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

2021年吉林松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吉林省财政厅

   一、范围和内容   (一)凡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单位)中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包括初、中、高级)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在我省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按照国家规定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按照财政部规定并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包括会计、财政、金融、税收以及大数据、数字经济、业财融合等方面的课程,分为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两类。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报名时间为 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学习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至2022年1月15日。在此期间未完成学习的学员,累计学分不再保留。   (二)报名方式。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报名通过“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网址为:http://cztkj.jl.gov.cn),会计人员在网站首页点击服务入口中的“继续教育”按钮,进行继续教育学习报名,具体操作详见《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操作指南》。    三、学习方式和学分管理   202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和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两种方式,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累计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其中,专业科目不得少于60学分。   (一)网络继续教育学习。会计人员须在“学习类型”中选择“网络教育”,并在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名单(附后)中选择一家机构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选课及网上学习。课程选定后不得随意中断或改选,否则不能记录改选课程之前所学的学时和学分。网上学习结束后,须填写《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服务调查问卷》,才视为完成2021年度继续教育。   (二)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当年符合《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吉财会〔2019〕899号)视同完成继续教育规定条件的,会计人员须在“学习类型”中选择“视同通过”,并上传相关材料,普通会计人员经当地财政部门、高级会计人员经省财政厅审核确认后,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   (三)学分计算。学分计量标准根据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方式确定。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学习的,按1学时等于3学分(1学时等于60分钟)折算,即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每年累计学时不得少于3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得少于20学时。参加视同完成继续教育的审核合格后,按当年累计取得90学分计算。    四、收费标准   继续教育网络教学费由网络培训机构直接收取,2021年度收费标准延续使用我省2020年度收费标准,即:普通会计人员为45元/人/年,高级会计人员为180元/人/年。2019年以前年度继续教育仍执行原收费标准和规定学时,即:普通会计人员50元/人/年、高级会计人员200元/人/年,规定24学时。   发票由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提供。    五、其他相关要求   (一)未完成往年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可在网络继续教育课程开通后补学前3个年度的继续教育。对无不正当理由不参加或未完成继续教育学分的会计人员,按照《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不能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晋升职务(职称)、先进会计工作者及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等。   (二)各级财政管理部门要强化舆论宣传,通过微信群、QQ群等方式宣传继续教育有关要求,扩大社会影响,增强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要加强监督管理,随时掌握会计人员有关情况,密切关注继续教育进度,督导所在地会计人员按时完成继续教育,提升继续教育完成比例。   六、《关于公布吉林省中省直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面授继续教育备案单位的通知》(吉财会便函〔2020〕5号)同时废止。 2021年吉林松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吉林省财政厅

2021年吉林延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吉林省财政厅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考 网从吉林省财政厅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要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延边会计人员可通过登陆吉林省财政厅,进行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一、范围和内容   (一)凡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单位)中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包括初、中、高级)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在我省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按照国家规定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按照财政部规定并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包括会计、财政、金融、税收以及大数据、数字经济、业财融合等方面的课程,分为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两类。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报名时间为 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学习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至2022年1月15日。在此期间未完成学习的学员,累计学分不再保留。   (二)报名方式。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报名通过“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网址为:http://cztkj.jl.gov.cn),会计人员在网站首页点击服务入口中的“继续教育”按钮,进行继续教育学习报名,具体操作详见《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操作指南》。    三、学习方式和学分管理   202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和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两种方式,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累计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其中,专业科目不得少于60学分。   (一)网络继续教育学习。会计人员须在“学习类型”中选择“网络教育”,并在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名单(附后)中选择一家机构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选课及网上学习。课程选定后不得随意中断或改选,否则不能记录改选课程之前所学的学时和学分。网上学习结束后,须填写《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服务调查问卷》,才视为完成2021年度继续教育。   (二)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当年符合《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吉财会〔2019〕899号)视同完成继续教育规定条件的,会计人员须在“学习类型”中选择“视同通过”,并上传相关材料,普通会计人员经当地财政部门、高级会计人员经省财政厅审核确认后,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   (三)学分计算。学分计量标准根据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方式确定。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学习的,按1学时等于3学分(1学时等于60分钟)折算,即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每年累计学时不得少于3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得少于20学时。参加视同完成继续教育的审核合格后,按当年累计取得90学分计算。    四、收费标准   继续教育网络教学费由网络培训机构直接收取,2021年度收费标准延续使用我省2020年度收费标准,即:普通会计人员为45元/人/年,高级会计人员为180元/人/年。2019年以前年度继续教育仍执行原收费标准和规定学时,即:普通会计人员50元/人/年、高级会计人员200元/人/年,规定24学时。   发票由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提供。    五、其他相关要求   (一)未完成往年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可在网络继续教育课程开通后补学前3个年度的继续教育。对无不正当理由不参加或未完成继续教育学分的会计人员,按照《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不能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晋升职务(职称)、先进会计工作者及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等。   (二)各级财政管理部门要强化舆论宣传,通过微信群、QQ群等方式宣传继续教育有关要求,扩大社会影响,增强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要加强监督管理,随时掌握会计人员有关情况,密切关注继续教育进度,督导所在地会计人员按时完成继续教育,提升继续教育完成比例。   六、《关于公布吉林省中省直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面授继续教育备案单位的通知》(吉财会便函〔2020〕5号)同时废止。 2021年吉林延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吉林省财政厅

2022年吉林长春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吉林省财政厅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吉林省财政厅发布” 关于开展2022年度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长春会计人员可通过登录吉林省财政厅会计处,进行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详细内容如下: 1.范围和内容   (一)2022年吉林长春行政区域内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单位)中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包括初、中、高级)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在我省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按照国家规定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按照财政部规定并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包括会计、财政、金融、审计、税收以及大数据、数字经济、业财融合等方面的课程,分为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两类。2.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2年吉林长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报名时间为 2022年4月18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学习时间为 2022年4月18日至2023年1月15日 。  (二)报名方式。报名网址为“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http://cztkj.jl.gov.cn),会计人员进入网站首页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功能模块按人员类别点击“继续教育报名”按钮即可报名学习,具体操作详见《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操作指南》(在继续教育报名界面)。3.学习方式和学分管理   2022年吉林长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网络教育和视同完成教育两种方式,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累计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其中,专业科目不得少于60学分。  (一)网络教育。会计人员在“学习方式”中选择“网络教育”,并在《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名单》(附后)中选择一家机构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选课及网上学习。课程选定后必须在当年规定的时间内学完,不得随意中断或改选,否则不能记录改选课程之前所学的学时和学分。修满规定学分并提交《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服务评价》(以下简称“服务评价”)后,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  (二)视同完成教育。会计人员符合《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形式,在“学习方式”中选择“视同完成教育”,并上传相关材料,经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  (三)学分计算。选择网络教育的,按1学时等于3学分(1学时等于60分钟)计算,即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每年累计学时不得少于30学时(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得少于20学时(60学分);选择视同完成教育的,审核合格后,按当年累计取得90学分计算。4.收费标准   2022年度继续教育网络教育收费标准继续延用我省2020年的标准,即:具有副高、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会计人员为180元/人/年,其他会计人员为45元/人/年。  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直接收取费用、开具发票。5.其他要求   (一)自2022年开始,会计人员必须在缴费当年完成继续教育学习。补报补学以前年度继续教育或以前年度已缴费但未完成规定学分的会计人员,必须在今年继续教育学习时间内完成所报年度的学习,逾期不予补学。  (二)对无故不参加或未完成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按照《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不能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晋升职务(职称)、先进会计工作者及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等。  (三)各级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和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要加强监督管理,随时掌握会计人员学习情况,密切关注继续教育进度,督导会计人员按时完成继续教育,提高继续教育完成比例,提升学习效果。6.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

2021年吉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吉林省财政厅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无 从吉林省财政厅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要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人员可通过登陆吉林省财政厅,进行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一、范围和内容   (一)凡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单位)中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包括初、中、高级)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在我省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按照国家规定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按照财政部规定并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包括会计、财政、金融、税收以及大数据、数字经济、业财融合等方面的课程,分为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两类。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报名时间为 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学习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至2022年1月15日。在此期间未完成学习的学员,累计学分不再保留。   (二)报名方式。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报名通过“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网址为:http://cztkj.jl.gov.cn),会计人员在网站首页点击服务入口中的“继续教育”按钮,进行继续教育学习报名,具体操作详见《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操作指南》。    三、学习方式和学分管理   202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和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两种方式,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累计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其中,专业科目不得少于60学分。   (一)网络继续教育学习。会计人员须在“学习类型”中选择“网络教育”,并在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名单(附后)中选择一家机构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选课及网上学习。课程选定后不得随意中断或改选,否则不能记录改选课程之前所学的学时和学分。网上学习结束后,须填写《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服务调查问卷》,才视为完成2021年度继续教育。   (二)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当年符合《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吉财会〔2019〕899号)视同完成继续教育规定条件的,会计人员须在“学习类型”中选择“视同通过”,并上传相关材料,普通会计人员经当地财政部门、高级会计人员经省财政厅审核确认后,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   (三)学分计算。学分计量标准根据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方式确定。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学习的,按1学时等于3学分(1学时等于60分钟)折算,即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每年累计学时不得少于3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得少于20学时。参加视同完成继续教育的审核合格后,按当年累计取得90学分计算。    四、收费标准   继续教育网络教学费由网络培训机构直接收取,2021年度收费标准延续使用我省2020年度收费标准,即:普通会计人员为45元/人/年,高级会计人员为180元/人/年。2019年以前年度继续教育仍执行原收费标准和规定学时,即:普通会计人员50元/人/年、高级会计人员200元/人/年,规定24学时。   发票由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提供。    五、其他相关要求   (一)未完成往年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可在网络继续教育课程开通后补学前3个年度的继续教育。对无不正当理由不参加或未完成继续教育学分的会计人员,按照《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不能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晋升职务(职称)、先进会计工作者及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等。   (二)各级财政管理部门要强化舆论宣传,通过微信群、QQ群等方式宣传继续教育有关要求,扩大社会影响,增强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要加强监督管理,随时掌握会计人员有关情况,密切关注继续教育进度,督导所在地会计人员按时完成继续教育,提升继续教育完成比例。   六、《关于公布吉林省中省直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面授继续教育备案单位的通知》(吉财会便函〔2020〕5号)同时废止。 2021年吉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财政厅官网会计网会计人员信息继续教育登录不了

1、学员在登录的过程中填写信息有误,学员可在仔细确认相关信息无误后,重新登录即可。2、学员填写的相关信息无误但依旧显示“请核实相关信息是否正确”等字样。学员必惊慌。出现此类问题的地区大都有本地会计继续教育相关的其他具体要求,例如在登录之前需要到当地部门网站进行信息采集等等,学员可登录东奥会计网站进行咨询,或是登录本地会计相关部门查询有关信息。

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 信息采集 基本信息保存不上

可能是因为报名人数在同一时间登录网站,稍等一会再进去就可以了。未持有原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登陆系统后显示如图,姓名、身份证号、人员类型、工作单位名称均为空,需点击信息登记进行信息录入。持有原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登陆系统后显示如图 ,系统自动显示人员基本信息,点击信息登记按钮进行基本信息完善。点击信息登记显示如图,基本信息要求上传近期白底 1 寸证件照,大小不能超过 100KB,其他信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务必保证信息真实准确,输入身份证号后,系统自动填写性别与出生日期,手机号为用户注册预留手机号,如需修改,需要在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进行个人信息变更,基本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进行信息保存并填写下一项信息。学历信息如为在校生,是否在校选择是,并且最后上传学生证明,如已毕业需最后上传学历证明,会计人员需按照实际情况填写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下一步。会计人员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单位信息填写,如在岗会计人员,需填写所在单位的社会统一代码证号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号或单位营业许可证号,并在最后上传单位证明扫描件以及统一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单位营业许可证的扫描件,若会计人员不在岗,需在是否在岗项选择否,并填写居住地信息,会计人员需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填写,所填写的内容记入吉林省会计人员诚信档案。点击下一步如果提示“单位信息已存在”点击“查找单位信息”按钮,输入单位名称进行查询,选择即可。需上传会计人员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学历证明扫描件、单位证明扫描件、人才证明、职称证明、真实材料保证书等,其中单位证明及真实材料保证书需手签扫描件。上传材料单独文件大小不能超过 200KB。会计证信息采集指的是,主管机关采集会计从业资格证持证人员的基本信息,包括学历、职称、工种、就业、行业、单位、部门、年龄、性别、照片等基本信息。一般是自行申报,机构审核,给财政部提交数据信息使用。

2020年吉林白山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吉林省财政厅

   一、继续教育对象   凡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在我省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按照国家规定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二、继续教育报名   1、2020年吉林白山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报名学习时间为2020年4月13日至2020年11月30日,学习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未完成学习的学员,累计学分不再保留。   2、2020年吉林白山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报名学习网站为“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网址为:http://cztkj.jl.gov.cn。   3、在网站首页点击服务入口中的“继续教育”按钮,进行继续教育网上报名、网上交费及网上学习。具体操作详见《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操作指南》。    三、继续教育内容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按照财政部规定并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    四、继续教育方式   (一)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学员在网站首页的“服务入口”点击“继续教育”中的“网络继续教育”,自愿选择确认备案的5家网络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中的任意一家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选课及网上学习。课程选定后不要随意中断或改选课程,否则不能记录改选课程之前所学的学时和学分。   (二)面授继续教育学习。学员在网站首页的“服务入口”点击“继续教育”中的“面授继续教育”,选择学员所在地的行政区划,由所在地财政部门选定备案的面授继续教育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三)集团化继续教育学习。参加集团化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由企业集团、行业主管部门等结合自身特点,提出开展继续教育申请,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核准备案,由企业集团、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也可选择经财政部门核准的面授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组织实施。   (四)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会计人员当年符合《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吉财会[2019]899号)规定条件的,可在网上选择“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同时上传相关材料,经当地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视同完成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五、继续教育学分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累计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得少于60学分。会计人员参加当年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学分计量标准根据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学习方式确定。参加网络和面授继续教育学习的,按1学时等于3学分(1学时等于60分钟)折算,即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每年累计学时不得少于3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得少于20学时。参加视同完成继续教育、面授和集团化继续教育合格后,按当年累计取得90学分计算。    六、继续教育费用   经网上征求意见确定2020年和2020年度的网络继续教育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5元,费用由网络继续教育机构收取。2020年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仍执行原收费标准(每人每年50元)和学时(24学时或24学分)规定。网络继续教育机构负责为学员开具全额发票。    七、吉林省继续教育要求   (一)加强日常管理。各市(州)县(市)财政部门要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监督管理,随时掌握学员有关情况,密切关注继续教育进度,督导所在地会计人员按时完成继续教育,提升继续教育完成比例。   (二)规范工作流程。面授继续教育机构必须由当地财政部门选定备案(驻长春市的中省直单位会计人员面授继续教育机构由省财政厅选定备案)。对视同通过继续教育的人员要按照管理权限,实行主管局领导、科处长和经办人三级管理。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当天超过20人或每周累计超过50人的市(州)县(市),需经主管局领导审批后报省财政厅备案。参加网络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必须由本人自愿选择网络继续教育机构报名,财政部门不得审核受理集体统一网络报名事宜。   (三)强化舆论宣传。各级财政部门要通过微信群、QQ群等方式宣传继续教育有关要求,扩大社会影响,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或未完成继续教育学分的会计人员,按照《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不能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晋升职务(职称)、先进会计工作者及单位先进工作者评选、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选拔等,并纳入会计诚信档案管理。   (四)建立评价机制。财政部门要对承接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规划、师资水平、服务质量等进行跟踪管理,分析学员对网络继续教育机构的评价(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情况,对“一般”以下评价达到50%或对“较差”评价达到10%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实行自动退出机制,不断提升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质量,努力为广大会计人员提供更优质服务。 2020年吉林白山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市财政局官方网站链接 想查一下我的会计证编号 怎么都找不到吉林市财政局的官方网站

亲,吉林省财政厅2012年的公告啊~~~~你看一下。。。各市(州)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各县(市)财政局、吉林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省财政厅已于2008年建设开发了“吉林省会计信息管理系统”,目前全省的各项会计管理工作均通过此系统开展。对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的相关信息通过系统中“吉林省会计网”就可进行查询。具体事项如下: 一、查询网址:吉林省会计网(http://www.jlkj.gov.cn)。 二、查询程序及内容: 1、登录“吉林省会计网”; 2、点击“操作窗口”下的“公共信息查询”,选择“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查询”,即可查询到会计人员基本的个人信息。 3、点击“操作窗口”下“会计从业继续教育”栏目中的“继续教育查询”,可查询到会计人员的历年继续教育情况; 三、注意事项: 1、在网站的查询中能查到会计人员基本信息,就说明其所持证书已进入我省管理系统,属于合法合规证书。2、如在网站查询中未查询到会计人员信息,可能会存在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所持有证书是虚假证书;二是所持有证书未参加2008年-2009年全省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现在已被视为自动放弃证书;三是已参加完换证,但是未参加国家财政部要求的信息更新,导致查询不存在。3、从2012年起,全省的会计管理部门将不再对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进行纸质记录,均在管理系统中进行电子记录,对会计人员所持有证书信息的查询,通过网站查询即可。吉林省财政厅二○ 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在成都财政会计网 报考注会 的第一个考点是哪?谢谢了,大神帮忙啊

册会计师考试报名办理指南 一、行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二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 二、办理对象:符合报名条件的中国公民。 三、办理程序: (一)报名前1个月左右成都市财政局发布公告,公布当年报考条件、考试科目和报名的具体时间等事项。 (二)报名时间为每年3月或4月,考试时间为当年9月中旬。 (三)考生在考前1个月左右持有关凭证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结束后,按全国(省)统一时间在省注册会计师网站上向考生公布成绩。 (五)5年内一次或累计五科考试合格的考生可申请办理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书(证书由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 四、办理时限:随到随办。 五、收费标准:考务费:65元/科;收费依据:川价费[2004]3号、计价格[2001]527号。 六、审核(批)权限:经办人。 七、办理地点:成都市财政局和区(市)县财政局会计管理服务窗口(电话:86265511、86258266)。 单位地址:成都市金家坝5号网 址: www.cdcz.chengdu.gov.cn 值班电话:028-86648623

注册会计师由财政部管理还是注册会计师协会管理啊?谢谢了

注册会计师的监督作用对被审计单位会计信息的质量进行监督,可有效检验会计信息的有效性与准确性,完善了单位的经营机制,为单位的经营战略规划提供了科学的建议,也确保了更多利益相关方的知情权,使公司运作更透明。同时也通过对资金使用的效益进行监督,可有效规避资金风险,防止资金滥用,强化了对管理层的制约。注册会计师的监督主要通过审计工作的方式开展,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的目的在于确定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是否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及是否公允反映了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及时规避重大财务风险。注册会计师监督作用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来体现,可以有效地规范被审计单位的财务工作,完善其经营机制,强化对管理层的制约,并有效规避重大经济风险。注册会计师作为完全独立的第三方,接受客户委托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资料开展审计工作,可以对被审计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经营成果、资金使用等各方面进行监督,使被审计单位在今后的经济业务开展中更加谨慎也更加规范,确保合法合规经营。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监督可以有效防止腐败现象滋生,建立起良好健康的管理体系,为整个社会经济的稳定运行贡献一份力量。注册管理会计师的作用:1、注册管理会计师就像一张通行证,能够帮助在商业、金融、咨询、制造业和公共事业部门等领域打开成功的大门;2、注册管理会计师与美国注册会计师(USCPA)、金融特许分析师(CFA)一起并称为美国财会领域的国际三大黄金认证,在全球范围内均被企业所认可,有国际财务界“Mini-MBA”之称。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简称为CMA,是美国管理会计师协会(简称为IMA)旗下的注册管理会计师认证(CMA认证)。其侧重于财务计划、分析、控制及决策支持等内容与当今财务专业人员在工作中所运用的专业知识保持一致。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设立泰州方圆利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的批复

你们报来的关于设立泰州方圆利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的申请表及附件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申请材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设立“泰州方圆利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组织形式为合伙制。 二、同意韩建明、章从大二人为合伙人。主任会计师韩建明。 三、泰州方圆利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资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办公场所为泰州市鼓楼南路638号05室。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成立后的泰州方圆利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可以承办下列业务: (一)审计业务: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二)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 五、成立后的泰州方圆利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财政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接受行业协会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六、成立后的泰州方圆利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应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的执业准则和规则;恪守职业道德。 七、请你们接到批文后,到我厅领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手续领取税务登记证。 八、合伙人韩建明、章从大二人应当自泰州方圆利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办理完工商登记手续之日起60日内办理完转入该所手续。未办理完转所手续的注册会计师,不得在泰州方圆利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特此批复。

传染效应的警惕财政危机传染效应

中国财政收支存在的危机隐患,已经成为经济学界共同关注的话题。我们通常在讨论金融领域等的问题导致财政收支方面的问题时,通常容易忽视财政危机本身也会对其他领域的运行和改革产生多方面的影响。这种多方面的影响可以将其称为财政危机的传染效应。 在过去20多年的改革开放过程中,中国的国家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例从1979年的28.4%下跌到1995年的10.7%,然后稍微上升到1999年14%。这样的比例远远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值32%。特别是,中央政府可支配的财政资源所占的比例更是巨幅下跌。在1979年中央政府支出占GDP的比例为16.2%,但到了1996年只有3.2%,此后微幅上升到1999年的5%。而1999年的比例之所以上升,很大一部分是发行国债所得,政府在未来将面对庞大的债务负担。以这么有限的财政资源,中央政府却必须支付极为庞大的各项改革费用。根据世界银行1997年的报告,包括医疗、教育、扶贫、年金、基础设施及环境保护在内的极为重要财政支出项目,中国每年至少短缺GDP的4.6%,相当于中央政府在1997年总预算的135%。布鲁金斯研究院的经济学者拉迪(Nicholas Lardy)估计,由国有企业负担的社会福利开销日后必须转移到中央政府的部分高达每年GDP的3.3%,相当于中央政府在1997年的总支出。此外,世界银行估计从1995年到2004年中国在基础设施方面至少需要投入6万亿人民币,相当于1995年整年的GDP。同时,必须注意到的是,中国的财政支出中还有相当部分是没有计入正常的显形财政收支的隐性负债,这主要包括一些应当由财政承担但是财政由于种种原因没有承担的债务,如财政欠发的工资、粮食经营亏损性挂帐、国有金融机构不良资产以及养老保险金欠帐等等。根据世界银行的估计,中国的所有政府债务?包括显性及隐性债务 积累已经达到GDP的100%。尽管债务的偿付不会同时发生,尽管债务的偿付还有其他形式?例如,出售部分国有资产 ,但是,由于各类隐性债务的规模及期限看不清楚,如果各类债务交织在一起,同时对国家财政产生支付压力,则可能会在短期内迅速提高实际债务负担率,引发财政危机。而财政危机的爆发,则可能迅速传染到经济体系的其他领域。 著名金融学家麦金农指出,没有一个高效率的、有力的财政,金融市场的自由化市场化就不可能持续顺利地推进。这一论断就触及了财政危机对于金融市场化改革的传染效应。如果说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货币化进程所产生的铸币收益等还能够支持相对虚弱的财政下的金融市场化的话,那么,在中国的货币化进程基本完成之时,虚弱的财政对于金融市场改革的推进的制约就更为显著了。因为财政的虚弱,财政无力提供足够的财力支持解决国有企业的亏损问题,于是,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人为压低利率以确保贷款的主要获得者获得市场利率与管制利率之间的隐性补贴的行为、被迫通过债转股形式等变相为国有企业输血的行为等就纷纷出现。这些行为和现象,无疑加大了国有银行的经营负担,阻碍了银行业的市场化改革。银行资产的快速膨胀、以及经营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些不良资产等,都要求银行需要及时地补充资本金,但是,虚弱的财政不能提供这一及时的支持,在银行普遍缺乏上市等筹资渠道时,银行资本金充足率的低下就是必然的问题。在财政出现收支困难时,在中国以国有银行为主导的金融结构下,国有银行自然被迫承担一些财政性的职能,这就是所谓“吃了财政吃银行”,即将银行作为“第二财政”来使用就是必然的结果。银行的国有性质,兼之银行问题事关社会稳定的大事,因而不管银行的不良资产是否由于政府干预而形成,银行不良资产的冲销,都将直接间接引起财政的减收增支;而一旦银行出现支付危机,其最后的支撑者就只能是财政。可见,在我国,金融风险必然最终转嫁到财政头上,金融风险的实质就是财政风险。 基于中国特定的就业结构和国有企业的主导性地位,国有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事实上成为财政的隐性负债。但是,虚弱的财政不能给予养老保险以有力的支持,即使我们不考虑由此可能导致的社会的不稳定而仅仅从养老保险制度的持续稳健运行来看,虚弱的财政也已经成为养老保险制度健康维持下去的硬性制约。合理的推论是,在缺乏财政的有力的支持下,当前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若照目前状况发展下去,将面临严重的财务危机。要解决这一严重的问题,一定要从财税等方面入手,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开辟新税收来源等措施,逐步消化数额庞大的隐性债务。根据国务院体改办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和美国安泰保险公司,对国内养老保险隐性债务进行的精算结果显示,若按目前企业和个人的缴费率、退休年龄、投资回报率计算,在未来30年,中国将负担近7.6万亿元人民币的隐性债务。为了维持当前的养老保险制度的持续运转,许多学者提出了不同的解决办法,如:采用多种途径筹资,弥补隐性债务:首先是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二是开辟新的税收来源。可考虑开征新税种或附加税值增加资金来源。三是变现部分国有资产。变现国有资产可以采取股市变现、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益、出售公有住房等。四是发行特种国债进行筹资,用于弥补隐性债务。在采用其他方式都没有见到明显效果的时候,国有股的减持成为补充养老和社会保障基金的一个重要政策动机,财政危机向社会保障和养老保险体系传染的同时,没有恰当把握的国有股减持计划又将这一危机转移到本来已经十分脆弱的中国股市。根据当前的国有股减持方案,以较低成本获取的国有股为了尽可能圈取更多的资金来补充养老保险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不足(从政府的财政立场而不是从维持征求市场健康运行的角度看,这一理由无疑是相当充分的),采取了按照与流通股同样的价格参与市场流通,这一计划的推出已经导致了中国股市的绵绵阴跌和疲弱无力。在这里,财政危机通过传染到养老保险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进而扩散到证券市场。 因为许多领域的财政开支,正常的财政支出不能满足,于是,各种形式的预算外收费纷纷出笼,进而导致财政分配秩序的不协调,及预算外、制度外财力的急剧膨胀。预算外和制度外财力的存在,尽管可以发挥某些特定的作用,可以弥补预算内财力的某些不足,但它们在一定程度上是以“挖”预算内为代价的。它们所形成的“乱收费”现象,不仅严重破坏正常的财政分配秩序,而且极大地危害了经济发展和败坏了社会风气,因而是我国财政内部的“心腹之患”,是我国财政风险的一个重要病灶。当然,财政危机的传染渠道远远不仅仅在于以上几个有限的领域,我们的分析主要还是局限在金融和财政的体系之内。至于财政危机对社会稳定、教育发展等的负面冲击,其影响无疑是相当严重的。

企业财政危机的表现征兆(注意是“企业”,不是国家)

1、财务结构明显恶化。 财务结构恶化的征兆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①筹资结构不合理,长、中、短期债务搭配不当。这就会引发两个问题,一是筹资成本过高,导致企业盈利能力下降;二是偿债高峰过于集中或过早到来,造成偿债困难。②投资结构不合理,长、中、短期投资比例失当,有的项目选得不准,有的投资超过风险限度。这也会形成两个问题,一是投资回报率低,致使盈利能力减弱;二是变现困难,不能及时偿还到期债务。③生产结构不合理,资产中存货、应收债权比例过大。这不仅会影响资金周转,而且也会带来两大问题,一是不能及时变现,影响营运资金的正常周转;二是容易产生存货跌价和债权回收风险,使企业遭受重大损失。④支出结构不合理,其突出表现是非生产性、消费性支出增长过快,导致企业积累能力下降。这四个木合理在形成过程中是渐进的,只要认真分析研究其发展变化情况,就定能找出规律性的东西,从中发现财务危机发生的先期征兆。 2、企业信誉不断降低。 企业信誉是现代企业一种重要的无形资产,是企业在长期经营中创立和积累起来的各种理财优越条件和无形资源。有了这种特殊性质的资源,企业就能顺利地从投资者或债权人那里获得项目和资金支持,就能顺利地从银行贷到款,就能顺利地把企业生产的产品销售出去等。一旦信誉受损,企业的筹资、融资就会变得十分困难,关联企业间经济往来、信誉结算就将无法开展。由此可见,当企业信誉降低时,企业财务危机的发生就有了先兆。 3、市场竞争力不断减弱。 市场竞争力的高低,主要体现在企业产品所占的市场份额和盈利能力上。如果企业产品市场占有率很高,且盈利空间很大,说明企业市场竞争力很强。相反,如果企业的产品出现压库现象,造成市场占有率明显下降;或企业产品的市场份额未变,但盈利空间却在明显缩小,则说明企业市场竞争力在减弱。企业市场竞争力一旦由强变弱,企业就无法按计划、按目标生产经营自己的产品,从而就埋下了发生财务危机的伏笔。 4、经济效益严重滑坡。 经济效益指标是一个综合性的指标,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的最终成果都要由经济效益体现出来。如果企业销售额上不去,成本却在不断攀升,导致盈利空间在逐步缩小,甚至连年出现亏损。这就出现了财务危机的明显征兆。若长期下去,企业必然陷入绝境。 5、关联企业趋于倒闭。 当前,由于企业经营方式中赊销业务的大量存在,企业相互间形成了紧密的债权债务关系,有的关联企业之间甚至形成了扯不断、理还乱的“三角债”。因此,企业必须未雨绸缪地做好防范呆帐的准备,要时刻盯紧关联企业,特别要注意观察分析那些经营管理不善、产品销售不旺、资金周转不畅、欠款长期不还的关联企业的

财政局返还的税费如何做账

  根据返还税款的用途等具体情形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①用于购建长期资产的:借:银行存款;贷:递延收益。资产使用寿命期间内:借:递延收益;贷:营业外收入。  ②与收益相关的返还税款。用于补偿以后期间发生的费用的:借:银行存款;贷:递延收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费用的:借:银行存款;贷:营业外收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及应用指南的规定,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企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不能直接确认为当期损益,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次计入以后各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注册会计师协会接受财政部民政部的监督指导"这句话对么?

"注册会计师协会接受财政部民政部的监督指导"这句话是对的,详细规则如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2004年11月2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称本会,英文全称为The Chinese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缩写为 CICP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成立,并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的行业组织,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本会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全国组织,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地方组织。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服务、监督、管理、协调,即以诚信建设为主线,服务本会会员,监督会员执业质量、职业道德,依法实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协调行业内、外部关系,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会员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第四条 本会依法接受财政部、民政部的监督、指导。

专项金融债券是财政政策还是货币政策

既是一种财政政策工具,也是货币政策的手段。作为财政政策工具,专项金融债券是通过政府发行债券来筹集资金,用于支持特定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等国家重点项目。在财政政策中,专项金融债券主要用于筹措资金,支持政府投资,在货币政策中,专项金融债券则主要用于流动性管理和市场调控,以保持经济稳定。

甘肃省财政厅初级会计官方网站是什么?

甘肃省财政厅初级会计官方网站为:http://czt.gansu.gov.cn/czt/c107470/gansukuaijiwang.shtml。一、会计资格考试报名时间2023年1月6日,由甘肃省财政厅发布的通知可知:网上填报信息时间:2023年2月7日至2月28日12:00,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2月7日至2月28日18:00,系统关闭后终止填报信息和缴费,缴费成功方可完成报名。二、会计资格考试报名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三、初级会计报名审核1、符合报名条件报考初级资格人员,自行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入“考试报名”专区,选择相应省、市、报名点,填写本人相关信息,上传照片,打印报考人员信息表。2、报考人员打印信息表后,自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可完成报名。并于2023年4月25日起至参加考试当日止,自行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3、参加考试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经审核确认后,关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领证通知,到所在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初级资格证书。

甘肃省财政厅初级会计官方网站是什么?

甘肃省财政厅初级会计官方网站为:http://czt.gansu.gov.cn/czt/c107470/gansukuaijiwang.shtml。一、会计资格考试报名时间2023年1月6日,由甘肃省财政厅发布的通知可知:网上填报信息时间:2023年2月7日至2月28日12:00,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2月7日至2月28日18:00,系统关闭后终止填报信息和缴费,缴费成功方可完成报名。二、会计资格考试报名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三、初级会计报名审核1、符合报名条件报考初级资格人员,自行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入“考试报名”专区,选择相应省、市、报名点,填写本人相关信息,上传照片,打印报考人员信息表。2、报考人员打印信息表后,自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可完成报名。并于2023年4月25日起至参加考试当日止,自行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3、参加考试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经审核确认后,关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领证通知,到所在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初级资格证书。

福建财政会计资格评价网

在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网上怎么来查自己该去哪个财政厅去领证 题主,在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网上无法查询证书领取地点。 以会计职称专考试为例,财政部会计资格评属价网可以在成绩公布期间查询到考生的科目考试成绩,根据公布的合格线判断是否通过。而证书发放事宜由各地财政局或人事局负责。 各地会计职称证书发放通知由各地财政局或人事局进行网上公布,所以题主可以关注当地相关部门官网通知公告,一般来说,很多地方职称证书由人事局职称科负责发放事宜。 kzp.mof.gov.cn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不开 //kzp.mof.gov.cn/list_warning.jsp 会计资格评价网 //kzp.mof.gov.cn/ kzp.mof.gov.cn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为什么打不开 具体原因只有内部人员才会知道,有可能是网络原因,或服务器自身原因。建议你版换段时间再重新打开权试一下,这个网站,实在不行可以打财政电话具体询问情况。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财政局官网 哪个可以查中级会计资格证书 陕西仁和老师回答: 会计资格评价中心这个网可以 查看初级、中级、高级的考试成绩。 全国会计考试资格评价网是什么 全国会计考试资格评价网-首页是全国会计考试资格评价网的官方网站。该会计考试资格评价网网站是由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中心主办(成立于2001年8月)。 其主要是负责组织全国会计资格考试与会计人员水平评价工作;建立考试信息系统和合格人员库,开展考试后优秀会计人员跟踪评价。建立会计人员流动配置平台;研究提出会计职称制度改革政策建议、会计人员水平评价指标体系以及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后评审指引等。 (6)福建财政会计资格评价网扩展阅读: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内容: 1、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包括初级资格、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三个级别。 2、初级会计资格考试设置《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两个科目。 3、中级会计资格考试设置《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和《财务管理》三个科目。 4、高级会计资格考试设置《高级会计实务》一个科目(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hi./jcxvek/blog 无锡考试网 正规工商局注册,专业正规解决学历职业资格培训服务 一经报名报名100%包拿证,签订协议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怎么样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 资格评价中心成立于2001年8月,主要负责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和会计人才评价工作。具体包括拟定考务规则、安排考务日程;组织考试报名,命制试题,指导全国阅卷工作;组织考试用书编写;负责会计人才评价发现、评价体制机制创新、引导会计人才流动使用等会计人才评价工作。 注册资本:2647万人民币 为什么我打不开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确实打不开,应该是系统bug,下午再看看。根据《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得知:2016年全国会计初级资格考试时间于2016年5月14日-18日举行。一、报名时间11月1日至30日,“全国会计资格评级网”、“会计行业管理网”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开通;报名系统中缴费系统延开至12月5日。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在上述时间内自行确定本地区的具体报名时间及次数。广西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在11月1日至30日内自行确定。二、报名入口:报名网站: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会计行业管理网报名网址:/) 问一下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网的证书查询系统能查到证书是不是就是中级了,当然这是2018考的还没发证书。 一般能查询到证书,证明考试都通过了。这里要考虑两个条件,一个是资格审查,如果是考前审核,那你这个成绩出来了就代表你考下证书了。如果你是考后审核,那还只能代表你考过了,接下来审核通过了即可。

2021年安徽宣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安徽省财政厅

   一、继续教育对象   安徽省行政区域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含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学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施。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前,需登录安徽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具体通知公告已在安徽省财政厅网站“会计管理”网页发布)。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学分要求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分,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学员取得并在省财政厅会计继续教育系统登记不少于90学分的,即为完成本年度会计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按照《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公需科目课程设置按照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115号)的有关规定,包含:《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暨十四五规划建议》、《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及乡村振兴战略》、《“十四五”大战略与2035远景目标》、《奋力开启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新征程》、《农业科技发展》、《区块链技术与应用》等6个专题,学员可任选专题学习。   专业科目课程设置主要包括: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会计准则制度、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会计法律法规、财税金融等相关专业知识,特别是最新出台的财税改革政制度、会计准则制度等。    三、继续教育形式   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主要有网络继续教育、面授培训机构继续教育和视同参加继续教育等形式,不同形式的继续教育学分可以累加计算。   1.网络继续教育。6月1日起,学员可登陆安徽省财政厅网站,打开“会计管理”网页,点击“网络教育学习”,按照《网络继续教育须知》,进行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其中,公需科目学习也可选择在“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平台”进行报名学习。学员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点击网站左侧“在线办事”栏目,或直接打开网上办事大厅(http://hrss.ah.gov.cn/ggfwwt),从“专业技术人员综合服务——继续教育官方入口”进入继续教育管理平台。   2.面授培训机构继续教育。各市财政局需在门户网站上统一公告所属地通过审核的面授培训机构名单,并及时报省财政厅会计处备案。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督导面授培训机构做好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   3.视同参加继续教育。学员参加《实施办法》规定的会计类学历(学位)教育、研究课题、发表论文等,或参加并完成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的公需课学习,在本年度登陆安徽省财政厅网站,打开“会计管理”网页,点击“视同教育登记”,按照《视同继续教育登记办理须知》,上传继续教育相关材料,申请办理视同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四、有关要求   1.各市、县(区)财政局要结合本地区会计管理工作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际,及时公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方式、时间和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加强会计继续教育政策的解读,及时审核会计继续教育学分申请。要贯彻落实好《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皖财会〔2019〕547号)精神,督促培训机构按照要求抓紧做好课程设置和技术服务保障准备,确保学员正常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2.参加并完成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的公需课学习或财政部门组织的公需课学习都算完成公需课。各地要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原则性和便捷性相统一,做好公需课学分登记工作。   3.未完成以往年度继续教育的学员,仍按照当年度继续教育规定,参加网络继续教育进行补学。 2021年安徽宣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安徽省财政厅

2021年安徽宿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安徽省财政厅

   一、继续教育对象   安徽省行政区域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含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学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施。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前,需登录安徽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具体通知公告已在安徽省财政厅网站“会计管理”网页发布)。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学分要求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分,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学员取得并在省财政厅会计继续教育系统登记不少于90学分的,即为完成本年度会计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按照《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公需科目课程设置按照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115号)的有关规定,包含:《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暨十四五规划建议》、《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及乡村振兴战略》、《“十四五”大战略与2035远景目标》、《奋力开启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新征程》、《农业科技发展》、《区块链技术与应用》等6个专题,学员可任选专题学习。   专业科目课程设置主要包括: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会计准则制度、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会计法律法规、财税金融等相关专业知识,特别是最新出台的财税改革政制度、会计准则制度等。    三、继续教育形式   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主要有网络继续教育、面授培训机构继续教育和视同参加继续教育等形式,不同形式的继续教育学分可以累加计算。   1.网络继续教育。6月1日起,学员可登陆安徽省财政厅网站,打开“会计管理”网页,点击“网络教育学习”,按照《网络继续教育须知》,进行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其中,公需科目学习也可选择在“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平台”进行报名学习。学员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点击网站左侧“在线办事”栏目,或直接打开网上办事大厅(http://hrss.ah.gov.cn/ggfwwt),从“专业技术人员综合服务——继续教育官方入口”进入继续教育管理平台。   2.面授培训机构继续教育。各市财政局需在门户网站上统一公告所属地通过审核的面授培训机构名单,并及时报省财政厅会计处备案。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督导面授培训机构做好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   3.视同参加继续教育。学员参加《实施办法》规定的会计类学历(学位)教育、研究课题、发表论文等,或参加并完成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的公需课学习,在本年度登陆安徽省财政厅网站,打开“会计管理”网页,点击“视同教育登记”,按照《视同继续教育登记办理须知》,上传继续教育相关材料,申请办理视同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四、有关要求   1.各市、县(区)财政局要结合本地区会计管理工作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际,及时公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方式、时间和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加强会计继续教育政策的解读,及时审核会计继续教育学分申请。要贯彻落实好《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皖财会〔2019〕547号)精神,督促培训机构按照要求抓紧做好课程设置和技术服务保障准备,确保学员正常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2.参加并完成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的公需课学习或财政部门组织的公需课学习都算完成公需课。各地要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原则性和便捷性相统一,做好公需课学分登记工作。   3.未完成以往年度继续教育的学员,仍按照当年度继续教育规定,参加网络继续教育进行补学。 2021年安徽宿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安徽省财政厅

2021年安徽合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安徽省财政厅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安徽省财政厅了解到,安徽合肥区域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要进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合肥会计人员可登陆安徽省财政厅网站,打开“会计管理”网页,点击“网络教育学习”,进行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具体内容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安徽省行政区域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含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学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施。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前,需登录安徽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具体通知公告已在安徽省财政厅网站“会计管理”网页发布)。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学分要求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分,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学员取得并在省财政厅会计继续教育系统登记不少于90学分的,即为完成本年度会计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按照《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公需科目课程设置按照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115号)的有关规定,包含:《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暨十四五规划建议》、《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及乡村振兴战略》、《“十四五”大战略与2035远景目标》、《奋力开启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新征程》、《农业科技发展》、《区块链技术与应用》等6个专题,学员可任选专题学习。   专业科目课程设置主要包括: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会计准则制度、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会计法律法规、财税金融等相关专业知识,特别是最新出台的财税改革政制度、会计准则制度等。    三、继续教育形式   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主要有网络继续教育、面授培训机构继续教育和视同参加继续教育等形式,不同形式的继续教育学分可以累加计算。   1.网络继续教育。6月1日起,学员可登陆安徽省财政厅网站,打开“会计管理”网页,点击“网络教育学习”,按照《网络继续教育须知》,进行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其中,公需科目学习也可选择在“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平台”进行报名学习。学员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点击网站左侧“在线办事”栏目,或直接打开网上办事大厅(http://hrss.ah.gov.cn/ggfwwt),从“专业技术人员综合服务——继续教育官方入口”进入继续教育管理平台。   2.面授培训机构继续教育。各市财政局需在门户网站上统一公告所属地通过审核的面授培训机构名单,并及时报省财政厅会计处备案。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督导面授培训机构做好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   3.视同参加继续教育。学员参加《实施办法》规定的会计类学历(学位)教育、研究课题、发表论文等,或参加并完成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的公需课学习,在本年度登陆安徽省财政厅网站,打开“会计管理”网页,点击“视同教育登记”,按照《视同继续教育登记办理须知》,上传继续教育相关材料,申请办理视同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四、有关要求   1.各市、县(区)财政局要结合本地区会计管理工作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际,及时公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方式、时间和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加强会计继续教育政策的解读,及时审核会计继续教育学分申请。要贯彻落实好《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皖财会〔2019〕547号)精神,督促培训机构按照要求抓紧做好课程设置和技术服务保障准备,确保学员正常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2.参加并完成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的公需课学习或财政部门组织的公需课学习都算完成公需课。各地要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原则性和便捷性相统一,做好公需课学分登记工作。   3.未完成以往年度继续教育的学员,仍按照当年度继续教育规定,参加网络继续教育进行补学。 2021年安徽合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安徽省财政厅

2020年广东肇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广东省财政厅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无 从广东省财政厅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要参加继续教育,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上完成信息采集后,按时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办理学分登记事项。肇庆会计人员可登陆广东省财政厅网站,进行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一、学习内容   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2020年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如下:   (一)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应用指南相关内容;   (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及相关内容;   (三)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相关内容;   (四)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相关内容;   (五)管理会计相关内容;   (六)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相关内容;   (七)可拓展商业语言及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基础知识;   (八)《会计法》《会计人员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   (九)各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内容。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在以上内容中自行选择学习。    二、学分要求   累计完成不少于60学分。2020年度继续教育学分确认 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 ,过期不办理补学补登。学分计量标准按照《规定》第十三条计算,如采用培训方式完成,面授学习时间不少于3天,远程在线学习时间不少于24小时。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分统一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gdczt.gov.cn)进行登记确认。    三、学习形式及管理原则   (一)省属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及登记管理   省属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学习形式及学分确认方式。省属单位应督促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上完成信息采集后,按时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办理学分登记事项。   省属单位如采取面授方式完成继续教育,可自行选择符合资质的面授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并自行录入本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记录。如委托高等院校、省级以上会计类行业协会采取面授方式进行继续教育的,可由高等院校、省级以上会计类行业协会进行面授机构备案后录入学分。   (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会计人员按照单位(居住)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布的相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各地市财政部门应当根据《规定》及本指南制定本地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相关规定,督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尽快完成信息采集工作,确保本地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顺利开展。   深圳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和学分登记政策,由深圳市财政局另行规定。   (三)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及申报均通报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办理   会计人员、用人单位均通过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进行学分事项登记及申报,相关材料在线提交后无需另行提交纸质材料。 2020年广东肇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广东河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广东省财政厅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广东省财政厅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要参加继续教育,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上完成信息采集后,按时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办理学分登记事项。河源会计人员可登陆广东省财政厅网站,进行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一、学习内容   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2020年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如下:   (一)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应用指南相关内容;   (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及相关内容;   (三)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相关内容;   (四)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相关内容;   (五)管理会计相关内容;   (六)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相关内容;   (七)可拓展商业语言及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基础知识;   (八)《会计法》《会计人员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   (九)各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内容。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在以上内容中自行选择学习。    二、学分要求   累计完成不少于60学分。2020年度继续教育学分确认 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 ,过期不办理补学补登。学分计量标准按照《规定》第十三条计算,如采用培训方式完成,面授学习时间不少于3天,远程在线学习时间不少于24小时。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分统一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gdczt.gov.cn)进行登记确认。    三、学习形式及管理原则   (一)省属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及登记管理   省属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学习形式及学分确认方式。省属单位应督促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上完成信息采集后,按时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办理学分登记事项。   省属单位如采取面授方式完成继续教育,可自行选择符合资质的面授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并自行录入本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记录。如委托高等院校、省级以上会计类行业协会采取面授方式进行继续教育的,可由高等院校、省级以上会计类行业协会进行面授机构备案后录入学分。   (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会计人员按照单位(居住)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布的相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各地市财政部门应当根据《规定》及本指南制定本地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相关规定,督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尽快完成信息采集工作,确保本地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顺利开展。   深圳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和学分登记政策,由深圳市财政局另行规定。   (三)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及申报均通报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办理   会计人员、用人单位均通过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进行学分事项登记及申报,相关材料在线提交后无需另行提交纸质材料。 2020年广东河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广东省财政厅

2022年广东河源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广东省财政厅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广东省财政厅发布的“ 关于2022年度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事项的通知 ”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河源会计人员可通过登录广东省财政厅,进行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详细内容如下: 1.会计继续教育时间及学分要求   2022年广东河源会计人员应完成不少于90学分的继续教育学习,其中公需科目学分不少于30学分,需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22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指南的通知》要求完成;专业科目学分不少于60学分。2022年广东河源会计人员公需科目及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确认 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 ,过期不办理补学补登。   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学位学历教育的人员,如在校学习期间取得初级会计专业职称证书,在校学习期间无需进行继续教育;毕业当年可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确认毕业当年继续教育学分。 2.专业科目学习内容   2022年广东河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内容如下:   (一)《广东省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及相关内容;   (二)《会计法》《会计人员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会计职业道德课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应用指南相关内容;   (四)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及相关内容;   (五)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相关内容;   (六)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相关内容;   (七)管理会计相关内容;   (八)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相关内容;   (九)可拓展商业语言及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基础知识;   (十)会计信息化相关内容;   (十一)各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内容。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自身需要自行选择学习相关内容。 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会计人员按照单位(居住)所在地财政部门政策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各地市财政部门按规定制定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政策,督促会计人员尽快完成信息采集工作,督促本辖区施教机构与平台实现数据对接,及时办理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确保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顺利开展。   深圳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及学分登记政策,由深圳市财政局另行规定。 4.继续教育学习形式及学分登记管理   省属单位应督促本单位会计人员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并按时间完成继续教育。会计人员在服务平台上完成信息采集后(如以前年度已经完成信息采集,请做好相关信息更新),在服务平台上开展2022年度继续教育学习或申请学分折抵。会计人员开展继续教育学习的具体操作方式如下:   (一)公需科目学习。省属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形式为远程在线学习。会计人员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学习资源—公需课”进行在线学习,会计人员需完成相关课程学习并进行考试后方可获得公需课学分。   (二)专业科目学习。省属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形式可采用参加培训、发表论文、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多种方式完成,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1.通过参加远程在线学习完成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24小时。会计人员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学习资源—专业课”选择远程培训机构完成年度专业课培训。(远程培训机构名单经财政部门备案通过后将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中公布)   2.通过面授方式完成继续教育,面授学习时间不少于3天。由省属单位自行选择符合资质的面授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并由单位自行录入本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记录。如委托高等院校、省级以上会计类行业协会等机构采取面授方式进行继续教育的,由高等院校、省级以上会计类行业协会进行面授机构备案后录入学分。继续教育管理相关事项仅需在线提交电子版材料,无需另行提交纸质材料。   3.通过申请学分折抵的方式完成继续教育,需在线提交相关材料。需由会计人员自行申请,财政部门确认的事项,会计人员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折算学分申请”选择相应的申请学分事项进行申请。相关材料仅需在线提交电子版,无需另行提交纸质材料。 5.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

2022年广东中山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广东省财政厅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广东省财政厅发布的“ 关于2022年度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事项的通知 ”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中山会计人员可通过登录广东省财政厅,进行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详细内容如下: 1.会计继续教育时间及学分要求   2022年广东中山会计人员应完成不少于90学分的继续教育学习,其中公需科目学分不少于30学分,需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22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指南的通知》要求完成;专业科目学分不少于60学分。2022年广东中山会计人员公需科目及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确认 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 ,过期不办理补学补登。   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学位学历教育的人员,如在校学习期间取得初级会计专业职称证书,在校学习期间无需进行继续教育;毕业当年可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确认毕业当年继续教育学分。 2.专业科目学习内容   2022年广东中山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内容如下:   (一)《广东省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及相关内容;   (二)《会计法》《会计人员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会计职业道德课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应用指南相关内容;   (四)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及相关内容;   (五)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相关内容;   (六)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相关内容;   (七)管理会计相关内容;   (八)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相关内容;   (九)可拓展商业语言及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基础知识;   (十)会计信息化相关内容;   (十一)各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内容。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自身需要自行选择学习相关内容。 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会计人员按照单位(居住)所在地财政部门政策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各地市财政部门按规定制定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政策,督促会计人员尽快完成信息采集工作,督促本辖区施教机构与平台实现数据对接,及时办理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确保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顺利开展。   深圳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及学分登记政策,由深圳市财政局另行规定。 4.省属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形式及学分登记管理   省属单位应督促本单位会计人员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并按时间完成继续教育。会计人员在服务平台上完成信息采集后(如以前年度已经完成信息采集,请做好相关信息更新),在服务平台上开展2022年度继续教育学习或申请学分折抵。会计人员开展继续教育学习的具体操作方式如下:   (一)公需科目学习。省属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形式为远程在线学习。会计人员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学习资源—公需课”进行在线学习,会计人员需完成相关课程学习并进行考试后方可获得公需课学分。   (二)专业科目学习。省属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形式可采用参加培训、发表论文、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多种方式完成,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1.通过参加远程在线学习完成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24小时。会计人员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学习资源—专业课”选择远程培训机构完成年度专业课培训。(远程培训机构名单经财政部门备案通过后将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中公布)   2.通过面授方式完成继续教育,面授学习时间不少于3天。由省属单位自行选择符合资质的面授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并由单位自行录入本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记录。如委托高等院校、省级以上会计类行业协会等机构采取面授方式进行继续教育的,由高等院校、省级以上会计类行业协会进行面授机构备案后录入学分。继续教育管理相关事项仅需在线提交电子版材料,无需另行提交纸质材料。   3.通过申请学分折抵的方式完成继续教育,需在线提交相关材料。需由会计人员自行申请,财政部门确认的事项,会计人员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折算学分申请”选择相应的申请学分事项进行申请。相关材料仅需在线提交电子版,无需另行提交纸质材料。 5.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

我是深圳财政局的会计从业证,但是我在中华会计网校报了广东省直的继续教育然后合格通过了。怎么办?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财经小掌柜友情提示: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可根据本单位业务的实际需求,自主选择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统一组织网络化培训或面授培训。  七、深圳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完成学习后在哪里办理学分登记确认,是按单位所属区或个人居住所在区办理吗?  单位统一组织办理的在单位所属区财政部门办理登记确认,个人办理的在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非深圳户籍人员)所属区财政部门办理学分登记确认。  八、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统一组织本单位和本系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凭什么资料到区财政局办理登记确认?  由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统一组织本单位和本系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凭单位出具的当年度《深圳市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申报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公章),由单位统一到所属区财政部门办理登记确认。  九、会计人员个人自主选择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学习的凭什么资料到区财政局办理登记确认?办理继续教育登记确认可否找人代办?  会计人员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可由本人凭《深圳市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个人申报表》、培训机构提供的当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完成证明和个人身份证原件到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非深圳户籍人员)所属区财政部门办理登记确认。  会计人员个人办理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确认需由本人亲自办理,不能找人代办。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您解决问题,如您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哟。  高顿网校是网络财经教育领导品牌,更多财会问题欢迎向高顿企业知道提问。高顿祝您生活愉快!

2020年广东深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广东省财政厅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无 从广东省财政厅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要参加继续教育,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上完成信息采集后,按时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办理学分登记事项。深圳会计人员可登陆广东省财政厅网站,进行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一、学习内容   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2020年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如下:   (一)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应用指南相关内容;   (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及相关内容;   (三)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相关内容;   (四)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相关内容;   (五)管理会计相关内容;   (六)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相关内容;   (七)可拓展商业语言及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基础知识;   (八)《会计法》《会计人员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   (九)各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内容。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在以上内容中自行选择学习。    二、学分要求   累计完成不少于60学分。2020年度继续教育学分确认 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 ,过期不办理补学补登。学分计量标准按照《规定》第十三条计算,如采用培训方式完成,面授学习时间不少于3天,远程在线学习时间不少于24小时。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分统一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gdczt.gov.cn)进行登记确认。    三、学习形式及管理原则   (一)省属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及登记管理   省属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学习形式及学分确认方式。省属单位应督促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上完成信息采集后,按时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办理学分登记事项。   省属单位如采取面授方式完成继续教育,可自行选择符合资质的面授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并自行录入本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记录。如委托高等院校、省级以上会计类行业协会采取面授方式进行继续教育的,可由高等院校、省级以上会计类行业协会进行面授机构备案后录入学分。   (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会计人员按照单位(居住)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布的相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各地市财政部门应当根据《规定》及本指南制定本地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相关规定,督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尽快完成信息采集工作,确保本地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顺利开展。   深圳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和学分登记政策,由深圳市财政局另行规定。   (三)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及申报均通报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办理   会计人员、用人单位均通过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进行学分事项登记及申报,相关材料在线提交后无需另行提交纸质材料。 2020年广东深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广东省财政厅

2022年广东深圳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广东省财政厅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广东省财政厅发布的“ 关于2022年度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事项的通知 ”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深圳会计人员可通过登录广东省财政厅,进行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详细内容如下: 1.会计继续教育时间及学分要求   2022年广东深圳会计人员应完成不少于90学分的继续教育学习,其中公需科目学分不少于30学分,需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22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指南的通知》要求完成;专业科目学分不少于60学分。2022年广东深圳会计人员公需科目及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确认 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 ,过期不办理补学补登。   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学位学历教育的人员,如在校学习期间取得初级会计专业职称证书,在校学习期间无需进行继续教育;毕业当年可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确认毕业当年继续教育学分。 2.专业科目学习内容   2022年广东深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内容如下:   (一)《广东省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及相关内容;   (二)《会计法》《会计人员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会计职业道德课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应用指南相关内容;   (四)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及相关内容;   (五)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相关内容;   (六)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相关内容;   (七)管理会计相关内容;   (八)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相关内容;   (九)可拓展商业语言及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基础知识;   (十)会计信息化相关内容;   (十一)各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内容。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自身需要自行选择学习相关内容。 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会计人员按照单位(居住)所在地财政部门政策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各地市财政部门按规定制定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政策,督促会计人员尽快完成信息采集工作,督促本辖区施教机构与平台实现数据对接,及时办理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确保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顺利开展。   深圳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及学分登记政策,由深圳市财政局另行规定。 4.继续教育学习形式及学分登记管理   省属单位应督促本单位会计人员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并按时间完成继续教育。会计人员在服务平台上完成信息采集后(如以前年度已经完成信息采集,请做好相关信息更新),在服务平台上开展2022年度继续教育学习或申请学分折抵。会计人员开展继续教育学习的具体操作方式如下:   (一)公需科目学习。省属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形式为远程在线学习。会计人员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学习资源—公需课”进行在线学习,会计人员需完成相关课程学习并进行考试后方可获得公需课学分。   (二)专业科目学习。省属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形式可采用参加培训、发表论文、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多种方式完成,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1.通过参加远程在线学习完成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24小时。会计人员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学习资源—专业课”选择远程培训机构完成年度专业课培训。(远程培训机构名单经财政部门备案通过后将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中公布)   2.通过面授方式完成继续教育,面授学习时间不少于3天。由省属单位自行选择符合资质的面授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并由单位自行录入本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记录。如委托高等院校、省级以上会计类行业协会等机构采取面授方式进行继续教育的,由高等院校、省级以上会计类行业协会进行面授机构备案后录入学分。继续教育管理相关事项仅需在线提交电子版材料,无需另行提交纸质材料。   3.通过申请学分折抵的方式完成继续教育,需在线提交相关材料。需由会计人员自行申请,财政部门确认的事项,会计人员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折算学分申请”选择相应的申请学分事项进行申请。相关材料仅需在线提交电子版,无需另行提交纸质材料。 5.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是归财政部管理吗?

  归财政部管理。此前由中国科协管理,2012年经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会长办公会决定,重新由财政部管理。  《 关于印发中国总会计师协会2012年度 第二次会长办公会会议纪要的通知》(中总协〔2012〕55号)  2012年10月29日,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在北京裕龙国际酒店召开了2012年度第二次会长办公会议。  1、会议听取了董锋常务副会长关于协会业务主管单位由中国科协变更为财政部的情况汇报。会议认为协会重新回归财政部意义重大,是财政部领导对我会工作的认可、关怀和支持,我会各级组织一致表示赞同,全体会员和广大总会计师均表示支持。会议对协会回归财政部之后协会工作提出了希望和建议,一致认为要做好变更业务主管单位时期的各项衔接工作。协会管理体制的理顺,也将会给协会今后的发展提供更有利条件和更大发展空间,使协会更好地发挥新社会组织的功能。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 CFO )是财政部所属的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全国非营利一级社团组织。单位会员主要为各省、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总会计师协会,中央企、事业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以及具有一定规模的民营企业等。个人会员主要是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总会计师,包括首席财务官、管理合伙人、财务主管、财务总监等,以及在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履行总会计师职责的会计师等。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总会计师、履行总会计师职责的会计师及高级财会人员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组织开展会计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组织开展总会计师任职资格认证和总会计师后备人员的职业资质培训认证工作;依法主办本会的刊物和网站,开展行业宣传和业务培训;组织会计理论研究和开展专题调研,提供政策建议;组织会计信息交流,开展业务咨询服务;代表我国总会计师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和国际交往活动;接受财政部和有关部门授权和委托,组织开展有关工作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上签名盖章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财会(2001)10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深圳市财政局:现就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上签名盖章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2022年山东青岛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山东省财政厅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无 我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发布“ 关于做好2022年山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得知,2022年山东青岛会计继续教育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登录方式为山东省财政厅网站—“山东会计管理”专题网页—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入口—视同继续教育采集入口;山东会计信息网—会计诚信管理平台—信息采集—视同继续教育采集入口。 1.继续教育对象   2022年山东青岛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企业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中(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应先进行信息采集,信息采集有关要求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22〕6号)规定执行。 2.继续教育学分   2022年山东青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每年取得的学分不少于60学分,公需科目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进行。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将作为参加会计资格考试、职称评审、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的重要条件。 3.继续教育内容和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   继续教育的内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管理会计和会计信息化知识。   除以上内容外,企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还应包括:会计理论与实务、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和税收法律法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还应包括: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财政绩效评价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我省出台的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津补贴等相关制度办法等。各级工会组织继续教育科目应包括《工会会计制度》,社会团体继续教育科目应包括《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   各市财政局可以根据本地实际确定继续教育的具体内容。   (二)继续教育形式   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形式主要有网络培训、面授培训及视同继续教育等形式。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各单位组织面授培训时应遵守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   1.网络培训。由各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各市财政局公布本辖区网络培训机构名单及继续教育的网站和平台,会计人员参加网络培训,需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所属地财政局公布的网络培训机构中选择一家注册学习。   2.面授培训。中央驻鲁单位、县级(含)以上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可组织会计人员进行面授培训。财政部门以外的单位组织面授培训的,培训前应将培训通知、课程安排、培训师资等材料于开班前5个工作日前向财政部门备案,经审核后开展培训。会计人员涉及单一行政区域的,向该行政区域财政部门进行备案;会计人员跨行政区域的,向上一级财政部门进行备案。为确保培训质量,财政部门将不定期对备案单位的继续教育面授开展情况进行现场评估和检查。未提前备案组织的面授培训,不予确认学分。   3.视同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参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继续教育登记   继续教育记录登记分为财政部门统一登记和个人申报—财政部门审核登记两种方式。   1.参加全国、省高端会计人才培训、省会计学会培训班,通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记录由省财政厅于2022年12月31日前统一登记。   2.参加网络培训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记录由各市财政局统一登记,登记应于各市继续教育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   3.财政部门以外的单位组织面授培训的,待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备案的财政部门提供会计人员名单等材料,由财政部门在收到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   4.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公开发表会计类论文、公开出版会计书籍、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的,由会计人员在信息采集系统进行申报并上传证明材料,并由所属地财政部门进行审核登记。   个人申报访问路径:山东省财政厅网站—“山东会计管理”专题网页—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入口—视同继续教育采集入口;山东会计信息网—会计诚信管理平台—信息采集—视同继续教育采集入口。 4.继续教育登录入口   

2020年广东惠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广东省财政厅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广东省财政厅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要参加继续教育,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上完成信息采集后,按时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办理学分登记事项。惠州会计人员可登陆广东省财政厅网站,进行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一、学习内容   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2020年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如下:   (一)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应用指南相关内容;   (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及相关内容;   (三)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相关内容;   (四)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相关内容;   (五)管理会计相关内容;   (六)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相关内容;   (七)可拓展商业语言及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基础知识;   (八)《会计法》《会计人员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   (九)各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内容。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在以上内容中自行选择学习。    二、学分要求   累计完成不少于60学分。2020年度继续教育学分确认 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 ,过期不办理补学补登。学分计量标准按照《规定》第十三条计算,如采用培训方式完成,面授学习时间不少于3天,远程在线学习时间不少于24小时。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分统一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gdczt.gov.cn)进行登记确认。    三、学习形式及管理原则   (一)省属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及登记管理   省属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学习形式及学分确认方式。省属单位应督促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上完成信息采集后,按时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办理学分登记事项。   省属单位如采取面授方式完成继续教育,可自行选择符合资质的面授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并自行录入本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记录。如委托高等院校、省级以上会计类行业协会采取面授方式进行继续教育的,可由高等院校、省级以上会计类行业协会进行面授机构备案后录入学分。   (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会计人员按照单位(居住)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布的相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各地市财政部门应当根据《规定》及本指南制定本地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相关规定,督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尽快完成信息采集工作,确保本地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顺利开展。   深圳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和学分登记政策,由深圳市财政局另行规定。   (三)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及申报均通报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办理   会计人员、用人单位均通过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进行学分事项登记及申报,相关材料在线提交后无需另行提交纸质材料。 2020年广东惠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会计处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需要年审吗?继续教育一定要参加吗?

一点点回答1、现在已经取消了年审这回事,明确地说,省属跟市属都没有年审这回事2、市属是强制性要求,每年不低于24小时的继续教育,而省属是没强制性要求的,你参不参加无所谓,但是,一旦你将来工作需要,必须将证从省属移向市属,市这边会要求你补完之前没有参加的继续教育(这点俺亲身经历啊,当时就是被省财政厅会计处的人“继续教育是鼓励性的,没有硬性要求”这句话给害惨了。。。)3、参加的话,有省属的继续教育机构,在省财政厅网上可以查到,要不财政厅会计处(就是你领证那地)楼上也有好几间培训机构(好像是6楼还是7楼,忘了),报了名,交了钱,以后他们会通知你的。。。

2022年广东广州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广东省财政厅

【 #会计继续教育# 导语】 从广东省财政厅发布的“ 关于2022年度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事项的通知 ”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广州会计人员可通过登录广东省财政厅,进行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详细内容如下: 1.会计继续教育时间及学分要求   2022年广东广州会计人员应完成不少于90学分的继续教育学习,其中公需科目学分不少于30学分,需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22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指南的通知》要求完成;专业科目学分不少于60学分。2022年广东广州会计人员公需科目及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确认 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 ,过期不办理补学补登。   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学位学历教育的人员,如在校学习期间取得初级会计专业职称证书,在校学习期间无需进行继续教育;毕业当年可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确认毕业当年继续教育学分。 2.专业科目学习内容   2022年广东广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内容如下:   (一)《广东省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及相关内容;   (二)《会计法》《会计人员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会计职业道德课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应用指南相关内容;   (四)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及相关内容;   (五)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相关内容;   (六)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相关内容;   (七)管理会计相关内容;   (八)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相关内容;   (九)可拓展商业语言及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基础知识;   (十)会计信息化相关内容;   (十一)各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内容。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自身需要自行选择学习相关内容。 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会计人员按照单位(居住)所在地财政部门政策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各地市财政部门按规定制定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政策,督促会计人员尽快完成信息采集工作,督促本辖区施教机构与平台实现数据对接,及时办理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确保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顺利开展。   广州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及学分登记政策,由广州市财政局另行规定。 4.继续教育学习形式及学分登记管理   省属单位应督促本单位会计人员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并按时间完成继续教育。会计人员在服务平台上完成信息采集后(如以前年度已经完成信息采集,请做好相关信息更新),在服务平台上开展2022年度继续教育学习或申请学分折抵。会计人员开展继续教育学习的具体操作方式如下:   (一)公需科目学习。省属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形式为远程在线学习。会计人员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学习资源—公需课”进行在线学习,会计人员需完成相关课程学习并进行考试后方可获得公需课学分。   (二)专业科目学习。省属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形式可采用参加培训、发表论文、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多种方式完成,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1.通过参加远程在线学习完成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24小时。会计人员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学习资源—专业课”选择远程培训机构完成年度专业课培训。(远程培训机构名单经财政部门备案通过后将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中公布)   2.通过面授方式完成继续教育,面授学习时间不少于3天。由省属单位自行选择符合资质的面授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并由单位自行录入本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记录。如委托高等院校、省级以上会计类行业协会等机构采取面授方式进行继续教育的,由高等院校、省级以上会计类行业协会进行面授机构备案后录入学分。继续教育管理相关事项仅需在线提交电子版材料,无需另行提交纸质材料。   3.通过申请学分折抵的方式完成继续教育,需在线提交相关材料。需由会计人员自行申请,财政部门确认的事项,会计人员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折算学分申请”选择相应的申请学分事项进行申请。相关材料仅需在线提交电子版,无需另行提交纸质材料。 5.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

居民收入,企业利润,财政收入"三个口袋"是什么关系

“三个口袋”排序,居民收入放在第一位居民收入、企业利润、财政收入,被称作是居民、企业、政府的“三个口袋”,这三个“口袋”的含金量,是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最有力的体现。从三者排序可以看出,省委把富民放在了第一位。“老百姓的腰包怎么鼓起来?报告给了两个渠道:创业和就业。”省党代表、省发改委主任陈震宁说,群众致富的最大潜力在创业,我省将进一步优化创业服务环境,落实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等创业扶持政策,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实现经营性收入大幅提高。就业是民生之本,我省将更大力度推进就业增收,把结构调整中失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作为重点,实施更有针对性的就业政策,以扩大就业带动居民收入增长。为了更好地促进增收,政府将针对不同人群落实差别化激励导向政策。“瞄准增收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重点人群,精准发力、分类施策。”陈震宁表示,对技能人才队伍,加大对技能要素参与分配的激励力度,鼓励企业采取协议薪酬、持股分红等方式,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对新型职业农民,重点帮助他们提高增收能力、拓宽增收渠道。对科研人员,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允许科研人员和高校教师依法依规适度兼职兼薪,并通过稳定提高基本工资、加大绩效工资分配激励力度、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等激励措施,使科研人员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陈震宁介绍,目前我省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比重还比较低,今年要拓宽投资渠道,让更多居民拥有财产性收入,尽力拉长这块“短板”。“比如,要加强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创新,改善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向居民提供多元化的理财产品;要鼓励城镇居民将各类中长期储蓄转为各类投资,通过间接融资方式,将资金投向投资回报率较高的行业,分享投资收益;要引导居民参股创办企业,或出资入股、联合投资建设一批经营风险小、预期回报好的经营项目,提高居民股权红利收入等等。”“‘三个口袋"互为关联、环环相扣,既体现了经济发展的质量,更是对政府工作成效的直接检验,干得怎么样就看‘三个口袋"装得满不满、好不好。”泗阳县委书记徐勤忠说,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地方政府必须脚踏实地,实实在在地让三个“口袋”鼓起来。企业利润鼓起来,居民收入才有保障经济的主体是企业,党代会报告将企业利润放在第二位。省党代表、省财政厅厅长刘捍东表示,要使江苏经济未来5年可持续增长,首先得让企业有利润,才能创造更多社会财富,居民的口袋也才有保障。“‘十三五"期间,江苏将着力提高实体经济的竞争力,为企业在结构性调整中获得更多实惠,从政府层面获得更多支持。”刘捍东说,我省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确保国家和省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预计全年可降低企业负担1070亿元。在已经实现“小微创业贷”“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全省市县“全覆盖”的基础上,今年我省又推出“农业保险贷”等政银合作融资支持政策,支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支持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快我省“科技40条”政策落地。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执行到位,提升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积极性。大力支持发展创投、天使投资,促进科技型企业成长。大力支持制造业强省建设。综合运用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工业和信息化投资基金,大力推进企业制造装备升级和互联网化提升计划。落实好技改综合奖补政策,引导企业加大技改投入力度。省财政从2016年起,3年内将统筹安排省级各类资金和基金超过1000亿元,支持“一中心、一基地”建设。基层党代表也在为提高企业的赢利能力积极探索。徐勤忠认为,在经济下行压力不减的当下,要提升企业利润,必须引导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创新产品供给,提高竞争能力。“这几年,我们一方面通过鼓励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加快推动企业生产工艺和产品升级换代;另一方面从制度供给层面入手,大力实施简政放权,取消、暂停一批涉企收费项目,极大地减轻了企业行政性成本。”省党代表、句容市委书记许文说,句容还将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抓手,发挥好“店小二”精神,“围墙”外的事办到位,“围墙”内的事尽力办好,让企业安心、专心发展。财政收入鼓起来,改善民生的底气才更足第三个“口袋”是财政收入。刘捍东说,要保障民生改善和社会运行,需要有一个合理的财政收入,省财政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更加突出精准施策,做实做厚江苏发展的家底,让全省老百姓的“口袋”更加充实。“我省将把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和支出效益摆在突出位置,为省委、省政府管好家、理好财。”财政实力的增强,反过来加大了调结构、重民生的力度。“目前省级财政80%以上、全省75%以上都用于民生建设。”刘捍东表示,财政制度要体现普惠制,让更多老百姓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体会到政府在民生建设上的成就,增加老百姓的获得感。眼下,看病、上学、养老是老百姓面临的三大难题。党代会报告提出,要高水平发展15年基础教育,即在义务制基础上向前3年、向后3年。公共财政将加大教育投入,进一步健全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经费保障机制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进一步解决教育均衡的问题,大力提升江苏高等教育水平。支持医疗改革,尤其是全省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增加医疗资源的可达性。财政将加大对养老的支持力度,鼓励居家养老。在经济增速放缓的当下,如何提高地区财政收入备受关注。许文说,句容的探索是,在充分汲取新型城镇化红利的基础上,通过支持现有的实体经济发展来优化存量税源,通过大力发展成长性强、市场前景好的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来拓展增量税源。“比如我们与协鑫集团签约的东晟光伏项目,是一个新能源产业项目,主要生产光伏产业上已经非常成熟的光伏组件等产品。到去年年底,东晟光伏开票销售就达到30亿元,这一个产业就使协鑫集团所在的郭庄镇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实现翻番。”

我国1997——2004年实施的财政政策的具体内容及经济背景

财政部网站《改革开放三十年财政政策概要》部分:积极的财政政策 1997年7月2日,亚洲金融风暴在泰国爆发,迅速席卷东南亚诸国,我国对外贸易受到了严重冲击。同时,产业结构不合理、低水平的产品过剩与高新技术产品不足并存、城乡结构不合理、区域经济发展不协调等经济结构问题对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产生了放大效应。面对国内外经济和市场形势,在货币政策效应呈递减之势和坚持人民币汇率稳定政策的情况下,财政政策成为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为了扩大需求,从1998年7月开始,国家实施了积极财政政策。 一是增发国债,加强基础设施投资。1998年7月,向国有商业银行发行1000亿元国债,1998年上半年又向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发行2700亿元特别国债,至2004年共发行长期建设国债9100亿元。国债资金主要投向农林水利、交通通信、城市基础设施、城乡电网改造、国家直属储备粮库建设等方面,截至2004年末,七年累计实际安排国债项目资金8643亿元,并拉动银行贷款和各方面配套资金等逾2万亿元。 二是调整税收政策,支持出口、吸引外资和减轻企业负担。为了支持外贸出口,分批提高了纺织原料及制品、纺织机械、煤炭、水泥、钢材、船舶和部分机电、轻工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加大了“免、抵、退”税收管理办法的执行力度;对一般贸易出口收汇实行贴息办法,中央外贸发展基金有偿使用项目专项资金也正式开始使用;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降低关税税率,对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和国内投资项目,在规定范围内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从1999年起,减半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至2000年暂停征收;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购置国产设备的投资,按40%的比例抵免企业所得税;对涉及房地产的营业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给予一定的减免;对居民存款利息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是增加社会保障、科教等重点领域的支出。中央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从1998年起连续五年都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1998年中央财政安排144亿元补助资金和借款,专项用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程;为了加快省级统筹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中央财政增加转移支付20亿元。这些措施的出台与实施,从根本上改善了我国的宏观经济运行。 四是充分发挥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提高城市居民个人消费能力。1999年至2002年,连续三次提高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标准,还实施了年终一次性奖金制度,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月人均基本工资水平翻了一番。同时,中央财政大幅增加对“两个确保”和城市“低保”的投入,增加对中西部地区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和建立“三条保障线”的资金补助,加快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这些收入分配政策的调整和实施,有力地增强了居民消费能力。 五是支持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国有企业改革。支持国有企业关闭破产,仅2002年中央财政就拨付关闭破产补助资金129.58亿元,安置职工38万人;积极参与电力、电信两大行业体制改革和民航企业联合重组,支持石油、石化、冶金、有色、汽车等行业的重组和改革,并对重点企业集团实行所得税返还政策;同时,支持“走出去”的外贸发展战略,启动对外承包工程保函风险专项资金;另外,用部分国债作为财政贴息资金,积极推动重点行业和企业的技术改造,以解决经济运行中深层次的矛盾与问题。 六是加大治理乱收费力度,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1997年以来,国家取消不合法和不合理的收费项目近2000项,降低近500项收费标准。1998年清理了涉及企业的政府性基金和收费,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370多亿元。 七是实行“债转股”。对部分有市场、有发展前景,但负债过重而陷入困境的大中型重点企业,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同时,通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将银行的债权转为股权,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增强企业活力。 1998年至2002年的财政宏观调控,以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为主,在扩大投资、刺激消费、鼓励出口、拉动经济增长、优化经济结构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成功地抵御了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和影响,宏观经济运行得到根本性的改善。通货紧缩的趋势得到了有效遏制,社会需求全面回升,经济结构调整稳步推进,经济持续快速增长。 稳健的财政政策 扩大内需取得显著效果后,经济运行中又出现了投资需求进一步膨胀,贷款规模偏大,电力、煤炭和运输紧张状况加剧,通货膨胀压力加大,农业、交通、能源等薄弱环节以及中小企业、服务业投入严重不足等新问题,结构问题依然是我国国民经济中的深层次矛盾与问题。为此,党和国家提出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财政作为重要的调控手段,顺应宏观经济形势的要求,适时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 一是国债投资规模调减调向。2004年国债发行规模比上年调减300亿元,主要用于农村、社会事业、西部开发、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引导社会投资和民间资金向上述方向转移,缓解经济局部过热。 二是推后预算内建设性支出的时间。2004年1—4月,全国基本建设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了11%,5月,全国财政支出速度也明显放慢,当月支出1721亿元,同比仅增长1.9%,其中基本建设支出降幅达15.4%。另外,针对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适当放慢了国债项目资金拨付进度。1—6月,累计下达国债资金预算246.34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08.23亿元,占全国国债专项资金指标的15.64%,对经济局部过热起到了缓解的作用。 三是有保有控,在总量适度控制下进行结构性调整。首先,大力支持农业生产,对农民种粮实行直接补贴、加大对农民购置良种和大型农机具的补贴力度、减免农业税。据统计,全国有28个省份共安排良种补贴资金16亿多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13个粮食主产省区12.4亿元。其次,加大对就业、社会保障和教科文卫等薄弱环节的支持。2004年上半年社会保障补助支出同比增长了11.5%;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增长19%;全国教育支出增长16.9%;科技支出增长37.8%。 四是深化税制改革,发挥税收调节作用。首先,改革农业税。2004年在全国范围内取消了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降低了农业税税率;到2005年底,全国已有28个省(区、市)全部免征了农业税,全国取消了牧业税;2006年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农业税,同时取消了农业特产税,对减轻农民负担和增加其收入起了重要作用。其次,改革增值税。自2004年7月1日起,在东北地区进行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允许纳入试点范围的企业新购进机器设备所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在企业增值税税额中抵扣。第三,调整个人所得税。2006年将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费用扣除额由每月800元提高至每月1600元,随后又调高到2000元,并扩大了纳税人自行申报范围。第四,调整房地产税。为了加强对房地产业的调控,2006年将个人购房转手交易免征营业税期限延长至5年,并调整规范了土地收支管理政策,完善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调整了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政策和征收标准。第五,改革企业所得税。2007年统一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并于2008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第六,调整资源税。为了促进环境保护和节约资源,陆续提高了11个省的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第七,调整消费税。为了平衡市场供求,调整了消费税政策,适当扩大了征收范围。第八,积极推进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多次调整了出口退税率,适时取消和降低了部分高能耗、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对部分不鼓励出口的原材料等产品加征出口关税,降低部分资源性产品进口关税。 稳健财政政策的实施,使我国经济运行呈现出“增长速度较快、经济效益较好、群众受惠较多”的良好格局。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2号)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决定》已经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部长 谢旭人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决定  为了适应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的要求以及我部“第十一次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我部在前十次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基础上,对新中国成立以来至2008年12月发布的现行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第十一次全面清理,并逐一作出了鉴定。经过清理,确定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共864件,其中,废止的财政规章5件,失效的财政规章4件,废止的财政规范性文件415件,失效的财政规范性文件440件。现将这864件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目录予以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  (864件)## 一、废止的财政规章目录(5件)  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  (2005年12月28日财政部令第31号)  2.油气田企业增值税暂行管理办法  (2000年3月1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0〕32号)  3.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资金延期还款和呆账处理暂行规定  (2000年1月12日财政部财发字〔2000〕2号)  4.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会计核算制度  (1998年12月27日财政部财综字〔1998〕164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1994年2月4日财政部(94)财法字第3号)## 二、失效的财政规章目录(4件)  1.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基金财务管理办法  (1998年12月29日财政部财综字〔1998〕168号)  2.预算单位清产核资办法  (2000年4月7日财政部财清字〔2000〕3号)  3.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试行)  (1996年3月14日财政部财农字〔1996〕50号)  4.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采购管理暂行规定  (1996年11月18日财政部、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财世司字〔1996〕167号)## 三、废止的财政规范性文件目录(415件)综合类  1.关于印发《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实施办法》的通知  (2007年10月10日财政部财综〔2007〕57号)  2.关于发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2年9月12日财政部、国家经贸委财综〔2002〕55号)  3.关于军队有偿转让空余土地有关问题的通知  (1993年7月7日财政部、国家土地管理局、总后勤部(93)财综字第159号)法制类  4.关于建立和完善财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处罚案件统计报告制度的通知  (2000年10月30日财政部财法〔2000〕38号)  5.关于印发财政部行政处罚有关文书格式的通知  (1999年10月2日财政部财法字〔1999〕59号)税收类  6.关于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2008年12月2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74号)  7.关于2008年东北中部和蒙东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固定资产进项税额退税问题的通知  (2008年10月2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41号)  8.关于地方商品储备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2008年8月1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10号)  9.关于印发《汶川地震受灾严重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的通知  (2008年8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08号)  10.关于印发《内蒙古东部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的通知  (2008年7月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94号)  11.关于二甲醚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通知  (2008年6月1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72号)  12.关于在苏州工业园区进一步做好鼓励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展试点工作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2007年12月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财税〔2007〕143号)  13.关于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地区2007年固定资产抵扣(退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2007年9月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7〕128号)  14.关于调整工业盐和食用盐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2007年7月2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7〕101号)  15.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2007年7月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7〕80号)  16.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  (2007年5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7〕84号)  17.关于印发《中部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的通知  (2007年5月1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7〕75号)  18.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2007年5月1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7〕61号)  19.关于

财政年报是什么

财政年报财政年报一般就是指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就是每年大中小型企业都要做的财务报表,其实是指公司的会计的三张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的年末数。公司只需每月登录当地的国税和地税网填报财务报表就可以。

青岛市财政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财政局设21个职能处室(局):(一)办公室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拟订局机关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本局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技术标准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文电、新闻宣传、机要、档案、安全保密、应急管理、信访、政务公开、督查督办、会议组织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二)研究室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和财税形势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参与制订各项宏观经济政策;研究我市财政发展战略和财政政策;负责重要财税改革方案的研究和协调;分析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各方面的财经动态,调研财政经济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提出建议;研究分析涉外财经问题,负责与国(境)外财经交往与合作事宜;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信息等工作。(三)法规税政处(挂行政审批处牌子)审核上报财政、税收、相关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立法计划,组织拟订有关法规、规章草案;审核其他法规、规章草案中有关财政税收的条款;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全市财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实施税制改革和地方性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以及对市级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性特案减免税等重大事项的建议;提出关税和进口税收政策建议;拟订市管理权限内的税收政策;开展税源调查分析;承办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有关事项;负责地方税务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统一承担本部门有关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办理工作。(四)预算处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办理预算追加事宜;承担市级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审核、编制、调整预算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承担市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市与中央、省和市对区(市)的体制结算以及市对区(市)的转移支付工作,汇总年度全市财政预算;管理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五)国库处组织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组织执行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及政府会计制度;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市级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负责市级财政资金调度;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六)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拟订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和有关政策;拟订年度市级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有关限额标准;负责市级单位政府采购计划编制审核,采购方式审批;负责有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审核、监督、考核等工作;承担政府采购信息管理、聘用专家管理、投诉处理、市级集中采购机构考核与业务指导等工作。(七)综合处承担国土资源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提出有关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资金;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和申报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立项;承担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制定财政票据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八)行政政法处承担行政、政法、外事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拟订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国(境)外机构人员生活待遇标准,参与拟订监狱、劳教等系统有关财务管理办法;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承担统一着装管理有关工作。(九)教科文处承担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拟订新闻、出版和电影行业的财务管理制度;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按规定管理重大科技专项资金。(十)经济建设处承担交通、环保、建设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管理基本建设有关项目资金;拟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参与协调重大自然灾害恢复重建。(十一)农业处(挂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牌子)承担农业、林业、水利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拟订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行业财务管理制度;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管理支农专项资金,管理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 编制农业综合开发规划;拟订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安排建议;组织检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执行情况;承担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十二)社会保障处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编制市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汇总审核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十三)企业处承担经济和信息化、商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编制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负责收取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拟订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财务信息与统计分析。(十四)财源建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财源建设工作,拟订财源建设政策措施,编制执行全市财源建设专项支出及支持企业发展资金预算等工作;承担市财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十五)基层财政管理处(挂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牌子)负责契税、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拟订乡镇财政财务管理的有关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财政财务管理;监督管理村级财政资金;监督检查财政用于“三农”的资金使用情况;指导全市“乡财县管乡用”改革工作;拟订全市农村综合改革规划、方案和政策措施,指导和推动全市农村综合改革;承担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十六)会计处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提出会计改革的政策建议,拟订有关规章制度;负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督会计电算化工作。(十七)行政事业资产处(挂市公物仓管理办公室牌子)拟订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尚未脱钩的经济实体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公物仓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罚没物资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十八)预算评审管理处拟订财政预算评审相关规章制度,建立财政预算评审技术经济指标体系并组织实施;研究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负责市级财政预算评审特聘机构及人员库管理工作;承担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专项支出和专项资金的预算评审、绩效评价和决算审查;参与拟订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支出预算定额标准和工程造价管理有关工作;参与财政支出项目库的遴选、论证、审核等工作;指导区市财政部门的预算评审业务。(十九)监督检查局(副局级)拟订地方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和制度;监督财税法规、政策执行及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的有关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参与财政性资金支出的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区市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内设综合处、监督一处、监督二处、监督三处。1.综合处:负责拟订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规划,拟订财政监督检查政策制度和综合性文件;组织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宣传;统一协调对外工作联系;承担内部行政、文秘等工作。2.监督一处:监督检查市本级各部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市本级财政收入收纳、划分、留解、退付等情况;监督检查市本级预算支出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政府债务管理和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工作情况;牵头组织财政局及所属单位内部监督工作;配合开展财政局及所属单位处室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3.监督二处:监督检查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税法规、政策、制度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依法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实施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实施监督检查。4.监督三处:监督检查市级社会团体、企业和其他组织财税法规、政策、制度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财政资金使用情况;依法对市级社会团体、企业和其他组织实施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对各区(市)财政部门执行财税法规、政策、制度和财经纪律情况进行检查。(二十)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副局级)制定政府债务中长期规划,拟订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政府债务预算,落实政府债务还款资金;办理政府债务审批、备案事项;参与借用外债项目的论证,拟订偿债政策,编制下达偿债计划,管理和安排偿债基金,监督检查偿债制度政策的落实;指导区市财政部门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拟订地方金融类企业及政府投资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拟定担保业相关政策、制度并实施监督管理。(二十一)组织人事处负责局机关、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本系统教育培训工作和队伍建设。按规定设置纪委(挂监察室牌子)、机关党委、工会、团委。

省财政厅查询会计信息时,提示“从业资格档案号不能为空”什么意思?

"从业资格档案号不能为空"是说,在查询会计信息时,会计从业资格证的档案号是必填项,必须要填,如果不填话的话,会计信息是查询不了的。考取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以后,在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时,每一个会计从业资格证上都有一个档案号,这个号码是不会变更的,就像人的身份证号一样,它属于会计领域里的身份证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具有一定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资格证书,是从事会计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最低要求和前提条件,是证明能够从事会计工作的唯一合法凭证。

湖北省财政厅会计处电话多少

机构名称:会计处负责人:李佐祥联系电话:027-67818639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2010年度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要按照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统筹安排,保证各项考务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报名、考试期间,各地要安排好值班人员,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二)采取多种形式加大考试宣传力度,切实做好网上报名服务工作。各报名点不得借报名之机,误导、强行要求考生参加培训或购买辅导用书;坚决杜绝不法中介机构借考试报名之机代理报名、强行要求考生参加培训、销售盗版教材以及违反政策搭车收费等损害考生利益的行为发生。(三)按规定的程序编排考场、组织考试。考试期间,要加强考场巡视工作,严肃考场纪律,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止各类违纪、舞弊现象的发生。(四)明确考试工作责任,加强考务工作人员法纪教育,严肃考试工作纪律,做好监考人员培训,确保2010年度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顺利进行。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日

在湖北省财政厅报名参加2011年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同时预订了教材,是否可以退订呢?

好像不能吧,教材费和报名费不是一起交的吗,在网上付完钱才算报名成功啊,也可以去财政厅官网看看,保险一点

去财政局怎么查会计证的真假

可以直接通过网站查询,一般可以通过各省财政厅官网或者会计学会官网查询会计人员信息,如湖北省会计证可以登录湖北省财政厅官网即可查询。

湖北省财政厅2010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的考试报名

(一)2010年度上半年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6日—15日(报名期间双休日照常工作)。(二)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属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报名。报名工作由各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统一组织,不委托代理报名或设立代理报名点。省直考点报名工作由省会计考办统一组织,省会计学会负责办理报名工作的具体事项。为了方便高等院校在校学生报考,报名人数在200人以上的高等院校,由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属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可以上门设立临时报名点,在约定的时间内组织报名。(三)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需要填写《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和《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信息卡》,并携带身份证和同底1寸免冠照片两张。其中:符合免试《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条件的考生,还需凭学历或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留存)进行免试资格审查。各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认真审查免试科目条件。审查免试《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条件时,可通过各级政府的教育网站核对毕业证书编号或相关信息。

湖北省财政局会计处的电话

湖北财政厅会计处电话027-67818841

湖北省财政厅会计从业资格证要调出并转入嘉兴,但是调入单位变成广东广州,本人不在武汉,怎么办?

可以委托别人呀。填个委托书。会计网都有。

武汉市财政局签发的会计证怎么年检

武汉会计证年审制度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后期武汉会计证年审实行定期每二年进行一次年检制度。湖北省财政厅规定.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会计人员每年必须完成不少于24个小时的继续教育。二年共计48小时的会计证继续教育年检学习,即会计证每二年会计继续教育一次,连续2个周期会计证书不继续教育者.会计证将被作废。武汉会计证年检所需资料:1.会计证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3.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登记。2012年武汉会计证年审培训范围:1.湖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证年检继续教育;2.武汉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证年检继续教育;3.武汉市内7个中心城区:武昌.洪山.青山.江岸.江汉.硚口.汉阳;4.武汉市6个远城区:蔡甸.江夏.黄陂.新洲.东西湖.汉南;5.武汉市政府直接管理的国家级开发区(非行政区划):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俗称沌口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吴家山台商投资区;6.湖北省内的其它地市.州.县财政局颁布的武汉会计证年检。武汉会计证年审培训内容:1.完成规定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年检内容和学时的情况,2.工作单位.学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变更情况,3.<会计从业资格证>注册登记情况,4.持会计证人员遵守财经法规.会计职业道德.依法履行会计职责情。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http://www.ecz.gov.cn/

求助,湖北省财政厅发的会计从业证如何办理年检

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后期武汉会计证年审实行定期每二年进行一次年检制度。湖北省财政厅规定.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会计人员每年必须完成不少于24个小时的继续教育。二年共计48小时的会计证继续教育年检学习,即会计证每二年会计继续教育一次,连续2个周期会计证书不继续教育者.会计证将被作废。武汉会计证年检所需资料:1.会计证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3.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登记。2012年武汉会计证年审培训范围:1.湖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证年检继续教育;2.武汉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证年检继续教育;3.武汉市内7个中心城区:武昌.洪山.青山.江岸.江汉.硚口.汉阳;4.武汉市6个远城区:蔡甸.江夏.黄陂.新洲.东西湖.汉南;5.武汉市政府直接管理的国家级开发区(非行政区划):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俗称沌口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吴家山台商投资区;6.湖北省内的其它地市.州.县财政局颁布的武汉会计证年检。武汉会计证年审培训内容:1.完成规定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年检内容和学时的情况,2.工作单位.学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变更情况,3.<会计从业资格证>注册登记情况,4.持会计证人员遵守财经法规.会计职业道德.依法履行会计职责情。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http://www.ecz.gov.cn/

我会计证从武汉转出 转入需要武汉财政部门行政区划编码 ,请问有人知道么?

以下为从湖北省财政厅各法规中提取的信息,对同一内容不同法规的说法都汇总如下(我也要年检,找了半天的,当然如果你不是湖北的可能还有些出入但原则上都大同小异的)办理的机构?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每两年进行一次定期登记,具体登记工作由县级(含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负责组织。本次登记工作县(市、区)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只负责对本辖区会计人员登记内容审核汇总,然后以Excel电子表格集中上报市、州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办理登记事项。“湖北省会计人员管理信息系统”省与市、州、县(市)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联网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登记工作由市、州、县(市)直接办理。到证书签发机关办理登记。对有工作单位的会计人员,填表后经所属单位财会部门审查盖章,所属单位可以集中到属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办理登记,也可由个人到属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办理登记。对无工作单位的会计人员,填表后直接到属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办理登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按行政区划实行分级管理原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实行按属地原则分级管理。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含县级)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发证和管理;中央在鄂和省属企、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由所在地财政部门发证和管理;中央和省属在汉企、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由省财政厅颁发和管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统一编号规则。-----------------------------------------------------------------------------证件?期限?按规定办理定期登记的持证人员应当填写《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登记表》(附件1),持继续教育学时完成情况的有效证明(有变更事项的,均需持变更事项的有效证件)关于登记时须持那些证明或证件问题。2、2006年5月1日以后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提供财政部门备案确认的培训单位名称、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即可;3、需要变更学历、专业技术资格、工作单位等事项的,要提供相关证书或证件。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到属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应当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注册登记:初次上岗、离岗会计人员的登记。定期登记:持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的登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每两年为一个周期免费登记一次。主要登记持证人员是否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内容和学时,了解持证人员奖罚情况、在岗情况等。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其证书自签发之日起三年有效,可作为各单位任用会计人员的依据,但不能享有在岗会计人员的各项职责、权利和义务。持证人员被单位聘用从事会计工作时,应由本人或者所在单位提出申请,三十日内到发证机关办理持证上岗注册登记手续。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因工作单位、学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变更时,应当持有效证明,到签发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定期检查制度,原则上两年一次,结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年检一同进行,并纳入《湖北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进行管理。会计人员接受培训情况由培训单位建立培训档案,包括《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培训内容、培训日期、累计培训学时数等,经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审核后确认,并在《湖北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中进行登记。会计人员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培训任务,由当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根据《湖北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记载情况在所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打印登记。-----------------------------------------------------------------------------------------------培训机构?关于会计人员到哪里接受继续教育问题。会计人员应到全省各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备案管理,并在省财政厅和各级财政部门网站上公布的社会会计培训机构接受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内部会计人员培训,经同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备案确认的均属有效。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有组织培训和自学两种。(一)组织培训的形式包括:1、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组织的培训;2、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培训点举办的培训;3、经省财政厅批准的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4、正在普通院校或成人院校接受国家承认的会计专业学历教育;5、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形式。(二)自学形式包括:1、部门或单位自行组织的业务学习、岗位培训;2、承担会计专业课题研究,并取得研究成果;3、参加上一级别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4、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形式。培训形式有:(一)经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登记备案的社会培训机构和行业、系统业务主管部门及社会团体(简称:培训单位)组织的会计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二)在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登记备案的网络远程会计相关知识培训。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对本地区会计培训单位进行管理,依据现行有关文件规定对本辖区的会计培训单位要重新进行清理、确认和登记备案,并在网上或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本《办法》适用于经各级财政部门认可,实行备案管理的会计培训单位和会计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会计专业知识培训、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会计电算化培训等。会计培训单位包括社会团体、中介组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成立的职业教育学校及普通大、中专院校从事会计培训的部门。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的培训包括本系统或本行业的会计人员开展会计专业知识和继续教育的培训。会计培训单位必须按政策规定自觉接受有关职能部门管理,自觉配合管理部门的检查和监督,按规定收取培训费、教材费,不得滥办班、滥收费;会计培训单位不得设立分支培训点,同城的会计培训单位只能到一个财政机关申请备案登记;财政部门确认的会计培训单位必须公布本单位服务承诺书。凡经各级财政部门备案确认的会计培训单位均在“湖北省财政厅信息网—财政管理—湖北会计之窗”栏目公示,(网址:),由各级财政部门对所确认的会计培训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在培训场所设立“服务质量举报箱”并公布举报电话。对符合条件承担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任务的单位,由各市、州、直管市、林区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汇总本辖区登记备案的培训单位(附表3),统一在每年12月31日前报省财政厅登记备案并公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计培训单位不予备案确认,并对其所开展的培训活动不予认可,取消培训资格,并在网上和媒体公告,同时按现行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一)以营利为主要目的,只收费不办班或多收费少办班的;(二)虚设培训场所,以假证件、证书欺骗备案核准机关的;(三)不服从有关部门管理,有第十二条情形之一限期未进行整改的;(四)以虚假广告欺骗考生,造成不良影响的;(五)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对培训单位采取如下监管措施:1、属地财政部门要对备案确认的培训机构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2、社会会计培训单位要向培训对象公布《服务承诺书》;3、省财政厅对备案确认的社会会计培训单位每年不定期的在“湖北省财政厅信息网”上公示;4、属地财政部门不定期的对备案确认的培训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减免?关于哪些会计人员在登记中不需要接受培训学习的问题。《暂行办法》中第七条规定的几种形式都视为完成当年或周期的继续教育学时。在把握上应注意:一是认定问题。必须由会计人员提供有效的证件。例如:正在接受学历教育的应提供“学生证”或学校出具所学专业的相关证明;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由参考人员提供成绩单或准考证号及身份证。参加其它财经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需要提供组织机构管理签发的合格证明。二是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和注册会计师考试,一年同时通过全部课程的人员,可视为完成一个登记周期的继续教育学时(即:48学时)。正在普通院校或成人院校接受国家承认的会计专业学历教育的会计人员,凭学生证以及学校出具的当年所学课时的证明,经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审核确认后,可冲抵当年培训时间,并在《湖北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中进行登记。具备下列条件的视同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培训学时。(一)年度内完成一项市级以上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或会计学术组织认可的会计专业课题研究或在省部级以上(含省级)刊物上发表一篇会计类学术论文。(二)正在大中专院校和职业学校接受国家承认的会计、财务管理、注册会计师、审计、统计等专业学历教育。(三)通过本年度审计、统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或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注册会计师考试中任何一个科目。(四)参加市、州、直管市、林区以上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知识竞赛获奖者。获奖前三名的,可视同完成一个周期的继续教育学时。-----------------------------------------------------------------------------惩罚?持证人员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注册、调转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公告。 持证人员不参加定期登记的予以公告。连续在两个周期内不参加登记的视为自动离岗,并予以公告。其证书自签发之日起三年有效,有效期满仍未从事会计工作的,且未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年检的其所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自行失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每两年进行一次年检,主要审核持证会计人员的工作业绩、遵守财经法规和职业纪律、奖惩情况、继续教育培训及诚信建设等内容。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财政部门不予办理年检,并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1、会计人员不按照《会计法》办事,丧失原则,玩忽职守,给国家或集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不宜再从事会计工作的;2、未按规定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且脱离会计工作岗位三年以上者;3、逾期不参加年检者。按规定未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和学时的,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及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应督促其接受继续教育。1、年度内未接受教育或未按有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时间的会计人员,如无正当理由的,予以警告。2、连续二年未接受继续教育或连续二年未按有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内容和学时的会计人员,不予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年检;不得参加上一档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不得参加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财政部门不予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3、连续三年未接受继续教育或连续三年未按有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的内容和学时的会计人员,由市级以上(含市级)财政部门作出或建议作出取消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4、 被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岗位的工作,二年内(含二年)不得重新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考试或评审。如在二年后想重新获得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须经市级以上(含市级)财政部门批准后才能重新参加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考试或评审。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除第九条列示的情况外,属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及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应督促其接受继续教育。(一)连续二年未接受继续教育或连续二年未按有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会计人员,不予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登记,不得参加本年度会计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并责令其六个月内改正,同时通报用人单位,逾期不改的,用人单位不得聘其从事会计工作。(二) 连续两个周期未接受继续教育的,视为自动离岗,并予以公告。------------------------------------------------------------------------------职称年检?目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学时按如下规定处理:1、中级以上(含中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68小时,其中接受培训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20小时,自学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48小时;2、初级(含初级)以下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72小时,其中接受培训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24小时,自学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48小时。

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财政厅是隶属于湖北省人民政府的政府部门。湖北省财政厅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一)拟订全省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全省经济形势,参与制定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省级与市县、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二)起草有关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和制度并监督执行。(三)负责管理省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省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省直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完善省对市县转移支付制度。负责省级预决算公开。(四)按照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起草税收政策调整方案,提出地方性税种的开征、税目税率调整及减免建议。开展重大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五)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六)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省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七)拟订和执行全省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负责省级政府债券的举借、发行、使用、管理和监督偿还,指导市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统一管理政府外债,负责组织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项目相关工作。(八)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省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省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负责政府投资基金省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全省地方金融类机构、地方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财务监管。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省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九)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负责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省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十)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十一)负责办理和监督省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省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省级基建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十二)围绕省委发展战略,服务全省产业发展,负责制定产业发展财政政策,按有关规定管理产业发展资金(基金)。(十三)负责管理全省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代理记账行业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指导推进全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政治建设工作。(十四)负责制定和实施全省农村综合改革相关政策措施。监督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并监督执行全省政府采购制度。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票据管理制度。负责制定全省财政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指导全省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十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十六)职能转变。1.完善经济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顺省级和市县收入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省级和市县财政关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分类,规范转移支付项目,增强地方统筹能力。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落实有关地方金融企业出资人职责和国有资产管理等职能。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怎样在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网上查到自己的会计从业资格证号及相关信息

在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上查到自己的会计从业资格证号及相关信息的步骤如下:1、首先打开电脑输入“湖北省财政厅”,找到公众信息官网。2、在右下角找到会计考试查询,这个还可以查到有关于考试的相关资料3、进入之后,左下角就有会计从业人员信息查询,这里也可以查找一些考试成绩。4、最后输入姓名和考试准考证号或者身份证号,就可以查询到相关信息,这样在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上查询会计从业资格证号及相关信息的问题就解决了。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2010年度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的报名方式

2010年度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一)报名准备1.报名前考生应提前准备好电子登记照片。照片文件类型为.JPG格式,例如:XXX.JPG;像素宽114,高156;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KB;相片应符合身份证登记照要求。2.应具有中国银联所支持的银行卡,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二)登录报名网站登录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后,认真阅读有关文件和考试公告,了解报名须知、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三)选择考试管理机构登录“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按照属地原则(工作地、户口所在地、全日制在校学生中高等院校所在地)就近选择会计考试管理机构。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四)填报个人信息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逐步操作,如实填写每项报名信息并仔细核对,按系统要求正确上传准备好的电子相片。(五)选择报考科目符合下列条件者,选择“一科”,仅需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自毕业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2年内(含2年)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及以上会计类专业(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学历或学位。不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考试科目选择“三科”。(六)网上缴费“三科”考生直接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一科”考生应携带身份证、能证明自己符合“一科”报考条件(详见“网上报名流程”第4条)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报名信息表》(登录并填报相关信息后自行打印),到所选择的区域会计考试管理机构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后,再重新登录报名网站,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缴费时请考生慎重操作,缴费成功后,资金直接进入国库,将难以办理退款手续。(七)报名成功确认考生网上缴费结束后,系统提示报名完成,考生三日后务必登录报名网站确认报名是否成功,如有疑问可到报名的考试管理机构咨询。(八)错误信息更正考生发现填报的信息有误后,可在考试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到报名的考试管理机构申请更正。(九)准考证打印考试前10日,考生登录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在报名系统中凭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和系统验证码进入考生信息管理模块,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须采用激光打印机打印,相片、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要素应清晰无误。

如何在湖北财政公众网报名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您好,会计网为您解答 湖北报名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  (一)报名准备。  1.报名前考生应提前准备好电子登记照片。照片文件类型为.JPG格式,例如:XXX.JPG;像素宽114,高156;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KB;相片应符合身份证登记照要求。  2.应具有中国银联所支持的银行卡,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二)登录报名网站。登录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网址:http://www.ecz.gov.cn)后,认真阅读有关文件和考试公告,了解报名须知、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三)选择考试管理机构。登录“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按照属地原则(工作地、户口所在地、全日制在校学生中高等院校所在地)就近选择会计考试管理机构。不允许跨省、市(州)、县(区)报名,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填报个人信息。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逐步操作,如实填写每项报名信息并仔细核对,按系统要求正确上传电子相片。  (五)选择报考科目。符合下列条件者,选择“一科”,仅需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自毕业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2年内(含2年)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及以上会计类专业(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学历或学位。不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考试科目选择“三科”。  (六)网上缴费。“三科”考生直接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一科”考生应携带身份证、能证明自己符合“一科”报考条件(详见“网上报名流程”第4条)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报名信息表》(登录并填报相关信息后自行打印),到所选择的区域会计考试管理机构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后,再重新登录报名网站,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  缴费时请考生慎重操作,缴费成功后,资金进入国库,将难以办理退款手续。  (七)报名成功确认。考生网上缴费结束后,系统提示报名完成,考生次日后务必登录报名网站确认报名是否成功,如有疑问可向属地考试管理机构咨询。  (八)错误信息更正。考生发现填报的信息有误后,可在考试前工作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到属地考试管理机构申请更正。  (九)准考证打印。考试前10日,考生登录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在报名系统中凭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和系统验证码进入考生信息管理模块,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须采用激光打印机打印,相片、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要素应清晰无误。欢迎向会计网企业知道提问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2010年度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的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二)考试时间《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11月13日上午8:20—9:50《会计基础》:11月13日上午10:30—12:00《初级会计电算化》:11月14日、20日、21日、27日、28日,考试时间60分钟,具体场次、时间由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考区考点的计算机数量和参加考试人数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考生参加考试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为准,不得调换考试时间。(三)考试要求考生应按照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所有考生在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时,请务必携带本人1寸彩色登记照片1张,经监考人员验证无误后,粘贴于《考场座次表》上,便于管理机构采集照片和制作证书。考试合格后,因未交照片或照片不合要求而影响办证的,责任自负。(四)考务日程1.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在报名截止后15天内,将考生报名信息录入会计人员综合信息集成管理系统,并在管理系统中完成考区合并、考试统计和考场预测工作。2.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凭介绍信于考试前2天领取考试试卷。其中,恩施、宜昌、十堰、神农架林区可于考试前3天领取考试试卷。各地要按规定做好试卷保管工作,严格保密制度,坚决杜绝泄密事件发生。3.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在考试结束后5天内完成录入《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考试答题信息卡和导入《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信息,审核无误后,在会计人员综合信息集成管理系统中将全部考试信息上报省财政厅。4.省财政厅于全科考试结束后30天内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以通过湖北省财政厅政务门户网站或者湖北省会计学会网查询考试成绩。5.考试合格者自公布成绩后的第20日起,可凭网上打印的考试成绩单到属地会计管理机构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五)参考书目考试参考书目:湖北省会计学会按财政部2009年10月印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的《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全套四册,包括:《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初级会计电算化》、《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习题集》(2010年修订、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

怎样在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网上查到自己的会计从业资格证号及相关信息

在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上查到自己的会计从业资格证号及相关信息的步骤如下:1、首先打开电脑输入“湖北省财政厅”,找到公众信息官网。2、在右下角找到会计考试查询,这个还可以查到有关于考试的相关资料3、进入之后,左下角就有会计从业人员信息查询,这里也可以查找一些考试成绩。4、最后输入姓名和考试准考证号或者身份证号,就可以查询到相关信息,这样在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上查询会计从业资格证号及相关信息的问题就解决了。

湖北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网址:湖北财政厅公众信息(www.ecz.gov.cn)

  我精心为您整理并发布“ 湖北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网址:湖北财政厅公众信息(www.ecz.gov.cn)”更多资讯敬请关注栏目哦!    湖北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网址:湖北财政厅公众信息网(www.ecz.gov.cn)    点击图片进入>> 湖北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网址:湖北财政厅公众信息网(www.ecz.gov.cn)) 初级会计师考试成绩复查须知   (一)查分政策:查卷范围仅限主观卷面的漏评题目、合分、登分情况。(通过可能性还是有的,一两分希望最大)   (二)查分流程:   1、申请查分:考生如对职称考试成绩有异议,可以申请查分。   (1)受理时间:一般是一个月左右,具体时间范围各地财政局或者考试部门根据具体情况规定。   (2)受理部门:到人事考试部门或者财政局申请登记复查试卷(具体情况需要咨询当地财政或者考试部门)。   (3)携带资料:考生需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

财政总局版税是否需扣个人所得税

版税需要扣个人所得税,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明确规定了,居民个人取得稿酬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十二五”时期我国结构性减税的“重头戏”。来自财政部的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纳人营

B 试题分析:根据题意,题中政策就是结构性减税,具体是营改增,为企业直接减税,企业生产成本会直接降低,企业成本降低之后,企业就能够有较多的资金进行投资,即增加投资需求,投资需求增加后,经济发展就会增速,即刺激经济发展,故B入选。其他选项观点与题意不符,为企业直接减税不会直接刺激经济发展和增加投资需求,故排除AC。而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后,不会直接刺激经发展,而是在增加投资需求之后,故排除D。

结合我国经济运行的实际,说明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对劳动力市场的影响。

劳动力市场,反映的是劳动力的供求关系,也就是就业岗位的多少,而这又直接受经济增长幅度的影响。上世纪80年代,我国GDP每增长1个百分点可以创造出200万个就业岗位,到90年代降低到100多万个就业岗位。为了拉动经济增长,国家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积极的财政政策,体现在:增加政府投资项目、增加民生投入、增值税转型从而减轻税负等等。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体现在:1.在利率政策方面:自9月份以来,中国央行连续5次下调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四次降低存款准备金率。2.在信贷政策方面:11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取消对商业银行的信贷规模限制,合理扩大信贷规模,加大对重点工程、“三农”、中小企业和技术改造、兼并重组的信贷支持,有针对性地培育和巩固消费信贷增长点。---------------------------------------------关于其影响:扩张性的财政政策的影响:通过减税、增加政府开支等措施,能够总价社会总需求,缩小社会总需求与社会总供给之间的差距,促进总量平衡。需求增加,能够拉动经济,促进就业。----------宽松的货币政策的影响:通过降低存款准备金率和利率等措施,扩大信贷支出规模,增加货币供给。市场上钱多了,能够刺激投资和消费,对抗通缩。----------二者一起使用,即为“双松”政策,能够刺激经济增长,扩大就业,也会带来通货膨胀的风险。因此,这种政策适合在严重通货紧缩的情况下使用。

哪位大神能对我国08年以来的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进行分析,特别是2012年的。谢谢!

一、财政政策是指政府为实现一定的宏观目标,以特定的财政理论为依据,调整财政收支规模和财政收支平衡而采取的财政措施的总称。二、货币政策是国家为实现其宏观目标所采取的调节和控制货币供应量的策略和措施的总称。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财政职能的发挥取决于各种政策的恰当运用。三:2008年-2011年: 2008年以来的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其实经历了一个转变过程。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发生以后,宏观经济政策由全面紧缩向全面宽松转变。这其中包括:4万亿财政支出、降息、降低住房首次贷款比例等等。2008年以来宏观经济政策转变的本意是刺激总需求、防止经济全面下滑。实际政策执行的结果:2009年第二季度,我国经济迅速复苏,在房价产市场迅速升温的影响和带动下,我国物价指数也一路攀升。房价在经历了短暂的下跌之后,于2009年年中恢复上涨态势,而且2009年和2010年两年,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房地产价格在迅速恢复2008年以前水平的情况下,开始了新一轮上涨。 从2010年年中,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基调实际上已经发生了转变。由过度宽松转向适度宽松。主要表现是:国家数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2010年下半年,存款准备金率接近历史最高点;同时为了改变负利率的状况,分几次上调了存贷款利率,但是由于上调幅度过小,利率依然为负。同时国家还实行了存款的总量控制,从2011年开始,存款总量控制政策开始发挥作用。所有这些政策的出台,对于抑制总需求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没有从根本上缓解我国宏观经济过热的局面。最根本性的政策是,国家出台的房地产限购政策逐渐发挥作用,导致房地产销售量大幅度下降,房价也开始下降。宏观调控的效果逐步显现出来,宏观经济开始朝着向好的方向发展。四、2012年: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和国内经济运行的新情况新变化,我国实施的是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    一、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    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继续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加大民生领域投入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同时规定了地方政府不能举债。与过去两年的积极财政政策相比,今年的积极财政政策在着力点上已进行调整。通过税制的调整与完善,为服务业、小微型企业等减负,以此促进经济的转型。    在2012年积极的财政政策下,扩大了财政支出,而且通过增加“三农”、保障性住房等领域的投资,不断扩大民生投入,从而反推结构调整,促进经济自主协调发展。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2012年积极财政政策的重点投资领域。    二、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    与2011年我国货币政策总体上还是偏紧相比,今年我国实施了稳健的货币政策。按照总量适度、审慎灵活的要求,兼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持物价稳定和防范金融风险。优化信贷结构,支持国家重点在建项目、加强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加强储备资产的投资和风险管理,提高投资收益。提高直接融资的比重,发挥了融资工具的作用,更好地满足了多样化的投融资需求。通过优化信贷结构,密切监控跨境资本流动,防范“热钱”流入。    

财政收支压力大,政策主要发力点在哪?

编辑 王延春 近期,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主任、中国财政部原部长楼继伟在第五届财政与国家治理论坛暨《财政研究》创刊40周年研讨会上发表讲话称,中国的“财政收支矛盾异常尖锐,财政压力不断加大。从中长期来看,受疫情冲击、经济潜在增长率下降,以及全球经济下滑的影响,预计未来五年我国财政收入总额将呈低水平运行势态,而财政支出压力仍然较大。可以说,财政困难不只是近期、短期的事情,中期也会非常困难。” 对于地方政府的债务问题,楼继伟在演讲中表示,“十四五”时期,多数省市的债务可持续性堪忧,粗略计算,大约四分之一的省级财政50%以上的财政收入将用于债务的还本付息。地方政府债务问题,不仅影响了地方政府公共服务供给能力,而且累积了财政金融风险。 楼继伟的上述发言,引发了人们对未来中国财政可持续性的担忧。 来自财税部门的数据显示,2020年财政税收增速创半个世纪以来新低。2020年财政收入增速为-3.9%,为1976年以来的最低增速;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84.4%,增速为-2.3%,为1969年以来即半个世纪以来最低增速。其中,2020年社保收入中有超过2万亿元来自一般公共预算补贴收入,占社保收入的28%,占财政支出的8.7%。 财政运行体制存在的问题如何进一步厘清?如何防范和化解财政领域的风险?财政危机离中国还有多远?为探寻政府债务问题的治本之道,《 财经 》杂志近日邀请了联办 财经 研究院专家、原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刘元春,摩根大通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朱海斌,建银国际董事总经理兼宏观研究主管崔历进行了讨论。 依靠一般预算收入补贴社保缺口的做法难以维持 《 财经 》:当前财政领域比较突出的矛盾和困难是什么? 刘元春: 从全世界来讲,财政领域的核心问题是积极财政政策所带来的债务问题。从中国来讲,目前虽然政府的债务风险不是非常大,但债务的结构性风险比较突出,集中体现在地方政府显性隐性债务风险高、基层政府财政运转困难两个方面。这两个核心问题与整个财税体系有关,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财政收入增速下降;第二,财权与事权之间不匹配;第三,财政的功能定位需要改进。财政体系目前处于一个大转型、大改革、大调整的时代,肩负着前所未有的主导性的作用,因此会出现相应的效率问题和公平问题。财税体制改革是今年的改革重点以及“十四五”规划重点,但财政领域的利益关联广泛,改革尤其困难,要有基础性、根本性的改革更困难。 许善达: 目前,政府的各种债务增长很快,利息支付和到期后的本金偿还会给一般预算收支带来很大压力,财政收入的增量调整空间正逐步缩小,动用国有资本存量是解决问题的唯一办法。2017年末,国务院印发的《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指出,划转比例统一为国有资本的10%。 从当前的财政困难情况来看,靠一般预算收入来补贴社保缺口的做法难以维持,必须用国有资本的存量解决社保缺口,但是只划10%肯定是不够的。现在最大的问题不是增加国有资本划拨,而是首先要研究已经划拨的部分如何能够替代财政的一般预算支出。现在国有资本的权益处于备用状态,并没有实际进入社保收支体系。 目前还是需要打通这个渠道,使备用的国有资本权益资金替代一般预算支出,进入社保的实际收支,如果不够再追加划拨的比例。如果这项改革能快速推进,对调整财政格局将会有很大推动,对防范财政风险也将会有很大帮助。 未来,中央、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补贴给社保的体制不能再继续了,要加大社保体系改革,尽快实现全国统筹,用国有资本权益逐步减少一般预算补助。同时尽力提高社保基金收益。 《 财经 》:在当前财政收支压力下,是否还要继续对企业减税降费? 许善达: 中国企业税制的竞争力低于美国、欧洲和日本,这一点在高 科技 、重资产企业上面表现得最为充分。未来中国的发展主要靠高 科技 、重资产企业跟外国企业竞争,因此,需要通过税制的进一步改革,提升这些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对先进制造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这是提高中国企业税制竞争力的重要决定。这项政策实际上不是在减税,而是在推迟纳税时间,减轻企业财务负担,降低资产负债率,减少利息支出。企业的资产负债率降低,上市公司的股价就会提高。减少利息支出,企业成本则会降低。最典型的企业是清华紫光旗下的武汉长江存储,如果留抵税款都改为退税,紫光集团可能现在不至于债务违约。 刘元春: 今年减税降费主体依然是中小企业,对于小额纳税主体,进一步提升起征点,对税率也进行了下调。今年的减税降费突出结构导向、创新导向等,已经逐步从去年的应急救助转向战略导向,逐步形成常态化。 “十四五”期间很重要的一个战略导向就是怎样扩大有效需求。从这个战略基点来看,持续的大幅度的减税,在中国以流转税为主的税制条件下,更有利于供给侧和生产端,而不是有利于消费端。因此,应当从总量性的减税转向结构性的减税。 防范地方债务风险需化解地方财权事权匹配难题 《 财经 》:如何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包括显性和隐性债务风险? 朱海斌: 2020年中国经济恢复很成功,但是全 社会 非金融部门债务水平提升非常快。去年中国的债务水平提升了25个百分点左右,尤其是政府债务上升速度非常快。涉及到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去年疫情后有一定程度的恶化。除了预算内的专项债规模大幅调高,预算之外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举债也是大幅增长。 崔历: 我国政府整体负债率较低,但地方政府债务压力较大。需要解决包括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匹配、国有资产盘活等结构性问题。 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一是需控制地方债务率,确保地方举债和财政收入、项目收益等相匹配;二是推动平台公司转型,减少隐性债务风险。不具备融资能力、自主经营能力的平台可能会逐渐被兼并重组、注销;而具备融资能力,运作良好的平台,将会顺应下一阶段城镇化、区域化发展趋势,继续担任地方发展的重要融资和国有资产运营平台的角色;三是健全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体系,提高地方财政应对风险的能力。 刘元春: 解决隐性债务要加强监管,进行阳光化、法治化、透明化管控。同时,要调整财税体系。由于过去事权和财权不匹配,地方政府通过土地出让金和罚没收入等来进行弥补,因此土地财政成为了地方财政的一个核心来源,但现在土地收入收缩,传统税基提升不起来,转移支付控制的力度增强,资管新规和投融资平台严控之后,最后发现地方政府必须通过一些所谓的“创新”来规避监管,来完成其所承担的大量刚性支付功能。 很多改革在这样的利益体系下,好改革变成了坏招数,比如出现了假PPP、类REITs等,可以说是防不胜防,因为在财政压力下,地方政府根据法律进行“创新”的内生冲动难以抑制。治本的方法,包括转换地方政府职能、进行财税体系的重大改革、改进地方官员考核、加强数字化监管等。 与此同时,地方政府体系自身面临着很庞大的改革。第一,基层行政机构冗员问题。第二,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因此,地方行政体系需要进一步的瘦身健体。 地方政府与地方国企还存在着一定的利益勾兑现象,催生了地方封闭、市场分割、利益输送等行为。要通过地方国企改革和地方政府职能转变,打破地方政府与地方国企之间的利益链接。中国应当做强做大有国际竞争力的央企,但是不应当每个县都有国企。这不利于畅通国内大循环、打破政府和国企的利益捆绑。 硬化地方国企的预算约束也是关键。要调整地方国企的业务规划,不符合战略发展方向、没有市场竞争力的企业,该淘汰的一定要淘汰。债务违约问题集中体现在地方国企,一些地方僵尸国企成为了吸金黑洞,这个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 《 财经 》:如何节约财政成本、提升支出效率? 许善达: 一些直达的扶贫资金从中央直接拨到县,不经过省市两级财政,减少了省和市两级政府对中央扶贫资金的滞留,提高了财政效率。在财政收支管理技术方面,仍有很多可改进的地方。政府各部门、财政局等可以利用网络和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效率,降低成本,节约财政支出。 朱海斌: 一是支出要从预算外向预算内调整,近几年中国的专项债规模每年都在扩大,其实是好事,反映了一些预算外的项目转移到预算内,变得更加透明。二是加强支出信息的公开透明度,加大外部监督力度。未来政府职能要变化,从更多参与生产投资活动变为服务型政府。此外,政府的信息公开,接受体制内外各方监督,也是有待改善的领域。 当年的土地财政收入应由未来多年的支出来匹配 《 财经 》:有人担忧财政危机现象,如何避免中国一些地方出现明显的财政困难? 刘元春: 现在谈财政危机言之尚早,在中国肯定是不会出现的。只要能遵循科学规律进行财政监管,就能够有效控制风险。中国政体决定了政府的自我调整能力很强,整个体系的转换非常快。中国的经济制度决定了全国一盘棋,中央政府手中能掌握的资产很庞大。要进一步强化良好的财政管控、监督体系。 《 财经 》:怎样看待今后财政政策的主要发力点? 朱海斌: 财政政策今年不仅要呼应疫情后的经济复苏和正常化,还要和未来中长期经济结构转型结合起来。财政支持的方向,一个很重要的部分是地方政府专项债,和项目相关。财政对于特定领域的投资非常重要。例如,公共投资可以为未来数字化经济、技术创新、5G和新基建等提供有力的支持。 相当一部分政府投资可能通过PPP,鼓励 社会 资本参与,政府起到引导作用和参与合作。在基建投资、环保和绿色投资等方面,中长期的投资需求是巨大的,但仅仅靠公共投资无法满足,而且公共部门投资的效率也存在问题。因此,怎样把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投资更好地结合,通过政府引导和支持,再加上私人部门的效率、商业可行性评估,仍然有改善的空间。 现实情况是,盈利性好的项目私人部门并不需要政府发动就有意愿去投资。进入PPP的项目大多是一些投资期比较长、回报率相对比较低的项目,如果政府有能力给予支持,如政府购买和有些收益的保证,可能 社会 资本会愿意参与。但如果地方政府财力有限,那么私人部门的投资意愿仍然不足。另外在PPP里面,风险承担往往会是问题,在一些情况下,地方政府承担了过多的风险。因此,未来还需要进一步的操作上的规范。 此外,财政以往做得不太够的方面是在 社会 服务和保障方面,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的民生保障和社保体系方面做得不够,需要加强。比如,2020年针对疫情后的弱势人群的失业救济、各种形式的财政支持,中国和其他国家比力度明显偏小。政府要继续增加民生、社保、医疗、教育等方面的财政支出。 许善达: 中国的一个地方政府很像是一个董事会,最主要的职责是招商引资。中国地方政府承担发展经济的责任在全世界是最突出的,其对经济推动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很大程度上,中国的发展是依靠投资的拉动,投资是地方政府增加收入的主要渠道,投资才有税收、就业。很多地方领导人负责抢项目、抢投资,但是也可能遇到假项目,一些人利用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骗取资源、土地和设备。因此,在中国投资拉动的经济发展模式下,项目风险是需要高度警惕的。 《 财经 》:如何降低地方政府对于土地财政的依赖? 朱海斌: 谈到土地财政,首先要承认它在过去20年的房地产市场、基建改善和城镇化工业化过程中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一些负面效应也日益凸显。去年的地方政府土地财政收入超过8万亿元。现在很多讨论集中于如何找到替代土地财政的收入来源,比如热议多年的房产税。但是这些讨论过度关注地方政府的收入来源,而相对忽视了政府支出方面需要大的改进。 土地出让金对应的是未来70年的地租收益,一年的土地财政收入应该由未来多年的支出来匹配,而不是当年内就把当年的收入都用完。现实情况是土地出让收入往往当年就被花完了,而且形成持续性的刚性支出需求。一旦某一年土地财政收入大幅下跌,马上就会出现地方财政的问题。土地财政的改革要严格规范土地出让金(以及更广泛的财政支出)的使用和监督,要专款专用、支出透明、引入内外各方面的监督。 许善达: 地方政府对于土地财政的依赖还会持续下去。中国当前处于城镇化的过程中,人员向城市流动性较高,对城市住房的需求就会很高,需求高则房价不会下降。而农村和乡镇的居民住房会过剩,早晚会淘汰一批。居民对住房的需求在持续增长,一些地方政府通过限价等行政性手段来抑制房价,肯定是抑制不住的。未来,还是需要在供求关系上进行调整,增加住房供给,特别是保障性住房供给,房价压力就会随之降低。只要房价有上升的空间,土地价格就有上升的空间。 财政体系改革需要顺应时代发展潮流 《 财经 》:未来,中国财税体系的改革应当从哪些方面突破? 许善达: 对于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中国的领导层已经明确了改革的方向,现在要加快具体实施方案的设计,这也是化解财政风险的治本之道。当前一般预算压力很大,如果进一步给企业降低税负,债务风险较大。用国民财富存量(国有资本)替代国民财富增量后,一般预算将会有更大调整空间,调整后的财政补贴可用于降低企业税负和偿还政府债务,重新进行资源配置。 刘元春: 第一,在总体债务率可控基础上存在结构性风险。目前结构性风险主要体现在分税制改革以后,中央与地方财政的关系上。当前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很明显,十八届三中全会已经提出来,中央和地方的财权、事权配置存在着冲突。目前,只能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但依靠转移支付体系,很难适应中国未来的高质量发展和新发展格局。 第二,转移支付的模式有待改进。例如,专项转移支付规划是否合理,一般转移支付量是否足够大,以及省级财政与基层财政之间的贯通问题。省级财政在转移支付中是区域统筹的枢纽,其是否能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进行资源配置,是否能根据地方政府运转的新时代的要求来进行调整,这里存在着很多的不确定性。去年疫情时期建立的财政直达机制常态化是体制性的大调整,加强了转移支付的渗透,同时保证基层政府的平稳性和连续性。 第三,财政的区域统筹是否严格按照行政板块进行统筹,其涉及功能、定位问题,现在的区域统筹按照行政板块统筹,和区域功能、定位之间存在着冲突,即结构性问题全面凸显。 第四,财政体系不能完全适应新的时代发展。从收入的角度来讲,以流转税为主体的税收模式不可持续,要考虑适时推出房产税、遗产税等。大量的新业态、新模式、新部门全面涌现。税基要从传统产业向新兴产业转移,最明显的就是平台经济,甚至成为了避税漏税、财富转移的枢纽,还有一些大规模跨国公司的建立,导致税基弱化。 第五,中国的税收成本很高,但在信息化时代,现代化的税收体系并不需要那么多人员和成本。 目前财政改革一定要抓住窗口期,特别是基层政府财政运转困难的窗口期。当前的核心问题是财税改革没有找到突破口,没有构建出一个可实施的科学路径,应当抓住目前财政所凸显的系统性问题,寻找改革路径。 《 财经 》:如何更好地利用专项债来支持经济发展? 崔历: 一是坚持专项债发行以项目为主导:专项债要求项目按照自身收益与融资能够自求平衡。从2020年的数据来看,发行最多的省份为广东、山东和江苏,均超过2000亿元。未来,预计专项债继续倾向重点项目多、风险较低的地区。发达地区的省份未来发行专项债和投资的空间更大,从收益角度讲更可持续。 二是适当扩大专用债使用范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今年专项债将会“合理扩大使用范围”。放宽行业领域、创设新品种,适量增加地方发债的自主性可减少资金沉淀,提高投资效率,推动地方投资。 三是提高专项债发行市场化水平:完善信息披露体制,推动债券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使债券利率合理反映地区差异和项目差异,有利于提升债券流动性,支持地方政府融资。 四是加强债务管理:统筹管理地方政府的资产和债务,同时加强对专项债项目的全周期监管,保持地方债务的可持续性。 刘元春: 如果大型项目建设债务资金跟不上,可能会成为烂尾的项目。因此,要保证财政有稳定性、连续性和可持续性。投资方面,基础性和产业项目的投资,其盈利能力还不错。但是要警惕地方新一轮的经济泡沫、基建泡沫已经开始出现,则在专项债方面不宜过度膨胀,同时要保证原来的战略性项目布局。 从政府的投入来看,核心点还是要提高民间投资的积极性。民间投资每年占投资总额的60%。政府要做一些基础性、引导性和战略性的工作,降低资源配置的扭曲,提升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帮助中小民营企业渡难关。

2007年,2008年中国政府采取了什么财政政策?

  我国从2005年开始实行稳健财政政策,2006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定2007年中国将继续实行稳健的财政政策。稳健的财政政策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双减”,即适当减少长期建设国债发行规模和财政赤字规模。从2005年中国财政政策由“积极”转向“稳健”开始,稳健财政政策已实施两年,长期建设国债发行规模亦逐年缩减。2005年国债发行规模为800亿元,比2004年减少300亿元,2006年国债发行规模进一步减至600亿元。  从2007年6月起, CPI连续3个月持续走高,信贷过度增长和股市投机,中国高投资回报率吸引大量国外资金流入,由此导致流动性过剩,内外经济失衡; 人民币汇率升值的压力来自于我国国际收支双顺差,导致外汇储备增加,外汇占款影响货币供应量.  此时的财政政策措施 如下:  为了减少贸易顺差,缓解流动性过剩的压力,政府出台一系列的财政政策。主要是通过税收和政府买入与支出方式。  4月15日,取消或降低了部分钢材产品的出口退税率;  6月1日,对142项“两高一资”产品调高或开征出口关税;  7月1日,再次调整2831项商品的出口退税政策。  针对逐渐升温、投机气氛浓厚的证券市场,财政部5月30日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千分之一上调为千分之三)。 并将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的适用税率自8月15日起由20%调减为5%。  为了缓解流动性偏多、提高外汇经营收益,确保宏观经济稳定运行,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由财政部发行15500亿元特别国债购买外汇的议案。  2007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定2008年将继续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进一步发挥财政的宏观调控作用,并加强与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好势头,努力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  从2008年7月份起,CPI同比开始下降,股市持续下跌,经济增长预期下滑, 出口增速明显放缓,许多中小纺织服装企业面临困境,房地产市场开始下行,针对宏观经济金融形势的变化,中央政府及时对宏观调控政策进行调整,从2007年末的“双防”转变为2008年年中的“一保一防”(保增长,促发展),同时将前期执行的“稳健的财政政策和从紧的货币政策”调整为“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增加政府财政支出,采取结构性减税政策,增加居民个人可支配收入,鼓励居民消费。  此时的财政政策措施如下:  2008年4月24日起, 财政部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由0.3%调低至0.1%。  2008年8月1日起, 将部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 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  2008年9月1日起, 全国统一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  2008年9月19日起, 股票交易印花税调整为单边征税  2008年10月9日起, 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徵收个人所得税.

试对我国财政收入状况进行分析

  当前财政收支状况分析与全年趋势判断  [摘要] 1-4月,全国财政收入5595.3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359.37亿元,增长6.9%,增幅比去年同期下降21.9个百分点,这是近年来同期财政收入增幅的最低速度。其中累计完成各项税收5299.00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1%,增幅比去年同期下降21.0个百分点;全国财政支出4099.40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4.5%,增幅比去年同期加快8.6个百分点;财政收支相抵,结余595.95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625.74亿元。按照这种趋势发展下去,财政赤字将大大突破年初制定的3098亿元的预算规模。从全年财政收入的增长趋势来看,影响财政收入增长的政策调整因素依然存在,但未来3个季度经济周期性回落对财政收入的负面影响可望逐步有所减弱。  一、1-4月财政收支状况分析  1-4月,全国财政收入5595.3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359.37亿元,增长6.9%,增幅比去年同期下降21.9个百分点,这是近年来同期财政收入增幅的最低速度。其中累计完成各项税收5299.00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1%,增幅比去年同期下降21.0个百分点;全国财政支出4099.40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4.5%,增幅比去年同期加快8.6个百分点;财政收支相抵,结余595.95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625.74亿元。按照这种趋势发展下去,财政赤字将大大突破年初制定的3098亿元的预算规模。  1、财政收入增幅同比有较大回落  1-4月,全国财政收入5595.35亿元(不含债务收入,下同),完成年计划的31.1%,比去年同期增长6.9%,增幅比去年同期回落21.9个百分点。  从财政收入的月增幅来看,1-4月分别增长12.7%、-6.4%、1.7%和15.0%。从财政收入的累积增幅来看,1-4月分别增长12.7%、4.4%、3.4%和6.9%。其中1-3月累积增幅比去年同期下降24.5个百分点。4月份,财政收入增幅明显回升,当月全国财政收入1788.5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34.6亿元,增长15.0%,扭转了一季度增幅大幅下降的趋势。  1-4月财政收入增幅大幅下降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政策调整所造成的相关税收收入增幅大幅下降;二是伴随着经济周期性回落所造成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增幅的大幅回落。  从政策调整对财政收入的影响来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关税下调和进口增幅下降导致进口税增幅减缓。使1-4月财政收入下降1.20个百分点,但比一季度的影响减少0.1个百分点。  (2)证券交易印花税大幅减少。使1-4月财政收入增幅下降1.24个百分点,比1季度的影响加大0.34个百分点。  (3)出口退税大幅度增加。导致1-4月财政收入增幅下降1.37个百分点。  (4)金融保险企业的营业税税率下调导致营业税增幅大幅下降。使一季度财政收入增幅下降0.9个百分点。  (5)国有股减持工作暂停。导致1-4月财政收入增幅下降1.90个百分点。  经济周期性回落对财政收入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增值税潜力已得到比较充分的挖掘,增幅明显趋缓。今年1-4月增值税累计增长10.3%,明显低于去年同期31.3%的增幅,也低于今年一季度11.4%的幅度。  (2)由于企业效益下滑,企业所得税增长大幅回落。1-4月份,累计完成企业所得税收入887.1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3%,明显低于去年同期增长70.8%的幅度。但由于4月当月企业所得税比去年同月增长20.7%,1-4月企业所得税增幅比一季度的1.9%有明显回升。  从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1-4月财政收入增幅减速的21.9个百分点中,有6.6个百分点是由政策调整所导致的,另外15.3个百分点主要是由经济周期性回落所造成的。如果剔除政策调整所导致的财政收入增幅下降部分,1-4月财政收入的增幅应在13.5%左右。而在一季度政策调整导致的财政收入下降幅度为10.6个百分点,经济周期性回落造成的财政收入下降幅度为13.9个百分点,可见政策调整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在减少,经济周期性回落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有加大迹象,主要是增值税的增幅继续回落带来的影响。  2、1-4月财政支出增幅同比有较大上升,支出结构有所调整  1-4月当月财政支出分别增长25.8%、18.2%、27.7%和26.0%。财政支出有以下特点:  (1)基建支出持续保持高速增长。1-4月基建支出460.7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38.43亿元,增长42.9%,基建支出增加使财政支出增幅增加3.50个百分点。但从基建支出月增幅来看,则呈逐月回落之势,1-4月各月分别增长256.9%、-16.8%、49.0%、15.3%。  (2)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大幅增长。1-4月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支出1035.0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48.4亿元,增长31.6%,带动财政支出增幅增长6.20个百分点。其中,教育事业费增加199.74亿元,增长36.4%,带动财政支出增幅增长5.00个百分点。  (3)行政管理费大幅增长。1-4月行政管理费支出421.4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97.47亿元,增长30.1%,带动财政支出增幅增长2.40个百分点。  (4)其他各项支出增长较快。1-4月该项支出897.2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720.80亿元,增长32.5%,带动财政支出增幅增长4.40个百分点。  (5)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高速增长。1-4月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支出77.9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3.52亿元,增长43.2%,带动财政支出增幅增长0.60个百分点。  (6)城市维护建设费增长较高。1-4月支出172.4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37.64亿元,增长27.9%,带动财政支出增幅增长0.90个百分点。  (7)确保社会保障和工资发放支出需要,维护社会稳定。 1-4月社会保障支出181.35亿元,增长10.6%。  (8)大力增加农业投入,确保按高于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增长。1-4月,支援农业支出168.67亿元,增长20.9%。。  上面前6项增幅靠前的开支共带动财政支出增长18.00个百分点。去年1-4月增幅较高的企业挖潜改造资金、科技三项费用、政策性补贴支出在今年同期增幅则出现了下降,共带动财政支出增幅下降1.10个百分点。国防开支、公检法司支出、社会保障支出、支援农业支出等低于财政支出增长的项目总共拉动财政开支增幅增长7.6个百分点。如果按各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排序,1-4月位于前5位的分别是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其他各项支出、国防开支、基本建设支出和行政管理费。除国防开支外,其余4项增长速度均高于财政支出的增长速度。1-4月这五项的增长共拉动财政支出增幅增长18.8个百分点。  二、全年财政收支趋势分析  1、全年财政收入影响因素分析及趋势判断  从全年财政收入的增长趋势来看,影响财政收入增长的政策调整因素依然存在,但未来3个季度经济周期性回落对财政收入的负面影响可望逐步有所减弱。具体来说:  (1)进口税有望回升。受关税水平下调以及海外对华投资规模继续扩大的影响,预计未来3个季度我国进口增长速度将出现恢复性上升,但考虑到国内需求仍然相对疲弱,这种恢复将是比较温和的,因此,进口税在未来3个季度有望出现止跌回升的态势,但力度比较有限。  (2)证券交易印花税降幅将有所缩小。预计未来3个季度我国股票市场交投仍比去年同期清淡。由于去年二季度股票市场交易活跃,今年二季度印花税收入仍将大幅下降,三、四季度证券交易印花税收入降幅将明显缩小。  (3)出口退税对财政收入的负向拉动将逐步消失。由于今年第一季度的出口退税力度很大,未来3个季度仅需完成560亿元左右的退税额便可完成全年的计划,比去年同期减少60亿元。因此,出口退税对财政收入的负向拉动将逐步消失。  (4)增值税的增幅仍可高于经济增长速度。预计未来3个季度我国价格水平将继续下降,使名义工业增加值增幅将放缓,增值税的增幅相应减慢,但仍将高于经济增长速度。  (5)企业所得税增幅可能保持一定幅度的增长。未来3个季度,随着世界经济的复苏和国际原油价格的企稳,企业利润情况将有所好转,企业所得税可望继续保持增长态势。  初步预计,今年全年财政收入增幅将明显低于去年,但经过努力可以实现10%的预算增长目标。  2、全年财政支出增长趋势判断  1-4月财政支出499.40亿元,完成年计划的23.7%,与去年23.1%的进度基本持平。各分项支出完成计划的进度也基本与去年持平。今年以来,经济出现较预期要高的增长主要动力在政府支出的较高增长,尤其是国有及其他投资较高增长的拉动。但民间投资增长依然比较低迷,消费增幅则逐月回落,出口增长由于美国经济和世界经济回升仍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而具有相当的不确定性。2002年中央将继续调整收入分配政策,加上2001年两项调整政策的翘尾因素,需要增加的支出数额较大;实施科教兴国战略、西部大开发战略,继续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防沙治沙工程,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支持农村税费改革以及保障国家安全等,都需要增加财政支持力度,2002年财政收支缺口仍然较大。因而在维持经济增长的同时,保持财政开支增幅不大幅突破12%的财政预算,从而使赤字率控制在3%的警戒线以内便具有重要的意义。  下半年,国家将继续采取积极措施刺激投资和消费,政府财政支出仍将保持一定的增长。由于去年后8个月政府开支增幅高于前4个月,今年后8个月政府财政支出速度将出现一定回落,预计全年财政支出将增长14%以上。  三、对当前财政收支存在问题的思考及建议  1、以扩大支出为主要手段的积极财政政策逐步“淡出”的内涵和前提  2002年党中央、国务院根据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决定继续实施持续四年的积极财政政策,这是当前宏观经济政策的必然选择。目前对要不要坚持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要坚持实施到什么时候、以及如何更好地发挥积极财政政策的现实作用等问题,管理部门和理论界存在不同的看法。我们认为,作为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的积极财政政策,不可能长时期地、持续不断地进行扩张,要从战略上考虑适当时候 “淡出”, 并最终“退出”的问题。但是,积极财政政策“淡出”不是立即停止实施,或完全“撤出”,也不是不再发行国债,不再利用债务机制。积极财政政策的“淡出”应强调以下几点:  (1)积极财政政策的淡出,并不是不再利用债务机制平衡财政,而是把目前特殊性国债机制,转变为常规性国债机制,更良性地利用债务机制平衡财政,保持我国财政的正常运行。  (2)积极财政政策的淡出,是要改变目前宏观调控中,由财政主要承担支撑经济发展的调节作用或主要刺激手段,进一步发挥货币政策和其他经济政策的调节作用,实施多种政策的综合治理。  (3)积极财政政策的淡出,主要体现在政策内涵、实施方式、投入效应等方面,要有新的调整和创新,更好地发挥财政政策“四两拨千斤”的拉动作用,更好地引导企业和社会资金的投入。  (4)积极财政政策的逐步淡出,是以经济中自主性增长因素是否满足需要为前提的,也就是以民间投资、居民消费、外部需求能否出现内生性增长为前提的。当前来说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国际形势明显好转,外需增长稳定;二是民间投资出现机制性复苏繁荣,国内投资和消费需求形成自我成长机制;三是通货紧缩状况明显缓解。  2、财政收入增幅不能长期地超常高于经济增长速度  从下表可以看出,1998年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以来,财政收入(其主体是税收收入)以高于经济增长2-3倍的速度增长。从中长期动态地看,税收的增长应与经济的增长同步,提高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也应是一个相对长期的目标,操之过急会对经济产生紧缩效应。随着税收征管的强化,财政收入的增长将逐步实现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其增速有时低于经济增长速度也应是正常的。因此,当前财政收入的回落有正常的一面,预计今年税收弹性系数仍会在1以上,预算收入增长速度不能算低。税收和财政收入的适度增长,一方面可以支持积极财政政策所需的必要开支、在短期内保持对经济的必要拉动,另一方面又可避免“寅吃卯粮”、“竭泽而渔”,实现经济的长期、稳定增长。  表1:1995-2001年中国税收弹性和宏观税收负担率 年 份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GDP名义增长率(%) 25.1 16.1 9.7 5.2 4.6 8.9 7.3  财政收入增长率(%) 19.6 18.7 16.8 14.2 15.9 17.0 22.2  税收增长率(%) 17.8 14.4 19.2 12.5 15.3 17.7 19.8  财政收入弹性系数 0.78 1.16 1.73 2.73 3.46 1.91 3.04  税收弹性系数 0.71 0.89 1.98 2.40 3.33 1.99 2.71  财政收入占GDP比重(%) 10.7 10.9 11.6 12.6 13.9 15.0 17.1  税收占GDP比重(%) 10.3 10.2 11.1 11.8 13.0 14.1 15.9  3、以国债发行和扩大政府投资为主的积极财政政策,在带动中国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加大了财政风险,应对财政政策的着力点和作用方式进行相应调整  近几年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实践证明,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本身就是防范财政风险的重要举措。因为一旦经济增长速度降下来,国家财政将会付出更大的代价。但我们也应注意到、积极财政政策在对国民经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也产生了潜在的财政风险。虽然目前国债负担率、国债依存度、国债偿还率等都在公认的警戒线内,但如果在名义赤字、名义国债规模的基础上,再加上诸如各级政府欠发工资、粮食系统亏损挂账、国有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大量不良资产、各地方政府举借的债务,以及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资金上的缺额等潜在的债务,债务规模已经不可小视。因此,在确定今后可能的发债规模和发债能力方面应予以高度重视。今后若干年财政政策的着力点及作用方式应相应改进和调整。  表2:1995-2001年中国财政支出、赤字变化情况 年 份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GDP增长率(%) 10.5 9.6 8.8 7.8 7.1 8.0 7.3  财政支出增长率(%) 17.8 16.3 16.3 16.9 22.1 20.5 18.6  赤字增长率(%) 1.2 -8.9 10.0 58.4 89.1 42.9 -0.7  财政支出占GDP比重(%) 11.7 11.7 12.4 13.8 16.1 17.8 19.6  赤字占GDP比重(%) 1.0 0.8 0.8 1.2 2.1 2.8 2.6  4、2002年财政政策的几个着眼点  (1)在保持国债规模适度扩张的同时,重点做好国债结构的适当调整。1999-2001年,我国累计发行建设国债5100亿元。2002年将继续增发1500亿元建设国债。我们认为在保持国债规模适度扩张的同时,应重点做好国债结构的适当调整。  首先,适当增加短期和长期国债的比重,调整国债期限结构。为了满足投资者对流动性和获取稳定投资收益的需要,应适当增加短期国债和长期国债的发行比重,特别是应利用当前通货紧缩的有利时机多发一些长期债,这将有助于降低举债成本、调整国债的偿债期限结构、避免和缓解偿债高峰的压力。  其次,适当增加国债品种。当前应特别强调加大发行专向建设国债的比重,可考虑发行社会保障特别国债以扩充社会保障基金、扩大社会保障面来提高居民对未来的稳定预期,启动居民消费。同时,应加快研究解决有关允许地方发债、加快企业发债等方面的问题,以尽快实施。  第三,加快国债利率结构调整步伐,逐步实现利率市场化。目前我国国债发行利率是比照银行存款利率设计的,并要比后者高出1-2个百分点,国债利率作为基准利率的地位无法得到确认。同时,国债利率机制缺乏弹性和灵活性,既不利于反映社会资金的供求状况,也不利于运用国债利率政策灵活地调节货币流通和经济运行。因此,应加快调整利率结构步伐,改变国债利率高、银行储蓄存款及其它金融产品利率低的状况,增强国债利率弹性,充分发挥国债利率机制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作用。  最后,调整国债资金运用结构,充分发挥国债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2002年国债资金除了要继续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项目等方面投资以外,为了更直接地拉动内需和承担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增效的任务,要加大国债资金介入国有大型骨干企业的技术改造的力度,以实现国民经济结构的不断优化和经济的持续增长,同时,较好解决资金回报、还本付息的来源问题。  (2)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逐步解决国家财政“越位”与“缺位”的矛盾  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不仅是缓解财政困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措施,也是规范政府职能的迫切需要。要真正把公共财政的思想贯彻到预算安排中,贯彻到支出结构调整中。凡是市场机制能够解决的事情,政府就不要去干预;只有当市场机制解决不了或解决不好时,政府才要管起来。公共财政体制下的财政支出范围主要是:国防、外交、公安、司法、行政管理、监察等国家安全和政权建设支出;科技、教育、农业、文化、公共卫生、社会保障、扶贫等公共事业发展支出;水利、交通、环保、生态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等所必需的支出等等。财政支出结构调整的目的,就是要将财力主要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和社会保障事业。  当前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的重点,是坚决贯彻“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保证事关国家安全和政权建设的重点支出,确保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特别是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大力清理和压缩不符合公共财政和世界贸易组织规则要求的各项开支,减少、取消影响公平竞争的各种财政补贴。  (3)继续对税收政策进行结构性调整  1998年以来扩大内需的实践表明,积极的财政政策需要在税收政策上做一些调整。从目前财政实力和宏观税负看,2002年并没有多少大幅减税的空间。因此,在目前的税制状况下,减税应是结构性减税,以利于结构的调整。可以考虑实施局部的、针对性较强的税收调整政策。一是通过对全国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制定统一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刺激经济增长。二是将投资实行的生产型增值税改为消费型增值税,以鼓励民间投资。三是可以考虑新开征教育税、环境保护税、社会保障税、财产税、遗产税等税种。  (4)实现由单一型积极财政政策向整体扩张型的宏观经济政策组合的转变  我国经济正在进行一场战略性的结构调整和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其力度和范围还会不断扩大,并将持续相当一段时间。国内有效需求不足和防范财政金融风险不是短期内就能解决的问题,如果只是一味采取单一型积极财政政策而不注重货币政策和其他政策的配合,很可能事倍功半。因此,2002年及以后一段时期内,我国宏观经济政策的基本走向应该是向整体扩张型的宏观经济政策的组合转变。  首先,在扩大财政投入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收入分配结构和分配制度,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提高城乡居民的购买力。要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适当增加转移支付的比重,使居民具有对未来良好的心理预期。要拓宽消费领域,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增加多领域的服务消费。只有高度重视居民消费,不断调整需求结构,才能提高居民最终消费需求的比例。  其次,为了通过政府的投资,带动银行的配套投资贷款,刺激企业、民间以及整个社会的投资需求,必须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和投资者的融资机制,有效地支持和引导社会民间投资。一方面应允许非国有经济广泛运用财政贴息、政府控股或参股、财政担保等手段,增加对基础设施、基础产业、高新技术等方面的投入。另一方面,应有选择地运用加速折旧、投资抵免、税收支出优惠等手段,以引导、刺激企业的科研开发和技改投资热情。此外,还应进一步深化改革,解决体制和结构障碍,加大对全社会非政府投资的组织、引导、协调等,为非国有经济投资的增长创造适宜的政策环境。在直接融资方面,要消除所有制歧视和非公平现象,用统一的标准和尺度、选择和确定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同时提高金融机构对非国有经济部门贷款的份额。  第三,加强财政、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发挥货币政策作用,提高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综合效果。积极的财政政策需要适当的货币政策相配合,目前货币信贷政策中需要重点解决基础货币投放和扩大货币供给问题。为此,应适当下调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利率,对超额储备金实行零利率,强化国有商业银行的利润约束机制,以增强商业银行向企业贷款的主动性,进而扩大商业银行对中央银行的再贷款需求。同时,要扩大公开市场的交易规模,适当增加公开市场的交易品种,吞吐基础货币。另外,要进一步完善消费信贷制度,促进新的消费热点形成。简化办理消费信贷的手续,增加消费信贷的品种;适当放宽贷款年限,并适当降低消费信贷利率水平;通过改善消费信贷条件,鼓励居民积极参加消费信贷,真正达到尽快启动消费市场的目的。

结合凯恩斯理论,谈谈08年经济危机,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是怎样实施的,以及实施的原因和后果

凯恩斯来了,他是在中国经济最需要繁荣的时候来的,正如他当年到美国的时机一样。但中国的情况没有美国当年那么糟。当然,我不是说凯恩斯这个人真的来的,这位英国经济学家已经作古了54年,我是说他的"主义"来了。 1998年初,中国经济增长速度已经连续四年下降。人们忧心忡忡,经济学家急忙从各种教科书中寻找药方。他们想到了挽回30年代美国经济大萧条的英雄。于是,中国经济界开始大谈罗斯福新政,凯恩斯这个名字在中国报刊上出现的频率顿时高了起来。 然而,两年过去了,中国的经济状况同他来的时候差不多。他在中国的神通也没在有在美国那样大。凯恩斯在中国"水土不服"。凯恩斯与罗斯福新政 1929--1933年,美国经济出现了大危机。那时多数经济学家迷信市场经有自我调节的功能,"看不见的手"能够自动地把经济从低谷中拉起来。而现实并非如此,30年代整个10年平均有18%的劳动力失业,高峰时失业率达到25%,人们在经济危机的黑暗邃道中煎熬着,看不到尽头。 大危机是对资产阶段的传统经济理论的大冲击,自由主义经济学家无能为力。 1934年,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来到华盛顿。其时,罗斯福总统已经着手采取与自由主义经济学家不同的政策:运用国家机器干预社会再生产。这就是罗斯福新政。自由主义经济理论认为,国家不干预经济的政策是最好的政策。按这种理论,罗斯福的政策就是好政策了。新政要求新理论的支持。凯恩斯本来就不相信市场经济可以通过自我调节实现充分就业,他主张国家必须干预经济。他的划时代著作《就业、利息与货币的通论》那时正在酝酿之中。他到美国和罗斯福一拍即合,他发表了大量文章支持新政。在推动新政的同时,他的理论也在完善。1936年《就业、利息与货币的通论》出版时,已经有了罗斯福新政的实践依据。 凯恩斯认为,市场需求不足,政府必须想办法提高居民的购买力,刺激消费;企业界没有办法扩大投资,政府必须担当起投资的责任。政府从哪里弄钱来投资呢?衽赤字财政。他认为,在出现萧条时政府应当减少税收,增加支出,有意识地使预算出现赤字;当通货膨胀加剧时,政府增加税收,紧缩财政开支,取得财政结余,偿还萧条时发出的债券。 罗斯福新政运用财政、信贷两个杠杆对宏观经济进行调节,医治市场经济自发机制所造成的生产过剩、供过于求的痼疾。政策重点是用需求带动生产。办法之一是实行赤字财政和发行债券,调动闲置资本用于生产和消费。办法之二是增加货币供应量,降低利率以刺激投资。 1929年,政府的总开支约为100亿美元,1933年,增加为130亿美元,1936年增加150亿美元。在政府投资的带动下,民间投资也有起色。经过政府三年"注射"之后,国民总所得额与国民总消费额上升了50%,但政府的投资计划没有达到充分就业的程度,仍有900余万人失业,直到二战期间政府投资扩大到1030亿元,就业问题才得以缓解。显然,美国经济在二战以后进入了黄金时代,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不全是、甚至主要不是凯恩斯学说的功劳,但凯恩斯学说的影响是深远的。凯恩斯在中国的遭遇 1997年夏天,市场疲软,连续几次降息对刺激消费毫无成效,中国的经济学家大概想起了凯恩斯当然说过的话:为了刺激经济,货币政策作用不大,得靠财政政策,因为你能"用绳子拉动,却不能用绳子推动"。于是,中国经济学家表示:在目前情况下"货币政策的作用有限,只能领先财政政策"。他们拿来了凯恩斯的办法:"运用财政或"准财政"手段加大政府对公共基础设施的投资",公共性投资主要靠政府发行债券筹集资金。这就是积极的财政政策。 从1997年10月开始,物价水平开始负增长,经济不景气度进一步增加。1998年春天,积极的财政政策的主张被政策采纳,财政部长在《人民日报》上发表文章,谈"罗斯福新政"。 凯恩斯终于被请到中国。从1998年下半年开始,扩张性财政政策已付诸实施,当年国家财政直接投资1000亿元,1999年进一步扩大了财政直接投资。为此,政府大量举债:1998年年初计划发行国债2808.5亿元,下半年双追加了1002.5亿元。1999年初计划发行国债3415亿元,后又增加600亿元。政府在扩大投资的同时,又努力提高居民收以刺激消费:1999年国家财政为增加居民收入共支出540亿元,使全国8400万人受益。 应当说,凯恩斯理论对治理中国的通货紧缩起了一定的作用它阻止了经济继续下滑。国家计委主任曾培炎说,1999年新增国债投资拉动经济增长2个百分点。 但是,国家经济还没有走出不景气的阴影。失业率居高不下,物价连续26个月负增长,企业经济困难,凯恩斯的根本目标是扩大投资,刺激消费,恰恰在这两点上效果不佳。 政府投资没有带动民间投资,投资还很不景气,投资是拉动需求最重要的力量。投资不景气说明经济还没有启动起来。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1991年--1998年分别为:23.9%、44.4%、61.8%、30.4%、17.5%、14.8%、8.8%、14.1%,1999年1-8月为10.4%。1998年的14.1%是在1997年过低的基础上的增长,对启动经济拉动力太小。1999年9月,国有及其它经济类型固定资产投资(不包城乡集体和个体投资)增长幅度为-2.8%,其中基本建设投资增长-7.3%,10月开始回升,但回升乏力,到11月,固定资产投资仅增长5.9%。其中基本建设投资仅增长0.1%。 为什么民间投资没有带动起来?最根本的原因还是投资者无钱可赚,所能看到的商品都过剩,往哪里投资?需求不足抑制了投资。据权威研究部门测算:2000年内需不足缺口为1800-2000亿元。这就进入了一个循环往复的逻辑怪圈:投资不景气--需求不足。二是互为因果。 凯恩斯认为,提高居民收入可以扩大消费需求。中国政府虽然投入了大量资金提高居民收入,消费需求还是扩大不多。其中也有中国的具体情况,收入差别太大。少数高收入的人该买的都买了。没有什么需求;多数低收入的人有需求但没支付能力。这是凯恩斯主义无法解决的难题。从统计局公布的数字看,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年纯收入和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相比,其差额由1978年的209.8元扩大到1997年的3070.2元。城乡居民储蓄年末余额的差额,由1997年的99.2亿元扩大到1996年的23179.5亿元。占全国人口总数29.1%的城镇居民的储蓄占全国储蓄总额的80.1%,而占全国总人口70.9%农村居民,其储蓄仅占全国储蓄总额的19.9%。占全国总人口70.9%的农村消费者的实际消费只有全国居民消费额的三分之一强。1978年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消费水平的比值为2.9比1,1985年缩小到2.4比1,1992-1993年扩大到3.5比1。1997年为3.1比1。在城市居民中,占人口20%的低收入层和占人口20%高收入层差别是很大的。就家庭年收入而言,后者相当于前者的4倍。 凯恩斯来中国已经两年了,时间不算短,政策力度也不算小,为什么效果不显著?这个问题引起了人们的深思。橘生淮南则为枳 凯恩斯在中国遭遇不佳,是因为他在中国"水土不服"。中国的"水土"和当年美国的"水土"相差甚远,要让凯恩斯在这里大显神通,那就勉为其难了。 美国是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典型,市场制度发达而完善;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还在建设之中,无法和美国相比。同样的政策思想在不同的制度基础上当然会有不同的结果。例如,美国企业对利率非常敏感,一次调整0.25%就可以收到明显的效果,中国利率调整几个百分点也看不出明显的效果。 美国以私有经济为基础,民间有大量的资金,中国是以公有经济为主体,民间资金没有美国那么多,而且大多存在国家银行中,已为政府所用。这是政府投资没有带动中国民间投资的一个原因。 中国的企业不同于美国的企业。美国以私有企业为主,企业真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中国以国有企业为主体,企业还在吃国家银行的"大锅饭"。美国企业可以根据市场需求情况解雇工人,中国企业不能。 中国的政府不同于罗斯福的政府。罗斯福1933年宣誓就职时,他在白宫的助手了了无几。一名厨师,一个电话员,若干保镖,几名秘书,还有两位应募前来效力的南方新闻记者。当然,随着新政的实施,政府的机构和人员多了起来。但是,在他们那里,政企不分的问题是不存在的,地方政府对经济的扩张冲动也是没有的。在中国,政府职能还没有完全转变过来。政企不分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官员们还是以追求虚的政绩为目标,国有企业还在吃国家的在锅饭,官员和企业对投资的效果不负责任的问题还没有根除。盲目投资、重复建设设难以避免。 在中国这个"水土"上,凯恩斯的扩张政策效果不显著还不十分可怕,可怕的是有可能出现另外一种结果。即把扩大内需搞成简单的总量扩张,不加控制地实行货币和财政双扩张的政策,通过大量投入来求得GDP的增长。这可能会出现重复建设和泡沫经济,地方政府逼迫银行贷款,进一步加大金融风险。最终可能引发通货膨胀。国民经济可能会生理复前些年的"紧缩--通胀--紧缩--通胀"的循环之中。出现这种情况不是不可能的,众所周知,四大国有专业银行的不良债务比重较大,在目前通货紧缩的情况下,银行的资产的质量降低了。这是因为:通货紧缩 无法还本付息的企业增多 企业对银行不良债务更加严重 银行的可收回的债权缩小:物价下降 银行对持币者的债务放大(从反面设想一下,如果物价上升,银行对持币者的债务会缩小,几次恶性通胀就会把持币者的债权化为乌有) 银行债务相对增加:将以上两项综合可知,通货紧缩使得银行债务增加,债权减少。债权是属于储户的,债务主要是国有企业。其结果是银行对储户的支付能力双重减弱,金融风险加大。银行的债务越来越重,它的债权又收不回来,怎么走出困境呢?通货膨胀是消除银行债务即剥夺持币者的债权者最有效的手段。如果通货膨胀1000倍,则银行的债务就消除了99.9%。也就是说,银行的金融风险只能通过通化膨胀来消除。这说明,我们存在通货膨胀的隐患。 需要指出的是,中国境内的外资企业手中持有相当数量的人民币。一旦出现通货膨胀,他们会立即在兑换成外汇。中国老百姓也千方百计寻求外汇以保值。与此同时,银行门前会排上挤兑的长龙。金融危机就全面爆发。今日的中国,各种社会矛盾交织,一旦爆发金融危机,老百姓的6万亿储蓄的安全受到威胁,就可能引发全面的社会危机。好在政府比较清醒。中央曾经一再表示,积极的财政政策是特殊情况下的权宜之计,不可能长期实行。最近朱总理在形势报告中一再强调,要采取稳健的贷币政策。有这一点老百姓就放心了。就怕落实不了

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

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一、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的原因从国内外形势来看,当今世界正面临着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内外形势发生深刻复杂变化。从破解发展主要难题来看,当前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矛盾是结构性的,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供给侧。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来看,巩固我国经济稳中有进良好态势也需要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二、减税降费的内容减税降费是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关键之举,也是一项既利当前、又利长远的重大改革,对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微观主体活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优化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具有重要作用。今年减税降费政策以减税为主,普惠性减税与结构性减税并举,重点降低作为国民经济骨干支撑的制造业和吸纳就业主力军的小微企业税负,主要包括增值税改革、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降低社保缴费等。三、财政政策着力点在保障和改善民生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发展的根本目的,也应成为财政政策的着力点。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完善制度、兜住底线,精心做好各项民生工作。

如何评价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改进预算管理制度1. 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财政预算作为政府财政收支的基本计划,规定了预算年度内政府财政收支工作的范围、方向与重点,预算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否事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目前,我国预算制度中存在的诸如预算编制不够科学、预算约束软化、预算监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不仅导致财政资金没能花在“刀刃上”,而且容易滋生腐败、影响政府形象。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的关键就在于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将全部政府性资金纳入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国资经营预算这四大类预算之中,把全部的政府收支关进制度的笼子,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管理与监督,注重财政资金投放的合理性,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和透明度。2. 改变审核预算的重点,关注支出预算和政策目前,我国预算审核包括收入、支出和收支平衡三个方面,并以收支平衡作为审核预算的重点。当经济下行时,为控制赤字、完成预算,财税部门不得根据经济形势适当地减少财政收入,这无疑是使原本就不景气的经济“雪上加霜”;同理,当经济过热时,财税部门也不得通过适当增加财政收入的方式来抑制经济高涨。政府收支活动的相对固化,带来了政策执行中的“顺周期”问题,阻碍了财政政策宏观调控职能的实现。因而,将审核预算的重点从平衡状态、赤字规模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使财政收入从任务变为预期,有利于政策“逆经济风向行事”以发挥宏观调控职能。3. 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保证财政可持续性尽管我国现行的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能较好地保证预算年度之内财政收支平衡的实现,但其弊端也日益突显:其一,这种财政收支的短期行为使财政政策无法在更长的年度内有效、灵活地应对经济周期;其二,若审核预算的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以往收支平衡的状态将被打破,并且为进行宏观调控及保障民生领域的财政投入,财政赤字将成为常态,这使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愈发不能符合时代的要求。因此,应改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为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从中长期对财政收支和财政政策进行统筹与规划,避免短期行为的发生。同时,需相应地建立起跨年度弥补超预算赤字的机制,[1]控制财政预算周期内的收支平衡状态和赤字规模,以确保财政的可持续性,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健康持续发展。4. 重点支出脱钩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增加地方财政支出的自主性目前,我国由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的重点支出事项包括教育、科技、农业、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几乎涵盖了民生领域的各个方面。这种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的方式在保障财政资金投入的同时,也带来两个主要问题:一是对地方政府财政支出活动的过多干预不可避免地造成了政府支出结构的固化,不利于地方统筹安排本地的财政活动,并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钱不能花在“刀刃上”;二是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导致各地区在民生领域的财政投入差距过大,这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相违。故应使重点支出脱钩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以增加地方财政支出的自主性。需要注意的是,《决定》提出了“一般不采取挂钩方式”,这意味着某些支出事项仍与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二、完善税收制度《决定》)明确提出“深化税收制度改革”、“稳定税负”、“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等改革目标,并将增值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房地产税、资源税等具体税种或税种的具体要素的改革纳入到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议程之中。任何一项改革,必须首先要明确改革的方向与任务。总体而言,我国下一阶段税收制度改革的方向与任务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 坚持结构性减税,保持宏观税负水平基本稳定或稳中有降《决定》明确提出了“稳定税负”的改革目标,结合当前我国宏观税负水平相对过高的现实情况,在推进税制改革的过程中,应坚持结构性减税的基本原则,以保证宏观税负水平基本稳定或稳中有降。对于结构性减税的理解,要把握住以下三点:第一,结构性减税的关键在于“减税”,即无论对税制如何进行结构性调整,最终一定是要实现减税,而不能出现所谓的“结构性增税”的结果。第二,对于结构性减税,在强调“减税”的同时,决不能忽略“结构性”调整的深刻内涵,即结构性减税讲求的是实行“有减有增”的改革:一方面,出于增强经济活力、推动经济增长的考虑,应适当降低间接税的税负,另一方面,鉴于强化收入分配调节、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应适当提高直接税的税负,并且直接税、间接税内部也应相应地进行“有减有增”的结构性调整。第三,尽管“结构性减税”的最终落脚点是“减税”,但这绝不意味着税收收入绝对额的减少,结构性减税主张的是税收收入的增幅与国内生产总值的增幅相适应或比之略低,而非税收收入绝对额的减少。总之,结构性减税一定要求减税,但我国目前并不具备大幅减税的基础和条件,因此,“有减有增”、保证宏观税负水平基本稳定或稳中有降是理性的选择。2. 推进税制结构转型,不急于求成亦不走极端2012年,我国直接税与间接税收入比重之比为38:62,而根据世界银行《世界发展报告》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政府财政统计年鉴》中的相关数据测算得到的73个国家2010年的平均水平为46:54。我国目前这样一种直接税收入比重过低而间接税收入比重过高的税制结构格局,既不利于收入分配调节,又容易推高物价、抑制经济活力。[2]因此,我国税制改革的又一重要任务或者说方向就是适当降低间接税的收入比重,同时适当提高直接税的收入比重,①[①直接税、间接税收入比重的调整与前文中提到的直接税、间接税税负的调整有不同的内涵,以直接税为例:直接税收入比重=直接税收入/税收总收入;直接税税负=直接税收入/直接税税基,二者的分母不同。]实现税制结构的转型。在这一过程中,必须注意以下两点:第一,税制结构转型将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可急于求成。一方面,税制结构转型必然依赖于具体税种或税种的具体要素的改革来实现,而这些改革举措的推出必须理性地考虑社会经济发展的阶段性要求以及改革的基本条件是否完备,不可贸然地强推;另一方面,间接税与直接税二者的收入占比的对比关系处于此消彼长的动态调整过程,这两个方面共同决定了税制结构的转型应该走一步看一步,不能操之过急。第二,现阶段我国的税制结构转型不能搞平均主义,更不能将其推向另一个极端,现实的国情和税情决定了在我国现阶段甚至今后一定时期内,间接税收入比重在一定程度上高于直接税比重是合理的,是符合现实需要的。因而,适当提高直接税收入比重、适当降低间接税收入比重正是改革的关键所在。3. 注重税制效率与征管效率的“双率协同”所谓税制效率,主要是指税收制度的安排能够满足国家为履行职能而对资金的需要,能够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而征管效率,则是指税收征收管理机制的设计,要能够保证税收收入的应收尽收,使税收政策(包括税制安排)的意图得以实现。注重“双率协同”,实际上就是要求在保证税制效率与征管效率各自实现的基础上,努力推动税收制度与征管机制之间能够相互适应、互不脱节,即实现税制效率与征管效率的协调配合,彼此兼顾,从而减少税收流失、降低征收成本,使税制更为合理,征管更加有效,税收收入更有保障,税收职能得以更好发挥。具体地说,一方面,在税制制定时,应充分考虑税收征管的实际能力和水平,在强调自身效率实现的同时,也要兼顾征管效率的实现和提升;同时,在税收征管实践中,应及时地总结经验、教训,为税制的完善反馈更多的有益信息,从而实现税收制度调整与征管机制调整之间的良性互动。三、推进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1. 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制度目前,我国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不适应的矛盾突出,这正是在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进程中应放在首位、着力解决的问题。造成事权与支出责任不适应的原因有二:其一,政府、市场的职能边界较为模糊,主要表现为政府包揽的事项过多,对市场竞争领域过分介入;其二,由于各级地方政府在承担本级事权的同时,下级政府还处于上级政府的绝对领导之下,加之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划分缺乏明确的法律界定,使上级政府可以很容易地将本应自身承担的支出责任转嫁给下级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不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政府在支出责任上的“缺位”和“越位”,其中尤以“缺位”为突出:属于上级政府事权、应由上级政府承担全部支出责任的事项,或属于共同事权、应共同承担支出责任的事项,上级政府往往将全部或部分的支出责任推给下级政府承担,导致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支出责任不断下移。这造成地方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的支出责任与财权不匹配,财政运转困难,并引致地方政府纷纷避开公共财政预算的约束,另辟财源,从而形成土地财政、地方财政问题突出的局面。因而,完善我国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突破口,在于解决事权和支出责任不相适应的问题:只有在建立起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的基础上,才能根据政府间事权的划分,合理安排各级政府的财权,并根据财政收入与支出责任之间的缺口,确定转移支付资金的规模。2. 分权而非分钱,合理配置政府间的财权自1994年我国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以来,各级地方政府基本上依照中央对地方的做法,与下级政府划分收入,由此造成在政府间支出责任层层下移的同时,财政收入层层向上集中,地方政府本级财政收入与支出责任间的资金缺口过大使转移支付日益成为其主要的财力来源。过度地依赖于转移支付资金不仅抑制了地方的积极性,而且使各级地方财政丧失了相对独立的财权,使分税制名不符实,成为分钱而非分权的体制安排。因而,完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指导思想应是分权,而非分钱。分权意味着通过合理的机制设计和制度安排,给予地方政府一定的财政自主权,使地方政府能够自主地提供本级公共物品和服务,增加地方经济活力。同时,分权并不等于放权,理顺政府间的财政关系,并不是要从中央财政手中剥夺财权置于地方政府,重回1994年之前的老路上去。[3] 2012年我国中央财政收入在财政总收入中的占比为48%,按照国际经验,不论是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中央财政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一般在60%以上。我国的国情决定,在目前阶段不仅不能弱化中央政府财权,反而应适当地上收部分财权以进一步加强中央财力集中度,在保证在政府宏观调控职能得以充分发挥的同时,切实保障民生领域财政投入的效果。3. 逐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发挥其再分配职能在我国事权与财权失衡的现实格局下,转移支付已由对分税体制予以修正补充的机制,转变成了对基层政府进行财力分配的主导机制。[4]我国现行的转移支付,从规模来看,总体量明显过大;从结构来看,一般性转移支付应有的主体地位不突出,而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过多、过滥,且管理不规范。因而,应从转移支付的规模和结构入手,逐步完善我国的转移支付制度,促其再分配职能的发挥。具体地说:第一,适当缩减转移支付总体规模。在事权上移和财权上收的动态调整过程中,应合理地把握事权上移和财权上收的度,使地方政府的财政资金缺口得以缩小,进而缩减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总规模,减少地方对转移支付资金的依赖;第二,在转移支付结构上,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的相对比重,强化转移支付均衡财力的功能,并强调其科学性;第三,适当缩减专项转移支付规模,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逐步取消竞争性领域专项和地方资金配套,增强其规范性。

面对当前严峻的经济形势,结构性减税成为积极财政政策的重心之一。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切实减轻小型微型企

①财政具有促进资源合理配置的作用。通过结构性减税政策,特别对物流和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的减税,有利于降低流通成本,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有利于经济的发展。(4分②财政具有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作用。面对当前严峻的经济形势,结构性减税切实降低企业负担,有利于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稳定物价和扩大内需,从而拉动经济增长。(4分)③结构性减税减轻了小微企业的税费负担,贯彻了我国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有利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4分) 试题分析:本题考查学生调动和运用知识的能力、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本题为意义型试题,并且指定了知识范围,即财政的作用和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相关知识。通过材料“减轻物流企业和农产品的成本”可以联系财政的促进资源合理配置的作用及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作用;对中小企业的作用可以联系我国的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和作用等角度加以阐释。回答本题关键是要弄清知识范围。

从财政政策角度来说加力主要围绕什么展开

增加政府支出。一、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的原因从国内外形势来看,当今世界正面临着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内外形势发生深刻复杂变化。从破解发展主要难题来看,当前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矛盾是结构性的,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供给侧。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来看,巩固我国经济稳中有进良好态势也需要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二、减税降费的内容减税降费是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关键之举,也是一项既利当前、又利长远的重大改革,对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微观主体活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优化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具有重要作用。今年减税降费政策以减税为主,普惠性减税与结构性减税并举,重点降低作为国民经济骨干支撑的制造业和吸纳就业主力军的小微企业税负,主要包括增值税改革、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降低社保缴费等。三、财政政策着力点在保障和改善民生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发展的根本目的,也应成为财政政策的着力点。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完善制度、兜住底线,精心做好各项民生工作。

财政部成立资产评估准则委员会

为了推进资产评估行业的准则建设,提高资产评估准则的权威性,使评估行业更好地服务于市场经济,财政部决定成立资产评估准则委员会。   财政部资产评估准则委员会是中国资产评估准则制定的咨询机构。   委员会主席由财政部常务副部长、党组副书记、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长朱志刚担任。   副主席有:   财政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 丁学东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副书记、副主任 李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纪委书记 李小雪   其他委员共45人,他们是(以姓氏笔画为序):   于 宁、王子林、王东峰、王兆星、王诚军、王晓华、王珠林、邓志雄、刘 运、刘 萍、刘公勤、刘玉平、刘玉廷、孙月英、孙月焕、孙晓霞、朱 军、江先学、佟吉禄、宋康乐、张 勤、张 颖、张更华、张健华、李 承、李绍刚、李福申、杨 亚、杨 华、杨志国、谷 澍、贡华章、陈小悦、陈国钢、岳公侠、金黎明、俞明轩、祝列克、赵 路、赵鸣骥、贾 谌、郭晓燕、黄宏彬、董大胜、董树奎   委员会秘书长由财政部企业司司长、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副会长贾谌担任。   委员会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由刘萍担任。   准则委员会是一个高素质、高层次,代表面比较宽的团体。其中,相关部委领导25人,行业协会代表4人,院校、科研机构代表3人,金融、证券界代表4人,法律界代表2人,企业界代表7人,评估执业界代表4人。

我在2012年3月27日在河南省郑州市财政厅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012年还需要继续教育吗?还是2013年才继续

取得证书的当年不用继续教育的,从2013年开始,每年要网上缴费60元

河南省财政厅会计继续教育完成情况不知道密码怎么查询

网页上已经说明,密码是会计证的后6位。

我是2009年4月发的会计证,签发机关为南阳市财政局,请问什么时间开始继续教育

南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0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宛财会[2010]9号各县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及师资培训的通知》(豫财办会〔2010〕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0年度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内容 (一)企业单位会计人员培训内容: 1、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及变化分析; 2、企业所得税法与会计准则的差异与协调; 3、投资风险管理; 4、企业会计信息化及其流程重组。 (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培训内容: 1、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2、项目预算管理; 3、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 4、政府会计信息化及其流程重组。 二、培训范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培训本辖区内持证会计人员。 三、培训时间:2010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从2010年7月1日开始, 2010年12月31日结束,每期培训课时视内容多少而定,但不得少于24小时(含考试)。 凡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由各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直接组织补课,或通过网上学习,完成继续教育任务。 四、有关事项: (一)会计人员应当到当地财政部门备案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单位参加培训; (二)担任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授课教师原则上须经过师资培训并考试合格; (三)培训机构应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的规范教材; (四)培训单位须按照《2010年度南阳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单位备案规定》进行备案,严格按照《2010年度南阳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确认流程》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办理确认手续; (五)各县区应积极鼓励会计人员参加网校网上培训,加强对网上培训、考试等日常工作监管; (六)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收费; (七)联系电话:62376458 62376671. 附件1:2010年度南阳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单位备案规定 附件2:2010年度南阳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确认流程 二○一○年六月九日

我是河南省财政厅发的证,要办会计继续教育,可以在我们家财政厅盖个章吗

你要到你会计证所在地的财政局去参加继续教育,或者说你可以把会计证迁到你家财政局去,那样就可以在当你家财政局参加继续教育,并盖章了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开学时间2023

院校专业: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普通本科 财经类 公办 官方网址: https://zsjyc.hafu.edu.cn/ http://www.hafu.edu.cn/ 官方地址: 河南郑州市官方电话: 0371-69303222电子邮箱: zhaosheng@hafu.edu.cn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置、河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学校由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和河南教育学院合并组建。原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创建于 1953年,隶属于河南省财政厅,是河南最早以培养财税、金融、会计等专门人才为主的学校,是财经应用型人才培养和财经管理人才培训的重要基地。原河南教育学院始建于1955年,是省属成人本科师范院校,1993年开始向普通应用型高校转型,基础教育资源积淀深厚,本科教育经验丰富。 学校办学条件优越,两个主要校区分别坐落在郑东新区的象湖、龙子湖畔,在校生两万余名,占地面积 100.6万平方米(1509亩),建筑面积61.51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0066万元,馆藏纸质图书226.89万册,电子图书199.11万册,中外文期刊2500种,电子文献数据库38个。拥有比较齐备的现代化教学设施。 学校有教职工 1397人。其中教授104人,副教授336人;研究生学历教师729人,其中博士103人;“双师型”教师543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优秀教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6人,河南省优秀专家、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和省级教学名师、优秀教师、职教专家等35人,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76人。 学校学科专业设置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现开设有会计学、投资学、税收学、金融数学等 37个本科专业和财政、会计、国际贸易实务等45个专科专业。其中会计学科获河南省二级学科重点学科,会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入选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会计、工程造价2个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的“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重点建设专业;会计、物流管理、法律事务等12个专业为省级教学综合改革试点专业;财政、会计、投资与理财、国际贸易实务等10个专业为省级名牌或特色专业。 学校建立了河南省财政干部培训基地、河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河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后备人才培养基地、河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继续教育基地、郑州市地方税务局干部培训基地、河南省高职高专院校骨干教师培训基地等,分别与中央财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南大学联合设立了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河南研究基地、中国收入分配研究中心河南基地、中原发展研究院财政研究所等,设有河南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河南省教育干部培训中心、河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河南教师教育研究中心等科研机构。 2016年以来,拥有7个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4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6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4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有财税、金融、工程造价、物流管理等涵盖校内所有专业的实验室243个。与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河南正道财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银行、河南中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宇鑫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等行业、企业建立了校外实习基地109个,覆盖了所有专业,满足了实践教学需要。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立足河南,面向全国。为行业和地方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较高人文素养、较强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人才。学校正在朝着不断提高综合办学实力和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建成省内一流应用型财经类本科高校的目标而努力。 其他信息: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教育厅关于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为保证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二)办学性质:省属公办 (三)办学类型:普通本科 (四)办学层次:普通本科、普通专科、专升本 (五)学校国标代码:11652 (六)办学情况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院校,由原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原河南教育学院联合组建设立。学校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设象湖校区、龙子湖校区两个主要教学区。 第三条 学校地址:象湖校区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76号;龙子湖校区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北路22号。 第四条 办学条件 学校占地面积100.6万平方米(1509亩),建筑面积61.51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0066万元,馆藏纸质图书226.89余万册,电子图书199.11万册,中外文期刊2500种,电子文献数据库38个。拥有比较齐备的现代化教学设施。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有教职工1397人,其中教授104人,副教授336人;研究生学历教师729人,其中博士103人;“双师型”教师543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和国家优秀教师6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河南省优秀专家、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和省级教学名师、优秀教师、职教专家等35人;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76人。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全面推进教育部“阳光工程”建设,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校设立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和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和决定高考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校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 学校设立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中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学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由学校纪委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纪委书记任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组长。 第八条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校负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入学考试、学制、毕业证书 第九条 学校普通本专科面向全国20多个省份招生。同时与美国马歇尔大学、美国韦伯大学、美国约翰逊大学、德国北黑森应用技术大学、韩国草堂大学、马来西亚城市大学等六所国外大学联合办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份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开发布的数据为准。 招生计划的制订原则和发布渠道: (一)需求适应原则。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高等教育发展规划要求,科学制定年度招生计划。 (二)条件适应原则。根据学校发展定位、办学条件、师资力量,合理制定年度招生计划和分专业招生计划,优先发展优势特色学科、专业,教育部公布的红牌专业减少招生或停止招生。 (三)质量至上原则。分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要充分考虑专业建设质量,并根据上年度各专业录取新生第一志愿比例、报到率、转专业率、毕业生就业率等重要数据进行动态调整。 (四)学校不设预留计划。 招生计划主要有两个发布渠道:一是由相关省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我校通过学校招生网站和学校授权的媒体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统一专业测试,合格者可报考。 第十一条 学校普通本科学制四年,普通专科学制二至三年,专升本学制二年。 第十二条 学生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由河南财政金融学院颁发教育部予以电子注册的普通本科、普通专科或者专升本毕业证书。 第四章 录取原则和办法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河南省教育厅领导下,参与统一组织的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四条 凡投档到我校的考生,身体达到相关专业要求,学校按“专业清、志愿清”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如果考生所报专业已满,在服从专业调剂的前提下,根据考生分数调剂到其它专业;对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予以退档处理。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依次考虑语文、数学、英语和综合单科成绩高分者。 符合加分条件的,按各省(市)招办招生录取有关规定执行。 我校所有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五条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要求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定分数线。艺术类考生按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之和择优录取。体育类考生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对生活不能自理,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的考生,学校可不予录取。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1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按教育部相关要求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其 它 第十八条 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精神,我校2020年秋季入学的新生执行新的收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 (一)本科学费标准。文科类4400元/生·年,理工类5000元/生·年,艺术类8000元/生·年,体育类4400元/生·年。 (二)专科学费标准。文科类3700元/生·年,理工类4200元/生·年,艺术类6000元/生·年,体育类4200元/生·年。 (三)对外合作办学类专科学费标准。根据对外合作高校的不同,收费标准分别为8800元/生·年、9600元/生·年、12000元生·年或13000元/生·年。 (四)软件类专科学费标准。8000元/生·年。 二、住宿费标准。600元/生·年到1000元/生·年。 各专业具体学费标准和住宿费等参见本校的《招生简章》或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九条 学校制订有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为主体,勤工助学、学校奖助学金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济资助办法,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资助程序详见学校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学校选拔遵守国家招生政策法规、政策水平高、工作能力强、吃苦耐劳的学校工作人员参加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十一条 学校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参加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须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的高考。 第二十二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社会人员进行招生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四条 学校招生章程以教育部“阳光信息平台”发布的为准。 第二十五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71-69303222 传真:0371-69303789 考生申诉和举报电话:0371-69303619 邮箱:zhaoban0903@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hafu.edu.cn/ 招生录取信息公布网:http://zsjy.haie.edu.cn/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2010年4月,财政部五部委联合发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要求自2012年1月1日起,所有上市

应属于强制披露。

财务、财政、金融学在英语中应该分别怎么说

财务 Finance财政、金融都是Financial

英语中,财政学和金融学分别怎么翻译?

  财政学一般用Finance或者Public Finance;而金融学一般用Finance或者Money and Banking.  PS:Finance可以通用在不同场合表示不同的意思.金融学之所以会用Money and Banking货币银行学这个名称,是因为在金融产...

英语中,财政学和金融学分别怎么翻译?

  财政学一般用Finance或者Public Finance;而金融学一般用Finance或者Money and Banking。  PS:Finance可以通用在不同场合表示不同的意思。金融学之所以会用Money and Banking货币银行学这个名称,是因为在金融产生的早期阶段,金融的含义非常狭隘,即指银行,后来虽然金融的实际含义扩大,但是基于习惯人们还是把金融学叫做货币银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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