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

私募股权的私募股权法规

为规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从事非公开交易企业股权投资业务的股权投资企业(含以股权投资企业为投资对象的股权投资母基金)的运作和备案管理,促进股权投资企业规范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股权投资企业的设立、资本募集与投资领域  (一)设立与管理模式。股权投资企业应当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有关规定设立。其中,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可以通过组建内部管理团队实行自我管理,也可采取委托管理方式将资产委托其他股权投资企业或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管理。  (二)资本募集。股权投资企业的资本只能以私募方式,向特定的具有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募集,不得通过在媒体(包括各类网站)发布公告、在社区张贴布告、向社会散发传单、向公众发送手机短信或通过举办研讨会、讲座及其他公开或变相公开方式(包括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机构的柜台投放招募说明书等),直接或间接向不特定或非合格投资者进行推介。股权投资企业的资本募集人须向投资者充分揭示投资风险及可能的投资损失,不得向投资者承诺确保收回投资本金或获得固定回报。  (三)资本认缴。股权投资企业的所有投资者只能以合法的自有货币资金认缴出资。资本缴付可以采取承诺制,即投资者在股权投资企业资本募集阶段签署认缴承诺书,在股权投资企业投资运作实施阶段,根据股权投资企业的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的约定分期缴付出资。  (四)投资者人数限制。股权投资企业的投资者人数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投资者为集合资金信托、合伙企业等非法人机构的,应打通核查最终的自然人和法人机构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打通计算投资者总数,但投资者为股权投资母基金的除外。  (五)投资领域。股权投资企业的投资领域限于非公开交易的股权,闲置资金只能存放银行或用于购买国债等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投资方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股权投资企业所投资项目必须履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合规管理程序。外资股权投资企业进行投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投资项目核准手续。  二、健全股权投资企业的风险控制机制  (六)投资风险控制。股权投资企业的资金运用应当依据股权投资企业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的约定,合理分散投资,降低投资风险。股权投资企业不得为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股权投资企业对关联方的投资,其投资决策应当实行关联方回避制度,并在股权投资企业的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及委托管理协议、委托托管协议中约定。对关联方的认定标准,由股权投资企业投资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股权投资企业的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及委托管理协议、委托托管协议中约定。  (七)激励和约束机制。股权投资企业及其受托管理机构的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等法律文件,应当载明业绩激励机制、风险约束机制,并约定相关投资运作的决策程序。股权投资企业可以约定存续期限。  (八)对受托管理情况的检查和评估。股权投资企业可以根据委托管理协议等法律文件的相关约定,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其受托管理机构运用股权投资企业的资本开展投资运作的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九)资产托管。股权投资企业的资产应当委托独立的托管机构托管。但是,经所有投资者一致同意可以免于托管的除外。受托管理机构为外商独资或者中外合资的,应当由在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托管机构托管该股权投资企业的资产。  三、明确股权投资管理机构的基本职责  (十)受托管理机构的职责。股权投资企业采取委托管理方式的,受托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委托管理协议,履行下列职责:(1)制定和实施投资方案,并对所投资企业进行投资后管理。(2)积极参与制定所投资企业发展战略,为所投资企业提供增值服务。(3)定期或者不定期向股权投资企业披露股权投资企业经营运作等方面的信息。定期编制会计报表,经外部审计机构审核后,向股权投资企业报告。(4)委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其他职责。  (十一)利益冲突限制。股权投资企业的股权投资企业的受托管理机构应当公平对待其所管理的不同股权投资企业的财产,不得利用股权投资企业财产为股权投资企业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对不同的股权投资企业应当设置不同的账户,实行分账管理。  (十二)受托管理机构的退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权投资企业的受托管理机构应当退任:(1)受托管理机构解散、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的。(2)受托管理机构丧失管理能力或者严重损害股权投资企业投资者利益的。(3)按照委托管理协议约定,持有一定比例以上股权投资企业权益的投资者要求受托管理机构退任的。(4)委托管理协议约定受托管理机构退任的其他情形。  四、建立股权投资企业信息披露制度  (十三)提交年度报告。股权投资企业除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和合伙协议向投资者披露投资运作信息外,还应当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向备案管理部门提交年度业务报告和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股权投资企业的受托管理机构和托管机构应当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向备案管理部门提交年度资产管理报告和年度资产托管报告。  (十四)重大事件即时报告。股权投资企业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发生下列重大事件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备案管理部门报告:(1)修改股权投资企业或者其受托管理机构的公司章程、合伙协议和委托管理协议等文件。(2)股权投资企业或者其受托管理机构增减资本或者对外进行债务性融资。(3)股权投资企业或者其受托管理机构分立与合并。(4)受托管理机构或者托管机构变更,包括受托管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及其他重大变更事项。(5)股权投资企业解散、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  五、加强对股权投资企业的备案管理和行业自律  (十五)备案管理范围。股权投资企业除下列情形外,均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在完成工商登记后的1个月内,申请到相应管理部门备案:(1)已经按照《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备案为创业投资企业。(2)由单个机构或单个自然人全额出资设立,或者由同一机构与其全资子机构共同出资设立以及同一机构的若干全资子机构出资设立。  (十六)受托管理机构的附带备案。股权投资企业采取委托管理方式将资产委托其他股权投资企业或者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管理的,其受托管理机构应当申请附带备案并接受备案管理。  (十七)备案管理部门。资本规模(含投资者已实际出资及虽未实际出资但已承诺出资的资本规模)达到5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外币的股权投资企业,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备案管理部门)备案;资本规模不足5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外币的股权投资企业,在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备案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备案管理部门)备案。  (十八)备案申请主体。股权投资企业采取自我管理方式的,由股权投资企业负责申请办理备案手续;股权投资企业采取委托管理方式的,由其受托管理机构负责申请办理备案手续。  (十九)向国家备案管理部门申请备案的程序。股权投资企业申请向国家备案管理部门备案,应当由申请主体将有关备案材料送股权投资企业所在地省级备案管理部门进行初审。省级备案管理部门在收到股权投资企业备案申请后的20个工作日内,对确认申请备案文件材料齐备的股权投资企业,向国家备案管理部门出具初步审查意见。国家备案管理部门在收到省级备案管理部门转报的股权投资企业备案申请和初步审查意见后的20个工作日内,对经复核无异议的股权投资企业,通过国家备案管理部门门户网站公告其名单及基本情况的方式,为股权投资企业办结备案手续。  (二十)向省级备案管理部门申请备案的程序。股权投资企业申请向所在地省级备案管理部门备案,省级备案管理部门在收到股权投资企业备案申请后的20个工作日内,对经复核无异议的股权投资企业,通过该省级备案管理部门门户网站公告其名单及基本情况的方式,为股权投资企业办结备案手续。  (二十一)申请股权投资企业备案应当提交的文件和材料。股权投资企业申请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1)股权投资企业备案申请书。(2)股权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股权投资企业资本招募说明书。(4)股权投资企业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5)所有投资者签署的资本认缴承诺书。(6)验资机构关于所有投资者实际出资的验资报告。(7)发起人关于股权投资企业资本募集是否合法合规的情况说明书。(8)股权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证明材料。(9)委托托管协议。所有投资者一致同意可以免于托管的,应当提供所有投资者联名签署的同意免于托管函。(10)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备案所涉文件与材料的法律意见书。股权投资企业采取委托管理的,还应当提交股权投资企业与受托管理机构签订的委托管理协议。  (二十二)申请股权投资企业受托管理机构附带备案应当提交的文件和材料。股权投资企业的受托管理机构申请附带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1)受托管理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受托管理机构的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3)受托管理机构股东(合伙人)名单及情况介绍。(4)所有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证明材料。(5)开展股权投资管理业务情况及业绩。  (二十三)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界定与要求。本通知所称高级管理人员,系指公司型企业的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人员,以及合伙型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人员。合伙型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为法人或非法人机构的,则该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一并视为高级管理人员。,至少3名高管人员具备2年以上股权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  (二十四)申请注销备案。股权投资企业出现下列情形,可以申请注销备案:(1)解散。(2)主营业务不再是股权投资业务。(3)另行按照《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备案为创业投资企业。  (二十五)监督管理。备案管理部门通过建立健全股权投资企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社会举报、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向社会公告等制度,加强对股权投资企业的监督管理。对已经完成备案的股权投资企业及其受托管理机构,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5个月内,对其是否遵守本通知有关规定,进行年度检查。在必要时,可以通过信函、电话询问、走访、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测等方式,了解其运作管理情况。  (二十六)对规避备案监管的处罚。备案管理部门发现股权投资企业及其受托管理机构未备案的,应当督促其在20个工作日内向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备案手续;逾期没有备案的,应当将其作为“规避备案监管股权投资企业、规避备案监管受托管理机构”,通过备案管理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  (二十七)对运作不规范的处罚。对运作管理不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应当督促其在6个月内改正;逾期没有改正的,应将其作为“运作管理不合规股权投资企业、运作管理不合规受托管理机构”,通过备案管理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  (二十八)行业自律。组建全国性股权投资行业协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通知,对股权投资企业及其受托管理机构进行自律管理。  (二十九)实施。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通知实施前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及其受托管理机构,应当在本通知发布后3个月内按照本通知有关规定到备案管理部门备案;投资运作不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应当在本通知发布后6个月内按照本通知有关规定整改。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基金考试的必考科目吗

不是。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共有三科,包括基金法律法规、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其中基金法律法规是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科目,证券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科目可任选一科进行报考。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科目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科目二《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科目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单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生可根据需要选择参考科目。其中,公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证券期货资产管理机构、基金服务机构(含基金销售、份额登记、估值、投资顾问、评价、信息技术系统服务等机构)的从业人员通过科目一和科目二、或科目一和《证券投资基金》、或《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和《证券投资基金》考试的,可由所在任职机构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基金从业资格注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通过科目一和科目二、或科目一和科目三、或科目一和《证券投资基金》、或《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和《证券投资基金》考试的,可由所在任职机构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基金从业资格注册。免费领取基金从业资格学习资料、知识地图:https://wangxiao.xisaiwang.com/jjcy/xxzl/n237.html?fcode=h1000026

以前在私募基金现在去证券公司基金从业怎么更换

百度知道以前在私募基金现在去证券公司基金从业怎么更...展开人艺术生超过36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关注成为第3位粉丝一、发起变更确认变更意向后,原管理人根据原《基金合同》约定发起变更流程。例如:原《基金合同》约定“非因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发生变化的原因而导致合同变更时,须先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本合同约定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或基金份额持有人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可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则分为两步处理:1、原管理人与托管协商,确认同意变更;2、原管理人召开份额持有大会并签署决议文件;或者,由原管理人发送《征询意见函》至所有份额持有人,再由所有份额持有人出具书面同意。涉及材料:1、托管同意变更管理人书面确认函2、托管对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文件盖章版预计时间:3个工作日二、重新签署基金合同管理人变更涉及到《基金合同》当事人主体发生变更,需要基金投资人与新的管理人重新签署《基金合同》。新的管理人应根据法规要求完成适当性募集流程与非居民金融账户识别工作。涉及材料:1、重新签署的《基金合同》2、签署变更管理人协议预计时间:5个工作日三、提交系统1、原管理人登录ambers系统,在“产品备案”栏目下选择“产品重大变更”,点击“基金业务变更”选择需要进行变更的产品,进入修改页面。2、在“管理人信息”页签点击“变更”按钮,点击“新增管理人”按钮添加新管理人,并将新管理人设置为信息填报人,并在页签末填写变更时间、简述变更内容,点击“下一步”。温馨提示:我们发现在该步骤,协会系统会自动校验产品类型与新增管理人的业务类型是否匹配,若该基金为证券类产品,而新增管理人的业务类型为股权、创业类,则无法进行下一步。我们之前举例为股权类中债权产品转到其他类是可以的,证券类转到股权类就很明显不能胜任是无法实现转换的,这个请大家注意。另外红色字体说明也需要大家留意:基金管理人发生变更的,点击页签下方的“变更”按钮,将更新条款后的新签署的基金合同(或合伙协议、公司章程)添加至“基金合同/合伙协议/公司章程”处(无需删除原基金合同)。没有新签署基金合同(或合伙协议、公司章程)的不必重新上传。通过与新管理人签署委托管理协议的,请将新签署的委托管理协议添加至“委托管理协议”处(无需删除原委托管理协议)。请将涉及管理人变更的决议文件上传至“变更管理人相关决议”处。发起基金业务变更申请的管理人应通知变更后的管理人(既包括新增的新管理人、也包括删除的原管理人)登录系统,通过“产品备案”项下的“管理人变更接受”功能确认变更信息。请变更后管理人关注全部投资者(包含变更前管理人)是否满足合格投资者标准。协会将在变更后的管理人全部确认后开始受理本次变更申请。3228650818.jpg3、在“相关上传附件”页点击“变更”按钮,在“基金合同”处上传投资人与新管理人签署的《基金合同》,在“变更管理人相关决议”处上传同意变更的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文件与托管出具的书面回执,在“信息变更承诺函”处上传原管理人盖章的承诺函。4、如基金有其他信息发生变更,也需在对应的页签下进行修改。填写所有变更内容后,点击“提交”按钮,如有提示根据提示内容修改再提交。5、新管理人登录本机构ambers平台,进入“产品备案”项下“管理人变更接收”,点击“接收”按钮。6、 管理人均在系统中接收变更事项后,申请将成功提交至基金业协会后台办理。预计时间:1个工作日四、等待审核,通过后出具生效公告1、基金管理人变更属于基金重大变更事项,协会后台审核时间可能耗时较长,管理人需要耐心等待。审核期间,如果有需要补正的材料,协会也会通过系统反馈,管理人应当留意,时常登录系统查看。协会审核通过后,就可以在新管理人的系统中查询到该基金的信息了。此时“产品重大变更”栏目显示状态如下:3250955585.jpg2、协会审核通过后,新管理人应出具《变更事项生效公告》说明变更生效日期与相关事项,并发送给投资人与托管、外包机构。预计时间:10~15个工作日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科目都是单选题吗

是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科目题型均为单选题,总分为100分,合格标准为60分,考试方式为闭卷,计算机考试方式。基金从业资格考试题型题量:基金从业资格考试题型均为单选题,每科题量为100道,每题分值1分,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科目: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科目二《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科目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单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生可根据需要选择参考科目。其中,公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证券期货资产管理机构、基金服务机构(含基金销售、份额登记、估值、投资顾问、评价、信息技术系统服务等机构)的从业人员通过科目一和科目二、或科目一和《证券投资基金》、或《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和《证券投资基金》考试的,可由所在任职机构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基金从业资格注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通过科目一和科目二、或科目一和科目三、或科目一和《证券投资基金》、或《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和《证券投资基金》考试的,可由所在任职机构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基金从业资格注册。免费领取基金从业资格学习资料、知识地图:https://wangxiao.xisaiwang.com/jjcy/xxzl/n237.html?fcode=h1000026

为什么会约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

中国证监会15日发布暂行规定,从杠杆倍数、结构化产品、资金池等多个方面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予以规范。根据证监会的说明,2015年股市异常波动期间,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业务暴露出业务失范等诸多问题。“为此,有必要完善规则,进一步提高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业务的规范化运作水平。”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说,此外,在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数量迅速增加,管理规模增长较快,为防范业务风险,避免监管套利,也有必要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纳入调整范围。当前,部分结构化资管产品过度保护优先级投资者利益,脱离资管产品实际投资结果、通过复杂的合同约定保证优先级投资者获取固定收益,一定程度上已经异化为“类借贷”产品,不符合资产管理业务本源。暂行规定要求,资产管理计划应当遵守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基本原则,严格控制杠杆风险,不得直接或间接对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优先级份额认购者提供保本、保收益安排。暂行规定依据投资范围及投资比例将结构化资管产品分为股票类、固定收益类、混合类和其他类,并根据不同类别产品的市场风险波动程度相应设定不同的杠杆倍数上限。“将风险较高的股票类、混合类产品杠杆倍数上限由10倍下调至1倍,是基于当前股票市场的实际情况,并明确反映出监管导向。”邓舸说。另外,为进一步控制投资风险,降低投资杠杆水平,暂行规定对资管产品的投资杠杆做了适度限制,明确结构化资管计划的总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不得超过140%,非结构化集合(“一对多”)资管计划的总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不得超过200%。暂行规定明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除不得开展具有“资金池”性质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外,也不得参与具有“资金池”性质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即投资其他机构管理的、具有“资金池”性质的资管产品。暂行规定自2016年7月18日起实施,并对结构化产品、保本产品、委托提供投资建议等方面条款实施“新老划断”的过渡安排,相关存续资管产品不符合规定的,合同到期前杠杆倍数不得提高,不得新增净申购规模,合同到期后予以清盘,不得续期

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力法》,下列确定资产管理计划所属类别的说法,正确的是()

【答案】:B、C、D资产管理计划应当具有明确、合法的投资方向,具备清晰的风险收益特征,并区分最终投向资产类别,按照下列规定确定资产管理计划所属类别:(一)投资于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资产管理计划总资产80%的,为固定收益类;(二)投资于股票、未上市企业股权等股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资产管理计划总资产80%的,为权益类;(三)投资于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的持仓合约价值的比例不低于资产管理计划总资产80%,且衍生品账户权益超过资产管理计划总资产20%的,为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四)投资于债权类、股权类、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的比例未达到前三类产品标准的,为混合类。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属于规范性文件吗

是的 你又做期货吗

(2020年真题)《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所称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不包括( )。

【答案】:A《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二条所称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是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及前述机构依法设立的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子公司。

下列关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应当具备条件的表述,正确的是( )。

【答案】:B、D《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净资产、净资本等财务和风险控制指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二)法人治理结构良好,内部控制、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制度完备;(三)具备符合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三名以上投资经理;(四)具有投资研究部门,且专职从事投资研究的人员不少于三人;(五)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信息技术系统;(六)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最近一年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监管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无因涉嫌重大违法违规正受到监管机构或有权机关立案调查的情形;(七)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条件。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设立子公司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并由其投资研究部门为子公司提供投资研究服务的,视为符合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条件。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所称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不包括(  )。

【答案】:A《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二条所称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是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及前述机构依法设立的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子公司。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其投资经理和专职从事投资研究的人员均不得少于( )。

【答案】:B《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具备符合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三名以上投资经理;具有投资研究部门,且专职从事投资研究的人员不少于3人。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应当遵循( )原则

【答案】:A、B、C、D《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三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客户利益至上原则,恪尽职守,谨慎勤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服务实体经济,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2021年12月真题)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

【答案】:B、C《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十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净资产、净资本等财务和风险控制指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二)法人治理结构良好,内部控制、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制度完备;(三)具备符合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三名以上投资经理;(四)具有投资研究部门,且专职从事投资研究的人员不少于三人;(五)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信息技术系统;(六)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最近一年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监管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无因涉嫌重大违法违规正受到监管机构或有权机关立案调查的情形;(七)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条件。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设立子公司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并由其投资研究部门为子公司提供投资研究服务的,视为符合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条件。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应当切实履行主动管理职责,不得有的行为包括( )。

【答案】:A、B、C、D《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切实履行主动管理职责,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为其他机构、个人或者资产管理产品提供规避投资范围、杠杆约束等监管要求的通道服务;(二)在资产管理合同中约定由委托人或其指定第三方自行负责尽职调查或者投资运作;(三)在资产管理合同中约定由委托人或其指定第三方下达投资指令或者提供投资建议;(四)在资产管理合同中约定管理人根据委托人或其指定第三方的意见行使资产管理计划所持证券的权利;(五)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应当符合的条件不包括( )

【答案】:B《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十条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净资产、净资本等财务和风险控制指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二)法人治理结构良好,内部控制、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制度完备; (三)具备符合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三名以上投资经理; (四)具有投资研究部门,且专职从事投资研究的人员不少于三人; (五)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信息技术系统; (六)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最近一年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监管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无因涉嫌重大违法违规正受到监管机构或有权机关立案调查的情形; (七)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设立子公司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 并由其投资研究部门为子公司提供投资研究服务的,视为符合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条件。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

【答案】:A、C、D《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十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净资产、净资本等财务和风险控制指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二)法人治理结构良好,内部控制、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制度完备;(三)具备符合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三名以上投资经理;(四)具有投资研究部门,且专职从事投资研究的人员不少于三人;(五)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信息技术系统;(六)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最近一年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监管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无因涉嫌重大违法违规正受到监管机构或有权机关立案调查的情形;(七)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条件。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设立子公司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并由其投资研究部门为子公司提供投资研究服务的,视为符合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条件。

(2019年真题)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

【答案】:A、C、D《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①净资产、净资本等财务和风险控制指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②法人治理结构良好,内部控制、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制度完备;③具备符合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和3名以上投资经理;④具有投资研究部门,且专职从事投资研究的人员不少于3人;⑤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信息技术系统;⑥最近2年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最近1年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监管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无因涉嫌重大违法违规正受到监管机构或有权机关立案调查的情形;⑦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条件。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设立子公司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并由其投资研究部门为子公司提供投资研究服务的,视为符合前款第④项规定的条件”。

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 下列情形出现时,资产管理计划终止的是(  )。

【答案】:A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产管理计划终止:(一)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届满且不展期;(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被依法撤销资产管理业务资格或者依法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且在六个月内没有新的管理人承接;(三)托管人被依法撤销基金托管资格或者依法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且在六个月内没有新的托管人承接;(四)经全体投资者、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和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终止的;(五)发生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应当终止的情形;(六)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间,持续五个工作日投资者少于二人;(七)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开展私募资管业务要求配备投资经理几人以上

3人。证券公司开展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应具备符合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和3名以上投资经理,应具有投资研究部门,且专职从事投资研究的人员不少于3人。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

CPA模拟考成绩60分以下还有救吗?备考攻略有哪些?距离CPA考试已经越来越近了,在临考前相信大家都进行了相关的模拟测试,最近深空网也收到了部分考生吐槽,称自己在模拟考中成绩只有50、55的分数,像这种情况在正式考试中还有救吗?有什么方法能提高考试成绩?CPA模拟考成绩60分以下还有救吗?其实,各位考生也没必要太过于注重CPA模拟考的成绩,模拟考成绩只不过检测个人所掌握的知识点程度,并不代表最终考试成绩。考了60分以下,证明自己还存在比较多的提升空间,而接下来要做的,考生应该针对自己不足的地方、将所做的错题整理在一起,把不擅长的方面逐一进行击破。注册会计师CPA考试是否顺利通关,除了对知识点理解程度外,也取决于个人的考试状态,这两点做到了,自然成绩就会提高上来了。备考攻略有哪些?1、重温错题要想进一步突破自己,就应该清楚知道自己存在不足的地方,将平时做题练习、模拟考题所出现的错题统一整理在一起,形成一本错题集,然后在冲刺阶段中再次重温这些错题集,边重温边总结,将没能掌握、理解的知识点进行巩固,查缺补漏。2、善于抓住重点对于CPA模拟考只有60分以下的考生,主要还是对所学知识点理解得不够透彻,大家在进行重温复习的时候,一定要分清好主次,把握好教材中各个章节的重难点,对于不明白、不理解的考点可以通过听课做题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掌握,最好在脑海中构成思维导图的知识框架,对考试非常有帮助。3、懂得放松心态花了大量时间备考、做了大量的习题,考生的身心难免会出现疲倦、压力过大等情况。当遇到这类情况,大家应该先暂停一下手头上的事务,学会适当放松自己。采取户外活动、与他人倾诉等方式放松心态,以好的状态来应对CPA考试。全资子公司和母公司的关系p>1、全资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拥有实际决定权,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可以直接行使权力任命董事会董事。2、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关系基于股份的占有或控制协议而产生。母公司拥有全资子公司100%的股份,拥有对该公司事务的决定权,能够对其实行实际控制。此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契约或协议,也可以使某一个公司控制另一个公司。3、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子公司虽然受母公司实际控制,但在法律上,子公司属于独立的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下列属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管理人职责的是( )。

【答案】:D《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应当履行以下管理人职责:(一)依法办理资产管理计划的销售、登记、备案事宜;(二)对所管理的不同资产管理计划的受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投资;(三)按照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确定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投资者分配收益;(四)进行资产管理计划会计核算并编制资产管理计划财务会计报告;(五)依法计算并披露资产管理计划净值,确定参与、退出价格;(六)办理与受托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七)保存受托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八)以管理人名义,代表投资者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九)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ABC三项于托管人职责。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

法律分析:《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是为进一步加强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监管,规范市场行为,强化风险管控,根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的。由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7月14日发布,自2016年7月18日起施行。法律依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监管,规范市场行为,强化风险管控,根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是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及其依法设立的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子公司。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

【答案】:A、C、D《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十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净资产、净资本等财务和风险控制指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二)法人治理结构良好,内部控制、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制度完备;(三)具备符合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三名以上投资经理;(四)具有投资研究部门,且专职从事投资研究的人员不少于三人;(五)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信息技术系统;(六)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最近一年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监管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无因涉嫌重大违法违规正受到监管机构或有权机关立案调查的情形;(七)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条件。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设立子公司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并由其投资研究部门为子公司提供投资研究服务的,视为符合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条件。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劳管理办法》所称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包括(  )

【答案】:A、B、D本办法所称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是指证券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 、期货公司及前述机构依法设立的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子公司。

私募大佬但斌为业绩道歉,基民们有为他的道歉买单吗?

私募大佬但斌未业绩道歉基金,股民们肯定有为他的道歉买单,毕竟就算真不买单那也没用,毕竟作为理性的投资人而言,相信但斌的操作,那么之后的风险肯定也是要承担的。现如今整个股票市场其实是整体环境不大好,并不是但斌本人自身重大过失或者故意而导致股民们损失的,所以不管但斌道歉股民或者基金朋友们支不支持,那么也必须得为他所操作的买单。最近各大基金管理人在排队道歉,私募大佬但斌对外道歉说“只怪自己,也在内省中”。说实话,他的道歉还是挺诚恳的,作为管理着大基金的一个专业投资人,他都失误了,更别说普通的股民。就目前的股市市场来说,他的失误能够小一点,这已经算算他的技术比较厉害的了,这是我们必须清晰认识的一个事实。就这几天的A股市场来说,的确是投资风险略大,但是基金购买的购买者早在很久以前可能就已经布局,一般来说基金有短期有长期的,短期最少也得几个月到一年不等,现在投资人把钱投到基金里面,这也是出于对私募大佬的信任。但斌的这一道歉其实还是诚意十足的,这也不是他的问题,这只是市场出现的波动实在是太大了,换做任何一个技术高超的投资人来操作,其实基本上结果也都会一样。不管怎么说,目前但斌的基金亏了钱,这也是一个事实,我们必须正视,一些投资人基本上也收到了但斌关于回撤率高的通知。他们之后能不能支持,但斌的基金做下去,这还真的挺难说的!这也说明了现在的股票市场还是挺凶险的,稍不留神就有可能亏钱,甚至亏得挺多。综合以上种种,私募大佬道歉,基民们其实也会为他的道歉买单,这是按照合约去操作的话,他们亏钱也就亏钱了。更为重要的是,私募大佬但斌也没有做出一些失误,或者故意导致他们的基金亏钱。

中航证券私募研究岗怎么样

还不错,薪资待遇处于行业中等水平,管理比较人性化,工作氛围好。

为什么房地产行业因流动性危机导致海内外债券、金融贷款和私募基金大规模违约

随着政策的不断落地,房地产市场终于透露出些许暖意。中达证券研报数据显示,6月初至17日,其覆盖的42个主要城市新房成交面积环比增长49%,其中一、二、三线城市环比分别增长122%、44%、31%。多家受访房企内部人士、市场人士也提及近期销售有较为明显的修复。据华南一家房企提供的数据显示,6月以来,其重点布局的大湾区及华东区域有翻倍增长。销售市场尽管有些许回暖,但对于房企即将到来的偿债高峰来说,杯水车薪。据克而瑞统计显示,2022年6-7月,200家核心房企境内外债券合计到期规模约1755亿元,其中,近两个月民企到期债券合计约1178亿元,占总规模的67%。同期,民营房企的融资环境并无明显改善。中指院统计显示,今年1-4月,受行业短期流动性紧张、多家民企接连发生违约事件影响,行业信用债发行以国央企为主,民企仅成功发行8笔债券。5月至今,在监管层的指导下,包括旭辉在内的5家示范民企采用信用保护工具先后发行了债券,但并无更多民营房企得到类似的发债融资机会。而只能寻求更高利率水平的贷款或加大资产出售力度。在这样的背景下,房企持续对到期债务寻求展期。据中金公司统计显示,2022年1-5月,已有25支境内地产债展期。业内认为,在房企资金压力尚无明显改善的情况下,未来仍有可能有更多房企曝出债务违约事件。01继“蓝光没发展、华夏不幸福”,多家知名房企接连发生违约事件后,阳光城、鸿坤也撑不下去了。公开信息显示,此前5月10日,鸿坤伟业发布公告称,其于4月8日到期应付境外债利息1423.38万美元,30天宽限期过后,公司未能在宽限期届满前付款。随后,五矿证券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境内债2022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通过了有条件豁免触发交叉违约条款(债券继续存续)并追加担保措施的议案,但截至2022年6月20日,发行人终违约。鸿坤伟业方面表示,将积极筹措资金,梳理资产和资产受限情况以及负债情况,积极与各债权人沟通协商,加快资产处置力度,尽快向债券投资者出具资产处置和债券偿还具体方案。发行人认为此次违约主要是受宏观经济环境、房地产行业、金融环境和疫情等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导致无法偿还应计但未付的利息。放在整个地产江湖,鸿坤地产可能排不上名号,但在北京尤其是西红门,鸿坤的名号也算广为人知。19年前成立鸿坤地产后,创始人赵彬拿下北京南五环外西红门一宗地,打造出一个覆盖商业综合体、社区商街、产业园区的成熟商圈。在此发家后,鸿坤地产开始围绕环京进行布局,在京津冀大笔拿地,包括张家口、涿州、廊坊、天津等。早期低成本的土地储备,曾让鸿坤保持不错的利润率。但随着京津冀调控政策加码,北京地价高涨、拿地困难,鸿坤开始面临扩张和去化难题。同样尚在泥潭挣扎的还有阳光城。6月23日,阳光城(000671.SZ)披露,截至目前,该公司已到期未支付的债务(包含金融机构借款、合作方款项、公开市场相关产品等)本金合计金额376.88亿元,其中:公开市场方面,境外公开市场债券未按期支付本息累计1.65亿美元,境内公开市场债券未按期支付本息累计133.91亿元。自2021年三季度末发生流动性危机以来,阳光城在资本市场风波不断,先后经历第二大股东清仓退出、明星职业经理人去职等,股东遭遇强平的事件也屡有发生。为化解债务风险,阳光城全力协调各方积极筹措资金,商讨多种方式解决相关问题。据一名接近阳光城的业内人士反映,阳光城一边积极处置资产,一边与金融机构沟通展期或债务重组,且阳光城大部分可出售资产较为优质,并非外界传言的“抛售”。02相较阳光城、鸿坤的捉襟见肘,富力、绿地的日子明显要好过很多,但也在四处奔走,寻求债务展期。近日,富力地产向旗下10只美元票据的持有人发起同意征求,寻求豁免票据项下现有和潜在的相应违约或违约事件,并延长其债务期限,总存续金额达约49.44亿美元(约合人民币331.84亿元)。截至目前,富力地产2021年经审核年报年报仍未发出,而据此前发布的业绩预告,2021年度富力地产净亏损或不少于80亿元。今年前5月,富力地产总销售收入约218.3亿元,销售面积约175万平方米,同比分别下降58.40%、55.70%。一位接近富力地产的知情人士称,“工资还正常发着,就是发放时间不太准时。”一位不愿具名的实地地产内部人士也表示,原定发薪日为每月15日,近几个月均拖延至月底,甚至有一个月的工资隔月才发。“不过,好在没有降薪、降五险一金比例。”美元债展期刚获投资人通过,绿地转身又去做了股权质押融资。6月23日,绿地控股(600606.SH,简称“绿地”)公告称,第一大股东上海格林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格林兰”)质押45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信银行,质押期1年,占所持股份比例1.30%。格林兰累计质押占所持股份比例70.68%,占绿地控股总股本19.20%。回看绿地自2021年6月以来的公告,该公司共有过9次股权质押,一次解质押。可以说,近一年来,绿地股份质押融资频率,创下了近年来的纪录。业内人士认为,绿地频繁做股权质押,或多或少与去年下半年以来,房地产行业融资渠道有所收窄有关。一方面要保障企业正常运营,另一方面要安排资金还债,考验着所有企业的抗压能力。从第三方债券工具披露的信息可见,加上前述8月到期美元债,绿地在今年下半年一共面临四笔美元债的到期兑付,共涉及债券余额9.9060亿美元。2021年,该公司全年压降812亿元有息负债,截至去年末有息负债余额为2406亿元。绿地今年下半年的债务偿还压力不小。03就连房企龙头碧桂园,也难逃此劫。6月22日晚,穆迪公告称,已将碧桂园控股公司(下称“碧桂园”)的主体评级调整为Ba1,评级展望为负面,并决定保持公司债项评级与主体评级一致。穆迪方面表示,碧桂园的评级调整主要受累于整体市场疲软。“评级调整反映中国房地产行业充满挑战的经营环境下,对碧桂园房地产销售、财务指标,以及长期融资渠道的限制影响”。有分析人士指出,在穆迪的信用等级标准中,从Aaa级到最低的C级,共有21个级别。其中,从Aaa到Baa都还算投资级别,而Ba级往后就是投机级,也就是通常说的“垃圾级”。评级变动背后,是碧桂园杠杆率居高不下、净利润下滑和销售低迷等事实。2021年财报显示,截至2021年底碧桂园总负债达到了1.65万亿,仅次于恒大,有息负债近3400亿。更加糟糕的是,克尔瑞研究中心数据,碧桂园1-5月实现全口径金额为2011.9亿元,较2021年的3541.2亿元下降了1529.3亿元。销售和回款是房企现金流除融资之外的另一条腿,销售一旦大幅放缓,偿债警报可能就要拉响。对于民企债务困局,同策研究院资深分析师肖云祥认为,在多重因素共同作用下,今年房企寻求美元债务展期或出现债务违约、利息违约的现象会变得频繁。据肖云祥介绍,从兑付高峰来看,2022年和2023年是近些年以来,房企美元债兑付金额最大的两年,相关企业会承受较大程度的兑付压力。尽管今年各地调控政策暖风频吹,但是房地产市场复苏较为缓慢。而从融资端来看,虽然监管层所释放的信号已经很清楚,但是民营企业、潜在出险企业还是面临融资难的困境。

中国最大的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华夏基金、易方达基金、富国基金、博时基金、汇添富基金1、华夏基金:华夏基金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全国性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其公司以专业、严谨、多元化、综合性、全能化著称。2、易方达基金: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管理规模、公募基金资产规模、非货币基金管理规模、社保及企业年金管理规模等均排行业前列,可以说是综合实力非常强了。3、富国基金:富国基金有来自加拿大的、是该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加拿大蒙特利尔银行参股,成为国内首批成立的十家基金公司中第一家外资参股的基金管理公司。4、博时基金:博时基金的投资理念是“做投资价值的发现者”,始终坚持价值投资理念,“买市场里便宜的东西,买价值低估的东西。”5、汇添富基金:汇添富基金是一家高起点、国际化、充满活力的基金公司,奉行“正直、激情、团队、客户第一、感恩”的公司文化,致力成为高质量的“快乐基金”。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华夏基金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易方达基金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富国基金

热情高涨!10股获百家机构扎堆调研,24家百亿私募现身(附名单)

过去一周,A股走势分化,沪指总体呈现震荡走低行情,一周下跌1.63%,深成指周涨0.82%,创业板指一周上涨2.12%。 与此同时,机构调研热情升温,据21投资通统计,10月26日至11月1日一周,共计109家上市公司获得机构调研,环比增加82家。统计显示,被机构调研的这109家公司中,属于中小板的有57家,属于创业板的有31家,科创板企业6家,另外31家来自主板。中小创占比超86%。 从行业分布来看,医药生物最受机构青睐,通策医疗(600763.SH)、华大基因(300676.SZ)、爱尔眼科(300015.SZ)、鱼跃医疗(002223.SZ)等14家相关公司被调研,其次是化工、计算机、电子、机械设备行业,均有10家或以上公司获调研。具体到上市公司,机构调研德赛西威(002920.SZ)、鸿路钢构(002541.SZ)、楚江新材(002171.SZ)、中天精装(002989.SZ)、汉钟精机(002158.SZ)最频繁,调研次数均为3次。 其次是光威复材(300699.SZ)、双塔食品(002481.SZ)、大北农(002385.SZ)、鸿泉物联(688288.SH)、晨光生物(300138.SZ)、以岭药业(002603.SZ)、海欣食品(002702.SZ)均获得2次调研。 接待机构数量方面,华测检测(300012.SZ)成为最受机构青睐的个股,获288家机构扎堆调研。此外,长春高新(000661.SZ)、新产业(300832.SZ)等9股也获超100家机构调研。 10月26日晚间,国内第三方检测龙头华测检测公布三季报,数据显示,前三季度营业收入23.5亿元,同比增长6.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8亿元,同比增长10.54%。 10月28日,机构主要围绕业绩对其展开调研。公司表示,工业品测试毛利率上升的原因一方面是规模效应,另一方面部分亏损实验室盈利。 在谈到公司内生增长的主要驱动力时,华测检测预计,环境、食品业务在中短期增速比较快;中期来看,轨道交通、5G相关、 汽车 电子有望带动公司增长;长期来看,医药领域空间将更大。 从市场表现来看,上述109只获机构调研的个股过去一周平均涨幅0.5%,跑赢沪指;其中涨幅最高的是手机区域品牌龙头传音控股(688036.SH),过去一周累计涨幅32%,获192家机构调研。 以下为最近一周被50家以上机构调研的个股名单: 从具体调研机构来看,24家百亿私募在过去一周参与了调研。其中高毅资产最热情,调研了9家公司。长春高新最受百亿私募青睐,获重阳投资、景林资产、淡水泉等9家百亿私募调研。此外,新产业也获高毅资产、彤源投资等6家百亿私募调研。 更多内容请下载21 财经 APP

谁知道上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私募投资是不是骗子?

上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私募投资明显就是骗子,中信证券总部在北京,中信控股集团是大股东券商营业部有很多,还从事投行业务。对于证券投资,只有自营业务,就是自有资金作为机构参与市场。根本没有必要代客理财,搞什么私募。前面加了上海2个字就更假了, 现在很多片子公司假冒券商,前面都有上海2个字,一些不懂的散户就上当了

清水源私募基金是怎么利用投资人钱给自己抬轿子的?有知道的吗?

看清主力的真面目 知名私募清水源告诉你对敲怎么玩2016-12-22 13:35:47 来源:评论(44)收藏(0)虽然是知名私募,但玩起对敲来也丝毫不含糊。深圳证监局的处罚意见是:对陈述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罚款。我们来看看当事人:陈述,男,1971年4月出生,时为深圳清水源(300437)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持股94%的控股股东。根据证监会的披露,清水源公司于2011年10月12日成立,涉案期间陈述持有清水源94%股权,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海通证券(600837)深圳华富路证券营业部“吴静卿”证券账户,系陈述实际所有和控制。2015年5月11日,清水源担任管理人或投资顾问的6只产品(分别为:鹏华资产清水源14期资产管理计划、平安汇通清水源31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融通资本清水源一期资产管理计划、清水源20号证券投资基金、清水源9号投资基金、银河资本清水源8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公司产品”)大量买入“世荣兆业(002016)”股票。陈述作为清水源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上述产品的交易决策人之一,知悉上述产品买入“世荣兆业”股票的信息。当日,陈述控制“吴静卿”证券账户卖出“世荣兆业”股票189万股,其中,与上述6只产品互为对手方交易“世荣兆业”股票合计107万股,涉及交易金额1562万元。“吴静卿”证券账户于2015年5月11日,卖出“世荣兆业”股票使用的电脑MAC地址为B8AEED22B7FE及C03FD5EE5731,IP地址为14.153.17.233。上述两台电脑均为清水源公司电脑,其中MAC地址为C03FD5EE5731的电脑与清水源9号及清水源20号下单交易的MAC地址重合。5月11日,清水源一期、清水源9号、清水源20号均使用IP地址14.153.17.233,交易下单买入“世荣兆业”股票。上述事实,有证券交易所提供数据、询问笔录、证券交易流水、银行账户资料、电脑信息资料、公司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当事人陈述辩称,涉案违法行为不构成“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本人或者投资者以外的人牟取利益,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理由如下:一、反向交易的发生是在清理个人账户过程中造成的无意之失,当事人没有故意对敲。“吴静卿”账户5月11日共卖出包含“世荣兆业”在内的10支股票,当天公司有6只产品买入包括“世荣兆业”股票在内的多只股票,交易“世荣兆业”股票只是一揽子买卖单中的普通一支,是当日正常交易的一部分。二、当事人客观上没有利用基金财产为本人谋取利益,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行为和结果。“世荣兆业”的股价从当日低点13.75元涨至6月15日的高点22.95元;该股5月11日当日成交金额1.91亿元,而前后一个月的日均成交金额达2.7亿元。当事人未在本次交易中从公司牟取“利益”,相反是公司产品从中受益。三、当事人并非公司产品的日常交易决策人。经复核,深圳证监局认为:第一,5月11日,“吴静卿”证券账户卖出的189万股“世荣兆业”股票中,与公司产品存在互为对手方交易的股数为107万股,占比56.82%,存在高比例重合的异常性。该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当事人对此无异议。第二,当事人否认其是公司产品日常交易决策人,知悉公司产品的交易信息,并提交了公司相关人员的情况说明。该否认意见与相关情况说明与我局查明的交易MAC地址和IP地址重合情况,公司相关负责人员张某川和王某接受调查时的询问笔录相矛盾。根据清水源的工商资料及张某川、王某的询问笔录,陈述虽未在清水源公司任职,但其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公司产品的交易决策都由陈述、张某川讨论决定。第三,当事人辩称其客观上没有利用基金财产为本人谋取利益,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行为和结果。深圳证监局认为,利益输送不局限于即时获取交易盈利,也包括流动性的承接、交易机会的获取等。如前所述,5月11日,“吴静卿”账户、清水源一期、清水源9号和清水源20号均使用同一IP地址交易“世荣兆业”股票,且“吴静卿”账户卖出和公司产品买入“世荣兆业”股票的交易主要集中在当日下午。因此,不采信当事人的该申辩意见。此外,当事人所称5月11日“吴静卿”账户同时也卖出“世荣兆业”之外的其他股票;公司产品当日在“世荣兆业”之外还买入其他股票;当日“世荣兆业”股价的上涨反而使公司产品受益等情况,均不影响本案违法事实的认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陈述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罚款。

李川私募基金,李川的学术奖励

提起李川私募基金,大家都知道,有人问李川的学术奖励,另外,还有人想问李川的介绍,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其实铁岭盛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怎么样?下面就一起来看看李川的学术奖励,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李川私募基金 1、李川私募基金:李川的学术奖励 2、李川私募基金:李川的介绍 3、李川私募基金:铁岭盛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怎么样? 铁岭盛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07-18在辽宁省铁岭市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辽宁省铁岭市新城区昆仑山路如意湖酒店1-1。橙色印象私募业绩。 铁岭盛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统一信用代码/注册号是,企业法人李川阳,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李川股社区。 铁岭盛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从事非上市公司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受委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管理及相关业务。(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招财大牛猫李川。 铁岭盛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怎么样? 铁岭盛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外投资2家公司,具有0处分支机构。 通过企业信用查看铁岭盛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资讯。 4、李川私募基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庐山南路证券营业部怎么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庐山南路证券营业部是-09-16在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注册成立的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注册地址位于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庐山南路一段88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庐山南路证券营业部的统一信用代码/注册号是,企业法人李川,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庐山南路证券营业部的经营范围是:证券经纪;证券投资;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新三板业务、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证券化业务);证券资产管理;融券;证券投资基金;金融产品。(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四川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万规模的企业中,共4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股社区基金被扒皮。 通过企业信用查看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庐山南路证券营业部更多信息和资讯。 5、李川私募基金:河南省中小企业股权交易 以上就是与李川的学术奖励相关内容,是关于李川的学术奖励的分享。看完李川私募基金后,希望这对大家有所帮助!

中信证券结算的私募基金要多久才到?

中信证券结算私募基金的时间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基金公司的结算流程、基金份额的赎回方式以及交易日的时间等。通常情况下,私募基金的结算流程比较复杂,可能需要与基金公司进行多次核对和确认。因此,结算的时间可能比较长,通常为2-10个工作日不等。对于中信证券结算的私募基金,投资者可以在购买基金时咨询经纪人或基金公司,了解基金的赎回流程以及结算时间。一般而言,投资者可以通过电话或网上平台提交赎回申请,经过审核和确认后,基金份额的赎回款项会在结算时间到账。投资者在赎回私募基金时应该注意,由于私募基金的流动性较差,可能存在不能立即赎回或者无法全部赎回的情况,需要事先了解基金公司的相关规定和风险提示。

股票私募投资问题 投资过的进

  股票市场几种常见骗术(转载)  1、假的交割单,常常有人说自己如何如何,然后又贴出交割单一印证自己的确是做了某笔交易,但其实很多都是假的,这个造假的手段比较多,常见的有:用模拟炒股软件或者股票管理软件做出来的假交割单。还有就是PS的了,PS原来说的是用PHOTOSHOP软件处理过的图片,后来就引申为了处理过的图片,其实处理一个交割单非常简单,只要略微有一点点技巧就完全可以了,你别不信,最简单,你看婚纱影楼那些做照片的是不是把你的结婚照处理的漂漂亮亮的?做这个要比处理交割单难很多。所以你要知道其实你看到的也未必真实。想要分辨很简单,让他把帐户和密码给你,你进他的股票帐户里找交割单,否则你不要看到所谓的交割单就佩服的五体投地。天天买涨停的人我还没有见过,我想即使有也不会是你我能看到的。  2、免费推荐股票,免费指导……一系列的免费大餐,很多人似乎对于免费很感兴趣,这免费那免费,但世界上那来那么多的好事,那有那么多的雷锋呀!  你信了,很多时候就是成为了人家手中的一个小乐手了,听着人家的指挥  建3个群用不了多少时间也花不了多少金钱,但运做的好,就可以控制600个会员,直接信任的可能会超过200人,假设一个人的资金是10万,那么就是意味着,这个群主可以间接控制着2000万的资金,多么庞大的资源呀。 我认识一个群主就是通过几个群的反复炒做来赚钱的,他先选择股票,然后让一个群的买,再让一个群的拉,再让一个群的继续买……到最后,有很多都有获利虽然不多,有些即使亏了也没有亏很多,等下次就反过来做,一般群里人就是损失手续费有时候能赢有时候能亏,但总体还可以,但他就赚了大钱,他这样还是好的,不是很恨的,有些干脆就是直接的让群用户来接盘,最多以后换qq号就好了,反正很便宜。看过免费知道做权证的吗?其实权证的交易就是一分半分的事情,想让人指导来做,可能吗?其实很多时候这些被免费指导的其实就是给人家接盘而已。  3、百分百成功率:在论坛里常常会看到有人吹嘘他的指标如何如何好,百分百成功,或者86%-99%等等,但这是真的吗?指标这个东西从当年指南针开始,到分析家、飞狐,可以说走过了从机构研究到个人探索的全过程,随着编辑指标门槛的降低,越来越多的朋友加入了指标编辑大军,相对应的开始卖指标的人也多了起来,手法也越来越高明了,先出来个人说免费送,再找两拨人一边捧,另一边骂,主要目的是别让帖子沉了,当然捧的人是要最后胜利的,最后一开始收费。指标公式的确有利于我们分析股票,掌握盈利,但回头想想,股票的涨跌难道是指标决定的吗?显然不是的,指标只能反映的是股票的一种状态,就如同你去医院做的各种分析,只能是你的一种状态而已,借此可以分析出你身体以后的发展情况,指标也是这样,他只是给出一种股票的状态而已,而股票和人身又不同,所以其分析的结果更不可靠,可靠的是用指标人的经验。再或者你可以换个思路想一下,如果指标真的准确,他干嘛还要卖?现在开股票帐户又不要什么保证之类的东西,有几万块就可以了,他的指标那么准自己做不行吗?说了这么多,说回骗局,其实想做一个成功率100%的指标并不难,现在的做指标有一种叫做“鬼”的,什么是“鬼”?其实就是指标的指示可以跟着股票以后的走势进行调整而已。简单的说,我可以写一个指标就是选择出3天后涨了10%的股票,今天看没有提示,但3天后再回头看,哇,有提示了,而且各个准确,于是我说,看我的指标多神奇,100%成功。加个密然后就可以开始卖了。其实世界上就是这么的简单,骗子最难的不是如何做出东西,而是怎么把东西卖出去。如果大家都能有不占便宜的心理就好了,可惜……(昨天看一个新闻“说是卖药的,花3万,返6万,就这样的药他们也敢买,还有敢吃的,现在找不到人了哭天喊地,当初怎么想的?”)  4、所谓“高人”:论坛里当然有高人,就股票来说,金融街有高人,MACD有高人,海风也是有高人,但高人就是那些没有事情蹦出来预测今天如何如何,明天如何如何的?就是那些吹嘘自己天天涨停板的人吗?我不算高,但一年稳定盈利能达到,认识几个也都是不错的,有做短线的,也有做中线的,有做技术的也有做基础的,甚至还有专门研究资金流的,但这些人几乎从来都不到论坛发帖子,为什么?说穿了,没有必要,人做什么事情总要有个因的,或者说行为目的,你想想这些人为什么呀?学雷锋?真是社会主义好青年。所以你在论坛上,无论那个家伙吹嘘的如何厉害,你都要以平常心待之,明白的和你想法相同的可以考虑跟跟看,那些总是对,但你根本不明白原理的,干脆就把他撇到一边。大家来论坛是交流的,交流思想学习彼此的优点,以前有个斑竹的签名很有意思:“你有一个苹果,我有一个苹果,你的给我我的给你,我们还都是只有一个苹果,但如果你有一种思想,我也有一种思想,你的给我,我的给你,那么我们就都有了两种思想”。交流是彼此的事情,探讨才能出真知,如果你一开始就把自己的位置摆的很低,那么最后的结局很可能就是邯郸学步,而你学的这个人还可能是一个骗子。另外注意这种高人骗子的新动态,现在不流行自己吹嘘,流行学生给吹,一般都是学生出来买个涨停板后然后说我老师是谁谁谁,又或者那个高人是谁谁谁……但真高吗?排出一些是成熟的团伙做案外,你往往会发现原来这些高人老师都和耶苏一样,三位一体。  5、涨停板的秘密:涨停板一般也是在论坛中常见的了,你看很多人都一推就涨停,这里排除一些真正是技术分析的以外,还是有很多骗人的,难度大点的就是和机构合作,这样的人大多是机构培训出来专门到各个地方当舆论导向的,我就知道有些证券公司的人员里现在有专门上网传消息的,还有些私募机构也是有专门或者业余的传消息者,这和过去电视里的黑嘴其实区别不大,但相对于电视,在网络上传播消息风险小的很多,就是到了最后也可以换个马甲再来一次,这样的人一般为了给他们打名气,会被机构在拉升的时候放些股票,有涨的多的甚至有涨停的,但大多你都没有机会买到,因为这样的票一般开盘就涨停或者直奔涨停,你梢一犹豫就错过了,而大多又都是主力控盘,所以其实你就是想多买也买不到的。剩下一些就是土八路的办法,各位闲着也可以试验一下,你把所有今天涨停的股票找出来,选一个KDJ高位向上的,用小时线分析要涨的,给出来,第二天一般很容易涨停也很容易出大的涨幅,不信你就会去翻翻股票,看看,连续涨停的票有多少?一般情况下,今天涨停的票中明天一定也还有继续涨停的。当然这种方法要考虑一下运气的问题了,不过因为有无穷的马甲可以用,而且其概率也不低,最低也就20分之一,所以还是大有可为的。  咨询机构“炒股民”伎俩大曝光  “在这个市场中赚钱太难了!但是,赚这些‘想赚钱的人"的钱则太简单了。”正是信奉着这样的箴言,无论是牛市还是熊市,总有一群人在活跃着。他们是这个市场不可或缺的一分子,但很多时候却游戏了市场的规则。不炒股票炒股民的他们赚走了昧心钱,污浊了整个咨询行业。他们的名字惊人的一致:黑嘴、黑心机构。  一直以来,多数咨询机构都在遵循着“不炒股票炒股民”的运营方式,在咨询机构看来,通过证券投资获取收益往往没有赚股民的钱更加积极稳妥。他们信奉:如果大家都相信河对面的山上有黄金,你不应该也去淘金,而应该在河上经营船渡。  办法一 招募会员  “为什么你们炒股票赔钱,因为你们没有跟着黄老师炒股票。”这句话出自某电视台的股评节目,业内人士均耳熟能详。就是这些充满着挑逗性的言语,吸引了众多投资者加入会员,动辄上万元的会员费投资者对咨询机构充满幻想,仿佛找到了梦想中的摇钱树。  事实上,在电视上露面的老师们往往并不了解为什么要推荐自己嘴中的大牛股,他们幕后往往有各种各样的力量在操纵着他们,他们仅仅是充当了咨询机构喉舌的作用,当他们的名声臭掉,自然会有新的老师来接替他们,而投资者在寻找新的老师的时候,可能还会坠入新的陷阱。  “昨日我们推荐的××股票今日涨停,那么我们今天再免费向最先打入电话的20名投资者赠送一只大牛股,这只股票现在刚刚结束调整,马上就要爆发向上,想知道这个股票具体是什么,快快拨打屏幕下方留下的免费咨询电话。”这是最典型的忽悠办法,买入股票就能涨停,而且全部免费,这样的好事谁不想,但当您真正打入电话的时候,接电话的往往是一位声音甜美的年轻女士,她一定会让您留下您的电话号码,并称稍后会有老师来跟您联系。  再往后就是所谓的老师给您打电话,让您加入会员,如果您不肯加入,他就会继续游说您,直道您答应为止。在这方面,有专业的人才,他们称之为“电话营销”。但是,如果老师们的水平真的够高,自己炒股早发大财了,还用在电视上苦口婆心的传道?所以加入会员的投资者最终很可能是战绩平平,甚至亏损严重。  亏钱了怎么办?肯定先找咨询公司,对方的态度也很和蔼:“您交的会员费是初级会员,所以成绩不太理想,这样吧,您再交8万元会员费,我们老师直接带您操作。”又是8万元,据说有咨询机构曾从自有资金17万元的一个股民身上榨出了12万元会员费,营销水平令人惊叹。  但是现在处于牛市当中,想亏钱还真不容易,跟着咨询机构炒股票却是也能赚到些钱,但是在大猩猩炒股票都赚钱的牛市中,交会员费真的有必要吗?根据调查,在交纳了会员费之后,绝大多数的投资者都没能实现自己的盈利目标,投资效果与自己操盘相差无几,也就是说,咨询机构收会员费才是真正目的,股民盈利与否,他们并不关心。  办法二 妙提佣金  很多投资者都知道“工作室”,工作室是什么,是某个有经验的投资者自称老师,在某券商处承包一个大户室,带领股民炒股票,有的收取少许费用,有的干脆不收,而他们的收入来源,主要依靠券商的返佣。  每个证券营业部都想要更多的客户,更想要更多的大户,最想要更多频繁交易的大户,而工作室的老师们正是迎合了证券营业部的这种心态,开办工作室,吸收其他营业部的股民,带领他们频繁交易,短线出击,为券商贡献了大把大把的佣金,也为老师带来了源源不断的返佣收益。  老师们并不需要真的让股民赚到多少钱,他们关心的只是交易量。当然,这样的老师也必须有些真本事,如果投资者总赔钱,自己也就失去了客户,关键的问题是,一定要让跟自己炒股的股民短线交易,赚些小钱,美其名曰回避市场风险,波段操作。客观地说,跟着工作室的老师炒股,一般还是能赚点钱的,所以也就有投资者慕名而来,老师惟一的要求就是,转户到指定的营业部交易。  办法三 一击必杀  这样的老师最高明,诚心诚意带投资者赚钱,赚了钱的投资者必然对老师顶礼膜拜,这样的老师背后往往有资金支持,虽然让了一些利润给投资者,但是毕竟也有会员费作为补偿,但最重要的是,当自己做庄失败的时候,这些投资者就成为了帮自己出局的最后希望。曾在市场呼风唤雨的南雷北赵,最终被市场证明为黑嘴,赵笑云的“咬定青山不放松”更是让广大投资者叫苦不迭。而30元以上让投资者满仓买入海虹控股,也是某大师的最后法宝。  如此炒股民,必须要有大资金为后盾,让投资者频繁赚钱,收益理想,要在股民心中建立起偶像的光环,在崇拜的声音中,你的每一条指令都能让投资者完全执行,而其后的盈利更加能强化这种崇拜。如果最后做庄顺利,自然皆大欢喜,如果无人喝彩,不能出局,就干脆让投资者接盘,“幸福我一个,套牢千万家”。  办法四 巧傍软件  李宏(化名)是一个很有才的人,尤其在证券投资方面的天赋更是令人羡慕,熊市的5年间也取得了平均每年20%以上的收益率,可以说是炒股的奇才。但是他毕竟自有资金较少,为了更快地提高收益水平,李宏想到了一个好办法。  大家都知道从2002年5月1日开始,证券公司不再执行0.3%的固定佣金率,可以自行制定佣金收取水平,只要不超过0.3%即可,证券公司之间的客户争夺战由此进入白热化。另外,证券软件也开始走下坡路,很多投资者大呼上当,李宏便跟某证券软件公司达成代理协议,成为了某证券软件的代理商。同时,李宏陆续变成了多家证券公司的经纪人,开始了他的投资体系构建。  一开始,由于名声还不够响亮,便从身边的股民开始,让他们买证券软件,李宏承诺:一年期间,如果在软件的指导下出现了亏损,李宏退还软件钱。有股民知道李宏的能力,便购买了软件,但是他们在使用中却发现,这套软件跟其他资讯软件也没有多大的不同,惟一一点有用的功能就是能够接收到李宏发出的买卖指令,而这,正是他们所需要的。  由于李宏自己水平较高,一年下来,客户们都取得了不错的收益率。通过股民介绍股民的方式,李宏的客户也越来越多,他便要求客户转到其他证券公司,并成为李宏的客户,以便得到证券公司的佣金分成。由于跟着李宏炒股票能赚到钱,股民们也就照办了。其实,做过几次的人都明白,证券软件也就是看看行情,了解一下资讯,选股选时作用都不大,李宏的下单指令才是他们赚钱的法宝。  虽然一直处于顺境,但是李宏并没有在推广的时候宣传自己的投资水平,只说软件好用,可以帮助股民解套获利。这一点正是李宏最为高明的地方,用他自己的话说:“分析股票,谁敢保证每次都对,万一哪次错了,让他们去骂软件商好了。”  说李宏聪明,更重要的是他有远谋。李宏做了多家券商的证券经纪人,每一家都会给他分成。这样客户可以在很多家券商中自由选择,以免客户感到反感;同时也不会因为在一家券商开户的股民太多而招来证券公司的嫉妒,避免了券商心中的不满情绪。  但是随着客户的逐渐增多,李宏担心的事情终于出现了。券商们逐渐意识到了问题,李宏的出现,并没有带来新股民,不过是把A券商的客户带到了B券商,再把B券商的客户带到了C券商,然后再把C券商的客户带到A券商,而最终的结果就是A、B、C三家券商都要给李宏分成。  券商们想过联合起来封杀李宏,也想过让李宏只做自己的经纪人。李宏肯定不愿意固定一家,而券商们的联盟也不过是花架子,谁也不敢对李宏出招,毕竟实实在在的客户流失是谁也不愿意看到的。  这样,李宏的投资体系已经建立起来:收益自己得,风险软件担,券商干着急,股民很崇拜。  可以发现,上述四种炒股民的办法都是需要有大量投资者的参加,也就是说,盈利的关键是有股民的加入,加入的股民越多,获得的收益越大。然而在老师们的指导下,是否能够取得良好的投资收益,往往是个未知数。所以,是学会捕鱼的本领还是等着人家喂食,股民朋友应该有自己的选择。  一般来说,在公开的媒体上扮演救世主角色的,都不是什么好人  恶鬼要吃人,都是先变成人的样子,同理,骗子要骗人,都是先装成朋友的样子。无论怎么装,到最后目的就是吃人。  公开媒体上(以前是电视电台,现在人民比较相信网络)这类人他们的活动都是四个步骤  1.痛斥一顿社会现实,然后说点投资基本理论。投资基本理论其实人人都听过,问题在于很多散户听过就忘记,同一个坑里面跌倒一万次。所以每次听都很新鲜,一下子醍醐灌顶(他那个瓶子底是通的,灌一万次都空),击节大赞。这是救世主第一步。  2.描述一个恐怖的未来,举例子,列数据,比如国家要抓一批散户去劳改,云云。言下之意,你不跟我做,你就死无葬身之地,吓得散户连滚带爬,抖得像患了帕金森。这是救世主第二步  3.开始推荐个股了,这类个股一般都是股本很小,名字很怪,或者很有“概念”的股:他们能控制的股  大型的绩优股,他们这些私募、散庄无法控制的个股,比如招商银行,或者万科(强调一下,现在这些股我也不赞同买),他们是绝对不会推荐的,他们还要使你相信:那种股是机构坐庄,会让你不死也脱层皮。  因为是他们做了庄,所以预测会莫名其妙的准确。这样例子一多,散户们就开始顶礼膜拜了,大仙啊,大神啊,等等口号出来了。点击率开始直线飚升。这是第三步  4。开始有意无意的透露自己的联系方式,让散户自动上钩,开始收费指导,学习交流(带头大哥777之流为代表)。公开的嘴脸也  开始赤裸裸的变成庄托模样:于是大批之前被忽悠得晕头转向的散户套死,尸横遍野血流成河。  5。网络上死个人比放个P容易多了,现实世界里放个P没准招人打,网上死个人不会。换个ID就是。大不了转个阵地,再来一次1~4步骤。  全面回顾一下楼主推荐的个股的时间、价位,基本都是最后拉升出货前的“濒死个股”,明摆着就是忽悠大家给庄家接货。  这种股的特点是,一推就买,一买就涨,一涨就套。当然,那些今天买明天卖的散户可能有点收益  我们理智的想想:  如果真的准确的预计大盘,那么,他炒ETF早就发了!  如果真的能准确地预测个股,那么,他炒个股也早发了  他忙着玩股票,有空来学雷锋么?  再想想  这年头是个猪头都知道如果要赚钱,你得比别人买得低,卖得高。  机构投资者的什么都可以公布,唯独是当时的仓位和个股不公布  他忙着学雷锋,难道是宁愿降低自己的收益来帮助大家么?  只有这些目的是可能的:让你散户恐慌抛售(他低吸),散户帮助拉升(他坐轿)、散户帮助接盘(他出货)  为什么电台电视里的专家口沫横飞大家不信,换个身分跑到网上来,就坚信不疑呢?  为什么绝大多数散户会死?就是因为散户不用脑子。而且,同一个坑,跌倒一万次。  瞄准新股民的攻心术  股市暗流为何如此猖狂,不高明的诈骗手段为何屡屡得逞,这与今年股票市场上出现的新情况有很大关系。  自去年股票市场一改熊市的萎靡,掉头向牛以来,牛气就一天盛过一天。今年3月股指还徘徊在3000点左右,但到了5月,就踏上4000点的台阶,而仅仅3个月后的8月初,又轻松越过5000点。大批股民在财富效应的刺激下,涌入股市。今年4月,A股开户数甚至一度达到每天30万户。新股民在投资者中的比重迅速扩大。  “致富”心切的新股民,正是打着证券咨询公司、理财公司乃至各大证券公司业务部旗号的不法分子垂涎的对象。在他们看来,新股民就好比新生的小羊羔,肥美可口。  今年6月9日,偶然打开一个叫做“财易网”的股票网站,并最终忍不住留下手机号的朱小姐就是这样一只不幸被“捕获”的羔羊。  自从留下手机号后,网站的工作人员就天天打电话对她讲述股票翻番的故事,同时对朱小姐本人投资的股票表示遗憾。朱小姐说,网站工作人员天天计算着她的损失,天天标榜他们选择的涨停股。  13天的电话催眠后,朱小姐终于汇出了3万元,满心期望能够一个月内将30万的本金变成60万。没曾想,除了“大盘跌破4000点,市场面临政策风险,个股普跌”的走势分析外,没有任何股票买卖的信息,网站倒是每天在收市时发布成功推荐的涨停股,问题是这些当日涨停股从未在开市的时候推荐给朱小姐。  6月29日,朱小姐醒了。“我承认在火爆的股市中曾经迷失了自己,每天只想着暴利、翻番、发财这些词汇,”朱小姐写道,“这二十天的经历就像一场遭遇肥皂泡的噩梦。”  不得不承认,“攻心术”的确高妙。南方周末记者采访了十余名“中招”的受害者,发现“攻心术”实施起来有两大步骤:第一步,诱人入瓮,先把投资者拉拢进来;第二步,深入利诱,不怕你吐不出钱来。  这“诱人入瓮”的主流模式是这样的:首先,“投资顾问”会声称“三七分成”或“四六分成”,投资者占大头,投资公司占小头;接着,为打消投资者疑虑,又表示可以“事后收费”,不成功绝不让投资者掏钱,一些公司甚至表示投资者如若亏损,可以包赔;最后,对付那些“难缠”的投资者,“投资顾问”又往往慷慨地表示,可以先推荐一两只股票,让投资者试了再说。  在牛市的大行情下,这些“投资顾问”的“荐股”居然也有不少命中。记者看到深圳金×麟公司的一张“客户追踪表”上就写着获利金额2700元,汇入900元。这也正是此类公司能在牛市中生存的原因。但是更多的投资者却遭遇了不菲损失。  “诱人入瓮”成功实施后,下一步的关键是如何让投资者被“深度套牢”。说辞普遍是这样的:当推荐的股票行情不好时,解释为洗盘震荡,能坚守到最后的才能获得胜利;当大盘不好想空仓时,解释为要做个股而不是做大盘;当迫不得已割肉出局时,解释为偶尔失利,下一只股票会为你赚回来;当一再亏损时,解释为级别不够,再追加会员费就能为你介绍更好的“老师”,挽回损失。  被迅速复制的“咨询公司”  在这轮牛市中出现的所谓“顾问”公司,主要有三种盈利模式:一是以卖“炒股软件”为名盈利,这类公司向股民推荐炒股软件,买了炒股软件的股民,往往被优惠搭售“投资顾问”的炒股咨询服务;二是卖“会员资格”,会员享受投资咨询服务,出了不同会费的会员可享受不同级别的咨询服务;三是提供个股信息,按单收费。  在实际中,这些所谓的“顾问”公司,常常同时使用“三种盈利模式”。  我国的有关证券法规对此类证券咨询活动其实有严格的限制,对从业人员也有严格的资格规定,但是这些打着“投资顾问”名号的公司却有相当部分名不副实。  8月2日,深圳方面打掉的三家非法证券公司,其实同属于一个名叫“梁×斌”的老板。  华×达是牛市以来这个神秘人物成立的第一家公司,也许是仰仗个股普涨的牛市,该公司在互联网上留下的被投诉记录不多,但矛盾在“5.30”的大调整后爆发了,大量的客户找上门来要求赔偿。  梁×斌迅速转向,把中×富和金×麟推上了前台。来自中×富和金×麟公司的投资顾问们告诉客户,他们的竞争对手华×达做得很差,“老师”资历不够,资金规模也不够大,转到新的公司来会帮助补回损失。  不巧的是,“6.20”风暴再次袭来,客户的损失进一步加大,这终于使事情败露,引致了监管部门的注意。  根据工商部门的登记资料,这三家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策划、软件的技术开发、信息咨询(以上不含限制项目)。  由于三家公司都位于正规写字楼、有几百平方米的办公场所和制作精良的网页,让不少不明就里的投资者以为他们是正规的投资咨询公司。三家公司还分别号称以港资、欧资、美资为主,资金雄厚,可以拉抬股价,有内幕消息。  但事实上,所谓的内幕消息和暴涨股票不过是综合市面上知名的几个股票分析软件和各种媒体信息给出的。  “没有什么分析师,所谓操盘手的最高学历也只有大专,只是依附牛市行情、利用百姓想赚钱的心理和善良的本性,以及媒体网站上随处可见的黑马和私募的信息,这三家公司就骗取了股民约达500万元。”潘警官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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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银行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6修订)》禁止商业银行在境内向企业投资,但并不禁止在境外进行投资,故目前商业银行多通过在香港等境外设立的子公司参与PE投资。2、《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允许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理财服务,据此银行可通过理财产品购买信托产品的“银信合作”模式,间接参与私募投资。《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加强了对银信合作投资私募股权的监管,使得银行理财产品间接参与私募股权投资有了政策障碍。3、《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正式放开商业银行的并购贷款,据此,商业银行可以以并购贷款的方式参与并购基金的收购业务。(二)、信托1、《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关于支持信托公司创新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信托公司以固有资产从事股权投资。2、《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2009修订)》、《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允许将信托资金用于私募股权投资,并对操作细节、要求进行了规定。(三)、证券1、《证监会机构监管部关于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监管指引》、《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规范(2014修订)》规定,证券公司可以通过设立基金子公司方式设立或管理私募股权基金。2、《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2013修订)》、《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2013修订)》规定,资产管理计划只能投资于标准化金融产品,不能直接参与私募股权基金,因此,资产管理计划往往通过购买信托计划的方式间接参与私募股权基金。3、《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允许证券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据此,证券公司可通过将基础资产证券化、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方式参与到私募股权投资中去。(四)、保险《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2014修订)》、《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关于保险资金投资股权和不动产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允许保险资金参与私募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私募基金,但对管理人、投资条件等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三、主要法律条文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03修正)第四十三条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2、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6修订)第四十五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的;(二)未经批准变更、终止的;(三)违反规定从事未经批准或者未备案的业务活动的;(四)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存款利率、贷款利率的。3、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活动。第七条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按照管理运作方式不同,分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第八条 理财顾问服务,是指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与规划、投资建议、个人投资产品推介等专业化服务。商业银行为销售储蓄存款产品、信贷产品等进行的产品介绍、宣传和推介等一般性业务咨询活动,不属于前款所称理财顾问服务。在理财顾问服务活动中,客户根据商业银行提供的理财顾问服务管理和运用资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收益和风险。第九条 综合理财服务,是指商业银行在向客户提供理财顾问服务的基础上,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的业务活动。在综合理财服务活动中,客户授权银行代表客户按照合同约定的投资方向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投资收益与风险由客户或客户与银行按照约定方式承担。第十条 商业银行在综合理财服务活动中,可以向特定目标客户群销售理财计划。理财计划是指商业银行在对潜在目标客户群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针对特定目标客户群开发设计并销售的资金投资和管理计划。4、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十八、理财资金不得投资于境内二级市场公开交易的股票或与其相关的证券投资基金。理财资金参与新股申购,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十九、理财资金不得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或交易的股份。二十、对于具有相关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较强的高资产净值客户,商业银行可以通过私人银行服务满足其投资需求,不受本通知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限制。5、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五、商业银行和信托公司开展投资类银信理财合作业务,其资金原则上不得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文号:银监发(2010)72号6、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第三条本指引所称并购,是指境内并购方企业通过受让现有股权、认购新增股权,或收购资产、承接债务等方式以实现合并或实际控制已设立并持续经营的目标企业的交易行为。并购可由并购方通过其专门设立的无其他业务经营活动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称子公司)进行。第四条 本指引所称并购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向并购方或其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交易价款的贷款。第十六条 商业银行全部并购贷款余额占同期本行核心资本净额的比例不应超过50%。第十七条 商业银行应按照本行并购贷款业务发展策略,分别按单个借款人、企业集团、行业类别对并购贷款集中度建立相应的限额控制体系。商业银行对同一借款人的并购贷款余额占同期本行核心资本净额的比例不应超过5%。第十八条 并购的资金来源中并购贷款所占比例不应高于50%。第十九条 并购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五年。第二十条 商业银行应具有与其并购贷款业务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足够数量的熟悉并购相关法律、财务、行业等知识的专业人员。第二十一条 商业银行应在并购贷款业务受理、尽职调查、风险评估、合同签订、贷款发放、贷后管理等主要业务环节以及内部控制体系中加强专业化的管理与控制。第二十二条 商业银行受理的并购贷款申请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并购方依法合规经营,信用状况良好,没有信贷违约、逃废银行债务等不良记录;(二)并购交易合法合规,涉及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反垄断、国有资产转让等事项的,应按适用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取得有关方面的批准和履行相关手续;(三)并购方与目标企业之间具有较高的产业相关度或战略相关性,并购方通过并购能够获得目标企业的研发能力、关键技术与工艺、商标、特许权、供应或分销网络等战略性资源以提高其核心竞争能力。(二)、信托7、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信托公司可以申请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本外币业务:(一)资金信托;(二)动产信托;(三)不动产信托;(四)有价证券信托;(五)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六)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七)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八)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九)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十)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十一)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第二十条 信托公司固有业务项下可以开展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等业务。投资业务限定为金融类公司股权投资、金融产品投资和自用固定资产投资。信托公司不得以固有财产进行实业投资,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另有规定的除外。8、中国银监会关于支持信托公司创新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各银监局,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和国内经济下行风险,结合《中国银监会关于当前调整部分信贷监管政策促进经济稳健发展的通知》(银监发〔2009〕3号)精神,现就信托公司创新发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信托公司以固有资产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及审计、合规和风险管理机制。(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业绩和及时、规范的信息披露。(三)最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四)最近一年监管评级3C级(含)以上。(五)货币性资产充足,能够承担潜在的赔偿责任。(六)具有从事股权投资业务所需的专业团队和相应的约束与激励机制。负责股权投资业务的人员应达到3人以上,其中至少2名具备2年以上股权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七)具有能支持股权投资业务的业务处理系统、会计核算系统、风险管理系统及管理信息系统。(八)中国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二、本通知所指以固有资产从事股权投资业务,是指信托公司以其固有财产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上市公司限售流通股或中国银监会批准可以投资的其他股权的投资业务,不包括以固有资产参与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信托公司以固有资产投资于金融类公司股权和上市公司流通股的,不适用本通知规定。三、信托公司以固有资产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应向中国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提出资格申请,并报送下列文件和资料:(一)申请书。(二)对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及股权投资业务的内部审计、合规和风险管理机制的评估报告。(三)最近两年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四)最近三年信息披露情况的说明(包括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完整、及时等合规性描述和每年重大事项临时披露的次数、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等). (五)负责股权投资业务的高管人员和主要从业人员名单、专业培训及从业履历。(六)业务处理系统、会计核算系统、风险管理系统、管理信息系统及对股权投资业务的支持情况说明。(七)董事会同意以固有资产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决议或批准文件。(八)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对公司最近三年未因违法、违规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的声明及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书。(九)中国银监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四、信托公司申请以固有资产从事股权投资业务资格,由属地银监局审批;银监分局负责初审并在收到完整的申报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报银监局审批。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直接报银监会审批。审批机构自收到完整的申报材料之日起3个月内做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信托公司取得以固有资产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资格后,可以按照有关法规自行开展业务。五、信托公司以固有资产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和以固有资产参与私人股权投资信托等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其上年末净资产的20%,但经中国银监会特别批准的除外。六、信托公司以固有资产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应当参照《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制定股权投资业务流程和风险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尽职调查并履行投资决策程序,审慎开展业务,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七、信托公司以固有资产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得投资于关联人,但按规定事前报告并进行信息披露的除外。(二)不得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被投资企业,不得参与被投资企业的日常经营。(三)持有被投资企业股权不得超过5年。八、信托公司以固有资产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应当在签署股权投资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向信托公司所在地银监会派出机构报告,报告应当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基本情况及可行性分析、投资运用范围和方案、项目面临的主要风险及风险管理说明、股权投资项目管理团队简介及人员简历等内容。九、信托公司管理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时,向他人提供贷款不得超过其管理的所有信托计划实收余额的30%,但符合以下条件的信托公司,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可以高于30%但不超过50%,2010年1月1日后,该比例超过30%的,不再新增贷款类集合信托计划,直至该比例降至30%以内:(一)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合规和风险管理机制。(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业绩和及时、规范的信息披露。(三)最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四)最近一年监管评级3C级(含)以上。十、信托公司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发放贷款,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得向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四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发放贷款,但信托公司最近一年监管评级为2C级(含)以上、经营稳健、风险管理水平良好的可向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发放贷款。(二)申请贷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控股股东资质应不低于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房地产开发资质,但发放贷款的信托公司最近一年监管评级为2C级(含)以上、经营稳健、风险管理水平良好的除外。(三)申请贷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比例应不低于35%(经济适用房除外)。信托公司以投资附加回购承诺方式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间接融资适用前款规定。信托公司向只取得“三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发放信托贷款的,应在相应的信托合同中以显著方式向委托人或受益人进行相关风险提示,并在后续管理报告中进行充分披露。十一、严禁信托公司以商品房预售回购的方式变相发放房地产贷款。十二、信托公司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和本通知要求从事业务活动的,中国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于在规定的时限内未能采取有效整改措施或者其行为造成重大损失的,中国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将暂停或取消信托公司相关业务或业务资格,责令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或者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其他措施。十三、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中国银监会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与本通知相抵触的,适用本通知规定。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有关银监分局、信托公司,认真遵照执行并总结经验。如有重大问题,请及时向银监会报告。中国银监会二00九年三月二十五日9、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2009修订)第二十六条 信托公司可以运用债权、股权、物权及其他可行方式运用信托资金。信托公司运用信托资金,应当与信托计划文件约定的投资方向和投资策略相一致。10、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全文)各银监局、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现将《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给辖内信托公司。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五日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的经营行为,保障私人股权投资信托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监管规章,制定本指引。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私人股权投资信托,是指信托公司将信托计划项下资金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上市公司限售流通股或中国银监会批准可以投资的其他股权的信托业务。信托公司以信托资金投资于境外未上市企业股权的,应经中国银监会及相关监管部门批准;私人股权投资信托投资于金融机构和拟上市公司股权的,应遵守相关金融监管部门的规定。第三条 信托公司从事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应当符合以下规定:(一)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二)具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三)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配备与业务相适应的信托经理及相关工作人员,负责股权投资信托的人员达到5人以上,其中至少3名具备2年以上股权投资及相关业务经验;(四)固有资产状况和流动性良好,符合监管要求;(五)中国银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四条 信托公司应当制定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流程和风险管理制度,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三)、证券11、证监会机构监管部关于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监管指引一、证券公司开展直接投资业务,应当设立子公司(以下称直投子公司),由直投子公司开展业务。二、直投子公司限于从事下列业务:(一)使用自有资金对境内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二)为客户提供股权投资的财务顾问服务;(三)设立直投基金,筹集并管理客户资金进行股权投资;(四)在有效控制风险、保持流动性的前提下,以现金管理为目的,将闲置资金投资于依法公开发行的国债、投资级公司债、货币市场基金、央行票据等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强的证券,以及证券投资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者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五)证监会同意的其他业务。12、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规范(2014修订)第六条直投子公司可以开展以下业务:(一)使用自有资金或设立直投基金,对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或债权投资,或投资于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相关的其它投资基金;(二)为客户提供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相关的财务顾问服务;(三)经中国证监会认可开展的其他业务。直投子公司不得开展依法应当由证券公司经营的证券业务。集合计划可以参与融资融券交易,也可以将其持有的证券作为融券标的证券出借给证券金融公司。证券公司可以依法设立集合计划在境内募集资金,投资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金融产品。15、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四)、保险16、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2014修订)第六条 保险资金运用限于下列形式:(一)银行存款;(二)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三)投资不动产;(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保险资金从事境外投资的,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第十二条保险资金投资的股权,应当为境内依法设立和注册登记,且未在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17、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第三条保险资金可以直接投资企业股权或者间接投资企业股权(以下简称直接投资股权和间接投资股权)。直接投资股权,是指保险公司(含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下同)以出资人名义投资并持有企业股权的行为;间接投资股权,是指保险公司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投资机构)发起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等相关金融产品(以下简称投资基金)的行为。第六条保险资金投资企业股权,必须遵循稳健、安全原则,坚持资产负债匹配管理,审慎投资运作,有效防范风险。第九条保险公司直接投资股权,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管理制度、决策流程和内控机制;(二)具有清晰的发展战略和市场定位,开展重大股权投资的,应当具有较强的并购整合能力和跨业管理能力;(三)建立资产托管机制,资产运作规范透明;(四)资产管理部门拥有不少于5名具有3年以上股权投资和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开展重大股权投资的,应当拥有熟悉企业经营管理的专业人员;(五)上一会计年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且投资时上季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六)上一会计年度盈利,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货币单位以下同);(七)最近三年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八)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间接投资股权的,除符合前款第(一)、(三)、(五)、(七)、(八)项规定外,资产管理部门还应当配备不少于2名具有3年以上股权投资和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保险公司投资保险类企业股权,可不受前款第(二)、(四)项的限制。前款所称重大股权投资,是指对拟投资非保险类金融企业或者与保险业务相关企业实施控制的投资行为。第十条 保险公司投资股权投资基金,发起设立并管理该基金的投资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管理制度、决策流程和内控机制;(二)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已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三)投资管理适用中国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四)具有稳定的管理团队,拥有不少于10名具有股权投资和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已完成退出项目不少于3个,其中具有5年以上相关经验的不少于2名,具有3年以上相关经验的不少于3名,且高级管理人员中,具有8年以上相关经验的不少于1名;拥有不少于3名熟悉企业运营、财务管理、项目融资的专业人员;(五)具有丰富的股权投资经验,管理资产余额不低于30亿元,且历史业绩优秀,商业信誉良好;(六)具有健全的项目储备制度、资产托管和风险隔离机制;(七)建立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和跟进投资机制,并得到有效执行;(八)接受中国保监会涉及保险资金投资的质询,并报告有关情况;(九)最近三年未发现投资机构及主要人员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十)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第十一条 保险资金投资企业股权,聘请专业机构提供有关服务,该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本办法第十条第(一)、(三)、(八)、(九)、(十)项规定;(二)具有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业务资质;(三)熟悉保险资金投资股权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业务流程和交易结构,且具有承办股权投资有关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商业信誉良好;(四)与保险资金投资企业股权的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的机构,除符合前款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专业团队成熟稳定,拥有不少于6名具有股权投资和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其中具有5年以上相关经验的不少于3名;(二)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为保险资金提供资产托管服务的商业银行,应当接受中国保监会涉及保险资金投资的质询,并报告有关情况。第十二条 保险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股权,该股权所指向的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依法登记设立,具有法人资格;(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资质条件;(三)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诚信记录和商业信誉良好;(四)产业处于成长期、成熟期或者是战略新型产业,或者具有明确的上市意向及较高的并购价值;(五)具有市场、技术、资源、竞争优势和价值提升空间,预期能够产生良好的现金回报,并有确定的分红制度;(六)管理团队的专业知识、行业经验和管理能力与其履行的职责相适应;(七)未涉及重大法律纠纷,资产产权完整清晰,股权或者所有权不存在法律瑕疵;(八)与保险公司、投资机构和专业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监管规定允许且事先报告和披露的除外;(九)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保险资金不得投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具有稳定现金流回报预期或者资产增值价值,高污染、高耗能、未达到国家节能和环保标准、技术附加值较低等企业股权。不得投资创业、风险投资基金。不得投资设立或者参股投资机构。保险资金投资保险类企业股权,可不受第(二)、(四)、(五)、(八)项限制。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股权,仅限于保险类企业、非保险类金融企业和与保险业务相关的养老、医疗、汽车服务等企业的股权。

私募基金由哪个政府部门监管?有什么监管措施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中国证监会的其他有关规定,对私募基金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具体监管措施有以下三方面:  (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开展私募基金业务情况进行统计监测和检查;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采取7项有关措施:  1.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并要求其报送有关的业务资料;  2.进入涉嫌违法行为发生场所调查取证;  3.询问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对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事项作出说明;  4.查阅、复制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财产权登记、通讯记录等资料;  5.查阅、复制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证券交易记录、登记过户记录、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毁损的文件和资料,可以予以封存;  6.查询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和银行账户;对有证据证明已经或者可能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证券等涉案财产或者隐匿、伪造、毁损重要证据的,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冻结或者查封;  7.在调查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等重大证券违法行为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限制被调查事件当事人的证券买卖,但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五个交易日;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十五个交易日。  (二)中国证监会将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诚信信息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根据私募基金管理人信用状况,实施差异化监管。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公开谴责等行政监管措施;依法对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

私募基金监督机构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开展私募基金业务情况进行统计监测和检查,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采取有关措施。法律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开展私募基金业务情况进行统计监测和检查,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采取有关措施。第三十二条 中国证监会将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诚信信息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根据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信用状况,实施差异化监管。第三十三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规定,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公开谴责等行政监管措施

私募基金行政监管措施 行政监管措施有哪些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中国证监会的其他有关规定,对私募基金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监管基本原则是,坚持“适度监管、底线监管、行业自律、促进发展”,明确私募基金行业三条底线,确保私募基金规范运作:一是要坚守“私募”的原则,不得变相进行公募;二是要严格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坚持面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三是要坚持诚信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底线。具体监管措施有以下三方面:(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开展私募基金业务情况进行统计监测和检查;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采取7项有关措施:1.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并要求其报送有关的业务资料;2.进入涉嫌违法行为发生场所调查取证;3.询问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对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事项作出说明;4.查阅、复制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财产权登记、通讯记录等资料;5.查阅、复制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证券交易记录、登记过户记录、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毁损的文件和资料,可以予以封存;6.查询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和银行账户;对有证据证明已经或者可能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证券等涉案财产或者隐匿、伪造、毁损重要证据的,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冻结或者查封;7.在调查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等重大证券违法行为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限制被调查事件当事人的证券买卖,但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五个交易日;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十五个交易日。(二)中国证监会将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诚信信息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根据私募基金管理人信用状况,实施差异化监管。(三)私募基金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公开谴责等行政监管措施;依法对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

联储证券是私募还是公募

联储证券是私募还是公募,两者都是。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息,据介绍,目前联储证券代销或发行的金融产品可以分为五大类:收益凭证、联储证券资产管理计划、公募基金、私募证券基金、信托及其他私募资管产品。

私募基金

私募就是私下募集。私下的意思如上:第一,不可以做广告。第二,只能向特定的对象募集。所谓特定的对象又有两个意思,一是指对方比较有钱具有一定的风险控制能力,二是指对方是特定行业或者特定类别的机构或者人。第三,私募的募集对象数量一般比较少,比如200人以下。 公募就是公开募集。公开的意思有二:第一是可以做广告,向所有认识和不认识的人募集。第二是募集的对象数量比较多,比如一般定义为200人以上。 它们的区别.公募基金是从基金公司或代理的银行,证券公司买. 私募基金是很少部分人把钱给某个人去做.一来至少50W以上,二来风险太大.建议不要买. 私募基金跟公募基金比较,最大的不同是,私募基金是不受基金法律保护的,只受到民法、合同法等一般的经济和民事法律保护。也就是说,证监会是不会来保护私募基金投资者的,出了问题你们自己解决,或者上法院,或者私了。 现在人们买的基金公募基金....公募基金对老百姓更好些. 她们的具体区别如下哦:第一、从法律上 公募有较为健全的法律——《证券投资基金法》以及证监会的各项管理办法,而私募目前并没有相应的法律规范,目前借助的是《合伙企业法》(为有限合伙制的私募做准备,目前该法尚未实施)、《信托法》(信托为私募提供了一个合法途径,这是我国私募基金的特有形式)《合同法》(这是契约型私募的主要法律依据)。 最初在制订《证券投资基金法》时,没能把私募基金作为调整对象,这是个遗憾。对于私募基金,尽管其投资灵活,不宜过细监管,但是最基本的准入资格应该是有的,为了防止道德风险,基金公司设立时应有最低资金限制,应该提取风险准备金。此外,投资人的门槛也应限制,我国一向视稳定为大局,如果投资人不够理性,把大部分身家全投资在风险大的基金品种上,造成的不稳定可想而知。可以参考国外的立法以及目前资金信托的法律,设最低门槛,并限制投资占家庭资产的比例,有效教育投资者。 第二、从监管上 公募由证监会监管。证监会定期不定期考察基金公司,包括文件考察、现场考察,证监会考察的范围,包括基金公司、基金公司的高管人员、基金从设立、销售到投资等。而私募,目前并无监管,私募基金公司,对于证监会来说,只是作为普通的机构投资者,甚至是自然人投资者的监管,只要想逃避这个监管,就有办法。私募的灵活是最大的优势,但是,适当的监管必须的,任何灵活,如果造成了扰乱市场、操纵股价,那就是违法。 公募基金在政府监管之外,还实行行业自律,证券业协会有会员管理的规章制度,并按需要提供培训,以提高管理和投资水平,增进法律理解。总之,公募有自己的组织,而私募则没有。 公募要求强制信息披露,私募则是基金公司与投资人协议披露。披露内容、披露周期、披露事项都由协议约定,私募并没有强制披露义务。 公募要求资金托管,必须将资金交与第三方(银行)托管,而私募除信托方式外,并无资金托管,这也导致私募风险较大。 第三、从投资限制上 公募有严格的投资限制,在投资品种、投资比例、投资与基金类型的匹配,以及一家基金公司旗下的所有基金投资一家上市证券的比例上,甚至为了防止利益输送,同一家基金公司旗下的基金,对同一证券,不得在当天一个买入,一个卖出。 而私募基金,在投资品种上,不限于国内证券,还可能涉及期货、黄金、外汇以及国外的证券、期货等,比公募广泛的多,投资限制完全由协议约定。即使是在国内证券的操作上,亦无公募基金所要求的严格限制,也难以监管。比如,目前最为规范的信托方式,信托型私募基金,如果在多家信托公司设立信托计划,则可能一个计划卖出某股票而另外的计划买入该股票,如果资金量足够大的话,则导致操纵股价。而契约型私募基金,因为不是在基金公司账户名下,则投资占一个股票的比例,难以监管,也可能造成操纵股价。 第四、从募集方式上 公募私募并无明确的法律规定,我国在《证券法》上规定了证券公开发行的概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如果把私募理解为投资人累计不超过200人或不向不特定对象募集,那么,资金信托的法律修改,则与此矛盾,以前是一个资金信托计划的投资人限制在200人之内,现在对机构的数量已经不再限制。当然这是鼓励成熟投资者,是管理上的进步,但是,法律上的不吻合,使得公募私募并无严格界限。私募有一点确定的是,不得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及其他公共媒体推广,否则就构成了公开募集。 第五、从税收上 公募有明确的国家税收标准,有比较规范的管理,而私募,因为法律形式多样,避税甚至逃税手段多样,难以监管。 第六、基金的业绩报酬 公募基金不提取业绩报酬,只收取管理费。(即使这样,也已经赚的钵满瓢满了。)私募基金则必然收取业绩报酬,大多不收管理费,有些预收管理费后,再从业绩报酬中扣除。对公募基金经理来说,业绩是用来排名的,而对私募基金经理来说,业绩则是实实在在的分成,是直接的收益。 第七、投资人收益 因为私募的操作灵活,收益可能会比公募高,尤其在行情不好的时候,私募的操作灵活的优越性比较明显。但是,在行情好的情况下,两者相差并不太大(公募基金已经有很多3字头了),尤其是私募在提取了不菲的业绩报酬后,投资人得到的收益,不一定会比公募收益高。甚至,有些私募,在收益不如公募的情况下,还收取业绩报酬,则对投资人不合理。所以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投资人可与基金公司约定,投资收益率小于等于股指增长率时,基金公司不收取业绩报酬,只收取管理费。 第八、基金公司的规模和管理 私募基金的规模目前已经达到万亿,蔚为壮观。但是,说到基金公司的规模和规范管理,目前情况下,公募因为法律法规健全,有一批管理比较规范,重视风险控制,投资理念清晰的基金公司。而私募,备受大家推崇的的是一些从公募出来的明星基金经理,这靠的是个人品牌,尚未形成一个强有力的管理公司,这是私募以后做大做强需要改进的。

请问谁能给我一个私募并购基金的案例??

  随便都是,给你找几个看看吧,呵呵  1、渤海产业投资基金挂牌,国内首支以人民币募集的私募股权基金成立  2006年12月30日,经过一年的筹备期,中国首支在大陆境内注册以人民币募集资金的产业投资基金—渤海产业投资基金正式在天津挂牌成立。基金以契约型形式设立,采用私募发行方式,该基金总规模为200亿元,存续期15年。首期60.8亿元资金已募集完毕。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亦于同日挂牌成立负责该基金的投资与管理。  目前在中国大陆直接以基金名称注册的产业投资基金都是基于特别批准而设立,中外合资外币产业基金共有两只,它们是中瑞合作基金、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而渤海产业投资基金是在中国注册的第一只契约型产业基金,也是中国第一支以人民币募集资金的产业投资基金。  渤海产业基金的成立,打破了目前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市场由外资基金主导的局面,必将推动中国本土私募投资的迅速发展。  2、一系列相关法规政策出台,对中国私募股权市场影响重大  2006年,中国政府先后发布实施了一系列法规政策,对中国私募股权市场产生重大影响。  2006年9月8日公布的《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规定,外国投资者将可以有限制地对A股进行战略性投资,并在限售期后在二级市场卖出。  中国大量优秀的A股上市公司对于外资私募股权基金具有极大的吸引力,这一规定为海外私募股权基金投资A股上市公司扫清了道路,扩大了基金可投资的项目范围。新规发布后,已有一大批海外基金开始频频活跃于各地上市公司,据清科研究中心统计,截至12月底,共有19家在大陆和香港上市的中国大陆企业获得了私募股权基金投资(PIPE),融资27.05亿美元,占年度私募股权投资额的20.8%。  此外,《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主要对外资并购境内企业进行规范,并加强了对涉及外资并购行业龙头企业或重点行业的监管和审查力度,严格限制了境内企业以红筹方式在海外上市的模式,对海外私募股权基金在中国的并购投资和今后海外上市退出活动都将造成了一定障碍。  《合伙企业法》的修订,增加了有限合伙制度,虽然不是这对私募股权及船业投资行业需求直接点明,但仍间接对我国私募股权基金按照有限合伙企业形式设立与运作提供了法律保障。中国本土私募股权投资能够采用有限合伙这一国际通行的私募基金形式,避免了在公司制下的双重征税,不仅大大提高了私募股权投资的运作效率,而且也拓宽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募资渠道,将极大促进中国本土私募股权投资的发展。  3、多家海外私募股权基金直接进驻中国大陆,“中国战略”日益被重视  由于中国私募股权投资领域属于新兴市场,在这一产业,外资一直扮演着主导者的角色。过去大部分海外私募股权基金仅在香港或环中国周边地区设立总部或办公室,作为其投资中国大陆的桥头堡。然而,在近几年特别是2006年,多家海外私募基金直接在中国大陆设立常驻办公室。据清科研究中心统计,截止2006年底,有29家私募股权基金将办公室设立在北京;23家私募股权基金在上海设立办公室,深圳有2家。  中国是世界上增长最快的经济体,加上巨大而又稳定的市场消费潜力和日益改善的投资环境,使得私募股权基金对“中国战略”日益重视,纷纷在中国大陆设立常驻办公室,方便投资中国企业。  4、亚洲(包括中国大陆)私募股权基金募资活跃,可投资中国资金比例增加  2006年,海外私募股权机构纷纷加快了投资中国的战略准备,有多支针对亚洲(包括中国大陆)的海外私募股权基金成功募集,其中对于投资中国的资金比例相比以前也大幅攀升。如凯雷成立第二支亚洲区(日本除外)的凯雷亚洲基金II,募集资金18.00亿美元;安博凯(MBK PARTNERS)为旗下的北亚收购基金 (North Asia Buyout Fund) 成功筹得了15.60亿美元以及中国渤海产业投资基金首期募集60.8亿元人民币等。  据清科研究中心统计,截至2006年12月,有40支可投资于中国大陆地区的亚洲私募股权基金成功募集,募集资金高达141.96亿美元,下半年资金募集金额增长尤为迅猛,募集资金高达95.65亿美元,比同年上半年募资金额增长106.5%。这充分表明中外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对亚洲和中国市场的信心,充裕的资金也为中国私募股权市场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资本基础。  5、产业投资基金试点先行,本土机构争相涉足私募股权基金行业  2006年中国出台的“十一五”规划中,提出要加快产业基金试点。今年首个中资产业基金试点-天津渤海产业基金获得国家批准成立,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一时间全国各地兴起了一股申报产业基金试点的热潮。据估计,中国目前有十余家产业投资基金正在申报成立。  另一方面,今年多支由中国本土机构发起的私募股权基金也成功募集,据清科研究中心统计,2006年有6支由中国本土机构发起设立的私募股权基金(包括渤海产业基金)成功募集,募集金额达到15.17亿美元,占整体募资金额的10.7%,平均每支本土基金的募资额达到2.53亿美元。这与中国当前对产业投资基金的积极试点和本土机构设立私募股权基金的热情息息相关。随着中国私募股权投资政策法律环境的不断完善,2007年,中国大陆将会涌现出越来越多由本土机构发起设立的私募股权基金。  6、中国市场成为亚洲最活跃的私募股权投资市场,投资总额创新高  2006年,私募股权基金在中国大规模的投资案例频频见诸报端。高盛集团以私募股权形式投资25.8亿美元购买中国工商银行5.75%的股份成为本年度中国最大的私募股权投资事件。其他如苏格兰皇家银行投资湖南浏阳生物医药园,高盛联合鼎辉竞购双汇发展,汉鼎亚太联合德意志银行旗下机构PREEF投资希尔顿中国区酒店,渣打、华平等投资绿城等大规模私募股权投资案件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  据清科研究中心统计,截至2006年12月底,中外私募股权基金共对129家大陆及大陆相关企业进行了投资,参与投资的私募股权机构数量达到75家,投资总额达到129.73亿美元。  7、传统行业领跑投资,房地产业最受青睐  2006年,传统行业成为私募股权投资的重点领域,无论从投资案例数量还是投资金额方面来说,传统行业的投资都排名第一。2006年1-12月传统行业共发生73起私募股权投资案例,占年度投资案例总数的56.6%;该行业投资金额为65.13亿美元,占年度总投资额的50.2%。  私募股权基金对传统行业的投资中,中国的房地产业最受基金青睐。2006年,世贸房地产、上海复地、绿城中国、首创置业、阳光100等国内多家房地产企业纷纷获得私募股权基金投资。据清科研究中心统计,截至2006年12月,房地产行业共有31个私募股权投资案例,占传统行业投资案例总数的42.4%,投资金额达30.37亿美元,占传统行业总投资金额的46.6%。  8、成长资本领舞中国私募股权市场,收购案例逐渐增多  在欧美发达的私募股权市场,并购投资往往占据了非常显著的份额;而在中国的私募股权市场上,则是成长资本扮演着重要的角色。2006年1-12月,属于成长资本的投资共有66起,投资金额达28.57亿美元,占年度投资案例总数的51.2%。  2004年5月,新桥资本收购深发展银行是人们记忆中第一起外资收购基金成功收购中国企业案。到了2006年,这样的案例更多的涌现出来,如CCMP收购武汉凯迪电力环保公司70.0%股权,PAG取得好孩子集团67.5%的控股股权,华平联合中方合作伙伴收购山东中轩98%的股份,CVC 收购吉象木业85%股权等。据清客研究中心统计,截止12月底,私募股权基金收购未上市企业控制权案例达到12起,投入收购资金高达23.68亿美元。  9、私募股权退出持续活跃态势,回报良好  根据清科研究中心年度调查,共观察到33起私募股权基金退出事件,如汉鼎亚太退出北京美大,华平退出亚信,3i退出分众传媒等案例均给私募股权基金带来了良好的投资回报。  2006年,共有23家私募股权机构支持的企业实现IPO,退出活动十分活跃。  2006年,中国银行相继在香港主板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中行上市前,引入了4家私募股权投资机构:RBS China、亚洲金融私人有限公司、瑞士银行以及亚洲开发银行,分别投入30.48亿美元、15.24亿美元、4.92亿美元和7,374万美元。中行上市后,按A股发行价计算,这4家投资机构大约获得2.6倍的投资回报。  2006年9月,迈瑞公司作为中国第一家在纽约交易所IPO的生物/医药企业,总计发行2,000万股美国存托股份,上市前,迈瑞获得高盛集团约2,780.47万美元的注资。上市后,按照发行价计算,高盛获得约4.4倍的投资回报。  良好的投资回报和中国退出环境的逐渐改善将加强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信心。预计在2007年,私募股权基金支持的企业IPO退出案例数将超过今年。  10、外资并购引发关注,经济安全成关键词  随着近几年国内法规、政策等方面发生变化,外资私募股权基金的并购成为新的潮流。凯雷并购徐工,这起商业性质的案例在成为今年中国并购的关键词,该案例会同几起同样倍受关注的外资并购事件在2006年引发了一场关于外资对产业的渗透影响国家经济安全的大讨论。今年8月,商务部联合国资委、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证监会和外管局正式发布《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对外资并购问题引发经济安全问题作出回应,规定明确要求“今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并取得实际控制权,涉及重点行业、存在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经济安全因素的,当事人应向商务部进行申报”。  目前外资并购占外商直接投资的比例并不大,据商务部统计,不超过7.0%。商务部称,制定外资并购国内企业的规章并非限制引资,而是要继续扩展利用外资的渠道。预计在2007年,由于全球资本流动性过剩,以及中国企业的良好投资价值,外资私募股权基金的并购中国企业案例将继续增加。  资料来源:清科创业投资研究中心

私募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科目有哪些

私募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如下: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共三个科目,分别是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科目二《证券基金基础》,科目三《股权投资基金》,考生必须通过科目一+科目二或科目一+科目三,或三科全部通过才有资格申请基金从业资格证。基金从业资格证书是进入基金行业的必备证书,是一道门槛,过了这个门槛才能够被基金公司和金融机构聘用,是个人财商水平的一个体现,是个人进行投资获利的知识工具。基金从业资格证同时也被称为基金行业的准入证。除了基金公司外,商业银行(含在华外资法人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中的基金管理人员、业务人员、营销人员都需要获得基金从业资格。

财通证券新手宝收益凭证私募吗?

是的。收益凭证是一项场外市场的债务融资工具,是证券公司以私募方式向投资者发行的,约定本金和收益的偿付与特定标的相关联的有价证券。财通证券有限公司经营境外证券经纪业务和资产管理等业务,浙江财通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经营股权投资、金融产品投资等另类投资业务。

如何理解《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 22条专业化经营原则

2016年2月5日,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引》,指引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应当提交法律意见书。一、法律意见书内容要求1、管理人登记需提交法律意见根据指引,法律意见书应当对下列内容逐项发表法律意见:(一)申请机构是否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并有效存续。(二)申请机构的工商登记文件所记载的经营范围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机构的名称和经营范围中是否含有“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与私募基金管理人业务属性密切相关字样;以及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称中是否含有“私募”相关字样。(三)申请机构是否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22条专业化经营原则,说明申请机构主营业务是否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申请机构的工商经营范围或实际经营业务中,是否兼营可能与私募投资基金业务存在冲突的业务、是否兼营与“投资管理”的买方业务存在冲突的业务、是否兼营其他非金融业务。(四)申请机构股东的股权结构情况。申请机构是否有直接或间接控股或参股的境外股东,若有,请说明穿透后其境外股东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和中国基金业协会的规定。(五)申请机构是否具有实际控制人;若有,请说明实际控制人的身份或工商注册信息,以及实际控制人与申请机构的控制关系,并说明实际控制人能够对机构起到的实际支配作用。(六)申请机构是否存在子公司(持股5%以上的金融企业、上市公司及持股20%以上的其他企业)、分支机构和其他关联方(受同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金融企业、资产管理机构或相关服务机构)。若有,请说明情况及其子公司、关联方是否已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七)申请机构是否按规定具有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业务所需的从业人员、营业场所、资本金等企业运营基本设施和条件。(八)申请机构是否已制定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已经根据其拟申请的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类型建立了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包括(视具体业务类型而定)运营风险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机构内部交易记录制度、防范内幕交易、利益冲突的投资交易制度、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制度、合格投资者内部审核流程及相关制度、私募基金宣传推介、募集相关规范制度以及(适用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公平交易制度、从业人员买卖证券申报制度等配套管理制度。(九)申请机构是否与其他机构签署基金外包服务协议,并说明其外包服务协议情况,是否存在潜在风险。(十)申请机构的高管人员是否具备基金从业资格,高管岗位设置是否符合中国基金业协会的要求。高管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如有)和合规风控负责人等。(十一)申请机构是否受到刑事处罚、金融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申请机构及其高管人员是否受到行业协会的纪律处分;是否在资本市场诚信数据库中存在负面信息;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否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录;是否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等。(十二)申请机构最近三年涉诉或仲裁的情况。(十三)申请机构向中国基金业协会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十四)经办执业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2、重大变更需提交法律意见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若申请变更控股股东、变更实际控制人、变更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等重大事项或中国基金业协会审慎认定的其他重大事项,需向中国基金业协会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专项法律意见书》,对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的相关事项逐项明确发表结论性意见。《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专项法律意见书》的要求参见上述《法律意见书》的相关要求。【附件】《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引》申请机构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聘请中国律师事务所依照本指引出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中国基金业协会将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公示信息中列明出具《法律意见书》的经办执业律师信息及律师事务所名称。一、按照本指引,经办执业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应当勤勉尽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及中国基金业协会的相关规定,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对本指引规定的内容发表明确的法律意见,制作工作底稿并留存,独立、客观、公正地出具《法律意见书》,保证《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二、《法律意见书》应当由两名执业律师签名,加盖律师事务所印章,并签署日期。用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法律意见书》的签署日期应在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之日前的一个月内。《法律意见书》报送后,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修改其提交的私募登记申请材料;若确需补充或更正,经中国基金业协会同意,应由原经办执业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另行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应当明晰,不得使用“基本符合条件”等含糊措辞。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规定的事项,或已勤勉尽责仍不能对其法律性质或其合法性作出准确判断的事项,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应发表保留意见,并说明相应的理由。四、经办执业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应在充分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就下述内容逐项发表法律意见,并就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是否符合中国基金业协会的相关要求发表整体结论性意见。不存在下列事项的,也应明确说明。若引用或使用其他中介机构结论性意见的应当独立对其真实性进行核查。(一)申请机构是否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并有效存续。(二)申请机构的工商登记文件所记载的经营范围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机构的名称和经营范围中是否含有“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与私募基金管理人业务属性密切相关字样;以及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称中是否含有“私募”相关字样。(三)申请机构是否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22条专业化经营原则,说明申请机构主营业务是否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申请机构的工商经营范围或实际经营业务中,是否兼营可能与私募投资基金业务存在冲突的业务、是否兼营与“投资管理”的买方业务存在冲突的业务、是否兼营其他非金融业务。(四)申请机构股东的股权结构情况。申请机构是否有直接或间接控股或参股的境外股东,若有,请说明穿透后其境外股东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和中国基金业协会的规定。(五)申请机构是否具有实际控制人;若有,请说明实际控制人的身份或工商注册信息,以及实际控制人与申请机构的控制关系,并说明实际控制人能够对机构起到的实际支配作用。(六)申请机构是否存在子公司(持股5%以上的金融企业、上市公司及持股20%以上的其他企业)、分支机构和其他关联方(受同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金融企业、资产管理机构或相关服务机构)。若有,请说明情况及其子公司、关联方是否已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七)申请机构是否按规定具有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业务所需的从业人员、营业场所、资本金等企业运营基本设施和条件。(八)申请机构是否已制定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已经根据其拟申请的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类型建立了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包括(视具体业务类型而定)运营风险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机构内部交易记录制度、防范内幕交易、利益冲突的投资交易制度、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制度、合格投资者内部审核流程及相关制度、私募基金宣传推介、募集相关规范制度以及(适用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公平交易制度、从业人员买卖证券申报制度等配套管理制度。(九)申请机构是否与其他机构签署基金外包服务协议,并说明其外包服务协议情况,是否存在潜在风险。(十)申请机构的高管人员是否具备基金从业资格,高管岗位设置是否符合中国基金业协会的要求。高管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如有)和合规风控负责人等。(十一)申请机构是否受到刑事处罚、金融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申请机构及其高管人员是否受到行业协会的纪律处分;是否在资本市场诚信数据库中存在负面信息;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否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录;是否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等。(十二)申请机构最近三年涉诉或仲裁的情况。(十三)申请机构向中国基金业协会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十四)经办执业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五、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若申请变更控股股东、变更实际控制人、变更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等重大事项或中国基金业协会审慎认定的其他重大事项,需向中国基金业协会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专项法律意见书》,对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的相关事项逐项明确发表结论性意见。《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专项法律意见书》的要求参见上述《法律意见书》的相关要求。2015年年末,基金业协会制定了3个办法、一个规范、7个指引征求意见。其中,《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试行)》系统的对私募基金募集行为提出了规范要求,《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则系统的对管理人内部制度建设做了规范要求,构建了私募基金的核心自律规则体系。

自己做私募基金的风险

自己做私募基金的风险   自己做私募基金的风险,对于大部分人来说私募基金都是一个比较陌生的名词,但对于金融界的人来说经常都要接触私募,这个行业收入还是比较可观的,与此同时也要承担一定的风险,接下来具体看看自己做私募基金的风险。   自己做私募基金的风险1    一、私募基金投资的风险类别    1、募集形式   私募不能公开募集,这条规定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非法集资类犯罪最根本的区别。《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指出,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2、投资门槛   私募投资门槛不低,按照规定私募基金的募集对象是少数的特定投资者,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能低于100万元。    3、收益承诺   不承诺保本保收益,《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承诺最低收益。在签订私募股权投资合同过程中不应有明确的还本付息的约定。如果私募基金的发起人向投资人许诺保底收益,那就涉嫌违法了。    4、人数   募集不得超人数限制,事实上私募对投资人人数有严格的限制,以股份公司设立的,投资者人数(包括法人和自然人)不得超过200人;以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投资者人数(包括法人和自然人)不得超过50人;以合伙制形式设立的,合伙人人数(包括法人和自然人)不得超过50人,这是区分是否属于非法集资的关键点。    5、备案   不拿备案当幌子,虽然私募基金公司已经开始实行备案制,但由于门槛并不高,中小私募均可以登记。私募基金登记备案证明、证书和相关公示信息权仅表明该私募基金管理人已履行相关登记备案手续,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定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如果有私募把在协会备案的资格当做自己的一种信用保证,投资者不能盲目轻信。    二、私募基金风险的防范对策    1、综述   投资者购买了失联、跑路的私募公司产品时,该如何追讨、维权?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王向宇律师从几个方面进行了分析,王律师表示,谈到维权,投资者需要先明确自己的权益是不是真的受到了侵害?基金业协会发布的《关于失联私募机构最新情况及拟公示第六批失联私募机构的公告》,只是一个疑似的名单。况且,失联不意味着侵权。    2、权益判断   投资者如何判断自己的权益是否受到了侵害?一般而言,投资者在出资前,都会签订一份协议,投资者先要看看自己的协议做了如何的约定?比如合同的性质是投资协议还是借款协议,资金是否由银行进行了托管等等。比如投资者签订的是投资协议,投资者就需要再做一定的调查,自己投的钱拿不回来了,是基于正常的商业风险导致的投资失败,还是被基金公司卷款跑了。如果是正常的投资失败,那就不存在维权之说,如果是被卷款逃了,那么才需要维权。    3、救济途径   投资者确定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那么该如何维权。维权通常有两个途径:一个是民事途径,另一个是刑事途径。具体的维权形式,投资者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确定。比如,基金管理公司卷款逃了的,基金管理公司就可能涉嫌诈骗罪等刑事罪名,投资者就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相关法律规定   第三十八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四条至第十七条、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以及有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七项和第九项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有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八项行为的,按照《证券法》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情节严重的,中国证监会可以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第四十条 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有关规定的,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有关规定处罚。   自己做私募基金的风险2    如何做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后管理?要点如下:    投后   投后管理是指股权投资基金与被投资企业签署正式投资协议之后,基金管理人积极参与被投资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为被投资企业实施风险监控,提供各项增值服务的一系列活动。   投后管理关系到投资项目的发展和退出方案的实现,投后管理的目的是从主动层面减少或消除潜在的投资风险,实现投资的保值增值。    管理   投后管理的内容包括项目监控活动和提供增值服务。   项目监控活动包括及时了解被投资企业经营运作情况,并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资金安全;   提供增值服务是为了提升被投资企业自身价值,增加投资方的收益。    基金投后管理之信息   投后信息获取的主要渠道包括参与被投资企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查阅被投资企业经营状况的报告。   管理人应密切关注企业出现的下列问题:支付延误、亏损、财务报表呈报日期延误、财务报表质量不佳、资产负债表项目出现重大变化,企业家回避接触、出现大量财产被盗情形、管理层出现变动、销售及订货出现重大变化、存货变动异常、缺少预算和计划、会计制度变化、失去重要客户和供应商、劳工问题、市场价格和份额变化。   同时也应密切关注企业生产所需技术的变化、企业所处行业的变化、政府政策的变动等外部预警信号。   同时做好日常联络和沟通工作,采取电话或会面、到企业实地考察等方式与被投资企业主要管理人员进行交谈和接触。    基金投后管理之监控   在项目监控方面,主要关注经营指标、管理指标、财务指标和市场信息追踪指标。    经营指标   经营指标包括业绩指标与成长指标,对于业务和市场己经相对成熟稳定的.企业,侧重于业绩指标,如净利润;对于尚在积极开拓市场的企业,侧重于成长指标,如销售额增长、网点建设、新市场进入等。    管理指标   管理指标主要包括公司战略与业务定位、经营风险控制情况、股东关系与公司治理、高级管理人员尽职与异动情况、重大经营管理问题、危机事件处理情况等。    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主要包括资金使用情况、三大财务报表、会计制度与重大财务方案、进驻财务监督人员的反馈情况等。    市场信息追踪指标   市场信息追踪指标主要包括产品市场前景和竞争状况、产品销售与市场开拓情况、第三方了解的企业经营状况、相关产业动向及政策变动情况等。    基金投后管理之增值服务    增值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   提供合理化建议,帮助被投资企业逐步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   建立规范的会计账户处理流程,协助建立以规范管理、控制风险为基本理念的现代财务管理体系。   提供战略、组织、财务、人力资源、市场营销等方面的顾问建议。   自己做私募基金的风险3    一、私募产品的风险    1、信息不透明的风险   由于私募基金没有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因此信息不透明是最大的私募基金风险,凡是涉及投资运作及管理的过程,例如投资方案、资金转移及项目跟踪管理等过程,都存在信息披露不充分的很大可能。    2、投资者抗风险能力较低   很多投资者之所以参与私募基金投资,都是看重了私募基金的高收益,但高收益的背后也对应着高风险,很多投资者并没有相应的抗风险能力,所以投资需重点关注此类私募基金风险。    3、基金管理人导致的私募基金风险   由于缺乏严格的行业准入标准,基金经理门内的管理能力、行业地位及市场认同度等都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同样的市场环境,一部分基金经理能够凭借精准的投资为投资者带去收益,而一部分基金经理则可能造成投资者的损失。    4、较高的道德风险   基金项目一般是以合伙形式成立的,但受到专业、地理及时间等因素的限制,投资者并不能有效的对项目进行监督与管理,所以道德风险也是投资者经常会遇到的私募基金风险。    5、项目融资缺乏专业度   项目融资一般需要很高的实务经验及专业能力等,但一些私募基金经理或管理团队能力不足,无法有效的监控、管理项目融资。    6、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风险   部分私募基金会通过故意夸大收益、隐瞒项目等来吸引投资者参与投资,而这些私募有很大可能是在非法吸引公众存款。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私募基金产品居然有这么多风险,那么个人投资者该如何识别风险呢?别着急,接下来金斧子我为您详细解答。    二、私募风险如何防范   第一,进行任何投资前,牢记通过金融管理部门了解是否为经批准的合法机构。正规运作的私募基金均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业协会网页中的私募基金公示、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查询到已经备案的基金。   第二,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兼营与私募基金管理无关或存在利益冲突业务;如遇到打着私募基金旗号从事不属于私募基金业务范围的其他业务时,投资者应加强警惕。   第三,私募基金对投资者投资门槛的要求也很高,为100万起;低100万的私募基金产品便有“拼单”嫌疑。   第四,私募基金需要较强的风险承受能力,因此销售过程中投资者应如实填写风险评估问卷,而“飞单”产品为了逃避公司监管往往会跳过这一过程,一旦销售过程出现程序缺失,投资者便要提高警惕。   第五,私募基金不得承诺最低收益,投资者应对“保本”、“保收益”等词语提高警惕。同时投资者也不应追求过高的投资收益。

结合基金行业合规性要求!在私募基金销售过程中需要规避及注意的问题,并给出你合理化的建议。

1-根据《私募募集行为管理办法》:2-募资提示:2016年7月15日前尽快完成相关从业人员基金业务资格的获取。尽快设立管理人实体并向基金业协会申请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私募募集行为办法》正式生效之前拟任管理人从业人员进行的募资活动目前没有必须提交或完成管理人登记的要求,可以照常进行,但募集活动和推介文件应避免有上述第一条第四项所列的十二种行为(现行规则也有类似要求,新规则更加细化和严格),允许公开宣传的信息仅局限于上述第一条第五项所列的两种情况。需要确保募集的对象为特定的符合合格投资人资格者(即使是在《私募募集行为办法》正式生效之前的募集活动,也最好能按照新规的要求,在开始推介之前以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投资人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进行评估,并由其书面确认符合合格投资人资格,尤其是针对个人或者由个人组成的投资实体而非一般意义上的机构投资者),募集方式不会涉及任何公开募集或针对不特定对象的情况。3-募资提示:2016年7月15日后1. 如管理人拟自行募集,则在募集前应当在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否则不得从事私募基金的募集活动;如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进行募集,该机构必须: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以及已成为中国基金业协会会员2. 从事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的人员应当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包含原基金销售资格)。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必须拥有2名以上高管,且u2756 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其高管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等)和基金经理均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u2756 从事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至少2名高管人员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且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在此基础上,《私募募集行为办法》要求从事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的人员应当具有基金从业资格。3. 资金募集活动应当遵循特定流程,其必要阶段和文件如附件一(募集活动流程表)所示。4. 私募基金推介活动不得有下述十二种行为:(1) 公开推介或者变相公开推介;(2) 推介材料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3) 以任何方式承诺投资者资金不受损失,或者以任何方式承诺投资者最低收益,包括宣传“预期收益”、“预计收益”、“预测投资业绩”等相关内容;(4) 夸大或者片面推介基金,违规使用“安全”、“保证”、“承诺”、“保险”、“避险”、“有保障”、“高收益”、“无风险”等可能误导投资人进行风险判断的措辞;(5) 使用“欲购从速”、“申购良机”等片面强调集中营销时间限制的措辞;(6) 推介或片面节选少于6个月的过往整体业绩或过往基金产品业绩;(7) 登载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8) 采用不具有可比性、公平性、准确性、权威性的数据来源和方法进行业绩比较,任意使用“业绩最佳”、“规模最大”等相关措辞;(9) 恶意贬低同行;(10) 允许非本机构雇佣的人员进行私募基金推介;(11) 推介非本机构设立或负责募集的私募基金;(12)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5. 募集机构仅可通过合法途径公开宣传如下两类信息:(1)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品牌、发展战略、投资策略、管理团队、高管信息;以及(2) 由基金业协会公示的已备案私募基金的基本信息。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备案在哪里看?知道的来说下吧?

一、公司所需要的条件和材料:1.最新营业执照;2.公司章程(最后一页需有签字、日期、公章);3.验资报告(实缴资金是注册资金的25%以上或是实缴100万以上,带实缴银行汇单);4.财务审计报告(营业执照是2017年之前注册的公司需要提供,会计师联系人电话和邮箱);5租赁合同;6.公司所在写字楼全图片和带有机构LOGO的前台图片;7.公司员工花名册8人以上(带身份证号码);8.工商公示出资人信息图片;9.工商存档出资人信息图片。二、所有股东需要需要的条件和资料:1.原件身份证(正、反面);2.毕业证;3.联系方式(移动电话、邮箱、办公座机);4.个人简历(教育经历从高中依次填写,工作经历从大学毕业后填写,工作经历从大学毕业后填写)。三、所有高管和法人需要的条件和材料:1.原件身份证(正、反面);2.毕业证(高中-大专- 本科-硕士-博士,需连贯不能中断);3.个人简历(教育经历从高中依次填写,工作经历从大学毕业后填写,工作经历需要和投资、证券、基金公司相关的经历,工作经历的证明人和电话);4.联系方式(移动电话、邮箱、办公座机);5.基金从业资格证;6个人征信报告;7.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以上是最新材料清单,最新增项我都已经标注。虽然不是比较严苛的要求。对于不能提供的企业者依然是致命的。最起码是比较麻烦的。另外就是基金业协会审核尺寸趋向保守,可以说是越来越保守,模棱两可的就不行,所以别凑数。别有投机心理,现在只要被打回一定次数就会被锁定三个月。三个月内不能有任何动作。大家注意。

私募基金炒股怎么开户?

请求开立私募基金证券账户须供给以下资料:组织证券账户注册请求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赞同私募基金管理人挂号有关证实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基金业协会出具的私募基金备案有关证实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基金管理人营业执照及组织组织代码证等有用身份证实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所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对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实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有用身份证实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经办人有用身份证实文件及复印件。有财物保管人的私募基金请求开户时,还须供给中国证监会等有关主管组织关于核准该基金保管人资历的批复复印件(加盖基金保管人公章)、基金管理人与财物保管人签定的保管协议原件及复印件、财物保管人营业执照等有用身份证实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财物保管人再次请求开立此类账户,以及基金保管人资历批复文件、财物保管人营业执照等有用身份证实文件未发作改变的,无须再次供给。

私募基金证券开户要准备什么材料

道可特律师事务所介绍,私募基金证券开户材料主要有:(1)组织证券账户注册请求表;(2)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赞同私募基金管理人挂号有关证实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3)基金业协会出具的私募基金备案有关证实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4)基金管理人营业执照及组织组织代码证等有用身份证实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5)经办人所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对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实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有用身份证实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6)经办人有用身份证实文件及复印件。有财物保管人的私募基金请求开户时,还须供给中国证监会等有关主管组织关于核准该基金保管人资历的批复复印件(加盖基金保管人公章)、基金管理人与财物保管人签定的保管协议原件及复印件、财物保管人营业执照等有用身份证实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财物保管人再次请求开立此类账户,第(2)、(4)项资料以及基金保管人资历批复文件、财物保管人营业执照等有用身份证实文件未发作改变的,无须再次供给。

私募基金发债劣后优先过桥如何操作

私募基金发债劣后优先过桥操作步骤如下:1、与投资人协商: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与投资人协商,确定过桥或劣后优先的具体条件和方式,包括利率、期限、担保方式、违约责任等。2、签订协议:双方达成一致后,需要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各项条件和条款的合法有效性。3、履行担保:如果借款需要担保,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履行相应的担保责任,提供足够的担保物或者提供担保函等。4、筹集资金:根据协议约定,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在约定时间内筹集足够的资金,以满足过桥或劣后优先的需求。5、按期还款:按照约定的期限和利率,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按时足额还款,确保投资人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东吴证券私募怎么样

好。通过查询东吴证券私募相关资料得知,东吴证券私募联系好客户经理即可快速申请,交易佣金更低的券商以后必将节约不少成本,东吴证券私募好。东吴证券为中国大陆第18家上市券商,拥有以证券经纪、资产管理、投资银行服务、投资服务、基金债券代销服务等为基本架构的专业证券服务体系。

陕国投私募基金公司怎么样啊

好。1、工资方面。陕国投私募基金公司工人均薪酬为70.36万元,工资是比较高的。2、福利方面。陕国投私募基金公司福利好哦,有五险一金,年终奖。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之间有什么区别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是相对于我国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定投资人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证券投资基金而言的,是指通过非公开方式向少数机构投资者和富有的个人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基金,它的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的。 所谓私募股权基金,一般是指从事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的基金(Private Equity,简称“PE”)。目前我国的私募股权基金(PE)已有很多,包括阳光私募股权基金等等。私募股权基金的数量仍在迅速增加。主要区别:一般来说,私募证券基金面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直接投资证券品种,如二级市场股票,或者参与定增。 私募股权基金面向股份制公司,募集资金直接向股份制公司注资。

私募基金的投资产品面向不超过多少人

200人。私募基金的投资产品面向不超过200人的特走投资者发行。私募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特定目标为投资对象的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是什么 私募基金可以买期货吗

私募基金,在国外被称为Private Placement,是与公募基金(Public Offering)相对应的一个金融概念,是一种非公开宣传的、私下向特定投资人募集资金进行的一种集合投资,也即是我国金融市场中常说的“地下基金”。金融市场中的私募基金,惯常采用的类型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基于签订委托投资合同的契约型私募基金,另一种是基于共同出资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私募基金。目前在我国比较盛行的私募基金一般都是契约型私募基金。从法律性质来看,契约型私募基金实质上是一种信托法律关系,其当事人包括发起人(基金管理人)、投资人(基金份额购买人)、收益人(一般为投资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投资人将信托基金通过契约(信托合同)信托给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以自己的名义运用基金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或产业投资,投资收益由份额持有人分享,投资亏损也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分担,同时基金管理人按照约定收取报酬。在我国调整私募基金的相关法律法规未出台前,对此类私募基金的规范事宜可参考《信托法》的相关规定。由于缺乏系统的法律规范约束,我国的契约型私募基金在运作中往往存在巨大的风险隐患,甚至成为一些不法分子牟取非法利益的工具。实践中,非法的私募基金常见于两种类型:非法集资、非法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有权机关的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的对象是社会公众,手段大多为诈欺,以许诺高回报率和高利息率欺骗公众诱使其投资,欺诈性是其被法律禁止最重要的原因。一般而言,私募基金的对象则是少数的特定投资者,且对这些投资者一般门槛较高,参与的资金量要有一定规模,如100万元以上,其目的是共同投资、共享收益,当然也包括风险,但如果私募基金的发起人向投资人许诺高比例的保底收益,那么则可视为非法集资。根据我国法律,非经金融主管机关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业务,否则即构成违法行为。非法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与私募基金相区别的根本特征在于是否给付利息,私募基金的收益来源于风险收益,不应涉及任何形式的固定利息,否则既有违法之嫌。综上可见,私募基金的设立如符合我国信托法规定,其合法性应当是不容置疑的,但在其具体运作过程中不得违反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

私募基金和公募基金的差别以及各自的定义

  募是相对于公募而言,是就证券发行方法之差异,以是否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发行或公开发行证券的区别,界定为公募和私募,或公募证券和私募证券。  金融市场中常说的“私募基金”或“地下基金”,是一种非公开宣传的,私下向特定投资人募集资金进行的一种集合投资。其方式基本有两种,一是基于签订委托投资合同的契约型集合投资基金,二是基于共同出资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集合投资基金。  首先,私募基金通过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其次,在募集对象上,私募基金的对象只是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圈子虽小门槛却不低。第三,和公募基金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不同,私募基金这方面的要求低得多,加之政府监管也相应比较宽松,因此私募基金的投资更具隐蔽性,运作也更为灵活,相应获得高收益回报的机会也更大。  所谓私募基金,是相对公募基金而言,它的标志性特征是通过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因为这种非公开性,私募基金成为中国资本市场中最为隐秘的一股资本力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基金法》草案第四稿有专门一章用于规范“向特定对象募集的基金”,其中一些条款如“投资人数应当在2人以上50人以下”,“每个投资者的最低出资额由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约规定,但不得低于10万元”,“设立特定基金,应当向国务院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等,意味着我国基金业正在酝酿着一场调整和突破,私募基金合法化、市场化的步伐将加快。  私募基金并非是地下的非法的不受监管的基金,它是相对于公募基金而言的,指不是面向所有的投资者,而是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和富有的个人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基金,它的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的,一般以投资意向书(非公开的招股说明书)等形式募集的基金。在国外,一些著名的基金公司如量子基金、老虎基金等,都是典型的私募基金。由于私募基金容易发生不规范行为,所以,一些国家的法律法规明确限定私募基金证券的最高认购人数,超过最高认购人数就必须采用公募发行。  私募基金与一般的公募基金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差别 私募基金 公募基金  募集方式 非公开方式 公开方式  募集对象  少数特定投资者, 多为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资产规模较大的个人或机构投资者,  不确定的社会公众投资者  信息披露要求  相关信息公开披露较少,一般只需半年或一年私下公布投资组合及收益,投资更具隐蔽性  要求定期披露详细的投资目标、投资组合等  服务方式  “量体裁衣”式,投资决策主要体现投资者的意图和要求  “批发“式,投资决策主要基于基金管理公司的风格和策略  监管原则和标准  监管相对宽松,基金运作上有相当高的自由度,较少受监管部门的限制或约束,投资更具灵活  对基金管理人有严格的要求;对基金投资活动有严格的限制  对投资者的要求  具有一定的投资资金规模以及理性的投资理念  相对较低  风险  相对较大  相对较小  双方关系  投资者可以与基金发起人协商并共同确定基金的投资方向及目标,具有协议性质  由基金发起人单方面确定有关事项,投资人被动接受  鉴于私募基金的特点,与公募基金相比,私募基金具有以下优势:(1)由于私募基金面向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因此,其投资目标可能更具有针对性,能够根据客户的特殊需求提供度身定做的投资服务产品;(2)一般来说,私募基金所需的各种手续和文件较少,受到的限制也较少,一般法规要求不如公募基金严格详细,如单一股票的投资限制放宽,某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可以超出一定比例,对私募基金规模的最低限制更低等,因此,私募基金的投资更具有灵活性;(3)在信息披露方面,私募基金不必向公募基金那样定期披露详细的投资组合,一般只需半年或一年私下公布投资组合及收益即可,政府对其监管远比公募基金宽松,因而投资更具有隐蔽性,获得高收益回报的机会也更大。  但是,私募基金也存在明显的缺陷:私募基金受到政府监管相对较宽松,操作缺乏透明度,有可能出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规行为,将不利于基金持有人利益的保护,在可能取得较高收益的同时,蕴藏着较大的投资风险如基金管理者的道德风险、代理风险等。此外,以这种方式发行的基金证券一般数量不大,而且投资者的认同性、流动性较差,不能上市交易。  1993年-1995年:萌芽阶段,这期间证券公司与大客户逐渐形成了不规范的信托关系;  1996年-1998年:形成阶段,此期间上市公司将闲置资金委托承销商进行投资,众多的咨询顾问公司成为私募基金操盘手;  1999年-2000年:盲目发展阶段,由于投资管理公司大热,大量证券业的精英跳槽,凭着熟稔的专业知识,过硬的市场营销,一呼百应。  2001年以后:逐步规范、调整阶段,其操作策略由保本业务向集中投资策略的转变,操作手法由跟庄做股到资金推动和价值发现相结合转变。  私募基金的运作模式  私募基金的主要运作方式有两种。  第一种是承诺保底,基金将保底资金交给出资人,相应的设定底线,如果跌破底线,自动终止操作,保底资金不退回。  第二种,接收帐号(即客户只要把帐号给私募基金即可),如果跌破10%,客户可自动终止约定,对于赢利达10%以上部分按照约定的比例进行分成,此种都是针对熟悉的客户,还有就是大型企业单位。

什么是基金、私募、债券

  1.基金,在商务印书馆出版的《现代汉语词典》上这样解释:“为兴办、维持或发展某种事业而储备的资  金或专门拔款。”这类基金必须用于指定的用途,并单独进行核算,如扶贫基金,教育基金,见义勇为奖励基金, 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等等。  这里的基金与上述含意不同,是“证券投资基金”的简称,是一种投资理财工具。其特点有以下几方面。  1.专家理财 理财是人们当代代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抵御通货胀,使金融资产保值增值,应该和必须进行投资理财。但是作为普通散户,既缺乏足够的理财知识,也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和精力去打理。投资基金就是花少量的费用,由基金公司的专家为你投资股票、债券和其它金融市场上可以投资的工具。  基金公司拥有一批既有较高学历、又有丰富投资经验的专家。他们具有敏锐的观察力和分析判断能力,能及时掌握大量的信息资料, 能对金融市场上各种品种的价格变动趋势作出比较正确的预测,最大限度地避免投资决策的失误,提高投资成功率。对于那些没有时间,或者对市场不太熟悉,不可能专门研究投资决策的中小投资者来说,投资于基金,实际上就可以获得专家们在市场信息、投资经验、金融知识和操作技术等方面所拥有的优势,从而尽可能地避免盲目投资带来的损失。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著名经济学家成思危曾说“基金作为专家理财的机构投资者,行为比较理性,防范风险的能力也相对较强,有利于市场的稳定发展;另一方面,通过基金可以吸引更多的人进入资本市场。散户通过购买基金,把钱交给基金管理人去替他运作,基金发挥出专家理财的优势,既可以减少散户的成本,又可以避免较大的风险。”因此,由基金公司的专家代为理财,在股市下跌时可以赔得少些,而在股市上涨时可以赚得多些。  2.集合投资 股市中有所谓“庄家”, 就是那些持有巨资的机构或大户, 具有直接或间接操纵市场的能力,庄家通过各种手段盈利,给某些中小投资者造成损失。个人可用于投资理财的资金有限,金额较小,相对于资金雄厚的机构投资者和腰缠万贯的大户,处于弱势地位,往往容易受到伤害。基金投资进入门槛低,只要1000元就可购买,但是集中大量中小投资者的资金,基金公司在投资活动中就处于强势相地位。  3.收益共享,风险共担  基金公司的客户越多,代客理财的资金额越大,收入越多,经济效益就越好。因此一般正常情况下,基金公司必然会竭诚为客户盈利而精心操作,以提高信誉和知名度,增加客户,扩大资产总额。在基金盈利的情况下,收益共享,公司和客户两全其美,皆大欢喜。在基金亏损的情况下则风险共担。  4.基金是股票和债券的组合  基金的投资范围,概括起来是:股票、债券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投资工具,包括货币市场的生息工具如大额存款和央行票据等,而主要是股票和债券的组合。 “不能将所有的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这是证券投资的箴言。但是,要实现投资资产的多样化,需要一定的资金实力。对小额投资者而言,由于资金有限,在股票投资时只能限于少数几只股票,当股市下跌或上市公司财务状况恶化时,本金将会受到很大的损失,而基金则可以帮助中小投资者解决这个困难。基金凭借其雄厚的资金,在法律规定的投资范围内,以科学的投资组合把资金按不同的比例分别投于不同期限、不同种类的有价证券,把风险降至最低程度,比单笔投资于某种股票的风险要小得多。  综观当前市场上的投资渠道有,股票、债券、基金、贵金属(黄金和白银)、商品期货、股指期货、外汇、收藏和权证等,其中除基金外,都需要有较深的知识和较丰富的操作经验,起点门槛要求较高,一般业余中小投资者难以介入。而基金则从以上内容和本手册其它章节的介绍,可以明显看出是适合大众投资的工具。  2.公募基金是受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证券投资基金,这些基金在法律的严格监管下,有着信息披露,利润分配,运行限制等行业规范。其特点有∶1)以众多投资者为发行对象;(2)筹集潜力大;(3)投资者范围大(不特定对象的投资者);(4)可申请在交易所上市。目前的公募基金是最透明、最规范的基金。公募基金对基金管理公司的资格有严格的规定,对基金资产的托管人也有严格的规定,要受到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所以,公募基金的在一般人看来资产更安全,也容易接受。  基金的特点,与公募基金相比,私募基金具有以下优势:(1)由于私募基金面向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因此,其投资目标可能更具有针对性,能够根据客户的特殊需求提供度身定做的投资服务产品;(2)一般来说,私募基金所需的各种手续和文件较少,受到的限制也较少,一般法规要求不如公募基金严格详细,如单一股票的投资限制放宽,某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可以超出一定比例,对私募基金规模的最低限制更低等,因此,私募基金的投资更具有灵活性;(3)在信息披露方面,私募基金不必像公募基金那样定期披露详细的私募是相对于公募而言,是一种非公开宣传的,私下向特定投资人募集资金进行的一种集合投资。其方式基本有两种,一是基于签订委托投资合同的契约型集合投资基金,二是基于共同出资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集合投资基金。私募基金通过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在募集对象上,只是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圈子虽小门槛却不低。和公募基金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不同,私募基金这方面的要求低得多,加之政府监管也相应比较宽松,因此私募基金的投资更具隐蔽性,运作也更为灵活,相应获得高收益回报的机会也更大。由于其非公开性,私募基金成为中国资本市场中最为隐秘的一股资本力量。  私募基金投资者可以与基金发起人协商并共同确定基金的投资方向及目标,具有协议性质。由基金发起人单方面确定有关事项,投资人被动接受。它的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  鉴于私募投资组合,一般只需半年或一年私下公布投资组合及收益即可,政府对其监管远比公募基金宽松,因而投资更具有隐蔽性,获得高收益回报的机会也更大。但是,私募基金也存在明显的缺陷:私募基金受到政府监管相对较宽松,操作缺乏透明度,有可能出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规行为,将不利于基金持有人利益的保护,在可能取得较高收益的同时,蕴藏着较大的投资风险如基金管理者的道德风险、代理风险等。此外,以这种方式发行的基金证券一般数量不大,而且投资者的认同性、流动性较差,不能上市交易。(4)私募基金的进入门槛较高,远高于公募基金的1000元,是富人玩的场所。  有一类私募基金称为阳光私募基金,系借助信托公司发行,经过监管机构备案,主要投资于二级证券市场,资金实现第三方银行托管,有定期业绩报告。阳光私募基金与一般(即所谓“灰色的”)私募证券基金的区  别主要在于规范化,透明化,由于借助信托公司平台发行能保证私募认购者的资金安全。阳光私募基金一般仅指以“开放式”发行的私募基金。  3.所谓债券,是国家、地方政府、上市公司,或私人公司为解决财政上的困难而发行的有价证券。债券的利息承诺是契约性的,不论债券人的财务状况如何,债券发行商均有义务于到期当日,交付本金与利息予债券持有人。不同债券的票面金额大小相差十分悬殊,但现在考虑到买卖和投资的方便,多趋向于发行小面额债券。债券价格是指债券发行时的价格。理论上,债券的面值就是它的价格。但实际上,由于发行者的种种考虑或资金市场上供求关系、利息率的变化,债券的市场价格常常偏离它的面值,有时高于面值,有时低于面值。也就是说,债券的面值是固定的,但它的价格却是经常变化的。发行者计息还本,是以债券的面值为依据,而不是以其价格为依据的。债券利率是债券利息与债券面值的比率。债券利率分为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两种。债券利率一般为年利率,面值与利率相乘可得出年利息。债券利率直接关系到债券的收益。影响债券利率的因素主要有银行利率水平、发行者的资信状况、债券的偿还期限和资金市场的供求情况等。债券还本期限是指从债券发行到归还本金之间的时间。债券还本期限长短不一,有的只有几个月,有的长达十几年。还本期限应在债券票面上注明。债券发行者必须在债券到期日偿还本金。债券还本期限的长短,主要取决于发行者对资金需求的时限、未来市场利率的变化趋势和证券交易市场的发达程度等因素。债券还本方式是指一次还本还是分期还本等,还本方式也应在债券票面上注明。债券的利率通常高于存款利率。债券的收益率并不完全等同于债券的票面利率,而主要取决于债券的买卖价格。债券的安全性,表现在债券持有人到期能无条件地收回本金。债券的发行者都要经过严格审查,只有信誉较高的筹资人才被批准发行债券,而且公司发行债券大多需要担保。当发行公司破产或清算时,要优先偿还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因此,债券的安全性还是有保障的,比其他的证券投资风险要小得多。  债券投资可以获取固定的利息收入,也可以在市场买卖中赚差价。随着利率的升降,投资者如果能适时地买进卖出,就可获取较大收益。投资于债券,一方面可以获得稳定的、高于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另一方面可以利用债券价格的变动,买卖债券,赚取价差。上市债券具有较好的流动性。当债券持有人急需资金时,可以在交易市场随时卖出,而且随着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债券的流动性将会不断加强。因此,债券作为投资工具,最适合想获取固定收入,投资目标属长期的人。

什么叫私募基金?投资风险大吗?

私募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特定目标为投资对象的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基金是以大众传播以外的手段招募,发起人集合非公众性多元主体的资金设立投资基金,进行证券投资。投资风险大,私募基金意味着高风险,操作灵活,业绩不稳定。在中国金融市场中常说的“私募基金”或“地下基金”,往往是指相对于受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定投资人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证券投资基金而言,是一种非公开宣传的,私下向特定投资人募集资金进行的一种集合投资。扩展资料:股权投资通常需要经历若干年的投资周期,而因为投资于发展期或成长期的企业,被投资企业的发展本身有很大风险,如果被投资企业最后以破产惨淡收场,私募股权基金也可能血本无归。私募股权投资在向目标企业注入资本的时候,也注入了先进的管理经验和各种增值服务,这也是其吸引企业的关键因素。在满足企业融资需求的同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能够帮助企业提升经营管理能力,拓展采购或销售渠道,融通企业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协调企业与行业内其他企业的关系。全方位的增值服务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亮点和竞争力所在。

私募基金和公募基金有哪些区别

1、 性质不同私募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特定目标为投资对象的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基金是以大众传播以外的手段招募,发起人集合非公众性多元主体的资金设立投资基金,进行证券投资。公募基金(Public Offering of Fund)是指以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证券为投资对象的证券投资基金。公募基金是以大众传播手段招募,发起人集合公众资金设立投资基金,进行证券投资。这些基金在法律的严格监管下,有着信息披露,利润分配,运行限制等行业规范。2、特点不同享受市场整体的回报,基金的超额收益不可能长期脱离业绩基准,规模越大,基金获取市场平均利润的可能越大;四权分立、信息透明、风险分担。私募基金股权投资的收益十分丰厚。与债权投资获得投入资本若干百分点的利息收益不同,股权投资以出资比例获取公司收益的分红,一旦被投资公司成功上市,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获利可能是几倍或几十倍。3、信息披露要求不同公募基金对信息披露有非常严格的要求,其投资目标、投资组合等信息都要披露。而私募基金则对信息披露的要求很低,具有较强的保密性。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募基金百度百科-私募基金

设立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的条件

  私募基金公司注册的规定  随着国民整体经济水平的提高,大多数人已经过上小康生活。在过去的几年中,随着投资理财,购买股票,购买基金和政府债券的兴起,引起了很多投资者的好奇心,尤其是那些私募基金公司,所以很多人想注册这类公司,今天快创通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私募公司注册的规则。  1、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具备适当资本,以能够支持其基本运营;  2、实缴资本或者实际缴付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自行募集并管理或者受其他机构委托管理的产品中,投资于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基金份额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证券及衍生品种的规模累计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4、有两名符合条件的持牌负责人及一名合规风控负责人;  5、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在金融监管、工商、税务等行政机关以及商业银行、自律管理等机构无不良诚信记录。  私募基金公司注册时,需要进行私募基金登记与备案,那么也有了以下的要求:  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要求在非公开募集基金登记备案系统中填报机构基本信息、持牌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股东及合伙人基本信息、管理产品基本信息等,上传相关文件资料。同时,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1)关于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文件。  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等法律规定,要求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管理人向基金业协会履行基金备案手续。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对基金备案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私募基金公司注册条件  1、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具备适当资本,以能够支持其基本运营;  2、实缴资本或者实际缴付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自行募集并管理或者受其他机构委托管理的产品中,投资于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基金份额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证券及衍生品种的规模累计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4、有两名符合条件的持牌负责人及一名合规风控负责人;  5、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在金融监管、工商、税务等行政机关以及商业银行、自律管理等机构无不良诚信记录。  私募基金公司注册时,需要进行私募基金登记与备案,那么也有了以下的要求:  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要求在非公开募集基金登记备案系统中填报机构基本信息、持牌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股东及合伙人基本信息、管理产品基本信息等,上传相关文件资料。同时,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1、关于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文件。  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等法律规定,要求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管理人向基金业协会履行基金备案手续。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对基金备案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私募基金具有哪些特点

私募股权基金的特点:1.资金通过私募方式筹集筹集资金渠道比较窄,筹集对象要求也比较高。通常私募股权基金筹集资金都是通过私募方式进行的,不像公募基金公开筹集资金。但是其筹集资金的对象都是实力雄厚的投资者。其征集的对象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企业。2.以股权投资为主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方式有好几种,其中以股权投资为主,这是私募股权基金投资方式不同于其他投资的地方。除了股权投资外,私募股权基金还结合债权投资进行投资。3.投资风险相对比较大由于私募股权基金投资时间比较长,需要投资的资金也比较多,这无形中就加大了私募股权基金自身的投资风险。私募股权基金是通过私募的方式私募的方式筹集资金的,这使得它与其它投资方式相比较风险较大。但是它的收益相对客观。4.投资者可参与管理一般情况下私募股权基金都有专业的经营管理团队。管理团队可以为企业出谋划策,提出适合企业发展的合理方案。那些投资者也可以参与管理企业,不过没有决定权。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也有持仓限制吗?

私募基金大致分信托型阳光私募及纯有限合伙基金私募这两种。1、信托型私募基金的最高单只股票持仓百分比可达基金总资产的25%。纯有限合伙型的规则都是自己定的,主要LP没意见就可以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中,将“双20%”比例改为“双25%”比例限制。2、第十五条 一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同一资产的资金, 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 25%;同一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管理的全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同一资产的资金,不得超过该资产 的 25%。银行活期存款、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券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投资品种除外。单一融资主体及其关联方的非标准化资产,视为同一资产合并计算。同一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管理的全部资产管理计划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合计持有单一上市公司发 行的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资产管理计划、公募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投资组合可不受前述比例限制。3、流通受限资产不高于20%;7日内到期资产不低于10%;4、过渡期内可以新增非标,但需要在过渡期结束后达标;5、第四十四条 过渡期自本规定实施之日起至 2020年12月31日。

私募基金的分类

根据不同标准,可以将证券投资基金划分为不同的种类:(1)根据基金单位是否可增加或赎回,可分为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不上市交易(这要看情况),通过银行、券商、基金公司申购和赎回,基金规模不固定;封闭式基金有固定的存续期,一般在证券交易场所上市交易,投资者通过二级市场买卖基金单位。(2)根据组织形态的不同,可分为公司型基金和契约型基金。基金通过发行基金股份成立投资基金公司的形式设立,通常称为公司型基金;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投资人三方通过基金契约设立,通常称为契约型基金。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均为契约型基金。(3)根据投资风险与收益的不同,可分为成长型、收入型和平衡型基金。(4)根据投资对象的不同,可分为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期货基金等。

私募股权基金和私募证券基金有什么区别?

  私人股权投资(又称私募股权投资或私募基金,Private Fund),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用来指称对任何一种不能在股票市场自由交易的股权资产的投资。被动的机构投资者可能会投资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然后交由私人股权投资公司管理并投向目标公司。私人股权投资可以分为以下种类:杠杆收购、风险投资、成长资本、天使投资和夹层融资以及其他形式。私人股权投资基金一般会控制所投资公司的管理,而且经常会引进新的管理团队以使公司价值提升私募股权基金一般是指从事私人股权(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的基金。目前我国的私募股权基金已有很多,包括阳光私募股权基金等等。私募股权基金的数量仍在迅速增加。私募股权基金的运作方式是股权投资,即通过增资扩股或股份转让的方式,获得非上市公司股份,并通过股份增值转让获利。股权投资的特点包括:1、股权投资的收益十分丰厚。与债权投资获得投入资本若干百分点的利息收益不同,股权投资以出资比例获取公司收益的分红,一旦被投资公司成功上市,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获利可能是几倍或几十倍。2、股权投资伴随着高风险。股权投资通常需要经历若干年的投资周期,而因为投资于发展期或成长期的企业,被投资企业的发展本身有很大风险,如果被投资企业最后以破产惨淡收场,私募股权基金也可能血本无归。3、股权投资可以提供全方位的增值服务。私募股权投资在向目标企业注入资本的时候,也注入了先进的管理经验和各种增值服务,这也是其吸引企业的关键因素。在满足企业融资需求的同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能够帮助企业提升经营管理能力,拓展采购或销售渠道,融通企业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协调企业与行业内其他企业的关系。全方位的增值服务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亮点和竞争力所在。私募股权投资的风险,首先源于其相对较长的投资周期。因此,私募股权基金想要获利,必须付出一定的努力,不仅要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还要为企业带来利益,这注定是个长期的过程。再者,私募股权投资成本较高,这一点也加大了私募股权投资的风险。此外,私募股权基金投资风险大,还与股权投资的流通性较差有关。股权投资不像证券投资可以直接在二级市场上买卖,其退出渠道有限,而有限的几种退出渠道在特定地域或特定时间也不一定很畅通。一般而言,PE成功退出一个被投资公司后,其获利可能是3~5倍,而在我国,这个数字可能是20~30倍。高额的回报,诱使巨额资本源源不断地涌入PE市场。证券投资的分析方法主要有如下三种:基本分析、技术分析、演化分析,其中基本分析主要应用于投资标的物的选择上,技术分析和演化分析则主要应用于具体投资操作的时间和空间判断上,作为提高投资分析有效性和可靠性的重要补充。广义的私募基金除指证券投资基金外,还包括私募股权基金。私募基金是包括了私募股权基金的,其中有一种私募基金叫阳光私募基金。注:阳光私募基金一般是指私募信托证券基金,主要投资于二级证券市场,与私募股权基金重点投资于一级股权市场在投资对象上有所区别。阳光私募是投在股票市场,而私募股权基金投入的是私有企业(及未上市的企业)对其进行包装上市,最终出售持股获利,有的私募股权基金经过相关部门审核、通过还涉及固定资产投资、城市建设投资。相对来说私募股权基金风险更少。

私募基金可以做什么

私募基金可以做什么   私募基金可以做什么,私募基金又叫做私人股权投资,但不能用于股票市场自由交易。私募基金是以大众传播以外的手段招募,私下向特定投资人募集资金进行的一种集合投资。那么私募基金可以做什么呢?   私募基金可以做什么1    私募基金是干什么的?   所谓私募基金,是指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基金。由于私募基金的销售和赎回都是通过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私下协商来进行的,因此它又被称为向特定对象募集的基金。   首先,私募基金通过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在美国,共同基金和退休金基金等公募基金,一般通过公开媒体做广告来招徕客户,而按有关规定,私募基金则不得利用任何传播媒体做广告宣传,其参加者主要通过获得的所谓“投资可靠消息”,或者直接认识基金管理者的形式加入。   其次,在募集对象上,私募基金的对象只是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圈子虽小门槛却不低。如在美国,**基金对参与者有非常严格的规定:若以个人名义参加,最近两年个人年收入至少在20万美元以上;若以家庭名义参加,家庭近两年的收入至少在30万美元以上;若以机构名义参加,其净资产至少在100万美元以上,而且对参与人数也有相应的限制。因此,私募基金具有针对性较强的投资目标,它更像为中产阶级投资者量身定做的投资服务产品。   在中国金融市场中常说的“私募基金”,往往是指相对于受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定投资人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证券投资基金而言,是一种非公开宣传的,私下向特定投资人募集资金进行的一种集合投资。    私募基金公司是做什么的?   在中国金融市场中常说的“私募基金”,往往是指相对于受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定投资人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证券投资基金而言,是一种非公开宣传的,私下向特定投资人募集资金进行的一种集合投资。其方式基本有两种:   1、基于签订委托投资合同的契约型集合投资基金。   2、基于共同出资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集合投资基金。    成立私募基金公司需要哪些条件?   1、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注:各地区注册资本要求有差异望咨询)   2、单个投资者的投资数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3、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4、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5、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私募基金可以做什么2    一、私募基金的投资范围   证监会下发的《私募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私募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买卖股票、股权、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及投资者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标的。   目前而言,私募基金可以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上的股票、债券、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金融衍生品以及中国证券监会规定可以投资的其他投资品种。   私募股权基金具有购买门槛较高、收取20%超额业绩费、追求绝对正收益、股票的投资比例灵活、操作灵活、流动性有限制、信息披露较少等特点。    二、私募基金投资范围的操作   所谓私募基金,即不通过公开招股,而是通过私下在特定范围内向特定投资者募集来筹措资金的方式。进行股权投资或者证券投资的基金。新修订的《证券法》规定“非公开发行证券, 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的方式。”   与公募基金不同,私募的募集对象是少数特定投资者,一般为富裕阶层或者机构投资者,数量一般不超过200人。信息披露监管要求比公募基金低,而且私募基金的投资者可以与基金管理人共同商讨并制定基金投资方案,这与公募基金投资者参与度低也形成鲜明的区别。   根据私募基金的投资方式,可以分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这两者的共同点是均需要在特定阶段持有企业股权。   不同点在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是针对非上市公司股权的投资,更关注企业的成长性,投资后一般均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目的在于控制或影响企业治理结构和经营收益。   待企业发展成熟后通过股权转让等方式退出实现资本增值(实质上属于以增值退出为目的的财务投资,并非与企业长期协同发展的战略投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重点是上市公司股票投资、衍生工具投资等资本运作。因此,它更加重视价差交易等各交易性机会,而不是长期投资。    三、私募基金范围的注意事项   1、私募股权投资经理通过信息收集和信息分析, 完成项目筛选, 将私募股权资本投资于那些具有潜在高收益但却无法从其他传统融资渠道获得资金支持的高风险企业; 其次, 私募股权投资经理与筹资企业就权益投资的证券类型、数量和定价, 以及投资协议的其他相关条款进行协商和谈判, 完成交易构造; 随后, 私募股权基金积极参与筹资企业的经营和监控, 部分筹资企业会在其积极参与管理下成长为能够通过其他资本市场上融资或出售的企业;   2、私募股权基金协助筹资企业通过首次公开发行 、出售或公司回购等模式收回投资、获得收益并回馈投资者, 在完成“投资”过程后开始新一轮的私人权益投资。   3、私募股权与公司债券、贷款、股票等具有同质性。但其本质特征(区别)主要在于:   (1)私募股权不是一种负债式的金融工具,这与股票等相似,并与公司债券、贷款等有本质区别;   (2)私募股权在融资模式方面属于私下募集,这与贷款等相似,并与公司债券、股票等有本质区别;   (3)私募股权主要是投资于尚未首次公开募股的企业而产生的权益;   (4)私募股权不能在股票市场上自由地交易;   (5)其他从略。从法律的角度讲,私募股权体现的不是债权债务关系。它与债有本质的区别。   私募基金可以做什么3    一、私募基金资金用途的运作方式是什么?   私募股权基金的运作方式是股权投资,即通过增资扩股或股份转让的方式,获得非上市公司股份,并通过股份增值转让获利。股权投资的特点包括:    (一)股权投资的收益十分丰厚。   与债权投资获得投入资本若干百分点的孳息收益不同,股权投资以出资比例获取公司收益的分红,一旦被投资公司成功上市,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获利可能是几倍或几十倍。    (二)股权投资伴随着高风险。   股权投资通常需要经历若干年的投资周期,而因为投资于发展期或成长期的企业,被投资企业的发展本身有很大风险,如果被投资企业最后以破产惨淡收场,私募股权基金也可能血本无归。    (三)股权投资可以提供全方位的增值服务。   私募股权投资在向目标企业注入资本的时候,也注入了先进的管理经验和各种增值服务,这也是其吸引企业的关键因素。在满足企业融资需求的同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能够帮助企业提升经营管理能力,拓展采购或销售渠道,融通企业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协调企业与行业内其他企业的关系。全方位的增值服务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亮点和竞争力所在。    二、私募基金的盈利模式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盈利模式和证券基金一样,低买高卖,为卖而买,获取长期资本增值收益。具体来说,产业基金的盈利分为五个阶段:    (一) 价值发现阶段。   即通过项目寻求,发现具有投资价值的优质项目,并且能够与项目方达成投资合作共识。    (二)价值持有阶段。   基金管理人在完成对项目的尽职调查后,基金完成对项目公司的投资,成为项目公司的股东,持有项目公司的价值。    (三)价值提升阶段。   基金管理人依托自身的资本聚合优势和资源整合优势,对项目公司的战略、管理、市场和财务,进行全面的提升,使企业的基本面得到改善优化,企业的内在价值得到有效提升。    (四)价值放大阶段。   基金所投资项目,经过价值提升,培育2-3年后,通过在资本市场公开发行股票,或者溢价出售给产业集团、上市公司,实现价值的放大。    (五)价值兑现阶段。   基金所投资项目在资本市场上市后,基金管理人要选择合适的时机和合理价格,在资本市场抛售项目企业的股票,实现价值的最终兑现。

什么叫私募基金?

金融市场中常说的“私募基金”或“地下基金”,往往是指相对于受我国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定投资人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证券投资基金而言,是一种非公开宣传的,私下向特定投资人募集资金进行的一种集合投资。其方式基本有两种,一是基于签订委托投资合同的契约型集合投资基金,二是基于共同出资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集合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是合法的吗

私募基金只要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在中国即是合法的。2014年7月11日,证监会正式公布《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对合格投资者单独列为一章明确的规定。明确私募基金的投资者金额不能低于100万元。根据新要求的“合格投资者”应该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以及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能低于100万元。投资者的个人净资产不能低于1000万元以及个人的金融资产不能低于300万元,还有就是个人的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不能低于50万元。因为考虑到企业年金、慈善基金、社保基金以及依法设立并且受到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等机构投资者均都具有比较强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私募基金管理人以及从业人员对其所管理的私募基金的充分了解,因此也被认可为合格的投资者。扩展资料:基金是有价证券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基金可以分为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两种,公募基金一般是在证券市公开发行的,私募基金是不能在证券市自由交易的怎样判断一个私募股权基金的合法性1、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否则,不得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2、参与私募的必须是合格投资人。合格投资人由证监会界定:最低认购100万,而且不允许带拖斗(不能拿亲戚朋友的钱)。这样界定,就是告诉你你得拿你全部钱的一部分来投资,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更不能拿别人的鸡蛋放在篮子里。所以但凡不考虑你是不是合格投资人就鼓动你投资的、低于100万以下的私募,基本上都是骗人的。3、私募绝对不可以公开宣传。新基金法明文规定:不可以通过报刊,电台,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参考资料:华律网

私募基金是干什么用的

私募基金是干什么用的   私募基金是干什么用的,在现实社会中大家都知道对于公司来说拥有股权是很重要的事情,而往往私募基金是不能通过公开方式发布募集资金公告的基金,以下了解私募基金是干什么用的   私募基金是干什么用的1    什么是私募基金?   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财产的投资包括买卖股票、股权、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及投资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标的。    私募基金的主要类型?   私募投资基金的类型:主要分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资产配置类私募基金。   私募证券基金主要投资于公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资产;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投向未上市企业股权、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或交易的股票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资产;   资产配置类私募投资基金,主要采用基金中基金的投资方式,主要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进行跨类投资。    私募基金vs公募基金    募集方式不同   公募基金以公开的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募集基金,因此发行的过程中可以通过媒体等媒介公开宣传销售,投资者也可以在银行、券商或者其他正规渠道购买。   私募基金只面对合格投资人非公开发行,并且法律规定不能通过公开宣传来募集资金。所以投资者们平时接触的基金,绝大多数都是公募基金。    募集对象及门槛不同   公募基金募集的对象是社会大众,也就是普通老百姓都可以买,没有人数限制,门槛也比较低,一般是1000元起投,有的10元、1元也可以购买。   私募基金的对象则是少数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包括机构和个人,需要投资者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具体来说要求个人金融资产超过300万元,或有近三年收入在50万元以上的证明;而且投资门槛高,一般是100万元起投,规模越大门槛越高,有的甚至需要300万元以上。    信息披露方式不同   公募基金面向大多数投资者,因此证监会对其信息披露的要求非常严格:有规定的季报、半年报、年报,并需要对投资标的、投资组合、产品净值、持仓比例、利益分红、前十大重仓股等信息进行详细地披露,从而让信息达到有效性、明确性和易获取性。   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要求比较低,一般不披露持仓。对于投资标的、投资组合、投资项目、产品净值、何时申购赎回、具体操作等这些也没有明确的要求,所以保密性更强。    管理费收取方式不同   公募基金通常不收取业绩报酬,主要收取管理费,以及交易产生的申购费、赎回费等。并且由于公募基金的管理规模通常比较大,所以收取的这些管理费用也比较低。   私募基金也可以收取管理费、申购费、赎回费等,但这些不是主要的收入来源。私募基金主要靠收取业绩报酬,也就是从盈利部分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提成。这种情况下,私募公司就必须始终站在投资人的立场上持续为其获取收益,对基金经理的管理能力也是种考验。   总的来说,相比于公募基金,私募基金投资限制少,操作灵活的特点对投资者和基金经理而言都提高了一定的门槛,要求投资者具有一定的资产实力和较高的风险承受能力,同时也对基金经理的投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特别注意:不同地区办理需要的条件和材料都不太一样,需要详细的沟通交流才能知道你需要具体准备哪些材料。   私募基金是干什么用的2    私募基金是干嘛的   在中国金融市场中常说的“私募基金”,往往是指相对于受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定投资人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证券投资基金而言,是一种非公开宣传的,私下向特定投资人募集资金进行的一种集合投资   第一种是基于签订委托投资合同的契约型集合投资基金   第二种是基于共同出资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集合投资基金   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注:各地区注册资本要求有差异望咨询)   单个投资者的投资数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公司制股权投资企业名称核准为:“xx股权投资股份公司”或“xx股权投资基金股份公司”、“xx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或“xx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名称核准为:“xx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或“xx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制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名称核定为“xx股权投资管理股份公司”或“xx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股份公司”、“xx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或“xx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合伙制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名称核准为“xx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或“xx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   私人股权投资(又称私募股权投资或私募基金),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用来指称对任何一种不能在股票市场自由交易的股权资产的投资。被动的机构投资者可能会投资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然后交由私人股权投资公司管理并投向目标公司。   私人股权投资可以分为以下种类:杠杆收购、风险投资、成长资本、天使投资和夹层融资以及其他形式。私人股权投资基金一般会控制所投资公司的管理,而且经常会引进新的管理团队以使公司价值提升。   私募基金是干什么用的3    私募基金能盈利吗    一、绝对收益vs相对收益   1、公募基金的收入一少部分来源于认购费,大部分来源于固定管理费(一般是基金规模的2%),只求跑赢大盘,赢得一个相对收益就好,有种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心态,只要比别的公募做得好,排名在前头,就肯定有投资者来买单。   2、私募基金也收取认购费,但绝大部分收入都来源于基金的业绩分成,简单来讲就是为投资者创出业绩新高的20%,也就是说,如果客户不赚钱的话基金公司是没有收入的,这就让基金公司和客户成为了一个利益共同体。    二、操作灵活vs操作受限   1、股票型的公募基金必须有80%的仓位去买股票,这就意味着在熊市的时候无法减仓避险,而且投资范围也有限制,无法投资于期货期权等衍生品。   2、私募基金操作灵活,遇到不但熊市可以空仓,还能够卖空股指期货、买入认沽期权进行获利,遇到震荡市私募基金可以在期权市场做多或做空波动率,简而言之就是熊市牛市震荡市都能赚钱。    三、投资管理人的水平   1、全国1322名公募基金经理中,投资年限1年以下占比27.69%,而1-3年占比近40%,人数多达506人。新生力量扛起公募基金大旗的同时,5年以上投资年限的基金经理仅占比17.70%。   2、私募多为知名基金经理、券商的顶级研究员或水平被广泛认可的民间炒股高手,平均从业年限在10年以上,投资策略成熟。    四、决策流程   1、公募基金经理在整个基金公司话语权有限,重大投资决策需要经过投决会,持仓和配置比例均受到严格限制,投资时效性差,容易造成牛市买不进熊市卖不出的窘境。   2、私募基金经理的决策较为自由,能够把控行情,顶尖机构奉行的是左侧交易、逆向投资。    私募基金的特点   私募股权基金的运作方式是股权投资,即通过增资扩股或股份转让的方式,获得非上市公司股份,并通过股份增值转让获利。股权投资的特点包括:   1.股权投资的收益十分丰厚。与债权投资获得投入资本若干百分点的利息收益不同,股权投资以出资比例获取公司收益的分红,一旦被投资公司成功上市,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获利可能是几倍或几十倍。   2.股权投资伴随着高风险。股权投资通常需要经历若干年的投资周期,而因为投资于发展期或成长期的企业,被投资企业的发展本身有很大风险,如果被投资企业最后以破产惨淡收场,私募股权基金也可能血本无归。   3.股权投资可以提供全方位的增值服务。私募股权投资在向目标企业注入资本的时候,也注入了先进的管理经验和各种增值服务,这也是其吸引企业的关键因素。   在满足企业融资需求的同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能够帮助企业提升经营管理能力,拓展采购或销售渠道,融通企业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协调企业与行业内其他企业的关系。全方位的增值服务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亮点和竞争力所在。

私募基金的种类有哪些?

1、私募证券基金主要投资于公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2、根据发行主体的不同,私募基金种类可以分为:私募公司基金、券商集合理财基金、期货公司私募基金、信托基金、单账户基金、有限合伙基金以及公墓账户及子公司私募基金。根据收益分配方式不同,私募基金种类可以分为:结构化和非结构化私募基金。3、按投资标的分类,私募基金种类可以分为:基金型、股票型、债券等固定收益型、混合型、海外资产、货币型、指数型、新三板、期货、期权等其他。

盈帆花友私募基金经理是谁

盈帆花友私募基金经理是徐荔蓉。徐荔蓉,男,历任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金融部副总经理,现任国海富兰克林基金总经理、申万巴黎盛利精选证券投资基金经理。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开展私募基金业务情况进行统计监测和检查,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采取有关措施。  第三十二条 中国证监会将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诚信信息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根据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信用状况,实施差异化监管。  第三十三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规定,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公开谴责等行政监管措施。

《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在基金监管法律制度体系中属于( )。

【答案】:D现行的关于私募基金销售行为的法律法规与自律规则主要有《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

2019年《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十大核心规则

04月15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正式下发《私募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7月15日起实施。律师秦政就《办法》涉及的十大核心规则进行详解:   1、限定了私募基金合法募集主体   《办法》第二、四条规定了私募基金募集主体只有两种,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直销;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为基金业协会会员的机构代销。且私募基金管理人只能为其自行设立的私募基金募集。此外,募集从业人员应当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本律师认为,实践中,很多不具资质、条件和能力的募集机构和人员违规销售的情况屡禁不止。本规定界定了私募基金募集的合法主体,有利于市场甄别。证监会最新窗口指导明确,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的销售团队必须相互独立。这对私募基金募集工作从业人员的专业度提出门槛限制,一定程度上可以提升基金销售与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的匹配度,降低销售纠纷的概率。不过,这里的从业人员是什么范围还需要明确,这直接涉及到私募机构登记时,相关人员资质核查的范围问题。目前私募基金销售资格的认证通道尚未搭建。   2、确立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最终募集责任   实践中,很多中小私募管理人以投资团队为核心,将募集工作外包给基金销售机构。投资者往往不知晓其购买的基金产品与私募管理人以及销售机构之间的关系,一旦出现问题,投资者往往会将矛盾指向管理人、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者销售个人中的任何一方。使相关机构的日常工作和声誉造成不良影响。《办法》第七条规定了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履行受托人义务,承担基金合同的受托责任,并且规定委托基金销售机构募集的,不因委托募集免除其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   本律师认为,协会本条规定将募集的最终责任明确为私募管理人,这样私募管理人为了控制基金募集风险会提高对销售机构募集行为的合规要求,通过私募管理人和销售机构的利益博弈,达到保护投资人的目的。   3、明确基金销售协议重要内容需作为基金合同的附件   《办法》第八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销售机构募集私募基金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基金销售协议,并将协议中有关私募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机构权利义务划分以及其他涉及投资者利益的部分作为基金合同的附件,附件和基金销售协议不一致的,以附件为准。   本律师认为,过去投资人是看不到《基金销售协议》的。投资人也不知道销售机构和私募管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分配,也无法判断募集行为的真实性,无法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本条的制定,解决了三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将投资者加入到募集行为的监督者中。   4、禁止拆分转让   《办法》第九条规定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为规避合格投资者标准募集以私募基金份额或其收益权为投资标的的金融产品,或者将私募基金份额或其收益权进行拆分转让,变相突破合格投资者标准。募集机构应当确保投资者已知悉私募基金转让的条件,这是实质性要求,而不仅仅限于在基金合同中约定转让的条件。同时要求投资者以书面方式承诺其为自己购买私募基金   本律师认为,为了杜绝私募行业机构投资者将购买的基金份额拆分,转售给非合格投资者的乱象,《募集行为办法》第九条特别强调了募集机构确保投资者知悉私募基金转让的义务,禁止任何机构和个人以非法拆分销售为目的购买私募基金。本条是保证私募产品最终销售给合格投资人的制度保证。   5、明确募集专用账户的监管   《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了募集专用账户的开立主体为募集机构或相关合同约定的责任主体。且募集机构必须与监督机构签署账户监督协议,协议中必须有对募集专用账户的控制权、责任划分及保障资金划转安全的条款。第十三条确定了监督机构的义务,监督机构必须对募集专用账户实施有效监督,对募集结算资金划转安全承担连带责任。并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将募集专用账户及监督机构的相关信息报送基金业协会。第十四条对募集结算资金专户的资金安全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相关机构破产或者清算时,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不属于其破产财产或者清算财产。   本律师认为,募集资金的划转环节是保护投资人资金安全的关键点之一。本管理办法将所募集资金的权属从投资人到基金资产转移的时间节点明确为从合格投资者资金账户划出,到达私募基金财产账户或托管账户之前。在此之前仍属于投资人,在次之后风险则由管理人承担。此外,对于募集专用账户的监管,还明确募集机构与监督银行要签订账户监督协议,对募集专用账户进行有效监督,监督机构要对募集结算资金划转安全承担连带责任。   6、明确了私募基金募集流程   《办法》第十五条明确了私募基金的募集流程为:   本律师认为,过去监管部门虽对私募基金的募集要诸多规定,但未予以细化流程化,此次《办法》明确私募基金的募集流程,使募集机构募集时更具操作性和指导性。   7、增加了特定对象调查程序   《办法》第十七条及第十八条规定了募集机构在向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之前应当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并由投资者书面承诺其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并强调评估结果有效期不超过3年,逾期再推介需重新评估。同一私募基金的投资者持有时间超过3年的无需重新评估。关于调查问卷的主要内容,第十九条规定了必须包含的核心条款,并强调了对投资者相关信息的获取应以投资者自愿为前提。并制定了《私募基金投资者风险调查问卷内容与格式指引(个人版)》。针对互联网媒介推介私募基金的,第二十条对募集机构在线推介私募基金设置在线特定对象调查程序做出特殊要求,包括投资者真实身份信息、合格投资认定、风险识别及承受能力问卷调查等六项内容。   本律师认为,过去私募基金的宣传推介要求只是要求非公开,对于如何选择宣传推介的对象没有作出规定。这次《办法》明确,宣传对象都必须是经过筛选的特定对象,并规定了如何筛选特定对象的调查程序。这给基金产品的宣传提出了要求,必须面向特定对象。并且非特定对象转为特定对象必须经过符合《办法》要求的问卷调查和产品与投资人风险承受力的适当性匹配程序。指引清晰操作有据。   7、规范管理人及私募基金的推介行为   《办法》第二十二条强调了推介材料必须由私募基金管理人制作,且仅限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委托募集的基金销售机构使用,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对推介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第二十三条强调了私募基金推介材料应当与基金合同主要内容一致,不一致的应当向投资者特别说明。并对推介材料应具备的基本内容及信息披露要素予以明确,强调入伙(股)协议不能替代合伙协议或者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还从反面规定了禁止的推介行为和禁止的推介载体,强调官方网站、微信朋友圈、报告会、电话、短信、电子邮箱等推介渠道必须经过特定对象确认程序。全面细化了私募基金推介的自律要求。

证券发行方式公募与私募优缺点各是什么?

一、公募:1、优点:(1)公募针对大众投资者,筹集资金数目多,适合于大量发行证券、筹大量的资金。(2)公募发行投资者范围大,可避免证券被人恶意囤积或以后发展被少数人操纵。(3)在公开发行的证券方,可以申请上市,这种发行方式可增强证券的流动性,有利于增强发行方的社会信誉。2、缺点登记核准所需时间较长,发行费用高,发行过程比较繁琐。二、私募:1、优势:(1)私募基金一般是封闭式的合伙基金,不上市流通。在基金封闭期间,合伙投资人不能随意抽资,封闭期限一般为5年至10年,故运作期稳定,无资金赎回的压力。(2)和公募基金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相比,私募基金在这方面的要求低得多,加之政府监管比较宽松,故私募基金的投资更具隐蔽性、专业技巧性,收益回报通常较高。(3)基金运作的成功与否与基金管理人的自身利益紧密相关,故基金管理人的敬业心极强,并可用其独特有效的操作理念吸引到特定投资者,双方的合作基于一种信任和契约,故很少出现道德风险。(4)投资目标更具针对性,能为客户度身定做投资服务产品,能满足客户特殊的投资要求。如索罗斯的量子基金除投资全球股市外,还大量投资外汇、期货等,创造了很高的收益率。(5)组织结构简单,经营机制灵活,日常管理和投资决策自由度高。相对于组织机构复杂的官僚体制,在机会稍纵即逝的关键时刻,私募基金竞争优势明显。2、劣势:(1)不公开发行的股票流动性差,不能公开在市场上转让出售;由于通过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准入门槛高,对象一般是少数特定投资者。 这样如果投资者撤资或者出现其他重大变动,风险也较大。(2)同样由于对象是少数投资者,信息披露比较宽松,存在被杀价和控股的危险。扩展资料:私募的组织形式:1、公司式:公司式私募基金有完整的公司架构,运作比较正式和规范。公司式私募基金在中国能够比较方便地成立。半开放式私募基金也能够以某种变通的方式,比较方便地进行运作,不必接受严格的审批和监管,投资策略也就可以更加灵活。比如:(1)设立某"投资公司",该"投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有价证券投资;(2)"投资公司"的股东数目不要多,出资额都要比较大,既保证私募性质,又要有较大的资金规模;(3)"投资公司"的资金交由资金管理人管理,按国际惯例,管理人收取资金管理费与效益激励费,并打入"投资公司"的运营成本;2、契约式:契约式基金的组织结构比较简单。具体的做法可以是:(1)证券公司作为基金的管理人,选取一家银行作为其托管人;(2)募到一定数额的金额开始运作,每个月开放一次,向基金持有人公布一次基金净值,办理一次基金赎回;(3)为了吸引基金投资者,应尽量降低手续费,证券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根据业绩表现收取一定数量的管理费。其优点是可以避免双重征税,缺点是其设立与运作很难回避证券管理部门的审批和监管。3、虚拟式:虚拟式私募基金表面看来像委托理财,但它实际上是按基金方式进行运作。比如,虚拟式私募基金在设立和扩募时,表面上是与每个客户签定委托理财协议,但这些委托理财帐户是合在一起进行基金式运作,在买入和赎回基金单元时,按基金净值进行结算。具体的做法可以是:(1)每个基金持有人以其个人名义单独开立分帐户;(2)基金持有人共同出资组建一个主帐户;(3)证券公司作为基金的管理人,统一管理各帐户,所有帐户统一计算基金单位净值;(4)证券公司尽量使每个帐户的实际市值与根据基金单位的净值计算的市值相等,如果二者不相等,在赎回时由主帐户与分帐户的资金差额划转平衡。4、组合式:为了发挥上述3种组织形式的优越性,可以设立一个基金组合,将几种组织形式结合起来。组合式基金有4种类型:(1)公司式与虚拟式的组合。(2)公司式与契约式的组合。(3)契约式与虚拟式的组合。(4)公司式、契约式与虚拟式的组合。5、有限合伙制:有限合伙企业是美国私募基金的主要组织形式。2007年6月1日,我国《合伙企业法》正式施行,一批有限合伙企业陆续组建,这些有限合伙企业主要集中在股权投资和证券投资领域,6、信托制通过信托计划,进行股权投资或者证券投资,也是阳光私募的典型形式。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私募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募

私募基金如何开户?

一、开户的含义 即投资者开设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的行为。个人投资者:本人亲往办理的,提供本人 身份证 、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其复印件;若是 代理 人,还需与委托人同时临柜签署《 授权委托书 》并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证券账户相当于投资者的证券存折,用于记录投资者所持有的证券种类和数量。符合法律规定的任何自然人和法人持有效证件,到证券登记机构填写证券账户申请表,经审核后就可领取证券账户卡。资金账户是投资者在证券商处开设的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投资人买入股票所需资金和卖出股票所得的价款。已开设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以持证券账户、银行存折和身份证到选定的券商处开设资金账户。 免费股票开户,可办三方存管的银行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交通银行、中国招商银行、浦东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 深圳 发展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等。了解风险之后,我们要注意投资者开设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的行为都不是包赚的。不是外汇公司都可以选择,不是所有的投资都可以盈利。所以准备或者说是入门非常重要。对于新手来说自己学习非常重要。 二、 私募基金 开户的要求 1、 对客户的条件要求 客户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与进行期货交易相适应的自有资金或者其他财产,能够承担期货交易风险; (3)有固定的住所; (4)符合国家、行业的有关规定。 2、 开户的具体程序 (1)客户提供有关文件、证明材料。 (2)向客户出具《风险揭示声明书》和《期货交易规则》,向客户说明期货交易的风险和期货交易的基本规则。在准确理解《风险揭示声明书》和《期货交易规则》的基础上,由客户在《风险揭示声明书》上签字、盖章。 (3)期货经纪机构与客户双方共同签署《客户 委托合同 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正式形成委托关系。 (4)期货经纪机构为客户提供专门帐户,供客户从事期货交易的资金往来,该帐户与期货经纪机构的自有资金帐户必须分开。客户必须在其帐户上存有足额 保证金 后,方可下单。 三、私募基金开户资格 客户开户必须以真实身份办理开户手续,开户对象分为个人户和法人户。个人开户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并且提供复印件,签署时需提供相应的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以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法人户开户需出示 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其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国有企业或者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还需要出示主管部门或董事会批准进行期货交易的文件等。 上述证件、文件要求留存复印件。按照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成为期货公司客户:金融机构、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期货交易所、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和期货业协会的工作人员;证券、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未能提供开户证明文件的单位;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军人、处级以上的国家公务员及法律规定的其它不具备开户资格的公民不能开户该公司职工及其配偶、直系亲属;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批准文件的国有企业或者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单位委托开户未能提供委托授权文件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联储证券是私募还是公募

联储证券是一家私募基金公司联储证券原名众成证券,成立于2001年2月28日,注册资本25.731亿元,净资产56亿元[1],注册地为青岛。上海资产管理总部位于上海陆家嘴金砖大厦。[2][3][4]公司2015年通过增资扩股引入新股东,此后进入高速发展阶段。[4]公司的资本金三年实现跳跃式发展,2015年2亿元,2016年16亿元,2017年则达到56亿元。[5]人才储备方面,2015年公司有员工300多人,2016年则扩张到900余人,2017年进一步发展到近1300人。[5]分公司及营业部从2015年的15家增加到75家,并设立了另类投资和直投2家子公司,实现了综合性业务的全国性布局

投资者在柜台市场交易私募产品,证券公司应当为其开立( )账户。

【答案】:B投资者在柜台市场交易私募产品,证券公司应当为其开立产品账户。

有朋友推荐我买证券投资类的私募基金,我都没有买过不知道能不能买这种?

关于证券投资类的私募基金私募基金,是指受中国主管部门监管,一种非公开宣传的,私下向特定投资人募集资金进行的一种集合投资。简单理解就是,证券投资类的私募基金(阳光私募)是与公募基金相对应的,运作透明化、规范化的私募基金。目前,私募基金可以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上的股票、债券、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金融衍生品以及中国证券监会规定可以投资的其他投资品种。在实际运作中,私募基金的投资标的主要集中在股票、期货和债券等品种。国内阳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行业已历经16年成长。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0月末,在协会登记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简称“私募”)已达8868家,其管理的基金规模达3.68万亿元,较2019年增长50.2%。中国基金业的发展,始于1998年,国泰和南方两家基金管理公司各自设立一只封闭式基金——基金金泰、基金开元。中国阳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行业的发展,则始于6年后。2004年2月,深圳市赤子之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创始人赵丹阳,与深国投合作发起中国第一只阳光私募基金“深国投—赤子之心(中国)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自此,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开始以开放式信托产品的形式,走向部分公开化、规范化,其业绩可在信托公司进行查询,这也是“阳光”一词的由来。如果说,公募基金让中国投资产业进入了批量生产时代,那么,私募基金则带动了投资业步入个人定制时代。伴随中国经济快速增长,居民积累了大量财富,涌现出了一批高净值群体。瑞信研究院推测,从2016年至2021年,全球财富总数将以每年5.5%的速度增长,于2021年增至334万亿美元。来自发展中国家的财富增长将占到全球财富增长的1/3,这其中一半增长又来自中国。预计到2021年,中国的高净值群体人数将超过德国与法国,列世界第四,届时全球超高净值人群将有39%来自中国。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恰属于这一群体——需要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且属于净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的单位,以及金融资产不低于300 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 万元的个人。对于这些财富管理市场的高端客户,在产品设计、投资理念、风险控制等方面更为多样化的私募,能够提供更为个性化的资产配置选择。策略多元化:股票多头、混合类产品占七成私募的立身之本,在于业绩;而业绩表现的差异,在于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策略是否适配市场环境,以及是否清晰正确地执行自身投资逻辑。私募基金规模增长与业绩背离的原因在于,2018年私募市场迎来了最强监管时代。其背景是,随着私募管理人数量的增多,行业频现“空壳”、“嵌套”、“违约”等乱象,市场发展良莠不齐,亟需严监管。2016年2月5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旨在加强私募“登记备案管理”,注销清理无效空壳。此后,中基协陆续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须知》、自律新政、《私募投资基金命名指引》、《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等多部自律规则,同时还对基金业协会AMBERS(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系统进行了多次更新和修改,旨在逐步规范存量私募管理人、清理异常经营的私募机构。2018年4月27日,《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简称“资管新规”)正式颁布,限制多层嵌套行为,更推动私募基金回归主动管理本源。对于私募基金而言,资管新规意义重大。私募基金被纳入资管“大家庭”,获得与其他持牌金融机构同台竞技的机会,在大资管统一监管新时代到来的同时,私募基金行业也迎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自己筹集资金炒股算违法吗?比如小型私募投资基金,筹集资金在100W,有契约。是非法么?

1,不算非法,但是是不受国家法律认可的。现在为止可以以投资公司的名义也可以以投资顾问公司的名义或者以合伙企业的方式来进行私募基金的投资,无论是投资于证券还是股权,只要募集对象人数不要超过200份,应该说你就没有撞到法规的红线。2,实际私募基金本身所规定的、所定义的是一种钱的募集方式,是通过向特定的少数人来募集资金这样一种方式,而我们平常所讲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所描述的是把钱募集来了以后它的投向、资金的运用方向,第一级是募集的方式,第二级是投资的方向,第三级是投资的风格。比如说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中有一种投资风格比较激进的就是对冲基金,所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涵盖着对冲基金,但不一定所有的证券投资基金都是对冲基金。

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条例》,会导致资产管理计划终止的情形有:

【答案】:D《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产管理计划终止: (一)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届满且不展期; (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被依法撤销资产管理业务资格或者 依法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且在六个月内没有新的管理人承接; (三)托管人被依法撤销基金托管资格或者依法解散、被撤 销、被宣告破产,且在六个月内没有新的托管人承接; (四)经全体投资者、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和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终止的; (五)发生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应当终止的情形; (六)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间,持续五个工作日投资者少于二人; (七)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自资产管理计划终止之日起五个工作 日内报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并抄报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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