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

3季度盈利了4季度亏损,如何填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按累计数填表,多交的部分做一张冲减的凭证

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的营业成本如何计算?

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中的营业成本只包括你当季的累计成本[营业成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季度累加)],不包括税金及附加以及期间费用

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表(A类)中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怎么填?有没有勾稽关系?

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中:1,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季度累加)2,营业成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季度累加)3,利润总额=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季度累加)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怎么填

营业外收入照实填写就行,因为没有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不影响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A类)季度报表。全部计入营业收入:营业收入:账户上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视同销售收入】。利润总额:财务会计报表(损益表或利润表)上的【利润总额+或—应纳税调整的增加或减少】。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中:1、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季度累加)2、营业成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季度累加)3、利润总额=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季度累加)。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相关规定本年度新成立企业,预计本年度资产总额、从业人数、从事行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本期本表第9行“实际利润额 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填报的金额符合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条件的纳税人,选择“是”。本年度新成立企业,预计本年度资产总额、从业人数、从事行业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或者本期本表第9行“实际利润额 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填报的金额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条件的纳税人,选择“否”。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百度百科-营业外收入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怎么填啊?

税款所属期间:纳税人填写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企业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填写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当月(季)开始经营之日至所属季度的最后一日,自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中的纳税人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预缴月份、季度税款时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5年版)》适用于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预缴月份、季度税款和年度汇算清缴时填报。扩展资料: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注意事项: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与申报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本期金额数的填写方法是怎样?

1、企业所得税季报的本期数是指:本季度3个月的金额;累计数是损益表的累计金额,如果现在是10月份需报第3季度所得税的纳税申报表,本期数就是7-9月的金额,累计数也就是1-9月的金额。2、对于所得税的缴纳:税务局是按累计数申报所得税的。比如第2季度本期数利润总额是80万元,三季度是亏损100万元,累计数利润总额是负数(即亏损20万元),那么第3季度所得税还是零申报。

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怎么填?

按六月份的利润表累计数据申报,比如收入30,成本15,利润-3。亏损3元,不用预交。注意一定要与六月份的利润表一致。因为利润表也得报。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不包括营业外收入营业成本=主营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成本,不包括营业外支出,期间费用利润总额就是利润表的利润总额本年累计金额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未明确规定的具体扣除项目,在不违反税前扣除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按国家财务、会计规定计算。关于劳保支出,规定了具体的扣除明细范围,但是没有扣除标准,那么企业就可以按照国家财务、会计的规定计算。扩展资料:企业的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应当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对有证据表明企业滥用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造成减少、免除、推迟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对企业以前年度实际在财务会计处理上已确认且已按规定在税前扣除的各项支出,企业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会计差错更正的,在有关税收政策规定的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内,其更正金额允许追补调整业务支出发生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但追补调整期限应符合税收征管法的规定。

四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如何填写

1.第1行“营业收入”:填报纳税人截至本税款所属期末,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本年累计营业收入。如:以前年度已经开始经营且按季度预缴纳税申报的纳税人,第二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本行填报本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的累计营业收入。2.第2行“营业成本”:填报纳税人截至本税款所属期末,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本年累计营业成本。3.第3行“利润总额”:填报纳税人截至本税款所属期末,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本年累计利润总额。4.第4行“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从事房地产开发等特定业务的纳税人,填报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的特定业务的应纳税所得额。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预售收入,按照税收规定的预计计税毛利率计算出预计毛利额填入此行。5.第5行“不征税收入”:填报纳税人已经计入本表“利润总额”行次但属于税收规定的不征税收入的本年累计金额。6.第6行“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等优惠金额”:填报属于税收规定的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等优惠的本年累计金额。本行根据《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等优惠明细表》(A201010)填报。7.第7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调减额”:填报固定资产税收上享受加速折旧优惠计算的折旧额大于同期会计折旧额期间,发生纳税调减的本年累计金额。本行根据《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优惠明细表》(A201020)填报。8.第8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报纳税人截至税款所属期末,按照税收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尚未弥补亏损的本年累计金额。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的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当本表第3+4-5-6-7行≤0时,本行=0。9.第9行“实际利润额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预缴方式选择“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纳税人,根据本表相关行次计算结果填报,第9行=第3+4-5-6-7-8行;预缴方式选择“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计算的本年累计金额。10.第10行“税率(25%)”:填报25%。11.第11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结果填报。第11行=第9×10行,且第11行≥0。12.第12行“减免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截至税款所属期末,按照税收规定享受的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本年累计金额。本行根据《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201030)填报。13.第13行“实际已缴纳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已在此前月(季)度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本年累计金额。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按照税收规定已经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企业所得税的金额不填本行,而是填入本表第14行。14.第14行“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填报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按照税收规定已经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本年累计金额。本行本期填报金额不得小于本年上期申报的金额。15.第15行“本期应补(退)所得税额税务机关确定的本期应纳所得税额”:按照不同预缴方式,分情况填报:预缴方式选择“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及“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根据本表相关行次计算填报。第15行=第11-12-13-14行,当第11-12-13-14行<0时,本行填0。其中,企业所得税收入全额归属中央且按比例就地预缴企业的分支机构,以及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内的按比例就地预缴企业的分支机构,第15行=第11行×就地预缴比例-第12行×就地预缴比例-第13行-第14行,当第11行×就地预缴比例-第12行×就地预缴比例-第13行-第14行<0时,本行填0。预缴方式选择“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本期应纳企业所得税的金额。

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怎么填

一、表头项目:(一)税款所属期间:1.正常经营的纳税人为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2.年度中间开业的为开始经营之日至税款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3.年度中间终止经营的为填报税款所属期月(季)度第一日至终止经营活动之日;4.年度纳税申报为1月1日至12月31日。(二)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就是税务机关核发的纳税人识别号或有关部门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纳税人名称是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载明的纳税人名称。二、优惠及附报事项信息:(一)从业人数需要注意以下三点:? 1.填写季初、季末和季度平均从业人员的数量;? 2.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3.税款所属期末季度平均值=截至本税款所属期末各季度平均值之和÷相应季度数。(二)资产总额需要重点注意填报单位人民币为万元,保留小数点后2 位; ?(三)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纳税人从事行业为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的,那么就选择“是”;其他选择“否”;(四)小型微利企业,符合该政策需要满足以下四个条件:1.从业人数季度平均值不超过300 人;2.资产总额季度平均值不超过5000 万元;3.年度实际利润额不超过300 万元;4.“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选择“否”;(五)附报事项:纳税人根据《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发生符合税法相关规定的支持新冠疫情防控捐赠支出、扶贫捐赠支出、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政策适用类型等特定事项时,填报事项名称、该事项本年累计享受金额或选择享受优惠政策的有关信息。同时发生多个事项,可以增加行次。

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A类)如何正确填写

营业外收入照实填写就行,因为没有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不影响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A类)季度报表。全部计入营业收入:营业收入:账户上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视同销售收入】。利润总额:财务会计报表(损益表或利润表)上的【利润总额+或—应纳税调整的增加或减少】。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中:1、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季度累加)2、营业成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季度累加)3、利润总额=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季度累加)。扩展资料账务处理①企业转让固定资产时,先结转固定资产原值和已提累计折旧额,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收到双方协议价款,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最后结转清理损益,若转出价款高于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②企业处置无形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等,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贷记“应交税费”、“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贷方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怎么填写?

季度所得税申报流程:第一步,登录电子税局,在电子税务选择“我要办税”,然后点击“税费申报及缴纳”,进入申报界面。第二步,选择“企业所得税(月季报)”对应的“填写申报表”;第三步,进入申报界面,第四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上面的“预缴类型”和“企业类型”,通常预缴类型为第一项“按实际利润”,如果企业在税局报到时选择了其他两项,则按税局备案的选择即可;而企业类型通常为“一般企业”,剩下的两种企业类型,适合设有总分机构的企业。第五步,预缴税款具体数据的填写,1、根据企业财务报表数据,填写营业收入(指主营和其他业务收入,不含营业外收入)、营业成本(主营和其他业务成本)和利润总额。2、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其他事项如有,则填写,没有则不需要填写。第五步,检查是否有免税情况,填写免税数据,第六步,检查报表无误后直接保存,并进行申报。第七步,获取反馈,申报成功就完成了。

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怎么填写

法律分析:根据季度末月利润表的本年累计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填写所得税申报表的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不包括营业外收入。营业成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不包括营业外支出,期间费用。1、"据实预缴"的纳税人第2行-第9行:填报"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填报"累计金额"列,数据为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季度(或月份)最后一日的累计数.纳税人当期应补(退)所得税额为"累计金额"列第9行"应补(退)所得税额"的数据.2、"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第11行至14行及"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第16行:填报表内第11行至第14行、第16行"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个人所得税的税率:1、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2、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怎么填写?

企业所得税是一个非常大的税种。企业所得税是每个有收入的企业都需要缴纳的税。一般来说,企业所得税是基于季度申报预交,并在年底汇算清缴。那么应该如何填写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的填写一、本表适用于以行查账征收方式申报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的非居民纳税人预缴企业所得税(季度)时使用。二、此表的表头项目:1、“纳税期间”:纳税人填写的“纳税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当月(季度)的最后一天。纳税人在年中开业的“纳税期”是从当月(季度)到季度末的营业开始,从下个月(季度)开始按正常情况填写。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中的纳税人全称。三、各列的填报1、“据实预缴”的纳税人第2行-第9行:填写“当期金额”栏,数据为当月(季度)第一天至最后一天;填写“累计金额”栏,数据为纳税人当年1月1日至纳税人季度(或月份)最后一天的累计金额。纳税人当期应交(退)所得税为“累计金额”第9行“应交(退)所得税”数据。2、“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第11行至14行及“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第16行:填报表内第11行至第14行、第16行“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四、其它各行的填报本表结构分为两部分:1、第一部分为第1行至第16行,纳税人根据自身的预缴申报方式分别填报,包括非居民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据实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至9行;实行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季度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1至14行;实行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6行。2、第二部分为第17行至第22行,由实行汇总纳税的总机构在填报第一部分的基础上填报第18至20行;分支机构填报第20至22行。

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怎么填写?

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怎么填写?各列的填报:1、第1行"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纳税人,第2行至第17行的"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累计金额"列,数据为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2、第18行"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第19行至第22行的"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累计金额"列,数据为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3、第23行"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第24行的"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累计金额"列,数据为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各行的填报:1、第1行至第24行,纳税人根据其预缴申报方式分别填报.实行"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行至第17行;实行"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9行至第22行;实行"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4行.2、第25行至第32行,由实行跨地区经营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填报.汇总纳税纳税人的总机构在填报第1行至第24行的基础上,填报第26行至第30行;汇总纳税纳税人的分支机构填报第28行、第31行、第32行.企业预缴税款申报表填写的注意事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2015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1号)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及填报说明.第5行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从事房地产开发等特定业务的纳税人,填报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的特定业务的应纳税所得额.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预售收入,按照税收规定的预计计税毛利率计算的预计毛利额填入此行.第14行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的特定业务已经预缴(征)的所得税额.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按规定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填入此行.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怎么填写?整体上来说,其实在上文中小编老师针对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资料进行简单的介绍,看完后相信你们对此表格的各行各列的填写都有一定的认知,其实在本网站上还有很多关于所得税报表的资料,如果你们想学习更多内容欢迎你们来本网站上进行查询.

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怎么填写?

企业所得税申报有按月申报也有按季度申报,不管是哪种申报都必须要把申报表正确填写。具体要求是怎样的呢?来一起了解吧。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季度所得税申报是的时候季度末的次月1-15日其间,即4月、7月、10月和1月的1-15日期间。如果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怎么填?(一)说明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申报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的非居民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二)表头项目:1、“税款所属期间”:纳税人填写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企业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填写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当月(季)开始经营之日至所属季度的最后一日,自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中的纳税人全称。(三)各列的填报1、“据实预缴”的纳税人第2行-第9行:填报“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填报“累计金额”列,数据为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季度(或月份)最后一日的累计数。纳税人当期应补(退)所得税额为“累计金额”列第9行“应补(退)所得税额”的数据。2、“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第11行至14行及“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第16行:填报表内第11行至第14行、第16行“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四)各行的填报本表结构分为两部分:1、第一部分为第1行至第16行,纳税人根据自身的预缴申报方式分别填报,包括非居民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据实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至9行;实行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季度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1至14行;实行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6行。2、第二部分为第17行至第22行,由实行汇总纳税的总机构在填报第一部分的基础上填报第18至20行;分支机构填报第20至22行。

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资产总额怎么填写?

企业所得税季度A类申报表,季初和季末资产总额分别为:期初填列上年底转入本年一月一日的金额,期末填列申报期季底的金额。“季初资产总额”填写上季度末资产负债表上的资产总额(同上季度最后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期末值)。“季末资产总额”填写本季度末资产负债表上的资产总额。例如:第三季度所得税报表的季初资产总额为第二季度末的资产负债表的期末值(即6月资产负债表的期末值),季末资产总额是本季度末资产负债表上的资产总额(即9月末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总额)。扩展资料:企业所得税一般按季预缴,按年汇算清缴。在每季度结束的15日内,按当季度的利润总额*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申报缴纳所得税;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按税法规定,对当年利润总额进行纳税调整,计算出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乘以企业适用税率,就是全年应交所得税额。用该全年数-前面四个季度已经预交的税金,多退少补即可。多的可以申请退税,也可以抵减下期应交企业所得税。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所得税

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怎么填写

法律主观:(一)登录国税网; (二)点击网上办税; (三)输入本企业的纳税编号及密码,验证码; (四)点击网上拓展; (五)点击,我要申报; (六)申报成功后,再点击我要申报,在界面的左方中间位置,找到 企业所得税 月(季)度申报,点击我要申报,下载所得税的D文档; (七)填写数据,点击提交。法律客观:一、说明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申报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的非居民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二、表头项目:1、“税款所属期间”:纳税人填写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企业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填写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当月(季)开始经营之日至所属季度的最后一日,自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中的纳税人全称。三、各列的填报1、“据实预缴”的纳税人第2行-第9行:填报“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填报“累计金额”列,数据为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季度(或月份)最后一日的累计数。纳税人当期应补(退)所得税额为“累计金额”列第9行“应补(退)所得税额”的数据。2、“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第11行至14行及“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第16行:填报表内第11行至第14行、第16行“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四、各行的填报本表结构分为两部分:1、第一部分为第1行至第16行,纳税人根据自身的预缴申报方式分别填报,包括非居民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据实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至9行;实行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季度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1至14行;实行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6行。2、第二部分为第17行至第22行,由实行汇总纳税的总机构在填报第一部分的基础上填报第18至20行;分支机构填报第20至22行。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即据以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法定比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2008年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规定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以上就是有关企业所得税季报要怎么做的详细内容,欢迎大家

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怎么填写

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的填写一、本表适用于以行查账征收方式申报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的非居民纳税人预缴企业所得税(季度)时使用。二、此表的表头项目:1、“纳税期间”:纳税人填写的“纳税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当月(季度)的最后一天。纳税人在年中开业的“纳税期”是从当月(季度)到季度末的营业开始,从下个月(季度)开始按正常情况填写。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中的纳税人全称。三、各列的填报1、“据实预缴”的纳税人第2行-第9行:填写“当期金额”栏,数据为当月(季度)第一天至最后一天;填写“累计金额”栏,数据为纳税人当年1月1日至纳税人季度(或月份)最后一天的累计金额。纳税人当期应交(退)所得税为“累计金额”第9行“应交(退)所得税”数据。2、“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第11行至14行及“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第16行:填报表内第11行至第14行、第16行“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四、其它各行的填报本表结构分为两部分:1、第一部分为第1行至第16行,纳税人根据自身的预缴申报方式分别填报,包括非居民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据实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至9行;实行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季度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1至14行;实行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6行。2、第二部分为第17行至第22行,由实行汇总纳税的总机构在填报第一部分的基础上填报第18至20行;分支机构填报第20至22行。

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包括哪几部分?

作为企业的会计,尤其是主管税务的会计,必须学会填写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那么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怎么填写?申报表包括哪几部分?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的组成本表包括利润总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和附表四部分。1、“利润总额计算”项目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计算和填写。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行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的数据直接取自损益表;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纳税人的数据取自收支表;执行非政府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纳税人数据取自业务活动表;实行其他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本表项目进行分析和填写。2.“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和“应纳税额计算”中的项目,除按主表的逻辑关系计算的项目外,应通过附表的相应栏目填写。此表格是年度纳税申报表的主要表格。企业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税法)、相关税收政策,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的规定,计算并填报利润总额、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及所附材料等有关项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的财务会计处理方法与税法规定不一致的,依照税法规定计算。税法规定不明确的,暂按企业财务会计规定计算,直至明确为止“应纳税额”是根据纳税义务人调整利润表后的“应纳税额”计算的。会计和税法之间的差异(包括收入、扣除、资产等方面的差异)通过《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填写。

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怎么填写

填写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需要提供相关的纳税信息和财务数据,并根据税法规定进行计算和申报。其中包括企业所得税预缴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缴纳的税额等内容。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是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在每个季度向税务机关申报企业所得税的一项纳税申报表。填写该申报表需要提供相关的纳税信息和财务数据,并根据税法规定进行计算和申报。具体来说,填写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时,需要提供企业所得税预缴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缴纳的税额等内容,同时还需要将上一个季度的预缴税款结余或欠缴税款抵扣纳入申报表中。在填写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时,企业应当按照相关税法规定进行计算和申报,如核算不当或者存在不合规行为可能导致企业被税务机关追缴税款、罚款等处罚。填写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需要注意什么?填写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在填写申报表前,企业需要对纳税情况和财务数据进行仔细核对和审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2. 根据税法规定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预缴税款,避免出现计算错误或漏报等问题。3. 如存在收入或支出确认不当、税前扣除不符合规定等情况,应当在填写申报表时作为特殊事项予以说明。4. 注意申报表的截止日期,按时完成申报工作,避免因迟延申报而产生罚款等问题。填写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需要企业按照税法规定提供相关的纳税信息和财务数据,并根据规定进行计算和申报。企业应该注意申报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遵守相关税法规定,及时足额地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五十四条: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填写时需要注意什么?

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一般包括四部分,分别是利润总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和附列资料。那么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填写时需要注意什么?来跟随深空网一同了解下吧!一、第一季度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跨年度事项怎么处理?由于上年度未报年报,所以无法确认是否为小微企业。在判断是否为小微企业时,可以暂时按照上年度第四季度应纳税所得额以及上上年行业、资产、人数来进行确认。上年度未报年报,因此无法确认纳税人以前年度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所以纳税人应先申报上年度年报,申报第一季度企业所得税时才能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二、特定业务季度申报填报提示1、第5行: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作为从事房地产开发等特定业务的纳税人,应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特定业务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行填报。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所取得的预售收入,应按照税收规定的预计计税毛利率计算的预计毛利额来填报。2、第14行: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按照相关税收规定的特定业务已经预缴(征)的所得税额来进行填报。对于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所设立的项目部,应按照相关规定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来填报。三、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由什么构成?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具体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利润总额计算,应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口径计算填报。2、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和应纳税额计算,除了按照主表逻辑关系计算的以外,应通过附表相应栏次填报。3、附列资料

工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

法律主观:企业所得税调节的是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利润分配关系,是处理其他分配关系的前提和基础。一、企业所得税各项费用税前扣除的标准1、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且不得超过收入的5‰;2、广告宣传费---收入的15%,超出部分结转以后年度扣除;3、职工福利费---工资总额的14%;4、研发费---发生额的150%;5、残疾人工资---工资总额的200%;6、职工教育经费---工资总额的2.5%,超出部分结转以后年度扣除;7、公益性捐赠---利润总额的12%;8、工会经费---工资总额的2%;9、不合理支出---不予扣除。二、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流程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流程大致如下:1、先登录到国税网站(不同地区可能地方网址不同,但步骤大多类似,可电话咨询当地的税务部门);2、点击网上办税;3、输入本企业的纳税编号及密码,验证码;4、点击网上拓展;5、进入网上拓展界面,点击我要申报;6、先要申报月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7、申报成功后,再点击我要申报,在界面的左方中间位置,找到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点击我要申报,下载所得税的PDF文档;8、填写数据,点击提交。三、合伙企业所得税怎么算1、合伙企业本身不存在所得税,其所得由合伙人承担所得税纳税义务。2、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六条“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之规定,以及《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二款“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之规定,合伙企业并无所得税纳税义务,其所得由各合伙人按照相关规定申报缴纳所得税。3、有限合伙企业的法人合伙人,应就其享有的合伙企业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规定,有限合伙企业法人合伙人,应就其享有的合伙企业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5、企业法人出资设立合伙企业,对于企业法人本身而言应属于投资行为。因此,有限合伙企业中确认为企业法人享有的所得,在企业法人的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应反映为投资所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6、合伙企业的所得,无论是否分配,均应缴纳所得税,上述《通知》规定,合伙企业生产的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因此,无论合伙企业的所得是否分配至各合伙人名下,均应按各合伙人所享受的权益确定缴纳所得税。7、法人合伙人投资所得不能享受免税优惠,《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因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法》中界定的“居民企业”范畴,因此,即使其对外投资获取的权益性投资收益,法人合伙人也无法享受免税优惠。8、分配与亏损的限制,合伙人不能通过合伙协议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伙人在计算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用亏损抵减其盈利。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法律客观:《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利息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

法律主观:企业所得税调节的是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利润分配关系,是处理其他分配关系的前提和基础。一、企业所得税各项费用税前扣除的标准1、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且不得超过收入的5‰;2、广告宣传费---收入的15%,超出部分结转以后年度扣除;3、职工福利费---工资总额的14%;4、研发费---发生额的150%;5、残疾人工资---工资总额的200%;6、职工教育经费---工资总额的2.5%,超出部分结转以后年度扣除;7、公益性捐赠---利润总额的12%;8、工会经费---工资总额的2%;9、不合理支出---不予扣除。二、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流程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流程大致如下:1、先登录到国税网站(不同地区可能地方网址不同,但步骤大多类似,可电话咨询当地的税务部门);2、点击网上办税;3、输入本企业的纳税编号及密码,验证码;4、点击网上拓展;5、进入网上拓展界面,点击我要申报;6、先要申报月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7、申报成功后,再点击我要申报,在界面的左方中间位置,找到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点击我要申报,下载所得税的PDF文档;8、填写数据,点击提交。三、合伙企业所得税怎么算1、合伙企业本身不存在所得税,其所得由合伙人承担所得税纳税义务。2、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六条“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之规定,以及《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二款“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之规定,合伙企业并无所得税纳税义务,其所得由各合伙人按照相关规定申报缴纳所得税。3、有限合伙企业的法人合伙人,应就其享有的合伙企业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规定,有限合伙企业法人合伙人,应就其享有的合伙企业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5、企业法人出资设立合伙企业,对于企业法人本身而言应属于投资行为。因此,有限合伙企业中确认为企业法人享有的所得,在企业法人的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应反映为投资所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6、合伙企业的所得,无论是否分配,均应缴纳所得税,上述《通知》规定,合伙企业生产的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因此,无论合伙企业的所得是否分配至各合伙人名下,均应按各合伙人所享受的权益确定缴纳所得税。7、法人合伙人投资所得不能享受免税优惠,《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因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法》中界定的“居民企业”范畴,因此,即使其对外投资获取的权益性投资收益,法人合伙人也无法享受免税优惠。8、分配与亏损的限制,合伙人不能通过合伙协议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伙人在计算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用亏损抵减其盈利。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法律客观:《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

职工薪酬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

法律主观:企业所得税调节的是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利润分配关系,是处理其他分配关系的前提和基础。一、企业所得税各项费用税前扣除的标准1、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且不得超过收入的5‰;2、广告宣传费---收入的15%,超出部分结转以后年度扣除;3、职工福利费---工资总额的14%;4、研发费---发生额的150%;5、残疾人工资---工资总额的200%;6、职工教育经费---工资总额的2.5%,超出部分结转以后年度扣除;7、公益性捐赠---利润总额的12%;8、工会经费---工资总额的2%;9、不合理支出---不予扣除。二、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流程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流程大致如下:1、先登录到国税网站(不同地区可能地方网址不同,但步骤大多类似,可电话咨询当地的税务部门);2、点击网上办税;3、输入本企业的纳税编号及密码,验证码;4、点击网上拓展;5、进入网上拓展界面,点击我要申报;6、先要申报月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7、申报成功后,再点击我要申报,在界面的左方中间位置,找到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点击我要申报,下载所得税的PDF文档;8、填写数据,点击提交。三、合伙企业所得税怎么算1、合伙企业本身不存在所得税,其所得由合伙人承担所得税纳税义务。2、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六条“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之规定,以及《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二款“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之规定,合伙企业并无所得税纳税义务,其所得由各合伙人按照相关规定申报缴纳所得税。3、有限合伙企业的法人合伙人,应就其享有的合伙企业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规定,有限合伙企业法人合伙人,应就其享有的合伙企业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5、企业法人出资设立合伙企业,对于企业法人本身而言应属于投资行为。因此,有限合伙企业中确认为企业法人享有的所得,在企业法人的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应反映为投资所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6、合伙企业的所得,无论是否分配,均应缴纳所得税,上述《通知》规定,合伙企业生产的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因此,无论合伙企业的所得是否分配至各合伙人名下,均应按各合伙人所享受的权益确定缴纳所得税。7、法人合伙人投资所得不能享受免税优惠,《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因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法》中界定的“居民企业”范畴,因此,即使其对外投资获取的权益性投资收益,法人合伙人也无法享受免税优惠。8、分配与亏损的限制,合伙人不能通过合伙协议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伙人在计算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用亏损抵减其盈利。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法律客观:《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及标准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和规定的特殊扣除项目,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1、成本、费用(1)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2)社会保险费的税前扣除。(3)职工福利费等的税前扣除。(4)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5)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6)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利息支出准予扣除;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部分。(7)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中国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该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并合理分摊的,准予扣除。(8)企业取得的各项免税收入所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除另有规定者外,可以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2、税金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3、损失4、其他支出(1)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2)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3)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4)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5)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5、特殊扣除项目1、公益性捐赠的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3、企业在货币交易中,以及纳税年度终了时将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性资产、负债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时产生的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外,准予扣除。企业所得税不得扣除的项目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项目: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2、企业所得税税款。3、税收滞纳金。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5、国家规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以外的捐赠支出。6、赞助支出。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原则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遵循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原则。真实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反映的经济业务真实;合法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的形式、来源符合法律规定;关联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与其反映的支出相关联。企业所得税是什么?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是用企业当年的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弥补以前亏损的金额。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多少?1、25%的基本税率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2、适用20%的税率对于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二类指标

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二类指标是税务机关筛选评估对象、进行重点分析时所选用的主要指标,分为通用分析指标和特定分析指标两大类,使用时可结合评估工作实际不断细化和完善。税评估分析时,要综合运用各类指标,并参照评估指标预警值进行配比分析。评估指标预警值是税务机关根据宏观税收分析、行业税负监控、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会计核算情况以及内外部相关信息,运用数学方法测算出的算术、加权平均值及其合理变动范围,测算预警值,应综合考虑地区、规模、类型、生产经营季节、税种等因素,考虑同行业、同规模、同类型纳税人各类相关指标的若干年度的平均水平,以使预警值更加真实、准确和具有可比性。纳税评估指标预警值由各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条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一)国家主权的事项;(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四)犯罪和刑罚;(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六)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七)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八)民事基本制度;(九)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十)诉讼和仲裁制度;(十一)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企业所得税评估预警值如何确定

1. 纳税评估的意义纳税评估是指税务机关运用数据信息对比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申报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并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的管理行为。其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强化税源监控,降低税收风险,减少税款流失,不断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搞好纳税评估,是基层税务机关和管理干部的一项基本功。开展纳税评估工作,要充分运用各种信息资料,包括纳税人申报资料和相关信息数据,并辅之以必要的日常检查,了解情况,分析企业销售(营业)、库存、成本、实现利润、实现增加值等指标与其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的关系,综合分析行业总体税收状况和纳税人个体纳税情况,通过分析比较,摸清规律,发现问题。结合实际制定行业平均利润率、平均增值率和各税种相对于其税基的平均税负等评估指标,建立科学、实用的纳税评估模型,对纳税人纳税情况进行纵向和横向比较,分析测算纳税人实际纳税与应纳税额的差距,评估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增强管理的针对性。2. 评估指标及其预警值主要掌握纳税评估指标的含义、分类、分析指标及其预警值的设置方法。纳税评估指标是税务机关筛选评估对象、进行重点分析时所选用的主要指标,分为通用分析指标和特定分析指标两大类。(1) 纳税评估通用分析指标。有: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单位产成品原材料耗用率,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主营业务费用变动率,营业(管理、财务)费用变动率,成本费用率,成本费用利润率,税前列支费用评估分析指标,主营业务利润变动率,其他业务利润变动率,税前弥补亏损扣除限额,营业外收支增减额,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应收(付)账款变动率,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资产负债率等。上述指标可分为收入类评估分析指标、成本类评估分析指标、费用类评估分析指标、利润类评估分析指标和资产类评估分析指标五大类。(2) 纳税评估分税种特定分析指标。由国税机关和地税机关根据各自征管范围设置。国税机关主要设置增值税、内资企业所得税和外资企业所得税特定分析指标。增值税评估分析指标有:增值税税收负担率,工(商)业增加值分析指标,进项税金控制额,投入产出评估分析指标等。内资企业所得税评估分析指标有:所得税税收负担率,主营业务利润税收负担率,应纳税所得额变动率,所得税贡献率,所得税贡献变动率,所得税负担变动率等。外资企业所得税评估分析指标有:所得税税收负担率,应纳税所得额变动率,资本金到位额,境外应补所得税发生额,生产性企业兼营生产性和非生产性经营收入划分额,借款利息,出口销售毛利率,资产(财产)转让利润率,关联出口销售比例,关联采购比率,无形资产关联交易额,融通资金关联交易额,关联劳务交易额,关联销售比率,关联采购变动率,关联销售变动率等。(3) 分析指标及其预警值的设置方法各地税务机关还可按照因地制宜原则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征管工作的需要设置细化的纳税评估指标。纳税评估分析时,要综合运用各类指标,并参照评估指标预警值进行配比分析。评估指标预警值是税务机关根据宏观税收分析、行业税负监控、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会计核算情况以及内外部相关信息,运用数学方法测算出的算术、加权平均值及其合理变动范围。测算预警值,应综合考虑地区、规模、类型、生产经营季节、税种等因素,考虑同行业、同规模、同类型纳税人各类相关指标的若干年度的平均水平,以使预警值更加真实、准确和具有可比性。纳税评估指标预警值由各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更正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评估会扣多少分

不会扣分及影响纳税信用等级。逾期纳税申报每次扣5分欠缴税费每次扣5分逾期填报财务报表每次扣3分发票管理不符合规定每次扣3分少缴税款:补税金额不满1万元且占当年应纳税额不满1%扣1分

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二类指标

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二类指标是税务机关筛选评估对象、进行重点分析时所选用的主要指标,分为通用分析指标和特定分析指标两大类,使用时可结合评估工作实际不断细化和完善。税评估分析时,要综合运用各类指标,并参照评估指标预警值进行配比分析。评估指标预警值是税务机关根据宏观税收分析、行业税负监控、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会计核算情况以及内外部相关信息,运用数学方法测算出的算术、加权平均值及其合理变动范围,测算预警值,应综合考虑地区、规模、类型、生产经营季节、税种等因素,考虑同行业、同规模、同类型纳税人各类相关指标的若干年度的平均水平,以使预警值更加真实、准确和具有可比性。纳税评估指标预警值由各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条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一)国家主权的事项;(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四)犯罪和刑罚;(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六)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七)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八)民事基本制度;(九)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十)诉讼和仲裁制度;(十一)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企业所得税招待费的扣除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按照发生额的百分之六十(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例如本年业务招待费发生额是10万元,税前只能扣除6万,纳税调增4万,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1000万元的千分之五为5万元,则只能扣除5万,纳税调增5万。税法并未明确业务招待费的概念和使用范围,在实务中业务招待费一般是指企业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支付应酬费用,也是企业生产经营中所发生的一项成本费用,包括餐饮、香烟、水、食品、茶叶、礼品、正常的娱乐活动、安排客户旅游产生的费用等其他支出。例如,某企业本年发生业务招待费10万元,销售(营业)收入1000万元,根据上述规定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为6万元,允许扣除的最高限额为收入的5‰为5万元,所以实际允许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为5万元,不是10万元,也不是6万元,总之,在两个标准中就低。企业除了正常的生产经营期间,还可能会存在筹办期、清算期,那么筹办期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并不按照上述标准扣除,而是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筹办费,按有关规定税前扣除。企业清算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没有相关比例的限制,计入清算费用直接扣除。对于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来说,以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照上述规定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怎么算?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与按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孰小原则取扣除标准。假定发生额业务招待费10000元,销售收入200000元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1)按照发生额的扣除标准10000*60%=6000元(2)按照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的扣除标准200000*5%=1000元,那么就只能扣除1000元。扩展资料其他企业所得税允许扣除的限额: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3、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4、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5、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6、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企业所得税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是多少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因此,1、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与按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孰小原则取扣除标准。假定发生额业务招待费10000元,销售收入200000元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1)按照发生额的扣除标准10000*60%=6000元(2)按照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的扣除标准200000*5%=1000元因此,(2)与(1)比较,孰小原则,取(2)为业务招待费为扣除标准1000元

企业所得税怎么算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是: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年收入总额-准予扣除的项目。收入总额包括:生产、经营收入、财产转让收入等7个方面。准予扣除项目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等。企业所得税是对公司的资本所得和利润征收的税。关于企业所得税归宿,著名的哈伯格定理认为,政府向企业征收所得税使公司资本回报率下降,促使资本向非公司部门转移;而由于资本回报递减规律,非公司部门的资本回报率也下降。因此,企业所得税完全由所有资本共同承担。我国企业所得税过高2007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同年11月,国务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自2008年起,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税率为25%。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地企业应缴税中属于地方的部分,可以决定减征或者免征。近20多年来,我国企业所得税规模不断扩大。企业所得税占总税收的比重也从1995年的14.6%上升到2015年的21.7%。以2014年的该项占比数据20.7%为例,当年经合组织国家的平均值仅为7.8%。据经合组织统计,企业所得税占总税收的比重,德国为4.2%、法国为4.5%、英国为7.5%、美国为10%、西班牙为5.9%、芬兰为4.4%、匈牙利为3.9%,都大幅低于中国。

企业所得税是什么

企业所得税是指:我国对我国的企业的生产经营,以及其他的各项收入等所收取的税收。企业所得税是指:我国对我国的企业的生产经营,以及其他的各项收入等所收取的税收。直白的说,企业的各项收入所需征收的税收就是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企业在生产运营过程中一定要上缴的费用,企业所得税是国家规定企业必须上缴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分为以下两种:1、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2、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九条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一)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的税种是什么

法律主观: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除外。企业所得税税种有哪些国营企业所得税国营企业所得税是对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是国家参与国有企业利润分配并直接调节企业利益的一个关键性税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较长一段时间内,国家对国有企业不征所得税,而实行国有企业上交利润的制度。为了理顺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进一步扩大企业的自主权,通过在各地进行“利改税”试点,于1983年在全国推行第一步“利改税”,规定自1983年6月1日起对全国大部分国有企业征收所得税,征税时间从1983年1月1日起计算集体企业所得税集体企业所得税是国家对从事工业、商业、建筑安装业、交通运输业、服务业和其他行业的集体所有制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集体企业所得税是由原工商所得税演变而来的。私营企业所得税私营企业所得税是对私营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1979年实行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个体经济的发展,资产私人所有、雇工达到一定人数的私营企业产生了。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是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根据对外开放的政策,为适应开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新情况,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同年12月14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公布了施行细则。这是中国制定的第一部直接涉外的企业所得税法。它是按照维护国家权益,税负从轻,优惠从宽,手续从简的原则制定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外国合营者。征税对象是合营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生产、经营所得是指从事工业、采掘业、交通运输、农林牧业质游业、饮食服务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是指股息、红利、利息所得和转让财产以及提供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版权等项所得。外国企业所得税外国企业所得税是对中外合作经营的外方合作者和外国企业的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经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于1981年12月13日公布,自1982年1月1日起施行。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于1982年2月21日公布施行细则。这是中国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公布之后,制定的又一部直接涉外的企业所得税法。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是指对设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以及对外国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个税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设税法》是在总结十多年改革开放的实践经验,参照国际惯例,合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基础上,经过长期研究酝酿后制定的,经七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从1991年7月1日起实施。以上就是我国企业所得税的主要的税种,还有各个税种的发展实施历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法律客观: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1)国有企业;(2)集体企业;(3)私营企业;(4)联营企业;(5)股份制企业;(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除外。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企业是指按国家规定注册、登记的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注册、登记的,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独立经济核算是指同时具备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独立计算盈亏等条件。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使用本法,这两类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可,避免重复征税。三、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尽管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但税法规定了一些税收优惠方式,包括免税、减税、加计扣除、加速折旧、减计收入、税额抵免等,因此,如果企业希望减免税收,可以通过一些合法途径为其公司减轻税收负担。

企业所得税怎么计算?

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25%或20%、15%)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例题某企业为居民纳税人,所得税税率为25%,2014年度该企业有关经营情况如下:(1)全年实现产品销售收入6800万元,取得国债利息收入120万元(2)全年产品销售成本3680万元(3)全年营业税金及附加129.9万元,其中,上缴消费税81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4.23万元,消费税附加14.67万元(4)全年产品销售费用1300万元(其中广告宣传费用1150万元)要求:(1)计算该企业2014年利润总额(2)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进行纳税调整计算当年企业所得税税额(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解答:  (1)利润总额=6800+120-3680-129.9-1300-1280-90-36=404.1万元(2)需要调整的项目如下:1、国债利息收入不交纳企业所得税,所以调减120万元;2、广告宣传费的扣除限额=6800*15%=1020万元,小于本期发生额1150,所以调增130万元,这130万元可以结转以后年度扣除;3、业务招待费:84*60%=50.4万元,6800*0.5%=34万元,因为34<50.4,所以本期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为34万元,应调增84-34=50万元;新产品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50%:150*50%=75万元,应调减75万元;综上,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404.1-120+130+50-75+5+10.8+8=412.9当年企业所得税税额=412.9*25%=103.225≈103.23万元扩展资料:企业所得税法定扣除项目是据以确定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项目。企业所得税条例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是企业的收入总额减去成本、费用、损失以及准予扣除项目的金额。成本是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各项直接耗费和各项间接费用。费用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损失是指纳税人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营业外支出、经营亏损和投资损失等。除此以外,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对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处理和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按照税收规定予以调整。企业所得税法定扣除项目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外,税收有关规定中还明确了一些需按税收规定进行纳税调整的扣除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⑴利息支出的扣除。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⑵计税工资的扣除。 条例规定,企业合理的工资、薪金予以据实扣除,这意味着取消实行多年的内资企业计税工资制度,切实减轻了内资企业的负担。但允许据实扣除的工资、薪金必须是“合理的”,对明显不合理的工资、薪金,则不予扣除。今后,国家税务总局将通过制定与《实施条例》配套的《工资扣除管理办法》对“合理的”进行明确。⑶在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方面,实施条例继续维持了以前的扣除标准(提取比例分别为14%、2%、2.5%),但将“计税工资总额”调整为“工资薪金总额”,扣除额也就相应提高了。在职工教育经费方面,为鼓励企业加强职工教育投入,实施条例规定,除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⑷捐赠的扣除。纳税人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年度会计利润的12%以内的,允许扣除。超过12%的部分则不得扣除。⑸业务招待费的扣除。业务招待费,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发生的交际应酬费用。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生产、经营业务有关的业务招待费,由纳税人提供确实记录或单据,分别在下列限度内准予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进一步明确,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也就是说,税法采用的是“两头卡”的方式。一方面,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只允许列支60%,是为了区分业务招待费中的商业招待和个人消费,通过设计一个统一的比例,将业务招待费中的个人消费部分去掉;另一方面,最高扣除额限制为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这是用来防止有些企业为不调增40%的业务招待费,采用多找餐费发票甚至假发票冲账,造成业务招待费虚高的情况。⑹职工养老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的扣除。职工养老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在省级税务部门认可的上交比例和基数内,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⑺残疾人保障基金的扣除。对纳税人按当地政府规定上交的残疾人保障基金,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参考资料:企业所得税-百度百科

企业所得税的特点有哪些

企业所得税的特点:(1) 计税依据为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的收入总额扣除各项成本、费用、税金、损失等支出后的净所得额,它不等于企业实现的会计利润额。(2)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较为复杂企业所得税以净所得为计税依据,因此,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需涉及一定时期的成本、费用的归集与分摊。由于政府往往将所得税作为调节国民收入分配、执行经济 政策和社会政策的重要工具,为了对纳税人的不同所得项目实行区别对待,需要通过 不予计列项目,将某些收入所得排除在应税所得之外,由于以上两方面的原因,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程序较为复杂。(3) 征税以量能负担为原则企业所得税以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为计税依据,贯彻了量能负担的原则,即所得多、负担能力大的,多纳税;所得少、负担能力小的,少纳税;无所得、没有负担能力的,不纳税。这种将所得税负担和纳税人所得多少联系起来征税的办法, 便于体现税收公平的基本原则。(4) 实行按年计征、分期预缴的征收管理办法通过利润所得来综合反映企业的经营业绩,通常是按年度计算、衡量的。所以,企业所得税以全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作为计税依据,分月或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与会 计年度及核算期限一致,有利于税收的征收管理和企业核算期限的一致性。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税收政策,进一步精简办税资料,减轻办税负担,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解读如下:一、有关背景2022年以来,财政部联合我局及相关部门出台了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企业创新发展等多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如下:(一)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3号),延续小型微利企业判定标准,并对年应纳税所得额100-300万元的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二)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一是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字》(2022年第16号),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二是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28号),现行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75%的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三)促进中小微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升级一是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2号),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二是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28号),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四)支持我国基础研究发展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32号),对企业出资给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实际发生额在税前扣除,并可按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对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接收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机构基础研究资金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五)支持广州南沙深化粤港澳全面合作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州南沙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2〕40号),对设在南沙先行启动区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六)支持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税收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3号),区分设立基础设施REITs前和基础设施REITs设立阶段,明确企业所得税试点政策。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要修订内容(一)《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28号),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第四季度(10月-12月)购置单价500万元以下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第四季度(10月-12月)购置单价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中小微企业购置单价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等事项,供中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填报设备器具扣除相关优惠政策。(二)《企业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00)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税收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3号),在《企业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00)中增加“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部分,供纳税人填报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税收政策有关情况。同时,调整《企业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00)与上级表单《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的表间关系。(三)《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一是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32号),增加第16.1行“取得的基础研究资金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第30.1行“企业投入基础研究支出加计扣除”,供纳税人填报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二是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28号),将第28行中的“加计扣除比例____%”调整为“加计扣除比例及计算方法:____”,并相应增加创意设计活动加计扣除比例及计算方法代码表,供纳税人根据相关政策选择填报适用的加计扣除比例和计算方法;增加第28.1行“第四季度相关费用加计扣除”和第28.2行“前三季度相关费用加计扣除”,供纳税人填报2022年第四季度和前三季度创意设计活动相关费用加计扣除金额。三是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28号),增加第30.2行“高新技术企业设备器具加计扣除”,供高新技术企业填报2022年第四季度(10月-12月)新购置设备器具加计扣除金额。(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28号),将第50行“加计扣除比例”调整为“加计扣除比例及计算方法”,并相应增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及计算方法代码表,供纳税人根据相关政策选择填报适用的加计扣除比例和计算方法;增加第L1行“本年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总额”、第L1.1行“第四季度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金额”、第L1.2行“前三季度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金额”,供纳税人填报2022年第四季度和前三季度研发费用金额。(五)《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2〕1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州南沙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2〕40号)等规定,在第24行下增加明细行次,对区域性优惠政策进一步细分,供纳税人分别填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南沙先行启动区相关优惠政策。三、企业政策性搬迁事项附报资料的处理为精简办税资料,减轻企业办税负担,发生政策性搬迁事宜的企业在搬迁完成当年,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时,不再填写和报送《企业政策性搬迁清算损益表》。四、实施时间《公告》适用于2022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今后如出台新政策,按照新政策相关规定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相关规则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不追溯调整。纳税人调整以前年度涉税事项的,按照相应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相关规则调整。

企业所得税是什么税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企业所得税是一种利得税,企业产生盈利后,利润部分的百分比为税额。税收优惠形式如下:1、减税:减税是对纳税人按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给予减征一部分的措施。国家在税收法规中规定减征,是为了给予某些纳税人以鼓励和支持。税收减征都是按税法规定进行的;税收减征的具体办法有两种,一是比例减征法,即按计算出来的应纳税额减征一定比例。例如,我国税法规定,在经济特区设立的从事服务性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超过500万美元,经营期10年以上的,可以从获利年度开始,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至第三年减半征税。二是减率减征法,即用减低税率的办法来体现减征税额。如我国税法规定,对在经济特区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经营的外国企业可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免税:免税是对纳税人按税法规定应纳的税额不予征收,也是鼓励某些纳税人或某些特定行为的一种措施。例如,我国税法规定,农业生产单位和个人销售自产初级农业产品,可以免征增值税;免税与免征额不同,所谓免征额是指从征税对象中扣除的免予征税的数额。征税对象小于免征额时,不征税;超过免征额时,只就超过部分征税。免征额不属于税收优惠,它对所有人都是一样的,不对谁形成优惠,是构成税收制度的一个要素;免税与起征点也不同,起征点是对征税对象应当征税的数量界限。征税对象达不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并超过起征点,按全部数额征税。例如,我国现行营业税条例规定,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200元至800元;按照次征收的,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50元。各地可以根据本地的情况确定本地区的起征点。不超过起征点的不课税,超过起征点的,就营业额的全额课征,不会从全额中扣除起征点。起征点看起来似乎是一种税收优惠,但实际上,是为了照顾应税收入较少的纳税人,其目的是为了使税收政策符合合理负担的原则,起征点也是税收制度的组成部分;3、出口退税:出口退税指税务部门根据税法规定,对出口企业已出口商品原来所承担的流转税予以退还的措施。其目的是为了鼓励出口。纳税人出口适用税率为零的货物,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凭证,可以按月向税务机关办理该项货物的退税;4、先征后退:先征后退是先依据税法,将纳税人应缴的税款征收上来,再由财政部门予以全额或部分返还的措施。例如,1994年税制改革后,曾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流转税超税负返还,即先根据统一的流转税法规对其征税,然后再返还其在新流转税制下的税负超过原流转税制下税负的差额。综上所述,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缴纳的用于纳税人所得额的国家税收。它适用于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与盈利性经营活动有关的组织,对于纳税主体来说,需要按照一定的纳税对象、税率、税前扣除等规定进行缴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所称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

企业所得税怎么征收

一、企业所得税有几种征收方式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企业所得税征收包括查帐征收、核定征收两种征收方式。其中核定征收包括定率征收和定额征收两种方法。目前我市国税征管的核定征收企业原则采用定率征收方法(以下简称定率征收)。二、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须符合什么条件?除规定不得实行核定征收外的企业类别外,实行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薄的;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6.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三、哪些企业的所得税不能实行核定征收方式?1.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一项或几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不包括仅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免税收入优惠政策的企业);2.汇总纳税企业;3.上市公司;4.金融企业:包括银行、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典当公司12类金融企业;5.社会中介机构:包括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税务、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工程造价、律师、价格鉴证、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专利代理、商标代理以及其他经济鉴证类的社会中介机构;6.以投资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企业;7.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8.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超过以下规定规模的企业,特殊情况除外:(1)以制造业或加工、修理修配业为主营项目、上年度应税收入达到或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2)以建筑业或饮食业为主营项目、上年度应税收入达到或超过3000万元的企业;(3)除上述行业外,其他行业的上年度应税收入达到或超过2000万元的企业。9.上年度企业的利润率高于行业应税所得率规定幅度最高标准的企业;10.外资企业原则上不实行核定征收方式,餐饮企业除外;11.其他规定不得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四、所得税定率征收企业如何计缴所得税款?企业根据税务机关鉴定的行业应税所得率,在纳税年度内根据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支出的实际发生额,按以下方法计算各期企业所得税预缴额和年度应纳所得税额,并按规定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纳税。1.预缴所得税额的计算: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或: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应税收入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2.年度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或: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应税收入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3.收入总额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的收入总额,包括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五、所得税定率征收的应税所得率如何确定?1.企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由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的主营业务、上年度实际应税收入,生产经营规模和盈利水平,以及区域经济发展情况,在规定的行业应税所得率幅度范围内进行确定2.企业经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根据其主营项目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如兼营项目所属行业应税所得率高于主营项目所属行业应税所得率的,应在应税所得率的幅度标准范围内上调处理;如兼营项目所属行业应税所得率低于主营项目所属行业应税所得率的,则以主营项目所属行业应税所得率确定。主营项目应为企业所有经营项目中,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支出额或者耗用原材料、燃料、动力数量所占比重最大的项目。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项有哪些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有如下之规定: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  第三条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对象和范围?

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有以下九个:(1)销售货物所得是指企业销售商品、产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存货取得的所得。(2)提供劳务所得是指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金融保险、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3)转让财产所得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所得。(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所得。(5)利息所得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所得,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所得。(6)租金所得是指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7)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企业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8)接受捐赠所得是指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9)其他所得是指除以上列举以外的也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其他所得,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所得、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所得、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所得、补贴所得、违约金所得、汇兑收益等。企业所得税税率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指对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征税的比率,即企业应纳税额与应纳税所得额的比率。国家对纳税人征税多少以及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水平,均与税率的高低有直接关系。税率是《企业所得税法》的一个基本要素。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实行25%的比例税率。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适用税率为20%。1.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由收入总额减除准予扣除项目金额构成。同时,税法中对不得扣除的项目和亏损弥补也作出了明确规定。2.应税收入的确定 (1)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①销售货物收入是指企业销售商品、产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存货取得的收入。②劳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金融保险、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③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④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⑤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⑥租金收入是指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⑦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企业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⑧接受捐赠收入是指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⑨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上述第①项至第⑧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2)企业的下列生产经营业务可以分期确认收入的实现。①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②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③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按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收入额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④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3)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①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②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实施社会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费用。政府性基金是指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③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企业所得税中,股息红利等投资所得按照什么确定所得来源地

企业所得税中,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一)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三)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六)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二、确认这类投资所得来源地,主要采用两个原则:一是投资权利发生地原则,即以这类权利的提供人居住地为投资所得的来源地;二是投资权利使用地原则,即以权利或资产的使用或实际负担投资所得的债务人居住地为所得来源地。简答的说就是: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使用资金并支付利息或者分配股息、红利的公司、企业、经济组织或者个人的所在地方所得来源地。扩展资料: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一)税法优先原则: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例如,职工福利费的范围,在财务部和国税函都有相关的规定且不一致,而国家税务总局在税务答疑时就明确了,在所得税上按照国税函的文件处理;在会计处理上按照财政部财通的文件。如果不一致,就按照税法的标准。在实务操作中还一定要注意税法优先原则在其他方面的体现,如合同中写明股权转让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个人负担,但是由对方承担这部分费用,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没有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务部门还是会找个人承担责任。(二)税法协调原则:对企业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并实际在财务会计处理上已确认的支出,凡没有超过《企业所得税法》和有关税收法规规定的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的,应按企业实际会计处理确认的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三)税法空白原则: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未明确规定的具体扣除项目,在不违反税前扣除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按国家财务、会计规定计算。例如,关于劳保支出,目前只是规定了具体的扣除明细范围,但是没有扣除标准,那么企业就可以按照国家财务、会计的规定计算。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怎么算

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25%或20%、15%)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企业应纳所得税额=当期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即据以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法定比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2008年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规定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扩展资料: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⑴资本性支出。是指纳税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以及对外投资的支出。企业的资本性支出,不得直接在税前扣除,应以提取折旧的方式逐步摊销。⑵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是指纳税人购置无形资产以及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各项费用支出。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也不得直接扣除,应在其受益期内分期摊销。⑶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其他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在转化为实质性损失之前,不允许在税前扣除。⑷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纳税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得扣除。⑸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纳税人违反国家税收法规,被税务部门处以的滞纳金和罚款、司法部门处以的罚金,以及上述以外的各项罚款,不得在税前扣除。⑹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纳税人遭受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保险公司给予赔偿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⑺超过国家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捐赠。纳税人用于非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的捐赠,不允许扣除。⑻各种赞助支出。⑼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多少

在中国,国家规定的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规定如图所示:扩展资料其他国家企业所得税税率在全球范围内已不断下降,其中大部分是西方国家对各自的本籍(即在国内注册成立的)跨国公司把自己产生大部分应税所得的业务迁往境外的应对之策。有些国家或地区的公司无需支付企业所得税,而还有一些国家或地区的公司要把企业利润的三分之一上交给政府。巴哈马:巴哈马没有企业所得税,跨国公司最终支付的实际税率介于5%至15%之间不等。百慕大:百慕大没有公司所得税。但跨国公司的实际税率平均为12%左右。开曼群岛:跨国公司最终为它们在开曼群岛注册的业务部门所产生的利润支付约13%的税率。马来西亚:马来西亚本土公司缴纳的税率平均为19%,而跨国公司缴纳的税率平均为17%左右。印度:印度的法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4%,跨国公司实际支付的税率中位数仅为17%;本土公司为22%瑞典:瑞典的企业所得税为28%,比美国低。本土公司的实际税率仅10%,跨国公司为18%。瑞士:瑞士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21%,本土公司的实际税率中位数为17%,而跨国公司为19%。加拿大:加拿大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6%,税收减免后,跨国公司税率中位数仅21%,本土公司14%。澳大利亚:澳大利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税收减免后,本土公司及跨国公司实际税率中位为22%。法国:法国企业的基准税率为35%。税收减免后,本土公司实际税率中位数为25%,跨国公司为23%。美国:美国跨国公司企业所得税是35%。税收减免后,本土公司税率中位数为23%,跨国公司28%。德国:德国本土公司及跨国公司的法定所得税税率为37%,但缴付的实际税率中位数分别为16%和24%。英国:英国跨国公司及本土公司的法定企业所得税税率是30%。但经税收减免之后,本土公司的总税收负担是20%左右,而跨国公司则为24%左右。日本:日本法定企业所得税为40%,本土公司实际税率为37%,而大型跨国公司实际税率为38%,均为全球最高。资料来源:企业所得税_百度百科

企业所得税有哪些可以减免

免征与减征优惠:1.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1)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①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②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③中药材的种植;④林木的培育和种植;⑤牲畜、家禽的饲养;⑥林产品的采集;⑦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⑧远洋捕捞。(2)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交叉出题):①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②海水养殖、内陆养殖。(3)企业根据委托合同,受托对符合规定的农产品进行初加工服务,其所收取的加工费,可以按照农产品初加工的免税项目处理。(4)企业从事适用企业所得税减半优惠的种植、养殖项目,并直接进行初加工且符合农产品初加工目录范围的,企业应合理划分不同项目的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分别核算种植、养殖项目和初加工项目的所得,并各按适用的政策享受税收优惠。(5)企业同时从事适用不同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项目的,应分别核算,单独计算优惠项目的计税依据及优惠数额;分别核算不清的,可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比例分摊法或其他合理方法进行核定。(6)企业对外购茶叶进行筛选、分装、包装后进行销售的所得,不享受农产品初加工的优惠政策。(7)企业购买农产品后直接进行销售的贸易活动产生的所得,不能享受农、林、牧、渔业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2.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解释】优惠开始的年度是“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而非“获利年度””成立年度”。【解释】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上述项目,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的上述优惠。(1)企业投资经营符合条件和标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采用一次核准、分批次(如码头、泊位、航站楼、跑道、路段、发电机组等)建设,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按每一批次为单位计算所得,并享受企业所得税“3免3减半”优惠:①不同批次在空间上相互独立;②每一批次自身具备取得收入的功能;③以每一批次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单独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期间费用。(2)居民企业从事符合规定条件和标准的电网(输变电设施)的新建项目,可依法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基于企业电网新建项目的核算特点,暂以资产比例法,即以企业新增输变电固定资产原值占企业总输变电固定资产原值的比例,合理计算电网新建项目的应纳税所得额,并据此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3.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在减免税期限内转让的,受让方自受让之日起,可在剩余期限内享受规定的减免税优惠;减免税期限届满后转让的,受让方不得就该项目重复享受减免税待遇。4.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解释】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居民企业转让5年(含,下同)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也纳入上述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所得范围。(新增)【解释】是技术转让所得,不是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相关税费。其中技术转让收入是指当事人履行技术转让合同后获得的价款,不包括销售或转让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收入。【解释】享受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应单独计算技术转让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优惠。【解释】技术转让应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其中,境内的技术转让须经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部门认定登记,跨境的技术转让须经省级以上(含省级)商务部门认定登记,涉及财政经费支持产生技术的转让,须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部门审批。【解释】居民企业取得禁止出口和限制出口技术转让所得,不享受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解释】居民企业从直接或间接持有股权之和达到100%的关联方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不享受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解释】可以计入技术转让收入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收入,是指转让方为使受让方掌握所转让的技术投入使用、实现产业化而提供的必要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所产生的收入,并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在技术转让合同中约定的与该技术转让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2)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收入与该技术转让项目收入一并收取价款。5.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持有2014年和2015年发行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6.QFII和RQFII取得中国境内的股票等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从2014年11月17日起,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在2014年11月17日之前QFII和RQFII取得的上述所得应依法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者在中国境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上述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QFII、RQFII。7.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税收优惠政策(1)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2)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中资产评估增值、资产转让或划转涉及的企业所得税,符合现行规定的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3)转制为企业的出版、发行单位处置库存呆滞出版物形成的损失,允许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8.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税收政策(1)对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计入其收入总额,依法征收企业所得税。(2)对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计入其收入总额,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其中,内地居民企业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依法免征企业所得税。(3)香港联交所上市H股公司不代扣股息红利所得税款,由内地企业自行申报缴纳,可依法申请税收抵免。(4)对香港市场投资者(企业)投资上交所上市A股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暂免征收所得税。(5)对香港市场投资者(企业)投资上交所A股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不执行按持股时间实行差别化征税政策,由上市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并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9.支持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税法二预习知识点正在不断更新,各位考生教材学习时,可以参考学习,以提高学习效率,再配合一定量的习题,使学习效果最大化。更多内容

应交所得税是否=利润总额*25% 企业所得税

可以是利润总额*25% 。前提是利润总额要考虑应调整额。应交所得税=利润总额-应调整额*25% 。应调整额=利润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项目-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企业所得税多少起征

法律主观:我们都知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此法。一、核定征收办法核定征收方式包括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两种办法,以及其他合理的办法。1、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标准、程序和办法,直接核定纳税人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额,由纳税人按规定进行申报缴纳的办法。2、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预先核定纳税人的应税所得率,由纳税人根据纳税年度内的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等项目的实际发生额,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办法。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办法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税务部门会给出一份应税所得率表,比如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7-20%;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10-20%;饮食服务业10-25%;娱乐业10-25%;其他行业10-30%。企业经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其主营项目,核定其适用某一行业的应税所得率。二、查账征收(1)季度预缴税额的计算依照税法规定,企业分月(季)预缴所得税时,应当按季度的实际利润计算应纳税额预缴;按季度实际利润额计算应纳税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4计算应纳税额预缴或者经主管国税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如按年度计划利润额)计算应纳税额预缴。计算公式为: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税额=月(季)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或者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税额=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12(或1/4)×适用税率。(2)年度所得税额的计算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都应当在分月(季)度预缴的基础上,于年度终了后进行清算,多退少补。其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全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汇算清缴应补(退)企业所得税税额=全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月(季)已预缴企业所得税税额。(3)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税法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基本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在所得税的实际征管工作及企业的纳税申报中,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般是以企业的会计利润总额为基础,通过纳税调整来确定的,即: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以前年度亏损-免税所得。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有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核定征收,指的是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情况,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对其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实核定产量和销售额,然后依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征收税款的征收方式。以上就是企业所得税征收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法律客观: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1)国有企业;(2)集体企业;(3)私营企业;(4)联营企业;(5)股份制企业;(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除外。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企业是指按国家规定注册、登记的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注册、登记的,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独立经济核算是指同时具备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独立计算盈亏等条件。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使用本法,这两类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可,避免重复征税。三、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尽管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但税法规定了一些税收优惠方式,包括免税、减税、加计扣除、加速折旧、减计收入、税额抵免等,因此,如果企业希望减免税收,可以通过一些合法途径为其公司减轻税收负担。

根据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多少?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  现在有两种所得税率:  1、一般企业25%的所得税率,即利润总额中的25%要作为税收上交国家财政;  2、外非居民企业适用税率20%;  3、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税率20%;  4、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适用税率15%。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两类,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其中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除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非居民企业是适用20%的税率,其余一般的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都适用25%的基本税率。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抵扣项目-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的亏损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x 适用税率 - 减免税额 - 抵免税额

我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的比例税率。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是33%,另有两档优惠税率,全年应纳税所得额3-10万元的,税率为27%,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以下的,税率为18%;特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税率为15%。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另有3%的地方所得税。新所得税法规定法定税率为25%,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致,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小型微利企业为20%,非居民企业为20%。企业应纳所得税额=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乘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即据以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法定比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2008年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规定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财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7号),通知明确,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二、企业所得税与税率1、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1)国有企业;(2)集体企业;(3)私营企业;(4)联营企业;(5)股份制企业;(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2、税率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3、所得税具体是指什么所得税是各地政府在不同时期对个人应纳税收入的定义和征收的百分比不尽相同,有时还分稿费收入、工资收入以及偶然所得(例如彩票中奖)等等情况分别纳税。所得税又称所得课税、收益税,指国家对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一定时期内的各种所得征收的一类税收。在经济增长过程中,消费、投资等要素对经济增长最直接。个人所得税直接影响消费需求,既而间接影响投资需求。企业所得税的税后可支配的收入高低,直接影响企业税后可支配的收入高低,影响企业的投资回报率,进而影响投资。总之,企业所得税对经济增长有直接影响,其促进经济增长的功能是由两个功能实现:所得税率降低;企业不同具体政策的应用,如折旧、存货、投资抵免等政策对微观经济的影响。三、企业所得税减免税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条例原则规定了两项减免税优惠,一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企业需要照顾和鼓励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实行定期减税或免税;二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给予减税免税的企业,依照规定执行。对税制改革以前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中,属于政策性强,影响面大,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安定的,经国务院同意,可以继续执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经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2年。2、对农村的为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行业,即乡村的农技推广站、植保站、水管站、林业站、畜牧兽医站、水产站。生机站,以及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对其提供的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以及城镇其他各类事业单位开展的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对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咨询业(包括科技、法律、会计、审计、税务等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免征所得税2年;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免征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所得税;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二年。3、企业在原设计规定的产品以外,综合利用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作主要原料生产的产品的所得,以及企业利用该企业外的大宗煤矸石、炉渣、粉煤灰作主要原料生产建材产品的所得,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所得税5年;为处理利用其他企业废弃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而兴办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1年。4、在国家确定的“老、少、边、穷”地区新办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3年。5、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所得税。6、企业遇有风、火、水、震等严重自然灾害,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1年。7、新办的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城镇待业人员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的60%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可免征所得税3年;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减半征收所得税2年。8、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校办工厂、农场自身从事生产经营的所得,暂免征收所得税。高等学校和中小学举办各类进修班、培训班的所得,暂免征收所得税。高等学校和中小学享受税收优惠的校办企业,必须是学校出资自办的,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归学校所有的企业。下列企业不得享受对校办企业的税收优惠:(1)将原有的纳税企业转为校办企业;(2)学校在原校办企业的基础上吸收外单位投资举办的联营企业;(3)学校向外单位投资举办的联营企业;(4)学校与其他企业、单位和个人联合创办的企业;(5)学校将校办企业转租给外单位经营的企业;(6)学校将校办企业承包给个人经营的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高等学校和中小学的范围仅限于教育部门所办的普教性学校,不包括电大夜大、业大等各类成人学校,企业举办的职工学校和私人办学校。9、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的,暂免征收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10、乡镇企业可按应缴税款减征10%,用于补助社会性开支的费用。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一般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当然如果您的企业满足减免税优惠政策,那么您就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就能够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发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条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企业所得税的定义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除外。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的各项收入所得征收的税。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是,用企业当年的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弥补以前亏损的金额。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一般是2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立法原则是什么啊?

新企业所得税改革遵循了以下原则: 1.贯彻公平税负原则,解决目前内资、外资企业税收待遇不同,税负差异较大的问题. 2.落实科学发展观原则,统筹经济社会和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环境保护和社会全面进步,实现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发挥调控作用原则,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推动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优化国民经济结构. 4.参照国际惯例原则,借鉴世界各国税制改革最新经验,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企业所得税制度,尽可能体现税法的科学性、完备性和前瞻性. 5.理顺分配关系原则,兼顾财政承受能力和纳税人负担水平,有效地组织财政收入.6.有利于征收管理原则,规范征管行为,方便纳税人,降低税收征纳成本.

企业所得税是按照利润总额计算所得税还是净利润?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所谓应纳税所得额,是指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企业按照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计算的利润,必须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必要的调整后,才能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按照税法规定对会计利润,即损益表利润进行调整,确定后跟你本年已经预交的税额比较,多退少补。报税要看的是从年初到申报期的累计利润总额,已经预缴的税。如果按照累计利润计算的应纳所得税小于已经预缴的就要在缴纳差额部分,如果大于已经预缴的就不用再缴纳了在申报表中,最后计算应纳税额是按照本年累计数那栏算的扩展资料企业所得税法定扣除项目是据以确定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项目。企业所得税条例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是企业的收入总额减去成本、费用、损失以及准予扣除项目的金额。成本是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各项直接耗费和各项间接费用。费用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损失是指纳税人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营业外支出、经营亏损和投资损失等。除此以外,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对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处理和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按照税收规定予以调整。企业所得税法定扣除项目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外,税收有关规定中还明确了一些需按税收规定进行纳税调整的扣除项目。缴纳方式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但为了保证税款及时、均衡入库,对企业所得税采取分期(按月或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办法。纳税人预缴所得税时,应当按纳税期限的实际数预缴,按实际数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l/12或1/4,或者经当地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分期预缴所得税。预缴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所得税

如何确定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

一、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查账征收,另一种是核定征收,而核定征收又分为两种:一种是定率征收;另一种是定额征收。查账征收主要适用财务制度健全,能准确核算收入、成本、费用,计算利润的;能够及时准确申报缴纳税款的纳税人。而采取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薄的; (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有以上符合以上一条或多条的,税务机关就可以核定征收的办法征收企业所得税。二、一般来说,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一年一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文件第10条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向纳税人送达《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表样附后),及时完成对其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鉴定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一)纳税人应在收到《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后10个工作日内,填好该表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一式三联,主管税务机关和县税务机关各执一联,另一联送达纳税人执行。主管税务机关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当增加联次备用。 (二)主管税务机关应在受理《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后20个工作日内,分类逐户审查核实,提出鉴定意见,并报县税务机关复核、认定。 (三)县税务机关应在收到《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认定工作。 纳税人收到《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后,未在规定期限内填列、报送的,税务机关视同纳税人已经报送,按上述程序进行复核认定。至于是国税还是地税,要看贵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由谁来证收,按照您的表述推断,贵公司应该由主管国税机关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由国税办理。三、您只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将《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填写好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即可。具体程序前面讲述,本人在此不再赘述。具体问题,您也可以通过百度hi与我交流,共同探讨!

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如何确定应纳税额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如下所述:(1)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2)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5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①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②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3)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上述(2)规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公式中的减免税额和抵免税额是指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务院的税收优惠规定减征、免征和抵免的应纳税额。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是指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中国境外税收法律以及相关规定应当缴纳并已经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款。抵免限额是指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该抵免限额应当分国(地区)不分项计算,计算公式如下: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境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 5个年度是指从企业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已经在中国境外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当年的次年起连续5个纳税年度。直接控制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持有外国企业20%以上股份。间接控制是指居民企业以间接持股方式持有外国企业20%以上股份,具体认定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行规定。抵免企业所得税税额时,应当提供中国境外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款所属年度的有关纳税凭证。

企业所得税的税目有哪些

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企业所得税是对中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大种类,即:(1)国有企业(2)集体企业(3)私营企业(4)联营企业(5)股份制企业(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新企业所得税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新企业所得税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第三条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第四条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取得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

2021年企业所得税怎么征收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除外。2021企业所得税税率在我国,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的比例税率。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是33%,另有两档优惠税率,全年应纳税所得额3-10万元的,税率为27%,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以下的,税率为18%;特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税率为15%。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另有3%的地方所得税。新所得税法规定法定税率为25%,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致,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小型微利企业为20%,非居民企业为20%。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企业应纳所得税额=当期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即据以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法定比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2008年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规定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税率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财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7号),通知明确,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怎么算

企业所得税四步计算法:第一步,计算应交所得税应交所得税=[利润总额+费用(会计-税法)-收入(会计-税法)]×现行税率第二步,计算暂时性差异(公式符号性质)暂时性差异=(资产类)账面价值-计税基础暂时性差异=(负债类)(账面价值-计税基础)×(-1)+X=应纳税X;-X=可抵扣X第三步,计算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增长额=期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预计转回税率-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余额第四步,做分录(根据四科目平衡计算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的简算法所得税费用=(利润总额+永久性差异)×现行税率永久性差异=费用(会计-税法)-收入(会计-税法)成立条件:预计转回税率=现行税率特殊情况:预计转回税率≠现行税率,则公式不成立。【例】A公司2013年度利润表中利润总额为3000万元,该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不存在期初余额。与所得税核算有关的情况如下:2013年发生的有关交易和事项中,会计处理与税收处理存在差别的有:(1)2013年1月开始计提折旧的一项固定资产,成本为1500万元,使用年限为10年,净残值为0。会计处理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税收处理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假定税法规定的使用年限及净残值与会计规定相同。(2)向关联企业捐赠现金500万元。假定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向关联方的捐赠不允许税前扣除。(3)当期取得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的股票投资成本为800万元,2013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1200万元。税法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市价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4)违反环保法规定应支付罚款250万元。(5)期末对持有的存货计提了75万元的存货跌价准备。要求:完成A公司2013年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注会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项有哪些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有如下之规定: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第三章 应纳税额第四章 税收优惠第五章 源泉扣缴第六章 特别纳税调整第七章 征收管理第八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第二条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第三条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第四条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第七条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一)财政拨款;(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二)企业所得税税款;(三)税收滞纳金;(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六)赞助支出;(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第十一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第十二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一)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二)自创商誉;(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四)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第十三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第十四条 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第十五条 企业使用或者销售存货,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十六条 企业转让资产,该项资产的净值,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十七条 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第十八条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第十九条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一)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第二十条 本章规定的收入、扣除的具体范围、标准和资产的税务处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第二十一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第三章 应纳税额第二十二条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本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第二十三条 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一)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二)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第二十四条 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第四章 税收优惠第二十五条 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国债利息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第二十九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决定减征或者免征。自治州、自治县决定减征或者免征的,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第三十条 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二)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第三十一条 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第三十二条 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第三十三条 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第三十四条 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第三十五条 本法规定的税收优惠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三十六条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或者由于突发事件等原因对企业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国务院可以制定企业所得税专项优惠政策,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五章 源泉扣缴第三十七条 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第三十八条 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第三十九条 依照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应当扣缴的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者无法履行扣缴义务的,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纳税人未依法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从该纳税人在中国境内其他收入项目的支付人应付的款项中,追缴该纳税人的应纳税款。第四十条 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的税款,应当自代扣之日起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第六章 特别纳税调整第四十一条 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企业与其关联方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劳务发生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第四十二条 企业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税务机关与企业协商、确认后,达成预约定价安排。第四十三条 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附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税务机关在进行关联业务调查时,企业及其关联方,以及与关联业务调查有关的其他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料。第四十四条 企业不提供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资料,或者提供虚假、不完整资料,未能真实反映其关联业务往来情况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第四十五条 由居民企业,或者由居民企业和中国居民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低于本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税率水平的国家(地区)的企业,并非由于合理的经营需要而对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的,上述利润中应归属于该居民企业的部分,应当计入该居民企业的当期收入。第四十六条 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四十七条 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减少其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第四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本章规定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按照国务院规定加收利息。第七章 征收管理第四十九条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除本法规定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执行。第五十条 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第五十一条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所得,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第五十二条 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企业之间不得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第五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第五十五条 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第五十六条 依照本法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以人民币计算。所得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算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并缴纳税款。第八章 附则第五十七条 本法公布前已经批准设立的企业,依照当时的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享受低税率优惠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可以在本法施行后五年内,逐步过渡到本法规定的税率;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可以在本法施行后继续享受到期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优惠的,优惠期限从本法施行年度起计算。法律设置的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特定地区内,以及国务院已规定执行上述地区特殊政策的地区内新设立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过渡性税收优惠,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国家已确定的其他鼓励类企业,可以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减免税优惠。第五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同外国政府订立的有关税收的协定与本法有不同规定的,依照协定的规定办理。第五十九条 国务院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来源:http://china.findlaw.cn/

企业所得税税前不扣除

法律主观:一、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的时候,企业所得税不作为税前扣除项目。就是收入-成本-费用+-营业外支出等的时候,不要把所得税也减了。二、公司纳税申报应在每月的什么时候《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税务机关具体核定。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或者按照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预缴方法一经确定,该纳税年度内不得随意变更。三、企业的哪些收入需要纳税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这些收入都要纳税:(1)销售货物收入,指企业销售商品、产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存货取得的收入;(2)提供劳务收入,指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金融保险、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3)转让财产收入,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指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5)利息收入,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6)租金收入,指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指企业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8)接受捐赠收入,指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9)其他收入,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法律客观: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1)国有企业;(2)集体企业;(3)私营企业;(4)联营企业;(5)股份制企业;(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除外。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企业是指按国家规定注册、登记的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注册、登记的,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独立经济核算是指同时具备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独立计算盈亏等条件。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使用本法,这两类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可,避免重复征税。三、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尽管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但税法规定了一些税收优惠方式,包括免税、减税、加计扣除、加速折旧、减计收入、税额抵免等,因此,如果企业希望减免税收,可以通过一些合法途径为其公司减轻税收负担。

请问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多少?

请问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多少? (一)基本税率。企业所得税采用33%的比例税率。 (二)优惠税率。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企业,暂减按18%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至3万元的企业,暂减按27%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三)西部地区的优惠税率。对设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在2001年至2010年期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税率表 档次 税率 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1 18% 3万元(含3万元)以下 2 27% 3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 3 33% 10万元以上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既不是由企业据预计利润自选,也不是由税务局核定,而是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统一规定。 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是33%,另有两档优惠税率,全年应纳税所得额3-10万元的,税率为27%,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以下的,税率为18%;特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税率为15%。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另有3%的地方所得税。新所得税法规定法定税率为25%,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致,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小型微利企业为20%,非居民企业为20%。 企业应纳所得税额=当期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专案金额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即据以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法定比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2008年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规定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络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财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7号),通知明确,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减免税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条例原则规定了两项减免税优惠,一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企业需要照顾和鼓励的,经省级人民 *** 批准,可以实行定期减税或免税;二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给予减税免税的企业,依照规定执行。对税制改革以前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中,属于政策性强,影响面大,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安定的,经国务院同意,可以继续执行。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经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2年。 2、对农村的为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行业,即乡村的农技推广站、植保站、水管站、林业站、畜牧兽医站、水产站。生机站、气象站,以及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对其提供的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以及城镇其他各类事业单位开展的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对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 *** 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咨询业(包括科技、法律、会计、审计、税务等咨询业)、资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免征所得税2年;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免征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所得税;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二年。 新的企业所得税税法中,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多少? 18% 27% 33% 现行企业所得税得税的税率是多少? 一般企业都是25% 33%的是以前和外资企业不同一税率时使用的 现在已经统一为25%了。 07年3月通过的企业所得税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多少? 2008年起,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多少?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 现在有两种所得税率: 1、一般企业25%的所得税率,即利润总额中的25%要作为税收上交国家财政; 2、外非居民企业适用税率20%; 3、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税率20%; 4、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适用税率15%。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两类,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其中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除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非居民企业是适用20%的税率,其余一般的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都适用25%的基本税率。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抵扣专案-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的亏损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x 适用税率 - 减免税额 - 抵免税额 企业纳税时,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多少?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四条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第九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所称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智慧财产权,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援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二)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三)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四)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家重点支援的高新技术领域》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科技、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多少 1.企业所得税25%;2.营业税:文化业3%,服务业5%;3.城建税是增值税和营业税的7%;4.印花税是0.0003;5.教育费附加是3%。 小型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多少? 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20%具体条件:(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一般为季度预交,年度5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也就是一般一个季度才交一次。。 我国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多少? 税率25%

企业所得税怎么征收几个点

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一般按月(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征收方式有两种,即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征收方式的税率都是25%。1、查帐征收主要指财务制度健全,能准确计算收入、核算成本、费用和利润,能按照规定申报缴纳税款。(1)企业所得税,按照应纳税所得额,依照25%的税率计算缴纳。(2)即:应交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3)其中: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以前年度亏损。2、核定征收方式包括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1)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标准、程序和办法,直接核定纳税人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额,由纳税人按规定进行申报缴纳的办法。(2)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预先核定纳税人的应税所得率,由纳税人根据纳税年度内的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等项目的实际发生额,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办法。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办法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1)应纳所得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2)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总额 * 应税所得率;(3)应纳税所得额= 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 * 应税所得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修正)》第五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修正)》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企业所得税怎么计算

法律分析: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是: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年收入总额-准予扣除的项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期限为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期限。按月份或季度预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在月份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并预缴税款。第四季度的税款也应于季度终了后15日内先进行预缴,然后在年度终了后45日内进行年度申报税务机关在5个月内(实际情况是汇算清缴的截止日期为每年的6月9号)进行汇算清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纳税期限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至第三款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法律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三条企业所得税纳税期限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第五十四条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企业所得税法属于什么法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除外。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企业是指按国家规定注册、登记的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注册、登记的,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独立经济核算是指同时具备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独立计算盈亏等条件。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使用本法,这两类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可,避免重复征税。征税对象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第二条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修正)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第二条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第三条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第四条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第七条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第十一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第十二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一)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  (二)自创商誉;  (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四)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第十三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第十四条 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企业所得税怎么算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式是,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纳税的税率。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当年的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弥补以前亏损的余额。而居民企业的税率是25%,非居民企业的税率是2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第五条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六条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

企业所得税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企业所得税是对中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大种类,即:(1)国有企业(2)集体企业(3)私营企业(4)联营企业(5)股份制企业(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新企业所得税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新企业所得税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第三条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第四条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取得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办法是( )。 (2分)a分次征收

法律主观:税是一个国家经济的命脉,国家收入最重要的一个来源,所以大家都很注重这个问题。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是指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所称减免税额和抵免税额,是指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务院的税收优惠规定减征、免征和抵免的应纳税额。企业抵免境外所得税额后实际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为:企业实际应纳所得税=企业境内外所得应纳税总额-企业所得税减免、抵免优惠税额-境外所得税抵免额。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税法实施细则分别按制造业、商业、服务业和其他行业,列举了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具体计算公式。(一)制造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属于制造业企业的,其应纳税所得额可以按下列计算公式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净额-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税金-(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产品销售净额=产品销售总额-(销货退回+销货折让)产品销售成本=本期产品成本+期初产品盘存-期末产品盘存本期产品成本=本期生产成本+期初半成品、在产品盘存-期末半成品、在产品盘存本期生产成本=本期生产耗用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制造费用(二)商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属于商业企业的,其应纳税所得额可以按下列计算公式计算:应纳税所得额=销货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销货利润=销货净额-销货成本-销货税金-(销货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货净额=销货总额-(销货退回+销货折让)销货成本=期初商品盘存+[本期进货-(进货退出+进货折让)+进货费用]-期末商品盘存

企业所得税怎么征收

一、企业所得税怎么征收1、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如下:(1)查帐征收,财务制度健全,能准确计算收入、核算成本、费用和利润,能按照规定申报缴纳税款;(2)核定征收方式包括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第五十四条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二、企业所得税缴纳时间是多久企业所得税缴纳时间如下:1、分月预缴的,企业应当自月份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2、分季预缴的,企业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预缴税款;3、企业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所得税包括哪些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大概包括6类: (1)国有企业; (2)集体企业;(3)私营企业; (4)联营企业; (5)股份制企业; (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法律分析】企业所得税是对中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 (1)国有企业; (2)集体企业;(3)私营企业; (4)联营企业; (5)股份制企业; (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1]。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二)企业所得税税款;(三)税收滞纳金;(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六)赞助支出;(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企业所得税怎么征收

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一般按月(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征收方式有两种,即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征收方式的税率都是25%。1、查帐征收主要指财务制度健全,能准确计算收入、核算成本、费用和利润,能按照规定申报缴纳税款。(1)企业所得税,按照应纳税所得额,依照25%的税率计算缴纳。(2)即:应交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3)其中: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以前年度亏损。2、核定征收方式包括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1)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标准、程序和办法,直接核定纳税人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额,由纳税人按规定进行申报缴纳的办法。(2)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预先核定纳税人的应税所得率,由纳税人根据纳税年度内的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等项目的实际发生额,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办法。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办法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1)应纳所得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2)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总额 * 应税所得率;(3)应纳税所得额= 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 * 应税所得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修正)》第五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修正)》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第二条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第三条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第四条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第七条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第十一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第十二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一)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  (二)自创商誉;  (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四)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第十三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第十四条 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第十五条 企业使用或者销售存货,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企业所得税是对中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大种类,即:(1)国有企业(2)集体企业(3)私营企业(4)联营企业(5)股份制企业(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新企业所得税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新企业所得税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第三条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第四条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取得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

国家对企业所得税是如何规定的?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即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第二条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第三条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第四条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第七条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一)财政拨款;(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二)企业所得税税款;(三)税收滞纳金;(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六)赞助支出;(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第十一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第二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一)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二)自创商誉;(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四)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第十三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第十四条 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第十五条 企业使用或者销售存货,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十六条 企业转让资产,该项资产的净值,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十七条 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第十八条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第十九条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一)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第二十条 本章规定的收入、扣除的具体范围、标准和资产的税务处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第二十一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第三章 应纳税额第二十二条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本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第二十三条 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一)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二)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第二十四条 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第四章 税收优惠第二十五条 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国债利息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第二十九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决定减征或者免征。自治州、自治县决定减征或者免征的,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第三十条 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二)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第三十一条 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第三十二条 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第三十三条 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第三十四条 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第三十五条 本法规定的税收优惠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三十六条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或者由于突发事件等原因对企业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国务院可以制定企业所得税专项优惠政策,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五章 源泉扣缴第三十七条 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第三十八条 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第三十九条 依照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应当扣缴的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者无法履行扣缴义务的,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纳税人未依法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从该纳税人在中国境内其他收入项目的支付人应付的款项中,追缴该纳税人的应纳税款。第四十条 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的税款,应当自代扣之日起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第六章 特别纳税调整第四十一条 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企业与其关联方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劳务发生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第四十二条 企业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税务机关与企业协商、确认后,达成预约定价安排。第四十三条 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附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税务机关在进行关联业务调查时,企业及其关联方,以及与关联业务调查有关的其他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料。第四十四条 企业不提供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资料,或者提供虚假、不完整资料,未能真实反映其关联业务往来情况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第四十五条 由居民企业,或者由居民企业和中国居民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低于本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税率水平的国家(地区)的企业,并非由于合理的经营需要而对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的,上述利润中应归属于该居民企业的部分,应当计入该居民企业的当期收入。第四十六条 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四十七条 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减少其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第四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本章规定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按照国务院规定加收利息。第七章 征收管理第四十九条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除本法规定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执行。第五十条 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第五十一条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所得,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第五十二条 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企业之间不得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第五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第五十五条 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第五十六条 依照本法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以人民币计算。所得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算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并缴纳税款。第八章 附则第五十七条 本法公布前已经批准设立的企业,依照当时的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享受低税率优惠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可以在本法施行后五年内,逐步过渡到本法规定的税率;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可以在本法施行后继续享受到期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优惠的,优惠期限从本法施行年度起计算。法律设置的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特定地区内,以及国务院已规定执行上述地区特殊政策的地区内新设立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过渡性税收优惠,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国家已确定的其他鼓励类企业,可以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减免税优惠。第五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同外国政府订立的有关税收的协定与本法有不同规定的,依照协定的规定办理。第五十九条 国务院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企业所得税税额计算方法如下:企业所得税计征方式分为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查账征收下,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其中,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核定征收下,按收入总额核定的,应纳税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适用税率。

企业所得税如何交

法律主观:企业所得税 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常见问题解答 1企业每年都会雇佣一些 实习生 来工作,他们的工资是否可以在企业税前扣除?是否可以作为计算职工福利费的基数? 2我们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3企业筹办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可以税前扣除吗?具体如何规定的? 4企业12月份有一笔费用支出当时未取得发票,请问现在申报去年第4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时,此笔费用可以计入2012年吗? 5请问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的“营业成本”都包括什么?包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吗? 6现在准备成立一家废旧金属回收、加工企业;请问这样的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可以享受什么优惠政策? 7生产高新技术产品的企业,目前企业研究出来一批新产品并投入到大规模工业化生产过程中,但前期还是留下了金额较大的库存商品无法对外销售只能报废处理,请问这部分损失可否税前扣除? 8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工程现在正在验收,验收合格报告还没有拿到手,但是现已经向部分业主发放了钥匙,这种情况是否需要按照工程已完工来结转开发产品的成本? 9企业今年全年的各项销售收入700万元,业务招待费发生了40000元,如果按税法规定的千分之五税前扣除,应该是35000元,如果是按业务招待费的60%,应该是24000元,请问:企业应该按那个数税前扣除业务招待费? 10企业2012年7月份一次性收取2012年下半年到2013年上半年的租金收入,请问如何确认收入? 11企业租赁的房屋作为办公室使用,2012年1月份一次性支付给出租方2012年全年的房租,请问此部分费用企业如何税前扣除? 12我们企业是2012年新成立的,因为是第一年,预计利润很少,全年肯定能满足小型微利企业年应 纳税 所得额低于6万元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我们可以在季度申报时就直接享受吗? 1、企业每年都会雇佣一些实习生来工作,他们的工资是否可以在企业税前扣除?是否可以作为计算职工福利费的基数?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因雇用季节工、 临时工 、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 劳务派遣 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因此,企业雇佣实习生的工资与工资总额14%范围内的福利费支付应按应按上述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法律客观: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1)国有企业;(2)集体企业;(3)私营企业;(4)联营企业;(5)股份制企业;(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除外。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企业是指按国家规定注册、登记的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注册、登记的,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独立经济核算是指同时具备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独立计算盈亏等条件。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使用本法,这两类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可,避免重复征税。三、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尽管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但税法规定了一些税收优惠方式,包括免税、减税、加计扣除、加速折旧、减计收入、税额抵免等,因此,如果企业希望减免税收,可以通过一些合法途径为其公司减轻税收负担。

企业所得税税率是?

企业所得税税率是什么?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四条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第九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所称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二)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三)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四)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科技、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四条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第九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所称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二)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三)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四)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科技、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企业所得税税率是什么? 企业所得税税率有10%? 是的.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如果你是查账征收的企业,又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应纳税所得额在60000以下. 符合以上这三个条件,你的所得税的征收率就是10% 因为: 1、查账征收的企业,可以优惠5%,也就是说征收率是20% 2、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在60000元以下的,再减半征收,这样的话,就只征收10%了. 3、如果你应税所得额超过了6万元,就不能享受减半征收.就要按20%来征收.也不存在前6万元可以减半征收.要全部按20%来征收. 如果你是核定征收的企业,就没有这些优惠,按照25%来征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内容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第二条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第三条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第四条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第五条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六条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第七条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一)财政拨款(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九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十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二)企业所得税税款(三)税收滞纳金;(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六)赞助支出(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第十一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第十二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一)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二)自创商誉;(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四)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第十三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第十四条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第十五条企业使用或者销售存货,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十六条企业转让资产,该项资产的净值,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十七条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第十八条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第十九条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一)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第二十条本章规定的收入、扣除的具体范围、标准和资产的税务处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第二十一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 第二十二条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本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第二十三条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一)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二)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第二十四条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 第二十五条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第二十六条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国债利息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第二十七条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第二十九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决定减征或者免征。自治州、自治县决定减征或者免征的,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第三十条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二)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第三十一条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第三十二条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第三十三条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第三十四条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第三十五条本法规定的税收优惠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三十六条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或者由于突发事件等原因对企业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国务院可以制定企业所得税专项优惠政策,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三十七条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第三十八条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第三十九条依照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应当扣缴的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者无法履行扣缴义务的,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纳税人未依法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从该纳税人在中国境内其他收入项目的支付人应付的款项中,追缴该纳税人的应纳税款。第四十条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的税款,应当自代扣之日起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 第四十一条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企业与其关联方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劳务发生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第四十二条企业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税务机关与企业协商、确认后,达成预约定价安排。第四十三条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附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税务机关在进行关联业务调查时,企业及其关联方,以及与关联业务调查有关的其他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料。第四十四条企业不提供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资料,或者提供虚假、不完整资料,未能真实反映其关联业务往来情况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第四十五条由居民企业,或者由居民企业和中国居民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低于本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税率水平的国家(地区)的企业,并非由于合理的经营需要而对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的,上述利润中应归属于该居民企业的部分,应当计入该居民企业的当期收入。第四十六条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四十七条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减少其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第四十八条税务机关依照本章规定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按照国务院规定加收利息。 第四十九条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除本法规定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执行。第五十条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第五十一条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所得,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第五十二条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企业之间不得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第五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每年1月1日起至每年12月31日止。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第五十四条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第五十五条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第五十六条依照本法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以人民币计算。所得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算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并缴纳税款。 第五十七条本法公布前已经批准设立的企业,依照当时的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享受低税率优惠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可以在本法施行后五年内,逐步过渡到本法规定的税率;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可以在本法施行后继续享受到期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优惠的,优惠期限从本法施行年度起计算。法律设置的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特定地区内,以及国务院已规定执行上述地区特殊政策的地区内新设立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过渡性税收优惠,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国家已确定的其他鼓励类企业,可以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减免税优惠。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同外国政府订立的有关税收的协定与本法有不同规定的,依照协定的规定办理。第五十九条国务院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企业所得税是什么?

是指对取得应税所得、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境内企业或者组织,就其生产、经营的纯收益、所得额和其他所得额征收的一种税。(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2.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3.独立计算盈亏。(二)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内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三)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年收入总额-准予扣除的项目。环球青藤友情提示:以上就是[ 企业所得税是什么? ]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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