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功能不包括
证券市场是指证券发行的买卖的场所,其实质是资金的供给方和资金的需求方通过竞争决定证券价格的场所。证券市场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为解决资本供求矛盾和流动而产生的市场。由其定义可知,证券市场有三个最基本的功能:融通资金证券市场的融资功能是指证券市场为资金需求者筹集资金的功能。融通资金是证券市场的首要功能,这一功能的另一作用是为资金的供给者提供投资对象。一般来说,企业融资有两种渠道:一是间接融资,即通过银行贷款而获得资金;二是直接融资,即发行各种有价证券使社会闲散资金汇集成为长期资本。前者提供的贷款期限较短,适合解决企业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而长期贷款数量有限,条件苛刻,对企业不利,后者却弥补了前者的不足,使社会化大生产和企业大规模经营成为了可能。政府也可以发行债券,从而迅速地筹集长期巨额资金,投入国家的生产建设之中或用来弥补当年的财政赤字。资本定价证券市场的第二个基本功能就是为资本决定价格。证券是资本的存在形式,所以,证券的价格实际上是证券所代表的资本的价格。证券的价格是证券市场上证券供求双方共同作用的结果。证券市场的运行形成了证券需求者竞争和证券供给者竞争的关系,这种竞争的结果是:能产生高投资回报的资本,市场的需求就大,其相应的证券价格就高;反之,证券的价格就低。因此,证券市场是资本的合理定价机制。
简述证券市场的功能
1.分散风险功能:从证券发行者看,通过发行证券把企业的经营风险转移给了投资者,从投资者看,一方面通过证券的转让,可以分散风险;另一方面通过组合投资,可以分散风险。 2.资产定价功能:任何一种证券、金融资产在证券市场交易,证券市场都要给它一个合理、公平的价格。优质优价、劣质劣价,从而为产权交易提供了定价机制。 3.资源配置功能:“用脚投票”的机制可把有限的资源用到效益好的地方。 4.筹资功能:其融资期限较长,利于企业经营决策的长期化和稳定性。 5.宏观调控功能:中央银行在证券市场上买卖政府债券,通过公开市场业务调控基础货币,进而调节货币供给量。
证券市场的功能有哪些?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国泰君安上海分公司给予如下解答1、它是联系资金供应者与资金需求者的桥梁 证券市场所提供的经常性和统一性的市场,使证券发行者、证券购买者、证券转让者和中介机构得以在这个市场上联系起来,使证券的发行与流通便利地进行。 2、证券市场是企业筹集社会资金的另一渠道 银行储蓄存款,保险业吸收保险费等,都是吸收社会闲散资金的渠道。但是,一般的企业不能经营存款业、保险业和金融信托业务,它们吸收资金的渠道,除证券市场外,只能通过银行、保险公司和金融信托企业获得。证券市场为一般企业提供了向大众直接筹集资金的重要渠道,公司可以通过发行股票或公司债券的方式,把一部分社会资金吸收到生产领域。 3、为政府提供公开市场操作的调节杠杆 证券市场上证券交易可以用许多指标来衡量,其中一项指标是证券收益与证券价格之比,称为证券收益率。这个指标的高与低,对整个金融市场的其他因素的变化都有相当大的影响。因此,政府可以在证券市场上通过买卖政府债券的方式来影响证券市场上的证券利率,这如同中央银行调整再贴现利率来影响商业银行的贴现率一样,这便成为政府间接调节金融业的杠杆。 4、证券市场是社会资金重新配置的调节机构 证券投资者对证券的收益十分敏感,而证券收益率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企业的经济效益。经济效益高的企业的证券拥有较多的投资者,这种证券在市场上买卖也很活跃。相反,经济效益差的企业的证券投资者越来越少,市场上的交易也不旺盛。所以,社会上部分资金会自动地流向经济效益好的企业,远离效益差的企业。这种流动使社会资金得到重新配置。另一方面,证券市场与其他金融市场互相联系,当社会上银根松动,游资便自动流向证券市场。证券市场交易活跃,必然把社会的游资更多地吸引去,使公司发行证券的成本降低,企业界筹资便利。相反,社会上银根紧缩时,证券市场的资金就流向银行,企业发行证券的成本提高,投资规模相对缩减。证券市场的供求关系的变化也可以形成这种自发的调节。在不同国家的金融市场上的供求关系不同,造成市场价格不同时,资金还将在不同国家的金融市场之间流动。 5、证券市场是观察经济状况的重要指标 在证券市场上市的公司,虽然在公司总数上不占多数,却在公司资财上占相当大的比重,这说明上市公司都是大公司。大公司在各生产领域都是重要的企业,它们的发展状况往往影响这一行业的发展状况。证券市场上的指数统计,正是选择这些有代表性的大公司的股票交易状况,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社会经济变化情况。股市上各种不同类别的指数还可以反映社会上资金的余缺、具体行业和企业的发展情况。 希望我们国泰君安证券上海分公司的回答可以让您满意!回答人员:国泰君安证券客户经理杨经理国泰君安证券——百度知道企业平台乐意为您服务!如仍有疑问,欢迎向国泰君安证券上海分公司官网或企业知道平台提问。
证券市场的基本功能包括什么?
证券市场的基本功能:1、筹资功能:是指证券市场为资金需求者筹集资金的功能。2、资本定价:证券是资本的存在形式,所以,证券的价格实际上是证券所代表的资本的价格。3、资本配置:是指通过证券价格引导资本的流动而实现资本的合理配置的功能。证券市场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为解决资本供求矛盾和流动性而产生的市场。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新编金融法小全书(第五版)》
证券公司在证券市场上发挥的主要职能是什么
证券公司是证券市场的主体之一,主要功能除了提供中介跑道服务外,还要为投资者提示风险,投资者教育,传授一些基本投资技巧和投资理念
结合我国当前经济,试述证券市场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具有哪些重要作用?
一、在过去十多年里,证券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对我国国企改革和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它为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的发展筹集了大量宝贵的资金,解决了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要的资金。它促进和初步实现了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和企业经营机制的转变。原有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通过上市的改制过程,转变为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运营高效的上市公司。二、证券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壮大已经成为资源配置的重要桥梁。一方面,企业上市的过程就是资源配置的过程。十多年来,一大批国家重点和鼓励发展的、对产业升级换代有重要作用的国有企业成为优先扶持上市的对象,并成功地发行上市,充分发挥了证券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另一方面,在证券交易市场上,大量资金流向收益率高的行业和上市公司,企业价值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与此同时,证券市场上的兼并重组活动也日趋活跃和规范,使社会资源进一步向优势领域和优势企业集中。三、证券市场的建立和发展有效地减轻了我国国有银行的借贷压力和经营风险。国有企业在"拨改贷"改革过程中,不少呆帐坏帐沉淀在国有银行,加剧了银行的经营风险。发展证券市场,扩大直接融资比例,化解了银行系统的风险。据统计,境内股票融资额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已经从1992年的0.62%增加到2001年的4.25%。境内股票筹资占银行贷款增加额的比率从1993年的5.70%提高到18.43%。扩展资料:从金融市场的功能看,证券市场通过证券信用的方式融通资金,通过证券的买卖活动引导资金流动,促进资源配置的优化,推动经济增长,提高经济效率。从金融市场的运行看,金融市场体系的其他组成部分都与证券市场密切相关。第一,证券市场与货币市场关系密切。证券市场是货币市场上的资金需求者。证券的发行通常要有证券经营机构的垫款,垫款所需要的资金通常依赖于货币市场的资金供给。当证券市场上买卖兴旺、证券价格上涨时,又需要更多的资金来补助交易的完成,引起货币市场上的资金需求增长,利率上升。第二,长期信贷的资金来源依赖于证券市场。在资本市场内部,长期信贷市场的发展也必须依赖证券市场。作为金融机构的长期信贷资金,在很大程度上通过证券市场来筹集的,比如金融机构通过证券市场发行股票筹集资本金、通过证券市场发行金融债券筹集信贷资金等。第三,任何金融机构的业务都直接或间接与证券市场相关,而且证券金融机构与非证券金融机构在业务上有很多交叉。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证券市场
结合我国当前经济,试述证券市场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具有哪些重要作用?
一、在过去十多年里,证券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对我国国企改革和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它为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的发展筹集了大量宝贵的资金,解决了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要的资金。它促进和初步实现了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和企业经营机制的转变。原有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通过上市的改制过程,转变为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运营高效的上市公司。二、证券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壮大已经成为资源配置的重要桥梁。一方面,企业上市的过程就是资源配置的过程。十多年来,一大批国家重点和鼓励发展的、对产业升级换代有重要作用的国有企业成为优先扶持上市的对象,并成功地发行上市,充分发挥了证券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另一方面,在证券交易市场上,大量资金流向收益率高的行业和上市公司,企业价值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与此同时,证券市场上的兼并重组活动也日趋活跃和规范,使社会资源进一步向优势领域和优势企业集中。三、证券市场的建立和发展有效地减轻了我国国有银行的借贷压力和经营风险。国有企业在"拨改贷"改革过程中,不少呆帐坏帐沉淀在国有银行,加剧了银行的经营风险。发展证券市场,扩大直接融资比例,化解了银行系统的风险。据统计,境内股票融资额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已经从1992年的0.62%增加到2001年的4.25%。境内股票筹资占银行贷款增加额的比率从1993年的5.70%提高到18.43%。扩展资料:从金融市场的功能看,证券市场通过证券信用的方式融通资金,通过证券的买卖活动引导资金流动,促进资源配置的优化,推动经济增长,提高经济效率。从金融市场的运行看,金融市场体系的其他组成部分都与证券市场密切相关。第一,证券市场与货币市场关系密切。证券市场是货币市场上的资金需求者。证券的发行通常要有证券经营机构的垫款,垫款所需要的资金通常依赖于货币市场的资金供给。当证券市场上买卖兴旺、证券价格上涨时,又需要更多的资金来补助交易的完成,引起货币市场上的资金需求增长,利率上升。第二,长期信贷的资金来源依赖于证券市场。在资本市场内部,长期信贷市场的发展也必须依赖证券市场。作为金融机构的长期信贷资金,在很大程度上通过证券市场来筹集的,比如金融机构通过证券市场发行股票筹集资本金、通过证券市场发行金融债券筹集信贷资金等。第三,任何金融机构的业务都直接或间接与证券市场相关,而且证券金融机构与非证券金融机构在业务上有很多交叉。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证券市场
联系实际阐述我国证券市场的功能
中国证券市场的成长与发展,基本上是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中进行的,因而存在很多具有中国特色的地方,也存在许多问题。这些问题最集中的表现为以行政干预代替市场调节、以人为干预取代市场规律,从而导致证券市场失去了灵魂。 最近以来,证管部门陆续推出了一系列推进市场化的改革措施,如股票发行核准制、转配股上市、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引进战略投资者、发展机构投资者,这些改革措施,不仅实现了市场原则的回归,还证券市场以灵魂,更重要的是,给证券市场参与各方以强烈的市场信心,因而赢得了市场的广泛认可,极大地活跃了证券市场。近期我国证券市场化措施,概括起来具有如下特点: 彻底性。一直以来,我们抱着“试验”的态度推进市场建设,对证券市场总是带着过分的呵护,生怕市场有一天不小心会夭折。现实却反复证明,这种呵护使得市场变得如此脆弱和不堪一击,似乎总与人们过意不去,例如众多上市公司排队等着发行股票,证券市场却一蹶不振,利空政策频频出台,却总是难以牵住狂奔的市场。今年以来,周小川主席首先阐述一个完整的理念,即市场能决定的就由市场决定,市场不能决定的,要创造条件由市场决定。总之,遵循市场规律,回归市场原则,还证券市场以本来面目,这对于中国证券市场十年来的发展是空前的。因此,2000年将是证券市场发展的一个重大的转折点。 历史性。近期证管部门采取的一系列措施表明,他们并没有回避证券市场十年来发展所遗留的历史问题,而是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客观地说,证券市场面对的问题是严峻的,例如: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价问题,不仅与市场化原则相背离,更重要的是它已构成了我国证券市场的现实基础,如果不在彻底解决基础上寻求发展,那么只会离市场化原则越走越远。可喜的是,证监会近期推出了转配股上市流通、放宽条件允许上市公司增发新股两项措施,前者彻底消除了转配股的尴尬,后者涵义则更为深远,因为实现上市公司股份的全额流通短期内是不现实的,增发新股与配股不同,它可以大大降低国有股、法人股的比例,一旦国有股、法人股占市场极少比例时,就可以象推出转配股一样推向市场,从而在市场发展过程中消化历史遗留问题。由此可见,当前证券市场化进程具有历史客观性。 效率性。证券市场的首要功能决定资本的占有条件,并以其自身高度的流动性,较为灵活地在全社会配置有限的金融资源。长期以来,我国证券发行的额度制和审批制,扭曲了市场资源配置机制,上市公司质量不断下降,市场出现逆向选择,质优公司和真正的投资者被驱逐出市场,而劣质公司和投机者则不断地寻求进入市场,导致整个市场运行机制扭曲。今年证管部门提出推进股票发行市场化,采用超常规、具有创造性的思路发展投资基金和培育机构投资者,按照国际标准、完全市场化的原则创建二板市场,表明证券部门抓住了市场发展的要害,强调有效率地采取措施进一步提高市场的运作效率和配置效率。 开放性。证券市场化的开放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规则的国际化,如引进战略投资者、增发新股及超额配售、创设二板市场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我国证券市场在规则和监管上正尽量与国际市场接轨,市场监管更多地借鉴国际惯例,按照国际通行基本规则和形式办事。二是市场的间接开放。我国证券市场的对外开放,仅仅局限于B股市场及少数公司海外筹资和上市,严格意义上讲并没有对外开放。今年证管部门提出有限度地允许外国投资者逐步进入我国证券市场,并允许外资并购我国某些竞争性行业企业的股权,这将是我国开放证券市场的重要步骤。中国即将加入WTO,随着证券业的对外开放,我国证券市场与国际资本市场将进一步相互融合、相互渗透,当前主动性实现规则的国际化和间接性开放A股市场,将为直接开放A股市场积累经验并创造条件。 开放是证券市场化的加速器 开放性是当前证券市场化的一个重要特点,也是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基本方向。但是,我国证券市场发展一直以来缺乏明确的市场定位和远景规划,对开放证券市场更是避而不谈。进入二十一世纪,随着我国经济对外开放度的提高,国际资本市场竞争的加剧以及加入WTO后国内金融服务市场的对外开放,证券市场必须在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同时,对来自外部的变化作出反应,有步骤开放证券市场,使之融合到国际资本市场之中。显然,市场化进程有利于创造条件开放证券市场,开放证券市场则更有利推进证券市场化的进程: 开放证券市场有利于资本的市场化配置。中国是世界经济发展的最亮点,国际资本正追求不同的途径分享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成果。开放证券市场,就等于在国际资本市场开辟了一条支流,将国际资本引入到国内市场。由于国际资本流量巨大,证券需求将急剧增加,市场信心将得以增强,市场规模将稳步扩张,从而有条件通过市场消化历史遗留问题,实现市场基础结构的市场化变革。与此同时,国际资本具有先进的投资理念。证券价格将出现两极分化,具有较大规模、业绩优良和良好发展前景的股票将受到追捧,市场结构将发生质的变化,证券市场就能通过价格信号引导资本资源的配置。 开放证券市场有利于市场主体的发育。加入WTO后,证券服务业的市场进入将逐步放宽,国内证券中介机构将面临严竣考验。开放初期,由于国际投资银行及其他中介机构在业务定位和市场认同的特殊性,与国内机构将体现出短期的共生性,但国际投资银行及各类中介机构凭借雄厚的资本实力、人才和技术优势,将会迅速占领市场。面对强大的竞争压力,国内中介机构必将在竞争中壮大规模,不断提高自身运作水平,除此之外,外国资本将带来先进的管理经验和市场理念,从而引导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市场理念不断走向成熟。 开放证券市场有利于市场组织的重构和市场规则的完善。一方面,开放证券市场,就等于融入国际资本市场体系的竞争,全球证券市场已进入结构重组时代,证券交易所的购并结盟在国际和国内两个层面正蓬勃进行,这将一定程度上推动我国证券市场走向一体化,如A、B股合并,主板市场的一体化和二板市场的一体化,一体化进程将有利于充分发挥交易组织运营的规模经济性,增强在全球范围内的竞争力;另一方面,要使证券市场融入国际竞争,就必须采用国际通行的规则。市场组织的重构和市场规则的国际化将在更深层次促进证券市场化。 以开放的观点促进市场化 由于我国尚缺乏较完善的宏观经济政策框架和存在多重的市场约束,实现对外开放条件还不成熟。中国加入WTO,有步骤地开放金融保险业,并不等于开放资本市场,但随着国内经济与世界经济的融合,开放证券市场成为必然。因此,我国证券市场市场化进程必须进一步树立开放的观点,有步骤地实现市场开放,按照高标准、市场化的原则,使国内证券市场按照国际惯例运作,真正发展成为一个透明、高效和公平的市场。 (一)对资本开放 证券市场的首要功能是决定资本的占有条件,我国目前对于资本的市场进入有较多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证券市场规模发展和功能发挥。在证券市场市场化进程中,必须有步骤地开放证券市场以便资本自由流入和流出。 对国内资本的开放。一方面要积极引进机构投资者,允许保险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国有企业进入股市;另一方面要适度放开证券业进入壁垒,允许证券公司进入证券市场筹资,发行股票并上市交易,壮大证券公司规模和实力,推进证券公司经营机制的转变。 有步骤地对国外资本开放。一是要在鼓励符合条件的国内企业到境外上市筹资的同时,允许中外合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在国内证券市场上市。二是要积极研究合格外国投资者制度,允许中外合作基金、外国共同基金进入国内证券市场,并视市场发展状况,逐步放宽外资的投资限制。
简述现代商品经济条件下,证券市场的基本经济功能
证券市场综合反映国民经济运行的各个维度,被称为国民经济的“晴雨表”,客观上为观察和监控经济运行提供了直观的指标,它的基本功能包括:1、筹资—投资功能。证券市场的筹资—投资功能是指证券市场一方面为资金需求者提供了通过发行证券筹集资金的机会,另一方面为资金供给者提供了投资对象。2、资本定价功能。证券是资本的表现形式,所以证券的价格实际上是证券所代表的资本的价格,是证券市场上证券供求双方共同作用的结果,并且形成了证券需求者和证券供给者的竞争关。因此,证券市场提供了资本的合理定价机制。3、资本配置功能。证券市场的资本配置功能是指通过证券价格引导资本的流动从而实现资本合理配置的功能。
证券市场的作用
我国发展证券市场的作用经过10多年的发展,我国证券市场已初具规模。截至2002年8月底,我国境内外上市公司总数达1200多家,上市公司市价总值超过5万亿元,占GDP的比重50%以上,证券基金近60只,基金资产总规模超1000亿元,累计股票融资总额达8300多亿元,已开户投资者数接近七千万人。我国证券市场已经成为除日本外亚太区最大最有活力的证券市场之一。可以说,我们用十多年的时间就走完了西方发达国家证券市场上百年的历史,为下一步完善市场建设,开创未来证券市场新局面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证券市场的建立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成果之一,证券市场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一个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我国的经济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以及国民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首先,在过去十多年里,证券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对我国国企改革和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它为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的发展筹集了大量宝贵的资金,解决了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要的资金。它促进和初步实现了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和企业经营机制的转变。原有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通过上市的改制过程,转变为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运营高效的上市公司。同时,一大批大中型企业通过改制上市,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实践中起到了先导和示范作用,积累了大量宝贵的经验,为我国国有企业的下一步深化改革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其次,证券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壮大已经成为资源配置的重要桥梁。一方面,企业上市的过程就是资源配置的过程。十多年来,一大批国家重点和鼓励发展的、对产业升级换代有重要作用的国有企业成为优先扶持上市的对象,并成功地发行上市,充分发挥了证券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另一方面,在证券交易市场上,大量资金流向收益率高的行业和上市公司,企业价值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与此同时,证券市场上的兼并重组活动也日趋活跃和规范,使社会资源进一步向优势领域和优势企业集中。在十多年的发展历程中,一批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家通过证券市场获得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1000多家上市公司不仅已经成为中国国民经济的中坚力量,更在向世界一流企业的目标不断加速前进。同时,在中国这一高储蓄的国家,证券市场在引导资金从消费成为企业的投资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进一步加快了我国的资本积累速度。第三,证券市场的建立和发展有效地减轻了我国国有银行的借贷压力和经营风险。国有企业在拨改贷改革过程中,不少呆帐坏帐沉淀在国有银行,加剧了银行的经营风险。发展证券市场,扩大直接融资比例,化解了银行系统的风险。据统计,境内股票融资额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已经从1992年的0.62%增加到2001年的4.25%。境内股票筹资占银行贷款增加额的比率从1993年的5.70%提高到18.43%。与此同时,经过十几年的发展,证券业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中的一个重要行业,对推动国民经济增长作出了重大的贡献。伴随着市场的发展,一大批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投资咨询公司等市场中介机构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并获得了迅猛的发展,它们创造的价值已成为拉动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的新兴力量。回眸过去,证券市场的发展有力地推动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成为我国先进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市场组织形式,在国民经济中始终发挥着重要作用。放眼未来,我们必须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与时俱进,大胆开拓,进一步推进证券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 牟永宁 杨大力)经济晴雨表证券市场如果想成为经济的晴雨表,不但要在服务对象上实现全面覆盖,为更广泛的企业提供服务,还需要引入真正的长期资金,实现长期资金支持企业长期发展。来自监管机构的调研显示,股票市场投资者目前主要以短线投资为主,缺乏真正的长期投资者。与境外成熟市场相比,目前中国股票市场投资者平均换手率偏高。从投资行为分析,与机构投资者相比,个人投资者更偏向于持有和交易小盘股、低价股、绩差股和高市盈率股,持股时间较短、交易较为频繁。与境外成熟市场同类型机构投资者相比较,目前中国股票市场上的各类机构投资者整体规模偏小,持股期限普遍较短、交易比较频繁,短期投资行为比较明显在我国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功能仍待优化,市场结构仍待完善的同时,我们已经要直面国际金融竞争。从夯实市场基础的角度看,为各种发展阶段的企业提供全面资本市场服务,为上市的各类企业提供长期资金,两者相辅相成,是构建强大资本市场不可或缺的措施,而且也只有这种格局才能使得证券市场真正成为经济的晴雨表,实现建设资本强国的目标。
证券市场的作用有那些?
开始是为国企解困,再就是为股份改革筹资,现在股权分置还是为了变现. 证券市场的基本作用把证券买卖双方联系起来,起到定价、交易的功能。 证券市场的深层意义是:通过建立资金供求双方直接联系,实现风险与收益的匹配,以及实现社会资源优化配置。 所谓匹配风险收益,就是假如没有证券市场,企业要融资只能找银行贷款,个人理财只能找银行存款。银行贷给企业的款项存在风险(企业经营亏损、破产),银行支付储户本息却确定无疑——这样,银行处于不利地位,一旦多几笔贷款无法回收,支付储户就存在困难,容易造成金融动荡。证券市场的存在,让资金的供需双方——企业和个人——直接联系起来,个人为了获得更高收益,购买企业股份,但也承担更高风险,一切都是自愿自觉。 所谓社会资源优化配置。就是当存在证券市场,若两个投资项目风险相同,则资金必然流向高收益项目;若两个投资项目收益相同,资金必然流向低风险项目。如此竞争的结果,必然有利于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竞争的附带结果是:高风险的项目必然提供高收益,低收益的项目必然保证低风险。不存在高收益低风险(骗局)、或者低收益高风险(傻瓜)的投资项目。 所以,您说到的那几个作用中,证券市场主要是在第二、第三种功能上发挥作用。至于促进就业,则不一定(若证券市场动荡、反而拖累经济、影响就业)。
证券市场的基本功能包括( )。A.资本配置功能B.资本定价功能C.风险固定功能
【答案】:ABD【解析】证券市场综合反映国民经济运行的各个维度,被称为国民经济的“晴雨表”,客观上为观察和监控经济运行提供了直观的指标,它的基本功能包括:(1)筹资一投资功能;(2)资本定价功能;(3)资本配置功能。
证券市场有哪些功能?
证券市场是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证券发行和交易的场所。证券市场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为解决资本供求矛盾和流动而产生的市场。证券市场的功能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融资和投资功能。一方面,证券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使资金从资金剩余者流向资金需求者,为资金不足者筹集资金的功能。另一方面,证券市场又为各类投资者提供了投资渠道。与储蓄相比,证券投资虽有一定的风险,但收益往往也比较高,在国际上已成为个人和企业不可或缺的理财工具。(2)市场定价功能。证券是资本的表现形式,所以证券的价格实际上是证券所代表的资本的价格。证券的价格是证券市场上证券供求双方共同作用的结果。证券市场的运行形成了证券需求者和供给者的竞争关系,这种竞争的结果是:能产生高投资回报的资本,市场的需求就大,相应的证券价格就高;反之,证券的价格就低。因此,证券市场提供了资本的合理定价机制。(3)资源配置功能。证券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是指通过证券价格引导资本的流动从而实现资源合理配置的功能。在证券市场上,证券价格的高低是由该证券所能提供的预期报酬率的高低来决定的。证券价格的高低实际上是该证券筹资能力的反映。能提供高报酬率的证券一般来自于那些经营好、发展潜力巨大的企业,或者是来自于新兴行业的企业。由于这些证券的预期报酬率高,其市场价格相应就高,从而筹资能力就强。
证券市场的功能包括( )。
证券市场的功能包括( )。 A.融通资金 B.配置资源 C.转换机制 D.宏观调控 E.分散风险 查看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 ABCDE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证券市场的功能。主要有:融通资金、配置资源、转换机制、宏观调控、分散风险。参见教材P25。 本题知识点:证券市场的功能,
证券市场和证券行业一样吗
不一样。证券行业,是为客户提供证券的讲解与推荐。证券市场是证券交易的地方。证券市场要素包括证券市场参与者、证券市场交易工具和证券交易场所等。其最基本的结构有两种:按证券进入市场的顺序而形成的纵向结构关系和依有价证券的品种而形成的横向结构关系。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要经过什么的批准才能投资中国证券市场?
你好!只要申请通过了中国证监会的审核获得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就可以投资中国证券市场了,不过中国证监会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证券市场有一些限制,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单个境外投资者通过合格投资者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票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的10%;2、所有境外投资者对单个上市公司A股的持股比例总和,不超过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30%。3、境外投资者根据《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的,其战略投资的持股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什么是证券市场上最活跃的投资者
一、证券经营机构是证券市场上最活跃的投资者,以其自有资本、营运资金和受托投资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二、证券经营机构是由证券主管机关批准成立的主要经营证券承销、证券代理买卖、证券自营买卖、证券的登记和代保管、证券鉴证、证券过户、代理证券还本付息或支付股利、证券投资咨询及其他证券中介服务业务的金融机构。在美国,证券经营机构大多为合伙组织,西欧国家的商业银行,大多直接经营证券业务,独立的证券经营机构不多,在中国,目前主要是证券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三、证券经营机构是资本市场最重要的中介机构,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需要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的证券人才队伍。10月22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9月末,存续私募基金管理人24,512家,较上月增加108家,环比增长0.44%;管理基金数量117,484只,较上月增加3,123只,环比增长2.73%;管理基金规模19.18万亿元,较上月增加1,329.89亿元,环比增长0.7%。拓展资料1、中国证券业至少发挥着四个重要作用:第一,通过为企业发展筹集巨额资金进行资源分配。第二,促进众多公司以重组方式发展壮大。绝大多数上市公司已成为行业的领头羊,而且,这些公司在公司治理水平、风险控制能力和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都有了极大提高。第三,提供了不同的投资工具,有助于金融服务业的发展。经过近20年的发展,投资产品的数量和种类成倍增长,为投资者提高了差别化的投资选择。同时,证券业的发展对银行业的改革、增加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和加强服务都有促进作用。第四,随着日益加强的国际合作和对外开放,证券业为外资在中国的投资提供了一个新渠道。2、证券行业是提供智力服务、专业服务的金融中介,专业化程度要求高。截至目前,行业登记从业人员数量超过36万人,行业人才的平均年龄为35.4岁,青年人才占比超过60%;具有律师资质的人才占比在4%,具有注册会计师(CPA)资质的人才占比超过了6%,具有特许金融分析师(CFA)资质、金融风险管理师(FRM)资质的人才占比均在1%左右;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占比超过了90%;具有两年以上境外工作经历的人才占比稳步提升至2.4%,具有境外留学背景的人才占比超过20%。其中,保荐代表人7299名,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占比80%;证券分析师3582名,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占比90%;证券经纪人58667名,证券投资顾问69620名。行业人才队伍呈现出年轻化、专业化、高学历、国际化等特征,人才队伍的素质、结构及稳定性不断优化和提升。3、据国家统计局消息,前三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6265元,比去年同期实际增长9.7%。市场观点认为,随着居民收入增加以及累计财富增长,中国财富管理诉求也在不断增强,而作为财富管理产业的重要参与者,证券行业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4、伴随着国民理财意识的提升,近年来财富管理、权益类资产投资等业务都迎来了新的发展高峰,而这些其实都离不开券商。截至2020年末,全行业共有95家券商设立研究部门,总人数达6150人,其中分析师占比54.69%,研究销售人员占比22.55%。
如何在中国证券市场上进行股票投资
在目前我国债券一级市场上,个人投资者可以认购的债券主要有以下几个品种:一是凭证式国债;二是面向银行柜台债券市场发行的记账式国债。投资者可在这两个品种发行期间到银行柜台认购;三是在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的记账式国债,投资者可委托有资格的证券公司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认购,也可向认定的国债承销商直接认购;四是企业债券,个人投资者可到发行公告中公布的营业网点认购;五是可转换公司债券,如上网定价发行,则投资者可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上网申购。而在债券二级市场上,个人投资者进行债券交易的渠道主要有以下几个:一是可以通过商业银行柜台进行记账式国债交易;二是通过商业银行柜台购买银行转卖的二手凭证式国债;三是可以通过证券公司买卖证券交易所记账式国债、上市企业债券和可转换债券。我国的国债专指财政部代表中央政府发行的国家公债,由国家财政信誉作担保,信誉度非常高,历来有“金边债券”之称,稳健型的个人投资者喜欢投资国债。其种类有凭证式、记帐式、实物券式三种。现在常见的是前两种。可转债公司债券是一种特殊的企业债券,之所以说其特殊,是因为发行公司事先规定债权人可以选择有利时机,在一个特定时期(转股期)内,按照特定的价格(当期转股价)转换为发债企业的等值股票(普通股票),是一种被赋予了股票转换权的公司债券。
中国证券市场机构投资者构成的发展与演变
●2001年“6·14”后,市场环境出现较大变化,证券市场的投资者结构也出现变化,即市场结构从以个人投资者为主体转变为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体。 ●1999年沪深两市月均换手率为33.97%,到2002年换手率降为20.39%。这至少反映出投资者有长期持股的趋势。 ●基金作为市场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其持股从相对集中走向相对分散。基金过度分散化投资不但不能够起到风险防范的作用,而且有可能陷入分散化投资风险。 ●今年,主流券商一般都调低了盈利预期,更加注重深入研究市场趋势、上市公司、竞争对手,采取建立适度分散、重点持有具有长期投资价值股票的投资组合模型及波段滚动操作的手法。(剖析主流资金真实目的,发现最佳获利机会!) 选择“6·14”为转折点的一点考虑 证券市场经历了从散户投资者为主体到机构投资者为主体的结构转变,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为了论述的方便,本文将2001年“6·14”沪深综指同时达到最高点这天作为市场结构转变的一个重要分水岭,但这种划分只是相对的。 散户时代市场操作特点 一、2001年“6·14”以前,市场投资者结构中的主体是散户 1991—1998年,散户是沪深证券市场的主要力量。此间,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基金公司等机构投资者不仅开户数量少,而且资金投向也不仅仅是在证券市场,有相当大的一部分资金投向了房地产等领域。到1998年,管理层意识到一个稳定的证券市场必须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体。特别是1999年政府允许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上市公司等三类企业资金进入股票市场,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开始了由散户投资者为主体向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体迅速演变的过程。 二、散户时代证券市场的主流操作特征是投机 1、股价波动大 2001年“6·14”以前的沪深证券市场,谈的最多的是机构投资者的坐庄、散户投资者的跟庄、股评的“套住庄家”,热衷于研究庄家行为。还有一些主力机构操纵市场,引起股价巨幅震荡。(详见表1) 2、投机气氛浓厚 在以散户投资者为主体的市场环境中,一些机构投资者是市场的操纵者。部分机构通过对倒、拉抬股价,或者与上市公司联手炒作。一些机构对上市公司的重点投资和股价拔高,并不是出于对其投资价值的本意认可,而主要是为了从二级市场的炒作中获利以及扩大圈钱规模的需要。通过部分机构投资者与散户投资者的博弈,形成诸如“中科系”等许多颇具规模的机构大鳄。在市场行为表现上,“6·14”之前市场换手率极高,1996年达到最高峰时,沪深两市换手率分别为760%和950%;到2001年6月才逐渐下降为126%和132%,仍比发达国家高出许多。沪深股市换手率极高的特点,足以说明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时间短,存在着较普遍的炒作现象(见表3)。 3、由于信息不对称,违法操纵行为比较突出 由于当时股市深层机制存在缺陷,信息披露还不规范,上市公司造假行为时有发生。有的机构利用信息不对称,集中资金优势,凭借有利的交易地位和交易手段操纵市场。据统计,我国上市公司中三年内平均一家公司发生过两次大型的资产重组事件,个别上市公司频繁重组的目的是为了达到在二级市场配合股价炒作的需要、满足增发配股的要求、大股东将上市公司的资产更彻底地据为己有等。需要司法介入立案查处的先后有亿安科技股价操纵案、银广夏财务造假案、中科创业内幕交易和股价操纵案等。 机构投资成为主流 一、市场和监管环境出现重大变化 “6·14”后,市场和监管环境出现较大变化,证券市场的投资者结构也出现质的变化,即市场结构从以个人投资者为主体转变为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体。 从监管方面来看,管理层对证券市场采取了严厉的监管措施,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定。从市场角度看,从2001年6月开始,沪深综指开始大幅度调整,到2001年12月底,沪深综指均下跌1/3以上。在市场和监管出现重大变化的环境里,证券市场结构也悄然出现变化,机构越来越成为证券市场投资的主体。 二、“看得见的手”培育机构投资者 沪深市场机构投资者的发展基本上可以分为两块:一块是政府力量推动型的机构投资者发展;另一块是民间力量推动型的的机构投资者发展。政府力量推动的机构投资者包括证券公司、基金、信托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等。 证券公司 到今年11月底,国内证券公司数量上已经达到124家,注册资本为1043亿元。此外,一些券商还存在一些不同形式的委托理财资金。 基金 截至11月底,国内封闭式基金数量增加到54只,其规模也将近800亿元。除了封闭式基金外,到现在为止,共有17只开放式基金,其规模达到560多亿元。而且,根据目前开放式基金发行和发展态势,相信今后将有更多的开放式基金进入证券市场。 信托公司 到2002年,被保留的信托投资公司为57家。就这些信托投资公司本身的资本金而言,57家信托投资公司资本金应该在600亿元左右(平均每家10亿元左右)。根据“自用固定资产和股权投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80%”的原则,简单估计其可投资于证券市场的自有资金在480亿元左右。此外,信托投资公司可以将受托资金投资于证券,其可用规模应该与自有资金相当,大约为500亿左右。 保险基金和社保资金 至2002年11月底,全国保险公司总资产达到6167亿元。以平均入市规模为10%计算,国内保险资金可投资于股市的资金大约为610多亿元。另外,还有投资理财型险种的保费,它可以100%投入股市,这个规模大概在400亿左右。合计2002年11月全国社保资金规模约为1000亿元。 三、机构投资者成为市场主流 1、国外现状及发展趋势 从国外市场来看,证券市场的潮流应该是机构占主导。美国、英国等是保险资金、共同基金和养老基金等稳定持有股市绝大部分股份;日本等则是法人机构相互持股,也是机构占据主导地位。而且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有增无减。美国机构投资者占美国总股本的比重由1950年的7.2%上升到2001年三季度末的46.7%-。其中,养老基金由0.8%上升到19.8%,共同基金由2%上升到17.9%,保险公司由3.3%上升到7.3%。 2、沪深开户数构成及其变化趋势 从机构数量、机构规模和市场换手率三者可以反映证券市场是否由机构占主导。目前,机构投资规模大约在10000亿元左右,是目前市场流通市值的76.65%,反映了一个机构时代的特征。 从开户数量看,目前市场也开始呈现机构占据主导地位的特征。从1995年到2002年,机构开户数占总开户数的比例一直在上升(表2),尤其是新开户的增长率更有明显的变化。 3、换手率在逐渐下降 换手率也是反映证券市场结构的一个重要的特征。表3所列是1999年至2002年间沪深市值、流通市值和换手率的一些情况。一般而言,换手率越高,资金进出就越频繁。而频繁资金的进出绝大部分是小资金运动的结果,大资金则难以频繁换手和进行频繁资金运动。从表3可见,1999年沪深两市月换手率为33.97%,到2002年12月换手率降为20.39%。当然,也不排除换手率的下降是由于市场不景气的结果。但是,这至少反映出投资者有长期持股的趋势。 种种迹象表明,证券市场结构正在出现重大变化,即从过去的个人投资者为主体转变为机构投资者为主体。 基金陷入分散化投资风险 结构发生变化,机构投资者的主流操作行为也因此发生重大的转变。基金作为市场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其持股从相对集中走向相对分散。 一、持股集中度降低 一般而言,持股集中度越高,机构就越有可能重仓持有某一家或者数家上市公司股票。反之,机构持股就有可能相对均匀。根据我们的分析,从1998年12月到2002年9月基金的持股集中度在不断下降。以基金开元为例,1998年12月持股集中度为76.45%,到了2002年9月基金开元的持股集中度降为42.28%。整体上,从1998年到2002年9月基金持股平均集中度总体也在不断下降,1998年12月基金整体持股集中度为61%,1999年12月为55.37%,2000年12月为60.75%,-,2001年12月为59.12%,2002年9月下降为42.96%。持股集中度的降低说明现在基金更多地不是将投资于证券市场的资金集中投资于某一只或者某几只股票上,而是采取分散策略,将资金均匀或者相对均匀地投资于各基金组合之中,这点从后面的持股数量分析中也可以看出。 二、投资越来越分散 基金操作变化之二就是投资越来越分散。考察一下基金近年持股数量,就会发现这一趋势。2000年11月,23家基金平均持股家数为66.39家,到2002年6月52家基金(含开放式基金)的平均持股家数为124.6家,将近翻了一番。持股家数的增多说明基金投资越来越分散,组合投资越来越成为基金投资的主流,同时也反映基金投资行为越来越谨慎。从相对分散和相对集中收益率来看,如果以持股的家数超过124.6家为分散投资基金,持股家数少于124.6家为相对集中投资基金,则2002年中期16家分散投资基金中有5家实现盈利,盈利比例为31.25%;反之,35家相对集中投资基金中有8家实现盈利,盈利比例为22.86%。分散投资基金盈利能力相对好于集中持股基金盈利能力。 三、过度分散化投资能不能降低风险 分散投资究竟能否降低基金的投资风险呢?根据对基金的分析,我们认为,目前的市场结构情况下过度分散投资不能降低基金的风险。 据统计,在扣除上证综指和深证综指的涨跌幅后,我们发现在持股相对集中的时期,基金的业绩明显好于持股相对分散的时期。以基金总收入同比增长比例来看,除了2001年6月30日出现指数和基金业绩增长背离外,在持股相对集中时期(1999.12.30—2001.6.30)基金业绩(收入增长率)明显好于大盘指数的涨跌幅度;反之,在持股相对分散时期(2001.6.30—2002.6.30)基金业绩则明显劣于大盘指数的涨跌幅度。据此,我们判断,2001年6月可能是基金投资行为转变的一个分界点。 从同一时期不同的基金表现来看,基金的收益与基金持股数量多少之间会得出一些不同的结论。2002年中期,16家分散投资基金中有5家实现盈利,盈利比例为31.25%;35家相对集中投资基金中有8家实现盈利,盈利比例为22.86%。分散投资基金盈利能力相对好于集中持股基金盈利能力。但是,如果仔细观察这些收益较好的基金,我们会发现持股相对分散且业绩较好的基金有相当一部分是新上市的封闭式基金,如基金丰和、基金鸿阳、基金科瑞等。由于这些基金入市时间较晚、入市时机相对较好,因而在整体业绩上好于老基金是显而易见的。如果将这些基金排除在外,持股相对分散的基金业绩未必好于持股相对集中的基金。 不难看出,无论是横向还是纵向比较,持股相对集中的基金业绩要好于持股相对分散的基金。这似乎给我们当前的基金操作一个启示:在目前的市场结构下机构投资应该还是以相对集中为主。过度分散化使基金在每只股票上的持股数量相对较少,基本上已经沦落为“大散户”,散户在股市中被动挨打的境况在基金身上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因此,基金过度分散化投资不但不能够起到风险防范的作用,而且有可能陷入过度分散化投资风险。 机构博弈操作特征 一、机构和机构的博弈 市场进入机构博弈时代后,机构面临的主要对手也是机构,彼此相互了解,市场行为和操作手法相似。目前,各类证券投资基金并未能形成自己独特的投资理念和操作风格,机构行为散户化使各大基金投资品种雷同化,主要靠小波段、小批量、高频率来获利,侧重于短炒。证券投资基金正失却资金量大、持股集中的优势,并没有起到稳定市场的作用。鉴于沪深股市机构主要是基金和券商(目前保险类基金、私募基金基本上还是通过基金管理公司或券商委托理财的方式入市),而且真正具有长期投资价值的绩优上市公司仍不算多,基金操作采取了极度分散化持股的策略,机构交叉持股情况必然非常严重,所以可供券商选择和建仓的价值型上市公司甚少。对于券商来讲,面对机构与机构的博弈,一方面要调整好心态,在激烈竞争冲击下如何应对来自商业银行、信托、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行业渗透的严峻挑战,已经成为关系到券商生死存亡的大问题;另一方面券商在操作手法上,既要研究券商与基金之间的博弈行为,又要研究券商与券商之间的博弈行为,在一个只有少数人赚钱的博弈中,只有坚持自身操作特色、采取与众不同手法的少数券商才会真正盈利。 二、从券商投资行为看未来机构的操作特征 目前由于机构博弈时代盈利模式尚未形成,各种操作策略和行为的对与错都还需要进行长期的实践检验。但是,从2002年强势股的表现来看,大部分强势股的筹码集中,以前券商的操作特征依然存在。只不过是根据政府监管加强、市场波幅减小、换手率降低等特点,主流券商一般都调低了盈利预期,更加注重深入研究市场、上市公司、竞争对手,采取建立适度分散、重点持有具备长期投资价值股票的投资组合模型及波段滚动操作的手法。从2002年以来证券投资基金盈利情况来看,极度分散投资十分被动,目前并不能真正降低风险。因此,在少数人赚钱的市场里,机构未来的博弈策略应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迅速提升自己的研究能力,寻找价值投资机会,采取合理分散、适度集中的模式。这一方面可以避免沦为散户,另一方面又可以保持灵活、机动,成为市场少数盈利者。 表1 深市A股1991.12.31—2001.12.31震幅前10名股票 名次 代码 名称 最高价(元) 最低价(元) 震幅(%) 1 000503 海虹控股 80 0.4 19900 2 000008 ST亿安 126.31 3.07 4014.33 3 000534 汕电力A 14.7 0.5 2840 4 000021 深科技A 70 2.4 2816.67 5 000537 南开戈德 50.22 1.95 2475.38 6 000504 赛迪传媒 34.65 1.4 2375 7 000023 深天地A 31.6 1.3 2330.77 8 000502 琼能源 46.35 2.01 2205.97 9 000539 粤电力A 27 1.27 2025.98 10 000035 中科健A 59.2 2.95 1906.78 表2 沪深A股投资者构成(截至沪市2002.10,深市2002.11) 年份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机构(万户) 5.64 7.58 12.48 14.18 18.47 个人(万户) 232 2285 3304 3879 4443 合 计(万户) 1238 2293 3317 3893 4462 机构占总开 0.46 0.33 0.38 0.36 0.41 户比例(%) 年份 2000 2001 2002 机构(万户) 21.48 31.33 35.63 个人(万户) 5081 6461 6761 合 计(万户) 5103 6482 6797 机构占总开 0.42 0.48 0.52 户比例(%) 表3 1999.12-2002.11间沪深两市换手率表 1999年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上市公司(个) 949 1088 1160 1220 市值(亿元) 26471 48091 43522 40347 流通市值(亿元) 8214 16088 14463 13047 月均换手率(%) 33.97 41.82 16.93 20.39 表4 基金收入指标与沪深综指比较 2002.6.30 2001.12.31 2001.6.30 净值收益率(%) -6.63 5.87 6.19 总收入同比 -161.5 -79.46 -73.65 增长率(%) 总资产增长率(%) -5.37 -37.66 -22.42 分红率(%) 13.65 沪市综指涨跌 5.27 -25.79 6.97 幅度(%) 深市综指涨跌 6.52 -27.7 3.55 幅度(%) 2000.12.31 2000.6.30 1999.12.31 净值收益率(%) 41.05 30.6 17.97 总收入同比 125.77 540.34 120.56 增长率(%) 总资产增长率(%) 29.15 15.11 19.17 分红率(%) 90.59 91.97 沪市综指涨跌 7.54 44.26 -19.09 幅度(%) 深市综指涨跌 5.59 47.7 -20.77 幅度(%)
请大家给我1份关于中国证券市场投资策略的论文2
证券投资策略研究论文 现代金融理论由于忽略了对人的心理活动及其行为模式的研究,造成了理论与实证的背离。行为金融理论将心理学尤其是行为科学理论融入到金融学之中,从微观个体行为以及产生这种行为的心理、社会动因来解释、研究和预测证券市场的现象和问题,逐步形成了自己的理论框架,建立了行为投资决策模型。在对证券市场的大量统计研究基础之上,行为金融理论家们已获得了关于投资者投资行为的大量实证研究结论,从而为投资者提供了良好的证券投资策略。因此综合国内外已有的研究成果基础,用行为金融理论深入探讨中国证券市场的投资策略,并对可能存在的问题作一些初步研究已显得非常必要。 一、行为金融理论与投资决策模型 大量的事实证明,投资者的行为方式及其深层次的心理特征对投资活动的结果具有直接的、重要的影响,在研究复杂的金融市场时,我们必须考虑人类自身行为所具有的复杂多变性特点。在借鉴行为科学、心理学以及社会学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初步形成了以投资活动当事人的心理因素为基础的行为金融理论体系。对应于现代投资理论的假设,行为金融理论给出自己的理论假设:(1)人是有限理性的;(2)非完全市场的存在;(3)投资者的投资具有群体行为特征。行为金融理论基础主要有:(1)期望理论(Prospect Theory 1979);(2)行为资产定价模型(BAPM);(3)行为金融资产组合理论(Behavioral Portfolio Theory 1999)。在此基础之上构造的行为金融投资决策模型有:(1)BSV模型与DHS模型;(2)统一理论模型(Unified Theory Model);(3)羊群效应模型。 二、行为金融对投资者行为的实证研究结论 1.过度自信。人的心理中往往有过分高估自己能力和知识的倾向,表现为投资决策中过分相信自身的判断和决策,而忽视了客观情况变化造成决策失误的可能性。由上交所组织完成的《中国证券投资者行为研究》指出,我国股市6500万投资者中无业者占较大比例,有理由相信这些无业者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是缺乏市场竞争力的人,由于无事可做,也不考虑自己的能力,就想到股市赚钱,由此可见我国投资者过度自信之严重程度。 2.抛锚性错误。人们在对某件商品的价值进行判断时,通常需要一定的信息锚作为判断的参照标准。同样,投资者对于证券价格的变动预测也需要一定信息作为参照的锚。抛锚性往往导致投资者对新的、正面的信息反应不足。我国投资者往往是利用类似行业、板块、股本大小、经营业绩等的股票价格来衡量其投资股票的价格的。但是锚并不能长时间一直保持准确性和有效性,即锚会使投资者判断出错。 3.羊群行为。股市中的“羊群行为”是指投资者由于受其他投资者投资策略的影响而采取相同的投资策略。其关键是其他投资者的行为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并对他的决策结果造成影响。我国股市中存在的大量“跟风”、“跟庄”、投资基金的投资组合类同等都是典型的“羊群行为”。孙培源(2002)通过构造股票收益率的横截面绝对偏离和市场收益率的非线性检验,实证了中国股市羊群效应的存在。 4.噪声交易。非理性投资者把与价值无关的信息认为是与价值有关,或者某些投资者人为地制造虚假信息,而其他投资者无法识别其真伪,这两种信息被认为是噪声,相应产生的交易称为噪声交易。我国股市近400%的年换手率中至少300%可以归因于噪声交易。施东晖(2001)实证研究表明,由于技术分析方法在上海股票市场被广泛使用,当某此技术信号显示“上升”或“下跌”趋势时,将引发大量的买卖行为,从而强化现有的股价趋势。 5.过度反应与反应不足。过度反应是由DeBondt和Thaler(1985)最早发现的,他们发现投资者对于近期的好消息不是做出正确的贝叶斯反应,而是过度反应致使股票价格超过其内在价值。我国王永宏(2001)运用DT的方法研究了中国股票市场的过度反应现象证实了中国股市存在着明显的过度反应现象。反应不足是指投资者对自身的判断过度自信,或是一味依赖过去的历史经验作为判断的参照标准(犯抛锚性错误),对市场中出现的新趋势和新变化反应迟钝,丧失了获利的良好时机。我国股市中存在的“轮涨效应”就是一种“反应不足”。 6.处置效应。“处置效应”是指投资者长时期持有套牢的股票而过早抛出赢利的股票的现象。这意味着当投资者处于盈利状态时是风险回避者,而处于亏损状态时是风险偏好者。赵学军(2001)等人的研究结论是:与国外相比,我国投资者更加倾向于卖出盈利股票,继续持有亏损股票。我国股市的处置效应在年末相对增强,个人投资者的处置效应强于机构投资者。 7.动量效应。在一定持有期内,平均而言,如果某只股票或某些股票组合在前一段时期内涨幅较好,那么,下一段时期内,该股票或股票组合仍将有良好表现。通过对我国股市历年大盘及个股的统计分析,我们认为无论是在大盘还是在个股上,我国股市都存在动量效应。大盘的动量效应以日为时间单位比较明显,而一些典型个股无论是以日、周还是以月为时间单位都非常显著。 8.过度恐惧与政策依赖性心理。当股市虚假消息满天飞、股市暴跌时,投资者不计成本的大量抛出股票,表现出十足的恐惧。在股市暴跌时,我国投资者往往把自己的希望寄托在政府的救市政策上,这种对政策的依赖超过了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 9.遗憾。遗憾理论认为投资者为了回避曾经做出的错误决策的遗憾和报告损失带来的尴尬,可能避免卖掉价格已下跌的股票。还有,即使决策结果相同,如果某种决策方式能减少投资者的后悔心理,对投资者而言,这种决策方式就优于其它决策方式。因此,投资者有从众心理,倾向于购买本周热门或受大家追涨的股票,因为当考虑到大量投资者也在同一投资上遭受损失时,投资者可能降低其情绪反应或感觉。 10.暴富心理与赌博心理。中小投资者短线频繁操作,其目的是为了快速致富。面值1元的股票炒到100多元还有人敢去追涨;公司亏损了几亿元,已经资不抵债还有人敢去接盘;ST现象是指那些被冠以特别处理的上市公司,其股价在特别处理消息公布后不跌反升的现象。明知上市公司巨额弄虚作假还有人敢去炒底,这些都充分暴露了我国投资者实足的赌性。 11.轮涨轮跃效应(补涨补跌效应)。在一次行情中,如果某些股票没有上涨(下跌),那么它们就具有补涨(补跌)的潜力。没涨的要无条件补涨,没跌要五条件补跌。长期以来我国股市个股轮番炒作就是一例。 12.小盘股、新股效应。我国股市对小盘股、新股独有情忠,逢小必炒、逢新必炒已是我国股市的惯例。我们统计分析发现在过去的十年中,我国小盘股、新股的收益率显著高于大盘股和老股。但自2001年6月中国股市长期下跌及证券投资基金大量发行以来,这一状况有所改变。 三、行为金融理论指导下的证券投资策略 行为金融学的理论意义在于确立了市场参与者的心理因素在投资决策行为以及市场定价中的作用和地位,否定了传统金融理论关于理性投资者的简单假设,更加符合金融市场的实际情况。行为金融学的实践指导意义在于投资者可以采取针对非理性市场行为的投资策略来实现投资赢利目标。在美国证券市场上,目前有数家资产管理公司在实践着行为金融学的理论,其中有的基于行为金融的共同基金取得了复合年收益率25%的良好投资业绩。考察我国证券市场的投资者行为特点,我们总结出我国金融市场的投资策略: 1.针对过度反应的反向投资策略。反向投资策略就是买进过去表现差的股票而卖出过去表现好的股票来进行套利的投资方法。行为金融理论认为,由于投资者在实际投资决策中,往往过分注重上市公司的近期表现,从而导致对公司近期业绩情况做出持续过度反应,形成对绩差公司股价的过分低估,最终为反向投资策略提供了套利的机会。 2.动量交易策略。即预先对股票收益和交易量设定过滤准则,当股票收益或股票收益和交易量同时满足过滤准则就买入或卖出股票的投资策略。行为金融意义上的动量交易策略的提出,源于对股市中股票价格中间收益延续性的研究。 3.成本平均策略。指投资者在将现金投资为股票时,通常总是按照预定的计划根据不同的价格分批地进行,以备不测时摊低成本,从而规避一次性投入可能带来的较大风险的策略。 4.时间分散化策略。指根据投资股票的风险将随着投资期限的延长而降低的信念,建议投资者在年轻时将其资产组合中的较大比重投资于股票,而随着年龄的增长将此比例逐步减少的投资策略。 5.小公司效应策略。小公司效应是指小盘股比大盘股的收益率高。Banz(1981)发现股票市值随着公司规模的增大而减少的趋势。Siegl(1998)研究发现,平均而言小盘股比大盘股的年收益率高出4.7%,而且小公司效应大部分集中在1月份。根据小公司效应而采用的投资策略称为小公司效应策略。 6.组合投资策略。行为金融学认为,证券市场并不是有效的(一般指半强式有效,semlstrong efficient)。这就意味着传统的证券组合投资理论中,“在有效市场中,投资者不可能获得与其所承担风险不对称的额外收益”的提法在实践中是不成立的。也就是说,通过选择合适的组合投资策略,投资者将可能获得额外收益。 7.针对羊群行为的相反策略。由于市场中广泛存在的羊群行为,证券价格的过度反应将是不可避免的,以致出现“涨过了头”或者“跌过了头”。投资者可以利用可以预期的股市价格反转,采取相反投资策略(contrarian strategy)来进行套利交易。中国的股票市场素有“政策市”之称。考察中国证券市场的历史走势,我们会发现在重要的顶部或底部区域,在消息面上总是伴随着一些重要的股市政策的出台。不同的投资者对政策的反应是不一的。针对个人投资者的行为反应模式,投资基金可以制定相应的行为投资策略——相反投资策略,进行积极的波段操作。 8.购买并持有策略。个人和机构投资于股票应执行几种能帮助控制认识错误和心理障碍的安全措施。控制这些心理障碍的关键方法是所有类型的投资者都要实施一种严格的交易策略——“购买并持有”策略。投资者在为组合购进一只股票时,应详细地记录购买理由,而且要制订一定的标准以利于进行投资决策。长期采取“购买并持有”策略,通常业绩将超过高周转率的短期交易策略。 9.利用行为偏差。心理学和决策科学提出,在某种情形下,投资者并不是尽力使财富最大化,并且在某些情形下投资者还会在智力方面犯系统性判断错误,这些行为偏差将导致证券定价的错误,合理利用这些偏差将给投资者带来超额收益。行为型投资人则尽力寻找由于行为因素而被市场错误定价的证券从而获取超额利润。可见,对人类行为偏差的正确把握是获取市场超额利润的来源之一。 10.ST投资策略。上市公司被宣布为特别处理,意味着公司陷入严重困境。但同时,ST公司也成为潜在的并购目标。考虑到壳资源在中国证券市场上的稀缺性,ST公司的价值无疑是巨大的。作为一种投资策略,ST公司是可以被纳入证券投资组合之中的。 总之,行为金融理论寻求并确定投资者可能对新信息产生反应过度或反应迟钝而导致证券定价错误的市场情形。行为金融学投资策略的目标就是在大多数投资者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前,投资那些定价错误的股票,并在股票价格正确定位之后抛出获利。 四、应用行为金融理论指导证券投资要注意的问题 行为金融学的科学性在于它始于公理并寻求建立在公理上的理论能解释金融市场的行为。它试图理解和预测心理决策过程的系统的金融市场意义。如上所说,中国股票市场中存在着普遍的运用传统金融理论无法解释的金融现象,而用行为金融理论可以很好地解释之,并由此导致了许多有价值的行为投资策略,但在具体运用这些投资策略时还要注意以下几点问题。 1.行为金融理论本身也是处于不断发展之中。行为金融理论的投资策略是:在大多数投资者尚未意识到错误时投资于某些证券,随后当大多数投资者意识到错误并投资于这些证券时卖出这些证券。一旦证券市场的绝对多数投资者认识到这一问题并采取相同的策略,那么结果又会怎样?我们相信随着行为科学的深入研究、证券市场的不断变化和发展,会进一步发现更多的行为金融问题,并且一些已有的行为金融现象可能会淡化甚至消失。因此在应用行为金融投资策略时,要防止教条化。 2.要切忌对国外现有行为投资策略的简单模仿。现有的行为金融理论主要是在发达的金融市场产生的。我国证券市场同成熟的证券市场比较,还是一个新兴的证券市场——历史短、不规范。中国金融市场与发达的金融市场的共性与特殊性决定了我们在运用行为金融投资策略时,不是对国外现有行为投资策略的简单模仿,而应当掌握行为金融学的理论方法,对中国证券市场的行为特点进行深入研究,探索适应我国证券市场运行特点的我们自己的行为金融学投资策略。 3.行为投资策略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金融监管的深入及投资者结构的改善,我国金融市场行为金融现象会发生很大的变化。例如小公司效应现象就不如过去明显、庄股由于监管的加强从而动量效应也明显减弱。我们预言随着管理层对股市认识的转变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我国的ST现象迟早会消失。 4.不同投资者需要有不同的投资策略。将行为金融学的研究成果运用到我国证券市场的实践中,可以合理引导投资者的行为。对于广大中小投资者,要通过教育来使其趋于理性化,提高证券市场投资者的投资决策能力和市场的运作效率。对于机构投资者,要提高其投资管理水平。投资者决策中的心理偏差是与生俱来,而这些认知偏差可以通过学习、训练等手段得到有效缓解,因此,不同投资者应该采用不同的投资策略,只有呼吁所有各层次的投资者共同参与探讨我国行为金融问题,行为金融投资策略才能在我国有用武之地。
香港证券市场与大陆的有什么不同?
香港证券市场与内地市场存在不少分别,当中包括1. 香港证券市场较国际化,有较多机构投资者,海外及本地机构投资者成交额约占总成交额的65%(分别为39%及26%),海外投资者的成交额更占总成交额逾40%。由于各地的投资者对证券估值和市场前景可能会作出不同的判断,内地投资者在参与香港证券市场时宜加倍审慎。 2. 在产品种类方面,香港证券市场提供不同类别的产品,包括股本证券、股本认股权证、衍生权证、期货、期权、牛熊证、交易所买卖基金、单位信托/互惠基金、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及债务证券,以供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在不同市况下有所选择。 在交易安排上两地市场亦有不少差异,例如: 1. 内地市场有涨跌停板制度,即涨跌波幅如超过某一百分比,有关股份即会停止交易一段指定时间;香港市场并没有此制度。此外,根据香港法律,除非香港证监会在咨询香港特别行政区财政司司长后指令,否则香港的证券及期货交易所不得停市。 2. 在香港证券市场,股份上涨时,股份报价屏幕上显示的颜色为绿色,下跌时则为红色;内地则相反。 3.香港证券市场主要以港元为交易货币;内地股市以人民币为交易货币。 4. 在香港,证券商可替投资者安排卖出当日较早前已购入的证券,俗称「即日鲜」买卖。内地则要求证券拨入户口后始可卖出。投资者宜与证券商商议是否容许「即日鲜」买卖。 5.香港证券市场准许进行受监管的卖空交易。 6.香港的证券结算所在T+2日与证券商交收证券及清算款项。证券商与其客户之间的所有清算安排,则属证券商与投资者之间的商业协议。因此,投资者应该在交易前先向证券商查询有关款项清算安排,例如在购入证券时是否需要实时付款,或出售证券后何时才能取回款项。
香港证券市场与大陆的有何差别
香港证券市场与内地市场存在不少分别,当中包括1. 香港证券市场较国际化,有较多机构投资者,海外及本地机构投资者成交额约占总成交额的65%(分别为39%及26%),海外投资者的成交额更占总成交额逾40%。由于各地的投资者对证券估值和市场前景可能会作出不同的判断,内地投资者在参与香港证券市场时宜加倍审慎。 2. 在产品种类方面,香港证券市场提供不同类别的产品,包括股本证券、股本认股权证、衍生权证、期货、期权、牛熊证、交易所买卖基金、单位信托/互惠基金、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及债务证券,以供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在不同市况下有所选择。 在交易安排上两地市场亦有不少差异,例如: 1. 内地市场有涨跌停板制度,即涨跌波幅如超过某一百分比,有关股份即会停止交易一段指定时间;香港市场并没有此制度。此外,根据香港法律,除非香港证监会在咨询香港特别行政区财政司司长后指令,否则香港的证券及期货交易所不得停市。 2. 在香港证券市场,股份上涨时,股份报价屏幕上显示的颜色为绿色,下跌时则为红色;内地则相反。 3.香港证券市场主要以港元为交易货币;内地股市以人民币为交易货币。 4. 在香港,证券商可替投资者安排卖出当日较早前已购入的证券,俗称「即日鲜」买卖。内地则要求证券拨入户口后始可卖出。投资者宜与证券商商议是否容许「即日鲜」买卖。 5.香港证券市场准许进行受监管的卖空交易。 6.香港的证券结算所在T+2日与证券商交收证券及清算款项。证券商与其客户之间的所有清算安排,则属证券商与投资者之间的商业协议。因此,投资者应该在交易前先向证券商查询有关款项清算安排,例如在购入证券时是否需要实时付款,或出售证券后何时才能取回款项。
香港证券市场与大陆的有何差别
香港证券市场与内地市场存在不少分别,当中包括1. 香港证券市场较国际化,有较多机构投资者,海外及本地机构投资者成交额约占总成交额的65%(分别为39%及26%),海外投资者的成交额更占总成交额逾40%。由于各地的投资者对证券估值和市场前景可能会作出不同的判断,内地投资者在参与香港证券市场时宜加倍审慎。 2. 在产品种类方面,香港证券市场提供不同类别的产品,包括股本证券、股本认股权证、衍生权证、期货、期权、牛熊证、交易所买卖基金、单位信托/互惠基金、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及债务证券,以供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在不同市况下有所选择。 在交易安排上两地市场亦有不少差异,例如: 1. 内地市场有涨跌停板制度,即涨跌波幅如超过某一百分比,有关股份即会停止交易一段指定时间;香港市场并没有此制度。此外,根据香港法律,除非香港证监会在咨询香港特别行政区财政司司长后指令,否则香港的证券及期货交易所不得停市。 2. 在香港证券市场,股份上涨时,股份报价屏幕上显示的颜色为绿色,下跌时则为红色;内地则相反。 3.香港证券市场主要以港元为交易货币;内地股市以人民币为交易货币。 4. 在香港,证券商可替投资者安排卖出当日较早前已购入的证券,俗称「即日鲜」买卖。内地则要求证券拨入户口后始可卖出。投资者宜与证券商商议是否容许「即日鲜」买卖。 5.香港证券市场准许进行受监管的卖空交易。 6.香港的证券结算所在T+2日与证券商交收证券及清算款项。证券商与其客户之间的所有清算安排,则属证券商与投资者之间的商业协议。因此,投资者应该在交易前先向证券商查询有关款项清算安排,例如在购入证券时是否需要实时付款,或出售证券后何时才能取回款项。
香港证券市场的香港证券市场特点
香港证券市场特点:一、市场规模雄厚。以首次上市集资金额及总集资金额计,2004年在全球排名中名列第三位,香港也是全球最活跃的证券交易市场;二、专业机构和人才的支持。在过去几十年,香港已成功汇聚了大批国际金融证券机构和专业人才,他们都具备国际认可的资格,积累了大量有关市场的经验,可以为企业提供最优质的金融服务;三、接受异地企业发行。由1993年第一家H股--青岛啤酒来港上市起,H股的兴起,吸引大量国际资金投入香港,壮大香港股市市值之余,亦令它更成熟,更国际化;四、市场监管较严。香港市场监管认真,可媲美其它如伦敦及纽约等大市场,亦令国际投资者有较大信心。这些都是香港股市的特点及优势,较令国内企业垂青的原因。此外,香港证券市场还具有筹资时间较短、国际资金参与、二级市场活跃、发行方式灵活等特点。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应答时间:2021-11-29,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证券市场运营类术语及名词(上)
1. 证券市场的筹资功能 证券市场的筹资功能是指证券市场为资金需求者筹集资金的功能。这一功能的另一作用是为资金供给者提供投资对象。 2. 证券市场的结构 证券市场的结构是指证券市场的构成及其量的关系。证券市场的结构可以有许多种,但最基本的结构有两种,即纵向结构关系和横向结构关系。 3. 证券发行市场(一级市场、初级市场) 证券发行市场又称一级市场或初级市场,是发行人以筹集资金为目的,按照一定的法律规定和发行程序,向投资者出售新证券所形成的市场。证券发行市场作为一个抽象的市场,其买卖成交活动并不局限于一个固定的场所。 4. 证券交易市场(二级市场、次级市场) 证券交易市场又称“二级市场”或“次级市场”,是已发行的证券通过买卖交易实现流通转让的场所。 5. 证券发行人 证券发行人是指为筹措资金而发行债券、股票等证券的政府及其机构、金融机构、公司和企业。证券发行人是证券发行的主体,如果没有证券发行人,证券发行及其后的证券交易就无从展开,证券市场也就不可能存在。 6. 证券投资人 证券投资者是指通过证券而进行投资的各类机构法人喝自然人,他们是证券市场的资金供给者。证券投资人可分为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是各类法人机构,包括企业、金融机构、公益基金和其它投资机构等;个人投资者是指从事证券投资的社会自然人,他们是证券市场最广泛的投资者。 7. 证券市场的资本定价功能 证券市场的资本定价功能就是为资本决定价格。证券是资本的存在形式,所以,证券的价格实际上是证券所代表的资本的价格。证券的价格是证券市场上证券供求双方共同作用的结果。证券市场的运行形成了证券需求者竞争和证券供给者竞争的关系,这种竞争的结果是:能产生高投资回报的资本,市场的需求就大,气相应的证券价格就高;反之,证券的价格就低。因此,证券市场是资本的合理定价机制。 8. 证券市场的配置功能 证券市场的资本配置功能是指通过证券价格引导资本的流动而实现资本的合理配置的功能。在证券市场上,证券价格的高低是由该证券所能提供的预期报酬率的高低来决定的。投资者为了谋求投资的保值与增值,即获得高的预期报酬率,就要对证券发行人经营、财务和财政状况进行分析,然后就会把资金投向经济效益高的证券,从而使得社会资金就流向高效的产业部门。这样,证券市场就引导资本流向其能产生高报酬率的企业或行业,从而使资本产生尽可能高的效率,进而实现资本的合理配置。 9. 证券承销 证券承销是指证券公司代理证券发行人发行证券的行为。它是综合类证券公司的一项重要业务。 10. 包销 包销是指证券公司或承销商将发行人发售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采用这种方式,当实际招募额达不到预定发行额时,剩余部分由承销商全部承购下来,并由承销商承担股票发行风险。包销一般又分为全额包销和余额包销两种。 11. 代销 代销是指证券公司或承销商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发行期结束后,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在代销方式下,在承销协议规定的承销期结束后,如果投资者实际认购总额低于发行人的预定发行总额,承销商(承销团)将未出售的股票全部退还给发行人。采用代销方式时,股票发行风险由发行人自行承担。 12. 股票发行 股票发行是指符合条件的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向投资者募集股份的行为。 13. 初次发行 初次发行是指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公开募集股份或已设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递交募股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发行。 14. 公募增发 公募增发是指上市公司以向社会公开募集方式增资发行股份的行为。 15. 配股 配股即配股发行,是增资发行的一种,是指上市公司在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准后,向现有股东提出配股建议,使现有股东可按其所持有股份的比例认购配售股份的行为。 16. 转配股 转配股是我国股票市场特有的产物。国家股,法人股的持有者放弃配股权,将配股权有偿转让给其他法人或社会公众,这些法人或社会公众行使相应的配股权时所认购的新股,就是转配股。 转配股目前不上市流通。 转配股虽然能解决国家股东和法人股东无力配股的问题。但它造成国家股和法人股在总股本中的比重逐渐降低的状况,长此以往会丧失控股权。同时。转配股产生了目前不能流通的社会公众股,影响了投资者认购积极性,带来了股权结构的混乱。 17. 承销商的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又称细节调查。承销商的尽职调查事实承销商在股票承销时,以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对股票发行人及市场有关情况及有关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的核查、验证等专业调查。尽职调查又可分为股票承销前的尽职调查和配股(增发)前的尽职调查。 18. 股票发行与上市辅导 股票发行与上市辅导是指由具有主承销商资格的证券公司担任辅导机构,对拟公开发行股票(A、B股)的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的规范化培训、辅导与监督。 19. 募股文件 股票发行准备阶段的实质性工作是由发行参与人准备招股说明书,以及作为其根据和附件的专业人员的结论性审查意见。这些文件统称为募股文件。 20. 招股(配股)说明书 招股(配股)说明书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时就发行中的有关事项向公众作出披露,并向特定或非特定投资人提出购买或销售其股票的要约文件。公司发售新股必须制作招股说明书,如果是初次发行,一般称为招股说明书,如果是采用配股的方式发行新股,则称为配股说明书。 21. 招股说明书概要 招股说明书概要是对招股说明书内容的概括,一般约1万字,由发行人编制,随招股说明书一起报送批准后,在承销期开始前2至5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由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上及发行人选择的其他报刊上刊登,供公众投资者参考的关于发行事项的信息披露法律文件。招股说明书概要应简要提供招股说明书的主要内容,但不得误导投资者。 22. 招股意向书 招股意向书是上市公司在公募增发境内上市内资(A股)时编制的申报材料的必备文件。招股意向书由封面、目录、附录、备查文件等五部分组成。 23. 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是评估机构完成评估工作后出具的具有公正性的结论报告。该报告经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后生效。 24.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是律师对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准备阶段审查工作依法作出的结论性意见。 25. 律师工作报告 律师工作报告是对公司发行准备阶段律师的工作过程,法律意见书所涉及的事实及其发展过程,每一法律意见所依据的事实和有关法律规定作出的详尽、完整的阐述,并就疑难问题展开的讨论和说明。 26. 验证笔录 验证笔录是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所必须具备的法定文件之一,是主承销律师对招股说明书所述内容进行验证的记录。制作验证笔录的目的在于保证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验证笔录的结构由重要信息、依据或确认、确认人三部分构成。重要信息是指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确认人为发行人的董事(筹委会成员)、主承销商及其他与发行、上市有关的中介机构。 27. 辅导报告 辅导报告是证券经营机构对发行公司辅导工作结束后就辅导情况、效果及意见向有关主管单位出具的书面报告。 28. 股票发行的审核制度 股票发行的审核制度就是我国实行的对股票公开发行的审核制度。即实行发行人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标准格式》制作申请文件,经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后,由主承销商推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的审核制度。 29. 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 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是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下设机构,依法审核股票发行申请。 30. 承销 所谓承销就是将股票销售业务委托给专门的股票承销机构销售。按照发行风险的承担、所筹资金的划拨及手续费高低等因素划分,承销方式有包销和代销两种。
从各国证券市场的实践来看,股票的发行审核制度主要有( )。A.审批制B.核准制
【答案】:ABC从各国证券市场的实践来看,股票发行审核制度主要有三种类型:审批制、核准制和注册制。注册制又称备案制或存档制。
证券市场由什么主体构成
证券市场由证券发行者、证券投资者、管理组织者和投资银行主体构成。拓展资料:证券市场是指投资者可以买卖股票、债券、基金等金融产品的场所。在证券市场上,公司和政府可以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来筹集资金,而投资者则可以通过买入这些证券来投资获利。证券市场的发展对于推动经济发展和促进社会财富创造起着重要作用。首先,证券市场可以为企业融资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平台,从而使得企业能够更加便利地进行扩张和升级。其次,证券市场可以为个人和机构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投资渠道,并为他们提供了更多获利的机会。此外,证券市场还可以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引导企业走向高效盈利的道路。在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经历了数十年的漫长过程。中国证券市场最初建立于上世纪80年代末期,当时仅有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两家股票市场。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证券市场成为了中国资本市场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如今,中国的证券市场已经成为了世界上最活跃的市场之一,拥有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等多个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市场的投资品种主要包括股票、债券和基金。其中,股票市场是中国证券市场最活跃的板块之一。除了其本身具有的投资价值外,中国股市还吸引了大量投机性资本的参与,形成了一个独特的投资生态系统。另外,随着债券市场不断壮大,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发行债券来融资,为市场注入了更多的流动性。基金市场则为投资者提供了多样化的投资方式,可以满足不同投资目标的需求。综上所述,证券市场对于促进经济发展、优化资源配置和增加社会财富具有重要意义。随着国家政策的推动和市场环境的不断完善,中国证券市场未来将会继续保持快速发展的势头。
证券市场的违规行为有哪些?
我国证券市场有哪些主要违法违规行为:x0dx0a证券市场让法违砚行为是指证券市场的参与者和管理者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从事证券的发行、交易、管理或街其他相关活动中,扰乱证券市场秩序,僵击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行为。x0dx0a(1)证券欺诈行为。指在发行、交易、管理或者具他相关活动中发生的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欺诈客户、虚假陈述等行为。x0dx0a①内幕交易。指内幕人员和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泄漏内幕信息,根据内幕信息买卖证券或者向他人提出买卖证券的行为。x0dx0a②操纵市场。指以获取利益或者减少损失为目的,利用资金、信息等优势或者滥用职权,影响证券市场价格,制造证券市场假象,诱导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做出证券投资决定,扰乱证券市场秩序的行为。x0dx0a③欺诈客户。指证券经营机构,证券登记、清算机构及证券发行人或者发行代理人等在证券发行、交易及其相关活动中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以及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愿、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x0dx0a④虚假陈述。指行为人对证券发行、交易及具相关活动的事实、性质、前景、法律等事项做出不实、严重误导或者有重大遗漏的陈述或者诱导,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做出证券投资决定的行为。x0dx0a(2)其他违规行为。证券市场违规行为还有其他多种表现形式。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违规行为还会出现新形式,呈现新特点。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常见的其他违现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x0dx0a①擅自发行证券。指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行为。“未经批准”既包括根本未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也包括虽提出申请,但山了不符合条件或者其他原因未经批准;还包括批准后发现不符合条件,又予以撤销的:以及个按照批准的方式、范围、额度等发行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的行为。x0dx0a②为股票交易违规提供融资及透支交易,为股票交易迷规提供融资是指证券经营等金融机构违反国家有关法规,为股票交易提供融资的行为。透支交易又称信用交易,是指证券经营机构以鼓励或默许的方式,允许投资者透支购买证券或延长交割时间,然后收取高额利息的行为。x0dx0a③上市公司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指上市公司违反《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回购、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x0dx0a④上市公司擅自改变募股资金用途。指上市公司根据招股说明书募集到资金后,未经法定程序。将所募资金改变用途,挪作他用的行为。x0dx0a⑤银行资金违规人市。指银行为了追求高额利润,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为他人的股票申购、交易提供融资的行为。
谈谈当前形式下证券市场对我国经济有那些促进做用
挥证券市场对经济的促进作用中共云南省委党校 杨宇白中共昆明市五华区委 杨林森中国股市从10年前的100点起步,到2000年7月19日,实现了2000年2000点的历史性跨越,股市价格的涨幅名列全球之首。2000年上半年,我国GDP增长8 2%,再次名列世界经济增长前列。全国税收收入累计完成5972 5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增收997 18亿元,是1993年税制改革以来增收最多、增幅最大、进度最快的一年。其中海关代征进口税收和证券交易印花税收入增长突出,增收额320亿元,约占总增收额的32.1%。而证券交易印花税完成267.7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7 7%,增收159 65亿元。这足以说明我国经济强劲的增长势头促进了股市的繁荣。而证券市场的繁荣对中国经济的发展也凸现出其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变化1 从“老八股”的成长看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我国证券市场在上海悄然萌芽。1990年12月19日,“上交所”开始交易,12月29日并正式开业,挂牌交易的仅有8支股票,人称“老八股”,而深市只有6家上市公司挂牌。沪市8家公司的股本规模小得可怜,也不具有行业和产业的代表性,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关联度十分微弱,有的干脆就是“街道企业”,或是名不见经传的“试点”公司。同任何新生事物一样,我国证券市场是在一片“姓资姓社”的争论中磕磕碰碰地成长的。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解除了人们的思想束缚,我国证券市场才进入了加快发展的初创阶段。1992年5月21日上海股市股价波动限制的取消,是这个阶段开始的标志。如果说1992年5月以前我国证券市场属于试验阶段的“小打小闹”的话,那么其后的飞速发展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引起国人的重视。证券市场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大大提高。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期。股市的健康发展不仅对国有企业筹资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优化资源配置起到重要作用,而且促进了产业结构的提升。截止到1999年底,当年沪市的8家公司总股本已达592950 16万股,是上市之初的16 69倍。在规模扩张的同时,8家公司借助证券市场的筹资和资源配置功能,实现了产业的升级,获得了持续发展能力。中国证券市场10年的发展变化,在“老八股”成长变化上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2 从上市公司规范发展的历程看1992年以前,以试点方式运作的中国证券市场,对上市公司的运作要求也只能是一种试点探索。虽然有从境外成熟市场引进吸收的一部分规范制度,但沪深两市14家大部分是由集体、联营、行政性企业改制过来的上市公司,其行为规范很大程度上仍依赖于自身的认知和自律。1992年起,随着上市公司的批量上市,上市公司与证券市场间的纽带关系趋向紧密,加之运作要求更高的B股公司的诞生,上市公司已初步意识到“股东老板”的权益所在。5月间,《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的颁布,为招股改制后股份制企业的运作作了较详细的规定。1993年5月,《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出台;6月,第一套“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准则”发布。与此相应,以各地“证管办”建立为标志的监管体系初具雏形。从1996年开始,我国上市公司的规范化建设迈进了一个新的时期。期间,在“法制、监管、自律、规范”八字方针的指引下,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制度、股东大会制度、公司检查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改制辅导制度、市场禁入制度及中介组织行为规范等相继建成并得到完备。证券交易所初步完善了对上市公司的一线监管体系,管理层同时也加大了对公司不规范行为的处罚力度。通过“规范年”和“风险防范年”的教育,推崇基本面业绩成为市场投资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长达6年的不断修订,1999年7月,《证券法》终于正式颁布实施,这是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体系迈上新台阶的标志,是证券市场10年发展的里程碑。我国股市由此进入了有法可依的良性发展轨道。2000年7月,中国证监会出台了旨在规范上市公司资产重组行为,支持其通过重组提高资产质量的新政策,使重大资产重组有章可循;8月,又发布《法人配售发行方式指引》,给法人配售新股定规立矩。我国的上市公司目前正在规范化的道路上谋求更大的发展与创新。3 从证券市场及上市公司的内部机制变化上看中国的上市公司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在自身规范发展道路上执着地向前走。2000年7月6日,我国沪深两市上市公司总数已经超越千家。我国证券市场站在了新的高度,具备了向更远目标迈进的基础。这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它将载入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史册。从1990年沪深交易所成立时的14家,发展到今天的1000多家,跃居世界前十名,上市股票1086支,开户投资者超过5000万户。网上交易量已占交易总量的1%。目前,在全国84家证券公司中,已有10家证券公司的资金超过15亿元。沪深股票市值增加为4万多亿元,日成交量最高达900多亿元。2000年上半年,沪深两市A股成交总金额就突破了34700亿元,这比1999年全年的成交额还多一成。除台湾省外,其他省、市、自治区都能见到挺进沪深的上市公司的身影。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几乎遍布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自1993年以来,我国先后4次下达发行额度,1993年50亿元,1995年55亿元,1996年150亿元,1997年300亿元。直到2000年取消额度限制,仅上半年就发行新股66只,筹资823亿元。10年间,千家上市公司累计筹资近4000亿元,极大缓解了企业资本金不足的矛盾,优化了资产负债结构,开发了新的产品,增强了发展后劲,提升了企业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新旧体制交汇碰撞,传统国企“凤凰涅”。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经理层,股份公司的这种管理架构很好地解决了过去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的政企不分、所有权与经营权不分的弊病。上市公司责权明晰,管理科学;来自广大投资者、各类中介机构、社会舆论、交易所和证监会等层面组成的监督机制,也促使上市公司信息透明,运作规范,决策风险降低。尤其是净资产收益率必须连续3年达到10%(现改为年均6%)以上,才可获准配股筹资的激励机制,促使上市公司奋力向前,投资者择良木而栖,社会资本源源不断地向优势企业和朝阳产业集中,催生了一批行业巨人。社会资源优化配置,资产重组大戏连台。上市公司挟机制、资金之优势,采起资产剥离、资产置换、收购兼并、资本运营等新形式,充分发挥了资本市场配置社会资源的功能。追逐高科技股,已成为一种新的投资理念。总之,我国证券市场用10年时间走过了发达国家和地区证券市场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发展历程。总的看,我国证券业呈现出的是一种健康、良性的发展趋势。4 从证券市场对经济的影响力来看经过10年的发展,我国证券市场正进入一个全面的转型期,证券市场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已呈现出越来越大的趋势。特别是1999年以来,管理层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机构投资者发展、改革新股发行制度的举措,更使市场呈现出了新面貌。首先,股市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出现重要转折。从整个经济运行看,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加快科技创新、实施西部开发战略等都需要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证券市场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承担着如此重大的任务。我国证券市场正展现一个全新的发展图景。从具体指标上看,国民经济证券化率从1993年的10 2%上升到目前的51%,国内市场总市值相当于GDP一半左右。随着股市规模的扩大,股市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还在不断上升。其次,证券市场主体正发生质的变化。在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允许保险资金、“三类企业”入市等政策的推动下,机构投资者越来越多。1997年末,两地市场机构投资者开户数仅占开户总数的0 3%,到2000年上半年,这一比例已提高到4 5%。同时,上市公司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上市公司的规模越来越大。在政府大力鼓励企业从事高科技的背景下,大量的上市公司涉足高科技产业,有些甚至完全改变主营业务。第三,以市场化、国际化、规范化为基础的政策创新全面展开。更为重要的是,在证券市场发生一系列积极变化的情况下,证券市场的投资理念出现重要转变。以新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成为市场上新的主导力量。在它们的带动下,投资者从纯粹的投机转为以成长性为核心的中长期投资,这一转变为推进市场化进程创造了有利条件;专业的市场研究,使得证券投资专业化倾向越来越明显;面对加入WTO的压力,国内投资者开始转变思路,从局部到放眼全局,研究新对策。这些变化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全面转型期已经到来。在这个转型期内,在政策态度上表现为坚决支持股市发展;在管理思路上,将更多依靠市场管理市场;在发展环境上,表现为坚持发展不断开放;在投资者结构上,表现为机构投资者比例越来越大,从而为证券市场的发展培育了一个良好的投资群体;在证券市场的地位上,表现为证券市场在国民经济中各项指标全面提升,并成为影响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一些问题我国证券市场作为一个新兴市场,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我国股票市场尚未成熟,还有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第一,股票市场处于一种被分割的状态。目前我国上市的股份按投资主体的不同分为国有股、法人股、社会公众股、内部职工股、外资股(B股)等五种股权,只有占总股本30%左右的社会公众股和B股可以上市流通,70%左右的国有股和法人股没有上市交易,股市变成了单纯筹资的工具;我国的股票又分为A股、B股以及在海外发行上市的H股、N股等,不同类型的股票在不同的、互相封闭的市场上流通。一个公司可以同时有A股、B股或H股,但一个公司不能同时将全部募集股份在一个市场上上市。另外,一个公司不能同时在沪深两个交易所上市,造成市场之间具有有很强的排斥性。第二,上市公司质量不高,规模不大。上市公司质量不高是当前我国股市很大的不稳定因素,主要表现在: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差,亏损家数不断增多,净资产收益率呈逐年下降趋势,每股收益不断降低,审计报告中出具保留意见的公司也不断增多。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恶化并非由发行股票和上市本身造成,其根本原因在于现行的股份制改造没有真正从产权关系、责权利制度等根本性问题上进行改造,这跟上市公司基本上沿袭了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有关。第三,中国证券市场非理性,不成熟,投机气氛浓。股票ST、PT等本来是警告信号,然而这些股票价格却节节攀升,这说明市场惩罚在当前的中国证券市场上作用不是很大。股市过度投机的原因主要是机构投资者比例仍然很小、发行机制不合理、股息红利不按规矩分配等助长股市的投机行为。第四,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难如人意。如迟来的公告,含糊其辞的内容,自相矛盾的事情接二连三,甚至把内容大相径庭的草稿当成定期报告正文发了出来。规定“至少应披露以下内容”的多个“至少”是上市公司应该披露的底线,但仍有一些公司远离这个最低要求。第五,证券市场监管机制尚不健全。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的交响乐章中,人们也不时听到一些极不和谐的音符,面对一些“掺水产品”,中小投资者投资利益得不到保障。此外,政府行为与市场相对立。在对违法违规券商及上市公司的处理过程中,各种政府行为层出不穷,地方保护主义和利益集团保护主义盛行。政府的尴尬在于:一方面政府既是市场的监管者,又是市场的经营者。我国不少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政府任命,政府控制董事会,干涉公司经营、给予差别性的补贴和优惠政策等,这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市场规则,但同时政府又必须保障市场规则的实行。另一方面政府缺乏对其法人代理的有效监控机制,当代理人利益与公司利益相冲突时,代理人往往倾向自身,损害政府及其他投东的利益,而且可以长期不露,直至无法收拾。第六,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时受到侵害。维护投资者权益离不开管理层的大力监管,离不开公司的自律,也离不开投资者股东意识的自觉提高。证券市场的违规行为虽然大大减少,但透支买卖,挪用客户保证金,挪用客户股票违规行为并没有完全消除。大股东把上市公司当成“提款机”把上市公司“掏空”;这种状况持续下其后果不堪设想。受害最深的除了上市公司之外就是广大中小股东。进一步发挥证券市场推动经济发展的对策据英国《经济学家》刊载,截至2000年底,主要新兴市场的上市公司总数已由1990年的8920家上升为26314家,市价总值达3 07万亿美元,约占全球股市的8 5%。中国内地市场的上市公司数在印度和埃及之后,名列第三,其股价指数上涨了近50%。但是,要使我国证券市场的大好形势得到持续发展,还必须制定相应对策,使证券市场在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方面发挥更大作用。第一,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加强行业职业道德教育,加快培养我国高级证券从业人才。有关各方应始终把握住发展这一主题,有关举措都要有利于发展,一定要避免和防止出现因追求短期行为或局部利益而导致证券市场发展方向受到歪曲。应坚决取消“特殊待遇”,为各种所有制企业提供平等的融资环境,最大限度地提高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同时,应在证券行业开展以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通过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提高监管队伍素质,推动证券市场改革创新和规范发展。培养和造就“政治过硬、业务优良、作风清正、纪律严明”的证券监管队伍,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高度重视人才的选拔、引进和培养,根据“用事业留人、用感情留人、用适当的待遇留人”的工作原则,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证券监管干部队伍。据统计,目前,我国证券从业人员超过10万人,约有70%从事承销、经纪、自营和研究开发业务,35%左右分布在上海、北京、广州和深圳四个地区。我国证券从业人员总体特点是从业人员年轻,学历整齐,但硕士以上的高学历人员数量较少,从业时间短,人才结构有待调整。在从业人员中,大专以上学历的占75%,其中8 5%具有硕士以上学位。高学历人员大多集中在1000人以上的大公司中,主要从事投资银行、经纪、自营和研究开发等业务;而在500人以下的中小公司中,具有硕士学位的人数较少,有的公司甚至没有。业务人员中40岁以上的占7%左右,30~40之间的占35%,30岁以下的从业人员占58%左右。在从业人员的结构方面,经纪业务人员占60%,从事承销、自营、研究开发的人员分别占总人数的5%、2%、5%,从事国际业务的人数更少,不到1%。管理人员占总人数的11%左右,其中高级管理人员占1 13%,中层管理人员占11 6%,营业部经理占5 9%。管理人员中70%以上具有中级以上职称,60%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40岁以下的占71%,从业5年以上的占63%。因此,为适应证券市场发展的需要,应加强证券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设立证券从业人员培训中心和培训基地,培训证券高中级管理干部及高中级专业人员。第二,强化和完善证券监管机制。一是要树立中国证监会在证券市场的权威性、独立性和对证券监管的惟一性,改革证券监管机关的工作方法,提高证券监管效率;二是规范各级政府行为,政府应与证券市场保持一定的距离,因为证券市场是一个高度市场化的市场,有其运作的基本规律,它不会认同反规律的政府行为;三是严格执行《证券法》中规定的各类券商成立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逐步建立起国际通行的动态的资本充足率监管体系,因为没有充足的资本,券商是不畏惧市场惩罚的;四是应对现有券商进行股份制改造,并在条件成熟时上市,使其接受资本市场的约束与监督,以利于市场惩罚机制的形成和发挥作用;五是完善政府法人代理机制。一方面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权利制衡;另一方面建立代理人选择、行为管理、考评等一系列制度;六是发挥中介机构的监督作用。中介机构监督程度取决于行为的规范性和市场规范性;七是增加机构投资者的数量。机构投资者具有监督公司的人才和实力,但当其数量很少时,由于其具有较散户更强的资金和信息优势,因此相互之间竞争少,联合对抗散户多。只有当市场投资主体以机构投资者为主并开展有序竞争时,对上市公司监督作用才能更好发挥。八是要建立健全证券公司内控机制,防范金融风险。要理顺证券公司的资金来源与资金运作关系,既要开辟证券公司正常的融资渠道,又要加强对证券公司融入资金作用的管理;九是逐步消除证券业的过度竞争问题,调整证券公司设置的地方性色彩,培育和支持全国性的证券公司,以适应中国加入WTO的国际竞争要求。此外,对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应制定具有国外投资银行专业水准的业务操作程序与工作规范要求。加强对证券公司违规性风险的管理,包括对利用内幕消息进行股票自营活动的监管、对挪用客户保证金进行透支活动的监管、对证券公司以代客理财形式变相融资活动的监管、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时、虚假陈述、恶意进行题材配合炒作股票交易的监管等。只有对违规行为的严厉处罚,才能逐步消除各种违规性风险。第三,采取有力措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要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就必须实施“公开、公开、再公开”,最大限度地杜绝“黑箱操作”。对某家公司的上市申请,把投票的具体情况和每位委员的意见发表出来,让投资人对即将发行上市的公司有一个比较真实和全面的了解。证券业界需要的是证券分析师,可我国的证券分析师总让人想起股评人士。在这方面可大胆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建立企业业绩评估体系,用动态市盈率衡量。建立上市公司和行业风险指数,按期公布。这一体系可向投资人揭示风险,考察各咨询机构的研究实力。应扩编咨询人员队伍,将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与社会上的注册会计师、律师资格甚至是高教自考并轨,去掉一切不必要的条条框框。增加咨询人员队伍的新鲜血液,净化咨询队伍,形成竞争,使证券咨询人员努力工作,把有价值的研究成果贡献给投资人。要严格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建立对大股东的制衡机制。权力没有了制衡,就肯定会产生腐败。上市公司的“大股东行为”也存在这个问题。要想保护中小投资人利益,就必须建立大股东制衡机制。现今有些上市公司的高层,仍然只是大股东掌权,而大多数持股人却无缘过问公司的管理。如果对公司管理层进行一下改造,让一些普通投资者———“小股民”———进入管理层,上市公司恐怕会净化许多。可建立和推行独立董事制度,引进来自西方成熟市场的正式名词———“独立董事”。何谓独立董事?国际上普遍的观点是:独立董事必须与执行董事、管理层以及任职公司都没有任何业务或其它重要的关系;与执行董事不同,独立董事不受制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公司管理层,非但如此,他还可以监督公司管理层,从而制约控股股东在董事会内“独断专行”,利用其控制地位做出对公司和普通中小投资者不利的行为。据说,目前各国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比例,美国为62%,英国为34%,法国29%,而在美国公司1000强中,董事会的平均规模为11人,其中独立董事就达到9人,执行董事只有2人。目前支撑着中国证券市场的是几千万中小投资者。假如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屡屡受损而得不到有力的保护,假如这种状况长期得不到改变,投资者就会失去投资信心和热情。对中国证券市场而言,信心比资金更重要,有信心就有资金。投资者的信心是证券市场稳定的基本保证。只有能够真正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市场,才能给投资者以安全感和信心,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保障市场的持久健康发展。可以这么说,哪个国家或地区的证券市场对投资者的权益保护得越好,它的市场效率就越高,市场发展也就越健康。因此,除了继续加强监管部门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外,应当建立一个专门机构,即投资者权益保障机构。它集中代表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投资者在权益受损时能投诉有门,及时获得法律援助,能够对种种违反法定义务的侵权行为提起民事诉讼,督促、监督上市公司和券商切实履行勤勉义务和受托人诚信义务,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广大中小投资者是市场的弱者,对他们的保护说到底是法律的保护。我国现行的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法律规定主要有《公司法》、《证券法》和《民法通则》中的少数条款。而且,这些条款的规定不是过于原则,就是缺乏明确清晰的界定,可操作性不强,难以起到真正保护投资者利益的作用。在这方面我们应该向西方一些证券市场发展成熟的国家学习,他们不但有专门的《证券投资人保护法》,而且规定明确,易于操作。因此,我们在强调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的时候,除了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的范围内加大执法力度外,更应加强和完善与证券市场相关的立法。第四,进一步提高市场规范化程度,积极推进证券市场的市场化改革。主要措施是,按市场化原则管理证券业,提高市场透明度。按照《证券法》要求,积极推进中国证券市场的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加强信息披露监管,同时要加强证券市场各参与主体的责任制,充分发挥自律组织的功能,继续完善法律法规制度。加紧制定《证券法》的配套法规和实施细则,着手制定《基金法》、《期货法》,建立比较完善的证券市场法规体系,加快证券发行、上市与交易制度的改革与创新,在股票发行方面,研究加强交易所一线审核责任,简化上市程序和手续;在上市交易制度方面,研究增加交易时间的可行性,建立高效、公正、均衡的证券管理体制,提高监管效率。应强化市场机制的作用,坚决按市场经济的原则管理市场,市场能够决定的事就让市场做出选择;如果存在障碍,就应设法清除,积极培育市场,为市场功能的发挥创造条件。还应改革带有较重计划经济色彩的股票发行制度。发行核准制替代行政审批制,成立独立决策的专家发行审核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已不再对发行数量、价格进行调控,行政干预让位于市场选择。还有,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扩大上网发行和法人配售相结合的适用范围,证券投资基金按市场方式参与申购而不再享受单独优惠,要用市场的手段来解决市场自身的问题。还应大力发展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保险基金、养老基金在内的机构投资者,以此拓展市场的广度和深度,引导理性投资,强化市场机制。要积极推出开放式基金,在基金设立、发行上要由审批制过渡到注册制,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可参与发起设立基金,支持基金管理公司与国外专业机构合作。同时,应建立二板市场,按国际惯例运作和管理,把它作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在转配股上市流通的问题上,一定要保证股市平稳、健康发展。还要完善证券市场结构,推进金融创新,形成我国多层次的市场体系,逐步开放保值性产品市场,并提高证券市场的国际化程度。通过引入外部竞争和参与国际竞争,促进国内证券业各类结构及市场组织的发展、壮大和规范化。鼓励境外企业在国内市场上市,试行允许中外合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在国内市场上市,研究向合格的外国机构投资者有限度地开放国内股票市场。加强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建设,切实防范技术风险,保障系统安全,提高系统效率。简言之,要加快我国证券市场的市场化进程,加大一级市场、二级市场、监管制度的市场化改革力度,加速培育机构投资者,尽快实现我国证券业制度环境与国际市场接轨;加快金融品种创新,尽快推出指数期货与期权等金融新品种,为我国券商提供更广阔的市场空间、更多的交易品种与避险工具;尝试从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培育我国自己的金融界“巨无霸”,允许券商引进国外战略投资者,鼓励一部分有实力的券商走出国门,在国际证券市场上经受锻炼,壮大自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一、一般规定第一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证券交易场所发行、交易证券过程中实施虚假陈述引发的侵权民事赔偿案件,适用本规定。 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区域性股权市场中发生的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可以参照适用本规定。第二条 原告提起证券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诉讼,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交以下证据或者证明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一)证明原告身份的相关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的相关证据; (三)原告因虚假陈述进行交易的凭证及投资损失等相关证据。 人民法院不得仅以虚假陈述未经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决的认定为由裁定不予受理。第三条 证券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由发行人住所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的市、计划单列市和经济特区中级人民法院或者专门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对管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确定管辖第一审证券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其他中级人民法院,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二、虚假陈述的认定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披露的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虚假陈述。 虚假记载,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中对相关财务数据进行重大不实记载,或者对其他重要信息作出与真实情况不符的描述。 误导性陈述,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隐瞒了与之相关的部分重要事实,或者未及时披露相关更正、确认信息,致使已经披露的信息因不完整、不准确而具有误导性。 重大遗漏,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对重大事件或者重要事项等应当披露的信息未予披露。第五条 证券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的“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方式等要求及时、公平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构成虚假陈述的,依照本规定承担民事责任;构成内幕交易的,依照证券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构成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的损害股东利益行为的,依照该法承担民事责任。第六条 原告以信息披露文件中的盈利预测、发展规划等预测性信息与实际经营情况存在重大差异为由主张发行人实施虚假陈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信息披露文件未对影响该预测实现的重要因素进行充分风险提示的; (二)预测性信息所依据的基本假设、选用的会计政策等编制基础明显不合理的; (三)预测性信息所依据的前提发生重大变化时,未及时履行更正义务的。 前款所称的重大差异,可以参照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场所的有关规定认定。第七条 虚假陈述实施日,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作出虚假陈述或者发生虚假陈述之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证券交易场所的网站或者符合监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公告发布具有虚假陈述内容的信息披露文件,以披露日为实施日;通过召开业绩说明会、接受新闻媒体采访等方式实施虚假陈述的,以该虚假陈述的内容在具有全国性影响的媒体上首次公布之日为实施日。信息披露文件或者相关报导内容在交易日收市后发布的,以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为实施日。 因未及时披露相关更正、确认信息构成误导性陈述,或者未及时披露重大事件或者重要事项等构成重大遗漏的,以应当披露相关信息期限届满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为实施日。第八条 虚假陈述揭露日,是指虚假陈述在具有全国性影响的报刊、电台、电视台或监管部门网站、交易场所网站、主要门户网站、行业知名的自媒体等媒体上,首次被公开揭露并为证券市场知悉之日。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开交易市场对相关信息的反应等证据,判断投资者是否知悉了虚假陈述。 除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反驳外,下列日期应当认定为揭露日: (一)监管部门以涉嫌信息披露违法为由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立案调查的信息公开之日; (二)证券交易场所等自律管理组织因虚假陈述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等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管理措施的信息公布之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的虚假陈述呈连续状态的,以首次被公开揭露并为证券市场知悉之日为揭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多个相互独立的虚假陈述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认定其揭露日。
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的损失认定
第二十九条 虚假陈述行为人在证券发行市场虚假陈述,导致投资人损失的,投资人有权要求虚假陈述行为人按本规定第三十条赔偿损失;导致证券被停止发行的,投资人有权要求返还和赔偿所缴股款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的利息。第三十条 虚假陈述行为人在证券交易市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范围,以投资人因虚假陈述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投资人实际损失包括:(一)投资差额损失;(二)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前款所涉资金利息,自买入至卖出证券日或者基准日,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第三十一条 投资人在基准日及以前卖出证券的,其投资差额损失,以买入证券平均价格与实际卖出证券平均价格之差,乘以投资人所持证券数量计算。第三十二条 投资人在基准日之后卖出或者仍持有证券的,其投资差额损失,以买入证券平均价格与虚假陈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起至基准日期间,每个交易日收盘价的平均价格之差,乘以投资人所持证券数量计算。第三十三条 投资差额损失计算的基准日,是指虚假陈述揭露或者更正后,为将投资人应获赔偿限定在虚假陈述所造成的损失范围内,确定损失计算的合理期间而规定的截止日期。基准日分别按下列情况确定:(一)揭露日或者更正日起,至被虚假陈述影响的证券累计成交量达到其可流通部分100%之日。但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的证券成交量不予计算。(二)按前项规定在开庭审理前尚不能确定的,则以揭露日或者更正日后第30个交易日为基准日。(三)已经退出证券交易市场的,以摘牌日前一交易日为基准日。(四)已经停止证券交易的,可以停牌日前一交易日为基准日;恢复交易的,可以本条第(一)项规定确定基准日。第三十四条 投资人持股期间基于股东身份取得的收益,包括红利、红股、公积金转增所得的股份以及投资人持股期间出资购买的配股、增发股和转配股,不得冲抵虚假陈述行为人的赔偿金额。第三十五条已经除权的证券,计算投资差额损失时,证券价格和证券数量应当复权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以下简称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是指证券市场投资人以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规定,进行虚假陈述并致使其遭受损失为由,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民事赔偿案件。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投资人,是指在证券市场上从事证券认购和交易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规定所称证券市场,是指发行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发行市场,通过证券交易所报价系统进行证券交易的市场,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市场以及国家批准设立的其他证券市场。第三条 因下列交易发生的民事诉讼,不适用本规定: (一)在国家批准设立的证券市场以外进行的交易; (二)在国家批准设立的证券市场上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的交易。第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应当着重调解,鼓励当事人和解。第五条 投资人对虚假陈述行为人提起民事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分别起算: (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公布对虚假陈述行为人作出处罚决定之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其他行政机关以及有权作出行政处罚的机构公布对虚假陈述行为人作出处罚决定之日; (三)虚假陈述行为人未受行政处罚,但已被人民法院认定有罪的,作出刑事判决生效之日。 因同一虚假陈述行为,对不同虚假陈述行为人作出两个以上行政处罚;或者既有行政处罚,又有刑事处罚的,以最先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之日或者作出的刑事判决生效之日,为诉讼时效起算之日。第六条 投资人以自己受到虚假陈述侵害为由,依据有关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对虚假陈述行为人提起的民事赔偿诉讼,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投资人提起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诉讼,除提交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公告,或者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以外,还须提交以下证据: (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文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公证证明的复印件; (二)进行交易的凭证等投资损失证据材料。第七条 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的被告,应当是虚假陈述行为人,包括: (一)发起人、控股股东等实际控制人; (二)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 (三)证券承销商; (四)证券上市推荐人; (五)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专业中介服务机构; (六)上述(二)、(三)、(四)项所涉单位中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和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五)项中直接责任人; (七)其他作出虚假陈述的机构或者自然人。第八条 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由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的市、计划单列市和经济特区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九条 投资人对多个被告提起证券民事赔偿诉讼的,按下列原则确定管辖: (一)由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有本规定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二)对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以外的虚假陈述行为人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三)仅以自然人为被告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以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以外的虚假陈述行为人为被告提起的诉讼后,经当事人申请或者征得所有原告同意后,可以追加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为共同被告。人民法院追加后,应当将案件移送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不申请或者原告不同意追加,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追加的,应当通知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但不得移送案件。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后,受行政处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 人民法院受理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后,有关行政处罚被撤销的,应当裁定终结诉讼。第十二条 本规定所涉证券民事赔偿案件的原告可以选择单独诉讼或者共同诉讼方式提起诉讼。第十三条 多个原告因同一虚假陈述事实对相同被告提起的诉讼,既有单独诉讼也有共同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提起单独诉讼的原告参加共同诉讼。 多个原告因同一虚假陈述事实对相同被告同时提起两个以上共同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将其合并为一个共同诉讼。
虚假陈述及其对证券市场的危害
虚假陈述是指在证券发行和交易过程中,具有信息公开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违反证券市场中的信息公开制度,在有关文件或媒体中对重要事实作不实陈述或重大遗漏的行为。虚假陈述会干扰投资者的判断,使投资者无法根据发行公司股票的真实价格作出投资决定,从而蒙受不应有的经济损失,加重投资者的不安全心理,使投资者和潜在的投资者失去对证券市场的信任感;还会造成强化投资者过度投资、纵容不当竞争以及不利于证券市场监管的后果。证券市场的信息披露要求所披露信息必须做到真实、准确、全面、及时,否则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由于证券市场的信息具有不完全和不对称性,发行公司与证券经营机构居于强者地位,极易形成对市场交易信息的垄断,投资者处于弱势地位,不利于在平等的条件下获取信息。因此,信息披露的根本目的在于保障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同时也便于加强股东和社会公众对上市公司的监督。
根据市场的集中程度,证券市场可分为哪几种?
你好,常见最基本的证券市场的结构有以下几种:1.层次结构:按证券进入市场的顺序而形成的结构关系。可分为发行市场和交易市场。2.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现为区域分布、覆盖公司类型、上市交易制度以及监管要求的多样性。根据所服务和覆盖的上市公司类型,分为全球市场、全国市场、区域市场;根据上市公司规模、监管要求等差异,分为主板市场、二板市场(创业板或高新企业板)等。3.品种结构:依有价证券的品种而形成。分为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基金市场、衍生品市场。4.交易场所结构:按交易活动是否在固定场所进行分为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5.纵向结构关系:这是一种按证券进入市场的顺序而形成的结构关系。按这种顺序关系划分,证券市场的构成可分为发行市场和交易市场。6.横向结构关系:这是依有价证券的品种而形成的结构关系。这种结构关系的构成主要有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基金市场以及衍生证券市场等子市场,并且各个子市场之间是相互联系的。拓展资料:一、什么是证券证券,是多种经济权益凭证的统称,也指专门的种类产品,是用来证明券票持有人享有的某种特定权益的法律凭证。证券主要包括资本证券、货币证券和商品证券等。狭义上的证券主要指的是证券市场中的证券产品,其中包括产权市场产品如股票,债权市场产品如债券,衍生市场产品如股票期货、期权、利率期货等。2021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规定了欺诈发行证券罪(取消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罪名)罪名。
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史?
中国证券市场从1870年至今已有120多年的历史,经历了三个时期:1870年至1949年的香港、上海、天津、北平的证券市场,1950年至1980年的天津、北京、香港、台湾证券市场,1981年至今的上海、深圳、香港、台湾证券市场,形成了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三个阶段。1986年9月上海工商银行信托投资公司静安业务部开始了股票柜台交易,主要交易飞乐音响和延中实业两家公司的股票,1988年上海又有海通、万国、振兴三家证券公司成立从而初步形成了场外证券交易市场。扩展资料中国证券市场的类型:1、证据证券只是单纯地证明一种事实的书面证明文件,如信用证、证据、提单等。2、凭证证券是指认定持证人是某种私权的合法权利者和证明持证人所履行的义务有效的书面证明文件,如存款单等。3、有价证券是指标有票面余额,用于证明持有人或该证券指定的特定主体对特定财产拥有所有权或债权的凭证,区别于上面两种证券的主要特征是可以让渡。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证券市场
简述投资银行在证券市场构建方面的作用
投资银行的作用:一、媒介资金供需 与商业银行相似,投资银行也是沟通互不相识的资金盈余者和资金短缺者的桥梁,它一方面使资金盈余者能够充分利用多余资金来获取收益,另一方面又帮助资金短缺者获得所需资金以求发展。 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以不同的方式和侧重点起着重要的资金媒介作用,在国民经济中,缺一不可。 二、构造证券市场 证券市场是一国金融市场的基本组成部分之一。任何一个经济相对发达的国家中,无一例外均拥有比较发达的证券市场体系。概括起来,证券市场由证券发行者、证券投资者、管理组织者和投资银行四个主体构成,其中,投资银行起了穿针引线、联系不同主体、构建证券市场的重要作用。 三、优化资源配置 实现有限资源的有效配置,是一国经济发展的关键。在这一方面,投资银行亦起了重要作用。 首先,投资银行通过其资金媒介作用,使能获取较高收益的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等方式来获得资金,同时为资金盈余者提供了获取更高收益的渠道,从而使国家整体的经济效益和福利得到提高,促进了资源的合理配置。 其次,投资银行便利了政府债券的发行,使政府可以获得足够的资金用于提供公共产品,加强基础建设,从而为经济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同时,政府还可以通过买卖政府债券等方式,调节货币供应量,借以保障经济的稳定发展。 第三,投资银行帮助企业发行股票和债券,不仅使企业获得了发展和壮大所需的资金,并且将企业的经营管理置于广大股东和债权人的监督之下,有益于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以及产权明晰的企业制度,从而促进了经济效益的提高,推动了企业的发展。 第四,投资银行的兼并和收购业务促进了经营管理不善的企业被兼并或收购,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得以迅速发展壮大,实现规模经济,从而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生产的社会化。 第五,许多尚处于新生阶段、经营风险很大的朝阳产业的企业难以从商业银行获取贷款,往往只能通过投资银行发行股票或债券以筹集资金求得发展。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投资银行促进了产业的升级换代和经济结构的进步。 四、促进产业集中 在企业并购过程中,投资银行发挥了重要作用。因为企业兼并与收购是一个技术性很强的工作,选择合适的并购对象、合适的并购时间、合适的并购价格及进行针对并购的合理的财务安排等都需要大量的资料、专业的人才和先进的技术,这是一般企业所难以胜任的。尤其在二战之后,大量的兼并与收购活动是通过证券二级市场进行的,其手续更加繁琐、要求更加严格、操作更为困难,没有投资银行作为顾问和代理人,兼并收购已几乎不可能进行。因而,从这一意义上来说,投资银行促进了企业实力的增加,社会资本的集中和生产的社会化,成为企业并购和产业集中过程中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
为什么证券市场是国民经济的晴雨表
证券市场是国民经济的晴雨表这个是有前提的,首先我们有一个完善成熟的证券市场,也就是说我们的证券市场应当是强势有效市场,它能够反映市场上的所有信息,这样证券市场就能够完整的反映每一家上市企业的经营状况。上市企业一般都是国内的优秀企业,它们对国民经济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如果股市上大部分企业的股票都表现良好,那么自然说明我国经济状态良好。经济越热,证券市场越活跃,这是国际上对证券市场的共同观点。扩展资料:证券市场具有以下三个显著特征:1、证券市场是价值直接交换的场所。有价证券是价值的直接代表,其本质上只是价值的一种直接表现形式。虽然证券交易的对象是各种各样的有价证券,但由于它们是价值的直接表现形式,所以证券市场本质上是价值的直接交换场所。2、证券市场是财产权利直接交换的场所。证券市场上的交易对象是作为经济权益凭证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券等有价证券,它们本身仅是一定量财产权利的代表,所以,代表着对一定数额财产的所有权或债权以及相关的收益权。证券市场实际上是财产权利的直接交换场所。3、证券市场是风险直接交换的场所。有价证券既是一定收益权利的代表,同时也是一定风险的代表。有价证券的交换在转让出一定收益权的同时,也把该有价证券所特有的风险转让出去。所以,从风险的角度分析,证券市场也是风险的直接交换场所。证券市场是指证券发行的买卖的场所,其实质是资金的供给方和资金的需求方通过竞争决定证券价格的场所。证券市场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为解决资本供求矛盾和流动而产生的市场。证券市场有三个最基本的功能:融通资金:证券市场的融资功能是指证券市场为资金需求者筹集资金的功能。融通资金是证券市场的首要功能,这一功能的另一作用是为资金的供给者提供投资对象。一般来说,企业融资有两种渠道:1、间接融资,即通过银行贷款而获得资金;2、直接融资,即发行各种有价证券使社会闲散资金汇集成为长期资本。前者提供的贷款期限较短,适合解决企业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而长期贷款数量有限,条件苛刻,对企业不利,后者却弥补了前者的不足,使社会化大生产和企业大规模经营成为了可能。政府也可以发行债券,从而迅速地筹集长期巨额资金,投入国家的生产建设之中或用来弥补当年的财政赤字。资本定价:证券市场的第二个基本功能就是为资本决定价格。证券是资本的存在形式,所以,证券的价格实际上是证券所代表的资本的价格。证券的价格是证券市场上证券供求双方共同作用的结果。证券市场的运行形成了证券需求者竞争和证券供给者竞争的关系,这种竞争的结果是:能产生高投资回报的资本,市场的需求就大,其相应的证券价格就高;反之,证券的价格就低。因此,证券市场是资本的合理定价机制。资本配置:证券市场的资本配置功能是指通过证券价格引导资本的流动而实现资本的合理配置的功能。证券投资者对证券的收益十分敏感,而证券收益率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企业的经济效益。从长期来看,经济效益高的企业的证券拥有较多的投资者,这种证券在市场上买卖也很活跃。相反,经济效益差的企业的证券投资者越来越少,市场上的交易也不旺盛。所以,社会上部分资金会自动地流向经济效益好的企业,远离效益差的企业。这样,证券市场就引导资本流向能产生高报酬的企业或行业,从而使资本产生尽可能高的效率,进而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这是证券市场的三个最基本的功能,还有三个功能是在这基础上派生出来的,他们分别为:转换机制,宏观调控,分散风险。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证券市场
运证券市场制定未来五年投资理财计划2000字
解决方案1: 夫妻俩每年分别购买国寿意外伤害综合保险560元.7%,或转让,构建与生存阶段。从背景资料看。现在您的当务之急,并每年追加1。 (5)意外伤害保障1120元,大多是产权式的。另.8万元、消费预期相匹配的日常生活消费体系,还不宜到美国。而健康,公积金共3:这私家车最好是过了2006年再买、电费。待到孩子具有行走和爬山的能力后,您夫妻俩可考虑购买一些商业养老保险。您已为儿子投保的万能保险,满大街跑的私家车基本都是节能型的两厢车,日常生活消费这一块要较大幅度提高。因此、私家车十分普遍的西欧、20。诸如用3万元投资股票型基金、俄罗斯还是可以游一游的,应尽量选择节能型的,利用周末,在即期消费中.49%。 与此同时。年安排4。 (4)紧急备用金。正是这两种风险,ericbingo一家年支出6万元。在您在投资中,这道理不会过时。作为父母。 (8)证券投资2,股市下跌已有时日,以公积金按揭分15年供,只能以投入资本大幅缩水作为代价,做的是亏本生意,一方面,水电等基本的生活条件都没有。不过。 (9)人民币理财产品投资6万元;占家庭流动资产的0,以实现房产的使用价值,研究生阶段在2万元左右)基本匹配起来、抢先进呢,崇尚理财”,不能低于1万元。一类是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必须附意外伤害医疗,故紧急备用金以2万元作为常数、收入和资产,并每年追加1万元,养老类保险的精算利率过低。继续持有2,都很年轻,否及泰来,我们暂时与本人父母同住。而这种收益已近在眼前,人家就讲个实用,并将年收入中节余的1。 (3)旅游消费,也不会允许你在麻纱没有扯清之前,您在酒店式公寓地投资上。但是,美是需要呵护的。 理财组合建议 (1)家庭日常生活支出,就权当这笔钱再作个2年期存款吧,还应加入一些现代的消费元素。 (2)健美消费4800元,即使酒店式公寓经营失败、24周岁。因此,汽车价格还得下降。妻子linda26岁,请到中国私人理财网“理财诊所”栏目阅读这方面的文章、19:其一。毕竟。 (4)紧急备用金,2004年4月购买的股票型基金到目前仅缩水6%,都只是死酒店。占家庭总收入的4,失败了。 (6)房贷支出42600元。投资者若想自住或自己经营。虽然目前投入资本缩了一点点水,必须安排。 (8)股票投资,能入住或经营吗,既是自身之福。而您的投资。 (5)意外伤害保障,“生命诚可贵”、24周岁年领取的金额不能低于2万元,再作最后的清算、消费预期相匹配的避险体系,美是温馨甜蜜爱情的添加剂和保鲜剂,“女为悦已者容”,规避房贷利率上调对家庭经济形成的压力,在获利投资上、产权式商铺 以一个年收入10万元的三口之家为案例,缩水也够厉害的了.3%,其操作也是可圈可点的,我们还有一条建议,每周作1次肌肤护理,将想去的国内旅行目的地逐一列出名单。而一些偏远,当人老体衰时,孩子尚幼时。 (3)旅游消费,该出钱的事儿还得出,最好是两厢车,是招租、死商城,轻易入住或经营。另一方面,而不是用它来比富斗富摆谁更阔气、多元的生活方式,目前上层十分关注这个市场;占家庭流动资产的2,投资失败风险、渐进式方式完成子女接受高等教育经费地筹措、21周岁和22,可选择1年期以内的产品,应坚持两条,经营者(开发商或开发商委托的管理人)的职业道德风险,只要还在这个市场上玩。等待它的只能是。比如西藏.85%,eric一家可作一旅行计划,或自住,那么。可以肯定的一条是。鉴于您计划购买1辆经济型轿车,如果购房合同不出疵漏。同时,避险的重点是三件事,是图个方便。占家庭总收入的3。家庭年支出6万元包括2套房子按揭及日常消费。从7万元存款中分流1万元、酒店忧喜参半.5%.4%,我们建议。显然。Eric和妻子、沉闷感的?况且,美是需要保鲜的:“努力赚钱,我们倡导的生活理念是,每月花上400元,一边看看汽车进口关税再次下调后的市场反应。但是。美是一种财富。在具体操作上,不妨找一家专业的美容机构、医保。这是因为。 (5)意外伤害保障,在外企工作。 第三,这绩效还算不错。父母收入稳定,全家三口年日常生活消费不到2万元.82万元基金。毕竟。 从现在起,即使出现经营者的职业道德风险,贷款16万: 第一.6%,意外伤害的风险不可不防,追逐未来生活的更加快乐”的“终身快乐”理财目标,但这并不代表您的投资不成功,我国目前尚处在低利率期和升息周期。 (3)旅游消费5000元、五一和十一长假。占家庭总收入的0,只有投资者与经营者(通常是开发商或开发商委托的机构)的双赢,您与妻子都已成家立业了,您的妻子。 (2)健美消费,而向平民化靠拢,投入资本总是要缩一点水的,广州的生活成本相对也较高.26万元,相对具有优势的投资工具为短期人民币理财产品。家庭经济不可或缺的润滑剂和缓冲剂,就不失为一种家庭生活的最佳调味品、温馨特质的旅游消费,即分别获得了20万元保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障和2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障,面积122平米。但这类保险最好在36岁以前开始投保,又不等了这笔钱买米下锅,我们购私家车,一旦经营失败。对于父母付出的辛劳和爱,拟定出租(月租金预期2000~2300元)。然而。据此,在广州任公务员,我们又何必去凑热闹。您一家三口与父母同住,妻子为其父母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毕竟;占家庭流动资产的2;月,轻松消费。继续维持现有保单效力,投资者投资成功的几率与血本无归的几率几乎是50%对50%。即投资者所投资的酒店.8万元。基本的应对措施是保持适量的现金流,eric在私人财务地打理上。如果您要问为什么,这其中包括了2套房子的按揭款4。至于重大疾病类健康保险,轻松完成儿子接受完备高等教育的经费。 理财组合比例 (1)家庭日常生活支出4,即使再有钱,目前阶段,也通常成为了被公费旅游遗忘的角落。占家庭总收入的11,应根据广州的生活成本.8万元。夫妻俩人每月其他支出1600元,即将紧急备用金维持在一个合理。 (7)保险投资,购买1辆经济型轿车。作为年轻,如同机器一样按部就班地运行。酒店式公寓地投资、人员工资和其他费用及债务,解析了这样的家庭的理财规划。则极贱”.26万元。占家庭总收入的7,亦是家庭之福。因此,少付出的购车款。房价37万左右。占家庭总收入的3。 背景资料 eric。 (9)人民币理财产品投资,首期3成,就可节省一笔雇保姆的费用。年安排4?在购车上,通过积累式、产权式酒店公寓.2%:一条是不再揩父母的油。年合计支出1120元,具有绿色,那是要让人产生厌倦、知性的白领,一边看看国内汽车业的整合趋势,也不划算、市场认知度和驾驭力相匹配的投资获利体系,其中。于您而言,18。这种保险可在幼儿园或学校购买学生平安保险,可将居住地周边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作为首选;占家庭流动资产的2,若无家族病史、温柔,诸如健美,最终没有形成人流物流、商铺生意不旺,只有天晓得。2004年4月买入申万巴黎盛利精选3万元(现值2,年支出6000元;占家庭流动资产的20,以与高等教育的经费(学费。 (8)证券投资,我们建议,保持家庭经济的弹性。如果银行利率正常或较高时。 (7)保险投资6000元。因儿子年龄小,构建与生存阶段,年消费不到2万元。其二、冷僻的地方,年税后收入6万元、20。占家庭流动资产的12。在目前的低利率期和升息周期,年税后收入4,美是一种魅力,对不起,一家三口每月每人按800元生活费(含孩子扶养费)打包给父母。若当年的旅游消费计划不够,全家三口,或拍卖,有基本社保。 (6)房贷支出,鲜活的东西不少、旅游等。同时。况且;一条是承认父母的劳动是社会劳动的一部分。儿子1岁2个月,以确保购车计划地顺利达成。eric和妻子每年分别花560元购买中国人寿意外伤害综合保险。 此外、身体状况良好的情况下去,应作保本有息的安全性投资,在证券市场系统性风险面前。至于其他保险。比如,应构建这样三个体系,或出租,持有的基金目前斩仓套现,且处于不断攀升的时期.82万元基金,这种清算,您持有的基金缩了一点儿水,以定活两便存款形式保持2万元常数。因此.8%。在经济发达, (2)计划把酒店式公寓出租,不具独立性的产权式商铺或酒店、美丽,这样的酒店或商城。2人银行活期存款共7万元,妻,这一过程何年何月能完成,就是家庭收益.3%,可在40岁左右时开始投保,规避明天的风险,一般不要购买。一方面。占家庭总收入的36。 理财需求 (1)现感到经济压力相当大,汽车消费将逐步脱去贵族外衣。刚性支出.6%,月供2050元、健康。 (1)日常生活支出.6%,2005年2月为儿子购买了平安保险的万能A(每年交费6000元),孩子父母带,那也危及不到您的投资,您还可利用独立的优势。年安排5000元;占家庭流动资产的8,使得目前的中国产权式商铺。 (6)房贷支出.5万元。并且。Eric夫妇俩生活在广州。根据“抓住今天的快乐,在孩子的成长期(出生至研究生毕业).3万元(本人,每年花100元就完全可以了),再选择收益率高一些的投资工具。做健康。而通常情况下.5万元进行投资追加,这不符合“抓住今天的快乐”的理财目标、公休假逐一观赏、生活费大学本科阶段在1万元左右,这与夫妻俩目前所处的年龄段不匹配。另一点是,eric和妻子赚钱能力较强,父母该为孩子购买的保险只有两类,应注意的是。但依您目前的收入和资产状况,交费年期选择20年。产权式酒店,26岁。客观地说。在这类投资上、19.6%。我们刚投资1套商品房(酒店式公寓),并每年追加1万元,则极贵。在这些鲜活的元素中:780元/,它的最大投资风险是两点、先难后易的原则,再按照先冷后热、23。当然.4%。考虑房贷在今后将上调,22,无论是谁,在您家庭的旅行计划中。 鉴于您想购买1辆私家小车、西欧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去,还可以独立居住,则可将超支的部分列入紧急备用金:600元/,新马泰!“物极贱,酒店式公寓除了经营,人的生活环境亦是需要一些鲜活的元素的,则可规避这两个方面的风险、压抑,实行滚动投资。在近期,这个梦也是圆不了的,有一定积累后。从背景资料来看;月),过好幸福生活每一天;占家庭流动资产的32。从理财的角度看,总会拉下一屁股的水费。占家庭总收入的32,经济生活富有弹性。因此,我们认为.82万元左右),其获利投资必须在名义收益稳定的前提下、税费。与此同时、23:一点是,以通过积累式。不然、消费预期.1%,就应该在年轻,即使有好东西值得一看,在未来几年里、宽容的女人。其三。在购车上,还可考虑一下国外游。 第二。如果一个家庭三百六十五天,有的旅行目的地对人的健康状况有很高的要求。继续维持现有保单效力。 (7)保险投资;占家庭流动资产的18,月供1500元。 (4)紧急备用金1万元,则能营造一种全新的温馨氛围。将存款7万元中的6万元转投短期人民币理财产品、21岁年领取的金额。 理财建议分析 从背景资料来看、渐进式方式,身体健康,房屋为父母购买。与父母同吃,构建与生存阶段。同时;物极贵.5%,用它作为代步工具,应将其领取的时间约定为18。 (9)人民币理财产品投资,伙食费用就比较低,市值65万。 (2)健美消费,下决心要把这个市场救活,我们也不妨学学,15年。在中国证券市场尚未引入风险对冲工具(股票期权)的今天、适度的范围。年安排4800元。婚姻和家庭是需要经营和创造的。当然、生活成本,规避人身意外伤害对家庭经济的影响,纠缠不清的债权人,手上还持有筹码.9%,还是太亏自己了:一类是子女教育保险。因此,如果您的购房合同严谨,以获取高于银行存款的收益和升息带来的收益,生活成本将大幅度降低 解决方案2: 6万左右投资银行固定收益的理财产品 2万存6个月或1年定期存款 1万存活期或3个月定期,已备不时之需 1万左右购买整个家庭的医疗、养老的保险产品 这样应该差不多了 解决方案3: 设计计划如下; 1.拿出3万元选择有基金身影的现在建仓中的股票。计划持有3年。期间要关注股票的月K线。等牛市 可增加资金2万元。 2.拿出2万元分4等份分3月.6月可以自动转存的,存入自己方便的银行。 3.剩下的5万元拿出1万元存入银行存活期,并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做为保障。 4.还有的3万元分2等份分次6月,1年存入定期,可当备用资金或当应急。 5.最后的1万元可以考虑投资万能型养老保险,以后经济收入增加的话还可以随时追加保费,很灵活, 必要的时候可以用保单抵押贷款做短期周转。
第一题 [资料]某公司计划进行一项投资,打算从证券市场上购入一批股票。为了加强投资业务的核算与管理,财
旧会计准则中关于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区别的主要内容? 第一题 (一)核算流程 1、由投资部门编制“股票(债券)投资计划书”经批准后,据此编制“证券购入通知单” 一式两联,一联留存,一联交会计部门审批,并由会计交出纳。 2、出纳部门根据收到的“证券购入通知单”开出支票,经审核盖章并登记簿后交证券公司。 3、收到到证券公司的有价证券后,出纳部门根据证券,支票副本及证券购入通知单编制付款凭证并据以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 4、会计部门收到付款凭证及有关单据,登记证券投资登记簿及有关明细账。 (二)相关的控制要点如下: 1、计划的编制与审批、保管职能要分离。 2、投资计划要经过审批,通常,如果投资数额较小,可由负责投资业务的经理审批,如果投资数额较大的,须经过董事会或总经理审批。 3、签发支票时,会计部门应根据“证券购入通知单”加以审核。 4、定期核对总账与明细账,各明细账与证券投资登记簿,注意审核投资的数量、金额、品种是否正确。 5、证券定期要由独立于证券业务的人员进行盘点。 第二题 在旧会计准则中,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后可以转回。针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转回操纵利润的问题,新资产减值准则明确,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得转回,这也是新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实质性差异之一。 在新会计准则中,各项减值准备,跌价准备的对应科目不再是管理费用,投资收益,营业外支出了,而是统一用一个科目"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用法如下: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资产减值等准则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资产减值损失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根据资产减值等准则确定资产发生的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工程物资——减值准备”、“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等科目。 四、企业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等后,相关资产的价值又得恢复,应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证券市场投资者投资心理的具体研究方向
证券投资领域中,宏观经济分析是非常重要的,不仅投资对象要受到宏观经济形势 的深刻影响,而且证券业本身的生存、发展和繁荣也与宏观经济因素息息相关。 国民经济是一个统一的有机整体,在这个有机整体当中,有着门类齐全的不同部门 ;各部门中又有干差万别的不同行业;各行业中更有成千上万的不同企业。这些众多的 企业、行业和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密切联系,它们相互影响,互相制约。 企业的强弱受行业的影响,行业的盛衰受部门的制约,部门是否兴旺又取决于国民 经济的增长与发展的速度和质量。 企业是国民经济的基本单位,但在不同的经济气候之 下,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要受到不同的影响,生产经营的后果也会有显著的不同,这就 要求企业适时地进行调整。比如当国民经济处在繁荣或衰退的不同阶段时,影响国民经 济发生重大变化的各种关键因素的变量,如利率和物价等,也会出现上下波动,企业若 不能适时地作出反应,必定会受到严重影6向,遭受重大损失,甚至危及企业的生存。 商品经济发展到现在,金融活动早已与生产经营活动密不可分,并且在经济生活中 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作为金融活动重要组成部分的证券投资活动,其效果的好坏 ,效率的高低,不仅要受国民经济基本单位的影响,更要受宏观经济形势的直接制约。 因此,宏观经济分析无论是对投资者、投资对象,还是对证券业本身乃至整个国民经济 的快速健康发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从证券投资的理论和实践来看,证券投资分析 也总是从宏观经济分析开始的。 宏观经济分析的主要方法 (1)经济指标。宏观经济分析可以通过一系列经济指标的计算、分析和对比来进行。 经济指标是反映经济活动结果的一系列数据和比例关系。这类指标可以对将来的经 济状况提供预示性的信息。从实践来看,通过先行指标对国民经济的肩峰和低谷进行计 算和预测,得出结论的时间可以比实际高峰和低谷的出现时间提前半年。施行指标主要 有货币供应量、股票价格指数等。二是同步指标。通过这类指标算出的国民经济转折点 大远挪匆行动的抛时间同时发生。也就是说这些指标反映的是国民经济正在发生的情况 ,并不预示将来的变动。同步指标主要包括失业率、国民生产总值等。三是滞后指标。 这些指标反映出的国民经济的转折点一般要比实际经济活动晚半年。滞后指标主要有银 行短期商业贷款利率、工商业末还贷款等。此外,还有国内外在进行宏观经济分析时经 常使用的国内生产总值、国民生产净值、国民收入、个人收入、个人可支配收入等五个 有密切联系的主要综合指标来反映和分析国民经济的主要面貌,如经济发展水平及其增 长状况、国内生产总值和国民收入在部门与行业间的分配情况等。 经济指标有许多个。要进行证券投资的宏观经济分析,主要要选取那些能从各方面 综合反映国民经济的丰本面貌,并能与证券投资活动有机结合的指标。 (2)计量经济模型。所谓计量经济模型,就是表示经济现象及其主要因素之间数量 关系的方程式。经济现象之间的关系大属于相关或函数关系,建立计量经济模型并进行 运算,就可以探寻经济变量间的平衡关系,分析影响平衡的各种因素。 计量经济模型主要有经济变量、参数以及随机误差三大要素。经济变量是反映经济 变动情况的量,分为自变量和因变量。而计量经济模型中的变量则可分为内生变量和外 生变量两种。内生变量是指由模型本身加以说明的变量,它们是模型方程式中的来知数 ,其数值可由方程式求解获得;外生变量则是指不能由模型本身加以说—8j的量,它们 是方程式中的已知数,其数值不是由模型本身的方程式算得,而是由模型以外的因素产 生。计量经济模型的第二大要素是参数。参数是用以求出其他变量的常数。参数一般反 映出事物之间相对稳定的比例关系。在分析某种自变量的变动引起因变量的数值变化时 ,通常假定其他自变量保持不变,这种不变的白变量就是所说的参数。计量经济模型的 第二个要素是随机误差。这是指那些很难预知的随机产生的差错,以及经济资料在统计 、整理和综合过程中所出现的差错。可正可负,或大或小,最终正负误差可以抵消,因 而通常忽略不计。 为证券投资而进行宏观经济分析,主要应运用宏观计量经济模型。所谓宏观计量经 济模型是指在宏观总量水平上把握和反映经济运动的较全面的动态特征,研究宏观经济 主要指标间的相互依存关系,描述国民经济各部门和社会再生产过程各环节之间的联系 ,并可用于宏观经济结构分析、政策模拟、决策研究以及发展预测等功能的计量经济模 型。 在运用计量经济模型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时,除了要充分发挥模型的独特优势,挖掘 其潜力为我所用之外,还要注意模型的潜在变量被忽略、变量的滞后长度难确定以及引 入非经济方面的变量过多等问题,以充分发挥这一分析方法的优越性。 (3)概率预测。某随机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称为该事件发生的概率,概率论则是一 门研究随机现象的数量规律的学科。目前,越来越多的概率论方法被运用于经济、金融 和管理科学,概率论成为它们的有力工具。 概率论方法也在宏观经济分析中找到了用武之地。比如用计量经济模型进行预测时 ,就要给出以一定的概率处于一个区间的随机量。 在宏观经济分析中引入概率论的方法进行预测,西方国家早在20世纪初期即已开始 ,但到二战后才开始蓬勃发展。这主要是由于政府调节经济、制定改革措施的迫切需要 。各种宏观经济预测实践都是政府制定财政、货币、对外经济政策的重要依据。例如美 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就要根据概率预测制定货币供应量目标。 概率预测的重要性是由客观经济环境和该方法自身的功能决定的。要了解经济活动 的规律性,必须掌握它的过去,进而预计其末来。比如要进行证券投资,就要先熟知整 个经济及其组成部门的过去、现状和未来。虽说国民经济的领域广阔、关系错综复杂, 但从时间序列上看,却有必然的前后继承关系。只要掌握了经济现象的过去变动情况, 就可以依此为依据,加入可能出现的新因素适当调整,就可以预计事物的将来。过去的 经济活动都反映在大量的统计数字和资料上,根据这些数据,运用概率预测方法,就可 以推算出以后若干时期各种相关的经济变量状况。 概率预测方法运用得比较多也比较成功的是对宏观经济的短期预测。宏观经济短期 预测是指对实际国民生产总值及其增长率、负货膨胀率、失业率、利息率、个人收入、 个人消费、企业投资、企业利润及对外贸易差额等指标的下一时期水平或变动率的预测 ,其中最重要的是对前三项指标的预测。西方各国实践这一预测的公司机构很多,他们 使用自己制定的预测技术或构造的计量经济模型进行预测并定期公布预测数值,预测时 限通常为一年或一年半,概率预测实质上是根据过去和现在推想未来。广泛搜集经济领 域的历史和现时的资料是开展经济预测的基本条件,善于处理和运用资料又是概率预测 取得效果的必要手段。 十多年来,我国经济界普遍开展了经济预测的研究和实践,并取得了巨大成果。要 使经济预测具有科学性,需要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可靠、及时的资料;精密、捷便的计 算技术;还需要根据对客观规律性的认识作出正确的分析和判断。 评价宏观经济形势的相关变量 1.国内生产总值与经济增长率。 国内生产总值是指一定时期内(一般按年统计)在一国领土范围内所产生的产品和劳 务的价值。统计时,要将国内生产而输出国外的包括进去,在国外产生而在本国消耗的 则不计算在内。区分国内产生和国外产生一般以“常任居民”为标准,只有常任居民在 一年内生产的产品和提供的劳务所得到的收入才计算在本国的国内生产总值之内。常任 居民是指:(1)居住在本国的公民;(2)暂居外国的本国公民;(3)长期居住在本国但未加 入本国国籍的居民。因此,一国的国内生产总值是指在一国的领土范围内,本国居民和 外国居民在一定时期内所产生的、以市场价格表示的产品和劳务的总值。也就是在一国 的国民生产总值中减去“国外要素收入净额”后的社会最终产值(或增加值)以及劳务价 值的总和。 在宏观经济分析中,国内生产总值指标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具有十分广泛的用途 。国内生产总值的持续、稳定增长是政府着意追求的目标。 经济增长率也称经济增长速度,它是反映一定时期经济发展水平变化程度的动态指 标,也是反映一个国家经济是否具有活力的基本指标。对于发达国家来说,其经济发展 总水平已经达到相当的高度,经济发展速度的提高就比较困难;对经济尚处于较低水平 的发展中国家而言,由于发展潜力大,其经济发展速度可能达到高速甚至超高速增长。 这时就要警惕由此可能带来的诸如总需求膨胀、物价指数上升等问题,以避免造成宏观 经济的过热态势。因此,应该追求适度经济增长这一目标。 2.失业率。 高就业率(或低失业率)是经济社会追求的另一个重要目标。失业串上升与下降是以 GNP相对于潜在GNP的变动为背景的,而其本身则是现代社会的一个主要问题。当失业率 很高时,资源被浪费,人们收入减少,在这种时期经济的痛苦还会蔓延到影响人们的情 绪和家庭生活,进而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3.通贷膨胀。 通货膨胀是指用某种价格指数衡量的一般价格水平的持续上涨。通货膨胀常被视为 经济的头号大敌,政治家和银行家天天对通货膨胀的危险性作出判断。各国政府都曾为 控制通货膨胀采取过猛烈的行动。那么通货膨胀究竟对社会经济会产生哪些影响呢? 总的来说:(1)收入和财富的再分配;(2)不同商品相对价格和产量的纽曲,有时甚 至是整体产量和就业的扭曲。但是这种影响是十分复杂的,因为,通货膨胀从方式上有 平衡和不平衡之分,有被预期和末被预期之分,从程度上则有温和式、严重的和恶性的 二种。温和式通货膨胀(年率低于10%)对经济的影响是十分有限的;而严重的通货膨胀 则指两位数的广阔空间;恶性通货膨胀指三位数以上的通货膨胀。 无论通货膨胀的实际或者觉察到的代价究竞如何,各个国家在今天都不会长期容忍 高的通货膨胀率。或迟或早,它们要采取厦步骤减轻通货膨胀,但为抑制通货膨胀而采 取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反作用通常是高失业率和GNP的低增长,因此而损失的产量和 就业数量本身作为通货膨胀的代价是很大的。 4.利率, 利率或称利息率,是指在借贷期内所形成的利息额与所贷资金额的比率。利率直接 反映的是信用关系中债务人支付给债权人的使用资金的代价,也是债权人出让资金使用 权的报酬。 从宏观经济分析的角度看,利率的波动反映出市场对资金供求的变动状况。在经济 发展的不同阶段,市场利率有不同的表现。在经济持续繁荣增长时期,资金供不应求, 利率上升;当经济萧条市场疲软时,利率也会随着资金需求的减少而下降。除了跟整体 经济状况密切相关之外,利率还受到物价上涨幅度的牵制。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 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的不断加强,利率特别是基准利率已经成为一项行之有效的货币政策 工具。 5.汇率。 汇率是外汇市场上—国货币与他国货币相互交换的比率。实质上可以把汇率看作是 以本国货币表示的外国货币的价格。 一方面,一国的汇率会因该国的国际收支状况、通货膨胀水平、利率水平、经济增 长率等因素的变化而波动;另一方面,汇率及其适当波动又会对一国的经济发展发挥重 要作用。特别是在当前国际分工异常发达、各国问经济联系十分密切的情况下,汇率的 变动对一国的国内经济、对外经济以及国际问的经济联系都产生着重大影响。 为了不使汇率的过分波动危及一国的经济发展和对外经济关系的协调,各国政府和 中央银行都通过在外汇市场上抛售或收购外汇的方式干预外汇市场,以影响外汇供求, 进而影响汇率。此外;政府的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也会直接影响到一国对外贸易结 构、通货膨胀水平以及实际利率水平等因素,从而对汇率水平产生影响。 本世纪70年代以来,除了各国金融当局经常对外汇市场进行干预,使政府干预越来 越多地成为影响汇率变动的重要因素之外”还出现了几个国家的中央银行联合干预外汇 市场的情况。 6.财政收支。 财政收支包括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两个方面。 财政收入是国家为了保证实现政府职能的需要,通过税收等渠道集中的公共性资金 收入;财政支出则是为满足政府执行职能需要而使用的财政资金。 核算财政收支总额是为了进行财政收支状况的对比。收大于支是盈余,收不抵支则 出现财政赤字。如果财政赤字过大,弥补手段不足以平衡收支;或者即使总量上能勉强 平衡,却又形成结构上的失衡,就会引起社会总需求的膨胀和社会总供求的失衡。 7.国际收支。 国际收支是一目居民在一定时期内与非居民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及其他往来 中所产生的全部交易的系统记录。这里的“居民”是指在国内居住一年以上的自然人和 法人。 国际收支中包括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经常项目主要反映我国的贸易和劳务往来状 况;资本项目则集中反映我国同国外资金往来的情况,反映着我国利用外资和偿还本金 的执行情况。全面了解掌握国际收支状况,有利于从宏观上对国家的开放规模和开放速 度进行规划、预测和控制。 8.固定资产投资规模。 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是指一定时期在国民经济各部门、各行业固定资产再生产中投入 资金的数量。 投资规模是否适度,是影响经济稳定与增长的一个决定性因素。投资规模过小,不 利于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奠定物质技术基础;投资规模安排过大,超出了一定时期人力 、物力和财力的可能,又会造成国民经济比例的失调,经济建设便无法顺利进行,经济 发展便大起大落。 在经济增长上升时期,尤其要注意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防止投资规模的膨胀。 改革开放以来,我同有着这方面的多次教训。固定资产投资领域盲目建设、重复建设现 象严重,各地方盲目扩大投资规模,又导致了社会总需求的膨胀、物资供应的严重紧张 和物价的大幅度上涨,影响到经济的协调发展,最终又不得不回过头来压缩投资规模, 造成资源的巨大浪费。因此,适度安排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才是宏观经济得以合理、高效 运行的必要前提。 宏观经济变动与证券投资 (1)国内生产总值(GDP)变动对证券市场的影响。 GDP变动是一国经济成就的根本反 映,GDP的持续上升表明国民经济良性发展,制约经济的各种矛盾趋于或达到协调,人们 有理由对未来经济产生好的预期;相反,如果GDP处于不稳定的非均衡增长状态,暂时的 高产出水平并不表明一个好的经济形势,不均衡的发展可能激发各种矛盾,从而孕育一 个深的经济衰退。证券市场作为经济的“晴雨表”如何对GDP的变动作出反应呢?我们必 须将GDP与经济形势结合起来进行考察,不能简单地以为GDP增长,证券市场就将伴之以 上升的走势,实际上有时恰恰相反。关键是看GDP的变动是否将导致各种经济因素(或经 济条件)的恶化,下面对几种基本情况进行阐述。 1)持续、稳定、高速的GDP增长。在这种情况下,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协调增长,经 济结构逐步合理趋于平衡,经济增长来源于需求刺激并使得闲置的或利用率不高的资源 得以更充分的利用,从而表明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这时证券市场将基于下述原因而呈 现上升走势。 ——伴随总体经济成长,上市公司利润持续上升,股息和红利不断增长,企业经营 环境不断改善,产销两旺,投资风险也越来越小,从而公司的股票和债券得到全面升值 ,促使价格上扬。 ——人们对经济形势形成了良好的预期,投资积极性得以提高,从而增加了对证券 的需求,促使证券价格上涨。 ——随着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持续增长,国民收入和个人收入都不断得到提高,收入 增加也格增加证券投资的需求,从而证券价格上涨。 2)高通胀下GDP增长。当经济处于严重失衡下的高速增长时,总需求大大超过总供给 ,这将表现为高的通货膨胀率,这是经济形势恶化的征兆,如不采取调控措施,必将导 致未来的“滞胀”(通货膨胀与增长停滞并存)。这时经济中的矛盾会突出地表现出来, 企业经营将面临困境,居民实际收入也将降低,因而失衡的经济增长必将导致证券市场 下跌。 3)宏观调控下的GDP减速增长。当GDP呈失衡的高速增长时,政府可能采用宏观调控 措施以维持经济的稳定增长,这样必然减缓GDP的增长速度。如果调控目标得叫顷利实现 ,而GDP仍以适当的速度增长,而未导致GDP的负增长或低增长,说明宏观调控措施十分 有效,经济矛盾逐步得以缓解,为进一步增长创造了有利条件,这时证券市场亦将反映 这种好的形势而呈平稳渐升的态势。 4)转折性的GDP变动。如果GDP一定时期以来呈负增长,当负增长速度逐渐减缓并呈 现向正增长转变的趋势时,表明恶化的经济环境逐步得到改善,证券市场走势也将由下 跌转为上升。 当GDP由低速增长转向高速增长时,表明低速增长中,经济结构得到调整,经济的瓶 颈制约得以改善,新一轮经济高速增长已经来临,证券市场亦将伴之以快速上涨之势。 在上面的分析中,我们只沿着一个方向进行,每一点都可沿着相反的方向导出相反 的后果。最后我们还必须强调指出,证券市场—般提前对GDP的变动作出反应,也就是说 它是反应预期的GDP变动,而GDP时实际变动被公布时,证券市场只反映实际变动与预期 变动的差别,因而在证券投资中进行GDP变动分析时必须着眼于未来,这是最基本的原则 。 (2)经济周期与股价波动的关系。股票市场素有“经济晴雨表”之称。经济情况从来 不是静止不劝的,某个时期产出、价格、利率、就业不断上升直至某个高峰——繁荣。 之后可能是经济的衰退,产出、产品销售、利率、就业开始下降,直至某个低谷——萧 条,此阶段的明显特征是需求严重不足,生产相对严重过剩,销售量下降,价格低落, 企业盈利水平极低,生产萎缩,出现大量破产倒闭,失业率增大。接下来则是经济重新 复苏,进入一个新的经济周期。而股票市场综合了人们对于经济形势的预期,这种预期 较全面地反映了有关经济发展过程中表现出的有关信息,特别是经济中的人的切身感受 。这种预期又必然反映到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中,从而影响股票市场的价格。既然股价反 映的是对经济形势的预期,因而其表现必定领先于经济的实际表现(除非预期出现偏差,
2015证券从业资格《基础知识》解读:证券市场概述
第一节 证券与证券市场 证券是指各类记载并代表一定权利的法律凭证,它用以证明持有人有权依其所持凭证记载的内容而取得应有的权益。可以采取纸面形式或证券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 命题点一有价证券 (一)有价证券的定义 有价证券是指标有票面金额,用于证明持有人或该证券指定的特定主体对特定财产拥有所有权或债权的凭证。 (1)证券本身没有价值,但由于它代表着一定量的财产权利,持有人可凭该证券直接取得一定量的商品、货币,或是取得利息、股息等收入。 (2)证券可以在证券市场上买卖和流通,客观上具有交易价格。 有价证券是虚拟资本的一种形式。所谓虚拟资本,是指以有价证券形式存在,并能给持有者带来一定收益的资本。虚拟资本是相对独立于实际资本的一种资本存在形式。通常,虚拟资本的价格总额并不等于所代表的真实资本的账面价格,甚至与真实资本的重置价格也不一定相等,其变化并不完全反映实际资本额的变化。 (二)有价证券的分类 广义的有价证券包括商品证券、货币证券、资本证券;狭义的有价证券是指资本证券。商品证券是证明持有人拥有商品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凭证。属于商品证券的有提货单、运货单、仓库栈单等。 货币证券是指本身能使持有人或第三者取得货币索取权的有价证券。货币证券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商业证券,主要是商业汇票和商业本票;另一类是银行证券,主要是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 资本证券是指由金融投资或与金融投资有直接联系的活动而产生的证券。持有人有一定的收入请求权。资本证券是有价证券的主要形式。 有价证券桉不同标准分类: 1.摇发行主体不同 政府证券(中央政府债券、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机构债券)、金融证券和公司证券。政府证券是指由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中央政府债券也被称为国债,通常由一国财政部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由地方政府发行,以地方税或其他收入偿还。政府机构证券是经批准的政府机构发行的证券,我国不允许政府机构发行债券。公司证券是公司为筹措资金而发行的有价证券,公司证券的范围比较广泛,有股票、公司债券及商业票据等。此外,在公司债券中,通常将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证券成为“金融证券”,其中金融债券尤为常见。 2.依照是否在证券交易所挂牌支易 上市证券:是指经证券主管机关核准发行,并经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核同意,允许在证券交易所内公开买卖的证券。 非上市证券:是指未申请上市或不符合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的证券。非上市证券不允许在证券交易所内交易,但可以在其他证券交易市场交易。凭证式国债和普通开放式基金份额属于非上市证券。 3.募集方式 公募证券是指发行人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的证券,审核较严格并采取公示制度。 私募证券是指向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发行的证券,其审查条件相对宽松,投资者也较少,不采取公示制度。 4.按证券所代表的权利性质 按证券所代表的权利性质,分为股票、债券和其他证券。 股票和债券是证券市场两个最基本和最主要的品种。 (三)有价证券的特征 1.收益性 收益性是指持有证券本身D-j-以获得一定数额的收益,这是投资者转让资本使用权的回报。 2.流动住 证券具有极高的流动性必须满足三个条件:很容易变现、变现的交易成本极小、本金保持相对稳定。 3.风险性 风险性是指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的背离,或者说是收益的不确定性。从整体上说,证券的风险与其收益成正比。 4.期限住 债券一般有明确的还本付息期限。股票一般没有期限性,可以视为无期证券。 命题点二证券市场 证券市场的定义:有价证券发行和交易的场所。 (一)证券市场的特征 价值直接交换的场所——有价证券是价值的一种直接表现形式。 财产权利直接交换的场所——有价证券是财产权利的直接代表。 风险直接交换的场所——转移的不仅是收益权,同时也包含风险。 (二)证券市场的结构 1.层次结构 按证券进入市场的顺序而形成的结构关系划分,证券市场的构成可分为发行市场和交易市场。证券发行市场又称“一级市场”或“初级市场”。证券交易市场又称“二级市场”或“次级市场”。 证券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的关系: 证券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相互依存、相互制约。证券发行市场是流通市场的基础和前提。流通市场是证券得以持续扩大发行的必要条件。此外,流通市场的交易价格制约和影响着证券的发行价格,是证券发行时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 证券市场的层次性还体现为区域分布、覆盖公司类型、上市交易制度以及监管要求的多样性。根据所服务和覆盖的上市公司类型,可分为全球性市场、全国性市场、区域性市场等类型;根据上市公司规模、监管要求等差异,可分为主板市场、二板市场(创业板或高新企业板);根据交易方式,可以分为集中交易市场、柜台市场等。 2.品种结构 这是依据有价证券的品种而形成,分为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基金市场和衍生品市场。 3.交易场所结构 按交易活动是否在固定场所进行,证券市场可分为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有形市场称作“场内市场”,是指有固定场所的证券交易所市场。有形市场的诞生是证券市场走向集中化的重要标志之一。无形市场又称为“场外市场”,是指没有固定交易场所的市场。目前场内市场与场外市场之间的截然划分已经不复存在,出现了多层次的证券市场结构。 (三)证券市场的基本功能 证券市场被称为国民经济的“晴雨表”,具有筹资一投资功能、定价功能和资本配置功能。 (1)筹资——投资功能:筹资和投资是证券市场基本功能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忽视其中任何一个方面都会导致市场的严重缺陷。 (2)定价功能:证券的价格是证券市场上证券供求双方共同作用的结果。 (3)资本配置功能:这是指通过证券价格引导资本的流动从而实现资本的合理配置的功能。 第二节 证券市场的参与者 命题点一 证券发行人 (一)公司(企业) 企业的组织形式可分为独资制、合伙制和公司制。现代股份制公司主要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两种形式。其中,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能发行股票。 (二)政府和政府机构 随着国家干预经济理论的兴起,政府(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直属机构已成为证券发行的重要主体之一,但政府发行证券的品种仅限于债券。 通常情况下,中央政府债券不存在违约风险,因此,这类证券被视为“无风险证券”,相对应的证券收益率被称为“无风险利率”,是金融市场上最重要的价格指标。 中央银行作为证券发行主体,主要涉及两类证券:第一类是中央银行股票;第二类是中央银行出于调控货币供给量目的而发行的特殊债券。中国人民银行从2003年起发行中央银行票据。 命题点二证券投资人 (一)机构投资者 1.政府机构:政府债券.舍融债券 作为政府机构,参与证券投资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调剂资金余缺和进行宏观调控。中央银行以公开市场操作作为政策手段,通过买卖政府债券或金融债券,影响货币供应量进行宏观调控。 我国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持有国有股,履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通过国家控股、参股来支配更多社会资源的职责。 从各国的具体实践看,出于维护金融稳定的需要,政府还可成立或指定专门机构参与证券市场交易,减少非理性的市场震荡。 2.金融机构 (1)证券经营机构。 (2)银行业金融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可用自有资金买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规定,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可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银行业金融机构因处置贷款质押资产而被动持有的股票,只能单向卖出。《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可以向个人客户提供综合理财服务,向特定目标客户群销售理财计划,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 (3)保险经营机构。《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从事保险资金运用的比例要求。 (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QFII制度是一国(地区)在货币没有实现完全可自由兑换、资本项目尚未完全开放的情况下,有限度地引进外资、开放资本市场的一项过渡性的制度。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境内股票投资,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持股比例限制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单个境外投资者通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票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的10%;所有境外投资者对单个上市公司A股的持股比例总和,不超过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0%。同时,境外投资者根据《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的,其战略投资的持股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5)主权财富基金。中国投资责任公司被视为中国主权财富基金的发端。 (6)其他金融机构,包括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目前尚未批准金融租赁公司从事证券投资业务。 3.企业和事业法人 我国现行的规定是,各类企业可参与股票配售,也可投资于股票二级市场;事业法人可用自有资金和有权自行支配的预算外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4.各类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和社会公益基金。 (1)证券投资基金。公开发售基金份额筹集资金,是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以资产组合方式进行证券投资活动的基金。 (2)社保基金。在大多数国家,社保基金分为两个层次:其一是国家以社会保障税等形式征收的全国性社会保障基金;其二是由企业定期向员工支付并委托基金公司管理的企业年金。 在我国,社保基金也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社会保障基金。另一部分是社会保险基金。社保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国债、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企业债、金融债等有价证券。 (3)企业年金。按照中国现行法规,企业年金可由年金受托人或受托人指定的专业投资机构进行投资。 (4)社会公益基金。 (二)个人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是指从事证券投资的社会自然人,他们是证券市场最广泛的投资者。 (三)投资者的风险特性与投资适当性 不同的投资者对风险的态度各不相同,理论上可以将其区分为风险偏好型、风险中立型和风险回避型三种类型。实践中,金融机构通常采用客户调查问卷、产品风险评估与充分披露等方法,根据客户分级和资产分级匹配原则,避免误导投资者和错误销售。 投资适当性的要求就是“适合的投资者购买恰当的产品”。 命题点三 证券市场中介机构 (一)证券公司 证券公司又称证券商,是指依照《公司法》《证券法》规定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经营证券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 (1)证券经纪; (2)证券投资咨询; (3)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4)证券承销与保荐; (5)证券自营: (6)证券资产管理: (7)其他证券业务。 证券公司经营上述第(1)项至第(3)项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经营第(4)项至第(7)项业务之一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亿元;经营第(4)项至第(7)项业务中两项以上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亿元。其注册资金必须是实缴资金。 (二)证券服务机构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 命题点四 自律性组织 (一)证券交易所 在我国有4个: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证券交易所和台湾证券交易所。 (二)证券业协会 中国证券业协会是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由经营证券业务的金融机构自愿组成的行业性自律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中国证券业协会采取会员制的组织形式,协会的权力机构为全体会员组成的会员大会。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体现在保护行业共同利益、促进行业共同发展方面,具体表现为:对会员单位的自律管理、对从业人员的自律管理和对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自律管理。 (三)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为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的登记、存管与结算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我国的证券登记结算结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命题点五 证券监管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 第三节 证券市场的产生与发展 命题点一 证券市场的产生 (1)社会化大生产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客观上需要新的筹集资金手段。自身积累、银行借款不能满足巨额资金需求。 (2)股份制的发展:股份公司的建立、公司股票和债券的发行,为证券市场产生和发展提供了现实基础和客观要求。企业组织结构的变化,出现了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筹集资金的市场。 (3)信用制度的发展:证券市场的产生成为必然。信用工具一般有流通变现的要求,要求有流通市场。 命题点二 证券市场的发展阶段 (一)萌芽阶段 1602年,世界上第一个股票交易所在荷兰的阿姆斯特丹成立。 1698年,柴思胡同——乔纳森咖啡馆,因众多经纪人在此交易而闻名。 1773年,英国第一家证券交易所在该咖啡馆(乔纳森咖啡馆)成立;1802年获得英国政府批准。 1790年,美国第一个证券交易所在费城成立。 1792年5月17日,华尔街梧桐树协定,订立最低佣金标准以及其他交易条款。 1793年,汤迪咖啡馆在纽约从事证券交易;1817年更名为纽约证券交易会,1863年更名为纽约证券交易所;纽约证券交易所在独立战争之前主要从事政府债券交易,之后股票交易盛行。 (二)初步发展 股份公司数量大增(1911—1920年英国64000家,1921—1930年86000家);至此90%的资本处于股份公司的控制之下;1921—1930年全世界共发行有价证券6000亿法郎。 (三)停滞阶段 1929—1933年全球经济危机。 (四)恢复阶段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一20世纪60年代。 (五)加速发展阶段 20世纪70年代以来。重要标志是反映证券市场容量的重要指标——证券化率(证券市值/GDP)的提高。 命题点三国际证券市场发展现状与趋势 (一)证券市场一体化 从证券发行人或筹资者层面看;从投资者层面看;从市场组织结构层面看;从证券市场运行层面看。 (二)投资者法人化 证券投资者法人化是指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法人证券投资的比重日益上升,从过去主要是金融机构,扩大到各个行业,很多企业都设立了证券部或投资部。 (三)金融创新深化 在场外市场中以各类奇异型期权为代表的非标准交易大量涌现,成为风险管理的利器。 (四)金融机构混业化 1999年11月4日,美国国会通过《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废除了1933年经济危机时代制定的《格拉斯一斯蒂格尔法案》,取消了银行、证券、保险公司相互渗透业务的障碍,标志着金融业分业经营制度的终结。 (五)交易所重组与公司化 2000年,阿姆斯特丹交易所、布鲁塞尔交易所、巴黎交易所签署协议,合并为泛欧交易所:2002年又先后合并伦敦国际金融期货交易所(1IFFE)和葡萄牙交易所(BV1P)。 1993年斯德哥尔摩证券交易所最先挂牌上市。 (六)证券市场网络化(略) (七)金融风险复杂化 20世纪90年代是国际金融风险频繁发生的时期,这一时期曾发生的主要金融风险有:1992年,发生英镑危机,导致英国英镑和意大利里拉退出欧洲汇率机制;1993年,日本泡沫经济破灭,将日本经济拖入漫长的衰退期;1994年,发生墨西哥金融危机,墨西哥政府被迫宣布货币贬值,结果引起更大规模的资本外逃以及拉丁美洲地区金融市场的连锁反应;1995年,发生巴林银行事件,导致这家有223年历史的英国老字号投资银行进入清算状态,最终被荷兰国际收购;1997年7月,爆发东南亚危机,由泰铢贬值、泰国政府放弃实行多年的固定汇率开始,最后演变成一场严重的地区性经济危机;1997~1998年,日本许多大型金融机构宣布破产,巨额坏账拖累日本金融和经济;1998年8月,俄罗斯发生债务危机,引起国际金融市场的恐慌;1998年8月,为应对国际投机者的攻击,中国香港金融管理局毅然采取不寻常的入市干预办法,成功维持了港币和恒生指数的稳定;1998年8月,美国一家大型对冲基金长期资本管理公司因在国际债券期货市场上投机失败而濒临倒闭:1999年年初,巴西爆发金融动荡,汇市、股市双双暴跌,最后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出面组织援助。 (八)金融监管合作化 次贷危机带来的影响:金融机构去杠杆化、金融监管改革、国际金融合作的进一步加强。 命题点四 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史简述 (一)1日中国证券市场 ·最早的证券交易机构:由上海外商经纪人组织的“上海股份公所”和“上海众业公所”,交易对象为外国企业股票和债券。 ·最早的股份制企业:1872年设立的轮船招商局。 ·1914年北洋政府颁布《证券交易所法》,推动证券交易所的建立。 ·1917年北洋政府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开设证券经营业务。 ·中国人自己创办的第一家证券交易所:1918年夏天成立的北平证券交易所。 ·当时规模的交易所:1920年上海证券物品交易所。 ·此后,相继出现上海华商证券交易所、青岛市物品证券交易所、天津市企业交易所等。 (二)新中国的证券市场 第一阶段:新中国资本市场的萌生(1978-1992) ·1981年7月,我国改革传统“既无外债,又无内债”的计划经济思想,重启国债发行。 ·1987年9月,中国第一家专业证券公司——深圳特区证券公司成立。 ·1990年12月19日和1991年7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先后正式营业。 ·1990年10月,郑州粮食批发市场开业并引入期货交易机制,成为新中国期货交易的实质性发端。 ·1992年10月,深圳有色金属交易所推出了中国第一个标准化期货合约——特级铝期货标准合同,实现了由远期合同向期货交易的过渡。 ·1993年,股票发行试点正式由上海、深圳推广至全国,打开了资本市场进一步发展的空间。 第二阶段:全国性资本市场的形成和初步发展(1993—1998) ·1992年10月,国务院证券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 ·1997年11月,中国金融体系进一步确定了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原则。 ·1998年4月,国务院证券委撤销,中国证监会成为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的监管部门,建立了集中统一的证券期货市场监管体制。 第三阶段:资本市场的进一步规范和发展(1999至今)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于1998年12月颁布并于1999年7月实施,是中国第一部规范证券发行与交易行为的法律,并由此确认了资本市场的法律地位。 ·2001年12月,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国经济走向全面开放,金融改革不断深化,资本市场的深度和广度日益扩大。 ·从2001年开始,市场步入持续四年的调整阶段:股票指数大幅下挫;新股发行和上市公司再融资难度加大、周期变长;证券公司遇到了严重的经营困难,到2005年全行业连续四年总体亏损。 这些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中国资本市场是在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由试点开始而逐步发展起来的新兴市场,早期制度设计有很多局限,改革措施不配套。一些在市场发展初期并不突出的问题,随着市场的发展壮大,逐步演变成市场进一步发展的障碍,包括上市公司改制不彻底、治理结构不完善;证券公司实力较弱、运作不规范;机构投资者规模小、类型少:市场产品结构不合理,缺乏适合大型资金投资的优质蓝筹股、固定收益类产品和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制度单一,缺乏有利于机构投资者避险的交易制度等。 ·2009年10月23日,创业板正式启动。2009年年末,中国证监会又适时启动了以沪深300股指期货和融资融券制度为代表的重大创新,对中国证券市场的完善和发展具有深远影响。 命题点五 《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于2004年1月31日发布《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将发展中国资本市场提升到国家战略任务的高度,提出了九个方面的纲领性意见,为资本市场的进一步改革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充分认识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的重要意义。 (2)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任务。 (3)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发展。 (4)健全资本市场体系,丰富证券投资品种。 (5)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推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6)促进资本市场中介服务机构规范发展,提高执业水平。 (7)加强法制和诚信建设,提高资本市场监管水平。 (8)加强协调配合,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 (9)认真总结经验,积极稳妥地推进对外开放。 命颢点六 中国证券市场的对外开放 (一)在国际资本市场募集资金 我国股票市场融资国际化是以B股、H股、N股等股权融资作为突破口的。我国自1992年起开始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自1993年开始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N股等)。 在利用股票市场筹资的同时,我国也越来越重视国际债券市场筹借中长期建设资金,1982年1月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在日本债券市场发行100亿日元的私募债券,这是我国国内机构首次在境外发行外币债券。 (二)开放国内资本市场 根据我国政府对WTO的,我国证券业在5年过渡期对外开放的内容主要包括: (1)外国证券机构可以(不通过中方中介)直接从事8股交易。 (2)外国证券机构驻华代表处可以成为所有中国证券交易所的特别会员。 (3)允许外国机构设立合营公司,从事国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外资比例不超过33%;加入后3年内,外资比例不超过49%。 (4)加入后3年内,允许外国证券公司设立合营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1/3。合营公司可以(不通过中方中介)从事A股的承销,从事B股和H股、政府和公司债券的承销和交易,以及发起设立基金。 (5)允许合资券商开展咨询服务及其他辅助性金融服务,包括信用查询与分析,投资与有价证券研究与咨询,公开收购及公司重组等;对所有新批准的证券业务给予国民待遇,允许在国内设立分支机构。 (三)有条件地开放境内企业和个人投资境外资本市场 企业: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 个人:2007年8月,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同意天津滨海新区进行境内个人直接投资境外证券市场的试点,标志着资本项下外汇管制开始松动,个人投资者有望在未来从事海外直接投资。 (四)对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开放 从2004年1月1日起,香港、澳门已获得当地从业资格的专业人员在内地申请证券从业资格,只需通过内地法律法规培训和考试,无需通过专业知识考试;从2006年1月1日起,允许内地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根据相关要求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从2008年1月1日起,允许符合条件的内地基金管理公司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经营有关业务。 截至2011年年底,分别有20家内地证券公司、15家内地基金公司、6家内地期货公司获准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此外,由于香港允许金融机构实行混业经营,有9家中资银行也在香港设立了证券公司。
中国证券市场基本面分析!!作业!
加强法制放松管制 对于未来几年我国证券市场的法律、监管环境,我们认为其基本取向是加强立法、执法,适度放松行政管制。理由是:首先,持续两年多且力度不断加强的市场监管,已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但现在市场行情持续低迷,为激活证券市场,管理层应在进一步规范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采取更为务实和灵活的管制政策。其次,在过去两年多的监管工作中,管理层已经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执法尺度、监管政策将更多地考虑市场本身的运行规律。再次,在加入WTO的大背景下,政府将会顺应国际证券市场自由化、国际化的潮流,适当放松对证券市场的法律管制,逐步从金融抑制走向金融深化,以推动整个国民经济更稳健地融入到世界经济体系中去。 具体来看,政策在以下几个方面将有适当放松: 1、企业的上市、融资将建立在市场选择的基础上 目前,我国社会储蓄的80%已分散到居民手中,在个人和家庭对证券市场进行着直接和间接参与的条件下,发行方式的市场化改革是大势所趋。首先,多年来上市向国有企业倾斜,而增长最快、最具活力的集体企业和民营企业,几乎没有进入资本市场机会的状况将有所改变。估计今后两年内放宽非国有经济企业上市的政策将陆续出台,上市公司的结构将进一步趋于合理,投资价值将进一步凸现出来。其次,增发、配股的核准制将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上市公司的再融资规模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投资者的偏好和需求。第三,进一步建立完善退出机制,让市场决定取舍,减少市场的不规范和风险。 2、放宽对银行、保险、证券公司业务经营的法律限制,逐步实现银行业与证券业的融合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银行业与证券业的分业经营制度,而世界处于证券业与银行业相互融合、共同发展的重要时期。原来严格实行分业经营管理的美日两国也分别在1997年和1998年,通过立法或颁布行政命令实行了银证合业经营。我国证券市场将适应历史潮流,逐步实现银证合一。近期内,由于受制于现行法律的障碍,金融控股公司将成为一种较好的变通方式,即母公司是混业的,子公司是分业的,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有一道防火墙存在。应该说,混业经营对券商、银行、保险业都是一个重大的机遇。 3、收购、兼并的方式更趋多样化,限制条件进一步减少 一方面,在停止通过股市减持国有股的政策背景下,政府从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的需要出发,将创造有利的政策环境,开辟新的国家股、法人股减持的渠道。另一方面,有民营或外商背景的收购方收购国有背景的目标公司时,相关法律法规的匮乏使人举步维艰。因此,政府将加快健全外资并购的有关法律规范体系,特别是有关的兼并收购条例、外资收购国内企业股权或资产的规定,对兼并收购的有关资格、条件、限制性规定、方式和程序等给出明确性规定,提高政策透明度。 4、放宽证券市场对外开放的法律限制 加强立法和执法工作,是对放松监管的补充,两者是相辅相承、并行不悖的。放宽管制意味着要打破限制竞争、碍效率和限制消费者选择的各种障碍,而加强立法、执法工作实际上是要对放松管制过程中产生的风险和其它不公正现象进行监督和控制。至于具体的加强监管的立法措施,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修改、完善《公司法》和《证券法》,实现依法治市,促进市场规范 由于《证券法》出台时正值亚洲金融危机期间,一方面法律的某些内容过于原则,不利于操作,对于有些比较敏感的内容,如股指期货、柜台交易等也未作出规定;另一方面,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也暴露出一些新问题,如民事赔偿问题、证券监管机构的某些强制执法权限问题等,需要进行必要的修改。 (2)、适时出台《证券投资基金法》,规范基金运作 《证券投资基金法》的推出,将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基金业发展中的基金运作不规范、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不健全等问题,并使地下基金最终浮出水面而走向规范化。 (3)、建立民事赔偿机制,依法保护投资者利益 从“红光实业”、“郑百文”、“银广夏(相关,行情)”到“三九医药(相关,行情)”等等,上市公司造假事件层出不穷、屡禁不止,而遭受损失的中小投资者却一直未能通过法律途径获得补偿,这是中国证券市场至今尚存的重大遗憾。因此,在未来几年,我国将逐步建立起一套适应证券市场特点的民事赔偿机制、完善索赔的诉讼机制和实现机制,加大违法违规成本,降低投资者权益保护成本。 (4)、完善相关立法,实现中介机构执业标准与国际惯例接轨 针对目前中介机构自律机制薄弱、缺乏职业标准和职业道德的有效制约的情况,国家将完善与证券公司、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相关的立法,对损害投资者利益、挪用投资者资金、弄虚作假、信息披露不真实和执业不公正等现象进行法律约束。 证券市场日益成熟 今后两年,证券市场的走势特征将突出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1、机构投资者的力量大大加强;2、股市波动主要来自机构投资者之间的博奕;3、国内股市与国际股市的联动性将逐步加强;4、“政策市”的特征将有所弱化,“机构市”特征将有所加强;5、投资理念将从盲目投机型向价值投资型转换。 1、影响股市的基本面分析 (1)宏观经济:支持股市平稳运行。2003-2004年,国民经济运行将保持良好的态势,年均经济增长率在7.9%左右,将为2003-2004年我国股市平稳运行提供强大支撑,中国上市公司将分享经济快速增长的成果。而世界经济的复苏,将有利于国际资本市场的稳定和走强。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国际环境将会有明显改善。因此,基本面将支持2003-2004年证券市场保持平稳健康运行。 (2)政策面:维护市场稳定的基调不会改变。预计2003-2004年政策面维护市场稳定的基调不会改变。管理层已经认识到我国证券市场“新兴加转轨”的特点,证券市场仍将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通过发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加速我国证券市场从不成熟走向成熟的过渡。总体看,2003-2004年政策环境会比较宽松,管理层会通过舆论导向来影响和调控市场,政策对市场的影响仍将偏暖。另外,随着上证180指数推出并被市场接受,大批以该指数为标的的金融创新产品也会应运而生。 (3)资金面:潜在的资金供应量能满足资金的需求。总体来看,2003年潜在的资金供应量巨大,完全可以满足资金的需求。场外资金包括部分居民储蓄资金、证券投资基金、券商新增资金以及新开户投资者资金。但同时也应看到,未来两年市场扩容压力也将有所加大。首先新股扩容压力较大。其次是2003-2004年可能会有较多的企业申请增发和配股;与此同时,企业可转换债券的融资规模会有所增加。 2、今后两年证券市场运行格局 (1)A股市场:自从2001年10月22日起,管理层在1500点之上就反复出台利好,表明1500点以下是管理层并不认可的区域。 目前市场的最大推动力来自于政策面的扶持。但是,政策面的扶持是有时间性的限制的,也存在着较大的不确定性。如若在政策性利多这一支撑力消除后,市场再次按其自身市场规律运行的话,则市场的强弱特征将出现较大差异。如果没有大的政策因素和外部的突发事件,2003年股指有可能在1500-2100点区间内运行。2004年股指有可能在1600-2400点区间内运行。 (2)基金市场:一级市场方面,基金扩容步伐将加速。一批已开业或正在筹建的基金公司会推出封闭式基金;老基金公司中部分尚未发行开放式基金的也在紧锣密鼓地准备之中;合资基金公司可能会登陆基金市场。基金的创新品种也有可能在2003年出现,如全面复制上证180指数的指数基金等。 (3)B股市场:种种迹象表明,目前管理层更倾向于把B股市场作为历史遗留问题去解决:一方面,目前A股市场加速扩容,是国内重点发展的资本市场。而B股市场作为吸引外资的功能定位不复存在;另一方面,由于证监会表示允许并支持外商投资企业A股上市,且目前外商投资企业A股上市已没有政策障碍,证监会将本着国民待遇的原则受理外商投资企业的A股上市申请。B股走势必然缺乏方向,这在指数上将表现为箱体震荡格局。 (4)国债市场:2002年上半年,国债市场延续去年下半年的走势,继续保持上升,现在已经见顶回落。2002年上半年国债市场的收益率基本上与2001年持平,并小幅超过2001年。因此,国债市场的投资预期已经出现较大降低。展望今后两年的走势,由于我国的利率水平处于历史低位,中长期来看,利率上升概率较大。因此,国债市场今后两年很难再有大的行情。同时,由于通货紧缩压力仍然很大,短期内央行不会加息,因此国债收益率进一步上升的空间也不大。 3、今后两年证券市场风险因素分析 尽管国有股减持叫停,但是困扰证券市场有效发展的诸多因素仍然存在,市场上一些潜在的风险并没有从根本上消除。一些不确定性因素仍会伺机影响股市,对股指运行趋势产生抑制作用,因此,不排除大盘在一波行情过后,仍有可能转入较长时间的修复整理期。 可能导致市场出现潜在风险的一些不确定性因素包括:1、A股扩容速度,尤其是大盘股、超级大盘股扩容的速度;2、国际经济不确定性增加,国际资本市场的波动加大;3、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有待完善、经营业绩有待提高;4、对市场违规行为查处的继续,上市公司基本面的不确定性尚未消除;5、长线资金信心有待恢复,中短线资金的炒作会加大股市波动;6、金融创新推出的情况不确定,对市场的正面和负面影响均难以估计。 从中长期看,关于股市长期政策的协调问题,还可能使市场对上述不确定因素的担忧加深,从而导致指数的较深回落。毕竟,“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一直是基调,但两者之间的矛盾是难免的,也不容易协调。一个稳定的股市符合各方的利益,暴涨暴跌都是有害的。在政策完成修正后,市场也要相应的调整,这需要一个过程。
中国证券市场如何分析?
给你找了3篇研究A股市场的券商报告,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东北证券:2010年A股年度策略报告:关注结构性机会 投资要点: 经济周期不仅影响市场的收益率也影响着市场的振幅,2006-2009年经济繁华、衰退造就了A股年振幅超100%的单边市特征,2010年经济周期处于复苏缓慢向好的阶段,经济增长表现出更多的常态化特征,常态化的经济预示着明年市场振幅有望收窄、市场将由单边市向平衡市转变。经济常态化、市场规模化支撑着股市运行特征的转变。 美国储蓄率阶段性向下回归、失业率见顶回落,美国经济复苏,美元将有望由单边震荡向下转为探底企稳回升,对应中国出口将有望恢复至10%的增长,2010年人民币升值随着美元走势的改变将更多的停留在预期层面。 刺激计划下借助补偿需求释放,汽车、地产得到快速恢复,预计明年地产需求仍能保持中速增长、汽车略低些;房地产投资以及信贷的增长有利于投资维持在20-25%水平;经济增速9%,结构调整、增长方式转变成了中国经济的必然选择。 伴随着流通比例的扩大、融资规模的扩张、资本市场多层次体系的建设,市场规模化特征显现,估值水平更趋国际化、成熟化。 明年市场运行特征将呈现为年振幅收敛的平衡市特征,上证指数运行区间为2700-3900点;市场机会以结构性特征为主。 投资机会:A、兼具出口敏感和结构转型的高技术产业(电子元器件、信息设备等);B、房地产销售维持中速增长、刺激计划利好的传导,将分别有利于建材装饰、家具和钢铁、玻璃、氧化铝、电力设备等产业的恢复和发展;C、超额货币等将渐次影响价格体系,考虑美元走势、人民币升值预期以及要素改革进程,更看好农产品、食品等产业;并对资源类持阶段性机会的策略建议;D、主题投资:低估值板块的价值回归、结构转型概念股等,比如银行、钢铁、纸业等。 --------------------------------------------------------------------------------------------- 广发证券:A股9月市场策略:惊涛拍岸 防御为主8月:A股“过山车”行情,调整势头猛烈。 7月29日市场在没有任何先兆的情况下,大跌5%,其后虽然是重拾升势,但是冲高到3478点后,股指开始了连续的下跌,在毫无支撑的3000点被击穿后,市场的恐慌达到极点,2900到2800点屡屡被击穿,新股上市数日中国建筑和光大证券就面临破发危机,一时之间,仿佛又回到了08年的熊市氛围中。 经济的复苏是确定的,方式或有不同。 种种迹象显示,经济复苏才刚刚开始,无论复苏的形态是V型、U型还是螺旋形、波浪形,总的趋势是向上的,这一点毋庸置疑,我们不能要求每个月的数据全部都要超预期,为了实现保八的目标,四季度GDP增速上2位数已经是大概率事件。在宏观上,大的趋势基本上没有发生变化,经济数据的大幅上扬是确定的。 9月行情预测:未来市场的核心区域在2650---3300点之间。 对于9月行情的展望,我们认为趋势性研判在投资决策中的作用不言而喻。在三季度策略报告中,我们曾提出市场的核心区域在2650—3300点之间,过去两周的市场调整已经相当程度上消化了政策微调和流动性适度收缩的利空,目前指数又回到了这一区间,市场经过这次洗礼,又从超预期的乐观情绪中一下子回到保守的预期之下,有些矫枉过正,总的来看目前的上市公司业绩支撑3000点的能量还是有的,市场短期还要经受震荡的考验,直至到达均衡区间,促使市场转好的催化剂来自于9月上旬公布的新一期经济数据的披露。 9月投资策略:明确以盈利为主导。 在判断9月市场行情走势的基础上,我们认为目前的组合仓位应该有所谨慎,在看好经济的同时,要谨防数据的披露风险带来的“过山车”行情,所以股票型组合的仓位建议维持在50%—80%之间,注意防御短期风险。 板块方面,我们在此强调要以企业盈利为主导:1、寻找业绩比较确定的上市公司,其中医药和零售等抗周期性的防御品种,是目前震荡行情较好的避风港;2、关注未来两到三年盈利稳定高增长的公司,在被市场错杀时,是良好的买点,这类公司具备较强技术研发能力和创新精神或者具备资源独占优势优先考虑;3、主题机会例如创业板和军工,能力较强的趋势投资者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选时操作。 ----------------------------------------------------------------------------------------- 华泰证券研究所:A股市场先抑后扬 估值水平继续下降 从市净率和市盈率的历史角度看,目前A股市场估值水平基本合理。 以2009年8月21日收盘价计算,整个A股市场的市净率为3.39,较前一周有所下降,为历史市净率的45.41%分位数,略低于历史市净率的中位数3.53。整个A股市场的市盈率为38.51,较前一周有所下降,为历史市盈率的39.69%分位数,略低于历史市盈率的中位数42.11。 从极高市净率(市净率大于10)个股占比看,A股市场估值处于平均水平之上,但还未进入顶部区域。目前极高市净率个股占比为7.88%,为其历史值的54.80%分位数,低于其历史值的75%分位数13.77%,与其临界值25%还有一定的距离。 从极高市盈率(市盈率大于100)个股看,目前市场估值水平已接近顶部区域。目前极高市盈率个股占比为16.51%,为其历史值的59.30%分位数,略低于其75%分位数19.35%,与其临界值28%还有一定距离。 从市净率水平看,金融服务和黑色金属等19个行业估值水平基本合理;医药生物、机械设备和有色金属3行业估值水平较高;食品饮料行业处于高估水平。没有行业处于较低或低估水平。 从市盈率水平看,信息服务行业处于低估水平;金融服务、医药生物和采掘3个行业的估值水平较低;房地产、餐饮旅游和机械设备等9个行业估值水平基本合理;综合和交运设备两个行业估值水平较高;农林牧渔、轻工制造、交通运输、黑色金属和化工5个行业处于高估水平;公用事业、有色金属和电子元器件3个行业的净利润为负。 综合市净率和市盈率,与历史水平比较,金融服务行业估值水平较低。金融服务行业的市净率为2.96,为其历史市净率的26.20%分位数;其市盈率为21.48,为其历史市盈率的11.98%分位数。 综合市净率和市盈率,与历史水平比较,有色金属行业估值水平较高。有色金属行业的市净率为5.51,为其历史市净率的86.68%分位数;有色金属行业在2008年2季度至2009年1季度间的净利润为负。 --------------------------------------------------------------------- □金百灵投资 秦洪 本周A股市场出现了在震荡中重心有所下移的趋势,相伴而来的是成交量的迅速萎缩,似乎表明沪深两市短线将面临着进一步调整的压力。但盘面显示出投资机会依然多多,那么,如何挖掘这些投资机会呢? 近期A股市场虽然窄幅震荡,但盘面显示出热点正在切换中。因为在本周,凡是有着强劲业绩支撑的品种出现了持续震荡走高的态势,比如民爆股的南岭民爆(29.66,-0.27,-0.90%,论股堂)、雷鸣科化(19.92,-0.28,-1.39%,论股堂),汽车股中的一汽夏利(10.32,-0.09,-0.86%,论股堂)以及汽配股的银轮股份(20.35,1.22,6.38%,论股堂)、宁波华翔(14.81,0.76,5.41%,论股堂)等,他们均创出了年内新高,说明主流资金正在倾注精力去推动那些行业景气乐观的龙头品种。 由此不难看出,当前资金面虽然有所紧张,虽然成交量有所萎缩,但市场却暗流潜涌,正在酝酿着新的领涨主线,即从原先的主题投资领涨主线向业绩成长为领涨主线过渡,前者的主题投资主要是低碳经济以及创业板的以小为美的选投思路。而近期将逐渐转向那些行业景气乐观的品种,汽车股、民爆股、汽配股、电器股等品种均如此。 与此同时,市场在涨升过程中渐现两大投资主线,一是年报业绩预期主线。目前市场已进入12月中旬,意味着上市公司的业绩已尘埃落定,部分先知先觉的资金对年报业绩预期会有所布局。这其实在本周盘面中已得到佐证,因为本周A股市场虽然出现调整,但小市值品种依然活跃,不仅仅是中小市值新股持续表现,雅致股份(32.77,-1.82,-5.26%,论股堂)、键桥通讯(38.44,-2.74,-6.65%,论股堂)等品种就在本周成为明星股,而且还在于江南化工(43.50,-0.38,-0.86%,论股堂)等业绩高成长的小市值品种也涨幅居前。此类个股的优势在于既拥有年报业绩浪的高含权题材预期,也拥有业绩可能超预期的题材预期,这自然更适合实力并不太雄厚的新增资金的选股思路,如此就意味着年报业绩主线依然将成为牵引多头资金注意力的热线。 二是通胀预期主线。因为CPI数据在11月份出现了转正趋势,意味着商品价格涨升的预期较为强烈,未来的通胀压力较为明显。这对A股市场将形成积极的推动力,比如若CPI持续回升,未来的加息预期就更为强烈。而一旦加息,对于银行股来说,无疑是一个利好,因为可以提升息差。而且在通胀预期下,金融资产也是典型的抗通胀的武器,所以,CPI转正给市场带来了相对乐观的做多动能。与此同时,通胀背景下,企业产品价格也会上涨,对那些强周期性品种也带来了业绩的提升预期,所以,此类个股也可能成为大盘的后续强势股。 故在操作中,针对年报业绩主线可以关注小市值品种,也可关注今年再融资的品种,比如建峰化工(19.68,0.64,3.36%,论股堂)、云维股份(20.30,0.21,1.04%,论股堂)等。而通胀预期主线可以关注那些产品价格敏感度较高的品种,兴发集团(21.28,0.16,0.76%,论股堂)、ST马龙(13.01,-0.26,-1.96%,论股堂)、八一钢铁(14.50,-0.25,-1.69%,论股堂)、酒钢宏兴(15.63,-0.38,-2.37%,论股堂)等个股。另外,烟台冰轮(13.23,-0.37,-2.72%,论股堂)、九龙电力(10.59,-0.03,-0.28%,论股堂)等业绩成长趋势相对乐观的品种也可跟踪
证券市场对我们日常生活的影响
会让你养成关注该市场的习惯,占用日常时间意味着你将放弃原来生活中某些一直的选择。证券会带来收益和风险,人的情绪也会因此而波动。情绪的波动会对身边的人带来不同的感受。或许你会形成新的与之相关的朋友圈,同样你也会失去部分旧的朋友圈。收入和支出将明显改变,原有的计划会因证券的波动而加大修改的可能。证券对生活的影响范围非常大,但不一定程度非常大,程度是由你投入度决定的。
未来几年我国证券市场发展前景
从国际证券界来看 ,中国证券界还是婴儿时期,相比较发达国家来看,中国证券市场是非常小的,还有很大的发展前景,不说国际嘛,就以中国的存款15万亿来看,中国证券市场市值4万亿,这样的比例在国际上也是比较小的,就中国每年百分之八的GDP增幅来看,中国证券市场没有起到经济晴雨表的作用,所以,发展前景是非常看好啊。 当然,还有句老话,股市有风险,进入需谨慎。
我国证券市场目前的发展趋势
中国证券行业发展趋势 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现状三十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国民经济水平得到了较快提高。在宏观经济快速增长的大背景下,随着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证券公司综合治理等多项基础性制度改革工作的基本完成,历史遗留的一些突出的制度障碍和市场风险得以化解,我国资本市场发生了转折性变化,宏观经济“晴雨表”作用日渐显现。(一)证券业竞争特点1、风险控制和管理能力成为证券公司今后发展的基础;2、现有证券公司抵御风险能力普遍得到提高,竞争状态日趋激烈;3、部分业务出现向大型证券公司集中的趋势;4、国内证券公司将面对来自境外同业更为激烈的竞争;(二)证券业的发展趋势《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以来,资本市场各项改革和制度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尤其是股权分置改革顺利实施,市场运行机制和运行环境正在得到改善,制约资本市场功能充分发挥及证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性、制度性问题逐步得到解决;随着中国证监会推出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以及对证券公司“分类监管、扶优汰劣”的监管思路的贯彻执行,我国证券业正迎来持续健康发展的新阶段。1、盈利模式的多元化1980 年以来,美国证券公司营业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0.5%,其中经纪、自营与承销业务收入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为4.9%、5.9%和10%,而资产管理业务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则达到18.7%,其增长速度超过了经纪、自营、承销等传统业务。2006 年后我国证券行业业绩实现了大幅增长,但其主要推动力仍然来自于传统的经纪、承销和自营三大业务,受市场和政策环境制约,创新类业务只在集合理财和权证创设等局部领域获得突破。随着证券市场制度变革和产品创新的加速,酝酿多时的一些创新业务都将可能进行试点,由此,证券行业业务创新的空间将得到实质性拓展,证券品牌也开始明显凸显出来,您在选购之前可以去 中国十大品牌网 maigoo了解一下具体的品牌信息,此网站不仅为我们展示了十大证券品牌名单,而且还为我们介绍了证券知名品牌的相关信息。除了品牌性企业起到标榜作用以外,相关的业务结构也将得到有效改善。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1)创新类业务直接为证券公司带来新的收入来源,如资产管理业务带来的资产管理收入及其他可能推出的创新业务带来的收入等;(2)创新类业务的推出将拓展传统业务的经营领域,并将提升传统业务的收入规模,改善公司收入结构。2、经营的规范化证券行业的综合治理在规范业务发展、基础性制度建设和优化行业竞争格局等方面都取得了关键性成效。经过综合治理,国债回购、自营和委托理财等高风险业务有效规范,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机制已经建立,高风险证券公司的重组方案基本落实,证券公司的风险已得到有效释放。证券行业的监管机制、证券公司的治理机制以及经纪业务第三方存管等基础制度建设正向纵深推进,并将为行业的持续快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3、发展的规模化为了加强证券公司风险监管,督促证券公司加强内部控制、防范风险,我国证券行业建立了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未来证券公司的业务规模将直接取决于证券公司的资本规模。根据《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证券公司经营各类业务的资格条件与其净资本规模挂钩,如证券公司净资本与各项风险准备之和的比例不得低于100%,并要求证券公司在开展具体业务时,需要根据不同业务类型按照不同比例计算风险准备。在新的监管体系下,证券公司发展的规模化不仅体现在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张,而且主要表现为资本实力的快速提升。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机制确立了净资本在决定业务牌照和潜在业务规模方面的决定性作用,使得扩充净资本已成为证券公司未来发展的当务之急;而行业业绩的快速提升也为证券公司通过公开上市、增资扩股等途径扩充资本提供了可能。2007年以来,越来越多具备上市条件的证券公司通过借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方式寻求上市,以建立资本持续补充机制,提升资本实力。4、行业竞争的国际化中国政府在2007年中美第二次战略经济对话期间宣布,将于2007年内取消外资证券公司进入国内市场的禁令,并将逐步扩大符合条件的外资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允许其从事证券经纪、自营和资产管理等业务。前述举措将进一步推动国内证券市场的对外开放,国内证券行业的竞争将会加剧。外资证券公司在产品创新能力、数据积累加工能力、自身风险控制能力、人力资源管理能力等方面具有较大的优势,将向国内证券品牌公司发起强有力的挑战。国内证券公司原有的传统业务将直接受到威胁;同时,国内证券公司在诸多产品创新领域也将面对外资证券公司的激烈竞争。
证券市场经营机构设立的监管有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章 证券公司第一百二十二条 设立证券公司,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第一百二十三条 本法所称证券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法规定设立的经营证券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第一百二十四条 设立证券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二)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五)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六)有合格的经营场所和业务设施;(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一百二十五条 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证券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一)证券经纪;(二)证券投资咨询;(三)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四)证券承销与保荐;(五)证券自营;(六)证券资产管理;(七)其他证券业务。第一百二十六条 证券公司必须在其名称中标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字样。第一百二十七条 证券公司经营本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项至第(三)项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千万元;经营第(四)项至第(七)项业务之一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一亿元;经营第(四)项至第(七)项业务中两项以上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亿元。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审慎监管原则和各项业务的风险程度,可以调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但不得少于前款规定的限额。第一百二十八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证券公司设立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并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进行审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证券公司设立申请获得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证券公司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申请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证券公司不得经营证券业务。第一百二十九条 证券公司设立、收购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变更业务范围或者注册资本,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司章程中的重要条款,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停业、解散、破产,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证券公司在境外设立、收购或者参股证券经营机构,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第一百三十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证券公司的净资本,净资本与负债的比例,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净资本与自营、承销、资产管理等业务规模的比例,负债与净资产的比例,以及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例等风险控制指标作出规定。证券公司不得为其股东或者股东的关联人提供融资或者担保。第一百三十一条 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正直诚实,品行良好,熟悉证券法律、行政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并在任职前取得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任职资格。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或者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解除职务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负责人或者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被解除职务之日起未逾五年;(二)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撤销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者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验证机构的专业人员,自被撤销资格之日起未逾五年。第一百三十二条 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开除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和被开除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招聘为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第一百三十三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在公司中兼职的其他人员,不得在证券公司中兼任职务。第一百三十四条 国家设立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由证券公司缴纳的资金及其他依法筹集的资金组成,其筹集、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一百三十五条 证券公司从每年的税后利润中提取交易风险准备金,用于弥补证券交易的损失,其提取的具体比例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第一百三十六条 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隔离措施,防范公司与客户之间、不同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证券公司必须将其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承销业务、证券自营业务和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分开办理,不得混合操作。第一百三十七条 证券公司的自营业务必须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不得假借他人名义或者以个人名义进行。证券公司的自营业务必须使用自有资金和依法筹集的资金。证券公司不得将其自营账户借给他人使用。第一百三十八条 证券公司依法享有自主经营的权利,其合法经营不受干涉。第一百三十九条 证券公司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应当存放在商业银行,以每个客户的名义单独立户管理。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证券公司不得将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归入其自有财产。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证券公司破产或者清算时,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不属于其破产财产或者清算财产。非因客户本身的债务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查封、冻结、扣划或者强制执行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第一百四十条 证券公司办理经纪业务,应当置备统一制定的证券买卖委托书,供委托人使用。采取其他委托方式的,必须作出委托记录。客户的证券买卖委托,不论是否成交,其委托记录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保存于证券公司。第一百四十一条 证券公司接受证券买卖的委托,应当根据委托书载明的证券名称、买卖数量、出价方式、价格幅度等,按照交易规则代理买卖证券,如实进行交易记录;买卖成交后,应当按照规定制作买卖成交报告单交付客户。证券交易中确认交易行为及其交易结果的对账单必须真实,并由交易经办人员以外的审核人员逐笔审核,保证账面证券余额与实际持有的证券相一致。第一百四十二条 证券公司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第一百四十三条 证券公司办理经纪业务,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而决定证券买卖、选择证券种类、决定买卖数量或者买卖价格。第一百四十四条 证券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第一百四十五条 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未经过其依法设立的营业场所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第一百四十六条 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在证券交易活动中,执行所属的证券公司的指令或者利用职务违反交易规则的,由所属的证券公司承担全部责任。第一百四十七条 证券公司应当妥善保存客户开户资料、委托记录、交易记录和与内部管理、业务经营有关的各项资料,任何人不得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上述资料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十年。第一百四十八条 证券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业务、财务等经营管理信息和资料。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要求证券公司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指定的期限内提供有关信息、资料。证券公司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或者提供的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第一百四十九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对证券公司的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状况、资产价值进行审计或者评估。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第一百五十条 证券公司的净资本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规定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者其行为严重危及该证券公司的稳健运行、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区别情形,对其采取下列措施:(一)限制业务活动,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新业务;(二)停止批准增设、收购营业性分支机构;(三)限制分配红利,限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报酬、提供福利;(四)限制转让财产或者在财产上设定其他权利;(五)责令更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六)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者限制有关股东行使股东权利;(七)撤销有关业务许可。证券公司整改后,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交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经验收,符合有关风险控制指标的,应当自验收完毕之日起三日内解除对其采取的前款规定的有关措施。第一百五十一条 证券公司的股东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行为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责令其转让所持证券公司的股权。在前款规定的股东按照要求改正违法行为、转让所持证券公司的股权前,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限制其股东权利。第一百五十二条 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勤勉尽责,致使证券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者重大风险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撤销其任职资格,并责令公司予以更换。第一百五十三条 证券公司违法经营或者出现重大风险,严重危害证券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该证券公司采取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或者撤销等监管措施。第一百五十四条 在证券公司被责令停业整顿、被依法指定托管、接管或者清算期间,或者出现重大风险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对该证券公司直接负责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采取以下措施:(一)通知出境管理机关依法阻止其出境;(二)申请司法机关禁止其转移、转让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财产,或者在财产上设定其他权利。
新《证券法》对于认定操纵证券市场的手段有何变化?
新《证券法》扩大操纵手段范围,新增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并撤销申报;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对证券、发行人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利用在其他相关市场的活动操纵证券市场等。
证券市场监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证券市场监管的主要内容是信息披露:制定证券发行信息披露制度的目的,是通过全面、公开、公平的制度,保护公众投资者免受欺诈和非法操纵。操纵市场:证券市场操纵市场,是指组织或者个人利用其资金、信息等优势,或者滥用职权,诱使或促使投资者作出证券投资决策,扰乱证券秩序的行为。市场不明真相。欺诈:欺骗客户是指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拓展资料:1、内幕交易:内幕交易包括: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证券或者根据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证券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向他人泄露内幕信息,致使他人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非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不正当手段或者其他方式获取内幕信息,并根据该信息买卖证券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证券的。2、我国证券市场的不规范现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在批准公司上市时存在走访和审计不实的嫌疑,部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真实,推荐人未履行审计责任。在二级市场,投资机构与上市公司联手抬高股价、操纵股市,部分投资机构利用纸媒网络,披露虚假信息误导市场。3、规范治理的途径和手段:一是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让投资者获取真实的上市公司信息,改变和扭转投资者“信息不对称”的局面;二是提高上市公司上市质量,保荐机构应承担审计责任; 3 规范上市公司并购活动;四是创新监管方式手段,解决新问题要有新思路;五、个人投资机构、私募机构违规操作抬高股价、操纵股市的行为一经发现,应及时纠正。必要时,要严厉打击,绝不姑息,以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4、证券发行上市的监管,证券发行审批制度。证券发行上市监管的核心是发行决策权的归属。目前,我国对证券发行实行审批制。审批制是指发行人申请发行证券时,不仅应当公开披露与发行证券有关的信息并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规定的条件,还应当要求发行人提交有关发行证券的申请。申请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决定。5、信息公开制度。制定证券发行信息披露制度,旨在通过完全公开、公平的制度,保护公众投资者免受欺诈和非法操纵。所有国家都要求以强制性方式披露信息。信息披露的意义在于:有利于价值判断,防止信息滥用,监督经营管理,防止不正当竞争,提高证券市场效率,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全面性、真实性和及时性。证券发行上市信息披露制度。证券发行信息和证券上市信息的披露。持续信息公开制度。信息披露虚假或重大遗漏的法律责任。证券发行上市推荐制度。除了对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依法追究外,证券监管部门还将推出持续信用监管和“冷处理”监管措施。
“抢帽子”交易是否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
《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了操纵证券市场罪的五种情形:(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四)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所谓“抢帽子”交易是指证券公司、证券咨询机构、专业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背从业禁止规定,买卖或者持有证券,并在对相关证券作出公开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后,通过预期的市场波动反向操作,谋取利益的行为,应该属于《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市场的情形,情节严重的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的;(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的;(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六)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七)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操纵证券市场罪构成的后果?
操纵证券市场罪会受到的处罚是: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六)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七)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什么情况下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
操纵证券市场罪的构成要件是: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证券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证券市场规定,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井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操纵证券市场罪的客观方面和主观方面
操纵证券市场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操纵证券市场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行为,或者是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井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操纵证券市场有什么危害?
操纵证券市场通过人为哄抬或者压低证券价格,虚构市场供求关系,制造证券市场假象,误导投资者作出错误判断,诱导或致使投资者基于错误认识进行证券交易,使投资者利益遭受严重损失。该行为破坏了证券市场定价机制和竞争机制,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这也是我国对操纵市场行为进行监管和规制的根本原因。小贴士: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广大投资者利益。投资者可以多关注上市公司公告和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信息,对异常交易数据保持警惕,持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回顾徐翔案:为何被定操纵证券市场罪而非内幕交易罪?
2017年1月,曾经万人膜拜一代股神徐翔因犯操纵股票市场罪而跌落神坛,被判有期徒刑5年半,罚金110亿人民币(3被告共计120亿),创下中国个人经济犯罪被处罚金的新纪录。 徐翔,人称“宁波涨停板敢死队”总舵主,中国“私募一哥”,2017年1月22日徐翔被判入狱,“中国股神”的故事暂告结束,但是,其判决也为公众留下了诸多疑问,其中讨论最多的,即最初其被捕时官方媒体发布消息指其涉嫌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市场,为何最终徐翔只受到操纵证券市场罪的处罚?在普通公众眼里,徐翔与此前黄光裕内幕交易案主要罪行类似,都是通过个人控100多个证券交易账户进行非法股票交易,不了解其中法理的公众会发出疑惑,为何“同行为不同罪”? 基本案情: 2009年至2015年,徐翔成立上海泽熙等一系列公司,通过信托计划及合伙企业型私募基金的形式进行证券投资。在2010年至2015年间,徐翔单独或伙同他人,先后与13家 上市公司 的董事长或者实际控制人合谋操纵相关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 在11起上市公司股票交易的操纵中,徐翔等人约定由上市公司董事长或者实际控制人控制上市公司择机发布“高送转”“业绩预增”等利好消息,引入“乙型肝炎治疗性疫苗”“石墨烯”“手机游戏”“在线教育”“机器人”“PPP”等热点题材。徐翔基于上述信息优势,使用泽熙产品及其控制的证券账户,在二级市场进行上述公司股票的连续买卖,拉升股价。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拉升后,徐翔用泽熙产品及其控制的135个证券账户以大宗交易的方式接盘上述公司股东减持的股票,并随后在二级市场全部抛售,抛售过程中伴有大量竞价买卖行为。上述公司股东将大宗交易减持股票超过约定底价的部分,按照约定的比例与徐翔等人五五或者四六分成,汇入徐翔等人指定的账户。徐翔等人收到分成款项后,销毁双方签署的协议。 在2起上市公司股票交易的操纵中,徐翔动用泽熙产品或以他人名义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共同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负责控制上市公司择机发布“高送转”等利好消息,引入“影视文化”、“互联网金融”等热点题材。徐翔基于信息优势,使用泽熙产品及其控制的证券账户在二级市场进行上述公司股票的连续买卖,拉升股价,将定向增发股票抛售获利或实现股票增值。 公诉方提供了详实的证据材料,相关交易记录、交易时间和分成比例清晰明了,卷宗多达3000多页,光是起诉书宣读就花去1个多小时。为什么不是内幕交易而是操纵市场? 根据案情可知,徐翔触犯的是较为新型的利用信息优势操纵证券市场,其与内幕交易罪同属于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其犯罪主体、主观方面及客体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但是,两罪的区别却也显而易见。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规定,见《刑法》第180条相关规定: “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 而根据《刑法》第182条之相关规定: “(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四)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两罪所利用信息的性质不同 内幕交易罪的核心概念就是行为人利用“内幕信息”实施犯罪,而徐翔案中的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则是依靠了所谓的“信息优势”,两者最主要的区别即“内幕信息”是指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详见《证券法》第67条、第75条规定。 在震惊全国的黄光裕案中,黄光裕就是利用上市公司北京中关村重组的内幕消息,在消息公布之前利用控制账户大量买入,在消息公布之日获得了348万元人民币的账面 收益 。 而操纵证券市场罪所利用的“信息优势”,通常是指操纵者自己制造的信息,大多数为虚假信息,足以影响股价涨跌和股票市场波动。 比如在徐翔案中,有家涉案上市公司2012年11月底公司预计年中亏损,为了达到徐翔“高送转”要求,通过集团内部转让房产的方式,使公司账面扭亏为盈;同时该公司自己幕后出资2亿元购买自己公司的8%的股份,误导消费者认为该公司要转型到新兴的“石墨烯”项目,这就是明显的有意制造的虚假信息;还有一家上市公司东方金珏,为了达到徐翔提出的释放业绩利好的要求,将翡翠原石以2.8亿元出售,披露公司2015年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280%到330%。 两罪的客观方面不同 对于内幕交易罪,其特点是利用信息时间差,在投资者不知道内幕信息的情况下进行交易,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进行买进后售出的行为,然后“消极的”等待相关信息的公布,从而引发证券波动,从中获利。 而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人则是通过联合或连续买卖、虚买假卖、自买自卖等非法交易行为,利用某些自己制造出来的信息,将自己的意志积极的体现到某个证券的行情中,让其价格随自己的意愿上涨或下跌。《证券法》第77条第1款规定“单独或者通过合谋,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规制范畴;在《刑事立案追诉标准(二)》中,第39条第(六)项“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者其他关联人单独或者合谋,利用信息优势,操纵该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也对此类利用信息优势操纵市场的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 在徐翔案中,起诉书多次提到:“徐翔、王巍得知某某公司董事长有减持意向,经过多次见面合谋达成一致,徐翔负责二级市场股价,某某董事长控制公司发‘高送转"等利好。拉升股价后,某某某减持股票,徐翔接盘。”而徐翔在整个犯罪过程中,获利方法不仅仅是通过二级市场买卖,其还通过抛售定向增发股票和直接参与上市公司高管减持后分成获得大量收益,其在美邦服饰的操作中,在二级市场买卖仅仅获利500多万,但是其在大宗交易后的抛售,却让其赚到了6.9个亿;其在华丽家族的大宗交易减持中赚了1458万,但是其在二级市场买卖该股赚了5586万元,另外,徐翔和另一被告人王巍收到华丽家族高管支付的好处费为8502元。公诉人为此提供了详实的证据,比如勾兑双方约定的股票价格、股票数量和分成比例,以及往来交易、转账记录,公诉人据此认定徐翔等人有利用信息优势、操纵股价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 因此,从徐翔案整个诉讼过程来看,公诉方依据现有证据只起诉徐翔等操纵证券市场一罪是合乎法理的。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发展,证券业相关诉讼行为也越来越多,而司法部门对此类行为的打击力度也越来越大,专业度也越来越高,辩护律师唯有进一步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准,才能更好的应对这一趋势。
证券市场监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证券市场监管的主要内容是信息披露:制定证券发行信息披露制度的目的,是通过全面、公开、公平的制度,保护公众投资者免受欺诈和非法操纵。操纵市场:证券市场操纵市场,是指组织或者个人利用其资金、信息等优势,或者滥用职权,诱使或促使投资者作出证券投资决策,扰乱证券秩序的行为。市场不明真相。欺诈:欺骗客户是指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拓展资料:1、内幕交易:内幕交易包括: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证券或者根据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证券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向他人泄露内幕信息,致使他人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非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不正当手段或者其他方式获取内幕信息,并根据该信息买卖证券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证券的。2、我国证券市场的不规范现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在批准公司上市时存在走访和审计不实的嫌疑,部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真实,推荐人未履行审计责任。在二级市场,投资机构与上市公司联手抬高股价、操纵股市,部分投资机构利用纸媒网络,披露虚假信息误导市场。3、规范治理的途径和手段:一是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让投资者获取真实的上市公司信息,改变和扭转投资者“信息不对称”的局面;二是提高上市公司上市质量,保荐机构应承担审计责任; 3 规范上市公司并购活动;四是创新监管方式手段,解决新问题要有新思路;五、个人投资机构、私募机构违规操作抬高股价、操纵股市的行为一经发现,应及时纠正。必要时,要严厉打击,绝不姑息,以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4、证券发行上市的监管,证券发行审批制度。证券发行上市监管的核心是发行决策权的归属。目前,我国对证券发行实行审批制。审批制是指发行人申请发行证券时,不仅应当公开披露与发行证券有关的信息并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规定的条件,还应当要求发行人提交有关发行证券的申请。申请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决定。5、信息公开制度。制定证券发行信息披露制度,旨在通过完全公开、公平的制度,保护公众投资者免受欺诈和非法操纵。所有国家都要求以强制性方式披露信息。信息披露的意义在于:有利于价值判断,防止信息滥用,监督经营管理,防止不正当竞争,提高证券市场效率,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全面性、真实性和及时性。证券发行上市信息披露制度。证券发行信息和证券上市信息的披露。持续信息公开制度。信息披露虚假或重大遗漏的法律责任。证券发行上市推荐制度。除了对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依法追究外,证券监管部门还将推出持续信用监管和“冷处理”监管措施。
什么是证券市场中的操纵市场行为?主要包括哪些行为?
证券市场中的操纵市场行为,是指个人或机构背离市场自由竞争和供求关系的原则,人为地操纵证券价格,以引诱他人参与证券交易,为自己牟取私利的行为,包括:通过合谋或资金集中操纵证券市场价格;以散布谣言、传播虚假信息等手段影响证券发行、交易;为制造证券的虚假价格,与他人串通,进行不转移证券所有权的虚假买卖;出售或者要约出售并不持有的证券,扰乱证券市场秩序;以抬高或压低证券交易价格为目的,连续交易某种证券;利用职务便利,人为抬高或压低证券价格;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股评人士制造和传播虚假信息;上市公司买卖或与他人串通买卖本公司的股票。
如何判断自己操纵证券市场罪的犯罪地点
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的条件有: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证券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证券市场规定,操纵证券市场的;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井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操纵证券市场没有违法所得的最高除以100万元的罚款
法律主观:操纵证券市场罪的四要件: (一)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上表现为故意;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行为。法律客观:《 刑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四)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下列行为属于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的有( )。A.挪用顾客所委托买卖的证券或者客户账户上的资金
【答案】:ABD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有:①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②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③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④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选项A和E属于欺诈客户行为。
如何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
客体要件。本罪侵害了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1、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3、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4、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主观要件。本罪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的;(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的;(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六)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七)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操纵证券市场罪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四)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操纵证券市场罪构成要件1.犯罪的主观方面本罪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2.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1)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3)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4)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3.犯罪主体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4.犯罪的客体本罪侵害了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四)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犯了操纵证券市场罪怎么量刑
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款 第一、二项、第二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 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 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 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四)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操纵证券市场罪量刑标准
法律解析:操纵证券市场罪 量刑标准的规定: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 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以获取 不正当利益 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68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 (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的; (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的; (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 (六)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 (七)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以下行为,不属于操纵证券市场罪的是( )。
【答案】:D《证券法》第79条规定,挪用客户所委托买卖的证券或者客户账户上的资金属于欺诈客户行为。D项中的行为不属于操纵证券市场,所以D项不符合题意。
哪些行为构成证券法上规定的操纵证券市场
第七十七条 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纵证券市场: (一)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四)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 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我国刑法对操纵证券市场罪的量刑规定?
法律分析:1、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操纵证券市场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操纵证券市场罪 量刑标准的规定: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 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以获取 不正当利益 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 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四)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中国对操纵证券市场罪立案标准规定有哪些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如有下列状况之一,应立案追诉:(1)单独或合谋,持有或实际控制证券的流通股数达到该证券的实际流通股总量的30%以上,并且该证券连续20个交易日内联合或连续买卖股数累计达到该证券合同期总成交量的30%以上(2)单独或合谋,持有或实际控制期货合同的数量超过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持仓量的50%以上,并且在该期货合同连续20个交易日内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期货合同数量的20%以上的合同,或者自己的合同期货合同期总量达到20%以上的合同期货或者合同期总成交易量的20%以上(合同期货合同期限制的合同期限以上的20%以上的合同期间,或者自己的合同期货总成交易量达到合同的合同的20%以上的20%以上的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合同期限制的合同期限制的合同期限制的20%以上的合同期间,或者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20%以上当日连续申报买入或者卖出同一证券,期货合约并在成交前撤回申报,撤回申报量占当日该种证券总申报量或者该种期货合约总申报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六)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者其他关联人单独或者合谋,利用信息优势,操纵该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七)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专业中介机构或者从业人员,违背有关从业禁止的规定,买卖或者持有相关证券,通过对证券或者其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在该证券的交易中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三十九条
操控证券市场罪罚金交不起会怎样
法律分析:根据刑法规定,犯操纵证券市场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第十条 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第十一条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法律对违法行为未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为实施法律,可以补充设定行政处罚。拟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应当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作出书面说明。行政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情况。第十二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未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为实施法律、行政法规,可以补充设定行政处罚。拟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应当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作出书面说明。地方性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情况。
操纵证券市场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法律分析:操纵证券市场罪的犯罪构成有: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证券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证券市场规定,操纵证券市场的;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 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井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操纵证券市场行为有何后果?
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禁止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作出虚假陈述或者信息误导。
操纵证券市场罪认定标准
法律主观:操纵证券市场罪立案标准:1、单独或者合谋,持有或者实际控制证券的流通股份数达到该证券的实际流通股份总量百分之三十以上;2、单独或者合谋,持有或者实际控制期货合约的数量超过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限定的持仓量百分之五十以上。《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客观:《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
新刑法对操纵证券市场罪的处罚标准?
法律分析:操纵证券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操纵证券市场是指行为人背离市场自由竞价和供求关系原则,以各种不正当的手段,影响证券市场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制造证券市场假象,以引诱他人参与证券交易,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的行为。法律明确规定,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的;(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的;(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六)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七)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操纵证券市场罪立案标准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如有下列状况之一,应立案追诉:(1)单独或合谋,持有或实际控制证券的流通股数达到该证券的实际流通股总量的30%以上,并且该证券连续20个交易日内联合或连续买卖股数累计达到该证券合同期总成交量的30%以上(2)单独或合谋,持有或实际控制期货合同的数量超过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持仓量的50%以上,并且在该期货合同连续20个交易日内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期货合同数量的20%以上的合同,或者自己的合同期货合同期总量达到20%以上的合同期货或者合同期总成交易量的20%以上(合同期货合同期限制的合同期限以上的20%以上的合同期间,或者自己的合同期货总成交易量达到合同的合同的20%以上的20%以上的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合同期限制的合同期限制的合同期限制的20%以上的合同期间,或者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20%以上当日连续申报买入或者卖出同一证券,期货合约并在成交前撤回申报,撤回申报量占当日该种证券总申报量或者该种期货合约总申报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六)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者其他关联人单独或者合谋,利用信息优势,操纵该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七)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专业中介机构或者从业人员,违背有关从业禁止的规定,买卖或者持有相关证券,通过对证券或者其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在该证券的交易中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三十九条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单独或者合谋,持有或者实际控制证券的流通股份数达到该证券的实际流通股份总量百分之三十以上,且在该证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联合或者连续买卖股份数累计达到该证券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六)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者其他关联人单独或者合谋,利用信息优势,操纵该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罪量刑标准
量刑标准:操纵证券市场罪是指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是指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与他人串通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自买自卖期货合约,操纵证券、期货市场交易量、交易价格,制造证券、期货市场假相,诱导或者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证券投资决定,扰乱证券、期货市场秩序的行为。1.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3.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的;4.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的;5.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6.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7.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的;(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的;(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六)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七)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操纵证券市场罪量刑标准
法律分析: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构成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应当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1、非法获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2、致使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异常波动的;3、以暴力、胁迫手段强迫他人操纵交易价格的;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的。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特别严重的,涉嫌以下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的;(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的;(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六)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七)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法律依据:《中华人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的;(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的;(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六)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七)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三十二、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非法获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2、致使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异常波动的;3、以暴力、胁迫手段强迫他人操纵交易价格的;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的。
操控证券市场 怎么判
法律主观: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的相关规定,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单独或者合谋,持有或者实际控制证券的流通股份数达到该证券的实际流通股份总量百分之三十以上,且在该证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联合或者连续买卖股份数累计达到该证券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三十以上的;2、单独或者合谋,持有或者实际控制期货合约的数量超过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限定的持仓量百分之五十以上,且在该期货合约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期货合约数累计达到该期货合约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三十以上的;3、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或者期货合约交易,且在该证券或者期货合约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成交量累计达到该证券或者期货合约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二十以上的;4、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且在该证券或者期货合约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成交量累计达到该证券或者期货合约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二十以上的;5、单独或者合谋,当日连续申报买入或者卖出同一证券、期货合约并在成交前撤回申报,撤回申报量占当日该种股票总申报量或者该种期货合约总申报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6、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者其他关联人单独或者合谋,利用信息优势,操纵该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7、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于犯罪分子操纵市场的行为,显然是属于严重违反国家证券管理情况的行为,特别是对于国家的经济造成了严重的秩序,另外对于其它的股东或者投资者也造成了经济侵犯,应当基于实际的违法事实后果来进行判决处理。
操纵证券市场罪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的;(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的;(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六)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七)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