信息信托投资公司天津汉口西道证券交易营业部 汉口西道18号 27835133 20 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南门外大街证券营业部 南门外大街怀远里1号楼1楼 27216527 2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新兴路证券营业部 新兴路28号 27829001 22 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多伦道证券营业部 多伦道金伦公寓1号楼底商 27214970 23 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南京路证券交易营业部 新胜利路19号 27303306 24 浙江省证券公司天津贵州路营业部 贵州路2号 27812345 25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红星路证券营业部 红星路180号 24581555 序号 单位名称 地址 电话号码 更多 1 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津证券交易营业部 红旗路162号 27651818 2 江西江南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证券交易营业部 六纬路54号 24388655 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六纬路证券营业部 六纬路147号 24386670 4 中国工商银行沈阳市风险投资天津证券交易业务部 解放南路224号 23301187 5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大沽南路证券营业部 大沽路387号 23261066 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环湖中路证券营业部 体院北环湖中路华昌大厦 23518089 7 河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津三马路证券营业部 三马路175号华都大厦(一、二楼) 87310300 8 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津红旗路证券营业部 红旗路332号 23680011 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塘沽证券营业部 上海道101号 25879652 10 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大理道98号 23319777 11 鑫国联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卫津南路21号南楼401 23357782 12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津长春道证券营业部 长春道2号 27116060 13 抚顺市信托投资公司天津证券营业部 王顶堤园荫道3号2层 23697252 14 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贵州路证券营业部宝坻证券服务部 城关镇南关大街 82681548 15 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天津南京路证券交易营业部武清证券服务部 振华西道3号楼 29336018 16 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津新港证券营业部 商业道13号 69566255 17 天津大洋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六纬路54号1楼 24314937 18 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天津证券交易营业部 三马路日盈里21门 26359282 19 金震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宾水道天津宾馆北园二楼东侧 28363361 20 津滨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尖山路2-3号2楼 28234582 21 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津马场道证券营业部 马场道219号 23289650 22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解放南路证券营业部 解放南路325号增1号 23289540 23 辽宁省证券公司天津新华路证券营业部 新华路243号(佳运大厦2楼) 23134627 24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佟楼宾馆路证券营业部 宾馆路2号 23354899 25 天津一德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浦口道营业部 浦口道25号 23112300 序号 单位名称 地址 电话号码 更多 1 天津市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万科中心证券交易营业部 中山路290号C区 26224946 2 德恒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津白堤路证券营业部 白堤路168号 27416228 3 鞍山金钢信托投资公司天津证券交易业务部 营口道19号 23306727 4 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津甘肃路证券营业部 甘肃路3号 27226470 5 武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津证券营业部 成都道84号 23302548 6 亚洲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津红星路证券营业部 红星路116号 24571735 7 开封市信托投资公司天津塘沽证券交易营业部 永康里19栋底商 65270719 8 亚洲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津白堤路证券营业部 白堤路240号 87893422 9 银建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天津营业部 新华路228号 23130993 10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津三马路证券营业部 三马路日盈里21门底商 26210087 11 山西物产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徐州道外贷大厦701号 23130749 12 包头市信托投资公司天津西市大街证券营业部 西市大街风荷新园底商二层 27472518 13 佳木斯市证券公司天津业务部 江都路鹤山里3号 14 ◇咨询电话 26021610 15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津管理部 黑龙江路2号增1号 27220283 16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津黑龙江路证券营业部 黑龙江路2号增1号 27210186 1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长江道证券营业部 长江道23号 18 ◇办公室 27373889 19 北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津西康路营业部 西康路42号 23523555 20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津西市大街证券营业部 西市大街风荷新园底商二柚 27455260 21 中国信息信托投资公司天津六纬路证券交易营业部 六纬路85号 24011480 22 24011488 23 24011490 24 富友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永安道193号德恩公寓底商 25 ◇永安道证券部 23020123

为什么天津渤海证券交易所门口停的都是自行车?而两边银行停的却是汽车呢?

相对来说,已经去证券交易所送钱的多,正往银行取钱的多;在证券交易所散户多,去银行的大户或企业户多。

青岛市南区有证券交易所吗?

市南区的证劵公司香港中路,南京路那边比较多,而且都可以开户,像中信万通,国泰,海通属于规模比较大的,其它规模相对小的证劵公司交易费率会便宜点儿招商证券青岛香港中路营业部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89号琴岛大厦8、9楼咨询电话:0532-66889566席位号:深A/B041100/039299 沪A/B42010/90144银泰证劵燕儿岛路营业部营业地址:山东省青岛市燕儿岛路 26 号 邮编:266071 深A席位号:290100 沪A席位号:61189 委托交易电话:0532-85782233 咨询电话:0532-85786263 传真电话:0532-857862625 联系邮箱:dengl@ytzq.net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香港中路证券营业部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2号丰合大厦C区一层电话: 053205-850052732257 05322--85050272-8-503202-83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南京路营业部地址:南京路122号乙电话:0532-85848600 海通证券青岛宁夏地址:青岛市宁夏路168号 电话:(0532)5768167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青岛南京路证券营业部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南京路9号电话: 0532-85753211 传真:0532-85753201 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青岛东海西路证券营业部 地址:青岛市东海西路28号 电话:0532-85022526 传真:0532-5025088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太平路营业部地址:太平路37号

潍坊的证券交易所有几家?分别在什么地方?

齐鲁证券:亚星桥西头和风筝广场东头西部证券:潍州路和东风街交叉口东北角中信万通证券:四平路齐力大厦潍坊就这几家证券公司

继续支持什么创新发展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证券交易所

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是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培育发展新动能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内容,对于更好发挥资本市场功能作用、促进科技与茄含物资本融合、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这是对资本市场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的新的重大战略部署,为进一步深化新三板改革、完善资本市场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体系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该负责人如是说。 该负责人称,证监会将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统筹协调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布局,推动健全资本市场服务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全链条制度体系,着力打造符合中国国情、有效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资本市场专业化发展平台,努力建设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1、 证监会表示,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的主要思路是,严格遵循证券法,按照分步实施、循序渐进的原则,总体平移精选层各项基础制度,坚持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由创新层公司产生,维持新三板基础层、创新层与北京证券交易所“层层递进”的市场结构,同步老首试点证券发行注册制。在实施过程中,将坚守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市场定位,尊重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规律和成长阶段,提升制度包容性和精准性。2、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认为:“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之后,我国将出现第三大交易所,而这个(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定位也非常明确,面向新三板精选层的创业创新股。未来,北京证券交易所将实施注册制,并实现分层交易市颤液场,退市和上市将更加便捷,这将一定程度上推动当前资本市场改革。北京有中关村,是很多科技公司发展的摇篮。未来,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结合资本和科技,会在创新激励机制上实现进一步突破

北京证券交易所设立的意义

有利于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为进一步深化新三板改革、完善资本市场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体系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北京证券交易所(简称“北交所”)于2021年9月3日注册成立,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中国第一家公司制证券交易所,受中国证监会监督管理。经营范围是依法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以及证券市场管理服务等业务。扩展资料2021年9月3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就《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规章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2021年9月3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平移新三板精选层制度,新股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自次日起涨跌幅限制为30%,增加市场弹性,坚持合适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促进买卖力量均衡,防范市场投机炒作。该制度将强化公司自治和市场约束,在股份减持方面设置差异化的安排,维持有进有出的市场生态,构建多元化的退市指标体系,北京证券交易所符合条件的可以退到创新层和基础层。2021年9月17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试行)》。北交所开市后个人投资者准入门槛为开通交易权限前20个交易日日均证券资产50万元,同时具备2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在北交所开市前已开通精选层交易权限的投资者,其交易权限将自动平移至北交所。自规则发布之日起,投资者即可预约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机构投资者准入不设置资金门槛。北交所表示,本次规则发布后至北交所开市前,投资者参与精选层股票交易仍需满足100万元证券资产标准。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答案】:BA项,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8.2.3条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达到50%以上,以及之后质押股份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并披露质押股份情况、质押融资款项的最终用途及资金偿还安排。BCDE四项,第8.3.2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下列重大诉讼、仲裁:①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②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申请撤销或者宣告无效;③可能对公司控制权稳定、生产经营或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诉讼、仲裁;④本所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情形。上市公司发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应当采取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经累计计算达到前款标准的,适用前款规定。已经按照上述规定履行披露义务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

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答案】:C新增发行人应当为在全国股转系统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

北京证券交易所是什么板块

新三板。北交所的是新三板。新三板股票是指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因为挂牌企业的有别于原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企业的,所以被形象地称为“新三板”股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应当披露可转债的基本条款,不包括(  )。

【答案】:E《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0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第九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披露可转债的基本条款,包括:(一)期限,最短为一年,最长为六年;(二)面值,每张面值一百元;(三)利率确定方式;(四)转股价格或其确定方式;(五)转股期限,可转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后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六)转股价格调整的原则及方式。发行可转债后,因配股、增发、送股、派息、分立、减资及其他原因引起公司股份变动的,应当同时调整转股价格;(七)转股时不足转换成一股的补偿方式;(八)评级、担保情况(如有);(九)赎回条款(如有);(十)回售条款(如有),但公司改变公告的募集资金用途的,应当赋予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权利;(十一)还本付息期限、方式等,应当约定可转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余额本息的事项;(十二)转换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安排;(十三)其他中国证监会认为有必要明确的事项。

下列大型商业银行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和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同步上市的是( )。

【答案】:A工商银行于2006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同步上市。B项,农业银行于2010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于2010年7月16日在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上市;C项,中国银行于2006年6月1日在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上市,于2006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D项,建设银行于2005年10月27日在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上市,于2007年9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现在最新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佣金收费标准

证券公司的佣金收费标准是内定的,即便是同一券商不同营业部也会不同(在营业部内也是有分别的,如开户时选择散户、中户、大户,场内交易或场外交易,这些都是不一样的,)基本上是3‰封顶,最低1‰至1.5‰ 股票买入时最低为1手(100股),卖出是没有限制,但也要注意交易成本。 现在股票买卖的费用有: 1过户费:上海交易所股票买卖均收取过户费,每1000股收取1元(最低收取1元),深证交易所不收取过户费. 2交易印花税(买卖均收取):成交金额的3‰ 3交易佣金(买卖均收取):根据交易形式不同收取成交金额1.5‰至3‰,最低收取5元(场外户网上交易佣金会低些,一般在1.5‰,是在开户时就定好了的,也是最低收取5元). 4交易委托费:有的券商收取交易委托费,甚至每刷一次交易卡都会收取,1-5元不等,开户时应问好了。 其中第一项和第二项是固定的,大家都要交,并且是一样多,只有后两项是券商收取的,多少不等,具体的事项还要咨询券商,因为即使是同一个券商不同营业部收费标准也不同,这一点要选择好了,因为手续费有的地方是不收取的,虽然你办理了网上交易,但交易佣金是在你开户时就定好的,具体多少还要看你开户时的约定。 假设你10元买入100股建设银行股票,金额为1000元,按最高的3‰计算交易佣金 交易费用: 1买入交易印花税:1000*3‰=3元 2买入交易佣金:1000*3‰=3元=5元(最低收取5元) 3上海市场过户费:100股=0.1元=1元(最低收取1元,如果是买入了200股也会收取1元,买入1200股,收取1.2元,以此类推) 4交易委托费:有的券商会收取此费用1-5元不等(只是券商收取,和两市交易所无关,但并不是每个券商都会收)。 全部费用为9元(不包含交易委托费),交易成本为1009元,每股的买入成本为10.09元。即买入金额0.9%的成本。卖出时还要再加上0.9%(即0.1元,股价在10.19元)才可以。 买入和卖出所缴纳的费用是一样的,只是股价不同而所缴费用不同。如果你开户的营业部没有收取委托费等其它杂费,且你的成交金额在1700元以上,那么,在你买入股价的基础上*1.015(这里是按最高的交易佣金3‰来算的,如果交易佣金低,费用也会降低),股价在此之上基本就为盈利部分。 佣金是指投资者在委托买卖证券成交之后按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券商的费用。此项费用一般由券商的经纪佣金、证券交易所交易经手费及管理机构的监管费等构成。佣金的收费标准为:(1)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的佣金为成交金额的3.5%,起点为10元;债券的佣金为成交金额的2‰(上际,可浮动),起点为5元;基金的佣金为成交金额的3.5‰,起点为10元;证券投资基金的佣金为成交金额的2.5‰,起点为5元;回购业务的佣金标准为:3天、7天、14天、28天和28天以上回购品种,分别按成交额0.15‰、0.25‰、0.5‰、1‰和1.5‰以下浮动。(2)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的佣金为成交金额的3.5‰,起点为5元;债券的佣金为成交金额的2‰(上限),起点为5元;基金的佣金为成交金额的3‰,起点为5元;证券投资基金的佣金为成交金额的2.5‰,起点为5元;回购业务的佣金标准为:3天、4天、7天、14天、28天、63天、91天、182天、273天回购品种,分别按成交金额0.1‰、0.12‰、0.2‰、0.4‰、0.8‰、1‰、1.2‰、1.4‰、1.4‰以下浮动。

中国五个证券交易所不包括哪个

中国五个证券交易所不包括广交所。广州之所以没能拿下广交所,背后有客观原因,也有政策因素。其一,北上广深的定位不同,金融在城市经济中的地位有悬殊。在许多人的印象里,香港、上海、深圳才是金融中心,而北京更多是行政中心的定位。这显然存在误解。北京虽然没有“国际金融中心”之类的定位,但作为金融监管和决策管理中心,金融实力在全国首屈一指。北京聚集了“一行两会”(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主要金融监管机构、大多数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总部、15家全国性金融行业协会、全国100%的政策性金融机构、50%的保险集团总部、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总部,以及众多外资金融机构。从资金实力来看,北京本外币存款总额位居全国第一,而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近20%,属于名副其实的支柱产业。可见,广州金融实力稳居内地前四,仅次于上海、北京和深圳,属于第二梯队的领头羊。其二,不同城市拿到的政策红利有差别,广州更多靠自力更生。这两年,广州获得一系列政策扶持,从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到广州期货交易所,不断提升广州经济的发展空间。不过,北上深的战略定位得到更大提升。深圳的先行示范区,可谓独一无二;上海先后拿下了进博会、科创板以及浦东的现代化建设引领区。北京,服贸会升级为国际性展会,而北交所更是进一步巩固了其金融地位。定位分工不同,政策扶持不同,发展自然就有了区别。

为什么我国的证券交易所就只有两个?

证券交易所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经政府证券主管机关批准设立的集中进行证券交易的有形场所。在我国有二个: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设立:1、证券交易所的设立和解散,由国务院决定。2、申请设立证券交易所,首先由中国证监会进行审核,再报国务院进行批准。3、设立证券交易所必须制定章程。证券交易所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4、证券交易所必须在其名称中标明证券交易所字样。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证券交易所或者近似的名称。扩展资料:证券交易所职责:(1)证券交易所应当为组织公平的集中交易提供保障,公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并按交易日制作证券市场行情表,予以公布。未经证券交易所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2)证券交易所有权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办理股票、公司债券的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者终止上市的事务。(3)因突发性事件而影响证券交易的正常进行时,证券交易所可以采取技术性停牌的措施;因不可抗力的突发性事件或者为维护证券交易的正常秩序,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临时停市。证券交易所采取技术性停牌或者决定临时停市,必须及时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4)证券交易所对证券交易实行实时监控,并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对异常交易的情况提出报告。证券交易所应当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及时、准确地披露信息。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证券交易所

我国有几个证券交易市场?几家证券交易所?

  中国大陆有2个证券交易所:沪市和深市(深圳) 中国只有两家证券交易所,分别是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余的是证券公司,这个是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其实就是一个为股票买卖股票的中介,至于什么证券交易所好,其实两家都一样;至于什么证券公司好,主要是看交易的便捷性、安全性,还有服务的优质与否,佣金的高低来选择与比较的。

中国五个证券交易所不包括哪个

中国五个证券交易所不包括广交所。广州之所以没能拿下广交所,背后有客观原因,也有政策因素。其一,北上广深的定位不同,金融在城市经济中的地位有悬殊。在许多人的印象里,香港、上海、深圳才是金融中心,而北京更多是行政中心的定位。这显然存在误解。北京虽然没有“国际金融中心”之类的定位,但作为金融监管和决策管理中心,金融实力在全国首屈一指。北京聚集了“一行两会”(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主要金融监管机构、大多数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总部、15家全国性金融行业协会、全国100%的政策性金融机构、50%的保险集团总部、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总部,以及众多外资金融机构。从资金实力来看,北京本外币存款总额位居全国第一,而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近20%,属于名副其实的支柱产业。可见,广州金融实力稳居内地前四,仅次于上海、北京和深圳,属于第二梯队的领头羊。其二,不同城市拿到的政策红利有差别,广州更多靠自力更生。这两年,广州获得一系列政策扶持,从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到广州期货交易所,不断提升广州经济的发展空间。不过,北上深的战略定位得到更大提升。深圳的先行示范区,可谓独一无二;上海先后拿下了进博会、科创板以及浦东的现代化建设引领区。北京,服贸会升级为国际性展会,而北交所更是进一步巩固了其金融地位。定位分工不同,政策扶持不同,发展自然就有了区别。

中国证券交易所有几个?

中国大陆有两个 如上所述香港 台湾省各有一个

为什么我国的证券交易所就只有两个?

证券交易所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经政府证券主管机关批准设立的集中进行证券交易的有形场所。在我国有二个: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设立:1、证券交易所的设立和解散,由国务院决定。2、申请设立证券交易所,首先由中国证监会进行审核,再报国务院进行批准。3、设立证券交易所必须制定章程。证券交易所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4、证券交易所必须在其名称中标明证券交易所字样。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证券交易所或者近似的名称。扩展资料:证券交易所职责:(1)证券交易所应当为组织公平的集中交易提供保障,公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并按交易日制作证券市场行情表,予以公布。未经证券交易所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2)证券交易所有权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办理股票、公司债券的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者终止上市的事务。(3)因突发性事件而影响证券交易的正常进行时,证券交易所可以采取技术性停牌的措施;因不可抗力的突发性事件或者为维护证券交易的正常秩序,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临时停市。证券交易所采取技术性停牌或者决定临时停市,必须及时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4)证券交易所对证券交易实行实时监控,并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对异常交易的情况提出报告。证券交易所应当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及时、准确地披露信息。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证券交易所

北京证券交易所开市如何影响股市?

据悉,北京证券交易所对个人投资者的门槛是资金50万,两年投资经验,据估计符合条件的个人投资者大约是800万户,加上之前在新三板的个人投资者是175万户,所以合起来大约在1000万户左右,基本上占到了十分之一。但这些符合条件的个人投资者基本上同样符合科创板的条件,所以大约会从沪市向北交所平移800万投资者,以及这些投资者携带的资金,估计在4万亿左右,也就是说首当其冲的是科创板会遭遇资金分流。8只首批北交所主题公募基金正式获批8只首批北交所主题公募基金正式获批,机构投资者积极布局。华夏基金总经理李一梅说:“北交所的设立,将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多层次资本市场,构建更为完整的各类型企业金融服务梯队。华夏基金将继续坚持‘研究创造价值"的投研理念,发挥专业优势,帮助投资者更好地发现市场中的‘真金",同其他市场参与者一道,为打造更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贡献力量。”逾400万投资者可参与北交所投资,市场流动性有望明显改善。“北交所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集中了大批处于成长期的公司,既为投资者的参与提供了良好机会,也为投资者提供了更早接触好公司的机会。”北交所个人投资者蒋启文说。

北京证券交易所在哪开户

北京证券交易所在哪开户?直接到现场办理即可。个人投资者A股开户所要资料,开户者的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原件(新开证券账户不需要);16周岁以下的不可以办理证券开户,16-18岁自然人可以办理证券开户但是需要提供收入证明;办理证券开户时需要本人去现场办理,如果是委托他人开户需要提供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身份证等;开户时需要填写“证券交易开户文件签署表”和“证券客户风险承受能力测评问卷”;新用户证券开户需要填写“自然人证券账户注册申请表”;如果用户属于投资代办股份市场的,则需要填写“股份转让风险揭示书”;证券开户还需要办理第三方存管,需要填写一个“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协议”。另外,证券开户者还需要携带自己的借记卡去银行网点柜台确认,如果没有这个银行的借记卡现场办理一张也可以。证券开户费,证券开户时需要缴纳一个开户费用,每个证券公司收取的费用可能有所不同。什么是北交所?北京证券交易所(简称北交所)于2021年9月3日注册成立,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我国第一家公司制证券交易所,受中国证监会监督管理。经营范围为依法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以及证券市场管理服务等业务。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核心目的便是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打通直接融资渠道,让广大的投资者拥有投资参与分享创新型中小企业快速成长的红利。北交所成立后,意味着我国从北到南将依次拥有北交所、上交所与深交所三大证券交易所,贯穿华北、华东以及华南三大地区和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国家经济区域。

北京证券交易所还没有成立,正确还是错误

错误。2021年11月15日北京证券交易所(下称“北交所“)揭牌暨开市仪式在北交所所在的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金阳大厦举行。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北京市市长陈吉宁、北京证券交易所董事长徐明在仪式上致辞。三元基因董事长程永庆、银河证券董事长陈共炎、工银瑞信董事长赵桂才分别代表北交所上市企业、中介机构、北交所机构投资者发言。京证券交易所个人投资者准入资金门槛定为50万元,和科创板相当,相比目前精选层大幅“降门槛”,引来更多“活水”.资本市场掘金北交所的热情被再次点燃.新设北交所是我国资本市场的重大改革举措.

如何看待将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

挺好的,北京证券交易所就是在新三板精选层的基础上设立的。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成立,构建一套契合创新型中小企业特点的涵盖发行上市、交易、退市、持续监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基础制度安排,补足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普惠金融的短板,有助于解决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助力相关企业成长。扩展资料:一、开通北交所需要什么条件。1、按照北交所的标准看,个人投资者准入门槛为开通交易权限前20个交易日日均证券资产满足50万元。2、具备2年以上的证券交易经验,身份证名下账户首次交易,买卖股票或者ETF都算交易经验。但是投资者需要注意的是,空户和可转债打新的时间则是不算的。其中,涨跌幅限制及申报有效价格范围方面,北交所竞价交易涨跌幅限制比例为前收盘价的±30%。开通条件和现在科创板开通条件一致,开不了科创板的股民们也开不了北交所。已经开通新三板精选层权限的客户自动升级具备北交所账户和交易权限,无需操作。二、建立北交所的原因1、北交所的诞生,不仅仅是为了增加一家证券交易所,更是为了让资本市场更好地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要原因是,在以往a股IPO审批制度和审批制度的框架下,企业能否实现IPO,更多关注的是其过去的盈利能力,即过去的“盈利能力”,而非未来的成长预期。这就造成了中国的资本市场不能帮助优秀的中小企业的融资和发展,导致中国广大的投资者们无法获得快速成长企业的诸多红利。2、成立北交所的意义就是从本质上完成了中小企业“一步一步”的培育路径。换句话说,北交所的成立从根本上补充了中国资本市场不能服务中小企业的功能缺陷。开设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关键目的就是为创新型中小型企业连通直接融资方式,让众多的投资者有着投资参加共享创新型中小型企业成长的收益。

如何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开户?有什么注意事项?

应该本人持身份证去交易所现场申请,申请时需填写相关资料,开户时要保证资料真实有效,还要填写风险承受能力测试卷。北京这边这个交易所开户流程比较简单,只需要投资者本人持身份证就能开通,但要注意投资者必须年满十八周岁,如果年龄在16~18周岁之间需要提供收入证明,16周岁以下不能申请开户。一、准备需要的资料想顺利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开户,一定要提前准备相关资料,个体投资者A股开户需要准备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如果有其他证券账户,需要提供证券账户的原件,如果本人不能到现场办理开户,需要委托担任,还要提供委托代办书,代办人则要提供他的有效身份证件。在申请开户时,投资者还需要准备自己名字发的一张银行卡,方便开户后办理三方存管。二、开户流程与步骤北京证券交易所开户流程并不复杂,拿着身份证去现场申请,开户工作人员会要求投资者填写证券交易开户文件签署表,还会让卷资者填写证券客户风险承受能力测评问卷以及自然人证券账户注册申请表,把这些表格填写完整以后,提交给那里的工作人员并提供自己的身份证,通过资料审核以后能直接开通账户,会拿到自己属于自己投资账号,这时再用提供银行卡办理三方存管就可以。三、开户注意事项北京证券交易所开户时需要注意投资者的年龄,投资者要年满18周岁,如果不满18周岁,但满16周岁要提供收入证明,在开户成功以后,办理三方存管,需要填写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3方存管协议,投资者还要携带自己的银行卡,去开户银行网点的柜台进行确认,确认成功以后存入资金才能进行正常投资交易。

北京证券交易所完成工商注册?

是的,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获悉,北京证券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成立及核准日期为9月3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为唯一股东。注册信息显示,北京证券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徐明,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登记机关为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范围为:依法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以及证券市场管理服务等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主要人员方面,徐明担任董事长;隋强任副董事长、经理;尹舒、王云龙、党小卉三人任监事,党小卉任监事会主席;李永春、张梅、陈永民等八人担任董事。值得注意的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为徐明。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组织架构在9月3日举行的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在组织架构上,北京证券交易所由全国股转公司出资设立,将探索具有特色的组织形式和管理制度。北京证券交易所采取公司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可以借鉴国际成熟交易所最佳实践,不断优化治理机制,加强党的建设,提升治理能力,形成透明、高效、廉洁治理文化,为交易所多种形式改革积累经验。以上内容参考 每日经济-北京证券交易所完成公司制工商注册 全国股转系统公司为唯一股东

怎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买股票?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买股票需要开通北交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权限,北京证券交易所开户条件:1、2年及以上的证券投资经验(包括股票、期货等);2、开通前20个交易日日均资产50万元及以上。满足条件后投资者可以在交易日软件或者证券公司开通,当天开通,第二个交易日就能交易。扩展资料北京市证券交易所也就是“北交所”,于2021年9月3日申请注册创立,是经国务院准许建立的在中国第一家股份合作制证券交易所,受中国证监会监管。业务范围为依规为证券集中化交易提供场地和设备、机构和监管证券交易及其证券销售市场管理服务等业务。是对资本销售市场的服务项目搭建新发展布局、促进高质量发展作出的新的重要战略布局,针对充分发挥资本销售市场作用功效、推动高新科技与资本结合、适用中小型企业改革创新具备关键意义。北京交易所规则:1、实行T+1交易,2、股票涨跌幅限制为30%;3、新股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但设有临时停牌机制,上市涨跌幅达到30%和60%时各停牌10分钟;4、每一交易单位为100股,以1股进行递增。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开户需要什么条件?

随着社会经济不断的发展,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尤其是针对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开户需要什么条件,也是让很多朋友对此表示非常疑惑的,实际上我们要知道的是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开户是需要一定的条件的,尤其是针对于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的条件都是不一样的,接下来小编就带大家去看一下北京证券交易所开户的条件。首先,针对于我们个人的投资者,必须要具备两年以上的证券投资经验,要从购买第一支股票开始计算证券投资的经验,只有满足两年以上才有可能去开通相应的账户,还有就是在通过交易权限前20个交易日之内的证券的资产均要大于50万元,这些条件对于个人投资者都是有着严格限制的,而且资金低于50万元是不可能去在北京证券所开通相应的交易账户的。除了针对于我们个人投资者有着相应的条件限制之外,对于我们的机构投资者也是有着效应的条件限制的,机构投资者准入不设置及资金门槛,也就是机构投资者想要去进行相映的股票投资,开户的私不需要任何的门槛,就能够直接进入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开通相应账户的,当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都具备以上相应条件的时候,就可以直接打开自己的股票软件找到客服预约,开通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权限。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明显的知道,想要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开通相应的账户,那么就必须要满足以上的这些相关的条件,这些条件还是非常严格的,而且只有满足这些条件,才有可能帮助我们更好的去得到们想要的结果,我们必须要明白这些东西。

北京证券交易所与沪深交易所的区别

证监会某负责人表示,在融资上,北京证券交易所是以创新型中小企业为主,大多数企业在同时具有了很强的创新能力和较大的发展潜力时,其业绩也有重大的波动,经营的风险也比较高等特点,非常容易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从投资上来看,北交所主要以合格的投资者为主,在投资偏好与行为上和一般的散户有很大的区别,交易的频率比较低,投资期限比较长,更看重的是企业的一个中期长期的收益,而不是短期收益。从制度上来看,北交所主要是构建契合中小企业特点的制度,秉持上市公司从符合条件的创新层企业中产生。与此同时,北交所和沪深两个交易所的转板机制充分发挥了一个纽带的作用,强化了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互联互通。从市场功能和运行上来看,证监会表示为了能够达成各有侧重、相互补充的中国特色多层次资本市场,北交所会坚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初心和使命,同时也会坚持制度安排的差异化,着力突出市场的特色,并且处理好和沪深交易所的关系,实现与沪深交易所的错位发展和互联互通的关系。在市场上功能上,北交所重点关注创新型中小企业,其主要服务对象是“更早、更小、更新”,通过构建一个型的新三板基础层,创新层以及后面的北交所层层递进的一个市场结构,以此来提现市场的包容性和服务的一个精准性,同时还会强化各个市场板块之间的功能互补,通过这些方式来不断的扩大资本市场,直接提供融资的一个比重。综上可知,这次成立的北京证券交易所主要是为了服务于创新型企业,培养出更多的“专精特新”优质人才企业。以上就是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和沪深交易所有哪些不同,证监会详解”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北京证券交易所开户流程,有以下八步

1、准备相关材料,如开户者的个人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正本(新开证券账户不需要); 2、16到18岁办理证券开户的自然人需提供个人收入证明; 3、办理证券开户时,需当场办理。委托别人开户,需提供公平的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4、开户时需要填写“证券交易开户文件签定表”和“证券风险承担能力测评问卷调查”; 5、新投资者证券开户需要填写“自然人证券账户注册表”; 6、假如投资者属于投资代办股份市场的,则需要填写“股份转让风险揭露书”; 7、证券开户还需要办理第三方存管,需要填写一个“交易清算资产第三方存管协议”。此外,证券开户者还需要带上个人的借记卡去银行营业网点服务台确定; 8、证券开户时需要交纳一个开户费,每一个证券公司扣除的花费可能各有不同。 以上就是北京证券交易所开户流程相关内容。 北交所和上交所有什么不同 1 、组织架构不一样:北交所是公司制,而上交所和深交所全是会员制; 2 、服务公司不同:北京证券交易所服务公司为中小企业,上海证券交易所服务公司多为中央企业、国有企业 、智能科技公司; 3 、利润要求不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最少两年的利润为正,累计净利润大于或等于 5000 万 人民币 ,北京证券交易所近年来的平均净利润超过 1500 万 人民币; 4 、上市要求不同: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 总市值至少 10 亿 人民币,北交所总市值 的要求最少是 2 亿,北交所门槛设置的相对比较低; 5 、涨跌限定不一样:上海交易所前五个交易日没有跌涨限定,第二天推行 20% 跌涨限定,北交所对于刚上市的新股并不设置涨跌幅限制,第二天推行 30% 涨跌幅限制。 证券交易所的功效 1 、提供证券交易场所; 2 、 产生与公示价格; 3 、集中各种社会财产参与投资; 4 、正确对待投资的 合理注入; 5 、制定交易规范; 6 、维护交易组织纪律; 7 、提供交易信息; 8 、降低交易成本费用,促进股票的流通。 本文主要写的是北京证券交易所开户流程有关知识点,内容仅作参考。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证券发行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上市公司申请在境内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证券品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可以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也可以向特定对象发行。第四条 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应当符合《证券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和相关信息披露要求,依法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但因依法实行股权激励、公积金转为增加公司资本、分配股票股利的除外。第五条 上市公司应当诚实守信,依法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所披露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市公司应当按照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要求,依法向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会计资料和其他资料,配合相关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和其他相关工作。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配合相关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和其他相关工作,不得要求或者协助上市公司隐瞒应当提供的资料或者应当披露的信息。第六条 保荐人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的要求,充分了解上市公司经营情况和风险,对注册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全面核查验证,对上市公司是否符合发行条件独立作出专业判断,审慎作出保荐决定,并对募集说明书、发行情况报告书或者其他信息披露文件及其所出具的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第七条 证券服务机构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制定的监管规则、业务规则和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建立并保持有效的质量控制体系,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审慎履行职责,作出专业判断与认定,并对募集说明书、发行情况报告书或者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与其专业职责有关的内容及其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执业人员应当对与本专业相关的业务事项履行特别注意义务,对其他业务事项履行普通注意义务,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证券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从事证券服务应当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监督管理,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报送或披露相关资料、信息,并保证其提供、报送或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证券服务机构应当妥善保存客户委托文件、核查和验证资料、工作底稿以及与质量控制、内部管理、业务经营有关的信息和资料。第八条 对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予以注册,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对该证券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也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对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第二章 发行条件第九条 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独立、稳定经营能力,不存在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三)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未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已经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除外。  (四)合法规范经营,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第十条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一)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二)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一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北交所公开谴责;或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三)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  (四)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情形尚未消除。  (五)上市公司利益严重受损的其他情形。

汕头和平证券交易所位置

安信证券汕头和平证券营业部的位置是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镇瑞安豪庭第9栋11号1-2层。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8月22日,注册资本700,000万元。经营范围: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它证券业务。安信证券控股股东为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国投资本,股票代码:600061)。安信证券全资拥有国投安信期货有限公司、安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安信乾宏投资有限公司,参股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2021年,安信证券列入首批证券公司“白名单”。(“白名单”主要供证券监管部门使用,证券公司不得将其用于广告、宣传、营销等商业目的)

昆明证券交易所有哪些?

这些是我查到的!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昆明北京路155号附1号红塔大厦9楼 0871-3577913 0871-3577922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青年路证券营业部 昆明市青年路448号华尔顿大厦3、4楼 0871-3159198 0871-3159198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环城南路证券营业部 昆明市环城南路675号2楼 0871-4109090 0871-4137467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人民东路证券营业部 昆明市人民东路392号 0871-3373108 0871-3374440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春城路证券营业部 昆明市春城路168号 0871-3535852 0871-3540609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南屏街证券营业部 昆明南屏街4号国托大厦4楼 0871-3180535 0871-3180564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楚雄鹿城北路证券营业部 云南省楚雄市鹿城北路2号楚雄商厦2楼 0878-33997222-11 0878-3395361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理证券营业部 大理市下关建设路中段51号 0872-2119698 0872-2119530 太平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楼 0871-8885858 0871-8898100 太平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远灵泉东路证券营业部 云南省开远市灵泉东路336号建行开远支行2层 0873-8899018 0873-8899015 太平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玉溪玉兴路证券营业部 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路23号农行玉溪分行2楼-3楼 0877-8880111 0877-8880105 太平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曲靖麒麟南路证券营业部 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南路221号邮政商厦3楼 0874-8989102 0874-8989103 太平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昆明白塔路证券营业部 云南省昆明市白塔路331号云煤大厦1-2楼 0871-8020643 0871-8020649 太平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昆明金碧路证券营业部 云南省昆明市金碧路166号大德大厦四楼 0871-8020728 0871-8020744 太平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昆明翠湖西路证券营业部 云南省昆明市翠湖西路1号云南省科学技术馆2楼 0871-8020708 0871-8020720 太平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威远街证券营业部 云南省昆明市威远街166号龙园大厦2楼 0871-8020688 0871-802068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人民中路证券营业部 昆明市人民中路金牛街金牛大厦三楼、十二楼 0871-3102068 0871-318975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东风西路证券营业部 昆明东风西路162号 0871-3615557 0871-3610906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昆明白塔路证券营业部 昆明市白塔路393号星耀大厦4-5楼 0871-3174773 0871-3174771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昆明人民中路证券营业部 昆明市人民中路34号如意大厦 0871-3642200 0871-3642032 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昆明人民中路证券营业部 昆明市人民中路26号(三楼) 0871-3183887 0871-3183887 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昆明东风西路证券营业部 昆明市东风西路282-290号东风百货大楼四楼 0871-5323985 0871-5323925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昆明青年路证券营业部 昆明市护国路2号广业大厦 0871-3140616 0871-3140816 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北京路证券营业部 昆明市北京路579号 0871-5135388 0871-5135488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昆明西昌路证券营业部 昆明市西昌路692号 0871-5376826 0871-5376826 西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丹霞路证券营业部 昆明市丹霞路2号宏银大厦6楼 0871-5344600 0871-5388589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春城路证券营业部 昆明市春城路62号证券大厦3楼 0871-3115021 0871-3115022 泰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环城南路证券营业部 昆明市环城南路39号泰丽酒店附楼二楼 0871-3601029 0871-3306349 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昆明三市街证券营业部 昆明市三市街柏联广场6楼 0871-3601010 0871-3615793 中国科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昆明人民东路证券营业部 云南省昆明市人民东路115号水电科技大厦3楼 0871-3143890 0871-3189059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祥云街证券营业部 昆明市祥云街55号银佳大厦 0871-3627709 0871-3627709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昆明人民中路证券营业部 云南省昆明市人民中路丰园大厦7楼 0871-5315966 0871-532816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五一路证券营业部 昆明市五一路国防大厦3楼 0871-3646780 0871-3616055 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北京路证券营业部 云南昆明市北京路572号(原天元商厦3楼) 0871-3173320 0871-3172551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昆明东风西路证券营业部 昆明市东风西路280号文贸大厦4楼 0871-5398868 0871-5377877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安康路证券营业部 昆明市安康路9号昆房置换大厦三楼 0871―4108111 0871-4102768 可能不是全部!

汕头和平证券交易所位置

安信证券汕头和平证券营业部的位置是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镇瑞安豪庭第9栋11号1-2层。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8月22日,注册资本700,000万元。经营范围: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它证券业务。安信证券控股股东为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国投资本,股票代码:600061)。安信证券全资拥有国投安信期货有限公司、安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安信乾宏投资有限公司,参股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2021年,安信证券列入首批证券公司“白名单”。(“白名单”主要供证券监管部门使用,证券公司不得将其用于广告、宣传、营销等商业目的)

去证券交易所开户要怎么做?

一、个人投资者A股证券开户需携带的资料:1、证券开户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2、证券账户卡原件(新开证券账户者不需提供)。二、个人投资者A股证券开户须知:1、16周岁以下自然人不得办理证券开户,16-18周岁自然人申请办理证券开户应提供收入证明;2、办理证券开户,需由本人亲自到证券公司柜台办理,若委托他人代办证券开户的,还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如果委托人身份证为二代证需提供正反两面的身份证复印件);3、证券开户时需填写《证券交易开户文件签署表》和《证券客户风险承受能力测评问卷》;4、如果客户从未办理过证券开户的,需填写《自然人证券账户注册申请表》;5、如果客户是投资代办股份市场的,需填写《股份转让风险揭示书》;6、办理银行三方存管,需填写《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协议》,同时证券开户本人携带本人银行借记卡去银行网点柜台确认,没有该银行借记卡者仅需在银行柜台另新办借记卡即可;7、证券开户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收取证券开户费40元/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收取证券开户费50元/户,由证券公司统一代收;8、沪市A股一张身份证能开20个证券账户,深市A股一张身份证可以开多个证券账户。扩展资料:炒股需了解的股票术语:1、上证综合指数上证综合指数,是上海证券交易所编制的,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全部股票为计算范围,以发行量为权数的加权综合股价指数。2、深证综合指数深证综合指数是深圳证券交易所编制的,以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全部股票为计算范围,以发行量为权数的加权综合股价指数。3、K线又称为日本线,起源于日本。K线是一条柱状的线条,由影线和实体组成。影线在实体上方的部分叫做上影线,下方的部分叫做下影线。实体分阳线和阴线两种,又称为红(阳)线和黑(阴)线。一条K线的记录就是某一种股票一天的价格变动情况。4、崩盘崩盘即证券市场上由于某种利空原因,出现了证券大量抛出,导致证券市场价格无限度下跌,不知到什么程度才可以停止。这种接连不断地大量抛出证券的现象也称为卖盘大量涌现。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A股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炒股入门知识

南京那些地方有证券交易所,可以开户的

分类: 地区 >> 江苏 >> 南京市 问题描述: 我想炒股,不知道南京什么地方,最好是鼓楼区,那些地方有证券市场 解析: 汉唐证券南京汉中门外营业部:地址_南京市鼓楼区汉中门外大街46号,邮编_210029; 上海证券南京草场门大街营业部:地址_南京鼓楼区草场门大街105号,邮编_210036; 南京证券南京热河路营业部:地址_南京下关区热河路8号,邮编_210011;

证券交易所从事的是一级市场还是二级市场啊

证券交易市场,又称“二级市场”、“次级市场”、“证券流通市场”。是指已发行的有价证券买卖流通的场所,是有价证券所有权转让的市场。它为证券持有者提供变现能力,在其需要现金时能够出卖证券得以兑现,并且使新的储蓄者有投资的机会。证券交易市场有证券交易所的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二种。交易中心则是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是重要的金融中介机构,投资者通过它与证券市场交易所取得联系,具体交易则委托证券交易商、经纪人等代为办理。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应答时间:2021-04-15,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中外证券交易所的相同点

中国证券和美国证券在世界上占据主导地位。中国证券市场现在已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重要的、最活跃的部分。而美国则形成了目前世界上最庞大、最发达、最成熟的证券市场。

通过证券交易所进行的融资属于什么

通过证券交易所进行的融资属于债券融资。证券交易,英文Securities Transaction,是指证券持有人依照交易规则,将证券转让给其他投资者的行为。证券交易是一种已经依法发行并经投资者认购的证券的买卖,是一种具有财产价值的特定权利的买卖,也是一种标准化合同的买卖。证券交易的方式包括现货交易、期货交易、期权交易、信用交易和回购。证券交易形成的市场为证券的交易市场,即证券的二级市场。拓展资料:证券交易的特点:1.证券交易是特殊的证券转让证券转让是指证券持有人依转让意思及法定程序,将证券所有权转移给其他投资者的行为,其基本形式是证券买卖。在广义上,证券转让还包括依照特定法律事实将全部或部分证券权利移转给其他人的行为或者设定证券质押行为等。所谓依照特定法律事实发生的转移,包括因赠与、继承和持有人合并等发生的证券权利转移;所谓设定质押,为依照担保法规定,以证券作为债务担保的行为。根据《证券法》第30条,证券交易主要指证券买卖,即依照转让证券权利意思而发生的转让行为。2.证券交易是反映证券流通性的基本形式流通性是确保证券作为基本融资工具的基础。证券发行完毕后,证券即成为投资者的投资对象和投资工具,赋予证券以流通性和变现能力,可使得证券投资者便利地进入或者退出证券市场。不同证券的流通性存有差异,股份公司依法发行和上市的股票,除社会公众股股票可依照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交易规则自由转让外,公司发起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在法定期限内不得转让,国家股和法人股的流通性受到影响。3.证券转让须借助证券交易场所完成证券交易场所是依法设立、进行证券交易的场所,包括进行集中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及依照协议完成交易的无形交易场所。前者如国际上著名的纽约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和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我国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属于集中交易场所。后者如美国全美证券商自动报价系统(NASTAQ)以及各国的店头交易场所,我国场外交易场所主要包括原有的 STAQ和NET两个交易系统。

世界上最早成立的证券交易所是哪一个?

  世界上最早成立的证券交易所是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创立于1602年。  简介:  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创立于荷兰帝国时代的1602年,是世界上最古老的证券交易所,它位于阿姆斯特丹市的内达姆广场附近。阿姆斯特丹证交所是一个以金融股票为主的证券市场,而且外国股票占有相当高的比例,不过这些年来该证交所比较注意培养和发掘高技术的企业股票上市。  该证交所于1980年9月开始采用美国股票阿姆斯特丹系统交易,只要登帐即可成交,以方便投资者在荷兰买卖美国股票。1985年,它又和东京证券交易所签订协议,同样实行股票买卖转帐清算。1984年,阿姆斯特丹证交所还开设了欧洲债券交易市场,以进行10万美元以下的欧洲债券交易。  2000年9月22日,阿姆斯特丹交易所与巴黎证券交易所以及布鲁塞尔证券交易所正式宣布合并,形成全球第一个跨国境、单一货币的股票和衍生泛欧交易所。

中国有两个证券交易所 美国有多少个???

:31、美国证券交易所(AMEX)曾是全美国第二大证券交易所,坐落于纽约的华尔街附近,现为美国第三大股票交易所。美国证券交易所(American Stock Exchange---AMEX)美国证券交易所大致上的营业模式和纽约证券交易所一样。但是不同的是,美国证券交易所是唯一一家能同时进行股票、期权和衍生产品交易的交易所,也是唯一一家关注于易被人忽略的中小市值公司并为其提供一系列服务来增加其关注度的交易所。美国证券交易所通过和中小型上市公司形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来帮助其提升公司管理层和股东的价值,并保证所有的上市公司都有一个公平及有序的市场交易环境。2、纽约证券交易所一样,1998年3月,美国证券交易所与NASDAQ交易所合并成为NASDAQ--AMEX集团公司。从2000年6月份起,美国证券交易所综合指数的表现一直超越纽约证券交易所综合指数、纳斯达克综合指数,以及其它主要金融指数。近几年在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数量急剧增加。2008年01月22日,纽约-泛欧交易所集团将以价值2.6亿美元的纽交所普通股票,收购美国三大证交所之一的美国证券交易所,预计2008年三季度完成。由此,纽约的证券交易所将由三个变成两个。2009年1月16日,纽约证券交易所集团并购了美国证券交易所。美国证券交易所的特色服务时期权交易量最大,另外,ETF基金、封闭基金、货币基金等非常具有特点。美国证券交易所通过和中小型上市公司形成战略合作伙伴来帮助提升公司管理层和股东的价值。中小型非美国发行人在建立投资者关系时会遇到特殊的困难,但我们独特的专营经纪人和交易所的服务会帮助公司渡过难关。投资者直接竞争有可能导致股票价格大幅波动,为此,美国证券交易所专门开发了专营经纪人系统。这也与做市商不同,"公众报单比专营经纪人报单有优先权,可以获得最佳价格",而"做市商的报单和公众投资者的报单会同时执行",做市商为了自己获取费用有时候会有意加大股票的波动幅度。

梦见美国证券交易所

1、梦见美国证券交易所的吉凶指数 双火协力攻克一金:因勤勉多闻而在中年或壮年得能以盛运成功,但除非毅力坚强耐久,否则难于有很大之上伸发展,尤须提防言语惹祸或火灾或脑炎之灾害。但喜:人、地两格,至少有其一属数则较有把握可速成就。【吉凶争衡】 吉凶指数:84(仅供参考) 2、梦见美国证券交易所的宜忌 「宜」宜给植物浇水,宜跨界合作,宜批评不文明行为。 「忌」忌查黄历,忌表演魔术,忌熬夜。 3、梦见美国证券交易所的预兆 本命年的人梦见美国证券交易所,意味着诸事如意顺利,唯应慎防朋友背信设计损财,防盗贼。 恋爱中的人梦见美国证券交易所,说明经不起考验。无法通融,只好分手。 做生意的人梦见美国证券交易所,代表不顺利,宜守即可,等秋令为佳。 怀孕的人梦见美国证券交易所,预示生女,春占生男,勿过劳累,慎防流产。 梦见美国证券交易所,按周易五行分析,幸运数字是 7 ,桃花位在 正北方向 ,财位在 西南方向 ,吉祥色彩是 黄色 ,开运食物是 饼干 。 梦见美国证券交易所 ,你这两天显得神采奕奕,斗志高昂,整个人看起来就是很有精神的样子,言谈之间都充满着自信与魅力,而平时就擅于维持良好人际关系的你,碰到问题也会有朋友来帮你一把。另外,这两天偏财运不错,有机会从长辈那里得到钱财的馈赠。 恋爱中的人梦见又去美国,说明双方太刚强,不能互相退让,只好分了。 恋爱中的人梦见美国红枫,说明意见不和,信心动摇。 上学的人梦见美国打仗,意味着文科成绩不好,影响录取。 恋爱中的人梦见出美国,说明有误会,口舌纠纷,只要互相谅解则可成婚。 上学的人梦见又去美国,意味着口试成绩欠佳,未能录取。 做生意的人梦见美国可卡犬,代表物价波动,生意竞争,周转困难。 本命年的人梦见美国野鸭,意味着诸事平顺,勿贪多贪大,知足常乐。 梦见去了美国,按周易五行分析,吉祥色彩是 红色 ,幸运数字是 8 ,桃花位在 西南方向 ,财位在 正西方向 ,开运食物是 紫菜 。 怀孕的人梦见去到美国,预示可生男,四、五月生女,夏占虚惊。 梦见打仗,预示着自己做事很有远见。小偷或盗窃犯梦见打仗,很可能被当场抓获。 怀孕的人梦见美国国旗,生男,秋占生女,勿往阴地坟场。 本命年的人梦见美国国旗,朋友之事少管,防被连累惹上官司。钱财出入小心。 怀孕的人梦见美国帅哥,预示生男,秋占生女,注意饮食。 本命年的人梦见到了美国,意味着凡事不与人计较、谦虚、敬教贤人,可解困境。

美国证券交易所的AMEX

美国证券交易所AMEX纳斯达克证券市场NASDAQ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

梦见东京证券交易所的预兆

1、梦见东京证券交易所的预兆人格之木立于地格土之上,顺应天地自然之妙配,莫作木克土论,此局兆,乃必安泰自在,境遇坚固稳当,如立盘石之安泰一般,能成功发达,容易达成目的,名利双收,顺利发展,幸福长寿,但切戒贪污,否则招凶以受渎职犯法之罪惩。【大吉昌】吉凶指数:79(内容仅供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2、梦见东京证券交易所的宜忌「宜」宜申请休假,宜迟到早退,宜拥抱。 「忌」忌写诗,忌当机立断,忌理发。3、梦见东京证券交易所是什么意思恋爱中的人梦见东京证券交易所,说明重新谈起,观念通融,婚姻可成。梦见东京证券交易所,企划、活动、记者会等发表成果的好日子。起身开始行动,该做的事一大堆等著你呢。另外也有很好的协力运,尤其是学长、前辈给你的意见格外珍贵,听一听应该是不会吃亏的啦。爱情上还有介绍运来凑热闹,同事、朋友提出的介绍引荐蛮值得听听的。 怀孕的人梦见东京证券交易所,预示生男。三、四月生女。慎防流产。做生意的人梦见东京证券交易所,代表解决困境,渐渐上轨道,顺利,慎防小人。本命年的人梦见东京证券交易所,意味着诸事宜退守,外出小心,慎防损伤、血光之灾。梦见东京证券交易所,按周易五行分析,吉祥色彩是黑色,幸运数字是9,桃花位在西北方向,财位在正东方向,开运食物是生姜。恋爱中的人梦见三菱东京联合银行,说明性情难容,互相忍让婚姻可成。怀孕的人梦见在东京飙车,预示生女。春占生男。慎防动胎气。恋爱中的人梦见东京大学,说明经过一段阻碍,最后婚姻可成。出行的人梦见东京三菱银行,建议遇雨则延期,否则可以出发。做生意的人梦见东京大学,代表不可进行,木业不利,水业贸易较平稳。出行的人梦见证券交易所,建议如期出行。时间拖长,可望胜诉。梦见东京回合,按周易五行分析,吉祥色彩是蓝色,财位在正北方向,桃花位在正南方向,幸运数字是9,开运食物是鸡蛋。梦见东京大学,今天你能用一种聪明的方式来阐述自己的想法,甚至可以说出一些平时无法表达的心意。你在艺术上的表现力将会增强,但别人却未必能理解你的表达,甚至可能根本就弄不懂你的意思。你应该学会分辨哪些事情是能够延续长远而哪些又是过眼云烟。 本命年的人梦见证券交易所,意味着诸事不顺,慎防朋友背信、陷害、惊险。做生意的人梦见三菱东京联合银行,代表有财利、不可贪多贪大、否则失。怀孕的人梦见东京,生男,八月占生女。做生意的人梦见美国证券交易所,代表不顺利,宜守即可,等秋令为佳。梦见东京桐,按周易五行分析,财位在正西方向,桃花位在正北方向,幸运数字是5,吉祥色彩是红色,开运食物是花椰菜。梦见三菱东京联合银行,按周易五行分析,吉祥色彩是绿色,幸运数字是8,桃花位在东南方向,财位在正南方向,开运食物是松子。

日本有多少证券交易所?

有东京、京都、大阪、新泻等,8家交易所。而东京交易所是在1878年5月15日创立的。

梦见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的预兆

1、梦见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的预兆境遇坚固安泰,有下属之助力,地位、财产均安全,以木解消水火之相克,致成功,但若人地格有凶数,于成功后,难以伸展,且有突发之灾祸、遭难等之虑,更容易发生因爱情上而产生之不测灾难、凶变等。【中吉】吉凶指数:82(内容仅供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2、梦见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的宜忌「宜」宜晚饭少吃,宜外出,宜拍人肩膀。 「忌」忌邮寄明信片,忌夜宵,忌买双色球。3、梦见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是什么意思梦见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对周围的人多一分细心,让你在_人眼中是个受欢迎的人物喔。话_得溜又能刚刚好搔到对方痒处当然就吃得开啦。即使是已经交往一段时间的人也试著以初见面时的热络心情相待,该拍吹捧的时候就不用不好意思,很多人就是喜欢这一套呢。不过金钱上的花费也免不了的_,交际应酬上该用的也不宜太小气。 上学的人梦见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意味着理科成绩较差,不影响录取分数。做生意的人梦见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代表顺利中慎防小人设计,停顿一段时间再开始。梦见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按周易五行分析,幸运数字是1,桃花位在正东方向,财位在东南方向,吉祥色彩是白色,开运食物是粥。出行的人梦见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建议延后日期出行,遇水火小心。怀孕的人梦见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预示生男,忌动土动胎气流产。本命年的人梦见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意味着虽有小挫折无大碍,得人扶助顺利。恋爱中的人梦见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说明有诚信心对待婚姻可成。怀孕的人梦见台湾证券交易所,预示生男,秋占生女。忌动土。梦见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不知不觉间流露出轻蔑的态度与尖酸的言词而损坏你的形象。即使是亲近的人要修复关系也要花很长的时间。最主要是因为对他人的偏见使你出现这样的态度,不要太自以为是,得罪了周围的人吃亏的可是自己。 恋爱中的人梦见泛欧证券交易所,说明亲人有意见,不可灰心,终有希望成婚。恋爱中的人梦见境外证券交易所,说明同心相应,婚姻可成。怀孕的人梦见东京证券交易所,预示生男。三、四月生女。慎防流产。梦见美国证券交易所,按周易五行分析,幸运数字是7,桃花位在正北方向,财位在西南方向,吉祥色彩是黄色,开运食物是饼干。怀孕的人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预示生男,防动土或开车动胎气。出行的人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建议遇雨遇风沙则延期出行。出行的人梦见台湾证券交易所,建议顺利平安,延后一两天回家。梦见台湾证券交易所,按周易五行分析,幸运数字是2,桃花位在正东方向,财位在东南方向,吉祥色彩是白色,开运食物是粥。做生意的人梦见境外证券交易所,代表顺利得财,文具、出版、印刷、木材业有利。做生意的人梦见泛欧证券交易所,代表波折阻碍大,宜暂停一段时间再开始。

梦见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的预兆

1、梦见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的预兆基础运佳,故而可以安定发展,排除万难而成功,但因成功运不吉,是以难于再伸展,或陷于不测之灾难袭来之虑,若无凶数则可免忧,亦可康健无病。【中吉】吉凶指数:87(内容仅供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2、梦见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的宜忌「宜」宜避让路人,宜裸露,宜运动。「忌」忌相信未来,忌健身,忌喝咖啡。3、梦见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是什么意思梦见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年纪较大的长辈或公司里有经验的前辈,这两天他们对你提出的忠言最好多听听。或许一时没有实际感受,但这两天听入耳中的建议,很有改变你的将来般贵重的资讯在里面喔。另外,虽然金额不大但意外的临时收入让人兴奋,用来与朋友分享、聚会用刚刚好。本命年的人梦见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意味着慎防财务损失,诸事不急不躁,可得平安。上学的人梦见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意味着专心一致可录取。恋爱中的人梦见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说明互相尊重对方,谦虚有礼,婚姻有望。梦见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按周易五行分析,幸运数字是9,桃花位在东南方向,财位在正北方向,吉祥色彩是绿色,开运食物是菠菜。做生意的人梦见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代表平顺得财利不可任意改变或冲动。怀孕的人梦见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预示生男,夏占生女,防动土动胎气。出行的人梦见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建议往东南方山林或公共场所、学校找。梦见伦敦证券交易所,愿意在智力挑战自己的一天!这两天的你往往更愿意接受难度系数高的项目,而且难度系数越高,做起来就越有冲劲。对于从事科研的你来说,这两天是一个出成果的日子!梦见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不知不觉间流露出轻蔑的态度与尖酸的言词而损坏你的形象。即使是亲近的人要修复关系也要花很长的时间。最主要是因为对他人的偏见使你出现这样的态度,不要太自以为是,得罪了周围的人吃亏的可是自己。出行的人梦见证券交易所,建议如期出行。时间拖长,可望胜诉。怀孕的人梦见证券交易所,预示生女。春占生男。慎防动胎气。恋爱中的人梦见美国证券交易所,说明经不起考验。无法通融,只好分手。做生意的人梦见多伦多证券交易所,代表有财利,营业稍有阻碍,防官司。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工作/学业上出现新的机会!选择跳槽或者创业,对你来说都是不错的时机。但是,对家人的考虑往往让你拿不定主意。情感让你有疲惫的感觉,约会也变得不那么积极呢!恋爱中的人梦见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说明有诚信心对待婚姻可成。怀孕的人梦见境外证券交易所,预示生女于秋,慎防产厄。本命年的人梦见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范围,意味着吉祥如意,慎防意外,不可太大意。做生意的人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代表起初要先投资后来再回收得利。恋爱中的人梦见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说明最初意见不和,而后培养感情可望成婚。

华尔街证券交易所怎么进

从2000年6月份起,美国证券交易所综合指数的表现一直超越纽约证券交易所综合指数、纳斯达克综合指数,以及其它主要金融指数。近几年,在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数量急剧增加。1998年美国证券交易所被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收购,但交易所仍独立运作。2009年1月,纽约——泛欧交易所集团以价值2.6亿美元的纽交所普通股票收购了美国证券交易所

梦见美国证券交易所的预兆

1、梦见美国证券交易所的预兆双火协力攻克一金:因勤勉多闻而在中年或壮年得能以盛运成功,但除非毅力坚强耐久,否则难于有很大之上伸发展,尤须提防言语惹祸或火灾或脑炎之灾害。但喜:人、地两格,至少有其一属数则较有把握可速成就。【吉凶争衡】吉凶指数:84(内容仅供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2、梦见美国证券交易所的宜忌「宜」宜给植物浇水,宜跨界合作,宜批评不文明行为。 「忌」忌查黄历,忌表演魔术,忌熬夜。3、梦见美国证券交易所是什么意思本命年的人梦见美国证券交易所,意味着诸事如意顺利,唯应慎防朋友背信设计损财,防盗贼。恋爱中的人梦见美国证券交易所,说明经不起考验。无法通融,只好分手。做生意的人梦见美国证券交易所,代表不顺利,宜守即可,等秋令为佳。怀孕的人梦见美国证券交易所,预示生女,春占生男,勿过劳累,慎防流产。梦见美国证券交易所,按周易五行分析,幸运数字是7,桃花位在正北方向,财位在西南方向,吉祥色彩是黄色,开运食物是饼干。梦见美国证券交易所,你这两天显得神采奕奕,斗志高昂,整个人看起来就是很有精神的样子,言谈之间都充满着自信与魅力,而平时就擅于维持良好人际关系的你,碰到问题也会有朋友来帮你一把。另外,这两天偏财运不错,有机会从长辈那里得到钱财的馈赠。 梦见美国星座,按周易五行分析,吉祥色彩是绿色,幸运数字是7,桃花位在东南方向,财位在正南方向,开运食物是杏仁。梦见美国凌霄,按周易五行分析,吉祥色彩是蓝色,财位在正北方向,桃花位在正南方向,幸运数字是1,开运食物是樱桃。上学的人梦见美国打仗,意味着文科成绩不好,影响录取。做生意的人梦见又去美国,代表一切平顺,慎防小人作崇、背信叛逆。怀孕的人梦见美国星座,遭人破坏,五年营利困难,宜退守。梦见美国蟾蜍,按周易五行分析,吉祥色彩是黄色,财位在西南方向,桃花位在正北方向,幸运数字是4,开运食物是海鲜。梦见去美国,按周易五行分析,财位在正北方向,桃花位在正南方向,幸运数字是3,吉祥色彩是蓝色,开运食物是黄豆。出行的人梦见美国白蜡,建议等秋冬之季再行。怀孕的人梦见又去美国,预示生男。六、七月生女,平安顺利。本命年的人梦见美国帅男,意味着如意顺利,有喜庆临门。做生意的人梦见美国家,代表业务推展虽然很慢,要有耐心,最好可得成功。上学的人梦见美国线,意味着文科成绩差,口试难过关,未能录取。梦见美国可卡犬,呼朋引伴的聚会似乎成了最近你喜欢的方式了,也因为如此这个周末特别有机会因为和大伙的娱乐活动有额外大笔的开销了。利用购物、美食聚会来犒赏自己以获得快乐指数!要小心注意不要因为太多的娱乐而累绩了太多的账单无法负担唷。 上学的人梦见又去美国,意味着口试成绩欠佳,未能录取。

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委托协议

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委托协议甲方:姓名(或名称):家庭地址(或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机构客户):个人身份证件号码(个人客户):公司营业执照编号(机构客户):联系方式: 乙方: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部(分公司)地址:联系方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自律规则、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业务规则以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港股通交易及其他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本协议所指港股通为沪港通下的港股通,甲方签署本协议仅可委托乙方通过沪港通下的港股通买卖港股通股票。甲方通过沪港通下的港股通买入的证券,暂不能通过深港通下的港股通卖出;甲方通过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买入的证券,暂不能通过沪港通下的港股通卖出。第一章 双方声明和承诺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作如下声明和承诺:(一)甲方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中国证监会《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关于港股通的业务规则以及乙方向其提供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等相关文件,甲方具有合法的港股通交易的资格,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业务规则等规定的禁止、限制或不适于参与港股通交易的情形;(二)甲方保证在其与乙方委托关系存续期间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均真实、准确、完整、合法,且用于港股通交易的资金来源合法,并保证遵守国家反洗钱的相关规定;(三)甲方已清楚认识并愿意承担从事港股通交易的相关风险,并已详细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和准确理解其含义,特别是其中有关乙方的免责条款;(四)甲方承诺遵守港股通交易的内地与香港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等规定,并承诺按照乙方的相关业务流程办理业务;(五)甲方承诺,同意由中国结算代甲方名义持有通过港股通取得的证券;(六)甲方承诺,将遵循买者自负原则,不以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条件为由,拒绝承担港股通交易及交收责任;(七)甲方保证上述声明与承诺的内容皆为本人真实意愿,并自愿承担虚假陈述的一切后果。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声明和承诺:(一)乙方或乙方所属证券公司是依照内地法律设立且有效存续的证券经营机构,具有相应的证券经纪业务资格,已开通港股通业务交易权限;(二)乙方承诺遵守本协议,按本协议的约定为甲方提供港股通交易相关服务;(三)乙方承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自律规则、中国结算业务规则以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规定。第二章 委托代理第三条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其提供以下服务:(一)接受并执行甲方依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下达的合法有效的委托指令;(二)进行资金、证券的清算、交收;(三)托管甲方买入或其他方式取得的有价证券;(四)证券登记结算机构通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红利分派等名义持有人服务;(五)接受甲方对其委托、成交及账户内的资产及变化情况的查询,并应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清单;(六)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规定的甲方可以委托乙方进行的其他活动以及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委托事项;第四条 甲方在参与港股通交易前,应先依照法律法规、相关业务规则开立账户用于证券交易、清算交收和计付利息等。乙方代理中国结算开立证券账户,应遵循中国结算的有关规定。甲方可以使用其已经开立的沪市A股证券账户(沪市人民币普通股证券账户)进行港股通交易。第五条 甲方新办理或者变更指定交易的,自下一港股通交易日起方可进行港股通交易。第六条 甲方存在当日有交易行为、当日有申报、有交易未完成交收或者上交所、中国结算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甲方不得撤销指定交易。第七条 甲方已知晓并认可:其获得的香港证券市场免费一档行情,与付费方式获得的行情相比,在刷新频率、档位显示等方面存在差异;甲方应仅作为最终用户使用上述行情信息,未经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同意不得将其提供给任何机构或个人,也不得用于开发指数或其他产品;联交所及其控股公司、该控股公司的附属公司等行情信息提供方,将尽力保证所提供上述行情信息的准确和可靠度,但不能确保其绝对准确和可靠,亦不对因信息不准确或遗漏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第八条 甲方向乙方下达委托指令的方式由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下达委托指令的方式包括柜台委托、自助委托以及乙方认可的其他合法委托方式,自助委托包括网上委托、电话委托、热键委托等,具体委托方式以实际开通为准。第九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港股通交易发出的委托及撤销委托等指令的内容和方式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第十条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令时,如果出现由于甲方原委托指令未撤销而造成乙方无法执行甲方新的委托指令时,由此导致的后果、风险和损失,由甲方承担。第十一条 乙方通过柜台系统为甲方提供查询、打印交易明细等服务。第十二条 甲方知晓并认可中国结算按照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结算)的业务规则,与香港结算完成港股通交易的证券和资金的交收。港股通交易的境内结算由中国结算根据相关业务规则组织完成。第十三条 甲方通过港股通取得的证券以中国结算名义存管在香港结算,并以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的名义登记于联交所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甲方不能要求存入或提取纸面股票,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章 双方的责任及免责条款第十四条 甲方知晓并认可香港结算因无法交付证券对中国结算实施现金结算的,中国结算参照香港结算的处理原则进行相应业务处理;香港结算因风球、黑色暴雨天气等原因,临时做出特殊交收安排的,中国结算参照香港结算的处理原则进行相应业务处理。甲方同意乙方按照中国结算的业务规则进行业务处理。香港结算发生破产而导致其未全部履行对中国结算的交收义务的,中国结算协助向香港结算追索,但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损失。第十五条 甲方同意,对于甲方的港股通交易,由乙方或乙方所属证券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中国结算完成集中结算,并由乙方或乙方所属证券公司办理与甲方之间的港股通交易的结算,甲方不与中国结算发生结算关系。甲乙双方、甲方与乙方所属证券公司发生的纠纷,不影响中国结算依照业务规则正在进行或已经进行的清算交收处理及违约处理。第十六条 乙方或乙方所属证券公司在交收日集中交收前,向甲方收取其应付的证券和资金。乙方或乙方所属证券公司应当向正常履行交收义务的甲方交付其应收的证券和资金。第十七条 甲方知晓并认可,在确保客户资金账户不出现透支的前提下,港股通交易应收资金可用于内地证券市场买入交易的时间,应不早于相关港股通交易应收资金的对应交易日。第十八条 甲方知晓并认可,在清算交收处理过程中,由乙方或乙方所属证券公司委托中国结算办理甲方与乙方或乙方所属证券公司之间的证券划付。第十九条 甲方出现资金交收违约并造成乙方或乙方所属证券公司对中国结算违约的,乙方或乙方所属证券公司有权将甲方相当于交收违约金额的应收证券指定为暂不交付证券并由中国结算按其业务规则进行处置。由此造成的风险、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第二十条 如甲方出现证券交收违约的,乙方及乙方所属证券公司有权将相当于证券交收违约金额的资金暂不划付给甲方。第二十一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向乙方主张权利,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负责赔偿损失:(一)乙方或乙方所属证券公司未完成与中国结算的集中交收,导致甲方应收资金或证券被暂不交付或处置的;(二)乙方或乙方所属证券公司对甲方出现交收违约导致甲方未能取得应收证券或资金的;(三)乙方或乙方所属证券公司发送的有关甲方的证券划付指令有误的;(四)其他因乙方或乙方所属证券公司未遵守相关业务规则导致甲方利益受到损害的。第二十二条 甲方知晓并认可,出于降低全市场资金成本的原因,中国结算可以依照香港结算相关业务规则,将甲方每日净卖出证券向香港结算提交作为交收担保品。第二十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买卖证券时应保证其账户中有足额的可用资金或证券,并同意按乙方规定标准在账户中预留部分资金或按乙方规定比例在委托申报时冻结交易资金,以保证根据成交结果承担相应的清算交收责任,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委托指令。第二十四条 甲方资金或证券不足时,因非正常原因造成甲方买入或卖出成功的,甲方应承担透支资金或卖空证券的归还责任,乙方可对甲方的资金和证券进行处分,包括但不限于限制取款和限制交易、留置、扣划、强制平仓等,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和法律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有权追偿。第二十五条 甲方委托乙方买卖证券成交的,应当按照联交所市场收费标准交纳交易费、交易系统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并按照香港地区相关规定缴纳印花税等税款。第二十六条 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其未指定交易期间所应承担的证券组合费。第二十七条 甲方知晓并认可,因上交所、中国结算制定、修改业务规则、根据业务规则履行自律监管职责等造成的损失,上交所和中国结算不承担责任;因交易异常情况或者上交所、上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采取的相关措施造成的损失,上交所、上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不承担责任。甲方不得基于上述原因向上交所、上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或中国结算主张赔偿或者其他责任。甲方应特别注意,针对港股通交易委托代理业务,中国结算不提供新股发行认购、超额供股和超额公开配售的服务,甲方无法享受上述服务。第四章 争议的解决第二十八条 如出现涉及甲方财产继承或财产归属的事宜或纠纷,乙方依据中国结算发布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或按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文件或司法机关出具的生效裁判文书办理。第二十九条 本协议执行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或向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中心申请调解,若协商或调解不成,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如甲方不作选择,即默认为选择2)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第五章 协议的生效、变更和终止第三十条 本协议可采用电子方式或纸质方式签署。采用电子方式签署本协议的,甲方以电子签名方式签署;采用纸质方式签署本协议的,甲方为个人的,委托协议由甲方本人签字;甲方为机构的,委托协议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证券投资产品的管理人实施投资管理的,应作为甲方签署委托协议。本协议在以下条件均满足之日起生效:(1)如采用纸质方式签署本协议的,则双方均已在本协议上签字盖章;如采用电子方式签署本协议的,则甲方以电子签名方式签署本协议,电子合同和纸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甲乙双方已签署了《证券经纪业务及增值服务协议书》,且《证券经纪业务及增值服务协议书》已生效。第六章 附 则第三十一条 本协议未作约定的,参照《客户账户开户协议》、《证券经纪业务及增值服务协议书》、《指定交易协议书》和《网上委托协议书》、《上海证券交易所个人投资者行为指引》的约定执行。第三十二条 本协议所涉及名词、术语的解释,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没有解释的,适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中国结算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等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及行业惯例。第三十三条 甲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已详细阅读了本协议及其所有附件,并对本协议及其所有附件之文字表达无任何异议。甲方(个人签字/机构盖章): 乙方(签章):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经办人(签章):(机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请问:福建省晋江市的证券交易所在哪

  兴业证券晋江服务部  类别:综合商场,综合服务,  地址:塘岸街116号  电话:85623376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晋江崇德路证券营业部  地址:晋江青阳崇德路银兴大厦  电话:85682269  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晋江迎宾路证券营业部  地址:农行大厦裙楼2-4号  邮编:362200 电话号码:5627233  欲知其它可拨打114查寻  一个只有一百万人口的县级市,目前已有六家民营企业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而“至二O一O年,将力争拥有十五至二十家上市公司,形成证券市场的“晋江板块”。  被此间企业界称为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晋江市企业改制上市工作会议”,十八日在此间透出了以上信息。值得关注的是,中国证券会福建监管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晋江民营企业改制上市的前景都给予高度期待。  在出席此次会议时,中国证券会福建监管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三家单位的高层,都做出了将大力扶持和服务此间企业改制上市的表态,他们认为形成证券市场的“晋江板块”前景乐观。  经济总量已连续十多年位居闽省首位、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居中国内地第七位的晋江,二OO六年实现GDP四百八十六点六亿元人民币,财政总收入达四十八点六亿。目前,该市拥有中国驰名商标四十六枚、中国名牌产品二十一项、“中国鞋都”等“国字号”区域品牌十三项,成为名副其实的“名牌之都”。  依托侨台优势,以闲人、闲钱、闲房“三闲”的家庭式作坊起步的晋江经济在闽省一枝独秀。业内人士认为,此间政府和企业的前瞻决策和创新眼光最为关键,从早几年提出“企业做大、品牌打响”的决策,到今日打造证券市场“晋江板块”的决策,显出了“招招先,吃遍天”的创业规律。  中共晋江市委书记杨益民先生介绍,晋江目前年销售额超一亿人民币的企业有一百八十家,晋江经济正处于工业化中后期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此时“充分利用当前国内资本市场大好形势,引导企业通过改制上市筹集资金,有利于促使企业经营管理模式实现质的转变,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真正做强做大”。  此间企业对改制上市反应热烈。此前几年已有不少企业着手改制,进行上市前的准备。

晋州市证券交易所在哪里?

  石家庄晋州市市府路99号有一家证券公司,以下为详细地址。  开户步骤如下:  1 带身份证去证券公司或者或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各地的分公司开股东代码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代码卡40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代码卡50元,也有的公司现在有优惠,比如开深圳送上海,只要50元就可以都开了)。  2 选择一家证券公司作为自己的代理,并签委托代理交易协议书(为了方便最好选择好证券公司再去办股东代码卡,这样在办卡的同时可以签了协议)。选择证券公司时,可先在网上查询一下公司的具体情况。最好是选有实力的大公司如银河证券等.  3 根据自己的交易方式选择转帐方式,如做现场交易可选择银证转帐,做网上委托或者电话委托可选择银证通(办理银证转帐须带身份证以及股东代码卡原件和复印件,资金卡,资金帐号去你选择的证券公司所指定的银行办理,银证通没有资金帐号也没有资金卡,但是不是所有的证券公司的有银证通业务,所以要问清楚,办银证转帐也可)。  4 学习使用证券公司的交易委托系统,第一次交易前最好问清楚需要注意的细节性问题,如果是网上委托,须下载交易软件,软件都是免费的,并搞清楚使用方法。  5 将资金通过银证券转帐或者银证通转入证券公司(转帐属于银行业务,在办理是可问清楚能不能通过电话转,最好请办理过的朋友帮忙,但相关密码必须自己一人掌握和输入,不能由别人代劳)。
 首页 上一页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