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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自有资金参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持有期限不得少于( )个月

【答案】:C《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第九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自有资金参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持有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参与、退出时,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告知投资者和托管人。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电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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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

法律分析: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资产管理计划募集、投资、风险管理、估值核算、信息披露以及其他运作活动,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是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及前述机构依法设立的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的初始募集规模不得低于1000万元。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初始募集期自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发售之日起不得超过60天,专门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初始募集期自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发售之日起不得超过12个月。法律依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第二条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资产管理计划募集、投资、风险管理、估值核算、信息披露以及其他运作活动,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是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及前述机构依法设立的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子公司。第三条 资产管理计划应当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募集。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计划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的自然人: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三)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四)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五)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六)中国证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30万元,投资于单只混合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40万元,投资于单只权益类、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非标准化资产的,接受单个合格投资者委托资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资产管理计划接受其他资产管理产品参与的,不合并计算其他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者人数,但应当有效识别资产管理计划的实际投资者与最终资金来源。第四条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接受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委托销售资产管理计划的机构(以下简称销售机构)应当充分了解投资者的资金来源、个人及家庭金融资产、负债等情况,并采取必要手段进行核查验证,确保投资者符合本规定第三条规定的条件。第五条 资产管理计划的初始募集规模不得低于1000万元。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初始募集期自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发售之日起不得超过60天,专门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初始募集期自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发售之日起不得超过12个月。封闭式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者可以分期缴付委托资金,但应当在资产管理合同中事先明确约定分期缴付资金的数额、期限,且首期缴付资金不得少于1000万元,全部资金缴付期限自资产管理计划成立之日起不得超过3年。第六条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募集资产管理计划,应当编制计划说明书,列明以下内容:(一)资产管理计划名称和类型;(二)管理人与托管人概况、聘用投资顾问等情况;(三)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限制情况,投资风险揭示(四)收益分配和风险承担安排;(五)管理人、托管人报酬,以及与资产管理计划财产管理、运用有关的其他费用的计提标准和计提方式;(六)参与费、退出费等投资者承担的费用和费率,以及投资者的重要权利和义务;(七)募集期间;(八)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和频率;(九)利益冲突情况以及可能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其他重要事项;(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七条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募集资产管理计划,应当制作风险揭示书。风险揭示书的内容应当具有针对性,表述应当清晰、明确、易懂,并以醒目方式充分揭示资产管理计划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关联交易的风险、聘请投资顾问的特定风险等各类风险。第八条 基金中基金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中管理人资产管理计划应当按照规定分别在其名称中标明“FOF”、“MOM”或者其他能够反映该资产管理计划类别的字样。员工持股计划、以收购上市公司为目的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等具有特定投资管理目标的资产管理计划应当按照规定在其名称中标明反映该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管理目标的字样。第九条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自有资金参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持有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参与、退出时,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告知投资者和托管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以自有资金参与单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份额不得超过该计划总份额的20%。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附属机构以自有资金参与单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份额合计不得超过该计划总份额的50%。因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规模变动等客观因素导致前述比例被动超标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依照中国证监会规定及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及时调整达标。为应对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巨额赎回以解决流动性风险,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情形,在不存在利益冲突并遵守合同约定的前提下,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附属机构以自有资金参与及其后续退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可不受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限制,但应当及时告知投资者和托管人,并向相关派出机构及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告。第十条 份额登记机构应当妥善保存登记数据,并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者名称、身份信息以及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明细等数据备份至中国证监会认定的机构。其保存期限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账户销户之日起不得少于20年。第十一条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及时将投资者参与资金划转至资产管理计划托管账户。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资产管理计划募集、投资、风险管理、估值核算、信息披露以及其他运作活动,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是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及前述机构依法设立的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的初始募集规模不得低于1000万元。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初始募集期自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发售之日起不得超过60天,专门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初始募集期自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发售之日起不得超过12个月。法律依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第二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资产管理计划募集、投资、风险管理、估值核算、信息披露以及其他运作活动,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是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及前述机构依法设立的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子公司。第三条资产管理计划应当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募集。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计划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的自然人: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三)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四)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五)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六)中国证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30万元,投资于单只混合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40万元,投资于单只权益类、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管理计划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非标准化资产的,接受单个合格投资者委托资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资产管理计划接受其他资产管理产品参与的,不合并计算其他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者人数,但应当有效识别资产管理计划的实际投资者与最终资金来源。第四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接受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委托销售资产管理计划的机构(以下简称销售机构)应当充分了解投资者的资金来源、个人及家庭金融资产、负债等情况,并采取必要手段进行核查验证,确保投资者符合本规定第三条规定的条件。第五条资产管理计划的初始募集规模不得低于1000万元。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初始募集期自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发售之日起不得超过60天,专门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初始募集期自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发售之日起不得超过12个月。封闭式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者可以分期缴付委托资金,但应当在资产管理合同中事先明确约定分期缴付资金的数额、期限,且首期缴付资金不得少于1000万元,全部资金缴付期限自资产管理计划成立之日起不得超过3年。第六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募集资产管理计划,应当编制计划说明书,列明以下内容:(一)资产管理计划名称和类型;(二)管理人与托管人概况、聘用投资顾问等情况;(三)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限制情况,投资风险揭示(四)收益分配和风险承担安排;(五)管理人、托管人报酬,以及与资产管理计划财产管理、运用有关的其他费用的计提标准和计提方式;(六)参与费、退出费等投资者承担的费用和费率,以及投资者的重要权利和义务;(七)募集期间;(八)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和频率;(九)利益冲突情况以及可能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其他重要事项;(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七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募集资产管理计划,应当制作风险揭示书。风险揭示书的内容应当具有针对性,表述应当清晰、明确、易懂,并以醒目方式充分揭示资产管理计划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关联交易的风险、聘请投资顾问的特定风险等各类风险。第八条基金中基金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中管理人资产管理计划应当按照规定分别在其名称中标明“FOF”、“MOM”或者其他能够反映该资产管理计划类别的字样。员工持股计划、以收购上市公司为目的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等具有特定投资管理目标的资产管理计划应当按照规定在其名称中标明反映该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管理目标的字样。第九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自有资金参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持有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参与、退出时,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告知投资者和托管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以自有资金参与单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份额不得超过该计划总份额的20%。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附属机构以自有资金参与单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份额合计不得超过该计划总份额的50%。因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规模变动等客观因素导致前述比例被动超标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依照中国证监会规定及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及时调整达标。为应对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巨额赎回以解决流动性风险,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情形,在不存在利益冲突并遵守合同约定的前提下,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附属机构以自有资金参与及其后续退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可不受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限制,但应当及时告知投资者和托管人,并向相关派出机构及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告。第十条份额登记机构应当妥善保存登记数据,并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者名称、身份信息以及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明细等数据备份至中国证监会认定的机构。其保存期限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账户销户之日起不得少于20年。第十一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及时将投资者参与资金划转至资产管理计划托管账户。

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下简称特定资产管理业务),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基金管理公司向特定客户募集资金或者接受特定客户财产委托担任资产管理人,由商业银行担任资产托管人,为资产委托人的利益,运用委托财产进行证券投资的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从事特定资产管理业务,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信、规范的原则,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禁止各种形式的利益输送。  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应当恪守职责、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公平对待所有投资人。  资产委托人应当确保资金来源合法,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第四条 基金管理公司从事特定资产管理业务,委托财产独立于资产管理人和资产托管人的固有财产,并独立于资产管理人管理的和资产托管人托管的其他财产。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不得将委托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  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因委托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委托财产。  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委托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第五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特定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监督管理。第六条 证券、期货交易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的证券、期货交易行为实施监督。第二章 业务规范第七条 基金管理公司从事特定资产管理业务,可以采取以下形式:  (一)为单一客户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  (二)为特定的多个客户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第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以变更经营范围,开展特定资产管理业务:  (一)净资产及资产管理规模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二)经营行为规范,管理证券投资基金2年以上且最近一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被监管机构责令整改,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  (三)已经配备了适当的专业人员从事特定资产管理业务;  (四)已经就防范利益输送、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制定了有效的业务规则和措施;  (五)已经建立公平交易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平交易的原则、内容以及实现公平交易的具体措施;  (六)已经建立有效的投资监控制度和报告制度,能够及时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七)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确定的其他条件。第九条 为单一客户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的,客户委托的初始资产不得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条 基金管理公司从事特定资产管理业务,应当将委托财产交由具备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托管。第十一条 从事特定资产管理业务,资产委托人、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应当订立书面的资产管理合同,明确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和相关事宜。  资产管理合同的内容与格式由中国证监会另行规定。第十二条 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应当在资产管理合同中充分揭示管理、运用委托财产进行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使资产委托人充分理解相关权利及义务,愿意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第十三条 委托财产应当用于下列投资:  (一)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金融衍生品;  (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品种。第十四条 基金管理公司从事特定资产管理业务,委托财产的投资组合应当满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时,单个投资组合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该投资组合的总资产,单个投资组合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第十五条 从事特定资产管理业务,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和资产委托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履行与特定资产管理业务有关的信息报告与信息披露义务。第十六条 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不得低于同类型或相似类型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的60%。  资产管理人可以与资产委托人约定,根据委托财产的管理情况提取适当的业绩报酬。在一个委托投资期间内,业绩报酬的提取比例不得高于所管理资产在该期间净收益的20%。固定管理费用和业绩报酬可以并行收取。

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2012修订)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下简称特定资产管理业务),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基金管理公司向特定客户募集资金或者接受特定客户财产委托担任资产管理人,由托管机构担任资产托管人,为资产委托人的利益,运用委托财产进行投资的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从事特定资产管理业务,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信、规范的原则,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禁止各种形式的利益输送。  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应当恪守职责,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公平对待所有投资人。  资产委托人应当确保委托财产来源合法,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第四条 资产管理人从事特定资产管理业务,委托财产独立于资产管理人和资产托管人的固有财产,并独立于资产管理人管理的和资产托管人托管的其他财产。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不得将委托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  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因委托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委托财产。  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委托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第五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特定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监督管理。第六条 证券、期货交易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的证券、期货交易行为实施监督。第七条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依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自律规则,对特定资产管理业务活动进行自律管理。第二章 业务规范第八条 资产管理人通过设立资产管理计划从事特定资产管理业务,可以采取以下形式:  (一)为单一客户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  (二)为特定的多个客户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第九条 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应当用于下列投资:  (一)现金、银行存款、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央行票据、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商品期货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二)未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的股权、债权及其他财产权利;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  投资于前款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资产的特定资产管理计划称为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设立专门的子公司,通过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开展专项资产管理业务。第十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以开展特定资产管理业务:  (一)经营行为规范且最近1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被监管机构责令整改,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  (二)已经配备了适当的专业人员从事特定资产管理业务;  (三)已经就防范利益输送、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制定了有效的业务规则和措施;  (四)已经建立公平交易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平交易的原则、内容以及实现公平交易的具体措施;  (五)已经建立有效的投资监控制度和报告制度,能够及时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六)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确定的其他条件。  基金管理公司开展特定资产管理业务,应当设立专门的业务部门或者设立专门的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的子公司开展特定资产管理业务,也应当符合前款规定的条件。第十一条 为单一客户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的,客户委托的初始资产不得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二条 为多个客户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的,资产管理人应当向符合条件的特定客户销售资产管理计划。  前款所称符合条件的特定客户,是指委托投资单个资产管理计划初始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且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相应投资风险的自然人、法人、依法成立的组织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特定客户。第十三条 资产管理人为多个客户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的,单个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不得超过20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客户委托的初始资产合计不得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但不得超过50亿元人民币;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资产管理计划应当设定为均等份额。除资产管理合同另有约定外,每份计划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2011修订)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下简称特定资产管理业务),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基金管理公司向特定客户募集资金或者接受特定客户财产委托担任资产管理人,由商业银行担任资产托管人,为资产委托人的利益,运用委托财产进行证券投资的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从事特定资产管理业务,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信、规范的原则,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禁止各种形式的利益输送。  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应当恪守职责、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公平对待所有投资人。  资产委托人应当确保资金来源合法,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第四条 基金管理公司从事特定资产管理业务,委托财产独立于资产管理人和资产托管人的固有财产,并独立于资产管理人管理的和资产托管人托管的其他财产。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不得将委托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  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因委托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委托财产。  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委托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第五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特定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监督管理。第六条 证券、期货交易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的证券、期货交易行为实施监督。第二章 业务规范第七条 基金管理公司从事特定资产管理业务,可以采取以下形式:  (一)为单一客户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  (二)为特定的多个客户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第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以开展特定资产管理业务:  (一)经营行为规范且最近1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被监管机构责令整改,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  (二)已经配备了适当的专业人员从事特定资产管理业务;  (三)已经就防范利益输送、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制定了有效的业务规则和措施;  (四)已经建立公平交易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平交易的原则、内容以及实现公平交易的具体措施;  (五)已经建立有效的投资监控制度和报告制度,能够及时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六)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确定的其他条件。第九条 为单一客户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的,客户委托的初始资产不得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条 为多个客户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向符合条件的特定客户销售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产管理计划)。  前款所称符合条件的特定客户,是指委托投资单个资产管理计划初始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且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相应投资风险的自然人、法人、依法成立的组织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特定客户。第十一条 基金管理公司为多个客户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的,单个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人数不得超过200人,客户委托的初始资产合计不得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资产管理计划应当设定为均等份额。除资产管理合同另有约定外,每份计划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第十二条 基金管理公司从事特定资产管理业务,应当将委托财产交由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托管。第十三条 从事特定资产管理业务,资产委托人、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应当订立书面的资产管理合同,明确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和相关事宜。  资产管理合同的内容与格式由中国证监会另行规定。第十四条 基金管理公司向特定客户销售资产管理计划,应当编制投资说明书。投资说明书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投资说明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资产管理计划概况;  (二)资产管理合同的主要内容;  (三)资产管理人与资产托管人概况;  (四)投资风险揭示;  (五)初始销售期间;  (六)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中国银河资产管理公司怎么样

挺不错。1、工资4000元-6000元。工作稳定,不会随时面临失业的风险。2、享受基本月薪和提成、有现金补贴、节日礼金等,工作一定时间,公司会交由社会保险。3、享有节假日加班工资、或假日休息。享受有年假、丧假等福利。4、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05年09月30日成立。法定代表人李梅,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投资与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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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河资产管理公司靠谱,不是骗局。根据相关公开信息,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经国务院和银保监会批准成立的全国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还是相对可靠的。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三大任务",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积极服务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打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运营稳健、业绩优良、受人尊敬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为愿景。以推动金融资产管理行业全面服务实体经济和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围绕清晰的战略定位和明确的经营特色,努力构建监管认可、商业可行、风险可控、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不良资产经营管理模式。

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有序开展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以下简称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工作,规范试点期间资产管理业务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资产管理业务是指期货公司接受单一客户或者特定多个客户的书面委托,根据本办法规定和合同约定,运用客户委托资产进行投资,并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费用或者报酬的业务活动。第三条 期货公司从事资产管理业务,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信、规范的原则,恪守职责、谨慎勤勉,保护客户合法权益,公平对待所有客户,防范利益冲突,禁止各种形式的利益输送,维护期货市场的正常秩序。  客户应当独立承担投资风险,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第四条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监督管理。第五条 中国期货业协会(以下简称中期协)根据自身职责依法对资产管理业务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实施自律管理。  期货交易所根据自身职责依法对资产管理业务实施自律管理。  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公司(以下简称监控中心)依法对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监测监控。第二章 业务试点资格第六条 期货公司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资格:  (一)净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二)申请日前6个月的风险监管指标持续符合监管要求;  (三)最近两次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评级均不低于B类B级;  (四)近3年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行政、刑事处罚,且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经营正在被有权机关调查的情形;  (五)近1年不存在被监管机构采取《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第六十条规定的监管措施的情形;  (六)具有可行的资产管理业务实施方案;  (七)具有5年以上期货、证券或者基金从业经历,并取得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从业资格或者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基金等证券从业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具有3年以上期货从业经历或者3年以上证券、基金等投资管理经历,并取得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从业资格的业务人员不得少于5人;前述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最近3年无不良诚信记录,未受到行政、刑事处罚,且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有权机关调查的情形;  (八)具有独立的经营场地和满足业务发展需要的设施;  (九)具有完备的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制度;  (十)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七条 期货公司申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资格,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资产管理业务试点申请书;  (二)资产管理业务实施方案,其内容应当包括目标市场和目标客户的定位、主要投资策略、业务发展规划、防范利益冲突的制度安排等;  (三)股东会关于期货公司申请从事资产管理业务试点资格的决议文件;  (四)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期货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五)申请日前6个月的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报表;  (六)最近3年的期货公司合规经营情况说明;  (七)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制度文本,其内容应当包括业务管理、人员管理、业务操作、风险控制、交易监控、防范利益冲突、合规检查等;  (八)拟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的名单、简历、相关任职资格和从业资格证明,以及公司出具的诚信合规证明材料;  (九)有关经营场地和设施的情况说明;  (十)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前一年度财务报告;申请日在下半年的,还应当提供经审计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十一)律师事务所就期货公司是否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四)项、第(七)项规定的条件,以及股东会决议是否合法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十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第八条 中国证监会自受理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资格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未取得资产管理业务试点资格的期货公司,不得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第三章 业务规范第九条 资产管理业务的客户应当具有较强资金实力和风险承受能力。单一客户的起始委托资产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期货公司可以提高起始委托资产要求。

上海邦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怎么样?

上海邦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2014-07-03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3号楼2层。上海邦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1011539860425XM,企业法人刘威,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上海邦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上海市,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63375189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5000万以上 规模的企业中,共8528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良好。通过百度企业信用查看上海邦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资讯。

上海融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团队

王纪年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研究员。第九届、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及中共河南省第七届、八届委员会候补委员,全国劳模。现任国网国际技术装备有限公司党组书记,兼任许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融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名誉董事长宫龙云哈尔滨工业大学工学硕士,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上海融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义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协常委、经济与科技委员会副主任。蒲小川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现任上海融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海义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陕西义禧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筹)总经理。兼任上海宇禧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科技矿务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陕西循环经济工程技术院总经济师;南京市青联委员、江苏省青联常委。河南省青联副主席。中国国债协会常务理事、2005年当选第十届全国青联委员,2005年选入河南省国资委企业独立董事库,并担任两家企业的独立董事。2009年继任四川省青联常委。上海市四川商会常务副会长。庄启飞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清华大学EMBA在读。上海融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义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海杨浦工商联投融资行业商会会长,上海杨浦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高国印高国印先生,大连理工大学工学硕士,上海融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牟涛牟涛先生,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硕士。多年证券从业经验,先后任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投资经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研究员、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总部投资经理、上海融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研究总监、副总经理,兼任四川省螺髻山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刘伟华刘伟华先生,上海融昌资产管理公司副总经理兼市场部经理。进入证券行业前为新华社财经记者,多年从事财经报道工作,曾任新华社山东经济信息社社长。2002年从事证券行业,历任融昌资产管理公司行政总监、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现任上海融昌资产管理公司副总经理兼市场部总监。张蕾张蕾女士,留英MBA。多年证券从业经验。1999年-2001年先后任Henyep Investment(UK)Ltd. London客户经理、Reabourne Ltd. London见习基金经理,美的技术投资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2001年11月-2003年2月任国元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项目经理;2003年2月起,先后任上海融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投资经理、投资副总监。现任上海融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李雪冬李雪冬先生,高级会计师。27年财务管理工作经验,先后任职于许继集团有限公司屏板车间、许继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曾负责许继集团有限公司资金调度、财务软件管理工作。现任上海融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行政总监、工会主席,哈尔滨佳云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国源煤炭资产管理公司是国企吗?

带国源煤炭的公司有好几个,我查的是国源时代煤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其股东分别为北京城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诚通控股的股东为国务院)出资2000万、国新宏盛投资(北京)有限公司(股东为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国新控股的股东为国务院)出资3600万、中煤资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为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煤能源的股东是国务院)出资2900万、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出资(股东为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华集团的股东为国务院)1500万。上述查询可见国新煤炭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东均为国企,该公司也是国企

信达证券有限公司和信达幸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同一公司吗 有什么关系呀

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是对口为处理建设银行上市前的不良资产,由财政部出资100亿成立的资产管理公司,是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中目前成长最好的一家,目前已更名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财政部100%控股,建设银行入股也已提上日程。在网上就可以查到其官方主页!信达证券是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旗下从事证券行业经营的平台子公司。幸福人寿是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旗下从事证券寿险经营的平台子公司。至于提到的信达幸福资产管理公司没有听说过。百度知道回答的权威性很值得商榷的,生活环境不同决定一个人接触的信息层面也是有差别的。

开资产管理账户要多少钱?

通常开户佣金都是默认的,每个券商差不多。佣金不是永久的,后期可以调整,每个公司的费率不同。通常券商规模越大,佣金收费越高。佣金较低的券商公司有以下几家:  1、五矿证券:费率为万分之1.952;  2、华信证券:费率为万分之2.082;  3、华宝证券:费率为万分之2.155;  4、华泰证券:费率为万分之2.276;  5、东方财富证券:费率为万分之2.849。  证券公司排名前十手续费较低的有:  1、海通证券  海通是国内排名前三的券商,综合实力强,营业部多,有问题处理起来也比较方便。两融利率5.6%,量大还可以再优惠。手续费优惠,而且还提供年化8.18%收益的理财产品,收益率是非常之高的了。  要知道,某大行一年期定存利率是1.75%,五年期也才2.75%,这个收益率,对于有理财需求的人来讲,可以说是非常有吸引力的了。当然,因为收益非常高,所以也有购买限额,整体而言是非常不错的。  2、恒泰证券  恒泰证券是港交所上市的券商,2020年证券评级是A级,目前开户的费率是非常低的,无门槛手续费即可调整到万1,港股通、基金申购费率也非常低。另外,恒泰证券开发了MVM公募基金评价体系,帮助客户通过大数据优选基金品种,构建优化组合方案,这一点对于喜欢投资基金的小伙伴,还是非常有帮助的。  3、广发证券  广发也是头部的券商,实力比较强,目前的活动也比较优惠,费用率对比起来不是最低,但是其它方面的服务比较给力,比如Level2的行情体验和每周的金股服务,炒股是比较有用的,保守理财6.8%,这个收益率是非常高的,当然了,这么高的收益也不可能让你一直薅羊毛,有时间上的限制。另外还有就是积分商城,可以兑换京东钢镚,其实算下来是非常优惠了。  4、华西证券  华西证券过去连续两年证券公司评级都是A,实力还是比较强的,交易费用比低,而最有特色的是两融利率,只有5%左右,这个两融利率应该是我见过的最低的,非常适合大资金的用户,比市面上正常的利率要低1%左右,如果是100万的话,可以剩下1万元。  另外华西证券开户入金还有反利,看了一下,基本是股市资产的0.5%左右,50万就可以直接返还500元,大家整体算一下,还是非常给力的,尤其是适合大资金用户。  5、华宝证券  华宝证券2020年的评级同样是A,实力有也保证,费率相对也还可以,另外还有条件单功能,可以实现价格条件单、网格交易、止损止盈、突破买入等20余种条件单功能,非常适合不方便实时看盘的小伙伴。  根据2021年上半年的统计,市场投资者平均佣金费率是万三,您可以通过这个水平线来判断自己的佣金是高,还是低?  具体而言,今年品牌价值TOP30券商中排名前10的券商分别为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国泰君安、华泰证券、广发证券、中信建投、招商证券、申万宏源、中国银河、国信证券。此外,2021年有2家券商新进入TOP30榜单,还有2家券商跌出TOP30榜单。新进入TOP30榜单的2家券商分别为华安证券、中泰证券,跌出TOP30榜单的2家券商分别为国海证券、西部证券。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电话是多少?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公司电话0755-82940793,公司邮箱fangbin@cmschina.com.cn,该公司在爱企查共有7条联系方式,其中有电话号码3条。公司介绍: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2015-04-03在广东省深圳市成立的责任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邓晓力,注册资本100,000万(元),目前处于开业状态。通过爱企查查看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更多经营信息和资讯。

江苏天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怎么样?

江苏天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2016-01-20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江陵东路8号华东国际商业城1号地块20号楼106。江苏天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20509MA1MELE01T,企业法人梁彩霞,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江苏天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保险兼业代理;汽车租赁;汽车及配件销售;代理代办汽车年检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楼盘营销策划;楼盘销售代理;房产信息咨询;房产经纪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机械设备租赁;软件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通过百度企业信用查看江苏天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资讯。

国美控股集团资产管理中心怎么样

好。1、福利待遇好。依法提供五险一金,周末休息以及各种补贴。2、工作环境好。竞争压力小,同事关系和睦。

银华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归谁管理

银华基金管理。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7号文批准成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是由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首都创业集团、南方证券有限公司、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起组建的一家基金管理公司。

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是央企还是国企

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是央企。公司目前由主营收购、管理和处置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向经营不良资产和发展其他金融服务并重过渡。公司在全国26个中心城市设有25家办事处和1家经营部,负责所辖区域的资产管理、经营、处置等工作。公司拥有东银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公司、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方酒店控股有限公司四家直属公司,以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等其他金融服务平台。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以最大限度保全国有资产、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国企改革为使命,在不良资产管理与处置、债权转股权和风险金融机构托管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通过接收和商业化收购不良贷款,有力地支持了中行、建行和工行的改制工作;通过债权转股权,为数百户国有企业减轻了财务负担,促进了国有企业的扭亏增盈;通过债权处置,圆满完成了历年国家下达的收现指标,百元收现成本低于财政部核定的指标,较好地实现了回收最大化和成本最小化。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干什么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对外投资;买卖有价证券。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它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破产管理;财务、投资、等 。拓展业务还有证券投资、金融租赁、信用评级、受托对酒店管理、托管清算、财务顾问等中间业务。其拥有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等多家平台公司。财政部拨款注册成立的一个国有资产管理、经营、处置公司,属于国有性质的单位,非银行金融机构。至于业务,主要是存量不良资产经营。如对工建两行可疑类资产进行有效处置和增值运作;对闽发证券进行托管清算;对新收购商业化资产采取短平快的经营处置等。扩展资料:中国的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农业银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建设银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工商银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银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情况截至2005年二季度末,公司累计处置资产1240亿元,资产处置率为51.89%(不含债转股),债权处置收现222.9亿元。债转股项目共192户,总金额359亿元,完成新公司注册登记156户,持股金额234亿元,其中该公司牵头项目56户,总金额为163亿元。公司资产总额约5400亿元,包括政策性资产1474亿元(含债转股),财政部委托处置的中国银行损失类贷款1424亿元,商业化收购中国建设银行的可疑类贷款1289亿元和商业化收购中国工商银行的可疑类贷款1212亿元。该公司是同业中掌握资产量最大的公司。2004年11月,该公司与信达公司签订了1289亿元原建行可疑类贷款转让协议,标志着公司商业化收购业务正式启动。2005年6月,该公司在工行可疑类招标中一举竞得10个资产包,中标金额1212亿元。大部分资产包在东部和中部沿长江地区,资产质量相对较好,不少资产包是以次高价中标,拿得很有技术含量,是一次不冒进的理性博弈,此举受到人民银行、财政部和银监会等部门的认可,展示了公司的综合素质和竞争力,极大地振奋了全辖员工的士气。2004年4月,受财政部委托,接收和处置中国银行1424亿元损失类贷款;受证监会委托,该公司自2004年10月起托管经营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受银监会委托,该公司自2005年5月起对庆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停业整顿。该公司拥有100亿资本金,其中有以酒店为特色的数十亿投资类资产,主要分布地沿海及内地大城市,三星级以上酒店近三十家,其中四星级酒店16家,五星级酒店7家。另有一些投资项目相对集中在上海、北京、天津、大连、广州、深圳等地,运作前景广阔。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洪源正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怎么样?

广西洪源正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2018-05-08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广西百色市右江区城北一路29号金都美食城二期6楼606号房。广西洪源正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451000MA5N5RTH1X,企业法人黄铭兵,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广西洪源正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接受企业委托进行资产管理(金融资产、保险资产除外);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财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咨询;市场营销策划;酒店管理、教育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会展服务、旅游信息咨询,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网络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培训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服务,房地产交易。代理、对矿业、农业、林业、房地产的投资,批发兼零售;日用百货、五金交电、服装。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通过百度企业信用查看广西洪源正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资讯。

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电话是多少?

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公司电话0731-85196767,公司邮箱hnamc@hunanamc.com,该公司在爱企查共有6条联系方式,其中有电话号码2条。公司介绍: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2015-12-31在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成立的责任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东路112号滨江金融中心T4栋。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万少科,注册资本300,000万(元),目前处于开业状态。通过爱企查查看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更多经营信息和资讯。

财信资产管理(怀化)有限公司是家什么性质的公司

财信资产管理(怀化)有限公司是一家以从事商务服务业为主的公司。根据天眼查官网查询得知,财信资产管理(怀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位于湖南省怀化市,是一家以从事商务服务业为主的企业。公司是适应市场经济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而形成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

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欠工资吗

欠。6月30日即将接受审核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选择登陆上交所主板,保荐机构是中信建投,不过,对于信达证券,舆论层面并不友好,甚至可以说负面满天飞了,一个券商机构为何有这样多的负面?当然还要从自身问题说起,从招股书上看,这个招股书的制作,中信建投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避重就轻,隐瞒了许多信息,遮遮掩掩选择性披露。信达证券的主要问题在于控股的大股东劣迹斑斑,但是却被无情隐瞒; 在口碑形象上也非常差,被网友在贴吧上多次举报骗佣金,无情压榨员工扣工资;而董高监薪酬模糊不清。大股东劣迹斑斑被隐瞒招股书显示,证券的控股股东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持有信达证券87.41563%股份,绝对的控股股东。在披露重大诉诉讼、处罚等违法行为时,招股书出现了选择性的遗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重大诉讼和处罚,遗漏了大股东或控股股东。因为其他上市企业在披露这一项目时都要加上股东,而信达证券的招股书却没有这一项,很显然与中国信达达自身劣迹斑斑有关系,选择性遗忘的原因就是避免中国信达的负面影响给上市带来障碍。天眼查等工商资料中国信达用劣迹斑斑形容一点不为过。首先涉及自身风险高达802条、关联风险达到恐怖的101412条,这究竟是一家什么样的企业?法律诉讼217起,涉案金额7924.293667万元,原告身份涉案金额7701.812907万元,被告身份涉案金额222.48076万元。同时历史被执行人4次、行政处罚两起。银监罚决字〔2017〕1号显示,中国信达因为违规收购个人贷款;收购金融机构非不良资产;收购不良资产未按规定通知债务人;为同业投资行为违规提供隐性担保。被中国银监会罚款150万元,看起来不少了,但是银保监罚决字〔2020〕13号显示,因为(一)资产收购不审慎;(二)违规收购非金融机构正常资产;(三)通过内部交易掩盖风险,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罚款910万元!这就就明白为什么没有披露中国信达的诉讼和处罚情况了,这已经构成了重大违法行为,会影响到信达证券的上市。而四次因被执行被冻结资产的标的数额更惊人,(2013)沈铁西执字第5343号显示被冻结股权5131万;甘公(经)冻财字(2018)173号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显示,9683.4515万人民币元,时间至2019-08-22日,但是因问问题没有结决,甘公(经)冻财字(2019)123号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显示这些金额被冻结到2020年9月8日,仍然没有解决,甘公(经)冻财字(2020)203号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显示被冻结9683.4515万人民币元,时间至2022-09-20。招股书也没有披露中国信达其他处罚,2021年11月湖北省分公司因借收购不良资产名义为企业提供融资被湖北银保监局罚款25万元、2021年4月27日,中国信达上海市分公司因2019年4月变相为房地产企业支付土地出让金提供融资;2018年8月违规收购企业之间非真实存在的债权被上海银保监局责令改正并罚款100万元、2021年7月27日,中国信达山东省分公司因违规向企业提供融资被山东银保监局罚款35万元。2021年10月11日,中国信达福建省分公司因违规收购金融机构非不良资产、收购非金债权未切实履行尽职调查工作职责被福建银保监局罚款350万元。2021年共计510万元处罚。2020年更惨,除了上文工商资料显示的910万巨额罚单,还有5起。2020年桂银保监罚决字〔2020〕24号)显示高管人员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即履职;由债权出让方的关联方保底清收,未实现资产真实转移,被罚款60万元。2020年7月16日,因北京分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为同业投资行为违规提供担保、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收购业务尽职调查不到位等被北京银保监局并给予合计2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更早的2018年12月,因为收购前调查不尽职,中国信达广东省分公司被广东银保监局罚款150万元;2019年10月,同样因为资产收购不审慎,宁夏分公司又被宁夏银保监局罚款20万元最新的2022年也有,海南省分公司违规以投资名义变相为土地储备提供融资,被中国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罚款30万元。其实这还有很多,不一一列举,首先,信达证券的控股股东存在大量违法事实,不容怀疑的,并且有的性质比较严重。其次招股书中对这些违法事实进行了隐瞒,属于信息不真实。所以,中国信达用劣迹斑斑形容真的一点不为过,一点也不冤枉信达证券的控股股东,控股股东都这样的不光彩历史事迹,显然,信达证券的招股书只能采用选择性遗忘,但是掩耳盗铃,解决不了问题。口碑差骗佣金,克扣压榨员工工资;月薪3万变3000信达证券在员工和用户中的口碑也很差,企业形象来自于企业在员工和用户中的多年累积,显然信达证券的多年积累,效果不怎么样。在百度信达证券贴吧里,10年老员工被裁,没有任何补偿;用户在信达证券注册账户以来每天都能收到几十通骚扰电话,涉嫌泄露用户隐私信息;用户购买国债逆回购一天,结果变成了182天锁定。篡改用户的协议佣金,多收取。2020年11月2日,北京市西城区劳动仲裁委会作出裁决书,信达证券应向员工李某支付工资差额12.65万元。信达证券不服,将员工李某告上法庭,但是法院审理结果表明,打信达证券实际上是扣减了李某的岗位绩效工资,且信达证券对于岗位绩效工资的扣发比例没有任何具体规定,故应当按照未扣减的标准向被告李某补发在2020年1月至4月期间的岗位绩效工资。对于这一事件,看出信达证券对于员工有多么不友好,对自己的员工这样往死里整,根本无中生有,造谣生事。那么管理水平可见一般。在今天员工工资问题已经成为社会焦点,国家法律劳动法已经明确规定,并且国务院多次强调的情况下,还敢克扣员工的绩效工资,在国家劳动法明确规定,国务院领导多次强调不得拖欠克扣员工工资的情况下,信达证券的做法无疑树立了反面教材,这样的企业压榨员工的血汗钱,真是一点脸都不要了。可以看出无论是员工还是用户,对于信达证券的服务都不是很满意,这当然会损害信达证券的企业形象。董高监薪酬模糊不清一涉及到实质问题,中信建投的保荐书就会选择性遗忘,说白了就是不敢公布,正常的招股书都要披露董高监人员报告期内的薪酬,具体的每一个人每一年的薪酬是多少?但是,信达证券却模糊处理。招股书1-1-319页显示,董高监的薪酬收入采用了区间披露,这样既不知道每一个人的薪酬是多少,也不知道最高薪酬和最低薪酬,关于薪酬比较高的,只描述说300万以上。招股书关联交易中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如下:2018年度为1895.30万元,2019年为1847.21万元,2020年度薪酬为3068.91万元,其中2020年度暴涨了一半,但是2020年度的业绩却呈下降的趋势。为什么采用模糊处理而不真实披露?这里肯定有不可言说的秘密?总而言之,言而总之,信达证券的问题可能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所以中信建投作为保荐机构,只能是避重就轻,但是这能解决问题吗?公众要的是真相。由于信达证券的问题很严重,目前,仅在2022年上市前夕就被8次处罚,总经理被两次约谈,2021年7月,券商分类已经降为BBB级。

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是干嘛的 能否具体介绍一下?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央金融企业。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业。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收购并经营金融机构剥离的本外币不良资产; 追偿本外币债务; 对所收购本外币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进行租赁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重组; 本外币债权转股权,并对企业阶段性持股;资产管理范围内公司的上市推荐及债券、股票承销;经相关部门批准的不良资产证券化;发行金融债券,向金融机构借款;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应答时间:2021-08-27,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通证券公司、财通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傻傻分不清楚。有人能解释一下吗?

首先,你说的财通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它们是一家非法公司,与财通证券及财通证券资管没关系。其次,另外两家公司是母子公司的关系。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专业证券资产管理机构,系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去中国证监会的官网上都能查到。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 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8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证券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本细则。 法律、行政法规和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证券公司从事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原则;诚实守信,审慎尽责;坚持公平交易,避免利益冲突,禁止利益输送,保护客户合法权益。 第四条证券公司从事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业务活动,防范和控制风险。 第五条证券公司从事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应当为特定客户提供服务,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集合计划或计划),并担任计划管理人。 特定客户应当是证券公司自身的客户,或者是代理推广机构的客户,并且参与资金最低限额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第六条集合计划资产独立于证券公司和资产托管机构的自有资产。证券公司、资产托管机构不得将集合计划资产归入其自有资产。 证券公司、资产托管机构破产或者清算时,集合计划资产不属于其破产财产或者清算财产。 第七条证券公司及其推广机构不得将集合计划销售结算资金归入其自有资产。证券公司及其推广机构破产或者清算时,集合计划销售结算资金不属于其破产财产或者清算财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集合计划销售结算资金。 集合计划销售结算资金是指由证券公司及其推广机构归集的,在客户结算账户、集合计划份额登记机构指定的专用账户和集合计划资产托管账户之间划转的份额参与、退出、现金分红等资金。 第八条中国证监会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管理办法》和本细则的规定,监督管理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活动。 第九条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业协会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管理办法》、本细则及相关规则,对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活动进行自律管理和行业指导。 第二章备案程序 第十条证券公司发起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后5日内,应当将发起设立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同时抄送证券公司住所地、资产管理分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备案报告; (二)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合同文本、风险揭示书; (三)资产托管协议; (四)合规总监的合规审查意见; (五)已有集合计划运作及资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后续投资运作合法合规的承诺; (七)中国证监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计划说明书是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证券公司从事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与客户、资产托管机构签订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约定客户、证券公司、资产托管机构的权利义务。 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应当包括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的合同必备条款。 第十二条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应当包括风险揭示条款,详细说明下列风险的含义、特征和可能引起的后果: (一)市场风险; (二)管理风险; (三)流动性风险; (四)证券公司因停业、解散、撤销、破产,或者被中国证监会撤销相关业务许可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风险; (五)其他风险。 证券公司应当制作风险揭示书,充分揭示上述风险的含义、特征、可能引起的后果。风险揭示书的内容应当具有针对性,表述应当清晰、明确、易懂,符合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的标准格式。证券公司、代理推广机构应当将风险揭示书交客户签字确认。客户签署风险揭示书,即表明已经理解并愿意自行承担参与集合计划的风险。 第十三条中国证券业协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管理办法》、本细则和其他相关规定,对证券公司设立集合计划的备案材料进行审阅;必要时,对集合计划的设立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第三章业务规则 第十四条集合计划募集的资金应当用于投资中国境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中期票据、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保证收益及保本浮动收益商业银行理财计划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 集合计划可以参与融资融券交易,也可以将其持有的证券作为融券标的证券出借给证券金融公司。 证券公司可以依法设立集合计划在境内募集资金,投资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金融产品。 第十五条限额特定资产管理计划募集的资金,可以投资于第十四条规定的投资品种,商品期货等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的投资品种,利率远期、利率互换等银行间市场交易的投资品种,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理财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行的金融产品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 前款所称的限额特定资产管理计划是指符合下列条件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一)募集资金规模在50亿元以下; (二)单个客户参与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二)客户人数在200人以下,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客户数量不受限制。 第十六条证券公司应当指定投资主办人,负责集合计划的投资管理事宜。 投资主办人发生变更的,证券公司应当提前或者在合理时间内按照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方式披露,并向住所地、资产管理分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及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 第十七条证券公司、代理推广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则,了解客户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偏好等,并以书面和电子方式予以详细记载、妥善保存。代理推广机构应当将其保存的客户信息和资料向证券公司提供。 客户应当如实披露或者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并在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中承诺信息和资料的真 实性。 第十八条证券公司、代理推广机构应当按照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和推广代理协议的约定推广集合计划,向客户如实披露证券公司的业务资格,全面、准确地介绍集合计划的产品特点、投资方向、风险收益特征,讲解有关业务规则、计划说明书和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以及客户投资集合计划的操作方法,并充分揭示投资风险。 第十九条集合计划推广期间,证券公司、代理推广机构应当将计划说明书、集合资产管理合同文本和推广材料置备于营业场所。 计划说明书、集合资产管理合同文本应当与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文本内容一致。推广材料应当简明、易懂。 第二十条证券公司、代理推广机构应当根据了解的客户情况,推荐与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集合计划,引导客户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第二十一条禁止通过电视、报刊、广播及其他公共媒体推广集合计划。禁止通过签订保本保底补充协议等方式,或者采用虚假宣传、夸大预期收益和商业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推广集合计划。 第二十二条客户应当以真实身份参与集合计划,委托资金的来源、用途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客户应当在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中对此作出明确承诺。客户未作承诺,或者证券公司、代理推广机构明知客户身份不真实、委托资金来源或者用途不合法的,证券公司、代理推广机构不得接受其参与集合计划。 自然人不得用筹集的他人资金参与集合计划。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用筹集的资金参与集合计划的,应当向证券公司、代理推广机构提供合法筹集资金的证明文件;未提供证明文件的,证券公司、代理推广机构不得接受其参与集合计划。 证券公司、代理推广机构发现客户委托资金涉嫌洗钱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和相关规定履行报告义务。 第二十三条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集合计划,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并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或者其他授权程序的批准。 证券公司自有资金参与单个集合计划的份额,不得超过该计划总份额的20%。因集合计划规模变动等客观因素导致自有资金参与集合计划被动超限的,证券公司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处理原则,依法及时调整。 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集合计划的,在计算净资本时,应当根据承担的责任相应扣减公司投入的资金。扣减后的净资本等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集合计划存续期间,证券公司自有资金参与集合计划的持有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参与、退出时,应当提前5日告知客户和资产托管机构。 为应对集合计划巨额赎回,解决流动性风险,在不存在利益冲突并遵守合同约定的前提下,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或退出集合计划可不受前款规定限制,但需事后及时告知客户和资产托管机构,并向住所地、资产管理分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及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 第二十五条集合计划推广期间,证券公司、代理推广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将客户参与资金存入集合计划份额登记机构指定的专门账户。集合计划设立完成、开始投资运营之前,不得动用客户参与资金。 第二十六条证券公司应当在计划说明书约定期限内,完成集合计划的推广和设立。 第二十七条集合计划推广结束后,证券公司应当聘请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集合计划募集的资金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 第二十八条集合计划成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推广过程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二)限额特定资产管理计划募集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其他集合计划募集金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三)客户不少于2人; (四)符合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及计划说明书的约定; (五)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九条证券公司应当将集合计划资产交由负责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的指定商业银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证券公司等其他资产托管机构托管。 资产托管机构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履行安全保管集合计划资产、办理资金收付事项、监督证券公司投资行为等职责。 第三十条资产托管机构应当按照规定为每个集合计划开立专门的资金账户,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立专门的证券账户,以及其他相关账户。 资金账户名称应当是“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名称”,证券账户名称应当是“证券公司名称-资产托管机构名称-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名称”。 第三十一条证券公司可以自身或者委托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担任集合计划的份额登记机构,并约定份额登记相关事项。 证券公司、资产托管机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代理推广机构应当按照相关协议,办理参与、转换、退出集合计划的份额登记、资金结算等事宜。 第三十二条集合计划在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应当通过专用交易单元进行。集合计划账户、专用交易单元应当报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以及证券公司住所地、资产管理分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第三十三条集合计划资产估值等会计核算业务,应当由证券公司办理,资产托管机构复核。 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每日将集合计划的交易、清算、交收等数据,同时发送证券公司和资产托管机构。 第三十四条集合计划的规模、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应当符合《管理办法》及本细则的规定,以及集合资产管理合同、计划说明书的约定。 第三十五条单个集合计划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10%;集合计划投资于指数基金的除外。 证券公司将其管理的集合计划资产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发行总量的10%。 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集合计划及限额特定资产管理计划不受前两款限制。 集合计划申购新股,可以不设申购上限,但是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集合计划的现金总额,申报的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第三十六条集合计划参与证券回购应当严格控制风险,单只集合计划参与证券回购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40%,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七条集合计划应当对流动性作出安排,在开放期保持适当比例的现金、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或者其他高流动性短期金融工具。 第三十八条集合计划存续期间,证券公司、代理推广机构的客户之间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平台转让集合计划份额。受让方首次参与集合计划,应先与证券公司、资产托管机构签定集合资产管理合同。 第三十九条集合计划发生的费用,可以按照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在计划资产中列支。集合计划成立前发生的费用,以及存续期间发生的与推广有关的费用,不得在计划资产中列支。 第四十条证券公司可以设立存续期间不办理计划份额参与和退出的集合计划。 根据集合计划的类型、特点和客户需求,集合计划需要设立开放期的,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应当对客户参与、退出集合计划的时间、次数、程序及其限制等事项作出明确约定。 第四十一条证券公司、资产托管机构应当按照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至少每周披露一次集合计划份额净值。 第四十二条集合计划存续期间,证券公司应当按照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客户寄送对账单,说明客户持有计划份额的数量及净值,参与、退出明细,以及收益分配等情况。 第四十三条证券公司、资产托管机构应当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15日内,按照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方式向客户提供季度资产管理报告、资产托管报告,并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同时抄送证券公司住所地、资产管理分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证券公司、资产托管机构应当在每年度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按照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方式向客户提供年度资产管理报告、资产托管报告,并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同时抄送证券公司住所地、资产管理分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第四十四条证券公司应当聘请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每个集合计划的运营情况进行年度审计。集合计划审计报告应当在每年度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按照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方式向客户和资产托管机构提供,并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同时抄送证券公司住所地、资产管理分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第四十五条集合资产管理合同需要变更的,证券公司应当按照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方式取得客户和资产托管机构同意,保障客户选择退出集合计划的权利,对相关后续事项作出合理安排,并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同时抄送证券公司住所地、资产管理分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第四十六条集合计划展期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集合计划运营规范,证券公司、资产托管机构未违反集合资产管理合同、计划说明书的约定; (二)集合计划展期没有损害客户利益的情形; (三)资产托管机构同意继续托管展期后的集合计划资产;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十七条集合计划展期,证券公司应当按照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约定通知客户。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应当对通知客户的时间、方式以及客户答复等事项作出明确约定。 客户选择不参与集合计划展期的,证券公司应当对客户的退出事宜作出公平、合理的安排。 第四十八条集合计划存续期届满,不符合本细则规定的展期条件的,不得展期。 集合计划展期后5日内,证券公司应当将展期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同时抄送住所地、资产管理分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第四十九条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应当按照公平、合理、公开的原则,对巨额退出和连续巨额退出的认定标准、退出顺序、退出价格确定、退出款项支付、告知客户方式,以及单个客户大额退出的预约申请等事宜作出明确约定。 第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集合计划应当终止: (一)计划存续期间,客户少于2人; (二)计划存续期满且不展期; (三)计划说明书约定的终止情形;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终止情形。 第五十一条集合计划终止的,证券公司应当在发生终止情形之日起5日内开始清算集合计划资产。清算后的剩余资产,应当按照客户持有计划份额占计划总份额的比例或者集合资产管 理合同的约定,以货币资金的形式全部分配给客户。 证券公司应当在清算结束后15日内,将清算结果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同时抄送住所地、资产管理分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第五十二条证券公司、资产托管机构和代理推广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妥善保管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客户资料、交易记录、业务档案等文件、资料和数据,任何人不得隐匿、伪造、篡改或者销毁。 第四章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第五十三条证券公司从事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应当建立健全投资决策、公平交易、会计核算、风险控制、合规管理等制度,制定业务操作流程和岗位手册,覆盖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产品设计、推广、研究、投资、交易、清算、会计核算、信息披露、客户服务等环节。 证券公司应当将前款所述管理制度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同时抄送公司住所地、资产管理分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第五十四条证券公司应当实现集合资产管理业务与证券自营业务、证券承销业务、证券经纪业务及其他证券业务之间的有效隔离,防范内幕交易,避免利益冲突。 同一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分管资产管理业务和自营业务;同一人不得兼任上述两类业务的部门负责人;同一投资主办人不得同时办理资产管理业务和自营业务。 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主办人不得兼任其他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主办人。 第五十五条证券公司应当完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对交易执行环节的控制,保证资产管理业务的不同客户在投资研究、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 证券公司应当对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分析、评估和核查,监督投资交易的过程和结果,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 第五十六条证券公司从事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应当遵循公平、诚信的原则,禁止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证券公司的集合资产管理账户与证券自营账户之间或者不同的证券资产管理账户之间不得发生交易,有充分证据证明已依法实现有效隔离的除外。 第五十七条证券公司应当为集合计划建立独立完整的账户、核算、报告、审计和档案管理制度,设定清晰的清算流程和资金划转路径,公司风控、稽核等部门应当对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运营和管理实施监控和核查。 第五十八条证券公司合规部门应当对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和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或者公司制度行为的,应当及时纠正处理,并向住所地、资产管理分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及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 第五十九条证券公司从事集合资产管理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向客户作出保证其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者保证其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 (二)挪用集合计划资产; (三)募集资金不入账或者其他任何形式的账外经营; (四)募集资金超过计划说明书约定的规模; (五)接受单一客户参与资金低于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最低限额; (六)使用集合计划资产进行不必要的交易; (七)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不正当关联交易及其他违反公平交易规定的行为;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六十条资产托管机构应当指定专门部门办理集合计划资产托管业务。 资产托管机构应当对集合计划资产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集合计划资产与资产托管机构 自有资产相互独立,集合计划资产与其他客户资产相互独立,不同集合计划资产相互独立。 第六十一条证券公司、资产托管机构、代理推广机构应当建立必要的信息技术支持系统,为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提供技术保障。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六十二条集合计划存续期间,发生对集合计划持续运营、客户利益、资产净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证券公司应当按照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方式及时向客户披露,并向住所地、资产管理分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及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 第六十三条证券公司发现资产托管机构、代理推广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或者违反推广代理协议、托管协议的,应当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证券公司住所地、资产管理分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及中国证券业协会。 第六十四条资产托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代理推广机构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发现证券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或者违反有关协议、合同约定的,应当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证券公司住所地、资产管理分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及中国证券业协会。 第六十五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履行对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监管职责,加强对包括集合计划适当销售及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等的非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证券公司、资产托管机构和代理推广机构应当予以配合。 第六十六条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制度不健全,净资本或其他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规定,或者违规从事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采取下列监管措施: (一)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 (二)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监管谈话,记入监管档案; (三)责令处分或者更换有关责任人员,并报告结果; (四)责令暂停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监管措施。 证券公司被中国证监会暂停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暂停期间不得签订新的集合资产管理合同。 第六十七条证券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被中国证监会依法撤销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许可、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因停业、解散、撤销、破产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证券公司应当按照有关监管要求妥善处理有关事宜。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应当对此作出相应约定。 第六十八条证券公司、资产托管机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代理推广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从事集合资产管理业务违反本细则规定的,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六十九条本细则规定的日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第七十条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8年5月31日中国证监会公布的《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施行)》(证监会公告〔2008〕26号)同时废止。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

法律分析:《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是为进一步加强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监管,规范市场行为,强化风险管控,根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的。由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7月14日发布,自2016年7月18日起施行。法律依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监管,规范市场行为,强化风险管控,根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是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及其依法设立的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子公司。

中融国信(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怎么样

好。1、环境好。中融国信(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成立于2014年,位于河南省郑州市,该公司环境好,办公室有空调,饮水机,每天工作8小时,同事之间和睦。2、待遇好。中融国信(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员工享受每月一次团建,免费体检,旅游,节日福利,可提供住宿。

国证资产管理(山东)集团怎么样?

国证资产管理(山东)集团好。根据查询相关信息显示:国证资产管理(山东)集团工资高,有各种补贴,五险一金,节假日福利。工作环境舒适,同事相处氛围好。:国证资产管理(山东)集团有限公司是由国开基金(隶属于国家开发银行)控股的资产管理集团,主要从事资产管理、不良资产重组、企业应收账款处置、股权及债权代持、非融资性担保、供应链金融等业务。集团及下设公司自主研发“国证清算”网络平台,为广大企业和客户提供供应链票据、应收账款、企业债、城投债、地方债等资产交易的居间撮合服务。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怎么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总部位于北京市。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0月12日上午在京成立,赖小民任董事长,柯卡生任总裁,隋运生任监事长。这标志着中国华融由政策性金融机构转变为市场化金融机构。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发起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2016年8月,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2016中国企业500强中排名第184位。2019年9月1日,2019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榜单在济南发布,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排名第72位。

中国几家资产管理公司分别接受哪几家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接收中国银行不良资产。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接收中国建设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部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接收中国工商银行部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接收中国农业银行的不良资产。扩展资料:四家AMC自成立以来主要进行了三次大的不良资产接收。中国四家AMC(资产管理公司:华融,信达,东方,长城)自成立以来主要进行了三次大的不良资产接收。第一次是1999年,国家将四大商业银行及国家开发银行近1.4万亿元不良资产剥离至四家AMC,采取的是账面价值收购方式。第二次是2004年5月22日,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进行了第二次不良资产剥离。这次剥离的特点是部分资产不按账面价值转移,而是由财政部给出一个适宜的价格比例。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剥离2787亿元可疑类贷款整体打包出售,信达公司在一级市场中标;中国银行1424亿元、建设银行569亿元以及交通银行)640亿元的损失类贷款委托东方公司和信达公司处置。第三次是2005年进行了第三次不良资产剥离。工商银行4500亿元可疑类贷款分作35个资产包,按逐包报价原则出售,华融公司中标226亿元,信达公司中标580亿元,长城公司中标2569亿元,东方公司中标1212亿元;工商银行2460亿元损失类贷款委托华融公司处置。截至2005年第3季度,四家AMC已经累计处置第一次剥离的不良资产7366.6亿元,处置进度已完成58.71%。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不良资产剥离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资产管理公司

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是哪几家

  我国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即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应接收中国工商银行的不良资产。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对应接收中国农业银行的不良资产。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对应接收中国银行的不良资产。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对应接收中国建设银行的不良资产。   现在各公司同样也接收、处置其他金融机构和非对口银行的不良资产。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怎么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1月01日,法定代表人:刘正均,注册资本:8,024,667.9元,地址位于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公司经营状况: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处于开业状态,目前在招岗位1个,招投标项目1428项。建议重点关注:爱企查数据显示,截止2022年11月26日,该公司存在:「自身风险」信息1582条,涉及“开庭公告”等。以上信息来源于「爱企查APP」,想查看该企业的详细信息,了解其最新情况,可以直接【打开爱企查APP】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是什么行政级别的单位?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已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发起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于2012年10月12日上午在京成立,这标志着中国华融由政策性金融机构转变为市场化金融机构。2015年10月30日,中国华融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截至2018年末,中国华融总资产达人民币1.71万亿元;净资产达1686亿元;2018年实现收入总额人民币1073亿元。扩展资料改制后的中国华融将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原则,建立市场化的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各尽其责、定位准确、管理科学、运作有序、相互制衡、形成合力的现代金融企业运作机制。中国华融可以打业务“组合拳”,对外提供不良资产经营、资产经营管理、银行、证券、信托、租赁、投资、期货、置业等全牌照、多功能、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怎么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成立于2000年05月31日,法定代表人:刘辉,地址位于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27楼、46楼。公司经营状况: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目前处于开业状态,招投标项目15项。建议重点关注:爱企查数据显示,截止2022年11月21日,该公司存在:「自身风险」信息3335条,涉及“立案信息”等。以上信息来源于「爱企查APP」,想查看该企业的详细信息,可以直接【打开爱企查APP】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发展

公司注册资本258.35亿元,由财政部控股,持股比例为98.06%;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参股,持股比例为1.94%。在成立大会上,中国华融董事长赖小民表示,改制完成后,中国华融将稳步推进增资扩股,适时引进海内外优秀的战略投资者,择机完成IPO实现海内外整体公开上市 。目前,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形成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构建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按照国务院和财政部要求,中国华融将在继续做好不良资产经营处置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发展银行业相关业务,努力构建市场化、专业化、多元化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什么级别

正厅级,国华融设有33家分公司,服务网络遍及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旗下拥有华融证券、华融金融租赁、华融湘江银行、华融信托、华融期货、华融融德、华融实业、华融国际、华融消费金融等多家营运子公司。中国华融对外提供不良资产经营、资产经营管理、银行、证券、信托、金融租赁、投资、期货、消费金融等金融服务。拓展资料:一.中国华融是央企吗?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大型央企,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于2012年10月12日在北京发起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中央企业全称为“中央管理企业”。根据产权属性和管控主体,可以将央企大体分为三类:实业类中央企业,金融类中央企业,其他部门管理的中央企业。实业类央企,由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截至2020年6月,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企业共97家。金融类中央企业,主要为由财政部(或委托汇金公司)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金融、保险、证券类企业,计23户,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大央企是什么?您指的“四大央企”是“四大央企加速进场收购债权”的央企吗?这四家大国央企即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分别是: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长城、信达、东方、华融等四大央企资管公司的成立,主要业务就是收购银行坏账、提高银行流动性。银行每年都有很大金额的不良资产,但银行本身没有资产处置能力,就要依靠四大资产公司处理。国家四大资管公司入局。

我国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有(  )。

【答案】:A,B,D,E1980年,我国为了管理和处置国有银行的不良贷款,成立了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即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和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分别收购、管理和处置国有商业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的部分不良资产。

我国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有(  )。

【答案】:A,B,D,E1999年,我国为了管理和处置国有银行的不良贷款,成立了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和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故A、B、D、E选项正确。

国有银行将坏账剥离给四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之后,又发生了什么?

1999年开始,信达、华融等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奉命处理四大商业银行上万亿不良资产,十年后这些“坏账银行”又借市场化跳板把更多账单塞进国家手中,如此辗转腾挪的后果便是,坏账不减反增,全体纳税人掏腰包。要了解今次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仿照“信达模式”设立共管账户的性质,就必须知道中国这四家资产管理公司的前世今生。亚洲金融风暴中的1999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决定将工、农、中、建四大银行的1.4万亿元的巨款坏账果断剥离,对口设立华融、长城、东方和信达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简称AMC),以求换得金融业和整体经济的轻装改革。财政部作为唯一股东向每家公司注资100亿元,并担保四大AMC从央行获得6041亿元再贷款,再向四大国有银行及国家开发银行共发行8110亿元金融债券,以此按1:1的对价购买不良资产。在华尔街,处置不良资产的公司往往被称为“秃鹫”,他们靠那些“腐肉”为生,也替整个经济体清理垃圾。而这批中国金融“秃鹫”的设立目标也是为了在十年存续期内“最大限度保全资产和减少损失”。央行行长周小川曾说,首次剥离的1.4万亿不良资产“50%是各级政府行政干预导致的,30%是为了支持国有企业,剩下的20%才是银行自身经营造成的。”简单说,AMC的成立就是给中国金融业向市场经济转轨“擦屁股”的,正是这四家“坏银行”的存在让四大国有银行有了成为“好银行”的可能性。2006年底,官方公开数据显示,AMC累计处置不良资产1.21万亿,占接受总额的83.5%,现金回收约2110亿元,回收率约在20%左右。对于资产管理的十年成绩,外界褒贬不一。尽管处理不良资产是个高技术难度的活儿,尽管四大国有银行中工行、建设银行雄踞全球银行业赚钱能力前两位的成绩表明当初“扔下沉重包袱”、“以时间换空间”决策的正确性,但20%左右现金回收数据仍然表明,AMC辛辛苦苦十余年,银行系统不良资产还有1万多亿元,只是从商业银行挪到到AMC口袋里。再考虑20%回收率背后的成本,AMC成立时从国有银行借调了工作人员,回收现金的费用率在8.65%。AMC前期将相对优质不良资产处理万之后,后期回收率一年比一年低,管理费用却一年比一年高。AMC管理人员曾披露:“如果回收100块钱你只能拿1块钱奖励,而制造100块钱费用你可能拿20块钱回扣,你选择哪个?”甚至出于十年存续期结束后前途未卜的担心,不乏有的AMC留着不良资产赚其他业务的钱,以免坐吃山空。在AMC运作期间,关于国有资产流失的争论一直非常普遍。首先是“大限将至”的时间压力让AMC不得不在后期以迅速清空库存为目的实施“大甩卖”。曾参加过AMC资产包拍卖的业内人士称,因为经济周期而形成的不良资产如果必须在行政指令下的2006年底前处置完成,坑定会导致“贱卖”。他还透露,AMC为防范与私人交易时的道德风险,更倾向于卖给政府,价格自然也压的很低。最为极端的例子发生在2006年,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将18.67亿国有金融不良资产低价转让,价格不足债权的1%。购买人随手仅靠其中一笔债权(约占总额1.4%),不仅收回了1800万的投入还另赚800万元。有业内人士甚至将之指斥为“崽卖爷田不心疼”的行为。事实上,AMC拥有不良资产处置的全部成本和收益信息,且掌握了资产折扣权,但回收率并没有硬性指标,运营损失由国家承担,这其中就产生了“寻租”空间。2005年初,国家审计署披露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现已被查出各类违规和管理不规范问题资金700多亿元,发现案件线索38件、涉案资金67亿元。时任审计署长李金华在通报中指出,一些AMC财务管理松弛,虚报、挪用回收资金的情况时有发生,甚至采取虚报冒领、截留收入、虚列费用等手段,将资金用于发高额工资及奖金补贴等。监管机关还注意到,回收资产最大化及处置成本最小化似乎并没有被放在AMC日常业务最重要的位置。凭借手握上万个企业的债务处置权,AMC建立了涉及租赁、证券经纪、不动产和信托业务在内的分支部门,华融官网曾显示它拥有300家企业的股权,旗下拥有10家金融平台公司,2009年利润同比增长102.9%。但是,所有AMC的业务信息包括最为重要的资金回收率并不曾定期公开。《红色资本主义》作者卡尔u2022沃特直言,从不良贷款被剥离出银行资产负债表那一刻起,政府和这些资产管理公司间的资金流动至今仍不完全透明。总结“坏账银行”过去十年,明显特点就是在上万亿国有银行不良资产处置上“成效不大”,坏账只是挪了窝但钱并没清算。更为严重的是,AMC在十年运营中本身又再不断产生新的欠账。据统计,包括四家AMC在成立初期以及2005年再度剥离不良资产,央行提供给AMC的再贷款高达1.2万亿;AMC向四家银行发行的8110亿元债券10年后也无法偿还。也就是说,4家AMC政策性业务回收的现金在扣除各项费用之后,绝大部分用于支付央行再贷款和金融债的利息,所剩下的能够偿还本金的微乎其微。以华融公司为例,银监会资料显示,截至2005年末,华融公司共回收现金543.9亿元,而同时期,华融公司向工行支付全部累计应付金融债券利息389.16亿元,同时向人民银行支付再贷款利息45.78亿元,还有累计费用支出为28.91亿元,三项合计已达463.85亿元。老账还没处理完,超过万亿的政策性业务亏损挂在了AMC的账上,这就是“坏账银行”十年后所面临的尴尬现实。不过在选择AMC选择后续改革路径的时候,事业单位政府“管饱”的优越性再次体现。2009年建设银行宣布持有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的2470亿债券延期十年;随后中国银行业跟进延期债券10年,利率维持年息2.25%不变,财政部继续对债券提供担保。另外,AMC欠央行的5739亿再贷款则停息挂账。正常情况下央行为保障资产负债大致平衡,每增加一笔债权就该相应的钞票。每还一笔钱,也要注销一笔基础货币。挂账意味着左边AMC不用再偿还贷款,右边也不再缩减货币,流动性停留在市场上,就有可能导致全社会的通货膨胀。类似上述政策“管饱”落实到具体资产管理公司,就产生信达向市场化转型时的“共管账户”。2010年,国务院批复信达与财政部共设“共管账户”,将历史上形成的2000多亿元巨额挂账损失剥离至此账户,存续时间初定为十年。“共管账户”本质上用未来的收益来还当前的欠账,做法是将剥离的不良资产置换成优质资产,财政部向信达发放等额付息债券,以其作为信达唯一股东未来预期可获得的分红以及所得税减免部分归还。引入“共管账户”方案后,财政部作为不良资产的债主不需要立即支付现金化解损失,而信达的财务报表将变得干净甚至“健康”,最终新帐、旧账都留给了未来。2010年《证券市场周刊》撰文指出,从AMC接收不良资产开始,所谓“政策性收购”就是个数字游戏。十几年后,AMC欠央行约1万亿,签四大国有银行8200亿,原购入的1.4万亿不良资产只有20%现金回收。无论这些欠款是进入“共管账户”还是债券延期、停息挂账,都不过是在国家资产负债表的不同科目下“左兜换右兜”。但债务就是债务,企业核销要靠利润,财政核销要靠纳税,央行核销要靠通胀。这些坏账隐藏在中国的GDP效益中,真正成为中国经济的泡沫。仅以“共管账户”剥离剩余坏账的做法匡算,如果后来的长城、东方都仿照信达、华融的方式操作,未来十年近万亿不良资产还是处理不掉,最后的结果分摊到全民每个人需要为此掏出将近1000元。而据西南财经大学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陈野华的测算,包括农行股份制改革的成本,中国金融渐进式改革成本已累计3.2万亿,若一次性核销,2009年中国GDP总量的10%就没有了。凡是资本运作,必定有群体为此支付代价。央行与财政部不是创利企业,由央行和财政部承担不过是由纳税人承担成本的隐讳说法。分析中央财政拯救银行坏账的具体方法,也可以证明是如何为坏账买单的。当坏账积累的一定程度,银行只有用自身利润核销坏账才是直接支付。若国家动用外汇储备向银行注资,就相当于直接向市场多投基础货币,以隐性通胀的方式摊薄所有人民币使用者的福利,以铸币税的方式搜刮国民以填补银行的无底洞。此外,AMC向四大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是由中央财政担保的,这种隐形担保的形式虽然不是直接的、一次性的买单,但最终是由中央财政间接、延期支付的。央行再贷款虽然目前已停息挂账,最后也还是通过流通领域的通胀造成物价上涨,民众买单。总的来说,起初的银行不良资产经过AMC处置后并没有减少,如今通过市场化改革又再塞回财政体系,坏账在被转移、被延期支付的同时仍然在被放大、被恶化,最终接盘的只能是全体纳税人。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怎么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成立于2000年04月18日,法定代表人:张涛,地址位于杭州市开元路19-1,19-2号。公司经营状况: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目前处于开业状态,招投标项目109项。建议重点关注:爱企查数据显示,截止2022年11月26日,该公司存在:「自身风险」信息6310条,涉及“裁判文书”等。以上信息来源于「爱企查APP」,想查看该企业的详细信息,了解其最新情况,可以直接【打开爱企查APP】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什么级别?

国有企业其实是没有级别的,只能说一般对应什么级别。x0dx0a现任工行行长是以前华融的老总,工行行长一般对应副部级。x0dx0a则由此可知,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至少正厅级。x0dx0ax0dx0a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主要接收从哪家银行剥离出来的不良资产?

【答案】:A本题选A。华融—工行,长城—农行,东方--中行,信达--建行,汇达—人行。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是什么企业性质?

华融集团是国企。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于2012年10月12日在北京发起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总部位于北京市。中国华融由政策性金融机构转变为市场化金融机构。2015年10月30日,中国华融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注册资本258.35亿元,由财政部控股,持股比例为98.06%;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参股,持股比例为1.94%。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形成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构建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扩展资料:主要事件2020年8月11日,赖小民因受贿近18亿,根据8月12日晚间公告,中国华融预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净利润较2019年同期下降约90%至95%。同年9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针对华融公司违规收购个人贷款、违规收购金融机构非不良资产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银保监会依法对该公司罚款2040万元,并对2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此次行政处罚主要基于银保监会前期对华融公司部分商业化业务现场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赖小民严重违法违纪案涉及的相关事实由有权机关另案处理。2021年1月5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和重婚罪,判处赖小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赖小民上诉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于同月29日对赖小民执行了死刑。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投资顾问怎么样

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投资顾问好。薪资待遇高,每月工资7000到8000元。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位于北京市,是一家以从事资本市场服务为主的企业。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什么级别?

国有企业其实是没有级别的,只能说一般对应什么级别。x0dx0a现任工行行长是以前华融的老总,工行行长一般对应副部级。x0dx0a则由此可知,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至少正厅级。x0dx0ax0dx0a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是什么行政级别的单位?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已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发起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于2012年10月12日上午在京成立,这标志着中国华融由政策性金融机构转变为市场化金融机构。2015年10月30日,中国华融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截至2018年末,中国华融总资产达人民币1.71万亿元;净资产达1686亿元;2018年实现收入总额人民币1073亿元。扩展资料改制后的中国华融将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原则,建立市场化的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各尽其责、定位准确、管理科学、运作有序、相互制衡、形成合力的现代金融企业运作机制。中国华融可以打业务“组合拳”,对外提供不良资产经营、资产经营管理、银行、证券、信托、租赁、投资、期货、置业等全牌照、多功能、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南平市万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怎么样

南平市万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还不错。通过天眼查相关资料可以得出,南平市万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位于福建省南平市,是一家以从事商务服务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6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6000万人民币。从这可以看出是个中大型的企业公司,实力雄厚。从财力、公司规模以及社会知名度可以证明南平市万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很不错的公司。

昆明融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昆明融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中国的一家金融公司,总部位于云南省昆明市昆明融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为:对非金融性资产管理;对自有资产进行管理;对企业投资、控股、并购;实业投资及项目投资并对所投资的项目进行管理;企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国内贸易、物资供销;投资咨询;财务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  主要产品/服务:理财投资、借款融资、资产管理、债权转让、招商引资、金融咨询等。法定代表人:牛臣旺成立时间:2015-02-15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工商注册号:530100100444999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青年路嘉城大厦4单元13楼F2号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保护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非公开募集资金或者接受财产委托,设立私募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产管理计划)并担任管理人,由托管机构担任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和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为投资者的利益进行投资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是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及前述机构依法设立的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子公司。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非公开募集资金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另行规定。第三条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客户利益至上原则,恪尽职守,谨慎勤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服务实体经济,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遵守审慎经营规则,制定科学合理的投资策略和风险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确保业务开展与资本实力、管理能力及风险控制水平相适应。第四条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不得在表内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投资者承诺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投资者参与资产管理计划,应当根据自身能力审慎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第五条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应当实行集中运营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将私募资产管理业务与公司其他业务分开管理,控制敏感信息的不当流动和使用,防范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第六条 资产管理计划财产的债务由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本身承担,投资者以其出资为限对资产管理计划财产的债务承担责任。但资产管理合同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资产管理计划财产独立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和托管人的固有财产,并独立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管理的和托管人托管的其他财产。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托管人不得将资产管理计划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托管人因资产管理计划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资产管理计划财产。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资产管理计划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非因资产管理计划本身的债务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查封、冻结、扣划或者强制执行资产管理计划财产。第七条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监督管理。第八条 证券交易场所、期货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以下简称期货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实施自律管理。第二章 业务主体第九条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应当依法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条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净资产、净资本等财务和风险控制指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二)法人治理结构良好,内部控制、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制度完备;  (三)具备符合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三名以上投资经理;  (四)具有投资研究部门,且专职从事投资研究的人员不少于三人;  (五)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信息技术系统;  (六)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最近一年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监管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无因涉嫌重大违法违规正受到监管机构或有权机关立案调查的情形;  (七)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设立子公司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并由其投资研究部门为子公司提供投资研究服务的,视为符合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条件。

众鑫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怎么样

好。根据查询58同城app显示,众鑫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给员工缴纳社保以及五险一金,工资5000至7000,工作环境优美,八小时工作制,无强制性加班情况。

永康中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在哪里

浙江省永康市。根据查询百度地图显示,永康中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在浙江省永康市九铃西路1057号。永康中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企业管理等。

上海律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怎么样?

上海律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2月04日,法定代表人:魏良庆,注册资本:1,111.11元,地址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茂兴路88号4楼456室。公司经营状况:上海律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目前处于开业状态,公司拥有1项知识产权,目前在招岗位62个,招投标项目1项。建议重点关注:爱企查数据显示,截止2022年11月26日,该公司存在:「自身风险」信息75条,涉及“经营异常”等。以上信息来源于「爱企查APP」,想查看该企业的详细信息,了解其最新情况,可以直接【打开爱企查APP】

盈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目录

1.关于盈石盈石简介盈石的主要业务愿景与使命核心竞争力2.运营中的项目3.新进项目4.盈石的荣誉称号盈石简介如今,中国商业地产进入一个复合营运/管理的高速发展时代,作为投资成功的保证,亟需一个拥有先进商业理念、丰富行业经验及强大执行能力的专业团队。有鉴于此,盈石因应而生,推出全方位一体式的管理解决方案,并以高效、专业的管理素质贯彻实施。利用公司内部的专业资源和强大的对外商机人脉拓展能力,整合团队效应,不断寻求最佳解决方案,为客户在当今的中国商业地产市场争取最大优化的投资效益。盈石的主要业务内容包括投资分析、综合性商业分析调研、专题商业规划、项目的开发与再开发、招商管理、运营管理、消费者市场推广管理等,使资产得到稳定持续的增值。愿景与使命凭借在商业地产运营管理领域的巨大成功及影响力,盈石将积极参与商业地产资本的运作,参与投资部分商业地产项目的前期规划与开发,改造拥有发展潜力、但因经营不善而陷入困局的商业项目,重新规划设计,挖掘并提升项目的价值空间,进一步协助整个商圈迈向繁荣,最大化实现盈石在这一领域的专业价值。基于丰富的运营管理经验和实战操作的成功,盈石将输出商场品牌的使用权和经营业务,输出盈石系统中的专业物业管理服务,协助各商业项目进行改善优化,同时也扩大盈石品牌在国内的影响力,将盈石先进的商业理念和管理模式传播出去。长期来看,盈石希望藉由商业运营上的努力,推动社会经济的繁荣发展与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唯由此,才是盈石及投资方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因此,盈石非常注重对民族自创品牌的培养,企望透过专业规划上的提供支撑、网络系统上的支持和资金上的协助,令这些民族自创品牌与盈石一起发展壮大,成为国际化品牌。核心竞争力l 品牌价值:盈石深谙品牌在市场推广中的作用力,从早期便开始规划培养自有商业品牌,并为之建立了完善的市场推广体系。l 资源整合:得益于对产业发展的深入洞察与商业模式的不断创新,盈石突破单一项目运营模式,以连锁化、规模化运营赢得巨大竞争优势,从而实现项目价值的巨大提升;l 系统技术:盈石致力于创建企业独一无二的专业理念与系统技术。盈石的商业地产标准化经营管理系统、中央招商管理系统、商业研究开发及商业数据中心、全国联网的网络经营系统等都是盈石可持续发展与积累的重要资产,确保并强化了企业的长期竞争力。l 整合营销:透过精密的分析与调研,盈石针对消费者偏好及需求采用系统性的市场营销方式。我们的电子商务平台为消费者提供更便捷的购物方式和更多样化的选择;中央市场资源采购中心和资源整合营销中心则确保了更佳推广手段与更低成本的充分有效结合。l 专业团队:盈石拥有全中国最优秀的商业房地产投资开发及管理运营团队,国际化视野、丰富的行业经验及长期合作的协调默契,使这个团队拥有巨大而高效的创新能力与执行能力。运营中的项目调频壹 -2009年9月开业调频壹,集时尚、餐饮与娱乐等业态于一体的购物中心,长寿路上崛起的时尚脉动新地标,荟萃潮流达人的至爱元素。涵盖世界知名品牌,搭建潮流购物新平台,让你足不出“沪”,与国际流行同步;芳汇广场-2010年1月开业地处曹家渡板块中心地段,有多条市中心主干道在此交汇,周边共有16条公交线路,7条轨道交通,非常便捷。芳汇广场贯穿时尚设计元素和人文精神,运用24小时营业概念,定位于引领全新生活方式的文化休闲中心。通过主题书店、惬意咖啡厅、幽雅音乐、精品美食等,尽显女性的精致与时尚。悦达889广场-2010年5月开业曹家渡国际商圈,悦达889广场,引领都市生活,再现昔日繁华。集购物、餐饮、休闲、办公于一体的时尚枢纽。亚洲第一的云顶创意,半开放式的整体设计,定位于“家庭购物”提升式体验。引入多元化品牌,在突破常规的同时,保证整个广场的统一的家庭化购物氛围。通过引入高品质主力品牌,营造出中高档的生活品质。豫城时尚-2010年10月开业豫园,上海最具代表性的景点之一,历史悠久且文化底蕴深厚,每天都吸引超过20万的中外游客前往。豫城时尚位于豫园商圈内,紧邻城隍庙和豫园景区。其时尚购物空间定位与当地传统的东方文化形成鲜明对比,旨在打造豫园商圈内最舒适的一站式购物环境。益丰大厦益丰大厦坐落于上海外滩,是一座拥有百年风华的历史建筑,由盈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的尊盈品牌所运营管理。未来的益丰大厦将与半岛酒店、外滩33号、洛克·外滩源一起,成为外滩源的新时尚地标,上海奢华风尚的新枢纽。益丰大厦提供讲究精致品味的人士全新的尊贵生活体验,包括展示绘画、雕塑等高雅艺术的专属空间,顶级时尚品牌概念店,主打高级订制时装和高档成衣的国际奢侈品牌,奢华的高级订制珠宝首饰服务等。此外,专享订制服务、专业造型顾问、专属采购助理等绝无仅有的奢华服务更为亮点。即将开业的项目南京天印广场南京天印广场,是专为现代家庭设计的一站式购物休闲中心,坐落在南京市江宁区,距离南京最热门的休闲生活据点东山区仅30分钟步行距离。南京天印广场,由盈石旗下的乐盈品牌营运管理,针对家庭中每个成员的需求和喜好而设计,提供现代家庭一个结合时尚购物和休闲欢聚的全新生活体验。盈石的荣誉称号l2010中国房地产十大诚信企业l动物保护和福利事业公益合作伙伴(豫城时尚购物中心)l第二届第一财经·第一地产品质奖商业改造奖(调频壹购物中心)l2009年度普陀区区域经济贡献奖(调频壹购物中心)

元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好处

工资高、福利好。1、工资高,元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员工每月有6000-8000元的基本工资,每月根据绩效还有额外的奖金。2、福利好,元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每月会举行一次公司聚会,交五险一金,过年还有奖金。

中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什么级别

1 中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国有企业2 因为中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是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企业3 中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国有企业,与其他非国有企业相比,其管理级别更高,具有更强的市场竞争力和发展潜力。

中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国企吗

是。根据查询企查查显示,中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特大型国有企业,属于国有企业。中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5月7日,目前主要负责高速公路的资产证券化业务和统一运营管理业务。

深圳市微金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微金公司,创始于2012年8月。目前旗下设有多家围绕金融服务为理念打造的服务公司,包括:深圳市微金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微金时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河南微金时代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南阳市微金财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微金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部位于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地带,有着专业的网络借贷平台——微金在线,将投资、借款、审批、资信管理融为一体的金融投资网贷平台,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模式,线上开拓投资方,线下寻找需求方,进行撮合。作为一站式金融网贷平台优秀的倡导者和领导者之一,微金在线致力于为投资者提供低风险、高回报、多元化、市场领先的网贷及线下理财产品。公司创始人全部由国内各大优秀的金融公司出身,在综合金融领域具有非常资深的职业经历,拥有丰富的投资融资业务和团队管理经验,取得了有目共睹的实战业绩。公司利用积累多年的综合金融管理和实践经验,建立了完善的现代金融服务企业公司治理架构和经营管理组织结构,在借鉴商业银行、担保公司和小额信贷公司风险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建立了完备的投资融资风险控制体系和业务审批机制,在人力资源管理、绩效考核、财务预算管理等方面已经与国际同行接轨。广州金博会荣誉参展商  互联网金融协会最佳协办会员  互联网学会品牌战略合作伙伴  深圳市互联网金融行业领导品牌  深圳市互联网金融最佳公信力平台法定代表人:吴祖辉成立时间:2013-11-15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工商注册号:44030110833293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与福华路交汇处现代商务大厦1501

兆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好干嘛

好做。1、难度方面。兆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主要监盘,即在从事信用风险管理,难度并不大。2、工作量方面。在公司除了每天都需要做的基本工作之外,没有什么格外的任务,工作量不多而且很固定,相较而言是比较好做的。

香港臻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怎么样

这类型的基金公司,绝大多数都是骗人的,不要上当,包括香港的,还有其他地方的这些基金公司,大多数都是用散户的钱去亏钱的,自己赚手续费,还不如自己买股票亏了

华设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电话是多少?

华设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公司电话021-60475665,公司邮箱524945541@qq.com,该公司在爱企查共有10条联系方式,其中有电话号码6条。公司介绍:华设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是2013-09-07在上海市崇明区成立的责任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上海市崇明区北沿公路2099号2幢308-7(上海崇明森林旅游园区)。华设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姜玮彦,注册资本1,255.6528万(元),目前处于开业状态。通过爱企查查看华设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更多经营信息和资讯。

创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怎么样

好。1、工作环境好,创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有独立的办公室,有空调等基本设施,同事之间融洽,领导和睦。2、福利待遇好,创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员工工资在6000元左右,每个节假日都有单独的礼品,每月的饭补为500左右,还有旅游卡,福利好。

中投信联(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国企吗

是。中投信联(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03月29日,注册地点位于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南约社区宝龙路,为国企性质,国家和政府能对其行使有效的直接或间接控制权。深圳市,通称“深圳”,简称“深”,又称”鹏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经济特区之一。

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有多少优势

很多。1、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工作环境好:有独立的办公室,有空调等基本设施,同事之间融洽,领导和睦。2、福利待遇好:员工工资在8000元左右,每个节假日都有单独的礼品,每月的饭补为300元左右,还有旅游卡,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有很多优势。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是什么性质的企业?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先公司为中央金融企业。是1999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业。

长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怎么样

好。1、前景。长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以从事无法归类的组织机构为主的企业,发展空间大,前景好。2、福利。长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年底双薪,节日具有节日福利,定期体检,福利好。

华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个怎么样的存在?

若是华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于2016-03-18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等。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应答时间:2021-07-23,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深圳金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背景

股东背景 刘氏兄弟除投资金昌资产涉及金融产业外,目前还及矿产、房地产、高科技板块:※矿产板块:主力企业——辽宁金昌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辽宁金昌矿业集团组建于1998年6月,位于古城辽阳灯塔市境内,北接沈阳桃仙机场,南临鲅鱼圈港口,诚谓交通畅达,地置优越。辽宁金昌矿业集团自成立以来,自觉顺应全球绿色经济潮流,秉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科学发展观,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现在已拥有香港分公司、深圳分公司、矿山机械有限公司、水泥有限公司、选矿厂等数十家企业。集团采矿业发展迅猛,成为集团公司支柱产业,矿业开发涵盖煤矿、石膏矿、石灰石矿、铁矿等矿种。目前集团共拥有四个铁矿、铁矿石储量数亿吨,2012年产铁精粉突破200万吨。目前辽宁金昌集团拥有固定资产20多亿元,集团做强做大了以铁精粉、烧结球、水泥、煤炭、矿山机械设备、墙体材料等多种产品系列,这是几年来,4千余名“金昌”的开拓者们用心血和汗水浇灌的殷实硕果,更是“金昌人”心中莫大的骄傲与自豪!下属主要企业:辽宁山鹰矿山机械有限公司辽宁山鹰矿山机械有限公司是中国耐磨材料专业化生产的现代化民营企业,她座落在辽宁省灯塔市铧子镇,西临沈大高速公路和沈大高速铁路十公里,距辽宁中部城市群沈阳、抚顺、本溪、鞍山均在50公里以内,地理位置优越,交通十分畅达。占地面积二十万平方米。年设计生产能力一万吨。公司拥有一批强有力的核心管理人才和一支责任心强、素质高的职业队伍,有雄厚的技术和完整的质量检测系统及先进的检测手段。  主导产品有高中低铬系列磨球、磨段、衬板、锤头等,采用了独特的成型工艺和先进合理的热处理,优质高效、耐磨性好、破碎率低、应用成本小、经济效益显著,深受水泥、化工、冶金矿山、选厂以及火力发电等行业的信赖。由于公司奉行“双胜共赢、利益均占”的互惠互利的经营原则,多年来同国内外新老客户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赢得了良好的企业信誉。辽宁亿丰钢铁有限公司辽宁亿丰钢铁有限公司是一个集科研、生产、销售为一体的高科技钢铁企业。该公司在灯塔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去年8月份开始项目建设。目前已完成一期工程投资2亿元。其中,设备投资达8000万元,基建、输电线路及变电所、化验室、土地等配套投资1.2亿元。年生产钢材60万吨,安排就业1000余人,年产值近20亿元。辽阳天宇水泥公司辽阳天宇水泥有限公司位于辽东半岛北部的灯塔市境内,她北邻省会沈阳,东依山城本溪,南攀古城辽阳,毗邻长大铁路和沈大高速公路,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构架起对外联系的桥梁和纽带。辽阳天宇水泥有限公司占地面积300000平方米,拥有1.5亿吨储量的矿山资源,年产“木鱼石”牌优质水泥50万吨。公司以先进的设备、完善的检测手段,24小时跟踪式检验,保证了优质的产品质量。通过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丰富的矿藏水利资源,超前的环保意识,积极进取的企业理念,保证了企业可持续发展。我公司生产的“木鱼石”牌水泥深得省内外广大客户好评,藉此树立了企业良好的社会知名度、认可度和美誉度。在辽宁省建筑材料监督检验院组织的2004年度水泥品质量标准大对比中,全省有197家水泥生产企业参加,检测结果有7家企业各项指标获全优,辽阳天宇水泥有限公司榜上有名,是辽阳地区唯一获此殊荣的水泥生产企业。企业荣誉当历史的脚步迈进新世纪,辽宁矿业集团更是“乘长风破万里浪”。几年来,集团连续捧得了“辽阳市纳税十强民营企业”、“辽阳市重点保护企业”、“辽阳市二十强企业”、“辽宁省先进矿业企业”“辽宁省重点保护单位”等多项桂冠;辽宁省民营矿业商会会长单位、辽阳市发展民营企业贡献奖、辽阳市矿业商会会长单位、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辽阳市诚信纳税先进企业、AAA级资信等级等殊荣相继非金昌矿业集团莫属-权威机构发给金昌矿业集团的是金光溢彩的奖杯,社会百姓送给金昌矿业集团的是众言称道的口碑!※房地产板块:主力企业——广西金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广西金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是辽宁金昌矿业集团的子公司,注册资本一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港口、航道、堤防工程专业承包;通航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房地产开发、经营;旅游项目开发、投资;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销售。目前集团公司在北海投资的行业有渔港投资建设、农业科技园区、物流中心、房地产开发、电子产业园及电子产品研发、园林建设、旅游开发、酒店等。集团所投资的各个项目均得到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的广泛好评,在当地建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和社会信誉。部分控股子公司简介广西北海圣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西北海圣龙房地产公司成立于2006年7月,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拥有优秀的领导团队,配备大量专业素质人才,土木、水电工程师以及造价工程师占员工总数的41%. 自从事房地产开发以来,“圣美阳光家园”是公司与合作方的第一个房地产项目,公司凭借一贯的创新精神及专业开发优势,以及准确的市场定位、超前的规划设计以及优质的小区园林设计,先后获得了“北海市十大景观楼盘”、“北海市十大宜居楼盘”等光荣称号。在业内树立起了良好的企业品牌形象。近期,公司正在开发的“圣景龙湾”项目,占地41676.7㎡,建筑面积约18万㎡,商铺面积1万㎡,目前设计工作已完成,正在办理规划等相关手续。该项目建成后,将是北海中高端房地产的品牌项目。北海圣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海圣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0月10日,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曾先后在辽宁、海南、上海、湖北、北海等地开发了近二十个项目,开发面积约50万m2。公司拥有一大批懂技术、会管理的高管人才,并积累了丰富的开发经验,仅在北海就先后开发了安美花园小区、安美公寓小区、中安小区、天健绿园、圣美阳光家园等,总开发量近200万m2。公司先后获得了 “ 北海市纳税增长大户”、“ 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先进企业”、“ 北海市优秀房地产开发企业”、 “北海市诚信兴商承诺企业”等称号。开发的项目多年连续被评为“北海市优秀楼盘”、“ 网友关注楼盘”、“北海市十大宜居楼盘”、“北海市十大景观楼盘”。正在开发的项目位于广东南路银滩圣美阳光家园项目,该项目占地约109亩,总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本公司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三兼顾”的企业宗旨,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全力为城市人民营造绿色生态家园,为客户建造满意房、放心房。广西北海圣龙工贸有限公司广西北海圣龙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15日,注册资金1000万元,主要经营销售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钢材、土特产品、针织、日用百货、酒店用品、工艺品、旅游用品等。已在北海投资成功开发北海银滩·圣美阳光花园项目,公司另投资兴建的北海营盘中心渔港项目是由国家农业部批准立项,并被北海市人民政府列为08年农业重点扶持项目,项目分三期建设,总投资额5.6亿元人民币,其中一期投资2.6亿元,建设内容包括渔港扩建工程、渔港配套设施工程等。该项目建成后,将建成能停泊7000艘大中型渔船的现代综合性渔港,建设水产品交易中心、渔船航修区、渔船补给区、水产品加工区、鲜活储存区、名优水产品养殖区、休闲渔业旅游区、养殖捕捞技术培训区等。将成为“结构合理、功能齐全、设施配套、环境优美、有品牌效应”的中国-东盟北海现代渔港经济区和渔业物流中心。广西普瑞园林建设有限公司简介广西普瑞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前身为广西双旺花木公司,成立于2003年8月。注册资金2000万元,主营城市园林绿化景观工程的设计、施工、养护;以及其他园艺作物的生产和景观配套设施的销售。公司先后在南宁、柳州、北海建立园林培育基地,园林项目占地近800亩,并与苏州园林、姑苏园林、广西大学等建立了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普瑞园林承接城市道路、住宅小区、厂区、公园、广场、高速公路等大量的园林工程,每年施工达20多万平方米,工程质量均达标,得到合作方的好评和社会的认可。沈阳国际皇冠假日酒店沈阳国际皇冠假日酒店是由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东北石油管道公司和香港明达国际有限公司合资兴建的豪华五星级酒店,总投资6亿元人民币,酒店委托享誉世界的洲际酒店集团进行管理,享有著名品牌“皇冠假日”的使用权。沈阳国际皇冠假日酒店位于沈阳市皇姑区的中心地段,是皇姑区唯一一家国际五星级酒店,酒店总建筑面积达5万平方米,共有客房295间,其中套房22间,贵宾室61间,4间越层套房及一间400平方米的越层式总统套房,有地上地下停车位135个。典雅华贵的中餐厅由香港金桂轩餐饮娱乐管理集团倾情打理,经营港式粤菜,拥有23间中西式包房,雅座8间和18张散台,可容纳500人同时用餐。日式餐厅为客人提供地道的日式佳肴。酒店拥有8个会议厅和一个皇冠宴会厅(800平方米,层高8米)可同时容纳1300多人承办不同的会议和活动。兆麟山庄旅游度假村兆麟山庄占地面积1500亩,有天然水面300亩,植有万株优良果树,是一处以餐饮、娱乐为主,集商住会议、游玩、垂钓、观光、洗浴、健身为一体的大型多功能度假村,兆麟山庄是辽宁省红色旅游景区,客房分为标准客房,豪华标准间、商务套房、普通客房一次可入住400人,餐饮突出农家风味,一次可容纳400人同时就餐,山庄有可容纳400人的大型多功能会议厅,兆麟山庄更是打CS野战对抗的好去处。企业荣誉广西金昌集团2003年落户广西北海,多年来,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公司坚持稳健发展,连续被评为“北海市纳税增长大户”、“支持2008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先进企业”、“ 北海市优秀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兴商承诺企业”等称号。※高科技板块:主力企业——北海华澜微电子有限公司北海华澜微电子(Sage Microelectronics)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6日在广西北海市注册成立,是一家从事数字存储芯片和数字存储安全集成电路芯片的设计和开发、销售,以自主开发的芯片为核心,生产销售固态硬盘、加密固态硬盘和信息加密安全产品的高科技企业。北海华澜微电子有限公司总投资额为1.25亿元人民币,拥有目前行业内最先进的十多项国内外专利。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集成电路、集成电路模块和集成电路卡及应用产品和测试设备设计、测试、销售;软件的开发、销售;相关技术支持、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通信器材,电子产品,机电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等经营业务。目前公司拥有员工近100人,经营团队由国内外集成电路芯片和半导体存储行业技术领军人才以及存储行业生产经营优秀人才等组成。根据公司市场和客户需求,公司先后在美国硅谷、北京、上海、深圳、杭州等地设立分支机构,从事科研开发和技术合作、资讯收集,从事国内外市场、销售和客户技术支持。华澜以其核心技术,成为全球以及中国数量不多的拥有以下自主知识产权的集成电路芯片的高科技公司,主要包括:(1)固态硬盘(Solid-StateDisk: SSD)控制器和模块(2)具有安全加密功能的固态硬盘控制器和模块(3)具有数据安全加密功能的USBFLASH盘(闪存盘)控制器(USB 3.0)和模块(4)支持银行移动支付、电子数据版权保护的加密SD卡控制器和模块(5)融合RF功能(13.56MHz和2.4G)的加密RFSD控制器和模块主要产品系列:存储卡控制器芯片1. SMART卡芯片2. SD卡加密芯片固体硬盘(SSD)控制器芯片系列1. SATA接口的固体硬盘2. PCIE接口的固体硬盘3、USB30接口的固体硬盘该产品系列已经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6项,接下来,还将推出更多系列芯片,以应用于不同类型的电脑、服务器以及各种设备。同时,华澜全力出击国内外SSD硬盘市场、手机移动支付市场、加密硬盘、加密U盘市场,预计2年内达到12亿元以上规模,5年内达到超过30亿元销售规模,成为全球前5名的SSD硬盘品牌。力争将北海金昌集成电路设计园和车载灯产业园打造成为中国的硅谷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公司计划在3年内实现上市目标。※金融板块:主力企业——深圳金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金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经深圳市工商局批准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2年3月,注册资本2亿元,为珠三角地区最大的民营资产管理公司之一。公司专门从事各类资产管理(含受托管理各类资产,不良资产处置等)、各类公司股权投资、产业信托基金管理、证券信托基金管理及投资银行等业务,并在房地产、矿产、医药、能源及高新技术产业进行直接的股权投资。灯塔市金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灯塔市金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在灯塔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经辽阳市政府金融办审批,于二00九年八月四日辽宁省人民政府金融办辽金办【2009】94号文件批复同意开业。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公司坐落于灯塔市政府广场西南角,隆德家园6号楼7、8号网点,距沈营公路500米,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公司坚持为“三农”和辽阳、灯塔经济发展服务的原则,面向农户和中小型企业提供借贷业务。公司以解决农民、个体户、中小企业贷款难为己任,以安全守信、规范经营,为广大客户提供最周到和快捷的信贷服务为基准,本着“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担风险”的原则积极开展业务,立志做到尽心、尽力、尽责,让广大客户省时、省心、省事的宗旨服务于地区经济建设。

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国企吗

是的。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性质是地方性国有企业,因此是国有企业。国有企业,是指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中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怎么样

还不错。中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人员平均工资5000-8000不等,有交通补助,饭补,电话费补助,缴纳五险、公司周围交通便利,餐饮方便。中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是一家以从事商务服务业为主的企业,法人是邱凯生。

什么是资产管理公司,和基金公司有什么区别

资产管理顾名思义就是 委托人将自己的资产交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为委托人提供理财服务的行为。,基金公司就是发放产品募集资金的,不过 金融投资类公司一般都是可以通用的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具体是做什么的

金融投资公司是一个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依法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实现金融资产保值增值的投资公司,也可以理解成是一种金融中介机构,将个人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投资于众多证券或其他资产之中。

中国有几家资产管理公司

全国性的4家:信达、东方、长城、华融省级资产管理公司15家。其他的都是没有资质的,不能做资产处置业务的。

资产管理公司是干什么的

资产管理(asset management),通常是指一种“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信托业务。从这个意义上看,凡是主要从事此类业务的机构或组织都可以称为资产管理公司(asset management companies)。一般资产管理公司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受托资产管理;投资顾问;股权投资;企业资产的重组、并购及项目融资;财务顾问;委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国内贸易;投资兴办实业。(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扩展资料: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分为两类,一类进行正常资产管理业务的资产管理公司,没有金融机构许可证;另一类是专门处理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持有银行业监督委员会颁发的金融机构许可证。1、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一般情况下,商业银行、投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都通过设立资产管理业务部或成立资产管理附属公司来进行正常的资产管理业务。它们属于第一种类型的资产管理业务。基于这种正常的资产管理业务分散在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和证券经纪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业务之中。2、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来管理和处置银行的不良资产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经国务院决定设立的收购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因收购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最大限度保全资产、减少损失为主要经营目标,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我国有4家资产管理公司,即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分别接收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剥离出来的不良资产。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于1999年4月成立,其他三家于1999年10月分别成立。 自2007年,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开始商业化运做,不在局限于只对应收购上述几家银行的不良资产。2010年“国新资产管理公司”已获得国务院的正式批复成立,同时随着国务院即将对原有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改革方案批复,银纪资产管理公司此时应运而生,2010年,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改革与发展将深化。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资产管理公司

资产管理公司排名

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排名如下:1、诺亚财富诺亚财富是一家在2005年在纽约证券交易市场正式上市的独立财富管理机构,在2007年也获得了我们中国独立财富管理机构之一的品牌,成立到2017年该公司已经全面展开了综合金融服务,包括私人银行诺亚公益基金等。2、恒天财富截止到目前为止恒天财富拥有130家分支机构和将近3400名的专业财富管理人员,业务范围包括了财富管理资产管理,截至到2016年该公司已经为6万多个高净值家庭进行了资产配置。3、格上理财公司在成立之后就致力于服务中国高净值个人以及机构投资人,产品线包含了资管产品,阳光私募基金以及海外基金。4、标准利华标准利华金融集团是我们中国首选的互联网金融推介信息服务商之一,该公司拥有众多银行基金、保险金融衍生品交易商等金融合作机构。

资本管理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的区别?

1、是否是专有名词资产管理公司是专有名词,从事某种特定业务的组织或机构都可归入此类。而资本管理公司,不是一个固定的、专有的词汇。2、资本管理与资产管理,含义不同。资本管理(Capitalmanagement)是将现有财富,即资金、资产等不具生命的物质,转换成生产事业所需的资本,也就是以人为本,使知识、才能、理想、及策略融合而成的有机体,透过管理来适应社会环境的需要,以创造源源不绝的长期价值。资产管理业务是指资产管理人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方式、条件、要求及限制,对客户资产进行经营运作,为客户提供证券、基金及其他金融产品,并收取费用的行为。3、性质不同资产管理公司的性质是一种信托业务。资本管理有别于金融机构(尤其在台湾地区)的“财富管理”,或一般所谓的“资产管理”或“资金管理”,着眼于抢搭市场热潮,掌握各类金融商品的波段行情,抢进杀出以赚取差价的作法。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资产管理公司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资本管理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资产管理

什么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就是有限责任公司,是根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条件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其主要特征是:(一)股东以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二)公司以资产为限承担债务责任。(三)公司股东人数应符合法定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但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一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为一个。(四)股权转让应符合法定程序及公司章程规定。(五)公司不能公开募集股份,不能发行股票。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资金只能由其他合法方法方式融资取得。换句话说,如果有限公司破产欠别人钱,只需把公司的所有东西拍卖偿还,即使不够也到此为止,不用再还。而无限责任公司就是你欠人多少就要还多少,如果公司拍卖的钱不够就需要拿自己的私人财产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国内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有哪些

中国有4家资产管理公司,即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分别接收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剥离出来的不良资产。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于1999年4月成立,其他三家于1999年10月分别成立。自2007年,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开始商业化运做,不再局限于只对应收购上述几家银行的不良资产。扩展资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0月12日上午在京成立,赖小民任董事长,柯卡生任总裁,隋运生任监事长。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发起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长城资产”)成立于2016年12月11日,注册资本431.5亿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和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中国东方前身是成立于1999年10月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由财政部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共同发起设立,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大型国有非银行金融机构。自1999年成立以来,东方公司主要开展不良资产收购、管理、处置和风险金融机构托管等业务,并在近年积极致力于商业化转型。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金融企业。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收购并经营金融机构剥离的本外币不良资产; 追偿本外币债务; 对所收购本外币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进行租赁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重组。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amc(资产管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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