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资金

金融衍生市场能融通资金吗

能商业银行是以信用为基础,以经营货币借贷结算业务为主的资金融通业务,它在吸收存款前、发放贷款时,将风险随之转移到商业银行本身而加以管理。投资银行是金融市场体系中从事直接金融的中介机构,主要从事证券发行、承销、交易、企业重组、兼并与收购、投资分析、风险投资、项目融资等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这些机构在为客户进行投资融资的同时,也将风险转移到机构自身而加以管理。这时,风险管理除了自身通过经营管理来完成外,风险管理本身有时会大大超过自身管理的能力,这就催生了转移这些风险的市场出现,即金融衍生品市场。金融衍生品市场不是人为形成的,它主要是在间接金融向直接金融的转化中,形成了对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大量需求而派生出来的。尤其是在20世纪70年代,美国的风险管理开始兴起并发展,现已成长为新兴的金融市场,成长为与间接金融市场、直接金融市场相互联系而又相互独立的金融市场。我们以美国为例,来看看这个金融衍生品市场是如何兴起的。我们知道,20世纪70年代初,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当时的汇率机制缺乏弹性,导致国际收支体系调节机制失灵。该体系的瓦解,无形中促使美国利率和汇率机制的市场化步伐加快,许多商业银行为盘活信贷资产,渴望风险管理在银行的资产负债表外来完成。而美国当时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又明确规定商业银行不能从事直接融资业务,这时大量的工商企业的资金融通开始从银行转向证券市场,这就促使了资本市场的快速增长,其业务也在美国的金融业中显著上升,但商业银行不会坐视这种业务模式的变化,纷纷通过银行控股公司来从事投资银行的业务。到了1999年,美国通过《金融现代化法案》,从法律的角度认可了金融业混业经营的现状,即金融机构既可以从事银行存贷业务,也可以从事投资银行的保险业务,这导致“金融脱媒”的趋势更加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