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税

注税:《税务代理实务》第一章导论(第二、三节)

知识点二、税务代理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第二节 税务代理制度的产生与发展(了解)  把握:教材第6页(二)20世纪90年代初税务代理市场的启动1994年,国家税务总局颁发了《税务代理试行办法》,要求各地有步骤地开展税务代理的试点工作,税务代理市场开始启动。  (三)税务代理制的全面推行1996年,人事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标志着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在我国正式确立。  (四)税务代理制的规范管理2005年,《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标志着行业进入了一个崭新的规范发展时期。  【例1】标志着注册税务师行业进入了崭新的规范发展时期是(  )的出台。  A.《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B.《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D.《税务代理试行办法》【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2005年《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注册税务师行业进入了崭新的规范发展时期。  三、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现状(了解)  四、注册税务师行业未来发展的指导思想及总体目标(了解)  五、注册税务师行业未来发展应坚持的原则(了解)  知识点三、注册税务师与税务师事务所  第三节 注册税务师与税务师事务所  一、注册税务师资格的取得(一)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制度(了解)  (二)注册税务师的备案制度(熟悉)1、国家税务总局及其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管理中心,为注册税务师的备案管理机构。  2、必须在取得证书后3个月内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备案手续。  3、经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审核后,对在税务师事务所执业满2年的,给予执业备案;对在税务师事务所执业不满2年或者暂不执业的,给予非执业备案。  4、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应当将本地注册税务师的备案情况上报国家税务总局。(新修改)  【例1】注册税务师的备案管理机构是()。  A.国家税务总局与各级税务机关  B.国务院与国家税务总局  C.国家税务总局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D.国家税务总局与财政部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国家税务总局及其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为注册税务师的备案管理机构。  (三)注册税务师的权利与义务(熟悉)  【例2】税务代理作为民事代理的一种,其代理人注册税务师不享有的权利包括()  A.注册税务师依法从事税务代理业务,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机关、团体、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B.注册税务师有权根据代理业务需要,查询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和文件,检查经营现场和设施。  C.注册税务师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行为的委托,有权拒绝。  D.注册税务师对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注册税务师有权根据代理业务需要,查询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和文件,查看经营现场和设施。不得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经营现场和设施。  【例3】注册税务须应按其代理职责履行义务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包括( )。  A.注册税务师执业由所在的税务师事务所委派,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揽业务  B.注册税务师应当在对外出具的涉税文书上签字盖章,并对其真实性、合理性负责  C.注册税务师应按规定接受后续教育培训,不断更新执业所需的专业知识,提高执业技能  D.注册税务师有恪守委托人商业秘密的义务  E.注册税务师依法从事税务代理业务,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机关、团体、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正确答案】ACD【答案解析】B应是合法性;E是权利。注意“关键词”;注意区分“权利与义务”。  二、税务师事务所(一)申请设立税务师事务所,应当向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报送有关资料。  (二)税务师事务所的经营、变更及注销等有关事宜,按以下规定办理:(7项)  (注意选择题)(教材10页)(注意关键词)  1、税务师事务所应当就本所注册税务师变动情况,向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备案;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应当将本地区当年注册税务师变动情况汇总,上报国家税务总局。  2、税务师事务所应当依法纳税,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财务管理,建立职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  3、税务师事务所承接委托业务,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合同并按照国家价格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4、税务师事务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合并、变更、注销等手续后,应当到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备案。  5、对合并、变更的税务师事务所,符合设立条件的,核发新的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不符合设立条件的,收回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不再核发。  6、注销的税务师事务所,由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核销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  7、合并、变更、注销的税务师事务所,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应当在30日内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应当将已办理完相关备案手续的税务师事务所通报税务师事务所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并向社会公告。  【例4】合并、变更、注销的税务师事务所,省局管理中心办理完相关备案手续后,应当在()日内报总局备案。  A.10 B.15 C.30 D.60【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根据《注册税师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并、变更、注销的税务师事务所,省局管理中心办理完相关备案手续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报总局管理中心备案。

注税考试基本情况和教材基本内容

考试基本情况和教材基本内容:   税务代理实务从内容上看,它集税法、涉税会计处理、纳税申报表的填制、税收检查为一体,综合性、操作性强,考生必须有着对税法I和税法II的学习基础和一定的会计基础。它的题型有单选、多选、简答、综合分析四种,满分100分。单选题和多选题属于客观题,大多在书中有明显和直接的出处。简答题和综合题属于主观题,有些题是考教材中程序方面的内容,有些是跨章节需要综合分析判断,也有些大面积的会计处理和调账处理,这些都属于主观题,有一定难度。尤其是综合题,一般是要把税额的计算、审查、会计处理和纳税申报表的填制融为一体,综合性、操作性极强。   本教材中比较重要的内容包括:   第二章,税务管理概述   第六章,涉税会计核算   第八章,所得税纳税申报代理实务   第十一章,流转税纳税审查代理实务   第十二章,所得税纳税审查代理实务   以上五个重点章,每年的分值一般在70分甚至70分以上,一般综合分析题都出现在第八章、第十一章和第十二章。 第一章 导论   在这一章中,第四节和第五节内容比较重要,其次是第一节和第四节。 第一节 税务代理概述 一、代理的内涵(了解)   所谓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进行直接对被代理人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它具有下列特点: 1、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活动。 2、代理人必须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或法律规定或指定的权限范围内进行民事活动,不得擅自变更或超越代理权限。 3、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有法律意义的活动。也就是与第三人产生权利义务关系,而不是单纯的劳务活动。 例如:下列说法中不属于代理的特点的是(  )。 A、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活动 B、代理人必须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或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活动 C、代人保管物品等属于代理活动 D、代理人必须与第三人进行有法律意义的活动 答案:C 解析:代理具有下列特点:(1)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活动;(2)代理人必须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或法律规定或指定的权限范围内进行民事活动,不得擅自变更或超越代理权限;(3)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有法律意义的活动。代人保管物品等,只是提供劳务,不和第三人发生法律关系,也不是代理。 二、税务代理的概念及特点(了解)   所谓税务代理是指注册税务师在国家法律规定的代理范围内,以税务师事务所的名义,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的各项行为的总称。 税务代理是一种专项代理,属于委托代理的一种,必须通过委托人的委托和授权才能以委托人(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税务事宜的代理。   税务代理的基本特征为: 1、主体资格的特定性。代理人一方必须是经批准具有税务代理执业资格的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被代理人一方必须是负有纳税义务或扣缴税款义务的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 2、法律约束性。一是依法建立代理关系;二是在代理活动中,代理活动受税法及有关法律的约束。 3、内容确定性。要按国家规定的内容、范围从事代理活动,不能超越国家规定的内容和范围。除税务机关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委托其代理外,注册税务师不得代理应由税务机关行使的行政职权。 4、税收法律责任的不转嫁性。 (1)在代理活动中产生的税收法律责任,无论出自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原因,还是由于代理人的原因,其承担者均应为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而不能因建立了代理关系而转移征纳关系,即转移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 (2)不转嫁性并不意味着注册税务师在代理过程中可以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益不负责任,不承担任何代理过错。若因代理人工作过失而导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产生损失的,应当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向代理人提出赔偿要求。 5、有偿服务性。 例如:税务代理的基本特征包括(  )。 A、主体资格的特定性 B、法律约束性 C、内容的广泛性 D、税收法律责任的转嫁性 E、有偿服务性 答案:ABE 解析:税务代理的基本特征为:主体资格的特定性;法律约束性、内容确定性、税收法律责任的不转嫁性和有偿服务性。注册税务师的税务代理业务范围,由国家以法律、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形式确定,不得超越规定的内容从事代理活动,所以注册税务师只能从事法律规定的几项业务,内容的广泛性不是其特征。在代理活动中产生的税收法律责任,无论出自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原因,还是由于代理人的原因,其承担者均应为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而不是因建立了代理关系而转移征纳关系,所以税务代理的税务法律责任具有不可转嫁性。 三、税务代理的特性及原则(熟悉) (一)税务代理的特性 1、公正性 2、社会性 3、知识性 4、专业性 (二)税务代理的基本原则 1、自愿委托原则。代理关系的建立要符合代理双方的共同意愿。代理双方依法确立的代理关系不是依据任何行政隶属关系,而是依据合同的契约关系。 2、依法代理原则。强调资格是依法的,活动也要依法。这里资格的依法指的是代理机构是依法成立的税务师事务所,而从事专门代理的专门人员必须是经合国统一考试合格,并在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注册登记的具有税务代理执业资格的注册税务师;活动依法是指其所有活动都必须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3、独立、公正原则。代理活动不受税务机关控制,更不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左右。 4、维护国家利益和保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例如:注册税务师在从事税务代理活动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 A、国家强制委托原则  B、依法代理原则  C、独立公正原则  D、维护国家利益和保护委托人合法权益原则  答案:BCD 解析:税务代理的基本原则包括:自愿委托原则、依法代理原则、独立公正原则、维护国家利益和保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二节 税务代理制的产生与发展 一、税务代理制产生与发展的历史渊源(了解) (一)寻求最小合理纳税的帮助。 (二)寻求解决税收争议的帮助。 (三)推行申报纳税制度的客观要求。 二、我国税务代理制产生与发展的基本历程(了解) 1、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2、工商税制的全面改革和实行分税制的税收管理体制 3、税收征管模式的转换,税务专管员制度的改革   我国税务代理制产生和发展历程,大致分为四个阶段: (一)20世纪 80 年代初的税务咨询业,这是税务代理的雏形。 (二)20世纪90年代初税务代理市场的启动。 (三)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税务代理制的全面推行,形成制度(1996年人事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四)90年代后期税务代理制的规范管理。 三、税务代理在税收征纳关系中的作用(了解) (一)税务代理有利于促进依法治税。 (二)税务代理有利于完善税收征管的监督制约机制。 (三)税务代理有利于增强纳税人自觉纳税的意识。 (四)税务代理有利于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节 注册税务师与税务师事务所 一、注册税务师资格的取得(熟悉) (一)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制度 1、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的条件 (1)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6年。 (2)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4年。 (3)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非经济、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2年。 (4)获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1年。 (5)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6)人事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2、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的考务管理。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科目共分为五科:《税法(1)》、《税法(Ⅱ)》、《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 (二)注册税务师的注册登记制度   按照《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要求,通过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资格证书者,必须在取得证书后三个月内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不予注册的情况: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 2、受刑事处罚,自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未满3年者; 3、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自开除之日起未满3年者; 4、国家税务总局认为其他不具备税务代理资格的情况。 注销注册税务师资格的情况: 1、在注册登记中弄虚作假,骗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资格证书; 2、同时在两个税务代理机构执业者; 3、死亡或失踪者; 4、国家税务总局认为其他不适合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的情况。 注册税务师每次注册有效期限为三年,每年验证一次。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应到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重新办理注册登记,对不符合注册条件和被注稍注册税务师资格者,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三)注册税务师的权利与义务(要求掌握) 1、税务代理作为民事代理的一种,其代理人注册税务师享有民法所规定的权利。 2、注册税务师应按其代理职责履行义务并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1)注册税务师承办业务时必须由所在的税务师事务所统一受理,并与被代理人签订《税务代理协议书》,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揽业务,或擅自收费。 (2)注册税务师有向被代理人、税务机关及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出具证明的义务,对其代理业务出具的所有文书有签名盖章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注册税务师有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接受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组织的专业培训和考核,并作为重新注册登记的必备条件之一。 (4)注册税务师有恪守被代理人商业秘密的义务。 二、税务师事务所   税务师事务所是专职从事税务代理的工作机构,它可以是由注册税务师合伙设立的组织,也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 例如:下列有关注册税务师代理范围和注册税务师权利与义务的表述,正确的是(  )。 A、经纳税人同意,注册税务师可以代理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 B、注册税务师可以代理办理开业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但不能代理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C、注册税务师不得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税收法律、法规事项的委托,但没有义务制止其行为或报告税务机关 D、注册税务师承办业务时,必须由所在的税务师事务所统一受理,并与被代理人签订《税务代理协议书》,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揽业务 答案:D 解析:注册税务师承办业务时,必须由所在的税务师事务所统一受理,并与被代理人签订《税务代理协议书》,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揽业务,或擅自收费。 例如:注册税务师有下列( )情况之一,由国家税务总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管理中心注销其注册税务师资格。 A、同时在两个税务代理机构执业者 B、在注册登记中弄虚作假,骗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资格证书者 C、连续两年未验证者 D、死亡或失踪者 E、不按时缴纳会费者 答案:ABD 解析:注册税务师有下列情况之一,由国家税务总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管理中心注销其注册税务师资格:(1)在注册登记中弄虚作假,骗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资格证书者;(2)同时在两个税务代理机构执业者;(3)死亡或失踪者;(4)国家税务总局认为其他不适合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的情况。 第四节 税务代理的范围与形式 一、税务代理的范围(熟悉) 1、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 2、办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的发票领购手续。 3、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 4、办理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 5、制作涉税文书。 6、审查纳税情况。 7、建账建制,办理账务。 8、开展税务咨询、受聘税务顾问。 9、税务行政复议。 10、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业务。 二、税务代理的基本形式(熟悉) 例如:下列业务中,按规定,注册税务师不能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从事的代理项目是( )。 A、接受某私营企业主的聘任,担任该私营企业的常年税务顾问 B、接受某外贸进出口企业的委托,代为办理一笔出口业务的退税申请工作 C、接受某一般纳税人企业委托,代为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 D、接受某企业的委托,代为办理普通发票的领购 答案:C 解析:《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事宜必须由纳税人自行办理,注册税务师不得代理。 第五节 税务代理的法律关系与法律责任 一、税务代理的法律关系(熟悉) (一)税务代理关系的确立 1、税务代理关系确立的前提。 (1)委托项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2)受托代理机构及专业人员必须具有一定资格。 (3)注册税务师承办业务必须由所在的税务师事务所统一受理。 (4)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书。必须书面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书,不得以口头或其他形式。 2、税务代理关系确立程序及形式   第一阶段:税务代理关系确立的准备阶段,对委托内容与权利义务进行洽谈。 第二阶段:委托代理协议书签订阶段,即代理关系确立阶段。 (二)税务代理关系的变更 1、委托代理项目发生变化的。 2、注册税务师发生变化的。 3、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延长完成协议时间的。 (三)税务代理关系的终止。   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约定的代理期限届满或代理事项完成,税务代理关系自然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方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 1、税务代理执业人员未按代理协议的约定提供服务。 2、税务师事务所被注销资格。 3、税务师事务所破产、解体或被解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师事务所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 1、委托人死亡或解体、破产。 2、委托人自行实施或授意税务代理执业人员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经劝告仍不停止其违法活动的。 3、委托人提供虚假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造成代理错误的。 二、税务代理的法律责任(掌握)   规范税务代理法律责任的法律是我国《民法通则》、《经济合同法》、《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承担的法律责任既包括民事责任,也包括刑事法律责任。 (一)委托方的法律责任   如果委托方违反代理协议的规定,致使注册税务师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代理协议,由此而产生法律后果的法律责任应全部由委托方承担,其中,纳税人除了应按规定承担本身承担的税收法律责任以外,还应按规定向受托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二)受托方的法律责任 1、《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规定: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因工作失误或未按期完成税务代理事务等未履行税务代理职责,给委托方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的,应由受托方负责。 2、《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规定:税务代理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除由纳税人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50% 以上3 倍以下的罚款。 3、《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五章规定,对注册税务师及其所在机构违反该规定的行为,分别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税务师未按照委托代理协议书的规定进行代理或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代理的,由县及县以上税务行政机关处以罚款,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2)注册税务师在一个会计年度内违反本规定从事代理活动两次以上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停止其从事税务代理业务1年以上。 (3)注册税务师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进行代理活动或知道自身的代理行为违法的,除按第(1)条规定处理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注销其注册税务师注册登记,收回执业资格证书,禁止其从事税务代理业务。 (4)注册税务师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5)税务师事务所违反税收法律和有关行政规章的规定进行代理活动的,由县及县以上税务行政机关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处以罚款,或请有关部门给予停业整顿、责令解散等处理。 (三)对属于共同法律责任的处理   《民法通则》第六十七条规定: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例如:下列有关注册税务师代理范围和注册税务师权利与义务的表述,正确的是(  )。 A、经纳税人同意,注册税务师可以代理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 B、注册税务师可以代理办理开业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但不能代理办理注销税务登记C、注册税务师不得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税收法律、法规事项的委托,但没有义务制止其行为或报告税务机关 D、注册税务师承办业务时,必须由所在的税务师事务所统一受理,并与被代理人签订《税务代理协议书》,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揽业务 答案:D 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税务代理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应(  )。 A、由税务代理人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 B、由纳税人补缴应纳税款,由税务代理人补缴相关的税收滞纳金、罚款 C、除由纳税人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D、除由纳税人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答案:D 例如:委托方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的情形包括(  )。 A、委托人死亡或解体 B、税务师事务所被注销资格 C、税务师事务所破产或解体 D、委托人实施违法行为 答案:BC 解析:委托方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的情形包括:(1)税务代理执业人员未按代理协议的约定提供服务;(2)税务师事务所被注销资格;(3)税务师事务所破产、解体或者被解散。

注册会计师与注税会计师有什么区别

注册会计师,是指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在会计师事务所(深圳齐创辉财务代理公司)执业的人员,有时也指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如深圳市齐创辉会计师事务所。英文全称Certified Public Accouuntant,简称为CPA,指的是从事社会审计/中介审计/独立审计的专业人士。在其他一些国家如英联邦体系国家也称为特许会计师(Charted Accountant),简称CA,比如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  在国际上说会计师一般是说注册会计师,而不是我国的中级职称概念的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会员主要包括执业会员(即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此外还可能包括荣誉会员。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并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一定时间后,在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方可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只是通过考试,可以申请成为非执业会员。  我国的注册会计师协会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人数最多的是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有30多万CPA会员。考试简介     注册会计师简称CPA(Certified Public Account)是中国的一项执业资格考试。从1991年开始实行的注册会计全国统一考试制度,1993年起每年举行一次,已举办14次,11万多人取得全科合格的成绩,我国需要注册会计师约为35万人。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都可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注册税务师(Certified Tax Agent)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从事税务代理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共同负责,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每年考试一次,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国家税务总局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截至2006年底,我国注册税务师总人数已突破70000人。 注册税务师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从事涉税服务和鉴证业务的专业人员。 注册税务师按有关规定从事涉税鉴证业务出具的鉴证报告,税务机关承认其涉税鉴证作用。 注册税务师和注册会计师针对性不一样,注税针对税务代理及税收筹划,注会主要针对审计,看似注会比注税吃香,其实各有不同.

2010年已评会计学副高职称,注税考试能免试部分科目吗?

具有高级职称(副高是高级的一种)从事2年税务工作经验能免试1、免试条件: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2年税收工作经历者,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2、仅有免试申请表是不可以的,必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的复印件

注税法律考试时间总结:破产法中的期限

破产法中的期限 1、破产申请的受理 (1)一般情况: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15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2)由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法院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法院提出;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面之日起10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如债权人人数众多、债权债务关系复杂等需要延长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以延长15日。 (3)受理破产申请的送达:法院决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作出裁定,并处裁定作出之日起5日内送达申请人。 (4)债务人应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交财产善说明等。 (5)法院裁定不受理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5日蚋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6)申请人对不予受理的裁定不服的,有权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限为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 (7)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的工作: A、同时指定管理人。 B、应当自裁定受理之日起25日内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予公告。 (8)破产申请受理的法律后果: 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 2、破产程序中的可撤销行为与无效行为 (1)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实施破破产法规定的下列行为的,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依法予以撤销。 (2)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撤销。 3、债权的申报:自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工不得超过3个月。 4、债权人会议: (1)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法院负责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面之日起15日内召开。 (2)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双召开债权人会议的,管理人应当提前15日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目的等事项通知已知的债权人。 (3)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15日内,请求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 (4)债权人对法院有关财产管理方案和破产财产变价方案作出的裁定不服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2以上的债权人对法院有关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作出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宣布之日或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该法院申请复议。 5、重整 (1)重整计划草案应当自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6个月内,由债务人或管理人同时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有正当理由的,法院可裁定延期3个月。 (2)法院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3)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自重整计划通过之日起10日内,债务人或管理人应当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规定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裁定批准,终止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6、破产清算 (1)人民法院依照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5日蚋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10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2)对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应当提存。债权人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2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理分配的权利。 (3)破产财产分配时,对于诉讼或仲裁未决的债权,管理人应当将其分配额提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满2年仍不能受领分配的,法院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7、破产程序的终结 (1)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2)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10日内办理注销登记。(注意时间较短)

[原创]我的注税梦征文:一个大龄考生的“注税”感言

一个大龄考生的“注税”感言 文章号:012   我是一个已经43岁的大龄考生,回首参加注税考试的四年历程,期间经历了许多坎坎坷坷,更多的却是执著的信念和不懈的追求。虽然今年结束考试的可能性并不大,但看到网校的征文,还是萌生了写一下考试经历的冲动。如果我的文字能给同行者以些许启示,我就很满足了。   同其他考友相比,我的个人经历可以说简单的不能在简单了:1980年刚刚十五岁的我在甘肃南部的一个小县城高中毕业,先后参加了三年的高考文理科考试,最后一年仅以8分之差而与梦中的象牙塔失之交臂。正当我为自己的前途担忧的时候,1982年全国税务系统公开招干使我有幸成为了一名基层税务干部。期间我先后做过税收管理员(那时叫专管员),税务所会计;1988年参加成人高考,以较好的成绩被省城一所成人高等院校录取,比较系统地学习了财会知识,拿到了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文凭,也算是圆了自己的大学梦!91年毕业后我回到了原来的工作单位,先后担任稽查、征管等部门领导一晃就是18年……。   由于自己的工作关系,对注税考试应该说了解的比较早,但由于当时只想着干一番事业,对这个当时含金量不高的考试并没有给予更多的关注。直到2005年才意识到考一个资格证的必要性。原因有三:第一,自己所从事的业务工作由于受地域条件的限制都相对比较单纯,对一些较为复杂的问题往往不能为一些有需求纳税人作准确的解答;第二,由于近年来会计领域的巨大变化,使自己每每感到一种无形的压力,觉得自己虽然号称会计“科班”出身,但仅有的一点财会底子已完全不能适应新形势的发展,急需“充电”;三是出于“身教”考虑。因为孩子已长大即将面临中考、高考等考试,需要自己在学习上起到一点“表率”作用。就是在以上想法的综合作用下,再加上单位一些刚参加工作的年轻同志的“动员”,已经40岁大龄的我懵懵懂懂走进了“注税”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考试。由于自己多年没摸过书,更没有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连续两年好高骛远的我报了五科,竟然全军覆没,一度产生了放弃这个遥遥无期考试的想法。2006年底一个偶然的机会使我知道了中华会计网校,并来到了这个论坛。在一些网友的鼓励下,我又收拾心情,开始了新一轮的征程。期间参加网校的辅导,在2007年通过了税法一、税法二的考试;其他三科的成绩也有了较大的突破。2008年我继续参加网校的辅导,使自己的业务技能有了更进一步的提高,虽然辛苦,但也尝到了学习的乐趣。考试结束后除法律感觉不错外,其他两科由于自己努力不够,再加上今年考题确实也有点“偏难”,看来还得继续下去了哦。   人们常说,人上三十不学艺。作为一个大龄“注税”考生,四年的考试经历使我深切地感受到:学习的道路上没有任何捷径可走,只有脚踏实地认真看书、听课、做题;树立考试必胜的信心,才可能取得理想的成绩。作为大龄考生尤其是边工作、边考试的考生,是有不少困难,但只要挤时间、肯钻研、勤动手,是完全可以克服记忆力衰退,作题速度慢等障碍的。愿更多的朋友们加入学习的行列,享受学习的过程,体味成功的喜悦。   中华会计网校是我们广大考生的良师益友,在网校的两年学习经历使我深切地感受到了大师们的博学和对广大考生的谆谆厚爱。叶青老师的广博学识;陈华亭老师的风趣自信;郭建华老师的果敢干练;赵珊老师的循循善诱;李玉华、李飒老师的精辟分析……给我都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相信在他(她)的教导和帮助下,我一定会成功的!没有,只有更好,北京奥运圣火燃烧的激情,必将激励我们广大学子再创新的业绩。   挺直了你的腰杆,别爬下!2008年我们的民族经历了太多的磨难……,“患难兴邦”、“艰难困苦,玉汝于成”我们不需要说教,但我们必须具备面对困难的勇气和信心。在论坛上我看到一些考友在抱怨今年财务与会计和税务代理两门课程的命题偏难。说真的,今年这两科我考的也很糟糕。但我并不抱怨出题的老师,更不埋怨网校的串讲,因为确实有很多没有学好的知识点值得自己去认真反思,再学习、再提高。一场考试并不代表我们的实力;一个证书也不代表生活的全部。我们没有理由抱怨,更没有理由放弃。朋友们,加油!

2018注税考试《税收相关法律》临考题及答案(7)

  大家做好准备迎接2018考试了吗?为您整理了“2018注税考试《税收相关法律》临考题及答案(7)”,只要付出了辛勤的劳动,总会有丰硕的收获!欢迎广大考生前来学习。    2018注税考试《税收相关法律》临考题及答案(7)   一、单项选择题   1. 下列关于行政法概念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行政权是行政法的核心范畴   B.行政机关或某一组织依法取得行政权就意味着能够顺利有效地行使该权力   C.国家权力机关对行政权力的监督由宪法规定,因此,宪法中的某些条款成为行政法的重要渊源   D.个****利享有行政权力无法比拟的特权   2. 下列关于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说法错误的是()。   A.我国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中的监督主体是单一的   B.行政诉讼法律关系是依申请的外部监督行政法律关系   C.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具有非对等性   D.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和上级行政机关都是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中的监督主体   3. 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并有权制定规章的是()。   A.国务院法制办   B.省人大常委会   C.最高人民法院   D.司法部   4. 我国各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经上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街道办事处是()。   A.基层人民政府   B.派出机关   C.派出机构   D.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5. 下列关于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派出机构是由各级人民政府设置的   B.派出机关由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设置   C.派出机构本身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但是可以成为授权行政主体   D.派出机关本身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但是可以成为职权行政主体   6. 关于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说法不正确的是()。   A.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当合法、适当   B.行政行为的主体应当合法   C.只要求行政行为的主体内容合法   D.行政行为应当符合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   7. 作为一种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监督的主要特征之一是()。   A.行为的主体只能是享有行政监督检查权的国家行政机关   B.行为的内容是下级行政机关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   C.行为的对象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作为行政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D.行为的性质是一种依职权的、相对独立的具体行政行为   8. 下列选项属于“遇有严重影响国家、集体或公民利益的人或物,行政机关为了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依法定职权,对违法行为人的人身自由或财产采取紧急措施或予以限制的行政行为”的是()。   A.查封、扣押行政相对人的财产   B.强制拆除违章房屋   C.对吸毒人员进行强制治疗   D.代履行   9. 下列对行政应急性原则的理解,正确的是()。   A.行使行政应急权力的只能是法定的行政机关,而不是行政主体   B.行政应急权力不仅限于在特殊的、紧急情况下行使   C.在紧急情况下行使应急权力可以不受法律的控制   D.行政应急性原则是行政合理性原则的例外   10. 判断行政机关及其他组织能否成为行政主体的关键条件是()。   A.是否享有行政权力   B.是否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   C.作出影响行政相对****利义务的行政行为   D.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   1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权力是国家公共权力,享有个****利无法比拟的特权。   [该题针对“行政法的概念和特征”知识点进行考核]   2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监督行政法律关系是一种多重复杂的法律关系,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和上级行政机关都是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中的监督主体。   [该题针对“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知识点进行考核]   3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主体的判断以及有规章制定权的机关。判断行政主体的主要依据是行政主体的概念和特征。行政主体只能是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本题的四个选项中,选项B是地方权力机关,选项C是司法机关,所以应排除。国务院法制办是国务院的办事机构,原则上属于内部机构,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选项A不选。司法部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且具有规章制定权。   [该题针对“行政机关”知识点进行考核]   4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派出机关的分类。我国的派出机关主要有三类: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行政公署;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区公所;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街道办事处。所以,街道办事处属于派出机关。   [该题针对“行政机关”知识点进行考核]   5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派出机关与派出机构的区别。第一,它们的设立机关不同。派出机构是由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设置;派出机关是由各级人民政府设置。第二,它们的职能范围不同。派出机关的职能是多方面的或综合性的,相当于一级政府;派出机构则只限于管理某项专门的行政事务。第三,它们的主体资格不同。派出机关在法律上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是职权行政主体,且是地域性行政主体;派出机构则只能成为授权行政主体。   [该题针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知识点进行考核]   6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行政行为的四个要件必须同时符合。   [该题针对“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知识点进行考核]   7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监督的特征。行政监督的主要特征是   (1)行政监督的行为主体是享有行政监督检查权的国家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2)行为的对象是作为行政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3)行为的内容是相对方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执行行政命令、决定的情况   (4)行为的性质是一种依职权的、单方的、相对独立的具体行政行为   (5)行为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和纠正行政相对方的违法行为,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和行政管理目标的具体实现。   [该题针对“具体行政行为”知识点进行考核]   8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强制。即时性行政强制措施,是指遇有严重影响国家、集体或公民利益的人或物,行政机关为了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依法定职权,对违法行为人的人身自由或财产采取紧急措施或予以限制的行政行为。这是法律赋予某些特定行政机关的一种紧急处置权。选项A和选项B是执行性强制措施中的直接强制,选项D是执行性强制措施中的间接强制。   [该题针对“具体行政行为”知识点进行考核]   9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应急性原则。行使行政应急权力的只能是法定的行政机关,而不是“行政主体”。所以选项A正确。行政应急性原则是指在特殊的紧急情况下,出于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没有明确法律依据的或与通常状态下的法律规定相抵触的措施。所以选项B错误。应急性原则并非排斥任何的法律控制,不受任何限制的行政应急权力同样是行政法治原则所不容许的。所以选项C错误。行政应急性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的例外,而不是“行政合理性原则”的例外。所以选项D错误。   [该题针对“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知识点进行考核]   10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主体的特征。能否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是判断行政机关及其他组织能否成为行政主体的关键条件。如果某一组织仅仅行使国家行政权,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但不承担因行政权的行使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则不是行政主体。   [该题针对“行政主体的概念及特征”知识点进行考核]

注税师和注册会计师难易程度

注税师(即税务师考试)各科目的难易程度为:《涉税服务实务》>《财务与会计》>《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税法二》>《税法一》;注册会计师各科目的难易程度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注册会计师是什么?考什么?注册会计师是指过了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取得了注册会计师证书,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人。其主要的承接对象是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核实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等。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考试共有6个考试科目,分别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其中《会计》与《财务成本管理》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审计》与《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简答题、综合题;《税法》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计算问答题、综合题;《经济法》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案例分析题;综合考试阶段考《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科目题型为案例分析题。税务师是什么?考什么?税务师是指通过全国税务师统一考试,取得《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登记、从事涉税鉴证和涉税服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税务师考试属于国家职业资格考试。考试。考试科目有《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涉税服务实务》。注册税务师考试的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计算题、综合分析题和简答题。税务师考试备考建议1、没有基础或者基础薄弱的,建议先到书店或者网上找上一年度的考试真题及教材的目录扫一遍,大概知道考试的基本方向和模式,做到心中有数,知道考试题型。2、自学适合自律性比较高,能很好时间规划,并且通常有很好学习方法的考生或者本身税务及财会知识比较扎实的从业人员,不然找资料等等就会花费很多时间,内容也比较多抓不住重点。3、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网课跟班学习和利用辅导书是比较好的方法,事半功倍,提高效率。

注税师考试辅导:税法的两个原则

税法原则可以分为税法基本原则和适用原则两个层次。   (一)税法基本原则   可以概括成税收法律主义、税收公平主义、税收合作信赖主义与实质课税原则。   1.税收法律主义   税收法律主义的要求是双向的,一方面要求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另一方面,课税只能在法律的授权下进行,超越法律规定的课征是违法和无效的。税收法律主义可以概括成课税要素法定、课税要素明确和依法稽征三个具体原则。   2.税收公平主义   一般认为税收公平最基本的含义是:税收负担必须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负担能力相等,税负相同;负担能力不等,税负不同。   法律上的税收公平主义与经济上要求的税收公平较为接近,但是两者也有明显的不同:第一,经济上的税收公平往往是作为一种经济理论提出来的,可以作为制定税法的参考,但是对政府与纳税人尚不具备强制性的约束力。第二,经济上的税收公平主要是从税收负担带来的经济后果上考虑,而法律上的税收公平不仅要考虑税收负担的合理分配,而且要从税收立法,执法、司法各个方面考虑。纳税人既可以要求实体利益上的税收公平,也可以要求程序上的税收公平。第三,法律上的税收公平是有具体法律制度予以保障的。   3.税收合作信赖主义   税收合作信赖主义,也称公众信任原则。   税收合作信赖主义与税收法律主义存在一定的冲突。   4.实质课税原则   应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决定纳税人的税负,不能仅考核其表面上是否符合课税要件。   (二)税法的适用原则   税法适用原则是指税务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运用税收法律规范解决具体问题所必须遵循的准则。   1.法律优位原则   法律优位原则也称行政立法不得抵触法律原则,其基本含义为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   法律优位原则明确了税收法律的效力高于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对此还可以进一步推论为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优于税收行政规章的效力。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的。   2.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其基本含义为:一部新法实施后,对新法实施之前人们的行为不得适用新法,而只能沿用旧法。   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新法优于旧法原则的适用,以新法生效实施为标志,新法生效实施以后准用新法,新法实施以前包括新法公布以后尚未实施这段时间,仍沿用旧法,新法不发生效力。   4.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打破了税法效力等级的限制,即居于特别法地位级别较低的税法,其效力可以高于作为普通法的级别较高的税法。   5.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这一原则的含义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实体税法不具备溯及力;二是程序性税法在特定的条件下具备一定的溯及力。   6.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程序优于实体原则是关于税收争讼法的原则,其基本含义为:在诉讼发生时税收程序法优于税收实体法适用。

没有会计基础怎么考注会,注税,中级三门一起报可以吗?课程安排怎么学比较好?

注会,注税,中级这三个专业考试,每个都有3-6门课程需要考试,在完全脱产的大学本科,学完这10多门课程要2-3年。你完全没有基础,一年内通过的概率微乎其微。不要急于求成,想一口吃个胖子。沉下心来,列个计划,实事求是,第一年考2-3门,然后根据考试的情况适当增加或减少第二年的课程。能够在3-4年内都考过,相当于你自学了两个本科的主要课程。那绝对是惊人的成就。有理想,有抱负,还要踏踏实实地学习。祝你成功。

注税考试2022年考试时间

注税考试2022考试时间:2022年税务师考试时间为11月19日-20日。下方为五门科目具体的考试时间表:2022年11月19日:09:00—11:30税法(一)13:00—15:30税法(二)16:30—19:00涉税服务相关法律2022年11月20日:09:00—11:30财务与会计14:00—16:30涉税服务实务考前准备:一、财务与会计科目学习建议以教材为主,吃透教材。教材是税务师考试的根本,试题都是围绕着考试大纲和教材进行命题的,所以考生在备考时一定要重视教材。二、备考税务师考试时要注意心态对于税务师考生来说,准备考试压力确实很大,但是大家的目标都是要通过考试,虽然在平时的备考中认真学习很重要,但同样要保持放松的心态,很多人就是输在心态上。不要过度忧虑尚未发生的事情,保持愉悦、轻松的状态准备税务师考试可以更好的理解吸收知识。三、税务师考试教材使用方法税改的深入和已发布的考试大纲,都可以看出新版教材也将会进行相应的调整。考生们要着重注意一下新增或有改动的知识点,发生变化的章节和知识点很可能成为下一次考试的考点。考生在拿到教材后可以根据教材目录,明确整本书分为几个部分,包括多少章节。

注税考试时间

2022年税务师考试时间是2022年11月19日、20日。具体安排:2022年11月19日:09:00—11:30税法(一)13:00—15:30 税法(二)16:30—19:00涉税服务相关法律;2022年11月20日:09:00—11:30财务与会计14:00—16:30涉税服务实务。税务师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考试系统支持5种输入法,即微软拼音输入法、谷歌拼音输入法、搜狗拼音输入法、极品五笔输入法、搜狗五笔输入法。不提供手写板等辅助输入设备与软件。

注税2021年考试科目是什么?

本年度税务师考试科目依旧有五科,分别是《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实务》、《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和《财务与会计》5个科目。考试内容与原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内容相同。考试试卷难度同原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试卷难度,延续原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命题原则,不增加或降低试卷难度。税务:税务是税收事务工作的简称。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税务是泛指以国家政治权力为依据的税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全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包括税收方针政策的研究、制定、宣传、贯彻、执行工作;税收法律制度的建立、调整、修订、改革、完善、宣传、解释、咨询、执行工作;狭义税务一般是指税收的征收与管理工作。

注税考试科目及时间

税务师考试时间为11月7日-8日。考试设5个科目,具体是:《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实务》、《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均为机考。1、《税法一》:税法一税法二包含了中国目前所有的税种,都是针对具体税种的学习,考试难度较低,《税法一》主要介绍的是商品劳务税和资源税,增值税是全书的重点。2、《税法二》:根据历年考试规律,两个所得税的考点最多,占《税法二》考点的三分之二。3、《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总的来看,民商法的民诉部分分值最高,行政法的行政诉讼部分次之,刑法的刑诉部分分值最低。4、《涉税服务实务》:涉税实务俗称“税法三”,考察的基本上也是税法一、税法二的内容,只是考察的方式更加灵活,难度大一些。命题会与当年新政紧密相连。5、《财务与会计》:《财务与会计》总共分为财务部分和会计部分,涵盖的知识点比较多,需要理解的内容也比较多,考试难度相对较高,学习过程中需要打好基础,财务、会计两部分的题量及所占分值近三年没有发生较大变化。但计算题量呈上升趋势,主要体现为会计部分的计算题量有所增加。

注税考试辅导税法2-印花税

一、单项选择题 (本题型共10题,练习题提供正误对照,不记分,) 1.某汽车修配厂与机械进出口公司签订购买价值4000万元设备测试合同,为购买此设备向工商银行签订借款4000万元的借款合同。后因故该购销合同作废,改签融资租赁合同,租赁费2000万元。根据上述情况,该厂一共应缴纳印花税为( )。 (A) 1500元 (B) 15000元 (C) 34000元 (D) 7500元 正确答案:b 解析:(1)购销合同的印花税=4000万元× 0.3‰=12000元,(2)借款合同的印花税=4000万元× 0.05‰ =2000(元);(3)融资租赁合同,属借款合同,印花税=2000万元× 0.05‰=1000 (元)。共缴印花税=12000 2000 1000=15000元。 2.某运输公司与某生产企业签订一份运输合同,将一批货物从甲地运往乙地,合同分别记载应收取运输费50万元、保险费15万元、装卸费20万元。运输公司该次运输业务应缴纳印花税()元。 (A) 150 (B) 425 (C) 250 (D) 325 正确答案:c 解析:50万元× 0.5‰=250元 3.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由 A公司向B公司提供价值50万元的钢材,B公司向A公司提供价值60万元的水泥,货物价差由A公司付款补足。A、B两公司共缴纳印花税为( )。 (A) 90元 (B) 120元 (C) 330元 (D) 660元 正确答案:d 解析:以货换货方式进行 4.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华机构的下列行为免征印花税的有() (A) 1993年12月31日以前书立、领受的各种应税凭证 (B) 1994年1月1日后启用的其他账簿,应按规定贴花 (C) 1993年1月1日以前取得的产权转移书据和权利许可证照,1994年1月1日以后有更改、换证、换照、转让行为的 (D) 1993年12月31日以前签订的应税合同,但在1994年1月1日以后进行修改,并增加金额或原合同到期续签合同的 正确答案:a 解析: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华机构从1994年1月1日起,取消其免征印花税的规定,1994年1月1日以前,对其免征印花税 二、多项选择题 (本题型共5题,练习题提供正误对照,不记分,) 1.对于由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或原料,受托方只提供辅助材料的加工承揽合同,其计税依据是() (A) 加工或承揽收入 (B) 受托方提供的原材料金额 (C) 委托方提拱的原材料金额 (D) 受托方提供的辅助材料金额 正确答案:a, d 解析: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应就其金额计税贴花。对于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或原料,受托方只提供辅助材料的加工合同,均以辅助材料与加工费的合计数计税贴花,对委托方提供的主要材料或原料金额不计税贴花。 2.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应该缴纳印花税的合同有( )。 (A) 贴息贷款合同 (B) 技术转让合同 (C) 借款合同 (D) 财产租赁合同 正确答案:b, c, d 解析:见征税范围。 3.下列有关印花税的处理,符合印花税条例规定的有()。 (A) 技术开发合同中,只就合同所载报酬金额计税,研究开发经费不计入其计税依据 (B) 凡企业分立、合并等变更后,不需重新进行法人登记的,其原有资金账簿已贴印花无效 (C) 如果应税合同在境外签订,且不便在境外贴花的,应在将合同带入境时办理贴花手续 (D) 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签订的房租合同,凡用于生活居住的,也应贴花 正确答案:a, c 4.产权转移书据是在产权的买卖、交换、继承、赠与、分割等产权主体变更过程中,由产权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所订立的民事法律文书。下列项目中属于我国印花税产权转让书据征税范围的有()。 (A) 财产所有权 (B) 公民诉讼权 (C) 商标注册权 (D) 民事纠纷权 (E) 专有技术使用权 正确答案:a, e 解析:我国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共5项产权的转移书据。 5.印花税税目中的营业账簿归属于财务会计账簿,是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设置的,反映生产经营活动的账册。按照营业账簿反映的内容不同,在税目中分为记载资金的账簿和其他营业账簿两类。下列账簿属于征税范围的有()。 (A) 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核算的账簿 (B) 企业单位内的职工食堂设置的收支账簿 (C) 企业单位内工会组织以及自办的学校设置的收支账簿 (D) 企业采用分级核算形式,财务部门在车间设置的明细分类账簿 (E) 仓库保管员的收发料账簿 正确答案:a, d 解析:见关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中营业帐簿的规定。 三、计算题 (本题型共2题,练习题提供正误对照,不记分,) 1.某公司2003年度有关资料如下: (1) 实收资本比2002年增加200万元。 (2) 与银行签订两年期借款合同,借款金额500万元,年利率6%。 (3) 与甲公司签订以货换货合同,本企业的货物价值350万元,甲公司的货物价值450万元。 (4) 与乙公司签订受托加工合同,乙公司提供价值60万元的原材料,本企业提供价值10万元的辅助材料并收加工费12万元。 (5) 与丙公司签订转让技术合同,转让收入丙公司按2001~2005年实现利润的30%支付。 (6) 与货运公司签订运输合同,载明运输费用10万元(其中含装卸费1万元)。 (7) 与铁路部门签订运输合同,载明运输费及保管费共计25万元。 要求:回答下列关于该公司的问题: 1、增加的实收资本应该交纳的印花税额为()元。 A、0 B、500 C、600 D、1000 2、借款合同应纳印花税额为()元。 A、5000 B、2500 C、250 D、1500 3、易货合同应该交纳的印花税额为()元。 A、1050 B、1350 C、2400 D、4000 4、加工合同应交纳印花税额为()元。 A、50 B、300 C、110 D、66 5、技术转让合同应纳印花税() A 、先按5元贴花 B 、50 C 、150 D 、25 6、货运合同应交纳的印花税额为()元。 A、500 B、300 C、45 D、27 7、铁路运输合同应交纳印花税额为()元。 A、100 B、125 C、250 D、75 8、以上应纳印花税项目合计为()元。 A、3462 B、4060 C、4055 D、4875 正确答案: 1、D 解析:增加的实收资本应交纳印花税=200万元×0.5‰=1000(元) 2、C 解析:借款合同应纳印花税=500万元× 0.05‰=250(元) 3、C 解析:以货换货合同应纳印花税=(350万元 450万元)×0.3‰=2 400(元) 4、C 解析:加工合同应纳印花税=(10万元 12万元)×0.5‰=110(元) 5、A 解析:技术合同应纳印花税,先按5元计税 6、C 解析:货运合同应纳印花税=(10万元-1万元)×0.5‰=45(元) 7、C 解析:铁路运输合同应纳印花税=25万元×1‰=250(元) 8、B 解析:该公司应缴纳印花税=1000 250 2400 110 5 45 250=4060元 2.某公司2003启动非资金账簿15本,除此之外还签订了如下经济合同: 1、3月份与甲企业签订一份产品销售合同,合同中载明了销售产品数量6000件,未载明金额。经核定该产品当期的市场价格为含税价70.2元/件。(该产品适用17%增值税税率) 2、5月份与某金融机构签订了一年期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合同中规定本年度内借贷额为300万元,当年发生借贷事项5起,累计借贷金额400万元,每次借贷额均在限额以内。 3、6月份与乙企业签订一份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记载金额1000万元,其中含相关费用100万元。施工期间,公司将价值200万元的水电安装工程转包给另一施工企业,并签订了转包合同。 4、8月份与丙企业签订一份技术合同,记载金额共计800万元,其中研究开发费用为200万元。 5、该公司去年曾与他人签订一项仓储保管合同,保管费金额10万元,但因种种原因未能履行,该公司6月份将已贴用的印花税票揭下重用。 要求:根据所给资料,依据印花税法规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相关问题:(以元为单位) 1、对该公司3月份签订的购销合同应当( )。 A、暂收印花税5元,以后根据实际销售金额计贴印花 B、征收印花税54元 C、征收印花税108元 D、暂不征税,以后根据实际销售金额计贴印花 2、该公司5月份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为( )元。 A、500 B、300 C、200 D、150 3、该公司6月份与乙企业签订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和转包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为() A、2700元 B、3000元 C、3300元 D、3600元 4、8月份与丙企业签订的技术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为()。 A、250元 B、1200元 C、1500元 D、1800元 5、对于该公司将已贴用的印花税票揭下来重用的行为,税务机关可( )。 A、处以500元的罚款 B、处以1000元的罚款 C、处以50000元的罚款 D、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该公司2003年应交纳的印花税及罚款为()元。 A、6158 B、5658 C、6233 D、6323 正确答案: 1、C 解析:按照税法规定,销售合同未列明金额的,应按合同所载购、销数量,依照国家牌价或市场价格计算应纳税额。6000*70.2/1.17*0.3‰=108元 2、D 解析:印花税法规定,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签订,规定限额,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和限额内随借随还,为避免加重借贷双方的负担,对这类合同只以其规定的额为计税依据,在签订时贴花一次,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签订新合同的,不再另贴印花。因此300*0.05 ‰=150元 3、D 解析:按照印花税的规定,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承包金额,不得剔除任何费用。如果将承包的工程又分包或转包的,其分包或转包合同所载金额应另行贴花。本题应缴纳的印花税为(1000 200)万元×0.3‰=3600(元) 4、D 解析:按照印花税的规定,技术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载的价款、报酬或使用费,不包括研究开发的费用。所以应缴纳的印花税=(800-200)万元×0.3‰=1800(元) 5、A 解析:教材P326有关规定 6、C 解析:15*5 108 150 3600 1800 500=6233元

每年的中级注会注税考试时间

每年的中级考试时间为九月。中级考试,是指会计中级专业职称考试,考试科目具体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每年的注会考试时间为八月。注会考试,是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试科目具体包括专业阶段的《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和《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以及综合阶段的《职业能力综合测试》。每年的注税考试时间为十一月。注税考试,已经更名为税务师考试,考试科目为《税法一》、《税法二》、《财务与会计》、《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涉税服务实务》。

注税与注会考试科目难易程度

注税科目最难的科目是《财务会计》,其次是《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涉税服务实务》,最容易科目是《税法一》其次是《税法二》。注会最难的科目是《会计》,其次是《审计》和《财务成本管理》,《税法》难度适中,《经济法》和《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较为简单。注税与注会科目的关联注税《财务与会计》和注会考试科目中的《会计》、《财务成本管理》有相似内容;注会的《税法》涵盖了《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实务》的相关知识点,因此注会考试的知识点比注税的考点更为广泛。注税《涉税服务相关法律》与注会考试科目中的《经济法》关联,考试内容有重叠。注税科目特点1、《税法一》是注税考试5科中的基础,相对比较简单。一般过一遍教材或跟网课学习就能对相关知识有个大概的印象,刷题的时候很多题目都能做对,学习时可针对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车辆购置税、土地增值税及环境保护税重点学习。2、《税法二》注重基础知识,且考查细,范围广,关于纳税额的计算占分比重高一些,可以侧重学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小税种的政策规定和计算也需要多看、多练习。3、《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都是法律条款和法规政策,考查的题目均为客观题,不需要简答,考试内容比较杂,需要花费大量的精力时间去背诵,记忆。重点是民商法部分,该部分卷面分值较多。4、《财务与会计》计算量比较大,单选多为计算题,需要重点掌握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资产负债内容。5、《涉税服务实务》重点考查实务能力和综合运用能力,会涉及到财务知识点,综合性和实务性都很强。可以通过大量刷题,掌握各税种的审核内容和账务调整。注会科目特点1、《会计》《会计》是贯穿整个注会考试的“百科全书”,与其他科目都有一定的联系,是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基础,因此学好会计可以促进其他学科的学习。会计的知识点比较全面,难点集中在长期股权投资、金融资产、企业合并、财务报表等章节。2、《税法》《税法》税法的知识点包含了多个税种和税收要素,知识点琐碎,记忆起来存在一定的难度。《税法》内容可以促进《会计》的学习,但是重点学习应该放在《会计》之后。相对于其他科目而言,《税法》既要记忆理解相关法条,又要结合运用计算,不像《经济法》偏重记忆,《财务成本管理》偏重运算。3、《审计》学习《审计》需要有一定的会计基础,学习顺序应该是在《会计》之后,在学习上要注意思考和总结,因为《审计》内容比较抽象空洞,且《审计》教材晦涩难懂,考生理解起来比较吃力,学习起来难度较大。且大部分考生没有审计经验,对审计流程、考虑原则、具体实施等等都具体了解,因此需要反复观看教材和课件,每次都要求有不同的收获。4、《财务成本管理》《财务成本管理》需要《会计》和《税法》的基础,因此学习顺序应该在《会计》和《税法》之后。《财务成本管理》计算量较多,涉及大量公式,因此学习时需要理解和思考,为了避免将公式混淆,考生在学习时可先找到公式背后的详细推导过程,明白其中的原理后再记忆。另外学习感觉到瓶颈的时,可以考虑补充一下相关的会计税法知识。5、《经济法》《经济法》是一门相对比较独立的学科,和其他科目联系并不是很紧密,但《经济法》的法条数量庞大且不容易记忆,同时《经济法》还注重法律知识的理解和实际应用,所以在日常的复习中考生要多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背诵记忆。6、《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的综合性非常强,和《财务成本管理》风险投资及《审计》的企业内部管理都存在一定的联系,因此考生学好《财务成本管理》和《审计》,有相应的基础,会对学习《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有一定的帮助。

注税考试辅导税法2-印花税

一、单项选择题 (本题型共10题,练习题提供正误对照,不记分,) 1.某汽车修配厂与机械进出口公司签订购买价值4000万元设备测试合同,为购买此设备向工商银行签订借款4000万元的借款合同。后因故该购销合同作废,改签融资租赁合同,租赁费2000万元。根据上述情况,该厂一共应缴纳印花税为( )。 (a) 1500元 (b) 15000元 (c) 34000元 (d) 7500元 正确答案:b 解析:(1)购销合同的印花税=4000万元× 0.3‰=12000元,(2)借款合同的印花税=4000万元× 0.05‰ =2000(元);(3)融资租赁合同,属借款合同,印花税=2000万元× 0.05‰=1000 (元)。共缴印花税=12000 2000 1000=15000元。 2.某运输公司与某生产企业签订一份运输合同,将一批货物从甲地运往乙地,合同分别记载应收取运输费50万元、保险费15万元、装卸费20万元。运输公司该次运输业务应缴纳印花税()元。 (a) 150 (b) 425 (c) 250 (d) 325 正确答案:c 解析:50万元× 0.5‰=250元 3.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由 a公司向b公司提供价值50万元的钢材,b公司向a公司提供价值60万元的水泥,货物价差由a公司付款补足。a、b两公司共缴纳印花税为( )。 (a) 90元 (b) 120元 (c) 330元 (d) 660元 正确答案:d 解析:以货换货方式进行 4.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华机构的下列行为免征印花税的有() (a) 1993年12月31日以前书立、领受的各种应税凭证 (b) 1994年1月1日后启用的其他账簿,应按规定贴花 (c) 1993年1月1日以前取得的产权转移书据和权利许可证照,1994年1月1日以后有更改、换证、换照、转让行为的 (d) 1993年12月31日以前签订的应税合同,但在1994年1月1日以后进行修改,并增加金额或原合同到期续签合同的 正确答案:a 解析: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华机构从1994年1月1日起,取消其免征印花税的规定,1994年1月1日以前,对其免征印花税 二、多项选择题 (本题型共5题,练习题提供正误对照,不记分,) 1.对于由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或原料,受托方只提供辅助材料的加工承揽合同,其计税依据是() (a) 加工或承揽收入 (b) 受托方提供的原材料金额 (c) 委托方提拱的原材料金额 (d) 受托方提供的辅助材料金额 正确答案:a, d 解析: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应就其金额计税贴花。对于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或原料,受托方只提供辅助材料的加工合同,均以辅助材料与加工费的合计数计税贴花,对委托方提供的主要材料或原料金额不计税贴花。 2.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应该缴纳印花税的合同有( )。 (a) 贴息贷款合同 (b) 技术转让合同 (c) 借款合同 (d) 财产租赁合同 正确答案:b, c, d 解析:见征税范围。 3.下列有关印花税的处理,符合印花税条例规定的有()。 (a) 技术开发合同中,只就合同所载报酬金额计税,研究开发经费不计入其计税依据 (b) 凡企业分立、合并等变更后,不需重新进行法人登记的,其原有资金账簿已贴印花无效 (c) 如果应税合同在境外签订,且不便在境外贴花的,应在将合同带入境时办理贴花手续 (d) 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签订的房租合同,凡用于生活居住的,也应贴花 正确答案:a, c 4.产权转移书据是在产权的买卖、交换、继承、赠与、分割等产权主体变更过程中,由产权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所订立的民事法律文书。下列项目中属于我国印花税产权转让书据征税范围的有()。 (a) 财产所有权 (b) 公民诉讼权 (c) 商标注册权 (d) 民事纠纷权 (e) 专有技术使用权 正确答案:a, e 解析:我国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共5项产权的转移书据。 5.印花税税目中的营业账簿归属于财务会计账簿,是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设置的,反映生产经营活动的账册。按照营业账簿反映的内容不同,在税目中分为记载资金的账簿和其他营业账簿两类。下列账簿属于征税范围的有()。 (a) 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核算的账簿 (b) 企业单位内的职工食堂设置的收支账簿 (c) 企业单位内工会组织以及自办的学校设置的收支账簿 (d) 企业采用分级核算形式,财务部门在车间设置的明细分类账簿 (e) 仓库保管员的收发料账簿 正确答案:a, d 解析:见关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中营业帐簿的规定。

注税考试辅导税法2-土地增值税

一、单项选择题 (本题型共10题,练习题提供正误对照,不记分,) 1.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一幢写字楼取得收入1 500万元。已知该公司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8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为500万元,房地产开发费为50万元,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为85万元。该公司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 )。 (a) 180万元 (b) 226.050万元 (c) 240万元 (d) 300万元 正确答案:b 解析:土地增值额=1 500-[80 500 50 85 (80 500)×20%]=669(万元),扣除项目金额=831(万元),增值额与扣除项目之比=669/831=80.51%,应纳土地增值税=669*40%-831*5%=226.05(万元)。 2.按照土地增值税有关规定,纳税人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真实的,在计算土地增值额时,应按照( )。 (a) 税务部门估定的价格扣除 (b) 税务部门与房地产主管部门协商的价格扣除 (c) 房地产评估价格扣除 (d) 房地产原值减除30%后的余值扣除 正确答案:c 解析:纳税人三种情况之一,按评估价格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其一隐瞒虚报成交价格;其二提供扣除金额不实;其三转让房地产成交价格低于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 3.下列房地产转移或转让行为中,应当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是()。 (a) 以土地进行投资进行联营条件 (b) 有偿转让的合作建房 (c) 兼并企业并入被兼并企业的房屋 (d) 房地产评估增值 正确答案:b 解析:详见教材p287 4.某单位转让一幢已经使用过的楼房,售价800万元。该楼房原价为500万元,已提折旧300万元。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该楼重置成本价为1000万元,成新度折扣率为五成。转让时缴纳各种税费共44万元。该单位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额是()万元。 (a) 21.75 (b) 70 (c) 72.58 (d) 76.8 正确答案:d 解析:扣除项目合计=1000*50% 44=544万元增值额=800-544=256万元, 增值率=256/544=47.06% 应纳土地增值税=256*30%-544*0%=76.8万元 5.某房地产公司于1993年10月28日签订一份房地产开发合同,其中注明有偿受让土地合同的签订日为1993年9月1日,按规定投入资金进行开发,其在1998年7月25日第一次转让。依据税法规定,对转让土地应该()土地增值税。 (a) 免征 (b) 减半征收 (c) 全额征收 (d) 预征 正确答案:a 解析:教材p299 特殊减免税规定。 6.张某在阳光小区花费80万元购置了新居室后,欲将原居住6年的约60平方米的旧房卖出,经评估,此房价值20万元。因此房临街,最终以35万元卖出。按照税法有关规定,张某因出售旧房应交纳土地增值税为()万元。 (a) 4.5 (b) 0 (c) 5 (d) 4.7 正确答案:b 解析:个人转让原居住5年或5年以上自用住房的,经向税务机关申报核准,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 7.选择土地增值税适用的税率的依据是() (a) 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之比 (b) 扣除项目金额和增值额之比 (c) 增值额与房地产的收入额之比 (d) 转让房地产的收入额与扣除项目金额之比 正确答案:a 解析:教材p288之规定。 8.根据土地增值税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目中,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应单独扣除的税金是() (a) 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房地产时交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印花税 (b) 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房地产时交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税 (c) 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房地产时交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个人所得税 (d) 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房地产时交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印花税 正确答案:b 解析: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房地产时交纳的营业税及其附加在转让时可以扣除,而印花税已经列入管理费用,不再单独扣除 9.个人转让房地产并符合土地增值税纳税要求时,如果房地产坐落地和纳税人居住地不一致时,则纳税地点是() (a) 纳税人居住地 (b) 房地产坐落地 (c) 纳税人户口所在地 (d) 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在地 正确答案:b 解析:教材p303 10.铝心闹智榭隹梢栽ふ魍恋卦鲋邓埃ue0cfue419炖斫崴愫笤诮ue263星逅悖ǎ? (a) 以分期收款方式转让房地产的 (b) 以一次交割、付清价款方式转让房地产的 (c) 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的 (d) 以其他方式转让房地产的 正确答案:a 解析:教材p302

我2009年6月毕业 是学会计的 有双学位 第二学位是法律 2011年的注税我可以报吗?

报考条件经济、法学类专业 专科 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6年 本科 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4年 双学士或研究生班 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2年 硕士学位 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1年 博士学位 不限 非经济、法学类专业 专科 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8年 本科 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6年 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 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4年 硕士学位 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2年1、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一年,可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全部科目的考试。�2、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税收工作满2年的人员,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3个科目的考试。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2个科目的考试。3、港、澳、台居民参加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需按规定条件报名。4、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5个科目考试的,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为合格;当年考试有部分科目成绩合格,其合格成绩保留至下2个年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必须在当年成绩全部通过为合格。5、通过考试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可聘任经济师职务。 你可以报考。

注会 注税 司考 +从业五门+CFA 1级=保荐代表人考试范围吗?

不等于,还缺比较重要的是发行保荐涉及的业务规定,这个比从业里面的发行与承销相关内容要多,还涉及一部分保荐代表人内部培训的内容,这个是公开的教材里没有的。金融基本知识也不能参考CFA一级的,不是一个意思。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是中国证券业协会受中国证监会的委托组织的,主要由从事证券发行承销和收购兼并等投资银行业务的人员参加的考试。报名时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在证券公司从事证券发行承销、收购兼并、固定收益等投资银行相关业务的正式工作人员;2、从事证券发行承销、收购兼并、固定收益等投资银行相关业务两年以上,包括在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发行承销、收购兼并、固定收益等投资银行相关业务的经历。以上时间的认定,以被正式聘用时间为准,非正式工作,如兼职、实习等均不予计算;3、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即通过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基础科目及至少一门专业科目的人员)

有中级会计师证书可以免考注税其中的一门吗

已经取得注册税务师资格的报考注会可以免考税法吗?中华。会计网校小文哥回复:抱歉,目前注会与注税之间没有免考的优惠,目前只有拥有高会或者高级审计师

注税取消了还值得考吗

不是取消考试,是由原来的执业改为“职业资格”考试了,而且“注册税务师”现在已经更名为“税务师”考试了。税务师考试现在报名条件降低了,本科毕业后就可以考了。具体报名条件,可以参考如下:税务师考试报名条件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税务师职业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90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下列相应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税务师职业:(一)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3年。(二)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1年。符合报考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相应科目:(一)已评聘经济、审计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可免试《财务与会计》科目。(二)已评聘法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可免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免试相应科目人员在报名时,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报名条件中,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请以当地报名简章为准。税务师考试成绩管理办法考试成绩实行5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5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全部(5个)科目的考试并合格,可取得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截至2015年,原注册税务师成绩在原制度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的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即:2013年、2014年成绩执行新办法。根据《税务师职业实施办法》第四条的规定:“考试成绩实行5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5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全部(5个)科目的考试并合格,可取得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截至2015年,在原制度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的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根据原《注册税务师执业实施办法》(人发〔1999〕4号)第四条的规定:“注册税务师执业的考试成绩实行三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五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在2012年及其以前年度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且尚未通过全部5科考试的考生,其各科合格成绩已经无效;在2013年及其以后年度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的考生,其各科合格成绩今年仍然有效,并按照5年为一个周期的要求顺延。

注税要不要继续教育怎么样?

A. 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后需要继续教育吗 犇考网小海为你解答: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即考五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考两个科目的(《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须在当年通过为合格;免试《财务与会计》一个科目,考四个科目的人员(香港居民)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并合格,方可取得注册税务师资格证书。 B. 注册税务师(非执业)是否必须加入协会继续教育是怎么参加呢 要加入协会,否则成绩只能五年有效。 加入后二年年检 一次,一次收五十元钱。 C. 刚获得注册会计师资格证需要立刻继续教育吗 注会的继续教育分执业会员和非执业会员的,一般情况下你要先注册成执业或非执业以后再进行继续教育。具体可以关注注协网站公告或咨询一下注协。 D. 注册税务师后续教育费用每年是多少每年都要做如何做不执业用不用每年后续教育全国后续收费都一样 根据相关规定,注册税务师后续教育收费标准与交费方法如下: 1.使用安全盘的注册税务师免费。 2.业务助理:100元/人/年。 3.不在事务所工作的非执业注册税务师:200元/人/年 具体费用也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相关负责部门,税务师后续教育方式分为脱产和非脱产两类。执业人员每年接受后续教育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72学时,其中脱产后续教育培训不得少于32学时,非脱产后续教育培训不得少于40学时。 今年改革了具体的后续教育费用还没下来。像这样的执业资格证每年都要继续教育的。后续教育实在现实中各地的税务师协会举行的,你要是在他们多管理的区域他们会通知你的。不执业也要继续教育的,只不过是收取的费用要比执业的低很多。后续教育的费用是各个地方的协会根据本地区的情况定的。 E. 2018年考了税务师两门合格可以免继续教育吗 当年考取初级会计职称,正常来说是可以免当年继续教育的 每个省份的规定不一样,建议考生可以打当地财政局的电话咨询。 大部分地区的财政局会有规定称初级全科或单科合格考生可抵免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但是也有一部分地区不看当年的初级成绩,不管合格不合格,都要再继续教育。 F. 税务师每年继续教育吗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即考五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版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权全部科目方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考两个科目的(《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须在当年通过为合格;免试《财务与会计》一个科目,考四个科目的人员(香港居民)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并合格,方可取得注册税务师资格证书。 注册税务师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执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水平,参加继续教育是注册税务师的权利和义务,继续教育应当贯穿于注册税务师的整个执业生涯。 地方税协负责本地区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制定本地区继续教育培训办法和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组织所长及相关人员参加中税协举办的各类培训;开展事务所所长及部门经理以下执业人员的专业培训;总结推广本地区教育培训工作经验,检查、考核事务所的教育培训工作。 G. 注册税务师每年要继续教育培训么 注册税务师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执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水平,参加继续教育是注册税务师的权利和义务,继续教育应当贯穿于注册税务师的整个执业生涯。 地方税协负责本地区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制定本地区继续教育培训办法和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组织所长及相关人员参加中税协举办的各类培训;开展事务所所长及部门经理以下执业人员的专业培训;总结推广本地区教育培训工作经验,检查、考核事务所的教育培训工作。 H. 注册会计师要不要会计继续教育 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规定,第九条 非执业会员内每一公历年度(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容)的继续教育累计不少于40学时 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第八条,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每两年为一个考核周期,在每个考核周期内接受的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0个学时,且任何一年均不得少于30个学时 由此,注册会计师也得年年接受继续教育,且管理更为严格 I. 税务师需要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吗 注册税务师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执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水平,参加继续教育内是注册税务师的权利和义务,容继续教育应当贯穿于注册税务师的整个执业生涯。 地方税协负责本地区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制定本地区继续教育培训办法和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组织所长及相关人员参加中税协举办的各类培训;开展事务所所长及部门经理以下执业人员的专业培训;总结推广本地区教育培训工作经验,检查、考核事务所的教育培训工作。 J. 税务师考试后要继续教育吗什么时候,去哪里进行继续教育 中税协《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部分内容如下: 第四条:税务师应在取得税务师职业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学时,以保证税务师专业知识不断更新,能力不断提升。 第十一条:税务师可以自愿选择参加继续教育的形式。 (一)中税协、地方税协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班; (二)中税协网校举办的远程教育培训; (三)中税协或地方税协组织的专题研讨会、学术报告会等; (四)财税相关专业的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国家职业资格教育; (五)经地方税协认可的其他方式。 第十二条:税务师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第十三条:在事务所从业的税务师每年完成中税协组织的继续教育学时须不少于32学时,不在事务所从业的税务师及其他涉税专业服务人员须不少于10学时。 具体要求:关于印发《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二、2020年税务师报名时间是哪天? 目前2020年税务师报名时间还未公布,我为大家整理了2017年至2019年的税务师考试报名时间,小伙伴们可以参考一下。 2017年税务师报名时间为2017年4月20日9:00至6月20日18:00。 2018年税务师报名时间为2018年4月20日9:00至6月20日18:00。 2019年税务师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22日9:00至6月21日18:00。 根据2017年至2019年的报名时间来看,2020年的税务师考试的报名时间可能为4月下旬至6月中下旬。如果小伙伴们想要报考2020年的考试,可以提前进行学习,为自己争取更多的时间来备战税务师。 三、税务师考试的报名条件目前2020年的税务师报名条件还未公布,小奥为同学们整理了2019年的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下列相应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 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3年。 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1年。 以前年度考试中因违规违纪而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不得报名。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在学习时,遇到不会做的难题, 可以借助优题宝这款APP可以查询继续教育考试题及答案。

注税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

2022年注册税务师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1月14日10:00至11月20日18:00。注册税务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从事税务代理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注册税务师简称CTA(Certified Tax Agents)是中国的一项执业资格考试。根据国务院2014年08月12日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取消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其中包括注册税务师。报名条件: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下列相应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一)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3年。(二)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1年。以前年度考试中因违规违纪而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不得报名。

注税取消了,大家还要考试吗

需要的。税务师资格考试设置《税法(一)》、 《税法(二)》、《涉税服务实务》、《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和《财务与会计》5个科目。每个科目考试时间为两个半小时,成绩满分为140分。考试成绩实行5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5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全部(5个)科目的考试并合格,可取得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截至2015年,在原制度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的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参加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按有关规定办理报名手续。考试实施机构按规定的程序和报名条件审核合格后,核发准考证。参加考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证件在指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及所属单位、中央管理企业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扩展资料: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相关要求规定:1、考点原则上设在地级以上城市的大、中专院校或者高考定点学校。如确需在其他城市设置考点,须经全国税务师行业协会批准。考试日期原则上为每年的11月份。2、坚持考试与培训分开的原则。凡参与考试工作(包括命题、审题与组织管理等)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也不得参加或者举办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培训工作。应考人员参加培训坚持自愿原则。3、考试实施机构应当严格执行考试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考试工作纪律,切实做好从考试试题的命制到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严防泄密。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注税的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报名条件:  1、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6年。   2、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4年。  3、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2年。   4、获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1年。  5、获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6、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税务代理业务工作满1年。   7、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8年。  (二)关于港澳台的规定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107号)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申请参加考试的香港、澳门考生,应符合报名条件,并根据报名条件规定,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应提交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自2010年起,符合下列条件的香港居民,在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时可免试部分科目。现将免试条件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的香港居民,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财务与会计》科目,只参加《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关法律》和《税务代理实务》4个科目的考试。  二、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2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相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1〕94号),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并合格,方可取得注册税务师资格证书。

注税考试时间

每年11月10号左右税务师报名一般每年4、5、6月份报名,注税考试科目有五科,一般税法一第一场考试。报名时间到来后,登录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网,找到“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简称考试报名系统),或在浏览器地址框直接输入网址: 进入系统进行报名。税务师行业是永不消亡的行业,是现在的朝阳行业之一。税务师主要服务于涉税服务行业,涉税服务行业是与老百姓利益贴近的行业,人活着就需要与税打交道。国家的个税改革、新税务政策,都影响着老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同时涉税服务领域专业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

08年市场营销专业毕业,拿到的是管理学学士学位,请问,可以报考13年的注税考试吗?急急急~~多谢给提示呀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一)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报名条件:1、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6年。2、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4年。3、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2年。 4、获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1年。5、获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6、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税务代理业务工作满1年。 7、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8年。市场营销专业属于经济管理类专业,你已经满足第2个条件,可以报名参加13年的注税考试。希望能够帮助到你,同时请给予采纳,谢谢!

您好,上海注税现场资格审核需要带什么材料?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高顿网校提醒您:上海注册注册税务师考试现场资格审核所需材料如下:  资格审核携带的材料:  1.首次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  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持本人签名的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报考所在地方考办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核。  持国外学历证书的报名人员,还应当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2.应届毕业生应当持本人签名的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到报考所在地方考办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核。  应届毕业生还应当于7月7日至18日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录入本人的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书)编号,不再进行第二次现场资格审核。未录入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书)编号的,报名资格不予审核通过。  3.非首次报名人员非首次报名人员,如果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和照片信息需要变更,应当持本人签名的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公安局开具的姓名、身份证件变更的证明,到报考所在地方考办指定地点办理信息变更和资格审核。  高顿通过针对性地讲解、训练、答疑、模考,对学习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分析、指导,可以帮助考生全面提升备考效果,无论是面授班还是网络课程同样都可以帮助学员快速获取职业认证,早日实现梦想。高顿祝您生活愉快!如仍有疑问,欢迎向高顿企业知道平台提问!

注税师报考条件

1、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含在校应届毕业生);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1年。2、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3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1、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被取消登记,自取消登记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2、以前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中因违纪违规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注税考哪些科目

注税考哪些科目如下:注册税务师考试共有五门科目,它们分别为:《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涉税服务实务》通过这五门考试即可获得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类型为无纸化考试。注册税务师考试考试成绩实行5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生须在连续5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的考试。免试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税务师考试报名预计7-8月进行,想要报考的考生可点击以下小程序预约报名时间短信提醒,避免错过报名!考生先来了解各科目考试特点:1.《税法一》在税务师五个科目中历来都是最为简单的一科,考生备考成本也是最低的。考试重点以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等为主。2.《税法二》与《税法一》相比略难,如果考生具备些会计知识,学习起来会更加容易。考试重点为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3.《涉税服务实务》税务师考试中较难的一科,考试的内容很多一部分来自《税法一》和《税法二》,建议考生同时复习备考,或在《税法一》《税法二》之后备考。

注税一共要考哪几科?

考试科目现行注册税务师考试共考五个科目:《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财务与会计》、《税收相关法律》。考试时间一般为每年6月最后一个周末,从周五的下午开始,每半天考试一个科目,每科目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报名条件:1、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八年。2、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六年。3、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四年。4、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两年。5、取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一年。6、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7、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一年。

请问注会、注税,以前通过的科目,还能再继续报名参考么?如果行成绩会覆盖么?请懂行的人回答

可以的成绩会被刷新,如果你第一次考试的科目觉得考分低了,今后想让自己的成绩单好看些,是可以重新考试的。第二年报名的时候重新考一遍,刷新成绩,最后会以你考试最高的那个为准。

注税和注会哪个好考

  好考一点啊,那当然是注册税务师了。  注册税务师是仅次于注册会计师的难度,除了税务代理实务。其他4门,都是客观题,但客观题里面有70%的计算,税收相关法律没计算。多选题,只要不选错,0.5分一个选项。  时间方面,注册税务师题量大,除了税务代理实务,其他几门是90个题目。时间很紧张,尤其是财会计,能看到最后2个综合题,那就只能靠蒙了。  但与注会对比而言,注册税务师还是简单些。

报考2010年注税考试 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报名条件: 1、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6年; 2、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4年; 3、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2年; 4、取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1年; 5、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6、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年。 7、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已取得税务师执业证书,虽在税务代理机构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工作,但不符合免试条件者。如果条件不满足,建议不要尝试,很多培训机构可以帮助你报名,但考出后证书还是要你自己去拿的,到时候还是要看你当初报考时是否符合条件,如果不符合,证书就不会给你,那你就白考了,还会应为诚信问题,处罚你在今后的5年内不得报考所有相关类考试,得不偿失。

厦门市07年注税考试报名时间为1月12、15、16日

一、时间安排:    1、报名表卡购买时间: 2007年1月8日起凭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购买(节假日除外)。    2、报名时间: 2007年1月12、15、16日(上午 8:00-12:00 ,下午2:30-5:00), 补报时间:2007年4月23日(上午 8:00-12:00 ,下午2:30-5:00),逾期不予补报(补报期间无教材预订)。在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湖滨东路319号人才市场大院内c座3楼)报名。    3、报名信息校对时间: 考生请于2007年4月26、27日登录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网站在“报名信息校对”栏目里选择“您报名的考试”里的“2007年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然后在“输入您的身份证号”栏里输入您的身份证号后,这时将会显示您的报考信息,请认真校对。若有误请携带您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更正申请<更正申请格式请见本中心网站的“通知”栏目下>(请用a4纸)在2007年4月26、27日到我中心进行更正,逾期没有提出更正的,则视为您报考的信息是正确的。若有误,又没提出申请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4、领取准考证时间: 2007年6月14、15日,凭报考者身份证原件、报名序号(查询方式:①登陆本中心网站在“报名序号查询”栏里进行查询;②通过信息台9622297799进行查询<请在领取准考证前一天进行查询>)到我中心领取准考证。    5、 考试时间和科目:2007年6月22日至24日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6月22日 下午2∶00--4∶30 财务与会计 6月23日 上午9∶00--11∶30 税法(一) 下午2∶00--4∶30 税法(二) 6月24日 上午9∶00--11∶30 税收相关法律 下午2∶00--4∶30 税务代理实务    6、 成绩公布时间:预计2007年9月,可通过信息台9622297799    二、报名要求:    1、 报名时应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有关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上均须原件和复印件[a4纸] )、单位介绍信(须注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年限),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二寸照片两张。符合免试条件的,还应提供考生所在地国税局或地税局出具的从事税收工作满2年的证明。    2、 认真填涂完整申报表和信息卡,有关填涂方法见《报考手册》,凡续报考生,须将档案号填涂完整,否则机读卡无法识别,请考生对自己负责。    3、 厦门市考区代码:0201.    4、 查找不到的汉字,可暂按“6477”填涂代替。    5、 考试报名费按每科55元标准收取。    三、考试级别和科目:    1、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级别考五科者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级别考两科者(指经审核符合免试条件)必须当年通过2个科目(税收相关法律、税务代理实务)方为合格。    2、 考试设5个科目,具体为《财务与会计》、《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关法律》、《税务代理实务》。    四、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考试:    1、 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八年。    2、 经济、法学类大专毕业或非经济、法学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六年。    3、 经济、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或非经济、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四年。    4、 经济、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获非经济、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两年。    5、 取得经济、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一年。    6、 取得经济、法学类博士学位。ue5c5    7、 对于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一年,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    8、 对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已取得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考试。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107号)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五、免试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两年者,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财务与会计》3个科目,只参加《税收相关法律》和《税务代理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六、考生须知    1、 应认真阅读准考证背面的“考场规则”,并按有关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 考试科目共5科,除《税务代理实务》科目外,其余四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为主观题,考生务必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此科目实行计算机网络方式阅卷,请注意以下事项:    (1) 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    (2) 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    (3) 必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黑色)作答。    3、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2b铅笔、橡皮、钢笔或签字笔(黑色)、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税收相关法律》科目外,其余科目配发草稿纸,考后收回。     厦门市人事局

注税报名时间2022年

2022年税务师报名现已开始,具体的报名时间如下:(一)报名时间:2022年5月10日10:00至7月8日17:00。(二)补报名时间:2022年8月5日10:00至8月16日17:00。需不需要提前预习,这完全是取决于考生是否有基础。如果是零基础考生,小编建议各位最好还是要提前预习。因为对于零基础考生来说,备考税务师考试相当于从零开始,还是有一定的难度的。对比有基础的考生,起步就已经落后许多了,所以提前预习的话,可以为备考争取更多的时间,也为后期备考减轻压力。如果是有财税相关基础的考生,则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是否需要提前预习。

注税报名时间2023年

2023年税务师报名时间在2023年5月10日至7月8日,可以提前进行准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下列相应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一)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3年。(二)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1年。(三)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可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补充上传证书电子图片。以前年度考试中因违规违纪而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不得报名。2021年税务师考试报名简章尚未发布,考生可以参考2020年标准。1、考试费标准:每科人民币98元。2、支付方式:通过税务师考试报名系统支付,可用支付宝(网银)、微信方式支付。

注税2023年报名和考试时间

2023年税务师报名时间暂未确定。2023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时间是11月18日-19日。根据近三年税务师报名时间推测,预计2023年税务师首次报名时间会在5月份进行。报名费用:按照2022年标准为:每科人民币93元。支付方式:提供支付宝、微信两种支付方式。考试科目:税务师考试总共有5个考试科目,分别为《税法(一)》、《税法(二)》、《财务与会计》、《涉税服务实务》以及《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注税考试时间2023

注税考试考试时间2023为:11月19日-20日。注册登录报名,在报名期间如果是第一次进入各省教育考试院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要先进行注册,注册好成人高考报名账号然后在登录报名系统报名,进行填报志愿。网上报名操作完成后会提示网上报名成功,请考生牢记网上报名的账号、密码等信息。考前准备:财务与会计科目学习建议以教材为主,吃透教材。教材是税务师考试的根本,试题都是围绕着考试大纲和教材进行命题的,所以考生在备考时一定要重视教材。缴纳报名费,考生需要在平台缴纳报名费用,费用缴纳成功之后即可完成报名,可以准备参加考试。河南成考报名流程是:注册登录报名,在报名期间如果是第一次进入各省教育考试院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要先进行注册,注册好成人高考报名账号然后在登录报名系统报名,进行填报志愿。网上报名操作完成后会提示网上报名成功,请考生牢记网上报名的账号、密码等信息。缴纳报名费,考生需要在平台缴纳报名费用,费用缴纳成功之后即可完成报名,可以准备试。

注税考试科目有哪些?

2020税务师考试科目为五科:《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与《涉税服务实务》。考试内容与原注册税务师考试内容相同。考试试卷难度同原注册税务师考试难度,延续原注册税务师考试命题原则,不增加或降低试卷难度。考试题型:各科满分均为140分:(一)《税法(一)》、《税法(二)》、《财务与会计》题型: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计算题、综合分析题;(二)《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题型: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综合分析题;(三)《涉税服务实务》题型: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简答题、综合分析题。简答题、综合题为主观题,应考人员需要在计算机上输入文字。为照顾50周岁以上的应考人员,允许自愿选择答题方式。环球青藤友情提示:以上就是[ 注税考试科目有哪些? ]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注税师考试辅导:增值税类型

增值税按对外购固定资产处理方式的不同可划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其中,消费型增值税是三种类型中最先进、最能体现增值税优越性的一种类型。我国目前适用生产型增值税。   【示例】   1.生产型增值税的特点是(  )。   A.将当期购入固定资产价款一次全部扣除   B.不允许扣除任何外购固定资产的价款   C.此类型的增值税其法定增值额大于理论增值额   D.类型的增值税不利于鼓励投资却可以保证财政收入   【答案】BCD   【解析】生产型增值税是指计算增值税时,不允许扣除任何外购固定资产的价款,作为课税基数的法定增值额除包括纳税人新创造价值外,还包括当期计入成本的外购固定资产价款部分,即法定增值额相当于当期工资、利息、租金、利润等理论增值额和折旧额之和。   2.消费型增值税的特征包括(  )。   A.便于凭发票扣税的规范管理   B.法定增值额大于理论增值额   C.法定增值额小于理论增值额   D.直接以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   【答案】AC   【解析】消费型增值税是指计算增值税时,允许将当期购入的固定资产价款一次全部扣除,作为课税基数的法定增值额相当于纳税人当期的全部销售额扣除外购的全部生产资料价款后的余额。从整个国民经济来看,这一课税基数仅限于消费资料价值的部分,故称为消费型增值税。此种类型的增值税在购进固定资产的当期因扣除额大大增加,会减少财政收入。但这种方法最宜规范凭发票扣税的计算方法,因为凭固定资产的外购发票可以一次将其已纳税款全部扣除,既便于操作,也便于管理。

注税和注会哪个含金量高

税务师和注册会计师分别在各自的领域都有很高的含金量,由于领域不同,所以无法说税务师和注会哪个含金量更高,同学们一定能够要根据自己的发展需求进行选择。注册会计师和注册税务师并不是想考就能考,考生需要先让自己的报考条件符合要求,然后结合自己未来的兴趣方向进行选择,如果考取了不感兴趣的证书,进入不感兴趣的专业,反而会对个人发展拖后腿。注册会计师与注册税务师的区别1、考试性质不一样:注册会计师,简称CPA,是注会协会组织的注会执业资格的考试,是担任注册会计师和审计类岗位必须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注册会计师注重的是会计类的综合知识。税务师考试,前身是注册税务师考试,是人事部组织的税务师执业资格兼职称性质的考试,注册税务师带有中级职称性质。与注册会计师相比,税务师更注重“税”字。2、职业发展不一样:注会主要从事审计、审阅和其他鉴证业务,注册税务师依托于税务师事务所,主要从事涉税服务和鉴证业务。3、报名资格不一样:注会考试对考生所学的专业没有明确要求。税务师则要求考生需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专科及以上的学历,不同学历对于工作时间也有不同要求,注册税务师工作类别一般为经济、法律相关工作。

最近注会协会给我打电话让我报注册管理会计,说交7800元就可以拿证,而且还是是继注会,注税之后含金量高的证

给你打电话的肯定不是注协的,是骗子。考注册管理会计师没有用处,在国内没有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