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管理

财务共享模式下营运资金管理研究?

在财务共享模式下,企业之间通过共享资源、信息和资金等方面的合作来提高整体业务效率和竞争力,而营运资金管理则是企业绩效管理的重要方面之一。在财务共享模式下,营运资金管理绩效变化分析可以从不同的渠道和要素视角进行。具体而言,可以从生产、营销和采购三个渠道的角度进行分析,以及从应收账款周转期、应付账款周转期和存货周转期等要素的角度进行分析。以下是可能的绩效分析思路:基于渠道视角的绩效分析:1. 生产渠道的绩效分析:对生产环节进行资金管理的关键指标包括期初和期末的存货周转期、生产成本、生产周期等。可以通过比较企业在共享模式前后的存货周转期、生产成本和生产周期等指标来评估生产渠道的绩效变化。2. 营销渠道的绩效分析:营销渠道的资金管理重点在于应收账款周转期和销售额等指标。可以通过比较企业在共享模式前后的应收账款周转期、销售额和销售毛利率等指标来评估营销渠道的绩效变化。3. 采购渠道的绩效分析:对采购环节进行资金管理的关键指标包括应付账款周转期、采购成本、采购周期等。可以通过比较企业在共享模式前后的应付账款周转期、采购成本和采购周期等指标来评估采购渠道的绩效变化。基于要素视角的绩效分析:1. 应收账款周转期的分析:营业收入和应收账款之间的关系是企业营运资金管理的重要指标之一。可以通过比较企业在共享模式前后的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和应收账款周转期等指标来评估应收账款管理的绩效变化。2. 应付账款周转期的分析:应付账款周转期是企业资金运营管理中的重要指标之一,可以反映企业与供应商的资金往来情况。可以通过比较企业在共享模式前后的应付账款、采购成本和应付账款周转期等指标来评估应付账款管理的绩效变化。3. 存货周转期的分析:存货周转期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一个重要指标,可以反映企业的经营效率和资金周转速度。可以通过比较企业在共享模式前后的存货成本、存货周转率等指标来评估存货管理的绩效变化。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绩效分析时,应该尽可能地控制其他可能的影响因素,以确保分析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此外,也可以采用一些统计方法(如t检验等)来检验分析结果的显著性。

应对资金管理中财务风险的措施是?

资金管理中财务风险分为五个部分:  筹集风险、投资风险、经营风险、流动性风险险和存货管理风险。1、化解筹资风险的主要措施:  当企业资金不足时,可以通过银行借款、发行债券和发行股票等方式筹集所需资本。2、化解投资风险的主要措施:  通过控制投资品种、投资期限来控制投资风险。3、化解汇率风险的主要措施:  ①选择合适的合同货币。  ②在金融市场进行保值操作。  ③经营多样化,分散风险。4、化解流动性风险的主要措施:  确定最优的现金持有量、最佳的库存量以及加快应收账款的回收。5、化解存货管理风险的主要措施:  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制定合适的价格。

2.企业财务管理的内容包括:(  )。  A. 营运资金管理  B. 投资管理  C. 筹资管理  D. 利润及利润分

ABCD财务管理笼统上包括有资本的融通(筹资),公司资产的购置及管理,资金筹措及管理,公司运营资金管理,已经最终的利润分配管理。简单的说,财务管理是组织企业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所以答案是ABCD。财务活动是企业最基本、最重要的经济活动。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现代企业的竞争在很大程度上是管理水平的较量。企业要想在社会主义经济中站稳脚跟、谋求发展,必须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建立健全一套顺应社会主义经济体系的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体系。企业要加强财务管理,首先必须认识到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性。1、财务管理的重要性随着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企业之间的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因而采用先进技术,努力扩大生产规模,全面提高产品质量,不断增加企业投入,都变成了企业获取优势地位的重要手段,而企业采取这些措施就需要加大投入,没有资金投入就难以做到,因此,筹资问题便成了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问题。同时,市场竞争的加剧使企业投资的不定性增加,使投资决策与管理的重要性也明显提高。这样以筹资投资和资金分配为主要内容的财务管理工作,在企业经营中显得更加重要起来。(1)财务问题成为企业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大问题。(2)加强财务管理是提高企业价值或经济效益的必由之路,因而也是实现企业目标的必然要求。(3)国民经济的信息化进程使企业的财务管理显得更加重要。(4)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企业重视财务管理。企业要在市场竞争中争得优势,就必须加强企业财务管理。而加强财务管理就必须建立一套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体系。因此首先要了解财务管理的基本特征。2、财务管理的基本特征财务管理是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以下特征:(1)财务管理作为整个经济管理的基本内容,其改良过程要遵循经济管理的一般原理,并结合财务工作的具体特征进行工作。(2)财务管理的客体是资金运动全过程,其具体内容可分为筹资管理、投资管理、成本管理和收益管理。(3)财务管理作为一个完整的系统,其管理方法主要包括财务预测、财务决策、财务计划、财务控制、财务分析和财务检查及监督等等环节。(4)财务管理作为价值管理的主要形式,它和企业内部的其他管理,共同构成企业管理总系统。其中,财务管理在企业内部管理各子系统中,具有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灵敏度高等特点。认识到了财务管理的基本特征,我们就可以抓住这些特征建立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体系。3、建立现代财务管理体系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体系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建立和完善:3.1、确立与企业财务主体地位相适应的财务管理目标我国长期以来以“利润最大化”作为企业的财务目标。而现代企业的典型特征是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企业由股权人进行投资,而由经营者来经营和管理,股权人、债权人、政府、社会、职员、消费者都是与企业有关的权益主体。因此,企业财务目标必须协调各方面利益。随着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利润最大化这个指标在现代财务管理理论中显示出其不足。我们认为,能够综合兼顾各利益集团的利益并能够体现现代化企业制度实质的企业财务目标是:股东财富最大化。在股份制企业中,这一目标可以表现为股票价格最大。因为它反映了投资大众对公司的评价,体现了公司目前与将来的获利能力、预期收益、时间价值和风险价值等。因此,这一综合指标不仅保证了投资者的利益,而且兼顾各方面利益,并最终实现社会资源的最合理配置。3.2、建立与市场体系相适应的财务管理结构随着我国企业财务管理向市场化、经营化发展,财务管理职能的转变要求企业财务部门根据经营的实际需要构造一套与财务管理的地位、作用、职能相适应的组织结构。①金融体制改革使企业筹资渠道多元化,要求企业建立相应的筹资部,专门研究企业合理的筹资组合和最佳的资本结构,专门组织资金的筹措。②投资体制改革使企业成为投资决策的主体,这要求企业设立投资部进行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组织企业资金最合理、有效地投放与运用。③随着货币市场的形成与发展,企业有必要设立现金部、专门从事现金的收发,有价证券的买卖,独立参与金融市场运作,把企业闲置的资金投放到货币或资本市场,使之独立于生产经营活动而实现资金的增值,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企业资金利润率。④商品生产的有序竞争性使企业之间互相提供商业信用成为一种有效的竞争手段。设置信用部,对客户进行信用评估,制定信用政策和收账政策,有效地管理应收账款。总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发展从客观上要求建立一套与之相适应的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组织结构体系。3.3、重塑现代财务管理主体重塑现代财务管理主体就是确认企业法人主体为企业财务管理主体,企业管理当局即是企业财务管理的直接负责人。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作为国家行政机构的附属物,没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国家是唯一的投资主体。市场经济体制下,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使国有企业的出资者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的分离具备了实质性。

资金管理包括哪些方面

资金管理包括融资管理、资金投资管理、资金流动性管理、财务分析管理、资金战略管理。融资管理:主要用于获取企业实现发展目标所需的资金,企业要从众多融资方式中选择合适的融资方式。资金投资管理:主要包括长期定期的投资、短期的投资,投资行为的组合要分析其对公司风险和收益的影响,展开有效的投资管理。资金流动性管理:主要包括企业的资金进出的规则,即资金的金融结构、现金及现金类投资管理、应收账款管理、资金存放方式、资金流动性管理等。财务分析管理:主要是以财政分析为基础,分析企业财政状况,包括企业财政收入、支出、现金流量及其他财务指标状况,以便更好地控制资金状况并做出相应决策。资金战略管理:资金战略管理是指企业及其财务管理机构根据企业的财务状况及其长期及短期经营目标,制定出有效的资金策略,以保持企业长期的可持续发展。资金管理的控制措施1、提升水平在当前形势下,不管是单一企业还是集团企业,资金集中管理是发展的必然趋势。实施企业资金集中管理,对于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它有助于企业完善整体资金链,实现整体利益的最大化,有利于集中进行战略方向的调整,有效地降低企业控制成本,提高企业整体信用等级,降低财务成本,优化资金管理体系,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2、强化监督首先,加强内部管理,对合同事前审批、事中执行、事后评价,进行严格地监控与分析。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对经营业务的采购、销售、库存等各风险节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实时监控可能发生的风险,有效应对,将风险控制在最低。其次,积极开展内部审计,前移监督关口。

资金管理和融资管理是不是一回事

资金管理是社会主义国家对国营企业资金来源和资金使用进行计划、控制、监督、考核等项工作的总称。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资金管理包括固定资金管理、流动资金管理和专项资金管理。融资管理是指企业向企业外部有关单位或个人以及从企业内部筹措和集中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财务管理活动。所以,不是一回事。

期货资金管理方法

方法一:均衡交易—固定金额交易(equal dollar exposure per trade) 从名字上看就是投资者在每次交易时,开仓的金额保持在同一的水平,该方法最好的地方是在操作上简单实用。那么,在实际的操作中,我们如何来确定这个固定金额呢?普通的交易者可以根据以下两个方面来确定固定的交易金额: 1、心理承受的最大损失。 2、所交易品种的止损价位计算。以下,以上海期货交易所期货铜合约举例,简单的阐述一下该方法如何应用:一个投资者在其期货保证金账户上有保证金200,000万元,他每次交易的最大心理损失额为10,000元(该投资者的交易周期为5天),假设铜的5天的波动范围(求其方差)有68%的可能在2%,那么该投资者的开仓率是多少呢?首先计算出在投资周期内可能损失额:假设目前铜价为25000元/吨,那么在68%可能性波动在2%左右,则损失额为500元,那么,该交易者的交易比例为:F = (10000/500)* 25000*5% / 200000= 20 * 25000* 5%/200000= 0.125 OR 12.5% 该方法较简单适用,尤其对一般的投资者来说,易于理解和操作,更重要的是该方法考虑了投资者的心理承受能力,使用该方法使得投资者在整个交易过程中能够保持一种养好的交易心态,对行情的分析和把握上更加准确合理。方法二:固定比例交易法(fixed fraction exposure) 该方法是指,在每次交易的时候使自己的资金维持在同样的比例。 如何设置比例呢?举例如下:根据过去的交易,10次交易中你获利的次数是6次;固定比例法的公式如下:(F为比例值) F = ( P—( 1 —P) )= 0.6 —0.4 = 0.2 or 20% 那么,你开仓的比例为20%。 这里要注意的是,如果你的成功比低于0.50,则在该公式下,F <0。也就是说在该公式的使用在于你操作成功比例必须大于0.50。 由于在上述公式里仅仅只考虑了成功比例,没有考虑盈利的情况,这是不完善的,因此,我们加入盈利的情况后改善的公式如下: F = ( (A + 1) * P – 1 ) / A 注:A 为盈利比例 假设 A =5 P =0.3 则 F = 0.2 以上的方法,我们称为KELLY法,它是根据历史的数据通过一定的公式来推测未来的走势,但是在实际的交易中收益情况不大可能与历史的平均水平一致的。下一篇文章我会为大家提供一个方法以满足每次交易的独立性,以及解决从历史数据得来的平均值方法很难得到最佳开仓率的问题。方法三:最佳比例法----KELLY的修正法 本方法利用特定的交易方法代替历史数据方法,以得到最佳交易比例。在kelly的修正法里假设收益比和成功比在每次交易中是变化的,这是符合日场交易的情景的。它的结论是:每次交易的比例都是独特的。在计算中,Kelly修正法有两种方法:1、估计计划的风险和收益。该方法假设交易者在交易前就估计可能的风险和收益。案例: 一个交易者买入一份大豆合约,可能有20元的利益和8元的风险损失,且他过去的成功比为0.45,则收益比为: A1 = 20/8=2.5我们根据成功比再计算收益比:A = 成功比 * 收益比 — 失败比 * 1= 0.45 * 2.5 — 0.55 * 1= 0.575则:f = ((2.5+1)*0.45 —1)/2.5=0.575/2.5= 0.23 or 23%2、历史收益法(historic—returns approach)该方法是通过对一系列的历史数据的统计归纳出一个最佳方法。HPR (holding –period return)是指在所选数据期间的收益。HPR (I) = 1 + F *( -- 收益/数据段内的最大损失)TWR (terminal wealth relative):最后收益相关值。TWR= (HPR1)*(HPR2)*(HPR3)……*(HPRn)我们将选择TWR最大的F值交易次数 hpr1 1+f*(--0.25/--0.35)2 1+f*(--0.35/--0.35)3 1+f*(+ 0.40/--0.35)4 1+f*(--0.15/--0.35)5 1+f*(+ 0.30/--0.35)TWR :假设 f= 0.1 , 0.25, 0.35, 0.40, 和0.45则:当 f= 0.1 时 TWR = 1.13 f= 0.25 时 TWR = 1.28 f= 0.35 时 TWR = 1.3108 f= 0.40 时 TWR = 1.33697 f= 0.45 时 TWR = 1.32899在f= 0.40 时 TWR = 1.33697为最大值,则F取0.40。则在上述的情况下,资金开仓的比例为0.40以上通过三个方法较系统的介绍了期货资金开仓的设计方法。作为一个成熟的投资者,他的成功是建立在有效的资金管理上的。无论是普通投资者还是机构投资者在进行金融衍生品投资时,在交易前一定要做好对自有资金的管理设计,使投资始终处于可控范围内,只有这样你才能真正的享受金融衍生品给您带来的巨大收益。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管好用好扶贫资金,提高扶贫效益,根据《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国办发〔1997〕24号)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贵州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扶贫资金包括:国家每年下达的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新增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渴望工程资金、扶贫贷款(含新增扶贫贷款和收回再贷扶贫贷款)、中国西南世界银行扶贫项目贷款,以及地方配套扶贫资金和国内外捐赠的扶贫资金。第三条 国家投入和地方配套的各项扶贫资金,应当根据《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国发〔1994〕30号)和《贵州省扶贫攻坚计划》(黔府发〔1994〕33号)所规定的任务、目标和要求,统筹安排,配套使用,形成合力,发挥整体效益。第四条 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坚持扶贫到户。扶贫资金重点投放到贫困县的贫困乡、村和贫困户,85%的扶贫资金用于解决群众温饱,85%的扶贫贷款用于种植业、养殖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积极推广小额信贷扶贫方式,优先支持贫困户发展生产。经济实体承办的种植、养殖业项目必须做到项目、资金扶持到户,农副产品加工业和其它工业项目必须吸纳贫困户劳动力就业和承担相应的扶贫责任。第二章 扶贫资金使用范围第五条 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和新增财政扶贫资金,重点用于改善贫困地区的农业生产条件,发展多种经营,修建乡、村道路,普及义务教育和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扫除文盲和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防治地方病等。第六条 以工代赈资金,重点用于修建县、乡、村道路、基本农田、农田水利、人畜饮水工程,以及农村通电、电讯和生态综合治理等。第七条 渴望工程资金,主要用于修建小水窖、小水池、小山塘,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修建引水、提水设施,解放农村人畜饮水困难。第八条 扶贫贷款是专项用于扶贫,需要在一定期限偿还本金和利息的信贷资金。扶贫贷款包括扶贫贴息贷款和一般扶贫贷款。扶贫贴息贷款全部实行小额信贷,用于贫困户发展投资少、见效快、效益高,有助于直接解决温饱的种植业、养殖业项目;一般扶贫贷款除主要用于种植业、养殖业小额信贷到户项目和以当地农副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外,可适量用于有利于改善生产条件、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产业和项目,主要包括:荒山、荒坡、荒水的开发利用,适度规模的农林牧渔商品生产基地及支柱产业;能充分发挥贫困地区资源优势、大力安排农村贫困户劳动力就业的资源开发型和劳动密集型的乡镇企业,县、乡、村输变电线路、小水电建设和有还款来源的基础设施建设;极少数生存和发展条件特别困难的村、寨和农户,开展劳务输出,实行异地开发或移民。  收回再贷扶贫贷款要与新增扶贫贷款配套使用,原则上70%用于种植业、养殖业项目,30%用于农副产品加工业和一般工业项目的续建、超概算、流动资金和新建。第九条 中国西南世界银行扶贫项目贷款,用于该贷款扶持县的教育、卫生、基础设施、劳务输出、农业、二三产业、项目监测和机构建设。第十条 地方配套资金中,省级配套资金全部用于国定贫困县扶贫贷款扶持的项目配套;地、县两级配套资金,重点用于贫困会扶贫贷款扶持的项目配套,也可用于非贫困县贫困乡、村的扶贫开发项目。第十一条 国内外捐赠的扶贫资金,除捐赠方有明确要求外,全部用于国定贫困县改善贫困户的生产生活条件,发展与解决温饱直接相关的种植业、养殖业生产。第三章 扶贫资金管理第十二条 扶贫资金实行计划管理。省接到中央扶贫资金分配方案后,省扶贫开发办根据各贫困县贫困人口数量、贫困程序、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配套资金落实比例、到逾期贷款回收情况,于15个工作日内商省计委、省财政厅、农业银行省分行及有关部门提出分配方案,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除扶贫贷款计划外,一次下达到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省计委、省财政厅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确定的分配方案,分别按程序下达具体计划指标。农业银行省分行根据中国农业银行下达的扶贫贷款计划和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确定的分配方案,将扶贫贷款计划及时下达到农行各二级分行,并抄送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各地、州、市在接到省下达计划指标后,依据省下达计划的原则和要求,于10个工作日内将计划指标分解下达到各贫困县,并将分配方案报省有关部门备案。

精准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为充分发挥精准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根据省扶贫和移民办、省财政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龙南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扶持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 1、所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照《龙南县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组织实施,并严格执行项目公示公告制、项目招投标制、项目监管制、项目审计结算制、项目绩效考评制、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及县级报账制。 2、工程预算由县扶贫和移民办初审后,报县工程结算审计中心核定,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审查核定的项目预算,不得擅自扩大或调整预算,项目建设期间不得擅自增加未纳入工程预算的其他建设项目,如需调整预算、增加投资的,应经县扶贫和移民办、县财政局审查提出意见后,报县领导小组批准。 3、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实施监督管理。隐蔽工程、工程验收签证应当做到情况清楚、数据真实、图纸或施工说明完整、责任明确;项目建设单位代表、有关监督人员应当在签证单上签字确认。 4、工程项目按照设计要求全部建成后,县扶贫和移民办要组织相关部门技术人员、乡(镇、场、管委会)扶贫工作分管领导和扶贫专干、村委会代表、监督小组或理事会成员进行据实验收。承建单位负责编制结算资料报县扶贫和移民办初审后,再报县审计中心进行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对建设质量差,不符合设计和施工要求的项目不予验收,限期整改,明确复查时间重新组织验收。 5、项目竣工验收后,必须按规定设置工程标示牌,并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明确项目管护(受益)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制定管护措施,保证项目工程的正常运行和充分发挥效益。

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资金包括什么

法律分析:扶贫资金包括: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新增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和扶贫专项贷款。法律依据:《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条 国家扶贫资金是指中央为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支持贫困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而专项安排的资金,包括: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新增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和扶贫专项贷款。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管好用好国家下达我省的扶贫资金,依据《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国办发[1997]24号),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国家下达我省的扶贫资金,由省人民政府统一安排使用,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有关部门实施。第二章 范围和投向第三条 国家下达我省的扶贫资金包括: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新增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和扶贫专项贷款。第四条 国家下达我省的扶贫资金投放范围,是列入“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50个贫困县。第五条 国家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和新增财政扶贫资金,主要用于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具体范围是:  1.扶持以解决贫困地区基本农田、人畜饮水为主要内容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扶持少数生存和发展条件特别困难的贫困人口实行开发式移民;  3.扶持贫困户实施以玉米和小麦地膜覆盖等技术为主的温饱工程;  4.扶持贫困乡、村建设扶贫服务体系;  5.扶持对贫困人口、扶贫干部的科技培训项目;  6.用于扶贫工作的宣传、项目论证费用。第六条 扶贫贷款主要用于贫困户或组织贫困人口开发产业的项目,具体范围是:  1.重点支持投资少、见效快、覆盖面广、效益高,直接解决群众温饱的种植业、养殖业项目;  2.扶持能够发挥贫困地区资源优势、安排贫困户劳动力就业的资源开发型和劳动密集型的农副产品加工业项目;  3.扶持贫困地区农村“五荒”资源的开发利用,建设适度规模的农、林、牧、渔商品生产基地及支柱产业项目;  4.扶持开发式移民发展生产的项目。第七条 以工代赈资金重点用于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项目,具体范围是:  1.扶持以通水、通电、通路为主要内容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解决贫困地区人畜饮水、农电线路和县、乡、村道路问题;  2.扶持贫困户建设基本农田和山地综合开发项目;  3.适度扶持贫困地区的邮电通信事业。第三章 安排使用原则第八条 坚持扶持到户的原则。对国家下达我省的扶贫资金要做到:资金落实到县,安排使用到县,扶贫任务到县,解决温饱的责任到县。国家下达到县的信贷扶贫资金,采取小额信贷等多种行之有效的办法扶持到户。第九条 项目管理原则。财政扶贫资金由省、地(市)、县三级自上而下实行项目管理,信贷扶贫资金由省、地(市)、县分级实行项目管理。第十条 配套使用、适当分工的原则。国家下达我省的扶贫资金按照本细则明确的投向进行适当分工。在项目安排中,各项资金要相互结合,配套使用,并落实责任,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第十一条 分级监督检查的原则。国家下达我省的各项扶贫资金由省、地(市)、县三级扶贫部门牵头,会同同级财政、计划、审计部门及农行分支机构分级进行检查、监督,并向上一级部门报告检查监督情况。第四章 计划管理第十二条 贫困县扶贫攻坚计划是安排使用扶贫资金的重要依据。各级扶贫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本着从实际出发、统筹安排、分期实施的原则,编制扶贫攻坚规划和年度计划,报同级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第十三条 国家下达我省的扶贫资金,由省扶贫办、计委会同省财政、农行省分行根据贫困县(市)的贫困人口数量和贫困程度以及当年计划解决温饱人口数量,并参照上年资金使用情况、配套资金落实情况、任务完成情况,提出本年度资金分配计划,经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下达各贫困县。第十四条 使用扶贫资金的贫困县每年要按照不同的资金类别,分别编制扶贫资金项目年度计划。扶贫资金项目年度计划编制的依据,是贫困县扶贫攻坚规划、年度解决温饱计划。扶贫资金项目年度计划经同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分别上报。第十五条 扶贫资金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要以贫困户为对象,以解决温饱问题为目标,以有助于直接提高贫困户收入的产业为主要内容,按集中连片的贫困区域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评估、一次批准、分年实施、分期投入,一片一片地开发,一批一批地解决温饱问题,并突出重点,不搞平均分配。扶贫信贷资金,由农行直接与农户建立借贷关系,将资金投放到户。要坚持“小额短期、整贷零还、五户联保”的核心机制,确保下达的信贷扶贫资金在本地连续使用3年。农行可实行不担保、不抵押的政策。各级扶贫社要帮助贫困户做好项目选定工作,并自下而上地编报项目年度计划。

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于2018年正式实施,旨在加强对扶贫专项资金的监管、提高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并规范了各级各部门的职责与义务。《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18年7月颁布的一份行政法规。该办法对扶贫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进行了规范,重点包括以下几点:一、制定了资金管理制度。该办法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扶贫专项资金预算、拨付、使用、监督等方面的制度,确保全过程透明、公开。二、规定了资金使用原则。扶贫专项资金应当优先用于贫困地区、贫困县、贫困村和贫困户,保障扶贫工作的实际需求,防止滥用资金或越权使用。三、加强了监督管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责任清单,明确职责分工;同时,加强对扶贫资金的审核、检查和审计工作,确保扶贫专项资金的合法合规使用。四、建立了惩罚制度。该办法规定,对于违反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行为,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严肃处理,包括追究领导责任、撤销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权限等措施。扶贫专项资金可以用于哪些方面?根据《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扶贫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扶贫攻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产业发展等方面。具体包括易地搬迁、农村安全饮水、道路通达、农村电力、数字乡村建设、农产品加工等项目。同时,扶贫专项资金不得用于政府机关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等方面。扶贫专项资金是保障贫困地区和人民脱贫致富的重要政策,加强对其管理和监督是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的必要手段。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规范使用扶贫专项资金的行为,为促进脱贫攻坚贡献力量。【法律依据】:《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轮衡基本方略,加强册皮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有关扶州桐差贫开发方针政策等,制定本办法。

铁路小型基建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

其他货币资金管理的主要内容

其他货币资金管理的主要内容如下:其他货币资金的内容是指其他货币资金是指企业除现金和银行存款以外的货币资金。它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证存款、信用卡存款、存出投资款。1、外埠存款指企业到外地进行临时或零星采购时,汇往采购地银行开立采购专户的款项。企业汇出款项时,须填写汇款委托书;汇入银行对于汇入的采购款项,按汇款单位开设采购专户。采购专户存款只付不收,款项付完后结束账户。2、银行汇票存款企业为取得银行汇票,按照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企业向银行提交“银行汇票委托书”并将款项交存银行,取得银行汇票时,应当根据银行盖章的委托书存根联进行账务处理。3、银行本票存款企业为取得银行本票按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企业向银行提交“银行本票申请书”并交款项交存银行,取得银行本票时,应当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申请书存根联进行账务处理。4、信用证存款信用证存款是指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的企业为开具信用证而存入银行信用证保证金专户的款项。企业向银行申请开出信用证,用于支付境外供货单位的购货款项。根据开户银行盖章退回的“信用证委托书”回单。5、信用卡存款企业为取得信用卡而存入银行信用卡专户的款项。企业申领信用卡,按规定填制申请表。并按银行要求交存备用金。银行开立信用卡存款账户。6、在途货币指企业同所属单位之间和上下级之间的汇、解款项业务中,到月终时尚未到达的汇入款项。企业根据所属单位汇出款项的通知。

财政项目资金管理细则是什么

法律分析:《经济建设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管理规则》所称预算绩效管理是指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过程中对经济建设项目资金预算进行的绩效管理活动。法律依据:《经济建设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管理规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经济建设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预算支出绩效,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项目资金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预算绩效管理是指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过程中对经济建设项目资金预算进行的绩效管理活动。第三条 本规则用于指导经济建设项目资金(以下简称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根据项目资金的不同性质和管理要求,具体分为三类:  (一)由发展改革、交通运输及其他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分配的项目资金。主要包括:中央基建投资,车购税专项资金和铁路建设基金、民航发展基金等与经济建设相关的中央政府性基金,以及港口建设费中与经济建设相关的部分(以下简称基本建设类投资)。  (二)由财政部会同发展改革、环保、水利、农业等主管部门负责分配的项目资金。主要包括:中小河流治理、农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综合奖励示范等与经济建设相关、由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地方财政的专项资金(以下简称财政专项资金)。财政专项资金根据资金分配方式分为“事前补助类资金”和“事后一次性奖补类资金”。  (三)由财政部负责分配的项目资金。主要包括:秸秆能源化利用、燃料乙醇补贴、淘汰落后产能等与经济建设相关的事后一次性奖补类资金(以下简称其他项目资金)。  其他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管理以财政部为主实施,具体参照财政专项资金中“事后一次性奖补类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流程。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法律主观:关于项目资金怎么分配这一问题,首先项目资金不属于法人资产,属于项目投资人的投资额。然而,如何将项目资金及投资的收益分配到项目人员手中,用于激励项目人员的积极性,就成了一个项目生命活力之所在。现就怎么对项目人员进行项目资金的分配这一问题简要回答如下。一,由项目投资人及项目成员商榷,投票民主决定待分配的项目人员范围,确定分配金额。二,关于分配比例问题,可以采用项目人员相互评价的方式进行。全体参与人员均对所有人进行分配比例评价,但每人评价的比例总额均为一,如一个人的评价,可以为张某20%,李某25%,王某15%,刘某30%,陈某10%。第三,将所有的评价结果收集好,由公司其他部门的工作人员计算每个人的评价比例的平均值,计算出分配金额。第四,项目投资人可以选择保留30%的权重评价权力,大众评价占分配额的70%,最终对资金的分配进来作出调整,最终确定项目资金的具体金额。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第十二条 公司的 经营范围 由 公司章程 规定,并依法登记。 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项目资金管理规定?

下面是中达咨询给大家带来关于项目资金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1项目部应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流进行管理,制定资金管理目标和资金管理计划,制定保证收入、控制支出、降低成本、防范资金风险等措施。2项目部应建立各种资金管理规章制度,上报工程总承包企业财务部门审批后实施,并接受企业财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控制。3项目部应严格对项目资金计划的管理。项目财务管理人员应根据项目进度计划、费用计划、合同价款及支付条件,编制项目资金流动计划和项目财务用款计划,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实施,对项目资金的运作实行严格的监控。4项目部应根据合同的约定向业主申报各类各期的工程款结算材料和财务报告,及时收取工程价款。5项目部应重视资金风险的防范,坚持做好项目的资金收入和支出分析,进行计划收支与实际收支对比,找出差异,分析原因,提高资金预测水平、提高资金使用价值,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和资金风险防范水平。6项目部应根据工程总承包企业财务制度,定期(一般为每月)将各项财务收支的实际数额与计划数额进行比较,对未完成收入计划和(或)超出计划的开支进行分析,查明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向企业财务部门提出项目财务收支报告。7项目竣工后,项目部应对项目进行经济效益和成本分析,上报工程总承包企业主管部门。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项资金应严格按照资金拨付程序、年度项目计划和项目进度拨付。专项资金支出预算拨款纳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办理。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确定后,严禁随意调整预算,改变支出用途。因客观原因确需调整专项资金使用用途、变更项目内容或调整预算的,业务主管部门必须提出变更申请,并附变更政策依据和说明,按规定程序报批。专项资金应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滞留、截留、挪用,不得用于专项资金规定使用范围以外的开支。专项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项资金按规定实行报账制的,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属政府采购目录范围的,在项目资金的预算编制和下达时均应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第十四条 需由国务院批准的专项规划,要拟定年度计划。编制部门应在已确认的立项基础上,于每年10月向发展改革部门提出下一年度国家级专项规划报批建议。发展改革部门商有关部门在此基础上拟订国家级专项规划年度审批计划,于每年12月前报国务院,经国务院批准后执行。基础工作不深入,不能保证在一年内完成上报程序的规划,不应列入年度审批计划。各部门应按照审批计划有序报批。未列入审批计划的,原则上不予受理。第十五条 国家级专项规划报批时,除规划文本外还应附下列材料:(一)编制说明,包括编制依据、编制程序、未予采纳的相关部门和专家意见及其理由等;(二)论证报告;(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报送的其他有关材料。第十六条 报国务院审批的国家级专项规划,编制部门须会签发展改革部门后上报,也可与发展改革部门联合上报。国务院授权由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家级专项规划,编制部门应会签发展改革部门。第十七条 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印发或批准的专项规划应在印发同时报国务院备案,并抄送发展改革部门。第十八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以及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外,国家级专项规划应在批准后一个月内向社会公布。国家级专项规划报批时,应明确公布事项,即全文公布、删去涉密内容后公布或不公布,以及公布机关。第十九条 发展改革部门建立规划信息库。有关部门在规划印发的同时,应将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送发展改革部门入库。审核通过

期货交易的资金管理方法

期货交易的资金管理方法   资金管理是指期货账户的资金配置问题,包括资金账户的总体风险测算、投资组合的搭配、投资的报偿——风险比以及设置保护性止损指令等内容。良好的资金管理体系能有效控制期货交易风险,更能提高期货投资者的最终收益。多数成功者会告诉你,全年算下来有40%的盈利交易就很不错了,那么他们的成功自何而来?成功的秘诀就在于良好的资金管理。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期货交易的资金管理方法的知识,欢迎阅读。   期货市场资金管理的现状   1.对期货交易的资金投入不进行合理计划。交易前不设定风险限度,也不设定盈利目标。即使是制定了计划,也总是“半路出家”,并不坚持既定的计划。尤其在出现亏损的情况下,往往过量操作,把自己逼进一条死胡同里,结果往往是平掉好头寸,留下了烂头寸。   2.没有理性的投资理念。要么就是经验主义,在几次获利后,沾沾自喜,不再考虑技术上的理性,也不从实实在在的基本面情况出发,而是基于预感或臆想去做单;几次亏损后,则立即来个180度的大转弯,全面改变交易方法。要么就是急功近利,热衷短线交易或倾其财力人力于一次交易,不站在长线的角度、有理性的角度分析期货市场的总体走势和规律。要么就是直觉主义,许多投资者视期货市场是直觉的舞台,不能辨别价格波动同市场走势之间的关系。   3.逆趋势交易,不设定合理的止损和止赢。许多交易者不能或不愿去接受较小的亏损,一输就红了眼,常常是持有亏损头寸,直到伤筋动骨了,才被迫斩仓出局;还有许多投资者因贪婪而寄希望于更大的空间,满仓操作,逆势而行。   好资金管理,提高投资收益率   针对这些现状,资金管理就成了期货投资者走向成功的关键一环。做好资金管理必须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资金账户的总体风险测算   投资者在从事期货投资时,要先根据自己的资金实力和心理承受能力确定在期货投资中能动有的资金和能承受的最大亏损额度。对散户来说,每次的交易现金都不要过半,对中户和大户而言,多次交易动用的现金不应超过总资金量的10%-15%,这就是说,在任何时候总有足够的储备资金用来保证交易不顺手时临时支用。每次交易的最大亏损额必须限制在总资金的10%以内,这个10%是指交易商在交易失败的情况下将承受的最大亏损。这对于我们决定应该交易多少手合约以及把止损指令设置在何处来说,是极为重要的出发点。   另外,还要注意分散风险。在单个期货市场上投入的资金应限在总资本的30%-45%以内;在任何一个市场群类上,投入的保证金总额则限定在总资本的20%-25%以内;在相关商品期货市场上投入的资金应限定在总资本的60%以内。这些措施可以防止交易商在一类市场中陷入过多本金,导致资金周转不灵或错过更好的投资机会,同时也保持了资金的.流动性。   2.测算报偿   期货市场的一般规律是——亏损的次数远多于获利的次数。期货市场的保证金制度使得期货市场的灵敏度极高,哪怕市场朝不利的方向只变动那么一点点,交易者也不得不忍痛平仓。因此,在交易者真正捕捉到心中的市场运动以前,都要进行几番探索性的尝试。   在期货市场上,大多数的交易都是赤字,所以交易者惟一希望的就是:确保获利交易的盈利大于亏损交易的损失额。为达到这个目的,报偿与风险比例的测算是必要的。在实际操作中,对每笔计划中的交易我们都应确定其利润目标(报偿),以及在操作失败的情况下可能损失的金额(风险)。我们把利润目标与潜在亏损加以权衡,得出报偿与风险的比例,这一比率的通用标准是3:1。根据这一比率,我们在考虑交易时,其获利潜力就至少需要三倍于可能的亏损,才能付诸实施。   另外,在报偿与风险比例的测算中还应加入可能性因子的考虑。因为仅预估利润和亏损目标往往是不准确的,还有许多影响其变动的因素,因此,在预估潜在获利能力和亏损额上还要分别乘以上述利润和亏损出现的概率。“让利润充分增长,将亏损限于小额”,这是期货交易中的老生常谈。在期货交易中如果我们能咬定长期趋势,就能实现巨利,但这需要把握周期、耐心等待的长远眼光,因为就每年来说,这样的机会只有少数的几次。   3.合理搭配投资组合   在期货交易中,进行投资组合搭配的目的是为了分散风险。投资组合的搭配是一门学问,我们不能孤注一掷,那样风险太大;但也不能平均用力,将投资平均分散到多个项目上,因为平均使用兵力往往会劳民伤财。所谓“搭计程车准才能搭计程车狠”的交易者往往都有几个重点的投资目标,作为自己盈利的最大可能点——中坚力量,然后再设几个点分散投资——辅助力量,以防范风险。   我们可以采取复合头寸交易的方法,复合头寸分为跟势头寸和交易头寸,跟势头寸用于谋划长期的目标,这就需要对其设置较远的止损指令,为交易的巩固、调整留有充分的余地。从长期的角度看,这些头寸能带来最大的利润,即所谓“中坚力量”。交易头寸是在投资组合中专门留出来的用来从事频繁的出、入市短线交易的头寸,其止损指令期限短而灵活,其任务是探测风险、确保长线利润,即所谓的“辅助力量”。例如:某市场已达到一个目标,接近某阻力区,同时市场已呈超买状态,则我们可针对交易头寸部分的平仓获利,或安排较接近的止损指令,其目标是锁定成本或确保利润。如果后来趋势又恢复了,则我们也可用剩下的交易头寸把已平仓的头寸补回来。   4.保护性止损指令的设置   止损指令可用来开立新头寸也可用来限制已有的亏损,或保护已有头寸的账面利润。止损指令指明了有关交易指令的执行价格。交易者必须为自己的持仓头寸设置保护性止损指令,通过反向的限价(平仓)指令来完成。止损指令的设置是一门艺术,需要从宏观和微观两方面来把握。   在宏观把握上:第一,交易者必须把价格图标上的技术因素与资金管理方面的要求进行综合研究。第二,交易者应当考虑市场的波动性,市场波动大时,止损指令就应设置得较远;市场波动小时,则设置得较近。   在微观把握上:第一,买入止损指令一般设置在市场上方,而卖出指令则设置在市场下方(与限价水平相反)。第二,可设立跟踪止损,例如在多头头寸情况下,卖出保护性止损指令设置在市场下方,如果价格上涨了,我们也可以提高止损指令的水平,保护账面利润;我们也可在现在阻挡水平上方安排好止损指令,而当突破发生时能及时开立多头头寸。   5.期市投资资金管理风格的把握   在期市投资中,成功和失败是很正常的事情,所有的投资者都会碰到。关键是在成功和失败以后,我们应该做些什么?失败以后,灰心丧气;成功以后乘胜追击,加大入注都是很常见的反映,但是这些做法是否可行、是否合理还有待讨论。   假定:你的交易成本赔掉了50%,那么要追回亏损,必须从剩下的50%中挣回来,此时如果采取保守的做法,则难以赚回;相反惟有大胆入注,损则少损,赚则大赚。如果你刚获利,已赚足本金的一倍,该怎样利用盈利呢?此时如果采用大胆的交易方式,用盈利将交易头寸扩大一倍,则可能产生这样的结果——连本金都会搭进去,赔了夫人又折兵。这里就需要考虑一下止赢的问题。   每个交易商的成绩纪录都有一系列的峰、谷组成,如果总体盈利呈上升趋势,在刚获利时立即扩注市场本金,就恰似在上升趋势中,当市场处于超买状态时买入一样,是很不可取的。明智的做法是:资本金稍亏损时,开始增加投资,增加重头投入的机会;资本金盈利时,则见好就收,切不可太贪心。   做好资金管理,就可以说是在期货市场上已成功了一半。正如美国一位成功的期货投资者所说:期货投资的困难之处并非期货投资的市场策略方面,因为确定入市、出市的方式并无大的不同,真正的变化在于对资金管理的重要性体验。资金管理之于期市投资,虽充满了进退两难和矛盾重重的困境,但是其对于成功者的意义非同一般,我们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掌握科学的原理,借鉴别人的经验,然后结合自己的风格,形成一套适合自己的资金管理办法,才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 ;

如何在外汇交易中做好资金管理

一、资金账户的总体风险测算(压力测试)投资者在从事期货投资时,要先根据自己的资金实力和心理承受能力确定在期货投资中能动有的资金和能承受的最大亏损额度。对散户来说,每次的交易现金都不要过半,对中户和大户而言,多次交易动用的现金不应超过总资金量的10%-15%,这就是说,在任何时候总有足够的储备资金用来保证交易不顺手时临时支用。每次交易的最大亏损额必须限制在总资金的10%以内,这个10%是指交易商在交易失败的情况下将承受的最大亏损。这对于我们决定应该交易多少手合约以及把止损指令设置在何处来说,是极为重要的出发点。另外,还要注意分散风险。在单个期货市场上投入的资金应限在总资本的30%-45%以内;在任何一个市场群类上,投入的保证金总额则限定在总资本的20%-25%以内;在相关商品期货市场上投入的资金应限定在总资本的60%以内。这些措施可以防止交易商在一类市场中陷入过多本金,导致资金周转不灵或错过更好的投资机会,同时也保持了资金的流动性。二、测算报偿与风险的比例(盈亏比)期货市场的一般规律是:亏损的次数远多于获利的次数。期货市场的保证金制度使得期货市场的灵敏度极高,哪怕市场朝不利的方向只变动那么一点点,交易者也不得不忍痛平仓。因此,在交易者真正捕捉到心中的市场运动以前,都要进行几番探索性的尝试。在期货市场上,大多数的交易都是赤字,所以交易者惟一希望的就是:确保获利交易的盈利大于亏损交易的损失额。为达到这个目的,报偿与风险比例的测算是必要的。在实际操作中,对每笔计划中的交易我们都应确定其利润目标(报偿),以及在操作失败的情况下可能损失的金额(风险)。我们把利润目标与潜在亏损加以权衡,得出报偿与风险的比例,这一比率的通用标准是3:1。根据这一比率,我们在考虑交易时,其获利潜力就至少需要三倍于可能的亏损,才能付诸实施。另外,在报偿与风险比例的测算中还应加入可能性因子的考虑。因为仅预估利润和亏损目标往往是不准确的,还有许多影响其变动的因素,因此,在预估潜在获利能力和亏损额上还要分别乘以上述利润和亏损出现的概率。“让利润充分增长,将亏损限于小额”,这是期货交易中的老生常谈。在期货交易中如果我们能咬定长期趋势,就能实现巨利,但这需要把握周期、耐心等待的长远眼光,因为就每年来说,这样的机会只有少数的几次。三、合理搭配投资组合(鸡蛋不放在一起)在期货交易中,进行投资组合搭配的目的是为了分散风险。投资组合的搭配是一门学问,我们不能孤注一掷,那样风险太大;但也不能平均用力,将投资平均分散到多个项目上,因为平均使用兵力往往会劳民伤财。所谓“打的准才能打的狠”的交易者往往都有几个重点的投资目标,作为自己盈利的最大可能点-中坚力量,然后再设几个点分散投资—辅助力量,以防范风险。我们可以采取复合头寸交易的方法,复合头寸分为跟势头寸和交易头寸,跟势头寸用于谋划长期的目标,这就需要对其设置较远的止损指令,为交易的巩固、调整留有充分的余地。从长期的角度看,这些头寸能带来最大的利润,即所谓“中坚力量”。交易头寸是在投资组合中专门留出来的用来从事频繁的出、入市短线交易的头寸,其止损指令期限短而灵活,其任务是探测风险、确保长线利润,即所谓的“辅助力量”。例如:某市场已达到一个目标,接近某阻力区,同时市场已呈超买状态,则我们可针对交易头寸部分的平仓获利,或安排较接近的止损指令,其目标是锁定成本或确保利润。如果后来趋势又恢复了,则我们也可用剩下的交易头寸把已平仓的头寸补回来。四、保护性止损指令的设置(舍得割肉)止损指令可用来开立新头寸也可用来限制已有的亏损,或保护已有头寸的账面利润。止损指令指明了有关交易指令的执行价格。交易者必须为自己的持仓头寸设置保护性止损指令,通过反向的限价(平仓)指令来完成。止损指令的设置是一门艺术,需要从宏观和微观两方面来把握。在宏观把握上:第一:交易者必须把价格图标上的技术因素与资金管理方面的要求进行综合研究。第二:交易者应当考虑市场的波动性,市场波动大时,止损指令就应设置得较远;市场波动小时,则设置得较近。在微观把握上:第一:买入止损指令一般设置在市场上方,而卖出指令则设置在市场下方(与限价水平相反)。第二:可设立跟踪止损,例如在多头头寸情况下,卖出保护性止损指令设置在市场下方,如果价格上涨了,我们也可以提高止损指令的水平,保护账面利润;我们也可在现在阻挡水平上方安排好止损指令,而当突破发生时能及时开立多头头寸。

如何做好重点工程建设投资和资金管理

1、交易者应当始终采用复合头寸来进行交易。所谓复合头寸是指把交易的单位分成交易头寸和跟势头寸两部分。2、用于交易的资金应控制在开户总资金的50%以内。即投资者的交易资产不要超过其投资资产的一半,另一半中的一部分用于顺势时加码或逆势时补仓,切忌开满仓。3、确定止损幅度应控制在全额资金的5%或交易保证金的10%以内。4、风险投资的额度和规模可以依据风险-报酬比率来确定。一般地,把风险-报酬比率确定在3:1左右,即若一笔交易亏损的风险为10万元,则其潜在的利润应至少为30万元。5、把握价格走势,避免频繁进出。二、资金管理要领和交易策略举要1、顺应中等趋势的交易方向2、在上升趋势中趁跌买入,在下降趋势中逢涨卖出。3、让利润充分增长,把亏损限于小额。4、始终为头寸设置保护性止损指令,以限制亏损。5、不要心血来潮来做交易,打有计划之战。6、先制定好计划,然后贯彻到底。7、利用日内图表找准入市、出市点。三、金字塔式加码1、赚钱时才加码,莫在赔钱时加码。2、不要在同一个价位附近加码。3、不要倒金字塔式加码。四、慎用锁单术所谓锁单(又叫锁仓)是指投资者在价格朝着对原下单方向不利方向进行但又不能肯定下一步走势时,做出的与原下单方向相反数量相同的买单或买单。锁单是一门复杂的资金运用技术,其结果的好坏在于锁单的时机和解锁的技巧。它既可能使你两面获利,也可使你两头受损。五、正确使用止损限价单正确使用止损限价单,首先理念上必须认同不怕错,就怕拖的原则,无论你信心多大,多大把握,一旦走势不利出现浮动损失,就要承认错误,壮士断臂。在技术上,何点设限,必须依图表关口,心理关口,本身对亏损的容忍及承受能力等三方面去考虑。要想克服拖病,就要认真做好计划,并严格遵照执行,一到止损点就要彻底认赔斩仓,防止损失放大。

期货交易资金管理问题

期货交易技巧之“如何管理头寸”1.八成须获利,否则追悔莫及 在期货交易过程中,帐面出现盈利时,只有将头寸平仓获利才能真下成为现实的利润。常说只须八成获利,当帐面利润达到自己预计的七、八成时,应该获利退出来,剩下的二、三成就只当是送给别人了,做期货需要这种从容、大度和洒脱的态度。如果坚持这样做,也是避免固执,培养随行就行习惯的好办法。况且明天的市场会如何是谁也不知道的,如果不及时平仓,市场很可能迅速向着与自己的头寸不利的方向大幅度变动,甚至会到达或是远远超过持有头寸的价位,那时的悔恨心情是一方难尽的,但已是无济于事。 2.犹豫时获利平仓一半 在持有头寸出现帐面盈利,而不知是否该获利出来时,可以立即将持有头寸的一半平仓获利,留一半在市场。这样当市场更加上海或是越发下跌时,都不至后悔。 3.坐失良机 由于单纯的贪得无厌,刚愎自用,或是使卖空头寸错过在低价位获利平仓出来的机会,或是使买空头寸错过在高价平仓出来的机会,从而丢掉了难得的应得收入。投机家中失败者大多数都是因为坐失良机。 市场的波动规模越大,在越接近峰顶或谷底附近时的价格变化就越激烈,为了获得最大的利润,得到最后价格变化最激烈时的理想价格,或是因为以前预测很准而忘乎所以,把“八成须获利”“两种后悔”等古来警句的指教都抛在了一边,这种盲目在市场交易的投机都越多,坐失良机的现象也就越多。 4.设止损点和获利点 所谓设止损点就是停止损失,把亏损控制在最小。在入时设好亏损到达多少时就退出来。或是当价格向着自己的头寸亏增加的方向变动时,到某一个价位就自动退出来,这种作法的最大好处就是可以避免一失足成千古恨的情况发生,能够保存实力。止损是控制风险的宝贵手段,但应特别留意以下三点。①如果止损点的价格设的不切实际,在上升市场的暂时调整或下降市场的暂时反弹时执行了止损,那就比较惨了。②可能会有许多人在同一个价位设了止损,由于这些大量的止损单,市场有时会更激烈地暴涨暴露。③一旦确定了止损点的价位,就不应该再任意变更。 5.斩仓价值千金 在市场固执、我行我素是最严重的癌。头寸出现了帐面亏损,并且预计亏损还将增多时,必须勇敢果断地判断,斩仓。把损失控制在最小限度,为再次入市保留资金。 尤其是在不走运的时候,斩仓是非常重要的事情,要虚心体会。 6.反手交易 反手交易是指把现在所持有的头寸全部平仓之后,重新建立与此相反的头寸。把现在持有卖空头寸全部平仓之后重新买进入市就叫反手买进。 反手交易有两种情况。一是将帐面有盈利的头寸平仓获利之后,建立相反的头寸。通过市场向相反的方向变动而再次获取利润。一是将帐面亏损的头寸斩仓后,为了弥补损失而反手入市。反手入市,反手入市的大多数都是亏损头寸的反手。 反手交易作为期货交易战术是大动作,若成功实属非常漂亮的决定性招数,当然失败的风险也很大,尤其是亏损头寸的反手交易失败的例子比较多。到了必须反手的地步无疑是因为自己怕预测失误,精神上受到打击而情感急躁,因此对行情判断缺乏准确性,只忧虑快点把亏损补上早点获利,不是在已经涨到相当程度的市场买进就是在谷底卖出而陷入困境。 7.用小头寸摸市场 无论在什么场合,市场上升百分之三十,毫无疑问可以判断为离峰顶范围很近,在这样的场合先用小的试探性头寸卖空看看,细致观察市场是不是按照自己预测的那样离峰顶很近。 如果这个小头寸不赚钱,就应判断离峰顶还远,必须谨慎节制卖空。但如果这个小头寸逐渐有些盈利,应看作是卖空的机会,采取一举集中卖中战术。总之,要是持有买空的头寸就该试着卖空小的头寸,看是不是离峰顶差不多了。 用试探头寸入市观察市场的情况是十分重要的,不公限于初做期货者,注是投机老手也需要这样去做。 8.小头寸易成功,大头寸易失败 如果没有相当的资金实力和对市场有绝对的把握,做大头寸是会产生风险的。小头寸不但断念斩仓容易,反手入市也容易。而一个大头寸却是很难做到这些。这就是小头寸容易成功,大头寸容易失败的根本原因。 9.分割法风险小 做期货,认为是谷底就是一次投入全部资金买进大量期货合同的作法是愚蠢的,必须分两次、三次买进,这就是分割法。在资金上应留有一定的余地,应该充分试探性的买进和真正的买进,并且投资金的限度不得超过准备资金的三分之一。 要真是谷底,一次性全部买进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但如果是在高价位买进了,一次暴跌就会失去所有的利益,甚至会倾家荡产。如果认为机会只有一次,无论如何容易带有赌博色彩。市场是设刺意味很浓的,尤其是在这时候,很容易干在高价位买进的事,失败的机会相应也就多。 相反如果分两次、三次买进,即使是第一次的想法错了,亏损也是很限的,还有第二次、第三次成功的机会,因此风险也就相应减少了。如果最初是成功的,那么当然可以放心大胆的不断买进入市。 分割法有“金字塔”,“逆金字塔型”,还有“金刚石型”方式。在这里就一般的“金字塔型”做简单说明。①如果跟预测的相反,市场向与自己的头寸相反的方向变动,那么就将最初入市的头寸斩仓出来。②即使最初的头寸失败,还有第二次、第三次获得成功的机会,向亏损加码法那样,一面等待机会,一面把持有头寸的平均值调整的更有利于自己。③如果最初入市的头寸对路,那就不断增加入市头寸使利润变得更大。 分割的优势很多,最主要的还是能分散风险,这样相应地取得成功的机会就多了。 10.“平难”与“赔钱加码” 难是灾难的难,在这里是亏损的意思。比如持有亏损的买进头寸时,通过在低价位继续买进来降低亏损头寸的平均价格,把亏损平均化就称为平难战法。预测市场不会跌至某个点以下、或是即使一时跌破在不远的将来也一定能回到这个点,并且将远远回升到这个点以上。那么就事先给经纪商在这个价位留一个价格限定买进指令。在这个点以下的价格不断买进,这就叫平难下跌买进法。相反的场合为平难上涨卖出去。下跌买进的场合,最初的买进指令是带有试验性的,头寸量不易过大,随市场不断下跌而逐渐增加买进头寸是比较理想的方法。 平难战法使每张头寸的损失程度减少,但因买空头寸是扇形增加的,全部买空头寸的亏损总额将会达到巨大的金额,当自己对市场的预测不正确时,反而会成为很大的包袱。因此若没有足够的资金,成功是难望的。 平难的方法有一个MARTINGACG,赌输后把赌金加倍,最后获胜的方法。在市场称为倍培平难。这种方法在最初的阶段还可以,如果是陷得很深而失败那将造成不可挽回的结果。 11.“双向头寸法”,“封口头寸法” “封口头寸法”是指自己的头寸因为预测失误而亏损,为了不出现更多的亏损,一时在市场建立与起初入市头寸数量相同,方向相反的头寸,在认为适当的时期,将一方的头寸先平仓,留下另一方头来获利补亏,以至反亏为盈的方法。 这是对自己持有头寸的保险,是纯投机性质的。跟通常的托底保值有两点不同:①通过同样的期货来保险期货上的预见测,②倘若最初的头寸不亏损就没有保险的必要。 “封口头寸法”的场合,必须注意的是拆掉一方头寸的电动机,如果拆错了,就成了所谓的“双向头寸双亏损”。若不是在非常特殊的场合,不应该把帐面盈利头寸拆掉,只留下亏损头寸,这是投机取巧的作法,一般应该把亏损的头寸先斩仓,留下帐面有盈利的头寸。这是因为亏损的一方在性质上是逆着现在的市场方向的,这种头寸早一点处理了到是高明的。而帐面有盈利的一方是顺应现在的市场波动的。留在市场有更大的获得机会。要得到“亏损小点,利润大点”的理想结果,象这样拆掉封口头寸的方法是相当重要的。 12.头寸量也是风险 头寸量也是风险,在期货做得相当顺市或是相当走运的时候是很难体会到这一点的。象“谁也不知道明天的市场”那样,今天很顺利的头寸明天就不一定还是这样,也许市场会反向。一百张顺市的头寸当然要比十张顺市的头寸盈利得,这是毫无疑问的。可反过来去运走,一百张逆市的头寸要比十张逆市头寸多亏十倍,如果情况不断地继续恶化,那么一百张逆市头寸的亏损增加金额比起十张来将是惊人的巨大,若亏损达到一定程度以上,还要涉及到追加保证金或是强行平仓,结果将令人惨不忍睹。 因此入市交易前要先充分考虑自己的资金实力,不要孤注一掷,要认真研究市场,研究“试探法”、“分割法”,力争小头寸赚钱。 13.持有头寸的品种和合同数不宜过多 人的精力总是限的,能够同时认真对付的至多也不过三种商品,就是说最好不要持三种商品以上的头寸。品种多时,好象是对每种商品都在认真地盯着,其实对它们微妙而富有意义的变化已经是漫不经心或是力不从心了,等变动了许多以后再反应过来时,良机已经过去了,只留下了后悔。 同样,同一种商品的持有合数也不宜过多,合同多起来,价格上下激烈变动,有时就不知道该处理哪一种合同了,不但该赚到手的钱赚不到,时间长了,还会造成很多不必要的损失。

债券资金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为切实规范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办法。1、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要求(1)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要求。专项债券资金的使用应当严格对应到项目资本性支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不得调整项目,不得调整资金使用用途,并在规定时间内支出完毕。(2)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范围。对照编制“一案两书”时的建设内容支付相关工程费用,不得支付在建设内容以外的其他工程费用。2、专项债券资金拨付资料(1)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对专项债券资金的拨付实施审批和监管,项目管理使用单位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齐全性、合规性负责。项目管理使用单位向项目具体实施企业或个人各类款项提报支付必须提供如下资料:项目建设需要支付的土地价款划拨建设用地相关文件;项目规划设计及建设过程中进行必要的费用支付,提供支付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发改部门批复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工程量清单、工程进度表(监理单位确认)、施工单位支付申请、监理单位支付证书、工程照片等。(2)专项债券资金拨付资料一式肆份。财政局、项目主管部门、项目管理使用单位、项目具体实施企业各留存一份。法律依据:《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规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等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以下简称一般债券)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含经省级政府批准自办债券发行的计划单列市政府)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一般债券采用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形式。第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依照国务院下达的限额举借的债务,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债券资金收支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第四条 一般债券期限为1年、3年、5年、7年和10年,由各地根据资金需求和债券市场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但单一期限债券的发行规模不得超过一般债券当年发行规模的30%。第五条 一般债券由各地按照市场化原则自发自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发行和偿还主体为地方政府。第六条 各地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一般债券信用评级,择优选择信用评级机构,与信用评级机构签署信用评级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第七条 信用评级机构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信用评级工作,遵守信用评级规定与业务规范,及时发布信用评级报告。第八条 各地应及时披露一般债券基本信息、财政经济运行及债务情况等。第九条 信息披露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投资者对披露信息进行独立分析,独立判断一般债券的投资价值,自行承担投资风险。第十条 各地组建一般债券承销团,承销团成员应当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金融机构,具有债券承销业务资格,资本充足率、偿付能力或者净资本状况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第十一条 地方政府财政部门与一般债券承销商签署债券承销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承销商可以书面委托其分支机构代理签署并履行债券承销协议。第十二条 各地可以在一般债券承销商中择优选择主承销商,主承销商为一般债券提供发行定价、登记托管、上市交易等咨询服务。第十三条 一般债券发行利率采用承销、招标等方式确定。采用承销或招标方式的,发行利率在承销或招标日前1至5个工作日相同待偿期记账式国债的平均收益率之上确定。承销是指地方政府与主承销商商定债券承销利率(或利率区间),要求各承销商(包括主承销商)在规定时间报送债券承销额(或承销利率及承销额),按市场化原则确定债券发行利率及各承销商债券承销额的发债机制。招标是指地方政府通过财政部国债发行招投标系统或其他电子招标系统,要求各承销商在规定时间报送债券投标额及投标利率,按利率从低到高原则确定债券发行利率及各承销商债券中标额的发债机制。第十四条 各地采用承销方式发行一般债券时,应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承销规则,明确承销方式和募集原则等。各地采用招标方式发行一般债券时,应制定招标规则,明确招标方式和中标原则等。第十五条 各地应当加强发债定价现场管理,确保在发行定价过程中,不得有违反公平竞争、进行利益输送、直接或间接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及其他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第十六条 各地应积极扩大一般债券投资者范围,鼓励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在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投资一般债券。第十七条 各地应当在一般债券发行定价结束后,通过中国债券信息网和本地区门户网站等媒体,及时公布债券发行结果。第十八条 一般债券应当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总登记托管,在国家规定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分登记托管。一般债券发行结束后,符合条件的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等上市交易。第十九条 企业和个人取得的一般债券利息收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5号)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第二十条 各地应切实履行偿债责任,及时支付债券本息、发行费等资金,维护政府信誉。第二十一条 登记结算机构、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等专业机构和人员应当勤勉尽责,严格遵守职业规范和相关规则。对弄虚作假、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列入负面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二十二条 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加强对一般债券的监督检查,规范一般债券的发行、资金使用和偿还等行为。第二十三条 各地应将本地区一般债券发行安排、信用评级、信息披露、承销团组建、发行兑付等有关规定及时报财政部备案。一般债券发行兑付过程中出现重大事项及时向财政部报告。一般债券每次发行工作完成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将债券发行情况向财政部及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报告;全年发行工作完成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将年度发行情况向财政部及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报告。

如何加强中小企业资金管理

目前,大部分大型企业、部分上市公司的资金管理有一些成功的经验,资金的融通渠道和管理运用尚好,但大部分中小企业资金管理存在问题,本文主要针对中小型企业的资金管理提出自己的看法。 一、目前中小企业资金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素质技能低下造成信息失真,无法为企业的管理决策提供依据。现代企业管理的核心是信息管理,企业必须掌握真实准确的信息来控制物流、资金流等。然而,目前我国相当多的中小企业存在信息不准现象,严重影响企业管理层的决策。 (二)中小企业的管理层素质技能不高,对中小企业的监控不力,缺乏对资金运用的严格控制。公司管理层对各项资金运用环节普遍存在着监控不力甚至内部人为不遵守财务制度的现象,虽然大部分中小企业都制定了财务制度、设置了专职监管人员,但往往违反制度的首先是企业的管理层,使得企业的监管人员形同虚设、无法有效地发挥作用。 (三)由于中小企业的管理层和财务管理人员素质技能低下造成资金散乱,使用效率低下。主要表现在:1.多头开户,资金严重失控;2.投资决策随意性大,盲目投资,失误多、损失大;3.大量资金沉淀严重、库存比例过高、外欠账居高不下,资金周转速度慢、周转不灵。 二、针对上述存在问题,为了提高资金周转速度和资金的使用效益,节约资金成本,笔者认为,中小企业要搞好资金管理,企业的管理层和财务管理人员,甚至全体员工都要努力提高自己的素质技能,特别是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技能,努力提高管理水平,每个人都要从劳动者整体利益出发,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维护劳动者的利益,就是维护自己的利益;企业的管理层要带头遵守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科学决策、减少失误。中小企业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资金管理工作。 (一)核定资金的合理需要量。企业应以需要与节约兼顾为基本原则,采用先进合理的计算方法,确定资金的合理需要量。资金合理需要量,可以通过现金预算的编制来实现。现金预算的内容,包括现金收入、现金支出、现金多余或不足的计算以及不足部分的筹措方案和多余部分的利用方案等。 (二)确定筹资方案。资金需要量确定后,就要确定如何来筹集所需资金,确定筹资方案。我国目前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市场经济体制,中小企业大多是非国营经济,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难免出现资金困难,资金不足的现象,可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方面从企业内部看,企业销售时尽量采用现金销售或采用订单先收款后发货方式,实在需要赊账的尽量缩短账期、及时催收账款;减少库存,尽快处理积压物资,及时处理闲置、过时、未使用的固定资产;或者通过企业内部职工借款;另一方面从企业外部筹集资金。 (三)合理运用资金。这是资金管理中最富实质性和创造性的的内容。节约成本就是增加收益。合理运用资金就是以最低的成本创造最大的效益。 三、要做好中小企业的资金管理还应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对现金流量分析,严格控制现金流入和流出,保证支付能力和和偿债能力,树立“钱到哪里,管理就紧跟那里”的观念,将现金流量管理贯穿于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高度重视企业的支付风险和资产流动性风险。严把现金的出入关口,对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进行严格管理。 (二)推行全面预算管理,严格控制事前、事中资金支出,保证资金的有序流动。预算编制采取逐级编报、逐级审批、滚动管理的办法,预算一经确定,即成为企业内部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法定依据,不得随意更改。 (三)加强内部审计,健全内部审计监督制度,强调内部审计与监督不仅仅是对财务会计信息的和经营业绩真实性与合法性的结果性审计与监督,而且更重要的是对企业规章制度和重大经营决策贯彻执行情况的过程性审计与监督,将更多的精力放在管理审计中去,强化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保证企业各项经营活动都在有序地进行。 (四)强资金支付审批制度的管理,避免权利过分集中。企业应根据业务范围和金额大小,分批确定资金审批人员。相关热词:加强中小企业资金

什么是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管理账户

对选择我行作为存管银行的客户,我行为其设立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管理账户(简称“管理账户”),管理其用于证券买卖用途的交易结算资金数据。管理账户为虚拟账户,不存放真实资金。管理账户作为客户证券资金台账的映射,反映投资者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余额的变动明细,并记载客户的银行结算账户和客户的证券资金台账之间的银证转账对应关系。我行为投资者提供查询管理账户变动明细的渠道。

保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节资金运用范围第六条保险资金运用限于下列形式:(一)银行存款;(二)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三)投资不动产;(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保险资金从事境外投资的,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第七条保险资金办理银行存款的,应当选择符合下列条件的商业银行作为存款银行:(一)资本充足率、净资产和拨备覆盖率等符合监管要求;(二)治理结构规范、内控体系健全、经营业绩良好;(三)最近三年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四)连续三年信用评级在投资级别以上。第八条保险资金投资的债券,应当达到中国保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且符合规定要求的信用级别,主要包括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债券。第九条保险资金投资的股票,主要包括公开发行并上市交易的股票和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投资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和以外币认购及交易的股票由中国保监会另行规定。第十条保险资金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其基金管理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公司治理良好,净资产连续三年保持在人民币一亿元以上;(二)依法履行合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最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三)建立有效的证券投资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之间的防火墙机制;(四)投资团队稳定,历史投资业绩良好,管理资产规模或者基金份额相对稳定。第十一条保险资金投资的不动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其它附着于土地上的定着物。具体办法由中国保监会制定。第十二条保险资金投资的股权,应当为境内依法设立和注册登记,且未在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第十三条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不得使用各项准备金购置自用不动产或者从事对其他企业实现控股的股权投资。第十四条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对其他企业实现控股的股权投资,应当满足有关偿付能力监管规定。保险集团(控股)公司的保险子公司不符合中国保监会偿付能力监管要求的,该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不得向非保险类金融企业投资。实现控股的股权投资应当限于下列企业:(一)保险类企业,包括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以及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二)非保险类金融企业;(三)与保险业务相关的企业。第十五条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从事保险资金运用,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存款于非银行金融机构;(二)买入被交易所实行“特别处理”、“警示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特别处理”的股票;(三)投资不具有稳定现金流回报预期或者资产增值价值、高污染等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的企业股权和不动产;(四)直接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五)从事创业风险投资;(六)将保险资金运用形成的投资资产用于向他人提供担保或者发放贷款,个人保单质押贷款除外;(七)中国保监会禁止的其他投资行为。中国保监会可以根据有关情况对保险资金运用的禁止性规定进行适当调整。第十六条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从事保险资金运用应当符合下列比例要求:(一)投资于银行活期存款、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银行债券和货币市场基金等资产的账面余额,合计不低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二)投资于无担保企业(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0%;(三)投资于股票和股票型基金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0%;(四)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相关金融产品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4%,两项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五)投资于不动产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0%;投资于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3%,两项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0%;(六)投资于基础设施等债权投资计划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0%;(七)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对其他企业实现控股的股权投资,累计投资成本不得超过其净资产。前款(一)至(六)项所称总资产应当扣除债券回购融入资金余额、投资连结保险和非寿险非预定收益投资型保险产品资产;保险集团(控股)公司总资产应当为集团母公司总资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未上市企业股权相关金融产品是指股权投资管理机构依法在中国境内发起设立或者发行的以未上市企业股权为基础资产的投资计划或者投资基金等;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是指不动产投资管理机构依法在中国境内发起设立或者发行的以不动产为基础资产的投资计划或者投资基金等;基础设施等债权投资计划是指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专业管理机构根据有关规定,发行投资计划受益凭证,向保险公司等委托人募集资金,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等,按照约定支付本金和预期收益的金融工具。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应当控制投资工具、单一品种、单一交易对手、关联企业以及集团内各公司投资同一标的的比例,防范资金运用集中度风险。保险资金运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中国保监会制定。中国保监会可以根据有关情况对保险资金运用的投资比例进行适当调整。第十七条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和非寿险非预定收益投资型保险产品的资金运用,应当在资产隔离、资产配置、投资管理、人员配备、投资交易和风险控制等环节,独立于其他保险产品资金,具体办法由中国保监会制定。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ZFX山海证券的资金管理模式是客户资金和平台的运营资金分离存管的吗?

对呀,这个平台的资金管理模式就是客户的资金和平台的运营资金分离存管,他们的这种资金管理模式是比较规范严谨的,也是严格遵守英国FCA的客户资金管理规则,而其是受英国FCA监管的交易平台。

资金管理模式_集中管理模式下的资金管理问题探讨

集中管理模式下的资金管理问题探讨 内 容 摘 要 企业集团实行资金集中管理的必要性为有利于积聚闲散资金, 互补余缺企业集团通常由跨行业、跨地域、多层次的法人企业及非法人分支机构组成。它们面临的发展机遇存在着差异。一些企业由于发展机遇好, 业务增长迅速, 可能出现资金短缺的困境; 而另一些企业由于业务成熟, 可能出现资金大量闲置。实行集团资金集中管理能够有效地调剂全集团内的资金余缺。 随着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体制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如何强化财务管理已经成为我公司财务人员所面临的新课题。因此针对我公司实际,探讨我公司的财务集中化管理,使我公司能够内部财务信息共享,提高整体利益和竞争力,就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资金管理 集权式资金管理 目 录 一、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资金管理的现状分析······································1 (一) 企业资金的内涵····························································1 (二) 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的资金现状·············································1 二、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的资金流入构成··········································1 三、集权式资金管理模式··························································2 (一)资金管理的集权式模式······················································2 (二)资金管理模式总体目标······················································2 (三)集权式资金管理的实施途径··················································3 四、上海地铁完善财务体制后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5 (一)上海地铁完善体制后的成效··················································5 (二)上海地铁完善体制后需要加以改善的方面······································6 五、结论········································································6 参考文献·······································································7 集中管理模式下的公司资金管理问题探讨 一、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资金管理的现状分析 (一) 企业资金的内涵 企业的资金具有狭义和广义两层含义:狭义的资金即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可使用的现金总和;广义的资金则指企业一切资源价值的货币表现,它的实质是社会再生产过程中运动着的价值。广义资金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包括狭义的资金、实物资产甚至是无形资产。由于企业所有的资源对其生产经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所以人们更多地从广义层面来理解资金,本文的讨论也遵循这一惯例。 企业的资金总是处于不断地运动之中,资金管理是对资金运动的管理,即对资金的筹集、投放、耗费、收入和分配的管理。资金管理与财务管理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财务管理是对企业再生产过程中客观存在的财务活动的管理,而企业的财务活动就是企业的资金运动。由此可见,资金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中之重,企业资金的周转是否顺畅、快捷决定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如何使企业资金周转迅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是企业资金管理者所关注的问题。随着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资金管理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二)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的资金现状 1. 目前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地铁)资金缺口比较大,资金相对紧张。随着06年上海地铁正式并入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通集团),使上海地铁的体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从独立的一级法人成为了由申通集团所属的一级法人,企业性质也从交通运输类企业转变为服务类企业,以致相应财务核算及资金运作也发生巨大变化:地铁运营的票款收入每日全额上缴申通集团;上海地铁每年所需发生的成本支出按照年度上报的预算计划由申通集团每月等额下拨。上海地铁本身就为中型国有企业,下属10个公司,企业职工总人数超过1万人,资产总额超过10亿元,由于资金来源的受限,造成了上海地铁的流动资金非常紧张,因此,资金的有效运用与控制显得尤为重要,目前上海地铁的高层对资金管理也非常重视和关注。 2. 公司资金管理相对局限于传统分布式的财务管理。在相对传统的管理模式下,上海地铁的资金管理有以下几点表现:上海地铁总部无法有效实时监控下属单位的下拨生产资金后各分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下属各分公司的资金信息的反馈需层层上报进行汇总,缺乏时效性、真实性、准确性。 二、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的资金流入构成 资金同其它事物一样,是不停地运动着的。上海地铁的经济活动中也同样存在着资金和资金的运动。因此,为了正确地管理好和使用好资金,必须首先了解上海地铁资金构成及资金运动。然后,我们才可以从目前上海地铁财务与资金管理情况的研究出正确的管理途径。 本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渠道: 1. 主营业务收入:申通集团根据上海地铁上报的成本预算每月拨入的流动资金,这部分收入主要用于既有线路(已经投入运营的地铁线路)的成本费用开支; 2. 其他业务收入:本公司对外承接的技术咨询、设备调试、电费管理费、场地租赁费等; 3. 单列项目:大修、更新、专项项目,专款专用性质; 4. 新线开办:新线线路申通集团予以拨付,用于新线试运营准备费用; 5. 公共交通卡收入资金:每日公共交通卡在地铁范围内的交易资金,月底与交通卡公司清算。 三、集权式资金管理模式 如何加强资金管理是国有企业普遍面临的一个问题。笔者认为,资金管理的最基本的问题是资金管理的模式问题,即选择何种模式更有利于企业提高资金管理的效率以及如何在企业中实践这种模式。一般而言,采用何种模式与企业的特征相关,每个企业都有各自的特点,而每个企业也同样有共同处,鉴于一些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改革先例,讨论上海地铁的资金管理模式以及如何在实践中具体实施这种模式。 (一) 资金管理的模式:集权式 企业的资金管理模式一般可分为集权式和分权式两种基本模式。所谓集权式的资金管理,是企业的资金管理几乎都集中于企业的高层,企业总部对下属单位、部门进行严格的控制和统一管理,下属各单位、部门几乎没有任何权利决定企业资金的运转。分权式资金管理,是指下属单位拥有充分的资金管理权限,下属单位可以自主地进行资金的筹集、使用和分配,企业总部几乎不直接干预。一般而言,集权式比分权式更具全局观,它提高了整个公司的资金筹措和使用的效率,因而,更能保证整个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而分权式在提高各下属单位的积极性、抓住市场机会、减少决策失误等方面具有集权式所无法比拟的优势。由于集权式和分权式的资金管理模式各有其长短之处,在实际的经济生活中,完全的集权和完全的分权十分少见,大多数是这两种基本模式的混合体。因此,绝对地区分集权和分权不现实也是没有必要的,本文所讨论的集权和分权就是一种相对的概念。如果集权的程度大于分权,本文就认为其为集权式。反之,则为分权式。 (二)资金管理模式总体目标 企业的资金管理采用何种模式须区分其具体情况而定。一般而言,资金管理模式受该企业所属行业、企业本身的管理体制、企业的发展阶段以及管理文化等因素的影响。企业的资金管理必然与企业整体的管理体制相协调。集权管理体制的企业必然不会下放其资金管理权这一重要的管理权利,反之,实行分权制管理的企业也偏向于下放资金管理权。在发展初期,企业的规模及管理的跨度不大,管理总部有能力采用集权管理。当企业发展到一定的程度,规模和管理跨度增大,集权式管理无法适应新的环境,企业偏向于分权式。企业的文化也会影响资金管理模式,欧美公司的“自由民主”思想使它们一般尊重有着独立法人地位的子公司的经营决策,相反,东方的文化则易于使企业采用集权制。目前,我国的大部分国有大中型企业都采用集权制的整体管理模式,而且众多的跨国企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因此集 权式的资金管理应较为适宜。 应实行资金集中管理模式,构建IT 环境下的动态资金管理即时平台。资金管理提供资金预测的功能,通过资金预测来预计未来一段时间资金的盈余或缺口,并进行相应的筹资和投资管理;通过对资金占用成本的计算与考核,有效监督和控制企业的资金使用状况;提供多角度、多层次的资金分析和控制。 旨在建立起一整套以结算中心为核心的公司财务管理信息系统,以结算中心为枢纽,实现资金的集中管理与控制,杜绝资金分散、沉淀、闲置、体外循环的弊端;建立严格的结算制度、操作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为下级单位提供完备的结算、资金调剂、财务管理、咨询等方面的服务,并对公司的现金流量实施即时跟踪、监督,切实掌握整个公司的资金运营动向;公司通过结算中心管理信息系统的实施,充分利用已有的计算机硬件及软件资源,综合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技术、信息及网络技术将经营活动过程中的资金流、信息流有机集成并优化。 (三)集权式资金管理的实施途径 企业的管理最终都须落实于制度的设计与执行,资金管理也不例外。上海地铁实施集权式资金管理可以通过设计一套与之相适应的制度来落到实处。这套制度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 组织控制。所谓组织控制,就是为保证上海地铁总体目标的顺利实现而在企业组织结构层面采取的措施,包括组织机构的设置和相应的权责利分配。在集权制下,上海地铁的资金管理的组织控制主要是通过财务结算中心(或称为财务集中管理) 和财务委派制两个途径实现。 财务结算中心(或财务集中管理)一般是大中型企业内部独立部门或非独立核算、非自负盈亏的子公司,从实质上看,它把财务公司的运作机制引入企业内部,对整个企业的资金实行统存统贷管理。它利用企业内部所属单位资金收支的时间差,把分散在企业各部分的资金集中起来,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分配和统一使用。对外,由财务结算中心(或财务集中管理)实行统一账户,统一对外结算,统一存款、贷款;对内,财务结算中心提供内部转账支付、内部存款、内部贷款业务。企业所属单位统一在财务结算中心开户,企业所属单位相互提供的服务直接通过结算中心划拨或内部转账结算,多余的资金可存入结算中心按时计息,资金缺乏时可向结算中心借款。经过实践证明,财务结算中心(或财务集中管理)在企业集中资金管理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它能强化资本经营意识,盘活存量资金,降低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达到资金优化配置的目的;另一方面,有利于加强对下属单位资金的管理,控制不合理的开支,避免重大资金流失。 财务委派制指为了维护企业的总体利益,强化对下属单位的资金监管,企业总部向下属单位派出财务人员履行财务职能,派出的财务人员由总部直接任命,由总部财务部门垂直领导,其绩效评估由总部负责,各下属单位无权干涉财务委派人员的工作。财务委派制可以只派出关键的财务人员,如财务主管或财务总监,由他们负责下属单位的资金管理工作,其他的非关键的财务人员可由财务主管选用或下属单位任命。另外一种形式是,下属单位的所有 财务人员都由总部财务部门派出,下属单位完全没有财务人员的任命权。企业的规模和集权的程度决定了委派制的具体形式,规模大、集权程度较低的企业往往适宜采用第一种形式,而规模小、高度集权的企业可采用后种形式。目前,我国的大中型国有企业普遍采用的是第一种形式,由派出的关键财务人员负责下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由于上海地铁规模相对较大,各下属公司与上海地铁总部的物理距离相对较长,采用的也为仅任命财务主管的财务委派形式。 2. 信息传递机制。信息传递机制应该分为两个方面来研究:信息传递的软件部分和硬件部分。 一套良好的信息传递机制对企业特别是集团式企业的资金管理十分必要,采用集权制管理的企业尤需注意这一点。在资金管理集权制下,企业总部更多扮演管理决策者的角色,下属公司充当执行者角色。企业总部对下属公司的资金管理的所有重大决策起直接的决定性的作用,因此总部需要及时地充分地获得与下属公司的相关资金信息,而总部作出相关决策后,需将决策信息及时传达给下属公司并要求他们遵照执行。一个有效的双向信息传递体系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影响着资金管理决策的正确性和执行的有效性,这其中从下往上的传递更为重要。信息传递机制实际就是建立一套相应的制度规范。从下往上,企业总部应该明确提出信息规范;总部需要哪些资金管理信息,具体包括信息的内容、质量以及信息的传递时间;下属公司的哪个部门负责提供资金管理信息,并落实到具体操作的个人;下属公司的哪些人为上报的资金管理信息的质量负责,一般除了实际操作者还应包括下属公司的负责人;上报资金管理信息由总部哪个单位接收,也需具体落实到个人;上报的资金管理信息应由谁进行处理;重大资金管理信息的处理意见应由何人出具,是否应上报更高层管理者?总部对资金管理信息处理完成作出决策后,应及时传达到下属公司,因此,企业也须对信息的从上往下传递进行类似的规范。 以上为信息传递的软件部分,而硬件部分主要为, 建立安全、高效的信息传递平台,为信息传递提供保障。 由于很多大型国有企业由于自身的市场运作需要,并不是都把总部和下属公司安排在一起集中办公,巨大的物理距离给信息传递的时效、安全带来了问题。由高端的计算机组、安全的网络通讯等组成的信息传递硬件平台,可以毫不夸张的说,是这样跨地域设立机构的企业实行集权式管理的基石。有了这样的硬件平台,就能第一时间保证企业总部和下属公司、下属公司之间的信息通畅及资源共享。 3. 资金预算机制。资金预算是资金管理的基础,是实现资金良性循环的首要环节。有效的资金预算制度能为企业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有效使用资金打下良好的基础。国家对资金预算十分重视,财政部2002年颁发的《关于企业实行财务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企业运用现代管理理论和方法,在科学经营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围绕企业战略目标对一定时期内企业资金的取得和投放、各项收入和支出、企业经营成果及分配等资金运作作出具体安排。目前,上海地铁在集权制资金管理体系下,资金预算的授权、审批和考核权利都应集中在上海地铁总部的财务预算部门。预算的编制和执行的是自上而下的模式由总部的财务预算部门 领导进行。各职能部门根据企业的战略制定年度预算总目标,并层层细分至各下属公司,各下属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反馈到上海地铁总部的各职能部门。经过多次反复、达到平衡后,上海地铁总部的各职能部门将最终资金预算报财务预算部门进行汇总,并上报申通集团审查通过后方可正式下发并执行。各职能部门和下属公司在执行预算过程中,需按月上报执行情况并加以说明,由财务预算部门汇总各部门及下属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跟踪分析(尤其是重大的、例外的项目分析)并及时反馈信息。如因实际情况变化,需对预算进行调整,严格按照逐项申报、审批制度,由预算职能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预算部门提出调整意见及审批。最后,财务预算部门应对各下属公司实际执行预算的情况进行考核评价。总之,企业的一切收支都纳入预算管理,把预算管理贯穿于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发挥预算对实现企业经营目标全过程的控制和协调作用,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4. 资金管理决策机制集权制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决策权集中于高层。当然,所谓决策权集中并不是所有的决策权都集中,而主要指重大的决策权。对不同的企业,重大性的含义并不相同,但是一般包括以下事项: (1)重大筹集资金事项,筹集资金是资金运动的起点,是使用资金的前提。企业要进行生产经营活动,首先就必须筹集足够的资金。不同的资金筹集渠道和筹集数额对企业有不同的影响。资本性筹资可能会改变企业的权益结构,负债性筹资不仅会改变企业的资本结构,还通常会增加企业的财务风险,过度的负债甚至会威胁企业的生存。因此,对重大筹资事项的决策权应该严格掌握在公司高层,并形成制度。 (2)重大投资事项。企业应该集中投资决策权,形成相对集中规范的投资决策体制,特别是投资规模和投资期限较长的投资项目,其决策权一定不能下放。对于自控能力差、管理不规范的下属单位,任何资本性支出的最终决策权都应该留在企业总部。 (3)其他重大事项。所谓重大事项是指对企业资金产生重大影响,如企业的并购、清算等事项,企业需从整体发展战略出发,加强对这些事项的监督管理。 (4)日常资金活动中的例外问题。一般情况下,企业无需直接干涉下属的日常资金活动,但如果遇到某些数额特别大且对企业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企业应将决策权集中于高层。 (5)资金管理监督机制。集权制的资金管理集中的主要是决策权。但是,执行职能仍然保留在下属各单位、各部门,所有的决策最终须落实于执行。因此,为了最终实现优化资金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目标,企业有必要对执行的过程和结果予以监督。内部审计是监督的一个重要的手段。企业首先应加强内审机构的权威和职能,健全内部审计监督控制机制。内部审计工作需由企业内独立于各下属单位部门的审计部门统一组织,内部审计人员既可常规性地审查下属单位资金管理制度的遵守情况,又可以专门针对资金使用中的某一问题进行审查,如是否私设了小金库、是否存在应收账款不实等。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应向高层管理者直接汇报并及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理。内部审计与监督不应仅仅是对财务会计信息和经营业绩真实性与合法性的结果进行审计与监督。而且更重要的是对企业 规章制度 和重大经营决策贯彻执行情况过程的审计和监督,将更多的精力放到管理审计中去,强化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保证企业各项经营活动都在严格的程序下进行。 四、上海地铁完善财务体制后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一)针对上海地铁各类银行账户繁多、使用效率不高等管理粗放问题,本公司从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入手,把精细管理具体到资金运作的每个环节,提出了资金安全管理、效益管理、预算管理及缴拨款管理等多方面的严格要求,进一步严格实行印鉴分管和内部稽核制度;在采购和委外合同环节统一实施招投标制,同时规定必须依照计划、协议、审计决算等按工程进度支付款项;对日常生产经营过程实行成本费用控制,建立事前预算、事中控制、事后反馈的预算分析控制体系;对各项缴拨款实行每月按计划缴拨,每季据实清算制度;严禁资金外借和对外担保,建立贷款“统借统还”制度。 推行资金全面预算管理,开创资金精细管理新局面。上海地铁坚持以资金的集中有效管理为基础,坚持采取全面预算管理手段,把实施对现金流的全程监控作为深入开展资金精细管理的原则性要求,平衡资金余缺,使有限资产充分贡献现金流,发挥资金整体效能,实现资金优化配置,通过拓宽并适时监控各项资金流,提升资金收益质量;实行资金集中调配,统一管理,提升资金配置效益,进一步发挥了财务管理的决策支撑作用,从而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通过资金集中有效运作,本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率较去年同期下降了二十多个百分点。 (二)在集权式资金管理模式下取得成效的同时,还是存在着一些可以加以改善的方面: 首先由于全面预算管理的实行,下属公司完全可以按照预算按时的完成各项预算,但由于缺乏相应的激励和奖励措施,缺乏降本增效的积极性; 其次由于上海地铁设备众多、人员众多等原因,编制预算时间过长,在每年的前几个月还是存在下属公司由于地跌运营需要“先斩后奏”这样的失控情况。这也是在实行集权式资金管理后对信息缺乏分析所导致的; 最后由于只有部分从事集权式资金管理的人员归口上海地铁总部,其他人员还是归口下属公司人事管理,而这些人员对那些“可进可出”的资源实行纵容的态度,影响了经济效益的正确反应,对集中制资金管理起了不良的效果。 五、结论 企业的现实决定了集中制是资金管理的首选模式,而如何实现集权制的资金管理,有赖于企业设置相应的组织机构、畅通信息传递、落实预算管理、健全决策机制以及加强监督。只有这样的企业才能真正发挥集中制资金管理的优势,提高整个企业的资金利用效率,促进整个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参考文献 1. 王化成, 《e 时代财务管理》,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2. 杨雄胜, 《高级财务管理》,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 3. 财政部,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7。 4. 翟志华, “加强和改善财务资金管理的策略[J]”, 《中国工会财会》,2006。 5. 沈庆祥,任丽英, “加强企业财务资金管理的对策研究[J]”, 《会计理论》,2006。

资金管理到底有几种模式?

1、统收统支方式该模式是指企业的一切现金收付活动都集中在企业的财务部门,各分支机构或子公司不单独设立帐号,一切现金支出都通过财务部门付出,现金收支的批准权高度集中在经营者,或者经营者授权的代表手中。统收统支的方式有助于企业实现全面收支平衡,提高现金的流转效率,减少资金的沉淀,控制现金的流出;但是不利于调动各层次开源节流的积极性,影响各层次经营的灵活性,以致降低集团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的效率。2、拨付备用金方式拨付备用金是指企业按照一定的期限统拨给所属分支机构和子公司一定数额的现金,备其使用。等各分支机构或子公司发现现金支出后,持有关凭证到企业财务部报销以补足备用金。3、设立结算中心方式结算中心通常是由企业集团内部设立的,办理内部各成员或分公司现金收付和往来结算业务的专门机构。它通常设立于财务部门内,是一个独立运行的职能机构。4、设立内部银行方式内部银行是将社会银行的基本职能与管理方式引入企业内部管理机制而建立起来的一种内部资金管理机构,主要职责是进行企业或集团内部日常的往来结算和资金调拨、运筹。5、财务公司方式财务公司是一种经营部分银行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其经营范围除抵押放款以外,还有外汇、联合贷款、包销债券、不动产抵押、财务及投资咨询等业务。

广州越秀集团总部资金管理部好不好

广州越秀集团总部资金管理部好。总部资金管理部是职能部门,岗位优秀。秀集团于1985年在香港成立。经过三十六年的改革发展,越秀集团已形成以金融、房地产、交通基建、食品为核心产业,造纸等传统产业和未来可能进入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内的“4+X”现代产业体系。

财务公司是传统资金管理所经历的阶段吗

财务公司是传统资金管理所经历的阶段之一。它是一种特殊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以提供资金融通、咨询顾问、风险管理和投资银行等服务为主要业务。在传统的资金管理中,信托、基金和银行等机构是主要承担资金融通、咨询和风险管理的机构。但财务公司的出现,在某种程度上为经济发展和市场经济的深入推进奠定了基础。在中国,财务公司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在改革开放初期,由于中国的资本市场不健全,财务公司的业务主要是从事银行间拆借、短期融资和票据承销等。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财务公司所从事的业务也发生了巨大变化,从单一的资金融通转变为广泛的风险管理和投资银行服务。

中铝集团资金管理中心属于总部吗

中铝集团资金管理中心不属于总部。中铝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资产)是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是中铝集团非主业资产的管理主体。2013年4月,作为中铝集团统筹管理协同产业的中铝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正式成立运营。2017年11月,中铝资产完成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制,更名为中铝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资金管理公司是干嘛的

解决不良资产。资产管理公司是国务院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成立的以解决不良资产为目的的金融性公司,也是在资本市场上运作的投资银行类公司。

国内外比较好的资金管理系统有哪几家

需求不同选择的定位也不同需要充分比较各个系统的性价比,关键是要看每个不同行业的各个不同需求:1、比如大型企业一般会选择SAP,Oracle这些大的跨国集团;2、而中小如果是要选财务方面的系统一般会优先考虑金蝶用友;3、当然大部分的生产制造业都会选择台湾的系统,比如天心,鼎新等;4、也有很多小型企业价格预算在一两千元的则一般对系统的要求也不高,一般考虑管家婆,速达这些小软件。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应答时间:2021-11-23,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规定

《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规定》是为规范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的法规。法律依据:《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规定》第三条合格投资者应当委托境内托管人(以下简称托管人)代为办理本规定所要求的相关手续。合格投资者委托2家以上托管人的,应当指定1家托管人作为主报告人(仅有1家托管人的,默认该托管人为主报告人),负责代其统一办理业务登记等事项。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依法对合格投资者的资金账户、资金收付及汇兑等实施监督、管理和检查。第五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合格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实行登记管理。第六条合格投资者取得证监会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后,应委托主报告人提交以下材料,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办理业务登记:(一)《境外机构投资者登记表》(见附1)。(二)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复印件。主报告人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核合格投资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国家外汇管理局办理业务登记后将相关业务登记凭证反馈给主报告人。

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规定

法律分析:《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规定》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 2020 年 6 月 6 日起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 2018 年第 1 号)、《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8〕157号)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合格机构投资者数据报送方式的通知》(汇发〔2015〕45 号)同时废止。其他相关跨境资金管理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法律依据:《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规范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境外机构投资者,是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批准投资于境内证券期货市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合格投资者)。第三条 合格投资者应当委托境内托管人(以下简称托管人)代为办理本规定所要求的相关手续。合格投资者委托 2 家以上托管人的,应当指定 1 家托管人作为主报告人(仅有 1 家托管人的,默认该托管人为主报告人),负责代其统一办理业务登记等事项。第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依法对合格投资者的资金账户、资金收付及汇兑等实施监督、管理和检查。第五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合格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实行登记管理。第六条 合格投资者取得证监会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后,应委托主报告人提交以下材料,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办理业务登记:(一)境外机构投资者登记表》(见附 1)。(二)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复印件。主报告人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核合格投资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国家外汇管理局办理业务登记后将相关业务登记凭证反馈给主报告人。第七条 合格投资者应凭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具的业务登记凭证,根据投资和资金汇入需要,在托管人处开立一个或多个合格投资者专用账户。合格投资者仅汇入外币资金的,须开立外币专用账户及与外币专用账户相对应的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仅汇入人民币资金的,须开立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同时汇入人民币和外币资金的,须分别开立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外币专用账户及与外币专用账户相对应的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两类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的命名应予以有效区分。第八条 合格投资者外币专用账户的收入范围是:合格投资者从境外汇入的本金及支付有关税费(税款、托管费、审计费、管理费等)所需外币资金,外币利息收入,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相关资金划入,从与外币专用账户相对应的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购汇划入的资金,以及符合外汇管理规定的其他收入。支出范围是:结汇划入与外币专用账户相对应的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相关资金划出,向境外汇出本金及收益,以及符合外汇管理规定的其他支出。第九条 合格投资者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境外机构境内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开立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和(或)与外币专用账户相对应的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有关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开立和使用详见附 2《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人民币账户管理操作指引》)。第十条 合格投资者专用账户与其境内其他账户之间不得划转资金,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汇入人民币和外币资金的合格投资者,所开立的两类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之间不得划转资金。合格投资者专用账户内资金不得用于境内证券期货投资及基于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风险管理以外的其他用途,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合格投资者专用账户不得支取现金。第十一条 合格投资者专用账户内的资金存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合格投资者可自主选择汇入币种开展境内证券期货投资。合格投资者汇入外币进行投资的,可根据投资计划等,及时通知托管人直接将投资所需外币资金结汇并划入其与外币专用账户相对应的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合格投资者汇入人民币进行投资的,可根据投资计划等,将投资所需的境外人民币资金直接汇入其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第十三条 合格投资者应委托托管人办理相关投资本金和收益汇出手续。第十四条 合格投资者如需汇出已实现的累计收益,托管人可凭合格投资者书面申请或指令、合格投资者出具的承诺按照中国境内相关税务法律法规足额缴纳税费的承诺函等,为合格投资者办理相关资金汇出手续。合格投资者清盘(含产品清盘)的,托管人可凭合格投资者书面申请或指令、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投资收益专项审计报告、税务备案表(按规定无需提供的除外)等,为合格投资者办理相关资金汇出及关户手续。第十五条 合格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汇出与汇入的资金币种原则上应保持一致,不得进行人民币和外币间的跨币种套利。第十六条 合格投资者在境内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仅限于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风险对冲产品和符合规定的金融衍生品,衍生品敞口与作为交易基础的境内证券投资项下投资风险敞口应具有合理的相关度。第十七条 合格投资者持有的外汇衍生品头寸应控制在不超过其境内证券期货投资对应的人民币资产规模(不含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内人民币存款类资产,下同),确保实需交易原则。第十八条 合格投资者可通过具备代客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业务(以下简称外汇衍生品业务)资格的托管第二十一条 合格投资者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在取得证监会换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后 10 个工作日内,委托其主报告人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托管人等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更的,合格投资者应委托其主报告人自变更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主报告人发生变更的,合格投资者应委托新的主报告人自变更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合格投资者因机构解散、进入破产程序、由接管人接管或自身原因等导致证监会注销其业务许可的,合格投资者应通过主报告人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报告,且原则上应在 30 个工作日内变现资产并关闭合格投资者专用账户。第二十二条 托管人在为合格投资者办理资金汇出入时,应对相应的资金收付进行真实性与合规性审查,并切实履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等义务。合格投资者应配合托管人履行以上义务,并向托管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资料和信息。第二十三条 托管人应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 5 号)、,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办法》(银发〔2017〕126 号文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完善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银行间业务数据报送流程的通知》(银办发〔2017〕118 号)等相关规定,报送合格投资者相关的监督和统计数据。第二十四条 托管人应按照《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汇发〔2015〕27 号文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9版)》(汇发〔2019〕25 号文印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汇发〔2018〕24 号文印发)、《金融机构外汇业务数据采集规范(1.2 版)》(汇发〔2019〕1 号文印发)等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并报送其他相关数据。第二十五条 合格投资者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国家外汇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一)未按规定办理业务登记的。(二)未按规定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或托管人提供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相关信息和材料,或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三)开展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过程中违反账户、资金收付及汇兑管理等相关规定的。(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过程中违反相关外汇管理规定的。(五)其他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行为。第二十六条 合格投资者的托管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涉及人民币业务的,由中国人民银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规定予以处罚;涉及外汇业务的,由国家外汇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一)未按规定为合格投资者办理本金和收益汇出手续的。(二)未按规定为合格投资者开立或关闭相关账户,或未按规定的账户收支范围为合格投资者办理资金划转和汇兑手续的。(三)未按规定为合格投资者办理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四)未按规定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报送有关信息、材料或情况报告的。(五)未按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及有关结售汇统计报告的。(六)有其他违反中国人民银行及外汇管理规定的行为。第二十七条 外汇衍生品业务经办机构未按规定为合格投资者办理相关业务的,国家外汇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第二十八条 根据本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报送的材料应为中文文本。同时具有外文和中文译文的,以中文文本为准。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解释。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 2020 年 6 月 6 日起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 2018 年第 1 号)、《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8〕157号)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合格机构投资者数据报送方式的通知》(汇发〔2015〕45 号)同时废止。其他相关跨境资金管理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境外机构投资者,是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批准投资于境内证券期货市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合格投资者)。第三条 合格投资者应当委托境内托管人(以下简称托管人)代为办理本规定所要求的相关手续。  合格投资者委托2家以上托管人的,应当指定1家托管人作为主报告人(仅有1家托管人的,默认该托管人为主报告人),负责代其统一办理业务登记等事项。第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依法对合格投资者的资金账户、资金收付及汇兑等实施监督、管理和检查。第二章 登记管理第五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合格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实行登记管理。第六条 合格投资者取得证监会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后,应委托主报告人提交以下材料,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办理业务登记:  (一)《境外机构投资者登记表》(见附1)。  (二)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主报告人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核合格投资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国家外汇管理局办理业务登记后将相关业务登记凭证反馈给主报告人。第三章 账户管理第七条 合格投资者应凭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具的业务登记凭证,根据投资和资金汇入需要,在托管人处开立一个或多个合格投资者专用账户。  合格投资者仅汇入外币资金的,须开立外币专用账户及与外币专用账户相对应的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仅汇入人民币资金的,须开立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同时汇入人民币和外币资金的,须分别开立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外币专用账户及与外币专用账户相对应的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两类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的命名应予以有效区分。第八条 合格投资者外币专用账户的收入范围是:合格投资者从境外汇入的本金及支付有关税费(税款、托管费、审计费、管理费等)所需外币资金,外币利息收入,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相关资金划入,从与外币专用账户相对应的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购汇划入的资金,以及符合外汇管理规定的其他收入。支出范围是:结汇划入与外币专用账户相对应的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相关资金划出,向境外汇出本金及收益,以及符合外汇管理规定的其他支出。第九条 合格投资者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境外机构境内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开立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和(或)与外币专用账户相对应的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有关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开立和使用详见附2《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人民币账户管理操作指引》)。第十条 合格投资者专用账户与其境内其他账户之间不得划转资金,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同时汇入人民币和外币资金的合格投资者,所开立的两类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之间不得划转资金。  合格投资者专用账户内资金不得用于境内证券期货投资及基于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风险管理以外的其他用途,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格投资者专用账户不得支取现金。第十一条 合格投资者专用账户内的资金存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第四章 汇兑管理第十二条 合格投资者可自主选择汇入币种开展境内证券期货投资。  合格投资者汇入外币进行投资的,可根据投资计划等,及时通知托管人直接将投资所需外币资金结汇并划入其与外币专用账户相对应的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合格投资者汇入人民币进行投资的,可根据投资计划等,将投资所需的境外人民币资金直接汇入其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第十三条 合格投资者应委托托管人办理相关投资本金和收益汇出手续。第十四条 合格投资者如需汇出已实现的累计收益,托管人可凭合格投资者书面申请或指令、合格投资者出具的承诺按照中国境内相关税务法律法规足额缴纳税费的承诺函等,为合格投资者办理相关资金汇出手续。  合格投资者清盘(含产品清盘)的,托管人可凭合格投资者书面申请或指令、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投资收益专项审计报告、税务备案表(按规定无需提供的除外)等,为合格投资者办理相关资金汇出及关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