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投资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企业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深圳市深超科技投资有限公司3、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公司4、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6、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8、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有限公司9、深圳市深福保(集团)有限公司10、深圳市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1.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深圳市建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3、深圳市深投教育有限公司14、深圳市投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5、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16、深圳会展中心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7、中国科技开发院有限公司18、深圳市银湖旅游中心有限公司29、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21、深圳市深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2、深圳市信息管线有限公司23、深圳市环境工程科学技术中心24、深圳市兰科植物保护研究中心25、深圳市易图资讯有限公司26、深圳市对外经济贸易投资公司27、深圳云海山庄酒店管理有限公司28、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幼教管理中心29、深圳市荔园酒店30、《深圳青年》杂志社31、《深圳红树林》杂志社32、深圳会计进修学院33、深圳市口岸管理服务中心34、深圳市公路客货运输服务中心35、深圳市综合交通设计研究院36、市公路交通工程试验检测中心37、深圳市粤剧团38、深圳大剧院39、深圳音乐厅40、深圳市演出服务中心41、深圳市路桥建设集团公司42、深圳大厦有限公司43、深圳市五洲宾馆44、深圳市体育中心运营公司45、深圳市体育风尚杂志社46、深圳市《特区经济》杂志社47、深圳《特区文学》杂志社48、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49、深圳人大干部培训中心50、深圳市法官培训中心51、深圳市检察院侦查技术训练基地52、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53、深圳市房产管理培训中心54、《住宅与房地产》杂志社55、深圳市山水宾馆56、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研究中心57、深圳市危险废物处理站58、深圳迎宾馆有限公司59、深圳高新区开发建设公司60、《经理人》杂志社61、《开放导报》62、深圳市地方税局东鹏印刷厂63、深圳市对外经济贸易服务中心64、《信息技术时代》杂志社65、深圳市《女报》杂志社66、深圳市妇女儿童发展中心67、深圳市建设局培训中心

深圳市投资商会的领导成员

名誉会长李嘉诚 香港长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 景俊海 陕西省政府副省长厉以宁 著名经济学家、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名誉院长 李 灏 原深圳市委书记厉有为 原深圳市委书记郑良玉 原深圳市长李子彬 原深圳市长陈光健 中国投资协会会长 李海东 原深圳市人大主任刘秋容 原深圳市人大副主任邵汉青 原深圳市政协副主席周长瑚 原深圳市政协副主席李连和 深圳市政协副主席林广兆 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刘子先 深圳市大工业区管理委员会主任乐 正 深圳社会科学院院长 郭立民 深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郑宏杰 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靳海涛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黄 坤 香港东方明珠集团有限公司主席孙盛典 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谢 敬 深圳雅图数字视频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林立 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Thomas King 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总裁万明坚 深圳国虹通讯数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王丙华 联合钢铁股份(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王利中 安防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总裁厉 伟 深圳市深港产学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朱亚萍 深圳京能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毕天富 日东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李 森 深圳市东方银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伟波 万利加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集团主席肖遂宁 深圳发展银行行长吴连烽 国际宝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小华 中国城乡一体化产业集团董事长杨先林 亚联集团董事总裁杨 洪 深圳市航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肖水龙 深圳市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张 伟 深圳市中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张 华 深圳市华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林大毅 环胜电子(中国)有限公司总经理郑少伟 思创集团董事长姚振华 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姚锦东 安兴纸业(深圳)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高海燕 深圳市社会科学院 城市营运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梁少康 TDK(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翟庆党 黄山有限公司 董事长

深圳市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我市投资信托业务的发展,开辟证券市场吸收投资的新途径,推动投资专业化,增强稳定市场力量,引导证券市场健康发展,根据《深圳市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市证券机构管理暂行规定》,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的投资信托基金,是指通过发行受益凭证,募集资金后,由专门经营管理机构用于证券投资或其它投资的一种信托业务。  基金分为开放式和封闭式两种:开放式是指其受益凭证可以赎回并可根据申购情况追加发行受益凭证;封闭式是指其受益凭证在设定的期限内不能赎回而只能在市场上转让,在设定的期限内不能追加发行受益凭证。  受益凭证是指为募集投资信托基金而发行的有价证券。第三条 凡投资信托基金的设立与经营,受益凭证的发行、认购、转让与赎回,投资的分配等有关事宜均须遵守本规定。第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是投资信托基金业务的主管机关。第二章 投资信托基金的构成第五条 投资信托基金业务是以信托契约为基础,至少由三个要素构成:信托人、经理人和投资人。第六条 信托契约是规定信托人、经理人及投资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文件,是投资信托基金的基础。第七条 信托人是基金资产的名义持有人或保管人。第八条 经理人负责投资信托基金的投资与管理。第九条 投资人是受益凭证的受益人和基金资产的实际持有人。第十条 基金设立的份额不得低于三千万元,经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成立。第十一条 信托人、经理人必须经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从事业务。第十二条 信托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经主管机关批准的法人机构;  2.属全国性的国营金融机构或净资产在一亿元以上;  3.信托人不得持有某家上市公司10%以上的股份,不得担任某家上市公司的董事或经理;  4.信托人与经理人之间的相互持股比例不得超过对方股本总数的10%,其中任何一方不得担任对方董事或经理。第十三条 信托人必须履行下列职责:  1.建立并保存持有人的登记名册,主持召开投资人会议;  2.信托人的资产必须与信托资产严格划分且分别独立核算;  3.负责投资项目的清算;  4.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交割、清算及过户;  5.负责持有人股息等权益的派发及扩股认购;  6.审核基金帐目,保护投资人的利益;  7.监督经理人按契约履行职责,监督经理人的投资活动公正与合法;  8.审查投资信托基金各类公开性文件;  9.信托人如相信有停止或暂时停止赎回单位的严重危险时,必须及时通知主管机关;第十四条 经理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经主管机关批准的法人机构;  2.符合证券市场发展需要;  3.净资产在二千万元以上;  4.有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5.其从业人员中必须有三分之一以上,具备二年以上证券投资管理经验的大学本科经济类毕业生或具有相当于经济师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6.经理人不得持有某家上市公司10%以上的股份,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或经理。第十五条 经理人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基金的投资与管理;  2.编制信托报告,该报告内容应包括信托人收入帐目,与该基金有关的管理公司帐目,会计师事务所的签证报告;  3.经理人必须对每一笔投资活动作出可行性分析,必要时应聘请投资顾问,并保持交易纪录备查;  4.经理人在编制各项信托业务的报告中,不得有任何误导成分,不得预测信托业绩,让投资者对各项公开性文件有充分了解的机会;  5.经理人负责受益凭证的转让或赎回事宜,并定期(至少一周一次)公布信托的净资产和交易价格;  6.在募集资金后,经理人须经信托人书面认可,方可将信托资产进行投资。第十六条 投资人是信托资产的实际持有人,投资人可以是法人或自然人。第十七条 投资人有权按基金章程的规定参加持有人的会议,参与决定信托基金管理及发展的方针政策等重要事项。第十八条 投资信托的风险性应予说明。第三章 信托契约第十九条 信托契约是指规范信托人、经理人及投资人之间权利与义务的书面文件,信托契约是投资合作基金的基础,由信托人和经理人共同签署并经公证,报主管机关审核后方可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