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计税依据在哪些情况下需要计算组成计税价格分别写出公式
法律主观:一、消费税的计算依据是什么?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分别采用从价和从量两种计税方法。实行从价计税办法征税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税时,通常以每单位应税消费品的重量、容积或数量为计税依据。二、消费税如何计算?(一)实行从价定率征收的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1、企业销售应税消费品企业销售应税消费品,应按其实际销售额计算纳税。这里所说的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所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应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如果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税款或者因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发生价款和增值税税款合并收取的,在计算消费税时,应当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款的销售额。其换算公式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2、上面所说的“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和手续费、包装费、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款项不包括在内:(1)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3)其他价外费用,无论是否属于纳税人的收入,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征税。3、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销售的,无论包装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此项押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和已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4、对既作价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又另外收取押金的包装物的押金,凡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予退还的,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二)企业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1、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征收消费税。2、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3、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分别采用从价和从量两种计税方法。实行从价计税办法征税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消费税的计算依据分别是采用从价和从量的两种计税方法来计算的。从价计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而想要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税时,一般都是按照每单位的重量容积以及数量等等来计算的,所以在计算消费税的时候要看是按照哪种方法来算的。法律客观:《 增值税 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 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 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 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 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计算方式是什么?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在同时征收消费税的时候: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由于消费税和增值税交叉征收,消费税是价内税,增值税是价外税,这种情况决定了实行从价定率征收的消费品的消费税计税价格和增值税的计税价格是一致的,即都以含消费税而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作为计税基数。由于消费税属于列举征税,应征消费税产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计税价格,在不征收消费税产品的增值税计税价格的基础上除以(1-消费税税率)就可以了。
如何计算消费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征收税额的,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但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存在避税的机会:第一,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确定,在确定时,按偏低一点的价格确定就能节省消费税,在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情况下,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从避税角度看,应当缩小成本和利润有利于节税。第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时,销售额按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价格确定,此时,委托方可协同受托方在确定价格时获取避税的机会,将价格确定作为避税手段加以运用。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率)在以上组成计税价格中,材料成本和加工费具有避税机会,委托方可取得受托方的协助,将材料成本和加工费压缩,从而节省消费税。第三,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在上面的公式中,关税和消费税税率没有避税机会,但关税的完税价格具有很强的弹性,因而具有避税机会,一般来说,关税完税价格愈小,越对避税有利,因此,要求避税者,应尽可能降低抵岸价格以及其他组成关税完税价格的因素并获取海关认可。第四,纳税人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税款或者因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发生价款和增值税税款合并收取的,应换算出不含增值税税款的销售额,换算公式为: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在上面公式中有两点值得避税者思考:一是将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作为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二是没经过避税筹划将本可压缩的含增值税的销售额直接通过公式换算。这两种情况都不利于企业节省消费税。
消费税计算
1、消费税是价内税(计税依据中含消费税税额),增值税是价外税(计税依据中不含增值税税额);两者都是流转税。2、消费税的绝大多数应税消费品只在货物出厂销售(或委托加工、进)环节一次性征收,以后的批发零售环节不再征收。增值税是在货物生产、流通各环节道道征收。对从价征收消费税的税应税消费品计征消费税和增值税额的税基是相同的,均为含消费税而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3、消费税是增值税的配套税种,它是为适应建立以增值税为普遍调节税种,对生产经营环节实行普遍征收,辅之消费税作为特殊调剂税种,选择部分消费品(香烟,酒类,化妆品,高档轿车等),实行交叉征税的双层调节机制的流转税而设置的一个新税种。4、增值税是中央和地方共享的税种,中央收取75%,地方收取25%。但交增值税的时候是交到国税,然后由国税划拨25%给地税。消费税是中央税种,全部归中央所有。此回答由有钱花提供,有钱花是度小满金融旗下信贷平台,度小满金融将切实把国家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的号召落到实处,全面支持小微生产经营,大多数小微业主选择有钱花,满足小微经营周转需求。据悉,度小满金融的信贷用户中,有七成是小微企业主。截至目前,度小满金融携手数十家金融合作伙伴,累计为小微企业主发放数千亿元贷款,资金周转就找度小满金融,大品牌更安心。
消费税计算
计税方法1、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2、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 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 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 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7、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消费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由海关代征。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连同关税一并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第十三条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第十四条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消费税
组成计税价格是怎么计算的?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在同时征收消费税的时候: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由于消费税和增值税交叉征收,消费税是价内税,增值税是价外税,这种情况决定了实行从价定率征收的消费品的消费税计税价格和增值税的计税价格是一致的,即都以含消费税而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作为计税基数。由于消费税属于列举征税,应征消费税产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计税价格,在不征收消费税产品的增值税计税价格的基础上除以(1-消费税税率)就可以了。
消费税计算公式
计税方法1、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2、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 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 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 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7、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消费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由海关代征。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连同关税一并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第十三条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第十四条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消费税
消费税的计税价格是怎么计算的
法律主观:1、当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当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计税方法。 3、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一)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 消费税 税率)。 (二)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4、实行从量定额计征办法的计税依据。 5、我国消费税对卷烟、白酒、黄酒、啤酒、汽油、柴油等实行定额税率,采用从量定额的办法征税,其计税依据是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数量,其计税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法律客观:《 增值税 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 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 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 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 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法律依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 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 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 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 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消费税的计算
计税方法1、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2、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 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 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 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7、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消费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由海关代征。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连同关税一并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第十三条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第十四条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消费税
消费税是怎么计算的?
1、消费税是价内税(计税依据中含消费税税额),增值税是价外税(计税依据中不含增值税税额);两者都是流转税。2、消费税的绝大多数应税消费品只在货物出厂销售(或委托加工、进)环节一次性征收,以后的批发零售环节不再征收。增值税是在货物生产、流通各环节道道征收。对从价征收消费税的税应税消费品计征消费税和增值税额的税基是相同的,均为含消费税而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3、消费税是增值税的配套税种,它是为适应建立以增值税为普遍调节税种,对生产经营环节实行普遍征收,辅之消费税作为特殊调剂税种,选择部分消费品(香烟,酒类,化妆品,高档轿车等),实行交叉征税的双层调节机制的流转税而设置的一个新税种。4、增值税是中央和地方共享的税种,中央收取75%,地方收取25%。但交增值税的时候是交到国税,然后由国税划拨25%给地税。消费税是中央税种,全部归中央所有。此回答由有钱花提供,有钱花是度小满金融旗下信贷平台,度小满金融将切实把国家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的号召落到实处,全面支持小微生产经营,大多数小微业主选择有钱花,满足小微经营周转需求。据悉,度小满金融的信贷用户中,有七成是小微企业主。截至目前,度小满金融携手数十家金融合作伙伴,累计为小微企业主发放数千亿元贷款,资金周转就找度小满金融,大品牌更安心。
消费税是怎么计算的?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征收税额的,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但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存在避税的机会:第一,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确定,在确定时,按偏低一点的价格确定就能节省消费税,在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情况下,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从避税角度看,应当缩小成本和利润有利于节税。第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时,销售额按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价格确定,此时,委托方可协同受托方在确定价格时获取避税的机会,将价格确定作为避税手段加以运用。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率)在以上组成计税价格中,材料成本和加工费具有避税机会,委托方可取得受托方的协助,将材料成本和加工费压缩,从而节省消费税。第三,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在上面的公式中,关税和消费税税率没有避税机会,但关税的完税价格具有很强的弹性,因而具有避税机会,一般来说,关税完税价格愈小,越对避税有利,因此,要求避税者,应尽可能降低抵岸价格以及其他组成关税完税价格的因素并获取海关认可。第四,纳税人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税款或者因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发生价款和增值税税款合并收取的,应换算出不含增值税税款的销售额,换算公式为: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在上面公式中有两点值得避税者思考:一是将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作为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二是没经过避税筹划将本可压缩的含增值税的销售额直接通过公式换算。这两种情况都不利于企业节省消费税。
关于消费税的计算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征收税额的,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但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存在避税的机会:第一,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确定,在确定时,按偏低一点的价格确定就能节省消费税,在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情况下,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从避税角度看,应当缩小成本和利润有利于节税。第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时,销售额按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价格确定,此时,委托方可协同受托方在确定价格时获取避税的机会,将价格确定作为避税手段加以运用。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率)在以上组成计税价格中,材料成本和加工费具有避税机会,委托方可取得受托方的协助,将材料成本和加工费压缩,从而节省消费税。第三,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在上面的公式中,关税和消费税税率没有避税机会,但关税的完税价格具有很强的弹性,因而具有避税机会,一般来说,关税完税价格愈小,越对避税有利,因此,要求避税者,应尽可能降低抵岸价格以及其他组成关税完税价格的因素并获取海关认可。第四,纳税人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税款或者因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发生价款和增值税税款合并收取的,应换算出不含增值税税款的销售额,换算公式为: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在上面公式中有两点值得避税者思考:一是将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作为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二是没经过避税筹划将本可压缩的含增值税的销售额直接通过公式换算。这两种情况都不利于企业节省消费税。
消费税是怎么计算的
计税方法1、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2、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 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 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 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7、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消费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由海关代征。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连同关税一并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第十三条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第十四条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消费税
消费税怎么计算
消费税=(关税完税价+关税)*消费税率/(1-消费税率)。计税方法1、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2、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 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 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 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7、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更多消息请关注东奥会计在线税务师频道,可以查看到“个人所得税征收_”“消费税的怎么计算”等更多知识点内容,全面了解税务师知识点。
在计算增值税时,其组成计税价格是否含税?
在计算增值税时,其组成计税价格是不含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是指在没有实际销售价格时,按照税法规定组成专门用以计算应纳税款的价格。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在已知部分因素的基础上,加上其它因素组成的价格;二是从已知的商品价格中,减除一部分因素组成的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是指在没有实际销售价格时,按照税法规定组成专门用以计算应纳税款的价格。我国现行增值税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有视同销售行为而无销售额的,可组成计税价格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当货物属于应征消费税货物时,其组成计税价格中还应加计消费税额。则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1÷(1-消费税率)×消费税率)]纳税人进口货物时,应纳增值税的计税价格也须按一定的计算公式所组成。其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到岸价格+关税+消费税
消费税计算???
消费税采用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计税方法。 (一)以价定率应纳税额的计算 采用从价定率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消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当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已定时,应纳税额的计算是否正确,关键取决于销售额的确认。而销售额的确认又因销售额形成的方式不同而有所区别,现分述如下: 1.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1)应税销售额的确认。纳税人对外销售其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其销售额为依据计算纳税。这里的销售额包括向购货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应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如果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税款或者因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采取价税合并形式收取货款的,在计算消费税额时,应换算成不含增值税额之后再行计算,其换算公式为: 应税消费税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这里所说的价外费用与增值税规定的价外费用相同。 对于应税销售额的确认还有一些特殊规定: ①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销售的,无论包装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在合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现金,此项押金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纳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口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和已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的,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对既作价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又另外收取押金的包装物的押金,凡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予退还的,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 ②有些应税消费品可以按销售额扣除外购已税消费品买价后的余额作为计税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所谓“外购已税消费品的买价”,是指购货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不包括增值税税款)。例如,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烟;外购已税白酒和酒精生产的酒;外购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外购已税护肤扩发品生产的护肤护发品;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等。这项规定,体现了消费税税不重征的原则,避免了就流转额全额征税而出现的重复征税现象,是对传统流转税的一种改进。 ③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金额缴纳消费税。 ④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低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另外,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果是以外汇计算销售额的,应当按外汇牌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额。 (2)销售实现时间的确认。销售实现的时间,意味着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根据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销售实现的时间应当按如下规定予以确认: ①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以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为销售实现的时间。 ②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以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为销售实现的时间。 ③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以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为销售实现的时间。 ④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以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为销售实现的时间。(3)应纳税额的计算。当纳税人当期销售额确认之后,即可按规定的计算公式计算应纳税额,现举例说明如下: 例1.某工厂销售应税消费品,取得销售收入100000元,同时取得各种价外费用10000元,该产品消费税税率为15%,计算应纳消费税税额。 应纳消费税额=110000×15%=16500(元)例2.某工厂设有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对外零售自产的应税消费品,某月全部销售额为58500元,其中所含增值税的税率为17%,该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0%,计算应纳消费税额。 应税消费的不含税销售额=58500÷(1+17%)=50000(元) 应纳消费税额=50000×10%=5000(元) 例3.某企业向外商销售应税消费品一批,以美元结算,共收取15000美元的销售收入,当月1日美元与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1:8.60。该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为30%,计算应纳消费税税额。 按人民币计算的销售额=8.60×15000=129000(元) 应纳消费税额=129000×30%=38700(元) 例4.某企业将自产应税消费品30000元(按最高销售价格计算),用于抵偿前欠前某公司的材料款10000元,同时换取同种材料20000元。该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0%,计算应纳消费税税额。 应纳消费税额=30000×10%=3000(元) 例5.某工厂以一批外购已税消费品为原料,继续加工成应税消费品后出售,取得销售收入60000元,应税消费品适用的税率为40%,外购已税消费品的买价(不含增值税)为25000元,计算应纳消费税税额。 应税销售收入额=60000-25000=35000 (元) 应纳消费税额=35000×40%=14000 (元)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用于连续生产,继续加工成应税消费品。例如,以自产的烟丝继续加工成卷烟,只需就最终产品卷烟缴纳消费税,而作为中间产品的烟丝则不需缴税。另一种则是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除生产以外的其他方面,这种情况就应在自产应税消费品移送使用时计算缴纳消费税。计税时,应以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为计税依据,如果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可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这里“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应是当月销售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如果当月同类消费品各期销售价格高低不同,应按销售数量加权平均计算(但销售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或无销售价格的情况应除外)。如果当月无销售或者当月未完结的,应按照同类消费品上月或最近月份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计算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法律主观:一、消费税的计算依据是什么?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分别采用从价和从量两种计税方法。实行从价计税办法征税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税时,通常以每单位应税消费品的重量、容积或数量为计税依据。二、消费税如何计算?(一)实行从价定率征收的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1、企业销售应税消费品企业销售应税消费品,应按其实际销售额计算纳税。这里所说的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所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应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如果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税款或者因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发生价款和增值税税款合并收取的,在计算消费税时,应当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款的销售额。其换算公式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2、上面所说的“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和手续费、包装费、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款项不包括在内:(1)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3)其他价外费用,无论是否属于纳税人的收入,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征税。3、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销售的,无论包装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此项押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和已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4、对既作价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又另外收取押金的包装物的押金,凡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予退还的,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二)企业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1、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征收消费税。2、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3、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分别采用从价和从量两种计税方法。实行从价计税办法征税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消费税的计算依据分别是采用从价和从量的两种计税方法来计算的。从价计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而想要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税时,一般都是按照每单位的重量容积以及数量等等来计算的,所以在计算消费税的时候要看是按照哪种方法来算的。法律客观:《 增值税 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 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 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 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 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计算消费税的时候组成计税价格为什么要包含消费税
因为消费税是价内税,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是要包含着消费税的。你可以这样想,含着消费税的价格乘以(1-税率)是不含消费税的价值(也就是成本加上利润),那么不含消费税的价值除以(1-税率)就是含着消费税的价格了。
消费税的计税价格是怎么计算的
法律主观:1、当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当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计税方法。 3、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一)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 消费税 税率)。 (二)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4、实行从量定额计征办法的计税依据。 5、我国消费税对卷烟、白酒、黄酒、啤酒、汽油、柴油等实行定额税率,采用从量定额的办法征税,其计税依据是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数量,其计税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法律客观:《 增值税 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 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 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 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 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法律依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 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 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 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 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材料成本差异率怎么计算
材料成本差异率计算方法为:材料成本差异率 = (实际材料成本 - 预算材料成本)/ 预算材料成本 * 100%。材料成本差异率是成本控制中一个重要的指标,它可以帮助企业了解实际材料成本与预算材料成本的差距,并且及时采取措施来控制和降低成本。具体来说,材料成本差异率可以用来分析和评估材料采购、库存管理以及生产计划制定的效果,从而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如果材料成本差异率超出预期,企业可以采取控制措施,如优化采购流程、控制库存、调整生产计划等,以降低成本;反之,则说明企业的成本控制措施取得了成效,可以持续加强和优化。材料成本差异率是提高成本控制效果和管理水平的有效工具之一。因此,材料成本差异率对于企业制定和执行成本控制战略非常重要,它可以帮助企业及时掌握成本控制状况,优化业务流程和资源配置,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竞争力。企业应定期对其进行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采取相应的对策,以确保企业材料成本的有效控制。分析材料成本差异的原因:1、采购价格变化。材料成本差异可能是由于采购材料的价格变化导致的。企业应比较采购价格和标准价格之间的差异,以确定是不是材料价格的变化导致了成本差异。如果采购价格波动比较频繁,企业可以考虑与供应商协商稳定价格,以保持成本稳定。2、材料使用差异。材料成本差异还可能由于实际使用的数量与预算数量之间的差异导致的。企业应比较实际使用材料数量和标准用量之间的差异,以确定是不是材料使用差异导致了成本差异。如果实际使用量超出预算用量,应检查是否存在过度消耗、浪费、不合理的生产计划等原因。3、库存管理不善。企业库存管理不善也会导致材料成本差异。如果企业过量采购、过度储存库存,导致库存积压,就会增加库存成本。企业可以考虑在发生库存积压时对采购和库存策略进行调整以减少库存成本。
材料成本差异率和差异额,怎么计算?
1、材料成本差异率=(月初结存材料成本差异+本月收入材料成本差异)/(月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月收入材料的计划成本)*100%x0dx0a2、材料成本差异额=实际成本-计划成本x0dx0ax0dx0a 材料成本差异账户用于核算企业各种材料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借方登记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额(超支额)及发出材料应负担的节约差异, 贷方登记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额(节约额)以及发出材料应负担的超支差异。(节约用红字,超支用蓝字) 。“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借方登记超支差异及发出材料应负担的节约差异,贷方登记节约差异及发出材料应负担的超支差异。x0dx0a 材料成本差异指材料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间的差额。实际成本大于计划价格成本为超支;实际成本小于计划价格成本为节约。外购材料的材料成本差异,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材料采购业务的工作的质量。
材料成本差异计算
材料成本差异率=(期初材料成本差异+当月入库成本差异)/(期初原材料计划成本+当月入库材料计划成本)×100%本月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月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月增加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月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X(1+材料成本差异率)结合到本题:差异率=(4000+8000)/(200000+400000)*100%=2%结存实际成本=(200000+400000-350000)*(1+2%)=255000元
材料成本差异率,发出材料负担的差异额 怎么计算
材料成本差异=实际成本-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计划成本>0,超支,“材料成本差异”账户的借方实际成本-计划成本<0,节约,“材料成本差异”账户的贷方材料成本差异率=(期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本期收入材料的材料成本差异)÷(期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期收入材料的计划成本)×100%【例】企业月初结存原材料计划成本230000元,本月收入原材料的计划成本345000元,实际成本350000元。本月发出原材料的计划成本为453000。“材料成本差异——原材料”账户的期初贷方余额为400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本月原材料成本差异率,发出原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及发出原材料的实际成本。【答案】本月原材料成本差异率=[(-400)+(350000-345000)]÷(230000+345000)×100%=0.8%发出原材料的计划成本=453000(元)发出原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453000×0.8%=3624(元)发出原材料的实际成本=453000+3624=456624(元)
材料成本差异率和差异额的计算怎么做?急急急
材料成本差异率=(月初结存材料成本差异+本月收入材料成本差异)/(月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月收入材料的计划成本)*100%。材料成本差异账户用于核算企业各种材料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借方登记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额(超支额)及发出材料应负担的节约差异,贷方登记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额(节约额)以及发出材料应负担的超支差异。(节约用红字,超支用蓝字)。科目设置在材料日常收发按计划价格计价时,需要设置“材料成本差异”科目,作为材料科目的调整科目。科目的借方登记材料实际成本大于计划价格成本的超支额,贷方登记材料实际成本小于计划价格成本的节约额。发出耗用材料所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应从本科目的贷方转入各有关生产费用科目;超支额用蓝字结转,节约额用红字结转。
怎么计算材料成本差异率?
材料成本差异率=(期初材料成本差异+当月入库成本差异)/(期初原材料计划成本+当月入库材料计划成本)×100%。材料成本差异率材料成本差异率是指材料成本差异额与材料计划成本的比例,通常用百分比表示。正数表示超支差额率,负数表示节约差额率。一、基本定义材料成本差异额,是指材料的实际成本和计划成本之间的差额。二、主要公式1、材料成本差异率=(期初材料成本差异+当月入库成本差异)/(期初原材料计划成本+当月入库材料计划成本)×100%。2、实际工作中,材料成本差异率的计算是通过编制“材料成本差异计算表”来完成的。3、上月材料成本差异率=月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月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X100%。4、本月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本月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X材料成本差异率。5、本月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本月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月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6、本月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本月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月结存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7、本月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月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月增加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月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X(1+材料成本差异率)。
材料采购成本差异率如何计算
材料成本差异率等于“月初结存材料成本差异”与“本月收入材料成本差异”的和除以“月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与“本月收入材料的计划成本”的和乘上百分之百。“材料成本差异账户”用于核算企业各种材料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借方登记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额,贷方登记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额以及已分配的差异额。 材料成本差异为“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材料成本差异率是材料成本差异与计划材料成本之间的比率。
怎样计算材料成本差异率 本月发出材料成本差异 月末库存材料实际成本
(1)“原材料”账户月初余额4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账户月初借方余额500元 。x0dx0a“材料成本差异”账户借方余额为超支差,取正数;贷方余额为节约差,取负数。x0dx0a材料成本差异率=500/40000=0.0125x0dx0ax0dx0a (2)4月5日,企业发出100公斤甲材料委托A公司加工成新的物资(注:发出材料时应计算确定其实际成本)。x0dx0a发出材料计划成本=100*10=1000元,应负担材料成本差异=1000*0.0125=12.5元x0dx0ax0dx0a借:委托加工物资 1012.5x0dx0ax0dx0a贷:原材料 1000x0dx0a 材料成本差异 12.5 x0dx0ax0dx0a (3)4月15日,从外地A公司购入甲材料6000公斤,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材料价款为61000元,增值税税额10370元,企业已用银行存款支付上述款项,材料尚未到达。x0dx0ax0dx0a借:材料采购 61000x0dx0a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0370x0dx0a贷:银行存款 71370x0dx0ax0dx0a (4)4月20日,从A公司购入的甲材料到达,验收入库时发现短缺20公斤,经查明为途中定额内自然损耗。按实收数量验收入库。x0dx0a购入材料计划成本=(6000-20)*10=59800元,材料成本差异=61000-59800=1200元(入借方)x0dx0ax0dx0a借:原材料 59800x0dx0a 材料成本差异 1200x0dx0a贷:材料采购 61000x0dx0ax0dx0a (5)4月30日,汇总本月发料凭证,本月共发出甲材料5000公斤,全部用于产品生产。x0dx0a材料成本差异率=(500-12.5+1200)/(40000-1000+59800)=0.017x0dx0a本月发出材料计划成本= 5000*10=50000元,实际成本=50000*(1+0.017)=50850元,应承担材料成本差异=50000*0.017=850元。x0dx0a本月结存材料计划成本= (40000/10-100+5980-5000)*10=48800元,实际成本=48800*(1+0.017)=49629.6元x0dx0ax0dx0a借:生产成本 50850x0dx0a贷:原材料 50000x0dx0a 材料成本差异 850
如何计算材料成本差异率,本月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及月末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
(1)“原材料”账户月初余额4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账户月初借方余额500元 。x0dx0a“材料成本差异”账户借方余额为超支差,取正数;贷方余额为节约差,取负数。x0dx0a材料成本差异率=500/40000=0.0125x0dx0ax0dx0a (2)4月5日,企业发出100公斤甲材料委托A公司加工成新的物资(注:发出材料时应计算确定其实际成本)。x0dx0a发出材料计划成本=100*10=1000元,应负担材料成本差异=1000*0.0125=12.5元x0dx0ax0dx0a借:委托加工物资 1012.5x0dx0ax0dx0a贷:原材料 1000x0dx0a 材料成本差异 12.5 x0dx0ax0dx0a (3)4月15日,从外地A公司购入甲材料6000公斤,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材料价款为61000元,增值税税额10370元,企业已用银行存款支付上述款项,材料尚未到达。x0dx0ax0dx0a借:材料采购 61000x0dx0a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0370x0dx0a贷:银行存款 71370x0dx0ax0dx0a (4)4月20日,从A公司购入的甲材料到达,验收入库时发现短缺20公斤,经查明为途中定额内自然损耗。按实收数量验收入库。x0dx0a购入材料计划成本=(6000-20)*10=59800元,材料成本差异=61000-59800=1200元(入借方)x0dx0ax0dx0a借:原材料 59800x0dx0a 材料成本差异 1200x0dx0a贷:材料采购 61000x0dx0ax0dx0a (5)4月30日,汇总本月发料凭证,本月共发出甲材料5000公斤,全部用于产品生产。x0dx0a材料成本差异率=(500-12.5+1200)/(40000-1000+59800)=0.017x0dx0a本月发出材料计划成本= 5000*10=50000元,实际成本=50000*(1+0.017)=50850元,应承担材料成本差异=50000*0.017=850元。x0dx0a本月结存材料计划成本= (40000/10-100+5980-5000)*10=48800元,实际成本=48800*(1+0.017)=49629.6元x0dx0ax0dx0a借:生产成本 50850x0dx0a贷:原材料 50000x0dx0a 材料成本差异 850
计算材料成本差异率时到底应不应该计算上按暂估价格入账的原材料
计算材料成本差异率时要扣除暂估入账的材料,在期末计提价值准备时不用扣除暂估入账的材料。(1)材料成本差异率=(月初结存材料成本差异+本月购入材料的成本差异)/(月初结存材料成本+本月购入材料成本),计算时分子中的成本差异【没有暂估材料对应的材料成本差异】,如果不剔除公式分母中暂估入账材料的计划成本,就会造成公式分子与分母口径不一致。为什么分子中不包括暂估材料的成本差异呢?这个主要考虑到计划成本法下利用材料成本差异率计算出来的期末存货成本就已经有一定的误差了(成本差异率本身就算是一种会计估计,其准确性有一定的失真),而暂估材料成本更是一种会计估计,势必会使存货成本更加不准确。(2)如上所述,暂估材料成本本身就是企业会计人员根据前期购入同类存货的一种职业性估计金额,所以本身就不准确,因此也没必要对这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再有就是会计实务中先发货后开票的情况很少见,一般都是同时到达或者发票先到,存货需要一定的运输时间。比如单位存货入库需要拿着发票去,因为入库时需要将发票代号录入财务系统才能做账;至于说先入库后开票的情况我觉得有采购人员造成的原因比较多,比如说采购人员由于疏忽或者其他原因月底之前没有及时将发票交给财务。
材料成本差异的计算?
1:该企业当月领用材料的实际成本为多少?材料成本差异率=-(20+10)/()130+120)=-20%(节约)当月领用材料的实际成本=100*(1-20%)=80万元2: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为多少?材料成本差异率=(12-6)/(400+2000)=0.25%(超支)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400+2000-1600)*(1+0.25%)=802万元3:当月领用材料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为多少?材料成本差异率=(20-10)/(80+120)=5%当月领用材料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100*5%=5万元
材料成本差异率的计算
同产品同型号,不同型号分开核算本期材料成本差异率=(期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本期验收入库材料的成本差异)/(期出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期验收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100%期初材料成本差异率=期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期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100%
材料采购成本差异率如何计算
材料成本差异率等于“月初结存材料成本差异”与“本月收入材料成本差异”的和除以“月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与“本月收入材料的计划成本”的和乘上百分之百。 “材料成本差异账户”用于核算企业各种材料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借方登记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额,贷方登记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额以及已分配的差异额。 材料成本差异为“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材料成本差异率是材料成本差异与计划材料成本之间的比率。
如何计算国税和地税要交多少?
开饰品店应当向国税部门申报缴纳4%的增值税,向地税局申报缴纳增值税的7%城建税和3%教育费附加,以及个人所得税2%左右。如果月销售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免征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也就说会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给你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补充:如销售收入为6000元的:增值税=6000*4%=240元城建税=240*7%=16.8元教育费附加=240*3%=7.2元个人所得税=6000*2%=120元向国税局缴纳240元,向地税局缴纳144元,合计为384元。
可控边际贡献的计算公式
边际贡献=销售收入-销货成本和变动费用。可控边际贡献也称部门经理可控边际,是部门经理在其权责范围内有能力控制,就是在利润中心的边际贡献中,再扣除其可以控制的固定成本,可控边际贡献的计算公式为边际贡献=销售收入-销货成本和变动费用,反映了该中心在其权限和控制范围内有效利用资源的能力。
部门边际贡献计算公式是什么?
部门边际贡献=营业收入总额-变动成本总额-部门经理可控的可追溯固定成本-部门经理不可控但高层管理部门可控的可追溯固定成本=部门经理毛益-部门经理不可控但高层管理部门可控的可追溯固定成本。部门边际贡献指标主要用于对利润中心(分部)的业绩评价和考核,因而仅将为分部所控制的可追溯固定成本从边际贡献中扣除,其反映的是部门为补偿共同性固定成本及提供企业利润所做的贡献。但由于该指标中包含了部门不可控的因素,与责任利润的概念不完全相符,因此,只能作为利润中心业绩评价的参考指标。运用:部门边际贡献作为业绩评价依据,可能更适合评价该部门对企业利润和管理费用的贡献,而不适合于部门经理的评价。如果决定该部门的取舍,部门边际贡献是有重要意义的信息,如果要评价部门经理的业绩,由于有一部分固定成本是过去最高管理层投资决策的结果,部门经理已经很难改变,部门边际贡献则超出了经理人员的控制范围。
企业怎么交税?计算方法
看来你单位是营业税纳税人而不是增值税纳税人并且是按5%的税率缴纳的。按你的例子核算一下:营业税:100000*5%=5000城建税:5000*7%=350 (各地税率不一)教育费附加:5000*3%=150地方教育费附加:5000*1%=50(有的地区无)其他地方性基金:100000*0.05%=50你所谓的赚100万,是指收入-成本-税金-费用后的剩余,即纯利,还需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
消费税怎么计算
消费税计算公式是:1、从价计征的,应纳消费税税额=销售额(同类消费品售价、组成计税价格)乘以消费税比例税率;2、从量计征的计算公式为,应纳消费税税额=销售数量(移送使用数量、交货数量、进口数量)乘以单位税额。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根据规定,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是消费税的纳税人。消费税是国家为体现消费政策,对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消费税是对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和进口税法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间接税。【法律依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乘以比例税率
关于消费税计算实例
1、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计税方法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l一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消费税中的增值税怎样计算
消费税的计算方法:消费税是纳税人生产销售、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消费税是价内税,计算分为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从量定额计算的消费税是按销售数量计算的,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从价定率计征的消费税是按照销售额计征,公式为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部分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纳税人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根据《国务院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是消费税的纳税人。特点1、消费税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消费税以税法规定的特定产品为征税对象。即国家可以根据宏观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的要求,有目的地、有重点地选择一些消费品征收消费税,以适当地限制某些特殊消费品的消费需求,故可称为消费税税收调节具有特殊性;2、按不同的产品设计不同的税率,同一产品同等纳税;3、消费税是价内税,是价格的组成部分;4、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以及从价从量复合计征三种方法征税;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5、消费税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6、消费税税收负担转嫁性最终都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消费税价内税怎样计算
法律主观:消费税可按如下方式进行计算:对于实行从价定率的消费品,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对于实行从量定额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对于实行复合计税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法律客观:《 增值税 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 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 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 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 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法律依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 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 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 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 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成套消费品销售怎么计算消费税
法律主观:一、自产自用的消费品如何计算消费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9号)第七条规定:“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二、消费税如何计算?(一)实行从价定率征收的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1、企业销售应税消费品企业销售应税消费品,应按其实际销售额计算纳税。这里所说的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所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应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如果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税款或者因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发生价款和增值税税款合并收取的,在计算消费税时,应当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款的销售额。其换算公式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2、上面所说的“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和手续费、包装费、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款项不包括在内:(1)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3)其他价外费用,无论是否属于纳税人的收入,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征税。3、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销售的,无论包装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此项押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和已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4、对既作价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又另外收取押金的包装物的押金,凡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予退还的,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二)企业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1、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征收消费税。2、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3、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分别采用从价和从量两种计税方法。实行从价计税办法征税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消费税的计算依据分别是采用从价和从量的两种计税方法来计算的。从价计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而想要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税时,一般都是按照每单位的重量容积以及数量等等来计算的,所以在计算消费税的时候要看是按照哪种方法来算的。法律客观:《 增值税 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 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 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 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 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法律依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 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 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 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 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计税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法律主观:根据《消费税执行条例的实施细则》的规定,消费税的计算公式如下: 1、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 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b、用于其他方面的: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 消费税税率)]×适用税率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 消费税税率)]×适用税率 5、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l- 消费税税率)] ×消费税税率 6、零售金银首饰: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 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7、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法律客观:《 增值税 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 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 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 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 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法律依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 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 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 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 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消费税计算公式是:1、从价计征的,应纳消费税税额=销售额(同类消费品售价、组成计税价格)乘以消费税比例税率;2、从量计征的计算公式为,应纳消费税税额=销售数量(移送使用数量、交货数量、进口数量)乘以单位税额。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根据规定,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是消费税的纳税人。消费税是国家为体现消费政策,对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消费税是对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和进口税法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间接税。【法律依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乘以比例税率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乘以定额税率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乘以比例税率+销售数量乘以定额税率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计算销售额。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第七条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除以(1-比例税率)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乘以定额税率)除以(1-比例税率)
消费税的计算方法
1.当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2.当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计税方法。3.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一)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 消费税税率)(二)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4.实行从量定额计征办法的计税依据5.我国消费税对卷烟、白酒、黄酒、啤酒、汽油、柴油等实行定额税率,采用从量定额的办法征税,其计税依据是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数量,其计税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6.实行从价定率计征办法的计税依据:实行从价定率办法征税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适用税率7.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包括销售应税消费品从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即:销售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价外收费拓展资料一、消费税是国家为体现消费政策,对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二、消费税计税方法:消费税=(关税完税价+关税)*消费税率/(1-消费税率)。1、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2、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 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 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 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7、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消费税的特点1、消费税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消费税以税法规定的特定产品为征税对象。即国家可以根据宏观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的要求,有目的地、有重点地选择一些消费品征收消费税,以适当地限制某些特殊消费品的消费需求,故可称为消费税税收调节具有特殊性;2、按不同的产品设计不同的税率,同一产品同等纳税;3、消费税是价内税,是价格的组成部分;4、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以及从价从量复合计征三种方法征税;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X适用税率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X单位税额5、消费税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6、消费税税收负担转嫁性 最终都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消费税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消费税的计算分为从量计征、从价计征、复合计征三种类型,计算公式如下: 1、从价计征:从价计征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消费税比例税率。 2、从量计征:从量计征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3、复合计征:复合计征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消费税比例税率+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消费税的设立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七条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依照本条例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纳税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计算消费税的公式
法律主观:根据《消费税执行条例的实施细则》的规定,消费税的计算公式如下: 1、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 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b、用于其他方面的: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 消费税税率)]×适用税率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 消费税税率)]×适用税率 5、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l- 消费税税率)] ×消费税税率 6、零售金银首饰: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 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7、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九条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如何计算消费税
计税方法1、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2、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 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 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 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7、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消费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由海关代征。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连同关税一并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第十三条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第十四条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消费税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消费税的计算分为从量计征、从价计征、复合计征三种类型,计算公式如下: 1、从价计征:从价计征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消费税比例税率。 2、从量计征:从量计征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3、复合计征:复合计征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消费税比例税率+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消费税的设立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七条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依照本条例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纳税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法律主观:根据《消费税执行条例的实施细则》的规定,消费税的计算公式如下: 1、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 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b、用于其他方面的: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 消费税税率)]×适用税率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 消费税税率)]×适用税率 5、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l- 消费税税率)] ×消费税税率 6、零售金银首饰: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 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7、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法律客观:《 增值税 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 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 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 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 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法律依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 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 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 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 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一、消费税的计算公式1、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乘适用税率2、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乘适用税额标准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乘(1- 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乘适用税率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乘(1- 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乘适用税率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消费税计税方法:消费税=(关税完税价+关税)*消费税率/(1-消费税率)。1、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2、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 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 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 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7、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消费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由海关代征。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连同关税一并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第十三条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第十四条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第十五条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特点:1、消费税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消费税以税法规定的特定产品为征税对象。即国家可以根据宏观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的要求,有目的地、有重点地选择一些消费品征收消费税,以适当地限制某些特殊消费品的消费需求,故可称为消费税税收调节具有特殊性;2、按不同的产品设计不同的税率,同一产品同等纳税;3、消费税是价内税,是价格的组成部分;4、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以及从价从量复合计征三种方法征税;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X适用税率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X单位税额5、消费税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6、消费税税收负担转嫁性,最终都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了五种类型的产品:第一类: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 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第二类: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化妆品等;第三类: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轿车、摩托车等;第四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第五类: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护肤护发品等。消费税共设置了15个税目,在其中的3个税目下又设置了13个子目,列举了25个征税项目。实行比例税率的有21个,实行定额税率的有4个。共有13个档次的税率,最低3%,最高56%(2008年9月1日起排气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烟产品消费税政策作了重大调整,甲类香烟的消费税从价税率由原来的45%调整至56%。另外,卷烟批发环节还加征了一道从价税,税率为5%,新政策从2009年5月1日起执行。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为:消费税=(关税完税价+关税)乘以消费税率/(1-消费税率)。 但是计算消费税并不是简单的套用公式这么简单,还要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以及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除此以外计算消费税的前提还包括,自产自用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要纳税。其他消费税按法律规定计算。消费税共设置了11个税目,在其中的3个税目下又设置了13个子目,列举了25个征税项目。实行比例税率的有21个,实行定额税率的有4个。共有13个档次的税率,最低3%,最高56%(2008年9月1日起排气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香烟国家税务总局对烟产品消费税政策作了重大调整,甲类香烟的消费税从价税率由原来的45%调整至56%。另外,卷烟批发环节还加征了一道从价税,税率为5%,新政策从2009年5月1日起执行。
房租发票税率是怎么计算的
在外地打工,许多人需要租房子住,一些租客为了保证自己的安全,需要租房者开具增值税发票,那么,可能大家会比较困惑,房租发票税率是怎么计算的?主要是,还有这个税费谁出呢,租房者还是出租者呢?下面相关内容的介绍,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房租税率包括了因出租房屋应缴纳的营业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费附加、印花税、所得税等税种。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受地税部门的委托,代征私人房屋租赁税和外地驻深企业房屋租赁税。个人出租的商铺和个人出租的住宅交纳的税费也是不一样的,个人出租非商铺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如果是住宅的话是以租金收入4%计算缴纳。一、了解房租发票税率之前,先要了解一下出租房办理增值税发票需要什么资料?1、买方姓名。2、买方税。注册号一般是纳税人的号码。3、买方的帐户和帐号。4、买方地址及电话号码。5、买卖合同与双方付款基础。6、如果是个人身份证。7、销售方的名称。8、卖方税务登记证号码。9、卖方的帐户和帐号。10、卖方的地址和电话。二、房租发票税率是多少1、房屋税:租金收入的4%计算付款。2、营业税:3%的基础上减半支付税率。3、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营业税的10%缴纳。4、个人住房租赁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降低了10%的个人所得税税率。物业租赁收入低于四千元的,从费用中扣除八百元,扣除四千元以上,应纳税所得额为百分之二十元。5、免征城市土地使用税6、免印花税房租发票税率很多人不了解,据了解,租房是农民工和学生,他们大多表示,从来没有要求发票,因为“没有发票报销”;第二“发票必须交税,不管这部分钱是中介或房东,毕竟将转嫁到租房者。”这不是加重了租房者的负担吗?更不用说现在的羊毛,只要房东会提高租金纳税。房租发票税率是怎么计算的?大家通过对上面文章的了解,对于这个问题已经有所了解,大家觉得应不应该开据租发发票呢,小编是有弊也有利,大家可以全方位的看一下这问题。总之,租房子安全是最重要的。
中北大学计算机应用技术研究生硕士点
中北大学计算机应用技术在职研究生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下设的二级学科,1996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中北大学计算机应用技术研究生专业方向涵盖图像处理与图像重建、人工智能及其应用、计算机仿真、嵌入式信息系统等特色鲜明的专业研究方向。现有教授11人,副教授12人,具有博士学位16人。年均在国内外学术刊物发表论文110余篇,被SCI、EI收录20余篇,已经取得十余项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目前承担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10余项,具有良好的科研和科研经费支持。考研政策不清晰?同等学力在职申硕有困惑?院校专业不好选?点击底部官网,有专业老师为你答疑解惑,211/985名校研究生硕士/博士开放网申报名中:https://www.87dh.com/yjs2/
中北大学计算机研究生和西安邮电大学那个好
西安邮电大学。中北大学计算机研究生和西安邮电大学相比,西安邮电大学更好一些,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考研学校排名中,西安邮电大学排名71,中北大学排名75。西安邮电大学简称西邮、西安邮电,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与陕西省政府共建高校、陕西省省属高水平大学、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中北大学(简称“中北”(NUC),位于太原市,是山西省人民政府和工业与信息化部、山西省人民政府和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双共建,山西省人民政府管理的多科性教学研究型大学。
什么是信息技术?计算机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信息技术(Information Technology,缩写IT),是主要用于管理和处理信息所采用的各种技术的总称。它主要是应用计算机科学和通信技术来设计、开发、安装和实施信息系统及应用软件。它也常被称为信息和通信技术(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y, ICT)。主要包括传感技术、计算机与智能技术、通信技术和控制技术。计算机的主要特点:运算速度快:计算机内部电路组成,可以高速准确地完成各种算术运算。当今计算机系统的运算速度已达到 每秒万亿次,微机也可达每秒亿次以上,使大量复杂的科学计算问题得以解决。例如:卫星轨道的计算、大型水坝的计算、24小时天气算需要几年甚至几十年,而在现代社会里,用计算机只需几分钟就可完成。计算精确度高:科学技术的发展特别是尖端科学技术的发展,需要高度精确的计算。计算机控制的导弹之所以能准确地击中预定的目标,是与计算机的精确计算分不开的。一般计算机可以有十几位甚至几十位(二进制)有效数字,计算精度可由千分之几到百万分之几,是任何计算工具所望尘莫及的。逻辑运算能力强:计算机不仅能进行精确计算,还具有逻辑运算功能,能对信息进行比较和判断。计算机能把参加运算的数据、程序以及中间结果和最后结果保存起来,并能根据判断的结果自动执行下一条指令以供用户随时调用。存储容量大:计算机内部的存储器具有记忆特性,可以存储大量的信息,这些信息,不仅包括各类数据信息,还包括加工这些数据的程序。自动化程度高:由于计算机具有存储记忆能力和逻辑判断能力,所以人们可以将预先编好的程序组纳入计算机内存,在程序控制下,计算机可以连续、自动地工作,不需要人的干预。性价比高:几乎每家每户都会有电脑,越来越普遍化、大众化,22世纪电脑必将成为每家每户不可缺少的电器之一。计算机发展很迅速,有台式的还有笔记本。人们对信息技术的定义,因其使用的目的、范围、层次不同而有不同的表述:凡是能扩展人的信息功能的技术,都可以称作信息技术。信息技术“包含通信、计算机与计算机语言、计算机游戏、电子技术、光纤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以计算机技术、微电子技术和通信技术为特征”。信息技术是指在计算机和通信技术支持下用以获取、加工、存储、变换、显示和传输文字、数值、图像以及声音信息,包括提供设备和提供信息服务两大方面的方法与设备的总称。信息技术是人类在生产斗争和科学实验中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过程中所积累起来的获取信息,传递信息,存储信息,处理信息以及使信息标准化的经验、知识、技能和体现这些经验、知识、技能的劳动资料有目的的结合过程。信息技术是管理、开发和利用信息资源的有关方法、手段与操作程序的总称。信息技术是指能够扩展人类信息器官功能的一类技术的总称。信息技术指“应用在信息加工和处理中的科学,技术与工程的训练方法和管理技巧;上述方法和技巧的应用;计算机及其与人、机的相互作用,与人相应的社会、经济和文化等诸种事物。”信息技术包括信息传递过程中的各个方面,即信息的产生、收集、交换、存储、传输、显示、识别、提取、控制、加工和利用等技术。信息技术是研究如何获取信息、处理信息、传输信息和使用信息的技术。
持续经营净利润怎么计算
持续经营净利润怎么计算持续经营净利润就是从开业到现在为止每年净利润的合计.利润表的编制方法一、一步式利润表在一步式损益表中,首先要将企业一定期间内的所有收入及所有费用、支出分别汇总,两者相减而得出本期净利润或所得税后利润.二、多步式利润表多步式损益表将损益表的内容作多项分类,从销售总额开始,多步式损益表分以下几步展示企业的经营成果及其影响因素:第一步:反映销售净额,即销售总额减销货退回与折让,以及销售税金后的余额.第二步:反映销售毛利,即销售净额减销售成本后的余额.第三步:反映销售利润,即销售毛利减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期间费用后的余额.第四步:反映营业利润,即销售利润加上其他业务利润后的余额.第五步:反映利润总额,即营业利润加(减)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支,会计方法变更对前期损益的累积影响等项目后的余额.第六步:反映所得税后利润,即利润总额减应计所得税(支出)后的余额.一步式利润表和多步式利润表按不同的方法编制而成,它们基于不同的理由,各有优缺点:一步式利润表比较简明,而且,由于这种格式对一切收入和费用、支出一视同仁,不分彼此先后,可避免使人误认为收入与费用的配比有先后顺序.其缺点是一些有意义的中间性信息,如销售毛利、营业利润、利润总额等均未直接反映,不利于不同企业或同一企业不同时期相应项目的比较.多步式利润表对收入与费用、支出项目加以归类,列示一些中间性的利润指标,分步反映本期净利的计算过程,可提供比一步式损益表更丰富的信息,而且有助于不同企业或同一企业不同时期相应项目的比较分析.关于持续经营净利润怎么计算解答先到这里,看过后财务在编制利润中再遇到持续经营净利润计算时,相信就能更加清楚了.财务在编制利润表的时候,还有涉及到其它很多方面的内容,建议到时候要能结合具体情况来计算清楚所有内容.
净资产是什么 怎么计算净资产
净资产,是指所有者权益或者权益资本。企业的净资产,是指企业的资产总额减去负债以后的净额,它由两大部分组成,一部分是企业开办当初投入的资本,包括溢价部分,另一部分是企业在经营之中创造的,也包括接受捐赠的资产,属于所有者权益。下面我为您介绍一下净资产的相关内容! 净资产计算方式 财务报表中净资产就是所有者权益,是指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其金额为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或者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 其计算公式为:净资产=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或者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资产总额-负债总额。 净资产特点 1、固定基金 固定基金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所占用的基金。固定基金通常按照固定资产账面余额的增减而发生相应的增减,两者金额通常相等;但是,在存在尚未付清租金的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情况下,两者的金额不同:固定资产应当在取得时按照协议租赁价等入账,而固定基金应当在支付租金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入账。 2、事业基金 (1)一般基金。事业单位的一般基金是指事业单位滚存的结余资金,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从本单位当期未分配结余转入;二是从拨入专款结余中按规定留归本单位使用的金额转入。 (2)投资基金。事业单位的投资基金是指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所占用的基金。投资基金应当按照对外投资账面余额的增减而发生相应的增减,两者金额应当相等。 3、结余 (1)行政单位的结余。行政单位的结余是指行政单位各项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行政单位的正常经费结余与专项资金结余应当分别核算。 (2)事业单位的结余。事业单位的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各项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的余额,主要包括事业结余和经营结余。事业结余应当在年末转入结余分配;经营结余通常应当在年末转入结余分配,但如为亏损,则不予结转。 (3)事业单位的结余分配。事业单位当年实现的结余,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分配。结余分配的内容主要有两个:一是有所得税交纳业务的事业单位计算应交所得税;二是事业单位计提专用基金。
速动比率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速动比率计算公式: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计算速动比率时,流动资产中扣除存货,是因为存货在流动资产中变现速度较慢,有些存货可能滞销,无法变现。至于预付账款和待摊费用根本不具有变现能力,只是减少企业未来的现金流出量,所以理论上也应加以剔除,但实务中,由于它们在流动资产中所占的比重较小,计算速动资产时也可以不扣除。传统经验认为,速动比率维持在1:1较为正常,它表明企业的每1元流动负债就有1元易于变现的流动资产来抵偿,短期偿债能力有可靠的保证。速动比率过低,企业的短期偿债风险较大,速动比率过高,企业在速动资产上占用资金过多,会增加企业投资的机会成本。但以上评判标准并不是绝对的。实际工作中,应考虑到企业的行业性质。例如商品零售行业,由于采用大量现金销售,几乎没有应收账款,速动比率大大低于1,也是合理的。相反,有些企业虽然速动比率大于1,但速动资产中大部份是应收账款,并不代表企业的偿债能力强,因为应收账款能否收回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所以,在评价速动比率时,还应分析应收账款的质量。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和现金比率的相互关系:1.以全部流动资产作为偿付流动负债的基础,所计算的指标是流动比率。2.偿付流动负债的基础,它弥补了流动比率的不足。3.现金比率以现金资产(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作为偿付流动负债的基础,但现金持有量过大会对企业资产利用效果产生负作用,这种指标仅在企业面临财务危机时使用,相对于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来说,其作用力度较小。速动比率同流动比率一样,反映的都是单位资产的流动性以及快速偿还到期负债的能力和水平。一般而言,流动比率是2,速动比率为1。但是实务分析中,该比率往往在不同的行业,差别非常大。速动比率,相对流动比率而言,扣除了一些流动性非常差的资产,如待摊费用,这种资产其实根本就不可能用来偿还债务;另外,考虑存货的毁损、所有权、现值等因素,其变现价值可能与账面价值的差别非常大,因此,将存货也从流动比率中扣除。这样的结果是,速动比率非常苛刻的反映了一个单位能够立即还债的能力和水平。
流动比率计算公式用期初还是期末
流动比率计算公式既不用期初,也不用期末,其公式是流动资产合计/流动负债合计*100%。流动比率是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的比率,用来衡量企业流动资产在短期债务到期以前,可以变为现金用于偿还负债的能力。 一般说来,比率越高,说明企业资产的变现能力越强,短期偿债能力亦越强;反之则弱。一般认为流动比率应在2:1以上,表示流动资产是流动负债的两倍,即使流动资产有一半在短期内不能变现,也能保证全部的流动负债得到偿还。
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合计/流动负债合计*100%2、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其中:速动资产=流动资产-存货或:速动资产=流动资产-存货-预付账款-待摊费用计算速动比率时,流动资产中扣除存货,是因为存货在流动资产中变现速度较慢,有些存货可能滞销,无法变现。扩展资料:流动比率的弱点1.无法评估未来资金流量。流动性代表企业运用足够的现金流入以平衡所需现金流出的能力。而流动比率各项要素都来自资产负债表的时点指标,只能表示企业在某一特定时刻一切可用资源及需偿还债务的状态或存量,与未来资金流量并无因果关系。2.未反映企业资金融通状况。在一个注重财务管理的企业中,持有现金的目的在于防范现金短缺现象。然而,现金属于非获利性或获利性极低的资产,一般企业均尽量减少现金数额。3.应收账款的偏差性。应收账款额度的大小往往受销货条件及信用政策等因素的影响,企业的应收账款一般具有循环性质,除非企业清算,否则,应收账款经常保持相对稳定的数额,因而不能将应收账款作为未来现金净流入的可靠指标。4.存货价值确定的不稳定性。经由存货而产生的未来短期现金流入量,常取决于销售毛利的大小。一般企业均以成本表示存货的价值,并据以计算流动比率。事实上,经由存货而发生的未来短期内现金流入量,除了销售成本外,还有销售毛利,然而流动比率未考虑毛利因素。5.粉饰效应。企业管理者为了显示出良好的财务指标,会通过一些方法粉饰流动比率。例如:对以赊购方式购买的货物,故意把接近年终要进的货推迟到下年初再购买;或年终加速进货,将计划下年初购进的货物提前至年内购进等等,都会人为地影响其大小。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流动比率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速动比率
流动比率计算公式 流动比率是什么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合计/流动负债合计*100%,流动比率指流动资产总额和流动负债总额之比。流动比率表示企业流动资产中在短期债务到期时变现用于偿还流动负债的能力。 2、从该指标的计算可见:流动比率越高,说明资产的流动性越大,短期偿债能力越强。不过,由于各行业的经营性质不同,对资产的流动性的要求也不同。例如,商业零售企业所需的流动资产,往往要高于制造企业,因为前者需要在存货方面投入较大的资金。另外,企业的经营和理财方式也影响流动比率。
根据以上资料,计算该公司2015年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
1、流动比率=(700+200+500)÷(300+200)=2.8公式: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2、速动比率=(700+200)÷(300+200)=1.8公式: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3、存货周转率=2400÷[(500+460)÷2]=5公式:存货周转率(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存货其中:平均存货=(存货年初数+存货年末数)÷2存货周转天数=360/存货周转率=(平均存货×360)÷销售成本4、应收周转率=3000÷[(200+250)÷2]=13.34公式:应收账款周转率(次)=销售收入÷平均应收账款其中:销售收入为扣除折扣与折让后的净额;应收账款是未扣除坏账准备的金额应收账款周转天数=360÷应收账款周转率=(平均应收账款×360)÷销售收入净额扩展资料:1、流动比率越高,反映企业短期偿债能力越强,因为该比率越高,不仅反映企业拥有较多的营运资金抵偿短期债务,而且表明企业可以变现的资产数额较大,债权人的风险越小。但是,过高的流动比率并不均是好现象。2、速动比率过低,企业的短期偿债风险较大,速动比率过高,企业在速动资产上占用资金过多,会增加企业投资的机会成本。但以上评判标准并不是绝对的。3、应收帐款周转率反映了企业应收帐款变现速度的快慢及管理效率的高低,周转率越高表明:(1)收帐迅速,账龄较短。(2)资产流动性强,短期偿债能力强。(3)可以减少收帐费用和坏帐损失,从而相对增加企业流动资产的投资收益。同时借助应收帐款周转期与企业信用期限的比较,还可以评价购买单位的信用程度,以及企业原订的信用条件是否适当。4、另外,存货周转速度快慢,不仅反映出企业采购、出库、生产、销售各环节管理工作状况的好坏,而且对企业的偿债能力及获利能力产生决定性的影响。一般来说,存货周转率越高越好,存货周转率越高,表明其变现的速度越快,周转额越大,资金占用水平越低。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财务指标分析
流动比计算公式
流动比计算公式: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流动比率是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的比率,用来衡量企业流动资产在短期债务到期以前,可以变为现金用于偿还负债的能力。一般说来,比率越高,说明企业资产的变现能力越强,短期偿债能力亦越强,反之则弱。流动资产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资产:货币资金:企业在银款、现金等形式的资金。应收账款:企业从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中获得的应收款项。存货:企业所持有的原材料、在产品和产成品等。预付账款:企业在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之前所支付的款项。流动负债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负债:短期借款:企业获得的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借款。应付账款:企业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后尚未支付的款项。预收账款:企业在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之前所收取的款项。流动比只是一个粗略的指标,不能单独用来评估企业的偿债能力。在具体分析中,还需要综合考虑企业的经营情况、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等其他因素。此外,同行业、不同企业的流动比也存在差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比较和评估。如何做好财务工作:专业知识积累:财务工作专业性较强,很多财务人员都是财会专业出身,本身就会有扎实的财务专业基础。相对于一些经验较少或者想要转行的小白来说,他们会选择考证来学习专业知识。比如初级会计证就可以很好的作为一个入行会计岗位的敲门砖。实操经验积累:一个优秀的财务人员要做到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比如首先要注重跟老板的沟通,要知道很多公司的老板都不太懂财务,所以能做好汇报工作,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要用通俗易懂的话为老板解释财务现状,再多做一些重点标记,让报表更加清晰明了。
经营现金流动比率计算公式是什么
经营现金流量比率是指现金流量与其他项目数据相比所得的值。现金流量比率是反映企业短期偿债能力的一个财务指标。在计算年度现金流量比率时,通常使用流动负债的年末余额。现金流量比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期末流动负债。
流动比率计算公式中包含的项目有()
流动比率计算公式中包含的项目有() A.流动资产B.流动负债C.货币资金D.非流动资产正确答案:AB
存货周转率如何计算?
存货周转率也称存货周转次数,是企业一定时期内的主营业务成本与存货平均余额的比率,它是反映企业的存货周转速度和销货能力的一项指标,也是衡量企业生产经营中存货营运效率的一项综合性指标。其计算公式为: 存货周转率(次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存货平均余额=(存货年初数+存货年末数)÷2 存货周转天数=360÷存货周转率 =(平均存货×360)÷主营业务成本 存货周转速度快慢,不仅反映出企业采购、出错、生产、销售各环节管理工作状况的好坏,而且对企业的偿债能力及获利能力产生决定性的影响。一般来说,存货周转率越高越好,存货周转率越高,表明其变现的速度越快,周转额越大,资金占用水平越低。存货占用水平低,存货积压的风险就越小,企业的变现能力以及资金使用效率就越好。但是存货周转率分析中,应注意剔除存货计价方法不同所产生的影响。
流动性比率的计算公式
流动性比率的计算公式分为以下几点: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2、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流动负债。3、现金比率=货币现金÷流动负债。4、营运资本配置比率=营运资本÷流动资产。5、流动性比率反映企业短期偿债能力的比率。资产流动性比率定义:1、资产流动性比率是流动性资产与流动性负债的比率。2、资产流动性比率=流动性资产期末余额/流动性负债期末余额×100%。3、在监管范围(流动性比率比≥25%)内,该比率越高,表明资产的流动性越好,运用资产的效率就越高。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应收账款、有价证券、存货;流动负债包括:应付账款、应付票据、期内到期的长期债务、应付税款及其他应付费用。
周转率计算公式
周转率计算公式如下:时间段库存周转天数=时间段天数x(1/2)x(期初库存数量+期末库存数量)/时间段销售量;库存周转率=时间段天数/库存周转天数。存货周转率是企业一定时期销货成本与平均存货余额的比率,即存货周转率=销货成本/平均存货余额。存货周转率反映存货的周转速度,即存货的流动性及存货资金占用量是否合理。存货周转率要求企业在保证生产经营连续性的同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当月库存周转率=当月销售成本÷(月初库存金额+月末库存金额)/2,例如:A公司5月的销售额是1000万元,这1000万销售额中物料成本是800万元。5月初的库存金额是500万元,5月份又不断的买买买、卖卖卖,到5月底的库存金额是300万元。则5月份库存周转率=800÷(500+300)/2=200%或=2次。以上结果表示,公司平均400万元现金在5月份周转了2次,赚了2次利润。如果公司的毛利率(或利润率)是20%,则实际占用资金周转所产生的毛利是20%*200%=40%
存货周转率计算公式是什么
存货周转率(次数)=销货成本/平均存货余额(还有一种是存货周转率(次数)=营业收入/存货平均余额,该式主要用于获利能力分析)其中:平均存货余额=(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存货周转天数=计算期天数/存货周转率(次数)。
原材料月库存周转率如何计算
原材料月库存周转率的计算公式为: 原材料月库存周转率=计算月份的销售收入÷当月原材料平均库存金额 当月原材料平均库存金额=(月初原材料库存金额+月末原材料库存金额)÷2 原材料月库存周转率的计算结果是:原材料库存平均占用额相对当月的销售收入来说其能周转几次。因此,计算结果的计量单位是“次”。原材料的月周转次数越多,说明其周转的效率高(也就是原材料的利用效益越好)。 与“原材料月库存周转率”相关的另一个指标是“原材料月库存周转天数”其公式为: 原材料月库存周转天数=30÷原材料月库存周转率 =30÷(计算月份的销售收入÷当月原材料平均库存金额) =(30×当月原材料平均库存金额)÷计算月份的销售收入 原材料月库存周转天数的计算结果是:原材料库存平均占用额周转一次需要几天。周转一次需要的天数越短,说明其周转的效率高(也就是原材料的利用效益越好)。
存货周转率是怎么计算的?
存货周转率,主要用于反映企业存货的周转速度,是对流动资产周转率的一种补充说明,其计算方法是什么?存货周转率计算公式存货周转率又叫做库存周转率,它是销货成本被平均存货所除而得到的比率,或叫存货周转次数,用时间表示的存货周转率就是存货周转天数。其计算公式如下:存货周转率(次数)=销货成本/平均存货余额(还有一种是存货周转率(次数)=营业收入/存货平均余额,该式主要用于获利能力分析)其中:平均存货余额=(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存货周转天数=计算期天数/存货周转率(次数)存货周转率的特征在流动资产中,存货所占比重较大,存货的流动性将直接影响企业的流动比率。因此,必须特别重视对存货的分析。存货流动性的分析一般通过存货周转率来进行。存货周转率(次数)是指一定时期内企业销售成本与存货平均资金占用额的比率,是衡量和评价企业购入存货、投入生产、销售收回等各环节管理效率的综合性指标.,其意义可以理解为一个财务周期内,存货周转的次数。占用水平越低,流动性越强,存货转化为现金或应收账款的速度就越快,这样会增强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及获利能力。通过存货周转速度分析,有利于找出存货管理中存在的小问题,尽可能降低资金占用水平。存货周转率反映了企业销售效率和存货使用效率。在正常情况下,如果企业经营顺利,存货周转率越高,说明企业存货周转得越快,企业的销售能力越强。营运资金占用在存货上的金额也会越少。存货周转率的变动主要是“主营业务成本”与“存货”金额变动引起,所以在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当中可以通过存货周转率反映其与“计价和分摊”有关的认定。
周转天数计算公式是什么?
存货周转天数是指企业从取得存货开始,至消耗、销售为止所经历的天数。存货周转天数=360/存货周转次数,存货周转次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平均金额,存货平均金额=(期初金额+期末金额)/2。意义:存货周转天数越少,表明存货周转次数越多,平均存货越少。但是,存货过少不能满足流转需要,所以存货周转天数不是越少越好。但是也不是说存货周转天数越多越好,因为存货过多会占用过多的资金,造成资源浪费。在特定的生产经营条件下,企业存在一个最佳的存货水平。存货周转天数加上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再减去应付账款周转天数即得出公司的现金周转周期这一重要指标。存货周转天数表示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存货从入账到销账周转一次的平均天数(平均占用时间),存货周转天数越短越好。存货周转次数越多,则周转天数越短;周转次数越少,则周转天数越长。存货周转次数表示一个会计年度内,存货从入账到销账平均周转多少次。存货周转次数越多越好。存货周转分析指标是反映企业营运能力的指标,可用来评价企业的存货管理水平,还可用来衡量企业存货的变现能力。如果存货适销对路,变现能力强,则周转次数多,周转天数少;反之,如果存货积压,变现能力差,则周转次数少,周转天数长。提高存货周转率,缩短营业周期,可以提高企业的变现能力。存货周转速度反映存货管理水平。存货周转速度越快,存货的占用水平越低,流动性越强,存货转换为现金或应收账款的速度越快。它不仅影响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也是整个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频道。环球青藤友情提示:以上就是[ 周转天数计算公式是什么? ]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存货周转率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存货周转率是企业一定时期营业成本(销货成本)与平均存货余额的比率。存货周转率=销货成本/平均存货余额*100%。
库存周转率的计算公式
主营业务成本/库存平均值库存平均值=(库存期初余额+库存期末余额)/2
存货周转率的计算公式
存货周转率是企业一定时期主营业务成本与平均存货余额的比率。其计算公式为:存货周转率(次)=销售(营业回)成本÷平均存货。 平均存货=答(年初存货+年末存货)÷2 。存货周转率(天)=360÷存货周转率(次)。存货周转率反应企业存货的周转度速度。
存货周转率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存货周转率是企业一定时期主营业务成本与平均存货余额的比率,用于反映存货的周转速度。x0dx0ax0dx0a存货周转率(次)=销售(营业)成本÷平均存货 x0dx0ax0dx0a平均存货=(年初存货+年末存货)÷2 x0dx0ax0dx0a存货周转率(天)=360÷存货周转率(次)
存货周转率的计算公式为
存货周转率的计算公式:存货周转率=销售成本÷平均存货存货周转率:它又名库存周转率,是企业一定时期营业成本(销货成本)与平均存货余额的比率。用于反映存货的周转速度,即存货的流动性及存货资金占用量是否合理,促使企业在保证生产经营连续性的同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存货周转率的作用:存货周转率是衡量和评价企业购入存货、投入生产、销售收回等各环节管理状况的综合性指标。其作为企业营运能力分析的重要指标之一,在企业管理决策中被广泛地使用。存货周转率不仅可以用来衡量企业生产经营各环节中存货运营效率,而且还被用来评价企业的经营业绩,反映企业的绩效。一般来讲,存货周转速度越快,存货的占用水平越低,流动性越强,存货转换为现金或应收账款的速度越快。因此,提高存货周转率可以提高企业的变现能力。在流动资产中,存货所占比重较大,存货的流动性将直接影响企业的流动比率。因此,必须特别重视对存货的分析。存货流动性的分析一般通过存货周转率来进行。存货周转率反映了企业销售效率和存货使用效率。在正常情况下,如果企业经营顺利,存货周转率越高,说明企业存货周转得越快,企业的销售能力越强。营运资金占用在存货上的金额也会越少。存货周转率的变动主要是“主营业务成本”与“存货”金额变动引起,所以在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当中可以通过存货周转率反映其与“计价和分摊”有关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