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金融业务是指银行吸收非居民(主要包括: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的个人、法人(含在境外注册的中资企业)、政府机构、国际组织)的资金,为非居民服务的金融活动。 离岸金融是指设在某国境内但与该国金融制度无甚联系﹐且不受该国金融法规管制的金融机构所进行的资金融通活动。例如﹐一家信托投资公司将总部设在巴哈马群岛﹐其业务活动却是从欧洲居民或其它非美国居民那里吸收美元资金﹐再将这些资金投放于欧洲居民或非美国居民中﹐该公司便在从事离岸金融活动。从严格意义上讲﹐离岸金融也就是不受当局国内银行法管制的资金融通﹐无论这些活动发生在境内还是在境外。如美国的国际银行业设施(IBF)和东京离岸金融市场的业务活动等﹐均属离岸金融。 在岸国际金融市场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进行资金融通及相关金融业务的场所,典型的在岸市场是外国债券市场和国际股票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