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

公司成立股东会决议书怎么写

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书一般写明以下内容:1、会议召开时间和地点;2、会议性质;3、会议出席情况;4、讨论事项;5、会议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6、表决结果;7、所议事项的决定;8、出席会议的股东签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一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流程

一、正面回答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有如下的流程:1、会议筹备阶段:确定召开股东大会;会务组织;会议提案、内容和确定会议议程;准备会议资料;2、会议通知阶段,对股东进行通知; 3、会前检视;4、在会议召开过程中审议及决议;5、会议结束后进行善后,开启新的循环:出具法律意见书;补正资料;发文;准备及披露;归档。二、分析详情 股东会决议是股东会就公司事项通过的议案。根据议决事项的不同,可将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是就公司一般事项作出的决议,如任免董事、监察人、审计员或清算人,确定其报酬;分派公司盈余及股息、红利;承认董事会所作的各种表册;承认清算人所作的各项表册;对董事、监察人提起诉讼。三、股东会与董事会的区别是什么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董事大部分由股东会产生,少部分由成员大会产生。董事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阵和公司经营中的大多数日常生活事物。决定聘任和解聘经理。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是股东作为企业财产的所有者,对企业行使财产管理权的组织。企业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经营决策一般都得股东会认可和批准方才有效。

钦州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怎么写?

钦州公司申请注销的股东会决议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 注意: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4、会议决议情况: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情况。5、签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希望对您的问题有帮助、谢谢、

股东会决议要怎么写,麻烦说下格式

**公司股东会决议一、开会时间:二、开会地址:公司办公室三、会议通知情况:于2010.1.13口头通知(通知时间在开会时间的15天以上)全体股东***、***、***。本次会议股东应到**名,实到**名,代表本公司股权的**%。(半数以上)XX有限公司第届第次股东会决议20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_______召开了北京_______公司第___届第___次股东会,会议应到___人,实到___人,参加会议的股东:.......四、会议议题:1、通过公司章程;2、同意任命***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3、同意推举***为公司监事;4、同意公司注册地址为*****;5、同意委托***全权代理,办理工商注册事宜。公司注册资本**万元,实收**万元,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一致。 全体股东签字(有的地区法人代表签字也可以)。

没有通知股东的股东会决议有效吗

法律分析: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才无效。没有通知股东的股东会决议属于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可以撤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未通知小股东参加股东会,决议是否无效

法律分析:未通知小股东参会的行为与诸如提前通知不足法定期间、表决方式未按章程约定等股东会召集、表决过程中的一般程序瑕疵明显不同,其后果并非影响股东表决权的行使,而是从根本上剥夺了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机会和可能。召集对象上的瑕疵属于严重的程序瑕疵,对股东会决议的成立有根本性影响;未通知小股东参会的,股东会决议不成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第四十一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一百零二条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法人变更在工商局办理变更手续时,要提交股东会决议,此决议该怎么写

股东会决议可以这样写:标题:XXX有限公司(公司名称)股东会决议决议时间:XX年XX月XX日决议地点:XX会议室参会人员:XX、XX、XX决议内容:关于公司法人变更事项的决议主持人:XX记录人:XX本次会议应到会股东XX(参会人数)人,实际到会股东XX人,代表本公司股份数额100%。 经公司全体股东讨论并一致同意,公司法人作如下变更:原公司法人XX先生,愿意将本公司法人资格转让给XX先生;XX先生,愿意担任本公司法人,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活动。(如果涉及股权转让的,还应写明股权转让比例,各股东转让前及转让后出资情况。)自然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签字盖章:XXX有限公司(公章)20XX年XX月XX日扩展资料:根据《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股东会决议应包含以下几方面内容: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4、会议决议情况: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情况。5、签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股东会决议

公司需要做变更注册地址,需要股东会决议和公司章程修正案,应该怎么写呢?

  大概格式,最好以当地工商局为准。  XXXXXXXX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基本情况:  会议时间:2006年XX月XX日  地点:公司会议室  会议性质:第X次股东会议  二、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  2006年XX月XX日召开股东会会议,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了全体股东,全体股东准时参加会议。无弃权情况。  三、会议主持情况:  XX召集主持会议。  四、参加人:全体股东  五、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公司住所XXXXXXX变更为XXXXXXX。  六、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  七、会议决定委托XXX办理公司变更手续。  全体股东亲笔签字:  XXXXXXXX有限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XXXX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经全体股东研究决定对公司章程,第一章第二条进行修正。  原章程:  1、第一章 第二条 公司住所:石家庄市中山路XX号。  修正为:  1、第一章 第二条 公司住所:石家庄市社裕华路XX号。  全体股东亲笔签字:  XXXXX有限公司  XXXX年X月XX日

哪些主体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法律主观:1、 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2、 股份有限公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 法规 定人数或者 公司章程 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法 》 第一百零二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一百零三条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二。 股东大会决议 瑕疵是什么 股东大会决议瑕疵是指股东大会通过决议的程序或决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侵害了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股东大会决议存在瑕疵,公司法赋予股东请求确认股东大会决议无效或请求撤销股东大会决议的两种救济权利。 1、股东请求确认股东会决议无效或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股东大会决议,但享有撤销权,此种撤销权有别于 合同法 第55条规定的撤销权,这是因为股东大会决议具有合同的表象特征,但又有别于合同。股东会大决议的内容并不局限于股东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划分,还可能包括公司经营、投资、劳动报酬、管理人员薪金等一系列问题。 2、股东请求确认股东大会决议无效或请求法院撤销股东大会决议,应列公司为被告,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力机构,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律效果只能归属于公司本身。 3、股东行使撤销权的期限。存在法律瑕疵或违法可能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法规定股东请求撤销股东大会决议的除斥期间为60天,起算时间为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请求确认股东大会决议无效并没有相应除斥期间的规定。 股东会一般是一年召开一次,具体召开的时间由公司自行确定。但如果符合《公司法》第100条的规定,也是允许召开临时股东会,而临时股东会要求在两个月之内就需要召开。股东会作为要求的最高权力机关,自然需要体现股东的意志,也就是需要充分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法律客观:《公司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第四十一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召开股东会的通知需提前几天?

提前15天通知股东。2、具体参见《公司法》第四十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第四十二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公司法》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公司法》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优先,这体现了公司自治的原则。2、法律同时作了明确的兜底规定,即股东会会议的召开应当于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一是要提前通知,提前的时间为15日,目的是便于股东准备决定有关问题,也便于会议的顺利召开。二是通知方式,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或者是公告的方式。通知时,应将会议即将讨论的议题同时通知每一个股东公司注册地的要求?自建房作为住所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施工许可证、建设许可证复印件作为住所使用证明。2、原属区县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作为住所,但因房屋管理局机构调整无法再由其出具权属证明的,可由区县政府明确的部门出具产权证明。3、使用国有企业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作为住所,可由主管该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其上级单位出具产权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股东会通知的时候议案也要同时发吗

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股东会通知的召开时间可以写待定吗

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不可以。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股东会通知的召开时间不可以写待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

注册公司的股东会决议需要怎么写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状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该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3、会议主持状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招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缘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第九十九条 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股东会通知提前多少天

法律分析: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公司章程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条 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十五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创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二)通过公司章程;(三)选举董事会成员;(四)选举监事会成员;(五)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六)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七)发生不可抗力或者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公司设立的,可以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议。创立大会对前款所列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第一百零二条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股东会提前通知天数

股东大会一般应当在会议召开的20日前予以提前通知,如果是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则应当在会议召开的15日前,通知股东会议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股东大会的职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的规定基本相同。1、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有权对公司聘用;2、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3、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5、审议股权激励计划;6、审议批准下列担保行为:(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2)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4)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5)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一百零二条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股东会通知提前多少天

股东大会会议时间需要提前20天通知,一般每年召开一次。召开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股东大会召开流程:1、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规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2、时间地点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的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止将股票交存于公司。3、临时提案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并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的事项。股东大会不得对上述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4、表决与通过股东大会的表决可以采用会议表决方式,但表决时要求:(1)要有代表已发行股份多数的股东出席会议,即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总数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一半以上;(2)要有出席会议的多数股东表决同意,即同意的表决权数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总数的一半以上;第三,股东表决的基础是股票数量。每股一票,而不是每个股东一票。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会议记录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6、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1)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2)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3)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4)企业集团法律问题也应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规定。股东大会原则上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书以书面形式在会议召开前的充分时间内传送给每位有表决权的股东。(5)股东大会的出席人一般应是股东本人。股东也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委托时应出具委托书,一个股东只能委托一个代理人,但是一个代理人可以同时接受多个委托人的委托,代他们行使权力。股东大会的职责包括哪些?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规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通知召开股东大会,应当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的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临时提案: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再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并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的事项。股东大会不得对上述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止将股票交存于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经营过程中,总会发生一些突发的事件,并且还是大事,此时距离股东大会的召开又有一定的时间,所以规定了临时股东会议,该会议一般是处理紧急事务的时候召开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一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公司法关于股东会通知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第一百零二条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谁有权提议召开股东会

法律主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召开程序: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股东会公告登报规定

法律分析:股东会公告登报规定如下:公司登报发出清算公告后仍在清算期间,公司存续,可以经营但仅可开展与清算有关的经营活动。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股东会通知提前多少天

法律分析:需提前十五天通知股东。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会职责和权限有: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第四十一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何召开股东会会议

法律分析:1、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3、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4、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二条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股东会通知怎么写

法律分析:股东大会的通知没有统一的格式,一般将下列事项注明即可:1、召开会议基本情况,包括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几届董事会等。2、会议时间;3、会议地点。4、会议方式。5、会议出席对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一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临时股东会议召开提前几天通知

法律分析:临时会议是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以外召开的会议。召开股东会会议,应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分年会和临时会议。召开股东大会应当会议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30日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位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三条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股东会通知提前多少天

股东大会提前二十日前通知,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公司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股东大会的职责股东大会有下列职责: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9、对公司发行债券做出决议。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做出决议。11、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股东大会主要职责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股东大会既是一种定期或临时举行的由全体股东出席的会议,又是一种非常设的由全体股东所组成的公司制企业的最高权力机关。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 【股东大会会议】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紧急股东会议需提前多少时间通知

法律分析:紧急股东会议需提前15天通知股东。股东会分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临时会议是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以外召开的会议。召开股东会会议,应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公司章程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会议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30日以前通知各股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二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公司法关于股东会通知的规定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召开股东会的通知需提前几天?

法律分析: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间根据不同的公司性质,有不同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大会的通知是需要提前十五日通知,但是如果股东之间或者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约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正式股东大会需要提前二十天通知,临时股东大会需要提前十五天通知。根我国现有法律规定: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股东大会原则上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书以书面形式在会议召开前的充分时间内传送给每位有表决权的股东。股东大会的出席人一般应是股东本人。股东也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委托时应出具委托书,一个股东只能委托一个代理人,但是一个代理人可以同时接受多个委托人的委托,代他们行使权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一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召开股东会的通知需提前几天

股东大会一般应当在会议召开的20日前予以提前通知,如果是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则应当在会议召开的15日前,通知股东会议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股东大会的召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1、一般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2、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3、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如果具有法定的召开临时会议的情形,则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有怎样的流程:首先。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其次。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最后。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股东会通知股东的方式有哪些

通知方式: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尤其规模较小的,可以灵活采取口头、电话、书面方式,但必须在公司章程中作出规定。 按公司法规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东大会有三种:法定大会、年度大会、临时大会。 法定股东大会, 凡是公开招股的股份公司,从它开始营业之日算起,一般规定在最短不少于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的时期内举行一次公司全体股东大会。会议主要任务是审查公司董事在开会之前14天向公司各股东提出的法定报告。目的在于能让所有股东了解和掌握公司的全部概况以及进行重要业务是否具有牢固的基础。 年度股东大会定期会议又称为股东大会年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通常是在每一会计年度终结的6个月内召开。由于股东大会定期大会的召开大都为法律的强制,所以世界各国一般不对该会议的召集条件做出具体规定。 年度大会内容包括:选举董事,变更公司章程,宣布股息,讨论增加或者减少公司资本,审查董事会提出的营业报告,等等。 临时大会讨论临时的紧迫问题。除了上述三种大会外,还有特种股东会议。 股东大会临时会议通常是由于发生了涉及公司及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无法等到股东大会年会召开而临时召集的股东会议。

爱司凯300521的股东会议,谁能解读一下,是利好还是利空.会影响明天的走势吗?谢谢!

1、爱司凯(300521)召开了2016年第一次股东会议,在会议上并没有提出高转送方案,不存在利好,也不存在利空。是否会影响今天(8月22日)的走势,则要根据市场的反应。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市场对此反应不好,股价低开低走。2、根据公告,广州市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已于2016年8月5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出。公司于2016年8月15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8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00。3、爱司凯自2006年成立以来,专注于印前设备和印前材料的销售和服务,并涉足工业化打印技术的研发,先后相继开发出32路、48路、64路、128路激光打印头,成功将其应用于CTP,推出了第一代Alpha900系列产品,并实现了小批量生产。

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区别?

职能上的区别: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监事会是监督机构。意义上的区别: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公司权力机构,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和法定必设机关。由于股东会仅以会议的形式存在,它又是一种非常设机关。董事会:公司的决策机构,一般由股东会选举的董事组成,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依法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董事会对外代表公司进行业务活动,对内管理公司的生产和经营。也就是说公司的所有内外事务和业务都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进行。 监事会:公司的监督机构。监事会的职责是对董事会和经理的活动实施监督,但对内它一般不能参与公司的业务决策和管理,对外一般无权代表公司。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张第二节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是股份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三节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四节的规定,监事会是由股东(大)会选举的监事以及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的监事组成的,对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的法定必设和常设机构。参考资料:股东大会-百度百科 董事会-百度百科监事会-百度百科

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的区别

法律分析:由董事会决议处理的事项主要包括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等等,可见董事会是一个公司的执行机构。而股东大会决议处理的事项则包括审议董事会的报告等等。两者的职权范围也不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关系

关于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关系回答为  一、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清算 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区别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股东大会既是一种定期或临时举行的由全体股东出席的会议,又是一种非常设的由全体股东所组成的公司制企业的最高权力机关。它是股东作为企业财产的所有者,对企业行使财产管理权的组织。企业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经营决策一般都得股东会认可和批准方才有效。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股东会和股东大会区别

股东会和股东大会的区别有以下几点:1、人数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在50人以下,而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2、表决不同。股东会一般决议通过方式由公司章程约定,特殊决议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一般决议经出席会议半数以上股东同意,特殊决议经出席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3、会议决议方式不同。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综上所述,股东大会,是指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决定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的机构。它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其他机构都由它产生并对它负责。股东大会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相同。股东大会是股份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请问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产生的顺序是怎么样的,正式文如果第一次提请开董事会,该是由谁来提出

出资人是为股东所有股东组成股东大会,这些管理人员就是董事。董事会召开时间一般在公司章程上会有明确规定是几月几号,形成董事会。一般最大的股东就是选举出来的最高管理人员,也就是董事长,在股东大会上选举部分股东为管理人员。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本章程;(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开股东会之前要先开董事会吗

法律主观:是的,先开董事会拿出具体方案后,再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通过了就可以实施,否决了就不能实施的。因为 上市公司 的董事会是日常最高管理机构,而股东大会是上市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第四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法律客观:《 公司法 》第四十条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股东会和股东大会区别是什么

法律分析:1、股东会和股东大会都是公司的最高组织机构,职能功能基本相同,只是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最高组织机构,股东大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组织机构。2、表决不同:有限公司的股东会一般决议,通过方式由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自行约定。有限公司的股东会特别决议,必须经代表(全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3、构成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较少,其全部股东召开的股东会议一般被称为股东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在200人以下,其股东人数相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多,召开的股东会议一般被称为股东大会。4、会议决议方式不同: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七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九十九条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区别?

1、职责上的区别:董事会对外代表公司,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决策,而监事会对外不可代表公司,也不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活动2、权力上的区别:监事会没有实权,但是监事会监督董事会,董事不可兼任监事,监事会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可以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监事会有权要求其纠正;还可以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提起诉讼;3、选举上的区别:董事会和监事会都是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对股东(大)会负责的,都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监事会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扩展资料:股东大会,是指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决定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的机构。它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其他机构都由它产生并对它负责。股东大会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相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张第二节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Shareholders Meeting) 股东大会是股份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企业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经营决策一般都得股东大会认可和批准才有效。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股东会百度百科-董事会百度百科-监事会

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区别

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区别在于:1、组成不同,股东会由股东组成,董事会职工代表和其他成员组成。2、性质不同,股东大会是权利机构,董事会为执行机构,管理公司的日常事务。3、职责不同,股东大会是权利机构,对公司重大事项有决定权,可选认与解聘董事会。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执行其决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第九十八条 股东大会的组成与地位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组成、任期及职权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第四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第一百零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的区别

法律分析:由董事会决议处理的事项主要包括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等等,可见董事会是一个公司的执行机构。而股东大会决议处理的事项则包括审议董事会的报告等等。两者的职权范围也不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冲突,以哪个为准

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冲突,以股东会决议为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职权上的关系是:二者都行使公司所拥有的全部职权,但股东大会分离或由股东 大会授予的决策、管理权。 董事会所作的决议必须符合股东大会决议,如有冲突,要以股东大会决议为准;股东大会可以否决董事会决议,直至改组、解散董事会。 董事会由股东大会(或股东会)选举产生,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董事会权力,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是股东大会代理机构,代表股东大会(或股东会)行使公司管理权限。 董事会的类型 : NACD(全美董事联合会咨询委员会)将公司治理的目标定义如下:公司治理要确保公司的长期战略目标和计划被 确立,以及为实现这些目标而建立适当的管理结构(组织、系统、人员),同时要确保这些管理结构有效运作以保持公司的完整、声誉,以及它的各个组成部分负责任。 NACD的这个定义实际上是将公司的董事会看作治理结构的核心,针对不同类型的董事会功能而言的。NACD根据功能将董事会分成四种类型: (1)底限董事会:仅仅为了满足法律上的程序要求而存在。 (2)形式董事会:仅具有象征性或名义上的作用,是比较典型的橡皮图章机构。 (3)监督董事会:检查计划、政策、战略的制订、执行情况,评价经理人员的业绩。 (4)决策董事会:参与公司战略目标、计划的制订,并在授权经理人员实施公司战略的时候按照自身的偏好进行干预。

上市公司先召开董事会还是先召开股东会

有关上市公司的投资、任命、经营目标等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是先开董事会拿出具体方案后,再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通过了就可以实施,否决了就不能实施的。因为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是日常最高管理机构,而股东大会是上市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流程

法律分析:召开股东会有以下程序性规定:1.召集程序: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2.通知程序: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3.决议程序: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三者有什么关系?

董事会、监事会均由股东(大)会(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选举产生,并对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及其他内设机构所作出的决策和经营事务。1. 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2. 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是股东会或企业职工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关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企业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股东会或职工股东大会所作的决定公司或企业重大事项的决定,董事会必须执行。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3.监事会设立目的:由于公司股东分散,专业知识和能力差别很大,为了防止董事会、经理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就需要在股东大会上选出这种专门监督机关,代表股东大会行使监督职能。用中国的制度大致可以这么比喻下,股东会类似人民代表大会,政府类似董事会,而监事会就是纪委

有限公司可以不设股东会,把董事会作为权力机构吗

有限公司不设股东会是不行的。 董事会是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就是权力机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 董事会是股份公司的权力机构,企业的法定代表。又称管理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由两个以上的董事组成。除法律和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力之外,其他事项均可由董事会决定。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的义务主要是:制作和保存董事会的议事录,备置公司章程和各种簿册,及时向股东大会报告资本的盈亏情况和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向有关机关申请破产等。股份公司成立以后,董事会就作为一个稳定的机构而产生。董事会的成员可以按章程规定随时任免,但董事会本身不能撤销,也不能停止活动。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重要的决策和管理机构,公司的事务和业务均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由董事会选出的董事长、常务董事具体执行。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决议;3、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方案;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区别

一、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区别1、股东会和董事会有以下几个区别:(1)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是由全体股东组成的;(2)董事会是公司决策和计划的执行机构,是由股东董事和职工代表董事组成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二、高管和股东的区别股东是只要参加某个公司的利益销售就可以是股东,而董事则要是这个公司或企业的大型投资者董事会的职权,一般由三种方式确定:由法律规定;由公司章程规定;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这都是法律规定是最基本的,也是最权威的。公司法对董事会的职权作出的规定,董事会从必须依照执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董事任免是董事会还是股东会

法律分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股东大会既是一种定期或临时举行的由全体股东出席的会议,又是一种非常设的由全体股东所组成的公司制企业的最高权力机关。它是股东作为企业财产的所有者,对企业行使财产管理权的组织。企业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经营决策一般都得股东会认可和批准方才有效。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的区别

一、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的区别1、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的区别:股东决议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依职权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议。董事会决议是指董事会就董事会会议审议的事项,以法律或章程规定的程序表决形成的决议,是董事会集体意志的体现。董事会的权限范围仅仅限于董事会会议的决定。而股东会决议代表着整个公司大的方向的决定,效力要高于董事会,其代表的是所有股东的利益,需要多数的股东投票决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二、董事会决议处理有什么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先开股东会还是先开董事会

法律主观:是的,先开董事会拿出具体方案后,再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通过了就可以实施,否决了就不能实施的。因为 上市公司 的董事会是日常最高管理机构,而股东大会是上市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第四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法律客观:《 公司法 》 第四十条 有限责任 公司设立 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董事长会由股东会产生吗?

董事长是否是股东会产生,要看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中的股东董事是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职工代表董事是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经民主选举而产生。而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第四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区别

1、组成不同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董事大部分由股东会产生,少部分由成员大会产生。董事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阵和公司经营中的大多数日常生活事物。决定聘任和解聘经理。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它是股东作为企业财产的所有者,对企业行使财产管理权的组织。企业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经营决策一般都得股东会认可和批准方才有效。2、职责不同股东大会的主要职责是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董事会的义务主要是制作和保存董事会的议事录,备置公司章程和各种簿册,及时向股东大会报告资本的盈亏情况和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向有关机关申请破产等。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召开的顺序有关上市公司的投资、任命、经营目标等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是先开董事会拿出具体方案后,再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通过了就可以实施,否决了就不能实施的。因为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是日常最高管理机构,而股东大会是上市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先开股东会还是先开董事会

法律主观:是的,先开董事会拿出具体方案后,再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通过了就可以实施,否决了就不能实施的。因为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是日常最高管理机构,而股东大会是上市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法律客观:《公司法》第四十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关于股东会与董事会的区别是什么?

关于股东会与董事会的区别如下 :  一、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清算 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 法规 、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区别

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区别如下:1、组成不同股东大会由股东组成;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股东在公司设立的时候负有出资义务。也就是说股东出钱。公司归根结底是股东的。股东会拥有对公司很多重要事项的决定权。董事大部分由股东会产生,少部分由成员大会产生。2、职责不同股东大会的主要职责是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董事会的义务主要是制作和保存董事会的议事录,备置公司章程和各种簿册,及时向股东大会报告资本的盈亏情况和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向有关机关申请破产等。董事会由全体股东选举的董事组成,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的常设机构。3、性质不同股东大会的性质主要体现体现股东意志和企业最高权力机关;董事会的性质是解决代理问题的制度安排,信任托管机构。股东大会并不具体和直接介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既不对外代表企业与任何单位发生关系,也不对内执行具体业务,本身不能成为企业法人代表。

公司股东会与公司董事会之间是什么关系

1.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小知识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小知识 1.公司法里面的股东会和董事会有什么区别 公司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产物,传统的公司理论将公司定义为一个由物质资本者组成的联合体和他们赚钱的“工具”。公司是一个营利性的社会法人,其权利的基础是物质所有者即股东的出资。公司在运营过程中首先要确保股东的利益,即股东通过什么机制迫使经营者将公司利润的一部分作为回报返还给自己,以及如何约束经营者的行为并使其在股东的利益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这就是传统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所要处理的问题。由于股东共同出资构筑公司资本基础,则出资者即股东的共同利益便成了股东大会作为公司权利机关的立法源泉。但股东对公司直接占有和控制是不现实的。早期由出资者兼经营者的做法无法满足公司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现代公司的主要特征就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于是股东大会便选举产生董事会,并由董事会代表股东行使公司权利。其中包括为公司选择有经营能力的高层经理和对经理的行为进行监督。这样就形成两种关系,一方面即公司委托董事管理与经营公司财产,董事由此取得对公司事务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权。董事作为受托人负有忠实义务和善管义务。另一方面,董事会与高层经理之间被认为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即董事会以经营管理知识、经验和创造力为标准选择和任命?可见,以股东本位论为支柱而构建的传统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试图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经理人员之间权利分配与制衡的关系,来实现股东对公司的最终控制。 麻烦采纳,谢谢! 2.请问,公司董事会是做什么的 董事会是股东会或企业职工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关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企业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股东会或职工股东大会所作的决定公司或企业重大事项的决定,董事会必须执行。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董事是公司里负责指导和管理公司事务的管理者。多个董事组成董事会(董事局)。很多时候,董事会要选择其中一人为董事长(董事会主席)。 理论上说,控制公司的有两种实体: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实际上,不同的公司董事会的权力差别很大。小的私人公司里面,董事和股东一般就是同一个人,所以根本就没用真正的权力分割。对于大的上市公司,董事会一般会有很大的权力,各个董事的职责和管理权限也一般由个别专业的执行董事(常务董事)专门负责那些专业领域的事务(比如财务董事和市场推广董事)。 大型上市公司的董事会还有一个特点,就是董事会通常拥有实际的权力。机构股东(如养老基金或者银行)通常在董事会有自己的代理人,这样在股东大会的时候,相对于小股东,董事会能掌握投票结果。但是,最近也有一些运动,希望推动和提高机构投资者和小股东的发言权。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股东大会既是一种定期或临时举行的由全体股东出席的会议,又是一种非常设的由全体股东所组成的公司制企业的最高权力机关。它是股东作为企业财产的所有者,对企业行使财产管理权的组织。企业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经营决策一般都得股东会认可和批准方才有效。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则会在特殊情形时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召开。 3.股东会与董事会权力如何分配 股东会与董事会权力分配 一 引言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是股份有限公司中两个重要的机构,它们之间权力的分配成为股份有限公司感到十分棘手的问题。 事实上,长期以来,人们对它们两者之间的权力并没有合理地、科学地分配,致使股东大会权力过大,董事会权力较小。 这种权力结构阻碍了股份有限公司的发展。 因此,合理地、科学地分配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权力,是当今市场经济发展之必需,引起各国的重视并成为许多国家立法之规定。 二 我国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大会的权力及特征 1。 股东大会的权力我国公司法第102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组成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关。 ”我国公司法第103条规定股东大会可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6)审议和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策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11)修改公司章程。 它表明:我国从立法上确立了股东大会为股份有限公司最高权力机关的地位,并赋予了明显多于董事会的权力。基于法律的规定,在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经营过程中,股东大会权力过大,有时甚至事无巨细都由股东大会裁决,对公司的实际经营者———董事会牵制过多。 董事会仅仅只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关。 我国立法上的这一漏洞使股份有限公司越来越不适应瞬息万变的市场,束缚了董事会的手脚,丧失了许多使公司发展的千载难逢的好机遇,严重地阻碍了公司的发展。 2。股东大会的特征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这种由人数众多,成员复杂而组成的股东大会其特征如下: 第一,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现代企业的形态之一,其资本日趋向巨额发展,并呈现国际化的趋势。 而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城乡居民整体收入水平较低。即使一部分人投身于股市,也只能购入极少量的股份,成为人数众多的小股东,导致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愈加分散。 这些人数众多且特别分散的小股东,恰似一盘散沙,使公司缺乏凝聚力,很难形成集体智慧和一个团结、协作的集体。 这样也就不可能使股东大会成为一个快速、高效的决策机构,而公司法却赋予股东大会过多的权力,这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对现代企业的需求。 第二,这些为数众多的股东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他们既无时间、精力,也无兴趣。同时,他们也缺乏现代企业经营的知识和经验,无法参与公司的经营活动。 于是,绝大多数股东产生一种“白搭车”的心理和“关心公司不如关心股市”的心态。因此,许多股东从未关心过公司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没有为公司如何经营献计献策。 他们只希望从股票价格的涨落中获取巨利。由有这种“白搭车”和“关心公司不如关心股市”心态的股东所组成的股东大会,其决策能力之低下是可想而知的。 第三,公司法规定:公司召开一年一度的股东大会,也只是极少数的股东参加会议。这种参与人数极少的股东大会所制订的决策并不能代表公司的意志。 事实上,在此情况下,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决策并不一定具有科学性。换言之,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决策有时违背市场规律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况且市场瞬息万变,股东大会所制订的决策不一定能适应市场的变化。 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这些并不科学的决策,能不给公司带来损失吗?有时甚至是灭顶之灾。因此,一年一度的股东大会不能适应瞬息万变、错综复杂的市场。 第四,一年一度的股东大会,使公司丧失许多天赐良机。市场经济的特点是瞬息万变、错综复杂,许多信息稍纵即逝。 在这样一个“时间就是金钱”的信息社会,股东大会掌握着公司的大权,公司的一切大政方针均由其制定。事实上,股东的日趋分散,无法及时召开股东大会对新出现的情况作出科学的决策。 而董事会的职权较小,无权对一些有关公司发展的重大情况作出决策,使许多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天赐良机被丧失。 股东大会出于自身的弱点,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无法肩负公司发展的重任,需要一个高效运作的机构对瞬息万变的市场作出快捷、敏锐的决策,股东大会的权力必须弱化。 三 强化董事会的权力已成为股份有限公司发展的必然趋势 董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推举产生,股东大会在选择董事会成员时,无不以股东的持股多少为依据。 换言之,持股多者成为董事会成员的权利和机会多,持股少者成为董事会成员的权利和机会也就少。 从这个角度上讲,董事会成员总要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公司的意志和大股东的利益。公司的兴衰荣辱与董事会成员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公司兴旺发达,受益最多的是这些持股较多的董事会成员;公司衰败,受害最大的也是这些持股较多的董事会成员。 董事会成员必能为公司的兴旺发达而尽职尽责。 因此,董事会比股东大会更能体现公司的利益,由董。 4.董事会对股东会行使什么职权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总经理)(以下简称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有什么区别 一个公司就那么几个从股东里选出来的几个董事,股东确可能会很多。所以董事会么就那么几个董事开会,股东会么你是个小股东么自己也可以去旁听参会的嘛 当然是董事会了,谁占的股份多谁说话算~~~ 倒。。。谁股份多谁是大股东。51%的股份就是绝对控股的地位。谁控股么当然谁说了算,大股东么一般都是董事会成员的,董事长么也肯定是大股东里选出来的,小股东算根毛,在一边听听的份~~ 最高决策机构不就是董事会么。权利机构么是股东会了。 6.董事会股东会行使哪些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指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董事可以出席吗?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全体股东都有权出席会议并表决议案。如果董事的身份也是股东,当然有权出席。如果董事不是股东,无权出席股东会及行使表决权,只能列席股东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条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殊规定,则按照法律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一般而言变更经营范围和名称均涉及修改公司章程,而变更法定代表人就要看公司章程的具体规定。如果不涉及修改章程,则经代表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即可,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第四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先开股东会还是先开董事会?

有关上市公司的投资、任命、经营目标等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是先开董事会拿出具体方案后,再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通过了就可以实施,否决了就不能实施的。因为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是日常最高管理机构,而股东大会是上市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区别有哪些?

1.职能上的区别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监事会是监督机构。公司应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及时向监事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以便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评价。总裁应当根据监事会的要求,向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裁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2.意义上的区别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公司权力机构,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和法定必设机关。由于股东会仅以会议的形式存在,它又是一种非常设机关。董事会:公司的决策机构,一般由股东会选举的董事组成,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依法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董事会对外代表公司进行业务活动,对内管理公司的生产和经营。也就是说公司的所有内外事务和业务都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进行。监事会:公司的监督机构。监事会的职责是对董事会和经理的活动实施监督,但对内它一般不能参与公司的业务决策和管理,对外一般无权代表公司。

股份公司的组成部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四者间的关系是什么呢,哪位大侠知道比较详细的~谢谢

股东会是公司的所有者,负责的是重大事项的决策权。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执行决策机构,在股东会的授权下按照股东会议定的大政方针主持公司的日常事务决策。经营管理层是董事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和公司的日常经营运转。监事会是股东大会特别授权的对公司董事、经营管理层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进行监督。具体介绍如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由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8)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结算等事项作出决议;(11)修改公司章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①董事会人数不足法定人数或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②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③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④董事会认为必要时;⑤监事会提议召开时。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或者弥补亏损方案;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拟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的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主管人员等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其报酬事项;制定公司的基本规章制度。   董事会成员为5—19人。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一至二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的成员不得少于3人。监事会应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一名召集人。董事、经理及财务主管人员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经营管理层 股份有限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对董事会负责。经理行使下列职权: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制定公司的规章制度;提请任免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全体股东参加的会议为股东会,以此类推。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董事会选举董事长。监事会选举主席。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股东会决议选择董事会成员和董事会决议有什么区别呢?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由董事会决议处理的事项主要包括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等等,可见董事会是一个公司的执行机构。而股东大会决议处理的事项则包括审议董事会的报告等等。##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股东会决议与董事会决议范围不同。股东会决议处理如下事宜:(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董事会决议处理如下事宜:(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与监事会职权有何区别

法律分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与监事会职权的区别如下:1.、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2、 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是股东会或企业职工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关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企业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3、监事会,监事会由股东和职工代表组成,是公司的监督部门。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层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与股东会的关系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职权上的关系是:二者都行使公司所拥有的全部职权,但股东大会分离或由股东大会授予的决策、管理权。董事会所作的决议必须符合 股东大会决议 ,如有冲突,要以股东大会决议为准;股东大会可以否决董事会决议,直至改组、解散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大会(或股东会)选举产生,按照《 公司法 》和《 公司章程 》行使董事会权力,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是股东大会 代理 机构,代表股东大会(或股东会)行使公司管理权限。董事会的类型NACD(全美董事联合会咨询委员会)将公司治理的目标定义如下:公司治理要确保公司的长期战略目标和计划被确立,以及为实现这些目标而建立适当的管理结构(组织、系统、人员),同时要确保这些管理结构有效运作以保持公司的完整、声誉,以及它的各个组成部分负责任。NACD的这个定义实际上是将公司的董事会看作治理结构的核心,针对不同类型的董事会功能而言的。NACD根据功能将董事会分成四种类型:(1)底限董事会:仅仅为了满足法律上的程序要求而存在。(2)形式董事会:仅具有象征性或名义上的作用,是比较典型的橡皮图章机构。(3)监督董事会:检查计划、政策、战略的制订、执行情况,评价经理人员的业绩。(4)决策董事会:参与公司战略目标、计划的制订,并在授权经理人员实施公司战略的时候按照自身的偏好进行干预。

股东会可以代替董事会吗

不可以。股东会和董事会是不一样的,股东会是有限公司的权力机构,而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 第九十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八条,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 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的区别

一、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的区别1、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的区别:股东决议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依职权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议。董事会决议是指董事会就董事会会议审议的事项,以法律或章程规定的程序表决形成的决议,是董事会集体意志的体现。董事会的权限范围仅仅限于董事会会议的决定。而股东会决议代表着整个公司大的方向的决定,效力要高于董事会,其代表的是所有股东的利益,需要多数的股东投票决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二、董事会决议处理有什么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的区别

法律分析:由董事会决议处理的事项主要包括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等等,可见董事会是一个公司的执行机构。而股东大会决议处理的事项则包括审议董事会的报告等等。两者的职权范围也不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

1.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小知识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小知识 1.公司法里面的股东会和董事会有什么区别 公司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产物,传统的公司理论将公司定义为一个由物质资本者组成的联合体和他们赚钱的“工具”。公司是一个营利性的社会法人,其权利的基础是物质所有者即股东的出资。公司在运营过程中首先要确保股东的利益,即股东通过什么机制迫使经营者将公司利润的一部分作为回报返还给自己,以及如何约束经营者的行为并使其在股东的利益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这就是传统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所要处理的问题。由于股东共同出资构筑公司资本基础,则出资者即股东的共同利益便成了股东大会作为公司权利机关的立法源泉。但股东对公司直接占有和控制是不现实的。早期由出资者兼经营者的做法无法满足公司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现代公司的主要特征就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于是股东大会便选举产生董事会,并由董事会代表股东行使公司权利。其中包括为公司选择有经营能力的高层经理和对经理的行为进行监督。这样就形成两种关系,一方面即公司委托董事管理与经营公司财产,董事由此取得对公司事务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权。董事作为受托人负有忠实义务和善管义务。另一方面,董事会与高层经理之间被认为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即董事会以经营管理知识、经验和创造力为标准选择和任命?可见,以股东本位论为支柱而构建的传统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试图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经理人员之间权利分配与制衡的关系,来实现股东对公司的最终控制。 麻烦采纳,谢谢! 2.请问,公司董事会是做什么的 董事会是股东会或企业职工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关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企业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股东会或职工股东大会所作的决定公司或企业重大事项的决定,董事会必须执行。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董事是公司里负责指导和管理公司事务的管理者。多个董事组成董事会(董事局)。很多时候,董事会要选择其中一人为董事长(董事会主席)。 理论上说,控制公司的有两种实体: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实际上,不同的公司董事会的权力差别很大。小的私人公司里面,董事和股东一般就是同一个人,所以根本就没用真正的权力分割。对于大的上市公司,董事会一般会有很大的权力,各个董事的职责和管理权限也一般由个别专业的执行董事(常务董事)专门负责那些专业领域的事务(比如财务董事和市场推广董事)。 大型上市公司的董事会还有一个特点,就是董事会通常拥有实际的权力。机构股东(如养老基金或者银行)通常在董事会有自己的代理人,这样在股东大会的时候,相对于小股东,董事会能掌握投票结果。但是,最近也有一些运动,希望推动和提高机构投资者和小股东的发言权。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股东大会既是一种定期或临时举行的由全体股东出席的会议,又是一种非常设的由全体股东所组成的公司制企业的最高权力机关。它是股东作为企业财产的所有者,对企业行使财产管理权的组织。企业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经营决策一般都得股东会认可和批准方才有效。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则会在特殊情形时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召开。 3.股东会与董事会权力如何分配 股东会与董事会权力分配 一 引言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是股份有限公司中两个重要的机构,它们之间权力的分配成为股份有限公司感到十分棘手的问题。 事实上,长期以来,人们对它们两者之间的权力并没有合理地、科学地分配,致使股东大会权力过大,董事会权力较小。 这种权力结构阻碍了股份有限公司的发展。 因此,合理地、科学地分配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权力,是当今市场经济发展之必需,引起各国的重视并成为许多国家立法之规定。 二 我国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大会的权力及特征 1。 股东大会的权力我国公司法第102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组成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关。 ”我国公司法第103条规定股东大会可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6)审议和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策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11)修改公司章程。 它表明:我国从立法上确立了股东大会为股份有限公司最高权力机关的地位,并赋予了明显多于董事会的权力。基于法律的规定,在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经营过程中,股东大会权力过大,有时甚至事无巨细都由股东大会裁决,对公司的实际经营者———董事会牵制过多。 董事会仅仅只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关。 我国立法上的这一漏洞使股份有限公司越来越不适应瞬息万变的市场,束缚了董事会的手脚,丧失了许多使公司发展的千载难逢的好机遇,严重地阻碍了公司的发展。 2。股东大会的特征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这种由人数众多,成员复杂而组成的股东大会其特征如下: 第一,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现代企业的形态之一,其资本日趋向巨额发展,并呈现国际化的趋势。 而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城乡居民整体收入水平较低。即使一部分人投身于股市,也只能购入极少量的股份,成为人数众多的小股东,导致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愈加分散。 这些人数众多且特别分散的小股东,恰似一盘散沙,使公司缺乏凝聚力,很难形成集体智慧和一个团结、协作的集体。 这样也就不可能使股东大会成为一个快速、高效的决策机构,而公司法却赋予股东大会过多的权力,这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对现代企业的需求。 第二,这些为数众多的股东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他们既无时间、精力,也无兴趣。同时,他们也缺乏现代企业经营的知识和经验,无法参与公司的经营活动。 于是,绝大多数股东产生一种“白搭车”的心理和“关心公司不如关心股市”的心态。因此,许多股东从未关心过公司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没有为公司如何经营献计献策。 他们只希望从股票价格的涨落中获取巨利。由有这种“白搭车”和“关心公司不如关心股市”心态的股东所组成的股东大会,其决策能力之低下是可想而知的。 第三,公司法规定:公司召开一年一度的股东大会,也只是极少数的股东参加会议。这种参与人数极少的股东大会所制订的决策并不能代表公司的意志。 事实上,在此情况下,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决策并不一定具有科学性。换言之,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决策有时违背市场规律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况且市场瞬息万变,股东大会所制订的决策不一定能适应市场的变化。 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这些并不科学的决策,能不给公司带来损失吗?有时甚至是灭顶之灾。因此,一年一度的股东大会不能适应瞬息万变、错综复杂的市场。 第四,一年一度的股东大会,使公司丧失许多天赐良机。市场经济的特点是瞬息万变、错综复杂,许多信息稍纵即逝。 在这样一个“时间就是金钱”的信息社会,股东大会掌握着公司的大权,公司的一切大政方针均由其制定。事实上,股东的日趋分散,无法及时召开股东大会对新出现的情况作出科学的决策。 而董事会的职权较小,无权对一些有关公司发展的重大情况作出决策,使许多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天赐良机被丧失。 股东大会出于自身的弱点,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无法肩负公司发展的重任,需要一个高效运作的机构对瞬息万变的市场作出快捷、敏锐的决策,股东大会的权力必须弱化。 三 强化董事会的权力已成为股份有限公司发展的必然趋势 董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推举产生,股东大会在选择董事会成员时,无不以股东的持股多少为依据。 换言之,持股多者成为董事会成员的权利和机会多,持股少者成为董事会成员的权利和机会也就少。 从这个角度上讲,董事会成员总要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公司的意志和大股东的利益。公司的兴衰荣辱与董事会成员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公司兴旺发达,受益最多的是这些持股较多的董事会成员;公司衰败,受害最大的也是这些持股较多的董事会成员。 董事会成员必能为公司的兴旺发达而尽职尽责。 因此,董事会比股东大会更能体现公司的利益,由董。 4.董事会对股东会行使什么职权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总经理)(以下简称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有什么区别 一个公司就那么几个从股东里选出来的几个董事,股东确可能会很多。所以董事会么就那么几个董事开会,股东会么你是个小股东么自己也可以去旁听参会的嘛 当然是董事会了,谁占的股份多谁说话算~~~ 倒。。。谁股份多谁是大股东。51%的股份就是绝对控股的地位。谁控股么当然谁说了算,大股东么一般都是董事会成员的,董事长么也肯定是大股东里选出来的,小股东算根毛,在一边听听的份~~ 最高决策机构不就是董事会么。权利机构么是股东会了。 6.董事会股东会行使哪些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指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三者的区别?

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三者的区别?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是权力机构、董事会是执行机构。 管理层是经济术语,是一个包括董事会在内的管理阶层。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公司法: 第三十七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三十八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档案上签名、盖章。 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定;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定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五十四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阶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阶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阶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阶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阶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五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其中董事、经理以及监事等其他公司行政人员均属于公司的管理层人员。 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三者有什么关系? 董事会、监事会均由股东(大)会(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选举产生,并对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及其他内设机构所作出的决策和经营事务。 1. 股东会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2. 董事会或执行董事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是股东会或企业职工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关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企业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股东会或职工股东大会所作的决定公司或企业重大事项的决定,董事会必须执行。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 3.监事会 设立目的: 由于公司股东分散,专业知识和能力差别很大,为了防止董事会、经理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就需要在股东大会上选出这种专门监督机关,代表股东大会行使监督职能。 用中国的制度大致可以这么比喻下,股东会类似人民代表大会, *** 类似董事会,而监事会就是纪委 董事会是不是就是股东会 董事会、股东会并不是上市公司独有的。 任何一家公司只要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的股东就存在股东会。一个股东的公司的就叫“股东”,“股东”行使股东会的职权。 股东会或者“股东”可以决定是否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如果不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就由执行董事和监事行使职权。也就是说非上市公司可以有董事会、监事会,也可以没有。但是上市公司必须有董事会和监事会。 经理办公会一般存在国企中。 请问股东会议的会议股东的表决权与董事会的会议董事的表决权有何区别? 1、股东会和董事会是不同机构。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决定公司发展的重大问题,只有进行投资的股东才有资格才加会议,参与表决,一般是按照股权比例行使表决权。 2、董事会是公司的日常管理机构,董事不一定是股东,董事长和董事都是由公司股东会任命的,董事会的表决权一般是按照人数确定,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董事会的表决事项一般都是公司正常运营中的常规性问题。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哪些职权 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定;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零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会的权力可以由董事会来行使吗 既然是法定职权,股东会的职权只能由股东会行使,有些事项时必须由股东会作决定才有法律效力,不存在股东会的职权授权董事会行使的情况,但是董事会是对股东会负责的。 第三十八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档案上签名、盖章。 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定;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 监事会 高阶管理层三者有哪些区别,各自的职责是什么 懂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 监事会是由全体监事组成的、对公司业务活动及会计事务等进行监督的机构. 监事会,也称公司监察委员会,是股份公司法定的必备监督机关,是在股东大会领导下,与董事会并列设定,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行政管理系统行使监督的内部组织。 高阶管理层是执行机构,对董事会负责。高阶管理层与董事会严格划分职责许可权,根据董事会授权,决定其许可权范围内的经营管理与决策事项。董事会对高阶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作为对高阶管理人员的薪酬和其他激励安排的依据。 董事会 管理层 哪个权力大? 董事会,一般权利决策的递减关系是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即高管)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董事会代行股东会的部分职权 A 我国《公司法》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下不设股东会,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的授权部门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大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资本和发行债券,必须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决定。

先开股东会还是先开董事会

法律主观:是的,先开董事会拿出具体方案后,再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通过了就可以实施,否决了就不能实施的。因为 上市公司 的董事会是日常最高管理机构,而股东大会是上市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第四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法律客观:《 公司法 》 第四十条 有限责任 公司设立 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区别 股东会跟董事会的区别

1 、 构成不一样:股东会由公司股东构成,董事会由职工代表和其他组员构成; 2 、 特性不一样:股东会是权利机构,董事会为执行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事务管理; 3 、 岗位职责不一样:股东会对公司重大事情有决策权,可选择与辞退董事会。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向股东汇报工作,执行其决定。 以上就是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区别的相关内容。 董事会行使哪些职权 1 、召开 股东大会,并向股东汇报工作; 2 、执行 股东会的决定方案; 3 、对 公司的运营方案和投资方案进行决策; 4 、 制定公司的本年度财务计划方案,预算计划方案; 5、 制定公司提升或是降低申请注册资本及其发行公司债券的计划方案; 6、制定公司合并、 公司分立、 破产或改变公司形式的计划方案; 7、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定; 8、决定聘用或辞退公司主管及报酬事宜,并根据主管候选人决定聘用或辞退公司总经理、财务主管及报酬事宜; 9、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方案; 10 、公司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力。 本文主要写的是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区别的有关知识点,内容仅作参考。

董事会,股东会,监事会职能的区别

法律分析:股东会董事会与监事会职权的区别如下:1、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2、 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是股东会或企业职工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关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企业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3、监事会,监事会由股东和职工代表组成,是公司的监督部门。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层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监事会是监督机构。股东会是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公司权力机构,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和法定必设机关。由于股东会仅以会议的形式存在,它又是一种非常设机关。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一般由股东会选举的董事组成,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依法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董事会对外代表公司进行业务活动,对内管理公司的生产和经营.也就是说公司的所有内外事务和业务都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进行。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监事会的职责是对董事会和经理的活动实施监督,但对内它一般不能参与公司的业务决策和管理,对外一般无权代表公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五十三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股东会,董事会区别是什么

组成不同、职责不同、性质不同等。1、组成不同股东大会由股东组成;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股东在公司设立的时候负有出资义务。也就是说股东出钱。公司归根结底是股东的。股东会拥有对公司很多重要事项的决定权。董事大部分由股东会产生,少部分由成员大会产生。2、职责不同股东大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选举和罢免董事,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具有广泛的决策权;董事会的职责主要是准备和保持董事会的程序,准备公司章程和公司的各种书籍,及时向股东大会报告状态的资本收益和损失,向有关部门申请破产的公司破产。董事会由全体股东选举产生,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本质上不同股东大会的性质主要体现了股东的意志和企业的最高权力;董事会的本质是解决委托代理问题和信任委托机构的制度安排。股东大会不具体或直接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它在外部不代表企业,与任何单位都有联系,在内部也不开展具体业务。不能成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区别

一、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区别1、股东会和董事会有以下几个区别:(1)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是由全体股东组成的;(2)董事会是公司决策和计划的执行机构,是由股东董事和职工代表董事组成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二、高管和股东的区别股东是只要参加某个公司的利益销售就可以是股东,而董事则要是这个公司或企业的大型投资者董事会的职权,一般由三种方式确定:由法律规定;由公司章程规定;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这都是法律规定是最基本的,也是最权威的。公司法对董事会的职权作出的规定,董事会从必须依照执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区别

 1、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董事大部分由股东会产生,少部分由成员大会产生。董事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阵和公司经营中的大多数日常生活事物。决定聘任和解聘经理。  2、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它是股东作为企业财产的所有者,对企业行使财产管理权的组织。企业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经营决策一般都得股东会认可和批准方才有效。  3、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二者的联系:  1、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职权上的关系是:二者都行使公司所拥有的全部职权,但股东大会分离或由股东大会授予的决策、管理权。  2、董事会所作的决议必须符合股东大会决议,如有冲突,要以股东大会决议为准;股东大会可以否决董事会决议,直至改组、解散董事会。  3、董事会由股东大会(或股东会)选举产生,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董事会权力,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是股东大会代理机构,代表股东大会(或股东会)行使公司管理权限。

朋友好,一早打搅,请问600707彩虹股份,9月10号开股东会,对今天大盘有影响吗?谢谢

股东大会一般就是走个过场 不算利好或者利空 一般股东大会当天不会开盘大盘几千只股票 一个彩虹股份有大利好或者利空都不会影响大盘除非是中石油 这样的超级大盘指标股

去工商局办理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变更,股权变更需要的股东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怎么写?

股东会决议第 届 次股东会议决议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应到会股东人数:实际到会股东人数:代表的股额:电话通知股东到会参加会议会议决议内容:到会股东签字:公司章程修正案一、 原章程第 章第 条公司名称:原名称现变更为:公司名称:变更后名称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果要变更其他项目按此格式添加,如果变更法人由新法人签字

企业营业执照变更增加项目,股东会决议怎么写?

标题名称是:*****公司股东会决议文号:***字[2012]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股东会会议于2012年x月x日,在x召开。本次会议由x提议召开,执行董事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以x方式通知全体股东,应到会股东x人,实际到会股东x,代表x表决权。由执行董事主持,一致同意决议如下:一、增加公司的经营范围:xxxx二、修改公司章程第第x章第x条内容为:xxxx (即公司章程中经营范围的条款)三、公司于本决议作出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如涉及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应先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公司将于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变更登记。股东(签字、盖章)二0一二年x月x日建议:2013年1月1日后去办理登记,因为这个时候登记免收登记费。

章程变更需要股东会决议吗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是需要通过股东会议,才能够变更公司章程,因为公司章程修改属于股东(大)会的法定职权。但是,有些情况下公司章程修改并不需要股东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对公司章程的此项修改不需要再由股东会表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第三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第四十一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变更(增项),股东会决议怎么写?

经营范围变更股东会决议书怎么写?

经营范围变更股东会决议书出席会议股东:XXX、XXX、XXX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XXX有限公司公司于XXXX年XX月XX日在XX会议室召开股东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X人,代表公司股东100%的表决权,所作出决议经公司股东表决权的100%通过,决议事项如下:1、同意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为:XXXXX2、同意委托×××作为本公司变更登记注册手续具体经办人。3、同意就上述变更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全体董事签名:XXX有限公司XXXX年XX月XX日扩展资料:经营范围变更办理需提交材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5、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审批机关单独批准分公司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的,公司可以凭分公司的许可经营项目的批准文件、证件申请增加相应经营范围,但应当在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后标注“(限XX分支机构经营)”字样。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参考资料来源:中央政府网 -工商总局公布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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