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证

对于未取得期货从业人员资格,擅自从事期货业务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 )。

【答案】:A、B、C《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未取得期货从业人员资格,擅自从事期货业务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单处或者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期货从业人员进行监督管理,是否正确?

【错误】《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期货从业人员进行监督管理。

未取得期货从业人员资格,擅自从事期货业务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答案】:A、B《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未取得期货从业人员资格,擅自从事期货业务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单处或者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定期报告应披露的内容是如何规定的?它们的信息含量是一样的吗?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7年1月30日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21条规定,年度报告应当记载以下内容:(1)公司基本情况;(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3)公司股票、债券发行及变动情况,报告期末股票、债券总额、股东总数,公司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4)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持股变动情况、年度报酬情况;(6)董事会报告;(7)管理层讨论与分析;(8)报告期内重大事件及对公司的影响;(9)财务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10)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第22条规定中期报告应当记载以下内容:(1)公司基本情况;(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3)公司股票、债券发行及变动情况、股东总数、公司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情况;(4)管理层讨论与分析;(5)报告期内重大诉讼、仲裁等重大事件及对公司的影响;(6)财务会计报告;(7)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第23条规定季度报告应当记载以下内容:(1)公司基本情况;(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年报、中报和季报的信息含量是不一致的。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信息含量最高,中期报告其次,季报最低。但在使用过程中,不能忽视季报、中报的预期价值及行业特征。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包括( )。A.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B.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答案】:AB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组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向期货交易所派驻( )。

【答案】:C《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向期货交易所派驻督察员。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受理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申请之日起3天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是否正确?

【错误】《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受理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须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包括(  )。

【答案】:A本题考核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批;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批;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批。

中国证券业协会挂证会一个一个查询学历吗

会。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证券业协会会对申请人的学历进行核实,一般通过学信网等渠道进行查询和验证。

下列不属于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管理职能的是( )。

【答案】:D《中国证券业协会章程》规定,协会依据行业规范发展的需要行使下列自律管理职责:(1)推动行业诚信建设,督促会员履行社会责任;(2)组织证券从业人员水平考试;(3)推动会员开展投资者教育和保护工作,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4)推动会员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安全保障能力的提高,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开展行业科学技术奖励,组织制订行业技术标准和指引;(5)组织开展证券业国际交流与合作,代表中国证券业加入相关国际组织,推动相关资质互认;(6)对会员及会员间开展与证券非公开发行、交易相关业务活动进行自律管理;(7)其他涉及自律、服务、传导的职责。D选项是中国证券业协会依据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要求行使的职责,不属于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管理职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由国务院设置。关于其法律地位的说法,正确的是( )。

【答案】:C本题考核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法律地位、行政规章的制定主体。证监会经法律、法规的授权可成为行政主体,享有规章制定权。

中国证券业协会挂证会一个一个在网上查询学历真实性吗

中国证券业协会并不是一个学历认证机构,也没有公开表示会对挂证会员的学历真实性进行查询。挂证会员需要提供相关学历证明材料,如学位证书等,以证明其具备相关资格。但是,挂证会员提供的学历证明材料存在问题,会导致其被撤销挂证资格。而学历真实性的查询则需要通过专门的学历认证机构进行,如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等。

各国证券化率在哪可以查到

各国证券化率可以上世界银行的官方网站查询官方网址为:http://data.worldbank.org.cn/查询步骤:1、打开世界银行官方数据网站2、点击页面中的按国家查询,如下图3、选择要查询的相应的国家。4、选择国家后即可查询到相应的数据

2021年中国证券化率

中国的证券化比率为107%对于中国来说,因为在我国很少有跨国企业,中国国民生产总值=国内生产总值-对外投资能力,如果你还是不能理解,那就把GNP当成GDP吧,因为GNP在今天的全球化中已经越来越落后,已经没有价值了,巴菲特认为,如果一个国家的证券化率在70%左右,就意味着值得购买股票,如果接近200%,就意味着风险很大,按照这个计算,中国股市不会便宜,因为我们在计算这个证券化比率时,不仅要计算a股,还要计算港股和美股中中国企业的市值,中国的证券化比率为107%,远高于巴菲特70%的购买标准。

老师给的论文题目是如何完善我国证券投资业的风险管理,我搜知网什么的根本就搜不到

投资业的主体就是机构和基金,所以完全可以照搬。

我国证券公司现状

  论我国证券市场的现状和发展构想  摘要:开放与发展金融市场,特别是证券市场,对我国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国证券市场有了长足的发展,但由于起步较晚,在发展中也暴露出了不少问题。本文着重从我国证券市场的现状分析入手,剖析证券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证券市场的发展构想。  关键词:证券市场;现状分析;发展构想  Abstract:Opening and developing the financial market, especially the stock market will play a very important role in the reform of the city economic system and the development of the socialist market economic system. In the past few years, stock market has been developing vigorously in China, but many problems are exposed in the course of its development because of late starting. This paper lays a special emphasis on the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situations and main problems of stock market, on the basis of which this paper suggests the developing patterns of stock market in China.  Key words: stock market; analysis of current situation; developing pattern  1 证券市场的现状分析  作为资本市场的核心,证券市场在我国的建立和发展始于改革开放初期。 1981年到1987年国债年均发行规模仅为59.5亿元,进入90年代以来国债发行数额年均达到千亿元。 而1997年已达到2 412亿元。在股票市场上,迄今沪、深两地上市公司已达900余家,上市股票市价总值达2万亿元。我国资本市场在短短十几年,达到了许多国家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才实现的规模,取得了不少成功经验;但也存在如下一些问题,严重制约了证券市场自身功能的发挥,阻碍了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这些问题主要是:  1) 证券市场规模过小。以股票市场为例,虽然发展速度较快,但是从总体规模看,与国外还有相当大差距,参与股票投资的人数占总人数的比例,全世界平均为8%左右,发达国家的比例则更高,如英、美均在20%以上。我国目前股市投资者为3 300万人,仅占全国总人口的2.7%.另外,从股市总市值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看,世界平均为30%左右,美、日、英等国均在80%以上,而我国为24.2%,况且在总市值中还包括大部分不流通的市值,如果扣除这一部分,我国股市总值占GDP的比重就更低了。由此可见,我国股市规模较小,与国民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有较大差距,同时也可以看出在我国扩大股市规模有很大的潜力可挖。  2) 资本市场主体缺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资本市场的重要主体。而目前我国企业主体地位非常脆弱。政企不分、产权不清、权责不明、约束无力、活力不足仍然是我国企业的主要特征,企业主体地位残缺。另外,我国资本市场主体残缺还表现在投资主体主要是个人,其投资的质和量均较低,以投资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比重明显不足。相比之下美国等发达国家,机构投资者成为资本市场的重要主体,其机构投资者主要有年金基金、商业银行信托部、保险公司、共同基金等。由于机构投资者是专业性金融中介机构,其投资活动具有投资量大、交易费用低、交易风险小的特点,很受大众投资者的欢迎。如美国,每4户人家就有1户向投资基金投资。由于我国资本市场机构性投资者发展滞后,这使得仅靠若干家大机构和数以万计的小股民散户所支撑的股市投机盛行,股价暴涨暴跌难以避免,阻碍了股市的健康发展。  3) 市场分割,整体性差。首先,一级市场的发行仍然按地区分配额度,限制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债券地区性发行市场也是按省分派额度(企业债券发行)和按银行分支机构分派额度(政府债券发行)。至于二级市场分割则更为明显,把股票市场划分为A股、B 股和H股,构成中国股票市场发展中的一个非常显著的特征;即使在A股中,国家股流通与转让只限于极少部分,而且A股不允许在沪、深两个交易所交叉挂牌,限制了全国性市场的发展。在股票市场中呈现出A股与B股、H股分割;个人股、内部社会个人股与内部职工股分割,个人股市场与法人股市场分割。如此繁杂的分割,不但不利于经济体制改革,也不利于我国资本市场与国际惯例接轨。  4) 市场中介机构不完善。证券中介机构从广义上讲就是在证券市场上为参与各方提供服务的机构。我国目前的中介机构主要包括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等,虽然其业务已涉足证券的承购包销、发行、交易、自营、财务顾问等内容,但与国外投资银行业务相比,还存在着较大的功能缺陷,例如投资银行核心任务之一的购并业务对于我国中介机构来说几乎还未曾涉及。西方国家的公司购并活动大多由投资银行策划完成,投资银行起着搭桥牵线、筹划交易过程、为交易筹措资金和参与交易谈判等重要作用。我国目前还没有这样的中介机构,这就严重制约了我国企业重组活动的顺利开展。  5) 流动性不足。流动性是指市场中存在大量的流通性强的金融工具,同时又有大量参加流通的主体。检验市场流动性通常可从交易量和成交价的关系入手,二者的关系越密切,流动性就越差。美国股市中二者变化的关系指数为0.01,而我国沪、深A股市场的关系指数分别为0.52和0.40,说明我国股市整体流动性是比较差的。造成股市流动性差,一方面与资本市场中介机构投资者参与不足有关,另一方面与国家股不能进行交易、法人股在STAQ和NETS市场交易微弱有很大关系。流动不足使股票价格扭曲,资本流动失去了动力和方向,资源配置功能受到抑制。另外,由于国有股不能流通,这将对国有资产的结构调整产生不利影响。  6) 资本市场交易工具品种单一、结构残缺。在发达的资本市场中,资本市场工具保持多样化趋势。以香港资本市场为例,目前国际市场上的金融衍生工具中80%以上已被其采用;在股票市场上,不仅出现了期指、期权、认股权证等投资品种,而且这类衍生工具的交投大有超过现货市场之势。香港上市公司在债券市场上的集资形式更为多样化,在债券、票据和存款证3种形式的基础上,先后出现了浮息工具、变息工具、可换投股债券、信用卡应收债券等多种形式,目前在联交所挂牌买卖的债务工具已增至129种。相比之下,我国大陆的资本市场除股票外,5年以上的交易工具几乎没有,而1~5年的交易工具又受到种种限制,这不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  7) 证券市场制度不健全。证券市场制度是支撑证券市场高效、公平运转的基础,包括信息披露制度和利益保障与实现制度等。我国证券市场的信息披露制度无论从制度本身还是从执行上看都存在信息公开不够的问题,表现在一些重大信息披露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和主观性,极大挫伤了股民、债券投资者的信心。利益保障与实现制度是指证券投资者在获取有关信息后,被给予证券投资期收益以必要的保障和实现的制度。我国证券市场的利益保障与实现制度很不健全,使投资者面临的市场风险过大,严重措伤了股民的投资积极性。  近年来我国已制定了《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暂行条例》、《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然而证券交易的基本法规《证券交易法》尚未制定,证券法规没有形成完整体系,导致证券交易的某些环节无法可依,加之对已颁布的法规执行不力,证券交易的违规和不规范行为时有发生,我国1995年发生的“三。二七”国债期货的严重事件,主要原因就是证券法规不健全、监管不严造成的。  2 证券市场的发展构想  2.1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推进资本市场主体发展  证券市场主体质量的高低,对我国证券市场能否健康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资本市场主体的发展。  1) 取消额度管理代之以核准制。股票和债券市场的额度管理是一种典型的计划经济手段,由于对证券发行标准制定较低,这给行政部门行使权力提供了较大空间,政府为企业包装上市,后患无穷。为此,国家主管部门应该严格上市公司审批,提高上市标准,取消或减少行政干预,将证券市场的额度管理换之以核准制,使符合上市标准的企业都能通过竞争达到上市的目的。这样既增强了市场参与的公平性,又能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促使企业经营者把精力真正放在如何转换经营机制、提高企业效益上,而不是通过旁门左道达到上市的目的。国家可以对不同行业制定不同的上市标准,以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前提下,增加上市公司的数量,实现股市的扩容,促进经济快速协调发展。  2) 强化上市公司淘汰制度,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股份公司,特别是上市公司不但要转轨,更要转制。而目前有些股份公司上市后不思进取,“穿新鞋,走老路”,把股市看作“圈钱”场所,效益下降甚至亏损。 1997年有11.8%的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小于0.05元,如此低的回报会打击股民参与二级市场的积极性,也不利于股市的扩容。因此,建议对于那些业绩长期不佳的上市公司,证券管理部门应给予警告、停牌直至摘牌,形成优胜劣汰的机制。只有上市公司质量提高了,我国证券市场的稳定和扩容才会有保障。  2.2 增加资本市场的交易品种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应根据居民、政府、金融机构、企业之间的不同投资与筹资需求,在考虑流动性、安全性、盈利性不同组合的基础上,发展并完善门类齐全的资本市场交易工具。特别是可通过发行可转换债券增加证券品种,拓宽融资渠道,完善资本市场结构。可转换债券是具有双重身份的证券,它首先作为一种债券,享有一定的利息收入,同时能以一定条件换成股票,兼备了债券和股权证两种证券的性质。可转换债券的双重性质决定了它对活跃证券市场的特殊作用与独特地位是其它证券品种无法替代的。应该说,可转换债券对于处于起步阶段的我国资本市场具有更大的激活作用,可以丰富证券品种,扼制过度投机。除可转换债券外,还可考虑进一步发展期货、认股权证等其它金融衍生工具。因为随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价格风险将会突出,必然要求金融市场提供风险转移机制和价格发现机制,而传统金融工具难以完成,只有引入衍生金融工具才可达到转移风险、重新分配的目的,进而满足市场需要。衍生金融工具还能促进相关基础市场的流动性,形成均衡价格,合理安排资源配置。在发展金融衍生工具时应立足国情,着重发展以规避风险和保值为主的衍生金融工具,而且要做到立法与监管先行,对于投机性过强的诸如股票指数期货等可暂缓发展。  2.3 大力发展以投资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  发展投资基金,增加机构投资者是改善当前投资主体结构失衡、提高市场活动水平、使资本市场逐步趋于规范的重要措施。这对于扩大证券市场规模、强化投资功能、减少投机性和盲目性,使我国股市长期稳定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为了更好地推动投资基金的发展,应做好以下工作:  1) 扩大投资基金的发行数量。我国目前的投资基金仅一百多亿元,在股市中所占比例还很小,远不能起到稳定股市、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目前,我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已高达近5万亿元,如果有10%用于基金投资,就会给证券市场注入近5 000亿元的资金,这将极大缓解股市的扩容压力,又能化解一部分银行风险,可谓一举两得。同时,投资于基金的风险较股票小,收益又较债券高,是一种较为理想的投资工具。  2) 增加投资基金的种类。在今后基金的发行中,可以开设多种不同投资方向、不同投资风险的基金品种。例如,可设立企业重组基金为企业重组提供资金支持,也可设立专门投资于高科技产业的基金来支持国家产业政策,还可设立在债券与股票市场有不同投资比例要求的基金。这样可以使广大投资者根据自身喜好,选择不同风险基金,从而大力推动投资基金的发展。  3) 逐步发展其它机构投资者。目前可对保险公司开展证券投资进行试点。在总结经验,完善法规的基础上,进一步引导养老基金等进行证券投资,以起到基金保值增值的目的。  2.4 逐步解决国有股上市流通问题  国有股上市流通是我国证券市场进一步规范发展的客观要求。这是因为,第一,国有股作为股份资金本身就要求具有资本的流动性,这是市场条件下进行资源配置的基础。第二,国家作为国有股的股东常常因为需要调节财政收支平衡或调整产业结构而收回投资,可是国家股不能上市流通,以上目标就无法实现。有人认为国家股上市流通,会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其实,资产与资金只是形态上的改变,不存在流失问题,资产不流动、不能发挥效益才是国有资产的最大流失。此外,国家也需要通过国有股上市流通来回避或降低投资风险。第三,国有股上市流通也是我国证券市场进一步开放发展并与国际接轨的要求。当前国有股上市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模式:  1) 国有股单独设市流通。这种方式可以满足国有企业实现战略性改组的需要,同时由于未与A股、个股并轨流通,也不会对A股、个股市场形成直接冲击。将国有股单独设市流通还可使国企间的收购、兼并等重组活动公开化、市场化,促进国企增强危机感和紧迫感,以自觉努力增强竞争力,加快国企改革步伐。  2) 国有股与A股个股合并流通。可以根据上市公司每股净资产额来对国家股、法人股和内部职工股进行缩股,从而大大缩小上市公司中的国家股、法人股和内部职工股的规模,以便在缩股后分阶段上市,这样可以大大减小对个股的冲击,同时也不会对新股发行造成过大压力。否则按现在的路走下去,每上市100亿新股,市场的总面值就会增加400亿,这样,矛盾的累积会越来越多,一旦经济形势发生大的变化,股市就会有崩盘的危险。  2.5 加快立法进度,规范证券市场  证券市场是高度信用化的市场,只有建立起严密的法律体系,各交易环节严格按法规操作,才能保证交易活动的安全和可靠,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降低证券交易风险,使证券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因此,应尽快制定《证券法》及与其相配套的法规制度,使证券交易活动的各环节有法可依。同时在法规制定后,严格贯彻执行,加大监管力度,对在证券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活动,一定要严肃查处,对那些置国家政策法规于不顾,从事严重证券交易违法活动的当事人要给予坚决打击,使我国证券市场尽快走向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参考文献:  〔1〕马险降。资本市场:概念、主体与基本功能〔J〕。当代经济科学,1997(3): 27~30〔2〕赵海宽。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现状及发展构想〔A〕。见:励以宁等。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理论与实践〔C〕。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8: 120~124〔3〕杨建荣等。国际资本条件下的上海企业重组研究〔J〕。财经研究, 1997(3): 45~48〔4〕张志元。关于发展我国投资银行的探讨〔J〕。经济体制改革,1997(1): 23~26〔5〕石建新。培育产权市场: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举措〔J〕。经济体制改革,1998(1): 34~37〔6〕魏杰。改制、重组、运营〔M〕。北京:同心出版社,1998〔7〕陈共,周升业,吴晓求。海外证券市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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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证券市场的系统风险、非系统风险及其成因分析 一、系统风险是我国证券市场的主要风险 我国证券市场目前存在两大风险: 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非系统风险是指因个别证券公司的特殊状况造成的风险。如公司的业绩不佳、财务状况不良信息的披露、工人的罢工、公司领导人的更换、市场竞争中的失败、派息不合理等。 由于各个上市公司的情况千差万别,非系统风险具有相互抵消的可能, 所以这类风险,可以通过证券组合来加以避免。 系统风险是指由于某些因素给市场上所有的证券都带来经济损失的可能性,如宏观经济状况的变化、国家税法的变化、国家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变化、世界能源状况的改变都会使股票收益发生变动。由于这些风险来自企业外部,是单一证券无法抗拒和回避的,它对所有企业的证券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投资者不能通过多样化投资分散掉,因此,这些风险又叫不可回避风险或不可分散风险。 根据有关人士对我国上海证券市场风险的实证分析结果表明,我国证券市场系统风险在总风险中所占的比例较大,平均值为 80% ,而在西方的成熟股市中,系统风险在总风险中所占的比例都较小,平均值一般都低,有的仅为 30% 。由此可见,我国的股市与西方成熟股市的差别。 相反,系统风险在证券市场风险中所占比例较大, 非系统性风险所占比例较小, 这必然会导致通过投资多元化来分散和降低风险的空间极其有限,股市投资风险较大。回顾我国股票市场发展的短暂历史,分析造成股市几次大起大落的原因,也可以证明我国证券市场的风险主要来自系统风险。 系统性风险包括政策风险、周期性波动风险、利率风险和市场风险等。就我国实际情况来看,最大的系统性风险主要来自政策风险。政策风险是指政府有关证券市场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是有重要的举措、法规出台,引起证券市场的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的风险。 二、我国证券市场系统风险成因分析 有关部门过多地采用政策手段干预,加剧了证券市场系统风险。由于我国的证券市场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由政府催生的,而相对于西方证券市场百年兴衰发展史来说,且仅有二十多年的历史,还是一个新生的、不成熟的婴儿。人们对证券市场发展的规律认识不足、各种法规体系还不健全、不完善,管理手段不充分,再加上管理体制本身的局限性、市场竞争的无序性、信息的垄断性以及运行方式的不规范性等因素的存在,单靠证券市场自身力量无法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要求运行,这就决定了政府必然较多地、更容易地使用政策手段来干预市场,“政策市”即色彩很强。 由于监管层次单一,还没有形成政府、证券业本身及社会等多个层次的监督体系,并且监管缺乏足够的透明度,一般投资者事先很难预测股市政策变动的情况,从而造成很大的风险。(2006 年等年份股票市如一场疾风暴雨大起大落,就是因为政府政策、政府干预、市场消息等人为因素的影响,引起股价上蹿下跳,股价并没有体现出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与财务指标等非系统因素的影响,其结果是中小股民受到最大的损失。从股市过去走势与经济发展不协调也可以证明这一点。这也是有关人士为什么说我国的股票市场是典型的、封闭的政策市场的原因)。 证券市场的功能定位加大了系统风险 一般而言, 证券市场有资源配置、企业融资、对资本资产的风险收益进行合理定价等基本功能,其中最重要的是资源配置功能。在我国由于证券市场不发达,对证券市场功能定位主要局限在帮助国有企业转换企业经营机制、 国有企业筹资解困等。 正是过于强调了证券市场的筹资功能,忽略了证券市场的其它功能,导致部分上市公司不思进取,考虑更多的是怎样索取,通过发新股、配股、增发新股和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式,变着法向投资者圈钱,把股市圈来的钱当作免费大餐,投资者长期持有,不仅赚不到钱,还要接受上市公司的不断盘剥圈钱。上市公司的短期行为虽然解决了资金不足的燃眉之急,但却为日后再筹资以及股市的健康发展带来了巨大的隐患,也加大了系统性风险。这就客观上加大了系统风险。 退出机制不到位导致过度投机 近年来,在证券市场上有一个奇怪的现象就是投资绩优股赚不了钱,而投机垃圾股能赚到钱。原因在于大搞资产重组,实实在在出现了一些“乌鸦变凤凰”的案例。正是在这种诱惑下,两市大炒重组股,不管真真假假,只要有重组的可能就大炒特炒。然而,真正能重组成功的案例数量却非常少,比例相当低。但暴炒的结果却给投资者造成一种错误的理念,投资绩优股赚不了钱,投机垃圾股能赚大钱。 正是因为退出机制不到位, 才使常年亏损的上市公司具有所谓的“壳资源” 价值,于是市场中很多早应摘牌的企业,不但没有被市场淘汰,反而总能屡屡起死回生,成了“庄家的宠儿”。在新规定的退市和恢复上市办法中,可以说宽松得不能再宽松了。 管理层不但给了亏损公司一年的宽限期, 而且同时又规定只要公司重组后盈利,就可以摘掉亏损的帽子,获得重新筹资能力。正是新规定的出台,使奄奄一息的亏损一族大涨,其原因是投资者认为既然获得宽限期,那么必然能重组成功,所以寄希望在“资产重组”上大赌一把,因此忽视了市场风险的存在。这其中的投机成分足可见一斑。这在客观上损害了理性投资者的利益,打击了他们的积极性,使他们不再相信所谓的正确的投资理念,客观上也误导了人们对政府政策的理解。 购买垃圾股能赚钱的财富效应,使投资者认识趋同,纷纷转向垃圾股,使股市的系统风险越积越大。因此,要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尽快实施退出机制,对大幅亏损股票要坚决摘牌,不搞“起死回生”,真正作到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才能为股票市场朝着健康、理性的方向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查处不力,加剧了系统风险。 有关部门监管不严,尽管我们制定了不少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条例,这对维护二十多年来股票市场的发展秩序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同时,我们也应该注意到,现行的法律和法规在实际贯彻执行方面还存在不足,执法力度还很不够。主要表现在:现行的法律对于约束上市公司恪守投资承诺软弱无力,使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上的行为基本上是随心所欲,为所欲为。 如大庆联谊利用财务公告误导投资者,至今没有受处罚;深华源公开违反会计准则做假帐,至今没有被立案审查;亿安科技、水仙股东起诉上交所和证监会,操纵股价造成投资者损失,管理层至今没有一个明确的态度等等。在此我们不讨论责任的归属问题,而是分析产生这种结果的根源,这就是监管不严,查处不力。这样,无论是上市公司, 还是投资者都无法在一个市场游戏规则健全,能够完全实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环境中参与交易,其结果不仅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也损害了资本市场的发展,加剧了系统风险。 因此, 我们必须从战略高度上重视资本市场的法制建设问题。企业资金入市助长了股市过度上涨,1993 年证券市场资金准入的制度创新步伐明显加快,允许国有企业、国有控股公司、上市公司以战略投资者身份入市, 允许保险公司资金入市,允许券商的增资扩股资金、股票抵押贷款资金和从银行拆借市场获得资金入市,对于沟通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推动股市发展有积极的作用。但应看到,允许企业资金入市,可 以使资金面变得宽松,但如此宽松的一个负面效果在于投资者忽视股市的基本面风险,上市公司增加股票投资的同时也增加了股市泡沫风险,不仅损害了大众投资者的利益,而且也将自己的业绩风险暴露在股市泡沫风险面前。 在实业投资前景不好、实际税负较重、企业边际利润很小,而证券市场投资一级市场的投资收益率高达200%, 又几乎没有风险,二级市场投资风险目前也并不大的情况下,使证券投资对资金的吸引力远远大于实业投资。允许企业资金入市,为资金名正言顺流入股市打开了方便之门。于是,很多贷款特别是一些大企业的贷款,只在企业内走上一圈,很快就进入市盈率可观的股市。贷款资金用于“炒股” 虽金额并不太大, 但发生额却不小。据测算,股票抵押贴现,券商透支,银行融资,放大了系统风险数倍。一些上市公司收1益的来自战略投资人,一些上市的实业公司甚至转向资本运营公司,从价值创造者变成了价值评估者, 就是这种情况的最好证明。 由于受目前各种市场和市场因素的潜在影响,新股发行定价市场化在客观上会导致新股发行市盈率过高,使上市公司获得超额认购资金,这又使发行价走高成为必然趋势。再就是更多的上市公司为了获得较多的募集资金,在招股说明书中空列项目,在得到资金后,又变更募集资金投向,更多的上市公司则直接将 钱交给券商炒股票,助长了股市泡沫。三是部分上市公司由于难以处理超过计划的那部分资金,出现募集资金被闲置浪费的现象,违背了新股发行定价市场化的初衷,也不利于充分发挥证券市场对社会资源进行优化配置的功能。四是目前股权结构非流通股居多,流通股发行价越高,与非流通股的成本价相差越大,将来 国有股按市场价减持的阻力就越大。五是当市场机制不灵时,市场化就成了无政府化的代名词。其结果是: 发行价高、上市首日开盘价高、上市首日换手率高的三高现象,使上市公司圈钱之风愈演愈烈, 二级市场失血状况越来越严重。造成信息不对称,加大了系统风险。 市场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 信息披露制度已成为证券市场制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证券法规都在信息披露方面做出了相应的规定,我们国家也不例外。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的框架已基本形成,并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和国际化,极大地促进了证券市场的发展。但相对于迅速发展起来的证券市场而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管理相对滞后,存在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 这主要表现在:信息披露的非主动性;信息披露的随意性;信息披露的滞后性和不连惯性;信息披露的虚假性、信息披露的不规范性。由此造成投资者和投资者之间以及投资者和上市公司之间因掌握信息量的多少、内容的真假、时间上的先后不同对同一上市公司的股票价值做出不同的反映和判断。由于对新信息的产生及其客观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很难预期,买卖双方对证券产品的价值变化的判断就很不确定,双方信息的不对称状况十分容易引起价格操纵,导致证券产品价格的严重扭曲,由此造成证券市场上供求双方大量的非理性投机。 这一方面直接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 另一方面也加大了证券市场的风险。 加大了系统风险。 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 资本市场对上市公司最基本的要求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要求上市公司是一个有国家法律保护的、制度严谨的分权——制衡体系,通过一系列委托代理关系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机制,维系公司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平衡。从目前情况来看,部分企业改制只不过是新瓶装旧酒换个形式罢了。主要表现在:所有权与经营权不分,国有资产所有者严重缺位,和由此产生的代理问题, 作为公司代理人的经理人员缺乏长期的激励机制;股权结构畸形,难以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由于在我国的国有企业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经理人员三者之间的责、权、利制度安排难以规范和统一,其结果是,董事会形同虚设,起不到应有的作用;董事长和总经理一肩挑,行为不受监督和约束,甚至凌驾于董事会之上,独断专行等等。 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 上市公司与原有母体之间形分实合,在人员、资产、财务方面难分彼此,界限模糊,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尽管是两个独立的经济实体,但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由于其间千丝万缕的联系,资产、财务不分彼此, 完全是一笔糊涂帐,这就给了某些别有用心的大股东以可趁之机。如幸福实业 20亿多万元资产被集团私自拿去抵押,三年来公司居然不知情。更奇怪的是绝大多数担保不要说没经过董事会讨论,甚至连董事会也不知道。然而,即使上市公司与集团明明白白地实行了“三分开”,部分上市公司也难逃“摇钱树 ”的下 场。因为在多数公司仍然是“一股独大”。 在这种特殊的股权结构情况下,容易出现内部人控制,难以形成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将中小股东玩弄于鼓掌之间也就不足为奇了。 分析中国证券市场的种种系统性风险,我们不难发现,股票市场最大风险,不是庄家做市炒股票,而是市场交易规则不健全,政策不完善,是管理层重大政策出台时不能确保投资者同一时间获知,导致上市公司与庄家相互勾结进行内幕交易,而监管部门不及时查处违规、涉嫌犯罪的行为所带来的风险。投资者在一个 交易规则不健全的市场参与没有完全实现公开、公平、公正的游戏, 其系统性风险有多大是可想而知的。 当然, 我国证券市场的系 统风险是在特定时期和环境条件下产生的,是不可避免的,但我 们不能因此说存在的就是合理的, 采取无为而治的态度。 事实上, 我国证券市场的系统风险是可以控制和化解的。

中国证监会官方网站

我在快财商学院2580元报名的,当时说他们买什么我们跟着买,交了钱就不是这样的,说不能荐股,现在我要求退款

在三级监管体制中哪个监管机构负责全国证券市场监管

通过查询相关资料显示,在三级监管体制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机构负责全国证券市场监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其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我国证券发行与交易管理中的自律性机构的是( )。

【答案】:A(1)国务院授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证券监督管理工作。(2)目前,我国证券发行与交易中的自律管理,主要通过下列自律性机构来实施:①中国证券业协会;②证券交易所;③证券服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

期货从业人员违法违规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是否正确?

【正确】《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进行处罚:(1)任用无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的人员从事期货业务;(2)在办理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3)不履行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配合义务;(4)不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履行报告义务或者报告材料存在虚假内容。

联系实际阐述我国证券市场的功能

1、它是联系资金供应者与资金需求者的桥梁 证券市场所提供的经常性和统一性的市场,使证券发行者、证券购买者、证券转让者和中介机构得以在这个市场上联系起来,使证券的发行与流通便利地进行。 2、证券市场是企业筹集社会资金的另一渠道 银行储蓄存款,保险业吸收保险费等,都是吸收社会闲散资金的渠道。但是,一般的企业不能经营存款业、保险业和金融信托业务,它们吸收资金的渠道,除证券市场外,只能通过银行、保险公司和金融信托企业获得。证券市场为一般企业提供了向大众直接筹集资金的重要渠道,公司可以通过发行股票或公司债券的方式,把一部分社会资金吸收到生产领域。 3、为政府提供公开市场操作的调节杠杆 证券市场上证券交易可以用许多指标来衡量,其中一项指标是证券收益与证券价格之比,称为证券收益率。这个指标的高与低,对整个金融市场的其他因素的变化都有相当大的影响。因此,政府可以在证券市场上通过买卖政府债券的方式来影响证券市场上的证券利率,这如同中央银行调整再贴现利率来影响商业银行的贴现率一样,这便成为政府间接调节金融业的杠杆。 4、证券市场是社会资金重新配置的调节机构 证券投资者对证券的收益十分敏感,而证券收益率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企业的经济效益。经济效益高的企业的证券拥有较多的投资者,这种证券在市场上买卖也很活跃。相反,经济效益差的企业的证券投资者越来越少,市场上的交易也不旺盛。所以,社会上部分资金会自动地流向经济效益好的企业,远离效益差的企业。这种流动使社会资金得到重新配置。另一方面,证券市场与其他金融市场互相联系,当社会上银根松动,游资便自动流向证券市场。证券市场交易活跃,必然把社会的游资更多地吸引去,使公司发行证券的成本降低,企业界筹资便利。相反,社会上银根紧缩时,证券市场的资金就流向银行,企业发行证券的成本提高,投资规模相对缩减。证券市场的供求关系的变化也可以形成这种自发的调节。在不同国家的金融市场上的供求关系不同,造成市场价格不同时,资金还将在不同国家的金融市场之间流动。 5、证券市场是观察经济状况的重要指标 在证券市场上市的公司,虽然在公司总数上不占多数,却在公司资财上占相当大的比重,这说明上市公司都是大公司。大公司在各生产领域都是重要的企业,它们的发展状况往往影响这一行业的发展状况。证券市场上的指数统计,正是选择这些有代表性的大公司的股票交易状况,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社会经济变化情况。股市上各种不同类别的指数还可以反映社会上资金的余缺、具体行业和企业的发展情况。 我们也应该看到,证券市场也有消极的作用,它也为证券投机提供了场所。证券市场上的投机,会造成市场上的混乱,进而影响其他金融市场的秩序,甚至还可能加剧社会矛盾。

联系实际阐述我国证券市场的功能

中国证券市场的成长与发展,基本上是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中进行的,因而存在很多具有中国特色的地方,也存在许多问题。这些问题最集中的表现为以行政干预代替市场调节、以人为干预取代市场规律,从而导致证券市场失去了灵魂。 最近以来,证管部门陆续推出了一系列推进市场化的改革措施,如股票发行核准制、转配股上市、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引进战略投资者、发展机构投资者,这些改革措施,不仅实现了市场原则的回归,还证券市场以灵魂,更重要的是,给证券市场参与各方以强烈的市场信心,因而赢得了市场的广泛认可,极大地活跃了证券市场。近期我国证券市场化措施,概括起来具有如下特点: 彻底性。一直以来,我们抱着“试验”的态度推进市场建设,对证券市场总是带着过分的呵护,生怕市场有一天不小心会夭折。现实却反复证明,这种呵护使得市场变得如此脆弱和不堪一击,似乎总与人们过意不去,例如众多上市公司排队等着发行股票,证券市场却一蹶不振,利空政策频频出台,却总是难以牵住狂奔的市场。今年以来,周小川主席首先阐述一个完整的理念,即市场能决定的就由市场决定,市场不能决定的,要创造条件由市场决定。总之,遵循市场规律,回归市场原则,还证券市场以本来面目,这对于中国证券市场十年来的发展是空前的。因此,2000年将是证券市场发展的一个重大的转折点。 历史性。近期证管部门采取的一系列措施表明,他们并没有回避证券市场十年来发展所遗留的历史问题,而是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客观地说,证券市场面对的问题是严峻的,例如: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价问题,不仅与市场化原则相背离,更重要的是它已构成了我国证券市场的现实基础,如果不在彻底解决基础上寻求发展,那么只会离市场化原则越走越远。可喜的是,证监会近期推出了转配股上市流通、放宽条件允许上市公司增发新股两项措施,前者彻底消除了转配股的尴尬,后者涵义则更为深远,因为实现上市公司股份的全额流通短期内是不现实的,增发新股与配股不同,它可以大大降低国有股、法人股的比例,一旦国有股、法人股占市场极少比例时,就可以象推出转配股一样推向市场,从而在市场发展过程中消化历史遗留问题。由此可见,当前证券市场化进程具有历史客观性。 效率性。证券市场的首要功能决定资本的占有条件,并以其自身高度的流动性,较为灵活地在全社会配置有限的金融资源。长期以来,我国证券发行的额度制和审批制,扭曲了市场资源配置机制,上市公司质量不断下降,市场出现逆向选择,质优公司和真正的投资者被驱逐出市场,而劣质公司和投机者则不断地寻求进入市场,导致整个市场运行机制扭曲。今年证管部门提出推进股票发行市场化,采用超常规、具有创造性的思路发展投资基金和培育机构投资者,按照国际标准、完全市场化的原则创建二板市场,表明证券部门抓住了市场发展的要害,强调有效率地采取措施进一步提高市场的运作效率和配置效率。 开放性。证券市场化的开放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规则的国际化,如引进战略投资者、增发新股及超额配售、创设二板市场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我国证券市场在规则和监管上正尽量与国际市场接轨,市场监管更多地借鉴国际惯例,按照国际通行基本规则和形式办事。二是市场的间接开放。我国证券市场的对外开放,仅仅局限于B股市场及少数公司海外筹资和上市,严格意义上讲并没有对外开放。今年证管部门提出有限度地允许外国投资者逐步进入我国证券市场,并允许外资并购我国某些竞争性行业企业的股权,这将是我国开放证券市场的重要步骤。中国即将加入WTO,随着证券业的对外开放,我国证券市场与国际资本市场将进一步相互融合、相互渗透,当前主动性实现规则的国际化和间接性开放A股市场,将为直接开放A股市场积累经验并创造条件。 开放是证券市场化的加速器 开放性是当前证券市场化的一个重要特点,也是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基本方向。但是,我国证券市场发展一直以来缺乏明确的市场定位和远景规划,对开放证券市场更是避而不谈。进入二十一世纪,随着我国经济对外开放度的提高,国际资本市场竞争的加剧以及加入WTO后国内金融服务市场的对外开放,证券市场必须在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同时,对来自外部的变化作出反应,有步骤开放证券市场,使之融合到国际资本市场之中。显然,市场化进程有利于创造条件开放证券市场,开放证券市场则更有利推进证券市场化的进程: 开放证券市场有利于资本的市场化配置。中国是世界经济发展的最亮点,国际资本正追求不同的途径分享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成果。开放证券市场,就等于在国际资本市场开辟了一条支流,将国际资本引入到国内市场。由于国际资本流量巨大,证券需求将急剧增加,市场信心将得以增强,市场规模将稳步扩张,从而有条件通过市场消化历史遗留问题,实现市场基础结构的市场化变革。与此同时,国际资本具有先进的投资理念。证券价格将出现两极分化,具有较大规模、业绩优良和良好发展前景的股票将受到追捧,市场结构将发生质的变化,证券市场就能通过价格信号引导资本资源的配置。 开放证券市场有利于市场主体的发育。加入WTO后,证券服务业的市场进入将逐步放宽,国内证券中介机构将面临严竣考验。开放初期,由于国际投资银行及其他中介机构在业务定位和市场认同的特殊性,与国内机构将体现出短期的共生性,但国际投资银行及各类中介机构凭借雄厚的资本实力、人才和技术优势,将会迅速占领市场。面对强大的竞争压力,国内中介机构必将在竞争中壮大规模,不断提高自身运作水平,除此之外,外国资本将带来先进的管理经验和市场理念,从而引导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市场理念不断走向成熟。 开放证券市场有利于市场组织的重构和市场规则的完善。一方面,开放证券市场,就等于融入国际资本市场体系的竞争,全球证券市场已进入结构重组时代,证券交易所的购并结盟在国际和国内两个层面正蓬勃进行,这将一定程度上推动我国证券市场走向一体化,如A、B股合并,主板市场的一体化和二板市场的一体化,一体化进程将有利于充分发挥交易组织运营的规模经济性,增强在全球范围内的竞争力;另一方面,要使证券市场融入国际竞争,就必须采用国际通行的规则。市场组织的重构和市场规则的国际化将在更深层次促进证券市场化。 以开放的观点促进市场化 由于我国尚缺乏较完善的宏观经济政策框架和存在多重的市场约束,实现对外开放条件还不成熟。中国加入WTO,有步骤地开放金融保险业,并不等于开放资本市场,但随着国内经济与世界经济的融合,开放证券市场成为必然。因此,我国证券市场市场化进程必须进一步树立开放的观点,有步骤地实现市场开放,按照高标准、市场化的原则,使国内证券市场按照国际惯例运作,真正发展成为一个透明、高效和公平的市场。 (一)对资本开放 证券市场的首要功能是决定资本的占有条件,我国目前对于资本的市场进入有较多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证券市场规模发展和功能发挥。在证券市场市场化进程中,必须有步骤地开放证券市场以便资本自由流入和流出。 对国内资本的开放。一方面要积极引进机构投资者,允许保险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国有企业进入股市;另一方面要适度放开证券业进入壁垒,允许证券公司进入证券市场筹资,发行股票并上市交易,壮大证券公司规模和实力,推进证券公司经营机制的转变。 有步骤地对国外资本开放。一是要在鼓励符合条件的国内企业到境外上市筹资的同时,允许中外合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在国内证券市场上市。二是要积极研究合格外国投资者制度,允许中外合作基金、外国共同基金进入国内证券市场,并视市场发展状况,逐步放宽外资的投资限制。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要经过什么的批准才能投资中国证券市场?

你好!只要申请通过了中国证监会的审核获得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就可以投资中国证券市场了,不过中国证监会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证券市场有一些限制,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单个境外投资者通过合格投资者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票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的10%;2、所有境外投资者对单个上市公司A股的持股比例总和,不超过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30%。3、境外投资者根据《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的,其战略投资的持股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全国证券投资模拟交易大赛怎么买

中国证券投资模拟交易大赛想要购买的话,只需要在间接APP里面找到关于全国证券投资模拟,the页面然后点进去在里面操作购买就可以买卖了。

如何在中国证券市场上进行股票投资

在目前我国债券一级市场上,个人投资者可以认购的债券主要有以下几个品种:一是凭证式国债;二是面向银行柜台债券市场发行的记账式国债。投资者可在这两个品种发行期间到银行柜台认购;三是在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的记账式国债,投资者可委托有资格的证券公司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认购,也可向认定的国债承销商直接认购;四是企业债券,个人投资者可到发行公告中公布的营业网点认购;五是可转换公司债券,如上网定价发行,则投资者可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上网申购。而在债券二级市场上,个人投资者进行债券交易的渠道主要有以下几个:一是可以通过商业银行柜台进行记账式国债交易;二是通过商业银行柜台购买银行转卖的二手凭证式国债;三是可以通过证券公司买卖证券交易所记账式国债、上市企业债券和可转换债券。我国的国债专指财政部代表中央政府发行的国家公债,由国家财政信誉作担保,信誉度非常高,历来有“金边债券”之称,稳健型的个人投资者喜欢投资国债。其种类有凭证式、记帐式、实物券式三种。现在常见的是前两种。可转债公司债券是一种特殊的企业债券,之所以说其特殊,是因为发行公司事先规定债权人可以选择有利时机,在一个特定时期(转股期)内,按照特定的价格(当期转股价)转换为发债企业的等值股票(普通股票),是一种被赋予了股票转换权的公司债券。

中国证券市场机构投资者构成的发展与演变

  ●2001年“6·14”后,市场环境出现较大变化,证券市场的投资者结构也出现变化,即市场结构从以个人投资者为主体转变为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体。  ●1999年沪深两市月均换手率为33.97%,到2002年换手率降为20.39%。这至少反映出投资者有长期持股的趋势。  ●基金作为市场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其持股从相对集中走向相对分散。基金过度分散化投资不但不能够起到风险防范的作用,而且有可能陷入分散化投资风险。  ●今年,主流券商一般都调低了盈利预期,更加注重深入研究市场趋势、上市公司、竞争对手,采取建立适度分散、重点持有具有长期投资价值股票的投资组合模型及波段滚动操作的手法。(剖析主流资金真实目的,发现最佳获利机会!)  选择“6·14”为转折点的一点考虑  证券市场经历了从散户投资者为主体到机构投资者为主体的结构转变,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为了论述的方便,本文将2001年“6·14”沪深综指同时达到最高点这天作为市场结构转变的一个重要分水岭,但这种划分只是相对的。  散户时代市场操作特点  一、2001年“6·14”以前,市场投资者结构中的主体是散户  1991—1998年,散户是沪深证券市场的主要力量。此间,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基金公司等机构投资者不仅开户数量少,而且资金投向也不仅仅是在证券市场,有相当大的一部分资金投向了房地产等领域。到1998年,管理层意识到一个稳定的证券市场必须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体。特别是1999年政府允许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上市公司等三类企业资金进入股票市场,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开始了由散户投资者为主体向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体迅速演变的过程。  二、散户时代证券市场的主流操作特征是投机  1、股价波动大  2001年“6·14”以前的沪深证券市场,谈的最多的是机构投资者的坐庄、散户投资者的跟庄、股评的“套住庄家”,热衷于研究庄家行为。还有一些主力机构操纵市场,引起股价巨幅震荡。(详见表1)  2、投机气氛浓厚  在以散户投资者为主体的市场环境中,一些机构投资者是市场的操纵者。部分机构通过对倒、拉抬股价,或者与上市公司联手炒作。一些机构对上市公司的重点投资和股价拔高,并不是出于对其投资价值的本意认可,而主要是为了从二级市场的炒作中获利以及扩大圈钱规模的需要。通过部分机构投资者与散户投资者的博弈,形成诸如“中科系”等许多颇具规模的机构大鳄。在市场行为表现上,“6·14”之前市场换手率极高,1996年达到最高峰时,沪深两市换手率分别为760%和950%;到2001年6月才逐渐下降为126%和132%,仍比发达国家高出许多。沪深股市换手率极高的特点,足以说明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时间短,存在着较普遍的炒作现象(见表3)。  3、由于信息不对称,违法操纵行为比较突出  由于当时股市深层机制存在缺陷,信息披露还不规范,上市公司造假行为时有发生。有的机构利用信息不对称,集中资金优势,凭借有利的交易地位和交易手段操纵市场。据统计,我国上市公司中三年内平均一家公司发生过两次大型的资产重组事件,个别上市公司频繁重组的目的是为了达到在二级市场配合股价炒作的需要、满足增发配股的要求、大股东将上市公司的资产更彻底地据为己有等。需要司法介入立案查处的先后有亿安科技股价操纵案、银广夏财务造假案、中科创业内幕交易和股价操纵案等。  机构投资成为主流  一、市场和监管环境出现重大变化  “6·14”后,市场和监管环境出现较大变化,证券市场的投资者结构也出现质的变化,即市场结构从以个人投资者为主体转变为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体。  从监管方面来看,管理层对证券市场采取了严厉的监管措施,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定。从市场角度看,从2001年6月开始,沪深综指开始大幅度调整,到2001年12月底,沪深综指均下跌1/3以上。在市场和监管出现重大变化的环境里,证券市场结构也悄然出现变化,机构越来越成为证券市场投资的主体。  二、“看得见的手”培育机构投资者  沪深市场机构投资者的发展基本上可以分为两块:一块是政府力量推动型的机构投资者发展;另一块是民间力量推动型的的机构投资者发展。政府力量推动的机构投资者包括证券公司、基金、信托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等。  证券公司 到今年11月底,国内证券公司数量上已经达到124家,注册资本为1043亿元。此外,一些券商还存在一些不同形式的委托理财资金。  基金 截至11月底,国内封闭式基金数量增加到54只,其规模也将近800亿元。除了封闭式基金外,到现在为止,共有17只开放式基金,其规模达到560多亿元。而且,根据目前开放式基金发行和发展态势,相信今后将有更多的开放式基金进入证券市场。  信托公司 到2002年,被保留的信托投资公司为57家。就这些信托投资公司本身的资本金而言,57家信托投资公司资本金应该在600亿元左右(平均每家10亿元左右)。根据“自用固定资产和股权投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80%”的原则,简单估计其可投资于证券市场的自有资金在480亿元左右。此外,信托投资公司可以将受托资金投资于证券,其可用规模应该与自有资金相当,大约为500亿左右。  保险基金和社保资金  至2002年11月底,全国保险公司总资产达到6167亿元。以平均入市规模为10%计算,国内保险资金可投资于股市的资金大约为610多亿元。另外,还有投资理财型险种的保费,它可以100%投入股市,这个规模大概在400亿左右。合计2002年11月全国社保资金规模约为1000亿元。  三、机构投资者成为市场主流  1、国外现状及发展趋势  从国外市场来看,证券市场的潮流应该是机构占主导。美国、英国等是保险资金、共同基金和养老基金等稳定持有股市绝大部分股份;日本等则是法人机构相互持股,也是机构占据主导地位。而且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有增无减。美国机构投资者占美国总股本的比重由1950年的7.2%上升到2001年三季度末的46.7%-。其中,养老基金由0.8%上升到19.8%,共同基金由2%上升到17.9%,保险公司由3.3%上升到7.3%。  2、沪深开户数构成及其变化趋势  从机构数量、机构规模和市场换手率三者可以反映证券市场是否由机构占主导。目前,机构投资规模大约在10000亿元左右,是目前市场流通市值的76.65%,反映了一个机构时代的特征。  从开户数量看,目前市场也开始呈现机构占据主导地位的特征。从1995年到2002年,机构开户数占总开户数的比例一直在上升(表2),尤其是新开户的增长率更有明显的变化。  3、换手率在逐渐下降  换手率也是反映证券市场结构的一个重要的特征。表3所列是1999年至2002年间沪深市值、流通市值和换手率的一些情况。一般而言,换手率越高,资金进出就越频繁。而频繁资金的进出绝大部分是小资金运动的结果,大资金则难以频繁换手和进行频繁资金运动。从表3可见,1999年沪深两市月换手率为33.97%,到2002年12月换手率降为20.39%。当然,也不排除换手率的下降是由于市场不景气的结果。但是,这至少反映出投资者有长期持股的趋势。  种种迹象表明,证券市场结构正在出现重大变化,即从过去的个人投资者为主体转变为机构投资者为主体。  基金陷入分散化投资风险  结构发生变化,机构投资者的主流操作行为也因此发生重大的转变。基金作为市场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其持股从相对集中走向相对分散。  一、持股集中度降低  一般而言,持股集中度越高,机构就越有可能重仓持有某一家或者数家上市公司股票。反之,机构持股就有可能相对均匀。根据我们的分析,从1998年12月到2002年9月基金的持股集中度在不断下降。以基金开元为例,1998年12月持股集中度为76.45%,到了2002年9月基金开元的持股集中度降为42.28%。整体上,从1998年到2002年9月基金持股平均集中度总体也在不断下降,1998年12月基金整体持股集中度为61%,1999年12月为55.37%,2000年12月为60.75%,-,2001年12月为59.12%,2002年9月下降为42.96%。持股集中度的降低说明现在基金更多地不是将投资于证券市场的资金集中投资于某一只或者某几只股票上,而是采取分散策略,将资金均匀或者相对均匀地投资于各基金组合之中,这点从后面的持股数量分析中也可以看出。  二、投资越来越分散  基金操作变化之二就是投资越来越分散。考察一下基金近年持股数量,就会发现这一趋势。2000年11月,23家基金平均持股家数为66.39家,到2002年6月52家基金(含开放式基金)的平均持股家数为124.6家,将近翻了一番。持股家数的增多说明基金投资越来越分散,组合投资越来越成为基金投资的主流,同时也反映基金投资行为越来越谨慎。从相对分散和相对集中收益率来看,如果以持股的家数超过124.6家为分散投资基金,持股家数少于124.6家为相对集中投资基金,则2002年中期16家分散投资基金中有5家实现盈利,盈利比例为31.25%;反之,35家相对集中投资基金中有8家实现盈利,盈利比例为22.86%。分散投资基金盈利能力相对好于集中持股基金盈利能力。  三、过度分散化投资能不能降低风险  分散投资究竟能否降低基金的投资风险呢?根据对基金的分析,我们认为,目前的市场结构情况下过度分散投资不能降低基金的风险。  据统计,在扣除上证综指和深证综指的涨跌幅后,我们发现在持股相对集中的时期,基金的业绩明显好于持股相对分散的时期。以基金总收入同比增长比例来看,除了2001年6月30日出现指数和基金业绩增长背离外,在持股相对集中时期(1999.12.30—2001.6.30)基金业绩(收入增长率)明显好于大盘指数的涨跌幅度;反之,在持股相对分散时期(2001.6.30—2002.6.30)基金业绩则明显劣于大盘指数的涨跌幅度。据此,我们判断,2001年6月可能是基金投资行为转变的一个分界点。  从同一时期不同的基金表现来看,基金的收益与基金持股数量多少之间会得出一些不同的结论。2002年中期,16家分散投资基金中有5家实现盈利,盈利比例为31.25%;35家相对集中投资基金中有8家实现盈利,盈利比例为22.86%。分散投资基金盈利能力相对好于集中持股基金盈利能力。但是,如果仔细观察这些收益较好的基金,我们会发现持股相对分散且业绩较好的基金有相当一部分是新上市的封闭式基金,如基金丰和、基金鸿阳、基金科瑞等。由于这些基金入市时间较晚、入市时机相对较好,因而在整体业绩上好于老基金是显而易见的。如果将这些基金排除在外,持股相对分散的基金业绩未必好于持股相对集中的基金。  不难看出,无论是横向还是纵向比较,持股相对集中的基金业绩要好于持股相对分散的基金。这似乎给我们当前的基金操作一个启示:在目前的市场结构下机构投资应该还是以相对集中为主。过度分散化使基金在每只股票上的持股数量相对较少,基本上已经沦落为“大散户”,散户在股市中被动挨打的境况在基金身上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因此,基金过度分散化投资不但不能够起到风险防范的作用,而且有可能陷入过度分散化投资风险。  机构博弈操作特征  一、机构和机构的博弈  市场进入机构博弈时代后,机构面临的主要对手也是机构,彼此相互了解,市场行为和操作手法相似。目前,各类证券投资基金并未能形成自己独特的投资理念和操作风格,机构行为散户化使各大基金投资品种雷同化,主要靠小波段、小批量、高频率来获利,侧重于短炒。证券投资基金正失却资金量大、持股集中的优势,并没有起到稳定市场的作用。鉴于沪深股市机构主要是基金和券商(目前保险类基金、私募基金基本上还是通过基金管理公司或券商委托理财的方式入市),而且真正具有长期投资价值的绩优上市公司仍不算多,基金操作采取了极度分散化持股的策略,机构交叉持股情况必然非常严重,所以可供券商选择和建仓的价值型上市公司甚少。对于券商来讲,面对机构与机构的博弈,一方面要调整好心态,在激烈竞争冲击下如何应对来自商业银行、信托、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行业渗透的严峻挑战,已经成为关系到券商生死存亡的大问题;另一方面券商在操作手法上,既要研究券商与基金之间的博弈行为,又要研究券商与券商之间的博弈行为,在一个只有少数人赚钱的博弈中,只有坚持自身操作特色、采取与众不同手法的少数券商才会真正盈利。  二、从券商投资行为看未来机构的操作特征  目前由于机构博弈时代盈利模式尚未形成,各种操作策略和行为的对与错都还需要进行长期的实践检验。但是,从2002年强势股的表现来看,大部分强势股的筹码集中,以前券商的操作特征依然存在。只不过是根据政府监管加强、市场波幅减小、换手率降低等特点,主流券商一般都调低了盈利预期,更加注重深入研究市场、上市公司、竞争对手,采取建立适度分散、重点持有具备长期投资价值股票的投资组合模型及波段滚动操作的手法。从2002年以来证券投资基金盈利情况来看,极度分散投资十分被动,目前并不能真正降低风险。因此,在少数人赚钱的市场里,机构未来的博弈策略应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迅速提升自己的研究能力,寻找价值投资机会,采取合理分散、适度集中的模式。这一方面可以避免沦为散户,另一方面又可以保持灵活、机动,成为市场少数盈利者。  表1 深市A股1991.12.31—2001.12.31震幅前10名股票  名次 代码 名称 最高价(元) 最低价(元) 震幅(%)  1 000503 海虹控股 80 0.4 19900  2 000008 ST亿安 126.31 3.07 4014.33  3 000534 汕电力A 14.7 0.5 2840  4 000021 深科技A 70 2.4 2816.67  5 000537 南开戈德 50.22 1.95 2475.38  6 000504 赛迪传媒 34.65 1.4 2375  7 000023 深天地A 31.6 1.3 2330.77  8 000502 琼能源 46.35 2.01 2205.97  9 000539 粤电力A 27 1.27 2025.98  10 000035 中科健A 59.2 2.95 1906.78  表2 沪深A股投资者构成(截至沪市2002.10,深市2002.11)  年份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机构(万户) 5.64 7.58 12.48 14.18 18.47  个人(万户) 232 2285 3304 3879 4443  合 计(万户) 1238 2293 3317 3893 4462  机构占总开 0.46 0.33 0.38 0.36 0.41  户比例(%)  年份 2000 2001 2002  机构(万户) 21.48 31.33 35.63  个人(万户) 5081 6461 6761  合 计(万户) 5103 6482 6797  机构占总开 0.42 0.48 0.52  户比例(%)  表3 1999.12-2002.11间沪深两市换手率表  1999年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上市公司(个) 949 1088 1160 1220  市值(亿元) 26471 48091 43522 40347  流通市值(亿元) 8214 16088 14463 13047  月均换手率(%) 33.97 41.82 16.93 20.39  表4 基金收入指标与沪深综指比较  2002.6.30 2001.12.31 2001.6.30  净值收益率(%) -6.63 5.87 6.19  总收入同比 -161.5 -79.46 -73.65  增长率(%)  总资产增长率(%) -5.37 -37.66 -22.42  分红率(%) 13.65  沪市综指涨跌 5.27 -25.79 6.97  幅度(%)  深市综指涨跌 6.52 -27.7 3.55  幅度(%)  2000.12.31 2000.6.30 1999.12.31  净值收益率(%) 41.05 30.6 17.97  总收入同比 125.77 540.34 120.56  增长率(%)  总资产增长率(%) 29.15 15.11 19.17  分红率(%) 90.59 91.97  沪市综指涨跌 7.54 44.26 -19.09  幅度(%)  深市综指涨跌 5.59 47.7 -20.77  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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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投资策略研究论文  现代金融理论由于忽略了对人的心理活动及其行为模式的研究,造成了理论与实证的背离。行为金融理论将心理学尤其是行为科学理论融入到金融学之中,从微观个体行为以及产生这种行为的心理、社会动因来解释、研究和预测证券市场的现象和问题,逐步形成了自己的理论框架,建立了行为投资决策模型。在对证券市场的大量统计研究基础之上,行为金融理论家们已获得了关于投资者投资行为的大量实证研究结论,从而为投资者提供了良好的证券投资策略。因此综合国内外已有的研究成果基础,用行为金融理论深入探讨中国证券市场的投资策略,并对可能存在的问题作一些初步研究已显得非常必要。  一、行为金融理论与投资决策模型  大量的事实证明,投资者的行为方式及其深层次的心理特征对投资活动的结果具有直接的、重要的影响,在研究复杂的金融市场时,我们必须考虑人类自身行为所具有的复杂多变性特点。在借鉴行为科学、心理学以及社会学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初步形成了以投资活动当事人的心理因素为基础的行为金融理论体系。对应于现代投资理论的假设,行为金融理论给出自己的理论假设:(1)人是有限理性的;(2)非完全市场的存在;(3)投资者的投资具有群体行为特征。行为金融理论基础主要有:(1)期望理论(Prospect Theory 1979);(2)行为资产定价模型(BAPM);(3)行为金融资产组合理论(Behavioral Portfolio Theory 1999)。在此基础之上构造的行为金融投资决策模型有:(1)BSV模型与DHS模型;(2)统一理论模型(Unified Theory Model);(3)羊群效应模型。  二、行为金融对投资者行为的实证研究结论  1.过度自信。人的心理中往往有过分高估自己能力和知识的倾向,表现为投资决策中过分相信自身的判断和决策,而忽视了客观情况变化造成决策失误的可能性。由上交所组织完成的《中国证券投资者行为研究》指出,我国股市6500万投资者中无业者占较大比例,有理由相信这些无业者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是缺乏市场竞争力的人,由于无事可做,也不考虑自己的能力,就想到股市赚钱,由此可见我国投资者过度自信之严重程度。  2.抛锚性错误。人们在对某件商品的价值进行判断时,通常需要一定的信息锚作为判断的参照标准。同样,投资者对于证券价格的变动预测也需要一定信息作为参照的锚。抛锚性往往导致投资者对新的、正面的信息反应不足。我国投资者往往是利用类似行业、板块、股本大小、经营业绩等的股票价格来衡量其投资股票的价格的。但是锚并不能长时间一直保持准确性和有效性,即锚会使投资者判断出错。  3.羊群行为。股市中的“羊群行为”是指投资者由于受其他投资者投资策略的影响而采取相同的投资策略。其关键是其他投资者的行为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并对他的决策结果造成影响。我国股市中存在的大量“跟风”、“跟庄”、投资基金的投资组合类同等都是典型的“羊群行为”。孙培源(2002)通过构造股票收益率的横截面绝对偏离和市场收益率的非线性检验,实证了中国股市羊群效应的存在。  4.噪声交易。非理性投资者把与价值无关的信息认为是与价值有关,或者某些投资者人为地制造虚假信息,而其他投资者无法识别其真伪,这两种信息被认为是噪声,相应产生的交易称为噪声交易。我国股市近400%的年换手率中至少300%可以归因于噪声交易。施东晖(2001)实证研究表明,由于技术分析方法在上海股票市场被广泛使用,当某此技术信号显示“上升”或“下跌”趋势时,将引发大量的买卖行为,从而强化现有的股价趋势。  5.过度反应与反应不足。过度反应是由DeBondt和Thaler(1985)最早发现的,他们发现投资者对于近期的好消息不是做出正确的贝叶斯反应,而是过度反应致使股票价格超过其内在价值。我国王永宏(2001)运用DT的方法研究了中国股票市场的过度反应现象证实了中国股市存在着明显的过度反应现象。反应不足是指投资者对自身的判断过度自信,或是一味依赖过去的历史经验作为判断的参照标准(犯抛锚性错误),对市场中出现的新趋势和新变化反应迟钝,丧失了获利的良好时机。我国股市中存在的“轮涨效应”就是一种“反应不足”。  6.处置效应。“处置效应”是指投资者长时期持有套牢的股票而过早抛出赢利的股票的现象。这意味着当投资者处于盈利状态时是风险回避者,而处于亏损状态时是风险偏好者。赵学军(2001)等人的研究结论是:与国外相比,我国投资者更加倾向于卖出盈利股票,继续持有亏损股票。我国股市的处置效应在年末相对增强,个人投资者的处置效应强于机构投资者。  7.动量效应。在一定持有期内,平均而言,如果某只股票或某些股票组合在前一段时期内涨幅较好,那么,下一段时期内,该股票或股票组合仍将有良好表现。通过对我国股市历年大盘及个股的统计分析,我们认为无论是在大盘还是在个股上,我国股市都存在动量效应。大盘的动量效应以日为时间单位比较明显,而一些典型个股无论是以日、周还是以月为时间单位都非常显著。  8.过度恐惧与政策依赖性心理。当股市虚假消息满天飞、股市暴跌时,投资者不计成本的大量抛出股票,表现出十足的恐惧。在股市暴跌时,我国投资者往往把自己的希望寄托在政府的救市政策上,这种对政策的依赖超过了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  9.遗憾。遗憾理论认为投资者为了回避曾经做出的错误决策的遗憾和报告损失带来的尴尬,可能避免卖掉价格已下跌的股票。还有,即使决策结果相同,如果某种决策方式能减少投资者的后悔心理,对投资者而言,这种决策方式就优于其它决策方式。因此,投资者有从众心理,倾向于购买本周热门或受大家追涨的股票,因为当考虑到大量投资者也在同一投资上遭受损失时,投资者可能降低其情绪反应或感觉。  10.暴富心理与赌博心理。中小投资者短线频繁操作,其目的是为了快速致富。面值1元的股票炒到100多元还有人敢去追涨;公司亏损了几亿元,已经资不抵债还有人敢去接盘;ST现象是指那些被冠以特别处理的上市公司,其股价在特别处理消息公布后不跌反升的现象。明知上市公司巨额弄虚作假还有人敢去炒底,这些都充分暴露了我国投资者实足的赌性。  11.轮涨轮跃效应(补涨补跌效应)。在一次行情中,如果某些股票没有上涨(下跌),那么它们就具有补涨(补跌)的潜力。没涨的要无条件补涨,没跌要五条件补跌。长期以来我国股市个股轮番炒作就是一例。  12.小盘股、新股效应。我国股市对小盘股、新股独有情忠,逢小必炒、逢新必炒已是我国股市的惯例。我们统计分析发现在过去的十年中,我国小盘股、新股的收益率显著高于大盘股和老股。但自2001年6月中国股市长期下跌及证券投资基金大量发行以来,这一状况有所改变。  三、行为金融理论指导下的证券投资策略  行为金融学的理论意义在于确立了市场参与者的心理因素在投资决策行为以及市场定价中的作用和地位,否定了传统金融理论关于理性投资者的简单假设,更加符合金融市场的实际情况。行为金融学的实践指导意义在于投资者可以采取针对非理性市场行为的投资策略来实现投资赢利目标。在美国证券市场上,目前有数家资产管理公司在实践着行为金融学的理论,其中有的基于行为金融的共同基金取得了复合年收益率25%的良好投资业绩。考察我国证券市场的投资者行为特点,我们总结出我国金融市场的投资策略:  1.针对过度反应的反向投资策略。反向投资策略就是买进过去表现差的股票而卖出过去表现好的股票来进行套利的投资方法。行为金融理论认为,由于投资者在实际投资决策中,往往过分注重上市公司的近期表现,从而导致对公司近期业绩情况做出持续过度反应,形成对绩差公司股价的过分低估,最终为反向投资策略提供了套利的机会。  2.动量交易策略。即预先对股票收益和交易量设定过滤准则,当股票收益或股票收益和交易量同时满足过滤准则就买入或卖出股票的投资策略。行为金融意义上的动量交易策略的提出,源于对股市中股票价格中间收益延续性的研究。  3.成本平均策略。指投资者在将现金投资为股票时,通常总是按照预定的计划根据不同的价格分批地进行,以备不测时摊低成本,从而规避一次性投入可能带来的较大风险的策略。  4.时间分散化策略。指根据投资股票的风险将随着投资期限的延长而降低的信念,建议投资者在年轻时将其资产组合中的较大比重投资于股票,而随着年龄的增长将此比例逐步减少的投资策略。  5.小公司效应策略。小公司效应是指小盘股比大盘股的收益率高。Banz(1981)发现股票市值随着公司规模的增大而减少的趋势。Siegl(1998)研究发现,平均而言小盘股比大盘股的年收益率高出4.7%,而且小公司效应大部分集中在1月份。根据小公司效应而采用的投资策略称为小公司效应策略。  6.组合投资策略。行为金融学认为,证券市场并不是有效的(一般指半强式有效,semlstrong efficient)。这就意味着传统的证券组合投资理论中,“在有效市场中,投资者不可能获得与其所承担风险不对称的额外收益”的提法在实践中是不成立的。也就是说,通过选择合适的组合投资策略,投资者将可能获得额外收益。  7.针对羊群行为的相反策略。由于市场中广泛存在的羊群行为,证券价格的过度反应将是不可避免的,以致出现“涨过了头”或者“跌过了头”。投资者可以利用可以预期的股市价格反转,采取相反投资策略(contrarian strategy)来进行套利交易。中国的股票市场素有“政策市”之称。考察中国证券市场的历史走势,我们会发现在重要的顶部或底部区域,在消息面上总是伴随着一些重要的股市政策的出台。不同的投资者对政策的反应是不一的。针对个人投资者的行为反应模式,投资基金可以制定相应的行为投资策略——相反投资策略,进行积极的波段操作。  8.购买并持有策略。个人和机构投资于股票应执行几种能帮助控制认识错误和心理障碍的安全措施。控制这些心理障碍的关键方法是所有类型的投资者都要实施一种严格的交易策略——“购买并持有”策略。投资者在为组合购进一只股票时,应详细地记录购买理由,而且要制订一定的标准以利于进行投资决策。长期采取“购买并持有”策略,通常业绩将超过高周转率的短期交易策略。  9.利用行为偏差。心理学和决策科学提出,在某种情形下,投资者并不是尽力使财富最大化,并且在某些情形下投资者还会在智力方面犯系统性判断错误,这些行为偏差将导致证券定价的错误,合理利用这些偏差将给投资者带来超额收益。行为型投资人则尽力寻找由于行为因素而被市场错误定价的证券从而获取超额利润。可见,对人类行为偏差的正确把握是获取市场超额利润的来源之一。  10.ST投资策略。上市公司被宣布为特别处理,意味着公司陷入严重困境。但同时,ST公司也成为潜在的并购目标。考虑到壳资源在中国证券市场上的稀缺性,ST公司的价值无疑是巨大的。作为一种投资策略,ST公司是可以被纳入证券投资组合之中的。  总之,行为金融理论寻求并确定投资者可能对新信息产生反应过度或反应迟钝而导致证券定价错误的市场情形。行为金融学投资策略的目标就是在大多数投资者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前,投资那些定价错误的股票,并在股票价格正确定位之后抛出获利。  四、应用行为金融理论指导证券投资要注意的问题  行为金融学的科学性在于它始于公理并寻求建立在公理上的理论能解释金融市场的行为。它试图理解和预测心理决策过程的系统的金融市场意义。如上所说,中国股票市场中存在着普遍的运用传统金融理论无法解释的金融现象,而用行为金融理论可以很好地解释之,并由此导致了许多有价值的行为投资策略,但在具体运用这些投资策略时还要注意以下几点问题。  1.行为金融理论本身也是处于不断发展之中。行为金融理论的投资策略是:在大多数投资者尚未意识到错误时投资于某些证券,随后当大多数投资者意识到错误并投资于这些证券时卖出这些证券。一旦证券市场的绝对多数投资者认识到这一问题并采取相同的策略,那么结果又会怎样?我们相信随着行为科学的深入研究、证券市场的不断变化和发展,会进一步发现更多的行为金融问题,并且一些已有的行为金融现象可能会淡化甚至消失。因此在应用行为金融投资策略时,要防止教条化。  2.要切忌对国外现有行为投资策略的简单模仿。现有的行为金融理论主要是在发达的金融市场产生的。我国证券市场同成熟的证券市场比较,还是一个新兴的证券市场——历史短、不规范。中国金融市场与发达的金融市场的共性与特殊性决定了我们在运用行为金融投资策略时,不是对国外现有行为投资策略的简单模仿,而应当掌握行为金融学的理论方法,对中国证券市场的行为特点进行深入研究,探索适应我国证券市场运行特点的我们自己的行为金融学投资策略。  3.行为投资策略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金融监管的深入及投资者结构的改善,我国金融市场行为金融现象会发生很大的变化。例如小公司效应现象就不如过去明显、庄股由于监管的加强从而动量效应也明显减弱。我们预言随着管理层对股市认识的转变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我国的ST现象迟早会消失。  4.不同投资者需要有不同的投资策略。将行为金融学的研究成果运用到我国证券市场的实践中,可以合理引导投资者的行为。对于广大中小投资者,要通过教育来使其趋于理性化,提高证券市场投资者的投资决策能力和市场的运作效率。对于机构投资者,要提高其投资管理水平。投资者决策中的心理偏差是与生俱来,而这些认知偏差可以通过学习、训练等手段得到有效缓解,因此,不同投资者应该采用不同的投资策略,只有呼吁所有各层次的投资者共同参与探讨我国行为金融问题,行为金融投资策略才能在我国有用武之地。

我国证券投资咨询行业执业道德的十六字原则是(  )。

【答案】:A我国证券投资咨询行业执业道德的十六字原则是“独立诚信、谨慎客观、勤勉尽职、公正公平”。中国证券业协会对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实行自律管理,并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制定相关执业规范和行为准则。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办理交办证券期货违法违规事项的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简称“证券监管机构”)办理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调查处理违反证券期货市场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以下简称“违法违规”)事项,明确监管职责,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件》(以下简称《期货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准则。第二条 证券监管机构应当按照上级领导机关的批示或正式书面通知要求,办理交办事项。第三条 证券监管机构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法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证券法》和《期货条例》规定的证券监管机构职责范围内的调查事项,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处理证券期货违法违规案件基本准则》(以下简称《基本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证券监管机构办理的事项,按照《基本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第四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上级机关交办的案件,应当按照其要求办理。调查终结后,向其提交专题报告,并提出处理处罚建议。  派出机构对中国证监会交办的案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第五条 由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统一组织,要求中国证监会参与办理的案件,中国证监会应当派出调查人员,按照要求参与办理。第六条 证券监管机构按照上级领导机关的要求,与有关部门共同办理的案件,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以证券监管机构为主办理的事项,按照上级领导机关的要求办理;  (二)协助有关部门办理的案件,按照上级领导机关的要求或者共同商定的要求办理。第七条 证券监管机构派出的调查人员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对重要情况,应及时向派出的部门领导报告。办理终结后,应当向派出的部门提交工作报告,但交办领导机关有特殊要求的除外。第八条 派出机构办理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案件,如须作出处罚决定的,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履行相关法定程序。第九条 证券监管机构办理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案件调查事项,涉及有关单位和个人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依法应由其他主管机关处理的事项,应当按规定移送。第十条 本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负责解释。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我国证券发行制度包括哪些

我国的证券发行制度我国证券市场上市交易的金融工具包括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权证等。根据《证券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必须依法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1)证券发行实行核准制。在我国,证券发行核准制是指证券发行人提出发行申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中国证监会推荐,中国证监会进行合规性初审后,提交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最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发行.核准制不仅强调公司信息披露,同时还要求必须符合一定的实质性条件,如企业盈利能力、公司治理水平等.核准制的核心是监管部门进行合规性审核,强化中介机构的责任,加大市场参与各方的行为约束,减少新股发行中的行政干预.(2)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是指有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负责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的推荐和辅导,经尽职调查核实公司发行文件资料的真是、准确和完整性,协助发行人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主要包括一下内容:1),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机构.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只接受由保荐机构推荐的发行或上市申请文件.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应当尽职调查,对发行人申请文件、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出具保荐意见,并对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连带责任.3),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对其所推荐的公司上市后的一段期间负有持续督导义务,并对公司在督导期间的不规范行为承担这人.4),保荐机构要建立完备的内部管理制度.5),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机构实行持续监管.(3)发行审核委员会制度.发行审核委员会制度是证券发行核准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证券法》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设发行审核问员会(下简称发审委).发审委审核发行人股票发行申请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证券的发行申请.发审委的主要职责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审核股票发行申请是否符合相关条件;审核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为股票发行所出具的有关材料及意见书;审核中国证监会有关职能部门出具的初审报告;对股票发行申请进行独立表决,依法对发行申请提出审核意见.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以核准股票发行申请的决定,并出具相关文件.发审委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不断提高发行审核专业化程度和透明度、增加社会监督和提高发行效率的重要举措.

我国证券发行审核制度为什么改为注册制?

国证券发行审核制度改为正步测制度,摄跟国际接轨是更进一步的措施

从各国证券市场的实践来看,股票的发行审核制度主要有( )。A.审批制B.核准制

【答案】:ABC从各国证券市场的实践来看,股票发行审核制度主要有三种类型:审批制、核准制和注册制。注册制又称备案制或存档制。

目前中国证券发行的核准制度采取的是

目前中国证券发行的核准制度采取的是审批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中国证券发行必须经过中国证监会的审批才能进行。在中国证监会审批制度下,企业在申请发行证券时,需要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发行计划、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中国证监会根据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企业是否符合发行证券的条件,并决定是否批准发行。近年来,中国证监会加强了对发行证券的审批管理,在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同时,也希望通过加强审批管理,提高发行证券的质量,使市场更加健康有序发展。

简述我国证券发行核准规则的主要内容。

【答案】:证券监管部门核准、审批证券发行申请时,必须依法遵守以下具体规则:(1)报送文件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发行人向监管机构提出证券发行申请的,应当按照规定的信息披露准则提交有关申请文件,申请文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为证券发行出具有关文件的专业机构和人员,必须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保证其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果发行人报送文件以及中介机构出具的文件不符合真实、准确和完整的要求,审核机关有权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2)审核机关依照法定条件审核。证券类型不同,发行审核条件也有差别。审核机关应当依照法定条件审核股票发行申请,不得在法定条件外,不合理地附加新的条件或者要求。审核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故意刁难有关当事人,应当依法承担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3)审核机关按照法定文件以及格式进行审核。发行人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及审核机关公开的规程提交文件。鉴于目前采取实质审查机制,为了核实与所披露信息相关的情况,审核机关有权要求发行人提供辅助材料。(4)核准程序应当公开并依法接受监督。《证券法》第23条规定“核准程序应当公开,依法接受监督”;第184条规定,证券监管机构依法制定的规章、规则、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应当公开;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据调查结果,对证券违法行为作出的处罚决定,也应公开。上述规定不仅重申了公开原则的适用,也有助于实现社会公平。(5)审核程序应当遵守法定的审核期限。《证券法》第24条规定,证监会应当自受理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决定;不予核准的,应当作出说明。证监会受理的申请,必须是申请人依法报送的、文件内容齐备且格式符合要求的申请。如果报送文件存在遗漏、格式错误等,不构成已受理的申请文件,证监会还有权要求其改正或者补充。明确规定适当的核准期限,是证券发行核准制的内在要求,它反映了申请人的利益,有利于?肖除审核工作的匆忙与草率,有利于防止“久审不核”。(6)审核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审核程序直接涉及申请人的切身利益,审核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是实现审核程序公平性的基础,必须确立审核人员的义务与职责。《证券法》第23条第2款规定,“参与审核和核准股票发行申请的人员,不得与发行申请人有利害关系,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接受发行申请人的馈赠,不得持有所核准的发行申请的股票,不得私下与发行申请人进行接触”。

目前我国证券发行的审核制度是( )。

【答案】:D我国自2001年3月开始对证券的发行正式实行核准制,依《证券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的发行由其他政府主管部门负责核准;未经依法核准或者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公开发行证券。

有谁知道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待遇啊,本人通信应届小硕,正在犹豫要不要去,手里有华为的offer

中登好地方,不过做技术的还是去华为吧,毕竟中登还是金融行业,升迁希望不大。证券公司信息中心留

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中国证监会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在对证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研究和拟订证券期货市场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起草证券期货市场的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议;制定有关证券期货市场监管的规章、规则和办法。  (二)垂直领导全国证券期货监管机构,对证券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管;管理有关证券公司的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  (三)监管股票、可转换债券、证券公司债券和国务院确定由证监会负责的债券及其他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托管和结算;监管证券投资基金活动;批准企业债券的上市;监管上市国债和企业债券的交易活动。  (四)监管上市公司及其按法律法规必须履行有关义务的股东的证券市场行为。  (五)监管境内期货合约的上市、交易和结算;按规定监管境内机构从事境外期货业务。  (六)管理证券期货交易所;按规定管理证券期货交易所的高级管理人员;归口管理证券业、期货业协会。  (七)监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期货结算机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证券资信评级机构;审批基金托管机构的资格并监管其基金托管业务;制定有关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国证券业、期货业协会开展证券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工作。  (八)监管境内企业直接或间接到境外发行股票、上市以及在境外上市的公司到境外发行可转换债券;监管境内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到境外设立证券、期货机构;监管境外机构到境内设立证券、期货机构、从事证券、期货业务。  (九)监管证券期货信息传播活动,负责证券期货市场的统计与信息资源管理。  (十)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成员从事证券期货中介业务的资格,并监管律师事务所、律师及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成员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活动。  (十一)依法对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罚。  (十二)归口管理证券期货行业的对外交往和国际合作事务。  (十三)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2020年真题)下列职责中,属于中国证监会职责的是( ).

【答案】:C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在对证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中履行下列职责: (1)研究和拟订证券期货市场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起草证券期货市场的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制定和修改建议,制定有关证券期货市场监管的规章、规则和办法。 (2)垂直领导全国证券期货监管机构,对证券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管;管理有关证券公司的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 (3)监管股票、可转换债券、证券公司债券和国务院确定由中国证监会负责的债券及其他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托管和结算,监管证券投资基金活动,批准企业债券的上市,监管上市国债和企业债券的交易活动。 (4)监管上市公司及其按法律法规必须履行有关义务的股东的证券市场行为。 (5)监管境内期货合约的上市、交易和结算,按规定监管境内 机构从事境外期货业务。 (6)管理证券期货交易所,按规定管理证券期货交易所的高级管理人员,归口管理证券期货业协会。 (7)监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期货结算机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证券资信评级机构,审批基金托管机构的资格并监管其基金托管业务,制定有关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国证券业、期货业协会开展证券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工作。 (8) 监管境内企业直接或间接到境外发行股票、上市以及在境外上市的公司到境外发行可转换债券;监管境内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到境外设立证券、期货机构;监管境外机构到境内设立证券、期货机构,从事证券、期货业务。 (9)监管证券期货信息传播活动,负责证券期货市场的统计与信息资源管理。 (10)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成员从事期货中介业务的资格,并监管律师事务所 、律师及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成员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活动。 (11)依法对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罚。 (12)归口管理证券期货行业的对外交往和国际合作事务。 (13)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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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证券业协会里登记的两次信息不相符会影响从业资格证的领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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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应向( )报送年度报告。A.中国证监会B.公司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答案】:ABCD中国证监会的非现场检查的第一项是证券公司的年度报告。证券公司应向中国证监会,沪、深证券交易所,公司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和中国证券业协会报送年度报告。

我今年报了证券从业资格证,从中国证券协会官网报得名,为什么会有很多人给我打电话?

外人用技术手段撸了数据库,转卖给相关上下游利益群体,数据泄露,违法的。内人有数据权限,私自下载报考数据,转卖上下游利益群体,数据倒卖,坐牢的。可能性:内>外。

2020国考中国证监会法律类专业考试大纲?

一、考试目的考查考生是否具备证券期货监管工作所必需的法律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的应用能力。二、考试内容与试卷结构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报考法律类职位的考生参加本类别的专业科目考试。法律类专业科目考试试题由以下两部分组成:(一)证券期货基础知识1、单项选择40题2、多项选择15题3、不定项选择5题(二)专业知识—法律1、单项选择40题2、多项选择15题3、不定项选择5题三、答题要求考试均采用客观性试题,要求考生从每题所给的选项中选择答案。考生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在试题本或其他位置作答一律无效。四、样题(一)单项选择(每题给四个备选项,其中只有一个选项是正确的,应试人员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并按要求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涂,多选或不选均不得分)1、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面哪种情况不是公民获得物质帮助权的条件( )?A:公民在年老时B:公民在疾病时C:公民在遭受自然灾害时D:公民在丧失劳动能力时答:(C)(二)多项选择(每题给四个备选项,其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选项是正确的,应试人员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并按要求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涂,多选、少选或不选均不得分)1、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面哪种情况是公民获得物质帮助权的条件( )?A:公民在年老时B:公民在疾病时C:公民在遭受自然灾害时D:公民在丧失劳动能力时答:(ABD)(三)不定项选择(每题给四个备选项,其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选项是正确的,应试人员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并按要求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涂,多选、少选或不选均不得分)1、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面哪种情况是公民获得物质帮助权的条件( )?A:公民在年老时B:公民在疾病时C:公民在遭受自然灾害时D:公民在丧失劳动能力时答:(ABD)五、考查知识点考生应掌握证券期货基础知识(可参考财金类考试大纲)和以下法律专业知识:(一)证券期货法律1、证券法(1)证券法的适用范围及基本原则(2)证券发行的条件、方式(3)证券上市和暂停、终止交易(4)证券交易的信息公开和禁止行为(5)上市公司收购的方式和程序(6)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证券业协会(7)证券公司的组织形式、设立条件、业务范围和基本业务规则(8)证券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及监管(9)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性质、职责、权限(10)证券违法的法律责任及市场禁入制度2、基金法(1)证券投资基金的种类、特征、组织形式及基金财产的性质(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3)基金的组织形式(4)公募基金的募集及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交易(5)公募基金的运作和信息披露(6)公募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7)公募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及行使(8)私募基金3、期货条例(1)期货的概念、特征及其种类(2)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期货业协会(3)期货交易的基本规则(二)公司企业法律1、公司法(1)公司的概念、特征和种类(2)公司的设立、登记、章程、资本及股东出资(3)股东及其权利、义务和股东代表诉讼制度(4)公司的组织机构、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5)股份发行及股权、股份的转让(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义务(7)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度(8)公司债券(9)公司的变更、合并、分立(10)公司的解散、清算2、合伙企业法(1)合伙企业的概念、特征和种类(2)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3、企业破产法(1)破产的概念、破产原因和破产案件管辖(2)破产的申请和受理、债务人财产、破产费用、共益债务(3)破产重整、和解及破产清算(4)上市公司破产重组的相关司法政策(三)民事经济法律1、民法(1)民事权利和义务、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2)民事法律行为、代理的概念和特征、诉讼时效与期限(3)债的发生原因、债的分类和履行、债的保全和担保、债的移转和消灭2、合同法(1)合同的概念、特征和分类(2)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3)合同的变更、转让、终止和违约责任3、物权法(1)物权的概念、效力、类型、物权变动和物权的保护(2)所有权、用益物权的概念、特征和内容(3)担保物权的概念、特征、种类和内容(4)占有的概念、性质、种类、取得和消灭4、侵权责任法(1)侵权行为和归责原则(2)侵权责任的概念、构成、方式与适用(3)侵权责任的免责和减轻(4)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各类侵权行为与责任(5)虚假陈述民事赔偿的相关司法解释5、金融法律(1)商业银行业务及基本规则、对存款人的保护(2)保险的概念、保险合同的分类、订立和履行(3)票据的概念、种类和特征、票据权利的取得、消灭和行使(4)信托设立、信托财产、信托当事人(5)反洗钱制度的概念、基本原则和金融机构的反洗钱义务6、其他经济法律(1)市场竞争原则、限制竞争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2)垄断行为及其认定规则、调查程序(3)劳动者的权利、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劳动争议(四)行政刑事法律1、行政法(1)行政许可的设定、实施机关、实施程序、费用及行政许可的撤销、注销(2)行政强制的种类、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程序(3)行政处罚的种类与设定、实施机关、管辖及行政处罚的决定、执行程序(4)行政复议范围、行政复议的申请、受理和决定(5)国家赔偿的范围、请求人、义务机关及赔偿程序、方式、计算标准(6)监察机关及其职责、监察范围和管辖、监察权限和监察程序2、刑法(1)犯罪的概念和分类、犯罪构成、犯罪排除事由(2)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3)共同犯罪、单位犯罪和罪数形态(4)刑罚种类、裁量、执行和消灭(5)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及其追诉标准、相关司法解释(6)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诈骗罪及其追诉标准、相关司法解释(7)贪污贿赂罪、渎职罪(8)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五)诉讼法律和其他法律制度1、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主管与管辖、当事人、民事证据、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起诉和审判2、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管辖、审判、执行以及证券行政处罚案件的相关司法政策3、刑事诉讼的管辖、回避、辩护、强制措施、立案、侦查、审判和附带民事诉讼4、仲裁的概念和特点、仲裁机构和仲裁协议、仲裁程序5、人民调解的概念和原则、调解程序、调解协议6、国家的基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国家机构7、立法体制、立法权限和立法程序8、信访渠道、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督办9、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和程序

中国证券投资网的网址是多少?

http://www.gp918.com/

在中国证券公司就是投行吗?

在中国证券公司是属于投资行业。

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证券发行与承销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和《公司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发行人在境内发行股票或者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统称证券)、证券公司在境内承销证券以及投资者认购境内发行的证券,适用本办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其所持股份(以下简称老股转让)的,还应当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第三条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证券发行与承销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应当制定相关业务规则(以下简称相关规则),规范证券发行与承销行为。  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应当依据本办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有关风险控制和内部控制等相关规定,制定严格的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定价和配售过程管理,落实承销责任。  为证券发行出具相关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应当按照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对其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第二章 定价与配售第四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可以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也可以通过发行人与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等其他合法可行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2000 万股(含)以下且无老股转让计划的,应通过直接定价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当在招股意向书(或招股说明书,下同)和发行公告中披露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方式。  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定价,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的有关规定。第五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须具备丰富的投资经验和良好的定价能力,应当接受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遵守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规则。  网下投资者参与报价时,应当持有一定金额的非限售股份。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根据自律规则,设置网下投资者的具体条件,并在发行公告中预先披露。主承销商应当对网下投资者是否符合预先披露的条件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应当拒绝或剔除其报价。第六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采用询价方式定价的,符合条件的网下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报价,主承销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网下投资者应当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合理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者故意压低、抬高价格。  网下投资者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且只能有一个报价。非个人投资者应当以机构为单位进行报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或发行价格区间)确定后,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申购。第七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采用询价方式的,网下投资者报价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当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不得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然后根据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 亿股(含)以下的,有效报价投资者的数量不少于10 家;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 亿股以上的,有效报价投资者的数量不少于20 家。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不足的,应当中止发行。第八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自主协商确定参与网下询价投资者的条件、有效报价条件、配售原则和配售方式,并按照事先确定的配售原则在有效申购的网下投资者中选择配售股票的对象。第九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采用直接定价方式的,全部向网上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采用询价方式的,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4亿股(含)以下的,网下初始发行比例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60%;发行后总股本超过4 亿股的,网下初始发行比例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70%。其中,应安排不低于本次网下发行股票数量的40%优先向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和由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配售,安排一定比例的股票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配售。公募基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有效申购不足安排数量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向其他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配售剩余部分。  对网下投资者进行分类配售的,同类投资者获得配售的比例应当相同。公募基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的配售比例应当不低于其他投资者。  安排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的,应当扣除向战略投资者配售部分后确定网下网上发行比例。  网下投资者可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约定网下配售股票的持有期限并公开披露。

公司制期货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名,董事会通过,是否正确?

【正确】《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期货交易所可以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名,董事会通过。

中国证券业协会名词解释

券证的解释 契据。 《魏书·释老志》 :“其地若买得,券证分明者,听其转之。若官地盗作,即令还官。” 词语分解 券的解释 券 à 古代的契据,常分为两半,双方各执其一,现代指票据或作凭证的纸片:债券。国库券。入场券。证券。稳操胜券。 券 à  ㄒㄩㄢˋ 又 刵 〔拱券〕门窗、桥梁等建筑成弧形的部分。 笔画数:; 部首 证的解释 证 (证) è 用人物、事实来表明或断定:证明。保证。证实。作证。对证。论证。人证。物证。 凭据, 帮助 断定事理的 东西 :证据。凭证。证书。出入证。证章。有诗为证。证券。 笔画数:; 部首:讠; 笔顺编

(2017年真题)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会员类别不包括( )。

【答案】:A基金业协会会员分为四类:(1)普通会员。(2)联席会员。(3)特别会员。(4)观察会员。

(2020年真题)关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办理私募基金备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答案】:B基金业协会应当在私募基金备案材料齐备后的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公告私募基金名单及其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办结备案手续。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故ACD错误。

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史?

中国证券市场从1870年至今已有120多年的历史,经历了三个时期:1870年至1949年的香港、上海、天津、北平的证券市场,1950年至1980年的天津、北京、香港、台湾证券市场,1981年至今的上海、深圳、香港、台湾证券市场,形成了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三个阶段。1986年9月上海工商银行信托投资公司静安业务部开始了股票柜台交易,主要交易飞乐音响和延中实业两家公司的股票,1988年上海又有海通、万国、振兴三家证券公司成立从而初步形成了场外证券交易市场。扩展资料中国证券市场的类型:1、证据证券只是单纯地证明一种事实的书面证明文件,如信用证、证据、提单等。2、凭证证券是指认定持证人是某种私权的合法权利者和证明持证人所履行的义务有效的书面证明文件,如存款单等。3、有价证券是指标有票面余额,用于证明持有人或该证券指定的特定主体对特定财产拥有所有权或债权的凭证,区别于上面两种证券的主要特征是可以让渡。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证券市场

外国证券和欧洲证券什么区别,请能举例说明一下

外国债券涉及2个国家,比如说中国在日本发行了300亿以日元为面值的债券,这就是外国债券;欧洲债券涉及3个国家(楼主不要以为欧洲债券就一定与欧洲有关系,这是错误的理解)比如说中国在日本发行了300亿以美元为面值的债券,这就是欧洲债券。由于外国债券的发行会影响到另一国国内货币资金的流通,因此它的发行程序要严格的多,货币管理当局会严格审查该证券在本国的发行,欧洲债券则不会影响到该国本币的流通,因此发行宽松的多。证券,是多种经济权益凭证的统称,也指专门的种类产品,是用来证明券票持有人享有的某种特定权益的法律凭证。证券主要包括资本证券、货币证券和商品证券等。狭义上的证券主要指的是证券市场中的证券产品,其中包括产权市场产品如股票,债权市场产品如债券,衍生市场产品如股票期货、期权、利率期货等。2021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规定了欺诈发行证券罪(取消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罪名)罪名。证券在中国属于舶来品,最早出现的股票是外商股票,最早出现的证券交易机构也是由外商开办的上海股份公所和上海众业公所。上市证券主要是外国公司的股票和债券。旧中国1872年,设立的轮船招商局是中国第一家股份制企业。1914年,北洋政府颁布的《证券交易所法》推动了证券交易所的建立。1917年,北洋政府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开设证券经营业务。1918年,中国人在北平成立了自己创办的第一家证券交易所。1920年,上海证券物品交易所得到批准成立,是当时中国规模最大的证券交易所。新中国1984年11月,中国第一股——上海飞乐音响股份公司成立。1985年1月,上海延中实业有限公司成立,并全部以股票形式向社会筹资,成为第一家公开向社会发行股票的集体所有制企业。1986年9月26日,新中国第一家代理和转让股票的证券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上海信托投资公司静安证券业务部宣告营业,从此恢复了中国中断了30多年的证券交易业务。1986年11月14日,邓小平会见纽约证券交所董事长约翰.范尔霖,并向其赠送了中国第一股——飞乐音响股股票。1987年5月,深圳市发展银行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成为深圳第一股。1990年12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1991年4月,经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7月3日正式营业。1991年7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推出股票帐户,逐渐取代股东名卡。1991年7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始向社会公布上海股市8种股票的价格变动指数,以准确反映上海证券交易所开业以后上海股市价格的总体走势,为投资者入市及从事研究提供重要依据。

新中国证券建立始于什么时间

1981年,中国国库券开始发行,新中国最早的证券市场是国债市场,国库券的发行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 1984年8月14日,上海市政府批准了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呈批的《关于发行股票的暂行管理办法》。 1984年,全国第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桥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与此同时,企业债券也开始出现。 1986年9月26日,上海建立了第一个证券柜台交易点,开始接受委托,办理由其代理发行延中实业和飞乐音响两家股票的代购、代销业务。这是新中国证券正规化交易市场的开端。 1986年,沈阳市信托投资公司开设第一个从事证券转让业务的柜台。 1987年深圳市一些企业开始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进行转让交易。 1990年,国债转让在全国全面放开。随着统一交易网络的形成,国债交易趋于活跃 后,金融机构开始发行金融债务。 1990年12月19日,新中国第一家经批准成立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

中国证券市场基本面分析!!作业!

  加强法制放松管制   对于未来几年我国证券市场的法律、监管环境,我们认为其基本取向是加强立法、执法,适度放松行政管制。理由是:首先,持续两年多且力度不断加强的市场监管,已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但现在市场行情持续低迷,为激活证券市场,管理层应在进一步规范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采取更为务实和灵活的管制政策。其次,在过去两年多的监管工作中,管理层已经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执法尺度、监管政策将更多地考虑市场本身的运行规律。再次,在加入WTO的大背景下,政府将会顺应国际证券市场自由化、国际化的潮流,适当放松对证券市场的法律管制,逐步从金融抑制走向金融深化,以推动整个国民经济更稳健地融入到世界经济体系中去。   具体来看,政策在以下几个方面将有适当放松:   1、企业的上市、融资将建立在市场选择的基础上   目前,我国社会储蓄的80%已分散到居民手中,在个人和家庭对证券市场进行着直接和间接参与的条件下,发行方式的市场化改革是大势所趋。首先,多年来上市向国有企业倾斜,而增长最快、最具活力的集体企业和民营企业,几乎没有进入资本市场机会的状况将有所改变。估计今后两年内放宽非国有经济企业上市的政策将陆续出台,上市公司的结构将进一步趋于合理,投资价值将进一步凸现出来。其次,增发、配股的核准制将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上市公司的再融资规模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投资者的偏好和需求。第三,进一步建立完善退出机制,让市场决定取舍,减少市场的不规范和风险。   2、放宽对银行、保险、证券公司业务经营的法律限制,逐步实现银行业与证券业的融合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银行业与证券业的分业经营制度,而世界处于证券业与银行业相互融合、共同发展的重要时期。原来严格实行分业经营管理的美日两国也分别在1997年和1998年,通过立法或颁布行政命令实行了银证合业经营。我国证券市场将适应历史潮流,逐步实现银证合一。近期内,由于受制于现行法律的障碍,金融控股公司将成为一种较好的变通方式,即母公司是混业的,子公司是分业的,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有一道防火墙存在。应该说,混业经营对券商、银行、保险业都是一个重大的机遇。   3、收购、兼并的方式更趋多样化,限制条件进一步减少   一方面,在停止通过股市减持国有股的政策背景下,政府从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的需要出发,将创造有利的政策环境,开辟新的国家股、法人股减持的渠道。另一方面,有民营或外商背景的收购方收购国有背景的目标公司时,相关法律法规的匮乏使人举步维艰。因此,政府将加快健全外资并购的有关法律规范体系,特别是有关的兼并收购条例、外资收购国内企业股权或资产的规定,对兼并收购的有关资格、条件、限制性规定、方式和程序等给出明确性规定,提高政策透明度。   4、放宽证券市场对外开放的法律限制   加强立法和执法工作,是对放松监管的补充,两者是相辅相承、并行不悖的。放宽管制意味着要打破限制竞争、碍效率和限制消费者选择的各种障碍,而加强立法、执法工作实际上是要对放松管制过程中产生的风险和其它不公正现象进行监督和控制。至于具体的加强监管的立法措施,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修改、完善《公司法》和《证券法》,实现依法治市,促进市场规范   由于《证券法》出台时正值亚洲金融危机期间,一方面法律的某些内容过于原则,不利于操作,对于有些比较敏感的内容,如股指期货、柜台交易等也未作出规定;另一方面,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也暴露出一些新问题,如民事赔偿问题、证券监管机构的某些强制执法权限问题等,需要进行必要的修改。   (2)、适时出台《证券投资基金法》,规范基金运作   《证券投资基金法》的推出,将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基金业发展中的基金运作不规范、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不健全等问题,并使地下基金最终浮出水面而走向规范化。   (3)、建立民事赔偿机制,依法保护投资者利益   从“红光实业”、“郑百文”、“银广夏(相关,行情)”到“三九医药(相关,行情)”等等,上市公司造假事件层出不穷、屡禁不止,而遭受损失的中小投资者却一直未能通过法律途径获得补偿,这是中国证券市场至今尚存的重大遗憾。因此,在未来几年,我国将逐步建立起一套适应证券市场特点的民事赔偿机制、完善索赔的诉讼机制和实现机制,加大违法违规成本,降低投资者权益保护成本。   (4)、完善相关立法,实现中介机构执业标准与国际惯例接轨   针对目前中介机构自律机制薄弱、缺乏职业标准和职业道德的有效制约的情况,国家将完善与证券公司、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相关的立法,对损害投资者利益、挪用投资者资金、弄虚作假、信息披露不真实和执业不公正等现象进行法律约束。   证券市场日益成熟   今后两年,证券市场的走势特征将突出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1、机构投资者的力量大大加强;2、股市波动主要来自机构投资者之间的博奕;3、国内股市与国际股市的联动性将逐步加强;4、“政策市”的特征将有所弱化,“机构市”特征将有所加强;5、投资理念将从盲目投机型向价值投资型转换。   1、影响股市的基本面分析   (1)宏观经济:支持股市平稳运行。2003-2004年,国民经济运行将保持良好的态势,年均经济增长率在7.9%左右,将为2003-2004年我国股市平稳运行提供强大支撑,中国上市公司将分享经济快速增长的成果。而世界经济的复苏,将有利于国际资本市场的稳定和走强。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国际环境将会有明显改善。因此,基本面将支持2003-2004年证券市场保持平稳健康运行。   (2)政策面:维护市场稳定的基调不会改变。预计2003-2004年政策面维护市场稳定的基调不会改变。管理层已经认识到我国证券市场“新兴加转轨”的特点,证券市场仍将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通过发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加速我国证券市场从不成熟走向成熟的过渡。总体看,2003-2004年政策环境会比较宽松,管理层会通过舆论导向来影响和调控市场,政策对市场的影响仍将偏暖。另外,随着上证180指数推出并被市场接受,大批以该指数为标的的金融创新产品也会应运而生。   (3)资金面:潜在的资金供应量能满足资金的需求。总体来看,2003年潜在的资金供应量巨大,完全可以满足资金的需求。场外资金包括部分居民储蓄资金、证券投资基金、券商新增资金以及新开户投资者资金。但同时也应看到,未来两年市场扩容压力也将有所加大。首先新股扩容压力较大。其次是2003-2004年可能会有较多的企业申请增发和配股;与此同时,企业可转换债券的融资规模会有所增加。   2、今后两年证券市场运行格局   (1)A股市场:自从2001年10月22日起,管理层在1500点之上就反复出台利好,表明1500点以下是管理层并不认可的区域。   目前市场的最大推动力来自于政策面的扶持。但是,政策面的扶持是有时间性的限制的,也存在着较大的不确定性。如若在政策性利多这一支撑力消除后,市场再次按其自身市场规律运行的话,则市场的强弱特征将出现较大差异。如果没有大的政策因素和外部的突发事件,2003年股指有可能在1500-2100点区间内运行。2004年股指有可能在1600-2400点区间内运行。   (2)基金市场:一级市场方面,基金扩容步伐将加速。一批已开业或正在筹建的基金公司会推出封闭式基金;老基金公司中部分尚未发行开放式基金的也在紧锣密鼓地准备之中;合资基金公司可能会登陆基金市场。基金的创新品种也有可能在2003年出现,如全面复制上证180指数的指数基金等。   (3)B股市场:种种迹象表明,目前管理层更倾向于把B股市场作为历史遗留问题去解决:一方面,目前A股市场加速扩容,是国内重点发展的资本市场。而B股市场作为吸引外资的功能定位不复存在;另一方面,由于证监会表示允许并支持外商投资企业A股上市,且目前外商投资企业A股上市已没有政策障碍,证监会将本着国民待遇的原则受理外商投资企业的A股上市申请。B股走势必然缺乏方向,这在指数上将表现为箱体震荡格局。   (4)国债市场:2002年上半年,国债市场延续去年下半年的走势,继续保持上升,现在已经见顶回落。2002年上半年国债市场的收益率基本上与2001年持平,并小幅超过2001年。因此,国债市场的投资预期已经出现较大降低。展望今后两年的走势,由于我国的利率水平处于历史低位,中长期来看,利率上升概率较大。因此,国债市场今后两年很难再有大的行情。同时,由于通货紧缩压力仍然很大,短期内央行不会加息,因此国债收益率进一步上升的空间也不大。   3、今后两年证券市场风险因素分析   尽管国有股减持叫停,但是困扰证券市场有效发展的诸多因素仍然存在,市场上一些潜在的风险并没有从根本上消除。一些不确定性因素仍会伺机影响股市,对股指运行趋势产生抑制作用,因此,不排除大盘在一波行情过后,仍有可能转入较长时间的修复整理期。   可能导致市场出现潜在风险的一些不确定性因素包括:1、A股扩容速度,尤其是大盘股、超级大盘股扩容的速度;2、国际经济不确定性增加,国际资本市场的波动加大;3、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有待完善、经营业绩有待提高;4、对市场违规行为查处的继续,上市公司基本面的不确定性尚未消除;5、长线资金信心有待恢复,中短线资金的炒作会加大股市波动;6、金融创新推出的情况不确定,对市场的正面和负面影响均难以估计。   从中长期看,关于股市长期政策的协调问题,还可能使市场对上述不确定因素的担忧加深,从而导致指数的较深回落。毕竟,“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一直是基调,但两者之间的矛盾是难免的,也不容易协调。一个稳定的股市符合各方的利益,暴涨暴跌都是有害的。在政策完成修正后,市场也要相应的调整,这需要一个过程。

中国证券市场如何分析?

  给你找了3篇研究A股市场的券商报告,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东北证券:2010年A股年度策略报告:关注结构性机会  投资要点:  经济周期不仅影响市场的收益率也影响着市场的振幅,2006-2009年经济繁华、衰退造就了A股年振幅超100%的单边市特征,2010年经济周期处于复苏缓慢向好的阶段,经济增长表现出更多的常态化特征,常态化的经济预示着明年市场振幅有望收窄、市场将由单边市向平衡市转变。经济常态化、市场规模化支撑着股市运行特征的转变。  美国储蓄率阶段性向下回归、失业率见顶回落,美国经济复苏,美元将有望由单边震荡向下转为探底企稳回升,对应中国出口将有望恢复至10%的增长,2010年人民币升值随着美元走势的改变将更多的停留在预期层面。  刺激计划下借助补偿需求释放,汽车、地产得到快速恢复,预计明年地产需求仍能保持中速增长、汽车略低些;房地产投资以及信贷的增长有利于投资维持在20-25%水平;经济增速9%,结构调整、增长方式转变成了中国经济的必然选择。  伴随着流通比例的扩大、融资规模的扩张、资本市场多层次体系的建设,市场规模化特征显现,估值水平更趋国际化、成熟化。  明年市场运行特征将呈现为年振幅收敛的平衡市特征,上证指数运行区间为2700-3900点;市场机会以结构性特征为主。  投资机会:A、兼具出口敏感和结构转型的高技术产业(电子元器件、信息设备等);B、房地产销售维持中速增长、刺激计划利好的传导,将分别有利于建材装饰、家具和钢铁、玻璃、氧化铝、电力设备等产业的恢复和发展;C、超额货币等将渐次影响价格体系,考虑美元走势、人民币升值预期以及要素改革进程,更看好农产品、食品等产业;并对资源类持阶段性机会的策略建议;D、主题投资:低估值板块的价值回归、结构转型概念股等,比如银行、钢铁、纸业等。  ---------------------------------------------------------------------------------------------  广发证券:A股9月市场策略:惊涛拍岸 防御为主8月:A股“过山车”行情,调整势头猛烈。  7月29日市场在没有任何先兆的情况下,大跌5%,其后虽然是重拾升势,但是冲高到3478点后,股指开始了连续的下跌,在毫无支撑的3000点被击穿后,市场的恐慌达到极点,2900到2800点屡屡被击穿,新股上市数日中国建筑和光大证券就面临破发危机,一时之间,仿佛又回到了08年的熊市氛围中。  经济的复苏是确定的,方式或有不同。  种种迹象显示,经济复苏才刚刚开始,无论复苏的形态是V型、U型还是螺旋形、波浪形,总的趋势是向上的,这一点毋庸置疑,我们不能要求每个月的数据全部都要超预期,为了实现保八的目标,四季度GDP增速上2位数已经是大概率事件。在宏观上,大的趋势基本上没有发生变化,经济数据的大幅上扬是确定的。  9月行情预测:未来市场的核心区域在2650---3300点之间。  对于9月行情的展望,我们认为趋势性研判在投资决策中的作用不言而喻。在三季度策略报告中,我们曾提出市场的核心区域在2650—3300点之间,过去两周的市场调整已经相当程度上消化了政策微调和流动性适度收缩的利空,目前指数又回到了这一区间,市场经过这次洗礼,又从超预期的乐观情绪中一下子回到保守的预期之下,有些矫枉过正,总的来看目前的上市公司业绩支撑3000点的能量还是有的,市场短期还要经受震荡的考验,直至到达均衡区间,促使市场转好的催化剂来自于9月上旬公布的新一期经济数据的披露。  9月投资策略:明确以盈利为主导。  在判断9月市场行情走势的基础上,我们认为目前的组合仓位应该有所谨慎,在看好经济的同时,要谨防数据的披露风险带来的“过山车”行情,所以股票型组合的仓位建议维持在50%—80%之间,注意防御短期风险。  板块方面,我们在此强调要以企业盈利为主导:1、寻找业绩比较确定的上市公司,其中医药和零售等抗周期性的防御品种,是目前震荡行情较好的避风港;2、关注未来两到三年盈利稳定高增长的公司,在被市场错杀时,是良好的买点,这类公司具备较强技术研发能力和创新精神或者具备资源独占优势优先考虑;3、主题机会例如创业板和军工,能力较强的趋势投资者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选时操作。  -----------------------------------------------------------------------------------------  华泰证券研究所:A股市场先抑后扬 估值水平继续下降  从市净率和市盈率的历史角度看,目前A股市场估值水平基本合理。  以2009年8月21日收盘价计算,整个A股市场的市净率为3.39,较前一周有所下降,为历史市净率的45.41%分位数,略低于历史市净率的中位数3.53。整个A股市场的市盈率为38.51,较前一周有所下降,为历史市盈率的39.69%分位数,略低于历史市盈率的中位数42.11。  从极高市净率(市净率大于10)个股占比看,A股市场估值处于平均水平之上,但还未进入顶部区域。目前极高市净率个股占比为7.88%,为其历史值的54.80%分位数,低于其历史值的75%分位数13.77%,与其临界值25%还有一定的距离。  从极高市盈率(市盈率大于100)个股看,目前市场估值水平已接近顶部区域。目前极高市盈率个股占比为16.51%,为其历史值的59.30%分位数,略低于其75%分位数19.35%,与其临界值28%还有一定距离。  从市净率水平看,金融服务和黑色金属等19个行业估值水平基本合理;医药生物、机械设备和有色金属3行业估值水平较高;食品饮料行业处于高估水平。没有行业处于较低或低估水平。  从市盈率水平看,信息服务行业处于低估水平;金融服务、医药生物和采掘3个行业的估值水平较低;房地产、餐饮旅游和机械设备等9个行业估值水平基本合理;综合和交运设备两个行业估值水平较高;农林牧渔、轻工制造、交通运输、黑色金属和化工5个行业处于高估水平;公用事业、有色金属和电子元器件3个行业的净利润为负。  综合市净率和市盈率,与历史水平比较,金融服务行业估值水平较低。金融服务行业的市净率为2.96,为其历史市净率的26.20%分位数;其市盈率为21.48,为其历史市盈率的11.98%分位数。  综合市净率和市盈率,与历史水平比较,有色金属行业估值水平较高。有色金属行业的市净率为5.51,为其历史市净率的86.68%分位数;有色金属行业在2008年2季度至2009年1季度间的净利润为负。  ---------------------------------------------------------------------  □金百灵投资 秦洪  本周A股市场出现了在震荡中重心有所下移的趋势,相伴而来的是成交量的迅速萎缩,似乎表明沪深两市短线将面临着进一步调整的压力。但盘面显示出投资机会依然多多,那么,如何挖掘这些投资机会呢?  近期A股市场虽然窄幅震荡,但盘面显示出热点正在切换中。因为在本周,凡是有着强劲业绩支撑的品种出现了持续震荡走高的态势,比如民爆股的南岭民爆(29.66,-0.27,-0.90%,论股堂)、雷鸣科化(19.92,-0.28,-1.39%,论股堂),汽车股中的一汽夏利(10.32,-0.09,-0.86%,论股堂)以及汽配股的银轮股份(20.35,1.22,6.38%,论股堂)、宁波华翔(14.81,0.76,5.41%,论股堂)等,他们均创出了年内新高,说明主流资金正在倾注精力去推动那些行业景气乐观的龙头品种。  由此不难看出,当前资金面虽然有所紧张,虽然成交量有所萎缩,但市场却暗流潜涌,正在酝酿着新的领涨主线,即从原先的主题投资领涨主线向业绩成长为领涨主线过渡,前者的主题投资主要是低碳经济以及创业板的以小为美的选投思路。而近期将逐渐转向那些行业景气乐观的品种,汽车股、民爆股、汽配股、电器股等品种均如此。  与此同时,市场在涨升过程中渐现两大投资主线,一是年报业绩预期主线。目前市场已进入12月中旬,意味着上市公司的业绩已尘埃落定,部分先知先觉的资金对年报业绩预期会有所布局。这其实在本周盘面中已得到佐证,因为本周A股市场虽然出现调整,但小市值品种依然活跃,不仅仅是中小市值新股持续表现,雅致股份(32.77,-1.82,-5.26%,论股堂)、键桥通讯(38.44,-2.74,-6.65%,论股堂)等品种就在本周成为明星股,而且还在于江南化工(43.50,-0.38,-0.86%,论股堂)等业绩高成长的小市值品种也涨幅居前。此类个股的优势在于既拥有年报业绩浪的高含权题材预期,也拥有业绩可能超预期的题材预期,这自然更适合实力并不太雄厚的新增资金的选股思路,如此就意味着年报业绩主线依然将成为牵引多头资金注意力的热线。  二是通胀预期主线。因为CPI数据在11月份出现了转正趋势,意味着商品价格涨升的预期较为强烈,未来的通胀压力较为明显。这对A股市场将形成积极的推动力,比如若CPI持续回升,未来的加息预期就更为强烈。而一旦加息,对于银行股来说,无疑是一个利好,因为可以提升息差。而且在通胀预期下,金融资产也是典型的抗通胀的武器,所以,CPI转正给市场带来了相对乐观的做多动能。与此同时,通胀背景下,企业产品价格也会上涨,对那些强周期性品种也带来了业绩的提升预期,所以,此类个股也可能成为大盘的后续强势股。  故在操作中,针对年报业绩主线可以关注小市值品种,也可关注今年再融资的品种,比如建峰化工(19.68,0.64,3.36%,论股堂)、云维股份(20.30,0.21,1.04%,论股堂)等。而通胀预期主线可以关注那些产品价格敏感度较高的品种,兴发集团(21.28,0.16,0.76%,论股堂)、ST马龙(13.01,-0.26,-1.96%,论股堂)、八一钢铁(14.50,-0.25,-1.69%,论股堂)、酒钢宏兴(15.63,-0.38,-2.37%,论股堂)等个股。另外,烟台冰轮(13.23,-0.37,-2.72%,论股堂)、九龙电力(10.59,-0.03,-0.28%,论股堂)等业绩成长趋势相对乐观的品种也可跟踪

中国证券会投诉电话是多少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投诉电话·010-66210166 ·010-66210182

原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上面考的证券投资基金是否有效

有效,改革是对基金没过的人有影响

(2017年)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法律地位由( )确定。

【答案】:B2012年6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正式成立,原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公司会员部的行业自律职责转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在此基础上,2013年《证券投资基金法》专门增设“基金行业协会”一章,详细规定了基金业协会的性质、组成以及主要职责等内容,为确定基金业协会的地位和规范基金业协会的职责权限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

(2017年真题)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职责不包括( )。

【答案】:A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职责之一是:依法办理非公开募集基金的登记、备案。

(2017年真题)关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性质,下列表述准确的是( )。

【答案】:A基金业协会是证券投资基金行业的自律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如何办理?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如何办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办理流程:登录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选择“关于协会”菜单;点击“加入协会”;按照内容提交文件等材料。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具备的条件:一是高管人员具有相应的投资管理从业经历;二是基金管理人具备适当资本,以能够支持其基本运营;三是机构具备满足业务运营需要的场所、设施和基本管理制度。

(2017年真题)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法律地位由( )确定。

【答案】:B2012年6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正式成立,原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公司会员部的行业自律职责转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在此基础上,2013年《证券投资基金法》专门增设“基金行业协会”一章,详细规定了基金业协会的性质、组成以及主要职责等内容,为确定基金业协会的地位和规范基金业协会的职责权限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

请问下以前的万国证券,现在是不是改名为申银万国证券了?

  申银万国是一家证券公司的名称,全名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申银万国),由原上海申银证券公司和原上海万国证券公司于1996年7月16日合并组建而成是国内最早的一家股份制证券公司,也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经营业务最齐全、营业网点分布最广泛的综合类证券公司之一。2012年6月,申银万国证券公司选举汪建熙同志为公司董事长,并已获得证券监管部门核准。  申银万国现有217家股东大都是国内著名的大中型企业,其中中央汇金有限责任公司是第一大股东。创业近二十年来,申银万国已经发展成为一家拥有近2800名员工,注册资本67.1576亿元的大型综合类证券公司,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有申银万国(香港)集团公司和控股的上市公司---申银万国(香港)有限公司(0218)。申银万国还与法国巴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BNP)共同发起设立了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还参股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由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

公司概况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由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4家国内投资者,于2007年1月26日共同发起设立的全国性综合类证券公司。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总部设在北京,注册资本金为60亿元人民币。现有员工7000余人。 公司的前身——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0年8月22日,注册资本金45亿元人民币,是在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全资的原华融信托、信达信托、长城信托、东方信托、人保信托所辖的证券业务部门及证券营业部合并基础上组建的全国性综合类证券公司,后于2002年接收原中经开信托证券业务机构和人员。 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公司旗下拥有银河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和银河期货经纪有限公司。香港子公司正在积极筹建。

未来几年我国证券市场发展前景

从国际证券界来看 ,中国证券界还是婴儿时期,相比较发达国家来看,中国证券市场是非常小的,还有很大的发展前景,不说国际嘛,就以中国的存款15万亿来看,中国证券市场市值4万亿,这样的比例在国际上也是比较小的,就中国每年百分之八的GDP增幅来看,中国证券市场没有起到经济晴雨表的作用,所以,发展前景是非常看好啊。 当然,还有句老话,股市有风险,进入需谨慎。

请问中国证监会客服电话是什么?

中国证监会客服电话:010-66210182010-66210166以上信息经过百度安全认证,可能存在更新不及时,请以官网信息为准官网客服信息请点击: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fzlm/lxwm/

根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证券公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的说法中,符合我国证券法规定的是(  )。

【答案】:D解析:《证券法》第125条规定,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证券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1)证券经纪;(2)证券投资咨询;(3)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4)证券承销与保荐;(5)证券自营;(6)证券资产管理;(7)其他证券业务。

根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证券公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的说法中,符合我国证券法规定的是(  )。

【答案】:D《证券法》第125条规定,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证券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1)证券经纪;(2)证券投资咨询;(3)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4)证券承销与保荐;(5)证券自营;(6)证券资产管理;(7)其他证券业务。

证券自营业务的具体含义包括( )。A.只能买卖依法公开发行的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有价证券

【答案】:ABCD证券自营业务具体包含四层含义:①只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经营证券自营的证券公司才能从事证券自营业务;②自营业务是证券公司以盈利为目的、为自己买卖证券、通过买卖价差获利的一种经营行为;③在从事自营业务时,证券公司必须使用自有或依法筹集可用于自营的资金;④自营买卖必须在以自己名义开设的证券账户中进行,并且只能买卖依法公开发行的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有价证券。

简述我国证券托管制度

1.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证券的托管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目前实行的是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统一托管和证券公司法人集中托管及投资者指定交易的制度。即,除了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统一存管投资者的证券资产和相关资料、办理有关证券存管业务外,证券公司以法人为单位设立证券托管库,集中托管所辖营业部所属客户的证券资产及相关资料,办理有关查询挂失等业务。投资者必须在某一证券营业部办理证券账户的指定交易后,方可进行证券买卖或查询。投资者转换证券营业部买卖证券时,须在原证券营业部申请办理撤销指定交易,然后再到转入证券营业部办理指定交易手续。2.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证券的存管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目前实行的是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统一托管和证券营业部分别托管的二级托管制度,又称托管券商制度。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统一存管投资者的证券资产和相关资料,办理相关证券存管业务;同时,由证券营业部为托管券商设立证券托管库,负责托管所属客户的证券资产及相关资料,办理有关查询挂失等业务。

上海虹桥地铁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坐几号线

公交线路:地铁2号线,全程约22.5公里1、从上海虹桥机场乘坐地铁2号线,经过12站, 到达东昌路站2、步行约830米,到达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保险大厦)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笔试难不难?

笔试一般不难的,不过要面好几次,看你目前到第几关

自然人及一般机构开立证券账户,可以通过( )办理开户手续。A.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答案】:D掌握开立证券账户的基本原则和要求。见教材第二章第二节,P24。

我国证券市场目前的发展趋势

中国证券行业发展趋势 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现状三十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国民经济水平得到了较快提高。在宏观经济快速增长的大背景下,随着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证券公司综合治理等多项基础性制度改革工作的基本完成,历史遗留的一些突出的制度障碍和市场风险得以化解,我国资本市场发生了转折性变化,宏观经济“晴雨表”作用日渐显现。(一)证券业竞争特点1、风险控制和管理能力成为证券公司今后发展的基础;2、现有证券公司抵御风险能力普遍得到提高,竞争状态日趋激烈;3、部分业务出现向大型证券公司集中的趋势;4、国内证券公司将面对来自境外同业更为激烈的竞争;(二)证券业的发展趋势《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以来,资本市场各项改革和制度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尤其是股权分置改革顺利实施,市场运行机制和运行环境正在得到改善,制约资本市场功能充分发挥及证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性、制度性问题逐步得到解决;随着中国证监会推出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以及对证券公司“分类监管、扶优汰劣”的监管思路的贯彻执行,我国证券业正迎来持续健康发展的新阶段。1、盈利模式的多元化1980 年以来,美国证券公司营业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0.5%,其中经纪、自营与承销业务收入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为4.9%、5.9%和10%,而资产管理业务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则达到18.7%,其增长速度超过了经纪、自营、承销等传统业务。2006 年后我国证券行业业绩实现了大幅增长,但其主要推动力仍然来自于传统的经纪、承销和自营三大业务,受市场和政策环境制约,创新类业务只在集合理财和权证创设等局部领域获得突破。随着证券市场制度变革和产品创新的加速,酝酿多时的一些创新业务都将可能进行试点,由此,证券行业业务创新的空间将得到实质性拓展,证券品牌也开始明显凸显出来,您在选购之前可以去 中国十大品牌网 maigoo了解一下具体的品牌信息,此网站不仅为我们展示了十大证券品牌名单,而且还为我们介绍了证券知名品牌的相关信息。除了品牌性企业起到标榜作用以外,相关的业务结构也将得到有效改善。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1)创新类业务直接为证券公司带来新的收入来源,如资产管理业务带来的资产管理收入及其他可能推出的创新业务带来的收入等;(2)创新类业务的推出将拓展传统业务的经营领域,并将提升传统业务的收入规模,改善公司收入结构。2、经营的规范化证券行业的综合治理在规范业务发展、基础性制度建设和优化行业竞争格局等方面都取得了关键性成效。经过综合治理,国债回购、自营和委托理财等高风险业务有效规范,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机制已经建立,高风险证券公司的重组方案基本落实,证券公司的风险已得到有效释放。证券行业的监管机制、证券公司的治理机制以及经纪业务第三方存管等基础制度建设正向纵深推进,并将为行业的持续快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3、发展的规模化为了加强证券公司风险监管,督促证券公司加强内部控制、防范风险,我国证券行业建立了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未来证券公司的业务规模将直接取决于证券公司的资本规模。根据《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证券公司经营各类业务的资格条件与其净资本规模挂钩,如证券公司净资本与各项风险准备之和的比例不得低于100%,并要求证券公司在开展具体业务时,需要根据不同业务类型按照不同比例计算风险准备。在新的监管体系下,证券公司发展的规模化不仅体现在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张,而且主要表现为资本实力的快速提升。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机制确立了净资本在决定业务牌照和潜在业务规模方面的决定性作用,使得扩充净资本已成为证券公司未来发展的当务之急;而行业业绩的快速提升也为证券公司通过公开上市、增资扩股等途径扩充资本提供了可能。2007年以来,越来越多具备上市条件的证券公司通过借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方式寻求上市,以建立资本持续补充机制,提升资本实力。4、行业竞争的国际化中国政府在2007年中美第二次战略经济对话期间宣布,将于2007年内取消外资证券公司进入国内市场的禁令,并将逐步扩大符合条件的外资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允许其从事证券经纪、自营和资产管理等业务。前述举措将进一步推动国内证券市场的对外开放,国内证券行业的竞争将会加剧。外资证券公司在产品创新能力、数据积累加工能力、自身风险控制能力、人力资源管理能力等方面具有较大的优势,将向国内证券品牌公司发起强有力的挑战。国内证券公司原有的传统业务将直接受到威胁;同时,国内证券公司在诸多产品创新领域也将面对外资证券公司的激烈竞争。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决定(2008)

一、将第二条、第四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四十一条中的“风险准备”修改为“风险资本准备”。二、在第二条、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中的“净资本计算表”之后增加“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表”。三、将第三条改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可以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和审慎监管原则,对净资本计算标准、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标准、各项业务规模的计算口径进行调整;调整之前,应当公开征求行业意见,并为调整事项的实施作出过渡性安排。  对于未规定风险调整比例或者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比例的新产品、新业务,证券公司在投资该产品或者开展该业务前,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向中国证监会、公司注册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报告或者报批。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公司新产品、新业务的特点和风险状况,在征求行业意见基础上确定相应的风险调整比例和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比例”。四、在第六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压力测试机制,及时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对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进行压力测试”。五、将第九条第二款修改为:“净资本基本计算公式为:净资本=净资产-金融资产的风险调整-其他资产的风险调整-或有负债的风险调整-/+中国证监会认定或核准的其他调整项目”。六、将第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证券公司计算净资本时,应当按照规定对有关项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七、将第十二条修改为:“证券公司计算净资本时,应当将不同科目中核算的同类金融资产合并计算,按照金融资产的属性统一进行风险调整”。八、将第十三条修改为:“证券公司的金融资产投资,按照金融资产的分类和流动性采取不同比例进行风险调整。金融资产的分类中同时符合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标准的,应当采用最高的比例进行风险调整。  对于证券公司违反规定超比例持有的金融资产,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要求证券公司在计算净资本时提高风险调整比例”。九、将第十五条修改为:“应收款项按照账龄的长短和可收回情况采取不同比例进行风险调整,账龄应当从业务发生时点起算。应收款项的分类中同时符合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标准的,应当采用最高的比例进行风险调整。有证据表明难以收回的存出保证金项目以及逾期的拆出资金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项目,应当并入应收款项项目并按照应收款项的扣减原则进行风险调整”。十、在第十七条之前增加一条规定:“证券公司对控股证券业务子公司出具承诺书提供担保承诺的,应当按照担保承诺金额的一定比例扣减净资本。从事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子公司可以将母公司提供的担保承诺按照一定比例计入净资本”。十一、删去第十九条第(五)项。十二、在第十九条之后增加一条规定:“证券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标准计算各项风险资本准备。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业务的,应当按照托管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总额计算经纪业务风险资本准备;经营证券自营、证券承销、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业务的,应当按照有关业务规模计算各项业务风险资本准备;设立分公司、证券营业部等分支机构的,应当计算分支机构风险资本准备;应当按照上一年营业费用总额计算营运风险资本准备。证券公司还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项目和比例计算相应的风险资本准备”。十三、删去第二十条。十四、将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一)项修改为:“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的合计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100%”。十五、将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二)项修改为:“自营固定收益类证券的合计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00%”。十六、将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三)项修改为:“持有一种权益类证券的成本不得超过净资本的30%”。十七、将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四)项修改为:“持有一种权益类证券的市值与其总市值的比例不得超过5%,但因包销导致的情形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十八、删去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五)项。十九、将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修改为:“计算自营规模时,证券公司应当根据自营投资的类别按成本价与公允价值孰高原则计算”。

我国证券公司的监管制度及具体要求

目前,我国证券公司监管制度包括客户交易以诚信与资质为标准的市场准入制度、以净资本为核心的经营风险控制制度、合规管理制度、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信息报送与披露制度等。(一)以诚信与资质为标准的市场准入制度  建立和完善包括机构设置、业务牌照、从业人员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市场准人制度,通过行政许可把好准人关,防范不良机构和人员进入证券市场。设立证券公司必须满足法律法规对注册资本、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及业务人员、制度建设、经营场所、合规记录等方面的设立条件;在准入环节对控股股东和大股东的资格进行审慎调查,鼓励资本实力强、具有良好诚信记录的机构参股证券公司。将业务许可与证券公司资本实力挂钩,要求证券公司必须达到从事不同业务的最低资本要求;加强证券公司高管人员的监管,将事后资格审查改为事前审核、专业测评、动态考核等相结合,切实保护诚信专业、遵规守法的高管人员,淘汰不合规、不称职的高管人员,处罚违法违规的高管人员,逐步培育证券业合格的职业经理群体。(二)以净资本为核心的经营风险控制制度2006年7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实施了《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并于2008年根据实践情况对该办法进行了修订。该办法建立了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和风险监管制度。这一制度具有三个特点:一是建立了公司业务范围与净资本充足水平动态挂钩机制;二是建立了公司业务规模与风险资本动态挂钩机制;三是建立了风险资本准备与净资本水平动态挂钩机制。  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公司评价计分的高低,将证券公司分为A(AAA、AA、A)、B(BBB、BB、B)、C(CCC、CC、C)、D、E共5大类11个级别。  中国证监会按照分类监管原则,对不同类别证券公司规定不同的风险控制指标标准和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比例,并在监管资源分配、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频率等方面区别对待。(三)合规管理制度2008年7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实施了《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要求证券公司全面建立内部合规管理制度,设立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强化对公司经营管理行为合规性的事前审查、事中监督和事后检查,有效预防、及时发现并快速处理内部机构和人员的违规行为,迅速改进、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中国证监会把合规管理的有效性作为评价证券公司的重要指标,并据此决定对其违规行为的惩处方式和力度,以激励和加强自我管理。(四)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  根据2006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在原有客户资金存管制度的基础上,按照保障客户资产安全、防止风险传递、方便投资者、有利于证券公司业务创新的原则,设计、实施了新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是证券公司在接受客户委托,承担申报、清算、交收责任的基础上,在多家商业银行开立专户存放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商业银行根据客户资金存取和证券公司提供的交易清算结果,记录每个客户的资金变动情况,建立客户资金明细账簿,并实施总分核对和客户资金的全封闭银证转账。(五)信息报送与披露制度  对证券公司信息报送与披露方面的监管要求包括:(1)信息报送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即证券公司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自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年度报告,自每月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送月度报告。发生影响或者可能影响证券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风险控制指标或者客户资产安全重大事件的,证券公司应当立即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临时报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况、可能产生的后果和拟采取的相应措施。(2)信息公开披露制度。这一制度主要为证券公司的基本信息公示和财务信息公开披露。(3)年报审计监管。这是对证券公司进行非现场检查和日常监管的重要手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

一、起草背景与思路  新证券法进一步完善了证券市场基础制度,为证券市场全面深化改革落实落地,有效防控市场风险,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功能发挥,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为贯彻落实新证券法关于完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制度、强化信息披露要求、取消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压实中介机构市场“看门人”法律职责、强化监管执法、提高证券违法违规成本等规定内容,进一步健全完善证券期货法规体系,中国证监会对照新证券法修改内容,有针对性地对有关规章相应内容进行了配套修改。其中,对于证券法修改后的规定比较明确具体,相应的一些规章中需要配套修改的内容主要属于按证券法新规定直接进行文字和内容对应调整的,采取“打包”方式对相关规章集中进行修改,以提高效率。二、主要修改内容  本次配套修改部分规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是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制度。新证券法完善了上市公司收购制度,主要包括:调整持股5%以上股东增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和操作要求、增加对前述股东持股变动达到1%时的信息披露要求、明确超比例增持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的期限、增加对增持资金来源的披露要求、取消要约收购义务豁免行政许可、延长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所持被收购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等。为此,《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作了配套调整,进一步完善对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变动的监管要求,细化对持股变动信息的披露要求,明确对免除要约收购义务的监管安排,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此外,为落实新证券法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要求,《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明确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存在欺诈的法律责任,依法扩大证券支付工具范围,对证券交易所相应板块的授权规定进行概括性调整,为深化市场化改革预留空间。  二是进一步完善证券交易所管理制度。新证券法第二十一条以及第七章等对证券交易所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为此,《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进行了相应调整。如在证券交易所职能中增加依法审核公开发行证券申请的职能,删除决定暂停上市、恢复上市职能;明确规定证券交易所即时行情的权益由证券交易所依法享有;规定交易所应对突发性事件采取技术性停牌、临时停市等处置措施,以及采取取消交易、暂缓交收等措施的相关内容;要求程序化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告,不得影响证券交易所系统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等。  三是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取消等情形下的有关条文表述。新证券法取消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需要进行批准的规定,我们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中涉及到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机构准入资格要求的表述进行了相应的调整。新证券法取消了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取消了证券从业资格的相关规定,我们将《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等规章中对相关人员的资格准入要求以及资格证明文件等表述进行了调整。新证券法第五章将信息披露媒体表述由原来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改为“证券交易场所的网站和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为此,我们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章中相关表述进行了调整。  四是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新证券法细化了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冻结、查封措施的相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冻结、查封实施办法》对查封、冻结的批准权限以及期限等内容做了相应调整。新证券法对于证券公司的治理结构、合规管理、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规定的情形下,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采取的措施作了进一步完善。因此,《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相应调整了合规管理、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规定情形时可以采取的监管措施类型。  五是进一步丰富诚信监管手段。新证券法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将有关市场主体遵守本法的情况纳入证券市场诚信档案。因此,《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将证券法作为制定依据,将违反新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的相关失信行为纳入诚信信息范围,进一步明确证券交易场所在公开发行证券及上市审核或挂牌转让中审查诚信状况要求等。  此外,对相关规章中援引的证券法条文序号及个别文字表述进行了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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