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

私募基金怎么买

购买流程1。特定对象的确认一般是以问卷调查的形式,了解投资者自身的风险识别和能力,确认投资者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购买流程2。参加产品推介会。参加合适的产品推荐会,在机构的帮助下根据自己的风险承担能力选择匹配度最高的产品。购买流程3。签署风险披露声明。投资者应明确所选产品的风险和自身权益。因为步骤复杂,每个条款不仅需要逐句确认,还需要相关当事人的签字盖章。购买流程4。提供资产证明或收入证明。要求提供证明文件,证明个人投资者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收入不低于50万元,才能成为合格投资者。而且很清楚产品是自己购买的,所以不会拆分产品。购买流程5,签名和付款要求投资者明确合作信息的真实性,产品的风险,做合格的投资者。购买流程6。投资冷却期签约后,投资者有不少于24小时的冷静期。在此期间,投资人可以解除合同,配资机构不能主动联系投资人。购买流程7、回访确认投资冷静期结束,机构非销售人员会对投资人进行回访确认,需要逐一核对投资人的核心信息。如果投资人有不明白的地方,也可以解除合同。更多私募资讯,建议下载私募APP。私募Paipai.com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独立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拥有海量的私募产品数据,严格的产品准入标准,专业的服务团队。创新私募网络打造私募直营店——打破投资者与私募的沟通障碍;很多优秀的私募都入驻了排排网,投资人可以和喜欢的私募直接对话;打造业内知名一站式线上直播路演,邀请私募大佬/知名机构/财经大V等。与投资者深入交流投资策略和后市观点,安排学校引领小白投资逐步推进。

(2020年真题)关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办理私募基金备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答案】:B基金业协会应当在私募基金备案材料齐备后的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公告私募基金名单及其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办结备案手续。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故ACD错误。

基金从业考了私募,证券公司承认吗?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其高管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等)均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因此,私募工作人员需要基金从业资格证才能更好地从业。应答时间:2022-01-13,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作为投资者如何查询私募基金产品的备案?

首先,点击中国基金业协会官网网页链接进入官网。然后点击信息公示一栏。里面分为几个类查询。再点击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还有查询相应私募公司。关键字查询和分类查询都可以。最后查询管理人管理产品。输入产品的名字进行查询,一般会公示产品名称、编码、管理人名称、成立日期和备案日期、还有托管人信息,这样就可以查询到具体公司,是不是协会备案过的正规私募基金公司了。手机型号:苹果12 中国基金业协会11.2.5资料拓展:一、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职责范围包括:依法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向监管机构、政府部门及其他相关机构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为会员提供服务,组织投资者教育,开展行业研究、行业宣传、会员交流、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行业创新发展;制定和实施行业自律规则,监督、检查会员执业行为,维护行业秩序,调解会员之间、会员与投资者之间的业务纠纷,推动行业诚信建设、树立合规经营理念,对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本团体章程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受监管机构委托制定执业标准和业务规范,对从业人员实施资格考试和资格管理,组织业务培训二、根据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授权开展相关工作。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合伙型、公司型基金备案必备文件只有合伙型、合作型、公司型的基金产品,中基协的系统会要求上传此项文件,契约型基金不需要上传,因为契约型基金不存在组织结构。这里要上传的是基金产品的营业执照,而非基金管理人的营业执照。私募基金产品备案流程流程1、基金备案步骤生成基金编码:根据备案系统要求,如实填报基金名称、基金简称、基金类型、管理类型等基本信息,生成基金编码:填写附表信息,如实填写基金主要投资方向、投资情况等信息。

私募大佬潜伏哪些营业部

就如历史上的游牧民族,涨停板敢死队以迅猛、彪悍、快进快出的风格闻名江湖,他们所横扫过的股票经常连续涨停,江湖习惯将他们称之为“游资”,“游资”这个名字其实暗含了一定轻视的味道,即投资没有定性,易追涨杀跌。在过去,那些经常上榜的“游资”常被等同为庄家,其所在营业部就是庄家聚集地,很多想蹭庄家信息、抱抱庄家大腿的股民常挤破脑袋去庄家所在营业部开户。现在,“游资”这个说法要改改了。一家上海券商营业部总经理告诉基金君,带领营业部冲击龙虎榜的领军团队现在是私募,一家营业部经常会有几家私募驻扎,资金量是“游资”时代不可同日而语的。对于那些经常上龙虎榜的营业部,现在也牛气哄哄,有很多营业部对开户条件非常苛刻。比如国信证券深圳泰然九路营业部,该营业部是老牌涨停板敢死队了,只要是股民,恐怕没几个不知道的。该营业部有多牛?以今年以来截至到3月30日,其上榜次数高达267次,意味着每天不上个2、3次就会闲得慌,就这么一家营业部的营业额已经赶上一家中型券商的全部营业额,你要是拿个3、5百万资金去那里开户,人家都嫌少。一季度上榜情况看,涨停敢死队基本云集在沪深两地。一方面沪深两地证券投资意识一直领先于全国,沪深两地交易本身就高,另一方面近年来业绩斐然的私募很多也出在沪深两地,有些营业部甚至被贴上了一些私募的标签:比如国泰君安上海江苏路被贴上的是泽熙投资徐翔、华泰证券深圳益田路荣超商务中心营业部据说有赵丹阳的身影、银河证券绍兴营业部是一位姓赵的领衔(名字不详)、财通证券温岭东辉北路营业部一位姓蔡的领衔,其余的标签尚需继续挖掘。由于激进冲击不断上榜,其所操作股票也经常大起大落,但总体而言,冲击成功概率相对较高。基金君整理出13家营业部某一天的操作,以及第二日操作股票的表现情况,以期窥得营业部局部操作特点,基金君选取了最近的两日,3月30日上榜股票,以及在31日这些股票走势表现,其中中信证券由于30日未上榜,故统计12家营业部上榜股票。这些营业部资金有些特点,比如号称是徐翔所在营业部之一的国泰君安上海江苏路营业部,其在30日所操作的股票全部成功,如果再追溯该营业部过往上榜股票情况,还会发现,该营业部少有是因为买入股票而上榜,主要是大量出货时才上榜,说明其进货时很小心,持续少量逐渐建仓,一旦看准时机就大手笔出货。再比如全国闻名的国信证券深圳泰然九路营业部,操作也很稳准,如果延长周期观察该营业部操作特点,会发现其买卖时点踩的很准。还有些营业部资金明显有几波人在做,常常在一只股票上对买对卖,如华泰证券深圳益田路荣超商务中心营业部,在招商地产和依米康上,买卖资金实力相当,当日买入和卖出差不多。还有的营业部操作手法有些让人看不懂,华泰证券成都蜀金路营业部的操作既是如此,其在博腾股份25日涨停板位置杀入,30日连续俩跌停后杀出,杀出后,该股即止跌回升。通过分析这些敢死队的操作股票,对投资者而言,有一定借鉴意义,比如能看出哪些资金当日在扫货,哪些在出货,当有涉及自己所持股票时,就要注意分析了。

外资私募有望试水“私转公”!已有海外知名机构正在谋划 落地或在2021年

   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步伐正在不断加快。券商中国记者近期获悉,外资私募未来或有望试水“私转公”,包括富达国际在内的部分机构已在积极准备,业内预计正式落地或在2021年。    富达低调谋划“私转公”   自2017年起,外资机构开始通过外商独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WFOE PFM)的方式进入中国资管市场。截至目前共有18家外资机构完成登记,另据统计,已有富达利泰投资、瑞银资管、施罗德投资等14家外资私募相继推出产品。   不过,相对私募业务,外资机构显然更为看重在华开展公募业务,此前就有部分外资私募流露出未来转公募的强烈意愿,无奈政策安排一直是很大限制。然而近期,事情似乎有了一些眉目和进展。   据知情人士透露,富达国际在上海的外资独资企业(富达利泰投资)已经开始谋划公募业务。“今年年后就开始准备了,富达计划暂停发行更多私募产品,后续会按照公募的标准对公司进行升级,公司此前还专门对外包服务商进行了筛选。”    另有接近富达的人士向记者表示,富达很可能已经和监管部门进行了沟通。业内人士预计,在未来政策进一步明确后,外资私募“私转公”试点的正式落地可能会在2021年后。券商中国记者曾就此事向富达求证,但对方未予置评。   富达国际是一家海外知名资产管理公司,公司成立于1969 年,原为美国富达投资的国际投资部门,1980 年从富达投资独立。目前公司管理客户资产超过4000亿美元。2017 年 1 月,富达国际的外商独资企业获得中国私募业务资格,成为首家获得该项资格的外资资管公司,至今已备案发行4只证券私募产品。   “确实有很多外资私募对转公募有想法,政策上还没有具体要求和指引,应该和本土一样,对可追溯的业绩表现、人员、资本金等有所要求,也许未来政府会在外资‘私转公"上进行试点。我们还是希望利用私募牌照先把产品和业绩做好,有了很好品牌效应后,未来如果转公募才能更顺畅些。”某外资私募相关负责人称。    金融开放步伐加快   业内预计外资私募“私转公”有望在2021年正式落地,这与国内金融对外开放的时间表正好契合。因为外资私募“私转公”,意味着放开外资独资运营公募基金,需要金融行业进一步对外开放的政策支持。   去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参加“货币政策的正常化”分论坛讨论时曾经宣布了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具体措施和时间表。   易纲表示,中国将大幅放宽包括金融业在内的市场准入,人民银行和各金融监管部门正抓紧落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大幅度放开金融业对外开放,提升国际竞争力。下一步,将遵循以下三条原则推进金融业对外开放:一是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原则;二是金融业对外开放将与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和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相互配合,共同推进;三是在开放的同时,要重视防范金融风险,要使金融监管能力与金融开放度相匹配。    他还表示,根据落实开放措施“宜早不宜迟,宜快不宜慢”的精神,以下金融领域的开放措施将在未来几个月内落实:   一是取消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内外资一视同仁,允许外资银行在境内同时设立分行和子行;   二是将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人身险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上限放宽至51%,三年后不再设限;   三是不再要求合资券商的境内股东中至少有一家证券公司;   四是为进一步完善互联互通机制,5月1日开始,将互联互通每日额度扩大4倍,沪股通、港股通每日额度调整为520亿元人民币,港股通每日额度调整为420亿元人民币;   五是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机构投资者来华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和保险公估业务;   六是放开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的经营范围,与中资机构一致。    根据上述表态中的第二条“将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人身险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上限放宽至51%,三年后不再设限”,也就是说,2021年后对外资在国内金融机构的持股比例将不再设限。   此后,金融行业对外开放的举措加速落地。去年4月底,证监会发布《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11月30日晚间,证监会公告称,UBS AG(瑞银集团)持有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比至51%,核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实际控制人,首家外资控股证券公司诞生。今年3月29日,中国证监会公布消息,核准设立摩根大通证券(中国)有限公司、野村东方国际证券有限公司,摩根大通和野村东方成为继瑞银证券后获批的第二批外资控股券商,也是首批两家新设外资控股券商。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5月摩根大通提交新设合资控股券商申请时曾发布声明,表示摩根资产及财富管理正安排与合资伙伴和有关主管部门磋商,有意将其在现有合资公司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增加至控股比例。显然,外资对于控股甚至独资经营公募基金业务也有很大诉求。    已有18家外资私募登记、2家获得投顾资格   券商中国记者统计发现,目前已有富达利泰、瑞银资管、富敦投资、英仕曼投资、惠理投资、景顺纵横、路博迈投资、安本标准投资、贝莱德投资、施罗德投资、安中投资、桥水投资、元胜投资、毕胜投资、毕盛投资、瀚亚投资、未来益财、联博汇智和安联寰通在内的18家外资私募完成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其中已有14家公司发行产品,备案私募产品数量达到31只。   引人关注的是,今年3月路博迈投资和富敦投资正式获得在境内开展投资建议服务资格,即拿到了投顾资格,成为首批获得此资格的外资机构。从成立时间来看,除路博迈和富敦外,满足投顾资质第一条“登记满一年”要求的还有瑞银资管、富达、英仕曼、贝莱德、施罗德等9家机构。如果上述9家机构满足“3+3”资质的话,也有望快速拿到投顾业务的资格。   最新重仓股大曝光!高毅、重阳、淡水泉等超一流私募牛市买买买(名单)   刚成立私募!马云马化腾罕见联手 这个百亿大项目正式启动 背后还有3大央企 (文章来源:券商中国)

在私募基金公司上班做行政也需要考基金从业资格证吗

在私募基金公司上班做行政也需要考基金从业资格的,自2003年起,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作为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体系的一部分,一直由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考试工作。中国基金业协会从不发布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的考题和答案。基金从业资格考试为国家法律规定的资格考试,泄露考题和答案涉嫌违法犯罪。为防止假冒网站截留和窃取您的个人信息,请务必不要通过其他网站的链接进入报名网页的方式进行报名。2019年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是3月30日、4月20-21日、5月25日、6月22日、9月21-22日、10月19日、11月23-24日举行。2012年6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成立,成为与中国证券业协会平行的独立法人社团。2013年6月1日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新《基金法》)正式实施,规定基金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并授权基金业协会组织基金从业人员的从业考试、资质管理和业务培训。

(  )将以在网站公示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办结登记手续。

【答案】:C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将以在网站公示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办结登记手续。

信托是有分私募和公募的?还是说信托就是属于私募?

信托就是属于私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六条设立信托,必须有合法的信托目的。第七条设立信托,必须有确定的信托财产,并且该信托财产必须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财产。本法所称财产包括合法的财产权利。第八条设立信托,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包括信托合同、遗嘱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书面文件等。采取信托合同形式设立信托的,信托合同签订时,信托成立。采取其他书面形式设立信托的,受托人承诺信托时,信托成立。第九条设立信托,其书面文件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信托目的;(二)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三)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四)信托财产的范围、种类及状况;(五)受益人取得信托利益的形式、方法。除前款所列事项外,可以载明信托期限、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受托人的报酬、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信托终止事由等事项。第十条设立信托,对于信托财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信托登记。未依照前款规定办理信托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手续;不补办的,该信托不产生效力。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托无效:(一)信托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二)信托财产不能确定;(三)委托人以非法财产或者本法规定不得设立信托的财产设立信托;(四)专以诉讼或者讨债为目的设立信托;(五)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不能确定;(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二条委托人设立信托损害其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信托。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撤销信托的,不影响善意受益人已经取得的信托利益。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申请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的,归于消灭。第十三条设立遗嘱信托,应当遵守继承法关于遗嘱的规定。遗嘱指定的人拒绝或者无能力担任受托人的,由受益人另行选任受托人;受益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依法由其监护人代行选任。遗嘱对选任受托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五十条委托人是唯一受益人的,委托人或者其继承人可以解除信托。信托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五十一条设立信托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可以变更受益人或者处分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一)受益人对委托人有重大侵权行为;(二)受益人对其他共同受益人有重大侵权行为;(三)经受益人同意;(四)信托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有前款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可以解除信托。第五十二条信托不因委托人或者受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而终止,也不因受托人的辞任而终止。但本法或者信托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托终止:(一)信托文件规定的终止事由发生;(二)信托的存续违反信托目的;(三)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四)信托当事人协商同意;(五)信托被撤销;(六)信托被解除。第五十四条信托终止的,信托财产归属于信托文件规定的人;信托文件未规定的,按下列顺序确定归属:(一)受益人或者其继承人;(二)委托人或者其继承人。第五十五条 依照前条规定,信托财产的归属确定后,在该信托财产转移给权利归属人的过程中,信托视为存续,权利归属人视为受益人。第五十六条信托终止后,人民法院依据本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对原信托财产进行强制执行的,以权利归属人为被执行人。第五十七条信托终止后,受托人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请求给付报酬、从信托财产中获得补偿的权利时,可以留置信托财产或者对信托财产的权利归属人提出请求。第五十八条信托终止的,受托人应当作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受益人或者信托财产的权利归属人对清算报告无异议的,受托人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但受托人有不正当行为的除外。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上海环懿私募控制人高杉确认离世,生前有过哪些壮举?

引言:据报道,上海环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实控人高杉已确认离世,失踪前正在夜跑,后来被警察在江中打捞出一具尸体,经过确认后是已经失踪的高杉,他生前有过哪些壮举?一、上海环懿私募控制人离世据了解,上海私懿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实控人高杉已确认离世,高杉于1月10日晚间失联,失踪前正在夜跑公司报警后,警方介入调查,近期,警方称打捞出一具尸体,已经联系家属进行DNA对比,确认是高某,经过法医勘验符合溺水死亡特征,体表未见外来暴力跌伤,初步排除刑案可能,据高杉相关资料显示,高杉为上海环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投资总监,有超过16年的证券从业经验,他先从泰信基金干起,然后快速成长于上投摩根基金,从国泰基金走向投资道路,后来加入凯石投资,进入私募行业,高杉创办了上海倍霖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海通证券,国金证券体系取得良好的代销产品和产品业绩。二、他生前有过哪些壮举?高杉如今才40多岁,是规模业绩曾经双加的基金经理,以这样的方式结束一生,实在让人感到非常惋惜,从高杉的过往履历看,泰信基金是他投资生涯的起点,在得知高杉确认离世的消息后,朋友高清海追忆起高杉过往的种种,曾经如此意气风发了一个年轻人,还拥有一份来不及爱的家庭,也拥有曾经欣赏和投资他的朋友,和一众来不及交代的粉丝,高杉在媒体的报道中,初出茅庐时的第一份职业是一个记者,高杉首次涉足金融行业,先后供职泰信基金,上投摩根和国泰基金,兼任大宗、煤炭,建筑等多个行业的行研,很多人认识高杉都是在电视台财经频道节目担任客座嘉宾,侃侃而谈的他,高杉还是华铭智能的独立董事。三、总结作为一位如此会投资的商业人,居然被发现溺死在黄浦江中,不知他到底遭遇了什么?晨会在失踪前夜溺死在江中,但不论是什么原因?都希望他在另一个地方能够好好的生活。

上海私募基金公司名录

名录如下:1.南方基金,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3月6日,为国内首批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三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成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行业的起始标志。南方基金继发起、设立、管理国内首只证券投资基金之后,又首批获得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目前公司业务覆盖公募基金、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一对一理财、一对多专户理财。公司管理着17只公募基金,4个全国社保基金组合,企业年金签约客户超过70家。公司管理的公募基金包括15只开放式基金和2只封闭式基金,覆盖股票、、保本、货币市场基金等各种风险收益。2.天弘基金,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8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全国性公募基金管理公司之一2014年年底,天弘基金公募资产管理规模5898亿元,排名行业第一。2013年,天弘基金通过推出首只互联网基金——天弘增利宝货币基金(余额宝),改变了整个基金行业的新业态。截至2014年年末,余额宝规模5789亿元,稳居国内最大单只基金。天弘基金旗下共有48只公募基金,产品覆盖偏股混合型、偏债混合型、型、货币型以及指数型等各类风险收益特征产品3.嘉实基金,嘉实基金成立于1999年3月,是国内最早成立的10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于2002年底被选为全国首批投资管理人。2005年6月德意志资产管理公司参股嘉实,使嘉实成为目前国内最大的合资基金公司之一。2005年8月嘉实被选为首批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4.华夏基金,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4月9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全国性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华夏基金定位于综合性、全能化的资产管理公司,服务范围覆盖多个资产类别、行业和地区,构建了以公募基金和机构业务为核心,涵盖华夏、华夏资本、华夏财富的多元化资产管理平台。公司以专业、严谨的投资研究为基础,为投资人提供投资理财产品和服务。5.易方达基金,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4月17日,是中国内地综合性资产管理公司,截至2015年年底,公司总资产管理规模为9600多亿人民币,其中公募基金资产规模为5760亿人民币,居于基金行业前三 ,非货币基金管理规模2524亿元,业内排名第一;社保及企业年金管理规模排名第五;专户管理规模1442亿元,排名第五。6.广发基金,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8月5日,总部设在广州,公司注册资本金1.2亿元人民币。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强大的资源优势、严谨科学的管理体系、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坚持"简单、透明、务实、高效"的经营理念,致力成为品牌突出、信誉优良、特色鲜明的基金管理公司,为投资者谋求长期稳定的收益。7.富国基金,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首批十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2003年,加拿大历史最悠久的银行——加拿大蒙特利尔银行(BMO)参股富国基金,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又成为国内首批成立的十家基金公司中第一家外资参股的基金管理公司。8.汇添富基金,汇添富基金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三家实力雄厚、声誉卓越的集团联合发起设立。汇添富的资产管理规模自成立以来保持了较好的稳健快速增长,稳定位于业内排名前列。汇添富始终坚持客户利益至上的原则,不断努力提升客户服务能力和改善客户服务体验,力求为广大投资者提供高效贴心的专业理财服务。通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汇添富致力于经过长期艰苦不懈的奋斗,稳步发展成为中国最佳的资产管理公司之一。9.国泰基金,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3月,是国内首批规范成立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具有公募基金、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和合格境内机构投资人资格,是业内为数不多的具有全牌照的基金管理公司。10.华安基金,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8]20号文批准于1998年6月设立,是国内首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公司总部位于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

东证融汇是私募基金吗

是。同时公司坚持多元化发展,积极开展对外投资业务,已设立东证融通私募基金子公司、东证融达另类投资子公司、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子公司等,所以是私募基金。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位于上海市,是一家以从事资本市场服务为主的企业。

《证券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投资》哪个更好考

差不多的,私募是才加的所以可能会相对难一点,2016年4月基金从业统考考前中投创对基金业协会的喊话,要求区别对待证券私募这些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基金从业者。原先的科目二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与私募基金从业者工作相差较大,存在不少“怨念”。  基金业协会此后表明:为了适应行业发展和人才储备需要,下一步基金业协会将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形式和科目,积极组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含创业投资基金)的考试大纲和教材编写。  科目三的增设正是对中投创呼吁的政策落实,等于是细化了基金基础知识考试的内容,新增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考试,将使私募股权投资(含创业投资)基金从业人员更具专业性。投资还是要到一些正规的平台,像腾讯众创空间中国基金业协会2016年2月5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人员基金从业资格相关要求如下  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其高管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等)均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从事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至少2名高管人员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合规风控负责人不得从事投资业务。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和公司债有区别吗

一、性质不同1、中小企业私募债其属于私募债的发行,不设行政许可。2、公司债是股份公司为筹措资金以发行债券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募集的债。二、发行条件不同1、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规模不受净资产的40%的限制。需提交最近两年经审计财务报告,但对财务报告中的利润情况无要求,不受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的限制。2、公司债:(1)企业性质:公司制企业。(2)规模:现由于申报企业多,实际操作中企业净资产应在15亿元以上。(3)盈利:前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4)评级:经资信评级机构评级,债券信用级别良好。(5)募集资金投向:由公司根据经营需要确定,筹集资金可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更新改造、调整公司负债结构、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支持公司并购和资产重组等等。(6)担保:发债企业需由金融机构或上级母公司(主要投资主体)提供担保。三、优点不同1、中小企业私募债:(1)中小企业私募债是一种便捷高效的融资方式。(2)中小企业私募债是发行审核采取备案制,审批周期更快。(3)中小企业私募债募集资金用途相对灵活,期限较银行贷款长,一般为两年。(4)中小企业私募债综合融资成本比信托资金和民间借贷低,部分地区还能获得政策贴息。2、公司债:(1)利率、费用低:利率较同期银行贷款低约两个百分点左右。发行费用主要包括保荐及承销费用、审计师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推介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等。从已发行的公司债来看,发行费用一般不超过筹资金额的2%(每年均摊0.2%左右)。(2)期限长:5-10年。(3)发行额度大:发行额度为净资产的40%,最高可达几亿、几十亿甚至上百亿人民币。(4)提升企业形象及知名度,为企业开辟了低成本的融资渠道。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司债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小企业私募债

私募债属于公司债还是企业债

企业债。私募企业债券的发行范围很小,其投资者大多数为银行或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企业。私募债,是指以中小微型企业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预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一种公司债券,它非公开发行,所以属于私募债的发行,不设行政许可。

私募债属于公司债还是企业债

公司债。私募债,是指以中小微型企业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预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一种公司债券,属于公司债。债券,是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券。企业债券代表着发债企业和投资者之间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监管,规范市场行为,强化风险管控,根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是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及其依法设立的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子公司。第三条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相关销售机构不得违规销售资产管理计划,不得存在不适当宣传、误导欺诈投资者以及以任何方式向投资者承诺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资产管理合同及销售材料中存在包含保本保收益内涵的表述,如零风险、收益有保障、本金无忧等;  (二)资产管理计划名称中含有“保本”字样;  (三)与投资者私下签订回购协议或承诺函等文件,直接或间接承诺保本保收益;  (四)向投资者口头或者通过短信、微信等各种方式承诺保本保收益;  (五)向非合格投资者销售资产管理计划,明知投资者实质不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仍予以销售确认,或者通过拆分转让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或其收益权、为投资者直接或间接提供短期借贷等方式,变相突破合格投资者标准;  (六)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者人数超过200人,或者同一资产管理人为单一融资项目设立多个资产管理计划,变相突破投资者人数限制;  (七)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方式,布告、传单、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载体,向不特定对象宣传具体产品,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和销售机构通过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官网、客户端等互联网媒介向已注册特定对象进行宣传推介的除外;  (八)销售资产管理计划时,未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资产管理计划交易结构、当事各方权利义务条款、收益分配内容、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服务、关联交易情况等信息;  (九)资产管理计划完成备案手续前参与股票公开或非公开发行;  (十)向投资者宣传资产管理计划预期收益率;  (十一)夸大或者片面宣传产品,夸大或者片面宣传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及其管理的产品、投资经理等的过往业绩,未充分揭示产品风险,投资者认购资产管理计划时未签订风险揭示书和资产管理合同。第四条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设立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不得违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原则,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一)直接或者间接对优先级份额认购者提供保本保收益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在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合同中约定计提优先级份额收益、提前终止罚息、劣后级或第三方机构差额补足优先级收益、计提风险保证金补足优先级收益等;  (二)未对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劣后级份额认购者的身份及风险承担能力进行充分适当的尽职调查;  (三)未在资产管理合同中充分披露和揭示结构化设计及相应风险情况、收益分配情况、风控措施等信息;  (四)股票类、混合类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的杠杆倍数超过1倍,固定收益类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的杠杆倍数超过3倍,其他类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的杠杆倍数超过2倍;  (五)通过穿透核查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投资标的,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嵌套投资其他结构化金融产品劣后级份额;  (六)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名称中未包含“结构化”或“分级”字样;  (七)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的总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超过140%,非结构化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即“一对多”)的总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超过200%。第五条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开展私募资产管理业务,不得委托个人或不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为其提供投资建议,管理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职责不因委托而免除,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一)未建立或未有效执行第三方机构遴选机制,未按照规定流程选聘第三方机构;  (二)未签订相关委托协议,或未在资产管理合同及其它材料中明确披露第三方机构身份、未约定第三方机构职责以及未充分说明和揭示聘请第三方机构可能产生的特定风险;  (三)由第三方机构直接执行投资指令,未建立或有效执行风险管控机制,未能有效防范第三方机构利用资产管理计划从事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未建立利益冲突防范机制,资产管理计划与第三方机构本身、与第三方机构管理或服务的其他产品之间存在利益冲突或利益输送;  (五)向未提供实质服务的第三方机构支付费用或支付的费用与其提供的服务不相匹配;  (六)第三方机构及其关联方以其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投资于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劣后级份额。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第五章 投资运作

第五章 投资运作第二十条 募集私募证券基金,应当制定并签订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基金合同应当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四条规定。募集其他种类私募基金,基金合同应当参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四条规定,明确约定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相关事宜。第二十一条 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私募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合同约定私募基金不进行托管的,应当在基金合同中明确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第二十二条 同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不同类别私募基金的,应当坚持专业化管理原则;管理可能导致利益输送或者利益冲突的不同私募基金的,应当建立防范利益输送和利益冲突的机制。第二十三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私募基金业务,不得有以下行为:(一)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投资活动;(二)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三)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本人或者投资者以外的人牟取利益,进行利益输送;(四)侵占、挪用基金财产;(五)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六)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投资者利益的投资活动;(七)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八)从事内幕交易、操纵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交易活动;(九)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第二十四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如实向投资者披露基金投资、资产负债、投资收益分配、基金承担的费用和业绩报酬、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情况以及可能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其他重大信息,不得隐瞒或者提供虚假信息。信息披露规则由基金业协会另行制定。第二十五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及时填报并定期更新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的有关信息、所管理私募基金的投资运作情况和杠杆运用情况,保证所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发生重大事项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业协会报告。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向基金业协会报送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和所管理私募基金年度投资运作基本情况。第二十六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及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妥善保存私募基金投资决策、交易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方面的记录及其他相关资料,保存期限自基金清算终止之日起不得少于10年。查询私募产品数据可以上Beta理财师 !

基金和私募有什么不同

1 募集的对象不同公募基金的募集对象是广大普通投资者,谁都可以买。而私募基金募集的对象是特定的投资者,包括机构和个人。记得看过《天道》中,丁元英设立的私募基金,门槛至少3000W人民币才可以。所以门槛也是相对很高的。2 募集的方式不同公募基金募集资金是通过公开发售的方式进行的,可以做广告;而私募基金则是通过非公开发售的方式募集,不可以公开推广,只可以特定的场合做推广,比如:高尔夫球场,机场。3 信息披露要求不同公募基金对信息披露有非常严格的要求,其投资目标、投资组合等信息都要披露。而私募基金则对信息披露的要求很低,具有较强的保密性。4 投资限制不同公募基金在在投资品种、投资比例、投资与基金类型的匹配上有严格的限制,而私募基金的投资限制完全由协议约定。5 业绩报酬不同公募基金不提取业绩报酬,只收取管理费。而私募基金则收取业绩报酬,一般不收管理费。对公募基金来说,看重业绩是为了荣誉以及吸引更多的募集资金;而私募基金,业绩则是报酬的基础。总结私募基金是门槛较高的高端基金理财产品,和公募基金在募集对象、募集方式、信息披露、投资限制和业绩报酬等方面都有所不同。其好坏不能一概而论。但是不得不说私募基金往往能够获得超额收益。因为私募基金对于基金经理来讲是拿提成的,高达20%的业绩报酬,基金经理也很拼命。并且投资组合相当灵活,遇到机会,甚至可以ALL IN。当然,高额的收益也伴随着相应的风险。若遇到黑天鹅,也需要承受巨大的风险。公募基金就比较受限制,有规定的比例,不论牛熊都不能更改投资组合,但是这样也比较稳定,几乎不会有过高的收益,也不会有大跌的可能。比较符合广大投资者的预期。

私募股权合法吗

法律分析:私募基金只要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就是合法的。法律依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第四条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本办法的规定和审慎监管原则,对基金运作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中国证监会对基金募集的注册审查以要件齐备和内容合规为基础,以充分的信息披露和投资者适当性为核心,以加强投资者利益保护和防范系统性风险为目标。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求有关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英文资料

中文“私募基金”一词,在国外一些国家的法典和英文大词典中并没有相应的词。 私募(private placement)是相对于公募(public offering)而言,是就证券发行方法之差异,以是否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发行或公开发行证券的区别,界定为公募和私募,或公募证券和私募证券。Chinese “private solicits the fund” a word, in overseas some national statute book and English big dictionary not corresponding word. Private solicits (private placement) is opposite in male solicits (public offering) saying that is difference on the securities issue method, by whether to distribute or the public release negotiable securities difference to the social unspecific public, limits for male solicits with private solicits, or male solicits the negotiable securities and private solicits the negotiable securities.

私募一哥徐翔出狱倒计时!15岁3万入场赚百亿,股痴终归来?

一 5年前,徐翔在青岛被判入狱,刑期为5年零6个月,如今再掰掰手指算一算的话,距离徐翔出狱还有5个月,也就是2021年7月到8月这段时间。 曾经的私募一哥徐翔,重出江湖后会重返股市掀起一阵风云吗? 毫无疑问,是会的。因为徐翔是个股痴,据说在他妻子应莹临产生孩子时,徐翔不想放弃当日的交易,在交易所里指挥交易员冲锋陷阵。等到孩子出生后,徐翔把写下来的股市交易心得放在宝宝的襁褓里,说:" 我要把所有的炒股技术全部教给你。 " 所以说,连妻子在医院生产都能不关心、只专注于炒股的徐翔,肯定不会放弃他二十多年来的唯一兴趣。 那么,徐翔是怎么走上股市,又是锒铛入狱的呢?还有,他的炒股经历放到今天来看,对于我们又有什么启示? 1993年,在浙江宁波的孔雀小区的一个普通家庭里,15岁的从报纸上看到炒股可以赚钱,于是徐翔迫不及待地劝说老爸徐柏良和老妈郑素珍,让他们资助一点本金去闯荡股市。 此时的徐翔还是一个乳臭未干的初中生,他缠着父母好说歹说,父母才拿出3万来给他当本金。 但凡干大事的人在年纪轻轻的时候就出现征兆,马化腾在读书时就求着家里人给买一个天文望远镜,那会儿天文望远镜顶一个普通工薪家庭的半年收入,而 马化腾则成了全班唯一一个看过星星、火星的人。 可徐翔并没有像马化腾一样一战成名,当徐翔拿着三万块闯进股市,有着初生牛犊不怕虎般的气势,但,首战告败,徐翔立马把三万亏完了。 看着账户的钱越来越少,徐翔傻眼了。通过这次失利,徐翔总结了一下自己的错误操作,然后再向家里人要钱,这次却没有拿到钱,徐翔再次傻眼。 在无可奈何之际,徐翔的表哥借给了他十万。 这笔钱是借的,不是给的,所以徐翔这次对十万本金尤为珍惜,不敢瞎投,而是从几百只个股中慢慢筛选,天天不吃不喝研究技术面,看准了再投。 也就是在这样小心翼翼的操作中,徐翔的股市经验越来越足,每当获利或者失败,他都拿出随身携带的小本子,记下自己的一些感想,然后再用一些小钱去论证自己的想法,直到成为可行、长期获利的方法论。 此时的徐翔渐渐荒废了学业,在三年后,18岁的徐翔放弃的高考,选择了成为一个职业股民,而不是成为当时极其稀缺的大学生。 或许,在徐翔的心中,他的生活就是股市,不然他不会除了吃喝拉撒,把全部的时间全部用在研究股市上。 这跟当时沉迷网络的小年轻人,白天黑夜就对着一副电脑,玩 游戏 聊天,有些人就此堕落,而有些人异军突起,成就了一番霸业。 徐翔辍学后,加入了宁波解放南路的光大证券,在那些密密麻麻的小隔子间,徐翔认识了一些职业股民,他们的投资手法极其相似,擅长短线,准抓涨停板。 于是,徐翔的身边聚集了一群有充足资金,又愿意听他号令的股民,短时间内徐翔募集了大量资金,每逢季末年末,徐翔蓄意炒作某只个股,在半山腰进场,直到两三天涨停后抛出,从中获得大量利益。 而徐翔在解放南路的四楼有着一间属于自己的交易所,他雇佣了一群人去外面打探消息,一有消息就告诉徐翔,至于徐翔买不买,卖不卖,徐翔的心中都有数,总之,他们相信徐翔,可以在短时间内从股市赚到上亿现金。 也就是因为徐翔在股市中战绩格外亮眼,吸引的一群吃瓜观众的注意,他们把以徐翔为首的这群人戏称为"涨停板敢死队",徐翔则是总舵主。 并且,从徐翔的操作手法和战绩,当时的股民还送给了徐翔这么一句话: 炒股不跟解放南,便是神仙也枉然。 简单来说就是,股民们看到徐翔买入哪只个股,就跟在后面吃香的喝辣的。 但是他们没有想到,有一天徐翔拿着镰刀,正在收割绿油油的韭菜,而韭菜正是他们自己。 二 徐翔的操作手法可以简单总结给三个字:快、准、狠。 快:徐翔派出的消息人员,长期处在一线,但凡是有点小道消息或者是重大变革,他们总是能在第一时间传递给徐翔。这是消息得快。 准:当徐翔得到消息后,从这些乱七八糟的消息准确地判断对股市和股价的影响。这是判断得准。 狠:徐翔确定要介入时,他总会在尾盘疯狂买入,直到涨停后再疯狂出货,狠赚一笔。往往徐翔操作一次,从中获利的少说几千万,多则几亿。 徐翔不断更新自己的武器库,快准狠地出击,很快就积累了数亿财富。 谁也想不到,眼前这个少年,年纪轻轻就坐拥数十亿。此时的他,手脚或许还是干净的,但是他在股市上大杀四方,屡创佳绩,一个小小的宁波已经满足不了徐翔的野心和欲望,之后徐翔举家迁往上海,成立了一家私募公司——浙熙。 宁波上海是徐翔的分界线。在宁波的他,抓涨停板,散户们跟在他后面喝汤,在上海的他,选择了另外一种投资方式,疯狂割韭菜。 也就是从这开始,徐翔一步一步走向了毁灭之路。 如果说之前的徐翔是追热点,那么现在的徐翔就是造热点。 徐翔用大量资金买入一只股票,成为这家公司的第N大股东,在董事会上提议"高转送"。也就是放出利好消息。 当一家公司放出"高转送"消息时,投资者会下意识地认为这是利好消息,因为高送转说明这家公司的业绩会持续增长,继而大量资金进入,股价上涨。 同时,在消息放出去之前,徐翔就会指挥泽熙里的交易员,操作一百多个账号在底部买入。 这样一来,、徐翔的目的就达到了,当股价攀升之时,徐翔就挥舞着镰刀开始减持,疯狂套现,疯狂出货。徐翔用这样的手法反复操作,套取了两百多亿,数都数不过来。 这简直就是"一鱼两吃"的典型案例,同时也是操作股市的"最佳典范",但要记住,这是犯法的。 而且,最大的受害者是那些消息来源延迟、没有判断能力的散户,他们辛辛苦苦攒了大半辈子的钱,一下打了水漂。 同时徐翔的操作手法,早就被人盯上了。即使他一直很相信自己,相信自己不会被抓。 三 2015年,徐翔开开心心地去宁波给奶奶过生日,没想到在奶奶享受到四代同堂的甜头时,转头送来的最大的生日"贺礼"是:徐翔被抓入狱。 随着徐翔一同入狱的,还有他的亲密战友王巍、竺勇和那些上市公司的董事长。 而到了2017年的1月,徐翔案才正式开审,徐翔对自己犯过的错误供认不韪,被判5年六个月,查封徐翔家族的210亿财产,并且处罚金110亿,没收违法所得93亿。 徐翔后来的作案手法跟大型基金的做空很相似。那些做空经理们向证券公司借了一些股票,在高位时卖出血赚一笔,然后散布谣言疯狂打压股价,如果上市公司退市那最好不过,做空经理稳赚不赔,若是股价疯狂下跌,他们只需购买相应的股数还给证券公司即可。 而徐翔则是在低位买入,散布谣言等待上涨,疯狂割一轮韭菜,再造热点去割下一波,总而言之,这些是不义之财。 俗话说得好, 人不配财,必有所失 。 即使徐翔用了十几年的时间创造了股市的神话,但都是幕后操作,揭开浮云之后,皆是血淋淋的、肮脏的现实。 同时随着徐翔入狱,他留给家里的只剩下一地鸡毛。 他的妻子应莹认为:徐翔的罚金应该自己给,不能用到家庭财产。因为在他们到上海后,家里就聚集了从正规渠道获得五六十亿。所以,法院不应该查封徐家的全部财产。 而唯一能解决这个问题的,就是徐翔跟应莹离婚,重新分割财产,这样一来应莹才能获得她的那一部分。 从2017年正式宣判,应莹做了徐翔大量的工作,徐翔在2019年才同意离婚,但是,离婚证书在半路上被法院截胡了:此事再议。 毕竟,这涉及到几十亿财产的分割,谁都马虎不得。而且,若是徐翔出狱后利用这些财产东山再起,搅动股市呢? 谁也说不准。但是应莹离婚的决心是显而易见的,她说: 苍天在上,我要离婚 。 回头看私募一哥徐翔在股市的风云:徐翔炒股的秘诀是利用消息面,制造利好消息。但是,他从中获取巨额利益的同时,后知后觉地踏进了法律的圈子里,从而在贪婪中疯狂,在疯狂中贪婪,直到最后留下一地鸡毛,喧嚣散尽只剩破败。

个人可以做私募基金吗

个人可以做私募基金吗   个人可以做私募基金吗,私募基金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对于金融界的人来说是经常要接触这个名词的,这个行业收入比较可观,但具体到个人的薪酬也是千差万别 ,主要看个人的能力,接下来具体看看个人可以做私募基金吗?   个人可以做私募基金吗1   个人可以做私募基金。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设立基金会,应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拓展资料:   最早的对冲基金是哪一支,这还不确定。在20世纪20年代美国的大牛市时期,这种专门面向富人的投资工具数不胜数。其中最有名的是本杰明·格雷厄姆和杰里·纽曼创立的格雷厄姆·纽曼合伙公司基金。   2006年,沃伦·巴菲特在一封致美国金融博物馆(Museum of American Finance)杂志的信中宣称,20世纪20年代的格雷厄姆·纽曼合伙公司基金是其所知最早的对冲基金,但其他基金也有可能更早出现。   在1969—1970年的经济衰退期和1973—1974年股市崩时期,很多早期的基金都损失惨重,纷纷倒闭。20世纪70年代,对冲基金一般专攻一种策略,大部分基金经理都采用做多/做空股票模型。70年代的衰退时期,对冲基金一度乏人问津,直到80年代末期,媒体报道了几只大获成功的基金,它们才重回人们的视野。   20世纪90年代的大牛市造就了一批新富阶层,对冲基金遍地开花。交易员和投资者更加关注对冲基金,是因为其强调利益一致的收益分配模式和“跑赢大盘”的投资方法。接下来的十年中,对冲基金的投资策略更加层出不穷,包括信用套利、垃圾债券、固定收益证券、量化投资、多策略投资等等。   21世纪的前十年,对冲基金再次风靡全球,2008年,全球对冲基金持有的资产总额已达1.93万亿美元。然而,2008年的信贷危机使对冲基金受到重创,价值缩水,加上某些市场流动性受阻,不少对冲基金开始限制投资者赎回。   个人可以做私募基金吗2    一、个人如何成立私募基金?   1、在某个投资领域(如股票、期货、外汇、黄金等)有非常丰富的经验,最好长时间稳定地盈利过。   2、制定包含有资金的"募集、投向、分成、风险控制等内容的说明书。   3、有一批支持你的富人,他们给你提供你想要的规模的资金。   4、有一个研究团队,密切跟踪市场的变化,制定计划。   5、有一套精密严格的系统,使你的计划能够真正执行下去。   6、由于私募处于灰色地带,应有能力化解一些意想不到的麻烦。   从小做起,量力而行,低调严谨。    二、私募基金的组织形式    1、公司式   公司式私募基金有完整的公司架构,运作比较正式和规范。目前公司式私募基金(如"某某投资公司")在中国能够比较方便地成立。半开放式私募基金也能够以某种变通的方式,比较方便地进行运作,不必接受严格的审批和监管,投资策略也就可以更加灵活。比如:   (1)设立某"投资公司",该"投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有价证券投资;   (2)"投资公司"的股东数目不要多,出资额都要比较大,既保证私募性质,又要有较大的资金规模;   (3)"投资公司"的资金交由资金管理人管理,按国际惯例,管理人收取资金管理费与效益激励费,并打入"投资公司"的运营成本;   (4)"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每年在某个特定的时点重新登记一次,进行名义上的增资扩股或减资缩股,如有需要,出资人每年可在某一特定的时点将其出资赎回一次,在其他时间投资者之间可以进行股权协议转让或上柜交易。该"投资公司"实质上就是一种随时扩募,但每年只赎回一次的公司式私募基金。   不过,公司式私募基金有一个缺点,即存在双重征税。克服缺点的方法有:   (1)将私募基金注册于避税的天堂,如开曼、百慕大等地;   (2)将公司式私募基金注册为高科技企业(可享受诸多优惠),并注册于税收比较优惠的地方;   (3)借壳,即在基金的设立运作中联合或收购一家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最好是非上市公司),并把它作为载体。    2、契约式   契约式基金的组织结构比较简单。具体的做法可以是:   (1)证券公司作为基金的管理人,选取一家银行作为其托管人;   (2)募到一定数额的金额开始运作,每个月开放一次,向基金持有人公布一次基金净值,办理一次基金赎回;   (3)为了吸引基金投资者,应尽量降低手续费,证券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根据业绩表现收取一定数量的管理费。其优点是可以避免双重征税,缺点是其设立与运作很难回避证券管理部门的审批和监管。    3、虚拟式   虚拟式私募基金表面看来像委托理财,但它实际上是按基金方式进行运作。比如,虚拟式私募基金在设立和扩募时,表面上是与每个客户签定委托理财协议,但这些委托理财帐户是合在一起进行基金式运作,在买入和赎回基金单元时,按基金净值进行结算。具体的做法可以是:   (1)每个基金持有人以其个人名义单独开立分帐户;   (2)基金持有人共同出资组建一个主帐户;   (3)证券公司作为基金的管理人,统一管理各帐户,所有帐户统一计算基金单位净值;   (4)证券公司尽量使每个帐户的实际市值与根据基金单位的净值计算的市值相等,如果二者不相等,在赎回时由主帐户与分帐户的资金差额划转平衡。   虚拟式的优点是,可以规避证券管理部门对基金设立与运作方面的审批与监管,设立灵活,并避免了双重征税。缺点是依然没有摆脱委托理财的束缚,在资金筹集上需要法律上的进一步规范,在资金运作上依然受到证券管理部门对券商的监管,在资金规模扩张上缺乏基金的发展优势。    4、组合式   为了发挥上述3种组织形式的优越性,可以设立一个基金组合,将几种组织形式结合起来。组合式基金有4种类型:   (1)公司式与虚拟式的组合;   (2)公司式与契约式的组合;   (3)契约式与虚拟式的组合;   (4)公司式、契约式与虚拟式的组合。    三、中国私募基金发展三大路径   私募基金是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者,根据其内涵一般可以分为对冲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也可称为风险投资基金)三种。我国私募基金通常专指从事与证券市场投资的、非公募形成的机构投资者。   个人可以做私募基金吗3    一、个人怎么发行私募基金   (一)设立投资企业或公司发行一只私募基金,首先要有一个“私募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担任。   在我国,大部分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公司制的,只有少部分采取有限合伙制。    (二)在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履行登记手续。否则,不得从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活动。   私募行业由证监会监管,由证监会委托基金业协会负责私募的登记备案。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登记备案所需要上报的材料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股东或合伙人基本信息、管理基金信息等。   (三)准备尽职调查材料   私募机构要发产品,势必要和外部各种形形色色的机构打交道,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等经纪商、信托公司或公募基金等通道方,银行或者三方销售平台等资金方、销售渠道等。在产品筹备期,这些涉及的机构都会对私募管理人进行尽职调查,需要管理人提供相关材料。   尽职调查的内容一般包括:公司概况、投资流程和风控制度、投资理念、投资策略、历史业绩、交易记录和获奖情况等。    (四)产品结构设计   产品设计可分为结构化产品和非结构化产品设计。   1、结构化产品。在结构化产品中,产品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型,每一类份额有不同的权利和义务。最常见的结构化产品分为优先级和劣后级(又称B级、风险级、普通级)两类份额   由劣后级资金为优先级资金承担所有损失或者由劣后级资金来确保优先级的固定收益。通过结构化的设计,优先级资金一般享有优先分配产品利润的权利和本金安全的保障,而劣后级资金在承担产品的大部分或全部的风险的同时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   2、管理型(非结构化)产品。在管理型(非结构化)产品中,所有份额享有相同的权利,承担相同的风险。比起结构化产品,更多的基金管理人还是更青睐管理型产品,因为管理型产品没有为优先级保本保收益的压力,压力更小,操作更自如。    (五)确定发行通道   目前,私募发行的通道主要有信托通道、公募专户通道、私募备案自主发行、有限合伙等。    (六)选择销售渠道   产品的结构和发行渠道确定后,产品要最终成立还要解决产品资金来源的问题。目前私募基金主要的销售渠道有基金管理人自行销售、经纪商销售、三方平台销售、银行销售等。根据实际情况不同可以选择只通过其中的某一种渠道销售,或是同时借助多个渠道进行销售。除了自行销售外,其他的渠道方一般都会收取一定的销售费用,费用高低会根据具体的情况而定。    (七)产品备案登记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私募及基金募集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进行备案   并根据私募基金的主要投资方向注明基金类别,填报基金名称、资本规模、投资者、基金合同等信息。私募基金备案材料完备且符合要求的基金业协会应当自收齐备案材料之日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公示私募基金的基本情况。    二、投资管理公司可以发行私募基金吗?   首先,狭义上的创投企业的投资资金来源于创投企业本身,即其投资财产可以为企业的固有财产;私募基金来源于各合格投资者、基金财产系独立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的,且禁止混同、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财产权利。   目前,我国对设立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和发行私募基金不设行政审批,实行监管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根据今年4月份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机构可以自行募集其设立的私募基金,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已成为中国基金业协会会员的机构可以受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委托募集私募基金。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私募基金的募集活动。

山西融金振兴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属于个人吗

山西融金振兴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属于个人,而是一种企业主体形式。私募基金是指向一些限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证券投资基金,它以专业投资和管理为核心,通过对股票、债券、衍生工具等多种投资产品组合运作,在不同投资市场条件下寻求资产增值。在我国,私募基金有多种组织形式,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等。山西融金振兴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则是一种以有限合伙方式组建的基金,相应的合伙人则分为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有管理义务,承担无限责任;而有限合伙人只需承担其认缴出资额的责任并没有管理权力,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相关规定,有限合伙人的个人财产不受基金债务影响,即为受到商业保护的群体。

深圳市融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怎么样?

基金管理人全称(中文) 深圳市融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编号 P1034204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3003599971347 登记时间 2016-10-09 成立时间 2016-02-01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翠湾社区福强路4001号文化创意园310栋五层502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南路东方明珠科技大厦6楼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1,000 实缴资本(万元)(人民币) 1,000 注册资本实缴比例 100% 企业性质 内资企业 机构类型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 业务类型 私募证券投资基、私募证券投资类FOF基金 全职员工人数:13取得基金从业人数::13机构网址 是否为符合提供投资建议条件的第三方机构 是 管理规模区间 0-5亿元 机构信息最后更新时间 2022-06-27 存在长期处于清算状态基金:指私募基金管理人存在提交清算开始后超过6个月未完成清算的私募基金。这家管理人从公开数据查看,从成立至今共计发行基金产品高达41支,而且每个基金产品的当月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都提交的很及时。可以说正经经营的管理人公司发行的基金都不会很少。所以表面看这家公司还不错,仅代表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到您。

发行私募基金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一、设立私募基金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应当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一) 实缴资本或者实际缴付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二) 自行募集并管理或者受其他机构委托管理的产品中,投资于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基金份额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规模累计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三) 有两名符合条件的持牌负责人及一名合规风控负责人;(四) 有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在金融监管、工商、税务等行政机关以及商业银行、自律管理等机构无不良诚信记录。(五)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创业投资管理机构等符合登记条件的,应当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私募基金的发行的注意事项1.私募基金(Private Fund)是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群体募集的资金。与之对应的公募基金(Public Fund)是向社会大众公开募集的资金。人们平常所说的基金主要是共同基金,即证券投资基金。2.证券投资的分析方法主要有如下三种:基本分析、技术分析、演化分析,其中基本分析主要应用于投资标的物的选择上,技术分析和演化分析则主要应用于具体投资操作的时间和空间判断上,作为提高投资分析有效性和可靠性的重要补充。广义的私募基金除指证券投资基金外,还包括私募股权基金。3.在中国金融市场中常说的“私募基金”或“地下基金”,往往是指相对于受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定投资人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证券投资基金而言,是一种非公开宣传的,私下向特定投资人募集资金进行的一种集合投资。其方式基本有两种,一是基于签订委托投资合同的契约型集合投资基金,二是基于共同出资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集合投资基金。4.基金按是否面向一般大众募集资金分为公募与私募,按主投资标的又可分为证券投资基金(标的为股票),期货投资基金(标的为期货合约)、货币投资基金(标的为外汇)、黄金投资基金(标的为黄金)、FOF fund of fund(基金投资基金,标的为PE与VC基金),REITS 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房地产投资基金,标的为房地产),TOT trust of trust (信托投资基金,标的为信托产品),对冲基金(又叫套利基金,标的为套利空间),以上这么多基金形态,很多都是西方国家有,在中国只有此类概念而并无实体(私募由于不受政策限制,投资标的灵活,所以私募是有的)。5.中国所谓的基金准确应该叫证券投资基金,例如大成、华夏、嘉实、交银施罗德等,这些公募基金受证监会严格监管,投资方向与投资比例有严格限制,它们大多管理数百亿以上资金。6.私募在中国是受严格限制的,因为私募很容易成为“非法集资”,两者的区别就是:是否面向一般大众集资,资金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如果募集人数超过50人,并转移至个人账户,则定为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是极严重经济犯罪,可判死刑,如浙江吴英、德隆唐万新、美国麦道夫。7.私募房地产投资基金(现较少,如金诚资本、星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即PE,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以IPO为目的,如鼎辉,弘毅、KKR、高盛、凯雷、汉红)、私募风险投资基金(即VC,风险大,如联想投资、软银、IDG)

中小企业私募债是不是没有了

2015年1月15日,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扩大发行主体范围,丰富债券发行方式;同时,交易所也停止了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备案;于是,2015年2月后,市场再没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

私募信托产品,一般的普通投资公司能够代销承销吗

投资银行是主要从事证券发行、承销、交易、企业重组、兼并与收购、投资分析、风险投资、项目融资等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资本市场上的主要金融中介。 投资银行是证券和股份公司制度发展到特定阶段的产物,是发达证券市场和成熟金融体系的重要主体,在现代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沟通资金供求、构造证券市场、推动企业并购、促进产业集中和规模经济形成、优化资源配置等重要作用。 由于投资银行业的发展日新月异,对投资银行的界定也显得十分困难。投资银行是美国和欧洲大陆的称谓,英国称之为商人银行,在日本则指证券公司。国际上对投资银行的定义主要有四种: 第一种:任何经营华尔街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都可以称为投资银行。 第二种:只有经营一部分或全部资本市场业务的金融机构才是投资银行。 第三种:把从事证券承销和企业并购的金融机构称为投资银行。 第四种:仅把在一级市场上承销证券和二级市场交易证券的金融机构称为投资银行。 投资银行是与商业银行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是现代金融业适应现代经济发展形成的一个新兴行业。它区别于其他相关行业的显著特点是,其一,它属于金融服务业,这是区别一般性咨询、中介服务业的标志;其二,它主要服务于资本市场,这是区别商业银行的标志;其三,它是智力密集型行业,这是区别其他专业性金融服务机构的标志。编辑本段投资银行的起源和发展 在美国,投资银行往往有两个来源:一是由商业银行分解而来,典型的例子如摩根士丹利;二是由证券经纪人发展而来,典型的例子如美林证券。美国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的分离发生在1929年的大股灾之后,当时联邦政府认为投资银行业务有较高的风险,禁止商业银行利用储户的资金参加投行业务,结果一大批综合性银行被迫分解为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其中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摩根银行分解为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摩根士丹利以及从事商业银行业务的摩根大通。但是在欧洲,各国政府一直没有颁布这样的限制,投资银行业务一般都是由商业银行来完成的,所以形成了许多所谓的“全能银行”(Universal Bank)或商人银行(Merchant Bank),如德意志银行、荷兰银行、瑞士银行、瑞士信贷银行等等。事实证明,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由同一金融机构完成,在欧洲不但没有引起金融危机,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融资效率,降低了金融系统的风险。 投资银行业务的利润是很高的。以最常见的股票发行业务为例,投资银行一般要抽取5%-10%的佣金,也就是说,如果客户发行价值100亿美圆的股票,投资银行就要吃掉5亿-10亿美圆。债券发行业务的利润相对较少,但风险也较小。除此之外,兼并重组与破产清算是投资银行近年来的主要利润增长点,近年来欧美发生的大型兼并案,背后往往都有投资银行的推波助澜。 1990年代以后,世界投资银行的格局逐渐发生了变化。一方面,兼并风潮席卷美国金融界,出现了花旗集团、摩根大通(即JP摩根)、美国银行等大型金融集团,它们都希望进入对利润丰厚的投资银行领域;另一方面,华尔街的投资银行与证券分析业务离的太近,许多投资者和媒体认为,投资银行雇用的分析师难以保证独立性,从而对投资银行的商业道德产生了怀疑。但是,如果投资银行和证券分析业务真的完全分离,投资银行业务将成为无源之水,证券分析业务则将丧失丰厚的利润提成,两者都难以生存。相比之下,商业银行经营投资银行业务有先天优势,它可以利用与各大企业的存款、贷款关系网争取到许多客户,不用像传统的投资银行那样依靠证券分析和咨询吸引客户。商业银行拥有更充足的资金和更良好的信誉,它们主要缺乏的是投资银行领域的业务经验。编辑本段投资银行的类型 当前世界的投资银行主要有四种类型: ⑴ 独立的专业性投资银行。这种形式的投资银行在全世界范围内广为存在,美国的高盛公司、美林公司、雷曼兄弟公司、摩根·斯坦利公司、第一波士顿公司、日本的野村证券、大和证券、日兴证券、山一证券、英国的华宝公司、宝源公司等均属于此种类型,并且,他们都有各自擅长的专业方向。 ⑵ 商业银行拥有的投资银行(商人银行)。这种形式的投资银行主要是商业银行对现存的投资银行通过兼并、收购、参股或建立自己的附属公司形式从事商人银行及投资银行业务。这种形式的投资银行在英、德等国非常典型。 ⑶ 全能性银行直接经营投资银行业务。这种类型的投资银行主要在欧洲大陆,他们在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同时也从事一般的商业银行业务。 ⑷ 一些大型跨国公司兴办的财务公司。编辑本段投资银行的业务 经过最近一百年的发展,现代投资银行已经突破了证券发行与承销、证券交易经纪、证券私募发行等传统业务框架,企业并购、项目融资、风险投资、公司理财、投资咨询、资产及基金管理、资产证券化、金融创新等都已成为投资银行的核心业务组成。 ⑴ 证券承销。证券承销是投资银行最本源、最基础的业务活动。投资银行承销的职权范围很广,包括本国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政府机构发行的债券、企业发行的股票和债券、外国政府和公司在本国和世界发行的证券、国际金融机构发行的证券等。投资银行在承销过程中一般要按照承销金额及风险大小来权衡是否要组成承销辛迪加和选择承销方式。通常的承销方式有四种: 第一种:包销。这意味着主承销商和它的辛迪加成员同意按照商定的价格购买发行的全部证券,然后再把这些证券卖给它们的客户。这时发行人不承担风险,风险转嫁到了投资银行的身上。 第二种:投标承购。它通常是在投资银行处于被动竞争较强的情况下进行的。采用这种发行方式的证券通常都是信用较高,颇受投资者欢迎的债券。 第三种:代销。这一般是由于投资银行认为该证券的信用等级较低,承销风险大而形成的。这时投资银行只接受发行者的委托,代理其销售证券,如在规定的期限计划内发行的证券没有全部销售出去,则将剩余部分返回证券发行者,发行风险由发行者自己负担。 第四种:赞助推销。当发行公司增资扩股时,其主要对象是现有股东,但又不能确保现有股东均认购其证券,为防止难以及时筹集到所需资金,甚至引起本公司股票价格下跌,发行公司一般都要委托投资银行办理对现有股东发行新股的工作,从而将风险转嫁给投资银行。 ⑵ 证券经纪交易。投资银行在二级市场中扮演着做市商、经纪商和交易商三重角色。作为做市商,在证券承销结束之后,投资银行有义务为该证券创造一个流动性较强的二级市场,并维持市场价格的稳定。作为经纪商,投资银行代表买方或卖方,按照客户提出的价格代理进行交易。作为交易商,投资银行有自营买卖证券的需要,这是因为投资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管理着大量的资产,必须要保证这些资产的保值与增值。此外,投资银行还在二级市场上进行无风险套利和风险套利等活动。 ⑶ 证券私募发行。证券的发行方式分作公募发行和私募发行两种,前面的证券承销实际上是公募发行。私募发行又称私下发行,就是发行者不把证券售给社会公众,而是仅售给数量有限的机构投资者,如保险公司、共同基金等。私募发行不受公开发行的规章限制,除能节约发行时间和发行成本外,又能够比在公开市场上交易相同结构的证券给投资银行和投资者带来更高的收益率,所以,近年来私募发行的规模仍在扩大。但同时,私募发行也有流动性差、发行面窄、难以公开上市扩大企业知名度等缺点。 ⑷ 兼并与收购。企业兼并与收购已经成为现代投资银行除证券承销与经纪业务外最重要的业务组成部分。投资银行可以以多种方式参与企业的并购活动,如:寻找兼并与收购的对象、向猎手公司和猎物公司提供有关买卖价格或非价格条款的咨询、帮助猎手公司制定并购计划或帮助猎物公司针对恶意的收购制定反收购计划、帮助安排资金融通和过桥贷款等。此外,并购中往往还包括“垃圾债券”的发行、公司改组和资产结构重组等活动。 ⑸ 项目融资。项目融资是对一个特定的经济单位或项目策划安排的一揽子融资的技术手段,借款者可以只依赖该经济单位的现金流量和所获收益用作还款来源,并以该经济单位的资产作为借款担保。投资银行在项目融资中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它将与项目有关的政府机关、金融机构、投资者与项目发起人等紧密联系在一起,协调律师、会计师、工程师等一起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进而通过发行债券、基金、股票或拆借、拍卖、抵押贷款等形式组织项目投资所需的资金融通。投资银行在项目融资中的主要工作是:项目评估、融资方案设计、有关法律文件的起草、有关的信用评级、证券价格确定和承销等。 ⑹ 公司理财。公司理财实际上是投资银行作为客户的金融顾问或经营管理顾问而提供咨询、策划或操作。它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根据公司、个人、或政府的要求,对某个行业、某种市场、某种产品或证券进行深入的研究与分析,提供较为全面的、长期的决策分析资料;第二类是在企业经营遇到困难时,帮助企业出谋划策,提出应变措施,诸如制定发展战略、重建财务制度、出售转让子公司等。 ⑺ 基金管理。基金是一种重要的投资工具,它由基金发起人组织,吸收大量投资者的零散资金,聘请有专门知识和投资经验的专家进行投资并取得收益。投资银行与基金有着密切的联系。首先,投资银行可以作为基金的发起人,发起和建立基金;其次,投资银行可作为基金管理者管理基金;第三,投资银行可以作为基金的承销人,帮助基金发行人向投资者发售受益凭证。 ⑻ 财务顾问与投资咨询。投资银行的财务顾问业务是投资银行所承担的对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的一系列证券市场业务的策划和咨询业务的总称。主要指投资银行在公司的股份制改造、上市、在二级市场再筹资以及发生兼并收购、出售资产等重大交易活动时提供的专业性财务意见。投资银行的投资咨询业务是连结一级和二级市场、沟通证券市场投资者、经营者和证券发行者的纽带和桥梁。习惯上常将投资咨询业务的范畴定位在对参与二级市场投资者提供投资意见和管理服务。 ⑼ 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是指经过投资银行把某公司的一定资产作为担保而进行的证券发行,是一种与传统债券筹资十分不同的新型融资方式。进行资产转化的公司称为资产证券发起人。发起人将持有的各种流动性较差的金融资产,如住房抵押贷款、信用卡应收款等,分类整理为一批资产组合,出售给特定的交易组织,即金融资产的买方(主要是投资银行),再由特定的交易组织以买下的金融资产为担保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用于收回购买资金。这一系列过程就称为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的证券即资产证券为各类债务性债券,主要有商业票据、中期债券、信托凭证、优先股票等形式。资产证券的购买者与持有人在证券到期时可获本金、利息的偿付。证券偿付资金来源于担保资产所创造的现金流量,即资产债务人偿还的到期本金与利息。如果担保资产违约拒付,资产证券的清偿也仅限于被证券化资产的数额,而金融资产的发起人或购买人无超过该资产限额的清偿义务。 ⑽ 金融创新。根据特性不同,金融创新工具即衍生工具一般分为三类:期货类、期权类、和调期类。使用衍生工具的策略有三种,即套利保值、增加回报和改进有价证券的投资管理。通过金融创新工具的设立与交易,投资银行进一步拓展了投资银行的业务空间和资本收益。首先,投资银行作为经纪商代理客户买卖这类金融工具并收取佣金;其次,投资银行也可以获得一定的价差收入,因为投资银行往往首先作为客户的对方进行衍生工具的买卖,然后寻找另一客户作相反的抵补交易;第三,这些金融创新工具还可以帮助投资银行进行风险控制,免受损失。金融创新也打破了原有机构中银行和非银行、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之间的界限和传统的市场划分,加剧了金融市场的竞争。 ⑾ 风险投资。风险投资又称创业投资,是指对新兴公司在创业期和拓展期进行的资金融通,表现为风险大、收益高。新兴公司一般是指运用新技术或新发明、生产新产品、具有很大的市场潜力、可以获得远高于平均利润的利润、但却充满了极大风险的公司。由于高风险,普通投资者往往都不愿涉足,但这类公司又最需要资金的支持,因而为投资银行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投资银行涉足风险投资有不同的层次:第一,采用私募的方式为这些公司筹集资本;第二,对于某些潜力巨大的公司有时也进行直接投资,成为其股东;第三,更多的投资银行是设立“风险基金”或“创业基金”向这些公司提供资金来源。编辑本段投资银行的组织结构 一般而言,一个投资银行采用的组织结构是与其内部的组建方式和经营思想密切相关的。现代投资银行的组织结构形式主要有三种。 ⑴ 合伙人制。合伙人公司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人拥有公司并分享公司利润,合伙人即为公司主人或股东的组织形式。其主要特点是:合伙人共享企业经营所得,并对经营亏损共同承担无限责任;它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参与经营,也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自负盈亏;合伙人的组成规模可大可小。 ⑵ 混合公司制。混合公司通常是由在职能上没有紧密联系的资本或公司相互合并而形成规模更大的资本或公司。本世纪六十年代以后,在大公司生产和经营多元化的发展过程中,投资银行是被收购或联合兼并成为混合公司的重要对象。这些并购活动的主要动机都是为了扩大母公司的业务规模,在这一过程中,投资银行逐渐开始了由合伙人制向现代公司制度的转变。 ⑶ 现代公司制。现代公司制度赋予公司以独立的人格,其确立是以企业法人财产权为核心和重要标志的。法人财产权是企业法人对包括投资和投资增值在内的全部企业财产所享有的权利。法人财产权的存在显示了法人团体的权利不再表现为个人的权利。现代公司制度使投资银行在资金筹集、财务风险控制、经营管理的现代化等方面都获得较传统合伙人制所不具备的优势。编辑本段投资银行的起源与沿革 现代意义上的投资银行产生于欧美,主要是由十八、十九世纪众多销售政府债券和贴现企业票据的金融机构演变而来的。投资银行的早期发展主要得益于以下四方面因素。 ⑴ 贸易活动的日趋活跃。伴随着贸易范围和金额的扩大,客观上要求融资信用,于是一些信誉卓越的大商人便利用其积累的大量财富成为商人银行家,专门从事融资和票据承兑贴现业务,这是投资银行产生的根本原因。 ⑵ 证券业的兴起与发展。证券业与证券交易的飞速发展是投资银行业迅速发展的催化剂,为其提供了广阔的发展天地。投资银行则作为证券承销商和证券经纪人逐步奠定了其在证券市场中的核心地位。 ⑶ 基础设施建设的高潮。资本主义经济的飞速发展给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造成了巨大的压力,为了缓解这一矛盾,十八、十九世纪欧美掀起了基础设施建设的高潮,这一过程中巨大的资金需求使得投资银行在筹资和融资过程中得到了迅猛的发展。 ⑷ 股份公司制度的发展。股份制的出现和发展,不仅带来了西方经济体制中一场深刻的革命,也使投资银行作为企业和社会公众之间资金中介的作用得以确立。 20世纪前期,西方经济的持续繁荣带来了证券业的高涨,把证券市场的繁华交易变成了一种狂热的货币投机活动。商业银行凭借其雄厚的资金实力频频涉足于证券市场,甚至参与证券投机;同时,各国政府对证券业缺少有效的法律和管理机构来规范其发展,这些都为1929—1933年的经济危机埋下了祸根。 经济危机直接导致了大批投资银行的倒闭,证券业极度萎靡。这使得各国政府清醒地认识到:银行信用的盲目扩张和商业银行直接或间接地卷入风险很大的股票市场对经济安全是重大的隐患。1933年后,美英等国将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业务分开,并进行分业管理,从此,一个崭新的独立的投资银行业在经济危机的萧条中崛起。 经过经济危机后近三十年的调整,投资银行业再次迎来了飞速的发展。七十年代以来,抵押债券、一揽子金融管理服务、杠杆收购(LBO)、期货、期权、互换、资产证券化等金融衍生工具的不断创新,使得金融行业,尤其是证券行业成为变化最快、最富革命性和挑战性的行业之一。这种创新在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投资银行、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正在绕过分业管理体制的约束,互相侵蚀对方的业务,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混业及其全球化发展的趋势已经变得十分强大。编辑本段投资银行的发展趋势 近二十年来,在国际经济全球化和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趋势下,投资银行业完全跳开了传统证券承销和证券经纪狭窄的业务框架,跻身于金融业务的国际化、多样化、专业化和集中化之中,努力开拓各种市场空间。这些变化不断改变着投资银行和投资银行业,对世界经济和金融体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并已形成鲜明而强大的发展趋势。 ⑴ 投资银行业务的多样化趋势。六、七十年代以来,西方发达国家开始逐渐放松了金融管制,允许不同的金融机构在业务上适当交叉,为投资银行业务的多样化发展创造了条件。到了八十年代,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以及金融创新工具的不断发展完善,更进一步强化了这一趋势的形成。如今,投资银行已经完全跳出了传统证券承销与证券经纪狭窄的业务框架,形成了证券承销与经纪、私募发行、兼并收购、项目融资、公司理财、基金管理、投资咨询、资产证券化、风险投资等多元化的业务结构。 ⑵ 投资银行的国际化趋势。投资银行业务全球化有深刻的原因,其一,全球各国经济的发展速度、证券市场的发展速度快慢不一,使得投资银行纷纷以此作为新的竞争领域和利润增长点,这是投资银行向外扩张的内在要求。其二,国际金融环境和金融条件的改善,客观上为投资银行实现全球经营准备了条件。早在六十年代以前,投资银行就采用与国外代理行合作的方式帮助本国公司在海外推销证券或作为投资者中介进入国外市场。到了七十年代,为了更加有效的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各大投资银行纷纷在海外建立自己的分支机构。八十年代后,随着世界经济、资本市场的一体化和信息通讯产业的飞速发展,昔日距离的限制再也不能成为金融机构的屏障,业务全球化已经成为投资银行能否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领制高点的重要问题。 ⑶ 投资银行业务专业化的趋势。专业化分工协作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必然要求,在整个金融体系多样化发展过程中,投资银行业务的专业化也成为必然,各大投资银行在业务拓展多样化的同时也各有所长。例如,美林在基础设施融资和证券管理方面享有盛誉、高盛以研究能力及承销而闻名、所罗门兄弟以商业票据发行和公司购并见长、第一波士顿则在组织辛迪加和安排私募方面居于领先。 ⑷ 投资银行集中化的趋势。五、六十年代,随着战后经济和金融的复苏与成长,各大财团的竞争与合作使得金融资本越来越集中,投资银行也不例外。近年来,由于受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业务竞争,如收益债券的运销、欧洲美元辛迪加等,更加剧了投资银行业的集中。在这种状况下,各大投资银行业纷纷通过购并、重组、上市等手段扩大规模。例如美林与怀特威尔德公司的合并、瑞士银行公司收购英国的华宝等。大规模的并购使得投资银行的业务高度集中,1987年美国25家较大的投资银行中,其中最大的3家、5家、10家公司分别占市场证券发行的百分比为41.82%、64.98%、87.96%。编辑本段投资银行在中国 我国的投资银行业务是从满足证券发行与交易的需要不断发展起来的。从我国的实践看,投资银行业务最初是由商业银行来完成的,商业银行不仅是金融工具的主要发行者,也是掌管金融资产量最大的金融机构。八十年代中后期,随着我国开放证券流通市场,原有商业银行的证券业务逐渐被分离出来,各地区先后成立了一大批证券公司,形成了以证券公司为主的证券市场中介机构体系。在随后的十余年里,券商逐渐成为我国投资银行业务的主体。但是,除了专业的证券公司以外,还有一大批业务范围较为宽泛的信托投资公司、金融投资公司、产权交易与经纪机构、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咨询公司等在从事投资银行的其他业务。 我国的投资银行可以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是全国性的,第二种是地区性的,第三种是民营性的。全国性的投资银行又分为两类:其一是以银行系统为背景的证券公司;其二是以国务院直属或国务院各部委为背景的信托投资公司。地区性的投资银行主要是省市两级的专业证券公司和信托公司。以上两种类型的投资银行依托国家在证券业务方面的特许经营权在我国投资银行业中占据了主体地位。第三类民营性的投资银行主要是一些投资管理公司、财务顾问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等,他们绝大多数是从过去为客户提供管理咨询和投资顾问业务发展起来的,并具有一定的资本实力,在企业并购、项目融资和金融创新方面具有很强的灵活性,正逐渐成为我国投资银行领域的又一支中坚力量。 我国现代投资银行的业务从发展到现在只有短短不到十五年的时间,还存在着诸如规模过小、业务范围狭窄、缺少高素质专业人才、过度竞争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是,我国的投资银行业正面临着有史以来最大的市场需求,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迅速发展和不断深化,社会经济生活中对投融资的需求会日益旺盛,国有大中型企业在转换经营机制和民营企业谋求未来发展等方面也将越来越依靠资本市场的作用,这些都将为我国投资银行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投资银行:是经营资本的行业,其主要作用是为资金的使用者和供应者手中的赋闲资源提供配置和组合的中介服务,从而为双方提供资源共享所创造的收益。(它是对资本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的组合和运作) 意义:投资银行的市场中介作用是市场经济的充分体现。 伴随金融产品的衍生,投资银行业务范围有放大的趋势,特别是大的投资银行发散出来的小的投资银行机构。它在发达国家的市场中始终处于核心地位。 主要产品:金融能力(建立在对经济和业务的财务分析基础之上) 财务建议(包括适宜的利率水平、认购价格及投资者的需求预期) 主要的收入:佣金 资金的有效使用是投资银行的思维核心 投行的历程: 1.14世纪意大利商人发明的“银行承兑汇票” 2.18世纪英国伦敦成为国际金融中心,投资银行家产生 3.制造业的竞争促使了一批专门承接海外贸易和出口业务财务风险的承兑商号和商人,又称商人银行 4.美国内战期间出现的政府债券和铁路债券成为美投行的起源。(1933年《格拉斯*斯蒂格尔法》使得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的业务严格分离) 5.二战后投行依然在资金筹措和企业投资领域占有优势,但已不再是纯粹的证券承销商 五次并购: 一.19世纪60到70年代,主要是规模经营基础上的横向并购 二.20世纪20到30年代,主要是整合主产业和关联产业的产品链条,形成原材料采购机械加工和制造、市场销售等流程作业一体化系统,即纵向并购 三.20世纪50年代的混合和跨行业并购 四.20世纪80年代盛行杠杆收购,垃圾债券为企业并购提供资金支持 五.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其风险资本投资和公众化融资迅速推广和普及了新技术的应用 经营模式:分离式(中美)、全能式(德、瑞士、荷兰) 四种定义: 一.任何经营华尔街业务(银行业务、承销业务、交易业务)的银行或金融机构(广义) 二.经营一部分或全部资本市场业务的银行或金融机构(证券包销、基金管理、公司资本筹集、收购兼并、项目融资、风险资本、公司理财、财务顾问,不包括向散户出售证券、对消费者提供不动产中介和抵押、保险产品)(最佳) 三.只包括某些资本市场业务,即证券承销、兼并收购(狭义) 四.从事一级市场的证券承销和二级市场的证券交易(不和时宜) (大投行可以用第二个,小投行则限定在与资本市场有关的证券承销发行、企业融资、收购兼并) 美式投行—投行或证券公司—分业经营 分类:国别和传统习惯 英式投行—商人银行—货币市场存贷和证券承销 德式投行—综合银行—无专门的投行 规模和业务能力:国际级超大型投行、国家级、地区性投行、专业性投行 独立性投行和商业银行所控制的投行(高盛、美林、财务和业务独立性 摩根*斯坦利、第一波士顿、日本野村、日兴、华宝) 综合性投行和大型跨国公司的财务公司 职能:金融中介、创造证券市场流动性、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集中、金融创新、促进产融结合和培育企业家 业务分类:传统——证券发行承销、证券经纪、做市及证券私募 现代——兼并收购、项目融资、风险资本、财务顾问 其他——投资顾问、投资咨询、资产证券化 目前在国内私募网站中私募排排网是比较好的|好买网比较倾向于公募基金|然后提供一站式高净值服务又有私募等等讯息的目前就只有金杉财富网了|希望答案对你有用哦。2011-11-2 12:4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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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荣耀杯》克而瑞证券.建设银行.证券之星首届私募实盘交易大赛不是真的前有一些证券公司或软件商及媒体举办的有奖炒股dd大赛确实是真实的,按国家有关规定,类似的活动奖金一股都不允许超过5000元。

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时,需要报送的基本信息不包括( )

【答案】:D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报送以下基本信息:①工商登 记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②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③主要股东或者合伙人名单;④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⑤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时,需报送的基本信息不包括( )。

【答案】:A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报送以下基本信息:①工商登记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②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③主要股东或者合伙人名单;④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⑤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信息。基金业协会应当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齐备后的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公告私募基金管理人名单及其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办结登记手续。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

【答案】:A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2016年2月5日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

网上私募基金怎么购买

目前银行柜台买不到私募基金产品:1、银行柜台目前禁止代销非本银行的产品,只能私下问理财经理;因为私募属于非公开发行的产品。2、私募分为:一般私募基金、契约型私募、阳光私募,建议购买阳光私募。3、阳光私募基金是由信托公司发行,去信托公司的财富中心认购较为直接。4、购买时关注管理人过往业绩及投资方向,一般为股票、债券、PE、实体项目等补充:私募基金中阳光私募比较透明,非阳光私募,关注证券基金业协会的备案信息。资料扩展:私募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证券为投资对象的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基金是以大众传播以外的手段招募,发起人集合非公众性多元主体的资金设立投资基金,进行证券投资。2014年12月31日,在保险业界,伴随2015年脚步声到来的是保险资金运用一个紧接着一个的细化方案的“落地”。元旦前夕,保监会批准保险资金设立私募基金,专项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2015年12月23日消息,17家商业银行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将被撤回。财新网报道称,多家商业银行收到银监会窗口通知,监管部门将依法撤回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资格。私募基金(Private Fund)是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群体募集的资金。与之对应的公募基金(Public Fund)是向社会大众公开募集的资金。人们平常所说的基金主要是共同基金,即证券投资基金。广义的私募基金除指证券投资基金外,还包括私募股权基金。在中国金融市场中常说的“私募基金”或“地下基金”,往往是指相对于受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定投资人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证券投资基金而言,是一种非公开宣传的,私下向特定投资人募集资金进行的一种集合投资。其方式基本有两种,一是基于签订委托投资合同的契约型集合投资基金,二是基于共同出资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集合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的运作方式是股权投资,即通过增资扩股或股份转让的方式,获得非上市公司股份,并通过股份增值转让获利。股权投资的特点包括:1.股权投资的收益十分丰厚。与债权投资获得投入资本若干百分点的利息收益不同,股权投资以出资比例获取公司收益的分红,一旦被投资公司成功上市,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获利可能是几倍或几十倍。2.股权投资伴随着高风险。股权投资通常需要经历若干年的投资周期,而因为投资于发展期或成长期的企业,被投资企业的发展本身有很大风险,如果被投资企业最后以破产惨淡收场,私募股权基金也可能血本无归。3.股权投资可以提供全方位的增值服务。私募股权投资在向目标企业注入资本的时候,也注入了先进的管理经验和各种增值服务,这也是其吸引企业的关键因素。在满足企业融资需求的同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能够帮助企业提升经营管理能力,拓展采购或销售渠道,融通企业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协调企业与行业内其他企业的关系。全方位的增值服务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亮点和竞争力所在。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是合法的吗

私募基金只要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在中国即是合法的。2014年7月11日,证监会正式公布《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对合格投资者单独列为一章明确的规定。明确私募基金的投资者金额不能低于100万元。根据新要求的“合格投资者”应该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以及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能低于100万元。投资者的个人净资产不能低于1000万元以及个人的金融资产不能低于300万元,还有就是个人的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不能低于50万元。因为考虑到企业年金、慈善基金、社保基金以及依法设立并且受到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等机构投资者均都具有比较强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私募基金管理人以及从业人员对其所管理的私募基金的充分了解,因此也被认可为合格的投资者。扩展资料:基金是有价证券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基金可以分为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两种,公募基金一般是在证券市公开发行的,私募基金是不能在证券市自由交易的怎样判断一个私募股权基金的合法性1、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否则,不得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2、参与私募的必须是合格投资人。合格投资人由证监会界定:最低认购100万,而且不允许带拖斗(不能拿亲戚朋友的钱)。这样界定,就是告诉你你得拿你全部钱的一部分来投资,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更不能拿别人的鸡蛋放在篮子里。所以但凡不考虑你是不是合格投资人就鼓动你投资的、低于100万以下的私募,基本上都是骗人的。3、私募绝对不可以公开宣传。新基金法明文规定:不可以通过报刊,电台,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参考资料:华律网

私募基金是否合法

私募基金只要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在中国即是合法的。2014年7月11日,证监会正式公布《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对合格投资者单独列为一章明确的规定。明确私募基金的投资者金额不能低于100万元。根据新要求的“合格投资者”应该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以及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能低于100万元。投资者的个人净资产不能低于1000万元以及个人的金融资产不能低于300万元,还有就是个人的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不能低于50万元。因为考虑到企业年金、慈善基金、社保基金以及依法设立并且受到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等机构投资者均都具有比较强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私募基金管理人以及从业人员对其所管理的私募基金的充分了解,因此也被认可为合格的投资者。扩展资料:基金是有价证券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基金可以分为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两种,公募基金一般是在证券市公开发行的,私募基金是不能在证券市自由交易的怎样判断一个私募股权基金的合法性1、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否则,不得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2、参与私募的必须是合格投资人。合格投资人由证监会界定:最低认购100万,而且不允许带拖斗(不能拿亲戚朋友的钱)。这样界定,就是告诉你你得拿你全部钱的一部分来投资,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更不能拿别人的鸡蛋放在篮子里。所以但凡不考虑你是不是合格投资人就鼓动你投资的、低于100万以下的私募,基本上都是骗人的。3、私募绝对不可以公开宣传。新基金法明文规定:不可以通过报刊,电台,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参考资料:华律网

私募基金在中国合法吗?

私募基金只要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在中国即是合法的。2014年7月11日,证监会正式公布《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对合格投资者单独列为一章明确的规定。明确私募基金的投资者金额不能低于100万元。根据新要求的“合格投资者”应该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以及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能低于100万元。投资者的个人净资产不能低于1000万元以及个人的金融资产不能低于300万元,还有就是个人的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不能低于50万元。因为考虑到企业年金、慈善基金、社保基金以及依法设立并且受到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等机构投资者均都具有比较强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私募基金管理人以及从业人员对其所管理的私募基金的充分了解,因此也被认可为合格的投资者。扩展资料:基金是有价证券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基金可以分为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两种,公募基金一般是在证券市公开发行的,私募基金是不能在证券市自由交易的怎样判断一个私募股权基金的合法性1、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否则,不得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2、参与私募的必须是合格投资人。合格投资人由证监会界定:最低认购100万,而且不允许带拖斗(不能拿亲戚朋友的钱)。这样界定,就是告诉你你得拿你全部钱的一部分来投资,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更不能拿别人的鸡蛋放在篮子里。所以但凡不考虑你是不是合格投资人就鼓动你投资的、低于100万以下的私募,基本上都是骗人的。3、私募绝对不可以公开宣传。新基金法明文规定:不可以通过报刊,电台,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参考资料:华律网

在我国,非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简称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 )人。

【答案】:B在我国,非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简称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200人。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且符合下列标准的单位和个人:(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2)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依法设立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视为合格投资者。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有哪些优势

看门狗财富为您解答。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优势有:首先第一是灵活公募基金对同种股票有着10%的投资比例限制,然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不受限制,一旦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发现了一个价值被低估的股票,他们可以尽可能多的去买这只股票,这就促使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花更多的精力去做企业调研,有时甚至去上市公司以高价买业绩和送配等消息;私募基金还可以做公募基金禁止操作的做衍生品和一些跨市场的套利。其次是良好的激励机制因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利润来源主要是业绩收益的分配,而不是管理费,给客户创造盈利越多,他们的收入越多,这也促使了基金管理者会想方设法地提高基金的收益率。其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在投资决策上也更占优势。比如,公募基金的研究部门发现一只有投资价值股票后,往往需要提交报告,开会讨论,风险控制部门审核再到投资总监做出决定要经过一系列流程,时间耗费很长,等做出了决定,投资时机也往往错过了。而私募基金则不用顾虑这些,发现了好的品种,他们能够更快地做出反应。其四私募做的是绝对收益而公募基金还要考虑每季度、半年以及年终的排名,对基金经理也会产生很大的压力,这些都会影响长期的稳健投资。其五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比起公募百亿的巨无霸来说资金规模较小,这样更有利于资金的进出,建仓成本要低很多。

私募基金有哪些类型?都有什么不同?

私募基金根据投资对象不同可以分为证券投资私募基金、产业私募基金、风险私募基金1、证券投资私募基金顾名思义,这是以投资证券及其他金融衍生工具为主的基金,量子基金、老虎基金、美洲豹基金等对冲基金即为典型代表。这类基金基本上由管理人自行设计投资策略,发起设立为开放式私募基金,可以根据投资人的要求结合市场的发展态势适时调整投资组合和转换投资理念,投资者可按基金净值赎回。它的优点是可以根据投资人的要求量体裁衣,资金较为集中,投资管理过程简单,能够大量采用财务杠杆和各种形式进行投资,收益率比较高等。2、产业私募基金该类基金以投资产业为主。由于基金管理者对某些特定行业如信息产业、新材料等有深入的了解和广泛的人脉关系,他可以有限合伙制形式发起设立产业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只是象征性支出少量资金,绝大部分由募集而来。管理人在获得较大投资收益的同时,亦需承担无限责任。这类基金一般有7-9年的封闭期,期满时一次性结算。3、风险私募基金它的投资对象主要是那些处于创业期、成长期的中小高科技企业权益,以分享它们高速成长带来的高收益。特点是投资回收周期长、高收益、高风险。根据组织不同可以分为公司型私募基金、契约型私募基金、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信托制私募基金1.公司式公司式私募基金有完整的公司架构,运作比较正式和规范。公司式私募基金(如"股胜投资公司")在中国能够比较方便地成立。半开放式私募基金也能够以某种变通的方式,比较方便地进行运作,不必接受严格的审批和监管,投资策略也就可以更加灵活。2.契约式契约式基金的组织结构比较简单。具体的做法可以是:(1)证券公司作为基金的管理人,选取一家银行作为其托管人;(2)募到一定数额的金额开始运作,每个月开放一次,向基金持有人公布一次基金净值,办理一次基金赎回;(3)为了吸引基金投资者,应尽量降低手续费,证券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根据业绩表现收取一定数量的管理费。其优点是可以避免双重征税,缺点是其设立与运作很难回避证券管理部门的审批和监管。3.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有限合伙企业是美国私募基金的主要组织形式。2007年6月1日,中国《合伙企业法》正式施行,一批有限合伙企业陆续组建,这些有限合伙企业主要集中在股权投资和证券投资领域。4.信托制通过信托计划,进行股权投资或者证券投资,也是阳光私募的典型形式。

私募股权基金是什么意思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非上市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投资者按照其出资份额分享投资收益,承担投资风险。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但是目前也有少部分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已上市公司的股权,另外在投资方式上亦采取债权型投资方式,不过以上只占很少部分。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对象主要是那些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的,并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熟企业,这是其与风险投资基金最大的区别。 私募是相对公募来讲的。当前我们国家的基金都是通过公开募集的,叫公募基金。如果一家基金不通过公开发行,而是在私下里对特定对象募集,那就叫私募基金。基金的募集方式有两种,一种是通过股权进行的,每个基金持有人都是基金的股东,管理人也是股东之一。另一类是契约型,持有人与管理人是契约关系,不是股权关系。当前的公募基金都是契约型的,但当前中国法律只允许公募基金采取契约方式募集。所以如果要成立私募基金,一定要采取股权方式,这样才没有法律障碍。

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哪个好考

差不多的,私募是才加的所以可能会相对难一点,2016年4月基金从业统考考前中投创对基金业协会的喊话,要求区别对待证券私募这些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基金从业者。原先的科目二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与私募基金从业者工作相差较大,存在不少“怨念”。  基金业协会此后表明:为了适应行业发展和人才储备需要,下一步基金业协会将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形式和科目,积极组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含创业投资基金)的考试大纲和教材编写。  科目三的增设正是对中投创呼吁的政策落实,等于是细化了基金基础知识考试的内容,新增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考试,将使私募股权投资(含创业投资)基金从业人员更具专业性。投资还是要到一些正规的平台,像腾讯众创空间中国基金业协会2016年2月5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人员基金从业资格相关要求如下  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其高管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等)均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从事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至少2名高管人员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合规风控负责人不得从事投资业务。

【云南代理记账】成立一家私募基金需要花多少钱看完吓一跳

创业做私募究竟要花多少钱?我们从注册公司开始,一步步梳理,跟着曼德企服走继续往下走!公司注册阶段你给自己的私募起了一个高大上的名字,然后开始了私募大佬之路。首先是注册资本金。注册资本金最好是1000万(当然也有几百万的注册资本通过备案的先例,但是你去瞧瞧那些核心高管,得足够牛X才有可能哦)。鉴于私募管理人备案的过程差不太多,我们这里只讨论证券类私募。你很快要进行管理人登记,所以实缴资本要求至少250万。然后开始公司注册。刻章、开立银行账户、做logo、开立社保公积金账户等,几千元可以搞定。不过一个悲伤的故事是:北上广深基本已经不允许注册资产管理公司。然后你需要租个办公场所。协会备案的时候,是要看你的办公楼和带logo的前台照片的,这个无法作假。建议:办公场地面积最好在150平以上,当然数字不是绝对的,主要看办公场地与公司的人员数量及发展规模相匹配。在这个行业,办公场所很重要。你以为有个办公室就可以了?想多了。你不是私募界的乔布斯,这儿也不是美利坚,在中国做私募可不能从车库里起家。正如一位知名私募的朋友所说:“你不可能挑选一个便宜的写字楼。你的投资者来了,看到你寒酸的样子,怎么会将资金放心交给你打理呢?”北上广深中心区域的豪华写字楼是私募的最爱,以帝都为例,英蓝大厦、国贸三期是每个私募基金经理的终极梦想,最好是在金融街和国贸,气质上输不起。尽量不要设在五环外(做夜盘的除外),只比四环多一环,格调已在千里之外。公司注册成功了,后面的路还长着呢。。。私募机构备案(管理人登记)阶段公司注册好了,开始去协会做私募管理人备案。私募基金备案的要求有很多,我们只罗列花钱的项目。首先是高管的资格。按相关规定,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高管均需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从事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至少2名高管应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同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应当取得该资格。然后是法律意见书,5万左右可以搞定,不过这一步就不要省钱了,不幸找到不靠谱的律所,被打回来又是一场浩劫,反反复复浪费的是时间呐,时间就是金钱呐!然后你需要一个PB服务商为你提供一系列服务(交易、托管、外包),一般按基金规模的一定比例收取,比较省心。资金募集阶段备案成功后,可以小庆祝一下,然后进入恐怖的资金募集阶段。当然所有私募都缺钱,不过你会发现你尤其缺钱,没人给你代销,你能依靠的只有客户,或者土豪朋友。你才发现你的人脉和资源贫瘠的可怕。直销团队肯定雇不起,咬咬牙找个财富管理公司,大的财富管理公司表示不约,小公司自信地说可以,但开口就要抽募集资金总量的3%-5%。还是自己找客户吧,请客户吃饭喝茶,这钱不能省。一圈下来,花出去的钱,轻松超过一平米的帝都房价。恨不得在身上贴满“我在募资”,在朋友圈推销。不好意思,你已经触犯监管法规了,私募怎么能大张旗鼓的公开推介呢?整个网站还得做足各种风险提示,加上各种特定程序,这才符合“私募”的气质。公司运作阶段一切就绪,你终于坐在了办公室的彭博终端前。然而未来的一年,你会面临一系列成本。包括但不限于:人力成本:私募基金最大的花销就是人力成本。小私募也要具备财务、风控、操盘手、营销人员。这些是底配,规模稍大的还要基金经理、研究人员、开发团队,还有前台、网络维护、营销、行政。工资支出自己算吧,小型私募的研究员(如果有)年薪十几万,好在非核心职能员工的工资水平可以控制在农民工标准。当然你也可以一人充当基金经理、研究员、交易员,客户来参观的时候让表弟在电脑前坐一会儿就可以。税费: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年审费:公司每年得年审,有限合伙型的基金产品满一年后也得找个会计师事务所发审计报告,几千到几万吧;基金业协会会员费:如果你加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每年缴纳会员费2万元。除此之外,你每年还要付出:水电费,电脑,办公费,写字楼租金。综上,一家低配私募一年的运营成本,100万元基本打不住。按照私募行业2%管理费+20%业绩提成的规矩,那2%的管理费是你的唯一依靠。奔私后,终于一步步登上了金融行业的制高点,似乎一切都挺过来了,然而你会发现,依然无法看清这个神奇的市场。但是,正如所有行业一样,幸运之神总是眷顾那些肯辛勤付出努力的人,总有一些幸运儿成就一年翻数倍的佳话,每个人都有可能站在金字塔顶。进入私募市场之后,你自己的故事,才刚刚开始??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工作前期筹划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备案的前期筹划工作,主要集中拟申请机构的前期设立上或者已有机构的前期整改上,在此我就针对一些我知道的硬性条件在这列举个一二三。1、机构名称根据协会的审核要求“申请机构的名称应当包含有“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与私募基金管理人业务属性密切相关字样。“因此,申请机构的机构名称中请务必含有“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的字样或有近似意思的字样,因为协会将他们列举出来了,就表示予以认可。当然,现在全国工商注册都在严卡此类字样,“投资咨询”就免了吧,协会不予认可,你自己怎么理解与解释也没用。2、经营范围经营范围的内容要求与机构名称的内容要求一致,这里不赘述了,但碍于工商部门归类允许使用的经营范围有限定,这里不太好发挥大家的想象力和文字水平。从实务的角度来说,“受托资产管理”是能够被协会认可,且工商部门相对放宽登记的经营范围,可以尝试使用。至于“投资咨询”等属于卖方业务类的经营范围,也不用考虑了,协会不鼓励此类业务范围存在。另外,根据协会专业化经营要求,除了那些与私募基金管理有关联的经营范围外,建议删除其他无关经营范围,比如啥“实业投资”“广告策划”??协会的专业化要求就是让机构除了私募基金管理外,其他业务都别做。总而言之,专业化是协会核查经营范围的基础。特别提醒:如机构设立后,如通过公众号、网络进行宣传,请一定要注意对外宣传业务的内容,切忌越界,协会对机构网络舆情情况有严格的要求。3、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对于股东的要求,协会这里没有明确限制,但如有涉外身份那就得注意些,毕竟这是协会明确要求核查的事项,鉴于我没有实际碰到过境外高端人士,在此不好妄议什么。涉及到民间借贷、民间融资、配资业务、小额理财、小额借贷、P2P/P2B、众筹、保理、担保、房地产开发、交易平台等业务的股东尽可能避免。这点也适用于实际控制人,哪怕只是一点点持股情况都要注意,即使不属于协会关联方的认定标准。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因为在你备案审查时,协会是要求股东穿透到自然人或国资机构,很多痕迹你是藏不住的。实际控制人一定要有,实在没有就通过董事会席位、表决权约定、协议约定的方式确认。4、注册资本与实缴资本现在公司都是认缴制了,所以我的建议注册资本是多些无妨,这也关系到机构今后的管理规模,大些无妨。如果谨慎点确实希望少些,我也建议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虽然这个协会没啥明文规定,但也是有个内部审核线。至于实缴资本,不能一分不缴,我的建议是人民币250万元以上,大家也可以视为内部线,当然多些肯定更好。同时提醒的是,完成了实缴后也最好把钱留在账上供机构日常使用,因为将来申报时是要核查到位情况。5、组织架构与高管把这个事项放在这里提,是我个人的观点,毕竟高管不好找,必须先筹划好,临时调整反而耽误事。一定要有风险控制专职人员,并设置高管职位。基金从业资格就不用说了,现在最好是有一定从业履历,而且建议是专职(尽快购置社保)。法定代表人也是一样,建议有从业履历、专职。否则在进行资格备案申报时,协会很可能会认为机构运营实践经验不足,进而要求说明如何正常展开基金的运营。至于其他高管(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监事、副总、财务总监、投资部总监)建议尽可能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且专职,如果确实没有从业资格,那就别那么早设置该高管职位,这个也是可能被协会要求整改的,别整改后再撤换多尴尬啊。6、办公场地与办公设备注册地址和实际办公地址不一致问题不大,只要具有充分真实的理由即可。但实际办公地址一定要有一定规模且独立,不宜与其他机构共同办公;办公设备一定要基本齐全。在申报时会要求上传真实的照片予以佐证(办公前台待公司LOGO的正面照与实际办公场地内部照)。转眼今年已经是证监会对私募基金开展检查的第四个年头了。从检查范围和内容上来看,可以说是越来越全面、细致。无论是宏观还是微观层面,私募行业都将面临越来越严的监管。查询各地区业务请点击:大连公司注册,济南公司注册,青岛公司注册工商注册多少钱?找曼德企服放心,公司代办安全高效,税务顾问专业,曼德企服一站式服务专家。

信托,资管计划,基金,私募基金这些有什么区别

信托、资管计划、基金、私募基金有3点不同:一、四者的实质不同:1、信托的实质:信托是一种理财方式,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信托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当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2、资管计划的实质:由专业的投资者(券商/基金子公司)进行管理。它是证券公司/基金子公司针对高端客户开发的理财服务创新产品,投资于产品约定的权益类或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的资产。3、基金的实质:指为了某种目的而设立的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主要包括信托投资基金、公积金、保险基金、退休基金,各种基金会的基金。从会计角度透析,基金是一个狭义的概念,意指具有特定目的和用途的资金。现在提到的基金主要是指证券投资基金。4、私募基金的实质:指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特定目标为投资对象的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基金是以大众传播以外的手段招募,发起人集合非公众性多元主体的资金设立投资基金,进行证券投资。二、四者的定位不同:1、信托的定位:信托是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和处分的行为。2、资管计划的定位: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带有一定的私募性质,它目标群多为中高端客户。券商设立的非限定性集合计划接受单个客户的资金不得低于10万元,而设立的限定性集合理财计划接受单个客户的资金不得低于5万元。3、基金的定位:基金是大众化的理财品种,是公募产品。4、私募基金的定位:私募基金则是通过非公开发售的方式募集,募集的对象是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包括机构和个人。三、四者的投资风险不同:1、信托的投资风险:风险低,由于信托财产具有的独立性,使得信托财产在设立信托时没有法律瑕疵,在信托期内能够对抗第三方的诉讼,保证信托财产不受侵犯,从而使信托制度具有了其他经济制度所不具备的风险规避作用。2、资管计划的投资风险:风险较低,因为资管计划具有分散风险的作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可投资的封闭式基金多种多样,单个客户选择面较窄,不能保证一定会有持有到期收益。3、基金的投资风险:投资对冲基金可以增加投资组合的多样性,投资者可以以此降低投资组合的总体风险敞口。对冲基金经理使用特定的交易策略和工具,为的就是降低市场风险,获取风险调整收益,这与投资者期望的风险水平是一致的。理想的对冲基金获得的收益与市场指数相对无关。虽然“对冲”是降低投资风险的一种手段,但是,和所有其他的投资一样,对冲基金无法完全避免风险。4、私募基金的投资风险: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伴随着高风险。股权投资通常需要经历若干年的投资周期,而因为投资于发展期或成长期的企业,被投资企业的发展本身有很大风险,如果被投资企业最后以破产惨淡收场,私募股权基金也可能血本无归。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信托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基金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私募基金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也有持仓限制吗?

私募基金大致分信托型阳光私募及纯有限合伙基金私募这两种。1、信托型私募基金的最高单只股票持仓百分比可达基金总资产的25%。纯有限合伙型的规则都是自己定的,主要LP没意见就可以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中,将“双20%”比例改为“双25%”比例限制。2、第十五条 一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同一资产的资金, 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 25%;同一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管理的全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同一资产的资金,不得超过该资产 的 25%。银行活期存款、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券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投资品种除外。单一融资主体及其关联方的非标准化资产,视为同一资产合并计算。同一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管理的全部资产管理计划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合计持有单一上市公司发 行的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资产管理计划、公募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投资组合可不受前述比例限制。3、流通受限资产不高于20%;7日内到期资产不低于10%;4、过渡期内可以新增非标,但需要在过渡期结束后达标;5、第四十四条 过渡期自本规定实施之日起至 2020年12月31日。

什么叫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法律分析:广义的私募基金除指证券投资基金外,还包括私募股权基金。在中国金融市场中常说的“私募基金”或“地下基金”,往往是指相对于受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定投资人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证券投资基金而言,是一种非公开宣传的,私下向特定投资人募集资金进行的一种集合投资。其方式基本有两种,一是基于签订委托投资合同的契约型集合投资基金,二是基于共同出资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集合投资基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八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私募基金和阳光私募基金的区别 知乎

阳光私募基金与一般私募证券基金的区别主要在于规范化,透明化,由于借助信托公司平台发行,能保证私募认购者的资金安全。阳光私募基金是指由投资顾问公司作为发起人、投资者作为委托人、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银行作为资金托管人、证券公司作为证券托管人,依据《信托法》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发行设立的证券投资类信托集合理财产品。阳光私募基金是借助信托公司发行的,经过监管机构备案,资金实现第三方银行托管,有定期业绩报告的投资于股票市场的基金。参与方及职责:一、私募基金公司作为信托公司的投资顾问,实际管理和运作资金; 二、信托公司是产品发行的法律主体,提供产品运作的平台; 三、银行作为资金托管人,保证资金的安全; 四、证券公司作为证券的托管人,保障证券的安全。阳光私募基金一般会有6到12个月的封闭期。成立之后的6个月内,不能赎回,6个月之后赎回需缴纳手续费,12个月之后赎回不用缴纳手续费。封闭期满,一般会在每个月公布一次净值并开放申赎。私募证券基金是相对于我国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定投资人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证券投资基金而言的,是指通过非公开方式向少数机构投资者和富有的个人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基金,它的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的。在这个意义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也可以称之为向特定对象募集的基金。

设立私募基金需要哪些条件

设立私募基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3、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4、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5、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6、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1)发放贷款;  (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7、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资基金管理“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  8、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9、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10、管理型基金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私募基金的运作方式

网上摘录如下: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由于缺乏严格的法律界定,对目前国内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规模无法进行准确统计。目前主要模式有以下几种:  一是目前倍受关注的阳光私募。该类基金让客户把资金交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跟私募基金管理人签署管理协议,由私募基金管理负责投资管理,而资金托管在银行。管理人购买一定的比例如20%,如此利益互通,避免由于利益不一致引起的利益输送。这种私募借助了信托法的法律基础,法律界定清晰,是规范的信托计划。与公募基金相比,此类信托在投资额度上要大很多,通常为100万起,投资品种和投资比例上要宽松很多,灵活性大为提高,但除了收取较高管理费用、认购费外,通常基金管理人还分取收益部分的20%提成。而且该基金通常只在每月某天打开申购赎回,对资金的时间要求较高。而且比公募基金相比客户如要获取同等收益,则阳光私募需高出公募基金收益30%多,这也是阳光私募面临的最大考验。  第二种是公司型基金,一般几个人出资成立一个公司,注入一笔资金,然后交给一个专业的管理公司去管理。这是现在比较流行的方式,特点是参与者必须成为股东,缺点是难以发展壮大,通常只是熟人之间发行操作。 第三种是有限合伙制,一方出钱,另一方出专业能力,共同成立一家公司,在章程中约定分配比例,不完全按照出资比例分配。  最后一种也就是最传统的方式,就是松散型私募基金,由一个人或者一个团队为有资金的客户服务,提供咨询或者代理操作,这种类型现在占私募总量的绝大部分。其合作形式也多种多样,有的以公司形式接受资金投资委托代理,有的仅以口头协议直接为客户进行帐户操作等等。  谈到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大家第一点联想到的必然是高收益,然而高收益很大程度上来源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优势。  首先第一是灵活,公募基金对同种股票有着10%的投资比例限制,然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不受限制,一旦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发现了一个价值被低估的股票,他们可以尽可能多的去买这只股票,这就促使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花更多的精力去做企业调研,有时甚至去上市公司以高价买业绩和送配等消息;私募基金还可以做公募基金禁止操作的做衍生品和一些跨市场的套利。  其次是良好的激励机制,因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利润来源主要是业绩收益的分配,而不是管理费,给客户创造盈利越多,他们的收入越多,这也促使了基金管理者会想方设法地提高基金的收益率。  其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在投资决策上也更占优势。比如,公募基金的研究部门发现一只有投资价值股票后,往往需要提交报告,开会讨论,风险控制部门审核再到投资总监做出决定要经过一系列流程,时间耗费很长,等做出了决定,投资时机也往往错过了。而私募基金则不用顾虑这些,发现了好的品种,他们能够更快地做出反应。  其四私募做的是绝对收益,而公募基金还要考虑每季度、半年以及年终的排名,对基金经理也会产生很大的压力,这些都会影响长期的稳健投资。  其五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比起公募百亿的巨无霸来说资金规模较小,这样更有利于资金的进出,建仓成本要低很多。  但私募基金同时也存在着诸多隐患:一是私募基金本身不具有合法地位;二是三方主体不合格,一旦发生争议,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当事人权利也不受法律应有的保护。比如其协议获取的利益当受到恶意侵占时也无法得到法律的只持。三是资金成本高,一些运行规模较小的基金经理,除了靠朋友间的口碑相传,为了吸引资金,有时他们需要承诺保本甚至更高的投资回报,这使得他们常采取一些并不规范的操作手法,进行着高风险的“玩火”游戏。给市场和自己都带来了更大的风险。  由于市场中充斥者形形色色良莠不齐的私募基金,其中不乏骗子公司,所以投资者在受到高利润诱惑的同时,也要好好把关合作方式并考虑考虑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切勿头脑发热、盲目轻信,从而受到不必要的损失。

私募基金投资是什么?

私募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证券为投资对象的证券投资基金。广义的私募基金除指证券投资基金外,还包括私募股权基金。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和证券基金基础知识哪个难

差不多的,私募是才加的所以可能会相对难一点,2016年4月基金从业统考考前中投创对基金业协会的喊话,要求区别对待证券私募这些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基金从业者。原先的科目二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与私募基金从业者工作相差较大,存在不少“怨念”。  基金业协会此后表明:为了适应行业发展和人才储备需要,下一步基金业协会将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形式和科目,积极组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含创业投资基金)的考试大纲和教材编写。  科目三的增设正是对中投创呼吁的政策落实,等于是细化了基金基础知识考试的内容,新增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考试,将使私募股权投资(含创业投资)基金从业人员更具专业性。投资还是要到一些正规的平台,像腾讯众创空间中国基金业协会2016年2月5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人员基金从业资格相关要求如下  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其高管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等)均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从事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至少2名高管人员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合规风控负责人不得从事投资业务。

私募基金和公募基金区别是什么

1、募集的对象不同。公募基金的募集对象是广大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的投资者。而私募基金募集的对象是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包括机构和个人。2、募集的方式不同。公募基金募集资金是通过公开发售的方式进行的,而私募基金则是通过非公开发售的方式募集,这是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最主要的区别。3、信息披露要求不同。公募基金对信息披露有非常严格的要求,其投资目标、投资组合等信息都要披露。而私募基金则对信息披露的要求很低,具有较强的保密性。4、投资限制不同。公募基金在在投资品种、投资比例、投资与基金类型的匹配上有严格的限制,而私募基金的投资限制完全由协议约定。5、业绩报酬不同。公募基金不提取业绩报酬,只收取管理费。而私募基金则收取业绩报酬,一般不收管理费。【法律依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私募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单只私募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名称中注明( )字样。①私募基金②私募基金管理③创业投资

【答案】:C考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基本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名称中标明“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字样,并在经营范围中标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等体现受托管理私募基金特点的字样。

什么叫私募基金?投资风险大吗?

私募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特定目标为投资对象的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基金是以大众传播以外的手段招募,发起人集合非公众性多元主体的资金设立投资基金,进行证券投资。投资风险大,私募基金意味着高风险,操作灵活,业绩不稳定。在中国金融市场中常说的“私募基金”或“地下基金”,往往是指相对于受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定投资人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证券投资基金而言,是一种非公开宣传的,私下向特定投资人募集资金进行的一种集合投资。扩展资料:股权投资通常需要经历若干年的投资周期,而因为投资于发展期或成长期的企业,被投资企业的发展本身有很大风险,如果被投资企业最后以破产惨淡收场,私募股权基金也可能血本无归。私募股权投资在向目标企业注入资本的时候,也注入了先进的管理经验和各种增值服务,这也是其吸引企业的关键因素。在满足企业融资需求的同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能够帮助企业提升经营管理能力,拓展采购或销售渠道,融通企业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协调企业与行业内其他企业的关系。全方位的增值服务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亮点和竞争力所在。

私募基金的种类有哪些?

私募基金种类:  1.私募证券基金  主要投资于公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2.创业投资基金  主要向处于创业各阶段的成长性企业进行股权投资的基金  3.私募股权基金  除创业投资基金以外主要投资于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权  4.其他类别私募基金  投资除证券及其衍生品和股权以外的其他领域的基金。私募基金概念:  私募基金,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两个以上投资者募集资金,为获取财务回报进行投资活动设立的投资基金。私募基金财产的投资包括买卖股票、股权、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及投资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标的。    私募基金称私人股权投资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用来指称对任何一种不能在股票市场自由交易的股权资产的投资。被动的机构投资者可能会投资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然后交由私人股权投资公司管理并投向目标公司。私募基金投资种类:  私募基金投资种类主要以杠杆收购、风险投资、成长资本、天使投资和夹层融资以及其他作为形式种类。

何为私募基金,如何参与,风险如何

什么是私募基金?私募基金(Private Fund)是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群体募集的资金。与之对应的公募基金(Public Fund)是向社会大众公开募集的资金。广义的私募基金除指证券投资基金外,还包括私募股权基金。在中国金融市场中常说的“私募基金”或“地下基金”,往往是指相对于受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定投资人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证券投资基金而言,是一种非公开宣传的,私下向特定投资人募集资金进行的一种集合投资。其方式基本有两种,一是基于签订委托投资合同的契约型集合投资基金,二是基于共同出资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集合投资基金。私募基金主要分为私募证券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其他类别私募基金等四种。其中,1.私募证券基金,主要投资于公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2. 创业投资基金,主要向处于创业各阶段的成长性企业进行股权投资的基金;3.私募股权基金,除创业投资基金以外主要投资于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权;4.其他类别私募基金,投资除证券及其衍生品和股权以外的其他领域的基金。如何参与私募基金?1.参与特定对象确定程序投资者需要做的:填写问卷调查,对自己的风险识别、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并且书面承诺已经达到合格投资的要求。2.适当参加一些产品推介会,在募集机构的帮助下,选择与自身条件相匹配的产品投资者需要做的:尽可能详细、清晰地了解产品的相关信息和自己的权利义务。比如,产品投资范围、策略、风险情况,需要交纳的费用、费率,以及自己拥有的申购、赎回、转让等权利。私募基金风险有哪些?近年来,私募爆雷事件频频发生,投资者在选择私募基金的时候,一定要关注运行机构是否合规,机构诚信是否出现了问题。建议使用目前主流的查询记帐预警软件:财查到APP,查询中基协备案私募基金及管理人、高管、资讯信息,还可以在存续期记账管理期间进行实时的信披预警,提前防范以下风险:1、信息不透明的风险由于私募基金没有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因此信息不透明是最大的私募基金风险,凡是涉及投资运作及管理的过程,例如投资方案、资金转移及项目跟踪管理等过程,都存在信息披露不充分的很大可能。2、投资者抗风险能力较低很多投资者之所以参与私募基金投资,都是看重了私募基金的高收益,但高收益的背后也对应着高风险,很多投资者并没有相应的抗风险能力,所以投资需重点关注此类私募基金风险。3、基金管理人导致的私募基金风险由于缺乏严格的行业准入标准,基金经理门内的管理能力、行业地位及市场认同度等都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同样的市场环境,一部分基金经理能够凭借精准的投资为投资者带去收益,而一部分基金经理则可能造成投资者的损失。4、较高的道德风险基金项目一般是以合伙形式成立的,但受到专业、地理及时间等因素的限制,投资者并不能有效的对项目进行监督与管理,所以道德风险也是投资者经常会遇到的私募基金风险。5、项目融资缺乏专业度项目融资一般需要很高的实务经验及专业能力等,但一些私募基金经理或管理团队能力不足,无法有效的监控、管理项目融资。6、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风险部分私募基金会通过故意夸大收益、隐瞒项目等来吸引投资者参与投资,而这些私募有很大可能是在非法吸引公众存款。虽然投资者往往被私募基金的高风险所吸引,但私募基金认购门槛高达百万,对许多投资者来讲并不是一笔小数目,所以一切可能导致私募基金风险出现的因素投资者都必须知道。

私募股权基金与私募债权投资区别有哪些

一、《私募管理办法》未禁止债权投资根据证监会颁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管理办法》”)以及基金业协会发布的《基金备案及信息更新填表说明》的规定,依据投资对象的不同,将私募投资基金区分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基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创业投资基金及其他投资基金四大类别。通常理解,债权投资基金是指以非标债权、委托贷款等方式对被投企业进行投资的私募基金,一般不包括私募投资基金直接向被投资企业发放贷款方式。《私募管理办法》第二条对于私募投资基金的投资范围,采取的是列举方式而非限定方式,同时原则规定了“投资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标的”,并未排除债权投资的范围;其次,《私募管理办法》秉承“负面清单式”原则,私募基金通过银行发放委托贷款等方式实施债权投资,并未违反中国现有法律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因此,虽然没有明确、具体的法律依据,私募投资基金开展债权投资并无不当。二、债权投资已有先例与规定虽然《私募管理办法》没有明确列举债权投资范围,但是也并非没有出处。目前仍在实施的《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第九条规定,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应当用于下列投资:“…(二)未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的股权、债权及其他财产权利;…”依据该规定,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可以通过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开展债权投资业务。在实践操作中,基金子公司的多数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也都是通过债权方式或者债权加股权等夹层方式进行对外投资。三、委托贷款方式合法合规委托贷款业务,属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经营业务之一。《贷款通则》第十二条规定,委托贷款,系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而代理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其风险由委托人承担,贷款人(即受托人)收取手续费,不得代垫资金。私募投资基金作为委托人,将其资金委托给商业银行发放委托贷款实施债权投资,在遵守《贷款通则》规定的情况下,属于合法业务模式,并未违反法律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四、非法金融活动并不包含委托贷款《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所规定的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主要是指企业违反《贷款通则》等金融管理规定,直接或变相经营借贷融资业务。《贷款通则》第六十一条规定:“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私募投资基金所开展的债权投资,一般是通过银行委托贷款方式实施的,并非私募投资基金直接与被投资企业之间开展借贷业务或变相经营借贷融资业务。因此,现有规定所禁止的非法金融活动,并不包括委托贷款等合法债权投资方式。五、企业之间直接借贷与委托贷款有所区别根据《人民法院报》2013年9月25日刊载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在全国法院商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对于企业间借贷的借款合同的效力,应当区分情况认定不同借贷行为的性质与效力:(1)对不具备从事金融业务资质,但实际经营放贷业务、以放贷收益作为企业主要利润来源的,应当认定借款合同无效。(2)对不具备从事金融业务资质的企业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所进行的临时性资金拆借行为,如提供资金的一方并非以资金融通为常业,不属于违反国家金融管制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不应当认定借款合同无效。此处讨论的借款合同效力问题,是指企业之间直接借款的合同,并不包含企业通过委托贷款发放的贷款合同。私募投资基金通过委托贷款银行发放委托贷款实施债权投资,并不在此处讨论的企业间借贷的借款合同效力的范围之内。委托贷款合同法律关系有法律依据并且得到司法确认。六、建议与理解当前国务院与证监会均强调坚持“负面清单式”监管原则,对于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减少事前许可准入,强化事中与事后监管。在目前各方对于私募投资基金能否开展债权投资存有争议或疑问的情况下,建议监管部门进一步明确意见,避免市场主体抱持观望状态,调动私募投资基金的投资积极性。

成立私募基金公司需要什么条件?有哪些政策限定?注册资本需要多少?

成立私募基金公司需要什么条件?有哪些政策限定?注册资本需要多少? 目前的私募基金以能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为准。 1、注册资本1000万 2、分类为证券投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其中证券投资需要从业人员有证券从业资格 3、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流程操作 4、最终获得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证书 补充:根据自身企业的实际情况申请对应的种类,如主要管理证券投资的,就要有从业资格等要求。 成立私募基金公司需要什么条件?有哪些政策限定?注册资本需要多少?拜托各位大神 股胜私募公司 私募基金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基金发起人、管理人必须以自有资金投入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运作的成功与否与他们的自身利益紧密相关。从国际目前通行的做法来看,基金管理者一般要持有基金3%— 5%的股份,一旦发生亏损,管理者拥有的股份将首先被用来支付参与者,因此,私募基金的发起人、管理人与基金是一个唇齿相依、荣辱与共的利益共同体,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较好地解决了公募基金与生俱来的经理人利益约束弱化、激励机制不够等弊端。 麻烦采纳,谢谢! 注册私募基金公司需要多少资金 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可釆用认缴制,但必须实际到帐现金不低于200万 注册前海私募基金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私募牌照、私募备案、私募机构注册全流程指引 上海私募基金公司的注册资本要多少? 最低注册资本五亿人名币,设立时必须一次到位一亿元人民币,可以实入20% 私募基金公司注册条件有哪些, 注册私募基金公司的条件有哪些 1:主体公司 (1)按照协会规定,主体公司必须是投资类公司,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必须有(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例如:XX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XXXX股权投资有限公司、XXX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XXXX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另外公司类型除了有限公司还可以是有限合伙企业;例如XXXX投资合伙企业、XXXX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等。另外注意经营范围不要写“投资咨询” (2)该公司不能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有关联; (3)注册资本金1000万以上,实缴25%及以上,最好是注册资本金实缴30%以上,或者注册资本金在2000万,这样有助于提供备案的通过率; (4)该主体公司不能有不良信息记录; (5)基本上现在投资公司已经无法注册,只能收购市场上不在经营的企业,据了解只有霍尔果斯可以注册; (6)注册地址 私募基金公司注册地可以和实际经营地址不一样; 2:人员 (1)股权类3名及以上高管、证券类4-5名高管;要求高管有相应从业资格; (2)高管大专以上学历,有从业资格,最好有相关金融经验; (3)高管不能在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公司任职; (4)最好有5-10的员工,组织架构有:总经理,投资部,风控部,行政部,市场部,人事部等,各1-2名员工,其中总经理,风控负责人,投资经理最好是全职,其他人员可以 *** 。 3:场地需要实际办公场地、带公司logo,律师会去做尽调,能满足公司所有员工正常办公,以及适当的办公设备;4:制度性文按照协会和公司自身情况,编写制度性文件,一般有9-23个制度性文件(切勿全盘复制其他的模板,协会现在对这方面审核很严格,要严格根据自身情况编写,有几个不重要,重要的是和自己公司相匹配)。5:牌照类型:根据中基协最新改版通知,私募基金管理人可分为下列3种,基金管理人在规划时应明确基金管理人类型及下述的基金产品类型,便于后面事项的安排。a、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b、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c、其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6:基金产品类型可分为以下9类:1)权益类基金是指根据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投资于股票或股票型基金的资产比例高于80%(含)的私募证券基金。2)固收类基金是指根据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投资于银行存款、标准化债券、债券型基金、股票质押式回购以及有预期收益率的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等金融产品的资产比例高于80%(含)的私募证券基金。3)混合类基金是指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包括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但无明确的主要投资方向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4)期货及其他衍生品类基金是指根据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主要投资于期货、期权及其他金融衍生品、先进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5)并购基金是指主要对处于重建期企业的存量股权展开收购的私募股权基金。6)房地产基金是指从事一级房地产项目开发的私募基金,包括采用夹层方式进行投资的房地产基金。7)基础设施基金是指投资于基础设施项目的私募基金,包括采用夹层方式进行投资的基础设施基金。8)上市公司定增基金是指主要投资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9)红酒艺术品等商品基金是指以艺术品、红酒等商品为投资对象的私募投资基金。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选择一个或多个,按照协会最新的反馈信息“申请业务类型建议专业化经营”建议管理人在公司团队和部门不太充分的条件下暂时只申请一种基金牌照类型,等团队扩充后再增加类型,这样通过协会审核的几率比较大。7:法律意见书:需要请专业的律所进场尽职调查,根据协会要求完成《法律意见书》,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系统中申请牌照时要递交。 注册私募基金公司注册资本要求多少 募股权基金分为三种形式:公司型私募股权基金、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和信托制私募股权基金。目前在中国的法律中还没有专门规定私募股权基金的最低注册资本。如果是成立私募股权基金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中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三万元,但是目前社会上注册资本最小的是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实际约定俗成的至少是一佰万元。公司制是一亿,信托制目前国内很少,则不知 注册私募基金公司的注册条件有哪些 注册条件跟普通的小公司差不多 做私募备案的条件是要求有可实际核查地址的 其他都是正常 采纳后可见dianhua呦 注册私募基金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多少? 你好,是上海的同仁吗 私募基金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我们帮客户都是写那么多

私募基金是什么?

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在发行证券时,可以选择不同的投资者作为发行对象,由此,可以将证券发行分为公募和私募两种形式。在中国金融市场中常说的“私募基金”,往往是指相对于受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定投资人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证券投资基金而言,是一种非公开宣传的,私下向特定投资人募集资金进行的一种集合投资。

阳光私募基金和私募证券基金的区别

阳光私募基金共有四方参与: 一、私募基金公司作为信托公司的投资顾问,实际管理和运作资金; 二、信托公司是产品发行的法律主体,提供产品运作的平台; 三、银行作为资金托管人,保证资金的安全; 四、证券公司作为证券的托管人,保障证券的安全。 一般的私募就是民间的一些投资方式。

什么是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是相对于我国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定投资人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证券投资基金而言的,是指通过非公开方式向少数机构投资者和富有的个人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基金,它的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投资基金活动,保护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和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私募基金发行条件

私募基金发行条件有:1、一般需要设定为均等份额,并且同等份额同等权益;2、要订立书面的基金合同;3、不能使用公众传播媒体形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基金;4、募集完毕后,要及时办理相关备案手续。设立私募基金流程是什么1、募集前找托管人,银行或者证券,需要看有没有托管资质;2、签署相关协议,到托管所进行开户;3、募集期跟投资者签订基金合同;4、基金备案去基金业协会备案;5、基金投资账户开立,管理人提供资料,托管人完成。法律依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一) 实缴资本或者实际缴付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二) 自行募集并管理或者受其他机构委托管理的产品中,投资于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基金份额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规模累计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三) 有两名符合条件的持牌负责人及一名合规风控负责人;(四) 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在金融监管、工商、税务等行政机关以及商业银行、自律管理等机构无不良诚信记录。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创业投资管理机构等符合登记条件的,应当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

什么是私募基金 哪些的人适合买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是通过证券备案的基金管理人私募的行为,《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合格投资者的条件如下:(一)单只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投资者转让基金份额的,受让人应当为合格投资者且基金份额受让后投资者人数应当符合本规定。  其中,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合伙企业形式设立的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50人,其他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200人。(二)合格投资者应符合三个条件:1.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2.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3.单位投资者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个人投资者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其中,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三)下列四类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2.依法设立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四)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通过汇集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应当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

私募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吗

法律分析:私募基金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基金是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群体募集的资金。与之对应的公募基金是向社会大众公开募集的资金。私募基金的规模较小,受到的限制也很多,其赢利方式并不在于管理规模的大小,而在于投资回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九十四条 非公开募集基金募集完毕,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行业协会备案。对募集的资金总额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基金,基金行业协会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非公开募集基金财产的证券投资,包括买卖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基金份额,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什么?

私募股权投资,是指向具有高成长性的非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提供相应的管理和其他增值服务,以期通过IPO或者其他方式退出,实现资本增值的资本运作的过程。私募投资者的兴趣不在于拥有分红和经营被投资企业,而在于最后从企业退出并实现投资收益。为了分散投资风险,私募股权投资通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本站简称为PE基金、私募基金或者基金)进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大型机构投资者和资金充裕的个人手中以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然后寻求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的机会,最后通过积极管理与退出,来获得整个基金的投资回报。扩展资料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期非常长,一般基金封闭的投资期为10年以上。另一方面,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不发达,因此,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人投资后的退出非常不容易。再一方面,多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采用承诺制,即基金投资人等到基金管理人确定了投资项目以后才根据协议的承诺进行相应的出资。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私募股权投资

什么叫私募基金投资?

我告诉你,什么叫私募基金投资,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特定目标为投资对象的证券投资基金。

我想问问证券私募基金是什么意思

用来指称对任何一种不能在股票市场自由交易的股权资产的投资。被动的机构投资者可能会投资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然后交由私人股权投资公司管理并投向目标公司。私人股权投资可以分为以下种类:杠杆收购、风险投资、成长资本、天使投资和夹层融资以及其他形式。私人股权投资基金一般会控制所投资公司的管理,而且经常会引进新的管理团队以使公司价值提升。更多关于证券私募基金是什么意思,进入:https://m.abcgonglue.com/ask/ba99061615822403.html?zd查看更多内容

什么是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有什么特点?

在这个意义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也可以称之为向特定对象募集的基金。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特征 与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相比,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具有以下显著特征: ⒈募集对象方面: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严格限定投资者的范围,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的范围限定为一些大的机构投资者和一些具有一定投资知识和投资经验的富有的个人。 ⒉募集方式方面: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不用于公墓证券投资基金的公开募集,它是通过非公开的方式募集资金的。对非公开的方式的界定是通过对投资者的人数和发行方式两个方面进行的。 ⒊信息披露方面: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在信息披露方面要求比较低,而公募证券投资基金要对投资目标、投资组合等信息进行披露,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在信息披露方面的要求比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严格。 ⒋法律监管方面: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一直处于灰色地带,没有专门的法律对其进行规范,引导其健康发展。现在对私募证券投资金进行立法的呼声越来越高,有专家指出有关的法律法规有望今年出台,不过相关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规则已经制定完毕。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也有持仓限制吗?

私募基金大致分信托型阳光私募及纯有限合伙基金私募这两种。1、信托型私募基金的最高单只股票持仓百分比可达基金总资产的25%。纯有限合伙型的规则都是自己定的,主要LP没意见就可以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中,将“双20%”比例改为“双25%”比例限制。2、第十五条 一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同一资产的资金, 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 25%;同一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管理的全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同一资产的资金,不得超过该资产 的 25%。银行活期存款、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券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投资品种除外。单一融资主体及其关联方的非标准化资产,视为同一资产合并计算。同一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管理的全部资产管理计划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合计持有单一上市公司发 行的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资产管理计划、公募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投资组合可不受前述比例限制。3、流通受限资产不高于20%;7日内到期资产不低于10%;4、过渡期内可以新增非标,但需要在过渡期结束后达标;5、第四十四条 过渡期自本规定实施之日起至 2020年12月31日。

私募基金是什么,私募基金怎么投资?

一、 私募基金 的基本介绍 基金按是否面向一般大众募集资金分为公募与私募,按主投资标的又可分为证券投资基金(标的为股票),期货投资基金(标的为期货合约)、货币投资基金(标的为外汇)、黄金投资基金(标的为黄金)、FOF fund of fund(基金投资基金,标的为PE与VC基金),REITS 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房地产投资基金,标的为房地产),TOT trust of trust (信托投资基金,标的为信托产品),对冲基金(又叫套利基金,标的为套利空间),以上这么多基金形态,很多都是西方国家有,在中国只有此类概念而并无实体(私募由于不受政策限制,投资标的灵活,所以私募是有的)。 中国所谓的基金准确应该叫证券投资基金,例如大成、华夏、嘉实、交银施罗德等,这些公募基金受证监会严格监管,投资方向与投资比例有严格限制,它们大多管理数百亿以上资金。 私募在中国是受严格限制的,因为私募很容易成为“非法集资”,两者的区别就是:是否面向一般大众集资,资金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如果募集人数超过200人,并转移至个人账户,则定为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是极严重 经济犯罪 ,可判 死刑 ,如浙江吴英、德隆唐万新、美国麦道夫。  目前中国的私募按投资标的分主要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经阳光化后又叫做阳光私募(投资于股票,如股胜资产管理公司,赤子之心、武当资产、星石、蚂蚁财富等资产管理公司),私募房地产投资基金(目前较少,如金诚资本、星浩投资),私募 股权投资 基金(即PE,投资于非 上市公司 股权,以IPO为目的,如鼎辉,弘毅、KKR、高盛、凯雷、汉红)、私募风险投资基金(即VC,风险大,如联想投资、软银、IDG)公募基金如大成、嘉实、华夏等基金公司是证券投资基金,只能投资股票或债券,不能投资非上市公司股权,不能投资房地产,不能投资有风险企业,而私募基金可以。 二、私募基金的投资方式 私募基金的主要运作方式有两种: 第一种是承诺保底,基金将保底资金交给出资人,相应的设定底线,如果跌破底线,自动终止操作,保底资金不退回。第二种,接收帐号(即客户只要把帐号给私募基金即可),如果跌破约定亏损比例(一般为10%-30%),客户可自动终止约定,对于约定赢利部分或约定盈利达到百分比(一般为10%)以上部分按照约定的比例进行分成,此种都是针对熟悉的客户,还有就是大型企业单位。 三、私募基金的交易费用 投资者投资私募基金不仅是关心自己是否盈利,还更关心投资私募的费用。一般的私募基金的费用有: 1、基金交易费用 基金交易费用是指在在进行的时候基金交易时发生的基本费用,一般有认购费用、申请购买费、赎回费用、私募基金转托管费、转换费用等等。 2、基金运营费 基金运营费讲的是在私募基金运作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通常常见的是从基金资产中扣除,可能有所减低价值。营运费有:管理费、托管费、可持续销售法、证券交易费用、信息披露费用、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 律师 费等等,一般的都是按照国家的规定来收取。 四、私募基金的组织形式 1、公司式 公司式私募基金有完整的公司架构,运作比较正式和规范。目前公司式私募基金(如"股胜投资公司")在中国能够比较方便地成立。半开放式私募基金也能够以某种变通的方式,比较方便地进行运作,不必接受严格的审批和监管,投资策略也就可以更加灵活。比如: (1)设立某"投资公司",该"投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有价证券投资; (2)"投资公司"的股东数目不要多,出资额都要比较大,既保证私募性质,又要有较大的资金规模; (3)"投资公司"的资金交由资金管理人管理,按国际惯例,管理人收取资金管理费与效益激励费,并打入"投资公司"的运营成本; (4)"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每年在某个特定的时点重新登记一次,进行名义上的增资扩股或减资缩股,如有需要,出资人每年可在某一特定的时点将其出资赎回一次,在其他时间投资者之间可以进行股权协议转让或上柜交易。该"投资公司"实质上就是一种随时扩募,但每年只赎回一次的公司式私募基金。不过,公司式私募基金有一个缺点,即存在双重征税。 克服缺点的方法有: (1)将私募基金注册于避税的天堂,如开曼、百慕大等地;(2)将公司式私募基金注册为高科技企业(可享受诸多优惠),并注册于税收比较优惠的地方; (3)借壳,即在基金的设立运作中联合或收购一家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最好是非上市公司),并把它作为载体。 2、契约式 契约式基金的组织结构比较简单。具体的做法可以是: (1)证券公司作为基金的管理人,选取一家银行作为其托管人; (2)募到一定数额的金额开始运作,每个月开放一次,向基金持有人公布一次基金净值,办理一次基金赎回; (3)为了吸引基金投资者,应尽量降低手续费,证券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根据业绩表现收取一定数量的管理费。其优点是可以避免双重征税,缺点是其设立与运作很难回避证券管理部门的审批和监管。 3、虚拟式 虚拟式私募基金表面看来像委托理财,但它实际上是按基金方式进行运作。比如,虚拟式私募基金在设立和扩募时,表面上是与每个客户签定委托理财协议,但这些委托理财帐户是合在一起进行基金式运作,在买入和赎回基金单元时,按基金净值进行结算。具体的做法可以是: (1)每个基金持有人以其个人名义单独开立分帐户; (2)基金持有人共同出资组建一个主帐户; (3)证券公司作为基金的管理人,统一管理各帐户,所有帐户统一计算基金单位净值; (4)证券公司尽量使每个帐户的实际市值与根据基金单位的净值计算的市值相等,如果二者不相等,在赎回时由主帐户与分帐户的资金差额划转平衡。虚拟式的优点是,可以规避证券管理部门对基金设立与运作方面的审批与监管,设立灵活,并避免了双重征税。缺点是依然没有摆脱委托理财的束缚,在资金筹集上需要法律上的进一步规范,在资金运作上依然受到证券管理部门对券商的监管,在资金规模扩张上缺乏基金的发展优势。 4、组合式 为了发挥上述3种组织形式的优越性,可以设立一个基金组合,将几种组织形式结合起来。组合式基金有4种类型: (1)公司式与虚拟式的组合; (2)公司式与契约式的组合; (3)契约式与虚拟式的组合; (4)公司式、契约式与虚拟式的组合。 5、有限合伙制 有限合伙企业 是美国私募基金的主要组织形式。 2007年6月1日,中国《 合伙企业法 》正式施行,一批有限合伙企业陆续组建,这些有限合伙企业主要集中在股权投资和证券投资领域。信托制 通过信托计划,进行股权投资或者证券投资,也是阳光私募的典型形式。

什么叫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是以非公开方式面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特定目标为投资对象的证券投资基金。其投资内容主要包括非上市公司股权或上市公司非公开交易股权两种,形式主要有杠杆收购、风险投资、成长资本、天使投资和夹层融资等。私募股权基金的募集对象范围相对较窄,但是其募集对象都是资金实力雄厚、资本构成质量较高的机构或个人。而私募基金的风险,首先源于其相对较长的投资周期。再者私募基金投资成本较高,且股权投资的流通性较差,也都加大了私募基金投资的风险。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什么意思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从事私人股权(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的基金。主要包括投资非上市公司股权或上市公司非公开交易股权两种。追求的不是股权收益,而是通过上市、管理层收购和并购等股权转让路径出售股权而获利。【拓展资料】从1984年中国引进风险投资概念至今,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已经历了30个春秋的潮起潮涌。在国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蜂拥而至的同时,本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也在快速发展壮大,我国的私募股权投资业已经从一个"新生儿"逐步成长起来,并已开始迈出坚实的步伐。普通公募基金是为中产阶级投资,私募股权基金为机构和富人投资。望文生义,一个是公募,一个是私募。前者投资上市后公司,后者投资上市前公司,所以利润大很多。前者投资报酬率论百分比,后者投资报酬率论倍。后者熊市、牛市都能做。所以后者远远是胜于前者。公募股权投资相对于"公众股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未上市的公司股权,这里的"私募"指的是所投资公司为未上市的"私"有公司;而私募证券基金主要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向投资者筹集资金进行管理并投资于证券市场(多为公共二级市场)的基金,主要区别于共同基金(mutualfund)等公募基金。私募证券基金的投资产品,是以二级市场债权等流动性远高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的有价证券为投资对象。在美国,私募股权市场出现于1945年,参与其中的各家基金表现始终超过美国私募证券投资市场的参与者。私募股权投资的风险,首先源于其相对较长的投资周期。因此,私募股权基金想要获利,必须付出一定的努力,不仅要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还要为企业带来利益,这注定是个长期的过程。再者,私募股权投资成本较高,这一点也加大了私募股权投资的风险。此外,私募股权基金投资风险大,还与股权投资的流通性较差有关。股权投资不像证券投资可以直接在二级市场上买卖,其退出渠道有限,而有限的几种退出渠道在特定地域或特定时间也不一定很畅通。一般而言,PE成功退出一个被投资公司后,其获利可能是3~5倍,而在我国,这个数字可能是20~30倍。高额的回报,诱使巨额资本源源不断地涌入PE市场。

2022年三季度证券公司私募资产管理月均规模排名在哪看

2022年三季度证券公司私募资产管理月均规模排名在财联社看。财联社是国有企业单位,上海财联社由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持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的主流财经新闻集团和财经通讯社,涵盖A股24小时电报、股市、金融、行情看盘等。上海财联社金融科技有限公司于2013年08月21日成立。法定代表人章茜,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计算机软件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投顾执业资格符合新规私募基金高管资格吗

一、《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简析《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内部控制指引》”)分为五章三十三条,主要从私募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的目标与原则、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及内部监督等方面的制度建设进行自律管理,构成了私募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的自律监管框架。(一)目标与原则《内部控制指引》第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总体目标是:(一)保证遵守私募基金相关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二)防范经营风险,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三)保障私募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四)确保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人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目前设立私募基金管理机构不设行政审批,整个私募投资的业态也尚处于监管未成体系的阶段,有鉴于此,基金业协会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以自律的形式形成符合目标的内控制度并运行,核心还是信息披露和募集行为,后续发布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助于内控制度的进一步落地。(二)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内部控制指引》第六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应当包括下列要素:(一)内部环境:包括经营理念和内控文化、治理结构、组织结构、人力资源政策和员工道德素质等,内部环境是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二)风险评估: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三)控制活动: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四)信息与沟通: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内部、企业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五)内部监督:对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情况进行周期性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或因业务变化导致内控需求有变化的,应当及时加以改进、更新。第七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牢固树立合法合规经营的理念和风险控制优先的意识,培养从业人员的合规与风险意识,营造合规经营的制度文化环境,保证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诚实信用、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该等条款从企业文化、合规理念、风控优先、信息沟通等角度对内控的健全和有效提出了要求,总体说来较为原则,但也有以下较为实质性的的条款:如第八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遵循专业化运营原则,主营业务清晰,不得兼营与私募基金管理无关或存在利益冲突的其他业务。这是否意味着管理人目前流行的跟投基金投资的项目将受到限制?毕竟如果将管理人的主营业务界定为管理基金,那么直投便不是其主营业务,这有待于后续实践中基金业协会的进一步态度。第九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健全治理结构,防范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和自身合法权益。第十一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工作人员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具备至少2名高级管理人员。根据第第十二条的规定,这2名高管人员当中,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设置负责合规风控的高级管理人员,将风控提到一个较高的高度。到底什么才属于合格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呢?后续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的规定做了区分,即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其高管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等)均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从事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至少2名高管人员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合规风控负责人不得从事投资业务。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一)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的考试科目含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及科目二《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关于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基协字[2015]112号),符合相关考试成绩认可规定情形的,可视为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二)最近三年从事投资管理相关业务并符合相关资格认定条件。此类情形主要指最近三年从事资产管理相关业务,且管理资产年均规模1000万元以上。(三)已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期货从业资格考试、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并符合相关资格认定条件;或者通过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等金融相关资格考试并符合相关资格认定条件。(四)中国基金业协会资格认定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拟通过上述第(二)、(三)情形的认定方式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员,还应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考试,方可认定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员,应当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及《关于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每年度完成15学时的后续培训方可维持其基金从业资格。(三)控制活动的具体要求《内部控制指引》第十四条至第二十四条从业务流程控制、授权控制、募集控制、财产分离、防范利益冲突、投资控制、托管控制、外包控制、信息系统控制和会计系统控制等具体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规范。其中较为实质的条款包括:第十七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募集的,应当委托获得中国证监会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成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会员的机构募集私募基金,并制定募集机构遴选制度,切实保障募集结算资金安全;确保私募基金向合格投资者募集以及不变相进行公募。这意味着如果人委托募集的,受托人必须具有相应的销售资格,进一步规范募集行为,这在后续发布的募集行为管理办法中应该会有进一步的体现。第十九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建立健全相关机制,防范管理的各私募基金之间的利益输送和利益冲突,公平对待管理的各私募基金,保护投资者利益。同一个基金管理人管理数支基金的现象较为常见,《内部控制指引》进一步明确要求管理人的公平对待原则,防止利益输送。第二十一条规定,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私募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建立健全私募基金托管人遴选制度,切实保障资金安全。今后,私募基金由银行等托管人托管将成为常态,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资金的使用。(四)制度制定和上传《内部控制指引》第二十九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本指引要求制定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并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填报及上传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指引》发布后,预测将会有大量的基金管理人要求律师起草、修订、规范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以满足监管要求。二、《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简析《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分为七章三十一条,主要从信息披露的主体和对象、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方式、各种期间的信息披露、信息披露的事务管理、信息披露的自律管理等方面进行规定主要内容如下:(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披露方式《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指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以及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具有信息披露义务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同一私募基金存在多个信息披露义务人时,应在相关协议中约定信息披露相关事项和责任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委托第三方机构代为披露信息的,不得免除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应承担的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也就是说,信息披露的主要义务人还是基金管理人,但如存在托管人的,托管人也是义务人,且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通过约定免除其法定的披露义务。关于披露的方式,根据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通过中国基金业协会指定的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平台报送信息;投资者可以登录相关平台查询信息。私募基金管理人过往业绩以及私募基金运行情况将以私募基金管理人向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平台报送的数据为准。即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采取信件、传真、电子邮件、官方网站或第三方服务机构登录查询等非公开披露的方式向投资者进行披露,并应通过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平台报送信息。但一定要保持其信息披露的“非公开性”,即不得公开披露或者变相公开披露。就披露的具体要求应有基金合同约定,即十五条规定:基金合同中应当明确信息披露义务人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的内容、披露频度、披露方式、披露责任以及信息披露渠道等事项。但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本办法规定投资者可以登录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平台进行信息查询。投资者登录平台后只能够查询到其购买的基金产品的相关信息,中国基金业协会将会负责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平台的建设和维护,并保护私募基金管理人和投资者的商业秘密。由于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平台目前正在建设之中,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的具体实施安排,中国基金业协会将另行通知。(二)信息披露内容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向投资者披露的信息包括:(一)基金合同;(二)招募说明书等宣传推介文件;(三)基金销售协议中的主要权利义务条款(如有);(四)基金的投资情况;(五)基金的资产负债情况;(六)基金的投资收益分配情况;(七)基金承担的费用和业绩报酬安排;(八)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九)涉及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重大诉讼、仲裁;(十)中国证监会以及中国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其他重大信息。(三)信息披露禁止行为《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基金信息,不得存在以下行为:(一)公开披露或者变相公开披露;(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三)对投资业绩进行预测;(四)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五)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六)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七)采用不具有可比性、公平性、准确性、权威性的数据来源和方法进行业绩比较,任意使用“业绩最佳”、“规模最大”等相关措辞;(八)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私募与公募毕竟不同,不仅披露频次、内容有差别,同时,私募也不得公开披露。另外,对业绩进行预测以及使用极限词语宣传是私募宣传中比较常见的现象,目前,新《广告法》对此也进行了禁止性规定。(四)不同期间的信息披露1、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了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内容,即应当在宣传推介材料(如招募说明书)中向投资者披露如下信息:(一)基金的基本信息:基金名称、基金架构(是否为母子基金、是否有平行基金)、基金类型、基金注册地(如有)、基金募集规模、最低认缴出资额、基金运作方式(封闭式、开放式或者其他方式)、基金的存续期限、基金联系人和联系信息、基金托管人(如有);(二)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基金管理人名称、注册地/主要经营地址、成立时间、组织形式、基金管理人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的登记备案情况;(三)基金的投资信息: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方向、业绩比较基准(如有)、风险收益特征等;(四)基金的募集期限:应载明基金首轮交割日以及最后交割日事项(如有);(五)基金估值政策、程序和定价模式;(六)基金合同的主要条款:出资方式、收益分配和亏损分担方式、管理费标准及计提方式、基金费用承担方式、基金业务报告和财务报告提交制度等;(七)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安排;(八)基金管理人最近三年的诚信情况说明;(九)其他事项。2、基金运行期间的信息披露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私募基金运行期间分为季度披露和年度披露,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以内向投资者披露基金净值、主要财务指标以及投资组合情况等信息。单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规模金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应当持续在每月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以内向投资者披露基金净值信息。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4个月以内向投资者披露以下信息:(一)报告期末基金净值和基金份额总额;(二)基金的财务情况;(三)基金投资运作情况和运用杠杆情况;(四)投资者账户信息,包括实缴出资额、未缴出资额以及报告期末所持有基金份额总额等;(五)投资收益分配和损失承担情况;(六)基金管理人取得的管理费和业绩报酬,包括计提基准、计提方式和支付方式;(七)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信息。3、临时性信息披露除季度披露(规模大的还包括月度披露)、年度披露外,《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也规定了临时性披露制度,即根据第十八条的规定,发生以下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及时向投资者披露:(一)基金名称、注册地址、组织形式发生变更的;(二)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发生重大变化的;(三)变更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的;(四)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五)触及基金止损线或预警线的;(六)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发生变化的;(七)基金收益分配事项发生变更的;(八)基金触发巨额赎回的;(九)基金存续期变更或展期的;(十)基金发生清盘或清算的;(十一)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十二)基金管理人、实际控制人、高管人员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正在接受监管部门或自律管理部门调查的;(十三)涉及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重大诉讼、仲裁;(十四)基金合同约定的影响投资者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五)其他此外,《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还对信息披露事务的管理、自律性要求、罚则等进行了具体的规定。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并不是一刀切,其规定并不是完全适用于所有类型的私募基金。即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由于证券类私募基金与股权或其他类私募基金在流动性、估值、认购赎回等方面存在差异,办法对二者披露的内容和频度也有一定区分。办法中有关信息披露内容有些可能对于股权或其他类型私募基金来说确不适用的,此种情况下可以参照适用。中国基金业协会也会根据不同类型私募基金的特点,制定相应的披露内容和格式指引,供私募基金管理人参照使用。三、登记事项公告简析《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登记事项公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取消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加强信息报送、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高管人员资质要求(见本文第一部分)等四个方面加强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相关事项,主要内容如下:(一)取消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根据《登记事项公告》的规定,为了防止“招摇撞骗”,基金业协会此前发放的纸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证书、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电子证明不再作为办理相关业务的证明文件。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中国基金业协会以通过协会官方网站公示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办结登记手续。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最新情况,以中国基金业协会网站“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平台(http://gs.amac.org.cn)”和“私募汇”手机APP客户端公示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实时基本情况为准。社会公众和投资者可通过上述两个官方渠道查询相关信息。(二)“光杆司令”将被禁止根据《登记事项公告》的规定,对于没有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将分类处理,具体如下: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新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办结登记手续之日起6个月内仍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注销该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登记满12个月且尚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2016年5月1日前仍未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注销该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3、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登记不满12个月且尚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2016年8月1日前仍未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注销该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被注销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若因真实业务需要,可按要求重新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对符合要求的申请机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以在官方网站公示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的方式,为该申请机构再次办结登记手续。(三)提交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的要求《登记事项公告》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于每年度四月底之前,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填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1、自《登记事项公告》发布之日起,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未按要求提交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的,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完成相应整改要求之前,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暂停受理该机构的私募基金产品备案申请。同时,中国基金业协会将其列入异常机构名单,并通过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平台(http://gs.amac.org.cn)对外公示。一旦私募基金管理人作为异常机构公示,即使整改完毕,至少6个月后才能恢复正常机构公示状态。2、新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机构成立满一年但未提交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不予登记。(四)提交法律意见书的要求这是本次最重磅的要求,看来律所的生意来了,即《登记事项公告》发布之日起,新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发生部分重大事项变更,需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提交中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具体适用如下:1、自《登记事项公告》发布之日起,新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需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作为必备申请材料。对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提交申请但尚未办结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机构,应按照上述要求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2、已登记且尚未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首次申请备案私募基金产品之前按照上述要求补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即“光杆司令”型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首次申报基金产品时必须补交法律意见书。3、已登记且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中国基金业协会将视具体情形要求其补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双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一定需要补交法律意见书。4、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变更控股股东、变更实际控制人、变更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等重大事项或中国基金业协会审慎认定的其他重大事项的,应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专项法律意见书》。关于法律意见书的具体要求和格式,协会发布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引》,根据该指引,该法律意见书也属于《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规定的范围,必须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对本指引规定的内容发表明确的法律意见,制作工作底稿并留存,独立、客观、公正地出具《法律意见书》,保证《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法律意见书》应当由两名执业律师签名,加盖律师事务所印章,并签署日期。用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法律意见书》的签署日期应在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之日前的一个月内。《法律意见书》报送后,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修改其提交的私募登记申请材料;若确需补充或更正,经中国基金业协会同意,应由原经办执业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另行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需要律师发表法律意见的事项包括:(一)申请机构是否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并有效存续。(二)申请机构的工商登记文件所记载的经营范围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机构的名称和经营范围中是否含有“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与私募基金管理人业务属性密切相关字样;以及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称中是否含有“私募”相关字样。(三)申请机构是否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22条专业化经营原则,说明申请机构主营业务是否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申请机构的工商经营范围或实际经营业务中,是否兼营可能与私募投资基金业务存在冲突的业务、是否兼营与“投资管理”的买方业务存在冲突的业务、是否兼营其他非金融业务。(四)申请机构股东的股权结构情况。申请机构是否有直接或间接控股或参股的境外股东,若有,请说明穿透后其境外股东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和中国基金业协会的规定。(五)申请机构是否具有实际控制人;若有,请说明实际控制人的身份或工商注册信息,以及实际控制人与申请机构的控制关系,并说明实际控制人能够对机构起到的实际支配作用。(六)申请机构是否存在子公司(持股5%以上的金融企业、上市公司及持股20%以上的其他企业)、分支机构和其他关联方(受同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金融企业、资产管理机构或相关服务机构)。若有,请说明情况及其子公司、关联方是否已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七)申请机构是否按规定具有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业务所需的从业人员、营业场所、资本金等企业运营基本设施和条件。(八)申请机构是否已制定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已经根据其拟申请的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类型建立了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包括(视具体业务类型而定)运营风险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机构内部交易记录制度、防范内幕交易、利益冲突的投资交易制度、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制度、合格投资者内部审核流程及相关制度、私募基金宣传推介、募集相关规范制度以及(适用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公平交易制度、从业人员买卖证券申报制度等配套管理制度。(九)申请机构是否与其他机构签署基金外包服务协议,并说明其外包服务协议情况,是否存在潜在风险。(十)申请机构的高管人员是否具备基金从业资格,高管岗位设置是否符合中国基金业协会的要求。上海契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高管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如有)和合规风控负责人等。(十一)申请机构是否受到刑事处罚、金融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申请机构及其高管人员是否受到行业协会的纪律处分;是否在资本市场诚信数据库中存在负面信息;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否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录;是否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等。(十二)申请机构最近三年涉诉或仲裁的情况。(十三)申请机构向中国基金业协会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十四)经办执业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此外,对于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若申请变更控股股东、变更实际控制人、变更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等重大事项或中国基金业协会审慎认定的其他重大事项,需向中国基金业协会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专项法律意见书》,对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的相关事项逐项明确发表结论性意见。《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专项法律意见书》的要求参见上述《法律意见书》的相关要求。从前述需要律师发表法律意见的事项来看,相当繁杂,从管理人的主体资格、人员、内控、风险等各个层面都提出了要求律师出具意见的要求。《内部控制指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登记事项公告》这三大招出台后,可以预见的是,基金业协会将会全面修订《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并颁布私募基金募集、基金合同内容与必备条款、私募基金管理人从事投资顾问服务、托管、外包等系列行业行为管理办法和指引,不断完善私募基金行业自律管理的规则体制,营造规范、诚信、创新的私募行业发展环境。

私募基金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字样。3、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4、基金管理型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5、基金型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不低于1亿元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承诺全部到位。6、基金公司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发放贷款公开方式募集资金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7、至少配备3名具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的高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 国家设立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由证券公司缴纳的资金及其他依法筹集的资金组成,其筹集、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是什么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是为了规范私募投资基金活动,保护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私募投资基金行业健康发展而制定的。2014年6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5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4年8月2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05号公布施行。最新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全文包括总则、登记备案、合格投资者、资金募集、投资运作、行业自律、监督管理、关于创业投资基金的特别规定、法律责任、附则共十章四十一条。

大大集团做私募的。是长沙这边的分公司。底薪6000加提成的话是百分之6!固定理财的,信得过吗?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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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权投资的运作特点是什么?

契约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物,而现在之所以再和大家仔细来谈谈是和股权众筹的兴起分不开的。合伙型私募基金在国外已经发展得很成熟,国内则由于法律方面的原因还存在一些问题,契约型就在某些方面突出了其优势,包括:灵活的退出机制、投资者人数上限等。本文将为您带来关于契约型私募的十大要点问题的详细解答,看看股权众筹是否能在此制度下走得更远。契约型基金也称为信托型基金,是由基金经理人(即基金管理公司)与代表受益人权益的信托人(托管人)之间订立信托契约而发行受益单位,由经理人依照信托契约从事对信托资产的管理,由托管人作为基金资产的名义持有人负责保管基金资产。实际上,契约型投资模式并不是一个新生事物,《证券投资基金法》调整下的公募基金便是依据契约方式组建,占据着私募投资基金大半壁江山的信托计划、基金公司资管计划、券商资管计划也是如此;而有限合伙仅在PE投资基金和嵌套型投资基金中比较常见。因此,契约型投资模式才是各类基金的常态形式,而公司和合伙企业反倒是基金的一种特别形式。自2014年8月21日证监会出台《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后,契约型投资模式逐渐成为业内人士关注的焦点。在股权众筹平台设立一项契约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步骤要求如下1、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领投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制度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设立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和发行私募基金不设行政审批,允许各类发行主体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向累计不超过法律规定数量的合格投资者发行私募基金。但私募基金管理人必须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完成管理人的登记和基金的备案工作,即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并成为该协会会员,且在基金募集完毕后,向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手续,此外还要定期更新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的有关信息,报送所管理私募基金的投资运作情况和年度财务报告等。股权众筹平台上的领投人向跟投人发行契约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前,同样需要在基金业协会官网上办理基金管理人的登记手续;基金募集完成后,领投人应向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该契约型股权投资基金。2、领投人必须满足合格投资者的条件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十四条规定:”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的投资者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个人:(一)《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二)投资单个融资项目的最低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单位或个人;(三)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以及依法设立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四)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单位;(五)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或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个人,上述个人除能提供相关财产、收入证明外,还应当能辨识、判断和承担相应投资风险;(六)证券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领投人作为单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主要投资者,理应满足这些条件限制。3、关于跟投人的合格投资资格由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监管对象主要是以投资组合为核心内涵的传统基金模式,所以在对合格投资者划定标准时,没有兼顾股权众筹领域”领投+跟投”模式的特殊性,未对合格投资者进行区别对待。《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在此问题上简单套用现行做法,也未区分领投人和跟投人的资格标准,造成标准不仅过高而且不合理的现实困境,实属监管手段和立法技术层面的缺憾。但在实践中,将领投人与跟投人的合格标准进行分类已经成为各股权众筹平台的普遍做法,且这种区分并不仅限于财务状况的不同,而是围绕各平台的经营理念、管理模式、目标对象等参数,制定符合自身定位的合格投资者标准。这种做法显然存在较大的违规隐患,相对现实的选择是,在合格领投人的标准设定上坚持遵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中关于合格投资者的规定,而在合格跟投人的标准设定上适当融入各平台合理的侧重参数,以达到兼顾实际效果与监管原则的目的。4、领投人与跟投人签订投资协议仅需通过投资协议中的约定就能确定各方法律关系,是契约型投资模式的最大优势,因此,领投人与全体跟投人签订的投资协议也就成了重中之重。投资协议的具体内容需要参照《基金法》第九十三条以及《信托法》的有关规定。通过这样一纸契约,领投人与跟投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得以明确,契约型基金得以合法诞生,投资决策、投后管理和退出机制得以确定,利益分配的原则和方式得以体现,领投人的管理费用也得以约定,值得在此一提的是,契约型私募基金通常都采用类似承包的方式支付给领投人一笔固定的年度管理费用,如果领投人的年度管理费用超过了这笔数额,投资者将不再另行支付。如此重要的法律文件,只有审慎对待其中的每一个细节问题,才能确保整个投资计划合法合规地落实到位。5、领投人、跟投人与股权众筹平台签订托管协议通常情况下,托管协议是以投资协议中的托管条款的形式存在的,即投资协议由由领投人、跟投人和股权众筹平台共同签订,平台作为托管人的权利义务范围被直接列明在投资协议中;当然也可以经单项契约型投资计划中的跟投人同意,由领投人与平台另行签订托管协议。托管协议签订后,平台应以单项契约型基金名义开立独立核算的银行及证券账户并进行托管,且与其他基金财产账户相独立。尽管《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私募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合同约定私募基金不进行托管的,应当在基金合同中明确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即可以通过投资协议排除托管,但托管是将单项投资计划的集合财产与领投人财产相区别的重要方式,如果不进行托管,集合财产很容易被监管层认为与领投人财产混同,进而否定集合财产的独立性,而这对于领投人而言将意味着,投资风险是否能在集合财产与其自有财产之间有效隔离,以及集合财产及其投资收益是否会被视作领投人的财产及收益进行征税,都将处于不确定的状态之中。从维护资金安全和保护跟投人利益方面看,契约架构中可设定委托人、受托人和托管人三方分离的制度安排,领投人作为受托人可以发出指令对资金加以运用,但必须符合投资协议的约定,否则托管人有权拒绝对资金的任何调动;反之,如果没有领投人的专门指令,托管人则无权动用资金。此外,还可设置监察人对基金的管理运用进行监督和制约,这是保障资金安全的又一重要制度安排。6、退出机制灵活,流动性强契约型投资模式的一大优势就是拥有灵活便捷的组织形式,在合法合规范围内,领投人与跟投人可以在投资协议中自由做出各种约定,以满足双方的特定需求,实践中往往会将这一优势用于解决极为重要的退出机制上,即投资协议中可以设有专门条款约定跟投人的灵活退出方式,因为身处同一投资计划中的不同跟投人之间没有可以相互制约的关系,部分跟投人发生变动不会影响该投资计划存续的有效性。原跟投人完全可以通过股权众筹平台以买入价把受益权转让出去,以解除投资协议关系,抽回资金;新跟投人也可以在平台上以卖出价从原跟投人手里买入受益份额进行投资,与领投人建立投资协议关系。未来允许通过交易平台转让契约型基金份额的可能性也较大,必将进一步提高基金份额的流动性。7、关于税收契约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同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一样,在个税征收上目前暂无统一明确的税收政策,目前主要参照《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契约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作为一笔集合财产,没有法人资格,不被视为纳税主体,实务中一直比照市场上发行的资管类产品,包括各类信托产品、券商资管计划、期货资管计划、基金子公司资管计划等,按照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由于信托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子公司等均不会进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而是采取个人投资者自行申报的缴税方式,所以契约型私募股权基金只需在投资收益的分配环节,由受益人自行申报并缴纳所得税即可。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各类资管产品的征税盲区,据悉证监会也在联合财税部门,希望能够推动统一明确的税务政策的出台。8、关于登记备案的若干维度掐指一算,契约型股权众筹投资模式竟然涉及四种不同类型的登记备案制度:股权众筹平台需要在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领投人和基金需要在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包括领投人和跟投人在内的投资者需要在股权众筹平台登记备案,此外,还涉及备受关注的工商登记备案。如果说投资者在股权众筹平台上的登记备案解决的是投资者内部权利义务关系,那么工商登记备案解决的则是投资者对外进行股权投资的名分问题。目前,证监会和基金业协会的官员在公开媒体上曾提出,证监会正在努力推动契约型基金作为未上市公司股东进行工商登记的解决措施。实践中已有苏州、盐城等地的工商部门借鉴资管计划和信托计划的做法,将契约型基金的管理人登记为所投非上市公司的股东,但实际享有股东权利的是基金而非管理人。这种做法当然可以复制到契约型股权众筹投资模式中来,但要解决两个方面的疑问:其一,是否会给领投人带来潜在的税务风险?即如果工商部门将领投人登记为项目公司的股东,契约型投资计划从项目公司获得分红利息或资本利得退出时,这部分所得是否会被认为是领投人的收入?《基金法》第五条已经明确规定了基金财产是独立于管理人自身的财产的,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所获得的投资收益归属于基金财产,而不能归属于管理人。因此,只要能够确保集合财产不混同于领投人财产,这就不是问题。其二,是否构成股权代持关系?是否适用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的相关规定,最终的股东权利由谁享有?9、关于股权代持事实上,上述方式并不是公司法所定义的典型的股权代持关系,因为契约型股权众筹模式的基础法律关系本质上是一种信托关系,根据信托关系的定义,契约型股权众筹模式中的领投人完全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跟投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对委托财产(契约型基金)进行管理或者处分。因此,领投人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契约型基金去持有项目公司的股权或者合伙企业的合伙份额,以及在出于保护跟投人利益的前提下以自己的名义行使相应的股东权利或合伙人权利,与基于合同法律关系的股权代持行为,在基础法律关系上是有本质区别的。目前部分工商局所采用的,由契约型基金管理人代表契约型基金作为公司股东或合伙企业合伙人的方案,并不违反信托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所确定的法律规则,值得在实践中推广,进而复制到股权众筹领域。如果工商登记的名称能够扩展为:契约型基金管理人(代契约型基金持有),在直观性上更贴近真实的法律状态,这一形式在资管计划投资私募股权领域已经被部分地区的工商局所采用,资管计划管理人代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权,其登记的股东名称即为:管理人(代资管计划持有)。10、关于投资者人数上限如果我说这个问题是最令私募投资从业者头痛的,估计应该不会有人反对。但这恰恰是契约型投资模式的优势所在,根据基金业协会关于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的指导意见,契约型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上限为200人,而有限合伙的投资者人数上限仅为50人,这在募集范围上的差距已经相当大了,但与互联网金融小额分散的本质特点相比,却又微不足道了。如何合法合规地突破最终募集人数上限,可能是所有互联网金融从业者最希望得到的秘籍,不妨在此做点友情提示: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通过汇集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应当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但是,符合本条第(一)、(二)、(四)项规定的投资者投资私募基金的,不再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和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前述三项规定的具体内容为: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因此,经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契约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到私募基金的,可以不再穿透核查和合并计算人数。从法律关系上看,契约型投资模式建立在由领投人、跟投人和股权众筹平台共同签订的投资协议的基础之上,根据投资协议,跟投人通过购买领投人在股权众筹平台上发行的私募基金份额等方式,将投资资金委托给股权众筹平台后,便丧失了处置权和表决权,仅作为受益人享有基金的受益权;领投人作为项目基金的投资顾问,扮演的是基金管理人的角色,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将契约型集合财产用于股权投资;股权众筹平台作为托管人,以单项契约型基金名义开立独立核算的银行及证券账户并进行托管,且与其他基金财产账户相独立。来源| 一起学私募(ID:yiqixuesimu)综合自网络,转载请注明出处。

私募基金公司主要业务

投资公司成立后,需要建立企业组织架构,到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之后即可成立第一支产品。具体步骤所包含内容如下:一、关于企业组织架构一般性的投资管理公司可设置如下部门:投资交易部、研发部、市场部、综合管理部、财务部和风控合规部。二、初期费用初期费用主要有:场地费、人工费、日常开支(水、电、办公耗材、通讯、交通等)、业务开支(招待、宣传、差旅等)、开业的装修费和办公用品购置费等。三、如何登记备案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办法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应当履行管理人登记和备案手续,并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申请成为会员。通过简称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进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基金备案。系统网址为:https://pf.amac.org.cn(一)管理人登记备案主体管理方式分为自我管理、受托管理和顾问管理三类。自我管理指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公司型基金,通过组建内部管理团队实行自我管理,该公司型基金也应当履行管理人登记手续。例如A公司为公司型基金,自聘投资管理团队进行自我管理,并未委托其他投资管理机构进行管理,则A公司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履行登记手续,同时,A公司也作为基金进行备案。受托管理指私募基金将资产委托私募基金管理人或普通合伙人进行管理。例如公司型基金B委托投资管理公司C进行管理,则公司C作为基金管理人履行登记手续,公司型基金B作为C公司管理的基金进行备案。顾问管理指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担任投资顾问等方式实际管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例如D公司设立信托投资计划E,委托F公司为投资顾问,则F公司作为投资顾问在本系统进行管理人登记,并对其作为投资顾问管理的信托计划E在本系统进行备案。(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流程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要求填报及符合以下主要信息:1.工商登记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2.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3.主要股东或者合伙人名单(对于人数没有严格限定);4.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对于人数没有严格限定);5.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诚实守信,最近三年没有重大失信记录,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前款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指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以及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其他人员。6.从事私募基金业务的专业人员应当具备私募基金从业资格(由于目前基金业协会尚未开始组织私募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所以取得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或最近三年从事投资管理相关业务即可)(三)私募基金备案流程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募集完毕20 个工作日内,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进行备案,并根据主要投资方向注明基金类别,如实填报基金名称、资本规模、投资者、基金合同等基本信息。基金备案工作也可由华泰证券通过运营外包业务代为完成。(四)操作手册及填表说明为方便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网上填报,基金业协会制作了《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操作手册》、《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填表说明》、《常见问题》、《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一)》、《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二)》、《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三)》、《登记备案承诺函(模板)》、《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入会申请书(私募投资基金)》,供参考。在进行网上填报前,可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和操作手册。仍然有问题的,可以拨打基金业协会咨询热线:010-66578267/8346.(五)登记备案后其他要求1.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月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更新所管理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相关信息,包括基金规模、单位净值、投资者数量等。2.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所管理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非证券类私募基金的相关信息,包括认缴规模、实缴规模、投资者数量、主要投资方向等。3.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于每年度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更新私募基金管理人、股东或合伙人、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所管理的私募基金等基本信息。4.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于每年度四月底之前,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填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5.私募基金管理人发生以下重大事项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业协会报告:1)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称、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更;2)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发生变更;3)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立或者合并;4)私募基金管理人或高级管理人员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5)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6)可能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6.私募基金运行期间,发生以下重大事项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业协会报告:1)基金合同发生重大变化;2)投资者数量超过法律法规规定;3)基金发生清盘或清算;4)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生变更;5)对基金持续运行、投资者利益、资产净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件。7. 私募基金从业人员应当定期参加基金业协会或其认可机构组织的执业培训。具体培训时间以基金业协会通知为准。(六)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书(样本)四、产品发行(一)自主发行:经过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以产品的名字开立帐户自主发行产品,发行规模超过100万元以上即可。但基金管理人需自主负责后台业务运营工作或选择外包服务商提供托管和运营服务。若私募基金管理人选择自主发行且自主负责后台业务运营工作,则主要工作内容如下:其中开立证券帐户流程:私募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申请开户,有资产托管人的私募基金,也可以由资产托管人申请开户。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资产托管人为私募基金开立证券账户,应直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办理。每设立一只私募基金,可以在深圳和上海交易所各申请开立一个证券帐户。私募基金证券账户名称为“基金管理人全称-私募基金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为基金管理人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为基金管理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的代码。私募基金证券账户名称应恰当反映产品属性。申请开立证券账户所需材料主要包括:申请开立证券账户须提供以下材料: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同意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基金业协会出具的私募基金备案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基金管理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所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对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二)借助通道发行:也可以通过信托、基金子公司和基金专户等通道发行,后台业务运营由通道承担。但托管仍需找到具有托管资格的机构担任。五、产品销售(一)自主发行的产品:私募管理人可以自主募集。我公司暂不能代销此类产品。(二)借助通道发行的产品:我公司可以代销此类产品,流程如下:六、华泰证券托管及运营外包服务内容及流程(一)服务流程1.签订合同及协议我公司根据客户准入标准,向符合条件的客户介绍公司托管及运营外包服务内容;了解客户需求及相关产品特性,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规模、投资范围、开放周期、外包业务需求等信息;与客户沟通确认协议或合同条款,发起协议或合同签署流程,完成协议或合同签署。综合托管相关协议包括: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合同(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三方共同签署)、托管协议(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双方签署)。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是基金托管业务开展的基础及依据,可视业务开展需要合并签署。运营外包相关协议包括: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运营外包业务服务协议。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作为运营外包业务服务协议的制定依据,与运营外包业务服务协议共同构成运营外包业务完整的法律协议。2.基金募集备案基金募集完毕后,根据规定,基金管理人需在20个工作日完成在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备案工作。 网站公示的私募基金基本情况包括私募的名称、 成立时间、备案主要投资领域、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等本信息。该手续也可由我公司代为完成。3.帐户开立需开立的帐户分为资金类帐户和证券类帐户。资金类帐户包括:募集帐户、基金托管专户、其它存管类帐户;证券类帐户包括:登记公司证券帐户、融资融券信用交易帐户、期货交易帐户、银行间市场交易帐户、OTC市场交易帐户以及其它证券帐户。份额登记TA即提供基金账户的管理,基金单位的注册和登记过户,基金交易的确认和清算,代理红利发放,建立、保管基金持有人名册等业务服务。详见下表。估值核算是指为所托管的委托资产建立独立的账册,按照托管服务协议约定的估值核算方法,按约定的频率计算委托资产总值、委托资产净值、委托资产单位净值等数据,并对基金管理人的估值结果进行复核。同时还可以为基金管理人委托资产提供基金资产估值、会计核算、财务报告等服务。估值的程序见下图:业务运作其他服务终止清算基金合同终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组织清算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基金财产清算是指出现导致基金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或者约定情形时,依法清理基金财产的活动。

如何成立私募基金

问题一:如何成立一个小型的私募基金 20分 私募基金有3种形式:1有限合伙制;2公司制;3信托制。 公司制的缺点是要交25%的企业所得税,5%――35%的个人所得税。基本上没有哪个傻冒使用这种模式。 信托制的缺点是购买一个信托账户需要300万,并且规模要达到1亿以上。门槛太高,穷光蛋根本想都不用想。 合伙制没有注册资金限制,税收不高,是私募基金的理想组织形式。 下面主要给大家说说有限合伙制的证券投资私募基金。这是由投资者(有限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合伙组成一个有限合伙企业。投资者出资并对合伙企业负有限责任。管理人在董事会的监督下负责风险资本的具体运作,并对合伙企业负无限责任。 有限合伙制证券投资私募基金的设立应当遵循《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九条规定: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该项经营业务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并在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 《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 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说明: 1、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不再只限于自然人了,企业也可以成为合伙人; 2、合伙协议对合伙企业来说很重要,必须要有证券投资私募基金的合伙协议。 3、合伙企业没有注册资本的规定,只是规定了认缴或者实际交付的出资。 《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中对于合伙企业的设立也有规定: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以下简称企业登记机关)。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工作。 市、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合伙企业登记。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的登记管辖可以作出特别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对合伙企业登记管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合伙企业的登记事项应当包括: (一)名称; (二)主要经营场所; (三)执行事务合伙人; (四)经营范围; (五)合伙企业类型; (六)合伙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承担责任方式、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出资方式和评估方式。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登记事项还应当包括合伙期限。 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登记事项还应当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委派的代表(以下简称委派代表)。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三)全体合伙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四)合伙协议; (五)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六)主要经营场所证明。...>> 问题二:如何成立私募基金,投资阶段都有哪些 1公司注册阶段 你给自己的私募起了一个高大上的名字,然后开始了私募大佬之路。 然而这条路是用钱铺起来的,相信我。 首先是注册资本金。做证券类私募,注册资本金最好是1000万(如果少了很可能无法备案通过),股权类最好2000万起,将来通过备案的概率高一点。 现在我们只讨论证券类私募。你很快要进行管理人登记,所以实缴资本要求至少250万。当然你可以通过过桥的方式凑足这笔钱,不过成本不菲。即使利率低达10%,半个月时间的利息也超过一万元。 然后开始公司注册。刻章,开立银行账户,做logo,开立社保公积金账户等,几千元可以搞定。不过一个悲伤的故事是:北上广深基本已经不允许注册资产管理公司。如果没有现成的投资类公司,你还需要买壳(别人注册的资产管理公司),购买一个壳的价格并不便宜(要做法人变更,至少10万)。 然后你需要租个办公场所。协会备案的时候,是要看你的办公楼和带logo的前台照片的,这个无法作假。 在这个行业,办公场所很重要。你以为有个办公室就可以了?想多了。你不是私募界的乔布斯,这儿也不是美利坚,在中国做私募可不能从车库里起家。正如一位知名私募的朋友所说:“你不可能挑选一个便宜的写字楼。你的投资者来了,看到你寒酸的样子,怎么会将资金放心交给你打理呢?” 北上广深中心区域的豪华写字楼是私募的最爱,以帝都为例,英蓝大厦、国贸三期是每个私募基金经理的终极梦想,最好是在金融街和国贸,气质上输不起。 尽量不要设在五环外(做夜盘的除外)。只比四环多一环,格调已在千里之外。 2 私募机构备案(管理人登记)阶段 公司注册好了,开始私募备案。 私募基金备案的要求有很多,我们只罗列花钱的项目。 首先是高管的资格。按相关规定,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高管均需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从事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至少2名高管应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同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应当取得该资格。 今年8月出的监管新举措规定了“3+3”私募投顾模式,再度重创潘炕金经理。通俗地说,“3+3”就是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至少有3名工作人员有不少于3年的可追溯业绩,如果达不到标准,将不能借助券商资管计划或基金子公司发行通道产品。 名义上,这是提高的私募的人才门槛,其实花的是真金白银。 极端条件下,你自己做法人代表兼基金经理,另外找两个有证的朋友挂在你的公司,也凑合,成本是一顿酒钱。 然后是法律意见书,2万到5万可以搞定,不过这一步就不要省钱了,不幸找到不靠谱律所的话,被打回来又是一场浩劫。 然后你需要一个PB服务商为你提供一系列服务(交易、托管、外包),一般5万起,比较省心。 3 资金募集阶段 备案成功后,可以小庆祝一下,然后进入恐怖的资金募集阶段。 当然所有私募都缺钱,不过你会发现你尤其缺钱:发产品的门槛是500万起(一般人是拿不出来的),没人给你代销,你能依靠的只有客户,或者土豪朋友。你才发现你的人脉和资源贫瘠的可怕。 直销团队肯定雇不起,咬咬牙找个财富管理公司,大的财富管理公司表示不约,小公司自信地说可以,但开口就要抽募集资金总量的3%-5%。 还是自己找客户吧,请客户吃饭喝茶,这钱不能省。一圈下来,花出去的钱,轻松超过一平米的帝都房价。 4 公司运作阶段 一切就绪,你终于坐在了办公室的彭博终端前。然而未来的一年,你会面临一系列成本。包括但不限于: 人力成本: 私募基金最大的花销就是人力成本。小私募也要具备财务、风控、操盘手、营销人员。这些是底配,规模稍大的还要基金经理、研究人员、开发团队,还有前台、网络维护、营销、行......>> 问题三:如何成立一家私募基金公司 主要监管规则: 1、不设行政审批 私募基金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设立,不设行政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依法严厉打击以私募基金为名的各类非法集资活动。 2、必须登记备案 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登记,私募基金应当依法备案,备案机关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址为amac/。 按要求,基金管理人应当登记。私募基金在募集设立后20个工作日内,应申请备案。 目前,基金也协会一般会在3日内完成登记备案,并公示。 3、不得公开或变相公开募集 严格限制投资者人数:有限合伙、有限公司制不得超过50人,股份公司、契约制不得超过200人。 严格限制募集方式:仅限于私募。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4、严格界定合格投资者,禁止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人募集 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的单位;(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 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 万元的个人。前文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通过汇集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私募基金的,应当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此类合格投资者投资私募基金的,不再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和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 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视为合格投资者。 5、要求基金托管 除基金合同、合伙协议、公司章程另有约定外,私募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如果约定私募基金不进行托管的,上述文件应约定明确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 6、禁止保底保收益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7、禁止汇集他人资金投资 投资者应当确保投资资金来源合法,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私募基金。 8、允许契约型私募 允许私募基金以合伙制、公司制和契约制存在。 9、对注册资本无强制要求 对基金管理公司以及基金规模,不设最低出资额要求。 10、基金业务可外包 私募基金销售、销售支付、份额登记、估值核算、信息技术系统等业务的服务,可依法外包。 外包服务机构也应遵守对私募基金的监管规则。 11、建立分类公示制度 按照私募基金管理人填报的管理规模、运作合规情况、诚信情况等信息,对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分类公示。 对运作不规范的基金及基金管理人也予以公示,以提示投资者。 12、未经登记备案,不允许参与证监会体系内的投资业务 目前,已明确要求中介机构核查参与证券发行的私募基金是否完成登记备案。证监会将进一步要求中介机构核查重大资产重组中的私募基金是否完成登记备案。 13、严格禁止并强化打击非法集资、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问题四:怎么成立一个私募基金 一. 成立并运作一支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是一个宽泛的概念,非共同基金的投资机构都可称为私募基金。现在市场上阳光化私募都是一些合法的信托投机机构,他们的资金募集方式大都是一些自己熟悉的大型高端客户。还有一些是亲戚朋友间的代理委托形式,这类形式都要承担一定的道德风险。 所以,你要成立私募基金必须先有一定人脉资源 1、在某个投资领域(如股票、期货、外汇、黄金等)有非常丰富的经验,最好长时间稳定地盈利过。 2、制定包含有资金的募集、投向、分成、风险控制等内容的说明书。 3、有一批支持你的富人,他们给你提供你想要的规模的资金。 4、有一个研究团队,密切跟踪市场的变化,制定计划。 5、有一套精密严格的系统,使你的计划能够真正执行下去。 6、由于私募处于灰色地带,应有能力化解一些意想不到的麻烦。 从小做起,量力而行,低调严谨。 私募基金的组织形式 1、公司式 公司式私募基金有完整的公司架构,运作比较正式和规范。目前公司式私募基金(如某某投资公司)在中国能够比较方便地成立。半开放式私募基金也能够以某种变通的方式,比较方便地进行运作,不必接受严格的审批和监管,投资策略也就可以更加灵活。比如: (1)设立某投资公司,该投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有价证券投资; (2)投资公司的股东数目不要多,出资额都要比较大,既保证私募性质,又要有较大的资金规模; (3)投资公司的资金交由资金管理人管理,按国际惯例,管理人收取资金管理费与效益激励费,并打入投资公司的运营成本; (4)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每年在某个特定的时点重新登记一次,进行名义上的增资扩股或减资缩股,如有需要,出资人每年可在某一特定的时点将其出资赎回一次,在其他时间投资者之间可以进行股权协议转让或上柜交易。该投资公司实质上就是一种随时扩募,但每年只赎回一次的公司式私募基金。 不过,公司式私募基金有一个缺点,即存在双重征税。克服缺点的方法有: (1)将私募基金注册于避税的天堂,如开曼、百慕大等地; (2)将公司式私募基金注册为高科技企业(可享受诸多优惠),并注册于税收比较优惠的地方; (3)借壳,即在基金的设立运作中联合或收购一家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最好是非上市公司),并把它作为载体。 2、契约式 契约式基金的组织结构比较简单。具体的做法可以是: (1)证券公司作为基金的管理人,选取一家银行作为其托管人; (2)募到一定数额的金额开始运作,每个月开放一次,向基金持有人公布一次基金净值,办理一次基金赎回; (3)为了吸引基金投资者,应尽量降低手续费,证券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根据业绩表现收取一定数量的管理费。其优点是可以避免双重征税,缺点是其设立与运作很难回避证券管理部门的审批和监管。 3、虚拟式 虚拟式私募基金表面看来像委托理财,但它实际上是按基金方式进行运作。比如,虚拟式私募基金在设立和扩募时,表面上是与每个客户签定委托理财协议,但这些委托理财帐户是合在一起进行基金式运作,在买入和赎回基金单元时,按基金净值进行结算。具体的做法可以是: (1)每个基金持有人以其个人名义单独开立分帐户; (2)基金持有人共同出资组建一个主帐户; (3)证券公司作为基金的管理人,统一管理各帐户,所有帐户统一计算基金单位净值; (4)证券公司尽量使每个帐户的实际市值与根据基金单位的净值计算的市值相等,如果二者不相等,在赎回时由主帐户与分帐......>> 问题五:如何设立私募基金公司 1、在某个投资领域(如股票、期货、外汇、黄金等)有非常丰富的经验,最好长时间稳定地盈利过。 2、制定包含有资金的募集、投向、分成、风险控制等内容的说明书。 3、有一批支持你的富人,他们给你提供你想要的规模的资金。 4、有一个研究团队,密切跟踪市场的变化,制定计划。 5、有一套精密严格的系统,使你的计划能够真正执行下去。 6、由于私募处于灰色地带,应有能力化解一些意想不到的麻烦。 从小做起,量力而行,低调严谨。 私募基金的组织形式 1、公司式 公司式私募基金有完整的公司架构,运作比较正式和规范。目前公司式私募基金(如某某投资公司)在中国能够比较方便地成立。半开放式私募基金也能够以某种变通的方式,比较方便地进行运作,不必接受严格的审批和监管,投资策略也就可以更加灵活。比如: (1)设立某投资公司,该投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有价证券投资; (2)投资公司的股东数目不要多,出资额都要比较大,既保证私募性质,又要有较大的资金规模; (3)投资公司的资金交由资金管理人管理,按国际惯例,管理人收取资金管理费与效益激励费,并打入投资公司的运营成本; (4)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每年在某个特定的时点重新登记一次,进行名义上的增资扩股或减资缩股,如有需要,出资人每年可在某一特定的时点将其出资赎回一次,在其他时间投资者之间可以进行股权协议转让或上柜交易。该投资公司实质上就是一种随时扩募,但每年只赎回一次的公司式私募基金。 不过,公司式私募基金有一个缺点,即存在双重征税。克服缺点的方法有: (1)将私募基金注册于避税的天堂,如开曼、百慕大等地; (2)将公司式私募基金注册为高科技企业(可享受诸多优惠),并注册于税收比较优惠的地方; (3)借壳,即在基金的设立运作中联合或收购一家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最好是非上市公司),并把它作为载体。 2、契约式 契约式基金的组织结构比较简单。具体的做法可以是: (1)证券公司作为基金的管理人,选取一家银行作为其托管人; (2)募到一定数额的金额开始运作,每个月开放一次,向基金持有人公布一次基金净值,办理一次基金赎回; (3)为了吸引基金投资者,应尽量降低手续费,证券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根据业绩表现收取一定数量的管理费。其优点是可以避免双重征税,缺点是其设立与运作很难回避证券管理部门的审批和监管。 3、虚拟式 虚拟式私募基金表面看来像委托理财,但它实际上是按基金方式进行运作。比如,虚拟式私募基金在设立和扩募时,表面上是与每个客户签定委托理财协议,但这些委托理财帐户是合在一起进行基金式运作,在买入和赎回基金单元时,按基金净值进行结算。具体的做法可以是: (1)每个基金持有人以其个人名义单独开立分帐户; (2)基金持有人共同出资组建一个主帐户; (3)证券公司作为基金的管理人,统一管理各帐户,所有帐户统一计算基金单位净值; (4)证券公司尽量使每个帐户的实际市值与根据基金单位的净值计算的市值相等,如果二者不相等,在赎回时由主帐户与分帐户的资金差额划转平衡。 虚拟式的优点是,可以规避证券管理部门对基金设立与运作方面的审批与监管,设立灵活,并避免了双重征税。缺点是依然没有摆脱委托理财的束缚,在资金筹集上需要法律上的进一步规范,在资金运作上依然......>> 问题六:如何成立一个小型的私募基金 首先需要有私募牌照,之后发行契约基金找券商托管,大概在200万以上规模就可以 问题七:如何成立一家私募基金公司? 首先你要明白、基金属于净资本机构、也就是说你在注册以前需要向银行交纳保证金的、至于注册资金量如同楼上所言、1000万、工商局注册即可 问题八:如何设立一个专项私募基金 如何成立并运作一支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是一个宽泛的概念,非共同基金的投资机构都可称为私募基金。现在市场上阳光化私募都是一些合法的信托投机机构,他们的资金募集方式大都是一些自己熟悉的大型高端客户。还有一些是亲戚朋友间的代理委托形式,这类形式都要承担一定的道德风险。 从小做起,量力而行,低调严谨。 私募基金的组织形式 1、公司式 公司式私募基金有完整的公司架构,运作比较正式和规范。目前公司式私募基金(如某某投资公司)在中国能够比较方便地成立。半开放式私募基金也能够以某种变通的方式,比较方便地进行运作,不必接受严格的审批和监管,投资策略也就可以更加灵活。比如: (1)设立某投资公司,该投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有价证券投资; (2)投资公司的股东数目不要多,出资额都要比较大,既保证私募性质,又要有较大的资金规模; (3)投资公司的资金交由资金管理人管理,按国际惯例,管理人收取资金管理费与效益激励费,并打入投资公司的运营成本; (4)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每年在某个特定的时点重新登记一次,进行名义上的增资扩股或减资缩股,如有需要,出资人每年可在某一特定的时点将其出资赎回一次,在其他时间投资者之间可以进行股权协议转让或上柜交易。该投资公司实质上就是一种随时扩募,但每年只赎回一次的公司式私募基金。 不过,公司式私募基金有一个缺点,即存在双重征税。克服缺点的方法有: (1)将私募基金注册于避税的天堂,如开曼、百慕大等地; (2)将公司式私募基金注册为高科技企业(可享受诸多优惠),并注册于税收比较优惠的地方; (3)借壳,即在基金的设立运作中联合或收购一家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最好是非上市公司),并把它作为载体。 2、契约式 契约式基金的组织结构比较简单。具体的做法可以是: (1)证券公司作为基金的管理人,选取一家银行作为其托管人; (2)募到一定数额的金额开始运作,每个月开放一次,向基金持有人公布一次基金净值,办理一次基金赎回; (3)为了吸引基金投资者,应尽量降低手续费,证券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根据业绩表现收取一定数量的管理费。其优点是可以避免双重征税,缺点是其设立与运作很难回避证券管理部门的审批和监管。 3、虚拟式 虚拟式私募基金表面看来像委托理财,但它实际上是按基金方式进行运作。比如,虚拟式私募基金在设立和扩募时,表面上是与每个客户签定委托理财协议,但这些委托理财帐户是合在一起进行基金式运作,在买入和赎回基金单元时,按基金净值进行结算。具体的做法可以是: (1)每个基金持有人以其个人名义单独开立分帐户; (2)基金持有人共同出资组建一个主帐户; (3)证券公司作为基金的管理人,统一管理各帐户,所有帐户统一计算基金单位净值; (4)证券公司尽量使每个帐户的实际市值与根据基金单位的净值计算的市值相等,如果二者不相等,在赎回时由主帐户与分帐户的资金差额划转平衡。 虚拟式的优点是,可以规避证券管理部门对基金设立与运作方面的审批与监管,设立灵活,并避免了双重征税。缺点是依然没有摆脱委托理财的束缚,在资金筹集上需要法律上的进一步规范,在资金运作上依然受到证券管理部门对券商的监管,在资金规模扩张上缺乏基金的发展优势。 4、组合式 为了发挥上述3种组织形式的优越性,可以设立一个基金组合,将几种组织形式结合起来。组合式基金有4种类型: (1)公司式与虚拟式的组合; (2......>> 问题九:如何设立并运作一家私募基金 通常是先由一个管理人做私募股权基金的前期招募工作。幕得了足够的投资额后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并已基金为单位建立各种制度,其中最主要的是投资决策委员会的组建以及基金投资管理团队。基金发现适合的投资机会,将对被投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在律师和会计师等中介机构的把关下,若目标企业符合基金管理人关于风险评估、投资回报评估的要求,那么基金将与目标企业签订股权投资协议,基金向该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向其提供资金。以后每年根据目标企业的经营情况获得分红。一般情况下基金会投资有上市前景的企业,所以基金进驻后往往会开始为目标企业上市进行各项筹划。基金在企业上市后,经过一个禁售期,将股票予以抛售实现成功退出。 问题十:怎么成立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主要就是结构型的,投顾自己有劣后资金找优先资金,然后找发行通道,发产品,再有专门的托管银行管理。基本是这样的,现在恒生金融云在推出机构间服务,可以提供发产品的一体化服务,和他们谈了下觉得还可以你可以去看看

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需要哪些制度

各私募基金管理人:为规范私募投资基金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私募投资基金行业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授权,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制定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现予发布。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私募投资基金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私募投资基金行业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央编办关于私募股权基金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第三条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对私募基金业务活动进行自律管理。第四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提供私募基金登记和备案所需的文件和信息,保证所提供文件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第二章 基金管理人登记第五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业协会履行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并申请成为基金业协会会员。第六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登记,应当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如实填报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股东或合伙人基本信息、管理基金基本信息。第七条 登记申请材料不完备或不符合规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要求及时补正。申请登记期间,登记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告知基金业协会并变更申请登记内容。第八条 基金业协会可以采取约谈高级管理人员、现场检查、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相关专业协会征询意见等方式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记申请材料进行核查。第九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记申请材料完备的,基金业协会应当自收齐登记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通过网站公示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办结登记手续。网站公示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包括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称、成立时间、登记时间、住所、联系方式、主要负责人等基本信息以及基本诚信信息。公示信息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管理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基金资产安全的保证。第十条 经登记后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基金业协会应当及时注销基金管理人登记。第三章 基金备案第十一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进行备案,并根据私募基金的主要投资方向注明基金类别,如实填报基金名称、资本规模、投资者、基金合同(基金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等基本信息。公司型基金自聘管理团队管理基金资产的,该公司型基金在作为基金履行备案手续同时,还需作为基金管理人履行登记手续。第十二条 私募基金备案材料不完备或者不符合规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要求及时补正。第十三条 私募基金备案材料完备且符合要求的,基金业协会应当自收齐备案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通过网站公示私募基金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办结备案手续。网站公示的私募基金基本情况包括私募基金的名称、成立时间、备案时间、主要投资领域、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等基本信息。第十四条 经备案的私募基金可以申请开立证券相关账户。第四章 人员管理第十五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向基金业协会报送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基金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及变更信息。第十六条 从事私募基金业务的专业人员应当具备私募基金从业资格。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具有私募基金从业资格:(一)通过基金业协会组织的私募基金从业资格考试;(二)最近三年从事投资管理相关业务;(三)基金业协会认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七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诚实守信,最近三年没有重大失信记录,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前款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指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以及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其他人员。第十八条 私募基金从业人员应当定期参加基金业协会或其认可机构组织的执业培训。第五章 信息报送第十九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月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更新所管理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相关信息,包括基金规模、单位净值、投资者数量等。第二十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所管理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非证券类私募基金的相关信息,包括认缴规模、实缴规模、投资者数量、主要投资方向等。第二十一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于每年度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更新私募基金管理人、股东或合伙人、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所管理的私募基金等基本信息。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于每年度四月底之前,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填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受托管理享受国家财税政策扶持的创业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还应当报送所受托管理创业投资基金投资中小微企业情况及社会经济贡献情况等报告。第二十二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发生以下重大事项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业协会报告:(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称、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更;(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发生变更;(三)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立或者合并;(四)私募基金管理人或高级管理人员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五)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六)可能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第二十三条 私募基金运行期间,发生以下重大事项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业协会报告:(一)基金合同发生重大变化;(二)投资者数量超过法律法规规定;(三)基金发生清盘或清算;(四)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生变更;(五)对基金持续运行、投资者利益、资产净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件。第二十四条 基金业协会每季度对私募基金管理人、从业人员及私募基金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向中国证监会报告。第六章 自律管理第二十五条 基金业协会根据私募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类型设立相关专业委员会,实施差别化的自律管理。第二十六条 基金业协会可以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实施非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提供有关的资料和信息。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配合检查。第二十七条 基金业协会建立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诚信档案,跟踪记录其诚信信息。第二十八条 基金业协会接受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或基金从业人员的投诉,可以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进行处理。第二十九条 基金业协会可以根据当事人平等、自愿的原则对私募基金业务纠纷进行调解,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第三十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存在以下情形的,基金业协会视情节轻重可以对私募基金管理人采取警告、行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暂停受理基金备案、取消会员资格等措施,对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采取警告、行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取消从业资格等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移交中国证监会处理:(一)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及本办法规定;(二)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备案及其他信息报送中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或者隐瞒重要事实;(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一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及时填报业务数据或者进行信息更新的,基金业协会责令改正;一年累计两次以上未按时填报业务数据、进行信息更新的,基金业协会可以对主要责任人员采取警告措施,情节严重的向中国证监会报告。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4年2月7日起施行,由基金业协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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